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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1 17:05:27

案例论文

案例论文篇(1)

1.1教学方法的选择

教学方法以课堂讲授与自学、分组讨论相结合为主。具体到个人,仍然有区别。前几届教改班学习名医医案精华选讲,主要是教研室高年资老师授课。他们临床经验丰富,除了能结合教材讲解外,还能结合个人的临床经验予以发挥、拓展,讲解的内容和讨论的内容比重持平,甚至讲解的内容稍占上风。他们更重视学生对知识的接受和理解,选取的病案总量并不是太多。后期本人参与并主讲课程,发现不能完全照搬这种模式。源于自身学识有限,还做不到高年资教师举重若轻,引经据典,信手拈来的程度。为了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在授课形式上,增加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加强学生讨论的比重,降低讲授的比重,更侧重于启发和引导。突出以问题为中心,综合运用讨论式、参与式等多种教学法,注重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并给予更多学生发言的机会。例如:将班上学生分为4组,既可以由4组同时分析讨论一个病案,选出代表发言,最后由教师点评评分;也可以每2组分析一个病案,另2组分析另外一个病案,选出代表发言后再交叉评判评分,最后由教师分析点评评分。通过采用不同的教学法,利用不同的授课形式,让学生对学习保持新鲜感,增强他们学习的兴趣。

1.2教学内容的选取

教学内容选择部分《伤寒论(案例版)》中名家医案,及自编教材中李培生、梅国强等全国知名中医学家典型医案为重点讲授内容。《伤寒论(案例版)》体例与《伤寒论》教材类似,以六经统括病案。自编教材《名医医案精华选讲》是以医家来统括病案。个人在听取、参与和主讲课程中发现,如果学生事先得知病案,往往会缺乏讨论的积极性。故在授课过程中,打乱原有框架,以症统方,以专题形式讨论病案。例如设立“发热”专题,选择桂枝汤、麻黄汤、大青龙汤、桃核承气汤、白虎汤、大承气汤、小柴胡汤、大柴胡汤等以发热为其中主症的病案。虽然取材源自以上教材,但是因为打乱了顺序,学生不易找到答案,增加了神秘感,从而提高了讨论的积极性。同时亦是紧扣临床,体现中医药在治疗发热类疾病中的优势,并帮助学生比较分析,掌握辨证的关键,学会辨证的思路。

1.3教学效果的反馈

在名医医案精华选讲授课过程中,学生学习积极性较高,课堂气氛比较活跃,能积极思考,参与讨论发言,并及时完成课上讨论作业。因为在形式上采取与过去授课不同的方式,内容亦紧扣临床,病案保持一定的神秘感和不确定性,所以学生兴趣较大。学生课下及线上提问较传统讲授课程有提升,部分学生尝试临床并收获宝贵临床经验。其中,教改班学生在导师指导下,积极广泛查阅文献资料,撰写联系《伤寒论》有关内容的心得体会,并形成论文。论文在导师帮助下修改完善,多篇论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多篇论文在院刊《青菁杏苑》上发表。在和同学们交流中,多数同学认为开设名医医案精华选讲有其必要性,对于深入理解《伤寒论》,体会仲景辨证论治思想,尤其是六经辨证思维有较大帮助。

2名医医案精华选讲的课程反思

作为一门开课时间不长,底蕴不深的新课,需要不断地完善和深入。就教材而言,《伤寒论(案例版)》条目清楚,分析详尽,有自己的特点,但是内容过于细致,不利于课堂的演示和讨论,缺乏一点“神秘感”。而自编教材《名医医案精华选讲》选择的名老中医比较集中,便于学习其辨证思路和用药经验,但亦有选材不广、内容局限的弊端。就授课的规模而言,名医医案精华选讲课程适合小班教学,人数不宜太多,以不超过40人为宜,这样能给更多的同学更多的机会,而不仅仅局限于少数人的参与。就授课形式而言,以课堂讲授与自学、分组讨论相结合,“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多给学生发言的机会,教师主要起到启发和引导的作用。教师在授课过程中亦会有所提升,因其在课前需要认真备课,并设计好课程的布局。同时教师要加强本学科中西医理论、临床知识及相关学科知识的学习,以便有效解答学生问题,真正做到教学相长,练好基本功,为今后教学、科研、临床打下坚实的基础。

案例论文篇(2)

(二)工科院校法学院系自身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不争的事实,法科毕业生的就业形势则更加严峻。而相比于专门的政法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的法学院系,工科院校的法学院系无论在图书资料、师资水平,还是在学生基础、校园法学文化氛围等方面均无法与之抗衡。故而,工科院校法学院系欲寻求生存和发展的机会,培养出被社会接纳的法学人才,就必须突出自身特色,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工科院校多学科、重实践的文化氛围———因为法律与机械以及工程学之间其实存在的千丝万缕联系,法律事实上就是个人维护合法利益的操作规程,是处理和解决各种纠纷的技能,这注定法律专业与其说是一门科学,毋宁说是一种工艺。因此,通过案例教学彰显法学的实践特性,突出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意识,增强应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正是工科院校法学院系充分发挥自身特色和优势,从而不断获得发展的的重要手段。综上,工科院校法学教学不仅应引入案例教学法,而且其自身的特殊性也决定了在案例教学法上存在比专门政法院校、综合性院校的法学院系更为迫切的需要。

二、工科院校法学案例教学面临的问题

由于认识到案例教学的重要意义,目前很多工科院校都将其贯彻于法学教学之中,但总体来讲还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影响了案例教学应有功能的发挥,主要问题概括如下:

(一)重形式而轻效果在一些工科院校,开展法学案例教学成为对外宣传、彰显创新的有力依据,是否采用案例教学还被作为教学考评的一个量化项目,受此影响,法学案例教学异化为“追赶潮流”之举。然而这种对形式的过分注重,却隐藏着对法学案例教学实际效果的忽略。比如,案例教学沦为变相的案例讲授,教师依然是主导,从案例选择、问题设置到结论得出仍受控于教师的指挥,而学生只能处于被动地位,只不过是从“听讲课”变成了“听案例”。尤其是部分教师不注重典型案例和真实案例的选择,往往将“格式化”后的虚构案例引入讨论,这不但不能调动学生参与的兴趣,也无法用实际问题来检验学生所学,案例教学的效果可想而知。

(二)不适应工科院校法学教学的特殊需要前已述及,工科院校的法学欲求得生存、发展,必须突出自身特色,发挥自身优势,因此工科院校法学教学不仅要注重培养学生对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掌握,还要利用工科院校多学科、重实践的文化氛围优势,突出对学生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在这种情况下,旨在检验法律职业技能,赋予法律实务工作“市场准入”资格的司法考试就理所当然成为众多工科院校法学教学的重头戏,司法考试的过关率也被视为评价法学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但是,很多工科院校的案例教学却并未很好回应司法考试的现实要求,更多关注学生对抽象法学理论的理解,其存在的价值仅限于解释和补充说明所讲授的理论内容,而非综合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思维过程,因此极易导致学生产生思维上的惰性以及认识上的误区,一旦面对司法考试中纷繁复杂的案例情形便不知所措,所以虽名曰“案例教学”,但实际上却不能适应司法考试中案例分析题的需要,显然是一种失败的案例教学。

(三)不利于工科院校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是衡量学生综合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准,体现了教育对社会需要和学生潜能的开发以及个性全面发展的满足。我国《高等教育法》第5条就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但是,目前不少工科院校的法学案例教学却与高等教育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要求背道而驰。教师往往在案例教学中占主导地位,学生只需在教师事先安排的思路“诱导”下,对格式化后的“平板型”案例展开定向分析、思考。而且,该过程以书本理论和立法规定为大前提,学生按照三段论式推理,结合案例给出的小前提得出最终的分析结果。不难发现,这种案例教学方式使学生失去了和关系纵横交错、事实纷繁复杂的真实案例直接接触的机会,不利于他们综合分析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而且由于将书本理论和立法规定作为推理的大前提,实际上也消解了学生主动挑战主流观点或法律条文中可能存在缺陷的热情,抹杀了他们的反思意识和创新精神。

三、工科院校实施法学案例教学的基本理念和具体思路

案例论文篇(3)

