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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文化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0 16:18:32

书法文化论文

书法文化论文篇(1)

中图分类号:I206.6;J2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283(2012)03-0025-08

收稿日期:2011-06-12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1&ZDll3)

作者简介:李继凯,男,江苏宿迁人,文学博士,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延安时期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时期,一个连纸张和笔墨都非常稀缺的时期,然而就在这个艰苦卓绝的历史时期却产生了很多文化奇迹。其中,延安文人(文化人)包括作家参与创造的书法文化,就堪称是一个绚烂的文化奇迹。颇为遗憾的是,学术界对延安时期书法文化的关注却很少见,相关的整体性深入探讨更是几近空白,多本中国现代书法史或民国书法史也都不涉延安书法。过去,人们研究延安文艺,也极少有人涉论书法,仿佛“延安文艺”概念中就根本没有书法这种样式。但事实上,延安人特别是延安文人与书法文化包括书法艺术还是建立了相当普遍而又密切的关系,他们将文武之道与翰墨书写的结合,于艰苦奋斗中开辟了胜利道路和文化家园。对此,我们理应给予必要的重视和认真的探讨。

从地理上讲延安有广义的延安和狭义的延安,从文化及艺术角度看则更是如此。“文化延安”或“延安文化”可以包含跨时空的能够体现延安精神、延安范式的精神文化及文学艺术。于是延安文艺研究不仅需要狭义的延安文艺本体方面的研究,也需要超越时空局限的“广延安文艺”的研究和鉴赏,更需要以宽阔而又超越的学术眼光进行拓展性的相关文化研究。其间既要有革命文化研究的维度,也要有传统文化研究的维度,更要有古今中外汇通融合的文化视域和相应的深入研究。为此,我们既要秉承尊重历史事实、尊重人民立场的学术传统,也要葆有宽广通达、兼顾兼容的“经权并存”意识。当年延安人尤其是延安文人既有经久性规律性层面的文化追求,也有权宜之计的工具性的文化操作,体现在书法实践上,延安文人也采取了“经权并存”的应对策略。这里实际也存在着文化策略上的考量,兼顾经权,顾及久暂,随顺大局,则书为要事,亦为乐事。特别是在认真考量延安文人的书法实践时,尤其需要这样的观念。也就是说,我们很有必要从广义的“文人”、“书法文化”及“文武之道”等概念出发,认真审视延安时期的文人多样性及其书法文化的丰富性。

书法文化论文篇(2)

1.引言

书法,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不可或缺的一脉,它体现的是一种永不腐朽的艺术传统,有着丰富的人文关怀。它本身是无意中发起的,从而渐渐形成一种意境;它本身生于有形,却慢慢幻化为无形,给予我们更多的思考和品味。书法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它所体现的文化精神与传统美学有着惊人的契合之处,那就是两者都注重生命意识及意境的体悟。所谓书法就是心灵的绘画,它是艺术与心灵的碰撞和融合,只要有心灵的感悟,书法就会散发出独特的艺术生机。

2.书法文化传统体现的天人合一精神

天人合一实际上是我国哲学的一种基本的精神,这种精神指的是一种人和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的追求。哲学是一门艺术,“天人合一”就相当于一个本论体,毋庸置疑地对“书法”这门艺术产生深远的影响。

我国书法文化传统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追求自然,中国书法所追求的美学观就是对自然的崇尚、热爱、把握和挖掘。我们的书法可以看成是自然的一种艺术重塑,书法家就像是造一座集自然于书法内的园林,把从自然中感受到的山山水水的情意付诸书法创作中,对山水的形象进行改造,最终形成同样具有诗画般美感的书法艺术。我们可以感受到书法和我国的古典文学词、赋、诗、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同时是书法的特征之一。如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书法大家王羲之,对鹅的一种特别的感情情和在看到公孙大娘舞剑所获得的启示都为他的书法创作提供了助力。韩愈点评张旭的草书,说观摩他的书法时而感到惊喜,时而感到错愕。这是因为张旭的草书一变则如鬼神,让人揣摩不透。他的草书让我们看到群狼奔突的勇猛,让我们看到千舟竞发的蓬勃之势,又让我们看到龙游蛇移的灵动。激情、狂野,字如其人。徐渭空有才华但一生并不得意,甚至是落魄潦倒,所以他具有满腔愤懑、狂放乖戾的个性。他的书写字形不定,时大时小,笔线粗细由心而定,结构布局严实,不按行款界限而作,可谓奇变百出,让我们真真感受到他那颗不服的、抗争的、苦闷的心,这也是其漠视法度的性格在其书法上的体现。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书法体现的意趣实际上就是书法家们的情韵,这正是书法的“天人合一”精神的体现。

3.书法文化传统体现的是生命流动的境界

生命信仰首先就是承认生命流动的形式。汉字有其生命体现,线是组成汉字的元件,书法实际上就是一种线的艺术。娴熟的书法线条,可以包含生命情调,透露出一种自然山川的灵气,是丰富情思的集合体,是书法家心性轨迹的一种最真实的追慕。用“达情寄托”形容书法真是一点也不为过,无论纵、横、伸、折,都体现着或是飞动流转的人生经历,或是雍容含蓄的人物形象,或是雄强刚健的品格精神,又或是飘逸洒脱的人生态度,无不是丰富的生命内容的体现。

我国的书法文化传统所体现的生命信仰的精神可以细分为生命意识及生命情调,而这些精神的显现又可以从以下两方面来说:一个就是势,另一个则是韵。势指的就是书法蕴含的生命的动感,韵就是书法想要达到的意蕴品格。古人评论书法要先观书法之势,这是书法审美的重要标准。文章布局,甚至是每一个笔画,都要注重气势的关联,这是使零散的笔画和字进行内在生命联系的动力。如此书法的静态空间得以打破,气韵更加生动,连带着生命更加流动。

我国的书法长于构造“紧张”氛围的动势及张力,在作品中有冲突,而各种冲突的结合又巧妙地实现一种和谐。运笔有一种缓急、提按、曲直、轻重的交替变化,时藏时露,时晦时暗;结体而言,注重笔画组合达到一种有生气和匀整的效果,笔画的时斜时正,呈现一种起伏多变性、收敛和发放合度。我们要认识到,书法对生命意识的自由抒发还要建立在对书法的规则与法度的熟烂于心的基础之上。

4.传承书法文化传统的途径

书法文化是我国一笔宝贵的资产,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把这种传统进行继承和创新,让这种独特的艺术发扬光大。书法文化传统的继承要以学生为主要人群,因为学生是未来的人才,是国家的希望。现代学生接触了越来越多的外来事物,这些新鲜事物很容易冲淡他们对本土优秀文化的感情。针对书法文化的继承,笔者提出对学校育人的几点建议。

首先,在学校增设书法课程,并且保障该课程的教学质量。开设书法课程,让学生对书法艺术有所了解,养成正确的书写习惯,按规范写字,这是初期的目标。中期,要传授书法知识,促使学生把汉字写得美观,让学生的书写水平有所提升,培养热爱书法的兴趣。在较高阶段,要注重让学生主动学习书法知识,提高书法技艺。即使不能够做到人人实现这些目标,也不至于让我国的优秀文化艺术被埋没。

其次,多开展有关于书法的活动,激发学生对书法的兴趣。比如学校可以举办一些书法展、书法比赛、书法知识竞赛等活动,这样不仅可以让学生感受到书法的魅力,还可以激发他们对传统文化的自豪感,这种感情会一直滋养着他们的心灵,从而促使他们主动学习。

不可能每一个学子都爱上书法、学习书法,但是只要有一部分学子对书法文化产生深厚的感情并一直为之努力,那么书法文化传统就能够传承下去,这就已经足够。

5.结语

当代科技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变化,书法早已不是我们最熟悉记录、交流的方法。但是,必须承认书法包含丰富的人文内涵,凝聚先辈们的聪明才智,连接着每一个中华儿女对我国优秀文化的认同感。所以,我们应当忠于优秀书法文化,不忘传统,将书法文化传统发扬光大。

参考文献:

书法文化论文篇(3)

引言

在史学界,法国的福科提出一个疑问:历史将不再是不断完善的历史,不再是其理性不断增强的历史,相反,断裂现象似乎在不断的增强与出现,所以历史学应当寻找“非连续性”也就是所谓的“断裂现象”。同样,在中国的书法史中,“断裂”问题同样存在。

翻开中国文化这本“书”,书法艺术确是其中光辉灿烂的一页。但是无论是书法的技术性问题或是理论性问题都犹如渺茫星空,忽隐忽现让人捉摸不定。于是点鬼薄式的书法史、花名册式的书法史、家谱式的书法史著作,成为中国古典书法史的主流形式。虽然它分时分段,章节清晰,连续性意图的追求很明显,但由于缺乏一种宏大的大思想的连续,从而导致了章节的四分五裂,连续的脉络变得削弱甚至消失,缺乏一种“内在理路”[①]。直至近年江苏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书法史》七卷本,仍然只是丛文俊在开史之前作的一总结擎领性的中国书法思想综述。

从这些线索和思想上看中国书法文化史,我们又多了许多可以研究的东西,它的前景似乎很大。可以分出许多的方向让思想总述,让书法史成为另外一种写法。

纵观上下几千年的文明,“书写”从未间断,但是思想文化的断裂与政治经济的影响必然波及中国书法文化的历史,而如何找到断裂点,以及给断裂后的社会进行什麽样的诊断,开出什麽样的药方却是前所未有的一个课题。

一断裂的涵义

葛兆光曾经说过:“断裂是与常规的轨道脱节,与平均的水准背离,它常常是在时间顺序和逻辑顺序上无法确定其来源和去向的突发性现象。”[②]我亦赞成此说,就如一列火车有它自己的轨道,但是由于比较特殊的原因,火车的车厢在运动的过程中与前面车厢脱节,于是后列车厢在这个轨道上慢慢停滞,以致于后人无法辨别其来源及去路。

书法作为一种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不论其处在什麽样的年代,都因为我们的书写工具、记录习惯、特别是文字的普遍使用而代代薪火相传。从最早的文字的产生到因记事的需要而延绵至殷商的如今学术界普遍认为比较成熟的甲骨文,经由占卜贞人的稳定传承从而发扬光大,最终于魏晋时代演进成为一种自觉的艺术——书法,经历了数百年,上千年的不息传承。而后在盛唐君主李世民的尊王的风尚下引领新时代的潮流,开宋元明清的连续之河!

然而,历史永远不可能那麽顺利的连续着,不管书法的自觉地传承,或是不自觉的延伸,在这种看似连续的外表下,“断裂”的内部现象却时常出现,少则数年,多则上百年。

在此,我对葛兆光的定义,再稍加补充:断裂是一种时间顺序上的文化断层;不连续,是一种逻辑上的文化失去现象。这样,似乎又了文化的连续性,连续似乎是一种不平常现象,而断裂才是一种平常现象。文化甚至在断裂后又不得不与原来的轨道相对接,重新发展下去。需要在传统的文化轨道上走下去的断裂文化,似乎在断裂口处驶入另一轨道,想追摹原来的目标,却不得不在不知不觉中变了味道。(当然这可能要受到裂口处各种各样的东西的影响,是它在吸收与消化后的一种变异。)

二中国书法文化史中的断裂现象

第一类:显性的断裂。

最明显的例子是宋朝初期的书法现象。由于常年的战乱和外夷的虎视眈眈,在宋代开国后很长的一段时期,书法都没有走上正规的轨道,甚至可说无暇顾及。就这样,百余年过去了,以至于欧阳修大声疾呼“古来书法之废,莫过于今”。那麽宋初书法为何如此颓废?首先,书法自实用中分离出来,成为一种自觉的艺术样式之后,师生相传的道统一直未绝。即使像南北朝时的长期分裂板荡,“江左风流”也仍由羊欣、智永等人继承下来并传至唐代。五代的动乱,即发生在中原,而且数年就破坏一次,因此使这一绵长的传统遭到致命的阻隔。赵构《翰墨志》云:“本朝承五代之后,无复字画(即指书法)可称。”又云,“书学之弊,无如本朝。”都是有感于国初现状的深切悲叹。这也许是宋代书法积贫积弱的最大原因;其次,师资人才的缺乏固然是一个方面,而优秀的书法遗产遭到兵灾的破坏,更是不可挽回的损失。据《宋史》卷二十三本纪第二十三记载:“夏四月庚申朔,大风吹石折木,金人以帝及皇后、皇太子北归。凡法驾、卤薄,……太清楼密阁三馆书,天下州府图及官吏、内人、内侍、技艺、工匠、娼优,府车蓄积,为之一空。”唐人去魏晋未远,留存的名迹尚多,而宋朝经过五代的战乱浩劫,名迹已经大多散佚,只有相对稳定的十国政权还保留了一些,但是即使如此,最后也被统治者作为战利品收归内府,书法遗产的垄断与散佚,使得宋代书法要取得一丝进展,书法家付出的精力与物力比前代要多出数倍。再有,社会风气与政策法令的丕变,使得产生大书法家的土壤贫瘠不堪。[③]

由此可见,宋代的书法在起点上就先天不足。书法作为一门艺术,作为中华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有着它特有的发展规律,书法更重笔法的传承和艺术形式的借鉴,而社会的动荡与战乱,则是书法断裂以至不连续的直接原因。在这种类型的断裂中,书法艺术明显与传统脱节,脉络流传的通达性遭到了致命的破坏,文人士大夫在战乱过后的文化续接上无能为力。政治动荡,制度丕变,士人们已经无法顾及文化的连续了。

第二类:隐性的断裂。

㈠在书体演进中,古体文字的“隐退”。

例如:汉唐时期,篆隶先后成为古体,其文化与审美的意义随之发生变化。特别是在大篆的问题上,可以认定在唐时已然“失传”。丛文俊语曰:“在古人心目中,小篆是从造字到全部古体的缩影,它所承载的文化与审美信息远远超出其书体样式本身。”从这一段话来看,大篆被作为古文字的一种在汉唐时期已经失去了它的全部地位,而这种书体的失传与消失不能说不是一种书法文化意义上的断裂。同样,早在先秦时代,古蝌蚪文与鸟凤虫书确也存在同样的命运。每一种书体的隐退,不就是一种断裂吗?

