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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伦理学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8 14:59:34

医学伦理学论文

篇(1)

进入20世纪以后,“技术至善”论占主流。该理论认为,随着医学科技的发展,人类可以消除一切病痛,人的器官可以效仿机器的零件,只要损坏或功能减退就可以随意更换。这一理论也对医生产生了消极影响,他们将更多的时间花费在实验室,以不断更新医疗诊断技术,而聆听病人倾诉的时间急剧减少,只关注病人的躯体忽视其情感。与日俱增的医疗事故迫使人们重新思考生物医学模式带来的负面影响,意识到现代医生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在科技知识和人文素养之间保持合理的张力和平衡。正如诺贝尔奖得主、物理学家普朗克所说:“科学是内在的整体,它被分解为单独的整体不是取决于事物的本质,而是取决于人类认识事物的局限性。实际上存在着从物理学到化学,通过生物学和人类学到社会科学的连续链条,这是任何一处都不能被打断的链条。”

2敬畏生命———医学人文学与生命伦理学的融合

医学人文和生命伦理有其自身的精神谱系,既具有守护传统、呵护心灵的一面;又促使人具有爱智、批评、反思和创新,将理想、人格、命运、信仰等聚合在一起,构建个性十足的精神共同体。但是,它们作为特殊历史境况的产物,与政治气候、经济现状和文化境遇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直接影响人们的态度和决断。面对现代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它们不再是书斋里的谈资,也不是博物馆里的亡灵,而是具有历史气魄、充满责任和担当的人文斗士,将自身化作时代的精神地标,指引着公众的世界图景、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生活情趣。从严格意义上讲,医学人文学迄今为止没有统一和规范的定义,但学者们有一共识,即它不是单纯的一门学科,而是一个学科群。作为多学科和跨学科研究领域,它涉及人文学科,也涉及社会学科;它探讨生命、痛苦、快乐等形而上的领域,也关注健康医疗、卫生保健等形而下的现实。因此,我们回首医学人文学近半个世纪的发展,会发现推动其前进的直接动因无疑是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其带来的种种社会伦理问题。正是当代医学科学的许多成果需要各种人体实验来检验,才引起人们对人体实验伦理道德的关注,《纽伦堡法典》等伦理学法规的问世就是佐证。正是医学人文学独特的学科属性,促使其成为生命伦理学重要的理论基石。

篇(2)

借着处理问题的过程,自行搜寻资讯,从而学到必要的知识。“以这种方法所取得的知识,印象深刻,记忆良久,将来面临类似的现实问题时,旧知识即时涌现。即使旧知识不足以解决当时的问题,学生所拥有的‘面对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仍然终生受用”。[2]因此,PBL教学方法最适合“终生学习”的需要,可以弥补传统方法的不足。课堂讨论是手段。“PBL要着重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3]。在问题提出之后,按照“组内合作、组外竞争”的指导原则,成立学习小组,进行组内讨论,分组发言。让学生在这个环节上集思广益、畅所欲言,发表讨论的结果;之后在进行小组间的辩论,促使学生进一步的思考、探究和交流,使知识体系更加完善,从中选择最佳答案,是学生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体现获取知识的快乐。同时还可以让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在互联网上进行交流,扩大学生们的知识面和提高学生们使用现代化技术的能力,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知识系统。

例如在讲当代医学伦理中的热点问题时,由于医学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不可避免地会对传统的医学伦理思想形成冲击,引发一些医学伦理问题的争论。如器官移植、安乐死等,可以设计小型的课堂辩论,在课前留下作业,要求每位同学通过查找资料、网上搜索等方式,思考怎样看待器官移植、安乐死及人们在这些问题上存在的伦理争论。在讨论与辩论中,使学生们认识到生命神圣与生命质量、生命价值的冲突,更加珍惜现在的每一天,珍惜作为白衣天使“救死扶伤”的职责。

教师积极参与和适度点评是剂。国外的PBL教学法研究结果显示:教师积极而有效的教学支持对于学生的自主学习很有帮助。在课堂讨论中,教师要对教学过程进行反复研究,要控制课堂的教学进度,适度活跃一下课堂的讨论气氛,引导学生融会贯通所学的知识,用准确的语言表述自己的观点。在每次课结束前,教师要对各组学生在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和内容等做出全面的评价,尽量做到评价中肯、适度,多激励和表扬学生,确有不当之处也应用婉转的语气指出,这样有利于树立学生学习的自信心。

PBL教学法在《医学伦理学》教学中的优势

PBL教学法为学生们营造了一个愉快、自主学习的气氛,使他们能够积极主动地畅所欲言,踊跃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同时也可轻松地获取来自其他同学和老师的学习资源。运用这种教学方法,可以在师生间构建良好的双向沟通关系,既可增加师生间的互动交流,活跃课堂气氛,又可以有效地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使学生能够真正掌握所学知识。

篇(3)

2医学院校护理伦理学教学改善的途径

(1)更新护理伦理学课程的知识体系

护理新技术、仪器设备的应用和新理念的出现,都对临床护理实践提出了更多的要求,而我们的教科书对临床的护理实践活动的伦理指导还仅仅停留在基本的护理活动中,并没有进行具体的分析;再加之医学模式的转变,患者自我意识的增强,社会不信任危机的出现,都使得护理实践活动中出现很多之前从未出现过的人际关系问题,如患者知情权的实现与护理人员保密义务之间的矛盾,护理人员在遵守医院制度与维护患者利益之间的矛盾等等。我们现在的教科书也仅限于告知我们在护患关系,护际关系中应该怎么做,并没有针对特殊的实际问题给出伦理学的解决方案。尤其在很多护患矛盾问题的解决中当法律没有涉足的时候,伦理上最多也是点到为止,没有具体的指导方法。中南大学护理学院的杨丽教师在其护理伦理学教学调查结果中显示,大部分学生认为护理伦理学讲授涉及面太广,但是具体内容不叫局限,欠缺目前我国临床护理急需的有关伦理决策问题,未能满足临床实践的需求,突出反映了护理伦理教学内容构成上的问题。所以,作为实践性很强的护理伦理学,在知识体系的设置上,要着眼于护理的实践活动本身,给出一些具体的指导方案,让学生能够了解面对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做。

(2)提高护理伦理学课程在护理教学中的地位

从2009年、2013年全国两次医务人员从业调查结果来看,从业者自身的职业素养对医疗矛盾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作用,医学院校作为培养合格医护人员的核心场所,不仅要关注学生专业技能的掌握,更要关注学生良好职业道德的养成。正如吴阶平先生所说,作为一名医护工作者:首先要具有高尚的医德。医护人员高尚医德的培养,首先就要来自医护学生护理伦理学课程的学习,从而把一种外在的他律性的道德规范内化为医学生一种内在的自律性的道德良心。因此在医学院校所开设的课程中,护理伦理学课程应该具有和护理专业基础课程同等重要的地位,要实实在在地赋予护理伦理学一定的地位,从根本的教育制度上改善护理伦理学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前提条件。

(3)增强护理专业学生对护理伦理学学科重要性的认知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现代护理模式的转变,护理学教育正面临着新的挑战,如何培养适应社会的高素质护理技术应用型人才成为护理教学研究的热点。而仅有的护理学专业知识不足以满足这一实际的社会需求,简单的护理伦理学理论也无法胜任,只有通过强化考试或增加教学的生动性和实效性,这一手段作为提升学生对护理伦理学教学重要性的认识。

篇(4)

1 是否决定审阅稿件的伦理学原则

审稿人应具有审阅稿件所需的专业背景。如果审阅的稿件与自己正在进行的研究内容有重叠,审稿人应该放弃审稿。因为无论该研究的内容是否值得发表,都会使审稿人的决定产生利益冲突:如果稿件质量值得发表,审稿人自身工作再发表的可能性就变小,如果不值得发表,审稿人的意见也会使编辑无法判断审稿人是否是由于个人的原因而拒稿。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立即和编辑联系,回避审阅该稿。其他有可能的利益冲突时也应声明并选择放弃审阅,如作者是自己的老师、同学、同事、家属,或者与自己有经济利益联系等等。当然,存在利害冲突的情况多见且复杂,最合理的方法是一旦审稿人不能确定是否有这种利害关系,应该立即向编辑声明并进行沟通,这也是对审稿人的利益和声望的保护。医学期刊的审稿人应该了解并熟悉生物医学所涉及的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同时,对国际上的通行惯例和伦理学原则应有较好地掌握,如赫尔辛基宣言、医学期刊投稿的统一要求等。

2 审稿过程中的伦理学原则

篇(5)

