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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概念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4-01 10:11:11

物理概念论文

物理概念论文篇(1)

比较法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对某类现象在不同情况的不同表现进行比较的一种研究方法。比较的过程是使人在思想上确定事物(现象)之间异同关系的思维过程。凡是比较,都是在一定关系上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的。

由于比较法很适合于初中生学习物理知识,所以教材中很多概念,如速度、惯性、比热、密度、压强、等等,都是用比较法引出的,这种方法的作用应引起各位同仁的足够重视。本文就比较法在初中物理概念教学中的突出作用,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比较法为概念的引入提供了思维的支撑点

初中物理概念的引入往往用实验的方法,然后对实验的现象和结果加以比较进行的。比热概念的引入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教材为了研究物体的吸热多少跟物质种类的关系,就将不同物质水和煤油的吸热现象进行比较;由于比较必需在同一标准下才能进行,就对实验的条件进行了控制,使水和煤油质量相等,初温相同,吸收的热量也相等,以实现“单因子”实验;这样,排除了质量和温度升高等方面的干扰,突出了吸热和物质种类的关系,通过水和煤油在同等条件下吸热情况的比较,为“比热”的引出提供了思维的支撑点。

又如:在“电磁感应”概念的教学中,教师先点明,在以下实验中,使用的灵敏电流计、导线、开关、磁场及磁场中运动的导体都是完全一样的,现在,按下述步骤进行演示:(1)电路闭和,当导体在磁场中不运动或平行于磁场线运动时,电流计指针不偏转,表明导体中不产生电流。(2)电路闭和,一部分导体在磁场中作切割磁场线运动,电流计指针偏转,表明导体中产生了电流。(3)在前步实验的基础上,分别取磁场线方向相同而改换导体运动方向,再取导体运动方向相同而改换磁场线方向,观察电流计指针偏转方向有何不同。(4)电路断开,导体在磁场中作切割磁感线运动,观察电流计指针是否偏转。在实验过程中,引导学生比较(1)、(2)两步的差同,就可以建立电磁感应这一现象的感性认识,比较(2)、(4)两步的差同,可以使这一感性认识深化,即明确感应电流产生的条件;比较(3)步实验的不同条件,不同现象,就可以理解决定感应电流方向的两个因素。最后,教师指出联系:左手定则。类似地,能否用什么方法来解决感应电流方向、磁场线方向、导体运动方向这三者的关系呢?于是引出右手定则,并通过例题让学生练习使用这一定则。这堂课,学生较牢固地掌握了电磁感应这一重要物理现象,并能用定则分析具体问题,更重要的是,他们又一次体会到比较法在物理概念中的重要作用。物理教材中有很多重要的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都是按比较法来编写的,如欧姆定律、电功、凸透镜成像等等。这既符合发现物理定律的规律,也符合人们认识事物的规律。我们在教学时,要有意识地传授这一思维方法,并提醒学生注意:有些现象中,条件的改变,只使这一现象发生量的变化,如欧姆定律中,电压、电阻的变化,只是使电流发生数值的变化;而有些现象因为一个条件的改变,将发生质的改变,如交、直流发电机模型,就因为铜环和半径的差异,导致外电路得到的电流在本质上有很大的差异。

二、比较法可使学生对概念的理解和掌握更加深刻

由于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特征往往隐蔽在非本质特征之中,概念和概念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易使学生混淆,影响着学生对所学概念深刻、准确地把握。突出比较法,可使学生抓住概念的本质特征,对概念有更全面、更深刻的理解和把握。

例如,重力和压力,是学生极易混淆的概念,一些学生常将压力和重力间的某些特殊情况下的关系一般化,往往认为“压力的大小总等于重力的大小”甚至认为“压力就是重力”。为此,笔者在教学中,设置了能暴露和纠正学生这一错误的比较性例题如下,通过做题,将压力和重力进行比较,收到了明显效果。

例1:在下列各图中,物体A重15牛,力F=7牛,求物体对各接触面的压力各是多少?这样,通过该题中对各种情况下压力的求解,能够从定义、力的三要素角度对压力和重力进行比较,使它们间的区别和联系有一更深刻的揭示。可见,抓住概念的本质特征进行比较是使学生理解和把握概念的有效果方法。

三、比较法可使学生灵活运用概念,促使概念活化

一个物理概念的表达式中,包含了定义方式、物理意义、及单位等内涵。将表达式间进行横向比较,能促使学生记忆概念、活化概念和深化概念。例如,速度概念的表达式V=S/t和功率的表达式P=W/t相比较,它们都有反映了另一物理量变化快慢的共同特征;它们的单位都由另外两个物理量的单位复合而成。另外,象密度、电阻率、比热等概念,从公式上都可看出,对同一物质来说,它们的比值都一个“常数”,反映着物质本身的属性。这可消除诸如“电压为零时,导体的电阻为零”、“一杯水比热(密度)比半杯水的比热(密度)大”等之类的错误。

四、通过比较促进知识的正迁移

例如:把两只标有220V、40W和220V、100W字样的白炽电灯分别进行并联或串联后,接入220V的电路中,判断这两种情况哪个灯泡较亮?根据平时的经验都是100W的灯泡较亮一些,即使老师通过分析和讨论得出串联时40W较亮,并联时100W的较亮。但仍有一部分同学对分析感到不可靠,但如果我们通过可控实验来进行对比,学生就会信服了。

五、利用比较法可以防止知识的负迁移

在应用概念解决问题时,对物理现象不同方面的精细比较,为概念的正确应用提供了出发点,正确的概念应用建立在对不同物理现象比较的基础上。例如,用惯性概念解释图2所示,当突然拉动小车时,木块向后倒的现象时,思维的起点和关键,就是要通过比较拉动前后,小车状态的不同之处,揭示小车拉动前后,木块上部和下部的相同点和相异点。

学生在应用概念解决问题时,就在头脑的记忆中搜寻以前经历过的相类似问题,通过某些同方面的比较,拟定解题方案,这是学生在物理练习中思维广泛采用的一种比较方法。

如果学生在应用概念解决问题时,对新旧问题不仔细地进行比较,既看到它们间的相同,又看到它们间的相异点,采用“拿来主义”的态度,盲目代换,就会出现概念僵化,形成知识的负迁移。如:许多学生在判断图3所示,当小车突然向前移动时,瓶内液体中的气泡向什么方向移动的问题时,会照搬前面图2中小车突然向前时,木块向后倒的结论,得出气泡向后移动的错误结果。可见,对概念的灵活应用离不开比较思维。

又如:在学习动滑轮之后,学生由于受“拉力是重物和动滑轮总重的一半”的影响,他们认为:只要用一个动滑轮,拉力一定是重物和动滑轮总重的一半。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利用如图的练习进行比较,使学生懂得了结论的适用条件,有效的防止了知识的负迁移。

六、将物理概念与生活相比较

有些物理概念看似深奥难懂,若将其与一些生活常识相比较,则能起到化难为易的较果。如:由于“电压”和电场力做功的概念有关,一般初中课本中对电压都没有明确的定义,教材采用直接引入的方法,这对学生掌握这一概念是不利的,有不少学生学了“电压”这一课后,仍然模模糊糊,说不出它是什么,更不了解它的物理意义。所以说电压的概念,是初中学生感到最抽象、最难理解的概念,在初中阶段还无法讲清,对初中学生来说,接受起来有一定难度。这样,也会影响学生的学习兴趣。因此,我就采用这种方法。

用多媒体展示水流的形成,让学生观察实验,得出要使水能够流动必须要有水位差(水压),然后再设问:要使容器中的水长久地流动而不是瞬间流动应采取什么方法呢?这样一设问,学生纷纷讨论,气氛很活跃。最后,教师总结产生水流的条件是有水压,提供水压的装置是抽水机。这样,就为类比埋下了伏笔。

(1)元件的类比:把电流形成中的各个元件和水流形成的各个装置相类比。小灯泡犹如小涡轮,开关犹如阀门,电路犹如水路

(2)形成过程的类比:从水流的形成过渡到电流的形成。

(3)作用的类比:从水压的作用过渡到电压的作用,从抽水机的作用过渡到电源的作用。

物理概念论文篇(2)

物理概念是物理学知识体系的基本组成要素,是学习物理规律,解决物理问题的基础。物理概念教学是传授物理知识的重要方面,又是培养学生思维能力,进行科学方法熏陶的重要途径,物理概念的教学是物理教学的核心问题之一。在物理教学中,注重概念教学,放弃题海战术,揪住概念这个主干疏通知识间的关系,能缩短教学时间,提高教学效率。

由于学生对物理概念正确理解需要长时间的形成,教师必须重视物理概念的教学。什么是概念?概念就是事物的特有属性在人们头脑中的反应,它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抽象性。人类要认识自然、改造自然,掌握事物的本质,就必须运用概念并不断地发展与深化概念。物理概念是反映物理现象和过程的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物理知识是由许多概念组成的体系,而概念是形成体系的单位,因此,可以说物理概念是整个物理基础知识的基础。只有切实掌握基本概念,才能使学生取得探索和掌握基础知识的主动权。

形成概念,理解基本概念,是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基础,是发展学生认识能力的重要途径。物理学中的概念很多,有些比较简单,如物体、运动、路程等概念,是不难掌握的,而有些则比较复杂,如力、惯性、速度、加速度、电势、电动势等概念,学生较难掌握。对于这些重要的基本概念,能否使学生真正理解,直接影响到某一章乃至整个物理学科的教学。要使学生形成概念确实是一件十分重要、复杂而困难的工作,在物理教学中,怎样才能使学生较容易地形成概念呢?

一、感性认识是形成物理概念的基础

一切认识都是从感性认识开始的。物理教材中的内容,对学生来说,能直接感知的少,需要间接认识的多。所以,在教学中,应尽量运用实验和其他直观手段来增加学生的感知机会,不断扩大他们的知识积累,这样就会为学生的抽象逻辑思维形成前提条件。教师必须在学生观察和实验的基础上,及时引导他们正确思考,经过自己的思维加工,从现象到本质地去理解,从而形成正确的概念。如“机械运动”概念的形成,可以列举人在行走,车辆在前进,雨点下落等这些学生司空见惯的现象,经过比较、分析后,让学生认识到它们的表面形象虽然不同,就会发现这些现象却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一个物体相对于另一个物体的位置发生了变化,然后,把这些共同特征抽象出来,予以概括,就形成了“机械运动”的概念,即:“一个物体相对于其他物体的位置的变化叫做机械运动”。

二、使学生明确概念的物理意义是形成概念的根本

教学中学生对有关物理问题的感性材料进行抽象得出结论后,一般来说,对有关概念的理解仍然是表面的、片面的,有时甚至是错误的。为此,在教学中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学生着重理解其物理意义。

一个物理概念有确定的物理意义,只有引导学生深入理解物理概念的物理意义,才能全面、系统、深刻地理解这个物理概念。如:向心加速度的概念,历来是学生感到抽象难懂的概念。向心加速度只能改变线速度的方向,不能改变线速度的大小,是描述线速度方向变化快慢的物理量。有不少学生对向心加速度能改变线速度的方向但不能改变线速度的大小这种特性不能理解。其原因还是对向心加速度的物理意义理解不透,此时应引导学生从向心加速度特点出发,认清向心加速度和线速度方向间的关系,即互相垂直,故向心加速度不能改变线速度的大小。对容易混淆的概念,可以采用对比的方法,明确其区别与联系,以加深理解。在物理学中有些物理概念看来很相似,但其意义却大不相同。对于许多容易发生混淆的概念,都可以用类比的方法,进行比较的根据是概念的质和量的规定性。一般来说,把握不同概念的质的规定,就能得到它们之间的区别,而量的规定性往往反映了它们之间的联系。通过分析概念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可以开拓学生的思路,帮助学生发展他们的认识能力。如“动能”和“动量”是物理中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不少学生总是把它们弄混,不清楚什么时候应该用动能去分析解决问题,什么时候用动量去分析解决问题。所以,在讲授这两个概念时,应注意区分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动能和动量都是反映物体机械运动的物理量,它们都是用乘积定义法定义的,它们的大小都是由物体的质量和速度大小决定的。动能大小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动能和动量虽然都是描述物体运动状态的物理量,但动能是反映物体由于运动所具有的一种做功的本领,它既可以通过做功来转移机械运动,也可以通过做功把机械运动转化为其他形式的运动,如热运动等。动量是反映物体运动量的大小,它只能在机械运动和机械运动之间转移。(2)动能是标量,动量是矢量。动量的方向就是物体运动速度的方向。(3)动能的变化(转移或转化)是通过做功来量度,而动量的变化(转移)是通过冲量来量度。

三、通过练习巩固概念,复结梳理概念

任何一个概念形成之后,不能只满足于学生能背得出来、能默写出来,还要通过不断复习来巩固和加深对概念的理解。可以安排一些有代表性的、巩固性的练习,使学生所学的概念得到巩固。教师最后还得配合一定的习题使学生加深对概念的理解。比如,在教到匀变速直成运动位移时,出了一道习题,已知某物体的初速度,加速度,求在t秒后的位移,学生一般都直接代入公式

进行计算,可结果都是错误的。这里学生忽视了物体在t秒前就已经停下来了,没有真正掌握匀减速位移的概念,做了习题后,印象就更深了。教学中,还要不断加深对概念的理解,不断摸索、创新,使物理概念的教学在物理教学中起到应有的作用。在讲完一章或一个单元后,还要进行阶段性的分类总结。通过分类总结,疏理知识融会贯通,并系统化、条理化,以便于灵活运用。

参考文献:

物理概念论文篇(3)

众所周知,正确地理解物理概念是学好物理学的基础。例如,力的概念和能量的概念是贯穿中学物理的一条主线。在运动学中,只有知道了物体的位移和速度,才可以了解物体的运动情况,所以位移和速度两个概念是贯穿运动学的基本概念,它们的内在联系构成了运动学基本规律。同样,力、质量、惯性、加速度是贯穿动力学的基本概念,它们的内在联系构成了牛顿运动定律。站在牛顿运动定律的角度去观察、思维、就可窥见整个经典力学。

如果没有理解力的概念,那就很难理解牛顿运动定律;如果对力学的基本概念模糊不清,那么,想学好电学也缺乏基础。所以,物理概念是物理思维的细胞,从逻辑学的角度来说,物理学就是在实验的基础上,由物理概念组成的判断和推理的逻辑体系。

由此可见,物理学中最重要的是物理概念。如果把物理定律比作构成宏伟、壮丽的物理学大厦的支柱,那么物理概念便是构成物理学大厦的砖瓦基石。

二、物理概念教学程序

(一)物理概念的引入

在物理概念教学中,首先要使学生明白原有概念的局限,从而知道为什么要引入新的物理概念。

例如。“密度”概念的引入:给学生一些体积相同、材料不同的长方体块,让他们用手掂轻重,比较其质量;再取几个试管,放入质量相同的不同液体,比较其体积的大小,使学生从中悟出物质的一个特殊性质,即“体积相同时,不同物质的质量不同;质量相同时,不同物质的体积不同”。接着问学生“我们能根据物质的颜色、气味、硬度来辨认物质,但如果两种物质的颜色。气味、硬度都相同时,还有什么方法可以区分它们呢?”于是,学生感到还有必要来寻找物质的新的特性,从而领会用单位体积的质量来表征物质的一种特性的方法,由此便引入了密度这个概念。

(二)物理概念的形成

知道了引入概念的必要性后,接着的问题是理解这个概念到底怎样描述了某一物理现象的本质?它的内容是什么?一句话,概念是怎样形成或建立起来的?

