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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需求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0 16:16:01

保险需求论文

保险需求论文篇(1)

正如上文所述,“产品竞争多、服务竞争少”是客户普遍反映的问题,也是客户对保险公司不信任、拒绝保险业务员推销保险的原因之一。目前,各大保险公司为了占据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不断顺应市场、社会的发展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均推出各种类型的商业保险。但是,根据对不少客户的电话访问以及上门走访,多数客户反映:由于保险业属于专业性较强的行业,没有专业人员的讲解或者相关业务领域的律师等人员的解读,对于一些免责条款、承保范围等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困难。一些保险业务人员为了顺利签单,常常只是就某项产品的好处进行阐明。在投保后,很少有业务员主动向其解释有关保险的日常注意事项等内容。这些源自客户的口述向我们传递除了他们内心所需要的不仅仅是对他们更加有益的保险产品,还需要有全面的、专业化的服务,需要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能够提供更加诚信的服务。

(二)更加具有针对性的保险合同

保险业的不断发展以及信息技术的不断完善使得保险产品越来越细化,推出的时间也缩短了很多。但是,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在与客户的交谈中值得思考的。为了保证工作的效率,保险合同中绝大部分为格式条款,只有极少数的地方可以由投保人与承保公司进行协商,而且通常可协商部分对于投保人并没有太大的实质性意义。由于投保人的情况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对于同一保险产品可能有着不同的需求,因此在保险合同的条款约定上需要做出的调整也不一样。目前,很多保险公司都通过网络平台推出了各种便捷的投保手续办理,在这种情况下,采用格式合同是一种通用的做法,但是并不具有针对性,很容易丧失一批以年轻人、企业为中心的客户群。也就是说,当下客户需要更加具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以及保险合同。

(三)对保险产品更加详细的了解

随着物质文化条件的不断增长以及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居民以及企业购买保险的意识越来越强。中国的居民大多属于“储蓄型”,从理论上来讲保险行业应当具有很大的潜力。但是,中小型城市的投保率依旧较低,尤其是以居民为投保人的投保率。不少居民对于保险持怀疑和排斥态度,他们认为保险的欺骗性较高,身边有关“发生事故不赔付”的现象较为普遍。分析这些潜在客户流失的原因在于,他们对于保险产品的不了解,没有意识到购买保险对于其自身和家人的生活、工作等带来的益处。同时,由于当下各大保险公司推出的保险产品较多,对于一些知识水平较低的居民来说,他们不能够理解这些险种的涵义以及其承包的准确范围等内容。因此,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客户需要对保险产品有更加详细的了解。只有让潜在客户对于保险产品有着透彻的了解,才能够挖掘更加广阔的市场,形成客户群。

二、如何满足当代社会背景下客户对于商业保险的需求

(一)提供全程化服务,树立保险公司“诚信”形象

1.按照保险合同签订前、保险合同签订时以及保险合同签订后提供全程化的服务

全程化的服务对于中小型城市的客户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由于经济发展以及思想开放程度的限制,一些客户对保险行业持怀疑态度,一旦保险业务人员的服务有所缺陷就会引起客户的怀疑,尤其是在签订保险合同后。目前,像大都会保险集团、纽约人寿保险集团这些国外大型保险公司为了拓展市场,开发更为广阔的客户群,除了提供全面的保险产品,还建立了规范的、人性化的解说服务以及咨询服务平台。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打消客户的疑虑,我国保险公司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签订前、保险合同签订时以及保险合同签订后,分阶段、分层次的提供全程化的服务,将服务流程以及服务方式予以规范化。在保险合同签订前,要根据投保人的需要向其详细介绍相关保险产品,通过典型理赔案例展示、保险产品收益计算与对比、类似客户购买保险产品推荐等方式抓住客户的心理和真正需求,为客户提供细致、全面的投保前服务。保险合同签订过程中,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保险合同内容、承保范围、承保条件以及理赔标准,将专业化的保险合同生活化。在保险合同签订后,可以按照不同险种、不同类型客户等分类标准建立QQ群、微信群等进行后期的咨询与讲解;也可以通过实地走访,为客户解答疑惑、并推荐新的保险产品,在满足客户对于服务需求的同时,拓展更为广阔的客户群。

2.通过各种方式树立保险公司“诚信”形象

为了满足客户对于服务的需求,保险公司应当树立“诚信”形象。首先,规范保险业务人员的行为与用语。目前,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太平洋保险、中国人保等公司对于保险业务人员的规范用语开展了专门化的培训。一方面是为了避免语言不规范引起理解上的歧义,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另一方面是通过这样专门化的培训提高保险业务人员的素质,为公司树立严谨、亲和的形象,为客户提供诚信服务。其次,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媒体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某市一级保险公司为了树立公司“诚信”形象,通过开展“信守承诺、我们在行动”的大型公益活动,公布公司理赔状况、邀请一些长期合作客户和大多数潜在客户参加公益活动,通过客户之间的交流来间接地宣传公司的形象,挖掘潜在客户群体。最后,加强保险监管机构的监管力度。除了保险公司以及保险人员的共同努力外,还需要有外在的强制性规范予以监督。

(二)完善保险合同的签订,加强其针对性

1.不断完善保险合同的签订,使保险合同更加具有针对性

保险合同中的条款一直被誉为是“霸王条款”,也因此很多客户提出了不满,认为有些条款不能满足其投保需要,这也是目前普遍的状况,尤其是在人身保险当中。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保险公司应当不断完善保险合同签订的过程以及保险合同的内容,使保险合同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在保险合同签订过程中,针对可以协商的部分,保险公司应当为客户做充分的解释,给客户充分考虑的空间;针对免责条款,需要按照合同法、保险法等有关规定做详尽的解释。对于保险合同的内容,保险公司应当充分考虑客户的需要,除了不能够变更的格式条款以外,认真拟定协商部分内容,并就特殊问题与客户达成一致意见,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误会。

2.加强保险行业电子商务合同签订服务系统建设

网站是保险公司开展电子商务的门面,观察各大保险公司的网站,我们可以看到为推销保险产品提供服务的一般为在线客服。但是,缺乏现场版的解答、真实生动的演说使得客户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带有很多疑虑。在通过网络平台购买保险产品、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可以建立多平台的服务体系,比如事先录制好的产品风险讲解、产品合同签订流程讲解、理赔程序讲解等各种平台,配合客户的语音服务、视频服务,不仅可以为客户签订合同提供完善的前期帮助,还可以为客户提供针对性的合同签订服务。

(三)提高保险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加强市场客户培育力度

1.提高保险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实务中,一些客户反映:之所以不能够详细的了解产品,是因为保险业务人员功利性太强,一味的想要签单,在没有对保险产品进行详细讲解的情况下,我们不愿意续保或者购买新的保险产品。为了满足客户对于产品知悉的需求,保险公司应当提高保险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以市一级某保险公司为例,该保险公司一方面通过提供保险法、保险销售技巧、心理学、营销学等课程来提高保险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另一方面要求保险业务人员除了学习业务范围内的保险产品,还要对整个公司的保险产品有一个详细的学习与了解。同时,该保险公司还通过情景模拟(即对新推出的保险产品在内部销售人员之间进行模拟讲解和推销)、群体性演讲(即每次保险公司开会由特定的保险业务人员轮流主持和讲话)等措施来监督、提高保险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加强其对客户详细介绍产品的能力,满足客户的需求。

2.加强市场客户培育力度

正如上文所述,“机构开设多,市场培育少”是当代社会保险行业存在的现象。从客户需求角度来看,保险行业作为服务行业,不仅要通过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还应当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加强市场客户培育力度,增加客户了解保险产品的途径。一方面,通过微博、朋友圈、公司网站向客户及时、高效的提品的详细信息,为客户节约时间。可以采用文字形式,也可以采用视频形式或者各种flas形式,满足客户对于保险产品详细情况的了解,尤其是理赔的各种程序。另一方面,保险行业的监管机构也可以通过媒体引导客户,加强保险意识,向其宣传各种保险产品的情况。之所以这样,是因为监管机构作为权力机关,具有更强的信服力度,可以为保险行业拓展市场、开发客户提供更多的信用保障。

保险需求论文篇(2)

【关键词】农村人身保险保险产品创新

一、我国农村人身保险市场的现状

第一,农村人口老龄化对医疗、养老保险有极强的需求。目前,我国乡村人口的老龄化程度比城镇更严重。农村人口老龄化也会逐步改变人们消费及储蓄结构,提升人们养老的危机意识,为商业养老保险在农村的开展留下广阔空间。此外,老年人群体是一个各种慢性病高发的群体,这不仅对医疗保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由于农村家庭保障功能的日趋弱化,老年人护理问题也日益突出,老年照料护理类的险种,将拥有广阔市场。

第二,农村家庭结构小型化增加了对养老保险的需求。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的变迁,中国农村家庭结构小型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农村家庭结构小型化改变了人们“养儿防老”的观念。农民养老观念的变化,为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提供了需求空间。

第三,特殊农民群体的人身保险需求。城市化使得大量农民离开相依为命的土地。因此,失去土地后的农民对养老保险提出了高质量要求:希望既能解决当前人口的养老,又能惠及后代人。也就是要为有限土地补偿费用寻找一个资金经营者,它可保证资金高效运行,能实现本金的保值和增值,由团体不记名地分享经营利益。失地农民也急需健康保险,以满足医疗保障需求。

第四,农户对保单质押贷款的需求。当前的正规金融安排不支持农户资金借贷需求,农户借贷资金中绝大部分来自民间金融。从实践层面的反映来看,多功能的养老金账户,尤其是能够对农民的生产生活急需提供灵活贷款支持的养老金账户,深受农民欢迎。新疆呼图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证”质押贷款经验为保险业提供了较好的启示。

二、我国农村人身保险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1.真正适合农村市场的人身保险产品的种类和数量均不足

在当前阶段,风险保障是农民购买保险的主要目的,但目前为农民设计的保险产品,一是产品未能充分考虑城乡差异,同质化现象严重。二是保险产品价格相对较高,超出多数农民的购买能力。

2.农村人身保险在营销体系和业务管理体系的建设与创新等方面仍有待加强

总体来看,农村营销网络的构筑还未成型,完整、有效的营销渠道体系的建立也尚需时日。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伴随着农村营销服务部的建设,教育培训工作没有及时跟上,营销人员整体素质仍有待提高,少数农村地区在客户回访、续期收费等方面存在着较为突出的问题,客户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此外,在业务管理体系方面,机构、人员、资金、单证等管理亟待加强,业务、财务和管理信息工作亟需改善,以进一步适应农村市场的内控机制和标准化业务流程的建立。

3.农村市场相对脆弱,如果开发不当,极有可能出现从众性投保、群体性退保等非理,严重破坏市场资源

由于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民风纯朴,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市场传染性强,销售误导和无理拒赔的后果可能相对城市来讲后果要严重得多。正如监管机构所讲:农村保险市场的开发就像生态一样需要保护,如果开发得好,潜力是巨大的,农村保险市场就像一个聚宝盆,挖掘不完;如果开发得不好,由于寿险产品的替代性很强,农民可能就不会再买保险产品,保险在这个地区就无法发展,甚至绝收。

4.外部政策环境还不能满足农村人身保险的业务发展要求

广大农村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状况决定了发展农村人身保险业务的经营成本远远高于城市。同时,几乎空白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村人身保险市场承担的社会责任也远高于城市。因而,政府的有效推动是发展农村保险业务的关键因素之一,但目前关于财政、税收等方面的配套政策还不能满足业务的发展,部分地方政府主动利用保险和保险公司的意识亟需加强,对农村人身保险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也有待加强。

