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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项目考察报告大全11篇

时间:2023-03-14 15:10:32

乡村项目考察报告

乡村项目考察报告篇(1)

二、各行政村组织党员干部外出考察应办理报批手续。

1、组织外出考察要从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量力而行,考察费用在生产经营性收入中列支。考察前,必须提出书面考察申请,对考察地点、内容、人员、经费来源、外出渠道等内容作出详细说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

2、外出考察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应填写《农村党员干部外出考察审批表》(见附件一)、《农村党员干部外出考察人员名单》(见附件二),报所属乡镇(街道)审批。

3、经审批同意外出考察的,考察组在考察结束后,要向村民代表大会通报考察情况;外出考察费用经村财务监督小组审核后,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

4、考察结束后填写《农村党员干部外出考察情况报告登记表》(见附件三),连同书面考察报告于半个月内交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审核并备案。

三、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程序审批,切实履行监督职能。

1、乡镇(街道)在接到有关行政村的外出考察申请后,要对考察内容进行审核,特别要对考察目的、人员组成、费用来源等内容进行详细审核,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外出考察条件的,一律不得批准。

2、对经审核同意外出考察的行政村,考察结束后,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和会计核算中心要对《农村党员干部外出考察情况报告登记表》和考察情况、费用开支金额及途径进行严格审核,防止不合理开支。对不符合本规定或弄虚作假骗取审批外出的,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一律不予报帐。

乡村项目考察报告篇(2)

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的国土资源目标责任管理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工作”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意见》(政文〔〕490号)中“各级政府要组织各相关部门对本地区无证勘查、开采行为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的国土资源目标责任管理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国土资源工作政府目标第一责任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切实负起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职责

区政府成立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重点查处我区重特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对乡(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情况进行督查、考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春(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国土资源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纪委常委)、(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区建设局副局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六大队副大队长)、(市规划局办事处)、(区安监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工作人员由区监察局、国土资源分局抽调人员组成。国土资源分局要加大对重点区域的巡查和督查力度,发现重大国土资源违法问题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日常管理工作,要相应成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国土资源联合执法日常工作队伍,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加大对辖区内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要对重点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城市规划区、城乡结合部、集镇所在地、工业园区周边、重点项目所在地、重要交通路线周边等)的违法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国土所、村建站、城管中队(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乡镇,下同)、包村(居)工作队和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以下简称村级协管员)等加强日常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未批先建、少批多建、非法采矿等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对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和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联合执法队对其进行依法和打击取缔,涉及重大违法案件的,由区联合执法队牵头组织。同时,要坚持堵疏结合,及时组织编制和修编科学、合理的村庄、集镇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快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依法审批步伐(具体实施细则由区政府另行制定),任何单位、任何部门严禁违反《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收取罚款或变相收费,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三、建立机制

(一)建立动态巡查制度。建立区、乡(镇)、村(居)三级国土资源动态巡查机制,及时掌握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信息,提高查处工作效率。

1、区级国土资源和违章建筑动态巡查工作由国土资源分局和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六大队(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乡、镇)负责,重点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城市规划区、城乡结合部、集镇所在地、工业园区周边、重点项目所在地、重要交通路线周边等范围内国土资源动态进行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2、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建立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制度。组织国土资源所、村建站、城管中队、包村(居)工作队等开展全面巡查,国土资源所、村建站、城管中队、包村(居)工作队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巡查记录;国土资源所和城管中队每周将发案情况和跟踪情况书面报告乡(镇)分管领导。

3、村级协管员根据协管工作职责,负责对本村(居)范围内国土资源动态进行巡查,做好工作记录,按照村级协管员制度要求每天将有关情况报告国土资源所或村建站,国土资源所和村建站建立村级协管员工作台账。

(二)建立查处案件制度。乡(镇)人民政府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时,国土资源所和城管中队要充分发挥部门行政执法主体作用,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下认真履行执法法律程序,做好相关法律文书制作,建立完整档案。国土资源所和城管中队对违法行为制止无效的,必须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乡(镇)分管领导,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拆除或打击取缔,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六大队要积极配合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

(三)建立国土资源矛盾纠纷防控网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分局要把防控国土资源矛盾纠纷作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充分发挥国土资源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和国土资源人民调解联动联调工作机制的作用,及时掌握国土资源矛盾纠纷苗头,摸清潜在问题,制定解决措施,把国土资源问题特别是初信初访和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目标管理责任制,签订《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按责任书的要求抓好落实。区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乡(镇)人民政府与村(居)签订。区政府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目标管理考评列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督查考评

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和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建设项目批后监管、国土资源工作和村级协管员队伍建设等内容进行督查,督查采取内业检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实地检查为主,通过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检查在建的违法占地建设及无证非法采矿等。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上报区委、区政府。

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对乡(镇)进行考评,考评标准按《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评比办法(试行)》中的评分标准执行,考评结果将作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年度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和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将督查、整改和考评情况进行通报。

五、奖惩办法

建立国土资源管理激励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国土资源管理不到位,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多、查处不到位的乡(镇),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激励措施

对本辖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到位,制止、查处违法行为成效明显的乡(镇),由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区委、区政府给予表彰。一年内在区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季度评比中获得一次第一名的乡(镇)奖励1万元;获得两次第一名的乡(镇)奖励2万元,国土资源所、村建站和城管中队各奖励5000元;获得三次第一名的乡(镇)奖励3万元,国土资源所、村建站和城管中队各奖励1万元。以上奖励金由国土资源分局按照财经有关规定,给予兑现奖励。

(二)责任追究

乡村项目考察报告篇(3)

通过实施乡(镇)村(社区)纪检组织“双十工程”建设,达到乡(镇)村(社区)纪检组织“队伍配强、制度健全、业务规范、硬件保障、能力增强”的目标,使乡(镇)村(社区)纪检组织工作开展有依据、有平台、有条件,着力提升整体工作水平,树立基层纪检干部良好形象,努力使之成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的组织者、协调者、推动者,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乡镇纪委“十有工程”建设

