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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保险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15 15:02:38

旅游保险论文

旅游保险论文篇(1)

2在我国推行体育旅游保险的必要性

2.1推行体育旅游保险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体现

当前,我国要实现“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而人的发展就是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推行体育旅游保险不但是对于人的自身安全的一种保障,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种具体体现.因此,全面推行体育旅游保险,既是我国社会进步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又是我们社会文明的一种体现.

2.2推行体育旅游保险有利于促进体育旅游业的健康发展体育旅游保险的实施,不但可以消除游客旅游时的顾虑,而且有利于提高体育旅游业的服务质量,从而更好的促进体育旅游业的发展.与此同时,推行体育旅游保险也是体育旅游服务的必要环节.

2.3推行体育旅游保险是我国体育旅游事业与世界接轨的必由之路

近年来,F1大奖赛、斯诺克中国公开赛以及NBA季前赛等大型国际体育赛事纷纷登陆中国,这一切都为我国的体育旅游提供了丰富的体育旅游资源,必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我国体育旅游业的发展.而作为体育旅游软环境的体育旅游保险,不仅为体育旅游者提供了一定的安全保障和经济保障,而且有利于我国体育旅游业形成自己的品牌,能更好地促进我国体育旅游业的国际化发展.

3推行体育旅游保险目前存在的问题

3.1体育保险体系未建立

相对于国外比较健全的体育保险体系,可以说我国的体育旅游保险目前还处于萌芽状态.因此,它在面临机遇的同时也同样面临着挑战.首先,由于体育旅游的国际化程度不断加强,我们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的体育保险理念和科学的管理经验,以此来开展和推行我国的体育旅游保险;其次,国外已有的相关经验和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会制约我国体育旅游保险的开展和推行,尤其是目前我国已经加入WTO,国外的一些保险公司必然会对我国的体育旅游保险业构成冲击,所以我们要确立“以我为主”的思想,在结合我国体育保险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体育旅游资源,构建适合我国国情、有中国特色的体育旅游保险体系.

3.2游客对于体育旅游保险的认识不足

当前大部分体育旅游者根本没有购买体育旅游保险的意识和想法,究其原因,相当一部分游客对于体育旅游的风险性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思想上麻痹大意,缺乏对于体育旅游保险的认识等等.针对这些情况,保险公司应该切实有效的宣传体育旅游保险,使游客从思想上认识到体育旅游保险的重要性,树立“花小钱,买健康”的思想,变游客“要我买”为“我要买”.

3.3保险公司对体育旅游保险的重视和开发不够

作为一个体育强国和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拥有巨大体育旅游保险市场.因此,如何把这种“潜在市场”转化为“现实市场”就成为了摆在保险公司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保险公司要放长眼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开发和培育好我国的体育旅游保险市场,屏弃以前那种认为体育保险是“芝麻”、“鸡肋”的想法,切实把我国的体育旅游保险做好、做大、做强.

4在我国推行体育旅游保险的对策

4.1搞好体育旅游保险的宣传工作

当前,游客的保险意识淡薄、安全意识薄弱,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对于体育旅游保险缺乏了解、认识不够,因此,保险公司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传播媒体进行有效的宣传,还可以进行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集体宣传,提高游客对于体育旅游保险的认知程度,提高旅游的保险意识.

4.2不断完善体育旅游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

体育旅游保险的开展和推行,离不开良好的法制环境.要建立健全与体育旅游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体育旅游保险的实施创造优良的法制环境,使体育旅游保险有法可依,真正做到依法引保、依法治保、依法促保.

4.3加强与国外先进保险公司的合作与交流

在我国的体育旅游保险还未起步的时候,国外的许多保险公司已经比较成熟和完善,他们有着自己独特的经营策略以及先进的经营理念.我国的体育旅游保险业,必须要加强与他们的合作与交流,不断吸取和借鉴他们较为成熟的经营理念、经营模式,以此推动我国体育旅游保险业的发展.

4.4完善体育旅游保险的险种,加大保险覆盖面

当前,我国体育旅游者忽视体育旅游保险,除了认识不足外,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们的体育旅游保险的险种单一,体育旅游保险的覆盖面小.因此,作为体育旅游保险经营方的保险公司,要不断加大对于体育旅游保险市场的研究,根据我国体育旅游市场的实际,在关注体育旅游者需要的基础上,不断增加和完善体育旅游保险的险种,以满足体育旅游者的需要,在完善体育旅游保险的险种的同时,还要加大了体育旅游保险的覆盖面,让体育旅游者“有保可投”、“险种可选”、“有保可依”.

旅游保险论文篇(2)

二、我国目前旅游保险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

1.游客出行对于保险意识淡薄我国居民每年出行的数量年年增加,但是对于旅游保险这一投保意识却十分淡薄,对于旅游保险缺乏一定的认识和了解使得一些旅游保险产生了滞销。一是由于办理保险各项业务的复杂性和宣传并不到位,消费者对于旅游保险的认识还十分的模糊;二是一些消费者对于旅游一直存在一种缴费的心理,认为出行旅游只要注意一些,小心一些就不会出现问题,对于在外出旅行中一些存在的风险以及后果存在认识不足。

2.保险公司对旅游保险业务不重视旅游保险具有期限短、赔付率高的特点,一些保险公司对于开班旅游保险业务的兴致不高,对于在旅游保险的一些产品在开发、设计以及小伤方面都投入的很少。保险公司对于旅游风险的控制水平并不是很高,主要体现在:目前一些保险公司只针对一些团体旅游进行销售和服务,对于一些自助的游客并不服务,主要的原因是团体参保可以进行整单承接,自助游客主要因为个体差异性大,以目前的保险公司的技术水平很难短期服务于散单顾客;由于旅游外出的风险控制很低,保险公司对于在游客旅游期间参加的所有项目进行承保,一些保险公司对于游客登山、潜水、攀岩等一些容易产生危险的项目提出免责条款,而这些却恰恰是消费者在外出旅游时最想得到保障的方面。

3.保险公司的险种开发并不能满足旅游业的发展由于保险公司的险种十分有限,对于目前不断发展的旅游市场,当前的险种很难满足旅游业的发展。旅游的途中往往包含了很多的风险因素,如抢劫、自然灾害、乘车安全等都随时有可能发生,目前保险公司对于这些还少有涉足。对于一些新的旅游保险业务,保险公司所进行的营销方法也比较单一,仅仅依靠旅行、票点代售以及网上投保几种渠道进行,整个营销通路还没有全部打开。

三、大力发展我国旅游保险的方法

1.对旅游保险的宣传要加大宣传力度当前我国居民外出旅游已经对风险意识有所增强,这在客观上就已经为我国的旅游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大的发展空间。保险公司应对旅游保险的产品加大宣传,让人们对产品全面的了解。与此同时社会各部门也应该积极配合,在居民旅游外出时,提醒其办理旅游保险业务,在旅行社或者网络上进行报名时应该积极宣导宣传和推荐的工作,将覆盖面要做到最大最广。

2.保险公司要对服务进行创新保险公司应该对传统的销售模式和投保方式进行变更,以往的旅游保险销售只是在旅游时进行推保,保险公司可以在平时的寿险的时候推销旅游保险或者进行打包销售,让消费者对2个险种或2个以上进行共同购买,做到借力使力。

3.对旅游业保险市场规范整顿相关部门应该对旅行社的保险业务进行资格审查,确保整个保险市场的良性的、有序的发展。加强旅游保险的工作,在游客办理业务时,要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对一些不法行为要严厉的打击,对一些收取手续费的不正当行为要坚决地禁止,对一些多次审查不合格的旅行社要坚决地予以查处。各保险公司也要对自己的网络服务加强建设,加强在旅游地点的医疗、救援业务的开展。提升理赔效率,维护市场的一个正常秩序。

4.拓宽销售渠道以方便投保除了依靠传统的旅行社和售票点代售意外,笔者认为应该借助当前网络优势进行网络投保。随着近几年网络发展的大趋势,人们在网络上进行消费已经有了相当大的一个比重,生活用品、家电甚至汽车都已经在网络上进行销售,在网络上进行保险业务的开发也是未来保险业发展的一个必然的趋势。目前我国已经有保险公司在网络上开展了在线投保的业务,消费者可以在网络上进行自主选择,进行险种的甄别并进行上支付。对于可以进行这项业务的公司,在网络上进行宣传,并利用客户服务端进行服务,让消费者在网络上进行支付,可以减少很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就可以更多的让惠于客户。不仅可以提高效率还可以方便消费者,也增加了保险公司的业务收入。

5.抓好续保,持续营销我们都知道开发一个客户很难,但是维护一个老的客户就相对容易很多,在我国保险业里,由于一些老客户维护不佳,经常会出现续保不利的情况。因此保险公司应该退出一系列的续保优惠来争取老客户继续投保。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旅游的出险概率引导客户的弹性费率。

旅游保险论文篇(3)

中国保监会和国家旅游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保险工作的意见》,为一直发展滞后的旅游保险市场立下了规章,进一步加强了对旅游保险市场的监管力度,指明了旅游保险的发展方向。

近年来,我国旅游业快速发展,旅游人数规模巨大,旅游各环节中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法律风险和违约责任等风险日益突出,迫切需要保险保障。然而,旅游保险业的发展却一直不尽人意。因此,深入做好旅游保险工作,加大旅游保险的创新,是保险监管机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保险公司和旅行社面临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一、旅游市场现状

2005年,我国入境旅游、出境旅游和国内旅游均快速增长,旅游产业规模日渐庞大,已成为全球第五大旅游国。经国家统计局确认的统计结果表明:2005年,我国入境旅游人数达到12029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达到292.96亿美元,国内旅游出游人数达到12.12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达到5286亿元,国际国内旅游业总收人为7686亿元,公民出国(境)人数达到3103万人次,各项统计指标均创历史新高。

