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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环境保护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2 17:37:30

环境与环境保护论文

环境与环境保护论文篇(1)

几十年来,我国环境保护经历了一个由污染物达标排放、废物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到推行实施ISO14000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逐步深化的过程,这些环保措施在不同社会经济发展时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在不同程度上存有某些明显不足和缺陷。循环经济在思想上,首先强调的是思维的严密逻辑性和事物的彼此相关性,不仅在其体系内部形成了完整的结构形式,而且将环境与经济紧密和巧妙地结合起来。循环经济在品质上,无论在环境技术,还是在经济技术上都明显优于任何一种单一环保措施。(1)清洁生产要求的是尽量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而循环经济强调的是将污染物转化为再生资源循环使用,使环境成本达到最低;(2)废物利用是针对污染废物采取的再利用技术,而循环经济提倡的是将生产过程中的副产物—污染物当作产品原料被再合理利用;(3)污染达标排放是环境保护的最低要求,这一标准既不涉及污染物总量控制,也不涉及污染物排放后污染指标的变化反弹,因而是一个被认为不太让人放心的环保指标。而循环经济则是一个优化的完全环保标准。

1.2实现循环经济必须理性经营环保

从环保靠政府转到理性经营环保,环境保护便登上了市场经济的大舞台,而环境保护在其当中究竟扮演什么角色,这就关系到与市场经济的关系问题。就拿环保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看,从社会化投资、专业化建设、市场化经营、规范化管理到规模化发展,无论哪项内容,哪个环节,哪个运行程序,若离开了市场的支持,都难以有所作为。从另一方面看,若离开了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也无法取得成功。可以说,环境保护在政府和市场中间,既要全面接受政府的领导和监督,又要在市场经济中,按照市场法则和客观规律办事。

1.3循环经济即清洁生产

与传统经济相比,循环经济的不同之处在于:传统经济是一种由“资源—产品—污染排放”所构成的物质单向流动的经济。在这种经济中,人们以越来越高的强度把地球上的物质和能源开采出来,在生产加工和消费过程中又把污染和废物大量地排放到环境中去,对资源的利用常常是粗放的和一次性的,通过把资源持续不断地变成废物来实现经济的数量型增长,导致了许多自然资源的短缺与枯竭,并酿成了灾难性环境污染后果。与此不同,循环经济倡导的是一种建立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模式,它要求把经济活动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的模式,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的过程,使得整个经济系统以及生产和消费的过程基本上不产生或者只产生很少的废弃物,只有放错了地方的资源,而没有真正的废弃物,其特征是自然资源的低投入、高利用和废弃物的低排放,从而根本上消解长期以来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尖锐冲突。

2实施循环经济的必要性

2.1发展循环经济能够使我们在更高的起点上协调经济和环境的发展

环保部门推动循环经济,其目的在于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环境问题,这不是治标而是治本的办法。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十分重视我国推进循环经济的工作,总书记、主席、总理、曾培炎副总理都对发展循环经济做出了重要指示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指明了方向。环保总局将紧密结合十六大精神的学习和贯彻,把发展循环经济贯穿到环境保护工作之中,并作为新时期环保工作的重点。

2.2循环经济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有效手段,是实现新型工业化的重要途径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到2003年,按现行汇率计算,我国经济总量已经达到了世界第7位,13亿人口初步达到了小康生活水平。但是,如何才能保证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这个问题不但国人关心,世界许多国家也在关注。2002年在南非召开的世界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上明确指出了可持续发展的三个主要支柱或称之为三个维度:即经济、社会和环境。经济发展创造更多价值,但不仅仅是简单的GDP增长,而是要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环境方面要减少负面影响而且应持续改善,社会要解决充分就业问题。经济发展带来社会两极分化和大量失业,这不只是中国存在的问题,也是世界上存在的问题。真正实现可持续,必须要从这三个维度来解决。发展循环经济能使其实现“三赢”,在不损害环境的前提下促进经济高速增长,通过提高资源利用率(或生产率),发展静脉产业,增加社会就业和社会公平。

2.3循环经济使我国占领新的战略制高点,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中国人口多,资源有限,经济基础总体上薄弱,技术管理水平低,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在这种基础上,要实现一个世界上13亿人口大国的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实行跨越式发展。用50年或更长时间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走常规的发展道路是难以实现的。发达国家在工业化初期,在资本原始积累过程中,依靠的是大量掠夺其他国家特别是殖民地国家的资源,来维持少数国家、少数人口的超常规发展。当时无论是资源还是环境条件都是十分充裕,而我国是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我们的发展主要依靠国内市场,依靠国内的资源和环境支撑。我们必须用新的发展模式,必须要超常规地发展。循环经济就是一种新的模式,为我国经济超常规发展提供了可能。目前,国际上已经开展了大量与循环经济有关的研究,如清洁生产、工业生态学或生态工业、生态经济、循环型社会、循环经济、生命周期分析、无碳和少碳能源等等。已有许多著作问世。发达国家大的公司这方面都已经做了探索和研究。如1978年福特汽车公司、戴姆勒奔驰公司即投巨资开发了以氢为能源的燃料电池,已经积累了一系列成熟的技术。尽管由于目前石油资源充足,该项技术还没有大范围推广。但是,我们可以预料的是,当石油资源出现危机、价格高涨的情况下,这项技术就会得到广泛推广,就可以占领世界市场,占领技术高地。我们不能循着发达国家的老路走。虽然GDP增长了,但如果资源和环境出现短缺,经济的脆弱性就表现出来了。发达国家通过大量的海外投资赚取了巨额利润,不是靠资源,而是靠知识。中国要实现可持续发展,也不能仅仅依靠出口比较廉价的商品,或靠大量的外资,这只能在一定时期起一定作用,但起不到根本性的作用。

3目前我国循环经济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3.1存在的问题

(1)认识观念滞后。

我国民众的环保意识不强,民间环保组织发展也非常薄弱,不利于环保社会的构建。部分企事业单位、公民尚不能准确、全面地理解循环经济的深刻内涵,表现在一是对循环经济一无所知或是将循环经济误认为污染治理或是停留在环境保护层面,只知其表,不知其义;二是对其重大意义和作用认识不到位。有关循环经济及循环型社会的观念与知识有待于广泛宣传和推广甚至当作一种教育;决策方面由于认识的肤浅,使得循环经济的的工作仅仅停留在理论的探讨和宣传口号上;企业管理方面,产业与产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循环利用,企业内部的“3R”也难以实现。即使一些部门和行业大力推行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但都远远没有上升到发展循环经济的层面和政策的高度,没有以循环经济的理念统领经济的全面发展。社会公众方面,公民支持、参与建设的意识也较为淡薄,环境保护意识不容乐观,对循环经济的认识很模糊。对兰州市民的调查中,仅有43.2%的被调查者知晓一种或一种以上的生活垃圾回收方式,只有14.6%的居民支持实行家庭生活垃圾收费制。

(2)立法滞后。

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立法已经起步,主要体现在两个基本法律,即:2002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200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清洁生产促进法》和2008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循环经济促进法》。但是,我国离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框架尚有很长的路要走,在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方面,尚未形成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框架。一是没有把绿色城市建设作为立省之本,上升到基本法的高度;二是发展循环经济的综合性法律法规尚未出台;三是具体的具有操作性的专门性的法规缺位,在具体的建设实务方面有不少法律空白,如发展循环经济涉及的财政投入机制、税收管理体制、融资配套体系、法制教育宣传等等方面,都须加强立法。

(3)市场机制欠缺。

用经济手段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是OECD国家采用激励机制保护环境的延伸。由于OECD国家实施了严格的“污染者付费”政策,废旧物资回收和综合利用企业可以得到废物产生者的资金补助。为加大对企业生态建设和环保方面的激励和惩罚力度,在政策方面,用更具实效的经济激励以及其他刺激手段促进企业进行循环经济实践,采用价格、税收、信贷、征费等手段,建立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的经济补偿机制,引导企业自愿发展循环经济。在政策的压力以及对手的压力下,各企业会采用先进的高效率的循环经济技术的同时,也会迫使企业竞争对手采取追踪战术,也采用先进的高效率的循环经济技术,并转变行为方式,以适应竞争带来的压力。

3.2解决对策

实施循环经济与构建环保型社会的本质特征是形成一套以市场经济手段为主的经济激励机制,辅以行政手段与社会激励,使循环经济成为企业与社会公民的自觉行为。政府在其中要发挥管理与引导作用,积极推动企业与社会参与共建循环经济与环保型社会。由于环境保护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市场失灵”、“政府失灵”是环保过程中经常出现的现象,市场失灵的时候政府发挥作用,政府失灵的时候市场发挥作用,两者的最优结合是解决经济发展问题和环境问题的最佳手段,而社会激励是对二者必要的补充。三者有机结合,将有助于形成一套自我调节、自我约束的循环经济与环保型社会的推进机制。

参考文献

[1]赵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共生策略研究[J].郑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环境与环境保护论文篇(2)

2国内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立法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宪法虽然没有明确说明,但据此可认为是我国实行环保民主和公民参与环境管理的宪法依据。2014年4月24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中第五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2003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公众参与与环境影响评价作了较详细的规定。2006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和公众参与法律制度构建的重要过程和文件。2014年11月28日《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的颁布,填补了全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综合立法的空白,将为国家层面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立法提供有益探索和经验,开创了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3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

3.1逐步完善环境权的立法

公民环境权是环保领域的基本人权,是环境诉讼的根基,应当于《宪法》中明确公民的环境权。修订宪法需要等待时机成熟。鉴于对确立环境权的迫切需要,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中增加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的专章,这样既满足了迫切需要,又在运行中为修订宪法进行实践,确保了法律的稳定性和普适性。《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分为总则、环境信息的公开与获取、公众参与的范围和途径、公众参与的保障和促进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四十三条。《条例》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基本权利;政府与公众参与相关的职责;环境公众参与的范围、内容、方式、渠道、途径和程序;公众环境责任和义务;明确违反公众参与规定的法律责任;加强环境教育与传播,提高全民环境意识。《条例》的颁布是新常态下促进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现实需要和具体实践。

3.2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意识

环境保护、教育、文广新局、司法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公众进行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推动公众依法、有序参与环境保护事务。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和高等院校应当将环境教育纳入教学内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参加环境教育实践活动,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重点排污单位负责人、被依法处罚的环境违法企业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应当接受环境教育培训,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同时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选聘具有行业、专业代表性以及热心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的人员担任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定期对社会监督员进行培训,制定社会监督工作方案,为社会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3.3政府、企业主动公开环境信息

一是政府环保领域的信息公示。各级环保部门应当依法向民众公开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状况,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点排污单位和违法企业名单、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结果等环境信息,从而实现民众对环保执法的监督。政府环境信息的方式可以为:通过政府网站、公报、资料索取点、电子显示屏、广播、电视、报刊等途径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并提供信息检索、查阅和下载等服务。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针对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环境问题定期或者根据情况及时政府环境信息。二是企业环保领域的信息公示。由于企业排污是造成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让企业进行环境信息公开是有必要的。企业环境信息的途径可以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建立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报纸和其他形式的媒体等。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公开单位名称、地址、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记录;环境保护投资、环境保护技术开发利用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生产、建设过程中产生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等情况;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发生过污染事故以及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开展自行监测工作情况及监测结果;排污费(税)的缴纳、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情况;对职工进行的环境保护培训状况等。鼓励重点排污单位以外有污染物排放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成份、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超标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信息。

3.4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请提供法律援助和污染损害取证等方面协助的,建议有关部门应当予以支持。《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首次对公益诉讼进行了具体探索。如第二十九条提出,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组织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讼获取的赔偿、补偿资金,应当用于环境治理、生态恢复和诉讼救济等。

3.5发展民间环境保护团体

公众、政府之间缺乏有效沟通的渠道是导致的重要因素。成立一个第三方的组织,对协调沟通公众参与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政府机关,要对民间环保组织予以支持引导,对各类环境保护组织进行培训,多层次的搭建政府与公众座谈与对话的平台。其次,进行环保工作不单需要政府的投入,还需要有经济实力的个人加入,给环保事业带来勃勃生机。《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鼓励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的社会组织依法监督信息公开情况,收集整理已经公开的环境信息,开展调查评估活动。针对环保社会组织不发达现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或者其他方式,支持、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政策、法规、规划和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咨询、培训服务、法律援助以及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等活动。

环境与环境保护论文篇(3)

1.1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含义

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人们对传统发展观念的反思,到上世纪90年代“可持续发展”成为联合国有关发展问题一系列专题国际会议的指导思想,已经经历了半个多世纪。可持续发展的观念越来越受到重视。一般来说可持续发展包括经济、社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这三者之间有着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其中,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整个可持续发展体系中的核心。经济可持续发展是指在鼓励经济增长以体现国家实力和社会财富的同时,不仅重视增长数量,更追求改善质量、提高效益、节约能源、减少废物,改变传统的以。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为特征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实施清洁生产和文明消费。

