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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计报告大全11篇

时间:2023-03-13 11:08:30

项目审计报告

项目审计报告篇(1)

中央扩大内需政策的实施,对保持我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大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自年第三、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下达以来,各地、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克服时间紧迫、施工条件艰苦等困难,加强组织协调,集中力量抓好项目建设工作,推动了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实施部门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完善项目管理,加快项目进度。同时,对以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并按有关要求规范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及时出台了相关政策和规定,为促进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健康有序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审计调查也发现,部分项目在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规范的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草原防火站物资储备仓库项目未经批复调整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县第二人民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项目未经批复增加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投资超出概算389939.72元。

(二)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文物中心库房及博物馆改扩建项目、民和县博物馆文物库房建设项目存在前期工作不到位、相关手续不完备的问题。

(三)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

1.市中医院综合楼项目、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第二人民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中医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存在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2.市城北建青小学教学楼项目、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楼项目及市中医院综合楼项目存在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3.州县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未按时开工。

(四)部分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

1.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楼项目及市中医院综合楼项目未严格按基本建设会计制度核算,涉及款项共计121.59万元。

2.县历史文化街区改造项目中将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资金100万元暂用于实施隆务北街延伸段工程。

3.县供水水源改造及管道扩建项目、民和县博物馆文物库房建设项目、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核算的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未按要求实行专户管理或专账核算。

(五)县供水水源改造及管道扩建工程、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楼项目配套、自筹资金不到位,涉及款项共计2094万元。

三、审计建议

项目审计报告篇(2)

一、建立审计项目稽核制度的背景

审计质量是审计机关的生命,实行全面质量管理是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的重要举措。当前,审计质量控制工作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新修订的《国家审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对从审计计划的编制、现场审计实施到审计报告的编审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都进行了系统地规范,成为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评价审计质量的基本尺度。新准则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更加注重专业机构对审计项目质量的总体把关,即审计机关法制机构对审计报告以及相关审计事项进行审理。新准则将法制机构原来对审计结论文书的复核调整为审理机构对审计项目的审理。审理机构以审计实施方案为基础,重点关注审计实施的过程及结果。从法制机构对相关文书的第三级“复核”,到对审计项目的“审理”,不仅是提法上的简单变化,而是在审理内容、程序、职责等方面都更加完善。复核只是对审计组原有业务文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再复查,而审理要求法制机构对整个审计项目从总体上把关,不仅关注审计组提供资料的充分性、合法性,还要审查审计方案的实施情况,审计目标的实现程度,从而为审计质量做总体的把关。

二、审计项目稽核制度的构建

(一)审计稽核的组织机构

审计机关应该设立专门机构来执行审计稽核工作。审计稽核是对审计质量控制工作的“再监督”,审计稽核工作应该由独立于实施审计项目的业务部门的人员来完成。因此,审计稽核部门应该由审计机关负责人、审计项目业务部门的分管领导、纪检监察人员、法制机构负责人等人员构成。

(二)审计稽核的范围

应该说,审计项目稽核是审计质量管理中的一个较高层次的工作环节,所以审计稽核的范围并不是也没必要涵盖所有的审计项目,而是要对审计项目进行选择,只有那些具有某种特殊性的项目才能列入审计稽核的范围。选择审计稽核的项目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了重大失误的项目;项目规模庞大、内容复杂或带有探索性的审计项目;将来可能成为审计方向或主要审计业务的项目;社会关注、风险较高的审计项目;审计结果公开后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审计项目等。还要考虑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有异议,未按要求落实审计决定的项目;在审理复核及召开审计业务会议时被认为审计质量存在较多问题的审计项目;被举报的有违反廉政规定和审计工作纪律的审计项目。

(三)审计稽核制度的内容

1、审计业务制度执行情况。通过对审计机关各项业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价审计质量各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及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从而提升审计稽核质量及管理水平。如审计工作量的核定是否符合实际;审计计划的制定是否围绕政府工作中心和审计重点;审计目标是否到达了审计项目总体质量控制标准;审计进度与影响审计质量的关键环节是否得到了有效控制;审计项目现场总结制度是否得到有效实施;审计公告制度执行的程序是否合规,公告的内容是否符合实际;廉政纪律制度是否执行,是否存在不廉洁的行为以及群众举报线索。

项目审计报告篇(3)

(一)财政金融股承办的审计项目。

财税股2016年6月30日前应完成“宏观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项目”、“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项目”(7月30日前完成)、“县地税局预算执行及税收征管情况审计项目”。

截至2016年6月16日,财税股已按年度计划要求全面完成的项目有:“宏观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项目”(按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完成第一、二季度审计项目工作)、“县地税局预算执行及税收征管情况审计项目”;完成现场审计实施阶段的项目有:“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项目”、“县投资促进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部门决算草案审计项目”、“瑞峰镇2015年度财政决算情况审计项目”、“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5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项目”。

(二)经济责任审计分局承办的审计项目。

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年计划10个,其中计划在5月30日前完成8个;另外加上1个部门决算草案审签、1个乡镇财政决算审计和1个部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同时计划在5月30日前完成。

上半年开展的审计项目8个(县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彭章勤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县残联理事长杨毅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瑞峰镇党委书记苏雨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瑞峰镇人民政府镇长宋麒麟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瑞峰镇黄桷村党支部书记吴正文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瑞峰镇黄桷村村主任张启华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罗波乡龙泉村党支部书记郭兰谱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罗波乡龙泉村村主任李志祥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截止目前,上半年开展的8个项目现场审计基本结束,均未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

(三)投资审计股承办的审计项目。

政府性投资审计项目年计划10个,均计划在11月30日前完成并出据报告。

截至督查日,10个计划项目,其中审计结束1个、进场审核2个、未接收资料未进场7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完成时间滞后,个别项目未按照《县审计局2016年度审计项目任务分解表》中安排的时间完成。

(二)个别项目在年度计划安排完成时,完成时间太笼统、不够具体,有些计划项目均安排在11月底完成。

项目审计报告篇(4)