㈡唐代“王书大统”独尊的现象。

唐太宗“尊王”,评之为尽善尽美,古今第一,是迎合久经动乱,初具安定的社会心理,也是文治的需要。而其之所谓“献之虽有父风,殊非新巧。观其字势疏瘦,如隆冬之枯树,览其笔踪拘束,若严家之饿隶。其枯树也,虽槎枿而无屈伸;其饿隶也,则羁赢而不放纵”云云,正是这种文治社会下的需要。尊王羲之书法,则是以损害其他书法——特别是王献之书法——的自由发展为代价的,。王献之书法逸气过父,独领南朝,开唐代狂草先河,但是,由于唐太宗独尊“大王”,使这一倾向严重受挫,终难以跻身庙堂,无以发扬光大。[④]

㈢大文化的“断裂”导致的书法文化的间接断裂。

所谓“大文化”,实是指书法文化所处的中国的传统文化背景而言的,它是书法文化得以生存发展的先天土壤,是书法文化能够自由壮大的先决条件。大文化的存在与否或断裂与否,直接导致其中的子文化的存在与传承。

中国有句成语:“皮之不存,毛之焉附”亦即此意。一个民族的文化,始终跳动着该民族灵魂的脉搏,以巨大

的向心力凝聚着民族成员,因而文化的认同与流传继承是民族认同的核心。大文化如果断裂,甚至灭亡,对于整个民族来说,影响可能是毁灭性的。无怪乎有人说:“欲灭一国,先灭其文化。”这种说法虽然过分夸大了文化之作用,但可以看出文化在社会历史的地位是多麽重要。

书法文化作为“大文化”背景下的子文化,随着整个中华民族的兴衰呈现有规律的起伏现象。明代中叶以来,在宋时已经逐渐出现并形成的商人地主、市民阶级更加确定。表现在哲学上,首先是从李贽到唐甄许多进步的思想家,作为一股反儒学的异端出现,具有现代解放因素的民主思想,具有市民资本主义的性质。再有是从张载到罗钦顺到王夫之、颜元,虽以儒学正宗面目出现,但具有更多哲理思辨性质,有某种总结历史的深刻意味[⑤]。表现在文艺上,为一种合乎规律性的反抗思潮,更加注重世俗人情。李贽的“童心说”、袁中郎的“性灵说”、徐渭的“真我说”,皆提倡讲真话,反对一切虚伪,矫饰,为个性的性灵解放铺平了道路。特别在书法领域,像徐渭、倪元璐、王铎、黄道周等等一大批书家都把自我的精神追求寓于书法之中,开一代风气。然而,历史的进程远非直线,略一弯曲即是数十甚至于百年,晚明进步思潮在清代遭受到挫折,不但没有发展,而且在保守、反动的政治经济文化的政策下受到全面打击,甚至消失殆尽。从社会氛围、思想状貌、观念心理到文艺、书法的各个领域,都在倒退性的严重变异。突破传统的解放潮流完全萎缩,有清一代又是一片全面的、僵化的复古主义、禁欲主义、伪古典主义[⑥]。

很难想象,如果晚明的文艺在清代继续发展,它将会开出多麽典雅骀荡的艺术之花。从某种程度上说,清代所造成的历史文化演进的“断裂”,严重阻碍了书法艺术的发展。

三当代中国书法文化的断裂现象

文化,粗略言之,可划分为技术体系和价值体系两极[⑦]。而在书法文化中,其作为中国人的本土文化、特色文化,其技术体系与价值体系也随着中国文化的演进,内涵不断丰富与扩展。现将其技术体系和价值体系的发展大略追述如下:

文化的发展总是受制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先民们在解决了衣食住行的物质生存条件的同时,也创造了汉字,而汉字正成了书法成为艺术的第一硬件。除汉字外,书法所需的硬件还有笔墨纸砚等工具材料。在借助了以上的物质硬件下,中国书法才有了关于书体的演进与笔法、字法、墨法、章法等书写技巧的完善。这种延伸的起点以及变化发展中的各种问题以及衍生的各种新问题,我都将其归属于技术体系。

上古时期,夏、商、周三代先后定都于中原,汇聚成华夏文明。西周礼乐文化所代表的宇宙观和秩序感,以及由此散发出来的人文精神和社会价值,形成以后三千年中国古代社会的基本范式。孔子思想因于周礼,成为中国文化的核心思想,自此,无论个体小国或是泱泱大国,都被伦理秩序融为一个整体,各种文艺形式都被赋予教化的功能。[⑧]《论语·述尔》所载孔子“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之语,是每一个士大夫从艺自觉遵循的原则,由此可了解中国文化艺术的精神的本质,进而掌握中国书法艺术的精神本质。

如上所述,书法艺术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子文化,在其发展成长演进的过程中,其价值体系与技术体系在很早就已经同时并举了,并且其艺术本质就与人格外化相互联系,作为最具有活力的因素,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得到丰富与发展。

但是,当代书法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与冲击。

首先,支撑书法艺术的创作工具和载体遭到了灭顶之灾。上世纪初,硬笔的引进致使毛笔退出社会生活,而到世纪末则又以电脑键盘替代了手工书写,再加以文言文的“隐退”,废除汉字,汉字简化、拼音化,直接导致书法所依靠的硬件体系近于崩溃。

其次,当代书法艺术所依据的传统文化的土壤贫瘠不堪。在二十世纪初期,许多人都将中国落后的原因追溯到传统文化的“落后”,由对政治文化的逆反波及到传统文化的各个方面。到六十年代,“”有一次对中国的传统文化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洗礼”,使得书法文化的生存土壤又遭受了扫庭犂穴的毁灭,以待人几乎堕于文盲文氓之溷。接着,“改革开放”大潮席卷了中华大地,现代文明的文化生态环境的变迁,使得文化传统兼具了继承性与变异性;中国社会要向西方看齐,中国文化亦必受其改造。西方文化的涌入,使得中华“大文化圈”有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与冲击,外夷文化入侵到我们当代“无传统文化积淀”的新生代中。可以说,在“高势位”文化入侵后,随着近百年来政治经济的变动与融合,中国“大文化”各层面都在发生转型。这种转型,直接使书法子文化在大文化圈的激变复杂的断裂与连续下,呈现出“文化缺失”或“文化断裂”现象。

最后,伴随着毛笔和文言失却社会基础的同时,书法在当代最终丧失了它的接受主体——大众。在古代,上至君王,下至百姓,皆是笔墨纸砚,毕至案头,终日赏玩,“书写”融入生活。但是当代书法活动却蜕变为一种仅为少数人从事的艺术活动,其负面却导致“笔墨泛滥”,书法丧失评价标准;而从废除汉字、简化汉字到走拼音化道路,直接阻断了书法作为精英文化与大众的亲和力;再加以文言文的隐退,不只是造成人们对民族传统文化典籍阅读的困难,更是使人们对书法表现形式隔膜化[⑨]。当代能够欣赏读懂书法作品的普通大众已是少之又少,形成了书法接受主体的“断裂”。

的确,当代书坛已经步入“展厅时代”。而“展厅时代”已经完全不同于古时文人雅集式的书法交流,为了片面追求“展厅效应”,创作者失去了书法艺术精神和自我精神的依托,为了创作而创作,为了技法而技法,从形式到形式,从形式感到视觉冲击力,无所不用其极,而且愈演愈烈,完全一种“制作化”“装饰化”。梁培先先生曾说:“将书法纳入到视觉艺术的行列,书法极有可能沦为一种黑白的抽象画——这意味着(书法)自我艺术身份的丢失,而一旦自我艺术身份丢失,就必然引发连锁反应,诸如与文化本源之间关系断裂、文化身份的模糊不清等重大问题。”[⑩]断裂一词,真可谓是击中要害。当代书法艺术的发展,致使书法创作者与书法理论者分工愈加精细,结果使得书法理论者过多地关注理论,而缺乏技法锤炼,而书法创作者更多地关注技法,关注作品的视觉冲击力,而不注重文化修养的提升,这样的后果直接使当代书法人对于书法本体意义上的哲学依托、价值寄托与书法的书写性缺乏相应的关照,从而导致了技与道的分离,导致了书法文化的人格化断裂。

结语

在传统文化中,书法艺术呈现出独特的光芒,即使是“断裂”,文人士大夫也力求上溯传统,与之对接,以弥补文化上的“不连续”,使文化能够发展下去。然而,当代文化断层的因果链条导致我们这一代人的失忆、错位与误解。当我们重拾传统经典的时候,我们的心态是何等的感慨与悲愤,一面是为孳乳着我们的“神貌不合”的“断裂”文化而发出的无奈悲叹,一面又要为这个断裂的社会、异化的人生拨云见日,沿着前人断裂的历史向前“接着写”下去。

宋代黄庭坚评品苏轼书法为宋朝第一,除了“笔圆而韵胜”以外,就是“挟以文章妙天下,忠义贯日月之气。”黄庭坚《书缯卷后》语:“学书要须胸中有道义,又广之以圣哲之学,书乃可贵。……士大夫处世,可以百为,唯不可俗,俗便不可医也。或问不俗之状,老夫曰:难言也。视其平居无异于俗人,临大节而不可夺,此不俗人也。”从以上语句中我们可以看出黄庭坚对于习书的态度。对于某人来说,其完整的人格不外有二,一是胸中有道义,二是要有圣哲之学的滋润与熏陶。缺一而不全也。此种士人的高尚之气质也是书法文化得以传承的重要原因。

然而当代这种士人精神却衰落了,这直接导致了士文化的衰落和书法文化传统的断裂。当代的书法人需要批判的精神与独立的意识,需要对书法文化中存在的问题具有甄别能力,更需要把书法文化精神在当代社会中传承下去。

参考文献

①余英时,《清代思想史的一个新解释》,收入余英时《历史与思想》,联经出版事业公司,,台北,一九七六年,一九九二年。②曹宝麟,《中国书法史宋辽金卷》,江苏教育出版社。一九九九年十月第一版。③丛文俊,《中国书法史先秦·秦代卷》,江苏教育出版社。一九九九年十月第一版。④李泽厚,《美学三书》,天津社会学院出版社。二OO三年十月第一版。⑤葛兆光,《中国思想史导论——思想史的写法》,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一版。⑥冯天瑜、何晓明、周积明,《中华文化史》,上海人民出版社。二OO三年第二版。⑧吴振锋,《文化断裂中的文人书写》,《书法》杂志,二OO六年第八期。⑨梁培先,《改造与失衡——试析形式结构对当代书法创作理论的影响》;《全国第七届书学讨论会论文集》,黄河出版社,二OO三年五月。

