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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工作方案大全11篇

时间:2023-03-15 15:01:53

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方案篇(1)

1.强化法治理念。认真学习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深入学习领会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结合审计职责,开展学习、交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2.落实学法机制。坚持学法培训制度化、常态化,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增强审计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实现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和审计人员全员学法相结合,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党组中心组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加大集中法律培训比重,鼓励审计干部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积极开展自学。

3.拓宽学法范围。把学习宪法放在学法的首位,同时兼顾学法内容的全面性和专业性,以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为目标,加强对党规党纪、保密法规、审计法律法规、行政法律法规等与依法审计密切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的学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审计人员自觉依法履行义务、依法办事意识。

二、完善制度和方法,积极推进审计工作法制化

4.健全依法行政制度规范体系。按照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以落实依法行政各项规定为目标,以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控制审计风险为重点,对现行依法行政制度规范进行认真梳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机关依法行政规范体系。

5.严格规范审计执法权。严格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进一步明确审计各个环节的行为规范,切实做到审计执法主体合法、流程清晰、要求具体、期限明确、文书规范。切实做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从依法行政的高度规范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及行政裁量基准,通过制度约束促进审计报告更加严谨、问题定性更加精准、处理处罚更加规范,切实避免审计处理处罚畸轻畸重问题,充分维护审计执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6.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依法依规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其范围,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行规范,积极探索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对审计行政管理、审计业务管理以及对审计对象权利义务有重要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按照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进行集体审议决定。建立法律咨询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等制度,从程序上保证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健全重大决策评估评价制度,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科学开展决策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决策后评估工作,开展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适时调整和完善决策事项,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7.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各地统一部署,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审计结果公告的形式、内容和程序,依法扩大公告项目范围,坚持把社会关注的热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切实加大公告力度,有力提升公告层次。以公开权力清单促进政务透明,据实明晰每个岗位的职责,给权力划定边界,按照权力程序架构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机制,明确依申请公开范围,按规定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对于不宜公开或暂时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落实制度、规范程序加强管理。

三、严格管理,积极推进审计执法规范化

8.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切实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全过程规范审计组和审计人员的审计现场行为,提高工作效率、防范审计风险、落实执法责任。围绕贯彻省审计厅即将出台的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审计现场管理制度。加强现场管理办法(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审计人员规范操作,提高效能。

9.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和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全面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围绕审计质量检查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审计项目质量自查;组织评选全市2013年度优秀审计项目,对审计质量优秀、审计成果突出的审计项目进行通报、表彰。对符合上级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评优标准的,积极向省厅推荐、申报。通过审计质量检查和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总结成绩、推广经验、揭示问题、提出要求、规范工作;充分发挥优秀审计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审计人员强化质量观念,树立精品意识。

10.积极探索审理新思路。加大对审计实施关键环节的审理力度,提升审理的覆盖面和信息化水平。在审理内容上,重点关注审计方案的执行、审计证据的获取、重大事项的查证、定性处理的裁量,使审理工作的重点更加突出;在审理流程上,注重规范审理行为,强化与审计组的工作交流,健全审理工作台账、记录等审理资料,不断提高审理工作的规范性、统一性、指导性;在审理方式上,积极推动跟踪审理,探索网上审理,逐步实现审理方式、信息技术、审计手段相融合。积极探索工程项目审理方式方法,力求工程审理工作有措施、出成效。各县(区)审计局要继续探索适应基层审计工作实际的审理工作思路、模式和方法,推动实现审理工作的全覆盖。

四、加强协作和宣传,积极扩大审计工作影响

11.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把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线索作为重要任务,增强审计人员的查案意识,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持查深查透,依法揭露处理。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和省纪委、省监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在惩治和预防腐败领域进一步增进沟通、密切协作。在审计计划和重点上做好衔接,在办案资料和人员上加强交流,在执法手段和专业上实现互补,发挥好反腐败的“利剑”和“尖兵”作用,落实好参与惩防体系建设的机制保障。

12.督促审计整改落实。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督查,及时纠正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审计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联系沟通,指导其落实相关措施,增强其依法接受监督和依法执行决定的法制意识;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及时反馈审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推动其从源头上加强监管,完善治理,有效防范。

审计工作方案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顺利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任务,会计师事务所应组织业务的骨干参与资产清查工作。根据资产清查的目的及特殊性,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工作。

一、基本情况

本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财务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财政部将成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资产清查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组织机构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执行确定。

二、审计目的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规定,资产清查的审计目的是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在行政事业单位以20xx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全面清查资产、负债及收支的基础上,对相关会计记录和资料进行审计,并在此基础上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溢、资金挂账的准确性、可靠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

三、审计范围

(一)被审计单位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包括:

1、20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本方案规定上报相关数据。

(二)审计资料范围

1、资产清查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2、各单位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等内部控制制度。

3、各单位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及相关文件等。

4、各单位按照资产清查文件规定编制的基础表、报表及申报清查损溢的相关证明材料。

5、资产清查审计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资料。

四、审计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协助、配合资产清查部门做好政策、规定解释;协助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要完成对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并出具各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汇总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出具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单位申报的损溢及经济鉴证意见的准确性、可靠性承担责任,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资产清查工作机制

财政部门与各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固定联系人制度与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1、定期沟通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具体按照本级财政部门有关要求执行)将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进行汇报。内容主要包括各参审所(审计小组)目前的工作进度,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需要资产清查部门协调的事项。

如遇重大问题,财政部门可随时召集会议。

2、建立固定联系人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应明确资产清查审计工作的总负责人和对各单位进行审计的项目负责人。?

3、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各项目小组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紧急的、需及时与有关各方沟通及协调处理的问题,经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清查审计总负责人提出初步意见后,以重大问题报告的形式随时向财政部门提交。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职责

1、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咨询和指导;

2、按照资产清查部门制订的总体审计方案完成专项审计工作;

3、及时向被审计单位提交事务所经济鉴证证明、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有关资料;?

?4、完成资产清查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审计主要依据

(一)?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5、《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6、《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规范性文件:

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

2、组织资产清查的组织单位制定的相关文件

七、审计方法

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主要采取盘点、函证、检查、计算、询问等审计方法。

1、银行存款、往来款项、投资及借款主要进行函证,对于银行存款及借款要求全部进行函证。

2、实物资产主要进行盘点。

3、资产损溢主要进行检查、复核、鉴证、盘点等,对资产损溢要求一笔一审。

八、重点审计领域

(一)资产类

1、货币资金

主要是确定货币资金是否存在;货币资金的收支记录是否完整;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账户的余额是否正确。

(1)对库存现金的清查,应当查看库存现金是否超过核定的限额,现金收支是否符合现金管理规定;核对库存现金实际金额与现金日记账户余额是否相符,如有差异,应说明原因;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及现金倒轧表;对库存外币依币种清查,并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市场汇价的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金额。

备用金余额加上各项支出凭证的金额应等于当初设置备用金数额,对单项备用金余额较大的,应由持备用金的相关人员予以签字确认。

(2)对银行存款,主要清查各单位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以及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的情况。检查各单位在开户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各种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中该单位的账面余额是否相符;根据银行存款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存款种类及货币种类逐一查对、核实银行存款金额。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项的真实性;检查非记账本位币折合记账本位币所采用的外汇市场汇价是否正确,折算差额是否已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a.?存款明细要依不同银行账户分列明细,应当区分人民币及各种外币;

?b.?定期存款应当索取银行定期存款单予以检查,并取得复印件;

?c.?各项存款应当由银行出具证明文件如询证函回函、对账单等;

?d.?外币存款应当按外币币种及银行分列;

e.?银行存款列有利息收入时应当详加注明。

2、应收款项(暂付款)应收款项的清查内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

(1)清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暂付款)时,索取各单位与对方单位金额核对一致的对账确认单或向对方单位发函询证;对有争议的债权要认真清理、查证、核实,重新明确债权关系;对长期拖欠款项,要查明原因,了解催收情况。中介机构要做好有关取证工作;

(2)索取各单位职工个人借款明细表,对借款金额较大的应由该个人签字确认;

(3)分析应收及预付款项的账龄、检查回函确认或不确认的情况以及坏账损失的确认情况,索取坏账损失的相关依据。

3、对外投资

(1)对国库券、各种特种债券、股票及基金进行清查,取得股票、债券及基金账户对账单,与明细账余额核对;盘点库存有价证券,与相关账户余额进行核对;

(2)对其他单位投资的清查,索取有关投资的合同、协议、章程,以及有关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确认目前拥有的实际股权、原始投入成本、所占股权比例、历次分红情况等;

(3)对已纳入汇总、合并范围的法人主体,需单独进行资产清查,编制资产清查报表并出具资产清查报告。

?4、存货(库存材料)

存货的清查范围主要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备件、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1)要求各单位配合中介机构认真组织清仓查库,原则上要求对所有存货全面清查盘点;

(2)对长期外借未收回的存货,可以进行实地盘点或向对方单位实施询证,并查明未收回原因,检查各单位催收情况及是否按规定作价转让;

(3)代保管物资要各单位提供代保管单位确认的清查明细表;

(4)重点核实存放时间长、闲置、毁损和待报废的存货。

5、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要求各单位配合会计师事务所认真组织清查,原则上对所有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

(1)对固定资产要检查固定资产原值、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待核销数额等;关注固定资产分类是否合理;详细了解固定资产目前的使用状况等;

(2)对出租的固定资产要检查相关租赁合同;检查各单位账面记录情况,检查是否已按合同规定收取租赁费;

(3)对临时借出、调拨转出但未履行调拨手续的和未按规定手续批准转让出去的资产,要求各单位收回或者补办手续;

(4)对清查出的各项账面盘盈(含账外资产)、盘亏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分清工作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5)检查房屋、车辆等产权证明原件并取得复印件,关注产权是否受到限制如抵押、担保等,检查相关取得的相关合同、协议;

(6)对批量购进的单位价值低的图书等,如果被资产清查单位无法列示明细金额的,按加总数量清查核对实物,按总计金额填列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并注明总数量。

(二)负债类

负债的清查包括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流动负债、长期负债,以及账外负债,要求核查负债的性质、种类、金额和合法性。对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作为本次清查资产损溢处理。

1、借入款项

借入款项包括向财政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的借款和向其他单位借入有偿使用的各种款项。借入款项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向银行和其他债权人单位发函询证;索取相关借款协议或财政部门、上级单位的相关文件;核实借款数额、借款条件、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借款利率;测算借款利息计提是否充分,有无欠息与逾期未还情况,如有欠息是否已足额预提。

2、应缴预算款

应缴预算款主要包括应缴财政预算的各种款项,如非营利组织的预算管理基金、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收入和其他按预算规定上缴预算的款项。应缴预算款清查时重点关注是否按照财政规定的缴款方式、缴款期限及其他缴款要求及时办理缴库,有无缓缴、截留、挪用或自行坐支的现象。

3、应缴财政专户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应上缴财政专户的各种预算外资金,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列示明细。核点同“应缴预算款”。

4、应付款项(暂存款)

应付款项(暂存款)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待结算款项,应按暂存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列示明细;与对方单位进行对账,核实金额和性质。重点关注是否将应纳入单位收入管理款项列入暂存款项,是否存在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结算的情况。

5、应交税金

应交税金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应交纳的各种税费,按应交纳的税费种类列示明细;查阅相关纳税认定、纳税通知、纳税优惠等文件;核对有关会计期间完税证明,对期末未交税金余额复核其是否正确,列示是否允当;关注是否存在税收罚款的情况。

(三)收支类

收支类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查资产清查期间的收支数额是否真实反映会计期间的收支情况,对重大跨期现象予以调整。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资金往来

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项账务进行全面清理,要求各单位做好内部账户结算和资金核对工作。要做到内部各部门之间、上下级单位之间往来关系清楚、资金关系明晰。

单位内部往来款项原则上不能作为资产清查损溢申报。但为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控制单位的“家底”,如实反映单位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资产状况,内部的单方挂账在同时取得下列证据时可以作为资产清查损溢:

