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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失败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2-08-21 04:03:44

审计失败论文

审计失败论文篇(1)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注册会计师面临的执业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企业组织结构及其经营活动方式日益复杂、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的影响日益加深、会计准则要求的判断和估计日益增加,企业管理当局进行财务舞弊的动机日益增强。为了实现审计目标,注册会计师需要随着审计环境的变化调整审计方法,风险导向审计应运而生。2006年2月,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理论被纳入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推广应用。在新的审计模式下,如何判断审计失败与注册会计师及社会公众的利益密切相关,成为关注的焦点。

一、过程失败论与结果失败论

在独立审计市场中,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的鉴定,历来存在两种观点:一是过程失败论,认为审计失败的判定标准是审计过程的规范性。即在审计过程中是否遵守审计准则,如果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没有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审计程序而签发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那么就认为发生审计失败。二是结果失败论,认为审计失败的判定标准应该是审计的结果。即无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是否遵守了审计准则,只要最后对存在“重大”错报和漏报的会计报表签发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没有查出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和漏报),那么就认为是审计失败。

二、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与传统审计模式的区别

随着《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颁布与实施,风险导向审计已取代了传统的账项导向审计及内部控制导向审计。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之所以能取代这两种传统的审计模式必有其先进之处,较之两者有显著的区别。

风险导向审计是一种理论驱动型的审计模式,注册会计师根据对被审计单位固有风险、控制风险(二者综合评估即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合预期的审计风险水平,来确定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并以此为基础设计审计程序、分配审计资源。其最显著的特点是:立足于对审计风险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评价,并以此作为出发点制定审计策略和与企业状况相适应的多样化审计计划,将风险考虑贯穿整个审计过程,不仅有效控制了审计风险,而且合理分配了审计资源。

账项导向审计及内部控制导向审计统称为程序驱动审计,明显的缺陷是资源分配上缺乏理论指导,导致有限的审计资源没有得到合理分配,高风险领域资源分配不足,而低风险领域资源分配过多,影响审计的效率和效果。尽管内部控制理论对审计取证模式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尤其是对建立在内部控制测试基础上的抽样结论正确性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撑,大大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但内部控制导向审计的理论假设是完善的内部控制可以减少舞弊机会,反之,舞弊的机会就增多,财务报表的可靠性降低。依据该假设,审计实质性测试是以内部控制测试评价为基础,重点对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的相关业务确定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实施实质性测试。但是,该假设很可能由于内部控制本身的局限性及管理层极有可能逾越内部控制而不成立。

三、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失败的判断标准

1.以审计证据为主要判断标准。

(1)从审计业务的性质分析。审计属于鉴证业务,而审计证据在鉴证业务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审计证据是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编制,是否在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判断的依据。审计凭证据“说话”,收集和评价审计证据是注册会计师得出审计结论、支撑审计意见的基础。那么,对审计失败的判断也不能脱离审计证据进行。根据审计业务的性质,笔者认为,审计失败概念的界定应是:注册会计师收集的审计证据不能支持其得出的审计结论。所以,审计失败的判断也应以审计证据是否充分、恰当为主要标准,如果收集的审计证据不能合理排除财务报表存在重大失实的嫌疑,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就可以认为审计没有到位,注册会计师就应对信息使用者的损失承担责任。

(2)从审计证据本身的性质分析。审计证据是注册会计师为了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所有信息。注册会计师将在审计过程中获得的各种审计证据完整地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证据的载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审计报告日起,对审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十年。如果注册会计师未能完成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审计业务中止日起,对审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十年。因而,审计证据以审计工作底稿为载体,具有客观性,并且各种信息一旦作为审计证据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就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以审计证据作为审计失败的主要判断标准,说服力强。

2.以审计过程为辅助判断标准。审计过程也是审计工作的一部分,不能因为将审计过程作为判断标准存在一定的局限而将其全盘否定。审计工作是由人来完成的,审计人员在工作中需运用大量的职业判断,判断的准确程度受审计人员专业水平、经验及审计过程中是否保持了应有的职业怀疑与谨慎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审计过程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但它毕竟反映了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过程,因此我们不能完全抛开审计过程,而应以审计过程为辅进行审计判断。如果注册会计师收集的审计证据不能合理排除财务报表存在重大失实的嫌疑,

而对存在“重大”错报和漏报的财务报表签发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就应对信息使用者的损失承担责任。那么具体应该承担何种程度的责任,在以审计证据进行判断的基础上,可结合审计过程是否严格遵守审计准则,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是否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与谨慎,来确定注册会计师应就信息使用者的损失承担多大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注册会计师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还应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结果失败论认为,无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是否遵守了审计准则,只要最后对存在“重大”错报和漏报的财务报表签发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没有查出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和漏报),就认为是审计失败。该观点过于极端,该观点的提出没有正确理解鉴证业务中“保证”的概念,没有与“绝对保证”区分开。审计业务是“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并不提供绝对保证服务。“绝对保证”是指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的信息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百分之百的保证。而“合理保证”是一个与积累必要证据相关的概念,它要求注册会计师通过不断修正、系统的执业过程,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对鉴证对象信息整体提出结论,提供一种高水平但非百分之百的保证。由于审计本身存在着局限性,作为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若被审计单位存在隐蔽的高层舞弊,在注册会计师收集的审计证据充分、适当的情况下,没有查出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和漏报,就应酌情考虑,不应判断为审计失败。

对于依靠证据得出结论的审计工作来讲,对审计失败的判断离不开审计证据;而审计工作是由人来完成的,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的表现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

审计失败论文篇(2)

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相继爆发了一系列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案件,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也因审计失败而受到了严厉的惩罚,这再一次把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推到了风口浪尖,严重的审计失败问题已经引起了立法机构、监管部门以及会计界人士的强烈关注。令人感到困惑的是,政府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措施,试图解决审计失败问题,但是实践的结果并不理想,这引起了笔者的反思。笔者认为,这主要是因为他们过多地专注于从对审计服务的供给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监管的角度去研究问题,而忽视了对审计服务需求方的关注,不注意引导和创造审计需求。

一、审计需求:一个分析视角

信息的充分和恰当的披露是实现资本市场公平交易的前提,而信息中首要的必然是会计信息。信息接受者在使用这种信息前,必须评价其质量,独立审计就是帮助信息使用者评价被传递的经济信息质量,从而提高信息价值的一种服务手段。如果把审计服务看作一种商品,注册会计师和审计服务的相关利益集团便构成该商品的供需双方,会计信息使用者为辨别信息质量特征需要审计鉴定服务。只有存在这种审计需求,才可能产生真正意义上的独立审计。可以这样讲:审计是基于审计相关主体的需求才产生的,审计需求是审计产生的前提,没有审计需求就不会产生真正的审计,而且产生这种需求的主体必须是真实存在的,人格化的,不能是模糊的。因此,在探讨审计质量问题时就必须考虑审计需求方面的因素,如果一味单方面从审计服务提供方的角度来提高审计质量,而不注意同时引导和创造审计需求,必然是事倍功半,招致审计提供方的不合作,最终使审计质量的提高成为空谈。以下就我国审计市场上的审计需求现状及其成因进行分析。

二、相关文献回顾

由于学者们大多从审计供给的角度研究审计质量问题,因此,有关审计需求方面的文献比较少。刘峰等(2002)通过对原中天勤63家客户的流向分析,发现没有证据支持我国审计市场已形成良性的、追求高质量审计的结论。孙铮、曹宇(2004)通过实证的方式检验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上市公司管理人员选择注册会计师策略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国有股、法人股及境内个人股股东促进上市公司选择高质量审计的动力较小,审计市场对高质量的审计需求不足。朱红军,夏立军,陈信元(2004)通过检验事务所特征与其IPO审计市场份额之间的关系,对我国IPO审计市场的需求特征进行了实证考察。研究发现,IPO审计市场上存在着对管制便利、事务所规模和事务所地缘关系的需求,但依然缺乏对高质量审计的需求。以上学者采取的研究方法的一个共同之处是选择与问题有关的一个方面,通过对相关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利用经验数据支持他们的结论,而对形成审计需求不足的成因没有进行深层次的分析。李树华(2000)通过对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市场份额进行回归分析研究,发现提供高质量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市场份额呈逐年减少的趋势,审计市场份额集中度过低,从而得出我国证券市场缺乏高质量审计的需求,而且他对缺乏高质量审计需求的原因也进行了分析,认为是我国证券发行机制和上市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造成的。

三、我国审计市场上的审计需求

在我国,从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乃至多年发展的过程看,推动其发展的根本动力不是市场中各种相关信息的使用者,而是政府;不是出于因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所产生的委托关系,而是出于政府部门监督管理的需要。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从事审计、资本验证等法定业务以及管理咨询等非法定业务,但当前仍以法定业务为主,其服务也主要是满足于相关主管部门的需要。绝大多数企业聘请注册会计师不是出于自身改善经营管理的需要,而是应付政府部门的要求,将注册会计师服务视为“过关”的一道程序性工作。简言之,即我国审计市场上缺乏自发性需求。那么,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就这一问题我们现在作进一步地探讨,我们主要从政府、投资者、经营管理层和债权人等审计需求主体的需求状况进行分析。