旅游市场壮大的同时,风险保障必不可少。令很多保险公司感到困惑的是,与热闹的旅游市场形成了巨大反差的国内旅游保险,始终处于不温不火的状态,在一些地区甚至会遭遇出行者的冷眼。就目前国内的实际情况,为旅游者提供安全保障的旅游保险严重滞后于旅游业的发展,而且将成为旅游业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发展旅游保险为旅游者提供更加全面、有效的保障服务是保险公司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二、旅游保险发展滞后的原因

(一)我国旅游保险起步较晚

1997年国家旅游局了《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暂行规定》,将旅游意外险明确为强制保险,由此确立了我国旅游保险的基本框架。1999年,中国人寿在国内首家推出了《旅游意外保险条款》,随后其他公司也纷纷效仿,旅游保险渐成规模。

在国外,旅游保险由来已久,在澳大利亚、美国、日本等国几乎成为旅行必备。然而,旅游保险进入中国消费者的视线还是在近些年,而且是随着一些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旅游保险”才渐浮出水面。

前不久,一家调查公司对北京、上海、广州三地旅游消费者进行的调查中显示,7成以上受访者近两年内有过两天以上外地旅游经历,但其中一半以上根本不购买旅游保险。其中,出境游购买情况好于国内游。而国内一些旅游风险系数较高地区或特种旅游、探险旅游等需要购买保险的人更多一些,但由于与之相配套的监管机制及政策措施的不健全,使旅游保险的发展一直滞后于旅游业的发展。

(二)旅游者对旅游保险的认知程度较低

一家专业调查公司曾对旅游保险市场做过调查,结果显示,在7成旅游者当中,一半以上的消费者在旅游时根本不购买旅游保险,另有2成的消费者说不清楚自己是否购买过旅游保险;购买旅游保险者仅占3成左右,且购买金额多在10元以下。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的旅游者数量之所以如此少,主要在于旅游者自我保护意识还比较淡薄,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外出旅游时间短,不会有什么风险。另外,根据2001年起实施的《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旅行社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同时,旅行社保险公司出售相关的旅游保险,由旅游者自愿选择。由此,不少旅游者认为旅行社已经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自己就不必再投保意外险。

据了解,近80%的旅游者混淆了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两个险种,误以为旅行社责任险已经附带了旅游者发生意外时的保险责任。事实上,旅行社责任险是旅游局要求旅行社必须为旅客投保的险种,属于强制险,它是指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因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造成旅游者损失而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转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行为,其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均为旅行社。当旅游者因个人原因、人身意外等出险,而与旅行社无关时,旅游意外险保障的则是游客的利益。

(三)旅行社责任保险尚不够完善

根据规定,旅行社年检必须签有旅行社责任保险合同,有的旅行社的经营者并没有真正重视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作用,投保的目的是为完成年检的一道手续,因此多少交一点保费有个合同就行了。对此,全国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实际上旅行社责任险并没有起到责任保险合同应有的作用。

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内容,取决于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合同。然而实践中,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合同中的不少内容与规章有很大差别,而保险合同中的一些内容对保险公司本身并没有约束力。同时,有些保险公司提供的旅行社责任保险条款在责任范围认定方面不清楚,责任和免责范围划分上存在交叉或重叠现象,理解上存在分歧,导致旅行社风险无法通过保险转移,保险人容易逃避保险责任,拒绝理赔。

目前,旅行社责任险还不够完善,比如保险公司明文规定,旅行社组织的赛车、赛马、攀岩等高风险活动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予赔偿,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最终该由谁来承担呢?由于旅行社责任险有很多除外责任,因此,旅行社责任险并没有解决旅游企业的经营风险的转移问题。

(四)保险公司对旅游保险存在认识误区

一份旅游意外险所需的费用并不高,大约是在10至20元左右,那么,这个市场应该在100亿元左右,相信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对于这一数字都不会无动于衷。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市场反应不如预期。尽管有个别保险公司已经看到旅游保险这个极具潜力的新领域,但是,国内保险业漠视旅游保险的现象并没有得到多大改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产品种类简单

目前各保险公司开办的险种仅为人身意外险、医疗险等产品,责任范围保守,投保方式固定,缺乏选择余地,无法满足旅游者吃、住、行、游、购、娱等多方面的保险保障需求。旅游者在旅行期间可能从事的潜水、骑马、攀岩等高风险活动通常属于“除外责任”,并不在保险公司办理旅游保险业务范围之内。目前开办的这些保险很难囊括旅游者在旅游中遇到的各种风险,无法满足不同层次旅游者的需要。

2.宣传比较乏力

国内各家保险公司对旅游保险的宣传重视不够,主要表现在宣传投入不足。通过旅行社投保的游客多数不清楚是否投保、投保了什么险种、拥有哪些权益以及如何索赔。更多的自助旅游者(约占90%)则成为旅游保险的盲点。

在近几年黄金周期间,多家保险公司虽然都推出了新的旅游保险产品,但很多产品只是基于市场竞争的“应时应景”的需要,至于产品出来是否热销,大多数保险公司都不抱乐观的态度。因此,也没有组织大的宣传和产品推介活动。

3.销售渠道单一

目前,各保险公司开辟的投保渠道非常有限,仅有旅行社、上门购买、业务员展业三种形式,各保险公司主要依赖旅行社代办这种销售方式。目前多数保险公司都满足于这条“主渠道”,在探索更加有效的销售手段方面无所作为。当意外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的赔付手续也十分烦琐。

由于对旅行社来说推介旅游意外险,并没有直接的收益,所以他们也就不会全力推介,不能为游客做详细而耐心的说明。有些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受询问时,甚至习惯以旅行社责任险“包括行程中的所有安排”作为解答,从而直接导致游客对风险与保护自身利益意识的薄弱,进一步消退了旅游者购买旅游意外保险的热情。

三、新形势下旅游保险创新的对策

(一)加大宣传力度

近几年,游客遭遇意外事故的频率越来越高,旅游意外的不断出现加强了游客对风险的重视程度,也逐渐打破了人们旧有的旅游消费观。同时,越来越多的旅行社都在考虑如何有效地规避、转嫁旅行风险,在服务游客的同时,更好地保护自己。当前,不少游客在选择旅行社时不再只顾价格和线路,更多的人开始考虑安全系数,关注旅行社的品牌。游客及旅行社风险意识的增强,客观上将为我国旅游保险的健康发展打开广阔的“上行空间”。在此基础上,保险公司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旅游保险的宣传力度,使人们对旅游保险有更加全面的了解。同时,要充分调用公用社会资源来增强宣传效果。一是在国家“假日旅游统计预报体系”中增强旅游保险的提示,黄金周期间,中央电视台中消协“交通事故不属于旅游责任险范围,提醒旅游者参加旅游意外险”的新闻提示就是成功的案例。二是要求旅行社等中介机构在销售旅游保险的同时,积极做好宣传和推荐工作,真正扩大旅游保险的宣传覆盖面。三是通过专业或旅游网站介绍旅游保险的产品特点和购买指南等相关内容。

(二)整顿与规范旅游保险市场

首先,应该把“旅行社责任险”变为“法定保险”,这需要得到政府部门的支持。现在旅行社投保的责任险,只是商业保险,是各保险公司制订的,而规章所指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在性质上是法定保险。商业保险和法定保险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由保监会及政府相关部门依据规章制订统一的旅行社责任保险条款,统一费率,将“旅行社责任险”这个商业保险真正变成由政府颁布的法定保险。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旅行社责任险的作用。再之,要切实解决旅游保险同质化严重、市场恶性竞争、游客满意度下降、保险服务滞后等问题,这些都不同程度地降低了保险的抗风险能力。中国保监会与国家旅游局应进一步加强旅游保险市场的规范,逐渐完善各项制度。将普及旅游保险工作作为旅游主管部门的一项监管职能,并建立相应的制约机制,把旅游保险纳人旅游行业管理和年度考评之中,依法强调旅行社向旅游者推荐旅游意外险的责任和义务,使旅行社真正成为普及旅游保险的主渠道。

(三)开发旅游保险新产品

从目前的旅游保险产品本身来看,存在着保险产品不完善的问题。目前虽然市场上开发了一些旅游意外险产品,但旅游市场上急需的险种还不少,如饭店公共责任险、旅游景区公共责任险、特种旅游保险等。只有丰富险种,才能给人们以较大的选择余地。保险公司要加大旅游保险产品开发力度,根据市场特点开发设计满足旅游者住、行、游等各方面需求的保险产品,为旅行社提供有效的防范风险的“保护伞”。在丰富保险条款内容的基础上,提升旅游保险产品品质,通过开发贴近市场的产品,为游客打造出更多个性化的旅游保险产品,以提升其内涵和品质来吸引游客。

传统的旅游保险绝大部分都是对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的风险提供保障,但日益成熟的消费者越来越不满足于这种简单的旅游保险所承保的范围,越来越显示出对保障高风险运动、24小时紧急救援、个人钱财、行李盗抢、旅程延误、个人责任等的“保镖”式的保障产品的需求。

目前正在实施的《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已将保险公司推上了旅游保险的前台,保险公司要从普及保险的层面来看待旅游险的销售,加大宣传和促销力度,让更多的游客了解旅游险,同时加大个性化产品的开发,促进旅游保险的消费。和保险业相似,我国旅游业也是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起步,但发展至今,旅游形式已经充分多样化,自助游、探险游、自驾游,各种新奇的旅游方式层出不穷。而这也从另一方面要求旅游保险及时更新,跟上旅游业的变化。

在完善旅游保险产品体系的创新方面,一是着力完善旅行社责任保险;二是改进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三是要大力发展新兴旅游保险和特种旅游保险;四是积极推进旅游各环节保险。例如,在对大力发展新兴旅游保险和特种旅游保险的规定中,对自驾车、自由行、自助游等新兴旅游业态,要在其开发推广过程中,加强旅游与保险的合作,提前做好新兴旅游市场的风险管控工作。要深人研究老年旅游、滑雪、探险、漂流等特种旅游类型的风险特点,积极开发相关的特种保险产品,为旅游业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

