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发表云网!为您提供杂志订阅、期刊投稿咨询服务!

药品安全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13 11:08:17

药品安全论文

药品安全论文篇(1)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调整了部分职能,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能,这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中共十七大报告中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等关键词使我们感觉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大责任。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面对广阔的农村,如何着力解决因交通不便、管理相对人素质不高、监管面广、信息不畅、信息员和协管员协作效能低下、监管力量不足、责任风险大、成本高等因素带来的监管难题?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全国9亿多人口广阔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彻底确保偏远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则承担着前所未有的责任和风险,也是现实中急待解决的艰难课题。因此,笔者想就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方面作一浅探。

一、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是要构建乡镇政府负总责的监管体制。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协调、监督;统一领导、指挥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产品安全事故;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对各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质检、工商和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所在地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协调下,依法做好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在管理方式上不管垂直与否的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都是区县一级政府的组成部门,作为监管主体具体承担着全区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责任。

过去以来,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构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上做了大量的探索。有些地方聘请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为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完善了监管网络,构建了乡镇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各乡镇成员单位参与的食品药品管理体制;值得一提的是有些地方还建立了以乡镇政府为主导或其政府机关个别工作人员为专干的监管队伍,这为推动广阔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迈出了十分可贵的一步,但很尴尬的是,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都是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被监管对象、加之无运行资金支持,其组建起来的监督网络,实际作用有待商榷。以政府为主导或个别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为专干的监管队伍也因政府部门对自身职能定位不准和认识不够清楚,使监管工作流于形式;同时这项工作也只仅仅政府个别工作人员参与,加之又对其工作成效的考核未真正落到实处,因此,其乡镇政府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还没有形成组织合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协管成效也就没达到主管部门的预期效果。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无论是各级党委政府,还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主管部门都应该强烈意识到,乡镇一级政府是最基层政权组织,是各级政府的合法组成部分,强化基层政权组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一条对其规定的法定职责,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这样,在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没有具体主管机构设置的前提条件下,就理应承担起相应工作的具体职能。

二、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还需各监管主体解放思想,合理定位自身职能,真正落实自身责任。

上海市奉贤区从2006年4月以来,就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创新,在其区辖8个镇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上,将“负责做好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明确写入镇社会事业和保障管理科(该政府的一个具体科室)的工作职能。从制度上保证了基层食品安全网络建设在人员、编制、培训、制度、职责、管理、经费、考核等方面的落实①。

湖南省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根据当地食品药品监管现状,在当地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完善了监管责任体系,建立了依托乡镇政府为主要责任主体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在对其监管任务进行精细分解的基础上聘请和培训了部分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协管员,构建了相对较完善的食品药品监管网络,部分乡镇政府采取了对本辖区实行行政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市、区县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平时抓督查、年底抓考核,次年年初抓表彰和总结的措施。使偏远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了落实,初步形成了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平时有人抓、有人管的良好局面②。

上海奉贤区和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经验的可贵之处就是做到了把最基层(乡镇)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基本职能限定为基层(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能之一,从其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培训、制度、职责、管理、经费、考核等方面得到了真正落实;可贵之处就是没有在政府外增加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大大提高了基层政府的工作效率,同时也为基层政府的职能定位找准了方向。

结合上述两地经验,笔者认为,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需各监管主体解放思想,在合理定位自身职能基础上,各自理清和落实自身责任。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应站在确保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的高度做到放权让利,乡镇一级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理应勇于担当。

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就是要把职能主要落实在本辖区较大影响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案件的查处和规模较大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及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许可上来,落实到监督指导下一级监管部门(乡镇一级政府)日常工作上来,主要承担着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许可、较大影响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查处、较大规模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测,分析与预测、办理乡镇一级食品药品案件的法制审核、辖区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人员素质、基层监管员和信息员素质提升培训工作等职能。

乡镇一级政府要把食品药品监管职能落实到协助配合好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工作上来,承担本辖区规模较小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低级别、带共性、专业性弱的执法任务,如不规范和超范围生产经营使用、非法渠道采购、过期失效食品药品的查处等,还承担着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监测和报送、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的职能。

乡镇一级政府围绕自身承担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在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完善相应机构的基础上构建以专职人员或乡镇一级政府包村干部为监管成员,以村级自治组织主要负责人为信息员的监管网络。

三、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需构建诚信体系,完善中介组织建设,提倡行业自律,分类分级管理。

中介组织,是指那些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商品生产与经营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培训、经纪、法律等各种服务,并且为各类市场主体从事协调、评价、评估、检验、仲裁等活动的机构或组织③。

在偏远农村大力推行食品药品中介组织建设,目的就是两个,一是运用其专业知识为其提供公益,通过积极宣传和帮扶、个别指导与支持、科学引导与规范等办法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提供法律法规支持、生产经营技术支持、市场供需信息支持、生产经营者优质购销支持,推动生产经营者规范化生产经营;二是为自身所代表的特定的利益群体服务,通过集中反映基层民意、科学解决基层矛盾、政企关系积极再造等思维模式维护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在社会上承担起联系政府与企业之间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并通过这些服务使其自身也获得发展。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把中介组织纳入其监管范围的办法,以“中介组织参与”这种独特的沟通方式与千家万户生产经营者取得联系,通过中介组织来贯彻行政机关的管理意志,协调行政组织与生产经营者之间的监管关系,以此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应承担的社会责任、道德责任以及法律义务。

在信用体系的构建领域,除了乡镇政府及村级自治组织引导中介组织在对市场这一块的诚信经营(包括技术含量、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不欺不骗、优良服务等)进行考量之外,合法经营一块的信用体系构建可以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由区县食品药品主管部门来做,通过建立中介组织与主管部门参与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登记档案信息系统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分类数据库,广泛收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信息、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消费者申诉举报信息等,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体系构建。通过监管对象自主选择的不同信用等级(既实行不同信用等级的分级许可审批。在许可阶段通过当地组织强调道德因素)结合生产经营过程中构建的实际信用等级(中介组织和主管部门形成的信用等级),对监管对象实行分类分级监管。

四、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是要围绕其相关职能,加强法制建设,完善考核体系。

在偏远农村巩固和构建以乡镇政府负总责,监管对象各负其责的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就需要通过法律法规来科学界定相关职能,赋予乡镇政府和村级自治组织有对食品药品管理和监督的法定义务,建立和规范中介组织的运作机制,积极构建偏远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实行分级管理,也要依靠完备和规范有序的法律制度来支撑。只有通过规范有序,无缝衔接,多个监督主体多渠道参与,积极全方位发力,才能做好偏远农村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都要求把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这要求区县级人民政府及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围绕乡镇一级政府所承担的食品药品安全职能构建相应的考核目标,由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构建的监督队伍推进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考核任务。

区县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利用本身所占有的行政资源,采取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分片监督的办法,在乡镇推行驻片监督员制度,即以承担监督任务的区县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执法人员负责包片区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日常联络,解决乡镇履行职能问题和监管执法当中的依法行政问题,和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聘任的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共同组成监督员队伍,驻片监督员时刻不定期的,灵活地掌握着各乡镇的食品药品安全动态,监督考核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参考文献】

药品安全论文篇(2)

国内学者对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研究起步比较晚,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国才开始关注药品安全的政府监管并对其加以研究和探讨,但是都没有取得太大进展。直到2004年一系列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件之后,关注程度逐步增加;2006年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亮甲菌素事件(简称“齐二药”事件)、安徽华源欣弗牌克林霉素磷酸酷注射液(简称“欣弗事件”)之后研究明显增多,但是理论研究还是不够丰富[2],还停留在初级阶段。

尽管这些研究多种多样,但归纳综合后发现:宏观上,研究主要从经济学、管理学两个角度出发。具体研究内容,不外乎回答四个问题:为什么要监管?现在怎么监管的?监管存在什么问题?应该如何监管?鉴于论文的需要,该综述主要从管理角度出发书写,对经济学角度的研究不一一阐述。

1 对监管必要性的认识

这方面的研究与阐述较多,如黄志勇从社会性管制角度,对药品产业政府管制必要性进行了阐述[3];马乐新博士从信息不对称理论、外部性理论、市场势力、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以及非价值物品的有效供给五个方面,对政府监管的形成进行了理论分析[2];韩超、单双从新规制经济学的多重委托关系角度,分析了中国药品监管失灵的根本原因[4]。

总之,理论界基本已经达成共识: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不仅直接影响人类的生存、发展,而且其生产、研发、销售、使用等环节中存在自然垄断、外部性、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因此,药品质量安全需要实行政府监管。

2 监管存在问题与归因分析

较早关注我国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存在问题的学者是社科院研究员余晖。1997年,他在《中国药业政府管制制度形成障碍的分析》一文中,回顾了我国药品管制制度的历史演进,从而较系统地分析了我国药品管制存在的问题[5-6]。2006年,诸多药害事件发生后,关注我国药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的人越来越多,如吕旭飞[7]指出:欣弗事件暴露出我国药品招标制度缺陷、监管漏洞、抗生素滥用、救济制度不完善、职业道德危机等问题,其产生原因是体制不顺、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环境不成熟等;宋华琳[8]撰文指出中国药品规制机构是半垂直管理的规制体系,政企之间存在回旋之门,规制工具理念与实效相违等问题,而影响药品规制改革的不仅有药监部门自身,还有国务院、跨国公司、传媒、专家、公众;杨晶[9]提出我国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一体化的全程监管体系、缺乏监管资源、法律法规不尽完善、职责划分不清,其原因主要是起步晚、重视不够,借鉴国外、跨度太大。

这些研究从不同角度对药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描述、汇总,而且总体上基本将国内药品安全监管中主要问题都罗列出来了。但是,尚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研究很分散、不成体系,没有一个系统理论框架作为支撑;二是大都没明确指出目前中国药品安全监管存在的根本问题,也没有系统分析问题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因而得出的结论不可避免的会存在一定片面性;三是在问题分析中,主要是定性描述,缺乏定量分析,因此结论是否可靠、准确值得商榷。

3 监管方法措施研究

监管方法措施的研究较多,其提出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借鉴国外经验,提出适合我国特点的措施。比如杜钢建[10]从药品监管主体、机构与监管范围、药事咨询委员会制度、中介组织制度在医药监管中的作用以及行政检查、司法执法等方面,系统比较分析了国外药品监管体系与改革经验,提出我国应尽快建立集药品、食品、化妆品、农药、兽药、医疗器械等行业于一体的统一监管制度。宋华琳[11]从纵向事权划分、横向监管范围、组织体系设计、监管权与服务职能四个方面,对十七个国家监管体制进行了描述和比较分析,认为监管机构组织体系设计在纵向上可分为单轨制和双轨制,在横向上可分为一元制和多元制。

二是依据某个或某些经济、管理理论,提出监管措施。应用最多的就是利用管制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等理论来研究药品管制问题。如刘鹏借助于对西方监管有关理论的分析说明,从建章立制、标准设立、奖惩机制的建立以及对执行系统的合理优化等角度对中国药品安全监管的政策过程进行阐述,并提出了“混合型监管”的药品安全监管模式[12];曹阳[13]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分析了我国药品安全有效社会性管制变迁的特征,提出以国家为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为主线、构建绩效导向型的独立高效的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建立信息披露和沟通渠道、增加违规成本以提高监管效率等。

三是根据现状的分析,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如刘文丽[8]针对农村药品安全现状,提出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建立农村三级药品监督体系、完善监管联动协作机制等措施。杨晶[9]在分析药品流通监管问题与原因基础上,提出加强自身建设,理顺利益关系、调整监管思路,发挥行业协会在监管中作用,将监管关口前移,发挥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作用等措施。

总之,学术界对对中国政府药品监管的系统研究很多,从不同的角度,对药品安全监管的问题进行探讨。但是,这种研究基本是对某一方面问题的分散探讨,没有对药品产业政府管制问题进行集中统一的研究,这说明我国在药品质量安全政府监管领域的研究还存在不足。

参考文献:

[1] 王淑娟.中国药品安全规制研究[D].辽宁大学,2010

[2] 马乐新.中国药品管制的制度经济学研究[D].华南农业大学,2005

[3] 黄志勇,陈晓红.我国药品产业政府管制分析与对策研究[J].现代管理科学,2009(9):38-40.

[4] 韩超,单双.基于多重委托关系的药品监管研究――案例分析[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8(3):8-11

[5] 余晖.中国药业政府管制制度形成障碍的分析(上)[J].管理世界,1997 (5):126-35.

[6] 余晖.中国药业政府管制制度形成障碍的分析(下)[J].管理世界,1997(6):87-95.

