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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大全11篇

时间:2023-03-14 15:07:29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篇(1)

1、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维护、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镇社会稳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基本保证。因此,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不懈地把安全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2、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近年来,我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落实政策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是目前我镇安全生产的基础还比较薄弱,少数企业、单位隐患较为严重,整改不及时,工作中仍然存在着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因此,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我镇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强化责任,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

1、各村(居)、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各村(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辖区)、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定期组织检查、督查,分析情况,制订整改措施,加大安全投入,切实解决好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承担具体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协调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整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分管其它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明确“一岗双责”制。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配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相关行业和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注重事故隐患,把监管的重点放在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的落实上,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夯实基础,着力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强化生产经营企业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最终落脚点。依照两个清单的要求,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其它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强化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企业及其负责人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加强重大危险源和职业危害监控,并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岗位和每一位从业人员;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积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把安全生产纳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非法协议,以免除或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企业必须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篇(2)

二、工作内容

镇政府、各职能部门及各村、集体资产公司要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镇政府领导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牵头、谁协调,谁协调、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原则,对各自分管的工作承担安全责任;镇政府各部门、各村行政主要领导要真正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抓业务的同时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规定,抓好本部门、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一岗双责”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

1镇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各村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行政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行政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企业的法人代表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并负责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开展工作。

(二)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1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

(1)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辖区、本部门、本系统发展的总体规划,领导、组织安全生产工作。

(2)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安全生产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解决。

(3)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4)_组织和领导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

(5)明确本辖区、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并改善其工作条件。

(6)加强对本辖区、行政部门、各企业、事业、用人单位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监督管理,将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2各级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行政领导协助第一责任人履行以下综合监管职责:

(1)按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

(2)根据上级政府的工作要求,提出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规划,督促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3)受主要负责人的委托,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政府工作意见和指令,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工作举措和实施意见,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4)组织本辖区、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参加安全生产重要活动。

(5)督促本辖区、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6)对超越职权且亟待处理的重大安全问题,及时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报告,并积极地提出处理意见。

3各级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行政领导,协助第一责任人履行以下职责:

(1)支持分管安全生产行政领导的工作,将分管业务工作同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并作好相关记录。

(2)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协助主要领导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并抓好落实。

(3)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所分管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重大问题,督促分管部门抓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4)组织开展有关安全生产检查。凡重大节日、重要时段,要亲自带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组织实施有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有关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落实有关安全预警机制的建设。

(6)监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督促分管部门抓好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7)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要求,分管范围发生安全事故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领导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别抓,全体领导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局面。对于交叉的工作和分工不明确的工作,由第一责任人指定责任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协调和配合,决不允许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推诿扯皮、不负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层层分解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篇(3)

(一)事故控制

1、重大事故控制。强化医疗安全管理,杜绝医疗安全事故和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2、死亡人数控制。杜绝发生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指标控制为0,包括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火灾、爆炸、中毒、触电、危险化学药品管理、项目建设施工事故等。

(二)工作目标

1、认真执行“一岗双责” 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科室随时要进行安全工作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整改。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认真实施“安全文化工程”,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大力营造“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浓厚氛围。各科室主任为安全生产责任人,干部职工安全教育达90%以上。

3、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治。每季度和重大节假日期间要及时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一些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存在隐患的危险源,要落实监控责任,实施有效监控。

4、安全事故报告与应急救援。发生安全事故后,按规定及时上报,启动应急预案,并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认真做好评估分析、事故总结工作。及时修订和完善单位内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深入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和危险化学品及精麻药品的使用与管理。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项目“三同时”规定。

6、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及车辆管理。不租用或乘坐无营运资格的车辆,不公车私用,不私车公用,不驾驶无证照车辆,不无证驾驶车辆,不违章及饮酒驾驶一切车辆,严防各种事故发生。

二、考核办法

年终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考核并实行奖惩。严格执行各科室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目标考核单位:XXX卫生院 负责人: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生产的红线,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达成。

