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发表云网!为您提供杂志订阅、期刊投稿咨询服务!

策划年度工作计划大全11篇

时间:2022-05-11 12:59:30

策划年度工作计划

策划年度工作计划篇(1)

为解决由于人数众多导致会员不能及时参与活动的协会现状,我部决定实行以下制度:

1. 干事、会员记分制(细则后详)

2. 小组制度

将会员分成若干小组,每小组任命一名干事担任小组长,干事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及时地将协会和部内决定、信息传达给会员。若会员有何意见、新创意,可向小组长反映,被吸纳的将会得到相应的加分(加分细则附注),这样既能完善优化内部结构,又能很好的使每位会员都能及时的参与到每次活动中来。

3. 纪录监察制度

(1)实行部内积分制,年底评选优秀干事、优秀会员,细则后详。

(2)由干事轮流制记录每次部门会议、校内校外活动,每小组成员出勤情况,若会员无故缺席一次,扣一分;无故缺席三次以上,则取消其竞选优秀会员资格;无故缺席超过五次,则与协会记录监察部协商予以开除。若小组长未通知到会员导致会员缺席,则对小组长扣分。

二、部内活动

1. 10.28 干事纳新(6-8人)

2. 10.30 部内会员见面会 礼仪小组、文艺小组报名

3. 11.04 选拔礼仪小组、文艺小组成员

4. 每两周部内举办“会员风采大展”活动,内容大致如下:

第一环节 会员多元化 多形式展示自己

第二环节 以“保健生活小常识、基本身体检查以及民间治病偏方”为内容的竞赛

两轮下来,根据相应排名给予不同分值的加分,累积到年底的积分榜。

会员风采大展 初定时间 11.13、11.27、12.11

5. 11.19­­—11.21 继续开展“瓶换花”活动

6. 11.28、29 希望能够继续开展协会经典活动——“卫生进社区,服务你我他”义诊活动,以社区内孤寡老人,五保户等弱势群体为服务对象,为老人们测量血压,讲解血压常识,同时用 “会员风采大展”活动中的竞赛知识为老人志愿服务。

7. 12.16—12.23 年底最后一次活动面向全校同学举办“志愿者闪闪之星”大型赛事,以志愿服务内容为主线,力求不同于学校往届赛事,大致环节已成型,具体方案后定。

另附:与长春华益志愿者协会建立长久联系,多争取参加其组织的到福利院做义工以及社会志愿服务活动。时间根据华益志愿者协会活动再安排。

以上便是我部2011年度(下)工作计划,各活动期间穿插协会固定活动:血压计培训、摆桌椅、按摩技能培训,走进敬老院、孤儿院等。

协会集体活动初步计划

除血压计培训、摆桌椅、按摩技能培训,走进敬老院、孤儿院固定活动外,下附2011年度(下)国际公益节日:

10月28日 世界“男性健康日”

10月31日 世界勤俭日

11月 9日消防宣传日

11月10日 世界青年节

11月14日 世界糖尿病日

11月17日 国际大学生节

11月第四个星期四感恩节

12月 1日世界艾滋病日

12月 3日世界残疾人日

12月 5日国际志愿人员日

12月10日 世界人权日

12月11日 世界防治哮喘日

12月15日 世界强化免疫日

12月24日 平安夜

12月25日 圣诞节

可适当根据时间举办各样活动,其中

1、 11月10日 世界青年节、11月17日 国际大学生节 、12月 5日 国际志愿人员日 举办相应活动,具体方案后定。

策划年度工作计划篇(2)

1、策划辅导站总站活动,力求帮助师大学子更加了解自我、悦纳自我,以正当的途径解决自己的心理困惑。常规活动有心理健康活动月和“5.25”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日。

2、协助各分站根据其学院特点作好活动的规划书,若活动举办的较成功,将其推广到全校。

3、加强与外联部合作,与其共同协商,为联系兄弟学校或拉赞助相应地制定制定方案。

4、做好总站的上传下达工作,及时将老师及站长的意见和建议按各部门情况组织分配后交办公室统筹。

部长与副部长通力合作,大家多讨论多交流,现将各人的工作初定如下(如遇特殊情况将作进一步调整):

部长(xx)职责:

1、负责策划下学期总的活动

2、加强与外联部合作,与其共同协商,为联系兄弟学校或拉赞助相应地制定制定方案。

3、协调各分站与总站的活动,及时借鉴分站的经验,推广至全校。

副部长(xx)职责:

1、做好总站的上传下达工作,及时将老师及站长的意见和建议按各部门情况组织分配后交办公室统筹。

2、干事的考核和管理以及会议记录,将每次总站组织的活动及时进行总结并上传到心理在线网站。

3、负责策划案后期的文字组织和编辑工作。

策划年度工作计划篇(3)

