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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音乐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3 15:14:22

中西音乐论文

中西音乐论文篇(1)

文化是音乐的基础,不同的文化造就了不同的音乐。钢琴作为西洋乐器传入中国并在中西音乐文化的不断交流、交融中,使钢琴艺术逐渐发展壮大。 “音乐是一种文化现象,音乐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音乐文化是指一切与音乐活动相联系、并为一定社会群体所共有的物质、精神、制度三个层面的事物,狭义的音乐文化指人类创造的并为一定群体所共有的音乐观念和音乐行为。中西音乐文化本身就是从属于不同民族的,西方音乐是适应于它的开拓性和求真意向的纵横交叉、网状铺叠的立体思维,而中国音乐是适应于直观的,旋律清新、婉转动人,单音旋律的线性思维。有人说西方的思维特征是富于科学的,中国的思维特征是富于艺术的。因此,演奏者应该注重中西音乐文化的融合因素,在演奏中注重中国传统的音乐线条,不仅实现钢琴音乐多声交织的立体化,从而达到中西音乐文化融合的升华。世界各国一切优秀的文明成果是全人类共有的精神财富,中国钢琴音乐的创作,需要学习和借鉴包括印象派在内的人类历史上所有流派所有风格的钢琴音乐创作的理论与技法,法国印象派作曲大师德彪西从包括中国在内的东方音乐中获得启示和教益。博采众长,为我所用,是各个国家各个民族音乐文化继承发展的需要,是整个人类艺术事业不断进步的需要。

一、文化审美的共通性

法国印象派音乐,是人类音乐史上继往开来的具有开拓性意义的流派,是音乐艺术发展进程中必然阶段的产物。其代表人物德彪西本人既是传统音乐的继承者也是反叛者,曾以追求奇异的和弦、多变的节奏、大小调以外的调式、非常规的作曲手法而闻名。受印象派绘画艺术思潮与审美意识的感染,德彪西以对光线与色彩十分敏感的笔触,向人们描绘出一幅幅五光十色的钢琴音乐画卷。因而,印象派钢琴音乐在作品的题材、内容、情调和旋律、调式、和声等方面与东方文明古国中国的钢琴音乐可谓异曲同工、相得益彰。

德彪西钢琴音乐给人们许多中国文化联想,“我曾徘徊在充满诗意的景色中,古老森林的魅力使我为之倾倒。金黄色的树叶纷纷从树枝上落下来。教堂的晚钟催着田野入睡,轻柔而叉魅力的声音在劝告人们忘掉一切烦恼。落日也孤单单地休息了。没有一个农夫会迷恋落日的景色,他们一如往常。牲畜和农夫们静静地迈回农舍,他们干完了卑贱的劳动,美德胜过了得到的收获,他们既不乞求赞誉,也不甘心蒙受羞辱,艺术上的争论离得是那样遥远”。(2)众所周知,德彪西的创作与法国印象派画家和象征派诗人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而印象派的审美趋势和中国传统画之间有某种相呼应的因素,中国绘画的主导方向为写意体系,中国写意艺术体系强调艺术家的主体性格,重视艺术家的主观感受,讲究以形写神,不拘泥于客观物象的真实再现。而印象派画家则不拘泥于写实,提倡在笔触的自由、潇洒中表达情绪和神韵,有相当的写意性,这与中国人欣赏趣味相通。在中国传统的审美观上,德彪西的美学指导思想与其有相同的地方,这就导致了他的作品中必然有中国因素的出现。演奏德彪西的音乐有着很浓郁的东方情感,在听他演奏德彪西的《版画》时很清晰地感受到这一点。

二、调式结构上的相似性

《塔》是德彪西音乐中非常明显模仿加麦兰音乐的曲子,也是德彪西钢琴作品最彻底使用五声音阶的作品。在《塔》中,有两个较清晰的主题旋律都是用五声音阶写成的:

在这三个小节的旋律中,德彪西用到了二度和声,在中国的钢琴曲里,二度和声也经常被运用。如: 《晓风之舞》

在《塔》的27至29小节中,德彪西运用了四、五度和声,

在《塔》的最后一个小节,德彪西使用了一个五个音同时保持住的和声效果结束全曲,而这五个音刚好是中国五声性和声里所特有的五声纵合化和声。

钢琴演奏者在演奏《塔》时,能让人联想到中国的塔并不像西方国家的塔雄伟冷竣,而是有一种烟雾萦绕的朦胧模糊、若隐若现的感觉,并以中国音乐惯有的五声调为主旋律,更能体会出民族旋律的意味。

另外, 《棕发少女》也广泛采用了五声音阶:

在演奏《格拉纳达之夜》时,因为作曲家写作的音乐片断的自由切换,在演奏时使人联想到中国水墨画的构图。在构图中常见到在一张干净的白纸上伸出一枝梅花,一根葡萄藤,不知从何来,也不知到何处去,给人一种回味之感。《雨中花园》使人联想起我国国画中晕染出来的色彩,自然随意地浓一些、淡一些,千变万化。

演奏者可以看到《月光》归14小节及其后面的多次重复,那旋律主线完全是五声音阶的中国风格。可见德彪西音乐受中国五声音阶的影响也是不言而喻的。

三、旋律与节奏中的中国风

中国的民族音乐主要受儒家中正平和、温柔敦厚、“德音之谓乐"和道家顺应自然、大音希声、清微淡远等思想的影响。传统古琴曲主要用五声音阶,即五正音,这就是儒家中和雅正思想在音乐上的运用,而琴乐清虚淡静的风格和意境则主要是道家思想的反映。古琴由于其乐器的形制、音色、乐曲题材、内涵、结构等因素,其音乐风格是抒情的、典雅的美。古琴音乐艺术被称为琴道确实有其道理,因为对古琴的欣赏和认识不能只单一地从其音乐曲调去理解,而是综合地从多方面作为知识分子的精神反映去理解。这一切则表现在对题材的选择、意境的追求、道德的规范等各方面代表着琴乐的理想风格和审美标准。

钢琴素为乐器之王,原因是它演奏起来气势恢宏,可代替交响乐队而独当一面。而德彪西的《月光》宣告了钢琴委婉细腻、柔情似水的一面。我们在钢琴曲《月光》的中间声区里所听到的类似于钟铃之声的和弦,恰似闪烁的火花,使我们感受到了钢琴的独特声响,这是乐曲冲破梦幻而回归现实的象征,也是《月光》的魅力所在。德彪西通过旋律走向和节奏的不规则变幻,造成一种飘逸、迷朦和梦幻般的意境。

虽有一些小的跳跃,但总体上是由上而下移动,就象月挂中天,银光下泻,既轻盈飘渺,又朦朦胧胧。那些不稳定、不规则的节奏,就象浮云蔽月一般,时隐时现,令人琢磨不定。古琴运用拨弦的余音,给人以空朦的夜空印象,德彪西则运用和弦与节奏的变幻,同样创造了多彩的月色,德彪西的《月光》却是淡中有浓,梦后方醒。

如19._23小节处:

那强劲的冲击力,不但使音乐的对比鲜明,而且深化了音乐的内涵,《月光》那无处不在的类似于切分音的特有节奏,与古琴曲《醉渔唱晚》中对切分音的反复运用不谋而和。《月光》多处出现的先递升,后递降的旋律、和弦,以及那些不可或缺的和弦琶音,也和中国古琴曲《渔舟唱晚》相似,它们都同样造成了月色朦胧、湖水荡漾的氛围。从比较中可以看出,即使德彪西不是直接受益于中国的古典器乐曲,也说明他深谙东方音乐的精髓,这样,在表现月夜景色时,才能和中国音乐家“心有灵犀一点通”。正是这种中西方音乐的融合,使钢琴曲《月光》更增添了一层迷人的色彩。

德彪西的旋律避免了浪漫主义音乐中常见的各种反复、扩大等手法,也不采用气息悠长、起伏婉转、感人动听的浪漫主义旋律。(5)赵晓生在《钢琴演奏之道》一书中提到:“印象主义音乐在结构上打破了古典主义的句末终止式、四小节句型、首拍为强拍等等结构原则,而追求连贯的不间断的带即兴性的音的流动;打破了浪漫主义的漫长乐句和涨潮退潮等结构特征,而寻找一种支离破碎的、片段性的乐句组织,然后将其精雕细刻地镶嵌拼拢,组织成花纹性的图案性的组织结构。”他的旋律总是比较片段化,少有大段大段的主题,印象派作品主题多是零散的,难以固定的发展开来,常常是出现一个片段,随即就被散化了,或是零星的出现,这也表现出印象派反对浪漫派那样的叙述或是情感的宣泄。德彪西的作品常常是由一个简短的主题动机出发,然后散化。。他并不用旋律作为推动曲式发展的工具和动力。听众大多只能抓住零碎的主题片段,而背后的东西,则靠想象。德彪西旋律的这种不连贯性在某种程度上与中国的古琴声响有着异曲同工的效果。

四、节奏的自由性

在决定风格的各种因素中,节拍与节奏无疑是最能引人注目和感知的因素之一。20世纪的作曲家们采用了各式各样的方法来“破除"古典、浪漫主义时期音乐在节奏形态上的“均衡律动”。频繁地变化节拍、结构复杂的复合节奏等成为20世纪音乐中常见的语汇。作为引领20世纪音乐的德彪西当然如此,“他喜欢使用复合拍子(6/8、9/8)和具有对比的由再分分成的双拍子”。在他的作品中,还有很多自由的节奏,你无法用一种速度从头弹到尾,他在多地方都标明了“渐慢”、“轻轻地,慢慢地"、“自由地,不受约束地”、“加速,.加快”、“延迟、慢”、“收住(速度)’ 德彪西以前的音乐以横向的旋律和纵向的和声为特点,所构筑的是二度,但由于德彪西的出现,打破了传统表现,使音乐表现又发展到另一种层次。从形式上打破了调式、曲式,逻辑的结构及思维,追求不拘于泥形式的一种表现。无论他采用什么方法都是让音符从结构中跃出来通过音响来构筑内心组织过的“形”,只不过区别于绘画用听觉而不用视觉罢了。创新手法的运用,相比传统手法显得更加丰富新奇音乐效果也截然不同。然而德彪西的音乐未因局部的改变而影响整体,欣赏者仍可以从片断旋律和自由节奏中感觉到整体和统一,同时更多的却是表现形散而神聚。欣赏者再围绕主题的情况下可以充分展开自己的理解与想象以获得更完满的艺术享受。中国画里所用的墨讲求墨分五色,以调入水份的多寡和运笔疾缓及笔触的长短大小的不同,造成了笔墨色彩的千变万化和明暗调子的丰富多变。同时墨还可以与色相互结合,又墨不碍色,色不碍墨,形成墨色互补的多样性。随着水墨的浓淡不一,画面的颜色和层次也千变万化。欣赏德彪西的音乐感觉就是在观赏一幅唯美的山水画。

德彪西的音乐表现出光影、色彩与瞬间的完美变化,以宁静优雅的旋律将听众带入美妙的音乐世界。钢琴演奏者在对德彪西的音乐与中国文化进行比较、分析的的同时,能使钢琴演奏者中西方钢琴艺术融合的巨大魅力和无限空间使人充分感受到音乐是人类共同的语言。钢琴演奏者进行二度创作时,应该把本民族所特有的东方文化精髓自然地融化于西方音乐之中,以中国古老而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和思想作底蕴去诠释西方音乐,将中西方的文化因素进行有机的融合,为促进世界钢琴演奏艺术的发展作出一份重要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孟丽,《音乐文化相关因素浅析》[J]齐鲁艺苑2001年第3期

(2)代百生,《根据传统音乐改编的中国钢琴曲的演奏特色》[J]音乐研究1999年3月第1期第5l页。

(3)朱秋华,《德彪西》东方出版杜,1997.