(一)政府的审计需求

1.首先,政府作为国有企业所有权代表,理应凭借审计报告来监督、评价经理人的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但由于国家所有者只是一个虚置的概念,它没有其他人格化的组织或个人来代为行使所有者职能,虽说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监管,由于他们既不是国有资产的实际所有者,又不拥有剩余索取权,所以,缺乏根本的利益机制和动力去监管(蒋尧明,罗新华2003)。其次,受托经济责任学说认为,作为财产所有者的人格化代表,其行为目标是单一化的,即只追求资源的最有效利用或财产收益的最大化。但实际上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其行为目标是多元化的:既有财产的保值增值目标,还有许多社会性的目标,如就业、社会稳定等,这就决定了其对经营管理层考核的复杂性,不只是靠独立审计就能完成的。第三,受托责任产生的前提是财产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必须完全是一种经济上的契约关系,而没有任何超越经济的强制或依附关系。这种契约关系规定了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权利和责任,审计就是对契约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价鉴定之过程。然而,我国国企管理层一般是通过行政任命产生,而不是通过经理人市场选的,他们与政府行政上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加上我国政企并未完全放开,政府通过行政干预企业行为还时有发生,因此,政府作为所有者对经营者干预过多,也决定了其通过审计来评价经营者的受托责任不太现实。

2.政府有关部门作为会计信息市场的监管者,他对会计信息的需求是相互矛盾的。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监护人”,中国证监会希望资本市场不出现任何危机和事故,特别是不希望出现源于自身工作失误所导致的事故,从这一角度看,中国证监会不希望上市公司虚假会计信息,他们需要高质量的独立审计帮助鉴别虚假会计信息,以整顿资本市场秩序。但另一方面,中国证监会又是政府职能部门,它理应贯彻中央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比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为贯彻执行“为利用股票市场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促进地方经济协调发展”的经济政策,证监会就不得不对资本市场上流行的“包装上市”、“捆绑上市”等明显的会计信息操纵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样,由于证监会的多重角色决定了他们不大可能大胆去履行自己的监管职责,他们的审计需求也就不是真正的高质量的有效需求。

(二)投资者的审计需求

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者分为两种:大股东和中小投资者。从理论上讲,大股东作为战略投资者,最迫切需要经过审计的会计信息,以便自己作出决策。但由于我国政府建立证券市场的初衷是为国有企业募集资金,为国有企业“脱贫解困”服务的,不鼓励甚至限制有势力、有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入市,这就导致上市公司绝大部分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而且国有股绝对控股,一股独大,因此,我们这里讨论的大股东就是上面提及的政府所有者。根据上面已做的分析,作为所有者的政府——大股东,由于多种原因,并没有产生真正的、有效的审计需求。中小投资者的情况也不容乐观。第一,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还不成熟,市场投机气氛很浓,又加上缺少机构投资者的引导,大多数中小投资者都抱着投机的心理到股市上赌一把,主要以炒作股价为其投资取向,股票持有时间较短。他们不预期从公司分配中获得收益,而是通过频繁买卖股票获取差价收益,因而他们更多地关注股市行情和公司一些外生变量及其炒作题材,较少关注会计报表,甚至有些投资者缺乏最起码的财会知识而无法使用会计信息,也就谈不上审计需求了。第二,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投资者的分散化,中小投资者在企业所占的份额逐渐下降,单个投资者的份额甚至微不足道,中小投资者作为所有者(股东)实际上已经被和平“剥夺”了企业控制权,他们不可能也不愿意参加由大股东控制的股东大会。因为即使他们参与也不可能影响企业选择哪家会计师事务所或哪位注册会计师,或许可行的办法是借助集体的力量寻求共同的行动来维护自身的利益,然而这又由于巨额的交易成本或“搭便车”而变得几乎不可能。他们唯一的理性选择就是采取各种关系和手段套取大股东或公司的内部消息,从中获取投机利益。第三,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还属于新兴市场,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还不完善,特别是关于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健全,虽然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但由于以往相关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不足,有关法院已经受理了900多件要求虚假陈述行为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案件迟迟得不到审理结案(宋一欣2003),中小投资者向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索赔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即使其投资是依据经审计过的会计报表。像许多这样类似的案例严重地挫伤了中小投资者的审计需求,更别谈什么高质量的审计服务需求了。

(三)经营管理者的审计需求

在一个有效的经理人市场上,经理人的报酬与经营业绩直接挂钩,他会主动要求通过审计人员对他的业绩真实性进行鉴定评价,以向股东说明其努力程度及有效性,从而获取报酬或职业声望等。但我国上市公司(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经营管理者一般通过行政任命产生,加上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缺乏客观评价经理人的市场机制,还远未形成一个有效的充分竞争的经理人市场,潜在的竞争者对现任经理人的威胁很小,因此他们缺乏高质量的审计需求。再者,地方政府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出于地方政绩的考虑,政府部门及其官员会干预企业的经营行为,比如,为了争取“股票发行资格”、维持“配股资格”、避免被“摘牌”或被“特别处理”,与企业管理当局合谋共同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甚至暗示或强制企业管理当局提供预定的数据。这样,企业经营的好坏不是管理当局单独能决定的,经营业绩与管理者的报酬、升迁也没有明显的联系;更加严重的是,在我国上市公司特有的股权结构下,股权相当集中且非流通股占绝对优势,社会公众股股东的“用手投票权”和“用脚投票权”无济于事,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几乎没有真正的制度保障,他们不可能成为长期投资者,而只可能是牟取短期收益的投机者,因此,上市公司管理当局也就很难自愿向社会公众股东提供高质量财务信息,也没有聘请高质量审计服务的动机。

(四)债权人的审计需求

债权人出于债权能否按期收回的考虑,必须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进行评估,以评定企业的偿债能力,这就需借助企业的会计信息来判断。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又要靠审计鉴定,因此,从理论上讲,债权人需要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但实际情况是我国的金融体系是依托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建立起来的,国有企业的债务性融资主要来自四大国有银行,四大商业银行是国有企业的最大债权人,所以,国有四大银行理应成为企业会计报表的重要使用者。但由于国有银行同样存在国有企业的通病,银行对企业会计报表的鉴证质量也缺乏足够的关注,表现在:四大银行商业化之前,由于承接了过多的政策性业务,对债务人的会计报表的数据以及可靠性的关注程度较小。商业化之后的四大银行也许会重视会计报表的信息及其可靠程度,因而会关心会计报表的鉴证质量,但是由于存在着金融工具单一、风险意识淡薄、缺乏合理的信用风险控制机制、政府行为严重等问题,故其不可能真正依据会计信息来作出决策,对会计报表及其鉴证质量的关注程度也不会有根本的提高。

四、结语

审计报告虽说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但也和其他商品一样,其质量由需求和供给两方面共同决定。如果一味从审计服务提供方的角度来提高审计质量,而不注意同时引导和创造审计需求,必然是事倍功半,招致审计提供方的不合作,最终使审计质量的提高成为空谈。本文从审计需求方的角度,分析了我国证券市场审计失败这个顽症久治不愈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我国缺乏有效的审计需求,并对我国的审计需求主体缺乏真正有效的审计需求进行了深层次的分析,为治理审计失败、提高审计质量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和方向。

参考文献:

[1]刘峰,张立民,雷科罗.我国审计市场制度安排与审计质量需求[J].会计研究,2002,(12).

[2]孙铮,曹宇.股权结构与审计需求[J].审计研究,2004,(3).

[3]朱红军,夏立军,陈信元.转型经济中的审计市场需求特征研究[J].审计研究,2004,(5).

审计失败论文篇(3)

[中图分类号]F239.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5024(2007)07-0162-03

[作者简介]胡敏,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管理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会计与审计。(江西南昌330038)

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相继爆发了一系列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案件,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也因审计失败而受到了严厉的惩罚,这再一次把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推到了风口浪尖,严重的审计失败问题已经引起了立法机构、监管部门以及会计界人士的强烈关注。令人感到困惑的是,政府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措施,试图解决审计失败问题,但是实践的结果并不理想,这引起了笔者的反思。笔者认为,这主要是因为他们过多地专注于从对审计服务的供给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监管的角度去研究问题,而忽视了对审计服务需求方的关注,不注意引导和创造审计需求。

一、审计需求:一个分析视角

信息的充分和恰当的披露是实现资本市场公平交易的前提,而信息中首要的必然是会计信息。信息接受者在使用这种信息前,必须评价其质量,独立审计就是帮助信息使用者评价被传递的经济信息质量,从而提高信息价值的一种服务手段。如果把审计服务看作一种商品,注册会计师和审计服务的相关利益集团便构成该商品的供需双方,会计信息使用者为辨别信息质量特征需要审计鉴定服务。只有存在这种审计需求,才可能产生真正意义上的独立审计。可以这样讲:审计是基于审计相关主体的需求才产生的,审计需求是审计产生的前提,没有审计需求就不会产生真正的审计,而且产生这种需求的主体必须是真实存在的,人格化的,不能是模糊的。因此,在探讨审计质量问题时就必须考虑审计需求方面的因素,如果一味单方面从审计服务提供方的角度来提高审计质量,而不注意同时引导和创造审计需求,必然是事倍功半,招致审计提供方的不合作,最终使审计质量的提高成为空谈。以下就我国审计市场上的审计需求现状及其成因进行分析。

二、相关文献回顾

由于学者们大多从审计供给的角度研究审计质量问题,因此,有关审计需求方面的文献比较少。刘峰等(2002)通过对原中天勤63家客户的流向分析,发现没有证据支持我国审计市场已形成良性的、追求高质量审计的结论。孙铮、曹宇(2004)通过实证的方式检验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上市公司管理人员选择注册会计师策略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国有股、法人股及境内个人股股东促进上市公司选择高质量审计的动力较小,审计市场对高质量的审计需求不足。朱红军,夏立军,陈信元(2004)通过检验事务所特征与其IPO审计市场份额之间的关系,对我国IPO审计市场的需求特征进行了实证考察。研究发现,IPO审计市场上存在着对管制便利、事务所规模和事务所地缘关系的需求,但依然缺乏对高质量审计的需求。以上学者采取的研究方法的一个共同之处是选择与问题有关的一个方面,通过对相关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利用经验数据支持他们的结论,而对形成审计需求不足的成因没有进行深层次的分析。李树华(2000)通过对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市场份额进行回归分析研究,发现提供高质量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市场份额呈逐年减少的趋势,审计市场份额集中度过低,从而得出我国证券市场缺乏高质量审计的需求,而且他对缺乏高质量审计需求的原因也进行了分析,认为是我国证券发行机制和上市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造成的。