1、鸟瞰图:在6月8日之前完成鸟瞰图的设计制作。

2、沙盘:在6月9日之前落实沙盘制作,公司在6月底完成制作(大小、户型模型等)

3、现场照片:6月2日之前完成花园现场拍摄工作,主要用于以后宣传中用的实景图片。

4、DM单:在6月5日之前完成设计制作,在6月10日之前完成印刷工作(确定印刷数量规格等)

5、楼书:在落实了现场实景拍摄和鸟瞰图的制作后,在6月15日之前完成设计工作在月底完成印刷工作。

6、现场广告牌:在6月20日之前完成,确定在什么地方做多大?怎么做?

7、在6月10日之前完成售楼部里面近10平米的广告鸟瞰图的制作和门楣的灯箱制作。

8、在6月底要完成开盘活动策划报告,力争落实到执行工作中。

9、在6月20日之前,把销售过程中客户管理系统表格和广告测评办法落实到销售中心。

10、在6月20日之前落实花园销售培训计划(与X落实到培训细节、过程、内容讲师、时间等)

二、广告策划计划

1、在6月15日之前确定广告语。

2、在6月15日之前确定开盘广告内容,并设计出广告样稿。

策划年度工作计划篇(4)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切实稳定我市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本着超前规划、科学安排、早作部署的原则,现将2009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做好2008年人口计生工作计划的落实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抓紧抓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当前我市人口惯性增长的势头依然强劲,低生育率与高增长量并存的现象将长期存在。现行生育政策与群众婚育意愿之间的矛盾仍很尖锐,多数群众想早结婚、多生子的愿望还很强烈,一些地方违法生育呈现上升趋势。同时,由于环境污染、取消婚前检查等因素,出生缺陷发生率居高不下;群众对性别的偏好,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近年来持续偏高;随着城市进程的加快,人口流动的规模和范围日益扩大,加大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难度;一些地方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呈现“未富先老”的局面。各级各部门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深刻认识我市人口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人口计生工作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刻认识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和反复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科学规划,认真落实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2009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计划是出生4.9万人,总人口净增2.3万人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4‰,控制人口数量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根据人口再生产的客观规律,从今年4月份开始,已进入控制2009年人口计划的实施阶段。为切实做到计划早制定、工作争主动,充分发挥人口计划的宏观调控作用,根据省下达我市11.6‰的人口计划,分解下达各区县、高新区2009年度人口计划。请各区县、高新区参考公安、卫生、人口计生、教育等部门的人口数据,结合婚、孕情调查摸底情况,抓紧分解本区县的人口控制计划,并层层落实到乡、村,落实到育龄群众。要继续加大晚婚晚育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科学安排婚育时间,认真落实优先优惠、奖励扶助政策,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要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尽量满足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而申请生育的群众要求,严格控制违法生育,稳妥做好削峰填谷的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生育证》管理制度,切实抓好节育措施的落实,尤其是对重点人群要实行定期随访、孕情环情监测,严肃查处违法婚姻、违法生育、违法收养行为,确保良好的生育秩序。

三、进一步强化措施,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氛围。各级要广泛宣传中央《决定》和省、市《实施意见》,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生育关怀”行动,大力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和“少生快富、幸福家庭”工程,积极营造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舆论氛围和政策环境。二是夯实基层基础,坚决遏制违法生育上升势头。要进一步夯实农村基层、城市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三块基石",继续加大对重点管理、重点关注乡镇和薄弱村的帮促力度,始终对违法生育保持高压态势,按照市委组织部等11部门《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维护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严肃性。三是加大政策推动力度,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好现行法定奖励扶助政策,搞好普惠性政策与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的衔接,使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自愿实行计划生育。四是不断完善部门配合、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履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将履行本部门人口计生工作职责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布署、同指导、同检查,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部门经常性工作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领导,确保2008、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的圆满完成。各区县、高新区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落实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及2009年度人口控制计划,切实加强督查指导,积极改进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工作不力、突破年度人口控制计划的,坚决实行重点管理、一票否决。各级人口计生、统计等部门要加强人口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对人口计划与实际执行数据差距较大的区县,要核查人口计划制定的合理性。要继续做好出生人口瞒报、漏报、错报常年有奖举报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的圆满完成。

策划年度工作计划篇(5)

江西省从2010年起,抓住鄱阳湖生态区列入国家发展战略契机,在全省推行计划生育“绿色养老”工程,把计划生育、养老保障与生态建设、农民致富有机结合起来,从模式上进行创新和突破, 走出一条依靠当地实际,解决计生群众老有所养的新路子。 “绿色养老”工程实施以来,已经初见成效。2010年,是江西省近十年来出生人口增幅最小的一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比上年下降0.42个千分点。

