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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艺术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06 16:00:42

音乐艺术论文

音乐艺术论文篇(1)

二、教育功能和娱乐功能的艺术特质

对于民族音乐有所探究的学者都能够明显看出,我国音乐的艺术精神,从其功能角度人手,看以看做是一种娱乐活动。另外,汉语文字的造字法具有或象形或象意或象声等特征,而音乐的乐和娱乐的乐用了同一个字,表明二者之间必然存在某种联系。从历朝历代来看,无论是皇家庆典、庆宴中的音乐还是文人雅士中的轻歌曼舞、丝竹弹奏,音乐所起的作用也多是一种愉悦身心或者助兴的娱乐功能,因而从一定程度上来说,音乐就是一种娱乐。民族音乐还具有一定的教育以及认识作用,在进行娱乐的同时,音乐还能够通过长时间的潜移默化来达到教育的目的。一代大儒孔子就将音乐视为提高人身修养的有效途径,在日常的教学中注意对学生音乐修养的提高,还提出了“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著名言论,认为诗、礼、乐能够帮助人完善修养。先秦著名的艺术理论作品《乐记》中,也有对音乐教育作用的经典阐释,认为“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并进一步总结道“以欲忘道,则惑而不铝”。也就是说音乐能够为人带来快乐,但是在君子和小人听来,效果截然不同,君子在音乐中感知到道理道理后就会非常J渝脱,而小人则只有在自身欲望得到满足后,才会快乐。因而在聆听音乐中,需要通过道理来制约欲望,从而才可以保证人们享受音乐带来的快乐的同时也不会在欲望的驱使下作出有违礼法的事情。在这种言论中,我们能够较为明显的感受到音乐中具有的寓教于乐特质。教育作用最为明显的民族音乐实践是齐国的《韶》乐,内容主要歌颂虞舜的功德,乐曲风格安泰祥和,古朴平和、悠扬悦耳,注重礼仪教化,被孔子称为“尽善尽美”,成为齐国及齐以后统治者的重要统治工具。

三、主观和客观统一的美学特征

音乐艺术论文篇(2)

二、艺术实践途径多元化

艺术实践活动途径多元化是开展艺术实践活动的重要途径。举行高校间文化交流活动,在固定时间举办文化交流节,探讨、交流学校间在音乐艺术实践活动上的经验,并进行实践演出活动,交流艺术实践心得。积极与当地社会企业、社会公益组织、部队、媒体组织展开合作,丰富艺术实践活动途径,培养学生对外学习能力。开拓学生艺术实践的视野,丰富实践经验,锻炼学生的专业技能。艺术实践途径多元化是校园艺术实践的趋势,只有途径多元化才能够使培养的音乐艺术人才不被发展的社会所淘汰。

三、艺术实践内容全面化

艺术实践全面化是培养综合性音乐人才的重要手段。艺术实践全面化包括活动类型、参与人数、年级分配以及参与范围的全面化。协调各专业及各年级比例,完善人员覆盖率。打破传统艺术实践模式,丰富活动类型,让好声音、好歌曲、好舞蹈深入校园,以选秀的形式挖掘音乐艺术人才。

四、艺术实践开展规律化

艺术实践开展规律化是保证艺术实践活动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鉴于当前院校开展艺术实践活动缺少具体的规划安排,在时间、地点、项目上存在不稳定性,造成艺术实践活动准备不够充分,排练时间仓促,导致整体音乐艺术实践的水平不高的状况。制订艺术实践时间规律化、实践地点固定化、实践内容详细化的“三化”模式。根据教学时间、节假日、年级来进行音乐艺术实践的规划安排,提高整体艺术实践活动水平。

音乐艺术论文篇(3)

三、音乐最擅长于抒感,就是说音乐是一种表情的艺术。特别是在没有歌词语义结合的器乐曲中表现得更清楚。一首乐曲,可能是一种情感的起伏发展,以及几种情绪的对比和冲突。

由于音乐艺术所运用的物质材料——声音,不像语言、文字那样具有明确的语义性,因此,它难以表现具体的概念、思想,也难以描绘生活的具体现象和情节事件,而是把这一切“溶化”在感情之中。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用视觉形象的造型艺术或文字艺术的规律来要求和理解音乐的内容。而她是以声音为媒介,使声音具有巨大的情感表现和感染力。她直接引起人们的情绪反应,对人们的情绪起激发作用。

音乐也有所谓的造型性、描绘性,但它不是像视觉艺术,而是透过声音的比拟,在联想中完成。表情始终应该是占主导的位置。贝多芬的《第六(田园)交响曲》每一乐章都有具体的标题说明,然而贝多芬乐曲的开始却写道:“表情多于音画”就是这个道理。

音乐与歌词、文学各种形式的结合(如歌曲、歌剧、交响诗等),把音乐的表现内容引向更为广阔的境界。当然,这些不同形式的结合(如歌曲、歌剧等)已是综合艺术形式了。

器乐曲的文字标题或说明,使乐曲的表现内容更加具体,人们欣赏时有所遵循。但是,必须把“表情”作为核心。音乐中虽也运用所谓“音乐形象”这个概念,但它只是说,根据现实生活的各种现象,加以艺术概括所创造出来的一种生动“景象”,是借“形象”来说明音乐的表现具体、生动,能唤起人们思想的一种属性。

四、音乐是需要通过表演来最后完成创作过程的,即音乐是一种表演的艺术。音乐通过演奏、演唱,才能为人们所感知而产生艺术审美效果。表演,应该说是音乐的二度创作。

音乐艺术论文篇(4)

(一)音乐与绘画相似的基本组织要素音乐和绘画看似泾渭分明的两种艺术。二者之间其实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密切联系。很多人不太在意,绘画中讲求的点、线、面、色彩、主色调以及明暗、节奏等等基本组织要素也存在于音乐领域之中。音乐中的“点”便是单个的乐音。如同单一的点在绘画中无意义一样,单个的乐音也不能构成任何的音乐意义;音乐中的“线”,即是乐音所构成的“音程的连续构成了曲调进行的线条,即‘曲调线’(或称‘旋律线’)”;而音乐中的“面”即音乐的“织体(texture)”。织体,特指音乐作品整体的曲式、和声结构以及由此而生的(横向)各声部旋律与(纵向)和声连接的呼应关系(这层意义亦不悖于单声部作品)。织体以纵横的二维空间性反映了作品的组织结构,反映了不同作品的体裁、调式、调性、风格以及和声功能等等形式特征。织体也类似于绘画的空间布局和主色调。说到色彩,音乐与绘画更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在音乐中的色彩——音色,其内涵较为丰富。乐音作为音乐的基本材料,其基本属性之一就是音色。不同的乐器或人声,不同的和声配器,甚至不同的音区都有独特的音色。此外,蕴含于音乐作品中的调性(调式)、和声、配器等等基本组织形式都有着鲜明的音色意义。在音乐中,不同类型的音色以描绘对象为出发点,刻画出具有鲜明色彩的艺术形象。用音色表现艺术效果的音乐作品,集中地体现在交响音画、组曲等音乐作品中。如俄国作曲家鲍罗丁的交响音画《在中亚细亚草原上》,小提琴协奏曲《梁祝》中的“引子——春景”,俄国作曲家穆索尔斯基的钢琴组曲《图画展览会》之中的“波兰牛车”、“两个犹太人”、“基辅的大门”等等。

