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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清单及履职报告大全11篇

时间:2023-02-27 11:16:08

责任清单及履职报告

责任清单及履职报告篇(1)

一、避免把述职报告写成单位工作总结,单位工作与个人工作混为一谈

述职报告和单位工作总结都采用自述的方式,对已经发生过的事情进行回顾、反思、总结和评价。但是,它们毕竟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文种:第一,内容范围不同。单位工作总结是回顾整个单位的工作,重视过程性和全面性,注重展示整个工作过程中的具体做法,是全方位地反映情况,以便读者清晰地了解什么工作做得好,什么工作做得不好以及为什么。而述职报告重在叙述个人履行职责的情况,着眼于汇报个人是否胜任某职、履行职责的能力如何。第二,写作目的不同。总结作为常规性的工作回顾,主要目的是总结成绩,发现问题,寻找带有规律性的认识,以利于今后在实践中更有效地推动工作向前发展。而述职报告是上级主管领导、人事部门或有关评审组织对述职人任职期间业绩和能力的考核依据之一,也是群众评议的基础。因此,述职报告写作要比照某一职务的岗位职责来写,对自己任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时所表现出的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自我评估,自觉接受领导的考核和群众的评议。第三,写作主体不同。述职报告的写作主体是个体,单位工作总结的写作主体是集体。那些担任领导职务的写作主体,既要对过去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又要对过去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述职,很容易混淆这两个文种的界线。

二、避免把述职报告写成思想汇报,过多地谈认识

思想汇报是个人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应用文体。思想汇报是一种抽象的“报告”,其内容主要是汇报思想情况。当然,思想情况也要靠工作或事迹来体现,但被体现的思想终究也是思想,而不是工作或事迹。述职报告是要把任职期间的思想和行为如实展现出来,主要不是想过什么、想得怎么样,而是要实事实说。述职报告拒绝过多地谈思想认识,即使有深刻的思想认识也需要具体实践来佐证。思想认识不是不可以谈,而是要侧重谈依此思想怎么办的,有什么样的效果,反响怎样。述职报告也需要寻求规律性的认识,但要简洁,要以述职为基础。

三、避免把述职报告写成经验材料,谈喜不谈忧

经验材料是指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为了表彰先进、传播事迹、交流推广经验所写的材料。经验材料侧重成绩与经验,可以谈喜不谈忧。而述职报告必须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如实地反映情况,尊重客观事实,坚持一分为二的原则。工作成绩是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的集中体现,也是树立威信、赢得良好声誉的有力武器。理直气壮地展示成绩是十分必要的。然而,大谈特谈成绩,一味地为自己唱赞歌,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视而不见,甚至有意掩饰失误、失利、失败,这是不可取的。成功的述职报告不但善于总结成绩,还要善于归纳问题,做到谈喜又谈忧。

四、避免把下属的工作成绩写入自己的述职报告,贪人之功

述职报告的内容要求真实、客观、准确,不夸大自己的成绩,不弄虚作假,避免把下属的工作成绩写入自己的述职报告,“贪人之功,据为己有”。现代社会中,一项工作往往是大家分工合作完成的,在写自己的工作成绩时,应该写清自己在这项工作中担任的具体工作、所起的作用、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领导干部主要担负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工作,具体任务主要由下属完成。所以,在讲述工作成绩时要分清哪些是属于下属的工作成绩,哪些是属于自己的工作成绩。其中,自己独创的、具有实际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做法应重点写好,包括自己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自己如何安排并指导实施的、出现的问题自己是怎样处理的等等。因而,要写入述职报告的,一定是与自己有关的,或组织协调,或监督指导,无“我 ”之事不提,无“我”之策不说。只有讲清个人所起的作用,才能看出述职者与政绩的关系。

五、避免离开岗位职责泛泛而谈,面面俱到

述职报告要围绕岗位职责,讲清楚自己“该干什么、怎么干的、干得怎么样”。着重反映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进行的具有个人特色、个人优势的领导、决策和实践活动,这是述职报告的写作重点,是述职报告的精华之所在,也是组织和群众对述职人进行评议的主要依据。有一些述职者在写述职报告时,担心遗漏了自己的工作成绩,事无巨细,像流水账一样面面俱到,泛泛而谈。似乎成绩不小,仔细琢磨,就会发现所有的工作都平分秋色,毫无主次之分。甚至岗位职责之外的工作也大写特写,虽然一般来说做出较多成绩的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是能干的、有能力的,但这不等于说成绩和称职是一回事。因为,一个人离开职责干的事情越多,也不能证明其履行职责越好,反而证明其不务正业。这样的述职报告既不符合写作要求,也不会产生良好的效果。所以,述职报告写作既要紧紧围绕岗位职责,又要做到突出重点。

