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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审美的意义大全11篇

时间:2023-07-24 16:26:41

艺术与审美的意义

艺术与审美的意义篇(1)

在当前的文艺理论研究中,“审美泛化论”无疑是一个热点问题,从学理上对其进行审视和考察,不仅有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它的理论内涵,而且能够以此为切入点,帮助我们反思文艺审美论研究中存在的现实问题,这对于当代文论的创新和发展不无裨益。

我们可以从三个层面来把握“审美泛化论”的主要观点。从第一个层面上讲,它主要是言说日常生活审美化与文艺审美的关系。首先,提出“审美”与文艺的紧密关系出现了破裂。“在今天,……审美似乎已不再专属于文学和艺术,审美性、文学性也不再是区别文学与非文学、艺术与非艺术的根本的或惟一的特征。”[1]其次,进一步强调审美不仅不再专属于文学、艺术,而且出现了从文艺向生活的位移,并渗透到大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就文艺学专业而言,审美化的意义在于打破了艺术(审美)与日常生活的界限:审美活动已经超出所谓纯艺术/文学的范围而渗透到大众的日常生活中。占据大众文化生活中心的已经不是传统的经典文学艺术门类,而是一些新兴的泛审美/艺术现象,如广告、流行歌曲、时装、电视连续剧乃至环境设计、城市规划、居室装修等。”[2]可以看出,“审美泛化论”预设了一个理论前提:审美过去专属于文学、艺术。正是在这样的理论前提之下,它将当下的日常生活审美化看作是文艺审美向日常生活渗透的结果,实际上,也就将二者定位在了源与流关系上,文艺审美是源,日常生活审美化是流。这样一来,“审美泛化论”就巧妙地将日常生活审美化问题转化成了与文艺审美紧密关联的新审美问题,又以文艺审美为中介,将日常生活审美化问题与研究文艺审美的文艺学勾连在一起。

从第二个层面上讲,“审美泛化论”主要是探讨文艺学如何应对日常生活审美化问题。“文艺学应该正视审美泛化的事实,紧密关注日常生活中新出现的文化/艺术活动方式,及时地调整、拓宽自己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2]“结合中国的实际,创造性地建立中国的文化研究/文化批评范式,这样才能有效地解释当代文艺与文化活动的变化并对其深刻的社会原因作出分析。”[3]可见,“审美泛化论”认为,一是新时期以来以“审美”为基点的文艺学主导研究范式,难以应对生活中的泛审美现象;二是文艺学只有转型走向文化研究,才是解决问题的出路。这就呈现出一个问题:此论为什么会认为文艺学难以应对日常生活中的泛审美现象呢?

从第三个层面讲,“审美泛化论”揭示了文艺学为什么难以应对泛审美现象而需要转型的原因。原因之一是文艺学本身固有的立场。“其囿于经典文学、坚守艺术自律立场已经严重阻碍文艺学及时关注与回应当下日新月异的文艺/审美活动。”[2] 那么,文艺学“囿于经典文学、坚守艺术自律立场”具体又是指什么呢?其实,就是康德所倡导的“审美无功利性”的立场,就是文艺审美应该坚守的精神超越性。原因之二是日常生活审美化与文艺审美的本质差异。此论明确指出“日常生活审美化不仅意味着审美从精英化的文化趣味转向了传媒时代审美的民主化,而且也是审美内涵的根本转变。审美距离的消逝使其原有的震撼力逐渐被感观的刺激所替代,……这里,对‘审美’一词的运用重在对日常生活审美化所带来的界限的消逝以及生活空间的虚拟化进行描述,这时审美代表一种感知,在其内部并不存在审美与欲望、高级趣味与低级趣味的划分。”[4](P476) 在“审美泛化论”看来,既然,日常生活审美化与文艺审美之间存在根本的差异,那坚守文艺审美精神的文艺学主导范式,自然难以对前者进行有效地言说。

从以上三个层面来看,“审美泛化论”形成了这样的理论逻辑:通过自身的理论预设,建立起文艺审美与日常生活审美化之间的源流关系,从而将后者纳入文艺学的理论视域,但又认为文艺学难以有效地言说泛审美现象,所以需要转型走向文化研究。而这个理论逻辑的形成,得益于“审美泛化论”预设的逻辑起点:审美过去专属于文学、艺术。值得追问的是,在“日常生活审美化”出现之前,是不是审美就专属于文艺呢?是不是就不存在生活审美的问题呢?是不是文艺审美真的可以向日常生活渗透呢?

应该说,审美专属于文学、艺术的观念有其自身的理论渊源。在西方美学史上,康德的“审美无功利性”思想出现后,逐渐成为占主导地位的美学观念,而文学艺术因为自身的精神超越性,更在这种“审美无功利”思想的保护下,拉开了与生活审美的距离,甚至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生活美学应有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黑格尔就明确指出美学是“美的艺术的哲学”[5](p4),把生活排除在审美之外。19世纪的唯美主义思潮认为不是艺术摹仿自然(生活),而是自然(生活)摹仿艺术,并强调艺术是无功利的,它唯一目的就是审美。这些理论观念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当代文艺学的理论建构,那么,审美泛化论对审美专属性的理论预设就不难理解了。

但是,毕竟以文艺审美来遮蔽生活审美的观念仅仅是一种价值判断,事实上,生活审美的问题从来都没有消失过。从审美的发生、发展过程来看,审美最早孕育于原始人实用化的生活行为,也就是说,审美从一开始就是日常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只是随着文学艺术的诞生,“审美”出现了分化和增殖,审美性逐渐成为了文艺的本质特性,但是文艺审美的出现只能说明审美领域的拓展和审美样态的增加,并不能说明文艺审美就取代了生活审美,这是两个有着质的差别的问题。而且在理论观念上,倡导生活美学的思想也是时时闪现。车尔尼雪夫斯基就提出了著名的“美是生活”的命题,为生活美学的演进贡献了理论智慧;实用主义美学家杜威更是叫响“艺术即经验”的口号,要求“恢复审美经验与生活的正常过程间的连续性”[6](P9)。而在国内的当代美学领域,对艺术美和生活美的分类研究,其实早已是基本而普通的美学问题。权威的美学教材《美学基本原理》,将美主要划分为现实美和艺术美,而现实美又包括社会美和自然美。这一划分已经得到美学研究者的普遍认同,而成为了一个美学常识。从这个意义上讲,艺术中有审美,而生活也有审美,确是不需要再争辩的问题。而且更进一步说,“美的最基本、最重要的领域存在于人的现实生活之中,没有现实美,也就没有艺术美。”[7](P106) 总之,从审美发生、发展的事实和理论观念对生活审美的倡导来看,审美不是专属于文学、艺术的。生活审美不仅存在,而且是早于文艺审美并具有独立审美价值的审美形态,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说,文艺审美还是以生活审美为基础和源泉发展起来的。

也许,会有人辩解:即使审美专属于文艺的说法不能成立,那也不能连带否定文艺审美向日常生活渗透的可能性。对此,我们可以从生活审美与文艺审美的区别上作进一步的探讨。从审美的性质看,生活审美是依附性和功利性的审美,服从和服务于社会实践活动和生活的功利性诉求,从某种意义上讲,生活审美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社会生活的某种存在表征和外在形式,生活本身的需要才是其实质和内容。因为生活审美紧密关联着现实的社会实践活动,所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人们对生活实践水平与物化成果的认同和满足,只不过这种认同和满足可能包含着一定的物欲诉求。与生活审美相比,文艺审美是具有独立性、自足性的精神性审美,它的审美性不仅更集中、更典型、更纯粹,而且表现出对社会实践、社会功利和具体社会历史条件的疏离与超越。文艺审美通过对现实和历史生活的诗意创造,形成对人的精神世界的审美感召,能够激发出异于生活感受的主体审美情感和审美想象,使人达到精神的自由状态,而精神的自由调和了感性与理性的失衡,得以促进人性的完善与和谐。既然,生活审美与文艺审美存在这么明显的差异,难以通约混合,那么,“审美泛化论”关于文艺审美向日常生活渗透的说法岂不让人费解?

当然,具体到日常生活审美化问题,我们还应该注意其生成的当下特殊性。首先,不能像某些学者那样,不顾其出现的社会背景,简单地认为日常生活审美化问题古已有之,而忽视之甚至否定之。其次,应该进一步追问的是,在消费主义文化语境中生成的日常生活审美化,到底是生活审美的当下表征还是文艺审美的生活化拓展呢?其实,日常生活审美化的种种表征,像广告、时装、环境设计、居室装修等,主要是通过抢眼夺目的外在形式作用于人的视听,以诱惑人陷入对其所代表的物的迷恋,所以有学者认为“这种泛审美意识,……包涵着自我意识的丧失和审美理想的落空,因此,它实现为一种伪审美精神—审美活动失去了超越力量,沦为纯粹形象的物化追求。”[8]其实,西方研究日常生活审美化问题的代表人物迈克?费瑟斯通先生就曾明确指出,它“意味着一种欲望的美学,意味着感受和即时体验”[9](P101)。看来,当下的日常生活审美化是与消费主义相关联的物化审美,仍然属于生活审美的范畴,是生活审美的一种时代表征,并且,由于它可能更多地将人引向对物欲的追求,而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生活审美的负面效应,呈现出与文艺审美明显相悖的价值诉求。

其实,“审美泛化论”已经认识到文艺审美与日常生活审美化的差异,在这种状况下,如果它意图证实,日常生活审美化是文艺审美向生活渗透的结果,甚至打破了文艺(审美)与生活的界限,那就必须解决三个问题:一是文艺审美如何向日常生活渗透并形成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二是日常生活审美化又如何异变出与文艺审美相悖的价值诉求?三是既然文艺审美作用于人的精神解放,而日常生活审美化会引发人的物欲诉求,二者可谓是界限分明,那后者到底打破了哪个界限?又是怎样打破的呢?但是,“审美泛化论”并没有对这三个重要的问题作出回答,这又如何能够让人信服呢?看来,“审美泛化论”是在缺乏必要的学理根据的状况下,勉强把日常生活审美化问题与文艺学勾连在一起,将本应归属于美学和文化学的日常生活审美化问题,转变为一个当代文艺学的前沿话题,使其成为了颠覆文艺学主导范式和解构文学定义的导火索,并抓住文艺学难以解释前者的理论困窘,构设了它的学科危机,推出了文化研究,这无疑具有难以调和的矛盾性。虽然“审美泛化论”存在明显的理论悖结,但它在学界出场后,得到了许多积极的回应和认同,“审美泛化”一说,对当下的文艺学研究确实产生了强大的冲击,这种冲击的背后,难道不存在文论研究需要重视的问题吗?是不是这些问题的存在,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审美泛化论”的悖结呢?

