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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设计教案大全11篇

时间:2022-12-11 17:56:17

住宅设计教案

住宅设计教案篇(1)

2教学改革

目前,全国不少建筑院校已经从相关的教学改革中取得了适应自身特点的成果。例如东南大学建立了教授工作室制度,在四年级设置了住区设计、城市设计、大型公建、学科交叉等四类课题;中国矿业大学则将住宅设计原理和居住区设计原理整合成“个人与家庭”“邻里与小区”“住宅单体建筑与居住环境”三个阶段进行讲授。南京工业大学则在教学的环环相扣上下足了功夫,授课方式也采用了多种手段相结合。这些成功的教学改革实践给了我们不少启发和借鉴。针对前述问题,我们结合本校学生的实际情况,以课程整合、更新授课内容及进度安排为手段,对教学安排和教学方法进行了试改。

1)化零为整的课程整合。

具体方案是将居住设计原理、住宅设计、城市及住区规划原理、居住区规划以及施工图设计纳入到城市人居环境设计的大范畴内。作为理论先修课程,住区规划和住宅设计是核心设计环节;施工图则作为实践加强环节。这些课程课时总量巨大,可以在理论课结束后在假期布置过渡性的任务,以设问的手段引导学生通过实习或假期调研等方式实现下一阶段的知识衔接。在住宅设计和小区规划设计阶段,传统教学曾采用将住宅户型作为开端以作为学生从单体设计到群体空间规划的转换,但有悖于小区规划的实际操作过程。为使学生更早适应社会的实践需求,同时形成整体的城市居住环境设计理念,设计教学环节从小区开始,由城市肌理和周边环境关系入手,从住宅楼到住宅户型设计,最后根据户型设计调整方案,完成住宅小区整体的设计任务。

2)化整为零的分段分层次授课教学。

由于知识点繁多,在住区规划设计和住宅设计的教学过程中,摒弃了一次大课讲完所有内容的教学方式,将课程细分为相互连贯的若干个阶段:居住区规划集中授课—社会调研与案例构思汇报—技术指标与规范解读等专题多点展开—住宅设计集中授课—住宅精细化、可持续性等专题多点分次展开—住宅施工图集中授课—设计流程、规范解读等多点分次展开。如此分阶段分层次授课,明确每个阶段的时间和进度安排、目标和要求,便于学生吸收理解知识点。

3)点线面结合展开比较式教学。

“点”是指一对一的单独辅导,“线”是指对三五个有相同问题的学生进行随机评讲,“面”则是指阶段性全组或全班集中授课。传统设计教学以点式辅导为绝对主导,单一的教学方式,使缺乏主动交流意识的学生相互之间“互不干涉”,等到最后评图阶段往往收效甚微。因此,我们尝试将评图贯穿教学始终,在任何必要的时候(比如点对点教学时发现某个问题在三个以上同学方案中都出现过),可立即将相关同学召集起来,将作业反映出的问题进行归类,“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也可以在阶段性成果展示的时候,以集体观摩的方式让学生相互比较,自行找出彼此的优劣。我们发现,学生的好胜心和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对方案陈述的语言表达能力也有所提升。

4)对新知识进行专题研讨的开放式教学。

学习应基于有指导的发现,而不仅仅是信息的传递。住宅产业在近些年发生极大的变化,新技术和新需求层出不穷,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需要知识的更新。笔者在教学任务书和授课过程中,试加入一些迎合当前发展需求的专题:“住宅精细化设计”和“老年住宅”以及以日本集合住宅为代表的住区可持续性探索等,主要推荐相关书籍和案例供学生课下研究。在指导过程中结合每个同学的具体兴趣点和知识吸收程度,对相关疑问进行解答,并通过研讨、案例分析等方式帮助同学深入思考,贯彻理念。笔者发现学生在这一开放性环节常常能找到极强的代入感,他们从身边的家人或者居住环境着眼,找到了本次设计的切入点和闪光点。

5)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强化施工图等实践环节的训练。

长期以来用人单位和毕业生都反馈,就业者走上工作岗位后最先接触的往往是施工图,好的施工图基础会使其工作立即上手从而脱颖而出。传统课程中常常将施工图时间压缩至4周甚至放在暑期实践,教学效果不够理想。因此在改革后施工图的分量增加,由原有4周变为8周,就是为了通过重点强化训练使学生真正熟练掌握施工图设计和绘制技巧。除上文所提常规“点、线、面”授课方式外,还请来结构老师就住宅剪力墙布置进行专门授课和课外一对一的辅导,并且邀请设计院资深高级工程师开展施工图讲座,将住宅楼施工图的制图规范、结构布置、设备要求、楼电梯以及地下室等等难点细致拆开解读,最后就施工图CAD线型、比例等文本要求进行详细示范,并试点性辅导Revit进行绘图,以便更快和社会接轨。

住宅设计教案篇(2)

一、《住宅空间室内设计》课程与企业对接教学的必要性

《住宅空间室内设计》课程是室内设计专业的一门核心专业课程,也是一门综合性学科专业课程。《住宅空间室内设计》课程与企业对接教学改革研究对学生理论学习、实践能力提升都有重要意义,同时也符合社会发展的根本需求,是培养专业人才的必然趋势。但现状是:虽然学生通过虚拟课题得到了创意和方案完整度的训练,但是设计思维大多天马行空,概念设计意味偏重,以至于缺乏实施性和可行性,所以《住宅空间室内设计》课程亟需与企业合作,开辟一条课程与企业相结合的新思路。

二、《住宅空间室内设计》课程与企业对接教学改革目标

在课程进行过程中,带学生去企业一线进行参观学习,把企业的设计课题带到《住宅空间室内设计》的课堂上来,让学生进行实战型训练,把知识即刻转化为实践,并且让企业和学生、教师一起来检验设计课程成果,共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让学生在实践训练中得到飞速提升。本专业在校外常年与知名设计公司进行校企合作,下一步希望直接将企业的设计项目作为《住宅空间室内设计》课程后半段的练习题目,让学生对项目进行直接体验,进而为以后的教研改革提供现实依据和理论基础。

三、《住宅空间室内设计》课程与企业对接教学改革前期准备

在与企业进行项目对接教学之前,需要学生具备符合标准的设计能力。《住宅空间室内设计》课程教学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对各类型家具的结构材料认知、设计思维导图的绘制、设计主题的确定、设计的创意训练、设计的展开、设计的细化扩初、设计的总体汇报与反思、设计专题训练等内容,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分析思考课题、提出设计方案、落实设计方案,到强化训练,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设计思维和设计习惯的过程,环环相扣,让学生由整体构想到局部细节,再由局部返回到整体,培养学生的设计综合分析思考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一)设计调研

