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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教学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4-25 14:59:55

书法教学论文

书法教学论文篇(1)

1.上课先检查学生的坐姿。学生的坐姿一般按照平时上课的要求就可以了。两脚和肩同宽放在地上踩实了。双臂打开放在桌子上。做到头正身直轻松舒适。

2.写字前检查学生的执笔。关于执笔方法有多种,我们一般常用五指执笔法。要求学生做的指实、掌虚、立腕,不要把笔抓得太紧,手指手腕放松。

3.写字中提醒学生蘸墨与放笔,第一笔要把墨蘸透后在墨盒荡笔,保持笔头圆、顺、尖,墨的含量要适中。以后蘸墨蘸到笔头的三分之一就行了。不写字时就把笔头担在墨盒的边缘上,不要把笔头向外放在桌子边上,更不要拿毛笔离开座位。教师在指导学生书写时要时刻提醒这些习惯,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了。

二、在书法课堂教学中培养学生有效的观察习惯

有的教师常说让学生多练多写,认为“眼过千遍不如手过一遍”写的多了自然就会写好了。其实不然,如果我们不让学生仔细观察,那么学生的手过一遍也只能是徒劳。我们在书法教学中,一般是先让学生临帖,临帖时必须先观察字帖。只有认真观察字帖,学生才能掌握字体的特征。孙过庭在《书谱》中说:“察之者尚精,拟之者贵似。”讲的就是临帖中的观察。在观察字帖时,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利用米字格的辅助作用控制字的大小。让学生观察所写字的每个笔画在米字格的位置。尤其是第一笔画所在的位置很重要,它决定着这个字的大小与位置。有了米字格这个参照物,学生就能有效地控制字的大小与位置了。

2.利用偏旁部首掌握字的结构。合体字一定要让学观察偏旁部首所占格子的比例,有了这个比例学生就能掌握偏旁部分与主体部分的关系,在书写中就能做到朝揖与让就。

3.利用空白位置体会笔画的布局。学生观察字的笔画时不能只盯着笔画看,还要让学生观察空白的形状。只要留空的形状与字帖中的相同了,字形才能写得准确。

4.勾线描摹也是一种有效地方法。有些学生利用前面的方法仍然写的很差,不妨让他们采用双勾或单勾的方法进行练习。双勾就是把毛边纸蒙在字帖上用铅笔沿笔画的边缘勾出字形,然后用毛笔摹写,单勾自然是用铅笔在笔画的中间勾出字的结构再摹写。勾线的方法可以让学生每个字练习三遍,先双勾写一遍再单勾写一遍最后对临一遍。这样就能加深对字形的理解和记忆。在临习中还可以让学生观察同字体中相同字的不同写法,不同字体(反差比较大的字帖)中相同字的写法,如:欧体字的秀美,颜体字的浑厚。在观察一个字时,可以把字当成一幅画来看。通过反复的观察比较加深学生对字贴的认识和理解。再比较自己的字和字帖上字的差异。以上方法是教师培养学生观察能力的有效方法。只要学生不断地观察和练习,就能逐步地了解所临字体的特征,掌握毛笔的特性,也逐步提高了学生的审美能力。

三、在书法教学中培养学生独特的创作习惯

书法教学论文篇(2)

一、教师的字是学生的活字贴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我们都有共同感受,一个教师若能在第一堂课中板书写出漂亮的字体,一定会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迅速地提高威信,从而课堂效果非常好。这是因为教师写出美观、大方、清晰的字,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使精力集中到讲课的内容上来,提高了课堂效果。同时,好的板书会给学生美的享受,从而会自觉不自觉的摹仿,这样就培养了学生严肃认真,耐心细致的学习态度,使学生从老师的板书中陶冶自己的情操。总之,教师的字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教师不但要有牢固的专业知识,还应练出一手漂亮的字,并掌握一定的书法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的修养,给学生一个良好的启蒙,使之终身受益。

二、激发学生的学习的兴趣,培养书法审美情操

心理学研究表明,学习兴趣越高,求知欲望越强,学习就越主动。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爱因斯坦指出,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并非从野心或从责任感产生,而是从对客观事情的爱和热忱产生,热爱是最好的老师。可见,学书的兴趣深植于艺术的、审美的土壤之中。因此,引导和激发这种兴趣必须从艺术的、审美的角度出发,才能奏效。怎样才能激发学习兴趣,陶冶审美情操呢?

首先,定点要准,取法要高。书法有实用和艺术双重性质。写字是基础,书法是升华。书法不仅要求正确的书写,更重于书写技巧、章法、意境,是一门独特的艺术。书法教学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功能是美育,只有养成了良好的审美习惯和审美情操,才能使这种兴趣经久不衰,甚至终生以之。古人说:“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仅得其下。”

所以硬笔书法教学取法要高,在教学中将书法理论、书法史、书法美学等丰富多彩的内容融会贯通,就能更强的激发学生的兴趣。

其次,书法学习要引导得法。初始阶段,要启发学生发现自己的问题,只有学生清晰地意识到自己的书写水平与社会的需要、自我的精神需求发生强烈冲突时,才会对掌握知识寄以很大的希望。孔子说:“不愤不悱,不启不发”。学书法不象学舞蹈、音乐、绘画那样生动、练久了会感到清苦乏味,会出现停滞,有的学生往往半途而废。这时教师要及时给予指导,点破迷津,提高学生的理论素养。坡在《柳氏二外生求笔迹》中写道:“退笔如山未足珍,读书万卷始通神。”因此,教师要引导学生读一些书法理论,如:《青少年书法》、《中国钢笔书法》等,以理论指导实践,使二者有机结合。同时,充分利用多媒体进行书法欣赏教学,让学生初步了解书艺延革、风格变化、书体特点等,使学生感悟中国书法艺术的无穷魅力,提高学生对书法艺术的审美鉴赏能力和理解感悟能力,在加上对绘画、雕塑、工艺美术、音乐、文学等姐妹艺术的欣赏,使学生的文化素养得到全面提高。在练习过程中可穿插一些古人勤学苦练书法的故事和轶闻趣事,创造一种宽松愉快的气氛,让学生觉得学习硬笔书法很有意思。另外,对于课堂练习都应及时予以评点。评点时用劣中求优的方法,给予肯定和表扬,并指出关键不足,让学生感到自己不断进步,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劲头。同时展示优秀作品,为其他学生树立榜样,形成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激励更多的学生专心读贴、临贴,这样的评价反馈,使得学生注意力充分集中,当堂动手改正、当堂树立形象、有益于激发学生的学书兴趣,有益于迅速提高他们的书写水平。

再次,创造机会,让学生实现自我价值。人都有一种充分显示个人存在价值的基本需要,都希望有创造性的生活,而中学生这方面的表现欲则显得特别强烈。我们应给予热情的支持。如组织校园书法展览和书法比赛,鼓励学生参加市、省乃至全国举办的书画展,在去年九月县文联和墨怡社组织的“向阳杯”少儿书法现场比赛中我校一位同学荣获一等奖,其余几位同学获得了优秀奖,通过这次参与,开阔了学生的眼界,激发了学生学习书法的浓厚兴趣。在让学生走出去的同时,我们还要充分利用社会各界的艺术力量来进行教学。3月中旬学校领导邀请了另一学校的张老师来我校进行书法讲座,预计一个小时的讲座,延时到一个半小时,尤其在师生互动时,学生热情高涨,积极提问,那种对书法艺术求知的欲望深深感动着在场的每一位老师,讲座结束时大家还意犹未尽呢!通过此次讲座学生学书的兴趣更加浓厚了。

三、学书必先求法

第一,选贴。书坛对选什么贴入门众说纷纭,一般主张先临平稳的字体。如篆书、隶书、楷书,因它讲究笔法,点画清晰,横平竖直,易于掌握,行、草结体变化大,运笔复杂,初学者难于掌握。就个人的看法认为,对于中学生应考虑其实用性,最好先练楷书。目前钢笔书法字贴很多,因此,学生在选贴时可因人而宜,根据自己的爱好选择规范、工整的贴作为练字的范本。