三、我国审计市场上的审计需求

在我国,从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乃至多年发展的过程看,推动其发展的根本动力不是市场中各种相关信息的使用者,而是政府;不是出于因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所产生的委托关系,而是出于政府部门监督管理的需要。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从事审计、资本验证等法定业务以及管理咨询等非法定业务,但当前仍以法定业务为主,其服务也主要是满足于相关主管部门的需要。绝大多数企业聘请注册会计师不是出于自身改善经营管理的需要,而是应付政府部门的要求,将注册会计师服务视为“过关”的一道程序性工作。简言之,即我国审计市场上缺乏自发性需求。那么,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就这一问题我们现在作进一步地探讨,我们主要从政府、投资者、经营管理层和债权人等审计需求主体的需求状况进行分析。

(一)政府的审计需求

1.首先,政府作为国有企业所有权代表,理应凭借审计报告来监督、评价经理人的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但由于国家所有者只是一个虚置的概念,它没有其他人格化的组织或个人来代为行使所有者职能,虽说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监管,由于他们既不是国有资产的实际所有者,又不拥有剩余索取权,所以,缺乏根本的利益机制和动力去监管(蒋尧明,罗新华2003)。其次,受托经济责任学说认为,作为财产所有者的人格化代表,其行为目标是单一化的,即只追求资源的最有效利用或财产收益的最大化。但实际上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其行为目标是多元化的:既有财产的保值增值目标,还有许多社会性的目标,如就业、社会稳定等,这就决定了其对经营管理层考核的复杂性,不只是靠独立审计就能完成的。第三,受托责任产生的前提是财产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必须完全是一种经济上的契约关系,而没有任何超越经济的强制或依附关系。这种契约关系规定了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权利和责任,审计就是对契约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价鉴定之过程。然而,我国国企管理层一般是通过行政任命产生,而不是通过经理人市场选的,他们与政府行政上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加上我国政企并未完全放开,政府通过行政干预企业行为还时有发生,因此,政府作为所有者对经营者干预过多,也决定了其通过审计来评价经营者的受托责任不太现实。

2.政府有关部门作为会计信息市场的监管者,他对会计信息的需求是相互矛盾的。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监护人”,中国证监会希望资本市场不出现任何危机和事故,特别是不希望出现源于自身工作失误所导致的事故,从这一角度看,中国证监会不希望上市公司虚假会计信息,他们需要高质量的独立审计帮助鉴别虚假会计信息,以整顿资本市场秩序。但另一方面,中国证监会又是政府职能部门,它理应贯彻中央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比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为贯彻执行“为利用股票市场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促进地方经济协调发展”的经济政策,证监会就不得不对资本市场上流行的“包装上市”、“捆绑上市”等明显的会计信息操纵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样,由于证监会的多重角色决定了他们不大可能大胆去履行自己的监管职责,他们的审计需求也就不是真正的高质量的有效需求。

(二)投资者的审计需求

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者分为两种:大股东和中小投资者。从理论上讲,大股东作为战略投资者,最迫切需要经过审计的会计信息,以便自己作出决策。但由于我国政府建立证券市场的初衷是为国有企业募集资金,为国有企业“脱贫解困”服务的,不鼓励甚至限制有势力、有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入市,这就导致上市公司绝大部分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而且国有股绝对控股,一股独大,因此,我们这里讨论的大股东就是上面提及的政府所有者。根据上面已做的分析,作为所有者的政府——大股东,由于多种原因,并没有产生真正的、有效的审计需求。中小投资者的情况也不容乐观。第一,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还不成熟,市场投机气氛很浓,又加上缺少机构投资者的引导,大多数中小投资者都抱着投机的心理到股市上赌一把,主要以炒作股价为其投资取向,股票持有时间较短。他们不预期从公司分配中获得收益,而是通过频繁买卖股票获取差价收益,因而他们更多地关注股市行情和公司一些外生变量及其炒作题材,较少关注会计报表,甚至有些投资者缺乏最起码的财会知识而无法使用会计信息,也就谈不上审计需求了。第二,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投资者的分散化,中小投资者在企业所占的份额逐渐下降,单个投资者的份额甚至微不足道,中小投资者作为所有者(股东)实际上已经被和平“剥夺”了企业控制权,他们不可能也不愿意参加由大股东控制的股东大会。因为即使他们参与也不可能影响企业选择哪家会计师事务所或哪位注册会计师,或许可行的办法是借助集体的力量寻求共同的行动来维护自身的利益,然而这又由于巨额的交易成本或“搭便车”而变得几乎不可能。他们唯一的理性选择就是采取各种关系和手段套取大股东或公司的内部消息,从中获取投机利益。第三,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还属于新兴市场,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还不完善,特别是关于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健全,虽然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但由于以往相关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不足,有关法院已经受理了900多件要求虚假陈述行为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案件迟迟得不到审理结案(宋一欣2003),中小投资者向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索赔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即使其投资是依据经审计过的会计报表。像许多这样类似的案例严重地挫伤了中小投资者的审计需求,更别谈什么高质量的审计服务需求了。

(三)经营管理者的审计需求

在一个有效的经理人市场上,经理人的报酬与经营业绩直接挂钩,他会主动要求通过审计人员对他的业绩真实性进行鉴定评价,以向股东说明其努力程度及有效性,从而获取报酬或职业声望等。但我国上市公司(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经营管理者一般通过行政任命产生,加上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缺乏客观评价经理人的市场机制,还远未形成一个有效的充分竞争的经理人市场,潜在的竞争者对现任经理人的威胁很小,因此他们缺乏高质量的审计需求。再者,地方政府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出于地方政绩的考虑,政府部门及其官员会干预企业的经营行为,比如,为了争取“股票发行资格”、维持“配股资格”、避免被“摘牌”或被“特别处理”,与企业管理当局合谋共同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甚至暗示或强制企业管理当局提供预定的数据。这样,企业经营的好坏不是管理当局单独能决定的,经营业绩与管理者的报酬、升迁也没有明显的联系;更加严重的是,在我国上市公司特有的股权结构下,股权相当集中且非流通股占绝对优势,社会公众股股东的“用手投票权”和“用脚投票权”无济于事,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几乎没有真正的制度保障,他们不可能成为长期投资者,而只可能是牟取短期收益的投机者,因此,上市公司管理当局也就很难自愿向社会公众股东提供高质量财务信息,也没有聘请高质量审计服务的动机。

(四)债权人的审计需求

债权人出于债权能否按期收回的考虑,必须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进行评估,以评定企业的偿债能力,这就需借助企业的会计信息来判断。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又要靠审计鉴定,因此,从理论上讲,债权人需要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但实际情况是我国的金融体系是依托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建立起来的,国有企业的债务性融资主要来自四大国有银行,四大商业银行是国有企业的最大债权人,所以,国有四大银行理应成为企业会计报表的重要使用者。但由于国有银行同样存在国有企业的通病,银行对企业会计报表的鉴证质量也缺乏足够的关注,表现在:四大银行商业化之前,由于承接了过多的政策性业务,对债务人的会计报表的数据以及可靠性的关注程度较小。商业化之后的四大银行也许会重视会计报表的信息及其可靠程度,因而会关心会计报表的鉴证质量,但是由于存在着金融工具单一、风险意识淡薄、缺乏合理的信用风险控制机制、政府行为严重等问题,故其不可能真正依据会计信息来作出决策,对会计报表及其鉴证质量的关注程度也不会有根本的提高。

四、结语

审计报告虽说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但也和其他商品一样,其质量由需求和供给两方面共同决定。如果一味从审计服务提供方的角度来提高审计质量,而不注意同时引导和创造审计需求,必然是事倍功半,招致审计提供方的不合作,最终使审计质量的提高成为空谈。本文从审计需求方的角度,分析了我国证券市场审计失败这个顽症久治不愈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我国缺乏有效的审计需求,并对我国的审计需求主体缺乏真正有效的审计需求进行了深层次的分析,为治理审计失败、提高审计质量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和方向。

参考文献:

[1]刘峰,张立民,雷科罗.我国审计市场制度安排与审计质量需求[J].会计研究,2002,(12).

[2]孙铮,曹宇.股权结构与审计需求[J].审计研究,2004,(3).

[3]朱红军,夏立军,陈信元.转型经济中的审计市场需求特征研究[J].审计研究,2004,(5).

