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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意义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4-03 09:49:17

艺术意义论文

艺术意义论文篇(1)

谈到艺术,我们毫不犹豫地可以说出一系列艺术作品,同时我们可以举出无数的艺术家。但是,当我们真正追问是什么使他们(它们)成为艺术家和艺术作品的问题,艺术的内在本质究竟是什么时,我们又变得茫然起来。艺术是什么?对于此,前人已经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回答,而且接着他们的思考,我们仍可以继续回答下去。在前人已经提出的所有解释中,任何一种解释都不是没有道理,但是任何一种解释也并不是有道理,我们即使将所有的解释加在一起也还无法说明什么是艺术。

“艺术是什么?”这一艺术定义问题本身作为一个传统的形而上学的命题,与“美”的定义等问题一道,在西方现当代美学尤其是英美分析哲学美学中成为一个主要的问题,并且已被认为是一个没有实体的自我循环的假命题而多被诟病。此前从狄尔泰已经开始对艺术的本体问题不作追寻,他的探讨退出了本体问题而讨论艺术的意义。他认为艺术在上下文中才有意义;艺术在特定的历史中才有意义;艺术在人们的兴趣(关注)中才有意义,因此不存在没有前提(先决条件)的艺术。分析哲学的先驱乔治·E·摩尔认为,“美”不是一个自然客体,故不能采用像自然科学下定义的方式来加以界定,而只能采用直觉来把握;早期维特根斯坦也认为美属于不可言说的东西,对不可言说的东西,人们只能保持沉默。著名分析哲学家艾耶尔则断定,由于美学的命题基本上没有实指,所以都是“妄命题”。因此,美国美学家莫里斯·韦兹和肯尼克,都根本否定给艺术下定义的做法,宣称艺术是不可定义的。所以,在这些理论来看,艺术什么也不是,什么都不是的就是艺术,艺术的本体在它的宾词后没有成立的可能性。

但是这种没有可能的可能性,恰恰是我们思考的起点。对艺术的本质问题的追问的不可置否性,在现代艺术中显示的最大意义,就在于它显示着并不具有实体的艺术,也就是这种无有的存在,如何在人的心灵中变现为实体的艺术活动、艺术家和艺术作品。很显然,面对“什么是艺术”这类问题,我们并不是要放弃对艺术的追问,而是要改变这种本质主义的追问方式,必须首先思考艺术之为艺术的心灵特质,放在对人的艺术活动的考察上,使我们的思考直接从“什么是艺术”的问题前的问题开始。通过艺术活动的分析,进而从艺术作品、艺术家、艺术接受等所有的艺术活动的相互关系,也就是艺术与心灵的关系中去寻求艺术的意义。

一、艺术和艺术作品

探讨艺术问题,通常我们首先从分析艺术作品入手。根据经验,我们很容易判断出艺术品与非艺术品,我们在聆听音乐、欣赏绘画、阅读小说、观看舞蹈等艺术活动中,不假思索地认为它们都是艺术品,而且我们会有意识地去评判它们的艺术水平的高低。但问题也就随之产生了,我们凭什么说它是艺术品或是非艺术品,如果作为艺术品,它们的水平高下是如何确定的,我们判断的基准在于什么,也就是说,艺术作品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内在含义也就是,在我们所面对的众多物品面前,如何判断哪个是艺术品,艺术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被称为艺术品,我们怎样确定艺术品的水准的高低。显然,我们通常的判断是建立在对作为艺术品的基本构成的涵义的理解上,这种判断在我们当下的话语系统中是有效的,比如在特定的时限或氛围中,可是一旦超出这个范围,问题可能会变得复杂起来。究其实,我们对艺术品和非艺术品的追问,回到根本上也就是对艺术问题的追问。因为我们在划分艺术品和非艺术品时,我们已经存有了艺术的观念在指导着我们这样做,不管这种观念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地支配着我们。这就是说,我们对艺术品本身的追问,也就隐含着对艺术问题的追问。所以,探讨何为艺术作品的问题,实际上也就成了艺术探讨的奠基性问题。但这一探究从一开始就显得困难重重,问题遍布。

自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开始的艺术“模仿说”是雄霸西方千年的艺术理论,模仿说被作为经典的艺术理论在东西方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但实际上这一理论是直接以艺术作品为逻辑起点来探讨艺术的。柏拉图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理念,现实世界是对理念世界的模仿,作为艺术的艺术品又是对现实世界的模仿,这种模仿也就是不真实的、虚幻的。另一位哲人亚里士多德则肯定了现实世界的真实性,因而也就肯定了模仿它的艺术的真实性。后来古罗马美学家贺拉斯也继承了艺术模仿说,直到17世纪,古典主义艺术家们还提出了“艺术模仿自然”的原则,以再现现实为宗旨的现实主义文艺可以说是模仿说的最高发展阶段。虽然,随着西方现代艺术的崛起,在各种全新观念的冲击下,这一理论遭受严重的挑战而变得如此不堪,但在我国当代的一些僵化和陈旧的艺术理论中还有极大的市场,以一种变形了的“反映论”艺术观的面目出现。这一理论探讨的是艺术的本质问题,但实际上却是从艺术作品的问题开始的,分析了艺术作品和自然、理念、事物的关系。模仿说把艺术与现实世界联系在一起,把艺术看成是再现和认识世界的一种特殊的方式,从艺术作品产生的源泉来把握艺术本质。然而,其根本问题在于,一方面它把艺术局限于“模仿”世界的认识论范围;另一方面,它忽视了艺术创造的主体性。根本的问题也就在于把对艺术的探讨以艺术作品为逻辑起点,这样自然就把艺术的问题置换为艺术作品的问题。显然,严格地讲,艺术和艺术作品是有差别的,这样一来问题就变得含混了起来。

因此,从艺术作品作为逻辑出发点来探讨艺术的本质的主要问题就在于,这种探讨首先就预设了艺术是一种现实的存在,认为艺术品是一种区别于自然、理念等的存在物,然后去探讨它和世界的特殊的联系。但在这其中有两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其一也就是我们在前面提到的,在艺术之所以成立的预设中也就包含着艺术之为艺术的本质主义假定,反过来正因为有了这种预设和前提,艺术作品才得以成立和显现。显而易见,这自然就导致了对艺术的真实意义问题的掩盖,其所探讨的出发点即逻辑起点是艺术作品而不是艺术,但我们可以进一步追问,这些艺术作品存在的逻辑前提又是什么?艺术作品是怎样从世界中剥离出来的?我们怎样认定这些悲剧、史诗、雕塑等就是艺术作品而不是其他?这样,艺术的意义的真正问题就掩盖在本质主义的预设之中了,艺术的问题就变为艺术作品的问题。其二,既然艺术作品是艺术的现实存在物,它是对世界的模仿,它所体现的是艺术作品和世界的关系,那么,在这种关系中,艺术家作为这种活动的直接介入者,他的意义又何在呢?艺术家在这种模仿世界或理念的活动中,不介入自己的任何理解而机械、本真地模仿自然或再现理念,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反过来,恰恰是艺术家的活动,使得本真从遮蔽中绽出,使得艺术作品充满了生气,这样,艺术家的活动正是决定艺术作品水准高低的主导因素。所以,单方面地从艺术作品出发来探求艺术问题,显然就掩盖和遮蔽了艺术的最基准的问题。也就是艺术的意义的真实问题。

艺术模仿说以艺术作品与世界的关系为其探讨的主要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艺术的这种无限多样的自由创造性,因为它一味地强调艺术和现实世界的完全的符合。但事实情况是,艺术就是艺术,它和现实就是不一样的,绘画中的颜色在现实中我们可能根本见不到,小说总归是一种编造的故事,但它们却又实实在在地影响着人,使人神情激荡,思绪飞扬。为什么又会如此呢?显而易见,用艺术作品和现实之间的这种生硬的关系来说明这些问题,已显得极为力不从心了。这样,就使得我们不得不又向前迈进一步,把探索的目光聚焦于艺术作品的现实来源,也就是艺术的制作者,即艺术家。

二、艺术和艺术家

艺术家,通常认为,就是艺术的制作者。艺术首先是艺术家制作出来的物品,自然地,是艺术家使艺术成为艺术,没有艺术家,艺术似乎是不可能的,艺术家以及他的艺术制作活动是艺术的主导因素。逻辑地看,艺术活动首先是艺术家的制作活动,艺术作品也是艺术家的制作活动的最后结果。

随着西方近性主义的高扬,人的价值,个性自由,人的主体性等问题得到了普遍的关注,浪漫主义艺术潮流也随之勃兴,艺术强调艺术家个性的自由张扬和展现,自由、创造、天才等概念成了这种潮流的主导性范畴,艺术家成为艺术的主导因素。与之相应的是艺术“表现说”对传统的“模仿说”的反叛。18、19世纪的浪漫主义思潮,标榜“自我表现”,冲破了“模仿说”的罗网,“表现说”于是兴起。表现说批评模仿机械复制,强调艺术必须以表现主体情感为主。康德最早提出“天才”论,强调艺术是天才的创造和表现,提出天才是和模仿精神是完全对立的观点。在康德的先验哲学中,主体性问题被强调到了极致,人是目的的问题是康德哲学的基本出发点,这样,他就是从艺术家的活动出发,肯定了天才和创造在艺术制作中的巨大意义,他认为天才是一种天赋的能力,这种天赋因素是艺术的决定因素,这样艺术家在艺术制作中的作用被康德充分地加以肯定了。德国浪漫派画家德拉克洛瓦认为,人即使练习作画,感情的表达也应该放在第一位。德国直觉主义哲学家柏格森认为,诗意是表现心灵状态的。意大利表现主义美学家克罗齐更是干脆宣称艺术即直觉,即抒情的表现。表现说把艺术本质同艺术家主体情感的表现联系起来,突出了艺术的审美特性。中国的言志说、心生说和缘情说大致上是与表现说相类似的观点。较之模仿说,表现说不是从艺术作品而是从艺术家作为逻辑起点来探讨艺术的意义问题,更明确地来说,就是把艺术家的情感作为艺术的核心和关键性问题。但同样可以看出,在这种以艺术家以及艺术家的情感为主导的艺术问题的探讨中,照样包含着对艺术更为极端的本质主义化的倾向。

首先,艺术活动是以艺术家为主体的活动,我们绝对不否认艺术家对艺术制作活动的意义,正因为艺术家的存在以及艺术家的制作活动的水准的高低,就自然决定了艺术作品的产生和水准的高低,否则那些非凡、伟大的艺术作品是不会产生的。但是,我们把问题拓展开来看,如果说,艺术家的制作的结果是艺术作品,推而广之,就是艺术。那么,是什么使得艺术家的制作得以成立?也就是说成为艺术作品,成为艺术,是他赋予的他的制作品的风格,还是情感,还是其他?这些都无法说明这一问题,而且会使问题再一次陷入到循环论证中而无法自拔。进一步的问题也就是,在艺术家的制作活动开始之前或进行中,他是否明确或已意识到他正进行着艺术活动,是否明确他的制作的结果将是一件艺术品而不是其他,如果是这样,那他已经就是按照艺术的模式和规则来进行艺术产生,那么,艺术的创造性又怎样灌注其中,艺术家的主体性又如何体现出来呢?这些问题又涉及到了艺术的意义问题,这就促使我们从其他方面而不是从艺术家出发去探究。显然,从艺术家为逻辑起点来探讨艺术的意义,认为艺术家就是艺术的立法者,艺术家使艺术作品得以成立的观点,同样使得问题简单化了。不难发现,艺术创造并非艺术家为遵守规则而遵守规则,实际上只是为了某种艺术创造才去遵守这样或那样的规则,艺术家不是遵循了某些规则而成就了艺术。因此,需要有另一种线索来研究艺术家是如何赋予艺术品的艺术性或者艺术质量以及艺术规则的艺术质量。

其次,艺术是一种以情感为主的活动,情感的激荡构成了艺术活动的基本意义。但是,如果仅仅承认只有艺术家具备情感的表现能力,只有艺术家的天才能力才能超越事物的表面,捕捉到那最为动人的情感,那么,问题是这种情感能表现出来吗?即使能够表现,我们又如何体验到这种表现呢?这里问题还是不少。正如我们前面已否定的,艺术本来什么也不是,我们不要试图给艺术负载什么文化、情感等的因素在其中,但情感表现主义却把模仿说中的再现自然或理念暗换为表现情感,这种情感中心主义,实际上没有什么大的突破,反而以一种模糊的情感来惑乱视听,使艺术被一种不知所云的神秘主义面纱所笼罩,或是成为肤浅的弗洛伊德主义者的某种阴暗、病态心理的暗示,把崇高的艺术变成了类似原始巫术一样的神神道道的东西。本来情感使艺术充满活力,但情感表现主义所要求的情感的意味和表现,实际上是对情感的一种贬低和严重的曲解。

从艺术家出发探讨艺术的基本思路是,因为存在艺术家,艺术才成为可能,不管来自于理念还是自然,还是表现历史、情感等,它的一个基本的前提是艺术就是艺术家的制作。其中关键的问题是,就是艺术家以及他们的这些有意识地向自然或理念模仿或是表现情感的活动,艺术才赖以成立,艺术品才从自然中分离出来。这样,艺术家成了艺术制作的主体,相应地,艺术家之外的与之对立的自然、理念或情感则成了艺术的源泉和来源,是为客体。这是一种表面化的探求和本质主义的预设,因为根据这一观点,我们自然可以推出,在艺术之前,已经存在着所谓的艺术之为艺术的实体,不管它是在自然或是理念、历史、甚至情感之中,只不过是艺术家把它抽取出来而已,艺术家在这里扮演的是一个抽取的角色。这样,自然而然就形成了两个对立的因素:艺术的本体和艺术的诸现象,即艺术作为艺术的本质和艺术家、作品等,艺术之为艺术的东西自然地隐藏在事物背后,艺术家将它开掘出来,艺术家就成了艺术的代言人。

以艺术家为逻辑起点出发对艺术的意义的追问,使得艺术的意义探寻问题向本质主义更深地推进了一步,沿着这一思路下去,艺术欣赏或艺术接受就成了二次开掘的工作,作为艺术接受者的活动就是猜谜式的或是破译密码式的工作,我们面对艺术,就要愁眉难展、费尽心力地再次去找寻艺术家植入到艺术作品中的这种意义,但是,是否存在这种永恒的意义呢?这种寻找意义的活动是否构成了艺术活动呢?这种寻求意义的意义又是什么?解释学艺术理论便试图从艺术接受方面来完成这样的工作。

三、艺术和艺术接受

当从艺术作品和艺术家出发对艺术的探讨充满问题时,大家不约而同地把目光聚焦于以往的理论中关注甚少或根本没有关注的艺术接受问题上来。艺术接受包括艺术接受者及其接受活动,是对艺术作品的一种体验、感悟和评价;在这种接受活动中,通过对艺术作品的现实的存在的感受和思考,我们可能会和艺术作品一起构成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世界,获得一种情感上的体悟和评价。显然,这不单纯是个体当下的评价、接受的行为,同时也是在文化和文明的作用下产生的行为。因为这种接受、评价、体验的行为的复杂多样性和易变性,就使得这一过程变得更加扑朔迷离而难以把握,所以,因其无序性和随机性的特点,以往的研究多不予关注。但它确实是艺术活动中十分重要的组成因素,而且是艺术活动的直接发生者。20世纪以来的解释学艺术理论便试图以此为出发点来读解艺术、艺术作品。

解释学艺术理论把艺术接受作为艺术活动的主体,其基本观点在于强调从艺术接受者出发的对“文本”阐释和读解的多样性,肯定了艺术接受中“前结构”和接受中的误读和解释的合法性,由此达到对传统的艺术理论所认为的艺术的中心意义的消解。解释学艺术理论从艺术接受出发探讨艺术,是针对传统的艺术表现论而言的,这一理论首先要询问的是艺术中究竟有没有这种恒定不变的意义中心,作为艺术接受活动的实质究竟是不是对这种恒定的中心意义的寻找。在这一前提下,他们认为,在艺术接受活动中,这种“前结构”,也即“历史视阈”是影响接受的基本因素,它构成一种“合法的偏见”,所以,对于接受来说,不存在所谓的与文本符合或发现中心意义的问题,而是由文本和接受构成了另一个世界,在这一世界中,文本向接受者敞开,接受者也向文本敞开;故而,艺术接受中对艺术的理解,不是要指向那意义,进入艺术之中,绝对占有艺术所构成的世界,而是将自己是“非现实化”,将自己“暴露”给文本;在艺术接受中,是力图和自我构筑的“他者”不断地对话,形成一个不同的世界和新的视野。所以,解释学艺术理论强调艺术接受对艺术的意义,不但主张艺术接受者对艺术意义的占有,而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这种占有对接受者自己的创造和激发。这样,传统的艺术的永恒、普遍的中心意义消解了,艺术不再是反映现实或表现情感的东西,它没有普遍的标准,永恒的意义,一切都在解释和对话中不断地展现,不断地开启着新的世界。在这一理论中,他们提出“读者中心主义”的口号,力图解构艺术作品、艺术家的在艺术中的意义,这样,艺术作品的范围大大扩展,艺术家的创造不再对作品具有决定意义,甚至作者彻底地从接受视野中消失了。

但解释学艺术理论的局限也是显而易见的,果真像他们所描述的,任何文本,在认识视界中是真理,而在审美视界中是艺术,全由接受者的读解来决定,那么,艺术的意义的规定性几乎等于零。这样,艺术创造、艺术家甚至纯粹的艺术作品都会从人们的视阈中消失,我们可能面对的一切都会成为艺术的世界,我们的一切活动都可能会成为艺术化的活动,在我们随意性的指称中,艺术就诞生了,那么,艺术还有什么意义和规定性而言呢?所以,这又不得不迫使我们把问题引向纵深。

从艺术接受出发来探讨艺术的意义,对艺术的本质和中心意义的消解,强调艺术接受的意义,从而强调艺术阐释的多元化和不确定性,这是现代哲学对传统形而上学的反叛在艺术理论中的体现。这样,在艺术接受的误读和敞开中,“我”和“艺术”构筑着世界,艺术活动成了艺术的意义探究的核心,艺术经验和审美经验则是艺术中主要强调的因素,对艺术的意义的探讨就直接指向了人的心灵的意义的探讨。在这里,艺术不再是模仿现实或理念等事物,或不再是情感的不断表现,艺术没有这个必要,艺术的意义变成了一种行动,一种构筑着“别样”世界的活动,艺术的意义在于将自己“暴露”在世界中,世界向自己的一种展开和敞亮,正是在这种沉沦和上升中,艺术的意义开启了。所以,解释学艺术理论引人注目的地方就在于将艺术的意义的探讨最终指向了艺术活动,指向了人的心灵。

四、艺术和艺术活动

从前面的分析我们看出,不论是模仿说还是表现说,不管是从艺术作品还是从艺术家出发来探讨艺术,都包含有一个不可克服的问题,都企图从让艺术来负载一些什么东西在里边,不论是作品中对世界的反映,或是艺术家感情的宣泄,都试图把理念或情感的内质强加给艺术,这是一种本质主义对艺术的否定,它在给艺术赋予一定的本质的时候,恰恰就将艺术彻底背离了。所以,我们认为,对艺术的意义的阐释的最大的问题是极端的知识化。人的任何活动都有相应的知识,归纳性的、解释性的或是反思性的等等,艺术作为人的一种活动,也被限制在知识的规范中了,这在很大程度上应该归咎于美学理论。作为艺术的规范性理论,美学理论已严重地背离了艺术,由于它过分的和极端的知识化倾向,使艺术被淹没在空洞的理论中。而要试图探讨艺术的意义,除了摆脱这种空洞理论的束缚外,最主要的还在于溯本逐源,从艺术活动的本初谈起。而解释学艺术理论的努力则扭转了这个方向,它更重视艺术是一种活动,在这种阐释的行动中,艺术和接受对自我和世界的意义的构筑和开启。因此,我们强调,艺术什么也不表现,什么也不反映,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的就是艺术!所以,对艺术的意义的探讨,从艺术作品、艺术家或是艺术接受出发,最终都要归结到对人的艺术活动的探讨中去。