第二,以临为主,心手并用。临摹字贴是练好字的必由之路,也是行之有效的方法。古今任何一个书法家无不是临贴上用功的。他们之所以成为一代艺术大师,都是初临一家,后临百家,将众家之长熔为一炉而自出新意,写出自己的风格面貌。因此,要练好字除勤学苦练之外,还要讲究临习的方法。即临贴四多:(1)多读;(2)多思,就是边读边琢磨每个字的用笔结构特点或作品的神韵;(3)多临,在细心观察和动脑思考之后,做到意在笔先,对笔画的长短、粗细、各部件的比例位置,作品的气势、神韵等都做到心中有数,才落笔临写;(4)多对照,每临完一个字或通篇作品时就和字贴对照反复比较,查出差距,然后再临写。黄庭坚的《论书》说:“佳贴时时临摹,可得形似。大要多取古法,细看令入神,乃到妙处,用心不杂,乃是入神要路。”可见临摹时一定要神采为上,以形传神。

书法教学论文篇(3)

3书法教学是促进学生形成良好习惯的上佳手段书法是一门要下苦功而又较为枯燥的功课。就拿写字的姿式来讲,不论是立式还是坐式都有严格的“身法”要求,学习要经历从执笔、运笔、点画、结构、章法这一过程,学习的字体涉及楷、隶、篆、行、草等书体,学习的步骤要经历反复地临摹与继承基础上的创新。书艺的提高必须依赖长期刻苦地钻研与练习,学生很容易产生厌倦和畏难情绪,有的因此望而却步、半途而废。为此在书法教学中要结合历代书家勤奋习书的故事阐明“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的道理。如晋王献之用十八缸水练字,汉张芝临池池水尽黑,三国钟繇晚寝被上临书棉被画穿,隋僧智永学书退笔如冢,唐怀素习书无钱购纸以蕉叶代之--这些脍炙人口、千古流传的故事,将会使学生受到强烈的振撼,给他们以启迪和激励,让他们深刻地认识到在书法的学习上无捷径可走,只有从一点一滴学起,由易到难,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持之以恒,多临摹多总结多积累多创作,众长,为我所用,才能促成书法水平的提高,好高骛远,一曝十寒最终一事无成。反复进行这样的教育,在学习书法的过程中使学生的意志品质得到最大程度的磨练,培养他们一丝不苟的严谨作风和谦虚好学的优秀品质,促使学生良好习惯的形成。正如郭沫若先生所说的那样:“不一定人人都成为书家,总要把字写得人合乎规格,比较端正、干净、容易认,这样养成习惯有好处,能够使人细心,容易集中意志,善于体贴人。草草了事,粗枝大叶,独行专断,是容易误事的。”而长期学习书法可以逐渐改变这些毛病已是不争的现实。

书法教学论文篇(4)

Shouldtakethemoraleducationinthecalligraphyteaching

【Abstract】Itiswellknown,whatourcountry’seducationcarryingoutistheeducationforall-arounddevelopment,initiatesthestudentmorality,intelligenceandphysique,US,thefatiguefullscaledevelopment.Themoraleducationtakesfivenurturesthehead,shecontainsinvariousbranchesteaching,thecalligraphyteachingisnotalsoexceptional,shouldwhilecarriesontheknowledgeandskillinstructiontothestudent,becomescarriesononeofeffectivemoraleducationmethodstothestudent.Therefore,paysgreatattentionstudent’sthoughtmoraleducationaswellassentimentinfluencingwiththepersonalcharacterraise,achievesthebooktobepossibletocarrytheskilltoeverywherealongtheroad,stressedthatthepenisneedingthehearttobepositive,achievesthecalligraphyandthemoraleducation,thebookskillandthemoralbehaviorishighlyharmoniousunifies,realizestheeducationmoraleducationeffectisdiligentlysuspendsinfrontofacalligraphypedagogue'sbigtopicandthehonorablemission.

【Keywords】Moraleducation;Education;Value;Calligraphy;Teaching

众所周知,我国的教育推行的是素质教育,倡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德育作为五育之首,她蕴含于各科的教学之中,书法的教学亦不例外,应对学生进行知识和技能传授的同时,成为对学生进行有效的德育教育手段之一。因此,注重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以及情操的陶冶和品德的培养,做到书可载艺更要载道,强调笔正需心正,达到书法与德育、书艺与人品的高度和谐统一,努力实现教育的德育功效是摆在书法教育者面前的一大课题和光荣使命。

1书法教学蕴涵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和民族自豪感书法是中华民族独有的一种高雅艺术,是中华文明的具体体现,她集中展现了中华民族的审美情趣和聪明才智,书法作为东方艺术的代表以其耀眼的光芒向世人展示着她的风采:线条曲直适宜、纵横有度,间架结构疏密自如、黑白照应,章法气脉贯通、浑然一体,把汉字的形体美、线条美、结构美、空间美、意境美表现得淋漓尽致。正是书法艺术这难以抗拒的魅力,使得书法艺术不仅在国内拥有众多痴迷的爱好者,而且在国际上也享有崇高的地位,远在唐朝就吸引了许多的日本人、朝鲜人到中国学习书法艺术,中国书法家的作品也在许多国家广为流传,深刻地影响着这些国家文化的发展。近现代不少西方绘画大师还从中国的书法艺术中汲取艺术素养,创造和发展现代绘画,他们称中国的书法是“伟大的抽象”。难怪世界画坛巨匠毕加索曾发出这样的感叹:“如果我是一个中国人,那么我一定不是一个画家,而是一个书法家,我要用笔来书写我的情感”。可见书法艺术既是中华民族独有的艺术品种,同时也是世界文化的一部分。如今在许多国家,特别是在日本、韩国、东南亚这一被称为"中华文化圈"的地区,专门研究书法的政府机构和社会团体数不胜数。因此在书法教学中使学生深刻认识到正是由于我们这个伟大的民族和民族的文化精神孕育和创造出了书法这一特殊的艺术形式,并在历史的进程中经过无数人的艰辛努力才使这一艺术傲立于世界艺术之林的,继承和弘扬书法这一优秀的传统文化,促进世界文化的交流是每个炎皇子孙义不容辞的责任,进而激发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和民族的自豪感,增强振兴中华民族的紧迫感,提高学生继承和发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决心和信心。

书法教学论文篇(5)

时代的更替,体制的变化,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秘书工作作为一门存在于各行各业的职业,也将按照这一规律发展。为了适应各行各业秘书工作的需要,行业秘书的门类将增多,国内外政府中有机关秘书,法律事务所有法律秘书,大学有教学秘书,实业界有管理秘书、工业秘书,商业界有经理秘书等,每随着一门社会行业的诞生,都会产生一门新的行业秘书。各行各业内秘书工作本身也不断分化,如美国目前的行业秘书分为14个职责,待遇不同的等级,我国的秘书职业化发展也越来越明显,国家秘书职业资格证书于1998年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开考。

书法教学论文篇(6)

同时,中小学书法教育在文化教育这一重要内涵的缺失,也不断地体现出来。许多学习书法多年的学生对文化了解泛泛 甚至是漠视,一味地注重技法的“修”,而忽视文化上的“养”,后果会很严重,这是一种“畸形”。曾听一大学书法老师讲,刚进大学中文系的学生上书法课,在回答《九成宫》的作者是谁时闹了不少笑话,有人说是欧阳修还算有点沾边,但有人说是《神雕侠侣》的欧阳锋那玩笑就开大了,真让老师哭笑不得。以小见大,对于文化教育在中小学书法教育中的缺失应该好好反思。