建立设计思维导图结构可以让学生在没有设计思绪时,对课题进行理性分析,先把设计问题分解开来准备进行树状或者发射状的因素罗列,把问题中涉及的各方面关系进行网状绘制,找出节点,也就是真正的问题所在的线索,进而找到问题的关键,将解决问题的主要方法作为设计主题。

(二)方案整体设计过程阶段性把握

按照确定的主题,需要对设计思维进行拓展,把能够解决此类设计问题的方案都以设计草图的形式来表达,期间出的设计草图越多越好,探索解决问题的多种可能,进而选择一种或者两种最佳方案进行设计扩初,

从外观到结构,细化设计的每个部分。

(三)各种创意专题训练

为了强化学生的设计创业能力,锻炼学生对设计的认知,可以分主题让学生进行设计训练,比如大户型设计、小户型设计、别墅设计等主题,从而提升学生对设计的创意和把握能力,并达到训练的有量变到质变升级的意义。

四、《住宅空间室内设计》课程与企业对接教学改革实施方案

(一)课程合理分段,与企业共同制定课程计划

将《住宅空间室内设计》课程进行合理分段,包括理论授课阶段、设计方案练习阶段和企业项目对接阶段,合理分配课程时间,安排好时间段内的学习目标。提前将课程进度计划和教案与企业的相关设计人员进行沟通,协商与课程同步的企业工作内容中与课程最契合的部分,找到最合适拿到学校来做的实际项目内容,进行充分沟通,为直接切入企业的工作任务甚至是分担企业的设计工作做好准备工作。

(二)深化校企合作,与企业合作共同研究建立课程质量控制和评价体系

为提高课程合作实习的质量,提升课程的管理效率及效果,本项目将探索实践校企合作新模式,深化校企合作,提高企业参与意识及配合力度,提升企业指导教师的指导项目的能力和水平,全面跟踪学习的全过程,与企业合作共同研究制定课程开展的管理制度、方法、措施和有效手段,建立课程质量控制和评价体系。设计成果由单方的教师评价变为教师、企业双方评价的模式,让学生更明确学习目标和工作职责,树立起认真负责的专业精神。

(三)将企业设计项目转化为课程内容,让学生深入企业进行参观学习

学生在接到合作企业的设计项目之后,必须要到企业详细了解该项目产品的生产流程,使学生对设计方案的把握更为具体化,更有针对性。到现场参观学习是学生对企业更加直观了解的一种方式,也是对设计的深化认识,所以需要安排学校和企业为学生在课程期间提供1―2次的参观学习。

(四)严格把控设计进度,完善校企课程项目跟进方法和手段

合作企业需要给出明确的设计要求和设计标准,让学生明白在今后的设计研发工作中所需要达到的素质水平,明确需要努力的方向;合作企业设计管理者需关注学生的设计进度,双方保持有效的沟通和互动。企业研发部门人员可以通过网路对学生的设计作品进行跟进。

五、结语

《住宅空间室内设计》课程与企业项目对接将校企合作真正的切入到课程中,让学生在学校学习中能够体验到具体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切身体验胜过任何语言,校企合作实践可以让学生更主动的发现与反思自己的不足之处。教学改革有助于课程效果的提升,也有助于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提高。

参考文献:

住宅设计教案篇(3)

1.1住宅空间设计原理。本单元以教学可视化,学生站位法等一系列的教学手段,使学生了解住宅空间设计的基础知识和概念。

1.2住宅空间设计方法。本单元根据住宅设计进程的四个阶段:设计准备阶段、方案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实施阶段来进行教学设置。在此单元着重训练项目设计前的准备工作,要求学生能够熟练读懂采样图纸,学生通过设计师及客户的角色扮演,制作并完成客户意向调查问卷,并根据客户喜好及实际需求,手绘表现功能空间关系的气泡图。

1.3住宅空间设计氛围营造。此教学单元综合了住宅空间的设计要素,阐述了色彩及材质的选用依据、照明方式及灯具的选择与布置、家具及室内陈设品的选用。在此单元要求学生根据前期所完成的意向调查,确定设计风格或主题,分组进行家具及灯具的市场调研。规定学生在所给时间内,自由组织分工,讨论完成并做汇报演讲。

1.4住宅功能空间设计。引入设计项目,要求学生根据项目图纸,讨论住宅中每个独立空间所需的设施和布局方式,做该空间2~3个不同的平面方案,并选取最优方案进行深化。

2、项目载体

本课程引入3个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设计项目,分别为40m2单身公寓、130m2高层住宅、550m2双拼别墅。3个项目载体分别涵盖了学生工作后会涉及到的相关知识点,并按照面积递增的顺序排列。

1快题训练。要求学生根据教师设定的虚拟客户,讨论、分析其需求进行快题训练。要求学生根据所学知识,用手绘表现的形式,完成功能布局图。

2无障碍住宅专题。教师选取高层住宅或双拼别墅,设置老人或残疾人客户,要求学生通过自主学习,找到该客户群体的居住需求,及共同设计事项,深入理解无障碍设计以及空间适应性设计要求。

3深入项目设计。教师选取130m2高层住宅,该套型面积适中,适合在课堂完成深入设计。要求学生在前期意向调查,市场调研、手绘功能布局图的基础上,使用辅助设计软件绘制一套完整的住宅空间设计工程图纸。流程如下:绘制平面图绘制顶棚图绘制立面图绘制构造节点及大样图打印出图。

二.项目教学情境设计

在课程整体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教学情境进行设计,这里以“客户意向调查问卷的设计与调研”这一教学单元为例,学习在住宅设计准备阶段的实际工作流程,具体内容见表1所示。

三.项目教学单元设计

教学单元是在教学情境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划分,这里以“客户意向调查问卷的设计与调研”这一教学为例,教学单元根据住宅空间设计方法的前期准备阶段的实际工作流程进行划分,包括:绘制调研表、组对完成问卷调研、绘制平面关系气泡图。

四.课程实施

1课程导入,知识准备:用可视化教学法直观导入,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在教学过程中,可通过让学生限时阅读教材、分组讨论等方法,让学生由被动听讲转化为主动探索,为将来学生可持续学习能力的培养打下基础。

2布置项目,分组完成:基于项目的引导文教学法,旨在着重培养学生解读任务的能力,有知识向行动力进行转化。在限定时间内,安排进度,完成小组沟通,通过理性沟通,解决冲突,锻炼学生的沟通和互动能力。

3成果互评,教师评定及总结:在每一阶段的项目完成之后,通过学生自评和教师总结,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能力,完善自我评价能力。教师可制表来帮助学生进行自评和互评,具体内容。

五.实施行动导向

教学的总结和反思行为导向法教学方法符合住宅空间设计此类实践性课程的教学要求,现对具体实践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作如下总结:

1可使用多种教学方法进行优化组合在教学中可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对象和教学目标等,灵活地选用多种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在每一教学单元里,可以以某一教学方法为主体,其他教学方法依附于该教学方法,互相配合,共同作用。

2以任务为主线,精心设计任务行动导向教学中,项目设计与编排直接影响教学效果。教师应从学习目标出发,结合学生学情,充分考虑学生现有的知识构架、认知水平、兴趣爱好等特点,遵循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教学原则,设置多元化的任务,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激情和兴趣。

住宅设计教案篇(4)

现在,高职实现了扩招,但是,住宅空间设计方面的人才还是比较紧缺的,而且,学生跨专业就业的现象是比较普遍的,学生在就业时间不长就会出现跳槽的现象,而且,住宅空间设计专业的学生在学习期间存在普遍的转专业的问题。

1.1.1在《住宅空间设计》这门专业中,没有重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这类专业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因此,在教学期间,老师应该让学生充分展现自己,挖掘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从而让学生在工作的过程中能够得心应手。

1.1.2学校在培养学生的过程中,学生的理论知识掌握的比较扎实,但是,在实践方面,学生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的,学生不敢去实践,害怕在实践中出错,在教学中,也不重视实践的环节。

1.1.3《住宅空间设计》这门学科在教学的过程中,是有较高的目标和追求的,但是,在实际的教学中却达不到效果,教学理念与实际的教学中存在着很大的误差。

1.2参与式课堂教学的定义与特点

参与式课堂就是让学生能够参与到教学中,实现师生间的互动。

1.2.1主动性特点参与式教学能够让学生主动地参与到教学中,老师和学生都能够积极地交流,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老师在参与式教学中主要起到引导的作用,学生在参与式教学中主要是主动探究,从而能够加深对知识的印象,从而能够达到教学的效果。

1.2.2创造性特点

在参与式教学中,老师和学生通过探究都能够进行创造性思维的发散,老师是教学的引导者,在教学中主要起到的是运用自身的情感让学生能够投入到学习中,让学生对知识进行创新,学生则要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和想象力,从而能够达到探究式学习的效果。

2《住宅空间设计》教学中参与式教学的应用

在《住宅空间设计》这门学科中,主要是实现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对传统的教学方式的误区进行探究,从而能够让学生更好地学习,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从而使学生具有一定的创业能力,具有高度的自主创新能力。

2.1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指的是在实训设计任务启发下的分组设计,并且在设计过程中分别扮演业务员、设计师、设计助理、效果图表现员、施工图绘制员,预算员的角色,通过一定的真实的场景,让学生能够结合生活分析所学的知识,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生活中,从而能够让学生在生活中培养创新能力,提高设计的思维。在案例教学中,老师可以采取分组的形式,让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结合丰富的设计案例,让学生能够将案例与理论知识结合起来,从而能够让学生在案例教学中巩固理论知识的学习,让学生能够主动思考书本上的知识。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老师可以将那些经典的设计案例总结,以资料数据库的形式呈现,这样能够为案例教学做充足的准备,而且,将这些经典的设计案例分享在网络平台上,能够实现资源的共享。

2.2参与式教学

在参与式教学中,学生可以扮演“教师身份”讲小课,这样在课堂上就实现了以学生为中心,能够通过教学的各个环节,让学生巩固知识,学生在讲课的过程中,能够激发学习的兴趣,实现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都能够参与到教学中,提高学生的主人翁意识。

住宅设计教案篇(5)

中图分类号:H31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44-0233-01

前言

改革,作为一种对旧时系统及模式的根本性变革, 其是对过去不足的一种否定,目的在于向其注入新鲜的血液,从而增强该模式及系统的可行性及作用价值。事实上,在内外部环境不断变化的推动之下,包括住宅空间设计在内的建筑结构设计已经在课程设置、教学方式及模式上发生了相应变更,而这一变更实际上又具体包括在不同的领域和方向之中,其不仅需要我们在对课程的价值目标确定、重心偏向,还是在满足学生的根本需求上进行改革,还需要更加密切教学内容与外部住宅空间需求实际变化的联系。当然,就这种改革的主体而言,其只有加强对这种改革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将各类积极因素调动起来,才能真正意义上将这种改革的效用发挥到最大。

一、目前住宅空间设计课程教学现状

住宅空间设计是整个建筑结构设计中十分重要和关键的一部分,其能否在设计理念、设计方法以及设计效果上均处于一种较高的水平状态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当然,无论是理念、方法还是效果,其都可以集中地归结为其设计人员的素质高低,而这种设计人员又在很大程度上那个取决于其教学的成败。事实上,就目前的住宅空间设计来说,其大体上还是处于一种并不乐观的状态,其还暴露出以下有待改进的问题:

1、课程定位有待明确

过去教学中将室内设计内容划分为“室内设计一、二、三”,一是以室内设计入门知识及能力培养为主,以家居设计为媒介,在二中全面展开家居设计和商业空间设计,在室内设计三中完成公共空间设计教学。但课程在名称上的不确定性也导致教学中课程的定位的不确定性,教师及学生对每门课程的教学目标及与工作岗位的能力要求均存在疑惑。

2、教学内容需要整合

室内设计一课程涵盖内容十分广泛,包括室内空间设计基础知识、空间界面设计、居住空间设计等,同时又要解决施工图绘制,材料、结构与设计结合的种种整合问题,故导致往往把整体划分为局部去介绍知识,学生学到的知识往往也是很浅薄,无法把各种设计元素整合起来,实践能力较弱,而居住空间又在室内设计一和室内设计二课程中均有学习,而导致不同教师在授课时知识点有所重复和遗漏的现象出现。所以整合教学内容迫在眉睫。

3、教学方法单一

传统的教学方法仍然占据着主导地位,授课以教师为中心,以知识及理论灌输为主,先集中讲授理论,学生再进行项目设计,教师再进行辅导。学生的学习兴趣不大,培养出来的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差。且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一般注重培养功能布局、培养空间构成形式的能力,对分析研究环境问题,设计方法和过程的讲解较弱,学生对于如何去真正把握一个实际项目的前期分析、设计主题的构思、方案草图的设计比对及方案的深化等实际设计过程无法把握,对后期的方案施工过程也不了解、不注重,还单纯的停留在画几张图就完事的阶段。

二、住宅空间设计课程教学改革的具体实践

当然,面对着如今住宅空间设计课程教学水平不高以及存在的问题具有多样性的特点,我们总需要及时地采用改革的措施,将这些问题当成改革的重点来做,总的来说,其主要包括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教学模式的改革