(1)单方挂账产生的内部证据,包括:会计核算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形成单方挂账的详细原因;

(2)债务方提供的不承认此笔挂账的理由;

(3)中介机构对该笔挂账的经济鉴证证明。

2、资产损溢

中介机构在资产清查中发现的资产损溢,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政策的规定予以确认;

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造成的错账,应当根据会计制度关于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

3、文物作为一种特殊形态的固定资产,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管理和收藏的单位负责清查登记。对文物原则上只登记实物量。一些有价文物可以按照国家文物局、财政部(89)文物计字第877号文的《文物、博物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第28条的规定办理:“对现有文物藏品,凡能够估价的都要估价入账;无法估价的,可登记品种、等级和数量。对于新征集的文物,应按实际收购金额入账;对接收捐献的文物可估价入账”。

4、或有事项

审阅对外借款合同、协议等,以发现对内或者对外的或有负债、担保情况、财产抵押和司法诉讼等线索,根据实际情况分类编制情况说明。

九、审计关注的重点

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审计质量,确定本次资产清查的审计重点如下:

1、按申报金额排序,重点关注盘盈及报损额较大、证据不全及特殊的拟个案处理的项目

资产清查的重点应放在单笔报损金额较大、证据不全及特殊的拟个案处理的报损项目上。具体操作时可先对各单位通过初步自行清查提出的拟申报盘盈及报损清单中按金额及证据情况分为abc三类,a类是金额较大、影响较大或比较特殊可能需个案沟通处理的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应予以重点关注,督促各单位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取证,收集材料,并积极与资产清查部门沟通;c类是金额不大或性质不重要的项目,对于此类项目,可予以适当关注;b类是界于a类与c类之间的项目,予以一般关注。

2、保证时间进度

会计师事务所按资产清查时间进度和审计内容制定审计计划,保证资产清查工作按期完成。

3、其他关注方面

会计师事务所关注已交付使用但长时间未转固的基建工程、以及已报废、毁损或丢失未销账的固定资产情况,同时应对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等情况进行必要关注。

十、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

1、为了控制审计风险,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的质量,资产清查部门向各会计师事务所就有关事项下发审计工作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应按要求及时提交有关资料。

2、为了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审计工作总体进度,各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就审计工作进度、重大事项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部门沟通。

3、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重大问题的及时反馈、汇报机制,资产清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特别是一些资产损溢,与规定的标准不相符的,要及时将问题反馈、报告给同级财政部门。

重大问题主要包括:

(1)?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和管理人员意见不一致的重大损溢申报;

(2)?难以评估确定价值的资产;

(3)?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产权归属不清、有争议的资产等问题;

(4)?与资产清查部门要求报告不一致的事项;

(5)?任何影响资产清查报告期限的事项;

(6)?其他重大问题。

?4、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将要求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如未申报任何清查损溢,参审所仍应按要求出具报告)、管理建议书和重要事项报告等上报资料及时报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部门(包括纸版、电子版和报表数据库)。报送的资料要求签章齐全、装订成册,索引号、页码标示规范、清晰。

5、各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必须有相当的审计经验,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业务,熟悉资产清查政策,能充分胜任所从事的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应将负责审计的各行政事业单位名称及其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等资料及时报给同级财政部门。

?十一、审计费用

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参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部统一支付。参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厅统一支付。

二0xx年二月十二日

中介机构审核鉴证

1、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单位清理出来的各项损益及提供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核实确认;

2、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社会中介机构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3、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有资产损益的单位出具《资产清查事项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

中介机构出具经济鉴证证明的内容及要求

(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证的情形

1、单位虽然取得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但其损失金额无法根据证据确定的;

2、单位难以取得外部具有法律效力证据的有关不良应收财款和不良投资损失;

3、单位损失金额较大或重要的单位存货、固定资产、在行程(如适用)的报废、损毁;

4、单位各项盘盈和盘亏资产;

5、单位各项资金挂帐损失。

(二)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证应实施的必要程序

1、督促和协助单位及时取得相关损失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

2、在单位难以取得相关损失及资金挂帐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时,社会中介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要求单位单位提供相关损失的内部证据;

3、社会中介机构赴二作现场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取得相关调查资料;

4、根据收集的上述材料,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对单位相关损失的发生事实和可能进行鉴证;

5、通过认真核对与分析计算,对单位相关损失的金额进行估算及确认;

6、对收集的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形成经济鉴证材料;

7、出具鉴证意见书。

(三)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应符合的要求

审计工作方案篇(3)

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以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资金安全情况为重点,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重大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促进我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

(一)促进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不断落实。发挥好政策落实“督查员”作用,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重大建设项目加快推进、资金统筹使用和制度规定健全完善。

(二)促进财政改革不断深化。根据上级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推动加强预算执行、资金分配、收入征管、国库管理、绩效评价、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

(三)促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不断规范。围绕部门单位“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检查部门单位参与预算资金分配和项目支出的管理、绩效情况,揭示部门单位资金绩效管理和履行经济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健全完善“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管理机制。

(四)促进廉政建设不断加强。规范财政收支行为,严肃查处骗取套取、贪污侵占、损失浪费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推动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三、审计范围和项目安排

按照预算执行审计、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的原则,共安排预算执行审计部门单位5个,分别为:区财政局、地税分局、区教育局、区城乡建设委、区环保局;安排审计调查2项,分别为:结合稳增长跟踪审计开展财政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2014年至2015年城乡社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绩效情况审计调查。

四、审计重点内容

(一)区财政局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情况。以推动《预算法》贯彻落实、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完善财政管理、优化支出结构、促进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为目标,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1.预算编制情况。审查上报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是否全面、完整,程序是否合规。一般公共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否全面、完整,所有政府收入和支出是否均纳入预算,有无编制内容不完整、项目不细化、政府性资金收支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等问题。支出预算是否按功能和经济性质分类编列到相应的款项。是否按规定在人大会议举行30日前,将本级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区人大常委会进行初步审查。

2.促进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财政部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财力安排、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安排项目资金到位、保证重大项目建设情况。

(1)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方面。重点关注加大对扶贫、“三农”、民政、社保、教育、医疗、环保等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情况。重点审查民办教育、文化、卫生、养老等新上项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分析财政资金投入与项目进展、事业发展以及政策目标实现情况,重点揭示应投未投、该用未用、虚报项目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等问题。

(2)专项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方面。对比分析四类预算分配的投向类似的资金,是否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或制定统一的资金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的资金分配方式,形成政策合力,有无各行其是,交叉、重复安排资金,专项补助支持对象相同、项目内容基本类同等情况。是否加大重点科目资金优化整合力度,对科技、教育、公共文化、医疗卫生等专项资金进行优化整合。选择部分整合后专项资金进行重点审查,分析设立的合理性,检查相关制度办法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项目申报和分配方式是否科学,绩效评价制度是否健全,评价办法是否科学合理,绩效评价工作是否规范有效;有无分配标准不统一,项目确定随意性较大,挤占挪用和闲置浪费,以及绩效评价不科学、流于形式,评价结果运用不到位等问题。检查财政资金跨部门和部门内部统筹情况,对同一工作事项,是否明确由一个部门负责,资金相应列入其部门预算;对确需由多个部门负责的,是否按照项目和资金性质明确牵头部门,并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规定分别列入各自部门预算,推进部门内部资金的统筹使用。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审查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设置管理情况,有无同一支出方向重复设立专项资金,同一政府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下继续拆分成不同专项资金等问题。

(3)盘活存量资金方面。核实截至2015年底预算净结余、预算结转资金、财政专户结存资金和其他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分析存量资金的成因、结构、闲置时间和资金性质,有无结余资金和连续2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未及时收回,清理收回的存量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形成二次沉淀等问题。

(4)促进创业创新方面。开展财政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落实情况审计,检查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扶持力度,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建设,发放一次性奖补资金;支持实施“就业+”工程,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提高补助标准;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援企稳岗政策范围等)执行情况,重点揭示应投未投、该用未用、虚报冒领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等问题。

3.预算执行管理情况。有关事项是否按规定调整预算,调整预算程序是否合规。检查对部门支出进度监督管理情况,对整体支出进度慢、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有无继续安排项目资金增量。对财政拨款结转占当年财政拨款预算超过10%的部门,是否按一定比例相应核减其下年公用经费或项目支出规模。对当年预算下达后由于政策调整或项目发生重大变更等因素,年内难以形成有效支出的项目,有无未及时调减预算,导致形成新的结转。检查财政暂付款管理情况,是否建立暂付款回收机制和问责机制,出借库款是否履行审批程序,当年是否收回,有无违规对非预算单位及未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借款和垫付财政资金。2015年年底暂付款规模是否比2014年压减20%以上。

4.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经人大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是否在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是否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5.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方面。重点关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是否存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问题;结合省政府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相关政策,关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情况。

(二)地税分局税收征管质量情况。以推动税收政策落实、促进地税系统严格履行税收征管职责、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提高税收征收质效、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和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职能作用为主要目标,并结合减轻和公平企业税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1.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落实情况。审查地税部门贯彻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审查小微企业营业税和所得税减免、棚户区改造、养老服务业等税收优惠是否落实到位,是否起到了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的作用;审查地税部门税收减免缓政策执行情况,重点审查减免缓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是否符合规定;审查退税政策执行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应退未退和违规退库问题;审查税务机关税务稽查办理情况,重点审查税务机关有无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应处罚未处罚、应加收滞纳金未加收滞纳金等问题。

2.税务部门税收征收管理情况。审查税收收入真实性,对2015年度税收计划执行、税收任务完成及税收增减变动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审查税收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库,关注是否存在延缓入库、混淆入库级次等问题;有无应征未征或征收“人情税”、“关系税”以及提前征收、延缓征收等调节税收收入等问题,关注有无利用财政资金虚收空转税款的问题;审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情况,重点关注企业有无购置房产不入账,导致少缴纳税款情况,关注企业土地使用税缴纳情况,是否存在土地未减少情况下,少缴纳土地使用税情况;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征管情况,重点关注房地产企业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信息匹配情况,有无不按规定确认预售收入造成预缴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税款不足或少缴税款行为,税务机关是否存在多征税款情况,关注房地产企业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关注两者信息是否匹配,有无缴纳了营业税而未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3.税务部门发票管理和使用情况。审查发票管理情况,重点审查税务机关发票调拨、保管、核销、发售、缴销等管理情况,是否存在管理不规范、执行发票管理制度不力等问题;审查发票使用情况,重点关注税务机关对劳务公司发票使用的监督是否有效,有无劳务公司开据发票金额与营业税纳税基数差异过大,因监督不到位导致税收流失的问题。审查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情况,分析税务机关代开发票规模、结构以及占比变化情况,重点关注申请人提供的代开发票申请资料是否完备,税务机关是否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查;有无行政事业单位或税务机关利用代开发票套取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问题;关注税务机关在代开发票过程中是否只征收了主税种而未征收附加税的情况。

(三)区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以促进预算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和预决算公开、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和财政资金高效安全使用、促进厉行节约和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主要目标,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1.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一是部门单位机构编制和“吃空饷”问题;二是部门单位非税收入项目设立和收支两条线情况;三是预算执行率不高,财政资金大量结转结余问题;四是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无预算、超预算支出问题;五是关注部门单位对往来款项管理情况,分析往来款长期挂账原因;六是部门单位购买社会服务情况。

2.预决算公开情况审计。审查部门单位是否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在财政批复预算和决算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预算和决算公开的内容和口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重点揭示预算公开不完整、不细化,人为调整决算公开数及其他公开信息不真实等问题。

3.资产管理情况。一是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资产是否账账、账实相符,是否按规定程序和方式进行了采购、管理、处置、出借、对外投资,有无违规新建、改扩建和装修楼堂馆所等情况;二是摸清部门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银行账户开设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批准自行开设银行账户情况,是否存在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入其他银行账户和下属单位账户等问题。

4.中央八项规定等政策执行情况。对比部门单位2014年和2015年“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费、差旅费决算报表数,摸清总体情况,审查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费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5.公务卡使用情况。公务卡改革是否得到全面推进,是否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是否存在大量使用现金的情况。

