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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目标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07 15:05:21

审计目标论文

审计目标论文篇(1)

我国金融审计的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对金融行业进行审计监督,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证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入世后,我国的金融风险、金融体制和金融立法都会发生巨大的变化,与此相联系,我国金融审计的对象和范围、审计的法律法规、审计目标和任务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入世后我国金融风险的诱发性因素增多,金融风险发生的现实可能性进一步凸现,金融审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任务更加艰巨。开放后,我国金融体系稳定的基础发生了变化。以前我国金融稳定依赖于政府信用(国家信用)和方方面面的行政强制管理措施,很多金融机构的关闭、清盘,都是政府和中央银行采取行政办法进行债权债务的清偿和转移,基本上没有波及到社会生活层面,没有引发金融动荡。但是,随着外资金融机构的加入,中国金融市场将会更多地依据市场规律进行运作,而且外资机构也会在很大程度上操纵或影响市场。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定会更多地受制于国际金融市场的变化,中国金融市场将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政府行政保护措施逐渐会失效。随着市场准入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等逐步实施,外资机构可进入公共机构经营的支付和清算系统,可以办理货币的批发及融资业务,可以进入证券和期货交易市场,金融信息必须实行全球通等,这些都是诱发金融风险的因素。据统计,目前我国境内外资银行总资产达440亿美元,其中贷款186亿美元,存款65亿美元,外汇贷款占市场份额的20%以上,在上海已占70%左右。外资银行办理出口的结算业务已占据内地市场份额的40%以上。外资银行挺进中国大陆的这种凌厉攻势已经对我国金融体系,特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形成强烈的冲击。作为我国金融市场主力军的国有商业银行能否在这场较量中站得住,打得赢,这主要看我们的内功练得怎样。

从近几年我们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审计情况看,其功底相当脆弱,现代企业制度还未建立起来,如果不进行彻底改革,面对外资银行的竞争,要保持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是很难的,因为,我国金融市场体系内部有很多深层次问题还没有解决。有经济专家指出,我国既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同时又是一个转轨经济的国家。中国这两套问题交织在一起,目前面临着四大难题:收入分配差距中的“绝对贫困化”问题;城乡差距中的“三农”(农民、农村、农业)问题;地区差距中的中西部地区问题;还有一个就是金融问题。金融体系运行存在的银行坏账问题、证券市场不规范和上市公司质量问题、政府内外债务问题、财政赤字向银行转移问题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就难以处理好,中资金融机构的竞争实力就难以提高,中外资银行的双赢格局就难以形成。因此,我认为,我国金融体系已陷入内忧外患十分脆弱的困难境地。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在各种因素的诱导下,发生的现实可能性在增大。我们从事金融审计的同志对此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2.入世后我国金融体制必定发生重大变化,由此会带来金融审计对象的多元化和审计业务的复杂化。一是对银行所有制格局的冲击。国外金融业大部分是私营的,或独资,或股份制。我国则以国有独资金融机构为主,股份制为辅,不允许设立私营金融机构,单个企业、法人不能控股金融机构。对外开放后,对内也要开放,中资私营金融机构的出现是势在必行,这样,就会形成国有、私营、外资机构三驾马车一起转。二是对银行经营体制的冲击。国外银行是混业经营,可以全方位经营银行、证券、保险业务,即百货公司式经营,而我国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像一个个专卖店,这样既不能与国际金融业接轨,更不能与外资银行竞争。因此,我国金融业的混合经营势在必行。三是对银行业务的冲击。外资银行走的是金融与产业融合之路,在客户对象上将争取三大类客户:重要公司客户、包括行业性的大企业、跨国公司和有规范民营企业等;重要机构客户,包括银行、保险、证券、投资基金等,再就是个人大户,将小客户拒之门外,对小客户的服务要收费。在经营手段上,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和风险小、成本低、利润高的表外业务,如期货和债权、产权及资产交易、基金管理、并购重组、经纪人清算、项目融资等,从被动放款向主动服务转变,银行帮助企业分析发展前途、资产现状、债务结构、如何实现资产的最佳组合,在这个前提下提出融资建议,整个过程中贷款只占很小一部分。而中资银行开展的主要是一些如汇票承兑、保函、跟单信用证等传统的表外业务,品种少,档次低,收益差,满足不了客户需求。花旗银行上海分行利用无追索权应收账款转让贷款办法将爱立信南京公司拉到了旗下,这件震动金融界的“爱立信跳槽事件”充分说明了中外资银行在经营手段上的巨大差距,这种差距将引发中国金融市场上业务开发和创新的大竞争、大会战。三是对人事管理体制的冲击。罗织一批熟悉中国市场和适应中国文化的本地金融人才,实行“本土化”,将是外资银行的重中之重,中资金融机构的人事工资制度存在着很多缺陷,经不住外资机构的争夺,国内人才将不可避免地流失。人才流失,就意味着优质客户的转移,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3%~5%的高层管理人员的流失将对一家银行的业绩产生直接影响。所有这些冲击,将会使我国金融市场主体呈现多元化竞争格局,审计的对象将会多元化,审计业务将会复杂化,与之相应,金融审计必须考虑如何改变以金融机构为单元组织审计的传统办法,将不同性质的金融机构都纳入审计范围。

3.入世后我国金融监管的法律基础必须重新构造,增加了金融审计监督的难度。这主要体现在我国监管和监督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与国际接轨的难度加大。一是WTO的透明度原则要求各成员国公布有关金融服务的法规及所参加国的有关国际协议,成员国的法规解释必须公开,明确对本国经营者法规的规定,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中央政府作出的规定在生效之前必须予以公布,所有的政策法规必须内外统一,公开透明。二是现行法规不能违背WTO精神,违背的要取消。如我国规定外资银行不能到非开放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未经批准不能办理人民币业务等,诸如此类的“未经批准”的限制性规定很多,现在必须清理、取消。政府对金融业的管理必须依法管理,各个部门的规定是无约束力的,而我国金融法律少,部门规章多,这种现状必须改变。目前,我们的审计工作所依据的大部分是部门规章,往后走,我们对金融业依据哪些法规实施审计监督,如何与国际接轨,的确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难题。

二、新形势下我国金融审计目标的定位

由于上述的变化和冲击,我们必须重新审视国家金融审计的目标。一是要进一步明确我国国家审计的大目标,从目前情况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审计机关的审计重点由最初的企业审计转向国家财政资金审计。宪法和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主要是对国家财政收支和与国有资产管理有关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保证国家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这就是我国审计机关的主要目标。真实、合法和效益三者之间是辩证统一的、三位一体的。真实是基础,合法是前提,效益是归宿,现在有人把三者理解为相互独立的真实性审计、合法性审计、效益性审计,我认为这是形而上学的观点。近几年,之所以强调真实性和合法性审计,是针对当前经济生活中存在的经济秩序混乱、违法违纪现象突出和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而特别强调的,实际上并不否定效益性,单纯的效益性审计是不存在的。二是要调整金融审计的具体目标和审计模式,目前金融审计实际上是两大块:一块是中央银行预算收支审计,一块是国有金融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和WTO后金融市场的变化,我国国有金融企业逐步走向股份制,或者私有化,或者由外资机构参股、控股。对金融企业的审计将会像国有企业一样逐步由社会中介组织承担,它们的资产、负债、损益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效益性应由市场去评判,国家审计机关应该逐步退出这些审计领域。那么,我们金融审计的主要任务就是对中央银行、证监会、保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延伸审计和专项审计,将金融企业纳入国家审计范围。因此,金融审计的目标和任务应该是两条,第一,保证中央银行等监管机构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完整、合法,第二,评价这些部门使用财政资金履行国家金融政策职能的效益性,也就是监管成本问题。监管成本的形成是否最大限度地保证了中央银行两大监管目标的实现,即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公平和维护公众存款利益。监管成本效益的评价必须涉及到金融企业。按照这个金融审计的目标,我国金融审计的模式应该是以中央银行和其他金融监管机构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重点,通过对中央银行等的资产负债损益形成过程、金融货币政策的执行过程(包括金融企业落实国家货币政策的情况)及效果进行审计,以延伸审计和业务品种的专题审计的方式,把中资商业银行和外资商业银行都纳入审计范围,这种模式简单地讲,就是对金融监管当局的再监管,通过评价金融监管成本的效益性,确保金融审计目标的实现。

三、完成金融审计目标应采取的审计方法和手段

我国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既是发展中国家,又是转轨经济国家,无论怎样对外开放,这个基本的中国特色是改变不了的。因此,金融审计在与国际接轨的过程中也必须坚持中国特色。金融审计对策的制定既要依照国家惯例,又要针对本国实际,要把国际惯例与中国特色结合起来。面对WTO后给中国金融业带来的冲击和变化,面对我国金融领域存在的诸多风险和问题,我们应该与时俱进,适时调整、改革和创新我们的金融审计方法和手段,使我们的金融审计主动适应新形势,能动地服务于改革和发展大局,不至于落后或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1.转变审计着眼点,提升审计目标层次。要将审计着眼点由单一的、具体事项合规、合法性审计转向审计对象总体的真实性和效益性审计,特别是要把效益性提到重要位置予以关注。过去,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习惯于就事论事,就问题查问题,就问题处理问题。一个项目审下来,有几个像样的问题摆在报告中,就可以了。审计报告缺乏对查出问题的背景和本质的反映,缺乏由单个问题推断出总体特征,缺乏对审计对象总体真实性和效益性的评价,制约了审计的宏观经济监督作用。这种状况很难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必须改变。对一个金融机构的审计至少要回答三个问题:一是财政财务收支整体的真实性,要通过查出的具体问题和比较科学的量化指针来评价真实、基本真实或不真实。二是支付能力或者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揭示审计对象在一定时期内存在着哪些经营风险,是否有能力维持公众存款的安全性。三是资金使用效益,是否具备盈利能力,财政性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盈利水平如何。此外,为了提高审计层次,要引入WTO的透明性原则,建立国家审计机关审计报告公开披露制度,将审计结果和查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有利于树立审计权威,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2.转变审计重点,真正把握金融审计的宏观本质,把对国家基础货币和信贷资产质量的审计作为重点。从中央银行而言,基础货币的投放和回笼,实际上是国家财政资金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基础货币规模受制于国家财政收支状况。我国基础货币的运用主要通过再贷款(包括再贴现)进行,从商业银行而言,借入再贷款和吸收公众存款共同构成其主要资金来源,再通过贷款投放变成信贷资金运动,也就是通常所称的信贷资产,成为社会生产要素的组成部分,因此从财政收支基础货币投放信贷投放、资产质量财政收入,这样一个循环过程直接反映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水平,经济与金融相互适应水平,金融与产业相融合的程度。它既是微观的,又是宏观的,作为金融审计,必须揭示和评价这一资金运动过程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这样才可以真正做到为国家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这就是金融审计工作的宏观本质。要把握这个宏观本质,当前我们应该关注的重点问题,一是不良贷款问题,包括老的不良贷款的消化状况和新的不良贷款的生成机制。二是洗钱问题,针对WTO后中国金融市场的全球化趋势,要特别关注洗钱活动对我国金融体系安全和国家外汇储备以及国有资产完整性的影响。反洗钱,是国家审计机关从事金融审计工作不可推卸的责任。目前我国金融意义上的洗钱主要形式有3种:利用非法渠道,如地下钱庄、借用他人或假身份证开立账户洗钱;利用跨境交易中监管空白,如与境外公司签订假进口合同,以信用证付汇进行洗钱;利用现有金融市场借贷方式洗钱,如首先通过向他人借大额钱款,然后用赃款归还债务;再如先将赃款投资于股票市场、娱乐业或房地产项目,从而使赃款披上合法外衣。三是金融工具创新问题,加入WTO后,我国金融市场肯定会掀起金融工具创新的热潮,但是金融创新实际上是政府管制失灵的一种表现,在一定程度上是监管放松的标志,因为创新部分抵消了管制。金融创新会给金融市场带来一些负面效应,甚至会诱发金融危机。创新又会引起新的管制,监管与反监管的矛盾过程,客观上要求加强审计监督,一方面要鼓励创新,另一方面为了防止监管者滥用监管权力,造成监管的有效性降低,对监管者进行再监管是十分必要的。

