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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大全11篇

时间:2022-08-14 22:04:09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篇(1)

2021年是我省全面加强信用法治建设,依法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诚信建设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总体要求,按照依法规范、依法建设、依法提升的总体原则,坚持以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支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目标导向,强化信息共享和服务创新双轮驱动,不断深化监管改革、健全约束制度、完善服务体系,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为全省“十四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好头、起好步。

一、依法规范推进信用法制建设

(一)加强理论研究。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重要问题分析,开展政策制度、标准规范、服务创新课题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调研论证,6月底前编制出台《陕西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负责)

(二)扎实推进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严格落实《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发改财金〔2021〕51号)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制定规范完善方案,编制好全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定时限全面完成。(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牵头,省级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分别负责)

(三)推进地方信用立法。根据各部门、各市(区)有关意见建议,修改完善《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立法草案,争取7月份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各部门、各市(区)在推动法治建设中,要及时提出立法修法建议或增设信用章节和条款,推动更多信用措施进入行业、地方权限内的相关专项立法。(省司法厅、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牵头,省级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分别负责)

二、依法建设完善信息共享服务体系

(四)建立信息共享长效机制。持续深化行业领域信用管理系统建设,全面完成省市两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网站扩能升级,推动各部门相关业务系统、各级政务数据交换、“大数据+监管”等平台与各级信用信息平台自动化互联共享。切实落实各行业、各领域、各市(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主体责任,做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纠偏更新、准确赋码和全量转换工作,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信用档案,全面提升数据治理、业务管理和应用服务能力。加强信息数据的安全防护,完善查询程序,强化征信信息安全技防+监测体系建设。(省级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分别负责)

(五)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公示。严格落实《关于开展全省“双公示”工作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陕发改财金〔2020〕1727号)要求,加强信息归集共享公示,6月份前实现“双公示”信息漏报、瞒报和迟报情况全部清零,年底前实现信息归集总量翻一番。建立信息共享月度通报机制,着力提升公共信用信息归集时效性和数据质量。(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牵头,省级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分别负责)

(六)扩大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应用范围。扩大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应用范围,引导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信贷管理中使用信用报告。积极推动融资担保公司、保理公司等小微金融机构接入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各市(区)分别负责)

(七)健全和完善信用修复机制。重视失信主体修复权益,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信息修复标准,及时研究移出黑名单、撤销公示和删除信用记录等其他修复方式的基本规则,适时修订《陕西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严格遵照程序开展信用修复,确保信用修复工作公开、透明,提高信用修复效率。加强信用修复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协同联通,推动实现信用修复“一网通办、结果互认”。(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省级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分别负责)

三、依法提升信用监管能力

(八)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和告知承诺制。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36号),研究制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制定出台《告知承诺信用管理办法》,推广使用内容规范、方便可用的信用承诺书样式。加强对承诺人信用状况的事中事后核查,将信用承诺书及履约状况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对承诺不实依法予以惩戒并纳入信用记录。(省级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分别负责)

(九)持续深化信用监管改革。坚持以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为抓手,以信用风险为导向,扩大事中事后监管覆盖范围。突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制定出台《陕西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规范》。推进行业信用评价制度建设,在交通、卫生、环保等行业领域开展信用监管创新示范工程,依据信用评价结果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退出机制,对于失信极其严重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长期保留信用记录,长期实施严格的信用监管,在一定期限甚至永久逐出市场。(省级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分别负责)  

(十)加强失信约束。在国家明确的设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范围内,严格规范认定标准、履行认定程序,对失信主体采取减损权益或增加义务的惩戒措施,实行清单制管理。按照合法、关联、比例原则,根据失信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轻重适度的惩戒措施,防止小过重惩。持续强化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失信惩戒机制,实现各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息共享共用、动态更新、常态化公布。加强信息核查,严格落实信用约束措施,对虚假、不履行承诺行为加强监管,依法予以惩戒。支持有关部门根据监管需要建立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制度。健全大数据风险预警和监测机制,对严重失信行为主体实施自动抓取、自动拦截、自动限制。重视舆情监测分析,提升异议和投诉处理能力,切实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级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分别负责)

(十一)大力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建立监管协同机制,进一步加强征信评级市场规范整治工作。加大对违反法律规定、危害数据安全、侵犯个人权益和隐私行为的监管力度,全面开展信用服务机构公示工作和信用承诺工作,6月底前实现信用服务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和信用承诺全覆盖。开展信用服务机构失信专项治理,坚决整治注册信息、经营范围涉及信用的机构自身失信,以及假借信用服务机构名义招摇撞骗乱象。重点在电信网络诈骗、互联网信息服务、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扶贫脱贫、考试作弊、交通运输、骗取社会保险、法院判决不执行、生态环境保护、金融等 10 个领域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针对部分领域“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现象,梳理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十分严重失信主体”的通报制度,对恶意失信主体开展集中整治。(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发展改革委、省委文明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陕西银保监局、省法院、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区)分别负责)

(十二)支持信用服务业发展。鼓励和引导信用服务机构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参与行业、社会信用监督,提供信用管理咨询服务。鼓励和支持具备先进技术和人力资源优势的企业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深化与政府职能部门、金融机构、市场主体的合作关系,多渠道、广维度采集企业信用信息,创新研发专业化、特色化的征信产品与服务,促进征信和评级市场高质量发展。(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区)分别负责)

四、依法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十三)提升服务经济能力。着力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指导鼓励企业建立完善内部信用管理机制,提升自律守信水平。积极推动地方征信平台建设,不断增加征信有效供给。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引入市场化征信机构运维地方平台,服务经济一体化发展。研究制定地方征信平台建设标准和管理制度,推进金融、政务、公用事业等相关征信信息跨领域、跨地域依法共享。持续建设完善、推广陕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建立省级国有征信公司,拓展信息归集覆盖范围,建立多元化风险缓释和共担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市(区)建设区域性中小企业信用服务平台或直接入驻陕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建立科学评价标准、改造信贷流程、创新信用贷款产品,实现资金供需双方线上高效对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引导大型国有企业、政府采购系统和金融机构对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扩大线上融资总量。促进征信和评级市场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征信产品、信用评级产品在政务领域的应用。(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陕西银保监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市(区)分别负责)

(十四)支撑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研究制定《陕西省政务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开展政务诚信评价,适时对全省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街道和乡镇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情况开展调查评估。完善政务诚信档案,研究制定《全省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指引》。继续做好政府机构、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治理以及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对相关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级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分别负责)

(十五)提升服务改善民生能力。依法依规做好疫情防控信用信息归集、披露、共享工作,积极为金融机构和企业提供融资对接和信用信息服务。推动重点民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支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托公共信用信息,研究建立相关制度机制,在互联网经济、科研、家政、养老、幼托、中介、消费服务等重点领域,积极探索信息应用路径和信用服务模式。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省、市农户信用信息平台,持续推进农村地区信用评定。(省级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分别负责)

