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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内涵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2-27 11:11:44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哲学内涵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哲学内涵论文

篇(1)

(一)酒神精神对人生态度的思考

酒神精神体现的是一种对于生命的赞叹,对生活本能的肯定。人们在欲望当中不断地进行现实性的探索,不屈服与客观的现实世界,用强烈的生命一致进行世界本质的探索。这种思维的特点是崇敬性和批判性的统一,从孤寂到突破的转变。对待人生的思考是积极的,意志成为了人类生命的本质,人们对于精神世界的追求体现的是突破的精神,所以酒神精神对于人生的思考也是积极的。鼓舞人们挣脱生活的悲观主义思想,以超凡的勇气和决心来应对现实的不幸和痛苦,尼采的酒神精神是对待人生的思考给以现代人非常重要的启示。

(二)超人哲学对理性主义的批判

理性主义和非理性主义是相互联系的两个概念,超人哲学对于理性主义的批判反应的离不开对理性和非理性关系的思考。理性主义和非理性主义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关系,超人的哲学思想就是通过非理性的手段对于理性进行演绎和分析。批判理性主义在尼采所在时代思想的一种突破,不满足于现实的禁锢。不断的发挥着生命的本能,突破自身发展的实际能力,以坚定地信念和决心表达自己对于现实社会的看法和超越。

(三)超越意识对世界本质的探索

从对于个人到对社会再到世界本质的探寻,尼采的超人哲学思想实现了三个层次的不断飞跃和深入。强力的意志反应的是超越和突破的精神,世界的本质就是意志的超越,人们的价值观念不必依附于上帝,形成自己独立的强大的精神世界,带领人们实现自身的超越和突破。不被世俗所束缚,不被生活所困恼,在不断的创造过程中升华自身,寻求强者的心境。将强大的内心世界作为追求社会价值的重要保障和支撑,从而探寻人生的真谛。

二、尼采超人哲学对现实的影响

尼采的超人哲学贯穿于哲学思想发展历史的脉络当中,不仅仅在尼采所在的时代,在现展的过程中尼采的精神也是哲学精华。哲学的思考离不开现实社会,在社会现实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思想精神世界才能产生对现实世界有积极的影响的思想,超人哲学是历史发展的结果,也对社会历史的发展产生深远的意义,我们的时展需要超人哲学的指导。

(一)创新性和超越性的实践精神

超人哲学宣扬上帝已死,体现的是一种突破和超越的精神,对于尼采所属的时代而言这种一种对现实束缚的挣脱。我们的时展也需要这样不断的超越的精神,创新是一个国家的灵魂,创新的发展的动力,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将创新思想运用到各个领域当中,不能安于现状,满足于现在的成就。广泛的吸纳人才,超越自身的发展的局限,突破瓶颈,从而在各个领域中创造出更多的实践的成果。

(二)个人与社会价值的现实选择

超人哲学认为,世界的本质是强力意志,虽然对于现实社会反映出非理性的思考。超人哲学肯定了个人的发展,对于个人意识的体现给予肯定和尊重,在一定程度上对于社会的发展进步有着非常积极的引导的作用。个人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发展的大环境,社会的发展能够为个人的发展提供一个广泛的发展空间和平台,所以,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应该用联系和发展的眼光进行看待和分析。个人在实现突破和创新的同时也是对于个人社会价值的一种实现,人们在社会发展参与的过程中,发挥自身的能力,创造社会的价值,同时也实现自身的价值。个人与社会的价值得以实现,这种状态的最佳的也是积极的。

(三)传统与现实的合理判断

对于超人哲学的分析应该坚持辨证分析的方法,对于一切的发展形式而言,无论发展的内容是什么样的,都是体现在新内容对就内容的否定上的过程,超人哲学承认这种否定和批判。在对于传统与现实这两个概念而言,我们也应该怀有辨证的思想进行判断,积极的吸取传统文化的精髓,加以现实因素的合理的运用,通过创新的手段进行融合发展,体现的是一种继承和发展的思想。不断地总结发展的经验教训,从而在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能够不断的精进,走的更加顺畅。

篇(2)

二、以形写神,畅神达意

中国画坛先辈很早就提出“以形写神,形神兼备”的原则。传统中国画不满于“形似”,而以“传神”“气韵”为最高标准,讲究教化功能,追求悦情养性,强调澄怀观道、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可见,人物传神的刻画关键在眼睛,力求“含情得神”。相传顾恺之画人物,数年不点目睛。②顾恺之的“传神论”奠定了中国画以形写神、重在传神的基础框架。元代画家倪瓒的“逸笔草草,不求形似”,齐白石的“在似与不似之间”,这种“物外求似”“缘物寄情”“物我交融”的境界被诸多画家纷纷效仿和追慕,这种精神超越了对具体物象的描摹再现,强调对事物“精神性”的把握,体现了中国画对“写意”的重视。何谓“写意”?“写”,就是表达和抒发;“意”,指意志、意趣、意志,是画家的主观感受。“写意”就是画家通过绘画来表达抒发自己的思想感情,即“寓情于景”“缘物寄情”,作画旨在“写意”“寄情”。倪瓒的《六君子图》,表现的是江南秋色,近景有松、柏、樟、楠、槐、榆6棵树,疏密掩映,直立挺拔,每棵树都有其象征意义。枯而显润的笔墨,清疏幽淡的画面,空寂荒寒的意境,既是画家崇尚天真审美理想的体现,又是超然物外心理情绪的宣泄,作为中国画的特殊表现风格,写意体现了中国画的特殊审美取向,成为中国画区别于其他外来画种的总的艺术特点。中国画中,不论是放笔驰骋、疏放简括的写意画,还是层层渲染、细腻工整的工笔画,虽然笔墨、技法迥异,但对写意韵味意趣的追求是一致的。范宽的《溪山行旅图》,扑面而来的悬崖峭壁墨色凝重,一泻千尺的瀑布细如弦丝。曲曲小路、款款商旅、潺潺溪水与渐行渐近的马队铃声相应和,动静相映,韵律和谐,令人如临其境,充溢着闲适悠淡的诗情画意。画面既工整细腻,又开放有度,既是工笔又是写意。透过画面我们不难感受到画家的生活阅历及其对人生的感悟。

三、以虚带实,虚实相生

自古以来,中国画往往在构图上经营有方。或层层渲染,密不透风;或寥寥几笔,疏可走马。虚实结合,疏密有致。尤其擅长留白。马远③的《寒江独钓图》中,老者,扁舟,寒江,独钓,虽寥寥几笔,却是烟波浩渺。大幅留白,渲染出江面的空旷,气氛的萧寒,有力烘托了渔翁凝神贯注于一线的神气。马远最擅长描绘山之一角、水之一涯,取舍剪裁恣肆,无拘无束,人称“马一角”。其《山径春行》如出一辙,只在左下角绘以山间小径、树木人物之外,其余大幅留白,笔断意连,发人幽思,意境极佳。同时代的夏圭在构图和笔墨技法方面与其非常相似,景物简洁,常取半边,远近呼应,虚实结合,素有“夏半边”之称。其《溪山清远图》,近景突出,远景清淡,半实半虚,大幅留白,令人产生无尽遐想和审美愉悦。齐白石画虾,画蟹,画面虽并不着水,但空白之处皆为明净之水。与马远、夏圭一脉相承。中国画这种“虚实”、“疏密”的美学观与中国哲学思想密切相关,其“天人合一”“计白当黑”的美学思想带有浓厚的道家色彩。《道德经》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有”即画中实处,即浓墨重彩处;“无”即画中虚处,即笔墨虚灵清淡处。画中虚实,对立统一,相辅相成,互相依存,无虚便无实,无实便无虚。正所谓“虚实相生,无画处皆成妙境”。④要使虚处灵,应求实处工,传统中国画这种“知白守黑,计白当黑”的审美观,体现的正是中国古典哲学中虚实结合的辩证思想,与老子讲的“知其白,守其黑”意出一辙。“空白”作为中国画表达审美意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中国画的神韵所在。

四、散点透视,以大观小

西方绘画常用焦点透视法,中国画则多用散点透视法。即画家通过不断移动立足点来进行观察,画面组织不受视域的限制,不同观察点看到的东西,皆可组织进画面中来,也称“移动视点”。这种“散点透视法”,使中国画构图可以突破时空限制,把大量的千里万里之景色,曲折迂回之境界充分地表现出来,尤其自“长卷”出现以来,更是将这种透视诠释得淋漓尽致。尤以《清明上河图》为典范。画面以汴河为中心,远至郊野,近至市井。桥上行人,河际船舶,亭台楼阁,街道河港,尽入画来。通过视角转换,表现了北宋京城汴梁及汴河两岸繁华热闹的景象和优美繁盛的景物。传统中国画那种“咫尺千里”辽阔境界的表现,正是得益于这种散点透视、以大观小的技法。所谓“以大观小”,沈括《梦溪笔谈》说:“大都山水之法,盖以大观小,如人观假山耳,若同真山之法,以下望上,只合见一重山,岂可重重悉见……”意即以高观下,鸟瞰俯视,山川之景尽收眼底。“如人观假山”一语道出山水画家对空间的处理技法。当然,这里所说“假山”是指置于案头供人观赏的山水盆景。意即画家只要站在跟前就可以将其尽收眼底,仿佛于高空俯视千岩万壑。千山在胸,尽收眼底。

篇(3)

1、指出材料中所蕴含的唯物辩证法的哲学范畴并分析内涵。(70分)

2、请理论联系实际,如何理解“具体问题具体分析”?(30分)

参考答案:

华佗对症下药治头痛发热的故事所涉及的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主要有:

第一,现象和本质的辩证关系。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部联系相互关系的范畴。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本质是深藏于现象背后并制约现象的内部联系。本质和现象既有区别,又相互统一。华佗对症下药是透过头痛发热的现象,运用科学的方法,发现了疾病的本质。

第二,原因和结果的辩证关系。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关系范畴。唯物辩证法把这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称为因果关系或因果联系。其中,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叫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叫结果。因果联系的特点是:因果联系是有时间顺序的联系,总是原因在前结果在后,但并不是任何前后相继的现象都存在着因果联系。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辩证的: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的;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复杂多样的。引起头痛发热这一结果的病因是复杂多样的,华佗运用科学的方法,发现了不同的病因,才做到了对症下药。

矛盾特殊性原理和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辨证关系原理都要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活的灵魂。所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指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地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