艺术活动的根本所在就是构筑另一个世界的活动。我们之所以提出艺术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的就是艺术的极端的观点,并不是彻底的虚无主义和相对主义的遁词,而是要彻底否定所谓的艺术批评和美学理论对艺术是什么的概念化和知识化的思考,艺术开启的本来是一个非凡别样而不同平常的世界,而我们的理论总是试图将它纳入到我们正常的世界中来思考,这就从根本上将艺术背离了。所以,我们所要否定的就是对艺术是什么的提问。因此,问题最后会变为艺术可能的意义,艺术能够给予什么的追问,而这种追问只能再回到艺术活动中去探究,因为艺术活动是艺术的基本的和原初的起点。

如果我们以艺术活动作为艺术的意义问题的起点,那么我们又如何来描述艺术活动呢?人的活动纷繁复杂,究竟那些属于艺术活动?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又会变得困惑。但是,我们先验地认为人就是一个活动的主体的话,那么艺术活动也就是人的所有活动中的一种,这种活动的特殊性在于,它是一种再造另一世界的活动,它是一种心灵构筑意义的活动。

艺术意义论文篇(2)

“情”在中国古代文学艺术中具有原创意义,它既是中国古代文学艺术的本质规定,又是这本质规定的由来。

一、体验的世界与世界的本真

中国古人的世界建立在情感体验的基础上,情感体验的世界是“天人合一”的世界。中国古代艺术在这样的世界中形成与发展。

1.“情”在中国古代文化中的原创性

从艺术文化学的角度说,文学艺术从属于文化并规定于文化,因此,阐释“情”的文化原创性,同时也就是在揭示“情”的文学艺术的原创意义。

原创的含义不仅在于本质规定,更在于本质生成。把“情”提到中国古代文化的原创位置,是指认中国古代文化的缘“情”而生与缘“情”而立。

缘“情”而生,是说中国古代文化是其先民及后来者情感生活的产物。这涉及生存论及文化学的基本问题,即中国古人的生存就是情感体验的生存,中国古代文化也就是情感体验型文化。

把中国古代文化指认为以情感体验为特征的文化,这可以说是百多年来,中国古代文化学研究与生存论研究在不少学者中日渐取得共识的一个基本观点。如中国现代较早的文化反思者之一梁漱溟,基于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切体验,提出中国传统生活与传统文化的重心在于“家”,在于“家”所特有的情感关系,由“家”的情感关系扩延至社会,就形成了“中国社会生活中喜欢斟酌情理情面”的生存特性(注: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见金元浦、谭好哲、陆学明主编《中国文化概论》,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43-148页。)。他这是在为中国传统文化进行情感的寻根,并把这根确定在“家”的血缘情感上。林语堂在分析中国文化精神时,对比中国与英国民族文化的异同,也得出结论说:“中国民族之特征,在于执中,不在于偏倚,在于近人之常情,不在于玄虚理想。中国民族,颇似女性,脚踏实地,善谋自存,好讲情理,而恶极端理论,凡事只凭天机本能,糊涂了事。……此刻所要指明者,只是说中国文化,本是以人情为前提的文化,并没有难懂之处。”(注:林语堂:《中国文化之精神》,引自《中国文化概论》,第195页。)林语堂所说的“凭天机本能,糊涂了事”,便是难以言说的直觉体验,这正是中国古人把握世界的基本方式;“以人情为前提”,便是体验的文化特征了。对中国传统文化深有研究的当代学者张岱年,将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概括为四个要点,即刚健有为、和与中、崇德利用及天人协调。细究他这四个要点,会发现这些要点的形成,就社会文化心理而言,具出于重行为目的、重行为反馈、重行为体验的实践理性,直觉体验及情感体验是其基本理性特色。李泽厚在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提出一个“乐感文化”的命题,认为中国传统文化应概括为“乐感文化”,以此与西方的“罪感文化”相对应。他对此概括说:“这种智慧表现在思维模式和智力结构上,更重视整体性的模糊的直观把握、领悟和体验,而不重分析型的知识逻辑的清晰。总起来说,这种智慧是审美型的。”(注: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11页。)李泽厚对中国古代文化的“乐感”型、审美型的概括,正是突出了这一文化的情感体验的本性。我在《中国古代艺术的文化学阐释》一书中,曾专题分析过这个问题,把中国古代文化的本体特征概括为情感体验特征,并分别对之进行了文化特质的、文化思维的、文化哲学的及艺术论的思考(注:拙著《中国古代艺术的文化学阐释》,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2-33页。)。

2.“情”的本真规定

先考察一下“情”的字义。“情”,《说文》:“人之阴气,有欲者。”按阴阳说,阴阳为生命之本并化生人的万有万能,说“情”为阴气,这是将“情”推到了生化生命的本真之处。段玉裁注,情乃喜怒哀乐爱恶欲等,是生理自然需要不学而能,这又是将“情”归入人的本真状态。《吕氏春秋》强调“情”的天生自然:“欲有情,情有节……故耳之欲五声,目之欲五色,口之欲五味,情也。”(《吕氏春秋·》)这是在确定“情”的生命自然即直接的感官根据,是耳、目、口对声、色、味的自然欲求。“情”是人的生命活动的自然又是这生命活动的本真。《尚书》“情”有一见:“天畏fěi@①忱,民情大可见。”(《尚书·康诰》)孔安国《尚书传》对这一“情”字作“人情”解,即民群的真实感情,“人情”被看作天是否辅助的尺度。此后,“情”便与事物之真、实相关,与人的自然本性相关。“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左传》庄公十年);“民之情伪,尽知之矣”(《左传》僖公二十八年);“鲁有名而无情”(《左传》哀公八年);“余听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断之”(《国语·鲁语上》)。这“情”,都是事物、事情的真实情况。《论语》用“情”两处,都与人的自然本真相关:“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论语·子路》);“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论语·子张》)。

因为“情”本义于生命本真状况,所以它常与另一个表生命之本真的字“性”连用,称为“性情”。荀子说:“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荀子·正名》)这“天”便是自然,自然天赋。荀子提出“性”、“情”、“欲”三者的关系,“情”是自然天赋的本质,是生命的本真。荀子之后,“性”、“情”、“欲”三者关系的哲学之思也就逐渐多起来,形成中国古代哲学的重要范畴之辩——“性情”之辩。

中国古人热衷于各种社会现象的本真追问,把本真作为文化建构、艺术实践的基点或出发点,并在本真追问中把握判断事物及行为的标准。如儒家先哲孔子与孟子,在推衍他们的人世之道与道德之天时,便从本质设定出发。“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论语·宪问》),羞耻感在这里被推为不言面喻的本真标准;“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孟子·告子上》),“情”被指定为“性”本善的根据;“声闻过情,君子耻之”(《孟子·离娄下》),这是孟子对羞耻感的进一步的本真强调。管子本于“情”的人事道德推衍更为直接,“凡人之情,得所欲则乐,逢所恶则忧,此贵贱之所同有也。近之不能勿欲,远之不能勿忘,人情皆然”(《管子·禁藏》);“夫凡人之情,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管子·禁藏》);“是以明君顺人心,安情性,而发于众心之所聚”(《管子·君臣上》)。道家进行的道德推衍其实也本于“情”,与儒家对“情”的人世社会比附与推入不同的是,道家本于“情”却比附于“自然”,再由“自然”而推入社会人生;当然,道家对于“情”的本真设定或本真理解也不同于儒家,道家更强调“情”的自然性。“惠子谓庄子曰:‘人故无情乎?’庄子曰:‘然。’惠子曰:‘人而无情,何以谓之人?’庄子曰:‘道与之貌,天与之形,恶得不谓人?’惠子曰:‘既谓之人,恶得无情?’庄子曰:‘是非吾所谓情也。吾所谓无情者,言人之不以好恶伤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庄子·德充符》)无情不是否定“情”而是不动情,这里有一种超越喜怒哀乐的更为广博深厚的“情”,这便是宇宙人生之自然,是融于宇宙大道的生命冲动。至于墨家的“君子进不败其志,内究其情”(《墨子·亲士》);法家的“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则索乐,辱则求荣,此民之情也”(《商君书·算地》);“人之情性,贤者寡而不肖者众”(《韩非子·难三》)等,也都可以看出他们按照各自的“情”的本真理解,进行各自的“情”的本真推衍与强调。

二、建构体验世界的心灵方式

在中国古代,本真之“情”涌发本真之欲,本真之欲又实现于本真的血缘亲情关系。血缘亲情关系是“情”的本真关系。由此形成的社会意识形态便也可以说是充分社会化的血缘亲情关系的意识形态。而建构、接受、运用这样的意识形态,又必须有与之相应的思维形态或思维方式,这思维形态或思维方式必然也是血缘亲情关系型的。所谓思维形态的血缘亲情关系型,即它与血缘亲情关系共同发生与发展起来,它以血缘亲情关系为思维对象,在对血缘亲情关系的思维中不断完善这一思维结构,并思维地解决社会化的血缘亲情关系的各种问题。对这一思维形态或思维方式,我在《中国古代艺术的文化学阐释》一书中,曾将之概括为情感关系思维或情感思维,这种思维的特点是:①客观的感情依据;②思维主体现实体验向感性对象的融入;③过去经验对于现实感性对象的渗入;④表诸于形象或含有形象因素的一般判断形式(注:拙著《中国古代艺术的文化学阐释》,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52页。)。

在这样的思维形态中,“情”有了本真之外又一重原创意蕴,即它是中国古人建构与把握世界的心灵方式。经由这样的思维形态,中国古人日常社会文化生活活动与艺术活动有直接的关联——社会文化活动直接关系着艺术活动,艺术活动也直接关联着日常社会文化活动,甚至不少时候,社会文化活动就是艺术活动。

且看《吕氏春秋》这段话:

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平也;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也;亡国之音悲以哀,其政险也。凡音乐,通乎政而移风平俗者也。俗定而音乐化之矣。故有道之世,观其音而知其俗矣,观其政而知其主矣。故先王必托于音乐以论其教。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一唱而叹,有进乎音者矣。大飨之礼,上玄尊而俎生鱼,大羹不和,有进乎味者也。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特以欢耳目、极口腹之欲也,将教民平好恶、行理义也。(《吕氏春秋·适音》)

由音乐而民俗民风,由民俗民风而理义之行、国家之治。对这段文字的解读,不仅要注意它指出了艺术与人伦政治的关系,更要注意它对于艺术与人伦政治的情感关系的揭示,它们面对同一的情感关系,把握同一的人伦情感世界,所以它们才能由此及彼地互相指认互相通达。艺术与人伦世界的同一关系,在孔子论诗、庄子寓言、韩柳论文中都被作为通则而运用,这不是他们对于艺术的误解与偏见,而恰恰是他们对艺术与现实生活情感思维同一性的深悟。

对“情”的思维形态意义,中国古人多有论述。如《淮南子》,从“情”感物而生并形于外的方面加以揭示:“情系于中,行形于外,凡行戴情,虽过无怨;不戴其情,虽忠来恶。”(《淮南子·缪称训》)汉代从石渠阁奏议到白虎观奏议,涉及“情”的思维规定性,并以此作为制定国家等级制度的根据:“情性者何谓也?性者阳之施,情者阴之化也。人禀阴阳气而生,故内怀五性六情。情者静也,性者生也。此人所禀六气以生者也。故《钩命诀》曰:‘情生于阴,欲以时念也;性生于阳,以理也。阳气者仁,阴气者贪,故情有利欲,性有仁也。’”(《白虎通德论·情性》)这指出情是阴化、静也、贪也、利欲也;性为阳施、生也、理也、仁也,二者在生存的心灵活动中各有所重,各有其活动特点,又相辅相成地展开心灵活动的过程。东汉王充基于情性阴阳之说,指出要更好地运“性”用“情”,就必须注意对之制约与调节:“故厚情性之极,礼为之防,乐为之节。性有卑谦辞让,故制礼以适其宜;情有好恶喜怒哀乐,故作乐以通其敬;礼所以制,乐所以作者,情与性也。”(《论衡·本性》)这实际上是揭示了礼乐乃“性”、“情”思维的结果,因此礼乐才能反转来制约与调节性情。刘勰基于“情”的过程性理解,进一步作了“情”的艺术思维的揭示:“夫情动而言形,理发而文见,盖沿隐以至显,因内而符外者也。”(《文心雕龙·体性》)这指出“情”组织文学语言,使之由隐而显的表现功能。“岁有其物,物有其容;情以物迁,辞以情发”(《文心雕龙·物色》),这是揭示“情”的文学发生过程。“神用象通,情变所孕。物以貌求,心以理应”(《文心雕龙·神思》),这是在讲“情”与艺术想象的关系。

体验情感型思维形态关注现实与历史的各种情感关系,包括人与人的情感关系,人与社会的情感关系,人与自然的情感关系;长于对这类情感关系进行丰富复杂的情感体验,并以真切细腻地表现这类情感体验为思维目的。这一思维的艺术成果便是创造出生动地表现各种情感关系与情感体验的艺术形式。李泽厚、刘纲纪主编的《中国美学史》在进行中国古代美学与西方古代美学的对比时,也特别强调了这一点——“尽管古希腊美学也并不否认艺术对人的情感的影响和作用,但从整体上看,它更为强调的毕竟是艺术对现实的再现的认识作用。而中国美学所强调的则首先是艺术的情感方面,它总是从情感的表现和感染作用去说明艺术的起源和本质。这种不同,也分明地表现在东西方艺术的发展上。”(注:李泽厚、刘纲纪主编:《中国美学史》第一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26页。)

由此可见,“情”确实是中国古人情感关系地建构与把握世界(包括艺术世界)的思维形态与心灵方式。

三、创生艺术的母体

强烈的抒情要求形成中国古代艺术不同于西方的明显差异。突出的抒情特征的形成,则源于中国古代文艺史中抒情艺术的早熟及对于各种文艺形式的创生。

中国古代最早形成自觉并走向成熟的艺术是音乐,音乐的抒情本质早已不言而喻。

固然,不仅中国,在世界艺术史中,音乐也是出现最早的艺术,这已被很多学者认同。不过,最早出现的艺术与最早形成自觉并走向成熟的艺术并不是一回事。

《周礼》有一段话,证明至少在周初,音乐的创作与应用便已进入自觉阶段:“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祗庸孝友。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谕言语。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磐、大夏、大@②、大武……”。(《周礼·春官·宗伯》)尽管有资料证明,“礼”的观念周初已开始形成,但“礼”在当时生活中的作用却无法与“乐”相比。“乐”所感受并表现的秩序与和谐进一步理性化,才明确为“礼”。“礼”是规定了的秩序与和谐。对此,中国古人早有认识——“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礼者,殊事合敬者也。乐者异文合爱者也。礼乐之情同,故明王以相沿也。”(《礼记·乐记》);“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礼记·乐记》)“乐”先于“礼”又通于“礼”,“乐”、“礼”共同规定与生发中国古代各门类艺术。“乐”、“礼”作为中国古代文化的情感体验与情感理性形态,滋润与繁荣中国古代文学艺术,形成了中国古代文学艺术的抒情特征。

而诗在中国古代文学中的早熟,也证明着中国古代文学艺术的“情”的根基。

中国古诗“情”的根基与“乐”相通,中国古代文艺史不乏诗乐舞原本一体的记载。如刘勰说:“或葛天乐辞,玄鸟在曲;黄帝《云门》,理不空弦”(《文心雕龙·明诗》),孔颖达说:“大庭有鼓之器,黄帝有《云门》之乐,至周尚有《云门》,明昔音声和集。既能和集,必不空弦,弦之所歌,即是诗也。”(《诗谱序正义》)诗生于歌舞,亦即诗生于“情”。

“乐”与“诗”这类抒情艺术在中国古代率先自觉并成熟,在于它们是中国古代文化根基——人伦情感的艺术形态,它们表现出的艺术感召力和普通有效的接受效果,使统治者与施教者把它们用作人伦教育的得力手段。中国古代抒情艺术率先发展与自觉,是人伦文化建构的必然。这个过程中,孔子以“乐教”、“诗教”为核心的艺术观同时也是文化观,起了重要的理性指导作用。李泽厚、刘纲纪主编的《中国美学史》对此作过分析,透视了其中血缘亲情的文化根基(注:李泽厚、刘纲纪主编:《中国美学史》第一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152页。),很有说服力。

总之,中国古代文学艺术根基于中国古代人伦文化,中国古代文化的人伦情感本质就自然成为中国古代文学艺术的本质;由于“乐”、“诗”抒发人伦情感方面很早便自觉与成熟,也由于孔子的理性概括与引导,使的“乐”、“诗”的“情”的本质规定成为后来因“乐”、“诗”而生发的其他门类的文学艺术也获得了“情”的本质规定。

四、文论诸范畴的总领

文论是文学实践的理论形态。“情”的文学艺术的原创意义体现在文论中,则在于它具有范畴总领意义。也可以说,“情”的文论诸范畴的总领意义,正证明它的文艺原创性。

“情”的范畴总领意义可以从思维形态、文论范畴发生及范畴构成角度加以论证。

①中国古代文论诸范畴都是情感体验思维的产物。

中国古代文学,作为中国古代文化的生成物,分有情感关系的本体属性并运用与发展着情感体验型思维。所不同的是,文化与日常生活世界的创生与建构,由于社会实践的物质规定性,情感体验型思维常因实践对象的客观定性而难以充分施展;即是说,对象的客观性不以主体意志为转移,它否定体验的主观性。这时,活跃的便只能是主体的认知而非主体的情感。在文学中,对象的客观定性消融于文学创作主体,情感体验的特征性思维有了充分实现的条件。充分实现的情感体验思维,创造着情感体验的中国古代文学,也形成与之相应的文论范畴。由此说,中国古代文论诸范畴也是情感体验型思维的产物,是这一思维形态的理性成果。“情”在情感体验型思维中具有发生、运作、课题与衡定意义,“情”的生理与心理规定直接成为思维规定。作为范畴的“情”正以文艺的情感活动为对象,以揭示情感活动规律为旨归,因此,“情”范畴的研究也是情感体验型思维本身的研究。文论其他范畴孕生于情感体验型思维,所以也正在“情”范畴的研究之中。换句话说,“情”的情感体验型思维研究自然蕴含着文论其他范畴的研究,而且在文论其他范畴的研究中处处见出“情”的规定。

就拿“理”来说,在西方,“理”与“情”是对举的两个范畴,它们经常在二元对立的情况下运用。在中国古代文论,“理”却是“情”的构成范畴,“理”主要是揭示“情”的发生、运作及表现根据。如刘勰所说“夫情动而言形,理发而文见,盖沿隐以至显,因内而符外者也”(《文心雕龙·体性》),叶燮所说“夫情必依乎理,情得然后理真,情理交至,事尚不得耶”(《原诗·内篇》)等,都是在讲“情”、“理”相一的关系。李泽厚则把这种“情”、“理”相一相融的关系概括为“中国的传统精神”,“中国的智慧”(注: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第311页。)。

②中国古代文论诸范畴都是“情”的生发

如前所述,最充分地体现“情”的本体意义的艺术是乐与诗,乐与诗的最先自觉与成熟,决定了它的理性形态“情”范畴是最早提出的艺术论与文论范畴之一。

《国语》记载周王与单穆公、伶州鸠关于声乐与声乐接受效果的对话,虽没有直接就“情”字展开,但二人由声乐大小、强弱、疾缓作用于感官引起的体验与感受的分析,及对这种微妙、复杂的体验与感受所唤起的道德感与所引起的道德行为的分析,都已深刻涉及情感心理学内蕴,都能从中看到较丰富的情感唤起与情感运用的经验(《周语下》)。《国语》还有一段“情”与“文”的对话,涉及“情”、“貌”、“言”的关系:“阳处父如卫,反,过宁,舍于逆旅宁赢氏。……(宁赢氏)曰:‘吾见其貌而欲之,闻其言而恶之。夫貌,情之华也;言,貌之机也。身为情,成于中。言,身之文也。言文而发之,合而后行,离则有衅。今阳子之貌济,其言匮,非其实也。”(《国语·晋语五》)这段记述提出了“情”与其外部表现相合相离的问题,也涉及“情”的话语表述问题。这类问题对此后的“情形”、“情言”、“情貌”、“情理”等艺术论与文论研究,都具有重要的开启作用。此后文论众多范畴课题的提出与展开,如“诗言志”课题、“性情”课题、“形神”课题、“神思”课题、“比兴”课题、“象”与“象外之象”课题、“旨味”课题、“虚实”课题、“言意”课题、“意境”课题等,无不与“情”的文学发生意义、“情”的范畴延展意义密切相关。

