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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大全11篇

时间:2022-06-04 04:20:36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篇(1)

(一)“农信通”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农信通”项目是新华社分社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建设的农业信息交互平台,是在农业厅,政府的大力扶持下,打造一项“服务三农”、“指导三农”的“惠农”工程。

2015年,“农信通”项目安排了16.8万元,为1.4万名涉农部门、各乡镇村委会干部职工、农户订购“农信通”服务信息一年。

(二)“农信通”项目经费用途及主要内容

“农信通”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给涉农部门、各乡镇村委会干部职工、农户订购“农信通”业务。

主要内容:通过手机短信、语音、WAP(手机上网)等方式,为广大农民提供农业科技、农情价格、农业气象和农村政务等农民关注的信息,具体服务的项目有农产品价格行情、政策法规、新闻快讯、农业科技、市场动态、供求信息、劳务信息、农家百科、农业气象、预警信息等。

(三)“农信通”项目绩效目标

中国移动公司与农业厅专家、新华社合作,创建一个“12582”农业平台,专为各种农户解决就业、技术、管理等问题;“农信通”产品包括:天气预报、农信通套餐、市场价格、农业科技等。

1.产出指标:开通天气预报3500名、开通农信通套餐3500名、开通农业科技3500名、开通市场价格3500名;

2.成效指标:预防自然灾害成功率达成90%以上;农产品供求需求率达成95%以上;农业技术指导成功率达成95%以上;

3.效率指标:使用“农信通”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二、“农信通”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农信通”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5年“农信通”项目信息服务经费来源均为政府扶持,共16.8万元。2015年2月随单位预算批复到位,我局及时组织移动筹备方案,按实施方案执行。

(二)“农信通”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我局通知移动公司准备“农信通”信息服务费转账相关材料、发票,一次性划账到移动公司账户;再由移动公司在NGBOSS系统上进行销账,把钱存在NGBOSS虚拟账户上;开通“农信通”农户信息服务费按月在NGBOSS虚拟账户上扣除费用。

三、“农信通”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农信通”项目是由新华社分社、移动、黎族自治农业与科学技术局共同建设一个交互农业信息平台。项目实施过程中,明确项目管理和实施的职责,密切配合,严格监控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到节约成本。

四、“农信通”项目绩效情况

2015年“农信通”项目信息服务经费主要完成了预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主要成效有:

(一)有效地预防自然灾害预警,帮助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二)帮助解决当地农产品供求难题,为农户搭建供求平台,解决销路问题;

(三)提供农业科技技术指导,有效地帮助种植户,解决农业技术难题;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论结论

2015年“农信通”项目绩效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2015年“农信通”实施方案》进行执行。在新华社分社、移动的共同努力协助配合下,“农信通”解决了农村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难题,助力农户收入逐步提高。2015年政府已经安排了16.8万元“农信通”项目资金,为1.4万名农户订阅一年“农信通”信息。

经评价,2015年“农信通”项目绩效评价为:优(90分)。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篇(2)

【正文】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部门开展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黔财绩〔2019〕23号)要求,我单位对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自评,针对自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单位进行了积极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函告如下:

一、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共有1个一级项目,为“省政府发展研究经费”专项。2020年2月,我单位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部门开展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黔财绩〔2019〕23号)要求,对“省政府发展研究经费”专项2019年度的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为95.92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整体完成情况较好。

二、绩效自评存在问题

在绩效自评过程中,我单位的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有待加强。我单位主要从事政策研究及决策咨询机构,为省领导决策服务,专项经费的使用主要用于课题研究。在实际工作中,我单位课题研究报告的交付时间主要集中在年底,尤其重点课题研究报告的呈报基本上集中在第四季度,而大部分课题研究经费支出按课题研究经费相关管理规定,需待调研报告呈报后方能列支,经费支出的滞后延缓了省财政厅规定的预算执行进度。由于上述客观因素的影响,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的预算执行进度与省财政厅的要求存在时间上的错位现象。

二是绩效目标管理和调整有待完善。2019年,由于省委省政府工作任务调整,我单位未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重大会议及论坛”绩效目标,导致年底未执行完省财政厅核定的所有预算指标。针对上述因客观因素产生的绩效目标变化,我单位未及时向省财政厅申请调整绩效目标,导致绩效目标出现偏差。