新时期之初,“审美”在反拨“工具论”和“从属论”的背景中重返文学自身,自此,文艺审美论就一直显示出蓬勃有力的发展态势,“审美特性论”、“审美反映论”、“审美活动论”、“审美意识形态论”、“审美形式论”等等的先后出现,不仅说明了审美论在新时期文论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而且显示了自身丰富多样、立体建构的发展格局。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正是因为这些问题的存在,才在客观上为“审美泛化论”的出现创造了契机。

一是“审美”内涵的漂浮不定。在不同的理论背景中生成的“文艺审美论”,其各自的逻辑起点、理论资源、言说方式等是不同的,呈现出较为明显的理论差异。甚至在各个具体的理论观念内部,也存在激烈的论争,同一概念具有多种不同的理解,比如审美意识形态论,就有“审美加意识形态”、“审美意识的形态”等不同的阐释,而且就是“审美加意识形态”这一说法,对于是以审美为主还是以意识形态为主,以及如何理解二者的结合又有不同。这一方面说明“审美”和“文艺审美”的概念,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表现出了自身的理论活力和理论张力,而另一方面也说明大家对“什么是审美”、“怎样理解文艺审美”这些基本而又重要的问题,并没有达成理论共识。著名文艺理论家王元骧先生就曾明确指出:“‘审美’是当今美学界和文艺理论界使用频率很高的一个概念,但是到底什么是‘审美’?它的具体涵义和要达到的目的是什么?迄今人言言殊。”[10] 李志宏教授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新时期的文学理论研究有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即,虽然人们普遍认为文学的本性是审美,经常在谈论着审美性,但对于审美性的内涵并没有进行过深入的探讨,人们甚至没有想到过要对审美性的内涵加以清晰而具体的说明和界定”[11](p9) 。可以说,新时期文论的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文艺重新找回“审美”这个确证自身价值的本体存在,但是这个贡献中却隐藏着一个缺陷,那就是对“审美”自身的价值定点的寻找,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审美”和“文艺审美”的涵义就在众说纷纭中,变得模糊不清、漂浮不定甚至混乱驳杂。这种意义上的“审美”只是一个漂移的能指,处于无根的状态。

二是“审美本质主义”的存在。应该说,把“审美”看作文艺的基本特性,认为“审美性”是文艺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本质属性,都不为过。但“审美本质主义”是将“审美”绝对化,把审美看作文艺的唯一、根本和恒定的特征,甚至不由分说地将审美与文艺捆绑在一起,将文艺与审美等同为一,认为文艺就是审美,审美就是文艺。正如有学者所谈到的那样:“新时期以来理论界重视对文艺审美特性的研究,确有对以往极端政治化文艺观进行反拨的意义。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把文艺的本质归结为审美,把审美等同于文艺,进而否定文艺意识形态本性的极端审美化的理论倾向。”[12]按照这种理论观念,如果要解释文艺,必须经由审美这个进口,如果脱离了审美,似乎就脱离了文艺;这也就意味着,无论是哪种话语形态,只要是被称为文艺理论,都必须以“审美”为建构话语体系的出发点和归结点。

因为,文艺的审美本性到底如何理解,仍然还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所以,要坚守“审美”本质却又不知“审美”为何,这本身就带有悖谬性,而审美本质主义的存在,进一步把这种悖谬推向了极端。那么,在审美本质主义影响之下,展开的关于文艺本质的言说,就会出现以文艺的“审美性”来溶解文艺的政治倾向性、意识形态性和历史文化性的情况,这不仅模糊甚至扭曲了“审美”本身的价值内涵,而且其他问题也会在“审美”的溶解中,失去独立的理论身份而显得晦暗不明。更有甚者,涉及到与审美和文艺本质无关的问题,也难以放弃对“审美”的借用,索性都放进“审美”的箩筐里,以“审美”的名义来进行言说。这样一来,“审美”的内涵和外延就被无限地放大,而失去应有的理论效力,这种意义上的“审美”,徒有“审美”之名,而无“审美”之实。以上问题的现实存在,为文艺审美论的发展留下了可以攻讦的软肋,而在当下,各种都打着“审美”旗号的伪审美观,而正是利用这个软肋,而混杂在文艺审美论的阵营中,使文艺审美问题显得更加复杂纠结。

“审美泛化论”的出场,与上述两大问题有着明显的关联,这可以从三个问题入手来进行论析。第一个问题:“审美泛化论”设置了一个怎样的逻辑起点?它的逻辑起点是审美专属于文学、艺术,整个的理论逻辑正是在这个基础上展开的,而这个的观念恰恰是“审美本质主义”的典型表现。可见,“审美泛化论”对文艺学主导范式的批判,虽然带有反本质主义的理论色彩,但它其实是在本质主义立场上展开的反本质主义言说。这不仅暴露了自身的理论悖结,而且反映出当下文艺学研究的真正危机,并不在于难以应对泛审美现象,而是在于难以克服根深蒂固的本质主义思维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讲,文艺学的生机和出路,在于如何彻底摆脱形形的本质主义的束缚,而走向科学化的研究之路。

第二个问题:“审美泛化论”为什么需要建立起日常生活审美化与文艺学之间的关联?从“审美泛化论”的理论目的来看,它不仅是要推介文化研究,更关键的是,要在文艺学学科反思和重构的背景中,彰显文化研究的意义。而它要反思的文艺学主导范式是以“审美”为支柱的,故而,抓住了“审美”,也就抓住了新时期文论研究的主脉,而“审美本质主义”对文艺审美性的偏执固守,又进一步强化了“审美”在文论话语中的核心地位。所以,以“审美”为切入点进入文论研究,就会使自身的理论言说显得更有说服力、辐射力和引导性,“审美泛化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将日常生活审美化问题与文艺学联系起来,进而,又凭借前者所表现出的“审美”新质,向固有的文艺学主导范式发起挑战,这样才能增强文艺学之危机说的可信度,才能凸现出文化研究置换文艺学主导范式的必要性和必然性。

第三个问题:“审美泛化论”为什么能够建立起日常生活审美化与文艺学之间的关联?由于“审美”这个概念的“悬空”和“虚化”,这一理论能够在没有经过切实的学理论证的情况下,就以“审美化”的名号来统摄日常生活中的新文化和艺术现象,其实所谓“审美化”的种种表征是否都能称为审美,恐怕还是一个问题。加之“文艺审美”本身也是一个漂浮的能指,所以,“审美泛化论”也就能够在似是而非之间,将“文艺审美”和“日常生活审美化”等量齐观,并据此认为文艺与生活的界限已经消失,况且,“审美本质主义”对审美与文艺的捆绑,会在一定程度上强化这种错误的观念:只要是审美问题似乎都与文艺乃至文艺学有着某种无法割裂的关系。基于以上的原因,泛审美现象与文艺学之间的关联才得以建立。

虽然,“审美泛化论”抓住“审美”这个关键点,来引出文艺学学科反思问题的理论旨趣,对于我们检讨文艺审美论乃至整个新时期文论,具有一定的启发作用。但是它选择了错误的言说路径,脱离了人学的立场,暴露出明显的理论悖结,而使文艺审美问题显得更加错综复杂。这也提醒我们,要改变文艺审美论研究众声喧哗、莫衷一是的状况,应该回到“文学是人学”、“什么是审美”、“怎样理解文艺审美”这些最基本的问题,在真正的反本质主义立场上,展开扎实细致地理论探索,为文艺审美论的当下建构提供坚实的学理依据,在自我疗救中推进当代文论的健康发展。更进一步讲,文艺审美论乃至整个当代文论的研究,要在人学的基点上,明辨审美和文艺审美与人的价值关系,从人如何合乎人性地生活的维度上,探求文学、艺术存在的现实意义和永恒价值。

参考文献:

[1] 金元浦.别了,蛋糕上的酥皮——寻找当下审美性、文学性变革问题的答案[J].文艺争鸣,2003(6).

[2] 陶东风.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与文艺社会学的重建[J].文艺研究,2004(1).

[3] 陶东风.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与文化研究的兴起——兼论文艺学的学科反思[J].浙江社会科学,2002(1).

[4] 陶东风,等.当代中国文艺思潮与文化热点[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5] [德]黑格尔.美学:第1卷[M].朱光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6] [美]杜威.艺术即经验[M].高建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7] 刘叔成,夏之放,楼昔勇.美学基本原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

[8] 肖鹰.泛审美意识与伪审美精神——审美时代的文化悖论[J].哲学研究,1995(7).

[9] [英]迈克?费瑟斯通.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M].刘精明,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

艺术与审美的意义篇(2)

【内容提要】美学问题在当代哲学诠释学中具有头等重要的地位,哲学诠释学站在人文科学立场,对审美经验和审美真理问题的理解和解释,体现了显著的“反传统美学”特征。本文从美学作为人文科学特殊理解方式、审美真理如何表现,以及审美真理如何可能的问题三个方面,探讨了加达默尔哲学诠释学的“反美学”思想;然后在当代美学语境中比较性地论述了其基于人文科学立场,对审美真理问题的理解和解释所具有的重要理论意义。

【摘 要 题】阐释与真理

【关 键 词】哲学诠释学/人文科学/反美学/审美真理/理解和解释

【 正 文】

〔中图分类号〕B83-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03)01-0065-08 J·格龙丹谈到加达默尔的《真理与方法》时写道:“《真理与方法》开始部分的核心是‘对审美意识抽象的批判’。《真理与方法》从美学开始似乎采取的是一种迂回曲折的路径。因为《真理与方法》所提供的所有关于艺术的肯定性观点,开头几章提出的不是一种美学,而是一种反美学。因此,一种自律美学的创造只不过是一种抽象,对我们来说,为了更好地理解出现在人文科学中的认识方式,这种抽象必须摧毁或相对化。”(注:J.Grondin.Introduction to Philosophical Hermeneutics.Yale university,1994.P110.)那么,相对于以往的美学来说,加达默尔的美学理论在哪些方面是一种“反美学”呢?格龙丹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没有做出深入论述。本文力图通过哲学诠释学对传统美学方法论的批判、艺术审美真理的表现方式和审美真理如何可能的问题的探讨,论述加达默尔的“反美学”思想,及其在当代美学中所具有的理论意义。

一、反自然科学方法论的美学理论

加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美学一个非常明确的理论立场,就是反对传统美学对艺术和审美问题的自然科学方法论理解,并坚持认为艺术和审美经验作为人文科学对象有其自身的特殊认识方式和真理表现方式,并力图把艺术、审美经验和审美真理等问题置于真正的人文科学的理论视域中来理解和诠释。哲学诠释学的这种双重美学任务意味着,加达默尔既要批判那种认为美学中不存在认识和真理的自然科学方法立场和认识论观点,又要坚持艺术和审美经验中存在认识和真理的人文科学立场。

在以往的美学和艺术哲学中,美学家和艺术哲学家受自然科学方法论的影响,往往从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理解人类的艺术和审美经验。自然科学的认识论一直支配着自17世纪以来的哲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认识论成为一种普遍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方法论基础。这种自然科学的方法论和认识论,同样深刻地影响了美学对艺术审美经验的理解。我们一直认为,科学的方法是理解和解释艺术和审美经验问题的根本途径,只有运用科学化的研究方法和使方法科学化才能解答美学的所有问题。这一点也严重地存在于中国当代美学研究中。加达默尔哲学诠释学认为,这是一种忽视了人文科学特殊表现方式和理解方式的自然科学天真,实际上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无法理解和解释艺术和审美中的复杂问题。例如我们如何能够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去解释达芬奇的《蒙娜丽莎》呢?这个作品仅仅是一种知觉相等物的错觉吗?我们能用实证主义的方法去认识和确定恩斯特《家庭的天使》或米罗的《绳子与人》等等现代艺术作品的意义和真理吗?用自然科学和实证主义的方法所理解的东西,真能符合我们的实际艺术经验和审美经验吗?仅仅根据作品所再现和反映的存在物,根据作者的意图和艺术作品的文本结构,并依照自然科学和实证科学的方法,而不是根据作品自身的特殊表达方式和我们对艺术作品的真实经验,我们能真正通达艺术作品的真理吗? 在这里,向哲学诠释学美学提出的问题是,对艺术和审美经验这些美学问题的理解,没有认识论和方法论做基础,是否能够揭示其中的认识和真理呢?康德以来的美学都以自然科学认识论为方法论,并认为只有以这种方法论为基础才能揭示真理,哲学诠释学美学否定了这种认识真理的科学方法,人们还能够认识和确证艺术和审美中的真理吗?加达默尔对此的答复是肯定的。加达默尔恰恰提出美学中特殊真理问题:“在艺术中不存在认识吗?在艺术的经验中不存在一种确实不同于科学的、不从属于科学真理的真理吗?艺术中确实不存在着真理吗?而且,美学的任务不就是要确定艺术经验是一种独特的认识方式,一种确实不同于为建构自然知识而为科学提供最终数据的感性认识,确实不同于所有道德理性认识以及不同于所有概念认识,但又仍然是认识如传输真理的认识方式吗?”(注:Hans-Georg.Gadamer,Truth and Method.New York,1989.P97-98.)无可否认,艺术作为一种审美经验显然是一种不同于自然科学的经验,它有着自身特殊的意义和真理表现方式。加达默尔反对自然科学方法论在人文科学的统治,就是为了反对启蒙运动以来的美学否定艺术和审美中的认识和真理存在的自然科学观点,以重新恢复、重视和捍卫艺术和审美中的认识和真理问题。