“情”对于“志”、“礼”、“性”、“心”、“德”、“神”这类中国古代文化与文论的基本范畴的发生意义,更可以由孔子及其后学对于《诗》的多元解释见出。对艺术深有造诣的孔子,对《诗》却经常作非“诗”的解释,这类解释看似出格,其实,理解了中国古代文化是以情感体验思维为特征的,文化系统的众多方面、众多范围都与“情”相通,可以互相生发彼此转化,就会少一些大惊小怪,这类解释只是顺“情”成章。如孔子说“诵《诗》三百,授之以致,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论语·子路》)治《齐诗》的匡衡总论《风》诗时说:“室家之道修,则天下之理得,故《诗》始《国风》,礼本冠婚。始乎《国风》,原情性而明人伦也;本乎冠婚,正基兆而防未然也。”(《汉书》卷八十一《匡衡传》)这都是在强调艺术与各种社会活动的情感同一性,艺术与各种社会活动都是“情”的生发。这一点在《毛诗》序中说得更为清楚也更为具体。如《召南·草虫》序,说这是“大夫妻能以礼自防也”;《郑风·将仲子》序则说是“刺庄公也,不胜其母,以害其弟,叔失道而公弗制,小不忍以致大乱焉。”这类读解,不管距当时诗歌创作的实际情况是近是远,有一点可以肯定,即孔子以降,确有很多哲人与文论家悟及“情”在生活中在文学与文论中具有重要的发生意义。

③“情”对文论诸范畴的构成

“情”对文论诸范畴的构成,是指文论诸范畴都合于“情”的定性,都分有“情”的性质。由于文论范畴为数众多,无法逐一分析,这里只能举诸范围之要,择几个基本范畴,进行“情”的构成性阐释。

a.“意”与“情”

“意”是中国古代文论的基本范畴,它是文学创作的所欲表达,文学作品的已然表达,文学接受的理应获取。

“意”的提出与运用由来已久。《易传·系辞》中有“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的说法。此说法后来广为引用,它不仅提出了言、意、象的关系,更重要的是提出了“意”不可尽言的属性。《庄子,天道》说:“世之所贵道者书也,书不过语,语有贵也。语之所贵者意也,意有所随。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庄子·外物》又说:“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这些说法都认为“意”是有一定认知内容的心理活动,它要经由语言而表述,但语言又无法对“意”充分地表述。

陆机大概是最先在文论中运用“意”范畴的,他的《文赋》可以说就是为了解决“意不称物,文不逮意”这一问题而作。此后,范晔的“情志所托,以意为主”(《狱中与诸诸甥侄书》);杜牧的“意能遣辞,辞不能成意”(《答庄元书》);邵雍的“炼辞得奇句,炼意得余味”(《论诗吟》);刘熙载的“意在笔先”(《艺概·文概》)等,都非常强调“意”之于文学的重要性,但也都认为虽则“意”之于诗文绝对不可或缺,但诗文又难于尽“意”。“意”的无可尽言,是中国古代文论对于“意”范畴的普遍看法。

那么,“意”为何物?为什么它如此重要却又言说不尽或言说不清?对这个问题,范晔的一段话说得很精当:“文患其事尽于形,情急于藻,义牵其旨,韵移其意。虽时有能者,大较多不免此累,政可类工巧图绩,竟无得也。常谓情志所托,故当以意为主,以文传意。以意为主,则其旨必见;以文传意,则其词不流;然后抽其芬芳,振其金石耳。此中情性旨趣,千条百品,屈曲有成理,自谓颇识其数。尝为人言,多不能赏,意或异也。性别宫商,识清浊,斯自然也。”(《狱中与诸甥侄书》)从这段话可以看到,范晔从“意”的心理发生角度体悟到,“意”乃“情”与“志”的统一,是创作主体有感于生活而形成的“情志所托”的体验,这类“情志所托”的体验酿成具体的文学创作之“意”,这“意”便是具体化了的“情”、“志”融合的心理活动。“文”不能尽“意”,在于构成“意”的“情”的活动变化极为微妙,“其中体趣,言之不尽;弦外之意,虚响之音,不知所从而来,虽少许处,而旨态无极。”(《狱中与诸甥侄书》)对“意”的“情志所托”的心理发生过程,范晔之前的陆机曾进行形象地描述,揭示了“意”发生的感官依据,在“意”的发生中有“志”的萌动,有“史”的感悟与“文”的陶冶,而这一切又都涌荡“情”的波流,这才“慨投篇而援笔,聊宣之乎斯文”(《文赋》)。

正是情感体验的浑然而动和微妙之动,正因为“情”包融着感性、心志、既往的文史修养与现实的情境激发,这一切都难于为语言所分解所确定地指认,这就决定了“情志所托”的“意”的非尽言性——“意”的非尽言性来于“情”的构成。

b.“风骨”与“情”

“风骨”是中国古代文学创作的高标准追求,也是很高层次上被运用的鉴赏与批评标准。

“风骨”的不易求,一个重要原因是“风骨”意蕴的不易把握。这种不易把握与“风骨”追求所必然伴随的“情”的活动分不开。“情”一经融入,大量无可言说的东西便活跃起来,更何况“风骨”本身就是一种情感体验,就是一种情感体验效果。与构成抒情作品内容的情感不同,“风骨”的情感体验是对于作品的情感体验内容所进行的表现的体验。

因为“风骨”是对一定内容的表现情况的体验,所以有“风骨”研究者认为这是一个内容与形式关系的范畴(注:黄侃:《文心雕龙札记·风骨》、寇效信:《论风骨》、周振甫:《文心雕龙注释》,都持“风骨”乃内容与形式的说法。);也有学者注意到“风骨”的情感体验性质,把“风骨”理解为情感倾向与思想倾向(注:张海明:《经与纬的交结》,云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7-265页。),并将之纳入道德规范。

宗白华曾深入地研究“风骨”,他的看法被情感倾向与思想倾向论者所引证。这里且把宗白华有代表性的一段话摘引如下:“我认为‘骨’和词是有关系的。但词是有概念内容的。词清楚了,它所表现的现实形象或对于形象的思想也清楚了。‘结言端直’就是一句话要明白正确,不是歪曲,不是诡辩。这种正确的表达,就产生了文骨。但光有‘骨’还不够,还必须从逻辑性走到艺术性,才能感动人。所以‘骨’之外还要有‘风’。‘风’可以动人,‘风’是从情感中来的。中国古典美学既重视思想——表现为‘骨’,又重视情感——表现为‘风’。”(注:宗白华:《美学与意境》,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99页。)这段话确实指出了“风”从情感中来,“骨”从思想中来这一层意思,但从什么中来并不意味着这来者就是什么。说“他从家中来”,这来者是他而不是家。这是简单的类比。“‘风’从情感中来”,“风”未必就是情感或情感倾向。“骨”也是一样。

那么“风”、“骨”是什么?还是前面那句话,“风”、“骨”是对于情感体验内容所进行的表现的情感体验。所表现的情感体验内容自然含有一定的情感倾向与思想倾向,自然也有一定的道德规范在其中,但宗白华并未止于此,他强调的是如何表现这一定的情感倾向与思想倾向。他分析刘勰的“结言端直”,说这“就是一句话要明白正确,不是歪曲,不是诡辨”;他说“必须从逻辑性走到艺术性,才能感动人”,毫无疑问,这都不是说表现什么而是说如何表现,是就表现特点与表现效果而言。

从中国古人长于进行的类比思维来说,他们总习惯于把某种言说不清的属性、功能、效果等通过形象比喻加以述说。这种类比思维的要点在于被述说的东西与用来述说的东西,必在比与被比的基本点上能唤起认知与体验的一致性。“风”取空气流动的自然现象,它的最基本的特征性类比,当是自然流动,无所阻碍。“骨”取于人或动物的机体之骨,它的最基本的特征性类比,当是坚实鲜明,刚正硬朗。不管对“风骨”的具体内容做出多少解释,都应该就类比的基本特征展开。刘勰“风骨”论的意蕴正是在如是的特征性中展开的,“是以怊怅述情,必始乎风;沈吟铺辞,莫先于骨。故辞之待骨,如体之树骸;情之含风,犹形之包气。结言端直,则文骨成焉;意气骏爽,则文风清焉”,“故练于骨者,析辞必精,深乎风者,述情必显。捶字坚而难移,结响凝而不滞,此风骨之力也”,“情与气偕,辞共体并,文明以健,guī@③璋乃骋。蔚彼风力,严此骨鲠。才锋峻立,符采克炳”(《文心雕龙·风骨》)。这些类比的精言妙语,确乎有些扑朔迷离,但根据类比思维的一般规律,抓住基本的类比特征,仔细地思索与体验进去,则不难发现,“风”者确实讲的是情感抒发所达到的自然流动、无所阻碍的表现境界;“骨”者确实讲的是思想阐发所求得的坚定鲜明、刚正硬朗的表述效果。不过,无论情感抒发达到的表现境界也好,思想阐发求得的表述效果也好,都是共见于表现的;而且,对这种表现境界或者效果的追求与接受,又都依凭于情感体验。

既然如此,既然“风骨”是以其表现性而见于情感体验的范畴,“情”对这一范畴的构成性,当毋庸赘言。

④“味”与“情”

“味”在中国古代文论中是一个广泛使用的范畴。这一范畴的文论意义存于文学文本与读者的接受关系中,是在这接受关系中读者对文本所形成的读解感受。对这样的读解感受,出于类比思维,中国古人觉得这就像嗅到或尝到的令人陶然的美味,“味”便于读解感受联系起来,成为这类感受的指代,“味”也便逐渐被用做文学与文论的接受范畴。

最早取譬于“味”者,大概是《左传》载晏子论“和与同异”(《左传·昭公二十年》)。晏子以“味”喻一种特殊的音乐接受效果,即“声乐如味”。这种接受效果来于音调与节律的相成与相济,亦即和谐,产生的直接接受效果是平心,进一步的效果便是和德,即协调人伦之序。由这段最早的取譬于“味”的文字,起码能找出“味”的三点规定:“味”生于“声”与“听”的相互作用中;“声”被“听”而得“味”,又并非所有的“声”都能有“味”,有“味”之声必是音调节律相成相济之“声”,这是被接受的艺术一方的规定;“味”的接受效果,是接受主体的平心和德。再进一步分析,合于这三点规定而成“味”,就在于被“味”者能唤起一定的情感体验。为什么把这接受的规定确定于一定的情感体验?可以拿出三点根据:首先,音乐作为特殊的艺术门类,就是情感体验的艺术,它无法表述更多的认知内容,它是通过声音变化唤起情感体验,所以,产生“味”的这种“声”与“听”的相互关系就是一定的情感体验关系;其次,“声”被“听”而得“味”,这能“听”出“味”的“声”其实就是能唤起某种情感体验的“声”,“声”的唤情作用,不同“声”的不同唤情效果,当下心理学已进行了很细致的研究,已经发现了声音唤起情感的生理根据;再次,“味”的接受效果,即平心和德,也是情感体验的效果,根据情感心理学,和谐音乐的接受,可以平和焦虑、放松紧张,主体可由此进入安适宁静的心境,这正是情感效果。可见,“味”的最初提出,便是意指情感体验的接受过程与接受效果。

艺术意义论文篇(3)

谈到艺术,我们毫不犹豫地可以说出一系列艺术作品,同时我们可以举出无数的艺术家。但是,当我们真正追问是什么使他们(它们)成为艺术家和艺术作品的问题,艺术的内在本质究竟是什么时,我们又变得茫然起来。艺术是什么?对于此,前人已经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回答,而且接着他们的思考,我们仍可以继续回答下去。在前人已经提出的所有解释中,任何一种解释都不是没有道理,但是任何一种解释也并不是有道理,我们即使将所有的解释加在一起也还无法说明什么是艺术。

“艺术是什么?”这一艺术定义问题本身作为一个传统的形而上学的命题,与“美”的定义等问题一道,在西方现当代美学尤其是英美分析哲学美学中成为一个主要的问题,并且已被认为是一个没有实体的自我循环的假命题而多被诟病。此前从狄尔泰已经开始对艺术的本体问题不作追寻,他的探讨退出了本体问题而讨论艺术的意义。他认为艺术在上下文中才有意义;艺术在特定的历史中才有意义;艺术在人们的兴趣(关注)中才有意义,因此不存在没有前提(先决条件)的艺术。分析哲学的先驱乔治·E·摩尔认为,“美”不是一个自然客体,故不能采用像自然科学下定义的方式来加以界定,而只能采用直觉来把握;早期维特根斯坦也认为美属于不可言说的东西,对不可言说的东西,人们只能保持沉默。著名分析哲学家艾耶尔则断定,由于美学的命题基本上没有实指,所以都是“妄命题”。因此,美国美学家莫里斯·韦兹和肯尼克,都根本否定给艺术下定义的做法,宣称艺术是不可定义的。所以,在这些理论来看,艺术什么也不是,什么都不是的就是艺术,艺术的本体在它的宾词后没有成立的可能性。

但是这种没有可能的可能性,恰恰是我们思考的起点。对艺术的本质问题的追问的不可置否性,在现代艺术中显示的最大意义,就在于它显示着并不具有实体的艺术,也就是这种无有的存在,如何在人的心灵中变现为实体的艺术活动、艺术家和艺术作品。很显然,面对“什么是艺术”这类问题,我们并不是要放弃对艺术的追问,而是要改变这种本质主义的追问方式,必须首先思考艺术之为艺术的心灵特质,放在对人的艺术活动的考察上,使我们的思考直接从“什么是艺术”的问题前的问题开始。通过艺术活动的分析,进而从艺术作品、艺术家、艺术接受等所有的艺术活动的相互关系,也就是艺术与心灵的关系中去寻求艺术的意义。

一、艺术和艺术作品

探讨艺术问题,通常我们首先从分析艺术作品入手。根据经验,我们很容易判断出艺术品与非艺术品,我们在聆听音乐、欣赏绘画、阅读小说、观看舞蹈等艺术活动中,不假思索地认为它们都是艺术品,而且我们会有意识地去评判它们的艺术水平的高低。但问题也就随之产生了,我们凭什么说它是艺术品或是非艺术品,如果作为艺术品,它们的水平高下是如何确定的,我们判断的基准在于什么,也就是说,艺术作品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内在含义也就是,在我们所面对的众多物品面前,如何判断哪个是艺术品,艺术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被称为艺术品,我们怎样确定艺术品的水准的高低。显然,我们通常的判断是建立在对作为艺术品的基本构成的涵义的理解上,这种判断在我们当下的话语系统中是有效的,比如在特定的时限或氛围中,可是一旦超出这个范围,问题可能会变得复杂起来。究其实,我们对艺术品和非艺术品的追问,回到根本上也就是对艺术问题的追问。因为我们在划分艺术品和非艺术品时,我们已经存有了艺术的观念在指导着我们这样做,不管这种观念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地支配着我们。这就是说,我们对艺术品本身的追问,也就隐含着对艺术问题的追问。所以,探讨何为艺术作品的问题,实际上也就成了艺术探讨的奠基性问题。但这一探究从一开始就显得困难重重,问题遍布。

自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开始的艺术“模仿说”是雄霸西方千年的艺术理论,模仿说被作为经典的艺术理论在东西方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但实际上这一理论是直接以艺术作品为逻辑起点来探讨艺术的。柏拉图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理念,现实世界是对理念世界的模仿,作为艺术的艺术品又是对现实世界的模仿,这种模仿也就是不真实的、虚幻的。另一位哲人亚里士多德则肯定了现实世界的真实性,因而也就肯定了模仿它的艺术的真实性。后来古罗马美学家贺拉斯也继承了艺术模仿说,直到17世纪,古典主义艺术家们还提出了“艺术模仿自然”的原则,以再现现实为宗旨的现实主义文艺可以说是模仿说的最高发展阶段。虽然,随着西方现代艺术的崛起,在各种全新观念的冲击下,这一理论遭受严重的挑战而变得如此不堪,但在我国当代的一些僵化和陈旧的艺术理论中还有极大的市场,以一种变形了的“反映论”艺术观的面目出现。这一理论探讨的是艺术的本质问题,但实际上却是从艺术作品的问题开始的,分析了艺术作品和自然、理念、事物的关系。模仿说把艺术与现实世界联系在一起,把艺术看成是再现和认识世界的一种特殊的方式,从艺术作品产生的源泉来把握艺术本质。然而,其根本问题在于,一方面它把艺术局限于“模仿”世界的认识论范围;另一方面,它忽视了艺术创造的主体性。根本的问题也就在于把对艺术的探讨以艺术作品为逻辑起点,这样自然就把艺术的问题置换为艺术作品的问题。显然,严格地讲,艺术和艺术作品是有差别的,这样一来问题就变得含混了起来。因此,从艺术作品作为逻辑出发点来探讨艺术的本质的主要问题就在于,这种探讨首先就预设了艺术是一种现实的存在,认为艺术品是一种区别于自然、理念等的存在物,然后去探讨它和世界的特殊的联系。但在这其中有两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其一也就是我们在前面提到的,在艺术之所以成立的预设中也就包含着艺术之为艺术的本质主义假定,反过来正因为有了这种预设和前提,艺术作品才得以成立和显现。显而易见,这自然就导致了对艺术的真实意义问题的掩盖,其所探讨的出发点即逻辑起点是艺术作品而不是艺术,但我们可以进一步追问,这些艺术作品存在的逻辑前提又是什么?艺术作品是怎样从世界中剥离出来的?我们怎样认定这些悲剧、史诗、雕塑等就是艺术作品而不是其他?这样,艺术的意义的真正问题就掩盖在本质主义的预设之中了,艺术的问题就变为艺术作品的问题。其二,既然艺术作品是艺术的现实存在物,它是对世界的模仿,它所体现的是艺术作品和世界的关系,那么,在这种关系中,艺术家作为这种活动的直接介入者,他的意义又何在呢?艺术家在这种模仿世界或理念的活动中,不介入自己的任何理解而机械、本真地模仿自然或再现理念,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反过来,恰恰是艺术家的活动,使得本真从遮蔽中绽出,使得艺术作品充满了生气,这样,艺术家的活动正是决定艺术作品水准高低的主导因素。所以,单方面地从艺术作品出发来探求艺术问题,显然就掩盖和遮蔽了艺术的最基准的问题。也就是艺术的意义的真实问题。

艺术模仿说以艺术作品与世界的关系为其探讨的主要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艺术的这种无限多样的自由创造性,因为它一味地强调艺术和现实世界的完全的符合。但事实情况是,艺术就是艺术,它和现实就是不一样的,绘画中的颜色在现实中我们可能根本见不到,小说总归是一种编造的故事,但它们却又实实在在地影响着人,使人神情激荡,思绪飞扬。为什么又会如此呢?显而易见,用艺术作品和现实之间的这种生硬的关系来说明这些问题,已显得极为力不从心了。这样,就使得我们不得不又向前迈进一步,把探索的目光聚焦于艺术作品的现实来源,也就是艺术的制作者,即艺术家。

二、艺术和艺术家

艺术家,通常认为,就是艺术的制作者。艺术首先是艺术家制作出来的物品,自然地,是艺术家使艺术成为艺术,没有艺术家,艺术似乎是不可能的,艺术家以及他的艺术制作活动是艺术的主导因素。逻辑地看,艺术活动首先是艺术家的制作活动,艺术作品也是艺术家的制作活动的最后结果。