三是研究成果数量和质量有待提升。近年来,我单位不断加强课题研究数量和质量管理,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研究报告需开展无数次的论证和修改,经过课题组长、部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把关,部分课题还需经过专家评审后方能报出。报送的研究报告基本上得到省领导的肯定批示,但直接转化为政策文件的研究成果不够,研究成果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整改措施

针对绩效自评存在的问题,我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分别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2020年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预算执行进度的相关要求,督促业务部室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切实加大预算执行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年底确保全部执行完所有的预算指标,全面完成单位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是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情况,确保实际工作切合绩效目标。2020年,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要求,紧紧围绕《绩效目标批复表》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情况,适时调整自身工作方向和内容,确保绩效目标得到全面贯彻执行。若因客观因素未能完成绩效目标,则严格按照省财政绩效目标调整要求,及时调整年初制定的绩效指标,确保绩效目标顺利完成。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篇(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县运管所在该项目的管理职能。

县运管所负责本项目的统筹、协调、标准、监理等管理工作。

县运管所在本项目履行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建制村通客运侧护栏基建规划工作;审核建制村通客运侧护栏规划、立项、设计和投资;编制全县建制村通客运侧护栏基建投资计划;对建制村通客运侧护栏建设项目的程序、行为、招投标、质量、进度、安全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基建投诉。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护栏工程文件依据《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请求解决通村公路安装波形防护栏资金的请示》。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

项目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县运管所根据上级每年下达的项目资金控制数和当年可用于建制村项目建设的资金,提出建设项目安排意见,报县政府批准后下达资金到运管所实施。

项目资金实行项目公示、项目评审和绩效考评以及工程预决算制度,严格控制支出,提高投资效益。县运管所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对建制村侧护栏建设、改造项目资金和采购资金加强监管。

对已安排的建设项目,由于工作不力,保障措施不到位,或挤占、挪用、截留项目建设资金,造成建制村侧护栏安全责任事故的工程,一律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责任。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每年在收到上级资金预算文件后,按照上级预算安排,结合学校实际需求,由基建办提出拟建项目方案,提交局党委会研究,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下达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专项资金采取据实分配的办法,根据工程项目规划和缺口数,结合实际分配资金。在分配资金时坚持“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原则,把满足基本需要放在首位,注重投入效益。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1、县建制村通客运村道路侧护栏安保工程:波形护栏总长40300米;货物(含零部件、配件、人工安装等),总投资742.748元。为保障蒿坝—渔箭沟段客运村道当地村民的出行安全,在该条路段增设安装波形护栏。增加资金46.36万元。实际总投资金额764.18万元。

(2)具体绩效目标。

1、项目完成。县建制村通客运村道路侧护栏安保工程开工时间(2019年3月),完工时间(2019年5月),投入使用时间(2019年5月)。建设项目是按程序招标,验收合格已按指标完成。

2、项目效益。成本采购(材料采购)成本,人工,安装。

3、满意度指标。出行更加安全、放心;满意度100%。

(3)项目是否与实际相符,目标合理性。

护栏工程(蒿坝镇、武德乡、龙镇乡、腾达镇、镇舟镇、巡司镇、维新镇、沐爱镇、海瀛乡、孔雀乡)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目标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了解、收集财政支出项目的相关基础信息资料;

2、参照县部门财政支出项目绩效和整体支出评价指标体系;

3、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填报评分表和数据统计表;

4、评价工作小组根据现场调查,补充和核实相关信息;

5、撰写评价报告并提交评价报告。

6、考评分值。

波形护栏项目自评绩效体系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6分,主要扣分原因:项目预算资金与预算决策部署有小小差异,施工途中有部分追加项目,项目计划资金为742.748.万元,实际施工完成到位764.18万元,项目完成后发挥有效作用,部分损毁部件未得到及时后续维护。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县建制村通客运村道路侧护栏安保工程:根据《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请求解决通村公路安装波形防护栏资金的请示》(筠交)〔2018〕229号文件;项目批复《县2018年交通大会战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方案》。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资金计划。县建制村通客运村道路侧护栏安保工程计划资金742.748元。为保障蒿坝—渔箭沟段客运村道当地村民的出行安全,在该条路段增设安装波形护栏。增加资金463600元。