(四)审计调查情况。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1.财政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落实情况。审查各级财政安排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资金规模,揭示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资金管理的审计建议,推动我区财政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实行“双报告”制度,分别出具审计调查报告和政策跟踪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反映截止到2015年末情况,政策跟踪审计报告反映截止到审计时的情况。

2.2014年至2015年城乡社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绩效情况。重点揭示城乡社区建设专项资金在预算安排、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关注城乡社区建设专项资金在推动全区城乡建设一体化、改善城乡社区面貌等方面发挥的作用,重点关注资金绩效情况。

五、组织分工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分工。本次审计由区审计局统一组织实施,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业务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审计协调领导小组,同时成立预算执行审计组,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确保按时圆满完成审计任务。

(二)时间安排。各审计组自3月上旬开始分组进点,实施对区财政局等5个单位的审计,并开展有关专项审计调查,至5月中旬审计实施阶段结束。5月31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调查报告,6月2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审计汇总工作,向区政府汇报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并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计工作报告。10月底前,各被审计单位提交整改问题落实情况报告及具体材料,区审计局汇总后于11月30日前向区政府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六、实施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抓好落实。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全体参审人员要统一思想,认真履职,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审计任务。被审计单位要搞好统筹安排,积极配合好本次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承诺。

审计工作方案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遵循《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定》等各项规定,积极落实股份公司打造品质**的有关要求,按照领导重视、统筹推进、全员参与、全面提升的总体工作思路,把审计质量贯穿于审计工作全过程,围绕创新审计理念、创新审计模式、创新审计内容、创新审计体制机制、创新审计方法手段、创新信息化审计、创新审计成果运用、创新审计队伍建设,激发审计热情与潜力,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高质量的审计工作推动品质**建设。

二、主要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审计质量工作提升年”活动,在企业层面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完善审计制度办法,配齐配强审计机构和人员,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实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实现年度“613”审计目标,营造各级领导和单位关心审计、支持审计和重视审计的良好氛围;在审计机构层面,形成全员抓质量的新理念,健全审计质量督导、复核、考核和评价机制,完善审计工作指南,细化审计业务操作规范,强化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建立有效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在审计项目层面,实现对审计计划、审前调查、审计方案、审计证据、审计日记、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审计结果运用、后续审计、审计档案的质量控制机制,规范审计行为,提升审计质量;进一步推动审计工作动力变革、效率变革、质量变革,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质量提升之路,创建中国**审计品牌。

三、开展范围及对象

股份公司系统内所属各单位,相关领导以及所有专、兼职审计人员。

四、主要内容

审计质量提升是实现审计目标,彰显审计价值的有效途径,是审计过程和审计结果质量的提升,需要各级领导、各级业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全面参与,其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层面、审计机构层面和审计项目三个层面。

(一)企业(公司)层面

1.审计机构独立性:是否设置独立内部审计机构;尚不具备设立独立内部审计机构条件的,是否设立专职审计人员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是否接受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与监督。

2.专职内审人员配备:内部审计人员的比例是否低于职工人数的千分之三,是否按低于每百亿资产总额 20 人的标准配备内部审计人员;人数或总资产较少的二级单位,内部审计机构专职人员应不低于 3 人。

3.审计工作分管:是否直接由董事长分管,或向本单位党委、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人是否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汇报。

4.审计机构负责人任免:是否按规定征求上一级审计机构意见。

5.内部审计人员胜任能力:是否具备审计岗位所必备的审计、会计、造价、法律或者管理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是否具备审计师、会计师等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6.内部审计机构经费:必需的审计工作经费和审计人员培训及后续教育经费是否列入年度财务预算。

7.总审计师制度的建立健全:是否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总审计师是否协助董事长(或者主要负责人)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8.审计结果运用:是否建立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问责和考核挂钩机制;内部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是否作为单位领导人员任命、考核、奖惩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审计发现问题是否全面整改;审计建议是否得到有效采纳。

9.审计信息化开展:是否利用审计信息化手段,实现内部审计全覆盖,对所属单位是否每3年至少审计1次,做到应审尽审、有审必严。

10.审计工作协同:是否建立协同工作机制,财务、经济管理、纪检监察等部门是否及时向内部审计部门提供业务数据和监督检查结果。

11.影响独立性事项:内部审计人员是否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

(二)内审机构层面

1.是否建立和完善包括审计结果考核评价制度在内的审计相关配套实施办法且有效执行。

2.是否制定相应审计操作指南或认真执行股份公司审计指南。

3.是否依据本单位主要业务风险水平、管理需要和审计资源,拟定本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计划是否经本单位党委、董事会(未设立董事会的单位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4.是否定期向本单位党委、董事会(或者单位负责人)汇报有关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是否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审计结果通报制度。

5.是否建立后续审计制度,督促检查审计意见的落实情况和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

6.是否对内部审计中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及时分析研究,提出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的建议。

7.审计人员是否全员参加后续教育培训。

8.是否按时提交审计理论研讨材料和论文。

9.是否按时向上一级内部审计机构报送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总结。

10.是否按时报送内部审计情况统计报表、审计管理系统所需数据。

11.是否按时报送重要子公司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及重大违法违纪、资产损失、经济案件、经营风险等相关审计资料。

12.是否完成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13.被审计单位是否在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将审计意见的落实情况或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书面报告实施审计的内部审计机构。

14.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是否实行回避。

(三)审计项目层面

1.是否按照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实施审计项目。

2.是否开展审前调查,审前调查报告是否要素齐全,风险评估到位,审计重点突出。

3.是否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审计方案是否内容完整,具有可操作性;是否明确审计项目组长、主审、成员和复核人员相应的责任。

4.审计工作底稿是否内容完整,记录清晰,并经过复核;相关审计证据是否充分、恰当,是否要素齐全,手续完整,符合规范。

5.审计报告是否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是否建立审计报告业务会议制度,对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属于经济责任审计和重大专项审计的报告,是否报本单位党委常委会审批,其他审计报告是否报协管、分管领导审批;是否作出审计决定,并连同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单位;报告是否内容完整、客观及时、重点突出;审计发现问题是否定性准确、依据充分;是否明确问题责任人;审计建议是否具有建设性。

6.审计项目结束后,是否按照审计档案管理规定立卷、归档,审计档案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顺序排列,装订整齐,归档及时,管理规范。

五、活动开展方式

审计质量提升离不开有效的活动载体,本次审计质量提升活动包括8个主题:审计工作质量剖析和总结,审计人员教育培训,审计方案、底稿及审计报告评比,审计整改追责落实评比,审计档案管理评比,审计质量考核评比,创建审计创新示范点,营造提升氛围(包括演讲比赛、审计宣传、知识竞赛)等。

(一)以深入剖析与系统总结为抓手,努力在自我认识和评价上实现新提升。各级审计机构和全体审计人员对照内审准则及审计相关制度撰写并上报单位(个人)剖析和总结材料,通过剖析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制约审计质量提升的主要原因,明确提升审计工作质量的思路和措施,系统总结审计质量提升的经验和做法,实现审计人员自我认知能力的提升。

(二)以审计人员培训全覆盖为抓手,努力在队伍建设上实现新提升。股份公司拟定2019年4至9月分批次对系统内专职审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股份公司将邀请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会长鲍国明等知名专家,通过讲授经济责任审计实务与案例、建设项目过程中易发生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典型项目投资失控的案例分析以及如何排解审计人员的心里压力等课程,全面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胜任能力,开阔视野,拓宽工作思路,实现审计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

(三)以评选优秀审计方案、审计底稿、审计报告为抓手,努力在规范审计行为上实现新提升。审计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是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产生的重要审计结果。通过推选示范具有价值的优秀审计方案、底稿和报告,并在股份公司统一开展评选活动,进一步促进各级审计机构优化审计方案,规范审计底稿,完善审计报告,提升审计结果质量。

(四)以全面促进审计整改为抓手,努力在成果转化上实现新提升。通过整改质量评比交流活动,提高各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升工作实效,有效地实现内部审计解决问题、促进规范、防范风险以及服务决策的目的,实现审计成果转化的有效提升。

(五)以开展审计档案质量评比活动为抓手,努力在夯实基础上实现新提升。审计档案体现了审计工作流程,是重要的审计基础资料,是加工、提炼审计信息价值的有效载体,也是培训审计人员最好的素材。股份公司拟对2019年已完成的审计档案,按照《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从组织管理、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归档及立卷要求等方面进行打分评比。通过审计档案质量评比活动,确保审计档案的安全与完整,加强和规范审计档案管理,夯实审计基础工作。

(六)以开展自我考评与上级选评活动为抓手,努力在激发活力上实现新提升。围绕机构建设、审计基础工作、审计材料报送、审计过程质量控制以及审计结果运用等五个方面,从企业层面、审计机构层面、审计项目三个层面开展自我考评和上级选评活动,进一步落实审计工作质量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各级审计机构在审计质量提升活动中的活力与热情。

(七)以创建标准化创新示范点为抓手,努力在创新示范上实现新提升。以创新推动标准化管理。紧扣审计质量提升为主线,从审计体制机制、审计理念、审计内容、审计方法手段、审计信息化、审计成果运用、审计队伍建设等多维度出发,创新审计工作。要在做好常规性审计的同时向事前规范审计、绩效复核审计、信息化审计、连续性审计转型。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标准化示范的审计典型,以创建带规范,以示范带全局,全面推进审计工作,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

(八)以营造审计氛围为辅助,努力在宣传引领上实现新提升。围绕“助力品质**、彰显审计价值”这一主题,通过举办主题演讲比赛、审计宣传、知识竞赛等活动,强化关心审计、支持审计、重视审计的良好审计氛围。1.紧扣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审计工作质量提升,审计职能作用发挥,审计人员自身建设,审计方式方法手段创新以及审计人员成长等方面内容,开展主题演讲比赛,强化审计人员对审计质量的认识,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2.采取向全系统审计人员广泛征集审计文化内容的形式,充分调动广大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征集《审计工作质量提升》等相关文化作品,通过中国**审计管理系统显著位置展示,使其成为生动形象的审计文化教育阵地,营造良好的审计文化氛围,使全系统在日常工作中提高审计思想,进一步增强审计吸引力、渗透力和感染力。3.通过开展审计质量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的理论素养、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推动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遵守审计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准则,促进依法依规审计,实现审计人员自身水平的提升。

六、工作步骤

股份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提升活动从2019年4月份开始,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4月30日前)

各单位应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全体审计人员认真学习审计署、内审协会、股份公司相关文件制度,学习本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切实开展好各项活动。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9年10月30日前)

股份公司将在4月至10月之间开展八项主题活动,具体安排详见各单项活动实施方案。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9年11月30日前)

1.综合考评。11月初,股份公司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各项活动均为百分制,每项活动各占不同权重:剖析和总结活动占10%,审计方案、底稿及审计报告评比活动占20%,审计整改评比活动占15%,审计档案质量评比活动占10%,质量评价考核活动占20%,创建标准化创新示范点活动占15%,“助力品质**,彰显审计价值”活动占10%,最终得分为各项活动按权重计算后的得分之和。培训活动不占总活动的权重,但每1人缺课将在总得分基础上扣减1分,依次类推,扣减分上限为10分。所列考核内容中,上级安排布置的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未按时完成的,均不得分。

2.总结表彰。11月中旬,各单位要对审计质量提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差距和不足,制定下一步的工作措施。股份公司届时将召开“审计质量提升年”活动总结大会暨质量提升总结会,会上将根据各项活动考评结果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完成较差的单位提出通报批评。

3.整改落实。股份公司根据本年度审计质量提升活动开展情况,研究制定全系统审计工作质量提升指导意见,统一标准,规范流程,提升管理。各单位在总结存在问题和不足的基础上,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逐项整改落实,确保审计质量提升活动取得实效。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组织,确保活动落实到实处,股份公司成立“审计工作质量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审计工作质量提升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股份公司审计监事局,负责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定期收集进展情况,不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组长:王秀明