首先,必须要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也就是说要承认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如果不承认这一点,那就意味着世界是一个没有矛盾的世界,因而也就谈不上去分析矛盾的特殊性了。所以,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应在承认矛盾普遍性的前提下才能进行。

其次,我们具体分析矛盾特殊性的最终目的是要找到正确、合适的方法,从而解决矛盾。仅仅停留在认识的层面上是远远不够的,哲学理论必须在实际运用中实现自身的价值。所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应在认识事物矛盾特殊性的基础上真正解决矛盾。

华佗对症下药治头痛发热的故事说明,要在实践中真正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启示有:

第一,一切要从实际出发;

篇(4)

论文摘要:通过分析明式家具的形制风格与中国古代儒家思想、道家思想之间的关系,旨在由表及里地掌握明式家具哲学思想内涵的精髓,为现代中国家具设计和发展提供参考。

明式家具的形制及结构深受中国古代儒家思想、道家思想、东林学派思想的影响和熏陶,无论是在审美观念还是在表现手法上都体现着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这种精神表现出来的简朴、空灵、内敛、优雅也深深地影响着当今的设计理念。

一、儒家思想中“中庸”、“礼”的体现

博广的儒家思想的审美情趣和思想内涵在明式家具中得到充分体现。中庸之道在形式上重视“中正”、“中行”,在内涵上主张凡事都不要过度,要含蓄,以免适得其反。孔子说:“兴于诗,立与礼,成于乐”,“礼”主张社会上的人要区分名分,如君和臣、父和子、夫和妇等,然后又指出了各种身份之间应该遵循的礼仪、处事规范等。

明式家具的设计中处处体现着这种内敛、中庸、礼法有度的观念。如明式圈椅对称式的整体构架、外扩内敛式的椅圈及扶手、鼓腿彭牙式及内翻马蹄式的腿足等等不仅传达出中庸、含蓄的思想内涵,也体现出儒家思想中的“礼有法度”对人性的束缚。

礼法中讲究礼貌的坐姿,要保持上身挺直、双脚放在椅子的前面或放在脚凳上,或盘足而坐。在明式家具许多椅子的设计中,靠背与坐面垂直或接近90。有些椅子的坐面和扶手都比较高宽,尤其是主要陈列在厅堂的椅子的造型浑厚冼练,稳重大方,端庄中正。体现了儒家思想中的“礼”制,除了满足“坐”的基本功能,更作为一种礼教尺度,规范人们“行得稳,坐得正”显示了封建社会的理性伦常和家长气度。

二、“有用之学”东林学派思想的体现

明中期以后东林学派在思想文化领域倡导“有用之学”饷实学,提倡改革,鼓励创新。文人的参与为家具赋予了更多的文化内涵和审美情趣,他们刻意追求的是“高逸”、“雅致”的生活意境,要求制作工艺要一丝不苟,装饰要简洁脱俗。明式家具中大量采用带有吉祥寓意的纹样,如缠枝纹寓意吉祥幸福、忍冬纹寓意延年益寿、莲花纹寓意圣洁等等,题材寓意大多比较雅逸,颇有”明月清泉”、”阳春白雪”之类的文儒高士之意趣。“有用之学”的思想变迁也促进了科学的发展,造就了明式家具经久耐用的榫卯结构及重俭轻繁的艺术特征。榫卯结构不用钉和胶,充分利用材料本身的特性,结构牢固,百年不松动;同时便于拆卸和组装,利于修复时更换部件而不伤整体,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和顽强的生命力,是审美功能和使用功能完美结合。

三、“天人合一”、“普遍和谐”的道学思想体现

道家思想是中国最为重要也是最有影响力的哲学思想之一,明式家具的形制和艺术特征同时也受到道家思想的影响。道家尚“无为”,重“天然”,追求“天人合一”和“普遍和谐”的宇宙观,从明式家具的一些设计上也反映了这种朴素的哲学思想。

1.追求天然材质“反璞归真”

老子说:“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认为美在本真。选择使用天然材质,追求天然材质本身的美感,强调与大自然的和谐共处,体现了老子“天人合一”的思想。明式家具的用材大都是木质坚硬致密,色泽沉穆幽雅,纹理优美生动的珍贵木材。如黄花梨木性适中,便于雕刻不易变形是制作硬木家具的首选材料且材质温润如玉,受到文人雅士青睐;紫檀木质地坚硬细腻,适于精雕细刻,多得达官贵人喜爱。不同材质的运用体现出不同文化内涵,这也是明式家具的特殊文化现象。在加工工艺上,大多采用通体光洁处理,突出木材纹理的自然美。在许多传世的明式家具上,都把纹理最美的木材用在显眼部位。此外,也有利用不同木材的质地和色泽拼合搭配,达到一定的装饰效果。更最重要的是在制作时多打蜡少髹漆,从而充分展示了木材木身的质感和纹理,这也正是道家”返璞归真”思想的完美体现。

篇(5)

明式家具的形制及结构深受中国古代儒家思想、道家思想、东林学派思想的影响和熏陶,无论是在审美观念还是在表现手法上都体现着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这种精神表现出来的简朴、空灵、内敛、优雅也深深地影响着当今的设计理念。

一、儒家思想中“中庸”、“礼”的体现

博广的儒家思想的审美情趣和思想内涵在明式家具中得到充分体现。中庸之道在形式上重视“中正”、“中行”,在内涵上主张凡事都不要过度,要含蓄,以免适得其反。孔子说:“兴于诗,立与礼,成于乐”,“礼”主张社会上的人要区分名分,如君和臣、父和子、夫和妇等,然后又指出了各种身份之间应该遵循的礼仪、处事规范等。

明式家具的设计中处处体现着这种内敛、中庸、礼法有度的观念。如明式圈椅对称式的整体构架、外扩内敛式的椅圈及扶手、鼓腿彭牙式及内翻马蹄式的腿足等等不仅传达出中庸、含蓄的思想内涵,也体现出儒家思想中的“礼有法度”对人性的束缚。

礼法中讲究礼貌的坐姿,要保持上身挺直、双脚放在椅子的前面或放在脚凳上,或盘足而坐。在明式家具许多椅子的设计中,靠背与坐面垂直或接近90。有些椅子的坐面和扶手都比较高宽,尤其是主要陈列在厅堂的椅子的造型浑厚冼练,稳重大方,端庄中正。体现了儒家思想中的“礼”制,除了满足“坐”的基本功能,更作为一种礼教尺度,规范人们“行得稳,坐得正”显示了封建社会的理性伦常和家长气度。

二、“有用之学”东林学派思想的体现

明中期以后东林学派在思想文化领域倡导“有用之学”饷实学,提倡改革,鼓励创新。文人的参与为家具赋予了更多的文化内涵和审美情趣,他们刻意追求的是“高逸”、“雅致”的生活意境,要求制作工艺要一丝不苟,装饰要简洁脱俗。明式家具中大量采用带有吉祥寓意的纹样,如缠枝纹寓意吉祥幸福、忍冬纹寓意延年益寿、莲花纹寓意圣洁等等,题材寓意大多比较雅逸,颇有”明月清泉”、”阳春白雪”之类的文儒高士之意趣。“有用之学”的思想变迁也促进了科学的发展,造就了明式家具经久耐用的榫卯结构及重俭轻繁的艺术特征。榫卯结构不用钉和胶,充分利用材料本身的特性,结构牢固,百年不松动;同时便于拆卸和组装,利于修复时更换部件而不伤整体,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和顽强的生命力,是审美功能和使用功能完美结合。

三、“天人合一”、“普遍和谐”的道学思想体现

道家思想是中国最为重要也是最有影响力的哲学思想之一,明式家具的形制和艺术特征同时也受到道家思想的影响。道家尚“无为”,重“天然”,追求“天人合一”和“普遍和谐”的宇宙观,从明式家具的一些设计上也反映了这种朴素的哲学思想。

1.追求天然材质“反璞归真”

老子说:“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认为美在本真。选择使用天然材质,追求天然材质本身的美感,强调与大自然的和谐共处,体现了老子“天人合一”的思想。明式家具的用材大都是木质坚硬致密,色泽沉穆幽雅,纹理优美生动的珍贵木材。如黄花梨木性适中,便于雕刻不易变形是制作硬木家具的首选材料且材质温润如玉,受到文人雅士青睐;紫檀木质地坚硬细腻,适于精雕细刻,多得达官贵人喜爱。不同材质的运用体现出不同文化内涵,这也是明式家具的特殊文化现象。在加工工艺上,大多采用通体光洁处理,突出木材纹理的自然美。在许多传世的明式家具上,都把纹理最美的木材用在显眼部位。此外,也有利用不同木材的质地和色泽拼合搭配,达到一定的装饰效果。更最重要的是在制作时多打蜡少髹漆,从而充分展示了木材木身的质感和纹理,这也正是道家”返璞归真”思想的完美体现。

2.崇尚阴柔之美的线型

《老子·七十六章》中写道:“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道家崇尚阴柔之美,认为“柔”是生命之初的外象,富有无限的潜力。这种柔美的哲学在明式家具上也得到了体现,明式家具的许多构件,本身就是线条,这些线型与家具一脉贯通,自然流畅,协调统一,优美动人。在扶手椅、圈椅、桌、案、几等家具造型中,有不少使用圆材,使其弯转有度,精巧流畅,以表现曲线美。如明椅靠背最上的横木——搭脑,其线形的起伏变化丰富,或翘或垂,或仰或倾,或出或收,或曲或直,或刚或柔,都各具神韵。通过各种直、曲线的不同组合,线与面交接所产生的凹凸效果,体现了以柔克刚、予动于静的哲学要义,极具回转灵动的生命气韵。

总之,明式家具的设计理念是一种中国传统的哲学文化,家具风格独特之处实际上也表现了社会、文化及人的心理和行为的认知。而从意识形态方面的因素加以分析探讨家具风格的成因,可以找寻出明式家具形式之外的精神思想,从而掌握其设计思想的精髓,希望这能给中国现代家具的创新设计提供一些思路和方法。

参考文献

[1]李小汾.明代文人与明式家具.观察与思考,2003.4

篇(6)

明式家具的形制及结构深受中国古代儒家思想、道家思想、东林学派思想的影响和熏陶,无论是在审美观念还是在表现手法上都体现着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这种精神表现出来的简朴、空灵、内敛、优雅也深深地影响着当今的设计理念。