在此不一一赘述。说到音色与色彩,不得不探讨音色与色彩的明暗问题。音乐欲刻画艺术形象不可避免地用音色变化来表现绘画似的明暗效果。对音色明暗的感知,笔者以为追根溯源是建立在人们对于音高判断的心理机制的基础上的。人们普遍以为:音越高就越是显得轻盈、小巧或明朗;音越是低就越是显得厚重、硕大或暗淡。这一心理机制不仅影响了作品的调式、调性、旋律、和声进行等等的写作,同时也限定了作品的配器选择。例如,在法国作曲家圣桑的组曲《动物狂欢节》里,“大象”就是一首低音大提琴的独奏曲。该曲在bE大调上以3/8拍子演奏,似乎表现了一只硕大的象正在跳着笨拙的舞蹈。倘若改用小提琴演奏,则绝不会有“大象”的形象认同。同理,在小提琴协奏曲《梁祝》里,祝英台的艺术形象主要由小提琴塑造,而梁山伯的艺术形象则主要由大提琴担任。为什么作这样的配器安排呢?因为素有乐器“皇后”之称的小提琴,其音色轻盈、委婉,非常贴近女性的气质,适合表现祝英台的艺术形象。大提琴较小提琴而言,则显得深沉、稳重,具有男性化的气质,适合表现梁山伯。这样的选择源于生活中的男性总是显得比女性硬朗、强壮;而女性总是显得比男性纤巧、委婉、细腻。如果有谁将表现二者的乐器颠倒一下,则会让人大跌眼镜,显得荒诞不经。正是音乐创造性地运用了以上的器乐音色,才准确地模拟了自然界、社会界林林总总的事物,才得以实现艺术表现生活的目的。

(二)音乐与绘画的组织要素区别音乐与绘画虽有以上的相似的组织要素,但是二者本质区别仍然是明确的。此两种艺术虽然都能实现艺术形象的“可视”,然而由于人的感官接受的截然不同——音乐的听觉接受,绘画的视觉接受,终而导致二者在时空中的明显不同存在形式。虽然时空是不可分割的,但是音乐更侧重于时间性的意义,所谓“音乐是时间的艺术”;绘画则侧重于空间性的意义,即“绘画是空间的艺术”。有人说“音乐是流动的建筑”,“建筑是凝固的音乐”。如果抛开了时间的意义,音乐则无法流动。同理,若抛开了空间的意义,建筑、绘画也无处凝固。音乐与绘画,因感官、时空存在以及展示形式的动静态等诸多区别,致使组成两种艺术的各自基本组织要素的性质也截然不同。音乐与绘画都使用了点、线、面、色彩、色调、明暗、节奏等等组织要素,在人的心理转换机制中对于两种艺术形态便产生了“同构联觉”的联系——“我们可以将这种由不同事物引起的相同心理运动体验从而产生的二者之间的联觉称之为‘同构联觉’”。“同构联觉”的产生是基于在音乐与绘画,两种不同性质的艺术之间存在着“同构关系”,“或者叫‘同形’或‘同态’关系”的本质联系而产生的。就音乐与绘画艺术形象的展示方式来讲,音乐塑造艺术形象是在既定的时间内,动态地演奏(唱)出既定的作品。精心组合的乐音经人的听觉感受后,再经过“想象”、“联想”及“通感”的领悟,塑造出主观特色鲜明的艺术形象;绘画则是以视觉的、静态的、客观的方式在既定的空间里展现“既成事实”的艺术形象。如果说对于绘画艺术形象的欣赏、接受首先是以“眼”观物的话。那么,对于音乐艺术形象的接受和欣赏则首先是以“心”观音。

二、器乐与声乐中艺术形象的“可视”性区别

有人将器乐称之为“纯音乐”,而把声乐排斥于“纯音乐”之外。所谓声乐,即指一切用人声和这诗词歌谣演唱出的音乐——其范畴涵盖了歌唱艺术、戏曲声腔艺术、曲艺说唱艺术,以及宗教经文吟唱等等。由于器乐与声乐的“感性材料”的不同及组合形式的不同,二者在塑造艺术形象方面一定是有所区别的。

(一)器乐塑造“可视”性艺术形象的基本特征作为“纯音乐”的器乐,自身又分为“无标题音乐”和“标题音乐”两类。所谓的“无标题”,是指作品无文学性标题而言。如肖邦所作的大量《夜曲》等钢琴作品都属于无标题音乐。十九世纪欧洲浪漫主义音乐兴起,其中有较多的音乐作品属于标题音乐。如贝多芬的交响曲《命运》、《田园》《、英雄》,斯美塔那的交响音诗《我的祖国》,鲍罗丁的交响音画《在中亚细亚草原上》,穆索尔斯基的钢琴组曲《图画展览会》等等。对于标题的意义李斯特有如下解释:“标题能够赋予器乐以各种各样性格上的细微色彩,这种种色彩几乎就和各种不同的诗歌形式所表现的一样。标题赋予器乐以颂歌、酒神祭歌或哀歌——一言蔽之即一切抒情诗体的性质”⑦。由于音乐语言的“语焉不详”,器乐中的无标题音乐给人的联想/联觉空间比较自由和宽泛,几乎没有主题乐思的约束,所塑造的艺术形象亦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其乐思并不恒定。故而说无标题音乐更能直接深入人们内心的情感体验。然而,标题音乐确定了音乐的乐思方向,在创作、理解和鉴赏作品时都会按照既定的乐思方向去构思艺术形象,一般来说不易产生岐解,这就增强了音乐艺术形象塑造的确定性。也就是说作为器乐的标题音乐和无标题音乐在艺术形象的塑造上是各有千秋的。

音乐艺术论文篇(5)

二、中国艺术歌曲创作中的民族音乐元素的运用

中国艺术歌曲中民族音乐元素的运用,涉及很多方面。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音乐创作者们都做出努力和尝试,且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果,推进了艺术歌曲与民族音乐的融合,对民族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也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民族音乐元素的运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采用民族乐器、配器伴奏

我国艺术歌曲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深受西方现代音乐的影响,许多音乐乐器、配器都是直接借用的。在我国艺术歌曲的创作过程中,对民族音乐元素的运用主要体现在音乐的乐器和配器上。艺术歌曲在创作过程中采用民族音乐乐器和配器,并对其加以创新,得到了一部分人的认可。除此之外,近年来,琵琶、二胡、古筝、竹笛等民族乐器,也逐渐成为艺术歌曲的伴奏乐器,提升了青年一代对民族乐器和民族音乐的喜爱。这种全新的艺术创作手法和表现形式,对我国民族音乐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2.运用戏曲曲艺唱法、唱腔和音调

随着传统戏曲曲艺的发展,艺术歌曲也开始吸收民族音乐中的戏曲曲艺等元素。艺术歌曲与戏曲曲艺相互融合形成一种新的歌唱形式———戏歌。戏歌的发展有戏剧艺术发展的要求,这是戏歌发展的一个方向。戏歌更多的是用艺术歌曲的通俗唱法来展现歌曲艺术,运用戏曲曲艺唱法、唱腔和音调,为艺术歌曲提供新的表现形式。作为一种特殊的艺术表现形式,戏歌依然在艺术歌曲的范畴里,是优秀的传统戏剧文化为艺术歌曲提供了新的发展机会,使其表现形式和创作内涵更具有浓郁的传统文化色彩。此类艺术歌曲不仅具有中国传统戏曲元素,而且又体现了现代流行歌曲的风格,深受人们喜爱。此外,京剧、豫剧、川剧、昆剧等多种戏剧形式的发展,也为艺术歌曲的创作提供了广阔的施展空间。