常务副组长:刘正昶

副组长:李忠心

办公室主任:李忠心

办公室成员:王铁兵、章曦、邹兵、沈晓霞、侯伟、刘飞羽、贾必洪、高慧蔷、刘云、宗长青、仲韦华美

八、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审计质量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并以此为契机,推动2019年度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形成审计分管领导总负责,协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严格标准,追求实效。精心谋划,统筹兼顾,科学安排,狠抓落实,把“审计质量提升年”活动成效体现在各项具体工作中,努力打造一批审计“精品”,力戒摆样子、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网站、微信等多种形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实时播报,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四)各单位应结合本方案制定细化实施方案,于5月15日前报审计监事局备案。活动中各项要求上报的资料,没有特殊说明的,需要盖单位公章,并将电子版和扫描件发指定邮箱,不需要报送纸质版。

附件:1.审计工作质量的剖析与总结活动实施方案

2.审计人员教育培训活动方案

3.审计方案、底稿及审计报告评比活动实施方案

4.审计整改评比活动方案

5.审计档案质量评比活动实施方案

6.审计质量评价考核活动实施方案

7.建立审计创新示范点活动实施方案

8.“审计工作质量提升”演讲比赛、审计宣传、知识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9.有关表格

附件1

审计工作质量的剖析和总结活动实施方案

一、  活动简介

剖析和总结是提升审计质量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对本单位及个人在审计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原因的剖析,提炼总结经验,明确下一步的对策和工作思路,才能筑牢审计质量提升的思想基础,从而采取切实有效的行动措施。

二、  剖析和总结内容

对照《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第11号令)《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暂行办法》《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内部审计工作思路及工作计划》等文件要求进行深入剖析与总结。

剖析材料要求对照企业(公司)层面、内审机构层面及审计项目层面内容,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主要原因进行剖析,并提出下一步改进的主要措施。总结材料包括年度审计质量提升活动开展的基本情况,审计质量提升的经验做法与亮点,对照剖析材料及质量提升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并制定下一步将采取的主要措施。

三、  上报范围

本着审计工作质量提升活动人人参与的宗旨,全系统审计机构及所有专职审计人员均应撰写并上报单位(个人)剖析和总结材料及清单。各单位剖析和总结材料及清单上报上一级审计机构,个人剖析和总结材料上报本级审计机构负责人。

四、评选规则

凡按要求上报剖析与总结材料的单位均可获得本项活动基础分,组织不到位或未按时上报的单位不得分。股份公司届时将组织评选优秀材料,并在中国**审计管理系统设置专栏刊登,获得选登的单位,本项活动额外加10分。

五、有关要求

1.上报时间:剖析材料于2019年5月25日之前上报,总结材料于2019年11月1日之前上报。

2.材料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力戒空话、套话,剖析材料篇幅控制在2000字以内,总结材料篇幅控制在4000字以内。

3.问题、意见及建议清单见附件9,随剖析和总结材料分别上报。

六、联系方式

本次活动联系人:贾必洪;联系电话:010-52688705;联系邮箱:jiabihong@crcc.cn。

附件2

审计人员教育培训活动方案

一、活动简介

培训是提高审计胜任能力、提升审计专业知识、拓宽审计工作思路、提高审计职业道德素质的重要举措。为全面促进审计质量提升,推动内部审计工作更好地发展,根据《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内部审计工作思路及工作计划》的统一安排,股份公司将联合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在2019年度分批次对系统内专职审计人员进行审计集中培训。

二、培训内容与范围

培训内容以审计质量提升课程为主,兼顾经济责任审计、工程项目审计等内容。股份公司拟于2019年4月至9月之间举办四期审计业务培训班,每期200人左右。具体培训期次、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轮培训要求股份公司系统内专职审计人员全覆盖。

三、评分标准

凡1人缺课,将在各单位总得分基础上扣减1分,依次类推,扣减分上限为10分。

四、联系方式

本次活动联系人:贾必洪;联系电话:010-52688705;联系邮箱:jiabihong@crcc.cn。

附件3

审计方案、底稿及审计报告

评比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简介

审计方案、底稿及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成果的集中体现,是审计发挥作用的重要载体。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关键在于审计实施方案和审计工作底稿及审计报告质量的提升。通过评选优秀审计方案和审计底稿及审计报告活动,进一步规范审计实施过程,提高审计结论的真实性、可靠性,促进审计成果转化,发挥审计监督服务职能。

二、活动内容

各单位按照领导满意、审计机构满意、被审计单位满意的标准,推选本单位2018年以来为组织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完善治理、促进企业科学健康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具有较好的示范效应和推广价值的审计方案、审计底稿及优秀审计报告,由股份公司统一评选。

三、活动要求

本次活动要求报送的优秀成果展示材料包括某一审计项目的整套审计方案、审计底稿和审计报告。申报材料应当客观、真实,必须反映审计项目的相关原始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具体要求如下:

(一)审计方案

审计方案应当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编制要素齐全,表述清楚。

2.审计目标和范围明确。

3.审计内容是否合法,重点是否突出。

4.审计程序和方法是否适当。

5.审计组成员的组成和分工是否明确。

6.对专家和外部审计工作结果是否利用。

(二)审计底稿

审计底稿应当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编制要素齐全,格式规范。

2.相关审计工作底稿之间如存在勾稽关系,应当予以清晰反映,相互引用时应当交叉注明索引编号。

3.审计工作底稿中使用的各种审计标识,应当注明含义并保持前后一致。

4.复核人员及复核意见齐全并清楚。

(三)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应当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编制规范。各单位报送审计报告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内部审计规定。做到要素齐全,格式规范,表述清晰,不遗漏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叙述事实和审计结论完整。

2.内容合法。审计报告所反映的审计依据、审计程序和审计意见符合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规定,提出的审计处理意见恰当。

3.结论客观。审计报告应当根据确凿的证据,实事求是、不偏不倚地反映审计事项的事实,审计结论客观、公正。

4.建议可行。审计报告中所提出的审计建议,应当与审计发现的有关事实相呼应,具有针对性、可行性,不空泛。

5.突出重点。审计报告中应当充分考虑审计项目的重要性和风险水平,重点反映被审计单位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以及高风险领域。

报送材料一般应保持原始(签发件)状态,不作加工修改,但对不宜公开的数据或事项,可以做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四、推荐数量

各单位报送材料的数量原则上为:设有审计机构或配备专职审计人员的二级单位各报送一套;审计监事局北京分局、西安分局、长沙分局各报送一套。

五、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申报阶段

通过单位申报的方式,征集并推荐体现自身特色、有效发挥作用,对其他单位有借鉴、引领作用的优秀成果展示材料。各二级单位请于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推荐表(见附件9-8,一式一份)和推荐材料寄至股份公司审计监事局(同时发送电子件)。

2、第二阶段,评审阶段

股份公司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材料进行统一评审,按照标准进行打分和评议。本次活动得分作为审计质量提升年活动的评分项目之一,不能按时报送的单位不得分。

六、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审核,做好推荐报送工作,应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

七、联系方式

本次活动联系人:沈晓霞;联系电话:010-52688210;联系邮箱:shenxiaoxia@crcc.cn。

附件4

审计整改评比活动方案

一、活动简介

问题得不到整改、责任得不到追究,审计工作就是无用功。审计整改是实现审计工作对组织价值增值的根本路径。为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价值,更好的发挥审计工作监督、服务、增值的职能,促进解决问题、防范风险及服务决策,股份公司决定开展审计整改工作评比活动。

二、活动内容及范围

被审计单位及相关部门采纳审计意见建议并积极进行整改、审计报告为有关部门的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审计成果得到充分利用,产生显著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自评阶段

各单位自评。针对2018年立项完成的所有审计项目,对照审计报告及审计底稿发现的问题,评价审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推选出具有示范价值的审计整改示范单位。

第二阶段,复核阶段

股份公司统一评选。各单位上报的项目材料先由审计监事局各分局进行复核,再由审计监事局进行二次复核。评选出排名前五名及排名后五名的单位。

第三阶段,抽查阶段

审计监事局针对排名前五名的单位进行抽查,在此基础上股份公司进行打分评议;对排名后五名的单位列入检查督导的范围。

四、评分标准

本次活动得分作为审计质量提升年活动的评分项目之一,根据评价情况,排名前五名的,得分15分;排名中间的,得分10分;排名后五名的,得分5分;不能按时报送的不得分。

五、报送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审核,做好推荐报送工作,应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

2.各单位报送审计整改材料要基础材料齐全、内容完整、证明力强。审计整改问题分析透彻、建议切实可行;审计整改报送材料对不宜公开的数据或事项,可以做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3.各单位于2019年10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的电子版报送至电子邮箱:xxx。

六、联系方式

本次活动联系人:邹兵;联系电话:010—52688703;联系邮箱:zoubing@crcc.cn。

附件5

审计档案质量评比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简介

审计档案可以真实、有效地反映审计工作的执行和开展情况,是审计质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审计档案质量评比活动,加强和规范审计档案工作的管理,确保审计档案的安全与完整,提升审计基础工作质量,促进审计工作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

二、评选范围

2019年度按照新的审计档案管理办法完成立卷的审计档案。由各二级单位在自评的基础上,推荐报送一套。

三、报送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审核,做好推荐报送工作,应确保报送审计档案的完整性、规范性、安全性。

2.各单位报送的审计档案应案卷内容完整、装订规范;归档排序、案卷书写、案卷装订正确、规范;审计流程执行情况及审计取证、审计工作底稿编写等情况真实、完整。

3.审计档案中对不宜公开的审计内容,可做必要的技术处理,保证公司秘密、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不泄露。

4.股份公司拟在2019年10月举办审计档案评比活动。四、联系方式

本次活动联系人:沈晓霞;联系电话:010-52688210;联系邮箱:shenxiaoxia@crcc.cn。

附件6

审计质量评价考核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简介

审计质量评价考核是建立和完善内部激励的有效途径。通过开展审计质量评价考核活动,进一步落实审计工作质量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股份公司内部审计系统整体功能,促进企业规范审计管理,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

二、评价内容与范围

2019年以来内部审计工作整体质量,包括机构建设、审计基础工作、审计材料报送、审计过程质量控制以及审计结果运用等五个方面,具体内容参照《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审计质量工作考核评定表》(附件9-5)指定的五大项,20个评价要素。

此次评价范围为股份公司系统内设有独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

三、评价依据

1.《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暂行办法》(中国**审监〔2010〕171号)

2.《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中国**审监〔2016〕157号)

3.《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内

部审计管理规定》(中**审监[2018]67号)

四、评价程序及方法

1.单位自评。各单位结合自身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对照评定表进行自评打分并上报。

2.专家评审。股份公司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各单位报送的内容进行评审打分。专家评审组成员由审计监事局、各分局审计处长及部分集团公司审计机构负责人组成。专家评审结果为最终得分。

3.抽查检查。股份公司将对排名前五名的单位进行抽查。在抽查中发现审计处理、处罚不当或运用法律、法规不适当,产生严重不良后果的;对发现重大漏审事项或者审计结果不实造成重大影响等审计质量问题以及隐瞒被审计单位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此项活动不得分并进行通报批评,排名后五名的单位将被列入检查监督范围。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逐级上报自评材料。各级审计机构应认真组织本单位自评及对下级单位的抽查评比工作。

2、请各单位于2019年10月20日前将《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审计质量工作考核评定表》报送股份公司审计监事局。

六、联系方式

本次活动联系人:邹兵;联系电话:010—52688703;联系邮箱:zoubing@crcc.cn。

附件7

建立审计创新示范点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简介

审计创新是解决审计质量提升存在问题的有效途径。通过建立审计创新示范点活动,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审计典型,以标准带规范,以示范带全局,全面推进审计创新工作,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

二、活动范围

各集团公司纳入创新示范点。

三、活动内容

在标准化的基础上加大审计创新,围绕审计质量主线,从审计体制机制、审计理念、审计内容、审计方法手段、审计信息化、审计成果运用、审计队伍建设等多维度出发,开展审计创新工作,重点关注常规性审计向事前规范性审计、绩效复核审计、信息化审计、连续性审计转型创新。审计创新示范点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审计机构和制度创新