(4)冯文慈著,《中外音乐交流史》,1998年7月,湖南教育出版社

中西音乐论文篇(2)

曲目老。纳西古乐中的很多曲目依旧沿用唐宋曲牌的音乐样式,从音乐脉络可以看出,部分音乐的唱腔来源于晚唐时期的道教音乐。也有部分学者认为纳西古乐实际上是明清时期逐渐从四川、南京、北京等地传入的洞经音乐。是专门为祭祀文昌帝君服务的道教祭祀音乐。

器乐老。纳西古乐所演奏的乐器均为中国古老的传统乐器,更有在其他地方早已失传的乐器在进行演奏,其中曲项琵琶已经有400多年的历史,也有人把这种乐器称之为纳西琵琶。纳西古乐的演奏乐器,无论是器乐的形态和制作工艺,还是乐器演奏方法均为最古老的,对中国的传统音乐的发生和发展有着重要的社会研究价值。

乐人老。当下演奏纳西古乐的大部分人都是七八十岁的老年人,目前能系统掌握纳西古乐演奏技法和曲目的几乎都是老人家,老乐人的表演也让传统的纳西古乐变的更古老。当然,近年来随着旅游发展也有部分年轻人加入到纳西古乐的传承队伍。

二、丽江本土流行音乐现状

随着社会变迁和丽江旅游的发展,为了适应新的音乐环境,外来音乐人和本土音乐人从本土音乐中吸取养分,近年来创作出了一批丽江特色的现代音乐作品,收到音乐界和丽江人民的好评,传唱度也很高。如歌手土土的《醉了丽江》 和金甲劲松的《月亮花》,再有《美丽丽江》、《净土》等现代本土流行音乐令人眼前一亮,音乐创作突破传统的音乐审美,从民族审美的角度诠释地方民族音乐。

从表面上看,当下丽江整个音乐创作环境是非常好的,本土音乐人不断的致力于地方民族音乐的创作,另外随着旅游的发展,大量的外来音乐人来到丽江,大量的音乐形式也涌入丽江,使得丽江的音乐生态环境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不同风格的音乐在丽江都被接纳,一方面多元化的音乐生态环境让音乐创作有了较好的创作灵感,另一方面多元化的音乐也不乏俗气的音乐形态在影响着丽江音乐文化生态及丽江音乐文化形象。

当下丽江本土音乐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民族观念的保守,在音乐的演唱和创作中,不能站在较高的视野来进行,更多的是原生音乐的翻唱和改变,并没有真正的进行创作和变现;再者外来的流行音乐的好坏不一,多样的音乐样式让本土流行音乐创作和变现要么不敢吸收要么吸收到了很多劣质东西。其次是在本土音乐创作中过于强调民族音乐的源文化,没有考虑音乐趋同化的现状。对于本土音乐的创作和演唱更多的翻唱和再现,而非真真的调研创作,更多的是东拼西凑,导致很多本土音乐成为特产被好奇观摩而非真正的音乐传播。

三、纳西古乐的本土流行音樂实践

丽江作为世界知名的旅游胜地,旅游成为了助推丽江民族文化发展和传播的重要手段,原本相对封闭的民族民间艺术正在被运用、被传播,大量的民族民间音乐在现代音乐创作和表演中被运用,越来越多的开始从旅游的视角关注民间音乐,丽江纳西古乐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运用而推向大众,成为旅游世界的中消费文化。但是,民族民间音乐在旅游视野下呈现在市场中,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到了民族民间音乐,另一方面,也带来的一些不好的影响,就纳西古乐来说,原本的纳西古乐的很多传统元素被弱化,被更多的现代流行音乐符号所代替,对民族民间的音乐保护和正向发展带来非常不利的因素。

纳西古乐作为丽江传统的民间音乐,在旅游市场的开发应该尊重音乐本身,更多的从文化内涵中深挖,创作有底蕴的纳西风格的现代音乐。但是当下的丽江的音乐市场是一个复杂的音乐环境,作为世界的丽江,大量的国际音乐元素在冲击着丽江的音乐市场,特别是以丽江酒吧为代表的音乐,成为外界感受音乐文化的重要的内容,忽视了传统的纳西文化音乐,这个是现象是严重的影响到纳西古乐作为丽江传统民族音乐的发展。虽然当下已有一部分音乐人和文化人士发现了这个问题的存在,也创作和表现的一些作品,但是面对这个庞大的旅游市场和已经成形的丽江音乐文化,要改变当下民族音乐真正在现代音乐中有一席之地还需要相当的时间和过程。

四、古乐元素的现代音乐创作探索

丽江本土乃至社会各界的音乐家都在用不同的方式在创新纳西古乐,希望其能够成为被消费的现代旅游产品,希望以大众审美的要求来发掘现代纳西古乐。对于纳西古乐的现代音乐创作,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思考。

一是从文化整体的角度进行音乐的创作。艺术的创作应该是一个综合的文化再造过程,而非简单的符号组合,对于音乐来说也仅仅只是音乐的拼凑。对于纳西古古乐的创作,应该是从深层的文化进行发掘,进行传统音乐与现代音乐的多方面的结合,从文化中找符号进行创作,而非从形态上找符号,这样才能创作出有深度的现代民族音乐。

二是打造丽江本土自己的表演团队。作为本土文化典型代表的纳西古乐的表演,需要本土情怀的投入,对文化的理解和掌握是有助于古语的表现的,这对于创作的古乐现代音乐也是一样的,对纳西文化熟悉的人进行古乐现代音乐的表演也是非常有用的,所以需要打造丽江本土的表演团队。

中西音乐论文篇(3)

曲目老。纳西古乐中的很多曲目依旧沿用唐宋曲牌的音乐样式,从音乐脉络可以看出,部分音乐的唱腔来源于晚唐时期的道教音乐。也有部分学者认为纳西古乐实际上是明清时期逐渐从四川、南京、北京等地传入的洞经音乐。是专门为祭祀文昌帝君服务的道教祭祀音乐。

器乐老。纳西古乐所演奏的乐器均为中国古老的传统乐器,更有在其他地方早已失传的乐器在进行演奏,其中曲项琵琶已经有400多年的历史,也有人把这种乐器称之为纳西琵琶。纳西古乐的演奏乐器,无论是器乐的形态和制作工艺,还是乐器演奏方法均为最古老的,对中国的传统音乐的发生和发展有着重要的社会研究价值。

乐人老。当下演奏纳西古乐的大部分人都是七八十岁的老年人,目前能系统掌握纳西古乐演奏技法和曲目的几乎都是老人家,老乐人的表演也让传统的纳西古乐变的更古老。当然,近年来随着旅游发展也有部分年轻人加入到纳西古乐的传承队伍。

二、丽江本土流行音乐现状

随着社会变迁和丽江旅游的发展,为了适应新的音乐环境,外来音乐人和本土音乐人从本土音乐中吸取养分,近年来创作出了一批丽江特色的现代音乐作品,收到音乐界和丽江人民的好评,传唱度也很高。如歌手土土的《醉了丽江》 和金甲劲松的《月亮花》,再有《美丽丽江》、《净土》等现代本土流行音乐令人眼前一亮,音乐创作突破传统的音乐审美,从民族审美的角度诠释地方民族音乐。

从表面上看,当下丽江整个音乐创作环境是非常好的,本土音乐人不断的致力于地方民族音乐的创作,另外随着旅游的发展,大量的外来音乐人来到丽江,大量的音乐形式也涌入丽江,使得丽江的音乐生态环境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不同风格的音乐在丽江都被接纳,一方面多元化的音乐生态环境让音乐创作有了较好的创作灵感,另一方面多元化的音乐也不乏俗气的音乐形态在影响着丽江音乐文化生态及丽江音乐文化形象。

当下丽江本土音乐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民族观念的保守,在音乐的演唱和创作中,不能站在较高的视野来进行,更多的是原生音乐的翻唱和改变,并没有真正的进行创作和变现;再者外来的流行音乐的好坏不一,多样的音乐样式让本土流行音乐创作和变现要么不敢吸收要么吸收到了很多劣质东西。其次是在本土音乐创作中过于强调民族音乐的源文化,没有考虑音乐趋同化的现状。对于本土音乐的创作和演唱更多的翻唱和再现,而非真真的调研创作,更多的是东拼西凑,导致很多本土音乐成为特产被好奇观摩而非真正的音乐传播。

三、纳西古乐的本土流行音樂实践

丽江作为世界知名的旅游胜地,旅游成为了助推丽江民族文化发展和传播的重要手段,原本相对封闭的民族民间艺术正在被运用、被传播,大量的民族民间音乐在现代音乐创作和表演中被运用,越来越多的开始从旅游的视角关注民间音乐,丽江纳西古乐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运用而推向大众,成为旅游世界的中消费文化。但是,民族民间音乐在旅游视野下呈现在市场中,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到了民族民间音乐,另一方面,也带来的一些不好的影响,就纳西古乐来说,原本的纳西古乐的很多传统元素被弱化,被更多的现代流行音乐符号所代替,对民族民间的音乐保护和正向发展带来非常不利的因素。

纳西古乐作为丽江传统的民间音乐,在旅游市场的开发应该尊重音乐本身,更多的从文化内涵中深挖,创作有底蕴的纳西风格的现代音乐。但是当下的丽江的音乐市场是一个复杂的音乐环境,作为世界的丽江,大量的国际音乐元素在冲击着丽江的音乐市场,特别是以丽江酒吧为代表的音乐,成为外界感受音乐文化的重要的内容,忽视了传统的纳西文化音乐,这个是现象是严重的影响到纳西古乐作为丽江传统民族音乐的发展。虽然当下已有一部分音乐人和文化人士发现了这个问题的存在,也创作和表现的一些作品,但是面对这个庞大的旅游市场和已经成形的丽江音乐文化,要改变当下民族音乐真正在现代音乐中有一席之地还需要相当的时间和过程。

四、古乐元素的现代音乐创作探索

丽江本土乃至社会各界的音乐家都在用不同的方式在创新纳西古乐,希望其能够成为被消费的现代旅游产品,希望以大众审美的要求来发掘现代纳西古乐。对于纳西古乐的现代音乐创作,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思考。

一是从文化整体的角度进行音乐的创作。艺术的创作应该是一个综合的文化再造过程,而非简单的符号组合,对于音乐来说也仅仅只是音乐的拼凑。对于纳西古古乐的创作,应该是从深层的文化进行发掘,进行传统音乐与现代音乐的多方面的结合,从文化中找符号进行创作,而非从形态上找符号,这样才能创作出有深度的现代民族音乐。

二是打造丽江本土自己的表演团队。作为本土文化典型代表的纳西古乐的表演,需要本土情怀的投入,对文化的理解和掌握是有助于古语的表现的,这对于创作的古乐现代音乐也是一样的,对纳西文化熟悉的人进行古乐现代音乐的表演也是非常有用的,所以需要打造丽江本土的表演团队。

中西音乐论文篇(4)

[中图分类号]J6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8)03-0192-03

一、西北音乐史的研究现状和意义

(一)相比其他地方乐史:能力薄弱、著作零星、亟待加强。著名音乐史学家陈聆群先生就曾言:“其他地方乐史研究已经走到我们前面了,上海音乐史学界的同仁们也应该奋起直追,写出一部上海音乐史来!”。尽管此言不乏陈先生的豪情壮语,可我们仍能从中捕捉到研究地方乐史的相关信息。如一方面我国区域音乐史的研究受到了音乐史学界的广泛关注;另一方面,地方乐史研究可能存在:整体研究区域范围相对集中,研究成果显著,部分区域研究缺失的特点。本人后来翻阅大量资料时发现,陈先生之言也是有理有据。

首先,研究我国地方乐史的相关理论著作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均年都以向上形态递增,且产生了大量学术研究价值较高的理论成果,由此推断,近年来关于区域音乐史的研究必是中国音乐史学界的热点论题。其次,我国区域音乐史整体研究②的地域范围主要集中在东北、华北、东南沿海和港澳台地区,其中以哈尔滨、福建、浙江、北京、台湾等省(区)为最,产生了一些诸如《福建音乐史》、《哈尔滨西洋音乐史》、《浙江音乐史》、《东北现代音乐史》等学术性较高的研究成果,大多以著作、期刊或学位论文的形式出现。另外,除了通史性的著作外,也有大量的个案音乐专题史,光东北音乐史研究方面,就有《哈尔滨音乐团w历史考察(1945-1949)》、《在“鲁艺”影响下的东北专业音乐教育》、《哈尔滨之夏音乐会三十年(1961-1990)》等几十篇的专题论文。尽管区域音乐史研究成果显著,然部分仍存在缺失现象,西北乐史研究就属于缺失的那一部分。它相比其他区域音乐史研究,无论是学术队伍还是研究成果、学术思想、研究方法等,则要逊色很多,至今仍未出现一部系统地研究西北音乐历史发展的理论专著,仅出现了《中国西部音乐论》、《延安音乐史》、《新疆兵团音乐史》、《西域音乐史》等为数不多的几部学术价值性较高的史学类著作,也发表了一-些像《民国时期青海音乐史概述》、《宁夏音乐发展史述略》、《1949-2009“新音乐”在西安》等具有开拓性的论文,但也都是些断代史性质的专题史。纵使再有一些个案研究文章,除了大部分焦点在延安音乐、敦煌音乐、西域音乐三大主题外,剩下了《西北音乐教育的过去、现在与将来》、《西北音乐家介绍(一)(二)》、《乐舞新疆》、《略论抗战音乐在新疆》、《西北民族地区音乐教育研究》等零星几篇。、西北乐史的研究的缺失现状,亟待加强。

(二)对“重写音乐史”的借鉴意义:提高和完善中音史。“重写音乐史”自上世纪90年代,由上海音乐学院教师在“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学科领域内最先提出,后来于古代乐史学科也得到了响应。这次讨论历尽20多年,参与的学者众多,影响之大,一直从未间断。那么,现在讨论的西北音乐史的研究到底对“重写音乐史”有着怎样的借鉴意义呢?