三、我国发展农村人身保险的相应对策

1.积极开发真正适合农民需求的保险产品,力求做到条款简单、保费低廉、保障适度

各家寿险公司应加大农村人身保险产品的创新力度,针对农民的收入状况和实际需要,重点开发医疗、养老、意外等保障险种。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发展投资分红型产品,但应尽量控制在较低的比例范围内。在产品设计与推广上,要调整好趸交、短期和长期业务的比例,保持合理的结构,将寿险小额期交业务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以保护农村人身险业务的可持续性发展。需要注意的是,产品开发上要特别引导以劳动力为主要参保对象,而目前农村市场参保对象多为儿童。

2.加大农村人身保险的营销网络构建和业务管理体系等方面的创新力度

推进农村营销服务网点建设,加强营销人员培训和管理,不断探索适合农村人身险发展的组织形式创新,也成为推动农村人身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另外,目前农村保险普遍存在重视开展业务而管理不足的情况,主要表现在客户服务工作不充分,在客户回访和续期收费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因此,各家保险公司应健全客户服务体系,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尽快建立一套适合农村特点的行之有效的续期收费和客户回访制度,并尽快提高营销人员的素质。此外,有条件的保险公司应考虑设立专门的农村保险部门,由专人专岗负责,这样将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3.针对农村市场的特殊情况,各家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过程中要明确城市与农村不同的社会问题,避免社会矛盾的出现

保险需求论文篇(3)

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占总人口约70%的农民目前或将来的生活质量,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则是其中的关键内容之一。随着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转变,二元对立的格局必将被逐步消除,农村养老保障的社会化程度也会不断提高、范围会不断扩展,逐步建立国民一体化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应该成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最终目标。本文结合国内外建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成功经验,分析了为实现国民一体化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需求,即法制先行、明确政府主导地位、因地制宜采取多层次原则、规范基金管理以提高基金收益率。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战略目标:国民一体化

从国外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史看,都经历了由城市逐步向农村覆盖的过程。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国民一体化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是社会保障的题中应有之义。但国民一体化的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非意味着所有社会成员享受一模一样的保障待遇,而是指城镇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理论体系、政策制度应一脉相承,保障项目大体一致,保障水平相对合理,基金管理办法原则一体化以及相互之间可以自由选择与转换。长远来讲,就是要改变农民远离以国家和政府为责任主体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状况,使农民能够有效化解风险、共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

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特殊格局决定了城市社会保障和农村社会保障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无法在短期内实现完全意义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一体化,于是往往设计出一些过渡性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些主张都暗含一个共同假设前提,即农村应该实行与城镇一样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统一模式。从价值取向上看,这些主张无疑是正确的。但在实际的制度设计和技术操作中,各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可谓“花样百出”,管理口径的不一致本身就限制了城乡统筹及接轨。因此,在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中,我们必须持战略性、前瞻性、可持续性的角度去重视和研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过渡性模式,以在全国层面构建一个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负责的统一的国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计划为导向,限制或控制城乡及各地农村之间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差异,尽可能确立统一的制度框架和缴费标准,同时允许实施方式有别及有限化的待遇差异。一方面,逐步削减政府在城镇养老金的财政投入,逐步将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制度与城镇企业职工并轨,以减少财政负担;另一方面,改变长期以来实行的重城轻乡的政策,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投入力度,提高农村已有的社会保障水平。以前政府采取的“挖农补工”的政策,以“剪刀差”的形式从农村抽走的大量利润,应适当返回给农村和农民,把该资金作为建立农村保障机制的基金,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同时,国家应当在政策、资金上向农村、农民倾斜,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以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为社会保障的建立奠定经济基础。

二、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政策需求分析

2.1依法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法制先行

通过法律来明确政府、社会和个人的责、权、利使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是农村养老保险良性运行的重要前提条件,也是国际通行做法。如德国的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是根据1957年颁布的《农民老年救济法》建立起来的;瑞典的公民基本养老金是根据瑞典全国退休金法案规定来实施的。通过有效的法律监督和制约机制、详尽具体的法律条文,可以保证养老保险的制度性、规范性和统一性。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制度建设明显相对滞后农村养老保险一直是依靠各级政府的政策、文件进行引导,不仅没有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相应法律,而且已经制定出来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法规普遍存在缺乏法律责任的现象。这样就容易造成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基金管理缺乏约束性。

但是,经过多年的理论探索和实践,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立法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条件。截止2005年底,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为5442万人,普遍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农村养老保险有了相当大的规模,在许多地方已经出台了一些部门规章或管理暂行办法。如上海市早在1996年就已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该办法从有利于与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衔接与转化的角度出发,参照城镇职工基本保险的缴费模式和制度框架对1992年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基本方案》)作了较大调整,主要体现在改原来的个人帐户制为个人帐户与统筹帐户相结合的模式,调整了缴费标准和办法,规定了最低缴费额和补贴比例。2003年l0月推出了《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并以此为契机,提出了加快推行小城镇社会保险,逐步淡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战略思路,逐步探索并实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向小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转换。这种农保制度的创新与转换,既保证农民的养老水平,又适应了新的“三农”形势,向城乡统筹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而处于苏南地区的常熟市以其发达的乡镇企业为突破点,于2001年出台了《常熟市农村养老保险暂行规定》,建立起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接轨的统帐结合模式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其中明确规定了农村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与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致为25%,并加强了对乡镇企业职工参保的强制性。

上述这些地区所出台的并经实践证明有效的一些部门规章或管理暂行办法,都为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法律、法规的制定打下良好的基础。因此,应尽快建立《农民养老保险法》,从法律上确认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就农村社会保障应遵循的原则、主要内容及形式、管理体制、资金筹集与支付、社会保障的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规范农村社会保障执行者的职责和参保者的权利和义务,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农村养老保险条例》,就账户模式、筹资标准、政府责任程度、待遇计发方法及基金运作模式等内容具体化、详细化。此外,各地方可根据本地农村实际情况,在全国性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便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推行。

2.2确立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的供给主体地位

在农村养老保险中,农民个人、家庭成员、村集体、政府都承担养老责任。但其中政府尤其应发挥主导作用,成为制度供给的主体。从理论角度看,农村养老保险是整个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典型的公共产品。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公共财政职能的要求,理应由政府提供;从现实需要看,建立以政府为供给主体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市场经济发展以及人口老龄化加速、传统的“家庭供养加土地保障”养老方式受到当前社会结构转型的强烈冲击,所引致的迫切要求。社会养老保险在农村的发展历程也表明,政府角色不明、职能缺位是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政府的主导作用首先体现在财力上的支持。原制度方案在全国大面积的试点和典型地区制度创新的实践表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如果实行完全的个人储蓄积累制模式是很难行得通的,恰恰是集体和政府的大量保险费补贴才使得典型地区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获得了持续发展和不断壮大的生命力。以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早试点的地方——山东省为例,由于经济基础好,山东省基本上坚持按1992年民政部颁布的《基本方案》展开工作,也是投保绝对人数最多的省区。其成效的取得除经济条件的因素外,还在于对原制度进行了创新。如在2006年,山东省招远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采取“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实行储蓄积累的模式。明确规定市级财政每年补贴200万元,每年增长10%,补贴额按投保人数测算确定,有条件的镇、村也应对投保农民给予适当方式、适当数额的补贴,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及市(镇、村)财政补贴一并记人个人帐户。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标准以高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20%一40%的基础确定。

从国际经验看,许多国家农民养老保险资金来自于个人和雇主缴纳的保险费以及政府的补贴(或政府承担最低保证金)。如德国和日本都是来自个人和政府供款,其中政府补贴的比例较大,德国政府补贴占到总保险费的70%,日本政府补贴占到总保险费的1/3。韩国相比较,由于制度建立较晚,在吸收和借鉴已有经验的基础上,政府实行有限性补贴,旨在引导农民参加保险,不过其补贴额度也较大,占到了总保险费的2/3。在新加坡和智利,政府虽然不负担保险费,但政府承担了最低养老金和养老金投资最低回报率补贴。因此无论从国内一些地区的成功实践还是国际经验角度出发,都应该加大各级政府的财政扶持,可以参照农村合作医疗的做法,建立以农民缴费为主,财政补一点、集体贴一点的多元缴费机制,并规定农民的最低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努力提高农民的养老保险水平。:

另一方面,是发挥政策优势。针对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相关措施,出台扶持政策。如力争获得同商业保险资金同等的“协议存款”或高于商业保险资金“协议存款”的优惠政策;发行国债时,给予农民养老保险基金优先认购权,确保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对基金收益或购买的企业债券实行免税;出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规范基金管理行为;对农民养老保险实行全部免税政策等。

2.3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坚持多层次性的原则

经济发展水平决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规模、结构及社会化程度。由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呈现东、中、西部由高到低的趋势,而且区域内部经济发展水平也不尽相同,试图让城乡两种不同水平的保障制度马上并轨,实行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因地制宜,建立多层次、相互补充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多层次原则既包括家庭保障、社区保障、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国家救济、社会互助以及其他的多层次,还包括保障水平起点高低的多层次性。多层次的改革取向也是发达国家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如德国为减轻财政负担,将养老金给付水平降下来,其改革设想就是通过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农场主购买商业年金保险。这样就可以成功构建一个由社会保险、终老财产和自我保障“三根支柱”组成的更为安全可靠的保障体系。法国也鼓励农场主自愿购买补充养老保险,以弥补社会养老保障的不足。

保险需求论文篇(4)

关键词洪灾保险;供给;博弈

一、引言

我国是一个灾害频发的国家,洪水灾害尤为严重,洪水灾害损失巨大。据水利公报统计,进入21世纪后,截至2007年底,我国洪水灾害损失金额年均达1038亿元左右,政府救灾补助金额支出年均达47.5亿元左右,看似巨额的政府救灾补助金额在天文数字般的洪水灾害经济损失面前却是杯水车薪。如2006年湘南洪灾中,保险补偿比例仅为总损失的1.5%,而世界平均值为36%,美国更是高达50%以上。湖南洪灾中绝大部分是受灾农户没有投保家财险及其他农业保险,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只能依靠自身力量和政府救助。从财务的角度,个人对付灾害的最好办法是参加保险。但是,从我国实际来看,我国家庭以及个人参加保险的积极性不高。如2008年初冰冻灾害发生后,保险赔付金额也不足损失总额的1.5%。

更糟糕的是,巨灾保险需求不足,供给同样也是不足的。2007年,我国的非寿险密度仅为25.5美元,全球平均249美元,亚洲平均739美元。另外,我国保险业的承保能力不强,我国2007年保险业资本金总量约是2000亿。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也就是说,按2007年的资本金总量来算的话,我国当年的最大损失不能超过200亿。以1998年为例,我国当年洪灾造成的损失高达2552亿,对只有200亿承保能力的保险行业来说,独立承担洪灾保险是不可能的。

我们可以通过两个博弈模型来探讨我国洪灾供给不足的困境。

二、洪灾保险供给不足的博弈分析

洪灾保险供给不足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在政府、保险公司、投保人这三者关系中,受益的主要是政府与投保人,保险公司处于政府与投保人之间。保险公司不仅受政府行为影响,同时还受到投保人行为影响。通过保险公司与政府及投保人之间的博弈分析就可以看出为什么我国的洪灾保险供给不足。我们分两个博弈集合来讨论此问题。

(一)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的博弈。在这个搏弈中,局中人有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保险公司的博弈策略有{经营,不经营};投保人的策略有{投保,不投保}。在这个博弈中我们不考虑政府补贴。

1、模型假设

(1)假设为完全信息的条件下,居民和保险公司都是理性的经济人,追求各自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2)在高发洪灾区,洪灾发生的概率为p,洪灾发生给居民带来的损失为d,则对于高发洪灾区居民的期望损失金额为:c=p*d;

(3)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对于参保人收取的保险费为e,在洪灾发生概率为p的条件下,对参保人给予的补偿为f,其中,f是一个与c有关的函数,设为f=f(c,p);又因为洪灾发生概率为p,则保险公司的期望补偿为pf=a。