3、资金到位。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与计划资金完全一致。

4、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财经纪律和按工程进度划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县建制村通客运村道路侧护栏安保工程合计使用764.18万元。

三、招标、投标的采购。

(一)招标的邀请。

市政府采购中心县分中心受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为委托方的公路波形护栏组织政府采购。

(二)竞标公司。

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竞标成功。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县建制村通客运村道路侧护栏安保工程已按施工合同、设计要求完成,执行了相关强制性条文规定,施工资料完整并符合要求;合同段工程质量合格(合同段质量自评得分:93.3分)。

(二)存在的问题。

在施工期间由各种车辆和机械所产生的噪声,对环境可造成较重的影响,有时甚至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的生活。地形的变化、植被破坏及水土流失。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篇(4)

【正文】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财政专项扶贫产业项目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2020年,县财政共下达我办专项扶贫产业项目资金7991.473847万元,全部用于发展扶贫产业。其中到户扶贫项目补助1595.11万元。

(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分别设定如下:

到户扶贫项目设定绩效目标为:完成5835户、14005人,以激发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内生动力,发展庭院小产业;引导经营主体帮扶带动无劳动能力、无劳动意愿、因照顾家庭等无法参与产业发展的贫困户增收脱贫问题。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要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4个乡镇共1595.11万元资金使用的效果情况进行自评。于2020年10月末,成立评价工作组,采用现场察看、调查农户的方式,分别对各项目单位的资金到位、项目建设、帮扶带动及增收情况进行了了解。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各批资金均及时安排到相关项目实施单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各项资金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安排计划规定进行使用。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资金报账严格规范,资金专款专用,已完成的项目能及时完成报账,建设中的项目对照计划预留足额资金,确保建设任务完成。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到户扶贫项目:按计划通过庭院小产业和经营主体帮扶带动完成了5835户,14005人增收脱贫。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到户扶贫项目:通过庭院小产业项目补助5636户,13571人,年户均增收1500元以上,这种方式实现激发了贫困户内在动力,使其掌握了种植、养殖技术,增强了发展庭院小产业的信心,产业呈良性增长,成为促进增收的可持续产业;经营主体帮扶199户,434人,年人均增收1200—1700元,这种方式实现了撬动社会资金参与脱贫攻坚帮扶带动无劳动能力、无劳动意愿、因照顾家庭等无法参与产业发展的贫困户增收脱贫。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调查,因项目的实施,使贫困农户对通过产业致富看到了希望,受访农户满意率达到100%。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经调查核对,此次安排的项目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情况。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篇(5)

***中学,占地总面积49750平方米,建筑面积6904平方米。有食堂594.28平方米,宿舍1129.28平方米,水冲厕所197.53平方米,教学及辅助用房3620.03平方米。学校集小学、初中于一体。学校设领导班子校长、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总务主任、教务主任、德育主任各1人,班子团结务实,开拓进取,凝聚力强。有教职工48名,其中专任教师38名;9个教学班,其中初中3个,小学6个;学生249名,其中初中100名,小学149名;中小学寄宿生38人。有生物实验室、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音乐教室、综合实践室各1间,计算机室、图书室、美术教室各2间,风雨活动室1间。

2、项目的实施依据;

***是国家边境团场,受地域、天气等多方面因素导致经济条件较差,职工年收入低,项目实施使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满足教学和生活需要,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保障教育公平,减轻团场家庭负担,保证适龄学生正常入学,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中学自2019年实施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以来,专款专用,减轻了团场负担。截止2019年年底共补助 46.76万元,用于学校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项目包含公用经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特岗教师工资补助、免费教科书补助。

二、项目立项申报绩效目标

1、项目申报的可行性、必要性及其论证结论;

***是国家边境团场,受地域、天气等多方面因素导致经济条件较差,职工年收入低,项目实施使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满足教学和生活需要,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保障教育公平,减轻团场家庭负担,保证适龄学生正常入学,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2、项目绩效总目标;

***中学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项目绩效总目标为:小学每年补助237400元,中学生每年补助230200元。

3、项目投入情况;

***中学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项目已投入:467600元。

4、主要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一是项目运行良好,社会效益显著。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来,有利地遏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校际之间办学条件差距扩大,提高了中小学校硬件办学设施,校园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学校风气更加好转,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推动了中小学布局调整,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动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提高团场人口素质切实减轻团场经济负担.二是社会公众满意度显著提高。专项资金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社会效益显著。