中西音乐论文篇(5)

一、西方音乐史学学科回顾与存在的问题

西方音乐史学传入中国,至今不足一百年的历史,经历了艰难曲折的发展历程。结合国内学界的相关论述,笔者认为可以分为四个时期。①史前期,1937年之前,主要成就是愈寄凡的《西洋音乐史纲》,王光祈的《欧洲音乐进化论》。②初期,1937—50年代,王光祈《西洋音乐史纲要》,以及丰子恺、萧友梅、青主、黄自等人的论着。这是我国西方音乐史学的起步。③60年代与“”时期,主要是张洪岛主编的《欧洲音乐史》。④改革开放以来。出版有钱仁康、于润洋、李应华、刘经树、沈旋和谷文娴等人等编着的教材,以及重要的译着,如朗多尔米的《西方音乐史》、格劳特的《西方音乐史》(第四版、第六版)、保罗·亨利·朗的《西方文明中的音乐》、杰拉尔德·亚伯拉罕的《简明牛津音乐史》等。可以说,西方音乐史学的研究在我国主要是改革开放以后才得到快速的繁荣与发展。

由于西方音乐史学受西方学术研究影响很大,中国人在这方面有些“先天不足”,因而西方在学术研究中所存在的问题也会影响到国内的研究。我国西方音乐史学研究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

(1)研究范围狭窄

长期以来,西方音乐史学的研究,可以说就是作曲家-作品的研究,而且还仅仅限于最着名的作曲家的最着名的作品。“作品研究取代了历史研究”[1]。最终,西方音乐史学研究变成了西方着名音乐家的谱系排列,而对作品的研究变成了音乐会或歌剧的节目说明。[2](P13)

(2)研究方法僵化

西方音乐史学的研究,长期采用“作家生平—作品分析—创作背景介绍—历史影响”的研究模式,“对音乐作品的形式价值和意义价值的判断与解释成为历史叙述的中心。”[1]对社会历史进程及其与音乐现象之间的关系重视程度不够,从而导致对作品的研究与史学研究脱节。

(3)本学科的理论研究与反思滞后

虽然国内学界已经有很多关于研究方法反思的文章,但是对本学科的理论思考还不足,还没有形成比较完善的理论体系。这是国内外一个普遍的问题。达尔豪斯在《音乐史学原理》的序言中曾写到:“写作此书,是因为与普通历史学、社会学和哲学(其本身就擅长认识论反思)中令人生畏的理论着述相比,在我自己这个多少有些属于边缘的学科中,理论的缺乏显得不成比例。”[2](P1)王晡也指出:“相形之下,西方的音乐史学,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始终存在与一般史学在元理论上的差距。因此,直接从一般西方史学中吸取营养,也应该是我们西方音乐史学方法论建设的目标之一。”[3]

(4)学科定位不明确

在西方音乐史学的研究过程中,往往将音乐史、音乐美学、音乐分析、作曲技术理论混在一起。尽管跨学科的研究是当前学术发展的趋势,是应该大力提倡的,但是,这种学科定位上的迷茫,导致研究者找不准自己的位置,从而丧失了西方音乐史学的历史学特性。

上述问题中,最重要的是学科定位问题。正是由于学科定位不明确,才导致研究方法僵化、研究范围狭窄问题的出现,而且由于学科定位不明确,就不能有针对性地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进行反思,也影响了对学科理论的构建。

二、西方音乐史学与音乐学的关系

达尔豪斯曾经写到:“所谓音乐学,一般认为主要就是音乐史。”[2](P16)尽管随着音乐学研究的不断发展,对这一问题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但音乐史学在音乐学学科中的重要性还是有所夸大。

音乐学是一门很年轻的学科,它的确立开始于德国音乐学家克里桑德(F.Chrysander)在1863年编撰的《音乐学年鉴》,他主张音乐的研究,特别是历史的研究,应该提高到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中长期采用的那种严肃而精确的标准上来[4](P4)。1885年,阿德勒在《音乐学的范围、方法和目的》一文中,明确了音乐学的学科体系,并于1919年在《音乐史的方法》中做了修订,将音乐学学科体系分为历史的音乐学、体系的音乐学、音乐教育学与教授法、音乐学(即后来的比较音乐学)四个大的部分。虽然后来德国学者德列格(H.H.Draeger)、维奥拉(W.Wiora)、斯洛伐克的艾尔舍克(O.Elschek)先后在1955年、1961年和1973年对阿德勒的学科体系做了不同的修订,但音乐史学始终是这个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的学者在西方音乐学学科体系的基础上,提出了“十二分法”和“三分法”两种设想方案。特别是在“三分法”中,将音乐学分成三大部分:(1)“主要与人文科学相关的研究”,包括音乐哲学、音乐历史学、音乐形态学、音乐创作学、音乐表演艺术学、音乐批评学;(2) “主要与社会科学相关的研究”,包括音乐社会学、音乐人类学、音乐经济学、音乐教育学;(3)“ 主要与自然科学相关的研究”。 包括音乐物理学、音乐生理学、音乐心理学、音乐地理学、音乐工艺学、音乐治疗学。[5](P9-14)

其中,音乐史学又包括各种音乐通史、断代史、地域史、国别史、体裁史、乐器史、音乐考古学、音乐图像学、古谱学。[4](P12-20)这里一方面表现出音乐史学所具有的历史学的学科属性,另一方面也表现出音乐史学只是音乐学学科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除了音乐史学之外,还有众多的音乐学子学科,它们共同构成了音乐学学科体系,因此,不应夸大音乐史学在音乐学学科体系中的重要性。

三、西方音乐史学在历史学中的定位

历史学理论认为,历史与历史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要想给历史下一个确切的定义,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历史是活的、开放的,是在发展变化的。按《辞海》的解释,“广义的历史泛指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包括自然史和人类社会史,通常仅指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其最大的特点是不可逆、不可再现。而人类对于社会发展进程的记录,也被称为历史。按照历史学界的说法,前者是历史I,后者是历史II。[6]二者是两条可以无限接近但是永远不能相交的平行线。

也就是说,历史I是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历史II是人类对社会发展过程的记录。人类在记录的过程中,对过去发生的事情进行认识与解释,并逐渐形成相关的史学理论,这种对过去发生的事情的认识与解释,以及相关的史学理论,构成了历史学的主要内容。历史是客观的,而历史学则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历史学包含三个层次的含义,一是对历史的叙述;二是对历史的理解和解释;三是历史诠释学,即对第二层面的研究与阐发。历史学的研究,主要是在第二、三层面,特别是第三层面。

关于历史学的学科定位,历来众说纷纭。在古希腊,历史由九位缪斯中的克里奥所掌管,可见古希腊人认为历史与艺术有密切的关系。按照当前的学科划分,普遍认为人类的知识系统分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三大类。自认科学以自然界为研究对象,社会科学以人类社会为研究对象,以实证分析为主要手段。而那些既非自然科学也非社会科学的知识,被统称为“人文学科”,一般认为人文学科构成一种特殊的知识,即关于人类价值和精神表现的人文知识。历史学被划归在人文学科领域,但是历史学到底是科学还是艺术,历史学界仍然有争议,按照何兆武先生的观点,历史学一半是科学,一半是艺术。[6]也就是说,历史学的学科性质就在于其具有科学性与艺术性两重特性。

历史学是一个非常庞杂的学科群,或曰学科体系,这是因为历史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的实践活动,而人的实践活动包罗万象,涉及到各个不同的领域。一般按照历史学的研究对象来划分为三个学科群:(1)从空间跨度来分,可分为世界史、国别史、地区史;(2)从时间跨度来分,可分为通史与断代史;(3)从人类活动领域,分为各种专门史,如政治史、经济史、军事史、外交史、文化史、宗教史等等。

通过上述对历史学的学科结构的分析可以看出,西方音乐史学与历史学的有着更为密切的关系。具体来说,它是历史学之中的一门专门史,它研究的是历史中的人在音乐领域内的实践活动,或者说,是研究人类音乐实践活动的历史发展进程。当然,这种专门史又可以按照空间跨度,分为法国音乐史、意大利音乐史、德奥音乐史等;按照时间的跨度又可以分为西方音乐通史和各个时期的断代史,如中世纪音乐史、文艺复兴时期音乐史、巴洛克时期音乐史等;也可以按照音乐实践活动的具体领域,分为作曲技术发展史、音乐美学史、钢琴艺术史等等更详细的专门史。

四、西方音乐史学的学科定位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西方音乐史学是音乐学的子学科,也是历史学的子学科。历史学的研究,要求在考证史料的基础上对历史做出合乎逻辑的解释,但这一点,在西方音乐史学的研究中做得还很不够。纵观西方音乐史学的发展,直到安布罗斯(奥地利,Ambros A.W.1916-1876)的五卷本通史(1862-1882),才摆脱仅仅收集史料的做法的影响,首先采用“精神文化史”的研究方法对历史史料进行解释,而此后的H.里曼的五卷本《音乐史纲要》(1904),则“力图通过对作品的分析去把握音乐历史的发展脉络,表现出一种从风格史的角度进行研究的学术特点。”[4](P49)这才可以称得上是对历史的解释,才是真正的历史学。前者影响到20世纪保罗·亨利·朗的《西方文明中的音乐》,后者影响到格劳特的《西方音乐史》。

我们需要强调的是,西方音乐史学,既是音乐学的子学科,更是历史学的子学科。目前,西方音乐史学主要是在音乐院校开设,那是因为其音乐艺术的技术性要求。但是,现在往往忽视了其历史学的学科属性。[1]作为历史学的子学科,要求我们对西方音乐史学的研究,要遵循历史学的学术规范,即在历史考证的基础上确定历史事实,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历史解释。

西方音乐史学在我国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根本原因就在于没有找准自己的学科定位。我们可以参看中国音乐史学的学科界定。“中国音乐史的研究,就是系统地收集、客观地评价与历史上发生事件有关的资料,以论证这些事件的因果关系、发展趋势,在对传统音乐的抢救、保存、整理和研究中寻求各民族、各地区音乐发展的特征和基本规律,对其起源、形成、繁荣、发展、演变等问题做出精确的描述和阐释,进而解释现代的音乐活动,促进音乐艺术的发展。”[7](P9)(着重号为笔者所加)

也就是说,历史研究,主要是在掌握历史史料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证因果关系与发展趋势,总结音乐发展的特征和基本规律,其目的是解释历史中的人的精神活动,并进而促进音乐艺术的发展。对于西方音乐史学来讲,由于学科性质的特殊性,国人收集史料有较大的困难,但是不等于说中国人就无所作为,就不能对西方音乐事件的因果关系和发展趋势作出判断,就不能为音乐艺术的发展贡献力量。而这一点,中国研究西方音乐的人士在认识上还不够明确。究其根源,就在于中国的西方音乐史学学科定位不明确,没有站在历史学的角度进行研究。所以,我们要呼吁中国的西方音乐史学学科定位,在承认自己是音乐学的子学科的同时,更要承认自己的历史学学科属性,树立历史学的学科意识,遵循历史学的学科要求进行西方音乐史学的研究。音乐历史研究的是发展、演变的过程及其原因,而不是仅仅研究作品。西方音乐史,首先是历史,其次才是西方音乐的历史;西方音乐史学,首先是历史学,其次才是西方音乐史学。