1.2环境、环境保护的含义

关于环境的概念不同的学科领域有不同的定义,这里主要是指自然环境。自然环境是人类出现之前就存在的,是人类目前赖以生存、生活和生产所必需的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的总称,即阳光、温度、气候、地磁、空气、水、岩石、土壤、动植物、微生物以及地壳等自然因素的总和,也就是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人类的自然形成的物质、能源和现象的总和。环境保护,就是指采取行政、经济、科学技术、宣传教育和法律多方面的措施,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使之更适合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也就是人类在实现自己的经济发展目标的同时,不能以破坏环境为代价,或者使环境向不稳定和无序的方向运动,特别不能使生命支持系统遭到继续破坏而使生命之网瓦解。

1.3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

环境保护与人类生存和发展有着密切关系,是经济、社会发展及稳定的基础,又是重要的制约因素。当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已成为阻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约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影响人民真正享受发展成果的重要因素和关键问题。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求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得到全面改善和提高,不仅要实现经济上的富裕,更要实现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和生活;不仅要保障人们的衣食住行、医疗、教育,更要保障人们能够健康生活、长远发展;不仅要维护公众在个人物质财富上的合法权利,更要维护他们依法享有生态环境等公共资源的权益。惟其如此,才能真正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政治民主、社会公平的国家。由此可见,对于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保护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由于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建立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上,所以国家保护整个生命支撑系统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以及生物的多样性;解决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保护自然资源,保持资源的可持续供给能力,避免脆弱的生态系统;发展森林和保护城乡生态环境;积极参加保护全球环境生态方面的国际合作,努力使我国的环境污染得到控制,重点城市的环境质量有所提高,自然生态恶化的趋势有所减缓,从而逐步使资源、环境与社会的发展相互协调。全球可持续发展战略,最为突出的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是,由于二氧化碳排放所引起的温室效应、由于二氧化硫排放的增加引起的酸雨危害、由于大量使用氟利昂所造成的大气臭氧层破坏等。在这些方面发达国家肩负着更大的使命。因为这些国家的消费水平按照人口平均量计算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所以造成的环境污染也更严重。空气污染如此,其他方面也类似。另外,发达国家需要采取行动,控制它们向发展中国家出口不再被允许出口的有害物质和不安全技术。作为国际社会中负责任的一员和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深知自己在全球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中的重要责任。中国在发展中,对自身经济发展所产生的种种资源、环境、问题的困扰,和对因地球生态环境恶化而引起的各种环境问题已有深刻的认识。中国将以/全球伙伴0的精神参与环境与发展领域的广泛国际合作,认真履行中国加入的全球环境与发展方面的各项公约,不懈地致力于中国所应承担的义务。为此,中国政府将继续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高度的重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以更积极、认真和负责的态度参与保护地球环境及追求全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各种国际合作。

从某种意义上讲,任何一个生态系统,包括人类生态系统的协同发展,都由四个要素决定:一是环境,即自然界的光照、空气、水分、土壤等;二是生产者,即植物,它从大气中吸取二氧化碳,从土壤中吸取水分和矿物质,经过光合作用使太阳能转化为化学能和生物能,从而使无机物变为有机物;三是消费者,即动物和人,保证种群、环境以及社会平衡运行;四是分解者,即微生物,它把植物、动物残骸和排泄物分解为简单的物质或元素,重新进入环境。所以,要实现人类生态系统的协同发展,就要求保持人类生态系统网络中各个生态因子之间的协同与平衡,要求物质和能量及信息的输出与输入,既在数量上相对接近,又在质量上促进生态系统的适应和演变进化。只有这样,才可以通过协同机制,将社会经济的发展与人类生态系统的发展保持在持续稳定的状态中。总之,生态系统的建设和保护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而生态系统保护和建设好了,不但会为发展经济打下坚实的基础,而且本身也会有直接的经济效益。经济要发展,生态系统的恢复和建设必须先行,生态系统的建设和保护既是环境保护的中心环节,也是当前经济发展的基础和中心环节。尽快恢复遭到严重破坏的森林、草场等自然生态系统,是当前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绿色大开发是以生态系统的建设和保护为主并与经济发展相辅相成,不能出现为追求经济效益而违背自然规律,盲目营造当地不宜的经济林的现象。森林建成后的开发也要予以必要的限制。只有将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才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前途所在。

参考文献:

[1]谢志强.企业污染控制与绿色经营实务全书(第4卷)[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0.

[2]王祥荣.生态与环境:城市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调控新论[M].东南大学出版社,2000.

[3]刘思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创新[M].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2.

[4]钱易,唐孝炎.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环境与环境保护论文篇(4)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为加强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各族人民的生活质量,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半个多世纪以来,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生活的提高同步推进,取得了重大成就。回顾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历程,展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现状,昭示可持续发展的前景,有助于澄清人们对生态环境问题的误解,增进对的了解。

一、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自治区面积122万平方公里,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有着独特的自然生态和地理环境。的气候自东南向西北由暖热湿润向寒冷干旱呈递次过渡,自然生态由森林、灌丛、草甸、草原到荒漠呈带状更迭。复杂多样的地形地貌和特殊的生态系统类型,为生物多样性营造了天然乐园。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前的旧,长期处于封建农奴制的统治之下,生产力发展水平极其低下,基本处于被动适应自然条件和对自然资源的单向索取状态,根本谈不上对生态环境客观规律的认识,也谈不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问题。十九世纪下半叶起,一些外国探险家和科学家在青藏高原进行过各种考察和调查;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中国科学家也在青藏高原进行过考察和调查,但总体上说,他们对青藏高原特殊自然生态环境的认识还不全面、不系统。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起步于和平解放以后,并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而得到发展。

━━和平解放开启了科学认识、主动保护和积极建设生态环境的进程。1951年和平解放之初,为了揭开青藏高原的奥秘,促进的社会进步与发展,中央人民政府就组织“政务院工作队”(1958年,在此基础上成立“中国科学院综合考察队”),对的土地、森林、草场、水利和矿产资源进行考察和评价,提出了科学开发利用的意见,从而开启了科学认识、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进程。

与此同时,改善高原生存条件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逐步开展起来。国家派遣林业技术人员对雅鲁藏布江流域部分地区进行考察,并在拉萨市西郊七一农场开展育苗造林试验,为在开展大规模植树造林、改善生态奠定基础。1959年实行民主改革以后,以乡土树种为主,掀起了大规模的群众性义务植树活动。植树造林工作的开展,使人民实现了由千百年来被动适应自然,进入主动改造自然的质的飞跃。

1965年9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成立以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伴随着人民民主政权各方面工作的开展纳入议事日程,得到组织上的保证。1975年自治区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立,1983年正式成立自治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此后,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不断完善,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逐步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有关青藏高原的科学考察活动全面铺开,对自然生态环境的认识更加系统、深入,生态建设开始取得实质性进展。中国科学院制定了《青藏高原1973━1980年综合科学考察规划》,于1972年在兰州首次召开了“珠穆朗玛峰地区科学考察学术研讨会”,其后,有关青藏高原自然生态环境的各类综合性、专题性学术会议不断召开。一大批学术成果相继问世,仅一套《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丛书》就达31部42册,约1700万字。这些科研成果,为在经济建设和发展中更好地利用自然资源,不断改善人类生存环境提供了科学依据。1977年,国家农林部组织了对全区的第一次全面森林资源清查。1978年起,为适应造林绿化的需要,各地先后建立苗圃近50个,引进、驯化、培养了数十种适宜生长的造林绿化树种。

━━改革开放使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走上法制化的道路。改革开放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随着现代化的发展日益受到重视,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在法制化的轨道上不断得到发展。1982年到1994年的十三年间,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政府各部门颁布实施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类地方性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等共计30余件,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体系。从内容上看,既有涉及生态与环境保护的综合性法规,如《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也有涉及生态与环境保护各个领域的,如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森林保护、草原保护与管理、水土保持、野生动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污染治理等方面的专项法规,基本上涵盖了生态与环境保护的各个领域,做到了有法可依。

国家直接投资建设了以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的“一江两河”(雅鲁藏布江、拉萨河、年楚河)中部流域农业综合开发工程项目,取得了明显的生态效益。政府专门制定了在荒山、荒坡、荒滩地区植树种草实行“谁开发,谁经营,谁受益,长期不变,允许继承”的政策,鼓励人民群众植树造林和种草,保证了人民群众在改善生态方面应有的权益。相继开展并完成了对土地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植物资源和昆虫资源、湿地资源等生态环境现状的调查。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开始关注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的监测和跟踪,开展了如“一江两河”中部流域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环境遥感动态监测、粮食中有机氯残毒污染普查、工业污染源调查等方面的工作,并提出了污染防治的相关政策措施。

改善生态、保护环境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深入人心。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宣传媒体都把造林绿化、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环境作为重要栏目,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世界湿地日、植树节、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等重要纪念日受到各界的关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知识进入课堂,“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全面开展。

中央政府的关心、全国人民的支持,使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进入新的阶段。1994年,中央政府召开第三次工作座谈会,做出了中央关心、全国支援的重大决策,有力地推动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的快速发展。

国家环保总局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组织全国环保系统支援环保能力建设,帮助建设了自治区、拉萨市、日喀则市、昌都地区环境监测站,帮助培训了大批环保技术、管理人员,帮助编制了生态保护与污染治理规划。国务院在1998年和2000年制定的《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对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将青藏高原冻融区作为全国生态建设区之一,进行专门规划,提出明确的建设任务和建设原则。据此,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00年制定了《自治区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对的生态环境建设进行全面规划和部署。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后,中央政府于2001年召开第四次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加大了对生态建设投资力度,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明确把发展旅游、绿色农业等作为推动地区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

国家加大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投入,加强了生态环境领域的执法监督。统计表明,1996年以来,中央政府仅在生态建设项目方面的投资就达3.68亿元。与此同时,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拉萨市及周边地区造林绿化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等一大批生态工程项目相继实施,有效地改善了的生态环境。

半个多世纪以来,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实现了从自发到自觉,从被动到主动,从盲目到科学的质的飞跃。据国家有关部门2000年公布的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的环境质量保持在良好状态,大部分地区基本处于原生状态,是世界天然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二、生态建设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半个多世纪以来,自治区为生态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就。

━━天然草地得到合理利用,草原生态保护积极有效。是中国五大牧区之一,有天然草地8207万公顷,约占全国天然草地面积的21%,占土地总面积的68.11%。根据全国首次统一草地资源调查,拥有草地种类居全国各省、自治区之首,在全国18个草地类中,就占有17个草地类。保护好草原生态,是保持青藏高原生态链完整有序的重要一环。

的草地面积虽大,但载畜能力较低。在旧,由于人口增长处于停滞状态,自然灾害频繁,每逢雪灾等天灾来临,往往造成大量人畜死亡,草场超载现象并不突出。和平解放后,的人均寿命显著提高,人口数量不断增加,草畜矛盾开始出现,保持草原生态平衡成为日渐突出的问题。为解决好人畜和草畜矛盾,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天然草地的合理利用和生态保护。一是重点对天然草地开展围栏和水利建设,全面提高草地的产出水平和单位面积的载畜能力;二是实施草场责任制,按照以草定畜的原则,划定轮牧期、轮牧区和禁牧区,加大牲畜出栏,严禁草场的超载过牧,使天然草地得到有效保护;三是建设人工草地,减轻牲畜数量增加对自然草地的压力;四是运用科学手段,采取人工和生物等技术,加大对鼠害、虫害、毒草的预防和治理,维护草地的自然生态平衡;五是为加强牧区草原建设,转变游牧民生产方式,加快牧区经济发展,提高牧民生活水平,从2001年起开始在实施牧区草原建设、游牧民定居工程以及天然草原恢复和建设项目。这些措施既保障了农牧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又确保了草原生态的良性发展。

━━保护天然林资源,开展植树造林,改善生态环境。森林面积717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达20.91亿立方米,保存有中国最大的原始森林。为了保护的生态环境,政府实行限额采伐,以严格控制森林的采伐规模,每年的商品性采伐量一直控制在15万立方米以内。同时,对采伐基地进行及时更新,恢复森林植被。在影响长江下游生态的江达、贡觉、芒康三个县实施长江上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总面积达3.1万平方公里。在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严重的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上游及雅鲁藏布江流域的28个县实施退耕还林工程,规划退耕地造林5.2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5.3万公顷,2002年已实施退耕地造林0.67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0.67万公顷。政府还大力推行能源替代建设,营造薪炭林,推广太阳能以保护天然灌木植被。

植树造林已成为广大人民的自觉行动。自治区先后制定了《自治区造林绿化规划》和《关于加快造林绿化步伐的意见》,全区人民共同努力,从改善人们的周边生活环境做起,从绿化庭院、街道、城市环境,到建设人类活动集中的河谷地带及各主要公路沿线绿色走廊,植树造林成效显著。据统计,五十多年来,人工造林7万多公顷,“四旁”(村旁、宅旁、路旁、水旁)植树9000多万株,种植经济林木150多万株。