住宅空间设计将课程在教学模式上实施以艺工结合,工作过程为导向为主,进行教学组织实施中,主要以建筑装饰设计职业情境中的行动能力为目标,不断地强调学生是学习的行动主体,促使以能力为目标进行创新设计。在进行住宅空间设计将课程内容和教学目标,主要采用以实际项目的工作过程,将创新设计理念等创新意识贯穿于强调艺工结合设计全过程,针对教学领域的内容和目标,对应典型的学习情境,每个典型学习情境教学都经历了从调研项目策划设计草案深化设计案例分析的全部工作过程,实现培养学生创新方法能力的教学目标。

2、教学方法与教学内容的改革

(一)课程教学内容的改革

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进行住宅空间设计课程教学内容的改革,在确定了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以“企业项目”为载体,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课程体系平台后,课程主要依据建筑装饰行业岗位的特征和工作任务为出发点,进行确定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的教学目标,针对情况,由课内的专业教师和企业设计师共同设计一定的学习情境”进行“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在开发住宅空间设计课程小组主要是由校企合作的装饰公司和校内专业教师及兼职教师合作。采用以实际工作过程的知识重构,进行确定一定量的学习内容,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的能力,进行一些适度够用的理论知识为辅,实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进行住宅空间设计内容的排序上,应该根据相对应的设计的工作过程来进行安排,设定学习情景是其主要的表现形式。

(二)课程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与积极性

教师也应不断地加强自身的专业知识的学习,启迪与挖掘其教学过程中的课堂情境的设计,竞而不断地提高课堂的教学成果。通过对住宅空间设计教学内容的学习,让学生掌握住宅空间的设计方法和程序,教师采用多媒体的教学,实行课程的内容更加生动化,促使提高学生的学习的兴趣,让学生积极地参与到过程当中。住宅空间设计课程教学必须重视实践教学,通过考察和市场调研使学生掌握相关知识,在进行实践的训练中,采用围绕设计问题进行教学,实行兴趣是创造性思维发展的动力,教师在教学中应该不断地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励学生学习专业知识的动力和积极性,从而使学生的创新性思维得到更好的发展和开拓。

(三)课程强调学生空间设计创造性思维的培养能力

住宅空间艺术设计的本质和重点就在于创新。好的创意理念是成功作品的形式,创造性的设计思维是创意的凝聚力。要不断地激发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是在一定的创新价值观的指导下所表现出来的创新愿望、企图和动机,是创新型设计人才的首要特征。只有将新的设计能源要素加以创新,才能得到一定的空间设计体现。在进行住宅空间设计的教学中,要关注学生对设计的好奇心,有事物的外部好奇心发展到一定的事物的内部的好奇心,促使其创新思维的发散。强调要深入和观察生活,实行个性化的塑造,进行一定的创造性思维与创造意识的训练与培养的技能,才能创造出符合装饰设计市场的社会需求。

结束语

住宅设计教案篇(6)

详细规划设计 应用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2)12C-0065-02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步伐的推进,当前城市建设呈现出复杂性、社会性、文化性、技术性等复合特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于2011年将城市规划学列为一级学科,使得城市规划专业人才由主要培养“工程型人才”的目标逐步向“复合型人才”、“创新型人才”、“实践型人才”、“社会型人才”的“四才”体系变迁,城市规划专业设计课教学面临新的任务。

一、城市住宅区详细规划设计课程在专业教学体系中的作用

课程设计部分是针对学生所学的城市住宅区详细规划理论课程而安排的一个综合学习和训练阶段,是由建筑设计向城市规划设计过渡的课程设计,使学生对城市建设的认知思维由注重单体建筑转向对城市建筑群体空间组织、城市运行的宏观把握。

课程教学目标是通过居住小区规划设计,使学生掌握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熟悉相关的规范和设计要求;培养学生详细规划方案创作、图纸表达和语言表达能力;通过小区专题调研,培养学生调查分析问题、综合思考问题的能力和调研报告撰写能力。课程安排为80个课时,集学习、深化、拓宽和综合为一体,是对学生的学习能力、调查分析能力与实践成果的全面总结,是对学生综合素质与工程实践能力培养效果的检验,同时也是衡量教育质量的重要参考。

二、目前城市住宅区详细规划设计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低年级的基础课程过于重视物质空间教学训练,在社会经济空间的扩展方面认识不足

现阶段很多院校的城市规划专业在一、二年级时主要是进行建筑学基础训练,重视的是单体和局部,对城市的综合性、复合性认识不足,学生对知识学习的衔接出现断层,需要相当长时间来适应。这从对城市居住区进行实地调查分析和规划设计中得到体现,大部分学生缺乏宏观思维,着眼点多在细节,如住宅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停车位方面,很少放在整体布局、交通组织、公共场所规划上。学生在进行课程设计时较难掌控整体布局,方案制定速度慢。

(二)学生对理论的学习和理解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实社会现状有出入

理论课中的组团—居住小区—居住区的规划组织结构模式在我国当前的市场经济社会的房地产开发中比较少见,商品房一般以“地块”为单位开发,规模达不到小区规模却仍然冠以“某某小区”名称,使得学生在做实际案例分析时容易模糊了“小区”的规模和概念,进而在设计时影响到如教育、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的完善程度。

(三)学生缺乏对规范的正确认识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的相关要求是居住区、居住小区规划设计的前提和基础。学生在课程开展之初才学习、了解规范在规划设计中的地位和作用,对各种“要求”和“数据”往往知之不详、理解不够透彻,设计中或者过分受到规范的束缚,或者不能灵活运用,缺少灵活应变。

(四)片面追求高档环境建设

从学生选择的调查案例来看,受当前社会的影响巨大,学生选择的案例90%以上是高档小区,对老城区内稍旧的小区和经济适用房小区关注非常少。规划设计作业方案追求高档环境的建设,突出环境景观创造、标志性节点等,配建设施布局对居民日常使用方便性、舒适性考虑不够,反映出学生对城市规划的公共性、政策性等内涵理解和了解不足,对城市社会问题如老年化、保障房建设要求等关注较少,还没有很好建立城市规划的公共价值取向,人文关注不够,教师需要在教学过程中进行适当引导。

简而言之,在从建筑设计转向规划设计之初,学生普遍缺乏城市空间概念、公共价值观、社会人文理念,需要教师在教学中引导,帮助他们掌握居住区规划设计的知识技能和树立良好的城市规划设计的公共价值观。