五、不断提升协同创新能力

(十六)加强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完善省、市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各市(区)要理顺工作协同机制,创新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工作必要保障,加快构建上下联动、左右联通、齐抓共管的信用工作格局。各级有关部门要将信用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建立工作目标,加强协同配合。研究建立信用工作评价机制,年底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部门、各市(区)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综合督查评估。

(十七)抓好试点示范。鼓励各市(区)、各部门以深化放管服改革、民生领域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信用大数据开发应用和创新、推进信用惠民服务等方面为重点,积极开展信用建设创新示范,积极拓展“信易+”信用惠民应用场景,让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因信获利、以信为荣”。重点支持铜川、延安、榆林、安康创建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开展第一批全省信用建设示范县(示范园区)和企业信用建设示范创建。支持延安、榆林立足现有基础,进一步深化沿黄区域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积极探索区域信用互认经验。大力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与创建。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篇(2)

我们认为,本届政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目标应该是:争取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社会信用制度。与现代信用体系相关的法律法规、信用服务企业主体、信用制度和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基本形成,信用市场体系有较大发展。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失信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初步建立。

社会信用包括企业信用、个人信用和公共信用(主要指政府行政和司法的公信力)。企业信用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重点和突破口,个人信用是基础,政府信用是关键。因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的指导思想应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为指导,以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为目的,以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为突破口,以培育企业信用、个人信用为重点,以培育市场化运作的现代信用服务企业为支撑,充分发挥政府推动和引导作用,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重点带动、社会参与”的原则,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规范有序地向前推进。

二、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的内涵十分丰富,现代信用体系建设任务艰巨。在我国公民和各类市场主体信用意识普遍淡薄、信用管理法律法规很不健全的情况下,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加强规划和协调,紧紧围绕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关键环节,循序渐进,稳步实施,这样才能收到好的效果。

1、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起步重点

从涉及信用数据与市场监管的部门来看,社会信用体系应从非金融部门,主要是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开始建设,逐步向金融部门延伸(金融部门可以从行业内部联合征信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建立了银行贷款咨询系统)。

从社会信用体系的各个分领域来看,应从建设目前最为紧迫、障碍相对最小的企业信用体系开始,逐步向个人信用体系延伸。企业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和突破口。

从信用数据源的建设和开放来看,应从各个政府部门内部信用数据的整合与充分利用开始,逐步向政府内部信用数据的整合与充分利用延伸,最后实现政府与信用服务企业信用数据的共享。

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推动力量来看,应从政府引导和推动开始,逐步向主要通过信用中介机构为主的市场化运作过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形成和维护社会信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

2、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骤的设想

第一阶段:2004-2005年,起步阶段。主要工作是: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法律法规,主要是《征信管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两项最基本的法律法规,同时修订或废止有关法律法规中的相应条款。初步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思路。建立和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府组织与管理机构。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开始形成各类市场主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2005-2007年,实施阶段。主要工作是:《企业征信管理条例》,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内部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各部门内部信用信息共享。大力培育信用服务企业,加强信用服务企业的数据库建设和维护、信用评分等关键性技术研究。积极培育信用信息的市场需求,扩大信用信息使用范围,在银行贷款、招投标、政府采购中要求有关企业提供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为信用服务向市场方向发展奠定市场需求基础。加强和改进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的监管,建立比较规范统一的、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分类监管制度,包括预警机制、奖惩机制、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等。推动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信用风险管理机构。建立信用行业标准化体系,信用数据库标准、数据格式标准、信用报告标准、信用产品质量标准、企业代码等基本形成。

第三阶段:2007-2008年,完善阶段。主要工作是:《个人征信管理条例》。建立和完善国家信用信息数据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的有效交换和充分共享,具备向信用服务企业提供成套信用数据的能力。企业信用体系全面形成并充分发挥作用。个人信用体系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大城市基本形成并发挥作用。基本形成比较规范的社会信用约束机制、惩戒机制,形成比较规范、健全的信用行业管理和监督工作制度与体系。诚实守信成为社会普遍接受的市场规范和道德准则。

3、进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的思路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有序推进。结合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试点可以分成几种不同类型分别进行。

一是地区试点。可以在南方、北方和中西部各选择1个省开展企业信用试点,在东部地区的1—2个大城市开展个人信用试点。

二是部门试点。可以选择2—3个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三是企业试点。可以分别选择企业征信和个人征信机构各1—2家开展试点。

试点应在全国统一部署下进行,坚持总体设计、统筹协调、以点带面的方式。试点的主要任务是:(1)选择不同行业和重要环节先期开展工作,加强体系构建的统筹协调和有序推进。(2)对制度建设的重大问题、制约信用体系建设的瓶颈问题,多方面、多种形式、多角度地进行探索,组织联合攻关,寻求重点突破。(3)调动和发挥部门、地方、行业组织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局部和行业率先突破,取得经验,对全局起示范和带动作用,避免重复建设,少走弯路,加快总体建设步伐。

要通过试点,全面掌握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要障碍和难点,提出我国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方式和途径。

三、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措施

第一,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领导。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经济和社会的各个领域。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把建立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之中,作为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内容提到议事日程。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工作,做到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建立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做到管理机构、工作方案和组织实施三落实。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协调的指导机构,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指导和推动这项工作。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各地、各行业协会和征信机构的试点工作应及时发现问题和总结试点经验,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方面先行一步。

第二,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信息化建设。社会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我国各行业重点建设了“金卡”、“金关”、“金税”、“金盾”等信息化工程,各行业、各部门利用公用通信网组建的全国性信息应用系统已达到187个,全国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息交换共享的条件已经具备。应逐步开展各方面信用信息的交换和共享工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统一框架下,完成联合征信与管理,加强信用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工商、税务、海关、质检、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执法部门和重点行业,可率先进行信用信息交换共享试点,探索和实践信息交换和共享的可行方案,为今后建设全社会信用体系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立统一的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目前我国有关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大多还是由政府部门和行业机构掌控,我国信用信息商业化、社会化的法律环境和市场条件还不具备,单靠信用专业机构难以开展征信业务。政府应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第一推动力”,加快各级政府电子政务建设,依托政府公共电子政务平台推进信用信息的公开化,加快统一的信用信息市场的形成。加快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公共服务机构信用信息的开放,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权的原则下,向合格的征信机构开放信用数据,支持社会征信服务行业低成本、高效率地获得信用信息资源。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篇(3)

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形成;有利于提高全民的道德水准和诚信意识,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有利于优化投资环境,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推动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的文明进步。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目前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有待增强,信用观念比较淡薄,社会信用道德支撑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信用规章制度尚不健全,信用担保制度建设不完善;三是信用管理不够规范,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有待完善;四是信用数据缺乏有效收集、整合和利用;五是信用中介服务市场化程度偏低,社会信用市场经营机制尚未建立起来,信用市场发育明显滞后等。这些问题已经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为此,我们要深刻认识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创造性地把这项体系工程组织好、建设好,实现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目标。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会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方针政策,以打造“诚信”、营造全社会的诚信环境、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以发挥政府的示范带头作用、培育良好的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为重点,以建立信用监督体系为切入点,综合抓好诚信宣传教育、信用制度建设、信用市场培育和信用行业监督等环节,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按照“信用”建设总体要求,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协调各方资源,实现信息共享,规范信用服务,加强信用监管。按照完善制度、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发挥市场力量和社会力量,推动市场化运作,规范有序地建立社会信用服务体系。

