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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风险研究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1 17:05:28

审计风险研究论文

审计风险研究论文篇(1)

通常而言,在非理想社会运行状态下,契约是非完全合约。我们也可以合理推论,会计师事务所与其员工(包括合伙人)签订的劳动用工契约也是非完全合约。在合约的实际签订中,会计师事务所应用的契约多是要式合约,即契约往往是某地区劳动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制定的具有相对比较固定条款和格式的书面合约。显而易见,这种契约缺少会计师事务所所固有的劳动用工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将带来不可估量的审计风险,使得审计成本无限放大。虽然我们可以通过外生的约束力量来控制,比如通过审计人员对自己出具的审计报告签字从而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当其无需签字时,这时候对审计人员的约束更多的只能依赖职业道德因素。特别是在审计实务中,审计外勤负责人不签字的现象是比较普遍的。本文拟就此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

为了更好地分析问题,本文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运行的三级审核制架构提出研究的基本假设条件:

(1)所有合伙人都拥有该会计师事务所,而且都是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实际经营者;

(2)合伙人和主管某审计项目的负责人(部门经理)都在审计报告中签字;

(3)审计外勤负责人不在他所审计的项目报告中签字;

(4)审计外勤负责人知悉其所审计项目中的所有重大事项;

(5)审计外勤负责人的助理人员不可能隐瞒审计重大事项。

二、会计师事务所中非完全合约产生的原因

假设我们可以推知,由于会计师事务所劳动用工合约的不完全性,会计师事务所一般存在两层风险比较大的委托关系合约。

第一层委托关系合约是A,即会计师事务所与合伙人之间形成的委托关系合约。一方面虽然从理论上说,会计师事务所属于合伙人,但需要强调的是会计师事务所属于全体合伙人而不属于单个的合伙人。然而单个合伙人又恰恰是某个审计项目的经营者。这就存在由于合伙人之间的风险偏好不同导致合伙人之间的不同行为。例如某审计事项实际上风险是比较大的,但该合伙人却认为该事项风险可以接受,并私自决断而不提交给合伙人委员会或类似机构讨论,最后该事项却引发了整个会计师事务所的信誉危机。于是其他非当事合伙人却不得不被动地搭这趟苦涩的便车。

从另一方面分析,单个合伙人作为一个理性经济人,对于其所拥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尽心尽力,尽量避免风险。但从经济学角度上说,合伙人对于自我的行为,作为风险偏好者,只是用效用最大化来替代利润最大化,这种替代收益与费用由他享有和承担。但由于事务所特殊的组织框架,其他合伙人在无形中承担了部分溢出风险。因为,毕竟公司章程或合伙人协议等合约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而且我国很多会计师事务所都是改制而来,起始就可能存在着事业单位遗留下来的后遗症,很多合约签定是利益妥协的产物,这也积聚了非完全合约所致使的审计风险。

第二层委托关系合约是B、C、D,即委托方--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部门经理与方--审计外勤负责人之间形成的委托关系合约。由于审计外勤负责人直接面对客户,因而对客户的经营成果和各种信息的拥有,相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其他人而言,是最完备的。如果审计外勤负责人能力素质低下,或者存在故意败德行为等,甚至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合谋隐瞒重要审计事项而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而此时委托方由于信息不对称完全不知晓,那么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就存在巨大的控制真空,相应的潜在审计风险就凸显出来。特别是对审计外勤负责人缺乏强有力的刚性契约约束时,他就可能存在逃避责任的机会主义行为,甚至把审计风险成本全部转嫁到会计师事务所和合伙人身上。

可见,会计师事务所非完全合约所隐藏的风险是很大的。其中引起会计师事务所合约的非完全性主要原因如下:

1.人类的有限理性。由于人类在神经生理和语言方面的局限性以及外在事物的不确定性、复杂性,虽然从事经济活动中的人在愿望上是追求理性的,但会计师事务所对员工所从事的审计活动的故意消极性不可能全面预见。而且,审计风险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即使再高明的管理者也不可能在合约中对员工的审计活动进行完善的细化。自然这就肇始了合约的不完全性。当然,这除了人的思维和行为是有限理性外,还与交易成本息息相关。

2.交易成本的存在。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员工合约中描述大量外在的随机状况要耗费大量成本。如果把这种情况细化,描述员工在审计时所应遵守的行为标准等特性,或者合约当事人各方为此必然采取行动,都需要花费成本。而且当劳动合约的限制条款太多,可能阻止某些业务精专、品德高尚的人才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就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这就可能与初衷背道而驰,甚至阻碍会计师事务所的良性发展。正因为博弈双方完善合约可能要耗费大量交易成本。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员工只好作次优选择,省略与主要情况相关条款,使之处于模糊状态。这种不完备的合约却从一开始就累积了后发审计风险。

3.非对称信息。根据非对称信息理论,市场上买卖双方各自掌握的信息是有差异的,通常供方是有较完全的信息,需方有不完全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就希望通过输出对自己有利的信息使自己获利,从而存在机会主义行为。这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合约中其实是内生的非对称信息,即会计师事务所在合约签订后无法完备地观察和监督到审计人员的所有行为。也就是在合约中,无法推测审计人员在合约后的行为而导致信息不对称。另外,在合伙人之间,正是因为信息的非对称而使合伙人对风险的判断产生差异,直接导致了会计师事务所第一层委托关系的形成。

4.违约成本低廉。由于审计外勤负责人没有签字承担责任的约束,他就有可能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甚至与管理当局合谋增大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但他可能获得大量造假收益。如果事件败露,在目前的市场和文化环境中,受到的处罚可能仅是被会计师事务所解雇。可见,合约的不完全性造成违约成本非常低廉,甚至会诱致某些审计人员铤而走险。

5.对合约认识的局限性。绝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合约只是把劳动局所制作的要式合约直接运用,而对要式合约中的可自由发挥的部分视而不见。例如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书,其中第九条第三款和第十一条就分别有如下文句:“双方另外约定以下违约责任(空白)、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或对原对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空白)。”会计师事务所本来可利用这两条弹性款项进一步完善合约,但大部分合约双方都是一叉了事,没有发挥合约应有的作用。正是缺乏对合约效力的充分认识,从而在某种意义上先天决定了合约的非完全性。

三、不完全合约所产生的审计风险防范

鉴于在中国目前所存在的经济发展环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门槛很低,行业人员良莠不齐,那么通过合约的完善来对审计人员进行约束就显得很必要了。但在注册会计师实务中,这方面常常被忽略,会计师事务所通常很少关注用劳动合约去约束审计人员的行为,而过多地依赖职业道德。既然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两层风险比较大的委托关系合约,则我们可以根据不完全合约产生的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对于第一层委托关系合约

1.建立审计风险硬性约束机制。会计师事务所各合伙人应统一认识,建立以风险基础审计模式,对审计风险的评估尽可能数量化。特别是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审计重要性水平,按不同客户、不同资产分门别类的确定重要性金额,以便各合伙人在一个相对固定的重要性水平上确定应提交给合伙人委员会讨论的重大事项。同时,因为审计重要性受到以往审计经验、相关法规、客户的经营规模和业务性质、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的评估结果以及会计报表各项目金额性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所以各会计师事务所在制定本所的重要性水平时,应尽量遵循谨慎性原则。对另外一些与金额无关,但性质非常重要的非期望出现的错报和漏报,如管理层舞弊等,则可以采取列举法,把可能发生的性质严重影响审计报告的事项分类列举出来,形成条款,并可以在会计师事务所与合伙人之间的合约中提及,以便合伙人不因偶然的疏忽而铸成大的审计风险后果。通过对审计重要性水平的相对书面化,使合伙人的风险偏好形式化,从而更好地规范审计风险控制,而不因个人偏好因子影响整个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

2.会计师事务所实行合伙制。由于有些名义上的合伙事务所实际上工商登记的是有限责任制,使得外部环境约束合伙人的资源减少。真正的合伙制度可以使得合伙人的审计行为更为谨慎,每一个合伙人都有互相监督的意识。因为每个合伙人都要对其他合伙人的业务活动负责,每个合伙人也就有互相监督的内在动机。这种相互监督增强了单个合伙人的风险意识,而承担无限责任的巨大风险更是使合伙人对审计风险更加敏感。因而,如果要降低第一层委托制度的成本,根本的解决方案是实行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第二次改制,把有限责任制改为合伙制,以避免由于会计师事务所先天不足造成合约的非完全性而衍生审计风险。

(二)对于第二层委托关系合约

1.完善相关法律。由于目前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不好,因为有必要通过法规对审计外勤负责人的审计行为作出约束,规定审计外勤负责人也需要对其所审计的项目承担一定的相应责任。如果行为特别恶劣,则可以规定已经有该种行为的人为财务审计职位的市场禁入者,当他被解雇后,其再寻找职位的成本无穷大,从而加大审计外勤负责人的违规成本。

审计风险研究论文篇(2)

一、通过增值税纳税核算,把握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从而判断企业主要风险,实施风险导向审计