[7] 吕旭飞.“欣弗”事件暴露的问题及其对策[J].卫生经济研究,2007(3):29-30

[8] 宋华琳.中国药品规制改革依然“在路上”[J].中国改革,2008(4):56-58

[9] 杨晶.我国药品流通安全监管体系研究[J].成人高教学刊,2010(1):18-21

[10] 杜钢建.国外药品规制与监管体制比较[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3(1):83-87

[11] 苏苗罕,宋华琳.各国药品监管体制比较研究[J].上海食品药品监管情报研究,2009(6):1-6

[12] 刘鹏.混合型监管:政策工具视野下的中国药品安全监管[J].公共管理学报,2007(1):12-24

药品安全论文篇(3)

一、风险预防:药品安全法益前置保护

我国《刑法》关于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规定中,如第141条将“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中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作为入罪的最低标准,但是这条法律在实际运用中却被束之高阁,因为“足以严重危害人类健康”这一危险犯的设置看似合理,实际上在司法实践中却面临尴尬境地,“足以危害人类健康”要求进一步作出因果关系的证明,而司法实践中的相关鉴定实施的困难程度太大,导致该条文无法具体运用。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国家为了加大对药品安全领域犯罪行为的规制力度,删去了《刑法》141条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这一犯罪构成要件,将生产、销售假药罪设置成抽象危险犯,以此来加强刑法对药品安全的保护力度,满足人们对药品安全的需求。

二、风险控制:严密药品安全刑事法网

在药品安全的风险控制方面,需要严密刑事法网,以此来填补风险漏洞。刑法必须扩大有关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环节,加大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增加需要其规制的药品安全犯罪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将“生产、销售”修改为“生产、经营”,药品安全问题本身覆盖从药品的生产、销售再到使用等各环节、全过程,而不仅仅局限于生产、销售。需要刑法规制的药品安全犯罪行为指的是药品生产到应用的全过程中的可能存在的对药品安全造成危害的多种行为,不仅包括现行刑法侧重规制的有关药品生产、销售的违法行为,还要从药品生产前的组织行为、生产加工过程、整个物流运作等多方面进行监督管理,所以刑法规制的危害药品安全的犯罪行为应当涵盖药品原材料的来源、药品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销售等整个过程中涉及的行为[1]。只有从源头开始治理,杜绝源头危险的存在,加大刑法保护力度,形成统一的法律监管体系,才能有效抵制危害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风险负担:药品安全风险的分配

药品安全风险的分配,主要指风险及注意义务的分配,包括药品生产者的风险义务,即药品生产者需要尽最大限度的注意义务,包括出售药品前的调查义务、药品出售过程中的告知义务、出售药品后的信息搜集及反馈义务等;药品的存储、运输者的义务,即其在存储、运输过程中应当注意方法得当,保证药品的安全[2]。《刑法修正案(八)》中加大了食品监督管理者的注意义务,食品监管方面的渎职犯罪与其他方面的渎职罪分离开来,关于食品监管方面渎职犯罪的法定刑比罪、罪更重,通过这种方式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者的义务,从而达到更好的监督食品生产、销售等整个过程。所以在药品安全的监管方面也可以借鉴上述规定,将药品安全监管渎职罪单列出来,因为在药品安全渎职犯罪领域往往也存在犯罪主体复杂、涉及人员多、因果关系复杂、责任难以明确等等况,所以,将药品安全监管渎职罪单列出来,可以使药品安全的监察力度逐步提高,进一步保障药品安全。

四、药品安全的风险刑法的保护限度

首先,坚持刑法中但书的适用。实践中,司法机关在判断某一行为是否触犯刑法时,必须坚持刑法条文中但书的应用,以贯彻罪刑法定原则,限制司法机关的自由裁量权,防范司法机关因法律适用的扩大而增加的司法风险。其次,坚持兜底条款的运用。兜底条款是为了防止遗漏犯罪行为而设置的,但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司法者随意解释兜底条款,将不需要刑法规制的行为任意解释为需要刑法规制,这样既是对司法资源的浪费,又是对公民自由权利的侵犯。所以,在实践中,应当坚持用体系解释的解释方法来解释兜底条款,如《刑法》141条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其他严重情节”应解释为与“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具有相当行的情节。最后,在区分罪与非罪时,须坚持形势判断优先于实质判断。也就是说,药品安全犯罪首先应当认定客观要件,包括行为对象、具体的客观行为、危害药品安全因素等,其次明确嫌疑人在生产、销售药品时具有明知药品安全风险主观故意要件,才能得出行为是否对特定法益造成了危害的结论[3]。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司法实践对于公共政策就完全不考虑,而是对刑法条文的实质目的性解释已经将公共政策融入其中,对政策的考量,贯穿于对罪状的解释中。

[参考文献]

[1]李润华.药品安全的刑法保护[J].中国卫生法制,2012,6:003.

药品安全论文篇(4)

(二)严格标准,注重实效。按照 XX 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 系》逐项落实,创建工作既要立足于传统的创建项目和载体,进一步 巩固既有创建成果和优势,又要与上级部门的新要求相衔接,不断拓 展创建内涵,努力扩大创建领域,争取更优创建成果。创建工作要力 第 1 页 共 12 页 求出真招、见实效,避免图形式、走过场,要通过创建工作的开展, 使各项基础工作更加巩固、长效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机关作风效能更 加强化,为民服务水平更加提升。

(三)突出重点,攻坚克难。根据全市文明城市创建统一部署, 我局牵头开展集贸市场提升工程,包括大华农贸市场、开发区农贸市 场、河沥桥东及桥西四家集贸市场的整治工作,其中大华农贸市场是 整治工作重点和难点。要举全局之力开展对集贸市场整治工作,同时 完善有关长效监管工作举措,出台集贸市场划行规市方案,建立集贸 市场专业化整治队伍。

(四)全员参与,共同创建。创建文明单位的落脚点是提高全体 人员的文明素养和整个系统的文明水平,参与文明创建工作人人有 责,要充分调动所有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创建工作的开 展和实效要与每项具体工作和每位干部职工的实绩挂钩,与日常工作 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评比,并作为干部职工年终考核的重要 依据。

(五)统筹兼顾,整体提升。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加强统筹力 度,以线带面,整体提升,推动系统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 设、业务建设迈上新台阶,促进系统的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廉政 勤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新水平。

三、创建目标 按照 XX 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 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标准和要求,开展多途径、多形式、全方位的 文明创建活动,通过三年创建,强化机关文明创建,规范市场经营行 为,增强经营户文明意识,形成良好、文明的市场消费环境。

第 2 页 共 12 页 四、工作重点 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培育优良作风和职业道德、创 建和谐环境和良好秩序、塑造良好形象为主要内容,以群众满意、基 层满意、企业满意、机关满意为基本目标,以显著的工作业绩和优良 的行业作风,坚持文明行政、文明执法、文明管理、文明服务,在全 社会树立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新形象,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确保创建目标任务的实现。

(一)领导班子更加坚强有力。要以提高素质,改进作风和增强 团结为重点,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坚强领导集体。

领导班子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重 视文明创建投入,扎实开展创建活动;要团结协作,廉洁勤政,作风 民主,联系群众,关心干部职工,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认真接受党内 和群众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争创“五好”(学习好、团 结好、纪律好、作风好、政绩好)领导班子,提高战斗力和威信;要 带头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重视 提高学习质量效果,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解放思想、与 时俱进的模范,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科学安排创建工作,定 期研究创建进展,编印创建专题工作简报,加大创建工作宣传,总结 创建工作成绩,推动创建工作健康开展。

(二)干部职工更加团结奋进。以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素 质高、业务精的干部队伍为目标,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 线、基本纲领和重大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使干部职工树立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紧密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形势政策教育。扎实进取,开拓创 第 3 页 共 12 页 新,全面完成好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 工作效率、创新能力、服务意识保持较高水平。重视加强培训教育, 推动干部职工知识结构、能力水平与时俱进。开展内容充实、形式多 样、效果明显的创建活动,做好创建内部考核,完善创建奖惩措施, 引导形成积极争先、奋勇向前的创建氛围,提升广大干部队伍整体素 质。

(三)政务环境更加廉洁高效。以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 机关为抓手,切实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强化为发展服务、为基层 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意识。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和信息服务水 平,促进工作实效和各项制度的规范执行,努力创造行为规范、运转 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坚持依 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程序,提高服 务效率,在本部门中坚决杜绝“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说、 事难办”的不良现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社会 舆论和上级部门的监督,认真答复来信来访和各级人大代表提案、政 协委员建议,力求群众投诉和来访接待处理率和满意率均达到 100%。

(四)机关运作更加和谐顺畅。重视机关内部文明办公环境营 造,形成和谐顺畅的氛围,为文明创建活动提供坚实保障。保持机关 办公环境干净、整洁、有序,适时增设便民服务标识和设施,为单位 职工和群众提供一个安全、卫生、优美、舒适的办公和窗口环境。推 进机关厉行节约

市场监管局文明单位创建自查报告_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度工作总结---------------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度工作总结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 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 如意!一、xxxx 年工作情况 xxxx 年,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学 习贯彻党的 xx 大和 xx 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 发展观为指导,以“xxxx 食品药品安全应先行”作为实 践科学发展观载体,紧紧围绕省局部署的八项工作任 务,结合 xxxx 实际,采取四个安全(食品药品质量安 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系统队伍安全和机关内 部财物安全)保稳定,“一县一品、一科一特”创品牌, “驻乡巡村”创特色,有效作为抓落实,业已取得阶段 性成效。

(一)强化理念,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 实效 根据省局的工作要求和 xxxx 市委的统一部署,严 格按照规定动作分阶段进行,做到边学边思、边学边 议、边学边查、边学边改,扎实推进,取得了良好成 效。

1、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成立了学习实 践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 ---------------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组织、协调学习实践活动具体工作。局党组多次召开 会议,专题研究学习实践活动,制定下发了我局开展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有 步骤、有计划地开展学习实践活动。2、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制定了《深入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培训计划表》,确定了学习时 间、内容和目的要求,实行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 合,采取专题辅导、作读书笔记、写交流心得、出学 习专栏、知识测试和集中观看电教片等形式,认真学 习党的 xx 大精神、《毛泽东邓小平 xx 论科学发展》、 《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xx 等中央领导同志一 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3、深入调查研究,解决制约发展瓶颈。将学习实 践活动调研与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紧密结合,市局 班子成员分成四组,带领相关科室人员深入 10 个县 (市),采取明查暗访、座谈讨论、问卷调查、听取汇 报等形式,开展了“xxxx 食品药品监管应先行”和服务 医药经济发展等专题调研,形成的两篇主题报告得到 了市委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的好评。在调研 的同时,把征求意见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广泛征求 基层局和监管相对人对我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 如何促进我市医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 ---------------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并把征求的意见和建议同调研课题有机结合,提升调 研报告的质量。4、边学边改,讲求实效。6 月初,市、县两级局 分别召开领导班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民主生活 会和全体党员组织生活会,接受了一次深刻的党性党 风教育;7 月份,市局党组形成一份联系实际紧密、 问题查摆认真、原因分析深刻、整改思路科学、文件 格式规范,落实措施可行的分析检查报告,得到了市委 学习小组的充分肯定;坚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民主评 议政风行风活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和机关效能建设 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贯穿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过 程,实现了四个转变,即: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从被 动参加学习到主动学习实践转变,更加注重自身素质 的提高;监管的重心从城市向城乡并重转变,更加注 重统筹城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协调发展;把监管 的内容从单纯监管向公共行政服务转变,更加注重行 政执法的公平与公正,实现和谐监管;监管的手段从 传统的方式向数字化信息化转变,更加注重服务方便 群众。(二)强化整规,保药品质量安全 今年我局把药品市场整规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大 力开展药品市场整规。今年以来,全系统共出动执法---------------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 ---------------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人员...人次,检查药品..万种次,医疗器械...种次,查 处药械行政处罚案件...件,没收药品总货值...万元,取 缔无证经营..家,罚没款入库..万元。市、县两级局继 续保持行政处罚案件“三无”(无行政复议案、无行政 诉讼案、无行政投诉案)目标。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次会议专门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食品药品 安全监管情况的报告,对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 每次执法检查均有留下检查记录的做法予以肯定并推 广。1、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市、县两级局以专项 整治为切入点,认真贯彻落实省上一系列部署,先后 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21 次;各县(市)局还根据本辖区 不同的药品市场情况,开展了各类专项检查..次。2、增强药品市场整规意识。5 月份,市局专门召 开班子成员会议和全市视频会议,提出了进一步统一 思想、提高认识,重新树立大稽查观念,集中力量、 突出重点,继续开展交叉执法活动,充分发挥技术支 撑作用,充分发挥监督网的协管作用,保证办案质量、 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等七条意见,着力抓好药品市场 整规。3、强化督查。xxxx 年,市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 导多次带领各科室业务骨干深入县(市)明察暗访,---------------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 ---------------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对重点涉药单位进行现场督查,有效地挖掘一批案源, 查处了一批案件。4、开展多形式协作稽查。9 月份,市局采取换位 执法,抽调市、县两级..多名执法人员,组成医疗机构、 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农村涉药单 位、药品抽样等 5 个执法检查组,对市两区部分涉药 单位开展了换位执法专项检查;临近县交叉执法,县 (市)局与相邻县(市)局开展交叉执法活动,市局 派人指导协助,相互学习,相互促进;边界县联防执 法,建宁局、大田局、宁化局分别与周边省、市兄弟 县(市)局建立了边界药品联防机制,实现农村药品“两 网”对接互联。通过多形式联防联控,创新了打假治劣 机制,强化了稽查队伍能力建设,营造了整治声威, 推进了药械市场整规工作,提升了科学监管水平,取 得了良好的成效。5、开展抽验检查。市局将药品抽验任务分解到各 县(市)局、市药检所,并对其实行“两率”量化管理。