物理学是借“物”求“理”,物理概念是物理现象的本质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所以,为了形成概念,首先必须给学生提供足够的感性材料(例如,列举生活中熟悉的实例,或观察模型、实物、示意图,或进行实验等等),然后启发诱导,让学生观察、思维、分析、比较“现象”的共同属性,概括、抽象出其本质,得出物理概念的定义,进而导出物理概念的定义式和单位(如果这个物理概念是物理量的话)。

例如,匀变速直线运动的“加速度”这个概念的形成可以通过列举实例:

火车开动时,它的速度从零增加到几十米每秒,需要几分钟。

汽车开动时,它的速度从零增加到几十米每秒,只需几秒钟;

步枪射击时,子弹的速度从零增加到几百米每秒,仅用千分之几秒;

急速驶行的火车要停下来,需要几十秒钟;

急速行驶的汽车要停下来,几秒钟就够了;

子弹射入墙壁中,干分之几秒钟就可停止。

由此可知,常见的许多变速运动,其速度变化的快慢不同,而且差别较大。

物体运动速度改变的快慢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百米赛跑,起跑时速度增加的快,可以缩短运动时间,提高成绩;汽车在紧急刹车时,速度改变的快,则可避免发生事故。

“为了表示速度改变的快慢,便引入了一个新的物理概念“加速度”。

值得注意的是,形成概念的前提是使学生获得十分丰富的、有助于形成这个概念的感性材料。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是认识上的飞跃,这个过程只能由学生自己来完成。如果教师包办代替,在罗列一些物理现象之后,就简单地把物理概念的定义提出来,学生理解的不充分,就会造成对物理概念囫囵吞枣,死记硬背。

(三)物理概念的剖析

学生初步建立了概念,这只是从正面对概念的认识。为了比较深刻地理解概念,还需要认识概念的反面,乃至左、右、上、下面,即从全方位来认识概念。为此,必须对概念进行解剖。

1、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概念的内涵即概念的本质。概念的内涵既反映了物理对象某种属性的“质”,又反映了物理对象某种属性的“量”(即“量度方式”和“量度单位”),这样的物理概念也叫物理量。概念的外延即概念的适用范围,是指概念所反映的具有某一属性的一个个、一类类现象或事物。

概念教学的关键是使学生了解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定义是明确概念内涵和外延的依据。所以,为了找出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必须从分析概念的定义入手。”例如,力的定义是“物体对物体的作用”,力的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特有属性是“物体对物体的作用”,此即力的内涵。力的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的事物是具有这特有属性的所有的力,如万有引力、电磁力、核等具体的力,此即力的概念的外延。同样,惯性概念的内涵是“物体有保持原来运动状态的性质”,外延是“一切物体”。

2、概念的结构

概念的结构指构成概念的要素。例如,“速度”的结构是位移与时间,“冲量”的结构是力与时间等等。

概念教学要把概念与构成它的要素区分清楚。速度V既不是位移S,不是时间t,也不是S/t;S/t只是描述了速度,量度,在数值上等于速度的大小。

3、概念的特征

物理概念因它在物理学中的地位和作用的不同,各有自己的特殊性质。(1)固有特征:有些物理概念反映了物质或物体本身固有的属性,这些属性不随外界条件的改变而改变,只由物质或物体本身所决定。

例如,质量是物体本身的属性,同一物体质量不变,物体不同质量不同;比热是物质本身的属性,每种物质都有比热且互不相同。

又如,惯性是物体本身的属性。重力加速度、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是“场”物质本身的属性。密度、电荷、电阻、折射率等是实物物质本身的属性。

应该注意的是,虽然物质的固有属性与外界因素无关,但还要用外界因素去定义或量度这些属性的“量”的大小或强弱程度。例如,用电压与电流强度之比定义或量度电阻的大小。在导体两端加上电压是显示导体有电阻的外部条件,不加电压,导体的电阻仍然存在,但人们却无法感知物质的“电阻”属性,因为物质的固有属性只能在它与周围其他事物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中显示出来,所以物质的固有属性要用外界因素来描述、定义或量度。

(2)方向特征:有些物理现象的本质在量的方面既有大小、又有方向,那么描述这种现象的物理概念也具有方向特征。如力、动量等。

(3)状态特征:有些概念是描述物理对象的状态的,物理对象所处的状态不变,描述状态的概念物理量就有确定的值。例如,压强、体积、温度是描述气体状态的概念;机械能是描述物体机械运动状态的概念等。

(4)过程特征:有些概念是描述物理对象变化过程的,这些概念(物理量)的值与物理对象的变化过程有关。例如,功的概念、热量的概念、冲量的概念等。

(5)相对特征:有的物理现象是相对于某个事物而言的,描述它的本质的概念就具有“相对”特征。例如,物体的运动与参照物有关,参照物不同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例如,位移就是一个具有相对特征的概念。此外,速度、功、动量、动能、势能等也是具有相对特征的概念。

(6)统计特征:描述大量微观粒子遵循统计规律运动所产生的宏观现象的本质的概念,具有统计特征。例如,气体“压强”概念是描述大量气体分子频繁地碰撞器壁产生的效果;安培力是磁场对大量运动电荷作用力的宏观表现。此外,“物质波”、“电子云”等概念也是描述大量微观粒子运动遵循统计规律所产生的宏观现象的本质的。

4、与其它概念的关系

为了深入理解概念,除了要理解其物理意义外,还应找出概念与构成它的要素或与它相近的另一概念的异同点及联系,帮助学生掌握概念体系。

所谓概念体系是指由相邻概念(如静电场与重力场,电力线与磁力线,库仑定律与万有引力定律等)、相似概念(如质量与重量、动量与动能,电场强度与电场力,电压与电动势等)、相反概念(如力的合成与力的分解,正功与负功等)、并列概念(如电场强度与电势)、从属概念(如电场强度与点电荷电场强度等)组成的系列概念。

只有当学生弄清了这些易混概念的区别与联系,才能正确理解概念,防止错用概念,提高运用概念的能力。

(四)物理概念的历史

任何一本物理教科书,都不可能孤立地讲述物理知识而不涉及物理学史。如中学物理中“光的本性”一章,就介绍了光的本性学说的发展简史,所以物理学史内容是中学物理的有机组成部分。

因为历史上物理学家对某一物理现象、概念或规律的发现,其思维过程与今天学生认识这一问题的思路往往有类似之处,所以概念教学有时可借助于物理学史料来启发学生思维。教学实践表明,学习物理学史,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加深对物理概念的理解。

对于物理概念,只有了解了它们在历史上如何产生、形成和发展的过程,才能更深刻地理解它们的本质。例如,“动量”和“动能”是物理学中两个极为重要的概念,它们都和质量、速度这两个概念有关。如果只讲述定义,即使详细罗列两者的区别,学生仍旧不能深刻领会这两个概念的物理本质,在分析具体问题时,经常会混淆不清。究竟是动量还是动能才真正是机械运动的量度呢?这个问题在物理学史上曾经有过长期的争论。从17世纪笛卡儿和莱布尼兹等人作为量度运动量的物理量提出这两个概念后,经过半个多世纪的争论,直到19世纪中期,才由恩格斯根据当时自然科学的最新成就,特别是能量转化与守恒定律的发现,从运动转化的观点,精辟地论述了动量和动能这两个概念。恩格斯指出,如果运动的变化只局限于机械运动范围,不发生运动形式的转化,那么作为机械运动的量度,动量是适用的,当物体发生相互作用时,动量可以传递,系统动量的变化遵循动量守恒定律。如果机械运动消失,而以等量的其它形式的能量(势能、热能、电磁能、化学能等)出现,动量在这里就不能正确地反映运动的量的变化,机械运动的量度必须用动能来表示,系统机械能的变化遵循机械能守恒定律。

到了1905年,爱因斯坦创立了狭义相对论,进一步指出动量和动能原来是一个统一的“能量──动量矢量”的不同分量,揭示了两种量度的统一,从而在一个新的水平上平息了两种量度的旷日持久的争论。

当然,讲解物理概念发展史要与物理概念教学水融、恰到好处,而不能牵强附会。

(五)物理概念的巩固

1、理解了概念的标准

检查学生是否理解了概念,就看他们能否回答“概念是怎样引出来的?怎样形成或建立的?内涵和外延是什么?与其它概念有何关系?”这样几个问题。

2、编撰适当例题

在概念上容易出错的地方,编撰适当的例题,变化条件,多方设问。例如,为了巩固“电场强度”这一概念,可编撰下列一组问题:

(1)为什么说电场中的电场强度反映了电场本身的力的性质?

(2)在电场中的P点放一个2.0×10-8库仑的点电荷,它受到的电场力是4×10-10牛顿,P点的场强是多大?假定在P点改放一个8×10-8库仑的点电荷,P点的场强是多大?如果在P点不放电荷;P点的场强是多大,为什么?

(3)关于电场强度的概念,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由E=F/q可知,电场中某点处的电场强度眼放在该点的检验电荷所受的电场力成正比。

B、由E=F/q可知,电场中某点处的电荷所受电场力总是跟电荷电量成正比。

C、放入电场中某点处的电荷所受的电场力越大。则该点处的电场越强。

D、放入电场中某点处的单位电荷所受的电场力越大,则该点处的电场越强。

E、由公式E=F/q可知,E与Q成反比;由公式E=Kq/r2可知,E与q成正比。可见这两个公式是不相容的。

F、放入电场中某点的检验电荷的电量改变时,电场强度也随之改变;将检验电荷拿走,该点的电场强度就是零。

这些问题很容易把学生对电场强度的模糊认识暴露出来。有的学生硬套公式E=F/q,有的学生则以为“q变F就变,E也随着变;没有q,F就不存在,场强也就消失了”。澄清了学生对概念的模糊认识,便会形成正确概念。

3、准确理解,熟练记忆

在理解概念的基础上,熟记其中的道理。道理记住了,随时都可以回忆起概念的来龙去脉,从而巩固地掌握概念。

总之,学习一个概念,必须使学生了解它的来龙去脉,最后留在学生头脑里的是一幅能够反映现象之间密切联系的、完整的物理图景,而不是干巴巴、孤零零的几句话。

三物理概念的进化

由于人们是在有限时空范围内认识无限变化发展的物理现象,所以人们对物理概念的认识也经历一个由浅入深、由简到繁、由表及里的过程。换句话说,一个完整的概念往往是不能一次了解清楚的,讲概念就要有一个发展过程。

例如,力的概念的发展,从亚里斯多德时代到牛顿时代就经历了两千多年;爱因斯坦创立了相对论物理,完全从另一个观点研究物理,彻底抛弃了牛顿物理中力的概念。“光”这个物理概念,就经历了牛顿的粒子说、惠更斯的波动说、麦克斯韦的电磁说、爱因斯坦的量子说,直到揭示了光的波粒二象性的本质特征,长达四个世纪。

事实上,任何一个物理概念的形成都经历了一个动态的、历史的阶段,都有一个从感性到理性、从低级到高级、从粗糙到严格的产生、发展和演变的过程。讲物理概念,应从历史发展过程来讲,讲怎样反复纠正错误的概念,现在的概念是什么,使学生懂得所学的东西、将来是要有发展的,不是死的。这样就把概念讲活了。否则,学生就以为物理概念是天经地义的、绝对不能破坏的,从而形成一种僵化的思想。事实不是这样,物理学永远是在不断前进、不断发展的。比如我们学习物体的导电性能时,把物体分为绝缘体和导体,后来出现了半导体,它应该属于哪一类呢?一种僵化的思想就不能适应这些问题。

用变化的、发展的观点,结合物理概念发展史讲解物理概念,既符合人类认识规律,又有着故事趣味性,自然会加深学生对物理概念的理解,同时还有助于消除学生对物理概念来源的、“神秘感”。

没有任何一个物理概念、定律可以被视为终极真理,人们在有限时空范围内获得的物理知识只能是近似的、相对的真理、物理学大厦只能完善,却永远不会封顶。

四、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用多种方法,形成物理概念。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物理学家探索物理的方法与物理教学的方法基本上是一致的。不过前者是物理学家寻觅直接经验,后者是学生在教材、教师的安排、引导下有目的地学习间接知识。所以物理教学不可能像物理学家创立概念、发现定律那样亲身经历、事事实验。这就是说,一些比较抽象的物理概念的形成,就可能因无法通过实验,而只能采用其它方法。

1、类比方法:如用水流类比电流,用水压类比电压,用电场类比磁场等。

2、比较思维:如比较电场与重力场,从而讲清电场概念。

3、演绎推理:如根据磁场对电流的作用力。公式推导出洛仑兹力公式等等。

4、比喻方法:如用地势降落的陡度比喻电势降落的陡度,使“电势降落的陡度”这一概念一目了然。

5、温故知新:因为概念是现象本质属性的反映,而一切现象都是相互联系着的,概念之间亦必然反映了这种联系,所以抓住概念之间的内在联系,由旧概念会阐明新概念,是认识新概念的重要方法。如讲电容这一概念时,首先要弄清电量和电压的概念;讲波必须先学好振动;讲电功概念,须充分利用学生已有的机械功、电压、电量、电流强度、能的转化和守恒定律等概念和知识……。

6、理想化思维:在物理学中,实际研究对象和它所处的环境一般比较复杂,决定的因素和受约束的条件很多,如果不分主次轻重地考虑一切因素和条件,那么必然会使问题复杂化而无法研究。为了方便研究,暂时抛开次要的或非本质的因素,割断事物的某些联系,保留实际对象的某些主要性质和主要条件,加以概括,这种形成概念的方法,就称为理想化思维。例如,研究自由落体运动,我们突出了物体的质量和地球对它的引力,忽略了物体的几何形状、空气的阻力和周围物体对它的引力,并且不考虑可能出现的偶然因素,从而将实际物体理想化、抽象化为一个有质量的几何点,形成“质点”和“自由落体运动”的概念。

物理学中所研究的对象一般都是理想化的物理模型。研究物理学如果不采用适当的物理模型,那么就很难理解物理现象的本质,一个物理模型胜过无数个事实。

(二)讲清概念的关键意义

对每个物理概念,要注意从物理现象中抽象出共同属性的东西,所谓某个概念的关键意义就是指这个。例如,静摩擦力这个概念是从大量的“相互接触的两个物体在外力作用下有相对运动趋势(各以对方为参照物)而又保持相对静止”这样的运动形式抽象出“静摩擦力总是阻碍物体发生相对运动”这一共同属性的,此即静摩擦力的关键意义。

(三)对概念定义中的关键“字”、“词”要咬文嚼字

例如,楞次定律:“感生电流的方向,总是要使感生电流的磁场,阻碍引起感生电流的磁通量的变化”。第一句话指出定律的用途是判断“感生电流方向”;第二句中的“总是”,其含义是“一定如此”;第三句中的“阻碍”,既不是“阻止”,也不是“产生相反方向的磁通量”,而是“引起感生电流的磁通量减少时,感生电流的磁场方向与原磁场方向相同,阻碍它减少;引起感生电流的磁通量增加时,感生电流的磁场方向与原磁场方向相反,阻碍它增加”。同时要注意“引起感生电流的磁通量是变化的,感生电流的磁场总是阻碍这个变化的”。

总之,对概念的定义要进行逐字逐句的讲解,重要的“字”、“词”要认真推敲,使学生对概念有明确的认识。

(四)注意物理概念的科学性和逻辑性

如前所述,物理概念是发展的、进化的,不可能一次讲清。因而,教学中不必死抠概念的严密性,只要突出其本质的一面就可以了。但不苛求概念的严密性,与要注意概念的科学性和逻辑性并不矛盾。常常发现学生把“电势的高低”说成“电势的大小”;把光的反射定律中的“反射角等于人射角”说成“入射角等于反射角”等等,要随时注意纠正。