1. 中央财政共投入达6亿多元,惠及56万多个家庭

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今年1月11日在全国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工作会上表示,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协调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将支持家庭发展与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结合起来,不仅促进了低生育水平稳定,而且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近几年,国家组织实施人口计生利益导向基本制度。包括2004年试点、2006年全面组织实施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2008年全面实施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2004年,国家开始试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夫妻年满60周岁后,每人每年发给不低于600元奖励金。2006年底全国全面推开。

“少生快富”工程从2000年开始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山区八县试点。宁夏投入各项工程资金3200多万元,其投入产出比为1∶40。200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自增率首次降至10 以下。经验引起了国家重视。2004年初,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在西部地区开展“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工作的意见》,推广宁夏的做法和经验,在西部扩大试点,加强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建设。2006年,“少生快富”工程在内蒙古、海南、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实施,截止到目前,中央财政共投入达6亿多元,惠及56万多个家庭。

2007年9月,国家出台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对这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80元或100元的扶助金。特别扶助对计生特殊家庭伸出了温暖的援助之手。至2007年底,全国累计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574万人次发放了35.9亿元奖励扶助金。据统计,目前,全国特别扶助制度试点地区共扶助约15.7万人,发放扶助金近1.7亿元。一些省市还提高奖励扶助标准和提前支付年限,让农村计生家庭优先享受发展成果。如北京市在2007年把农村奖励扶助由原来每人每年600元标准增加50%,2008年又将奖励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0元,增加了一倍。河北省将农村奖励扶助对象年龄提前到50周岁。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实行的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父母养老保险制度,包括奖励扶助标准规定的补助,每人可以享受每月不低于300元的保险金。

近年来,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三项制度”进行了完善,如:青海农牧区以及甘肃、云南、四川的藏区农牧民享受农村奖励扶助待遇的年龄提前到55周岁;重庆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金分别提高到2760元和3120元;宁夏将两女户“少生快富”工程奖励金提高到8000元。

2. “十二五”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五项重点

在今年1月11日召开的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斌指出,“十二五”时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利时机,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建立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相关社会经济政策相衔接,政府为主、社会补充、覆盖城乡、公平合理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使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十二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的工作重点,一是进一步完善以“三项制度”为主体的奖励扶助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落实以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为主的免费服务制度;三是进一步协调推动相关重大民生政策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衔接;四是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五是进一步组织做好社会关怀活动。

相关链接

策划年度工作计划篇(6)

中图分类号:C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6)02-0352-02

前言:虽然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国实施了全面二孩政策,但在过去的四十多年时间里,计划生育政策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也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统计数据是国家进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统计工作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工作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质量。从统计数据的角度来看,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是符合我国当时基本国情的,不仅促进了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还提升我人民的生活质量。

一、计划生育统计的意义

计划生育统计是直观体现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实施效果的载体,通过统计数据,能够非常直观的认识到我国人口发展态势,也是评价一个地区计划生育工作开展合理性的重要依据。另外,我国在对人口规划进行编制的过程中,计划生育统计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依托,也是计划生育政策管理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除此之外,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也需要通过统计数据来提供现实依据,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升计划生育政策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促进政策的进一步实施。

从根本上讲,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离不开统计数据,其主要意义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对我国的人口数量有很大的抑制作用,还能够科学合理的对我国人口结构进行调节;第二,有利于稳定我国的低生育水平;第三,在促进科学管理与提升服务水平方面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1]。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实施,离不开统计数据的支持,只有以统计数据为依据,才能够确保计划生育政策的稳步开展。

二、计划生育统计的作用

从统计数据的角度来看,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抑制人口增长

从1949年到1964年,我国人口的增长速度开始加快,15年间已经从原来的5亿增长到了7亿,平均7.5年便增长1亿,这个数字已经非常惊人。但从1964年到1974年,短短10年时间里,我国人口又再次从7亿增长到了9亿,已经进入人口增长的高峰期,平均5年人口便增长1亿。而我国的经济建设当时正处于初级阶段,很难满足快速增长的人口需求。因此,从1973年开始,我国开始全面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发展到1995年,我国人口从原来的9亿增长到12亿,平均每7年增长1亿,这一统计数据表明,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开展已经取得一定成效[2]。