一、医学研究论文伦理审核的依据与意义

美国学者乔治?萨顿研究表明,科学研究者如果只是埋头于自己的专业领域,为了研究而研究,为了成果而研究,为了利益而研究,就会像《蜘蛛侠》里的绿魔――丧失人道的情怀,变得冷淡,甚至成为可怕的试验机器。科学研究首先要把为人类谋福祉放在第一位。

医学期刊编辑所把关的领域是对生命肩负责任的领域,是“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生命医学领域,应树立“敬畏生命”的价值理念,传播正确的伦理。临床医学研究多以人作为研究对象,涉及人的隐私、自由、尊严、权益等诸多敏感议题。研究者们必须遵守伦理原则,这不仅是研究者的道德要求,也是人类社会的规则要求。作为医学研究成果的发布者及推广者――医学期刊,其编辑在审稿中应高度关注、严格把关相关问题。从整体上审核医学研究论文的伦理问题及其在临床上的实际指导意义,从细节上审核研究者在试验过程中的疏忽和不适当[3]。

国际上公认的伦理原则:尊重(自主、保密)、有利/不伤害、公正。国际社会普遍倡导遵循《纽伦堡法典》《赫尔辛基宣言》《贝尔蒙报告》《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国际伦理准则》等纲领性文件。世界医学编辑协会专门提出了《医学期刊伦理道德政策声明》,我国卫计委要求遵循《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伦理委员会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此外,还有《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知道原则》等条例和准则。这些国内外法规、文件为医学编辑进行医学论文的伦理审核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医学期刊编辑目前论文伦理审核面对的问题

医学期刊尤其是像《实用医学杂志》这种综合性的医学期刊,专业性很强,编辑即便是某个方面的专家也不可能对所有的论文进行客观的判断,论文的取舍主要还是依靠同行评审。《实用医学杂志》在给专家的审稿指南中明确指出审稿中应注意的伦理问题。目前编辑部常常面临的论文伦理问题有:(1)论文没有提及是否通过伦理委员会审查,对研究的伦理问题只字未提。(2)论文提到了获得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但没有提供任何的相关证明,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或文字的描述上。(3)审稿专家、编辑部注意到了伦理问题,要求作者修改,但作者的修改仅仅停留在类似“本研究通过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等文字的补充,未见任何证明文件,普遍存在应付了事的现象。

而且,期刊目前即便有伦理审核,也要面对很多其他问题:第一,论文伦理审核一直停留在边缘,没有作为录用的必要指标。论文是否录用主要还是看专业及方法学方面的指标是否审核通过。有专家提议对未经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不遵守知情同意、有利、无伤和公平公正原则的论文,不予发表[4],但这在国内的期刊中少有执行。医学伦理学方面的内容,编辑部只能要求有相关的表述信息,基本没有能力跟踪、判断论文是否符合伦理要求。而且当研究论文处于投稿状态的时候,研究和实验已经完成,是否符合医学伦理学已无法跟踪,编辑部只能选择用或不用。第二,医学期刊编辑的医学伦理学知识缺乏,不具备伦理审核的素质与能力,只能依靠医学方面的专家来把关。目前,医学期刊的审稿专家全部是医学方面的专家,伦理学知识的具备情况并不是选择审稿专家的标准。第三,编辑学习医学伦理学知识的途径匮乏,主要还是通过自学来完成相关学习。陈丽文等对我国88家医学期刊编辑部伦理意识现状进行调查与组合评价,发现63.6%的期刊在2010年的投稿须知中尚未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伦理学要求[5]。医学期刊编辑的伦理学知识培训少、相关知识有限,导致其在编辑过程中对稿件中的医学伦理学问题缺乏判断能力;调查表上医学期刊编辑的教育与培训得分几乎为0,表明被调查的编辑缺乏学习医学伦理学知识的途径。

三、医学期刊如何关注论文的伦理学问题

我们应多渠道、多途径着手,将编辑部建设成伦理学知识的集散地,一方面尽可能多地收集伦理学方面的信息,另一方面尽可能广地播散伦理学方面的信息。

第一,应当发挥行业协会、学会优势,凝聚一批期刊的力量,推动一批期刊对伦理学研究的关注。中国的科技期刊很多都关注到了论文的伦理学问题,也对此进行了一定的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推广效果。比如2004年10月中华医学会杂志社要求旗下杂志,从2005年起在投稿须知中必须增加有关医学研究伦理方面的要求。《临床儿科杂志》《解放军护理杂志》等期刊在约稿函中提出了科研伦理规范的问题。2006年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与发表协作网(ChiCTRPC)创建,其联合一些编辑部呼吁构建和完善我国医学期刊出版和编辑伦理学,建立了“医学期刊发表伦理网”(mjpe.net)。2010年ChiCTRPC重申对发表论文进行伦理审核的重要性并赋予其新内涵,即编辑要利用已有的临床试验结果、伦理审查平台和资源,从入口、过程和出口三个环节对临床试验质量进行监督[6]。

医学期刊虽然抱团关注医学研究的伦理问题并且进行了一些实践,但目前看来效果仍不明显,实际工作中存在“雷声大雨点小”的情况。比如雷水英等研究者调查了10种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2009年发表的涉及人体的研究论文,以及约稿函中关于医学伦理学方面的要求,结果很不乐

观[7]。这方面的工作仍需我们医学期刊编辑人员不断推进。

第二,提高编辑人员医学伦理学知识储备,从简到繁,从易到难,提高他们的审核素质。首先,编辑要先做自己能够完成的审核工作。在处理稿件的过程中要注意:(1)研究是否通过伦理委员会审查。(2)有伦理审查描述的论文是否具有相关的证明材料。(3)作者补充的伦理审查材料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4)临床研究论文中经常缺失的资料是否经过伦理委员会的审查。编辑在审稿过程中重视医学伦理学审核,并要求作者提供补充材料,这有助于研究人员日后注意研究和处理伦理问题。

其次,从论文的审核入手,培养和提高作者的伦理意识。编辑部审核论文伦理,可要求作者提供伦理审核通过的文件,这有利于促使研究者树立伦理观,遵守研究原则。论文的内容很多是医学期刊编辑无法把握的,需要作者(研究者)具备伦理素养。比如:临床科研设计方案是否严密合理?研究方法是否正确、完善?是否严格遵守试验操作规则?研究者是否存在为了扩大样本量,对可保守治疗的患者采取手术治疗,对可行无创检查的患者进行有创检查,对可口服药物治疗的患者采用输液治疗,对可自愈的疾病进行药物治疗等违反道德的行为?研究者是否为了设置试验组和对照组,利用患者的信任以及他们缺乏专业知识的漏洞,未对他们采用已经经过临床验证有效的、经济的治疗方案,而采用新的、昂贵的治疗方案?这些内容的伦理审核,医学期刊编辑很难把握。所以,一方面要依靠研究者本人的伦理素养,另一方面,编辑可要求研究者提供伦理审查通过的文件。此外,编辑部可以通过论文回溯核对医学研究的伦理学问题,促使研究者提高伦理意识。

篇(6)

医学检验后的废弃物主要有标本、菌种、自动分析仪器的废水等,如果不能够对医学检验后废弃物进行妥当的处理不仅会对环境造成伤害,造成污染情况的发生,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引起医院交叉感染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患者的痛苦。

1.2在检验过程中标本周转的时间过长

检验过程中标本周转的时间又被称为结果回报的时间,就是指从申请检验项目时候起到取回相关的检验报告时为止。笔者认为,在整个检验的过程中最需要关注的就是标本周转所需要的时间,这一指标能够反应出实验室工作的效率情况。在实际工作中影响标本周转时间的因素主要由实验室的信息系统、实验室分析系统、实验室人员的基本素质、需要检验的标本数量。从标本数量这一方面的因素上来看,这一情况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医院检验科需要检验的标本量过多,而相关检验的人员人手出现不足的情况,因此会出现标本周转的时间过长的情况;

2)、部分医院中标本量过少,而少量多批地对样本进行检验需要的检验成本过高,因此会人为地延长标本周转的时间,进而出现标本周转的时间过长的情况。

1.3在发放报告单的过程中会暴露患者的隐私

此种情况主要发生在小医院,检验科的人员会将检验的报告单放在固定处,让患者自行认领,但是患者在认领的过程中经常会发生随意翻阅的情况,从侧面泄露了患者的隐私。就算有些医院使用工作人员发放这一方式,但是如果遇到重名、音同字不同的情况就很容易出现发放错误的情况,进而暴露患者的隐私。

2医学检验过程中需要遵循的伦理原则

上文中论述了在目前医学检验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笔者认为在检验过程中遵循下述的伦理原则就能够有效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

2.1自主性的原则

在标本采集前患者会出现过度担心的问题,例如具有创伤性的标本采集而带来的疼痛等,因此在很大程度上会出现情绪上的变化,这种情绪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验的结果,因此相关工作人员在采集标本的过程中需要做到自主,对患者的不良情绪进行梳理。另外还需要告诫患者标本采集需要注意的问题,主动履行告知的义务。