(五)注意物理概念同语文、数学的联系物理与语文有联系,要善于用语文知识来说明物理概念。例如,能量转化与守恒定律的表述文字很长,但只要运用语文知识抓住这句话的主体“总的能量保持不变”,就不难理解句子中的“不会创生”“不会消灭”等都是用来说明主体的。

物理与数学有密切的联系。一方面应当理解数学是物理的工具,但另一方面要注意,不能把物理概念数学化,不能把概念的物理意义淹没在数学公式中。例如,E=F/q的物理意义是电场力F与检验电荷的电量q成正比,比值E表示电场中某点的电场强度,不能根据这个公式认为电场强度E与电场力对成正比,与电荷的电量q成反比。

(六)切忌从定义出发讲概念

物理概念是具体物理现象的概括、抽象,概念教学必须通过实际材料或列举实例来进行。即使是抽象的物理概念,教学时也应当将有关的现象展示出来。切忌从定义出发讲概念,因为这样学生获得的概念不是从感性认识上升出·来的理性认识,而是空洞的词句,会造成学生对定义的死记硬背。

(七)从“系统”观点出发进行概念教学“系统”观点就是联系起来整体考察的观点。

搞好物理概念教学的含义,不仅仅是讲清概念本身的定义,还应搞好物理定律、原理、公式的总和的教学。只有把概念形成的教学与定律、公式的教学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使学生比较全面、深刻地理解概念,获得运用概念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因为物理定律是物理概念之间的内在联系,所以只有很好地领会了物理定律,才能加深对物理概念的多角度理解。

例如,对于功的概念,只有在学生学习了功能关系或动能定理之后,才能明白为什么要用力与位移的乘积来定义功,否则功能关系或动能定理是不会成立的;也只有当学生学习了机械能守恒定律、热力学第一定律,能量守恒定律之后,才能真正领会功的本质:功是能量传递或转化的一种量度,一切做功过程都是能量的传递或转化过程。

(八)运用启发式教学原则

无论教师讲课采用什么方法,都必须运用启发式的教学原则。所谓启发式就是教师的讲要带动学生的想,促使学生思考。只有学生通过自己的思考弄懂的、不是死记硬背的概念,才能印象深刻、记忆牢固。

学生的知识,主要靠他们动手感知、动脑思维获得。教师的作用在于指导学生用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去探求知识。“一个坏的教师奉送真理,一个好的教师则教人发现真理”。“不要教死的知识,要授之以方法,打开学生的思路,培养他们的自学能力,独立思考去掌握各门学科的规律。”

(九)发现和剖析学生头脑中存在的“先验概念”

物理概念论文篇(4)

比较法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对某类现象在不同情况的不同表现进行比较的一种研究方法。比较的过程是使人在思想上确定事物(现象)之间异同关系的思维过程。凡是比较,都是在一定关系上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的。

由于比较法很适合于初中生学习物理知识,所以教材中很多概念,如速度、惯性、比热、密度、压强、等等,都是用比较法引出的,这种方法的作用应引起各位同仁的足够重视。本文就比较法在初中物理概念教学中的突出作用,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比较法为概念的引入提供了思维的支撑点

初中物理概念的引入往往用实验的方法,然后对实验的现象和结果加以比较进行的。比热概念的引入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教材为了研究物体的吸热多少跟物质种类的关系,就将不同物质水和煤油的吸热现象进行比较;由于比较必需在同一标准下才能进行,就对实验的条件进行了控制,使水和煤油质量相等,初温相同,吸收的热量也相等,以实现“单因子”实验;这样,排除了质量和温度升高等方面的干扰,突出了吸热和物质种类的关系,通过水和煤油在同等条件下吸热情况的比较,为“比热”的引出提供了思维的支撑点。

又如:在“电磁感应”概念的教学中,教师先点明,在以下实验中,使用的灵敏电流计、导线、开关、磁场及磁场中运动的导体都是完全一样的,现在,按下述步骤进行演示:(1)电路闭和,当导体在磁场中不运动或平行于磁场线运动时,电流计指针不偏转,表明导体中不产生电流。(2)电路闭和,一部分导体在磁场中作切割磁场线运动,电流计指针偏转,表明导体中产生了电流。(3)在前步实验的基础上,分别取磁场线方向相同而改换导体运动方向,再取导体运动方向相同而改换磁场线方向,观察电流计指针偏转方向有何不同。(4)电路断开,导体在磁场中作切割磁感线运动,观察电流计指针是否偏转。在实验过程中,引导学生比较(1)、(2)两步的差同,就可以建立电磁感应这一现象的感性熟悉,比较(2)、(4)两步的差同,可以使这一感性熟悉深化,即明确感应电流产生的条件;比较(3)步实验的不同条件,不同现象,就可以理解决定感应电流方向的两个因素。最后,教师指出联系:左手定则。类似地,能否用什么方法来解决感应电流方向、磁场线方向、导体运动方向这三者的关系呢?于是引出右手定则,并通过例题让学生练习使用这一定则。这堂课,学生较牢固地把握了电磁感应这一重要物理现象,并能用定则分析具体问题,更重要的是,他们又一次体会到比较法在物理概念中的重要作用。物理教材中有很多重要的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都是按比较法来编写的,如欧姆定律、电功、凸透镜成像等等。这既符合发现物理定律的规律,也符合人们熟悉事物的规律。我们在教学时,要有意识地传授这一思维方法,并提醒学生注重:有些现象中,条件的改变,只使这一现象发生量的变化,如欧姆定律中,电压、电阻的变化,只是使电流发生数值的变化;而有些现象因为一个条件的改变,将发生质的改变,如交、直流发电机模型,就因为铜环和半径的差异,导致外电路得到的电流在本质上有很大的差异。

二、比较法可使学生对概念的理解和把握更加深刻

由于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特征往往隐蔽在非本质特征之中,概念和概念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易使学生混淆,影响着学生对所学概念深刻、准确地把握。突出比较法,可使学生抓住概念的本质特征,对概念有更全面、更深刻的理解和把握。

例如,重力和压力,是学生极易混淆的概念,一些学生常将压力和重力间的某些非凡情况下的关系一般化,往往认为“压力的大小总等于重力的大小”甚至认为“压力就是重力”。为此,笔者在教学中,设置了能暴露和纠正学生这一错误的比较性例题如下,通过做题,将压力和重力进行比较,收到了明显效果。

例1:在下列各图中,物体A重15牛,力F=7牛,求物体对各接触面的压力各是多少?这样,通过该题中对各种情况下压力的求解,能够从定义、力的三要素角度对压力和重力进行比较,使它们间的区别和联系有一更深刻的揭示。可见,抓住概念的本质特征进行比较是使学生理解和把握概念的有效果方法。

三、比较法可使学生灵活运用概念,促使概念活化

一个物理概念的表达式中,包含了定义方式、物理意义、及单位等内涵。将表达式间进行横向比较,能促使学生记忆概念、活化概念和深化概念。例如,速度概念的表达式V=S/t和功率的表达式P=W/t相比较,它们都有反映了另一物理量变化快慢的共同特征;它们的单位都由另外两个物理量的单位复合而成。另外,象密度、电阻率、比热等概念,从公式上都可看出,对同一物质来说,它们的比值都一个“常数”,反映着物质本身的属性。这可消除诸如“电压为零时,导体的电阻为零”、“一杯水比热(密度)比半杯水的比热(密度)大”等之类的错误。

四、通过比较促进知识的正迁移

例如:把两只标有220V、40W和220V、100W字样的白炽电灯分别进行并联或串联后,接入220V的电路中,判定这两种情况哪个灯泡较亮?根据平时的经验都是100W的灯泡较亮一些,即使老师通过分析和讨论得出串联时40W较亮,并联时100W的较亮。但仍有一部分同学对分析感到不可靠,但假如我们通过可控实验来进行对比,学生就会信服了。

五、利用比较法可以防止知识的负迁移

在应用概念解决问题时,对物理现象不同方面的精细比较,为概念的正确应用提供了出发点,正确的概念应用建立在对不同物理现象比较的基础上。例如,用惯性概念解释图2所示,当忽然拉动小车时,木块向后倒的现象时,思维的起点和要害,就是要通过比较拉动前后,小车状态的不同之处,揭示小车拉动前后,木块上部和下部的相同点和相异点。

学生在应用概念解决问题时,就在头脑的记忆中搜寻以前经历过的相类似问题,通过某些同方面的比较,拟定解题方案,这是学生在物理练习中思维广泛采用的一种比较方法。

假如学生在应用概念解决问题时,对新旧问题不仔细地进行比较,既看到它们间的相同,又看到它们间的相异点,采用“拿来主义”的态度,盲目代换,就会出现概念僵化,形成知识的负迁移。如:许多学生在判定图3所示,当小车忽然向前移动时,瓶内液体中的气泡向什么方向移动的问题时,会照搬前面图2中小车忽然向前时,木块向后倒的结论,得出气泡向后移动的错误结果。可见,对概念的灵活应用离不开比较思维。

又如:在学习动滑轮之后,学生由于受“拉力是重物和动滑轮总重的一半”的影响,他们认为:只要用一个动滑轮,拉力一定是重物和动滑轮总重的一半。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利用如图的练习进行比较,使学生懂得了结论的适用条件,有效的防止了知识的负迁移。

六、将物理概念与生活相比较

有些物理概念看似深奥难懂,若将其与一些生活常识相比较,则能起到化难为易的较果。如:由于“电压”和电场力做功的概念有关,一般初中课本中对电压都没有明确的定义,教材采用直接引入的方法,这对学生把握这一概念是不利的,有不少学生学了“电压”这一课后,仍然模模糊糊,说不出它是什么,更不了解它的物理意义。所以说电压的概念,是初中学生感到最抽象、最难理解的概念,在初中阶段还无法讲清,对初中学生来说,接受起来有一定难度。这样,也会影响学生的学习爱好。因此,我就采用这种方法。

用多媒体展示水流的形成,让学生观察实验,得出要使水能够流动必须要有水位差(水压),然后再设问:要使容器中的水长久地流动而不是瞬间流动应采取什么方法呢?这样一设问,学生纷纷讨论,气氛很活跃。最后,教师总结产生水流的条件是有水压,提供水压的装置是抽水机。这样,就为类比埋下了伏笔。

(1)元件的类比:把电流形成中的各个元件和水流形成的各个装置相类比。小灯泡如同小涡轮,开关如同阀门,电路如同水路

(2)形成过程的类比:从水流的形成过渡到电流的形成。

(3)作用的类比:从水压的作用过渡到电压的作用,从抽水机的作用过渡到电源的作用。

物理概念论文篇(5)

那么,教师怎样才使学生真正掌握概念呢?

第一,必须让学生了解概念的物理意义。概念就是事物的特有属性在人们头脑中的反应,在教学中,应该让学生懂得事物的特有属性,比如,学生在形成机械运动的概念,可举一些这类现象,比如钟摆的摆动,水上浮标的浮动,蒸汽机活塞的往复运动,在微风中树梢的摆动等,让学生分析比较找出它们具有的共同特性。让学生领悟到它们都在某一中心位置的两侧往返运动,然后给他下一个确切的定义。再比如对质点概念的教学,学生往往不能真正理解质点的物理意义,认为不可能在一个只有质量而没有形状、大小的点。那么可以从书本上磁带盒的平动,扩展到天空中的飞机,大海上的轮船,从滑梯上滑下的小孩,因为它们都

在作平动,物体上各点的运动情况都一样,那么可忽略一些无关因素,用一点的运动情况就可以说明问题,而且这也是一种科学的抽象。所以,对概念的理解,首先必须让学生掌握它们的物理意义。

第二,要让学生懂得概念的适应范围,我们从所下的定义出发,引导学生进一步了解它的适应范围。比如,已知速度是表示物体的运动的快慢程度,就由此引伸,使学生了解到不论物体作什么形式的运动,不管是直线、抛物线,圆周运动或振动,都可以运用速度概念,这样,学生在接触线速度时就不会感到茫然了,也可以扩大学生对物理概念应用的眼界。

第三,不仅要让学生懂得物理概念的物理意义,以及适应范围,还要让学生了解不同概念之间的有关联系,进一步加深对本概念的研究与认识。例如,力的概念就在研究物体的相互作用之中形成的。质量的概念就是在研究作用于一切物体的大小不同的力与相对应的加速度比值恒定之中形成的。压强的概念也是在研究压力大小与受力面积的大小的比值中形成的。

教师对概念的教学,并不是要学生在黑板上抄定义,背定义,或者把物理概念的重点摆在要学生单纯做题目,如果是这样的话,就会使学生对相邻的一些概念模糊不清,从而感到物理枯燥无味,越学越难。所以有了上面三点的准备,教师对物理概念的教学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可以在已知内容的基础上提出新问题,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可以用一些比较直观的实验或例子,比如在声源概念的教学时,我们可以设计一个实验,用音锤敲音叉的音股,学生确实听到了音叉发出的声音,但为了说明物体发声是由于物体的振动,可凭肉眼观察,现象并不很明显,那我们可以用一个轻质小球,靠近音叉,发现小球被弹开,这样就引起了学生的兴趣,并很快地掌握了声源的概念,再比如,对波的衍射,干涉概念的教学中,如能利用投影仪,把小波的衍射或干涉现象投影到银幕上,学生对亲眼目睹的现象产生了很大的兴趣,于是就能轻松地完成了本节课的教学内容,以及衍射和干涉的区别学生也很好地得到了理解。

其次,让学生自己在已有的感性知识的基础上,形成抽象的物理意义,这里可以让学生进行比较、分类等。比如,引入速度概念时所举的实例,各物体的形态千差万别,学生怎样比较呢?可以把它们都质点化,才可以比较它们的运动快慢。

物理概念论文篇(6)

二、学生自主,尝试定义

在以往的教学中,概念多是由教师给出,然后教师再针对概念中的关键词句进行解释,然后让学生去记忆.学生在学习概念时没有经历概念的获得过程,而是以背诵、记忆的方式来记住概念,没有理解物理概念的内涵,应用起来也就容易出现错误.在教学中教师应通过情境引入概念,引导学生结合问题分析而自主概括概念,尝试对概念下定义,然后再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引导学生对概念进行完善,这样才能让学生更好地理解概念,记住概念,为应用概念奠定基础.

三、合作交流,辨析概念

经过上述步骤,学生只是得出了概念,而对概念的内涵还需进一步理解.在该环节中,一方面教师要引导学生通过对比、类比等方法来辨析概念,另一面要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根据概念中的关键词对学生进行讲解.需要注意的是,在新课改下,一些教师认为教学中教师的讲解是多余的,其实不然,在学生理解遇到困难时,往往需要以教师的讲解来促进学生的知识构建.首先,引导学生在小组内对概念进行分析对比.例如,在讲“位移”和“路程”时,为让学生更多地辨析这两个概念,教师引导学生在小组间展开辩论,通过辩论学生很快掌握了位移是一条有向线段,用来表示质点位置的变化,而路程是质点运动轨迹的长度.理解了两者的联系则是单位相同,在单向指向运动中,位移大小等于路程.在引导学生辨析时可先在小组内辨析,然后再拓展到组和组之间进行论辩.其次,要注重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并对概念进行必要的解释.例如,在讲“力”的概念时,定义中为何要加“相互”两个字?力的作用是否有先有后?平时我们所说的脑力、生产力和体力是否就是物理中的力?通过这些问题的引导和讲解,让学生更深入地理解力的概念.