一、充分认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现状、存在问题是搞好人大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审议监督前提

(一)审计的现状

1、审计相关法规的缺失

近年来,审计署及各级审计机关先后颁布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相关准则和法规,但只是规定了审计机关应对国家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资金使用、招标投标、合同管理、材料采购、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工程质量、单位资质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其规定的比较原则、抽象,不能指导审计实践。审计人员在具体工作中如何确定审计的范围与内容仍然感到缺乏依据和标准,对发现大量的建设管理问题如何界定的法律依据还比较模糊。

2、政府投资审计的力量不足

随着政府公共财政投资的不断加大,对投资审计的要求越来越高,审计人员必须具备审计、基本建设财务、建设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工程造价控制、法律、宏观经济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懂得从审计的角度敏锐捕捉问题,运用综合知识,掌握从宏观上认识问题和分析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但目前,审计部门具有这种能力的人员少之又少,具备资质的工程专业人员也严重不足。

3、建设项目审计的手段落后

限于目前审计机关的技术力量和装备水平,无法采取先进的检测手段,因而审计所依赖的工程实施过程的检测资料主要以监理单位提供的资料为主。对工程隐蔽签证不实、虚签、多签工程量的鉴证问题,基本上只能靠审计人员专业知识、经验判断,增大了审计风险。

4.整合审计资源带来的风险。

组织社会中介力量参与政府投资审计,整合审计资源,实践中这种做法正在得到运用,已初步显示成效。由于中介组织的局限性、经济效益性,会给国家审计带来组织风险。

(二)建筑市场中存在的问题

1、建筑市场不够规范,管理体制不明确

建设工程由决策、设计、招标投标、施工、工程竣工结算和决算及评估等阶段组成。现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制名为“三位一体”,实际上存在着各自为政,互不配合,权责不清等问题,形成施工、监理、造价、管理、审计等环节相互脱节,内在有机联系紊乱,严重违背工程建设的内在规律,致使一些项目出现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等问题。

2、招投标不严格按规范执行

招投标不严格按规范执行,如:有些工程发包单位搞“暗箱”操作,不按正常规定进行招标,向投标单位索要回扣、好处费;有的工程在招标前“设局”,招标中“演戏”,进行串标、陪标、买标、漏标等;有的建设单位采取指令发包、人情标、招标变议标、规避招投标等假招标形式,实现由指定投标人中标的违法目的。

3、违反建设程序,导致“三边工程”

建设程序是建设项目客观经济规律的反映,也是建设项目自然规律的要求,必须严格遵守。不少部门跑项目、争资金比较积极,但对前期工作却不够重视。往往为了“搭车”上项目,只好东拼西凑一些没有工作基础的项目开工建设,然后再补做前期工作,许多连初步设计甚至可行性研究报告还没有审批,成为边设计、边报批、边施工的“三边工程”,严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

4、承包合同条款不清,责任不明确

有的工程项目合同格式过于简化,条款不严密,不规范,不完整,存在着许多漏洞,如工程范围比较笼统;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和费率不作详细约定;工期、质量、违约责任不清等。特别是在包干合同中,往往对包干范围、质量要求、调整手续等没有明确设定,结果是包干项目包不死,合同形同虚设,最终还是按实结算,这样也就难以控制工程造价。

二、地方人大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中几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人大监督面临政治体制障碍

在我国,最核心的政治体制问题还是党政领导体制问题。我国客观上存在两个公共管理系统,一是国家公共管理体系,主要由人大、政府和司法机关组成;二是执政党公共管理系统。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而中国共产党是我国政治体制中的最高领导机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这三种权力中,决策权是核心,执政党掌握这一权力,事实上也就控制了政治领导权。

从职权侧重的角度来划分,党委行使决策权、政府行使执行权、人大行使监督权。在国家权力运行中,党委往往直接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务,甚至包括重大的行政事务和司法事务,党委的某些重大决定有时不经过人大依照法律程序讨论和决定,就直接交由行政、司法机关去执行,有时党委还与政府共同决定某些事务,对于党委的决定及其由行政、司法机关在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人大如何进行监督和纠正还缺少具体制度安排。另一方面,在人大对某些行政和法律行为监督时,在实践中往往会最终“监督到党委头上”,转变成为人大对党的直接监督,而人大又是受党委领导的。因此,党的领导与人大监督的关系问题便成了一个影响人大监督职能发挥的政治体制难题。

(二)发挥人大监督法赋予的审议、监督职能,督促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相关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办事,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政府投资的绩效。

按省政府145号令的要求,督促发展改革、财政、经济、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年度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投资安排和预计完工项目情况抄送同级审计机关。

发挥人大监督法赋予的职能,建议政府对审计人员的补充、培训、经费的保障,同时督促财政及经济主管部门提高基建财务的管理工作。

(三)督促审计部门严格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规定行使监督权,强化审计监督

1、明确思路突出重点

“以地方重点建设项目和财政性建设资金为主要审计和审计调查对象,检查和揭示财政性建设资金使用和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达到规范管理,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提高投资效益。”围绕着这一思路,在选择审计项目时,重点体现地方政府的投资方向,重点关注一些群众密切关心的建设项目和问题。根据工程建设的不同环节和阶段,分阶段抓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审计工作的内容和方法,重点反映严重违规违纪、重大损失浪费、管理不善和投资效益低下等问题,反映建设经营管理体制、投资法制建设和政策方面存在的不适应、不配套问题。

2、微观着手,宏观着眼,全程跟踪抓住环节

把审计工作贯穿工程建设的可行性研究、立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决算等整个过程,尽可能将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实行监管“关口”前移,找出关键性问题,揭露原因。及时发现建设领域中具有代表性、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分析其原因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程度,提出积极的切实可行的对策,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建设性意见。全过程的审计监督主要表现在投资规模控制环节、招投标和合同环节、工程计量和变更环节、建设资金使用环节、征地拆迁环节。