3.借鉴传统的民歌、民谣曲调

艺术歌曲对民族音乐元素的运用还有一种相对简单的表现形式,就是在传统民族音乐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改编、翻唱。这是一种尝试,也是一种新的创作手法和表现形式。它通过对民族音乐元素、音乐作品加以重新改编,再利用艺术歌曲的表现形式将其表现出来。这类做法有别于借鉴民族乐器或者戏剧元素,不是与民族乐器的结合,也不是与戏剧腔调的结合,而是一个创新的过程。对于借鉴传统民歌、民谣,并对其进行改变翻唱来说,在后期的创作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再加工和处理,只有做好后期的加工和处理,才能为艺术歌曲注入新的活力。不过,有的人在后期的加工、处理环节并没有加以改编和创新,因此没有发挥出艺术歌曲的最佳效果。尽管如此,对民歌、民谣的借鉴和改编,至少让很多人了解到传统民族音乐的魅力,也为地区的民歌发展创造了发展机遇。以上三种表现方式,基本上很难说哪种民族音乐元素在中国艺术歌曲创作过程中独具重要性,这三种不同的创作手法各自有不同的特点,每一个都有各自的侧重点以及相对重要的发展时期。20世纪90年代中期,戏歌十分流行,深得人们的喜爱,直到现在仍依然存在,只是没有当时那么强烈。戏歌所具有的民族音乐元素,也因不同的历史时期各不相同。总的来说,借鉴传统的民歌民谣并对其加以改编、翻唱,能够直接展现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

三、中国艺术歌曲创作中的民族音乐元素表现形式

在中国艺术歌曲的创作中,在民族音乐元素的借鉴与运用过程中,真正能够促进艺术歌曲发展,也为民族音乐提供发展空间的,还是那些具有深厚民族文化内涵,代表民族文化价值的歌曲。它们使民族音乐呈现“中国风”、“民歌民谣”“、西北风”等三种表现形式。

1.民族音乐中的“中国风”

民族音乐、艺术歌曲、流行音乐等,都离不开“中国风”的元素,显然“中国风”已经成为音乐发展的必然趋势,这也得到观众的普遍认可。目前,对于“中国风”仍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在学术界,有一个相对比较流行的说法,就是音乐人黄晓亮提出的“三古三新”说法。所谓的“三古三新”其实就是古旋律、古文化、古唱法,以及新概念、新编曲、新唱法。尽管对“中国风”的解释相当准确,但实际上很难得到大众的认可。“中国风”的产生离不开传统文化和传统的价值观念,它所表达的怀乡之情、爱国之情等,都是传统文化的基础内容。音乐人黄晓亮提出的“三古三新”说法,只是“中国风”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中国风”式的艺术歌曲无论是创作手法、演唱方法,还是歌曲的内涵,都是传统民族文化的一种体现。

2.民族音乐中的民歌民谣

民族音乐中的许多经典的、优秀的民歌和民谣,都深受人们的喜爱。许多音乐家和歌手对民歌民谣进行改编和翻唱,其过程就是对传统民族文化和价值观念的高度认可。对民族优秀作品的再创作、再演唱,能够进一步创作出更多更好的并反映民族文化的音乐作品。20世纪80年代,出现了很多由民歌、民谣改编的艺术歌曲。许多歌曲的借鉴题材、创作元素都是一些民间的山歌、小调。经过歌手的借鉴、改编和再创作,艺术歌曲充满了浓厚的民族艺术元素,加速了歌曲的传播,提升了艺术歌曲的社会影响力。到90年代后期,艺术歌曲对民族音乐元素的运用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由80年代的翻唱为主,发展为90年代的原生态的民歌民谣。原生态的民歌民谣外延深广、内涵丰富,具有独特的地域性和民族性,是反映民族文化和其价值的重要途径。

3.民族音乐中的“西北风”

说到“西北风”,人们下意识地就会想到20世纪80年代,无形之中限定了“西北风”的时间。针对“西北风”,我们应该根据文化的属性作深入的研究,抑或从音乐文化的角度确定对它的认定。“西北风”在它产生并流行起来的那个年代,看起来时间很短,但它的延续性绝不会那么短。一切音乐作品都是反映当时的生活面貌,“西北风”也不例外。“西北风”出现的一开始,就深刻烙上了西北人的生活和价值取向。艺术歌曲融入“西北风”,也是反映西北民族生活习惯、精神面貌的音乐作品。“西北风”与“中国风”在民族传统价值表现上不尽相同。“西北风”代表的是原汁原味的民族音乐,它能够快速发展起来,离不开与艺术歌曲的相互融合。“中国风”则运用“古旋律、古文化、古唱法,新概念、新编曲、新唱法”的表现形式,使民族音乐回归到民族文化、民族价值上。“西北风”真实反映了西北民族热情奔放的民族性格,以及西北人对自由生活、自由爱情的积极态度和乐观精神,是西北民族文化和精神面貌的真情流露。可以说,在“中国风”“、民歌民谣”、“西北风”这三种表现形式中,“西北风”对民族文化、民族精神、民族价值观念的表现是最丰富的,也是最直接的。

四、中国艺术歌曲运用民族音乐元素的意义

音乐艺术论文篇(6)

由此可见,音乐艺术审美体验的直观性,常常伴随着其强烈的情感性。情感性是音乐艺术审美体验的又一特征,是指人的喜、怒、哀、乐等心理形式。它反映着人对外部世界的对象和现象的主观态度,它在音乐艺术审美体验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和地位。列夫·托尔斯泰在听了《如歌的行板》后深受感动,泪珠挂满了脸颊。他说这部作品已经接触到忍受苦难的人民的灵魂深处。他在其《论艺术》中明确地说:“人们用语言互相传达思想,而人们用艺术互相传达感情。”①在美感中,情感是美感的重要构成因素,没有美的感受和感动之情,则不成其为美感。情感作为一种心理因素,在音乐艺术审美体验中的重要作用及地位,是人们普遍都承认和重视的。

二、构建性与再创造性

所谓构建性,是指审美主体在音乐艺术审美体验中对审美对象整体的把握;再创造性,则是建立在构建性基础之上,审美主体对审美对象具有创见性的理解。也就是说,在音乐艺术审美体验过程中,作品自身所具有的理性认识因素,从客观上为审美主体的感知和理解提供了明确的表现对象。虽然有这样一个明确的表现对象存在,但是由于审美主体生活阅历的不同、文化背景的不同以及价值观念的差异,而显现出一定的差异;另一方面,同一首音乐作品,审美主体在不同的心境下、不同的环境中以及不同表演者的表演中,也会相应地表现出对音乐的不同反应和不同理解。所以人们常说:“有一千个读者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小提琴协奏曲《梁山伯与祝英台》,在年轻人心中与在老年人心中所引起的反应会有较大的不同,在音乐专业人士与非专业人士的心中也会有很大的差异。张前先生认为:“文学艺术的欣赏活动,一方面是对原作的体验和领会,受欣赏对象的制约;另一方面,它又是带有创造性的想象活动,受欣赏者主观条件的制约。通过想象和联想,欣赏者不仅在自己的头脑中再现原作的艺术形象,而且还会以自己特殊的生活体验和艺术感受去丰富和补充原作的艺术形象;那些有丰富生活经验和艺术修养的欣赏者,甚至还可能发现原作中作者主观尚未意识到的生活形象的蕴含及其社会意义。”②人们可以欣赏到同一首音乐作品,但是却不会有完全相同的感受,每一个审美主体都在欣赏过程中不断地改变着对象,也都力图把一个外在的审美客体变为主体感受的一部分,而这正是审美体验中的再创造性。