责任清单及履职报告篇(2)

1.什么是述职述廉报告

述职述廉报告就是把自己履行职责是否称职的情况写成书面文字所构成的文体。具体一点是,机关负责人就任职一定时期内所做工作向任命机关或机关群众进行汇报并接受审查和监督的陈述性文案。 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是随着人事管理制度和改革而出现的一种新文体。它是考察干部履行职责情况,以及是否称职的一种手段。

2.述职述廉报告与总结的异同点 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和个人总结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1)述职述廉报告与总结的相同之处是,它们都可以谈经验、教训,都要求事实材料和观点紧密结合,从某种程度上说,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可以借鉴总结的某些写作方法。

(2)述职述廉报告与总结的不同之处在于以下三点: 一是要回答的问题不同。总结要回答的是做了什么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有什么不足,有何经验、教训等。述职述廉报告要回答的则是什么职责,履行职责的能力如何,是怎样履行职责的,称职与否等; 二是写作重点不同。个人总结的重点在于全面归纳工作情况,体现工作实迹。个人的工作述职述廉报告则必须以履行职责方面的情况为重点,突出表现德、才、能、绩,表现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是表述方式不同。总结主要运用叙述的方式和概括的语言,归纳工作结果。工作述职述廉报告则可以采用夹叙夹议的写法,既表述履行职责的有关情况,又说明履行职责的出发点和思路,还要申述处理问题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现实情况,工作述职述廉报告可以分为现任职务的述职述廉报告和竞争上一级职务的述职述廉报告。

责任清单及履职报告篇(3)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认真落实****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压实党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印发集团公司2018年度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公司党委开展2018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安排

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要深入贯彻党的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总结借鉴前期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经验,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从严从实,督促引导基层党支部特别是党支部书记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理念,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党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实,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在集团公司党委的指导下,于2019年2月底完成。

二、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

1.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情况。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情况。

  2.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落实过硬党支部建设等重点任务情况。学习集团公司及公司关于基层党建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措施和工作推进情况;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主题党日等情况;统筹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3.强化政治功能,完成重大任务情况。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总结推广基层党建工作典型经验、“灯塔一党建在线”管理平台建设利用情况;推进创新性工作,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4.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履行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工作落实、牵头组织实施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突破项目、党建工作联系点,调动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基层党建责任等情况。

5.解决突出问题、破解重点难题情况。深入查摆分析基层党组织和党支部书记在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中自身查摆、年度党建考核等方面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深入查找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职责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的、本年度确定的重点任务没有完成的要逐一说明原因。

6.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根据查摆的问题,提出2019年加强基层党建的工作思路、重点任务和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明确工作重点、具体抓手以及由党委书记牵头推动落实的任务。

三、述职评议考核的方法步骤

1.深入调研摸清情况。党支部书记要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准确把握公司党建工作的部署和及集团公司党委工作要求,通过征询意见、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听取基层党员、职工群众的反映,了解真实情况,认真总结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多到现场看,多见具体事,多听群众说,真正摸清工作实情,为述职做好准备。

2.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党支部书记要亲自主持撰写述职报告,做好调查研究,提高述职报告质量。报告原则上整体分三部分:第一是总结部分,要实事求是,不穿靴戴帽,杜绝空话套话,篇幅不超过1/3。主要包括抓了什么,为什么这么抓,抓的效果如何。第二是问题部分,着重从个人主观角度去找,不强调客观理由,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原则上不少于三条内容,篇幅不少于1/3。主要是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分析,主体责任履行是不是到位,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等都要分析透。第三是工作打算,主要是下步具体措施,要针对问题,简明扼要,写出具体要抓的几项措施或规划。述职报告要注重用具体事例和数据说话,防止“虚空飘”。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突出自身实际和工作特点,防止只讲面上工作、不讲个人履职情况;防止只讲下面的问题、不讲自身的问题;防止只讲思想认识问题、不触及实际问题;防止简单罗列工作,把述职报告写成工作总结;防止讲成绩浓墨重彩、讲问题轻描淡写,讲工作多,讲责任少。述职报告的字数要严格控制在2200字以内,于2019年1月20日前,报集团公司党委审核把关。