三、项目执行基本情况

1、项目执行基本情况

力求资金规范使用,没有出现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严格财经审批手续。所有报销发票,力求做到手续完备,附件规范齐全。重大项目开支都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学校成立了公用经费使用审核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在义教经费的管理使用过程中,学校严格按照规定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学期结束后将本期的收支情况向教师公布,接受教师的监督和学校的核查。对大宗物资的采购都要通过班子会并由两人以上进行采购。***中学2019年自实施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项目以来,大大改善了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了办学效率,为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19年补助46.76万元,用于学校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项目开支。其中公用经费补助22.5万元,已全部使用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2万元,已全部使用完;特岗工资补助19.07万元,未使用,结余1.7万元,其余被收回;免费教科书补助3.19万元,结余3.19万元用于支付当年教科书款。

2、项目实施效果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实现了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书本费,并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实现了义务教育教育阶段学校学生的全免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学,并与所在学校学生享受同等政策。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从根本上保证了适龄儿童教育入学起点的公平。同时,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为教师多种培训学习机会提供了经费保障,各种形式的培训及教研活动的组织,使教师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获得了提升。

四、绩效目标实现的自我评价(重点)

一年来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到工作机制健全,政策落实到位,资金管理规范,使用效益显著。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篇(6)

(三)项目绩效目标。__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建成覆盖城乡的基础设施网络,实现基础设施城乡共建、城乡联网、城乡共享。

(四)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社区居民建议意见,做好总结工作。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__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经费年初预算资金90000.00元。在实施过程中,于2013年1-12月按月平均申请并批复资金7500.00元,截止12月底所有计划资金全部到位。

2、资金使用。截止2013年12月底,__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经费已全部支出,主要用于:路灯电费支出14767.00元,环境卫生及垃圾清运工资22760.00元,环卫车保险、驾驶员保险及燃油维修支出22773.8元,环境整治场地、农药、扫帚等28199.2元,环境整治宣传、资料费用1500元,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__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经费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财政所年初拟定用款计划,分期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成立工作小组。乡政府乡长唐平任组长,人大主席兰宗权任副组长,党政办主任杨明英,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人员胡玉芳、财政所谯世枝、郑俊坡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整个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

(二)项目监管情况。

各村委会、社区、单位之间加强协调,注重配合,强力推进,同时,乡党委政府还加强综合协调,加大督办力度,督促任务落实,保证顺利完工。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篇(7)

一、评价对象

20**年度全市67家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财政扶持项目。

二、组织形式

采取项目单位自评和市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形式,对20**年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财政扶持的67个项目(附件1)实施绩效评价。

1、项目单位自评。全市67个项目单位根据绩效评价内容、指标和标准进行自评,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自评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项目绩效目标、项目执行情况、自评结论、问题与建议、评价人员等。如项目实际绩效与预期绩效目标存在差异的,应在自评报告中作详细说明,经各区、县(市)财政局、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报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办经济发展处)。项目单位自评工作由各区、县(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综合评价。市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各区、县(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按照综合评价不低于25%的比例对重点项目进行评价,并形成综合评价报告。

三、评价内容、指标和标准

本次评价主要是对20**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财政扶持项目的绩效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指标分业务指标和财务指标两大类,权重按60%和40%分设,业务指标包括目标设定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水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等二级指标;财务指标包括资金落实情况、实际支出情况、会计信息质量、财务管理状况、资产配置与使用等二级指标,具体指标、评价标准见(附件3)。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优秀为90分以上,良好为75—89分,合格为60—74分,不合格为59分以下。

四、时间安排

20**年8月30日前全市67家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财政扶持项目单位完成自评工作,形成项目评价报告,经区、县(市)财政局、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报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办经济发展处)一式2份;各区、县(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项目单位绩效评价的基础上,进行汇总,填写项目评价情况汇总表(附件4),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办经济发展处)一式2份。9—10月份,市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各区、县(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情况进行抽查,并形成综合评价报告。

五、有关要求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篇(8)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原则:

(一)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原则。即把财政支出行为及其过程情况,通过对其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的比较和评价分析,判断支出的行为和执行的业绩、效果优劣。经济性、效率性与有效性是一个相辅相成的统一的整体。