二是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分层推动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周密制定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先试点后铺开,分阶段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信用建设标准,逐步实现信用建设的专业化、标准化。

三是宣传教育与法治建设相结合的原则。一手抓诚信宣传教育,一手抓规章制度建设,依法强化信用监管,惩治失信行为。

四是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与加强信用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按照信用标准和管理办法,大力发展信用服务行业,并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规范其行为,提高其运行质量。

五是注重实效,留有余地建设的原则。信用体系建设要结合实际,注重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对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加大考核力度,同时要有战略性和前瞻性,留有余地,便于与全省信用体系建设系统接轨融合。

(三)总体目标和任务

建立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各个方面的社会诚信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具体说,就是完善“一个保障”,建立“两个体系”,实现“三个提高”,即制订和完善信用制度,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保障;建立信用监督体系和信用体系;实现全社会的信用意识、企业信用水平和政府部门公信力的显著提高。到年底,个人和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初步建立,行业信用管理和服务有所发展,企业自身的信用管理不断加强,城市信用环境初步改善;到年,初步形成相应的社会信用制度、较有规模的信用中介服务行业、较为活跃的信用市场需求、较为完善的社会信用制约机制。到年,信用规章制度基本健全,信用市场有序发展,信用服务初具规模,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有效运行,基本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

(四)近期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1.全市全社会初步树立诚信理念,社会信用明显提升,违法失信等突出问题基本解决,社会发展和经济秩序明显好转,软环境建设有新的提高。

2.基本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统分结合、互联共享的信用信息库,初步实现对社会信用信息适当的整合利用,构成市、县(区)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分层次、梯级式社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平台,形成纵横结合的社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网络。

3.社会信用中介机构有一定发展,开始形成社会信用调查、征信、评价和咨询服务活动日趋活跃的社会信用市场。

4.社会信用自律管理工作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社会信用自律组织或团体的自我管理、维权能力和作用比较明显。

为实现这些工作目标,近期工作重点应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是建立并完善信用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成立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五个协调工作小组;建立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相关工作制度。

二是加强社会信用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以诚信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普及工作,大力推进信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继续全面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建立行业规范,实行行业公约,提高社会的整体道德水平。

三是建立社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政府、企事业、个人等各方面的信用数据资料,并进行整合。鼓励和支持有关部门按照标准建立分类的基础数据库,鼓励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建立数据库,开发适合我市市场主体特点的评估模型,设计各具特色的征信产品,培养信用中介机构的核心竞争力。

四是加强社会信用管理和监督体系建设。明确各有关部门的社会信用工作职责,加强对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和个人信用建设的全方位管理,构筑公开、公信平台,有效实施社会监督。

五是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适合市情的社会信用工作规定、办法和意见。根据不同行业、单位和个体的具体特点形成切实可行且相配套的规章制度。

六是广泛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消费者信得过商品”、“百城万店无假货”、“争创价格诚信单位”、“质量万里行”、“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建设金融安全区”等为主题的诚信活动,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工作进程,努力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

三、有计划、按步骤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确保工作质量与效果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4月―6月)。提出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全面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着手调研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推动行政信息归集渠道和社会征信实体开始形成,筹建社会信用信息中心(数据库),选择试点地区和行业,做好试点准备。

(二)试点阶段(年7月―9月)。初步建立政府、企事业、个人、区域信用管理模式,按照区域和行业特点,分别开展试点。通过试点完善方案,改进办法,为全市全面推开提供经验。积极探索市场运作的途径,注意引导和发挥社会信用专业机构在企事业信用风险控制和资信评级、个人信用风险控制和信用评分中的作用。

(三)推广阶段(年10月―12月)。全市政府、企事业、个人、区域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展开,基本完成社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系统网络建设,初步形成全市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并开始联网运行,逐步实现信息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不断培育和规范信用市场,充分发挥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作用,着力推动全市企事业信用制度和个人信用制度建设,使良好的信用成为全社会共同珍惜的无形资产和重要资源,初步形成比较科学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转机制。

(四)巩固完善阶段(年―年)。规范信用市场,完善社会信用服务和信用管理机制,使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规范化、制度化,成为一种有序、长效的市场和社会管理机制,推动全市基本形成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

四、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措施,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建设工程,在做好总体规划的前提下,要以提高社会的信用意识和人们的信用道德水平为基础,以健全完整、配套的信用制度体系为手段,以建立科学、实用的信用评价办法为重点,以信用服务的市场化经营为模式,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和引导作用,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有重点、分步骤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加强社会信用的道德体系建设。一是以信用教育为基础。在全社会全面进行信用道德教育,并从中小学抓起,培养信用意识。对社会各个阶层开展信用观念教育和培训,充分发挥政府和行业协会的作用,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到失信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自觉树立维护信用行为的社会风尚,弘扬中华民族崇尚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为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提供社会自律机制。二是以信用扶持为手段。制定针对守信行为的各种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在银行信贷、税收、社会待遇等方面都对守信者给予实惠,使人们能够切实体会到守信行为不仅仅表现为道德上的高尚,还能实实在在地体现在利益上。三是以信用应用为引导。要广泛设定信用使用范围和标准,使守信行为成为一种获得利益和需求的必备条件,从而引导全社会信用风尚的形成。在银行信贷、招投标、政府采购、市场准入等方面,由信用中介部门对其进行社会信用等级评定,从而引领全社会广泛地重视社会信用,促进信用道德风尚的形成。

(二)加强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和信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个人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因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先从个人开始,再逐步建立一个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网络。要成立个人信用征信机构,以现有的金融系统信贷网络为技术载体,以居民个人在银行开立的个人基本账户为主线,归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基础信息,逐步整合工商、税务、国土、房管等部门拥有个人信用信息的数据,实现联合征信,形成个人信用征信系统。个人信用监督管理体系要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等特定对象及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注册造价师、拍卖师、价格鉴证师、执业医师、执业药师、导游等有特殊执业资质(资格)的人员为重点,市人行、银监局要以使用信用卡、各类消费信贷和个人小额贷款的个人为重点,做好守法守约、履行债务等个人信用信息的征集和使用,逐步拓宽覆盖范围,形成全面的个人信用监督管理体系。

(三)加强公共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政府信用是社会公共信用体系建设的先导。因此,要着重从服务、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加强公共信用建设,提高政府机关的公信度;着重以强化政府信用意识为基础,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依法行政为重点,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用制度和工作机制为突破口,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升政府决策信用、法治信用、服务信用和管理信用,树立依法行政、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信用政府形象。