[①]余英时,《清代思想史的一个新解释》,收入余英时《历史与思想》,第一二四,一二五页,联经出版事业公司,,台北,一九七六年,一九九二年。

[②]葛兆光,《中国思想史导论——思想史的写法》,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一版。第十、十一页。

[③]曹宝麟,《中国书法史宋辽金卷》,江苏教育出版社。一九九九年十月第一版。第二,三页。

[④]丛文俊,《中国书法史先秦·秦代卷》,江苏教育出版社。一九九九年十月第一版。第九页。

[⑤]李泽厚,《美学三书》,天津社会学院出版社。二OO三年十月第一版。第一七O页。

[⑥]李泽厚,《美学三书》,天津社会学院出版社。二OO三年十月第一版。第一八一页。

[⑦]冯天瑜、何晓明、周积明,《中华文化史》,上海人民出版社。二OO三年第二版。第十六页。

书法文化论文篇(4)

引言

在史学界,法国的福科提出一个疑问:历史将不再是不断完善的历史,不再是其理性不断增强的历史,相反,断裂现象似乎在不断的增强与出现,所以历史学应当寻找“非连续性”也就是所谓的“断裂现象”。同样,在中国的书法史中,“断裂”问题同样存在。

翻开中国文化这本“书”,书法艺术确是其中光辉灿烂的一页。但是无论是书法的技术性问题或是理论性问题都犹如渺茫星空,忽隐忽现让人捉摸不定。于是点鬼薄式的书法史、花名册式的书法史、家谱式的书法史著作,成为中国古典书法史的主流形式。虽然它分时分段,章节清晰,连续性意图的追求很明显,但由于缺乏一种宏大的大思想的连续,从而导致了章节的四分五裂,连续的脉络变得削弱甚至消失,缺乏一种“内在理路”[①] 。直至近年江苏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书法史》七卷本,仍然只是丛文俊在开史之前作的一总结擎领性的中国书法思想综述。

从这些线索和思想上看中国书法文化史,我们又多了许多可以研究的东西,它的前景似乎很大。可以分出许多的方向让思想总述,让书法史成为另外一种写法。

纵观上下几千年的文明,“书写”从未间断,但是思想文化的断裂与政治经济的影响必然波及中国书法文化的历史,而如何找到断裂点,以及给断裂后的社会进行什麽样的诊断,开出什麽样的药方却是前所未有的一个课题。

一   断裂的涵义

葛兆光曾经说过:“断裂是与常规的轨道脱节,与平均的水准背离,它常常是在时间顺序和逻辑顺序上无法确定其来源和去向的突发性现象。”[②]我亦赞成此说,就如一列火车有它自己的轨道,但是由于比较特殊的原因,火车的车厢在运动的过程中与前面车厢脱节,于是后列车厢在这个轨道上慢慢停滞,以致于后人无法辨别其来源及去路。

书法作为一种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不论其处在什麽样的年代,都因为我们的书写工具、记录习惯、特别是文字的普遍使用而代代薪火相传。从最早的文字的产生到因记事的需要而延绵至殷商的如今学术界普遍认为比较成熟的甲骨文,经由占卜贞人的稳定传承从而发扬光大,最终于魏晋时代演进成为一种自觉的艺术——书法,经历了数百年,上千年的不息传承。而后在盛唐君主李世民的尊王的风尚下引领新时代的潮流,开宋元明清的连续之河!

然而,历史永远不可能那麽顺利的连续着,不管书法的自觉地传承,或是不自觉的延伸,在这种看似连续的外表下,“断裂”的内部现象却时常出现,少则数年,多则上百年。

在此,我对葛兆光的定义,再稍加补充:断裂是一种时间顺序上的文化断层;不连续,是一种逻辑上的文化失去现象。这样,似乎又推翻了文化的连续性,连续似乎是一种不平常现象,而断裂才是一种平常现象。文化甚至在断裂后又不得不与原来的轨道相对接,重新发展下去。需要在传统的文化轨道上走下去的断裂文化,似乎在断裂口处驶入另一轨道,想追摹原来的目标,却不得不在不知不觉中变了味道。(当然这可能要受到裂口处各种各样的东西的影响,是它在吸收与消化后的一种变异。)

二   中国书法文化史中的断裂现象

第一类:显性的断裂。

最明显的例子是宋朝初期的书法现象。由于常年的战乱和外夷的虎视眈眈,在宋代开国后很长的一段时期,书法都没有走上正规的轨道,甚至可说无暇顾及。就这样,百余年过去了,以至于欧阳修大声疾呼“古来书法之废,莫过于今”。那麽宋初书法为何如此颓废?首先,书法自实用中分离出来,成为一种自觉的艺术样式之后,师生相传的道统一直未绝。即使像南北朝时的长期分裂板荡, “江左风流”也仍由羊欣、智永等人继承下来并传至唐代。五代的动乱,即发生在中原,而且数年就破坏一次,因此使这一绵长的传统遭到致命的阻隔。赵构《翰墨志》云:“本朝承五代之后,无复字画(即指书法)可称。”又云,“书学之弊,无如本朝。”都是有感于国初现状的深切悲叹。这也许是宋代书法积贫积弱的最大原因;其次,师资人才的缺乏固然是一个方面,而优秀的书法遗产遭到兵灾的破坏,更是不可挽回的损失。据《宋史》卷二十三本纪第二十三记载:“夏四月庚申朔,大风吹石折木,金人以帝及皇后、皇太子北归。凡法驾、卤薄,……太清楼密阁三馆书,天下州府图及官吏、内人、内侍、技艺、工匠、娼优,府车蓄积,为之一空。”唐人去魏晋未远,留存的名迹尚多,而宋朝经过五代的战乱浩劫,名迹已经大多散佚,只有相对稳定的十国政权还保留了一些,但是即使如此,最后也被统治者作为战利品收归内府,书法遗产的垄断与散佚,使得宋代书法要取得一丝进展,书法家付出的精力与物力比前代要多出数倍。再有,社会风气与政策法令的丕变,使得产生大书法家的土壤贫瘠不堪。[③]

由此可见,宋代的书法在起点上就先天不足。书法作为一门艺术,作为中华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有着它特有的发展规律,书法更重笔法的传承和艺术形式的借鉴,而社会的动荡与战乱,则是书法断裂以至不连续的直接原因。在这种类型的断裂中,书法艺术明显与传统脱节,脉络流传的通达性遭到了致命的破坏,文人士大夫在战乱过后的文化续接上无能为力。政治动荡,制度丕变,士人们已经无法顾及文化的连续了。

第二类:隐性的断裂。

㈠在书体演进中,古体文字的“隐退”。

例如:汉唐时期,篆隶先后成为古体,其文化与审美的意义随之发生变化。特别是在大篆的问题上,可以认定在唐时已然“失传”。丛文俊语曰:“在古人心目中,小篆是从造字到全部古体的缩影,它所承载的文化与审美信息远远超出其书体样式本身。”从这一段话来看,大篆被作为古文字的一种在汉唐时期已经失去了它的全部地位,而这种书体的失传与消失不能说不是一种书法文化意义上的断裂。同样,早在先秦时代,古蝌蚪文与鸟凤虫书确也存在同样的命运。每一种书体的隐退,不就是一种断裂吗?

㈡ 唐代“王书大统”独尊的现象。

唐太宗“尊王”,评之为尽善尽美,古今第一,是迎合久经动乱,初具安定的社会心理,也是文治的需要。而其之所谓“献之虽有父风,殊非新巧。观其字势疏瘦,如隆冬之枯树,览其笔踪拘束,若严家之饿隶。其枯树也,虽槎枿而无屈伸;其饿隶也,则羁赢而不放纵”云云,正是这种文治社会下的需要。尊王羲之书法,则是以损害其他书法——特别是王献之书法——的自由发展为代价的,。王献之书法逸气过父,独领南朝风骚,开唐代狂草先河,但是,由于唐太宗独尊“大王”,使这一倾向严重受挫,终难以跻身庙堂,无以发扬光大。[④]

㈢ 大文化的“断裂”导致的书法文化的间接断裂。

所谓“大文化”,实是指书法文化所处的中国的传统文化背景而言的,它是书法文化得以生存发展的先天土壤,是书法文化能够自由壮大的先决条件。大文化的存在与否或断裂与否,直接导致其中的子文化的存在与传承。

中国有句成语:“皮之不存,毛之焉附”亦即此意。一个民族的文化,始终跳动着该民族灵魂的脉搏,以巨大的向心力凝聚着民族成员,因而文化的认同与流传继承是民族认同的核心。大文化如果断裂,甚至灭亡,对于整个民族来说,影响可能是毁灭性的。无怪乎有人说:“欲灭一国,先灭其文化。”这种说法虽然过分夸大了文化之作用,但可以看出文化在社会历史的地位是多麽重要。

书法文化作为“大文化”背景下的子文化,随着整个中华民族的兴衰呈现有规律的起伏现象。明代中叶以来,在宋时已经逐渐出现并形成的商人地主、市民阶级更加确定。表现在哲学上,首先是从李贽到唐甄许多进步的思想家,作为一股反儒学的异端出现,具有现代解放因素的民主思想,具有市民资本主义的性质。再有是从张载到罗钦顺到王夫之、颜元,虽以儒学正宗面目出现,但具有更多哲理思辨性质,有某种总结历史的深刻意味[⑤]。表现在文艺上,为一种合乎规律性的反抗思潮,更加注重世俗人情。李贽的“童心说”、袁中郎的“性灵说”、徐渭的“真我说”,皆提倡讲真话,反对一切虚伪,矫饰,为个性的性灵解放铺平了道路。特别在书法领域,像徐渭、倪元璐、王铎、黄道周等等一大批书家都把自我的精神追求寓于书法之中,开一代风气。然而,历史的进程远非直线,略一弯曲即是数十甚至于百年,晚明进步思潮在清代遭受到挫折,不但没有发展,而且在保守、反动的政治经济文化的政策下受到全面打击,甚至消失殆尽。从社会氛围、思想状貌、观念心理到文艺、书法的各个领域,都在倒退性的严重变异。突破传统的解放潮流完全萎缩,有清一代又是一片全面的、僵化的复古主义、禁欲主义、伪古典主义[⑥]。

很难想象,如果晚明的文艺在清代继续发展,它将会开出多麽典雅骀荡的艺术之花。从某种程度上说,清代所造成的历史文化演进的“断裂”,严重阻碍了书法艺术的发展。

三   当代中国书法文化的断裂现象

文化,粗略言之,可划分为技术体系和价值体系两极[⑦]。而在书法文化中,其作为中国人的本土文化、特色文化,其技术体系与价值体系也随着中国文化的演进,内涵不断丰富与扩展。现将其技术体系和价值体系的发展大略追述如下:

文化的发展总是受制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先民们在解决了衣食住行的物质生存条件的同时,也创造了汉字,而汉字正成了书法成为艺术的第一硬件。除汉字外,书法所需的硬件还有笔墨纸砚等工具材料。在借助了以上的物质硬件下,中国书法才有了关于书体的演进与笔法、字法、墨法、章法等书写技巧的完善。这种延伸的起点以及变化发展中的各种问题以及衍生的各种新问题,我都将其归属于技术体系。

上古时期,夏、商、周三代先后定都于中原,汇聚成华夏文明。西周礼乐文化所代表的宇宙观和秩序感,以及由此散发出来的人文精神和社会价值,形成以后三千年中国古代社会的基本范式。孔子思想因于周礼,成为中国文化的核心思想,自此,无论个体小国或是泱泱大国,都被伦理秩序融为一个整体,各种文艺形式都被赋予教化的功能。[⑧]《论语·述尔》所载孔子“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之语,是每一个士大夫从艺自觉遵循的原则,由此可了解中国文化艺术的精神的本质,进而掌握中国书法艺术的精神本质。

如上所述,书法艺术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子文化,在其发展成长演进的过程中,其价值体系与技术体系在很早就已经同时并举了,并且其艺术本质就与人格外化相互联系,作为最具有活力的因素,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得到丰富与发展。

但是,当代书法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与冲击。

首先,支撑书法艺术的创作工具和载体遭到了灭顶之灾。上世纪初,硬笔的引进致使毛笔退出社会生活,而到世纪末则又以电脑键盘替代了手工书写,再加以文言文的“隐退”,废除汉字,汉字简化、拼音化,直接导致书法所依靠的硬件体系近于崩溃。