(四)健全销售体系

要进一步延伸拓展销售渠道,除保险公司、旅行社外,还应在宾馆饭店、旅游景点、交通部门等旅游服务网点广泛设立机构,同时,应借助银行、邮政业务的蓬勃发展,在各网点推出简便、适时的旅游保险套餐服务。还可通过营销手段的创新,打破目前旅游保险营销格局,利用互联网开展网上投保、手机投保等拓展现代销售渠道,如在2006年“五·一”黄金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和中国移动浙江分公司推出的航意险,只要发送短信即可购买,同时也使被保险人的权益的保障更为可信。短信投保的推出,被业界视为走出销售渠道窄、利润空间小的一次创新。短信保险大大简化了过去签署保单的繁琐过程,降低了业务成本和时间成本,即方便投保,也克服了原来手工出单的种种弊端。保险公司还可以把旅游保险做成卡,放在超市里,跟食品、电话卡一起卖,为游客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真正实现多层次、全方位的分销渠道,使旅游保险成为人们出门旅行可以随时、随地、随意购买的日常消费晶。

(五)探索提升保险附加值的有效途径

随着旅游市场的不断拓展,旅游保险的竞争必将日趋激烈,延伸保险服务和提升保险附加值将成为各保险公司进一步拓展保险市场的手段。中国人寿、人保财险和太平洋财险等保险公司与国际救援中心(SOs)联合推出的商务旅游计划及境外紧急救助行动、境外旅行综合及紧急救援保险,人保财险为境内旅游者设计的“走遍神州”保险卡、太平洋财险最新推出的“君安行”卡式服务、平安公司与慕尼黑再保险联合推出的“平安境外旅行紧急救援医疗保险”等,都是提升保单附加值的一种有益尝试。参加保险的旅行者在商务、旅行期间,如遇到困难,只要拨打24小时专线服务电话,即可获得旅游咨询,行李、物品、旅游证件遗失援助,旅游救助等多项服务,将保险公司传统的事后理赔变为提前介入和及时有效的援助,突破普通保险产品“先自付,后理赔”的传统操作模式,满足客户全方位的保障需求。在扩大保险服务范围的同时,还体现了一种人性化的服务和关怀。

旅游保险论文篇(4)

一、引言

自从我国旅游业推出文化旅游项目以来,旅游文化小镇已经成为各地旅游建设的一个亮点,当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旅游景区时,为防止出现风险和影响其安全(实质是原真性保护)性而采取风险监测、预警、分析和评估等措施,全面掌控非物质文化进旅游景区的安全局面,有效规避风险,实现旅游景区经济效益最大化,有效地拓展旅游市场,为做大做强旅游经济,大幅度增加旅游经济收入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现状分析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分析

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旅游景区是旅游事业发展的需要,但时刻不能松懈对其开展必要的保护工作,专家们提出了“生产性保护”等具有建设意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策。

1.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

2010年1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筱云受文化部非遗司委托,主持完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现状及扶持政策调研报告》,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统技艺、美术类等项目生产性保护现状开展了调查研究工作,提出了可行性对策建议。(1)生产性保护理论生产性保护理论的提出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安全地进入旅游景区提供了理论依据。以吕品田等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进行了研究,特别是对传统技艺和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理论进行了深入地研究,进一步诠释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理论内涵,对厘清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理论的理念、范围、原则、作用和意义发挥了重要作用。(2)生产性保护内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旅游景区一般可分为表演、展示和展出三大类,其中就包括传统技艺、传统美术、传统医药等生产性保护内容。根据我国旅游事业发展的需要,在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将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过程中融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十分重要,为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安全进入旅游景区,采取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就是目前得到普遍认可的保护性措施之一。

2.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保护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消失危险,有关文化管理及保护部门,必须投入足够的人力和物力及时研究抢救性保护对策,才能确保面临消失危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到原真性保存下来,并保证能够得到有效地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保护是指那些面临消亡状态的民间文学、作品、项目、形态及传承人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将其活的生存及传播状态全方位记录下来,创造出适合它们长久生存的环境和条件。以山东省为例:全省共有17市138县创新“村报普查线索、乡点项目、县做规范文本、市整体收集、省全面保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工作流程和普查方法,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如下表所示。

3.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符合抢救性保护的原则,是借鉴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成果及具体保护实践经验的结果,来源于人类学、民俗学等学科所含整体论的思想,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源、环境和相关人群等要素。在当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体表现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完整性、系统性、全局性保护。

4.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性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是一种富有创新的保护模式,针对仍具“活态”生命力强健的项目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以便其“活态”项目有效传承和延续,在我国全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性保护落到实处。

(二)旅游文化小镇规划现状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文化旅游飞速发展,旅游文化小镇以整合文化旅游等元素为特征迎来空前发展机遇。集文化、休闲性和娱乐等为一体的旅游模式成为当前旅游业最受人们追崇的外出旅游的形式。因此凸显当地传统文化元素的旅游文化小镇建设就成为必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也是发展旅游事业的必然趋势。文化旅游是继休闲、观光、度假等传统旅游项目增添的又一崭新的旅游项目。目前,能够为游客提供具备厚重历史传统文化内涵等特性的旅游文化小镇就是适应旅游业发展的产物。旅游文化小镇涵盖文化、休闲、观光、度假、运动等诸多旅游元素,以文化旅游产业为核心,整合一系列相关产业,创建高效的文化旅游产业集群,不仅能促进旅游城市景观、基础设施、文化产业结构、城市就业等方面深刻变革,同时也能对区域经济发展带来积极影响,在规划设计时一定要选择中国的名村(名镇),挖潜其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让其成为自身的文化资源,避免旅游文化小镇同质化而注入文化之魂。

三、非遗与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3+X”风险规避

(一)非遗与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

为提升区域旅游经济发展效益,取得文化旅游小镇规划设计建设工作的成功,地点的选择十分重要。在实际工作中,要特别注意选择文化底蕴深厚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为基础,以江西省为例,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江西省已经公布了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见下表所示:从述表中所显示的数据表明江西省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旅游景区的开发形式;其次是舞台表演形式;第三是现场体验形式;第四是开展活动形式;第五是商品展销形式;第六是宣传展览形式;第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具体项目和相关文化产品。主要推进措施:措施之一是提供支撑平台,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项目中,要全方位筹集资金,争取政府等多方支持,搭建旅游文化小镇整体硬件支撑平台,构建科学地配套基础工程设施和后勤服务保障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单位也要为其项目进旅游景区安全提供保障。措施之二是旅游文化小镇管理层必须组织力量深入挖潜、开发和利用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所传承下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生产性保护形式制造出旅游产品、演艺节目等。措施之三是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将旅游文化小镇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旅游文化小镇亮点,通过多种渠道强力推广,使其成为延续和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途径。措施之四是积极探索旅游文化小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形式和途径,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旅游景区并形成良性互动、利益共享、互惠互赢的新格局。

(二)“3+X”风险规避

1.“3+X”风险规避理论概述

“3+X”风险管理理论基础是现代风险管理理论,现代风险理论正式被世人接受是基于梅尔,赫奇的著述《企业的风险管理》和威廉姆斯的著作《风险管理与保险》的面世。风险理论的发展历经了传统风险管理、金融管理、内容控制和企业风险管理理论等过程,经过多种整合和多年发展搭建了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早已成为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有效管理手段,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强有力的保护已是不争的事实。现代风险管理理论包括风险监测、风险分析与风险评估三个体系。“3+X”风险规避理论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旅游景区的安全保护措施得以强化,作为一门新兴较为先进的管理学理论,是建立在《企业的风险管理》基础上,逐步得到发展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旅游景区的安全保护管理引进上述理论无疑是一种良好的选择,在具体实践过程中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旅游景区风险监测、分析、评估、识别和衡量,从而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实现风险规避。

2.“3+X”风险规避主要内容

“3+X”风险规避的目标实现,必须实现风险的的监测、分析、评估、识别、衡量并达到风险规避目的,为最终决策提供可靠的理论支撑。其中监测是识别的基础,分析是识别的关键,评估是风险管理和决策的重要依据。采用“3+X”风险规避理论,首先必须对其机理有比较深入地了解,其中3代表风险监测、分析和评估而X则表示风险预警、防范和补救等措施。该研究成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实践中可用于规避可能存在的可预见性或可能隐藏的各种风险,并能针对上述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产遗产进入旅游景区不仅能得到有效保护,而且能有效地开发利用,发挥最大的旅游经济效益,最终达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强有力的保护的同时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3.“3+X”风险规避研究涵盖范围

“3+X”风险规避研究涵盖范围: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有效利用是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中的重要内容,也是旅游文化小镇经济发展的源泉。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有效开发利用在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中必须考虑其存在风险。因此,“3+X”风险规避理论从风险监测、分析、评估、预警、防范和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等进行充分论证,最终提出科学地可行性工作方案用于指导实践,实现的旅游文化小镇经济效益最大化目标。我国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安全进入旅游景区工作,成功的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与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关系十分密切,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旅游文化小镇的文化魂,为了科学地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矛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中风险规避问题研究显得尤其重要。因此,选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3+X”风险规避,其目的是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后划分出相应危险等级,积极寻找应对策略,消除不安全因素,将其存在的一系列不利的影响因素降到最抵点,就是要发挥其在旅游文化小镇中最大经济效益的同时将风险降到最低。