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药品抽样 ...批次,其中,市药 检所完成 585 批,县(市)局完成...批,检验完成 ... 批, 检出不合格 .. 批次。同时,全市系统也积极开展药品 快速鉴别专用车的初筛工作,抽查涉药单位 ..余家, 经车载检测系统筛查药品 ...批,确定不合格药品 ..---------------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 ---------------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批次。此外,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开展了医疗器械抽样 工作,共抽样 35 批送省药检所检验。(三)强化监管,保药品市场稳定 1、建立药品市场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市、县两级 局不断探索新方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事前监管体系、 事中监控体系和运行管理体系的日常监管体系,完善 分片监管、分类管理、劝导约谈、日常巡查、建立企 业档案、签订诚信承诺书、信用等级评价、电子监管、 网上实时监控、短信提醒等有效的日常监管方法。

2、认真开展驻厂监督工作。xxxx 年,驻厂监督 员共发现了 32 条一般缺陷,并及时向企业反馈、督促 企业及时整改。同时,按照要求,对辖区内药品生产 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并按要求对尤溪仙 锦药业进行 gmp 跟踪检查。

3、扎实做好 gsp 认证及跟踪检查工作。抓好药品 批发企业新一轮 gsp 认证督促指导,全市新一轮认证 的 4 家企业全部通过省局组织的现场检查。有序开展 药品零售企业 gsp 认证及跟踪检查,xxxx 年,完成 3 家药品批发企业跟踪检查工作,完成 135 家新办(含 换证)零售企业 gsp 认证工作,完成 77 家药品零售企 业的跟踪检查。同时,加强 gsp 认证检查员培训,举 办了 2 期认证检查员培训班,建立了检查员 qq 群,并---------------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 ---------------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采取“岗位操作练兵和以老带新”的方式,对新检查员 进行培训。4、强化药品流通渠道管理。按照省局 XX 年下发 的“...”、“..号”和国家局 xxxx 年下发的“...号”通知要求, 采取专题教育、自查自纠、专项督查等措施,逐一抓 好贯彻落实。市局专门下发通知,强化包干责任制, 坚持对全市 4020 多家涉药单位进行“不漏一村一所” 的检查。通过注册、认证、换证、日常检查等发现共 发现案件线索 210 件,依法进行了处理。同时,强化 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意 识,先后召开多次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生产企业负责 人会议,组织学习药品相关法律法规、收看全省视频 会议和学习国家局、省局相关文件,全面落实企业的 药品安全主体责任。5、加强特殊药品日常监管。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监 管责任制度和巡查制度,充分利用特殊药品监控网络 平台,对特殊药品实行动态监管,对辖区内区域性批 发企业、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蛋白同化制剂肽 类激素批发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及特殊药品进货、销售、 库存、流向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及时督促企 业整规存在的问题。6、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管。重点抓好一---------------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 ---------------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次性使用注输器具、植入材料、体外诊断试剂等经营 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强化证后监管,共检查医疗器 械法人经营企业 94 家次,非法人经营企业 179 家次, 办理变更或上报省局变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事项 24 家次(非法人 10 家次),企业申请注销 12 家(非 法人企业注销 11 家),查处擅自降低经营条件 2 家。

同时,着力抓规范骨科植入材料等高风险医疗器械经 营使用行为,促进经营使用单位加强医疗器械产品采 购管理,规范购进质量验收等记录,确保产品质量可 追溯。7、加强 adr 及药品广告监测。成立了市药械安全 监测评价暨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确定泰宁县朱口镇 卫生院、尤溪县洋中镇卫生院及宁化县安乐乡卫生院 为省局新的老少边渔岛监测试点,开展监测试点工作。

今年先后开展了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等培训班.期。全市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例, 完成年度计划的...%。其中新的严重的报告 312 例, 完成年度计划的...%,对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做到及 时报告,及时处置。同时,加强药品广告监测,市、 县两级局均有专人负责药品广告监测工作,全市向工 商部门依法移送违法药品广告 37 起。8、全力做好防控甲型 h1n1 流感药品监管。5 月---------------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 ---------------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份以来,市局加强对辖区内防控甲型 h1n1 流感疫情药 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组织 开展防控甲型 h1n1 流感医药用品的监督抽样,认真做 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 安排专人值班。目前,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检查涉药单位 1420 家次,发出整改通知 38 条,确保 了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和防控工作顺利进 行。(四)强化综合协调监督,保食品安全 认真履行市食安办和食品安全的组织协调、综合 监督职能,制订工作意见,积极牵头组织食品安全各 监管部门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年没有发生重大食 品安全事故,在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 程”督查评价中,我市及被抽查的尤溪、沙县都得到很 高的评价。

1、发挥抓手作用,协调部署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召集食品安全各监管单位召开各类会议,研究部署各 项工作;制订下发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意见,提出了年 度食品安全的目标、措施和要求,及时下发和转发食 品安全有关文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随着《食 品安全法》的贯彻落实和省机构改革方案的出台,根 据省上的通知精神,及时做好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调---------------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 ---------------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整和移接交工作,全市食品安全职能调整移交全部到 位,保证了相应的监管职能不脱节;积极向政府申请 工作经费补助,做好经费的安排和监督使用;牵头组 织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及时、高效答复了 3 件 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的政协提案。2、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牵头 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 节日食品安全检查,保障节日食品安全;组织有关部 门认真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 剂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顺利通过了 省专项整治考评组的考核评估;安排专人,加强保健 食品广告监测,发现问题广告及时停止和处理,xxxx 年,全市共监测保健食品广告...多条,发现违规..条, 停止 10 条,从 10 月份起,接手保健食品市场监 管职能,认真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抓好保健食品 的经营许可和市场监管;针对不同时段和热点问题开 展各类重点整治,分别开展了猪肉和学校周边食品安 全等专项整治,按照防控甲型 h1n1 流感疫情的要求, 立即制订防控方案,组织各主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 各环节的防控工作。3、组织各部门加强日常监管,有效治理餐桌污染。

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抓好农产品源头、---------------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 ---------------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和“五类产品,一 个行业”的污染治理,加强食品各个环节的监管,xxxx 年,全市共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万次,出动执 法人员万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万 户,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起,查获污染食品...吨, 总货值..万元。全市共抽样检测主要食品万件,除桶装 水生产企业抽检合格率差省定标准...个百分点外,其 余食品抽检合格率全部符合国家和省定标准。4、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宣传教育。及时收集、 整理、上报食品安全有关信息,加强“xxxx 市食品安 全网”网络管理,适时更新有关内容,食品安全有 关信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三进”宣传教育活动,通 过各类媒体和多种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 传教育活动,宣传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 全有关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五)强化系统建设,保队伍安全 1、加强人才培养工作。配齐市药检所班子,招聘 了 2 名专业技术人员,抓好药检所职称评审,市、县 有 3 人晋级药学副高职称;市局考察 2 名任职试用期 满的科级干部,任命了市局监察室副主任,县级局提 拔了 3 名主任科员,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

2、加强队伍培训。市局扎实开展 “一月一讲座”---------------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 ---------------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活动,局领导和有关科室同志就政治理论和药械监管 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进行了多次讲座,让全局同志了 解市局的各项工作,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认真落实培训计划,市局分别举办了食品安全监管知 识、稽查、快检技术和全市系统干部能力建设等培训 班,不断提升监管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和科学监管水 平。认真落实调训任务,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各类培 训。此外,通过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跟班学习、 外出参观、建立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手机短信平 台等开展农村药品“两网”人员培训,全年共培训协管 员、信息员 2281 人次。3、认真开展“五比”竞赛活动。4 月份以来,按照 xxxx 市委“四个不让”要求,扎实开展 “五比”竞赛活 动,结合“一县一品、一科一特”的争先创优活动,人 人树立“转变作风从我做起,群众满意是我追求”的意 识,比服务、比效率、比质量、比作风、比形象,营 造文明、优质、高效、廉洁的机关工作氛围。活动期 间,市局各科室、各岗位对照“四个不让”的要求进行 自查自纠,提出改进措施和服务承诺,同时制定了加 强市局机关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强化考勤、强化督 查,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取得 良好效果。---------------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 ---------------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市局与各县 (市)局、市药检所“一把手”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书,市、县两级局在机关内部层层签订廉洁自律责 任书,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具体、一级抓一级、层 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修订了 xxxx 年全市系统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评细则,认真执行《规范行政执 法自由裁量权暂行办法》,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有效 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5、强化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经常性地开展 理想信念教育、“xxxx”教育、法制教育、警示教育和 党纪政纪教育,做到逢会必说,警钟长鸣,防患于未 然。市、县两级局以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为主 题,开展了“弘扬正气、合力争先”党性党风党纪专题 教育活动和以贯彻落实“四个不让”要求开展“五比”竞 赛活动,特别注重以反面典型案例为教材开展警示教 育,并通过观看电教片、警示牌等措施,认真抓好节 假日期间廉洁自律教育。6、强化监督,抓好源头防范。加强对领导干部的 监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和完善了重要情况 通报、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规定,不 断增强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执行稽查案件纪---------------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 ---------------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检监察干部合议制度。加强对事后的监督。认真执行 重点岗位重点环节主办人员述廉报告制度和认证检查 员认证返回报告制度,主办人员和认证检查员都能按 月或专项工作及时填写述廉报告单,向局纪检监察部 门汇报工作期间遵守廉政制度的情况。开展执法回访 效能监察等活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制定了机关工 作纪律若干规定,严格执行考勤等机关工作纪律的有 关制度,并采取不定期、不定时的巡查方式进行督查。(六)强化品牌,开展“一县一品、一科一特”争 先创优活动xxxx 年,围绕省局提出的八项任务要求,为创特 色,创品牌,示范带动,更好地完成任务,我局开展 了“一县一品、一科一特”争先创优活动,把这项活动 作为以点带面、推动全面工作的着力点,狠抓落实, 取得成效。1.抓工作落实。xxxx 年初,市局专门下发文件, 明确了这项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市、县两级局分别成 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将此项活动列入 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各县(市)局、市药检所和市局 各科室结合实际,提出了一至三项力争走在全市前列 的争先创优项目,全市系统共提出 35 项争先创优项 目。---------------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 ---------------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2.彰显工作特色。各县(市)局、市局各科室按 照提出的品牌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如:明溪县局在服务医药经济发展方面下大力气,主 动为企业实施全程帮促和优质服务,有效地促进了企 业的发展;大田县探索和实施农村学校食堂改造工程, 完成了 6 所学校改造,积累了大量经验;沙县局大力 推进边远村“便民药柜”建设,今年共设立“便民药 柜”13 家,初步解决了“双无(无医、无药)村”群众 用药难问题;永安市局继续深化“驻乡巡村”工作,今 年 10 月底在永安召开的全省农村食品药品监管“驻乡 巡村”工作会议;将乐县局在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诚 信体系建设年活动,培育诚信企业文化,促进企业依 法经营;泰宁县局抓好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药房改 造的帮扶指导,发放了《药房规范化管理手册》,目前, 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已全部改造,村卫生所己改造 49 家;清流县局、尤溪县局分别将抓好农村药品“两网”建 设示范点作为品牌工作,示范作用初步显现;建宁县 局、宁化县局与毗邻的江西省南丰、广昌、石城以及 龙岩的连城、长汀等县局签定联防协议书,加强交界 地区药品市场的联防协作,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再筑 一道新防线;市局各科室的品牌创建工作也取得了良 好成绩。---------------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 ---------------本文为网络收集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3.带动全局。通过开展“一县一品、一科一特”争 先创优活动,提高了大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通过以 点带面,不仅争创出了工作特色和品牌,培植了典型, 而且也带动了全局工作的开展,提升了全局工作的水 平,确保了全年工作任务高质量、高水平的完成。(七)强化农村,开展“驻乡巡村”工作 按照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上省局李德仁提 出的积极试行“药品监督特派员驻乡巡村制度”要求, 今年我市把“驻乡巡村”作为系统工作的重中之重,抓 特色、树典型、求实效。《中国医药报》、《福建日报》、 《xxxx 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我局开展的“驻乡巡村” 工作予以了报道,10 月底,全省农村食品药品监管“驻 乡巡村”工作现场会在永安召开,介绍推广了我市“驻 乡巡村”工作做法。