(二)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以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定量分析建立在支出项目的财务数据采集分析上,定性分析通过对项目支出全面、综合因素分析,结合相关专家的意见,与定量分析共同评价支出项目的效果,以更加合理、准确地反映支出的实际绩效。

(三)真实性、科学性、规范性原则。真实性是保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客观公正的基础,科学性是以项目的实际情况为主,兼顾国家、国际比较标准,将预算标准和实际标准相结合,普通适用和个别选择相结合,充分考虑财政支出的特点和运作过程,以真实反映和衡量不同资金使用单位(部门)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的能力,规范性是评价行为和结果始终贯穿和反映财政资金运作的全过程,强化、规范公共财政支出项目的选项、审批、监管、审核功能,增强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的责任制,使绩效评价对公共支出的预算管理起到激励和约束作用。

二、基本方法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法包括:

(一)成本——效益比较法。针对财政支出确定的目标,在目标效益额相同的情况下,对支出项目中发生的各种正常开支、额外开支和特殊费用等进行比较,以最小成本取得最大效益为优。

(二)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通过比较财政支出所产生的实际结果与预定的目标,分析完成(或未完成)目标的因素,从而评价财政支出绩效。

(三)摊提计算法。研究某项支出通过年度盈余得以回收的时限,计算投资回收期或投资风险。摊提时间越短,风险越小。

(四)最低成本法。在某项公共支出不易观测或计算其效益大小的情况下,可采取比较多个功能和目的相近的方案,评价和选择成本最低的方案。

(五)因素分析法。通过列举分析所有影响收益及成本的内外因素,综合分析评价的方法。

(六)历史动态比较法。将历史上各时期的公共支出按一定原则和类别分类排列,分析比较,确定公共支出效率变化的情况。

(七)横向比较法。将相同或近似的支出项目通过比较其在不同地区间的实施执行情况来分析判断支出的绩效。

(八)专家评议与问卷调查法(公众评判法)。通过若干相关领域的专家对财政支出绩效进行分析,同时,设计不同的调查问卷,发给一定数量人员填写,最后汇总分析各方意见进行评价判断。

(九)上级财政部门制定的其它方法。

三、指标体系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基本(通用)指标,一类是个性(选定)指标。基本指标包括基本财务指标、国家(国际)通行指标、公众关注指标等应用在公共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指标。个性指标是在确定具体评价对象后,通过了解、收集相关资料、信息,结合评价对象不同特点和目标来设置(选定)的特定指标。

个性指标包括绩效指标和修正指标。绩效指标根据财政支出的不同功能和类型,同时兼顾绩效评价工作的可操作性分为九大类:一是财政基本建设支出,二是行政管理支出,三是财政支农支出,四是财政教育支出,五是财政科技支出,六是财政卫生支出,七是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八是政府采购支出,九是财政补贴支出。对每类设立支出类型评价“指标库”,针对不同项目的绩效评价内容选取一定比例的指标。为满足评价工作的要求,还可以结合具体需要临时设置一些补充指标。

四、组织管理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由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管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分级实施。财政部门作为财政预算分配的主体,负责安排各项财政支出并对财政资金使用监督,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主管部门,负责研究制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评价标准,统一规划评价工作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各主管部门、支出项目单位是财政支出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者,负责本部门、本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日常绩效评价,由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指定的重要项目,由市委、市政府指定的牵头单位或由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共同实施。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必要时可以邀请人大专门委员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共同参加。

五、工作程序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必须遵循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尽可能减少误差,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一般工作程序主要包括:

(一)前期准备

1、绩效目标申报。

(1)财政基本支出的绩效目标,包括按定员定额标准计算的基本支出绩效目标和单项核定的基本支出绩效目标,由财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

(2)预算单位在申报支出项目

时,必须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明确提出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预算数额较大或者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可行性方案必须有科学的论证和专家意见。

可行性方案中,绩效目标包括以下内容: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概况、项目必要性、项目所要达到的预期绩效目标、前景预测、条件论证、内容和规模、资金来源渠道及比例、资金使用进度、相关经济社会效益等。

2、确定评价对象,下达评价通知书。根据公共支出绩效目标以及绩效预算管理的要求,有针对性确定评价目标和对象并下达评价通知书。评价通知书应载明评价任务、目的、依据、评价人员、评价时间和有关要求等。