在哲学诠释学看来,艺术和审美经验问题并不简单的是一种关于趣味的美学,它同样是一种人类自我认识的方式,艺术也显然不只是简单的趣味问题,也是我们得以认识自身存在的一种方式,通过对艺术作品的理解,我们不仅仅理解作为对象性的艺术作品,同时通过艺术作品所展开的意义世界和真理世界理解我们自身的存在。在加达默尔看来,传统的自然科学方法和实证方法不仅没有解释艺术和审美中的真理,反而是对真理的遮蔽。因此,艺术和审美经验中的审美真理问题,并不是一种自然科学和实证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问题,而是一种理解和解释的问题,只有通过作为历史性和时间性的我们的理解和解释,艺术作品的独特的存在方式才能得到理解,审美真理也只有在理解和解释中才能出现和发生,美学也才能谈论和把握艺术作品和审美经验中的真理问题。换言之,艺术和审美中的认识和真理,只有在作为此在的历史性和有限性的人的理解和解释中才能出现,没有作为历史性和时间性的我们的参与和经验,审美真理就不可能存在。

这显然是一种反传统美学的观点,传统美学把艺术和审美经验作为一种可以像自然科学对象一样得到确证和证实的对象性存在,而哲学诠释学美学从艺术和审美真理经验的特殊性出发,把审美与艺术经验变成了一种既是此在的、时间性的、有限性和历史性的,同时也是真理性的存在。因而,美学问题便不是自然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问题,美学的任务和目的不是去确证某种已然存在的对象性存在,而是在理解和解释事件中敞开艺术和审美经验的真理,这才是人文科学把握艺术和审美真理的重要方式。

二、艺术作品本体论与审美真理的表现方式

艺术是审美经验的主要对象,也是美学的重要对象,因而艺术也就成了哲学诠释学探讨人文科学特殊表现方式和理解方式的对象,为什么艺术和审美经验等人文科学对象不能用自然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来理解和解释呢?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艺术有其不同于自然科学对象的特殊的表现方式。我们知道,哲学诠释学的艺术作品真理理论,是以海德格尔的此在本体论事实性诠释学为基础的,加达默尔正是在海德格尔事实性诠释学基础上提出他的艺术作品本体论存在方式和真理表现方式的。“如果我们想知道人文科学领域中的真理是什么,我们就必须以海德格尔向形而上学提出问题和我们对审美意识已经提出问题一样的方式,对人文科学的整个程序提出哲学问题。但是,我们不能简单地接受人文科学的自我理解,而是必须对什么是真理的理解方式提问。尤其是艺术真理的问题有助于为更广泛的问题开辟道路,因为艺术作品的经验包含着理解,其本身就表现一种诠释学现象——但这根本不是科学方法意义上的。毋宁说,理解从属于与艺术作品本身的遭遇,因此,这种从属只有在艺术作品自身的存在方式的基础上才能得到说明。”(注:Hans-Georg.Gadamer,Truth and Method.New York,1989.P110.)正是艺术作品特殊的本体论存在方式,决定了艺术作品的意义和审美真理不同于自然科学和实证科学的经验对象,由此,艺术作品的本体论存在方式以及真理表现方式,也就与自然科学和实证科学的经验对象有着根本的区别。那么,艺术作品的本体论存在方式究竟是怎样的?这是加达默尔哲学诠释学美学的审美真理理论所阐述的第二个重要方面。

在《真理与方法》和《美的现实与其他论文》等著作中,加达默尔从游戏、象征和节庆三个方面,阐释了艺术作品本体论存在方式和真理表现形式:通过游戏的表现性阐述了艺术的表现性特征,通过象征的自身意义性阐述了艺术作品的真理性维度,通过节庆的时间性阐述了艺术作品的时间结构,而所有艺术本体论层面和真理表现方式,都是从作为具有此在历史性和时间性的存在方式来阐述的。

加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和《美的现实性》中,都非常突出地强调了游戏的重要性。西方哲学史和文艺理论史中的许多理论家都探讨过游戏这个概念,如席勒、斯宾塞、谷鲁斯、斯汤达,苏珊·朗格等,都把游戏作为美学和文艺理论中的重要范畴,加达默尔的诠释学更是赋予了这一概念以哲学和美学的崇高地位。在哲学诠释学看来,艺术作品的真正本质就在于它能够超越创作者本身和创作活动本身进入理解者的理解事件中,并与作品所表现的世界进行交流和对话,并在这种对话和交流中建构艺术作品的意义世界。艺术的存在不能被规定为某种审美意识的对象,因为正好相反,审美行为远比审美意识对自身的了解要多,审美行为是表现活动的存在过程的一部分。在以往的美学和文艺理论研究中,往往去设定作为审美活动和阅读活动的对象性客体,如对象的形式结构、对象所体现的作家艺术家的审美意识,去分解构成艺术的各个要素,去分析审美意识中的各种因素。这固然可以看作是美学研究和艺术批评中重要内容。然而实际上,作为一种活动过程的审美,才应当是美学和文艺理论研究的真正核心内容。 如果说,加达默尔对游戏的重新阐释和理解把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理解为一种参与性的事件,那么,他对象征的阐释和理解则旨在揭示艺术作品的意义和真理表现问题。美和艺术作品所具有的意义和真理,不是指某种简单的可以被我们直接看到的东西,不是某种一旦呈现在我们面前就可以理解的东西,也不是一种比喻和替代,而是一种充满了意义的象征,一种人类经验和存在真理的昭示。“如果我们真的想思考艺术经验的话,我们就可以,而且必须沿着这些路线来思考:艺术作品不只是指示某种东西,因为它所指示的东西已经存在在那里了。我们可以说,艺术作品意味着存在的一种拓展。”(注:Hans-Georg.Gadamer The relevance of Beautiful and Other Essay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6.P32.)因此,艺术作品与可复制的产品不同,它是不可替代的,每一部艺术作品都是一种象征,一种可以认识事物和认识我们自身的独特的形式。因此,艺术的象征是那种“我了悟全整体而被寻找的始终是作为生命的片段的另一部分。……美的经验,特别是艺术的美的经验,是我们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发现的一种对潜在的整体和永恒的事物秩序的召唤。”(注:Hans-Georg.Gadamer The relevance of Beautiful and Other Essay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6.P32.)因此,艺术就不仅仅是以往的美学所认为的是一种客观性的形式结构,也不是简单的摹写和反映,也不只是创作主体的意图实现。在加达默尔这里,象征并不只局限于艺术作品本身,而是一种经由我们的艺术经验扩大了的人类经验,艺术的象征既体现和证实着艺术作品的存在自身,也开启着人类经验和审美真理的诠释学空间。

艺术作为类似于游戏的表现事件,艺术作为一种象征,都表达着艺术和审美经验的真理,都不是如以往的美学所认为的那样是中立的、客观的、无时间性的。恰恰相反,艺术的和审美的真理只有在时间性的理解和解释中才能出现,一句话,艺术的真理表现是一种时间性的结构和过程存在。正是这种时间性结构使哲学诠释学的审美真理理解与康德以来的形式主义美学区分开来。以自然科学方法论为哲学基础的美学认为,艺术作品的存在要求理解者采取一种中立的审美态度,哲学诠释学认为艺术作品则要求理解者参与到艺术作品表现事件中,艺术作品的存在必须像参加节日庆典一样的参与到艺术作品的表现事件中。我们对艺术作品如毕加索的《格尔尼卡》的艺术经验,并不是由艺术家的创作意图决定的,也不是单纯由这个作品的色彩、形式和结构决定的,而是由于我们参与到这个作品所表现的世界之中,并对这个作品进行对话性的理解和解释,艺术中的审美真理也只有在这种参与性的理解事件中才有可能,审美经验和审美真理都是与我们的经验世界相联系,与我们对艺术作品的解释相关联的。“美学必须被并入诠释学中。这个表达不仅只是指问题的范围,而且从根本上也是精确的。反过来,诠释学必须这样得到规定,即它作为一个整体可以公正地对待艺术经验。理解必须被看作是意义得以出现的事件的一部分,在理解事件中,所有陈述的意义——艺术的陈述和所有其各种传统陈述的意义—才能形成和实现。”(注:Hans-Georg.Gadamer The relevance of Beautiful and Other Essay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6.P164-165.)因此,在艺术和审美的真理问题上,不是作者的创作意图、创作过程、审美意识对象和文本本身决定着其意义世界,而是在审美经验的过程中时间性地展现其意义世界。

可以看出,哲学诠释学的这一美学思想无疑是反传统美学的,在加达默尔看来,无论是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还是艺术作品的真理表现,抑或是艺术作品的真理发生,都必须在人类经验性的理解和解释事件中才能出现。这种反传统美学的思想,不仅质疑和挑战了以往那种从艺术家的创作动机或意图,艺术作品的客观的形式结构,美学理论的抽象概念去理解和解释艺术和审美真理的传统美学观点,而且在此在历史性和时间性的理解事件中阐发了其独特的艺术作品本体论存在方式和真理表现方式。

三、诠释学的理解途径与审美真理的可能性

从诠释学的立场出发,艺术作品文本只是一种半成品(注:Gadamer,"Text and Interpretation",In Hermeneutics and Modern Philosophy.Ed.,Brice R.Wachterhauser,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1986.P389.)。这无疑是一种反传统美学和艺术哲学的本体论观点,是不同于传统美学的“反美学”。“艺术理论提出的问题必须面向全部,必须既在艺术理解自身作为艺术之前,同样艺术也在艺术不再理解自身作为艺术之后把艺术作为艺术来对待。是什么东西使得绘画、雕塑、建筑、歌曲、文本或舞蹈表现为美的,而假如‘不再美了’,仍然作为艺术?……真正说来,美规定艺术之为艺术,即作为从所有按照某种目的建立并使用的事物中脱颍而出的事物。事实上,美只是将人邀请入直观的请柬,而这就是我们所谓的‘作品’。”(注:加达默尔:《生动与直观》,见《加达默尔集》,上海远东出版社1997年版,第516页。)也就是说,只有在理解事件中,审美真理才具有可能性,这是哲学诠释学的审美真理理论所解决的第三个问题。 可以说,审美真理理解的有限性观点是加达默尔始终坚持的思想,他把有限性的观念运用到经验的分析中,并认为我们的对艺术的审美经验从根本上说始终是一种有限的经验。因此,在加达默尔看来,我们对于我们的社会、对于我们的历史的理解,以及对于艺术意义和审美真理的理解,都是在一种具有特定历史境遇规定性中用某种已然具有的思想、情感、洞见,去观看、理解和解释我们所面对的东西。因此,要获得唯一的、最终的、客观正确地解释是不可能的,理解始终是此在历史性的一种运动方式,艺术作品文本的理解只能是有限地理解。正是艺术作品和审美真理地理解的此在规定性,决定了艺术作品的意义和审美真理地理解始终是历史性和开放性的。这正是哲学诠释学的美学理论与传统的意义和真理重建论具有本质性区别的地方。

加达默尔试图通过这样几个问题地探讨,来回答审美真理是如何可能的问题。第一、根据我们历史性的存在,什么东西被带进了艺术地理解事件中?第二、作为具有自身有限性和历史性的理解者,我们如何能够理解同样具有历史性的艺术作品?第三、在作为理解者的我们与历史上的艺术作品之间所发生的理解所产生的究竟是什么?或者说,我们理解过程所导致的是什么样的结果?