进入到90年代以后,虽然我国生育人群依然非常庞大,但计划生育政策已经深入人心,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生育水平也在不断降低,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我国人口增长。相比于1970年,我国1994年的人口出生率已经从原本的33.43%降低到17.70%;自然增长率从原本的25.83%降低到11.21%;妇女生育率从原本的5.81%降低到2.23%[3]。发展到2012年,我国城市人口已经大体上实现了人口在生产类型的有效转变,与世界范围内的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人口增长率明显偏低,由此可见,计划生育政策为我国的改革开放与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2.促进观念转变

自从上个世纪70年代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改革开放的进程不断加快,社会经济也得到了全面发展,在这种条件下,我国人民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传统思想中“重男轻女”、“儿孙满堂”、“多子多福”的观念在育龄人群中的影响力越来越小,相反的,“少生优生”、“晚婚晚育”、“男女一样”的生育思想变成了社会主流,人们的生活方式更加文明与科学,生活水平也由此得到很大提升[4]。

从统计数据的角度来看,1970年,我国女性初婚年龄平均为20.2岁,但发展到1993年,这一数据已经变成22.67岁,有非常明显的提升。除此之外,我国的家庭规模也在缩小,核心家庭逐渐成为主要的家庭形式,1971年,我国平均家庭人数为4.84人,而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以后,这一数据降低到了3.96人,这一变化的主要原因便是生育数量的减少。相比于1970年,我国1993年的一孩率从原本的20.7%提升至61.3%;二孩率从原本的17.1%提升至27.5%;而多孩率则从原本的62.2%降低到了11.2%,选择生育多个孩子的家庭数量得到有效控制[5]。发展到1994年,我国表露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意愿的夫妇已经占据全国总数的两成以上,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育龄家庭的生活负担,对于生活质量的提升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3.提高生活水平

我国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控制人口增长,使之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相协调,从而提升人们的生活水平。在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四十余年时间里,我国经济的发展速度迅猛,人们的生活质量也得到了明显提升。从统计数据的角度来看,从1952年到1978年这26年时间里,我国生产总值虽然增长了3.7倍,但人均却只有1.8倍;而从1978年到1994年这16年的时间里,我国生产总值增长了3.2倍,人均也达到了2.4倍,这不仅仅归功于改革开放,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也是不容忽视的[6]。同一时间段,我国人民的生活质量也在不断提升,消费品市场大幅度扩大,零售总额也逐年递增,相比于上个世纪70年代,城市居民投入到生活中的费用每年递增15.5%,农村家庭的纯收入每年也平均递增14.8%。

4.提升人口素质

控制人口数量与提升人口素质,是我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的主要目的,在抓好前者的同时,我国对于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也非常重视,人口素质也在不断提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我国人口死亡率在20‰左右,发展到70年代,已经下降到7‰左右;1949年,我国人口平均寿命仅为35岁,而1990年,已经上升到68.55岁,是国际上平均寿命提升最快的国家[7]。另外,我国卫生基础设施也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善,1970年,我国医院床位仅为13.3张,到1994年,已经提升到了23.6张。无论城市,还是农村,人们的营养状况也得到了很大改善,基本上与世界平均水平持平。另外,我国也逐渐形成了妇幼保健服务系统,婴儿与孕产妇的死亡率都有很大程度的降低。医疗卫生方面的很多指标也都领先于其他同等经济发展水平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大大缩小。另外,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对于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也有很大促进作用,九年义务教育逐渐普及,儿童入学率已经高达98.4%,九成以上的地区都普及了初等教育,很多大城市中也都普及了中等教育,幼儿教育与特殊教育也得到了很大发展。

虽然我国已经开始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但计划生育政策所产生的积极影响还是相当深远的,统计数据对这一政策的开展与撤销也有着非常大的参考意义。这些统计数据都为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提供了科学依据,通过数据,可以非常清晰与直观的看到我国人口数量的变化,男女比例越来越均衡、家庭构成越来越科学、生活水平与人口素质也越来越高,由此可见,在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过程中,数据统计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服务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

三、计划生育统计的评价

计划生育统计是计划生育政策实施效果的主要依据,因此,对其进行评价也是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想要对科学客观的评价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就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第一,统计数据是否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就是说,统计数据是否为计划生育政策的开展起到推动作用,如统计数据能否提升计划生育工作的信心等;第二,统计数据是否强化社会对政策的积极认识,主要指的是统计数据能否直观的显示出人口增长情况,与社会变化情况,从而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开展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意义;第三,统计数据能否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科学开展,只要指的是统计数据能否反馈出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效果,能否为计划生育政策进一步开展提供科学依据,以及时调整政策。

结论

综上所述,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根据国家实际发展情况而制定的独有政策,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统计数据作为计划生育政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也是不可忽视的,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效果,正因为对统计数据的充分利用,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才取得了如此卓越的效果。

参考文献

[1]石智雷,徐玮.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对家庭发展的影响效应分析[J].南方人口,2014,01:11―20.