2.2保密性原则

保密性原则是医学检验过程中需要遵循的,最为重要的伦理原则,虽然属于较为古老的范畴之内,但是生命力较强,在现代化的社会中依然适用。在保密性原则在实施的过程中总需要尊道以下两个方面:

1)、不有意探听患者的隐私,如果患者检验的结果会给患者带来沉重的打击需要保密;

2)、在检验报告单发放的过程中需要核实患者的信息情况,减少错发情况发生的几率。

2.3效率性原则

篇(7)

2合理设计《医学伦理学》的教学目标

通过《医学伦理学》的教育,不仅要提高医学生医德修养,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更要塑造人文精神,培养人文素质,加强实际工作中伦理问题的处理能力[2,4]。作者认为通过《医学伦理学》课程教学,要让学生知晓在未来工作中涉及的医学伦理知识,熟悉相关伦理要求,并在知识学习基础上培养伦理道德情感和道德决策能力,进而最终促进医学人文品质的形成。因此其总目标可界定为:培养医学生医学人文精神,提升医学生医学伦理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具体分目标为:(1)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医学价值观和初步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培养医学职业精神,自觉践行医学人道主义原则,为人民的健康利益服务;(2)培养医学生在医疗实践中对人、生命、医学事业的道德责任感,能够敏锐识别和正确处理医学伦理问题,具有正确进行临床伦理决策的能力;(3)指导学生形成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妥善处理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医学与社会的关系;为患者提供人性化的服务,满足社会人群的健康需求和医学事业发展的要求。

3根据教学目标合理安排教学内容

医学伦理学的这种学科性质和教学目标决定了任课教师应坚持知识学习、能力培养、情感养成三位一体的教学观,合理、灵活地安排医学伦理学课程教学内容。

3.1知识学习是基础教师应把必备的医学伦理理论知识传授给学生,形成知识积淀。涉及的教学内容如医学伦理原则、规范和范畴等基本知识;临床实践中涉及的医学伦理学基础理论及相关的伦理规范要求等[5]。

3.2能力培养是关键教师应注意培养学生对医学问题进行伦理思考、分析、判断及临床伦理决策的能力。涉及的教学内容如医疗人际关系伦理、临床诊疗伦理、人体实验伦理、尸体解剖伦理、器官移植伦理、生育控制伦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伦理、安乐死等[5]。3.3情感养成是核心教师要让学生牢固树立医学人文观念,具有对人、生命、医学事业的道德责任感。涉及的教学内容如对国内外杰出医德风范人物的认识、了解等[5],以情动人,让学生在获得感悟的基础上实现情感的提升。

4围绕教学理念,多途径实施医学伦理学教学

《医学伦理学》的教学理念主要是实现“知行统一”。首先让学生“知”,理解理论是前提,即了解未来工作中应知悉的医学伦理知识,熟悉相应伦理要求;然后还要让学生“行”,实践理论是目的,即启发、引导学生参加医学服务实践活动,在服务中感知、理解并践行医学道德,实现自我教育。最终让学生对医学领域中相应需要遵守的伦理要求能够做到知行统一。为了更好实践《医学伦理学》“知行统一”的教学理念,在教学过程中,除了教师对基本理论知识的讲授阐述之外,还应结合具体临床真实鲜活的案例分析、医学伦理方面社会热点问题的辩论、医德风范人物的感染影响等多途径促进医学伦理学教学,加强学生对医学伦理理论知识的理解、掌握和运用。

4.1基本理论教学和专题讨论相结合

对于一些与临床贴合非常紧密的章节,可以采用基本理论模块和案例分析讨论模块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基本理论模块,以教师讲授为主,侧重帮助学生们理解医学伦理基本理论、原则、伦理要求和规范等,从而形成对医学伦理相关知识的初步认知,为后面的专题讨论奠定必要的理论基础,做好基本的理论准备。专题模块由教师精选临床诊疗伦理案例,或者针对安乐死、器官移植等医学伦理的前沿问题,由学生课外自主收集材料,整理思路,充分准备,课上分小组讨论或者辩论,以此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提高学生对《医学伦理学》课程的学习兴趣。

4.2情景模拟和案例分析相结合

首先由教师精选临床中真实、典型、难易适中的案例或者社会热点问题,由学生根据案例进行情景模拟,让学生在角色扮演的过程中,加深其对问题的理解和体会[6]。然后学生结合课堂讲授的相关知识内容,对角色扮演的案例进行思考、讨论和解析,这个过程有助于训练学生解决实际临床伦理问题的思维。最后由教师围绕教学内容,结合知识要点进行归纳、总结和强调。这样既活跃课堂气氛,提高学生的课堂参与度,又督促学生观察现实,开动脑筋,积极思考,锻炼同学分析问题能力[7]。如医患关系伦理、临床诊疗伦理等部分可以运用这种方法。

4.3以学生临床见习为契机,加强教学实践《医学伦理学》

篇(8)

医学伦理文化是在医学领域范围内形成的,指导医务工作者的行为应该如何规范和规范在医务工作者身上形成的职业伦理。中医藏医伦理文化的发展历史都经历了从无到有,从零星到完整,从萌芽到成熟这样一个发展过程。中医藏医伦理文化丰富,都有浩瀚的医学典籍,历代医家辈出。国内学者对中医伦理文化较多,研究藏医伦理文化的学者较少,可借鉴的成果匮乏,比较研究有相当的难度。本文希望通过对中医藏医伦理文化的比较研究,来继承和发扬传统医学伦理文化,为我国各民族传统医学间的比较研究积累一些经验。

1中医藏医伦理文化比较研究内容

中医和藏医伦理文化的比较研究包括三项任务:寻找相似;发现差异;从相似之中发现差异,在差异之中寻找相似。在具体比较研究中应该结合中医和藏医文化的相似和差异的背景下来讨论相似点,重视两者的差异。藏医伦理文化反映了藏族社会特有的文化及其形成的医学伦理文化特色。我们在比较研究中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比较研究要全面,通过全面比较研究来说明问题。比较中医藏医伦理文化不仅要比较其历史发展进程、文化背景,还要利用文献资料对其医学伦理文化的共性和差异进行比较研究。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列宁指出:“任何比较只是拿所比较的事物或概念的一个方面来比较,而暂时地和有条件地撇开其他方面。”这样可以保证可比性,而“暂时地或有条件地撇开其他方面”,则不能忽略其他方面,要做到客观、全面、准确地把握比较的事物或概念,使比较得出客观和科学的结论。其次,比较研究要始终贯彻公正原则。科技史学家汉斯・波塞尔指出:“科学史关心的是某一科学理论的历史变化,至于这些理论用今天眼光看来是对是错,有用与否,则无须管它,关键是在思想上这些理论是怎样形成的。同样主要的是,当时采用的是何种方法,至于方法今天看来是不是恰当亦不是研究的中心问题。”在研究藏医伦理文化时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要克服两种倾向,一是民族虚无主义,认为藏医学的理论是吸收中医和印度医学的,没有多少自己的东西;一是妄自尊大,不切实际地夸大某些文化特点与优越性,避开其缺陷和历史局限性。我们必须明确藏医文化在吸收中医和印度医学的先进医学技术的同时也有自己的独特理论和技术传承,有其历史的、民族的改造。最后,比较要合理,不合理的比较是没有可比性的。

通过对中医藏医伦理文化的文化背景、发展史等方面的比较研究,发现它们既有其相似的一面,也有不同的地方,总的来说是大同小异。它们的相似性是民族传统医学伦理文化的共同发展要求,也是中医和藏医文化交流的结果。中医藏医伦理文化都遵循救死扶伤,有利,无伤,公正,人道和重生原则。它们的差异是地理因素,历史因素,文化因素决定的。青藏高原特殊的地理环境,特殊的历史发展进程和宗教文化的影响,形成了藏医文化的特殊性。宗教文化和医学伦理文化的密切结合,是藏医伦理文化的一大特色,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虽然宗教文化具有唯心性,但其“慈悲、平等”的伦理观念,是可以被医学伦理文化所接纳的。中医和藏医伦理文化在各自历史文化土壤中发展,文化背景的差异是影响了医学伦理文化形成和发展的主要原因。

在当代医学文化背景下,对如何继承和发扬传统医学伦理文化作了一些思考。目前大多数学者认为应该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古为今用”的原则,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满腔热情,深入细致,有则有之,无则无之,多则多之,少则少之,不轻易否定,不随意拔高”的态度,继承和发扬我国的传统医学文化。

2研究方法

从总体而言,中医藏医伦理文化的比较研究应该坚持唯物论和辩证法,不仅要从现象本身去认识现象,还要从现实社会关系去研究现象,必须具有科学思维能力和使用科学的方法。为了更好的学习和研究我国的传统医学伦理文化,本文主要采用了文献资料法和文化比较研究法。

文献资料法是搜集、分析和研究相关文献资料,从中选取资料分析和使用,以达到某种调查研究目的的方法。所运用的资料主要有各类历史著作、书籍以及相关资料。文献资料法适用于历史文化研究。

文化比较研究法是利用世界各种不同文化作为样本,对其资料进行比较研究,探求他们的相同点和相异点,来发现事物本质的研究和学习方法。这种方法在理论和实际中都具有重大意义。例如对不同民族的医学伦理文化进行比较研究,发现医学伦理文化的异同,起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效果。

3研究中医藏医伦理文化的意义

中医藏医伦理文化在我国传统医学及相关专业学科中有极高的地位,中医藏医文化的发展是我国传统医学发展的必然要求,研究中医藏医伦理文化有助于培养德术兼备的医学人才,有助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有助于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有助于构建和谐卫生文化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参考文献

[1]崔箭,唐丽主编.中国少数民族传统医学概论[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7.

