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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为加强行政执法公开工作管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法制办明确了一位同志具体负责行政执法公开工作。
(三)完善制度建设,保障措施有力。为切实搞好行政执法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行政执法公开、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并在市城乡规划网站上主动公布了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公布了行政执法工作所依据的政策法规、管理制度;公布了办事程序、办理期限、服务电话;公布了公众举报电话、地址等。
(四)拓展公开渠道,规范操作程序。一是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按照“公开不,不公开”的要求,注重防止搞形式主义和应付式的工作态度,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二是高度重视市城乡规划网站建设。城乡规划网站是信息的载体,是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执法公开的第一平台,我局一贯高度重视城乡规划网站建设,指派专人负责网站行政执法工作信息更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三是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通过局机关一楼电子屏和报刊、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更好地满足公众对各种信息的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监督检查,监督效果明显。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行政执法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的过程中,坚持做到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行政执法的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监管、处罚、审批等权限,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区域、执法范围、具体执法职责以及内设执法机构职责分工;执法流程、执法制度、执法规范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规定;执法人员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室、职务以及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过错记录等情况;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信息,行政许可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案件强制执行的结果及各执法部门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以及途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及受理反馈程序。
(二)公开形式
城乡规划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线电视台等。
三、行政执法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情况公开还不够及时;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目前,我支队执法区域共有各类职专、高、中、小和公办幼儿园44所,分布在辖区各个街道。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治理是我支队的重要工作之一。2020年春季复学以来,为进一步提升城区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优化教书育人环境,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和学习环境,根据《2020年北湖区校园及周边环境常态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北教组秘通〔2020〕2号)和《2020年郴州市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支队工作实际,制定了《北湖执法支队2020年城学校周边市容环境工作方案》,针对校园周边乱设摊点、小摊小贩、超门面经营、乱停乱放、乱搭乱建、散发小广告等违法行为,开展了集中整治8次,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执法车辆24台次,劝导校园周边超门店经营、占道经营行为128处,立案处罚1个。劝导整治流动摊贩52个,其中食品摊点8个;整治散发小广告行为120次,规范门前三包行为80次;人行道机动车乱停劝导28台次,抄牌84台次;规范非机动车停车462台次,暂扣56台次;规范学校周边占破道施工行为18处,整治乱堆乱放4处,有效确保了校园周边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支队领导对辖区校园周边常态化环境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复学以来就把其列入支队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支队一项重要执法工作来抓。为了搞好学校周边市容综合管理工作,特成立了学校周边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黄卫国同志担任组长,李正翠、伍军、刘旭鹏、唐国梁、李发善等同志任副组长,各大队大队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支队长刘旭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支队校园周边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强化教育,积极引导。一是为有效规范校园周边市容环境和开展整治做好铺垫。我支队要求各大队在辖区所有学校周边开展城市管理法规宣传,特别是对校园周边存在的食品安全、交通管理、市容市貌管理方面等存在问题进行摸底,并建立专门台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相关当事人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做好校园周边整治工作宣传。自4月份开展整治以来,我支队积极宣传校园周边整治工作成效,累计上稿林邑城事3篇,城管来了2篇,有效对校园周边违章行为进行了曝光,对违章行为给以震慑。
(三)严格管理,定岗定责。一是为了做好辖区44所学校周边市容环境,我支队要求各大队对每所学校都要明确一个责任人,且至少是中队长以上。二是进一步明确了校园周边环境容貌秩序管理标准要求,把上学、放学时段的中小学周边作为重点,把存在安全隐患的小食品摊点作为重点,坚决取缔校园周边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熟食、烧烤、油炸等无证摊点。并把校园周边环境管理工作情况纳入支队对辖区各大队平时督察、考核内容,进行严格奖惩。三是对校园周边实行定人、定时、定岗、定责管理责任制,并严格区域责任落实,加强对该定点人员管理效果跟踪督查,对管理情况进行问效问责。四是实行轮班倒班错时上班制度,确保校园周边在城市管理上不出现空档,实现全时段监管。
(四)针对重点,集中整治。一是为巩固日常管理的成效,根据《北湖执法支队2020年城学校周边市容环境工作方案》, 支队要求各大队根据校园周边日常管理中出现重点、难点情况不定期集中力量开展整治。今年以来各大队累计开展校园周边整治12次,劝导超门店经营476起,规范非机动车乱停乱放2258台次,整治流动摊点124处。二是规范校园周边车辆管理。在上学、放学的高峰时段,安排执法人员定点值守,对接人、载客的各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行规范,及时制止电动三轮车、出租车、私家车等车辆乱停乱放,确保学生安全通行。