4.“3+X”风险规避具体实施

“3+X”风险规避的具体实施,其核心内容可分为方面,一方面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小镇规划设计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分析。另一方面要对“3+X”风险规避模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小镇规划设计的影响进行研究。(1)采用通常使用的风险评估手段来评定风险等级,风险评估手段的采用是指在风险发生前后对人们的生命、生活及财产造成的损失,量化评估风险的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小镇规划设计中所包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过程中,可以采用上述风险产生危害程度和概率依据相应的风险管理理论进行等级划分,一般情况下可划分为蓝、黄和红三个级别。(2)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小镇规划设计来实现风险控制。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小镇规划设计关系研究,从中寻找出存在的有机联系,建立相互促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小镇规划设计机制,共同监督其有效运行,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小镇规划设计科学合理。(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小镇规划设计“3+X”风险规避:查找风险评定风险等级,采取有效措施应对风险发生,避免过程风险发生,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小镇规划设计“3+X”风险规避途径。非物质文化遗产风险监测、分析、评估及规避一览表:根据风险对后果的影响程度大小可以设定风险点相对小的为蓝色等级,该风险对后果不会造成太大的危险,主要体现在风险性质为不符合管理规范。风险应对策略:建立部门联系制度,加大经费的投入,完善软硬件条件,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综合素质。根据风险对后果的影响较为严重的划为黄色等级,主要体现在风险性质是违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原则。风险应对策略:严格制定有有效的管理制度,强化岗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力度,严格工作程序,建立严格的考核监督机制。根据风险对后果影响为严重的划为红色等级,主要体现在风险性质是产生了严重的违纪违规后果为严重,风险性质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条款。风险应对策略:从抓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及相关条款的教育工作,对管理人员违法违纪者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旅游景区要慎重,因为存在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安全隐患,必须时刻保持牢固的风险意识,要在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等工作的前提下,引进先进的“3+X”风险规避理论,从风险监测、分析、评估、预警、防范和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来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旅游景区安全性、可靠性和必要性。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小镇规划设计有机融合,促进旅游文化小镇经济腾飞。

参考文献:

[1]王东.国外风险管理理论研究综述[J].金融发展研究,2011,2:23-27.

[2]单晓维.谈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文化价值的实现[J].兰台世界,2014,35:90-91.

旅游保险论文篇(5)

旅游业风险管理研究的发展历程回顾

(一)国外旅游业风险管理研究的发展历程

国外旅游风险研究萌芽于20世纪70年代,最初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犯罪等社会不安全因素对旅游的影响。20世纪90年代,旅游风险引起了较为广泛的社会关注,形成了旅游风险研究历史上的阶段。国外旅游风险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旅游与恐怖主义、旅游与犯罪、旅游与战争、旅游与政治不稳定等,偶尔也涉及对景区游览风险、饭店火灾等偶发性风险问题的研究。从内容上看,多是从社会学角度对旅游风险展开具体层面的个案分析。

(二)国内旅游业风险管理研究的发展历程

国内最早涉及旅游业风险方面研究的文章大约发表于1994年。在发展初期,比较有代表性的是裘新宝的《发展旅游保险业务之思考》,他在文中从保险的角度,对旅游涉及风险的范围进行了探讨。在此后几年中,旅游风险的研究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研究文献数量极少。

国内旅游风险研究真正兴起与发展是在1999年以后。当时旅游业的发展势头强劲,开发商大批盲目投资,这种投资在造成浪费的同时也带来了收益不确定性的增加,风险增大。针对这种现象,很多学者开始从投资风险的角度展开旅游风险研究,如梁明珠提出了观光农园式的旅游开发对于减少旅游开发投资风险的重要性。又如顾华详,在《论西部旅游业引入风险投资的若干问题》、《论wto环境下西部吸引风险投资发展旅游业》等多篇文章中,针对如何实现西部丰富旅游资源的转化、开发和利用问题做了详细的探讨,认为引入风险投资是降低西部地区旅游开发风险和投资风险的有利手段。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危机出现的范围不断加宽,生态风险、经营风险、文化风险、政治风险等各方面的风险不断涌现,学者们对风险的研究范围也因此而不断扩展。目前,学者们主要是针对具体的风险展开研究,这其中包括:黄建军开创性地对昆明旅游犯罪进行的实证性个案研究;赵书虹在《论中国发展国际旅游的风险与机遇》一文中对中国发展国际旅游风险的探讨;王宝恒在其《工业旅游的开发条件及风险提示》一文中,从主体、客体、媒介三方面条件对旅游风险进行研究,指出了工业旅游因自身局限性可能导致的开发风险。

国内旅游业风险管理研究内容

当前国内学术界从理论上对旅游风险或危机进行研究的文献有限。代表性的研究文献是邓冰、吴必虎等撰写的《国内外旅游业危机管理研究综述》。这篇文献对旅游风险进行了界定与分类,指出旅游业风险是指影响旅行者对一个目的地的信心并扰乱继续正常经营的非预期性事件。从对现有文献资料分析来看,目前学界研究的主要风险有开发风险、经营风险、生态风险及文化风险四类。

(一)开发风险

在开发风险中,如何减少旅游开发风险是学者们研究的重点。为此,一些学者提出了减少产品开发风险的产品开发基本原则。如鲍文君等指出,必须根据市场导向,对强势资源进行筛选、加工甚至创造,这样的旅游景点才具有吸引力,否则,一厢情愿地开发景点,其结果似乎难以如愿以偿。王林在《论旅游决策风险的成因及对策》中讨论了旅游者决策风险的成因,指出旅游企业和旅游者是一对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对立的矛盾体。而要解决这个矛盾,旅游企业就必须不断地完善自我,以旅游者需求为导向,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旅游开发投资因为旅游自身的特性和规律决定了其具有复杂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使旅游开发投资的风险加大。因此,旅游定位就成为减少旅游风险的一个重要方面。李富红在其研究中指出,旅游地定位包括旅游地形象定位、旅游地产品特色定位和旅游市场定位。旅游开发投资不遵循旅游地定位规律,忽视旅游规律,就极有可能踏入旅游开发投资的“陷阱”。

此外,和其他经济活动一样,旅游开发既有收益,也有损失和风险,同时还应考虑开发对象、人力、物力等资源作其他用途时的机会成本,增加投资的边际效益和风险等。

(二)经营风险

虽然中国的旅游产业一直以较快的速度发展,但国内旅游企业的发展现状并不令人满意。随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外资旅游企业的不断进入,必将会给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带来巨大冲击。

龙凌是较早对旅游企业经营风险做出明确界定的学者,他在《旅游企业特殊经营风险的界定及应对措施初探》中将旅游企业经营风险作了界定,并根据不同的标准,将旅游经营风险划分了不同的类别。龙凌对于特殊经营风险的性质研究无疑为之后的研究者们就“非典”对经营风险的研究探讨提供了帮助。2003年“非典”发生之后,国内涌现的大量文献可以视为对旅游经营风险管理研究领域的拓展,如张广瑞、魏小安主编的《中国旅游业:“非典”影响与全面振兴》一书,收集了“非典”发生后旅游业做出的相关研究,其内容涉及“非典”影响、应对措施、危机管理、形势判断、政策动态、振兴策略和国际借鉴等方面。

对“非典”的研究使业界人士真正意识到了旅游业的特性。如石培华、张吉林等人在《“非典”后的旅游经济重建与风险管理》一文中指出,“非典”疫情强化了旅游业“敏感产业”的特性,进一步凸显了我国旅游业发展中的几个“软肋”:旅游业的风险过度集中、旅游企业抵抗风险能力弱等等。学者们还对“非典”反映出的旅游企业的经营弊端及缺乏危机管理的状况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在《“非典”后旅游企业危机管理的问题与对策》一文中,赵阳建议旅游企业建立并实施危机管理预案:要以市场竞争中旅游企业危机的出现为起点,分析危机产生的原因和过程,通过识别、预测潜在危机,预先准备各种应急计划,尽可能阻止危机的发生、发展,并尽量将损失降到最小程度,以争取新的转机。

(三)生态风险

目前,我国大多数自然保护区已开展生态旅游。但从中国的发展现状来看,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仍然相当严重,旅游资源与旅游环境的危机,旅游引发的社会冲突与旅游经济日益尖锐的矛盾,都严重影响了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尚天成、赵黎明在《生态风险分析在生态旅游系统管理中的应用》中指出:在生态旅游开发与规划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不利于生态发展的负效应,对自然生态系统产生一定的环境胁迫和影响,具有一定的生态风险。唐代剑、魏美才在《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研究》中系统总结了导致生态旅游开发风险的种种问题。

面对着不断出现的生态风险,学者们也纷纷提出了对策。如梁明珠指出,观光农园的拓展潜力较一般的生态旅游形式更深、更广,较之其它开发形式生态风险较小。关于这一点,学者唐代剑阐述得比较详尽,他在《千岛湖旅游开发的生态风险及管理对策》中,以千岛湖为例分析了旅游开发导致的生态风险并提出了管理对策。

(四)文化风险

旅游业的开发必然会对旅游目的地的社会、经济、文化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旅游业开发中出现文化风险。通常旅游发展中的文化风险可分为两类:

一是旅游业发展对旅游目的地的社会、经济、文化所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如外来文化和目的地原有文化的冲突,传统文化的消失,把不良的习惯在目的地传播等。部分研究主要体现在一些人类学者、社会学者的研究文献之中,如吴晓萍、何彪把民族旅游发展给民族社区的传统社会文化带来的风险归结为民风习俗的商品化、社会道德风尚的退化、传统文化受到威胁、社会价值观的改变四个方面,同时指出这些负面影响可能对民族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破坏力。

另一类则突出地反映在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中。在当前以消费者为导向的市场条件下,某些开发商为了迎合旅游者的需求,对文化旅游景点盲目或过度开发,造成对文化景点原有历史价值的破坏。如黄芳针对山西日益兴起的大院文化旅游开发热,指出了布局雷同、对外宣传特色不明显、对整体形势把握不准可能导致的风险。

国内旅游业风险管理研究局限

(一)处于初级研究阶段

世界旅游早在20世纪60年代已经进入大众旅游阶段,并以一项新兴产业应有的速度和规模不断向前拓进。而中国当代旅游业的发展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且最初是在外交目的的基础上缓慢起步,直到90年代才逐渐具备了大众旅游的形态。与此同时,在经济发展基础上的旅游学术研究,与西方相比,我国不仅起步晚,理论基础也非常薄弱,多数研究只能借鉴西方旅游的发展经验和理论观点。