3.增强审计的宏观针对性,改进审计项目的组织方法。一是要提高审计方案的针对性,目前我们金融审计的方案几年一贯制,编制思想僵化,审计目标和目的与国家经济、金融政策联系不紧密,太空泛。如人民银行审计年年搞,审计目的都是促进人民银行更好地执行国家的货币政策,但是没有明确审计对象在审计期间执行的是什么货币政策,执行这种货币政策,对人民银行会带来什么变化,有什么要求。审计人员应该去发现哪些问题等。二是要增强审计项目的针对性,如前所述,随着我国金融市场主体的多元化格局的形成,金融审计项目不宜长期以金融机构为单元,搞系统性审计,而应该要抓住经济金融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一些专题审计或延伸审计调查。围绕一个专题,进行跨系统、跨地区的审计。如对不良资产进行专项审计,可对四大国有银行和其他股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进行全面审计,在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相互比较,这样便于分析原因,寻找对策,提出建议。此外,实行专题审计,还可以填补对外资银行的审计真空。三是要强化审计手段的针对性,要适应金融业务全球化的趋势,金融审计手段也要与国际接轨,在总结我国传统金融审计手段的基础上,借鉴吸收国外风险基础审计理论和方法,注重应用分析性复核等先进的审计方法,同时,还要强化已有审计手段的法律地位,特别是延伸审计调查手段,这种手段对金融审计而言显得尤为重要,是今后运用的一种主要手段,但是目前还缺乏明确的法律支撑,使我们在运用这个审计手段时,常常遭遇尴尬的境地。

审计目标论文篇(2)

招投标前,审计人员应对招标准备情况进行详细调查,认真听取招标单位对招标范围、方式和发包方式的解释,审核招标文件与招标通知书的一致性,标底的编制过程、编制质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等。

(一)招标条件的审计。

l、审查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情况,看是否经过可行性研究,是否经有权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是否列入国家投资计划。

2、审查招标前的准备工作情况,看工程场地的征用、拆迁,通水、通电、通路等准备工作完成情况;设计文件和工程概算是否完整,设计标准是否超过规定。

3、审查建设项目总投资落实情况,看投资概算是否准确,有无缺口,资金来源是否正当,建设资金是否按投资计划及时拨付到位;

4、审查建设项目招标工作机构设置是否完备,内控制度是否严密,组织形式是否合规。

(二)招标方式的审计。

1、审查招标方式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的招标人要在指定的报刊、电子网络或其他媒体上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时间和获得招标文件的办法,以及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等内容,公告后应按规定时限要求及时对投标企业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登记工作。邀请招标应当同时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质信誉好的特定法人(或企业)发出招标邀请书。

2、审查招标是自行办理招标事宜还是委托招标机构(中介组织)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是否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等。

(三)招标程序的审计。

1、审查招标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是否已经批准,是否按规定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其内容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招标方式的相应规定一致。

2、审查招标单位出售、的招标文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组织投标单位在招投标前进行解答疑难问题。

3、审查工程招标工作人员的内部控制情况,看是否作到权责分离。具体看是否做到谈判、评标、决策分开;参与标底的编制和审定人员、评标小组成员及相关当事人要接受统一安排,防止弄虚作假、“明标暗定”;不准事先组建评标小组,要在评标前采取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方法临时组建,以防止贿赂评委操纵评标;对选聘的评委要进行资格审核,看是否有个人政治、业务素质不“达标”人员。

(四)标底的审计。

标底的制定是招投标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也是中标与失标的主要衡量标准。因此,对标底制定的审查也是对招投标工作全过程审计的重要环节。要重点审查编制标底依据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是否合法有效;看是否由相应执业资质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来编制标底;工程量清单的计算、套用定额是否严格按施工图和国家定额的有关规定,编制标底是否合理,是否控制在设计概算以内,有无提价压价,人为调整标底问题;还要注意对标底的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开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五)对投标单位资格的审计。

对投标单位资格的审计重点审查投标单位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是否达到工程建设所要求的资质等级,是否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施工质量,是否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和机械设备,是否具备优良的施工和安全生产记录,还要结合该投标单位近年来所承建的其他工程项目中哪些项目取得过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评定的等级证明等。要深入实际考察,防止企业靠不正当关系取得资质蒙混入围,防止借用或者骗取高资质企业名义投标现象的发生,对弄虚作假、不符合要求和不具备应有能力的单位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招标中审计监督

对招标中的审计监督主要是加强招标投标现场程序上的监督,审计监督其程序上的合理和合法性,包括开标、评标、定标的审计。

(一)开标的审计。

审查招标单位是否当众组织开标,有无违反规定搞暗箱操作问题;开标时是否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是否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场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过程应当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如果开标时发现投标文件破损,或授权委托书不是原件又无投标单位法人签章的应当当众宣布为废标。

(二)评标的审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或评审小组)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成员不得参与评标工作。评标的过程应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以招标文件为依据,不得临时采取招标文件以外的标准和方式进行评标。评委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在完成评标后以书面形式推荐2至3家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然后招标人授权评审小组,将社会信誉好、标价低、工期短、工程质量高、施工组织管理严密、守信誉的单位(施工队伍)确定为中标人。

(三)定标的审计。

定标审计主要是对经评审小组按照法律程序和评标的条件与标准,研究确定的中标单位与招标人履行承包施工合同订立之前的手续办理过程的审查。

1、审查定标的程序、方法是否合规,是否切实做到合理的低价中标,定标价格是否符合市场行情。

2、审查投标单位提否持中标通知书到招标管理部门办理审查复核、盖章及有关手续。

3、审查中标单位是否在规定时间(一般为30日之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是否按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三、招标后监督

反馈监督,注意建立信息反馈和追踪制度,主要收集反馈信息,调查了解对招投标的意见,听取收集对招投标的建议。对发现的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幕后交易、等问题,要及时严肃处理,并加大处理处罚力度;针对招投标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要加强合同签订的监督。审查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是否完整、手续是否齐全;合同是否以招标文件和投标书为依据,合同的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和投标书相一致,要防止签订“阴阳合同”;合同的基本内容是否完整、规范,合同条款是否符合经济法规等国家规定要求,合同中责任和奖罚是否明确等。

审计目标论文篇(3)

中图分类号:F239.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5)14-0115-07

一、引言

审计目标就是人们通过审计实践活动所期望达到的境地或希望得到的结果,它是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没有明确的审计目标,政府审计制度就无法构建,为实现不同的审计目标,需要构建不同的政府审计制度。不同国家的政府审计制度呈现重要差异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其审计目标定位不同。

各国法律法规对本国的政府审计目标都有规定,然而,这种规定的背后是道理,也就是法律法规对政府审计目标之所以作出某种规定,一定是基于某种道理。那么,这其中的道理究竟是什么呢?关于政府审计目标背后的道理虽然有不少的研究文献,但是缺乏一个系统的理论框架。本文认为,政府审计目标应该是一个涉及各方政府审计关系人的体系,以此为基点,本文提出一个政府审计目标体系的理论框架。

二、文献综述

关于政府审计目标有不少研究文献,学术观点从两个维度进行分类,一是目标内容,二是目标层级。从目标内容来看,政府审计目标的主要观点包括公共受托责任论、权力制约与监督论、公共资金管理与控制论、审计信息论。公共受托责任论认为,政府审计目标是检查、评价公共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权力制约与监督论认为,政府审计目标是制约与监督公共权力;公共资金管理与控制论认为,政府审计目标是管理与控制好公共资金;审计信息论认为,政府审计目标是提供相关、可靠的审计信息(谢盛纹,2012)。

从目标层级来看,主要观点包括一层级论、二层级论、三层级论。一层级论认为,政府审计目标只有一个层级,但是对于这个目标有不同的观点。秦荣生(1994)认为,国家审计总目标在于评价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刘建军(2000)认为,国家审计的本质目标在于监督保证国家资源使用、管理和报告公共责任的实现情况;蔡春(2001)认为,审计的本质目标是确保受托经济责任全面有效地履行;项俊波(2002)认为,审计的总目标是评价经济责任;沈国平(2003)认为,政府审计目标是检查公共责任;周亚东、刘平(2009)认为,政府审计目标是独立地提供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鉴证信息;尹平(2011)、陈文春(2014)认为,政府审计目标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谢盛纹(2012)认为,政府审计目标是维护国家或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层级论认为,政府审计目标分为两个层级,对于这两个层级的目标,有不同的观点。罗文斌(2002)认为,国家审计目标分为两大类,针对审计管理工作的目标称为审计工作目标,针对审计业务工作的目标称为项目审计目标;宋夏云(2007)认为,国家审计总目标在于独立地提供公共责任履行情况的鉴证信息,国家审计具体目标包括合规性、真实性、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公平性和环保性的鉴证;王会金、王素梅(2010)认为,政府审计主要目标是维护国家安全和促进经济协调及可持续发展,而根本目标是推进民主法治、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还有一种观点将政府审计目标区分为批判性审计目标和建设性审计目标(陈尘肇,2008;刘英来,2008)。

三层级论主要是指政府审计目标包括三个层级,对于这三个层级的目标,有不同的观点。李金华(2003)认为,国家审计战略目标在于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实现国家审计对象由“民”到“官”的转变,促进民主与法制建设,维护国家经济安全①;冯均科(2008)从国家审计问责制度目标的角度探讨国家审计目标,认为中性目标是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消极性目标是遏制被审计单位的失职行为,积极性目标是促进被审计单位更好地履行受托责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研究》课题组(2013)认为,国家审计目标包括根本目标、现实目标和直接目标三个层次。其中,根本目标是国家审计活动最高层次的目标,体现了国家审计所期望达到的理想境地和最终结果,我国国家审计的根本目标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现实目标是根本目标在一定发展阶段的分解和具体化,当前,国家审计的现实目标是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直接目标是实施审计活动最直接的目的,我国国家审计的直接目标应当是监督和评价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及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

上述文献综述显示,政府审计目标存在多种观点,这对于进一步研究政府审计目标具有较大的启发作用。本文致力于构建政府审计目标的理论框架,在两个方面弥补目前研究的不足:第一,政府审计目标应该是一个体系,为此,需要梳理不同层级目标之间的关系;第二,政府审计目标并不只是政府审计机关的目标,应该涉及政府审计关系的各关系人,为此,需要从不同审计关系人的角度来探讨政府审计目标。