三、反刍性与超越性

这里的反刍性,就是指在音乐艺术审美体验中,对个人原初经验的反复地细细咀嚼和回味,它是一种沉醉、一种返回、一种深度的停留,是生命意义上的一种重来。从另一角度来看,它又意味着审美主体被吸引、被诱惑,因而也是一种必要的被动;超越性,则意味着一种清醒、一种理性、一种升华;从另一种意义上来讲,也意味着一种逃离,一种必需的主动。

在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中,人们的审美感受总是由简单到复杂、由表层到深层、由感性到理性、由外观到内蕴逐渐发展深化的。审美体验的反刍性,是主体精神的一种友好的敞开和融入,是将个人命运与境遇中人物命运的融入和连接。这种情感的对接使审美对象与审美主体之间契合一致、物我同一、物我两忘,从而产生审美上的共振与共鸣。白居易的《琵琶行》中,刻画了一个沦落天涯的琵琶女的形象,诗人从她演奏的琵琶曲中找到感情寄托,被哀怨的乐曲深深打动,“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产生了强烈的共鸣,发出了“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感慨。③但是,一味地沉湎,一味地回味那种主客不分的无间的互融,又会变成一种“过激”。因为人“作为一种认知的巨大力量应当区分不同的世界,因为只有对立物的对立才能使认识成为可能。”④苏轼在《题西林壁》诗中,也曾发出感叹:“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在景观景,既不能观景,也不能反观。离景观景,才能获得对“景”的全面而又准确的审美把握。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既要强调审美体验中的进入和沉醉,又不能忽视体验中的清醒和超越,正因为有这种超越,我们才能从沉醉于其中的当事人变成置身事外的欣赏者,才有可能在悲伤或者欢乐的乐曲体验中获得极大的精神愉悦和审美享受,从而也就完成了从感性到理性超越的转换,同时也就达到了俯仰自得、游刃有余的自由的审美境界。

结语

在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中,在审美主体和审美对象,或者审美主体与生活现实之间,既要有一种积极的互相渗透和互相融入,又要有一种互相疏离和超越;既需要入乎其内,又需要出乎其外。唯有如此,才有可能获得真正的审美体验。

注释:

①王宏建.艺术概论.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0,第105页.

②张前.音乐欣赏心理分析.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3,第47页.

③彭吉象.艺术学概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第260页.

④(法)莫里斯·布朗肖著,顾嘉琛译.文学空间.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第283页.

参考文献:

音乐艺术论文篇(7)

在目前经济全球化的环境下,西方文化同质化趋向尤为突出,高校音乐教学内容多以西方音乐为主,理论知识上重视西方乐理、音乐史,音乐实践中又以美声唱法、钢琴、西方交响乐等更受关注,而关于中国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教育内容比较少。这种观念导向使得学生对中国传统民间音乐认知有边缘化的倾向。

2.社会和家庭对传统音乐文化重视程度较低,未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历代封建统治者对民间音乐都持鄙视和压制的态度,因而其长期以来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民间音乐更多是民众自娱自乐的一种形式。家庭教育也存在诸多问题,在实用功利的驱使下,父母认为“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而传统音乐文化对现代社会的适用度不高。长期漠视导致大学生对民族艺术、民间音乐文化缺少认同感,人文素养浅薄,精神家园缺失。

3.大学音乐课程设置单一,缺乏创新性与独立性

普通高校较少提供民间音乐相关方面的专题选修课程,导致学生对民间音乐认知度较低,感情淡漠。此外,民间音乐因为缺少与现代音乐的结合,缺乏创新性和独立性,难以适应学生对音乐欣赏的要求,也是导致学生对民间音乐兴趣不高的原因之一。

4.人数众多的大班授课制,难有教学互动和交流

大学音乐课都以“欣赏”为主,大班授课学生一般都在80-300人不等,传统教学方式是“按部就班”进行大量的知识传授,教师以“我教你学,我讲你听”代替了很多本该学生在音乐实践中体验感受、体悟到的审美经验的积累。忽视了学生的态度、独立思考和独到见解,禁锢了大学生的思维,以及自由想象和创造的空间。大学生缺少同音乐的直接交流,很难激发和培养对音乐的兴趣,音乐课的魅力也难以展现。

5.学科地位不高,学科属性不明确

一般高等院校只把音乐课程当作附带学科,有些理工科学校甚至没有开设音乐课程,更别说专修民族民间音乐了。为了应付检查,也只是作为选修课或只面向部分专业的学生。并且多数高校音乐教材少有创新性,缺乏本地区风格和特色的音乐作品。

二、民间音乐在高校艺术素质教育中的作用

1.弘扬民族音乐艺术,让其重新焕发生命的活力是大学生的使命

民间音乐教育是传承和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方式,通过高校这一有效平台,开发民间音乐与提升高校学生艺术素养相结合,可以实现地方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承与高校学生素养提升的互动共赢。每个人都诞生于不同的文化摇篮,吮吸着民族文化精神的乳汁而成长。当妈妈哼唱着带有乡音的摇篮曲和童谣轻抚孩子入睡时,民间音乐的甘露便悄悄浸润着孩子们的心田。而今,民间音乐中的许多品种出现了断流,濒临灭绝。在民间音乐将要失去生态环境的情况下,让每个大学生都会演唱自己家乡的民歌,熟悉家乡的民间音乐,不仅是对民间音乐的传承,同时也是对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方式。让民族音乐焕发新的生命力,这是大学生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使命。

2.民间音乐是感情真挚、自然美好,最具丰富内涵的音乐形式

民间音乐比起其他传统音乐来,更具有优美动听的旋律、丰富多彩的风格、乡土气息鲜明浓郁的特点。感人肺腑的艺术表现力以及勃发旺盛的生机,使得民间音乐挣脱一切狭隘审美理想的束缚,而追求真挚的感情、鲜明强烈的表现手段和朴素自然美好的音乐艺术形式,是我国传统音乐中最具丰富内涵的音乐种类。大学生在民间音乐的学习中,情感得到陶冶的同时,可以培养他们丰富想象力、审美力、创造力,特别有利于提升大学生的艺术素养。开展民间音乐采风还有利于增强师生对民族音乐艺术的自信心和自豪感,树立理论联系实践的良好学风,提升对知识的感知、理解和实际运用的能力。