3.述职评议。述职评议采取现场述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党委将召开会议,听取、审阅各单位党支部书记述职,并进行评议。会上,部分单位党支部书记述职,由公司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并对述职进行简要点评。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与会人员可现场提问,没有现场述职的党支部书记,采取书面述职方式,将述职报告提交给与会人员审阅。评议时,与会人员填写《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测评表》,统计结果作为衡量述职情况的重要依据。

4.通报反馈。述职评议会后,评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向各党支部反馈。对述职情况及评议结果,要在所属基层党组织范围内公开,接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四、严格考核

 考核评价工作按“好、较好、一般、待提高”四个等次作出评价。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到位、综合评价为“一般”或“待提高”的,将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问责。

五、整改落实

针对述职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并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形成2019年度党支部及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任务一览表。各党支部的整改方案、三张清单于2019年3月1日前报公司党群工作部,2019年基层党建工作任务一览表于2018年3月5日前报公司党群工作部。公司党委将对照清单,定期督查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事项和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责任清单及履职报告篇(4)

一、范围和方式

述职评议的范围是全县各级党组织书记,采取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乡镇党委、部门党(工)委、直属总支分别向县委和本级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或干部大会述职。向县委述职时,一般以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的方式进行。向本级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或干部大会述职,原则与效能目标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一并进行,但要单独述、单独评。其他基层党组织按照层级管理参照进行。

二、主要内容

2017年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围绕中央、自治区、市、县党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行。

1.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各级党组织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基层党建责任情况,重点突出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情况。

2.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加强党支部建设,严肃党的组织生活,落实“”等基本制度,开展支部主题党日、讲党课及四个专题研讨,引导党员做到“四个合格”,推动学、做、改等情况。

3.基层党建工作推进情况。贯彻农村、城市、国有企业、社会组织等基层党建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尤其是贯彻落实“村级党组织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三大三强”行动重点任务清单和“两个带头人”工程情况;培育巩固党建示范点、党组织和党员创业行动及党建促进月等开展情况;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整治机关党建“灯下黑”,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情况,整改上年度查摆的突出问题和督查、互观互检、巡视反馈的基层党建工作问题等情况。

4.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情况。选优配强贫困村党组织带头人,发挥“第一书记”作用,推动党员在脱贫攻坚中当先锋,后进村和软弱涣散村整顿提升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情况。

5.抓基层党建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

6.各级党组织可结合实际,将党的建设其他重要工作纳入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三、时间和步骤

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从2017年12月开始,到2018年1月底前结束,各级党组织要自上而下、分级展开。

1.深入调研摸准实际情况。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对照上年度整改承诺和今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集中一段时间,组织专题调研,实地查看去年查摆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当前存在突出问题,紧盯尚未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及时了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意见,全面、准确掌握基层党建真实情况,并将调研报告报县委组织部。听取述职的上级党组织要采取随机调研、实地察看、互观互检等方式,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要及时通报并向所督查单位反馈。同时,在述职会上,汇总归纳后集中书面通报。

2.实事求是撰写述职报告。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及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认真总结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要注重用具体事例和数据说话,回应上年度查摆的问题和上级党组织督查、随机抽查、互观互检、巡视反馈的问题,问题部分不少于总篇幅的1/3,内容要具体精准,力戒“有的”“一些”等模糊表述,总结成绩和经验要实事求是,防止“虚空飘”。整改措施要回应查摆的突出问题,有具体目标和措施。上级党组织要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的述职报告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3.从严从实组织述职评议。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聚焦基层党建工作,紧扣重点内容,讲清履职尽责情况和今后努力方向。听取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根据平时了解掌握和会前督查情况,对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逐一进行点评,特别要点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症结和原因,指明努力方向。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工作分工进行点评,会议要安排“两代表一委员”、党员代表及与会其他人员对需要了解的情况进行现场质询。述职评议会上,要组织参会人员进行现场测评并征求意见。述职评议会后,应将述职报告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摘要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听取述职的党组织,要综合平时调研了解、督促检查和述职评议会上领导点评、现场测评等情况,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要突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指导推进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并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作出总体评价,防止简单以现场测评结果确定评价等次。

4.强化评议考核结果运用。结合述职评议情况和年度考核,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经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后,向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写入个人年度考核评价意见,综合评价意见材料要归入本人档案。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先评优、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为“好”的,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对综合评价为“一般”“差”的,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严重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市基层党建工作责任问责办法》严肃问责。