参考文献

[1]祁宜婷.为音乐史正名──作为历史学分支的西方音乐史学[J].《中国音乐学》,1999年第03期

[2](德)达尔豪斯.音乐史学原理[M]. 杨燕迪译.上海音乐学院 出版社,2006.07,

[3]王晡.方法:在实践中开创,在交流中开拓(上、下) [J].《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98年03、04期

[4]俞人豪.音乐学概论[M].人民音乐出版社,1997.03,

中西音乐论文篇(6)

    中图分类号:J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1)17-0095-01

    西方音乐史是人类重要文化现象,学习西方音乐史属于对历史音乐学的研究。音乐史学是对音乐历史进行研究考察与反思,是融入历史音乐学之中的一种具有专门视界与独立论域的学问。作为一个学科历史音乐学的主要研究对象和范围应该是,从中世纪至当代的西方音乐艺术各阶段的发展和演变。对音乐史学的研究实际上是人们对于音乐传统变化着的态度,也反映了各个时代学者们对音乐史学的观念。对西方音乐史学的探究过程,也是在西方音乐文化传统的语境中审视,与再思索音乐史学观念及演变过程。探索西方音乐史学的发展以及相关的理论问题,不仅有助于进一步把握西方音乐艺术历程的内容和特征,启发对西方音乐历史研究的学术传统与当代走向进行反思,进一步从学科角度思考音乐史学与历史音乐学的紧密关联。如果说历史音乐学研究是从历史的视角,对西方艺术音乐发展的各个时代进行专题探究,那么音乐史学的研究则是对音乐历史演变中的规律、特性,以及各个时代中与音乐史进程相关的各种学术性思考进行审视。

中西音乐论文篇(7)

2012年12月,人民出版社出版了李琼、刘旭光著的《中国音乐艺术对西方的影响》一书(2012年12月第一版,共249页),本书讲述了中国与西方的音乐产生交流之后,中国音乐的元素、中国音乐美学思想便与西方音乐进行了双赢的互补,经西方音乐对中国元素的选择性的吸收和本土化的转换以后,中国音乐美学思想便成了西方音乐中的一个鲜明特点。[1]本书从中国与西方不同的音乐观念、音乐美学思想入手,分析中国与西方音乐作品的不同特点,以及欣赏者欣赏作品时的不同“抓手”。由于华裔人口在世界总人口中的巨大比重和中国在世界上的影响力的不断增强,西方音乐中“中国因素”的特点也不断增多,成为西方音乐作品中的一道亮丽风景。通过比较中国与西方不同的音乐观念与音乐形态,分析中国与西方音乐的差异,通过比较差异,概括出中西音乐精神各自的特点与追求,为双方的理解与交流奠定理论基础。同时本书细致梳理中西方音乐之间的交流,特别侧重中国音乐在西方的传播,以及西方音乐对中国音乐元素的吸收与借鉴,中国音乐精神中的一些因素融入到西方音乐中,并丰富了西方音乐的演进与变化。“中国因素”对于西方传统的文化价值观是否有影响,是否影响很深,这还是值得我们去探索的问题。本书形成了中西文化差异性、中西文化影响的历史源流以及中国因素具体表现三部分为一体的知识体系,由中西音乐精神的差异、中西音乐形态的差异、中国音乐影响西方的历史源流、西方音乐中的中国因素以及20世纪西方音乐思想中的“中国因素”五个章节组成:第一章论述了中西音乐精神的差异,作者对中西方不同的“音乐”观念和“神”之异两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二章作者将“乐音与摇声”“强弱与板眼”“和声与曲调”三种音乐形态进行对比;第三章讲述了中国音乐影响西方的历史源流;第四章讲述西方音乐中的中国因素,分为“题材中的‘中国因素’”“音乐语言中的‘中国因素’”以及个案分析:《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作者对这几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第五章(189~243页)是20世纪西方音乐思想中的中国元素,是对中西方文化交流双方精神需要双重影响下的必然结果。

一、本书特色

1.知识结构清晰,语言简练易懂本书分为五个章节,知识结构清晰易懂,语言简练却不失学术价值。五个章节层层递进,相互影响。第一章介绍了在精神差异中,分为“音乐”观念的差异与“神”之差异两个小的方面。第二章中将形态差异分为“乐音与摇声”“强弱与板眼”“和声与曲调”三种情况,并将三种音乐形态进行对比。第三章承接前两章音乐精神与音乐形态的差异,进一步将中国音乐影响西方的历史源流进行了介绍。第四章通过前面内容的铺垫,作者将重头戏放到了后面的章节中。第四章为西方音乐中的中国音乐因素,作者先从题材中的“中国因素”、音乐语言中的“中国因素”两个部分进行了探索。第五章主要论述20世纪西方音乐思想中的“中国因素”,有前面章节的铺垫,这个部分明显清晰起来。作者将音乐思想进行命题,将中国的音乐思想对西方的影响进行分类讲解,条理清晰,使读者一目了然。书中还对宗教思想、思想中的“中国因素”特征、“中国因素”在20世纪西方音乐中的地位与成因等方面进行了论述。从中可以看到“中国因素”对西方的影响越来越重要,新的道路已经逐渐形成,文化交流日益频繁,“中国因素”对西方音乐艺术的影响尤为重要。整本书知识结构较为清晰,语言简练易懂,适合了解初级比较音乐学、中西文化交流、音乐美学等内容的学生阅读。2.举例丰富多样,切合主题思想这本书有一个很大的优点就是每一个论点都缀有许多切合的例子,使得作者的观点体现得更加清晰,更具说服力,同时也为读者提供很多观点信息。在每一个章节都运用了大量的书籍资料、曲目举例、人物列举、谱例支持等。(1)书籍资料:如第一章第一节中《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对音乐进行了详细解释(详见第一章第一节“不同的‘音乐’观念”,第3页);再如第三章第一节中18世纪前传教士阿理嗣于1884年在上海出版了一本以英文写的《中国音乐》,将中国律吕、记谱法、中国音乐的调性等问题进行论述,表明了传教士对中国音乐向西方传播的特殊贡献等。[2](2)曲目举例:这方面几乎在每一章节都涉及到,如将唐朝诗词德译谱曲的声乐交响曲《大地之歌》;声乐曲调以《茉莉花》曲调为主,是国外作曲家争相引用的曲调;最为著名的是普契尼的歌剧《图兰朵》,器乐曲调以广东音乐为主;许多外国作曲家的作品名字运用“中国”字样,如俄罗斯作曲家斯特拉文斯基的歌剧《夜莺》中的《中国风格曲》,美国组曲家蔡新斯(AbramChasins,1903—1987)《三首中国小品》,齐尔品(A.Tcherepnin,1899—1977)的《中国民歌七首》等。丰富的例子使得每个观点都让人感到恰到好处,“画龙点睛”的绝妙处理,更让人为之信服。(3)人物列举:本书列举了很多对中西方音乐文化做出巨大贡献的人,马可•波罗、利玛窦、钱德明、阿理嗣等人来到中国这片充满魅力的土地上进行对中国音乐的探索,他们将中国的音乐文化进行记录,整理成综合性的著作,成为早期欧洲人了解中国音乐的启蒙书[3]。其他的音乐家如齐尔品、、约翰•凯奇、汉斯•贝特格、普契尼等大师都在探索中国音乐的独特魅力。作者将这些典型的音乐家进行了论述,在音乐语言、音乐形态、音乐思想上进行详细解说。(4)谱例支持:本书在许多章节都配有相应的谱例,并且配以多种谱例形式,比如第二章第一节中作者将郊大兴县吹打曲牌《浪淘沙》工尺谱、简谱进行了对照(详见53页图一);在第二章第二节中介绍节奏与节奏型时,列举了巴赫的《升d小调前奏曲》、肖邦的《玛祖卡》、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的主题五线谱谱例(详见58~60页的若干谱例);再如第二章第二节作者介绍中国板眼法的外在表现形态中列举了民间音乐《倒八板》的文字谱谱例……这些谱例生动地还原作者所要讲述的中西方音乐文化的差异性,极具说服力。纵观全书,笔者认为第四章西方音乐中的中国因素写得最为精彩,也是整本书最为重要的章节。尤其是的声乐交响曲《大地之歌》,其实作品歌词也来自于德国文学家汉斯•贝特格的诗集《中国之笛》,自贝特格的《中国之笛》中选出删改后引为歌词[4]。作者将的歌词与贝特格的诗词进行对比,可以看出每首唐诗的意境,正好印证了当时生命状态的真实写照[5],同时体现了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除了古代诗词被外国作曲家争先引用外,中国民歌的旋律也是这些大师喜爱的因素,尤其是中国民歌《茉莉花》。意大利歌剧作曲家普契尼将《茉莉花》的曲调运用在自己的歌剧《图兰朵》中,他创造性地使用了这种民歌,令西方人对中国音乐的感性认识获得质的飞跃,引起西方人对中国音乐语言本身的兴趣。[6]

二、缺点与不足

本书在结构上、例证上体现出本书的特色,但其中仍有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第一,书中各章节的语言陈述稍显浅薄,一些观点稍显幼稚,语言口吻还是不太到位;第二,每个章节的结构逻辑稍显松散,每个知识点结束时没有一个明显的节点,串联性较差,没有“一气呵成”的连贯特点;第三,缺乏当代“中国因素”对西方影响的章节写作,作者只针对20世纪之前的中国音乐艺术对西方影响的论述,而21世纪的例子却没有体现出来,知识性不够全面;第四,整本书没有一个很明确的结语或者评论。本书虽然例证丰富,但是作者的观点稍显不足,总结性的结论太少;第五,本书的题目名为《中国音乐艺术对西方的影响》,题目不小,但书中介绍的内容以及容量明显与研究专题不符,作者题记的本书运用比较音乐的方法,但比较音乐的痕迹却不太明显,有些“大题小作”。

三、总结

中西文化交流产生之后,中国音乐就以其自身的魅力影响着全世界的音乐文化,中国音乐在西方的传播也在蔓延发展。中国的音乐元素、中国的音乐美学等方面与西方虽然有着本质的差异,但许多作曲家运用“中国因素”进行音乐的创作不在少数,中国音乐的美学思想甚至影响了许多西方音乐家一个时期的创作理念。中国音乐与西方音乐相互交流,使得两者交融,促进两者共同发展,实现“共赢”,中国音乐美学思想便成为西方音乐中的一个特点。无论是中国民歌《茉莉花》还是广东音乐《步步高》,无论是中国唐诗还是道家思想,这些都是中国人民智慧的结晶。西方人对中国音乐文化越来越重视,越来越熟知,文化传播的力量是巨大的。纵观这本书的观点,作者对中西方文化交流的各方面知识进行了梳理,清晰地向读者展现了中国音乐文化对西方的影响的内涵,将一系列例证进行陈述,将各个观点进行整合,最终实现音乐美学的审美价值。当然不足之处也需注意,希望作者在今后的研究中能够更加客观地整理,对这些缺点给予更多地关注和修改,使得音乐美学与文化及交流的知识更加清晰地展现在大家眼前。

[参考文献]

[1]李琼,刘旭光.中国音乐艺术对西方的影响[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李琼,刘旭光.中国音乐艺术对西方的影响[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05—109.

[3]李琼,刘旭光.中国音乐艺术对西方的影响[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93.

[4]李琼,刘旭光.中国音乐艺术对西方的影响[M].北京:民出版社,2012:141.

[5]李琼,刘旭光.中国音乐艺术对西方的影响[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52.

[6]李琼,刘旭光.中国音乐艺术对西方的影响[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58.

[7]于润洋.西方音乐通史[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1.