3.民间音乐是传统音乐的核心,学习民间音乐有助于大学生养成正确的审美观

民间音乐是传统音乐中最古老最基础的音乐形式,宫廷音乐、文人音乐和宗教音乐往往是对民间音乐改制、选择、吸收和精致化的结果。如宫廷燕乐取材于民间音乐,宗教音乐吸收了民间音乐的成分,中国文人音乐,多以民间音乐素材为基础创作发展,其即兴性与乡土性的特征与民间音乐相同。文人贤士常在直接参与民间音乐的创作和表演中丰富文人音乐的内容,使得有些音乐形式———如昆曲就融汇了民间音乐和文人音乐的特点,备受人们的青睐。西安鼓乐三大流派之一的“俗乐”———何家营鼓乐便是民间音乐与唐代宫廷音乐及道家音乐的结晶。

三、利用民间音乐提升大学生艺术素养的对策

1.完善相关课程设置,创建大学地方艺术特色课程

陕西传统文化积淀深厚,音乐文化的地域特征鲜明。目前陕西省的民间音乐研究,已经有许多成熟的民间音乐作品和形式,可以直接运用到高校音乐教学和艺术活动中。如陕北的信天游,酒曲、唢呐、大秧歌、腰鼓等,关中的秦腔、皮影戏、秧歌、跳戏、曲子等,陕南的号子、山歌、端公、锣鼓草、佛曲等,以及由五大类十一个曲种组成的陕西曲艺音乐,如丝弦清曲类、说书类、道情渔鼓类、踏歌走唱类等也是陕西民间音乐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可以开设以陕北民间音乐、关中民间音乐、陕南民间音乐和陕西曲艺音乐专题欣赏课,将本土民间音乐的研究成果引入高校公共音乐课教学,此形成普通高校进行民间音乐教学的一个重要特色。

2.组建大学生艺术社团,并纳入课程管理中

民间音乐的学习重在实践活动,只有欣赏类的课堂教学,难以让学生真正体验感受理解民间音乐的魅力。大学生艺术社团是一个学校校本教研的侧面体现,艺术社团的组建和其活动的有序开展应纳入到学校校本教研和课程管理的范畴。将艺术社团建设与课程观、教学观、学习观联系起来,避免将艺术社团和常规意义上的各类兴趣小组混为一谈。如本院相继成立的“大陕北”音乐社团,“秦韵”女子合唱团等。在社团活动时记考勤,表演演出作为考评成绩的一部分。还可以组织高校学生走进社区搭台唱戏的广场艺苑,让学生参与更多的艺术实践活动。

3.采用灵活多样的授课方式,以及多种教学方法及评价方式相结合的模式

我国民间音乐文化丰富多彩,而非音乐专业大学生因为对此了解甚少,因而不太感兴趣,所以要打破只有课堂授课、以教师为中心的单一灌输式教学方法。授课以鉴赏、讲座、观摩等多种方式相结合。鉴赏不能只是单一聆听,更应加强感受、理解和创造的环节。如对山歌不同地域唱腔的理解,高腔(如陕西民歌)、平腔(如云南民歌)、矮腔(如江苏民歌)山歌体现了不同的旋律和节奏特点。陕西民歌以高腔为主,可以让学生们演唱陕北民歌,以独唱、分组对唱等展开。还可以让学生学习简单的曲调,借曲填词,任意发挥创造性演唱。讲座式可以聘请当地民间音乐艺人到大学课堂,向师生们传授知识。让学生、教师、民间音乐艺人有机互动,加强师生对民间音乐的认识。同时对民间音乐文化的功能、内涵、种类、风格和作品资源有更真切、客观和进一步的理解。如2005年邀请陕北歌王王向荣在本校进行讲学时,校园刮起了陕北民歌风。原生态的民间艺术走进教室,使课堂呈现出了多姿多彩、激情互动的特点。观摩式指利用地方民间音乐艺术活动,让大学生观赏或参加地方民间音乐表演,或组织大学生观看由文化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演出的专场“本土民族民间音乐”演出,引导学生从多方面走近民间艺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拓展学生的民族音乐视野,而从中受到感染与熏陶。开放型的课堂、多类型的教师、互动性的教学、原生态的内容催生出绚丽多彩的艺术教育之花。教学形式上还可以将课堂教学与课外艺术社团活动相结合。将学生社团活动的成果引入到高校公共音乐课教学中,新生看到和她们同样身份的师哥师姐在民间音乐的浸染中享受到音乐的快乐,定能引起强烈共鸣,不但拓宽大学生音乐视野,更激发出他们学习民间音乐的兴趣。课堂上采用师生互动为中心的园丁式、交流式,丰富教学内容,增强教学内容的新颖性、趣味性和综合性。在传授本地区民歌过程中,可以结合当地的民间生活,将歌曲与情景剧、表演相结合。评价方式采用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形成性评价注重大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自信心的树立以及学习策略的形成等方面,同时也是检测教师教学过程设计是否合理,教学手段是否多样,教学内容安排是否丰富,这是促进教学相长的一个重要方式。将大学生平时课堂上的表现及在音乐社团活动中的学习和实践状况结合起来作为形成性评价,分数可以占到50%-60%。终结性评价注重考察学生对民间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和运用情况。该评价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效,以及教师了解所教学生群体及个别的差异,进一步完善教学目标的制定,优化或调整教学内容、过程、方法及手段[5]。这一部分占总评的50%-40%。

4.倡导大学生进行音乐采风和社会调研活动,开展民间音乐教学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教育因为对民族音乐缺少足够的重视,所以民间音乐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更多依靠民间社团和当地文化馆来进行。通过组织师生到各民族各地区进行采风,走访当地文化馆相关音乐研究者,收集、整理当地民间音乐素材,改编为适合大学音乐教学内容。把这些教学内容编入教材,对民间音乐也起到了保护和传承的意义。还可以利用当地民间音乐文化资源,邀请民间音乐社团与大学生社团联谊合作,方式上可以采用“走出去”,让大学生课余参与到民间音乐社团活动中,大学生社团成员拜民间艺人为师学习;或者采用“请进来”的方式,邀请民间音乐艺人来学校做教师,传授相关器乐的演奏方式,通过与民间艺人零距离对话,开展民间音乐的教学活动。

5.倡导大学生在继承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在民族音乐中融入时代元素,发展大众音乐文化

民族音乐之所以有顽强的生命力,就是因为它的民众性和广泛性。但由于当今信息时代的冲击,大学生对自己民族音乐艺术陌生了,只有让他们重新熟悉,唤醒他们对民族瑰宝由衷的热爱,才可能继承和发展。因此可以尝试,融入时代元素,如民间音乐与流行音乐的结合。

6.加强教师的民间音乐教学能力,完善艺术课师资队伍建设

民间音乐内容丰富,涉及面很广,因此要求教师既要有深厚的民族民间音乐文化底蕴、扎实的知识储备,还得有一定的演唱和器乐技能技巧方可胜任。因此,对于普通高校音乐教师来说无疑是巨大挑战。这就要求教师们必须在工作中不断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提高自身文化艺术素养和业务能力水平。除了教师自身刻苦钻研外,国家教育部门对此应高度重视,借助社会和地方民间团体举办各种各类培训班。聘请相关专家和民间艺人开设不同专题、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特色的教学课程,对全国高等学校相关音乐教师进修培训,以此更快更好的提高音乐教师的民族民间音乐素养、能力及业务水平。

7.投入必要的经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将民间音乐教学管理纳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音乐艺术论文篇(8)