1、有牌子。在乡(镇)党委政府机关门口悬挂规范统一的牌匾。牌匾文字内容为“中国共产党县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乡(镇)纪委办公室门口悬挂规范统一的小牌匾,牌匾文字内容为“中国共产党县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有专职纪委副书记。乡(镇)纪委设委员3至5人,其中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享受副科级待遇)。乡(镇)纪委副书记原则上要求年龄在40岁以下,中共党员,专科以上学历。

3、有办公室。乡(镇)纪委专用办公室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4、有工作职责和制度。一是明确职责。乡(镇)纪委在县纪委和乡(镇)党委的双重领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本乡(镇)执行情况。定期组织对辖区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2)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镇、村党员和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教育;(3)负责对各项惠民政策、支农资金、新农村建设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乡(镇)集体资产处置、土地征用补偿、农村低保户和特困户申报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4)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做好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5)根据权限负责组织调查所辖党员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按有关程序,作出处理;(6)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7)检查指导村纪检小组工作。抓好纪检队伍自身的思想、组织和业务建设;(8)督促村纪检小组每年向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9)负责对村纪检小组工作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对工作不称职的村纪检小组组长提出免职意见;(10)督促本乡(镇)党员干部如实填报个人廉政档案;(11)负责对离任村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12)认真执行周碰头、月例会制度。实行季度通报,并认真做好半年小结和年度总结;(13)承办乡(镇)党委和县纪委交办的有关事项,并向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乡(镇)党委和县纪委报告工作;(14)完成乡(镇)党委和县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健全制度。建立和完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分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乡镇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物资采购和资产处置等制度,健全村级财务“双”和“一会两票”民主管理、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村级工程阳光操作、村干部约束激励等工作机制。创新民主监督机制,健全乡镇、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诺廉评廉、“三谈两述”等制度,积极探索乡镇对基层站所党风廉政、行风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考评机制。不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完善乡镇纪委日常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学习、议事、调研、工作报告、工作例会、信息报送、内部监督等制度。

5、有电脑和打印机。

6、有举报电话。

7、有录音笔。

8、有照相机。

9、有摄像机。

10、有档案柜。

县委于12月下旬将乡镇纪委副书记配备到位;县政府于12月下旬前拨出专款将乡镇纪委牌子、电脑、打印机、举报电话、录音笔、照相机、摄像机、档案柜等办公办案设施配备到位;乡镇党委负责纪委办公室的配备及纪委组成人员的配备。

(二)村(社区)纪检小组“十有工程”建设

1、有牌子。在村(社区)门厅加挂“中国共产党乡(镇)村(社区)纪律检查小组”牌子;纪检小组办公室门口悬挂规范统一的小牌匾,牌匾文字内容为“中国共产党乡(镇)、村(社区)纪律检查小组办公室”。

2、有队伍。在全县设党支部的行政村(社区),成立村(社区)纪检小组,设组长1人,成员3至5人。村(社区)纪检小组人员数要求:1000人以下的村(社区)3人,1000-2000人的村(社区)4人,2000人以上的村(社区)5人。村(社区)纪检小组与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同期进行,任期相同。

3、有专职纪检小组长。村(社区)党支部要明确1名专职支部副书记担任纪检小组长(任职资格:年龄在40岁以下,中共党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政治思想素质高,群众基础好,党员中的大学生村官和退伍军人优先)。村书记、党员村主任、党员村文书原则上不得兼任村纪检小组组长。纪检小组其他成员不占村级干部职数,由全村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4、有办公室。村(社区)纪检小组专用办公室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5、有电脑及档案柜。为村(社区)纪检小组配备必要的办公桌椅及档案柜等办公设施。

6、有工作职责和制度。一是明晰职责。村纪检小组在乡(镇)纪委和村党支部的双重领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法规在本村执行情况;(2)督促村“两委”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制度;(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定期组织本村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法规;(4)负责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及村党员的纪律监督。重点加强对村主职干部行为的监督。每季度向乡(镇)纪委汇报一次监督情况;(5)协助村“两委”做好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工作;(6)督促村干部述职述廉。每年召开一次述职述廉会议;(7)监督村集体资产、资源和资金的管理、处置和使用;(8)监督各项惠民政策和惠民资金的落实;(9)认真受理村民举报。处理并答复群众反映的问题;(10)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维护党员的民利不受侵犯;(11)向村党支部或乡(镇)纪委反映本村党员及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协助乡(镇)纪委查办本村党员违纪违法案件;(12)认真执行周碰头、月例会制度。实行季度通报,并认真做好半年小结和年度总结;(13)按要求认真完成乡(镇)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每年向乡(镇)纪委书面报告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建章立制。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村(社区)纪检小组每半年向乡镇纪委报告一次履行职责情况;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村(社区)纪检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会一议,每周召开一次办公会议,定期交流研究村(社区)纪检工作;建立接待制度,建立接待日,定期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收集村(社区)廉情信息,及时化解村(社区)矛盾,促使和谐村(社区)建设;建立学习制度,村(社区)纪检小组要定期组织学习,努力提高纪检干部思想、政治、专业素质和基层纪检工作水平。

7、有印章。为村(社区)纪检小组配备专用印章,印章内容为中国共产党乡(镇)村(社区)纪律检查小组。

8、有举报箱。

9、有党风廉政宣传栏。在村(社区)设置固定的党风廉政宣传栏,宣传内容定期更新。

10、有工资。全县村纪检小组组长工资按100元/月标准纳入县财政预算。其他纪检小组成员采取误工补贴的办法计发工资,原则上除纪检小组组长外,其他成员的年误工补贴不少于200元。村(社区)纪检小组“十有”工程建设由乡镇党委负责督办落实。