药品安全论文篇(5)

刑法在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中发挥着重大作用,作为一部保障法,具有最严厉的惩治措施,也是食品药品安全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鉴于刑法规范的重要作用,刑法规范本身具有的不足和漏洞就显得异常重要,会对食品药品保护产生整体性的损害,因此,相关的刑法规范的完善就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侵害的法益有待修正

《刑法》规定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条文集中在第3章第1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该章节保护的法益应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1],但是,如此规定具有历史局限性。现行《刑法》于1979年修订,而当时的社会背景是改革开放刚刚起步,计划经济的桎梏依然束缚着市场行为,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是当时突出的社会问题,刑法对此理应有所回应,加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成为题中之义。时至今日,我国市场经济制度基本建立,应当从用刑法方式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过渡到市场本身的经济规律以及市场主体的自律。与此同时,社会公众的个人生命、健康权利意识却空前高涨,相关的民生安全问题成为更大的社会需求。从立法层面来讲,现行《刑法》侧重市场秩序的维护,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对公众民生安全权益的保护。

(二)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属性有待修正

《刑法》规定食品药品犯罪,罪名主要有四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以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于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属于危险犯还是实害犯,《刑法》规定出现犹豫。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危险犯,也即是只要实施了以上行为,无论是否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均构成犯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则属于实害犯,构成此类犯罪只有产生“对人体健康的严重危害、食物中毒与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恶劣后果才构成犯罪。

我们不妨试问一下,假药和劣药的危害后果有没有这么泾渭分明,有些时候劣药的影响更为隐形和持久,两者并没有明显的界限。这也就是上文提到的,“假药”和“劣药”的认定属于专业性、技术性的内容,理应由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界定和划分,更多的体现在成分、剂量的多寡。从法益保护的角度来讲,区别规范“假药”和“劣药”是相对于行为对市场经济秩序不同程度的破坏而言的,但是,以民生安全的角度,假药和劣药对于社会公众的生命、健康的损害这一事实是一致的,并没有多少的差别。

因此,在保护的法益没有修正之前,给予对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的程度不同,法律规定实行实害犯和危险犯是有一定法学理论作支撑。但是作为民生安全保护的视角下,这样的分别规定就有些不合时宜,侧重于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益,在法律规定上没有实害犯与危险犯区分的必要;再加之前文阐述的一般预防的必要性,作者认为,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应为危险犯,有没有实害结果的发生,只是一种加重情节,这就从一定程度上修正了此类案件的法律属性。在刑法理论上形成一定的统一。

(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刑罚有待修正

现行《刑法》对于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刑罚规定不可谓不严厉,却与日益猖獗的犯罪情势不相符,也就是说刑罚相关的规范存在问题。仔细分析不难发现,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刑罚存在处罚对象单一,刑罚手段不完善的一系列问题。

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处罚,除了对责任人科处实体刑,大多数是处以罚金,罚金的多少是以犯罪中生产销售数额来确定,然而,犯罪数额是按照1979年标准来确定。现行《刑法》明确规定了犯罪数额的区间范围,司法解释也没有增加数额的权利。但是,相较于1979年,今天的经济形势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经济总量已翻了几番,经营企业的违法销售金额动则千万、甚至以亿计,罚金与违法所得额之间的巨大差距也造成了违法犯罪成本降低,这也是滋生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原动力。刑罚方式的单一,加之现行《刑法》又不能在法律层面增加罚金数额,就显得处罚的力度有些单薄,增加刑罚方式使之多元化,就显得十分必要。

再从《刑法》对象上来分析,《刑法》中对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刑罚对象规定只有市场经营活动主体,这也是保护市场经济秩序为出发点的表现之一。我们必须看到,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事件,不仅仅涉及市场主体这一个方面,更多的案件时有市场监管部门的身影掺杂其中,如果忽略了对市场监管部门的惩处,势必会影响到食品药品安全的保护效果。从现实状况看,食品药品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不力,甚至在履行监管职责中存在渎职、受贿行为,都在一定程度上助推者犯罪行为的猖獗。因此,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纳入刑罚体系,将从根本上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刑法完善

(一)以风险控制为中心,构建民生法益保护框架

“传统刑法比较倾向于惩处对个人生命、财产造成实际损害的行为,但对于风险转化为损害后果才科处行为人重刑为时已晚”[2]。这种情况在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上体现更尤为突出。公众的安全、健康一旦造成伤害就无法弥补,对于有关违法犯罪经营企业的惩罚只是对社会秩序补偿性的手段,而无法弥补对社会公众的实际损害。因此,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应以风险控制为中心,将刑法规范的重心放在如何预防社会风险,从根本上保护民生安全这一重大法益,体现一般预防理论的精髓。从更高层次审视刑法规范,惩治犯罪是一项重要手段,体现“惩防并举”也是重要的思路,更加多元化的预防性措施同样是必不可少。

从法学理论上讲,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侵害的法益应为大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此类犯罪应纳入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中。危害公共安全罪保护的法益是公共安全,更侧重于“公共”,也就是不特定或多数人,体现保护公众的生命、健康的内容,如此一来,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就回归到保护公众的基本权益这一重点上来。作者认为,这是刑法在法律理念上的转变,既切合时代的要求,增加民生安全的保护;同时采用更加多元化的处罚也不会削弱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这一理念并不是空想,在法律实践中已经有所尝试,比如,2011年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一起“瘦肉精”案件,最终就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判处。[3]

(二)增强《刑法》法条之间的协调,落实民生保护法律理念

上文已经阐述刑法有关食品安全犯罪的犯罪属性的修正,就现行《刑法》而言,保护的法益是市场秩序,防范的是市场生产、销售等行为对于秩序的一种破坏性作用,因此会出现以生产、销售行为的危害程度来划分的罪名及刑罚的局面。正如前文所阐述的,我们需要完善的就是将保护的法益统一划归到社会公众的生命、健康权益的保护,如此一来,现有的《刑法》条文中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相关规定也应作出相应的调整。

食品药品安全被赋予民生保护的时代内涵,并且从刑法类别上将其划分到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然而,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都是属于危险犯,也即是说只要具有犯罪的行为,并不要求其必须具有危害后果作为定罪标准。这样就将实害犯的规定排除在外,所以,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相关条文规定的实害犯于危险犯的区别就需要作出调整,有必要将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统一规定为危险犯。这样,既是对保护法益调整的回应,同时也能摆脱刑法在“市场秩序”和“公众健康利益”之间的摇摆不定的局面,消除法条之间出现的不协调。

上文也讲到,在民生保护的视野下“假药”、“劣药”太大的区别,对于公众生命、健康的危害并不没有明显的大小之分;同时,根据现实的办案经验,我们也会发现“假药”和“劣药”的区分,它涉及到非常专业的剂量、成份的多少的问题,并不是刑法本身所能解决的问题,如果刑法规定并没有判断依据,将会造成适用的混乱。因此,笔者认为,《刑法》中严格区分“假药”和“劣药”、“有毒、有害食物”和“伪劣产品”等相似概念的规定是没有必要的,也会影响到具体条文的适用。《刑法》上不作区别对待,并不是就将一视同仁,相关专业的规定可以由行政法规以及相关的部门规章来明确,只要做好刑行衔接,就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也能理顺食品药品系统内的各个法律之间的关系,形成一个保护的合力。

(三)配置资格刑、强调监管部门的刑事责任

针对刑法刑罚方式单一的状况,我国可以参照国外的有益经验,增加资格刑,既可以弥补罚金刑的不足,也可以从根本上遏制其犯罪的行为的发生。资格刑又称权力刑,是指剥夺、停止被判刑人的特定权利或资格的刑罚[4]。对于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企业限制或禁止在一定时间内从事相关行业生产和销售的资格。这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能不能适合我国规定的资格刑?我国资格刑主要包括剥夺政治权利和驱逐出境。针对此类犯罪只能讨论纳入“剥夺政治权利”这一范围,张明楷指出:“剥夺政治圈的适用对象并不限于单纯的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还应包括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5]。

从上述表述来看,我国资格刑主要适用于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前文我们已经阐述过将此类犯罪划归到破坏公共安全犯罪中来,这正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精确在现有《刑法》对这一章节犯罪的规定中,也是使用了剥夺政治权利的惩处措施,因此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完全适合增设资格刑。再从处罚效果上来看,增设禁止从事某一行业或职业的资格刑,可以剥夺某些犯罪主体在一定时期再犯此类罪行的条件,对有关单位也能在市场行为上给予约束和限制,而不是以简单的罚金作为终点,扩大增加刑法的威力,保证刑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对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无法纳入刑罚体系的状况,我们要及时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在其他法律解释做出尝试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对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打击力度,监督其正确行使职能,食品药品安全。“两高”颁布的《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中明确规定:“……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的,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安全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这一规定体现两点:第一,现有法律体现一种社会意识和立法思想的倾向,就是在保护国家、社会整体利益的前提下,更多的来关注民生利益的保护。这也和本文讨论的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规定侧重保护民生向吻合。第二,规定中明确,行贿主体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行贿的另一面就是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国家机关人员的受贿,将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和、渎职罪等相结合,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真正打击此类犯罪的幕后黑手,真正消除此类犯罪存在的制度性土壤。

三、小结

法律总是试图去适应现实社会的秩序观和价值判断,并将其嫩滑为形式意义上的条文[6]。从现实角度讲,完善刑法确实存在需要完善和修正的地方,认真反思和完善刑法所显现出来的不足和漏洞,是对社会公众期待的回应、同样更是一种责任。建立以风险控制为前提、坚持保护民生安全为主体、规范协调保障有力的食品药品刑法保护体系,扭转我国食品药品犯罪日益严重的现状,最终实现保障社会公众生命、健康权益的目的。

注释:

[1]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第422页。

[2]苏彩霞:《风险社会下抽象危险犯的扩张和限度》,载《法商研究》2011年第4期,第30页。

[3]常景云:《浅谈食品药品安全制度的创新》,载《法制与经济》2012年第8期,第321页。

药品安全论文篇(6)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11-00-02

一、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虽然近年来,我国大力加强药品安全整治,总体形势有了明显好转,制服售假行为得到有效的遏制,药品市场秩序井然,但是还是有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2006年以来,齐二药假药案,上海华联事件,欣弗劣药事件等案件时常发生,这些事件反映出我国药品生产经营中的一些根本问题尚未得到解决,药品安全风险仍存在于研发,生产,流通,使用各个环节。大体有以下问题,药品价格高昂,医院用药不合理,药品进货渠道不规范,药品监管体制不够健全,监管执法技术落后等 ,集中暴露了药品监管机制所存在的问题。药品监管机制是指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法律所授予的职权范围内,依据药事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家药品标准,对我国境内药物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使用,价格,广告,质量检验以及管理过程所进行监督管理的体质和制度。当下,必须深入了解和分析药品监管机制所存在的问题,找到其症结所在,创新药品监管机制改善药品监管体制,让广大百姓以后能放心,安心,舒心的用药,这正是本团的初衷所在。

(一)研究意义

药品安全不仅直接影响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对医药行业国家和谐发展有较大影响。本文以药品安全监管为主要内容,通过比较不同医院对药品使用安全的监管机制,得出如何保障医院用药安全的结论,进一步提高就医人员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1、文献法:通过查询资料,了解国内现在对药品使用安全的相关制度,找出有待提高和完善的地方 进行实地考察 找到突破口。

3、实地考察法: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学校附属城区的三家三级甲等医院以及郧县两所二级甲等医院,对医院的药库负责人、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访谈,对于药品的来源、储存、发放的三个方面进行详细的访问,并且对工作人员通过问卷形式的调查

(三)研究内容

1、分析现状。以药品的使用为线索,分析医院在进药,药品储存,药品摆放,医师用药等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实地考察,得出具体数据,做出相关结论。