[2]陈卫,靳永爱.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及其影响因素――基于微观的视角[J].人口与经济,2014,04:118―128.

[3]钟甫宁,王亚楠,刘亚洲等.中国农村人口生育水平估计方法及其影响因素――基于队列视角的分析[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03:51―59123.

[4]周俊山,尹银.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对居民储蓄率的影响――基于省级面板数据的研究[J].金融研究,2011,10:61―73.

策划年度工作计划篇(7)

**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具体指导下,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为基础,围绕计划生育年度管理责任制主要指标值,抓好计生基层工作。现将我镇人口计生工作总计如下:

一、2018年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年度责任目标指标完成情况:

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区间,全镇总出生人口为604人,死亡人数403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73‰,比县下达的指标9.5%低5.77个千分点,在出生人口中,男孩314人,女孩290人,人口性别比为100:108,我镇2018年政策外多孩出生19人,政策外多孩率为3.15%,2018年全员人口数据库、出生人口信息数季度准确率,变更及时率均达95%以上。

(二)主要工作指标

1、提高人口计生服务水平,认真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我镇2018年生育登记服务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

2、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落实计生奖励扶助政策:2018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兑现率为100%,全镇有433户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户,获得扶贫项目的有422户,贫困计生家庭扶贫项目覆盖率达97.46%。爱心保险:全镇农村计生“两户”爱心保险248户,788人,发放爱心保险卡248本;全镇2018年农村计划生育“两户”934户2264人享受政府代缴城乡医疗保险共计407520元。

3、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凡受理生育登记及再生育申请的,按时办理,不推脱,提高群众满意度。

4、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我镇计生工作人员日常积极联系镇卫生院,及时掌握孕情信息,排查是否有孕情消失,为“两非”案件查处提供可靠依据。

5、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坚持例会制度,及时报送人口计生统计报表和全面两孩生育登记申请及生育信息,完善基层信息采集和共享工作机制,做好全员人口信息录入、比对、完善工作,及时变更数据信息,提高统计信息质量。

6、做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各项工作。2018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信息协查反馈率和流动人口个案信息入库率均达到90%以上。

7、精准扶贫工作:一是做好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做到应纳尽纳,不漏户。二是做好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让贫困户早日过上好日子。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乡镇计划生育工作观念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仍将工作重心一味放在人口数量控制方面,未着眼人口与社会、环境、经济的协调发展,未将重点放在解决人口性别比不协调、流动人口管理难、出生人口素质不高、人口老龄化等问题上来。综合协调机制不健全,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门与卫计局综合协调机制不健全。人口性别比偏高、流动人口管理难到位等问题比较突出。

三、2019年工作计划

(一)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坚持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及时研究解决人口计生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困难,落实领导班子和工作队长计生包村工作制度。

(二)依法组织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落实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推动生育政策与相关社会经济政策的配套衔接,推动相关部门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满足群众的需求;深入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落实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工作。

(三)加强计划生育宣传倡导和舆论引导。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推动建立与两孩政策相适应的新型人口文化,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加强镇、村计划生育宣传阵地建设,开展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科普等主题宣传活动,群众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得到全面提高。

(四)强化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措施。

(五)做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各项工作。

(六)加强出生人口信息管理工作。要完善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对比、共享机制,加强全员人口数据库家庭基本情况信息采集,强化信息数据应用。

策划年度工作计划篇(8)

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在其正式实行的二三十年间,有效的减缓了我国的人口增长速度,对我国经济、政治与文化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尚处于不成熟期,其诸多方面仍存在着问题有待改进。本文先从计划生育档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出发,提出有效的解决策略,以促进计划生育政策的发展。

1 当前计划生育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

在我国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中,大多数的人都将注意力集中在了此项政策的成果之上,而忽视了计划生育的档案管理工作这一基本与前提。就目前的情况来说,我国从事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的大都是非专业的人士,他们对计划生育政策本身不够了解,在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的日常办事程序上并不能很好的结合实际与本身的制度作出最完美的处理。在工作调动或是离岗时,他们对计划生育档案的移交、审查等相关程序不能作出准确无误的处理,最终导致档案的数量、分类等问题责任不明确,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1.2 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的制度不完善

据相关调查显示,目前我国计划生育管理制度与其相关的各级人员的工作职责分配在绝大多数的乡镇、社区有了较为完整的实施与管理,但作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基础与前提的档案工作管理却并没有较多的制度与职责安排,也缺乏较为详细的考核标准,这种制度管理的不完善直接导致了计划生育相关的材料不能够全部统一的收集,许多有价值的材料得不到妥善保管,使得档案信息不完整,档案管理与信息管理的效率有所降低,从而严重拖慢了计划生育发展的脚步。