从企业的增值税纳税得出企业主营产品在企业实现的增值,主营产品的增值直接产生企业的毛利润。产品原材料100元购进,产品180元销售,实现80元的增值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增值纳税原理使用审计逆查方法,通过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倒算出主营产品销售实现的直接利润,分析企业损益表,从产品的实现的直接利润到企业的息税前利润的数据分析,可以判断企业的主要风险。企业产品的直接利润是息税前利润的主要来源,我们可以判断该企业是产业型的企业。这样的企业财务风险较低,经营风险较高,属于传统模式的经营。审计采用传统的账项审计方法是可以有效控制审计风险的。而面对近年来迅速发展的资本市场,对于大多数上市公司,我们阅读分析财务报告发现,企业的息税前利润形成是多元化的,主营业务在创造利润,投资在创造利润,有些企业资本运营创造了巨额的利润,但必然会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财务风险,例如我国太子奶集团,2007年,凭借连续3年累计超过1000%的销售增长率一举夺魁“中国成长百强企业”。然而我们分析太子奶集团财务报告发现,产品销售的直接利润并不是息税前利润的主要组成,30亿的销售不抵33亿巨额投资带来的财务风险。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国家货币从紧,巨大的资本运作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财务风险,集团资金链断裂,太子奶董事局主席不得不出让自己全部的股权。对于这样的企业,使用传统的审计方法是无法抵御企业风险给审计带来的巨大风险的。从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开始,倒挤企业产品销售主营业务利润,分析财务报告主营业务与企业息税前利润的比例,确定企业的主要风险,风险导向审计才是适时的新发展。风险导向审计就是通过内部控制评估控制风险,结合其他风险因素尤其是固有风险综合考虑,对企业环境、发展战略、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评估,发现其潜在的经营风险及财务风险,并评估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风险,使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水平。

二、从增值税纳税进项审查开始审查企业采购付款内部控制规范是否健全完善,存货、应付账款等账项是否正确反映

会计法规规定了不得抵扣的具体内容,非法抵扣是企业常见的错误,甚至发生舞弊的地方。审计通过对增值税进项税的符合性测试,证实有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效果,确定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从而扩展审计程序,降低审计风险。要从进项税开始在购货与付款循环审计当中,从以下关键控制点,把握企业的经营风险,从而控制审计风险是现代审计发展的方向。

1.从进项发票的抵扣申报察看企业采购验收环节的关键控制点。复核采购部门的采购单与实际抵扣的发票,审核是否符合企业的购货内部控制,是否有相关主管人员的签字。证实采购的客观性。采购部门根据合规的请购单编制连续编号的订购单,订购单与实际购货的验收单复核,证实采购的完整性和合规性。采购货物的验收单与实际抵扣发票核对,排除非法抵扣,验收单一式多联,及时传递反馈信息给采购部门、验收部门、仓管部门、财务部门,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牵制。

2.核对进项发票明细编制应付凭单。编制的应付凭证与相应的验收单、订购单、开具发票是否一致,应付款及即时付款是否有相关人员的核准。应付账款明细账是否记录清晰,每一笔记录对应的记录凭证都附有相应的经批准的原始凭证,付款凭单连续编号,保证会计处理的完整性,并建立未付凭单明细账,及时与供应商对账结算债务关系。

3.从增值税进项转出察看不得抵扣的进项有无相应列示。例如,没有正常使用的原材料进项税账务处理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是内部控制的最弱环节,是审计需要实施具体审计方法复核的关键控制点。

三、从增值税纳税销项申报审查开始审查企业销售收款内部控制规范是否健全完善,收入、应收账款等账项是否真实,完整反映

企业销售开具发票,确认收入,对应收款及应收账款的增加,审计人员要进一步控制审计风险。对销项税额造假手段,审计需要进行实质性测试,以控制企业舞弊产生的审计风险。

1.销售不入账或少入账,减计销项税额。特征是大笔非销售来源的现金存人银行、经常大量坐支现金、存货账面余额持续大于实存数。复核销售的内容是真实的,销售发票后确实同时附有一致内容的装运凭证,注意年底开具空头发票,对应做应收账款处理,下年初用红字发票做销售退回,这是不少上市公司为了强挤利润常用的舞弊。

2.错误处理视同销售业务,不确认销项税额。对于商业企业来说,将购进的商品用于投资、捐赠和企业利润分配的,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由于企业不常发生以上行为,所以企业在进行相关账务处理时可能不确认销项税额,类似的舞弊行为较为隐蔽,难以被发现。

3.错误进行价外费用、混合销售的税务处理。商业企业销售时收取的价外费用以及混合销售中的劳务、运输收入按税法规定应计入增值税计税依据计算销项税额。企业可能将价外费用确认为其他应收款或其他业务收入,税务处理时不计入销项税额;混合销售时可能将劳务收入确认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将本应为17%的增值税税率调减为5%的营业税税率,达到减少税负的目的。

4.对应收账款的管理是否健全有效。有专人对总账和明细账进行核对,定期向客户寄送对账单,对坏账的发生和处理能有效控制;没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复核程序,可能造成坏账处理的错误和舞弊发生。超级秘书网

大量事实证明,舞弊的发生与公司内部控制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存在直接关系。对企业内部控制不严,容易产生税务风险的关键环节,审计人员应当在此多加必要的审计程序。具体审计方法:观察、询问、检查等方法是有效的。比如,询问企业一般的员工最直接了解到是否发生企业产品发放福利等事件,从观察询问再回到传统的账项审计是行之有效的审计方法。从增值税纳税销项明细开始复核企业关键的控制点,从而把握每一循环业务当中企业的经营风险,进行有效的风险导向审计。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方法通过综合评估经营控制风险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范围、时间和程序,其审计起点为企业的战略系统及其业务流程。通过以上对企业增值税纳税核算,及进项、销项业务流程的有关符合性测试,如果企业的业务流程不重要或风险控制很有效,则将实质性测试集中在例外事项上。因此,主要进行以增值税纳税的风险设计、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程序,注册会计师容易重点掌握企业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风险导向审计有利于节省审计成本。

参考文献:

1.于长春著.会计制度设计.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

2.高雅青,李三喜.上市公司审计案例分析.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3

审计风险研究论文篇(3)

一、内部审计概述

随着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审计在维护市场秩序、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内部审计指部门或单位内部独立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程序和方法,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进行审核,查明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提出建议和意见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内部审计风险是指财务报告事实上存在重大错报、漏报,或者企业经营管理上存在的弊端,或内控制度存在重大漏洞缺陷,内部审计人员经过审计未能发现或失察,而提出不正确或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审计对象及其相关方面遭受损失或损害,并由此引起审计主体承担责任的风险。为了有效地防范和避免审计风险,应对内部审计风险进行科学的分析和深入研究,从而保证内部审计事业健康发展。

二、内部审计风险的成因

(一)内部审计的主观风险

1、内部审计机构缺乏相对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是单位内设机构,在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本单位实现经营目标服务。因此,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不如外部审计,不可避免地受本单位的利益限制。内部审计的组织形式也反映出其独立性的弱化,有的单位把审计机构设在财务部门中,有的把审计机构和监察部门合并在一起,有的单位由分管钱财物资及账目的人员兼任审计岗位,有的单位领导既领导财会工作,又领导审计工作。因此,企业的内部审计很难站在客观、公允的立场上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做出客观、公允的评价。

2、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能适应目前的工作需要。审计人员的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业务技能素质、工作态度及心理素质,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不像专业的审计人员那么高,很难客观地做出公正和无偏见的判断;另外,内部审计人员配备普遍不足,有的人员缺乏专业培训,人数也难以满足审计业务的需要。同时,相当一部分审计人员改革创新意识比较弱,审计理念还停留在传统审计上,大局意识和风险意识不强。

3、内部审计程序和方法本身隐含的审计风险。许多企业内部审计制度不完善,如审计机构缺少事前的审计计划,事中的审计程序和报告前的审计复核,审计工作底稿不完整,一般只记录审计问题事项,而未记录审计人员认为正确的审计事项,使得审计复核、审计质量控制无从入手,这都使内部审计质量得不到保证,风险防范意识薄弱。

(二)内部审计的客观风险

1、内部审计法律制度不健全。内部审计目前只有20世纪八十年代审计署颁布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1989年制定,2003年修订),法律级次明显偏低,可操作性差,存在着滞后现象。这样,内审人员在进行审计时,只有依据经验和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在某种程度上严重影响了审计结论的权威性和正确性,因而大大增加了审计风险。

2、审计对象的复杂及审计范围的扩展,加大了内审风险。现代组织由于经营规模的扩大,经营业务的日趋复杂,使得内审对象的范围逐步扩展,为内部审计带来了更多的困难。这里差错和虚假的会计资料掺杂其中,失察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大;内部审计业务也已不再局限于财务收支审计,还包括经济责任审计、内审业务的拓展、使审计人员承担更多责任和风险。3、企业的外部环境导致的审计风险。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经济全球化及国际化程度的加深,使企业经营环境变得日趋复杂,企业经营风险也大大增加。经营风险的存在往往引发更大的审计风险,对内部审计人员提出了更加严峻的挑战,加剧审计风险的产生。

三、内部审计风险的控制

现代内部审计不再是监督检查式审计,而是参与式审计,审计人员不仅要善于发现问题,而且更要善于解决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改进措施,帮助经营管理人员加强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以完成所负经济责任。要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应针对以上原因做好如下几点:

(一)提高内部审计的地位,增强其独立性。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是内部审计质量成败的重要因素,企业在设置内审机构时应坚持两条原则:一是独立性原则。这是设立在内部审计组织机构最重要的原则。在这个原则指导下,内审组织机构在组织人员、工作和经费等方面应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股东、总经理、其他职能部门和个人的干预,以体现审计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有效性。二是权威性原则。这是内审工作充分发挥作用的另一个关键因素,主要体现在内审组织机构的地位和设置层次上。内审组织机构的组织地位和设置层次越高,权威性越大,内审的作用就发挥得越充分。