二、文化教育的指向

文化教育指什么?答案的范围实在太大,包括天文、地理、文学、文字学、历史、美学、宗教……还有相关艺术门类(美术、音乐、舞蹈等)知识,都要了解。特别是历史、文字学、文学上的深入是最起码的文化积累。著名书法家、原西南师大徐无闻教授就谆谆教诲后学:要成为书法家,首先就要做作家。徐先生的意思并不是书法家人人都应该当作家,从作家做起,而是要像作家那样有丰富的学识有较好的文化功底。这说明一个书者只有掌握了文化知识,才能驾驭书法这门艺术。而中小学书法教育中只重技法的培养,不重文化素质的传授,造就了一大批写字的“工具”,这样的“书法家”不可能真正继承文化重担。文化的积淀是对历史的丰满,书者必须以一种积极的态度来追求,而文化的指向意义就囊括了社会的种种。推而广之,文化的取向也就是人所应具有的价值取向,忽视文化知识的培养,特别是缺乏对历史文学等文化的深入解读,“畸形”就不足为怪。所以中小学书法教育中加强文化教育势在必行。

产生“畸形”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书法教师自身的文化素质不高。这是一个很多人不愿提及又不得不面对的问题。目前的中小学书法教师良莠不齐,特别是很多教师自身文化积累的严重不足(在发达地区稍好些)让人震惊。许多从事书法教育的教师是纯商业化操作下的“技术人才”,说白了,能够写几个不伦不类的柳字的江湖混客,摇身一变也可以成为书法专职教师。还有一些人只是具有抄大字报、刻仿宋字的水平,当然也有年轻的不知文化为何物者。这些人占据书法教师的位置,使一些卓有才华的书者反而备受冷落,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这些教师中不知道孙过庭《书谱》、张怀《书断》的比比皆是,而这些书法理论著作对后世书法的影响是巨大的,也应是向学生传授的重要的文化内容,而这些“一切向钱看”的教师对此多不屑一顾。这些都是造成学生文化教育缺失的重要因素。

三、阳春白雪还是下里巴人

这是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培养目标问题,即是培养真才实学的书者还是培养字匠。这中间有一个价值取向。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各有用处,因为社会分工需要各种人才。学生是阳春白雪还是下里巴人,这与教师自身素质及教学思想密不可分。一个有良知有理想的教师,培养的学生必将是一个有所作为、有大目标的书家,反之则难以达到这样的教学目的。“润物细无声”的功效非常大。2008年6月8日,邱振中先生在重庆办讲座时说,一个书者的目标是什么,定位是什么,应当有怎样的历史责任感来面对中国书法的继承和发展,这是每一个书者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因为它关乎书法的可持续发展。我相信一个对历史对中国书法发展负责任的教师会有很明朗的答案,并将它一直付诸自己的书法教学工作中。书家?书匠?阳春白雪?下里巴人?相信会一目了然。

四、风正一帆悬

当前国家正在大力发展文化事业,不断加大对传统文化保护和继承的力度。当代人在物质不断丰裕的环境下,缺少精神支撑,缺乏文化内核,思想的边缘化无主化也加深了传统文化传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传承文化从小抓起已成为全社会共识。毕竟这是中华民族的根子问题。书法艺术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样一种大趋势下,中小学书法培训的积极开展,为传统文化的继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而又独特的作用。每一个致力于此的书法家、书法教育工作者都应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为继承书法艺术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基于此及前面论及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条建议,以供参考。

(一)教育主管部门应当重视书法教育,加大投入的力度,完善相关机制,保障书法教育的有力开展。将书法教师纳入人事编制和较好的选拔程序(不要外行来选内行),把年轻有为有真才实学热爱书法教育的人充实到书法教师的队伍中来,“独木难成林”,教师队伍只有在面上不断壮大,才会有点上的突破,只有有了量的积累才会有质的飞跃。

(二)教师自身素质的提高和完善。摆正思想才能找准思路,才能确立好的目标。对于书法教师的要求应比其他教师更高。他们需要不断学习各种知识,“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只有具有了丰富的知识才能更好地驾驭书法这一独特学科。只有自身素质提高了才会培养出高素质的学生。同时教师还得克服急功近利的浮躁心理,不为外物特别是金钱名利所左右,只有一心从事于书法教育,才能结出硕果。

(三)端正家长对子女的书法培养观念。不可能人人都成为书法家,应因人而异顺其自然,不要盲目投资,否则反而会误了儿女前程,得不偿失。应当多了解多观察子女的潜质,如有此禀赋,可以发展,如此路不通,必有他路。

进一步论及书法教育中文化缺失题。对于补救方法笔者总结以下几点:

(一)加强对书法教师基本功的考核,把它纳入教育相关制度。考核内容包括书法技法、文化知识,而文化知识的考核应当有广度有深度。

(二)教师应当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念。教学上,除了对学生进行技法的训练之外,文化知识的学习也应当占有相当的比例,从小对孩子进行传统文化、各门类知识的灌输,使他们养成积极的学习文化知识的习惯,这一点至关重要。

书法教学论文篇(7)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0-223-02

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理论是20世纪90年代由德国著名的职业教育学者Rauner教授和他的团队提出,该教育理论针对传统职业教育理论与真实工作世界相脱离的弊端,主张教学内容应指向职业的工作任务、工作的内在联系和工作过程知识,以培养学生参与建构工作世界的能力。在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领域,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课程模式符合教育部16号文件中提出的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近年来,对我国职业教育领域,特别是课程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法律文书是高职院校法律类专业学生的必修专业基础课程,是为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而设置的,课程教学必须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职业适应能力的培养为核心,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开发,因此以工作过程为导向,构建新型课程体系,合理编排教学内容、有效设计教学环节,在本课程教学改革中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和研究价值。

一、 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法律文书课程设计

(一)工作过程导向下法律文书的课程目标

高等职业院校法律类专业主要培养能够提供一定的法律服务和处理相关法律事务的应用型人才,在未来的职业岗位中,学生具备处理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结合专业培养方案,法律文书学科作为一门具有法律专业性质的应用写作课,以培养学生应用法律的能力作为课程目标。

长期以来,法律文书的教学一直以要求学生掌握法律文书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能够制作主要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文书和非诉讼类法律文书作为教学目标和学习要求,但实践证明,达到这一教学要求的同学在司法实践中,很难得心应手地开展工作,表现为学科知识零散杂乱,缺乏系统性、完整性。工作过程导向的课程模式,通过学习过程性的知识而获得相应的职业能力,具有明显的职业定向性,课程目标的实现以法律工作流程为依托,将教与学的过程融入工作进程, 有利于培养上手快、技能强的法律应用型人才。

(二)工作过程导向下法律文书的课程内容

相对其它法律分支学科而言,法律文书是一门较为年轻的学科,适应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模式,结合专业培养目标,现已细分出如公安文书、狱政文书、基层常用法律文书等分支学科。

传统法律文书教材,以制作主体的不同对内容进行分类,一般分为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检察机关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文书和其他机关法律文书,笔者认为,这种内容的编排方式切断了文书之间的往来,使原本密不可分的案卷材料成为了零散的文字堆砌,既与同学所学的诉讼法知识不一致,也与其今后的司法工作过程相违背,不利于对课程知识的真正理解与掌握。工作过程导向下法律文书课程内容的编排紧扣法律类专业的人才职业技能要求,重视对学生法律应用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的培养,以案件诉讼类别及诉讼过程为依据选择教学内容和设置教学环节,贯彻“理论教学实践化,实践教学岗位化”的理念,能有效提升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和司法实践水平。

(三)工作过程导向下法律文书的课程设置

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课程设置,必须首先分析学生未来职业岗位群中各具体岗位资格所应具备的综合职业能力、具体的工作任务及相应的典型工作过程,再基于工作过程研究其所必备的工作知识和技能,明确专业目标和具体课程目标,选择合适的课程教材,设定课程考核标准和课程内容,进行教学实践。