工程造林和生态工程项目不断实施。拉萨及周边地区造林绿化工程、雅鲁藏布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芒康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程、日喀则林业治沙示范工程等重点项目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所在区域的自然生态环境。从1996年开始,国家开始在实施长江上中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截至2000年,共投入资金370多万元,积极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地开展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累计造林面积达1.3万多公顷,为改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发挥了良好的作用。隶属“一江两河”农业开发重点项目的雅鲁藏布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实施后,形成了从上游的日喀则到泽当几百公里的人工林带,成为一道新的亮丽景观,对雅鲁藏布江的水土保持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通过对天然林资源的有效保护和植树造林,的森林覆盖率不断增加,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不足1%,上升到目前的5.93%,对生态环境改善起到了积极作用。据有关部门监测,由于人工植被增加,的风沙天气明显减少,如:目前拉萨比三十年前减少了32天;日喀则比三十年前减少了34天;泽当比三十年前减少了32天。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成效显著。高原属高寒草甸和草原区,水土保持能力差,水土流失问题较为严重。近五十年来,通过植树造林和兴修水利等综合措施,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加大了治理水土流失的投资,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至2001年底,国家在已投入3680多万元,种植水土保持林5.3万公顷,种草6.7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66平方公里,并启动了拉萨市曲水县热堆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开展了江孜、尼木等县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同时,自治区制定了《水土保持规划》等多部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划,颁布了《自治区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办法》,把预防、监督、保护放到水土保持工作的首位,防止因人为活动而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为了使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更加科学,2001年,自治区启动了投资6000多万元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对全区的水土流失进行全面监测。

━━防沙治沙工作取得积极效果。的风沙活动历史悠久,特别是受全球气温变暖、造成臭氧空洞扩大的影响,近几年出现雪线上升、湖泊干涸、草场退化的问题,局部地区出现草地退化、石质化、低质化等自然退化现象。为了有效遏制和治理草场退化、土地沙化,以江河整治为基础,以小流域治理和退化草场荒漠化治理为重点,以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和草场生态体系为目标,采取乔、灌、草以及造林、封山育林和飞播相结合的措施,在江河周围以及草场退化、沙化严重的地区,大规模植树种草,恢复植被。在长江上游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和湿地保护工程。2002年共安排退耕还林任务1.3万多公顷,当年中央补助种苗林费1000万元,给退耕还林农牧户补助粮食1500万公斤,生活费200万元。在拉萨周边地区实施造林绿化工程,在重要农业区推广农田林网化,降低风沙对土壤的侵蚀。这些治理措施,有效地控制了土地沙化扩展的趋势。

━━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重大进展。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典型的地区之一,是保障地球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基因库。目前,有野生植物9600多种,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和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珍稀、濒危植物39种。现有各类脊椎动物798种,昆虫类近4000种,已有125种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占全国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三分之一以上。约有600余种高等植物、200余种陆栖脊椎动物为青藏高原所特有。

五十多年来,国家和地方对生物资源状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清了情况,制定了科学的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规划和方案,并采取多种措施,有效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治区建立了森林公安执法机构,成立了武警森林总队,在青海、新疆、三省区交界处组织开展了以保护藏羚羊为主的“可可西里一号行动”等专项行动,有效地打击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和盗猎行为。同时,国家每年投资数百万元用于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2002年还从国债投资中投入366万元专门用于打击盗猎藏羚羊重点整治工程建设,并加强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如今,保护野生动物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一度十分猖獗的盗猎藏羚羊活动已基本得到控制。

五十多年来,没有任何物种遭到灭绝,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物种类不断丰富。国际动物研究界认为二十世纪就已经绝种的马鹿,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被重新发现,并且种群不断扩大。随着不断扩大开放,一些过去没有的物种,如鲤鱼、鲫鱼、鳝鱼、泥鳅等水生动物,一些高产、优质的牛、羊、猪、鸡、鸭等家禽家畜,玉米、西瓜及各种蔬菜等高效农作物,都已从内地引进并在蓬勃生长。

━━自然保护区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建立自然保护区,是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相继建立了70多处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其中部级自然保护区3处(还将新建部级自然保护区4处),自治区级(省级)自然保护区15处。这18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40.1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土地面积的33.4%,占全国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30.8%。此外,各地(市)还建立了50余个地市级自然保护区,初步形成了一个类型比较齐全,分布比较合理的自然保护网络。根据国家的总体规划和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在实施《自治区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1996━2010)》,预计在2010年前在建立28个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届时,除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类型外的自然保护区在均有分布。

在已建立的自然保护区内,严格限制经济开发等人为活动的影响,恢复自然生态系统,多数保护区的生态环境趋于稳定,并逐渐向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使珍稀濒危物种的繁殖地、栖息地以及重要的生态系统,候鸟迁移的重要湿地以及具有重要科研价值的自然景观、地质遗迹和生物遗迹等得到了很好的保护。拥有的125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9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以及典型的地质遗迹,在已建的自然保护区中均得到了很好的保护。自治区有湿地面积600多万公顷,约占全区土地面积的4.9%,名列中国首位,其高山湿地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根据有关部门监测,保护区内野生动物和植物种群数量明显增多,野生动物资源储量增长30%以上。一些消失多年的珍稀动物,又开始重返家园。在羌塘自然保护区,根据近几年的监测,野驴、盘羊、藏羚羊等野生动物数量都有了不同程度增加,尼玛核心保护区藏羚羊就达4━5万头。雅鲁藏布江中游河谷地区黑颈鹤自然保护区建立后,到此越冬的黑颈鹤数量逐年增加,约占全球黑颈鹤数量的80%左右。

三、经济发展中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地区生态系统十分脆弱,抗干扰能力低,自我更新能力差,一旦遭到破坏,在很长时间内难以恢复。五十多年来,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紧密结合、协调发展,在推动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的同时,使生态环境也得到了有效保护。据最新监测结果,目前的水环境、大气环境仍基本没有受到污染,城市大气中总悬浮微粒年均值浓度介于每立方米193━268之间。全区没有发生过大的环境污染事故,主要江河湖泊大多仍处于原生状态。

━━农业生产和开发注重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同步进行。农业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薄弱,粮食产出水平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为此,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改造中低产田,把改善农业的生态水平作为农业生产和开发积极追求的目标,注重通过改善农业发展的生态环境来努力提高粮食产量。政府帮助农民改变千百年来传统的撂荒式的“白色休耕”等不利于保持水土的耕种习惯,实行粮草轮作等生物手段,提高土壤的肥力和水分涵养能力。在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同时,推广农田林网化,降低风沙对土壤的侵蚀。经过不懈努力,中部农业主产区的土地利用率大幅度提高,土壤侵蚀程度明显下降,支撑农作物生长的水热等自然条件得到改善。2000年,专家测定,这一地区农业综合生态环境评价指数比十年前提高了1.5个百分点。生态环境的改善促进了农业发展水平的稳定提高,到2001年,农业已经连续十四年获得丰收,粮食总产量达到98.25万吨,基本实现了自给。

国家投入巨资在先后建设了一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始终注意土地开发与改善生态相结合,做到土地面积的扩大与生态环境的改善同步进行。由中央政府直接投资12亿元建设的“一江两河”中部流域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都把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作为项目建设的重点。有关部门对“一江两河”地区农业综合开发十年来的生态环境跟踪监测结果显示,由于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的有机结合,使开发区内的土地利用类型、利用率和人工植被面积显著提高,土地沙化、土壤侵蚀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普遍提高1-3个等级。农业综合开发,不仅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而且取得了十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择优选择工业项目,加强污染防治。的工业是和平解放以后逐步发展起来的。至今工业企业仍然很少,工业污染问题并不突出。为了尽量减少工业发展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自治区政府对工业发展始终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在发展工业的同时,努力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绝不为了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和填补空白而盲目上马工业项目。为了有效防治污染,政府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污染防治措施,确保不因现代化工业的发展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一是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及技术改造进行工业污染治理,如拉萨皮革厂在从德国引进先进工艺设备的同时,配套引进了环保设施;拉萨重点水污染企业拉萨啤酒厂在技术改造中投入400多万元用于污水治理,现已实现达标排放。二是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进行严格整顿。按照“上大关小”的产业结构调整原则,关闭了拉萨市区的六条污染严重的机立窑水泥生产线,并严格禁止污染严重的企业开工生产,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工艺设备。

━━加强对资源开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和管理。对一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一律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后才能立项的政策,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指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80%以上。的罗布莎、香卡山铬铁矿产资源开发项目,都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作为资源开采的重点工作加以落实。举世瞩目的羊卓雍湖水电站,从项目的确定、设计到施工建设,均充分考虑了生态环境保护。该电站自运行以来,没有因发电而造成湖水水位的下降,影响羊卓雍湖的自然生态环境。

━━重视城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改善人口密集区域人类生存环境。城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历来是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之一。为保证大气环境质量,在城镇中积极推广使用无污染能源,逐步淘汰柴草、牛粪、燃煤、燃油等居民生活燃料,大力提高民用燃料气化率。到2001年,拉萨市、日喀则市石油液化气用户已发展至4.46万户,用气普及率达83%。同时,还积极利用水能、地热能、太阳能和风能等清洁能源,初步形成了以水能为主、多能互补的能源建设利用格局,对保护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全区对太阳能的推广使用,目前年折合标准煤13万吨。在城市公共绿地建设方面,拉萨市、日喀则市的绿化覆盖面积已达1693.6公顷,公共绿地面积有47.48公顷,建成区绿化率为23.5%。加强城镇上下水管网道建设和废弃物的处理工作,建成供水管道679.46千米、排水管道392.77千米;投资5127.94万元建设拉萨市城市垃圾卫生填埋场,其他各城镇的垃圾处理设施也正在积极规划建设中。

━━大力发展旅游业等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特色产业。发展对生态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的特色产业,一直是加快经济发展中的一项重要政策。具有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发展旅游等第三产业,有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自治区人民政府于1996年做出了《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决定》,把作为支柱产业之一的旅游业摆在突出位置,大力发展。2001年,全区接待国内外旅游者68.61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7.5亿元人民币,创汇4638万美元;旅游业直接从业人员6506人,间接从业人员超过3万人。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趋提高。与此同时,对旅游业这类污染小的行业,也十分重视其发展中带来的破坏生态和环境污染问题。对旅游景区(点)产生的垃圾,旅游和环保部门采取积极措施,通过收集、分类、处理,防止污染生态环境。就连条件极其恶劣的珠穆朗玛峰登山大本营,都专门修建了垃圾箱,收集登山者和旅游者带来的生活垃圾,定期由专人清运和处理。

四、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型铁路━━青藏铁路

和平解放以前没有一条公路,区内外的经济和社会交往全靠骡马驿道、人背畜驮。如今,已建成了包括2.4万公里公路网、10多条空中航线、1000多公里运输管道的立体交通网。但是,仍是目前全国唯一不通铁路的省区,交通一直是制约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瓶颈”。修建青藏铁路是各族人民的夙愿,不仅是加强与祖国内地的联系、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需要,而且对于促进民族团结和共同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1年6月29日,经中央政府批准,青藏铁路二期工程格尔木至拉萨段正式动工修建。该铁路全长1142公里,预计总投资262.1亿元,工期六年。“建成一条生态环境保护型铁路”,是青藏铁路在建设论证之初就已确定的目标。

━━在前期研究工作阶段,切实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在铁路建设前期,针对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有关部门确定了多项课题,深入开展研究。在此基础上,中国政府组织各方面专家,按照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规及《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要求,通过深入的实地考察,对青藏铁路建设的生态与环境影响进行了科学、严密的论证,分别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了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并进行了认真的环境影响评价。根据评价要求,确定了项目建设“以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以生态环境评价的结果指导设计、施工、环境管理。为了保护好沿线的生态环境,青藏铁路全线用于环保工程的投资将达12亿元,创下中国铁路建设史上的最高纪录。

━━铁路建设的设计阶段,生态环境保护成为工程方案的决定因素。生态环境保护成为青藏铁路设计的基本理念,在铁路的线路选择上,尽量避开野生动物栖息、活动的重点区域。如原设计路线要通过雅鲁藏布江中游河谷黑颈鹤自然保护区,为了避免对野生动物的干扰,经过多方论证,决定选择经过羊八井的线路方案,绕避了黑颈鹤保护区。对于无法避让,必须经过野生动物活动区域的路段,如穿过可可西里、楚玛尔河、索加等自然保护区的线路区段,在设计中进行了多方案比选,研究提出工程保护对策,尽量减少对自然保护区的干扰。在调查研究沿线野生动物的习性、迁徙规律的基础上,在不同地段布设了25处不同类型的野生动物通道,在桥涵和隧道的设计中充分考虑了野生动物穿越铁路的需要,在许多地段还专门架设了旱桥,作为野生动物迁徙过往的通道,以最大程度地保证铁路沿线野生动物的正常活动。分布在可可西里的国家濒危一级保护动物藏羚羊,每年6━7月都集结成群,长途跋涉前往卓乃湖、太阳湖等地产仔,青藏铁路有关参建单位为此停止施工四天,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撤离工地,拔掉让藏羚羊警觉和恐惧的彩旗,确保了藏羚羊顺利通过工地,前去繁衍生息。为了不破坏草地、湿地等自然环境,设计中大量采用了以桥代路的方法,仅在自治区境内就为此专门设置了累计13公里的桥梁。

建成后的青藏铁路各车站,取暖使用以电能、太阳能、风能为主的环保型能源。车站的废弃物收集后集中处理;生活污水要经处理达标排放,尽量用于绿化;客车采用封闭式车体,车上垃圾装袋,运至高原下交车站集中处理。管理上适应高原特点,采取中心站的管理模式,全线设置七个中心站。每个中心站管理控制半径在80公里左右,对行车和维修全面负责。尽量采用远程自动化控制,机械化维修,减少高原上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最大限度地保护青藏高原的自然生态环境。