(二)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增强其风险意识。各内审部门要制定长远的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力度,培养内审人员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廉洁奉公的职业道德,并使其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内审人员的审计查证能力、审计协调能力及表达能力,提高分析、判断和预测经济活动的能力,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最后,还应强化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在审计工作中始终将审计风险作为确定审计项目、审计重点、审计程序、审计结论的判断基础。

(三)加快有关审计法规制度建设。国家应抓紧制定、颁布内部审计法规和内部审计业务准则,以统一内部审计执业规范,降低审计风险。在中国经济走向世界的同时,内部审计还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尽快同国际惯例接轨,以谋求长足的发展。

(四)建立健全审计组织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

审计风险研究论文篇(4)

一、企业并购风险审计与会计师角色

风险基础审计作为现代审计方法,在发达国家的审计实践中得到日益普遍的应用,方法本身也随之不断地完善。在我国,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也提出了运用风险基础审计方法的要求。风险基础审计是指审计人员以风险的分析、评价和控制为基础,综合运用各种审计技术、收集审计证据,形成审计意见的一种审计方法。风险基础审计的基本模型为:

审计风险=固有风险×内控风险×检查风险

所谓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存在重大误报和财务报表表达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固有风险是指企业及各类经济业务、账户余额,在不考虑内部控制的情况下,发生重大差错或问题的可能性。内控风险是指企业的内部控制未能防止、发现或纠正已存在重大差错或问题的可能性。检查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测试但未能发现已存在重大差错或问题的可能性。

风险基础审计体现的审计思路,是以审计风险为质量控制依据。首先研究理解企业经营及所从事经济活动、企业的内部控制及其运行,然后,通过对有关数据、信息的分析和检查,由概括到具体,由表及里地认识财务报表披露的信息与企业实际状况关系,确定会计准则的遵循状况。审计全过程所收集到的证据、信息。构成审计意见的合理保证

企业并购审计是一个风险较高的审计领域,如何最大限度的降低审计风险,是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都在认真思索的问题。充分重视并积极介入并购企业的并购过程,则是减少审计风险的有效途径之一。

在整个企业并购方案的设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通常并不扮演主要角色,但注册会计师所具有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领域的专业知识,所能发挥的作用则是其他人所不能代替的。因此,积极参与企业并购过程的设计,是规避审计风险的有效途径。

二、企业并购过程中的审计风险领域

审计人员的职责是协助企业管理人员认识和评估并购风险,并且运用会计、审计、税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来判断并购过程为审计人员带来哪些审计风险,以努力消除和化解这些风险,努力将并购的审计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并购过程中的审计风险领域包括以下方面:

(一)并购的环境

企业并购行为与国际、国内的经济宏观运行状态密切相关,同时也与经济发展周期、行业和产品的生命周期密不可分;从微观上去考察,企业的管理经验是否丰富、组织文化是否成熟、资本结构是否合理也对企业并购战略的确定产生重大影响。一般而言,在经济处于上升期开展并购活动,并选择那些与本企业产品并联度高的企业作为并购对象,可以减少并购风险。

(二)并购双方的优劣势分析

要确定合理的并购策略,主并企业必须首先正确衡量自身的优势和劣势,然后全面分析目标企业的优势和不足,认真评价并购双方经济资源的互补性、关联性以及互补、关联的程度,并要研究主并企业的优势资源能否将目标企业具有盈利潜力的资源利用潜能充分发掘出来等。无论主并企业拥有多少优势资源,也无论目标企业具有多大的盈利潜力,如果并购双方的资源缺乏互补性、关联性,就不可能通过并购产生协同效应。

(三)并购的成本效益分析

并购过程必然带来相应的并购收益、并购成本,这是并购决策的最基本的财务依据。并购收益是对未来收益预测的贴现,贴现率的确定不仅要考虑并购之前企业的资本结构、资本成本和风险水平,而且还要考虑并购融资对企业资本结构的影响、并购行为本身所引起的风险变化以及企业期望得到的风险回报等因素。并购价格是并购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涉及到如何对目标企业进行估价的问题。

(四)并购的换股比例确定

为了节省现金,很多企业采用换股方式进行合并。在企业采用换股合并的情况下,正确确定换股比例是决定企业合并能否成功的关键一环。确定换股比例有多种方法:每股市价之比、每股收益之比、每股净资产之比等。这些方法各有优劣,适用范围也各不相同。正确确定换股比例应合理选择目标企业,综合考虑合并双方的账面价值、市场价值、发展机会、未来成长性、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合并双方的互补性、协同性等因素,全面评估双方企业的实际价值。

并购活动的成败越来越受到多方面的综合因素影响。根据最近安达信调查兼并收购活动中新风险的结果,当前的并购经常受到人员素质和技术应用方面的制约,并购活动的动力引起参与的各方潜在的、额外的高风险,造成前所未有的对新方法和计划的需要。安达信负责欧洲、中东、印度和非洲技术、媒体和通讯业务的管理合伙人约翰说:“曾有一段时间,并购活动是完全由收入和利润增长来推动和衡量的,但现在是关于人、知识和技术。”

三、与并购环境相关的审计风险

(一)宏观环境引发的审计风险

1.法律方面的风险:包括反垄断限制、证券监管限制以及签约不严密引起的诉讼风险等。

2.宏观经济形势方面的风险:包括经济周期、贸易限制、外汇管制、投资环境风险等。

3.政策方面风险:包括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等。

4.行业方面的风险:包括产品生命周期、行业成长性、行业竞争程度、行业的市场饱和程度、行业的技术先进水平、行业的进出壁垒等。

(二)微观环境引发的审计风险

1.固有风险:包括并购企业在同行业当中的获利能力、经营结果受经济因素影响的敏感度、现金流量充足性、以前审计中所发现的已知错报和可能发生的错报的性质、成因及其金额大小(有没有动机进行虚假的报表式合并)、管理当局的变动情况、声誉和会计技能、技术进步对公司经营和竞争能力的影响。

2.控制风险:包括管理当局的管理哲学和经营方式、对待风险和控制风险的方法、为实现经营目标所采取的方法、对会计报表所持的态度和采取的行动(是否很想夸大会计报表中的盈余)、董事会有效的监督与控制、授权和分配责任、对公司经营的控制能力、内部审计(企业内部自我独立评价,协助管理当局监管控制政策和程序)、外部管理机构、会计系统的完备性。

3.检查风险:审计人员从事并购审计的经验和职业判断是否充足,参

与并购人员的知识、经验、工作责任心以及对风险预见和把握能力等。

四、与并购优劣势分析相关的审计风险

(一)企业自身风险:包括企业优势、企业劣势、企业生命周期、核心竞争力、融资能力、管理水平等。

(二)企业并购的联合风险:

1.资源互补性:资源互补程度越强,双方并购后的效益增长就越明显,在流动资金、固定资产、利润分配各方面都能够取长补短。资源互补性差的企业进行并购有较高的审计风险。

2.产品关联性:产品关联度高的企业,经营上的紧密程度较强,能够很快实现一体化。产品关联度低,则并购容易失败。

3.股权结构:股权结构决定了公司的控制权分配,直接影响到公司的高层对并购的态度和采取的措施。

4.员工状况:员工的素质、结构直接影响并购后的成本与效益。

5.无形资产状况:无形资产的递延效应能够覆盖并购后的新企业。

6.未决诉讼:未决诉讼对并购是很大的威胁。

7.抵押担保:抵押担保常常形成潜在的或有负债或末决诉讼。

(三)企业并购后的整合风险:包括管理整合、组织整合、人事整合、文化整合、财务整合等等,会导致并购最终的成败。

五、与并购成本收益分析相关的审计风险

(一)并购的收益

1.取得规模收益:企业通过并购在整体产品结构不变的条件下,充分利用大型设备实现专业化生产,增加产量,扩大生产规模,从而可以降低成本。因此,对于各种成本费用的审计要与并购的过程相联系。

2.取得并购差价收益:企业并购的信息通常是明确的利好消息,一般会引起股价上升。如果企业希望在并购之后通过适当的整合,再将目标企业转手出售,那么可以通过股价的预期效应取得并购价差收益。有些企业由于管理较差、资源利用不合理,造成市场对这些企业的价值低估,如果能够把这种市场价值低于资产的重置成本的企业作为并购的目标企业,然后对该企业进行重新整合,就可以获得比市场价格更大的企业及其资产。因此,在审计中必须辨别企业的并购动机,了解并购的短期与长期效益,

3.取得税收优惠:并购过程中企业可以利用税法中的税收递延条款合理避税,把目前亏损但有一定的盈利潜力的企业作为并购对象,尤其是当并购方为高盈利企业时,能够充分发挥并购双方税收方面的互补优势。审计人员需要注意的是,当亏损企业被作为并购目标时,一定要考察目标企业是否具有长期盈利潜力,并购方能否将目标企业的盈利潜力很好地开发和利用起来,而不能仅仅利用亏损企业避税方面的优势,忽视了并购以后的实质性经营。

4.取得上市资格:非上市公司通过并购上市公司,可以取得上市公司宝贵的“壳”资源。“借壳上市”不但可以迅速取得上市资格,提高企业知名度,而且通过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以获取配股以及发行新股的资格,较为便利地通过证券市场募集资金,并节约上市费用。审计人员应当注意审查上市公司是否借并购的机会上市,从而牺牲并购的效益来换取壳资源,或者希望上市后短期投机圈钱。