一、儒家思想中“中庸 ”、“礼”的体现

博广的儒家思想的审美情趣和思想内涵在 明式家具中得到充分体现。中庸之道在形式上重视“中正”、“中行 ”,在内涵上主张凡事都不要过度 ,要含蓄,以免适得其反。孔子说:“兴于诗,立与礼,成于乐 ”,“礼”主张社会上的人要区分名分,如君和臣、父和子、夫和妇等,然后又指 出了各种身份之间应该遵循的礼仪、处事规范等。

明式家具的设计中处处体现着这种内敛、中庸、礼法有度的观念。如明式圈椅对称式的整体构架、外扩内敛式的椅圈及扶手、鼓腿彭牙式及内翻马蹄式 的腿足等等不仅传达出中庸、含蓄的思想内涵,也体现出儒家思想中的“礼有法度”对人性的束缚。

礼法中讲究礼貌的坐姿 ,要保持上身挺直、双脚放在椅子的前面或放在脚凳上,或盘足而坐。在明式家具许多椅子的设计中,靠背与坐面垂直或接近90。有些椅子的坐面和扶手都比较高宽,尤其是主要陈列在厅堂 的椅子的造型浑厚冼练 ,稳重大方,端庄中正。体现了儒家思想中的“礼”制,除了满足“坐”的基本功能,更作为一种礼教尺度,规范人们“行得稳,坐得正”显示了封建社会的理性伦常和家长气度 。

二、 “有用之学 ”东林学派思想的体现

明中期以后东林学派在思想文化领域倡导“有用之学”饷实学,提倡改革,鼓励创新。文人的参与为家具赋予了更多的文化内涵和审美情趣,他们刻意追求的是“高逸”、“雅致”的生活意境,要求制作工艺要一丝不苟,装饰要简洁脱俗。明式家具中大量采用带有吉祥寓意的纹样,如缠枝纹寓意吉祥幸福、忍冬纹寓意延年益寿、莲花纹寓意圣洁等等,题材寓意大多比较雅逸,颇有”明月清泉 ”、”阳春白雪”之类的文儒高士之意趣 。“有用之学”的思想变迁也促进了科学的发展,造就了明式家具经久耐用的榫卯结构及重俭轻繁的艺术特征。榫卯结构不用钉和胶,充分利用材料本身的特性,结构牢固,百年不松动;同时便于拆卸和组装,利于修复时更换部件而不伤整体,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和顽强的生命力,是审美功能和使用功能完美结合。

三、 “天人合一”、“普遍和谐”的道学思想体现

道家思想是中国最为重要也是最有影响力的哲学思想之一,明式家具的形制和艺术特征同时也受到道家思想的影响。道家 尚“无为”,重 “天然 ”,追求 “天人合一”和 “普遍和谐”的宇宙观,从明式家具的一些设计上也反映了这种朴素的哲学思想。

1.追求天然材质 “反璞归真 ”

老子说 : “道之 尊,德之 贵,夫莫之命而常 自然 ”,认为美在本真。选择使用天然材质,追求天然材质本身的美感,强调与大 自然的和谐共处 ,体现 了老子 “天人合一”的思想 。明式家具的用材大都是木质坚硬致密,色泽沉穆幽雅 ,纹理优美生动的珍贵木材。如黄花梨木性适中,便于雕刻不易变形是制作硬木家具的首选材料且材质温润如玉,受到文人雅士青睐;紫檀木质地坚硬细腻,适于精雕细刻,多得达官贵人喜爱。不同材质的运用体现出不同文化内涵,这也是明式家具的特殊文化现象。在加工工艺上,大多采用通体光洁处理,突出木材纹理的自然美。在许多传世 的明式家 具上 ,都把纹 理最美 的木材用在显眼部位 。此外 ,也有利用不 同木材 的质地和色泽拼合搭配,达到一定的装饰效果。更最重要的是在制作时多打蜡少髹漆 ,从而充分展示了木材木身的质感和纹理,这也正是道家 ”返璞归真”思想 的完美体现 。

2.崇尚阴柔之美的线型

《老子·七十六章》中写道 : “坚强者死之徒 ,柔弱者生之徒 ”。 道家崇 尚阴柔之美,认为 “柔”是生命之初的外象,富有无限的潜力 。这种柔美的哲学在明式家具上也得到了体现,明式家具的许多构件 ,本身就是线条,这些线型与家具一脉贯通,自然流畅,协调统一 ,优美动人。在扶手椅、圈椅、桌、案、几等家具造型中,有不少使用圆材,使其弯转有度 ,精巧流畅,以表现曲线美 。如明椅靠背最上的横木——搭脑,其线形的起伏变化丰富,或翘 或垂,或仰或倾,或出或收,或曲或直,或刚或柔,都各具神韵。通过各种直、曲线的不同组合,线与面交接所产生的凹凸效果,体现了以柔克刚、予动于静的哲学要义,极具回转灵动的生命气韵。

总之 ,明式家具的设计理念是一种中国传统的哲学文化,家具风格独特之处实际上也表现了社会、文化及人的心理和行为的认知。而从意识形态方面的因素加 以分析探讨家具风格 的成因,可以找寻出明式家具形式之外的精神思想 ,从而掌握其设计思想的精髓,希望这能给 中国现代家具的创新设计提供一些思路和方法。

参考文献

[1]李小汾.明代文人与明式家具.观察与思考,2003.4

篇(7)

一、引言 理论、理论性的经验把握与“精神垃圾”泛滥

对“理论”的通常理解为“概括地反映现实世界的概念和原理的体系。它是系统化了的理性认识的结果”[1],“理论是对事物本质及其的认识,是由一系列有内在联系的概念、原理组成的观点体系”[2]。对“理论”含义的理解似乎没有太大的分歧,不过是措辞上带来的理解角度的差异。然而,从“理论”到“理论性”则不象望文生义的理解那样简单。“理论性”一词借用一种源于文学的表达形式,可以称得上“熟悉”的“陌生词”,初看起来感觉似乎是再熟悉不过的“理论”具有的特性罢了。但稍一细究,就会觉得要具体、准确地说明其含义倒也颇费周折。

一般辞典或资料无法找到“理论性”的具体解释。事实上,由于从模糊把握的理论相关性状印象来看,应当与文章有着密切关联。毕竟在较为规范的文字出现以前,即便存在以口头形式呈现的某种理论性的思维,对较为准确意义下的理论性含义没有实质性,从而可以忽略。这样,直觉地看待理论性的文本含义,应当是针对以文字为依托的文章而言的,尤其是文章中以涉及各种理论探讨为核心内容的理论文章、著作(以下简称理论文著),换言之,要获得对理论性含义的深入理解、探究,需先行对文章进而对理论文著进行解析,是符合逻辑的。

一般辞典对文章的解释为“统称独立成篇的有组织的文字”,显然这是广义的文章涵义。按照《文章学史》的编撰观点,“所谓文章,大体上包括古文、骈文、辞赋,不包括诗歌小说、戏剧”[3]。这里的文章已经是狭义的文章了。本文的理论文著,泛指文章中涉及各类学科偏重理论阐述,而非实用说明、指导或者评说事理的漫谈、随笔,以及直接针对具体世界进行虚构、描摹的各种文艺性文本。

迄今为止,人类思想精华的展示、传播,最主要的渠道仍然是理论文著形式。然而,令人困惑的是,尽管几乎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理论文著在刊登、出版,但除了就学科领域进行分类外,无论就广义或狭义而言,理论文著有具体哪些类别,尤其是如何认识其理论价值——亦或关于理论性,并没有公认的规范定论。换言之,刊登、出版理论文著的选择、录用过程——及其理论性判别,很大程度上不过是经验化的模糊把握。这样,在风气存在欠缺、出版发行体制存在漏洞的境况下,各种人情关系、权钱交易等等不正之风,难免乘虚而入。

于是,低级重复、粗制滥造、毫无理论价值甚至漏洞百出的所谓“理论文著”,充斥、泛滥于书架、报刊。或拍马屁,以愉悦上司、师长、亲朋;或塞职责,以应对上级布置、科研项目要求;或装门面,以捞取职称、学位;如此等等,或骗名或捞利,林林总总比比皆是。正所谓“在论义的评价中,各种各样的丑恶思想和精神垃圾也是存在的。例如有的利用论文评价搞‘关系学’,弄虚作假;有的出于门户之见及妒忌之心,倚势压人;有的在与奖励中摘‘平衡’,送入情……”。[4]

当然,对于理论文著及其价值判断缺乏应有的评判标准而缺乏充分认识,应当是主要原因。客观地说,充斥、泛滥毫无理论价值甚至误导、贻害的“理论文著”,既严重浪费社会资财,也严重耗费甚至毒害读者脑力,“精神垃圾”也确乎是其最恰当的称谓。

不难想见,精神垃圾的产生与一定社会风气下的学术品德缺失有巨大干系,但根本原因似应归于对理论文著本身缺乏相应的甄别规范。本文试图对理论文著内涵、一般类型及其价值特性做出初步探析,并在此基础上对理论性的含义进行新的探索。

二、关于理论文著的认识缺憾

在中国古代关于文章写作的宏观认识方面,有一定代表性的专门论述,当推墨子“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5],意即立言、著文要本于上古圣王,察于百姓耳目,用于国家民众。其“察之”、“用之”的境界,至今仍然难以逾越,但过于迂腐的“本之”即便行文形式上在引用各种“语录”、“指示”、“讲话”作为指导方针,但思想上将其遵从为“凡是”的已经成为。

清人来裕恂《汉文典》中关于文章写作的观点,已经显得更为现代、更为宽泛、更为深刻: “盖文也者,有陶情淑性之功用,有移风易俗之功用,有爱国新民之功用者也”[6]。如果再补充思想创新方面的内容,则已经基本涵盖了古今文章的精微要旨。

至于对纯理论文著进行系统分析基本上源于现代。在“文章”理论有一定代表性的现代著述有赵建中编著的《文章体裁学》(南京大学出版社),张会恩、曾祥芹主编的《文章学教程》(上海出版社),夏绍臣著的《文章原理》(人民日报出版社)等书。在上述主要是就广义的文章理论进行论述的书中,难得以“理论文著”为专门论题的,只有赵建中编著的《文章体裁学》。