启蒙运动以来发展的理性意识认为我们可以不带任何“偏见”地去理解某一艺术作品,我们可以克服我们自身所具有的种种偏见,达到对艺术作品和审美经验的客观认识。加达默尔坚决拒斥这种观点,他认为这种理论本身就是一种偏见。事实上,在对艺术作品的经验和理解中,“解释者无需丢弃他内心所已有的前见解而直接地接触文本,而是只要明确地考察他内心所有的前见解的正当性,也就是说,考察其根源和有效性。”(注:Hans-Georg.Gadamer,Truth and Method.New York,1989.P344.)理解是一种不断地向未来筹划的过程,我们总是在这种筹划中联系着艺术作品文本和我们自己,并在这种筹划中实现艺术理解的可能性和意义的可能性。以往的历史主义诠释学还认为,虽然作为理解者的我们与所要理解的历史上的艺术作品对象之间存在着时间的距离,但我们却可以通过克服这种距离达到对艺术作品的完全理解。而哲学诠释学坚持认为,正如前理解在理解运动中具有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一样,时间距离也在人类的艺术经验和审美理解活动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因此,时间距离不仅不是为了获得正确的、客观的理解所必须克服的障碍,恰恰相反,是一种艺术作品文本意义和真理建构的积极因素,是一种开放性的事件。那么,我们怎样才能把理解的真偏见与误解的假偏见区分开来,从而使我们的理解具有有效性呢?

加达默尔是通过视域融合中产生的“效果历史意识”(consciousness of effective history)来回答这一问题的。理解的有效性和开放性就是由这种效果历史事件(historically effected event)来实现的,艺术作品的意义和审美经验的真理也同样是一种效果历史事件。所谓效果历史意识,首先意味着对自己的诠释学处境的意识。我们的存在总是一种历史性的存在,我们必须首先意识到理解者自身的历史性。这种效果历史意识决定了效果历史本身的有限性和开放性的真正意义,这也就进一步地决定了艺术经验和审美真理的理解活动中的效果历史意识是一种持续性的、不间断的历史事件。“谁进行理解,谁就已经进入了一种事件中,通过这种事件意义的东西才表现自身。因此,这便证明了诠释学现象所使用的游戏概念,正如美的经验所运用的概念一样。当我们理解一个文本时,吸引我们的意义丰富的东西正如美对我们的吸引一样。当我们理解某一个文本时,文本中富有意义的东西对我们的吸引就如美对我们的吸引一样。在我们意识到自身并站在某一立场证明文本向我们提出的意义要求之前,文本就已经确证自身和已经把我们吸引着了。我们在美的经验和传统意义的理解中,所遭遇的确实具有某种像游戏的真理一样的东西。在理解中,我们进入了一种真理事件,假如我们想知道我们所要确信的东西,这种真理的获得似乎已经为时已晚。”(注:Hans-Georg.Gadamer,Truth and Method.New York,1989.P494.)在对艺术作品文本的理解过程中,理解者是从具有根本意义的历史距离去理解历史上的文本,这种历史距离正是历史的艺术作品文本得以理解的诠释学处境,它所形成的诠释学语境对于理解来说就是一种理解视域,效果历史意识通过不断地提问的恰当视域来实现。正是由于我们在与传统文本的理解中获得了一种恰当的问题视域,这样才有可能不断修正自己的前理解、前见解和前把握,在新的提问与回答中达到新的视域融合,并不断地使审美真理成为可能。

艺术经验中的审美真理是在艺术作品的表现事件与理解者的历史性事件的对话与交流过程中实现的。艺术作品以其自身的存在方式存在着,并需要我们去对它做出理解和解释,而理解和解释也努力地去接近我们所要理解的事物。这既是艺术经验、审美真理得以发生和实现的必要条件,也是一种艺术经验和审美真理真正发生的过程,艺术作品的经验和审美真理也只有在这种紧张关系过程中才能得以展开和建构。在审美真理的理解事件中,我们总是以自我已有的经验进入理解事件中,正是这种参与性的理解才扩大和丰富了人类审美经验的历史和延续了人类的艺术。由此,加达默尔哲学诠释学所理解的艺术作品的意义和真理问题,就不是一种自然科学和实证科学所认为的可证实的问题,也不是客观结构形式论所认为的仅仅存在于作品本身的问题,不是审美意识抽象论所认为的那样与我们的具体经验没有关系的问题,同时也不是作者意图论所认为的对艺术家的审美意识和创作动机进行重建的问题。

从这里我们也看到了哲学诠释学的反传统美学思想,即它反传统美学所标举的艺术经验、审美经验和审美真理的纯粹性思想。正如维斯海默所指出的:“审美纯粹主义的抛弃意味着艺术是与非艺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这种关系的古典术语是‘模仿’,加达默尔用它解释理解问题。艺术‘理解着’非艺术,所有的理解都包含着把某种东西作为某种东西的理解。‘作为’在这里意味着理解总是这样的发生:既‘是’又‘不是’。”(注:Joel.Weinsheimer,Philosophical Hermeneutics and Literary Theory.New Haven & London,1991.P77.)以往的美学认为,我们是以一种纯粹的审美态度去经验艺术和审美对象的,以一种纯粹的审美意识抽象去理解审美真理的,而哲学诠释学则否定了这种纯粹审美态度和审美意识抽象,它把审美经验和审美真理视为一种历史性和时间性的理解事件,因而把艺术经验和审美真理的有限性、历史性和开放性,辩证地统一在同样具有有限性、历史性、差异性和开放性的人类理解经验的效果历史事件之中。

四、哲学诠释学“反美学”的当论意义

哲学诠释学的审美真理理论所面对的问题是当代美学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一方面,传统的美学理论确实无法回答当代艺术和审美经验中的真理问题,美学需要进行彻底的改造;另一方面,激进的后现论彻底地否定艺术和审美中的真理问题,而艺术和审美中的真理问题又确实是美学作为人文科学的重要主题,因此如何理解和诠释人类艺术和审美经验中的真理问题,便成为了当代美学的重大难题。

艺术与审美的意义篇(3)

显然,现代主义艺术与审美在解救人们脱离日常生活的惯例化与庸俗化方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但其救赎路径是以对生活世界的遮蔽和对日常经验的否定为代价的。其间接后果便是割断了艺术与日常现实和生活大众的传统联系,人们无法借助艺术获取与日常生活的有效对话,由此造成的现实经验的失效令人们日渐远离现代艺术,加之现代艺术家浓重的“文化精英主义”色彩,使得现代艺术愈发成为圈子化的形式游戏。现代主义的艺术自律和审美无功利性观念在20世纪,尤其是20世纪中期以后受到了广泛的质疑。率先发难的便是标举“现成品艺术”的杜尚,他一反现代主义常态,将日常生活用品纳入艺术审美的对象,甚至直接以日常生活现成物来取代艺术品,并挑战艺术的博物馆与学院化体制,标榜艺术的日常性和任意性。杜尚革命性的艺术观念在后现代社会得到了很好的继承与发扬。波普艺术、行为艺术、景观艺术、装置艺术等后现代主义艺术形式皆尝试跨越艺术与生活间的鸿沟,将艺术从高蹈的审美乌托邦王国重新拉回到真切的现实世界,寻求与生活对话的诸种可能性,并进一步将艺术市场化和商品化。由此,横亘于艺术与日常生活间的界限便被不断的消解,大众文化与精英文化渐趋弥合,雅俗的距离也消失殆尽。恰如詹姆逊所言,“在后现代主义的文化已经从过去那种特定的‘文化圈层’中扩张出来,进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成为了消费品”。后现代主义时期,艺术重返生活的表现不仅体现在上述艺术流派的种种日常生活化的艺术创作实践,更体现在大众传媒作用之下,艺术自身与日常生活的无间融合以及对大众文化生产逻辑和市场运行法则的自觉认同。具体而言,艺术的创作方式、存在形态与传播渠道更加多元,使得普通民众接触、体验、欣赏甚或创作艺术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艺术不再是少数特权阶层或贵族的“家私”,而成为大众生活中的“常客”。而且,文化消费市场的主宰之下,“艺术不再是单独的、孤立的现实,它进入了生产与再生产过程”,绘画进入了广告,建筑进入了工程技术,手工业品与雕塑成了工业美术,音乐与影视合成了MTV……“因而一切事物,即使是日常事物或平庸现实,都可归于艺术之记号下,从而都可以是审美的”。所以说,艺术与生活的复合,一方面是艺术自身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后现代主义消费文化逻辑对社会诸领域全面渗透与扩张的结果。艺术的生活化、世俗化现实直接催生了审美体验方式与美学理论话语的转型。以审美无功利为理论内核的经典美学话语在后现代文化景观面前逐渐丧失了现实根基与言说能力,由于经典美学的原旨在于感性认识的完善,但因对理性的过度推崇,而将“感性”一直视为一种混乱和不成熟的限制性存在,而置于被理性规范、引导和改造的境地,韦尔施即指出:“古典美学的客观矛盾,存在于其对感性实施的暴政之中,因为它没有把感觉的多样性本身理解为智性的东西并加以尊重,而是错误地将其当作粗鄙之物了”,甚至发展为反感性的理性独断主义。显然,传统的理性一元主导论美学体系与当代社会注重感官体验、现世价值的世俗化文化现实格格不入,其合理性不断被当代文化艺术的商业性和感官化所消解便在情理之中了。可见,美学如若坚守其借助审美救赎通向人之自由解放的终极诉求,势必需要关涉人们的日常生活,正视构成人之日常生活及其生命意义的正当感求,只有将感性上升至关系生命质量的存在论高度,美学才能重获生命救赎的言说意义。唯其如此,美学需要摒弃理性霸权并突破纯艺术的界域而回归感性,在对感性和日常生活的关注与批判中实现理论话语重构。不难发现,艺术重返生活与审美回归感性是人类艺术审美活动进入消费主义社会后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向,二者基本上同时发生,又相互作用、彼此影响,共同促生并见证着“日常生活审美化”时代的到来。