4、改进方法强化手段

按不同审计要求和审计目的,对不同项目、不同规模分别选择与此相适应的审计方法。

(1)对工程内容简单,普通单一的投资项目,如:道路摊铺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维修改造工程、单体建筑工程、社区长效管理建设等,应进行工程结算审计。这些工程的主要成本是工程建筑成本,只要把工程结算审计了,等于将整个工程审计了。通过工程结算审计,揭示项目管理上的存在问题,纠正施工企业结算中的高估冒算现象,客观公正地审定工程造价,就能有效地控制造价,达到节省投资的审计目的。

(2)对一些投资涉及面广,项目完整的投资事项,如:新建学校、新建医院、新建道路等,进行竣工决算审计。这类工程不仅审其工程结算,还要审其资金管理,要对整个项目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包括征地拆迁支出、勘察设计支出、施工监理支出、建筑管理支出和基建收入等。通过竣工决算审计,纠正虚报投资、侵占国家权益的行为,核准整个项目的总投资,并以此作为资产交接和确定新增资产的价值依据。

(3)对投资量大、建设周期长的重大建设项目,如行政中心建设、大型市政公共设施建设等,可根据条件建立审计员派驻制度,对项目建设的重要节点或者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通过跟踪,将审计延伸到项目决策、组织、管理、实施、评估、验收的各个环节,由单纯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从而了解整个工程的管理情况、财务情况、质量情况,及时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确保公共资金真实、合法、有效地使用。

(4)对一些具有全局性、影响广泛、群众关注、投资规模大的建设项目,如:标志工程、实事工程、社会公益工程等,可有选择地展开效益审计。效益审计是一种全面性、综合性、系统性、创新性的审计,在对项目投资决策、建设管理、资金使用、投资效果情况审计的基础上,揭露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评价投资项目的效益,重点揭露影响投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主要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设性意见,为政府科学决策、改善管理提供参考。

(四)支持审计机关创新审计机制

1.新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管体制

当前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主管职能部门监管不力;二是内控机制不完善;三是权责不明,政企不分。这造成了建设项目监管的“越位”和“缺位”,产生了“谁都管,谁也管不好、管不了”的现象。根据我国建设项目审计监管体制的缺陷,应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实行以审计机关统一集中行使监督职能为主的监督体制,修改并完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规章制度,剥离原来分散在有关部门的监督职能,由审计机关统一集中行使,实现投资主体、管理主体与监督主体的彻底分离。二是理顺建设项目审计监管体制的内部机制。形成审计机关与其他监管部门的协调关系,形成监督合力。

按145号令的要求,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未经审计机关审计的,或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未经审计机关审核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和竣工验收手续。审计机关作为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主管部门,通过审计,严肃查处工程建设管理中的高估冒算、虚报投资、损失浪费、侵占国家权益等行为,为建设项目筑起一道坚实的“防护墙”。

2.建设项目的后评价审计

建设项目后评价其主要内容包括立项决策评价、设计施工评价、生产运营评价和建设效益评价,可以全面总结项目投资管理的经验和教训。工作中很少将建设项目后评价作为基本建设程序的一部分,但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具有投资项目审计的重要特性,因此,可以将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作为投资项目审计的组成部分,由审计机关负责开展对建设项目的后评价,最终实现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督。

建设项目后评价审计要运用系统工程的理论,采用宏观和微观相结合,经济和技术相结合的方法,全面对比考核项目前期预测情况、项目建成后实际结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分析生产项目建设条件变化,技术方案的实施,运营环境的变化等情况,从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与教训。

三、搞好人大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坚持执政为民,才能保证行使监督权的正确方向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就表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是来自并受制于人民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地位,决定了其权力行使的过程既是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过程也是代表人民利益,参与对国家事务管理的过程。因此作为代“民”行使监督权的机关必须忠实地代表人民的利益,时刻了解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使监督工作始终按照人民的意志进行。

(二)人大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中心是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维护国家建设资金的安全、完整实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编制审计报告方式,实行重大项目、重点事项审计报告方式,及时、真实地提交审计工作报告中所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对政府公共工程绩效审计,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过程及经营管理审计或调查,揭露问题,提出建议,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投资领域的权力主要表现为决策权、审批权、监管权、建设资金支配权等等。通过审计揭露政府领导或政府部门因决策不科学、不民主、不合理或决策失误造成的无效投资及损失浪费等问题,监督其决策行为;揭露项目概算与实际严重脱节或弄虚作假申报项目、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监督政府部门的项目审批工作有无失察、失职的问题;揭露建设领域因政府部门监管不力或监管滞后,造成损失浪费的问题,监督政府部门的监管行为是否及时有效;揭露政府领导或有关部门领导利用权力干预建设的活动,违反招投标法规的规定,干预工程承发包,不顾批准的设计概算,干预工程建设过程、建设工期等滥用权力的行为,监督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的权力运用;揭露政府首长违反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安排,动用建设资金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违规行为,监督政府领导对建设资金的支配权。

(三)把人大跟踪督办与审计的跟踪审计有机地结合起来是保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效果的手段

建设工程项目具有周期长、投资额大、控制环节多等特点,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重大的损失浪费。纠正这种现象,审计机关必须前移审计“关口”,实行从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直至竣工投入使用的全过程跟踪审计。

项目审计报告篇(5)

一、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于20__年9月8日一12月15日组成10个审计组,对八县、市廛东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宙计,对王城大道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十个建设项目总投资1120__万元,查出违规金额l871.3万元,有三家建设单位的部分工程项目未按国家规定进行招投标3850万元,核减工程额1419.8万元,核减率为1.86%。为政府及各建设法人单位节约了建设资金,促进项目建设单位加强了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取得了较好的审计效果。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单位违反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问题

1.部分项目应招标未招标3850万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项目应全部招标。审计查出存在部分项目主体工程、设计未招标现象。有三家建设单位的部分工程项目未按国家规定进行招投标。其中宜阳县污水 处理工程项目总投资额为4178万元,仅对641万元进行了公开招标,且招投标的资料不完备。其他3537万元(厂区土建、设备及安装、办公楼、管网、勘察、监理等)均未进行招投标。__市王城大道建设项目道路工程的设计项目合同金额为172万元,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直接委托__市城市建设勘察设计研究院设计。