(二)并购成本

并购成本是指并购行为本身所发生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具体包括:交易成本、整合成本、机会成本。

1.交易成本

第一是信息成本:并购方必须全面收集目标企业财务信息,主要有目标企业的资产规模、资产质量、产品结构、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成本结构、融资能力等,从而对目标企业作出一个基本、全面的财务评价,并依据这些信息进一步确定并购价格。在有多家企业竞相并购同一企业的情况下,相互竞价必然加大并购成本,此时还要了解竞争对手的实力、报价和竞争策略等因素。一般而言,收集的信息越是充分、详细,信息收集费用越高,信息不对称的风险越小,并购成功的可能性越大。

2.整合成本:指并购后为使被并购企业健康发展而需支付的长期运营成本。具体包括:整合改制成本、注入资金的成本。整合与营运成本具有长期性、动态性和难以预见性。

3.机会成本:并购过程需要耗费企业大量的资源,包括资金的输出、物资的调拨、人员的调配,一旦进入并购过程,就很难有充足的资源考虑进行其他项目,因此,并购行为丧失的其他项目机会和资金收益就构成了并购的机会成本。

审计人员应当运用专业知识全面估价企业的并购成本,以及并购过程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六、与并购换股比例确定相关的审计风险

要合理确定换股比例,首先必须正确确定企业价值。企业价值有多种表现形式: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市场价值、清算价值等。这些价值表现形式虽然从一个方面或另一方面反映了企业价值,但都不能代表企业的实际价值。审计人员首先应该以某一公允标准确定企业的实际价值,而市场价值则是在实际价值的基础上谈判的结果。确定了企业价值之后,就要选择不同方法确定换股比例,最后评估换股后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并购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

价值评估方法包括:收益现值法、市盈率法、清算价格法、重置成本法。由于企业并购的并不是目标企业的现有资产价值,而是目标企业资产的使用价值以及所能带来的收益能力,也就是目标企业的未来价值。因此,并购方实际上是在选择与并购目标和动机相应的估价方法。当企业并购的目的是利用目标企业的资源进行长期经营,则适合使用收益现值法;当证券市场功能健全、上市公司的市价比较公允时,可以采用市盈率法;当企业并购的动机是为了将目标企业分拆出售,则适合使用清算价格法;如果企业作为单一资产的独立组合,则可以使用重置成本法。

审计人员在选择评估方法时,要注意区分不同方法的特征与适用性。一般而言,贴现价格法把企业未来收益或现金流量反映到当前的决策时点,能够反映目标企业现有的资源的未来盈利潜力,理论上的合理性易于为并购双方所接受,但是预测未来收益的主观性太强,有时难以保证公平。贴现价格法需要估计由并购引起的期望的增量现金流量和贴现率(或资金成本),即企业进行新投资,市场所要求的最低的可接受的报酬率,程序包括预测自由现金流量、估计贴现率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以及计算现金流量现值、估计购买价格,主观判断的因素很强。市盈率法操作简便,但需要以发达、成熟和有效的证券市场为前提,而且涉及大量的职业判断和会计选择,比如应用市盈率法对目标企业估值时,需要选择、计算目标企业估价收益指标,可采用的收益指标包括:目标企业最后一年的税后利润;目标企业最近三年税后利润的平均值;目标企业以并购企业同样的资本收益率计算的税后利润。在选择标准市盈率时,可以选择在并购时点目标企业的市盈率、与目标企业具有可比性的企业的市盈率、目标企业所处行业的平均市盈率。因此,当审计人员面临不同的方法选择时,应当考虑在风险和成长性上的综合性与可比性。

重置成本法没有对企业进行全盘统一考虑,不适用于企业无形资产规模较大或品牌资源丰富的情况。

(二)确定换股比例方法的选择

在以往的案例中,清华同方吸收合并山东鲁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折股比例为1.8:1;华光陶瓷以1.29:1的比例吸收合并山东汇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虹饲料吸收合并湖南城陵矶,折股比例为3:1;浦东大众吸收合并无锡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折股比例为1.25:1.那么,折股比例的确定有什么样的方法呢?

1.换股比例等于每股市价之比

在成熟发达的股市,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及其变动基本上可以反映公司的实际价值及其变化。但证券市场并不全是充分有效的,每股市价不但要受当前企业盈利能力和未来成长性的影响,也受投机因素和内幕信息的影响。在投机性较强、缺乏效率的股票市场,股票价格很难准确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实际价值,不适于采取每股市价之比确定换股比例。

2.换股比例等于每股收益之比

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优劣最终都将反映到企业的盈利能力上来,而每股收益则是国际通行的对企业整体盈利能力的反应指标。这一方法的缺点是:没有剔除非正常收支对企业每股收益的影响程度,也没有考虑未来的收益和风险。如果提高这一方法的精确性,可以把预期盈利增长和风险因素考虑在内,计算预期每股收益,用企业预期每股收益之比来确定换股比例。

3.换股比例等于每股净资产之比

净资产是企业长期经营成果的账面价值,能够比较客观地反映企业的实际价值,尤其是经过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之后,更能增强这种价值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但是,由于账面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受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影响,而且是建立在历史成本基础上的,不能反映考虑货币购买力的变化,也不能反映账外无形资源对企业未来发展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只能适用于账面价值较为真实,且合并双方实力接近、发展状况类似的企业合并。

在我国已发生的上市公司吸收合并案例中基本上采取了对这一方法进行改进的结果,在账面价值的基础上,以收益现值法对参与合并的企业进行合理评估,以评估后的每股净资产确定换股比例,也就是以下的换股计算方式:

折股比例=(合并方每股净资产/被合并方每股净资产)x(1+加成系数)

即以账面价值原则为计算基础,企业内在价值中涉及复杂推算的部分及融资能力、商誉等方面则以一个加成系数来反映。加成系数的确定是否充分反映了两公司相比较的价值比例关系,是否充分反映了合并双方股东的利益,在实践和理论上都存在探讨余地,审计人员在价值评估方面的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都需提高

在清华同方合并山东鲁颖电子的典型案例中,就使用了这种改进后的净资产比例法来确定换股比例。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结果,截至1998年6月30日,清华同方每股净资产为3.32元/股,山东鲁颖电子每股净资产为2.49元/股由于清华同方是上市公司,主营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开发业务,发展较快,未来盈利空间较大。经过双方讨价还价,确定加成系数为35%。由此确定换股比例为1.8:1,即以每1.8股鲁颖电子股份换取清华同方普通股1股

(三)换股比例的确定对合并各方股东权益的影响

1.稀释股东的持股比例:换股合并方式无论采用增发股票还是新发股票的方式,必然改变合并双方股东的持股比例,有可能改变主要股东对合并公司的控制能力,大股东可能由绝对控股转为相对控股。

2.摊薄公司每股收益:如果目标公司盈利能力较差,合并后每股收益达不到按换股比例折算的主并公司每股盈利水平,那么,采取换股合并方式将摊薄主并公司的每股收益。

3.降低公司每股净资产:在目标公司一方实际每股净资产较低的情况下,如果确定的换股比例不合理,则有可能降低主并公司每股净资产。由于每股净资产反映了公司股东持有的每股股票的实际价值,减少每股净资产就是对主并公司股东权益的侵害。

4.造成公司股价波动。

因此,审计人员必须首先协助合并小组的人员正确选择目标公司。评估并购方案的可行性时,应将其对并购后存续企业每股收益的影响列入考虑范围,综合考虑目标公司的账面价值、市场价值、成长性、发展机会、合并双方的互补性、协同性等因素,全面评估合并双方的资产,正确确定换股比例。

(四)并购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吸收合并的会计处理有两种方法:购买合并通常用购买法,换股合并通常采用权益联营法。采用权益联营法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被并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原账面价值入账,股东权益总额不变,被并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利润全部并入主并公司当年的合并利润表,而不论换股合并在年初还是年末完成。与购买法相比,权益联营法容易导致较高的净资产收益率,进而有可能对公司的配股申请产生有利影响。另外,主并公司还可以将被并公司再度出售,只要售价高于账面价值,就可获得一笔可观的投资收益或营业外收益。而购买法由于主并公司要按照评估后的公允价值而非账面价值纪录被并公司的资产与负债,评估价值又通常因通货膨胀等因素而高于账面价值,因此,购买法将产生较低的净资产收益率并很难获得再出售收益因此,审计人员必须留心并购公司是否利用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利润操纵

审计风险研究论文篇(5)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内部的审计线索发生了质的变化,记录业务的内部原始单据,如领料单等原始凭证变为电磁化的信息,计算机系统根据确认的经济业务自动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编制报表,实现财会核算的电算化。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都集中由计算机程序指令执行,各项处理再没有直接的人员负责。传统的审计线索可能完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电磁化的会计信息。电磁化的会计信息,磁盘和磁带比纸质的凭证、账簿、报表更易被破坏。如果保管不好,存储在磁性介质上的会计信息会因介质的破坏而丢失。更危险的是这些信息肉眼无法直接识别,可能被删改而不留痕迹,有些只是暂存的,如果设计考虑不周,审计时就不能追溯其来源。