审计失败论文篇(4)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制的健全,企业的经营环境不断发生着变化,企业的组织结构、经营活动方式日益复杂,会计准则要求的判断和估计日益增加。在这种情形下,企业管理层进行财务舞弊的动机和压力也随之日益增大。管理层参与财务造假,关联交易更加复杂化等等一系列原因,使得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舞弊的识别愈发困难。

近二十多年来,随着我国审计事业的迅速发展,审计失败的案件屡屡发生,给审计机构、企业和社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审计失败的问题也引起了审计理论与实践研究界的高度关注,加强对审计失败的防范已是摆在审计学术界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而防范审计失败的关键在于注册会计师对独立性的保持和对职业谨慎的恪守。

不论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状况及财务错弊的严重程度如何,如果审计人员缺乏应有的独立性,未能恪守应有的职业谨慎,最终出具了与事实不符的审计意见,就属于审计失败。所以说,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保持应有的独立性,恪守应有的职业谨慎,是其避免审计失败的前提与基础。注册会计师保持应有的独立性,恪守应有的职业谨慎能够对审计失败起到很好的防范作用。

本文试图通过对科龙电器审计失败案例的研究,分析科龙电器审计失败的真正原因,进而对保持独立性,恪守职业谨慎在防范审计失败方面的作用进行探索。

后文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为文献回顾;第三部分是研究设计与方法;第四部分简要介绍案例背景,详细分析案例;第五部分为案例讨论与一般启示;最后是研究结论和展望。

二、文献回顾

近二十多年来,随着我国审计事业的迅速发展,审计失败的案件屡屡发生,给审计机构、企业和社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审计失败的问题也引起了审计理论与实践研究界的高度关注,加强对审计失败的防范已是摆在审计学术界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诸多学者对防范审计失败问题进行了广泛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章立军(2012)在其专著中指出,在经济转型时期的中国,财务报告舞弊和审计失败产生的原因、形成机制和表现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研究这些问题有利于构建转型经济下审计失败的理论分析框架,把握审计失败的规律。

贾成海(2014)更加强调审计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在经济转型的今天,审计独立性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其进一步提出了提高审计独立性的可行性对策。

姜锡铭(2009)同样强调,审计质量是审计的生命,也是审计赖以存在的基础。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决定了审计质量。

胡本源(2009)指出,注册会计师对客户在经济上的依赖会损害审计独立性的一项原因。只有从制度根源上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行为的约束,审计独立性才能真正得以提高。

上述研究文献,主要讨论了注册会计师保持应有的独立性,恪守应有的职业谨慎对于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失败的作用。本文试图通过对科龙电器审计失败案例的研究,分析科龙电器审计失败的真正原因,进而对保持独立性,恪守职业谨慎在防范审计失败方面的作用进行探索。

三、研究设计与方法

案例研究的目的是研究特定事件或事物的发生和变化,回答“为什么”和“怎么样”的问题。案例研究验是解释上述两类问题的有效策略。案例研究作为一种研究方法,不仅仅起到研究设计的作用,而且是一种全面的研究方法。

作为案例研究,本文采用了对单案例进行深度分析的研究方法,即个案研究方法。个案研究方法有助于捕捉和追踪管理实践中涌现出来的新问题和新现象。个案法所得的材料比较全面准确,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

本案例研究对象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冰箱、空调等家电制造兼国内外销售及售后服务。2001年度科龙电器的审计师为安达信华强,因科龙连续两年亏损,存在持续经营的问题,安达信华强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后德勤华永接手科龙电器的审计业务。2002年度,德勤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03年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04年度其再次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2002-2004年度间,科龙电器财务报告弄虚做假,披露不实不尽,而在德勤对科龙电器这几年均出具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德勤违反了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未能保持应有的对立性,未能恪守应有的职业谨慎,德勤应当为其审计失败承担法律责任。

本文将集中研究在2002-2004年度之间,德勤违反了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未能保持应有的对立性,未能恪守应有的职业谨慎,对科龙电器2002-200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失败案例。本文重点介绍了对科龙电器审计失败案例研究的一些观点。在案例研究过程中,主要通过网站信息、新闻报道、专业杂志、内部资料等二手数据的收集与整理来获取信息。

四、案例简介与分析

(一)案例简介

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冰箱、空调等家电制造兼国内外销售及售后服务。2000年开始科龙出现净损失,2001 年度,科龙电器继续出现巨亏。2002 年度,科龙电器扭亏为盈。2003 年科龙电器处理掉了三年的累计亏损,并出现进一步盈利。2004 年,在扭亏两年后,科龙电器重新“反亏”。

2001年度科龙电器的审计师为安达信华强,因科龙连续两年亏损,存在持续经营的问题,安达信华强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后德勤华永接手科龙电器的审计业务。

2002年度,德勤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德勤对该份年报出具保留意见的主要理由是不能确定年初科龙公司及合并的净资产是否真实。在这种情况下,德勤2002年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得有些牵强。

2003年德勤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而事实情况却是,科龙电器2003年的财务报表存在虚假陈述与重大遗漏,并不满足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条件。

2004年德勤再次对科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主要针对该年度的两项应收账款。德勤以未能从这两家客户取得直接的回函,即未能取得充分而恰当的审计证据而给出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05年5月科龙危机爆发,德勤难辞其咎。2005年底,证监会认定德勤对科龙审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审计程序不充分、不适当,未发现科龙现金流量表重大差错等。

(二)案例分析

在这一部分里,本文将通过对科龙电器审计失败案例的具体深入分析初步讨论前面所提出的研究问题: 保持独立性,恪守职业谨慎是防范审计失败的关键

鉴于德勤在科龙电器审计中的表现,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缺失,丧失应有的独立性和职业谨慎已是导致大量审计失败的首要原因。德勤对科龙的审计毋庸置疑是失败的。在2002-2004年间,科龙电器财务报告弄虚做假,披露不实不尽,然而在德勤对科龙这几年的审计报告中均未反映,德勤违反了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未能保持应有的对立性,未能恪守应有的职业谨慎,没有按规定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德勤应当为其审计失败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德勤在对科龙公司各期存货及主营业务成本进行审计时,错误地按照科龙公司期末存货盘点数量和各期单位成本确定存货期末余额,并推算出科龙电器各期主营业务成本。

2、德勤对科龙抽样盘点的范围不充分,从而未能发现科龙通过压库方式确认虚假销售收入的问题。

3、德勤在2003年度进行应收账款函证时,两家客户并没有将回函直接传真或邮寄给德勤,而是由科龙公司该项目的工作人员接收后转交给德勤。

五、案例一般启示

在上一部分中,本文详细阐述了对科龙电器审计失败案例研究的主要发现并进行了初步分析讨论。在这一部分中,本文将从科龙电器审计失败案例中得出更具普遍意义的一般启示。

审计失败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没有遵循职业道德的要求没有保持应有的独立性,没有恪守应有的职业谨慎。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对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程序时,应遵守注册会计职业准则,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保持应有的独立性,恪守应有的职业谨慎,对被审计单位的内控制度、审计的重要性和审计风险进行有效的评估,合理地运用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出具恰当的审计报告。

六、结论与展望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企业的经营环境不断发生着变化,审计环境与审计实务随之发生很大的变化,审计失败案例屡见不鲜。审计失败的问题已引起了审计理论与实践研究界的高度关注,加强对审计失败的防范已是摆在审计学术界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本文通过对科龙电器审计失败案例的深入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保持应有独立性,恪守应有的职业谨慎,是其避免审计失败的前提与基础。注册会计师保持应有独立性,恪守应有的职业谨慎能够对审计失败起到很好的防范作用。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秉承客观、公正、独立原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能够充分地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避免审计失败。

注册会计师保持应有独立性,恪守应有的职业谨慎在防范审计失败方面的作用的探索,未来的研究可能需要在更大的制度背景,更复杂的市场环境下进行考察。相信不久的将来会有更多的学者提出更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作者单位:兰州商学院)

参考文献:

[1] 贾成海(2014).审计独立性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

审计失败论文篇(5)

所谓审计失败,一般是指审计人员未能发现财务收支及财务报表中的虚假不实,而出具或披露了审计意见,由此引起审计争议,导致审计形象的失败。就审计失败的表现形式,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领导或委托审计的组织部门对审计结果不满意,主要指未达到审计的目的;二是群众不满意,主要表现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 问题 上,未能公正、公开披露;三是被审计人不满意,主要表现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以及 企业 政绩自我认为未能适当反映。由此形成多方舆论评斥审计部门,产生一定的负面 影响 ,构成了审计失败。

二、审计失败的原因

在审计实践中,导致审计失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内部的、外部的以及企业自身因素导致审计的失败,其情况复杂,成因多样。况且经济责任审计,一般是受组织部门的委托,对出具审计结论有一定的时间要求,在短时间内要就任期内的经济活动,各项经济指标的认定和企业潜在风险,作出一个准确的定量定性结论,具有一定风险,因此容易导致审计的失败。

(一)外部原因引起的审计失败

1. 领导干部干预审计活动,导致审计失败。主要表现在对审计活动的干预。一般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涉及领导干部,其关系网非常复杂,如果遇到一个左右逢源的领导,他将或明或暗左右审计部门的审计结论,给审计带来负面影响,导致审计失败。

2. 受审计执法范围的制约而导致审计失败。主要表现在《审计法》的规定上。《审计法》明确规定了审计活动必须在属地管辖范围内进行执法活动。但在实际审计工作中,企业的经济业务千差万别,涉及的领域宽阔,何况有些业务并不是在审计管辖范围内就可以终结,而外延至不属于审计管辖的地域,由此引起审计执法区域的限制,导致审计对跨地区的业务难以查清,由此导致审计失败。

3. 现行干部考核程序、任免手续、管理制度的特殊性,不利于审计。按规定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应实行“先审计,后离任”,但在审计实践中,往往做不到。干部的考核、任免、管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保密性,况且还要经过一级组织审批,它不可能将党委的人事决定事先公开,或告诉审计部门,达不到“先审计,后离任”的规定。由此出现了国家制度的碰撞,导致有些干部离任又任命后,审计又发现了一些问题;个别未使用或免去的干部,审计后其政绩又十分突出,导致一些干部没有合理使用, 社会 舆论反响强烈,审计自感有失公正,由于制度因素,导致审计失败。

(二)内部原因导致的审计失败

1. 或有项目未能发现,导致审计失败。主要表现在审计过程中,被审计单位或有损失、坏账、担保、非正常债务等事项,财务部门如果不充分披露,或故意隐瞒,审计人员难以发现,审计终结后有时会突然暴露,或是形成经济纠纷,或是引起民事诉讼,或是造成坏账损失,若金额巨大均会否定原审计结论,导致审计失败。

