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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金融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17 18:03:30

信用社金融论文

信用社金融论文篇(1)

0引言

农村信用社是地方合作金融机构,是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金融的基础,是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的主要资金力量和主力军。但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的影响,使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质量不高,收益水平很低,制约了对地方经济的支持,阻碍了自身的经营和发展,不少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举步维艰,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

1农村信用社的金融资产状况及不良资产形成原因

据对山西的统计情况看,从2001年末到2004年9月末,不良贷款下降了25.8%,不可否认,近几年山西省农村信用社在不良贷款“双降”工作中采取了许多的办法和措施,也确实收到了明显的成效,然而,从统计数字看,不良贷款的下降主要来源于新发放贷款的增加,2004年9月末,全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上升了2.3亿元,虽额度不大,却不容忽视。[1]

不良资产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①农村经济发展缓慢,贷款本息难以收回由于受传统落后的农业耕种观念的束缚,加之农业受自然条件变化影响较大,给农业增产增收带来波动。且地方经济由于发展缓慢,财政状况始终得不到改善,从而增加了农业贷款的收回难度。②乡镇企业停产倒闭,贷款沉淀成为坏账乡镇企业停产关闭是农村信用社贷款沉淀形成的主要原因。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开放城市经济发达地区,通过大办乡镇企业,使地方经济有了长足发展,但有些乡镇企业由于没有市场,产品没有销路,投入资金不足等原因,刚开工就得停产,造成贷款呆账。③管理体制长期不顺,官办经营包袱沉重农村信用合作金融属于互助合作性质,在管理体制上长期处于从属的官办性质,从而导致信用合作机构经营资产质量严重低下,负担沉重。[2]④制度法规出台滞后,维权收贷缺少依据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务院及立法部门先后出台了多项金融法规,但针对农村信用社的法律法规少之又少。[3]⑤涉农贷款投放不足,也是农村信用社金融资产质量低下的一个主要原因由于农行与农发行分设,经营资金与政策资金分别由农行与农发行按照要求供应,但粮棉购销部门在经营上往往很难分清资金使用,基层支行为了保证资金安全,干脆对粮棉收购减少贷款,从而给农村信用社收贷收息增加难度。⑥“三农”的社会保障体系没有建立,农业保险弱化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和农业保险弱化,加上农村资金供给单一,从而使本身应由财政负担的资金也被间接地转化为金融机构的贷款需求。[4]⑦农村信用社自身经营、管理不善,违规操作严重一是违规购建固定资产。二是抵债纠纷难以了结。三是违规接收和处置抵债资产。四是违规办理票据业务。[5]

2提高农村信用社金融资产质量的对策

提高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产质量,必须防范与化解并举,而防范是关键,也就是要首先优化增量,其次才是盘活存量。

2.1外部调节

2.1.1加大农业资金投入,确保农业增产增收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在于加大对农业资金的投入。国家在免农业税,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在制定国家信贷计划,确定货币供应总量时,应增加农业贷款的计划比例。应通过改进管理,加大其资金投放,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从事农业耕种的积极性,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2.1.2下大力搞活乡镇企业,全面盘活信贷资金下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是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6]当前清收盘活乡镇企业不良贷款,是降低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比例,改善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的根本措施,要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切实加大清收盘活力度。同时,对那些投资少、见效快的涉农乡镇企业,要充分利用现有关停企业的厂房设备,适当增加部分启动资金,把关停企业搞活,从而达到盘活不良贷款、降低不良贷款比例的资金管理目标。

2.1.3建立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剥离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资产国家成立了资产管理公司,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进行剥离,这使农村信用社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并且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剥离对农村信用社的信用体系带来很大的冲击。因此,十分有必要建立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剥离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资产。[7]

2.2内部控制

2.2.1对贷款发放的决策程序也即贷款的审批过程进行控制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审批主要采取部门负责,集体(审贷委员会)审批。农村信用社有其自身的特点,应吸纳其他银行的优点,采取更灵活的审贷制度,针对不同的客户和不同种类的贷款,制定不同的办法。[8]

另外,在贷款发放的决策过程中,对行业、企业或项目的风险度的评估和识别至关重要。

2.2.2建立激励和约束制度,把不良贷款“抓降”工作落到实处激励机制是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搞好其它工作的动力。具体来说包括四种激励:一是精神激励。二是岗位激励。三是政策激励。四是物质激励。[7]

另外,做好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三查”工作,对贷款实施严格的跟踪管理,同时内控部门要做好监督工作,对在贷款营运过程中违规违法现象要严加查处,发现问题要查到底,而对造成贷款损失、形成不良资产的,要实行严格的“问责制”,给予一定的处罚,按其过错追究其一定比例的损失赔偿责任。[8]

2.2.3全力清收盘活不良资产每一笔不良贷款,都有它具体的数额和形成的原因,要摸清底子,对数额、盘活清收难易程度分类排队,设立台帐,先易后难,分别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全力清收盘活。

2.2.4推进小额信贷试点,加快邮政储蓄改革重视小额农贷,这是很多农村信用社用实践得来的经验,也是农村信用社生存和发展的必由之路。小额农业贷款,风险低,周转快,可稳步提高农村信用社收入,还可从社会上广泛吸收社员,增加农村信用社资本金,提高农村信用社抗风险能力。同时,努力把邮政储蓄办成社区性金融机构,有利于激活农村金融市场,进一步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化发展。

2.2.5把好大额贷款发放关,加大对抵债资产的管理以资抵债是信用社对无法以货币资金收回的贷款,以信贷资产换取贷款企业或自然人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及无形资产,通过出售、转让所得价值或出租的租金收入抵偿贷款本息的一种方法。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以债权变产权是化解现存不良资产的一个重要而有效的方式,是盘活不良贷款的重要手段。县级联社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履行好切实的管理职责。在处置时既要坚持合规、公开、公平的原则,又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处置方式,加速抵债资产的处置防止抵债资产隐性流失。[9]

2.2.6加强对票据置换的管理,关注新增贷款质量控制农村信用社经营和管理好央行票据置换的不良贷款,不仅会改善自身的经营状况,而且可以增强其抗御风险的能力。[10]同时,必须高度关注和预警农村信用社完成“票据置换”之后的发展问题,使之沿着正确的轨道,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无论从近期的央行票据兑付来看,还是着眼于未来农信社的长远发展,各级农村信用社都应从由资产负债规模管理向以风险为本、资本约束的经营理念转变,更要重视对新增不良贷款质量的控制,以保证金融资产质量。

2.2.7建立和完善信贷市场退出管理制度农村信用社为了资金营运的安全,可以从一些信用度差、不良资产占比高的高风险信贷市场退出来,把有限的资金投放到优质客户、优质市场中去,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这样可以避免农村信用社高风险经营,也使政府认识到农村信用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从而去改良自己所辖区域的信用环境和行政作风。

3总结

真正解决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的问题,扶植农民使农村信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李颖珠.浅谈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控制.金融参考.2005年第12期.

[2]黄俊.不良贷款未能真实体现的成因与对策.金融参考.2005年第8期.

[3]张吉光.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政策建议.金融与保险.2007年第1期.

[5]胡友富,朱峰.农村信用社非信贷资产管理中存在的四个问题.金融参考.2005年第4期.

[6]皇震.关于农村信用社隐性信贷资产风险问题的调研.金融参考.2005年第8期.

[7]谢平.中国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的争论.金融研究.2003年第1期.

信用社金融论文篇(2)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整个社会不仅需要一个安定团结的稳定的社会环境,更需要建立一种诚实守信、诚信为本的社会信用环境。这是建立市场经济秩序的基本保证。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环境正在形成之中,违背或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则的行为和现象大量存在,直接影响和损害了经济利益主体的正常发展,目前出现的大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就是经济发展中破坏社会信用,影响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对此公安部门配合金融部门加大了打击逃非银行债务的力度,采取依法确认债务、依法催收债务、依法经济处罚、依法收回贷款等措施,为银行挽回了经济损失,是社会信用环境得到了净化。 一、银行贷款借款人的逃废债务状况 根据我市金融机构的统计1996年以来银行发放的贷款中30%已经形成了不良贷款,有的旗县支行的信贷资产不良率高达95%以上,分析其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政策性因素。国家为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扶持农业,投放了一定量的政策性贷款,这种政策只是对贷款设置了优惠条件,如财政贴息,但贷款还是要还的,但借款人认定是国家的扶贫款,是无偿投资,借了就没打算还,造成了大量贷款的逾期和呆滞,银行多次催收,借款人认帐不认还。 2、客观因素造成。由于自然灾害造成农、牧业减产甚至绝收,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造成贷款无法偿还。 3、经济因素。主要是企业经营不善或产品被市场淘汰,生产停止,或关停倒闭,或经营破产,导致借款人无力还债。 4、人为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采取破产的方式,对银行债务一破了之。实际上借款人存在偿债能力或财产,通过转移资金和财产,逃避银行债务。 搬迁住址,逃避还债。由于不知其下落,银行贷款无法收回。 (3) 赖债不还。借款人不承认债务或四处躲藏,逃避银行债务。 (4) 多头开户,逃避银行收贷。 二、打击逃废银行债务采取的措施 对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各家金融机构都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如通过诉讼方式,依法收贷;通过处置抵押物或追究担保人责任,以物抵债等。尽管如此,仍有大量的贷款,因找不到借款人或因借款金额小无法依法收贷。通过采取公安部门参与,共同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措施后,情况发生了大的改变,一是由公安经侦部门按照银行提供的名单,按户查找,落实债务;二是由经侦部门对逃废银行债务的借款人立案侦察,三是对赖债户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四是与银行紧密配合调查核实借款人财产及偿债能力情况。五是运用银行法、担保法、票据法、合同法及民法等对借款人假破产、外逃躲债、多头开户、赖债不还等逃避债务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甚至交司法部门处置。 经过公安和银行部门的紧密配合,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活动取得了巨大成就,拔掉了一大批赖债户和钉子户,对拖欠银行贷款的借款人起了警示作用。同时对确实无力偿还的借款人,帮助他们就业或寻找创收渠道。 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中存在的问题 1、 打击力度不够。由于公安部门与银行对借款人所处的角度不同,特别是银行对贷款管理的一系列规则是其他部门所无法掌握的,所以往往不自觉的站在了借款人一边,削弱了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力度。 2、银行手续存在瑕疵。在催收和追缴银行贷款时,因银行贷款合同或诉讼时效存在问题,所以给追偿债务带来一定的阻碍。 3、追查成本较高。不良贷款的清收是一个费时费力的工作,银行已经花费了一定代价来进行催收。公安部门的参与也无法保证被清收的贷款都能够全部收回,但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4、时间短,无法长期坚持下去。目前公安部门参与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活动,尽管取得了成效,但与银行 不良的额度相比相去甚远,需要建立一种长期的合作机制,将打击逃废银行贷款的活动持续的进行下去。 四、发展和完善的方向 1、紧密配合,再出重拳。 2、追查和完善借款手续相结合。 3、简化手续,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清收一片。 4、要与经济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 5、要与多个执法部门配合,共同打击逃废债。 6、坚持不懈,作为长期的工作任务来进行。 祁志红 满都拉