随着西方近性主义的高扬,人的价值,个性自由,人的主体性等问题得到了普遍的关注,浪漫主义艺术潮流也随之勃兴,艺术强调艺术家个性的自由张扬和展现,自由、创造、天才等概念成了这种潮流的主导性范畴,艺术家成为艺术的主导因素。与之相应的是艺术“表现说”对传统的“模仿说”的反叛。18、19世纪的浪漫主义思潮,标榜“自我表现”,冲破了“模仿说”的罗网,“表现说”于是兴起。表现说批评模仿机械复制,强调艺术必须以表现主体情感为主。康德最早提出“天才”论,强调艺术是天才的创造和表现,提出天才是和模仿精神是完全对立的观点。在康德的先验哲学中,主体性问题被强调到了极致,人是目的的问题是康德哲学的基本出发点,这样,他就是从艺术家的活动出发,肯定了天才和创造在艺术制作中的巨大意义,他认为天才是一种天赋的能力,这种天赋因素是艺术的决定因素,这样艺术家在艺术制作中的作用被康德充分地加以肯定了。德国浪漫派画家德拉克洛瓦认为,人即使练习作画,感情的表达也应该放在第一位。德国直觉主义哲学家柏格森认为,诗意是表现心灵状态的。意大利表现主义美学家克罗齐更是干脆宣称艺术即直觉,即抒情的表现。表现说把艺术本质同艺术家主体情感的表现联系起来,突出了艺术的审美特性。中国的言志说、心生说和缘情说大致上是与表现说相类似的观点。较之模仿说,表现说不是从艺术作品而是从艺术家作为逻辑起点来探讨艺术的意义问题,更明确地来说,就是把艺术家的情感作为艺术的核心和关键性问题。但同样可以看出,在这种以艺术家以及艺术家的情感为主导的艺术问题的探讨中,照样包含着对艺术更为极端的本质主义化的倾向。

首先,艺术活动是以艺术家为主体的活动,我们绝对不否认艺术家对艺术制作活动的意义,正因为艺术家的存在以及艺术家的制作活动的水准的高低,就自然决定了艺术作品的产生和水准的高低,否则那些非凡、伟大的艺术作品是不会产生的。但是,我们把问题拓展开来看,如果说,艺术家的制作的结果是艺术作品,推而广之,就是艺术。那么,是什么使得艺术家的制作得以成立?也就是说成为艺术作品,成为艺术,是他赋予的他的制作品的风格,还是情感,还是其他?这些都无法说明这一问题,而且会使问题再一次陷入到循环论证中而无法自拔。进一步的问题也就是,在艺术家的制作活动开始之前或进行中,他是否明确或已意识到他正进行着艺术活动,是否明确他的制作的结果将是一件艺术品而不是其他,如果是这样,那他已经就是按照艺术的模式和规则来进行艺术产生,那么,艺术的创造性又怎样灌注其中,艺术家的主体性又如何体现出来呢?这些问题又涉及到了艺术的意义问题,这就促使我们从其他方面而不是从艺术家出发去探究。显然,从艺术家为逻辑起点来探讨艺术的意义,认为艺术家就是艺术的立法者,艺术家使艺术作品得以成立的观点,同样使得问题简单化了。不难发现,艺术创造并非艺术家为遵守规则而遵守规则,实际上只是为了某种艺术创造才去遵守这样或那样的规则,艺术家不是遵循了某些规则而成就了艺术。因此,需要有另一种线索来研究艺术家是如何赋予艺术品的艺术性或者艺术质量以及艺术规则的艺术质量。

其次,艺术是一种以情感为主的活动,情感的激荡构成了艺术活动的基本意义。但是,如果仅仅承认只有艺术家具备情感的表现能力,只有艺术家的天才能力才能超越事物的表面,捕捉到那最为动人的情感,那么,问题是这种情感能表现出来吗?即使能够表现,我们又如何体验到这种表现呢?这里问题还是不少。正如我们前面已否定的,艺术本来什么也不是,我们不要试图给艺术负载什么文化、情感等的因素在其中,但情感表现主义却把模仿说中的再现自然或理念暗换为表现情感,这种情感中心主义,实际上没有什么大的突破,反而以一种模糊的情感来惑乱视听,使艺术被一种不知所云的神秘主义面纱所笼罩,或是成为肤浅的弗洛伊德主义者的某种阴暗、病态心理的暗示,把崇高的艺术变成了类似原始巫术一样的神神道道的东西。本来情感使艺术充满活力,但情感表现主义所要求的情感的意味和表现,实际上是对情感的一种贬低和严重的曲解。

从艺术家出发探讨艺术的基本思路是,因为存在艺术家,艺术才成为可能,不管来自于理念还是自然,还是表现历史、情感等,它的一个基本的前提是艺术就是艺术家的制作。其中关键的问题是,就是艺术家以及他们的这些有意识地向自然或理念模仿或是表现情感的活动,艺术才赖以成立,艺术品才从自然中分离出来。这样,艺术家成了艺术制作的主体,相应地,艺术家之外的与之对立的自然、理念或情感则成了艺术的源泉和来源,是为客体。这是一种表面化的探求和本质主义的预设,因为根据这一观点,我们自然可以推出,在艺术之前,已经存在着所谓的艺术之为艺术的实体,不管它是在自然或是理念、历史、甚至情感之中,只不过是艺术家把它抽取出来而已,艺术家在这里扮演的是一个抽取的角色。这样,自然而然就形成了两个对立的因素:艺术的本体和艺术的诸现象,即艺术作为艺术的本质和艺术家、作品等,艺术之为艺术的东西自然地隐藏在事物背后,艺术家将它开掘出来,艺术家就成了艺术的代言人。

以艺术家为逻辑起点出发对艺术的意义的追问,使得艺术的意义探寻问题向本质主义更深地推进了一步,沿着这一思路下去,艺术欣赏或艺术接受就成了二次开掘的工作,作为艺术接受者的活动就是猜谜式的或是破译密码式的工作,我们面对艺术,就要愁眉难展、费尽心力地再次去找寻艺术家植入到艺术作品中的这种意义,但是,是否存在这种永恒的意义呢?这种寻找意义的活动是否构成了艺术活动呢?这种寻求意义的意义又是什么?解释学艺术理论便试图从艺术接受方面来完成这样的工作。

三、艺术和艺术接受

当从艺术作品和艺术家出发对艺术的探讨充满问题时,大家不约而同地把目光聚焦于以往的理论中关注甚少或根本没有关注的艺术接受问题上来。艺术接受包括艺术接受者及其接受活动,是对艺术作品的一种体验、感悟和评价;在这种接受活动中,通过对艺术作品的现实的存在的感受和思考,我们可能会和艺术作品一起构成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世界,获得一种情感上的体悟和评价。显然,这不单纯是个体当下的评价、接受的行为,同时也是在文化和文明的作用下产生的行为。因为这种接受、评价、体验的行为的复杂多样性和易变性,就使得这一过程变得更加扑朔迷离而难以把握,所以,因其无序性和随机性的特点,以往的研究多不予关注。但它确实是艺术活动中十分重要的组成因素,而且是艺术活动的直接发生者。20世纪以来的解释学艺术理论便试图以此为出发点来读解艺术、艺术作品。解释学艺术理论把艺术接受作为艺术活动的主体,其基本观点在于强调从艺术接受者出发的对“文本”阐释和读解的多样性,肯定了艺术接受中“前结构”和接受中的误读和解释的合法性,由此达到对传统的艺术理论所认为的艺术的中心意义的消解。解释学艺术理论从艺术接受出发探讨艺术,是针对传统的艺术表现论而言的,这一理论首先要询问的是艺术中究竟有没有这种恒定不变的意义中心,作为艺术接受活动的实质究竟是不是对这种恒定的中心意义的寻找。在这一前提下,他们认为,在艺术接受活动中,这种“前结构”,也即“历史视阈”是影响接受的基本因素,它构成一种“合法的偏见”,所以,对于接受来说,不存在所谓的与文本符合或发现中心意义的问题,而是由文本和接受构成了另一个世界,在这一世界中,文本向接受者敞开,接受者也向文本敞开;故而,艺术接受中对艺术的理解,不是要指向那意义,进入艺术之中,绝对占有艺术所构成的世界,而是将自己是“非现实化”,将自己“暴露”给文本;在艺术接受中,是力图和自我构筑的“他者”不断地对话,形成一个不同的世界和新的视野。所以,解释学艺术理论强调艺术接受对艺术的意义,不但主张艺术接受者对艺术意义的占有,而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这种占有对接受者自己的创造和激发。这样,传统的艺术的永恒、普遍的中心意义消解了,艺术不再是反映现实或表现情感的东西,它没有普遍的标准,永恒的意义,一切都在解释和对话中不断地展现,不断地开启着新的世界。在这一理论中,他们提出“读者中心主义”的口号,力图解构艺术作品、艺术家的在艺术中的意义,这样,艺术作品的范围大大扩展,艺术家的创造不再对作品具有决定意义,甚至作者彻底地从接受视野中消失了。

但解释学艺术理论的局限也是显而易见的,果真像他们所描述的,任何文本,在认识视界中是真理,而在审美视界中是艺术,全由接受者的读解来决定,那么,艺术的意义的规定性几乎等于零。这样,艺术创造、艺术家甚至纯粹的艺术作品都会从人们的视阈中消失,我们可能面对的一切都会成为艺术的世界,我们的一切活动都可能会成为艺术化的活动,在我们随意性的指称中,艺术就诞生了,那么,艺术还有什么意义和规定性而言呢?所以,这又不得不迫使我们把问题引向纵深。

从艺术接受出发来探讨艺术的意义,对艺术的本质和中心意义的消解,强调艺术接受的意义,从而强调艺术阐释的多元化和不确定性,这是现代哲学对传统形而上学的反叛在艺术理论中的体现。这样,在艺术接受的误读和敞开中,“我”和“艺术”构筑着世界,艺术活动成了艺术的意义探究的核心,艺术经验和审美经验则是艺术中主要强调的因素,对艺术的意义的探讨就直接指向了人的心灵的意义的探讨。在这里,艺术不再是模仿现实或理念等事物,或不再是情感的不断表现,艺术没有这个必要,艺术的意义变成了一种行动,一种构筑着“别样”世界的活动,艺术的意义在于将自己“暴露”在世界中,世界向自己的一种展开和敞亮,正是在这种沉沦和上升中,艺术的意义开启了。所以,解释学艺术理论引人注目的地方就在于将艺术的意义的探讨最终指向了艺术活动,指向了人的心灵。

四、艺术和艺术活动

从前面的分析我们看出,不论是模仿说还是表现说,不管是从艺术作品还是从艺术家出发来探讨艺术,都包含有一个不可克服的问题,都企图从让艺术来负载一些什么东西在里边,不论是作品中对世界的反映,或是艺术家感情的宣泄,都试图把理念或情感的内质强加给艺术,这是一种本质主义对艺术的否定,它在给艺术赋予一定的本质的时候,恰恰就将艺术彻底背离了。所以,我们认为,对艺术的意义的阐释的最大的问题是极端的知识化。人的任何活动都有相应的知识,归纳性的、解释性的或是反思性的等等,艺术作为人的一种活动,也被限制在知识的规范中了,这在很大程度上应该归咎于美学理论。作为艺术的规范性理论,美学理论已严重地背离了艺术,由于它过分的和极端的知识化倾向,使艺术被淹没在空洞的理论中。而要试图探讨艺术的意义,除了摆脱这种空洞理论的束缚外,最主要的还在于溯本逐源,从艺术活动的本初谈起。而解释学艺术理论的努力则扭转了这个方向,它更重视艺术是一种活动,在这种阐释的行动中,艺术和接受对自我和世界的意义的构筑和开启。因此,我们强调,艺术什么也不表现,什么也不反映,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的就是艺术!所以,对艺术的意义的探讨,从艺术作品、艺术家或是艺术接受出发,最终都要归结到对人的艺术活动的探讨中去。艺术活动的根本所在就是构筑另一个世界的活动。我们之所以提出艺术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的就是艺术的极端的观点,并不是彻底的虚无主义和相对主义的遁词,而是要彻底否定所谓的艺术批评和美学理论对艺术是什么的概念化和知识化的思考,艺术开启的本来是一个非凡别样而不同平常的世界,而我们的理论总是试图将它纳入到我们正常的世界中来思考,这就从根本上将艺术背离了。所以,我们所要否定的就是对艺术是什么的提问。因此,问题最后会变为艺术可能的意义,艺术能够给予什么的追问,而这种追问只能再回到艺术活动中去探究,因为艺术活动是艺术的基本的和原初的起点。如果我们以艺术活动作为艺术的意义问题的起点,那么我们又如何来描述艺术活动呢?人的活动纷繁复杂,究竟那些属于艺术活动?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又会变得困惑。但是,我们先验地认为人就是一个活动的主体的话,那么艺术活动也就是人的所有活动中的一种,这种活动的特殊性在于,它是一种再造另一世界的活动,它是一种心灵构筑意义的活动。

艺术意义论文篇(4)

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经问世以来,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学者、作家们纷纷从各个方面对其进行研究、分析,可谓包罗万象,色彩纷呈。而《围城》中的比喻历年来更是为人们津津乐道,因为这些比喻都新颖、贴切、恰当、形象,幽默中蕴涵深刻的哲理,令人不得不赞叹和佩服。更令人赞叹的是这些比喻中包含着深刻的文化意义,包含着中国的传统文化,我们对这些比喻句进行整理和分析,大致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研究中国文化传统:一、中西方的婚恋文化;二、中西方男女的社会地位;三、中西方的家庭观念。

一、中国传统的婚恋文化

钱钟书先生作《围城》时,是20世纪40年代,当时的时代背景是战争,但作者的重心不在于刻画战争中的人生百态,他更关注的是在战争年代中中西文化的碰撞与交流。我们应该关注的是,战争虽然是主流背景,但大批外国人进入中国,这意味着曾经封闭的中国大门被打开,中国传统文化有的已被解构,甚至是消失,但根深蒂固的封建传统文化仍有其不可被磨灭的印记,这是中西方文化碰撞的必然。当然,中国大门的打开对于文化的影响,不能绝对的说是好还是坏,中西方文化的碰撞,一方面使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有了更多的交流,使得文化在交流中,取长补短地得以发展文学艺术论文,同时也打开了中国文化的视野,另一方面,外国文化的进入也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入侵,一定程度上破坏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体系。钱钟书先生在使用比喻时,将中国传统的封建婚恋文化作为喻体,从而在比喻中展现了一幅中国特殊的婚恋文化图景,比如(以下比喻句选自钱钟书.《围城》,北岳文艺出版社,2008年12月第一版.):

(1) (苏小姐)年龄看上去有二十五六,不过新派女人的年龄好比旧式女人合婚帖上的年庚,需要考据学家所谓的证据来断定真实性。

(2) 鱼肝油丸当然比仁丹贵,但已打开的药瓶,好比嫁过的女人,减低了市价。

(3) 这开会不是欢迎,倒像新姨太太的见礼想。

(4) 讲师比通房丫头,教授比夫人,副教授呢,等于如夫人——

在封建社会,人们极其重视婚姻程序,繁文缛节十分繁复。从周代起规定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其中,问名主要是询问了解欲聘女子的家世,身份地位,是嫡出还是庶出,以及出身年月日时等,在(1)中作者说到的合婚帖上的年庚,就是在婚书上写上女方的出身年月日时,即问名。在古代的封建社会,人们的成婚年龄很低,在清朝男十六岁,女十四岁,这样的早婚习俗虽然在其后的年代有所改善,但仍然一直延续到近现代。在早婚的社会风气下,人们将结婚晚的人视作不正常,对于一些由于各种原因还没有出嫁的“大龄”女子,家里人为了帮助其顺利成婚,不得不在合婚帖上将女子年龄改小,所以作者说:“旧式女人合婚帖上的年庚,需要考据学家所谓的证据来断定真实性。”钱钟书先生用这个喻体来比喻苏小姐的年龄不仅是一种幽默,更是在幽默中带有揶揄的味道。

在封建社会,女子的地位很低,按礼制要求,女人要“从一而终”,丈夫死后应当守节,不应再嫁别人。《礼记.郊特牲》说:“一与之齐,终身不改,故死不嫁。”[1]而对于离婚,一般情况主动权在于男方,女方一般要求离婚的很少论文格式范文。男方弃妻一般是妻犯了“七出”:一无子,二淫,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嫉妒,七恶疾”[2] ,这也成了负心男人或挑剔婆婆抛弃女子的借口,所以女子一旦被休文学艺术论文,她们在社会中便被人耻笑和瞧不起,另外在古代社会极其重视一女只可侍一夫,所以一般没有人家愿意娶嫁过了的女人。作者在(2)中将开过瓶的鱼肝油比作嫁过了的不值钱的女人,可谓是形象生动,新颖贴切,同时也侧面刻画了李梅亭吝啬丑陋的嘴脸。

姨太太是旧社会大家族的下人对主人的妾的称呼。中国古代虽然将一夫一妻制作为正型,但是实际上中国一直奉行的是一夫多妻制,男子可以纳妾以达到多妻的目的,清律上说:“妻者齐也,与夫齐体之人也;妾者接也,仅得以与夫接见而已。贵贱有分,不可紊也。”[3]可见妾只能侍奉左右,身份卑贱,而妾的主要来源是买卖妇女、抢夺妇女。(3)中,李梅亭去参见学生给他举办的欢迎会,发现只不过是汪主任给他设的圈套,给他一个下马威,让他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罢了。钱钟书先生抓住了人与人之间这种互相争斗的微妙关系,把李梅亭的欢迎会比作姨太太的见礼,生动的刻画出了当时表面祥和,实际充满硝烟的人际战争场面,同时也表现了李梅亭尴尬和卑微的处境。(4)中的通房丫头和妾差不多的,但不如妾的身份高,通房丫头算是陪嫁,可以与男方主人发生性关系,但实际没有名分,只是仆人身份,就如《红楼梦》中的平儿一样,作者把讲师比通房丫头,教授比夫人,副教授呢,等于如夫人,形象生动的表现出当时社会中讲师,教授和副教授的地位高下的不同,同时也表明了方鸿渐尴尬的处境。

二、中国传统男女的社会地位

我们知道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中,女性的地位是非常低的,在婚姻中,她们附属于自己的丈夫,没有自主权,被自己所属的男人分为三六九等。在《围城》中还有一些比喻也反映出中国男尊女卑的社会现象。如(以下比喻句选自钱钟书.《围城》,北岳文艺出版社,2008年12月第一版.):

(1) 好像苏小姐是砖石一类的硬东西,非鸵鸟或者火鸡的胃消化不掉的。

(2) 说女人有才学,就仿佛赞美一朵花,说它在天平上称起来有白菜番薯的斤两。

(3) 柔嘉,你这人什么都很文明,这句话可落伍。还像旧式女人把死来要挟丈夫的作风。

(4) 据说“女朋友”就是“情人”的学名,说起来庄严些,正像玫瑰花在生物学上叫“蔷薇科木本复叶植物”,或者休妻的法律术语是“协议离婚”。

中国从宗法制的奴隶社会起,就形成了男尊女卑的观念。后世奉为礼制总规范的《礼经》确立了“三从”的理论基础。《礼记.郊特牲》说: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4]《仪礼丧服传》说“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文学艺术论文,既嫁从夫,夫死从子。”[5]《孔子家语》也说,女子必须顺从男子,小时候要顺从父亲兄长,嫁人后要顺从丈夫,丈夫死后要顺从儿子,“这个三从之说实是古代确立妇女地位的根本原则,是男尊女卑、夫权统治在妇女生活中的集中体现。”[6]其实,就是把妇女的一生从生到死都安排在从属于男子的地位。.男女不平等的根基树立于奴隶社会,以后历代封建统治阶级又变本加厉。除了“三从”,妇女还必须遵守“四德”,而“四德”之首的妇德就规定女子“不必才能绝异也”[7] 。