二、“党政同责”原则

按省公司要求,市公司总经理和党委书记由一人兼任,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责,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持全面工作,并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分设的,各自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职责分别在行政管理和党组织工作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共同承担相关责任。分管安全的领导是安全的主要负责人,具体落实党政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目标确立,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工作督办和效果评价。其他公司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按照“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开展工作,在负责自身分管的业务和管理工作同时承担安全生产责任。监督检查与安全保卫部为全市公司安全生产具体工作牵头责任部门,负责具体各项日常工作中目标的拟定、方案草拟、培训教育、制度制订、部门协调、对外沟通、对下工作指导、过程监督和效果评定。相关部室、专业公司(局)、各县区局正职和支部书记分设的,两者同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兼任的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全面工作,为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分管安全副职为本单位安全的直接责任人,除分管业务内安全工作外,牵头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整体工作;其他领导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整体形成安全生产管理专管和群管、协管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对安全生产环境进行全面综合治理,将安全责任制逐级落实。

三、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制度

(一)市公司总经理(或县区局局长)安全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督促、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

2、确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做到安全工作和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实施细则》规定,在司务会、党政联系会、安委会等会议上,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实施安全生产奖惩。

4、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分解落实安全责任,督促、支持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抓好安全工作,对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确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

6、确定组织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指导预案演练工作。

7、直接组织指挥各类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二)市公司党委支书记(或市各县区局支部书记)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1、认真配合总经理组织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邮政服务和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监督检查行政领导班子和成员和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制、业务安全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安全问题。

3、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主持或参加党政联席会、安委会等会议,对安全生产方面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抓好工作措施落实。

5、充分发动工会、团委等组织,积极支持行政领导班子和职能部门的安全工作,履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职权。

6、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月、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或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7、掌握公司干部、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消除干部、员工的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思想。

8、主持或参与对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问责。

(三)

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其他公司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1、积极配合总经理开展工作,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指令、规定,保证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参加涉及安全相关会议,并对公司安全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3、按月主持召开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并按月向上级领导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4、提出并拟定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目标、保障措施和工作方案。

5、分管领导和其他领导共同组织并直接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依规提出主导意见。

6、监督检查安全设施设备落实情况,督促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业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的措施落实。

7、负责督促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培训教育、业务演习,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8、负责对所辖范围内安全生产检查和保障人员的工作督办、考评。

9、安全生产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对单位整体和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评价和考评。其他单位领导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评价和考评。

四、市公司(或县区分公司)部室、专业公司(局)、直属单位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机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负责对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进行保障措施的制定和过程监督检查。

3、对本部门所辖范围内发生的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调查了解分析事故原因,严格执行事故追查制度,坚决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上报时限、内容按照事故或风险隐患的性质,依据相应规定及时上报。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从业人员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竞赛活动。

5、定期或不定期的深入现场、重点安全防范目标进行监督检查。按照省公司监督检查视察和两岗履职要求,按频次按范围开展检查,同时做出书面记录,出具检查报告,责令被检单位限期整改落实。

6、监督检查和安全保卫部牵头制定和具体落实各项专项活动,各其他部门负责人负责积极配合,组织本单位范围内员工参与。监督检查和安全保卫部按月牵头组织召开安全生产联系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7、参与新职工安全教育、在岗职工的继续教育。

8、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等规章制度。

9、负责分管范围内业务规章和管理规范的制定,并落实上级安全相关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按月向上级机构进行安全生产汇报。

10、及时对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完善或者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和意见,并上报安全联席会或公司办公会研究,对因不上报,应发现未发现安全隐患而安排工作导致的事故负管理责任。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五、责任追究

1、对于责任不到位或造成事故的责任人,上级机构或当地安全管理部门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追究时,对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追究行政正职和部门党支部书记的责任。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篇(5)

黄小晶省长对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出台高度重视,在2008年8月25日的省政府常务会、9月24日省长办公会议和9月28B的全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研讨班、11月的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黄小晶省长多次强调必须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在《暂行规定》的起草修改过程中,李川副省长和郑新聪副秘书长多次听取汇报,就《暂行规定》的内容做出具体指示、提出要求,确保了《暂行规定》的顺利出台。

《暂行规定》的出台,涉及各级政府和众多的部门,必须对大量、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认真、全面的研究,起草、修改、论证、协调的工作量大,前后经历了近5个月的时间,从2008年8月下旬,省安监局即着手研究“一岗双责”规定的基本框架;9月上旬完成《暂行规定》初稿并向49个省直单位和九个设区市政府征求意见;9月中旬,在进行充分吸收各有关方面意见并认真修改的基础上,陈炎生局长带着《暂行规定》修改稿到厦门、漳州市调研、征求意见;9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后。省安监局又对照《条例》相关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暂行规定(代拟稿)》,10月中旬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审定;10月下旬,省政府办公厅再次征求了各设区市政府及部分省直单位的意见并进行修改;12月5日,李川副省长主持召开省发改委、经贸委、交通厅、建设厅等30多个省直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专门研究《暂行规定(代拟稿)》修改问题;专题会议之后,省安监局就省直有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再次进行修改形成《暂行规定(送审稿)》,于12月18B再报送省政府办公厅;12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将《暂行规定(送审稿)》交由省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2009年1月7日,省政府郑新聪副秘书长再次召集省直有关单位,对有关内容作进一步的沟通、协调和完善……