三、政府审计目标的理论框架

(一)政府审计目标体系

既然审计目标就是人们期望通过审计活动得到的结果,那么,这里的“人们”是谁呢?显然,这里的“人们”离不开审计关系人。审计关系人由三方面组成:委托人及利益相关者、人、审计人,这三方面的审计关系人都期望通过审计活动得到一定的结果,从而都有审计目标。政府审计源于国有资源经管责任,其审计关系包括三方面:广义政府代表机构②,也就是国有资源的委托人和政府审计授权人;人,也就是国有资源委托关系中的人,这些人是国有资源经管责任承担者;审计机关,也就是由广义政府代表机构授权对国有资源经管责任承担者进行审计的机构。这三方面的审计关系人对期望通过政府审计活动得到的结果会有差异,政府审计目标应该是这三方面审计关系人的审计目标组成的体系(图1)。同时,各审计关系人一定时期对政府审计的期望会受到一些权变因素的影响,从而使得政府审计目标呈现动态性和差异性。

在上述三类审计关系人的目标中,委托人(广义政府代表机构)的审计目标、人(国有资源经管责任者)的审计目标是审计机关审计目标的基础,没有委托人和人的审计目标,也就没有审计机关的审计目标。因为审计机关不是为审计而审计,而是为他人提供审计产品才实施审计,所以,委托人及利益相关者、人都是审计产品的消费者,这些消费者在消费审计产品之后的结果才是审计的终极社会价值,所以,称为终极审计目标。而审计机关要按消费者的需求或偏好来生产审计产品,这个审计产品生产过程的目标称为直接目标。下面,分别分析不同审计关系人的审计目标。

(二)政府审计终极目标

政府审计终极目标是政府审计产品消费者角度的审计目标,也就是政府审计产品消费者希望通过消费政府审计产品所得到的结果。从政府审计关系来看,这里的消费者包括委托人(广义政府代表机构)和人(国有资源经管责任承担者),他们消费审计产品所希望的结果不同。

1.委托人(广义政府代表机构)的审计目标

从委托人(广义政府代表机构)角度来看,在国有资源经管责任履行中,由于人性自利和有限理性,在信息不对称、激励不相容、环境不确定的情形下,人(国有资源经管责任承担者)可能出现问题或次优问题,从而会使得国有资源经管责任偏离委托人的期望。为此,委托人(广义政府代表机构)会推动建立一个治理机构来应对人(国有资源经管责任承担者)的问题或次优问题,政府审计是其中之一。所以,从终极目标来说,委托人(广义政府代表机构)是希望政府审计能抑制国有资源经管责任履行中的问题或次优问题,如果这个目标能达成,则国有资源经管责任就能按预期目标运行。

现有的关于政府审计目标的观点,事实上涉及委托人(广义政府代表机构)角度的审计目标。例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研究》课题组(2013)认为,我国国家审计的根本目标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是国有资源的最终所有者,国有资源经管责任能按预期目标运行,就是实现了人民群众将国有资源交付人(国有资源经管责任承担者)的目的,则根本利益也就得到了保证。所以,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必须抑制国有资源经管责任履行中的问题、次优问题,而问题、次优问题如果得到有效抑制,则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就得到了维护。

当然,一些权变因素会影响委托人(广义政府代表机构)的审计目标。例如,人(国有资源经管责任承担者)的问题、次优问题可能有多种类型,并且,委托人(广义政府代表机构)本身对人偏离目标运行的容忍程度不同(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可能是目标达成程度与委托人利益的关联度不同),委托人(广义政府代表机构)所关注的问题、次优问题也不同,从而出现审计终极目标差异化。

2.人(国有资源经管责任承担者)的审计目标

既然审计目标就是人们期望通过审计活动得到的结果,人(国有资源经管责任承担者)希望通过政府审计得到什么呢?

第一,通过政府审计来证明自己没有问题。从委托人(广义政府代表机构)角度出发,在国有资源委托关系中,人(国有资源经管责任承担者)可能有自利倾向,从而出现问题。然而,是否存在问题,人(国有资源经管责任承担者)本身最清楚。如果人(国有资源经管责任承担者)有问题,当然不希望审计,但是,如果人(国有资源经管责任承担者)没有问题,而委托人(广义政府代表机构)又没有安排审计,在这种情形下,人(国有资源经管责任承担者)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完全有可能要求审计,通过审计来为自己提供清白的证明。

第二,通过政府审计发现次优问题,有利于更好地履行国有资源经管责任。在国有资源委托关系中,影响国有资源经管责任履行的不只是自利,还有人的有限理性。由于人(国有资源经管责任承担者)的有限理性,在履行国有资源经管责任时可能无意识地发生一些不利于国有资源经管责任履行的事项,这些事项通称为次优问题。为更好地履行国有资源经管职责,人(国有资源经管责任承担者)有可能希望通过审计的方式来发现次优问题,找到缺陷,从而使得国有资源经管责任更好地履行。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即使人(国有资源经管责任承担者)不是为更好地履行经管责任,而仅仅为了证明自己的优秀,也可能需要审计来证明自己管理的单位没有次优问题。

一些学术观点认为,审计目标是解除受托经济责任(秦荣生,1995)。事实上,这里的审计目标涉及人(国有资源经管责任承担者)角度的审计目标。

总体来说,从人(国有资源经管责任承担者)角度来看,政府审计目标是更好地履行国有资源经管责任或证明自己履行国有资源经管责任中不存在问题或次优问题。当然,人(国有资源经管责任承担者)的上述审计目标也受到一些权变因素的影响,例如,如果人(国有资源经管责任承担者)继续维持现有国有资源经管委托关系的意愿强度、与委托人(广义政府代表机构)之间的激励不相容程度、本身是否真的存在问题、对自身的自信程度、审计机关能提供的审计产品情况等,都会影响人(国有资源经管责任承担者)的审计目标。

(三)政府审计直接目标

政府审计直接目标是政府审计机关的目标,一般分为政府审计总目标、项目目标和具体目标,下面分别讨论。

1.政府审计总目标

政府审计总目标是生产让委托人及利益相关者满意的政府审计产品。一般来说,政府审计机关能生产的政府审计产品是一个系列,从政府审计产品的内容来说,有合规性产品、合理性产品、真实性产品;从政府审计产品定位来说,有批判性产品和建设性产品;从政府审计产品种类来说,有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建议、审计整改报告。这些政府审计产品的组合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如表1所示。

下面对表1列示的政府审计产品系列作进一步阐述。

(1)政府审计产品内容。政府审计对于国有资源经管责任可以从三个角度进行审计,一是合规性,二是合理性,三是真实性。合规性关注国有资源经管责任履行行为及相关制度是否存在违规。当然,一般来说,由于现实生活的复杂性,对于违规行为及制度会有一定的容忍度,只有超过容忍度的才会确定为违规。合理性关注国有资源经管责任履行行为及相关制度是否存在瑕疵,也就是说国有资源经管责任者是否充分利用了现有条件,如果在现有条件下,行为及相关制度还可以做得更好,则该行为及相关制度就是瑕疵行为或瑕疵制度。当然,在许多情形下,瑕疵行为或瑕疵制度的判定标准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并且,不同的人可能认识不同,从而使得瑕疵行为或瑕疵制度的判定具有一定的模糊性。真实性关注国有资源经管责任履行相关信息是否存在虚假或重大遗漏,这里的信息既有货币计量的财务信息,也有非货币计量的非财务信息。一般来说,判断信息是否虚假是基于一定的信息生产规则,如果按既定的信息生产规则生产信息,则认定该信息为真实,这里的真实是指与既定的信息生产规则相一致,与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可能还存在一定差距,但是,这种差距是可容忍的,所以,真实性也称为公允性。从理论上来说,每个政府审计项目,既可以选择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的某一方面,也可以选择多个方面。无论作出何种选择,所选择的政府审计产品内容可以体现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建议和审计整改报告中。

(2)政府审计产品定位。政府审计产品定位有两种选择,一是批判性审计,二是建设性审计。批判性审计定位下,审计主要关注三个问题:一是揭示问题或次优问题,也就是通过系统的方法,对审计客体是否存在问题或次优问题作出鉴证;二是在此基础上,对问题或次优问题进行纠正;三是根据问题或次优问题的责任程度,对一些责任人进行处理处罚。上述三个问题解决之后,问题或次优问题得到了纠正,相关责任人得到了处理处罚。这对于抑制审计客体的问题或次优问题当然能产生一定的作用。但是,问题或次优问题产生的原因可能没有消除,因此,类似的问题或次优问题今后还可能继续发生。为此,建设性审计就产生了。建设性审计就是在批判性审计的基础上,再做进一步的工作。第一,找出问题或次优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审计建议;第二,对问题或次优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整改,采纳审计建议是其主要内容;第三,跟踪整改结果,切实了解整改情况,确保问题或次优问题产生的原因得到整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整改报告。从理论上来说,政府审计产品定位可以选择批判性定位或建设性定位,但一般来说,为了实现政府审计的终极价值,需要政府审计机关选择建设性定位。当然,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下,委托人及利益相关者可能选择自己来完成问题或次优问题原因分析及其整改,此时,政府审计机关要做的工作就是批判性定位了。

(3)政府审计产品种类。从种类来说,政府审计产品包括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建议和审计整改报告。审计报告的主要信息包括人(国有资源经管责任承担者)是否存在问题或次优问题、存在何种问题或次优问题、问题或次优问题的原因、问题或次优问题的责任人,审计决定主要是对问题或次优问题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处罚决定,审计建议是问题或次优问题赖以产生的制度进行优化的建议,审计整改报告是对问题或次优问题原因整改情况的报告。上述不同的政府审计产品具有不同的功能,能满足委托人及利益相关者的不同需求。政府审计产品种类与政府审计产品定位有密切的关系,如果产品定位是批判性审计,则政府审计产品种类就只有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只有选择建设性审计定位,才会增加审计建议和审计整改报告这两种政府审计产品。同时,政府审计产品种类与政府审计产品内容无特定关联,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建议和审计整改报告,既可以选择只有合规性审计、合理性审计、真实性审计的某一种,也可以同时选择多种。

2.项目审计目标

项目审计目标是政府审计机关希望通过特定的项目审计所得到的结果,它是政府总目标在特定审计项目的体现。从审计产品内容来说,是合规性审计、合理性审计、真实性审计的组合;从产品定位来说,需要从批判性审计和建设性审计中作出选择;从产品种类来说,需要从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建议、审计整改中作出选择。如果将政府审计总目标比作“菜谱”,则项目审计目标是特定“客人”从这个“菜谱”中点出的“菜品”。

下面,我们就项目审计目标中的审计产品内容作深入分析。合规性审计、合理性审计、真实性审计与审计主题相关,对于特定的审计项目来说,审计主题不同,则审计产品内容也不同。鸟羽至英(1995)将审计主题区分为信息审计和行为审计。事实上,信息可以区分为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而行为又可以区分为行为和约束行为的制度,所以,共有四种审计主题:财务信息、非财务信息、行为、制度。不同的审计主题,承载的审计目标不同。对于财务信息、非财务信息这两个主题,一方面,可以鉴证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另一方面,还可以评价这些信息所反映的绩效处于何种水准,也就是将真实的绩效数据与一定的标杆进行比较,以确定绩效的优劣,一般可以称为合理性。对于制度、行为这两个主题,一方面,可以鉴证制度是否合法合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另一方面,还可以判断制度、行为是否存在缺陷,也就是将制度、行为与一定的标杆进行比较,以判断制度、行为是否存在改进潜力,也可以称为合理性。