2、模型建立与分析(见表1)

根据上述假设,建立如表1的支付矩阵,从表1所示的-支付矩阵来分析:

e—c,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居民认为“投保”策略为其最优策略,完全信息条件下,熟知支付矩阵信息的保险公司将会采取如下策略:

(1)当e(2)当e>a时,ea>0,保险公司的策略为承保,均衡点为(承保,投保)。

对于高洪灾区的居民,洪灾往往频繁发生,遭受洪灾损失的概率很大,因此,其当地居民更有参加洪灾保险的意愿,而参保后也能够有效稳定当地社会形势。而如果保险公司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不愿意开展洪灾保险业务,这将影响整体社会效益,(承保,投保)无疑是能提高总体社会效用的均衡点。

根据上述分析,e成为影响博弈均衡的一个关键因素,通过图形描述如下:

我们知道,局中任何一个人的决策都是非常明确,那就是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局中人的利益不仅取决予自己的行动与策略,还必须看局中其他人采用什么策略或行动。因此,通过划线法我们可以得知,对于投保人来讲,如果保险公司愿意承保,他的最优策略是投保;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如果投保人投保,他的最好策略是不承保,如果投保人不投保,保险公司经营与不经营都无所谓,什么都不损失。

从这个博弈中我们可以得出,为什么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洪灾保险这个保项。这是因为保险公司发现,经营基本上是亏本,还不如不经营。

局中人在每种策略组合下都有各自相应的得益,如果将每个局中人在同一种策略组合的得益相加算出各博弈方得益的总和,并可将其看作这个小范围内的“社会得益”。可以得出最佳的社会得益为e—a+f-e—c=f-a-c,即在投保人投保、保险公司经营情况下的社会得益。这就意味着只有在投保人愿意投保、保险公司全力经营的情况下将可以实现社会得益最大。对保险公司来说,其主要目标还是要实现其自身的利润最大化,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组织,赔钱的买卖是不会做的。经营洪水灾害风险的成本很高,保险公司一般不会积极推广洪灾保险保单,除非有一定的激励机制。从上面的调查我们知道,保险公司尽管将逆向选择作为其“安全第一”的策略,但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违背了保险的初衷。所以,实现社会福利的提高也是其目标之一。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对有关洪水方面的险种的供应很不足,在1996年以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将因洪水造成的损失放在企业财产险或家庭财产中,1996年以后随着保险公司改制,保险公司纷纷将因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放在综合险中予以承保,采用的费率是火灾险的费率,一般都比较高,造成了投保人无力购买。

(二)政府与保险公司的博弈分析。在这个博弈中,局中人是政府与保险公司,政府的策略是(支持,不支持);保险公司的策略是(经营,不经营),政府支持开展洪灾保险,要从财政拨款及税收上给予优惠。保险公司经营洪灾保险,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保险公司会亏本,费率高了,没有人买,费率低了,卖得越多,亏得也就越多。从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博弈的分析中我们得出通过调整参保费标准达到理想均衡的结论,而该均衡点能实现社会效用的最大化,对于参保人来说是付出了相对较高的经济代价而使保险公司获得更多收益。如果换个角度,由政府来考虑社会效用优化的问题,将会出现政府与保险公司博弈的情况。

1、相关假设

(1)在保险公司经营洪灾保险业务量一定的情况下,需要上交的税费为t;

(2)政府为实现社会效用的优化,需要采取支持保险公司经营洪灾保险业务的策略,从政策给予税收优惠或进行相关的财政补贴c1;而保险公司经营洪灾保险业务的成本为c1;

(3)在有政府政策支持却没有获得保险公司认可的情况下,政府不承担要约成本。

2、模型的建立与分析(见表2)

对表2中描述的支付模型进行分析:

我们假设政府支持,保险公司经营,那么政府就会损失-c1+t单位的成本。如果政府支持,但保险公司不经营,政府也就不会补贴,其结果是政府只需要支付救灾款。如果政府不支持,保险公司不经营,也就不存在利益损失。如果保险公司还要继续经营,就会亏损c1-c2个单位的成本。保险公司不会做这种赔钱的买卖,除非保险公司为了形象宣传、广告效益。

从上面的支付矩阵可以看出,在不考虑社会效用优化的前提下,由于一c1+t然而,我们不能仅单纯从经济学角度来考虑政府支持开展洪灾保险的成本与收益,还应该从社会福利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洪灾保险对增进一国社会福利,从而增进社会安定的非经济效应。政府尽管在支持洪灾保险时有利益损失,这部分损失可以看成是社会福利转移到保险公司,再由保险公司流向社会。

若政府考虑到自己是以社会效用最大为目标,以居民为主体的社会收益最大才是其政策根本,(不支持,不经营)均衡导致的是社会效用低下的情况,而如果能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政策收益能间接通过保险公司转移到身处于高洪灾区的居民身上,支付矩阵中的成本ct将会消失(见表3)。

在表3中的支付矩阵中,政府将会选择“支持”策略。由于完全信息的条件,保险公司掌握政府以“支持”为策略,即获取了政府出台“支持洪灾险业务政策”的信息,其作为理性“经济人”,无疑将采取“经营”策略,保证居民财产的同时也获得了新的企业利润点。

社会效益最大化要求保险公司经营洪灾保险,满足受灾群众的需要。上述分析表明,由于农民收入制约和保险经营模式的原因,商业性农业保险处于亏损经营状态。但是,洪灾保险的社会效益性又决定了洪灾保险发展的合理性。如何解决这一悖论,需要政府介入以实现洪灾保险市场的均衡。从经济学原理角度看,解决洪灾保险发展中的一些难点问题更多的还是要依靠市场经济手段。积极创新洪灾保险的经营模式,推动洪灾保险产品创新,才能更有效地激发和满足消费者需求,从根本上建立并推动洪灾保险的发展,充分发挥洪灾保险在防洪减灾中的积极作用。

保险需求论文篇(5)

文章编号:1003-4625(2006)11-0077-02中图分类号:F840.62文献标识码:A

自1982年恢复人身保险业务以来,我国的人寿保险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数据显示,1990-2000年的十年间,寿险保费收入以每年平均35.15%的速度增长。2003年人身险保费收入3010.99亿元,其中人寿保险保费收入2669.49亿元,同比增长28.7%。在保费增长的同时,寿险业在商业保险中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1997年,寿险保费收入首次超过产险。此后,寿险业就一直占据超过半数的市场份额,寿险已成为保险的重要部分。为此我们探求寿险产品需求的动机,研究寿险需求的影响因素,促进国内寿险业丰富寿险产品,加速发展。

一、寿险需求研究

(一)寿险需求的动机

与其他形式的保险相比,人寿保险更具有储蓄的功能,因而对寿险需求动机的分析可以在储蓄动机的分析框架内进行。

凯恩斯概括个人进行储蓄主要是出于以下八个动机:谨慎、远虑、计算、改善、独立、企业、自豪与贪婪。对寿险需求的动机,最近的研究则更强调生命周期储蓄计划和遗赠动机。

生命周期储蓄计划指人们在工作时进行储蓄,以便在退休后仍能维持原来的消费水平。遗赠动机可以解释为人们在工作时积累财富,以便给后代提供一笔遗产。从生命周期储蓄计划来看,人寿保险在生命周期的早期购买,以确保在今后能有稳定的现金流。如在美国,由于退休变得很普遍,到了19世纪时,人们储蓄的目的已经有很大部分是出于生命周期的储蓄计划。从遗赠动机的角度看,寿险的购买是作为一家之主的购买人考虑其被赡养家属的利益而进行的交易。与家庭中有多个劳动力(如配偶或子女)工作相比,家庭中如果只有惟一的劳动力收入来源时,其对寿险的需求更大。如杜克尔(Duker)在1969年的研究发现,家庭中夫妇双方都有工作时的寿险需求小于妻子是家庭主妇的家庭。

(二)寿险需求理论研究

对保险需求理论的研究,建立在不确定性条件下期望效用最大化的经济分析框架之上。Neumann-Morgenstern的期望效用理论及不确定下的行为,Friedman和Savage对风险态度的研究,Arrow-Debreu不确定性下的一般均衡理论,Pratt的风险规避等等,为保险需求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在期望效用理论的范式下,大量的学者从理论上研究了保险的需求,尤其是人寿保险的需求。这些研究大多以雅瑞的模型作为起点(Yaari,1965)。雅瑞分别研究了存在保险市场和不存在保险市场时,人们不考虑遗赠(雅瑞称之为费希尔模型)和考虑遗赠(雅瑞称之为马歇尔模型)共四种情形下的最优消费和储蓄,如下表所示:

雅瑞模型中考虑的四种情形

雅瑞的研究表明由于人们未来寿命的不确定,人们更倾向于现在消费而不是选择以后消费。当市场上存在一个公平的保险市场时(即保险人承保的期望收益为零),公平保费的保险消除了寿命不确定给消费带来的影响。在雅瑞之前,费希尔也提出了相同的看法。按照费希尔的观点,人们更愿意选择现在消费而不是将来的消费,原因之一是人们的“不耐”心理(impatience)。生命的不确定增加了人们的这种“不耐”心理。雅瑞从理论上证明了费希尔的这一推断:即寿命的不确定增加了人们对未来消费的贴现率。

汉克森(Hakansson)1969年的研究扩展了雅瑞的工作,他考虑了个人财富、收入、利率、价格指数(包括保险产品的价格)以及消费者对消费和财富的主观贴现函数等诸因素对保险需求的影响。费希尔(Fischer,1973)采用与汉克森类似的处理方法,用离散时间模型研究了不确定寿命下消费、储蓄和保险购买。卡里、哲里哈(Karni和Zilcha1986)则引入风险规避因子研究不确定寿命下的寿险需求。他们的研究表明依靠财富为生的人不太可能购买人寿保险,而依靠工资收入为生的人则更趋向于购买人寿保险。也就是说大富豪们是不太可能购买保险的,而工薪阶层更愿意买保险。他们的研究还表明,风险资产的存在不会改变人们的保险需求或消费,对人寿保险的需求主要是为了消除由于寿命的不确定造成的收入风险,而不是为了消除资产的风险。

对保险需求的研究,大部分文献是从投保人最大化其自身期望效用出发,里维斯(Lewis,1989)拓宽了这一研究视角,从被赡养人期望效用的角度研究人寿保险需求。里维斯考虑保险的购买不仅仅是出于投保人自己的需要,同时也是为了满足其赡养人(如妻子、子女)获得保障的需要。其研究表明,不仅是投保人,投保人家庭成员的偏好对保险需求也有影响,家庭成员的风险偏好同样会影响保险需求。

二、寿险需求的影响因素

寿险需求的理论研究揭示了影响寿险需求的主要因素。在寿险需求的理论研究基础之上,人们开始进一步对这些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试图找到寿险需求与其影响因素间的定量关系,实现对寿险需求(表现为保费收入)的预测,或者通过实证研究验证理论研究的正确性。在进行实证研究时,不同的学者出于研究的侧重不同,往往选择不同的因素进行分析。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的因素。

(一)期望寿命

期望寿命是指某一年龄的人群生存的平均年数,期望寿命与死亡率相关。从里维斯(1989)的模型中可以看出,保险需求与死亡率具有相关性,因而期望寿命将影响人们的寿险需求。奥特里维勒(Outreville,1996)用国际寿险市场的数据研究表明,新生婴儿的期望寿命与寿险需求正相关。

(二)保险价格

保险的价格是指保险费率,即保险费同保险金额的比例,同其他产品一样,保险产品的价格也将影响需求,理论分析也证明了这一点。百博(Babbel)在1985年用美国1953-1979年的实证数据,研究保险需求对可支配收入及保险产品价格的弹性。百博的实证研究表明,尽管保险产品的价格弹性不大,但保险需求与保险产品成本指数负相关。