1.设立工作领导机构与执行机构;

2.建立总审计师制度;

3.组建专业或有相关经验的专兼职人员队伍;

4.制定完善的内审规定及配套实施办法;

5.制定完善审计操作指南;

6.其他制度机制方面的创新。

(二)事前规范性审计创新

1.制定新上项目前期工作规范性专项检查方案及检查清单;

2.结合项目存在问题、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其他项目典型案例,对企业现有规章制度、项目管理常见风险等进行宣讲、宣贯;

3.收集风险预控报表,建立风险预警、消除风险源,打造风险联动体系;

4.对新上项目逐级逐岗梳理排查风险点,制定覆盖所有业务和岗位的风险防控措施,实现风险防控全覆盖;

5.其他事前规范性审计创新举措。

(三)信息化审计创新

1.全部审计项目纳入审计信息系统平台管理;

2.强化数据分析,通过线上系统对项目经济指标数据做成动态趋势图,发现异常项目和审计重点;

3.利用大数据或其他查询分析系统等发现审计问题线索;

4.其他利用信息化审计创新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的做法。

(四)连续性审计创新

1.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全过程连续审计制度;

2.对于重点工程项目,在项目上场6个月后要及时跟进,就项目策划、施组方案、二次分割、责任成本分解工作以及资金、财务、物资、合同等经济活动的内控制度建设开展审计,防范项目管理系统性风险;

3.对发现的管理缺陷进行跟踪,并监控项目运行风险,发现存在较大效益偏差、垫款、亏损、拖欠上交款、重大经济纠份等例外事件,适时开展过程审计,加强整改、问责;

4.对于完工项目,要加强对项目预算、内控制度以及管理效益性的综合评价,落实事后审计,并提出绩效管理兑现建议;

5.其他在连续性审计方面的程序和技术方法的创新。

(五)整改追责创新

1.建立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制度,争取与总经理办公会合并召开;

2.建立审计整改分析机制,组织机关各部门针对审计反映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及时提出解决措施或完善制度的具体意见,消除问题产生的根源;

3.建立审计整改对账销号机制,两级审计部门逐步建立审计整改工作台账,“问题清单”与“整改清单”对接,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实行“对账销号”;

4.建立审计整改约谈机制,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向审计组报送的整改情况失实的以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屡审屡犯的单位,审计部门将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5.积极开展审计回访,强化审计整改工作合力;

6.采取将问题整改情况与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等考核指标挂钩等有效措施。

(六)其他创新方面

1.审计技术、方法创新;

2.审计成果运用方面的创新;

3.绩效考核复核年度全覆盖的创新;

4.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创新;

5.审计组织模式方面的创新;

6.审计队伍建设方面的创新;

7.各单位结合自身情况开展的创新活动。

四、创新示范步骤

1.选取目标。各单位结合自身情况,通过调研分析选取一个目标单位创建审计创新示范点。

2.制定方案。被选取的目标单位围绕创新目标、内容、具体措施、实施步骤等,制定审计创新示范点实施方案。

3.逐步开展。审计创新示范点单位按照实施方案逐步开展创新活动,上一级审计机构随时掌握审计创新示范点创新工作进程,跟踪指导。

4.成果上报。各单位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总结创建审计创新示范点工作经验,上报创新成果。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审计创新示范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精心策划、大胆创新、做出成效。

2.围绕提升审计质量原则,找准审计创新切入点,全业务链、全方位创新。

3.各单位于2019年10月底前将创新示范点成果总结材料报送至审计监事局。

六、联系方式

本次活动联系人:贾必洪;联系电话:010-52688705;联系邮箱:jiabihong@crcc.cn。

附件8

“助力品质**、彰显审计价值”活动方案

审计事业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外部环境,良好的外部环境需要审计人员共同去推动。为进一步加强内审文化建设,营造领导支持审计、关心审计、重视审计的良好氛围,股份公司决定围绕“助力品质**、彰显审计价值”这一主题,举办演讲比赛、审计宣传“我们的故事”、知识竞赛活动,提高全体审计人员的理论素养、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一、演讲比赛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简介

本次演讲比赛以“助力品质**、彰显审计价值”为主题,围绕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审计工作质量提升,审计职能作用发挥,审计人员自身建设,审计方式方法手段的创新以及审计人员的成长等方面内容开展。通过“以赛促学、以学促用”的方式,强化审计人员对审计质量的认识,更好的以高质量的审计工作推动“品质**”建设,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二)活动细则

本次演讲比赛面向全系统专、兼职审计人员,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初赛时间暂定2019年7月上旬,设北京、西安、长沙三个赛区,分别由电气化局、二十局、城建集团承办。决赛时间暂定2019年7月下旬,在股份公司机关举行。

(三)评委组成

本次演讲比赛评委由股份公司领导、审计监事局、各分局审计处长及部分集团公司审计机构负责人组成。

(四)评分标准

按照演讲内容、语言表达、形象风度、综合印象四部分对演讲选手进行综合评分。满分为40分。评委打分后汇总取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同分,则精确到后三位,依此类推。

1.演讲内容能紧紧围绕主题,观点正确、鲜明,见解独到,内容充实具体;(5分)

2.材料真实、典型、实例生动,反映客观事实,具有普遍意义,体现时代精神(5分)

3.讲稿结构严谨、构思巧妙,文字简洁流畅,具有较强的思想性(5分) 

4.演讲者需脱稿,语言规范,吐字清晰,声音洪亮圆润。(5分)

5.演讲表达准确、流畅、自然。(5分)

6.语言技巧处理得当,语速恰当,语气、语调、音量、节奏张弛有度,能熟练表达所演讲的内容。(5分)

7.要求衣着整洁,仪态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体现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上下场致意,答谢。(5分)

8.由评委根据演讲选手的临场表现作出综合演讲素质的评价。演讲时间控制在8分钟之内。(5分)

(五)奖项设置

初赛结束后按照参加初赛人数的20%评选决赛选手。决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凡参与比赛的单位均可获得“2019审计质量提升年”该项活动基础分,未参与的单位不得分;将分别给予决赛获奖选手所在单位15分、10分、5分的单项加分。

(六)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演讲比赛,珍惜学习与交流机会,充分展现本单位的工作作风,塑造内部审计良好形象。股份公司二级单位(含三级公司)专职审计人员超过40人的至少应推荐两人参赛,其他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人员参赛。

2.演讲作品内容要紧扣“助力品质**、彰显审计价值”主题,观点新颖,文字简洁,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实际案例具有典型性。

3.作品形式不限,选手可围绕主题畅谈自己的工作经验,也可根据个人理解谈构想等。选手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演讲过程中播放一些背景音乐。

4.演讲时间控制在每位选手不超过8分钟。

5.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选手上场迟到5分钟视为弃权。 

二、审计宣传“我们的故事”系列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简介

为加强内部审计宣传工作,股份公司拟通过相关媒体平台等适当途径传递内审“好声音”,弘扬内审“正能量”,充分展示30多年来**内审的生动实践、显著成绩和宝贵经验。

(二)活动主题与范围

本次系列活动于5月份启动实施,5至9月底分阶段、分重点进行系列展示。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宣传素材采用按月征集,分批次、分类别、分阶段评选方式进行。

1.音频作品展播,我们的故事•旋律

主题:围绕审计身边人身边事、歌唱祖国、审计风采、等内容,采用歌唱、脱口秀、朗读、讲述以及其他创新性方式,展现党和国家70年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展现审计工作在企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展示内审人员实干奋斗的精神风貌。

要求:音频作品应坚持内容积极正向、生动新颖,情感真挚饱满、突出特色,并配以图片和文案说明等。作品可通过手机、录音笔等方式录制,长度6-8分钟(可参考《逻辑思维》等节目,表达方式可以多样化)。

2.文字作品展播,我们的故事•笔墨

主题:从“个人”与“国家”、“个人”与“企业”、“个人”与“审计”等视角切入,以“诗词歌赋” 抒发“感怀”、寄意国家和企业;以“优美散文”传情达意、讲述家国、家企情长;以“审计故事”回望沧桑巨变、展现“春华秋实”;以“精短评论”评说“见解”、书写“金玉良言”;以“特别书信”畅想未来、许下“百年之约”,生动展现审计事业的辉煌成就,以及内审人员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而不懈奋斗的精神面貌。

要求:文字作品内容应以小见大、积极传导正能量,情真意切、入情入理,生动凝练、感染力强。考虑到新媒体展示需要,作品尽量控制在1500字左右,诗词歌赋等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3.新媒体作品展播,我们的故事•光影

主题:聚焦“初心”“变化”“传承”“家国”“成长”等关键词,通过短视频、H5、长图、歌曲MV、微电影等新媒体方式,生动反映企业及新中国成立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讲述审计人不忘初心,弘扬优良传统,深入审计一线,心怀国家和企业、情系职工等故事,立体呈现新时代内审人员的良好风貌。

要求:作品内容应面向审计一线,选材新颖、构思精巧、真实感人,充分体现正能量。短视频类作品应为MOV(1080/50i/50mbps)或MP4(1080/25P/8mbps)格式,单个视频不超过200M,时长不超过3分钟;动图应为GIF格式,单张动图不超过2M;图片应为JPF格式原图,单张照片不小于1M。

4.书画、摄影及才艺等作品实物展示,我们的故事•记忆

主题:面向全体内审人员征集摄影、书画、才艺作品,初步分为“回望—审计历史瞬间”“翻阅—审计开创性文件”“难忘—审计标志性项目”“见证—审计对着拍”“定格—审计表情合集”“团圆—审计全家福”“出彩—审计人才艺秀”等7个方面,通过审计工作及生活中的旧貌新颜、审计整改前后职工获得感情况、审计表情、审计全家福等形式进行展示。

要求:作品内容要鲜活生动、具有表现张力,可兼幽默性、趣味性,抒发真情感,展现真成绩。图片作品应为JPG格式原图,大小不小于2M,并配文案说明;书画、才艺作品先行用电子版图片形式报送,必要时可添加备注信息,待正式展出前再按要求提供原作。

“我们的故事”系列活动,要求十一局、十二局、大桥局、十四至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局、城建集团、中**设、中铁地产、中铁物资等单位至少推荐两个主题的内容;审计监事局北京分局、西安分局、长沙分局及其他设有审计机构或配备专职审计人员的二级公司至少推荐一个主题的内容。

(三)评选规则

股份公司审计监事局届时将组织评选,对于优秀作品将在中国**审计管理系统设置专栏进行展示。凡按要求上报征文的单位均可获得该项基础分,组织不到位或上报征文数量不达标的单位本项不得分。凡上报征文获得选登的单位,本项活动额外加10分。对于文字作品,凡是在5月21日前上报的优秀作品,股份公司将向审计署内审司推荐上报。对于新媒体作品,凡是在5月25日前上报的优秀作品,股份公司将向审计署内审司推荐上报。对于书画等作品,凡是在6月25日前上报的优秀作品,股份公司将向审计署内审司推荐上报。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动员,切实把本次主题宣传活动作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新宣传形式,展现内部审计良好风采的重要内容。

2.各单位对所提供的媒体作品做好严格审核把关,选送的作品必须为原创,内容不能包含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不能公开的信息以及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信息。

3.各单位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借宣传名义从事商业活动,或进行各类违法违规活动。

4.主题内容报送时间为5至9月。

三、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一)活动简介

通过开展审计质量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审计人员的理论素养、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推动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遵守审计法和内部审计准则,促进审计工作水平提高,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审计人才队伍。

(二)竞赛内容

1.本次知识竞赛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11号令)、《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定》(中**审监[2018]67 号)、《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暂行办法》(中国**审监[2010]170号)等规定办法的内容设计竞赛题目。