3、成立评价组织机构。确定评价目标后,应根据目标的具体情况,成立评价组织机构,负责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评价实施方案、选择委托评价机构,审核评价结果报告。

4、制订评价实施方案。评价组织机构根据评价工作规范,针对评价对象,拟定评价工作具体方案,成立评价工作组,选定评价指标,确定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

(二)现场评价

1、收集基础数据和资料。评价工作组根据评价工作要求,到评价对象现场采取勘查、问卷、复核等方式收集、整理基础数据和资料,包括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评价指标体系需要的相关资料。

2、核实、分析基础数据并计算评价结果。评价实施机构根据被评价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核实基础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以及指标口径的一致性,根据实际情况对指标和标准进行必要的调整,并辅助以专家、问卷等定性指标的分析计算出评价结果。

(三)撰写报告

1、形成初步评价结论。评价工作组根据计算的初步评价结果,撰写评价分析报告,并在必要时将初步评价结果反馈被评价单位,核实相关调整事项,评价分析报告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内容完整,分析透彻,逻辑清晰,用语准确,并报请评价组织机构审核确认或备案。

2、总结建档。评价工作完成以后,应进行工作总结,将评价有关问题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上报评价组织机构,并将评价项目建立工作档案备查。六、分类实施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类型分为项目实施过程评价和项目完成结果评价。项目实施过程评价,是指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阶段执行情况或者跨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的评价。项目完成结果评价是指项目完成后总体绩效的评价。

(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具体实施主体分为部门(单位)自我评价和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1、部门(单位)自我评价。

财政支出项目统一实行部门(单位)对资金使用情况自评制度。

(1)项目完成后评价。所有预算项目支出完成后一个月内,资金使用单位必须对项目支出的绩效和预定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绩效自我评价,并向财政部门提交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备案。

(2)项目中期评价。对跨年度项目支出实行项目中期绩效自我评价制度。每个预算年度结束,项目资金使用单位都要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实施一年一评的中期评价制度,自评报告报财政部门备案。

(3)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应该包括:与申报的可行性方案进行比较分析、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项目阶段完成情况)、绩效结果等。

(4)抽样复核。财政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单位报送备案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抽样复核、审查,抽查面逐步达到每个预算年度支出项目的5以上。

2、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1)重点项目评价。财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每个预算年度筛选部分有影响和有代表性的重点支出项目进行综合绩效评价。综合绩效评价由财政部门在项目资金使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根据各方面材料和基础数据,对项目评价采取定量和定性分析、判断,综合专业意见,对项目支出的经济、社会、政治绩效进行全面的评价。

(2)项目中期评价。对影响较大或者所跨年度较长的项目,由市财政局组织进行绩效评价。

(3)支出预算中按定员定额标准计算的基本支出和单项核定的基本支出,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评价。

财政部门组织评价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实施评价。

七、实施范围和步骤

(一)重大支出项目。市级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支出项目试行支出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单位,应按《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支出绩效进行自评,上报自评报告,财政部门对自评报告进行抽查和复核。对其中的重大项目和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可由财政部门委托或组织评价。

(二)一般性支出及小额拨款。暂不实行支出绩效评价,待绩效评价制度全面建立后,再结合部门预算编制和部门综合评价一并实施。

(三)跨年度支出项目。全部按《办法》规定实行自我评价。项目单位对资金使用进度和阶段效果形成自评报告,报财政部门备案。对所跨年度较长的项目,可由市财政局组织进行绩效评价。

(四)专项补助资金。可以采取市财政部门组织评价,也可以由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

八、结果应用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包括:

(一)对项目支出资金使用单位报送备案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核实和抽查。逾期不报送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的,视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没有达到。

(二)对跨年度实施中期评价的项目支出,在提交年度评价报告之前,财政部门不再拨付资金,并可以根据评价报告的结果,对长期项目资金作中期调整,以使项目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不按规定提交评价报告的,必须向本级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拨款。对绩效差劣的项目要进行通报,对同类项目下一预算年度不再安排资金。

(三)重点支出项目经过综合绩效评价,财政部门可根据评价结果向本级政府报告,对后续资金拨付提出处理意见,经政府批准调整支出预算。同时,提请有关部门对重点项目资金进行重点审计和事后审计,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财政和审计监督。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篇(9)