信用社金融论文篇(3)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整个社会不仅需要一个安定团结的稳定的社会环境,更需要建立一种诚实守信、诚信为本的社会信用环境。这是建立市场经济秩序的基本保证。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环境正在形成之中,违背或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则的行为和现象大量存在,直接影响和损害了经济利益主体的正常发展,目前出现的大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就是经济发展中破坏社会信用,影响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对此公安部门配合金融部门加大了打击逃非银行债务的力度,采取依法确认债务、依法催收债务、依法经济处罚、依法收回贷款等措施,为银行挽回了经济损失,是社会信用环境得到了净化。 一、银行贷款借款人的逃废债务状况 根据我市金融机构的统计1996年以来银行发放的贷款中30%已经形成了不良贷款,有的旗县支行的信贷资产不良率高达95%以上,分析其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政策性因素。国家为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扶持农业,投放了一定量的政策性贷款,这种政策只是对贷款设置了优惠条件,如财政贴息,但贷款还是要还的,但借款人认定是国家的扶贫款,是无偿投资,借了就没打算还,造成了大量贷款的逾期和呆滞,银行多次催收,借款人认帐不认还。 2、客观因素造成。由于自然灾害造成农、牧业减产甚至绝收,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造成贷款无法偿还。 3、经济因素。主要是企业经营不善或产品被市场淘汰,生产停止,或关停倒闭,或经营破产,导致借款人无力还债。 4、人为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采取破产的方式,对银行债务一破了之。实际上借款人存在偿债能力或财产,通过转移资金和财产,逃避银行债务。 搬迁住址,逃避还债。由于不知其下落,银行贷款无法收回。 (3) 赖债不还。借款人不承认债务或四处躲藏,逃避银行债务。 (4) 多头开户,逃避银行收贷。 二、打击逃废银行债务采取的措施 对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各家金融机构都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如通过诉讼方式,依法收贷;通过处置抵押物或追究担保人责任,以物抵债等。尽管如此,仍有大量的贷款,因找不到借款人或因借款金额小无法依法收贷。通过采取公安部门参与,共同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措施后,情况发生了大的改变,一是由公安经侦部门按照银行提供的名单,按户查找,落实债务;二是由经侦部门对逃废银行债务的借款人立案侦察,三是对赖债户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四是与银行紧密配合调查核实借款人财产及偿债能力情况。五是运用银行法、担保法、票据法、合同法及民法等对借款人假破产、外逃躲债、多头开户、赖债不还等逃避债务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甚至交司法部门处置。 经过公安和银行部门的紧密配合,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活动取得了巨大成就,拔掉了一大批赖债户和钉子户,对拖欠银行贷款的借款人起了警示作用。同时对确实无力偿还的借款人,帮助他们就业或寻找创收渠道。 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中存在的问题 1、 打击力度不够。由于公安部门与银行对借款人所处的角度不同,特别是银行对贷款管理的一系列规则是其他部门所无法掌握的,所以往往不自觉的站在了借款人一边,削弱了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力度。 2、银行手续存在瑕疵。在催收和追缴银行贷款时,因银行贷款合同或诉讼时效存在问题,所以给追偿债务带来一定的阻碍。 3、追查成本较高。不良贷款的清收是一个费时费力的工作,银行已经花费了一定代价来进行催收。公安部门的参与也无法保证被清收的贷款都能够全部收回,但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4、时间短,无法长期坚持下去。目前公安部门参与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活动,尽管取得了成效,但与银行 不良的额度相比相去甚远,需要建立一种长期的合作机制,将打击逃废银行贷款的活动持续的进行下去。 四、发展和完善的方向 1、紧密配合,再出重拳。 2、追查和完善借款手续相结合。 3、简化手续,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清收一片。 4、要与经济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 5、要与多个执法部门配合,共同打击逃废债。 6、坚持不懈,作为长期的工作任务来进行。 祁志红 满都拉

信用社金融论文篇(4)

中图分类号:F830.6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1-0064-02

引言

国内诸多学者对农村信用社金融供给不足、农村经济的货币化程度、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等问题展开过大量的研究。这些研究涉及了农村信用社的金融风险问题,但并没有直接对其所内生的金融风险构成做出解说。本文尝试着对农村信用社的内生风险进行了剖析。

一、农村信用社内生风险的理论分析

从理论和实际两个层面来概括,农村信用社的内生风险构成可以描述为:在不考虑外部金融影响或冲击而单纯考虑农村经济活动所引发的金融供给和需求、金融功能发挥、利率控制和市场化程度以及由此形成的一切制度安排对贷款安全和借贷双方交易费用支付产生影响的政策性和市场性的机理或过程。因此,可以将农村信用社的内生风险构成理解为特定金融制度安排下主体决策、行为及产生效应的过程。

农村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是混合经济在农村金融制度安排上的选择。

在体制转轨尚未结束的阶段,金融抑制现象的长期存在必然导致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农户和农村企业在得不到充足的正规金融贷款支持的情况下,通常会去寻找非正规金融的融资渠道,因此,非正规金融对正规金融具有补充效应,这种效应会使那些体现政策性金融的三农专项贷款等或体现国家农业政策的农村信用社的金融职能发挥促进农业经济增长作用的同时,在伴随着正规金融制度缺乏适时适度的结构安排和没有考虑到农村金融需求抑制现象广泛存在的情况下,有可能内生出农村信用社的市场风险。这是农村信用社产生内生风险的分析基础。

二、中国现阶段农村信用社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受主流经济理论的影响,“金融供给先行”是农村金融制度设计的主导思想或理念,在利率控制、金融进入、低息或担保融资等方面,仍然反映着政策性金融的性质。

2.金融的组织体系、产权模式、服务方式及监管政策等,体现着政府办金融的色彩,金融组织在传导国家支农信贷政策等方面不具有高效的机制,信贷结构调整滞后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3.农村金融制度安排通常围绕城市工业化的逻辑进行。

4.政府干预措施没有重点考虑到农村的金融需求,未能在金融制度上保障对农村金融需求的有效供给。

这些特征在金融组织运行中所产生的具体金融风险,突出反映在农村信用社金融职能的发挥及其效应方面;而在金融供给和金融需求上所产生的风险,则具体表现为大量资金通过农村信用社机构外流,以至造成农村金融供给与金融需求的失衡。

三、农村信用社内生市场风险解析

农村信用社内生的市场风险,可以从制度安排和组织运作两个方面来解析。

以制度安排而言,政府设计、制定和实施正规金融制度,是在信息不对称和有限理性等约束条件下进行的;农村信用社和农户在正规金融制约下从事融资或借贷等活动,也会面临同样的约束。由于这些行为主体在信息获取和理性约束等方面存在着差异,且各自的目标函数不同,因而会经常出现博弈行为。

中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制度选择并没有真正起到“以制度来限制不确定性”的功效,它具体表现为以“供给先行”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并没有使农村的金融供给适合于农村的金融需求,这既是农村金融市场出现内生风险的根源,也是农村金融市场之内生风险的结果。

从组织运作方面剖析,从非正规金融能部分弥补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视角来评判其金融功能,容易忽略农村非正规金融所蕴涵的风险。目前在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需求者主要是那些难以从正规金融部门得到足量融资的农户和农村私营企业,而非正规金融的供给者大多是资金充裕的私营业主、富裕农户及高利贷组织,这两大类参与主体在长期的借贷活动中正在巩固和重塑着以私人诚信、友情等维系的农村非正规金融文化,它们在农村借贷市场中占有极高的比例。

然而,由于缺乏法律保护的非正规金融贷款的用途多维纷繁,它通常并不增加农业生产中的净流动资金,这种情况除了会引致正规金融资金游离出农村金融市场外,还会造成国家农业政策在农村失去落实的对象和目标,引起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混乱和农村高利贷盛行。也就是说,农村非正规金融所内生的风险具有溢出效应,而这种效应是以农村的非正规金融对正规金融的补充效应为前提的。

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市场所蕴涵的金融风险,是一个需要进行理论透视才能够解析的问题。目前,农村正规金融市场小额信贷的供给者主要由农村信用社充当的事实,可让人们产生以下认识:农村信用社有能力在中央银行利率规定的幅度内自行确定农村信贷市场上的利率。

小额信贷市场中供给曲线的消失,意味着贷款有可能出现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均衡,是建立在贷款需求曲线与利率负相关以及利率是垄断价格等基础上的;这种均衡的代价,是农户的贷款需求通常会转向具有更高交易费用的信贷替代品,以至在农村小额信贷市场中产生以社会成本高昂为代价的、被垄断厂商理论称作“无谓损失”的情景。依据垄断厂商理论指出这一“无谓损失”之纯理论的解析又是一回事(周振海,2007),围绕这一“无谓损失”揭示其在小额信贷市场中所蕴涵的内生金融风险则是另一回事。贷款供给量萎缩所导致的这种损失,会在引致农村信用社资金游离出农村小额信贷市场的同时造成农村信贷供给和需求的失衡。

农村外部市场对农村信用社的资金需求,通常会部分地冰释农村信用社在利率上的自行定价权。如果农村信用社执意在中央银行规定的利率幅度内行使利率的自行定价权以维持超额利润,其贷款对象很可能是信用资质不好的厂商,从而出现贷款风险;反之,农村信用社便会出现贷款不足。

结语

对这种内生性金融市场风险的认识和理解,应该围绕中国农村金融运行的特定的环境来展开,只有这样,才能在理论上对农村金融市场作出以制度安排为分析导向的深入研究。在中国现阶段,农村正规金融中的小额信贷市场由农村信用社垄断经营的事实,已反映出大量小额信贷资金外流以及农村信用社的金融职能难以发挥促进农业经济增长的效应,但对导致这种局面之原因的研究,不能仅仅限定于“金融供给的先行政策”以及与此相关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产权模式、服务方式及监管政策等的分析,而是应从农村二元金融框架在实际运作中所内蕴的市场风险来追溯。以农村金融市场所内生的风险而论,固然现阶段非正规金融的无序运行对风险的形成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目标错位所引致的风险则是不可否认的。

参考文献:

[1]王小芽.农村信用社概述[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6:13.