(五)加强联合,齐抓共管。由于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为整合执法资源,优化执法力量,我支队积极与交警、公安、工商、食药、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联合执法工作,有效推动校园周边环境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格局。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在主城区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取得很好的效果。一是开展了校园周边联合整治。5月11日至14日,由北湖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城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司法、文体等部门对辖区高中、中小学校周边开展了联合整治。二是针对市平安办和区教秘组交办的个别校园周边流动摊点和连停乱放问题进行了整改。三是积极联系辖区学校相关负责人和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共同交流学校周边存在的问题和需要重点整治的问题。
三、 存在的问题
全县共有行政执法单位57个,其中法定行政执法单位55个,法律法规授权单位2个,依法受委托单位5个,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共924部,共拥有行政执法权限877项,其中行政处罚625项、行政许可审批138项、行政强制61项、行政征收17项、行政确权15项、行政确认21项。现有持省政府执法证件行政执法人员860名。
(一)抓培训,行政执法素质不断提高 。近年来,我县积极建立和完善执法机构,加强执法人员培训。2002年以来,先后近2000人次通过系统的学习培训、考试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学时登记备案和行政执法证件年检备案制度,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学法不少于40小时。如县城管局先后组织业务人员赴安康汉滨区城管局、商洛市城管局进行学习,规范办案程序,在全县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该局参评案卷被评为优秀案卷。
(二)建制度,行政执法管理日趋规范。先后制定下发了《行政法律文书管理规定》等10余个制度,对行政执法活动实行制度约束和指导。如县国土局深入开展“法治国土”建设,建立健全巡回检查制度、案件查处制度、集体会审制度、案委会联席会审等各项制度,明确了执法责任,保障了执法效果。
(三)提刚性,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为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最终确定全县20个行政处罚单位共适用法律法规规章147个、条目607个、行政处罚裁量阶次1902个,提高了自由裁量执法的“刚性”。
(四)树典型,执法办案水平大幅提高。行政执法案卷是执法活动的真实记录和客观载体。每年如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在各行政执法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县法制办抽调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办案骨干组成评查组,对各单位报送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集中联评,并将案卷中存在的问题整理后逐单位制发整改建议。自2012年以来,我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自查行政处罚案卷825卷、集中联评126卷,案卷优良率达95%。
(五)添柔性,行政执法方式不断创新。推行行政法律文书说理制度、充分听取意见制度、行政复议意见建议制度,增添执法柔性。如县工商局实行行政指导制度,通过制发行政指导提示书、行政指导约见书、行政指导告诫书,发挥事前指导、事中调解、事后监督的作用,有效理顺了情绪、增强了认识,提高了行政执法效果。
从此次调研的情况看,虽然全县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与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严格执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宣传氛围不浓。一是法律宣传存在认识误区,没有形成全县法律宣传的整体合力。二是重执法轻普法问题比较突出。由于普法宣传工作尚未建立起专项的量化考核机制,缺乏硬约束,各执法单位对法律宣传工作重视不够、投入精力不多。三是只执法不普法的问题仍然存在。很多行政执法机关不重视执法中的法律宣传解释工作,进而引发了新的矛盾和纠纷。
(二)程序意识不强。“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还一定程度的存在,执法中不出示执法证件,违反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制度、申辩制度等法定程序,片面强调自己的管理职权和行政执法效率,漠视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证据意识不强,执法中不按程序规定深入现场调查、核实证据,往往造成查处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或不当,导致行政执法因违反程序而被确认违法或撤销。
(三)执行力度不够。“执法白条”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特别是在城乡规划执法、土地林地保护执法方面,还存在违法行为发现迟、制止软、执行差的问题,一方面对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发现,造成违法的既定事实;一方面发现后,又不能有效制止,《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落实难,致使违法后果进一步扩大;一方面行政处罚决定下发后,地上违法建筑又不能拆除到位,使群众产生“以罚代批”错觉,引发了相互传导的“破窗效应”,严重影响了行政执法权威和效果。
(四)督查问责不严。一是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还不够健全,内审机制未建立,没有真正发挥行政执法内部监督的作用。二是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纠错力度不大,行政复议维持率还明显偏高。
三是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还未正直建立,内部偏袒保护不愿追究、上级机关力量有限难以追究、舆论压力倒逼从重追究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队伍素质不高。一是行政执法理念滞后。有些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淡漠,缺乏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观念。二是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匮乏,执法能力和水平低。三是行政执法机关在进人、用人、考核、任免、奖惩等方面没有完全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六)权责分解不清。虽然各行政执法单位对各自的行政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责任进行了全面梳理,但梳理工作还十分粗放、缺乏系统,权责对应关系还未建立。特别是镇一级在行政执法权上存在误区,有的认为镇政府没有执法权,有的认为镇政府的执法权就是站所的执法权,县上前后两次安排的行政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梳理工作,镇一级均未进行,产生了事实上的行政执法权责盲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实现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必须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结合我县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提出下列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培训。宣传教育工作是一切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和基础。一要强化考核。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建立普法宣传考核体系,变“软”要求为“硬”指标,全方面营造良好的工作舆论氛围。二要明确重点。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领导层面,要注重法治观念的培养,增强其依法决策意识。执法者层面,要着力解决工作能力不足的问题,提高专业化水平。社会层面,提高公众的法治意识,增强其监督执法、自觉守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执法程序。程序是实体的保障,没有程序的正义,就没有实体的正义。一要端正认识,增强程序意识,牢固树立程序违法也是违法的理念,严格执行告知、陈述、申辩、听证、时效、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二要建立行政执法程序违法纠错机制,通过内部审查、复议诉讼督查、案卷评查等途径,建立全方位的纠错机制。