三、项目教学法的引入

项目教学法是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亲自处理一个项目的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学习掌握教学计划内的教学内容。学生全部或部分独立组织、安排学习行为,解决在处理项目中遇到的学习困难。项目教学法最显著的特点是“以项目为主线、教师为引导、学生为主体”,改变了以往“教师讲,学生听”被动的教学模式,在项目教学法的具体实践中,教师成为向导和顾问,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发现新知识,掌握新内容;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通过独立完成项目,把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不仅提高了理论水平,而且在教师的引导下,培养了团队合作精神,提高了分析、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项目教学法的这些特点契合了城市规划专业的专业设计课程的教学,城市住宅区详细规划设计课程的教学内容是围绕居住小区规划这一设计项目展开,设计过程分为几个阶段完成,可以将每个阶段的任务设计为若干子项,过程简单明了,学生按照任务逐个进行,既能够掌握住宅区规划设计的知识,又能充分锻炼综合能力。

四、引入项目教学法的城市住宅区详细规划教学内容设计

项目教学法的第一步就是要明确教学任务,建立一套较明确的教学任务要求和成果体系,将各项要求分解成各种子任务,强化课程设计过程的控制和各个阶段的评估工作,根据课时和难度的考虑,常常以居住小区规划为教学项目。学生可以通过各种途径,查阅各种资料,按照任务要求完成即可,教师则以此测评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提高学生自学能力、专业设计能力,培养城市规划专业综合素质。教学安排见表1。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引导学生在规划方案中增加对老年化、社会公平等社会需要的反映,兼顾房地产开发和公共价值取向进行详细设计,提高方案的可行性。

从教学效果看,引入项目教学法后,学生的学习目标明确了,各个设计阶段思路清晰,学习兴趣提高了,城市规划设计能力和职业道德、公共价值取向、社会责任感和人文精神等综合素质得到锻炼。

在我国市场经济影响和城镇化加速背景下,新理念、新形态、新需求、新功能在冲击着传统居住小区规划理论的方方面面。在这一背景下,城市规划专业学生不仅要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即理性分析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创新设计能力和综合表达能力,还应该具备正确的职业道德、公共价值取向、社会责任感和人文精神。这种综合能力的形成需要在教学过程当中逐步培养。

【参考文献】

[1]王晶,吴晓,姚玲玲.论城市住宅区详细规划课程的教学改革[J].当代教育论坛,2011(6)

[2]蔺宁.项目教学法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分析与对策[J].高教论坛,2009(12)

住宅设计教案篇(7)

(一)我市实施国家安居工程的宗旨:以住房商品化和社会化为发展方向,促进住房制度改革和城市住宅建设,提高全市居民整体居住水平。  实施安居工程的目标:现阶段主要解决全市人均居住面积7平方米以下家庭的住房问题,改善和提高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本世纪末实现我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12平方米,每户一套单元,住宅成套率85%以上。

(二)我市安居工程的范围:包括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对象的解困房、廉价房以及由市政府统一安排投资的机关干部、教师及其他系统建设的政策性住房。

(三)安居工程从投资、建设、销售到售后各项服务管理,都必须按照住房新体制的要求进行,实行政府扶持、单位支持、个人负担相结合的原则,使之成为加快住房建设、解危解困和建立住房新制度的示范工程。

(四)通过实施安居工程,调整我市房地产业投资结构,引导社会资金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并对社会力量建房进行正确引导。

(五)实施安居工程,对党政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职工、教师、知识分子、科技人员、中低收入以及各类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基本不再零星划地建房,所需的房屋。按政策规定的价格,统一由安居工程解决。

二、安居工程的组织和实施机构

我市安居工程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市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由主管市城建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委主任、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市计委副主任、市国土局房管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政法委、市教委、外经贸委、规划局、公用局、财政局、物价局、市政局园林局、统计局、住建办、建设银行广州市分行、广州电力工业局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协调解决安居工程实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议我市安居工程的行政规章、政策规定,包括实施办法、住宅建设方案、销售政策和物业管理办法,审定安居工程住宅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审核安居工程住宅建设和投资计划,确定国家安居工程贷款分配方案,负责地方配套资金的筹措和分配,监督安居工程资金的使用,制定全市安居工程统计工作制度等。日常工作由市住宅建设办公室负责。

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是:

(一)市住宅建设办公室(简称市住建办,对外同时挂市解决住房困难办公室的牌子)的职责是,拟定我市安居工程的建设成本、财务、价格、统计、年度建设计划等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制度等,报市安居工程领导小组或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负责全市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征地、拆迁补偿、设计、招标投标、工程质量、验收、出售、定价、售后服务及建设资金的落实等具体实施工作。

(二)机关、教师住房及其他系统的政策性住房,纳入全市安居工程的范围。按照市的有关规定,仍由市政府机关住房办公室、市教委教师住房建设办公室等机构分别组织实施。

(三)市计委、建委、教委、财税、规划、国土、环保、市政、园林、供水、供电、供气、电讯、邮政、公用、公安、商委、人防、消防、环卫、卫生等部门对安居工程小区规划和建设中有关基础、公共等配套设施要优先安排,大力支持。

实施安居工程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实施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报市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有关实施安居工程的进度、资金、房源等情况的报表,应按规定定期报市住建办,综合上报国家建设部及国务院房改办。

三、安居工程的建设规模

根据广州市建筑与房地产业“九五”计划,“九五”期间,广州市需新增居民住宅31万套,据此测算,需增建住宅建筑面积约1860万平方米,年均增建372万平方米,6.2万套。

安居工程住宅建筑面积拟占市区年施工住宅建筑面积的20%左右,即年均需增建约75万平方米,1.3万套,加上公共建筑面积(约占住宅建筑面积15%),全部按新征土地并按容积率2计算,年均需增建设用地43万平方米。

按安居工程多层住宅每平方米综合成本造价控制在约1900元至2200元,高层住宅控制在约2800元至3100元,并随每年物价指数上升适当幅度,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分别占总建筑面积的60%、40%测算,平均每年约需投资18亿元。

四、安居工程的建设管理

(一)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的选点与规划,必须符合我市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适应我市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的目标要求。用地要符合节地和节能的原则,尽可能利用现有的市政设施条件降低成本。要合理分布,符合降低和疏散市中心区人口密度,有利于市区大片、连片、配套发展的原则。坚持综合开发,小区建设高起点,配套设施齐全,交通方便,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做到经济、适用、美观。

(二)安居工程的建设用地,由政府提供,一律按行政方式划拨,免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统一由市住建办分期征用,市属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要按国家征地补偿标准严格控制征地价格,办理征地手续。

(三)安居工程的规划设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居住小区规划设计规范,小区应以多层住宅为主,适当建设部分高层住宅,合理确定建筑密度。

(四)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一经审定批准,由市住建办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协调具体实施工作,向有经济实力、技术力量强、信誉良好的开发企业招标。

(五)安居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必须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安居工程的开发建设凡是动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应按1%至3%的比例计取总包管理费,在政府提供必要的优惠政策下,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建设成本,收益控制在5%左右,以适应中低收入家庭购房的经济承受能力,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六)安居工程的施工,要严格执行国家施工规范和标准,加强工程管理和质量监督,使工程质量一次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30%以上。