2案例教学的教学特点

在案例教学的授课中,并不是以教师传授课程内容为主,而是把主导权交给学生.通过学生之间对教学案例中涉及到的问题进行讨论,对解决问题需要应用的理论知识进行引入解释,让学生主动思维,接受新的理论内容,并掌握在实际中引用知识的能力,做到学以致用.案例教学中,学生占主导地位,以学生为中心,教师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参与讨论.教学过程中,教师的任务是制定本堂课的教学目标,根据教学内容选择案例,分析学生的学习特点,制定出课堂讨论方案,课堂上组织学生讨论,讨论结束后进行归纳总结.根据教学内容选择的案例形式多样,难度也大不相同,有些案例涉及内容广泛、难度较大,可以提前将案例材料发给学生,进行提前预习.在课堂讨论过程中,可以采取针对案例中的问题循序渐进.例如:在某桥梁设计的工程问题案例教学中,可以对桥梁结构进行讨论,然后针对桥梁结构中的不同材料选择进行分析,同时联系结构和选择材料之间的关系.可以让学生课前对工程材料做一些了解,在课堂上根据结构进行材料选择.教学中没有所谓的标准答案,教师鼓励学生针对不同方案和观点进行讨论,在讨论中产生创造性的观点和方案.课堂讨论之后,教师对案例讨论中的不同观点进行总结,针对发言中存在的问题做点评,加深学生对案例的认识.做好总结是案例教学关键的步骤,能让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得到深化.

案例论文篇(4)

(一)综合性

传统的课程设计总是以章、节、点的方式来安排教学内容,教师在授课的时候首先就得考虑教学进度和每一个知识点的透彻分析,所以单科课程的案例教学往往是针对知识点的虚拟案例教学,主要起到辅助理解的作用,数据及内容往往较少。而在投资案例分析课程中,我们必须通过案例了解一个综合的体系,这个体系中可能包含了若干个知识点,甚至于这些知识点是跨越了学生以前学习过的单科课程的。比如我们在一个国际投资案例分析中涉及到了投资市场选择对企业影响的体系,这个体系下又包含了企业的资金筹措、股票波动、公司经营管理结构等等知识点。案例的综合性有利于学生多侧面、多层次、动态性的把握知识点和知识结构。

(二)操作性

如前文所说,单科课程的案例教学更多地采用虚拟数据或者节选数据,只要满足知识点的体现就可以了,没有更多的时间让学生直接参与到案例中来。而投资案例分析课程本身就是学生的学习和讨论园地,案例的选取能够更加贴近学生的生活,使他们感兴趣并发生共鸣。在上讨论课前将案例发给学生,让学生仔细阅读、思考,了解案例的背景资料,实地调查、收集准备必要的信息资料,认真分析案例,充分准备教师布置的分析讨论题。上案例讨论课时按照教师事先制订的讨论计划分组讨论、分析,讨论过程中教师给予方向性的指导,引导学生深入分析问题,教师在案例讨论结束前做总结,指出案例中的关键点、案例讨论中存在的不足和长处,提出一些更深层次的问题,引导学生课后继续深入思考。案例分析讨论结束后,要求每位学生写出案例分析报告,报告中既要有自己的观点,又要综合他人的观点。案例分析的拓展由学生在课后自主完成。这样做使学生不仅加深了对知识的理解,还能在讨论中学会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

二、投资案例分析课程教学中遇到的问题

投资案例分析课程开设以来,通过近四年的教学研究、实践和改革,我们已经初步构建起了一套教学案例库多媒体材料,并实际运用于课程教学当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在教学过程中我也发现了不少问题。

(一)案例的关联度不足

案例是案例教学的起点和基础,对于投资案例分析这种专门设置的案例教学课程而言更是如此。然而在以往的教学中,我们总是独立的给出一个又一个案例,然后依据案例的内容来组织学生参与讨论和分析,没有过多的去考虑案例与案例之间的关联性。我这里所指的关联性主要包括两个层次:一是整体的关联性,即各个案例之间在宏观甚至中观企业背景上的关联;二是细节上的关联性,即各个案例在数据上的关联。

案例教学本来就要求学生能够掌握透过现象看到本质的方法,案例之间失去了关联性,虽然也能够用于教学,但是教学效果却要受到一定的影响。首先,没有整体的关联性,学生就必须针对每一个独立的案例去了解案例的背景,阅读大量的背景材料,到了最后迷惑于材料之中而无法找到研究分析的重点。其次,没有细节上的关联性,学生就每个案例独立的进行了分析计算,虽然也对案例中的知识点加强了理解,但除此以外再无拓展,不利于训练他们的综合分析能力。

(二)学生缺乏发散性思维

在投资案例分析教学的课堂上,我们能够针对给出的案例通过一定的方法计算或推导出结论,但是出于教学效率的需要,我们主要分析解决问题的一般途径或一般规律。但一般并不代表全部。很多学生往往对于问题的思考容易单一化,不了解对于同一个问题可以有不同的建议和认识,对于同一个结果或者结论可以有不同的算法,把案例仅仅局限于课堂之上,没有把教学所要体现的效果融入到自己的生活之中去。

(三)案例教学带有了更多的考试元素

投资案例分析作为一门课程不同于其他的案例教学方式,需要以一定的考核方式来完成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考察。在四年的教学过程中,我们先后采用了出题考试、提交学习报告、分组讨论综合测评等若干种方式来进行考核。但是不管采用什么样的方式,学生始终会把学习和考核结合起来。这种结合一方面有利于教学,至少能在某种程度上促进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但另一方面又促成了学生为了考核而学习的不良学习思想。不利于学生在更加开放的层次上接受投资案例分析课程。

三、投资案例分析课程今后的教学设想

结合前文对投资案例分析课程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分析,我认为今后我们的投资案例分析课程

教学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寻求突破。

(一)加强教学使用案例间的关联性

在维持案例对知识点和知识结构分析提示的基础上,合理构建案例与案例之间的关联性,使得教学案例能够更加系统化。初步的构想可以以一家企业作为模型,考察这家企业的投资活动,从中凝结案例用于教学。这样,能够使得案例有大致统一的背景元素,在数据上又能够前后呼应,加之由浅入深的课程教学设计,相信应该可以取得较好的效果。另外,加强案例的关联性,又有利于学生可后自己利用案例加强学习,提高综合分析能力。

(二)加强未知结果案例的使用

过去我们往往选择一些已经有了结果的案例来作为教学内容,不可否认这样的案例也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解释理论体系,但在某种程度上却影响了学生参与投资案例分析课程教学的积极性。现在Internet无所不在,学生只要上网就能够把这样的案例查得清清楚楚,对所提出的问题的结论也早就明了于心。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这种专门的案例教学课程就没有什么必要了,我们只要提供学生网址就好了。因此,我认为在专门的案例教学课程中应当适时地采用一些正在发生并且还没有显现出结果的案例。这样,学生在通过对案例的讨论加强对知识理解的同时,也可以展开自由思想的翅膀,自己主动的预测结果,并随时关心案例标的的动态发展过程,将来在课堂之外去对比实际情况与自己预测的异同,进而回归到对理论的研究,这样才能较好地实现我们案例教学由实证模式走向规范模式的目的。

(三)创新投资案例分析课程考核方式

如上所说,综合性关联性的案例和适时动态未知结果的案例选择必然要求我们在对应课程的考核方式上有所突破和创新。我想像投资案例分析这样的课程进行考核,对知识点的掌握还应该放在其次,而应该把学生的参与性和表现性作为考核的重点。原因很简单,知识点都是他们已经学习过的课程中应当考核过得,案例课程的目的并不是着眼于考察他们以前的知识掌握得是否到位,而是考虑加强学生在投资领域的思考和分析能力。所以,对投资案例分析课程的考核不妨考虑直接融入到教学过程中,比如对案例讨论的参与积极性、在对立观点辩论的表现性、对分组讨论结果的贡献程度、对案例的拓展研究等等方面做出评价,然后综合加权给出对学生在课程中的考核意见和成绩,希望能够通过这种考核方式刺激同学更多地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而不要只为了考试而学习。

当然,以上都只是我个人对投资案例分析课程教学的一点粗浅想法,很多内容还需要更长的时间去实践和完善。有什么不对之处,也希望大家能够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王世民.浅议案例教学法[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6,(6).