按照《文章体裁学》的观点,论著文体涉及“文学评论、报告文章、毕业论文、实验性论文”[7],并归结了若干主要特征“论文专著要求对各自领域中的某些问题进行科学的和探讨,其共有的主要特征是科学性、独创性、系统性、专门性和客观性”[8]。细究之下,上述观点在逻辑划分严谨性方面,明显存在值得商榷的问题。如“毕业论文”完全可能是“文学评论”或者“实验性论文”,“文学评论”也很难一概而论地标称“科学性”[9]或者“客观性”。

类似值得商榷的代表性观点还有:

论文的共同特性有:探索性、论理性、鲜明性、科学性、实用性;[10]

论文类型“按任务和持点分:专题论文、综述式论文、驳论式论文、工作研究式论文、杂文式论文、体会式论文、书信式论文、资料式论文、科普式论文、学年论文、学位论文、小品式论文、要论式论文、述评式论文、论证报告式论、散文式论文、故事式论文、对话式论文、日记式论文、“六性”式论文、科幻式论文、毕业论文、寓言式论文”;[11]

“论文‘六性’的内涵是什么呢?就是:创新性、理论性、可读性、实用性、精粹性、科学性”。[12]

“学术论文有着自己特殊的写作要求,这些要求表现在科学性、创见性和平易性这三个方面。”[13]

上述引文及同类论著,对理论文著的认识,除了在划分、定性的逻辑性上存在明显值得商榷之处,最根本的缺憾则是,这些认识基本上都属于从外延层面对理论文著分类及其特点进行的论述。探求理论文著外延性正确认识固然是非常重要的,但仅偏重于外在形式的区别仍实现对其本质的深层认识。

三、理论文著内涵性辨析

考察各种理论文著的构成内容方面的属性,可以将其概括为创新、补益两大类。创新类,是指通过文本形式,在理论、方面提出全新或重要补充性观点,包括新论创立、方略建言及实验论析三种;补益类,是指通过文本形式,对既有理论、方法的观点给出证明、驳斥、考证、评述、释疑等,包括猜想证考、综说辨疑及事理评鉴。[14]

1、新论创立

新论创立,是指在某一领域提出以一系列新的概念、原理为依托的理论、推测。根据提出新理论原创程度,新论创立存在三种情形:或者全新创立新的理论、推测;或者对已经存在的理论、推测,提出实质性变更加以补充、完善,但仍然属于原有理论框架;或者对业已存在的理论、推测,重新组合、归纳而获得实质性差异的理论价值。

第一种情形的例子,在“地心”说理论一统天下的年代,哥白尼系统地提出“日心”理论,全面改观了人类对宇宙世界的认识;在牛顿的“绝对时空”力学理论一统天下的年代,爱因斯坦提出“相对论”理论,全面改观了人类对物理世界的认识。

第二种情形的例子,“克罗齐(B.Croce 1866-1952)不仅时意大利新黑格尔主义的首要代表,也是本世纪以来西方影响最大的家之一”[15],他的“主观唯心主义的历史观不仅与唯物史观根本对立,也和黑格尔的历史观有很大差异”,但他“并不是否定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而是指责黑格尔的容忍历史规律的存在”[16]。

第三种情形的例子,马克思批判地吸取了黑格尔辩证法中的“合理内核”,抛弃了其唯心主义的外壳;批判地吸取了费尔巴哈唯物主义中的“基本内核”,抛弃了它的形而上学和唯心主义的宗教伦理杂质,创立了和过去一切哲学在性质上有根本区别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鉴于创立理论过程的历史继承性,有时三种情形难以明确划分。尽管提出纯粹原创的理论固然富含独创精神,但补充、完善乃至重新组合而获得新的内涵页同样功不可没。

2、方略建言

方略建言,是指针对理论、实践活动存在的欠缺、谬误提出新的运作模式、途径、理念等理论策略指导性方式、方法。这里的方略建言是狭义地作为理论文著性的,以着重于理论阐述,而非技术指导为要义的。纯技术指导性文章、著作,相当于说明书的功能,算不得真正意义上的理论文著,如《电影演员表演入门》、《街舞基本技巧》一类书籍。而理论阐述性文著,更侧重于在思想意识层面进行引导、分析,如《论电影演员的修养》、《论街舞文化》等等。

一如哲学意义上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存在相互融合难分泾渭的现象,一般理论、技术方法以及理论文著、纯技术文章、书籍有时也难以完全区别。

3、实验论析

篇(8)

中国的生态哲学从环境伦理学研究开始。环境伦理学概念首次出现在1980年《现代生态学中的方法论问题》译文中。2 译者余谋昌作为中国环境伦理学的首创者之一,于1991年6月出版《生态哲学》一书,提出了生态哲学的理念,填补了我国生态哲学研究的空白。生态哲学作为一种新的哲学转向,让人类重新思考如何看待自然、如何行动。中国的生态哲学历经几十年的发展正在走向成熟。它从生态伦理学的发展阶段展开,历经自然观入手的自然哲学研究以及对技术异化的批判、在人类思维的历史进程中的生态思想研究,直至今天生态哲学正在走向全面发展。

一、生态伦理发展阶段

西方发起的环境保护运动和“”结束后,一些学者很快从“”中走出来,此时,中国的生态哲学研究也开始从环境伦理学涉及。在研究过程中它把握了西方环境伦理学理论及思想,阐释了生态伦理内涵,也形成了富有特色的研究基础,产生很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从而形成了中国环境伦理学重要的认识内容。

中国的生态哲学与自然辩证法有着深刻的渊源,或者说中国的生态哲学就是从自然辩证法中发展出来的,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观就是它的根。自然辩证法学科的奠基人于光远于1958年《人在变革自然界中的能动作用》(《自然辩证法通讯》3期),这是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辩证法通讯》还在1964年第1期发表了惠伯纳・魏汉藩的文章《什么是自然哲学?人们为什么要研究它?》,1981年第3期发表了唐以剑的论文《人类生态学――环境科学研究的核心》。于光远在1991年7月发表的《自然》(《自然辩证法研究》)一文对自然做了深入的研究。这既是自然辩证法对自然的研究,也属于哲学上的自然观的研究,更是生态哲学的基础,是关于自然的哲学。今天几乎绝大多数研究生态哲学的学者都出身于自然辩证法。生态哲学的研究成果有相当多的在《自然辩证法研究》、《自然辩证法通讯》、《科学技术哲学研究》(即原来的《科学技术辩证法》)这三大杂志。

人与自然的关系不仅属于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也是生态哲学贯穿始终的基本问题,中国的生态哲学也从人与自然的关系开始。1980年,余谋昌把环境伦理概念介绍到国内, 1986年发表了《关于人地关系的讨论》,认为远古时代人类社会生产水平很低,对自然的控制能力弱,对自然只是一味的崇拜。第一次技术革命以后,机器技术体系装备的生产力高速发展,人类凭借着这种力量控制一个又一个自然力,在征服自然的凯歌中开辟人类的新天地。1人类产生了自己是主人的思想,形成了控制自然、战胜自然的观念。1988年2月其发表的《生态学中的主体与客体》一文将人与自然的关系和社会与自然的关系作为生态哲学中的主客体来研究,这是当代重要的全球性问题。2一方面人作用于环境,另一方面环境也作用与人,这两个方面是相互辩证的关系。此时的学者们已经将目光集中在人与自然关系的讨论中,这是评判问题的依据所在。正如余谋昌在《生态伦理学的基本原则》一文中所说,生态哲学以人与自然关系为基本问题,它区别于人与自然二元分离和对立的传统哲学,是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哲学。3

人与自然的关系延伸进入伦理学研究领域,生态哲学就从环境伦理学发展起来。源于20世纪末西方的环境保护运动使得环境伦理学很快成为一种世界潮流,这影响着中国的生态哲学,其发展主要集中在对西方环境伦理学的学习和跟踪。中国生态哲学开始研究西方环境伦理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在伦理道德的层面研究人与自然关系,研究生态伦理学问题。1991年叶平发表了《人与自然:西方生态伦理研究评述》一文,文中提到西方的生态伦理学创立经过了孕育、创立和发展三个阶段。41992年余谋昌撰文阐述了生态伦理学的基本原则,他认为生态伦理学把伦理学知识领域从人与人的关系扩大到人与自然的关系,道德对象的范围从人类共同体扩大到“人―自然”共同体。5

在中国的生态哲学发展过程中,一直存在着“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在环境伦理上的激烈争论。孙道进认为,人类中心主义对人的理性崇拜本身恰恰是非理性的1,为了人类的利益、为了经济目的,人类掠夺自然从而产生环境问题,这促使环境伦理学重新思考自然的价值、自然权利等问题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的真正本质。杨克俭在《生态环境危机与人类角色转换》一文中指出,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危机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危及人类生命安全的全球性问题,要想消除危机,必须改变把人看成是自然之主人的观念,重新认识人类在自然界的地位和作用,实现人与自然共同体的和谐共存、共同发展。2随后余谋昌于1994年发表《走出人类中心主义》一文,引发了“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争论,提出人类应该走出人类中心主义。这是现实对我们提出的迫切需求。因为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贬低自然,虽然获得了局部上的成功,但是危害了自然整体,也危及人类的根本利益,使得我们陷入困境。3因此,人类所面临的抉择是从旧意识向新意识过渡的过程。人不应该是世界的统治者,而应该是看护者。

对于这样的批判和反驳,人类中心主义也在不断扩展自己的理论内涵并为其寻求辩解。在《走出人类中心主义》发表后的第二年,《自然辩证法研究》发表了《天人和谐之道――兼评“走出人类中心主义”》和《走进人类中心主义 ――兼向余谋昌先生请教》两篇文章。文中提出人的利益与自然的利益相统一,自然的利益体现为人的利益时才有意义。要解决目前的环境危机问题,人类必须尽快超越目前的发展阶段,使人类文明持续不断地提高。4与走出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相反,潘玉君等认为人类中心主义非但不应该走出,而且应当走进和重建。困扰人类的一系列问题并不是人类中心主义的产物,人类中心主义是人类主体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使人类体现或实现了价值。51996年张理海《人类中心主义:一种哲学观念还是一种传统文化精神?》并明确提出,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应该能够缓解人类与自然的冲突,可以建立起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关系,除了走进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别无选择。6

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基于价值观的不同所导致的争论,使得自然价值问题成为环境伦理学的一个焦点。自然价值不仅关系到人如何看自然,更涉及自然的权利,与人的行动相关。自然价值、自然权利是生态哲学在环境伦理上不或可缺的内容。