中国还有一句古话“女子无才便是德”,说明女子只要安心相夫教子,主内持家就可以了,不必有才能,不必太过张扬。(1)中,方鸿渐的父亲听说苏文纨是留学博士以后,赶紧说怕鸿渐吃不消她,而且还得意的发表了一通男人必须比女人才学高一层,不能和女人平等匹配的言论,可见女人一旦有才学反而受限制的处境,(2)中也是同样的道理,仿佛女人有了才学是多么恐怖和滑稽似的。(3)中旧式女人把死来要挟丈夫的作风,可谓是女性在男尊女卑的社会中受压榨而形成的作风了,妇女在家中从属于丈夫,自己没有自主权,如果男方想要休掉女方的话,女子是不能提出任何异议的,法律上也不会给她们任何的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她们维护自身利益时只能用苦肉计去威胁对方了,所以,有句古话概括中国古代女子的这种行为很形象:一哭二闹三上吊,虽然很不雅,但背后却藏着女子们受压迫的辛酸境遇!当然,作者此处用这个比喻并不是要同情孙柔嘉的可怜命运,而是将孙柔嘉比作旧式女子,讽刺她无理取闹的性格和脾气。在(4)中,休妻的法律术语是“协议离婚”,很形象地说出了中国社会中的男女不平等,明明是男方找借口不要女方,结果却要打着协议离婚的幌子。作者在这里用这样一个比喻主要是点明方鸿渐对苏小姐的感情,对她仅仅是一般般的感情,算不得很深。

三、中国传统的家庭观念

“中国传统家庭伦理强调家庭本位,以强大的父权家长制为基础,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是宗法等级关系,男尊女卑,夫为妻纲,父为子纲,嫡庶长幼有序。[8]而中国传统的主导思想学派——儒家创始人孔夫子就一直强调: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反映在政治上就是“忠”,反映在生活中就是“孝”。在家庭内,家长地位极尊,权利极大文学艺术论文,作为儿女小辈的家庭成员都要无条件的服从家长的统治。《围城》中,也有一些比喻能反映我国的这种孝文化,比如(以下比喻句选自钱钟书.《围城》,北岳文艺出版社,2008年12月第一版.):

(1) 买张文凭去哄他们(父亲和丈人),好比前清时代花钱捐个官,或英国殖民地商人向帝国府库报效几万磅换个爵士头衔,光耀门楣,也是孝子贤婿应有的承欢养志。

(2) 因为遯翁近来闲来无事,忽然发现了自己,像小孩子对镜里的容貌,摇头侧目地看得津津有味。这种精神上得顾影自怜使他写自转、写日记,好比女人穿中西各色春夏秋冬的服装。做出支颐扭颈、行立坐卧种种姿态,照成一张张送人留念的照相论文格式范文。

(3) 行礼的时候,祭桌前铺了红毯,显然要鸿渐夫妇向空中过往祖先灵魂下跪。……..阿丑嘴快,问父亲母亲道:“大伯伯大娘为什么不跪下去拜?”这句话像空房子里的电话铃响,无人接口。

(4) 有人送别,仿佛临死的人有孝子顺孙送终,死也安心闭眼。

在中国古代,“建立在奴隶私有制和封建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个体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政治单位和教育单位。这种个体家庭的家庭成员之间,… …存在着互相依赖的关系,他们休戚相关,荣辱与共。”[9]在古代社会流行“光宗耀祖”,很多人有权有势,并不仅仅是自身获得利益,而是整个家族都获得利益,这可以说是中国宗法社会下的特殊产物。比如秀才去参加科举考试,一方面是为了自己的生计和实现自己的人身价值,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能给自己的家族增光添彩,扬眉吐气。而对于宗法制家族中的家长来说,他们统治着整个家族,他们当然希望自己的家族繁盛,于是他们把实现家族利益的重任放在其子孙的身上,他们抚养子孙,是为了使子孙更好的为家族服务。所以(1)中,面对父亲和丈人的压力,方鸿渐不得不买假文凭去哄骗他们,以便表明自己得“孝”心。

在中国古代的家庭内,家长的地位非常高,权利也非常,家族中的成员必须绝对服从家长的意志,不得违背。中国古代的家长权其中一项就是教令权,指“子孙要遵从父祖的意志,要接受父祖的管制。”[10]作为家族中的最高统治者,家长也享受着这种权利带给他们的快感。(2)中方鸿渐的父亲正是享受着对家庭和子女的统治权,他写自传,写家训,其实都体现了家长的意志和权威,特别是他写自己对鸿渐的教育时的情形更充分体现了家长的统治欲望。

中国是一个宗法制社会,人们按自己的家族形成宗族,宗族所以成为一个聚合体,正是因为族人出自共同的祖先,为了增强宗族的聚合力量,“任何一个宗族都将崇祖、祭祖作为自己最神圣的义务”[11] 文学艺术论文,而崇祖在人们心里的意义大不相同,因为祖先在这里不仅仅是一个故人,而更多的是被神化了神。崇祖主要包括修祖谱、建祠堂、重墓所,秩义社、立宗子、绵嗣续、保遗业。近代以后,建祠堂这样的祭祖活动就不多见了,但一般过节或结婚生子时,人们还是会在家中举行一些简单的祭祀祖先的活动,正如(3)中鸿渐夫妇要向空中过往祖先灵魂下跪,以表示对祖先的尊敬。同样(4)中的孝子顺孙送终也体现了祭祀这一文化现象,同时也表明,家长的权威在临终时也是要体现的,家族中的孩子一定要在病塌前守孝,这是不可更改的传统习俗。

钱钟书先生的《围城》一书,睿智深刻,在其比喻句中, 作者根植于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为我们展开了一幅丰富的传统文化图景。

注释:

[1]《礼记·郊特牲》.

[2]《大戴礼记·本命》.

[3]史凤仪.中国古代婚姻与家庭[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7,210.

[4]《礼记·.郊特牲》.

[5]《仪礼·丧服传》.

[6]史凤仪.中国古代婚姻与家庭[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7,121.

[7]《女戒·妇行》.

[8]史凤仪.中国古代婚姻与家庭[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7,253.

[9]史凤仪.中国古代婚姻与家庭[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7,256.

艺术意义论文篇(5)

声乐艺术是包括文学(诗、词)、音乐(旋律)、行腔(歌唱发声)、器乐(伴奏)、舞蹈(伴舞)以及形体表演等多种艺术因素构成的综合艺术形式。这种独具魅力的艺术形式通过声乐演唱和借助现代传媒技术来实现超越历史、超越国界的文化意义。千百年来,无论是声乐艺术实践、声乐艺术鉴赏,还是声乐艺术教育,无论是声乐文化的传播、消费、流行,还是声乐文化的交流等等,与其它艺术门类一样,在各个历史时期都打下了极为鲜明的时代烙印;它的精神文化催化和影响着若干代人的思想意识和审美意识,为人类社会精神文明的进步与发展奠定了十分重要的基础。

1声乐演唱的文化传播

声乐文化赋予声乐艺术丰富的文化内涵,词作家、诗人将自己的情感融化成可读、可看的优美诗词,曲作家把极具文化色彩的诗、词创作成可唱、可听的赏心悦目的歌曲;而将词、曲作者的作品赋予鲜活生命的是声乐演唱。声乐演唱者既是声乐文化最好的诠释者,又是声乐文化精神最佳传播者。声乐文化是在他们的演唱中得以传播,在传播过程中得以抒展。优秀的声乐演唱者,通过她们出色的演唱技巧,鲜明的演唱风格,将歌曲中丰富的文化内涵,真实、感人、创造性地传递给观众、听众,使声乐文化在众多的群体中得以传播。因此,声乐演唱者担负着声乐文化传承、传播的神圣使命。

回顾二十世纪20、30年代,一批批从国外留学回国的音乐家、歌唱家如:萧友梅、应尚能、黄自、赵元任、黄友葵、喻宜萱、周小燕、郎毓秀等,她们不但把国外先进的声乐教育理念带回中国,而且通过在国内举行音乐会的形式将国外优秀的声乐作品、声乐文化、科学的发声方法传播到中国,是她们精湛的演唱影响着中国一代又一代声乐艺术表演者和声乐艺术教育工作者;是他们的辛勤努力为中国培养了一批批优秀的歌唱家和声乐艺术教育家。这些歌唱家如迪迪拜尔、廖昌永、吴碧霞、宋祖英、等,她们走出国门,到世界各地举办个人音乐会,参加国际声乐比赛;通过她们出色的演唱将中国优秀的民族声乐文化传播到全世界,让全世界人民了解中国民族声乐文化。这种声乐文化的传播与交流,是靠一批批优秀声乐艺术表演艺术家的努力得以体现和完成。正因为有声乐演唱的传播才使声乐文化在众多的群体中得以抒展;正因为有声乐艺术的相互交流才使得全世界以艺术为纽带能和谐的相处在一起,这是声乐艺术的力量,这是声乐艺术文化深刻意义所在。

2声乐艺术文化抒展的互动性

声乐艺术文化的抒展,不仅只需要演唱者将词曲深入仔细地研究,把演唱技巧、情感以及表演动作进行形象、准确的艺术处理与创造,而且更重要的或者必可少的需要与观众、听众进行自然、亲切的交流和沟通,这种交流和沟通就是演唱与欣赏的互动。声乐艺术意义的最后实现也是通过艺术作品的展示,进而在与接受者的对话中得到实现的。声乐作品的接受者在欣赏作品的过程中,给予作品新的理解,赋予它新的意义,潜移默化中受声乐艺术美的感染和熏陶;这是声乐艺术创作者对作品生动的表达,使欣赏者在欣赏中与艺术创作者情感的互动。这种互动是欣赏者对演唱者所传达的声乐艺术美的欣赏、接受、认可的效果。声乐艺术文化抒展的互动性,在欣赏者欣赏作品的过程中表现为以下两种形式:

一种是形式上的互动。演员的歌声、动作、表情是一种信息,这种信息对观众构成一种刺激,观众对这种刺激从表情、掌声、叫好声或其它手段对演唱者作出反映,这种反映又反过来刺激演员,对现场的演员的表演产生作用。这是一种形式上的互动。这种互动性,是根据某种演出内容、演出任务、演出形式,为了渲染某种气氛,需要演员和观众之间的交流所要达到的艺术效果。节日、庆典活动、流行歌手的商业演出等等演出活动,都需要这种形式的互动。这种互动风格体现了敢于张扬个性、敢于突破传统的时尚、能够渲染演出内容所需要的气氛。这种互动成为联系观众的情感纽带。凡是从歌曲内容出发,发自内心而又有调控身心的互动可以增强演唱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也可使观众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享受到声乐艺术的美,不知不觉中去吸收丰富多彩的声乐艺术文化。那些片面追求形式上与观众的亲密接触的互动,自我吵作、自我作秀、哗众取宠的表演,完全脱离歌曲内容、没有声乐艺术文化美学品格,这种庸俗而低级的形式上的互动,是不可取的。

第二种是情感心理上的互动。歌唱是一种情感交流活动,是以演唱者的心灵感受来塑造艺术形象的创造性活动。演员在演唱时,歌曲的审美内涵、精神内容,必然通过歌唱的情感体验而溢于言表,产生于心动、情动、形动。首先是演唱者被演唱的作品中所描写的情景、人物、故事所感动。演唱中,将这种感动生动的、深情的、声情并茂的表达给观众,使观众被演员真情所感染,在心理上产生震撼。演唱者和欣赏者围绕歌曲内容所展开的情感心理交流活动,广泛存在于一切有艺术价值和意义的声乐演出活动中。

震惊中外的5、12地震发生后,艺术家们一场场募捐和慰问演出,如《爱的奉献》募捐活动,《向祖国报告》演出,心连心艺术团抗震救灾现场慰问演出,每一场演出都感动着许许多多的人们。艺术家们没有舞台上做作的形式表演,他们把心系灾区人民的真情、把感天动地的抗震救灾精神传递给观众,使现场所有观众感动,使电视机前的观众感动,使全世界人民感动。抗震救灾演出中,舞台上那一曲曲让人热血沸腾的歌曲《我们众志成城》、《生死不离》、《让世界充满爱》、《祖国在召唤》等等,振奋着许许多多的人心灵。舞台上演员激动的唱着:

生死不离,你的梦落在哪里?

想着生活继续,天空失去了美丽;

你却等待梦在明天站起,

你的呼唤刻在我的血液里。

生死不离,我数秒等你的消息,

相信生命不息,为你祈祷一起呼吸;

我看不到你却牵挂在我心里,

你的目光是我全部的意义。

无论你在哪里,我都要找到你,

血脉能创造奇迹,生命是命题;

无论你在哪里,我都要找到你,

手拉着手,生死不离。

生死不离,全世界都被沉寂,

痛苦也不哭泣,爱是你的传奇;

彩虹在风雨后坚强升起,

我的努力看到爱的力气。

无论你在哪里,我都要找到你,

血脉能创造奇迹,大山也依然举起;

无论你在哪里,我都要找到你,

天裂了,去缝起。

手拉着手,生死不离。

台下观众心灵被震撼,早已热泪盈眶,泪流满面;这发自肺腑的艺术感染力,是希望和爱的力量传递;使灾区人民在无助中看到爱和希望的感动;使非灾区人民自发地要为灾区出力的感动。台上台下观众与演员感情融汇在一起,这种情感心理上的互动让人刻骨铭心,永世难忘。这种情感心理的互动,使人们的情感在声乐艺术文化抒展中得到升华;这是声乐艺术文化宝贵的精神财富;这是声乐艺术所要追求的最高境界。

综上所述,声乐艺术,当它的每一次艺术实践和创造活动产生的时候,总具有大量而深刻的文化内涵和意义。它都在不知不觉中影响和感化着人们。在声乐艺术日益繁荣的今天,声乐艺术文化活动的参与群体越来越广泛;厂矿、企业文化有厂歌;部队文化有军歌;校园文化有校歌;老人文化有夕阳之歌;少年儿童文化有儿歌;百姓文化有家庭卡拉OK;山区有山歌;渔民有渔歌、、、、、、。专业舞台、业余文化场所、音乐厅到处都有歌唱家、流行歌手、歌剧演唱家的歌声。声乐,这门最能直接抒怀和感动人心、最易掌握和普及、最具综合文化内容的艺术形式,如今,通过一代代艺术家的传承和传播,众多群体的参与,它已深深地植根于社会历史和人们审美文化生活之中。

参考文献

[1]郭建民.声乐文化学.上海音乐出版社.2007年8月第1版.

[2]韩勋国.声乐艺术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7月第1版.

艺术意义论文篇(6)

1引 言

我国的陶瓷生产有着悠久的历史,从原始社会的仰韶文化开始,先人们承前启后,推陈出新,使具有民族特色的陶艺在火的艺术中升华。质朴纯真的民族陶瓷艺术洋溢着强烈的生活气息,使人们对这种民间文化艺术有着一种强烈又执着的眷恋之情。我国陶瓷艺术博大精深,其发展不仅凝聚了我们民族审美心理的发展历程,而且还凝聚了千百年来劳动人民的才智。我国陶瓷艺术的发展一直受我国民族文化的影响,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西方文化思潮的涌入,人们的审美情趣出现了巨大的变化。本文通过论述民族文化的涵义和民族文化在传统陶瓷艺术中的内在精神与外在表现形式,以及对传统陶瓷艺术中的民族性的继承与批判等方面,分析了民族文化对现代陶瓷艺术的意义。

2何谓“民族性”

不同国家、不同地域有着鲜明的民族文化。所谓“民族性”是指相关的历史文化背景下产生的地区特征。无论是艺术、文学还是生活习性都透露出自身区域的特征。以中国画和西方绘画比较为例,西方绘画侧重于光影、结构、透视和色彩等,而中国画追求意境,抽象写意,不求写实形似,酣畅淋漓地表现情感。因此我们能清楚地了解各自文化背景的差异以及思维方式的不同。我国是以汉族为主,包含少数民族的多民族国家,民族文化不仅是汉族文化,还是整个中华民族的文化。

3民族文化在传统陶瓷艺术中的表现

传统陶瓷艺术的发展,一直受到民族文化的影响,体现了不同时代的审美趣味。回顾早期的传统陶瓷,人们不会忘记早期的彩陶艺术。精美绝伦的造型、优美的图案、精湛的制作把陶土推到了艺术的顶峰。远古时期的人们用泥条盘筑和慢轮拉坯成形,装饰上多采用图腾和劳动场景的抽象表现,或是对自然的仿生和模拟等题材,使整个装饰图案富有节奏感。先辈们善于就地取材,在劳动过程中与自然进行磨合,创造出彩陶纯朴的美。秦汉时期的雄浑、古拙反映在陶塑和石雕两方面。如著名的兵马陶俑雄伟壮观,而霍去病墓前石雕“马踏匈奴”表现手法则简洁有力。魏晋南北朝时期,文人崇尚玄学清议,为文讲究淡泊、清瘦、飘逸。因此画像砖多出现圣贤高士。唐代是我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人们自信、积极向上,在文学上,唐诗千年不衰,表现在陶瓷上则是经典的唐三彩,色彩华丽,陶瓷造型饱满富丽。唐三彩中的贵妇人面部圆胖,梳各式发髻,穿着各种彩色服装,风格优美;唐三彩中的动物着重动态的描绘,情态各异,栩栩如生。这些都体现了唐代“开放、自信、向上”的社会风貌。后期传统陶瓷分为官窑和民窑两大部分。官窑瓷无论从造型到装饰都是为统治者服务的,迎合了统治者的审美需要。早期的官窑瓷是我们民族的瑰宝,造型与装饰配合得恰到好处,而后期的艺术格调却逐步降低;而民窑瓷则展示出质朴的民间艺术,它的形式和装饰是人们劳动的精华,民窑来之于民,用之于民。宋代磁州窑丰富的产品大多是人们日常的生活用品,其最具特色的装饰为白地黑花纹饰,选用日常生活中喜闻乐见的题材,以简炼纯熟的手法结合精湛的工艺生动地表现出来。无论是官窑还是民窑,都富有强烈的民族文化。宋代陶瓷作品的总体特征是纤细、精巧,这也满足了宋代人们的审美情趣。到了明清时期,陶瓷装饰手法逐渐向绘画方面转变,文人画家介入陶瓷领域后,具有民族性的中国画已广泛运用在陶瓷上。另外,还有紫砂壶因古朴风雅的造型一直受到文人雅士的青睐。传统陶瓷具有东方艺术的情韵风格,贯穿着民族性格和情感,体现了民族审美意识的共同特征。

4 民族文化是提高现代陶瓷艺术文化品格的基础

传统陶瓷艺术有着丰富的文化和辉煌的过去,现代陶瓷艺术继承了传统陶瓷艺术的精华,并结合时代的进步而发展,且对传统陶瓷艺术既有继承又有批判。中国传统陶瓷的审美有一定的形式化模式,从造型形式和装饰手法上都明显地体现出来。传统陶瓷艺术造型讲究和谐、平衡、对称、韵律等。这种美的法则曾经是经典,经过历代的一味承袭,就使得中国陶瓷艺术的审美产生了程式化模式,片面地继承会使现代陶瓷艺术丧失创造力。然而,另一方面很多现代陶瓷艺术工作者为了迎合市场的需求,追求时尚、流行的陶瓷,照单全收地接受外来文化,许多作品只是哗众取宠,华而不实,没有内涵和意义。甚至一味模仿国外陶瓷艺术作品的形式风格,毫无个性可言,无法讲究文化背景,浮浅乏味。一部分陶瓷艺术家认为,具有民族性的传统陶瓷形式单一、拘谨,釉面光洁、无暇,造型完整优美,这些都束缚了现代陶瓷艺术家的创造思维。但是我们还是要清楚地认识到,任何一个时代,不论发展进程如何快,艺术都应与本民族的审美意识相结合,虽然加速对外交流非常必要,但也不能盲目地跟从。现代陶瓷艺术的创作,应以民族文化为基础,借鉴西方的表现手法与形式内容。中国陶瓷文化是中国的绘画、书法、雕刻及人文宗教的集合体,加上精良的制作工艺、丰富的造型装饰,更蕴含了深厚的文化含量,使人们在欣赏、使用过程中受到中国文化与艺术的强烈感染,品味到中国五千年来的历史文明。现代陶瓷艺术区别于传统陶瓷艺术的产品意味,强调个性,突出个人风格,但也必需要有本民族的文化含量,这样才会形成独特的民族语言,成为国外了解中国文化的桥梁。