二、日常生活审美的表征之一:公共艺术的出场

当下随处可见可感的审美泛化现实证明,“日常生活审美化”正逐步凸显为当今社会的一种普遍性文化景观,并日益成为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组织原则和表征当下文化艺术现实的通用言说媒介。“日常生活审美化”景观最显在的表现彰显于都市生活空间的美化方面。除却政治、商业、历史和文化等固有因素之外,充满美感和艺术品格似乎是现代城市印象的题中应有之义,艺术审美观念被积极整合于当代城市文化的建构,诸多艺术形式和审美元素被应用于城市规划的设计、城市形象的建设和城市空间的安排之中。城市建筑的设计会参照审美的基本原则,街道两旁透明橱窗内的商品陈设会努力营造一种审美的效果,甚至城市本身也被视为按照美的规律来造型的艺术品,以至于“差不多每一块铺路石、所有的门把手和所有的公共场所,都没有逃过这场审美化的大勃兴”(8)。除了艺术观念、风格或美学元素的隐性融入,美化城市空间的最便捷手段即是诉诸于雕塑、壁画、建筑、园艺设计、景观艺术等具体的艺术品。由于这些艺术被置于城市公共的物理空间之中且参与了公众的艺术审美生活而被统称为“公共艺术”,并被形象地叫作“城市家具”。从概念发生学的角度来讲,“公共艺术”的出现是颇为晚近的事情。大多数艺术史家和批评家皆倾向于把此概念和真正意义上的公共艺术实践出现的时间,追溯至20世纪六七十年代后现代主义社会发生之时。如此一来,自然把后现代社会之前存在于公共物理空间中的艺术品排除在“公共艺术”的范畴之外,原因有二:其一,“公共艺术”产生的首要前提是必须具备建基于社会政治及文化民主机制之上的真正公共领域。根据哈贝马斯对西方现代社会的考察,现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是18世纪之后市民社会的产物。“公共领域原则上向所有公民开放。公共领域的一部分由各种对话构成,在这些对话中,作为私人的人们来到一起,形成公众。……当他们在非强制性的情况下处理普遍利益问题时,公民们作为一个群体来行动;因此,这种行动具有这样的保障,即他们可以自由地集合和组合,可以自由地表达和公开他们的意见。”概言之,公共领域是由公众自发地针对公共利益问题自由发表意见的社会生活领域。所以,公共艺术便是存在于公共领域之中关涉公共利益的艺术品形式。由此反观人类封建与专制统治时代的主流艺术,例如,帝王雕像、纪念碑、宫廷艺术、宗教建筑与壁画等,此类艺术所反映和表现的题材,大多是凌驾于普通百姓之上的救世主、圣人、帝王、英雄、政治家、神话故事或丰功伟绩等,而且普遍借助于掌权阶层的政治权威和权力话语创作,自上而下地推广至全体社会,并以法定的形式纳入社会文化生活和大众的文化心理之中,其表达的是权力阶层的意识形态与审美规范,丝毫不代表公众或公众的意愿。所以,这类艺术形式虽处于(或部分地处于)开放性的物理空间之中,但并不具备现代意义上的公共精神和自由平等意味的民主参与的文化内涵,在当时也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共艺术。其二,尽管到了18世纪,近代新兴资产阶级及市民社会的兴起为公共领域的建立奠定了社会基础,亦为公共艺术的产生提供了必要的社会文化场域,但现代主义时期置于公共空间中的艺术作品,往往是少数艺术精英基于艺术自律性观念极度个人化的艺术表达和对前现代艺术观念的反叛,不仅超脱于普通大众的日常生活经验,且经常独立于所在的空间环境,基本上与博物馆或美术馆中的其他各美其美的现代主义艺术毫无二致,因此也难以被划归为“公共艺术”一类。由上可见,正如公共领域的形成一样,尽管西方社会中的公共——私人界定早在素有西方古典民主政治源头的古希腊城邦中即已存在,但公共领域的真正实现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当代意义上的公共艺术,只有在人类社会进入了后现代文化语境之中,艺术与生活相互融合并能够在促进公众参与社会公众事务和公共福利方面发挥积极效能之时,才真正以理想化的面貌出现。当代公共艺术在中国的正式出场并取得长足发展,不过是21世纪以来十多年的时间,而这恰巧与“日常生活审美化”话题进入中国并逐渐获得理论合法性与现实阐释力的时间基本同步。某种意义上,公共艺术在中国的出场即是中国“日常生活审美化”的现实表征之一,而中国“日常生活审美化”与艺术生活化程度的与日俱深也为公共艺术的发展提供了深厚的现实文化土壤。从宏观上看,二者的“深入人心”皆得益于21世纪以来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全面发展进步的整体环境。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在社会各个领域中的一系列重要变革,促进了国家政治、文化进一步开放,社会政治与文化生活的民主化程度愈来愈高,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越来越快,这皆为“公共艺术”的引入和发展营造了必不可少的社会文化场域,也进一步加大了艺术生活化与生活艺术化相互转化的力度和深度。

三、艺术的公共性与审美的民主化

“日常生活审美化”理论之所以受到国内诸多学者的重视和认可,除因其与21世纪以来中国整体社会文化语境颇为契合之外,更重要的在于其为艺术审美的民主化带来了极大的可能性,无疑,公共艺术在此方面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公共艺术的出场,直接使得人们的艺术审美活动不再局限于博物馆、美术馆、音乐厅等传统的文化艺术场所,而扩展至城市广场、购物中心、街心花园等公共文化空间。而且,如果说那些糅合了艺术风格和美学元素的消费商品和工艺设计仅是“从艺术当中抽取了最肤浅的成分,然后用一种粗滥的形式把它表征出来”而与真正的艺术尚有距离的话,那么,公共艺术作为一种新型艺术形式,其所给予公众的审美便利和对民众参与艺术的热情的调动是不言而喻的。与以往艺术形态不同,“公共性”是公共艺术的第一本体规定性,此种公共性绝非宽泛意义上的把艺术品放置于开放性公共空间,而是包含着与现代民主紧密相关的深层意涵,具体表现在:第一,价值共享性。公共艺术是以假定其所表现的价值可以共享为逻辑前提的。任何理想公共艺术作品的创设,均不能仅是出于美化城市空间、提升城市文化形象等简单的功利考量,而应以在为日常生活世界提供新型美学景观的同时为公众营造可以共享的城市文化空间和美学空间为旨归。纵观人类社会艺术发展史,被视为正统、主流艺术的总是标示和代表着该时代的官方意识形态和普遍审美规范,而且其审美阐释权也掌握在统治阶层、贵族、教会或少数文化艺术精英手中,公众在其中扮演的仅仅是被动接受者的角色。鉴于此,当代公共艺术对公共精神和民主意识的推崇,对于公众为社会公共事务平等对话和公共参与的倚重,恰巧意味着对以往少数人垄断文化话语权的否定和抗衡,代表了现代文明社会文化艺术发展的未来走向。第二,可参与性。如果说非公共艺术大多体现的是国家权力意志或文艺精英的个人审美旨趣的话,那么,公共艺术的文化理念和价值核心便在于倡导和体现公民社会之公共文化生活的自由参与和平等言说。真正的公共艺术,从起初的策划、设计方案的商讨,到具体的创作,再到最终艺术品的落成与安置等整个过程,民众无不参与其中并发挥积极的作用,从而以此实现公众审美需要的满足和与群体文化心理结构(地域文化特色、历史底蕴、风俗人情等多重因素)的契合。而且,公共艺术家不会像以往的精英艺术家那样以某种自上而下的启蒙姿态强加给观众某种单一的解释,更不会赋予某种比其他理解更特权化和权威性的理解,而是保持作品的自由流动与敞开的状态,将作品的诸种价值解读留给公众。所以,公共艺术可以说是现代民主精神在文化艺术领域中的彰显与延伸,代表了一种基于现代文明之上的公共文化实践和文化理想。这种文化理想,就是要“使全体社会成员在‘公意’和‘公心’的指引下,在共同协作和广泛参与的过程中,聚集和利用好公共社会的物质与文化资源来为公共社会的全体成员谋福利。”而这种社会福利最明显的体现便是文化资源的共享与审美的民主。

艺术与审美的意义篇(4)

中图分类号:J05文献标识码:A

一、心理学与美学相关吗?

19世纪后期,德国人费希纳和冯特等建立了实验心理学。美学研究者将实验心理学引入美学,希望运用这样一种“自下而上”的方法,告别黑格尔等人的庞大美学体系,而从具体的审美与艺术现象出发。至20世纪初,西方美学界出现了声势浩大的“心理学转向”。美学与艺术研究者不再从哲学体系推导对于艺术和审美现象的结论,而是从心理学寻求答案。科林伍德的“表现说”、布洛的“心理距离说”、利普斯的“移情说”、杜威的“审美经验”理论,等等,无不致力于用个体心理学解释艺术和艺术经验的本质。更晚近的美学著作,如苏珊·朗格的《情感与形式》,冈布里奇的《艺术与错觉》,也都具有很强烈的心理学色彩。

但是,随着西方哲学和美学在20世纪20年代中叶发生了“语言学转向”,情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分析哲学认为,哲学的混乱源于语言的滥用或误用,于是将语言和意义的分析作为哲学的主要任务与目标。他们从现代逻辑输入精确性,从现代科学引入方法论,把语言问题当做突破口,运用逻辑分析和语义分析的方法,试图单独地、确定地、一劳永逸地去解决一个一个具体的哲学问题。哲学于是变成了“语言批判”,变成了“澄清”与“证实”的学问。这种强烈的科学主义倾向,使得分析哲学具有强烈的反形而上学和反心理学倾向。它不但抛弃了黑格尔神秘的形而上学体系,而且拒绝研究人的心理活动。因此,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震古烁今地提出:“凡可以说的都可以清楚地说;而对于不可说的东西,必须沉默。”① 在这里,“不可说的”的,就包括了人的情绪、感受、感觉,等等。在这种哲学思想的影响下,英美分析美学致力于对文艺批评的术语进行语义分析,基本上成为了“批评哲学”或“元批评”。②总体上,分析美学接受了语言分析哲学的反心理学主义立场。其通过强烈的语言实证思想,从根本上解构了传统美学中的“感受”、“情感”、“审美经验”等心理学术语和概念,以及传统的美学理论,如克罗齐的“直觉说”、科林伍德的“表现说”、克莱夫·贝尔“有意味的形式”,等等。③反心理学主义的倾向,进而使得分析美学切断了心理学和美学的联系。早在出版于1938年的《美学、心理学和讲演集和会话》中,维特根斯坦就宣称,美学问题与心理学实验全然无关,应以一种决然迥异的方法解答。因此,将美学视为心理学的一个旁支,并试图通过心理学实验来理解艺术,是“极其愚蠢的”。④如果说维特根斯坦仅仅把心理学实验看作是低层次的概括,而不能解释艺术效果的审美奥妙,那么,乔治·迪基则将心理学实验归于经验的范畴,而将美学提供的审美解释归于逻辑的范畴,由此切断了美学与心理学的关联。⑤

心理学真的与美学无关吗?应注意到,在这个问题上,分析美学内部存在着巨大的分歧。事实上,分析美学的其他谱系继续沿用了传统美学的心理学方法,在其中,不乏门罗·比厄斯利、纳尔逊·古德曼、理查德·沃尔海姆等这样一些分析美学的标志性人物。举例而言,比厄斯利虽然也区分了心理学美学和哲学美学,前者“处理艺术作品的起因与效果”,后者“处理关于批评陈述的意义与真理的问题”,但他却始终坚持,哲学美学的问题必须诉诸心理学的研究成果。⑥众所周知,比厄斯利美学的一大特色是整合了当代分析思维和传统美学(尤其是现象学美学、实用主义美学和格式塔等当代心理学),并由此建构了20世纪后期最有影响力的审美经验理论。而作为20世纪英国分析美学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沃尔海姆在接受访谈时也明确提出:任何“审美哲学”最终都是要诉诸“心灵哲学”的,诉诸对各式各样的心灵状态、才能、表现和能力该如何理解的问题。⑦

应该说,维特根斯坦和迪基等人取消美学与心理学的相关性,是片面的。诚如比厄斯利所言,维特根斯坦过于草率地取消审美解释的因果性。因为,一件艺术品的局部性质(local features),与其区域性质(regional qualities)之间,确实存在因果性。举例而言,一幅画的形状或色彩,或一部戏的台词,一旦发生改变,势必影响它们的“感染力”或“诙谐效果”。⑧迪基的观点同样不能令人信服。因为,在将音乐的意义视为一个“关于语言的逻辑探究”时,他明显对“意义”一词做出了强制性的预设,将其等同于一种日常的“指称意义”,从而排除了艺术的其他意义。⑨但实际上,艺术和心理学实验,不必也不能拘囿于这种狭隘的指称意义。相反,它们更多关注一部作品在唤起受众的期待和实现受众的期待这一过程中所产生的某些具体的情感意义。使得美学和心理学的联姻成为可能的,也正是这种情感意义。

当然,审美判断是否具有跨文化的普遍性,尚难以定夺。维特根斯坦曾经明确提出,欧洲白人对黑人艺术的欣赏,截然不同于黑人对它的欣赏。⑩迪基也认为,各民族的人,由于自幼接受自身文化的熏陶,其偏好肯定存在差异。这种文化相对论,固然有道理,却也不是绝对可靠的。英国学者罗伯特·威尔金森对《追忆逝水年华》、《源氏物语》和《红楼梦》这三部“深刻”的作品进行了分析,得出结论说,“深刻”这一审美特性,受到了不同年代和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的推崇。在其中,便存在“某种跨越文化界限的东西,某种仅仅属于全人类的东西”。心理学家也发现,全球各民族对某些颜色和形状,有着共同的偏好。这表明,普遍的、生物学意义上的偏好秩序是可能存在的。对于这些心理学研究成果,美学家不应置若罔闻,闭门造车。从学科意义上讲,如果美学排斥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只会路越走越窄,最终走进死胡同。

二、审美是“神话”吗?