2.前期报批手续不合规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工程项目前期报批手续不齐全的不得开工建设。在建设中,有两家建设单位前期报批手续不齐全就开工。__市王城大道建设工程概算总投资为43000万元,应当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省发改委批复,但本工程只经过了__市发改委的批复。跨陇海铁路立交桥工程无施工许可证,王城大道建设工程无开工报告。

3.未按合同规定进行招标

__市王城大道建设工程在进行公开招投标时于20__年10月17日__市建设委员会与__市东虹廷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委托其代为招标,但在实际招投标过程中,却未履行合同,业主实行自行招标。

4.应作未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__市王城大道建设项目应作未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5.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监理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__市廛东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单位对监理工程进行了招投标,结果为上海建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共同中标,标的55万元。但中标签订合同后,双方自行协议变更监理三体为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文来源:文秘站 6.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文件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图纸文件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擅自施工。

(二)违反国家财政财务规定的问题

1.业务招待费超支20万元。项目建设中,业务招待费支出数额较大,与国家规定的标准有较大悬殊。截至20__年11月30日,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共发生业务招待费25万元。在项目概算中规定应发生管理费50万元,按管理费的10%计算。应列支招待费5万元,超支20万元。

2.管理费超支93万元。项目建设中,有2家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数额较大,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有较大悬殊。如__市廛东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概算为215万元,截止20__年8月31日实际开支259万元,超支44万元。

3.违规列支工程费用105万元。廛东污水处理工程在20__年底已进入试运营,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在20__年及20__年该项目的借款产生的利息85万元仍在本工程的建设成本中列 支是不合规,应计入运营期间的费用。

4.未按规定大额使用现金212万元。有两家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大额使用观金。如截至20__年11月30日,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单位以大额现金支付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费用22 笔记153万元。

5.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41.5万元。

汝阳县污水处理厂工程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41.5万元,未经决算直接支付全部合同工程款830万元。

6.虚列工程投资1419.8万元

八县及廛东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王城大道共计10个项目,批复总概算1120__万元。经审核实际完成投资额中多列工程成本1419.8万元,造成投资完成额不实。其中孟津县污水处理厂工程 项目二程造价送审金额为2142万元,审定金额2053万元,审减金额为89万元。汝阳县污水处理工程造价送审金额为1374万元,审定金额为1226万元,审减金额为148元。

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建设单位为了抢时间、抓工期,忽视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规定,部分工程项目在工程概算未经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且无开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情况下开工建设,如王 城大道建设项目。二是建设项目资金用量大,筹措困难,但项目办理拆迁及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需大量资金,因而违反了国家有关基建程序规定。三是为招商引资,建设项目用地以租用形式使用土地,违反了国家建设用地的有关规定。四是多数建设项目均由项目法人成立了建设指挥部,人员组成多为临时抽调,易造成违规等情况的发生。五是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监督不规范、不到位,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__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规定实施审计监督。

三、问题处理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__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等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做出了相应的处理,并对问题分别提出了针对性的审计建议。相关单位根据审计意见正在进行整改,并表示在今后进行的所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建设,为以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对建设单位违反匡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问题的处理

1.部分项目应招标未招标3850万元、未按合同规定进行招标问题,审计处理按照国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前期报批手续不合规问题,审计处理按照国家规定补办手续。王城大道等两家建设单位正在补办手续。

3.未经审批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应作未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问题,审计处理按照国家规定补办手续。王城大道建设单位同意审计意见补办手续。

4.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监理单位问题,审计建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5.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文件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问题,审计处理按照国家规定补办手续,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单位正在补办手续。

(二)对违反国家财政财务规定问题的处理

1.业务招待费超支20万元、管理费超支93万元问题,审计建议今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控制支出范围。

2.违规列支工程费用240万元、虚列工程投资1419.8万元问题,审计予以调账处理,并建议今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列支工程费用。

3.未按规定大额使用现金212万元,审计建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4.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41.5万元,审计建议财政在拨付所欠工程资金时予以扣除。

四、整改措施

(一)成立专职监管机构,加大监管力度,明确监管范围

从审计情况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建设程序上不完善,将影响工程质量及造成资金管理上的漏洞,为此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纪检委、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建委、发改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__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实行项目资金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各部门关于项目进度及监督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资金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__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规定,凡是政府投、融资的建设项目,应列入监督范畴,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要接受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审计机关的全程监督。

(二)严格工程预算,规范合同内容

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定额和我市实际,编制政府投资项目的预(概)算。

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合同条款时要按照《__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规定,单列条款注明:须经审计机关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应当以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作为投资项目竣工后财务结算的依据;合同书副本要及时送市审计局备案,以减少审计风险和规避经济纠纷。

(三)完善工程普通更签证手续,落实工程变更签证报请批准制度

政府投、融资的建设项目,其工程合同签订后确需变更的,须经市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和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进行现场认证,确认有无变更必要,而后再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原设计部门要出具变更资料,履行相关手续后报请市政府批准,并送财政和审计部门备案。对擅自变更的,审计部门在工程决算审计时不予认可。

(四)按时提请决算审计,维护审计法律权威

建设单位要在验收合格后60天内编制出竣工决算,并向市审计部门提请决算审计。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编制期限的,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对不按规定时间编制竣工决算和报请审计的建设单位,视情况按拖延或拒绝情况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给子处罚。

项目审计报告篇(6)

根据你办《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略政办发[]99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专人,从10月15日至23日对全局54宗审计案卷进行了一次全面认真清查。通过自查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并逐项进行了补充完善。完善之后,按照陕西省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内容和标准逐项对照,其基础部分全部符合要求,为合格卷;文书规范按标准打分为100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安排周密