我们不能盲目举着“民族的就是世界的”旗帜一味封闭,但也必须充分了解本民族的审美特征及文化内涵。在陶瓷艺术一代又一代的传承发展过程中,“民族性”的淡化必将阻碍现代陶瓷艺术的发展。纵观现代陶瓷艺术的发展,实质就是艺术对不同文明生存条件下的人类需要的适应和满足。人们以陶瓷为媒介和方式,表达自己所追求的精神价值或审美价值,而现代陶瓷艺术的精神性和审美性正是中国深厚精神文化基础与现代意识相碰撞的产物。继承中国传统文化精神,正是现代陶瓷艺术的发展重任。中国现代艺术陶瓷创作者们强调自身审美情趣的表达,这种审美情趣也与民族文化有着明显的关联。另外,现代陶艺的创作,需要个人广博的文化知识积淀和丰富的学识修养。陶艺家既要有地域性文化特征和材料优势的发挥,又要有本民族的文化积淀,以一种全新的面貌和现代陶瓷文化相衔接,这样中国现代陶瓷艺术创作才会具有世界意义。

参考文献

1 中国硅酸盐学会.中国陶瓷史[M].文物出版社,1982:180~224

2 田自秉.中国工艺美术史[M]. 东方出版中心,1999:58~83

艺术意义论文篇(7)

“情”在 中国 古代文学 艺术 中具有原创意义,它既是中国古代文学艺术的本质规定,又是这本质规定的由来。

一、体验的世界与世界的本真

中国古人的世界建立在情感体验的基础上,情感体验的世界是“天人合一”的世界。中国古代艺术在这样的世界中形成与 发展 。

1.“情”在中国古代文化中的原创性

从艺术文化学的角度说,文学艺术从属于文化并规定于文化,因此,阐释“情”的文化原创性,同时也就是在揭示“情”的文学艺术的原创意义。

原创的含义不仅在于本质规定,更在于本质生成。把“情”提到中国古代文化的原创位置,是指认中国古代文化的缘“情”而生与缘“情”而立。

缘“情”而生,是说中国古代文化是其先民及后来者情感生活的产物。这涉及生存论及文化学的基本 问题 ,即中国古人的生存就是情感体验的生存,中国古代文化也就是情感体验型文化。

把中国古代文化指认为以情感体验为特征的文化,这可以说是百多年来,中国古代文化学研究与生存论研究在不少学者中日渐取得共识的一个基本观点。如中国 现代 较早的文化反思者之一梁漱溟,基于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切体验,提出中国传统生活与传统文化的重心在于“家”,在于“家”所特有的情感关系,由“家”的情感关系扩延至 社会 ,就形成了“中国社会生活中喜欢斟酌情理情面”的生存特性(注: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 哲学 》,见金元浦、谭好哲、陆学明主编《中国文化概论》,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43-148页。)。他这是在为中国传统文化进行情感的寻根,并把这根确定在“家”的血缘情感上。林语堂在 分析 中国文化精神时,对比中国与英国民族文化的异同,也得出结论说:“中国民族之特征,在于执中,不在于偏倚,在于近人之常情,不在于玄虚理想。中国民族,颇似女性,脚踏实地,善谋自存,好讲情理,而恶极端 理论 ,凡事只凭天机本能,糊涂了事。……此刻所要指明者,只是说中国文化,本是以人情为前提的文化,并没有难懂之处。”(注:林语堂:《中国文化之精神》,引自《中国文化概论》,第195页。)林语堂所说的“凭天机本能,糊涂了事”,便是难以言说的直觉体验,这正是中国古人把握世界的基本方式;“以人情为前提”,便是体验的文化特征了。对中国传统文化深有研究的当代学者张岱年,将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概括为四个要点,即刚健有为、和与中、崇德利用及天人协调。细究他这四个要点,会发现这些要点的形成,就社会文化心理而言,具出于重行为目的、重行为反馈、重行为体验的实践理性,直觉体验及情感体验是其基本理性特色。李泽厚在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提出一个“乐感文化”的命题,认为中国传统文化应概括为“乐感文化”,以此与西方的“罪感文化”相对应。他对此概括说:“这种智慧表现在思维模式和智力结构上,更重视整体性的模糊的直观把握、领悟和体验,而不重分析型的知识逻辑的清晰。总起来说,这种智慧是审美型的。”(注: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11页。)李泽厚对中国古代文化的“乐感”型、审美型的概括,正是突出了这一文化的情感体验的本性。我在《中国古代艺术的文化学阐释》一书中,曾专题分析过这个问题,把中国古代文化的本体特征概括为情感体验特征,并分别对之进行了文化特质的、文化思维的、文化哲学的及艺术论的思考(注:拙着《中国古代艺术的文化学阐释》,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2-33页。)。

2.“情”的本真规定

先考察一下“情”的字义。“情”,《说文》:“人之阴气,有欲者。”按阴阳说,阴阳为生命之本并化生人的万有万能,说“情”为阴气,这是将“情”推到了生化生命的本真之处。段玉裁注,情乃喜怒哀乐爱恶欲等情欲,是生理 自然 需要不学而能,这又是将“情”归入人的本真状态。《吕氏春秋》强调“情”的天生自然:“欲有情,情有节……故耳之欲五声,目之欲五色,口之欲五味,情也。”(《吕氏春秋·情欲》)这是在确定“情”的生命自然即直接的感官根据,是耳、目、口对声、色、味的自然欲求。“情”是人的生命活动的自然又是这生命活动的本真。《尚书》“情”有一见:“天畏fěi@①忱,民情大可见。”(《尚书·康诰》)孔安国《尚书传》对这一“情”字作“人情”解,即民群的真实感情,“人情”被看作天是否辅助的尺度。此后,“情”便与事物之真、实相关,与人的自然本性相关。“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左传》庄公十年);“民之情伪,尽知之矣”(《左传》僖公二十八年);“鲁有名而无情”(《左传》哀公八年);“余听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断之”(《国语·鲁语上》)。这“情”,都是事物、事情的真实情况。《论语》用“情”两处,都与人的自然本真相关:“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论语·子路》);“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论语·子张》)。

因为“情”本义于生命本真状况,所以它常与另一个表生命之本真的字“性”连用,称为“性情”。荀子说:“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荀子·正名》)这“天”便是自然,自然天赋。荀子提出“性”、“情”、“欲”三者的关系,“情”是自然天赋的本质,是生命的本真。荀子之后,“性”、“情”、“欲”三者关系的哲学之思也就逐渐多起来,形成中国古代哲学的重要范畴之辩——“性情”之辩。

中国古人热衷于各种社会现象的本真追问,把本真作为文化建构、艺术实践的基点或出发点,并在本真追问中把握判断事物及行为的标准。如儒家先哲孔子与孟子,在推衍他们的人世之道与道德之天时,便从本质设定出发。“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论语·宪问》),羞耻感在这里被推为不言面喻的本真标准;“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孟子·告子上》),“情”被指定为“性”本善的根据;“声闻过情,君子耻之”(《孟子·离娄下》),这是孟子对羞耻感的进一步的本真强调。管子本于“情”的人事道德推衍更为直接,“凡人之情,得所欲则乐,逢所恶则忧,此贵贱之所同有也。近之不能勿欲,远之不能勿忘,人情皆然”(《管子·禁藏》);“夫凡人之情,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管子·禁藏》);“是以明君顺人心,安情性,而发于众心之所聚”(《管子·君臣上》)。道家进行的道德推衍其实也本于“情”,与儒家对“情”的人世社会比附与推入不同的是,道家本于“情”却比附于“自然”,再由“自然”而推入社会人生;当然,道家对于“情”的本真设定或本真理解也不同于儒家,道家更强调“情”的自然性。“惠子谓庄子曰:‘人故无情乎?’庄子曰:‘然。’惠子曰:‘人而无情,何以谓之人?’庄子曰:‘道与之貌,天与之形,恶得不谓人?’惠子曰:‘既谓之人,恶得无情?’庄子曰:‘是非吾所谓情也。吾所谓无情者,言人之不以好恶伤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庄子·德充符》)无情不是否定“情”而是不动情,这里有一种超越喜怒哀乐的更为广博深厚的“情”,这便是宇宙人生之自然,是融于宇宙大道的生命冲动。至于墨家的“君子进不败其志,内究其情”(《墨子·亲士》);法家的“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则索乐,辱则求荣,此民之情也”(《商君书·算地》);“人之情性,贤者寡而不肖者众”(《韩非子·难三》)等,也都可以看出他们按照各自的“情”的本真理解,进行各自的“情”的本真推衍与强调。

二、建构体验世界的心灵方式

在中国古代,本真之“情”涌发本真之欲,本真之欲又实现于本真的血缘亲情关系。血缘亲情关系是“情”的本真关系。由此形成的社会意识形态便也可以说是充分社会化的血缘亲情关系的意识形态。而建构、接受、运用这样的意识形态,又必须有与之相应的思维形态或思维方式,这思维形态或思维方式必然也是血缘亲情关系型的。所谓思维形态的血缘亲情关系型,即它与血缘亲情关系共同发生与发展起来,它以血缘亲情关系为思维对象,在对血缘亲情关系的思维中不断完善这一思维结构,并思维地解决社会化的血缘亲情关系的各种问题。对这一思维形态或思维方式,我在《中国古代艺术的文化学阐释》一书中,曾将之概括为情感关系思维或情感思维,这种思维的特点是:①客观的感情依据;②思维主体现实体验向感性对象的融入;③过去经验对于现实感性对象的渗入;④表诸于形象或含有形象因素的一般判断形式(注:拙着《中国古代艺术的文化学阐释》,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52页。)。

在这样的思维形态中,“情”有了本真之外又一重原创意蕴,即它是中国古人建构与把握世界的心灵方式。经由这样的思维形态,中国古人日常社会文化生活活动与艺术活动有直接的关联——社会文化活动直接关系着艺术活动,艺术活动也直接关联着日常社会文化活动,甚至不少时候,社会文化活动就是艺术活动。

且看《吕氏春秋》这段话:

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平也;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也;亡国之音悲以哀,其政险也。凡 音乐 ,通乎政而移风平俗者也。俗定而音乐化之矣。故有道之世,观其音而知其俗矣,观其政而知其主矣。故先王必托于音乐以论其教。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一唱而叹,有进乎音者矣。大飨之礼,上玄尊而俎生鱼,大羹不和,有进乎味者也。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特以欢耳目、极口腹之欲也,将教民平好恶、行理义也。(《吕氏春秋·适音》)

由音乐而民俗民风,由民俗民风而理义之行、国家之治。对这段文字的解读,不仅要注意它指出了艺术与人伦 政治 的关系,更要注意它对于艺术与人伦政治的情感关系的揭示,它们面对同一的情感关系,把握同一的人伦情感世界,所以它们才能由此及彼地互相指认互相通达。艺术与人伦世界的同一关系,在孔子论诗、庄子寓言、韩柳论文中都被作为通则而运用,这不是他们对于艺术的误解与偏见,而恰恰是他们对艺术与现实生活情感思维同一性的深悟。

对“情”的思维形态意义,中国古人多有论述。如《淮南子》,从“情”感物而生并形于外的方面加以揭示:“情系于中,行形于外,凡行戴情,虽过无怨;不戴其情,虽忠来恶。”(《淮南子·缪称训》)汉代从石渠阁奏议到白虎观奏议,涉及“情”的思维规定性,并以此作为制定国家等级制度的根据:“情性者何谓也?性者阳之施,情者阴之化也。人禀阴阳气而生,故内怀五性六情。情者静也,性者生也。此人所禀六气以生者也。故《钩命诀》曰:‘情生于阴,欲以时念也;性生于阳,以理也。阳气者仁,阴气者贪,故情有利欲,性有仁也。’”(《白虎通德论·情性》)这指出情是阴化、静也、贪也、利欲也;性为阳施、生也、理也、仁也,二者在生存的心灵活动中各有所重,各有其活动特点,又相辅相成地展开心灵活动的过程。东汉王充基于情性阴阳之说,指出要更好地运“性”用“情”,就必须注意对之制约与调节:“故厚情性之极,礼为之防,乐为之节。性有卑谦辞让,故制礼以适其宜;情有好恶喜怒哀乐,故作乐以通其敬;礼所以制,乐所以作者,情与性也。”(《论衡·本性》)这实际上是揭示了礼乐乃“性”、“情”思维的结果,因此礼乐才能反转来制约与调节性情。刘勰基于“情”的过程性理解,进一步作了“情”的艺术思维的揭示:“夫情动而言形,理发而文见,盖沿隐以至显,因内而符外者也。”(《文心雕龙·体性》)这指出“情”组织文学语言,使之由隐而显的表现功能。“岁有其物,物有其容;情以物迁,辞以情发”(《文心雕龙·物色》),这是揭示“情”的文学发生过程。“神用象通,情变所孕。物以貌求,心以理应”(《文心雕龙·神思》),这是在讲“情”与艺术想象的关系。

体验情感型思维形态关注现实与 历史 的各种情感关系,包括人与人的情感关系,人与社会的情感关系,人与自然的情感关系;长于对这类情感关系进行丰富复杂的情感体验,并以真切细腻地表现这类情感体验为思维目的。这一思维的艺术成果便是创造出生动地表现各种情感关系与情感体验的艺术形式。李泽厚、刘纲纪主编的《中国美学史》在进行中国古代美学与西方古代美学的对比时,也特别强调了这一点——“尽管古希腊美学也并不否认艺术对人的情感的 影响 和作用,但从整体上看,它更为强调的毕竟是艺术对现实的再现的认识作用。而中国美学所强调的则首先是艺术的情感方面,它总是从情感的表现和感染作用去说明艺术的起源和本质。这种不同,也分明地表现在东西方艺术的发展上。”(注:李泽厚、刘纲纪主编:《中国美学史》第一卷,中国社会 科学 出版社,1984年版,第26页。)

由此可见,“情”确实是中国古人情感关系地建构与把握世界(包括艺术世界)的思维形态与心灵方式。

三、创生艺术的母体

强烈的抒情要求形成中国古代艺术不同于西方的明显差异。突出的抒情特征的形成,则源于中国古代文艺史中抒情艺术的早熟及对于各种文艺形式的创生。

中国古代最早形成自觉并走向成熟的艺术是音乐,音乐的抒情本质早已不言而喻。

固然,不仅中国,在世界艺术史中,音乐也是出现最早的艺术,这已被很多学者认同。不过,最早出现的艺术与最早形成自觉并走向成熟的艺术并不是一回事。

《周礼》有一段话,证明至少在周初,音乐的创作与 应用 便已进入自觉阶段:“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祗庸孝友。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谕言语。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磐、大夏、大@②、大武……”。(《周礼·春官·宗伯》)尽管有资料证明,“礼”的观念周初已开始形成,但“礼”在当时生活中的作用却无法与“乐”相比。“乐”所感受并表现的秩序与和谐进一步理性化,才明确为“礼”。“礼”是规定了的秩序与和谐。对此,中国古人早有认识——“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礼者,殊事合敬者也。乐者异文合爱者也。礼乐之情同,故明王以相沿也。”(《礼记·乐记》);“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礼记·乐记》)“乐”先于“礼”又通于“礼”,“乐”、“礼”共同规定与生发中国古代各门类艺术。“乐”、“礼”作为中国古代文化的情感体验与情感理性形态,滋润与繁荣中国古代文学艺术,形成了中国古代文学艺术的抒情特征。

而诗在中国古代文学中的早熟,也证明着中国古代文学艺术的“情”的根基。

中国古诗“情”的根基与“乐”相通,中国古代文艺史不乏诗乐舞原本一体的记载。如刘勰说:“或葛天乐辞,玄鸟在曲;黄帝《云门》,理不空弦”(《文心雕龙·明诗》),孔颖达说:“大庭有鼓之器,黄帝有《云门》之乐,至周尚有《云门》,明昔音声和集。既能和集,必不空弦,弦之所歌,即是诗也。”(《诗谱序正义》)诗生于歌舞,亦即诗生于“情”。

“乐”与“诗”这类抒情艺术在中国古代率先自觉并成熟,在于它们是中国古代文化根基——人伦情感的艺术形态,它们表现出的艺术感召力和普通有效的接受效果,使统治者与施教者把它们用作人伦 教育 的得力手段。中国古代抒情艺术率先发展与自觉,是人伦文化建构的必然。这个过程中,孔子以“乐教”、“诗教”为核心的艺术观同时也是文化观,起了重要的理性指导作用。李泽厚、刘纲纪主编的《中国美学史》对此作过分析,透视了其中血缘亲情的文化根基(注:李泽厚、刘纲纪主编:《中国美学史》第一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152页。),很有说服力。

总之, 中国 古代文学 艺术 根基于中国古代人伦文化,中国古代文化的人伦情感本质就 自然 成为中国古代文学艺术的本质;由于“乐”、“诗”抒发人伦情感方面很早便自觉与成熟,也由于孔子的理性概括与引导,使的“乐”、“诗”的“情”的本质规定成为后来因“乐”、“诗”而生发的其他门类的文学艺术也获得了“情”的本质规定。

四、文论诸范畴的总领

文论是文学实践的 理论 形态。“情”的文学艺术的原创意义体现在文论中,则在于它具有范畴总领意义。也可以说,“情”的文论诸范畴的总领意义,正证明它的文艺原创性。

“情”的范畴总领意义可以从思维形态、文论范畴发生及范畴构成角度加以论证。

①中国古代文论诸范畴都是情感体验思维的产物。

中国古代文学,作为中国古代文化的生成物,分有情感关系的本体属性并运用与 发展 着情感体验型思维。所不同的是,文化与日常生活世界的创生与建构,由于 社会 实践的物质规定性,情感体验型思维常因实践对象的客观定性而难以充分施展;即是说,对象的客观性不以主体意志为转移,它否定体验的主观性。这时,活跃的便只能是主体的认知而非主体的情感。在文学中,对象的客观定性消融于文学创作主体,情感体验的特征性思维有了充分实现的条件。充分实现的情感体验思维,创造着情感体验的中国古代文学,也形成与之相应的文论范畴。由此说,中国古代文论诸范畴也是情感体验型思维的产物,是这一思维形态的理性成果。“情”在情感体验型思维中具有发生、运作、课题与衡定意义,“情”的生理与心理规定直接成为思维规定。作为范畴的“情”正以文艺的情感活动为对象,以揭示情感活动 规律 为旨归,因此,“情”范畴的 研究 也是情感体验型思维本身的研究。文论其他范畴孕生于情感体验型思维,所以也正在“情”范畴的研究之中。换句话说,“情”的情感体验型思维研究自然蕴含着文论其他范畴的研究,而且在文论其他范畴的研究中处处见出“情”的规定。

就拿“理”来说,在西方,“理”与“情”是对举的两个范畴,它们经常在二元对立的情况下运用。在中国古代文论,“理”却是“情”的构成范畴,“理”主要是揭示“情”的发生、运作及表现根据。如刘勰所说“夫情动而言形,理发而文见,盖沿隐以至显,因内而符外者也”(《文心雕龙·体性》),叶燮所说“夫情必依乎理,情得然后理真,情理交至,事尚不得耶”(《原诗·内篇》)等,都是在讲“情”、“理”相一的关系。李泽厚则把这种“情”、“理”相一相融的关系概括为“中国的传统精神”,“中国的智慧”(注: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第311页。)。