(三) 赡养率

赡养率指一国14岁以下少儿人口和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目之和比15岁至65岁的人口数,该比率反映劳动年龄人口对被赡养人口的负担情况。坎贝尔(Campbell)在1980年的理论研究发现,寿险购买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出于保护被赡养人不至于因赡养者意外死亡而造成的财务困难。

(四) 收入与财富

收入和财富对寿险需求的影响是双重的,收入高的人更有能力购买寿险产品。从另一个角度看,人们可以通过积累财富来自保,富有的人并不需要保险,因而财富与寿险之间有一定的替代关系。研究表明,在其他条件不变时,寿险需求和人们的财富负相关。

(五) 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对寿险需求的影响是不确定的。一方面,社会保障的资金通过国家税收筹集,通过转移支付的形式返还,因而对大部分人而言相当于一笔财富。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个人财富与寿险间有一定的替代关系,因而社会保障与寿险需求负相关。另一方面,社会保障的存在会促进个人增加消费,包括对寿险的消费需求。

(六) 预期通货膨胀率

预期的通货膨胀对寿险需求有相当大的负面影响,这个观点得到百博在1979年和1981年的研究证实。百博还指出,尽管有指数化的寿险产品,在通货膨胀时期,寿险的需求仍然下降。

(七) 教育水平

教育延缓了个人开始独立生活的时间,从而较高的受教育程度增加了对寿险的需求;另外,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群,其厌恶风险的程度也相对较高,因而可以推测教育水平的高低与寿险需求正相关。

三、结束语

国外对寿险需求进行了大量的理论及实证研究,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与国外相比,我国对寿险需求的研究不多。如卓志(2001)用1986-1995年的保险数据对我国人寿保险需求进行了实证研究,但这样的研究还不多见。尽管国外的研究成果可以有很好的借鉴作用,但各国在政治、文化、消费习惯等方面存在着差异,又不能完全照搬国外的成果。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高速发展,迫切需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寿险需求进行深入分析。

参考文献:

[1]封进.中国寿险经营的风险研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

[2]凯恩斯,徐毓译.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

[3]卓志.我国人寿保险需求的实证分析[J].保险研究,2001,(5):10-12.

[4]Babbel,D. F.,1979, Inflation’s impact on life insurance costs: Brazilian indexed and nonindexed policies , Journal of Risk and Insurance,46(4):652-690

保险需求论文篇(6)

文章编号:1003-4625(2012)02-0013-04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志码:A

随着行为经济学的发展,新古典保险需求理论,即基于期望效用理论的保险需求理论遭遇了巨大挑战:首先,前景理论对期望效用理论的覆盖使得对保险需求的解释发生了重大变化;其次,更多的心理因素和保险决策过程被纳入了保险需求决策模型。

一、新古典保险需求理论及其面临的挑战

(一)新古典保险需求理论:期望效用模型

Mossin(1968)以期望效用理论为基础,首次提出了保险需求的基本决策模型,讨论公平保费、偏离公平保费时消费者的保险决策,被公认为是保险需求理论的开创性论文。在此基础上,Ehrlich&Becker(1972)、Cook&Graham(1977)、Doherty&Schlesinger(1983)、Schlesinger(2001)等学者从不同角度优化了基本模型的分析条件,充实了新古典保险需求理论。新古典保险需求理论认为人们在面临风险时会追求期望效用最大化,如果购买保险的效用大于不购买保险的效用,人们就选择购买。如果要买,就买到效用最大的那个购买量上。该理论的基本结论是,消费者要么选择全额保险,要么选择部分保险。

该理论对保险消费者有三个前提假定:1.完全理性,即消费者的效用函数是全面的、一贯的,消费者了解所有的可选方案,能够准确评估自己面临的风险,能够计算出任一可选方案的被选期望效用,进而选择能达到期望效用最大的方案。消费者的所有行为都是有意识的和理性的,不存在经验型的或者随机的决策。2.完全信息,或者消费者收集和处理保险购买相关信息的成本为零。相关信息包括消费者面临的风险大小、同类保险产品及其价格、保险产品涉及的保险公司经营情况、国家相关保险监管法规等。3.潜在地假定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金能够完全替代消费者遭受的损失(Kunreuther&Pauly,2006)。换句话说,消费者只有经济损失,没有任何相关的精神损失或情感价值损失。

(二)新古典保险需求理论的不足

1.假设条件与现实不符。首先,消费者做不到完全理性。由于保险承保的多为“小概率”风险(如火灾、爆炸、雷击、交通事故、癌症、早逝等),人们在生活中很少能够亲身体验到这类风险的存在和影响,所以个体很难评估自己面临的风险,很难得到损失概率和损失额的概率分布,以便计算期望效用。其次,消费者也做不到完全信息。受传统文化和专业知识的限制,很多人难以理解和接受保险,更难以无成本地收集购买决策需要的各种信息。再次,保险只能赔付经济损失,无法对没办法度量的精神损失或情感损失进行赔付,所以,保险金并不能够完全替代消费者遭受的损失。

2.模型未考虑人的特性和心理过程。首先,在完全理性和完全信息的假定条件下,效用理论忽略了人的特性,未考虑人的心理过程,或者将其视为黑箱,有输入就可以计算输出。其次,现实中的消费者很难对自己面临的不确定性进行效用理论中那样的思考,并进行效用计算和比较。

3.解释力较差。Murry(1971,1972)以及Neter&Williams(1971)在实验研究中发现,根据每个被试个体所测定的效用函数均不能预测其保险偏好。Kunreuther et al.(1977)将洪泛区和地震频发区的被调查者对洪水与地震的概率、可能的财务损失额以及保险费的主观感知结果代入期望效用决策模型时,发现约有30%-40%的投保决定与理论预测不一致。Slovic et al.(1977)通过抽样盒游戏实验和农场游戏实验均发现,如果期望损失相同,人们喜欢为大概率小损失风险投保,不喜欢为小概率大损失风险投保,这一结论与期望效用理论的预测正好相反。

现实中有大量违背期望效用理论的“市场异象”,如我国一些有经济实力的消费者没有购买任何人身保险,尽管重大疾病或早逝会给其家庭造成极端打击。伊春空难(2010年8月24日)发生后,尽管航行风险会由于风险控制的加强而降低,但购买航空意外险的人数明显增多。在美国容易遭受洪水灾害的地区,即便在联邦政府提供高额保费补贴的情况下,投保国家洪水保险计划的住户仍不到总住户的50%(Insurance Information Institute,2005)。

二、前景理论对保险需求的解释及其不足

人们的保险消费决策之所以会偏离期望效用理论,原因之一是期望效用理论假设消费者可以准确地评估自己面临的风险。但事实上,“风险评估”是专家和保险精算师做的事情,普通公众很少掌握统计数据,大多数情况下必须依靠自己记忆中所听到的或看到的同类风险的情况,依靠数目有限的启发式原则或直觉(Tversky&Kahneman,1974),包括代表性直觉(Representativeness Heuristic)、易得性直觉(Availability Heuristic)、锚定和调整(Anchoring andAdjustments)等去判断风险的大小,被称为“风险感知”。普通公众的风险感知存在诸多偏差,主要包括否认不确定性(它不会发生在我身上)、错误地判断风险(高估或低估)以及对自己的风险判断过度自信。尤其在面对保险所承保的小概率风险时,由于缺乏亲身体验,人们很难做出正确的判断,偏差甚大。拿寿险所承保的死亡风险来说,研究表明,对于各种致命事件,如各种意外事故、各种疾病、自然灾害、自杀、谋杀等,人们不是高估就是低估死亡频率(Linchtenstein et al.,l978)。举例来说,交通事故被人们认为和疾病一样,导致了同样多的死亡,但实际上,疾病致死人数是交通事故致死人数的16倍(Slovic et al.,l979)。

原因之二是,期望效用理论通常假定大多数消费者都是风险厌恶的,但是,Linchtenstein&Sloivc(1971)和Lindman(1971)最早在决策的实验研究中发现了偏好逆转现象。Galanter(1975)在测量各种财务损失与非财务损失的主观价值的心理学实验中发现,损失的效用函数是凸函数,而凸函数意味着人们不会购买任何保险。

原因之三是维持现状偏差(Status Quo Bias)的存在。相当多的实验证据表明,个体通常愿意维持现状而不是偏离现状,即便在做某事可以使其获

得实质性收益的情况下也是如此(Samuelson&Zeckhauser,1988)。这显然形成了购买保险的阻力。

(一)前景理论对保险需求的解释:高估概率

为了改进期望效用理论的缺陷,对各种背离期望效用理论的市场异常作出解释,学者们付出大量努力进行替代模型的研究。目前非期望效用模型的数量已经达到两位数,其中最著名的是Kahneman&Tversky(1979)在考虑决策者存在的概率估计偏差、偏好逆转、维持现状偏差等因素的基础上提出的前景理论。值得关注的是,前景理论对保险需求的解释与期望效用理论的解释大相径庭。

在前景理论中,与期望效用理论不同的是,第一,决策者关心的是相对于参照点的财富变化,要么是盈利,要么是损失。第二,前景理论中用的是价值函数,其盈利部分是凹函数,损失部分是凸函数,在参照点处有一拐点,并且损失部分的价值函数曲线更加陡峭些。第三,人是有限理性的,对于小概率风险,人们会高估其发生概率。对于中高概率风险,人们会低估其发生概率。由此形成了前景理论中的倒S概率权重函数。

前景理论认为人们对损失呈现出风险喜好,与期望效用理论中的风险厌恶正好相反,这说明人们不会购买任何保险。但是,前景理论的倒S概率权重函数说明“人们往往高估小概率风险的发生概率”,而保险承保的主要是小概率风险,当“高估概率”的影响大过“风险喜好”的影响时,人们会选择购买保险。所以,前景理论用“人们往往高估小概率风险的发生概率”解释了人们的保险购买行为。

(二)前景理论解释的不足

前景理论用S型价值函数反映了人们在面对保险承保风险时的风险喜好,通过更加陡峭的损失部分的价值函数反映了人们的维持现状偏差,通过倒S型概率权重函数反映了人们存在的多种概率估计偏差,用“人们往往高估小概率风险的发生概率”解释了人们的保险购买行为,总体上反映了人们的行为心理和现实状态。但仍存在至少三方面的缺陷:

1.前景理论没有反映真实的保险决策过程。尽管行为经济学认为个体决策是一个过程,但是经过模型化后,前景理论中所含的决策过程(包括编辑阶段和评价阶段)与实际保险消费决策过程(参见本文第三部分)存在显著差距。

2.概率权重函数无法包罗所有的认知偏差。前景理论通过概率权重函数反映了人们存在的部分概率估计偏差,但仍然无法解释现实中存在的大量忽视小概率风险进而不为小概率风险投保的问题。

3.前景理论假定人们会进行价值计算和比较,但现实并非如此。例如,Hogarth&Kunreuther(1995)发现,在家电维修保证的购买决策中,人们几乎都不会进行期望效用理论中所暗含的成本一收益分析进行决策,而是依据“安心(Peace of Mind)”、“缓解焦虑(Relief ofAnxiety)”等因素进行决策,这些因素都是标准决策模型不考虑的,前景理论也没有考虑。Hsee&Kunreuther(2000)发现,人们对标的物感情越深,越愿意购买保险,而且,事后索赔的积极性也越大。简言之,前景理论假定决策者是有限理性的,但“有限的程度”还是不及现实大。

三、基于决策过程的保险需求理论

前景理论中所含的决策过程与实际保险消费决策过程存在显著差距。关于现实世界的保险消费决策过程,Kunreuther et al.(1977)首次提出消费者投保具有时序特性(Sequential Nature),认为消费者的投保决策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个体首先必须把风险或灾害视为一个问题;第二阶段,个体必须意识到保险是一种应对风险或灾害的有效机制;第三阶段,开始收集并处理与保险有关的信息,最终做出保险消费决策。