案例论文篇(5)

案例教学是教师和学生一起共同参与对实际设计项目的讨论和分析,要求学生必须掌握一定的基础概念和设计原理,只有对基本理论知识理解透彻才能吃透案例设计意图,从而充分展开分析与讨论,达到教学目的。此外,案例教学需要提前把设计案例和课堂讨论内容通知学生,让他们有充足的时间查阅背景资料,就案例中涉及的内容进行详细的探析,以便对问题作深入的思考,找到问题的关键所在。

2.明确教学目标,精选案例:

课前教师必须明确通过案例教学学生所应达到的专业水平及对学生进行考核的方法和标准。在一个园林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学目标可以分解为若干个内容,如环境、功能、布局、规划设计、植物应用、表现等等,教师心中应做到有的放矢,每一教学环节要清楚通过案例教学解决的是哪一层次上的什么问题,还应根据学生学习态度明确课后应达到的具体的专业技术水平。案例的选择是园林设计课堂教学的重要一环。在明确教学目标的前提下,教师应选择自己能够熟练把握且便于学生理解的案例,内容应随理论内容由浅到深。现代新颖、图文兼备、图纸清晰,设计兼具优缺点的典型案例和特色案例都应在考虑范围之内,对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新能力具有显著效果。

3.营造宽松的学习氛围:

鉴于案例教学是将求知和实践合二为一,因此在园林设计课堂教师应鼓励学生,循循善诱,调动学生积极参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针对园林设计案例,可以将学生分组讨论,在小组内讨论设计的优缺点,达成共识后再进行组间的讨论,采用辩论形式,讨论场地现状条件、历史文化背景、功能布局、植物配置、表现技法等问题,最后由教师对全过程进行归纳总结,帮助学生将所学知识转化为自己的东西,完成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二、案例教学在园林设计课堂的实践应用

以甘肃正宁县北环路道路绿地景观设计为例,探讨案例教学在城市道路景观设计中的应用。具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实施:

1.回顾道路景观设计的理论知识:

教师应与学生回顾道路景观设计的相关内容,除了各类道路绿地具体的设计要求和注意事项外,还应使同学明白,随着现代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对城市文化品质的追求,道路不仅仅是起到城市的脉络和骨架、保障城市的正常运行的作用,人们对城市道路的理解和需求被大大丰富和扩宽。除了基本的通行功能,道路作为城市景观的视觉走廊,成为城市地方文化、品质和风貌的展示窗口,是人们了解、感受和体验城市生活的绝佳界面。

2.介绍正宁北环路道路景观设计案例:

熟悉项目区的自然条件和场地概况。首先使学生明白案例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环境特点。该案例实际场地位于甘肃省正宁县庆阳市东南部,属于非常典型的黄土地貌,温带季风性气候,物产丰富,黄土地下蕴藏有大量的煤炭、石油等能源资源。地方传统文化方面,该县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文化资源,除了黄土文化发源地、民歌摇篮和手工艺制作之乡的美称外,还是革命时期陕甘宁边区的一部分,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出生入死、浴血奋战的红色革命根据地之一。所要规划建设的北环路两侧用地面积约4.2公顷(合63亩),包括路北路南两部分,路北用地为崖壁陡峭的沟壑环境,地势高低不平,形状变化多样,中间大量分布有已经废弃的窑洞,零星分布有榆树、槐树、核桃等大树,还有少量民房等建筑物;道路南侧为中学校园、医院等企事业单位。

3.北环路道路景观设计构思:

如前所述,道路除了具有基本的使用、通行功能,还能作为城市景观的视觉走廊,成为城市地方文化、品质和风貌的展示窗口。因此,该设计针对用地现状条件和环境特点,充分利用正宁原有地形地貌、地方物产,深入挖掘当地历史及民俗文化资源,结合中国传统造园艺术法则,借鉴现代景观设计理念,采用生态设计方法,师法自然,营造和谐融洽、生态健康、持续发展、景观丰富的城市道路休闲娱乐景观环境。自然化、生态化、景观多样化、人文化及人性化是进行该项目规划设计的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4.北环路道路景观规划设计原则:

在进行场地分析和了解建设方要求的基础上,以城市道路绿地规划设计应遵循的原则指导案例教学。因此学生提前应熟练掌握设计原则内容,以便针对案例提出不同的意见。正宁县北环路道路绿化设计的规划指导原则为:因地制宜,就势成景;保护开发,持续发展;生态和谐,人文特色;科学布局,保障安全;地方风貌,时代形象;合理利用,降低投资。学生可以依据北环路设计背景和城市道路景观设计原则反复思考、揣摩,对该案例设计原则提出自己的意见。

5.景观建设规划布局:

根据城市道路的使用、景观和文化功能,结合场地实际情况,正宁北环路将整个绿化区域规划为“一条景观轴线、一条生态绿廊、六个景观节点”的布局框架。学生可以依据道路景观设计指导思想复核该规划布局是否合理,并提出自己的意见。以下选取“黄土人家”和“民俗文化广场”两个景观节点讨论“因地制宜”和“地方风貌塑造”在北环路道路景观设计中的应用。因地制宜是园林设计首先考虑的因素,指的是园林设计要充分考虑到场地环境特征,利用原有景观要素,在满足设计意图的前提下,工程造价较少的设计。因此在规划设计中,保留基址最西端的崖壁下的窑洞院落,对窑洞内部及院落环境进行重点的改造和装饰处理,完善窑洞内部的水、电、暖、通讯等生活设施,洞口加强装饰处理,体现典型窑洞形象;将院落处理为两级台地,做硬质铺装,靠近路边台地上布置一处辘轳井的装饰小品,突出体现乡村景象;下级台地结合原有核桃、国槐营造凸显北方黄土高原农家窑洞院落的景象。经过这样的讲述,使学生明白通过对原有环境合理的规划,既避免了大量回填土壤的工程内容,节省建设投资,又保留下具有典型地方特色的窑洞景观。具有地方风貌、塑造时代形象是每一座现代园林必备的特征。在现代景观设计理论指导下,运用新技术、新材料,以具有时代气息的景观形式表现当地历史、习俗等地域特色。正宁孕育着极为丰富的文化资源,尤其是地方特色突出的民俗文化资源,如刺绣香包、陇东民歌等等,场地基址东部最大的用地较为平整,正好将其规划为以反映正宁乃至陇东地域民俗为主题的文化活动广场。结合原场地形状特点,从正宁刺绣香包代表性图形中提取双鱼纹样做整个广场布局构架,广场入口区景观借鉴当地代表性建筑牌坊门的造型,结合建筑斗拱形式的四根装饰立柱分列两侧,轴线起点处的长方形种植池内布置十二生肖的造型小品,这些共同构成文化性广场入口区特有的景观环境形象。中心部位设置一尊较大型雕塑,对称布置的花架组合为人们提供休息场所,轴线尽端为以反映民俗文化活动的浮雕景墙,道路布置既完成图案纹样要求,又形成广场的环状交通需要。以上传达给学生的信息是地方风貌如何在园林规划设计得以体现,雕塑、广场、建筑小品等硬质景观是体现文化内涵的最佳形式。

6.植物景观规划:

在课堂理论教学过程中,教师强调植物的配置选择应严格遵循绿地系统多样性的原则,要根据基址所处地区的气候和土壤特点,结合植物的生态学习性,使植物多样性在主干道、交通节点和各个景区得到充分体现,才能把园林植物的多样性落到实处。北环路景观设计绿化选用银杏为行道树,基址北部崖边“桃林探塬”景区密植碧桃和红叶碧桃为主的花木,基址东部山地“秋染翠岗”景区大量种植三角枫、五角枫、樱花,“黄土人家”景区利用原有核桃、国槐、榆树,“生态绿廊”景区多种乔木、灌木和地被植物,做到高低错落疏密有致,形成丰富群落化景观,这都符合园林植物配置的基本原则。

案例论文篇(6)