首先讨论的焦点集中在自然是否存在内在价值。环境伦理揭示,自然不仅能满足人类的需要,自然对人有价值,更能满足每一生命个体的需要,这是自然的生态价值。1995年叶平的《人与自然:生态伦理学的价值观》一文首次将自然的价值问题做了比较详细的说明。他认为自然界的价值具有多样性,除了有工具价值以外还包含着内在价值、固有价值和生态系统的价值。人类应该针对自然事物本身去评价其价值,而不仅仅是从它的用途、功用来评价,自然事物有不依赖于人类评价和存在的价值。11996年佘正荣发表了论文《自然的自身价值及其对人类价值的承载》,他认为自然不仅有内在价值还具有创造性和维持性,不断建造和优化自己生存及发展的条件,并维持着稳定的生态系统。2自然的内在价值不是人类赋予的,是其本身具有的,内在于自然之中,是自然千百万年发生、发展、进化的产物,人类的价值也只是自然所产生的千百万种价值之一,服从于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价值。自然是内在价值、工具价值、系统价值的统一。3

其次,自然的内在价值是不依赖于人的评价而存在的,在亿万年前没有人类的自然界就已经存在其自身的价值。《自然的价值与自然的本质》一文提出,将自然的价值成立条件归于人的评价是有偏见的。在千百万年的自然史中都有价值的产生,这并非什么人类心智中的、主观的过程。4但是《论自然的价值及其主体》一文却认为,所谓“价值”,实质上是指自然事物能满足人类的所需,即对人是有用的。这里的自然价值是对人类需要的满足,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意义。5这与自然主义不同的是明确否定了自然的内在价值,认为自然主义对于自然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的解释是矛盾的。而《自然价值的伦理精神》一文认为,自然不仅具有外在价值还具有内在价值。这种价值不必以人类作参考,是自然所固有的。自然的外在价值和内在价值都共处于地球生态系统之中,体现了它们的统一性。6自然拥有内在价值是毋庸置疑的,没有评价者就没有价值的问题也迎刃而解。就如同一幅美丽画卷,即使没有欣赏他的人,也不影响它的客观存在。就是说,没有评价者当然也能有价值。承认自然的内在价值并不否认人的内在价值,在生态系统共同体内,人与自然既有相互依存的工具价值,又具有各自独立的内在价值。7

然后,就是对于自然权利的研究,研究者在肯定自然价值的基础上提出了自然权利。1999年纳什的《大自然的权利》由青岛出版社出版。其核心观点认为自然是有权利的,并且作为生物链最顶端的人类有必要尊重自然的权利,并且对它赋予道德关怀。大自然也必须拥有其自身的天赋权利。12001年《自然权利论――环境伦理学的理论基础》发表,文章阐明自然的权利是将权利扩展到人以外的存在物,不仅包括动物、所有的有生命体还包括无生命的自然在内的整个自然界。人所具有的内在价值赋予人权利,同理,自然庞大内在价值也赋予自然相应的权利。2郑慧子在1999年发表的《人对自然有必然的伦理关系》一文中认为,人首先是存在于地球表面系统内的,人是生活在由自然共同体和社会共同体两者构成的区域当中,人类应该承担起责任和义务去维护共同体的秩序与和谐。3因此人对自然有必然的伦理关系是个不争的事实。

二、从自然观入手的自然哲学研究以及对技术异化的批判

2000年之前,中国的生态哲学主要从人工自然的角度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研究自然观,2000年之后转向从技术异化的批判角度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自然观。人与自然的关系贯穿于生态哲学研究始终,人通过技术与自然建立联系,技术的不断发展引起学者对人工自然的哲学研究。1993年发表的《由自然哲学到人工自然哲学》认为,自然哲学的研究需要从自然扩展到人,人的活动所产生的产品及其过程、人对自然的能动作用、人的活动及其产品对人类的反作用等等都应该扩展为研究内容,也就是说人工自然必须走入研究视野,自然哲学要走向人工自然。4林德宏在1993年《自然观研究的新阶段》,提出系统地开展人工自然观的研究是自然观研究的新阶段。人工自然是人类行动产生的,人的行动沟通人类和社会并以人工自然呈现。对于人工自然的研究有助于进一步揭示自然与社会的本质联系,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实现生产模式的转轨。51999年陈洪良《人工自然观与现代社会发展》指出,人类社会在自然之中发展,自然的发展是其前提,人工自然观首先必须体现生态文明,这是人类的精神对自然的生态把握,把人类意识融入宏大的自然生态系统中。6

从自然哲学维度入手研究生态哲学,是从生态自然观研究开始的。生态自然观更是中国生态哲学研究不可缺少的。肖玲在1997年发表的《从人工自然观到生态自然观》一文中指出,自然观既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考量,也是人类自身成熟状态的重要标志。自然发展过程与自然观演变进程(天然自然观――人工自然观――生态自然观)相吻合,生态自然观产生具有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合理性。7自然观就是如何看待自然。《现代自然观与可持续发展》一文提出,自然界本身无所谓善恶,人不能等待自然“善待”自己,也不应该自认为是大自然的统治者。作为自然生态系统中的一员,为了生存人类需要利用自然。人类通过发展科学技术利用、控制、改造自然。不应该因为科学技术的局限性对发展科学技术没有信心,也不应该弱化甚至放弃科学技术,只靠伦理信念规范人的行为,利用自然、改变自然依靠科学技术,人与自然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也需要科学技术。1

科学技术是科学技术哲学的研究对象,针对科学技术所产生的问题,分析人类利用技术对自然产生的影响,是从技术哲学维度入手研究生态哲学中的自然观问题。2001年发表的论文《自然中的技术异化》是从批判的角度分析技术对自然产生的危害。这篇论文是人工自然与天然自然研究的继续。自然中的技术异化将人工自然和天然自然相互抽离,可是,自然界作为整体的生态系统,由于技术进步的控制和干预,其整体平衡受到干扰,阻断了天然自然的自然进程。技术的进步在不断地削弱自己和人类的存在基础。技术越发展越显现出技术异化现象。2《从哲学视角审视人工自然》一文指出,技术的进步促进人工自然的产生和发展,对人类的进步有积极意义。然而,人工自然作为人劳动的产物,从天然自然中分离出来,在与天然自然的对立中成为导致异化的因素。3

对技术异化的克服就是要把技术放置于生态之中,并以生态的形式展现出来,那么技术就可以是天使。论文《生态技术――技术可以是天使》(2005年)认为,生态纪的技术就意味着那些增强“生命之家”的创新。技术是天使,使人类的故事演绎出辉煌。技术也带来危机,它产生了环境污染、生态灾难、物种灭绝,以至于我们现在的新生代正在走向终结。然而,终结也是新生的契机,新生代的终结意味着生态纪元的开始。4也就是说先进技术必须与生态的技术相一致,这也是技术的天使本性决定的,技术可以是天使。

把技术放到生态之中克服技术异化,是建立在生态世界观和价值观基础上的现实行动,随着生态哲学的发展,中国学者把世界观和价值观联系在一起。世界观决定价值观,决定我们的行为。郁乐和孙道进在《试论自然观与自然的价值问题》中提出了一种新的观点,他们认为回答自然价值问题的理论根据是自然观。关于自然价值和自然权利的道德争论的背后隐藏着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不同自然观。无论是何种对自然权利的理解都取决于他们偏向于何种自然观。要么将人融化于自然,要么从自然的利益出发批判人的所作所为。5薛勇民和路强在《自然价值论与生态整体主义》一文中提出了只有将自然价值论放置在生态整体主义的视野中,自然价值论的确立才能成立,才能以丰富多彩的自然价值批判只有人类才有价值的错误观念,自然价值论本身蕴于生态整体思想之中。1可见,中国学者们不再纠结于人与自然的抽象对立,而是将视野扩大到更全面更广泛的生态整体主义的视野下去理解自然的价值问题。

三、人类历史思维进程中的生态思想研究

2010年以后,中国学者开始研究西方哲学历史中的生态哲学思想,再加上对中国传统哲学生态思想所做的挖掘,中国的生态哲学在哲学的历史思维中研究生态思想的历程,从思维的层面丰富了生态哲学的研究。在人类的思维历史中,生态思想的发展是持续的,期间有过反复、曲折。生态哲学有价值观维度的研究,也就是生态伦理学或环境伦理学;有本体论维度的研究,也就是生态自然观;在哲学思维历史进程中研究生态思想,就是思维层面的生态哲学研究,这相当于认识论维度的生态哲学研究。

中国传统哲学中所蕴含的生态思想一直都是中国学者的研究内容。《自然辩证法通讯》在1989年第4期发表了李志超的《抱朴子的自然观》一文,1993年第6期发表了周昌忠的论文《中国传统哲学天人关系理论的环境哲学意义》,1997年第4期发表了胡化凯的论文《感应论──中国古代朴素的自然观》。这些研究都阐述了中国传统哲学中的自然观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1998年第5期的《自然辩证法通讯》发表了徐刚的《莱布尼茨与朱熹自然哲学》,把东西方思想家的观点做了比较研究。

生态思想在西方哲学思维的历史进程中有着曲折的道路。2010年发表的论文《哲学历程中的生态思想轨迹――从古希腊到科学革命》,这是生态哲学研究深入人类思维领域,在哲学的历史进程中研究生态思想。论文聚焦于每一时代哲学所关注的主题,不同时代有不同的主题,这体现为哲学的外在转向。文章指出,哲学史是人类思维的代表,自古希腊以来就有了人和自然的生态性思想,但是对思维的抽象强调切断人和自然的有机联系,将哲学引向了中世纪的宗教。哲学背离自然、背离人,以神的唯一创造性代替自然的内在创造力,以上帝扼杀人性,割断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科学革命之后,伴随着牛顿力学而强大起来的科学,以机械自然观解构了自然生态,终结了生态思想。文艺复兴对人的理性与思维的张扬片面强调意识、思维、理性,彻底终结了哲学中生态思想发展之路。2