其次,当代书法艺术所依据的传统文化的土壤贫瘠不堪。在二十世纪初期,许多人都将中国落后的原因追溯到传统文化的 “落后”,由对政治文化的逆反波及到传统文化的各个方面。到六十年代,“文化大革命”有一次对中国的传统文化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洗礼”,使得书法文化的生存土壤又遭受了扫庭犂穴的毁灭,以待人几乎堕于文盲文氓之溷。接着,“改革开放”大潮席卷了中华大地,现代文明的文化生态环境的变迁,使得文化传统兼具了继承性与变异性;中国社会要向西方看齐,中国文化亦必受其改造。西方文化的涌入,使得中华“大文化圈”有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与冲击,外夷文化入侵到我们当代“无传统文化积淀”的新生代中。可以说,在“高势位”文化入侵后,随着近百年来政治经济的变动与融合,中国“大文化”各层面都在发生转型。这种转型,直接使书法子文化在大文化圈的激变复杂的断裂与连续下,呈现出“文化缺失”或“文化断裂”现象。

最后,伴随着毛笔和文言失却社会基础的同时,书法在当代最终丧失了它的接受主体——大众。在古代,上至君王,下至百姓,皆是笔墨纸砚,毕至案头,终日赏玩,“书写”融入生活。但是当代书法活动却蜕变为一种仅为少数人从事的艺术活动,其负面却导致“笔墨泛滥”,书法丧失评价标准;而从废除汉字、简化汉字到走拼音化道路,直接阻断了书法作为精英文化与大众的亲和力;再加以文言文的隐退,不只是造成人们对民族传统文化典籍阅读的困难,更是使人们对书法表现形式隔膜化[⑨]。当代能够欣赏读懂书法作品的普通大众已是少之又少,形成了书法接受主体的 “断裂” 。

的确,当代书坛已经步入“展厅时代”。而“展厅时代”已经完全不同于古时文人雅集式的书法交流,为了片面追求“展厅效应”,创作者失去了书法艺术精神和自我精神的依托,为了创作而创作,为了技法而技法,从形式到形式,从形式感到视觉冲击力,无所不用其极,而且愈演愈烈,完全一种“制作化”“装饰化”。梁培先先生曾说:“将书法纳入到视觉艺术的行列,书法极有可能沦为一种黑白的抽象画——这意味着(书法)自我艺术身份的丢失,而一旦自我艺术身份丢失,就必然引发连锁反应,诸如与文化本源之间关系断裂、文化身份的模糊不清等重大问题。”[⑩]断裂一词,真可谓是击中要害。当代书法艺术的发展,致使书法创作者与书法理论者分工愈加精细,结果使得书法理论者过多地关注理论,而缺乏技法锤炼,而书法创作者更多地关注技法,关注作品的视觉冲击力,而不注重文化修养的提升,这样的后果直接使当代书法人对于书法本体意义上的哲学依托、价值寄托与书法的书写性缺乏相应的关照,从而导致了技与道的分离,导致了书法文化的人格化断裂。

结语

在传统文化中,书法艺术呈现出独特的光芒,即使是“断裂”,文人士大夫也力求上溯传统,与之对接,以弥补文化上的“不连续”,使文化能够发展下去。然而,当代文化断层的因果链条导致我们这一代人的失忆、错位与误解。当我们重拾传统经典的时候,我们的心态是何等的感慨与悲愤,一面是为孳乳着我们的“神貌不合”的“断裂”文化而发出的无奈悲叹,一面又要为这个断裂的社会、异化的人生拨云见日,沿着前人断裂的历史向前“接着写”下去。

宋代黄庭坚评品苏轼书法为宋朝第一,除了“笔圆而韵胜”以外,就是“挟以文章妙天下,忠义贯日月之气。”黄庭坚《书缯卷后》语:“学书要须胸中有道义,又广之以圣哲之学,书乃可贵。……士大夫处世,可以百为,唯不可俗,俗便不可医也。或问不俗之状,老夫曰:难言也。视其平居无异于俗人,临大节而不可夺,此不俗人也。”从以上语句中我们可以看出黄庭坚对于习书的态度。对于某人来说,其完整的人格不外有二,一是胸中有道义,二是要有圣哲之学的滋润与熏陶。缺一而不全也。此种士人的高尚之气质也是书法文化得以传承的重要原因。

然而当代这种士人精神却衰落了,这直接导致了士文化的衰落和书法文化传统的断裂。当代的书法人需要批判的精神与独立的意识,需要对书法文化中存在的问题具有甄别能力,更需要把书法文化精神在当代社会中传承下去。      

 

参考文献

 

①余英时,《清代思想史的一个新解释》,收入余英时《历史与思想》,联经出版事业公司,,台北,一九七六年,一九九二年。②曹宝麟,《中国书法史宋辽金卷》,江苏教育出版社。一九九九年十月第一版。③丛文俊,《中国书法史先秦·秦代卷》,江苏教育出版社。一九九九年十月第一版。④李泽厚,《美学三书》,天津社会学院出版社。二oo三年十月第一版。⑤ 葛兆光,《中国思想史导论——思想史的写法》,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一版。⑥冯天瑜、何晓明、周积明,《中华文化史》,上海人民出版社。二oo三年第二版。⑧吴振锋,《文化断裂中的文人书写》,《书法》杂志,二oo六年第八期。⑨梁培先,《改造与失衡——试析形式结构对当代书法创作理论的影响》;《全国第七届书学讨论会论文集》,黄河出版社,二oo三年五月。

 

[①] 余英时,《清代思想史的一个新解释》,收入余英时《历史与思想》,第一二四,一二五页,联经出版事业公司,,台北,一九七六年,一九九二年。

[②] 葛兆光,《中国思想史导论——思想史的写法》,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一版。第十、十一页。

[③] 曹宝麟,《中国书法史宋辽金卷》,江苏教育出版社。一九九九年十月第一版。第二,三页。

[④] 丛文俊,《中国书法史先秦·秦代卷》,江苏教育出版社。一九九九年十月第一版。第九页。

[⑤] 李泽厚,《美学三书》,天津社会学院出版社。二oo三年十月第一版。第一七o页。

[⑥] 李泽厚,《美学三书》,天津社会学院出版社。二oo三年十月第一版。第一八一页。

[⑦] 冯天瑜、何晓明、周积明,《中华文化史》,上海人民出版社。二oo三年第二版。第十六页。

书法文化论文篇(5)

引言

在史学界,法国的福科提出一个疑问:历史将不再是不断完善的历史,不再是其理性不断增强的历史,相反,断裂现象似乎在不断的增强与出现,所以历史学应当寻找“非连续性”也就是所谓的“断裂现象”。同样,在中国的书法史中,“断裂”问题同样存在。

翻开中国文化这本“书”,书法艺术确是其中光辉灿烂的一页。但是无论是书法的技术性问题或是理论性问题都犹如渺茫星空,忽隐忽现让人捉摸不定。于是点鬼薄式的书法史、花名册式的书法史、家谱式的书法史著作,成为中国古典书法史的主流形式。虽然它分时分段,章节清晰,连续性意图的追求很明显,但由于缺乏一种宏大的大思想的连续,从而导致了章节的四分五裂,连续的脉络变得削弱甚至消失,缺乏一种“内在理路”[①] 。直至近年江苏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书法史》七卷本,仍然只是丛文俊在开史之前作的一总结擎领性的中国书法思想综述。

从这些线索和思想上看中国书法文化史,我们又多了许多可以研究的东西,它的前景似乎很大。可以分出许多的方向让思想总述,让书法史成为另外一种写法。

纵观上下几千年的文明,“书写”从未间断,但是思想文化的断裂与政治经济的影响必然波及中国书法文化的历史,而如何找到断裂点,以及给断裂后的社会进行什麽样的诊断,开出什麽样的药方却是前所未有的一个课题。

一   断裂的涵义

葛兆光曾经说过:“断裂是与常规的轨道脱节,与平均的水准背离,它常常是在时间顺序和逻辑顺序上无法确定其来源和去向的突发性现象。”[②]我亦赞成此说,就如一列火车有它自己的轨道,但是由于比较特殊的原因,火车的车厢在运动的过程中与前面车厢脱节,于是后列车厢在这个轨道上慢慢停滞,以致于后人无法辨别其来源及去路。

书法作为一种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不论其处在什麽样的年代,都因为我们的书写工具、记录习惯、特别是文字的普遍使用而代代薪火相传。从最早的文字的产生到因记事的需要而延绵至殷商的如今学术界普遍认为比较成熟的甲骨文,经由占卜贞人的稳定传承从而发扬光大,最终于魏晋时代演进成为一种自觉的艺术——书法,经历了数百年,上千年的不息传承。而后在盛唐君主李世民的尊王的风尚下引领新时代的潮流,开宋元明清的连续之河!

然而,历史永远不可能那麽顺利的连续着,不管书法的自觉地传承,或是不自觉的延伸,在这种看似连续的外表下,“断裂”的内部现象却时常出现,少则数年,多则上百年。

在此,我对葛兆光的定义,再稍加补充:断裂是一种时间顺序上的文化断层;不连续,是一种逻辑上的文化失去现象。这样,似乎又推翻了文化的连续性,连续似乎是一种不平常现象,而断裂才是一种平常现象。文化甚至在断裂后又不得不与原来的轨道相对接,重新发展下去。需要在传统的文化轨道上走下去的断裂文化,似乎在断裂口处驶入另一轨道,想追摹原来的目标,却不得不在不知不觉中变了味道。(当然这可能要受到裂口处各种各样的东西的影响,是它在吸收与消化后的一种变异。)

二   中国书法文化史中的断裂现象

第一类:显性的断裂。

最明显的例子是宋朝初期的书法现象。由于常年的战乱和外夷的虎视眈眈,在宋代开国后很长的一段时期,书法都没有走上正规的轨道,甚至可说无暇顾及。就这样,百余年过去了,以至于欧阳修大声疾呼“古来书法之废,莫过于今”。那麽宋初书法为何如此颓废?首先,书法自实用中分离出来,成为一种自觉的艺术样式之后,师生相传的道统一直未绝。即使像南北朝时的长期分裂板荡, “江左风流”也仍由羊欣、智永等人继承下来并传至唐代。五代的动乱,即发生在中原,而且数年就破坏一次,因此使这一绵长的传统遭到致命的阻隔。赵构《翰墨志》云:“本朝承五代之后,无复字画(即指书法)可称。”又云,“书学之弊,无如本朝。”都是有感于国初现状的深切悲叹。这也许是宋代书法积贫积弱的最大原因;其次,师资人才的缺乏固然是一个方面,而优秀的书法遗产遭到兵灾的破坏,更是不可挽回的损失。据《宋史》卷二十三本纪第二十三记载:“夏四月庚申朔,大风吹石折木,金人以帝及皇后、皇太子北归。凡法驾、卤薄,……太清楼密阁三馆书,天下州府图及官吏、内人、内侍、技艺、工匠、娼优,府车蓄积,为之一空。”唐人去魏晋未远,留存的名迹尚多,而宋朝经过五代的战乱浩劫,名迹已经大多散佚,只有相对稳定的十国政权还保留了一些,但是即使如此,最后也被统治者作为战利品收归内府,书法遗产的垄断与散佚,使得宋代书法要取得一丝进展,书法家付出的精力与物力比前代要多出数倍。再有,社会风气与政策法令的丕变,使得产生大书法家的土壤贫瘠不堪。[③]

由此可见,宋代的书法在起点上就先天不足。书法作为一门艺术,作为中华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有着它特有的发展规律,书法更重笔法的传承和艺术形式的借鉴,而社会的动荡与战乱,则是书法断裂以至不连续的直接原因。在这种类型的断裂中,书法艺术明显与传统脱节,脉络流传的通达性遭到了致命的破坏,文人士大夫在战乱过后的文化续接上无能为力。政治动荡,制度丕变,士人们已经无法顾及文化的连续了。

第二类:隐性的断裂。

㈠在书体演进中,古体文字的“隐退”。

例如:汉唐时期,篆隶先后成为古体,其文化与审美的意义随之发生变化。特别是在大篆的问题上,可以认定在唐时已然“失传”。丛文俊语曰:“在古人心目中,小篆是从造字到全部古体的缩影,它所承载的文化与审美信息远远超出其书体样式本身。”从这一段话来看,大篆被作为古文字的一种在汉唐时期已经失去了它的全部地位,而这种书体的失传与消失不能说不是一种书法文化意义上的断裂。同样,早在先秦时代,古蝌蚪文与鸟凤虫书确也存在同样的命运。每一种书体的隐退,不就是一种断裂吗?