二、厘清案例教学阶段性的意义

采用案例教学法,必须厘清案例教学的阶段性。认识案例教学阶段性对推动案例教学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都有重要意义。从理论研究看,长期以来,案例教学理论研究中出现的分歧,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充分认识案例教学的阶段性。例如,关于什么是案例、什么是案例教学法的讨论,至今没有统一看法,就因为有人看到的是案例教学第一阶段的案例,有人看到的是案例教学第二阶段的案例,更多人看到的是案例教学第三阶段的案例。又如,有人认为案例要有通俗性、实用性,有人认为案例要有前瞻性、学术性;有人认为案例应短小精悍,生动活泼,有人认为案例要朴朔迷离,耐人寻味,这些问题如果从不同阶段的案例看,都有道理,但从整体看又都不全面。案例最本质的特点是什么,只能从各阶段案例所体现的总体属性才能找到答案。我们认为判断是不是案例教学,最主要的是看其内容和方法是否具备以下两个特点:一是案例是不是相关学科实践活动的描述;第二,案例教学是否能真正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和师生、生生互动,特别是高职院校的教师在案例教学更应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厘清案例教学的阶段性对推动案例教学实践也具有重要意义。第一,有利于纠正忽视第一阶段、第二阶段案例教学的倾向。目前存在的忽视第一、二阶段案例教学的问题,严重影响了案例教学法的推广与普及。区分案例教学的阶段性,为重视各个阶段的案例教学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找到了方向,扩大了领域。例如,可以深入研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案例教学的阶段和层次;也可以深入研究本科不同年级、不同课程案例教学的阶段和层次;还可以深入研究某门课中不同内容案例教学的阶段和层次。这种研究将大大提高职院校学生案例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第二,有利于克服采用案例教学的浮燥心态。由于看不到案例教学是一个不断发展和提高过程,或急于就成,超越阶段;或满足仅用例子说明原理,止步不前等,这是影响案例教学效果的重要原因。例如学生连基本概念都没有弄明白,就要求学生分析复杂的大型案例;学生缺乏起码的实践活动经验,就让学生扮演“有影响力的领导人”,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等,这种不切实际的案例教学不会有好效果。第三,有利于案例教学向多元化方向发展。案例教学阶段性思想的重要启示就是案例教学从本质上看,它具有广泛的适应性,以及紧密联系实际的特点。它本来就应该是多元的、丰富多彩的,因此,采用案例教学时一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不同学生、不同课程、不同教学目标和内容制定不同案例教学方案。第四,有利于案例教学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由于对一些问题的看法不一,案例教学及其教材编写,目前呈现出相当混乱的状况,需要有基本的规范。案例阶段性理论的提出,使制定这种规范有了比较可靠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可以逐步制定案例教学不同阶段或不同层次的标准。

三、运用阶段性理论推进案例教学的实践与建议

案例教学阶段性理论,对于高职院校课程建设与改革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为了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或技能型人才,高职院校各门课程的建设与改革,都必须突出课程的实践性、应用性与技能性。以工作过程为导向,广泛采用情景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已成为课程建设与改革的基本目标之一。自2009年以来我们承担了建设“社会调查”精品课程建设的任务。该课程现已通过学校的鉴定和验收。在这门课程的建设中,我们从始至终把学习和运用案例教学阶段性理论,作为该课程建设的重要目标,并取得了较显著成效。首先,我们以工作过程为导向,以案例教学阶段性理论为指导,探索和编写出了一本适合高职有关专业的《社会调查工作训练教程》。全书除导言外,将社会调查工作分为10个情景环节,即选择调查课题、制定调查方案、确定测量指标、抽取调查样本、制作调查问卷、实施问卷调查、进行个案访谈、处理调查资料、研究调查数据、撰写调查报告。每个情景环节为一章,也就是一个工作专题。每章分三节,一是知识要点,二是案例评析,三是能力训练。根据案例教学阶段性理论,知识要点是案例教学的第一阶段,即用具体例子简明扼要说明主要概念和原理;案例评析是案例教学的第二阶段,即“将案例研究作为主要学习方法”,通过案例讨论,理解和掌握实施某一社会调查工作环节的主要方法、技巧;能力训练是案例教学的第三阶段,重在以学到的知识和方法具体地解决实际问题,以提高相应的技能。这本教材,先经校内教材试用便受到学生的欢迎。两次修改后已送出版社,今年将出版。其次,教学过程也是按工作过程导向和案例教学阶段性理论设计的。课程的导论部分是通过案例对社会调查总过程的分析和说明,并且指导学生学习前几届学生撰写的优秀社会调查报告。要求学生以小组为单位选定一个社会调查项目。此后各章的学习过程,就是按工作过程,逐个环节完成各小组选定的社会调查项目的过程。其中的案例则是供完成相应工作过程环节所提供的阶段性案例。而课程结束就是学生社会调查项目的完成,也就是学生运用学习第三阶段综合性案例所获得知识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最后,我们注重不断收集、更新案例教学各阶段所用的案例,特别重视从学生完成的项目中选择各种层次不同的案例。一是通过两次展示,组织学生学习和交流新案例。课程开始时组织学生参观学习以往学生的优秀社会调查项目实施案例;课程结束时,组织学生展示自己的作品,并进行评比。二是将学生和从其他地方收集的典型、优秀的案例加以编写和改进后,不断更新教材和教学内容,以适应不断发展的新情况和学生的新要求。运用案例教学阶段性理论于教学实践,不仅大大提高了学生学习兴趣,也明显提高了学习质量和效率。对于进一步推进将案例教学阶段性理论运用于课程建设和改革,我们有如下建议。

(一)正确分析和认识案例教学所处的阶段

首先,不应把学习和引进国外高层次的案例教学方法和教材,作为目前我国高校推进案例教学的主要任务或唯一任务,不能忽视一、二阶段或初、中层次案例教学和教材建设。其次,要正确处理不同层次院校、不同专业、不同学科、不同课程以及同一门课程中不同教学阶段教学内容与案例教学阶段性的关系。要认真开展这方面研究,建设一套科学的规范和大纲。最后,还要正确认识不同年级学生适宜采用案例教学的阶段或层次。只有这样才能因人施教,按需施教,提高案例教学质量,扩大案例教学覆盖面。

(二)加强基础阶段案例教学研究

在案例教学三个阶段或三个层次中,基础阶段是一、二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案例教学帮助学生弄清一些基本概念和原理,这应该是学生最基础性的学习。对此存在两个认识误区:一是认为这个阶段用例子说明原理算不上案例教学;二是这个阶段主要任务是学习和掌握基础理论知识,用不着案例教学,这两种认识都是不正确的。第二阶段案例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一些运用基本原理分析问题的方法,巩固和深化对基本概念和原理的认识。第三阶段案例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方法,解决实践中较复杂问题的能力。

(三)重点抓好各阶段案例的收集、整理和编写工作

案例总是社会实践活动和学科发展过程出现的具有典型意义并能激发学生思考的事件。案例的收集、整理、编写过程是相当费时费工的研究过程,目前影响案例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就是这种研究不够,适用的案例太少,特别是有质量的本土化的案例太少。有大量可供选择以适应不同需要的案例,是全面实施案例教学的决定性因素。

案例论文篇(7)

1.1案例教学法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效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教育在本质上是对人本身的一种完善,是人从不完善走向文明、完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要将“要我学”变成“我要学”,激发学生获取知识、掌握技能、提高思想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比如保险合同的理论知识章节,内容繁杂又枯燥,如果采取大学常用的教师讲解授课法,很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的主动性,课堂气氛沉闷。笔者尝试在教学组织中,以日常作业考核评分的条件,要求学生课前自己先找好一份保险合同,哪个险种都可以,这样在课堂组织中用案例引路,以学生自己提供的涉及其自身利益的案例(如人身意外伤害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汽车商业性合同等),用事实传道、授业、解惑,从而使学生于实例中切实感受到保险学教学不仅是专业课程学习的需要,也是他们日常生活的需要。这样不仅本章节乃至这门课程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便不言自明,而且学生在课堂的教学收益明显提高。所以案例教学经常能起到化腐朽为神奇的效果。