被机械自然观终结的生态思想如何回归人类思维历程,中国学者做了卓有成效的研究。2011年《哲学历程中的生态思想轨迹――从笛卡儿到怀特海》一文就是对生态思想重回人类思维的历史过程的探索。文章指出,笛卡儿提出的心物两分的二元论把生态性只给了人,人类思维从此空前提升,忽视了自然和世界;休谟和洛克对二元论的质疑和反思,使生态思想得以呈现,但又因社会与文化局限性而不能彰显;到了康德的心灵体验和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再也看不到对自然的生态阐述,自然只有精神上的客观存在,生态性的思想只属于那个客观的精神,一个完全没有物质基础的存在。 12012年罗久发表了论文《自然中的精神――谢林早期思想中的‘自然’观念探析》,他指出,为了克服康德留下的精神与物质的二元论,谢林发展了一种有机自然的理论,认为自然并不是完全受制于因果规律的客观对象,其本质上并不是完全外在于自我意识的纯粹客观对象的总和,自然是一个有机的整体。2

哲学所关注的主题体现为哲学的外在展现,哲学的发展还有其内在的逻辑,从哲学的内在逻辑入手研究生态哲学是纯粹的思维向度的研究。2012年发表的《从达尔文到怀特海的本体论逻辑进程》一文,详尽阐释了生态思想如何从达尔文开始一直到怀特海,更彻底的生态哲学思想如何从达尔文的进化论经过创造进化论、突创进化论,最终到怀特海的有机体哲学这一发生、发展并形成的过程。32012年发表的论文《关系性―过程性原则的逻辑必然性》则阐述了在人类哲学思维的历史中,从哲学的内在逻辑发展中揭示生态哲学的出现是哲学发展的历史必然。探讨哲学内在逻辑的演变历程也是生态哲学的研究任务。古希腊哲学是哲学的逻辑起点,对物质世界的认识同时肯定了“世界是真实存在的”的本体论原则以及“认识必然可能”认识论原则。从这两个可以推出“关系是普遍存在的”关系原则和“世界是过程的”过程原则。本体论原则、认识论原则、理性原则可以推出关系性、过程性、有机性逻辑必然性。生态哲学提倡关系、过程,强调整体和有机。这是从哲学的内在逻辑来解析哲学的发展历程,分析思维整体中的生态哲学思想,更是生态哲学得以完善的标志。4

四、生态共同体:生态哲学对走向生态纪元的追求

从中国学者对生态哲学在不同时代不同看法可以体会出生态哲学本身的发展。《自然辩证法研究》2000年第6期发表了《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进展》一文,从论文的题目可以看出,当时的生态哲学就被看作是环境伦理学。作者李寿德肯定了中国学者在环境伦理学领域所做出的成就。而佘正荣2006年认为,在生态伦理学这门重大新兴学科的开创过程中,存在着多元竞争的理论是非常合理的5,这肯定了生态哲学发展的多元性。2007年张岂之《关于环境哲学的几点思考》,他指出,环境哲学的目的是要探讨伴随环境危机而产生的哲学问题,它们主要涉及人和自然之间关系的各类问题。环境哲学必定需要研究环境伦理问题。当前最紧迫的是要解决人们该做什么和如何做的问题。6由此可以看出,中国学者已经意识到生态哲学面对的问题就是哲学本身面对的问题,哲学的主题要转向关注“如何做”。2012年刘福森发表的论文《生态哲学研究必须超越的几个基本哲学观念》指出,任何哲学都只属于自己时代的“特殊哲学”,生态哲学就是被“把握在思想中的”生态文明,是按照生态文明的价值与逻辑所构思起来的新时代的哲学。12015年发表了论文《生态哲学之解读》,作者直接阐明生态哲学就是哲学本身,是今天的时代哲学。如何行动成为哲学关注的主题。生态哲学就是哲学转向行动,是行动的哲学。生态哲学就是哲学本身的发展,那么生态哲学的构成就要有生态本体论、生态认识论以及生态伦理学。2

由于全球生态危机的现实,生态哲学揭示其深层根源并批判现代性所存在的问题也是中国学者所研究的内容。2008年发表的论文《生态学批评中的理想人格――“生态人”之分析》指出,生态学的批评使人类中心主义思维破产,以具有关系性思维和博爱情怀的“生态人”批判独断的理性人。3卢风在《整体主义环境哲学对现代性的挑战》一文中,以生态哲学的关系及整体理论分析批判了现代性哲学所存在的问题。他的研究解构了现代性的物理主义,消解了主客体的绝对二分,挑战独断的理性主义。他提出,唯当彻底摈弃了独断理性主义的完全可知论和知识统一论时,我们才会敬畏自然、保护地球。4解决当前严重的环境危机要求的不只是改革个人和社会的行为,更要挑战现代性哲学所存在的问题,研究人类如何生存,如何发展,如何做,研究公平、正义伦理,研究生态文化,研究关爱生命、保护环境,研究生态智慧。

篇(9)

近年来,英国博士生教育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新的博士生教育项目的产生与发展。受美国博士生教育的影响,为应对知识经济、市场竞争等提出的新挑战,弥补传统哲学博士职业技能培训的缺失,英国博士生教育在传统哲学博士的基础上,先后衍生了专业博士(Professional Doctorate)、课程博士(Taught Doctorate)、论著哲学博士(PhD by Published Work)、实践博士(Practice-Based Doctorate)、新制博士(New Route PhD)等类型,培养目标从单一的以学术为业走向职业分化。本文以英国颇具特色且不断发展壮大的新制博士生教育为研究对象,介绍其产生背景、培养目标、开设学校和专业,并从入学标准、课程设置和导师指导三方面分析其人才培养特点,以为我国博士生教育的发展和改革提供启示。

一、新制博士生教育的产生

20世纪90年代,英国传统哲学博士生教育受到多方面的挑战:一是哲学博士学位的实用性受到了质疑,雇主们认为博士毕业生并未具备长期职业生涯发展所需的技能;二是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英国大学面临的财政困难及随之发生的大学教职岗位的缩减,导致博士毕业生获得学术职业的机会减少;三是哲学博士的毕业率常令人不满意,导致人们对哲学博士学位的培养模式和目的进行重新思考;四是针对新兴学科,尤其是专业领域,传统哲学博士并不适用;五是非全日制学习的需求日益增加,要求博士生教育的培养模式更加灵活。1993年,英国政府在《实现我们的潜力:科学、工程和技术战略》(Realising our Potential: A Strategy for Science,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白皮书中指出,博士生教育在公共财政经费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应使对其的财政投入物有所值,不仅能满足纳税人的利益,也能满足博士生个人的发展需求。[1]

2000年,英格兰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Higher Education Funding Council for England,HEFCE)总结了美国博士生教育的特点:一是丰富学生的学科知识,而不是局限于博士论文的狭窄领域;二是使学生具备重要的通用技能;三是开展团队合作;四是定期开展正式评价;五是注重研究能力的培养;六是开展研究项目,进而在此基础上完成学位论文。这与英国哲学博士聚焦于培养单纯的学术职业所需要的学术研究能力形成强烈的对比。因此,英格兰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开始思考英国博士生教育的未来,建议重新定义博士生教育的学习课程、增加明确的培养内容、拓宽博士生的技能和知识领域。[2]

2001年,在英国政府、英格兰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和英国文化协会(British Council)的全力支持下,英国10所著名研究型大学发起了新制博士生教育项目。新制博士生教育符合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局(Quality Assurance Agency,QAA)制定的博士生教育标准和原则。

新制博士与传统哲学博士属于同等学位,是一种教育选择。新制博士生教育不是对传统哲学博士生教育的取代,而是对传统哲学博士生教育和专业博士生教育的继承与扬弃,兼取两者之长、避其所短。它保留了传统哲学博士生教育注重学术研究能力和专业博士生教育强调职业技能培养的特点,通过增加通用技能和教学方法的培训,克服了传统哲学博士生教育因缺少职业技能培养和专业博士生教育因技能培训过度专门化带来的博士生就业的单一指向性,新制博士能胜任大学教学、企业管理、政府和公共服务等工作(如图1)。

二、新制博士生教育的培养目标与开设专业

新制博士生教育是英国博士生教育应对市场化和国际化的产物,由英国顶尖研究型大学开设,涵盖4大学科120多个不同专业,为博士毕业生提供了多元化的就业和职业发展选择。

(一)培养目标

新制博士生教育以培养大学、企业、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等领域从事管理和应用性研究的创新人才为目标。它不仅适合致力于追求学术生涯的学生,而且适合意欲进入企业或工业领域发展的学生。新制博士生教育毕业生是独立的研究者,具备相应的个人能力和可迁移技能:精深的专业知识,宽厚的学科知识,教学技能,团队合作、问题解决和交流的技能,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表达能力,媒体的相关能力,商业方法和经营能力,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技术转移能力,创建衍生公司、高科技公司的能力等。[3]

(二)开设学校

就学生的研究经历、授予学校的声誉和学位的价值来说,新制博士生教育是英国提供优质教育的里程碑。新制博士生教育由英国顶尖研究型大学开设。2003年,开设学校扩展至34所顶尖研究型大学(见表1)。

(三)开设学科与专业

英国顶尖研究型大学的新制博士生教育开设学科包括艺术、人文、语言,经济、社会科学,医学,以及工程、科学和技术四大类,涉及120多个专业。其中,工程、科学和技术学科及其下设专业开设的新制博士教育项目最多,其次是经济、社会科学和艺术、人文、语言学科及其下设专业(见表2)。

三、新制博士生教育的培养特点

新制博士生教育是英国的一项国家计划,旨在使博士生具备大学、企业、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的领导者所应具备的各种能力和素养。为此,新制博士生教育提供了高质量的学习课程、实践学习和高级研究经历,在丰富学生的学科知识和提升其专业技能的同时,通过开展跨学科学习扩展学生在新的研究方向上的专业特长。具体来说,在入学标准、学制与课程设置、导师指导等人才培养过程方面,新制博士生教育具有以下特点。

(一)入学标准与传统哲学博士相同

新制博士生教育为学生提供了一条获得博士学位的“快速通道”,被授予荣誉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即可攻读新制博士生教育项目;对于取得硕士学位的学生来说,新制博士生教育将拓展和进一步发展他们的专业和可迁移的通用技能。

新制博士生与英国传统哲学博士生的入学条件相同,主要包括学术水平和英语语言水平两个方面。与哲学博士生教育一样,所有学科和专业的新制博士生教育项目都面向英国和世界各地的学生开放,但目前,主要面向国际学生,为国际学生提供获得博士学位的新路径[4],使其具备研究能力、其他技能和广阔的学科知识。