②中国古代文论诸范畴都是“情”的生发

如前所述,最充分地体现“情”的本体意义的艺术是乐与诗,乐与诗的最先自觉与成熟,决定了它的理性形态“情”范畴是最早提出的艺术论与文论范畴之一。

《国语》记载周王与单穆公、伶州鸠关于声乐与声乐接受效果的对话,虽没有直接就“情”字展开,但二人由声乐大小、强弱、疾缓作用于感官引起的体验与感受的 分析 ,及对这种微妙、复杂的体验与感受所唤起的道德感与所引起的道德行为的分析,都已深刻涉及情感心 理学 内蕴,都能从中看到较丰富的情感唤起与情感运用的经验(《周语下》)。《国语》还有一段“情”与“文”的对话,涉及“情”、“貌”、“言”的关系:“阳处父如卫,反,过宁,舍于逆旅宁赢氏。……(宁赢氏)曰:‘吾见其貌而欲之,闻其言而恶之。夫貌,情之华也;言,貌之机也。身为情,成于中。言,身之文也。言文而发之,合而后行,离则有衅。今阳子之貌济,其言匮,非其实也。”(《国语·晋语五》)这段记述提出了“情”与其外部表现相合相离的 问题 ,也涉及“情”的话语表述问题。这类问题对此后的“情形”、“情言”、“情貌”、“情理”等艺术论与文论研究,都具有重要的开启作用。此后文论众多范畴课题的提出与展开,如“诗言志”课题、“性情”课题、“形神”课题、“神思”课题、“比兴”课题、“象”与“象外之象”课题、“旨味”课题、“虚实”课题、“言意”课题、“意境”课题等,无不与“情”的文学发生意义、“情”的范畴延展意义密切相关。

“情”对于“志”、“礼”、“性”、“心”、“德”、“神”这类中国古代文化与文论的基本范畴的发生意义,更可以由孔子及其后学对于《诗》的多元解释见出。对艺术深有造诣的孔子,对《诗》却经常作非“诗”的解释,这类解释看似出格,其实,理解了中国古代文化是以情感体验思维为特征的,文化系统的众多方面、众多范围都与“情”相通,可以互相生发彼此转化,就会少一些大惊小怪,这类解释只是顺“情”成章。如孔子说“诵《诗》三百,授之以致,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论语·子路》)治《齐诗》的匡衡总论《风》诗时说:“室家之道修,则天下之理得,故《诗》始《国风》,礼本冠婚。始乎《国风》,原情性而明人伦也;本乎冠婚,正基兆而防未然也。”(《汉书》卷八十一《匡衡传》)这都是在强调艺术与各种社会活动的情感同一性,艺术与各种社会活动都是“情”的生发。这一点在《毛诗》序中说得更为清楚也更为具体。如《召南·草虫》序,说这是“大夫妻能以礼自防也”;《郑风·将仲子》序则说是“刺庄公也,不胜其母,以害其弟,叔失道而公弗制,小不忍以致大乱焉。”这类读解,不管距当时诗歌创作的实际情况是近是远,有一点可以肯定,即孔子以降,确有很多哲人与文论家悟及“情”在生活中在文学与文论中具有重要的发生意义。

③“情”对文论诸范畴的构成

“情”对文论诸范畴的构成,是指文论诸范畴都合于“情”的定性,都分有“情”的性质。由于文论范畴为数众多,无法逐一分析,这里只能举诸范围之要,择几个基本范畴,进行“情”的构成性阐释。

a.“意”与“情”

“意”是中国古代文论的基本范畴,它是文学创作的所欲表达,文学作品的已然表达,文学接受的理应获取。

“意”的提出与运用由来已久。《易传·系辞》中有“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的说法。此说法后来广为引用,它不仅提出了言、意、象的关系,更重要的是提出了“意”不可尽言的属性。《庄子,天道》说:“世之所贵道者书也,书不过语,语有贵也。语之所贵者意也,意有所随。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庄子·外物》又说:“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这些说法都认为“意”是有一定认知 内容 的心理活动,它要经由语言而表述,但语言又无法对“意”充分地表述。

陆机大概是最先在文论中运用“意”范畴的,他的《文赋》可以说就是为了解决“意不称物,文不逮意”这一问题而作。此后,范晔的“情志所托,以意为主”(《狱中与诸诸甥侄书》);杜牧的“意能遣辞,辞不能成意”(《答庄元书》);邵雍的“炼辞得奇句,炼意得余味”(《论诗吟》);刘熙载的“意在笔先”(《艺概·文概》)等,都非常强调“意”之于文学的重要性,但也都认为虽则“意”之于诗文绝对不可或缺,但诗文又难于尽“意”。“意”的无可尽言,是中国古代文论对于“意”范畴的普遍看法。

那么,“意”为何物?为什么它如此重要却又言说不尽或言说不清?对这个问题,范晔的一段话说得很精当:“文患其事尽于形,情急于藻,义牵其旨,韵移其意。虽时有能者,大较多不免此累,政可类工巧图绩,竟无得也。常谓情志所托,故当以意为主,以文传意。以意为主,则其旨必见;以文传意,则其词不流;然后抽其芬芳,振其金石耳。此中情性旨趣,千条百品,屈曲有成理,自谓颇识其数。尝为人言,多不能赏,意或异也。性别宫商,识清浊,斯自然也。”(《狱中与诸甥侄书》)从这段话可以看到,范晔从“意”的心理发生角度体悟到,“意”乃“情”与“志”的统一,是创作主体有感于生活而形成的“情志所托”的体验,这类“情志所托”的体验酿成具体的文学创作之“意”,这“意”便是具体化了的“情”、“志”融合的心理活动。“文”不能尽“意”,在于构成“意”的“情”的活动变化极为微妙,“其中体趣,言之不尽;弦外之意,虚响之音,不知所从而来,虽少许处,而旨态无极。”(《狱中与诸甥侄书》)对“意”的“情志所托”的心理发生过程,范晔之前的陆机曾进行形象地描述,揭示了“意”发生的感官依据,在“意”的发生中有“志”的萌动,有“史”的感悟与“文”的陶冶,而这一切又都涌荡“情”的波流,这才“慨投篇而援笔,聊宣之乎斯文”(《文赋》)。

正是情感体验的浑然而动和微妙之动,正因为“情”包融着感性、心志、既往的文史修养与现实的情境激发,这一切都难于为语言所分解所确定地指认,这就决定了“情志所托”的“意”的非尽言性——“意”的非尽言性来于“情”的构成。

b.“风骨”与“情”

“风骨”是中国古代文学创作的高标准追求,也是很高层次上被运用的鉴赏与批评标准。

“风骨”的不易求,一个重要原因是“风骨”意蕴的不易把握。这种不易把握与“风骨”追求所必然伴随的“情”的活动分不开。“情”一经融入,大量无可言说的东西便活跃起来,更何况“风骨”本身就是一种情感体验,就是一种情感体验效果。与构成抒情作品内容的情感不同,“风骨”的情感体验是对于作品的情感体验内容所进行的表现的体验。

因为“风骨”是对一定内容的表现情况的体验,所以有“风骨”研究者认为这是一个内容与形式关系的范畴(注:黄侃:《文心雕龙札记·风骨》、寇效信:《论风骨》、周振甫:《文心雕龙注释》,都持“风骨”乃内容与形式的说法。);也有学者注意到“风骨”的情感体验性质,把“风骨”理解为情感倾向与思想倾向(注:张海明:《经与纬的交结》,云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7-265页。),并将之纳入道德规范。

宗白华曾深入地研究“风骨”,他的看法被情感倾向与思想倾向论者所引证。这里且把宗白华有代表性的一段话摘引“我认为‘骨’和词是有关系的。但词是有概念内容的。词清楚了,它所表现的现实形象或对于形象的思想也清楚了。‘结言端直’就是一句话要明白正确,不是歪曲,不是诡辩。这种正确的表达,就产生了文骨。但光有‘骨’还不够,还必须从逻辑性走到艺术性,才能感动人。所以‘骨’之外还要有‘风’。‘风’可以动人,‘风’是从情感中来的。中国古典美学既重视思想——表现为‘骨’,又重视情感——表现为‘风’。”(注:宗白华:《美学与意境》,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99页。)这段话确实指出了“风”从情感中来,“骨”从思想中来这一层意思,但从什么中来并不意味着这来者就是什么。说“他从家中来”,这来者是他而不是家。这是简单的类比。“‘风’从情感中来”,“风”未必就是情感或情感倾向。“骨”也是一样。

那么“风”、“骨”是什么?还是前面那句话,“风”、“骨”是对于情感体验内容所进行的表现的情感体验。所表现的情感体验内容自然含有一定的情感倾向与思想倾向,自然也有一定的道德规范在其中,但宗白华并未止于此,他强调的是如何表现这一定的情感倾向与思想倾向。他分析刘勰的“结言端直”,说这“就是一句话要明白正确,不是歪曲,不是诡辨”;他说“必须从逻辑性走到艺术性,才能感动人”,毫无疑问,这都不是说表现什么而是说如何表现,是就表现特点与表现效果而言。

从中国古人长于进行的类比思维来说,他们总习惯于把某种言说不清的属性、功能、效果等通过形象比喻加以述说。这种类比思维的要点在于被述说的东西与用来述说的东西,必在比与被比的基本点上能唤起认知与体验的一致性。“风”取空气流动的自然现象,它的最基本的特征性类比,当是自然流动,无所阻碍。“骨”取于人或动物的机体之骨,它的最基本的特征性类比,当是坚实鲜明,刚正硬朗。不管对“风骨”的具体内容做出多少解释,都应该就类比的基本特征展开。刘勰“风骨”论的意蕴正是在如是的特征性中展开的,“是以怊怅述情,必始乎风;沈吟铺辞,莫先于骨。故辞之待骨,如体之树骸;情之含风,犹形之包气。结言端直,则文骨成焉;意气骏爽,则文风清焉”,“故练于骨者,析辞必精,深乎风者,述情必显。捶字坚而难移,结响凝而不滞,此风骨之力也”,“情与气偕,辞共体并,文明以健,guī@③璋乃骋。蔚彼风力,严此骨鲠。才锋峻立,符采克炳”(《文心雕龙·风骨》)。这些类比的精言妙语,确乎有些扑朔迷离,但根据类比思维的一般规律,抓住基本的类比特征,仔细地思索与体验进去,则不难发现,“风”者确实讲的是情感抒发所达到的自然流动、无所阻碍的表现境界;“骨”者确实讲的是思想阐发所求得的坚定鲜明、刚正硬朗的表述效果。不过,无论情感抒发达到的表现境界也好,思想阐发求得的表述效果也好,都是共见于表现的;而且,对这种表现境界或者效果的追求与接受,又都依凭于情感体验。

既然如此,既然“风骨”是以其表现性而见于情感体验的范畴,“情”对这一范畴的构成性,当毋庸赘言。

④“味”与“情”

“味”在中国古代文论中是一个广泛使用的范畴。这一范畴的文论意义存于文学文本与读者的接受关系中,是在这接受关系中读者对文本所形成的读解感受。对这样的读解感受,出于类比思维,中国古人觉得这就像嗅到或尝到的令人陶然的美味,“味”便于读解感受联系起来,成为这类感受的指代,“味”也便逐渐被用做文学与文论的接受范畴。

最早取譬于“味”者,大概是《左传》载晏子论“和与同异”(《左传·昭公二十年》)。晏子以“味”喻一种特殊的 音乐 接受效果,即“声乐如味”。这种接受效果来于音调与节律的相成与相济,亦即和谐,产生的直接接受效果是平心,进一步的效果便是和德,即协调人伦之序。由这段最早的取譬于“味”的文字,起码能找出“味”的三点规定:“味”生于“声”与“听”的相互作用中;“声”被“听”而得“味”,又并非所有的“声”都能有“味”,有“味”之声必是音调节律相成相济之“声”,这是被接受的艺术一方的规定;“味”的接受效果,是接受主体的平心和德。再进一步分析,合于这三点规定而成“味”,就在于被“味”者能唤起一定的情感体验。为什么把这接受的规定确定于一定的情感体验?可以拿出三点根据:首先,音乐作为特殊的艺术门类,就是情感体验的艺术,它无法表述更多的认知内容,它是通过声音变化唤起情感体验,所以,产生“味”的这种“声”与“听”的相互关系就是一定的情感体验关系;其次,“声”被“听”而得“味”,这能“听”出“味”的“声”其实就是能唤起某种情感体验的“声”,“声”的唤情作用,不同“声”的不同唤情效果,当下心理学已进行了很细致的研究,已经发现了声音唤起情感的生理根据;再次,“味”的接受效果,即平心和德,也是情感体验的效果,根据情感心理学,和谐音乐的接受,可以平和焦虑、放松紧张,主体可由此进入安适宁静的心境,这正是情感效果。可见,“味”的最初提出,便是意指情感体验的接受过程与接受效果。

此后“味”被引入文学与文论,它的情感体验性质也就一并被引入。文论中经典的“味”论者有三人,即刘勰、钟嵘、司空图。此三人谈“味”都不离开情感体验,也可以说,对他们的“味”论都应作“情”的理解。

如刘勰说:“是以四序纷回,而入兴贵闲;物色虽繁,而析辞尚简。使味飘飘而轻举,情晔晔而更新。”(《文心雕龙·物色》)“入兴贵闲”,“析辞尚简”,讲的就是由“文”而“味”的唤情规定。钟嵘说:“故诗有三义焉:一曰兴,二曰比,三曰赋。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宏斯三义,酌而用之,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彩,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是诗之至也。”(《诗品序》)这里的“兴”、“比”、“赋”不仅被视为作诗的基本手法,这同时也是手法对于相应内容的要求与规定。“兴”与“比”表现“意”与“志”,“意”与“志”都是一定的情感体验,这情感体验生发于“物”,“物”又靠“赋”而入诗,所以诗的“比”、“兴”离不开“赋”。作诗的关键就是协调“兴”、“比”、“赋”三种手法,即所谓“宏斯三义,酌而用之”。这样,“味”的接受效果就可以求得,即使“味之者无极”。可见,钟嵘的“味”同样是情感体验的接受效果。

司空图谈“味”更恍惚一些:“文之难,而诗尤难。古今之喻多矣,而愚以为辨于味,而后可以言诗也。……《诗》贯六义,则讽谕、抑扬、tíng@④蓄、温雅,皆在其间矣。……倘复以全美为工,即知味外之旨矣。”(《与李生论诗书》)在司空图看来,“味”是一种难于指陈的接受效果,“味”具有超象超知的接受性。超象超知又有所接受,司空图便把“味”更充分地交付给情感体验,因为从心理接受根据而言,惟有情感体验才能超象超知甚至超验地接受来自内部及外部的微妙信息。对此,国外的格式塔学派、瓦尔堡学派及现象学心理学派已多有揭示。司空图当然未达到这些当代心理学的专门程度,但司空图凭丰富的艺术经验对此却有所感悟。至于司空图此段文字所提出的单一之“味”与调和之“味”的差异,对调和之“味”作的“醇美”及“味外之旨”的赞美,则是对“味”的情感接受关系及情感体验进行了更细微的区分,提出了更高的情感体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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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原字为非下加木

艺术意义论文篇(8)

1坚持正确的文化艺术方向是创新医院工会工作的基本前提

文艺工作是党和人民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中走过了不平凡的光辉历程,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进步,积累了丰富的宝贵经验。系统回顾和认真总结党领导新中国文艺工作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我们就会发现,制定和实施正确的文艺方针,是推动文艺工作科学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的根本保证。当前,我国文艺工作必须要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作为在基层从事医院工会工作的行政人员,笔者认为:在日常工会活动中,我们应该毫不动摇地坚持正确的文化艺术方向,这对做好新形势下的工会工作和文艺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随着十的胜利召开,我国进入了以为总书记的第五代领导集体,在新的历史时期,党中央对工会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想通过文化艺术活动创新医院工会工作,一定要适应社会的变化,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跟上时代的步伐。2013年是我国工运事业发展进程中极其重要的一年。两次就工会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对工会工作提出了重要的论述精神:“让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制定了下一届的工作计划。近期,全国总工会领导带队赴各地宣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系列重要讲话、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其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陈豪在石家庄宣讲报告会上说:“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目标,牢牢把握中国工会十六大的精神实质,就要坚持工会工作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广大职工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要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放在全心全意服务职工上来,落实到职工身上。只有这样,广大职工才会‘认’工会,才能在工会组织的引领下,坚定地跟党走。”揭示了工会发展的本质。医院工会工作做得好不好、有没有取得明显成效,关键看有没有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工会是做工人阶级工作的,而工人阶级是我们党最坚实最可靠的阶级基础。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工会工作才能方向明确、不走偏路,才能做得有声有色、扎实有效。医院工会要永远保持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这一优良传统。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勇于实践、勇于创新,努力使这条道路越走越宽广。

2加强文艺组织建设是创新医院工会工作的实际需要

要想进一步创新医院工会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一定要抓好文艺组织建设。一方面大力发掘培养本单位具有艺术特长的职工,鼓励他们投入到工会工作中。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外交流,多邀请外单位的或者外市、外省的艺术家来讲学,提高单位职工的艺术修养。还可以每季度的召开研讨会,无论从艺术方面还是专业技能方面,只要是职工喜欢的主题,都可以进行研讨,这样既使职工切实的受益,又增进了彼此的感情。

我国《工会法》中明确说明:“工会负有组织和教育职工依法行使民利,发挥主人翁作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动和组织职工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组织职工参加企业事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提高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技术素质等等职责。”可见,想要更好的创新医院工会工作,必须加强工会的组织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把员工组织起来,一方面维护广大员工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调动职工的工作热情,为医院的发展贡献更多更大的力量。要想加强医院工会的文艺组织建设,一定要坚持解放思想、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深入把握的“中国梦”精神内涵。进一步加强医院工会的组建和职工入会工作,一定要做好职工入会工作,抓住薄弱环节,努力夯实医院工会工作的群众基础。一是在增强职工的会员意识上下功夫。通过对职工的宣传、引导和服务,增强职工入会的热情和内在动力,把上级推动建会与职工自觉入会结合起来。此外,还需通过切实可行的工会服务,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二是在建立工会工作制度上下功夫。通过建立健全会员代表大会、会务公开、工会干部述职、会员民主评议领导班子等制度,吸纳会员代表参与工会日常工作,不断增强会员的责任感和归属感。三是在依靠会员开展工会活动上下功夫。通过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等活动,发挥会员建家、评家、管家的作用,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和服务职工群众的互助互济活动,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医院文化,使职工在活动中受教育、得实惠、获发展,为开展医院工会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最后,抓住关键点,夯实医院工会工作的干部基础。一是不断推进医院工会群众化、民主化进程。保证医院职代会的选举工作切实体现党的领导,切实保证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医院工会每年组织会员(代表)对工会主席、副主席进行民主评议,经评议为不称职的,报经上一级工会批准,会员(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其职务。同时,对民主评议中工作成绩突出的工会干部,报请院党委批准,年终从工会经费中拿出一定的资金,进行奖励,以增强工会干部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在院内形成工会干部争着当、工会工作争着干的良好局面。二是以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为突破口,不断推进医院工会干部的知识化、专业化进程。

3提高工会的文艺服务能力是创新医院工会工作的关键环节

有许多人认为工会的工作就是“打牌照相,吹拉弹唱”,轻轻松松。其实则不然,工会实际上有很多工作,但归根结底就是为职工提供服务,如帮职工进行工资协商、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为文艺活动提高保障服务等。医院的工会工作想要从文艺方面创新,一定也不能脱离了为职工服务的根本工作。笔者对此有以下几点看法:第一,深入开展群众性文艺活动。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广泛开展“服务广大患者”为主题的征文比赛、歌手比赛、话剧比赛等活动。第二,在单位积极营造文化氛围。深入贯彻落实“创优争先”活动,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通过一系列的文化活动,激发职工热情,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广大职工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更好地推动医院的文化建设。第三,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主人翁精神,保持和发展工人阶级的先进性。做好劳模先进人物的培养、选拔和宣传工作,积极帮助劳模解决实际问题,充分发挥先进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用文艺作品来传递正能量,为医院发展凝聚强大的精神力量。第四,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建设应常抓不懈,结合医院实际,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中,应把培育职工爱岗敬业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培养每位职工对医院的感情,努力将职工队伍建设成为一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严格组织纪律的队伍。

4维护职工切身权益是创新医院工会工作的根本要求

我国工会的基本职责就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法》中明确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级工会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些都进一步突出和强调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当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克扣工资、随意延长工作时间、不提供安全保护等情况时,工会可以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同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做出答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做出处理。那么,如何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呢?笔者有以下几点看法:第一,抓住规范运作这个关键环节,积极推行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切实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评议权、监督权和决策权。医院重大事项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在医院绩效考核、岗位设定、岗位津贴的发放等方案制定中,充分考虑职工利益,坚持向临床一线倾斜,切实保证职工收入随着医院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而逐步增加。抓住监督权这个关键环节,配合院务公开的执行,监督落实院务公开做到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抓住预防预警这个关键环节,协助行政做好职工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抓住学习教育这个关键环节,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职工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鼓励和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和管理知识,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第二,要坚持提高工会组织维权能力与提高职工自我维权能力相结合。做好工会维权工作,必须提高两个方面的维权能力。一方面,从建立评价考核机制和维权保障机制入手,着力增强医院工会干部的维权能力。要建立同级党委、上级工会考核与职工群众评议相结合,以职工群众的意见为主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会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维权乏力的工会干部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改正。要建立维权保障机制和维权保障基金,对因履行维权职责受到打击报复的工会干部应提供法律援助和经济支持。另一方面,要从提高职工法律和政策水平入手,不断增强职工的法制观念,增强职工的自我维权能力,以合法有序的方式表达其利益诉求。第三,要坚持医院工会维权与地方工会维权相结合。在加强医院工会维权机制建设、增强医院工会干部维权能力的同时,必须注重发挥产业工会(教科文卫工会)的作用,帮助医院工会解决维权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5总结

文化就是人化,即人类通过思考所造成的一切。艺术属于文化的范畴,在人类的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医院工会的创新发展离不开艺术活动,本文从四个方面深入剖析了通过文化艺术活动创新医院工会工作的意义,希望读者能够更深刻的了解工会工作,努力创新工会工作形势,为实现中国梦再创新业绩,再建新功勋!参考文献:

[1] 王进臣.基层医院工会工作创新探讨[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9(03).