(四)加强企业信用建设。企业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要按照促进诚信、防范信用风险的目标,建立以信用状况调查、信用评价、信用自律、信用档案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使企业内部的信用信息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立以企业的信用约束机制,通过公开企业信用状况、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督促引导企业诚信立业,促进企业塑造良好的信誉形象。同时引导企业广泛运用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扩大信用交易规模。要在企业中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产品质量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药品管理法》、《价格法》、《会计法》、《税收征管法》等与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企业诚信纳税、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五)切实加强金融业信用体系建设。金融业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项重要内容。以市人行为牵头单位,组织有关单位推进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开展贷款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协调各商业银行与联合信用系统的信息共享。加快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

(六)推动信用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信用中介服务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权威的信用中介机构更是催生社会信用理念、提供信用产品的现代信用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我市中介机构在信用体系建设上的作用,指导、监管和规范中介机构各种经营行为,构建信用信息数据库,加强行业信用管理,完善社会诚信环境。

(七)加强社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信用制度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既要研究出台组织管理方面的各项制度,也要研究制定技术管理方面的标准和办法。在国家尚未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政府要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际需要,研究制订地方性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采取行政方式,不断加大信用监管的力度,形成行业性自律文件,切实加强信用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八)逐步完善社会信用监督体系。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起步阶段,要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和示范作用。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要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统一框架下,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分类标准和信用档案。要充分发挥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作用,建立全市公共信息平台,归集以政府部门为主的信息资源,实现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设立政府新闻制度,将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向社会。

五、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不断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到增强综合竞争力、塑造精神的高度来认识,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大力推进各个领域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并将其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议事日程,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责任制,积极探索,努力实践。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篇(4)

征信体系是涉及到政府、银行、企(事)业法人、自然人在内的庞大的体系建设工作。为此人民银行要求辖区各金融机构做好征信体系建设的宣传、推动工作,积极与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协调,从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期化入手,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将征信和金融知识的宣传工作制度化,本着“边宣传,边建设”的原则,切实做好宣传工作。

二、加大对政府各部门和有关机构的宣传力度,共同促进我市诚信体系建设

诚信建设与征信体系建设相互独立又相互配合,人民银行与各金融机构应当加强与政府的沟通与协调,积极宣传征信体系建设的内容、实质和与诚信建设的关系,争取政府各部门对征信体系建设的支持。20****年的征信治理工作重点是在去年个人征信建设的基础上继续扩大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数据采集范围,更全面地反映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人民银行与各金融机构要积极与公安、社会保障、建设、电信、公用事业、工商、民政、商业保险及邮政等诸多部门协调,提高社会各界对征信体系建设的熟悉度和支持力度,了解相关机构对征信数据的需求情况。同时,加强人民银行和各金融机构的诚信建设,积极参与和配合市政府诚信建设。

三、以多种形式对特定人群,开展征信知识和金融知识宣传工作

为了提高社会宣传工作效率,征信知识宣传应从与银行信贷业务联系密切、相对集中的特定人群开始。因此,20****年征信体系要选择以下几类人群为宣传活动的重点。

一是针对政策性贷款发放对象的宣传。金融机构要主动协商政府有关部门,例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其下属劳动就业中心和教育局,利用国家下岗职工再就业贷款、助学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性信贷机制,将征信知识和金融知识宣传作为对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内容和助学贷款等政策性贷款发放流程之一。

二是定期在市职业技术学院、市职业高级中学开展征信知识讲座,宣传征信知识,帮助在校大学生形成诚信理念。使大专院校学生在走向社会前把握必要的金融知识和个人理财技能,要积极探索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增加征信知识和金融知识、信用意识教育的内容。以一个大学生为中心,向社会的每个家庭幅射从而扩大征信体系宣传范围。

三是针对商业银行借款人的宣传。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设的基础上,今年还将开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业务。各金融机构要在营业网点宣传征信知识和金融知识,可以采用发放个人征信知识宣传材料、现场解答问题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征信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有关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守信意识,切实履行对借款人的告知义务,提高借款人对征信体系建设的认知水平。

四是全市各金融机构要在”3.15”宣传期间与市工商局、市消协等部门合作,向广大市民发放百姓征信手册,让消费者了解征信知识,做重诺守信的诚信公民。

五是利用**每年度6—9月份的“桃山之夏文艺演出”之际,在市桃山公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征信宣传活动,提高征信体系建设影响力度。

六是在市广播电视台开展征信知识长期宣传。使广大公民熟知征信知识,了解全国全市征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发动全社会,共同致力于诚信建设,使征信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七是在市报社开辟征信宣传专栏。吸纳各行各业诚信典型事例,发表征信知识宣传文章,从而扩大征信知识宣传面,增强影响力度。

八是社区征信宣传。在全市选择三至四个社区作为征信文明社区,通过设征信知识宣传板、宣传台、悬挂条幅、发放传单,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长期宣传。

九是在勃利县、茄子河区建立农村征信宣传基地,通过农村信用社为农户提供信贷支持之际对广大农民进行征信知识宣传。

四、加强对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

为了密切配合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全国联网运行工作,要适时开展针对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活动。宣传的内容主要包括:征信体系建设意义、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作用和重要意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个人权利与义务、以信用报告基本知识为核心的个人征信知识;教育公众维护自身良好信用记录以获得社会认可和融资支持等。宣传活动中可以采用以下具体活动:在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开通前,在电视台播放征信宣传公益广告、在报刊媒体数据库开通运行新闻稿等。设置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个人信用问题咨询热线电话,解答社会公众问题,增加公众同征信治理部门的沟通渠道等。

五、各金融机构征信治理工作重点

一是精心组织,确保推广进度。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新老程序并行期间的数据上报工作,组织开展系统内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确保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推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强化治理,确保数据质量。各金融机构要在保证企业信用信息基础库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加大系统应用的培训力度,高效、准确、全面录入并上报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为征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健全完善出谋划策。

三是深入分析,提高体系应用水平。要密切配合人民银行挖掘整合系统数据,定期向人民银行上报工作进度,汇总数据分析表,为宏观金融分析服务;针对社会经济热点问题,积极利用系统数据,开展专题分析,提供经济金融运行预警信息;加强对关联企业的查询,逐步开展多种组合的数据分析,创立具有地方特色的征信数据分析品牌,揭示企业集团性风险,为金融决策提供依据。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篇(5)

在乳制品、肉类食品诚信试点基础上,加快推进调味品、饮料、罐头、葡萄酒等行业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全部建立诚信管理体系;进一步发挥部门协调机制作用,研究制定省、市诚信工作联动机制;加大诚信标准宣贯力度,加快企业建立诚信管理体系进度;组织开展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作,积极探索失信惩戒和诚信激励机制;开展诚信建设专题宣传,营造食品行业良好诚信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诚信建设协调工作机制。一是按照《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食品工业企业诚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并协调解决诚信体系建设推动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明确各市、行业组织在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中的职责任务。二是加强与工信部和各市经信委的联系机制。三是建立食品企业诚信建设工作监督及信息报送制度。检查督促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情况,建立定期报告制度。