(二)审计范围的扩大使审计固有风险加大

审计范围是指针对特定审计对象所开展的审计实践活动在空间上所达到的广度。传统审计主要是对被审计单位特定时期内的会计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及其所反映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电子商务环境下,除了对传统审计内容进行审计外,还需要对系统开发以及控制、运行环境等进行审查。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电子商务系统特点及其固有的风险决定了审计内容必须包括对网络信息系统处理和控制功能的审查,以证实其业务处理是否真实、合法及安全可靠。对内部网络功能与控制的审计包括:硬件系统的审计、软件系统的审计、人员组织及内部控制系统的审计;对外部网及相关单位的审计包括:审查网上的认证机构、加数字时间戳的机构、网上银行或电子货币发行单位的真实可靠性、加密技术和防火墙技术等网络安全控制措施的有效性。由于网上经济交易、资本决策都是在网络系统各工作站上完成的,因此,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审计的侧重点从事后审计转为实时审计,全方位地评价网络交易的安全性以及财务报告存在的风险要素,从而使审计固有风险加大。

(三)电子商务系统的特点使审计风险控制难度增强

由于互联网系统的分散性、开放性等特点,其安全保密性措施难以完善。计算机信息系统一方面面临系统故障的风险,以及对电子商务数据的非法访问、篡改、泄密和破坏的风险;另一方面还面临着被非法入侵和剽窃电子商务数据的风险、计算机病毒和黑客破坏的风险以及网络化经营管理存在的计算机舞弊问题。此外,若企业电子商务系统的设计存在先天性的功能性缺陷则可能给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和企业交易信息的处理等许多环节带来难以克服的弊端。因此,不完善的电子商务系统,以及其所处开放式的网络平台,将给会计信息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负面影响,降低企业内控水平,从而增强审计风险控制的难度。

(四)审计人员知识的局限性使审计结论难以准确

审计人员的计算机知识、网络技术和电子商务知识程度也成为评价检查风险的考虑因素。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由于审计环境、审计线索、安全控制、审计内容和审计技术的改变,对缺乏计算机、网络技术和电子商务知识的审计人员,会因为审计线索改变而不能识别、审查和评价企业的风险和控制,从而影响实质性测试的效果和审计结论的恰当性。为了准确对被审单位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有关审计部门、会计事务所必须拥有大量的既懂电子商务知识,又精通财会知识,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同时,这些复合型审计人才还须通晓有关审计软件的开发、维护,计算机的保养等。二、电子商务环境下控制审计风险的相关对策

(一)审计线索方面的追踪审查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审计需要跟踪的审计线索大部分存储在电磁性介质上,而磁性介质又容易被复制、篡改且不留下痕迹,审计人员应对审计线索的内部控制予以关注:一是在系统内建立日志和追踪文件,以审查在数据处理过程中是否有过渡文件进行修改和处理;二是在审计机构和签字确认单位的同时形成原始数据的备份或在不同部门各自形成相关的数据库(特别应当包括数额、金额和单价等主要数据项),这样既可以相互监督,又可以使审计线索得以保留;三是可采取就地审计和突击审计的方式,以防程序员对被审系统的应用程序加以篡改,防止操作员对被审系统数据文件进行增加、删除、修改等,从而达到降低审计风险的目的。

(二)数据安全方面的防范控制

电子商务与电子货币、电子支付、电子结算的发展,带来了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就是安全性问题。为控制审计风险,实际工作中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硬件系统的控制。测试的重点包括:实体安全、火灾报警防护系统、使用记录、后备电源、操作规程、灾害恢复计划等。系统操作员对处理日常运作及部件失灵是否作出了适当的记录与定期分析、硬件的灾难恢复计划是否适当、是否制定了相关的操作规程、各硬件的资料归档是否完整等。二是软件系统的控制。软件系统包括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其中最主要的是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和会计软件系统。总体控制目标应达到防止来自硬件失灵、计算机黑客、病毒感染、具有特权职员的各种破坏行为,保障系统正常运行。三是数据资源的控制。数据加密是电子商务信息系统中防止信息失真的最基本的控制技术。数据加密可以在OSI协议参考模型的多个层次上实现。系统的主体验证关键是要验证主体的信息,有效地保护数据的完整性。备份不仅在网络系统硬件故障或人为失误时起到保护用,还在入侵者非授权访问或对网络攻击及破坏数据完整性时起到保护作用。四是病毒的控制。充分利用防火墙技术,利用防火墙的过滤来实现局域网与外部网之间相互访问控制。做好经常性的病毒检测工作,进行杀毒、护理和动态的防范。

(三)内部控制方面的了解测试

在网络环境下,审计人员除对原有的审计范围和内容进行审计外,还应对被审单位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和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测试,找出控制弱点。一是了解测试被审单位是否制定适当的权限标准体系,岗位人员是否按照所授予的权限对系统进行作业;二是了解测试被审单位是否将系统内不相容职务划分清楚,在数据输出时,对不同密级的数据授予不同的权限;三是了解测试被审单位的系统操作是否遵循一定的标准、操作规程进行;四是了解测试试被审单是否建立数据备份与数据档案管理制度。系统数据与软件管理是否由不同人承担,系统进行备份数据恢复时,是否是由具体操作员和主管共同批准。

(四)审计信息系统的开发使用

电子商务环境下审计的实施,要求开发一个可以实现从审计计划到审计报告全过程的审计信息系统。该系统的建设要求突出先进性,可采用网络技术、数字技术的先进手段,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配置先进实用的计算机设备和功能强、可兼容的系统软件。一是要开发通用审计软件。可以是自主开发也可由财务软件开发公司完成,但都要遵循一个前提。即制定好会计软件数据接口标准。只有这样,开发出来的通用审计软件才能从被审单位准确获取各种数据,实现有效的远程审计。二是要建立审计服务信息库。通过网络及业务管理系统,录入被审单位的有关信息,建立一个完善的大容量的信息库,以便在审计时可以随时调阅和使用,提高审计效率。

(五)电子商务审计法规的建立完善

审计风险研究论文篇(6)

国际上传统的审计方法以账项基础审计和制度基础审计为主,但自二十一世纪初以来,伴随着“安然事件”等一系列重大财务舞弊案件的发生。审计失败屡屡显现,这些传统审计方法的缺陷充分暴露,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方法与理念应运而生。金融业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而商业银行又是金融业的主体,从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到2007年爆发的美国次级债危机无不证明银行业是可能剧烈影响一国乃至全球经济的高风险行业,如何在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推广应用风险导向审计方法,充分发挥其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是一个重大而又十分紧迫的课题。

一、风险导向审计的概念、特点与意义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方法首先兴起于西方国家的社会审计界(注册会计师),它是一种基于战略观和系统观思想,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风险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剩余风险,相应确定实质性测试的范围、时间和程序,从而将剩余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的审计方法。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审计重心前移,从以审计测试为中心转移到以风险评估为中,二是风险评估由对审计风险直接评估演变为对审计对象经营风险的间接评估;三是风险评估以分析性复核为中心,既对财务数据进行分析,也对非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并将现代管理方法运用到分析性程序中去:四是风险评估从零散走向结构化;五是测试性化,针对风险不同的企业、企业不同的风险领域,采用个性化的审计程序;六是实行并行作业,坚持白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相互印证,提高效率;七是审计证据向外部证据转移,通过了解企业经营环境,从外部取得大量证据来评价风险评估的恰当性。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是审计发展的必然趋势。风险导向审计利于将审计风险降低至可接受水平,它既可以帮助被审计对象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又可以降低或规避审计人员的审计风险与责任。风险导向审计将风险评估与审计程序紧密地联系起来,对一些风险因素比较大的领域和环节投入更多的审计资源,而对风险比较小的领域环节缩减审计资源,从而能够提高审计质量与效率,有效降低审计成本。

二、在商业银行风险蕾理中引入风险导向审计的一性分析

商业银行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使实际收益和预期收益发生一定的偏差,从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根据巴塞尔银行委员会分类,银行主要面临信用风险、国家和转移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风险。由于商业银行经营规模庞大,资产负债率高达90%以上,远高于一般工商企业,加之市场变化莫测、管理水平制约、同业竞争激烈、“三性”(即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矛盾冲突等因素,天然决定了商业银行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如果不有效防范风险,轻则导致银行经营亏损甚至倒闭,重则导致一国金融体系乃至经济、社会动荡。

在商业银行资金运动的全过程中,风险都是客观存在的,人们不可能把风险完全消除,只能通过有效的风险管理把风险缩减到较小的程度。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指银行为实现自身的经营目标,在业务经营过程中,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对其业务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和处理的活动以及银行监管当局为实现经济、银行稳定健康发展的要求,而对银行实施的外部监管活动的总称。它通常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在收益一定条件下的风险最小化;二是在风险一定条件下的收益最大化。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一般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决策、风险处理四个方面,风险处理的主要方式有风险预防和回避(如放弃高风险的业务品种或贷款项目)、风险分散(如实行业务多样化、资产多元化、客户分散化组合经营等)、风险抑制与转移(如设置信用担保或开展期货、期权交易)、风险的保险与补偿(如提取准备金)、风险自留(即银行以自有资金补偿损失)等。对商业银行实施风险管理的安全保障体系由四个层次组成:一是政府有关部门(如央行、银监会、国家审计机关等)的监管;二是社会监督(如会计师事务所及新闻舆论等):三是银行业协会自律;四是银行自我约束(主要是通过内部控制来实现)。