5.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各级党组织要把述职评议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放在整改落实上,认真梳理自己查摆、会前督察、上级点评、群众评议、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作出整改承诺,逐项整改落实,并书面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上级党组织要对照清单、定期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整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推动落实,确保整改事项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年初安排部署、年中督查通报、年底述职评议考核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具体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高度重视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精细谋划部署,抓好职责落实,切实把述职评议考核的过程作为解决党建工作突出问题、推动工作落实的过程。各乡镇党委,部门党(工)委,直属总支、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这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清单及履职报告篇(5)

中共XXX党组

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区委印发的落实“两个责任”相关实施意见,现结合我局实际,现调整完善本责任清单如下:

一、局党组领导班子清单

局党组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履行抓加强教育,抓制度建设,抓“一把手”,抓查处,抓部署、检查、落实等五个方面工作职责。具体承担16项责任。

1.

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把党章、党纪党规、廉政法规及从政道德要求等纳入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注重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夯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实干担当的思想基础。

2.

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3.

制定并推行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和局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规范化和公开透明。

4.

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5.

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关心纪检监察干部及纪检联络员成长。

6.

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

7.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好廉政谈话提醒有关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8.

从严整肃“为官不为”,实行“下课问责”。

9.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

10.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常态化督查,并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廉洁纪律督查工作。

11.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并运用好考核成果。

12.自觉接受监督,支持和配合巡视巡察、区委责任制检查工作,严格落实、按时报告问题整改情况。

13.执行“双报告”制度,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按时向长乐区委、长乐区纪委专题报告,重大情况、重要事项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

14.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作廉洁自律的表率。

15.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传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落实省委“四下基层”和区委“四个万家”要求,主动服务基层、联系群众,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16.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二、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主要带头落实好“四个亲自”和“三个管好”,当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具体承担10项责任。

1.亲自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指示和要求,主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对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安排。

2.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听取汇报,研究任务分解,并督促落实。

3.亲自参加涉及反腐倡廉全局性的会议和活动,签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文件。

4.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认真研究。

5.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部署、协调开展专项治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6.加强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查处的协调、配合,及时听取本部门相关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案件查办中的重要问题。

7.加强对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监督,督促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不履行职责或履责不到位的,应进行谈话提醒,发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8.坚持上级“一把手”抓下级“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科室,应亲自约谈科室负责人。

9.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带头践行《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并带头接受监督。

10.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三、局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局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事项融入分管工作之中,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承担8项责任。

1.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及时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督促分管科室把防治腐败要求与改革措施同步实施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2.

加强调查研究,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化解廉政风险,组织制定防范性措施和规定,并督促抓好落实。

3.

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向局党组和党组书记报告抓落实的情况;

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

4.

督促分管科室主动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5.

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纪律审查、改进作风、预防腐败、宣传教育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支持、指导、协调查处。

6.

经常性开展对分管科室的廉政教育,主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特别是科室负责人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及时向局党组和纪检组直至上级党组织报告。

7.

坚持以身作则,认真践行“两学一做”要求,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监督,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8.

责任清单及履职报告篇(6)

对各责任单位在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行为清理整治工作中履行职责及完成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从根本上制止、查处违法建设行为,以严肃的组织纪律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确保各类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工作任务的完成,维护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正常秩序。

二、效能监察对象

区、区、区、区、高区、县、工业园区及其行政正职和主管副职;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等有关单位及其行政正职、分管副职,各乡(镇)、办事处行政正职和主管副职,任务所涉及单位负有专项职能的科级以上干部。

三、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

(二)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目标任务是否分解,责任制是否建立等。

(三)组织实施和协作配合情况:监督检查责任单位组织实施及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情况。

(四)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思想认识是否提高、整改措施是否到位、整改任务是否落实、整改成效是否突出。

(五)履行职责和完成任务情况:检查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有效遏制和及时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制止、纠正和拆除各类违法建筑,及时完成市委、市政府各项违法建设行为清理整治任务,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任务落实到位、长效机制到位。

四、组织机构

成立效能监察组。组长由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张桂香担任,副组长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傅江山,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王学智,市规划局局长田子超担任;成员有市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主任元小林、市规划局副局长汪晓、市委组织部县区干部科科长李国庆、市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副主任马春保、朱莉萍。