(二)课程学习、专业技能培养和论文研究贯穿整个博士生教育阶段

新制博士生教育是英国为应对迅速扩展的全球人才市场对博士毕业生知识和技能提出的新要求而产生的,以美国顶尖大学博士生教育为参考标准,学制为4年,将所学专业的正式课程学习、广泛领域的研究和专业技能培养与具体的论文研究相结合。通常,课程学习占40%,专业技能培养与撰写毕业论文占60%[5]。学士学位获得者即可攻读新制博士生教育项目,课程为相关专业的硕士课程;如果不撰写博士论文,学生可完成要求较低的硕士论文,只取得硕士学位。

课程学习主要安排在第一年,其余三年的教学时间所占的比重逐年递减;专业技能培养包括专门技能和可迁移的通用能力两个方面,主要安排在第一年和第二年,但第三年和第四年也有所涉及;论文研究则贯穿新制博士生教育的全过程(见图2)。可以发现,新制博士生教育的前期强调课程学习,随着年级的增长,学生用于研究的时间逐渐增加,到第四年时,学生的绝大部分时间用于开展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6]。新制博士生教育的培养模式类似于北美的博士生教育模式,但又不同于北美模式。它将课程学习贯穿于整个博士生阶段,而不像北美模式那样将课程学习全部安排在博士生教育的早期阶段。[7]

如在布鲁内尔大学,新制博士的学术研究要求与传统哲学博士一样,科研训练贯穿博士生教育全过程。课程内容包括通用技能和特定学科的专业技能培养两部分,共计120学分,课程学习主要在前3年开展,以为学生开展学术研究提供知识和能力基础(见表3)。所有新制博士生都必须选修培养通用技能的五大课程模块,专业技能培养的课程模块则呈现出学科差异。

(三)个别指导与合作指导相结合的导师指导模式

新制博士生教育兼取了传统哲学博士生教育“学徒制”个别指导和专业博士生教育合作指导的特点,在合作指导的基础上保留了哲学博士“导师制”亲密的师生指导关系,将一对一的学术指导与小组指导、讲课和导师辅导相结合。在整个博士生培养期间,学校为新制博士候选人设立导师指导小组,为学生的研究项目提供建议,监督学生的学习进程和成绩,定期提供建设性的反馈意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采用传统的由内部和外部专家组成答辩小组的形式,学生进行口头答辩方予通过。

在德比大学(University of Derby)的新制博士生教育项目中,学校为每位新制博士生配备两位导师,一位为责任导师(Director of Studies),另一位为第二导师(Second Supervisor),两位导师都在学生开展论文研究工作的过程中给予学术指导。两位导师定期单独或一起约见并指导学生,责任导师是博士候选人学术研究的首要责任人,负责监督学生课程学习和研究工作的进展,为学生提供积极的学术和生活帮助;第二导师通常负责对学生的学术研究提供补充性指导和帮助。[8]

在布鲁内尔大学,每位新制博士生配有两位学术导师(Academic Supervisor)和一位项目教练(Programme Coach),学术导师对学生的学术研究负主要责任,支持和监督学生学术研究工作的开展,项目教练与学术导师协商后,在整个博士生教育阶段为新制博士生的课程学习和通用技能培养提供支持。具体来说,学术导师的职责是就研究的性质和预期目标、研究项目的计划、文献和资料来源、课程学习、必要的方法论、范式问题等对学生进行指导;通过定期的导师指导和研讨会与学生经常联系和开展讨论;当学生有需要时,能及时约见或安排其他导师约见学生,提供建议和帮助;对学生的论文研究给予详细的建议,使学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学位论文;在合理的时间内对学生的论文研究提出建设性评论;根据学校规定,定期召开导师会议,组织学生在讨论会或导师会议上汇报学习和研究情况;通过年度汇报,发现学生论文的问题与不足;为学生提供指导,使其顺利通过论文答辩;对学生其他方面的发展提供建议与支持。项目教练的职责是鼓励学生在整个博士生教育阶段审查和反思自己的进步与个人发展;对学生提出的所有问题给予帮助,在研究过程中对学生的个人能力发展提供专业指导和帮助;帮助学生确定学习需求和探索解决方案;帮助学生理解新制博士生教育的独特之处,鼓励学生与学术导师开展建设性的合作,确定开展某一研究所需要的学习要求。[9]

篇(10)

20多年来,科学技术伦理学在中国经历了从引进、萌生到发育、成长的过程,己经成为一门有较高关注度的“显学”,但同时也提出了许多有待商讨的问题。一般而言,有争议、有不同见解有利于新兴学科的发展。当前,为了推进科学技术伦理学的健康发展,应当积极开展科学技术伦理学的元研究,在一些有争议的问题上进行有效的交流、对话,尽可能地在更多的方面求大同存小异。本文仅就三个基础性问题陈述我们的一些粗浅看法。

 

一、科学技术伦理学、科学伦理学、技术伦理学的关系

 

由对中国知网(cnki.net)中的《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的搜索可知,“科学伦理学’|1]121、“技术伦理学”131、“科学技术伦理学”(含“科技伦理学”)141这三个术语,在期刊文章篇名中出现的时间分别是1981年、1987年和1988年。在近几年的学术讨论中,有学者提出,科学是价值中性的,不存在伦理问题,因此“科学伦理学”这个术语是不能成立的。还有的学者认为,以基础学科为核心的“科学“其伦理性不足,探讨其中的伦理问题似无必要”151,只能以“科学技术伦理学”之名进行相关的伦理学研究。

 

这里,涉及一个科学是否存在“伦理性”或“伦理维度’的问题。如果我们认同“伦理”是指处理人与人以及人与自然界相互关系所应当遵循的道理和规则,那么科学活动也必然存在着日渐复杂且不可回避的伦理问题。很显然,人们对“科学伦理”问题是不能视而不见的,科学伦理学作为一个研究领域或一门学科也有存在和发展的理由。

 

就研究内容而言,科学技术伦理研究在总体上有两种思路:一是综合式研究,即以科学技术整体的伦理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一是分析式研究,即分别以科学的伦理问题、技术的伦理问题作为研究对象。前者的研究成果集结为科学技术伦理学,后者的研究成果分别集结为科学伦理学、技术伦理学。

 

科学技术伦理学、科学伦理学、技术伦理学三者之间的关系,可以转化为科学技术伦理、科学伦理、技术伦理三者的关系,甚至可以归结为科学技术、科学、技术三者的关系。按通行的理解,科学技术与科学、技术之间存在着包容关系,科学技术伦理与科学伦理、技术伦理之间存在着包容关系,科学技术伦理学与科学伦理学、技术伦理学当然也应当存在着包容关系。因此,我们讨论科学技术伦理学、科学伦理学、技术伦理学三者之间的关系问题,就可以转化为重点讨论科学伦理学与技术伦理学之间的关系问题。

 

1982年陈昌曙发表《科学与技术的差异和统一》161—文,对科学与技术的关系最早做出了清晰的阐释。此文被视为中国学者研究技术哲学的始点。此后,还有一些学者著文讨论科学与技术的差异或区别问题171。通过20多年的思考和辨析,人们在科学与技术的关系上己经形成基本的共识,如在两者的差异方面,都承认科学与技术是有着不同内涵的两个范畴,分属认识与经济两个领域,有认识自然界与改造自然界两种基本目的,有真理性与实用性两种评价标准,等等。既然科学与技术存在差异,当然就可以而且也应当分别进行研究,于是就分别形成了科学史与技术史、科学学与技术学、科学哲学与技术哲学等几对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学科。由于科学与技术还存在着不能绝然分隔的联系,科学史与技术史便可以综合成为一门学技术学,科学哲学与技术哲学便可以综合成为一门科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史、科学技术学、科学技术哲学的存在,并不排除科学史与技术史、科学学与技术学、科学哲学与技术哲学的独立发展。

 

同样的道理,科学技术伦理学的发展也不应拒斥科学伦理学与技术伦理学的分立发展。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没有科学伦理学、技术伦理学的发展就没有科学技术伦理学的发展,科学技术伦理学只能与科学伦理学、技术伦理学携手并进共同发展。一般而言,科学伦理学研究科学活动范围内的各种伦理问题,技术伦理学研究技术活动范围内的各种伦理问题。正如科学与技术不能完全相互替代、科学哲学与技术哲学不能完全相互替代一样,科学伦理学与技术伦理学也是不能完全相互替代的。因为科学活动的伦理本质、道德关系、道德实践、道德规范体系与技术活动的伦理本质、道德关系、道德实践、道德规范体系还是有所不同的,对前者的专门研究是科学伦理学的使命,对后者的专门研究则是技术伦理学的任务。

 

科学伦理学与技术伦理学的关系,可以类比为两个有部分面积重合的圆。科学伦理学与技术伦理学的研究内容有重合的部分,而且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深化演进,这个重合的部分还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但是,科学伦理学的圆心与技术伦理学的圆心却是永远不会重合的,因为作为科学伦理学研究对象的科学伦理与作为技术伦理学研究对象的技术伦理只可能出现部分重叠,亦即科学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核心课题与技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核心课题永远不会重合。

 

建立在科学伦理学、技术伦理学基础上的科学技术伦理学,并不是科学伦理学与技术伦理学的简单加和。

 

一方面,科学技术伦理学要包容科学伦理学、技术科学技术史科学学与技术学便可以综合成为一门科伦理学的内容.当然也包容科学伦理学与技术伦理学的重叠部分;另一方面,科学技术伦理学还需要有一些超出科学伦理学、技术伦理学的“溢出性”研究内容,如科学技术视角的人与自然界的道德关系、科学技术进步与道德进步的互动机制、科学技术道德与社会道德的关系等。

 

二、科学技术伦理学的基础性课题

 

2007年4月初,笔者对《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收录的1981~2006年的期刊进行检索,共搜得以“科学技术伦理”(含“科学技术的伦理”、“科技伦理”)、“科学伦理”、“技术伦理”作为篇名关键词的论文293篇。这些论文的内容,涉及科学技术伦理思想、科学技术伦理意识、科学技术伦理观、科学技术伦理基本范畴、科学伦理精神、技术伦理原则、科学技术伦理与公共理性的关系、科学技术伦理与法的关系、科学技术伦理规范、科学技术伦理社会化、科学技术人员的伦理责任、科学技术人员伦理态度、科学技术伦理价值系统、科学技术伦理建构原则、科学技术伦理道德建设、工程技术伦理控制、生物技术伦理、企业信息技术伦理、科学技术伦理教育、科学技术伦理学元研究等诸多课题。同期,笔者从《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还搜得以“医学伦理”作为篇名关键词的论文199篇和以“医学伦理学”作为篇名关键词的论文455篇。这些论文的内容同上述论文的基本内容是大体对应的,主要涉及医学伦理思想、医学伦理意识、医学伦理观、医学伦理原则、医学伦理决策、医学伦理模式、医学伦理委员会、医学伦理建设、医学伦理(学)教育、医学伦理学元研究等问题。