内部审计是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商业银行实施风险导向审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首先,加强风险管理,保障经营安全是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能和任务。其次,金融风险的突出存在,要求商业银行应用风险导向审计方法。再次,国际内部审计实务标准要求内部审计应用风险基础审计理论和方法。最后,现代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多、业务种类杂、业务规模大,而内部审计人员十分有限,审计资源短缺,供需矛盾突出,实施以传统的账项基础审计和制度基础审计为基础的详查法不仅不可能,而且也不经济,要求探索更加科学、高效的审计方法。而风险导向审计正是以全面评估风险为基础,从重要风险点人手,对风险高的业务与内容加大审计力度,追加审计程序,扩大审计范围,对症“下药”,精准“打击”,定点“爆破”,把银行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实现安全、高效、稳健发展的目标。

三、风险导向审计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的推广与应用

近年来中国的主要商业银行日益重视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建立了具有高度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内部审计机构,并围绕风险管理开展了一系列审计活动。但是,从总体来看,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主要是以传统审计方法为主,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理念与方法还不成熟,审计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风险导向审计的应用前景十分广阔,潜力十分巨大。

(一)在内部审计人员中大力强化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在国际会计师联合会2003年三个新的国际审计风险准则后,中国注册会计协会了新的审计风险准则,从而确定了风险导向审计在社会审计中的作用与地位。但是目前在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系统还远没有普及风险导向审计思想,有必要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和各商业银行审计工作规定中明确提出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并修订补充相关条款。在审计实务中,审计人员要树立风险导向意识,将风险导向审计与制度基础审计、账项基础审计结合起来运用。即在风险导向审计观念下,客观评价被审计单位外部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发现会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对评价出的高风险领域,实施详细的账项审计,有效地控制风险,节约审计成本。

(二)以内部控制综合评价和风险评估为基础科学制订审计计划。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制定审计计划,既是做好风险导向审计、加强风险管理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当代国际国内审计制度的规范要求。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2004年1月修订的《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第2010条规定:“内部审计活动的业务计划应建立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并至少每年制定一次。”《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第二十五条规定:“内部审计部门应在年度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审计重点,审计频率和程度应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性质、复杂程度、风险状况和管理水平相一致。对每一营业机构的风险评估每年至少一次,审计每两年至少一次。”结合我国各商业银行实际,我们认为内部审计部门每年应当于第四季度对支行级以上单位(含二级分行、一级分行)开展一次内部控制综合评价,发现风险在不同的经营机构、业务品种的分布情况,根据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状况把分支机构划分为一、二、三、四类等不同的等级。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年其他内外部审计及检查情况,对所有营业网点进行一次风险评估,划分为高、中、低风险网点。在综合评估辖内各分支机构、业务品种风险状况的基础上,有的放矢地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包括审计项目、覆盖对象、时间安排等),对高风险的单位和业务投入更多的审计资源,确保审计频率和程度与所在银行业务性质、复杂程度、风险状况和管理水平相一致。

(三)以风险管理为中心再造审计流程。商业银行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阐述的三个部分的审计业务流程和程序实施风险导向审计。第一步是风险评估程序。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包括内部控制)的基础上,评估会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作为风险评估的一部分,审计人员应当运用职业判断,确定识别的风险哪些是需要特别考虑的重大风险。应当重点考虑下列事项:(1)风险是否是舞弊风险:(2)风险是否与近期经济环境、会计核算和其他方面的重大变化有关;(3)交易的复杂程度;(4)风险是否涉及重大的关联方交易;(5)财务信息计量的主观程度,特别是对不确定事项的计量存在宽广的区间;(6)风险是否涉及异常或超出正常业务范围百勺重大交易。第二步是控制测试程序。控制测试的目的是为了测试内部控制在防止、发现并纠正认定层次重大错报方面的运行有效性。第三步是实质性程序。实质性程序包括对重大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细节测试以及实质性分析程序,目的是为了发现认定层次的重大锚报,以获取适当的审计证据。

(四)突出抓好重点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的审计。在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中,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国际业务比重较小,相应国家和转移风险、市场风险的风险敞口较小,在现行体制下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也不太突出,且上述风险主要由外部监管部门(央行及银监会)监管,因而不是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重点。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风险是信用风险(即因交易对象无法履约而损失贷款的风险),2007年12月末我国商业银行贷款总额206万亿元,占当年中国GDP总额24_7万亿元的83%,其中不良贷款12684"fL元,占全部贷款比例为6.17%,如果加上历年已核销及剥离到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贷款,不良贷款总额高达数万亿元。其次是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的《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董事会应将操作风险作为商业银行面对的一项主要风险”;第十一条规定:“商业银行的内审部门不直接负责或参与其他部门的操作风险管理,但应定期检查评估本行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运作情况,监督操作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对新出台的操作风险管理政策、程序和具体的操作规程进行独立评估,并向董事会报告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运行效果的评估情况。”所以本着风险导向和重要性原则,内部审计部门应该突出抓好信贷业务(主要包括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审计,确保信贷资产安全,防范信用风险;突出抓好各项业务的合规审计以及业务管理部门的自律监管审计,确保规范经营,防范操作风险。

(五)对风险突出的经营单位开展集中审计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点多面广,而审计人员相对较少,以前主要采取审计机构分区域设置、划块包干、抽查审计的方式监督,导致审计力量分散,难以突破重点,难以查深查透问题,导致大案要案及重大经营风险时有发生,甚至长期隐藏未能发现,所以有必要分步推行集中审计方式。所谓集中审计,是指集中审计力量(如集中全国银行系统审计人员审计部分分支行),集中审计时间(连续审计几十天甚至几个月时间),开展全面深入审计,从而对一个分支行的业务经营状况真实性、合规性以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健全性和有效性作出总体评价。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内部控制相对薄弱、经营风险较为突出的分支机构开展集中审计,及时识别、化解和防范区域性风险。

审计风险研究论文篇(7)

一、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审计风险及其成因

现阶段会计电算化审计包含两个涵义:一是对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审计,二是利用电子计算机和软件作为审计工具进行辅助审计。审计风险形成原因如下:

1、审计可视线索消失,导致审计风险

在手工条件下,审计线索包括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会计人员对各项经济业务的会计记录都是以纸质形式存放,审计人员可以通过这些书面记录加以审计。然而,在应用计算机处理会计资料后,纸面信息变成了只有计算机才能识别的磁性介质上的代码,并且这些代码是为会计人员服务的,对审计人员而言,磁质代码无异于在审计对象面前增加了一道无形的墙,看不见,摸不着。传统的审计追踪审查已不适用,审计的切入点更多的是依靠自己的经验和判断,客观依据的不足,导致检查风险增大。

2、会计电算化系统内部控制的变化,导致审计风险及控制难度增加

在手工条件下,内部控制一般表现为对人的控制,采取的手段主要是利用纸面信息进行手工核对和检查,责任容易明确,结果也比较直观。可是,在会计电算化条件下,内部控制转变为对人和机器的双重控制,且以对计算机控制为主。若内控制度不健全,计算机数据和程序的修改完全可以不留痕迹地进行,同时计算机容易受到“黑客”的入侵和“病毒”的侵袭,特别是国内外利用计算机犯罪的众多案例,更说明了会计电算化条件下内部控制的难度,这对审计工作而言,加大了审计风险。

3、会计环境的变化导致审计环境的变化,增大了审计风险

记账方法的改变,改变了会计环境,同时也改变了审计环境。在会计电算化环境下,审计人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去了解和审查电算化系统的功能、结构,以证实该系统在业务处理方面的合法性、正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例如,会计电算化软件本身的完善性,计算机硬件的可靠性,会计电算化软件内部控制的严密性等原因造成的系统风险,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操作人员、技术人员造成的操作风险等。这大大增加了对会计电算化系统审计的难度,增加了审计风险。

二、会计电算化系统审计风险的防范对策

1、提高审计人员的电算化素质

思想决定行动。会计电算化系统审计的完成,最终取决于人。为此,一方面,我们必须克服思想倾向,时刻警惕审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防患于未然。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做好防范工作,同时,应注重对会计电算化审计人员的培养,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在职人员电算化应用水平的培训。二是加快和财经类高校联合办班,专门培养既懂计算机又懂会计和审计的复合型知识结构的审计系统开发人员,择优录取到审计队伍当中,使他们成为电算化审计的专业技术人员。

2、完善电算化审计标准与准则

计算机审计准则是对电算化审计的标准化,是衡量审计工作的标准、提高审计质量的保证。在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中,审计难度更高,审计风险更大,过去手工会计系统的审计标准和准则中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因此,在制定标准和准则时要在考虑我国国情的前提下大力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在制定具体准则时应侧重于对计算机系统内部控制的评价、对审计人员应具备的资格、电算化审计过程和相关的审计技术以及证据收集等方面做出规范。建立一系列与新情况相适应的审计准则,包括系统设计、开发、运行、维护等标准,以及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计算机审计业务的发展,并逐步向国际审计准则靠拢,将审计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

3、开发、应用高效的审计软件

审计风险研究论文篇(8)

0引言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我国在近些年来出现的旨在明确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经营管理责任而进行的一种审计活动,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离任审计。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单位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对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进行的审计。

1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经济责任审计具有时间跨度长、涉及业务范围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审计风险多的特点,而内部经济责任又不同于国家专职审计机构;国家审计对县以下的党政领导班干部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具有独立性、权威性、严肃性和一定的强制性;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取决于部门单位领导决策与指令,具有被动性、附属性、依赖性和一定的局限性。

2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定义及表现

所谓风险是指损失发生的可能性。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指由于审计人员本身的失误或其他客观原因,未能全面了解责任者所在单位的情况而造成的估计和判断,导致经济责任审计结论不实,对被审责任人任期内的经济责任作出不恰当评价的风险。