(七)安居工程住宅以中小套型为主,多层住宅与高层住宅相结合,充分考虑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和生活习惯,既不搞高标准住宅,也不能建成简易住宅。每套住宅平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至65平方米左右,通过精心设计,提高和改善住宅的使用功能,基本满足生活需要。住宅的户室类型,要以二室户型为主,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至65平方米左右,比重占总户室数量的80%以上;根据实际惰况可安排少量的三室户和一室户型,三室户型面积控制在70平方米至75平方米左右,一室户型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左右。在满足住户使用的前提下,要提高住宅设计的科技含量,广泛运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型墙体;外墙立面装饰美观,室内按一般水平装修;整体立面要新颖;小区要留有充足的绿化地带,保证小区环境的美化。

(八)安居住宅小区要努力完善配套设施。交通、卫生、医疗、教育、文化、体育、;邮电、水电、通讯、商业网点、燃气等市政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要超前或同步进行。

(九)安居工程建设成本要按照国家安居工程规定的七项因素严格控制,努力降低造价。七项因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小区外的配套公建费,由城市人民政府承担,小区内的公建配套计入房价)、1%至3%的总包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

五、安居工程的资金管理

(一)为加快安居工程建设,缩短建设周期,实施安居工程单位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通过城市住房基金、单位住房基金、住房公积金、售房预收款、低息贷款等多种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二)每年由市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协商市计委和建设银行广州市分行,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和我市安居工程总体规划以及年度实施计划,确定向国家申请贷款的额度;根据我市各安居小区的建设计划和进度核定对国家下达的安居工程专项贷款的分配额。使用安居工程贷款的单位必须按规定比例配套自筹资金,并按国家规定的有关管理办法,向建设银行广州市分行申请贷款。所安排的安居工程贷款必须用于安居工程住房建设,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三)安居工程各实施单位,以及承担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施工单位,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开设安居工程配套资金和贷款的专项帐户,编制国家专项资金贷款、住房基金、住房公积金等专项资金运用的财务报表,定期报道市安居工程领导小组。

(四)为确保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的正常周转,要加快预售安居工程住宅,回收资金。各专业银行要建立个人或单位购房抵押贷款制度,扩大个人购房贷款辐射面,个人首次付款的比例要达到房价的40%以上,还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在住房基金和住房公积金中每年应尽可能地提取相当比例的资金,委托专业银行向我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解困房的个人提供购房抵押贷款。

(五)根据每年安居工程建设规模和实际需要,按照国家低进低出的贷款规定,在住房基金和住房公积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支持安居工程建设。

六、安居工程住宅的出售、出租管理

安居工程住宅直接以成本价出售。为适应中低收入居民解决住房的各种不同要求,安居工程住宅80%组织直接出售,10%可以由银行组织抵押,10%组织出租。凡具广州市户籍,市属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街道居民,已参加住房公积金存储,其住房条件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中低收入住户,均可申请购买或租住。安居工程住宅优先出售给上述住户中的无房户、危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出售给离退休职工、科技人员、教师中的住房困难户,不售给高收入家庭。具体实施细则由市住建办另行制定。

由市政府安排投资的机关、教师及其他系统建设的安居工程政策性住房,只限于本系统内向个人出售、出租或安排使用。

安居工程住宅是享受国家及市政府优惠政策而建设的专用房,只供符合条件的职工、居民家庭自住使用,不能私自转让和出租。如确需转售的,购房后5年内,只能由市住建办(或政策性住房建设机构)按已使用年限折价收购;5年后需进入市场出售的,须报经市住建办批准,由市住建办决定折旧收购或批准自行出售,对所出售住宅的增值部分的分成,按有关文件执行。因出售所购安居工程住宅而产生的住房困难,市住建办及所在单位不再负责解决。

七、安居住宅小区的管理

(一)安居住宅小区应实施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由市住建办参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制定适合本市安居住宅小区特点的物业管理规定,并委托符合规定条件的物业公司管理,使小区成为功能齐全,能为居民提供多方面、多层次服务,环境清雅,秩序良好的新型文明居民区。

(二)安居小区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准,要立足服务中低收入家庭的居民,区别于商业住宅区,保证让居民享受价廉、质优的居住条件和管理服务。

安居小区的公共设施维修费,由管理安居小区的物业公司根据维修费用开支预算并报经批准后,按照一定比例向住户收取。

(三)安居小区按规划配套的商业用房、幼儿园,由投资单位组织管理或进行物业出租管理,以补贴小区物业管理费的不足,补贴的比例在保证能收回成本的情况下按其实际收入情况另行规定。安居小区商业用房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四)安居小区物业管理要走自我发展的道路,以服务居民为中心,开展多项经营,丰富小区的物质文化生活。物业管理公司妥协调好居委会和住户关系,支持居委会工作,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八、实施安居工程的优惠政策

为确保控制安居工程住宅的建设成本,保证广大中低收入居民能够买得起房、住得起房、租得起房,对我市安居工程给予以下优惠政策:

(一)免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市政府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安居住宅小区建设、出售的费用,免征配套设施建设费(含市政建设配套费、消防设施配套费、污水集中处理建设费、小区配套设施缺口统筹金、教育设施配套费、人防设施统建费等)、征地粮食价差、新型墙体材料保证金等,减收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供电、供水有关负荷及其设施费等,并免征各种有关的地方行政性收费。对于地方征收的各项税种,要按规定给予减免,对财政共享税种,要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办法给予政策优惠,各有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住宅设计教案篇(8)

(一)抓紧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地要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抓紧编制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的总要求和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总原则,合理确定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经批准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予以公告。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已确定的村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做好村镇建设规划。

(二)按规划从严控制村镇建设用地。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按规划、有计划地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当集中兴建农民住宅小区,防止在城市建设中形成新的“城中村”,避免“二次拆迁”。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按照城镇化和集约用地的要求,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村。在规划撤并的村庄范围内,除危房改造外,停止审批新建、重建、改建住宅。

(三)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管理。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应纳入年度计划。省(区、市)在下达给各县(市)用于城乡建设占用农用地的年度计划指标中,可增设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指标。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指标应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新增加的耕地面积挂钩。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新增耕地面积检查、核定后,应在总的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分配等量的农用地转用指标用于农民住宅建设。

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市)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得超计划批地。各县(市)每年年底应将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执行情况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二、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规范审批程序

(四)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各省(区、市)要适应农民住宅建设的特点,按照严格管理,提高效率,便民利民的原则,改革农村村民建住宅占用农用地的审批办法。各县(市)可根据省(区、市)下达的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指标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实际需要,于每年年初一次性向省(区、市)或设区的市、自治州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由县(市)按户逐宗批准供应宅基地。