三、方法步骤

乡镇和村(社区)纪检组织“双十工程”建设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试点培植阶段。完成时间:年12月31日。确定县河镇、水坪镇、城关镇、中峰镇、蒋家堰镇5个乡镇为试点乡镇;确定县河镇农业示范场、大路沟村、仁家沟村,水坪镇前进村、阎家坝村、杜家沟村、洞子沟村、胡柳树村、黄龙村、漫液村、康家岭村,城关镇守金店村、观音阁村、大裕沟村、红光村,中峰镇梅探沟村、刘家湾村、汤家坝村、乐园村,蒋家堰镇黄土岭村、蒋家堰村、黄石头村、秋沟村22个村为试点村。

(二)全面推广阶段。完成时间:年1月下旬。各乡镇、村(社区)要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试点工作做法,全面铺开本乡镇和村(社区)纪检组织“双十工程”建设,为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四、组织领导

乡村项目考察报告篇(4)

二、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按照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落实“两个责任”制度体系要求,全面建立责任分解、责任传导、履责报告、联系群众、督导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认真对照“两个责任”实施意见中明确的责任内容、重点任务,对标责任清单,结合实际建立了图表式工作任务明细表,以图表形式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基层站所、行政村的责任和履责要求,并逐条逐项抓好落实。二是建立健全责任传导机制。着力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制定完善约谈提醒制度、谈心谈话制度、任职谈话制度和“三述”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和谈心谈话活动,采取乡党委书记、乡长与班子成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乡直单位负责人谈;班子成员与包联村委、分管基层站所负责人及业务人员谈;纪委书记与班子成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乡直属单位负责人谈,逐级开展“两个责任”约谈,实现约谈全覆盖,确保责任压力传导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建立健全履责报告机制。建立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报告制度,明确情况报告的内容和要求,乡党委向县委、纪委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乡纪委要向乡党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要向领导班子报告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各村党支部向乡党委、纪委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重要情况;村监督委员会向乡纪委书面报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四是建立健全联系群众机制。建立联系信访群众制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信访工作,提出措施办法,并建立专门的信访工作台账,及时处置问题线索。认真办理群众来信,主动接待上访群众,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五是建立健全阳光公开机制。建立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结合“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重点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低保评定、惠民资金落实、村级“三资”管理、村级建设项目等定期公开,推行阳光政务、阳光村务。

三、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一是通过文化长廊、廉政漫画、廉政书籍、庙会集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活动。召开了乡村两级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全乡党支部都设有廉政书架、廉政宣传专栏、反腐倡廉格言警句等。二是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学习内容融入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和廉洁从政。

乡村项目考察报告篇(5)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从东方实际出发,通过明确乡镇党委抓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真正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落实、有成效,为服务好“城市建设年”、“项目招商开发年”活动,推动国际旅游岛和西岸明珠、热带滨海东方建设,实现东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考核对象

各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一)考核内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具体内容。以后每年将根据农村党建工作内容对考核评价指标进行调整修改。

(二)评分标准。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按百分制计算,每项考核内容均按标准赋以相应分值,考核时对照各项考核内容及标准确定实际得分,考核评价总分由各项考核内容实际得分累加而成。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评价量化总分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优秀,70分—89分的称职,60分—69分的为基本称职,低于60分的为不称职。

四、方法步骤

乡镇党委抓农村基层党建考核工作在市委的直接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从年开始,每年组织考核一次,考核工作结合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一并进行,考核结果将进行通报,并作为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一)准备阶段。各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年底要对照考核指标进行自查自评打分,并对一年来开展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以及完成任务目标做好总结,撰写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抓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要写清楚具体的工作措施、自查自评结果及评分依据等。

(二)开展考核。

1.召开述职会。乡镇党委主要领导和考核组长对与会人员做考核动员,统一认识,明确要求,掌握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乡镇党委书记作一年来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参加述职大会的人员包括本乡镇干部职工、七所八站党组织负责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及部分农村党员代表。

2.民主测评与征求意见。由参加述职会的人员对被考核乡镇党委班子及其成员作民主测评,同时征求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委党建工作巡回检查组、部分市直机关党组织等职能部门和联系点市领导的意见,对被考核的乡镇党委班子及其成员进作出评价意见。

3.查阅资料。主要查阅制定的相关文件、制度落实情况、会议记录(纪要)、年度总结等,要对照考核内容,逐项查阅目标完成的依据、成果、鉴别目标任务完成的质量和成效,并对主要目标实施情况、完成数据来源有疑问的地方进行提问,准确掌握目标完成情况。

4.实地考察。每个乡镇选取4—5个农村(社区)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农村基层党建目标工作完成情况,检查其承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是否与自评情况相一致,随机询问部分镇、村干部,了解承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部门目标任务实施过程的总体评价。

(三)归纳汇总与撰写考核情况材料。考核工作组每考核一个单位后,要召集考核人员对考核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提出评分意见,说明扣分原因;坚持同类目标一个标准,进行综合考评,并向考核领导小组提交书面考核情况报告。考核情况报告要反映被考核单位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的成绩、经验和做法,并分别列出被考核单位各项目的得分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对其下阶段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建议。

(四)考核反馈及考核结果评定。各考核小组要认真做好考核反馈,召开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考核工作组向与会人员集中反馈班子考核情况,向班子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逐一反馈个人考核情况。综合评定考核结果,结合平时掌握情况,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必要时可组织检查组对被考核单位进行复查。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乡镇党委抓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和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

1.对抓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业绩突出,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给予的表彰和奖励。

2.对考核评定为“称职”或“基本称职”等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进行个别谈话,提出整改要求。

3、对领导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抓农村党建工作严重落后、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的领导班子及其相关责任人,市委组织部负责进行诫勉谈话,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限期整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建议市委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整,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当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有关要求

乡村项目考察报告篇(6)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严格遵循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切实保障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以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为重点,把有利于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有利于推进脱贫攻坚、有利于推动基层基础工作的好干部选出来,选优配强村党支部班子;理清发展思路,增强整体功能,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努力打造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按照乡党委的统一部署,全乡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十次村民委员会换届,于2020年第四季度启动,2021年第一季度完成。按照先村党组织委员会、后村民委员会的顺序组织开展换届。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于2021年3月底前完成。