(1)表达感恩与崇敬之情的赞美诗歌

在许多地方,教会音乐都被冠以“赞美诗”的名称,可见教会音乐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目的乃是对信仰对象的赞美与敬拜。这一类诗歌的诗词集中描绘“神的创造”和“基督的救赎”,曲调既有颂扬式的高亢激昂,又有感激式的舒缓深情,所抒发的情感丰富细腻。在纪念耶稣基督为人类受死复活的“圣餐”(即“弥撒”)仪式中,体现得尤为充分。这种崇敬感恩的思想情绪,将人沐浴在“神创造与救赎的恩泽”中,借着“近距离接近上帝”而获得心灵满足。这类教会歌曲的可贵之处在于让人意识到自己所处的环境是多么的优越,自己将要承受的美好事物是何等的丰富,而生发感恩之心和积极盼望。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人的生活因他的与神的实现活动相似而享有幸福。”

(2)反省与解脱性质的忏悔类诗歌

基督教信仰一方面引人向善,一方面也不忘提醒人性的软弱和丑恶(原罪)。教会音乐中也有相当一部分是描绘人在堕落的光景中而有的反省与忏悔。这一类诗歌诗词内容有的是引用《圣经》中人物忏悔的故事,有的是诗人根据自身的亲身经历所作,基本的追求都是在良心的定罪下寻求“神的赦免”而获得解脱,曲调一般比较沉重悲切。唱或听这样的教会音乐会让人经历一种心灵的洗涤,或是伤痕的医治,进而情不自已潸然泪下,即基督教所谓的“圣灵感动”。然而从艺术功能角度来看,引导人剖开层层遮掩,直面的自身的软弱与羞耻,用艺术的光芒除去内心深处昏暗,获得灵魂的解脱与自由,是不容易的。

(3)分享与传承性质的福音类诗歌

基督教能遍及各地,成为世界第一大宗教,是与其高度重视教义的推广、自身有一系列传扬福音的方式分不开的。教会音乐当中的福音类诗歌与中世纪的“宗教神迹剧”,以及后来的“宗教清唱剧”有着紧密的联系。这类诗歌的主要目的是向不信的世人宣扬“耶稣基督拯救世人的好消息。”歌词内容主要是讲述《圣经》中的福音故事,出于吸引会众的目的,音乐曲调与结构一般都会因地、时而制宜,既有像巴赫的《马太受难曲》、亨德尔的《弥赛亚》这样专业化的宏伟篇章,也有融合黑人灵歌音乐、印第安民歌等艺术元素的地域性、流行性的短小歌曲。这种以传承与包容的态度,来创作并传播以普世价值为引导、以分享美好事物为目的的艺术作品,也是非常值得学习与借鉴。

(4)宣扬和谐与归属感的信徒聚集类诗歌

“人是社会性的动物,本性决定了人们愿意共同生活,与朋友或好人共享那些他们拥有所有本性上就是善的事物,要比与陌生人共享更好。”相对于其他宗教而言,基督教更看重信徒的聚集,注重培养并维持一种“团体的理念与气势”。在信徒聚集时,借着全体一同高唱诗歌的方式。一方面凝聚会众的思想情感,挑旺对信仰的热情;另一方面使会众之间彼此和谐,如置身于一个“温暖的大家庭”之中,借此使众人坚定信仰。这一类诗歌的歌词内容主要体现《圣经》中关于信徒间“彼此相爱”的教训,或是互相的鼓励、劝勉、安慰等言辞。曲调以活泼欢快,热情洋溢为主。“团队精神”在当今社会非常被看重,通过“合唱歌曲”一类的艺术形式将个体的人联于一个有活力集体的现象也是比较常见,但有效的维持个体之间的和谐、集体对于个体的归宿感,依然是一个更高层面的要求。

二、对当前艺术创作的启示

抛开西方音乐历史中浩瀚的教会音乐作品,即便是在今天的中国,当你随便走进一座基督教堂,随便翻开一本厚重的《赞美诗集》,都会被其中丰富的内容所感染。我们不禁要问:这些多年来,被一些“有识之士”评为“原始愚昧”的“精神寄托”,为什么会如此吸引、感动并慰藉人的心灵?作为艺术领域的学习者和研究者,面对基督教在中国快速传播这一事实,是否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其中多少有一些原因是与一段时间以来,国内艺术创作中人文关怀的缺失或不足有关的。尽管“人文关怀、以人为本”观念已逐渐深入人心,但在当前具体的艺术创作中仍会由于缺少有效的途径和清楚的定位而收效甚微。通过以上对教会音乐简要的介绍分析,或许在以下几个方面得到一些启示。

(1)我们的艺术创作应更加关注人的心灵健康

而不只是情感上的娱乐,也不应该只是停留在教育或者美育的层面上,应对人深处灵魂的渴望有所慰藉和关怀。并且,随着艺术学科专业化的加强,对艺术作品深层次的感性体验会更容易被忽视。“一旦某件艺术产品获得经典的地位,它就或多或少地与它所产生所依赖的人的状况,以及它在实际生活经验中所产生的对人的作用分离开来。”鉴于此,艺术通过感性体验对人心灵的关怀,应该接着技术手段的强化得到进一步加深,而不应被技术理论的框架所束缚。例如:巴赫的清唱剧、贝多芬的交响曲等众多音乐作品当中所蕴含信仰和追求,要比其中的作曲技术手段更值得我们去体验,也更能引起我们深处的共鸣。

(2)我们的艺术创作应借着直面人性的软弱

甚至内心的阴暗面,进而帮助人们建立反思与批判的意识。但这不等于消极的否定人性,而宣扬“颓废文化”,应该是在反思中让精神境界不断升华,在批判中引人见光、向善。人性的复杂是不争的事实,遮掩与自我麻醉是没有意义的,教育的功效也是有限的。对许多成功的艺术家来说,丰富的生活感悟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是赋予他们直面人性的能力泉源。例如:影片《辛德勒的名单》之所以获得一致好评,并非仅仅是由于影片所展示的内容,而是以冷静、客观的视角对人性作出了深刻的、淋漓尽致的记录,使人对今天的和平有更高层面的珍赏。这要比许多人痛诉战争的罪恶、法西斯的人性泯灭或宣扬和平的政治口号,更能发人深省。反观当前在我国热播的诸多“抗日神剧”,又有几部能达到这一层面呢?