2.1法律、法规的不完善致使审计涉及的效益性和任期责任难以判定。当前,我国有些法律法规出台相对滞后,在审计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出现无法可依的情况,使得有些问题难以认定。再者,一些地方和行业系统的“土政策”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相一致,甚至出现“撞车”现象。特别是在认定被审计个人经济责任时,将会处于僵持的境地。这些无疑都将加大审计风险。

2.2有意识的舞弊行为和手法变幻使隐蔽性增强,导致审计风险。评价经济责任和廉洁自律表现,必须以真实的会计指标为依据。经济责任审计更注重量化指标,审计评价在很多情况下是靠数据说话的。所以虚假会计信息对审计结果的影响不言而喻,会计资料的可信度差,直接影响审计评价的客观性,甚至造成判断上的错误。

2.3机关单位与三产关系的复杂化,含有许多不稳定因素。有些党政机关在前几年兴办了一些经济实体,至今没有完全脱离机关的管理,在经济上存在一定的牵连或保持着紧密联系。

2.4受审计环境影响带来的风险①法律规定内审部门在一定的程度上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但内审部门在业务上需接受上级审计机关指导,而在行政上受单位行政首长领导,这种双重领导体制使得内审部门在某些方面很难做到独立依法审计监督。②内审部门根据单位内部组织人事部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任务,若审计期间太短,则必然影响审计任务的完成,从而影响审计质量。③内审部门与单位内部组织人事和其他干部管理部门还没有建立起稳定的协调协作关系。对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往往是先离任并任命,后审计,使审计工作处于被动局面,甚至造成有些问题无法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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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及其影响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一般是指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务报表、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本人述职述廉报告没有公允的反映其任职期间财政收支管理的真实情况,而受业务复杂程度、内部控制制度、审计方案、审计成本、审计经验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审计人员未能发现财务收支管理报告中存在的错误和舞弊,造成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和意见不公正、甚至不正确的可能性。

不能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会导致审计失败。审计失败是指财务报告中存在严重不实,审计人员经审计没有发现这种不实或者隐瞒不报,对财务收支管理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一贯性发表错误的审计意见。众所周知,财务报告在引导经济、政治、组织和个人的决策和行为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审计失败会带来不利结果。如果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不实,而审计未能发现并将之披露出来,信息使用者很可能会因此做出错误判断,甚至造成重大损失。从这一角度来讲,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的主要目的也就是防止审计失败。

二、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分析

(一)客观因素

1.现行审计管理体制的局限性。我国国家审计机关是依照1982年通过的宪法设立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在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双重领导下行使本行政区域的依法审计监督职能。作为地方审计机关,要服从本级政府领导,且审计经费由地方政府供给,审计干部的使用、调动、任免权在地方,而审计业务管理工作属上一级审计机关管理,当审计触及到地方利益或触及到地方主要领导授意、决策的事项时,审计机关会遭受各方面的压力,很难处于公正的立场发表审计意见。由此可见,现行审计管理体制不能保证地方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这无疑加大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2.会计环境影响。我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型期,法律环境变化快,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并不健全,会计制假较为普遍,铺张浪费、偷税、漏税、私设“小金库”、贪污盗窃等违法违纪行为较为严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比较广泛,有有形的,也有无形的,这种较差的会计环境存在审计对象提供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有一些部门单位为使其离任领导顺利升迁,又在会计资料上大做文章,做假账的事时有发生。会计资料的不全面,内容不真实,严重影响到审计成果的真伪,无形中会给审计机关带来审计风险。

3.审计对象的复杂性、特殊性。经济责任审计是从经济活动入手,通过审计分清领导个人应负有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从而最终达到对“人”的评价,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机关任用、考核干部提供参考依据。因此,经济责任审计既不同于财政、财务审计,又不同于经济效益和财经法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实质上是对“人”进行审计,它将组织人事部门的部分风险转移到审计部门上来,承担了其他方面审计所没有的责任风险。其次,审计对象任期时间长、情况复杂,导致审计风险的加大。一般领导任职期限达5~8年,最短的也有3年左右,这些单位的会计资料繁多,在确认财务收支或资产负债及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方面的工作量大,再加上财务人员更换频繁,新的财务人员对过去发生的一些经济事项又说不清楚,给审计实施工作带来不少困难。这种情况的审计工作潜在着审计风险。

4.审计成本的制约。一方面,我国国民经济较快增长,社会对审计需求量不断扩大,但审计人员、经费增长缓慢。国家审计机关面临审计任务重、时间紧、经费少的现状。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数量大,在每位领导干部换届时或日常工作变动时,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或离任时作出客观评价,难度大,承担的责任、压力大,无形中增加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另一方面,现代审计注重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测评,在此基础上确定了审计重点,并主张采用抽样方法,分析性测试技术。这些方法的运用使审计结果必然带有一定的误差,产生一定的审计风险。

5.审计评价没有统一的标准。审计实践中,还没有法定的具体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这给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和界定增加了难度,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表现为评价只对单位不对人。审计评价中,有的审计人员害怕承担审计风险,认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于财务收支审计,有其特殊性,评价有风险,干脆只对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进行评价,而不对领导干部个人在遵纪守法及履行经济职责方面进行评价;二是表现为超范围进行评价。有的审计人员总想能全面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从而超越被审计者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真实、合法、有效及相关经济责任的范围,把不属于经济责任的评价内容也加到评价之列。诸如精神文明建设、干部的使用等等;三是表现为主观臆断型。有的评价仅凭主观想象而缺少或无相关的取证资料来证明。如有的在审计报告中写着:“内控制度健全”、“固定资产真实相符”,但在查看整个审计案卷并无证明材料;有的不加分析,不加查证,照抄被审计者个人提交的书面材料来评价;四是表现为言词绝对化,即在评价时,审计人员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使用绝对化语言表述评价意见的现象。这势必影响经济责任的质量,削弱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增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风险。

(二)主观因素

1.审计人员风险意识薄弱。国家审计机关是依法设立的,其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同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行使的是国家赋予的审计监督权,无竞争压力,一般不会引起法律诉讼。对于审计机关及人员出具不恰当或错误的审计意见、报告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现行法律法规未作明确规定。由于无审计法律责任压力和竞争压力,审计风险意识薄弱,往往只求完成审计任务,未能加大审计力度,导致审计质量不高或无效果,因而无法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加大了审计风险。

2.审计方法落后。采取传统的审计方法,只注重实质性测试,对账、证、表检查后出具审计报告。未能采用以内控制度测评为主的现代审计方法,不能确定审计重点、突出审计重点,往往是“抢了芝麻,丢了西瓜”,难以保证审计质量,从而加大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3.审计人员知识水平有待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属综合性审计,涉及知识面较广,即涉及到审计、会计方面的知识,又涉及到工程、机械、法律、宏观经济、评估方面的知识。因此,审计人员在知识结构上必须具备多方面知识,才能高质量地完成审计任务,正确评价领导经济责任。但地方审计机关审计、会计人才较多,而工程、机械、法律、评估、宏观经济方面的人才很少,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往往力不从心。加之忙于过重的审计任务,审计干部后续教育未得到重视,专业培训较少,导致审计人员知识单一,不能确保审计质量,加大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三、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评审

内部控制制度的评审是现行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防范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关键点之一。在实际工作中,要把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不健全或执行乏力的审计对象,作为重点或实施详细审计。同时考虑把风险基础审计模式引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账目基础审计方式、制度基础审计模式有机结合起来,从而达到降低审计风险的目的。

(二)合理确定审计重点,确保审计质量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要以责任人是否充分履行其受托经济责任为中心围绕其应该承担的财务责任、经营责任、管理责任这三个方面进行,要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行业和管理特点有所侧重。同时在实际操作中,还要把审计对象进行排队,对有资金分配权、单位资金多,历年违纪违规问题多,社会反映比较差或近期有举报信件的列为重点单位,把这些单位的领导列入重点审计对象,审计机关应整合审计力量,加强重点对象的审计工作,以确保整体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三)改进审计手段,运用科学审计方法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事项的时间长,内容多,工作量大,组织人事部门对审计结果的要求急。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途径,就是改进审计手段,采用科学有效的审计方法。一是通过帐面审计与调查相结合,领导人自查自报与座谈走访相结合,来拓展审计线索来源。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不但自己可以评说,而且本单位的群众最有发言权,因此,审计人员不但就帐论帐查违纪,还应坚持走群众路线,进点时,实行审计公示制度,采取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公开接待来访时间和地点、个别走访和座谈等多种形式,确定审计重点、内容与方法,减少审计风险;二是充分利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成果。责任人的廉洁与否,通常都能从财政财务收支上反映出来。调阅以前年度审计档案,了解以前年度存在问题,分析发现问题存在的可能性,选准切入点,对降低审计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三是做好几个结合。要针对不廉洁行为隐蔽性强,特别是个别责任人利用职权,搞转移支付或回扣的特点,坚持查一级单位与查二级、三级单位相合,查本级会计单位与查关联单位相结合,查帐与查实结合,内查与外调相结合,重点与一般结合。这样才能把问题查深,查透,最大限度地降低审计风险。

(四)恰当作出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

审计风险研究论文篇(10)

一、审计风险的基本涵义

国际审计准则第25号《重要性和审计风险》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对实质上误报的财务资料可能提供不适当意见的风险”。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则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二、审计风险的二种形式