四、科学记忆,应用巩固

在以往的物理概念教学中,学生对概念的记忆方式较为简单,多是采用死记硬背的方式进行,这种方式只能让学生从字面意义上记住概念,而不能较好地让学生理解概念的内涵.从巩固方式上看,教师也多采用书面练习来引导学生熟悉概念,方式较为单一.在物理教学中提倡利用科学方法来记忆概念,就是要在教学中引导学生从物理概念出发而综合应用形象记忆法、对比记忆法、图标法等多种方法来记忆概念,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引导学生分析问题,由此来巩固概念.首先,在对概念的记忆上,要提倡不拘一格的记忆方法.为了让学生更好地记忆概念,教学中教师可让学生分享自己的记忆方法,给同伴以启发.同时,教师也要根据概念来引导学生应用多种方法进行记忆.如对比记忆法的应用,在加速度的教学中对速度、速度变化量、加速度的概念,教师可先引导学生对三者在含义、方向和大小方面的异同进行对比,然后再进行记忆.其次,在应用上要注重结合学生的学习情况而以针对性的练习进行.

物理概念论文篇(7)

  范畴研究是中国古代文论研究的一项基础工作,一直为学界所重。1980年代中期以来,在大量具体范畴研究的基础上,很多学者开始尝试中国古代文论“范畴体系”的建构。[i]范畴体系研究乃是对古代文论范畴的一种整体把握,与范畴个案研究的一个明显区别在于,它需要研究者对“何为范畴”、“何为古代文论范畴”、“如何确定古代文论范畴”等前提性问题有更为自觉的认识。在已有研究论着中,很多学者对“范畴”本身做了不同程度的辨析,问题涉及“范畴”一词的涵义以及“范畴”与“概念”、“术语”之间的关系等。从其用心看,研究者显然是希望将自己对古代文论范畴的研究建立在一个明晰、可靠的学理基础之上;但是从实际效果看,与其说解决了一些问题,不如说暴露了更多问题。沿着这些问题追溯下去便会发现,其根源正在于未能对“范畴”以及“范畴”与“概念”、“术语”的关系获得正确的理解。鉴于此,本文拟对“范畴”问题作一番追根溯源之论,以期能提示古代文论范畴研究走出无法确定其研究对象的困境。

一、“范畴”何谓:欲辨还乱的古代文论“范畴”

说到“范畴”一词的涵义,研究者经常会引用列宁的话加以解释,即范畴是“认识世界的过程中的一些小阶段,是帮助我们认识和掌握 自然 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ii]但是,一旦进入具体操作阶段,面对古代文论中历代累积起来的无数名词术语的时候,人们又大多心生疑惑:难道这么多名词都是古代文论范畴吗?难道这么多名词都需要我们联结到古代文论的体系之网中去吗?而人们的直觉反应往往是:这不太可能!于是由疑惑而生否定,人们便希望能够分清这些名词中哪些才是“真正”的文论范畴,哪些则不是。那么,应该根据什么标准来划分呢?那些不能归入文论范畴的词语又该称为什么呢?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些研究者引入了“概念”和“术语”,试图以“术语-概念-范畴”三分模式为框架,将“真正”的文论范畴甄别出来,而将剩下的文论词语分别划归“术语”和“概念”之内。

汪涌豪先生《中国古代文学 理论 体系·范畴论》一书对“术语”、“概念”和“范畴”三者关系的辨析在有关论着中颇有代表性。对于“范畴”与“概念”的关系,他认为,“范畴是比概念更高级的形式”,[iii]“概念是对各类事物性质和 规律 关系的反映,是关于一个对象的单一名言,而范畴则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和普遍联系的基本名言,是关于一类对象的那种概念,它的外延比前者更宽,概括性更大,统摄一连串层次不同的概念,具有最普遍的认识意义。”[iv]并举例说明,“范畴指超越于具体机械层面或技术层面的专门名言,是人们对客观事物本质特征的一些理性规定。譬如‘格律’之和谐、精整,‘结体’之遒劲、疏朗,这‘和谐’、‘精整’、‘遒劲’、‘疏朗’是概念、范畴,而‘格律’、‘结体’则不是。”[v]对“概念”与“术语”的关系,他认为,“术语是指各门学科中的专门用语,上述‘格律’、‘章法’属此,其情形正同‘色彩’之于绘画,‘飞白’之于书法。概念和范畴则不同,概念指那些反映事物属性的特殊称名,与术语一旦形成必能稳定下来不同,它有不断加强自己的冲动,它的规范现实的标准越精确,意味着思维对客体的理性抽象越精确。”[vi]据此他批评“有人将古代文学理论批评范畴作泛化处理,在确认‘道’、‘气’等本原性范畴,‘神思’、‘兴会’等创作论范畴,‘靡丽’、‘豪放’等风格论范畴之外,还将‘格律’、‘结字’、‘章法’、‘流别’、‘文风’等也定性为范畴,从而使古代文学理论批评 发展 的线索,因此显得淆乱不清。”[vii]但是看过论者对“术语”、“概念”和“范畴”三者关系不可谓不详细的 分析 ,却很难让人有明朗、清晰之感。其中的很多论断乍看很像那么回事,倘若细究,则又显得游移不定。例如,论者认为“概念”是“关于一个对象的单一名言”,而“范畴”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和普遍联系的基本名言”。后一句也许没有问题,但是说“概念”只与“一个对象”有关则明显与事实不符。现实中不仅有指称一个对象的概念(如“长城”、“故宫”等),更有不少概括很多对象的概念(如“人”、“马”等)。显然,以反映对象的“单一”和“普遍”作为区分“概念”和“范畴”的标准是很不可靠的。那么,如若以所反映对象普遍性程度的高低来区分“概念”和“范畴”又是否可行呢?这样做同样会面临诸如“究竟所反映对象的普遍性高到何种程度才是范畴,低到何种程度才是概念”之类的困惑。再如,论者认为“范畴”不应该是“具体机械层面或技术层面的专门名言”,而是“对客观事物本质特征的一些理性规定”,认为“格律”、“结体”等表示文章构成和创作技巧的名词仅仅是文论的“术语”,而只有那些表示“格律”、“结体”特征的词语如“和谐”、“精整”、“遒劲”、“疏朗”才是概念和范畴。这种说法问题更多:难道一门学科的专门术语就仅仅是那些“具体机械层面或技术层面”的名言?难道“格律”、“结体”是古代文论的“术语”,而“和谐”、“精整”等就不能是古代文论的“术语”?难道一个词语是“术语”的同时就不能是“概念”和“范畴”?反之,难道一个词语是“概念”和“范畴”的同时就不能是“术语”?而最令人疑惑的是,论者在这里反对把“章法”列为范畴,但是在该书后面论述古代文论范畴系列时,“章法”又被明确视为创作论范畴,而且与之一起被列入创作论范畴的还有“字法”、“句法”、“构思”等众多属于“具体机械层面或技术层面的专门名言”,[viii]这岂不是明显的自相矛盾?

  罗宗强先生对术语、概念和范畴关系的看法比较审慎。他认为解读古代文论范畴是“是一个难度很大的研究领域,哪些属于范畴,哪些只是一般的批评辞语?哪些是常用的、已经进入相对稳定的古文论系统,哪些只是用于一时,带着随意的性质?因了这些问题的不同认识,对于范畴的选择标准也就不同。有的学者已就这些问题进行了理论的探讨,提出了一些意见。但要取得普遍的认同似尚须一个较长的讨论过程。例如,我们如果把‘奇’作为一个范畴,那么与之相类的‘正’(贞、雅)、‘逸’、‘悲’、‘怨’、‘静’、‘远’、‘轻’、‘俗’、‘寒’、‘瘦’、‘清’、‘浊’、‘飘逸’等等就应该归入范畴之列;同理,司空图《二十四诗品》中的很大一部份,也都应该归入范畴之列。那么它们是不是范畴呢?要知道这类用语是很多的,多到可能有上百个,而且其中的不少是带着随意性的,并不普遍也不经常被使用。它们中的一部份,甚至只是某一位评论者在某一次的随意的评论中用过。他们在使用它的时候,既未作认真的概念内涵的严格界定,事后也未曾有意义连贯的使用。我们是称这一些为术语呢?还是称它们为概念?还是称它们为范畴呢?那么我们要在这些性质不易界定的术语、概念、范畴中挑选哪些作为范畴的研究对象呢?另外一些词语如‘诗言志’、‘诗缘情’、‘文明道’等等,也有研究者把它们当成范畴。它们究竟是不是范畴?实在也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或者我们可以把它们当作文论短语,当作一个完整的文学观点?面对古文论上的这些复杂现象,我们有时可以从纯粹理论上为‘范畴’一词下定义,来决定我们的研究对象。但一到具体问题,立刻就会遇到麻烦。正是由于问题的复杂性,有的研究者在面对这类问题时常有不易驾驭之感。例如,同一部着作中对同一个词前称概念后称范畴,或者理论阐述时把概念与范畴区别开来,而具体论述时又把二者含糊放在一起。我们似乎可以说,百年来的范畴研究,似是在一种概念尚模糊、理论认识尚未十分明晰的状态之下展开的。”[ix]

  之所以将罗先生的这段原文照引,并非因为这段话提供了问题的答案,而是因为它指出了古代文论范畴研究中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即中国近百年来几代人所做的古代文论范畴的 现代 研究,基本上“是在一种概念尚模糊、理论认识尚未十分明晰的状态之下展开的”。尽管罗先生本人也没有明确提出确定古代文论范畴的统一标准,但从他对学界有关古代文论范畴认识的模糊性的具体评述中,还是可以看出他的大致思路:第一,一个文论用语是否属于范畴应该与这个用语使用的普遍性有关;第二,古代文论用语应该根据其使用情况分为术语、概念和范畴,作为范畴的文论用语应该与作为术语和概念的文论用语有所区别;第三,还应该在古代文论中的概念和范畴的外延之间做出明确区分,同一个古代文论用语不宜既称为概念又称为范畴。罗宗强先生的观点与前述汪涌豪先生的看法大体相同,也反映了很多古代文论范畴研究者对这一问题的基本看法,其核心是试图将古代文论用语明确划分为“术语”、“概念”和“范畴”三类而不相“混淆”。但是,论者自身的矛盾已经表明,这一试图消除古代文论范畴“混淆”的 方法 非但未能真正消除古代文论范畴的“混淆”,反而造成了更明显的混乱。

  那么,走出困境的出路在哪里呢?

二、“范畴”探源:亚理士多德的“范畴论”

问题的症结恰在于研究者未能真正理清术语、概念和范畴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区别术语、概念和范畴的内涵的同时,也对其外延做出了过于机械的划分。

所谓术语(Term),诚如汪涌豪先生所说,是指“各门学科中的专门用语”,也可称各门学科中的专门名词(广义的);而中国古代文论术语,当指中国古代文论这门学科中的专门用语或名词。由此可知,古代文论术语是针对古代文论这门学科而言的,指的是具有古代文论学科特点的那些名词;因此,确定有关论着中的某个用语是否属古代文论术语,主要是看这一用语是否具有古代文论学科的特点,也即是看这个用语是否是对有关文章问题的描述和规定。古代文论术语的这一基本特征,决定了其范围是非常广泛的,理应包括古人有关文章的起源(如“道”、“气”、“圣”等)、创作(“格律”、“结体”、“章法”)、文本(如“文质”、“意象”、“意境”、“神韵”、“和谐”、“精整”、等)、欣赏(如“知音”、“滋味”、“兴”等)、发展(如“通变”、“源流”、“体用”等)等各种问题的论述中所使用的众多词语。而且,所谓术语的“学科特点”并不意味着不同学科术语之间的对立,同一个用语既可以是此一学科的术语,也可以是彼一学科的术语,如“道”、“气”、“神”、“理”、“性”、“情”等,可以同时作为中国古代 哲学 和中国古代文论的术语。正因此,确定古代文论术语的关键是根据这个词与古代文论学科的内在联系,而不是根据这个词与其他学科用语之间的外部关系。

  概念(Concept)是关于某种事物的观念,表现为语言中的词。概念与词虽然有观念与符号之别,但二者是一里一表的关系,当我们思及某个概念时总是要想到某个词,而当我们说到某个词时,也总是意味着在表达某个概念。古代文论的概念是古人关于文章的观念,其具体表现即为古代文论中的描述、说明和规定文章的众多词语。这也就是说,并非古代文论着作中的所有词语都是古代文论的概念,前提条件是这个词必须表示有关文章的某种观念和思想。据此不难想像,古代文论的概念同样是非常丰富的,它应当包括古代文论中所有有关文章发生、发展、创作、构成、特征、接受等各个方面的观念,无论这个观念是主体的还是对象的,是整体的还是部分的,是宏观的还是微观的,是抽象的还是具体的,是动态的还是静态的。

  范畴(Category)与术语、概念一样都是西语译词,但较之术语和概念,范畴的涵义稍显复杂。作为认识论和逻辑学用语的“范畴”一词始于亚理士多德的《工具论·范畴篇》。在《范畴篇》中,亚理士多德把语言的表达形式分为“复合的”和“简单的”两种,复合的表达如“人跑”,“人得胜”,简单的表达如“人”、“跑”、“得胜”等。按照现在的说法,“复合的”表达相当于或长或短的句子,“简单的”表达则相当于词。亚理士多德又将“一切非复合词”(即“简单的表达”,也即词)分为“实体”、“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姿态”、“状况”、“活动”和“遭受”10类,并举例说明:“实体,如人和马;数量,如‘两肘长’、‘三肘长’;性质,如‘白色的’、‘有教养的’;关系,如‘一半’、‘二倍’、‘大于’;地点,如‘在吕克昂’、‘在市场’;时间,如‘昨天’、‘去年’;姿态,如‘躺着’、‘坐着’;状况,如‘穿鞋的’、‘贯甲的’;活动,如‘分割’、‘点燃’;遭受,如‘被分割’、‘被点燃’。” [x]亚理士多德把这10类“非复合词”称之为10类κατηγοριαs,汉语把这个词翻译为“范畴”,取《尚书·洪范》“洪范九畴”中的“范”“畴”二字组合而成。“洪范九畴”中的“范”意为方式、方法,“畴”意为同类、类别,合为“范畴”有“方法的类型”之义。但是,作为“方法类型”的“范畴”一词主要反映的是由古希腊语κατηγοριαs一词衍生而来的category( 英语 )一词的若干现代用义之一,严格地说,并不能准确传达出亚理士多德所使用的κατηγοριαs一词的原初内涵。

Κατηγοριαs是亚理士多德在着《范畴篇》时自撰的一个词语,衍生自另一个非常普通的古希腊惯用语κατηγορειν。Κατηγορειν在古希腊语中意为“反对某人的言说”、“控诉”,其本身又由κατα与αγορενειν两个部分构成。Κατα是古希腊语中一个普通的介词,意为“使……向下”,αγορενειν意为证明或公开地说,合为κατηγορειν一词,便可表示“控诉”、“反对之语”等义。一般说来,“控诉”(κατηγορειν)总是意味着要运用言语对一个事物或一件事情的本来面目进行描述和说明,而这也应该是亚理士多德依此创造的κατηγοριαs一词的基本用义。换言之,亚理士多德把表示“实体”、“性质”、“关系”、“数量”等10类词称为κατηγοριαs,即意在表明它们都是从某个方面描述、说明事物的词。亚理士多德在除κατηγοριαs之外,还经常使用与此相近的含有“肯定”、“说明”之义的κατηγορεισθαι一词,这也可以从侧面说明他所造κατηγοριαs一词的主要用义。综合这些分析,亚理士多德在《范畴篇》使用的κατηγοριαs一词更适合译作“谓词”——“谓”意为说明,“谓词”即用于说明之词。[xi]