(三)强化法律执行。法律的效果要靠执行来体现,法律的权威要靠执行来维护。一要严格执法,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经得起相对人的质疑,经得起司法机关的检验。二要建立严格的行政执法结案制度。对结案率进行科学管控和考核,确保每一个行政执法案件都做到案结事了、执行到位。
民政局党组十分重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股室、下属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工作中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重要决策、重大事项分析论证和报告制度。局领导班子在日常工作中,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问题决策、重大事项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和干部任免等重大问题坚持党组集体讨论、酝酿并向县政府有关领导报告,实现科学、依法、民主决策,避免决策失误和出现纰漏。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政务公开,在显着位置设置公开栏,公开各股室职能和办事人员,公开各项行政事务的办事程序、岗位职责、办事要求等,并严格执行一次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等便民服务制度,方便群众办事。单位由办公室负责全局法制工作的开展,在局领导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参谋和助手的作用,积极推进单位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制订了去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分别与单位各股室和下属单位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健全了评议考核制度,定期对本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
二、加强民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
民政局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建立了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宣传制度,建立健全了集体学法制度,每周五下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法律,并做到学法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建立了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收养法》、《社团登记管理条例》、《优抚安置条例》、《省地名管理条例》等民政业务法律法规,促进行政执法人员学好法、用好法,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同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开展法律宣传工作,提供周到的咨询服务。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根据民政业务实际,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并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监督、行政许可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及时为单位的11名行政执法人员办理了新的《省行政执法证》,做到了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规范,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具体行政行为合法适当,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从事执法活动,如果不遵守有关规定,谁出现问题就按照规定追究谁的责任。去年民政局有关的行政许可和执法情况合法、适当,没有罚款性执法。
三、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我们严格执行《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在单位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制定了去年民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根据民政局的行政职能、法定职责,对民政部门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执法依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了完整、准确的行政执法依据。并根据本部门内设执法岗位科学合理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将有关的执法依据汇编成册,下发相关执法机构执行。目前我局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共有14项,其中承诺件8项: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社会团体编制核定及会费标准核定备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中国公民收养登记(华侨及港澳台地区除外);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建立公墓审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审批;上报件6项:申报革命烈士;社会福利企业认定;社会福利机构审批;残疾军人等级调整及评残;乡镇区域内村的分设、裁并、更名、迁移审批;自然村和村民委员会名称、城镇居民委员会名称确定。
在工作中,我们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要求在具体的行政执法中,做到行政执法行为使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正确、程序合法、手续规范。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执法队伍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持证上岗,并按照规定及时办理了证件年检和换发工作。建立了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制度,各类执法文书达到了规范的要求。HTtP//:
四、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情况
认真对单位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加强对规范性文件执行的监督。建立健全了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制度,严格执行部门法制机构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集体审议、公开制度。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审查、修订、定期清理和废止本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部门规范性文件向县政府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按规定要求一件一报,及时报备。单位规范性文件没有废止的。