三、方法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20年11月23日前)

1、成立领导机构(2020年11月14日)。我村要成立换届工作领导机构,党支部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加强对本村党支部换届工作领导,专人报送资料。

2、做好宣传发动(2020年11月23日前)。为保证本次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宣传村党支部换届工作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具体要求和政策法规,使其真正熟悉选举的各个环节和投票方法,积极引导农民群众消除家族、宗派、派别的影响,按照真实意愿进行投票,学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为依法搞好换届选举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3、做好动员部署(2020年11月23日前)。按照乡党委、政府要求的时间,及时召开村“两委”以及全体党员、群众代表等换届选举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本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同时,村党支部成员、村干部及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加强对政策业务知识的学习,熟悉换届流程和程序。

4、做好财务收支审计(2020年11月26日)。配合乡上完成所有村干部离任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

(二)村党支部换届选举(2020年11月22日-2020年12月31日)

(一)、选举准备(2020年11月25日前)

1.研究换届选举事宜:村党组织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宜,对会议时间、议程、新一届委员会名额、构成及产生办法提出初步意见,并向乡党委上报,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会议议程、党支部委员和书记名额、构成及提名和选举办法等,并向乡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乡党委批复后,要及时传达乡党委批复精神,研究召开党员大会事宜,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2.确定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党员。村党支部针对全体党员逐一进行核实,经本人同意后,向乡党委上报《关于***党员大会部分党员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请示》,明确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人员名单。

3.筹备部署:村党支部接到乡党委正式批复后,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明确宣传动员、酝酿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起草工作报告、准备会议文件、布置会场等工作任务。

4.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2020年11月23日):召开党支部会议,对现任村党支部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结合测评结果,以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通过投票推荐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会的党员和群众代表人数超过应到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党员和群众代表每人一张推荐票,具有同等效力,统一进行计票,推荐结果及时与乡党委汇报沟通。

5.组织考察,确定预备(2020年12月3日):(1)村党支部结合党员群众推荐和乡党委推荐意见,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初步人选考察名单,上报乡党委进行审核。(2)接受考察待收到上级资格联审结果后,配合乡党委完成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考察工作。

6.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党支部根据乡党委考察情况,召开党组织委员会,研究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向乡党委上报《关于中共***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村党支部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在村党务公开栏内公示5日。待收到上级批复后,村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与乡党委签订换届纪律协议,明确候选人预备人选在换届选举中必须遵守的纪律要求,候选人预备人选作出书面承诺。

乡村项目考察报告篇(7)

这次年度考察考核,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科学考核和评价局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把扩大党内民主贯穿于考察考核的全过程,通过民主测评、个别座谈、调查核实、综合评价分析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全市局乡级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和年度工作业绩,深入了解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为搞好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提供可靠的一手资料。通过年度考核,对优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通报表彰,对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勤政廉洁的优秀领导干部予以提拔或重用,对不称职的领导干部予以调整或免职,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从而激发各级领导干部干事创业,锐意进取,奋发有为。

二、考核时间

200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

三、考核范围

这次年度考察考核对象为全市局乡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

1、24个乡镇(办事处);

2、57个正科级单位:市纪委、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编委办、党校、老干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科协、档案局、史志办、接待处、局、发展和改革局、劳动和保障局、安监局、人事局、审计局、民政局、人口和计生局、统计局、科技局、粮食局、建设局、房产局、环保局、教育局(含一中、二中、职高)、卫生局(含人民医院)、文化局、广电局、体育局、公安局(含交警大队)、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农办、经管局、农业局、林业局(含五尖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水利局、畜牧局、农机局、商务局(含商业总公司、市场建设管理中心)、财政局(含城建投)、供销联社、交通局、旅游局、工业局、工业园、长河开发总公司。

四、考核内容

1、领导班子考察考核的主要内容:

①思想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情况。重点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团结协作、整体功能发挥情况。

②领导能力: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行政和总揽全局五种能力。

③工作实绩:重点考核财税、计生、招商引资、立项争资、消赤减债、维稳和、新农村建设以及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等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市政府二十件实事落实情况,优化环境促发展的绩效情况,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队伍建设,转变作风、服务基层、为群众办实事情况等。

④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⑤社会公认度。

2、领导班子成员考察考核的主要内容:

在全面考察班子成员的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注重考察干部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的学习,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践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情况,贯彻执行中央和各级党委重大决策的情况,注重考察干部勤政廉政、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求真务实、心理素质、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干部的工作实绩以及在关键时刻特别是在换届选举中正确对待个人进退去留以及其他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表现情况。

五、考核程序与方法

1、考核预告及相关准备。在考察组到达前3-5天告之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和班子成员个人要认真撰写述职报告。

乡镇班子集体的述职报告应重点反映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①全年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包括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税入库、发展特色产业与农民增收、计划生育、社会稳定与工作、安全生产、新农村建设以及保乡村运转的情况;②招商引资、立项争资和消赤减债的情况;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④履行管党责任,加强乡村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干部作风建设特别是干部队伍目标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⑤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任务情况;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市直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述职报告应重点反映以下6个方面的内容:①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业务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②发挥部门优势,招商引资、立项争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情况;③承办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中心工作和市政府二十件实事落实绩效情况;④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方面的情况;⑤完成“双联”、扶贫、助残等方面工作任务情况;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内容为:①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养情况;②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乡镇干部包括联村办点工作情况);③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班子团结协调的情况;④转变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服务经济建设,在关键时刻特别是在换届选举中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等涉及个人切身利益时的表现情况;⑤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

述职报告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具体明确。乡镇党委书记和市直单位一把手的述职报告要交联点或分管的市级领导审阅,班子成员的述职报告要分别交乡镇党委书记或市直单位“一把手”审阅把关,班子集体的述职报告3000-5000字,班子成员的述职报告不少于2000字,所有述职报告要统一打印。

2、述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在民主测评会议上作口头述职,每个班子成员向考核组上交一份书面述职报告。