根据κατηγοριαs一词的基本内涵和亚理士多德对κατηγοριαs的具体论述,可以对其“范畴论”做出两个最基本的说明。第一,亚理士多德“范畴论”的主要研究对象即是广泛存在的所有的词(“一切非复合词”),这些词是用来描述、说明各种事物的。第二,根据词描述、说明事物的不同角度和层面,亚理士多德把所有的词归入实体、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姿态、状况、活动、遭受等10类,并把这10类词统一称为“谓词”(范畴)。因此第三,汉语学界所说的亚理士多德的“范畴论”实为“谓词论”,所谓10类“范畴”即10类“谓词”,也即10类说明事物之词。

分析至此,便接近了一个关键问题,即亚理士多德所说的“谓词”(范畴)的具体所指(即外延)究竟是什么?有一种观点认为,亚理士多德所说的“谓词”(范畴)仅仅是指“实体”、“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姿态”、“状况”、“活动”、“遭受”等10个概念(词)。如果这种说法成立,那么可称为“谓词”(范畴)的概念(词)是十分有限的。但是,这种说法显然与亚理士多德的本义不符。亚理士多德所说的“谓词”(范畴)的具体所指可以分三个层次来理解:首先,从其最直接的用意看,“谓词”(范畴)应是指包涵在这10类“谓词”(范畴)中的所有具体的词,也即用于描述、说明各种事物的“一切非复合词”。亚理士多德的逻辑其实很清楚:所有的词可以分为10类,这10类词即是10类“谓词”(范畴),因此其中的每个词也自然都是“谓词”(范畴)。详言之,每个词从其所在的“谓词”(范畴)类别看,可称为“某某谓词”(某某范畴);而从其所在的类都是“谓词”(范畴)的一类看,每个词又可以直接统称为“谓词”(范畴)。例如,我们一旦确定“黑”、“白”、“好”、“坏”等词属于“性质谓词”(性质范畴),那么它们也就毫无疑问地都是“谓词”(范畴)。“谓词”(范畴)与每个具体的词的关系乃是共名与个体的关系——共名总是适合于每一个个体,正如“人”这个共名可以用来泛称每一个具体的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亚理士多德所说的“谓词”(范畴)的直接所指是极其广泛的,实际上包涵了所有用来描述、说明各种事物的词。这一结论也许会让一些研究者颇感意外,但这又完全是在情理之中,因为亚理士多德所说的“谓词”(范畴)本身即意为“用于说明之词”,而事实上又有哪一个词不是“用于说明(事物)”的?[xii]其次,既然“谓词”(范畴)的本义是指所有用于说明事物之词,那么据此可以认为那些表示各类“谓词”(范畴)名称的词本身如“实体”、“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姿态”、“状况”、“活动”、“遭受”等10个词也同样应该属于“谓词”(范畴)。具体地说,这10个词所说明的是第一层意义上的10类众多的具体“谓词”(范畴),例如,“人”、“两肘长”、“白”、“一倍”等词是用来描述、说明各种事物的具体“谓词”(范畴),而“实体”、“数量”、“性质”、“关系”等又是用来描述、说明“人”、“两肘长”、“白”、“一倍”等具体“谓词”(范畴)的“谓词”(范畴)。——这可以视为亚理士多德所说“谓词”(范畴)的第二层所指。沿着这一思路还可以追问:作为所有具体“谓词”(范畴)总名的“谓词”(范畴)本身是否也是一个“谓词”(范畴)?答案自然也是肯定的,因为“谓词”(范畴)这个词其实是对“一切非复合词”的一个总的描述和说明。——这可以视为亚理士多德所说“谓词”(范畴)的第三层所指。

如果说第一层次的具体所指是亚理士多德《范畴篇》“谓词”(范畴)的“实谓”(即《范畴篇》“谓词”(范畴)的实际所指),那么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的具体所指则是亚理士多德《范畴篇》“谓词”(范畴)的“当谓”(即根据《范畴篇》之理,其“谓词”范畴应当有的具体所指)。但无论是哪个层次的“谓词”(范畴),就其都是说明事物的“谓词”(范畴)而言,其间并没有根本差异。由此可见,根据亚理士多德“谓词论”(范畴论),语言中所有的词在一定条件下都可以成为说明某种事物的“谓词”(范畴)。

三、“范畴”涵义辨析及“范畴”、“概念”、“术语”关系另解

藉由对亚理士多德《范畴篇》的具体分析,我们可以对其“范畴论”形成以下几点基本看法:第一,“范畴”实为“谓词”,即用于说明事物之词。这是“范畴”一词的原初内涵,也是作为认识论和逻辑学术语的“范畴”一词的基本涵义。认识到这一点可防止对“范畴”(category)一词不同用义的混淆。我们知道,在现代西语中,“范畴”一词经常用来表示某些基本的、明确区分的实体类别或概念类别。笔者暂未找到有关语言学资料,可以清楚地说明最初表示“说明事物之词”的“范畴”究竟是如何在现代西语中衍生出了“事物类别”(包括“概念类别”)这一流传甚广的用义,但是下面的这个推理应该有一定的道理。根据前文分析,在亚理士多德的《范畴篇》中,“范畴”一词是10类“非复合词”的共名,10类“非复合词”即10类“范畴”,或者说亚理士多德所说的“范畴”包涵了10类“非复合词”;又因为词是概念的表现形式,所以也可以认为亚理士多德所说的“范畴”包涵了10类概念。但是在后人的理解中,“范畴”由表示“10种类别的概念”逐渐变成了表示“10种概念的类别”,这样“范畴”也就有了“概念的类别”之义。在“概念类别”这一用义的基础上再稍作引申,“范畴”便有了“事物类别”这一更广泛的用义。这一衍变过程可以示意

各类“非复合词”——各类概念——概念类别——事物类别

可以看出,在“范畴”一词用义的整个衍变过程中,从表示“各类概念”到表示“概念类别”是非常关键的一步。有人可能认为,“范畴”表示“各类概念”与表示“概念类别”,其间没什么本质的区别。但事实并非如此,二者表示的实际意义区别甚大:说“范畴”表示“各类概念”,表明这是用“概念”来说明、界定“范畴”,“范畴”与“概念”之间是种概念和属概念的关系,表明“范畴”本身也是“概念”,最终要表现为具体的“概念”。这个意义上的“范畴”,其具体所指应该是各类概念中的所有具体的概念(词),如《范畴篇》中的“范畴”即应该是指“人”、“两肘长”、“白”、“一倍”等所有具体的词。但如果说“范畴”表示“概念类别”,则是用“类别”来界定、说明“范畴”,视“范畴”为一种“类别”。这种意义上的“范畴”,其具体所指则是这些概念的“类别”,而不是所有具体的概念。照此理解,《范畴篇》中的“范畴”就只能是指“实体”、“数量”、“性质”、“关系”等词所指称的10类“非复合词”的“类别”本身,而不是各类中所有具体的词——“词的类别”与“各类具体的词”的区别正如“人类”与“各类具体的人”的区别,其实质是类别与个体的区别,二者虽极易混淆却又绝不能混淆。

  上述分析也表明,当人们不再把亚理士多德的“范畴”理解为“各类概念”的共名而是理解为“概念类别”的共名时,其实已经背离了“范畴”一词的原初用义。但是在西语中,“范畴”一词的原初涵义与现代用义是并存的,学者一般也能够意识到二者之间的区别和适用语境。问题是,当我们组合成“范畴”这个汉语词把κατηγοριαs 以及其他语言中与之相应的category等词翻译为汉语时,却只能表达出这个词所表示的“概念类别”或“事物类别”这层用义,而将其对学科“范畴”研究而言极为重要的“谓词”这一本义遗落了。这一表意并不完整的翻译埋下了汉语学界学科范畴研究中乱象丛生的病根。正是在此基础上,人们开始了对各种学科理论范畴的具体所指的普遍误解,主要表现为仅仅把作为各类概念的名称的词当作“范畴”,同时把各类概念中的具体概念仅仅视为“概念”以便与其所理解的“范畴”区别开来。如认为亚理士多德《范畴篇》所说的“范畴”仅是指“实体”、“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姿态”、“状况”、“活动”、“遭受”等10个作为10类词名称的词,而不是指这10类词中所包涵的“人”、“两肘长”、“白”、“一倍”等众多具体的词。论者并没有认识到,亚理士多德实际上是把“实体”、“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姿态”、“状况”、“活动”、“遭受”这十类词称为“范畴”,而不是仅仅把“实体”、“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姿态”、“状况”、“活动”、“遭受”这十个词称为“范畴”(当然,这十个词对其所说明的这十类词来说也是范畴,但这已经是另一个层面的范畴)。

  第二,“范畴”作为说明事物之词总是针对其所说明的事物或事物的某个方面而言的,当一个词被用于说明某个事物或事物的某个方面时,这个词也就成了说明某个事物或事物某个方面的某类“范畴”中一个。如当我们用“相同”这个词说明两个事物之间的关系时,“相同”也就成了说明这两个事物关系的一个“关系范畴”。从原则上说,一切语言中的一切词都可用于说明事物,因此一切语言中的一切词在一定条件下都会成为“范畴”。“范畴”与词的这层关系,为我们提供了确定某个学科或某个 理论 的“范畴”的明确标准:所谓某个学科或某个理论的“范畴”,也就是所有用以从某个方面描述、说明这门学科或这一理论 研究 对象的词(概念)。这些词就其所描述、说明的研究对象的某个方面而言,可称为“某类范畴”;而就其所描述、说明的整个研究对象而言,又可统称为“某学科范畴”或“某理论范畴”。

  第三,既然“范畴”即是用以从某个方面说明事物的词(概念),那么根据所说明事物的范围大小不同,作为“范畴”的词的数量也会有多少之异。从学术研究的角度看,有关“范畴论”可以根据其所说明的事物范围的大小分为两个基本层次,即“一般范畴论”和“学科范畴论”。所谓“一般范畴论”就是关于说明所有事物的所有的词的理论。前述亚理士多德的《范畴篇》即属于这一层次的范畴论。《范畴篇》并不研究某一具体学科、具体理论的范畴,而是从超越具体学科和具体理论的最一般的层面,把语言中所有用于说明各种事物的词作为自己的考察对象,并在所有的词与作为整体存在的世间各种事物之间建立起了一种说明与被说明的关系。这是一种关于范畴自身的“范畴论”,它虽然并不深入研究世界上任何一个具体的事物,但一切事物却都是其观照的对象;虽然并不精心 分析 语言中的任何一个具体的词,但所有的词却都是其关注的目标。作为“一般范畴论”,既然它所研究的是用于说明所有事物的所有的词,因此在它这里所有的词就是关于所有事物的范畴,词与范畴实现了完全的统一。亚理士多德又把所有的范畴分为10个基本的大类,这是对“一般范畴”更深入的说明。

  所谓“学科范畴论”是指有关某一具体学科和某一具体理论的范畴的理论,诸如“ 哲学 范畴论”、“ 社会 学范畴论”、“诗学范畴论”等。“一般范畴论”与“学科范畴论”之间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一般范畴论”揭示的各种“学科范畴论”共同蕴涵的一般性 规律 ,而各种“学科范畴论”则是一般性范畴规律的具体体现。“学科范畴论”与“一般范畴论”的主要区别在于:“一般范畴论”中的范畴说明的是语言所能反映的世界上的所有事物,而“学科范畴论”中的范畴说明的则是作为某一具体学科研究对象的某种或某类事物;前者的外延(在理论上)是泛指的、无限的,后者的外延则是特定的、有限的。

  至此,我们已经对术语、概念、范畴三者作了必要的分析和比较。简言之,术语是指一门学科的专用名词,概念是指关于事物的观念,范畴则是指(从不同方面)说明某个事物的词(概念)。显然,如果单从内涵上看,三者具有各自的独特规定性;但是如果从某个特定学科的术语、概念、范畴三者的外延上看,就会出现一种很有意思的现象,那就是:这个特定学科的术语、概念和范畴在外延上是基本一致的。其中的道理并不深奥:作为这个特定学科专用名词的“术语”,实即是从各个方面说明、描述这一学科研究对象的各种词语;而作为这一特定学科的“概念”,包涵了关于这一学科研究对象的各个方面的观念,其表现形式也是那些从各个方面说明、描述这一学科研究对象的各种词语;至于这一学科的“范畴”,同样是从各个方面说明、描述这一学科研究对象的这些词语。也即是说,同一个词,从其作为说明这个学科研究对象的一个用语来说,可称为这一学科的“术语”;从其所反映的有关这门学科研究对象的观念来说,则可称为这一学科的“概念”;而从其作为从某个方面说明这个学科研究对象的某类概念中的一个概念来说,又可称为这一学科的“范畴”。即以“韵味”这个词为例,它是 中国 古代文论学科的一个专用名词,因此可称为“古代文论术语”;它又反映了古人关于文学作品性质的一种观念,因此又可称为“古代文论概念”;它还是古代文论中用以说明文学作品性质的一类概念中的一个,因此还可称为古代文论中关于“文学作品性质的范畴”。总之,在同一学科中,术语、概念和范畴是三位一体的;术语、概念和范畴实际上是对这一学科理论所包涵的、具有这一学科理论特点的、用于描述规定这一学科研究对象的有关词语的不同命名,表示的是同一个词在不同关系中的三种不同的身份。

  当然,还有必要再强调一下同一个词作为概念和作为范畴的区别。当我们称一个词为“概念”时,意在表明它反映的是某个事物或事物某个方面的观念,强调的是这个词与其反映的观念之间的相互关系;而当我们称这个词为“范畴”时,则意在表明它表示有关某个事物的各类概念中的一个具体概念,强调的是这个词(概念)在有关这个事物的所有概念所构成的概念系统中所处的层次和位置,也即是强调这个词(概念)与其所处的概念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