为了搞好这次审计行政执法案卷项目质量自查工作,10月15日,局内专门召开了局务会议,成立了自查领导小组,并确定由分管综合法制工作的副局长负责,综合法制股牵头开展自查。会议决定自查分为三个步骤进行:一是各股进行自查,查漏补缺;二是领导小组进行复核,填写自查工作底稿,查找问题;三是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各股室搞好补充完善。局里给各股室复印了审计项目质量标准,限定了自查时间,有效保证了自查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认真自查,弥补不足

全局自查工作开始后,各分管副局长分为对各分管股室进行督促指导,各相关业务股室将全部力量投入到对案卷的复核中,很快摸清了各类案卷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按照《陕西省审计机关审计文件材料立卷归档作业规程》和《陕西省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内容和标准》进行了弥补和完善,对个别尚未复核的案卷进行了重新复核,对遗漏的项目进行了补充,对不规范的卷宗进行了重新装订。完善工作结束后,我们对各股室的卷宗逐一进行了复核,填写了检查底稿,并逐项进行了打分。经过认真自查,重新整理的案卷,基本符合上级规范要求。

三、自查结果

(一)审计程序合法。我局所有审计项目的立项都是经县政府批准,或是依据《审计法》规定经有关部门委托及申请,具有合法的立项依据。在项目实施中,我们严格按照《审计法》和审计文秘站:署有关审计作业规程进行实施。自查未发现违反审计程序的行为。

(二)审计作业规范。所有审计文书的送达都有送达回执。对审计通知书要求在审计项目实施三日前送达被审计单位。对审计证据的取得严格按照客观性、合法性、相关性、充分性的要求,详细纪录审计证据取得的时间、地点、方式、来源等,并有被审计单位及其经办人签字盖章。在出具审计报告和下达审计决定前通过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和建议,有力保证了审计处理处罚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审计收缴和罚款使用全省统一的缴款书,罚没款项全额上解财政。

(三)审计执法严格。在审计执法过程中,能严格按照局内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开展工作,能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审计事务。审计干部在执法期间均能严格遵守审计署6号令和相关廉政规定,确保了审计项目成果的真实性、客观性,有效保证了成果的利用。

(四)案卷归档完整。我们严格按照审计署的要求,使用全国统一的卷皮,经过认真整理和排序,一案一卷对所有审计项目进行了归档。现已全部移存县档案馆专柜保存。

项目审计报告篇(7)

【正文】

市审计局:

贵局关于龙泉市重大水利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收悉。首先感谢贵局一直以来对水利工作的大力支持。近年来,我市水利工作在上级水利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就审计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1.个别项目未取得用地批准手续。“浙江龙泉瑞洋引水开发有限公司实施的龙泉瑞洋引水工程(一期)PPP项目,仅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未办理相关永久用地批准手续。”

整改措施:目前已与市国土部门对接,正在办理相关永久用地批准手续。

2.合同条款的签订违背竞价公告的实质性内容,多支付5.88万元服务费。“龙泉市水利局于2018年12月24日将龙泉市瑞垟引水一期工程PPP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进行网上竞价,收费标准按照《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暂行标准》执行,最终由浙江正和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10%下浮率竞价成功。”“龙泉市水利局、浙江龙泉瑞洋引水开发有限公司共同作为甲方与乙方浙江正和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未按照上述收费办法确定合同价,而是直接定价12万元,并由浙江龙泉瑞洋引水开发有限公司支付了该笔费用。”“按照竞价公告的收费标准,合同价应为[6+(20000-10000)*0.025%]*1.0(行业调整系数)*0.8(社会稳定风险敏感程度调整系数)*1(区域范围调整系数)*0.9=6.12万元,多支付5.88万元服务费。龙泉市水利局应督促浙江龙泉瑞洋引水开发有限公司追回多支付的服务费。”

整改措施:浙江龙泉瑞洋引水开发有限公司针对多支付的5.88万元服务费问题,已于2020年8月24日退回。

3.未保存未中标单位投标文件。“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未保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整改措施: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9月初召开公司全体会议,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招投标工作管理和学习,并按要求保存好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4.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PPP合同。“龙泉市水利局于2018年5月7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了龙泉市瑞垟引水一期工程PPP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并于2018年6月29日与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钱塘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签订合同。”

整改措施:加强合同管理,在今后项目招投标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5.未在规定时间内公告PPP合同。“龙泉市水利局于2018年12月26日与由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钱塘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龙泉成立的项目公司浙江龙泉瑞洋引水开发有限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并于2019年3月14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龙泉市瑞垟引水一期工程PPP项目合同。”

整改措施: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在今后项目管理中,按规定及时公开项目信息。

二、项目建设推进及质量控制情况

1.项目实施进度偏慢。“我市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重大水利项目龙泉市龙泉溪二期治理工程、龙泉市梅溪河流综合治理工程、龙泉市八都溪河流综合治理工程、龙泉市岩樟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等四个项目截至2019年底计划完成投资35159万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5月底,实际完成投资16223.7万元,实际完成占计划总投资的46.14%。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整改措施:为加快中央、省、市、县计划执行进度和水利建设项目推进,确保水利投资计划和水利建设任务的完成,10月28日我局制定下发《2020年水利项目推进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方案中明确攻坚对象、倒排工作计划、落实责任人员、建立督查机制,确保完成投资计划和任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个别建设项目存在安全隐患。“经审计现场查看,龙泉市八都溪流域八都镇上游段综合治理工程有300多米亲水通道采用天然河床作为底部基础,部分河床基础已被河水冲刷掏空,导致该段亲水通道悬空架设,有翻覆或坍塌可能,存在安全隐患。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应对该段基础进行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该段亲水通道位于自然河滩上,设计计算能满足亲水通道承载力要求,地基掏空段位于堰坝下游长约10余米,水情情况较复杂,目前工程尚在施工中,对于该情况,目前我单位已会同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修复处置。

项目审计报告篇(8)

【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和深圳市南山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8月24日至10月20日,对区各建设单位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期间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完成的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审核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高度重视,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条梳理,认真剖析原因,研究部署整改措施,整改情况如下:

一、加快推进工程结算审核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审计工作的组织。由分管局领导负责组织,落实具体的项目负责人,落实主体把关、审核的责任,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的结、决算审计工作。二是建立项目台账,梳理建设项目结、决算进度,按进度分类,按照《南山区竣工项目结、决算清理工作方案》,研究处置措施,分类解决问题。

二、提高工程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一是组织建设工程管理人员学习项目造价管理及审核知识,熟悉《南山区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业务质量控制操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提高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理论知识水平。二是积极参与造价审核机构或区里有关部门组织培训,提高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审核能力。

三、加强对造价咨询中介机构业务的管理

项目审计报告篇(9)

一、年的审计工作思路

根据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将年审计工作思路确定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全省审计工作发展为契机,以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服务大局为基本取向,以关注政府性全部资金和资产管理责任和管理效能、使用责任和使用效益为重点,以解决体制、机制和宏观管理层面的问题为主要目标,不断探索宏观责任绩效审计方法,充分发挥新时期审计防护性、批判性和建设性三重功能,实现审计在维护国家利益和保障国家安全中的价值增值。

形成上述思路的理论依据和客观依据为:一是审计作为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的全新定位,将审计由传统的、单项的查错纠弊这种制约性、治标型的审计功能演变成集防护性、批判性、建设性三维一体的复合。这种全新的定位客观上要求审计工作必须从整体性、全局性出发,在更大的范围、更宽的领域、更高的层次上发挥更大的建设性和防护性作用,让审计成果的使用者——政府,受益者——人民群众共同感受审计价值。二是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这一特定历史阶段,国家经济运行宏观层面的矛盾和问题越来越多,审计不关注宏观层面的矛盾和问题,仍然沿用传统的“见子打子”、“就账查账”、“就错纠错”已形成屡查屡犯的恶性循环,审计生存与发展的空间极其有限。为实现上述思路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一)要依据地方党委、政府工作重心,牢牢抓住事关经济安全和党委政府最为关心的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最有影响的事项进行审计立项,并形成“大项套小项,小项撑大项”的立体立项思维,从立项上体现党委政府的意图,把握党委、政府的工作重心。建议除确定十个经济责任审计以外,重点把握两个方面:一是以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为统领,将上级下达的五项社保审计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范畴。本级财政预算审计除进行年度基础性数据审计认定以外,重点围绕管理责任及效能、使用责任及效益开展财政债权债务调查,摸清财政债权债务家底,分析债权债务结构及形成根本原因、预示风险,为县委、县政府加强全部性财政资金和资产管理,化解债务提供决策依据。二是以扩大内需新增投资项目和资金为统领,以资金流向为主线开展审计调查,全面掌握和反映资金管理、分配、到位的动态情况,开展部分扩大内需新增招投标工程预算审计,从源头阻止定额高套、计算错误等人为因素虚列预算行为;开展扩大内需新增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充分运用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将建设结余资金的30%调入财政,拟解决地方未有配套而挤占建设资金等矛盾;开展部分工程造价审计,为政府节约投资。

(二)要用统一的思维、统一的工作方案、统一的要求指导审计实践、打造出适宜需求的公共产品。审计按照法律授权,从委托关系中承担的责任是生产公共产品,这种公共产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能否转换形成公共商品,除是否适应需求以外,更重要的是生产产品的质量。为打造高质量的公共产品,在审计实践中,将以能人为引领,形成三大综合项目组,即:经济责任综合组、财政预算综合组、扩大内需新增项目综合组。由综合组用统一的思路、统一的工作方案、统一的要求指挥各审计小组进行审计实践,对审计查证的资料按照新时期审计的防护性、批判性、建设进行加工和提炼,形成既有对问题存在风险的预示性、对问题揭露和处理的批判性,又具有从宏观层面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建设性的公共产品,并力求转化成公共商品,实现价值增值。

二、年审计项目计划

(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

1、梅家河乡党委书记、乡长和常务副乡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2、周坪乡党委书记、乡长和常务副乡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3、县科技局局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4、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5、县扶贫办主任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6、县档案局局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7、县机关事务局局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8、县林业局局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9、县体育局原局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10、梅家河乡卫生院院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二)财政审计项目计划。

1、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2、五项社保基金审计(省下达)

3、县乡财政债权债务调查

4、县电力公司资产安全专项调查

(三)扩大内需新增项目审计。

1、扩大内需专项资金管理、分配及使用情况动态调查

项目审计报告篇(10)

一级质量复核是三级质量复核之中的第一个环节,对于保证审计报告质量起着基础性的作用,一般由项目经理或者项目骨干人员承担。

(一)一级质量复核的基本程序。1. 项目组成员整理好审计工作底稿,由项目经理或者骨干成员根据现场审计收集的充分证据审核工作底稿,并撰写完成审计报告(草稿);2. 审计报告(草稿)撰写完毕后,由项目经理或者骨干成员负责修改定稿,即进行一级复核;3.项目经理或者骨干成员将电子版审计报告(草稿)打印成纸质审计报告(草稿),并加上“审计报告签发单”,以便逐级审核后签字。

(二)一级质量复核程序中容易出现的主要问题。第一,个别项目经理在审计报告还没有真正修改定稿、财务数据和文字内容没有全部核对准确的情况下,就将审计报告(草稿)移入二级复核程序。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有的项目经理错误地认为,后面有二级复核和三级复核环节把关,一级复核是否彻底并不重要。这种情况的出现,既与客户对提供审计报告的时间要求有关,也与报告撰写人和一级复核人员没有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有关。第二,有的项目经理于一级复核时,对报告模版要求披露的财务信息模块进行了删除,使财务报告的内容残缺不全;也有个别项目经理应客户的要求,擅自将与客户税收、利润等敏感性数据有关的表格添加到审计报告中,这势必增加审计报告的潜在风险。第三,审计报告撰写与一级质量复核工作由同一人承担,导致一级复核程序流于形式。即审计报告由项目经理亲自撰写且自己定稿,没有进行真正意义上的一级质量复核。这是因为项目经理之间没有经济利益制约关系,不便于划分差错责任,组织在不同项目经理之间进行一级交叉复核又存在很大的难度。