事实上,不同的审计业务类型所涵盖的审计主题不同。财务收支审计主要关注财务收支是否合法合规、合理,涉及行为主题;同时,也关注财务收支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合理,涉及制度主题。财务报告审计关注财务信息是否真实,涉及财务信息主题。内部控制审计主要关注制度是否存在缺陷,也就是制度是否合理。绩效审计也称为综合审计,除了关注财务收支审计、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内容外,还关注产品或服务生产及相关信息,关注国有资源使用及相关信息,涉及的主题包括财务信息、非财务信息、制度、行为。以上所述的不同审计业务所体现的审计主题及相应的审计目标,归纳起来如表2所示。

表2显示,项目审计目标确定的逻辑顺序是:要确定特定项目审计所关注的审计主题,在此基础上,根据选定的审计主题,确定项目审计目标。

3.具体审计目标

具体审计目标是审计实施中的目标,是针对特定审计事项的目标,而特定审计事项则是审计主题的分解。所以,具体审计目标就是特定审计主题所承担的审计目标在特定审计事项上的分解。我们以财务信息主题为例来说明具体审计目标与项目审计目标的关系。就财务信息主题来说,其承担的审计目标包括真实性和合理性,这里仅分析其中的真实性目标。

首先,将财务信息审计主题分解为具体的审计事项,一般分为三类,各类交易和事项、期末账户余额、列报;其次,围绕财务信息真实性目标,确定上述审计事项的审计目标。一般来说,各类具体审计事项的审计目标如下:(1)与各类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审计目标:发生、完整性、准确性、截止、分类;(2)与期末账户余额相关的审计目标:存在、权利和义务、完整性、计价和分摊;(3)与列报相关的审计目标:发生及权利和义务、完整性、分类和可理解性、准确性和计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1)。

当然,政府审计总目标、项目审计目标及具体审计目标的选择会受到一些权变因素的影响,这里不作深入分析。

(四)终极审计目标与直接审计目标的关系

在政府审计关系中,委托人和人视角的审计目标是终极审计目标,审计机关视角的审计目标是直接审计目标。终极审计目标是直接审计目标的基础,没有终极审计目标,就没有直接审计目标,毕竟审计机关不能为审计而审计;终极审计目标是政府审计价值的最终体现,如果不能达成终极审计目标,审计机关的审计就是“自娱自乐”,也可以说是浪费社会资源。然而,终极审计目标有赖于直接审计目标来实现,只有政府审计产品内容、定位和种类符合委托人和人的要求,终极审计目标才能达成,也就是说,消费者满意的前提是产品品种、质量及数量能满足消费的要求。

四、例证分析:权威文献界定的政府审计目标

本文以上提出了政府审计目标的一个理论框架,然而,这个理论框架是否具有解释力呢?我们用这个框架来分析一些权威文献界定的政府审计目标,以一定程度上验证这个理论框架。

(一)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权威文献对政府审计目标的界定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1977年在秘鲁利马召开第九届大会通过的《利马宣言》指出:“审计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控制体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这种控制系统的目的是要及早地揭露背离公认标准、违反原则和法令制度及违背资源管理的效率、效果和经济原则的现象,以便在各种情况下尽可能及早采取改正措施,使当事人承担责任、赔偿经济损失或采取措施防止重犯,至少也要使今后更难发生。”这里“及早地揭露背离公认标准、违反原则和法令制度及违背资源管理的效率、效果和经济原则的现象”是政府审计机关的目标,是直接审计目标;这里的“以便在各种情况下尽可能及早采取改正措施,使当事人承担责任、赔偿经济损失或采取措施防止重犯,至少也要使今后更难发生”是使用政府审计直接成果后的结果,这是委托人视角的审计目标。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2013年在北京召开的第二十一届大会通过《北京宣言――最高审计机关促进良治》指出,“国家审计依法履行其职责,客观公正地进行监督、鉴证、评价和建议”,“最高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增强透明度、落实问责制、提高绩效、打击腐败,进而实现国家良治,促进公平”。这里的“国家审计依法履行其职责,客观公正地进行监督、鉴证、评价和建议”是政府审计机关的目标;这里的“进而实现国家良治,促进公平”“通过增强透明度、落实问责制、提高绩效、打击腐败”是委托人视角的审计目标。

(二)我国权威文献对政府审计目标的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政府审计机关对相关单位的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根据这个规定,通常认为我国政府审计目标是“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对“三性”进行了解释,第六条规定,“审计机关的主要工作目标是通过监督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进民主法治,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这里的“监督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是政府审计机关的目标;这里的“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进民主法治,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是委托人视角的审计目标。

从中国共产党的第十七大报告开始,就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对领导干部进行权力制约和监督的组成要素,《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也体现了上述思想,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设计。这体现的是党和政府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期望,是委托人视角的审计目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规定,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依规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的行为。这里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是政府审计机关的目标。

所以,总体来说,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权威文献及我国权威文献所界定的政府审计目标都包括终极审计目标和直接审计目标,这与本文的理论框架相一致。

五、结论和启示

审计目标就是人们通过审计实践活动所期望达到的境地或希望得到的结果,它是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本文认为,政府审计目标应该是一个涉及各方政府审计关系人的体系,以此为基点,本文提出一个政府审计目标体系的理论框架。

政府审计目标就是人们期望通过政府审计活动得到的结果,这里的“人们”离不开审计关系人,包括三方面,委托人(广义政府代表机构)、人(国有资源经管责任承担者)、审计机关,这三方面的审计关系人对期望通过政府审计活动得到的结果会有差异,政府审计目标是这三方面审计关系人审计目标组成的体系。在三类政府审计关系人中,委托人(广义政府代表机构)、人(国有资源经管责任承担者)都是审计产品的消费者,这些消费者在消费审计产品之后的结果才是审计的终极社会价值,所以称为终极审计目标,而审计机关要按消费者的需求或偏好来生产审计产品,这个审计产品生产过程的目标称为直接目标。

从委托人(广义政府代表机构)角度来看,终极目标是希望政府审计能抑制国有资源经管责任履行中的问题或次优问题。从人(国有资源经管责任承担者)角度来看,政府审计目标是更好地履行国有资源经管责任或证明自己履行国有资源经管责任中不存在问题或次优问题。

政府审计直接目标一般分为审计总目标、项目目标和具体目标。政府审计总目标是生产让委托人及利益相关者满意的政府审计产品,体现在审计产品内容、审计产品定位和审计产品种类三方面。从政府审计产品的内容来说,有合规性产品、合理性产品、真实性产品;从政府审计产品定位来说,有批判性产品和建设性产品;从政府审计产品种类来说,有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建议、审计整改报告。

项目审计目标是政府审计机关希望通过特定的项目审计所得到的结果,它是政府总目标在特定审计项目的体现,从审计产品内容来说,是合规性审计、合理性审计、真实性审计的组合;从产品定位来说,需要从批判性审计和建设性审计中作出选择;从产品种类来说,需要从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建议、审计整改中作出选择。项目审计目标确定的逻辑顺序是:首先要确定特定项目审计所关注的审计主题,在此基础上,根据选定的审计主题,确定项目审计目标。共有四种审计主题:财务信息、非财务信息、行为、制度。不同的审计主题,承载的审计目标不同,财务信息、非财务信息这两个主题的审计目标包括真实性和合理性;制度、行为这两个主题的审计目标包括合规性和合理性。

具体审计目标是审计实施中的目标,是特定审计主题所承担的审计目标在特定审计事项上的分解。

终极审计目标是直接审计目标的基础,没有终极审计目标,就没有直接审计目标,终极审计目标是政府审计价值的最终体现。然而,终极审计目标有赖于直接审计目标来实现,只有政府审计产品内容、定位和种类符合委托人和人的要求,终极审计目标才能达成。

政府审计目标的讨论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结论启示:政府审计目标既包括审计机关的直接目标,更需要考虑委托人(广义政府代表机构)、人(国有资源经管责任承担者)的终极目标,同时,要以终极目标为基础来确定直接目标;而直接目标本身也是一个体系,需要以总目标为基础,根据特定审计目标的主题来选择项目审计目标,并且,将项目审计目标贯穿到各审计事项。如果脱离终极目标来考虑直接目标,可能会出现政府审计期望差,这是政府审计资源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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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目标论文篇(4)

关于建立我国审计理论结构的设想(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袁晓勇一、构建的指导思想审计依存于其所处的环境,我国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与西方国家不尽相同,如果我们一开始就将研究的目标对准国际审计,甚至企图一夜之间与国际审计接轨.是很不切实的。事实上,没有哪一个国家的审计结构是国际通用的,也没有哪个国家在确定本国关于建立我国审计理论结构的设想(1)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袁晓勇 一、构建的指导思想 审计依存于其所处的环境,我国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与西方国家不尽相同,如果我们一开始就将研究的目标对准国际审计,甚至企图一夜之间与国际审计接轨.是很不切实的。事实上,没有哪一个国家的审计结构是国际通用的,也没有哪个国家在确定本国的审计结构时照搬其他国家。在我国,由于企业产权构成不同,对审计的目的与要求也不相同,存在政府审计和CPA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两大阵营,企图将政府审计与CPA审计合二为一,制定统一的概念结构也为时过早。考虑到股份制企业和证券业的发展,社会影响和国际交流的需用要以及注册会计师队伍素质相对较高,对CPA审计先行一步重点研究CPA审计的理论结构(下文中的审计二字如未加特别说明,均是指CPA审计)并以此带动政府审计的研究,是可行的。 二、研究的逻辑起点 研究审计理论结构必须科学地选择逻辑起点,关于逻辑起点,国内审计界大致有5种看法:(1)审计本质论;(2)审计对象论;(3)审计环境论;(4)审计目标论;(5)审计仅设论。笔者认为应以审计目标和审计假设共同作为审计研究的逻辑起点,理由有三:(1)目标是行动的指南,假设是科学研究的前提和制约条件,如果说目标上指引着审计的研究方向,假设则制约、限定了审计研究的空间轨道方向不能脱离轨道轨道也不能没有方向;(2)目标与假设这对命题,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依存.目标脱离了假设则成为空中楼阁; 假设如果离开了目标,则变成无的放矢;(3)目标与假设的关系好长与宽的关系,目标是方向,假设是轨道,以此为起点所推导出的一系列审计概念原则、程序与方法则是目标与假设向纵深发展,就可构成一套完整的、有机的审计理论结构体系。 三、审计目标的定位 由于审计目标是研究审计的起点之一,目标定在何处是相当关键的。关于审计目标,论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发表意见抡,即审计目标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注1);二是经管责任论,即审计目标是确保受托经济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注2)。由于”受托经济责任就是按照特定要求或原则经营受托经济资源并报告其经营状况的义务”,即会计责任,如此,则审计目标即是“确保会计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能确保当然很好,问题在于审计有没有能力确保。如果应该确保、也又能够确保.则会计与审计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是否可以说,“审计是对会计的一种担保,如果所提供的审计报告与后来的事实有出入,则注册会计师与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应承担一切责任”呢?是否可以说,经过审计后的会计报 告就应该是100%的真实可靠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事实上审计不应、也不能确保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的履行。对于发表意见论,笔者比较赞同仁对其发表意见的范围仅限对会计报表有不同看法,认为过于狭小,不如将其扩大到财务报告更妥些。 四、基本假设的确立 迄今为主,国际审计界对审计假设的研究大体上有三种观点;一是60年代美国的R.K莫茨与埃及的H.K夏拉夫提出的8项审计假设,如财务资料是可验证的;审计人员和管理者之间没有必然的利害冲突等。二是70年代英国审计学家托马斯.A.李将审计假设分为三大类:(1)合理假设;(2