2、提出问题并研究。把实地考察中出现的问题与现有的政策进行比较,找出问题,进行讨论分析

3、借用资料,融会贯通,发现不同点。通过阅读国内外相关文献,学习和借鉴优秀的地方,为我国的药品使用安全提出建议。

二、美国药品监管的相关研究

药品安全是一个涉及药品生产、流通、经营等环节的复杂工程,世界各国均有属于自己国家的政府管理下的监管体制,对价格、质量、不良反应等进行动态监管。在西方许多的发达国家都通过设立药品法律来设立权威监管机构,保障执法的有效进行。其中最典型的美国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药品各个方面都有丰富的经验,是国际认证的药品监管机构。依据国情的不同,药品监管体制模式是不一样的。我国目前正在积极学习其先进管理模式,但是仍然有较大的差距。

三、中国药品安全领域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前文研究表明,药品安全的监管非政府一己之责,我国药品监管机构的动荡也说明了药品安全监管领域尚存的诸多不合理之处。

(一)主要问题

1、机构管理问题频出造成可信度降低

(二)中国药品监管体制简介

1、中国药品监管机构

现阶段,我国药品监管的主体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包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现设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包括规划财务司、政策法规司、食品安全监管司、药品注册司、医疗器械监管司等等。我国在1998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在国务院政府机构改革中,按照精简、统一的原则,将所有关于食品与药品安全监督机构整合并成为国务院直接隶属的机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对食品与药品安全进行监督。之后,国务院又做出了对省级以下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的重要决定。

2、药品安全的法律规则体系

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保证药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药品管理法》是专门规范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相关的法律,自颁布以来,对于保证药品的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打击制售假药、劣药,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我国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国家根据非处方药品的安全性,将非处方药分为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经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

四、现状调查

a.制药环节

根据药品生产企业管理法规定:

1、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2)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并按时进行体检;(3)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4)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5)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2、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3、除中药饮片的炮制外,药品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生产记录必须完整准确。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

4、药品包装必须适合药品质量的要求,方便储存、运输和医疗使用。发运中药材必须有包装。在每件包装上,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5、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对其生产的药品进行质量检验;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者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炮制的,不得出厂。严重禁止生产假药和劣质药。

可见,制药公司一般是精细型的化工生产场所,除了具有相应的技术和工作人员,以及正式的授权,还必须具有严格控制的制药环境。通过调查发现,对于制药安全这方面还是值得赞赏的,但是由于药品年需量不同,大多采用间歇式批号生产,以防止供过于求,造成药品堆积;其次,生产出的药品必须经过大量的临床试验,才得以走进市场,保证药品的安全。

b.进药和储存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

1、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但是,购进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除外。

2、对于进口药品,必须从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进口,并由进口药品的企业向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放行。

3、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并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配制。配制的制剂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合格的,凭医师处方在本医疗机构使用。特殊情况下,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4、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和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并有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药品属性对运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用药人购进该药品,应当查验是否符合运输条件要求并作好记录;对不符合运输条件要求的,应当拒绝接收。

5、用药人应当按照药品的属性和类别分库、分区、分垛存放药品,并采取控温、防潮、避光、通风、防虫、防鼠、防火、防污染等措施。储存易燃、易爆、强腐蚀等危险性药品的,应当专设仓库,单独存放,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6、用药人设置仓库储存药品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仓库实行色标管理:合格药品区为绿色;待验药品区、退回药品区为黄色;不合格药品区为红色。

7、用药人应当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检查,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受污染、变质等不合格药品,应当登记造册,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销毁。

经调查,医院的进药渠道一般都是国家指定的制药公司或经批准的制药厂,进货时,根据协商后的需求量进药,避免货物堆积;验收后,发现过期药品,制药公司予以退换。储存时,根据类别,贮存温度放入药库,特殊药品单独保存,方便查找和记录;门诊药房药物输出比较频繁,据调查,为准确快速供给药物,有些医院用标注分类的方法,保证这一环节的安全;同时,每隔一定时间,会做药品记录,及时剔除过期药品,并予以补给。

c.患者用药

根据用药相关法规定:患者在用药时,必须严格遵从药品说明书或在医嘱下进行,尤其注意说明书上的药品保质期,生产时间,药量药剂,适用范围,不良反应,药品禁忌,药品功能等等,不得擅自服用药品。也不要太过于相信亲戚朋友的建议而不去问医生。

经过对市民的问卷调查发现,药物到患者手中,患者一般不会注意药品的真假和保质期,服用时,基本听从医嘱。

发现的问题及对策

制药环节

由近几年的药品安全事故来看,制药公司应严把质量生产关,对药品定期检测,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不要欲盖弥彰。

d.进药和储存

据调查,有些医院在进货时只检查药品的外观,因此造成医疗事故。所以,医院在进药时,不仅应该查看包装,更应该对药物进行检测,药监局也可以定期抽查,确认安全后,再投入使用。同时,贮存条件也要达到要求,开药时要细心谨慎,保证准确。

患者用药

患者用药时,最好了解清楚药的功用,注意查看药品的保质期,对照药品说明书,了解服药的禁忌。其次,我们应加强对药品安全的重视程度,提高用药安全意识。

参考文献:

[1]陈丽.我国药品监管研究 (D) 沈阳一颗大学,2007

[2]陈福良.王光新.新政府规则中的多重委托与道德风险(J)财贸经济,2004,(12)

[3]陈海玲.欣弗时间再爆药品监管漏洞(J)中国卫生产业,2006,(12)

[4]陈晓丽,从“齐二药”.“欣弗”等药害事件分析药品生产和监管环节存在的问题 中国药事,2008,(10)

[5]丁锦希.刘潇,中美假劣药品监管制度比较分析(J)中国新药杂志,2009

[6]杜钢建.国外药品规则与监管体制比较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3, (01)

[7]高萍.我国药品产业政府规制研究(D) 西北大学,2009

[8]韩超.单双.基于多重委托关系的药品监管研究――案列分析 (J) 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8,(03)

[9]黄志勇.我国药品产业的政府管制问题研究 (D)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05

[10]黄建荣.梁莹.建构问责制政府:我国政府创新必由之路(J)社会科学,2004,(09)

[11]李光德.我国药品安全有效社会性质规则变迁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 改革与战略,2006,(09)

[12]李贞.邵蓉.中美两国药品管理若干问题比较(J)中国药房,2006,(16)

[13]李怀.赵万里.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食品安全规制研究(J)产业组织评论,2008(02)

[14]廖进球.陈福良.政府规制俘虏理论与对规制者的规制(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1,(05)

药品安全论文篇(7)

该同志坚持“终身工作终身学习”的理念,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刻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党性修养和政策理论水平;刻苦钻研法学理论,熟悉行政法学和专业法律知识,熟练掌握了药监业务理论知识和执法实务。特别是她始终保持着“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进取精神,积极参与各类学习培训,努力提升专业技能水平和服务能力,积极参加实践活动,具有较高的依法行政能力、组织指挥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和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

二、勤奋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该同志200*年8月任市局政策法规科长以来,快速进行了由主要领导向科长的角色转换,淡薄名利,清正廉洁,履职尽责,工作卓有成效。市局连续三年被评为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

(一)破解难题,沉着应对敏感的突发事件

20*年5月,一个自称的打假维权人士,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告上了法庭,诉该局在药品广告监管上行政不作为。这是关系本局形象和声誉的大事,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政策法规科承担了应诉任务。在学校,她学的是中药和药学专业,工作后又长期在领导岗位上,面对专业性极强而陌生棘手的行政诉讼业务工作,她努力克服法学理论知识的不足,边学边干边请教,查阅大量资料,仔细梳理法律法规赋予基层药监部门在药品广告监管方面的职能职责,调查收集本单位对本地媒体药品广告进行监测的录像、文字资料、给工商行政部门的违法药品广告监测移送文书、文件信函等,精心撰写、反复修改行政答辩状,以翔实的数据、确凿的证据,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切实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责。因此,本案以原告撤诉终结,树立了良好的药监形象,这个行政诉讼案卷,也被评为全省药监系统20*年度十大优秀案卷之一。

(二)深入基层,创新法制机制建设

为了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和有效防止执法中的腐败现象,有的执法部门开始进行查处分离的试点工作。*同志向局党组提出了“能不能在我局率先推行查处分离”的建议后?系统上下顿时议论纷纷……。面对议论和阻力,她先后走访了公安局、质监局、城管执法局等执法部门,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作出了试点方案。20*年初,由政策法规科牵头,在高坪、营山两局开展了查处分离试点工作。在法规科人少、事务性工作很多的情况下,她坚持下基层,与其他同志一道,多次深入两个局,了解执法人员的基本情况,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发动工作,指导制定实施方案,及时解决试点中遇到的难题,总结交流试点经验,在全系统推广。同时,督促实施简易程序案件备案审查、听证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等制度,经组织对已办理的200多个案卷的评查,发现案卷的瑕疵明显减少,案件办理质量明显提高。她还通过电话、网络、讲课和接待来访,热忱为基层执法人员解答执法难题150多起。几年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无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败诉案件发生。

(三)夯实基础,为科学监管决策提供依据

她十分注重制度建设质量。在通过深入调查,先后草拟、修改、完善、审查、收集整理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案卷评查制度、查处分离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政务中心行政许可工作制度、行政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效能建设制度、医药企业联系等60多个制度,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强化机关管理奠定了制度基础。

她积极参与立法调研。《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她结合实际,提出了多条具有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她积极推行“两集中、两到位”的行政审批模式。亲自草拟修订工作制度

药品安全论文篇(8)

2013年上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较去年同期波动明显,热点事件有所增加,舆情数值总量有了较大幅度增长。热点舆情主要集中在农产品重金属超标、农药残留超标、病死家畜处置、养殖环节药物滥用、非法加工制售肉制品等方面。与此同时,各级政府部门积极应对,有效处置,正确引导舆论,全面强化监管,相关表态和举措也受到舆论聚焦。

注:网络媒体主要包括全国性与区域性重要新闻网站、主流商业门户网站、农业行业网站、境外中文网站等;新闻数据包含转载量。

就热点事件而言,今年上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较为频繁,特别是"湖南镉超标大米"、"黄浦江漂浮死猪"、"海南毒豇豆"、"山东潍坊毒生姜"、"江苏无锡假羊肉"、"陕西渭南滥用高毒农药"等事件引发媒体和公众广泛关注。5月份,受到"镉大米"、"毒生姜"、"假羊肉"等事件影响,网络媒体舆情攀升到半年顶点。

2013年上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热点话题新闻排行

二、月度舆情关注重点

1月,"速生鸡"事件虽已接近尾声,但网络舆情热度未减,受其影响,当月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舆情指数较高。另外,"番禺垃圾菜"、"郑州假兽药"、"石家庄注水牛肉"、"农药920遭菜农滥用"等事件被媒体报道后引发关注。此外,"新西兰奶粉二聚氰胺"、"挂牛肉卖马肉"等国外食品安全事件被曝光后,吸引了世界目光,也引起了国内舆论的聚焦。

2月,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指数有所下降。其中,"海南毒豇豆"、"宁波鲜奶合格率68.88%"、光明牛奶"保鲜剂"风波虽吸引了媒体关注,但由于各方及时应对,事态迅速得以有效控制,事件影响力相对有限。此外,月底"湖南镉超标大米"的消息引起了媒体广泛关注,但未对本月舆情指数造成较大影响。与此同时,本月,国外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媒体频频曝光,欧美鱼肉造假、德国鸡蛋造假、荷兰牛肉受致病菌污染等均被媒体报道并引发关注。

3月, 受"黄浦江漂浮死猪"、"湖南镉超标大米"、"河南废水灌溉"、"美素过期奶粉"几个重要质量安全事件影响,舆情指数小幅攀升,事件涉及种植业、养殖业及乳品行业。此外,两会期间,食品安全问题再度成为代表们热议的话题,其中乳品安全、重金属污染等成为讨论重点。

4月,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指数下降明显,"H7N9禽流感"疫情成为主要话题。此外,受到"美素丽儿奶粉造假案"和"多国限购令"等消息影响,乳品质量安全再次引发关注。

5月,"山东潍坊毒生姜"及"湖南镉超标大米"两个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此外,公安部公布十起肉制品犯罪案例,特别是江苏制售假羊肉案、福建制售近40吨病死猪肉案引发舆论聚焦。频繁曝出的食品安全事件,使得食品安全再度成为公众热议和焦虑的社会问题。对此,国务院常务会议两度提及食品安全监管,李克强总理强调重拳方有效、重典才治乱的言论,得到媒体和网民一致响应。频繁出现的质量安全事件和国务院整治食品安全监管的态度,受到高度聚焦,致使本月舆情指数达到今年上半年的最高值。