20世纪60年代前后,分析美学凭借其反心理主义倾向,对康德、叔本华以降的“审美态度”理论进行了讨伐。1959年,马歇尔·科恩率先对“审美态度”学说发起了攻击。在《审美的本质》一文中,他明确指出,不存在所谓“审美态度”这样一种特殊的心理状态,人们在欣赏艺术作品时,实际上不需要静观或距离之类的态度。1964年,在影响深远的《审美态度的神话》一文中,迪基炮轰了布洛和道生的“心理距离”(psychical distance),斯托尔尼兹的“无利害关系的注意”(disinterested attention)以及维瓦斯的“不及物注意”(intransitive attention),等学说。在迪基看来,“审美态度”只是一个“神话”,不仅无用,反而对美学有误导作用,让美学家去追逐一些行为和意识状况的幻影。总体上,迪基的理论出发点是,所谓的“审美态度”,实际上是一种“注意”,而“注意”本身没有什么特殊之处,无非是包含不同的动机而已。将一切经验视为“注意”,这无疑是抹除了不同种类的经验之间的区别。正如V.奥尔德里奇所批评的那样,由于迪基只承认一种经验(即注意),“艺术经验”和“宗教经验”都成为了虚假的概念。然而,迪基明显不能充分解释我们在和艺术作品打交道时所形成的那种特殊经验。仅称其为“对艺术作品进行注意的经验”?这种说法未免过于单调和贫瘠。

既然不存在一种所谓“审美”的态度,又何来“审美”的经验?在《传统美学是否基于一个错误?》一文中,肯尼克首先对“审美经验”提出了质疑:“说得武断一点,笼统的审美经验根本不存在,事实上人们把不同类型的经验称为审美经验。”科恩则认为:“(我们)没有理由相信审美经验具有任何本质属性,或者相信这样一种属性能够把审美经验和‘实际的’或者理智的经验区分开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分析美学家加入批判的行列,审美经验的概念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危机之中。诚如舒斯特曼所概括:“长久以来,审美经验一直被认为是最重要的美学概念,包含并超越了艺术领域,然而,在过去的半个世纪,它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指责,不仅其价值而且其存在都受到了质疑。”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比厄斯利和古德曼等人所代表的分析美学谱系,却致力于捍卫审美经验的概念。在其代表作《美学》中,比厄斯利以格式塔心理学家库尔特·考夫卡的“现象场域”(phenomenal field)概念对审美对象进行了界定, 并进而对审美经验进行了界定和描述:比如审美经验本身具有“强烈性”(intensity)、“复杂性”(complexity)和“统一性”(unity)等现象学特征,在其中,统一性可再细分为连贯性(coherence)和完成性(completeness)。在《审美经验的复兴》一文中,比厄斯利通过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的“高峰体验”理论,进一步澄清和充实了审美经验的概念。如果说,比厄斯利在60年表的论文中仅仅将“审美经验”视为对某个对象的形式和区域性质的关注的话,那么,在《审美经验》这篇后期论文中,所有的谨慎都如云烟般消失了。审美经验具有了“对象的直接性”、“感觉到的自由”、“超脱的效果”、“积极的发现”,以及“完成性”等等心理学特征。

比厄斯利坚信,审美经验不仅是令人愉悦的,而且是有益的。他以亚里士多德、席勒、雪莱、I.A.瑞恰兹和杜威等人的理论为依据,对审美经验作出了一些经验性的假设:审美经验可以:1.缓解紧张,消弭破坏性的冲动;2.消除自我内部的冲突,有助于实现人格的整合或和谐,以及心境的澄明和愉快;3.磨锐人的知觉力和辨别力,使得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关系趋于和谐;4.培育想象力和同情力;5.促进精神上的健康;6.培育人与人、文化与文化之间的同情和理解,从而将人们在友谊和相互尊重中团结了起来(使这点成为可能的是人们对艺术作品的共同经验);7.为人类生活提供理想,即促成手段和目的的完满结合,最大限度地减少审美主体的空虚、单调、焦虑、失败和绝望,等等。简单地说,审美经验导致了某种愉悦幸福的精神状态,这种精神状态既是独特的,也是有价值的。它之所以是有价值的,正因为它是独特的,因为在其中我们可以找到平凡的日常经验鲜能提供的认知维度与感受维度的完美融合,这种经验最终提升生活经验的层次和质量。

分析美学在审美经验问题上的分歧,尤其体现于比厄斯利和迪基之间长达20余年的论战之上。迪基通过“经验论题”和“感受论题”对比厄斯利的审美经验概念进行了批评,将其视为一个“幻相”。从两人的交锋上看,迪基并不能解构“审美经验”的概念,反是比厄斯利占据了上风。然而,迪基虽然在论战中败北,却有效地促使大部分分析美学家走向了认识论意义上的审美经验。究其原因,也许是因为比厄斯利所捍卫的现象学意义上的审美经验概念,由于其评价性而对先锋派艺术有着某种天然的排斥。

比厄斯利的理论正确吗?它能充分描述审美经验的本性吗?这个问题似乎已经不重要。可以肯定的是,比厄斯利对审美经验的界定并不是最后的。正如“艺术”之概念,“审美经验”的概念也应允许扩展的可能性。但另一方面,比厄斯利认为审美经验涉及复杂的心理学研究,是一个需要不断求索的过程。这种观点却是合理的。迪基等人不顾美学的特殊性而割裂美学与心理学的关系,甚至从根本上解构审美经验的概念,从学理上讲,这是对其他哲学方法和观点的无视。长期以往,这种方法论最终会让美学淹没于烦琐的语言分析,而放弃对人们在欣赏作品时的内心世界与主观状态的探究。

三、艺术的本质是制度性的吗?

20 世纪,各种先锋派艺术层出无穷,使得本来似乎清晰的艺术与自然,与生活,与理念,与技艺的界限一下子模糊起来。分析美学显然对先锋派艺术采取亲和的态度。这使得分析美学自20世纪60年代以后,普遍运用艺术品的语境因素来界定艺术。在其中,最有代表性的理论是阿瑟·丹托的“艺术界”理论和迪基的“艺术制度论”。

艺术与审美的意义篇(5)

A、风格

B、境界

C、神韵

D、格调

2、《亚威农少女》是_________绘画的代表作品。()

A、立体主义

B、达达主义

C、抽象主义

D、野兽派

3、被称为"艺术学之父"的德国理论家是_________.()

A、康德

B、黑格尔

C、席勒

D、费德勒

4、《阿细跳月》是我国________的民族舞蹈。()

A、彝族

B、傣族

C、苗族

D、白族

5、长鼓舞是下列哪一个民族的舞蹈?()

A、蒙古族

B、满族

C、朝鲜族

D、鄂伦春族

6、《等待戈多》是________戏剧的代表作品。

A、表现主义

B、存在主义

C、象征主义

D、荒诞派

7、影片《战舰波将金号》是20世纪20年代_______(国)的重要作品?()

A、意大利

B、苏联

C、美国

D、法国

8、电视剧《围城》是根据______的同名小说改编的。()

A、沈从文

B、张爱玲

C、巴金

D、钱钟书

9、《老人与海》是美国作家______50年代的代表作品。()

A、海明威

B、福克纳

C、杰克·伦敦

D、海勒

10、《西厢记》的作者是______。()

A、关汉卿

B、白朴

C、马致远

D、王实甫

11、在中国古代绘画理论中,绘画作品的层次是______。()

A、妙品

B、能品

C、神品

D、逸品

12、《命运交响曲》是______的作品。()

A、海顿

B、莫扎特

C、贝多芬

D、瓦格纳

13、《霓裳羽衣舞》是我国______代舞蹈作品。()

A、汉

B、唐

C、宋

D、元

14、《日出·印象》是法国印象派画家、________的代表作品。()

A、莫奈

B、凡高

C、高更

D、雷诺阿

二、填空题:本大题共9个小题,22个空,每空1分,共22分。把答案填在题中横线上。

15、艺术创造过程包括艺术体验、________和、________三个阶段。

16、形象思维具有、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等特点。

17、艺术创造的心理机制主要包括审美感知、________ 、________和、________。

18、以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为根据,可以将艺术分为时间艺术、________和、________。

19、中国戏曲的主要行当是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中国书法,最常见的书体有篆书、隶书、________、________和 、________。

21、意大利画家达·芬奇是、________时期的艺术家。

22、中国四大石窟包括敦煌石窟、________、________和麦积山石窟。

23、语言艺术(文学)的基本特征是 、________、________和 、_______。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个小题,每小题10分,共50分。

24、简述艺术活动的主要功能。

25、什么是灵感?简述灵感的主要特征。

26、简述艺术接受活动中的共鸣现象。

27、简述艺术家应具备的修养和能力。

28、简述艺术作品的三个层次。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个小题,每小题25分,共50分。

29、联系实际论述艺术活动的基本特征。

30、结合一部作品,论述艺术鉴赏的具体过程。

参考答案

一、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B C D A C D B D A D D C B A

二、境空题

15.艺术构思 艺术表现(或:艺术传达)

16.具象性 情感性 创造性

17.审美想像 审美情感 审美理解

18.空间艺术 时空艺术

19.旦 净 丑

20.楷书 行书 草书

21.文艺复兴

22.云岗石窟 龙门石窟

23.间接性 广阔性 想像性

三、简答题答案要点

24.(1)审美认识功能(或审美认知功能)。指通过艺术鉴赏活动,更深刻的认识自然、社会、人生。

(2)审美教育功能。引导人们正确理解。认识生活,受到真、善、美的熏陶感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3)审美娱乐功能。满足审美需要,获得精神享受和审美愉悦。

(4)三种功能是一个有机整体,不可分割。

25、(1)灵感是指艺术家在创造活动中,由于大脑皮层的高度兴奋,所产生的一种特殊的心理状态,是艺术家在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的基础上,意识和无意识的相互作用,突然激发的、情绪特别亢奋、极富创造力的精神状态。