审计目标论文篇(5)

一是在没有发现问题的情况下。审计结论用语的使用比较混乱,有的审计人员写成“未发现违规问题”,有的使用“合规”一词,有的审计人员采取模糊做法,写成“正常”,还有的用“未见异常”对审计事项作出审计结论。

二是对于发现的问题。有的审计人员不使用定性用语,而是采取罗列一堆账面数字的方法,用以代替审计结论;有的问题非常明显,但为了让被审计单位尽快认可,审计人员避开定性用语,使用不“刺激”人的词语作审计结论。

三是审计结论与审计目标相脱节,许多审计工作底稿比较普遍存在没有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作出审计结论的情况。

四是所答非所问,明明是检查有关账表、账账、账实是否相符,审计结论却一律写为“合规”。

审计结论用语使用不规范,从表面上看只是文字处理问题,但实质上却是一个审计作业不规范的问题。由于审计工作底稿中的审计结论用语使用不规范,很容易造成底稿与审计意见书中的审计评价相脱节。使后者失去了可靠的依据。尽管这个问题目前还不是非常普遍。但在一些基层审计机关却有一定的代表性。随着审计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如果任其存在下去,就很有可能会危害审计机的审计质量,为一旦出现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失败和败诉埋下“伏笔”。因此,审计结论用语规范性问题应该引起各级审计机关的重视。

二、原因分析

以上问题的出现,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

1、结论用语缺乏规范性的标准。虽然各级审计机关在审计规范化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在具体操作上,仍然有许多工作环节缺乏具体的和可操作的标准,审计结论用语就是其中之一。在没有具体标准的情况下。审计人员在使用审计结论用语时,往往带有一定的随意性,不是根据审计项目确定的审计目标,而是根据习惯做法,或“即兴发挥”使用审计结论用语,致使作出的审计结论用语缺乏准确性和严肃性。审计复核人员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对不规范使用审计结论用语的现象也很难进行制止和纠正。这就为不规范的审计结论用语的产生创造了条件。

2、审计工作底稿未按“一事一稿”原则编制。一些审计人员未能严格按照《审计机关审计工作底稿准则》的要求,按照“一事一稿”的原则编制审计工作底稿,而是将许多审计事项集中在一个审计工作底稿加以编制,形成“多事一稿”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审计结论用语就很难做到准确性和针对性,使用模糊用语或堆砌一些数字也就不足为怪了。

3、审计人员执法不到位。少数审计人员责任心不强。怕得罪人,满足于摘录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中的一些数字,而不做深入的检查和取证,试图通过使用不规范的审计结论用语来逃避审计责任。

三、几点对策

为进一步规范审计结论用语的使用,针对以上情况,笔者提出以下对策性建议:

1、提高规范使用审计结论用语重要性的认识。规范使用审计结论用语是依法审计、确保审计质量的前提。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作出的审计评价,来源于对具体的审计事项评价,最终具体体现在审计工作底稿中的审计结论用语上。因此,审计结论用语使用是否规范准确,不仅反映了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审计机关的执法水平。另外,审计结论用语是否准确、恰当,不仅关系到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的质量,还会对审计质量有着很大影响。有的不规范用语甚至还会给审计机关带来隐患。所以,各级审计机关对规范使用审计结论用语要引起高度重视,把它作为提高审计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采取措施规范使用审计结论用语。

2、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规范审计结论用语。笔者认为,经过25年的审计实践,审计人员在如何使用审计结论用语方面积累了许多经验。这些经验,可为正确使用审计结论用语提供参考。笔者归纳以下几个方面:

(1)围绕具体审计目标表述审计结论。审计目标是审计人员通过调查取证所要证实的问题,也是审计结论用语所要回答的问题。审计目标不同。审计结论用语也就有所不同。审计总目标分为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在审计总目标下,又可分为若干具体审计目标(如账实的相符性、数字计算的正确性、会计核算的合规性、收支内容的合规性、内部控制的健全性、符合性和有效性等等),审计人员可以围绕以上具体审计目标表述审计结论用语,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围绕审计目标表述审计结论用语,应该作为正确使用审计结论用语的基本方法。

(2)围绕具体审计事项表述审计结论。有的审计事项很难按审计目标来表述审计结论。如对基本建设项目程序进行审计,审计结论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表述为符合规定(或不符合规定)。对建设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论可以表述为资金到位、不到位或已到位百分之多少。审计中发现有现金坐支情况,可以直接表述为“现金存在坐支情况”的审计结论。

审计目标论文篇(6)

1•1研究目标

研究的目标是,研究开发出科学、规范的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审模型,并通过与另一应用软件开发课题配合,实现论文评审的电子化操作,努力使研究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与国际接轨。

1•2主要研究内容与流程

(1)研究《标准》,建立评审指标体系。通过调查研究,结合《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标准》,建立学位论文评审指标体系。(2)借鉴国际先进评审模型,构建学位论文评审模型雏形。借鉴、引进、消化国际先进的项目管理评审模型,结合我国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考核特点,构建我国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审模型雏形。(3)依据科学原理,构建模型。依据系统工程理论以及系统模型的构建原理,运用聚类分析、层次分析、对比分析等方法开发出满足我国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考核要求的评审模型。(4)研究量化的评审方法。(5)对指标的权重进行设置,采用加权法等综合评审方法,系统设计定量评审方法。(6)设计科学公正的评审流程。(7)试运行,验证。(8)为实用软件的设计预留对接接口。本研究成果具有开放性和多适应性,也可以运用于解决类似的评估、评审问题。

2课题研究的开展

2•1主要技术路线

(1)明确目标、确定范围。(2)调查研究,收集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分析。(3)找出主要因素,确定主要变量。(4)识别和分析各种关系(内含的科学定律,管理关系、规则等)。(5)形成系统模型雏形。(6)进行“验证、符合试验”,检查模型是否反映所研究的问题。(7)简化和规范模型的表达形式。

2•2研究工作重点

(1)重在调查研究。设计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和重点调查我国现有在岗的与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教育相关的专家、教授,已经通过论文答辩的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企业界的项目管理客座教授、研究生导师,在读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以尽量掌握足量的、必要的、有代表性的信息。(2)精心构建模型。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应用现代项目评估的相关原理和方法;②借助社会上项目管理评估方面专家的智力;③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的相关评估模型,结合实际,改造创新,构建本模型。

3模型的构建

3•1模型构建的原则

在具体操作时充分考虑以下7个方面:(1)真实性。反映系统的本质。(2)简明性。反映系统的主要特征,简单明了,容易操作、求解。(3)完整性。系统模型全面、完整,应包括目标与约束两个方面。(4)规范化。尽量采用教指委现有的《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标准》和《论文评审参考标准》的相关内容,模型与现有标准互动和对应,在创新和与国际接轨的同时,尽量使之适用并有利于下一步的操作软件开发。(5)创新性。通过模型的建立和应用,克服原有标准的某些弊端,在模型体系结构、指标设置、综合评审等方面注意范围明确,尽量量化,以克服参与评审的教师、专家的随意性,专业关注的局限性;引导与规范教师、专家在发挥其专业水平的同时,注重全面、客观、公平、公正地按模型标准范围进行评审。(6)开放性。使模型系统化、模块化,参数可选择,可更改,有利于改进和拓展。(7)可操作性。为开发实用、可操作性的计算机管理软件奠定基础。本课题组和国内的软件开发公司做了沟通和交流,可以开发出简单可操作性的软件。

3•2评审模型结构设计特点

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审模型系统结构采用模块式,包括四个子系统模块:(1)评审目标设置。(2)评审指标(标准)与权重体系设计。(3)子准则和评审量表设计。(4)评审程序与制度设计。同时,给出可以选用的空间,以备选择应用。

3•3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审模型

本研究所建立的模型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分为类、指标、子准则3个层次,如图1所示。指标层用于综合评分的累计,子准则层用于量化计分,采用100分制。通过对子准则评分得到其分数,再乘以相应的权数,然后累计加和(采用加法规则),即可以得出被评审项目的评审分数。图1中的子准则只是通过一个例子进行了示意,评审流程如图2所示,详细的量化评分表如表1所示。

3•4模型特点及用到的方法

审计目标论文篇(7)

审计理论结构研究的意义何在?按照安德森(r.j.anderson)的观点,“审计理论的目的是提供一个合理的、首尾相应的概念结构以决定实现既定审计目标必需的审计程序。审计理论还提供一个评价与改善现行实务与程序的框架结构。”为此,审计理论必须有一个框架结构或结构体系,即审计理论结构,它是我们指导和评价现行审计实务的依据。研究审计理论结构需要解决的问题有二:一是构成审计理沦结构的要素有哪些?二是诸要素的内在联系,也即确定诸要素各处哪一层次?审计理论研究的开山之作是1961年莫茨及夏拉夫的《审计理论结构》(philosophyofauditing)。他们认为:“审计是有理论基础的,在审计行为活动的背后,存在着一整套基本的假设和完整的概念体系。”他们以哲学为逻辑起点,提出了八项审计假设和五个基本审计概念(即证据、应有审计关注、公允表达、独立性、道德行为卜构建了由哲学基础、假设、概念、规则及实际应用五个要素组成的审计理论结构模式。1978年尚德尔(charle,w.scholdl)所著《审计理论拟theory。fauditing)一书中提出的审计理论结构模式与莫茨及夏拉夫的模式相近,他则是从语义哲学、传播理论和思维心理学的角度来展开研究,提出的审计理论结构模式为“审计假设一审计定理一审计理论结构一原则一标准”这一形式。尚德尔的创新在于:(l)从假设中衍生了“定理”这一要素;(2)将说明理论结构组成部分及其相互关系的“结构”作为一个要素。他更注重审计在信息传播过程中的作用,认为“审计是一种旨在确立某种标准之遵循情况,进而表达意见或判断的人类评价过程”。1977年,安德森在《外部审计))(theextemalauditing)一书中提出的审计理论结构由6个要素组成:审计目标一公认审计准则(gaas)一审计概念一审计假定一审计技术方法一审计过程。安德森的贡献是,以目标为基点建立审计理论结构,并将目标的要求与作用延伸到实务即“审计过程”之中,形成了首尾相应的理论体系。20世纪80年代英国审计学家汤姆•李(tomlee)与戴维•弗林特(dav记flint)两人的观点基本相似,但与以上模式均有不同。

汤姆•李于1984年提出的模式由3个要素构成,即“本质与目标一假设一概念”,而弗林特于1988年提出的模式为“本质与目标一假设一概念一标准”。这两个模式的共同点是以审计的本质为出发点来构架审计理论结构。分析上述学者的观点,我们可大致将审计理论结构研究的历史发展划分为三个时期:(1)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中期,以审计假设为逻辑起点的模式;(2)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以审计目标为逻辑起点的模式;(3)80年代中期以后,以审计本质为逻辑起点的模式。应该指出,上述各个时期的审计理论结构模式,在历史上各有所创新、有所发展,为我们研究现代审计理论模式奠定了基础。但是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从今天的审计理论建设角度分析,上述模式似各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莫茨及夏拉夫是审计理论结构模式的奠基人,他们以哲学为基础提出了理论结构诸要素,直到现在仍有着巨大的指导意义,其影响是深远的。但是他们把各门科学的共同方法论—哲学基础作为审计理论第一个层次要素,似失之过宽,而且其模式要素中没有列人审计目标、审计本质,也没有论及审计环境的影响,这些是他们所提出模式的相对不足之处。安德森的审计理论模式中提出了以审计吕标为基础引列其他诸要素,较之葛茨及夏拉夫的模式有新的发展,但是,他把审计假设这个重要的前提性因素列在审计准则及审计概念之后,逻辑欠严密。20世纪80年代汤姆•李与弗林特的模式都从审计本质出发引述其他因素,把审计本质这个因素列为模式之首位,是有贡献的,但是他还没有把模式诸因素置于社会环境中去进行考察。