五、监督检查

(一)年6月-2012年6月期间,市效能监察组对我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行为清理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明查暗访,并将监督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二)对市领导批示、有关部门转交、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问题,效能监察组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三)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日常巡查、监督管理、查处等工作,每季度末将清理整治违法建设行为中履行职责情况的书面汇报材料以及《市违法建设行为清理整治工作季度报表》报市效能监察组。

(四)对违法建设行为,各责任单位要于年6月25日前集中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工作。年6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汇报材料及《市违法建设行为清理整治工作自查表》报市效能监察组。

六、效能监察结果的处置原则

依据效能监察监督检查情况进行以下处置: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行政机关效能监察暂行办法〉的通知》(政〔〕16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行政首长问责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政〔〕53号)之规定,对存在工作不力、效率低下、推诿扯皮、任务落实不到位、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政过错行为的单位及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对单位的追究方式为:行政告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黄牌警告、扣减年度政府目标考核分值,记过错一次、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降低年度考核等次等。

对个人的追究方式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离岗培训、停职检查或者调离工作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涉及违政纪的,依程序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政纪处分。

(二)对任务完成好、成效显著的单位及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表扬等表彰。

责任清单及履职报告篇(7)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级河道主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细则实行权(力)责一致、团结协作、互利互惠原则。局属各河道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享有权力、承担义务,各部门应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共同确保水工程的完整和防洪安全。

第四条本细则实行过错归责原则。过错是指故意和过失。

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结果而希望或放任结果发生的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

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某种危害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危害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五条河道监督管理,实行各级各部门负责制。

第六条水政监察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规,提高人民群众的水法规意识,预防和减少水事违法案件的发生;(《水政监察工作章程》第九条)

(二)加强河道巡查,及时发现和报告法律、法规、规章细则禁止的、未经同意擅自进行的、可能引发水事纠纷的水事行为;(《河道管理巡查报告制度》第四条)

(三)查处水事违法行为,对违反水法规的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处罚或采取其他行政措施;

(四)配合和协助公安、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五)办理行政许可和行政事业性规费征收等有关事宜。

第七条建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所辖河道管理范围内直管水工程及其设施(包括大堤临河50米、背河100米,控导工程临河30米、背河50米管护范围)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细则的水事行为的巡查、报告和制止;

(二)配合水政部门查处第一款细则的水事违法行为;

(三)配合水政监察部门做好河道内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工作;建管部门应当对其技术方面严格审查,确保建设项目技术符合防洪标准和其他技术要求,建管部门应向水政部门提供真实、完整的技术审查报告;

(四)加强河道建设项目施工的监督管理,严把竣工验收关。

(五)对工程突发事件负有快速处理、报告的责任。

第八条防汛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阻碍行洪障碍物的清除;

(二)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提出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申请同级防汛指挥部责令设障者在细则的期限内清除;

(四)逾期未清除的,申请防汛指挥部组织强行清除,清障的全部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第九条各级水政监察部门对本辖区发现的水事违法案件,应正确履行下列职责:

(一)属于自己管辖的简易案件,应及时现场处理;其他水事违法案件,应及时立案查处;

(二)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应收及相关材料和证据,包括文书、图表、实物、视听资料等,保证案件资料的齐全、完整;

(三)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应遵循法律程序并保证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四)对已作出的水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条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细则》,水政部门负责河道建设项目的水行政许可,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河道建设项目申请;建设项目申请单位提交资料不齐全或需要修改的,书面告知申请单位;

(二)按照河道建设项目时限要求,认真负责地提出初审意见并逐级上报;

(三)对委和河务局批准的建设项目,水政部门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发放施工许可证;

第三章责任承担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实行下列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严格执纪,违纪必究;

(三)人人平等;

(四)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第十二条水政监察人员有下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承担连带责任。

(一)对所辖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水事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或隐瞒不报,造成较大以上损失或严重影响的;

(二)在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过程,因重大过失导致水事违法案件不能被查处的,造成较大以上损失或严重影响的;

(三)在水事违法案件查处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或查处不力,造成较大以上损失或严重影响的;

(四)在水事违法案件查处过程中,、,接受行政相对人贿赂的;

(五)对水事违法案件的处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程序不当,导致被政府复议或人民法院变更或撤销,造成较大以上损失或严重影响的;

(六)对受理的行政许可行为,不正当履行职权或向建设单位乱收费的,造成严重影响的;

(七)其他不正当履行职权的行为。

第十三条建管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的,视情节严重给予行政处分,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承担连带责任。