2.本次知识竞赛试题共计75道,其中单项选择题50道,多项选择题25道。总分值为100分。

(三)竞赛方式

本次知识竞赛采用网上答题的方式,参赛者可直接登录中国**审计管理系统,按要求直接在网上答题并提交。参赛者答题时,均须正确填写本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后六位等信息。每人只能答题一次。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各项准则及办法,切实做好此次知识竞赛活动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本单位人员参赛。

2.股份公司审计监事局统一组织协调此次竞赛活动。各二级、三级单位审计机构组织本单位全体专、兼职审计人员按时参赛。

3.各单位应于7月10日至20日组织人员参赛。

四、联系方式

本次活动联系人:沈晓霞;联系电话:010-52688210;联系邮箱:shenxiaoxia@crcc.cn。

附件9-1

审计方案、底稿材料及审计报告评分标准

序号

内容

具体标准

标准分(分)

应得分

优秀审计方案材料

1.方案要素是否齐全,表述是否清楚

5

2.方案中审计目标和范围是否明确

5

3.方案中审计内容是否合法和重点是否突出

5

4.方案中审计程序和方法是否适当

5

5.方案中审计组成员的组成和分工是否明确

5

6.方案中对专家和外部审计工作结果是否利用

5

优秀审计底稿材料

1.底稿各项要素是否完整齐全,具体包括:被审计单位名称、审计事项及期间、审计目标、审计程序的执行过程及结果、审计结论、意见及建议、审计人员及复核人员签字信息

5

2.底稿中事实是否清楚、完整;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定性依据是否准确;审计结论、意见、建议是否恰当。

5

3.相关审计工作底稿之间如存在勾稽关系,应当予以清晰反映,相互引用时应当交叉注明索引编号

5

4.审计工作底稿中使用的各种审计标识,应当注明含义并保持前后一致

5

优秀审计报告

1.报告文书适用正确

5

2.封面格式正确、编号符合要求、被审计单位名称和审计项目名称正确

5

3.内容格式规范,结构合理

5

4.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清楚

5

5.事实清楚,无遗漏重大事项

5

6.审计依据符合规范,清晰完整,手续齐全

5

7.审计评价意见恰当

5

8.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的处理、处罚意见处理恰当

5

9.审计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促进被审计单位完善管理

5

10.报告文字简练、层次清晰、表述准确、言简意赅

5

附件9-2

优秀审计报告和经验交流材料评分标准

序号

内容

具体标准

标准分(分)

应得分

优秀审计报告

要素齐全

1.报告文书适用正确

5

2.封面格式正确、编号符合要求、被审计单位名称和审计项目名称正确

5

3.内容格式规范,结构合理

5

内容完整

4.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清楚

5

5.事实清楚,无遗漏重大事项

5

6.审计依据符合规范,清晰完整,手续齐全

5

7.审计评价意见恰当

5

8.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的处理、处罚意见处理恰当

5

9.审计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促进被审计单位完善管理

5

文字清晰

10.报告文字简练、层次清晰、表述准确、言简意赅

5

经验交流材料

1.字数符合规定、格式规范

10

2.内容详实,案例典型、事迹突出

10

3.反映问题有代表性和普遍性

10

4.解决问题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10

5.交流经验材料具有创新性

10

附件9-3

审计整改材料评分标准

序号

内容

具体标准

标准分(分)

应得分

制度建设

1.建立问题整改问责相关制度及办法情况

5

2.是否将内部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单位领导

5

3.人员任命、考核、奖惩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

5

基础工作

4.是否建立整改问责台账

5

5.是否设有专人对整改问责进行督办

5

6.被审计单位是否上报整改报告

5

7.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5

8.被审计单位是否上报整改相关证明性材料

10

9.通过审计发现问题,是否完善出台相关制度

10

10.是否对于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向管理层提交管理建议书

10

移交机制

11.是否将涉及业务部门的问题进行移交

10

12.是否将审计发现线索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

5

13.移交材料完整真实

5

14.是否建立移送管理台账

5

成果利用

15.促进增收节支

5

16.挽回或避免损失

5

17.整改意见被外部审计或社会利用

5

附件9-4

审计档案评分标准

序号

项目

内容

具体标准

标准分(分)

应得分

1

组织管理

1.明确分管档案的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

5

2

归档范围

结论性文件齐全

2.上级单位(领导)对审计项目的批示、审计处理决定、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被审计对象的反馈意见、审计业务会议记录等

5

证明性文件齐全

3.审计承诺书、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应的审计证据等

5

立项性文件齐全

4.上级单位指令性文件、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举报材料及领导批示、审计委托书、审计通知书、审前调查报告、审计实施方案等

5

备查类文件齐全

5.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及相关材料,与审计项目联系紧密且不属于前三类的其他材料

5

3

归档时间

6.审计项目终结后的5个月内归档

5

4

归档要求

7.归档的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10

8.图文字迹符合形成文件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标准的质量要求

5

9.归档的文件材料为原件,字迹符合耐久性要求

5

10.归档的文件材料及各种表格的纸张大小符合符合公文格式(A4尺寸)要求

5

11.交接双方移交清册履行签字手续,并留备查考

5

5

立卷要求

12.案卷封面整洁、书写规范,卷内文件排列有序、组装严密

5

13.按项目立卷、按单元的方法排列

5

14.审计档案卷内文件材料的排列规范

5

15.档案卷内每份或每组文件的排列规则规范

5

16.审计档案卷内文件目录编目正确

5

17.备考表填写规范

5

6

存档要求

18.档号编制合理、规范、档号章填写规范

5

19.审计档案案卷目录排序正确、装订整齐

5

附件9-5

审计质量工作考核评定表

评定方面

设定

分数

评定依据

自评

分数

评定

分数

一、企业

层面

3

1.领导重视,设置独立内部审计机构;尚不具备设立独立内部审计机构条件的,是否设立专职审计人员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3

2.按有关《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定》配备专职内审人员(原则上要求配备内部审计人员的比例不低于职工人数的千分之三,或者按每百亿资产总额不低于 20 人的标准配备内部审计人员。人数或总资产较少的二级单位,内部审计机构专职人员应不低于 3 人)

3

3.审计工作直接由董事长分管,或者向本单位党委、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负责并报告工作,定期汇报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3

4.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按规定征求上一级审计机构意见

3

5.内部审计人员是否具备审计岗位所必需的审计、会计、造价、法律或者管理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是否具备审计师、会计师等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3

6.内部审计机构所必需的审计工作经费和审计人员培训及后续教育经费是否列入年度财务预算

3

7.是否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总审计师是否协助董事长(或者主要负责人)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3

8.是否建立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问责和考核挂钩机制;内部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是否作为单位领导人员任命、考核、奖惩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审计发现问题是否全面整改;审计建议是否得到有效采纳。

3

9.是否利用审计信息化手段,实现内部审计全覆盖,对所属单位是否每3年至少审计一次,做到应审尽审、有审必严。

3

10.是否建立协同工作机制,财务、经济管理、纪检监察等部门是否及时向内部审计部门提供业务数据和监督检查结果。

3

11.内部审计人员是否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是否接受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与监督。

二、内审机构层面

3

1.是否建立和完善包括审计结果考核评价制度在内的审计相关配套实施办法且有效执行

3

2.是否制定相应审计操作指南或认真执行股份公司审计指南

3

3.是否依据本单位主要业务风险水平、管理需要和审计资源,拟定本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计划是否经本单位党委、董事会(未设立董事会的单位有总经理办公室)审议批准后实施

3

4.审计人员是否参加后续教育培训

3

5.是否按时提交审计理论研讨和论文

3

6.按时报送内部审计情况统计报表、审计管理系统所需数据

3

7.按时报送审计工作计划、总结

3

8.按时报送重要子公司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及重大违法违纪、资产损失、经济案件、经营风险等相关审计资料

3

9.是否建立后续审计制度,督促检查审计意见的落实情况和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

3

10.是否定期向本单位党委、董事会(或者单位负责人)汇报有关审计情况;是否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审计结果通报制度

3

11.是否对内部审计中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分析研究,提出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的建议

3

12.被审计单位是否在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将审计意见的落实情况或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书面报告实施审计的内部审计机构。

3

13.是否向相关部门移交问题和建议清单,相关部门是否反馈整改结果

三、审计项目层面

5

1.按审计项目计划任务的完成审计项目

5

2。是否开展审前调查,审前调查报告是否要素齐全,风险评估到位,审计重点突出

8

3.按规定程序编制审计方案,内容完整,具有可操作性。按规定编制工作底稿,内容完整,记录清晰,并经过复核。审计证据符合规范,清晰完整,手续齐全

5

4.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具有建设性,并能体现重要性原则

5

5.审计档案管理资料齐全,按规定顺序排列,装订整齐,归档及时,管理规范

单位评定意见:

上级审计机构考评意见:

附件9-6

剖析问题清单汇总

序号

单位

问题

附件9-7

意见与建议清单汇总

序号

单位

提议人

具体意见与建议

附件9-8

优秀成果展示活动推荐表

推荐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电子邮箱

推荐项目信息

申报项目1

项目所在单位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项目评选简介

推荐项目信息

申报项目1

项目所在单位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审计工作方案篇(5)

以促进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确保中央省、市、县各项政策落实政令畅通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对其管辖范围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管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防控重大经济风险等有关经济活动、财政财务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

(一)审计对象

任中审计:

(二)审计范围

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由其兼任法定代表人和由其分管的所属二级单位为必审单位,其他单位可根据与本单位经济往来情况和重要程度抽审。审计时限应为领导干部的任职时间,已进行过任中审计的,原则上不再重复审计。所需审计时限较长的,可重点审计后三年或最后一届任期,重大问题追溯到以前年度,重要事项延伸至审计日。

三、审计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为基础,以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情况为重点,充分考虑领导干部管理监督需要、履职特点和审计资源等因素,按照新规定相关要求依规依法确定审计内容。

(一)部门审计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

2.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

3.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

4.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

5.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6.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审计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

2.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

3.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

4.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民生保障和改善情况,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

5.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6.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审计评价及责任界定

坚持“审计什么就评价什么”的原则,在审计范围内,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包括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中个人遵守廉洁从政(从业)规定等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审计评价时,应当把领导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局应当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根据领导干部职责分工,综合考虑相关问题的历史背景、决策过程、性质、后果和领导干部实际所起的作用等情况,界定其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或者领导责任。

五、审计实施步骤

(一)制定审计实施方案

任务下达后,各审计组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审前调查了解情况,结合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前期资料编制资料清单,根据资料清单在进点前确定任务清单,根据任务清单按新规定具体要求制定具体的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实施方案要突出任务清单所列基本审计事项,确定审计重点,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控制审计质量。

(二)送达通知书

审计组于审计实施3日前将审计通知书送达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并要求被审计单位做好自查工作,写出书面自查报告,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要写出任职期间的履职报告。

(三)审计组进点

审计组进点召开由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其他相关人员参加的进点座谈会,审计组组长讲明审计目的和审计内容,听取自查情况及其他相关情况。

(四)现场实施审计

审计组根据审计实施方案进行分工,各成员应该明确责任,按照任务清单认真开展工作,梳理出疑点清单;审计组长根据疑点清单统筹安排本组人员实地逐项核实,做好现场取证(取证单),记录好审计工作底稿,汇总各成员工作底稿,形成问题清单。

审计项目主审根据问题清单编写审计小组报告,审计组长根据审计工作方案认真复核(填制复核意见书)把关。审计小组报告形成后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做到重点问题查清、查实;资产情况摸清、摸透;审计范围和内容完全符合相关规定及要求;审计工作底稿完整无误。审计报告应该征求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和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的意见。

(五)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

六、审计组织与分工

审计项目由县审计局统一组织,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各审计组要按照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并结合实际,搞好审前调查,本着有所侧重、有所区别地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这次经审工作自方案下发之日起组织实施,于11月30日结束。要求每个审计组与经责办及时衔接,上报审计信息、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的反馈等,具体分工如下:

七、工作要求

(一)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经济责任

按照全局“审计业务质量和队伍素质双提升行动”要求,进一步提高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政治站位、树立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创新审计理念和组织方式、规范审计行为,促进审计质量控制各环节责任的有效落实,全面提升审计工作的层次和水平,聚焦经济责任。