四、走出古代文论范畴研究的困境

  当我们理解了术语、概念和范畴之间的这层关系,重新回到中国古代文论范畴这个话题时,很多缠夹便能够厘清,许多误解便可以消除。首先,我们在确定古代文论范畴的具体所指时不会再陷入非此即彼的机械困境,而是遵循亦此亦彼的辨证思路。我们不必再为古代文论中的某个词语究竟是“术语”还是“概念”抑或是“范畴”大费其神,因为它既可以是术语,也可以是概念或范畴。如前引汪涌豪先生所举“章法”一词,本是术语、概念、范畴三位一体,论者的错误并不在于既称其为术语(前),又称其为范畴(后),而在于一面坚持对术语、概念和范畴的外延作机械划分,一面在具体研究中又无法严格遵循这一划分。这一自相矛盾恰恰说明,在术语、概念和范畴的外延之间进行机械划分的做法是行不通的。其次,我们也不必再因为误解范畴的“普遍性”而陷于对“哪些古代文论用语是普遍使用的范畴,哪些古代文论用语仅仅是随意性使用的概念”之类 问题 的困惑。确定某个概念是否属于范畴,其标准并不是看这个概念的使用是普遍还是随意,而是根据这个概念是否是从某个方面对有关研究对象(实体)的规定和说明。根据这个标准,无论是使用极广的“赋”、“比”、“兴”、“意境”、“意象”、“境”、“气”、“风骨”等,还是使用范围较小、时间较短的概念,甚至只是个别人使用的概念(如扬雄论文所用的“元”、“妙”、“包”、“要”、“文”,明唐顺之论文所说的“丹头”等[xiii]),从有关文章的某个类别的概念来看都可以称为古代文论的范畴(如扬雄所说“元”、“妙”、“包”、“要”、“文”等是说明文章特征的范畴,唐顺之所说的“丹头”是说明文章构成的范畴)。学界因循的根据概念使用的普遍性确定何者为范畴的做法,不惟与概念和范畴的辩证关系不合,亦且带有很强的经验性,以至于反复陷入其本来要竭力避免的随意性。第三,不至于再将不同范畴层次间的区分与概念和范畴的区分相互混淆。如薛富兴先生曾在《关于中国古代美学范畴体系》一文称:“范畴是反映一门学科研究对象和过程最重要环节,勾勒该学科基本轮廓的核心概念,是一门学科的骨架。反映每一门学科体系的范畴的数量是十分有限的,但每一个范畴却可以有不同的概念表达形式。”[xiv]其实“反映一门学科研究对象和过程最重要环节,勾勒该学科基本轮廓的核心概念,是一门学科的骨架”以及“数量是十分有限的”云云,说的并不是一门学科所有范畴的特征,而应该是这门学科的“基本范畴”或“重要范畴”的特征。而一门学科中除了这些基本范畴和重要范畴外,还有大量的“非基本范畴”和“次要范畴”,这些范畴却并不一定要“反映一门学科研究对象和过程最重要环节”,也不必“是一门学科的骨架”,其数量也不是“十分有限”,而应该是“十分丰富”的。例如,在他所举的“味”与“滋味”、“韵味”、“兴味”等文论名词中,并不能因为“味”是“滋味”、“韵味”、“兴味”等概念的共名,就认为只有“味”是“范畴”,而“滋味”、“韵味”、“兴味”等就只是“概念”。一个恰当的说法是:“味”是一个文章鉴赏范畴,而“滋味”、“韵味”、“兴味”等则属于文章鉴赏范畴中的“味”一类范畴。在古代文论范畴中,“味”所处的范畴层次可能稍高一点,而“滋味”、“韵味”、“兴味”等所处的范畴层次可能稍低一点,但这却并不等同于范畴与概念的区别。事实上,如果仅仅根据“味”与其所表示的某个文章鉴赏观念的关系,那么“味”一样可称为“概念”;而如果着眼于“滋味”、“韵味”、“兴味”等与有关文章鉴赏的这类概念的关系,那么它们同样可以称为“范畴”。[xv]

理解了术语、概念和范畴之间的这层关系,前引罗宗强先生的一系列疑问也便可以得到解释。如问:“我们如果把‘奇’作为一个范畴,那么与之相类的‘正’(贞、雅)、‘逸’、‘悲’、‘怨’、‘静’、‘远’、‘轻’、‘俗’、‘寒’、‘瘦’、‘清’、‘浊’、‘飘逸’等等就应该归入范畴之列;同理,司空图《二十四诗品》中的很大一部份,也都应该归入范畴之列。那么它们是不是范畴呢?要知道这类用语是很多的,多到可能有上百个,而且其中的不少是带着随意性的,并不普遍也不经常被使用。它们中的一部份,甚至只是某一位评论者在某一次的随意的评论中用过。”本文的回答是:“奇”与“正”(贞、雅)、“逸”、“悲”、“怨”、“静”、“远”、“轻”、“俗”、“寒”、“瘦”、“清”、“浊”、“飘逸”等都毫无例外是中国古代文论的范畴,司空图《二十四诗品》所说的那些词语也同样应该归入古代文论范畴之列;不论这类用语多到何种程度,也不论其使用带着多大的随意性和不普遍,按理都应该是古代文论的范畴。只要是古人从某个方面描述、规定文章的词语,都属于某种类型的古代文论范畴(罗宗强先生列举的这些用语属于“文章特征范畴”或“文章风格范畴”)。又问:“我们是称这一些为术语呢?还是称它们为概念?还是称它们为范畴呢?那么我们要在这些性质不易界定的术语、概念、范畴中挑选哪些作为范畴的研究对象呢?”本文的回答是:我们既可以称这些词为“术语”,也可以称这些词为“概念”和“范畴”。由于这些词都可以称为范畴,所以也就不必在它们中挑选哪些作为范畴的研究对象,我们要做的是确定哪些范畴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哪些范畴作为次要研究对象。至于罗宗强先生所说的“同一部着作中对同一个词前称概念后称范畴,或者理论阐述时把概念与范畴区别开来,而具体论述时又把二者含糊放在一起”这种现象,恰恰是同一学科理论中概念与范畴的外延重合关系的真实反映。同一个文论词语,当研究者为了强调它所反映的某个文章观念时,往往会不自觉地称之为“概念”,而当研究者为了强调它与关于文章的概念系统中的某一类概念的关系时,往往又会很 自然 地称之为“范畴”。因此,说“任何范畴必须是概念”当然没错,但是说“并非所有的概念都是范畴”则要作具体分析:如果这是一些孤立的概念当然不是范畴,但如果这些概念都是某个学科理论中的概念,都是从不同方面对这一学科研究对象的规定和说明,那么则应该都属于这一学科的某类范畴。

罗宗强先生的另一个问题也很有意义,即“诗言志”、“诗缘情”、“文明道”等究竟是不是范畴的问题。他的怀疑是有道理的。根据亚理士多德的理解,范畴应该是“非复合词”(即词),而不应是“复合的”语言表达(即句子)。“诗言志”、“诗缘情”、“文明道”等显然并不是词语(罗宗强先生称之为“词语”是不准确的),而是短句(与亚理士多德所说的“人得胜”这一复合语属于同一类表达形式),因此不能称之为古代文论范畴——恰当的说法是“古代文论命题”。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对术语、概念和范畴三者之间关系的误解,不仅存在于中国古代文论范畴研究中,也同样存在于中国古代哲学范畴研究中;甚至可以说前者对术语、概念和范畴三者关系的误解,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受到了后者的 影响 。这里特别需要提到的是张岱年先生的《中国古代哲学概念范畴要论》这部着作。在该书中,张岱年先生对名词、概念、范畴做出了明确区分:“名词、概念、范畴三者既有同一性,又有差别性。表示普遍存在或表示事物类型的名词可称为概念,如物、马等等。而表示一个人或某一物的名词不能叫做概念,如一个人的姓名称号或某一 历史 事件的名称等等都不是概念。在概念之中,有些可以称为范畴,有些不是范畴。简单说来,表示存在的统一性、普遍联系和普遍准则的可以称为范畴,而一些常识性的概念如山、水、日、月、牛、马等等,不能叫做范畴。”[xvi]张岱年先生所理解的三者的关系是一种逐层包含的关系,即名词包含概念,概念又包含范畴。从外延上来看,名词的外延最大,概念的外延次之,范畴的外延最小。但是,张岱年先生的这种区分并没有足够的学理根据:如为什么只能称表示一类事物的名词为概念,而不能称为表示某个特定事物的名词为概念?事实上所有的名词都应该表示概念(亚理士多德甚至把表示“第一实体”——即不可再分的单个事物——的词归为“实体范畴”)。又如:为什么说那些“常识性的概念”如山、水、日、月、牛、马等不能叫做范畴?而在亚理士多德所划分的10类范畴中,就有一类专指“人”、“牛”、“马”、“动物”等概念(词)。亚理士多德把这类范畴称为“实体范畴”,而且是所有10类范畴中的核心范畴。

  张岱年先生又根据上述思路对中国古代哲学用语做出了更具体的划分。他认为:“凡一家独用的概念或名词,不能算作有普遍意义的范畴。例如墨子所讲的‘三表’,在墨家思想中是很重要的,但没有被别的学派接受,墨家灭绝之后,‘三表’成为一个历史名词了。公孙龙所谓‘指’是他一家的一个独创的概念,也没有成为一个普遍的承认的范畴。还有些概念,在一定的历史时期颇为流行,但后来销声匿迹了,例如‘玄冥’、‘独化’,在两晋南北朝时期颇为流行,唐宋以后则无人采用,因而也不能算作有普遍意义的范畴。又有个别的思想家,喜欢自造生词,如扬雄在《太玄》中仿照《周易》‘元亨利贞’而独创的所谓“冈、直、蒙、酋”,只能算作个人的用语,不能列为范畴。”但他接着又说:“但是,也有一些思想家提出了一些独创性的概念,虽然没有普遍流行,却是正确地反映了客观实际的某一方面,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所以仍可称为哲学范畴。例如张载所谓‘能’(《正蒙·乾称》:‘屈申动静终始之能’)、方以智所谓‘反因’(《东西均·反因》),似乎都可以列入古代哲学的范畴。”[xvii]前后两段对比,可以更清楚地看出根据所谓“普遍性”和“流行性”这一模糊的、经验的标准来确定中国古代哲学范畴所带来的随机性和矛盾性。前面说“一家独用的概念或名词,不能算作有普遍意义的范畴”,后面又认为有些思想家独创的、没有普遍流行的概念“仍可称为哲学范畴”;前面判断范畴的标准是概念使用的普遍性和流行性,后面判断范畴的标准则又变成了“较高的理论价值”。再有,说“凡一家独用的概念或名词,不能算作有普遍意义的范畴”,又说“玄冥”、“独化”“不能算作有普遍意义的范畴”,那么这些没有“普遍意义”的范畴究竟是不是范畴?根据一般逻辑,没有“普遍意义”的范畴当然还是范畴;但根据论者确定范畴的标准,似乎又不能算是真正的范畴。另外,如果因为“玄冥”、“独化”在唐宋以后无人采用便不能算是范畴,那么古代很多哲学用语现在都已经不再被采用,这岂不是说它们都不能算是范畴吗?种种矛盾说明,根据所谓概念使用的普遍性和流行性来确定何者是范畴,实际上是走进了一个永远无法自圆其说的怪圈,只能左支右绌,平添各种混乱。

普遍性可以作为区分普遍范畴和非普遍范畴的标准,流行性可以作为区分流行范畴与非流行范畴的标准,理论价值可以作为区分理论价值较高的范畴和理论价值较低的范畴的标准,但是它们都不能作为区分范畴和非范畴的标准。确定某个理论的范畴的标准只能是概念(词)与有关某个实体的概念系统中的某类概念的关系。具体地说,首先是看这个名词(广义的)是否是对这一理论所研究对象的描述和规定。这是确定范畴的最基本的标准,一个词只要是对有关研究对象的描述和规定,即使暂时不知道它究竟属于其中的哪个类别的概念,仍然可以肯定它是关于这个研究对象的理论的范畴。其次是看这个词属于有关研究对象的概念中的哪个类型。这一步是为了对这个范畴获得更具体的认识。范畴分类的角度和形式是多样的,可以根据研究需要分别做出不同的划分。概言之,只要是符合上述条件的词,都可以称为有关某个研究对象(实体)的某类范畴;这与其使用人数的多少无关,与其使用时间的长短无关,也与其理论价值的高低无关。

  总之,术语、概念和范畴虽然内涵有别,但就某个特定的学科理论而言,其术语、概念和范畴的外延是完全相同的。一旦理清了这层关系,我们在古代文论范畴研究中便可以挣脱很多近似于“作茧自缚”的限制和拘束,并克服由此带来的种种 方法 和视野上的缺陷,使得对古代文论范畴进行最为广泛、最为完整的把握成为可能。理清了这层关系,我们便不必再犹疑、困惑于究竟哪些概念(词)才是古代文论范畴之类的问题,而是把更多的心思用于区分古代文论范畴的类型与层级,辨析各类范畴之间的内在关联,分析各种范畴的基本内涵,探析各种范畴的历史源流等。当然,这已经是下一步的研究任务了。

[i] 有关古代文论范畴体系研究的主要论文有:彭修银的《关于中国古典美学范畴系统化的几个问题》(《人文杂志》1992年第4期),党圣元的《中国古代文论范畴研究方法论管见》(《文艺研究》1996年第2期)、《中国古代文论的范畴和体系》(《文学评论》1997年第1期)和《传统文论范畴体系之 现代 阐释及其方法论问题》(《文艺研究》1998年第3期),蒲震元的《从范畴研究到体系研究》(《文艺研究》1997年第2期),姜开成的《论“意象”可以成为文艺学的核心范畴》(《浙江学刊》1997年第4期),薛富兴的《关于中国古典美学范畴体系》(《山西师大学报》社会 科学 版1999年第4期),李凯的《古代文论范畴研究方法论再探》(《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3期),牛月明的《中国文论话语的元范畴臆探》(《文史哲》2001年第3期)等。研究专着有陈良运的《中国诗学体系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詹福瑞的《中古文学理论范畴》(河北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蔡钟翔主编的《中国古典美学范畴丛书》(先后由百花文艺出版社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出版,现已出版10余种),汪涌豪的《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体系·范畴论》(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等。

[ii] 列宁:《列宁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90页。

[iii] 汪涌豪:《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体系·范畴篇》,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页。

[iv] 汪涌豪:《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体系·范畴篇》,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页。

[v] 汪涌豪:《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体系·范畴篇》,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vi] 汪涌豪:《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体系·范畴篇》,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页。

[vii] 汪涌豪:《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体系·范畴篇》,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viii] 汪涌豪:《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体系·范畴篇》,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54-570页。

[ix] 罗宗强:《二十世纪古代文学理论研究之回顾》,见《20世纪中国学术文存·古代文学理论研究》(罗宗强编,湖北 教育 出版社2002年版)。此文为该书序言。

[x]  参考 《工具论·范畴篇》,秦典华译,《亚理士多德全集》第一卷,苗力田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5页。引用时略有改动。

[xi] 邓晓芒在译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时,把德语中的pradikamente一词译为“云谓关系”,表明译者注意到了该词源自的古希腊语κατηγοριαs的原初用义。见《纯粹理性批判》,康德着,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73页。

[xii] 从《范畴篇》的具体表述也可明确看出亚理士多德所说的“范畴”的直接具体所指乃是各类“范畴”中的具体的词。如称:“‘相同’、‘不同’、‘相等’、‘不等’都可以使用‘更多’或‘更少’这样的字眼。这些词都属于关系范畴。”(《工具论·范畴篇》,秦典华译,《亚理士多德全集》第一卷,苗力田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9页。)这句话清楚地表明,亚理士多德是把“相同”、“不同”、“相等”、“不等”这些具体的词称为“关系范畴”的。依此类推,被称为“实体范畴”、“数量范畴”等各种“范畴”的也应该是包涵其中的具体的词。统言之,这些具体的词即一个个“范畴”。

[xiii] 扬雄语见《渊鉴类函·文章》引扬雄《法言》逸文。原文为“圣人之文,其隩也有五,曰元,曰妙,曰包,曰要,曰文。”又言:“幽深之谓元,理微谓之妙,数博谓之包,辞约谓之要,章成谓之文。”唐顺之语见明万士和《二妙集序》引。以上材料均见《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体系·范畴篇》,汪涌豪着,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页。

[xiv] 薛富兴:《关于中国古代美学范畴体系》,《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2期。

物理概念论文篇(8)

文章编号:1005-6629(2010)01-0021-03 中图分类号:G633.8 文献标识码:B

1 传统“物质的量”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物质的量是高中化学理论的一个知识点,是整个高中化学教学的重点和难点之一。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化学1》(江苏教育出版社)中该单元教材是以“物质的分类及转化”、“物质的量”、“物质的聚集状态”、“物质的量的浓度”、“用物质的量进行计算”为主线编写的。在传统教学中,学生表现的具体问题有:

1.1概念的内涵混淆不清

对物质的量、物质的质量、物质的量浓度、摩尔质量和气体摩尔体积的概念混淆不清,对应的单位也搞不清。如物质的量浓度的单位为mol・L-1,气体摩尔体积的单位为L・mol-1;摩尔质量是指单位物质的量的物质所具有的质量,单位为g・mol-1;相对原子质量的指原子的质量与0.012 kg C-12的1/12的比值,没有单位。但两者在数值上是相等的。