(一)对所辖河道管理范围内直管水工程及其设施范围内的水事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或隐瞒不报,造成较大以上损失或严重影响的;

(二)因配合不力,导致水政监察部门不能查处已经发生的水事违法行为的,造成较大以上损失或严重影响的;

(三)在行政许可过程中,因重大过失未能发现申请单位技术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导致水政监察部门做出错误行政许可行为,造成较大以上损失或严重影响的;

(四)在行政许可过程中,接受申请单位贿赂、、弄虚作假,故意向水政监察部门提供虚假技术资料、报告导致水政监察部门做出错误行政许可行为,造成较大以上损失或严重影响的;

(五)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监督不力或竣工验收把关不严,造成较大以上影响或严重影响的;

(六)对直管水工程的突发事件处理不力、瞒报、缓报、谎报的;

(七)其他不正当履行职权的行为。

第十四条防汛办公室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的,视情节严重给予行政处分,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承担连带责任。

(一)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没有提出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的;

(二)虽提出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但未向同级防汛指挥部申请执行导致清障任务逾期未完成而影响防洪的;

(三)设障者逾期未清障的,防汛部门未申请防汛指挥部强制清障,导致清障任务未完成而影响防洪的;

(四)其他不正当履行职权的行为。

第十五条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的,由监察单位负责实施。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细则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蓄洪区、滞洪区、行洪区、库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责任清单及履职报告篇(8)

一、履职情况

(一)着力抓好主业突重点。一是严格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监督、检查驻在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政府决策情况,监督驻在单位党组及其成员。二是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协助驻在单位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朽工作,纠正部门不正之风,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协助驻在单位党组建章立制,研究和制定本系统预防和治理腐朽措施。协同驻在单位有关部门考察驻在单位干部、党员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情况。三是履行受理群众举报和查办案件职责。

(二)着力抓好谋划明思路,抓好调研明情况。一是协助驻在部门党组科学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后制定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落实主体责任实施意见》、《20xx-20xx年预防腐朽惩防体系方案》等文件,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深入谋划监督检查工作,确定了“严督实导”的监督工作总体思路,突出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二是将调研作为强化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针对派驻单位所属二级单位多、业务专业性强、潜在风险点多等因素,通过学习业务相关法律法规、走访服务对象、调阅过往案例、个别谈话等方式多方了解情况,制定了调研方案,组成调研小组,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及时掌握、发现和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历史遗留的问题梳理分类,深入分析找准问题症结及形成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为监督驻在部门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履职尽责解决问题奠定基础。

(三)着力抓好责任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和实施“履行三大职责、抓实七大任务、健全十大制度、活用四大载体”主体责任体系。一是监督党组履行好党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三大职责。纪检组紧紧抓住“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这个核心,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和示范带动的作用;督促班子成员切实承担起主动研判、承接任务、细化措施、监督管理和及时汇报等职责,做到党组积极负责不松手、党组书记自觉尽责不甩手、班子成员主动担责不缩手,基本形成落实主体责任的整体合力。二是明确党组要切实履行的七大任务。即严明政治纪律、选好用好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朽、规范权力运行、着力深化改革、做到表率引领等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三是协助党组建立健全十项工作机制。协助党组印发了《推行十项制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建立和落实责任报告、责任传导、述职述廉、绩效考评、“签字背书”、警示谈话、纪委约谈、风险点防控、重大事项报告、问责和责任追究十大制度。紧紧围绕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风险惩治任务的责任分解、党风廉政建设现状的分析研判、领导干部的谈话提醒、纪检监察监督职能的延伸整合联动、选人用人防止带“病”提拔的把关、廉政风险点的排查管控、重大腐朽线索的核实查处、案件查处的跟踪督办以及执行“一岗双责”问题倒查等重点工作。四是充分利用四大载体。加大对行风热线、电视问政、新闻媒体和信访平台的运用,对其反映、曝露的情况和苗头性问题积极应对,加大力度治理庸懒散慢、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严肃查处利用职权索贿、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

责任清单及履职报告篇(9)

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是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履行领导责任

1.积极推进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重要工作自己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根据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二)强化组织推动

3.定期主持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

(三)加强宣传教育

4.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活动,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5.定期开展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活动,组织并主动参加参观警示基地、任前廉政谈话、廉政夜校等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四)强化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落实监管责任

7.定期组织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8.加强对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委室主任的监督管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委室主任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六)带头做好表率

9.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10.公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