2. 重大违纪 问题 未能发现,导致审计失败。这主要是指,在 经济 责任审计中,某些财务人员主办或参与设立的“小金库”、贪污、挪用、公款私存等违法问题,一般人理解更多的是属审计监督。在审计之后,无论什么原因,什么时候,只要出现上述问题,哪怕很小的违法问题,而审计结论没有揭露,都认为是审计部门工作失误,造成的审计失败。

3. 审计人员专业技能上失误与疏忽,导致审计失败。在审计实际工作中,由于审计人员的技术手段和业务素质的限制,或是责任心不强的缘故,都会使审计事项偏离实际,得出与事实相悖的审计结论,引起审计争端,造成审计失败。

4. 审计覆盖面的限制,导致审计失败。如果审计一个生产经营规模比较大,经理(厂长)任期又较长的 企业 时,由于审计人员、时间、财力有一定的限制,审计中不可能面面俱到,采取的抽样审计方式有时会有两种情况,导致审计失败。一是抽审的项目在审计结束后出现问题,对审计结论造成较坏 影响 ;二是已抽审的下属单位(即二级核算单位)出现问题,也会给审计结论带来一定的影响。

5. 审计回避制度的软化,导致审计失败。按《审计法》的规定,在审计中与被审计单位有亲属关系以及经济利益关系的,或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均应当回避。但在审计实践中,除亲属关系外,现今的朋友、同学关系十分复杂微妙,在其经济利益上的互利、冲突具有隐蔽性,审计机关难以察觉,造成该回避的未主动回避,所提供的审计信息有失公正。

6. 执法不力,也是导致审计失败的一个重要因素。主要表现在审计结论的下达没有很好地执行,致使一些违纪问题未从根本上扭转,在 社会 上造成了不利影响,导致审计失败。

7. 经济责任的考核指标,主管部门从总体考虑下达了定性定量指标,在实际工作中,个别指标既包括全民,也包括全社会,如人均收入、劳均收入等是汇总各行业各种经济成份的综合数字,其中的准确性有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审计难以剔除这些不实部分,在群众中产生异议,影响审计的客观公正,由此存在审计风险。

(三)被审计单位自身不利因素,导致审计失败

审计失败论文篇(6)

所谓审计失败,一般是指审计人员未能发现财务收支及财务报表中的虚假不实,而出具或披露了审计意见,由此引起审计争议,导致审计形象的失败。就审计失败的表现形式,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领导或委托审计的组织部门对审计结果不满意,主要指未达到审计的目的;二是群众不满意,主要表现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未能公正、公开披露;三是被审计人不满意,主要表现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以及企业政绩自我认为未能适当反映。由此形成多方舆论评斥审计部门,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构成了审计失败。

二、审计失败的原因

在审计实践中,导致审计失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内部的、外部的以及企业自身因素导致审计的失败,其情况复杂,成因多样。况且经济责任审计,一般是受组织部门的委托,对出具审计结论有一定的时间要求,在短时间内要就任期内的经济活动,各项经济指标的认定和企业潜在风险,作出一个准确的定量定性结论,具有一定风险,因此容易导致审计的失败。

(一)外部原因引起的审计失败

1. 领导干部干预审计活动,导致审计失败。主要表现在对审计活动的干预。一般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涉及领导干部,其关系网非常复杂,如果遇到一个左右逢源的领导,他将或明或暗左右审计部门的审计结论,给审计带来负面影响,导致审计失败。

2. 受审计执法范围的制约而导致审计失败。主要表现在《审计法》的规定上。《审计法》明确规定了审计活动必须在属地管辖范围内进行执法活动。但在实际审计工作中,企业的经济业务千差万别,涉及的领域宽阔,何况有些业务并不是在审计管辖范围内就可以终结,而外延至不属于审计管辖的地域,由此引起审计执法区域的限制,导致审计对跨地区的业务难以查清,由此导致审计失败。

3. 现行干部考核程序、任免手续、管理制度的特殊性,不利于审计。按规定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应实行“先审计,后离任”,但在审计实践中,往往做不到。干部的考核、任免、管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保密性,况且还要经过一级组织审批,它不可能将党委的人事决定事先公开,或告诉审计部门,达不到“先审计,后离任”的规定。由此出现了国家制度的碰撞,导致有些干部离任又任命后,审计又发现了一些问题;个别未使用或免去的干部,审计后其政绩又十分突出,导致一些干部没有合理使用,社会舆论反响强烈,审计自感有失公正,由于制度因素,导致审计失败。

(二)内部原因导致的审计失败

1. 或有项目未能发现,导致审计失败。主要表现在审计过程中,被审计单位或有损失、坏账、担保、非正常债务等事项,财务部门如果不充分披露,或故意隐瞒,审计人员难以发现,审计终结后有时会突然暴露,或是形成经济纠纷,或是引起民事诉讼,或是造成坏账损失,若金额巨大均会否定原审计结论,导致审计失败。

2. 重大违纪问题未能发现,导致审计失败。这主要是指,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某些财务人员主办或参与设立的“小金库”、贪污、挪用、公款私存等违法问题,一般人理解更多的是属审计监督。在审计之后,无论什么原因,什么时候,只要出现上述问题,哪怕很小的违法问题,而审计结论没有揭露,都认为是审计部门工作失误,造成的审计失败。

3. 审计人员专业技能上失误与疏忽,导致审计失败。在审计实际工作中,由于审计人员的技术手段和业务素质的限制,或是责任心不强的缘故,都会使审计事项偏离实际,得出与事实相悖的审计结论,引起审计争端,造成审计失败。

4. 审计覆盖面的限制,导致审计失败。如果审计一个生产经营规模比较大,经理(厂长)任期又较长的企业时,由于审计人员、时间、财力有一定的限制,审计中不可能面面俱到,采取的抽样审计方式有时会有两种情况,导致审计失败。一是抽审的项目在审计结束后出现问题,对审计结论造成较坏影响;二是已抽审的下属单位(即二级核算单位)出现问题,也会给审计结论带来一定的影响。

5. 审计回避制度的软化,导致审计失败。按《审计法》的规定,在审计中与被审计单位有亲属关系以及经济利益关系的,或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均应当回避。但在审计实践中,除亲属关系外,现今的朋友、同学关系十分复杂微妙,在其经济利益上的互利、冲突具有隐蔽性,审计机关难以察觉,造成该回避的未主动回避,所提供的审计信息有失公正。

6. 执法不力,也是导致审计失败的一个重要因素。主要表现在审计结论的下达没有很好地执行,致使一些违纪问题未从根本上扭转,在社会上造成了不利影响,导致审计失败。

7. 经济责任的考核指标,主管部门从总体考虑下达了定性定量指标,在实际工作中,个别指标既包括全民,也包括全社会,如人均收入、劳均收入等是汇总各行业各种经济成份的综合数字,其中的准确性有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审计难以剔除这些不实部分,在群众中产生异议,影响审计的客观公正,由此存在审计风险。

(三)被审计单位自身不利因素,导致审计失败

审计失败论文篇(7)

一、审计失败的定义与现状

审计失败是指注册会计师未按照审计规范的要求执行审计业务而签发了不适当的审计意见。通常表现为在企业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发表了无保留审计意见。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的主体,上市公司为审计的客体。可以说,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上存在的审计失败情况屡见不鲜,一部分注册会计师对于上市公司的出现的财务造假问题未能做到勤勉尽责,未能在审计报告中恰当地发表审计意见,报告有关事实。从而使其丧失了应有的独立性,甚至成为舞弊行为的同谋。

二、经济学角度下的审计失败影响因素分析

(一)审计服务的商品属性

从注册会计师与委托人关系的角度来看,审计服务具有商品属性:注册会计师与委托人双方以审计服务为标的、审计酬金为价格进行的个别商品交易。这样,单个审计服务的酬金就完全取决于具体的、个别的委托人与注册会计师商谈的结果,委托人兼有审计服务需求方代表和审计服务酬金直接给付者两种身份,能够直接影响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服务活动,这也是当前的现实情况。可以说,谁控制了委托人,谁就能成为实质上的委托人。

(二)契约理论下的审计供给

企业是一系列契约联结的有机体,它反映了不同利益主体对其权利进行讨价还价的结果。下面针对下述三种契约方式逐步分析从审计供给的角度分析审计失败的原因:

1.初始性契约的失败:我国公司治理的缺陷。

初始性契约是审计契约的初始环节,并由它决定了其它两个契约。而公司治理这一制度安排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审计的信息质量和审计契约尤其是初始性契约的完善和发展。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层实际上集公司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于一身,中小股东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程度非常低,由此带来的内部治理机制失效往往使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得不屈服于上市公司及其内部人的压力。

2.主体性契约的失败:审计独立性的缺失

综观我国审计现状,审计独立性缺失更是存在着政府失灵和市场缺陷双层面的原因。从政府失灵角度来看,我国政府在审计市场的过度干预导致审计市场的畸形发展,加上权力制约机制的缺损,导致政府的职能出现错位和越位,一些审计业务的介绍甚至审计结论都是政府参与的结果。从市场缺陷角度来看。市场不充分造成的无序竞争致使审计独立性缺失,审计供给出现不良趋势。当前,我国审计市场竞争激烈,存在众多规模较小、技术力量薄弱、质量控制及自律机制不健全的事务所。这些中小事务所往往违反市场规则,杀价竞争,低价揽客。

3.辅助性契约的失败:注册会计师监管乏力

审计失败案的频频爆发,与行业监管不力也有着脱离不了的干系,监管不力导致了审计的不良供给,从而导致了审计的失败。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会计服务市场化程度不高,现行行业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职能转变没有到位,这些都造成我国政府监管机构与行业协会尚未完全分离,以致注册会计师监管体制与我国当前经济与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现状及趋势不相适应,监管成本高而效率低的问题仍然相当突出。