《暂行规定》在我省的出台,有着其相应的背景:

1、出台《暂行规定》,是进一步确立并健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格局的客观需要。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格局是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保障和组织基础,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上。长期以来我省十分重视落实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在实践中也初步形成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负责、其他领导相应抓直接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不少地方、部门也相应地明确了领导班子各位领导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范围及相应责任,但这一做法并没有在全省范围内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在实际工作进展并不平衡、落实上也有较大的差距,并且这一做法可能因为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的变动而难以得到真正有效的延续,从而影响整个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格局作用的发挥。而《暂行规定》的出台,以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将近年来我省在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所形成的领导格局真正确立为一种制度,使这一格局真正具有了长期性、稳定性和基础性,从根本上确立了这一格局应有的地位。

2、出台《暂行规定》,是进一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的现实需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与灵魂是责任,基本原则与要害是“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经营、业务)必须管安全”、“谁审批(收益)谁负责”,这是因为,安全生产并不是也不可能游离于生产经营活动之外而单独存在。而是伴随生产经营活动的产生而存在,也就是生产经营活动的范围有多大,安全生产责任的范围也相应有多大,生产经营活动延伸到哪里,安全生产责任的范围也相应地延伸到哪里,但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认识到这一点并自觉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的,这也是目前不少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重要原因之一。《暂行规定》的出台,从根本上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在安全生产上的职责范围及责任,为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落实,避免安全生产工作空白的出现提供了基本保障。

3、出台《暂行规定》,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项规定的现实需要。近年来,为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我国出台了《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作了原则规定,在实际工作及操作中,往往难以真正具体、有效地落实,《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虽然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作了原则规定,但这些规定总体还是比较粗线条的,有关部门对自己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也还不够具体明确,而《暂行规定》的出台,是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细化、具体化,也是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配套和操作规定。

4、出台《暂行规定》,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监管机制的现实需要。安全生产工作不仅要体现责任,更要落实责任。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位和基本的责任主体,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则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主体,履行的是监管责任,从现有的情况看,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可能自动到位、自动落实,我国一些地方、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频发多发的原因之一就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不落实、不到位,因此,必须要设计一种制度、建立起一种机制,通过这种制度、机制的作用,产生相应的压力并以压力促进、带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产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动力,从而保证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真正有效落到实处,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齐抓共管,形成安全生产工作的合力。《暂行规定》的出台,较好地解决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较为普遍存在的“压力不大、动力不强”的问题,建立起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机制。

5、出台《暂行规定》,是应对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情况新考验的现实需要。近年来,在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平稳态势。以2008年和2005年相比,全省各类事故累计减少8127起、死亡人数累计减少1266人,亿元GDP事故死亡率从0.75下降到0.34、下降54.7%,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从9.82下降到5.11、下降47%,工矿商贸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从3.4下降2.1,下降38.2%;煤炭百万吨死亡率

从6.01下降到0.98,下降83.7%。但不可否认的是,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特别是在扩大内需、确保增长各项措施逐步启动的情况下。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考验,《暂行规定》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从而将为扩大内需各项措施的实施、保证国民经济稳定增长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从总体内容看,《暂行规定》具有四个非常明显的特点:

1、主体明确。《暂行规定》所确立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集中要解决的是安全生产的监管及监管的责任问题,因此,明确了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两个层面的主体,第一个层面是政府及其政府的相关部门,政府从总体上承担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责任,而作为政府组成部分的各位单位则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从而保证政府安全生产整体责任的落实,《暂行规定》共对49个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这些部门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在安全生产上负有相应监管责任的部门,另一类是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配套、支持、保障和监督的部门;第二层面是政府及其政府的相关部门的领导,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格局,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具体落实到各位领导的身上,如《暂行规定》第五条即明确规定“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篇(6)