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提高效能、优化服务”目标,及时跟进完成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全面承接省、市下放事项,全面清理审批事项。目前,市工信委已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权限内企业技术改造类投资项目备案1项,非行政许可事项政府网站的新建或改建进行备案1项,公共服务事项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申请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资料的初审两项。精简公共服务事项,分别是停止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减免审核,依法登记设立的乡镇企业的登记备案和乡镇企业名称、住所或者分立、合并、停止、终止等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设立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的备案。
二、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股室分工明确
工信委是政府组成部门,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取得了县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工作人员经过市法制办举行的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后,县法制办统一制发了行证执法资格证。按照职能分工,技术投资规划股主要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技改项目核准、权限内企业技术改造类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内企业技术改造类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化推进股主要负责政府网站的新建或改建进行备案;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股主要负责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许可、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县墙散办主要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的初审、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基)金补贴项目审核、征收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对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比例进行核验、,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点审批。各股室分工明确,能有效避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情况发生。
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为切实加强对驻村联户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帮扶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周密筹划,扎实推进。每年对领导班子的变动及时进行调整,并及时调整充实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多次专门召开碰头会,专项研究、指导单位扶贫工作。
(二)完善各项机制,做好结对帮扶。
根据每年贫困户名单,结合干部职工实际情况,确立了由局机关干部职工与贫困村贫困人口建立结对帮扶,并建立完善了结对帮扶相关机制。根据县扶贫办安排和贫困户需要,定期对贫困户进行走访,了解其基本情况和当前需求,并如实填写帮包责任人纪实,确保入户率,保证了解到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按照县扶贫办公室规定的程序和规范开展扶贫工作。
(三)加强学习联络,提升帮扶本领
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党组成员及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共开展脱贫学习研讨7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脱贫攻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扶贫办的安排部署,认真学习省、市扶贫办的各类文件、手册,学习相关部门扶贫文件,掌握精神实质和扶贫手段,通过学习提高了整体素质,为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努力提高帮扶实效
根据县扶贫工作要求,所承担县脱贫攻坚“五通十有”行业部门的任务,主要是“十有”中的有卫生保洁制度和有良好的生态环境。结合我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由环卫一体化办公室对139个贫困村环卫保洁制度上墙情况、村容村貌、生态环境等情况进行定期督导,以省、市城乡环卫一体化标准为标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推动良好生态环境的长期保持。积极与人社部门对接,摸清意向保洁员底数,通过人社与财政提供公益性岗位的方式,顺利完成问题销号;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我单位积极与贫困村进行对接。
脱贫攻坚存在的短板 自脱贫攻坚以来,作为县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照行业部门要求,对镇办139个贫困村“五通十有”中“有卫生保洁制度”情况督导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建立长效机制
为落实省市有关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召开局属各所站室行政执法人员会议,总结了2015年以来我局行政执法及执法队伍建设工作,开展了行政执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好执法队伍形象建设。为抓好我局交通执法队伍形象建设,我局按照省厅市局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三基三化”建设。为实现执法场所标准化建设,我局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创造性开展工作,为执法人员营造了一个宽敞舒适的办公环境。为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我局将各部门执法职能进行精简融合,成立XX县交通运输局交通稽查大队,实行统一执法,成果分享,促使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首先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从源头解决基层执法机构、执法人员膨胀问题。明确了基层执法站所职能编制限额,合理配置一线执法人员。其次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在编在岗人员按持证要求认真登记核实,汇总上报,参加省厅组织的换证培训考试,现全部执法人员均已申领交通行政执法证照,执法人员都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再次我局还及时落实“四统一”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的样式和颜色,统一执法工作服装、标识,统一车辆外观,统一执法场所外观等。