[2]王明旭主编.医学伦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0.

[3]徐天民,程之范,李传俊,张大庆.中西方医学伦理学比较研究[M].北京:北京医科大学出版社,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联合出版,1986.

篇(9)

[中图分类号]B82~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511X(2012)02-0005-06

一、问题的提出

生命伦理学的诞生和发展,与现代医疗技术的高速发展及其不断展现的复杂而多变的“医疗实践”领域及其急速变革有关。进入20世纪以来,现代医疗技术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凸现出日益尖锐的生命伦理难题,它们在不断地“书写”人类依靠技术治疗疾病、增进健康、强化生命的各种“传奇”的同时,也对人类的伦理规范和法律制度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一种我们可以称之为“医疗-技术”现象(或者“技术-医疗”现象)的医学进步和生命伦理实践,正在不断地将遗传学、神经科学(脑科学)、干细胞技术、基因技术和计算机辅助技术(例如影像技术)等现代科学技术,带人医疗实践;而与此同时,几乎每一项由现代科技进步带来的医学进步,都对旧有的生命伦理学理论与实践以及与之相关的医事法学带来咄咄逼人的挑战。生命伦理学面临如许众多的质询,例如:如果我们相信技术进步能够带来医学进步(这一点我们坚持一种朴素的信念),那么它如何才是一种道德的进步以及法律的进步?该问题使得现代医疗技术所开启的医疗技术行为,俨然成了从生命伦理学视野上影响现代技术挑战伦理及法律问题的“爆发地”!而每一次技术对伦理或法律的挑战(如器官移植技术、克隆技术、基因诊断技术、以神经科学为基础的脑服务技术等),都迫使科学家、医生、法学家、社会学者、政府、媒体和公众必须动员起来寻找应对的良方。各种各样的伦理难题、法律难题和伦理一法律难题仍然如挥之不去的魅影,与现代医疗技术及其医疗实践如影随形。

于总体上看,生命伦理学的中国难题,以现代医疗技术为例,主要集结于现代医疗技术中的伦理难题以及法律难题。从逻辑上看,它大致包括伦理难题、法律难题以及伦理一法律难题三个方面。

其一,伦理难题。即使法律支持该技术,我们在伦理上仍然面临无法解决的难题,存在着诸“理”之冲突而每一种“理”都有理的情况。伦理难题的典型形式有三种:(1)伦理与伦理之间的冲突。即有两种伦理,一种是从个体自由出发的伦理(它主要关涉权利问题),一种是从总体责任出发的伦理(它以义务为首要原则),这两种伦理在特定的医疗技术境遇中,存在相互冲突的情况。(2)一种伦理体系的内部存在着的道德与道德之间的冲突。即医疗行为主体之间(医生与病人)可能存在道德理由或道德主张上的分殊和相互冲突的情况,从而在医生的权利与病人的权利之间产生尖锐的道德冲突。(3)在一种集团伦理或组织伦理的特定境遇中存在着伦理与道德之间的冲突。比如医院组织对个体有普遍性的伦理约束,而个体的道德原则又可能存在着与组织的伦理规约相冲突的情况,于是在特定的医疗技术行为中,出现了“道德的个人和不道德的组织”这样的伦理一道德悖论。

其二,法律难题。广义的法律难题必定是从伦理难题而来,然而在生命伦理学中存在着一类相对狭义的法律难题,它将伦理的讨论存而不论,在寻求一种“伦理中立”的法律解释和立法实践的过程中遇到了支持与反对都有法律依据的情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法律解释的难题,如两种解释都可能是正确的,但它们彼此相互冲突;一是立法依据的难题,在是否立法(比如针对安乐死或医自杀的药物和技术的应用问题)以及如何立法等问题上皆存在着相互抵牾的主张,且似乎各自都能自圆其说。

其三,伦理一法律难题。伦理一法律难题或者主要地由伦理难题而来,或者主要地由法律难题而来,它是内含着伦理和法律因素且在二者之相互关联问题上呈现的难题。代表性的伦理一法律难题有两大类:(1)现有伦理上的析理无法为法律上的适用提供依据,而现有法律规范或解释又无法体现伦理的价值、原则和道德理由,于是出现了伦理失灵和法律失灵的情况;(2)又或者,伦理上的支持和反对都符合法律解释原则,而法律上的支持和反对都有强有力的伦理上的支持。伦理分析、道德论争和推理是法律问题之求解的基础,许多法律难题的产生乃由于伦理难题尚得不到治理或澄清;同样,法律的解决方案往往又作为权宜之计不能真正地为伦理难题找到出路。

二、生命伦理学的中国语境与问题症候

近十年来,伴随着克隆的多利羊(1997年)的诞生以及人类胚胎干细胞被成功地分离(1998年),以及人类基因组图谱的绘制成功等一个又一个的技术进步及其在医疗实践中的运用,生命伦理学愈来愈聚焦于现代医疗技术及其医疗技术实践所展现的伦理难题、法律难题以及伦理一法律难题。生命伦理学的中国语境亦受到医疗技术最新进展的影响:(1)在汉语语境下,现代医疗技术对伦理与法律的挑战,成为亟需从文化、社会、宗教、伦理、法律等人文价值世界领域进行治理的难题;(2)而一些似乎已经被解决的问题(如脑生或脑死的问题)又重新成为新的伦理一法律难题;(3)由于现代医疗技术及其临床研究和应用,前所未有地关涉到相关主体的权利、责任、义务和相关制度的公正问题,以及前所未有地标示出技术本身存在的大量风险和不确定性,因此它必须获得伦理与法律的支持,且极大地依赖于伦理难题或法律问题的治理或解决。在复杂的国际背景下,各国政府被迫对现代医疗技术的伦理与法律挑战作出回应,即从伦理治理与法律对策两个方面筹划或者设计一种有利环境,既促进现代医疗技术(尤其是高新生物医学技术)的发展,又尽量避免社会被高新技术所侵害。这使得生命伦理学的研究于总体上愈来愈面向“应用”,且愈来愈介入具体的社会决策或社会行动。例如:针对干细胞转化医学等高新生命技术的医疗实践及其产生的生命伦理难题,英国于2005年通过英国经济和社会研究理事会启动了“社会科学干细胞行动”,鼓励人文学者、伦理学家、法学家等介入这一领域;欧盟的BIO-NET项目,旨在希望中欧合作研究生物医学技术中的伦理治理问题。

中国卫生部于2009年3月2日出台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这个文件可以视做我国从政策层面应对现代医疗技术带来的各种问题(尤其是伦理问题与法律问题)的官方文件,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文件。它对我国医疗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医疗抉择有指导性的作用。然而,这个“管理办法”并不是我们解决现代医疗技术的伦理与法律问题的“灵丹妙药”,由于遇到的问题有些是非常棘手的伦理难题或法律难题,它甚至无法给出具体的实施细则。因此,中国生命伦理学亟需完成一种“语境梳理”,即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从更广泛深入的实践探索中,以及更多维交叉的跨学科视野的关注或研究中,尤其重要的是在与科学家或医疗领域研究者和实践者的对话研究中,进一步探讨我国现代医疗技术中的伦理治理和法律对策。

另一方面,我们应该看到,现代医疗技术在中国医疗实践领域的研发、传播和使用,除了造成普遍的伦理与法律问题之外,也正在形成“医疗技术的中国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现代医疗技术的发明、应用及其对社会整体的影响,对中国人的传统哲学观、价值观、生存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冲击,让中国人产生越来越大的“隔离”感;第二,各种高新生命技术的研发和使用,也正在影响着人们的具体生活,比如,医疗上的器官移植技术、基因诊断技术、试管婴儿技术,等等,这些技术的使用也正在考验中国人的伦理意愿,改变中国人的道德生活方式,同时也对现有的法律解释提出了挑战;第三,由于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社会文化形态和生活思维方式,与主要是在西方文化传统上建构起来的现代性医疗技术体系存在一定的差异,一些在西方语境中可以发挥作用的伦理或法律规范有可能在中国社会失效,从而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生命伦理学难题”。