二、审计环境对审计理论结构的影响审计理论结构与其他学科理论一样,受到环境的影响。这里所说的环境主要有:资本市场发展的全球化、一日千里发展着的信息技术、注册会计师面临着日益增加的诉讼风险环境等企业内部和外部的环境。这些环境发生变化,均会对审计理论结构诸要素产生巨大的影响。资本市场发展的全球化,包括资本利率、货币汇率的波动,人力资源、资本、技术的国际范围内的流动和产品更新换代、企业淘汰的加速。这些全球性环境因素,对企业的产品营销、成本、利润均会发生巨大影响,而作为鉴证、评价、判断企业经济活动的审计,必然在其本质、目的、假设、概念及标准等方面发生变化,从而影响审计的理论结构。随着社会经济的变化,信息技术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正改变着市场、企业经营方式和产品的更新、人们的消费及储蓄方式,也改变着审计本身,即审计工作的电脑化。时至今日,审计工作中收集、分析、抽样、判断和报告都离不开先进的信息技术。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不仅利用计算机制订审计计划,储存工作底稿,而且可进行实时审计,保证客户的系统产生可靠的实时信息,同时可监控企业的经济业务,找出与审计准则之间的差异。可以预期,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革新,审计软件的智能化将会实现,这就可减轻或替代审计师的劳动。

同时借助发达的信用卡金融工具和网络保密及识别技术而蓬勃发展起来的电子商务活动,已使企业的运作方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要求企业能够根据某种要求,立即执行某种任务,建立或解除某种人事或商务关系,企业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更大,从而对中介机构的审计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挑战。这充分说明:现代信息技术的革命必然推动审计技术方法的革命,从而影响审计理论结构。现代注册会计师审计,已成为最主要的一种审计。作为职业工作者的注册会计师,在其职业生涯中,无时无刻不处在潜在的职业风险中,一有疏忽,这种潜在的风险就可能转化为实在的风险,从而引讼。以西方国家的注册会计师为例,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注册会计师涉嫌的诉讼案例已成千上万,而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进人了诉讼“爆炸”时期。仅1993年,国际六大会计公司在法律诉讼及赔偿方面的费用就占总收人的19%。在中国,近10年来,先后发生的涉及审计诉讼的重大事件主要有深圳“原野”事件、北京“中诚”事件、浙江“尖峰”事件、山东“石油大明”事件、海南“琼民源”、四川“红光”和“东方锅炉”事件、甘肃的“银广夏”事件等。在验资业务方面,“全国已发生验资业务诉讼案件多达500余起,并仍呈上升趋势。”这些事例都涉及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或经济责任,为此,已有多家会计师事务所被撤消或受处罚。这说明诉讼风险对审计已产生重大影响,审计,特别是注册会计师审计,处在潜在的职业风险环境之中。注册会计师界也因势而动,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著名的五大会计公司都不同程度地实施了一种新审计模式—风险导向审计。我们可以看到,新的审计模式、方法或程序的采用,无不是职业界因日益变化的商业环境、审计环境而作出的反应。除上述各种主要审计环境外,审计还受到哲学、政治制度、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文化等外界环境的影响。可见,研究审计理论结构,必须置于审计环境中进行考察。近几年来,国际及我国的审计学术界都开始重视审计环境问题。中国审计学会曾把审计环境问题列为专题进行研究。西南财经大学蔡春博士撰写的《审计理论结构》论文中着重阐述了环境对审计理论的影响;胡春元的博士论文《审计风险研究》也强调审计环境与审计理论诸要素的关系。

三、审计本质在审计理论结构中的地位前已述及,20世纪80年代英国的审计学家汤姆•李和弗林特分别提出的审计理论结构模式中,均以审计本质与审计目标为起点构建审计结构模式。这里拟对审计本质在结构中的地位进行论述。审计本质是一定社会环境或条件下,审计在达到审计目标、实现其职能后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它反映了社会对审计的客观要求,是人们运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推理而得出的对审计的认识。由于人们在不同历史条件下的观点不同、研究的方法有异,所以审计本质的理论从传统的查账论发展为信息论、论、保险论。传统的查账论只反映审计工作活动的特征,未能反映审计的社会需求,也没有把审计置于社会环境中来考察,所以查账论不能反映审计的本质。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人们对审计的本质有了新的思考,信息论是其中的一种。以信息论为主导的审计本质理论认为经过审计后的信息,可提高其可信性,可使投资者依据披露信息决定企业的市场价值,从而做出理性的决策。论认为:随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形式下两权分离的深人发展,投资人、债权人和管理人员之间必然出现较多的利益冲突,为了促使股东和管理人员利益最大化,就产生了股东(委托人)委托外部审计人员对管理人员(人)的财务报告进行审查的需要,而同时,管理人员也需要外部审计人员通过审计鉴定其业绩报告的有效性和真实性。于是,论便应运而生。

这一理论认为,审计既代表财产所有者又代表财产经营者,它是两者的共同需求,审计的作用在于可促进股东利益和公司管理人员的利益都达到最大化。如前所述,20世纪80年代以来,注册会计师面临着的职业风险日益严峻,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都期望把企业的财务报告降低到社会可接受的风险水平之下,并愿意从自己的收人中支付一部分费用来聘请外部审计人员来进行审计,并把这部分审计费用视为保险费用。如果发生审计失职或疏漏而造成损失,审计人员依法就负有责任进行赔偿。在这种理论的指导下,审计本质被视为一种保险行为,因而称为审计本质的保险论。以上所述的审计本质的信息论、论和保险论都是与社会客观环境相联系,把审计置于社会结构中作考察。只是由于考察的角度不同而提出不同的观点。尽管审计本质可有不同的表述形式,但是弗林特称,“作为一种近乎普遍的真理,凡是在审计的地方,必存在一种受托责任关系,受托责任关系是审计存在的重要条件,审计是一种确保受托责任关系履行的社会控制机制。”我们认为,社会经济是复杂的、多样的、经常变化的,作为审计本质的理论,也是不断发展的,所以应该应用新的社会科学研究结构论的方法,把各种审计本质理论结合起来进行研究。

四、审计理论结构的关系问题

1.审计目标与审计理论结构的关系审计目标是审计行为活动意欲达到的理想境地或状态,它是审计环境对审计系统要求的反应,也是审计系统满足审计环境的要求标准。审计目标的确定是一种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行为,是审计本质与特定的审计环境相互作用、互动的结果。也即审计目标的提出,是应审计环境的要求,同时受制于审计本质,不能超越审计本质来随意构建。所以,不从审计的本质出发,来理解审计是在财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相分离而形成的受托责任关系下发展起来的一种社会控制机制,就无法理解现代审计包括从民间审计、内部审计到政府审计,从财务合规性审计到管理审计的全部发展过程。正是因为需要评价的受托经管责任范围的扩大,审计目标从合法合规性审计拓展到现在包括合法性、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等的多维审计目标体系。同时尽管审计目标响应审计环境的要求,作了扩展,然而这些目标均未偏离审计作为一种确保受托责任有效履行的社会控制机制这一本质。“传统财务审计是审核受托财务责任的完成过程及结果,管理审计是审核受托管理责任的完成过程及结果。”与汤姆•李和弗林特不同,我们认为,审计目标受制于审计本质,列为第二层次。审计目标是一多维的目标体系,可分解为财务审计目标、管理审计目标等。财务审计目标可进一步分解为查错防弊,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一贯性等;管理审计目标可进一步分解为评价企业管理部门、公共事业部门使用和管理受托资源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公平性、环保性等。这些目标指导、制约和影响着审计理论结构的其他因素。

审计目标论文篇(8)

审计的表明,在“审计”这一客观事物中存在着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因此,“审计无理论”的观点是片面的。审计工作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才能达到预定的目标和收到预期的效果。进行审计理论研究,有助于更好地开展审计实务,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审计理论结构的构建无法离开审计理论要求,故有必要首先对审计理论要素进行探讨。

一、审计理论要素

莫茨和夏拉夫在《审计理论结构》(1961)中主张审计理论结构应是在审计概念基础上制定程序和标准,其关系呈现锥形,概念处于锥顶,程序在锥底。这里,审计概念的建立非常重要。两位学者提出的审计中心概念有:证据应有的审计谨慎、公正表达、独立性、道德行为并指明审计概念并未仅此而止。这一开拓性著作设计了审计理论框架,后人论述审计理论几乎都是在他们所奠定的基础上进行,该著作被誉为审计理论第一座里程碑。

1978年,C.W.尚德尔发表《审计理论:评价、调查和判断》,发展了莫茨和夏拉夫的理论,认定以下五个基本要素为审计理论的基本点:公设、定理、结构、原则、标准。

《蒙哥马利审计学》第10版在前人成就的基础上,提出了审计理论的五个要素,但未描述五要素的相互关系:审计目的、规则或标准、公设、概念、技术。

加拿大审计学家安德森在其著作《外部审计学》中用一系列的审计概念及其相互关系表述审计理论,强调审计目的、审计标准、审计公设、审计技术和审计程序之间的关系。

从诸多学术前辈对审计理论要素的研究可以看出,有一些要素是他们共同认为重要的,即概念、标准和公设,其中莫茨、夏拉夫的观点提供了审计理论研究指导性的依据,而蒙哥马利审计学提出的五要素更为确切,安德森的贡献在于将一系列审计概念及其关系描述出来。在此,本文提出对审计理论要素的看法,以供探讨。

无疑,理论研究会受到当时主客观条件限制。莫茨和夏拉夫的理论极富前瞻性,但其作用是指导性的,我们只有从发展的角度来和体会,才能科学地开展审计理论研究。本文认为,随着审计实务、方法的不断发展变化及人们认知程度的提高,审计理论内容也应不断扩充、更新。审计理论的要素应包括:1.审计目标-审计目标具有阶段性,并保持一定时期和稳定性。审计目标有总体目标的特定项目目标。2.公设-是不能直接证明的。对一门学科的发展非常重要,现一般称假设。3.概念-每门学科的不同方面都有一般化的概念,它们与公设一起来源于观察和实验。4.规则-或标准,是关于主体素质或实务质量的要求,一般又称为准则。5.技术-包括不同形式的证据和取得、评价、鉴定、综合证据的方法、程序。6.环境-是主体之于客体审计行为的周围主客观条件。7.风险-由于主观或客观条件形成的,潜在并随时可能发生的损害或损失,包括名誉及诸多方面。8.审计报告-是审计结论的书面载体,涉及报告发表意见的种类、形式、内容等。以上八个审计理论要素是在蒙氏论述基础上的拓展,增加的环境因素是因为审计理论的研究不能不研究审计环境,审计成因基于环境的客观要求,审计发展的动因又在于环境的发展变化,脱离环境的审计理论研究是形而上学的做法,是非科学的。