(二)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工作指导。继续加强对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逐步建立诚信管理体系。二是加大标准体系宣贯力度,按照《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CMS)建立及实施通用要求》,继续加大对乳制品、肉类、调味品、饮料、罐头、葡萄酒行业实施指南宣传贯彻力度,发放教学光盘供各市相关部门及企业培训使用。三是开展培训交流。组织各市和重点企业参加诚信标准、制度培训,以及企业管理层、关键岗位人员培训。采取积极有效方式,开展地区、行业间学习交流活动,组织各市和基础条件较好的试点企业赴全国首批试点省学习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经验。

(三)进一步完善诚信管理制度。督促各试点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在原有管理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并完善诚信管理制度。重点建立食用农产品原料及其他辅料进货管理制度,生产过程及仓储管理制度,产品检验、不合格品处理制度,企业广告宣传、合同管理、标识管理制度,产品追溯、召回、申投诉处理、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从业人员诚信教育及考核、关键岗位人员诚信信息等相关记录档案管理制度,诚信内部核查、诚信风险信息收集评估、诚信危机处理和预警制度等7项管理制度。

(四)推进企业诚信体系评价。一是组织先期试点的乳制品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活动,及时帮助企业纠正体系运行、自查自评中发现的问题。二是组织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作。按照《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作规则(试行)》要求,依照企业自愿申请的原则,适时组织食品工业企业通过委托评价机构开展诚信管理体系评价。

(五)加强行业自律约束机制建设。一是各地食品行业协会要制定和完善行规行约,在行业内开展诚信宣言、公约、自查或互查等自律活动。二是食品企业要重合同、守信誉、依法生产经营,倡导文明诚信经商,提高企业和员工的诚信意识,形成有效的企业自律机制。

(六)加强诚信宣传与诚信文化建设。一是宣传诚信建设情况。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宣传企业诚信建设,对试点企业的好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进行宣传。二是组织食品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交流。适时组织召开诚信体系建设交流会或组织参观诚信体系建设试点企业。三是开展专题宣传活动。通过咨询服务、张贴诚信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七)加强诚信奖惩机制建设。积极争取政府及财政支持,推动在国家食品储备、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公共服务、项目核准、技术改造、融资授信、有关资金政策、信用担保、社会宣传等方面参考使用企业诚信信息及评价结果,对诚信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同时,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失信曝光、分类监管和市场退出机制等手段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八)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监督检查。7月底前,各试点企业要认真对照标准体系,开展自查。8月底前,各市经信部门要对本市试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全面了解企业诚信建设进展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在诚信体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9月份,省经信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目标。各市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把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作为提升企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立食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要结合地方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落实。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篇(6)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是: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征信体系为载体,以信用评价为手段,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央行参谋、部门联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为保障,以优化升级“农村信用体系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以“农户+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农村产业链条为依托,以试验区建设为突破,加大政府组织推动和农村信用宣传力度,不断完善信用担保体系,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的文明风尚,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探索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与扩大农村信贷支持的有效方式,促进我市农村经繁荣和农民增收,大力支持和推动我市新农村建设。

主要目标是:力争到年底,实现四个目标:一是建立各级组织领导机制并切实发挥作用,政策、资金、人力、信息资源得到有效整合;二是建成全市统一、功能完备的农村征信服务平台,科学有效地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等农村经组织的信用评定,在一定范围内实现农村信用信息共享;三是组织建成与各地农村特色产业链条相配套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金融扶持模式,有效加快涉农贷款发放;四是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努力争取将我市列为“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并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系统化、特色化、长效化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由政府组织领导,人民银行推动,金融机构配合,农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经组织积极参与,做到组织到位、推动有力、管理有序、各负其责。

(二)统一标准。制订统一的农户、专业合作社、农村企业等农村经主体为信息主体的信用信息档案标准,建设统一的农村征信服务平台,启动信用信息共享。

(三)重点突破。本着多方受益,既有利于金融机构控制风险,又有利于缓解“三农”融资难的原则,着重推进信用镇、信用村、信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户创建活动,切实使农户得到实惠,农村及农村各类经组织得到发展,确保工作开展的持续性。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发改局局长、人民银行市支行行长任副组长,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团市委、涉农各金融机构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信用体系建设日常工作。

(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创建规划;审定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对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研究和决策;对各阶段的目标任务进行安排和部署;推动信用信息产品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应用,将经主体信用状况与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等有机结合,推动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

(二)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人民银行市支行:组织、指导涉农金融机构,设计信用信息指标和评分标准,并将信用档案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数据库对接,推进电子化信用档案和农村征信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农村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根据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需求和现有设施情况,指导农村金融机构创新业务管理模式,创新信贷产品,增加农村信贷投入。

2、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团市委:协同人民银行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做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拓展工作,积极支持和协调金融机构做好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和信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息采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工作,逐步实现各行政事业单位掌握的信用信息共享;引导和促进农村金融机构拓宽融资渠道,切实解决农村发展中资金紧缺的问题;协调解决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配套问题。积极出台技术服务、资金支持等政策措施,支持信用户、信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发展,建立信用正向激励机制。

3、涉农金融机构:充分利用现有信贷业务系统优势,负责全面征集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企业等农村经主体的信用档案,确保将所有农户及各类农村经组织信贷信息及时纳入农村征信服务平台,并保证信贷信息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三)各镇(街道、经开发区)的主要职责:负责全面组织和推动本辖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辖区内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行详细规划,分步实施。

四、时间安排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于份启动,年底进行试点总结,具体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宣传启动阶段。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成立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广泛开展多层次的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市有关部门、人民银行及涉农金融机构共同开展调查研究,探讨、设计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信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村企业的信用档案参考指标和评价参考标准。

(二)组织实施阶段。人民银行具体组织涉农金融机构征集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档案。涉农金融机构按照“先增量、后存量、锁定有贷户、挖掘潜力户、最终实现全采集”的思路统筹安排,首先将全部新增贷款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档案纳入农村信用共享平台。对存量贷款户要制定计划,分期分批录入,逐步完善农户信用档案。各镇(街道、经开发区)协助辖区金融机构网点开展对所有符合标准农户的信息采集工作,实现全覆盖。推广农村征信服务平台和农户信贷评分系统,制定配套办法和措施,依托农户信用评分结果发放农户贷款;建立信用村、信用镇的信用档案。

(三)总结考评阶段。涉农金融机构为信用户授牌,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为信用村、信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镇授牌,团市委和人民银行为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授牌。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数据库和评分系统,拓展农村金融机构和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评价结果的应用范围,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和信贷资金支持力度,完善农村信用担保机制,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内涵,提高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社会效应。