3、民主测评。市直单位参加测评的人员为:班子成员、副股级以上干部(50人以下的单位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二级机构和下属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乡镇参加测评的人员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干部、站所主要负责人、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

4、个别座谈。座谈人数,原则上,要超过参加测评人员的半数,乡镇一般不少于30人,市直单位视单位人数而定,一般不少于20人,注意座谈对象的代表性和广泛性。

5、查阅资料和实地察看现场。查阅资料,主要查阅党委(党组)会议记录、班子民主生活会记录、班子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主要工作汇报材料、领导有关讲话和报告、制订出台的重要文件以及财务公开、政务公开情况记录等。实地察看,主要看能反映班子或班子成员主要工作业绩的重点工程、招商引资项目和办实事项目等。

6、听取市级挂点(分管)领导意见。

7、综合分析和评定。综合参考有关职能部门的年度考核结果,如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计划生育年度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等方面的结果,对被考察考核单位领导班子的工作业绩、整体功能等作出综合评价,同时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领导班子。对班子成员逐一评价,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档次。

领导干部经考核全部达到下列标准者,可评定为优秀等次:①思想政治素质高;②组织领导能力强;③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好;④工作实绩突出;⑤清正廉洁。优秀等次的名额,原则上不得超过班子成员总人数的15%,最高不得超过20%。

领导干部经考核达到下列标准者,可评定为称职等次:①思想政治素质较高;②组织领导能力较强;③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较好;④工作实绩比较突出;⑤能做到廉洁自律。

领导干部经考核达到下列标准者,可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①思想政治素质一般;②组织领导能力较弱;③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④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但工作实绩不突出;⑤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还有差距。

领导干部经考核达到下列标准者,可评定为不称职等次:①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②组织领导能力差,不能胜任现职领导岗位;③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或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④有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⑤工作不负责任,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较大损失;⑥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实绩差。对在民主测评中,称职以上票未达到60%以上或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考核确实存在问题的,或当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应评为不称职。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要与公务员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相互挂钩。

8、形成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简明扼要的考察考核材料。

不是班子成员的市直单位担任副科级实职的领导干部,市委委托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委,其个人的述职报告上交一份给市委组织部。

六、考核组织安排

这次年度考核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进行,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从组织人事系统抽调12名干部、市纪委抽调4名干部组成四个考察组,每组4人,由一名部务会成员带队,具体负责考核工作,在政法系统考核时,从市委政法委抽调人员参加。考察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乡镇,第二批为市直科局级单位。

七、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

1、根据考核结果,在对局乡级班子和班子成员作出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分别分类排队,将考核结果通报全市,并公开讲评。

2、对确定为基本合格的班子,其党政主职要予以诫勉谈话,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予以黄牌警告;对评定为不合格班子的,其党政主职一般要予以降、免职处理,其他班子成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3、对评为“优秀”的班子成员,予以通报表彰,在领导班子调整时优先考虑提拔或重用;对评为“基本称职”的班子成员,要进行诫勉谈话;评定为“不称职”干部的,一般要就地免职;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要交纪检监察、政法部门查处。

4、班子成员个人的考核结果一律进入本人档案,与晋升晋级等挂钩。

八、考核纪律要求

考察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干部人事工作纪律:

1、考察要全面、客观、公正,不徇私情,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和反映情况,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或弄虚作假;

2、不准跑风漏气、泄露测评、推优、推荐等考察情况;

3、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接受被考核单位或个人的宴请、娱乐活动和可能影响考察工作的其他活动,不准接受所馈赠的礼物、“红包”,市直单位考察原则上不在被考察单位就餐;

4、凡涉及与考察对象有亲属关系的,本人必须主动申请回避;

5、不准在考察期间找被考察单位联系办理私事,或为他人办事说情;

乡村项目考察报告篇(8)

一、指导思想

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在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年内建成各村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健县、乡(镇)、村三级为民代办、帮办机制,形成覆盖全县的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实现村民找政府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的目标,努力构建便捷、高效、和谐的为民服务环境。

二、机构设置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是村民委员会设立的为民代办、帮办服务的场所,同时是村民委员会向当事人提供咨询服务的场所。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在村民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

1、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应因地制宜、量力而为,可利用现有村委会办公场所设立,有条件的村也可单独建设。西屏镇、古市镇的城中村、其他乡镇政府所在地行政村可视情不再单独设立便民服务中心。

2、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可以由村民委员会主任兼任,并配备1—2名代办员。代办员可以大学生村官、驻村干部或村干部兼任。村级代办员的待遇由各乡镇统一确定。

3、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向本村村民和相关企业提供代办、帮办服务;负责制定各项代办、帮办制度并经所在乡镇审核后组织实施;负责向当事人提供咨询服务;负责处理乡镇政府委托村民委员会办理的、可以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处理的事务;接受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

三、服务内容

下列事项,可由村级代办员负责,直接报送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或由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报送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1、证照代办类。主要包括:①建房审批;②生育审批;③身份证办理;④个私企业证照年检;⑤有线电视、电话安装申请;⑥户口迁移审批等。

2、咨询服务类。主要包括:①法律咨询;②政策咨询;③农技知识咨询;④市场信息咨询;⑤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

3、公益事业类。主要包括:①水、电等设施的维修;②农户电话、有线电视线路维修代为联系;③计生服务;④扶贫帮困服务;⑤环境卫生服务;⑥农村医保缴保服务等。

4、致富发展类。主要包括:①种养结构调整;②优良品种引进;③技术指导;④个私企业开办;⑤企业技改项目投入;⑥生产资金贷款等。

各村可结合实际增加代办项目。

四、服务方式

1、代办员代办。各村都要配备代办员,代办员主要以证照和审批服务事项受理代办为主,服务事项和代办员联系方式要及时公告。

2、集中办公。有便民服务中心的村在实行日常代办员服务的基础上,每周至少固定一个办公日,由村主要干部和驻村干部在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公,接待受理服务事项。