1.2外延把握不准

物质的量表示含有一定数量粒子的集体。是计量原子、分子、电子、中子或离子等微观粒子的一种基本物理量。但初学者往往会把宏观物质用物质的量来表示:如1摩尔大米,5摩尔大肥猪等错误概念;22.4 L・mol-1是特指在标准状况下的气体的摩尔体积。气体摩尔体积的定义是单位物质的量的气体所占的体积,只能应用于气体。学生常认为标准状况下1 mol水的体积为22.4 L,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1.3在概念之间无法建立有意义的联系

阿伏加德罗常数指的是1 mol任何粒子的微粒数,符号为NA。即指0.012 kg C-12中所含有的碳原子数,近似值为6.02×1023。不能把相对原子的质量、阿伏加德罗常数和物质的量的概念相联系。

1.4在问题解决中不能调用相关概念

在有关方程式和一些基本计算中,运用物质的量进行计算,既方便又快捷。许多高一学生尽管对有关物质的量的公式早已滚瓜烂熟,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却不能正确应用相应的公式和原理来解题。例如,先把物质的量转化为质量,再换算成物质的量或气体的体积的同学也大有人在。

在物质的量的教学过程中,对知识的横向联系和综合程度的要求提高,在能力上要求从形象思维向抽象思维飞跃。 多年的教学实践表明,由于接触化学时间不长,学生很难将化学中的概念、事实、理论进行有机结合,他们头脑中的化学知识往往是彼此孤立的、零散的,不易形成较完整的化学知识网络结构。这就要求教师在物质的量的教学中,采取一定的教学策略帮助学生形成较为完整的认知结构,实现意义学习。

2 概念图在物质的量教学中的优势

心理学表明,理论知识的学习过程是学生通过积极的思维活动,对各种各样的具体事例进行分析、概括,从而把握同类事物的共同关键特征的过程[1]。 物质的量的概念贯穿于整个高中化学教学的始终,特别是在化学计算中它更处于核心的地位。概念图作为一种能够有效促进概念间知识联系、加强概念间理解的教学工具,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帮助学生发展一种理解化学概念和现象的整体性知识框架。可以避免学生对知识的死记硬背,实现知识点之间的贯通理解和转换, 有利于认识事件的本质和规律,构建知识网络结构, 提高学生的知识迁移能力。概念图在支持物质的量的教学方面具有以下优势:

(1)形象性:概念图能够以简洁明了的图形形式,表现物质的量理论复杂的知识结构,从而形象地呈现物质的量、阿伏加德罗常数、摩尔质量、物质的量浓度、气体摩尔体积等各概念知识点之间的联系。

(2)整体性:物质的量的教学是抽象的,对高一的初学者来说是易混淆、难理解的。利用概念图能将该知识以整体的、一目了然的方式呈现出来,有利于学生全面理解相关的概念。

(3)综合性:“物质的量”的知识理论性较强,抽象程度高,经常有很多学生面对综合性问题束手无策,即使经过大量训练,效果仍然不理想。历来被认为是造成学生成绩分化、学习困难的重点知识之一。在教学过程中,概念图作为围绕主要概念来组织综合信息的工具,进行知识拓展,有独特的优点。

(4)层次性:概念图可以通过确定物质的量与其他各概念之间的因果联系,区分物质的量、阿伏加德罗常数、摩尔质量、物质的量浓度和气体摩尔体积,形成概念的层级次序,建立各概念之间的关系,提高对各概念的理解。

(5)经济性:由于在人的信息加工系统中,短时记忆容量有限,因此,人们必须具备表征知识的各种各样的经济方式,以适应这一系统结构的有限性需求。

3概念图的制作步骤和教学分析

以限定型概念图制作为例,概念图的制作一般有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确定关键概念和概念等级。

选定某一知识领域后,找出该主题的关键概念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概念,并一一列出。然后,对这些概念进行排序,从最一般、最概括的概念到最特殊、最具体的概念依次排列。

第二步,初步拟定概念图的分层和分支。

把所有的概念写在活动卡片上,移动卡片讨论概念可能的连接, 按照概念的纵向分层和横向分支, 在工作平台上排列卡片,初步拟定概念图分布。

第三步,建立相关概念的连接。

把每一对相关的概念用短线连接,并在连线上用适当的连接词标明两者的关系。这样,同一领域及不同领域中的知识通过某一相关概念相连接,再经过修改后各概念及其关系就清晰可见,所绘的概念图就基本确定了。此外,还可把说明概念的具体事例写在节点旁。

第四步,反思完善概念图。

对各人绘制的概念图初稿分组进行讨论及补充,构建小组图;然后全班再讨论,综合成一个概念图。随着学习的深入,学习者对原有知识的理解会加深和拓宽,所以要对概念图不断修改和完善,使概念图真正成为知识建构的有力工具。

以“物质的聚集状态”作为教学案例。物质的聚集状态的变化实质是分子等微观粒子间相互作用的变化所致。以固体、液体和气体三种情况的微观和宏观性质的比较以及分子间距离的变化,很自然能引出了“气体摩尔体积”的基本概念。

对全班学生教学前后制作的概念图进行统计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由上表可以看出:

(1)从节点情况看,学生在教学前制作的概念图中的正确节点(即概念),大多数都列出了三种聚集状态的微粒特征、宏观性质、以及影响体积的因素等,同时,还将影响体积的三种因素列了出来。还有一些同学列出了固体和液体相对应的例子,说明大部分学生已基本掌握了概念图的制作要点。由于教材的内容容易让学生接受,通过自学,学生已基本掌握了教学内容。

统计表明,对影响不同聚集状态的粒子数目、粒子大小、粒子间的距离的节点,尤其是气体摩尔体积这一节点有相当一部分同学缺失,甚至出现了错误,其中能举出正确例子的同学很少。说明这一部分内容,学生自学后的掌握情况不好,对影响气体体积的因素没有完全理解,而气体摩尔体积的概念和公式的应用是教学需解决的重点和难点。

(2)从教学前概念图中的命题来看,大多数学生能从物质的微粒特征的结构和运动方式以及宏观性质的形状和能否被压缩的角度进行分析,并用合适的连接词连接,构成正确的命题。正确命题数目的差异主要在影响气体的气体以及气体摩尔体积的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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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一些学生的错误命题,发现在粒子数目、粒子大小、粒子间的距离节点上出现了错误连接。由此可以看出,少数同学在自学过程中没有理解这三种影响因素对不同聚集状态物质体积的影响。

本案例让学生自学、展开讨论,并分析其他同学制作的概念图,学生就易发现自己制作的概念图中的层级结构是否合理;节点和命题是否正确的;所举例子是否正确,还有哪些知识没有理解。教学后学生制作的概念图的正确节点和命题明显增多。主要增加了影响气体体积的外界条件―温度和压强,而且能举出正确的例子。尤其突出的是,许多同学不同程度地标出了三种不同聚集状态影响体积的关系,还有约18.6 %的学生标出了阿伏加德罗定律和气体摩尔体积的关系,这些都是创新性命题。这说明一方面教师的概念图教学策略是有效的;另一方面说明这些学生在尝试着建构自己的认知结构。但有少数学生未能从这方面作出出尝试,原因可能是学生在画概念图时也许更关注的是不同层交或同一层次内部节点和节点之间的命题,而对于交叉层次间存在的命题缺乏思考;还有可能是学生缺乏将概念体系进行整合的意识和能力。

4 研究结论

(1)在学习中使用概念图的学生,所识记的概念数量多,知识点数量大,知识面明显拓宽,使学生既重视基本概念的学习、深刻地掌握知识的内涵,又扩大知识的外延,将概念内涵与外延及分散的概念组成了有机的概念体系,对概念的把握更为准确和深刻。

(2)采用概念图教学策略,学生对知识的保持和提取更为有效,提取的途径增多,在问题情境中能够对知识产生积极、有效的迁移,能够熟练地运用所学的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对学生整体学习能力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知识的迁移应用能力显著增强。

(3)概念图使师生的思路更开阔和清晰,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在课堂上更积极活跃地参与学习;教师的教案更加灵活而篇幅大大减少;学生的笔记更加简明、清晰,更利于学习。

总之,概念图不论是对学生的学习还是对教师的教学,都有着不可低估的教学意义,对提高教学质量、减轻学习负担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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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美)John.Best认知心理学[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0.

[3]袁维新.概念图:一种促进知识建构的学习策略[J].学科教育,2003(4).

[4]王磊.科学学习与教学心理学基础[M].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5]蔡其勇.化学教学中学生科学素质培养研究[J].重庆教育学报学院,2004(5).

[6]张英锋,张永安.新《高中化学课程标准》提高学生科学素养的理念[J].学科教育,2004(11).

[7]吴中英.品味“物质的量”教学[J].化学教育,2004(8).

[8]胡喜丽.中学化学中引入概念图策略的实验研究.天津师范大学教育硕士论文,2005.

[9]张冬梅.中学化学教学测量与评估中的概念图研究.南京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

物理概念论文篇(9)

历史概念是人们对历史事实的概括和总结,它包含着特定的含义。历史概念的种类有人物、事件、文献、典籍、法律、制度、著作、会议、党派、思想、学说,等等。构成历史概念的基本要素根据类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例如,构成历史人物概念的基本要素主要有人物的时代背景、思想和重要活动、阶级属性和历史地位等;构成历史事件概念的基本要素主要有事件发生的原因、时间、参加者、基本进程、性质、对历史发展的影响等。对历史概念的理解比对历史事实的理解更概括集中,更能体现历史现象的本质。对历史概念的理解需要掌握它所包含的特定含义和构成基本要素。

进入高三后,复习课是我们日常教学活动的主要形式,在平时的复习中,如果我们不注重对历史概念的这一最基础的复习要求,则日后定会成为学生提高历史思维能力和解题方面的颈瓶。

例:(2009广东高考)“封建社会”的概念是近代引入中国的。右图所示柳宗元的文章的主题可能是()

A.分封制度

B.王位继承制度

C.郡县制度

D.三公九卿制度

解析:本题考查学生的知识迁移能力。“封建社会”的概念既然是近代引入中国的,那么柳宗元所说的“封建论”,显然不是指自春秋战国时期确立的封建社会的社会形态概念,而应该是“封邦建国”的意思,所以答案应该选A。当然这是我们在做题中的常见思维,但在很多时候,许多学生做选择题多采用排除法排除选项,而采用排除法排除选项的前提就是对概念的正确把握,对这道题如果学生能够正确把握分封制的概念,那么这道题的答案就会不难选出。

可见准确掌握历史概念不仅仅是新课标对我们的要求,更为重要的是在历年来的高考中强化历史概念教学是高考命题导向的要求。在新课程改革和高考改革的大背景下,高考试题思维能力的考查力度在加大已是不争的事实,而由于历史概念便于考查学生透过历史现象把握历史问题本质和自主分析理解问题的能力,在高考历史试题的能力题中占绝对大的比重,因为它可以有效避免学生死记硬背书本理论从教材中寻找文字拼凑答案的应试策略。可以这样说,如果学生对历史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把握不准,是很难正确作答的。

那么如何在高三的复习课中贯彻概念复习、强化学生对概念的理解?我认为首先要理解历史概念的含义和分类。

一、历史概念分类

历史概念反映了历史现象本质的、内在的联系,是人脑对历史事件、历史现象和历史人物的本质特性的反映。历史概念的一般分类是:

一是按其所反映的历史事物的范围,可以分为专指性历史概念(史实性历史概念)和泛指性历史概念(理论性历史概念)。

二是按其所反映的历史事物的内容,可以分为历史人物概念、历史事件概念、历史名物概念和历史现象概念。

形成历史概念的基本方法有:定义法;分析与综合;比较与对比;实例论证(先下结论,然后对得出结论的途径进行分析,从而论证这种结论的正确性)。

案例(以实例论证法为例):展示概念和结论:鸦片战争后,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概念延伸:完全独立的国家、、殖民地、半殖民地、封建社会、半封建社会。事实论证:引导学生回顾《南京条约》、《望厦条约》、《黄埔条约》等内容,后归纳为:由此中国的领土、领海、司法、关税及贸易,开始遭到破坏。我国的领土不再完整;不再独立;封建的自然经济也开始遭到外来资本主义的破坏。从而证明:鸦片战争后,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个结论的正确性。

二、历史概念的教学方法

1.从理论层面上分析。(1)根据概念的复杂程度对历史概念进行分级。三级概念含有较多较复杂的历史知识,构成了历史的主干知识,宜采用分析与综合、比较与对比、实例论证等方法。如“君主专制”这个概念可分为“奴隶制君主专制”和“封建君主专制”,而封建君主专制的上一级概念是“封建制度”,同属一级的概念有“封建文化专制”等,分级之后就可以选取分析与综合、比较与对比、实例论证等方法进行分析。(2)根据概念的能力级别对历史概念合理分类,不同的历史概念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如史实概念可用定义法、讲述法,史论概念多用分析综合法。(3)根据概念的结构把历史概念内部的共同要素(背景、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结果或影响等)和特殊要素(历史人物概念的“经历”要素,历史事件概念的“过程”要素,历史名物概念的“内容”要素和历史现象概念的“状况”要素)指定出来,引导学生学会使用分析综合法得出概念。(4)根据概念之间的种属关系,让学生通过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分析,正确区分相近或相似历史概念,多采用比较对比法和逻辑分析法。如不可以说“辛亥革命了封建制度”,只能讲“了君主专制制度”,因为封建制度是种概念,君主专制制度是属概念,君主专制制度是封建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

物理概念论文篇(10)

一物(本体)的属性是由其本身内部结构等等因素的特点所决定的,并从该物对他物的关系中体现出来。有不同的关系,其属性就有不同的表现。关系有其相对性;属性有其绝对性。违背属性原则,就是抛开物体的内部特点或属性,只注意关系,或把关系当作了属性。

整体的属性不仅体现在对他物的关系上,也体现在对其部分的关系上,而其部分不具备该整体的属性。非整体则相反,其部分仍具备该非整体的属性,其属性仅体现在对他物的关系上。这也是整体与非整体的区别标志。

逻辑学中有一类概念,分为本体(实体)概念、关系概念与属性概念。实际上还有中间状态的概念,分为关系本体概念、属性本体概念与属性关系概念。属性概念一般是独立的抽象词。(注:此"中间状态的概念"的分类是我在逻辑学上的研究成果,原来的逻辑学中没有此新的分类,这是我的知识"产权"。)………

二、关于力学的有关概念

当我们已经获得了事物的属性(本质或本能)的认识(确切的认识)时,就已经是认识的"最终结果"了。然而有许多人好"画蛇添足",还要问什么"为什么"、"是什么"。比如:牛顿第二定律中的外力的反作用力就是物体本身的惯性力(只不过是在其定律里没有反映出来罢了,在我的"惯性力学三定律"里的广义惯性力定律里就反映了出来),是实实在在的"作用"。惯性力,惯性力,就是由于物体本身的惯"性"(属性)的原因对外力的反作用力,这就已经认识到了"本质",就已经是"最终结果了",有人至今还要问"惯性力"是哪来了,岂不"画蛇添足"!………

"力"是纯关系概念。推、摩擦、碰撞等都是作用方式,都是关系词,与"力"加起来还是关系概念,如推力、碰撞力等,并且都有直接作用的涵义。在"由于力"这句话里,不仅指作用,同时还有区别其它类作用的涵义,如区别于热辐射作用等。但人们又常常说"由于力的作用"时,其涵义就容易向错误涵义转化了,无形中会产生力是存在于被作用物之外的某种独立存在的东西的作用,力成了某种"东西"的代名词,此时,力成了"本体概念",这种错误的涵义的转化是在许多人那里经常看到的。为什么有人热衷于"虚构"什么"引力子、斥力子"等等,也有此错误转化思想原因的一个因素。

力学还有一类力,像弹性力、磁性力、惯性力等,叫属性力,是属性关系概念。属性力是指由于物体自身属性的原因,具有某属性的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作用。属性力与前面讲的纯关系的力不同,因为其涵义是作用物的作用的原因,而不是作用的结果与被作用物。然而人们没有此区别之,就造成了一系列的思维的混乱及思维混乱的结果。

我在我的《用我的惯性力学三定律解力学习题》的文章里,提到"接触力"就是"广义惯性力"的涵义,接触力是关系概念,而广义惯性力是属性关系概念。如果在解题时不以属性力而仅以纯关系力来分析,就容易思维混乱。我说用我的新三定律解力学习题可以变得简单明了,也有此原因意思。因为"纯关系"具有"相对性"。没有属性概念的纯关系分析,就容易"相对"迷糊了。有人对"相对论"的理解之所以"相对"不清楚,也是由于不重视"属性"的绝对性。

物体的惯性对外关系的体现有两种,一种就是"力";另一种就是"运动"。力是作用关系;运动是对某物(参考系)的"位置"关系。"关系"就有相对性。之所以在我的广义惯性三定律中,有广义惯性定律;广义惯性力定律与广义惯性运动定律之分,就是由于此哲学前提的结果。

"引力"是什么概念呢?是纯关系概念?还是属性关系概念?说不准,谁也说不准。"引"是属性?如果世界上仅有一个物体,它"引"谁去?"引"是纯关系?那么你还是没有"属性的认识。所以,仅从本节的概念角度,引力就是混乱的概念。然而可悲的是,目前许多人还是舍不得扔下"引力"。扔不下,你的思维还是会混乱不堪!那怪谁?