事实上,这一决策过程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第一阶段中,消费者对风险进行感知和评价,只有个体认为感知到的风险较大从而必须进行专门处理时,风险才被视为真正的问题。对于保险大量承保的小概率风险,实验研究表明,人们并非完全像前景理论中的倒S型概率权重函数所反映的那样高估小概率,而是呈现出风险感知的双峰性:一些个体由于过分乐观而忽视小概率,认为风险发生概率低于自己认定的阈值(或门槛概率),从而忽视该风险的存在;其他人由于易得性偏差等反而高估小概率(Camerer&Kunreuther,1989)。McClelland et al.(1993)通过实验研究发现:人们对于小概率事件的保险支付意愿分布也呈现出双峰性:一些人强调损失概率,认为损失概率很小,所以不会发生,不买保险;其他人强调损失程度,认为虽然损失概率很小,但损失程度很大,要买保险。

第二、三阶段,消费者必须知道保险可以用来应对自己视为“问题”的风险,然后着手收集相关的保险公司、保险产品等信息,根据这些信息作出决策。这首先需要消费者具备一定的保险知识,还需要承担信息搜寻成本。由于缺乏专业知识,搜寻非常困难,需要付出很多时间和精力,这一搜寻成本甚至会直接打消消费者购买保险的念头(Kunreuther&Pauly,2006)。其次,消费者需要根据得到的信息进行购买保险(可能包含多种备选保险方案)和不购买保险的价值计算,可以想象,消费者会认为计算相当困难,不知购买是否合理,或者不知道该选择哪个保险方案。再次,个体可能面临预算约束,鉴于收入有限,穷人会认为,自己根本没钱来购买保险。对于中高收入群体而言,他们应该有钱购买保险,但是,他们也可能声称自己无钱购买,原因是,他们已经将自己的收入分配进了不同的心理账户(Mental Accounts)(Thaler,1985;Thaler,1999),而且,只给保险预留了很小的账户甚至根本就没有设保险账户。

在期望效用理论模型和前景理论模型中,影响效用和价值的唯一变量都是财富,前者是最终财富,后者是相对于参照点的财富变化量。近些年来,一些学者发现,情感也会影响保险消费决策。Hsee&Kunreuther(2000)的实验研究表明,个体对物品的喜欢程度影响着该个体购买物品损失保险的决策和事后索赔决策,个体对物品的喜爱程度越大,就越倾向于为该物品购买损失保险,在事后也越有积极性去向保险公司索赔。Loewenstein et al.(2001),Slovicet al.(2004)强调人们在风险判断和决策中的情感因素,提出“将风险视为情感(Risk as Feelings)”的看法。Rottenstreieh&Hsee(2001)以及Sunstein(2003)的实验研究支持了上述观点,发现当人们对某事附加了强烈的情感时,人们就会将注意力集中在糟糕的后果上,而不是事件发生概率上,或者说,只考虑结果而不考虑概率。Schade et al.(2006)认为需要保险的就是那些最关注结果的消费者,这种对结果的关注可能来源于过去的经验。

在上述研究基础上,Kunreuther&Pauly(2006)将更多的决策影响因素如风险感知、门槛概率、信息搜寻成本、情感等融入决策模型中,并且考虑了消费者的实际决策过程,建立了基于决策过程的保险需求理论:

第一步:如果P’

第二步:如果P’>p*,个体可以考虑购买保险。但如下一个或多个原因会打消购买念头:1.信息搜寻成本S太高;2.对标的缺乏感情,或对风险事件本身缺乏强烈的情感(如对地震或癌症的害怕);3.主观损失概率P’和主观损失程度L’与主观保费(个体自己估计的保费水平)相比较低。

第三步,如果个体决定购买保险,将使用价值函数,选择价值最大时的保险数量。max E[V(I)]=p’V(O-L’+I-zI-S,x)+(I-P’)V(O-zI-S,X),其中,I指保险消费数量,Z指保险费率,x表示情感。

该理论与前景理论相比,更加与保险决策现实相符,主要体现在:1.在决策模型中包罗了更多的决策影响因素,更多地体现了个体间的内在不同。2.相对于效用理论和前景理论而言,模型尽管不太简洁,但确实较为准确地反映了真实的保险决策过程,体现出保险消费是“过程决策”而非“一次性决策”。

四、简评

(一)保险需求理论研究的不足

保险需求论文篇(7)

作者简介:张洪涛(1949-),女,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金融与保险研究;张冀(1972-),男,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博士生,主要从事保险市场研究。

中图分类号:F84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92008)01-0153-04 收稿日期:2007-10-21

一、引言

1989年至2006年我国人寿保险年增长率为32.89%,即使如此我国寿险发展仍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也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目前寿险需求研究的基础是效用理论,Yaari(1965)在效用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人寿保险可以降低家庭主要收入者早亡而带来的不确定性,实现消费者生命周期效用最大化。Yaari同时提出在不确定条件下,应该结合购买者不同阶段研究寿险需求。在假定主要收入创造者生存条件下,D.Lewis(1989)认为寿保险需求依赖于家庭人口结构,寿险消费与家庭主要收入者的死亡概率、家庭成员消费现值以及风险厌恶程度呈正相关,与保单价格、家庭财富呈负相关。在实证研究方面,国外许多学者在效用理论的基础上先后建立了诸多需求模型,分别从宏观和微观角度对寿险需求的影响因素进行了计量分析。J.Browne和Kim(1993)使用多国数据对人寿保险需求进行了研究,证明人寿保险与国民收入正相关,与通货膨胀预期负相关,经济发展与经济稳定能刺激人寿保险消费。D.Ward和R.Zuebruegg(2000)运用协整检验技术分析了OCED国家1991~1996年实际GDP和真实保费的相关关系,结论是保险业可以促进经济增长。沿袭国外经典文献,国内部分学者对寿险需求也进行了实证检验。孙祁祥(1997)运用OLS方法以银行存款余额、金融政策以及保险业体制改革为自变量对保费收入进行回归,结论认为社会体制改革对保险业的影响要远远大于其他经济政策。亦存在(2004)通过动态模型,从消费者角度建立了保险业和宏观经济因素的互动模型,认为保险业自身扩张、国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以及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是影响中国保险业增长的主要因素。

上述文献多使用多元线形回归模型,但多元线形回归模型需要一些假设条件,不能全面考虑解释因素,无法反映寿险需求在外部冲击下的动态变化过程。掌握寿险需求的动态发展过程对于政策层是非常重要的,一般而言,寿险需求与社会保障呈替代关系,然而,在长期动态发展过程中这一结论是否仍然成立?农民纯收入的增加对寿险需求有多长的滞后期?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在长期过程中如何影响寿险需求?既有文献的静态视角不能回答这些问题。影响寿险需求的变量在冲击力度和周期上有很大不同,静态分析实际上存在“只重结果、不重过程”的缺陷,由此得出的政策建议无论在长期还是短期都会存在偏差。必须考察各经济变量的相互影响,寻求经济体系达到稳态时各变量的动态变化路径,计量结果才能成为政策层的有效参考依据。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从动态角度考虑通货膨胀率、农民纯收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社会保障以及居民储蓄对寿险需求的影响,运用非平稳时间序列方法建立寿险需求VAR模型和脉冲响应函数,分析了中国各经济变量对寿险需求影响的动态冲击过程。VAR和脉冲响应函数不需要对模型添加不必要的假定约束,能够充分详尽地描绘出变量之间相互作用的动态轨迹。经过实证分析,本文力图解释外部冲击在力度和时效上如何影响中国寿险需求,为今后我国寿险的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二、中国寿险发展统计分析

综合中国寿险业近年快速发展经历,可以发现中国寿险业具有两个特点。首先,中国寿险业发展不稳定。1989年~2006年我国寿险收入从39.9879亿元增长到4062.587亿元,增长了102倍,年增长速度为30.87%。但我国的寿险增长的波动幅度也很大,1993年保费年增长率比上年下降了8.4%,而1998年保费收入年增长率高达为92.13%。上述数据说明我国的寿险市场还没达到稳定的增长阶段,外部冲击对保费收入的影响较强。图l描述了1989年~2006中国寿险收入与增长率的变化情况,寿险收入增长率呈累进型递增,我国目前阶段寿险业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而发达国家寿险需求增长率基本保持稳定。

1989~2006年中国寿险需求的另一个特点是城镇寿险需求旺盛,农村寿险需求显著滞后,这与我国的二元经济结构相吻合。进入2000年后城镇失业、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日益凸现,城镇人口结构也趋于老龄化,这些都加剧了城镇居民对寿险的需求,促进了寿险业的发展。农民收入的缓慢增长、传统的家庭养老观念使得寿险在农村市场发展缓慢。2003年,农村寿险保费收入占全国寿险收入的30%.2004年,我国县域人身保险费收入为958.74亿元,占全国保费收入的29.7%。而我国农民达9亿,表明我国寿险需求还有很大潜力。寿险需求与收入呈正相关,收入的提高促使寿险需求的提高。中国是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城乡收入差距很大,中国人均收入或者人均GDP不能准确分析我国的寿险需求结构。本文使用农民纯收入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作为计量指标。社会保障计划类似于国民财富,社会保险政策一般都有长期的税率优惠保证。富裕国家和税利高的国家都愿意扩大社会保障计划。从理论上说,寿险消费与社会保障计划存在一种替代关系。本文选择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来验证社会保障对寿险需求的短期和长期影响。储蓄从理论上说与寿险需求是负相关,但随着寿险产品创新的不断发展,寿险保单不再是只具有保障功能,更兼有投资和储蓄功能,本文选取居民储蓄数据作为冲击指标之一。预期通货膨胀对寿险消费起很大的负面影响,短期内,通货膨胀减少寿险的价值,减少了对寿险的需求。但长期的温和的通货膨胀能促进经济增长,带动寿险需求。根据信息假设,消费者对通货膨胀率的预期是建立在前一年的通货膨胀率的基础上。根据这一假设,本文使用过去的通货膨胀率作为预期通货膨胀率的近似值。

表1给出了1989年~2006年各变量的统计描述,除通货膨胀率外,其他变量在样本区间表现出平滑递增趋势,保费收入、社会保障基金、居民储蓄、农民纯收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处1989年和2006年,各指标呈同步递增趋势。表1的结果说明如果使用多元回归模型必然产生多重共线性,但向量自回归(VAR)和脉冲响应函数(IRF)则

可以避免这一问题。根据统计描述结果,本文的模型选择具有统计和经济意义双重合理性。

三、实证分析

(一)模型设定

按照表1的分析,多元线形回归模型可能使估计结果失去有效性。向量自回归(VAR)模型用于相关时间序列系统的预测和随机扰动对变量系统的动态影响。VAR模型及在VAR模型基础上建立的脉冲响应函数不需要添加不必要的假定约束,能够充分详尽地描绘出变量之间相互作用的动态轨迹。本文力图通过实证分析解释外部冲击在力度和时效上如何影响中国传统部门和现代部门,为今后我国寿险的发展提供理论依据。这种方法以数据为导向,避免了预先对模型添加一些不必要的假定约束,能够充分详尽地描绘出变量之间相互作用的动态轨迹,但需要进行序列平稳性和协整检验。向量自回归(VAR)模型可以设定为

根据VAR的回归结果,可估算出寿险需求对多个变量一个标准差信息(Innovation)扰动的脉冲响应值。广义脉冲响应函数(IRF)用于衡量来自随机扰动项的一个标准差冲击对系统内生变量当前和未来取值的影响。通过以上两种计量经济模型,我们可以测算出我国各变量和寿险需求之间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如果数据系列存在协整关系可通过建立向量修正误差模型(VEC)进行分析;反之,则可基于向量自回归模型进行脉冲响应测算。