[2]郭家万.中国农村信用合作金融[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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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孙建平.当前农村信用社的困境与出路[J].金融与经济,2008,(9).

[5]范静.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创新研究 以农村信用社为例[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82.

[6]林华.外资银行 圈地 中国农村[N].中国商报,2007-08-28.

[7]宋琬如.欠发达地区农业银行抢位中国农村金融市场[N].国际金融报,2007-11-13.

信用社金融论文篇(5)

中图分类号: 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92(2009)01-0012-05

一、引言

经济现实的多样化决定了金融形态的多样化。单调的金融结构从根本上无法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市场的缺失使商业性金融无从着手,指令经济的效率低下又使得政策性金融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开发性金融作为一种独立的金融形态,有利于弥补商业性金融的不足,在经济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由于商业性金融存在不足,很多学者对开发性金融做了深入研究,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试图说明开发性金融是商业性金融的一种补充。李志辉&李萌(2007)基于开发性金融原理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开发性金融支持模式(DFS)的机理、经济效用和运作流程进行了系统分析,研究表明该模式能够使中小企业获得潜在外部利润、扩大中小企业融资的可能性边界、减轻融资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从而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刘大为&周苗(2007)分析了开发性金融债券的发行和创新实践活动,说明开发性金融债券不仅有效促进了开发性金融机构融资体制的完善及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还推动了中国金融体系和金融结构的调整和转变,在经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林勇&张宗益(2007)在归纳总结现代金融理论体系基础上,对开发性金融进行了理论研究上的定位,并提出了该理论的研究框架。开发性金融理论是不完全市场金融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理论研究中应注重借鉴新制度经济学和信息经济学研究思路和方法。

二、弥补商业性金融不足的开发性金融

鉴于商业性金融存在的不足,在本小节中,我们通过开发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比较,说明开发性金融如何弥补商业性金融的不足。我们从开发性金融具有国家信用、在金融市场上公开发行开发性金融债券和以市场业绩和政府特定经济和社会目标为目标三方面展开分析。

(一)国家信用

开发性金融机构是政府特定赋权的金融机构,兼具有国家信用和机构信用,而一般商业性金融机构只具有机构信用。国家信用级别一般要比本国金融机构的信用级别高。这种差别导致两类金融机构在融资成本上有所不同,我们着重分析在其他方面均相同的情况下,融资成本差别给两类金融机构造成的影响。我们首先陈述如下结论。

命题1:兼具国家信用和机构信用的开发性金融比只具有机构信用的商业性金融倾向于向经济中提供更多的信贷资金。

证明:为便于说明,在证明中我们统称开发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为银行。同时,为便于分析,我们假设银行仅向一家企业提供贷款,该企业只有一个项目,此时,银行的收益函数为

其中,i=1,2分别表示开发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x表示借款企业的价值,是一个随机变量,函数f(x)表示企业资产价值的分布密度,x,x分别表示企业资产价值的上限和下限,K表示银行向企业提供的贷款额,r表示银行对企业的贷款利率,利息按照复利计算。由于银行收益函数的一阶导数满足

可知,随着银行提供的贷款量的增加,银行收益增加,但增加的速率在下降。

我们忽略开发性金融通过发行债券筹集资金利商业性金融通过吸收存款筹集资金在方式上的差别,仅考虑筹资的利息成本,那么,银行成本函数为

其中,ri,i=1,2分别表示开发性金融利商业性金融的融资成本。由于开发性金融具有国家信用,而商业性金融只具有机构信用,所以,开发性金融的融资成本比商业性金融低,即r1

由收益函数和成本函数可知,银行的利润函数为

求解该问题,一阶条件为

根据隐函数定理,对一阶条件的两边关于ri求导数,可得

这表明,融资成本越高,银行的最优贷款额越小。由于开发性金融融资成本比一般商业性金融低,所以,开发性金融的最优贷款额比商业性金融大。这说明,在相同条件下,开发性金融利用成本优势向经济提供了更多的信贷。命题得证。

命题说明,面对同样的贷款条件,开发性金融由于具有国家信用,倾向于比商业性金融提供更多的信贷。当市场经济中存在处于融资困境的企业或项目时,或者说,当商业性金融不愿意提供资金时,开发性金融利用国家信用的优势愿意提供了信贷支持,缓解了融资瓶颈。

(二)社会效应

开发性金融具有市场业绩和政府特定经济和社会目标的双重目标,并不单单追求市场业绩和利润最大化。所以,如果贷款项目存在外部效应,开发性金融在提供贷款时就会对项目的外部效应进行考察,做出与商业性金融不同的决策。我们首先陈述如下命题。

命题2:考虑外部效应的开发性金融比不考虑外部效应的商业性金融对具有正外部效应的项目倾向于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对具有负外部效应的项目倾向于提供较少的资金支持。

证明:假设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都仅对两个企业进行贷款。在这两个企业中,一个企业仅投资于正外部效应比较大的一个项目,另一个企业仅投资于没有外部效应的一个项目。开发性金融既追求市场业绩又考虑社会效应,所以,其目标函数中既包含利润函数,又包含外部效应函数。商业性金融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故其目标函数中仅包含利润函数。两种类型的银行在两个项目上的总收益函数都是

其中,Kl,l=1,2表示银行在企业一和企业二的资金投入,f(x),h(x)分别表示两个企业资产价值的分布密度。

银行总收益函数满足

假设项目二产生的外部效应为正,正外部效应函数为E(K),满足E(K)>0,E'(K)>0,E″(K)0。同时,为集中考虑目标的不同对银行决策的影响,我们假定两类银行在其他方面均相同,当然,融资成本也相同,即每筹集一单位资金都需要支付在厅时间后要支付本息。成本函数为

C(K1,K2)=(K1+K2)

两类银行部自主选择对两个企业的贷款量,以使自己的目标函数实现最大化。下面我们分析开发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问题。

①开发性金融

令K11,K12表示开发性金融分别对企业一和企业二的贷款,则开发性金融的目标函数为,

Π1(K11,K12)=B(K11,K12)+E(K12)-C(K11,K12)

在无法确切知道外部效应函数的二阶导数符号的情况下,我们对此进行讨论。如果E″(K)

可得

K11=K11,K12,=K12

其中,K11,K12分别表示开发性金融对两类企业的最优贷款量。

如果E″(K)>0,也就是说,E(K)是凸函数,那么,开发性金融的最大化问题不存在最优解。然而此时,随着对存在正外部效应的项目贷款量的增加,开发性金融的目标函数值越来越大。

②商业性金融

令K11,K12,表示开发性金融分别对企业和企业二的贷款,则由于商业性金融的目标函数不包含项目所产生的外部效应,可知其目标函数为:

Π2(K21,K22)=B(K21,K22)-C(K21,K22)

最优化问题的一阶条件为:

可得

K21=K21,K22,=K22

对比开发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可以看出,如果外部效应函数为凹函数,则

K11=K11,K12,=K12

即开发性金融在存在外部效应的项目上投入了更多的资金。如果外部效应函数是凸函数,开发性金融在存在外部效应的项目上的贷款也比商业性金融多。所以,我们得出,在开发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都追求目标最大化的情况下,前者在正外部效应比较大的项日上投入了比较多的资金,解决了由外部效应所引起的市场失灵。

如果项目存在负外部效应,那么,外部效应函数E(K),满足E(K)

命题说明,开发性金融在主动提供信贷时,考虑到了项目带来的外部效应,如果外部效应为正,开发性金融机构将会大力支持,否则,开发性金融将不会或很少提供货款。这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市场经济带来的缺陷,促进了社会和经济更好的发展。

此外,根据一般均衡理论利福和经济学理论,我们知道,市场经济只能实现经济效率而不能实现社会公平。作为政府特定赋权的金融机构,开发性金融要体现政府意志,即要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尽量促进社会公平。也就是说,在开发性金融的目标函数中还包含有社会公平的内容。如果一个项目所能实现的利润比较少,但却能够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那么,开发性金融由于考虑项目所能带来的社会效应,将会对该项目提供较多的贷款。我们把上面分析中的外部效应函数改为社会效应函数,那么上面的分析框架就可以用来分析开发性金融在对待社会公平时的信贷决策。结论与上面的分析类似,即开发性金融将在促进社会公平的项目上投入更多的资金,而在有悖社会公平的项目上投入较少资金。

(三)开发性金融债券

商业性金融主要通过吸收存款筹集资金,而存款的期限由金融机构外部因素决定。所以,考虑到风险因素,商业性金融在提供资金时不得不有所选择,以降低金融风险。开发性金融主要通过发行开发性金融债券筹集资金,债券的期限由开发性金融机构自主决定,所以,其在选择信贷资产时,存在明显的优势。我们先陈述如下命题。

命题3:通过发行开发性金融债券筹集资金的开发性金融比通过吸收存款筹集资金的商业性金融在应对长期信贷时更有优势。

证明:为防范风险,银行都要对资产和负债进行管理,所以,我们通过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理论来证明这个结论。为便于分析,我们假设开发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都通过久期匹配来对资产和负债进行管理。久期是一种对到期日进行价值与时间加权的度量法,考虑了所有盈利资产现金流入和所有与负债相关现金流出的时间安排。久期缺定义为资产组合久期与负债组合久期的差。久期缺为:

久期缺=银行资产组合加权久期-银行负债组合加权久期

如果久期缺为正,那么,任何利率的相同变化都会使银行负债价值的变化小于银行资产价值的变化。如果银行存在久期负缺,则任何利率的相同变化都会造成负债价值变化比资产价值变化大。利率对久期缺和银行净值的影响如表1所示。