就法律文书课程的设置来讲,实践中,由于该课程是集多门学科知识为一体的综合性、应用性极强的学科,课程设置应当注意各知识点的融会贯通,在学生掌握扎实的基础写作理论知识、具备一定写作技巧的基础上,要求对具体文书制作所涉及的法律知识正确理解和运用,掌握法律服务工作流程,训练同学根据工作需要熟练制作和使用合格、规范的具体文书。因此在设计课程体系时,一般将应用写作课程及相关的实体法、程序法课程作为前导课程,顶岗实习、毕业实习作为后续课程,以保证学科知识的连贯性、逻辑性。

二、 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法律文书课程教学模式

(一)强调职业能力的培养

职业能力是人们成功地从事特定的职业所必备的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及社会能力。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教学模式,突出职业能力的培养,教学过程的可探知性,使其不同于传统教学的生硬和局促,学习氛围鲜活生动,在训练学生职业操作技能方面大有作为,能够满足高职院校实践性教学的深层需要。

传统职业教育侧重工作中的个别阶段或是所谓的特别重要的环节,而忽略了工作过程的完整性,造成人才培养的结构性缺陷。工作过程导向以培养学生为完成一件工作任务并获取相应成果所需要的职业能力为目标,以能力本位为核心理念,注重学习目标的引导,强调学生完整的思维过程,让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参与到“真实”的工作过程中,处置实际情况,采取实际措施,解决实际问题,从而提升职业能力,达到职业资格的标准。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教学模式,关注未来工作的整体性,注重完成任务所需要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创造能力,有效地将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都落实到职业能力培养上,锻炼学生的职业发展能力,为学生提供未来现实工作的实践基础,使教学的过程更具职业性和开放性,将学生的学习过程与将来的工作过程及学生的能力、个性发展相联系,以满足学生健全人格和职业能力的要求。我们不妨借助教学案例来分析传统职业教育与工作过程导向在学生职业能力培养上的差异,在法律文书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在教授具体文种制作时,基于种类繁多,无法一一讲述的特点,一般会选择几种相对重要而又难度较大的文种来进行讲解,如民事诉讼类文书中选择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民事起诉状和民事答辩状等文种,传统职业教育模式下的教学会针对这几种文种,根据教材内容的编排,先讲授人民法院制作的民事判决书,强调制作方法、技巧,并与刑事判决书进行比较的基础上,分析范文,给出案例,指导同学制作,应该说大部分同学能够根据要求制作出格式规范、内容完整的文书,但也许并不清楚民事判决书与民事起诉状、民事答辩状的关系,或者说并不在乎它们之间的联系,所以一旦进入司法实践,很多同学按照这种办法,埋头苦干,制作出的文书却漏洞百出、华而不实,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这就是因为传统的教学模式只注重某一文种的制作技巧,忽略了文书之间的往来,使学生的学习过程与工作过程严重脱节,从而出现岗位的不适应性;工作过程导向的职业教育则会在讲述上述文种时,根据工作过程合理安排教学的内容,采取先引导同学回忆民事诉讼法中民事案件的诉讼流程,分析文种之间的往来和不同文种的制作主体、制作目标、制作要求、语言特色,关注不同课程之间的逻辑关系,让大家融入到民事诉讼的工作流程中,在此基础上,按照民事起诉状――民事答辩状――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的顺序进行讲授,让同学明白,民事判决书的制作必须关注民事起诉状与民事答辩状的内容,它的任务是要理清原被告之间的矛盾焦点,站在事实与法律的立场上解决纠纷,即法院必须充分尊重原被告的观点和要求,三方共同协作、解决问题,民事判决书、民事起诉状和民事答辩状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诉讼工作是一个完整的、不可分割的过程。

(二)注重学习情境的设计

教学的过程不是简单地把抽象的知识从老师传递给学生的过程,它是一个社会性的过程,必须将学生的学习放到一个特定的情境中,渗透进特定的社会工作和自然环境,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学习情境。学习情境的设计是教师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好的学习情境能够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培养其思考和创新的能力。

传统职业教育,脱离真实的工作情境,注重学生对知识的回忆,强调的是学习的成绩即考分,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真正得到的成长与发展,在工作实践中所表现出的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解决问题的方法与技巧不予关注,这种学习的成就最终反映出来的只是知识增长的表层意义,是不全面、不系统、不完整的,知识的获取是孤立的、简单的,甚至可以说是毫无意义的;工作过程导向下学习情境的设计,将教学活动镶嵌于其所维系的工作情境中, 赋予学生学习的真正意义,通过特定的情境,使学生明白知识就是生活和工作的工具, 所学知识只有运用到工作情境中,才能更好地理解和传承。学习情境的设计以能够激发学生的思考为主旨,因此,它并不是教师平铺直叙,不加分析地把情境呈现给学生,学习情境中的问题设计也并非在教材上直接就能找到标准答案的,是能够让人有所困惑,难以回答的,同时又能引导大家趣味盎然地探索,能培养同学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真正理解知识的深层意义。在法律文书的课堂上,我们不妨借助同学们感兴趣的案例,营造法律实践的过程,借助典型案例,贯穿于某一诉讼活动所需制作的所有文书的全部学习过程,实践课上,让大家围绕这一案例,体验案件诉讼的整个流程。同学可以根据兴趣选择角色制作不同文书,这样一方面可激发其学习的热情,另一方面也可使同学从整体上把握具体文书所依存的情境,感知文书制作技巧的应用条件,感受文书之间的差异与联系,帮助同学今后工作实践中顺利实现知识的迁移和应用。实践证明,教学过程中创设呈现好的学习情境,把抽象的知识转变为有血有肉的事件,能使学生在学习中产生强烈的情感共鸣,增强情感的体验,发挥学习主动性,提高学习效果。

(三)优化课程教学的方法

书法教学论文篇(8)

汉字是中华五千年文化的载体,具有很强的社会性,也是传播文明信息的工具,而书法艺术是我国的国粹,蕴含着丰厚的民族文化和深刻的民族精神,感染着一代又一代人。热爱文字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具备熟练的写字技能,并有初步的书法欣赏能力,是现代中国公民应有的基本素养。

1990年国家教育公布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写字的通知》,指出书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基本训练之一,搞好书法教学,对学生的学习和今后的工作都有着主要作用。

1.书法教育可以培养学生的审美素养

随着电脑的普及,有些人误认为书法不重要了。因而没有必要花功夫去练字,不少青少年的字书写的乱七八糟没法阅读。其实书法除了实用性之外,还有艺术性的一面,其本身就是科学与艺术的一种完美结合。书法的过程是培养和提高审美意识的过程,审美欲望是人的基本欲望的升华,人的需求和欲望是审美的心理动因,在审美过程中主体的能动性,推敲和探索是鉴赏能力高低的重要表现。中国汉字是逅形文字,每个不同的字都有独特的“形”,要把字写得美观,除了了解汉字的一些基本构字规律外,观察能力至关重要、如笔画的长短、细块的大小、结构的疏密、形体的斜正和体势的收放等、书写前必须静观细察、把握机理、妥善安置、这个处置过程就是审美能力的提高过程、字写得端正、整洁美观,就会产生赏心悦目的效果。韩盼山教授在《书法基本教育》书中说:“书法艺术教育重要在教育,书法艺术本质则是一种媒介或手段,意在通过它使受教育者得到审美享受,提高审美境界,陶冶性惰,净化心灵”。

2.书法教育可以培养学生的文化素养

书法是语文基础教育阶段的课程之一。书法教育在通过一系列的活动中、识字、写字学国的传统文化,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书写不但有利于扎实地学好汉字,也有助于传播文化知识。

书法教学论文篇(9)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6)11-0018-03

“法律文书学”是法律工作者必须学习和掌握的一门专业课程。“在西方国家的法学教育中,法律文书学是法律方法训练的重要内容,是法律从业者必须掌握的专业技能”[1]。

一、实践性教学的确立

(一)“法律文书”课程教学概述

传统“法律文书”的教学采用灌输式的“讲―

学―背―考”教学方式,不但教学效果欠佳,还使学生误解该课程仅是一门可有可无的写作训练课。因此,我们要对包括“法律文书课程”在内的众多课程开始进行一系列的教学方式改革,其中最为主要的就是确立形式多样的实践性教学方式。