中西音乐论文篇(8)

――黑格尔宏阔视野的话语

从理论发展的意义上讲,当今中国学者研究西方音乐史涉及到的重要问题之一,就是在西方音乐史研究中如何实现单一的西方话语体系范式向多元话语体系范式的转变。本文以为,构筑“中国视野”是实现这一转变的重要模式之一。从学术意义层面看,构筑“中国视野”的理论基础,以黑格尔给J.H.沃斯的一封信里的一段阐述的理论为参照系,显然最为合适。他说:

“路德让圣经说德语,您让荷马说德语,这是对一个民族所作的最大贡献,因为,一个民族除非用自己的语言来习知那最优秀的东西,那么这东西就不会真正成为它的财富,它还将是野蛮的。”“现在我想说,我也在力求教给哲学说德语,那么那些平庸的思想就永远也难于在语言上貌似深奥了。”陶德麟教授认为,黑格尔说的“教给哲学说德语”,让哲学“学会说德语”,正是为了使那些并非产生于德国的哲学德国化,成为德国的财富。

黑格尔的这一论述作为“中国视野”研究西方音乐史的理论依据,它既符合了多元与宽容的时代精神,又顺应了西方学者的观念意识。同时也进一步说明,理论研究又是跨国界的――一种具有超出其原地域霸权话语的、具有本土文化意义的话语,也即“中国话语”。中国学者的西方音乐史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就是建构自己的研究范式和对“话语权”的关注。当中国的话语融入至西方音乐史研究中时,“话语不再是一个孤立的范畴,相反,话语成为连接众多问题的轴心”。以此为基点,展开对西方音乐历史的再认识。在这样的一个理论架构中,不仅是使“中国视野”观念研究西方音乐史具有了原创特点,而且也为中国学者在西方音乐史研究中,找到一种新的理论增长点。同时它既有效地保留了中国学者发挥其特有的思维方式和方法,也弥补了西方学者所不能企及的批评力度和解构力度。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学者的西方音乐史研究,首先应该破除一切盲从与迷信;其次,要重新确立自己的价值论立场,实现西方音乐史学科价值的增值;并以谦逊、开放的心态和中国学者特有的思维方式和方法,不断地从新的角度、新的高度探寻和审视西方音乐。这无论是在音乐内涵的社会历史研究的层面上,还是在音乐本体研究的层面上,都将形成不同于以往以西方范式研究西方音乐史的独树一帜的理论架构和理论品格,进而汇人多元化的、性质各异的西方音乐史学理论潮流中,使之在世界西方音乐史学界中占据一个难以替代的位置。

二、客观条件――独特的文化体系

构成独特的理论视域

构建“中国视野”的客观条件,正是中国独特的文化体系。季羡林认为:“世界上有四大文化体系,中国文化体系,印度文化体系,闪族一伊斯兰文化体系和希腊一罗马文化体系。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这四种文化系统的时间最长,影响最大。同时,我也考虑是否可以简化一点,就分作东西两大体系:西,即希腊――罗马文化;东,即中国文化,印度文化和闪族――伊斯兰文化。”中国有着深厚的传统文化,其主体是禅宗、老庄哲学、孔儒思想和魏晋玄学。它们无不深刻地影响着中国几千年来文化的发展,体现了中国传统思想发展的特点,这种影响和独特的文化品质是西方文化所不及的。“中国视野”理论皆可从中国自己独特的文化体系中找到祖型与轨迹。当然,在西方音乐史研究中,运用“中国视野”不能抽象论之,必须切入西方音乐实践,根据研究对象做出选择。笔者在此仅以孔子思想中的“中庸”为例。

如对20世纪西方两次重大转折时期“新音乐”创新的局限性中的极端化现象进行剖析时,即可以“中庸思想”作为理论的立足点和美学批评尺度。“中庸思想”的“执其两端用其中”(《礼记・中庸》)、“过犹不及”(《论语・先进》)、“允执其中”(《论语・尧日》)等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伦理准则和行为规范之一。“中庸”是孔子哲学的基本原则,也是他的美学批评尺度,“在美和艺术中处处都应当把各种对立的因素、成分和谐地统一起来,不要片面地强调某一方面否定另一方。对立因素的统一,每一因素发展的适度,这就是孔子的作为美学批评尺度的‘中庸’的基本要求……在孔子看来,真正美的、有益于人的艺术作品,其情感的表现应是适度的。”“中庸”之道是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形成了一种精神特质与批评方式。其思维方式与研究对象力求较为清晰地层现出理论与实践双向互动的逻辑关系。“中庸思想”作为中国视域,它对西方20世纪两次重大转折时期“新音乐”创新的局限性所做的剖析,对“新音乐”中的极端性现象的批评,不仅超越了传统的哲学思维层面,而且又显现出强烈的现代品质,成为中国学者研究问题时不可缺少的理论视域。这一尝试为中国视域研究西方音乐提供了充分的可能性,为真正实现中西更深层次的对话打开了一个新的思维空间。

又比如:叶秀山教授曾尝试用老子的“功遂身退”思想作为理解海德格尔“提前进入死的状态”这一说法的参考,虽不能完全吻合,但对理解这个“状态”,还是有帮助的。比较而言,我们的说法很平易近人,所以成了千古名言,但如仅作一般道德修养格言来理解,就失之肤浅;然而海氏的说法又显得笨拙而过于玄奥,容易引起误解,此时老子的话,有匡正之功。其实,在形而上的层次来看,他们说的都是事物“从有到无”和“从无到有”,是“同一过程”这个意思。“生”、“死”、“有”、“无”,是“同一过程”的不同说法,老子说是 “同出而异名”。这方面,老子说得很清楚,以此来理解海德格尔,没有多少抵牾。叶秀山教授举的这一例子,作为当下话题的参考,对中国学者研究西方音乐史,应该是有借鉴意义的。

三、主观意识――“中国视野”

观念的提出与实践的尝试

在西方音乐史研究中,“中国视野”观念的提出,主要是受文艺理论家谭元亨的经历所启发。香港中文大学黄维梁教授也认为,当今的西方文论中,完全没有我们中国的声音。美国文论泰斗阿布拉姆斯(M.H.Abrams)在论述20世纪的文论潮流和主义时,列举了马克思主义、心理分析、俄国形式主义、基型论(又译原型论)、新批评、现象学、风格学、结构主义、女性主义、解构学、论述分析(dis―course analysis)、读者反应论、接受美学、记号学、言语行动理论、对话批评、新历史主义、文化研究等将近二十种,却没有一种来自华夏之邦。

可见,中国学者用西方范式研究西方问题,其背后潜伏的永远是西方文化的学术逻辑,是很难被西方学者认同的,最终只能导致主体地位的丧失。由此人们开始意识到,西方哲学研究、西方文论研究、西方美学研究、西方文学研究、西方音乐研究也应该以中国人的理解方式来创立自己的学说,运用中国的视域去探讨它。在主观上,尽可能地避免以往这种单一的研究方式或者单方面地将所阅读到的文本完全置身于西方文化语境之中的现象。

为此,笔者认为应该建构中国学者研究西方音乐的中国视角,指出“西方音乐研究是否也有本土化的问题?如何挣脱西方研究的模式的束缚,将之与中国研究者的具体情况相结合,建构自己的方法体系,用中国人自己的眼光来看西方音乐,用中国人的认识方法来认识、研究西方音乐,应成为我们思考的重点,并在各自的研究实践中进行探索,形成各自的特色。”其核心问题是:面对西方人的专利,中国学者研究西方音乐史是否存在着不同于西方学者研究西方音乐史范式的选择?从学术渊源上讲,中国学者何时才能有充分足够的能力在西方音乐研究的学术层面上与西方学者进行有效的对话?

之后,又进一步提出我国的西方音乐史研究,应该“在学科研究方法特色上以音乐学分析为中心,在追求中国学者研究特色上以中、西视野为两翼,在追求学科发展上以理论创新为原动力,并以揭示西方音乐发展及其演变规律为目的,同哲学、美学、艺术、宗教等文化相结合。力求构成以揭示西方音乐史学研究中国化发展的内在逻辑为主要特色、进而产生由对史学研究对象的统一性认识走向多元性理解的开放性的学科研究方向。”提出以“中西视野”研究西方音乐史,其主旨是对单一视野(中国视野或西方视野)的补充或超越,更是对狭窄视野和单向度思维模式背后的偏失问题的纠偏,进而在理论创新上为我国学者的西方音乐史研究赢得倾听者与对话者。

杨燕迪、姚亚平等学者,也相继以不同的方式提出“中国视野”,进一步推动了这一理论的进展。其他学科的专家学者在不同的时间内,不约而同地对“中国视野”在西方哲学、文学、文论和美学研究中所具有的特殊意义进行了阐述,如赵敦华、叶秀山、金惠敏、汤一介、胡伟希、童庆炳、孙绍振的论著。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以往对西方哲学、西方文论、西方文学、西方美学和西方音乐艺术的理解主要是基于西方文化立场上的观点。由此可见,以“中国视野”研究西方文化正在展开一个十分广阔的前景,如较为自觉地把“中国视野”作为理论视域探索的作品除笔者的两部拙著外,还有叶朗的《从中国美学的眼光看当代西方美学的若干热点问题》(载《文艺研究》2009年第11期)、吴泽霖的《托尔斯泰艺术情感说的中国文化阐释》(载《文艺研究》2007年第5期)、赵敦华的《用中国人的眼光看基督教哲学》(载《西方哲学的中国式解读》,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孙绍振的《从西方文论的独自到中西文论对话》(载《文学评论》2001年第1期)等。

上述论著不仅明确指出要用中国人眼光看西方文化,并在相应学科做出了独特的解读。叶朗从植根于中国美学的这种基本观点出发,对当代西方美学中的自然美、艺术与非艺术的区分、“艺术的终结”及“日常生活审美化”等热点问题进行深刻的阐述。其间,“中国话语”占据了显赫的位置,这种凸显“中国话语”达到的效果甚至显而不彰,既深刻又富有特色。对中国学者当有很大的启示。同样,亦可以从中国古典文化思想出发,对外国文学及作家做研究。如吴泽霖对列夫・托尔斯泰的独特的艺术审美情怀做出了适合中国特殊语境的个性化解读,为列夫・托尔斯泰的“艺术情感说”屡遭人们的指责与批评作了辩护,读者从中体会到“中国视野”研究范式不仅具有新意,而且也依然颇有深意。

有的学者还对中国眼光研究西方文化提出具体要求:认为我们不只是重复外国人的观点,也不只是翻译介绍外国人的著作。中国人需要做的创造性工作很多。比如,按中国人的思想和语言来理解基督教哲学的观念,创造为人们喜闻乐见的表达形式;按中国文化建设的需要来选择、组织素材,使基督教哲学与中国哲学之间的可比性凸显出来;按照中国人的眼光,重新评估和解释一些基督教哲学的理论,使之在中国文化的环境中发生“价值转换”的作用等。

孙绍振进一步提出“中西文论要真正平等对话”,“不能从西方文论成功的地方开始接过话题,应该从西方文论跌倒的、失落的、遗漏的、混乱的地方开始,促使西方文论在某些根本价值取向上发生变异,向中国传统发生交融,产生出新的话语或者派生新的范畴来。”他指出,“如果所有的命题和包含在话题中的方法和价值观念都是西方提供的,我们就只能像中学生那样解难题,永远不会像《东方主义》的作者那样提出问题来刁难一下西方学者。挑战不仅仅是为了洞察对手,而且是为了:在与‘他者’的对话之中更为深刻地了解我们的本质……我们的文化特点只有在与‘他者’对话中才能发现。”这一富有民族独创性的提法,为中国学者摆脱作为“西方文论”研究的附庸角色,打破以往单纯从西方语境人手诠释“西方文论”的趋向,提供了一种途径;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学者认知西方文论的角度,大大丰富了中国学者研究“西方文论”的研究基础与学科内涵,也从方法上拓展了对“西方文论”的探索边界;特别对学界如何挣脱以往在异文化研究中僵化的研究方式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以中国视域研究西方哲学、文论、文学、美学和音乐艺术,也是中国学者在异文化研究上的贡献。正如巴赫金在阐述外位性思想时说道:“我们给别人的文化提出他们自己提不出的新问题,我们在别人的文化中寻求对我们这些问题的答案,于是别人的文化给我们以答案,在我们面前展现出自己新的层面,新的深层含义。倘若不提出自己的问题,便不能创造性地理解任何他人和任何他人的东西。”

由此可见,中国视野是被许多学者认同了的理论视域。当然,对此亦有不同的看法,有学者不同意“以中国视野研究西方音乐”,认为“不对西方文化传统及研究成果作充分了解和吸收,仅仅靠一种想当然的‘中国人视野……’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并举例约翰・凯奇的创作作品用中国的易经,很难被中国人认同,以此为由,进而否定“中国视野”。从理论层面上来讲,中国视野从内涵到外延均属于张力型概念,并非传统概念所能界定,如前所言,它属于方法层面、价值层面和理论层面上的主体意识呈现。因此,将西方音乐作品内含中国题材内容,视为中国视野,这里实际有一个理解误区。约翰・凯奇作品采用中国的易经为题材,这是西方音乐创作中的中国因素,如普契尼的歌剧《图兰朵》中的“茉莉花”就是很有特点的例子。这与“中国视野”不是一回事。我们所提的“中国视野”,其主体是中国研究者,而西方音乐作品中采用中国因素,不属于这个范畴,这种将作品内容与研究视域的混淆,将会误导人们对中国视野的正确理解。即便将西方音乐中内含“中国因素”视为“中国视野”,也不能就因为约翰・凯奇作品中采用了易经为题材而引发争议,就全盘加以否定之。按此逻辑推理,譬如,毕明辉的博士论文《20世纪西方现代音乐中的中国因素》中,所举的所有作品的例子,甚至对毕明辉在研究过程中发现其中的“精品佳作”,是否也要加以全盘否定?