商业性金融主要通过吸收存款获得资金,并且期限较短的存款比例比较大。所以,如果商业性金融持有较多的长期信贷资产,那么,根据久期匹配的管理策略,商业性金融机构将拥有正久期缺。此时,如果利率发生变化,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净值将会波动剧烈,从而遭受较大的利率风险。所以,商业性金融机构在久期匹配规则下,一般不愿意持有风险较大的长期信贷资产。

相反,开发性金融主要通过发行开发性金融债券获得资金,债券的期限可以自主确定。如果开发性金融持有了较多的长期信贷资产,那么只要其发行长期债券就可以缩小久期缺,使久期得以匹配。于是,在久期匹配规则下,开发性金融能够承受风险较大的长期信贷资产。

所以,在防范风险的谨慎原则下,开发性金融比商业性金融更倾向于提供长期信贷资产。命题得证。

命题说明,开发性金融利用发行开发性金融债券的融资优势愿意提供期限较长的贷款。在现实中,很多企业或项目都需要期限较长的信贷,而商业性金融由于担心风险太大而不愿意对此提供信贷,这导致了融资困境的产生。此时,开发性金融利用自身的融资优势,对需要长期信贷资金支持的企业提供信贷,较好的满足了市场对资金的需求,弥补了商业性金融的不足,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本文从开发性金融具有国家信用,以市场业绩和政府特定经济和社会目标为目标和通过发行开发性金融债券筹集资金三方面展开了论述,通过开发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比较,说明了开发性金融为什么能够弥补商业性金融的不足。同时,这为开发性金融的存在奠走了基础。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通过开发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对比,说明了开发性金融具有的独特优势,得出了开发性金融能够弥补商业性金融的总体结论。具体结论如下:

第一,兼具国家信用和机构信用的开发性金融比只具有机构信用的商业性金融倾向于向经济中提供更多的信贷资金。

第二,考虑外部效应的开发性金融比不考虑外部效应的商业性金融对具有正外部效应的企业倾向于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对具有负外部效应的企业倾向于提供较少的资金支持。

第三,通过发行开发性金融债券筹集资金的开发性金融比通过吸收存款筹集资金的商业性金融在应对长期信贷时更有优势。

根据文章的结论,我们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第一,开发性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国家信用优势,用比较低廉的融资成本获取融资优势。

第二,开发性金融机构在提供信贷时要考虑提供资金所能带来的外部效应和社会效应。如果存在正的外部效应和社会效应,开发性金融机构就应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否则,就不应该投入太多资金。

第三,开发性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发行开发性金融债券的优势,通过灵活发行各种期限的债券,对发放长期信贷资产引起的市场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

参考文献:

[1]彼得S.罗斯著,刘园译,《商业银行管理》,第五版,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国家开发银行中国人民大学联合课题组,《开发性金融论纲》,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国家开发银行中国人民大学联合课题组,《开发性金融经典案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信用社金融论文篇(6)

一、引言

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在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农村金融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城市金融的发展,其改革改革的阻力和问题层出不穷,改革在困难中裹足前进。同时,农村金融发展的滞后,严重阻碍着我国统一金融市场的形成。所以,在国家强调城乡一体化和谐发展的新时期,如何选择合适的农村金融改革路径,就成了理论界关注与探讨的热点和焦点,本文尝试总结近十年来国内学者对于该问题的文献研究,梳理理论界关于农村金融改革路径选择问题的脉络。

二、文献综述

(一)改革的总体思路

在新的形势下要改革农村金融,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大方向问题,农村金融应该走向何方。农村金融市场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它适合豪门与草根共舞,正规与非正规并存。同时,农村金融的问题,更多的是体制和制度安排上的问题,因此,完善农村金融体制和制度安排,应该是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重点(何广文)。对此,杜晓山和何广文将普惠性金融体系理念与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结合起来,认为要发展农村经济,就必须构建一个涉及全国的普惠金融体系,强调培育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性。而在普惠金融的构建方面,学者们的思路则不尽相同。卢清波提出应在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前提下,通过政府引导和监管来进行发展与完善。刘明等则从山东省普惠金融的实证研究出发,提出了政府政策扶持、金融创新等方面的建议。王曙光和李冰冰通过构建农村金融负投资与农民收入增长之间关系的模型,对该理论模型进行分析解释和实证检验,提出库兹涅茨效应的系统性矫正框架来构建普惠金融。

(二)农村信用社改革

长久以来,农村信用合作社在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中功不可没,因此,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农信社的改革至关重要。对于我国目前农村信用社改革效率低下的问题,理论界普遍认为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人的因素,缺乏改革的依靠力量;二是政企不分;三是产权不明晰(徐滇庆),因此必须引入企业的竞聘制度,通过竞聘来确定农信社的管理者。而同时,如何明晰产权是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核心问题,在这方面,学者们异议很少,普遍认为股份制是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方向,在股份制改革的大方向下,结合各个地方的经济特点选择具体的组织形式。为适应产权制度改革的需要,信用社的组织模式可以多样化,包括股份合作制信用社以及合作银行等,可以根据各地方实际,灵活发挥信用社的组织形式。在改革中,无论是产权制度还是组织形式创新,最终要通过经营机制的创新来体现,都要求信用社进行经营机制的转换,在服务三农中求得自身的发展(徐芳、王波)。对于金融服务业来说,其发展的核心在于综合服务能力的提高,所以,王国荣提出了为适应农村经济多元化、多层次发展的需要,须注重改善农信社服务方式。除此之外,也有学者建议在农村信用社的基础上发展社区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

(三)完善政策性金融制度

我国是农业大国,对三农需要且必须有政府的扶持,所以,一些学者从政策性金融的角度来分析探讨农村金融的发展方向。加强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职能定位,完善我国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是当前无法回避的重要议题,要进一步推动农业发展银行到农业重点地区设立机构,提高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金融功能,加快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张皓)。而在这些学者中,史建平另辟蹊径,他认为从我国目前农村地区发展相对落后的现实来看,农村的政策性金融应定位于“培育市场”而非纠正市场失灵,即通过各种政策来促进农村市场机制的形成。

(四)促进非正规性金融的发展

1.非政府小额信贷。在构建普惠金融方面,小额信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因此应该努力探索农村非政府小额信贷,用小额信贷的发展来撬动我国农村金融的改革。针对目前小额信贷存在的问题,学者们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思路。一方面,应该由政府财政来解决最贫困农户的问题;另一方面,针对我国的实际,可以将小额信贷分解为政策性小额信贷体系和和商业性小额信贷体系,分别按运行成本最小标准和商业机构标准来衡量它们贷款的运行效果(曹凤岐、郭志文)。有两种操作模式:一种是在非政府的小额信贷治理结构调整中,引进私人资本或商业资本培育和引导商业化的小额信贷机构;另一种是通过市场化的重组与合作来建立独立的、专业化的非政府小额信贷机构(忠),考虑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在偏远地区可将资金形成资金池使用,形成规模比较大的项目。在非政府小额信贷方面,争论激烈的是其吸储问题。有学者认为,吸储是小额信贷扩大覆盖面和规模的关键,但也有学者以印度的银行和自助小组(Self Help Groups,简称SHG)的联合模式为例,认为依靠批发贷款而不是吸储同样也能有效地扩大规模(杜晓山)。

2.民间金融。我国的农村民间金融有着悠久的历史,在各个农村地区十分普遍,事实上构成了农村金融市场的主体之一,但快速发展的民间金融一直没有得到政府的支持,一般性法规无法满足民间金融的需要,因此应充分考虑民间金融的特点,进一步完善立法,将其纳入金融监管体系,这也是下一步农村金融改革的一大重点。

对于民间金融的合法化的路径,管述学和庄宇提出了三种方式:一是农村民营银行,选择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村民间金融机构,将其联合组建为农村民营商业银行;二是建立农村社区合作金融组织;三是放开农信社股权限制,吸收民间资本入股,可在农信社股本中设置资格股和投资股。而在这一方面,洪正则用借款人融资条件决定的道德风险模型解释了农村发展民营资本和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必要性,杜婕从制度的角度分析民间资本的进入方式。

民间金融的另一个热点问题是其高利贷问题,学者们也有自己不同的观点。费孝通指出,高利贷之所以在农村地区普遍存在,归根结底在于城镇和农村之间缺少一个较好的金融组织。张德强认为民间金融的利率水平与正规金融之间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因此,国家应在监管上承认其合理性,应采取相应的措施鼓励合法民间金融的发展,同时取缔非法的黑色民间金融。

(五)发展农村非存款性金融机构

由于我国经济的二元特性,导致农村金融发展的异常滞后,在广大农村地区,相对于城镇地区来说,农村的金融机构比较单一,基本上局限于存款性金融服务机构,所以要形成全国真正统一的金融市场,就必须大力发展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完善农村金融市场。在非存款性金融机构中,学者们呼吁最多的是发展农村金融保险机构(叶启麟等)。而在保险机构的具体组织方式上,学者们有不同的看法。彭莉戈认为,应当由国家组建专业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为农业信贷机构提供风险保障,监督和管理众多农业保险基层机构。王顺、梅国辉和赵勇提出组建农业风险投资银行,负责新技术、新项目的初期工作,替代农民承担前期风险,替代农民承担科技新项目的前期风险,等项目成熟且有稳定的收益之后,再将项目转移给农民。另外,通过建立风险基金来分担农业发展过程中的风险。

三、小结

总体来看,理论界对于农村金融改革的路径选择研究还是比较全面的,只不过每个学者的侧重点有所不同,而结合实际来说,不难发现文中所涉及的五个问题正是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中所面临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以后的进一步改革中,如何解决文中的五个问题以及以后遇到的新问题关系改革的命运,而关于新一轮的改革,毫无疑问会在理论界掀起一场争论与变革,所谓真理越辩越明,理论界的探讨与思考会指导着农村金融进一步沿着市场化、开放化与集约化方向前进。而改革的历史经验告诉人们,仅仅依靠商业性、政策性或者合作性金融机构来推动农村金融的改革都是不够理想的,建立一个互相补充、互相推动的多元化金融体系才是改革的必然途径与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 曹凤岐,郭志文.我国小额信贷问题研究[J].农村金融研究,2008,(9).

[2] 杜婕,霍焰.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服务领域的制度分析[J].财贸经济,2013,(3).