任何学科的教学均要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毋庸置疑,实践性教学对文书制作意义重大。为了实际锻炼学生的能力,“一些法律院系先后有针对性地借鉴了美国正在推行的‘实践性法律教育’的模式,力图把‘经院式’的法学教育转变为理论和实际融为一体的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人才的教育模式”[2]。“法律文书课程”的最终目的是培养学生成为全面掌握法律技能的专业人才。文书训练还具有“试金石”的作用,既能够全面检验教师的实际教学水平,又能够了解学生对所学文书的掌握程度,实

践性教学自然成为当下各个法律课程改革的目标。

(二)实践性教学的弊端

实践性方式固然有利于教学,但是一味强调它则可能出现矫枉过正的情况。

1.文书格式化现象严重。格式化是法律文书课程的主要特征,为了促使学生更快地掌握制作要领,教师往往只要求学生能够依照格式、模仿范文制作出法律文书即可。这种“工匠式”的制作,造成文书事实阐述不清、理由逻辑混乱的情况。

2.法律文书“不讲理”。说理是法律文书的灵魂,“文书的说理就是要把审理查明的事实和所适用的法律有机地结合起来”[3]。遗憾的是,对格式化的偏重造成“法律文书不讲理”的结果。文书法理论证薄弱,表明制作者思路不清,逻辑不明,如此制作出的法律文书只是增加了当事人对法律文书结果的质疑。“由于法理分析的苍白无力,使当事人觉得胜得茫然,输得糊涂。削弱了裁判的说服力和公信力”[4]。

3.与司法制度改革脱节。法律文书对司法制度的改革具有反映和推动作用。“由于当前法院裁判文书不能全面反映司法活动,说理不充分、透明度不高,不能充分表达司法公正”[5]。法律文书的制作不能脱离司法改革大势,应该顺应司法体制的变动,向社会和公众传达、反映司法制度及改革的内容。

二、重建理论性教学

(一)理论性教学的内涵

理论性教学不是传统“大满贯”式理论教学的重复,它是对应实践性教学方式提出的。过于强调技能而忽视基本法律素养培养,是一种误导学生的功利性实践教学。法律不但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还有不同于一般学科的、影响社会精神层面的指导性。“法律规则的背后,是法律的精神,是人类社会千百年来社会体现的总结和共识”[6]。所以,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是法律工作者所必备的。法学教育必须既重视培训学生的实践,也重视培养其基本的理论分析和研究能力。

实践性教学一旦掌握不好,徒使学生仅仅以模仿制作法律文书为目标,而丧失了以法律文书为载体,应用其所学法律理论知识的价值。“虽然可以快速提升文书写作的‘形似’水平,但总是让学生置身于‘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境地。法律文书的质量与法律实务工作的实际需求之间有一种‘隔靴搔痒’的感觉,达不到形神合一、事实和法律真正契合的境界”[7]。法律文书教学要从过于强调文书格式化练习的过程,转变为以法学理论知识为基础,通过精雕细琢式的文书制作,既提高文书的质量、强化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也完善教学内容。

(二)理论性教学重建的意义

1.外在因素的推动――司法公正与司法改革的需

要。“三尺法台决百讼,一纸判决安万民”正是法律文书与司法公正关系的体现。“法律文书既是实现法律目的的工具,也是体现法律水平和实现司法公正的载体”[8]。程序和实体的公正性正是通过高质量的法律文书表达出来的。此外,司法改革的进程总是会体现在法律文书的制作中。例如,控辩平衡原则的确立使得裁判文书中必须通过控辩审三方事实的叙述进行表现。

2.内在因素的催生――“法律文书课程”教学的需要。“司法文书课既不是纯粹的写作课,也不是单纯的法律课,而是以特殊的文书形式表达法律、运用法律、宣传法律、实现法律的专门手段。因此,要制作一份符合法律要求的司法文书,既要有娴熟驾驭文字的书面表达能力,更要求有扎实深厚的法律素养”[9]。首先,事实是法律文书的骨干,对法律事实进行认定则涉及诉讼法学和证据理论的知识。其次,理由是法律文书的灵魂。对于存疑性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剖析,需要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实践中常出现法条冲突、竞合等现象,适用法律时对此若无法理分析,使人无从知道判断的理由,纵然结果公正也难以服人,此时,须以文义解释、目的解释、体系解释等法律适用学方法解释理由”[10]。可见,注重法律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法律逻辑能力的培养,是制作合格法律文书的必要前提。

三、构建实践与理论并重的法律文书教学模式

法律文书不但是一门传授文书制作技巧的法学课程,还承载了法学教育培养具有法律精神、掌握法律知识和技能的综合性人才的期冀。作为一门综合性和实用性兼备的法学专业课程,它甚至比一般的学科更具难度和技巧,教师要兼具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及充沛的写作学、语言学功底和技巧。由此决定法律文书教学必须确立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教学方式。

第一,继续采用形式多样的实践性教学。面对复杂的案件事实和真伪难辨的证据,适用事理、法理进行严谨分析和论证,最后以法律文书的形式给出结论性意见,这是制作文书的必要程序。它是对制作者语言表述能力、法言法语运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法学理论修养能力等等综合能力的考验。长期的刻苦训练和实践是达到此要求的唯一途径,所以,“法律文书”教学必须继续使用实践性教学方式。

第二,引入理论研究性教学。首先,任何学科的学习,都需要不断深入探索理论知识,“法律文书学”也不例外。其次,法律文书的功能需要以理论研究作为基础。它不但记载、反映乃至于推动多种法律活动的开展,还是法律工作者总结经验、传递法律精神不可或缺的载体。理论研究性教学方式成为培养学生必要理论素养的当然选择。最后,“法律文书”教学本身也需要确立理论研究性教学方式。

法律文书通过文字表述确定纠纷性质、当事人责任,选择适用不同的部门法,均是建立在文书制作者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功底基础之上。“法律实践中越来越凸显出理论功底的重要性,无论是法官洋洋万言论证缜密的判决书,还是律师对当事人权益的据理力争,都要求他们利用法学的原理、思维方式进行论证,这无疑对他们的法学理论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仅仅掌握一些法律的操作程序,了解一些法律的规定,而没有通过法律思维分析问题的能力,及进行价值衡量和利益权衡的高超艺术,要想胜任自己的工作是不可能的”[11]。所以,理论研究性教学对法律文书课程之内的各种法学课程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双重教学模式的实施策略

(一)以传统的法律文书教学为基础

塑造双重教学方式不是对原有的传统教学的全盘否定,目前,仍然要维持“法律文书”传统的“教―学―看―练―改”的教学方式。第一,“教和学”是教师讲授文书格式内容、学生牢记基本的文书制作要素的过程。第二,格式学习完毕,教师会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文书范本进行分析点评,作为学生进一步掌握教学内容的辅助资料。第三,选择适当案例及相关资料,由学生练习文书制作。第四,师生共同评阅该法律文书,结合现有问题,强调文书的重点和需要注意的要点。这种教学方式看似枯燥,却能有效地保证学生掌握基本的教学内容。并且,它便于教师掌握和开展教学内容,因此,它不能轻易被否定。

为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兴趣,我们可做一些适当改进。第一,案例选择。由学生自行选取适宜案例,或者教师将热点、真实案例作为练习素材,这不但能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还能将学生制作的文书与真实文书予以对照学习,帮助他们总结制作经验、提高制作技巧。第二,课前即在资料查找、已学知识重温等方面给予学生提示,帮助其形成个人的思路和制作框架。学生在充分准备后制作出的法律文书,能够客观反映学生对课程的掌握程度,教师可依据不同情况适当调整教学进度和方式。