书法文化论文篇(6)

引言

在史学界,法国的福科提出一个疑问:历史将不再是不断完善的历史,不再是其理性不断增强的历史,相反,断裂现象似乎在不断的增强与出现,所以历史学应当寻找“非连续性”也就是所谓的“断裂现象”。同样,在中国的书法史中,“断裂”问题同样存在。

翻开中国文化这本“书”,书法艺术确是其中光辉灿烂的一页。但是无论是书法的技术性问题或是理论性问题都犹如渺茫星空,忽隐忽现让人捉摸不定。于是点鬼薄式的书法史、花名册式的书法史、家谱式的书法史著作,成为中国古典书法史的主流形式。虽然它分时分段,章节清晰,连续性意图的追求很明显,但由于缺乏一种宏大的大思想的连续,从而导致了章节的四分五裂,连续的脉络变得削弱甚至消失,缺乏一种“内在理路”[①] 。直至近年江苏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书法史》七卷本,仍然只是丛文俊在开史之前作的一总结擎领性的中国书法思想综述。

从这些线索和思想上看中国书法文化史,我们又多了许多可以研究的东西,它的前景似乎很大。可以分出许多的方向让思想总述,让书法史成为另外一种写法。

纵观上下几千年的文明,“书写”从未间断,但是思想文化的断裂与政治经济的影响必然波及中国书法文化的历史,而如何找到断裂点,以及给断裂后的社会进行什麽样的诊断,开出什麽样的药方却是前所未有的一个课题。

一   断裂的涵义

葛兆光曾经说过:“断裂是与常规的轨道脱节,与平均的水准背离,它常常是在时间顺序和逻辑顺序上无法确定其来源和去向的突发性现象。”[②]我亦赞成此说,就如一列火车有它自己的轨道,但是由于比较特殊的原因,火车的车厢在运动的过程中与前面车厢脱节,于是后列车厢在这个轨道上慢慢停滞,以致于后人无法辨别其来源及去路。

书法作为一种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不论其处在什麽样的年代,都因为我们的书写工具、记录习惯、特别是文字的普遍使用而代代薪火相传。从最早的文字的产生到因记事的需要而延绵至殷商的如今学术界普遍认为比较成熟的甲骨文,经由占卜贞人的稳定传承从而发扬光大,最终于魏晋时代演进成为一种自觉的艺术——书法,经历了数百年,上千年的不息传承。而后在盛唐君主李世民的尊王的风尚下引领新时代的潮流,开宋元明清的连续之河!

然而,历史永远不可能那麽顺利的连续着,不管书法的自觉地传承,或是不自觉的延伸,在这种看似连续的外表下,“断裂”的内部现象却时常出现,少则数年,多则上百年。

在此,我对葛兆光的定义,再稍加补充:断裂是一种时间顺序上的文化断层;不连续,是一种逻辑上的文化失去现象。这样,似乎又推翻了文化的连续性,连续似乎是一种不平常现象,而断裂才是一种平常现象。文化甚至在断裂后又不得不与原来的轨道相对接,重新发展下去。需要在传统的文化轨道上走下去的断裂文化,似乎在断裂口处驶入另一轨道,想追摹原来的目标,却不得不在不知不觉中变了味道。(当然这可能要受到裂口处各种各样的东西的影响,是它在吸收与消化后的一种变异。)

二   中国书法文化史中的断裂现象

第一类:显性的断裂。

最明显的例子是宋朝初期的书法现象。由于常年的战乱和外夷的虎视眈眈,在宋代开国后很长的一段时期,书法都没有走上正规的轨道,甚至可说无暇顾及。就这样,百余年过去了,以至于欧阳修大声疾呼“古来书法之废,莫过于今”。那麽宋初书法为何如此颓废?首先,书法自实用中分离出来,成为一种自觉的艺术样式之后,师生相传的道统一直未绝。即使像南北朝时的长期分裂板荡, “江左风流”也仍由羊欣、智永等人继承下来并传至唐代。五代的动乱,即发生在中原,而且数年就破坏一次,因此使这一绵长的传统遭到致命的阻隔。赵构《翰墨志》云:“本朝承五代之后,无复字画(即指书法)可称。”又云,“书学之弊,无如本朝。”都是有感于国初现状的深切悲叹。这也许是宋代书法积贫积弱的最大原因;其次,师资人才的缺乏固然是一个方面,而优秀的书法遗产遭到兵灾的破坏,更是不可挽回的损失。据《宋史》卷二十三本纪第二十三记载:“夏四月庚申朔,大风吹石折木,金人以帝及皇后、皇太子北归。凡法驾、卤薄,……太清楼密阁三馆书,天下州府图及官吏、内人、内侍、技艺、工匠、娼优,府车蓄积,为之一空。”唐人去魏晋未远,留存的名迹尚多,而宋朝经过五代的战乱浩劫,名迹已经大多散佚,只有相对稳定的十国政权还保留了一些,但是即使如此,最后也被统治者作为战利品收归内府,书法遗产的垄断与散佚,使得宋代书法要取得一丝进展,书法家付出的精力与物力比前代要多出数倍。再有,社会风气与政策法令的丕变,使得产生大书法家的土壤贫瘠不堪。[③]

由此可见,宋代的书法在起点上就先天不足。书法作为一门艺术,作为中华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有着它特有的发展规律,书法更重笔法的传承和艺术形式的借鉴,而社会的动荡与战乱,则是书法断裂以至不连续的直接原因。在这种类型的断裂中,书法艺术明显与传统脱节,脉络流传的通达性遭到了致命的破坏,文人士大夫在战乱过后的文化续接上无能为力。政治动荡,制度丕变,士人们已经无法顾及文化的连续了。

第二类:隐性的断裂。

㈠在书体演进中,古体文字的“隐退”。

例如:汉唐时期,篆隶先后成为古体,其文化与审美的意义随之发生变化。特别是在大篆的问题上,可以认定在唐时已然“失传”。丛文俊语曰:“在古人心目中,小篆是从造字到全部古体的缩影,它所承载的文化与审美信息远远超出其书体样式本身。”从这一段话来看,大篆被作为古文字的一种在汉唐时期已经失去了它的全部地位,而这种书体的失传与消失不能说不是一种书法文化意义上的断裂。同样,早在先秦时代,古蝌蚪文与鸟凤虫书确也存在同样的命运。每一种书体的隐退,不就是一种断裂吗?

书法文化论文篇(7)

一、从书法的内涵看,书法艺术是汉语言文化的应有之义

世界上所有开化的民族都有他们自创的文字,或参照其他民族文字创造的文字,有文字的书写,只是他们的书写都未能成为艺术形式(如拉丁文字、阿拉伯文字等)。此外,现今的汉语拼音字母,是借拉丁文字母创造的,以拉丁文书写方式拼写,人们也不能以书法的素养书写它以取得类似汉字书法的审美效果。这表明:只有汉字才是书法艺术形象创造的基础,书法艺术是汉语言文化的应有之义。

(一)书法的定义,就是特指汉字的书写。

中国书法,博大精深。关于书法的定义(内涵),至今有多种提法,尚未定论,但每种提法却与汉语言文化息息相关。在此,略举几例加以说明:

其一,书法,顾名思义,就是书写汉字的方法。

其二,书法,是关于汉字书写研究的一门学问。

其三,书法,是以中国传统文化为背景,以“文房四宝”为工具,通过书写汉字来抒情达意的一门艺术。它主要包括笔法、字法、章法、墨法等内容。

上述三种提法均表明:书法是以汉字为基础,用毛笔书写的,具有汉语言文化特征的抽象符号艺术,汉字是书法艺术的表现形式。

(二)书法是汉字的艺术表现。

汉字能成为艺术,主要有以下三点原因:

汉字有一个为别的文字不具有的特点。汉字既不是模拟自然的图画,也不是任何人随心所欲的抽象符号,它是“本乎天地之心,得乎自然之理”,而以象形、会意诸法创作的造型,是根据汉语的单音单词构成一个个具有独立完整意义的形体。

2、汉字的形体构成充分体现了人们感悟自然万物形体构成之理。人们在自然千姿百态痕迹的启发下,创造了象形文字。有了象形文字作基础,再造其他的字就有了参照,因此,以会意、形声等造出的字就随语言的实际发展起来。这样,据单音语言创造的具有形体整体性的文字,为以书法创造出具有生命活力的形象准备了很好的基础。

3、能使汉字成为艺术的关键是书写。随着实际需要的发展,书写工具的改进,书写技术方法的总结,汉字发展形成了如大小篆、古今隶、章今草乃至楷书、行书体。体势变了,笔画变了,写法变了,但充分运用书段,借汉字的基本结构,创造出具有生动的抽象形式,具备力的运动节律,具有生命机体意味的笔画,营构有生命的形象,这些始终保持着,而且越来越明确,越来越强烈。

二、从书法结构因素看,书法是汉字艺术特质的表现

汉字书写之所以能够成为艺术,除了书写者自身艺术创造力之外,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汉字先天便具有艺术的特质。书法是汉字艺术特质的表现。

(一)书法的艺术语言是汉字的笔画线条。

书法文化论文篇(8)

摘 要:书法艺术是中华民族独有的艺术瑰宝,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其吸收了江河山川草木、飞禽走兽的形象美,借鉴音乐、舞蹈、戏曲的节奏美、旋律美,使文字的形象与人的艺术表现力化为一体,抽象化为一种“神态”和“意向”,并极大的丰富了世界文化艺术的宝库。

关键词:书法艺术、历代书法之流变,及其对世界文化艺术之影响;职称论文

中国的书法艺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数千年来,产生了灿若群星的书法家和浩若烟海的书法作品,为后人留下了无数精湛的艺术珍品,为祖国的艺术宝殿增添了光彩,为人类的艺术宝库增加了财富。

我国的书法,自先秦时期就形成了百花争妍的局面,秦代李斯为全国书写了不同于原六国大篆的小篆范本,程邈整理了隶书,他们都是古代杰出的书法家。到了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书法艺术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北方的魏碑体日臻成熟,而南方东晋时期的王羲之经过刻苦努力,终于登上了当时书法艺术的最高峰,创立并完善了楷书和行书,被人尊称为“书圣”。而陈隋间大书法家“智永”和尚是王羲之第七代孙,继承祖法,精勤书艺,成为一代草书大家。

到了唐代,更是书艺发展,书法家辈出的黄金时代。着名杰出书法家有欧阳询、颜真卿、柳公权、虞世南、褚遂良、薛稷等,史称“唐代六大家”。而唐代张旭、怀素的草书更是风格独特,潇洒飞动,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由于这些书法巨匠们的努力,将我国书法艺术推向了历史的顶峰。欧阳询、颜真卿、柳公权的楷书端庄浑厚,各臻妙境,成为后世之宗,他们的作品,成为历代青年学子们临摹学书的范本,直到现当代,还对我国的书法艺术产生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到了宋代,是我国书法艺术在写意方面的又一发展时期。着名“宋代四大家”,苏轼、黄庭坚、米芾、蔡襄的成就极为辉煌。元代是以复古而开新的文人书风发展时期,其代表人物是赵孟頫。他真、草、隶、篆皆精,独创一种柔和流畅潇洒的艺术风格,对后世影响很大。明代是个性化文人书风时代,文征明、董其昌的书法较为着名,其“淡墨书”在日本书道界颇有影响。清代的邓石如,郑燮、何绍基等人的书法较有影响。现当代书法也是百花齐放群星闪烁。如沈尹默、张大千、启功等人的书法就很着名。

我国书法艺术是中华民族独创的一种艺术形式,具有极其鲜明的民族特色,随着历史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变化着自己的精神风貌。书法作品的创作,书法形象的塑造,更是一种造型活动。先是以文字的点画、线条为主,而后融合进各种江河山川草木,飞禽走兽的形象美,借鉴音乐、戏曲、舞蹈的旋律美、节奏美,在吸取这些美的因素的同时,糅合进人的主观意念,从而使文字的形象与人的表现能力化为一体。自然美在这里被加以改造、变形,抽象化而成为一种“神态”和“意象”。所以,中国书法就是一种似画非画,而又充满哲理性的、动态活泼的“意味”形象。长久以来使世界各国、各民族对它产生了仰慕、神奇的感觉。中国书法对日本、韩国、朝鲜、越南、新加坡等东亚、东南亚、东北亚国家的影响最大。尽管各国语言各有不同,但却共同以汉字为基础,开拓出世界东方的书法园地。直至今日,书法在日本、新加坡、韩、朝等国,依然是艺术门类中具有高尚情趣的艺术。