音乐艺术论文篇(9)

二、德育功能望见“超我”境界

道德审美具有内在性、独特性、社会性。用道德审美方式实现自我塑造与自我完善,也是音乐美育功能的题中应有之义。人进行审美体验,一方面是为了愉悦自我,另一方面是为了完善自我,提升自己的道德素养,这就是道德审美的内在性;当然,审美意识与道德理念的感性特征充足且丰富,会因个体差别而呈现出迥然有别的自我表达,这便是道德审美的独特性;此外,道德审美作为一社会的文明标志,社会道德理念内部会凝聚为一种团结之势,这是指道德审美的社会性。于是,道德审美帮助音乐实现了自身的美育功能,并为构建和谐理想世界,推动整个社会持续稳定与协调发展起到了巨大的引导与扶持作用。在中国,音乐长久忠心诉求于道德审美的功能效应。先秦诸子中曾有不少人发表过关乎音乐功能诉诸道德审美的独到见解。荀子坚信音乐具有道德层面的巨大感召力,因而主张充分发挥音乐“中和之美”的宝贵品质。而孔子则尤为重视“乐”的艺术功能,认为惟“乐”才能净化人心、陶冶情操、完善人格。至于《乐记》论乐,便径直提出了“德”“艺”两范畴的概念,其中“德”即“道德”,“艺”即音乐艺术技能及表现形式。至于两者关系,《乐记》则更注重“德”这一礼乐价值的精神定位,正所谓“乐者,德之华也”。此外,《乐记》提出“德成而上,艺成而下,这一思想对目前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依然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那么,音乐美育和德育都可作用于人的精神世界。而中国音乐所具有的道德感召的功能,对熏染学生具备优秀的道德品质一样功不可没。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在语言上已穷尽的地方,音乐才开始它起作用的领域,那些无法用语言告诉人的东西,可以用音乐的旋律诉说,因为音乐是直接表现人的精神和内心感受的。音乐对于青少年的道德品质的塑造是不可替代的手段。”可见,音乐直言人类情感,它凭借自己的独有魅力,复苏人脑中复杂的思想图式与情感经验,净化人心,陶铸性情,并赋予人一种昂扬进取的精神力量。所以,音乐不仅可以被用于审美教育,且自身还蕴藏着尤为珍贵的德行。下面以《黄河大合唱》为例来知解其中奥妙。这是一首以抗战为背景、以黄河为题材的歌曲。歌词通过描写黄河两岸所发生的革命,揭示了中国人民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的铁蹄践踏下所遭受的深重苦难。歌曲音响则惊心动魄,唤起了人们反抗日本帝国主义的豪情壮志,激发起人们强烈的民族凝聚力和民族自豪感,这是超越语言层面的爱国主义教育。由此可见,音乐美育有着政治教育所无法代替的优势与价值。如今,新课改之势风起云涌。现代学校的音乐教育,更加注重学生提升道德素养。音乐旋律若优美舒缓,则可锻造学生的品性;歌词内容若健康向上,则可端正学生的心态;艺术氛围若纯净幽雅,则可美化学生的言谈举止。这些方面均有助于学生借助音乐审美逐步强化自己的道德意识。同时,学生可以灵活运用已有的道德理念,去判断音乐本身的品质优劣,领悟音乐的审美真谛,在审美方面向更深层次迈进。然而,不容乐观的是现在社会上的不良风气依旧影响着学生的道德审美观,一些主修音乐专业的学生或奇装异服或语言另类或行为乖张,这些都应成为被道德审美打压的对象。于是,我们要努力把握好音乐美育的风向标,透彻领悟道德审美的精髓,为社会的和谐与纯净再添一份力。

音乐艺术论文篇(10)

2现代传媒的特点存在模式更具开放性。现代传媒以信息技术为基础,其存在模式并非封闭,而是开放的,较之传统媒体具有传播范围更广、传播速度更快的特性。利用新技术进行传播是现代传媒的主要方式,不仅能使受众突破时空限制,更能极大提高获取信息的自由度。此外,现代传媒传播模式呈网状结构,极大地减少信息传播的限制,增加了受众获取信息的宽度与深度,而且受众成为信息的传播者。由此可见,现代传媒突破时空限制与传播的主体限制,更具开放性。传播载体更具兼容性。现代传媒的传播载体兼容了数据、文本、图形、动画、音频以及视频等多媒体呈现模式。在全球化大背景下,现代传媒的包容性要求也随之提高,新媒体不断向外拓展生存发展的空间,开拓传输范围,打破地区之间、国家之间的隔阂与壁垒;此外,媒介技术与媒介话语具有包容性和拟真性的特点,使得媒介信息对受众认知行为产生影响,塑造着受众的世界观,多样化媒体的相互融合愈加明显。传播速度更具时效性。较之传统媒体的传播速度,现代传媒更多的是借助于网络体系、数字技术,具有更快的制作与传播速度,让受众获取的信息更具时效性。而基于网络传播的多媒体格式,能够将图像、文字、音频以及视频等一系列的信息融汇起来反复传播,使信息更为具体、形象、生动,受众在短时间内能够获取更多、更有效的信息。影响力范畴更具广泛性。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进步,现代传媒凭借技术上的优势和稳定的存储系统,突破时空地域、文化水平以及经济条件的限制,其影响范围不断延伸。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国内抑或国外,都已成为现代传媒影响的范畴;受众范畴也囊括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文化程度的群体;与此同时,受众的教育、生活、工作无不广泛地受到现代传媒的影响。

二、现代传媒与音乐艺术的关系

在现代传媒尚未产生之时,音乐是借助于口传心授和手抄记谱来完成传承的,但是这种传承方式有其局限性,在传播过程中易造成音乐的失去本真乃至被遗失。随着网络数字化的普及,现代传媒技术被广泛应用,音乐艺术的发展与现代传媒息息相关。音乐的传播需要借助现代传媒,而传媒也因音乐的参与而内容愈加丰富,现代传媒与音乐艺术之间彼此依存、相互促进。一方面,随着现代传播技术的日益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数字广播技术被广泛应用于传媒,实现了跨地域无限传播的可能性,作为广播传播的主要内容的音乐,能够让不同地域的受众同时接收。另一方面,数字电视技术在我国的大范围应用和普及为数字信号走进千家万户提供了可能性,脱离了距离因素的限制后,电视事业获得了长足的进步,音乐电视也迎来了更广阔的发展前景。对音乐艺术而言,电视媒体在引导其潮流发展,推进其艺术创新方面功不可没;对媒介载体而言,音乐已成为十分重要的内容构成。基于现代传媒,音乐艺术呈现出许多新的特性。现代网络数字化技术的广泛应用,对音乐艺术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为音乐艺术注入新鲜血液、赋予了新的生命,使音乐艺术表现出许多新的特性。第一个特性是传播的全球化。现代传媒是在全球范畴内进行传播,网络传播不受任何限制,所以现代传媒视域下的音乐同样具备全球化这一特性。世界各地的人们都可以通过网络的传播,获取相应的音乐产品。第二个特性是创作个性化。现代传媒数字化的优势为音乐艺术家提供了一个展示才华的平台,音乐创作艺术家们通过数字化手段,创作出极富个性的音乐艺术品。第三个特性是涵义的表层化。随着多媒体技术的广泛应用,视觉媒体逐步介入到传媒制作之中,音乐通过视觉这种屏幕化的辅助手段被呈现出来,其深层次的涵义被简单直白地传递,造成音乐接受者无暇或是没有机会对音乐艺术的意蕴进行深层次的挖掘,这就造成音乐艺术涵义的表层化特性。

三、现代传媒背景下的音乐艺术发展

音乐艺术论文篇(11)

(一)节奏感和韵律感

节奏感和韵律感,共同存在于音乐艺术和文学艺术中。音乐被称为声音的艺术,也被称为时间的艺术和情感的艺术。声音,是音乐的特质。音乐艺术以时间为载体,以节奏为基础,音高的变化为律动,旋律为主要的表现方式来塑造音乐形象。在音乐进行中,节奏与旋律成为音乐表现的核心,对塑造不同的音乐形象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如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第一乐章,就是由两个节奏和旋律感不同的结构因素组成。第一主题是短暂、急促的节奏和音调,象征着不向命运低头的英雄性格。第二主题虽然由第一主题引申而来,但旋律悠长抒情,表现了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在对立的因素中展开和发展,使音乐具有更鲜明的特点。