生命伦理学的中国语境,一般而言,源于现代社会对现代医疗技术中产生的与权利、义务、责任和公正有关的伦理及法律问题的广泛而深刻的关注与激烈的论辩;特别地说,源自医疗技术在挑战伦理及法律的过程中,对中国医疗民生和中国医疗技术进步带来的重大影响。

从学说史的角度或者学术语境看,中国大陆学者对生命伦理的中国难题的研究和关注,是与生命伦理学这门新兴交叉学科在中国大陆的产生、发展和不断成长的历程密不可分的。一般认为,大陆生命伦理学开始于1979年,以美国肯尼迪研究所的学者访问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为事件的标记。同年12月全国医学哲学的会议在广州召开,会上著名的生命伦理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邱仁宗研究员介绍了英语国家有关辅助生殖技术,脑死亡和安乐死及其他生命伦理学问题的争议。1980年,《医学与哲学》杂志创刊,邱仁宗研究员的开篇论文为“死亡和安乐死”。1987年,邱仁宗教授出版了《生命伦理学》一书,成为将美国和西方生命伦理学介绍到中国的开篇著作。1988年10月《中国医学伦理学》创刊。1988年7月全国“安乐死伦理、法律、社会问题”研讨会召开,1988年11月“人工授精的伦理,法律,社会问题全国会议”召开。上述两本杂志的出版,两个会议的讨论,标志着大陆生命伦理学的正式开始。从1997年至今,大陆生命伦理学进入了“体制化”和“法规化”的新阶段。更多的机构审查委员会(IRB)或医学伦理委员会建立了起来,生命伦理学的研究更多集中在制订符合生命伦理的政策和法规上。同时,也有许多学者试图从中西方文化的传统资源中寻找生命伦理学中国化的启示,有所谓“儒家生命伦理学”、“道家生命伦理学”、“基督教生命伦理学”等学术探索和有益尝试。

然而,客观地分析生命伦理学的中国语境,有两大问题症候不可不察:一是缺少“对话”;二是不够“关心”。前者突出地表现为,伦理学家、法学家和科学家往往各自以一种自说白话的“自信”来应对或解决难题,但并未真实地面对问题;后者突出地表现为,中国生命伦理学热心于追踪生命伦理前沿问题,对中国生命伦理的问题现状缺乏调查研究的热忱或者不够“关心”,对中国医疗民生难题缺少足够的关心,因而不能真正地立足于中国本土并面向中国问题。因此,在现代医疗技术对生命伦理及法律带来的严峻挑战中,中国生命伦理学面临的更为紧迫而重大的难题是:如何在强调“对话实践”和关注“中国问题”的基础上,面对现代医疗技术中的伦理及法律难题,分析我们进行医疗抉择的理由和治理方案,探索中国生命伦理面临的困境和体系构建的路径,并给出相关问题的国情调研或国情对策。这意味着,生命伦理学的中国难题亟需完成两大语境的梳理:

其一是生命伦理学作为“对话的伦理学”的理念的确立。“对话”理念的核心,是生命伦理学在跨学科的条件下,真实地面对现代医疗技术中的伦理及法律问题,推进伦理学家、法学家、科学家、医生、政府主管部门以及公众进入深层次对话与商谈的学术旨趣或良知抉择。因为,无法对话的、或者只是寻求独自的生命伦理学,习惯了将现有的道德理论或权利理论(如道义论、后果论和四项原则或者附加原则)应用到现代医疗技术的伦理及法律问题的分析或解决上,往往使得伦理学家和法学家无法真正地沟通或理解,他们与科学家或医疗(卫生)政策的制订者,亦存在着不利于对话或商谈的知识“偏好”或学科“阻隔”,这不利于相关难题的梳理与解决。生命伦理学中国难题要完成语境梳理,首先必须作为融合或打通“人文价值世界”和“医疗技术世界”的对话实践才是可行的;其“生命力”并不主要地在于探讨某些备选原则的应用问题,(当然这些原则的讨论同样也是非常重要的)而是力图在推进对话或商谈实践上有所作为,并在肃清问题或治理难题的基础上探讨我们如何应对现代医疗技术中的伦理、法律难题。

其二是生命伦理学的中国理念的确立和中国问题的应对。生命伦理学是在以问题或难题为取向的研究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在两个视野上展开相关难题的分析与治理:一是与医疗民生相关;一是与医疗技术的最新进步相关。中国理念和中国问题,无疑是我国生命伦理学应对现代医疗技术中的伦理与法律难题的基本立足点。它在现代医疗技术之总体进展中,确定了面向中国医疗民生难题和中国技术进步难题的价值旨归。因此,尽可能多地关注中国的医疗民生,以及尽可能多地针对中国问题的现状进行调查研究,是中国生命伦理学的立身之本。

三、生命伦理学的中国形态及构建方向

一般意义上的生命伦理学是与生命科学和医疗技术相关联的应用伦理学。然而,在当代汉语语境或者在生命伦理学面临的中国难题的意义上,我们可以思考生命伦理学作为一种新型伦理形态(Ethictopology)的意义。一方面,中国语境将从一种伦理观的意义上揭示生命伦理学的中国形态作为涵盖生命科学、医学、伦理学、法学、社会学等诸多学科的生态文化系统的本质,及其对重整人类性或民族性的伦理生活形态的医疗实践运动的重要价值;另一方面,中国生命伦理的“形态”理念,将从总体上回应现代医疗技术在医疗实践中带来的世界性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实现一种立足于中国伦理现实和法律实践对现代医疗技术进入伦理和法律的路径辨识或探索,建构中国医疗技术的生命伦理体系,从原则和理论、问题和难题、政策和实践三大向度建构伦理体系和法律解释框架。从这一意义上看,中国生命伦理学的研究路径,首先依赖于我们如何回到中国生命伦理的“道德乡土”,以一种科学的调查研究的审慎性、精确性和实证性,捕捉中国生命伦理的问题境域及其客观现实。我们过去关于医疗技术的生命伦理和法律研究,或者主要地关注抽象的理论思辨而缺乏现实关怀,或者着眼于具体境遇中的具体因素而缺乏整体架构,缺乏对相关主体或利害相关人的主观伦理意愿的调查研究;而实际上,回归中国语境的最初步伐,必然是以当代中国人对医疗技术问题的伦理意愿为核心进行的实证调查,这是一项为生命伦理的中国形态奠基的工作。在此基础上,突破过去按照技术分类体系展开、以具体问题为直接对象、即时性的和碎片化的研究范式,建构一个将具体技术活动形态和历史背景、价值观念、道德意见、生活境遇、实践者意愿、社会责任、法律规范以及未来发展诉求整合在一起的分析模式。进而,通过理论和实践研究,在综合医疗科技行为带来的医疗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的基础上,为中国未来医疗卫生事业和医疗技术的发展,有针对性地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重大伦理难题和法律难题的治理和应对,以及道德文化建设、社会制度建设、立法与法治化建设,和未来发展总体战略等方面,提供一系列的对策建议、理论论证和国情分析。

基于对生命伦理学的中国形态的一种理论预设和学术期待,我们多少能够展望一下中国语境下的生命伦理学在其形态构建上亟待完善并着力建构的三大方向:

第一,宏观视野上的突破。生命伦理学是一个包含了生物学、医学、社会学、法学和伦理学等诸多学科,高度交叉与综合的创新性研究系统,是以伦理学为主轴贯通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三大领域,围绕“现代医疗技术”、“生命的诊治或加强”、“社会、法律、文化”三大关键论题展开的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综合型论题。生命伦理学的中国形态必须厘清这三大概念的区别、联系及其各自的问题范围。因此,宏观视野的研究,主要是运用伦理学案例分析和道德哲学反思的方法,从多学科交叉融合的视野上基于对伦理难题与法律难题的领域界划或治理机制的探索,分析研究现代医疗技术作为一种现代性的医疗一技术现象在医疗实践中带来的伦理难题和法律难题。伦理是在“道德原理”和“道德规范”的论证、辩护、反思和批判的意义上为法律的应用或立法实践提供应然性之评判、正当性之理据和善的目标参照,它在“活的好”与“做的好”两个方面关涉权利、义务和责任问题,并将之融合到道德论辩和法理依据的分析之中,为法律问题的解决,特别是立法实践提供原理支持、原则辩护和价值引导;法律则是通过强制性的规范体系包括立法、判例和针对具体问题的司法解释,体现伦理的价值、原理、原则和规范,它在强制性规范或判例的“适用”层面,以不容争辩的形式关涉权利、义务和责任,面向行为或应用层面解决有关难题。而“现代医疗技术”作为人的“医疗技术行为”,将医疗技术变革与生命伦理突破以一种亘古未见的方式相互紧密关联起来了,它凸显了技术干预所进入的“从生到死”的生命之过程,以及“从身体到心灵”的生命之体系,从而在实践上给医疗抉择带来了各种各样棘手的伦理难题和法律难题。这一研究进路,并不仅仅是为了描述或者讨论在技术发展、运用的具体过程中产生的具体的伦理和法律难题,而是将“现代医疗技术”视为一个动态演进的现代技术变革与人类医疗实践相互融合的过程的基础上,揭示技术活动与人类伦理生活和法律秩序之间的本质关联,并在此基础上去审视由于现代医疗技术所引发的一般社会问题、生命伦理难题和法律难题的产生根源、呈现形式和治理机制,为从理论上解决这些问题奠定逻辑和概念基础。