在日本,人们以中国汉字的偏旁部首为基础,创造了日本的片假名,以中国汉字的草书为基础,创造了日本的平假名,加上直接使用中国的汉字,这就创造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日文。日本学者伊东参州就指出:“一部日本的书法史,就是中国书法不断影响日本的历史……我国书法不断发展变迁到今天,是在中国书法的不断影响下造成的。”日本汉字学家、书法史学家中田勇次郎说“中国书法的流变,随着王朝的更替,不断如同一股波浪似的向日本蜂涌而来。”他并按历史的前后,把日本书法史分为八个时期,即“大和时代的百济书法;飞鸟时代的隋唐书法;奈良时代的晋唐书法;平安时代前期的唐朝书法;镰仓时代前半期的宋朝书法;镰仓时代后半期至南北朝时代的元朝书法;室町时代的明朝书法;江户时代的北碑派书法等。

从历史的记载来看,几乎每个时代的日本书道的代表人物多数得到中国书法的直接熏陶,受到中国书法家的影响。不是如此,很难想象日本书道能有今天的巨大发展。例如:我国唐代高僧鉴真和尚东渡日本时,就随船带去了许多王羲之及其他书法家的墨宝真迹。而同时代的日本遣唐僧海空和尚就将中国孙过庭的《书谱》这一有高度美学价值的书法专着传入日本。在停止派出遣唐使以后,宋、元、明时期的中国书法继续因中日僧人的相互来访而传入日本。如日本荣西和尚在南宋孝宗时两次来华,而他的书法则宗风黄庭坚。中国的名僧隐元和尚应邀去日本定居,在京都宇治建了万福寺,把明代文人书风带到了日本。江户时代,在日本翻刻过大量字帖,其中的赵子昂、祝允明、文征明、董其昌等的墨迹为最多。这一时期给予日本书法的影响十分巨大,以致日本的书法家将之称为“江户时代唐朝体”,或称“中国样式书体”。清朝时期,中国书法界由于碑学派的产生,而导致与“馆阁体”——帖学派的对峙。这一时期在书法上的复古趋向,注重金石气味,也深深地浸染了日本书道界。公元一八八O年,杨守敬作为外交人员和金石家东渡日本,经他带去的书法作品竟达一万三千多件。日本书道界的下部鸣鹤等直接受到他的传授指点。而中林悟竹,北方心泉等人则更进一步到中国拜师,游访了金石名家吴大徵、俞樾、张裕钊、徐三庚等人。如此,就为日本书道界弥补了汉魏书风,丰富了日本书道的表现色彩。

近年来,中日文化交流日益频繁,书法家互访也很活跃。象日本方面的饭岛春敬,柳田泰云,渡边寒鸥等代表团体和个人都曾到中国访问。中国书法家和日本书法家还相互举行集体和个人书法交流展,轮流在中国或日本巡回展出。笔者的书法作品就曾在日本展出过。其中一九八五年十月在日本举行中日政治家书法展览,中曾根首相和许多大臣以及众参两院议长等负责人出席参观,盛况空前。

中国书法对朝鲜、韩国的影响也很大。我国唐代一些最有影响的书法家的字迹就很受到朝韩人民的热爱。据史书记载,新罗国来长安的使节就曾专门收集欧阳询的书法名迹,欧书作为楷书的范本在朝韩被学习,吸收和流传。如江原道原州郡就有安民厚书作碑刻,碑文端庄,刚劲险劲,法度森严,完全得力于欧书,其本人也是一位杰出的书法家。朝鲜李朝时代的李齐贤曾出使中国,他喜爱金石文字,曾造了一座“万卷楼”。在中国时,经常与赵孟頫交往,书风饶有晋唐风味。朝、韩书法艺术在发展过程中,在研习晋唐书风的传统下,又及时吸取中国书法的最新成果。如元代赵孟頫,明代文征明、祝允明等都成为对朝韩古典书风最有影响的书法家,使朝韩书法形成了气象清新,规矩严谨,重在气韵,擅长行草的书风。

中国书法对越南,新加坡等东南亚国家也有巨大影响。如越南最高领导人胡志明、黄文欢等就十分喜爱中国书法。胡志明对中国书法造诣很深,经常研究和挥毫中国书法。在中国安徽黄山人字瀑前,就留有胡志明亲笔所题“观瀑亭”几个古朴苍劲有力的毛笔大字。而在新加坡,中文是法定文字,中国书法更被视为高雅艺术,中新两国书法界人士(包括笔者本人)经常互访和举办书法展,交流书法技艺。

书法文化论文篇(9)

[中图分类号] G23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5853 (2017) 01-0110-05

The Unified Pricing System of French Books Based on the Theory of Cultural Exception

Wang Jiying Liu Zhaojing

(Foreign Language Institute, Ocean University of China, Qingdao, 266100)

[Abstract] The unified pricing system of French books has been originated from the theory of cultural exception. This system is promulgated by the ‘Law Lang’ in August 10, 1981. Since then, the law has contributed in the stabilization of the book price, the prosperity of the book market, the revitalization of the book industry. Today,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digital technology, the e-book market rise gradually. But France still adhere to the unified pricing system of books and promulgated the “law of e-book unified pricing” in 2011 to standardize the electronic book pricing.

[Key words] Cultural exception French books Pricing

目前, 世界上主要存在两种图书定价制度:一是“自由定价制度”,即图书根据市场规则自由定价,销售商决定图书售价,代表国家有美国、瑞典、芬兰、比利时、澳大利亚等;二是“统一定价制度”,又称“固定价格制度”或“转售价格维持制度”(Resale Price Maintenance, RPM),指的是图书销售商按照出版商规定的价格或在一定折扣范围内销售新出版的图书,代表国家是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日本等[1]。

这两种图书定价制度依据的理论不同,前者受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经济思想的影响,将图书视为与汽车、钢铁同类的普通商品,应遵循市场的自由竞争法则,根据市场行情自由定价;后者则认为图书作为文化的符号和载体,肩负人类文明传承的使命,与普通商品相比具有特殊性,不能完全依靠市场调节,而是需要国家政权的干预。就其本身而言,这两种图书定价制度各有优劣,各国根据自身国情、图书市场现状和出版业发展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图书定价制度[2]。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选择图书统一定价制度,主要有两种存在形式:一是立法,如法国、德国;二是商业协议,如丹麦、挪威。法国是实施图书统一定价最具代表性的国家之一,早在1981年就通过了图书统一定价法律,并一直延续至今。法国之所以如此坚定地实施图书统一定价制度,与一贯倡导的“文化例外”思想联系密切。

1 “文化例外”的提出与演变

二战后,美国经济蓬勃发展,在世界上独占鳌头。以好莱坞电影为代表的美国文化产品源源不断输往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逐渐占领全球文化市场。面对美国文化产品的“入侵”[3],世界各国都在一定程度上采取了文化保护措施。其中,欧洲和加拿大表现较为明显:设置贸易壁垒、采取视听服务配额制度、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等。针对这些措施,美国利用各种国际谈判机会试图将自由贸易原则引入文化领域。

《关税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GATT)框架下的多边贸易谈判最能体现美国要求文化产品自由流通的诉求。1986年9月,关贸总协定开始第八轮谈判,即“乌拉圭回合谈判”。这一回合的谈判持续了七年时间,直到1993年才结束,而谈判的最大障碍便是欧美在电影和电视产品是否纳入国际自由贸易问题上的对峙。美国要求各国放开文化产品与服务领域,实行自由贸易与投资,尤其是视听产业。在此背景下,法国提出“文化例外”(cultural exception),认为文化产品体现人类的精神价值,事关一个国家的形象和民族身份,不能等同于一般商品,无法完全由市场进行调控,而是需要国家公共权力的干预和国家文化政策的引导[4]。在法国的游说下,代表欧共体成员国参加谈判的欧共体委员会也采纳了“文化例外”主张。最终,这场关于是否放开视听市场的争论以法国为代表的欧洲国家获胜告终。“乌拉圭回合谈判”最终达成的《马拉喀什协议》虽然将国际贸易自由化原则从单一商品领域扩大到服务贸易领域,但却并未涉及视听服务领域。与此同时,美国也没有放弃放开视听市场的诉求,欧美在此问题上摩擦不断。

“文化例外”主张始于视听产业,然后逐渐覆盖音乐、图书等其他文化产品。这一思想的主要依据是文化产品的特殊性。以图书为例,一本著作问世需要经历创作、编辑、排版、印刷、发行等多个环节,既是作者精神劳动的结晶也是出版业的成果,兼具文化与商品两类属性。图书的文化属性决定其价值不能以市场售价衡量,图书的商品属性又要求必需有销量和销售额。因此,对文化产品的属性判定决定一国对待文化产品流通的态度:一方面,以欧洲和加拿大为代表的世界大部分国家看重文化产品的文化属性和自己国家的文化安全,提倡文化例外,对文化产业采取保护主义措施;另一方面,自由流通是商品市场形成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实现商品价值最大化的重要手段。视听产品是美国贸易顺差的重要支柱,为了获得最大利益,美才坚持要求文化产品在全球市场自由流通。

事实上,坚持“文化例外”不是反美主义,其宗旨是为了保护本土文化,促进全球文化的多元化发展;坚持“文化例外”并非绝对抵制美国生产的文化产品,而是在吸纳他国文化产品的同时为本国文化产品保留一定的市场份额;坚持“文化例外”也不等于排斥文化贸易和文化交流,相反,充分的文化交流才能保证世界文化的多样性。欧洲国家在“文化例外”思想指导下制定和采取的文化保护措施有效控制了美国文化产品的入侵,确保本国文化产品能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同时,各国加强对文化产业的扶持也为本国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虽然“文化例外”在保护本土文化产业尤其是视听产业发展方面效果显著,但这一概念毕竟具有浓重的保护主义色彩,而且仅限于一个“主张”、一种“提法”,并未形成正式的法律文书或国际约定,约束力较低。鉴于此,自1999年开始,国际上逐渐放弃“文化例外”的提法,采用“文化多样性”(cultural diversity)这一新概念。2001年10月,在法国和加拿大的推动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文化多样性世界宣言》。虽然依然没有法律约束力,却为国际文化事务提供了新的参考标准。126个国家签署了该《宣言》,体现了世界各国弘扬文化多样性的一致信念。时至今日,“文化例外”已逐渐被“文化多样性”取代,用更加明确的措辞表明各国反对一国文化独大、促进世界文化多元发展的决心。

自由流通是商品市场形成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实现商品价值最大化的重要手段。视听产品是美国贸易顺差的重要支柱,为了获得最大利益,美国才坚持要求文化产品在全球市场自由流通。然而,以欧洲和加拿大为代表的世界大部分国家更看重文化产品的文化属性和自己国家的文化安全,提倡“文化例外”,对文化产业采取保护主义措施。其中,图书统一定价制度便是最具代表性的措施之一。

2 “朗格法”的制定与内容

法国是“文化例外”理论的积极倡导者和忠实践行者,国家政权干预文化事务是其文化政策的主要特征,因为法国坚信文化是一项国家事务,国家是文化事业的资助者和保护者,政府扶持文化发展理所当然。在法国,图书定价制度在经历 “建议书价”和“纯书价”两种制度后于1982年开始实施统一定价制度并一直延续至今[5]。

“建议书价”明码标印,是指图书出版商向销售商提供图书的建议售价,销售商依据市场行情、物价浮动、销售预期等因素自由决定图书的最终售价。在法国,建议书价制度一直实施至1974年。1979年2月,法国又制定了“纯书价”制度,图书出版商以一个确定的价格将出版的图书卖给书商,但该价格并不标示于书上,书商自由决定图书售价。不论是“建议书价”还是“纯书价”,最终都是书商自由决定图书售价。实力强大的书店和书业集团便会低价售书,以价格作为优势吸引消费者,对中小书商和独立书店造成强大冲击,危及它们的生存。

在此背景下,以午夜出版社(Editions de Minuit)主编热罗姆・兰东(Jér?me Lindon)为首的一些出版商和书商认为图书市场具有特殊性,书籍不是普通商品,呼吁政府变革图书定价制度[6],主要原因有三。

首先,图书业经济增长放缓。1972―1981年,虽然法国出版业的年平均营业额仍然呈增长趋势,但增长幅度放缓,甚至在1974年下降了0.6%,1981年下降幅度更是高达6.6%[7]。这种形势一方面是受1970年代两次石油危机的影响,整个欧洲甚至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都不景气;另一方面则是和图书业自身有关。1960年代的婴儿潮(baby-boom)和教育普及带来的读者数量大增在1970年代效果减弱,使得图书需求量降低。另外,包括电视在内的其他文化娱乐活动的兴起也冲击了图书出版业的发展。