1、评估审计风险

评估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接受某审计项目后,在初步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采用一定的审计手段,所评估的该项目可能存在的审计风险。评估审计风险主要与被审计单位本身的各方面情况有关。被审计单位的规模越大、经营性质越复杂、内部控制越弱、管理当局的可信赖程度越低,则评估审计风险也就越高。评估审计风险是导致财务报表产生重大错报和漏报的可能性,是客观的存在,它不受审计人员的影响和控制。

2、终极审计风险

终极审计风险是指审计项目完成后所实际形成或审计人员实际承担的审计风险。终极审计风险主要与审计程序的设计和执行情况有关。审计程序设计和执行得越好,终极审计风险就越低。终极审计风险在数量关系上、理论上应与可接受审计风险一致,但实际上,它既可能大于也可能小于可接受审计风险,因为审计程序的设计和执行受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某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因而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过程中,应尽量按计划规范操作,以使终极审计风险控制在可接受审计风险范围内。

三、审计风险存在的因素分析

1、客观经济活动的复杂性以及审计范围的扩展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业务的种类和性质在不断的多样化和复杂化,被审计单位的会计信息资料越来越多,客观上加大了审计风险的发生。而社会公众对审计的要求也由此越来越高,社会公众要求审计人员揭示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重大差错和舞弊,并要求审计人员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做出评价,不仅加大了审计人员的审计责任,也使审计人员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难度大幅度增加。

2、社会公众的审计期望值过高

职业界和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要求过高,绝大部分人认为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会计报表就应该绝对正确,完全可以信赖,这就形成了社会公众与注册会计师职业水平的审计期望差。实际上,由于被审计单位的因素、注册会计师的能力有限等因素的影响,注册会计师无法保证能够觉察所有的舞弊行为,他们也只有在遵守职业规范基础上,一定程度上保证会计报表的正确,按公认会计准则公允表述发表意见。

3、被审单位配合不默契

在审计中,如果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审计人员将无法取得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限制审计范围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是被审单位怕问题被揭露,而对审计施加限制,妨碍审计人员进行正常的审计检查;另一方面,由于审计人员对被审单位相关情况不熟知,对方提供资料不全,有意隐匿其经济活动内容,而又未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做出承诺,这都会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

四、审计风险的控制方法

1、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高低直接影响到审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因此应当加强对审计人员的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和风险分析与控制能力,从而降低审计风险。

2、遵守审计准则

审计人员在执业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审计准则,遵守职业道德,保持合理的职业谨慎态度,严格遵守审计程序,避免发生重大疏忽。

3、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实践证明,在很多审计诉讼案中,审计人员在审计时未能识别重大错弊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没有了解被审计单位所在行业的特征和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情况,而是只限于对会计资料的复核,从而遗漏了重要审计线索。因此当被审计单位已陷入财务困境时,审计人员应当格外谨慎。

4、签订业务约定书,取得管理当局说明书

签订业务约定书,取得管理当局说明书以明确划分审计责任和被审计单位的责任,明确审计范围,预防审计风险,一旦审计风险成为现实,也可减少审计赔偿损失。

总之,审计风险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还是一个实践问题。因而,审计风险控制的措施既涉及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也涉及

到社会各方面。随着审计事业的发展,审计人员法律责任越突出,审计风险管理就越重要。

审计风险研究论文篇(11)

作为审计理论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审计风险的概念主要存在两种观点,即“损失可能论”和“意见不当论”(朱小平、叶友,2003)。前者比较典型的如国内学者徐政旦、胡春元(1998)所下的定义:完整的审计风险概念,应从广义上解释,即不仅包括审计过程的缺陷导致审计结果与实际不相符而产生损失或责任的风险,而且包括营业失败可能导致公司无力偿债,或倒闭所可能对审计人员或审计组织产生伤害的营业风险;后者主要是指审计人员针对含有实质性错误陈述(或重大错误陈述)的财务报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风险(AICPA)。两种观点各有自己的一定的使用环境和侧重点。在研究审计风险造成的经济后果中,第一种观点有一定的可取之处,而在研究审计过程中的职业判断和审计技术,则会侧重于第二种观点。本文侧重于意见不当论的观点,认为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对财务会计报表的重大错报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的可能性(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中的规定一致)。但是这种风险的评估和判断是审计师职业判断,较多的依赖于审计师的主观判断和经验,作为理性经济人,必然受到审计师的自身经济利益的影响,因此,审计风险的判断和评估必然受到其经济后果的影响。如果审计风险之外的风险(比如并非审计师过错的经营风险,即营业失败可能导致公司无力偿债,或者倒闭所可能对审计人员或者审计组织产生伤害)引起的经济后果比较严重,那么审计师可能在评估的时候更加谨慎,对审计风险投入更多的审计资源,以降低审计风险。因此,本文认为,审计风险是审计师对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的会计报表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风险(与审计师过错有关),但是这种风险的判断和评价受到审计风险之外的非审计师过错的公司经营等方面可能对审计师带来的经济后果的影响。

本文将审计作为公司的外部治理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公司治理的外部治理机制包括市场机制,而审计师的审计工作及其审计工作的产出——审计报告,都可以看做审计产品。如果将审计市场看做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个子市场,那么以产品生产者的视角来看待审计生产者的风险,就会更加清楚。作为审计市场的供给者,由于产品的质量方面的问题所产生的消费者索赔等经济损失,应当是审计这种生产活动所产生的主要风险。这样,我们可以认为,审计质量达不到要求所产生的风险我们称之为审计风险I;同时,由于审计活动所产生的,与审计质量无关的经济损失的可能性,也应当包含在审计风险之中,这些风险我们称之为审计风险II。

审计风险I与DeAngelo(1981)的关于审计质量的定义(审计质量是审计审计师发现客户会计信息存在错漏并报告这种错漏的联合概率,审计质量与审计师发现客户会计信息的错漏的能力和自身的独立性相关联)有一定的关联性,即不符合审计质量要求的审计产品就有可能产生审计风险,这就与AICPA的定义基本一致。在由于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定价时是从审计成本和经济后果方面全面考虑的,因此不少文章在考察审计定价时,主要侧重于第一种审计风险的概念。在Houston et al.(1999),Hsueh Ju Chen,et al(2006)等人的文章中称为审计风险(audit risk),与未发现的重大错报相关。

审计风险II在有的文章中被称为契约风险(Larry E.Rittenberg et al.,2005);在有的文章中被称为剩余审计风险和非法律风险(R,W,Houston et al.,2005);有的文章中称为非审计风险(Houston et al.,1999,与重大错报不相关);在Hsueh Ju Chen,et al.(2006)文章中称为商业风险(business risk),和个人风险(personal risk)。

审计风险I和审计风险II合起来应该对应的是损失可能论,审计风险I对应意见不当论。

朱小平、叶友(2003)认为目前审计界正处于一方面仍然大量使用制度基础审计,另一方面逐渐从制度基础审计向风险基础审计过渡的时期。从发达国家的审计实践来看,风险基础审计尚未完善,有关理论和模型尚未定型,从而需要人们进一步的探索,一方面原有的理论体系尚未完善,另一方面新的理论体系尚未建立。这样,对审计风险,尤其是重大错报风险的概念的研究就显得很有意义。

对审计风险主要因素的研究。从损失可能论来看,不少学者认为我国当前的主要的审计风险并不是法律风险,而是监管风险,理由是当前的法律环境对审计师的责任追究并不到位;但同时,审计质量却具有一定的经济后果,审计师声誉越高,“质量溢价”越高(李连军,2005),因此,对审计市场的监管,或者对被审计对象的处罚可能会影响到审计师的声誉,进而会影响到审计师的审计定价。从意见不当论来看,审计师的对于审计对象的风险评估会影响到审计过程中的审计程序的实施,从而做出不当的审计意见。

Allen D.Blay,L.Dwight Sneathen,Tim Kizirian(2007)使用档案数据研究了审计师对于持续经营和舞弊风险的初步评价对于审计计划和审计绩效的相关性。研究结果表明,持续经营和舞弊风险与重大错报风险显著相关。并且,舞弊风险对审计证据的影响完全受到RMM评价的传导完全的媒介传导,中度持续经营风险并不完全受到RMM的传导。从这篇文章可以看到,舞弊风险已经完全在重大错报风险中得到反映,但是持续经营风险并没有在重大错报风险中得到完全的反映。

作为审计准则中明确提到的具体的客户业务风险种类中,舞弊风险被认为具有普遍的影响力(AICPA,1990;IAASB,2004a,d),影响到审计的许多地方。结合上面的文章,可以看到,舞弊风险是研究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重要内容。

国内有文章通过调查问卷数据对审计风险的要素进行了有价值的研究,例如陈力生等人(2005)的研究;吴溪(2007)则是通过对1999-2006年间中国证券市场发生的72例财务报表审计失败案例进行观测,认为监管机构在近年来对会计师事务所或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认定显著区域缓和和稳健。

通过上述文献可以看出,审计风险I直接取决于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审计风险I中与单位相关的是重大错报风险;审计风险II则影响审计师对于重大错报风险的判断。换句话说,审计风险I与重大错报风险相关,审计风险II与经营风险相关联。审计师声誉、投资者监督、法律环境通过对两种风险的影响,最终影响重大错报风险的判断和评价。

参考文献:

[1]李爽,吴溪.监管信号、风险评价与审计定价:来自审计师变更的证据[J].审计研究,2004,1: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