在有效推进“三基三化”的工作进程中,我局进一步强化了执法队伍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和奖惩制度,促使管理制度规范化,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大力加强执法队伍业务和技能培训,以期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抓好执法队伍素质建设。局领导一向高度重视执法队伍素质建设。首先加强执法队伍政治学习,提高执法队伍法制观念,加强廉政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其次提高执法队伍执法水平,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长期任务,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做到依法办事、秉公执法。最后是建立完善管理监督体系,夯实正规化建设基础,促进队伍建设健康发展。一抓执法队伍队容风纪管理。队容风纪是执法队伍素质最直观、最外在的反映。从一言一行、一点一滴抓起,保持队伍良好的仪容举止、行为规范。坚持文明执法、礼貌待人,努力塑造人民满意、社会认可的良好队伍形象。二抓队伍执法水平。根据执法队伍实际,采取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执法工作水平。在执法程序方面,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职权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把交通行政执法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增强社会各界对交通系统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支持和监督。对人民群众通过投诉箱、监督电话等反映的情况要认真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努力做到政务公开不流于形式。在执法文书方面。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学习执法文书填写的有关规定和填写执法文书的准确性。在执法过程,适用一般程序的,严格按照一般程序内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案卷归档等五个方面制作文书。
近几年我局行政执法过程中,无一起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无公路“三乱” 现象,切实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了交通系统执法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正文】
为加强水行政执法力度,履行检查职责,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1年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川水函〔2021〕195号)要求,我局认真对2020年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检查开展情况
(一)执法检查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为提高水政监察人员的整体素质,规范水政监察工作目标,在行政执法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制定了《水政监察人员岗位责任制》《水政执法巡查制度》《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水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和培训制度》;二是为加强河湖(库区)管理,将监管责任细化,制定并印发了《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关于明确河湖、库区、沟渠等管理范围片区责任制的通知》;三是为规范砂石取用秩序,制定印发了《芦山县砂石取运方案审批实施流程》。
(二)执法检查开展及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围绕河道采砂“清零行动”、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水资源管理专项行动等,与各乡镇(街道)、公安机关等形成合力,积极开展水政网格化巡查。2020年以来,我局共开展河道巡查400余次,其中联合执法30余次,出动人员800余人次,查处河道非法采砂(石)案7起,未按规定足额下泄生态流量案1起,未批先建案1起,违法弃置渣土案7起,所有查处案件均按照备案要求进行备案。同时根据职能职责,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交案件线索5起,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线索4起,其中通过“行刑衔接”平台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线索1起,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该案件线索立案侦查。
二、行政强制实施情况
二、结合实际,抓住重点进行动员部署,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全面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2014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要求,扎实做好自评和迎检工作,州交通运输局在全州交通运输系统执法机构开展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自评工作,及时制定了工作方案印发至各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州局直属各单位行业执法机构。从评议考核的组织方式、内容和重点、步骤和方法等方面,主要针对本次考核的内容,即:开展法治交通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情况;全州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局直属各行业执法机构2013年以来办理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处理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控告申诉案件和开展执法专项整改落实情况、“三基三化”建设任务落实情况等开展自查自评,对开展迎检自评工作进行专项安排布置动员。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与交通建设发展的目标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制定了《2014年推进法治交通工作要点》,落实了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保障机构,各直属单位、各县交通运输局也都明确了工作要点和责任。且对社会监督工作也非常重视,聘请了行风监督员,设置了举报电话、举报箱等措施,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注重实效,层层推进执法评议考核和有效开展“三基三化”各项工作
(一)认真开展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案卷评查。一是实施行政许可主体和程序合法,全州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都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机构。并在实施行政许可时严格按照行政许可程序执行。二是执行规范行政许可文书、案卷档案制作,按要求做到一案一卷,内容、目录、材料、装订等均做到制作规范。三是认真积极地做好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理。为积时配合州政务服务中心做好州级电子政务大厅建设有关工作,州交通运输局结合局直属各单位、各行业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抓好落实,进行了纳入州级电子政务大厅行政许可项目清理,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审批事项基本信息以及整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申请表格和示范文本。通过交通行政各项审批项目清理、取消、调整、下放,目前州级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及转变管方式审批项目共31项。同时,由于局主要领导换届调整,也及时将委托政务中心办理行政审批授权书首席代表作了调整。并根据调整后的审批项目,简化了办理程序,缩短了办理时限,提高了办事效率,未擅自变更或增加审批条件。在行政许可中受理合法、规范,无实施或者变相实施已取消、下放等许可项目,至今未发现有应当准予行政许可而不准予行政许可、不该准予行政许可而准予行政许可等违规情况。