其次,图书业出现了新的参与者,包括大型综合或专业发行商、大型图书超市、大型出版集团,如阿歇特图书发行中心(Hachette)、弗纳克连锁公司(Fnac)、勒克莱克超市集团(Leclerc)等。为了迅速进入并占领原属于传统中小书商的图书市场,这些新参与者主要采取价格竞争,低价售书,折扣力度高达20%甚至30%。传统书商的市场份额急速下降,由1968年的51%下降到1981年的35%[8]。凭借巨大的价格优势,弗纳克公司旗下的大型书店很快成为法国最大的连锁书店。

最后,集团兼并运动愈演愈烈。1971年,法国4.8%的出版商占据54.2%的图书市场份额,该数据到1980年变为3.6%的出版商占据46.7%的市场份额[9]。图书业愈演愈烈的兼并运动使得图书销售被少数大型出版集团所控:阿歇尔出版集团(Hachette)、城市出版社(Editions de la Cité)、弗拉玛里翁出版社(Flammarion)、格利玛出版社(Gallimard)、拉鲁斯出版社(Larousse)。这些资本集约公司采取低价销售图书的办法获得了大量消费者的青睐,使得很多中小书商面临破产。

为了扭转图书业的消极发展局势,维护中小书商和独立书店的权益,热罗姆・兰东等人以“图书不是普通商品”为由,要求国家政权干预图书领域,而1981年的总统大选正是废除建议书价和纯书价、推行图书统一定价的大好时机。当时比较有希望的总统候选人包括右翼政党保卫共和联盟主席雅克・希拉克(Jacques Chirac)、任期届满且意在连任的总统吉斯卡尔・德斯坦(Valéry Giscard d’Estaing)、共产党候选人乔治・马尔歇(Georges Marchais),以及社会党候选人弗朗索瓦・密特朗(Fran?ois Mitterrand)。兰东先是说服了右翼的希拉克,如果他当选总统就实施图书统一定价制度,随后又与左翼候选人密特朗订立协议,将统一书价列入其竞选纲领。最终,密特朗问鼎总统宝座,成为法国第五共和国第四任总统。上任伊始,密特朗就任命雅克・朗格(Jack Lang)为文化部L,并着手图书统一定价立法事宜。

自1982年1月1日生效以来,“朗格法”毫无疑问在促进法国图书业健康稳定发展方面起到了重大作用。

首先,中小书店在和大型综合超市或文化超市的价格竞争中幸存下来。据统计,2008年,法国本土总共有3554家中小书店[13]。这些书店通常位于居民区,能够给读者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且个性化的服务。

其次,除了中小书店得以幸存并且发展之外,包括大型文化超市、读书俱乐部、网络销售在内的其他图书销售渠道也得以稳定发展,而这也正是”朗格法“实施的目标之一,即通过发行渠道的多样化促进图书销售的多样化,进而满足读者需求的多样化。1994―2007年,大型文化超市的市场份额翻了一番,从11%增长至21%。2007年,读书俱乐部在获得特殊折扣许可(新书出版9个月后)后,当年销售额占全法国图书销售总额的比例上升至10%。网络图书销售更是发展迅速,销售额比重从2000年的0.9%上升至2007年的8%。1986年销售图书3亿册,2007年销售图书达4.5亿册,增长了50%,仅在2008年的一个月就售出了将近50万册不同种类的图书。与此同时,公共图书馆的非商业发展也取得了显著效果。从1981年到2008年,公共图书馆的借阅次数几乎翻了两番[14]。如今,在法国,不同图书销售渠道之间的竞争、同一销售渠道不同销售点之间的竞争已从价格转向其他:图书种类的选择、图书的摆放方式、个性化服务等。

最后,“朗格法”制定时,包括当时的财政部长雅克・德洛尔(Jacques Delors)在内的很多人认为统一书价会加重图书市场的通货膨胀,提升图书价格,但事实并非如此。1995―1999年,法国图书价格指数和总消费价格指数的比例一直保持稳定状态,从2000年起,图书价格指数占总消费价格指数的比重持续下降,平均图书价格从1994年的13.1欧元降至1998年的11.3欧元。自1998年以后,平均书价一直维持在11.5欧元左右[15]。这说明,“朗格法”非但没有使图书价格上升,反而使它更惠及x者。

2006年7月,“朗格法”颁发25周年之际,《法国图书周刊》对法国境内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图书零售商进行了电话采访,以调查“朗格法”实施效果。调查对象共涉及80家一级书店的300处分销点、80家二级书店、25家文化用品大卖场、40 家超市、25 家大商店、30 家零售俱乐部和20 家新书折扣商店。其中,93%的被采访机构认为“朗格法”有成效(56%)或成效显著(37%),仅有7%的图书销售商认为该法律造成了消极影响[16]。这些数据足以证明“朗格法”实施至今取得的良好成效。通过统一图书价格和禁止低价折扣的方式维持了不同种类从业者的平衡,保护了图书出版和发行的多样性,对于鼓励民众阅读、促进国家文化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4 结 语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和数字化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书开始兴起并成为图书销售市场不可忽视的元素。例如,2010 年,法国电子书销售额为5400 万欧元,占当年图书销售总额的1.8%[17],这还不包括向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电子设备的图书应用软件销售电子书和转让许可权获得的收入。在此背景下,法国政府以“朗格法”为蓝本、以统一定价制度为原则起草了电子书的统一定价法,并于2011年5月正式颁布实施,规定任何渠道销售电子书都必须遵守出版商制定的统一零售价格。此举旨在保护中小书商和出版商不受亚马逊、苹果、谷歌等电商巨头的冲击。在电子商务日益发展的今天,“朗格法”并没有过时,而是和它的“姊妹法”(电子书统一定价法)一起共同守护法国图书领域的统一定价制度。

注 释

[1]吴S.当今世界两种图书价格制度比较研究[J].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85-91

[2]王B.法国统一书价政策的利弊之争[J].出版参考,2006(12上旬刊):33

[3] Urfalino P. De l'anti-impérialisme américain à la dissolution de la politique culturelle[J]. Revue fran?aise de science politique, 1993(5) :823-849

[4] Gourney B. Exception culturelle et mondialisation[M]. Paris : Presses de Sciences Po, 2002:93-98

[5]张书卿.法国图书定价制度的变迁[J].出版发行研究,2004(4):76-77

[6][11][12][16]Corpet O, Girard A,Surel Y. Le prix du livre 1981-2006 : la loi Lang[M]. Paris : Comité d'histoire du ministère de la Culture, 2006:202-219

[7][8][9][13][14][15]Gaymard H. Pour le livre : rapport sur l'économie du livre et son avenir[M]. Paris : Gallimard/La Documentation fran?aise, 2009:76-90

书法文化论文篇(10)

中国的书法艺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数千年来,产生了灿若群星的书法家和浩若烟海的书法作品,为后人留下了无数精湛的艺术珍品,为祖国的艺术宝殿增添了光彩,为人类的艺术宝库增加了财富。

我国的书法,自先秦时期就形成了百花争妍的局面,秦代李斯为全国书写了不同于原六国大篆的小篆范本,程邈整理了隶书,他们都是古代杰出的书法家。到了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书法艺术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北方的魏碑体日臻成熟,而南方东晋时期的王羲之经过刻苦努力,终于登上了当时书法艺术的最高峰,创立并完善了楷书和行书,被人尊称为“书圣”。而陈隋间大书法家“智永”和尚是王羲之第七代孙,继承祖法,精勤书艺,成为一代草书大家。

到了唐代,更是书艺发展,书法家辈出的黄金时代。著名杰出书法家有欧阳询、颜真卿、柳公权、虞世南、褚遂良、薛稷等,史称“唐代六大家”。而唐代张旭、怀素的草书更是风格独特,潇洒飞动,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由于这些书法巨匠们的努力,将我国书法艺术推向了历史的顶峰。欧阳询、颜真卿、柳公权的楷书端庄浑厚,各臻妙境,成为后世之宗,他们的作品,成为历代青年学子们临摹学书的范本,直到现当代,还对我国的书法艺术产生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到了宋代,是我国书法艺术在写意方面的又一发展时期。著名“宋代四大家”,苏轼、黄庭坚、米芾、蔡襄的成就极为辉煌。元代是以复古而开新的文人书风发展时期,其代表人物是赵孟頫。他真、草、隶、篆皆精,独创一种柔和流畅潇洒的艺术风格,对后世影响很大。明代是个性化文人书风时代,文征明、董其昌的书法较为著名,其“淡墨书”在日本书道界颇有影响。清代的邓石如,郑燮、何绍基等人的书法较有影响。现当代书法也是百花齐放群星闪烁。如沈尹默、张大千、启功等人的书法就很著名。

我国书法艺术是中华民族独创的一种艺术形式,具有极其鲜明的民族特色,随着历史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变化着自己的精神风貌。书法作品的创作,书法形象的塑造,更是一种造型活动。先是以文字的点画、线条为主,而后融合进各种江河山川草木,飞禽走兽的形象美,借鉴音乐、戏曲、舞蹈的旋律美、节奏美,在吸取这些美的因素的同时,糅合进人的主观意念,从而使文字的形象与人的表现能力化为一体。自然美在这里被加以改造、变形,抽象化而成为一种“神态”和“意象”。所以,中国书法就是一种似画非画,而又充满哲理性的、动态活泼的“意味”形象。长久以来使世界各国、各民族对它产生了仰慕、神奇的感觉。中国书法对日本、韩国、朝鲜、越南、新加坡等东亚、东南亚、东北亚国家的影响最大。尽管各国语言各有不同,但却共同以汉字为基础,开拓出世界东方的书法园地。直至今日,书法在日本、新加坡、韩、朝等国,依然是艺术门类中具有高尚情趣的艺术。

在日本,人们以中国汉字的偏旁部首为基础,创造了日本的片假名,以中国汉字的草书为基础,创造了日本的平假名,加上直接使用中国的汉字,这就创造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日文。日本学者伊东参州就指出:“一部日本的书法史,就是中国书法不断影响日本的历史……我国书法不断发展变迁到今天,是在中国书法的不断影响下造成的。”日本汉字学家、书法史学家中田勇次郎说“中国书法的流变,随着王朝的更替,不断如同一股波浪似的向日本蜂涌而来。”他并按历史的前后,把日本书法史分为八个时期,即“大和时代的百济书法;飞鸟时代的隋唐书法;奈良时代的晋唐书法;平安时代前期的唐朝书法;镰仓时代前半期的宋朝书法;镰仓时代后半期至南北朝时代的元朝书法;室町时代的明朝书法;江户时代的北碑派书法等。

从历史的记载来看,几乎每个时代的日本书道的代表人物多数得到中国书法的直接熏陶,受到中国书法家的影响。不是如此,很难想象日本书道能有今天的巨大发展。例如:我国唐代高僧鉴真和尚东渡日本时,就随船带去了许多王羲之及其他书法家的墨宝真迹。而同时代的日本遣唐僧海空和尚就将中国孙过庭的《书谱》这一有高度美学价值的书法专著传入日本。在停止派出遣唐使以后,宋、元、明时期的中国书法继续因中日僧人的相互来访而传入日本。如日本荣西和尚在南宋孝宗时两次来华,而他的书法则宗风黄庭坚。中国的名僧隐元和尚应邀去日本定居,在京都宇治建了万福寺,把明代文人书风带到了日本。江户时代,在日本翻刻过大量字帖,其中的赵子昂、祝允明、文征明、董其昌等的墨迹为最多。这一时期给予日本书法的影响十分巨大,以致日本的书法家将之称为“江户时代唐朝体”,或称“中国样式书体”。清朝时期,中国书法界由于碑学派的产生,而导致与“馆阁体”——帖学派的对峙。这一时期在书法上的复古趋向,注重金石气味,也深深地浸染了日本书道界。公元一八八O年,杨守敬作为外交人员和金石家东渡日本,经他带去的书法作品竟达一万三千多件。日本书道界的下部鸣鹤等直接受到他的传授指点。而中林悟竹,北方心泉等人则更进一步到中国拜师,游访了金石名家吴大徵、俞樾、张裕钊、徐三庚等人。如此,就为日本书道界弥补了汉魏书风,丰富了日本书道的表现色彩。 近年来,中日文化交流日益频繁,书法家互访也很活跃。象日本方面的饭岛春敬,柳田泰云,渡边寒鸥等代表团体和个人都曾到中国访问。中国书法家和日本书法家还相互举行集体和个人书法交流展,轮流在中国或日本巡回展出。笔者的书法作品就曾在日本展出过。其中一九八五年十月在日本举行中日政治家书法展览,中曾根首相和许多大臣以及众参两院议长等负责人出席参观,盛况空前。