本文样本区间设定为1989年~2006年,根据上文的分析设中国名义寿险收入为Y、通货膨胀率为EI、农民年纯收入为PI、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CI、社会保障基金为ss、居民储蓄为SA,数据来自于《中国统计年鉴》(1990~2006年卷)。

为验证经济变量与寿险收入两两之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首先对数列进行单位根检验。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LPI、LSS、LSA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检验,因此LPI、LSS、LSA均为平稳性序列。由表2同样可知,LY、EI以及LCI未通过ADF检验,原序列是非平稳的。对LY、LCI作差分处理,并对差分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LY、LCI的一阶差分序列DLY、DCI在10%的水平上通过检验,至少是I(1)序列。上述检验结果说明,寿险收入与经济变量之间不存在两两协整关系。

(二)脉冲响应结果

由于寿险收入与各经济变量不存在协整关系,我们以各变量的一阶差分序列(EI除外)来构造模型,考察寿险收入的动态经济效应。变量自然对数的一阶差分为该变量增长率的衡量指标。根据AIC和SC最小原则,本文建立了寿险收入增长率与经济变量增长率的5个VAR模型,分别估算出寿险收入增长率在未来10年内对各个经济变量增长率的脉冲响应值。结果如表4所示。

图2的脉冲响应路径描绘了各变量对寿险需求的外部冲击。农民纯收入对寿险需求存在显著的外部冲击,在农民收入增加后的第二年对寿险需求负向冲击力达到最大值,农民纯收入增长率提高一个百分点,寿险需求在第二年下降0.0867个百分点。在第三年逐渐转为正向冲击,冲击力度逐年增强,在第五年正向冲击力达到峰值,农民纯收入每增加1个百分点,寿险需求增加0.0642个百分点,在6.5年左右冲击消失。农民收入对寿险需求正向冲击滞后两年,即农民收入增加在两年后对寿险需求产生稳定的拉动作用。

EI提高一个百分点,寿险收入增长率在第二年出现负向增长并达到最低值-0.0679,从第2年开始,却呈现同向增长,且冲击力度逐渐增大,于第5年达到最高值0.04481,响应周期为7.5年。同样,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提高一个百分点,寿险收入增长率出现明显的负向反应,大约在第二年达到最低值-0.0639,此后,冲击力度逐渐增大,并在第三年转向正值,大约在第5年达到最大值0.0312。响应周期大约为8年左右。社会保障收入增长率提高一个百分点,寿险收入增长率出现明显的负向反应,大约在第二年达到最低值一0.1019.此后,冲击力度逐渐增大,并在第2.5年转向正值,大约在第三年达到最大值0.0711。响应周期大约为4年左右。储蓄增长率提高一个百分点,寿险收入增长率出现明显的负向反应,大约在第二年达到最低值-0.0569,此后,冲击力度逐渐增大,并在第三年转向正值,大约在第4年达到最大值0.0276。响应周期大约为9年左右。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保险需求论文篇(8)

中图分类号:F84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544(2009)05-0078-04

一、引言

保险需求是指在特定的时期和一定的价格水平下,人们对保险商品的需要量。同理,责任保险需求即指在特定的时期和一定的价格水平下,人们对责任保险商品的需要量。 保险理论界一致认为责任保险是保险业发展的最高阶段,然而我国责任保险的发展却一直比较缓慢, 保险理论界尚未对责任保险的需求进行过深入的实证分析。

由于我国责任保险发展时间不长, 关于责任保险的数据比较有限, 如果选取以年为单位的时间序列数据将不能非常客观地评价责任保险需求与其影响因素的关系,因此本文考虑用截面数据,选取我国31个省市地区的数据来研究责任保险需求与其影响因素的关系。理论研究中,保险金额、保费收入、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四个指标经常用来衡量保险需求。保险金额、保费收入、 保险深度与保险密度的值越大,表示保险需求也越大。一般情况下,本文将责任保险保费收入视为责任保险需求, 作为因变量来衡量一个地区对责任保险的需求, 并逐一分析影响责任保险需求的主要因素。

二、责任保险影响因素分析

(一)经济发展水平

从保险经济学理论和保险发展史来看, 经济增长和发展是保险需求总量增加的根本源泉。 当经济增长不断推动人类经济活动范围扩张时, 各种风险也就随着增加;与之相对应,经济活动主体的保险需求也会随之上升。 国外发达国家的责任保险需求水平高主要源于其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 所以责任保险的发展与一国的经济发展密不可分。 可以说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以及消费方式的日益多样化,为责任保险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 国内生产总值与责任保险需求的关系。整体上来看, 责任保险需求与一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呈正相关关系,这从图1可以反映出来(为了消除异方差的影响, 将数据取对数处理, 以下有关分析做同样处理)。

2.固定资产投资与责任保险需求的关系。从固定资产投资与保费收入间的关系看, 固定资产投资额的增长, 一方面能够直接带来保险业务收入的增长,另一方面,通过投资的乘数作用,使国民收入的增长产生倍增效应, 从而间接产生对保险的诱致需求。责任保险保费收入的增长基本上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成稳定的正相关关系,如图2所示。

3. 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与责任保险需求的关系。从消费理论分析,人们的收入增加,消费也会增加, 并且只有当人们的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时才有可能购买保险。从个体来看,保险需求与个体收入水平呈正比关系。然而从图3中我们可以看到,虽然责任保险保费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大体成正比关系,但这种趋势不是很明显,同时方程的拟合效果也不十分理想。 究其原因可能是因为我国责任保险的产品主要是针对企业, 而针对个人及家庭设计的责任保险产品不多, 因此还没有形成一个有规模的消费群体, 目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责任保险保费收入的影响比较小。

(二)风险程度

风险的存在是保险产生、 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条件和物质基础。风险程度越大,保险需求越强烈。据有关资料显示,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在1000~3000美元这个区间是风险事故的高发期, 而目前我国正处于这个阶段。最新数据表明,我国近10年平均每年发生各类事故70多万起,死亡12万多人, 伤残70多万人。近年来,交通事故、企业产品缺陷损害事故(如三鹿奶粉事件)、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如吉林石化爆炸案、甘肃铅中毒案)、企业工伤事故(如煤矿瓦斯爆炸、透水事故)、医疗事故、建造单位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等频频发生, 国民经济建设的方方面面不断涌现出各种风险, 为责任保险市场创造了越来越多的保险需求。

本文以各省的责任保险赔付额度来衡量责任风险程度的大小, 分析表明各省的责任保险保费收入与其风险程度成正比关系, 风险程度大则责任保险需求大,如图4所示。

(三)消费者的保险意识

责任保险市场的发展与人们的风险观念和风险意识密切相关。经济的发展客观上使得风险增加,但消费者是否购买保险来转移和分散风险取决于消费者的保险意识。可以说,经济的发展及风险程度的加大为责任保险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潜在需求,而消费者保险意识的提高可以直接将这种潜在需求变为实际需求。

目前普遍被接受的衡量消费者保险意识的假设因素是受教育程度,即受教育程度越高,其风险厌恶程度越高,保险的消费意识也比较高。本文采用各省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人口比例(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人数/地区人数) 作为消费者保险意识的替代变量,用各省的责任保险密度(责任保险保费/地区人数)来衡量责任保险需求,从图5中我们可以看到两者之间的关系虽然比较微弱, 但大体上两者还是存在正相关关系。 即消费者保险意识的提高有助于责任保险的发展。

(四)责任保险市场的供给状况

责任保险的需求与供给是相互制约、 相互促进的。在一个成熟的责任保险市场上,为数众多的保险人提供的责任保险产品越多, 越能满足消费者的潜在需求,这样才会促进责任保险有效需求的增加,即供给创造了需求。 本文以各省市的保险主体数目作为自变量,来表示责任保险市场的供给;责任保险保费收入作为因变量。如图6所示,可见责任保险保费收入与保险主体数目呈正相关关系。 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保险主体数目的增加将会促进责任保险的发展。

(五)保险价格即费率水平

责任保险的保险费率越高, 责任保险的需求者需支付的保险费就越多。然而,人们总是希望以较少的保险费支出获得较大的责任保险保障, 这就是保险需求的价格弹性问题。因此从理论上讲,费率对需求具有负相关关系。但由于我国的责任保险费率在各省的差别不是很大,全国基本上处于同一个费率水平,因此本文采用横截面数据难于分析两者之间存在的负相关关系。从我国这几年责任保险的发展历程来看,其平均费率是逐年递减的,而责任保险保费收入是逐年递增的,因此总体上看我国目前的责任保险费率与需求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如图7所示。

(六)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政府政策的引导

一个国家法律越完善,执法越严格,人们的法律意识和风险转嫁意识越强, 对保险的需求也就越强烈。为了给社会提供安全保障,国家和政府还会以法律或行政手段强制人们投保,这就是强制保险。强制保险的实施,人为地扩大了保险需求,强制保险的项目、范围以及程度都决定了保险需求的大小。

从各地政策来看, 全国大部分省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下发了加快责任保险发展的相关文件,积极引入责任保险制度参与社会管理。 在目前相关法律法规不是十分完善的情况下, 各地政府出台有关责任保险的文件, 对各地责任保险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例如,2006年底广西保监局与自治区交通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制度的通知》,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制度。该制度的实施,有力推动了广西责任保险的发展。2007年广西责任保险实现保费收入16752万元,同比增长49.39%,在全国排名第5位。其中2007年广西承运人责任保险实现保费收入8477万元,同比增长248%,占广西责任保险总保费收入的50.6%。

三、 提高我国责任保险市场需求的几点建议

1. 保持经济稳定增长。 经济的发展是责任保险发展的根本源泉, 要发展责任保险离不开经济的快速发展; 反过来责任保险的发展也会促进经济的稳步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所以目前我国要保证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 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必然带来责任保险的发展。

2. 加快责任保险产品的创新。目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责任保险需求之间的正相关关系趋势不是十分明显, 其主要原因之一是现阶段针对个人及家庭设计的责任保险产品不多。因此,保险企业应当加快责任保险产品的创新力度, 开发一些适合个人消费的责任保险产品,比如个人责任保险、监护人责任保险、居家责任保险等。

3. 加大责任保险宣传力度,提高大众的责任保险意识。 提高大众及全社会的责任保险意识有助于责任保险的发展。 目前在扩大高等教育覆盖面的同时,保险有关机构要加大责任保险的宣传力度。因为社会公众如果不了解责任保险产品的功能和相关知识,那么潜在的保险需求将很难转化为现实需求。所以, 保险机构可以有针对性地加强与有关部门和行业的合作与交流,并通过宣传册、产品推广会、企业交流会等多种渠道宣传责任保险产品, 加大全社会对责任保险的认知度和理解度, 逐步提高公众利用保险转嫁企业和个人不确定性风险的意识。

4. 增加市场的供给主体,提高责任保险市场竞争程度。责任保险市场主体的不断增加,将会使我国责任保险市场朝着更有利于充分竞争的方向发展。 市场竞争程度的加大必然会带来责任保险的快速发展,所以,目前我国应鼓励保险机构在责任保险方面的发展,增加保险公司、中介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数量, 增加有关责任保险销售人员的数量。

5. 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增强政府的支持力度。责任保险发展得如何,立法是关键,只有法律法规的完善才能加快责任保险的发展。 目前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责任保险发展的经验, 推动立法和行业规章建设,完善与责任保险相关的各项法律制度,为责任保险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责任保险的发展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调配合。由于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社会管理功能, 因此在责任保险的发展方面政府责无旁贷, 积极发挥引导和推动作用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 比如在重要的行业领域逐步推行强制责任保险, 制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管,为责任保险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参考文献:

保险需求论文篇(9)