五、保障措施

(一)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紧密结合“三农”特点,以普及信用知识、提高信用意识为重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开展农村信用创建的意义、重要性及目标要求,提高全市各方面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大对“守信典范”与“失信典型”的宣传与公示力度,对信用创建活动中产生的“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和“信用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宣传表彰;选择3—5个具有代表性的信用镇和信用户,作为全市信用建设示范样板予以大力宣传,对“失信典型”向社会公示,引导农村经主体增强信用意识,培养良好的信用行为。

(二)大力推进电子信用档案建设。各涉农金融机构要积极依托网点、人员和业务管理系统,突出抓好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村中小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和电子信用档案建设;要针对农户贷款率不高、农户信息收集难等情况,积极组织人员开展“走村进户”下基层活动,力争掌握第一手农户信用资料;要建立数据质量责任制和数据定期更新机制,实行数据动态管理,确保数据质量。人民银行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对各涉农金融机构电子信用档案建设的督促、指导和协调。各镇(街道、经开发区)、村要安排人员协助涉农金融机构开展走访活动,加大信用信息收集力度,确保年底辖区内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的目标要求。

(三)完善农村信用评价体系。人民银行要加强征信业务指导,联合涉农金融机构共同建立健全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完善信用评分系统,规范评定流程,提高其科学性、公正性和合理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组织的特点,设计客观有效的信用信息指标体系,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新型经组织信用评级机制。要充分依托农户信用电子档案和农村征信服务平台,结合产业政策、相关部门工作意见和内部授信规定对农户信用进行评分,进一步发挥信用评价结果在信贷决策中的作用。

(四)全面开展信用示范创建工作。制定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镇评定办法,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评定工作。各涉农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构建镇、村、户三级信用评级评价体系。重点培养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发挥示范户的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逐步提高农村和农户的整体信用意识。加大农村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力度,引导农村中小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和财务制度,完善农村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第三方外部信用评级。对信用好、有市场、有效益的农村中小企业,各涉农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支持。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篇(7)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国家《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为指南,从我市肉类行业的实际出发,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探索建立我市肉类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模式和方法,逐步建立起我市肉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试点工作目的和原则

(一)工作目的

肉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目的,是改善肉类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培养和树立肉类食品企业安全信用意识,规范肉类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肉类食品市场秩序。充分发挥信用制度的奖惩作用,克服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提高肉类食品安全信用管理水平,为全面推进肉类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我市肉类食品安全水平积累经验。

(二)工作原则

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原则,市肉类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采取以点带面、分步实施的做法,既要加强组织领导,也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指导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稳步推进。

三、试点工作内容

(一)紧紧围绕食品安全这个主题,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食品安全信用基础知识、食品放心工程和信用典型案件等)的宣传、教育和经验交流活动,切实提高试点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管理水平,为我市肉类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奠定一个较好的基础。

(二)根据肉类行业的特点,制定信用制度规范。形成一套符合我市实际、可操作的肉类行业食品安全信用征集制度、信用评价制度、信用披露制度、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努力探索、改善信用自律、信用监管机制,使肉类食品安全信用管理有章可循。

(三)充分发挥先进的示范带头作用,根据不同产品类别的特性,采取不同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为肉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具体指导和经验,使更多的企业规范信用管理。通过试点,明确相关信用服务的内容与程序。

四、试点工作步骤

按照市试点工作的安排,肉类行业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20*年6月—7月)

1、6月底前成立肉类行业试点工作小组。由市贸易局牵头,农业、卫生、工商、质监、环保等部门和肉类行业的专家按职责分工及行业管理要求,共同负责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及服务工作。

2、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制度。6月底前确定试点企业。通过调查摸底,推荐确定肉类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企业名单,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肉类食品安全信用管理有关制度。

3、开展调研工作。7月底前,对我市肉类食品的生产、屠宰、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调研,了解目前我市肉类食品的安全现状,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管理措施。

(二)实施阶段(20*年7月—20*年3月)

1、宣传发动(20*年7月)试点工作小组配合市主管部门,利用新闻媒体,加强肉类食品安全知识和肉类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宣传,印发宣传资料,组织肉类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座谈,倡导诚信建设,营造肉类食品安全氛围;对肉类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培训,让企业了解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的目的意义,了解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征集与方法、评价标准、依据、披露途径与方式。

2、整顿规范(20*年8月—20*年3月)按工作小组的实施方案组织落实。

(1)实行社会公示、公开承诺和责任保证制度。确定的试点企业名单在新闻媒体上公示,试点企业要向市肉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签订承诺书,明确责任。

(2)推广肉类食品生产经营示范文本,规范试点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3)通过组织引导和制度建设,促进试点企业增强诚信意识,提高诚信度,做到经常性的自律。

(4)按照肉类行业有关产品质量、卫生状况、无公害情况、受污染风险程度等指标,按征集的安全信息和评价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企业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全面推进信用体系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

(5)20*年4月前,在市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研究、解决试点企业存在的问题。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篇(8)

张志刚说,今天的局面是各方面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共同努力的结果。

他介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战略任务。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这为推进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新一届政府刚刚组建之际,就对加快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作出了工作部署,在今年4月召开的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上,国务院领导同志就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指出要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并且明确指出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领导小组要负责抓好社会信用体系这项工作。

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全国整规办已经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这些工作包括:1、研究提出了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基本思路。2、开展了社会的诚信教育宣传活动。如会同、中央文明办、司法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的六部委下发了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3、召开了多种形式的座谈会,开展调研活动积极推进地方和部门信用体系的建设。目前已经研究提出了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工作,有了一个通盘的考虑,将按照程序报请批准后实施。

政府推进

张志刚介绍说,各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在推进我国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切实有效的工作。

第一,行政执法部门行动迅速,工商、税务、海关、质检、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了部门规章和管理规范,为实施部门信用管理创造了条件。在开展专项整顿的基础上结合业务工作,着手制订信用标准,建立信用档案,对本行业实行信用分类管理。海关、工商、税务等部门,根据企业信用记录和违规情况,对企业实行不同形式的分类管理。做到奖励守信,惩戒违规。

对信用好的企业实行免检抽检开办绿色通道鼓励措施,对信用不好,有违规行为的企业,实行分类的重点监管,有效地提高了监管的效果。并且通过奖优惩劣,如海关总署对企业实行了ABC的动态管理,在加工贸易企业实行了数年,推进非常平稳,效果也很好。而且这一套管理实施的作用是促进C类、D类企业不断地向B类和A类企业升级,使我国诚信首法的队伍越来越壮大。

税务总局制定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工商总局制定了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的管理意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药品监督诚信管理暂行规定,对企业采用六个等级的信用评价标准,质检总局正围绕内部的监管需要,研究制定了相应的质量等级分类制度。

第二,职能管理部门开始起步。财政、商务、建设、农业、旅游等管理部门,选择财会、导游、进出口企业、建筑施工单位等重点行业,制定诚信标准,建立诚信档案,实施了违规公示制度。财政部发挥了注册会计师制度的作用,制定了注册会计师和评估师的纲要,明确了行业的制度目标、诚信标准和道德规范,并且在吉林和上海开展了财会人员信用分级评定管理的试点。