1.2案例教学法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创新能力

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各行各业对人才的衡量标准逐步实用化,用人单位选择人才时更看重应聘者的实践经验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在日常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尤其重要。就“汽车保险与理赔实务”这门课程的教学而言,学生在校学习的相应实践性锻炼主要是案例分析。案例教学是学生了解汽车保险市场现实问题的重要媒介。如果在授课过程中不进行教学改革,常用“填鸭式”的理论讲解,使学生的大脑始终处于单调而紧张的状态,就谈不上学生分析思维能力的锻炼与提高。而案例教学过程中经常要分组讨论,学生能够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交流辩论,在交流与合作的过程中可以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研究能力,同时也增强了学生说服别人、聆听他人、综合他人智慧的创新能力。通过实施案例教学法,学生会在教师的指引下充分调动大脑去思考,这就给学生提供了表达自己意见和进行思维创造的机会。另外,保险案例涉及的知识面广泛,综合应用性强,学生发挥自我创造的空间性大,不会拘泥于某一思维倾向,可以拓宽学生学习的思路,积极地、想方设法地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这种教师启发引导,学生议论思考的自主学习办法,正是学校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所期望的。

1.3案例教学法可以及时反馈信息,促进教与学的双向交流与提高

“汽车保险与理赔实务”这门课程的专业术语和基本原理比较繁杂,采取常规的大学教授式教学手段,不少学生在一学期内都不能完全理解和掌握保险学的一些基本概念;而案例能引导学生真正把理论与实务紧密结合起来,使学生更好地掌握保险专业知识并能学以致用。比如,在讲保险利益原则时,投保人在具有什么样的身份条件下,签订的保险合同才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这要涉及民事法、婚姻法、保险法和逻辑学等多个领域,学生往往很难把握其精髓而出现判断错误。笔者在教学中,大量地引用人身保险和汽车保险的现实案例(名人的、普通百姓的、大学生恋人的案例等),经过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多向的探讨交流,学生可以充分地表达自己的见解,熟能生巧,能比较熟练地分析保险纠纷的来龙去脉,找出引发案件的法律性依据,并在教师的及时指导下深化和巩固所学的保险知识。案例教学通过学生和教师的互动式活动,对教师的综合素质要求很高,教师不仅要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还要了解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不仅要熟悉保险的实际业务操作,还要熟悉相应的政策法规;既要具备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实战能力,又要密切关注保险市场的风云变幻,以便给学生提供最及时、生动的实践案例。特别是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总结,可促使教师把案例中所反映的问题或得到的启示升华到理论高度来认识,这样既可促使教师提高专业素质,也可促使教师及时发现教学中的不足之处,积累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水平。

2案例教学法的实践感悟

案例教学法由于其自身的优越性,在当今的教学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在“汽车保险与理赔实务”这门课程中,要达到预期的效果,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应注意如下事项。

2.1课前准备:根据教学内容,精心排选或设计合适的案例

常言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给人一瓢水,自己需备有一桶水”。教学备课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备课的高度与深度决定着授课质量的高低。案例教学的核心是案例,案例的选编就是案例教学的基础和关键点。教师需结合每章节的教学内容,精心排选或自行设计合适的教学案例。教学案例的选择应遵循理论性、典型性、及时性与多样性等原则。理论性是指应选择那些蕴含保险理论的案例进行研讨,通过提问、讨论、归纳等达到预定教学目标;典型性是指案例选择需满足教学目标的要求,这样才能展现给学生一种历史的、国际的和现实的视野,灵活掌握和运用学到的知识;及时性是指选择案例要与时俱进,能够紧密结合当前国内外汽车保险改革的发展态势,吸收保险研究领域的新成果,反映汽车保险市场的新动向,让学生能紧跟汽车保险业发展的脚步,站在时代的前沿;多样性要求案例尽量涉及保险领域的各个方面,促使学生在校期间就能熟悉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实务,达到拓宽学生的视野的教学目的。

2.2课堂组织:根据教学情境,精准地把握教师的启发引导

不同的案例实施的教学情境方式亦会不全相同。比如在使用讲解分析法时,教师处于主导地位;而在课堂讨论法中,要把表演的舞台尽可能地给予学生。例如,在讲授“汽车保险原则”一章时,由于该章内容是保险基础理论的核心部分,涉及大量重要的专业术语,在开始学习每个保险原则时,采用案例的讲解分析方法,教师要处于主导地位。可以采取案例引导设置悬念,调动起学生探究问题的欲望,教师趁热打铁讲授保险原则的知识要点,一气呵成使得引导案例的疑难问题顺利求解。也可以先把原则的含义、内容等需注意的关键点讲解清楚,然后引入相关案例,比如保险利益原则可举恋人关系的意外险、爷孙关系的健康险、邻里关系的死亡险、汽车合法转让和非法转让后的合同是否有效等案例,在教师的主导下,层层递进,一一分解,营造一种现学现卖、学以致用、立见成效的课堂环境与良好效果。又如,在讲授“汽车保险承保的险种方案设计”章节时,由于学生已经学习了保险的基本原理、保险原则、保险合同和汽车的险种条款等,加之该章节的实务性很强,所以采用课堂讨论的方式授课,教师摆正自己的位置——只进行引导:引导学生设身处地地考虑,如果自己是一个风险防范意识很强的人,在对自己的爱车投保时,要考虑哪些方面的内容,让学生提出见解后,再逐级递进引入其他不同经济实力或不同社会地位、身份的投保人的话题。这个考虑过程看似简单,其实里面包含了很多内容。第一,保险双方当事人所处的利益位置不同,对险种方案筛选时所关心的问题是不一样的。第二,一套保险险种方案的设计,包括有风险管理的程序与技术、汽车所面临风险因素的再认识、汽车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保险条款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与原则,而这些内容又包含了许许多多小的方面。这样学生探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学习兴趣就一下子被激发起来了,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会随之高涨,自然而然地营造出教师牵制引导,学生发挥学习主体作用的课堂氛围。一节课要善始善终,尤其是案例教学法,教师要善于总结,准确点评案例。一般情况下,第一,教师对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需帮助学生理清思路并作出合理解释;第二,肯定那些好的思路和独到的见解,对积极参与讨论的学生给予适当表扬,形成激励效应;第三,指出学生在此案例讨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第四,在学生归纳总结的基础上,教师从理论的高度,重新回顾审视案例,即对本节的基本知识和观点进行进一步的深化、拓展,乃至提出尚需进一步思考的问题,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2.3案例教学法不能取代其他教学方式,应注重多种教学方式的互相配合

案例教学方式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活跃课堂气氛,增强学生对基本原理的理解。但是,案例教学并不能取代其他的教学方式而成为唯一的教学方法。比如,学生阅读分析案例是课堂案例教学的首要环节。随着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运用,教师可以把收集整理的教学案例制作成多媒体课件,通过播放视频、录音、图片、网页超链接等方式讲解案例,图文并茂,情景交融,更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另外在授课时将教学内容以幻灯片形式展示出来,展现给学生的信息量和视觉冲击比教师声情并茂的口述更加完美和迅捷,提高了课堂效率。又如,在讲“汽车保险合同”一章时,给学生传阅保险公司印制的投保单、保险单、批单等文件,学生很快就会明白这些保险合同文件的格式、作用和法律效力等相关知识。这种传统的直观教具法较之案例教学法更具直观、明了、现学现用的特点,有利于起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再如,笔者曾经推荐学生到保险公司进行课余兼职,学生在经过了保险公司培训和分享保险员工的工作心得后,对汽车保险行业与相应岗位有了切合实际的真正认识。校企合作也给学生开辟了一个将课本知识与社会企业相联结的新天地,对于培养学生学以致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能力很有帮助;也为学生顶岗实习和精确职业定位起到了一定的推进作用。

案例论文篇(8)

1.文中“此先教而后师之也;先教而后师之者,悖”,“先教而后师”就一定“悖”吗?“此处的“悖”是什么意义上的“悖”?如果你认为此处“不悖”又作何解释,请给出充足的理由?