(三)弹性理论下的审计需求

审计需求是审计市场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审计需求包括强制性审计需求和自愿性审计需求两个层次。所谓强制性审计需求,是指在政府管制和法律法规的约束下,要求公司聘请审计主体进行审计的需求。自愿性审计需求是在没有政府管制和法律法规的约束下,公司处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自愿聘请审计主体进行审计的需求。在自愿性需求的情况下,质量对需求的弹性大于价格对需求的弹性,即更高的质量能诱发出更多的需求,自愿性需求与审计质量正相关。但在强制性需求的情况下,质量对需求的弹性小于价格对需求的弹性,强制性需求与审计质量负相关。其原因主要是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

审计产品作为一种外溢性较强的公共产品,其成本支出主要由被审计单位负担,与其他利益主体无关,从而造成了诸多利益主体包括政府机构和投资者的“搭便车”行为。这种强制性地要求企业接受审计而审计费用又由被审计单位全部承担的制度,只能导致审计需求的逆向选择,即对高质量的审计需求减少,转而寻求价格低廉的审计服务,以实现节省成本和完成强制义务的双重目的。这样,审计的有效需求会逐渐萎缩。正是由于这样一种逆向选择,导致审计失败的风险大大地增加。

三、防范审计失败的相关建议

要防范审计失败,我认为在以下几个方面可以进行改进:

(一)完善相关法律。从防范审计失败的角度出发,法律是最具有预防和惩戒审计失败的工具,也是保障投资者根本利益的坚实基础。

(二)加强审计文化建设。加快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诚信建设步伐,完善诚信档案体系和声誉机制,提高审计信用度。四、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

(三)改革监管体制。转变政府角色,加强行业法制建设和监管,增加司法救济配给,为行业的和谐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提高审计市场集中度。主要可扩大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并且提高审计市场的行业进入壁垒。

(五)提高注册会计师执业素质。提高注册会计师人员的执业胜任能力、执业道德。

参考文献:

审计失败论文篇(8)

一、审计失败的界定

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是指由于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存在重要的错误、舞弊,注册会计师在对其进行审计时存在过失或欺诈行为,而发表了错误的审计意见,受到审计报告使用者的指控,给注册会计师本人及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造成经济和信誉上的损失的情况。一般认为,审计失败是注册会计师未能遵循独立审计执业准则,在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况下,审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关于审计失败,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1)工作失败论。审计失败是指审计师因违反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审计过程中存在失误或欺诈行为,发表了不适当的审计意见。(2)诉讼失败论。审计失败是审计师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引起法律纠纷,受到法律制裁。(3)职业失败论。审计失败是指审计职业因执业质量低下或职业道德败坏,受到社会非议,失去社会的信任与尊重。本文认为审计失败应是指审计工作失败。

二、审计失败的原因

造成审计失败的原因主要有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个方面:内因主要是指注册会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外因主要指被审计单位和审计的外部社会经济环境。

(一)内部原因

1.注册会计师自身素质分析。注册会计师作为审计活动的主体,其执业态度和行为本身对审计质量的影响是最直接和最关键的。如果审计人员缺乏独立性、缺乏专业胜任能力以及审计行为不当,审计失败就难以避免。

(1)违反独立性。实践证明,很多诉讼案件都是由于注册会计师过度信任被审计单位,或屈从于时间压力和成本压力而造成的。失去了独立性,就难以做到公正,也就难以安排适当的审计计划,不能按照计划进行审计,就不可能出具恰当的审计报告。

(2)执业能力不足。面对被审计单位日趋复杂的经济业务,注册会计师若不具备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就不能作出准确评述。主要表现有:①对新的会计、审计、税收等法规、准则及其他相关技术规范掌握不够透彻,缺乏必要的从业经验和适当的专业判断能力。②违反了某些特定审计准则要求。如2002年普华永道对科龙采取了请辞之举,而德勤却未能严格遵守审计准则中关于了解客户内部控制制度等基本要求,为科龙出具了不恰当的审计报告。③职业能力欠缺。如科龙事件中注册会计师忽略了若干财务预警信号,在实施存货抽样盘点程序时,未能确定充分适当的抽样盘点范围,导致其未能发现科龙虚假确认销售收入的问题。④承接了不能胜任的业务。如让擅长审计工商企业的注册会计师首次主审金融类企业。

(3)缺乏应有的职业谨慎。职业谨慎和怀疑是注册会计师应有的执业态度。但在实践中,有些会计师事务所尤其是中小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未能履行有关审计执业准则,而是按照被审计单位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这样的报告质量是难以保证的。

2.会计师事务所原因分析。(1)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环节薄弱。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机制是保持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的制度保障。我国已经制定了独立审计准则和质量控制准则,但一些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体系松散,缺乏科学、严密的内控制度,审计工作底稿复核制度流于形式。(2)生存的压力。为维持并扩大市场份额,不少会计师事务所以降低收费作为争抢客户的手段,并采用省略必要的审计程序、减少审计时间等手段来降低审计成本,最终导致审计质量降低、职业信誉受到严重影响。

(二)外部原因

1.审计市场无序竞争。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数量多、规模小、执业水平参差不齐,会计师事务所为了保持客户,往往低价竞争。较低的收费必然要以较低的成本完成审计工作。这样,就会导致减少一些较重要的审计程序,重大错报、漏报可能被忽视,从而出具不恰当的审计报告,造成审计失败。

2.监管部门监管不力。监管处罚制度是制止虚假财务报告的手段之一。但我国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监管是事后调查,且大多以行政为主,监督力度不够。

3.被审计单位原因分析。(1)内控失灵。传统制度基础审计的理论是企业内部控制理论,对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是审计程序设计的依据。但是,内部控制是合理保证,而不是绝对保证。当管理层绕过内部控制而进行舞弊时,传统制度基础审计就很难发现问题。(2)经营失败。纵观中外审计失败案件,大多数审计失败案件都是在经营失败的情况下发生的,并最终以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败诉而告终。注册会计师被认为是“深口袋”而成为被审计单位的“替罪羊”。(3)舞弊。侵占资产或对财务信息作出虚假报告是被审计单位舞弊的两种常见形式。前者常伴随着虚假或误导性的文件记录,注册会计师通过恰当的审计程序能够发现这类舞弊,而后者主要是由管理层会计舞弊引发的,其故意操纵会计记录并编报虚假财务信息,粉饰报表,误导报表使用者作出错误判断。受审计固有限制,注册会计师很难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发现后者舞弊行为,从而导致审计失败。

三、审计失败的防范措施

1.进一步提升审计人员自身的业务能力。审计的执业环境是不断变化发展的,社会对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水平的要求也是不断提高的。审计人员必须认真坚持每年的继续教育,不断掌握和运用相关的新知识、新技能和新法规,才能满足执业的要求,才能保证执业质量。

2.会计师事务所应谨慎选择被审计单位。审计人员在接受委托业务时,必须谨慎地评价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品格。对陷入财务和法律困境的被审计单位要尤为关注。这类被审计单位虽不一定存在欺诈意图,但其经营状况的复杂性加大了审计风险。

3.采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方法。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将审计资源集中在高风险区域,便于审计师全面掌握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有利于节省审计成本,相应提高审计效率,避免因传统审计方法固有缺陷而导致的审计失败。

4.规范被审计单位的行为。现实经济社会中有的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它们企图把经营失败转嫁给会计师事务所。对这样的企业要通过媒体披露,使企图让他人蒙受损失的企业付出相应的代价,也让后任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对该类企业的诚信状况有所了解。

5.健全审计收费制度。健全的审计收费制度既要体现按质论价,又能制止事务所之间的压价竞争。根据成本—效益原则,低价的审计报告大多质量也较低,存在着审计失败的风险。因此,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应该将质量监管与价格监管结合起来,着重对低价的审计报告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未完全遵守审计准则或未勤勉尽责等情况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给予重罚,使其违规成本远远大于违规收益。

6.加大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与指导力度。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加强对审计行业监管,让审计人员对其败德行为承担巨大压力和风险成本;证监会和各级工商管理部门应加大对上市公司等企业的监管,提高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治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和诚信水平。同时,公众也应正确认识审计行业的执业特点,合理对待审计的“期望差距”。

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当代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做好以上各方面,具体落实好各项措施,综合治理影响审计质量各方面因素,方能有效减少民间审计失败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倪国爱,安广石.审计学[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2.陈汉文.审计理论[M].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

3.刘明辉.高级审计研究[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审计失败论文篇(9)

何为审计失败,顾名思义,审计失败就是指审计人员未能发现财政、财务收支及财务报表中的虚假不实,未能在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中通过系统、规范审计方法评价和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组织经营而出具或披露了审计意见,由此引起审计争议,导致审计形象的失败。近二十多年来,随着我国审计事业的迅速发展,审计失败的案件屡屡发生,给审计机构、企业和社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审计失败的问题也引起了审计理论与实践研究界的高度关注。本文试从审计失败的本质谈起,着重论述笔者对审计失败形成的原因及其规避措施的一些看法与对策,希望在进一步完善我国现有的审计监督体系,杜绝虚假会计信息披露泛滥有所裨益。

一、审计失败的本质剖析

审计失败的本质具体讲涵概以下三方面内容:首先,审计失败的结果是错误的审计意见,而这一结果是因为审计人员未能正确遵循审计准则的具体要求而造成的。这就与审计风险划清了界限:如果审计人员正确地遵守了审计准则,但仍然提出了错误的审计意见,这种情况就属于审计风险的范畴。可见,审计失败与审计风险的重要界限在于审计人员是否在审计过程中正确遵守了审计准则。