[3] 洪正.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可行吗――基于监督效率视角的分析[J].经济研究,2011,(2)

[4] 陆磊.在变革中做活农村社区金融[J].中国农村金融,2012,(1).

[5] 刘明,刘震,郭峰.山东省普惠金融发展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基于普惠金融发展指数的实证研究[J].金融发展研究,2014,(12).

[6] 卢清波.构建普惠金融体系:困境与破局[J].中国农村金融,2014,(24).

[7] 何广文.农村金融改革成效及深化改革路径[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2008,(10).

[8] 史建平.完善政策性金融功能 改善农村金融服务[J].中国农村金融,2012,(3).

[9] 王曙光,李冰冰.农村金融负投资与农村经济增长――库兹涅茨效应的经验验证与矫正框架[J].财贸经济,2013,(2).

[10] 王顺,梅国辉,赵勇.中国农村金融改革路径探索[J].中国金融,2010,(22).

[11] 王一鸣.资金互助社:农村金融的一条有效途径[J].中国乡镇企业,2011,(Z1).

[12] 叶启麟,古学彬,方茂扬.中国农村金融体系运行机制研究[J].区域金融研究,2014,(12).

信用社金融论文篇(7)

市场营销理论在金融业中应用方面的研究,国内最早的成果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胡树鲜(1990)最早提出了市场营销理论在银行经营中的应用问题。范钦建(1991)介绍了西方商业银行市场营销的产生与发展。李汀(1991)是国内第一个使用“银行营销”概念的。郝子文(1994)是国内最早使用“金融营销”概念的。由此开启了我国金融市场营销理论与实践研究。

而农村金融市场营销方面的研究成果则出现的相对更晚一些。杨兴东(1998)在对金融市场营销观念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农村信用社运用营销技术开拓业务问题,重点介绍了信用社的市场营销策略和手段。这是国内最早的关于农村金融市场营销方面的成果。此后,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营销方面的研究逐渐发展起来,这些成果大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概括:

一、农村金融市场营销观念研究

营销观念是市场营销的基础。农村金融市场营销观念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在处理自身、客户和社会三者利益时的态度、思想和意识。有什么样的营销观念,就有什么样的营销战略和策略。就营销意识而言,黄胜(2000)认为金融市场营销是市场条件下农村信用社的现实选择,继而探讨了农村信用社的市场营销策略和手段,提出了制定人才战略、区域战略、服务形象战略的建议。朱清(2007)进一步分析了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环境的变化,认为农村信用社要在开放的新的农村金融领域中生存和发展,必须全面实施金融营销。魏明、马基民(2007)分析了农业银行市场营销所面临的困境,提出通过建立新的市场营销观念;重新调整市场定位;创新营销手段等构建有效的市场营销机制。邹璐(2007)以银行营销理论、“五种力量”模型理论为基础,系统分析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加强营销管理的必然性,以及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要加强特色的业务营销管理。

信用社金融论文篇(8)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2265(2017)03-0003-05

信贷市场上广泛存在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由此产生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造成交易成本的上升和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低下。从宏观上讲,如果不能有效地控制违约风险,将对信贷市场的存在和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甚至导致信贷市场的萎缩,因此需要建立征信体系以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现有文献中,对征信理论的研究主要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出发,以信息不对称、交易费用和博弈论等理论为基础去解释征信的产生、发展和功能等问题。本文对征信理论基础问题追根溯源,以金融发展为背景,从金融中介理论出发来阐释征信的本质特征,在这一理论框架下,分不同的侧面利用规模经济理论、公共产品理论对征信基础理论问题进行剖析。

一、征信的产生源于信息不对称

古典经济学通常假定信息是完全的,市场竞争是充分的,可以自动达到一般均衡,因此在理想的金融市场中,金融中介因失去功能而变得多余。然而,信息不对称在现实中长期存在,从信贷领域而言交易双方难以达到信息的完全共享。这样贷款者很难依据风险程度确定利率水平,而只能根据借款者的平均风险水平确定利率,从而使高风险者获益而低风险者受损,产生“逆向选择”问题。而且,“道德风险”也难以避免,主要表现为拖欠债务等失信行为。从总体上讲,信息不对称提高了金融市场上的交易成本、降低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

为解决信用交易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需要以可负担的成本建立信息的收集、甄别和共享机制,提高获取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增加交易双方的信息透明度。征信作为专业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行业应运而生,成为市场经济特别是金融领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征信对于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节约社会交易成本和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具有显著效果(见图1)。

从微观上讲,通过信用信息的共享可以降低授信人决策时的信息收集成本,提高对受信人的了解程度,完善交易前的筛选机制,提高根据风险决定利率水平的定价能力,从而降低逆向选择的程度。而且,信息的共享和长久保存使得交易双方的一次交易变成受信人与整个社会在存续期间的重复博弈,完善了对违约者的事后惩戒机制,降低了违约概率,也就相应地降低了道德风险,减少了对贷款人的事后监督成本。从宏观上讲,征信在整体上具有明显的正外部性,完善的征信体系可以提高守信者交易成功的概率,提高失信者参与交易的成本,从而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帮助市场上每个交易主体养成良好的信用习惯,提升整个社会的信用水平。

二、征信的本质是金融中介功能的分离与专业化

金融中介是处于资金需求方与供给方之间买卖金融资产的机构。抽象地讲,金融中介是与金融市场相对应的、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化的基础制度性安排(见图2)。金融中介理论围绕金融中介为何产生、如何发展以及在经济金融发展中的作用展开研究,在不同历史时期取得丰硕的研究成果。

19世纪以前,“信用中介论”占据主导地位,认为金融中介是“存款人的集中”和“贷款人的集中”,具有“信用创造”和“资产转换”的功能。信息经济学的发展推动金融中介理论成为20世纪70年代金融理论的热点,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促使资金富余者将资金委托给专门从事信息生产的人或者机构来从事放贷业务,这样就沿着“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将资金委托给从事信息生产的人(机构)”的逻辑更加有力地阐明了金融中介存在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美国经济学家戴蒙德于1984年提出“贷款者委托金融中介机构对借款者进行监督(贷前和贷后)”,从“防范道德风险”和“降低交易成本”的角度进一步论证了金融中介的功能。

回顾金融中介理论可以发现,通过信用信息的归集、加工和应用来开展信贷活动、防范信用风险是金融中介存在的重要原因。换个角度讲,金融中介是资金流、信息流共同汇集的中心和节点,以此也可以体现金融是现代经济核心的地位。在经济金融化、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全球化程度不断提升的背景下,金融中介的l展使得资金流动高度契合了物流、信息流的要求,助推社会资源以高效快捷的方式进行配置,满足了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并推动社会经济进入一个新的发展形态。金融中介需要处理的信息数量日益增多、结构日益繁杂而且效率需要成倍提升,客观上就产生了将信息收集、整理和加工环节分化出来,成立专门的信息服务类机构的现实需求。从这个角度讲,征信机构可以视为金融中介中专门从事信用信息服务的类别,是对信用信息服务功能的强化,是通过提供信用信息服务而优化金融资源配置,进而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的细分行业。因此,征信机构作为金融中介的组成部分,既具有金融中介所具有的共性特征,又作为信用信息服务机构具备独有的特征。

三、征信的核心特征

(一)征信行业发展具有规模经济特征

征信行业具有不同的发展路径,具体可分为政府主导型、市场主导型和混合型三种模式,在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都已经建成完善的征信体系。无论发展模式如何,征信机构在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工、共享和对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都呈现出显著的规模经济特征。在各国的征信系统建设初期,需要投入巨大的资源,因此准入门槛较高;发展成熟阶段成本降低而收益明显提升(见图3)。主要原因在于征信行业具有网络经济的性质,一旦信息提供者和信息使用者之间形成完善的信息共享平台,构成双向的信息流网络,需要继续投入的资源和维护成本较低,同时随着征信产品应用者的增多所带来的收益不断增长,呈现出显著的规模经济特征。

在美国、英国等市场主导型国家的征信行业发展初期,征信机构众多,规模较小,经营覆盖的区域较窄,在经历了100多年的兼并重组和优胜劣汰之后,形成现在少数机构垄断征信市场的格局。对于征信行业后发国家而言,在发展初期需要较大规模的投资去购买信息存储和处理设备、雇用征信专业人才、架设信息输送网络以及开发征信服务和产品。这一阶段,由于需要采集的信用信息数量巨大,社会认可度较低导致征信产品的使用率不高,收益远远小于成本,市场主体缺乏进入征信行业的实力和动力,大多数是由政府和行业组织等机构出资建设公共征信平台,完成征信制度建设、基础信用信息收集和征信市场培育等基础性工作。基础性工作完成后,征信行业开始进入快速成长的阶段,此时收集数据、架设网络和培育市场等成本大幅下降,信用信息的数量、更新速度和应用领域在逐步扩展。这一阶段,大量专业化的社会征信机构逐步出现,征信机构的构成从单一的公共型向公共型与社会型并存的格局发展。在信息主体的相关信息已经实现全面共享、数据更新机制比较成熟、应用领域比较广泛和社会信用机制已经比较完善之后,征信市场开始进入成熟的阶段。这一阶段,在规模经济和正外部性的作用下,征信行业的投入呈现出规模报酬递增的特征。此时,征信机构的实力更强,征信产品和服务呈现出更加明显的多样性、专业性、个性化等特征。

由于征信行业具有网络经济和规模经济的双重特征,在征信市场发展的任何阶段进入成本都比较巨大,特别是到了成熟阶段,即使有新的进入者也只会增加成本而不会带来更多的效益。因此,征信市场上一般只能存在一个或者少数几个市场主体,表现出自然垄断的性质。目前,世界范围内征信业发展的高度集中也在实践上印证了征信业的自然垄断性。

(二)征信产品具有准公共性特征

公共产品是私人产品的对称,指具有效用的非分割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特征的产品,是那些能够为绝大多数人共同消费或享用的产品和服务。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公共产品都能同时严格地满足以上三个特性,如果能够全部满足叫作纯公共产品,比如国防、公安和司法等方面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果三个特性皆不满足是纯私人产品,这方面例子最多,比如衣服、食品等仅供个人消费的物品。介于二者之间,既具有公共产品属性,又带有私人产品性质的为准公共产品。