根据《市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要求,全面实施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一是落实组织保障,由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一名副局长,3名财务人员具体抓,聘请第三方机构承担会计工作。二是规范过程管理,编制预算时对申报的项目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细的资金测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了绩效运行监控,对执行中存在偏差的项目进行了原因分析和及时整改,确保达到年初绩效目标。项目结束后积极进行绩效评价,强化了结果运用。三是加强基础支撑,出台《市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对全局所有项目财务支出进行规范,从严执行预算。全年开展财务人员培训3次,在文旅官方网站及时公开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年预算管理执行到位。

二、自评得分情况及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评价考核办法,从组织保障体系、过程管理体系、基础支撑体系及其他考核事项等方面进行了自查自评,在数据准确、资料齐全、佐证充分基础上综合自评得分为99分。

(一)组织保障体系3分,自评得3分。主要依据:落实了专人从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过程管理体系88分,自评得87分。

1、事前预算绩效评估管理5分,自评得5分。主要依据:根据“关于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及时通知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填报项目预算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提供充分的设立依据、测算标准、测算过程以及绩效目标等。无设立依据、设立依据不充分或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纳入预算。

2、预算绩效目标管理36分,自评得36分。

(1)时间要求7分,自评得7分。主要依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填报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区财政局。

(2)质量控制16分,自评得16分。主要依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内容完整,年度主要任务指向明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项目绩效目标内容完整。按数量、质量、成本、时效等分类细化、标准合理,一次性通过了区财政局审核当年度绩效目标。

(3)管理规模3分,自评得3分。主要依据:本部门全部项目均纳入了绩效目标管理。

(4)管理模式10分,自评得10分。主要依据:按要求填报了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3、事中预算绩效监控管理15分,自评得14分。

(1)管理要求7分,自评得7分。主要依据:按要求开展了区级年初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并按时报送了绩效监控动态表。

(2)管理范围3分,自评得2分。主要依据:主动对预算项目开展了全程监控,但并未形成规范完整的监控报告。

(3)管理创新5分,自评得5分。主要依据:在绩效监控过程中并未发现问题。

4、事后预算绩效评价管理32分,自评得32分。

(1)整体支出评价8分,自评得8分。主要依据: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并按时报送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项目支出评价8分,自评得8分。主要依据:对重点评价项目户户通运行维护(区级)开展了绩效自评并按时报送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报告质量4分,自评得4分。主要依据:绩效自评报告格式规范,报告中问题分析全面深入,所提措施建议针对性较强。

5、绩效结果应用12分,自评得12分。

(1)问题整改7分,自评得7分。主要依据:针对在绩效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修订了新的旅发资金使用办法,并已送领导审批。同时还对2020年的旅游企业进行了补贴。

(2)结果公开5分,自评得5分。主要依据:按规定在官网上对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进行了公开,公开信息真实全面。

(三)基层支撑体系4分,自评得4分。

1、制度建设2分,自评得2分。主要依据:截至考核年度,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均按照财政出台的办法、细则以及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中含有预算管理方面的内容要求。

2、培训宣传2分,自评得2分。主要依据:在2020年10月26日针对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了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培训会,并将会议情况在门户网站上进行了报道;将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以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在门户网上进行了登载。

(四)其他考核事项5分,自评得5分。主要依据:积极配合各级评价组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按时提供了自评报告以及相关数据、资料等,并按时报送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自评表与相关材料。

三、主要经验和存在不足

一是预算编制测算还不够精确,编制依据和测算深度不够,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实际执行与项目预算绩效存在偏差。

二是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因年度大项工作任务多集中在年底,故项目资金存在年底较集中支付的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进度。

定期做好支出财务分析,及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预警。加强项目实施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规范化、常态化,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压减年末结余资金规模,提高预算完成率。

(二)进一步科学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结合单位职能职责,按照“保民生、保基本、保运作”原则,科学合理编制本单位资金预算,广泛征求机关干部项目收益群众等意见,确保预算科学合理。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篇(10)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绩效评价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会同环境保护部门,对专项资金支持事项进行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 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是《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编制的年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年度方案)等。

第四条 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完成情况、专项资金管理、年度方案绩效目标设定及完成情况等方面。

第五条 有关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环境保护部门组织本地区相关地市制定本地区本年度水污染防治专项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1),制定本年度实施方案及项目清单(具体要求由环境保护部另行发文),并于每年3月底之前上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