6月,农产品质量安全热点事件相对减少,"农业部批准进口转基因大豆"事件受到舆论关注,并引发了争论。此外,广州和山东农民滥用"禁限农药"、蔬菜可能"喝了"高度农药、"樱桃生虫"、"陕西渭南滥用高毒农药"、"中药材农药残留超标"等事件被曝光后,引发了舆情的小幅震荡。另外,工信部"双提"行动方案以及九部门联合颁布奶粉"新政"等国内乳业监管改革相关信息成为社会热点。

三、热点舆情分析

综观上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热点舆情,从行业分类上看,涉及到种植业、养殖业、乳业、疫情、转基因等领域。其中,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占比较大;乳业方面,热点话题不断,但因上半年未发生重大乳品质量安全事件,舆论关注点则主要集中在洋奶粉质量安全、贴牌生产等方面。另外,相较于2012年,今年上半年各级政府部门重拳监管也成为舆情的一大亮点。

(一)种植业相关舆情热点

种植业方面,上半年热点舆情主要集中在农药残留、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农业生产环境污染等方面。其中,前4个月舆情指数较为平稳,5月份开始受"毒生姜"、"镉大米"等事件影响,舆情迅速攀升。

1.农药残留超标与滥用问题依然是高热舆情爆发口,关注范围已从果蔬扩展到中药材。

1月初,《羊城晚报》报道"神奇黄瓜"放冰箱自动生长与滥用一种叫920的农药有关,此消息引发了媒体关注,分别以《农药滥用四川现神奇蔬菜:黄瓜咬一口长一截》《农药920遭菜农滥用打了"激素"的蔬菜你还敢吃吗?》等为题进行了转载。舆论调侃"农药滥用催生神奇蔬菜",并关注果蔬中含有过量激素是否影响身体健康。1月底,《南方日报》报道称广州市江南市场在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发现来自海南三亚崖城镇的豇豆样品农药残留超标。时隔近3年,海南问题豇豆再现江南市场,受到舆论聚焦。海南省、三亚市相关部门第一时间介入事件调查,在查明问题豇豆源头后公开向社会致歉,并在全省下发了加强豇豆等瓜菜质量检测的紧急通知,对平息舆论发挥了积极作用。由于应对及时透明,豇豆的价格和销量未受到明显影响。5月4日,央视《焦点访谈》以《管不住的"神农丹"》为题爆料,记者在山东潍坊地区采访时发现,有人明目张胆滥用剧毒农药种植生姜,并且山东"毒生姜"不出口专内销。消息曝光后,有400多家网络媒体进行了转载,各地纷纷围剿山东姜,网民对该事件给予了极大关注。新华网发表题为《第一追问:"毒姜"上餐桌,都是姜农的错?》的评论文章称,农民用剧毒农药种地,固然是"小人心态"作祟,但根子上还是药残检测监管不力、把关不严、内外有别、外严内宽造成的。5月29日,《新快报》用5个版面,分别以"广州多处菜地滥用禁限农药"、"菜农儿子不敢吃父亲种的菜"、"剧毒农药上的厂址只是居民区"、"国家禁用农药为何禁而不绝?"为题,对广州番禺、白云等地,以及山东沧县部分地区的菜农违规使用国家禁/限用农药问题进行报道。系列报道再次引发了舆论对滥用农药的关注,网络媒体分别以《菜农称蔬果不用毒农药普通人吃不起》、《禁用高毒农药"使劲用" 菜农儿子不敢吃父亲种的菜》、《广州多处菜地滥用禁限农药 菜农称什么虫都能杀》等标题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转载。6月23日,《法制日报》报道说,蔬菜从田间到市场,需要对农药残留经过数十种检测方可走上餐桌。然而媒体调查发现,抽查检测项目不足、抽检人员不足、抽检仪器不足等问题还很普遍,看上去青绿一片的蔬菜,很可能是"喝"了高毒农药的问题菜。6月末,央视曝光陕西渭南滥用农药的消息被网络媒体大量转载。报道称,陕西渭南农药市场各种高毒农药随处可见,农药经销商违法违规随意销售;当地菜农对高毒农药的危害心知肚明,家家都有自留地,从不敢吃大棚菜。媒体还关注了山东、东北等地农村的"新自留地"现象(即大田里施过化肥、洒过农药的蔬果粮食卖给城市,小块"自留地"里的"绿色"蔬果自己食用)。新华网指出,"新自留地"现象正在使城乡农产品供给一定程度上呈现"二元结构",在食品安全问题凸显的当下,这不仅是农民"自保"的选择,也是对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警示。

此外,中药材农残问题也开始引发媒体关注。6月下旬,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公布《中药材农药污染调查报告》,使得"中药材农残超标"成为热议话题。舆论呼吁反思"救人之药为何变害人之物",建议从严把关药材生产和流通的各个环节,逐步实现有机种植。"中药材农残问题"在7月依然是媒体关注的焦点。

2、"镉大米"事件引发了舆论对耕地重金属污染问题的高度关注。

2月底,《南方日报》以《湖南万吨镉超标大米流向广东餐桌》为题报道,2009年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在湖南购买了上万吨食用大米,经深圳质监部门质量标准检验,该批大米质量不合格,重金属含量超标,但随着大米市场价格的上升,深粮集团又将这批问题大米向外销售,流入口粮市场,严重危害消费者的身体。该消息被曝光后,受到媒体和公众广泛关注。深粮集团随即召开新闻会,认为报道不实。由于相关企业和监管部门应对及时,此次事件的舆论影响得以迅速平息,相关事件后续报道多以零散式呈现。"镉大米"问题再度被舆论关注,则源于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5月16日公布广州市第一季度的餐饮食品抽验结果,其中"44.4%的大米及米制品抽检产品发现镉超标",并表示"不便透露被检出镉超标大米的品牌。"消息后,新华网等媒体纷纷发表评论,新华网在文章《湖南"镉大米":核实三月仍无果》中梳理了自今年2月份以来湖南镉超标大米的相关信息,称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就有关情况核实了近三个月仍旧没有明确答复。文章说,"受损的农民、停工的米厂、忧心的公众,仍在浓重的'镉霾'中茫然等待。"此外,《经济参考报》还对粮食重金属检测缺失问题予以关注,文章说"重金属检测技术已非常成熟,关键是政府部门和企业是否愿意投入力量进行检测"。

随着对"镉大米"事件的深度挖掘,舆论逐渐将关注重点转移到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中国土壤污染总体情况不容乐观 相关立法亟待提速》、《全国1/6耕地重金属污染 修复资金需求超数万亿》、《我国绘土壤重金属人类污染图 11省份耕地遭镉污染》、《"镉大米"背后的土地污染之痛》等报道不断出现。6月初,人民网援引相关数据称,目前我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5亿亩,占总耕地面积的8.3%。6月中旬,《京华时报》援引相关研究报告称,我国11省25个地区的耕地涉及镉污染,目前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正在绘制土壤重金属"人类污染图",全面会诊土壤重金属污染现状。6月下旬,新华网报道说,由于土壤污染,珠三角多地蔬菜重金属超标率达10%-20%,耕地受重金属污染问题较突出。此外,新浪微博中关于"美杂志称中国移民体内重金属超标"的消息被网民大量转发,网民调侃"每个中国人站起来都是钢铁侠"。舆论呼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当前的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并以立法形式保障土壤环境。

(二)养殖业相关热点舆情

养殖业方面,上半年相关事件发生较为频繁,事件类型呈现出多样化,热点舆情主要集中在病死畜禽处置、养殖环节抗生素和重金属滥用、问题肉制品等方面。其中,1月份"速生鸡"事件、3月份"黄浦江漂浮死猪"事件和5月份"肉类食品犯罪"典型案例舆论影响较大,媒体及公众的关注周期较长,话题延展性较强。

1、受"黄浦江死猪事件"影响,病死畜禽处置问题成为舆论关注热点。

3月初,养殖户将死猪弃置河道致黄浦江上流水域出现大量死猪的消息曝出后,引发舆论的持续关注和热议,使得"黄浦江死猪事件"成为当月热点舆情事件。此次事件还在全国引起了连锁反应,一时间各地纷纷曝光丢弃病死禽畜的消息,包括湖北宜昌长江支流发现大量死猪、陕西咸阳渭河城区段出现死猪、四川彭山河道散落千只死鸭、江西河流发现大量死鸡、湖南浏阳河漂浮70多头死猪、河南省灵宝市境内水域漂浮死猪等等,新华社"中国网事"综合媒体报道制作"'猪漂流'阶段性地图",并指出"尽管其他地区尚未出现类似沪浙两地数量庞大的死猪漂浮现象,但死猪漂浮已不是一个小区域的问题"。有媒体评论指出,这充分暴露出国内养殖户集中区域的病死家禽家畜无害化处理机制和监管层面存在严重缺失。

2、养殖环节药物滥用依然是舆论紧盯的常态话题,重金属滥用则成为一个新的关注点。

2012年,养殖业抗生素滥用问题就是媒体报道的热点,出现了多个热点新闻,特别是12月份"速生鸡"事件则成为了年度热点舆情事件。综观今年上半年舆情热点,养殖环节抗生素滥用问题依然被媒体关注。

1月12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以《记者调查:饲养牲畜吃人药 谁受害?》为题报道了河南海润兽药厂在生产兽药过程中添加违禁抗生素事件,消息曝光后,引发大量媒体转发。当晚,农业部责成河南省有关部门迅速查处,并派出工作组前往河南督导。事件发生在速成鸡事件后,形成了连锁式的负面影响,部分网友认为,速成鸡事件并非个案,而是国内普遍现象。《京华时报》发表文章指出,当地地方执法部门对养殖用药情况缺乏基本监管,每一次执法的"姗姗来迟",都意味着纳税人购买的公共服务严重短缺。如果公共服务者始终不用看纳税人的脸色行事,那么这种懈怠与失职便很难彻底纠治。3月上旬,《南方周末》、《财经》杂志等媒体报道了我国养殖业存在的抗生素和重金属滥用问题。媒体介绍,中美两国科学家分别在北京、福建、浙江的三个大型养猪场检测到149种耐抗生素基因,养猪场还在饲料中超量添加铜、锌和有机砷制剂,使得生猪体内重金属超标。《财经》杂志指出,养殖业滥用抗生素和重金属带来的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风险不可小觑,亟须充分评估与应对。4月中旬,《第一财经日报》在广东一家饲料厂暗访后指出,含砷添加剂的使用面并未如传言那么严重,但不排除小型猪场超量使用含砷添加剂的可能,并质疑监管部门在实际的监管工作当中,还存有种种不足。

3、问题肉制品案例频繁曝光,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公众对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担忧。

今年2月和5月,媒体集中报道了"公安部公布6起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和"公安部公布了打击食品犯罪专项行动中的10起肉制品犯罪典型案例"等消息,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其中涉及到辽宁假羊肉卷、贵阳"毒鸡爪"、江苏犯罪团伙用狐狸和老鼠肉冒充羊肉、福建40吨病死猪肉流入餐桌等案例让公众震惊,也引发了国务院的关注。

对此,舆论指出,肉制品质量问题事件都或多或少的折射出政府部门的监管措施和监管力度问题。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评论称,面对这种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监管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这些庞大数字和血的教训之下,任何的诸如力量薄弱、资金不足等问题都显得苍白无力。新华社评论称,假劣肉制品背后有多少"假劣监管者"?这是一个很有必要的追问。老鼠多固然是老鼠的问题,但同样也是猫的问题。猫不会捉老鼠,老鼠焉能不多?假劣肉制品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假劣监管者"却无需为失职渎职担责,好比只用一只手拍巴掌,因为无法形成合力,自然也无法拍响。

此外,1月初,《法制日报》曝光河南大用集团长期加工病死鸡卖给肯德基麦当劳;1月27日,央视《焦点访谈》播出了题为《问"水"牛 横行到何时》的报道,揭露了石家庄牛肉市场乱象;6月,《羊城晚报》爆料,深圳惠州交界处存在不少私宰场,每日有超过万斤的注水牛肉流入深圳市场。以上报道,均引发了舆论的广泛关注。

(三)乳业相关舆情热点

上半年,乳业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热点话题,舆情主要围绕婴幼儿奶粉展开,其中洋奶粉质量安全和贴牌生产成为关注重点。同时,政府部门强化乳业监管的一系列举措,也受到舆论聚焦。

1.国内乳业质量安全舆情相对平稳,但争议不断。

上半年,国内乳业舆情总体平稳,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其中网民爆料的个别事件由于各方应对及时,处置得力,舆情较快平息,未形成热点话题。主要包括光明"保鲜剂"事件、"宁波抽检六品牌鲜奶合格率仅为68.66%"、"南山婴儿奶粉维生素K超标900多倍"等。