━━在施工中,尽最大可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为了把对生态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控制到最低程度,青藏铁路建设总指挥部与建设施工单位签订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书。要求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和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规章,设立环保管理部门并配置专、兼职管理人员。必须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所采取的措施必须科学,施工作业方案必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由国土、环保、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各有关部门,联合确定取、弃土和砂石料场,并根据日照、冰溶情况,确定取、弃土场与铁路路基的合理间距,划定施工人员和车辆的行走路线,严格按指定范围施工及活动,以保持冻土层稳定。保护江河源头水源和沿线湿地,避免因施工引起水源区沙化、湿地萎缩、草场退化和水质污染。做好地表植被的保护与恢复,植被难以生长的地段、路基和施工车辆所经之处的草皮要保留下来,逐段移植,易地保存,待后覆盖到已完成的路基边坡或施工场地表面,使地表植被的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对自然条件较好的地段,精选适合高原生长的草种,辅以适合的播种繁育技术,尽最大努力恢复地表植被。对自然条件稍好的地段进行人工培植草皮试验,辅以喷播、覆膜等技术,在沱沱河长江源区,高原路基植草专项试验已取得了初步成功。建设者将采用一切可能的方法和措施,力争建成一条符合环保要求的铁路。

青藏铁路建设的关键是保护好铁路周边的生态环境,各参建单位在施工中都做出了极大的努力。例如中铁十四局在进行科技攻关的13个施工工艺难题中,涉及环保施工的就占了一半。他们设置了六名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员,负责施工现场沿线的生态保护工作。要求在营地设置、人员设备进场、施工道路开设、采石、取土场、路堑开挖等施工活动中,尽量缩小工作面,对生活区范围进行划线监控,力求保护好高原的脆弱植被。

━━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施工作业对高原生态环境的污染。为减少施工对环境的污染,建设单位尽量选用高性能、低噪音、污染小的设备,采用机械化程度高的施工方式,尽量减少现场的管理和施工人员,对混凝土结构尽量采用预制构件,运至现场拼装。桥梁施工中为减少泥浆对桥位处的环境污染,尽量采用旋转钻机干法成孔。为防止施工作业造成水的污染,建设指挥部要求所有施工污水和营地生活污水均经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排放;施工固体废物和营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成分尽量回收,不可降解成分运至环保条件允许的地点集中处理。

━━加强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确保环保目标的实现。青藏铁路首次实行了全线环保监理制度,由总指挥部委托第三方对全线环境保护进行全过程监控。为加强全线全过程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国家环保总局和铁道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青藏铁路建设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施工期内的环境保护和监督检查工作做出了专门部署。国家环保总局、铁道部会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多次派出检查组检查施工中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一旦发现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即予以严厉处罚。

有理由相信,经过努力,青藏铁路将作为一条符合环保要求的高原铁路,真正造福于各族人民。

五、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

五十多年来,在中央政府的重视和全国人民的支持下,各族人民经过努力奋斗,不仅使的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且在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如今的,不仅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安居乐业,而且山川秀美、河流清澈,动物多样、植物繁茂,成为名副其实的“香格里拉”。

尽快摆脱落后面貌,迅速走向现代化,是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各族人民的强烈愿望。地处青藏高原,地理环境特殊,生态环境比较脆弱,保护自然资源的再生能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确保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及良好的调节能力,确保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生态的和谐统一、协调发展,是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

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既不能用停止发展来维系,又不能用破坏生态环境来换取经济发展的短期效应,只能遵循社会发展的规律,坚持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并举,在发展中重保护,在保护中求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必须是积极、主动、动态的,而不能是被动、保守、封闭的,不能以保持脆弱的原始自然状态为由,拒绝一切人与自然生态环境的交流互动,阻碍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在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必须始终正确处理好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的发展经验昭示,资源的开发利用要遵循自然规律,兼顾长远利益与全局利益,避免急功近利,超出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自然资源的开发和生态环境的保护都要本着科学的态度和方法,不该开发利用的绝不开发,需要开发的必须目标明确、方式科学,坚决防止对生态功能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只有这样,才能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科学利用,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改善的双赢。

环境与环境保护论文篇(5)

分住在从江县城南6公里处月亮山麓天然林的5个寨子里,土地面积不足20平方公里,长期居住着村民400余户、2000余人。走进岜沙,随处可见茂密的森林。他们以稻作为主,狩猎为伴,尽管已经“无猎可捕”,但是,这里的男人仍然保留着标准的“背枪配饰”。这里箐黑林密,鸟道蚕丛,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千百年来极少有外人进入。“岜沙苗寨”面积不大,建于山梁坳口及面向都柳江一侧的半坡上。整个“岜沙苗寨”木楼古朴、简单,四周则为密林环绕、环境幽雅。“岜沙苗寨”全系苗族,衣着极为传统,发饰极为奇特。岜沙人头上蓄留的发髻象征着生长在山上的树木,身上穿的青布衣服象征着那美丽的树皮。岜沙人对树木特别崇拜,把树木当神祭拜。岜沙人普遍认为,“人来源于自然,归于自然;生不带来一根丝,死不带走一寸木。”他们从不滥伐树木,有时不得以为之,也是局限于生产生活所需,其余概受制约。至今保持着一二千年前古老的生产生活方式,着装依旧保持着强烈的原始色彩。岜沙人看待生死十分坦然,他们非常朴素的认为,人从生到死是生命的自然规律,让四季常青的树木延续人类的生命。在岜沙每出生一个孩子,家人都要为降临人间的小生命种上一棵树,并对这棵树进行料理保护,祈望这个孩子像这棵树一样健康成长。岜沙人的丧葬习俗是神奇的,岜沙人没有在生前就准备棺木的习惯,一个棺木,择地埋葬后,即在墓穴上同样种上一棵树,表示先人的生命与树同在,让生命在自然中继续延续。岜沙人把生命融于自然,融于村前寨后的每一棵大树,形成了岜沙独特的树葬风俗习惯,因此,在岜沙,只见古树参天,森林密布。禁止滥伐树木,很早就成为村规民约:只要发现有人盗伐树木,就要罚120斤米、120斤酒、120斤猪肉供全寨人吃,以示警告。村民们因生活所需,上山拾柴都自觉保护幼苗和树干。占里侗寨,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城东北25公里,全村不足800人。是一个长时间保持人口低增长的侗族聚居村,这里古木参天,流水潺潺,景色迷人,民风淳朴。应该说,占里侗寨是一个深谙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村寨。在崇尚“多子多福”的中国,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多子多福”的观念更是根深蒂固。而占里人自觉格守着古老的盟誓,维护着朴素的生态意识和独特的生育观,数百年来人口几乎零增长。任凭外界如何变化,这里依旧道不拾遗,夜不闭户。对树木的崇拜也是占里人世代不变的信仰。神秘的树葬,更是一道独特的风俗习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人类社会的结构都是由单个的家庭以及通过血缘及地缘关系组成的村寨、乡镇所组成的,这些大大小小的居住及其生活、生产单位就是族群生存的社会环境。人们在这种环境中生活,自然要受到各种习俗及规则的制约和影响。“岜沙苗寨”与“占里侗寨”人们的生活方式,充分说明了从家庭—家族(家支)—村寨(族群)的演变及放大的过程。也就是为了维护从个人到家庭、家族、村寨直至一个民族的利益。个人的生存就像是整个链条中的一个环节,而风俗习惯确实又把个人利益同家庭、家族、村寨以及民族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因此,民族风俗习惯对于个人的制约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成为习惯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人类走向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

二、敬畏自然才能保护生态环境是民族习惯彰显智慧的体现

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告诉我们,人类的社会结构是由单个的家庭以及通过血缘及地缘关系组成的。大大小小的居住及其生活、生产单位就是族群生存的社会环境。英国著名的人类学家马林诺斯基指出:“在一切有组织的动作中,我们可以见到人类集团的结合是由于他们共同关联于有一定范围的环境,由于他们住在共同的居处,及由于他们进行着共同的事务。他们的行为上的协力性质是出于社会规律或习惯的结果。这些规则或有明文规定,或是制定自动运行的。一切规则、法律、习惯及规矩都明显是属于学习得来的。”[1]人类学家马林诺斯基在这里所说的“规则、法律、习惯及规矩”指的就是风俗与习惯法,通常讲,风俗是“自动运行”的,而习惯法是强制实行的,具备法的特征和功能。岜沙人认为:“人来源于自然,归于自然;生不带来一根丝,死不带走一寸木。”他们从不滥伐树木,有时不得以为之,也是局限于生产生活所需,其余概受制约。至今保持着一二千年前古老的生产生活方式,着装依旧保持着强烈的原始色彩。岜沙人的生活方式来源于他们对于大自然的敬畏心理及其人类共有的“万物有灵”的观念。而对于大自然的崇拜实际又始终贯穿了岜沙人的生活方式。更为神奇的是,岜沙人在观察世界与大自然时,不是远离世界和自然,在世界之外去观察世界,超越自然去观察自然。他们认为,他们天然就存在于世界与自然之中,只是其中的一分子。因而他们总是以人为尺度去观察、体会世界和自然,并将世界和自然拟人化。对那些一时不可解释的现象、超人及超自然的力量,进而成为他们心目中各种各样的神灵。由于岜沙人非常接受“万物有灵”的观念。他们的生产生活方式,着装依旧保持着强烈的原始色彩。即便是在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他们的生活方式,依然相当盛行,时刻反映了他们的生活逻辑与规律。其中以树木的崇拜最具有代表性。岜沙人头上蓄留的发髻象征着生长在山上的树木,身上穿的青布衣服象征着那美丽的树皮。就是对树木无限崇拜最为鲜活的例证。岜沙人对树木的崇拜,听说起来让人难以自信,从古到今,岜沙人从不滥伐树木,有时不得以为之,也是局限于生产生活所需,其余概受制约。尽管321国道已于60年代修通过境,可就是没有汽车到岜沙拉走过一根木材。岜沙人绝无仅有的砍树“行动”的例外,是发生在1976年,北京修建纪念堂,全国各族人民都踊跃投工献料。岜沙人怀着对无限敬重的心情,毅然决定将全寨一棵视为林中大神、直径1.2米的千年香樟树敬献给,用于修建纪念堂。尽管今天的岜沙人生活并不富裕,他们的生活水平仍然低于“贫困”线的标准。但是他们从不因生活所困,而砍伐树木。而占里人则流传有种种植树造林的传统,其中“嫁妆树”的习俗最为著名。即孩子出生之后,便为之栽种一百株衫树苗,作为儿女成家的嫁娶费用,甚至有的母亲还专门为女儿栽种“嫁妆树”,预备嫁娶费用。作为经济欠开发、欠发达、欠开放的贵州,无论是经济建设的规模,还是经济总量都是相对发展滞后的,但是,大家共识的贵州,是一个山青水秀的地方,自然生态环境良好,素有公园省之称。同时贵州也是一个森林覆盖率达42.53%的省份。森林覆盖率高于全国森林覆盖率的平均水平。根据贵州省林业厅2012年的统计,贵州省黔东南州的森林覆盖率达63.44%,大幅度的高于全省森林覆盖率的平均水平。而地处在岜沙苗寨、占里侗寨的黔东南州从江县的森林覆盖率达68.24%,同样也高于黔东南州森林覆盖率的平均水平,动植物资源非常丰富,贵州有70多种珍稀植物列入国家珍稀濒危保护目录,绝大部分珍稀植物在黔东南州都有生长分布。当然,从江县的森林覆盖率高的原因可能因历史、环境、地理、地貌、气候、经纬度等等因素的影响,但当地的少数民族的生活风俗习惯应该说是最为重要的原因之一。

三、岜沙人、占里人的风俗习惯在一定程度上承载着法的功能和作用

从法理学上讲,法律渊源一般可分为法的正式渊源和法的非正式渊源。法的正式渊源是指可以从体现于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中得到的渊源;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文体现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习惯是否具有法的特征、法的功能、法的地位、法的作用,在学术界和实务界,是有不同看法的。从法的特征看,习惯显然不完全具备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以权利义务为内容、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但是,习惯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强制性,其规范作用、社会作用是明显的,通常讲,规范作用是社会作用的手段,社会作用是规范作用的目的。在人类社会的早期,人们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手段主要就是习惯规范。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开始自觉地创建新的社会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日益多样化。当法律存在漏洞或者意思不清晰时,习惯就可以作为一种非正式的法的渊源,来帮助人们找到解决法律问题的适当方法”[2]。岜沙人、占里人的习惯,在他们的生产、生活过程中,非常贴切地体现了这一特征。1.岜沙人、占里人的风俗习惯在一定程度上基本具有法的规范性即不特定性和反复适用性。他们对树木的崇拜和对大自然的敬畏,有在长期的生活过程中形成的、大家共同遵守的、用文字的形式记录的村规民约。若有违反者,将受到处罚。2.岜沙人、占里人的风俗习惯具有法的特征普遍性痕迹。作为国家意志的法,其表现的形式是多方面的,可以是法,也可以表现为政策、甚至风俗习惯等。在岜沙人、占里人的心灵世界里习惯时刻调整和维系着他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其调整的深度和有效性甚至在一定范围内强于国家法。习惯根植于他们的内心,并且得到了很好的实施,社会秩序自然地维系与调整。3.岜沙人、占里人的风俗习惯具有法的特征,以设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来调整村民与大自然之间的关系。村规民约设定,对树木的栽种和对擅自滥伐树木的惩罚,都有严格的程序和措施,保证习惯得以完整的实现。以求达到保护环境,维系生态可持速发展的目的。不容讳言,尽管岜沙人、占里人对树木崇拜的风俗习惯具有法的某些特征,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承载着法的功能和作用,岜沙人、占里人对树木崇拜的风俗习惯,是人们约定俗成的,是当地村民共同意志的体现,并且主要依靠口头传播和继承,与他们的祖先、与他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在岜沙人、占里人的心目中,尽管从效力上而言,风俗习惯、村规民约没有神话传说和现行法律那样高效力,但在他们的实际生活中,法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却远远不及风俗习惯、村规民约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和作用。甚至还包括当法律存在漏洞或者意思不清晰时,习惯就可以作为来帮助人们找到解决问题的最适当方法。正如德国法学家阿图尔·考夫曼所说:“什么使得一种风俗习惯能成为习惯法?不是原始上的可强制性以及长时间的规律行使,而是相关规定的社会伦理内容,是针对共同福祉的。”[3]但风俗习惯、村规民约毕竟不是习惯法,更不是完整意义上的法。这就客观上要求我们,在社会管理过程中,不能将习惯的积极合理的因素、因子视同政策和法律,更不能代替法律。当然,我们对岜沙人、占里人对树木崇拜的风俗习惯的认识和理解是非常肤浅的,也存在不断认识、挖掘、整理的过程。