(二)认真做好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努力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或组织主体资格合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符合法定职责权限。并按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案卷文书的制作和案卷档案的规范整理。着重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交通运输执法水平,严格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程序。从案卷评查标准入手,开展交通运输执法督导检查,狠抓交通执法队伍的建设。一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大力推行执法“六公示”制度,即“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当事人权利、执法结果、执法监督”六公示。在执法过程中文书的填写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并进行案卷整理归档,执法案卷文书内容齐备。二是加大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监督,严格按照规定,对所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必须符合《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执行《省交通厅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规范执法人员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一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赔偿案件。三是做好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案卷评查工作,严格案卷评查标准。实施行政强制的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且具法定资格,未出现超出职权范围执法的现象,在实施行政强制执法过程中严格按行政强制执法流程办理。四是行政许可、审批符合相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行政许可程序的实施,实施行政许可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符合法定资格条件。2013年至今年6月底累计受理行政审批事项申请130件,办结130件,即办件率、按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五是严格行政执法行为,认真执行交通部《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做到执法人员着装整洁、端庄,文明礼貌执法,使用程序得当。执法程序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无一例错案。并严格执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
(三)健全完善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交通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了《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交通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交通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二是认真执行省交通运输厅、政府法制办执法人员资格有关规定,严把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关,及时按要求参加省厅组织的新进执法人员培训。三是加强对交通运输执法(监督)车管理,严格执行省交通运输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和交通运输监督专用车辆示警灯发声器使用证核发程序。到目前全州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已审核申报交通执法(监督)车示警灯使用证184个,全部按照省厅要求认真审查后,通过网络系统审核申报完成,由省厅办理,非交通执法车辆一律不予办理使用证。并严格按规定,交通执法(监督)车辆严禁进入任何娱乐场所,一经发现,将取缔示警灯及使用证。四是行政执法过程中,认真执行交通部《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严格履行交通行政执法“12条忌语”、“7条禁令”,始终坚持两名以上执法人员执法,执法人员无任何违法违纪事件发生。五是加大了交通执法监督力度。5月份州局法规科会同局纪检监察,组织州局直属单位对州直属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规范执法行为工作方面进行了检查;7月24日至8月4日州局组织州公路局、运管处相关人员在州开展2014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按要求对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执法文书、案卷进行了检查,并组织抽取路政、运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考试。主要评议考核2013年至今年6月期间各单位执法机构办理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处理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以及开展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追究工作的情况。在此次执法监督检查中,对交通行政执法中的处罚、许可、强制案卷进行了随机抽查,抽取路政案卷20份,运政案卷20份,海事无案卷,优良率达70%,良好20%,合格10%。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受检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管理执法机构,要求在执法过程中文书的填写严格执行交通部《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并进行归档。六是有效开展“三基三化”工作,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的统一和规范,严格落实执法装备配备、执法公开制度和日常监督检查。不断提高交通运输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我局制定了《关于规范交通运输执法行政行为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各县交通运输局、州局直属各单位行业执法机构,强化了对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和责任的落实,确保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四个统一”相关工作的有序推进和完成。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在执法中做到依法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防止趋利执法、等行为。
(四)加强培训宣传学习、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素质。一是为了提高我州交通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交工作,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制定了《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明确了交通运输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指导思想及总体思路和主要工作内容;二是去年我局组织全州53名新进执法人员参加了省厅培训考试,并合格办理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州局直属各行业管理单位还注重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执法知识、执法程序、《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国家赔偿法》、《道路运输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交通行政执法5个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培训教育。对部分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人员要求自学,进一步提高了我州交通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强化了执法人员的纪律作风意识,为树立良好的交通执法队伍形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结合安全月活动和法律进社区活动的开展,积极组织局直属单位、相关科室开展了“6.16”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日和“6.28”法律进社区活动。向群众发放水上法律法规宣传挂图、《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管理》、超限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宣传资料共计2200余份。