二、工作责任

(一)党委书记、局长对卫生计生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在上级党委领导下,强化局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组织落实上级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专项目标任务;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局党委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卫生计生重点工作一并研究部署,一并组织实施,一并督导考核;定期召开局党委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监督、检查、指导班子成员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本部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组织和领导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

(二)党委委员、副局长对县农合办、民营医院和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指导民营医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碰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域和分管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助,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三)党委委员、副局长对家庭发展股、基层指导股、宣传科教股、县妇幼保健院、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指导县妇幼保健院、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碰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域和分管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助,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四)党委委员、县红十字会会长对公共卫生管理股、政工人事股、规划财务股、统计信息股、会计核算中心及卫生院和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指导片区卫生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碰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域和分管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助,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五)党委委员、副局长对医政股、政策法规股、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医学会片区卫生院和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指导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医学会片区卫生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碰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域和分管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助,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六)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对卫生计生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协助主要负责同志具体抓好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落实。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主持召开卫生计生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上级指示,分析安全形势,部署工作任务;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相关业务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卫生计生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对群众工作股、办公室片区卫生院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监督、检查、指导片区卫生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碰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域和分管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助,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七)副局长对县公共卫生管理股、县爱卫办、县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片区卫生院和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指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片区卫生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安全工作中碰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域和分管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助,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八)各卫生计生单位“一把手”和民营医疗机构法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和股室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三、保障机制

(一)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对因不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和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局纪委要进行问责;对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因工作失职、渎职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进行追究。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篇(7)

(2021年7月1日)

乡党委决定,召开2021年第二季度班子成员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及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汇报会。现提出如下筹备方案:

一、会议时间地点

初步定于2021年7月 日晚7:30在镇政府中一楼人大办公室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参会人员

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不是班子成员的副科级以上干部

三、会议议程

会议由镇党委书记***主持,共2项议程:

1.组织依次学习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求是杂志5月16日第10期《用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 把红色江山世世代代传下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2.班子成员逐人汇报2021年第二季度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及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职情况。

四、筹备分工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篇(8)

首先,“同责”中责与权要相对应,书记与局长、主任或镇长权利不同,责任也不相同,所以“同责”应理解为“同样有责任”,而不是“有相同责任”,其安全生产责任划分应与党委和行政的职能划分相对应。党委负责组织人事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权,行政负责根据党委战略和规划决策予以执行落实。分清上述党委和行政的职责分工,那么安全生产领域的组织人事、安全生产重点规划等决策权就应儆诘澄责任;而行政则负责根据上述重大决策,在执行中进一步细化并予以具体落实。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篇(9)

在集F上下加快推进“小集团大股份、三级管控”战略部署的大背景下,企业如何加强党建工作,践行“一岗双责”围绕中心抓党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从而促进安全生产、和谐稳定,全面融入“三保一压”“三强三立”发展战略,扭转硅业公司的整体生产经营形势,再上新台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硅业公司始建于2007年,2014年二期项目投产,经过几年的发展,现已成为北方最大的有机硅生产基地,拥有职工1300多名,党支部13个,党员213名。硅业公司党委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围绕中心工作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公司实行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等各项重点工作齐抓共管,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形成合力,环环相扣,缔结链条。

一、转变思想 强化认识

在人们的一贯感觉中,企业普遍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即使工作布置下去,也没有太多的时间去搞。在公司的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重生产、轻党建”的情况。所以说要做好企业的党建工作,思想还是先导。思想决定行动,认识到位,有正确的认知,工作才能做到位;而认识不到位,工作就会缺乏动力,缺少激情,缺欠主动性。做好党建工作,履行好“一岗双责”必须认识、认知到位。

(一)要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作用。一是以队伍建设为保障,扎实开展廉政教育、民主评议、效能监查、三务公开、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活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带头参加,打造高效务实纯洁的党员干部职工队伍。公司上半年组织参加集团有机合成工、化学检验工等各类技术比武6场,岗位练兵百余次,干部廉洁培训10余场,全体干部职工综合考核1次,组织有序,效果明显,不仅提高了职工业务技术水平,提升了整体素质,同时调动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二)促进安全生产为中心,开展党支部特色活动。公司各支部组织举办“四安先锋”、“优秀质检员”等特色党建活动,围绕安全生产、挖潜降耗开展指标劳动竞赛、季度班组夺标赛,以及“保高产 促低耗 创最优”劳动竞赛等活动,十多个优秀班组,数百名技术状元、能手受到奖励,涌现培养出了陈正、熊晶晶等一批技能人才,激发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抓安全、保安全、促生产的热情。