(三)完善一级质量复核程序的构想。第一,进一步完善一级质量复核的控制办法,加大对项目经理报告质量的考核力度。项目经理是否尽职尽责对于审计报告质量的高低具有第一位的作用,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将审计报告质量等级评价与项目经理的薪酬、晋职、晋级进行挂钩。第二,审计报告撰写人如果需要添加和删去审计报告模版规定的基本内容,必须事先报请分管合伙人同意,否则就应作为重大差错处理。第三,有必要在审计报告签发单上增加“审计报告撰写人”一栏,以便撰写人撰写完毕后在其中签上自己的姓名和时间,然后交由一级质量复核人复核并签字。为防止一级复核程序形同虚设,需规定报告撰写与一级质量复核工作不得由同一人承担和签字。如果是项目经理撰写审计报告,则必须由同一项目组里的另一骨干成员承担一级质量复核工作并签字,反之亦然。

二、二级质量复核的必要程序、基本内容、主要问题和改进构想

二级质量复核工作一般由审计部门经理或其委托的复核人员承担,相对质监部来说具有半专业化半职业化的性质。因此,要按照复核的基本内容与要求逐一进行复核,不可“偷工减料”。

(一)二级质量复核的必要程序。1. 二级质量复核人员做好质量复核中发现差错的详细记录,并在审计报告签发单上签字,以明确责任;2. 二级质量复核人员发现有疑问要亲自与项目经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3. 项目经理按照复核记录和沟通一致的意见,对审计报告草稿进行修改。

(二)二级质量复核的基本内容。1. 复核报告主表与附表中的所有数据、比例是否准确;2. 复核报告全部文字表述是否准确,有无错误、遗漏和重复的内容;3. 复核报告中的重大财务信息是否准确,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导致的经济事项调整是否正确等,必要时还需要核对相应的审计工作底稿;4. 复核报告所有大小标题是否正确、一致;5. 复核报告全文的字体、字号和间隔是否符合本所审计报告模版规定的风格要求;6. 复核报告各个级次的序号是否正确、连续;7. 复核报告所有落款的日期是否正确、一致。

(三)二级质量复核环节容易出现的主要问题。第一,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产出的旺季(每年1月至4月)需要进行二级质量复核的审计报告数量很多,如果每个审计部门只有一位二级质量复核人员,就难以及时完成二级质量复核工作任务,因而影响审计报告产出的及时性。第二,为解决二级质量复核人员不够的问题,有的审计部门负责人会临时安排其他审计人员加入到二级复核人员的行列。而这些审计人员可能没有质量复核的经历,缺乏复核工作的经验,一般难以充分发现审计报告草稿中的各种差错,因此会降低二级复核的差错拦截率。第三,有的项目经理为了迅速出具审计报告而希望简化复核程序,要求二级复核人员只签字、不复核,或要求复核人员只审阅一下审计报告的格式就签字过关。第四,个别项目经理没有按照二级复核记录和与二级复核人员沟通所达成的意见对审计报告草稿进行全面修改,就将审计报告(草稿)移送到三级质量复核程序。例如当项目经理在与二级复核人员对存疑事项沟通达成一致后,仍然将审计报告草稿回归到并不完全正确的报告模版中去。应该知道,再好的审计报告模板也会有文字表述和报表格式方面的错误,质量复核人员和项目经理应当及时发现和实事求是地改正这些错误。

(四)提高二级质量复核差错拦截率的改进构想。第一,对于复核工作量大与二级质量复核人员少的矛盾,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两种办法予以解决。一是各审计部门可以在审计报告产出旺季多安排其他审计人员参加二级质量复核工作,且要求这些参与复核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二是在同一审计部门内组织项目经理间进行交叉的二级质量初步复核,然后由相对固定的一名二级质量复核人员重点把关后签字。这样,既可以提高二级质量复核效率,又可以增进审计报告质量的稳定性。第二,要在审计报告质量复核的制度规定中,授予二级质量复核人员“发回重审”的权力。即为防止个别项目经理不负责任、粗制滥造,当二级复核人员发现审计报告问题很多时,有权将审计报告草稿退给项目经理,由其继续修改完善后再进入二级质量复核程序。第三,为了防止有的二级质量复核人员“不复核就签字”的情况发生,可以在报告质量复核制度中规定,将二级复核人员的复核记录纳入审计工作底稿的组成部分。这样,一方面可以检查二级质量复核人员是否检查发现了应当发现的差错,另一方面又可以验证项目经理是否按照复核记录进行了全面的修改。

三、三级质量复核的一般程序、主要问题和改进构想

无论是三级质量复核还是第三级质量复核,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都没有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在实行三级质量复核的会计师事务所中,一般有两种三级质量复核模式。第一种模式,是先由主任会计师或其委托的副主任会计师(包括合伙人、副总经理等)承担第三级质量复核程序并签字,之后再由质监部进行总体质量控制复核;第二种模式,是先由质监部负责第三级质量复核,然后再由主任会计师或其委托的副主任会计师审核签字。由于笔者倾向于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第二种模式进行三级质量复核,因此选择第二种模式展开论述。

项目审计报告篇(11)

一级质量复核是三级质量复核之中的第一个环节,对于保证审计报告质量起着基础性的作用,一般由项目经理或者项目骨干人员承担。

(一)一级质量复核的基本程序。1. 项目组成员整理好审计工作底稿,由项目经理或者骨干成员根据现场审计收集的充分证据审核工作底稿,并撰写完成审计报告(草稿);2. 审计报告(草稿)撰写完毕后,由项目经理或者骨干成员负责修改定稿,即进行一级复核;3.项目经理或者骨干成员将电子版审计报告(草稿)打印成纸质审计报告(草稿),并加上“审计报告签发单”,以便逐级审核后签字。Www.133229.COm