(五)温情执法、热情服务、创文明行业,树满意窗口,认真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近年,我州小金县交通运输局、小金县公路分局路政大队、州交通运输局运政稽查大队等单位和三名个人分别受到部、厅表彰。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我州交通战线长、点多面广,多数基层执法机构执法环境差、条件恶劣,执法场所受地理位子限制。“5.12”地震后至今,我州彻底关超限站办公、吃住仍在板房,执法场地狭窄,环境、条件较差,还将涉及到从新选址。州公路局路政支队和各大队执法场所现基本是与州公路局、县公路局合署办公;大部分县交通运输局都是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规划纳入政府综合办公大楼办公,还有部分县的公路运输管理执法机构按当地统一规划准备搬迁重建。因此在执法场外观统一方面困难较大。
二、进一步分解落实法定职责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三项”清理为依据,根据原市人民政府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规范和有关示范格式的通知》(第1号)的要求,按照机构改革后内部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设置,将法定职权、执法项目分解落实到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制定相应的执法标准和具体要求。分解执法职权要以科学合理、关系顺畅、相互配合、高效运转为目标,注意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规范相衔接。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执法项目,扩大或缩小执法权限。依法由一个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其他部门配合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负责实施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明确各自职责。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执法职权发生矛盾时,由同级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协调。涉及执法依据规定不明确,需要作出进一步解释的,按照程序逐级提请上级机关作出解释。依照部门“三定”方案规定,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执法职权发生矛盾的,由同级编办负责协调。
确定执法责任,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不同执法职权的法定义务和履职要求,根据机构改革后人员调整的实际情况,按照“有权必有责”的原则,依法确定不同执法机构、不同执法岗位,包括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在内的所有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和承担责任的种类及形式,做到职权与责任相对应。执法责任的确定,既不能肢解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整体效能,又要职权到岗,责任到人;既要避免执法部门和执法岗位的职权交叉、重复、空缺,又要有利于促进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同层级的执法部门和执法岗位之间的职权要相互衔接,做到执法岗位具体,执法流程清楚,要求期限明确。
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分解落实法定职责的工作务必于年5月底以前完成,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三、进一步健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长效机制
各行政执法部门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从建立健全和切实执行各项制度着手,构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长效机制。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这次机构改革为契机,认真清理汇集我市多年来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实践中建立的系列制度。重点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制度。
同时,要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动态管理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行政执法依据的立、改、废和行政管理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化的情况,随时变更行政执法依据,调整行政执法职权,明确行政执法责任。行政执法依据发生变化,要在30日以内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后对外公布。要参照省政府公众信息网和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公众信息网建立的执法依据查询系统,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逐步建立本地区、本系统的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职权网络查询系统,以供社会公众查阅。
四、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全面负责此次结合机构改革适时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开展;各县区政府、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并负责抓好组织落实。
1、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深入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的“四进”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参与“6.10”广场宣传活动和“6.15”特种设备咨询日宣传活动。扎实开展了“打非治违”、“四项排查”以及起重机械注册清理、气瓶条码登记、电梯专项整治。同时在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在全县开展了多次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保我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2、食品安全实行闭环管理。去年以来,我局积极开展了重点食品、糕点、地沟油、速冻食品、豆制品、淀粉制品、大米等各类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38人次,监督检查企业43家次,对企业存在的不合格项及时进行整改。根据三分监管工作要求,对全县35家食品获证企业进行了动态监管计划调整,并建立食品监管任务分解机制,将监管工作任务分解到个人,对新申证、换证企业申请流程、整改报告递交情况、年度报告递交情况每一个环节进行任务分配,形成任务分解表,环环相扣,确保监管成效。
3、积极开展执法打假活动。一方面扎实开展了上级局布置的节日市场﹑商品条码﹑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明胶生产经营企业﹑儿童玩具产品﹑食品﹑建材﹑农资﹑汽配等专项整治。另一方面深入乡村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行动,对虚标含量、偷换养分、伪造厂名、短斤少两等违法行为,坚决打击。