2.孔子从仁义的角度把“楚人”与“人”区别而论,实质为概念的概括,即“楚人”可概括为“人”,意思是仁义不应有国界,这就好似墨子所讲的“兼爱”。但是公孙龙的“白马”与“马”二者是从概念的内涵、外延及事物的一般性和特殊性等方面来进行阐述“白马”与“马”的差异,文中公孙龙以此把二者进行类比是否恰当?3.孔子区别“楚人”与“人”,蕴含着“楚人”是“人”,没有得出“楚人非人”的命题。而“白马论”的中心论题就是“白马非马”,公孙龙把二者相提并论是否有偷换命题之嫌?该文言片段的讨论和分析体现了逻辑知识较强的综合运用性,教师在协助学生理清思路的同时,可以让学生运用所学的逻辑知识边思考、边讨论,让学生在分析这些“具体案例”的过程当中,自然而然地运用所学的逻辑知识,在学而思、思而用中达到教学的预定效果。再如,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欲”是“施于人”的什么条件呢?以此名句作为分析“充分条件、必要条件”的案例。寓言故事“郑人买履”所蕴含的“不相容选言命题”可用于分析直言三段论“中项不周延”的逻辑错误,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所以,选取案例结合学生专业背景定能让普通逻辑学教学更具亲和力。

二、普通逻辑学教学案例应贴近学生日常生活,遵循“客观生动,浅显易懂”的直观性原则

选取在实际生活当中能听得到、看得见、摸得着,与大学生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例更具说服力,毕竟“逻辑来源于生活,生活离不开逻辑”,这种逻辑与生活的关联性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生活中处处充满了逻辑,能够懂得用严谨的思维和逻辑的眼光观察生活,凸显一种理性的生活态度,会避免自己不犯或少犯逻辑错误,更能拥有一种敏锐的眼光洞察生活中存在的错误和瑕疵。选取生活中一个恰当的案例,把真实生活引入课堂,对逻辑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直观地进行分析和讨论,把真实的生活与知识的运用有机结合起来,从而达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例如,某品牌牙膏电视广告:“牙好,胃口就好……”,牙好,胃口一定就好吗?“牙好”是“胃口好”的充分条件还是必要条件?再如,集市中一卖桔子摊上摆放着一块写着“大小一个样,越小的越甜”的招牌,某毕业生的就业推荐意见中“是一名优秀的合格大学毕业生”,这些话语显然是存在明显的逻辑错误。以上这些现象所折射出的问题说明人们的思想如果没有“逻辑”这根大梁作为支撑,那么我们的思维就好似朽木支起的“茅草屋”,经不起任何“风雨”的检验和推敲。对于整个社会来说,逻辑思维素质亟待提高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把“逻辑”这一工具植根于我们的头脑当中“用其具”,有助于我们提高工作和学习效率,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便利和成效。中国逻辑学泰斗金岳霖先生指出:“正是逻辑能够使我们最容易地生活。……,随着我们探讨未知的未来,逻辑将在生活中起越来越大的作用。”

三、普通逻辑学教学案例应贴近学生兴趣所在,遵循“趣味深刻,简单易学”的可接受原则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案例具有“趣味性”,是教学取得良好效果的催化剂,所以也有的逻辑学教师提出“趣味逻辑教学法”来提高教学质量。笔者认为结合大学生喜欢浏览网页,喜欢发微博、发微信、QQ签名等兴趣爱好,选取一些所谓的“网络经典语言”作为反面案例,更具吸引力。同时也能一针见血地指出所犯的逻辑错误,起到夯实基础、加深理解的作用。例如“世上有三种人:一是良心被狗吃了的人;二是良心没被狗吃的人;三是良心连狗都不吃的人。”这个例子可以作为一个“划分错误”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不仅违反了“划分标准混乱”的逻辑错误,同时“划分”的“标准混乱”。世界上的人若以“良心有无”作为一个标准划分应为:一是良心被狗吃了的人,二是良心没被狗吃的人。接着又以“良心没被狗吃(良心存在)”再分两种情况:良心好狗不忍心吃,良心坏狗都不吃。当然还有良心不好也不坏的。这个案例还涉及了“划分”这一概念的“逐级划分”、“划分不全”、“统一标准”等知识点。再如“我每天只吃四类食物:早餐、午饭、晚饭和零食。”在这个案例当中,可以运用“概念划分和概括”的知识点进行分析。把“食物”划分为“早餐、午饭、晚饭和零食”是不对的,除了“零食”可以概括为“食物”外,“早餐、午饭及晚饭”不能概括为“食物”,犯了“概括不当”的逻辑错误。我们只能按“进食时间”为标准把“餐类”划分为早餐、中餐和晚餐。通过对简单的两句网言网语进行分析,旨在说明网络语言存在的“逻辑缺失”现象是不可否认的,这种现象的存在不难说明发表类似言论的网络们只图一时之快、一己之乐,没有正视语言运用的规范性,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网络语言失范现象急需“逻辑”这一工具去进行改观。最重要的是通过分析案例和错误解析,使学生拥有一种理性观点看待网络世界,同时起到积极促进规范公共理性环境的重要作用。由此可见,无论是现实生活还是网络世界,“没有逻辑,生活就会十分沉重,以致几乎是不可能的”。

四、普通逻辑学教学案例应贴近学生学习实际,遵循“以提升逻辑素养为主,兼顾提高解题能力为辅”的渐进原则

基于不少应届大学毕业生选择报考部级、省级公务员的事实,同时基于普通逻辑学教学与社会逻辑学考试培训存在异同的事实,在教学过程中适当融入社会逻辑考试题目作为知识点案例让学生进行思考、运用,这对夯实学生基础知识,提高应用能力将起着重要作用。在提升学生逻辑素养、完成教学目标的同时兼顾提高学生的解题技巧,既能让学生有所学,有所得,有所用,又能让学生免于额外的培训,减轻一定的经济负担。

案例论文篇(9)

二、案例教学法在财政学教学中应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案例教学法在财政学教学中应用的必要性

财政学是经济学中的一个分支,主要分析政府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并且需要通过政府的经济活动来研究其影响。财政学又叫公共部门经济学和公共经济学,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理论性,在众多的学科中,它是联系一般经济理论科目和其他专业课程的桥梁,具有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规范经济学和实证经济学、一般经济学和部门经济学的特点。我国传统的财政教学比较偏重于理论的学习,硬性知识较多,从而忽略了定量和实证的研究。除此之外,传统的理论施教方式比较单一,教师讲课内容枯燥无味,缺乏生动性。所以,为了改变这一现状,高校必须在财政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

(二)案例教学法在财政学教学中应用的重要性

1.案例教学法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由于财政学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科目中的理论知识比较多,在传统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往往采用填鸭式的教学方式,课堂效率低下。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提不起兴趣,对学习的内容感觉枯燥无聊,即使记住了一些财政学的概念,但是,不久后便忘记了,究其原因,主要是学生在学习中没有深入研究,仅仅停留在表面的掌握,没有做到深入理解。采用案例教学法可以改变这一现状,教师在教学中通过引入案例来引导学生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学生还可以针对这些案例发表自己的看法,从而提高学习兴趣,进而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一方面,教师采用案例教学法可以使讲课内容生动形象,能够使学生深入掌握财政学的概念和理论;另一方面,学生通过自己的分析来探究问题,可以提高应用分析能力和综合探究能力。

2.案例教学法能够提高学生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引入的案例都具有一定的真实性,能够使学生感受到案例的复杂性,从而认真地分析案例和解决问题。另外,在应用案例教学法的过程中,教师和学生之间可以互动,通过师生之间的互动教师可以更好地引导学生,并根据教学目标提出需要学生解决的问题,从而促使学生去探究,提高其学习效率。因此,案例教学法可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可以增强学生的表达能力和交流沟通能力。

三、运用案例教学法应注意的问题

(一)案例的设计

在案例教学法中,选取和设计案例尤为重要。在选取案例的时候,教师应选择典型案例,即采用有代表性的案例,最重要的是要结合课程的内容来选择案例,从而能够让学生更好地掌握理论知识;此外,案例要贴近学生的生活,[2]还要具有综合性,要体现多样性,只有这样,才能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身临其境,感受案例的真实性,促进学生对案例的思考。

(二)案例的使用

教师要采用恰当的方式进行案例授课,具体来说,运用案例的方式主要包括课堂讲解式、课堂讨论式、课堂辩论式和专题讲座式。不同的使用方式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选择,在选择的过程中要结合本课的重点知识和难点知识,让案例产生预期的效果。比如:对于时间安排较少的课程可以采用讲解式的案例,将案例和重要的理论知识结合起来,使抽象的理论变为具体的事实;对于时间安排较多的课程可以进行讨论式或辩论式教学,从而提高学生探究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发挥案例的使用效果。

案例论文篇(10)

北京法学教材编辑部早期出版的《国际法》统编教材,由王雪崖教授主编,参编阵容强,选材内容多,体系架构大,涉及林林总总的问题,行文40余万字。一般教学进程对它多按时空条件灵活处理。多年来,不少院校也有各自出书,更新教材、创意教学、功在先行。但是,各教材的体系、架构等理论与教法实践方面,包括王著1993年版,仍然超越不多。

先从统编《国际法》教材的科学性、系统性、稳定性谈起,这个三原则,是该书编者立下的游戏规则。

然而,该书各章的表现,却不尽人意,不少论述观点与材料相脱离,推理与论据匹配不足、体例与系统不够合拍等等。现在提出我们粗浅的看法,谨供大家批评、指正!