四、岜沙人、占里人的风俗习惯已经成为守护

对当地自然生态环境的强制性规范从历史上看,无论是岜沙人、占里人,包括其他少数民族在贵州这块神秘的土地上生产、生活,形成了完全符合当地自然生态环境的风俗习惯,对水土的保持及气候的调节有着积极的作用,非常有效的抵御和防范了自然灾害的发生,确保了自然生态环境的可持速发展。他们通过习惯有效的解决内部成员之间的冲突和纠纷。正因为如此,岜沙人、占里人尊重、崇拜树木,禁止砍伐树木的习惯,特别是禁止滥伐树木,普遍融入县政府的经济发展规划、林业发展规划及新型农村建设规划等等规范性、制度性、强制性措施和手段的制定。在当地绝大多数村规民约的制定,尽管侧重面不一样,都将禁止砍伐树木作为村规民约的核心,形成全方位、多层面的保护自然生态资源管理格局。由于岜沙苗寨、占里侗寨独特的自然生活习惯以及天然的立体生态环境,近年来,吸引了各类有识之士的目光。当今的岜沙苗寨、占里侗寨已经成为贵州的一张旅游名片,占里侗寨还入选“2013年中国最美田园”的美誉,是贵州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保护民族村寨,特别是岜沙苗寨,被誉为苗族文化的“活化石”和“生态博物馆”,已经成为贵州独特的旅游资源,是人们到“多彩贵州”旅游的非常向往的必到之处。随着旅游业的全面发展,岜沙人、占里人以传统农业为主要生产方式的生活节奏也随之发生了一些细微的变化。他们表演和展示自己的民族服饰、生活习俗,打理着以家庭为主要特色的“农家乐”,迎接来自四面八方的客人。发展原生态旅游,成为他们致富奔小康的重要的路径之一。可以预见,原汁原味的岜沙苗寨、占里侗寨的民族习惯,已经成为日益兴旺的原生态旅游的主打产品。随着旅游产业的提升,必然会引爆上下游民族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也将超常规的为当地经济发展预留了巨大的发展空间。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只有民族特有的,才是自己的,也只有民族特有的,才可能是世界的。岜沙苗寨、占里侗寨的民族习惯是多彩贵州、神秘贵州的一朵奇葩,表现为生产和生活中人们共同信守的行为准则,对当今社会秩序的维护、自然环境保护等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建立奖励补偿保护

环境与环境保护论文篇(6)

当前,城市快节奏生活造成的心理压力、都市中心城建筑森林的苍白、环境污染的危害使不少城市居民期望能短暂地逃离城市。1995年在对上海市民的调查中发现,期望周末双休日能外出旅游度假者占被调查人数92%,其中期望回归大自然,去野趣浓、环境幽静、空气清鲜的目的地占51。4%。收入水平的提高、对外交通条件的不断发送使都市居民的愿望逐渐转化为行动,节假日都市居民大规模的郊游活动直接刺激了郊区旅游行的开发。此外,每逢“五一”、“国庆”长假,大量外地游客拥入大都市中心城区,造成城市核心区的旅游接待、旅游资源及生态环境等不堪重负,这也促进了城市旅游规划部门下决心对郊区旅游地进行开发。如杭州市就根据自身西部旅游资源特别丰富的特点(西部旅游资源约占杭城旅游资源总量的2/3)①,提出了“旅游西进”、“西湖西进”等开发西部旅游资源的一系列战略决策,以拓展城市旅游空间、促进城市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所以,有关大都市郊区旅游问题的研究成了目前一个十分有意义的研究方向。本文以杭州市为例,谈谈大都市中心城与郊区旅游的空间相互作用问题,旨在抛砖引玉,为当前方兴未艾的大都市郊区旅游资源开发与利用提供些有益思路。

1大都市与大都市郊区的内涵

1.1大都市的内涵

大都市或称大都市区,是一个大的人口核心以及与这个核心具有高度的社会经济一体化倾向的邻接社区的组合。

从本世纪50年代开始,西方发达国家城市的发展模式与发展速度迅速变化。一方面城市工业和接掌技术高度发展,使人口、资金和技术以更快的速度向大城市及其周边地区集聚;另一方面,城乡之间交通高度发达,城市由长期的向心集聚向相对分散的郊区发展。城市高收入阶层从中心区外迁,随之工业、服务业也出现郊区化趋向,城市空间不断向外拓展,大城市边缘新城镇大量涌现。这种城市集聚和扩散的双向推动使大城市地域迅速扩张,从而形成以大城市为核心,与周边地区保持密切社会经济联系的城市化地区大都市区。可以说,大都市区的形成与发展是现代城市化进程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21世纪世界城市化的发展趋势。

大都市区已是国外最常用的城市功能地域概念,美国早在1910年就提出大都市的概念,并于1949年正式建立具体的统计标准用于国情普查,命名为大都市区(简称SMA);以后又分别改称为标准大都市统计区(SMSA)和大都市统计区(MSA)。类似都市区的概念在加拿大称为“国情调查大都市区”(CMA),在英国称为“标准大都市劳动市场区”(SMLA),在澳大利亚则称“国情调查扩展城市区”(CEMD)。

世界各国甚至一国在不同时期对大都市区中心城规模都有不同的标准。美国1910年规定中心城人口只要达到5万以上。②日本政府规定大都市中心城区人口必须在50万以上,我国尚未建立官方的大都市区中心城规模标准,学术界对此亦未形成定论,但比较倾向性的意见认为中心城规模应在50万人口以上。

1.2大都市郊区的内涵

大都市区是由中心城和郊区组成的二元空间地域结构,因此大都市郊区就是指大都市区内中心城以外的地区。

城市人口和城市功能的大量外迁使中心城一定地域内人口密度大幅增加,土地利用结构根本性改变,非农业用地比重不断提高。由于许多城市外迁人口仍要到中心城上班,郊区与中心城之间具有高密度的通勤流。中心城在向周边地域传染性扩散的同时,具有依托交通轴线和郊区城镇呈点轴扩散的特性,因此大都市郊区内部是非均质区域,在交通轴线和郊区城镇围合地带内保留有较多的乡村景观地域,大都市郊区地域范围处于不断的运动变化中,中心城地域扩张把周边郊区逐步纳入中心城范围;而郊区以外更远地域与中心城社会经济联系程度的日益密切以及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也使大都市郊区不断向拓展。

与中心城规模一样,不同国家对大都市郊区的划分也有不同的标准。1960年美国使用的标准大都市统计区规定属于大都市郊区地域必须至少75%的劳动力从事非农业劳动并且50%或更多的人品居住于毗邻中心城的县;人口密度不小于是50人/平方英里,或在周边县就业或居住于周边县的劳动力总量不小于中心城就业劳动力的10%或不少于1万人。日本政府规定大都市郊区小城市行政范围内至少有50%的人到中心城通勤上班并且位置邻近大都市。[2]在我国,由于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至今尚未形成权威性的大都市郊区范围划分标准。我国大城市行政区划分为城区、郊区、市辖县和市代管县级市三个地域层次,可将其作为最简单的大都市郊区划界方法。但由于不同中心城及郊区的在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化水平上存在很大差异,行政区划边界不能完全反映中心城与周边地域的联系程度,个别研究可以采用行政区界与内部联系程度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划界。大都市郊区是在城市郊区化背景下形成的,不同城市功能郊区化发育时序不同,针对大都市区不同功能空间拓展的研究可采用不同的划界方法。

2中心城与郊区旅游的内在联系

2.1中心城与郊区旅游的互补性

大都市是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心,集中反映了当地的文化特色和现代文明成就,它们中的绝大多数具有悠久的历史,保留着众多的名胜古迹,是区域旅游中最具吸引力的目的地。受自然地理条件以及历史开发因素的影响,大都市的许多著名旅游景点分布在中心城的边缘或近郊,因此郊区旅游与中心城旅游本身就很难截然分开。

大都市中心城集聚了数十万甚至百万计的人口,郊区与中心城生态环境和生活方式的反差都市居民具有巨大的吸引力。交通条件的改善、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闲暇时间的增多使他们有越来截止多的机会到郊区休闲放松、娱乐度假,郊区旅游地成为大都市不可或缺的功能区。

中心城土地紧张,交通拥挤,外来的游客的不断增加,使中心城旅游容量与游客规模间的矛盾日益尖锐。都市郊区旅游开发,成为拓展都市旅游空间、改善都市旅游产品结构的重要途径。

因此,城市旅游与郊区旅游是大都市旅游中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两个组成部分。

2.2中心城、郊区在大都市旅游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大都市区,就区域内部旅游而言,中心城是郊区旅游最主要的客源市场之一;从更大的空间尺度来看,中心城是外来游客的集散中心,前往郊区旅游的目的地的游客大都通过郊区旅游目的地的游客大都通过中心城中转(在对杭州市民旅游出行调查中发现,前往宁波郊区旅游目的地的游客近80%通过宁波市区中转,见表1)。此外,中心城具有良好的基础设施和旅游接待设施,大都市郊区旅游线路组织大都是以中心城为核心的往返式结构。因此,大都市旅游区是以中心城为核心的中心型空间结构,中心城处于核心主导地位,它是郊区旅游的集散中心、服务中心扩散源和组织者。

表1杭州市民前往宁波郊区旅游出行路径

月湖保国寺东钱湖天童森林公园招宝山奉化溪口雪窦山

去过市民中经宁波市区比例(%)83.387.780.480.983.369.263.0

资料来源:为获取都市居民旅游出行规律的第一手资料,作者向杭州市不同学历、年龄、职业、收入水平、性别的城市居民发放调查问卷500份,其中回收有效问卷285份。以上数据就根据这些资源整理而来。

当然,在肯定中心城主导地位的同时,不能否认郊区旅游的能动性。都市郊区丰富的旅游资源及成熟的旅游开发对大都市旅游具有很强的促动力。北京市郊区的旅游开发,既丰富了北京市的旅游产品,又为市区旅游起到了很好的的分流作用使北京旅游显现出新的活力,而上海和武汉两市,由于郊区旅游资源比较贫乏,虽然中心城人口众多,外来流动人口规模庞大,都市旅游发展仍不甚理想。

2.3中心城与郊区旅游地的力学关系

从空间力学角度来看,在整个大都市旅游区中,中心城与郊区旅游地间存在着相互作用。作为旅游组织者,中心城对郊区旅游目的地具有辐射力(Ff),作为旅游目的地,郊区旅游地则对中心城具有吸引力(Fx)。

中心城旅游辐射力具有随着距离增加而衰减的特征,用函数式可以表达为:

Ff=g*P/di2

式中,P为中心城人口规模,di为中心城与旅游地间距离,g为经验系数。

辐射力Ff的存在产生两个结果:①与中心城距离越近,能得到中心城的旅游辐射力越大,游客规模越大,旅游开发程度越高;②远郊区受到中心城辐射力较弱,能获得开发的旅游景点独立性较强,来自中心城或经由中心城中转的游客比重下降。调查发现,奉化溪口雪窦山国家风景区作为宁波市远郊旅游地,杭州市民不经宁波市区直达的人数占到30%以上,远高于宁波市郊区其它旅游景点(详见表1)。

旅游目的地吸引力的大小主要取决于目的地资源条件以及目的地至中心城的距离。用函数式可以表述为:

Fx=g*Ria*P/di2

式中,R为旅游景点资源条件,P为中心城人口规模,d为旅游目的地与中心城的距离,g为经验系数,a为参数。

由于资源存在条件抵消了距离的衰减作用,都市郊区旅游开发不是从中心城向外单调衰减,而是根据旅游资源的分布具有一定的跳跃性。

3大都市发展演化对郊区旅游空间结构的影响

3.1大都市发展的特征和阶段

自工业化开始以来,由于城市工业项目的布点、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第三产业的配套发展,城市出现了大量就业机会,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集聚,城市新区、工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不断在城市边缘区发展。因此,大都市的形成以城市化为内动力,以空间拓展为主要特征,以城市郊区化为外部表现形式。在空间拓展中,都市区内部也相应地不断进行空间结构调整。