五、工作程序

1、咨询:当村民询问便民服务事项、行政审批或相关政策法规等问题时,应热情接待、认真回答;不能详细解答的,可咨询县行政服务中心相关窗口或相关部门后再告知,或告知县行政服务中心相关窗口及相关部门单位的联系电话自行咨询。

2、受理:对于村民提出的办事申请,由村代办员负责受理、登记,并按规定程序落实办理。对于村一级无法办理,需向上级报送的申办事项,填写《受理事项代办登记表》。对于申办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补办事项,对于不符合审批规定的申报事项,应详细告之退件原因,不得随意、无正当理由退件。

3、协办:对已受理的报送事项,先由村干部负责进行审查核实,并及时做好应由村级协办的有关手续。

4、报送:对村民需要办理而村一级无法办理的申报事项,本着村民自愿的原则,由村代办员负责在规定期限内向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上报申请人的相关申请材料,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可办理的,应按程序及时办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无法办理的,由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全程代办员上报县行政服务中心或相关部门办理。

报送采取限时报送和及时报送两种形式。对村民提出的申办事项,由村代办员负责在每周一报送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对急办件则采取及时报送,随时受理、随时报送。

5、回复。根据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承诺期限和县级有关部门的审批办理进度,由代办员负责及时了解办理结果,以电话、网上等方式向群众作出回复。

六、服务原则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以为民代办、帮办服务为宗旨,遵循以下服务原则:

1、合法原则。除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收养登记等事项必须由当事人到场外,当事人申请政府办理的其他事项,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员均可以提供代办服务。

2、自愿原则。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员为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并由代办员接受当事人的授权委托。当事人不愿意授权委托的,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应当提供帮办服务。

3、快捷原则。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员接受村民授权委托代办后,应当及时、认真地为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并将代办成果及时地转交当事人。多个村民同时授权委托一个代办员代办的,可以同时为多个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但不得因代办事项集中服务而拖延服务承诺期限。

4、无偿原则。除依据法律、法规应当向办事机关交纳的费用外,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向当事人提供的代办、帮办服务不收费。

5、无歧视原则。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的代办服务,具有委托、性质。委托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代办人应当无例外地提供最快捷的服务。

6、公开透明原则。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代办、帮办制度,公开代办、帮办程序,实行阳光服务。

七、实施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

1、试点阶段。月底前,先在叶村乡、斋坛乡、四都乡三个乡开展试点工作。各试点乡按照不少于村民委员会总数的1/3确定试点村,将试点村村民委员会名单、代办员名单、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员以及试点方案报县监察局和县行政服务中心。月,由县监察局牵头,会同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政府法制办做好《行政服务手册》的编印以及试点乡、村代办员培训工作。

2、推开阶段。月底前,全县80%以上的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成,年内全县应建立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村均建成。

3、验收阶段。月底前,县政府、县监察局会同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政府法制办组织全面验收。考核优秀的,授予“示范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奖牌,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建成的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实行初审和复审制,每三年复审一次。复审不合格的,给予取消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资格。

八、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县委、县政府成立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监察局、县行政服务中心总体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乡镇党委、政府是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村委会是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直接责任人,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出本地的规划和实施意见,相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安排具体工作人员,制定相关扶持政策。

为确保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和代办员工作的正常运作,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要尽力落实“十个一”的要求,即“一个场所、一块牌子、一套制度、一本台帐、一部电话、一台电脑、一个公示栏、一名以上代办员、一套办事需知、一张便民服务卡”。月底前完成该项任务,同时建立完善各项配套制度。

l、实施规范办理制度。各村要建立代办员代办制度,选好代办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对代办工作进行指导、协助。制定代办员职责,明确内容,并建立代办员AB岗制,确保工作时间人员不脱岗。要制定集中办公制度,明确集中办公人员、时间和工作要求,公告集中办公须知。

2、推行优质服务制度。代办员在服务中要做到态度热情,诚恳待人,严格按照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和代办员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办事,绝不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要认真受理村民提出的要求,并采取“即办、代办”等多种措施帮助解决,对确实不能办理的事项,要向群众说明原因,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乡村项目考察报告篇(9)

市招商引资促进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招促委),是管理全市项目用地的会审决策机构和协调办理机构。每年度建设用地指标由市招促委统一安排使用,优先保障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所有新增二三产业用地项目必须由项目引办人或单位,在确认项目申报书各项指标准确无误后,报经市招促委研究核准。市招促委在审查项目前,向市发改委、规划局、环保局、国土局、地矿局出具工作联络函,由市发改委、规划局、环保局、国土局、地矿局对项目分别出具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初审、地质初审等书面意见,市招促委对项目出具初审意见,提报市长办公会研究。市政府办公室根据市长办公会研究的意见向有关部门出具书面意见,有关部门根据书面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益事业、公共设施、宅基地等社会事业新增用地,由国土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提请市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由市政府办公室向有关部门出具书面意见,有关部门根据书面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对市政府办公室未出具书面意见的项目,发改委不予立项,国土局不予供地;擅自开工建设的,所有责任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

二、严格落实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供地政策,坚决杜绝“两高一资”及低效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用地;新上项目全面落实定额供地标准,不断提高集约用地水平;鼓励新上项目利用闲置土地,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强化建设用地全程监管,严格跟踪验收,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坚决杜绝违法和随意用地行为,不得以各种名义变相用地。

建立健全动态巡查、属地管理、违法案件零报告、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等管理制度。加强土地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市乡村三级巡查监管网络,落实对各类用地的巡查监管责任。国土所应随时向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国土局书面报告违法用地情况,市国土局每半个月向市政府书面报告违法用地和依法处理办理情况。明水经济开发区每月向市政府书面报告项目用地情况。

通过完善项目用地管理制度,杜绝出现新的违法用地。对今后发生的违法用地,市国土局3日内下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乡镇(街道)须在15日内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逾期处理不到位的,由市国土局按程序立案查处,并报市政府。