"场"是本体概念。为什么?就是因为它有不依赖"被作用物"的存在而存在的特点。无线电台所发出的"电磁波"(电磁场)不会因为没有收音机而不存在。有人在给我的E-mail中问我这个力与那个力的存在与否,我没有回答,我也不好回答,因为"力"不是个"东西"(本体),在物体互相作用的时候就存在,没有相互作用的时候就不存在。"引力场"概念还是混乱的概念。而"重力场"概念的涵义应该这样理解:物体有一个"广义惯性"属性,重力场有一个让物体在其中可以表现其惯性(重性)的属性。而绝不是重力场有"施力"于物体的属性。如果你不这样认为,就会造成这样的思维混乱:当你着重从"力"的角度来表达时,"场"就容易变成了"纯关系概念";着重从"场"的角度来表达时,"力"又从何而来?还是回到超距作用的引力那里去吧,而"场"(或弯曲时空?)又没有存在的意义了,而超距作用还是不可理解。如此的混乱结果,在目前的许多书中及许多人的议论中不是经常看到吗。

有人有"力"的传播速度的说法(引力波?),"力"又成了本体概念,又是某种"东西"了,又要虚构什么在"云室"里永远看不到的"力子"了。科学发展的历史中,有多少个虚构的东西,如燃素说、以太等等,其命运怎样了!

我在网上看到了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的庄一龙教授的主页的名为《论惯性和惯性定律》的论文,我觉得是我所看到的关于"引力"内容的所有文章中最接近我的"惯性三定律"的内容,他说:物体在不受外力作用情况下,将保持静止和沿引力等势面的匀速圆周运动。然而可惜的是,又画蛇添足地假设什么"斥力子"。他的定义已经探到了"重力的本质(属性)",已经是认识的最终结果。

如果上面的论述有人有了一定的理解,就会感到"哲学"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了吧。

三、理论就是有内在逻辑的知识"系统"

十多年以前,我对一位有名的研究广义相对论的教授说:我主要是从哲学角度来认识"相对论"的,他很生气地对我说,我不管什么哲学,我计算对了,就是好理论,就是证明了理论。人们都认为爱因斯坦计算对了"星光在太阳附近的偏转角度",有人就认为证明了他的广义相对论,那我就感到纳闷了,爱因斯坦在没有建立他的广义相对论之前就发表过名为《论引力对光线传播的影响》论文,其论文中就已经计算了其"角度",那么,此"角度"的证实是证实了此论文理论,还是证实了后来的张量引力场方程及时空弯曲的理论?当我们把广义相对论归于理论物理学的时候,我不反对把运用数学方法的物理学叫理论物理学,但容易给人们一个误导:理论就是数学方程式,进而扩大化以后,就容易造成认识上的偏激,忽视了对理论基本概念的注意,忽视了理论内在的概念间的逻辑关系,然而,之所以叫理论,其最重要的方面就是概念及概念的逻辑关系。一个理论的数学方程式推导得再巧妙,什么"严格解"再严格,如果其概念及概念体系如此地"混沌",能算是个"严格"理论吗?没有确切的物理涵义的数学方程式是物理学吗?不还是数学吗?爱因斯坦的引力场方程式中的能量动量张量项,没有确切的物理涵义,能是成功的理论物理学吗?抛开狭义的"理论物理学"的理论涵义,广义的科学理论的含义应该是有内在逻辑的知识"系统"。既然是"系统",就意味着是有诸多要素的有结构的"整体"。所以,理论的证实问题是很复杂问题,之所以科学哲学家们有"好的理论"与"差的理论"之分,而不说有"正确的理论"与"错误的理论"之分,就在于此理。(有人会问:地心说与日心说就是对与错的理论,怎么解释?这两个学说不是关于"属性"的理论,仅是现象层次的"判断性质"的学说。)单纯的一件客观事实的"证实",不能简单地就能证明理论,也许仅证明了该理论中的某一个要素。"太阳每天从东方升起"这一客观事实是证明了"地心说"还是证明了"日中心说"?"光线在太阳附近的偏转"这一客观事实是证明了"时空弯曲"还是证实了太阳附近有"光折射媒质的存在"?

四、作为结尾的箴言:

(1)我们现在关于"引力"方面的探讨,基本上都是以牛顿的"惯性"为出发点的探讨,这就是构成"外力"观的根源之一(认识论方面的根源,我在适当的时候再说一说。)。外力观的错误就容易引发这样的恶性思维因果链:外力是由另外的"东西"造成的,另外的"东西"的运动状态的变化,又是由另外的外力造成的……,没完没了。那些人的人为"虚构"的"粒子"不就是如此恶性思维因果链的结果吗。如果你看到有人还"虚构"什么粒子,你就可以追问他,那"虚构"的粒子的运动又是由什么力造成的?所以,总得有一个不靠"外力"而靠"自己"的属性而"主动作用"的东西。我的惯性三定律中的"重力",就是靠"属性"(广义惯性)主动作用的(就是原动力,主动与被动是相对的。)。(要坚持从世界本身来说明世界!)有人说"力是改变物体运动状态的原因",这是最容易造成思维混乱的提法。准确的提法应该是"外力是改变物体"惯性"(已经是广义惯性)运动状态的原因"。如果谁还以牛顿"惯性"观念来理解我的"广义惯性",那当然不容易了,但是只要"重新"换一个出发点,就非常容易(脑筋急转弯)。我说中学生就容易理解,就是因为中学生还没有完全形成牛顿"惯性"的"思维定势"。

为什么现在许多人总想把"四种相互作用力"统一起来,不就是总感到这"四种相互作用力"有什么共同的"东西",又说不清道不白是什么"东西"。实际上不就是因为都是"纯自然"的吗,不就是都是靠"属性"而作用的吗。为什么不考虑把"碰撞力"也加进入"统一"的行列?就是因为"碰撞力"不是"属性力",是作用方式力。那是不是它们的属性是共同的呢?我的看法,这不可能。都分别是"宇观、宏观与微观"的"东西",怎么能有共同的"属性"。"惯性"与"重性"可以统一。如果四种相互作用力的"属性"不能统一,那还要统一它干嘛!

(2)如果你把科学也当作"信仰"的话,你就应该有这样的信条:世界上没有神秘的东西,你之所以感到神秘,是因为你还不了解他。不了解就神秘,神秘了就复杂。如此神秘复杂的理论你就觉得"高深"了。如此"高深"的理论也就成了"专家"们的"专利"。

(3)都知道自然科学是揭示大自然规律的学问,但现有的自然科学知识是否都是对大自然规律的认识则是另一回事。问题是哪些知识是真的揭示了大自然的规律,哪些知识又是由于人们的认识的局限性及错误而成为强加于大自然的东西且成为阻碍继续认识大自然规律的东西,这也许是永恒完不成的课题。

(4)有人说:提出问题比解决问题更重要。问题是什么问题。有大量的问题是在"错误"的前提下提出的,反而成了"科学"的垃圾。这在目前"相对论"的大讨论中不是经常看到的吗。

参考文献

[1]马英卓:引力是产生出来的,〈科学〉(科学美国人中文版)杂志,1998年第五期。

[2]马英卓:引力与广义力学、整体天体,〈科学〉(科学美国人中文版)杂志,1999年第三期。

[3]马英卓:惯性力学与整体科学体系,《科学》(科学美国人中文版)杂志,2000年第七期。

[4]马英卓:等效原理的对与错,《当代物理世界-物理论文集》网站。

物理概念论文篇(11)

关键词:认知 概念隐喻 文化共性

中图分类号:H006 文献标识码:A

一 概念隐喻

长久以来,隐喻一直被定义为一种修辞手段,看成是语言的一种偏离现象。美国认知语言学家莱考夫和约翰逊(Lakoff & Johnson)在他们的著作Metaphors We Live By一书提出了概念隐喻理论:认为隐喻普遍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不但存在于语言里,也存在于我们的思想和行为中。我们赖以思维和行动的一般概念系统,从根本上讲是隐喻的。在概念隐喻的理论框架下,隐喻就是以一个认知域的经验来理解另一个认知域的经验,源域的部分特点被映射到目标域上。隐喻的本质是通过另一类事物来理解和经历某一类事物。莱考夫和约翰逊的概念隐喻理论主要研究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的、系统化的常规隐喻。他们把隐喻分为三类,即结构隐喻、方位隐喻和本体隐喻。但笔者认为,莱考夫和约翰逊对于隐喻的分类并不十分严密,有许多习语性隐喻难以归入其中,为隐喻的讨论带来了不便和混乱。莱考夫的概念隐喻主要是关于抽象事物的概念隐喻,而传统的习语性隐喻主要是关于具体事物的概念隐喻的表达,是对具体事物的形象化的认知。因此,广义的概念隐喻应包括抽象概念隐喻和具体概念隐喻。隐喻与文化密切相连,隐喻的文化本质往往通过概念隐喻表现出来,尽管英汉语在语言和文化上存在很大的差异,英汉概念隐喻仍表现出一定的文化共性。

二 英汉抽象概念隐喻的文化共性

概念隐喻的文化共性是指在两种不同的文化中同一隐喻概念具有基本相同的隐喻意义和文化内涵。英汉隐喻的文化共性是由多种因素促成的。共同的认识规律、类似的生存经验以及相同的生理特征促使人类语言中的基本语义概念具有一定的共质性,这种共质性不仅表现在词语的外延意义上,而且还表现在词语的内涵意义上,从而促成不同文化中的隐喻有一致性。因此,隐喻可以折射和传递文化共性,体现出英汉隐喻中存在着一定的文化重合现象。

Lakoff等的隐喻概念是反映一些抽象事物的关键性特性和本质属性的思维方式,是人类思维中所共有的。下面分述Lakoff的概念隐喻中所体现的英汉隐喻的文化共性。

1 结构隐喻

是指人们在认知世界时常用一种已知的概念来构造另一种未知概念的隐喻。在结构隐喻方面,英汉语文化中都存在着“辩论是战争”(Argument is a war)、“时间是金钱”(Time is money)、“爱情是旅行”(Love is a journey)等概念隐喻,以上各例是英汉民族及文化中共有的根隐喻,都使用了相同的隐喻概念来看待辩论、时间和爱情,这种共同的认知造就了相同的隐喻模式。尽管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这类隐喻的存在不易察觉,但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思维习惯和话语表达,派生出许多隐喻表达方式,如在Argument is a war这一概念隐喻作用下,人们用对待战争的概念去认知辩论,争论就是一场舌战,人们相互攻击对方的观点并为自己的观点辩护,反映出了英汉语言中辩论概念的文化共性。

2 方位隐喻

是指参照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空间方位而组建的一系列的隐喻。在方位隐喻的使用上英汉也表现出惊人地相似。如人们常将上下、前后、深浅、里外、中心、边缘等具体的空间概念投射到情绪、心理状态、身体数量、社会地位等抽象的概念中,从而产生了用具体概念表达抽象概念的隐喻。例如:I’m feeling up,He fell into a depression. He’s been down ever since he heard the news.汉语中也有类似的表达:“我感到非常高兴”,“他情绪很低落”等。由于英汉语言中共同的根隐喻Happy is up, Sad is down,听话者能够比较容易理解上述英语隐喻,甚至没有意识到存在这些方位概念隐喻,因为这种表达几乎与汉语完全重合,汉语中还有“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的隐喻表达。

3 本体隐喻

是用关于物体的概念或概念结构来认识和理解我们的经验,将抽象的概念喻说成具体的物体。英汉本体隐喻也有类似的文化表达,最典型和具有代表性的本体隐喻是容器隐喻:将本体(田野、地区、视野、事件、活动、行动、状态、等)视为一种容器,英汉语中都有“困境是容器”(Trouble is a container )、比赛是容器(Race is a container)等概念隐喻及其表达式,如We’re out of trouble now (我们摆脱了困境),Are you in the race on Sunday?(周日你参加比赛吗?) The ship is coming into our view(轮船正进入我们的视野)等,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英汉民族在思维文化方面的共性。

三 英汉具体概念隐喻的文化共性

认知科学已经证明,人类是通过隐喻认识世界的,也许早期的人类是从自身开始认识世界的,把自己当成衡量一切的标准,所以,反映在语言中就产生了一些用人的情感、特征、行为的概念去体现自然现象、植物、动物及无生命的物体的隐喻,如“花儿绽开了笑脸”是概念隐喻“植物是人”的表达式。最明显的例子就是用人体各个部位的词语描述客观世界的其他物体,例如mouth的隐喻用法:the mouth of a river(a pocket,a bottle ,a volcano,a bag,a tunnel.)可以喻指河口、衣袋口、瓶口、火山口、隧道口。Tuner(1993)注意到有些隐喻概念在长时间的使用后,会表现出一种逆转的趋势,即原来的始源域变成目标域,原来的目标域变成始源域,因此,英汉语言中都形成了Human beings are animals(人是动物),Human beings are plants(人是植物)的概念隐喻,并且它们的表达式形象生动、数量巨大。例如:He just parrots what other people say.(他只是鹦鹉学舌),My love is like a red,red rose.(我的爱人象一朵红红的玫瑰)等隐喻表达式都体现了英汉相同的隐喻文化含义,英汉民族都喜欢把植物的某种自然属性和人的特性联系起来,对某些动物如dove,lark,ass,bee,monkey等有共同的隐喻文化认知。英汉习语中大量的动植物隐喻呈现了英汉文化的共性。

四 结语

总之,认知语言学认为,人们在对周围的世界进行解读和识别时,遵循的是一种体验哲学。由于人类拥有相似的认知结构、类似的生存经验以及相同的生理特征,扎根于不同文化中的概念隐喻表现出一定的文化共性,体现了英汉文化的共核部分,构成了不同文化相互理解的基础,必然有利于跨文化信息的顺利传递和英汉文化之间的交流。

参考文献:

[1] 董莉:《中西隐喻的文化含义之比较》,《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