将风险列入审计理论要素是客观现实的需要,审计风险确定评估模式及理论依据是现代审计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研究审计风险对于审计实务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审计报告是审计师表达审计意见并公之于众的书面媒介,因此审计报告的形式、内容乃至审计报告中的用语会其使用者能否正确理解审计报告,从而影响审计信息的有用性并为审计师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审计理论结构的构建

由于对审计理论要素的认识存在分岐,国内外学者所提出的审计理论结构也有较大差异。日本学者三泽一在其著作《审计学》中按对象描述审计理论的结构,而非就“审计一般”来建立结构,他认为有些要把会计理论同审计理论结合才能解决,只有把会计领域和领域中各种各样问题同审计结合起来才能使审计理论结构系统化,具有较大的局限性,其优点在于认识到财务审计以外领域的审计发展。加拿大学者安德森认为,审计理论的目的是提供一个合理的协调一致的概念框架以确定达到既定审计目标所必需的审计程序(及范围),他提出的审计理论结构以审计目的作为出发点,具有现实意义,只是有些要素关系颠倒,影响了理论结构的指导作用。我国学者对审计理论结构问题也做了大量研究,几种典型观点有:

1.审计本质导向理论结构,大致可描述为审计本质审计目标审计假设审计原则审计准则程序方法报告。

2.审计假设导向结构,大致可描述为审计假设审计原则审计概念审计准则审计规范程序报告。

上述国内外理论者的研究成果各有千秋,但存在一个共同缺陷是与审计环境相脱离,未能反映审计理论与社会环境的密切关系。事实上,审计环境着审计实践,同时渗透于审计理论的各个方面,理应在审计理论结构中占有一席之地。根据前已提及的审计理论要素,本文提出以下审计理论结构。

1.将审计的社会环境纳入审计理论结构图中,表明审计产生于社会环境的客观需要,并具有一定的主观能动性。的虚线图表明审计理论结构的各个要素都处于社会大环境之中,受到外部条件的限制。之所以用“圆”的图形表示环境,说明在每一个时刻上均保持相对平衡状态,与辩证法中运动与静止观相符。尽管社会环境内部不断运动变化,但可以在相对静止的条件下对之进行研究。审计的社会环境包括社会公众对审计行为的客观需求,同时审计师自身的实践活动也是环境的一部分,其他诸如、、、地理、人文等因素对审计的影响或约束,亦构成审计的社会环境。

2.审计目标直接反映社会环境的变化,社会的客观需求决定了审计目标的确立,并受到审计行为职能技术条件的制约。因此,审计目标是审计与环境间的桥梁,起到联接双方的作用。以审计目标为起点建立审计理论结构,是现实的选择:符合逻辑学,审计目标是一切审计实践活动的中心;符合系统论,审计目标是指导和制约审计行为的决定因素,同时也是审计行为的衡量标准。审计目标是制定审计原则、准则以及程序,解释审计方法、技术、程序的依据,有助于排列其他系统组成要素;审计目标作为逻辑起点,能增强审计理论的实践法,丰富审计理论的,推动审计理论日趋完善。

3.审计假设和审计概念来源于审计执业人员在长期实践中获得的常识。假设具有:A同一性,即体系中的命题应与其他命题相一致;B贡献性,通常被解释为演绎的前提,用于推理;C排他性,两个相矛盾的命题,不可能都是真实的,故永远不能纳入同一体系;D独立性,假如命题是从某一既定假定中推演出来,那它就是一个定理,是一项必然的事实,而不是一个新的假设。审计假设的提出应符合现实的要求,并在理论研究中占重要地位。概念反映客观事物的一般的、本质的特征:独立性、职业关注、审计证据、公允反映、职业道德、审计风险、审计责任等,这些概念贯穿于审计理论和审计实务的各个方面。从审计假设和审计概念延伸出去,再联系审计实务,可以推衍出审计职能等基本理论。

4.审计准则以审计假设和审计概念为源泉,审计原则是审计实务中有普遍联系的常规,两者经审计职业界提炼而成。审计准则是审计理论在实务中的具体,是衡量审计行为质量尽度,是实施审计程序应达到的标准;审计原则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是审计工作中客观存在的具有普遍性的反映,如独立性原则、保密原则、职业谨慎原则、重要性原则、充分提示原则。此外,在审计过程中应始终贯彻成本-效益原则。在审计准则的制定中应体现审计原则的精神实质,因此,审计原则和审计准则有层次上的差别,是衡量审计目标完成情况的尽度。

5.期望差距是社会公众对审计职业的要求与审计师自身提供职业服务范围能力之间的差异,期望差距的存在是形成审计风险的重要原因,法庭判决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审计风险与应有职业关注、审计责任密切相关,且贯穿于审计过程始终,主要包括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高度的风险意识是审计师必备的心理素质,提高审计质量是降低审计风险的最根本措施。

审计目标论文篇(9)

    一、论文对民营企业内部审计产生的动因进行了论述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共有制经济发展。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入,我国的民营经济正在飞速发展,为活跃流通、繁荣市场、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安置下岗职工和富于劳动力、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起了重要作用。但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缺乏长远的战略规划,“小富即安”思想严重;家族管理现象普遍,公司治理较薄弱;扩张中的融资“瓶颈”等。民营企业要想实现更高的目标,必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必须发展内部审计。

    在产权特征和公司治理上,民营企业与国有国营企业的最大区别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产权明晰程度,前者产权主体明确,产权清晰,而后者国家作为一个产权主体,看似明确,实则模糊;二是委托关系,前者或者所有者直接从事企业经营管理,从而不存在股东与经营者层面上的委托关系,或者所有者不直接从事企业的经营管理,从而存在委托关系,但委托人和人主体明确、委托链简洁、关系简单,后者所有者不可能直接从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委托关系一定存在,而且委托人和人之间主体不明确、关系模糊、委托层级较多。

    民营企业设立内部审计制度是企业自身的一种内在的主动需求。在民营企业,其外部产权明晰,不存在多级。企业是一种团队生产,当存在个人行为的外在性时就会有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在企业的团队生产中,如果没有监督者的监督就会有偷懒、虚报业绩、转移企业财物等现状的发生。当存在委托责任关系就会有受托责任人对委托人是否尽心尽职,有没有如实履行受托责任等问题。作为理性人的民营企业的业主(股东)当然就会想方设法杜绝这些增加企业内部成本影响到其自身财富增长的因素,但依靠其个人的努力是不够的,尤其是当企业规模大、生产经营复杂、生产经营场所分散时,业主(股东)控制的距离太远,难以实现有效控制。另一方面,即使是业主(股东)能够对企业实施有效控制,使企业团队努力工作,但企业团队内各个职能部门所作出的努力是否能够如愿以偿的给业主(股东)带来效益,增加其财富,有赖于外部人的评价,因为一个人或组织难以对自己的工作好坏和努力的结果作出正确的评价和预测。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建立一个专司内部监督控制职能的部门,有利于协助业主(股东)组织和控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其财富最大化的目标。

    二、论文从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目标与职能进行了论述

    1、大家一致认为,内部审计目标是内部审计行为的出发点,是内部审计活动所要达到的理想境地或状态。所以内部审计目标必须反映所服务企业的性质,并受制于客观经济环境。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必然反映的是民营企业的本质特性及其内部审计的本质要求。

    民营企业的内部审计目标是单一的,就是在于为组织增加价值和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它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目标就是反映民营企业最本质的内生变量的产权属性和公司治理属性。民营企业的股东的终极目标是实现自身财富的不断增长,而在有效的公司治理构架下,经营者与股东的目标趋于一致。在这个组织目标统辖下,内部审计目标就是在于协助组织成员增加企业价值和提高组织运作效率,帮助组织实现目标。

    2、内部审计职能是围绕实现内部审计目标而内生的固有功能,它受到审计目标的影响,所以审计职能也会受到企业特性的影响。

    较为一致的看法是企业的内部审计具有监督职能和服务职能,而民营企业更重视的是服务职能。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是自身发展需要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其建立内部审计机构,从事内部审计活动,目的就是在于充分利用内部审计的服务职能,协助和保证组织实现目标。除了国有企业一般的评价和控制等服务性职能外,因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的产权属性和公司治理属性不同,还突出明晰产权和咨询等服务性功能。民营企业的产权属性表现为外部的明晰性和内部的模糊性,公司治理上表现为存在构建合理公司治理的基础,产权属性决定了民营企业拥有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所不具有的一项特殊服务功能-明晰内部产权,而存在构架合理公司治理基础的属性决定了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的咨询服务功能。

    因此,咨询是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服务职能的另外一个重要内容。在一个存在有效公司治理机制的民营企业,经营者的目标与股东目标一致,领导团队追求价值增值,内审必须帮助组织实现这个目标,企业的生产经营极其复杂多变,内审凭借自己的独有身份和优势,采用参与式的审计方式,以服务为导向,为企业提供保证咨询服务。其所涉及的服务咨询领域包括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决策、项目投资、销售市场景气状况等战略性决策,也包括了物资采购、生产工艺,产品促销效果、人力资源管理、后勤服务系统效率、信息系统设计与运行等技术和运营性决策,内审人员通过与经营者的交流自己的审计结论协助经营者改善经营效益。

    三、论文对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和管理体制进行了阐述

    “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和管理取决于民营企业本身”,这是这次所有论文的一个共同点。在民营企业,无论是存在所有者和经营者相分离的治理结构还是所有者与经营者合一的单边治理结构,经营者都有动力把内部审计机构安排成最具有工作效率和效能的组织结构,影响内审工作效率和效能的是内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为了提高内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民营企业应把内部审计机构直接设置在股东会或董事会的领导下。对于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业主(股东)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股东会人数不多,工作机制和决策机制灵活,能够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管理,内部审计机构可以直接隶属于股东会的领导,保障审计人员的绝对权威。对于规模大,按公司制运行的民营企业则应将内部审计机构设在董事会的领导之下。

    在管理体制上,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只受本单位的领导,对本单位的上级负责。在业务上受内部审计协会的指导,具体表现应为执行遵守《中国内部审计条例》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等行业准则和规章。

    四、论文探讨了审计内容与重点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以财务审计为基础,以管理审计为重点。民营企业进行财务审计是一项基础工作,是进行管理审计的基础。民营企业进行财务审计评价内部控制系统,一是保证企业组织科学合理,生产流程规范运行;二是保证内部控制系统提供的信息真实及时,以便保证实现审计目标,提供决策有用性的信息。在此基础上发挥内审的管理职责,实施管理审计,达到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内审人员通过自己的工作,帮助组织成员,提高组织机构的效率,合理配置经济资源,达到企业经营的既定目标。

审计目标论文篇(10)

一、明确审计人才培养目标

我国高等审计专业的教育目标是:“培养能在企事业单位、师事务所、管理部门、单位、机构从事审计实际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按照这一要求,我们长期以来把教育目标定位在培养从事审计职业的工作者。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审计作为一种职业在工作范围、服务本质和上迅速扩张,出现了审计毕业学生与需求的不适应性。原因在于:所需要的不仅仅是合格的审计人员,而且需要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和丰富的知识技能、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复合型人才。基于以上需要,笔者认为审计专业教育教学论文目标应是培养他们作为一名审计人员所应具备的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创业能力和职业道德修养,使其具有终生学习的能力,以适应审计环境的变化,而不是训练学生在毕业时即成为一名专业审计人员。