一、教材的科学性与系统性

理论体系是教材科学性和系统性检测的指标之一,也是释放、演绎教材和规范体例的核心及其材料结构的合理度。作为国际法与国际法学教材的内核、虽然两者各有其联结外国法的界面,但是案例教学法,都可以作为它们的操作系统而切入。从不同具体的要求及不同的培训目标看,一般区分为外事工作者与国际法学者两块,从而分别实施主导两种不同教材的教学模式。单就教材编辑而论,其教材体例定位,就各有其重点,并加以细化,提高科学性和系统性。外事工作者重在国际政经关系篇章,涉及外国法与国际法平台;法学者重在理论及未来法部分以及实体法;而司法官、仲裁员则重在程序法,如国际争端解决。当然,提升科学性、系统性,总不外乎理论实践的统一、不同时期各大学派的论述以及当今教学应运而生的网络教学法手段。然而《统编教材》体系颇似克隆外交学院讲义或吉林大学讲义。如果主编者据此视作稳定性的权威,那就大可不必!

其实,六、七十年代,英美海洋法学派,德、法大陆学派及其他整合学派(如前苏学派,加、日学派,非洲学派),早对国际法教材都有所刷新。前者,以詹克斯的著作为例,国际法体系突破了传统;后者,以荷兰出版《国际法百科全书》为代表,都凸现新论点。他们从不同侧面,反映了现代国际法新内容及其经典论点发展走向。国际法基础、发展法、合作法、环保法、预测法、案例教学法等,从理论到实践,对于《国际法》教材的编选大有创新的闪光点,特别是在体系的科学性和系统性方面,都有较大增广。例如詹克斯强调国际组织法优先、麦克斯首选合作法立论以及基于地区合作、区域国际法、可持续发展中区域国家和地区统一组织等,有其前瞻性观点。遗憾的是忽视了庞德的世界国家论。詹克斯似乎还偏爱和平法,忽视战争法,抛弃了国际法战争与和平的初始理念。我国周鲠生《国际法》,维护这个整体论,不幸《战争法》遗稿至今没有刊出。这对中国学派的成长,不能说这不是一个更大遗憾。

当前,我国编写《国际法》的更新条件,有着史无前例的全球文化资源优势。在知识经济的全球一体化的学术环境,便于对现有教材加以扩容,兼收各家各派教学法、各种观点方法,经过磨合,建构新体系。试看80年代,路易·汉金等人所编《国际法》,以案例为轴心,兼顾多种理论,受到拉美、澳、印等法学者青睐。九版《奥本海国际法》,兼容了不少学者的新论,便能与大陆学派菲德洛斯《国际法》(李浩培译)平分秋色,也为我们更新统编教材,添加一道新菜。值得我们更为关注的《国际百科全书》,其体例则重在程序法优先(第一卷《争端解决》,这为凸现案例教学法实践(第二卷《案例篇》),创立了教材与教学法结合的新体例。

我们大多数重视教材的可操作性。劳特派所编的《奥本海国际法》最大成功处,是尽人皆知的,该书1905年版,不过20件案例,而在1955年修订中增至790案例。阿库斯特在他的《现代国际法概论》一书中,也应用了一百多件案例。参照按该书提供案例的量比,《统编教材》至少应用三、四百件案例;而按劳特派特的《奥本海国际法》一书的比例,统编教材应该应用案例,将是一千多(哈佛大学MBA课程采用800个案例进行课堂讨论教学)。这为教材更新换代,教学实践提供了大菜单。

二、教学法管见

我们之所以强调案例的补充,是因为案例是教学法最优资源。它提供和为教学营造从感性知识到理性知识,具体到抽象的自然有序的教学认识过程,也是网络远程教学及课件的整合集成,有助于学生全息地(在课前预习及课堂讨论)生动灵活掌握理论、原则、概念;能够用专家软件或可视电话、电视会议等方式引导学生,从而有效进行法律论证,并能突破传统教材那种政治理论多于法律论证的旧体系。而且可以排除那种空泛论证冗长进程,引用实证材料不足所形成的那套泡沫理论。如果在案例中就法律事实立论,自然会观点和材料无缝结合,教学效果就不大一样了。这种反映科学性和逻辑性,必然增强说服力。因此改编、更新中国国际法学教材,施以案例教学法贯穿其中,是我们当前国际法教学改革不可忽视的问题。

作为国际法学需要创新理论以及编写教材运用的不同体系,然后经过实践并以国际论坛资源不断修正,而逐步提升形成创意和学说。中国国际法学派就将在国际法实践与教研中建立。然而这本《统编教材》和国内其他教材一样,显然局限在一种传统国际法体系。它突出了国际法主体问题,而回避了国际法的客体界定。这不但属于旧体系的残缺,而且理论上和实践都陷入了困境。既然定义了国际法主体,逻辑上必须明示国际法客体。除非像阿库斯特在《现代国际法概论》中尽现海派风格,忽视大陆学派,不顾体系结构如何以及主、客体概念之类。但是,这些知识点在教学理论和司法实践都无法避免。试看国际条约规范中主体一词也有相对的客体解说;教科书中也常用主体和客体匹配;也常用对象一词以代客体。例如,周鲠生《国际法》第306页出现引渡主体、引渡对象,也可说是引渡客体。苏联伊格纳钦科与奥斯塔平科合著《国际法》,及斯塔克《国际法导论》均保持古典国际法主体说。我们认为,创设客体说,也是保持体系的逻辑性、科学性。在国际刑法中,主体为国家,而个人和法人一般作为客体;跨国公司的特殊条件下,他们转化为主体,那就是法性转化、未来法的特点。

因此,我们认为,传统国际法体系中创立了客体说,确具有科学性和实践性(《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修订书》中的标志第80条、5条),是改编教材不可忽视的,或者以对象一词代替。为了适应国际社会法律关系巨变,以至本来能够科学说明的问题,不应弄得比较复杂。例如,统编教材《关于个人和法人有无国际法主体资格》要以国际法主体、客体性易位说明,问题就简单多了。当然,违背法理的错位应该防止。

体例结构上,统编教材将《居民》一章,远离主体之后,不如吉大《教材》、上海法研所《讲义》,将该章接主体之后,反映出系统性、系列化因果关系生成的,而将个人作为客体、主体,易位乃是一般性与特殊性的线性规定。又如,WTO、OPEC、APEX等一类,这些国际组织间法律行为或争端的解决,更是全球经济及市场接轨有关联的,而且地区冲突问题更是层出不穷。尤其是地区武装冲突和国际恐怖活动、国际刑事犯罪等,统编教材忽略了不少敏感地区的国际组织,如:非统组织、阿拉伯联盟、南联盟共同体等。国际经济法组织,遗漏更多了,如伊斯兰银行等等。值得注意的是主体与客体的扩大是大趋势。这是国际经济法的发展;而且突显了新概念的转化,例如:跨国公司、卡特尔等,大都认为应该界定为主体。

三、关于案例教学法的操作采集

科技的超速发展,推动案例教学法。多媒体网络教学法,已经进入社会科学的各领域。我们法学工作者称之为泛化,它的神通被哈佛商学院发挥得淋漓尽致。

案例教学可以说是哈佛的代名词,这是它的首创。一项案例通常是对一个实际管理决策情形的真实描述,篇幅一般在1030页左右,目的是用于阐述商业原则和总结经验教训。尽管一些有名的商学院认为,像成本会计、应用统计和基础金融这样的课程仅仅依靠研究一些案例是不够的,但是哈佛仍然坚持己见,相信这是训练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最佳途径。在哈佛,所有的课程全部都是采用案例教学法来讲授。

80年代初,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院长来过新疆大学,曾经开过座谈会,案例教学法没有引起大家注意。而今,我们该重述这种行之有效的辅助教材和教学方法了。社会教学领域中,案例教学总在扩展其空间,还是借鉴一下哈佛吧!