艺术意义论文篇(9)

中华民族是一个历经了数千年的文明古国,形成了十分丰厚的造型艺术遗产。这些遗产是我国各族人民长期以来创造积累的精神和物质财富,承载了中华文化的信息,它不仅是民族自我认定的历史凭证,也是一个民族得以延续,并满怀自信走向未来的根基和智慧。在现代语境下,绘画创作怎样去创新,促使艺术家不断的考问自己;如何保持本民族文化的独立性,是一个重要的课题,中华民族造型艺术遗产对艺术创作的借鉴意义,在于对艺术遗产的借鉴运用,取舍糅合,使得传统文化适应社会展现出新的生机和活力。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对于传统文化和知识的积累是创新的基本前提,在这一点上,中国传统的文化的特质给我们以很好的启示。

一、造型艺术遗产的魅力

中国传统造型艺术遗产是中华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历史最早可追溯到原始社会新石器时代的彩陶纹饰和岩画;新石器时代已具有初步造型能力,对人物、鱼、鸟等外形动态亦能抓住主要特征,展现了中国造型艺术的黎明。商代殷墟遗址及陕西扶风西周墓葬的发掘中都曾发现壁画残迹,这一时期的绘画形象可从青铜器及玉器上的装饰纹样表现,长沙战国楚墓中出土的帛画可看出造型艺术在当时已达到较高水平,为秦汉时期造型艺术的发展奠定了基础。随着丝绸之路的开通,造型艺术空前发展与繁荣。汉代宫廷官署及政治性建筑物上多有壁画,如西汉麒麟阁,东汉云台画功臣像、鲁灵光殿壁画包括天地神灵历史人物等。汉代墓室壁画及画像石生动地塑造了现实、历史及神话人物形象。魏晋南北朝时期处于长期分裂混乱之中,但却是绘画史中的重要阶段。佛教造型艺术勃然兴盛,石窟壁画如新疆克孜尔石窟,吐峪沟石窟,甘肃麦积山石窟、炳灵寺石窟、特别是敦煌莫高窟都保存有大量的壁画,展示出高度的艺术造诣。东晋画家顾恺之,他给寺院画壁画:“遂闭户往来月余,画维摩诘一躯,工毕,将就点眸子,乃谓寺僧曰:不三日而观者所施,可得百万钱;乃开户,光彩陆离,施者填咽,俄而果得百万钱。”他所绘壁画多么生动,看的人无不惊叹。隋唐时中国绘画进一步成熟,宫廷衙署及寺观壁画占相当比重,石窟及寺观壁画较南北朝有着更大的发展,其规模之宏伟、技艺之卓绝在历史上都是空前的。如表现西方极乐世界美好图景的《西方净土变相》,其中穿插描绘有大量的生活场景,塑造的佛教形象中人性化的成分明显增强,展示出佛教绘画适应社会好尚而趋于世俗化的倾向。吴道子的壁画于佛寺壁上画怪石崩滩,达到“若可扪酌”的真实效果,而与李思训之作“皆尽其妙”。张僧繇画延祚寺,张善果画楼霞寺,董伯仁画白雀寺……都在美术史上留下辉煌的一页;唐代人物画《步辇图》反映政治事件;《西域图》、《职贡图》描绘了功臣勋将;《玄宗试马图》《虢国夫人游春图》描绘皇室贵族;《醉学士图》描绘文人雅士等。萌芽于东晋南北朝的山水画至此时有了明显的进步,富于装饰性的青绿山水在这一时期出现,水墨山水也相继开始。隋代展子虔所画山水具有咫尺千里之妙。五代两宋之后,造型艺术成为中古绘画的鼎盛时期,宋代成为中国历史上宫廷绘画最兴旺的阶段。文人学士把书画视为高雅的精神活动和文化素养,在创作和理论上都开始形成独特体系。社会、宫廷、文人士大夫之间的绘画创作各具特色而又互相影响,使宋代绘画在内容、形式、技巧诸方面都出现群彩纷呈、多方发展的局面。表现社会生活的风俗画,如《清明上河图》、《货郎图》、《盘车图》、《耕织图》等;借描绘历史传说反映人们对现实生活态度的历史故事画,如《文姬归汉图》、《采薇图》等。五代时期中原的荆浩、关仝,江南的董源、巨然分别以不同的笔墨技巧塑造了不同地区的山水画,对后世山水画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北宋李成的塞林平远,范宽的崇山峻岭和雪景,许道宁的林木野水,郭熙描绘四时朝暮、风雨明晦的细微变化,惠崇、赵令穰的抒情小景,米芾、米友仁父子的云山墨戏,李唐、马远、夏圭富有诗意的山水反映了山水画艺术的不断变革和发展。五代时江南徐熙的田园花果和西蜀黄筌的奇花异鸟分别具有野逸和富贵两种不同风格。辽金地区的文人士大夫绘画在北宋文人画传统基础上加以发展,对元代文人画有着直接的影响。黄公望画法有董(源)、巨(然)的温笔披麻皴,也有干笔皴擦,用笔简练,使水墨发挥了极大作用,对以后水墨山水画的发展有很大影响。沈周取于王蒙技法,善于组合稠密高叠的石岩,复合为整一的自然美。明清的绘画通过山水花鸟画艺术以寄情寓性以及对笔墨的状物抒情的追求创造上,如高雅、古拙、稚朴、天真、泼辣等审美情趣的追求。明清画家运用笔墨的方法,包括皴擦点染用笔的快慢、轻重、正锋和侧锋,用墨的浓淡、干湿等,这些技法的传授和影响,促成了许多画派的形成。有唐寅、郑變、潘天寿、石涛、朱耷、山人、吴昌硕等至今仍是家喻户晓的人物……所有这一切均构成了中国传统造型艺术遗产的无穷魅力。

二、绘画创作对造型艺术遗产的借鉴

怎样把造型艺术遗产的借鉴上升到当代绘画的创作层面,这是需要关注的一个问题。造型艺术遗产是我们继承传统文化多样性的表现所在。探讨绘画创作的“创新”必然要联系到对传统的“借鉴”。在现实绘画创作中强调借鉴,是因为我们新的创作所面临的问题有很多是可以在造型艺术遗产找到的。继承和创新是紧紧连在一起的,借鉴是基础,创新是突破。

绘画创作的审美意象从孕育、形成到物态化。其中生活的审美感受是艺术创作的第一步,是萌发创作冲动的必要环节;艺术构思是艺术创作的中心环节,是将生活素材转化为审美意象,并将审美意象凝聚力完整、独特的艺术形象,这是决定艺术创作成败的最关键的阶段;今天,绘画创作一方面浸透于母体文化,另一方面又受到世界多元化的影响,艺术家对绘画创作的理解产生了很大的差异,利用自己民族的文化特质将其作为观念来处理,造型艺术遗产就变成了绘画创作的资源,与造型艺术遗产的对话,是因为造型艺术遗产的内涵联系着艺术家的生存感受,这才是本质的。前人的艺术遗产还能潜移默化地提高艺术家的创作构想和表现力。可见,没有借鉴绘画创作就犹如空中楼阁,没有创新,也谈不上艺术创作了,因为创作本来就包含创新。绘画的历史继承性,首先表现在对本民族艺术遗产的吸纳和接受。艺术遗产的继承性,在艺术的形式与技巧、内容、审美观念和创作方法等方面均有突出的体现。绘画创作具体到借鉴和创新的问题,可以归纳于几个方面:在对造型艺术遗产的创新上,题材的可变性最大,其的空间也是最广阔的;传统造型材料在今天社会科技发展的状况下,有些已经可以被新材料所取代;要将传统的造型艺术遗产技艺进行记载和整理,在此基础上来创造新的技艺;形式和风格,这一点是最关键的,因为形式和风格是唯一不能变的,是造型艺术遗产的标志和符号,是传统文化遗产的底线。造型艺术遗产还表现出延续性这一特征。中国文化的发展过程就如同是在滚雪球一样,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继承性的文化,以某种精神、文化为核心,在“滚动”的过程中不断地“添砖加瓦”。最终结果是使传统造型艺术在一条相对固定的道路上稳定发展,并会在外部条件的形式、模式、技术、材料的更新中不断爆发出新的生命。造型艺术遗产还表现为其适应性上;强调精神的传承。要求艺术的内在精神不论是在什么样的社会背景下,不论外在条件有多么大的改变都必须延续下去。所以,中国文化与自然相和谐的特质也使其具备了这种适应性。但是,造型艺术遗产是旧有的生产方式的产物,如年画,是传统的过年标志。旧有的生活方式和文化是其产生的必然条件,社会生存条件的改变必将改变和影响其生存。现当代社会的文化性质是一种大众文化,并且受西方文化的冲击,这一切导致年画的生存环境已经改变。因此不能再以过去的态度来对待这些造型艺术遗产,如何把握这个“度”是借鉴的核心。当然,创新就是要对过去的造型艺术遗产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艺术家的任务就是在尚存的创造上开始新的创造,找到新的发展空间。

全球一体化的发展也表现了人类多种文化的相互融合,而融合也就意味着艺术概念的全面开放。但开放并不意味着与文化的继承积累无关。有一句诗给当代的文化继承以极大的启示:“旧学商量加邃密,新知涵养转深沉”。新知学包含着旧学才显深邃,“善学者,能于旧学中知新知,新知中见旧学,则深邃,深沉可兼而得之”。可见开放只是艺术的表象,最关键的因素在于什么是“里”——内涵。传统文化才是造物的基础,是它的内在动因。中国造型艺术遗产的发生、发展历史表明,它是中华各民族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践的艺术结晶,是中华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造型艺术遗产既有鲜明的传统文化特色,又体现独特的审美精神和审美价值。中国传统造型艺术遗产是在民族的土壤里长期形成和发展起来、在世界造型艺术领域中自成体系。用特殊的材料,出色的技巧和手段,对造型艺术遗产的借鉴把绘画创作推向高潮,逐渐为世界现代艺术所借鉴吸收。

艺术意义论文篇(10)

淮剧是江苏省三大地方戏的一种,它发源于苏北淮河流域,盐城建湖是淮剧的故乡。早在200多年前,淮剧就在盐阜地区唱响,并逐步南下进入上海等大城市。建国以后,淮剧在各级政府的关怀下,经历了“两盛三衰”的发展历程。建国初期,淮剧艺术蓬勃发展,新生的淮剧艺术春意盎然。十年“浩劫”,淮剧遭到了扼杀,以反“封、资、修”为名,不少剧团被砍掉,使淮剧传统艺术受到遏制。结束后,传统艺术再度新生。淮剧又扬眉吐气,在全国范围内地方剧种如雨后春笋,发展很快,淮剧舞台上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近年来,由于娱乐品种的增多,影视艺术的普及,使传统艺术又受到了挑战,面临着生存艰难的地步。然而,国家重视民族文化的生存和发展,淮剧于2008年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这对淮剧这一民族传统的文化艺术品种来说,又面临着一个极好的机遇。各级地方政府都相应出台了对淮剧的传承保护措施,特别是建湖县委、县政府制定的“淮剧、杂技从娃娃抓起”的方案,提出了“淮剧进课堂、杂技上操场”的具体办法。这对推进传统艺术的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本文就淮剧进校园这一议题,谈谈其推进传统艺术传承保护的重大作用。

一、淮剧进校园,使新生代自觉感受传统艺术的魅力

淮剧为什么“从娃娃抓起!”这就明确的告诉我们,淮剧对于这些新生代的娃娃们一无所知,他们没看过淮剧表演,没听过淮剧曲调,没有感受过淮剧的魅力。大家都知道,淮剧过去是生活在贫困中的老百姓沿街讨要而唱“门叹词”演化而来,对于这些生存在甜水里的孩子不但陌生而且渺茫。如果对他们不去传播,教育,使他们接受淮剧艺术的熏陶,又何谈去传承保护。因而,说“从娃娃抓起”是十分必要又十分及时的,建湖实验小学第一次在音乐课上讲淮剧、小同学们象听故事一样新奇,第一次听淮剧唱歌、他们听得入迷,不知这优美的曲调从何而来,经过半年的教学,学曲调、学简谱、学唱段、同时理解每个戏的剧目,每个唱段的意义,使他们感受传统的淮剧离他们并不遥远。他们的祖辈、父辈都唱过,耳熟能详,使他们读懂了什么是淮剧,什么是民族的、传统的文化艺术。使他们不知不觉地唱起了淮剧。

二、淮剧进校园,使新生代加深理解传统艺术的内涵

现代音乐特别是流行歌曲,唱起来节奏明快、不知不觉手舞足蹈,甚至狂欢乱舞,而淮剧曲调虽然悠扬悦耳,却十分缓慢,有时让人悲悲切切,提不起劲来。学生们初次听来觉得抒情婉转,再听起来,就感到哀叹呻呤,这是为什么?这是因为淮剧人处在旧社会、旧时代,他们受生活的压迫,受社会的欺凌,他们自哀自叹,沉重的劳动和窒息的社会使他们无法释放自己的感情,只好借劳动之机,借讨要时刻,呼出自己郁闷的情绪,他们的每一句话每一段调,都是内心的呐喊和呼吁,象淮剧《孟姜女》过关,十二个月有十二个月的痛苦,唱淮戏是他们在诉说自己的不幸和痛苦,演绎自己悲惨的命运和生存的危机。通过深沉的讲解,使孩子们从心灵深处体会传统文化的内涵,让他们真正懂得传统文化的真谛,从而达到热爱传统艺术的目的。

三、淮剧进校园,使新生代不断吸取传统艺术的精华

在实施淮剧进校园的过程中,还必须有选择、有重点的向孩子们灌输淮剧艺术的内容。也就是说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不能良莠不分。让孩子们无所适从。他们对淮剧节目中有不少封、资、修“的观念和迷信的宿命论,因果关系的神鬼说,尚没有识别和辩别的能力。我们在选择淮剧进课堂的内容上就必须严格把关,实验小学以课本剧、”“公子休让鱼”钟庄小学《小红军故事》、二实小以《孔融让梨》等内容改编成淮剧演出。既有积极的思想内涵又有其教育儿童健康成长的一面。使新生代时刻把握吸取淮剧中的精华,加深对自身的营养。县实验幼儿园、以现代京剧《红灯记》中的一曲《都有一颗 红亮的心》改写成淮剧内容,谱成淮剧曲调,在江苏省儿童艺术剧上演出,获得了金奖,得到了专家和观众一致好评。因而,我们在淮剧进校园、上课堂的内容选择上,一定要精选内容丰富,思想性强、艺术水准高的剧(节)目作为教材,让孩子们吸取淮剧的精华、提高他们的思想水平和艺术鉴赏能力。

四、淮剧进校园,使新生代提高传承保护传统艺术的认识

淮剧进校园,淮剧上课堂。旨在传承和保护淮剧这一古老的艺术,弘扬和发展传统的民族文化。通过这一举措,抓到了传统的核心,突出了保护重心,摸到了发展振兴的关键。通过这种形式,从“娃娃抓起”,使新一代对传统的艺术从认识到热爱,从不自觉接受到自觉传承。不但涉及到一层人,而且培育出一代人。这样对淮剧的传承就出现了后继有人,薪火相传的局面。经过近10年的努力,建湖在传承保护淮剧这一“非遗”项目上积累了丰富经验,他们单举办淮剧进校园专题会演已列时五届,推出几十个淮剧校园节目,并编排了一大批具有一定口味的儿童淮剧节目,出现了进市、进省的优秀节目,能够登台演出的小演员达数百名。近年来,连续在省获奖节目就有十多个,使淮剧普及工作取得了累累硕果,特别是通过淮剧进校园这一行之有效的举措,大大促进了对传统艺术的传承和保护。对地方戏发展和振兴发挥了积极作用,淮剧进校园“从娃娃抓起”已抓出了甜头和效果,使我们看到了古老的淮剧艺术,后继有人,看到了传统文化艺术振兴和发展的希望。

参考文献:

[1] 朱玉江.淮剧生成的文化模式探讨 [J]. 四川戏剧,2010 (05).

[2] 荣蓉.淮剧在盐城地区的传承与发展趋势 [J]. 文学界(理论版), 2010 (11).

[3] 刘棠.叙事与思考的碰撞——传统淮剧与“都市新淮剧”的比较 [J]. 大舞台,2010 (02).

艺术意义论文篇(11)

CG技术的运用给观众带来了全新的视觉冲击力,而三维动画的运用为动画电影揭开了新的篇章。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1991年詹姆斯•卡梅隆拍摄的《终结者2》成功塑造了首个全三维数字角色,并将真人演出的影像与3D数码动画完美结合,这也使得三维数字人物角色的造型更像真人,并有层次感。工业光魔影像特技制作工作室成功地为影片制作了令人难忘的特技效果,并获得当年奥斯卡最佳视觉效果奖,这也使CG技术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里程碑。

从此,三维动画ComputerGeneratedImagery(即CGI)越来越多的运用到各种类型的影片中,为创造完美的虚拟世界奠定了基础。

2001年,由彼得•杰克逊执导的影片《指环王1》隆重上映。片中的特效主要由WetaDigital工作室担任,其中的CGI影像留给人们完美的感觉,该片中的万人战斗场面给观众巨大的震撼力。CGI与微缩模型的结合,让人分辨不出动画和真实场景,再一次体现了数字技术的强大实力。片中运用了一种智能化的软件,在演绎双方作战时,每个数字形象都会自动寻找对手,甚至还能做到打不赢就逃跑的场面。该片也获得了2002年度的奥斯卡最佳视觉效果奖。

3D特效与电影

“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2009年由卡梅隆导演的《阿凡达》上映了,这部耗时12年制作的科幻大片掀起了电影历史上的第四次技术革命,预示着3D特效时代的来临,也象征着真人与动画技术结合的再次创新,使电影更具魅力。这部耗资5亿美元,迄今为止史上最昂贵的影片,很大部分投入都花在了技术上。卡梅隆团队自主研发的3D摄影系统,将3D特效再次推上一个新的境界。WetaDigital工作室运用为《阿凡达》研发并首次运用的特效技术—“携带式动作撷取设备”,用CG特技制作出了潘多拉星球的土著人—10英尺高的蓝色类人生物Na’vi族人,并与真人结合,逼真的诠释了人类为了自身的利益,掠夺潘多拉星球的矿产,与当地Na’vi族人大战的场景。该片创下了27亿美元的票房神话,并获得了当年奥斯卡最佳视觉效果奖。

2011年8月由导演鲁伯特•瓦耶特携手WetaDigital工作室倾力打造的好莱坞又一部科幻巨制《猩球崛起》上映了。从上映至今,依然保持了如潮的好评和强劲的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