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的,由村、乡(镇)逐级审核,批量报县(市)批准后,由乡(镇)逐宗落实到户。

(五)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统一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和宅基地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

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得批准。

(六)规范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各地要规范审批行为,健全公开办事制度,提供优质服务。县(市)、乡(镇)要将宅基地申请条件、申报审批程序、审批工作时限、审批权限等相关规定和年度用地计划向社会公告。

(七)健全宅基地管理制度。在宅基地审批过程中,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要做到“三到场”。即:受理宅基地申请后,要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要到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村民住宅建成后,要到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各地一律不得在宅基地审批中向农民收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八)加强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快农村宅基地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做到宅基地土地登记发证到户,内容规范清楚,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的变更登记工作,变更一宗,登记一宗,充分发挥地籍档案资料在宅基地监督管理上的作用,切实保障“一户一宅”法律制度的落实。要依法、及时调处宅基地权属争议,维护社会稳定。

三、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九)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县市和乡(镇)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实施小城镇发展战略与“村村通”工程,科学制定和实施村庄改造、归并村庄整治计划,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提高城镇化水平和村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努力节约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要按照“规划先行、政策引导、村民自愿、多元投入”的原则,按规划、有计划、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推进。

(十)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力度。各地要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空心村”和闲置宅基地、空置住宅、“一户多宅”的调查清理工作。制定消化利用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力度。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要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以及荒坡地、废弃地。凡村内有空闲地、老宅基地未利用的,不得批准占用耕地。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建住宅的,也必须符合规划。对“一户多宅”和空置住宅,各地要制定激励措施,鼓励农民腾退多余宅基地。凡新建住宅后应退出旧宅基地的,要采取签订合同等措施,确保按期拆除旧房,交出旧宅基地。

(十一)加大对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投入。对农民宅基地占用的耕地,县(市)、乡(镇)应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进行补充。省(区、市)及市、县应从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增加耕地面积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严格执法

住宅设计教案篇(9)

(一)抓紧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地要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抓紧编制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的总要求和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总原则,合理确定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经批准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予以公告。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已确定的村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做好村镇建设规划。

(二)按规划从严控制村镇建设用地。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按规划、有计划地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当集中兴建农民住宅小区,防止在城市建设中形成新的“城中村”,避免“二次拆迁”。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按照城镇化和集约用地的要求,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村。在规划撤并的村庄范围内,除危房改造外,停止审批新建、重建、改建住宅。

(三)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管理。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应纳入年度计划。省(区、市)在下达给各县(市)用于城乡建设占用农用地的年度计划指标中,可增设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指标。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指标应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新增加的耕地面积挂钩。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新增耕地面积检查、核定后,应在总的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分配等量的农用地转用指标用于农民住宅建设。

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市)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得超计划批地。各县(市)每年年底应将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执行情况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二、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规范审批程序

(四)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各省(区、市)要适应农民住宅建设的特点,按照严格管理,提高效率,便民利民的原则,改革农村村民建住宅占用农用地的审批办法。各县(市)可根据省(区、市)下达的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指标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实际需要,于每年年初一次性向省(区、市)或设区的市、自治州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由县(市)按户逐宗批准供应宅基地。

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的,由村、乡(镇)逐级审核,批量报县(市)批准后,由乡(镇)逐宗落实到户。

(五)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统一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和宅基地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

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得批准。

(六)规范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各地要规范审批行为,健全公开办事制度,提供优质服务。县(市)、乡(镇)要将宅基地申请条件、申报审批程序、审批工作时限、审批权限等相关规定和年度用地计划向社会公告。

(七)健全宅基地管理制度。在宅基地审批过程中,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要做到“三到场”。即:受理宅基地申请后,要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要到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村民住宅建成后,要到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各地一律不得在宅基地审批中向农民收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八)加强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快农村宅基地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做到宅基地土地登记发证到户,内容规范清楚,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的变更登记工作,变更一宗,登记一宗,充分发挥地籍档案资料在宅基地监督管理上的作用,切实保障“一户一宅”法律制度的落实。要依法、及时调处宅基地权属争议,维护社会稳定。

三、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九)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县市和乡(镇)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实施小城镇发展战略与“村村通”工程,科学制定和实施村庄改造、归并村庄整治计划,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提高城镇化水平和村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努力节约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要按照“规划先行、政策引导、村民自愿、多元投入”的原则,按规划、有计划、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推进。

(十)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力度。各地要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空心村”和闲置宅基地、空置住宅、“一户多宅”的调查清理工作。制定消化利用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力度。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要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以及荒坡地、废弃地。凡村内有空闲地、老宅基地未利用的,不得批准占用耕地。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建住宅的,也必须符合规划。对“一户多宅”和空置住宅,各地要制定激励措施,鼓励农民腾退多余宅基地。凡新建住宅后应退出旧宅基地的,要采取签订合同等措施,确保按期拆除旧房,交出旧宅基地。

(十一)加大对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投入。对农民宅基地占用的耕地,县(市)、乡(镇)应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进行补充。省(区、市)及市、县应从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增加耕地面积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严格执法

住宅设计教案篇(10)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已确定的村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做好村镇建设规划。

(二)按规划从严控制村镇建设用地。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按规划、有计划地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当集中兴建村民住宅小区,防止在城市建设中形成新的“城中村”,避免“二次拆迁”。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按照城镇化和集约用地的要求,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村。在规划撤并的村庄范围内,除危房改造外,停止审批新建、重建、改建住宅。

(三)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管理。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应纳入年度计划。省(区、市)在下达给各县(市)用于城乡建设占用农用地的年度计划指标中,可增设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指标。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指标应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新增加的耕地面积挂钩。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新增耕地面积检查、核定后,应在总的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分配等量的农用地转用指标用于农民住宅建设。

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市)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得超计划批地。各县(市)每年年底应将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执行情况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二、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规范审批程序

(四)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各省(区、市)要适应农民住宅建设的特点,按照严格管理,提高效率,便民利民的原则,改革农村村民建住宅占用农用地的审批办法。各县(市)可根据省(区、市)下达的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指标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实际需要,于每年年初一次性向省(区、市)或设区的市、自治州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由县(市)按户逐宗批准供应宅基地。

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的,由村、乡(镇)逐级审核,批量报县(市)批准后,由乡(镇)逐宗落实到户。

(五)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统一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和宅基地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

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得批准。

(六)规范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各地要规范审批行为,健全公开办事制度,提供优质服务。县(市)、乡(镇)要将宅基地申请条件、申报审批程序、审批工作时限、审批权限等相关规定和年度用地计划向社会公告。