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共性任务清单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内容主要包括:

(一)落实分管职责

1.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督促分管部门加强廉政教育,每年与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

(二)强化工作指导

3.坚持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同检查。督促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4.贯彻执行县委、县纪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决策部署,主动分担党组的主体责任,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三)加强日常监管

5.加强对分管委室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委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分管委室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及时报告,并组织、支持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四)自觉接受监督

6.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主动报告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意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现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如下:

(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书记、副主任刘炎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办公室、财工委、老干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吴少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农工委、法工委、信访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教工委、代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淑玲廉洁从政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责任清单及履职报告篇(10)

(一)围绕“六个方面”。重点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进行。一是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抓好党建工作的思考、存在问题的分析和加强改进工作的思路情况;2014年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中自己查、上级点和群众评指出的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支持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等情况。二是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坚持区委“六个统筹”要求,创造性落实统筹思想教育、解决问题、制度建设、上下联动、组织领导、推动工作等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情况。三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探索干部能上能下,整治“庸懒散浮拖”情况;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情况。四是加强党管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认真履行“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目标责任制等情况。五是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基层党建工作部署情况。基层党建大排查大整建大提升工作情况;党员发展教育管理、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情况;充实基层党务工作力量,落实基层干部待遇、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加强活动场所建设等情况;加强带头人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学校党建工作情况。六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两个责任”,持续用力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六个带头”,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等情况。

(二)坚持“三个突出”。(1)突出从严从实。撰写述职报告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实情、听真话、找问题,全面准确掌握本地党建工作情况,做实撰写述职报告的基础性工作。形成书面材料时,要坚持干了什么就讲什么,有什么问题就反映什么问题,做到情况真实、数据真实、效果真实,坚决防止闭门造车,搞形式主义。(2)突出书记履职。述职报告既要讲面上党建工作情况,更要突出书记个人履职情况,始终贯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这条主线。支部书记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站在书记的角度,讲书记的思考、书记的作为、书记的语言,重点讲清个人在抓研究谋划、抓督促落实、抓投入保障、抓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3)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把问题意识、问题导向贯穿前期准备、撰写报告、审核把关全过程,既注重查找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查找书记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还要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特别是主观方面的原因,提出的工作措施要联系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增强针对性可操作性。写成绩不超过1/3。

(三)做到“四个讲清楚”。(1)讲清楚书记个人履行党建职责的情况。对一年来个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研究部署推进党的建设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协调解决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情况进行报告,避免书记述职变成班子汇报或党建工作总结。(2)讲清楚今年本支部的建设工作推进情况。主要是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今年党建工作部署的主要措施、取得成效进行汇报,特别是要对重点工作一一作出回应,要有做法、有数据、有实例,不能“空对空”。(3)讲清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认真查找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格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加大基层基础保障投入、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和推进对照检查材料中查找出的抓党建工作问题整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具体表现,从主客观两个方面分析原因。(4)讲清楚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结合本地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从严管党治党的具体思路、工作重点、推进措施,特别是要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一条一条提出解决方案。工作措施要有抓手、有载体、可监督、可考核,切忌喊口号、搞形式,提一些不切实际的指标。

二、审阅述职报告相关事项

(一)提前准备。局党组将在审阅述职报告前,采取实地调研、座谈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学校调研,收集第一手资料,全面准确掌握各地各校园党建工作推进情况,分领域列出各地问题清单,确保审阅把关有根有据、客观公正、可信度高。

(二)材料审阅。各支部班子及书记述职报告,于2016年1月18日前报指导组分级审阅签字通过。(述职报告指导审阅分组情况附后)。

(三)严格把关。借鉴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做法,像审阅对照检查材料一样审阅述职报告,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三、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安排

基层党组织书记的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和集体约谈,依据《市区基层党组织及书记年度考核“一述三评”实施办法》要求,在2016年1月中旬开始进行的“学校年度目标考核”过程中完成。