虽然,上半年国内乳业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但围绕国内乳业的议论一直不断。2月份,香港、澳门出现"奶粉荒"的消息被媒体不断报道。媒体称香港拟出台措施限定大陆游客在港最多购买两桶奶粉。对此,《人民日报》联系之前曝出的德国、澳大利亚等国限制中国人采购奶粉的消息,发文《奶粉限购该让谁脸红?》说,中国人之所以喜欢到海外购买婴儿奶粉,是对国内奶业的失望。4月末,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召开"国产与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调查结果"新闻会,称"检验证明国产婴儿奶粉质量优于进口"。消息后受到舆论的广泛关注。媒体指出,检验结果还需要对"受检测的奶粉品牌、检测参照标准、覆盖率"等信息予以说明。网民认为,报告结果与消费者实际感受相矛盾,且中乳协作为国内乳企的"娘家",难逃为国内品牌代言的质疑。5月5日,央视"面对面"采访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有关人士,就网络舆论的各种质疑作出回应。对此,300多家网络媒体以《中乳协回应国产奶粉优于进口质疑:抽检主流品牌》等为题进行转载。《新华每日电讯》评论文章说,"国产婴儿奶粉质量优于进口"的消息引发数万网民吐槽,其中顶起者寡而拍砖者众。应清醒地看到,国人热衷国外奶粉、拍砖国产奶粉的背后,推崇的其实是国外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2.洋奶粉质量安全受聚焦,"洋奶粉贴牌生产"成为上半年乳业的新话题。

1月下旬曝出的新西兰奶粉双氰胺事件,致洋奶粉质量安全受到聚焦。《北京晚报》消息称,外媒报道称,新西兰牛奶中检出一种名为双氰胺的有毒物质。新西兰农民通常会在牧草上喷洒双氰胺,防止肥料的副产品硝酸盐流入河流和湖泊,同时促进牧草生长。事件曝光后,引起了部分国内消费者的担忧。对此,国内相关部门及时介入,新西兰政府积极回应,事件波及到国内外乳品企业、市场和相关产品,舆情传播速度之快、影响范围之广、各方反应之迅速,远远超过预期,洋奶粉质量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2月中旬,人民网报道称,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在入境口岸约有649批次进口食品化妆品查出质量问题,国内消费者偏爱的新西兰进口奶粉中,又有善臣婴儿配方奶粉、贝姬优选婴幼儿奶粉、贝唯乐婴儿配方奶粉查出不合格被销毁。舆论指出,洋品牌质量问题不容忽视。3月中旬,广东奶爸在天涯论坛发帖,称其4个多月的女儿在喝雅培奶粉一个多月后出现右胸肿大现象,医生诊断怀疑为性早熟。随后,"雅培奶粉致女婴性早熟"的消息在论坛、微博中引发高度关注,猫扑论坛相关网帖的点击量达79万余次。雅培声明该奶粉不会导致婴儿性早熟,称网帖消息"不实",要求发帖人删帖并书面道歉。对此,网易财经文章感叹洋奶粉的牛气范儿,呼吁中国家长积极发声,不要让追捧与认可成为洋奶粉脱责的底气。3月末,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标榜为荷兰原装的"美素丽儿"奶粉,实际上是被不法进口商掺杂过期奶粉后重新灌装的问题奶粉。《新华每日电讯》评论指出,"美素丽儿"问题奶粉事件,不仅让消费者看清洋奶粉质量参差不齐的现实,也再次折射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漏洞。

洋奶粉贴牌生产问题也受到舆论关注。3月末,标榜为荷兰原装进口的美素丽儿奶粉造假遭曝光后,引发了媒体对洋奶粉产地的关注。《南方日报》援引业内人士言论称,中国市场上销售的洋奶粉品牌已超过100种,其中有近80%的品牌是由中国商家变相生产,混淆视听。央视"焦点访谈"报道说,约八成洋奶粉是国内企业贴牌生产,其中有些企业用国内奶源在国内加工,包装上却写着"原装进口"、"100%国外奶源"。《法治周末》指出,海外商标注册便利、国内外信息不对称、奶粉代购者恶意炒作,让国内"伪洋奶"泛滥。舆论呼吁有关部门对洋奶粉加强监管,民众也应理性消费,不要一味迷信洋品牌。5月14日,央视"新闻直播间"播出"聚焦洋奶粉乱象",对"只需交5100元就可贴新西兰奶粉商标"等问题进行曝光。节目播出后700多家网络媒体予以转载报道,媒体纷纷痛斥贴牌洋奶粉"挂羊头卖狗肉",并认为这种乱象的背后是质量监管的失灵。

3. 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监管受到关注,舆论提出要"让婴儿奶粉成为食品安全突破口"。

5月16日,工信部印发了《提高乳粉质量水平,提振消费信心行动的方案》(简称"双提"行动方案),旨在重点解决婴幼儿乳粉的质量安全问题,重塑人们对国产婴幼儿乳粉的信心。6月18日,在全国食品安全周工信部主题日活动上,工信部消费工业司的副巡视员高伏对这一方案进行了解读。舆论指出,建立严厉的惩处机制是当前提高乳制品安全的重中之重。此外,5月底,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婴幼儿奶粉质量安全工作,强调会议指出,婴幼儿奶粉的质量安全,既是重大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经济社会问题。当前要把提升婴幼儿奶粉质量安全水平作为突破口,把优质国产品牌树起来,使消费者的信心提起来。"按药品管理办法监管婴幼儿奶粉质量"成为关注热点,200多家网络媒体对此予以报道。《人民日报》发表评论指出,提升婴儿奶粉质量安全之箭,挽弓月满,已在弦上。要保证离弦之箭准确中的、不偏不倚,仍需各方用力。政府的每一分努力,企业的每一分改进,都应该让全社会看得到、感受到,以此提振信心。6月中旬,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九部委联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被舆论称为"奶粉新政",受到高度聚焦。舆论认为,"奶粉新政"将从根本上提高国产奶粉的竞争力,有利于国产品牌的长期发展。此外,6月初,新华网以《农业部要求从源头上提高国产牛奶质量》为题,对辽宁锦州召开的"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现场会进行了报道,近百家网络媒体予以积极转载。

(四)舆论聚焦政府重拳监管食品安全的相关政策举措

2013年上半年,针对频繁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和当前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各级政府部门密集出台相关举措,高调倡导重拳出击加强监管,相关新闻也成为上半年舆论关注的热点。

1.李克强总理对食品安全的多次表态受到舆论高度关注。

1月23日,李克强总理组织召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并严肃指出,政府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而当前人民的突出愿望便是食品安全。他突出强调:"要把食品安全要作为考量各级政府转变职能的一把重要标尺。"有舆论指出,在当前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背景下,这样的表态非常必要且意义非凡。但接下来需要努力去做的是如何有效落实。3月,李克强总理在答记者问中再度指出,"食品安全,那可以说是天大的事",政府应该对假冒伪劣和黑心食品坚决进行查处,并且让不法分子付出昂贵代价。这样的表态受到关注。

5月份,李克强总理更是多次提及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舆论高度关注。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在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中提出,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完善食品药品质量标准和安全准入制度。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强调,要严格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肉类产品掺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此,新华社发表评论指出,中央的态度和部署给了人们信心,而维护这种信心,需要监管执行真正严起来、硬起来,以实际行动惩处害群之马、震慑不良商家,营造起安全健康的食品生产经营环境。中国新闻网评论指出,本周召开的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更是两度提及食品安全监管,显现出新一届中央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

5月13日,在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指出,对食品、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重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让不法分子付出付不起的代价。"最近掺假羊肉、毒生姜事件接连发生,加重了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这些事情虽然只是局部的、苗头性的问题,但影响恶劣,危害很大,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监管、严厉打击。""重拳方有效、重典才治乱,决不能再出现奶粉那样的信任危机。"《人民日报》对此发表评论指出,李克强总理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一番话,引起强烈共鸣。在掺假羊肉、"毒生姜"等事件接连发生之际,"重典治乱"这一共识更加凸显。近来,从有关食品安全的"最严"司法解释出台,到"最严格""严厉打击"等词语频现食品安全工作部署,一再释放依法治理、从严监管等明确信号。高压线通电才有威慑力,捍卫餐桌安全,既要织密法网,更要不断打出执法重拳,使不法分子"步步惊心"。如此,才能让老百姓餐餐放心,持续提振对"盘中餐"的信心。

2.各部门重拳整治,合力打响"食品安全保卫战"受到舆论聚焦。

面对当前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相关政府部门积极应对,重拳频出,相继出台一系列整治措施,合力打响了"食品安全保卫战",受到了媒体和网民的高度关注。

4月中旬,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指出将严惩违法犯罪,加强应急处置。各级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重典治乱,对有危害食品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刑事责任追究。另外,公安部开展"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农业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卫生部、农业部联合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正式实施,国家卫生计生委全面开展食品标准清理工作,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工信部婴儿奶粉"双提"行动方案,九部门联合出台奶粉"新政","两高"联合出台法律解释要求对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从严量刑等一系列措施被媒体积极报道。舆论认为,这彰显了中央政府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决心和举措。此外,食药监管机构改革、"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暨第五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食品安全法》修订等话题也受到舆论关注。

五、舆情传播特点

(一)报道数量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呈总体上扬态势。2013年上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较去年同期热点事件有所增加。2012年上半年,热点事件主要有"烟台药袋苹果"、"甲醛保鲜白菜"、"立顿茶叶农残"等。而今年上半年,广受关注的热点事件则包括了"镉大米"、"毒豇豆"、"毒生姜"、"黄浦江漂浮死猪"、"假羊肉"、"陕西渭南滥用高毒农药"等,数量明显增加。此外,舆情数值总量也有了较大幅度增长。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上半年网络媒体舆情(包括新闻报道和评论,含转载量)总值近5万条,峰值近1.4万条;今年上半年舆情总值则达到16万余条,峰值近5.5万条,近乎翻了5倍,可见当前食品安全整体形势依然严峻,媒体关注度依然很高。

(二)报道来源上,传统媒体舆论监督功能依然很强,"网帖微博曝"有所减弱。从上半年曝光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媒体分布情况来看,能够引发高度关注的报道主要还是源于中央电视台、《广州日报》、《南方日报》等传统主流媒体,特别是中央电视台的舆论监督有所增强,"毒生姜"、"毒皮蛋"、"郑州假兽药"、"注水牛肉"、"陕西渭南滥用高度农药"等事件都是由央视曝光后迅速成为社会热点。而微博、论坛等新媒体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曝光度和热点形成方面,作用有所减弱,微博和论坛更多地成为了扩大事件影响和网民参与议论的平台。

药品安全论文篇(9)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2-0293-02

一、新时期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环境的特点和诉求

1.新时期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环境的特点。(1)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高度频发且牵涉广泛,政府部门面临严峻考验。近年来,各类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奶制品中的三聚氰胺、酒中的塑化剂、胶囊里的铬、大米里的镉……高度频发且牵涉广泛的特点使积重难返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十分复杂,政府部门面临极大困难,短时间内难以全面解决,任务的艰巨性使得政府部门难以满足民众急切的利益诉求。(2)全社会高度关注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媒体和民众高度紧张。“民以食为天”,当自己的生命健康受到威胁时,公民的反应会异常激烈,恐慌和不满迅速产生并在群体中迅速传染。而随着媒体的不断成熟,对政府部门和各行各业的监督也愈发有力。因而在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爆发之时,作为政府权威代表的官员的回应与表现,成为了媒体和的焦点。(3)互联网尤其是社交网络的发展,使各类信息高速广泛散布。当今信息时代,网络无疑成为舆论的集散地,透明化程度越来越高。一方面,政府已不能够单方面掩盖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病毒式传播的网络信息无疑成为监督政府公开信息的有力武器;另一方面,大量的虚假信息和情绪化的言论也随之扩散,而其难以得到有效控制与管理。这都使得政府一开始就面临着广泛质疑的舆论压力。(4)现阶段尚未全面提高的国民科学素养给政府应急回应工作带来很大阻碍。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中牵涉到大量的化学添加剂和专业复杂的制作流程,这些原理和知识大多不为民众所熟知,高深的专业名词更是使民众的恐慌心理加剧。政府及其官员的回应在一定程度上很难被民众接受和认可,或者说更容易被民众误解。这类对问题片面和非客观理性的认识和理解,给相关部门和官员的回应工作带来了非常大的阻力。