首先,从效用上看,征信产品不是提供给某一特定的y行、企业或者个人的,而是可以面向整个社会共同提品和服务;而且从消费环节看,征信产品具有联合消费的特点,任何信用信息需求者均可获取所需要的信息而不会影响其他使用者的效用。其次,征信产品的消费具有非竞争性。只要获得许可,在征信系统运转良好时,一个消费者查询某个信用主体的信用报告时,都不能排除其他人同时查询同一主体的信用报告,同时也不会因此减少其他人享用该信用信息的数量和质量。而且,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征信系统的功能更加强大,增加一个用户的边际成本几乎为零。第三,征信产品在受益上具有排他性。也就是说,征信产品一般按照谁付款谁消费的原则运营,将不付费的主体排除在外。可见,征信产品不是纯公共产品,而是既带有公共产品特性又带有私人产品特性,在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效益上可以定价且技术上可以实现排他性的准公共产品(见表1)。

(三)征信体系具有明显的正外部性

外部性的概念是由马歇尔和庇古在20世纪初提出的,指一个经济主体(生产者或消费者)在自己的活动中对其他主体的福利产生了影响。完善的征信体系具有较强的辐射作用,能够显著地促进信贷市场的稳健发展和金融体系的稳定,而且能够提升信贷可获得性,推动金融普惠,促进信贷市场发展与经济增长,在此基础上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整个社会的信用程度,可见征信体系具有明显的“外溢效应”,或者称为显著的“正外部性”。

具体地讲,征信体系覆盖的经济主体越多、信息内容越完整且应用的范围越广泛,那么征信体系的作用就越大,也就是对于信息主体评价结果的影响力就越大,外部性的影响也越大。换个角度讲,由守信主体构成的信用网络规模越大、以征信体系为基础的信用交易越频繁,那么征信体系的重要性越高,地位越重要,发挥的正外部性作用越明显。相反,由失信者组成的团体越大,信用交易的规模和范围越小,那么征信体系就越不重要,甚至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因此,充分发挥征信体系的正外部性,减少甚至消除其负外部性,促进社会成员普遍建立信任感、不断完善“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机制,将显著提升整个社会的信用水平。市场经济是以信用为基础的经济形态。历史和现实的经验表明,市场经济越发展就越要求诚实守信,信用的价值就越高。市场经济的发展如果缺乏信用,就会影响经济主体的活动范围、频率、深度,减少商品交换规模或者延缓交易,进而严重影响社会的投资和消费,拖累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因此,征信体系正面的辐射作用越强大,社会的信用水平越高,越有利于市场机制建设,进而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

四、征信有利于金融资源的合理高效配置

实现金融资源的高效配置和金融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完善的征信体系作为基础,以降低交易成本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从微观层面看,征信产品和服务可以帮助交易对手了解信息主体的信用状况;从中观层面看,征信体系是金融行业的重要基础设施,可以用于防范信用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从宏观层面看,以征信体系为基础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可以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和提升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能力,提升社会诚信水平。然而,金融资源在配置过程中追求利润最大化,具有马太效应,表现出“嫌贫爱富”的特点,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受到不同程度的金融排斥。如果用长尾理论曲线来描绘(见图4),金融机构比较多地关注曲线的“头部”,而将处于曲线“尾部”的弱势群体排斥在外,也就是说金融市场具有典型的“二八定律”特征。征信体系的存在能够为中小企业、贫困人群建立信用档案,帮助金融机构降低向弱势群体提品和服务的成本,推动更多的金融机构开发针对弱势群体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有效拓展金融机构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在整体上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可得性和满意度,进而提升普惠金融的发展水平。

在利率市场化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金融加速发展的新形势下,金融行业对征信产品的要求已经不再局限于原始的信用报告,而是在精细化营销、个性化服务和批量化处理等方面寻求更高级的征信服务。同时,随着经济金融的快速发展,征信服务的需求者已经不再局限于传统的银行类金融机构,而是扩展到证券、保险、电子商务、公用事业、企业雇主和消费者个人等群体,这些都为我国征信市场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从供给角度讲,大数据、云计算和区块链等新兴技术也为征信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海量和多样化的数据、高效的数据处理模式和便捷的服务渠道,从而为征信业务升级和服务领域拓展提供了技术支持。总之,征信体系已经成为现代金融体系的基石,对促进金融结构演进、金融功能强化和普惠金融发展具有支撑作用。展望未来,征信体系建设应该顺应金融发展的需要,以征信基础理论为指导,促进金融资源的合理高效配置,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斯蒂格利茨.经济学(上册)[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2]蔡晓钰.关于金融中介理论的历史演进及述评[J]. 当代经济管理,2005,(2).

[3]张兴祥.征信产品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及其供给方式[J].江淮论坛,2005,(4).

[4]曼昆.济学原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5]白钦先.再论以金融资源为基础的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范式转换、理论创新与方法变革[J].国际金融研究,2000,(2).

[6]克里斯・安德森(美)著,乔江涛译.长尾理论.[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6.

信用社金融论文篇(9)

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3-0194-02

引言

农村信用社是中国农村金融的基础。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和经营机制落后,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几乎难以为继,很难有力地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

2003年6月27日,以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为标志,党中央、国务院决定部署新一轮的农村信用社改革。这次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是,以法人为单位改革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区别各类情况,确定不同的产权形式。

同时央行也给出了三种模式,即统一法人、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供各地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自主选择。2003年开始的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在改革方式上存在路径依赖,由中央政府强制推进,拘泥于形式和数量上的改革与调整,难以从根本上杜绝农村信用社道德风险和急功近利行为。改革的过程成为地方政府和农村信用社向中央政府寻租的过程。

从各地试点情况来看,存在问题也比较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面临严峻的挑战;改革的目标不明确等等。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制度环境和文化背景不同,兼之评价标准的偏颇,很难确定三种模式的孰优孰劣。更为关键的是,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显示出的良好绩效是优惠政策带来的还是制度创新的结果很难测算。

一、文献综述及分析框架

以Sapiro和Nourse为代表的早期合作社学派认为,农民通过合作社进入市场,不仅可提高收入,还可促进市场竞争,从而提高整个社会市场的效率。在Sapiro和Nourse之后几年,人们对合作社的研究开始由注重外部影响向以解决合作社组织内部问题转移。

把合作社当做一个企业的观点是Enke(1945)提出来的,但是他没能解释合作社持续经营问题。20世纪60年代,Helmberger和Hoos(1965)运用企业理论,建立了一个合作社模型。Helmberger和Hoos的模型显示,在收益递减的情况下,如果管理者试图通过吸收新成员来扩大业务,将会减少已有成员的收入。

Cook等在1995年运用产权理论对合作社的产权进行了分析,认为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搭便车、资产组合及对长期项目缺乏投资的激励等问题。随后,Harris,etal(1996)提出以封闭社员资格政策加上销售协议来解决搭便车问题,通过合作社股份的二级市场,允许合作社股份转让来提高社员的投资激励和改善资产组合。

20世纪80年代,随着博弈论、交易费用等一些新兴经济学的兴起,一些学者也及时利用这些理论研究合作社问题。

我们可以看到,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伴随着传统合作社制度的种种缺陷和局限性,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更加关注合作社的企业性质,试图运用企业理论、产权理论、信息经济学理论来解释合作制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演化。大家越来越接受合作社和其他企业一样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观点。他们认为,合作社应当随着外部环境条件的改变而作出相应的改革措施,否则合作社就难以保证持续经营。合作社运营应该是相对开放式的,应该提供各种激励措施来吸引高效率的农民,甚至其他投资者,否则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只有低效率农民的参加只会使合作社走向灭亡。

针对专门的信用合作组织,国外的研究多融合于对一般意义上的合作社制度的研究。但是,如果更深层次地考察,与合作社制度的发展相一致,西方国家关于农村金融组织的研究是随着整个西方国家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过程而逐步深化的。

国外学者对合作金融组织的研究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合作金融组织产生到19世纪末,是合作金融组织自由发展阶段。主要侧重于对合作金融基本原则以及合作社社员权利和义务界定的研究。第二阶段,从20世纪初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是合作金融组织发展的国家干预阶段。主要侧重于合作金融组织与政府的关系以及政府如何进行立法以加强对合作金融管理的研究。第三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时期,是合作金融组织的调整变革阶段。主要侧重于从企业视角研究合作金融如何适应市场的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主流合作金融理论存在以个体性为基础的市场型合作金融和以集体性为基础的整合性合作金融的理论分野。前者把合作金融组织看做是新古典经济学假设条件下的一个企业组织,社员不依赖合作社,合作社由专家经营管理。后者把合作金融组织看做是经营性企业与公共组织的结合体,社员完全依赖于合作组织,合作社由专家经营管理。

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合作金融体系的社会性质逐步淡化,商业逐渐增强,整合型合作金融发展的说服力明显不足,而市场型合作金融理论更具有当代经济的特征,成为目前合作金融理论发展的趋势。

合作金融制度已经有一个多世纪以上的历史,合作金融组织在欧洲、美洲和亚洲都有广泛的分布,很多合作金融组织在经营规模和经营质量上都获得了长足的发展。通过对德国合作银行制度、日本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美国信用合作体系、荷兰合作银行和法国农业信贷互助银行系统运行机制的梳理,结合合作制理论,我们可以发现,由于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社会政治体制以及文化传统上的差异,使得各国合作金融组织在组织架构、运作方式和发展模式上表现灵活多样,但不同地区的合作金融组织都遵循着一些大的基本原则。

1.合作制最主要的原则是成员之间的利益共享和责任共担,以及地方自治和民主管理。

2.合作金融组织常年形成的严密的内控机制及民主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地方成员行和中央合作银行、和地方成员行之间的交叉担保机制,是合作金融组织成为最“安全银行”的主要原因。

3.确定合理的资本组合模式。在这一过程中,引入外部资本是非常必要的。当然,股份制的最终的目的是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过分的股份制结构有可能导致对会员客户的服务有所减少。这需要一个合理的资本结构设计,并且通过一个有效的治理结构,保证成员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合作金融组织的治理结构一般有两级法人(或者三级)机构,植根于最基层的机构当中。每一个成员行都有一套完整的内部治理机制,这样能够实现成员行内部的有效监督。然后,通过自上而下的业务指导和信贷服务,保证各成员行不脱离健康经营轨道。