西方音乐史研究虽然是产生于西方“语境”中的学问,但它又是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西方音乐史研究也不是秘传暗语,它也具有超越国度状态的学术效应。当然,或许在部分有识之士看来,“西方音乐研究在西方以外地区,也应以西方分析者的音乐观念为尺度,反对以他国音乐观念对西方音乐创作进行评析。但是在今天,任何一门人文学科的研究,企图以单一视角对客体进行评析终将被各种视角的交织所颠覆。况且。音乐作为‘国际性的语言’早已被国内外大多学者所认同,音乐也是人类历史文化的综合象征。‘国际性的语言’这一音乐观念,也蕴含着被各国各取所需的多种含义。从这个意义出发,西方音乐具有被他国听众无所不在的‘听’与无所不在的‘评’所制约的特性。”否则,西方音乐史上的大师作品就不可能成为人类最珍贵的文化遗产。只有弄清这一道理,我们才能理解在西方音乐史研究中,“中国视野”的可行性之特点。

四、践行“中国视野”

――还须讨论与之相关的

“误读”理论之内涵

虽然以“中国视野”研究西方音乐史已得到了部分同行的肯定,但由于中西方文化的不同、历史时空的时代性差异,“中国视野”作为一种理论视域、价值层面等问题,也不可能排除在西方音乐研究中有“误读”的现象产生。对此,必须讨论“误读”的内涵是什么?究竟如何来认识这一问题?这与当下西方音乐史研究中运用“中国视野”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根据解构主义理论视域说,美国著名的误读理论专家哈罗德・布鲁姆已经较为完整地概括了“误读”这一理论内涵。他认为,阅读总是一种“延迟”行为,因而实际上阅读几乎是不可能的。解构主义认为,“文学的文本是语言的文本,而语言的意义是不确定的,能指与所指之间不存在固定的对应关系,只有能指之间永无止境的意义转换、播撤、延迟,而这一切只发生在阅读过程中。因此,文本意义是在阅读过程中产生的,它同作者原先写作文本时的意图是不可能完全吻合的,它总是一种延迟行为和意义偏转的结果。所以,寻找文本原始意义的阅读是根本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的。阅读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是写作,就是创造意义。”

如果“寻找文本原始意义的阅读是根本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的观点不能被大家所认同,那么,今天作曲家创作的作品就应该由作曲家自己为自己的作品加注,这样也就无须后辈理论家再去找寻今天作曲家创作的踪迹与文本创作的意图,那么,也就没有评论家、历史学家的立足之地了。

如果“寻找文本原始意义的阅读是根本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的观点不能被大家所认同,对于西方音乐研究中的某一问题的理解是否只有一种模式、一种标准?是否就不能有不同的理解?是否从不同的视域对某一文本进行阅读时,其答案也只能是一种?

如果“寻找文本原始意义的阅读是根本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的观点不能被大家所认同,我们又如何去解释著名的文艺理论家孙绍振所指出的:“同一对象在艺术家看来,其主要特征不是一元的,而是多元变异的。如果不同艺术家看待同一个对象,像科学家那样看到的主要特征是一元化的,就是艺术的毁灭了。如果面前横着一条大江,在李后主看来其主要特征是溢满了忧愁的,而在坡面前,其主要特征则是时间永恒地淘汰着英雄,浪涛中有豪迈的壮志和生命苦短的心灵搏斗。可以设想,同样是这条江,横在辛弃疾面前则应有辛弃疾式恢复中原的慷慨,如果横在柳永面前则应该有柔情似水的特征。如果所有四位诗人都像地理学家那样用一副标准的面孔关照这条大江,可以想象,必然是艺术形象转化为概念。”

大多数学者认同西方音乐史研究的目的是揭示音乐作品的内涵与意义。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更不能把它作为是对唯一结论、统一模式的追求,如果它是唯一的结论、统一的模式,则可能意味着是拾人牙慧。因为“理解就不只是一种复制行为,而始终是一种创造”。对音乐作品理解的价值旨归,究竟是以概念为先还是以主体对艺术形象的独特理解为重?这个重大理论问题值得深入探索。

因此,“误读自然被看作是从自身角度出发对交流对象有意识或无意识的选择和操纵,是以用‘他者’的‘有’来弥补自身的匮乏,或者借助他者之境,从不同角度观察自身。”这也体现了对西方音乐文本进行多元解读的可能性。

中西音乐论文篇(9)

在科研领域,他已发表数十篇论文。较重要者包括:《谈民歌的创作方式》(《音乐研究》1984年第4期),《和声根音进行问题刍议》(《音乐学习和研究》1985年创刊号),《关于唱名问题的几点看法》(《人民音乐》1991年第4期,后转载于台湾《中华乐志》),《苦音音阶的由来及其特征》(《音乐研究》1993年第2期),《阿尔及利亚和突尼斯的阿拉伯调式》(《中国音乐学》1994年第1期),《唐燕乐二十八调新解》(《中国音乐学》1996年第1期),《关于日本都节、琉球调式的成因及形成时间等问题的探讨》(《音乐研究》1998年第2期),《重新解读三种传统七声音阶的问世、彼此关系、性格特征及记谱诸问题》(《天籁》2003年第1期),《“同均三宫”是一种假象和错觉》(《音乐研究》2003年第3期),《一本舛误甚多的谱例集》(《音乐研究》2005年第3期,此文于2008年获得中国音乐评论“学会奖”一等奖),《正音音阶的由来及其无穷的贻患》(《天籁》2007年第3期),《与崔宪先生再商榷》(《中国音乐学》2011年第4期)等。2008年曾遴选有关传统乐学方面的论文以《中国传统乐学探微》(人民音乐出版社)名结集出版。还曾编选《成人钢琴直通车》(2004)、《儿童钢琴ABC》(2006)、《中外钢琴名曲101首》(2009),由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另外,曾陆续发表数十首歌曲,其中部分作品曾在全国或省市范围内获奖。

中西音乐论文篇(10)

【中图分类号】J609.1【文献标识码】A

从客观条件分析,我国对西方音乐史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例如,我国现有的关于西方音乐的原著资源有限,原稿音乐作品更是不足,研究者流畅阅读原文的人非常少,而且能出国对西方音乐史研究的学习者人数也不多,这就给进一步研究西方音乐史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现今,西方音乐的发展达到了一个极致的高度,相关研究人员在前人的经验上不断进行深入研究,先进的理论流派推动了西方音乐史学术的发展。但由于上面提到的我国对西方音乐史研究的局限性,对西方音乐史的学术研究还需加大力度。

一、西方音乐史的学术传统

西方音乐史属于音乐史论的一个分支,它站在西方文化的视角对该领域的音乐文化进行学术研究。因而,西方音乐史不仅具有音乐史论的共性,还具有本体发展的个性。对西方音乐史的研究,主要是对西方音乐文化发展脉络的系统分析,各个历史阶段代表音乐家、代表作品的音乐风格方面的探讨。对西方音乐史进行学术研究,有助于深化我们对西方音乐历史的认识,有助于对西方音乐的文化内涵和当代音乐走向有一个准确的把握。

必须认识到,对西方音乐史的研究不仅仅是对西方音乐发展情况的概述,它还带有审视与辩证的色彩。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西方音乐史研究时,要对西方音乐发展的规律进行探索,对每一历史环节的音乐风格进行分析、总结,并结合当时的社会文化发展背景对当时音乐的美学观念进行揭示,形成强烈的、鲜明的思辨体制。

大多数学者对西方音乐史进行研究时,往往根据查阅的相关历史资料通过自己的分析论证得出结果。虽然学术结果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但缺乏对史论展开批判性思考与自我反思。20世纪以后,西方音乐史的编写开始由多位音乐学者合作进行编写,打破了由单个人进行编写的局面。这一行为有利于集多位学者的专长,深化不同时代的音乐文化内涵。

西方音乐史作为一种他国的音乐文化,我国相关音乐史的研究人员很难根据本体所具有的音乐经验进行全方位的把握。因国内音乐研究者身处的国内学术空间和环境的限制,在表达自己对西方音乐敬意的同时,会不自然地产生不甘落后学科上的劣势和话语权缺失的失落和焦灼感。国内音乐研究者应建立强大的民族自信心与客观的思辨态度,加强对不同时期西方音乐学者的对比研究,加强现代化的人文关怀,探索当代西方音乐的学术走向,随着时代的变革而不断诠释新的文化内容与时代精神。

二、西方音乐史的文化心态

中华民族拥有博大的胸怀和包容精神,特别是对外来文化拥有着强大的文化向心力。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社会多元化发展的时代,如潮涌般的信息不断充斥着人们的生活,积极向上地引人上进,消极腐败的误人发展。因此,在面对各式各样的信息时要保持客观、冷静。

音乐是跨越国界的语言,是推动人类文明发展的动力。西方音乐史不仅对其自身的历史脉络进行了记录和分析,还促进了人类精神和思想的发展。在对西方音乐史进行研究时,应保持开放、平和的态度,客观中立地对其发展脉络进行分析,积极吸取其中的精华部分并为己所用,将西方音乐史的学术思辨成果用来拓展国人的精神文化领域,提升自己的学术价值。

中西音乐论文篇(11)

第一个问题,单向性的音乐文化交流方式所产生的后果可能是音乐文化的依附性发展。因为单向性导致单向的对西方音乐及价值体系话语的学习与认可,既无相互性双方话语的交流,也无双方音乐价值体系相互的认可与学习。第二个问题,音乐交流的不平等则可能导致文化心态的失衡和文化认知的错位。例如,现在很多中国的年青不知道中国传统音乐为何物,它代表的精神价值体系与生活方式是什么?而且似乎已经没有必要再知道这些了。“现代”是追求的目标,“传统”是过时的东西。但西方的传统又是有用的,必须要学好的,它是“现代”的,我们国内的电视媒体中将19世纪的西方“芭蕾舞剧”统称现代音乐文化,而20世纪的中国京剧则被称为“传统音乐文化”,每年的国际音乐节一般指西方交响乐的演出,而传统则被称为“民间音乐”。在这种错位观念的指导下,以丢掉传统为荣以效仿西方为新,或者以西方音乐价值体系和文化价值为基础的话语来完善对自我传统音乐文化的认识,既无二者跨文化及历史基础的详尽分析对照,更无对二者价值体系及话语的批判性思考。第三个问题,音乐交流的不平衡问题正如经济学中的“出超”和“入超”现象类似,一方面,在中国的音乐学院培养的西方音乐的一流人才纷纷出国(出超),另一方面,西方音乐巨大流量由音乐家、信息媒体,院校交流涌入第三世界(入超)成为不可抗拒的强势,而基于中国几千年历史的传统音乐即使在本土也处于一种弱势文化地位。以上中西方文化交流的三个问题也正是后殖民文化批评时代面临的重要问题。