其次,审计失败的产生并不取决于企事业单位是否发生了经营失败。企事业管理当局是经营失败的第一责任人,当企事业经营出现失败时,审计人员的执业行为是否遵守审计准则和职业规范是判断审计失败的唯一标准。因此,企事业发生经营失败时,审计失败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

最后,从理论上讲,审计失败还包括: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实际是合法公允的,但由于审计人员执业行为的瑕疵导致其发表了否认会计报表公允性的审计意见。当然,在实践中由于被审计单位对于不利事件的敏感性,这种情况较容易被觉察并得以及时纠正。

二、审计失败产生的原因

是否造成审计失败的决定性因素是审计人员的执业行为。不论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状况及财务错弊的严重程度如何,如果审计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关注、没有相应的执业能力、没有进行必要的实质性测试,最终出具了与事实不符的审计意见,就属于审计失败。但是,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状况及财务错弊的严重程度对审计人员执业判断、方法手段、能力要求等方面的影响不容忽视,它直接影响到审计人员正确执行审计准则的难度,从而间接地与审计失败相关联。下面将从审计主体和审计客体两个角度出发阐述审计失败的原因。

(一)审计主体方面的原因

1、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和会计信息处理过程缺乏充分了解。财务活动是经济活动的货币表现,财务活动中的舞弊行为无疑是为了掩饰经营活动的虚假性和违法性,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数据一般讲本身不存在问题,除非技术上的低级错误,但是其反映的内容是否真实?又是通过怎样的程序出笼?因此,审计人员如果不熟悉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和会计信息处理程序,仅限于有关的会计资料,是很难查清问题的。据有关部门调查,当被审计单位存在以下情况时出具虚假财务报告的可能性极大。(1)被审单位存在严重舞弊行为或违法现象;(2)被审单位存在决策失误并由此带来一定损失;(3)被审单位业务量大,经济业务复杂;(4)被审单位会计核算程序复杂,有大量关联方交易;(5)被审单位存在财务危机等。由此可见,不充分了解被审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和会计程序,就首先意味着审计不到位,审计证据搜集不充分,对虚假的财务报告也就无从查起。

2、审计人员的过失行为。过失是指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时,没有完全遵循或完全没有遵循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执业,而出具不实审计报告的行为。它往往是审计人员未能保持审计工作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未能严格遵循审计准则的要求,未能对被审计单位的内控制度、审计的重要性和审计风险进行有效的评估,未能恰当地运用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未能严格执行工作底稿的三级复核制度等诸多方面因素造成。这些应该做而未做的后果是审计报告严重失真。如: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在对银广夏的应收帐款进行审计时,不仅询证函的寄发与回收让被审单位经手,而且对于取得的回函也未作必要的分析;对于无法执行函证程序的应收帐款,注册会计师在运用替代程序时,未能取得海关报关单、运单、提单等外部证据,仅根据公司内部证据便确认公司的应收帐款;此外未能有效执行分析性测试程序,在银广夏200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大副增长的情况下生产用电的电费却降低的情况没有发现或报告。诸如此类的问题还有很多,问题都出在疏于对审计准则的执行,在专业胜任能力方面存在重大过失。

3、审计方法方面的缺陷。从审计方法来看,审计人员过度依赖于被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测试及内部审计结果。内审和内控制度测试固然是审计的重要环节,但是内控制度的运行受到单位管理的局限,特别是当被审单位的内控制度较差,会计信息失真时,内部审计本身就意味着错误与失败。另一方面,审计在采用传统的统计抽样方法下,具有一定的机械性和风险性,当取证采样存在不同或不均衡,特别是当样本情况复杂或遇到新的问题时,容易影响到审计结果的准确性,从而导致审计失败。

(二)审计客体方面的原因

1、审计对象、范围的拓展,致使审计风险增大,审计失败的概率增加。被审单位的经济业务随市场经济的不断拓展,会计客体方法会日趋复杂,特别是受知识经济及信息化网络化的发展影响,大量的智力密集型企业,如“网上公司”、“模拟公司”等虚拟实体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被审实体的范围,也增加了相应的审计内容,如人力资源审计、非财务报表信息审计、企业购并审计、跨国业务审计等新内容,都以不同程度拓展了审计内容,增加了审计难度。增加了审计失败的可能性。

2、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表述不实,增大了审计风险,审计失败的概率增加。会计报表表述不实主要有两种:错误和舞弊。从我国证监会的处罚公告中可以看出,绝大部分审计失败都存在上市公司蓄意财务舞弊。我国上市公司质量大多不高,为了达到上市的要求,以及上市后为了能够配股、增发新股,财务舞弊成了达到目的的捷径。另外,政府过多的干预行为,如证券市场准入审批制、调动政府资源进行“救市”等,使得虚假会计信息得以长期存在。国家会计学院诚信教育课题组作了一次问卷调查,从回答的问卷统计中,形成假帐的主要因素排位是:“政府领导要政绩”为第一因素,占48%;“企业领导要政绩”为第二因素,占36%;“会计人员要饭碗”为第三因素,占9.33%;“注册会计师要钞票”排在第四因素,占6.67%。从问卷调查可以看出形成假帐的主要因素并不在于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方面,而是在于政府和企业的领导官员。

三、审计失败的防范措施

基于对上述审计失败的本质与原因的分析,防范审计失败的发生应从审计主体和审计客体两个方面综合考虑,既要加强审计主体自身的“抗失败”能力,又必须针对不同审计客体的不恰当行为保持高度警惕。根据这样的原则,笔者认为,审计人员防范和减少审计失败的有效措施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审计人员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尤其是具备现代化的审计业务能力是规避审计失败的基本前提。审计的执业环境是不断变化发展的,社会对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水平的要求也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审计人员必须不断掌握和运用相关的新知识、新技能和新法规,才能满足执业的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更不用说现有的审计人员执业能力参差不齐,有的本身就存在能力不足的情况。很难想像,一个业务水平低的审计人员能够在其领导与组织的所有重大、复杂的审计事项中完全避免审计失败。

二是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尤其是创造良好的审计人员执业环境是规避审计失败的基本条件。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决定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聘任的是公司股东大会。审计人员的作用是向投资者公开披露审计报告,作为沟通上市公司管理当局与投资者之间的栋梁,同时是约束公司管理当局行为的一种有效监督机制。由于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国有股东缺位问题,导致上市公司存在较为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股东大会往往流于形式,审计师事物所聘任与解聘实际上也是由公司内部管理层来决定。这种不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致使审计师事务所不能代表所有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出具审计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审计人员说“不”,就可能被解聘,事物所为了保住市场份额,就只好降低质量。因此,审计质量的提高决不是单靠审计行业自身就能解决的,一个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能为审计人员审计提供良好的执业环境,从而减少审计失败的发生。

审计失败论文篇(10)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上市公司如雨后春笋般逐渐兴起。但此种背景下,竟有许多行业巨擘轰然倒塌。无论是美国的能源帝国“安然事件”,还是中国震惊四起的“银广夏”造假都给审计行业一记强有力的耳光。本文将以不同的角度分析导致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的根本原因。

一、 审计失败的涵义

审计失败分为狭义的与广义的。注册会计师由于没有遵守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发表了错误的审计意见是狭义上的审计失败。而广义的审计失败则是指企业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注册会计师发表与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审计意见。

二、 审计失败原因分析

由于上市公司自身的舞弊行为以及上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施加的压力的等是由上市公司造成的,审计人员无法阻止。因此以下的分析基础,笔者以从注册会计师自身的角度来考虑审计失败的原因。

(一)注册会计师有意行为——知情

这种有意行为包括协助上市公司舞弊及保全自己的利益。当年轰动一时的能源巨擘“安然”事件,一切都是从安然公司造假开始的。但受到股东大会委托的安达信非但没有审查出其舞弊行为,反而还包庇安然的舞弊,帮其美化财务报表,甚至销毁证据①。

(二)注册会计师无意行为——不知情

而先前有的学者总结出造成审计失败的根本原因是独立性的缺失②。 之所以称之为无意行为,是因为他们本意都不想查不出,但事与愿违。早前的研究学者给出了几种原因,概括起来为:缺乏专业胜任能力、职业道德缺失、对客户的业务经营了解不够③、独立性的缺失③等等。

以上的原因,笔者认为都非常准确。但排除那些无法克制的有意行为,对于那些不想为之的无意者,那些想审计成功的人们,为什么还有那么多审计失败的案例呢?