商务部对进出口企业,三资企业,对外工程承包企业,加大了建立信用档案工作的力度;建设部通过信用分类标准,对建筑施工单位的违背失信行为,采取了公示警告,对规范违规企业的经营行为,效果明显。

第三,金融外汇管理系统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加快推进工作。金融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是行动最早的,目前管理比较规范,而且已经出现了实效,取得一些实际成果。

金融系统在部分省市开展了创建金融安全区的活动,治理金融信用秩序,加大了处罚逃税者的行为,并在信贷支持方面产生了很好的效果。

人民银行建立的银行信贷等级咨询系统,实行全国联网。一些商业银行利用该系统成功识别了改名套债,隐瞒负债,联保、护保重复抵押的欺骗行为。据抽样调查,该系统今年6月阻止了一批相当大的不良贷款,减少了信贷风险。

证监会将证券经营机构和高级管理公司作为信用管理的重点,并且针对资信,证券评级制定了管理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把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整顿外汇市场的治本之策。在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行为,促进社会总体合法守信的经营方面,采用疏堵并举,创造了良好的信用体系政策法规环境。外汇管理局要奖励守信的企业,这类企业甚至打一个电话就可以核销相应的外汇,因此提供了最大的方便。他们运用电子网络手段,奠定信用体系建设的硬件基础。在营造市场氛围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还制定了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五年方案和一整套信用管理指标及制度。

第四,其它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并参与信用体系建设。,中央文明办、司法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提出了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活动。结合普法工作,加强诚信教育,这项工作由吴仪副总理亲自部署。社会诚信信用体系的建设离不开全社会信用意识与观念水平的提高,因此,大量普遍经常反复出现的社会诚信教育,采取各种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社会诚信教育是非常必要的。、中央文明办,司法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提出在全社会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它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教育部甚至已经编写出诚信教育的课本,从孩子抓起,全面抓。国务院法制办积极推动信用立法工作,抓紧研究修改有关的信用法规草案。监察部就加强政府信用问题,做了专门研究。因为信用的问题说起来有关政府的公信力,推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建设有利于提高政府公信力。公安部、高法、高检等部门也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方面提出了工作思路,并且采取了一些实际步骤。

第五,全国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与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已经共同建立起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的定期联系和沟通的工作制度。我们初步商定,每个季度要召开一次涉外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联系和沟通,各分工领导小组成员全部参加,包括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还有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部门,他们都是领导小组的成员。

第六,地方政府也非常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地也进行了积极的推动。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规范市场经济,建立市场体系和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的,加速形成有中国特色的,与国际接轨的社会信用体系。

二是部分省市在行业开展试点,比如湖南省对建筑行业,江苏省、福建省等省针对企业逃脱银行债务的行为制定了严厉的惩罚措施,许多地方进行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大部分中西部省份也提出了开展诚信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建设方案。

张志刚指出,各地方各部门重视信用建设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与此同时,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对信用体系建设认识上不统一。主要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对建立信用体系重要意义和紧迫感认识不够,如何开展工作的思路不清晰。

2,信息不能有效向社会公开,这是当前制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瓶颈。目前我国大约60%的信用信息掌握在政府各部门手中,但是这些信息一般都没有向社会公开,一方面造成信用信息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企事业单位和各类信用中介组织拿不到信用资料,很难开展信用管理和相关服务。专家们说,一个企业一个人的资信行为,信用水平,信用行为,是这个企业和个人开展经济活动的一个“经济身份证”,也是一种无形的资产(有的是优良的资产,有的是不良资产)。所以信用信息要走向社会,向社会公开。

张志刚重点介绍说,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对社会经济制度的监督,它既是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也可以说是革命性的变革。为什么这么说呢?他作出了如下解释。

第一,我们过去对违背失信的行为采取个案处理,在媒体上爆光确实有一定的威慑力,这个今后也是有必要的,但是社会信用体系的监督,不能满足于个别试点的监督,而应该对企业的整个经营行为全过程进行监督,变一个点的监督为全过程的监督。

第二,已经从部门封闭型的监督变成全社会网络化的监督。比如海关监督,某一个企业已经在走私了,可是发现银行还在给它贷款,海关说银行带来的很可能就是罚没收入,已经从行业的监督变成全社会开放式网络化监督。

第三,已经从单纯的行政监督和一般的舆论监督变成了长时间、大力度广泛的全社会监督。因为一个企业的守信誉状况,被中介组织和相关的企业制成信用产品,在全社会要出售,要广为流传。要对过去的守信实际行为,要对今后的经济行为,产生长时间的影响。所以,它已经由单纯的行政监督改为用市场经济的办法在全社会监督。

第四,由过去简单的重视立法,又加强了执法。一个企业一个人的经济行为的信用水平,实际是他守法状况的记录,所以我们作出记录的时候,是依法行事的。在执法领域里延伸,立法是重要的,更重要的是法律的实施。

这一切的变革说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这是我国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信用信息不公开的状况下,如果不进行改变,信用服务制度就很难形成。另外,信用信息还出现了部门的分割,不能共享,互相封锁的现象,而且还比较普遍;地方信用体系的建设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3,我们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还缺乏全国统筹协调和统一指导。

下一步思路

张志刚说,市场监督是政府的职能,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一个永恒的主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

社会信用体系,是一种社会机制,它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信用信息应当依法公开传播,以信用服务市场化经营,以政府有效监管为手段,实现对守信行为的褒扬,对失信行为的社会惩罚,维护经济秩序的正常进行,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全面发展。健全这样一种社会机制,需要综合抓好信用道德文化和信用法律环境建设,发展信用服务产业,实施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完善技术支撑体系等多方面的工作。比如我们现在已经有金卡、金税等等这样的互联网工程,会发挥更大的作用。这表明我们技术支撑条件已经初步具备。

他提出,推进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应当既借鉴国际经验,又切合国内实际,具有中国特色,要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服务。他认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水平也是市场经济发育成熟程度的一个指标。

张志刚说,全国整规办作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统一协调组织单位,一定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确定的基本思想和原则,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当前需明确以下几项任务: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规范市场经济,建立市场体系和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的,加速形成有中国特色的,与国际接轨的社会信用体系。

二是尽快形成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架构和运行机制。主要以社会信用制度,信用管理服务系统,社会信用,监督和惩监机制为基本架构,建立政府部门的信用监管和公共服务,市场信用服务机构的商业化运作、行业组织的诚信活动与自律三方面有机运行。

三是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统筹协调,分布实施。抓紧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纲要,切实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步伐,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

为此整规办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抓好试点工作。选择在这项工作已经起步的地区和工作比较好的部门组织试点。

2,会同国务院法制办,提出信用体系的主体框架并抓紧落实。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篇(9)