 

依据20多年来科学技术伦理学在中国的实际发展状况,可以将其主要研究内容概括为如下八个基础性课题。

 

—科学技术伦理思想的历史发展。技术的产生先于科学,因此技术伦理思想比科学伦理思想有着更久远的渊源。目前,学者们在中国科学技术伦理思想史和国外科学技术伦理思想史的研究方面,都不够系统和全面。今后,我们既要对自古洎今的科学技术伦理思想做通史性的整体爬梳,理清其纵向演进的脉络,又要对科学技术伦理思想做断代性的局部剖析,准确把握每一个历史时期科学技术伦理思想的基本特征,另外还需要对某些代表性人物和重要著述的科学技术伦理思想进行有深度的评述和解读。

 

—科学技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多年以来,围绕着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学者们提出了多种多样的观点:(1)道德与利益的关系问题;(2)善与恶的关系问题;(3)善与恶、义与利、知与行、荣与辱的关系问题(4)人的道德责任问题19;(5)道与德、义与利、群与己的关系问题10。在科学技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上,同样会有多种多样的议论或声音。科学技术指向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活动和改造活动,因此探讨科学技术伦理学基本问题的根本意义,在于确认其研究基点或着力点,明晰人与自然界之间的伦理关系。

 

—科学技术伦理的主要范畴。科学技术伦理的主要范畴依附于伦理学的主要范畴,是伦理学主要范畴在科学技术领域的具体化、应用化。在科学技术伦理学中,对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不公正、平等与不平等、权利与义务、道义与利益、群体与个体、价值、责任等主要范畴的阐释,必须立足于科学技术领域的实践。

 

—科学技术活动的伦理原则。伦理原则是能够影响并制约科学技术项目的责任选择、科学技术活动的道德进阶、科学技术成果的价值评价的准则。科学技术活动的伦理原则,其实也是对科学技术活动的伦理要求。在近年的研究中,学者们提出了不伤害原则、有利原则、尊重原则、公正原则等若干条伦理原则。科学技术活动到底应当确立哪些原则,这些原则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这些原则的内涵和实质是什么,诸如此类的问题都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

 

—科学技术的伦理预见和伦理评价。科学技术的伦理预见,是指在科学技术项目的定向、选择阶段,人们对该项目实施后和完成后将对人类社会可能产生的各种后果所做出的推测。科学技术的伦理评价,是指人们运用某些伦理原则对科学技术活动过程、己经出现的科学技术成果所进行的价值判断、责任判断。今后需要研究的问题,包括伦理预见与科学技术决策的关系、伦理评价与伦理原则的关系、伦理预见与伦理评价的关系等。

 

—科学技术活动的伦理调节系统和调节机制。科学技术活动的伦理调节是对市场调节、政府调节的必要补充,目的在于对科学技术活动的伦理取向进行有效的诱导,调整或化解科学技术活动中的利益冲突。科学技术活动伦理调节系统的构成、调节对象、调节机制的形成条件和作用方式等,应当成为今后重点研究的问题。

 

篇(11)

一、“气”的哲学逻辑演进

“气”字早在甲骨文和金文中已经出现,许慎《说文解字》释作“云气”,西周之前,“气”的涵义仅是指物质的概念,还不具备哲学意义,直到西周末年逐渐演变为具有形而上的意义的哲学概念了(刘兆彬:《古代“元气论”哲学的逻辑演进》,《东岳论丛》杂志,2010年6月,第6期,第91页)。后经先秦子学对其哲学内涵和外延的丰富和阐发,使“气”的思想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占有了重要的地位,逐渐成为解释宇宙万物根源及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概念。

先秦时期道家正式把“气”确立为调和并包融宇宙本体的“道”的气化因素,用“气”来解释天地万物混融统一的整体。两汉时期经过《淮南子》、《皇帝内经》、王充《论衡》等的阐发,成为说明宇宙万物及发展变化的哲学概念,并开始使用“元气”这一哲学名词。

由先秦经两汉到魏晋南北朝,尤其是魏晋玄学对“气”的完整内涵的发展,“气”(或称“元气”)正式被认为是宇宙本体和宇宙万物发展变化状态的最高范畴。此时哲学范畴的“气”逐渐转化为美学的“气”,对魏晋南北朝的文学艺术产生直接而深刻的影响。同样也成为中国绘画美学中审美观照、审美创造和审美鉴赏等的重要理论原则之一,在这个过程中先秦哲学的“气”体现为由形而上到形而下的内涵的演变。

二、魏晋南北朝文艺美学中的“气”

东汉王充对“气”的阐发最充分,最具代表性,他在《论衡》中有:“天地合气,万物自生”的论点,指出“元气”是万物的本体,天地万物都是由“气”这种元素构成。两汉的“元气论”接近宇宙论概念,即对宇宙万物的发生、发展变化及规律的探讨。而魏晋玄学偏重于对宇宙万物的存在根据和根源的探讨,接近于本体论概念,体现在嵇康、阮籍、张湛等人的经典论著当中。魏晋玄学是以复兴道家、易传并融合儒、释思想为特征的社会思潮,这种思潮直接导致中国美学史上美学自觉时代的来临。

魏晋玄学以“元气”范畴指代“气”的完整内涵,为了把握宇宙本体和宇宙万物的发展变化,在当时的文艺理论中都把“气”作为重要的概念和命题。例如,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有 “逸气”、“文以气为主”的说法;嵇康的《声无哀乐论》中有“观气采色”、“导其神气”的说法;而刘勰的《文心雕龙》、钟嵘《诗品》中更有“写气图貌”、“志气符契”、“情与气偕”、“骨气奇高”等种种说法。书法领域有王羲之的论断:“书之气,必达乎道……”王羲之认为,书法艺术一旦表现了这种“元气”,就可以达到“阳气明则华壁立,阴气太则风神生”的境界。这些文艺美学理论中“气”的概念和命题正是在魏晋玄学“元气”思想影响下提出来的。

可以说,哲学范畴的“气”转化为美学范畴的“气”的概念,几乎影响到魏晋南北朝包括文艺在内的所有审美领域。

三、魏晋南北朝绘画美学中的“气”

在魏晋南北朝之前,中国的绘画理论极少,先秦诸子百家所谈到的一些审美概念和范畴大都不是专指绘画。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虽然政治混乱,社会动荡,但时代精神却是最富于智慧、最浓于热情的一个时代(宗白华:《美学散步》,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08页)。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发展了魏晋玄学和开启了中国文艺美学自觉的时代。

在魏晋南北朝绘画美学中“气”一般表现为“气韵”、“气力”、“壮气”、“神气”、“生气”、“心气”、“气质”、“逸气”等概念或说法。这些与“气”相关的美学概念均与体现宇宙本体的“道”的哲学观念有关,具有显著的形而上的特征。例如谢赫“六法”中的“气韵生动”;顾恺之“形神论”中的“神气”;宗炳谈审美愉悦的“抟气如神”;王微《叙画》中“气”(太虚之体)的概念等等。

谢赫在《古画品录》中提出影响深远的“六法”论,并把“气韵生动”列为首要的绘画创作和品评的艺术标准。谢赫是在先秦、两汉及魏晋南北朝有关“气”的思想基础上确立“气韵生动”的美学标准,同时把“气”同人物画的品评联系起来,主张“画家在表现人物对象时不应该停留在自然形体的描绘上,而要超越这种自然形体去表现一个人的‘神气’(樊波:《中国书画美学史纲》,吉林美术出版社。2006年版,第253页)”。把“气”的概念放在一个至关重要的位置,比“神”的概念更接近和通向宇宙本体的“道”。所以徐复观认为:“至于气韵之气,谢赫又以“风骨”、“壮气”称之。乃是属于作品的精神方面的……”(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24页。)。谢赫这种不把描摹外在形体为重点,而以探求宇宙万物的“道”为绘画最高审美追求的美学理论,使中国绘画美学自魏晋之后逐渐奠定了“气韵生动”、“以形写神”、“重神轻形”等绘画审美原则。“中国古代画家,即使是画一块石头,一个草虫,几只水鸟,几根竹子,都要表现整个宇宙的生气,都要使画面上流动宇宙的元气……因为这个缘故,中国绘画(中国艺术)比之西方绘画(西方艺术)更富于哲学的意味。”(叶朗:《中国美学史大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24页。)

魏晋南北朝时期在绘画实践中阐发“气”的理论的还有顾恺之、宗炳、王微等人的美学思想。魏晋玄学崇尚人物品藻,重视人物的精神气质与外在形象的统一,顾恺之的“传神写照”和“以形写神”等命题中的“神”即是艺术家在审美创造中对人物内在气质和精神的追求。自顾恺之之后“传神”的美学概念和气韵相结合,成为评价和衡量中国绘画艺术的一个重要审美标准。

宗炳的《画山水序》是第一部关于山水画审美的美学论著,宗炳在这部著作中提出“澄怀观道”、“山水以形媚道”等美学命题。宗炳的美学思想与道家、玄学、佛学都有重要的思想联系,他提出在审美观照中要做到“凝气怡身”的境界,“凝气怡身”的“气”是对老、庄的“抱一专气”、“纯气之守”的“气”的阐释和发挥,也就是审美主体通过对自然山水的观照、品鉴、意象创造,从而获得审美愉悦。

山水画家王微在其著作《叙画》中提出“以一管之笔,拟太虚之体”的命题,王微是用“太虚之体”来说明和规定“道”,所谓“太虚之体”就是阮籍、嵇康等人所说的“混元一气”、“元气”。 王微认为在对山水画的审美过程中一定要上升到对“气”的观照,即要求山水画要体现天地万物生生不息的气化过程,要体现映含宇宙阴阳二气的变化状态。如果画面具有了“气”,就会造成画面的律动和气势,自然山水具有这种律动和气势,山水画的审美创造也应该如此。应该说宗炳和王薇对于山水画“气”的这种超越境界的美学追求“最早地构成了中国文人画的基本精神内涵”(樊波:《中国书画美学史纲》,吉林美术出版社。2006年版,第2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