(二)一级质量复核程序中容易出现的主要问题。第一,个别项目经理在审计报告还没有真正修改定稿、财务数据和文字内容没有全部核对准确的情况下,就将审计报告(草稿)移入二级复核程序。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有的项目经理错误地认为,后面有二级复核和三级复核环节把关,一级复核是否彻底并不重要。这种情况的出现,既与客户对提供审计报告的时间要求有关,也与报告撰写人和一级复核人员没有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有关。第二,有的项目经理于一级复核时,对报告模版要求披露的财务信息模块进行了删除,使财务报告的内容残缺不全;也有个别项目经理应客户的要求,擅自将与客户税收、利润等敏感性数据有关的表格添加到审计报告中,这势必增加审计报告的潜在风险。第三,审计报告撰写与一级质量复核工作由同一人承担,导致一级复核程序流于形式。即审计报告由项目经理亲自撰写且自己定稿,没有进行真正意义上的一级质量复核。这是因为项目经理之间没有经济利益制约关系,不便于划分差错责任,组织在不同项目经理之间进行一级交叉复核又存在很大的难度。

(三)完善一级质量复核程序的构想。第一,进一步完善一级质量复核的控制办法,加大对项目经理报告质量的考核力度。项目经理是否尽职尽责对于审计报告质量的高低具有第一位的作用,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将审计报告质量等级评价与项目经理的薪酬、晋职、晋级进行挂钩。第二,审计报告撰写人如果需要添加和删去审计报告模版规定的基本内容,必须事先报请分管合伙人同意,否则就应作为重大差错处理。第三,有必要在审计报告签发单上增加“审计报告撰写人”一栏,以便撰写人撰写完毕后在其中签上自己的姓名和时间,然后交由一级质量复核人复核并签字。为防止一级复核程序形同虚设,需规定报告撰写与一级质量复核工作不得由同一人承担和签字。如果是项目经理撰写审计报告,则必须由同一项目组里的另一骨干成员承担一级质量复核工作并签字,反之亦然。

二、二级质量复核的必要程序、基本内容、主要问题和改进构想

二级质量复核工作一般由审计部门经理或其委托的复核人员承担,相对质监部来说具有半专业化半职业化的性质。因此,要按照复核的基本内容与要求逐一进行复核,不可“偷工减料”。

(一)二级质量复核的必要程序。1. 二级质量复核人员做好质量复核中发现差错的详细记录,并在审计报告签发单上签字,以明确责任;2. 二级质量复核人员发现有疑问要亲自与项目经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3. 项目经理按照复核记录和沟通一致的意见,对审计报告草稿进行修改。

(二)二级质量复核的基本内容。1. 复核报告主表与附表中的所有数据、比例是否准确;2. 复核报告全部文字表述是否准确,有无错误、遗漏和重复的内容;3. 复核报告中的重大财务信息是否准确,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导致的经济事项调整是否正确等,必要时还需要核对相应的审计工作底稿;4. 复核报告所有大小标题是否正确、一致;5. 复核报告全文的字体、字号和间隔是否符合本所审计报告模版规定的风格要求;6. 复核报告各个级次的序号是否正确、连续;7. 复核报告所有落款的日期是否正确、一致。

(三)二级质量复核环节容易出现的主要问题。第一,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产出的旺季(每年1月至4月)需要进行二级质量复核的审计报告数量很多,如果每个审计部门只有一位二级质量复核人员,就难以及时完成二级质量复核工作任务,因而影响审计报告产出的及时性。第二,为解决二级质量复核人员不够的问题,有的审计部门负责人会临时安排其他审计人员加入到二级复核人员的行列。而这些审计人员可能没有质量复核的经历,缺乏复核工作的经验,一般难以充分发现审计报告草稿中的各种差错,因此会降低二级复核的差错拦截率。第三,有的项目经理为了迅速出具审计报告而希望简化复核程序,要求二级复核人员只签字、不复核,或要求复核人员只审阅一下审计报告的格式就签字过关。第四,个别项目经理没有按照二级复核记录和与二级复核人员沟通所达成的意见对审计报告草稿进行全面修改,就将审计报告(草稿)移送到三级质量复核程序。例如当项目经理在与二级复核人员对存疑事项沟通达成一致后,仍然将审计报告草稿回归到并不完全正确的报告模版中去。应该知道,再好的审计报告模板也会有文字表述和报表格式方面的错误,质量复核人员和项目经理应当及时发现和实事求是地改正这些错误。

(四)提高二级质量复核差错拦截率的改进构想。第一,对于复核工作量大与二级质量复核人员少的矛盾,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两种办法予以解决。一是各审计部门可以在审计报告产出旺季多安排其他审计人员参加二级质量复核工作,且要求这些参与复核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二是在同一审计部门内组织项目经理间进行交叉的二级质量初步复核,然后由相对固定的一名二级质量复核人员重点把关后签字。这样,既可以提高二级质量复核效率,又可以增进审计报告质量的稳定性。第二,要在审计报告质量复核的制度规定中,授予二级质量复核人员“发回重审”的权力。即为防止个别项目经理不负责任、粗制滥造,当二级复核人员发现审计报告问题很多时,有权将审计报告草稿退给项目经理,由其继续修改完善后再进入二级质量复核程序。第三,为了防止有的二级质量复核人员“不复核就签字”的情况发生,可以在报告质量复核制度中规定,将二级复核人员的复核记录纳入审计工作底稿的组成部分。这样,一方面可以检查二级质量复核人员是否检查发现了应当发现的差错,另一方面又可以验证项目经理是否按照复核记录进行了全面的修改。

三、三级质量复核的一般程序、主要问题和改进构想

无论是三级质量复核还是第三级质量复核,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都没有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在实行三级质量复核的会计师事务所中,一般有两种三级质量复核模式。第一种模式,是先由主任会计师或其委托的副主任会计师(包括合伙人、副总经理等)承担第三级质量复核程序并签字,之后再由质监部进行总体质量控制复核;第二种模式,是先由质监部负责第三级质量复核,然后再由主任会计师或其委托的副主任会计师审核签字。由于笔者倾向于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第二种模式进行三级质量复核,因此选择第二种模式展开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