二、明确重心 精准发力。

“一岗双责”,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岗位,两项职能,两种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还要承担抓好队伍建设双重责任的制度。“一岗双责”的实行,是我党一项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在企业生产发展的形势下实行“一岗双责”,就是要求各级党委党支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一手抓好企业发展生产建设这一执政兴企的第一要务,一手抓职工政治思想作风建设,在当前就是要抓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具体到我们公司以及基层党支部,就是要以一手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履行保家安民、促发展为中心;以一手抓党风廉政和反腐败,为公司的正常发展提供思想政治保障为重心。

(一)当前公司“一岗双责”现状分析。当前硅业公司高度重视“一岗双责”工作。在实践与探索中总结经验,取得成果。为将“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公司提出了党委书记和公司领导班子及其他党组织成员签订责任书。各级党支部、各部室一把手,领导签订责任书。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向分管领导定期汇报廉政反腐工作的内容,每半年向公司纪委廉政小组作一次书记报告。各车间基层党支部又把责任进行分解落地。层层分解,级级督导,为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的推进提供了有力的政治思想保障。但同时我们也应清醒的看到,公司各系统“一岗双责”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一岗双责”制度还有待进一步的深化、具体化,防止做纸上文章,流于形式,要具体执行在工作中。二是在公司各生产管理系统中,业务指标考核做的好,有标准,有考核,有奖惩,而思想政治建设、廉政建设考核没有具体的指标、定位。三是事后重问责,事前轻监管。本着对职工的认真负责的态度,要加强日常监督,防患于未然,这不仅是对他们最实际的关心也是爱护。

(二)安全生产是重中之重。么总多次在讲话中指出“安全才是最大的效益”“安全生产是天字号工程”……这些都深刻阐明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安全生产必须坚持“一岗双责”,各级党委和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公司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各车间单位属地监管。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各支部各部门认真学习么总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机制,创新方式,狠抓落实,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三、身体力行 确保实效

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的表率作用就是无声的命令。喊破嗓子不如作出样子来。公司党委要带头执行党委各项规定,在全公司起到示范作用。而各基层支部书记作为一个车间一个支部的带头人,也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一)以身作则。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做遵章守纪的表率。在履行岗位职责抓好分管业务的同时,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带头人,做廉洁反腐工作的表率。在述职述廉时,要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敢于正式自己的缺点,与同事们交心、透明公开的胆识。严于律已,率先垂范。年初公司按照集团党委要求,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制定党风廉政责任制分解表,并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各党支部书记例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汇报各支部党风廉政自查报告。

(二)强化监督。要强化纪检监督、领导监督和群众监督。三级监督的背后是要象考核业务工作一样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但要考核领导干部自身廉洁自律情况,还要考核领导干部抓分管部门分管工作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和实际效果,把它作为年度干部考评的重要内容。同时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安排,公司广泛开展领导班子成员间、领导与各部室负责人、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开展交流谈心活动,以此活动为契机,广泛民主的征求如何做好党建工作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认真开展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达到相互监督,共同进步的目的。

实践证明,履行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围绕中心抓党建不仅是我集团公司党建工作长期而艰巨的的首要任务,更在指导公司安全生产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篇(10)

1.加强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县、乡、村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均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的要求,按照“机构、人员、装备、经费”四到位的标准,逐步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安全监管网络。具体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建立、健全县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成立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为主任,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合署办公,相关职能部门也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有相关股室具体抓安全生产工作。第二步是建立、健全乡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各乡镇按照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相应地成立了以乡(镇)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了企业服务站兼管安全生产工作,并配备了一名安全生产监察员,监察员经省安监局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监察员证,做到持证上岗。第三步是建立、健全村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明确了村委会主任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了一名兼职安全生产监管员。

2.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随着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的不断深入,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不断得到落实,从而相应地、有力地推动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在具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上,着力在两个方向上做文章:一是横向扩展。20__年县委、县政府根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实施意见》,改变了原来的在领导层面上安全生产责任只由政府、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承担,扩展为现在的在政府、部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二是纵向延伸。通过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部门,政府部门与下属单位、企业,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所辖企业,村委会与村小组、所属企业,企业与车间、班组等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将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层层落实。

3.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围绕“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继续实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这一重点工作执行力情况进行自查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篇(1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治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完成本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促进经济发展,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条例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新华办事处的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㈠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增强作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切实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