文学作品的节奏感和韵律感,则是通过语言的手段来表达。尽管这种语言是通过文字记录而成,但它同时也是可以朗读的,可以运用有声的语言完成对一部文学作品的欣赏,民间口头文学就是最好的例子。对文字的运用,字句的长短,造成不同的节奏感。叙述方式的运用,修辞方法的选择,采用特定的叙述方式,使作品具有独特的韵律感,也是文学作品的主要特征之一。诗歌的风格尤为突出。如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借由诗句的长短变化,朗诵时节奏、断句的处理,经由听觉抵达听者的内心,隐藏在字里行间的韵律感油然而生,并由此产生的特定艺术氛围。

(二)意境塑造与想象空间

无论是音乐艺术还是文学艺术,对作品的意境塑造以及想象空间的展开,都有着相同的要求。音乐艺术作为时间的艺术,它以流动的旋律,架构于特定的曲式结构,在一个相对固定的时间段呈现。正如叔本华所说:音乐是活的时间,音乐所揭示的正是那个“由生命活动本身标示的时间。这个时间便是音乐的首要或基本的幻象;而这一切活动都是以一个有机体的生命结构所具有的逻辑式样进行的”。在特定的音乐结构里感知音乐的同时,在流动的音符中感知音乐所指向、塑造的艺术形象和情感的体验,这种体验开启我们的想象空间,把瞬间的音乐体验转化为情感的体验和对情感的想象,从而与音乐产生共鸣。

文学艺术中,也存在着时间性。例如诗歌、散文、戏剧、小说在作品结构上,以及他们的内容表现形式上存在的张力、矛盾的冲突、解决等等,决定了文学艺术的时间性。当我们阅读文学作品时,在或长或短的时间里,由作品的客观表达方式唤起我们对作品意境的想象,进入一个由作者构建而成、由读者自己去体会的巨大的想象空间,从而达到对作品的深刻的情感体验。

(三)优秀的音乐作品和文学作品,都具有丰富的情感与深刻的内涵

情感与内涵,是音乐艺术和文学艺术表现的主要内容,也是它们演绎的最终目的。正如康斯坦丁诺夫所说:“感情的方面进入所有艺术作品的内容,无一例外,它不仅是内容必备的,而且是十分重要的一个部分。”它们通过各自特有的表现方式和不同的艺术载体,既表达感情,又传达感情。文学与音乐,它们的作品无一例外的渗透着感情内容。一部小说当中,无论是描写、叙述还是对论,都带着不同程度的感情内容,诗歌中的每一句都是感情的抒发。音乐则与感情的联系更为密切,人们往往把音乐作为感情的艺术。

当感情在作品中展开、呈现、深入,才使作品具有灵魂,表现出丰厚的含义和深刻的内涵。尽管文学与音乐,它们的表现手段和方法不同,但最终的目的却是相同的。在这一点上,它们有着惊人的一致性。

二、音乐艺术和文学艺术的相异性

虽然音乐作品和文学作品在节奏感和韵律感,对作品的意境的塑造以及想象空间的展开,以及作品都具有丰富的情感与深刻的内涵等诸多的方面有着相似性,但是这两种艺术之间还是有很多相异之处。

(一)音乐和文学的艺术表达方式不一样

中国古代名著《乐记》中,就有关于诗与歌的论述,曰:“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由此可见音乐与文学的差异。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也曾指出,诗借“语言”来表达,“留给我们某些从事思想的东西”;而音乐“通过感觉来诉说”,它比诗“更丰富多彩地激动我们的心境”。当代苏联著名文艺理论家莫.卡冈则认为:文学是“思想的直接表现和感情的间接体现”,音乐则是“感情的直接体现和思想的间接体现”。凡此种种论述,使我们认识到音乐与文学在表达方式上的差异。

音乐被称为“流动的建筑”。虽然音乐由乐谱记录,以一定的曲式结构创作完成,但所有的旋律都是稍纵即逝的音响,在非可视性的状态中进行。音乐中的每一个声音都没有被赋予具体的概念和明确的含义。它以声波的形态,在不间断的运动中营造出情绪的氛围和音响的声势,从而产生具有吸引力和渗透力的情感内涵,使听者不由自主的与它产生共鸣。而声波所体现出来的音调的高低与轻重;音频的急缓与疏密;音量的强弱与大小;音质的粗细与刚柔等等,所有这些付诸于我们的听觉,经由听觉进入我们的心灵,以此完成音乐对事物的表达。

文学与音乐不同,它有良好的可视性。文学作品以文字的形式存在。人们阅读文学作品,体会文字,词汇,语句中所包含的精确含义。通过例如小说情节的叙述,或是诗歌音调的抑扬顿挫,或戏剧中的矛盾、冲突、解决等等来使人追寻到隐藏于文字之后的情感所在,深刻的思想和充满想象的,把客观的文字化为主观的情感体会。

(二)思维方式不同

音乐艺术是感性思维,而文学艺术是理性思维。由于音乐的非语义性的特点,我们在欣赏音乐时更多依靠的是对声音的感觉和判断能力。在音乐里我们体会的是具有象征意义的感情,它是模糊的、非具象的,并以情感经历作为想象的前提。这种想象所体现出的具象的感受,也是因人而异的。例如著名指挥家小泽征尔就曾经说过,欣赏《二泉映月》这首二胡曲,应该跪着欣赏。缘于这首乐曲,使他感受到中国民间音乐的纯粹、博大、精深,同时,也传达出他对中国民间音乐尊崇、喜爱的个人感叹!

文学艺术的语言,具有精确的语义性。我们阅读文学作品时,文字语言提供给我们精确的含义,依靠文字构建的理性思维达到解读作品的目的。阅读的过程,其实是作者提供理性思维的叙述空间,由读者跟随文字语言的思维产生想象、联想和情感的体验过程。这个过程是具象的,是语言思维和文字思维共同作用的结果。

三、关联性

音乐与文学的关系历来非常密切,研究音乐史假如不熟悉文学史是绝对不行的,文学史中也有不少与音乐有关的现象。文学思潮与音乐思潮相互渗透在历史上也屡见不鲜。其中最突出的是十九世纪欧洲浪漫主义思潮对音乐的影响。浪漫主义音乐的产生和发展始终与当时的文学思潮有十分密切的联系。音乐与文学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形成两种艺术真正意义上的相互渗透与融合。以文学作品为题材进行音乐创作,就是最为常见的方式,尤其以艺术歌曲和歌剧最为突出。这样的例子在历史上数不胜数,例如门德尔松的艺术歌曲《乘着歌声的翅膀》,是以著名诗人海涅的一首抒情诗为基础创作而成;威尔第的歌剧《茶花女》,是根据小仲马的同名悲剧改编而成;比才的歌剧《卡门》,以梅里美的同名小说为蓝本进行创作;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被柴可夫斯基以此为素材创作出了同名交响幻想曲;里姆斯基-科萨科夫创作的管弦乐曲《天方夜谭》,取材于阿拉伯民间故事等等。音乐吸取文学作品的故事情节、戏剧成分、矛盾冲突、情节发展,作为音乐构思的基本线索,并且从文学作品中凝练出特定的精神气质作为音乐构思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