哈佛的全日制MBA学制为两年,其中第一学年的所有必修课全班同学都是在一起上课的,使用同一个教室。在课堂上,每个案例是通过教授和全班同学对话的讨论形式来完成的,整个学习生涯中大约要用800个案例。学生们必须在课前认真阅读和分析每个案例,在课堂讲座时说出自己对案例的分析和看法。课堂讨论的进程由教授掌握,尽量使全班同学的想法达成某种程度上的一致,或者至少得出案例本身能阐明的几个结论。

大部分课程是由任课教授随便叫起一名同学作开场发言而开始的,这位同学要花5—10分钟来总结案例中的几个要点,为理解案例提供一个分析框架,还要为解决案例所描述的问题提出行动方案。接下来,他可能不得不对其他同学对他发言的指责进行反驳,他发言得分的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他同学的反应。不管发言内容多么中肯贴切或者是纯粹胡扯乱谈,只要发言就能得到课堂参与分,而课堂参与分在每门功课的最后得分中往往占多达50%的比例。因此,每个学生都竭力争取尽可能多的课堂参与机会,课堂讲座常常是唇枪舌战,火药味十足。但有一条原则,就是一个观点如果别人先说了,你就不能再说同样的观点,否则等于浪费时间,不尊重别人。

学习小组在哈佛也是一个很重要的传统,一个好的学习小组是整个学习生涯中能够取得成功的关键。学习小组的成员通常是在深夜或者早晨上课前的时间聚在一起进行讲座,在这种讲座中大家互相启发,确保案例中的要点不被遗漏,并且可以在一个比较宽松随便的环境中发表自己的见解。因此,很多人说学习小组,是哈佛商学院学生社交过程的一个不可缺的部分,如果不参加一个学习小组,那么就意味着你的哈佛经历会有不可弥补的遗憾。

一般地说,及时采集新案例是十分重要的。这通常还是要通过谈话来进行,在谈话过程中会非常注意细节,从细节中可以得出很多信息。与一个人谈话往往会有不少不真实的东西,但是与20个人谈了以后,这些不真实的东西就会被逐步地滤去,真实的一面就会出来了。

整个案例制作的时间有的时候要花很长的时间,不过你知道,通常的工作都是几件案例连接在一起展开的。所以很难说清一个案例的制作具体花费了多长时间。

要说清楚哈佛一共采用过多少案例也是很难的,教材在经常地改变,过时的案例被淘汰,新的案例补充进来。有的时候一个案例可以用很长时间,教授们会把一个80年代的案例改到90年代来用,但也有时有些案例还没有进入教学就被淘汰了。总的来说,哈佛的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大概会碰到数千个案例。

四、教材的可操作性及其修订、增补

新教材编写的基础平台,有全球国际法学各派和国内各派的提供在空中课堂的共享资源,也离不开当前各种教材的修订与增补,以便及时提高教材、教法水平。

法学编辑部在该书《说明》中提出内容、体例和文风问题,首先从教学的可操作性看,是值得研究的。如果作为国际法教材,那么国际法原理、国际法史,以及实体法(部门法)外,还应有程序法及未来法介绍,以及涉及各学派的比较研究(如各国的条约保留条款与国际法和该国国内法的关系等),并比较详尽介绍我国对国际法各领域内的具体态度和立场。

其次,从国际政治、社会关系法的视角看,某些国际法学基础理论的问题不难解决。而《教材》中的疑难则不少,如《教材》第26页提到它们是否有层次,没有答案。其实,层次就是等级,区别就是政策人人皆知。

再次,由于国际法学内容的广包性,以及国际法统编教材的特殊地位,该国际法学教材,难于达到合二为一。就以法源而论,其渊源辅助资料以及反映中国对国际法的原则立场,也必须适应国际社会发展变化。统编教材不必以政策继承性而提出稳定性,忽视及时修订增补工作。相反,为了增强教材的实践性,就必须反映当代国际法新发展及其方向,例如区域国际法、大小集团国家组织法等。应该指出,作为未来法(LexFerenda),国际法学教材应该研讨国际新秩序和人类法(新人权法)等。

参考文献:

[1]周鲠生。国际法(上、下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2]李浩培译:国际法(上、下册)[M].北京:法律出版社,1987。

[3]邱宠达:现代国际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

案例论文篇(11)

2.内外兼顾,以内为主

全球化背景下,中西文化相互激荡,各种新思潮层出不穷,特别是大量西方文化思潮和价值观的冲击,使我们十几年的思想政治教育面临严峻挑战。这种挑战表现在部分大学生在一些问题上常常表现出矛盾或多变性,对社会主导价值和信仰抱有更多的“游离”态度。因此,肩负培养“两拥护”(拥护党、拥护社会主义)、“两服务”(服务祖国、服务人民)大学生使命的思政课教师更应充分发挥思政课课堂教学主阵地的优势,在思政课教学中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彻始终,这是思政课鲜明的阶级性、政治性决定的。所以,教师选取教学所需要的案例时,要内外兼顾,以内为主。内外兼顾,能通过横向对比说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阐明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意义。以内为主,能通过大量生动鲜活的案例帮助学生了解、掌握并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帮助学生自觉以马克思主义及健康、积极的思想指导自身的思想和行为,从而实现思政课的教学目的。如果,教学中没能处理好“内外”两者的关系,往往会给学生一种“社会主义被冷落,资本主义受追捧”的错觉。例如,在讲到“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时,要引导学生认识到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依法治国理念不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并非如某些西方国家所讲到的那样“虚无”。“赵作海案”就是一个例子。运用这样的实例就是要让学生看到并坚信事物总是向前发展的,哪怕过程比较漫长曲折。实际上,就是要教给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进一步坚定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3.正反兼顾,以正为主

思政课教师在讲授时,应注重对学生的正面引导和教育。特别是涉及一些社会实际问题而学生对此又存在认识不足、消极情绪较多的热点难点时,更要注意把握分寸及方法。如果教师在讲授这些问题时,只讲“正面”例子,只宣传社会“阳光”的一面,积极、进步的内容,往往会适得其反,被学生认为“睁眼说瞎话”,“很假”,可能因此产生抵触情绪,达不到预期的教学目的。但如果教师一味迎合“学生的口味”,大谈特谈“反面”例子,直击社会“阴暗面”和消极、不足的内容,又会进一步加剧学生固有的某些片面的认识,乃至偏激错误的判断,这都与思政课教育教学目标渐行渐远乃至背道而驰。所以,本人认为,课堂上“正面”、“反面”的例子都要讲,但以“正面”内容为主。首先,教师要从性质上准确把握所选的例子是否兼具“正面”和“反面”性。这是防止教师因“以偏概全”可能给学生造成的不良印象,最终弱化教育效果的前提。其次,教师要从数量上平衡“正面”例子与“反面”例子在一堂课中的比重,即设计好“正面”例子该讲多少,“反面”例子讲几个,这是为了更好地引导学生认识到哪一面才是社会的主流,这是至关重要的环节。本人认为,教师所选的“正面”例子应略多于“反面”例子,至少不能少于“反面”的例子。如果教师从“反面”例子讲起的,也要落实到“正面”教育。最后,教师还须从程度上把握,“正面”例子所能达到的教育程度(影响力、说服力)能否让学生重新审视“反面”例子,愉快地接受教师的“正面”教育,从而变得更为客观理性。例如,在讲到“社会公德”时,教师可举出不少例子证明“不文明行为的存在”,如,新华社播发《在这里岂能乱丢废弃物———天安门广场清洁工的心声》,展现了我国社会公德方面的不文明行为,如此案例多了,学生会误认为“国人素质差”的印象。因此,教师在案例设计中,需再三斟酌、权衡利弊,以期实现教师主观动机与客观效果的统一,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