1.3 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的模式陈旧落后

随着科学与技术的发展,我国的经济与文化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提高,但是中国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的办法并没有因此而走向现代化。在我国目前的计划生育档案管理中仍然采用着最原始的人工管理的办法,各负责人员仍然采用手工的方式整理和归类计划生育的相关档案,在效率得不到提高的同时,档案的内容与数据还经常出错,大大的降低了计划生育资料的准确性与可信度从而影响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除此之外,计划生育工作常常在偏远、落后的山区和乡镇等地方难以开展与实施,管理模式总会出现错误与混乱,一些人于是利用这种混乱编造虚假错误的计划生育管理资料,严重影响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与实施,最终影响中国的发展。

2 提升计划生育档案管理水平的对策

提升计划生育档案的管理水平,是搞好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基础与前提。只有完整与真实的记录计划生育的相关信息,进而生成相关的档案信息,才能准确的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从而正确分析中国未来的人口走势,作出相应的政策安排。故如何提高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的水平,已成为当今时代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重要问题。

2.1 加强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者对档案材料重要性的认识

从领导阶层做起,加强各个相关人员对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并在相当长的最初一段时间内指派相应的人员宣传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从而逐步在人们脑海里形成一种根深蒂固的重要性思想。各相关人员可以定期的制作关于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重要行的宣传手册,向各工作人员进行宣传;也可以在一年中安排几次特定的宣传讲座或培训,让档案工作者从内心深处感觉到自己工作的重要性,从而加强自己工作的严谨性与准确性。

2.2 建立健全规范的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的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要求我们结合计划生育的需要,制定符合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特点且符合实际的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规范与条例以对档案管理工作者进行规范,加大计划生育档案的真实性与权威性,逐步使得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走向标准化与规范化。

2.3 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模式进行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

从古至今的经验告诉我们,做任何事都要懂得顺应时代变化的趋势,运用有利的先进化工具 以使自己的工作能够达到最佳,而计划生育档案的管理工作同样如此。伴随着现代化技术的发展,传统的手工收集、分类和处理计划生育档案的方式已经不再适合如今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所以,逐步采用现代化手段进行计划生育的档案管理既是工作本身的需要,更是时展的选择。运用现代化手段与技术管理计划生育档案,不仅能够有效降低计划生育档案信息的错误,而且能够极大地提升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使得计划生育政策得以高效有序的开展。

3 总结

在当前计划生育政策总体上在我国取得一系列进展的同时,其关于档案的管理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对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进一步的实施造成了阻碍。我们在开展计划生育的同时,要不断反思这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试着找出适合且有效的解决办法与对策,在克服与解决一个个问题的同时,使得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与标准化,使得计划生育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从而对国家的发展贡献微薄的力量。

参考文献

[1]刘晓卿,王丽华.加强医院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的若干思考[J].《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13年9期

[2]魏晓英. 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途径[J].《兰台世界》.2013年z2期

策划年度工作计划篇(9)

一、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必要性和意义(一)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必要性近些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对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仅仅依靠地方立法管理计划生育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发展要求。在继续完善各地有关计划生育的地方性法规1的同时,制定一部较为系统、完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法律,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也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对保障计划生育事业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认为,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性发展2战略中的地位需要由国家的专门立法来确定。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曾将“国家推行计划生育”写入《宪法》,党的十二大最早提出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党的十五大提出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实施可持续性发展战略,坚持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政策、基本原则及主要措施、保障条件等需要由国家专门立法以及配套的法规予以保障。2.实行计划生育涉及到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应当由国家法律予以规定。3目前,《宪法》和相关基本法对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未作规范化、具体化的规定4,需要通过专门立法来界定和明确公民在生育问题上的权利和义务。有关地方性法规虽然对此已作出不少规定,5但仍存在某些不足,主要是规定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较多,规定公民可以享受的权利较少,权利与义务规定不相统一,或者说权利义务的配置失衡。3.全国推行计划生育近30年来,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并经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管理方法和规章制度,需要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之长期坚持下去并不断充实完善6。4.为地方立法和依法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保证,同时规范和保障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人员正确执法、文明执法。5.为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设定法律依据。实践证明,仅从限制公民生育抓计划生育难以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稳定、健康、持久地发展。需要通过国家立法明确规定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义务及法律责任。如“三结合”7的工作思路以及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和保障措施,已得到中央和国务院充分肯定,并深受基层广大干部群众欢迎,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计划生育部门以及社会团体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并以法律形式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