第二,中国生命伦理状况及法律问题的调查。生命伦理学的研究,在其本质上是对人类生存实践活动的直接关照,因此,通过社会学的实证研究来发现当代中国医疗技术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是理论研究和对策研究的必要基础和基本前提。生命伦理学的中国形态及其构建路径,其真实的开端处或起点处,乃在于我们运用社会学调查方法,比如通过文献研究、深度访谈、问卷被试和现场考察等诸多路径,获取中国本土面临的医疗科技的伦理及法律问题的数据库和典型案例,以为进一步的综合研究提供调查分析之依据。比如说,我们可以根据现代医疗技术中人与人之间或者人与物(或者以技术为中介)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和公正四大主题,设定相关问卷,对其中产生的生命伦理及其法律问题进行社会伦理状况的调查,获得中国本土(通过多群体分类调查)看待现代医疗技术及其应用的主观意愿方面的第一手数据和案例。这将使生命伦理学的中国语境变得清晰、明确、有力,从而使得生命伦理学的语境梳理真正向中国的现状和国情靠拢,找出中国问题的特殊难题。以医疗技术的生命伦理和法律的中国难题为例,可能有三种具体表现形式:普遍性问题,普遍性问题在中国语境中的特殊表现,以及发源于中国现实的特殊问题。我们如何对这些问题进行区分并加以科学的描述,清理出造成这些区别的中国历史文化和现代社会生活条件,准确把握当代中国人的伦理、法律和医疗生活的真实状况,以及我们如何认识、理解和应对这一生存境遇及其中蕴含的生活体验和伦理意愿,决定了我们的生命伦理学研究开启或者梳理中国语境的基本方式及其特有的学术品质。

第三,重大应用难题和前沿问题研究。生命伦理学的中国难题关涉诸多复杂艰巨的问题域或问题系列。在现代医疗技术的范例中,核心的问题轴线是以“生命伦理”为基点或主轴,通过伦理分析和法律分析力图辨析或澄清医疗技术行为中面临的权利、义务、责任和公正等方面的伦理难题、法律难题和伦理一法律难题。因此,生命伦理学的中国语境,除了要在宏观理念研究的推进策略上根据伦理难题、法律难题、伦理一法律难题的问题轴线展开,还必须面对具体的重大应用难题和前沿问题,强调从“伦理观念变革”的意义上理解现代医疗技术以及在伦理一法律难题的具体问题境遇中展开道德辩护、伦理分析和法律分析。这表明,我们在问题域和研究对象的划分上,要通过综合医疗技术行为对生命过程或生命体系的干预,以及医疗技术发展演进的逻辑线索,对现代医疗技术中的生命伦理的语境进行梳理。比如说,我们可以从两大轴线上捕捉其中遭遇的重大应用难题或前沿问题:(1)在技术演进或变革的历史轴线上,梳理出“常规治疗技术”、“高新生命技术”和“涉及人类发展性需求的医疗技术”三大类;(2)在技术与人(医疗主体)相关的空间轴线上,梳理出与身体相关、与神经或心灵相关、与遗传和世代相关三大类。由此,形成了一个由“时空交织”的问题网络,并系统探讨其内在伦理难题、法律难题和伦理一法律难题的立体性的应用难题和前沿问题。现代医疗技术对人的生与死、身与心、遗传与世代等至为根本的生命之过程和生命之体系进行操作、干预或控制,对现有的(包括传统的)伦理观与法律规范体系带来了重大挑战和冲击。

四、生命伦理的道德前景与研究路径

当代生命伦理学是一个涵盖了生命科学技术、伦理学、哲学、法学、社会学和社会实践活动的生命文化运动,生命伦理学及其原则(四原则)的讨论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展开的。在半个多世纪的探索中,国际生命伦理学的研究不断地在道德论辩和法律解释两个维度对有“乔治顿咒语”(尊重、行善、无害和公平)之称的规范体系提出了严肃的批评和质疑,生命伦理学的众多研究成果都试图对原则进行重新审查或补充。因此,以生命伦理为主轴,将道德理由(辩护和论辩)和法律依据的探讨作为生命伦理体系的两翼,突破现有的生命伦理学的进路,是生命伦理学面向中国问题或中国语境进行医疗抉择和问题治理的必然选择。中国生命伦理的道德前景,有赖于这种理论与实践之良性互动的生命伦理运动之勃兴,以及我国生命伦理学理论研究在进入或梳理自身语境时贯通宏观与微观、理论与实证、哲学论辩与难题治理等区隔或阻滞所具备的实践智慧。

从这一意义上看,生命伦理学的中国难题,择其要者而言,主要地是由一系列嵌入在当代中国医疗技术实践中的伦理难题、法律难题和伦理一法律难题构成的,它本身预设或者预期了一个与中国医疗民生和医疗技术实践密切关联的生命文化运动(或生命伦理运动)的可能。生命伦理学的中国难题的展开及其研究范例的形成,从一种伦理形态的意义为中国生命伦理的道德前景指引着方向。它强调以中国生命伦理的理念,回应以生命科学技术和神经科学为主体的现代医疗技术在医疗实践中带来的世界性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强调在综合医疗科技行为带来的医疗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的基础上,建构中国医疗技术的生命伦理体系。这意味着,一种着眼于生命伦理之道德前景的生命伦理学研究,必须格外重视其对中国未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之民生价值内涵的关注,所以既包括对实践问题进行理性反思的研究,也包含对具体问题进行理论分析、论证和理论指导,以及在社会政策、制度和国家法治建设方面的指导策略,和面对具体实践问题时所应采取的伦理和法律技术策略。因此,这是一个涵盖了基本理念、理论逻辑、政策和制度设计、法律规范体系和具体行动技术策略,并以促进和改善中国未来生命科学技术体系、医疗卫生事业和社会和谐发展为最终目标的系统工程。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中国生命伦理学在研究路径方面面临三大转型:

其一,以“对话”和“商谈”的研究方法,推进生命伦理学的跨学科研究。我们在生命伦理学的中国难题的应对方略上倡导一种“对话”和“商谈”的伦理学,用意乃在于:力图使得“以问题为取向”的生命伦理学在一种跨学科对话和跨文化商谈中,打破学科壁垒,打通人文价值世界和医疗技术世界的阻隔,以“对话伦理学”的交叉融合的视角,进行难题分析、现状调查、问题治理,并提供指导医疗抉择的对策建议,从而进一步推进生命伦理学的跨学科研究。我们知道,对当代生命伦理学而言,现代医疗技术所产生的生命伦理和法律问题,已不再是单个学科的事情,而是一个关涉多个学科的集群性问题,没有多学科的共同介入和合作研究,人们无法真正回应这些重大的现实问题以及由之产生的诸种理论问题甚至文化问题。在强调多学科的共同合作和研究的同时,运用对话和商谈的研究方法,力图打破原有的学科界限,在众多相关交叉研究视域中(比如医学伦理、医学社会学、医事法学、伦理社会学、法伦理等)进行问题分析和理论探析,这不但能改变以前各学科各自为伍、单兵作战的“独白叙事”的状况,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还能形成以问题为中心的多学科研究方法,形成一种跨学科的研究进路。

篇(10)

The medicine ethics education present situation and the! countermeasure Liang Xinzong

【Abstract】Synthesizes the medicine pattern along with the biomedicine pattern to the biological-psychology-society the evolution, the medical service is contradictory gradually by “the technology” to “the service” the transformation, many new medicine ethics question arises at the historic moment, medicine ethics more and more receives the various countries’ medicine educational circles the attention.