(二)研究方法单一且缺乏理论性研究

对于一个学科而言,研究方法的多样性是学科得以发展的关键之一。但是国内旅游风险管理研究主要采取实证研究单一的研究方法,缺乏定量的分析,更不用说借鉴其它学科一些特有的研究方法了。同时,国内旅游业风险管理研究绝大多数文献都是以实证研究为主,在笔者所能找到的研究文献中只有少数几篇是从理论上对旅游风险来进行研究的。一个学科如果没有定量的理论研究,就很难得以持续的发展,也很难形成一个研究体系。这是在未来研究中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三)研究方向多元化且缺乏综合性研究

正是由于我国学者都偏向于定性研究,导致随着旅游业发展问题的不断增多,建立在案例基础上的研究成果数量逐渐增加,而且多数是由于问题的暴露而不得已进行的检讨和探因式的研究,对国外研究成果的介绍和翻译性论著颇丰。因此,纵观国内旅游业风险管理研究的整体历程,给人呈现出的是一种多元化、缺乏综合性研究的状况。对于统一、全面的风险研究著作较少,其出现也多为与国外的研究一起论述。这种研究状况如果长此以往地发展下去,会阻碍其发展步伐甚至停滞不前。

(四)研究内容相对狭隘

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在出境游日趋成熟的推动下向世界旅游不断靠拢,因此发展所带来的风险远不止上述四个方面,例如政治风险、自然风险等等。这都需要学科研究人员不断重视,而依据我国目前旅游学术界的研究状况,很多现实中已经存在甚至对旅游业已经构成威胁的诸多风险,在学者们的研究著作中并没有或者很少谈及,这是旅游学术研究的一大缺憾。

综上所述,世界旅游组织曾经预测,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第一位的旅游接待大国和第四位的客源输出国。所以,虽然我国对旅游风险方面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且暂时主要停留在操作层面,但是随着旅游业的强劲发展,加之风险管理在影响旅游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旅游风险管理的研究势必在旅游业发展良好势头的带动下不断拓展,这将推动国内旅游研究与国际的接轨、探索层面的深入,从而反过来加快旅游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旅游保险论文篇(6)

旅游业风险管理研究的发展历程回顾

(一)国外旅游业风险管理研究的发展历程

国外旅游风险研究萌芽于20世纪70年代,最初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犯罪等社会不安全因素对旅游的影响。20世纪90年代,旅游风险引起了较为广泛的社会关注,形成了旅游风险研究历史上的阶段性高潮。国外旅游风险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旅游与恐怖主义、旅游与犯罪、旅游与战争、旅游与政治不稳定等,偶尔也涉及对景区游览风险、饭店火灾等偶发性风险问题的研究。从内容上看,多是从社会学角度对旅游风险展开具体层面的个案分析。

(二)国内旅游业风险管理研究的发展历程

国内最早涉及旅游业风险方面研究的文章大约发表于1994年。在发展初期,比较有代表性的是裘新宝的《发展旅游保险业务之思考》,他在文中从保险的角度,对旅游涉及风险的范围进行了探讨。在此后几年中,旅游风险的研究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研究文献数量极少。

国内旅游风险研究真正兴起与发展是在1999年以后。当时旅游业的发展势头强劲,开发商大批盲目投资,这种投资在造成浪费的同时也带来了收益不确定性的增加,风险增大。针对这种现象,很多学者开始从投资风险的角度展开旅游风险研究,如梁明珠提出了观光农园式的旅游开发对于减少旅游开发投资风险的重要性。又如顾华详,在《论西部旅游业引入风险投资的若干问题》、《论WTO环境下西部吸引风险投资发展旅游业》等多篇文章中,针对如何实现西部丰富旅游资源的转化、开发和利用问题做了详细的探讨,认为引入风险投资是降低西部地区旅游开发风险和投资风险的有利手段。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危机出现的范围不断加宽,生态风险、经营风险、文化风险、政治风险等各方面的风险不断涌现,学者们对风险的研究范围也因此而不断扩展。目前,学者们主要是针对具体的风险展开研究,这其中包括:黄建军开创性地对昆明旅游犯罪进行的实证性个案研究;赵书虹在《论中国发展国际旅游的风险与机遇》一文中对中国发展国际旅游风险的探讨;王宝恒在其《工业旅游的开发条件及风险提示》一文中,从主体、客体、媒介三方面条件对旅游风险进行研究,指出了工业旅游因自身局限性可能导致的开发风险。

国内旅游业风险管理研究内容

当前国内学术界从理论上对旅游风险或危机进行研究的文献有限。代表性的研究文献是邓冰、吴必虎等撰写的《国内外旅游业危机管理研究综述》。这篇文献对旅游风险进行了界定与分类,指出旅游业风险是指影响旅行者对一个目的地的信心并扰乱继续正常经营的非预期性事件。从对现有文献资料分析来看,目前学界研究的主要风险有开发风险、经营风险、生态风险及文化风险四类。

(一)开发风险

在开发风险中,如何减少旅游开发风险是学者们研究的重点。为此,一些学者提出了减少产品开发风险的产品开发基本原则。如鲍文君等指出,必须根据市场导向,对强势资源进行筛选、加工甚至创造,这样的旅游景点才具有吸引力,否则,一厢情愿地开发景点,其结果似乎难以如愿以偿。王林在《论旅游决策风险的成因及对策》中讨论了旅游者决策风险的成因,指出旅游企业和旅游者是一对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对立的矛盾体。而要解决这个矛盾,旅游企业就必须不断地完善自我,以旅游者需求为导向,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旅游开发投资因为旅游自身的特性和规律决定了其具有复杂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使旅游开发投资的风险加大。因此,旅游定位就成为减少旅游风险的一个重要方面。李富红在其研究中指出,旅游地定位包括旅游地形象定位、旅游地产品特色定位和旅游市场定位。旅游开发投资不遵循旅游地定位规律,忽视旅游规律,就极有可能踏入旅游开发投资的“陷阱”。

此外,和其他经济活动一样,旅游开发既有收益,也有损失和风险,同时还应考虑开发对象、人力、物力等资源作其他用途时的机会成本,增加投资的边际效益和风险等。

(二)经营风险

虽然中国的旅游产业一直以较快的速度发展,但国内旅游企业的发展现状并不令人满意。随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外资旅游企业的不断进入,必将会给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带来巨大冲击。

龙凌是较早对旅游企业经营风险做出明确界定的学者,他在《旅游企业特殊经营风险的界定及应对措施初探》中将旅游企业经营风险作了界定,并根据不同的标准,将旅游经营风险划分了不同的类别。龙凌对于特殊经营风险的性质研究无疑为之后的研究者们就“非典”对经营风险的研究探讨提供了帮助。2003年“非典”发生之后,国内涌现的大量文献可以视为对旅游经营风险管理研究领域的拓展,如张广瑞、魏小安主编的《中国旅游业:“非典”影响与全面振兴》一书,收集了“非典”发生后旅游业做出的相关研究,其内容涉及“非典”影响、应对措施、危机管理、形势判断、政策动态、振兴策略和国际借鉴等方面。

对“非典”的研究使业界人士真正意识到了旅游业的特性。如石培华、张吉林等人在《“非典”后的旅游经济重建与风险管理》一文中指出,“非典”疫情强化了旅游业“敏感产业”的特性,进一步凸显了我国旅游业发展中的几个“软肋”:旅游业的风险过度集中、旅游企业抵抗风险能力弱等等。学者们还对“非典”反映出的旅游企业的经营弊端及缺乏危机管理的状况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在《“非典”后旅游企业危机管理的问题与对策》一文中,赵阳建议旅游企业建立并实施危机管理预案:要以市场竞争中旅游企业危机的出现为起点,分析危机产生的原因和过程,通过识别、预测潜在危机,预先准备各种应急计划,尽可能阻止危机的发生、发展,并尽量将损失降到最小程度,以争取新的转机。

(三)生态风险

目前,我国大多数自然保护区已开展生态旅游。但从中国的发展现状来看,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仍然相当严重,旅游资源与旅游环境的危机,旅游引发的社会冲突与旅游经济日益尖锐的矛盾,都严重影响了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尚天成、赵黎明在《生态风险分析在生态旅游系统管理中的应用》中指出:在生态旅游开发与规划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不利于生态发展的负效应,对自然生态系统产生一定的环境胁迫和影响,具有一定的生态风险。唐代剑、魏美才在《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研究》中系统总结了导致生态旅游开发风险的种种问题。

面对着不断出现的生态风险,学者们也纷纷提出了对策。如梁明珠指出,观光农园的拓展潜力较一般的生态旅游形式更深、更广,较之其它开发形式生态风险较小。关于这一点,学者唐代剑阐述得比较详尽,他在《千岛湖旅游开发的生态风险及管理对策》中,以千岛湖为例分析了旅游开发导致的生态风险并提出了管理对策。

(四)文化风险

旅游业的开发必然会对旅游目的地的社会、经济、文化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旅游业开发中出现文化风险。通常旅游发展中的文化风险可分为两类:

一是旅游业发展对旅游目的地的社会、经济、文化所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如外来文化和目的地原有文化的冲突,传统文化的消失,把不良的习惯在目的地传播等。部分研究主要体现在一些人类学者、社会学者的研究文献之中,如吴晓萍、何彪把民族旅游发展给民族社区的传统社会文化带来的风险归结为民风习俗的商品化、社会道德风尚的退化、传统文化受到威胁、社会价值观的改变四个方面,同时指出这些负面影响可能对民族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破坏力。

另一类则突出地反映在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中。在当前以消费者为导向的市场条件下,某些开发商为了迎合旅游者的需求,对文化旅游景点盲目或过度开发,造成对文化景点原有历史价值的破坏。如黄芳针对山西日益兴起的大院文化旅游开发热,指出了布局雷同、对外宣传特色不明显、对整体形势把握不准可能导致的风险。