(二)严格按照审计新规定,依规依法审计

审计工作方案篇(6)

以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及资金规范管理、提高投资效益、防止损失浪费为目标,重点对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工程实施管理、征地拆迁、建设资金来源及使用、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等方面进行审计,其中对关系民生项目还应对资源环境方面开展审计(调查)。通过审计,揭示和反映投资项目建设各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对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罚,督促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规范建设行为、加强项目管理,促进工程规范、有序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

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将对海滨大道新城段等9个项目开展审计。具体如下:

(一)竣工决算审计

2016年对海滨大道新城段、海州高级中学2个建设项目开展竣工决算审计。审计范围为自项目立项时起至项目竣工决算止的所有事项,包括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工程实施管理、征地拆迁、建设资金来源及使用、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等6个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其他方面开展审计或审计调查。

(二)预算执行审计

对蔷薇湖输水泵站工程、市档案馆、城建档案馆迁建工程、环云台山大道建设局承建段、徐圩新区实验学校4个建设项目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审计范围为自项目立项时起至2016年3月止的所有事项,包括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工程实施管理、征地拆迁、建设资金来源及使用、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等6个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其他方面开展审计或审计调查。

(三)跟踪审计

对市应急水源地工程(蔷薇湖水库)、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及建设工程、云宿路征地拆迁工程3个项目开展跟踪审计。其中前两个项目审计范围为自上一年度跟踪审计截止时起至2016年9月止,具体审计事项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及省审计厅部署要求进行确定。其中应急水源地工程(蔷薇湖水库)作为关系民生的重点项目,应对资源环境情况开展审计(调查)。云宿路征地拆迁工程审计范围为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全过程。

各项目的具体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及审计事项,应根据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方式、审前调查了解情况,结合本方案予以确定。

审计对象为上述9个工程项目所对应的建设主体,包括市建设局、交通局、区政府、金海集团、城建控股集团、交通控股集团、方洋集团、蔷薇湖建设处、援疆指挥部等单位。同时,对与项目直接相关的施工、设计、材料供应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如有必要,将对建设资金流向的相关单位进行延伸审计。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围绕“审计质量巩固年”年度工作主题,将规范审计程序、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遵守审计纪律贯穿于审计全过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重点对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及概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1.基本程序履行情况。审查是否按国家规定建设程序执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是否按规定程序履行,内容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善;项目施工许可(开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等前期手续是否按规定报批;有无未经验收投入使用情况。

2.概算执行情况。审查是否按批准的初步设计建设,有无概算外项目;是否存在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等情况;重大设计变更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有无超概算未按规定申请调整等。

(二)招标投标方面。重点关注招标、评标、定标程序及合同签订方面存在的问题。

1.招标投标情况。审查应当招标的工程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标,有无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情况;招标投标程序是否规范;设备、材料等物资是否按规定进行采购;招标机构进行招标是否符合规定。

2.合同签订情况。审查合同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符,有无违规签订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有无转包或违法分包。

(三)工程实施管理方面。重点对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工程建设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工程结算情况进行审计。

1.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审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是否肢解发包;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资质是否与项目相符,有无转包或违法分包;是否按国家规定及合同内容严格执行;其他相关咨询单位是否按规定履行。

2.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审查是否在工程质量、安全、造价等方面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管理程序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招标时作为暂定价的材料、设备价格申报确认是否符合规定。

3.工程结算情况。审查工程价款结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无高估冒算多计工程款、虚报冒领工程款等问题;工程价款结算手续是否完善,有无超付工程款等问题。

(四)征地拆迁方面。重点对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补偿资金到位及发放情况进行审计。审查土地征用手续是否完备,有无违规批准土地,有无非法占用土地;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的标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截留、侵占、挪用补偿资金和侵害群众利益以及虚报冒领补偿资金等问题。

(五)建设资金来源及使用方面。重点对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合规性、管理规范性进行审计。

1.建设资金来源情况。审查项目建设资金是否落实,来源是否合规,是否按投资计划及时到位,能否满足项目建设进度需要。

2.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审查建设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有无滞留、转移、侵占、挪用建设资金等问题;是否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尾工工程预留是否符合规定。

(六)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方面。重点对建设资金核算的准确性、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1.建设资金核算情况。审查建设资金是否按规定专户储存、单独建账核算;是否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财务核算;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完整;工程价款结算和往来款项是否真实合法。

2.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查是否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真实、完整,移交手续是否齐全、合规;尾工工程未完工程量是否真实,核算是否准确;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进行处理。

(七)项目建设绩效情况。重点对项目建成后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审查项目投入使用后是否充分发挥使用功能,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目标是否实现等。

(八)资源环境审计。对关系民生的应急水源地工程(蔷薇湖水库)除完成正常的跟踪审计外,增加资源环境审计内容。重点对项目相关实施单位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审计。审查内容包括:

1.土地征用情况。审查土地资源征用手续是否完善,有无非法占用农耕地。

2.可行性研究情况。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是否包含了节能、环保方案,是否通过专家审查。

3.环评情况。审查是否按规定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报表,报告(表)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报环保部门批准。

4.设计情况。审查初步设计是否包含节能篇、环保篇,其中环保内容是否与环评报告(表)一致,概算费用是否包含建设用地、节能、环保的费用,是否通过批准;施工图设计是否包含环境保护措施相关内容,与环评报告是否一致。

5.施工情况。审查相关单位是否按批准的节能措施执行、是否按批准的环评报告(表)组织建设,有无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项目建成后有无经批准部门对节能、环保进行专项验收,验收是否合格;项目建成后临时用地是否恢复原状。

6.建成后效益情况。审查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蔷薇湖水库水质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是否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的目标,建成后的社会效益是否有效发挥。

其他项目根据项目建设特点,对节能、环保内容的编制、审批程序进行审计,在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中予以反映,不单独作为审计内容。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监督的其他事项。

四、审计工作组织安排

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由固投处、投审中心组织实施。为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避免多次进点,组织召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统一进点会,向列入项目计划的各被审计单位告知审计计划、审计时间进度安排、审计重点内容、需要配合的事项等,并宣读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固投处、投审中心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组成相应审计组,各审计组根据本方案及相关要求,研究制定各自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各审计组应于2016年11月15日前完成现场审计工作,于12月31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对于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及关系民生的项目,根据需要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审计专报。

五、审计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敢于争先。各审计组应根据项目特点及调查了解情况,按照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编制项目审计实施方案,按时保质完成审计任务,确保审计项目重点突出、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要努力打造“精品”项目,争创优秀审计项目。

审计工作方案篇(7)

以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理论为指导,以《新修订后的《审计法》和其他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县、依法行政、依法治审方略和审计署"人、法、技"建设方针,建立健全审计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强化审计监督职能,进一步推进县审计局及审计人员依法行政工作。

二、基本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权责一致、目标明确、监督有力、奖惩分明的执法责任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审计监督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依法从审,促进审计执法人员提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我局的审计执法监督行为达到审计署提出的“人、法、技”建设要求;依法维护国家财经法纪的严肃性和正常的财经秩序,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国民经济宏观管理中的作用。

三、执法任务

县审计局执法任务是:

(一)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保证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的全面、正确施行,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保障我县经济建设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按照统一领导的原则,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经济管理部门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各镇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以及与国计民生、惠民政策有重大关系的、占有使用国有资金数额较多、接受国家财政补贴较多,或者亏损数额较大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关系社会发展的主要事业单位进行审计监督。

(三)提审计执法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把审计行政执法纳入"人、法、技"建设的轨道,争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先进。

四、执法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地方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县审计局是我县审计行政执法的主体。县审计局局长为我县第一审计执法责任人。

内设机构(室、股)不得以内设机构的名义实施审计行政执法行为。

五、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是审计执法的主要依据。此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涉及审计监督的法律;

(二)国务院颁布的涉及审计监督的行政法规;

(三)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批准的涉及审计监督的地方性法规;

(四)省人民政府的涉及审计监督的规章;

(五)国家审计署的审计规章。

六、执法责任

(一)确定执法责任的依据包括:

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编制方案的规定。

(二)县审计局应设定的执法责任:

1、县审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及内设机构行政执法责任;

2、审计局领导(局长、副局长)及内设机构领导(股室长)执法岗位责任;

3、其他执法岗位执法责任。

(三)执法责任、岗位责任应包括执法范围,执法职责,执法考评等基本内容。

七、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审计法规、规章是审计行政执法的行为规范,县审计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并报县人民政府法制科和市审计局备案。

(二)县审计局执法工作制度包括:

1、《县审计局重大审计事项审理制度》;

2、《县审计局审计人员执法教育培训制度》;

3、《县审计局审计执法人员考核制度》;

4、《县审计局审计执法文书管理制度》;

5、《县审计局审计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6、《县审计局审计项目复核制度》。

以上审计执法工作制度将随着审计监督"人、法、技"建设的要求不断补充、完善。

八、执法监督制度

(一)审计执法监督制度,由县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结合全县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报县人民政府法制科和市审计局备案。

(二)县审计局执法监督制度包括:

1、《县审计局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2、《县审计局审计项目质量检查暂行办法》;

3、《县审计局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投诉受理制度》;

4、《县审计局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制度》;

5、《县审计局审计业务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以上执法监督制度将随着依法行政、依法治审的不断深入补充完善,有关审计听证、复议、应诉等审计执法监督工作依据《审计准则》的规定办理。

(三)推行行政执法监督,是依法行政、依法治审的重要保障。审计局应自觉接受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和监督,同时应进一步完善对内设机构和执法人员的监督制约机制,及时认真查处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县审计局及其工作人员因违法实施的行政行为致使被审计单位或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纠正,依法赔偿,并依法追究责任人员的法律、纪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以维护法律、纪律的严肃性。

九、执法队伍建设

(一)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审计人员参与有碍公正执法的活动,积极预防、坚决纠正利用职权谋取单位或个人利益的行为;严肃执法纪律,对不依法行使执法权或不适宜继续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要依法从严处理并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

(二)坚持审计业务培训制度。有计划、分步骤的对审计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更新知识,提工作技能和执法水平,以适应审计工作需要;新进人员必须经专业系统培训,考试合格的方可上岗执法;完善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严格执法证件管理。

十、执法检查评比

局制定全局审计执法责任考评制度,并组织实施检查考评工作,对推行执法责任制好的股室给予表彰奖励,对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明确、纪律松懈、未达到目标管理要求的股室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审计工作方案篇(8)

二、审计范围

以市人大批准的20*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为主要依据,对财政部门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所发现的重要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对审计发现的影响到我市经济健康运行的重大问题,不受预算级次和年度的约束。

三、审计内容

(一)财政部门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1.预算批复和调整情况。依据市人大批复的年度财政预算,对财政部门预算批复情况、年终调整情况进行审计。包括年初预算下达、调整、追加和超收财力的安排情况,以及上级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

2.支出结构情况。通过对年初预算、预算调整、追加预算支出情况的整体分析,检查各项重点支出是否体现了公共财政原则,是否实现了法定增长,超收财力是否重点向民生支出倾斜。对教育、农业、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投入进行重点审计。

3.总预算会计和财政专户的拨款情况。检查国库与专户运行情况,资金拨付情况是否符合预算规定,当年及上年结余专户资金的拨付是否符合使用方向,有无违规调整。对专户资金日常结存情况进行检查,分析资金分布的合理性。提出加强专户资金管理的建议。

4.对非税收入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查各项非税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库,有无应缴未缴截留坐支现象。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审计调查

对20*年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和资金结存情况进行重点审计,重要事项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综合分析,向健全和完善财政财务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制度运行机制方面深入,提升审计成果质量水平。

1.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情况审计。检查部门、单位收入预算中非税、基金等收入是否完整,有无少报、漏报问题;对照人员、车辆编制等基础数据,审查支出预算的真实性,有无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问题;对照财政部门批复预算数和部门、单位支出,检查是否存在超支挂帐,查找超支资金来源,有无不正常因素;是否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检查部门、单位招待费支出来源是否合规;追加支出项目申报是否真实,支出是否合规。