(2)灵感有三个主要特征:突发性、超常性、易逝性。

26.共鸣:是指在鉴赏过程中,鉴赏者为作品中的思想情感、理想愿望及人物命运所打动,从而形成的一种强烈的心灵感应状态。不同时代、阶级、民族的鉴赏者,在鉴赏同一部作品时可能会产生相同或相近的审美感受,也可称作共鸣。

27.(1)艺术家的修养①进步的世界观和审美倾向;②广博的知识;③深透的思想;④丰富的情感和独立的人格。

(2)艺术家的审美创造能力①敏锐的感知能力;②丰富的想像力;③精湛的艺术技巧。

28.(1)艺术语言,是创造主体在特定艺术种类的创造活动中,运用独特的物质材料和媒介,按照审美法则,进行艺术表现的手段和方式。

(2)艺术形象,是艺术反映社会生活的特殊方式,是通过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的相互交融,并由主体创造出来的艺术成果。艺术形象既包括鲜明生动的人物,也包括其他富有审美特征的情境、画面和意境。

(3)艺术意蕴,是指在艺术作品中蕴含的深层的人生哲理、诗情画意或精神内涵,它是艺术主体对于艺术典型或意境深刻领悟和创造的结果。艺术意蕴具有多义性和模糊性。艺术意蕴是艺术创造的境界。

四、论述题答案要点

29.(1)艺术活动是形象把握与理性把握的统一。形象,即审美形象,在广义上包括审美的情境和意境。形象把握是艺术活动特有的方式,是主体对于客体瞬间领悟式的审美创造,它是感性的而不是推理的,是体验的而不是分析的。但是形象把握又不能离开理性,理性在分析时代氛围、遴选素材和题材、构思主题和情节、选择表现形式等方面均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2)艺术活动是情感体验与逻辑认知的统一。艺术中的情感即审美情感,是一种无功利的具有人类普遍性的情感,情感在艺术活动动机的生成、创造与接受过程中均是重要的。心理因素之一,同时情感又是艺术创作的基本元素。但是艺术活动也包含认知因素,认知在艺术活动中意味着客观的、理智的反映。在审美情感的深层往往隐含着理性的认知。

(3)艺术活动是审美活动与意识形态的统一。艺术的审美特性是区别于其他社会实践活动以及意识形态活动的根本标志,但同时艺术又具有意识形态特性。艺术的审美特性是形象的、情感的和多义的,它规范着艺术活动的基本倾向,其意识形态特性则是隐藏在审美特性之中的,它使艺术的审美世界具有了更为广阔和深邃的内涵。

29.(1)直觉与感知。艺术直觉是指人们在审美活动中对于审美对象具有一种不假思索而即刻把握与领悟的能力。审美感知是指人们在注意审美对象形式特点的同时,已开始关注审美对象的意义。鉴赏活动往往是在直觉与感知的心理基础上开始的,它将使鉴赏者完成对作品形式美的注意和对其意义的直观感受。

艺术与审美的意义篇(6)

6.3.简述意象的孕育。

6.4.怎样理解意象生产的双重的涵义?

6.5.怎样理解天才是客观存在的?

6.6.艺术想象力在意象生成中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6.7.艺术技巧与形式的审美价值是什么?

6.8.简述艺术形态的划分的几种标准。

6.9.谈谈对于艺术接受的核心的理解。

7.1.简述席勒《美育书简》的历史贡献。

7.2.简述分析审美内涵时应注意的原则。

7.3.简述美育与审美活动的关系。

7.4.美育的功能是什么?

参考答案

6.1.为什么艺术首先存在于艺术的意象世界中?答:艺术品的核心是意象,每一个实在的艺术品都由意象世界构成。虽然艺术品是一个多层次结构,但意象是艺术品之所以为艺术品的关键层次。如果一件东西不能够提供意象,或者不能转化为意象,就不能称之为艺术品。在这个意义上说,艺术的本质体现于意象世界,从存在方式说,艺术只能存在于艺术品的意象世界之中。

6.2.为什么艺术只能存在于主体的审美心理活动和审美经验中?答:艺术意象是一种精神存在,一种心理活动的过程和成果,或者说,是主体在艺术创造和欣赏时所生成的一种综合的意识形态。一方面,意象与艺术创作主体的审美心理活动和审美经验有本质的联系,意象实际上是创作主体在创作过程中审美心理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而另一方面,意象又与艺术接受主体的审美心理活动和审美经验有本质的联系,接受者在欣赏的时候,是以自己已有的审美经验为基础的,他在观照艺术品中所凝定的意象世界时,并非被动地照本全收,而是在感受、体验的同时加以重建和再创造,形成新的意象世界,这才是接受主体所欣赏的真正的审美对象。所以说,艺术存在于主体的审美心理活动和意识中,没有主体,意象是不可能存在的,艺术存在于主体的审美心理活动和审美经验中。

6.3.简述意象的孕育。答:意象产生的开端始于意象的孕育。它首先是艺术家实践的产物,是艺术家主观同客观世界的存在发生交互关系、交互作用而生成的。它必然是以主客体的相遇开始的,而这种相遇是一种因感动、感应而引起内在情感激荡的关系。除了感动之外,主体还需要一种虚静的精神状态,即一种_要排除杂念,集中精神;二要超越知性逻辑,进入感性直觉的状态,使日常“自我”暂时退隐、消失,以虚空的心胸接纳万物,孕育意象。当主体与世界相遇时,在特定的条件下,还会引发艺术家的创作冲动。艺术意象产生是主体与客体的特殊联接,当两者相撞时,艺术家便沉浸在一种非功利、非认识的审美状态中,通过主体与客体、意与象、情与景、内与外、质与文等的反复碰撞,不断渗透,相互交融,酝酿出艺术的意象,如孕妇十月怀胎,艺术意象在不断孕育中逐步形成。而当艺术家的意象孕育成熟,其自身就有加以表达的内在趋向,这时就进入了艺术意象的生产阶段。

6.4.怎样理解意象生产的双重的涵义?答:艺术生产具有双重的涵义:它既有生命孕育分娩的意思,即事物的从无到有,存在的由隐到显,同时又有工艺制作、生产的意思,而这两种意义都与艺术品的产生有关。(1)意象的从无到有就是要将主体在酝酿中的隐藏在深层潜意识的意义明晰化,把散漫的、不可把握的感觉整合为一个完整的整体。(2)意识的从无到有,还在于意象的意义内容在“无”的运动中最终获得外在形式符号,转变为“有”。(3)意识的从无到有,没有物态化与物化的实在形式是不可能实现的。(4)艺术意象的创造和艺术品的完成,实质上也是一种生产。

6.5.怎样理解天才是客观存在的?答:天才是客观存在的,天才的形成是与先天的生理心理结构与后天的实践两个方面合力的结果。阿勃拉姆斯曾经把天才分为“自然天才”和造就的天才。天才独特的艺术创造力主要表现为艺术敏感、艺术想象力、艺术技巧和灵感等方面。

6.6.艺术想象力在意象生成中是如何发挥作用的?答:艺术想象力是指艺术家在感受生活,孕育意象过程中展开想象、联想、幻想或意象思维的能力的程度。它不同于日常的逻辑思维能力,它可以超越抽象概念、判断、推理,超越正常的逻辑时空,以艺术的感悟主旨为归,从而形成独特的心理时空和情感逻辑,来追忆、引发、整合心理意象。需要强调的是,艺术想象力不仅仅是唤醒和引发丰富的形象、感受,更重要的是将其融会和整合。这种融合的基础就是艺术想象中基本的主体感悟主旨。

6.7.艺术技巧与形式的审美价值是什么?答:在艺术家准备表达、操作时,心中意象并不一定已非常清晰、完善,正是靠着表达和操作运动,艺术意象才逐渐鲜明、完整并得以最后定型、完成。艺术操作与技巧是意象孕育的继续与完成。在一定意义上说,艺术操作就是艺术技能与技巧的运用与发挥,是艺术创作过程中不可逾越的环节。艺术技巧的操作在质料上留下的痕迹就是艺术的形式,它是艺术技巧运动的物态化和凝定。艺术技巧所展示的美就作为意义凝聚于形式的符号中,形式静态地表现了艺术生产的动态运动。艺术欣赏者可以通过艺术形式体会到其中蕴含的技巧的关。因此艺术形式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艺术家在对艺术真谛的体味与投入中,运用熟练的技巧,在审美状态中所创造出的形式,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在形式符号层次上的统一,是艺术的意义凝聚于“有意味的形式”。

6.8.简述艺术形态的划分的几种标准。答:第一种是艺术与现实之间的关系,例如亚里士多德的分类方法:第二种是艺术作品与欣赏者之间的关系,例如莱辛的分类方法:第三种是艺术作品自身的存在方式。

6.9.谈谈对于艺术接受的核心的理解。答:艺术接受本质上仍是一个意象生成的过程,接受者所欣赏的仍然是艺术意象,但是必须借助于符号形式。接受者在读解形式符号的过程中,根据符号的暗示而由自身的主体意识重建意象。因为艺术符号的特殊性,它对其意义的表达只能通过象征与暗示,所以艺术接受者就不可能完全获得来自于艺术创造者的原始意象。而是根据符号的暗示引导重建意象,因此,意象的重建是艺术接受的核心问题。艺术的接受是个阶段性的过程,其中阶段性的变化,指的是接受者随着艺术品的符号与意义的关系的深入发掘而导致的主体感受的变化。这个过程可以分成观、品、悟三个阶段。

7.1.简述席勒《美育书简》的历史贡献。答:席勒的美育理论在西方美育思想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从哲学的高度解释审美教育不同于其他教育形式的独特目的,并把审美教育的目的和审美活动的性质内在地统一了起来。(2)明确揭示审美教育的价值是完满人性。(3)回答完满人性的方式——人性统一的根据就在于自身。

艺术与审美的意义篇(7)

黑格尔曾把“美学”定义为“美的艺术的哲学”,换言之,非艺术的东西无所谓“美学”。电视是不是一门艺术,电视究竟有没有自己的美学特征,这一直是理论界论证的一个命题。现在越来越多的理论家认同电视不仅作为一门新的艺术满足着人们的审美追求,而且它具备独特的审美特征。电视艺术是一种大众化的艺术,从文化层面来讲,体现在它的通俗化和多样化。电视艺术具有合乎大众审美需求的内容和形式,贴近大众并为大众所喜闻乐见,同时又呈现出大众审美情趣的多样性。从学科属性上来讲,它属于电视学的范畴。那么电视艺术美学如何来理解呢?