国内旅游业风险管理研究局限

(一)处于初级研究阶段

世界旅游早在20世纪60年代已经进入大众旅游阶段,并以一项新兴产业应有的速度和规模不断向前拓进。而中国当代旅游业的发展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且最初是在外交目的的基础上缓慢起步,直到90年代才逐渐具备了大众旅游的形态。与此同时,在经济发展基础上的旅游学术研究,与西方相比,我国不仅起步晚,理论基础也非常薄弱,多数研究只能借鉴西方旅游的发展经验和理论观点。

(二)研究方法单一且缺乏理论性研究

对于一个学科而言,研究方法的多样性是学科得以发展的关键之一。但是国内旅游风险管理研究主要采取实证研究单一的研究方法,缺乏定量的分析,更不用说借鉴其它学科一些特有的研究方法了。同时,国内旅游业风险管理研究绝大多数文献都是以实证研究为主,在笔者所能找到的研究文献中只有少数几篇是从理论上对旅游风险来进行研究的。一个学科如果没有定量的理论研究,就很难得以持续的发展,也很难形成一个研究体系。这是在未来研究中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三)研究方向多元化且缺乏综合性研究

正是由于我国学者都偏向于定性研究,导致随着旅游业发展问题的不断增多,建立在案例基础上的研究成果数量逐渐增加,而且多数是由于问题的暴露而不得已进行的检讨和探因式的研究,对国外研究成果的介绍和翻译性论著颇丰。因此,纵观国内旅游业风险管理研究的整体历程,给人呈现出的是一种多元化、缺乏综合性研究的状况。对于统一、全面的风险研究著作较少,其出现也多为与国外的研究一起论述。这种研究状况如果长此以往地发展下去,会阻碍其发展步伐甚至停滞不前。

(四)研究内容相对狭隘

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在出境游日趋成熟的推动下向世界旅游不断靠拢,因此发展所带来的风险远不止上述四个方面,例如政治风险、自然风险等等。这都需要学科研究人员不断重视,而依据我国目前旅游学术界的研究状况,很多现实中已经存在甚至对旅游业已经构成威胁的诸多风险,在学者们的研究著作中并没有或者很少谈及,这是旅游学术研究的一大缺憾。

综上所述,世界旅游组织曾经预测,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第一位的旅游接待大国和第四位的客源输出国。所以,虽然我国对旅游风险方面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且暂时主要停留在操作层面,但是随着旅游业的强劲发展,加之风险管理在影响旅游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旅游风险管理的研究势必在旅游业发展良好势头的带动下不断拓展,这将推动国内旅游研究与国际的接轨、探索层面的深入,从而反过来加快旅游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旅游保险论文篇(7)

[4]国家旅游局.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暂行规定[Z].1997.

[5]国家旅游局.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Z].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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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保险论文篇(8)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06(2009)01-0086-07

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以来,随着人们的可自由支配收入的增加及消费能力的提高,并得益于交通及通讯技术的快速发展,旅游及休闲需求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旅游细分市场中的生态旅游、自然旅游及以探险旅游为代表的特种旅游便应运而生。但直到20世纪90年代前期,生态旅游、自然旅游、探险旅游这3种特殊旅游细分市场才得到快速的发展。

近年来国内外有大量关于生态旅游和自然旅游的学术著作以及论文问世,但是有关探险旅游的研究仍然处于启蒙状态。这是由于探险旅游一直被归入生态旅游或自然旅游的亚类中,未单独进行研究。直到近几年,探险旅游越来越受旅游者的欢迎,发展速度几乎超过了其他两种旅游形式,而探险旅游事故的频频发生,也逐渐引起学界和业界的广泛关注。

1 探险旅游的界定

1.1 概念

探险旅游(adventure tourism)是有人引导的商业旅游(guided commercial tour),它的主要吸引物是依托自然环境特征的、需要特殊体育或者类似设备支持的、令游客激动的室外活动(Buckley,2006)。加拿大旅游委员会把探险旅游定义为:发生在非同一般的、异国他乡的、遥远与荒野的旅游目的地的活动,涉及一些非传统的交通与各种难度的活动。需要引起注意的是探险旅游的外延已经扩大,不再是少数专业探险者们“勇敢者”的游戏,已经开始渐渐向大众旅游形式过渡,以登山探险旅游研究为例,贝蒂和胡德逊(Beedie&Simon Hudson,2003)就认为在登山运动中,专业登山运动员和旅游者的界限已经慢慢模糊,这就使得探险旅游的研究具有更广泛性的意义。总体看来,西方学者对探险旅游的定义强调了冒险性、结果不确定性、环境性、个人自主参与性与商业性的特征。

1.2 分类

探险旅游的复杂性以及多面性决定了其活动的多类型性。从探险旅游对地理环境的特殊要求,部分学者从活动所附属的地理环境角度进行研究(表1)。

另外,探险旅游活动也可根据风险程度的不同而分成“软探险”旅游和“硬探险”旅游(Lipscombe,1995)。“硬探险”指旅游者愿意到偏僻的环境,挑战内在的危险。这种危险是自然真实的而不是人造的,对于参与者来说具有高危险性、高参与性,富有挑战性,并且对于参与者的身体条件有极高的要求(Mallett,1992;Peterson,1989;Rubin,1989),包括登山,高空速降,洞穴探秘,跳伞运动以及潜水等;“软探险”旅游者相对而言是初学者,他们寻求一种被设计好的新奇活动。而这种活动也能给他们带来兴奋感以及感情的抒发(Lipscombe,1995)。因此“软探险”旅游在游客参与性程度上较被动,此类旅游包括丛林步行,徒步旅行,骑马,皮艇漂流等等。

2 探险旅游的特点

2.1 对刺激的追求

探险旅游对于旅游者的核心吸引力并不体现在风险本身,而是隐藏在风险后面的刺激感和不确定性。卡特(Cater,2006)认为对风险的追求不是这些活动的核心吸引力,不能简单地把风险理解为冒险的动机。研究显示,旅游者加入探险活动的首要动机是追求恐惧感和刺激感,而不是追求具体的冒险活动。最成功的探险旅游经营者是在能够降低实际风险程度的同时,把刺激感内化于其中(见图1)。

2.2 对安全的保障

沃尔(Walle,1999)以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为例,证明了在探险旅游活动中如果没有安全的保证,更高层次自我实现的需要是不能得到满足的。游客通过环境冒险与自身能力的互相作用来获得一种挑战自然的探险体验。因此活动具有的危险程度与游客的体验水平以及技能有积极的关系(Ewelt,1997,1989;Ewert&Hollenhorst,1994;Martin&Priest,1986)。但是危险程度与游客的体验水平决不是正比关系,当危险程度超过了游客能力所能够承受的范围时,那么游客的体验水平便处于下降的趋势。“绝对刺激,绝对安全”才是探险旅游的显著特点。

3 探险旅游供需文献回顾

3.1 探险旅游需求

随着社会发展,旅游者的消费行为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追求更加健康的生活方式、更加关注环保问题、对质有较高的要求等等。旅游者,更确切地说是“新旅游者”(Poon,1993)希望从他们的假期中获得一定收益,比如说独一无二的经历。“新旅游者”一个主要的特征就是从日常生活中逃脱出来,并获得一定的自我实现(Swarbrooke,Beard,Leckie,Pomfret,2003)。而探险旅游所涉及的极具参与性的活动可以满足旅游者彻底逃脱日常生活的需要,并使其获得“最高体验”(Maslow,1976)。

3.1.1 选择探险旅游因素:内因+外因

两个方面的因素限制着旅游者对探险旅游的选择,一个内在因素,一个外在因素。内在因素,即探险旅游者的动机,促使旅游者寻求可以带来满足的假期经历的内在需求。由于探险旅游的不同特性,参与者的动机也就各不相同。利用马斯洛的需求理论来分析,可以发现探险旅游是为了实现较高层次的需求:自尊和自我发展,自我实现。大多数旅游者选择探险旅游是因为一系列不同的原因而不是一个。在美国的世界探险旅游展览会上,对178个展览商的调查报告指出“获得新的经历”、“自我成长”、“高兴与激情”是选择探险旅游的重要原因(sung et al.,1997)。外在因素,即探险旅游者外在条件,譬如年龄、能力、活动的类型等。探险旅游与大众旅游相区别的主要特征危险性,导致对探险旅游者的年龄、能力、身体健康情况有一定的限制。而探险旅游的不同活动类型,又放宽了这个限制。

学者一贯认为探险旅游是年轻人的游戏,经济资讯机构(Economic Intelligence Unit,1992)有不同的观点,指出追求探险和激情的态度,才是探险旅游者的决定因素。约翰等学者(Swarbrooke,Beard,Leekie,Pomfret,2003)认同后者的观点,认为相较于 Page&Keith,2007)同样探究了探险活动中伤害赔偿的模式和趋势。通过对一个地区12个月来事故的归纳总结,发现总体趋势是单独行动的项目要比商业组织的项目发生事故概率大,如骑马、徒步行走、登山、冲浪等,滑索及喷气船项目要求赔偿的金额最多。在人员比例中,年轻男子受伤占了大部分,跌落也被反映为是最普遍的事故类型。两篇文章在某种程度上印证了彼此的观点。

本特利等学者(Bentley,Page&Laird,2001)接连通过两篇文章,将研究对象锁定在从业者身上,通过对从业者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从问卷统计结果建立起一个从经营者角度对通常风险因素界定的框架。27项探险旅游项目被列入,其中被认定为具备最高风险的是雪地运动、蹦极以及骑马;而滑落成为伤害最主要因素。

佩奇等学者(Page,Bentley&Walker,2005)用对比研究方法调查了新西兰和苏格兰探险旅游的安全体验。通过比较方法有助于帮助分析在不同地理范围下旅游发展和变化的区别和联系,这种空间上的横向比较研究为理论的应用提供了更普遍的意义。

本特利和佩奇(Bentley&Page,2007)对1996-2006年的7篇探讨新西兰探险旅游安全问题的文献进行了一个综合比较归纳,包括列表对比了各文章中所用到的一二手数据来源、探险旅游伤害问题程度、不同种探险活动的风险排序、探险旅游安全问题风险因素排序、综合建立起了一个概念化的模型。