当今世界范围内所兴起的后殖民文化批评已开始对自身的历史和文化身份开始严肃的理论反省,除美国的东方后裔赛义德,斯皮瓦克,霍米巴巴为代表外,还有非洲和第三世界的作家和学者,也有人称他们为新殖民批评[10]。

新殖民批评以曾旅居巴黎的心理分析家范农(FrantsFanon)为代表,他的《黑皮肤、白面具》(1952),《地球上受苦的人》(1961)对遭受殖民主义统治的民族及其文化进行了分析,讨论了殖民主义给殖民地遗留下的精神负担和精神洗脑问题,他指出这些民族的首要任务是要去掉心灵上的殖民状态,而不只是争取表面的独立形式,在殖民者离去后,殖民地从种族主义中解放的任务却迟迟未完成,话语成为最微妙而又是无可逃避的权力形式。在殖民主义的权力结构里,被殖民者本身的文化特性,民族意识受到压制,导致“文化原质失真”,当他们看待自己本土的各种文化现象时,往往不自觉地套用殖民者审视和评定事物的标准和理论[11]。

在后殖民文学批评中,殖民文学对于域外世界的读解,以殖民者、探险家等身份的眼光叙述出来。笛福的《鲁滨逊飘流记》(1719)就是一部与欧洲早期殖民思想相对应的作品。[12](这个故事包含对殖民“合理性”过程的隐喻),鲁滨逊作为欧洲文明人在荒岛(隐喻的殖民地)进行着他的文明的建构,他把幸存的野蛮人改造成星期五,星期五穿着与鲁滨逊一样的衣服,鲁滨逊教他语言,星期五越来越象鲁滨逊,成为一个文明人,星期五已不知道他自己母语是什么,自己的名字怎样写,而只有按鲁滨逊救起他的那一天命名。

同样,如果今天我们问一些受过音乐学院教育的学生,“什么是中国音乐?”可能答案就是“单音音乐”,这个“单音音乐”的命名如同“星期五”的命名一样具有相似的殖民涵义,我们曾问许多来报考音乐学院的考生,他(她)自己地方的音乐母语是什么?许多人都不知道也没听过。对中国音乐历史及记谱法符号(工尺谱、减字谱)已经全然不知,而我们有些音乐学家则认为,只有认识西方的五线谱,才能算作音乐家,这种认识在音乐学院的正规音乐教育已显得十分合理。从后殖民文化批评时代的角度来看,世界音乐教育总体发展方面,与殖民时代已有三个很大的不同,或者说三个新的音乐交流方式的定位。

1、非西方正宗的传统音乐在西方音乐教育中已逐渐获得地位,如美国的印尼佳美兰乐队从1950年代人几个扩展到今天的一百五十多个。这突破了原来仅仅把非西方音乐作为作曲家专业创作素材的价值定位和交流方式,如笔者2000年10月曾在美国威斯廉大学看到该校有印度,印度尼西亚、非洲、美国黑人的音乐教学,采用非西方的传承方式和音乐认知方式及音乐价值观。今天,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在西方已开始普及,如在美国,凡是参加了全美音乐学院协会(NASM)组织的大学和学院,都承诺了在课程中规定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内容,美国的中小学甚至幼儿园都在普及多元文化的音乐教育。在欧洲,2001年11月份由欧洲音乐学院联合会在荷兰召开有关专业音乐家培训的会议中,会议三个议题的第一个议题就是“音乐教育中文化的多样性”。在1998年8月、9月。我曾分别当面询问美国音乐教育家雷默教授和德国布莱梅大学君特教授他们是否也认为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主张是21世纪的新的起点,他们都毫不犹豫的给予肯定,而这一主张正是当今国际音乐教育学会(ISME)发展的宗旨(该学会有60多个会员国)。我们似乎不明白为什么世界音乐教育国际音教学会,欧美音乐教育都在讲求共享世界音乐以及平等的音乐文化价值观,而在中国20世纪末还没能终结中西音乐先进与落后的讨论?这是否存在着殖民时代与后殖民文化批评时代的两种音乐文化价值观的差异?

2、音乐作为文化定位来教学与交流“教育不能简单地被视为一个传递传统的处,它必须通过批判性思考来挑战和阐明文化价值,获得自我实现”[13]。这是当今世界多元文化教育对传统音乐学习价值的文化定位,这就突破了音乐工艺学习模式的学习与交流方式的局限,[14]并且产生了全球多元音乐文化价值观的音乐认识论基础。这已不同于殖民时代,以欧洲音乐体系价值观为标准的认识论基础。音乐工艺学习模式主要以欧洲音乐技术(作曲法,演唱法,器乐演奏法,视谱法,教学法)为学习目标的定位,这种学习模式在中国高等音乐院校仍占据主导地位,在当今国际音乐教育、美国音乐教育。欧洲音乐教育中,音乐是作为文化来定位的,这就不同于西方工业化时代以及殖民时代的以技术生产为利器的竞赛式发展。音乐作为文化来定位改变了“音乐”教育的性质,由此,音乐教育不等于“歌唱教育”和“乐器教育”。当今,在德国音乐教育学科已提出了要以文化人类学为它的基础原理。因为,如果不把音乐放在人与文化的立足点上,音乐教育学科本身的价值面临降低,并只能处于教育中的边缘学科地位。文化人类学,音乐人类学学科可以给音乐教育学以多样性的连接点和补充点,在开展和推广音乐文化过程中,通过一种主体的,多角度的音乐学习实践活动可以获得一种较全面的,深层次的世界文化的理解[15]。

3、不同文化音乐主体的互文性。互文性是以主体的相互认识为基础的。在殖民时代,只有一个陈述主体,它被认为是科学的,真理的标准,而后殖民文化批评时代文化的发言至少应有两个以上的陈述主体,这是对以西方音乐体系为基础认识论单文性的一个突破,是多元文化陈述及对话的开始。最起码,两种陈述之间的任何关系都应是平等的、互为文本的。正如对话理论空巴赫金所言,“两种并列的文本,陈述发生了一种特殊的语义关系,我们称之为对话关系,这种对话关系就是实际中所有话语的语义关系”[16]。“这是一种特殊的语义关系,它的成分只能是整个话语(或被看作是一个整体,或者是潜在的整体),它的背后是真正或潜在的话语主体,也就是所谈到的话语的发话人[17]”。最后一句话说明,在互文性关系中,陈述被看作是主体的载体,巴赫金更进一步指出:“在文学创作过程中,母语和外来语之间的相互映衬正好强调和表述了这种或那种语言的社会观念,它们的内部形式,它们所特有的价值哲学体系。”[18]

前面所讲的《鲁滨逊飘流记》中所描写的鲁滨逊与星期五关系之间的相互映衬,正好是表达了殖民时代的那种“文明社会观念”,以及殖民地中,殖民者与被殖民者的内部形式,并具有欧洲文明特有的价值哲学体系。

在当今跨文化对话中,第三世界学者积极争取说话的权力,而一些西方学者也注意到互文性在对话中的重要意义,原来那种认为从“落后”中国的眼光看欧洲是荒谬的,而今天在互文性中则看作是必须的,如法国汉学家于连,多年来致力于通过中西文化互为中介的比较,重新思考中国与西方文化传统的关系。他认为,从中国文化的角度发话将从外部对欧洲文化产生新的认识,他讲,特别使我学习中文的具有思辨特征的原因是:中国语言外在于庞大的印欧语言体系,这种语言开拓的是书写的另外一种可能性(表意而非拼音的);因为中国文明是最古老的文明之一,是在与欧洲没有实际的借鉴或影响关系下独自发展时间最长的文明。在我看来,中国是从外部正视我们思想——由此脱离传统成见——的理想形象。我并非认为我们在中国的所遇就一定是最相异的,但至少这个地方是他处……”,[19]于连的话正好说明欧洲文明对互文性对话的一种需求。

从语言学和语言哲学来讲,汉藏语系与印欧语系有很大不同,音乐的概念、思维方式文化认知、价值标准及生活行为方式也有很大不同。那我们如何看待中国音乐的概念,文化历史和价值体系?我们能站在中国文化主体的立场,针对欧洲音乐的概念,记谱法行为方式,文化历史和价值体系作出我们的判断吗?我们能谈论中国音乐与欧洲的差异以及中国音乐几千年不同于欧洲音乐历史的世界性贡献吗?这些发言在殖民时代被西方音乐话语单文性的陈述完全给压抑了。因此,如何站在自己音乐体系的文化价值、历史观的立场,对西方音乐文化作批评,实际上就是提出了在后殖民文化批评时代解构西方音乐知识和话语的霸权,形成中国音乐对世界音乐多元发言中的一元。互文性允许各种对话与发言,也包括各种音乐相似性的发言,各种音乐融合性的发言以及各种音乐个性对立的发言。

4、全球多元文化视角与新的学术资源的出现,打破了在音乐普遍性与特殊性方面的认识,殖民时代认为西方音乐体系是普遍性的,而非西方音乐只是特殊性的,不是有普遍性的作用。而后殖民文化批评时代则认为西方音乐是非普遍性的,西方文明特殊而非普遍(享廷顿语),殖民时代对音乐先进与落后的认识论是基于西方古典音乐价值体系上的,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认识论是建立在全球多元文化视野上的。从新的学术资源来看,当今文化人类学,音乐人类学已完全不同于早期西方文化中心论的西方音乐学和早期民族音乐学的观念。从哲学上讲,以现象学、解释学为基础的当代音乐人类学开始解构形而学为基础的音乐学[20]。从心理学前沿的发展来讲[21],认知心理学、生理心理学以及人文心理学已涉及到比原来实验心理学和物理心理与为基础的欧洲音乐体系更为广阔的音乐文化认知和音乐心理的文化要素构成,为新的音乐教育学科发展提供了不同于欧洲音乐教学以物理心理学,以刺激反应模式为基础的视唱练耳训练的音乐行为模式,也就是音乐创造的生物学模式[22]。而新的音乐创造的生物学模式的提出无疑将重新考虑东方文化传统音乐教育的价值和重建音乐教育的理论范式。

二、语际书写与中西音乐文化交流的话语关系

20世纪70年代末,殖民话语批评才进入西方文学理论和批评,赛义德率先在他的《东方学》一书中把“殖民话语”作为研究对象,它集中分析了殖民话语:各种文本形式,西方对非西方文化所进行的知识编码和制造。赛义德指出:一旦西方话语作为真实性和普遍性。它就可以用来压迫东方。同样,在音乐领域,一旦西方音乐的概念知识体系作为音乐理论的正宗性来普及,它就可能对异域音乐的概念知识体系及文化差异性或个性压抑,并且可将异域音乐纳入西方音乐或“国际音乐”主导语价值之中,变得容易接受,使这种主导语的统治地位以及第三世界音乐的“边缘性,落后性”合理合法。

在20世纪中,我们看到西方音乐历史中的音乐话语,如单音、复音、单音体制,复音体制、音乐科学体制的历史概念、逻辑分类、范畴划分已进入于中国音乐的历史划分。“中国没有和声,因此比西方落后一千年”。由于此种话语所具有的认识论基础深深地扎根于西方音乐文化历史、语言和思想中,而中国音乐文化历史价值便被纳入主导语的历史概念中。于是,Music就等于中国的“音乐”,“单音”的概念完全可以作为中国各民族各地区繁复的音乐风格历时演变的结论性概念及逻辑等等。在比较文学中,刘禾的《语际书写》[1]一书对文化交流中语言之间透明地互译性提出质疑,也正是这些假定的透明性虚构了异国音乐的历史地位。由此,中西音乐的差异性“单音体制与复音体制”的西方音乐历史发展逻辑基本上成为对整个中国音乐历史发展轨迹的定位。这一定位自然确立了中国音乐“单音体制”的主体落后地位的定论。而这一定论成为中国音乐知识里的常识,此类常识经由大众传媒和中国音乐工作者的言说不断地复制,不断地更新,长期以来渗透了许多音乐家及听众的自我意识,被人们当做是不争的客观事实。