(二)探索实践性与理论性并重的“法律文书”教学方式

单纯强调实践或者理论教学都是片面的教学方式,切忌为改革而改革,这反而无益于教学效果的提高。“近年来,随着对实践教学的重视,对教学改革的强调,各个法律院系为了迎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也挖空心思增设所谓的教学实践环节课程,如诊所教育、社区法律咨询、教学实习、法律社会调查、法律宣传等。实际上,有相当部分的教学实践环节要么是没有能力开设,只能流于形式;要么花费大量资金和学生的大量时间,没有什么明显效果”[12]。“法律文书”教学方式的改革,必须紧扣“法律文书课程”的特点,它是兼具法学和写作学特征的课程,其教学方式必须既有写作技巧练习又具法学理论知识的综合运用。

1.情境教学。情境教学,就是由教师选取适合教学内容的案例或者虚拟出合适的案件,将学生带入到人为营造的环境中,针对案件发展的不同阶段,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

具体设计则采取小组制,以“感知―理解―深化”的路线进行课程教学。教师设定情境后将学生分为不同的小组,学生以小组为单位扮演不同的情境角色并且制作各自的法律文书。例如,在刑事案件发生后,随着案情展开出现了犯罪嫌疑人、报案人、侦查人员、证人、知情群众、公诉人、法官等等角色,学生依据所扮演的角色为“自己”制作法律文书。最终,学生制作的法律文书汇合后,能将案件全貌清楚呈现,表示学生基本掌握了课程内容。

正是通过学生亲自制作各种法律文书,用文书代替口语对课堂案例陈述、反驳、讯问、辩论、判决,不但锻炼了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还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同时加深了他们对所学的其他专业知识的理解。强烈的亲历性感受,加强了学生对法律文书格式和内容的学习能力,教学效果自然得到了提高。

2.辩论教学。辩论教学法是针对法律文书课程中面对的法律专业理论知识,尤其是有争议的法学知识点、重点难点问题,设定的课堂辩论环节,为制作高质量的法律文书做铺垫。由正反各方观点的交火和碰撞,客观全面地将争议问题彻底剖析,无疑锻炼、强化了学生的理论研究水平。

“法律文书”是一门通过文字表述、综合性地呈现学生对所学法学理论知识掌握情况的课程。制作文书过程中可能面临许多争议问题阻碍文书的顺利完成,诸如:违法与犯罪的认定、此罪与彼罪的区分、违约还是侵权的争议等等内容。单纯考虑文书格式和制作数量,而不对有争议的理论点予以解决,肯定不能制作出合格的文书。通过辩论相关的理论争议点,有助于学生对该理论知识的理解,这正是理论研究性教学方式期望达到的教学效果。

教学设计如下:首先,确定议题。教师根据所授课程的具体内容进行选择议题,并且在上课之前的几天时间发给学生。选择的议题一般都是“法律文书课程”中面临的重点、难点或者具有争议性质的理论点;例如,制作不决定书,就会对课堂案例是否能够进行辩论。其次,分组并予以任务分工。议题确定后,划分辩论小组,并且在小组内部指导学生开展任务分工。例如,与不的条件、区别等等资料的查找、议题分析、咨询和论证等等。再次,小组讨论和代表发言。小组成员将个人分工所做的工作进行汇报和总结,集体研究出辩论论点和辩论提纲。可能遭遇到的诘问和关键点,提前做好应对策略。最后,学生辩论并由教师点评,最终制作本次课程的法律文书。准备工作就绪,在课堂上规定时间充分鼓励学生畅所欲言,围绕法律规则、立法精神、法律文书制作目的等等方面对议题进行辩论。辩论完毕,教师依据学生的辩论情况予以点评,对于未辩清楚的理论要点再次讲授或者提醒注意,加深学生对该问题的理解记忆。

总之,对于学生而言,在深入研究法学理论相关内容的前提下,通过独立思考和激辩之后制作出的法律文书更具说服性。辩论式法律文书教学不但达到鼓励学生探索理论知识的目的,而且给学生以施展个人能力的机会。其既增加学生参与课堂学习的兴趣,也有利于重点、难点问题的教学。

参考文献:

[1][8]罗庆东,谭淼.法律文书:期待由学科到科学的转变 [J].人民检察,2007,(6).

[2]王晨光,陈建民.实践性法律教学与法学教育改革[J]. 法学,2001,(7).

[3]雷鑫,黄文德.当前法院裁判文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 析[J].法律适用,2009,(12).

[4]高洪宾,黄旭能.裁判文书改革与司法公正[J].政治与 法律,2002,(3).

[5]黄胜春,陈祥军.从司法公正看我国裁判文书的改革[C] //诉讼法论丛第3卷.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164.

[6][11]孙永军.法学本科教育的“理论联系实际”辨析[J]. 教育评论,2009,(4).

书法教学论文篇(10)

中图分类号:G6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3)09-0000-02

“六书”理论以《说文解字》为载体,其历史演变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时期:创立期、中兴期、鼎盛期、新时期。我们发现,在前三个时期中,“六书”理论在识字教学中均发挥很重要的作用。然而在近代以来的新时期,“六书”理论在识字教学中发挥的有效性却在逐渐降低。面对当前识字教学中出现的问题,我们主张以“六书”理论为视角,提高识字教学的有效性。

一、“六书”理论的历史演变

(一)创立时期――东汉

东汉时期,班固、郑众、许慎分别列出了“六书”的具体名目。三家具体名目依原来排序罗列如下:

班固: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汉书・艺文志》)

郑众: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郑玄注《周礼》)

许慎: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许慎《说文解字・叙》)[1]

三家的说明,虽然名称和次序略有差异,但基本内容还是一致的。其中,许慎不仅说明了“六书”的名称,而且还对每一书下了定义,并列举了例字,影响最大。他对“六书”传承、阐发和运用的成果――《说文解字》是“六书”理论的物质载体,在后世绵延不断,久远流传。正因如此,我们有理由说,东汉时期是“六书”理论研究史上的创立期。有了理论基础,“六书”开始应用于识字教学中,并在其后长时期成为我国古代识字教学最主要的方法。

(二)中兴期――宋元明

在“六书”理论的研究史上,这是一个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

在整理研究《说文解字》方面最典型最具影响的代表是徐锴、徐铉,史称“大小徐”。他们无论是以私家著述还是官刊本的形式,校理或传注了载有许慎“六书”理论的《说文解字》,从而,为研究“六书”学说奠定了物质基础。其中的徐锴还首开阐发“六书”之风,并创“凡六书为三藕也”之说。[2]王安石的《字说》,尽管一概用会意说形声字,自多穿凿附会之说,但引发了人们的思考,对“六书”的研究是有所裨益的。王圣美“右文说”着眼点也在形声字,提出从声符求字义的学说,世称“右文说”。[3]

“六书”理论在这一时期取得了许多开创性的研究成果。在这些研究成果中,有的是继续性的,继承和整理了文字学的已有研究成果;有些是开创性的,丰富了古文学研究的理论宝库。这一时期学者们的继承与创新,丰富了“六书”的理论基础,同时也为“六书”在识字教学中的兴盛奠定了基础。

(三)鼎盛期――清

清代是我们所说的“六书”理论研究的鼎盛期,主要体现在:

一是“六书”性质的突破。继杨慎“经纬说”之后,戴震对“六书”进行了“体”“用”的分类,提出了“四体二用”说。他认为,象形、指事、会意、谐声“四者,书之体止此矣”,转注、假借“所以用文字者,为字之用”。二是“右文说”研究在这个时期有新的发展。清代学者发明的“以声为义”、“声近义通”、“因声求义”等训诂方法都是在宋代“右文说”的启发下做出的;对于语源学的研究,“右文说”更是提供了重要门径。三是转注研究,在清代可谓星光灿烂。戴震创为“互训说”。其弟子段玉裁力倡其说“转注犹言互训也”。王筠也指出:“故转互为注,遂为转注之律令矣。”朱骏声创为“词义引申说”。其转注是“体不改造,引意相受”,也就是词义引申。将身创为“立部属字说”。许宗彦、孔广居,张行孚、陈醴等学者均从之,并谓“此真转注之的解也”(孔广居《说文疑疑》)。“立部属字说”与“互训说”不仅在清代二分天下,今亦有从其说者。转注研究绵延到晚近,章太炎曾创为“音转说”,也是一主要派别。[4]