审计学科具有很强的性、实践性及其与相关学科的渗透性。审计专业教学论文工作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努力实现高素质审计创新人才的培养目标;教育部大力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论文质量和教学论文改革工程”,强调以质量建设为核心,积极推进高等教育的质量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审计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一方面由于经济环境的日益复杂,机和技术的广泛应用,审计的难度增大,审计风险大增;另一方面,对会计信息质量和及时性的要求越来越高,进而提高了对审计工作质量客观性和公正性的要求。面对日益复杂的业务,审计人员不仅要系统掌握本专业知识,具备从事本专业的工作能力,而且还要具备适应未来复杂多变的会计、审计环境的能力和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同时还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和团队互助精神。培养一批理论知识、实践能力、综合素质协调发展和适应能力强、知识结构完整、职业道德素质高的审计人才,是审计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

二、改革审计教学论文传统模式

审计作为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应用型学科,有着独特的教学论文,而我国高校审计专业教学论文办法,还是传统的以教师讲授为主的讲授法,课堂教学论文基本上是以教师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重理论、轻实践,忽略了教师和学生的充分交流,学生缺少主动提出新问题的探索能力。尽管大多数教师很清楚素质教育的重要性,但在实际教学论文工作中,往往还是走“填鸭式、满堂灌”的老路子,严重压缩了学生的思维空间,导致学生走向工作岗位不能很快适应审计环境及审计业务的需要。这种传统教学论文模式不能很好地顺应审计专业教学论文规律,直接制约着审计专业教学论文改革,未来审计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它已不适应教育发展的要求,必代之以先进的、合理的、适合学生发展的、能够培养学生应用能力、实践能力的办法,案例教学论文法的实施势在必行。

由于审计行业是一个高智力行业,对审计人员与一般财会人员在专业素质方面具有更高的要求,集中体现在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对审计职业判断的依赖性,而职业判断的依赖性又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审计人员的专业实践经验,这种职业的特点使得审计专业教学论文比其他学科更加注重基于实践的案例教学论文。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各国有关专家意见的调查,案例研究对能力、人际关系能力的培养、知识的传授、学生对知识的接受程度、知识保留的持久性方面都具有独特的作用。随着教育教学论文观念的更新和知识信息时代的到来,审计教学论文改革已成为审计教育工作者面临的重大课题,深入探索审计教学论文规律,广泛实施案例教学论文办法,以便在教学论文办法和教学论文内容安排上适应全面培养审计专业高素质人才的需要。

三、运用审计案例教学论文

学校不能满足学生到师事务所进行直接实习的要求,但可以积极采取间接实践形式,如校内审计模拟操作、课堂案例教学论文等有效形式。案例教学论文法是指审计专业教师以案例为基本素材,提炼和采用审计实践中的一些典型例子,对原理、和道理进行解释,将审计理论知识描述以案例的形式呈现给学生,让学生进入审计情境现场,通过学生的实际操作,从理论到实践,再从实践到理论,突破教学论文中的难点,提高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的一种专门技术办法。案例教学论文主要不是研讨理论本身,而是运用理论知识来解决实践问题,它要求学生实现从理论到实践体验的飞跃,在于它不仅使学生能够获得知识,而且在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受到多方面的锻炼,它适合对审计专业学生实践能力、能力的培养。

审计专业教师在应用案例教学论文法时,适当地选用案例教学论文形式,可以根据不同的教学论文目的、不同的教学论文阶段、不同的教学论文课程选用不同的审计案例教学论文模式。一般有以下三种:

(一)案例教学论文与理论教学论文相结合,以理论讲述为主,再结合相关理论讲案例。比如在讲授《审计学原理》课程时,由于学生刚接触专业知识,可以理论讲授为主;教材中对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讲解,只是写明应包括的和层次,学生学习时感到抽象,又不好掌握。教师如果将一份真实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或带有一些不完善、有毛病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交给学生判断,学生学习时就会感到直观实际,教学论文效果明显提高。

(二)以案例讲述为主,将理论融于案例之中,通过对案例讲授、分析和讨论,归纳理论。比如在讲授《效益审计》课程时,可以案例讲述为主,将理论融于案例之中。如讲解对企业进行财务报表延伸的效益审计时,教师可以先从案例库中选用某单位连续三年真实合法的财务报表及有关资料,要求学生根据案例资料做好编制动态比较财务报表、测算各项评价指标、对比标准进行评价等多项工作;在此基础上教师适当地提示学生们自己分析,独立完成上述业务操作过程;接着在小组相互交流,在班内讨论,评选出学生完成情况的等级;最后由教师对这次实际业务的操作进行讲评,总结出学生们的优缺点及注意事项。

审计目标论文篇(11)

一、审计本质目标的涵义

审计目标是审计活动想要达到的理想状态或者结果,它是审计环境对审计系统要求的反映,也是审计系统满足审计环境要求的最终标准。研究审计目标就是要探讨审计行为活动想要达到及怎样达到该种理想境地或状态。笔者认为,审计目标应该包括审计本质目标和审计分类目标,它是的一套完整的目标体系。其中,审计本质目标是用以确保受托经济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而审计目标由早期的“揭弊查错”、“验证财会记录的正确性”发展演变到后来的“确定财务报表的公允性”、“证实财务报表的可信性”等,均是按照各种审计类别所列示的审计分类目标,都是审计本质目标的具体化形式。需要指出的是,审计本质目标不是审计本质和审计目标的复合,而是审计最本质性的目标,可以概括为“确保受托经济责任全面有效履行”。

二、以审计本质目标为逻辑起点的原因分析

有研究学者认为审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是审计目标,笔者认为这里的“审计目标”指的是审计分类目标,由于审计分类目标具有多样性、非绝对客观性和不稳定性,从而决定了审计分类目标作为审计理论研究逻辑起点的不合理性。笔者认为科学、正确的审计理论研究逻辑起点应该是审计本质目标,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审计本质目标作为审计理论研究逻辑起点优于审计分类目标

把审计分类目标作为审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有其部分合理性,但是也难免会存在一定缺陷。比如审计分类目标要更多地受审计环境的制约,审计分类目标“想要达到的理想境地或状态”在不同的审计环境下最终实现的程度往往不同,从而导致了审计分类目标的阶段性和不稳定性,而且审计分类目标的多样性和变化性也会使根据其构建的审计理论结构框架缺乏普遍适用性。显然以审计分类目标作为审计理论研究逻辑起点并不合理。

相比之下,审计本质目标是对审计目标更深层次的认识,是对各种审计分类目标的本质进行的最精辟的概括。以审计本质目标作为审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可以弥补以上以审计分类目标作为逻辑起点的种种不足。受托经济责任的存在是审计存在的根本前提,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是不仅是审计活动的历史起点和逻辑起点,更是审计活动的归宿。正如汤姆・李所说:要求人们对别人负责是人类活动的一个共同特征,正是这一特征形成了审计功能的基础。从这方面来看,审计也正是作为强化受托经济责任过程的手段而被运用的。戴维・弗林特也说过,审计是确保受托经济责任有效履行的手段。由此可见,把审计本质目标看做“确保受托经济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是具备合理性的。审计本质目标是审计环境对审计系统本质要求的反映,审计本质目标具有客观性。审计分类目标会随着审计具体环境的变化而变化,而审计本质目标是隐藏在千姿百态的审计分类目标后的某种必然的、本质的东西,不会受到审计环境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具备了充分的稳定性和客观性。另外一方面,为了保证我们研究结论的普遍适用性,审计理论结构的研究必须有一个最广泛而适用的参照系统。也就是说,审计理论研究依照的参照系统应该尽可能包括审计实践已形成的各种审计类别,以及正在形成甚至从发展趋势上来看将要形成的各种审计类别。从这点来看,审计本质目标是各种审计分类目标所共有的本质层次上的抽象反映,它囊括了所有审计类别“想要达到的理想境地或状态”,因此以审计本质目标代替审计分类目标作为审计理论研究逻辑起点会使所构建的审计理论结构框架更具其普遍适用性。

(二)审计本质目标的特征更加符合审计结构逻辑起点的要求

审计本质目标是审计环境对审计系统最终要求的反映,也是审计系统满足审计环境最终要求的标准,因此审计本质目标是联结审计系统和审计环境的桥梁,审计本质目标直接联系着社会经济环境,能够对审计系统运行的前提条件进行合理判断,并最终决定和影响审计系统的其他要素。为什么审计本质目标的特征更加符合审计结构逻辑起点的要求?除了以上分析,具体我们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第一,审计本质目标是联结审计理论和审计实践的纽带。审计本质目标具有客观性,它表现了特定的历史阶段和环境下的审计本质特征,为审计假设确定了前提条件,并能从中引出了与实务相关的各种概念。第二,审计本质目标还可以推理论证所有其他抽象范畴。审计本质目标在理论上决定了审计系统实现审计本质目标所需要的保证系统,其中包括审计假设、审计准则和审计方法,从而体现了审计职能和审计本质。第三,审计本质目标具有一元性。审计本质目标不是审计本质和审计目标的复合,而是审计最本质性的目标,可以概括为“确保受托经济责任全面有效履行”。以审计本质目标作为逻辑起点可以避免出现以复合要素作为逻辑起点时模糊不清等不合理因素。第四,审计本质目标具有客观性和稳定性。“确保受托经济责任全面有效履行”这一审计本质目标从审计产生初始就一直客观并稳定存在着,而且从上文分析可以看出审计分类目标会随审计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但是审计本质目标却呈现稳定性。

三、以审计本质目标为逻辑起点的审计理论结构

以审计本质目标为起点的审计理论结构框架解析。

1、审计行为活动是人类一种特殊的行为活动,必然有其明显的目的性与明确的目标性。整个审计行为活动正是从这个最本质目标出发并围绕此目标而展开的,也可以说审计本质目标是审计的历史起点和逻辑起点。因此,审计本质目标应该处于审计理论结构的最高层次,其决定和制约着审计这个人工系统中的审计本质、审计假设、审计规范、审计程序方法和审计报告。

2、审计本质揭示并反映了审计这种特殊人类活动的内在规定性,审计本质目标直接决定了审计本质是一种“经济监督控制”手段。没有“确保受托经济责任全面有效履行”这个审计本质目标,也就谈不上审计监督控制,审计从而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因此,审计本质目标决定了审计是一种“经济监督控制”的手段。

3、审计假设的关键在于对审计这种特殊的经济监督控制过程运行的前提条件做出限定,这种限定取决于审计本质目标和审计本质,就是说审计假设是为了保证审计本质目标的实现和审计作为一种经济监督控制手段的实现而作出的针对性地限定。因而,审计本质目标和审计本质制约着审计假设。

4、审计规范是为了保证审计本质目标的实现而制定的用来指导和制约审计主体行为的条款和章程等,同时又是衡量审计工作质量的标准。我们认为,审计规范属于应用理论层次,其将要受制于由审计本质目标、审计本质和审计假设组成的基础理论层次。审计规范理论是由审计基础理论转变为审计应用理论的过渡层次理论,一方面其取决于审计基础理论,而另一方面它又决定着其他审计应用相关理论。

5、审计程序和方法是同样是围绕审计本质目标而展开的。同时,针对不同的审计类别而选取的审计程序和方法都要受到审计规范总体框架的约束和衡量。审计程序和方法必须符合审计规范体系下各种审计准则的要求和标准。

6、审计报告则是审计理论结构的最后一个层次,它是审计人员根据审计规范的相关要求,在完成了必要的审计程序之后出具的结论性的东西,是审计实务工作的最终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