(二)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意义该法的颁布实施,顺应了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通过依法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行政行为,明确规定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为构建以《宪法》为根本依据,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基本法律,以相关行政法规1

1、地方性法规12、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为配套规范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从而结束了长期以来主要依靠政策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历史。该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将依法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同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约束政府行政行为与规范公民生育行为,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与公民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强化了人民群众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确立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从而为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我国立法机关在总结以往国家立法和20多年来地方立法经验并借鉴国际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确立了面向21世纪人口与计划生育立法的指导思想。即:

1、以邓小平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一系列科学论述为根本指导思想。2、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与可持续性发展,努力创造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人口环境;控制人口数量13,提高人口素质14,改善人口结构15。3、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增进家庭文明幸福,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4、有利于体现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为综合治理人口问题提供法律依据,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健康、稳定、持久发展。5、有利于保障和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正确执法,文明执法,提高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6、为地方立法提供法律依据。

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共7章47条。第一章总则(共8条)。主要规定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立法的宗旨、目的和依据,国家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原则,各级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等社会各方面配合政府作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协助义务,以及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和其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等。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共8条)。主要规定了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与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经费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以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基本原则。第三章生育调节16(共6条)。主要规定了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并将现行生育政策法律化、制度化,规定了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应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管理、服务措施。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共7条)。主要规定了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实行奖励、优待制度,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制度。第五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共6条)。主要规定了国家在提高母婴保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17服务方面应承担的责任,规定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法律地位,计划生育部门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第六章法律责任(共9条)。主要规定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技术服务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该法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共3条)。主要规定了对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立法授权,即授权国务院依据该法规定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授权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该法规定制定中国人民执行该法的具体办法,以及该法的施行时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体现了协调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思想。本法总则第一条即明确本法的立法宗旨之一是“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并将“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设立专章予以规定,明确提出国务院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二)体现了综合治理人口问题。本法明确规定国家采取综合措施,对人口与发展问题实施综合决策,规定了各级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及相关部门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以及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公民等应当协助政府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义务,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经济、依靠科技进步、发展教育事业、促进社会进步、提高妇女地位等项工作有机结合。(三)强调稳定现行生育政策,把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实行的生育政策法律化、制度化,既没有收紧、也没有放宽,并规定了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管理、服务和制约措施,对保证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积极推动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有重要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四)体现了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本法不仅规定了公民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还规定了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包括享有生殖保健、男女平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健康与安全保障的权利等,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为保障公民充分享有和行使这些权利应承担的义务,明确了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式和途径。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于其客观上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资源环境造成了影响,加重了社会公共投入的负担,有必要从经济上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应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作为对社会公共投入的一种补偿。(五)强调严格依法行政。本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规定了各级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应履行的法定职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同时,也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六)坚持分类指导。由于各地人口发展状况、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不同,加之计划生育地方立法先于国家立法,且已实施多年,国家立法只对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作原则规定,为地方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提供法律依据。基层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具体制度与措施,则主要由地方性法规作出规定。(七)注意借鉴国际有益经验。本法体现的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计划生育工作与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引入生殖健康、开展计划生育的教育、信息、咨询活动、提供计划生育、生殖保健优质服务、实施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等内容,反映了中国政府认真履行开罗人口与发展大会《行动纲领》的庄严承诺。四立法为何规定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为了使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相适应,把实行计划生育作为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起将人口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不仅提出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年度人口计划,而且提出各项人均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并逐级下达人口发展计划,明确各级政府负有完成人口计划的责任,列入目标考核责任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党中央、国务院多次明确指出,人口再生产仍属于国家宏观调控的内容,仍要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方针,做到人口与发