4.合作金融组织具备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非常重要,如果不提供全方位服务,只是固有的几项服务,而不是以客户价值为原则,那么就会产生更高的成本,还会失去许多客户。合作金融组织客户群体主要以社员为主,以支持社区发展为己任,同时也积极拓展其他客户,以提高赢利水平。以盈利方式最大程度地满足客户的金融要求,而不应把合作金融组织理解为非盈利,或者是可亏损的机构。建立了完善的存款保险制度,以帮助出现危机的合作金融组织渡过难关,同时也有助于建立经营不善的合作金融组织的退出机制,提高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水平。

5.利润分配改变了过去全部留存的方式,一部分用于分配给社员。在分配过程中,以社员参与合作金融的惠顾量为基础,同时也涉及了按股权分红。

6.建立了《合作法》,使合作组织的运行有法可依。《合作法》主要明确什么是合作组织,合作组织有什么样的治理架构。

二、组建农村合作银行的模式

目前,有步骤地组建合作银行,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必由之路。

农村合作银行系合作性质,由个人、企业和其它团体入股的互助制金融机构带有社区性质的一种集体金融组织,在经营管理上与商业银行有不少相似之处,但合作银行并不完全等同于股份制商业银行。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已经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局面,各类经济的发展都离不开资金的融通和金融服务。目前,中国的专业银行多为国有企业贷款,乡镇企业、集体企业,特别是农村种养殖户和个体私营经济等得到贷款就不容易。农村合作银行就是根据目前农村中多种经济的不同需求而组建的,它把农户、个体、私营和小集体经济作为服务对象,为其融通资金和提供金融服务。

关于农村合作银行的模式问题,最强的呼声莫过于要求建立起像专业银行那样的全国性自我管理体系。但这种想法与合作银行国际惯例并不完全符合,有关资料介绍世界各国都是先有信用合作社,然后才有合作银行,原来的信用合作社作为基层合作银行,在基层合作银行的基础上成立地区合作银行和中央银行。世界上有名的大银行,如德意志合作银行和法国农业互助信贷银行,都是在经受市场竞争的洗礼中逐步发展壮大的,由此看来,中国的农村合作银行也应遵循国际惯例,结台中国实际情况,先在县城及县级市组建,再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发展壮大。笔者认为,应根据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在适当时机组建市(地)农村合作银行,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并认为,应设立省级合作银行管理处,挂靠在省级人民银行,负责对全省农村合作银行的领导、管理、协调,以及信息提供、经验交流等项工作。

参考文献:

[1] 王小芽.农村信用社概述[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6:13.

[2] 郭家万.中国农村信用合作金融[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9.

[3] 辛耀.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改革发展研究[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07.

信用社金融论文篇(10)

中图分类号:F830.3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0-0069-02

一、合作社理论基础

合作社理论渊源久远,对合作社的研究可以追溯到19世纪上半叶各种合作思想创立的时候。但是直到20 世纪后期,合作社理论才成为西方经济学理论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从国际比较来看,国外的合作社研究一直领先于国内,这与国外的合作社发展比较成熟有关。

以Sapiro和Nourse为代表的早期合作社学派认为,农民通过合作社进入市场,不仅可提高收入,还可促进市场竞争,从而提高整个社会市场的效率。在Sapiro和Nourse之后几年,人们对合作社的研究开始由注重外部影响向以解决合作社组织内部问题转移。

把合作社当做一个企业的观点是Enke(1945)提出来的,但是他没能解释合作社持续经营问题。在20世纪60年代,Helmberger和Hoos(1965)运用企业理论,建立了一个合作社模型。Helmberger和Hoos的模型显示,在收益递减的情况下,如果管理者试图通过吸收新成员来扩大业务,将会减少已有成员的收入。

Cook等在1995年运用产权理论对合作社的产权进行了分析,认为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搭便车、资产组合及对长期项目缺乏投资的激励等问题。随后,Harris,etal(1996)提出以封闭社员资格政策加上销售协议来解决搭便车问题,通过合作社股份的二级市场,允许合作社股份转让来提高社员的投资激励和改善资产组合。

20世纪80年代,随着博弈论、交易费用等一些新兴经济学的兴起,一些学者也及时利用这些理论研究合作社问题。

我们可以看到,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伴随着传统合作社制度的种种缺陷和局限性,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更加关注合作社的企业性质,试图运用企业理论、产权理论、信息经济学理论来解释合作制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演化。大家越来越接受合作社和其他企业一样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观点。他们认为,合作社应当随着外部环境条件的改变而作出相应的改革措施,否则合作社就难以保证持续经营。合作社运营应该是相对开放式的,应该提供各种激励措施来吸引高效率的农民,甚至其他投资者,否则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只有低效率农民的参加只会使合作社走向灭亡。

国外学者对合作金融组织的研究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合作金融组织产生到19世纪末,是合作金融组织自由发展阶段。主要侧重于对合作金融基本原则以及合作社社员权利和义务界定的研究;第二阶段,从20世纪初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是合作金融组织发展的国家干预阶段。主要侧重于合作金融组织与政府的关系以及政府如何进行立法以加强对合作金融管理的研究;第三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时期,是合作金融组织的调整变革阶段。主要侧重于从企业视角研究合作金融如何适应市场的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主流合作金融理论存在以个体性为基础的市场型合作金融和以集体性为基础的整合性合作金融的理论分野。前者把合作金融组织看做是新古典经济学假设条件下的一个企业组织,社员不依赖合作社,合作社由专家经营管理。后者把合作金融组织看做是经营性企业与公共组织的结合体,社员完全依赖于合作组织,合作社由专家经营管理。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合作金融体系的社会性质逐步淡化,商业逐渐增强,整合型合作金融发展的说服力明显不足,而市场型合作金融理论更具有当代经济的特征,成为目前合作金融理论发展的趋势。

合作金融制度已经有一个多世纪以上的历史,合作金融组织在欧洲、美洲和亚洲都有广泛的分布,很多合作金融组织在经营规模和经营质量上都获得了长足的发展。通过对德国合作银行制度、日本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美国信用合作体系、荷兰合作银行和法国农业信贷互助银行系统运行机制的梳理,结合合作制理论,我们可以发现,由于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社会政治体制以及文化传统上的差异,使得各国合作金融组织在组织架构、运作方式和发展模式上表现灵活多样,但不同地区的合作金融组织都遵循着一些大的基本原则。(1)合作制最主要的原则是成员之间的利益共享和责任共担以及地方自治和民主管理。(2)合作金融组织常年形成的严密的内控机制及民主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地方成员行和中央合作银行、和地方成员行之间的交叉担保机制,是合作金融组织成为最“安全银行”的主要原因。(3)确定合理的资本组合模式。在这一过程中,引入外部资本是非常必要的。当然,股份制的最终的目的是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过分的股份制结构有可能导致对会员客户的服务有所减少。这需要一个合理的资本结构设计,并且通过一个有效的治理结构,保证成员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合作金融组织的治理结构一般是通过两级法人(或者三级)机构,植根于最基层的机构当中。每一个成员行,都有一套完整的内部治理机制,这样能够实现成员行内部的有效监督。然后通过自上而下的业务指导和信贷服务,保证各成员行不脱离健康经营轨道。(4)合作金融组织具备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非常重要,如果不提供全方位服务,只是固有的几项服务,而不是以客户价值为原则,那么就会产生更高的成本,还会失去许多客户。合作金融组织客户群体主要以社员为主,以支持社区发展为己任,同时也积极拓展其他客户,以提高赢利水平。以盈利方式最大程度地满足客户的金融要求,而不应把合作金融组织理解为非盈利,或者是可亏损的机构。建立了完善的存款保险制度,以帮助出现危机的合作金融组织渡过难关,同时也有助于建立经营不善的合作金融组织的退出机制,提高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水平。(5)利润分配改变了过去全部留存的方式,一部分用于分配给社员。在分配过程中,以社员参与合作金融的惠顾量为基础,同时也涉及了按股权分红。(6)建立了《合作法》,使合作组织的运行有法可依。《合作法》主要明确什么是合作组织,合作组织有什么样的治理架构。

二、组建农村合作银行的模式

农村合作银行系合作性质,由个人、企业和其他团体入股的互助制金融机构带有社区性质的一种集体金融组织,在经营管理上与商业银行有不少相似之处,但合作银行并不完全等同于股份制商业银行。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已经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局面,各类经济的发展都离不开资金的融通和金融服务。目前,乡镇企业、特别是农村种养殖户和个体私营经济等得到贷款就不容易,农村合作银行就是根据目前农村中多种经济的不同需求而组建,它把农户、个体和小集体经济作为服务对象,为其融通资金和提供金融服务。

关于农村合作银行的模式问题,最强的呼声莫过于要求建立起像专业银行那样的全国性自我管理体系。但这种想法与合作银行国际惯例并不完全符合,有关资料介绍世界各国都是先有信用合作社,然后才有合作银行,原来的信用合作社作为基层合作银行,在基层合作银行的基础上成立地区合作银行和中央银行。世界上有名的大银行,如德意志合作银行和法国农业互助信贷银行,都是在经受市场竞争的洗礼中逐步发展壮大的。

三、组建农村合作银行的步骤

1.组建农村合作银行不能一哄而上。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大国,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因此,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应按照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根据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农村信用联社的基础上,有步骤地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已脱钩的农村信用社联社,按照《农村合作银行条例》率先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尚未与农业银行脱钩的信用社,应先与农业银行脱钩,接受人民银行的领导,创造条件组建农村合作银行。

2.把农村信用社办成基层农村合作银行。目前的农村信用社还不完全具备基层农村合作银行的条件,首先,要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这就必须摸清家底,强化制度管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把信用社的经营活动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逐步达到基层农村合作银行应具有的经营管理水平。其次,资本金达到注册标准并适当扩大经营规模,按照《巴塞尔协议》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的要求,资本金占总资产的比倒不得低于8%。因此,要扩大经营规模就必须首先增加资本金。最后,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信用社应于筹足注册资本金之后,召开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聘任行长,行长执行股东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

3.组建县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经过整顿提高、扩股、筹足注册资本金,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已具有法人资格,成为合格的基层农村合作银行,为组建县级农村合作银行做了必要的准备,在此基础上,每个基层农村合作银行向县联社入股进行再合作,县农村合作银行也可向地方财政和较大的乡镇企业招收股金。

4.组建市(地)农村合作银行,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营发展需要和市(地)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在适当时机组建市(地)农村合作银行,但市农村合作银行不宜全部按行政区划设立,因为有的市管县过少,没有组建的必要,依法组建的市(地)农村合作银行,其内设机构应与县农村合作银行有所不同,可设立资金调剂部、会计管理部、人事教育部、办公室和独立经营的营业部。

5.设立省合作银行管理处,挂靠在省人民银行,对全省农村合作银行进行行业领导和管理,并提供各项服务。

参考文献:

[1] 王蕾.农村信用社内生风险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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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王小芽.农村信用社概述[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6:13.