通常可以将大都市的发展分淡以下三个阶段:1、以集聚城市化为主的大都市形成阶段。这一阶段人口与产业向城市集聚,形成人口、资金、技术高度集聚的大都市。2、集聚与扩散并行的大都市区形成阶段。在这一阶段,一方面产业与人口继续向大城市集聚,另一方面,由于大城市中心区的高度集聚,中心区用地紧张、环境恶化,城市用地开始向用地潜力大的郊区扩展,在郊区出现新的居住区和工业区,进入郊区化阶段,在中心城市形成与中心城市有密切交互作用的郊区,大都市区逐渐形成。3、多个大都市区的空间联合阶段。在经济高度发达地区,多个大都市区强烈扩张,最终在地域空间上相交,形成多核心的、高度城市化的大都市连绵带,城市化发展进入成熟阶段。

3.2大都市不同演化阶段对郊区旅游空间结构的影响

在大都市形成初期,区域人口、产业的高度集聚使中心城日益繁荣,城乡差异不断扩大。中心城丰富的生活娱乐设施对周边郊区居民产生吸引,大都市区内旅游出行以郊区向中心城集聚为主。郊区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对落后削减了中心城向郊区疏散外来游客的能力。因此,这一时期,都市郊区旅游不发育,只在中心城边缘、近郊区存在一些城市公园、传统风景名胜区,远郊区则只有极度少数交通相当便利、资源等级极高的景点得到开发。

在大都市集聚扩散并行阶段,人口的膨胀和中心城生态环境的恶化使都市居民产生越来越强烈的出行欲望,对外交通条件的改善有效地将外来游客引入郊区旅游地,都市郊区旅游迅速发展。中心城用地不足使中心城边缘区以及近郊区形成以郊区化形式出现的主题公园、度假区等新兴旅游目的地。旅游地间联系的加强不仅促使以中心城为核心的放射状旅游线相当发育,而且以次中心城市和高等级旅游地为核心开始出现旅游区。

到了大都市连绵带形成阶段,郊区化的不断深化使大都市区内部空间结构趋向均衡,都市郊区旅游地已完全融为大都市区的功能区。以乡村度假为主的旅游出行特征使都市郊区具有过夜接待功能的家庭旅馆、乡村别墅星罗棋布,旅游地在空间上扩展到整个郊区,并且相互间形成网络状结构。

4中心城规模、性质对郊区旅游的影响

4.1中心城规模对郊区旅游的影响

城市规模与辐射能力存在对应关系,城市规模越大,对周边区域辐射越强,以商务、学习、旅游为目的的城市外来人口也相应越多,促动郊区旅游的动能也越大。

城市规模越大,前往郊区旅游城市人口基数越大,郊区旅游越容易发育。而且,城市规模越大,城乡景观的空间分异就越大,城郊对城市居民的吸引力也就越大,城市居民旅游出行率越高。据八樟?990年在夏季高峰季节对不同规模城市居民的出游情况调查,城市人口在1。1~1。5万居民出行率15~17%,城市人口在10~15万居民出行率18~22%,城市规模20~25万,居民出行率23~35%。城市规模30万以上,出行率35-40%。可见城市规模对郊区旅游发育的促动力是逐级增长的。

此行,城市规模影响城市居民郊区旅游范围,进而影响郊区旅游圈层的发育程度。日本学者研究发现中等城市居民周末旅游的最远距离为20公里,而大阪等大都市周末旅游出行可达100公里以上,并在大城市周围100~150公里以外的地方开成了隔夜旅游地带。我国北京市城市居民周末郊游可达秦皇岛、山西、泰山等地区,上海市民则把距离较远的浙江省一些著名旅游胜地也纳入了周末旅游范围。

4.2中心城性质对郊区旅游的影响

我国把城市按性质分为工业城市、交通港口城市、中心城市、县城、特殊职能城市(旅游城市、边防城市、特区城市等)。城市性质不同,城市环境、居民职业结构、外来人口旅游出行向郊区扩散的规模和比例也大相径诞。

工业城市以工人家庭为主,工人的旅游出行率较低,加之城市环境污染往往比较严重,商务、学习、会议等目的的外来人口也较少,郊区旅游往往滞后于同等规模的其它城市,而区域中心型城市服务类、高学历人群比例大,居民旅游出行率商,加之大量的外来人口,郊区旅游一般开展较好。

历史悠久、自然环境较好的城市城区、近郊区往往有较多的风景名胜和城市公园,在郊区旅游发展初期,这些目的地的存在可能会抑制郊区其他旅游目的地的开发。但郊区旅游进入发展期限后,随着旅游出行规模的增大以及旅游目的的多样化,传统目的地因功能单一、空间狭小而游客规模不断减少,其他类型的旅游目的地以及远郊区旅游目的地则以它们为依托得到迅速发展。

旅游城市在郊区旅游发展初期,同样存在中心城旅游资源抑制郊区旅游发展的现象。但总体上,旅游城市以旅游为目的的外来人口多,对郊区旅游发展有很强的促动力,常会在郊区形成大量主题型公园、旅游度假区等,如杭州以西湖为依托建设了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苏州在传统园林观光的基础上形成沿太湖的旅游度假区和游乐园。郊区旅游在发展丰富了旅游城市的旅游产品,从而进一步促进旅游城市的发展。

小城镇可持续发展

旅游业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世界上发展势头最为强劲的行业。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闲暇时间的增多,我国旅游业突飞猛进,成为世界上旅游业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

积极发展小城镇是我国的基本政策,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重要途径。在我国众多小城镇中有一类或境内多奇山异水,风景秀丽;或历史悠久,人文胜迹众多;或邻近大城市,有着与城市截然不同的田园风光。在旅游热潮中,它们逐步被发掘、开发,形成各具特色的旅游小城镇,“旅游兴镇”是这类小城镇发展的重要模式。如何开展产业结构调整,加强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促进小城镇建设,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已成为这类旅游型小城镇共同面临的问题。

一、游型小城镇发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传统产业不忍割舍,旅游资源保护不力

旅游业在我国发展历史较短,许多旅游型小城镇开发旅游之前往往已在旅游景区及其周边布局了一些开采、加工型工业企业,这类工业企业不仅其自身动作对发展旅游业存在用地、交通、污染等方面的干扰,而县可能对旅游资源具有毁灭性威胁(如部分地区旅游价值极高的溶洞边开山采石甚至用溶洞当工业垃圾镇埋场),因此对它们的关、停、并、转势在必行。然而,目前许多小城镇往往为了眼前的一点财政发入不肯舍弃这类工业企业,没有尝到旅游业甜头的地方百姓也普遍缺乏资源保护意识。更有不少处于旅游开发初期或尝待开发的小城镇仍在旅游区盲目引进资源开采加工型、污染型企业。此外,由于旅游资源所有权、使用权与旅游开发收益的错位,也使得不少资源所有人或使用人对旅游资源开发保护积极性不高。

2、小城镇建设缺乏特色,旅游接待小平低

旅游是文化性很强的行为。城镇是区域文化的中心,浓缩了地方文化的精华。许多有着悠久历史并保留众多古建筑的小城镇本身就是珍贵的旅游资源。小城镇的建设风格和特色对旅游地形象的塑造和知名度的提高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然而,许多旅游型小城镇建设时普遍只追求规模与速度,缺乏对地方文化的总结和提炼,建筑单调呆板,城镇特色不突出,建设品位不高。

现代旅游活动是“食、住、行、购、娱”的有要统一,但许多旅游型小城镇只重视景点开发而忽视旅游接待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旅游接待水平低下,这样不仅失去了许多创收的机会,而且破坏了旅游地形象。

3、农居点建设零乱,农业与旅游业脱节

小城镇大多有广阔的农村腹地,拙朴自然的农村风貌对来自城市的游客有相当大的吸引力,往往是许多旅游型小城镇的特色所在,但它们中不少尚未把农业及农村建设与旅游开发机结合起来。许多旅游线沿途的农居点而已相当零乱且缺乏地方特色;一些具有一定旅游接待功能的村庄村民强买强卖,令游客望而止步;许多旅游区的农业用地缺乏统一整理和规划,地块零乱,各类用地参差不齐,破坏了游客对旅游点的美好向往。

二、游型小城镇可持续发展对策

1、做好城镇发展的基础性研究许多旅游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不加保护或不合理的开发都可能使原有的旅游资源毁于一旦,这就要求旅游型小城镇在旅游开发前就积极开展各项基础性研究,为今后的开发和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前所述及的许多问题,就是因为基础工作过于薄弱造成的。

首先,旅游型小城镇应进行区域旅游资源的调查评价,了解这些资源的位置、规模、典故、民间传说、在同类旅游资源中的地位、在周边地区资源中地位、文化与科学价值、观赏及康娱价值等等。其次,根据调查评价获得的信息旅游型小城镇可确定本镇及各景区的功能定位、旅游线路组织、旅游接待设施的布置以及旅游地形象识别系统的设计。第三,旅游型小城镇应划定旅游景区及控制性保护区范围,研究对旅游开发商、景区内工业企业及居民的政策,提出旅游资源保护措施。

2、加强小城镇规划,塑造旅游型小城镇形象

旅游业的展展将极大地促进城镇建设。旅游型小城镇应研究本镇旅游业发展的规模和潜力,研究旅游业对旅游接待设施的要求。在此基础上,旅游型小城镇应制定镇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制定旧城改造方案和计划。

城镇是地方文化的中心,城镇建设是地方文化成就的集中体现,是旅游地形象识别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游客对旅游地形象的感知并间接影响到旅游地的知识度和美誉度。建筑是文化的主要载体,基于旅游的文化性,旅游型小城镇更应重视城镇建筑的文化性和品位。此外,游型小城镇还应在城镇绿化、公园、小品建设上舍得投入。

3、实施农居点发行和农村土地整理

旅游景区内常住居民过多将对旅游活动产生干扰,旅游型小城镇应提出这些居民的搬迁措施。农村聚落长期以来在我国居民聚落中占统治地位,有些农村农居点有相当深厚的文化底蕴,是旅游景观的组成要素之一,对它们则应挖掘其中的文化内涵并加以保护和改造。

环境与环境保护论文篇(7)

关键词:细则;容量控制;利益相关者

0前言

2004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了新的《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和评定》标准。在新的标准中增加了5A级景区的评定条件。新增的5A景区的划分与评定主要从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邮电服务、旅游购物、经营管理、资源和环境的保护、旅游资源吸引力、市场吸引力以及接待海内外游客、游客抽样满意率等十二个方面做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此标准同时出台的是服务质量与环境评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其中,服务质量与环境评分细则共计1000分,分为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邮电服务、旅游购物综合管理、资源和环境保护项,并且规定了5A级旅游区(点)需达到950分。在标准的第八项“资源与环境的保护”中提到了要科学管理容量,但是在评分细则中却无相应规定。经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委派的评定小组现场验收,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位于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境内的云台山风景区成为全国首批66家达到5A级标准的景区之一。但是,据笔者了解,该景区的日均游人接待量,特别是五一、十一黄金周的游人接待量已经远远超过了其最大游客容量,这直接导致了游客的感受质量下降,5A景区的声誉受损。本文将就此问题做一些简单的探讨。

1资源和环境的评分细则介绍

在新的标准中,对于景区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评定,分别从空气、噪声质量、地面水环境质量、污水排放、保护手段、科学管理游客容量等九个小点进行了规定,与此相应,在评分细则中依次给出了评定参考细则。例如:对于空气质量和噪声质量就分别从参照国家一级和二级标准给出了相应的评分参考。对于其他的六项也都给出了不同等级的评分参考。但是,科学管理容量这一点并没有在评分细则中有所体现。另一方面,对一个景区的游客容量进行严格控制是至关重要的,这关系着景区的可持续发展,游客以及当地社区和居民等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2科学管理容量、实行可持续发展

每个旅游景区都有其特定的承载力,即游客容量,这指的是旅游地开发和发展辣油在不影响后代对旅游资源永续利用的前提下,旅游地环境和生态、旅游地社会和经济能力、旅游地居民和旅游者心理等方面所能承受的最大游人量。旅游环境承载力有两个核心,即旅游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和旅游地居民和旅游者的心理承载力。本文只讨论前者。可持续性指的是将环境的容量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不能超过极限),使环境得以再生的性能。不同内省的旅游景区,其性质不一样,每单位空间所能容纳的最大游人量也不一样。在此,我们只讨论山水风光型旅游景区。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山岳性旅游胜地中的观景点,游人的人均占用面积应达8平方米(湖南南岳管理局)。

每个景区都应测出其最大环境容量,在旅游高峰期采用不同的手段,控制游客数量。在有些景区存在着危险游览地段,必须加以严格控制,以防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我们已以下公式来测算景区的最大容量:

式中:C——极限容量;T——每日开放时间;Ta——人均每次利用时间;A——旅游目的地空间规模;Aa——每人最低空间标准。

3云台山景区概况及其核心景区最大容量探究

河南焦作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位于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北部的太行山南麓,景区面积196平方公里,含泉瀑峡、潭瀑峡、红石峡、子房湖、万善寺、百家岩、仙苑、圣顶、叠彩洞、青龙峡、十大景点。其中核心景区是泉瀑峡、潭瀑峡、红石峡,这三个地方是游客参观云台山时的必游景点。红石峡是一处峡谷景观,景区内秀幽雄险,集泉、瀑、溪、潭于一谷,素来享有“盆景峡谷”的美誉。峡谷南北长约1公里,宽3-10余米,两岸峭壁山石秀丽,仿佛鬼斧神工,雕凿而成一巨大盆景,又好象名山大川浓缩后的精华,园林专家称之为“自然山水精品廊”。此景点是一个单行线景点,景区全长2000米,游览时间约一个半小时。想要游览此景点,必须先从山上下到峡谷底,然后再上山,整条路上的风景虽美,但是,一路险象环生,路面均宽仅为1、2米,并且上下山的道路非常陡峭,在游客过多时存在着许多的安全隐患。笔者曾经在2006年五一节期间游览过此景区,当时在下山口排起了100多米的长队,下峡谷时几乎要1分钟才能移动一步,由于此景点是单行线,游客一旦进入景区入口,便毫无选择只能前进,游客在这种情况下抱怨频频,有些游客气愤得当场就给旅游局打电话投诉,更谈不上观看美丽的自然风光了。平时游览得稍微快点只需要四十分钟的景区,最后花了四个多小时才走了出来。这种游客超载的情况对云台山风景区的声誉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消极影响。

现在来利用前面所列的公式(C=T/Ta*A/a)来计算云台山景区红石峡的极限环境容量。

云台山在旅游旺季的开放时间为早上7点到晚上8点,一共为13个小时,平均每个人的游览时间约为1个小时,人均最低空间标准为5平方米,红石峡的游览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则根据公式我们可以得出红石峡的极限时点容量为500人次,极限日容量为6500人次。事实上每年的旅游旺季,这里的日均接待量已到到五万人次左右,据报道,去年的十一黄金周,云台山的日均接待量达到了10万人次,创历史新高。但是,与此同时,造成了严重的环境以及心理承受能力超载。

据报道,云台山风景区开创国内先河,成为全国首批建设部批准的18家实行数字化监控的景区之一,此工程耗资1.5亿,从2006年2月起开始实施。这个系统可以对景区内各个地方进行实时监控,对对游客数量进行监控。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尽管先进的技术已经开始投入使用,但是景区的超载问题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改善。

4对新标准以及细则的一些探讨

在发展旅游业的同时应兼顾到政府、旅游者、旅游景区、民间非政府组织团体、当地社区、居民各方的利益。评定标准与细则也应该试着去考虑更多的利益相关者,只有平衡了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旅游业才会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5结语

科学管理与控制游客容量在评定景区的等级时时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这不仅关系到旅游景区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也关系到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倘若一个旅游区的人数长期饱和,主要景点总是超载,到处人满为患,拥挤不堪,旅游者的旅游体验质量就会大大下降,久而久之,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就会形成恶性循环,甚至衰退。所以,我们要从评定标准与细则上严把质量关,以等级评定来促进景区以及旅游业的发展。

环境与环境保护论文篇(8)

2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举措

针对农村生态环境的问题,我国各级政府和组织采取了一系列的办法和措施,通过这些农村环保措施,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农村环境问题。

2.1加大政府对农村环保投资力度,推进环保产业形成我国针对农村生态环境的问题,除了对受体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使人们充分认识到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外,国家近年来还专门出台了一些针对农村的投资项目,主要表现在各级环保部门,农业部门推出了具体的植树造林项目和防护林工程;同时,各地陆续开展了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另外,政府部门在农村进行了改路工程,有效避免农村因路况问题引起的扬尘,机动车排放的大量烟尘有所减少,较为直接的改善了农村环境;国家通过三农资金扶持农村的能源优化,推行沼气等新型能源项目,减少传统的薪柴的植被破环和燃烧后的气体灰尘排放。所有的这些政府措施,积极推进了环保产业的形成。

环境与环境保护论文篇(9)

1.我国农村基本建设中存在的主要环保问题

1.1水资源的污染

据我国环境监测站的调研数据显示,我国大约有3亿多农村人口饮用水质量不达标,其中大约有9000多万人正饱受水污染问题的困扰。出现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大多是由于农村种植农作物时大量的使用化肥、生活污水长期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的。此外,不规范的大规模的畜牧业和家禽类养殖也是造成水资源污染的主要原因。

1.2土地资源的污染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但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土地生态环境也在不断的遭到破坏。现阶段,我国农村的生产方式大多以分散的农户独立经营为主,对现有的土地采用的仍是传统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在实际生产中,没能以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为前提,遵守生态环境规律,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走农业集约化的生产道路。农民在农作物种植过程中缺少化肥、农药和农业生产方面的专业知识,在农药和化肥配比方面仅仅凭借以往的种植经验,随意勾兑。这些落后的生产方式进一步加剧了土地的污染问题。

1.3生活垃圾和废弃物的污染

首先,随着农村农作物地膜的广泛应用,非降解地膜使用破碎后仍然会大量残留在土壤和地下,造成废弃物的环境污染。其次,生活垃圾的随意堆放、倾倒,畜牧业和禽类养殖场的粪便污染问题,都会加剧农村的环境污染。

2.环境检测技术在农村环保工作中的作用

2.1环境检测技术可以及时、高效的采集、分析农村环保数据,对水土流失、空气污染等环保问题进行实时监控和检测,为专家提供科学、准确的理论数据,从而制定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促进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2环境检测技术可以加大对农村环境污染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政府和相关环保部门应加大环境检测硬件设施的投入和环境检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建立农村环境检测和环境污染治理专业机构。同时,为了有效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要建立环境监测的预警机制,制定完整的风险预案,引进先进的自动化信息技术实施环境的在线监测,提高环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2.3环境检测技术可以有针对性的对不同环境问题进行监测,帮助人们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充分利用环境检测技术可以对空气、水源、噪声等污染问题的不同污染点进行监测,便于快速找到污染源,及时控制污染问题,从而实现人口、环境和资源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我们在利用环境检测技术处理水土流失问题时,可以针对不同年份和季节的水土流失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寻找规律,制定可行的水土流失措施。

3.农村环保工作和环境检测技术的有效结合

环保部门通过环境检测工作的采样数据,可以更好的为农村环保工作指明方向,为今后科学合理的评估农村环境质量,综合治理农村环保问题提供坚实的理论数据。

3.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了便于环境检测技术和农村环保工作的有效结合,首先要建立环境检测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协调各个地区相关部门的环境检测资源,主要包括:环保、畜牧、农业和卫生部门的专业设备和技术人员,整合所有可利用资源,明确各部门分工,提高环境检测的工作效率。

3.2完善环境检测制度对农村环保工作

进行环境检测时,要根据当地实际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质量,明确检测目标,制定符合该地区的环境检测方案,保障检测工作所需要的财力、物力、人力等客观要素。筹建一支技术过硬、行动迅速的专业队伍,重点对农村饮用水资源、空气污染,土壤污染和污水的COD等项目进行重点监测。

3.3规范环境检测工作程序

对农村开展实地的环境检测工作前,要充分掌握该地区的地理条件、人文因素等资料,确定合理的采样地点、应用正确的采样方式和采样频次,明确规定样品的处理分析方法和期限等,便于得到准确的采样数据和监测分析报告。环境检测分析数据的公布渠道要妥善处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同时,还要对当地农民日常生产生活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科学指导,防患于未然。

环境与环境保护论文篇(10)

内容论文摘要:本文立足于环境权理论、动态社会契约论及利益相关者界说对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的基础性考察,以相对宏观的视角对域外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立法实践进行了审视,提炼出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的经验,并在对本土立法图景缺陷性分析与深刻审思的基础上,构造了相对系统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框架。 论文关键词:环境保护 公众参与 域外镜鉴 本土构造 公众参与作为环境保护的社会根基,是当前我国环境保护这一社会系统工程的重要一环。域外环境保护的成功经验证明,公众、政府、企业共同保护环境是一种最可持续的三位一体模式。公众参与并非法律科学上特有的概念,在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学架构内,我国有学者将其界定为:在环境保护领域里,公民有权通过一定的程序或途径参与一切与环境利益相关的决策活动,使得该项决策符合广大公民的切身利益。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理论基奠 (一)环境权理论 “人类有权在一种具有尊严和健康的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并且负有保护和改善这一代和将来世世代代的环境的庄严责任”。环境权的具体主张是联邦德国的一位医生在1960年首先提出来的。1969年,美国学者Josph Sax以法学中的“共有财产”和“公共委托”理论为依据,提出了系统的环境权理论。环境权既是一种实体性的权利,又是一种程序性的权利。包括清洁空气权、清洁水权、安宁权、环境美学权、环境知情权、环境事务参与权、环境请求权、公众监督权等权益。随着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环境权的范围呈扩张趋势,环境权作为人类权利谱系中的第三代权利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最坚实的内核。 (二)动态的社会契约论 霍布斯在近代第一个全面阐述了社会契约理论,尔后经洛克、卢梭等人的进一步推演,社会契约理论不断丰硕起来。但随着人类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这种古典的契约自由理论开始滑向崩溃的边缘,有人追循福柯的后现代话语,高呼“契约死了”。在古典社会契约论不断受到挑战的环境下,人类交往安全的维持必将在个体交互性选择中升华一种新的替性实践,即动态社会契约论应运而生。郑少华教授认为:所谓动态的社会契约理论是指在公民—国家—社团之间,权利的让渡不是静态的,也非一次性,它随着时代的变迁进行动态的、多次的、连续性的让渡,在这个过程中,社团的出现一定程度上也调节了契约缔结的机械单向格局。动态的社会契约理论以新自然法思想与社会连带主义思想为底蕴,有利于弥补社会契约理论的不足与契约自由的流弊,在这样的“非一次性”的社会契约达成进程中,公众积极参与谋划环境保护这一现代性事业契合国家与个人动态协商民主缔约关系网格。 (三)利益相关者理论 Gunton和Vertinsky(1991)就曾经提到被某种决定直接影响到的群体,亦即利益相关者,应该直接并且有效地参加到决策制定的程序中来。Jackson(2001)随后指出利益相关者应该是那些自己认为受到影响的群体,而不应该是相关机构认定的受影响群体。对利益相关者分析是很有益处的,具体表现在:帮助了解复杂的问题;帮助发现可能存在的相互影响。它是决策制定中的一种管理和预测可能发生冲突的工具。利益相关者分析旨在研究和区分受到影响群体的立场,越来越多的关于环境问题的冲突,促使人们重视对于冲突的管理研究,而利益相关者分析,尤其是利益相关者参与决策制定过程,已经成为一种很常见的现象。 域外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法制实践与经验 (一)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在国际法律文件中的展现 公众参与作为21世纪环境保护的必然趋势,为国际社会高度重视。许多国际文件如《人类环境宣言》、《里约宣言》、等都对公众参与提供了国际法依据。公众参与的思想形成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1982年10月28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自然宪章》第23条规定:“人人都应有机会按照本国法律个别地或集体地参加拟订与其环境直接有关的决定;遇到此种环境受损或退化时,应有办法诉诸补救”。该条规定指出了公众个人参与权的内容。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权利首次在国际环境法律中得以确认是在1992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通过的《里约宣言》中,该宣言第十项原则宣布:“环境问题最好是在全体有关市民的参与下,在有关级别上加以处理。各国应通过广泛提供资料来便利及鼓励公众的认识和参与,让人人都能有效地使用司法和行政程序,包括补偿和补救程序”。自此以后,公众参 与原则在有关的国际环境保护法律文件中相继得到确认。 (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在域外国内立法中的展现 美国立法:1969年美国制定的《国家环境政策法》(NEPA)第101条(c)款规定:“国会认为,每个人都可以享受健康的环境,同时每个人也有责任参与环境改善与保护”。并于该法案的102条中首开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之先河。美国环境立法中还明确规定了公民诉讼,公民可以依法对违法排污者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联邦环保局提起诉讼。为了方便公民诉讼,各单行环境法规还规定了较完备的相关条款。为了减轻原告的诉讼费用负担,鼓励公众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清洁空气法》规定法院可决定诉讼费用包括合理数额的律师费和专家作证费由诉讼双方的任一方承担。这项规定意味着原告的诉讼费用有可能由被告负担。 日本立法:《日本公害对策法》赋予了公众环境异议权,实现了公民参与环境决策的有效法律保障;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了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听证会程序和公众监督程序,并于该法18条1项规定:“从保护环境的角度出发,凡是对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草案有意见的人,第16条规定的公告时间开始至公开审查时间结束后两周内,可以文件的方式给项目发起人明确其意见”等。 欧盟立法:确立了公众参与的法律地位,规定了多样的公众参与方式,成立了专门机构—欧洲环境局,独立负责收集和提供准确而可比较的环境信息。欧盟理事会1997年3月制定的《关于制定公共和私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指令修正案》对公众参与问题作了明确规定;瑞典也将公众参与作为一项环境法的原则写进法律;而英国法规定公众可参与国家环境管理预测和决策的全过程,一切感兴趣的人均可参与。除上述国家之外,还有许多国家在法律中规定了公众参与的内容,如乌克兰共和国的《自然环境保护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有权以法定程序获得关于自然环境状况及其对居民健康的影响等方面可靠的全部信息”。泰国的《国家环境质量法》(1992)也有相似的规定。公众参与在域外环境保护实践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三)域外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经验积淀的初步概括 考察以上国家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立法的例子,可以得知:以宪法法律性文件立法明确规设了公民环境权,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供了最高法律依据;建立了完善周密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公民的环境知情权,避免参与的“在场失语”;明确规定民间环保团体(NGO)在环境保护中的地位、作用及参与环境保护的方式;规定了多种公众参与方式,建构了“环境公益诉讼”、“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环境立法”以及“立法、执法听证会”等具体的法律制度;建立了相关减免诉讼费、设立公益律师等配套鼓励制度;明确规定了公众环境保护的“全程参与”。 域外国际国内的制度规设,普遍形成了激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从制度层面保障公众能有效地参与到环境保护活动中来。这些经验将可能成为我国本土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制度走向理性化的镜鉴,值得我国环境法学理论与实务界的深入发掘研究。 本土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图景的现实展开与价值反观 (一)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立法图景的现实展开 环境参与权是公民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因此我国法律法规非常重视对公众参与权的保护。早在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规定的“三十二字方针”中就有“依靠群众,大家动手”的要求,从此出发开启了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新局面。 我国《宪法》第1条第3款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是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最高权源。而在我国《立法法》第58条与《环境保护法》第6条均在各自的立法阶层上具体化了这一公民宪法性权利。 2002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法》第5条规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首次以法律形式在我国环境立法中使用“公众”一词,明确了公众在环境保护中的法律地位。2006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这是我国环保领域第一部公众参与的规范性文件。这一办法不仅明确了公众参与环评的权利,而且规定了参与环评的具体范围、程序、方式和期限,有利于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有利于调动各相关利益方参与的积极性。2007年4月,随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施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适时制定颁布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试行)》,首次全面地明确了信息公开的主体和范围,明确了环境信息公开的责任,规定了环境信息公开的方式,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供了知情保障。 (二)本土立法实践的价值反观 以域外经验比照我国本土立法现状,环境保护公众参与作为一项环境基本法律制度,尚存在诸多制度性缺陷:从立法价值趋向考察,我国高位阶环境立法没有明确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缺乏权利基础,立法指导思想滞后;从立法技术分析,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规定较为零散,且存在简单重复,缺乏系统性;当前的公众参与,主要限于少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建议和人民群众的信访。而这些方式基本上是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发生之后的反映,是一种消极被动的末端参与,它与真正的公众参与,即除末端参与外,还应包括预案参与、过程参与和行为参与四个参与有机结合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对于行进中的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正视内在缺失是进一步制度再构的必要前提。 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构造的路径选择 (一)确立环境权的宪法性权利地位 环境权作为权利递嬗演进中的第三代,强调的是以人为本,被普遍视为一种新型人权。列宁有言: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环境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入宪,将在整个环境法体系中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为相关制度的顺利推进提供“合宪性”依据,保证制度的“合法性”,使环境保护裁判获得直接的宪法保护依据,获至公民环境利益的充分救济。 (二)强化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意识的生成与培育 我国环境保护事业起步较晚,公众对环境问题还缺乏了解。加强环境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环境危机感,提高公民的环保参与意识是完善我国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的前提条件。通过举办风格多样的展览、环境科普讲座、利用众多环境保护纪念日等多种环保教育形式,多渠道地对公民进行环保宣传教育,使公民充分了解环境保护意义,认识到环境问题不仅是政府和社会的责任,公民作为环境的“第一受益人”(当然,从另一个侧面讲也是最直接的受害者),保护环境是个人的责任,也是对社会的一种贡献。 (三)赋予公众充分的环境信息知情权 环境知情权是指公民和社会组织收集、知晓和了解与环境问题和环境政策有关的信息权力。这里的环境信息包括公共信息和个别信息;前者指向社会公布的信息后者指只有在公众提出要求的情况下提供的信息。环境知情权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其他权利得以正确行使的先决性权利,只有知情权得到充分行使,当事人追求的其他权利才有可能充分实现”。为此,环保部门应该严格依照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要求建立一套覆盖环保行政许可各领域、各层次的环境信息及与公众有关或将产生影响公众利益诉求的生态环境信息披露体系,扩大环境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性”。 (四)设置环境公益诉讼机制 人类的权利自从其“脱母”的那一刻起就走上了一条不断被侵犯(甚至是野蛮的)的不归之路。而权利最终能否作为权利被人民真正享有不在于权利的神圣,毋宁说有一套救济的机制。公益诉讼是指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除法律有特别规定者外,凡市民均可提起诉讼。由于环境权益不仅仅属于私人权益,更属于社会公益,所以在欧美各国的环境法中,都普遍采用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我国当前要注重立足于现实国情,循序渐进,构建一套既关注环境保护的特殊要求又能保持法律相对稳定、安全性的新型环境公益诉讼机制。 (五)积极发展环保社团 环保社团(NGO)活动以维护环境公益为目的,通过将“原子化”的公民个人组织起来,成立各种民间环境保护团体和组织,参与环境法律法规、政策的制订、监督、检查等;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等维权活动;集中开展环境保护宣传、环境学术交流、环境知识咨询、环境科技成果推广等,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供多种途径。国家应鼓励、支持并积极引导成立环境保护社团体(NGO),降低环保社团的准入门槛,放宽环保社团的核准登记条件,对不参与商业经营的环保社团组织实行备案制度,为环保社团创设一个宽松的制度环境。 参考文献: 1.方炼勇.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N].湘潭日报,2005 2.汪劲.中国环境法原理[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3.吕忠梅.环境法新视野[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环境与环境保护论文篇(11)