中央财政在下达专项资金时,将分省绩效目标连同资金指标文件一起下达地方。

各省份根据确定的中央专项资金规模和绩效目标,调整完善年度实施方案及绩效目标申报表,并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备案,对绩效目标不完善或与资金不匹配的要限时予以修改完善。

第六条 绩效评价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由财政部会同环境保护部统一组织、分级实施。

财政部会同环境保护部负责制定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见附2),明确评价标准和原则要求,确定专项及区域绩效目标,并组织对各省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负责对地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对地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合规性审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环境保护部门编制并提交本地区年度实施方案及区域绩效目标,组织实施本地区绩效评价工作。

根据需要,绩效评价工作可以委托专家、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参与。

第七条 绩效评价的工作程序如下:

(一)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环境保护部门根据本地区相关市(区)报送的上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形成本地区上年度绩效评价报告,逐项说明评分理由,附带评分依据,于每年3月底之前将经省政府审核后的评价报告分别报送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

(二)环境保护部负责汇总审核各省份绩效评价报告,形成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报财政部。

(三)财政部分配以后年度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将参考环境保护部提供的年度绩效评价结果。

第八条 绩效评价结果量化为百分制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评分分级。综合评分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80(含)至90分的为“良好”,60(含)至80分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九条 绩效评价结果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选择通过政府官方网站、通报、报刊等方式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 各级财政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下一级政府专项资金预算执行中的绩效监控,督促绩效目标有效实现。财政部门负责对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进行监督指导;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年度实施方案技术路线、年度实施方案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xx〕17号)及水污染防治项目中央储备库衔接、项目建设等方面进行监督指导。

第十一条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将对各省份上报的绩效评价报告进行抽查。对于未及时提交绩效评价报告或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省份,暂停或减少拨付下一年度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对于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秀的省份,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二条 各级财政部门、环境保护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在绩效评价组织实施工作中,存在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 省级财政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本地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备案。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之日起实施。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篇(11)

深化财政改革的一个重要任务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财政支出管理重点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资金分配,二是资金流转,三是资金的使用。当前,在财政支出管理三个环节中,对资金使用情况的考核是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这直接导致行政成本加大和公共资源的浪费,客观上制约了财政分配效益的提高。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就是运用相关的指标和标准,对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对比分析,对资金的使用绩效进行客观的判断。通过对财政资金使用的追踪问效,强化效率意识和效益观念,重视资金分配的绩效预算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减少和避免资金分配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因此,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加强资金使用效益管理,建立规范、科学、高效的资金管理体系是一项很迫切、很必要的工作。

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的时间和步骤

我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坚持“先简后繁、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的原则,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为突破口,总结经验,逐步有序地建立项目—单位—部门—综合等四个层次的评价类型,同时,为完善和规范部门预算编制,把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积极稳步推进我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从*年度开始实施。各区、县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此项工作。

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的内容

(一)部门(单位)绩效目标申报

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申报项目支出时,必须向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可行性方案,明确提出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预算数额较大或者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可行性方案必须有科学的论证和专家意见。

(二)部门(单位)自我评价

财政支出项目统一实行部门(单位)对资金使用情况自评制度。自评分项目完成后评价和项目中期评价。

1、市级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完成后一个月内,资金使用部门(单位)必须对项目支出的绩效和预定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并向财政部门提交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对跨年度项目支出全部实行项目中期绩效自评制度。每个预算年度结束一个月内,项目资金使用部门(单位)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实施一年一评的中期评价,并向财政部门提交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三)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财政部门在部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对市级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和有影响、有代表性的项目支出或所跨年度较长的项目支出进行政治效果、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综合评价。现阶段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实施范围主要是重大项目建设资金、大宗请款及教育、科技、农林水、社会保障等项目支出,对一般性支出及小额请款,暂不实行支出绩效评价。财政部门组织评价可以委托下一级财政部门或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实施评价。

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一)部门(单位)逾期或不报送项目资金绩效自我评价报告的,视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没有达到。

(二)对跨年度实施中期评价的项目支出,在部门(单位)提交年度评价报告之前,财政部门不再拨付后续资金,并可根据评价结果向本级政府报告,对后续资金拨付提出处理意见,经政府批准调整支出预算。

(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安排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良好的项目下年度的同类项目优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