这一时期的研究者们以前人的研究成果为基础,继续对“六书”进行系统地总结与阐发,有些对汉字形体演变规律的探讨虽然很有创见,但在“六书”理论上却没有多少创见。因此,我们说,清代的“六书”理论研究没有多少新的突破。

(四)新时期――近代以来

近代以来,传统“六书”理论研究处于一种新的时代氛围之中,具有一种全新的面貌和气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传统“六书”性质的研究。学者们仍有坚持“六书”为“造字之本”者,有继续“四体二用”说的研究者,还有对其进行现代文字学意义上的研究和当做教学条例、识字方法研究的。他们的见解,自成其说,颇有益于现代文字学理论系统地构建与完善。[5]

二是对“六书”各“书”的研究。这一时期的文字学家对形声转注和假借的研究倾注了不少热情。在对“六书”进行的总体分类上,有“四体二用”之说,还有将“六书”分为“形系”和“声系”或“尚形”和“尚声”的。

三是对汉字基本类型及结构的研究。上世纪30年代,唐兰第一个开始批判传统“六书”,提出了关于汉字构造的新理论――“三书说”,即象形文字、象意文字、形声文字。“三书说”之外,汉字结构类型的分类特点,其中最具典型意义的是詹勤鑫提出的“新六书说”。他将汉字结构类型分为“比传统六书更加明确”的六类:象形、指示、象事、会意、形声、变体。[6]

“六书”理论虽然在这一时期的研究视角有所突破和创新,但是它在识字教学中的地位却开始下降,“六书”不再是最主要的识字教学方法。加强“六书”理论的研究和探析,对于发展文字学和在识字教学中的重要作用,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六书”理论在识字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蒙养之时,识字为先”。识字教学是语文教学的第一个阶段,它与语文教学的各个阶段都有密切的联系。儿童在掌握了一定数量的字、词之后,就为以后的阅读和写作,为以后的进一步学习和工作开辟了道路,奠定了基础。[7]

(一) “六书”理论在古代蒙学识字教学中的应用

张志公先生总结的传统语文教育的识字教学经验中,集中识字便是最重要的一条。而决定集中识字开展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便是汉字以象形为基础的表意特点,这样,“六书”理论在蒙学中的作用便凸显出来。

“六书”理论一提出来,就一直被汉字研究学者奉为圭臬,成为汉字研究的准绳,并历代沿袭,逐渐形成了我国古代以识字教学为核心,按照汉字结构特点进行识字教学的语文教学系统。在教学中,教师要把“六书”的规则教给儿童,一般先教独体字,再教合体字,清人王筠在《教童子发》中说“先取象形、指事之纯体教之……纯体既识,乃教以合体字。又须先易讲者,而后及难讲者。能识两千字乃可读书。”历史证明,这种识字教学方法卓有成效,历经千年而不衰。

古代蒙学集中识字阶段的识字量以2000字左右为宜。“三、百、千”三本书合起来,单子在2000字左右,刚好达到初级阅读所需要的基本识字量。“六书”理论在识字教学中的运用,极大地提高了古代蒙学的识字效率。中国按照汉字结构分类集中识字的传统教法,起源于西周。六书教学方法的大盛则在小学发达的东汉、魏晋时期。可以说,从西周开始出现的“六书”理论,支撑着中国两千多年的小学识字教学,并继续发挥它的作用。

(二)“六书”理论对当代识字教学的启示

识字教学是小学语文低年级教学的重中之重。“万丈高楼平地起”,识字是阅读、写作的基础,它不仅决定语文学科的后继学习,也影响着其他科目的学习效率。统观目前的识字教学,不但课堂教学效率低下,而且学生的识字兴趣极差,识字教材大多采用随文识字和分散识字,缺乏必要的系统性。

针对目前识字教学所存在的问题,回归、借鉴传统“六书”可能是一条很好的出路。

1.从教师的角度来看,针对部分小学教师文化素养不深、专业水平不高的现状,我们有必要对小学语文教师普及古代汉语常识,特别是以“六书”为中心的文字学方面的知识。

众所周知,汉字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可谓是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成为承载中华文化的重要工具。古老的汉字之所以能几千年来一直沿用至今,是因为它与汉语、汉文化至今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它既能反映文化,又与文化相互依存,还能伴随时代的变化而调整自己的结构。教师在课堂上结合古代字形讲述古代文化,既有助于学生深入了解字义,又有助于学生区分形近字,避免写错别字。例如:小学生往往容易将“礻”(示) 和“衤”(衣)相混淆,教师只要向学生强调凡是从“礻”的字均与祭祀有关,凡是从“ 衤”的字均与衣服有关,这个问题就轻轻松松地解决了。通过这种方法,学生还能掌握一系列带有这些偏旁的汉字。

2.从学生的角度来看,针对小学生活泼好动,注意力分散,上生字课积极性不高的现状,很有必要结合“六书”理论制作精美的课件,教师配以生动形象而又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多媒体教学。

有些古文字就像是一幅幅生动的图画,很容易引起小学生的注意力,从而提高他们学习生字的兴趣,增强学习效果。古人造字充满智慧的联想和想象,既方便了汉字的产生,又方便了后人好认好记。所以,“六书”应该成为现代识字教学的一个基本方法,如在教“吠”字时,首先告诉学生这是会意字,是“狗”与“口”合形而生意,而且突出了“口”,是狗张大嘴在叫,正好是“吠”(狗叫)的意思。

普通的识字方法是把汉字拆开来看,拆开来学和记,这样学生的注意力被分散,字的趣味性丧失,认字成了枯燥的机械劳动,自然难有好的效率和效果。汉字是充满趣味的,形意同位,美如图画的。进行汉字教学,教学生识字记字,应该尽可能多了解一些字的字源,知道汉字书写形式的流变,懂得“汉字六书”理论中包含的种种道理。只有这样,教学才可能更有效果,学生才可能对汉字发生兴趣,从而学好汉字。

3.从识字教材角度看,针对当前常见的小学语文教材生字表中的生字排列缺乏内在联系的现状,很有必要在教材后再附录一个以“六书”作为关联的集中识字的新生字表。现在小学所用的几个版本的识字教材从总体上来说是非常不错的,紧跟时代步伐,融德育与智育为一体,密切学生课内与课外的生活。但是美中不足的是,这些教材中的生字表顺序基本是按照课文的先后顺序排列的,生字之间缺乏必要的、系统地联系,不利于学生的学习与记忆。纵观古代识字教材的范本“三、百、千”,在古代蒙学的识字教学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原因就是这些识字教材言简意赅,容量丰富,其内容包括天文、博物、历史、人伦、教育、生活各方面,从“六书”理论和韵语化角度集中识字,在当时流传甚广。所以我们可以借鉴古代识字教学的经验,按照“六书”理论,采用集中识字的方法对语文教材中原有的生字表重新分类汇总,根据字与字之间的内在联系,建立新的生字表,与原有生字表相结合,供教学参考。

当然,在实际教学中,教师也不能过分拘泥于“六书”,对于一些字型、字音发生了很大变化,无法从“六书”角度来分析的字,老师应及时结合其他教学方法来教学。正所谓“教有法而无定法”,我们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字因人而异,才能使“六书”识字法真正达到使学生受益、教师省力的效果。

指导教师:耿红卫

参考文献

[1] 董志翘 杨琳.古代汉语(上册)[M].武昌: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91.