(七)健全宅基地管理制度。在宅基地审批过程中,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要做到“三到场”。即:受理宅基地申请后,要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要到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村民住宅建成后,要到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各地一律不得在宅基地审批中向农民收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八)加强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快农村宅基地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做到宅基地土地登记发证到户,内容规范清楚,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的变更登记工作,变更一宗,登记一宗,充分发挥地籍档案资料在宅基地监督管理上的作用,切实保障“一户一宅”法律制度的落实。要依法、及时调处宅基地权属争议,维护社会稳定。

三、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九)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县市和乡(镇)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实施小城镇发展战略与“村村通”工程,科学制定和实施村庄改造、归并村庄整治计划,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提高城镇化水平和城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努力节约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要按照“规划先行、政策引导、村民自愿、多元投入”的原则,按规划、有计划、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推进。

(十)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力度。各地要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空心村”和闲置宅基地、空置住宅、“一户多宅”的调查清理工作。制定消化利用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力度。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要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以及荒坡地、废弃地。凡村内有空闲地、老宅基地未利用的,不得批准占用耕地。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建住宅的,也必须符合规划。对“一户多宅”和空置住宅,各地要制定激励措施,鼓励农民腾退多余宅基地。凡新建住宅后应退出旧宅基地的,要采取签订合同等措施,确保按期拆除旧房,交出旧宅基地。

(十一)加大对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投入。对农民宅基地占用的耕地,县(市)、乡(镇)应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进行补充。省(区、市)及市、县应从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增加耕地面积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严格执法

住宅设计教案篇(11)

Abstract: aiming at the mountain house business building design is discussed, and introduced the mountain house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the commercial building, and emphatically expounds the main points of commercial building housing hill country, and combined with concrete examples are analyzed, in order to instruct the relative design personnel adjust measures to local conditions the reasonable design, ensure mountain house construction project of the commercial building scientific nature.

Keywords:hilly area; Residential commercial buildings; Planning and design; analysis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山地住宅商业建筑作为我国现代住宅小区的商业配套建设的一种全新发展趋势,逐渐引起国内房地产开发商、相关专家学者和建筑设计师的关注。对房地产开发商而言,在山地住宅以及配套商业的规划与设计中需要考虑的外界因素较多,如地理环境、自然气候、交通、供水、供电及建筑的安全性、经济性等,只有在对上述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才能保证此类项目的科学决策。同时,与平地相比,山地建筑对施工工艺、技术水平的要求较高,施工单位还应配备专业的机械和设备。作为项目的规划和设计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必须在前期对其可行性进行系统的分析,否则难以实现山地住宅和商业建筑建设的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且有可能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和资源浪费问题。

1 山地住宅商业建筑规划与设计的基本原则

在山地住宅商业的规划与设计中,必须坚持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既保证平地开发与山地开发之间的协调性,而且要在尽量减少对于山地自然和生态环境破坏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规划和设计方案的科学性与客观性。为了满足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在山地住宅商业的规划和设计中还应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的原则,以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对山地住宅商业的建设进行总体布局规划,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从现代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角度而言,山地住宅商业的规划、设计应与区域的整体发展战略相协调,特别是要符合城市的整体规划方案,在充分利用山地现有自然、生态环境的条件下,尽量做到景观优先、环境优先,在满足山地住宅居住功能的基础上,为住宅小区商圈内人们购物提供便利,进一步提升其舒适性、环保性与生态性。

由于不同区域的山地所具备的基地状况有所差异,所以在山地住宅商业的规划与设计中必须注重把握和利用项目所在地的地形与地貌,并且将其作为整体规划和设计方案制定的主要依据。另外,在山地住宅商业的规划与设计中,还应注意与地区建筑行业发展的大环境相协调,加强住宅区域内相关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的协调,还要尽量选用环保、绿色的新型建筑材料,这是保证山地住宅商业建筑生态性的重要条件。

2 山地住宅规划与设计的要点

在山地住宅商业的规划与设计中,应在保证建筑质量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尽量提高其居住品质,加强建筑、山水与人文之间的有机协调,这是保证山区住宅项目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先决条件。目前,国内在山地住宅商业的规划与设计中,难以把握规划与设计要点是不容忽视的关键问题之一,这也是提高其规划和设计高质量、高效率的基础。综合分析山地住宅规划与设计的要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市场规划与设计

在我国现代建筑行业的发展中,山区住宅建设作为一项具有时代特征的商业行为,在进行具体的规划与设计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的勘探,并且聘请专业设计与造价管理单位对于工程的整体开发成本进行科学的估算,以及其在区域内房地产市场的销售行情也要进行必要的预测。在山地住宅的规划与设计中,必须坚持市场现行的理念,并且对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严密的分析。

2.2景观规划与设计

为了满足山地住宅商业的基本建设要求,在其规划与设计中必须选择自然、生态景观较好的地区,而且要保证对于生态环境的科学开发与合理保护。在山地住宅商业的建设中,由于部分地区的自然、生态环境已经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所以在景观的规划与设计中一定要选取短时期内可以进行有效修复的场地,以尽量缩短工期和降低成本投入。在山地住宅商业的景观规划与设计中,首先要对景观的经济性、环保性进行科学的预判,并依据其制定出具体的景观规划与设计方案,最后进行生态建设设计和土地复垦设计。

2.3社区规划与设计

山地住宅商业建设必然会形成一个社区,所以在其规划和设计中必须保证整体的思路,而且要保证社区内基础设施的全面配备。在山地住宅商业的社区规划与设计中,应考虑以下问题: 建筑的层数与高度、商业用房面积、居住用房面积、配套建筑面积、消防、电力、给排水、水土保持、容积率、绿化率及停车场等。同时,在山地住宅商业的社区规划与设计中,对于社会配套设施,如学校、医院、通讯、交通等设备也应进行合理的安排和布置。

3 山地住宅商业建筑规划与设计的实例分析

本文选取市内某山地住宅商业建筑规划与设计的实例进行分析,并对其中相关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论述。本项目位于龙岗区布吉镇南湾街道西侧中部,临近龙岗区主要干道深惠公路与布澜路。居于南岭村社区东北侧中部。基地东临城市干道布澜路,南临城市干道东西干道,北侧为规划中的大龙山路,西侧为规划中的香叶东路。基地北侧现状为石材厂,未来规划为住宅区;东侧为中城康桥花园住宅区;南侧为南岭大龙山物流园;西侧为石芽岭公园。

3.1现状分析

⑴优势:

1) 区域位置:布吉镇位于深圳市东部区域,是特区(福田与罗湖)连通龙岗中心的重要枢纽。连接片区与特区内主要交通载体为地铁3号线,深惠路与布吉综合客运枢纽,上述交通载体的竣工启用,将对片区内的经济发展带来较大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