【Key words】Medicine ethics; Education; Present situation; Countermeasure

随着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综合医学模式的演变,医疗矛盾逐步由“技术型”向“服务型”转化,许多新的医学伦理问题应运而生,医学伦理学越来越受到各国医学教育界的关注。

1 医学伦理学教学现状

1.1 我们不能不清醒地认识到,与世界上很多国家相比较,我们的医学伦理教育从内容到形式,从理论到实践都存在着许多问题与不足。目前,在美国、法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已经进行了多年系统稳定的医学伦理学教学。在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各年级医学生中均开设医学伦理学课程,并进行跨学科教学。教学基本上围绕当前医学领域的重点热点伦理问题进行,如医学实践中知情同意、人体实验、脑死亡、稀有资源分配等。哈佛大学医学院对医学伦理学采取以问题为基础进行跨学科的教学方法,组织学生对医学伦理问题从不同角度、不同学科进行研究和探讨,并邀请不同学科的专家参加,例如邀请临床医学专家、基础医学专家、社会学家、哲学家、心理学家、行为科学家等[1]。

我国则多以开设医学伦理学课堂教学为主,进行其他教学模式的学校还很少,教学模式还有待完善。仅在少数医学院校的医学伦理学教学中,采取了对重点热点问题进行讨论,课题调研的形式。比如哈尔滨医科大学,其在上世纪末已经开始采取这种课题调研讨论的教学形式,取得了一定的教学效果[2]。但是目前国内对这些模式还缺乏系统的研究,也没有很好的推广。

1.2 对医学伦理学重要性的认识不足。

医学伦理学在医学教育中的地位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才导致目前我国医学院校医学伦理学课时严重偏少的现状。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大部分医学院校在第五学期开设医学伦理学或在政治课中开设医德课,总课时约为30学时,不及美国、日本等国家同类课程学时总数的1/5。在如此有限的时间内,不大可能指望学生对医德范畴、医德规范等有较为系统的了解,更谈不上为他们提供将理论付诸实践的机会了。

2002年2月,国际医学教育学会公布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最低基本要求,包括医学教育的7个基本方面:职业价值、态度、行为和伦理,医学科学基础知识,临床技能,沟通技能,群体健康和卫生系统,信息管理,批判性思维和研究。[3]这一标准阐述了医学院校毕业生必须具备的一系列基础核心能力,从中可以看到,医学伦理学和医德教育在医学生综合素质中占有重要地位。

1.3 授课形式单调是我国医学伦理学教学中亟待改革的又一弊端。

目前医学伦理学教学中通行的是单纯由教师讲授的方法。限于学时,教师较少考虑,也无从考虑实际效果。这种“布道式”的教学方式,很难引起学生对医学伦理学的兴趣,更不用说掌握指导他们终身职业生涯的伦理准则与规范了。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美国医学院该门课程的教学形式显得生动活泼。其中最常见的是各种形式的讨论和以病例为基础的教学模式。日本的医学伦理学课程则主要由相关临床教研室的教授主讲及让学生参加病区实习的形式来予以实施,注重培养学生判断医疗实践中发生伦理问题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拿大的医学伦理学课程大多

采用案例教学法和以问题为基础的教学方法。

1.4 如何让医学伦理学的教学内容更系统、更稳定、更具时代性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医学伦理教育的教学内容也同样受到了严峻的挑战。众所周知,任何一种道德理论或伦理学说,都是有其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背景。随着经济改革在我国城乡相继取得巨大成功,人们开始对医疗卫生保健行业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新的医学模式要求医务人员不仅应具备精湛的医术,而且要求他们能自觉尊重生命价值,在努力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的同时,还要深谙伦理学、心理学等人文科学知识。所以原有的教学内容自然跟不上时代的需要,而即使是已经更新的教材内容,也会因为目前新的伦理学问题的层出不穷而同样有了时代的局限性。传统的医学伦理学考核形式,主要以考场笔试(闭卷或开卷)以及论文撰写常见。前者强调的是书本理论知识的检测,特别是闭卷形式。开卷形式虽然有一定的开放,但总之都是以理论知识考核为主,与传统课堂授课形式相适合。这种考核方式容易流于形式,不能真正考查到学生学习医学伦理学课程后的思想观念以及伦理决策能力上的变化,也不能真正鼓励学生学习医学伦理学的主动性。后者虽强调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有助于学生自我能力的培养,相比较应该是一种进步。但是仍然还有不足之处:没有贴近临床和实践,学生的任务仅仅是在完成论文,所以相关材料可以不必从实践中获得,减少了伦理学的实践机会;论文撰写相对简单,教师的指导成分相对较少,实用性不足。因为以上这些因素,所以目前的医学伦理学考核方式难以引起学生学习的兴趣和迫切感,那么进行医学伦理学考核制度的改革就更加势在必行。

2 医学伦理学教学的对策

2.1 加强国际合作,提高中国医学伦理学的教学水平。医学伦理学的发展和医学科学的发展密不可分,一种新的医学科技的发展,必然引起相应的伦理学的方法论等多种角度,深入研究高等学校教学方法,使我们的教学在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启迪学生创造性思维以及培养学生表达思想、交流观点的能力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4]。此外,对学生的成绩考核,要考虑改变以理论考试为主的形式,积极尝试多种考核方式,使考试内容注重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分析一些具体问题。

2.2 创新教学内容。

自1982年以来,我国高等和中等医学院校和医疗部门陆续开设了医学伦理学课程,从事医学伦理学教育和研究工作,先后编写了许多版本的医学伦理学教材。这些教材的出现,对于医学伦理学的教学研究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21世纪是生命与健康科学发展的世纪,因此医学伦理学内容体系“应以义务论为主线,将价值论、公益论贯穿其中,既反映传统医德精华,又突出生命与健康主要内容,并包括哲学、伦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美学等相关学科进行理论与实践的论证。既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又能帮助医学生和医务工作者解决在学习和医疗实践中的各种伦理问题。其具体内容应突出科学性、系统性、规范性和实践性的统一”。[5]

2.3 改革教学方式。

教师讲授不应该是医学伦理课唯一的教学方式。我们应该借鉴国外一些比较好的教学方法,依据我国的国情和目前医德医风的现状,摸索出有自己特色的教学模式。在方法上,我们应改单调乏味的说教为多种形式并举。可以尝试用师生对话、小组讨论、专题讨论的形式。在医学伦理学教学过程中,“应特别重视选择与应用正反典型事例进行伦理分析,这对于帮助医学生和医务工作者加深对医疗实践中所遇到的伦理纷争的理解,提高医学行为分析判断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实践证明,这种教学方法效果好,深受大家欢迎”。[6]同时还“应重视对启发式、讲授法、多媒体教学法、考评法等方法的应用,不断提高医学伦理学教育教学质量”。

2.4 加强师资培养,提高教学水平。

为解决师资队伍发展滞后的现状,首先,应尽快成立医学伦理学教研室,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的、专兼结合的教学队伍。其办法:一是建立专门教学研究机构,配备专门从事医学伦理学教育的人员,尤其重视选拔有培养前途的硕士生、博士生。二是以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教育委员会名义举办全国性医学伦理学师资培训班和专题研讨班,2004年8月在广州举办的全国医学伦理学教育培训班,受到有关部门和与会者的好评。同时,各省市医学伦理学会也应定期召开医学伦理学教育会,不断培养医学伦理学队伍,还应选派有培养前途的年轻教师出国作访问学者进修学习,从而达到提高医学伦理学师资队伍素质的目的。

2.5 完善并规范人文教育体制。目前我国医学伦理学教育体制不够完善,同时还尚无相应的规范。

全国仅有医学伦理学会及教育等专业委员会,而各省市没有相应的专门机构,也缺乏统一和明确的要求。虽然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在课程建设上把医学伦理学列入教育计划,但全国医药院校缺乏统一的安排。有的院校成立了医学伦理学教研室,但大多数院校是在社科部或德育教研室中成立一个小组,教材不够统一,教育与研究相脱节等。我们认为,必须制定统一的计划和提出明确的要求,“把医学伦理学作为整个医学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教育卫生主管部门的议事日程,列入教育计划,作为必修课程开设,作为精品课程和重点学科来建设”。[7]同时要大力开展医学伦理学的教育研究,定期召开地区和全国性医学伦理学教育研究会,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依靠全体医学伦理学教育工作者和理论界、医学界的同仁,共同为建设符合国情的医学伦理学理论及教育体系而努力。