2.项目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审计。检查项目预算的真实性,对年初批复、年中追加预算和以非税收入超收返还追加的项目支出预算进行检查,有无巧立名目套取资金问题,分析项目支出中用于弥补经费开支的额度和比重;分析评价项目预算执行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非税收入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审计。检查部门、单位执收的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的有偿使用等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有无擅自减免和应收不收,有无转移隐瞒或坐支收入问题;对照20*年度计划和实际执行情况,检查20*年度是否存在少报收入计划取得财政部门超收返还问题;检查财政部门在给予各单位超收返还时执行的标准是否一致,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检查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的合法性,有无自行设立收费项目或将已停征的项目继续征收,进而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问题;收费票据使用是否合规、合法。

4.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审计。检查部门、单位是否认真执行我市政府采购目录和标准,有无违规采购行为。

5.财务收支审计。重点检查部门、单位是否存在设置帐外帐、“小金库”问题;收费票据的管理有无内控制度,有无弄虚作假、隐瞒收入问题;有无通过下属单位往来帐转移资金问题;有无随意扩大支出范围、乱支乱用问题,重点检查国家规范工资津贴后有无擅自发放福利补贴问题;检查国有资产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浪费问题。

(三)专项资金审计或审计调查

1.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市审计局企业股);

2.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市审计局农业股);

3.基本建设项目税费缴纳情况审计(市审计局基建股);

4.教育系统“两免一补”资金审计(市审计局文行股);

5.捐资助学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市审计局文行股)。

(四)20*年审计成果利用

1.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2.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情况审计;

3.社会保险基金审计调查;

4.工业企业税费缴纳情况审计调查。

四、审计分工

(一)搞好调查,制订方案。依据本《方案》规定的审计重点,市审计局各股室要在深入细致开展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实施方案由预算执行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其他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审计实施方案分别由市审计局各股室负责。根据审前调查结果,对审计任务需调整的,要报请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适当调整。

(二)加强配合,分工协作。根据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适时召开阶段性协调会议,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交流经验和做法。同时,市审计局各股室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处理好延伸审计业务和交叉事项。

(三)综合加工,提升成果。对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市审计局各有关股室要负责审计成果的提炼加工,确保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并且要对上一年度所反映问题的整改结果进行跟踪检查,一并形成综合材料,报预算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汇总情况,起草报告。预算执行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审计结果进行汇总,起草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报预算执行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计结果报告一经定稿,市审计局各业务股对纳入报告的事项要及时撰写说明材料,由预算执行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完成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的整体说明材料。

(五)跟综落实,抓好整改。市审计局各股室要督促检查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纳入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的事项,由相关单位出具审计结果整改报告书面材料,于2008年8月30日前提交预算执行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加大力度。要明确审计重点和工作目标,坚持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与效益审计并重,注意发现大案、要案线索,严格执行审计执行过错追究制度,切实保证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严谨细致,强化质量。认真执行各项审计准则和《审计机关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的规定,严谨细致规范审计行为,切实严格履行各项程序,防范审计风险。

(三)文明审计,提升成果。在审计和审计调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所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健全管理体制、制度和制度执行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预算执行审计,规范预算管理,惩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作用。

审计工作方案篇(9)

通过审计,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居民的利益,明确村(社区)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其任期内的工作业绩,保障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为深化村(社区)民主管理和村(居)务公开,为考核、选拔村(社区)干部提供重要依据。

二、审计对象及审计方式

(一)审计对象:

镇、乡所辖的全部村(社区)、瑞峰镇黄桷村共63个村(社区)的党组织书记、村主任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

(二)审计范围:第九届村两委换届选举以来至2015年12月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主任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

(三)审计方式:

1.县级审计机关直审:村、村。

2.乡镇内审。白果乡、青城镇辖区内的村(社区)由乡镇自行组织实施。

3.交叉审计。由县农村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县农牧局、县民政局统筹协调,县审计局负责业务指导。南城镇与黑龙镇交叉、罗波乡与西龙镇交叉实施。审计力量由各乡镇自行组织,不足的审计力量由乡镇通过购买劳务的形式解决。

三、审计的主要内容与重点

(一)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主要审计村级财务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和村(居)务公开制度。重点是: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资金用途是否按照国家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村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程序是否规范;村级公用经费收支是否合规、真实;项目资金和接受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及土地补偿费分配、管理、使用和村级债务增减情况等。

(二)政策执行和廉政责任。核查在涉农政策执行、债权债务管理、专项资金收支、集体资源、资产的发包、租赁、拍卖和项目工程实施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过程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主任政策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

(三)审计整改执行情况及村(社区)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其他相关事项。

四、审计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制定实施方案。由县经责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县农牧局、县民政局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工作重点和工作步骤。

2.组织学习培训。由县审计局、县农牧局、县民政局组织对审计组成员、农经管理人员和乡镇领导的审计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

按照责任分工,组织实施现场审计。相关乡镇应积极提供相应的工作场地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审计结束后审计组应按照委托书向委托方提供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审计报告。相关乡镇应认真研究审计发现问题和提出处理意见。

(三)总结阶段

7月10日前由各乡镇对所辖区内的村(社区)干部任期经责审计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农牧局和县民政局。5月20日前由县农牧局、县民政局和县审计局对全县村(社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由县农村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综合分析报告上报县委组织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村(社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间紧迫,任务繁重,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要成立村(社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村(社区)干部任期经责审计工作组织协调,确保按时完成任务。被审计对象和所在村应积极支持配合审计组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阻碍审计组实施审计。

审计工作方案篇(10)

试点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确保参加试点的会计师事务所高质量完成H股企业审计业务:

(一)严格要求、质量第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适应内地企业赴港上市对注册会计师职业提出的要求,具有较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社会认可度。

(二)择优选拔、稳步推进。试点初期,应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少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根据具体情况,再择机审慎扩大试点范围。

(三)自愿申请、强化审核。符合要求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可自愿申请参加试点。财政部、证监会要强化审核,严把质量关,从源头上防范不符合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二、审核推荐机构

财政部、证监会成立“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试点工作审核推荐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参加试点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推荐工作。委员会主任由财政部会计司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证监会会计部负责人担任,委员由财政部会计司和监督检查局、证监会会计部、中注协相关负责人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财政部会计司),成员由财政部会计司和监督检查局、证监会会计部、中注协有关人员组成。

三、基本要求

委员会从符合以下基本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择优选择参加试点:

(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从事过H股企业审计业务或预期能够承接H股企业审计业务;

(二)上年度业务收入(含境内、外分支机构收入,下同)不低于300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不低于20000万元,且证券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不低于30家;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400人,其中通过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数不少于300人;

(四)(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或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每人不得超过25%;

(五)治理结构、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等相关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六)在香港发展有成员所或者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同属某一国际会计公司的成员所。

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合并满足上述基本要求的,可以申请参加试点,但应在2009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实质性合并程序。实质性合并程序包括签署合并协议、合并公告、交回被合并方的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证书和(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等。完成实质性合并程序的,本条第一款第(二)项“上年度业务收入”可以合并各方上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汇总计算,第(三)项中国注册会计师人数也根据同一原则认定。

四、优先考虑因素

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同等条件下,对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优先考虑:

(一)高级管理团队关系和谐、年富力强的。

(二)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的。

(三)具有较强的执业责任承担能力的。

(四)组建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公司的。

五、申请材料

会计师事务所申请参加试点工作,应当向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一)会计师事务所参加H股企业审计试点工作申请书(含申请表,附表1)。

(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在H股审计试点工作实施前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执业经历的情况说明及相关业务合同复印件,或者预期能够承接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说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收费情况表(附表2)、证券业务情况表(附表3)以及由其他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特别说明符合基本要求第(二)项的情况。

(五)通过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和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与资产评估机构监管系统()打印的股东/合伙人情况表和注册会计师情况表。

(六)会计师事务所治理结构、质量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七)香港成员所的商业登记证明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以及成员所相关协议复印件。

(八)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的情况说明。

(十)职业保险保单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或职业风险基金相关说明。

(十一)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在管理公司范围内实现品牌、业务管理、资源调度、质量控制、教育培训和信息技术平台实质性统一的情况说明。

(十二)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涉及本办法第三条中合并事项的会计师事务所,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合并协议复印件;在公开媒体的合并公告复印件;被合并方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交回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证书和(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说明。

因办理工商手续、业务衔接等客观原因确实难以在2009年10月31日之前交回被合并方的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证书和(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的,应当出具经合并双方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主任会计师签章的承诺书,明确承诺在办理完毕相关工商、业务手续后立即交回相应证书。延期交回证书的截止时间不得迟于2009年12月31日。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会计师事务所,取消其申请资格。

六、工作程序

委员会办公室收到申请材料后,根据本方案要求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通过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网站和证监会网站进行公示。

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对初审公示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实地考察,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委员会。委员会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对初审公示和实地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审核评议。

审计工作方案篇(11)

一、清理范围

财务清理的范围是本镇所辖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居民委员会和单独核算的村民小组。清理时间范围为:2011年1月至2013年6月。

二、清理内容

1、财务管理业务程序履行情况。是否按照市发的财务管理业务流程,规范开展各项工程项目的公共资源交易,村级举债,资产、资源性发包;是否严格实行村组集体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否依照规范程序实行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

2、村组财务收支情况。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收入,包括发包上缴、转移支付、一事一议、上争、扶贫、捐助、奖励等资金是否全部交镇统管;村组合同档案是否交镇代管,是否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加强合同兑现管理;双代管中心是否建立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是否明确专职的会计业务审核人员,已入帐的财务凭证上是否有审核人员的签章;公共资源交易档案资料是否齐全,规定额度以下的是否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是否有相关的会议记录。

3、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规定限额以上的工程项目是否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运作,有无工程预、决算方案,超预算工程是否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一事一议资金是否实行专户管理;村部建设,环境整治,康居村创建,道路、桥梁建设等工程项目是否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分项核算。工程完工后是否经过审计验收,结算后是否转增为固定资产;所有工程项目竣工经验收后,镇“双代管”中心是否按照相关申请拨付手续通过转账方式将资金直接拨付给承建单位或个人。

4、新增债务管理情况。是否建立债务管理台帐,并及时登记债务变化情况,有无随意举债现象;是否举债用于兴办公益事业,举债程序是否规范;有无村干部无偿借用村级集体资金,是否按财务管理制度履行相关手续。

5、代管资金拨付情况。是否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备付金限额制度,支出额度在2000元以上的,是否通过转账形式支付;用现金支出证明单支出的项目,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是否齐全;农村土地征用费分配是否打卡到户;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拨付,施工方是否提供正式票据。

6、审计监督情况。是否开展村组财务“两年一轮审”工作,是否开展一事一议资金、重大工程项目、财政转移资金和村干部离任的专项审计,并形成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问题有无处理到位。

7、村组用工使用情况。村级集体公益事业用工是否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实行“平时用工记载、按月汇总、按季公布、年终结算平摊”。村组集体资金支付集体用工的,是否实行一事一报,是否有详实的用工明细,是否由出工人亲自签字领款;有无以用工名义支出招待费。

8、民主理财、村务公开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先理财后入账”的财务处理程序,及时召开民主理财会议,对村级所有收支凭证进行全面审核,并有完整的理财活动记录,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否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对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的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账目有无如实向全体村民公布,公布内容是否做到真实、完整、准确。

三、组织领导

镇上成立财务清理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叶年海同志任组长,相关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由财政所、监察科、经服中心、经管统计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镇上成立三个专项财务清理审计工作班子,按时开展各村的财务清理审计工作。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8月22日前)。

因2011年和2013年2月份镇政府已分别组织了一次村级财务清理自查自纠活动,此阶段直接由经济服务中心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准备好相关的清理审计资料,并及时将资料、统计表等发放给镇清理审计工作班子成员。

2.集中审计和查处阶段,时间为8月23日-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