中图分类号:F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8-0005-02

一、理论分析

金融增长和经济增长领域始终是经济学者研究的热点领域。保险业作为金融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研究保险业与宏观经济之间的关系对于发挥保险业作用及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在研究宏观经济波动对保险业发展的关系文献中,部分是肯定宏观经济增长对于保险业发展的影响作用,部分研究则不认为宏观经济增长会对保险业发展产生影响。相应地形成不同的理论,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经济增长促进保险增长理论和泡沫中性理论。

1.经济增长促进保险增长理论。此理论认为经济的增长是保险增长的一个重要的解释变量,是从保险购买者的行为进行理论分析而得出的结论。这个理论认为,人们在购买保险时大致可分为三个方面的考虑。第一方面是为所持有的资产或财富提供保障,即财险的主要功能。在这一方面,人们倾向于为价值较大、使用时间较长的耐用品购买保险,比如说机动车等等,而很少对一些快速消费品进行投保。经济的增长会提高人们的可支配收入,使得耐用品购买增加,相应的财产需求也持续上升。第二方面是对自身健康保障的保险,即通常意义上的人身险。对这方面分析的经典理论是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寿险及健康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人的安全上的需求,储蓄险等险种也能在某些程度上满足一部分的归属需求,而这些需求都在生理需求之上,即只有在满足或基本满足日常衣食住行的生理需要之后才能到达这一阶段,而经济收入的增加会使更多的收入投入到这一需求层次的满足。第三方面是对企业经营和资产投入的保险,经济增长将直接决定投入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随着经济的增长会使投入增加,相应的保险也会增加。因此,从这三个方面的投保动机着手,在理论上能够分析经济增长对保险增长的拉动影响。

2.泡沫中性理论。这种理论认为经济的增长并非保险业增长的解释变量,经济的波动也并不会带来保险业的波动。因为该理论认为保险业发展主要应该“归功”于保险经济人所做的努力。认为人们的购买需求并不是经济增长和收入增加的正常需求,而主要是受保险经济人的诱导。因此保险业的增长并不是基于真实经济增长的基础上,就将这种效应称为“泡沫中性效应”。这种理论在中国特别是保险业发展初期具有比较广泛的影响力,因为人们认为保险业发展初期各种制度和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保险经济人是人们做出是否购买保险的决策的主要因素。

本文通过选取中国1998—2011年的保费收入、财产险保费收入、人寿险保费收入及GDP的数据首先从直观上对上述两种观点进行初步的判断。下页图1为1998—2011年全国财险保费收入、寿险保费收入、总的保费收入以及国内生产总值四个变量的增长趋势。

下页图1可以显示,从1998—2011年以来,无论是财产收入、人身险收入及其总和保险收入,还是国内生产总值都呈逐年上升趋势。基于上述的直观分析,本文支持第一种理论,对保险业顺GDP周期性做出肯定的基本假设。这一假设会在下面章节中进行分析。

二、实证分析

1.数据选取。本文要对宏观经济增长对保险业增长的影响进行分析。我们以GDP作为衡量经济波动的指标,而以保费收入(insure)作为衡量保险业发展的指标。为了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本文通过选取1998—2011年的31个省市的数据,这种关系进行分析。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保险年鉴》,并且为消除物价影响,将其中涉及的变量进行了物价因素的剔除并且所有的变量都取对数后计算。本文所采用的分析软件是Eviews6.0。

2.模型的选取。面板数据也称为平行数据(Panel Data)是指包括若干个截面个体成员(例如各公司、各省市)在一段时期内的样本数据的集合,其每一个截面成员都有很多的观测值。基于面板数据的回归模型叫面板数据模型。面板协整检验是目前研究面板数据间变量关系有效而成熟的模型,重点研究变量间长期的一致性关系是否存在,其理论及应用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研究热点。本文对所收集的数据进行面板协整检验,以判断保费收入和GDP之间的是否存在协整关系。面板回归分析用来确定两种或两种以上变数间相互依赖的定量关系,本文将在判断协整性的基础上进行回归分析。

3.单位根检验。面板数据分析要求变量之间是同阶单整的关系。本文先对保费收入Y、地区生产总值X的时序图进行分析,发现两个变量截距项和趋势都比较明显,在单位根检验时应用含有截距项和趋势项的检验模式。对其level数据进行检验,二者均不平稳,再对X、Y的一阶差分进行检验,是平稳的。因此,二者是同阶单整的,满足协整检验的条件。

4.协整检验。协整检验的原假设为不存在协整关系。运行Eviews6.0,可得变量X、Y之间分析结果(见表1)。

从上表可以看出,统计量相对应的概率小于0.05,即在5%的检验水平下均拒绝原假设,变量X与变量Y之间存在长期协整关系。

5.回归分析。根据对面板数据模型截距项和解释变量系数的不同限制,可以将面板数据模型分为三类:变截距模型、变系数模型以及混合回归模型。在回归分析之前,首先应判断数据模型类型,判断的标准是通过计算残差平方项对统计量进行判断。经运行软件,得到残差平方项结果(见表2)。计算后得到应使用混合模型。

保险需求论文篇(10)

一、引言

当今,人们的保险意识越来越强,保险业发展的如火如荼。一方面,人们缺乏有效的投资渠道,随着通胀压力的增大,急于寻找能使资产保值增值的渠道;另一方面,老龄化和各种重大疾病及自然灾害的发生带来了养老担忧和生活负担,要求人们提前寻求一种能保障未来的投资方式。因此,各大保险公司根据生命周期理论推出了各种保险产品,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二、生命周期理论的内涵

美国经济学家莫迪利亚尼和布伦伯格共同创立了储蓄生命周期假说,该理论主要是引用跨时期消费的概念来阐释个人的储蓄与消费行为。其核心是以个人(或家庭)的消费行为的研究为基础,通过边际效用分析来说明一个理性的消费者以符合理性人的方式消费自己的收入,以实现消费的最佳配置,使之产生的效用达到最大化。

由此,保险公司为了方便人们的投资储蓄活动,根据生命周期理论来设计各种保险产品来代替人们的储蓄行为,以满足不同人群对险种的需求,并通过既保障又分红的双重保险作用来吸引广大的消费群众者。

三、 生命周期理论在保险产品的应用

1. 个人生命周期的划分

个人生命周期阶段的划分是制定保险产品的基础。保险产品的核心是根据客户所拥有的资产情况和所处的年龄来实现客户的需求与目标,既实现投资获利又减少人们对未来财务状况及养老的担忧。

(1) 个人财务生命周期

一个人不同阶段的财务收支构成了个人的财务生命周期,大致可划分为积累阶段、巩固阶段和消耗阶段。在积累阶段,个人刚升职,收入较低,投资仅是为了能够获得孩子的教育金;在巩固阶段,个人已经达到晋升时期,工作稳定,收入较高,投资目标除了可以获得健康的保障,还可以分红;在消耗阶段,个人工作已到了退休年龄,收入水平降低,投资仅仅是为获得养老金。

(2) 家庭生命周期

在确定和分析客户保险需求时,家庭生命周期(包括形成、成长、成熟和衰老四个阶段)的分析更为重要,保险产品的选择往往根据整个家庭的情况做出。

在形成阶段:刚刚组成家庭到子女出生阶段,收入一般但负担较重,家庭投资目标为了获得子女教育金及监看保障;在成长阶段:子女上小学,家庭收入稳定,支出去收入同比上升,投资是为了获得教育金,婚嫁金及健康保障;成熟阶段:子女上中大学,收入达巅峰远远大于支出,投资为了获健康保障及分红;衰老阶段:子女成家立于,收入大幅度下降,投资主要为了获得养老金及健康保障。

2. 生命周期理论运用的实例

民生人寿保险公司以生命周期为主线,兼顾客户的实际状况, 将保险产品细分为“ 民生金榜题名少儿教育金两全保险”、“民生幸福360少儿两全险”、“民生如意相伴两全保险”、“富贵今生”和“富贵齐添”五类,在全国较早的推出了和个人生命周期相关联的保险产品。具体来说,这些产品是民生人寿保险公司根据客户在其所属的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的财务收支情况和投资目标, 结合已有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实施包括教育,医疗健康,养老及投资分红等计划在内的一揽子保险服务。对不同保险产品的具体分析见下表:

四、解以生命周期理论指导我国保险产品业务的建议

第一、对生命周期理论要从具体事实出发。在设计产品时,为一些特殊的客户提供有针对性的产品;在推荐产品时,要针对客户的实际需求,推荐个性化的险种以适应其特殊需要。

第二、坚持以生命周期理论指导保险产品业务。在推荐产品时,首先要了解客户的年龄段和家庭组成情况,以推断其所处的个人财务生命周期和家庭生命周期,从而对客户的保险需求和保险产品的选择进行大致定位。

第三、加大保险产品的宣传以及普及保险意识。保险公司应从不同层次来接近不同的群众,多次进行关于保险产品、保险知识、保险功能等方面的演讲,让群众从基本上了解保险产品,提高保险意识,从而让保险产品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

参考文献:

[1](美)侯百纳著,孟朝霞译.人寿保险经济学[M].国际金融出版社, 1997.

[2]徐婷.关于西方生命周期的理财理论的文献综述[J].商业文化,2008(2):258

保险需求论文篇(11)

一、引言及相关文献

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农业是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国家自强的基础,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2004—2010年中央已连续出台七个“一号文件”都提出逐步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农业保险作为一种支农政策的创新,越来越引起国内学术界和政府的重视。然而,目前我国对农业保险的理论研究还处于较低的层次,实践中也很少有成功的经验[1-2]。2004年以来,国内很多地区开始试行农业保险,从而使农业保险有了更多的试点,然而对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论根据的研究仍不充分。

对农业保险的研究更多的是停留在福利经济学的层面上,国外理论界对农业保险较早使用福利经济学进行分析的主要有roumasset和hazell等人,其中hazell认为农业保险带来的产出增加不仅有利于生产者(农户),也有利于消费者,如果需求曲线是缺乏弹性的,农场主的平均收入可能会降低,而农业保险带来的收益将被消费者全部占有”,从而提出农业保险具有收益外溢特点的正外部性存在[3]。siamwalla、valdes和mishra用图形的方式将农业保险影响作物曲线进而影响社会福利的过程表示了出来,但是对是否补贴却得出了相反的结论[4]。国内对农业保险福利分析大都源于siamwalla、valdes和mishra的总结。在分析农业保险福利问题时,国内学者大多都使用了siamwalla和valdes的消费者剩余分析方法,同时都使用了农业保险影响作物曲线右移、需求曲线不变的假设。李军(1996)在分析农业保险的性质时,提出鉴于农业保险社会效益高而自身经济效益低,在具有明显的公益性同时又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应当属于准公共产品[5]。庹国柱、王国军(2002)认为农业保险的利益是外在的,农业保险经营处于农户和保险公司需求双冷的状态,因而不能够相交。孙香玉利用开放二分选择式的条件估价法(cvm)获取农户对农业保险的支付意愿,从而测度不同补贴率下的福利值大小,该文通过个人支付意愿的加总扣除农民支付的保费和政府补贴的成本,测算出总体的福利值[6]。张跃华、顾海英、史清华(2007)从经济学理论上对有无补贴时农业保险的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的变化推导出社会福利的,实证研究部分主要是对农业保险对作物产量的影响方面进行了分析[7]。

国内经济学家在认同国外学者对市场失灵原因的理论研究基础之上,联系我国的实际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有学者认为农业保险具有的双重外部性导致农业保险市场失灵,如李军(1996),庹国柱、王国军(2002),费友海(2005)等。冯文丽(2004)指出系统性风险、信息不对称和供求的双重正外部性是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的一般原因,但在我国导致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的根本原因则是制度供给不足,缺乏专门的农业保险法律规范,因而提出了颁布专门的农业保险法,构建合理的农业保险经营体系,以纠正市场失灵的主张[8]。也有学者指出,农业保险外部性的概念在市场失灵理论中并不严密——农业保险在微观上具有典型的外部性,然而在宏观上却并不足以导致市场失灵,如张跃华、顾海英(2004)等。同时认为农民在收入低下的时候其风险偏好趋向于中性,从而导致农业保险这种风险管理方式对农民没有足够的吸引力[9-10]。