㈡加强领导,完善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领导责任;其他领导既要对分管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做到管人、管事与管安全相结合。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人、管事必管安全的原则,明确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㈢强化监督,完善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管理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都要建立一岗双责制度。通过落实各项基层基础工作,切实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㈣搞好宣传,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部署,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努力营造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生产文化,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奖惩规定

强化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实行定量定性考核,并将安全生产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评重要指标之一,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奖惩机制,对工作绩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表彰奖励,对发生重特大伤亡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其他类型的企业发生伤亡责任事故的,要依法给予经济处罚,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华办事处(盖章) 负责人(签名):

责 任 单 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XXX3年二月

2017年一岗双责责任书【2】

(项目经理)

_____________同志:

你作为**项目项目经理,是公司企业法人代表的人,代表公司对工程项目全面负责。公司要求你在圆满完成质量、进度、成本、环保管理的责任保证体系和全面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同时,更要切实履行好项目部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工程的安全与稳定,现公司与你签订 2012 年度项目部一岗双责制安全工作责任书如下:

一、安全工作事故控制指标

1、不发生一起、一次重伤1人(含1人)以上或轻伤2人(含2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的事故;

2、不发生一起一次直接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3、不发生一般责任性坍塌事故;

4、不发生轻伤2人(含2人)的轻微交通事故;

5、不发生粉尘危害事故。

二、安全工作管理目标

1.主持制定切合项目部实际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健全项目部各科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开展1次以上项目部全体人员的消防演练和应急预案实战演练活动,督促指导专人搜集整理好年度安全工作台帐资料,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及时解决可能影响项目部安全与稳定的问题。

2.确保项目部全面实施全员一岗双责制度,指导各工区逐级签订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并做好对项目部安全科的安全监督工作。

3.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有组织的常规性安全检查全年不少于12次,针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及时消除隐患,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防范措施和方案等台帐档案资料齐全。确保一般患整改率、重大隐患监控率均达100%。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月和平安工地的创建及安全教育系列活动,人员参与率和受教育面均达100%。

5.认真落实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积极妥善处理好突发事件

6、深入施工现场,处理出现的重大施工事故,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7.认真督促管理层人员做好廉政建设措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不以任何名义向有关人员赠送或收取各种形式的礼金,杜绝一切与工程相关的不合理开支。

8.搞好项目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民主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9.对照项目部 一岗双责制实施方案,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主持年度安全目标管理执行情况的考评工作。

三、安全工作的考评

1.一岗双责责任书考核期为 XXX年1月1日 至XXX年12月31日。

2.公司对年度签定责任书人全年内履行安全管理工作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全

面的考评,并严格按照项目部制定的一岗双责制实施方案中的考核办法进行奖惩兑现。

项目经理:(签字)

公司负责人:(签字)

************公司

年 月 日

2017年一岗双责责任书【3】

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育人环境,落实一岗双责制,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根据《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具体实际,特与教师签订一岗双责安全责任书:

1、班主任要加强班级门窗等设施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与政教处联系。

2、各办公室安全管理由本办公室负责人负责。

3、凡是班级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当班教师应及时上报学校。

4、教师自己要有安全责任意识,要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

5、从上课铃响到本节课下课时间,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课堂上的所有行为负责,教室内有电源插头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严禁学生触摸玩耍,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强调实验操作的规范性,体育运动前的安全准备等。

6、值日教师(含节假日值班)必须按学校安排及时到位,有事须向值日领导请假。因值日教师不到位或不负责,学校发生事故,应由当天值日领导、值日教师承担责任。

7、学校值班教师要按照值班要求上岗,管理好学生及本教室,发现问题及时与当日值班领导汇报。

8、教师办公室要保持洁净,物品摆放要整齐。

(1)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办公室,无人时要锁门,以防丢失物品。

(2)注意节约用电。

9、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的教师在学校内必须下车牵行,学校上班期间非校车不得进入学校(特殊情况须经校办公室主任批准)。

10、放学时,最后一位教师离开本办公室要关闭电器及随手关窗和门。

11、严禁任课教师将学生赶出教室。

12、教师禁止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

13、全体教师要掌握有关安全知识。要学会对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

14、教师要了解并掌握学校的《安全工作管理实施方案》。

15、总则:凡违反上述规定要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教师本人保留,一份由教务处归校安全办公室存档。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教师:

政教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