带着这个疑问,笔者针对后种情况,对这些失败的案例从心理以及审计本身的问题上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

三、 无意者审计失败的根本原因

(一)晕轮效应——缺乏客观性

晕轮效应是指对某于个人的整体印象影响到对此人的具体特征的认识和评价的一种现象④。在审计中也如此,晕轮效应在审计中则体现为缺乏客观性。客观性包括审计人员要客观评价审计对象、实施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及出具的审计报告。

笔者通过研究近几年的审计失败案件来看,不论是银广夏事件还是蓝田公司的舞弊,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公司都很大,在社会上都有一定地位。而正是由于晕轮效应,注册会计师通过平时对于这个公司的印象暗示自己这家公司没有问题,它就应该获得高额收益、高额利润。其结果是由这个心理学现象导致审计人员没有客观独立的看待此公司,进而产生了一系列的不履行职业怀疑与职业谨慎、不细致了解客户状况就进行审计,最终导致审计失败。

再回头看上面提到的“银广夏”,注册会计师明明知道自己对这个领域不熟悉,本应该请专家;明明应该保持职业谨慎以及职业怀疑态度,对每一笔款项、每一个账户都深入细致的分析考察,但就是由于晕轮效应以及自己的主观臆断,导致了审计悲剧的发生。

以下是对2002—2007年期间所公布的处罚公告进行阅读和分析共识别出22例审计失败案件。在对证监会的处罚原因汇总进行分析后,得出由于无意而违规的情况占95.45%,占了绝大多数。这也就是说,由于晕轮效应导致的无意违规行为占了绝对多的数量。由此证明了不论是从统计学上统计还是从审计学上分析,都能得出导致无意审计失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晕轮效应。

(二)思维定势——实质上不独立

思维定势,是指按照一种固定的思路去考虑问题,表现出思维的方向④,其是以原有的知识经验为基础的。在众多审计失败案件中,有很多案件是很明显的的错误,但就是这种情况,许多注册会计师竟没有发现。他们以他们固有的思维去分析看待这个问题,思路上墨守成规,导致了审计的失败。

而在审计上,笔者认为这个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为实质的不独立。由于实质的不独立,使得他们没有以审计人员应有的职业谨慎和职业怀疑去看待每一个问题,最终酿成了审计失败。

再回到银广夏的案例上,银广夏的财务报表中存在着很多明眼的问题。销售收入与应收账款保持大体的比例同步增长,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合计与短期借款也保持大体比例的同步增长,货币资金的囤积显然并非真正的销售回款⑤。由于其主打项目是生物萃取,其耗电量本应非常大,但银广夏1999年仅20万,2000年也不过就70万。以上这么简单明显的问题,中天勤事务所竟然没有发现。笔者认为其根本原因就是思维定势,即实质上缺乏独立性。他们按照他们固有的审计思维去思考看待这个问题——以前审计这个账户时候是怎样想的,经常地错误是什么,而却真正的忽略了这种常识性的错误。正是由于他们实质上不独立,使得他们没有保持审计上应有的职业谨慎和职业怀疑,最终导致审计失败案件的发生。

综上所述,无意者审计失败关键在于注册会计师的心理层面因素。只要抓住了审计失败的根本原因,找出症结所在,就能对症下药,进而从根本上保证审计质量,避免审计失败。

参考文献:

[1]刘华.审计理论与案例.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3).

[2]孙晓梅.田文静.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与独立性缺失分析基于证监会处罚报告的思考.经济问题探索.2009(7).

审计失败论文篇(11)

一、含义

经营失败是指企业由于巨额亏损、资不抵债等原因而无力持续经营的情形。经营风险是指企业由于经济或经营条件的制约,如经济萧条、决策失误或同行之间的激烈竞争等,而无力归还借款或无法达到投资者期望的收益。经营失败是经营风险的极端表现。《公司法》和《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等规定,若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则股票会被实行暂停上市。

审计失败是指注册会计师未按照审计规范的要求执行审计业务而签发了不适当的审计意见。通常表现为在企业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发表了无保留审计意见。其重要特点之一是主观性。

审计风险,狭义上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意见表达不当的或然率,包括财务报表总体上已公允揭示而审计人员却认为未公允揭示的风险,或者财务报表未公允揭示而审计人员却认为已公允揭示的风险。通常情况下,前者与审计效率相关,会增加审计时间和样本量。而后者直接关系到审计效果与质量。故从实务角度看,审计风险可以更狭义的理解为第二类的风险。广义上讲,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主体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包括狭义审计风险和营业风险。后者是指审计报告虽正确无误,但审计主体却因客户关系而遭受损失的风险。其形成原因来自“深口袋”理论。审计风险一般具有普遍性、可控性、非零性、客观性、或然性等特点。

二、概念辨析

1.审计失败与经营失败(1)区别:①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审计人员或承担审计任务的事务所,而后者是公司及管理者。②形成原因不同。前者由审计人员的过失或欺诈造成,后者是公司管理者经营不善造成的。③结果不同。前者应承担审计责任,后者由经营者承担经营责任。

(2)联系:企业经营失败往往是诱发审计失败的导火索。当企业经营出现危机或失误时,利益相关者会更多关注企业的财务报告与审计报告。当审计报告存在表述不当时,人们会考虑到追究审计的责任。特别是当相关部门认定审计报告不实是由注册会计师主观过失或欺诈原因造成时,审计失败即成事实。有关研究表明,几乎半数的指控审计失败的诉讼,都涉及到经营失败,如安然事件以及国内出现的上市公司造假事件都验证了这一点。

2.审计风险与审计失败(1)区别:①表现形式不同。前者是一种可能性,而后者表现为一种事实,通常由相关监管部门调查认定后作出决定。②形成原因不同。前者是由客观原因,或审计人员并未意识到的主观原因造成的,强调的是客观性;而后者是由审计主体主观因素造成,表现为过失或欺诈。③结果不同。前者具有损失的或然性,后者是认定后的事实,必然导致审计损失。

(2)联系:两者的核心都是因为审计意见表达不当造成。在司法认定中,由于对重要性和必要职业关注的认定缺乏量化标准,导致形成意见表达不当的主客观原因难以严格区分。因此审计风险在某些情况下,也会被认定并转化为审计失败而造成审计损失。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当审计风险与损失联系在一起时,常常表现为事实上的审计失败。

对暂停上市公司历年审计报告的经验分析

由于经营失败会吸引更多的审计关注,一方面易使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凸显出来,并最终被认定为审计失败,另一方面“深口袋”理论也易使会计师承担现实的审计损失。现以2001年21家暂停上市的公司为样本,运用描述性统计方法分析公司历年的审计报告,进一步探讨我国注册会计师在高风险区域审计时的行为特征及经营失败、审计失败、审计风险与审计损失之间的关系。

一、历年审计意见类型汇总对照分析

通过对表1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1995年前样本公司均被出具了无保留审计意见,而所有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简称非标)的情况为:1993年4份,1994年6份。关于1995年前审计意见分布特征的解释通常为:从供需关系看,资本市场早期股票发行严重供小于求,市场卖方特征明显,投资者对报表信息的需求不强烈;从执业角度看,早期审计规范不健全,事务所的责任和风险意识尚未建立;从公司特征看,审批制+额度制的上市制度造成多数公司为获取上市资格而包装业绩,故上市先期账面会计数字表现良好,在缺乏外部需求与约束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易受利益驱动而放宽审计标准。(2)从1995年开始,陆续出现非标审计意见,特别是对于财务状况异常的公司,注册会计师给予了必要的审计关注。

综合考虑制度背景、审计规范和公司特征等因素可得出:(1)财政部1996年1月1日的首批独立审计准则产生了较强烈的反应。独立审计准则对注册会计师出具何种类型的审计报告作了原则性规定,使注册会计师在出具意见类型时有章可循,同时也提高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风险意识。(2)对于T类公司即财务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事务所给予了必要的职业关注,从控制风险提高质量的角度出具了各种类型的非标审计意见。(3)非标审计意见与公司盈利状况相关度较高。综上所述,亏损直接增大了公司经营风险,也间接增大了审计风险中的固定与控制风险。注册会计师在已经显性化的高风险区审计时,表现出了应有的谨慎与职业关注,敢于出具较严厉的非标审计意见。

二、历年非标审计意见原因分析

在进一步分析样本公司审计报告的基础上,我们将其被出具非标意见的主要原因归纳如下:(1)财务状况恶化。(2)资产负债率高,逾期借款巨大。(3)对外担保金额大,资产抵押严重,涉讼案件多且金额大。(4)资产和账务管理混乱,账实不符,无法判断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充分性,审计范围受限。(5)应收款项巨大(特别是对控股股东及其所属子公司的应收款),回收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6)违规行为,如,虚构业务、捏造凭证、虚增收入、虚报利润、账外炒股等。(7)其他。同时,综合意见类型与意见原因分析,我们认为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因为审计人员对样本公司出具的各种非标意见一般是在公司股票被给予特别处理后才作出的。然而公司财务状况异常并非是瞬间形成的,而且非标意见中多提及公司资产和账务管理混乱,关联款项巨大且无法函证、负债率一直居高不下、对外担保和或有事项多及其他会计造假或违规事项,上述现象并非在企业账面发生亏损或被特别处理时才存在的。所以公司出现财务状况异常前的审计报告存在一定的质量欠缺。事实上注册会计师应对报表的真实公允和一致性发表意见,而非以公司盈亏为意见导向。

三、样本公司中存在的审计失败案例分析

根据证监会历年公告可收集到30余起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处罚案件,其中涉案公司属于本文样本公司的有2家,如表2所示。

通过对暂停上市公司涉及审计失败的案例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经营失败并不必然导致审计失败和审计损失的产生。在我国并未出现事务所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意见,但因客户经营失败而承担审计损失的情况,即广义审计风险中的营业风险在我国现阶段尚未显性化。(2)经营失败导致审计损失的概率较高,即经营失败易使或然的审计损失现实化,表现为审计风险的显性化与审计失败。基于审计判断和抽样发表的审计意见,从技术层面而言,不可能发现所有问题,故理论上允许设置一定的免责空间,但司法实践中却难以量化和判断。尤其当公司经营失败时,其审计报告会受到更多的关注,注册会计师因发表不当意见而被判定承担责任的概率较高。(3)上两例中受处罚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均是因为在执业过程中缺乏必要的职业关注,对样本公司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未发表公正意见而导致审计失败。(4)处罚时间与不实审计报告的出具时间间隔较长,公司在上市环节存在的包装造假行为及事务所出具的不实审计报告通常在公司出现财务状况异常后方被查处。

结论与建议

通过典型经营失败公司历年审计意见及相关问题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注册会计师在高风险区审计时其风险与责任意识有所提高,对于经营亏损特别是财务状况异常的公司,注册会计师给予了必要的职业关注,然而在公司经营风险尚未突显时,注册会计师却未能在审计报告中指出公司存在的重大错弊事项,甚至与公司合谋最终导致审计失败。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审计的鉴证职能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笔者就提高审计质量,防止审计失败提出以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