    1.我国历史街区保护的发展历程 

    我国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初始于对文物建筑的保护,然后发展成为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后来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历史街区保护的内容,形成重心转向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多层次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系。 

    1982年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要求“特别对集中反映历史文化的老城区……更要采取有效措施,严加保护,……要在这些历史遗迹周围划出一定的保护地带,对这个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我国在这一时期限虽然还没有形成历史街区的概念,但已经注意到了文物建筑以外地区的保护问题。 

    1986年国务院公布第二批部级历史文化名城时,针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中的不足和面对旧城改建新的高潮,正式提出保护历史街区的概念。主要原因有:首先,历史文化名城概念及其保护内容不清晰。历史文化名城的概念是“保护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这个标准明显的弊端就是重个体传统遗产保护而轻城市整体文化环境保护。第二,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范围没有明确界定,造成保护规划实施、管理和资金保障上的诸多不便。第三,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并没有得到解决。由于历史街区的现状条件与现代化生活的要求相去甚远,面对大规模旧城改造的冲击,名城保护工作更为艰难。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许多历史文化名城表面上是整个名城保护,其结果往往是名城整体保不住,常常只成为一“名城”招牌,许多历史街区受到“建设性破坏”,历史风貌遭到严重破坏。 

    1985年5月,建设部城市规划司建议设立“历史性传统街区”,国务院采纳了这个建议,提出“对文物古迹比较集中,或能较完整地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落等也予以保护,……核定公布为地方各级“历史文化保护区”。同时该文件明确地将“具有一定的代表城市传统风貌的街区”作为核定历史文化名城的标准之一,这标志着历史街区保护政策得到政府的确认。 

    1996年“黄山会议”明确指出“历史街区的保护已经成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一环”。1997年8月建设部转发了《黄山市屯溪老街的保护管理办法》,对历史街区保护的原则方法给予行政法规的确认,也为名地制定历史街区管理办法提供了范例。 

    1996年,在着名科学家钱伟长等专家的建议下,国家设立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历史街区的保护规划、维修、整治。1997年丽江、平遥等16个历史街区共得到3000万元的资助,此后每年有10个左右的历史街区得到了这项资助。 

    历史街区保护制度的确定使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上了一个新台阶,标志着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向着逐步完善与成熟阶段迈进。 

    2.我国历史街区保护的现况 

    2.1我国近年来历史街区保护和整治的成功实例 

    历史街区保护制度确立以来,我国的历史街区保护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许多历史街区的保护和整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近年来我国历史街区保护比较成功的部分实例有: 

    (1)平遥南大街。南大街位于平遥古城中心区,1997年的整治,将架空电缆和电讯线埋入地下,并把沥青路面恢复为条石铺砌,鼓励沿街居民开店铺和办民俗展览。经过修整,该街区很好保存了历史风貌,同时又繁荣了经济、发展了旅游。 

    (2)丽江。第一批接受国家资助的历史街区,利用这笔资助,丽江对古城街区的排水工程和照明工程进行改造,促进了古城的保护和经济的发展。 

    (3)黄山市屯溪老街。在清华大学朱自煊教授的具体指导下进行规划和整治,1995年被定为建设部试点保护的历史街区。政府投资改善基础设施,居民自已出资整饰店面。 

    现在屯溪老街的旅游业发展良好,成为黄山旅游者的必游之处。 

    (4)临海紫阳街。国家第一批资助保护的历史街区,在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制订的保护与整治规划的指导下,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使紫阳街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和利用,成为展示历史文化名城临海的重要窗口。 

    (5)桐乡市乌镇古街。乌镇是风貌保存比较完整的江南古镇。1999年起在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的指导下,桐乡市组织成立了专门机构,制定一系列政策文件,有步骤地对历史街区进行了环境和建筑整治,完整地保护恢复了原业的历史风貌和景观。乌镇用旧料来更换修补老屋、老街、老桥的办法,重现古镇原貌,“三线入地”,沿街每户设抽水马桶,旅游事业得到很快发展。 

    (6)扬州东关历史街区。市政府专门成立了东关历史街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对工程的实施、资金落实和使用、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等做出规定,保证了历史街区保护和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7)泉州中山路。近代形成的骑楼街,长约2.5km,宽12m,在泉州市统一规划领导下,采取政府补助、业主和居民部分出资的方式进行全面整治。根据不同情况用“洗脸”、“镶牙”等貌,同时也振兴了街市商业,改善了环境。 

    2.21990年代以后对历史街区的破坏及原因 

    20世纪90年代,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兴起,掀起了旧城地段的建设开发的高潮。由于许多城市没有重视历史街区的保护,用一般的城市旧区的拆建改造的方式,使得很大一批历史街区在经济发展大潮的冲击下受到破坏。 

    以福州市为例,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了两个历史街区: 

    三坊七巷和朱紫坊。1994年福州市请人做了三坊七巷地区的改建规划,使得历史街区的传统风貌丧失殆尽。朱紫坊最近也做了完全拆迁居民、拆除旧街巷的规划,这两个历史街区面临被破坏的厄运。又如沈阳市,几年内就将保留着城市原来的历史风貌、文化遗存和地方风情的旧城区基本拆迁改建完毕,传统风貌荡然无存。再如徐州的户部山仅留存了几幢保存完好的传统民居,其它房屋全部拆光,却申报为历史街区。还有昆明,拆除了历史风貌完整的青云街,仅存的历史街区胜利堂文明街也成为房地产商开发争夺的目标。值得注意的是类似的破坏目前仍在继续,许多历史文化名城,特别是一些较大的城市,至今已难以找到较为完整的历史街区和历史地段。 

    这些情况在1990年代的出现不是偶然的,有着历史、经济等多方面的原因。1980年代的城市建设热潮,主要是以扩大城市规模和建设新的开发区为主,旧区还不是开发的热点。 

    1990年代以后,国家针对1980年代的开发带来的城市规模过大、开发区过多过滥等问题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和开发区的审批。以后城市新区开发的步伐明显放慢,城市管理部门和房地产商就把旧区作为一轮的开发热点。 

    我国历史城市是以旧城为中心慢慢发展形成的,城市的旧区一直是城市的生活和经济中心,有着很好的区位优势,旧城区就是房地产商争夺的黄金地段。许多有影响的国内外投资者在这时期纷纷介入旧城改建项目。同时,旧区又是居住条件较差的地段,居民有着改建的迫切要求。这种需求和房地产商的对经济效益的追求在这个特定的历史时期中结合在一起形成一股很大的力量,对历史街区的保护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2.3我国目前对历史街区保护的几个误区 

    历史街区的保护在我国还是一个比较新的课题,由于许多城市规划建设部门对这项工作还不是非常熟悉,在历史街区的保护工作中出现了一些错误的理解和做法,这些错误往往会对历史街区的保护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 

    (1)现在流行一个不恰当的说法是“要提倡积极保护,反对消极保护”。保护就是维护保护对象的原有价值不受损害,无论对文物建筑还是历史地段,都应该有明确的保护要求。如要利用,一定要符合保护的前提。提出“积极、消极”说的实质是要降低保护的要求,以满足一些眼前利益的要求。 

    (2)近年来一些人看到历史街区可以带来旅游收益,将历史街区仅仅看作是旅游资源,而将保护看作为开发旅游的手段。这从理论上说是本末倒置,在实践上也会带来许多错误的做法。 

    一种情况是以保护和发展旅游为名拆旧建新,从北京琉璃厂拆除原有传统建筑建新的仿古建筑开始,全国陆续出现了承德的清代一条街,开封的“宋街”,沛县的“汉街”,使许多有价值的历史街区沦为“假古董”。其中有些“假古董”在短其内也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以至出现竞相仿效的情况。但后来它们不再成为人们热衷的对象,旅游收益迅速减少,使得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旅游开发都误码率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