[2] [5]韩伟.“六书”研究的历史演变[J].山西师大学报,2004,(1):124,126.

[3] 韩伟.试论宋元时期的六书研究[J].信阳师范学院学报,1999,(3):79.

书法教学论文篇(11)

一、现状分析

总体来看:一是高等书法教育学科建设体系的基本框架初步形成。1979年浙江美术学院招收首届书法硕士研究生。从80年代中期开始,欧阳中石先生在首都师范大学致力于高等书法教育的建设和发展,1985年设立书法教育专业,1993年首都师范大学设立我国第一个书法艺术教育博士点,并于1999年招收书法专业博士后。随后,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大学、吉林大学、中央美术学院、山东大学等院校也相继建立了书法博士点,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也建立了博士后工作站。与此同时非学历教育日趋多样化,不同形式的进修班、研究生班、课程班、访问学者等为众多书法爱好者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平台。

二是办学规模扩大,招收书法专业本科生、研究生的高等院校日益增多。依据2007年全国各院校书法专业本科招生简章,综合类高校有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河南大学、暨南大学、三峡大学、聊城大学6所;师范类院校有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太原师范学院等15所;美术(艺术)类院校有中国美术学院、中央美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等10所;理工类院校有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不同的学校模式下初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书法教学理念、体系和方法。以课程设置为例,综合院校和师范类院校从书法的特殊性出发,强调书法的文化学术氛围。如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开设中国书法史、中国美术史、书法文献学、书法文化、书法方法论、古文字学以及诗词格律等课程,以“书法与中国文化”为核心,把书法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开展广泛深入的研究;而艺术院校则强调“书法的空间创造”,重视技法训练和艺术实践,如中国美术学院、中央美术学院的书法课程内容更多涉及书法实践、碑帖临摹、篆刻史、书画鉴定以及国画技法等,关注创作技法、创作思维的培养,大体上形成书法文化与书法艺术两种格局,以目前高等书法学科建设的发展态势看,这种格局短时间内不会发生质的改变。

二、问题反思

中国现代高等书法教育已经建立起了从本科、硕士、博士以及博士后的较为完整的、一体化的教育层次和学科体系,在此意义层面上的书法教育俨然是一门独立的专业或学科。然而,在教育部1998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委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却没有书法的一席之地。毋庸讳言,书法学科与美术、音乐、戏剧等其他相对成熟的学科相比,仍然处于起步的初级阶段,与哲学、历史、文学等传统人文学科相比更是差距甚远,书法与以上学科存在不可剥离的依附关系。诚然这种密切关系显示出传统书法的包容性,但是在传统知识逐渐纳入现代学术范畴并寻求对话的格局中,却暴露出书法缺乏整体学科知识建构的弊端。

翻阅近20年来我国所有书法研究方向的硕士或博士论文我们发现选题中除了包括书法史、书法理论的方向外,更是跨及美学、文字学、考古学、文献学等学科的边缘性选题,纯粹以书法本体为研究对象的论文仅占很少比例,虽然涉及书迹、书家、书史、书论等方面的研究课题也很多,但由于书法学科建设仍处于初级阶段,相关研究成果积累不够,从导师指导到学生写作都有一定困难。特别是按照现行学位论文审查标准,更很难达到较高的等级要求。

三、解决思路

首先,建设高素质的学科梯队。加强书法学科建设的关键是具备高素质的学科研究梯队

第一,确保师资队伍总量和质量,积极拓展教师来源渠道,尽量避免学术上近亲繁殖,优化教师的学缘结构。建立相关学科的学术交流平台、开展校际教师间的合作与交流、建立联合性的学术研究机构等,使教研人员得以多层次、跨学科的学习,了解相关背景知识、理论方法。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开展书法以及文史哲等相关讲座、研讨班、教育理论学习班、教育技术培训班等,提升教师整体素质。第二,建立年龄、学历、职称合理的学科梯队层次结构。年龄结构坚持老、中、青相结合的原则。有条件的院校可以实行导师团制,以具有精深的理论素质和研究能力的学科带头人为核心,建立有系统、有层次的学术梯队,实现研究的继承性和创新性。第三,进行跨学科团队建设。以重点科研项目为平台,相关学科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为核心,组建和扶持一批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创新研究群体,进行书法考古学、书法文献学、书法批评史、书法生态学、书法心理学等在书法学科前沿领域或交叉学科领域的多维研究,提高协作攻关的能力,促进学术创新和交叉研究成果的涌现,使传统的书法学科在当代高等教育的体系下更加完善。

其次,正确处理书法学科与相关学科的关系。主要包括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书法学科与艺术学(音乐、美术)相关学科的关系,这是最直接、最切近的关系。二是书法学科与艺术学之外的哲学、历史、文学等相关学科的关系。

一方面书法作为独立的学科进行整体性发展必须援引其他相关学科的力量支撑,所谓“学者欲能书,当得通人以为师”。因此以客观审视的态度、多元共生的观念和开放的跨学科的眼光看待书法学科建设,是目前高等书法教育的关键。同样的知识背景、学术背景,单一的认知模式,使其问题意识、注意力方向被常识所限制,造成视界狭隘、教学封闭和学术资源匮乏的不良局面,应当从相关的学科中摄取、借用、移植相关的概念、范畴、理论、原理及研究方法,以书法学研究为主体,逐步形成跨学科的交叉研究,开拓学科视野,研究原有学科边界上的“遗漏问题”或无法包容的“新增问题”,这是由书法学科的复杂性和开放性决定的。

另一方面跨学科的交流对话、相互渗透,必须以书法自身的特性、独立性为基点和出发点,避免“泛学科化”即不恰当的扩大‘研究’的外延,学科研究的“泛化”现象会使本来就不甚清晰的高等书法教育学科性质、研究对象变得愈发模糊,使本来就存在的理论上的“先天不足”愈发难以救治;避免简单地不加区分地由艺术学直接演绎成书法学的研究方式,应当根据书法学科本身研究的对象和领域确定其学科的内涵与外延,使书法学科体系的内部结构在渐趋合理的同时与相关学科之间的关系更加明晰,这既是走向开放与综合的现代人文学科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国家学科建设的一种现实需要。

再次,加强高等书法教育理论体系建设。理论体系健全与否是一门学科独立存在的根本标志。其中包括:制度化的学科语言、明确的学科边界、被同行学者所认可的独特的研究范式以及高水准、高层次的研究成果等。书法学科的理论体系至少应包涵基本原理论、实践论、历史论、方法论四大部分。基本理论研究是学科基点,回答“书法是什么”及“书法学是什么”这两个最基本问题,由基本命题扩展出相关的概念及范畴,是一种哲学化的思考。再由原理论直接导向实践研究,亦可以说是关于书论的研究,书写实践的理论,阐述书写活动过程中人和作品之间创作体系、阐释体系和评价体系。史论研究探讨书法自身的历史现象与规律,以古察今,古为今用,从而体现其社会意义。方法论研究则有助于增进对书法学科研究的思维方式和方法体系进行反思,促进研究者准确了解和把握本学科学术发展的动向。

目前,从书法理论研究的内容来看,在研究对象、理论基础、方法论等相关方向都已取得进展,无论是在深度和广度上都逐渐形成了初具规模的理论体系,为进一步借鉴、吸收、运用乃至最后超越各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提供了可能。与此同时,建立完善理论体系必须遵循学术标准和规范,从学科史和学术传统的角度,认识和领会书法学科的伦理精神与基本规范。书法学界由于受“技法至上”的影响,缺失严格的学术规范教育,因此各高校书法专业要加强对本科生、研究生进行系统的学术训练,力求熟练掌握学术研究基本规范、学术研究方法规范、论文尤其是学位论文与图书编撰规范、学术引文尤其是图片征引方式标注的规范,形成严肃科学的学术氛围,推动学科建设的深入发展。

参考文献:

[1]沙孟海.高等书法教程.中国书法.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