(二)科学民主决策情况
1、建立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对涉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以及疑难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一律实行集体讨论商议;对涉及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向社会公示,并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的要求举行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参加,以保证质监依法行政受各方监督。
2、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管理。依据《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统一规范性文件文本格式和规范用语,提高文件制定的技术水平。按照《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及时修正、废止不合理、不科学或过时的规范性文件。
(三)加强制度建设情况
1、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积极制定依法行政制度相关制度,并不断修订完善,从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行政监督、防范化解社会矛盾、落实推进依法行政保障措施等方面加以规范,初步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产生了显著的规范作用。
2、积极推行行政公开工作制度。建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工作制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考核制度、统一行政执法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并全面公开,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规范行政执法情况
1、继续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有效落实执法责任制,我局积极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把办案责任落实到每个执法人员身上,通过量化考核指标,按照省局、市局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建立科学、全面、合理的考核机制,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办案的主动性和办案的质量、效率、水平。
2、不断拓展说理式执法。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打造和谐质监、服务质监和法治质监的部门形象,我局积极推行全程全面说理式执法,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此基础上,我局结合质监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一方面在提高说理式执法的质量上下功夫,不断提升说理意识,提高说理水平,养成说理习惯,真正将说理式执法作为一种创新理念贯穿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另一方面,在拓展说理式执法的“面”上下功夫,将说理式执法的理念,贯穿到我局综合管理和技术服务各个工作层面去,真正把管理和服务的过程,当作宣传、教育、引导、交流的过程,最大限度赢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理解和支持,提高行政效率,促进质监工作。
3、实施人性化监管工作方式。根据行政执法的工作特点和作用,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行政执法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在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日常巡查和轻微违法行为稽查建议等传统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统一执法文书、细化措施、务求实效。为确保行政执法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法制室作为责任股室,以特设科、食品科和稽查大队作为重点示范单位,结合日常监管实际,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工作。
(五)强化行政监督情况
1、重点事项提前介入。充分发挥行政运行的控制、监督和把关功能,重点把好立案、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案件审理、处罚告知、处罚实施等关口。通过对每道程序的严格控制,对办案过程进行有效监督,改变了以往只注重办案实体,轻视办案程序的简单化做法,做到实体、程序并重,处罚决定、法律文书并重,从立案到归档,环环相扣,相辅相成。
2、关键环节严格把关。对案情复杂或涉及职权问题的案件,法制机构提前介入,指导执法人员依法办案,同时帮助执法人员理清办案思路,防止等行为的发生。对主要案件事实认定有争议的案件,必须由案审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都参加的情况下集体研究,确保案件办理的质量,避免执法风险。
3、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定期回访。围绕“服务零投诉,满意百分百”的活动主题,结合执法工作的特点,坚持执法与服务结合、查处与教育结合的处罚原则,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实行权利义务告知和一案一卷制度。对违法行为性质严重,执法过程中产生过行政争议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企业,实行回访制度,了解被处罚企业的整改情况和运行质态,帮助企业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化解矛盾、增进理解,教育引导企业规范经营,防止一罚了之。
(六)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情况
1、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通过政务网向社会全面公开举报投诉方式,并畅通12365群众举报投诉热线,去年接受群众举报5件,立案查办5件。同时积极做好答复工作,经过认真查访给予答复,确保当事人满意。
2、全面开展行政调解工作。为加强源头治理、防范和减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推动维稳工作由“保稳定”向“创稳定”转变,根据县法制部门要求,我局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调解领导小组,并结合质监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调解实施意见,明确了行政调解重要意义、工作原则、调解范围、工作程序、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9名,其中一线行政执法人员6名。执法人员较少,年龄偏大,执法监管能力难以适应新时期需要。
2、监管经费较紧张,执法手段和装备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基层局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贯彻国务院《纲要》,进一步提高质监干部职工对依法行政工作必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切实履行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职责。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服务意识,改善服务质量,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营造一个有利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软环境,建立廉洁、高效、公平、公正的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