4.2 保障机制研究

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这是旅游界公认的管理底线。旅游安全对于旅游者、旅游经营者以及旅游管理部门来说,都是不可逃避的话题。探险旅游作为旅游的一个细分市场,由它的特性(绝对安全、绝对惊险)决定了安全是其首要问题。因此从安全预警、安全监控、探险旅游救援、探险旅游保险以及探险旅游法规和教育培训6个方面对探险旅游保障机制的研究是探险旅游研究的一个重要部分。国内相关文献着重从游客、组织及探险旅游管理部门管理的角度切入探求保障体制的建立。

4.2.1 游客角度的研究

旅游者个人因素是探险旅游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冯麟茜,2007),由于旅游者的不安全行为以及个人原因,不按规范操作行事、卖弄炫耀、不按照统一的步骤,安全意识不足、过分自信和无经验导致事故发生占到多数(侯国林,2005;张进福,2006)。刘德谦(2006)就近几年的沙漠探险指出现阶段旅游者自身安全意识较弱,未对可能遇到的危险做好充分的准备,这得到诸多学者的认可。与常规性的探险旅游相比,旅游者需要从技术、体能以及心理都要做好准备(Ewert,1997、1989;Martin&Priest,1986;Hall&Weiler,1992;马洪曼,2007)。针对不同类型的探险旅游,对旅游者的要求是不同的。比如洞穴探险旅游与漂流旅游(李海东、保继刚,1995;张瑁、林刚,2004;王仁庆,2005)。因此对游客的管理是探险旅游安全管理的重要部分。

4.2.2 组织角度的研究

目前组织探险旅游主要通过3种途径:个人、网络、俱乐部,因此组织程度低,是我国探险旅游最明显的特征。探险旅游的管理由于受许多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因此这是较难保障的。旅游组织起到关键作用。而在3种组织方式中,一些较大的俱乐部也承担着探险设备的供应,设备因素在探险旅游风险因子也占有较大比重(王小利、张树夫,2006)。组织要加强旅游者安全教育,使其深入了解并理解探险旅游的危险性。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选择适合参与的项目。出发前制定计划,加强对旅游者体能和心理训练(冯麟茜,2007)。由于探险旅游刚刚兴起,从探险旅游发起组织、旅游景区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在旅游景区中,旅游景点和旅游项目开发与管理办法不配套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新开发的旅游区安全意识薄弱,存在种种安全隐患;一些旅游企业没有专门负责安全保卫的机构,旅游安全设施及管理的滞后,是引发安全事故最大的隐患(侯国林,2005;赵怀琼、王明贤,2006)。组织在探险旅游的救援中也起到了作用。冯麟茜(2007)指出,应建立民间和政府“合作”的救援组织。研究者也指出大多数时候“向导”代表探险旅游发起组织对探险旅游队员进行管理,考虑探险旅游的特殊性,向导不仅要具有普通导游的素质,还应能与参与者保持良好的沟通、设置救援队伍,保证第一时间救援、突发事件准备、保持器械良好运行、危险预报和信息传递的通畅顺利等(侯国林,2005;冯麟茜,2007)。

4.2.3 探险旅游管理部门角度的研究

旅游保险论文篇(9)

1现状

虽然从理论上而言,旅游保险对旅游业能起到规避风险的积极作用,但是从目前的现实发展来看,旅游保险的这种积极作用还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旅游保险市场“叫好不叫座”。

旅游保险自产生以来,就被各界推崇,被看做是规避旅游风险的有效手段,而且在发达国家也得到了证实,每年不断递增的旅游收入和中国旅游良好发展也为其提供了充分的保障,极具发展潜力。但是目前的实际状况却并非如此,2006年国内旅游有13.94亿人次,出境旅游有3452万人次,同时还接待了1.29亿人次的入境旅游,旅游总收入6229.74万元。但是,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除了20%左右的旅客是随团旅游由旅行社办理保险外,绝大部分出游者均处于无保险状态,每年至少应有70亿元保费潜力的旅游保险市场,实际却只有约10%至20%的收入,有八至九成的市场尚未开发。旅游保险市场存在舆论导向与实际情况相背离的情况。即政府在积极推进,但旅游企业、保险公司和游客这些利益相关方却持观望态度。

(2)旅游保险产品营销力度不够。

目前总体而言,旅游保险的种类还比较多,比如说太平洋寿险的“逍遥游”、“世纪行”、“神行天下”、“境外救援”;平安保险公司的“旅行平安卡”;中国人寿的个人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太保产险的君安行等,此外,为防范旅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一些保险公司还推出了综合旅游险,涵盖了意外身故、残疾、烧伤保险金、意外医药补偿、意外住院补贴等保障,如平安寿险“万里通”卡、友邦宝安个人意外险计划、太保寿险综合意外险保障计划,还有美国美亚保险公司的“万国游踪”和人保财险新推出“商务旅行保险”等等,这些产品的开发标志着国内财产保险公司在旅游保险产品开发的广度、深度和精细化方面取得了新的发展。截至2006年12月31日,人保财险共开发旅游保险产品94个,包括61个全国性产品和33个区域性产品。虽然险种的涉及面和涵盖面都比较广,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消费者的购买率还是比较低,还没得到市场的积极反应,由于专业性强和产品名目繁多的原因,有许多产品甚至还不为人知,这从另一个侧面也反应出我国现有的旅游保险产品在营销方式和理念上还有待进一步深化。

(3)旅游险种涉及缺乏针对性。

目前,在我国主要有旅行社责任险、旅行人身意外险等险种,这些险种的很多条款都和一般的人身意外险没有太大区别,而面对日益火爆的“自助游”市场和漂流、攀岩等特种旅游项目,保险公司又没有相应的产品与之对应,整个市场存在供需不对称的矛盾。

(4)旅游保险赔付限制较多。

主要表现在:①赔付的金额较低;②赔付手续繁琐;③赔付率不高。以上海为例, 2006年上海市旅游保险赔款和给付为586.4万元,简单赔付率为14.5%,低于2006年上海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19.9%的赔付率。

(5)旅行社责任险作用未有效发挥。

旅行社责任险是为规避旅行社经营风险,保障游客权益而对旅行社征收的强制险,但是由于宣传不到位,现有旅行社责任险面临的有利作用并未有效发挥出来,①由于保险公司之间的相互竞争和旅行社处于节约成本的考虑,降低投保金额,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保险公司理赔不到位,赔付缓慢和赔付款额低的局面;②游客的误解,大部分游客认为旅行社投保了强制险是为游客的风险买单,只要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任何侵权行为或意外均可找旅行社索赔;③旅行社责任险赔付金额太低远远无法弥补一次意外或事故的损失,极大挫伤,旅行社投保的积极性。

2原因

旅游保险发展滞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可否认,居民的普遍保险意识薄弱,旅游保险产品不能有效地对应日益细分的旅游市场,保险公司营销不到位等等因素客观上制约了旅游保险的发展,但是从深层次的原因来看,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因素:

2.1文化因素

文化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产生深远的影响,它潜移默化地左右着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甚至生活的细节。在中国,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一些人认为“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对于生活中的各种风险以此为逃避和开脱的理由,采用消极态度,而一部分人则讲究“吉利”,凡事必往好的方面想,如果要在出门前就把若干风险因素考虑进去,事先为未知的意外买一份保险,是许多人不能接受的,说是侥幸心理也好,说迷信也好,大部分国人的保险意识仍然十分淡薄缺。在我国,目前寿险的保单密度仅10%,人均保费不到400元,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再如1998年夏天长江流域的洪涝灾害,造成了几千亿元的经济损失,但我国保险界的保险赔付仅为33.5亿元,显然绝大多数的灾民都没有向保险公司投保。而在许多发达国家,比如在美国,85%以上的家庭都参加寿险,他们的保单密度已经超过了150%,保险成为人们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保险业虽然已经实现了快速发展,但是保险意识并没能相应的达到普及和全民接受,保险意识并没有所深入人心,人们普遍对保险缺乏认识,这和我国的国情和文化传统有着直接的关系。

2.2行业因素

(1)行业自身发展不成熟。

旅游业和保险业均始于上世纪70年代末,自1978年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才开始起步,二者的发展时间不到30年,而且都是以略微“超前”的模式发展,在经历了十余年的高速发展后,到目前已经初具规模,成为新兴行业的代表。尽管两个行业在短时间内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成绩不容小觑,但是这一发展并非是渐进式地良性发展,再繁荣的光环仍然无法遮挡由于基础薄弱而遗留的各种体制上和制度衔接上的问题。随着消费者的日益成熟以及各种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行业竞争日趋白热化,旅游业和保险业均存在低价恶意竞争,市场不规范、体制不健全等问题。

(2)行业之间信息不对称。

旅游保险论文篇(10)

关键词 :徒步旅游;大连;问题

徒步旅游,英文叫hiking,最早起源于西方国家,人们在享受旅游乐趣的同时,又锻炼了自身,使内心和身体健康,深受欧美人士的喜爱。在我国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徒步旅游在现代旅游业发起了一个崭新的趋势,受到广大旅游爱好者的喜爱。因此利用徒步旅游的发展带动大连市旅游业的发展,从而带动大连市经济水平的发展,让徒步旅游成为市场经济的新兴力量。但徒步旅游在辽宁省大连市还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无论是在理论方面还是实践方面的研究都几乎是空白。本研究通过对大连市徒步旅游发展现状的探索,并列举其发展过程中的存在的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1.研究对象

针对来辽宁省大连市(包括瓦房店、普兰店、庄河以及各市区)进行过徒步旅游或有想法来进行徒步旅游的个人和群体以及当地组织过户外运动的机构等进行调查研究。

2.研究方法

⑴文献资料法。在研究过程中查阅各种有关户外徒步旅游的文章百余篇,并查看了《徒步旅游》、《中国徒步穿越》、《野外生存教程》等相关书籍及其各种户外徒步运动的相关资料,还有大连旅游协会的相关文献资料,为本课题的研究提供了充分的理论依据和指导方法。