中国书法对朝鲜、韩国的影响也很大。我国唐代一些最有影响的书法家的字迹就很受到朝韩人民的热爱。据史书记载,新罗国来长安的使节就曾专门收集欧阳询的书法名迹,欧书作为楷书的范本在朝韩被学习,吸收和流传。如江原道原州郡就有安民厚书作碑刻,碑文端庄,刚劲险劲,法度森严,完全得力于欧书,其本人也是一位杰出的书法家。朝鲜李朝时代的李齐贤曾出使中国,他喜爱金石文字,曾造了一座“万卷楼”。在中国时,经常与赵孟頫交往,书风饶有晋唐风味。朝、韩书法艺术在发展过程中,在研习晋唐书风的传统下,又及时吸取中国书法的最新成果。如元代赵孟頫,明代文征明、祝允明等都成为对朝韩古典书风最有影响的书法家,使朝韩书法形成了气象清新,规矩严谨,重在气韵,擅长行草的书风。

中国书法对越南,新加坡等东南亚国家也有巨大影响。如越南最高领导人胡志明、黄文欢等就十分喜爱中国书法。胡志明对中国书法造诣很深,经常研究和挥毫中国书法。在中国安徽黄山人字瀑前,就留有胡志明亲笔所题“观瀑亭”几个古朴苍劲有力的毛笔大字。而在新加坡,中文是法定文字,中国书法更被视为高雅艺术,中新两国书法界人士(包括笔者本人)经常互访和举办书法展,交流书法技艺。

中国书法对欧美的影响也是很大的。从十九世纪后期到二十世纪初,到过中国的一些欧美考古学者、汉学家,将书法作品当作考古文物携运回去。一九一三年,美国的艺术史学者费内洛沙就撰写了《东方艺术史》一书,介绍中国书法并注意到东方书法艺术的独特性。而西班牙著名艺术家毕加索就曾经向我国著名书法家张大千讨教过用笔技巧。而后,他成功地运用中国书法的提、按、顿、挫、转、及笔断意连的运笔技巧做艺术创作。

笔者的书作就曾在国外展出,所接触的许多欧美、大洋洲人士和朋友对中国书法的欣赏兴趣就很浓,踊跃参观在所在国举办的中国书画展览,他们希望不断增加书画展出,并要求举办讲座或演讲,介绍中国书法艺术。今天,许多不远万里来中国考察的学者、留学生中,亦有来研讨书法的。象法国的柯乃柏写了《卫桓四体书势之研究》。这些都表明中国书法不但在艺术实践上,在艺术理论上近年来也取得了新的长足发展。随着近年来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我国政府在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中相继开办了传播中华文化的孔子学院,中华文化及中国书法在世界文化艺术界的影响也将越来越广泛。

通过不断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共同创新发展,我坚信,中华书法艺术将极大地丰富世界文化艺术的宝库。

参考文献

[1] 启功. 书法概论 [M]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

[2] 朱崇昌. 书法 [M] 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1999

书法文化论文篇(11)

      中国的书法艺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数千年来,产生了灿若群星的书法家和浩若烟海的书法作品,为后人留下了无数精湛的艺术珍品,为祖国的艺术宝殿增添了光彩,为人类的艺术宝库增加了财富。

     我国的书法,自先秦时期就形成了百花争妍的局面,秦代李斯为全国书写了不同于原六国大篆的小篆范本,程邈整理了隶书,他们都是古代杰出的书法家。到了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书法艺术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北方的魏碑体日臻成熟,而南方东晋时期的王羲之经过刻苦努力,终于登上了当时书法艺术的最高峰,创立并完善了楷书和行书,被人尊称为“书圣”。而陈隋间大书法家“智永”和尚是王羲之第七代孙,继承祖法,精勤书艺,成为一代草书大家。

     到了唐代,更是书艺发展,书法家辈出的黄金时代。著名杰出书法家有欧阳询、颜真卿、柳公权、虞世南、褚遂良、薛稷等,史称“唐代六大家”。而唐代张旭、怀素的草书更是风格独特,潇洒飞动,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由于这些书法巨匠们的努力,将我国书法艺术推向了历史的顶峰。欧阳询、颜真卿、柳公权的楷书端庄浑厚,各臻妙境,成为后世之宗,他们的作品,成为历代青年学子们临摹学书的范本,直到现当代,还对我国的书法艺术产生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到了宋代,是我国书法艺术在写意方面的又一发展时期。著名“宋代四大家”,苏轼、黄庭坚、米芾、蔡襄的成就极为辉煌。元代是以复古而开新的文人书风发展时期,其代表人物是赵孟睢K妗⒉荨⒘ァ⒆跃来匆恢秩岷土鞒╀烊鞯囊帐醴绺瘢院笫烙跋旌艽蟆C鞔歉鲂曰娜耸榉缡贝恼髅鳌⒍洳氖榉ń衔洹暗椤痹谌毡臼榈澜缙挠杏跋臁G宕牡耸纾[啤⒑紊芑热说氖榉ń嫌杏跋臁O值贝榉ㄒ彩前倩ㄆ敕湃盒巧了浮H缟蛞⒄糯笄А⑵艄Φ热说氖榉ň秃苤?br />     我国书法艺术是中华民族独创的一种艺术形式,具有极其鲜明的民族特色,随着历史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变化着自己的精神风貌。书法作品的创作,书法形象的塑造,更是一种造型活动。先是以文字的点画、线条为主,而后融合进各种江河山川草木,飞禽走兽的形象美,借鉴音乐、戏曲、舞蹈的旋律美、节奏美,在吸取这些美的因素的同时,糅合进人的主观意念,从而使文字的形象与人的表现能力化为一体。自然美在这里被加以改造、变形,抽象化而成为一种“神态”和“意象”。所以,中国书法就是一种似画非画,而又充满哲理性的、动态活泼的“意味”形象。长久以来使世界各国、各民族对它产生了仰慕、神奇的感觉。中国书法对日本、韩国、朝鲜、越南、新加坡等东亚、东南亚、东北亚国家的影响最大。尽管各国语言各有不同,但却共同以汉字为基础,开拓出世界东方的书法园地。直至今日,书法在日本、新加坡、韩、朝等国,依然是艺术门类中具有高尚情趣的艺术。

     在日本,人们以中国汉字的偏旁部首为基础,创造了日本的片假名,以中国汉字的草书为基础,创造了日本的平假名,加上直接使用中国的汉字,这就创造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日文。日本学者伊东参州就指出:“一部日本的书法史,就是中国书法不断影响日本的历史……我国书法不断发展变迁到今天,是在中国书法的不断影响下造成的。”日本汉字学家、书法史学家中田勇次郎说“中国书法的流变,随着王朝的更替,不断如同一股波浪似的向日本蜂涌而来。”他并按历史的前后,把日本书法史分为八个时期,即“大和时代的百济书法;飞鸟时代的隋唐书法;奈良时代的晋唐书法;平安时代前期的唐朝书法;镰仓时代前半期的宋朝书法;镰仓时代后半期至南北朝时代的元朝书法;室町时代的明朝书法;江户时代的北碑派书法等。

     从历史的记载来看,几乎每个时代的日本书道的代表人物多数得到中国书法的直接熏陶,受到中国书法家的影响。不是如此,很难想象日本书道能有今天的巨大发展。例如:我国唐代高僧鉴真和尚东渡日本时,就随船带去了许多王羲之及其他书法家的墨宝真迹。而同时代的日本遣唐僧海空和尚就将中国孙过庭的《书谱》这一有高度美学价值的书法专著传入日本。在停止派出遣唐使以后,宋、元、明时期的中国书法继续因中日僧人的相互来访而传入日本。如日本荣西和尚在南宋孝宗时两次来华,而他的书法则宗风黄庭坚。中国的名僧隐元和尚应邀去日本定居,在京都宇治建了万福寺,把明代文人书风带到了日本。江户时代,在日本翻刻过大量字帖,其中的赵子昂、祝允明、文征明、董其昌等的墨迹为最多。这一时期给予日本书法的影响十分巨大,以致日本的书法家将之称为“江户时代唐朝体”,或称“中国样式书体”。清朝时期,中国书法界由于碑学派的产生,而导致与“馆阁体”——帖学派的对峙。这一时期在书法上的复古趋向,注重金石气味,也深深地浸染了日本书道界。公元一八八O年,杨守敬作为外交人员和金石家东渡日本,经他带去的书法作品竟达一万三千多件。日本书道界的下部鸣鹤等直接受到他的传授指点。而中林悟竹,北方心泉等人则更进一步到中国拜师,游访了金石名家吴大徵、俞樾、张裕钊、徐三庚等人。如此,就为日本书道界弥补了汉魏书风,丰富了日本书道的表现色彩。

     近年来,中日文化交流日益频繁,书法家互访也很活跃。象日本方面的饭岛春敬,柳田泰云,渡边寒鸥等代表团体和个人都曾到中国访问。中国书法家和日本书法家还相互举行集体和个人书法交流展,轮流在中国或日本巡回展出。笔者的书法作品就曾在日本展出过。其中一九八五年十月在日本举行中日政治家书法展览,中曾根首相和许多大臣以及众参两院议长等负责人出席参观,盛况空前。

     中国书法对朝鲜、韩国的影响也很大。我国唐代一些最有影响的书法家的字迹就很受到朝韩人民的热爱。据史书记载,新罗国来长安的使节就曾专门收集欧阳询的书法名迹,欧书作为楷书的范本在朝韩被学习,吸收和流传。如江原道原州郡就有安民厚书作碑刻,碑文端庄,刚劲险劲,法度森严,完全得力于欧书,其本人也是一位杰出的书 法家。朝鲜李朝时代的李齐贤曾出使中国,他喜爱金石文字,曾造了一座“万卷楼”。在中国时,经常与赵孟罱煌榉缛挠薪品缥丁3⒑榉ㄒ帐踉诜⒄构讨校谘邢敖剖榉绲拇诚拢旨笆蔽≈泄榉ǖ淖钚鲁晒H缭悦项,明代文征明、祝允明等都成为对朝韩古典书风最有影响的书法家,使朝韩书法形成了气象清新,规矩严谨,重在气韵,擅长行草的书风。

     中国书法对越南,新加坡等东南亚国家也有巨大影响。如越南最高领导人胡志明、黄文欢等就十分喜爱中国书法。胡志明对中国书法造诣很深,经常研究和挥毫中国书法。在中国安徽黄山人字瀑前,就留有胡志明亲笔所题“观瀑亭”几个古朴苍劲有力的毛笔大字。而在新加坡,中文是法定文字,中国书法更被视为高雅艺术,中新两国书法界人士(包括笔者本人)经常互访和举办书法展,交流书法技艺。

     中国书法对欧美的影响也是很大的。从十九世纪后期到二十世纪初,到过中国的一些欧美考古学者、汉学家,将书法作品当作考古文物携运回去。一九一三年,美国的艺术史学者费内洛沙就撰写了《东方艺术史》一书,介绍中国书法并注意到东方书法艺术的独特性。而西班牙著名艺术家毕加索就曾经向我国著名书法家张大千讨教过用笔技巧。而后,他成功地运用中国书法的提、按、顿、挫、转、及笔断意连的运笔技巧做艺术创作。

     笔者的书作就曾在国外展出,所接触的许多欧美、大洋洲人士和朋友对中国书法的欣赏兴趣就很浓,踊跃参观在所在国举办的中国书画展览,他们希望不断增加书画展出,并要求举办讲座或演讲,介绍中国书法艺术。今天,许多不远万里来中国考察的学者、留学生中,亦有来研讨书法的。象法国的柯乃柏写了《卫桓四体书势之研究》。这些都表明中国书法不但在艺术实践上,在艺术理论上近年来也取得了新的长足发展。随着近年来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我国政府在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中相继开办了传播中华文化的孔子学院,中华文化及中国书法在世界文化艺术界的影响也将越来越广泛。

     通过不断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共同创新发展,我坚信,中华书法艺术将极大地丰富世界文化艺术的宝库。

     参考文献:

  启功. 书法概论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

朱崇昌. 书法 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