[5] 郭家万.中国农村信用合作金融[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9.

[6] 辛耀.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改革发展研究[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07.

信用社金融论文篇(11)

自从戈森定律的兴起,再加上英国的杰文斯、奥地利门格尔和瑞士的瓦尔拉斯在19世纪70年代掀起“边际革命”以来,经济学基础理论便发生了第二次飞跃。经济学基础理论第一次飞跃是由传统的劳动价值论转到基数效用价值论的飞跃,第二次飞跃是基数效用论朝着序数效用论的转换。而序数效用论之萌发也即是人类开始重视心理效用在经济生活中的体现。

20世纪80年代以来,行为经济学的发展如火如荼。行为经济学的兴起与蓬勃发展标志着学者对经济生活中的心理效应的认识的深化和发展。与此同时,作为行为经济学主要的、成功的运用来看,行为金融学在对主流金融学(又称标准金融学)的批判与质疑中成长壮大,在股票市场实践中显示了强大的力量。行为金融理论认为,证券的市场价格并不只由证券自身包含的一些内在因素所决定,而且还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各参与主体行为的影响,即投资者心理与行为对证券市场的价格决定及其变动具有重大影响。行为金融学的蓬勃发展离不开心理学分析所起的作用。行为金融学融汇了心理学基本原理,其主要表现在信仰(过度自信、乐观主义和如意算盘、代表性、保守主义、确认偏误、定位、记忆偏误)以及偏好(展望理论、模糊规避)在行为金融学的应用。从而,行为金融理论包含两个关键要素:(1)部分投资者由非理性或非标准偏好驱使而做出非理;(2)具有标准偏好的理性投资者无法通过套利活动纠正非理性投资者造成的资产价格偏差。这意味着非理性预期可以长期、实质性地影响金融资产的价格。

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行为金融学在理论和实证方面的研究都取得了重大进展,从而逐渐为经济学的主流所接受。自诞生起就被奉为经典的现代金融理论受到的挑战一直未停过,主要是行为金融学对其理论前提“理性人假设”、“有效市场假说”的挑战甚为激烈。在对传统主流经济(金融)学的批判中,一大批行为经济(金融)学家成长起来,并获得了世人的承认。主流金融学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主流金融资产定价理论在实践和解释金融市场“异象”中遇到了巨大困难。主流金融学--资产定价理论主要包括现代资产组合理论、股票资产定价模型理论及套利定价理论。主流金融学中的资产定价理论是以有效市场假说为隐含前提,建立在数理模型和一系列假设基础之上,不能较好地说明实际投资过程,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在实践中也存在较大的不足。而行为金融理论对作为主流金融学理论基石的有效市场假说进行了有力的批驳与质疑。

黄树青在《行为金融学与数理金融学论争》一文中,提到DeBondt和Thaler(1985)、Statman(1995)、Berstein(1996)、以及Shiller(2000)等行为金融学家在不遗余力地为行为金融学呐喊。而行为金融学与数理金融学争论的起点是1973年——1974年纽约城市电力公司取消红利支付导致中小股东扬言采取暴力行动;其争论的核心是市场有效性---过度反应和滞后反应;其争论的新发展主要表现在:行为资产定价模型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对立;行为金融组合理论与马柯维兹资产组合理论的对立;如何看待泡沫与风险补偿的对立等。而刘志阳在《国外行为金融理论述评》(载于《经济学动态》2002年第3期,页码:71——75)一文中,首先指出了EMH理论形成过程中,奥斯本和法玛的贡献最大。奥斯本提出随机游走,法玛在这基础上提出了有效市场假说。接着指出了行为金融理论的发展历史可以概括为以下阶段:(1)早期阶段(2)心理学行为金融阶段(3)金融学行为阶段。并认为行为金融理论的理论基础是:(1)期望理论;(2)行为组合理论。同时,指出了投资行为模型应分类为:(1)BSV模型;(2)DHS模型;(3)HS模型;(4)羊群效应。最后提出了行为金融实证检验:(1)小公司效应;(2)反向投资策略;(3)动态交易策略;(3)成本平均策略和时间分散化策略。而与此同时,学者卫珑在《关于中国资本市场问题的研究综述》(载于《经济学动态》2002年第3期)一文中总结了国内著名专家学者们诸如樊纲、吴晓求、梁定邦、吴敬琏以及厉以宁等人对中国资本市场(包括股票市场)的看法以及他们对其主要问题的研究。但在这一文中,没有丝毫迹象表明这些专家学者们运用行为金融学等基础理论对中国股票市场进行研究,而是总结了这些专家在这方面的定性分析。从中可以保守地推出:至少在中国著名的学者圈子里,引用比较前沿的数量方法来研究中国股票市场的数目不容乐观。换言之,我们还是将国外金融学前沿理论基本处于引入的初级阶段,基本上是对国外的金融学前沿理论做综述而简单介绍之,将其运用到中国资本市场(包括股票市场)的分析很少,做综合分析的就更少。目前,国内学者引入金融学前沿方法对中国股票市场研究的主要有:张本祥(《非线性动力学的理论及其应用——资本市场非线性分析》;吉林出版社2001年11月第1版);孙博文(《中国股市波动的混沌吸引子的测定与计算》[J],哈尔滨理工大学学报,2001,5);金学伟(《用分形理论看当前股市》)等。

除了上面已经提到过的,国外学者运用行为金融学等前沿理论对资本市场(包括股票市场)的研究主要有:Kahneman和Tversky的期望理论;Kahneman和Tversky的遗憾论;Shefrin和Statan的行为资产定价模型和行为金融组合理论;LeRoy和Porter对过度反应的研究;Bernard和Thomas对反应不足的研究;Tversky和Shafir对分离效应的研究;Tversky和Kahneman的可行性试探法的研究等。除此之外,实验经济学的兴起为行为金融学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提供了又一强大武器。实验经济学对经济人理性假设提出了强烈的挑战,使得过去奉为经典的“大数定律”和“大拇指法则”遭受到根本的震撼,从而提出了一个假设:在不同的测度空间下,原有的经济研究将发生面目全非的变化。而这一假设与西方学者们大量引入鞅论、测度论和分形以及流形等理论到股票市场分析当中来是相互呼应的。我们知道,在Grassman空间下与在Hausdorff空间下以及Wiener空间下,同一事物采用不同的标量来刻度得出的结果是不同的,甚至迥然相异。正如在同一反馈函数,对初值的精度稍有不同或者迭代次数不同,得出的结果或许一个是收敛的,一个是混沌的。当然,金融物理学的兴起也促进了金融学研究的革命性变化。金融物理学对经济学的另一个基本假设(信息充分)提出了严重的挑战。关于对这一假设的研究很早的时候就有肯尼斯*J*阿罗的经典著作《信息经济学》,随后又有斯蒂格勒等诺贝尔获得者对二手市场的信息占有的研究;接着到了信息滤波经济理论时代。其主要理论为维纳滤波理论和卡尔曼滤波理论。维纳滤波理论比较集中地表述在维纳——辛钦定理中,其主要是采用偏差反馈方法,用于滤波处理。卡尔曼滤波理论是本世纪60年代初提出来的。1960年和1961年,美籍匈牙利学者卡尔曼和美国学者布希提出了递推滤波算法,成功地将状态变量方法引进滤波理论当中来。目前,对滤波理论在经济学中的拓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学者主要有穆斯和卢卡斯等人。穆斯在弗里德曼持久收入基础上提出了信息滤波;卢卡斯在继承魏克塞尔价格理论基础上,考虑了信息滤波与混淆问题。而搜寻理论实际是滤波理论在现实中的一个具体体现;统计滤波理论是以国民经济核算为基础的一种滤波理论。而金融物理学引入纤维束等革命性工具对传统金融学进行改造,也是对原有信息理论分析的一种深化。金融物理学和实验经济学是推动行为金融学向前发展的两个轮子。因为,行为金融学的视角从是行为的角度来考察金融领域的。而分析人类行为,主要从物理的角度和心理的角度来刻画。而金融物理学正是从物理的角度来考察金融问题的,同时另一方面,实验经济学主要是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考察的。总之,这些领域的基本原理基本上都能在数学上找到比较合适的表达方式,从而推进金融学研究和金融学前沿理论在股票市场的运用所采用的一般形式的数学化。

沿着这些大师们的足迹,我们可以判定:未来的金融实践活动将越来越超乎一般人的设想,金融学前沿理论的应用将越来越综合化。考虑到国内学者现在的研究趋势,对于金融学前沿理论在中国股票市场分析中的应用,大致可以做如下展望:(1)Shefrin和Statan的行为资产定价模型和行为金融组合理论。采用Shefrin和Statan的行为资产定价模型和行为金融组合理论来分析中国股市投资者的选股优化问题;(2)Arrow的风险配置和信息相互关系模型。采用Arrow的风险配置和信息相互关系模型来探析中国股票市场的风险和信息之间的非线性相关性;(3)采用金融物理学中的资金流动态模型来解剖中国股票市场定价问题;(4)利用遍历模型和最优停时模型来探求中国股票市场的漂移系数、股票价格优化以及股市政策效应分析;(5)利用数学模型、非线性模型和混沌模型以及分形模型考察中国股票市场的复杂;(6)利用序方法、卡尔夫算子以及微分流形模型探索中国股票市场的局部均衡问题;(7)利用生物学和心理学基本原理来验证实验经济学在中国股票市场的分析效果。总之,中国学者将金融学前沿理论应用到实际经济工作分析当中来还任重而道远,有待不同学科领域的学者交流合作,去挖掘和探讨金融学前沿理论并将之运用到实践当中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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