2.新时期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环境对监管工作的诉求。(1)要求公开监管信息。民众需要监管部门对出问题的食品药品和背后的企业行业进行切实的检测和调查,并将检测调查结果公示于众。特别是对于问题的根源和危害,以及存在问题的企业名称进行公示,使民众能够迅速有效做出消费调整。(2)要求加强监管力度。要求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日常监管责任,加强监管力度,对食品药品行业要有全面定期的检查和加大惩处力度。(3)要求公民参与和上下互动。政府部门的监管工作不能是单方面的,公民要求参与其中以保障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和真实性。另一方面,自上而下的监管工作已不能适应现状,需要公民自下而上对问题进行反映和举报。因而就需要加强上下互动,要求政府部门对公民的申请和反映倾听并给予回应。

总结而言,新时期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环境对监管工作的诉求集中在要求政府部门以人为本,重视公民在监管工作的重要作用,切实关注和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

二、近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中官员言说失败的教训及原因分析

1.官员言说失败的教训。2012年4月“毒胶囊”事件中,媒体曝光“非法厂商用皮革下脚料造药用胶囊”。随后4月19日卫生部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系统专家孙忠实在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时说:“一天吃六个胶囊,一天三次、一次两个,没有吃掉多少铬。”[1] 言论一出,立刻引发舆论不满。2013年3月,千头死猪漂浮黄浦江引发饮水危机,但上海市水务局副局长沈依云表示水质无问题,他自己敢直接饮用这几家水厂出的水的言论立即受到质疑。一位农业专家所言:“就好比你在游泳池发现几只死苍蝇,恶心归恶心,但对水质会有多大影响?更何况黄浦江很宽,又是流动的活水。”[2] 此比喻更是让民众难以接受。2013年4月,河北沧县曝光散发异味的红色井水,但其环保局局长邓连军表示:“红色的水不等于不达标的水。有的红色的水,是因为物质是红色的,比如说放上一把红小豆,那里边也可能出红色,煮出来的饭也可能是红色的。”[3] 此话一出,引来网友“炮轰”。2013年5月,湖南监管部门避谈大米重金属“镉”超标问题,且鲜见各级质监部门公布湖南所产大米的重金属检测情况,反而有一位湖南省级政府职能部门官员称大米重金属超标的情况早已存在,比较普遍,根本不用再进行检测。此论一出,也迅速为媒体和民众所诟病。

上述监管官员或专家被民众称之为“糊涂官员”、“冷血官员”和“砖家”,直接反映了近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中民众的强烈不满与质疑。作为公共权力代表的官员和专家,他们在回应中不仅没有对受害群众致歉或对民众进行第一时间的安抚,而且其言说内容和方式的不客观、不科学、不严谨、不恰当、不及时,进一步导致政府面临强大的舆论压力,应急管理完全失败。

2.官员言说失败的原因分析。一是政府官员或专家低估了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影响力,并且低估了其言语回应对社会舆论的影响,因而在应急回应时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二是对民众心理情绪太过乐观估计,回应太过草率,缺乏歉意和安抚。三是部分官员和专家专业素养和政治素养极低,试图隐瞒蒙骗公众并发表不符合其身份的言论。四是目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官员或学者,缺乏换位思考,以人为本,把人当人的现代监管理念,在应急回应中表现出冷漠的情感态度。这实际上是当前食品药品事件面临舆论考验的核心原因。缺乏人文关怀以致官员和学者没有积极主动地寻求与民众沟通的艺术和策略,因而无法得到认可与理解,反而使形象受损,政府权威进一步弱化。

三、新时期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官员言说艺术和策略

综上所述,面对新的应急管理环境,新时期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官员,必须学会新的言说艺术和策略,才能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安全事件,取得应急管理的良好绩效。

1.新时期的言说艺术。要认识到,新时期的监管官员言说,本质上是一种面向大众的言说。这种言说通过现代的各种媒体形式传播,其影响极为广泛而深远。因此,必须慎之又慎,而且,必须把握好新时期民众的心理和情感脉搏。(1)以人为本的理念。艺术要具有灵魂与感情。新时期食品药品监管官员的言说艺术的核心情感,就在于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官员或学者要站在民众的立场上,时刻关注民众的心理和情绪的变化,根据民众的需求做出回应。不论是在应急回应的话语中还是整个应急管理体制中,都要具备换位思考的人文关怀。(2)冷静权威的回应。艺术需要打磨和加工。并非所有官员和学者都具备能达到安抚群众、科学解释的临场言说能力,因而即便是在需要争分夺秒的应急回应中也应做好充分的准备。这就需要回应的官员和学者具备权威的专业素养,注重积累和训练与民众有效沟通的技巧,在日常工作中做好应急回应的准备。一旦突发事件爆发,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组织言说回应内容,冷静安抚群众,体现政府权威。

2.新时期的言说策略。(1)良好的态度是关键。在食品药品安全上出了问题,监管部门的责任不可推卸。因而监管官员在言说中首先要表现出良好的认错态度,表明勇于承担监管责任,尽快改正或弥补工作中的不足。切忌态度傲慢,并试图掩盖事件真相,推卸责任。(2)感性蕴含于理性解释之中。面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老百姓迫切需要专业、科学的知识和理论作为强而有力的论据来答疑解惑,安抚恐慌的心理。但是冷冰冰的理性知识不足以应对民众不安的情绪,因而在理性解释中一定要加入感性。言说者可以利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解释晦涩的科学原理,并在理性解释中融入情感抚慰和沟通。(3)速度与质量并重。传统的应急管理常常强调速度第一原则,然而,对于监管领域的言说者来说,更需要的是保证传达的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如果在没有搞清楚状况的情况下,为了争取速度第一,而随便发表言论,则很容易在事件后续发展中受到严重质疑。因此,更适当的原则是速度与质量并重,即不片面强调速度,而是在保证言说内容的质量前提下追求速度。(4)注重数据和预防措施。特别是对于食品药品的安全问题,没有科学检测的数据支持和实地调查的考核结果,言说者的回应很难得到信服。而不论问题是否存在,在当前这个吃什么都没有安全感的时代,老百姓已经认识到任何食品药品中都有一定的威胁。因而言说者可以强调正确合理的预防措施,增强民众的安全感,以免再次发生“抢盐狂潮”等不当的预防举措。(5)官员与民众平等互动。官员单方向的信息传递已不能适应社交媒体时代的舆论需求。如今政府权威的削弱也使单一的言说形式难以成功安抚民众并得到认同和理解。因此言说者不仅要通过新闻会等形式单向对民众传递信息,还要通过微博等社交媒体双向交互回应,与关注特定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各类公众进行平等的互动,直面民众最真实的疑问,通过互动消弭他们的焦虑与质疑,同时展现政府的责任与能力。

参考文献:

药品安全论文篇(10)

[中图分类号] R97[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005-0515(2011)-04-083-01

药物不良反应是指按正常用法、用量应用药物预防、诊断或治疗疾病的过程中,发生与治疗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给病人带来不适或痛苦[1]。

导致ADR的原因十分复杂,而且难以预测。主要包括药品因素、机体因素和其他方面的因素。本文主要探讨我院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的原因,以及为临床安全用药提供参。下面结合临床工作实践,并结合文献,浅谈一下临床常见的药品不良反应与安全用药问题。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随机抽取我院2009年1月―2010年12月门诊开的处方800份,其中药品不良反应有40份,占5%。

1.2分析方法。采用描述性方法,统计40例发生药品不良反应资料中,患者的性别、年龄、以及发生不良反应的原因,并根据发生原因病例多少进行排序分析。

2 结果

2.1 机体因素:患者的性别、年龄40例中男性25例占62.5%,女15例占37.5%(2)不良反应可发生在各年龄段,而60岁以上的老年人则为50%。

2.2发生不良反应的原因,本组原因中超量使用占37%,个体差异占28.5%,剂型因素占18.8%,人为因素占12.5,药物自身占3.2%。

2.3给药方法: (1)不合理用药:误用、滥用、处方配伍不当等,均可发生不良反应(2)长期用药:易发生不良反应,甚至发生蓄积作用而中毒。(3)合并用药:两种以上药物合用,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3.5%,6种以上药物合用,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0%,15种以上药物合用,不良反应发生率为80%[2]。(4)减药或停药:减药或停药也可引起不良反应。

各种药品都可能存在不良反应,患者用药时,一定要仔细阅读说明书,如果出现了较严重说明书上没有标明的不良反应,要及时向医生报告。

3 讨论随着社会的发展,如何安全、有效、合理的用药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近年来关于药物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ADR)的报道和讨论比较多,已引起了各方面的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包括副作用(side effects)、毒性反应(toxic reaction)、变态反应(allergic reaction)、后遗效应(after effect)、继发效应(secondary effect)、特异质反应(idiosyncratic reaction)及“三致”(致癌carcinogenesis、致畸teratogenesis、致突变mutagenesis)作用[3]。临床上对药品的要求不仅仅局限于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同时也要求在治疗疾病的同时,所使用的药品应当尽可能少地出现ADR。导致ADR的原因十分复杂,而且难以预测,本组调查800份资料中显示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的主要原因是:药物、机体及人为因素、给要方法。

医院要根据调查结果进行针对性的用药管理,尽可能的提高用药安全性。(1)不能轻信药品广告。有些药品广告夸张药品的有效性,而对药品的不良反应却只字不提,容易造成误导。(2)不要盲目迷信新药、贵药、进口药。有些患者认为,凡是新药、贵药、进口药一定是好药,到医院里点名开药或在不清楚自己病情的情况下就到药店里自己买药,都是不恰当的。(3)严格按照规定的用法、用量服用药物。用药前应认真阅读说明书,不能自行增加剂量,特别对于传统药,许多人认为多吃少吃没关系,剂量越大越好,这是不合理用药普遍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4)药品消费者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用药后如出现异常的感觉或症状,应停药就诊,由临床医生诊断治疗。这里需要告诫药品消费者的是,有些人服用药品后出现可疑的不良反应,不要轻易地下结论,要由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地进行因果关系的分析评价。

随着人们对健康和生活质量问题的日益关注,药品不良反应的危害已经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国家正在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尽量避免和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给人们造成的各种危害。因此,人们应抱着无病不随便用药,有病要合理用药,正确对待药品的不良反应的态度,正确的服用药物和保管药物,不断提高用药水平,从而达到真正的安全、有效、经济、适当地合理用药。

参考文献

药品安全论文篇(11)

1.1社会药房未能安全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药品管理

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零售药店设置暂行规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中,社会零售药房无论是软件,还是硬件上都有严格规定。但事实上,全国各地区的药店并没依法遵循国家的规定。

1.2处方管理欠规范

首先,处方来源受到严重限制。受医疗卫生体制等因素的影响,目前医院处方很难流入社会药房。其次,社会药房的处方的真实性、合法性难以保证。由于目前我国没有一个可以对医生处方合法性进行查验的权威资料。这给零售药店查验顾客所持处方的合法性带来难度。其三,不持处方购买处方药的现象严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药店的主要营业上的是出于经济效益,在监管体制不完善的情况下,药店容易出现无处方销售处方药的情况[1]。

1.3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数量、素质难以达到要求

在药品分类管理中,执业药师担当为公众提供优质药学服务的责任,以保证社会公众的合理用药。但是由于执业药师是集药学、医学、法律、交流与沟通等综合素质于一身的药学技术人员,目前我国无论从数量还是素质都无法达到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

2完善我国处方药安全管制体系的对策

2.1完善药品安全管制的法律规范体系,增强法律规范的有效性

目前我国在法律意义上的只有《药品管理法》,其它的都是停留在法规或规章和条例的层面。因此,我国处方药安全管制要全面的立法保障,在法律层面上,应该尽分布《药房法》和《执业药师法》,以规范处方药流通渠道和保障人民用药安全。在法规层面上,建立在《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中将违规情况与药店的经营资格和执业药师的从业资格挂钩,尽快制订《药店药事事件处理办法》等。

2.2加强药品安全管制机构的独立性建设,提高执法效果

目前,我国药品安全管制的法律法规中,很多内容发生分隔,如广告的审批权和处罚权就隶属于两个不同部门,这不利于执法效果。因此,建议设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垂直执法机构,以排除地方政府干扰、保证执法效果。

2.3加快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药品监管队伍

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政策的进一步深入推进,合理用药将会越来越重要,而为患者答疑解难,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则是执业药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议显得尤为重要。有关部门就为报考执业药师的从业人员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抓好每个基本环节,充分调动药学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努力创造宽松环境,制定激励机制,采取各项政策,多渠道、快速度扩大执业药师队伍,逐步缩小供需数量差距。同时,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执业药师向零售药店流动。同时,应强化对零售企业法人代表的培训,加强宣传教育。

2.4加强舆论导向、强化全民合理用药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