参考文献

1 伍天章.以教学内容改革为突破口,加强医学伦理学教材建设.中国医学伦理学[J]2001,(1)34~35

2 曾钊新、李建华.道德心理学[M].长沙:中南大学出版社2002,134

3 伍天章.以教学内容改革为突破口,加强医学伦理学教材建设.中国医学伦理学[J] 2001,(1)34~35

4 李传俊、李本富.医学伦理学案例教学的实践与评价.医学教育[J]1995,(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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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伦理学(MedicalEthics)就国内目前的研究现状来看,对此问题的认识存在诸多分歧。有学者将医学伦理学称之为医德学,还有学者认为医学伦理学就是生命伦理学,二者的区别不过是同一个对象的不同称谓而已。由朱贻庭教授主编的《伦理学大辞典》认为,医学伦理学是研究医疗实践和医学科学研究活动中人们之间的道德关系和道德规范的一门应用伦理学科。据此,李本富教授将医学伦理学划分为医德学、近现代医学伦理学、生命伦理学三大部分,并认为这三部分反映了医学伦理学发展的不同阶段。

对于医学伦理学的不同界定,笔者认为,在我国医学伦理学研究的初期阶段,轻率地否定任何一种观点都不利于医学伦理学的发展,因为不同的研究视角,有利于丰富和繁荣医学伦理学的研究领域。

2.医学伦理学的学科性质

邱仁宗'研究员认为医学伦理学是规范伦理学;丘祥兴教授则主张医学伦理学属于应用伦理学的范畴,伍天章教授也坚持同样的观点;而孙慕义教授则认为医学伦理学是伦理学与医学之间的交叉学科,既是伦理学的一个分支,又是理论医学的一部分,是医学人文学的学科成员之一。

关于医学伦理学的学科性质,在不同研究者的视野里’其学科性质是很模糊的,甚至在同一作者的文本里也是模糊的,这必然置医学伦理学在学科地位上处于尴尬困境。目前在全国性的伦理学会议上,甚至在专门讨论以应用伦理学为主题的学术会议上,几乎听不到医学伦理学的声音;即使在全国性的医学伦理学会议上,也很少听到医学伦理学以外的伦理学界其他学人的声音W。与此相似而又颇为不同的另一个问题是,因医学对医学伦理学的笼罩而形成的医学伦理学好像是寄生于医学之上的、可有可无的、道德说教的阴影。笔者认为,摆脱此种困境,真正确立医学伦理学的学科地位,对其研究必须明确两点:一是医学伦理学的研究绝不应是伦理学原理的简单套用,二是必须突出医学伦理学是一门为医学道德立法的价值学科,是医学的精神家园。

3.关于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内容

医学伦理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不同社会、不同国家的医学伦理观是有差异的,就算在同一国家,不同时期的医学伦理观念和规范也有所区别。这体现在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内容方面,在我国的争论也较多,代表性的观点大致有:杨同卫、封展旗等学者认为可以从职业伦理层面、技术伦理层面、制度伦理层面展开对医学伦理学的研究;李本富、李传俊、丛亚丽等教授认为医学伦理学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医德的基本理论、医德的规范体系、医德的基本实践、医德难题等四大部分。

应该说上述看法都有合理性和科学性,但关于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内容在我国学界仍然存在着两个明显的误区:一是在研究中总把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内容和研究对象混同起来;二是研究仅注重医学伦理中的个体德性,而不是从个体与整体相结合的角度拓展其研究内容。笔者认为,医学既是个体的,也是社会的,因此,对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应与时俱进,紧扣医学发展的时代内涵,探讨医学发展各个层面的伦f问题,惟此,医学伦理学才能更好地服务和引领医学实践。

4.关于医学伦理学的研究方法

从一定程度上说,一门学科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之—是看其是否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科学研究方法,我国医学伦理学的研究方法,基于学科的性质定位、不同角度的审视等原因,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丘祥兴教授认为研究医学伦理学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李本富教授则认为,研究医学伦理学在坚持唯物史观和理论联系实际原则的基础上,还须运用归纳和演绎法、系统方法、比较法等;而伍天章教授则主张典型案例分析,提倡数据统计法。

当前在我国从事医学伦理学研究和实践的人员,大多分别来自医学和社会科学两个领域,既熟悉社会科学,又从事医学工作的人员并不多,这就造成医学伦理研究要么缺乏“伦理学”理论厚度,要么脱离“医学”实际。笔者认为,在遵循医学伦理学一般研究方法的同时,必须借鉴、引入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

5.脑死亡的伦理问题

自1968年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死亡定义审议特别委员会提出与制定了脑死亡的标准以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北欧等也先后提出了脑死亡的标准。目前,全世界约有80个左右的国家和地区直接或间接地实施脑死亡制定标准。

从上世纪80年代我国也开始了脑死亡判定的理论研讨。围绕脑死亡标准产生的伦理争论,孙慕义教授认为“从医学和立法两方面承认脑死亡标准已渐渐成为一种发展趋势”,“结合我国当前医疗卫生领域的具体情况,提出我国的脑死亡标准是十分必要的。”邱仁宗研究员就脑死亡病人终止治疗应遵循的伦理原则、决策的程序也做出了宝贵的探索w。笔者认为,关于脑死亡的伦理之争,从积极方面说,关系到怎样破除陈旧观念以排除对医学科学发展的阻碍;从消极方面说,关系到怎样防止利用脑死亡和器官移植谋杀他人。国家卫生部脑死亡标准起草小组制定的《脑死亡判定标准(成人)(修订稿))>和《脑死亡判定技术规范(成人)(修订稿)》无疑表征着脑死亡在我国的实施迈出了扎实的一步。

6.安乐死的伦理争议

1986年陕西省汉中市发生我国首例安乐死事件,由此在全国掀起了广泛的安乐死合法化与否的激烈讨论。456安乐死观念的提出和实施,冲击了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使伦理学和法律面临新的问题。当前关于安乐死的争论主要有四种不同意见。其一,反对任何类型的安乐死;其二,赞成任何类型的安乐死;其三,赞成在严格监督条件下施行“自愿直接”或“自愿间接”两种安乐死形式;其四,赞成被动安乐死。就以上争论的理论依据来说,持不同意见者都不同程度地将人道主义、功利主义、境遇论伦理相对主义作为自己的伦理依据。

我国传统文化认为人的生死都是命中注定的,谁都无法干预。用儒家的观点审视,主动安乐死不仁,被动安乐死不善;道家认为人类生死均受自然规律支配;佛家思想崇尚生命、力戒杀生。安乐死的提倡与这些传统观念有一定的距离,直至现在仍很难为我们的文化所接受。但是,人的出生是无法选择的,能不能给活着的人最后一次选择的机会,我们期待着。

7.克隆人的伦理问题

克隆人技术及其应用问题引起了人类的无限退想,并夹杂着兴奋、不安或焦虑,由此引发的巨大伦理学争论在历史上也是罕见的。当前关于克隆人的伦理争议主要存有三种观点:其一,坚决反对。甘绍平研究员指出,克隆人是人类不可逾越的伦理禁区。其二,无条件支持。其三,审慎理性对待克隆人技术是大部分学者的观点。何作庥院士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妨碍科学的进步,人类应宽容地对待克隆技术。高兆明教授则站在中华民族医学科学飞跃发展的角度客观审视克隆人技术的影响。

克隆人技术及其应用问题所引起的全球范围的激烈论争仍在进行着。我国政府对此问题的立场是:主张区别对待治疗性克隆和生殖性克隆,禁止进行生殖性克隆人的任何研究,鼓励和支持以治疗为目的的人胚胎千细胞研究,促进我国人胚胎干细胞研究健康发展。

8.关于器官移植

充足的、高质量的供体器官是开展器官移植的前提,然而当前器官移植的现状是:供体器官来源匮乏,严重地阻碍着器官移植工作的发展。由此产生的伦理争议有,关于尸体器官和活体器官采集的伦理问题,异种器官移植的伦理问题,器官商品化和器官的分配的伦理问题。针对器官移植引发的伦理争议,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我国首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已经于2007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在器官分配的伦理制度上,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认为在选择受体时应把配型相容性排在前列,术后具有良好的存活前景的优先,其他参考项目是:社会价值、在家庭中的地位和作用、经济支付能力、医疗卫生资源的公正分配等。

9.基因组研究与基因治疗的伦理问题

自2000年人类基因组草图公布后,基因组研究便进入后基因组时代,但由此引发的伦理争论也十分激烈。争论的问题主要有:是否发生基因歧视现象,基因资源的专利与资源争夺,基因决定论还是非基因决定论,基因技术普及带来老龄化社会的压力,基因治疗对个体和人类社会是否安全,基因诊断、治疗是否会造成医疗费用的猛增,体细胞、性细胞及非医学目的的基因增强或基因修饰的难以预料的后果影响等。由于基因治疗不同于一般的药物或手术治疗,其高效性和风险性并存,从国际上看,仍处于临床试验阶段_。但是,在基因与伦理的矛盾冲突中,我们的伦理选择应该是什么?这正是当前迫切需要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

10.健康伦理和卫生资源分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