张跃华(2005)认为以农民为风险偏好型作为分析我国农民风险类型起点的假设太弱,他在文章中引用von neumann 和 morgenstern 创造的vnm效用函数,借鉴经济学对于风险偏好的分类及对风险规避程度的度量,构造伯努利效用函数分析中国农民的有效需求不足情况。他们的假设是如图1所示,效用函数中存在a点,在a点处的曲率为最大,这意味着在a点处消费者对于风险的规避程度最强。当财富或收入的值超过a点时,其对风险的规避程度越来越低;同时在财富或收入的值低于a时,随着收入的增加,其对风险的规避程度越强。当收入水平或者财富水平在a点以左的时候,随着财富或者收入水平的增加,农民对于风险的规避程度增强,即购买保险的动机增强;当收入水平或者财富水平在a点以右的时候,随着财富或者收入水平的增加,农民对于风险的规避程度减少,即购买保险的动机减弱①。其效用函数概念模型的表达形式如下:

文献的回顾,我们发现,国外的学者在分析农业保险供需现状时,多以农民是风险规避型偏好为前提,而国内传统农业保险分析中也多把农户的风险态度假设为风险规避的理性人,如有部分学者认为农民的风险态度是风险中性。而事实上,农户的风险态度是否为典型的理性人或单纯的为风险中性,笔者认为是值得商榷的。因此,本文在张跃华对农户风险规避程度度量分析的基础上,对农户风险态度采用变化的假设前提,运用期望效用理论和福利经济学分析方法对政府在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行分析,并通过模型计算得出政府对农户的保费补贴的范围。

二、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农业是我国的基础产业,也是弱质产业,面临市场和自然双重风险的威胁。发展农业保险,发挥其在分散农业风险中的作用是不容置疑的。自1982年恢复农业保险业务以来,我国农业保险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快速发展。1982—1992年我国农业保险得到快速发展,保费收入从23万元飞速增长到8.17亿元,在这期间,农业保险险种不断增加,覆盖面也得到不断扩大,发展非常迅速②。第二阶段:业务萎缩。1993—2003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进入萎缩阶段,不断出现波动下滑趋势,如表1所示。第三阶段:新的探索。在经历了长期波动下滑之后,农业保险迎来其发展的新契机,200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首次确定了农业保险的政策性性质③;与此同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给出了在部分地区选择部分农业保险产品进行试点的部署④。2004年3月,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先后批准了上海安信、吉林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黑龙江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三家保险公司,并在黑龙江、吉林、上海等九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启动农业保险试点。新一轮的试点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从表l可看出,2004—2009年保费收入呈快速增长趋势,保费收入由2004年的4亿元增加至2008年的110.7亿元。赔付率有所下降且较为稳定,总体呈现良好的发展趋势。

纵观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历程,不难发现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即便是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比较高的年份,如2008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110.7亿元,其占农业总产值的比例仅为0.39%,占全国财险保费收入的比例仅为4.53%。此外,纵观农业保险业务开办以来的赔付情况可看出,农业保险的赔付率比较高,自开办业务以来,有8年赔付率超过100%,其他年份最低的赔付率也在55%以上,再加上保险公司的经营费用,实际情况是保险公司经常盈利甚微,甚至存在较大亏损。但这也预示着我国农业保险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且从第一阶段快速发展到第二阶段的业务萎缩的原因可看出政府引导和政府补贴在农业保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因此从实践上看,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方向。

三、效用理论与农业保险市场失衡分析

(一)农户风险态度的新讨论

在von neumann 和 morgenstern 创造的vnm效用函数中,把人们对于风险的偏好分为风险规避、风险中性和风险偏好三种情况。大部分学者对于农户的风险态度,几乎都假设为古典经济学中的理性人,其风险态度都为风险规避型,所做的分析也都是基于这样的假设前提得出的。但笔者认为农民的风险态度不应该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收入增加或者政府对农业相关补贴的增加,农民的风险态度是会发生变化的,甚至可能会产生质的变化,即便同为风险规避型,其风险规避程度也会随着农户所拥有的财富值的变化而产生相应的变化。

1.需求层次理论

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于1943年在《人类激励理论》论文中提出人的需求分为五个方面: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依次由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排列[11]。他认为,人们只有在满足了低层次的吃穿住行等问题之后,才会考虑其他层次的需求。不失普遍性,农民只有在自身收入达到一定程度、自身低层次需求得到完全满足之后,且同时又具有规避农业风险的需要时,才会考虑购买农业保险这样的高层次需求产品。

2.弗里德曼和萨维奇假说

关于收入的效用,1948年弗里德曼和萨维奇在他们的经典性论文中提出了颇负盛名的假说。为解释许多人既参与同时也购买保险,他们提出效用函数一定既含有凹的片段,也含有凸的部分(见图2)。在凹形部分,个体会选择参与(冒险自担风险),即使得到的收益可能低于自己所付出的成本;而在凸形部分,个体会选择购买保险。在不确定条件下,如果该个体要在结果r1和r2之

间作出选择,该个体可能会将他的财产投保;如果该个体要在结果r1和r3之间作出选择,该个体可能会选择(冒险自担风险)。

3.风险规避程度的度量

关于风险规避的理性人,其规避风险的程度也是不一样的。按照西方学者的理论,风险规避不是一成不变的,当个人收入财富超过一定临界值时,其选择规避风险的方式可能就是风险自留,因为自身所拥有的财富已经足够抵御可能发生的风险所造成的损失[12]。西方学者采用的风险规避程度的度量指标是:ra=-u''(x)/u'(x),如果ra(x,u)是x的递减函数,则称货币伯努利效用函数u(x)显示出递减绝对风险规避。即随着财富的不断增加,如果效用曲线曲率越来越小,其对风险的规避意识越来越弱。

4.农户对待保险产品的风险偏好函数推测

基于以上理论可初步推断出农户对于农业保险产品的风险偏好情况如图3所示。效用曲线分为凹凸两部分,且在农户收入水平较低(ww1)的层次上是凸的。其经济学涵义为:在农民收入比较低的时候,农民更多的考虑是满足基本层次的需求,无暇顾及购买农业保险的需求,所以在0

(二)效用函数分析

假设投保人(农户)在无风险情况下的收入为w0,其效用函数u(x)为vnm效用函数,在保险期间内其农产品可能面临的损失是一个随机变量x(0≤x≤w0),且e(x)=w为农产品遭受损失的期望值,var(x)=?滓2为农产品遭受损失的方差。基于上述分析,可把农户的收入层次分为两大部分:当0w1时,农户属于高收入层次。

1.保险公司所能接受的最低价格

假设不考虑保险人的投资收益,即保险公司唯一的收益是保险费,保险价格为p(0w/w0。

2.低收入层次投保人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

根据上文的假设,若农户不购买保险,其效用u(w0-x)将是一个随机变量,这种情形下农户的预期效用为e[u(w0-x)];若农户购买足额保险,其效用u(w0-pw0)是一个确定的值。显然,农户能够购买农业保险的唯一条件是购买农业保险所得到的效用要高于或者至少不低于不购买农业保险的效用,因此构建方程:

e[u(w0-x)]≤u(w0-pw0) (1)

将方程的左右两边泰勒展开得到:

左边=e[u(w0-x)]

此时p无解,即农户不会购买农业保险。

四、政府对农业保险进行补贴的市场均衡分析

农业保险市场具有其特殊性,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农业保险市场依靠自身很难达到供需平衡,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政府干预是必要的。

(一)政府补贴使得农户风险态度发生改变的下限

在农户处于低层次、风险偏好者阶段时,政府的补贴必须达到一定下限使其改变为风险规避者,才能够真正达到刺激农业保险需求的目的。假设政府给农户比例为s的保费补贴,则上述分析过程会产生如下变化:在不投保的情况下,农户的预期效用为e[u(w0-x)];在投保的情况下,农户的效用为u(w0-pw0+sw0)。农户购买农业保险的唯一条件变为:

e[u(w0-x)]≤u(w0-pw0+sw0) (4)

方程左边泰勒展开与(2)式相同,方程右边展开式为:

右边=u(w0-w+w-pw0+sw0)

≈u(w0-w)+(w-pw0+sw0)u'(w0-w)(5)

将(2)(5)代入(4)式得:

(二)基于伯努利效用函数推导政府补贴的上限

根据张跃华等的观点,当农户拥有低于w2的收入时,其风险规避程度会随收入增加而递增;但当其收入水平超过w2时,其风险规避程度随收入增加而递减。其经济含义为当农户收入水平处于中等水平时①,其购买农业保险的欲望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增加,但是当其收入水平超过一定水平w2时,农户购买农业保险的欲望会逐渐递减,因为其拥有的财富足以使自己承担所面临的农业风险,所以政府补贴不能超过农户风险规避程度最强的a点所对应的收入水平。

五、结论及政策建议

商业保险的需求是自发形成,通过市场价格机制有效调节并最终和供给实现供求均衡。而农业保险需求无法通过市场实现调节并达到供求均衡。实践证明,离开政府支持的后果就是农业保险需求明显不足,保险经营无以为继,农业保险市场萎缩消失,所以农业保险需求水平的提高有赖政府的大力扶持。农业风险与农业保险需求息息相关,农业保险需求的产生源自农业风险规避的需要本文通过对农户风险态度的讨论和重新界定,建立了农户风险态度随收入水平而发生变化的模型,得出以下结论。

(一)低收入层次农户受政府补贴影响更大

我国农业发展水平低的地区,其收入水平处于较低层次,农户必然优先考虑其基本层次的需求,而对于购买保险规避农业风险这样高层次的需求基本无暇顾及。政府应加大对这些地区的农业补贴力度和农业保险补贴力度,同时创造条件发展这些地区整体经济状况,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加快这些地区的农民由风险偏好转向风险规避,进而推动农业保险发展和推广。

(二)政府对于收入处于中等水平的地区应加大补贴力度

我国中等发展地区农民的效用曲线很可能位于图4中a点左侧,这里假设a点为效用曲线的最大点。此时,农户的风险态度已经处于风险规避阶段,具有购买保险的欲望,因而其对货币的边际效用非常高,政府补贴能够刺激购买欲望转化为有效需求。

(三)政府对农业保险的补贴不能过高

引入风险规避程度度量有力的解释了政府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并不是越多越好,补贴也要有上限。过高的政府补贴,可能会造成农户的风险规避程度下降,更趋向于用风险自留的方法规避风险;同时,过高的政府补贴可能引发更为严重的道德风险,不利于农业保险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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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庹国柱,王国军.中国农业保险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m].北京:首都经贸大学出版社,2002.

[3]hazell. mathematical programming for economic analysis in agriculture[m]agrecon.mcgill.ca,1986.

[4]a siamwalla. should crop insurance be subsidized?[m].pressbaltimore (usa),1986.

[5]李军.农业保险的性质、立法原则及发展思路[j].中国农村经济,1996(1).

[6]孙香玉,钟甫宁.对农业保险补贴的福利经济学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08(2).

[7]张跃华,顾海英,史清华.农业保险需求问题的一个理论研究及实证分析[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7(4).

[8]冯文丽.美、日农业保险制度对我国农险模式选择的启示[j].农村经济,2002(12).

[9]张跃华,顾海英.准公共品、外部性与农业保险的性质——对农业保险政策性补贴理论的探讨[j].中国软科学,2004(9).

[10]张跃华,顾海英,史清华.农业保险需求不足效用层面的一个解释及实证研究[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