镇下辖16个行政村(社区),辖内农户8230户。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扎实推进“信用镇”创建工作,使全镇社会经济金融秩序进一步好转,政府诚信度明显提高,社会信用环境明显改善。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不断优化农村信用建设环境。为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确保全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镇政府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镇长彭云为组长,常务副镇长、支行行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建设规划,协调解决建设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事宜。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方联动”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建立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镇镇长负责制”、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例会制度,将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常态化工作列入镇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督促涉农金融机构制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政策措施,在评定信用户过程中,将信用户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和一星级五种类型,根据农户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等级,在授信额度、审批权限、风险定价等方面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使守信者得到实惠,失信者的融资受到制约。

(二)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创建工作质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镇镇工作会议广泛宣传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义、重要性及目标要求,努力构建“讲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社会环境。其间,累计开展宣传培训等46次,涉及农户6251户,发放宣传资料4300余份。建立科学的信用体系建设标准,精心选取建档指标,设计构建了《信用信息采集表》、《农户信用档案和信用镇、信用村信息档案》,简明扼要地反映农户、村、镇基本信用状况,有效避免了农户信用评级过程中存在的随意性和经验性。领导小组按照“评定有标准、管理有制度、操作有规程、过程有记录”的工作要求,定时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询问、检查工作,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

(三)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以支持种植业、养殖业、竹木林业、加工业等特色支柱产业为重点,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12-2014年,全镇累计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20052万元,有效解决了个体工商户、农户资金需求,促进了镇域经济的发展。

(四)履行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初次评定为信用农户即定为一星级,以后每年根据信用户信贷履约情况动态调升或调降用户星级或取消其信用户资格,最高星级为五星,对应原来的“优秀信用户”、四星信用户对应原来的“良好信用户”、三星信用户对应原来的“一般信用户”,涉农金融机构可根据信用户星级实行差别信贷优惠政策。向农民贷款户发放贷款时,优先安排信用户贷款;实行利率优惠,农商行对信用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基准利率的65%;在贷款额度上予以放宽,对信用评级为优秀户授信额度为5万元以内、较好户授信额度为3万元以内、一般户授信额度为2万元以内;期限2年,并根据坚持本行“一次核定、随贷随用、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手续简化,对信用户申请的贷款,在信用额度范围内,不需要抵押和担保。

三、存在的问题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篇(10)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年四月八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的精神,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国食品安全的状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改善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培养食品安全信用意识,规范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市场秩序,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为目的,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综合抓好食品安全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的建设,加快形成中国特色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试点工作的目的和原则

(一)试点工作的目的

通过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规范、管理服,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务系统与运行机制,培育企业的良好信用,增强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充分发挥信用制度的奖惩作用,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长效机制,为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积累经验。

(二)试点工作的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工作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注重行业指导,加大舆论宣传,突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稳步推进,不断提高我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水平。

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总体规划,统一安排;试点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协调与合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共同做好试点的配套和衔接工作。

三、试点单位的基本条件

试点单位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当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重视和支持;食品安全管理基础较好、水平较高;积极、主动并有能力进行试点工作。

四、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信用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工作要贯穿于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过程的始终。宣传教育要突出主题、注重实效。精心组织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社会信用基础知识、食品安全事故案例、信用典型案件和食品放心工程等的培训教育工作,切实提高试点单位的信用知识水平。

(二)制定信用制度规范

试点单位通过信用征集制度、信用评价制度、信用披露制度、分类管理制度等的制定和实施,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证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制定食品安全信用征集制度。包括综合反映试点行业和地区食品安全信用的各类信息的征集原则、征集方式、征集渠道、征集内容、征集标准以及具体征集要求等。

制定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包括试点行业和地区食品安全信用的评价机构、评价指标、评价原则、评价等级、评价方法以及评价效力等。

制定食品安全信用披露制度。包括试点行业和地区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披露机构、披露原则、披露方式以及披露要求等。

制定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制度。根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结果的差别确定不同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用差异对企业的奖惩功能。

(三)建立管理服务系统

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系统。明确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评价和披露三个环节中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工作程序等。

探索和培育食品安全信用服务系统。明确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食品安全信用服务的内容和程序等。

五、试点工作的具体步骤

试点工作从××年月起至××年月,共二年的时间。试点工作大致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年月~月)。主要工作内容:

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国的试点工作。

选择试点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选择~个地区和~个行业进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放心工程牵头单位选择~个地区进行试点,试点单位成立试点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和协调试点工作。

制定工作方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试点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提出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把握好试点工作的方向、重点和进度。各试点单位要精心组织和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的试点工作方案,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

召开全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全面部署试点工作。

开展教育和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信用基础知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具体试点要求等。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年月~××年月)。主要工作内容:

试点单位要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围绕“从农田到餐桌”的各个环节,迅速摸清试点单位食品安全的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时间:一个半月完成)

试点单位可采用分步实施、逐步推开的方法,确定第一批条件成熟、基础较好的生产经营企业作为试点企业。

试点单位在对现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收集和整理的基础上,逐步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征集、评价和披露制度,并开始启动实施试点工作。(时间:三个月内完成)

试点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时间:二个月完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单位的工作进行具体指导、督查,了解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适时召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交流会议。

召开中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高层论坛。

编印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简报。及时介绍各试点单位的情况,交流各地试点工作的进程和经验。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年月~××年月)。主要工作内容:

试点单位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试点单位应注意总结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中出现的带有规律性的问题,找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或提出应深入研究解决的课题,以便对全面开展食品,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年月底前将总结报告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出全面实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和意见,以指导全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召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总结会议,并对食品安全信用卓著的企业和试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六、试点单位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篇(11)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达到以下目标:2011年底前。

一)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各市、州、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托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平台”和当地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

二)实现企业、从业人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事故数据库之间的动态联动和数据库信息同步共享。进一步完善全省建设类企业和从业人员基础信息。

三)实现全省新开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报建、招标投标、合同备案、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各主要环节的网上监管。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数据库。

四)制定完善建设类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办法,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实现对企业和从业人员动态监管和差别化监管。

二、职责与分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一)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指导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实施意见和计划,组织工作检查、交流和总结。

二)各市、州、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托门户网站和“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平台”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并与当地政府网站链接。负责收集、整理、录入、审核、、上报工程项目信息和企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

指导各市、州、县做好相关工作。三)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处、站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信息的收集、认定和工作。

三、工作原则

整合资源。各地要充分利用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平台”和门户网站,一)统筹规划。整合信息资源,集中公布信息,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要把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与治理商业贿赂、推进政务公开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相互促进。

分级实施。各地要严格按照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要求,二)统一规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三个结合”项目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相结合、项目信息公开与行政审批相结合、项目信息公开与市场监管相结合)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循序渐进。重点公布政府投资的重大城乡建设项目信息、建设类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三)突出重点。突出对不良行为信息的披露,逐步实现对工程建设各类信息的全覆盖。逐步为企业和个人建立信用档案,有效实施联动监管。

确保准确。各地要制定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采集、审核、、更正和使用等相关管理规定,四)精心实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信息平台建设和信息的采集、整理、和报送工作,确保信息有效、准确和及时。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