四、开好述职评议考核会议

各校园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从2016年1月中旬开始,由各校园党组织按照教育局党组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按照“一述三评一约谈”要求,组织开好述职评议会。一是组织好“一述”。邀请部分党员干部群众、家长教师代表参加。二是开展好“三评”。要开展好上级党组织书记点评、上级党组织部门派员点评、现场测评。参会人员要对述职对象按“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现场进行满意度测评,然后折算成相应分值,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后,及时反馈测评结果(被考评对象得分=(好×100+较好×80+一般×60+差×0)÷有效票数)。三是召集好“一约谈”。上级党组织书记对下级党组织书记开展集体约谈,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寸土不让,做到不松手、不甩手、不放手。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责任清单及履职报告篇(11)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和干部作风整治成效,提高单位全体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促进地方史志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一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衔落实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提升干部思想境界、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强化实干担当精神,以讲纪律守规矩敢担当善作为的作风,推动县志编修和年鉴编辑等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县志编修、年鉴编辑和地方资料挖掘等重点领域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不汇报、不请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搞变通、打折扣、推诿扯皮、“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理念不扎实等突出问题,推动地方史志“两全”安排不折不扣落实见效。

三、整治任务及措施

(一)不请示不汇报方面。重点解决党员干部履行责任不到位,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力;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规矩意识不强,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报告的不报告或者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汇报,致使矛盾和问题久拖不决;缺乏责任担当,遇到困难推诿塞责、消极应付,踢皮球、打太极,以请示汇报为由上交责任;政绩观偏差,汇报工作只讲成绩、不说问题,对存在的问题,不报告、不解决,听之任之,致使问题越积越大;自作主张、擅自拍板,对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在贯彻执行中变形走样、落不了地等问题。

整治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县志编修、年鉴编辑、资料收集、驻村帮扶和史料挖掘等重大事项,按照程序及时请示汇报,不按程序请示汇报,造成工作被动和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严明纪律规矩,督促股(室)负责人切实履行行第一责任,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折不扣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州志办及单位工作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对不按纪律规矩办事、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汇报,及时通过约谈和批评等处理。

三是靠实工作责任,建立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的权力运行机制,对确定的工作任务实行台账管理,,坚持对账销号,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对缺位失位的,及时提醒纠正,对失职失责行为,严肃督促整改。

四是加强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紧盯不落实、落不实得人和事,开展推动落实,确保上级部署安排落地见效。

责任领导:xx

责任单位:xx

目标时限:20xx年6月底前,实现阶段性目标,年底建立有效机制并长期坚持。

(二)不担当不作为方面。重点解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各项决策部署谋事不用心、干事不上进,只传达不落实、只研究不跟进,对省州县检查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推动省州县目标任务落地有畏难情绪,不担当、不落实,消极应付,不敢动真碰硬;抓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不强,庸政懒政怠政,干工作四平八稳、得过且过、拖拖拉拉等问题。

整治措施:

一是坚持党支部统揽,督促各股室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认真履行统筹部署、综合协调、督导落实和检查都等职责,推动形成各股室各负其责、各方面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建立完善激励制度,综合运用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让担当有为者有位、消极无为者失位,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是强化压力传导,加大对各股室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力度,倒逼层层传导压力,靠实责任、落实任务。完善干部管理制度,严格制度执行,加强对干部职工日常履职情况的监管,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四是加大通报力度,及时总结剖析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干部职工无分认识消极应付、不担当不作为的危害和教训,坚决防范和杜绝。

责任领导:xx

责任单位:xx

目标时限:20xx年6月底前实现阶段性目标,年底建立有效机制并长期坚持。

(三)推诿扯皮方面。干部职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认真履职、敷衍了事,应批办、交办事项不及时办理或选择性办理,应限时办结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办结;干部职工之间平协调办理的事项,不认真履行主办、协办职责,推卸责任,推诿扯皮、互踢“皮球”,延误工作;“新官不理旧事”对问题不管不问,或者推卸责任;对全局性、整体性的任务不愿多做,能推则推、能躲则躲。

整治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股(室)工作责任,要明确职责分工,组织查找问题,深入分析主客观原因,建立环环相扣的工作链条和界限清晰的责任体系。

二是对各项工作任务,一律建立合账、理清责任、靠实到人、对账销号。对推诿扯皮、出工不出力的干部职工,及时约谈提醒,对因工作不力影响单位工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领导:xx

责任单位:xx

目标时限:20xx年6月底前,实现阶段性目标,年底建立有效机制并长期坚持。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主任xx任组长,副主任xx任副组长,xx、xx为成员的干部作风问题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单位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史志编修工作,精心谋划部署,务求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以上率下。单位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加强和改进作风的实际行动树起标杆、做出表率。自觉当好转变作风的“领头雁”,切实发挥“关辖少数”作用,在转作风上走在前列,对影响和制约地方史志工作的作风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研究,谋划破解之策,通过层层带动、传导压力,全面推进千部作风问题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