这些殖民主义对中西音乐先进与落后评价的观念是如何产生或制造出来,又由谁制造出来的?他们的知识体系和音乐认识论是建立在何种基础上的呢?我们看到,在殖民时期,中国近现代音乐的先驱者,如王光祈、肖友梅、黄自、曾志忞、沈心工等等,他们是中国音乐外部开启的第一次启蒙的使者,使中国人开始看到了外部的音乐世界,但这和全球殖民时代一个不争的事实相关,正如亨廷顿所言:20世纪第三世界第一批现代知识分子,他们的教育都是授之于国外。[2]他们音乐概念基础的学习都是从西方音乐开始的,他们无法把握中国各地区各民族的音乐,面对西方音乐也无法较全面的了解,他们对西方音乐学习时间的有限性和对中国音乐知识话语的内在机制整体性把握的欠缺,因此他们无意或有意利用的是西方音乐概念知识体系互译的“透明性”来认识中国音乐的,他们在学习和形成音乐概念系统中,在对西方音乐和中国音乐的同一性设置各种话语的基础时,他们所信赖的是一种双语词典的概念模式,也就是说,A文化音乐的一个词一定对等于B文化音乐的一个词。这种双语词典的对等概念模式在后殖民文化批评时代遭到了严厉地批评。沃克教授的“从殖民主义解放出来的音乐教育”一文是厘清音乐教育中西方音乐话语主宰权力关系的重要文献。沃克认为,“music,art,aesthetic是我们西方人的话语,其它文化则很少有此词语。Music是一种特定西方文化活动中的一个西方术语。从词源学角度讲,把西方术语music的包含扩大到西方传统之外缺少论证的合理性。从教育上讲,如果我们更多地把分类法建立在音乐的社会文化根基上而不是陈旧的殖民主义圣像上,许多混乱现象(或许还有文化帝国主义)是可以避免的。由于历史的原因,在西方思维中界定的music所关注的是明确的周期性音高,具有稳定而丰富的泛音,适用于西方和声对位实践。在西方音乐术语中,不协和是对这种泛音准绳的偏离。我们不能将西方传统以外的音响强塞到这个模式中,否则将会辱没其艺术的真实性。我们西方人也不能由西方的技术和状况得出西方艺术音乐的复杂程度高于其他文化的结论,后现代思想提出在逻辑和社会——政治的基础上对术语学意义给予重新评价。”[3]

沃克教授运用了福科,庞蒂,德里达,巴特等人的语言哲学观念对形面上学话语的普遍性作了严厉地批判。福科认为:“语言的属性只有在共享和接受同样的文化价值体系的群体内,才能感知到,词语只有在他们的社会文化情境中才能实现意义。”[4]

最近,香港大学音乐系主任荣鸿曾教授的《音乐研究与大学教育》中也在揭示这种西方音乐话语权力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压迫作用,现摘其中部分如下:

在世纪初时,有几位受了西洋音乐教育的中国高级知识分子,发表文章及演讲抨击中国音乐落后于西洋音乐。他们身处文艺界领导的地位,有大学教授,也有音乐学院院长,他们的言论有很大的影响力,并且直接左右了音乐的普及化,及社会对音乐的态度和评价。他们坚强的信念及救国救民诚恳的出发点,不能掩盖他们的无知和偏见。当然,他们是动荡时代的产物,用现代的眼光去批评是太不公平。但是我们还是应该正视及论述其狭窄的胸襟。他们并没有真正认识中国音乐繁杂的种类和风格,也没有去探讨中国传统美学的哲理。只觉得梅兰芳的音量没有多明戈宏伟,江南丝竹的阵容没有西洋管弦乐队的庞大,古琴单旋律没有贝多芬钢琴奏鸣曲复杂的和声结构,传统的师徒传播的方法没有音乐学院教学那样严谨、规律化等等。……以上的例子指出了一些在社会上占有领导地位的人士,能够以文字影响了整个20世纪对中国音乐的评价。西洋谚语所说的“笔比剑威力大”确是一语道中。在今天还是有人充满诚意地问我,“为什么中国音乐如此落后?我们应该如何去改良它?”虽然他未必听过许多中国音乐。有些人虽然心中喜欢某些中国音乐,但嘴上却羞于承认。在国内几所顶尖的音乐学院把大部分资源都放在西洋音乐上,而大部分的学生也都学西洋音乐,把他们父母及祖辈的音乐都弃之不理,这是多么的可悲!他们不但对自己民族的传统缺乏认识,更积极地抗拒。这一代的年轻人如何会有这种心态呢?答案当然不简单。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无数有关评论中国文化的文字必定要负起一部分的责任。[5]

以上荣教授所言“笔比剑威力大”的例证正说明了“语际书写”中“话语权力”的作用,这正是中国音乐界所要面临的“中国近现代音乐思想史”批评的问题,也是后殖民文化批评时代不可回避的问题。

如果说荣鸿曾教授所针对“中国近现代音乐思想史”问题的批评。那么,在中国当代音乐思想中仍需要这种批评。因为,殖民与后殖民话语今天在中国不断地复制、翻版。如我们看到的中国国家卫星电视教材《交响音乐赏析》[6]其在有很大影响力和复盖能力的媒体中传播,仍鲜明的重复着音乐后殖民的话语,即西方音乐优于其它文化音乐,在第1集的配音中有如下叙述:

回顾往昔,几千年的文明史告诉我们,劳动创造音乐,而音乐则丰富着人们的精神世界,从而更加促进劳动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曾几何时,人们开始对音乐价值的认识有了新的飞跃,将它看作是人类崇高智慧创作的结晶。然而,在这些不朽的结晶中,有哪一种是最能够启发人们思想、最能够反映人们的精神世界,同时又是最能够震撼人们心灵的典范呢?今天,它的答案已显得十分清楚和肯定:交响乐。这一在音乐艺术中经过长期孕育产生的完美骄子,是占据这一显赫位置上理所当然的代表。

以上话语自然确立了欧洲音乐的世界中心或主导地位。重复这些话语的教授们无法摆脱他们对全球多元音乐文化知识的缺陷与旧的学术观念的局限,以及殖民时代音乐教育观念的阴影。甚至可以说,这也是中国的高等音乐教育与国民音乐教育中仍然没有摆脱的殖民阴影。

从后殖民文化批评时代来看,我曾见到的德国布莱梅大学教授君特和美国西北大学教授雷默所持有的言论是足以批评这些中国高等音乐院校教授的欧洲音乐中心观念。如君特教授就曾指出:在中国,他看到一些中国知识分子正在为把欧洲音乐置于其他民族音乐之上而努力。也看到了一种向西方音乐看齐的完整音乐教育体系。他认为:未来的音乐教育也不是采取(中西)双轨道路,它更应该是一个由多元文化编织而成,能在东西方文化内部及其各文化之间建立的联系网络。[7]雷默教授则讲到:“美国和中国这样一个在历史价值体系、政治和经济体系、政治和经济体系、教育体系、传授艺术的方式等方面完全不同的国家的人,这两种文化完全不同甚至对抗的人,却彼此感兴趣要互相学习呢?”这里“互相学习”即否定双方是先进与落后的关系。当然,20世纪的一些中国人是不会考虑或相信主人(宗主国)应该向奴仆(被殖民者)学点什么的,互相学习意味着平等,那主人和奴仆怎能平等呢?再则,雷默谈到:每种文化都有它的灵魂(精神)音乐。你们的中国学生也需要分享你们中国文化中音乐所赋予的灵魂;正如常任何其它文化需要它的灵魂一样。如果一种文化一开始它就可能丧失了它的个性的音乐,那么一开始它就可能丧失了表达它的个性——它的“灵魂”(精神)。这将是一个巨大的损失”,[8]雷默对不同文化音乐精神价值认可的表达和那种“最能反映人类精神世界,同时又是最能震撼人们心灵的典范的交响音乐”的表述是截然不同的。为什么会有这种不同的表述呢?从大的背景来讲,君特与雷默所处的德国与美国国民音乐教育体系中已经完全承认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现实,以及建立在全球多元文化音乐基础上的文化价值观和认识论,而在中国音乐教育体系中,今天仍然是以欧洲音乐体系为中心的音乐教育、价值观和认识论基础,因此,自然重复着“交响音乐是最能震憾人们心灵的典范”的话语。

在20世纪末,中国音乐界内部仍然进行着中西音乐关系不同看法的激烈对话。巴赫金曾经讲过:“对话性可以说是各种语言的独特现象,言语与他人言语在通往它目标的所有道路上,必然要与他人言语进入一个激烈的紧张的相互作用之中。”[9]的确,20世纪有关中西音乐关系的争议,正是处于这样一种激烈和紧张的关系中。关于“西方化与民族化”的争论。如小提琴协奏曲《梁祝》,有人看作西化的产物,有人看作民族化的产物,有人看作西方浪漫主义音乐在中国本土的产物,有人看作是新的民族音乐或新的传统音乐的产物,谁对谁错呢?正如我们对钢琴一黑键#C的界定,我说是#C,你却说是bD,谁对谁错呢?实际上,对同一事物的不同看法或规定,这涉及到语言学的能指和所指的概念。按照索绪尔的观点:音响形象称为能指(sign),概念称为所指(signifiant)。同样一种音响形象(如#C)却有不同的概念,这正说明了不同概念系统的展开。我说是#C,你说是bD,各自站在不同的调性系统,都有其真实性和意义。我说是民族化,你说是西方化,也都有各自音乐系统的根据和文化意义,正是这种同一事件的不同概念是文化意义显得丰富,其中不同概念也不乏充满矛盾与对立,并富有文化动力学(文化变迁)的意义。

结语

马克思曾经说过:启蒙与奴役是殖民的双重使命,这句话自然可以提醒我们需要注意文化交流过程中可能出现各种相悖两方面的作用。

20世纪已终,21世纪已经来临,对于20世纪中西音乐文化交流的问题以及对21世纪东西音乐文化交流的展望我想提出以下几点:

1、文化传承的保持,是文化发展和交流的基础。有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现象:一百年前即19世纪50、60年代出生的学者,如象严复(1854—1921),康有为(1858—1927),章太炎(1869—1936)都是推崇向西洋学习的人(严复当时称中国西学第一),风靡一时,在社会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他们到晚年却日益趋于保守,主张尊孔读经。在今天一百年之后20世纪50、60年代出生的一些学者是否仍然有这种相似的经历,不管哪位学者,不管他们持何种学术理念,他们是否都感到了自己对中西文化历史了解的匮乏?谁敢说自己对中西音乐文化都已了解把握得很清楚了?究其根本原因,中西传统音乐及文化传递的持续性无法得以保证,如果我们仍然不去解决这一问题,再过一百年后,中西、东西方文化的双重匮乏,这一问题仍然会出现,否定自己传统,否定西方,自身传统传递的断裂,自我封闭的外源信息的断裂都是文化不能获得养料,并健康生长的重要原因,其精神表征更是中西文化交融错位心律的显现。

2、以实用和融合为主导的音乐文化交流观。“知行合一,体用合一”的中国传统哲学认识论,使我们放弃了对西方音乐文化整体的研究与把握,近现代自然科学在西方产生许多发明都是以假设为前提,并非以实用为前提,如电的发明、原子、中子的发现等等,中国古代四大发明都以实用的目的来发现的,这也影响到我们今天中国接受西方音乐注重实用技法(奏法、唱法,作曲法,识谱法,教学法)而忽视了发明这些方法的文化基础和理念,由于重实用。“古为今用,洋为中国”成为20世纪中国音乐发展的主张。正面来看,有效解决了一些文化交流的实际问题,但却没有认识文化交流双方的身份问题,融合是文化交流的一个层面,文化交流还有不可交流的层面,甚至对立与不可改变的方面正是某种文化的特性。这是20世纪中西音乐交流忽略的重要方面。文化的某些特性或差异性甚至多样性正是由于对立而存在的,文化交流只谈融合不谈差异,只谈服从不谈自重,后果不堪设想。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例如,在美国20世纪20年代提出的“熔炉”说提倡的就是各国的移民来到美国以后都放弃自己原有的文化,大家重新融合为一体,形成一种所谓的美利坚文化,然而,从七十年代以来,人们逐渐意识到,“熔炉”中融为一体的美利坚文化,实际上只是一种以“盎格鲁——撒克逊”、“新教”为主体的“白人”文化,而黑人和所有其他移民的文化都被排斥到了边缘,近年来,美国文化已发生了激烈的变化,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实现了由“文化熔炉”(melting-Pot)向“多元文化”(multi-culturalism)的转型。[23]可以说,当今美国的音乐教育也开始了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