三、严格责任追究

对没有及时制止和纠正违法用地,或因违法用地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组织巡查、制止、查处违法用地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市政府对相关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直至问责,同时追究乡镇(街道)国土所负责人和国土局相关领导责任。

对乡镇(街道)项目合法用地情况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对考核后3位,或者年度内违法用地面积累计超过5亩的,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责令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连续两年考核后3位的,由市政府约谈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连续三年考核后3位的,对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并视情节进行问责。

要加强乡镇(街道)国土所建设,调整充实工作人员,配齐必要的设施和设备。要制定辖区国土日巡查制度,落实严格的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对连续三年考核在后3位的国土所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其他人员待岗一年,听候处理。

对土地违法案件,市国土局要从快依法强制执行;对相关责任人,坚决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对非法占用、转让、倒卖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用地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完善制度,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加大依法用地的宣传教育力度,牢固树立依法用地、节约用地、科学用地的观念。

乡村项目考察报告篇(10)

引言部分即平时我们写文章时所说的冒,应包括此次外出考察的目的,什么人员参加,到什么地方去,重点考察什么内容等。如本报告在引言部分所写的某县组织各乡镇、有关部门负责人赴外地就项目建设、园区建设、招商引资以及新农村建设进行实地考察,让人知道了此次外出考察的主旨所在,读起来让人一目了然。

二、被考察方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及成功经验

此部分最主要的是要把被考察方工作中的与众不同之处及成功经验写出来。如本报告所写考察团的感受是当地的思想解放程度高、经济发展势头猛,改革开放力度大,令人震撼,发人深省,为什么当地发展迅速呢?仔细探究,主要做法是当地的干部群众观念新、思路活,加快发展的势头猛、气魄大,招商引资的措施硬、方法多,争先创优的状态好,劲头足。外出考察的主要目的就是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反思自已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明确下一步的努力方向。如??市各县可供借鉴的成功经验主要有:超前的思想意识造就了干大事业的大气魄,外向型的经济格局提升了发展速度,完备的发展载体奠定了腾飞的基础,永不懈怠的精神铸就了前进的动力,优越的创业环境推动了经济的跨越发展。总结经验部分是考察报告的重头戏,一定要写深,写透,写全,切忌浅尝辄止,走马观花,做表面文章,那样就达不到外出考察学习的目的,也不可能给没有参加考察的同志以启示,这一点应引起我们的重视。

三、对照先进找差距,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

外出考察结束后下一步的主要工作就是学习人家的成功经验,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情况,搞好结合,使之成为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反思工作、改进工作的契机,这里面就有一个如何落实的过程,即下一步怎么办、怎么干,如何加速发展的问题。外出考察的目的就是对照先进找差距,通过此次考察,该县委、县政府就找到了加快发展的方向和下一步拟采取的有效措施“六个突破”。即:在解放思想上实现新突破;在以工强县上实现新突破;在招商引资上实现新突破;在破解瓶颈上实现新突破;在新农村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在狠抓落实上求突破。

需要注意的是,外出考察报告中要选好典型事例,尽量用典型引路,事实说话,因为事实胜于雄辨,典型最具代表性。本篇考察报告中就多次例举了当地经济发展中的一些具体事例,用了大量数据来说明当地的发展态势好、速度快,效果非常直观,比泛泛的讲要生动的多,这应引起我们的注意。

考察报告范文(二)

××,男,**年6月出生,汉族,××人,**年8月参加工作,**年8月入党,在职大专,**年8月××师专函授中文专业毕业,现任××劳动人事局副局长。该同志主要表现是:

一、能自觉坚持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该同志能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学习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并能理论联系实际,在工作中加以应用。该同志在多个部门工作任职过,每到一个新的工作岗位,都能以极大的热情和钻劲,学习本专业的知识,适应新的工作。由于他热爱学习,勤于思考,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

二、政治立场坚定,能与党组织保持一致。该同志讲政治、讲正气、讲党性,在历次重大的政治事件中都能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站在人民大众的立场。“文革”中没有参加造反组织和“打、砸、抢”活动;在“六四”动乱期间,坚持反对动乱;本人以及亲属没有参加“FLG”及其他邪教组织。

三、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协调能力。该同志在实际工作中能较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独挡一面地开展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和劳动人事局副局长期间,根据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提出工作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劳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途径和办法。协调解决了××村因劳力安置长期上访的问题,在招商引资和协调服务工作中也取得了显著成绩。

四、工作认真,事业心强,业绩突出。该同志无论在原经协委工作,还是在××工作期间,都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工作,出色地完成组织交给各项任务,先后被授予全省经协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招商引资先进个人;在主持劳动人事局工作期间,先后被市人事局授予人事年报工作先进单位、工资统计先进单位,被××授予招商引资先进集体、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在国防工办工作期间,受到省国防工办多次表彰。

五、作风严谨,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该同志不论是在上班工作时间,还是八小时以外,均能够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在任劳动人事局副局长、国防工办副主任期间,作为单位主持工作的牵头人,能做到办事不推诿,遇难不回避,身先士卒,为人表率。能与其他同志处理好工作关系,在科学分工的基础,坚持协作和配合,充分调动了大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招商引资,协调服务和基础建设的重点工作,立足岗位职责和领导交办的工作,献计献策。在招商引资、协调服务中能够做到既热情服务,又坚持原则,工作中一般不接受吃请。在负责××办公楼建设和购置办公楼用品工作中,坚持按规定办事,办事谈事,多人参加,公开透明;签合同订协议,讲程序、讲原则,逐级汇报,做到不贪不占,不损害集体利益,努力做到清正廉洁。

考察报告范文(三)

今年3月,先后到一些县市进行考察,就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一、要重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使之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

农村中小学教师,是目前我国农村人数最多的“知识密集性”群体。他们的状况如何,不但关系当今农村人口的总体素质,而且直接影响农村的未来前途。如果不重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不会有高的起点。

《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而培养造就新型农民,基础在教育,关键在教师,必须按照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不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而且是一项带基础性、先导性、长效性的工程。