⑵问卷调查法。制定针对大连徒步旅游的调查问卷,然后通过网络、旅游公司等途径散发,然后回收统计调查问卷的调查结果,从而对大连市的徒步旅游行业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⑶专家访问法。为了更好的充分了解大连市徒步旅游的现状,还特意通过电话和走访的方式对大连亿泰旅行社、大连康辉旅行社、大连北方假日旅行社、大连九龙国际旅行社、大连百度旅行社进行访问调查。还对大连市旅游局的管理工作人员、俱乐部管理人员以及部分户外徒步用品店进行简单的询问调查。

⑷数据统计法。通过对调查问卷的回收整理,以及访问结果进行分析,整理出比较简单明确的调查结果,从而体现出反映的问题做出一定的结论。

二、大连市徒步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人们对徒步旅游的认知度不够

由表1 可以看出针对徒步旅行人们的认知度是还是可以的,但实际不然,调查发现人们对徒步旅游的认知仅限于大连国际徒步大会,而参与过的徒步人们也仅仅是参加过徒步大会而已,没有对徒步旅游有更深次的了解。大连在发掘大连民族风情、提高活动娱乐性和游客参与性等方面的深层次开发还做得不够,宣传力度的不足也影响了产品的吸引力和游客的重游率。当今国际受欧美国家徒步旅游发展的影响,国内徒步旅游正在蒸蒸日上,但大连市徒步旅游的进展不尽人意,其宣传和认知程度都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发展徒步旅游的基本设施不完善

虽然大连市有“东北海上门户”、“北方明珠”之称,交通便利,景色优美,政府更是在《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中指出要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大连是一个理想的旅游圣地,但相对于国内乃至国际发达国家相比,徒步旅游发展的基本设施还不够完善。

3.徒步旅游用品不足

由表2 看出出售徒步旅游专业用品的商店还是比较少见,大多数人对一些徒步旅游专业用品认知度不是很强,认为有没有无所谓,这个想法是很不合理的。徒步旅游已经成当今旅游界新宠,无论是参与者还是组织机构都在大幅度增长,旅游用品需求量直线上升,直接刺激了当今旅游用品产业的发展,让旅游用品在市场上成为一个消费热点。但大连专业的旅游用品店少之又少,徒步旅游用具更是无处寻购,就算有人出售也因为商家过少,出现垄断,价格则高的令人叹为观止。

4.徒步旅游缺乏引导员

由表3 可以得出在徒步旅游方面专业性引导人员确实少的可怜,就算是有也是需求量大于供求量。所以大连要大力发展徒步旅游产业,则离不开综合素质高的专业带队人才,大连市真正具有徒步旅游导游经验的人却很少,阻碍了大连市徒步旅游的快速发展。

5.徒步旅游中的安全问题

目前,由于实行组团社和地接社分离制度,游客一旦发生意外可能会出现处理不及时或互相推诿的现象,无法保障游客权益。保险制度不够完善带来的安全隐患阻碍了徒步旅游产业的发展,目前,中国针对旅游方面的保险有以下几种:

旅客意外伤害保险:这个险种主要针对的是对旅游者出门乘坐交通工具过程中出现意外伤害后的保障;

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个险种主要针对的是对旅游者在景区体验惊险游中出现意外伤害后的保障;

住宿旅客人身保险:这个险种主要针对的是对旅游者在旅游住宿期间出现意外后的保障;

旅游救助保险:这个险种主要针对的是对出国旅游者在境外出现意外后的及时救助,是将过去的旅游人身意外保险服务进行了进一步的扩大,把保险公司一直习惯的理赔规矩由事后的理赔向前延伸。

从现在的保险范围来看,无法涉及旅游中遇到的所有风险,更不用说在徒步旅游中碰到登山、攀岩、丛林穿越等具有很高危险系数的旅游项目。保险公司没有足够完善的保险项目也没有单独适用于徒步旅游的险种,让人们无法放心投入到旅游当中去,从而影响了徒步旅游业的发展。

6.徒步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与管理体制不完善

国内徒步旅游方面的专业管理方面并没有很好的政策出台,没有统一的部署,至今没有一部统一的综合性旅游基本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完全是凭借个人或者地方随意管理更是没有国家相关法律的支持与制约,这就导致了这项产业链的不完善,所以要想大力发展徒步旅游,必须立正预案,健全管理体制和法律体制,这样才能更好更快的发展。

徒步旅游作为一项国际新兴的旅游项目,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它不仅会带动大连市旅游产业的发展,同时也会带动大连市本地的经济效益。笔者调查发现的问题急需解决,才能更好地带动大连市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黄向.徒步旅游国内外发展特点比较研究[J].世界地理研究,2005(5):72-79.

旅游保险论文篇(11)

[DOI]10.13939/ki.zgsc.2016.51.212

探险旅游在中国是一个新兴旅游产品,但是从1989年开始,我国的探险旅游一直保持着年30%的增长速度,中国探险旅游市场潜力巨大。探险旅游按性质可将其分为硬探险和软探险。硬探险侧重于“运动”,软探险更侧重“旅行”,但比普通旅游“险”。如野外徒步穿越、山地自行车等。因此,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软探险的参与度更高一些。

本文选择了徽杭古道作为研究对象。选择徽杭古道作为研究对象的理由主要是:它已经是一个发展成熟的也是华东地区最早普及的户外徒步穿越线路,并且徽杭古道属于入门级户外徒步线路,强度适中,适合普罗大众参与。近年来,徽杭古道年均游客突破百万人次,旅游收入过半亿元。从2009年起,徽杭古道相继获得“全国驴友休闲示范基地”、“中国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和“中国体育旅游十佳精品线路”等称号。

1 徽杭古道探险旅游现状SWOT分析

具体分析见下表。

徽杭古道作为一个探险旅游目的地,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当一个旅游目的地广受欢迎的时候,它就面临接待太多旅游者和承受过度开发而导致环境破坏的风险。做SWOT分析,是为了找到自身的长处和不足,发现对于徽杭古道探险旅游发展的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进而整合自身的资源,做出徽杭古道探险旅游的可持续发展计划。

2 实现探险旅游目的地可持续发展途径

要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旅游者、旅游开发商、旅游经营者以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1 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可持续发展

旅游资源是旅游业赖以生存的基础,是旅游的客体。探险旅游作为不同于大众观光旅游的一种特殊旅游产品,对旅游资源有较高的要求。景区开发建设时尽量不要对景观、景点实施大规模人工改造建设,要尽可能保持景观原始、自然的风貌。徽杭古道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工程建设基本只从安全性角度出发,实施初步建设,保留了古道的原貌。宾馆、酒店等大型旅游服务设施都建在核心景区外,核心区内只建一些与周围环境相适应的简易而有特色的休息和食宿设施,如木屋、木棚等,公路也并没有通入景区内。

2.2 旅游经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前往徽杭古道一日游或二日游的探险旅游者主要是通过专业的旅行社或户外机构,比如游侠客等组织前往。这些旅游企业在策划线路时应避开脆弱、敏感的生态区域,例如清凉峰是部级自然保护区,徒步线路应绕行该区域。此外,探险旅游的人数要控制在适当的范围,景区应计算出在目前条件下能接纳的合理游客容量,以及通过什么方式来控制旅游者人数。小团队旅游便于探险游领队实施有效管理,从而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和破坏。领队应正确引导旅游者的消费行为,培养旅游者的环境保护意识。

目前徽杭古道的住宿设施主要是原本的村居改建的民宿和一个露营地。由于游客的持续增长,目前民宿发展非常快,当地村民在取得经济利益的同时要注意环境的保护。露营地的选择和规划既要考虑生态环境的保护,又要考虑能为旅游者提供基本的使用与服务实施,同时保证安全和便于维护。

2.3 探险旅游者行为与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旅游企业也好,相关政府也好,都应当教育每一名游客做文明的探险旅游者。旅游者最基本的要做到不随地丢弃垃圾,尽量减少使用或不使用一次性消费的塑料饭盒和饮料瓶等白色污染物,古道上垃圾箱等基础设施也还需要加强建设。另外,徽杭古道属于部级自然保护区,景区内的蓝天凹是天目山杜鹃花的主产地,旅游者不应干扰野生动物的正常生存,而要做到不采集野生植物,不踩踏贵重植物,不食用、不购买被保护生物及其制品。

2.4 社区参与与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旅游业迅速发展的同时,旅游地问题日益突出,促使人们重视旅游与社区关系问题的研究,从社区的角度思考和寻求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途径。目前当地的社区居民很难有机会参与到旅游业中,只有少数当地居民通过经营客栈、露营地、路边摊获取一定的收入,然而由于淡旺季明显,经营维持相对困难,大多数居民并没有从当地的旅游活动中获得收益。应当让当地居民参与到探险旅游的规划和管理中,让旅游业替代原有的不符合生态要求的生产活动,提高当地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2.5 国家旅游政府部门与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制定法律是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方式,目前中的《旅游法》和《自然保护区条例》等都有相关条款涉及旅游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其次对旅游业有关部门、企业和从业者进行培训和教育。最后一定要保障探险旅游者的安全。

安全是旅游者的基本需求,是旅游活动的前提条件,同时也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探险旅游危险系数高,近年来安全事故频发。我国探险旅游主要由俱乐部组织,加上个人组织,不规范。应成立专业组织,如专业旅行社,进行相关人才培养,系统学习,建立系统安全措施。在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前提下,也要关注建立探险旅游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尤其是救援队伍的建设。对所有旅游者都应普及探险、野外生存相关知识,并完善人身意外保险。

3 结 论

探险旅游具有极大的经济效益,探险旅游未来必定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但是国内关于探险旅游与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结合的相关理论几乎是空白。笔者认为在政府的引领下,开发过程中强调当地社区居民参与,旅游者、旅游企业共同努力,必然会使探险旅游有更大的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