展综合决策,继续发挥人口计划的宏观调控作用。近30年计划生育工作的实践证明,通过制定和落实人口发展计划,合理调节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是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一个重要调控手段。为了把这一经验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设专章对国务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和制定人口发展规划、以及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并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方案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有利于国家对人口问题实行宏观调控,促进各级政府始终抓紧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对人口问题实施综合治理,确保国家人口控制目标的实现。需要指出的是,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与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并不矛盾。在计划生育实际工作中,人口计划只下达到县一级,乡、村两级按现行生育政策实行管理,确保群众按现行生育政策实行管理,确保群众按现行生育政策,简化手续,公开办事程序和政策,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立法为何强调稳定现行生育政策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人口问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是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虽然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努力,我国已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生育水平已降到较低的水平,但是由于人口基数大,未来几十年,我国人口数量仍将持续增长,预计年均净增1000万人以上,人口素质不高的状况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劳动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人口老龄化问题更加突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依然尖锐。我国的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国家必须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长期坚持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生育政策是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核心,也是规范和调节公民生育行为的基本准则和规范,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计划生育各项方针、政策、措施,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围绕贯彻落实生育政策而制定的。国家在制定生育政策时既考虑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国家的长远利益,又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社会群体的实际情况,以及群众的生育意愿和接受能力,把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结合起来,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逐步形成并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即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有实际困难的可以安排生育第二个孩子。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要求和做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决定。根据中央确定的生育政策,各省区市相继制定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根据实际情况,对具体生育政策作出了规定。我国计划生育的历史实践证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成绩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因此,中央多次强调,现行的生育政策要保持不变。2000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强调指出,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条件下,仍然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这是因为,虽然现行生育政策已逐步被广大人民群众理解和接受,但是,目前我国生产力水平较低,地区发展不平衡,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还将长期存在,实行计划生育仍有相当的难度。因此,生育政策既不能放宽,也不能收紧。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也符合国际公认的人权原则。对于发展中国家和民族来说,人权首先是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我国实行计划生育30多年来,少出生了3亿多人口,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口增长过快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压力,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实行计划生育,正是为了维护人民享受更高生活质量的权利,是真正维护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

六、立法对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规定

七、立法对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制度的具体规定(一)明确规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级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建立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对人口问题实施综合治理的制度。(二)明确社会相关方面负有协助政府管理计划生育的义务,主要内容包括:

1、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所属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向育龄人群提供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和科普知识,提供必要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向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工作机构通报有关计划生育工作信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与优待措施;2、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指导下,向育龄夫妻发放避孕药具,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动员群众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3、社会各方面应当配合政府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为流动人口提供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信息、教育、咨询,开展计划生育、生殖保健优质服务,帮助解决流动人口在生产、生活、生育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三)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的奖励与社会保障制度。本法设专章规定建立计划生育的奖励制度,对公民晚婚晚育、妇女怀孕、生育、哺育期间、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给予必要的福利待遇,实行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制度,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给予经济发展的优惠和照顾,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服务,以及国家在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中应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规定等。

策划年度工作计划篇(10)

(一)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件,巩固党员干部违纪超生清查处理活动成果。

一是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建立全方位的监督网络;

二是由区计生委加大孕检力度,及早发现问题苗头,防患于未然;

三是督促各街道办事处纪工委认真排查,深挖违纪线索;四是开展计划生育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件,严格落实党政纪处分。

(二)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格按照要求,对奖励扶助工作的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并对奖励扶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奖励扶助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把握政策不严、执行政策不公、弄虚作假、、侵占挪用、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将给予党纪处分。今年,我区未发现违纪违规现象。

(三)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计划生育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纪律,不得利用职权超生,党员干部超生的,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不能担任领导职务。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注重“三个结合”,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结合起来,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结合起来,与认真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并充分利用纪委全会、源头治理工作会、纪委书记例会等多种形式告诫提醒领导干部要将履行计划生育政策做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始终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责任书,坚持执行“一票否决”制,对不合格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学习,统一思想,认真做好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

(一)加强领导,组织落实。

一是成立了以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侯效峰为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计生专干,为我单位计生专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每季度召开一次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理会,通过计划生育专题会议,多次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国家、省、市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切实提高每个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并通过局长办公会议、全体人员大会等多种形式,要求每个工作人员都要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严把计划生育关,营造出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明确职责,抓好内部管理。

一是结合实际,将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分解到各科室,由各科室负责人分别与局里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

二是认真制订了《计划生育工作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将履行计划生育职责任务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年终认真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坚决杜绝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的发生。

三、结合实际,完善措施,全面推动大局工作。

策划年度工作计划篇(11)

二、加强宣传,落实计生政策

年初我局制定本部门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在机关日常学习中,安排了计划生育政策知识的宣讲,广泛深入开展国策、国情人口形势及其生育政策等相关内容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提高干部职工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增强了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的观点。为了搞好计生优质服务,今年3月我局组织机关干职工及其家属开展了健康体检活动,既落实了已婚妇女长效节育措施,又关爱了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

三、加强检查,做好日常工作

年初,局领导将计划生育工作同其它各项业务工作一同布置,纳入到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强调在完成各项经济指标、职能目标的同时,要同步完成计生工作的各项指标;每年召开2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计划生育工作,对计生工作年终考核,行使一票否决权。

1、每季度检查一次商务系统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情况,我局直属单位区供销社较好地落实了企业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目前区供销社尚无流动人口,原下岗、离岗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与社区居委会进行了工作交接。局机关和主管企业单位供销社没有计划外生育,已婚育龄妇女避孕措施落实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