近些年来,我省农村教育投入加大,办学条件改善,基本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但是,农村基础教育的基础依然薄弱,城乡办学条件的差距还在不断拉大,农村教师队伍总体素质不高,一些农村学校难以留住学生,辍学率有所回升。必须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建设一支数量足够、质量合格、安心农村教育的师资队伍,以巩固普及义务教育的成果,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质量,加快改变农村教育基础薄弱的状况,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保证农村中小学有足额师资。

当前,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存在着诸多结构性矛盾,有待积极化解。

一、是农村中小学师资紧缺。省编制、财政、教育三家按XX年在校学生数核定了某市教职工编制,而XX年该市学生人数比XX年增加13.5万余人,教师编制却未增加。有些县,即使编制未满,招聘录用也受到限制,某县实有教职工比核定编制数少409人。据测算,该县“十一五”期间初中教师需补充600人,小学教师需补充1500人。

二是教师的学科配置失衡。一些农村中小学英语、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等课程停开或开课不足,勉强开了课的也没有专任教师任教,只能由其他学科教师兼授,难以保证教学质量。某市农村小学仅英语教师就缺300名。

三、是教师年龄结构老化。某市一些县、区农村教师50岁以上者占45%,某县一些乡镇小学教师平均年龄52岁。老的将退休,青壮的想进城,新的进不来,出现断档趋势。有不少教师体弱多病,某县一所中学初中仅有的四位化学教师,分别患有肺结核、乙肝、肝硬化,还得坚持工作。

乡村项目考察报告篇(11)

二是建立健全村级监督网络。在加强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的同时,我们把规范化工作延伸到村一级,各行政村选派当地威望较高、公道正派、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定工干部,担任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目前,全县302个村委(社区)全部配备了党风廉政监督员,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式的纪检网络。

三是明确职责分工。为提升乡(镇)纪委的整体工作合力,各乡(镇)根据纪委委员的特长,进行合理分工,明确职责,从纪委书记到委员都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实现乡(镇)纪委工作效率的最大化。

二、规范工作程序,在加强制度建设上下功夫

一是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将加强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纳入年度乡(镇)党委政府“三个文明”工作考核中,对乡(镇)纪委组织建设、、办案、审理等工作实行全面考核,强化目标管理。

二是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制订和健全了《乡(镇)纪委工作议事规则》、《乡(镇)纪委工作制度》、《乡(镇)纪委书记工作职责》《乡(镇)纪委委员工作职责》、《乡(镇)行政监察助理员工作职责》、《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工作职责》以及纪检干部行为规范、监督管理和廉洁自律等一整套内部管理制度,构建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

三是建立健全业务工作制度。制订了《乡(镇)纪委举报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乡(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和《乡(镇)案件检查移送制度和审理工作流程》等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了学习、工作报告、信息上报等制度,使乡(镇)纪委工作有章可循,促进乡镇纪委工作有序开展。

四是实行县纪委常委包片制度。县纪委常委及机关各室与17个乡(镇)纪委实行包片联系指导督促工作,每个县纪委常委及有关科室挂点3-4个乡(镇),各室除了要完成本室的工作任务外,还要负责对所挂点乡(镇)纪委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协调解决。

三、完善基础设施,在加强硬件建设上下功夫

我县县委县政府在县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仍坚持对纪检监察工作实行人、财、物“三倾斜”政策,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办公条件,购买办案设备,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

一是改善办公条件。20*年以来,全县投入120多万元,购置增添了一大批的办公用品和办案设备,完善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在此基础上,加大了乡(镇)纪委硬件建设的投入,统一为每个乡(镇)纪委购置了一台台式电脑和一组档案柜,并集中发放到每个乡(镇)纪委。各乡(镇)优先安排纪委专用的办公场所,并在有限的财力中挤出资金为纪委添置了各种必备的办公用具用品,如办公桌椅、电话、打印机、空调机、照相机等,全县各乡(镇)纪委办公条件都得到了充实优化。同时,将县、乡(镇)纪检干部的办案津贴纳入财政预算,极大的调动了纪检干部的工作热情。

二是规范办事程序。统一把《纪检案件举报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纪检案件检查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案件查结内部移送制度和案件审理工作流程》、《乡镇纪委工作制度》等制作成统一规格的制度牌,发放到每个乡(镇)纪委,张挂上墙,既鞭策纪检干部严格依纪依法办事,又方便群众了解纪检工作的程序,更好的配合乡(镇)纪委开展工作。

四、提升队伍素质,在强化教育培训上下功夫

近年来,我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团结、务实、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和全力打造“快乐纪检、有为纪检、务实纪检、创新纪检、和谐纪检”的工作理念,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管理、教育、培训和使用,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把好“入口关”,提高进人标准。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从其他部门和岗位上选拔能力强、业务熟、年富力强、能吃苦耐劳、敢于负责、善于组织协调、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的优秀干部进入纪检监察队伍,20*年以来,共调进纪检监察系统28名,其中选拔担任乡(镇)纪委书记16名。

二是畅通“出口”关,抓好干部轮岗交流。把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时间较长且成绩突出的干部推荐到各级领导岗位上工作,交流到其他部门任职,不断推进各职能部门廉政建设和制度创新。20*年以来,共对10名委局机关干部给予提拔、重用,其中交流到外单位8人。有3名工作能力较强的乡(镇)纪委书记调到县纪检监察机关担任室主任。

三是“内部挖潜”,抓好纪检监察内部岗位轮换。在委局机关通过岗位自荐和主任选科员、常委把关审定的办法,实行内部轮岗,有效地培养复合型纪检监察干部,促进干部系统地掌握纪检监察工作的各项业务,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在乡(镇)纪委,把纪委委员、行政监察助理员作为后备干部加以重点培养。

四是请进来辅导。县、乡(镇)纪委通过邀请上级纪委专业干部和专家学者举办纪检监察业务专题讲座、报告会和培训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今年,我县举办了2期全县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班,全县17个乡(镇)的纪委书记和行政监察助理员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