电视艺术美学具有双重学科属性,既隶属于电视艺术学,又可以隶属于美学。电视艺术美学作为一般美学的一个分支,从总体上受到美学研究普遍规律的制约。如果说美学研究美之于现实的种种关系,电视艺术美学则研究电视艺术美之于现实的关系。一般美学的研究虽然在整体上可以给电视艺术美学研究以理论指导,但绝不可取而代之。对电视艺术美学的深入研究和拓展,不仅有利于电视艺术美的创造和实现,同时也可以给一般美学的研究注入新的活力并开阔新的学术研究领域和视野。

一般来讲,电视艺术美学有电视纪实美学即非虚构的美学形态;电视文艺美学即虚构的美学形态和电视多元美学即虚实结合的美学形态等三种表现形态。纪实美学把一种客观真实渗透到审美主体的心理,从而使得审美主体生发出审美意象,因为它美学观念的与时俱进性,表现出了鲜活的美学生命力并体现出一种“表现性”的美学原则。文艺美学体现的是一种“再现性”的美学原则,通过表演和假定性的处理,表现出虚构的美学形态。多元美学是纪实美学与文艺美学的融合,写实美学与虚构美学的融合。它是真实与假定的统一,再现与表现的相融,体现出艺术的深层蕴涵,表现出艺术的“藏在具体的观念和形象的后面的更具有普遍的意义”①。

电视艺术美学所显现的崇高美学品格可以通过意蕴、意境、格调等属性体现出来。意蕴寓于艺术的物质材料之中——媒介材料不仅具有特定的物质特征,而且创作者对其有特定的审美感受,正是这种审美感受构成了电视艺术物质材料的意蕴。意境是中国传统美学中一个独特的审美范畴,表现在电视艺术中就是呈现给观众一种情深、景真、意切的出神入化的艺术境界,使情景交融、意与境合、思与境偕,真正达到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的融合。格调是电视艺术表现出来的美学品格和创作者审美理想的综合体现。高格调的艺术作品能使人的情感得到净化,品格得到陶冶和提升。电视艺术美学应该追求深沉的意蕴、优美的意境和高雅的格调等品格。

如何将电视艺术崇高美学品格的价值体现出来?这当然需要观众的参与。法国古典主义批评家布瓦洛指出:“一个贤明的读者不会将光阴虚掷,他还要在欣赏中获得妙谛真知。”而电视艺术恰能通过灵活、感性的艺术形式满足观众的这一求知欲望。美学家滕守尧先生也曾指出:“对话意识是造成当代审美文化的关键。在平等自由的交流中,对话的双方进行着自身情感、经验等信息的表达、呈现和交流,并在这种交流中达到文化视野的相互融合和审美情感的共鸣,由此使自己的文化视野得以扩大,精神境界得以提升,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对话可以产生出新的审美境界。”这些观点都是强调观众在电视艺术接受中所占有的重要作用,理论基础来源于德国的接受美学。

在接触接受美学之前,需要对“召唤性结构”这一术语做一简单阐释。因为它们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现象学美学家英加登提出的“召唤性结构”认为:“每一部文学作品在原则上都是未完成的,总有待于进一步的补充。但从本文的图式化结构来看,这一补充是永远不能全部完成的。”②他看到了作品形象体系仅仅构成一个图式框架,中间有许多不确定的空白,有待于读者通过创造性想象去填充、丰富甚至重建。伊瑟尔继承并发挥了英加登的观点,认为“作品的意义不确定性和意义空白促使读者去寻找作品的意义,从而赋予他参与作品意义构成的权利”③,这种由意义不确定与空白构成的本文结构就是“召唤性结构”。它召唤读者有可能把作品与自己的经验及对世界的想象联系起来,这样,有限的本文便有了意义生成的无限可能性。这种无限可能性主要是通过建立朦胧而丰富的审美意象、审美意境来得以显露,它存有更多的空白。

清代王夫之在评到杨巨源《长安春游》诗时说:“只平叙去,可以广通诸情。故曰:诗无达志。”④读者对审美意象所透露出的情志的把握往往具有难以确定性。这种“召唤性结构”为观众对电视艺术审美特征的把握提供了理论依据。根据格式塔心理学,当电视艺术作为一种不完全的“形”呈现给观众时,必然会给观众的接受活动造成审美张力的对峙,它要求读者调动自己的经验、情感和思想去联想、去补充,以最终消解这些张力而走向完形,得出对电视本文意义的独特理解和建构,并同时激发观众对电视本文意义的独特理解和建构。捷克结构主义者穆卡若夫斯基认为,一部文学作品印成书,只是一个实在而无变化的物质“成品”,唯有通过读者的想象加以具体化和扩充之后,才具有审美价值,才成其为审美客体。这也就说明审美主体只有对具有审美可能性的物质“成品”进行接受并加以理解后才能使之成为审美客体。这种观点也使得穆卡若夫斯基成为当代接受美学的先驱。

接受美学作为具有完整意义的理论,是20世纪60至70年代在德国由尧斯确定并发展起来的一个美学流派。尧斯认为作品本身如果不经阅读,它就没有任何意义,只有读者阅读才赋予作品以意义和价值。按照美国艾布拉姆斯在《镜与灯》一书中所提出的文学四要素的观点,文艺活动是由世界、作者、作品、读者组成,形成了“创作—作品—接受”主客体双向交流的审美过程。而接受美学理论认为读者是作品成功的决定因素。读者的期待视野制约了一定的创作水平,同时观众在与作品顺应同化的过程中获得审美视野的提升。接受美学认为,作品在未被读者阅读的时候只是束之高阁的文本,只有进入读者视阈成为欣赏的对象,作品的真正意义才能体现出来。由于不同时代读者在各自历史背景和文化背景上的差异,以及社会阅历、艺术修养,或者说对作品的“期待视野”千差万别,对同一作品会有不同的理解、阐释和评价,这是接受上的差异性。同时还存在着接受上的同一性。所谓同一性,是指受众客观地理解艺术作品所提供的确定性意义,使受众的真实与本文的真实具有一致性,从而在思维中把握艺术作品的原意和实质。

接受美学中的合理内核如艺术欣赏者的接受和参与对一部艺术作品的成功,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等已为越来越多的美学家和文艺理论家所认可和推崇。伴随着接受美学作为一门学科被更多的人所接受,同时电视作为一门艺术理论被发掘出独有的美学特征,从接受美学的角度来认识电视艺术,越来越被重视。观众在观赏电视作品的时候,不仅仅是作为接受者,同时其在欣赏过程中的具体化也构成了电视艺术中重要的一个方面,在某种意义上讲观众也是创作者。没有观众,电视的存在就失去意义,更无任何价值可言。如果我们从接受美学的角度来审视电视艺术的审美特征,会发现电视艺术所独具的“美学”有更多的解读空间。

现代西方关于“接受”问题的研究,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在美国兴起的“传播学”。在传播活动中,作者为了完成传播活动的总任务,往往采用一些符合受众心理活动特点和规律的手段和方法。同时也谈到大众传播对受众的影响和作用以及受众在接受文本时要放弃自己的主体化而置身于本文作者的情境之中,用创作者的视角去对待文本的一切等。电视艺术传播与观众需求即期待视野的契合,始终贯穿于电视艺术的整个生命之中。它不仅培养和创造自己的观众,而且自觉地将观众的意愿溶于电视艺术之中。传播的实施取决于传播者,却根源于受众。所以在接受美学视阈下谈电视艺术美学特征,不能忽视对“受众意识”的研究,也就是说对观众这个接受主体的审美趣味、审美习惯加以关注和重视。

观众是电视艺术的接受者,同时又是电视艺术的再创造者,这种双重身份使观众在电视艺术美学的研究中占有突出的地位。所以电视美学的研究离不开对观众的研究。电视艺术作为一种蕴含着艺术家思考和情感的艺术信息,必须被观众接受才能体现出社会价值和艺术价值。而观众在接受时绝不是单纯地被动接受,而是始终活跃着欣赏者的主观能动性的审美活动。“欣赏者是通过感受、想象、体验、理解等活动,把作品的艺术形象再创造为自己头脑中的艺术形象,并且通过再创造对艺术所反映的现实生活进行再评价。”⑤观众不是被动的接受群体不仅表现在他们要联系自身的社会、文化背景及阅历去理解电视艺术,而且能在艺术家创造的基础上进行能动的再创造。这种再创造活动与创作主体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于甚至背离创作主体的特点,表现出观众在接受时具有极高的审美价值。所以电视艺术是极富观众参与和渗入的艺术,同时观众把这种参与性和渗入性用言行自由地表现出来。

观众在接受电视艺术时表现出一种特殊的需要——审美需要。它是人对美的一种带有极强倾向性和迫切感的精神追求。当然这种审美需要由于观众的受教育程度、艺术修养、情感上的内在需求而表现出不同的特点,但就是因为这些不同特点的存在而使得电视艺术在创作时能够更多彩地表现生活,使社会意识和内驱力达到无形的统一。因此,“对电视观众审美需要的研究,将具有更为深远的实践意义”⑥。研究观众的审美需要,不能忽视的是对观众审美心理的研究。这种心理活动既包括视听结合的审美感知阶段,又包括充满情感的审美理解阶段。所以观众在接受电视艺术时得到的不仅是愉耳、悦目、赏心、怡神的美的享受,而且在思想、认识、情操、道德等方面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

审美感知不同于一般的心理感觉,它属于审美的范畴,通俗来讲就是一种审美的感知,这种感知要求观众具有对电视艺术视听的能力。“只有音乐才能激起人的音乐感;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不是对象,因为我的对象只能是我的一种本质力量的确证。也就是说,它只能像我的本质力量作为一种主体能力自由地存在着那样对我存在,因为任何一种对象对我的意义(它只是对那个与它相应的感觉说来才有意义),都以我的感觉程度为限。”⑦对于电视观众来讲要具备对于艺术的感受能力,没有对艺术的基本理解,再美的艺术也毫无意义。当然对电视艺术的审美感知由于接受者的年龄、文化修养等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层次,在这里就不一一作详细阐释了。

对电视艺术的审美感知使接受者得到的是一种美的享受,而从电视艺术中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体现在审美理解阶段。审美理解活动始终贯穿着充满情感的联想、想象和形成审美意象的心理活动,并始终洋溢着情感的波涛。审美联想是在审美感知基础上产生的并不创造审美意象的心理活动,是审美接受过程中极其重要的心理形式。审美想象是比审美联想更高一级的创造审美意象的心理活动,是人类的高级属性。审美意象是充满情感的生动活泼的朦朦胧胧的情理统一的意中之象。这一系列心理活动,虽然处于不同的层次,但它们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而是呈现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交融状态。

审美理解是在以上诸心理形成过程中的一条贯穿线。观众对于电视艺术的审美理解是接受过程中的一根理性之线,这根理性线潜藏在观众的审美意识中,蕴含着对于对象所具有的社会理性内容的理解和认识,是“在感性直接观照里同时了解到本质和概念”{8}。使得接受者在感性的直观中达到理性的把握。因此,观众在对电视艺术的审美接受中,情感和理解是水乳交融地结合在一起的。情感推动和激化着感知—联想—想象—意象的形成,理解则引导和规范着这一审美心理进程的方向。这种进程是一个富有个性的充满情感和理性的精神活动。接受过程中的“受众意识”就是要对观众的审美需要、审美趣味、审美习惯等加以关注和重视,从而在更高层次上提升电视艺术的美学品格。

那么,电视艺术如何来适应和顺从观众的“期待视野”,并在这种顺应中来提升电视艺术本身的审美特征,同时超越观众的“期待视野”?电视艺术既要表现出对观众期待视野的顺从和适应,又要超越观众的期待视野并提升观众的欣赏品位。观众对电视艺术文本的接受是有选择的,对于观众来说,选择和接受文本也是一个文化价值实现和文化增值的过程。只有具有崇高美学品格的电视艺术才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电视艺术要重视研究观众的“期待视野”,找准看点。电视首先是媒介载体,观众具有根据自己的审美趣味选择艺术作品的主动权。电视艺术要以满足观众的审美期待为目的,努力寻找与观众的“对话”和“交流”。接受美学认为,文学史应该是作家、作品和读者之间关系的历史,是文学被读者接受和产生效果的历史。文学作品的价值与作家的历史地位是创作意识和接受意识共同作用的结果。根据这一原理,电视艺术作品能否产生影响,离不开观众的欣赏和接受。

接受美学所说的“期待视野”,是阅读一部作品时读者的阅读经验构成的思维定势或先在结构,涉及到读者既有的艺术审美经验和社会经验。这些阅读经验构成的思维定势决定读者接受以何种方式实现,以及实现的程度和效果如何。只有符合读者思维定势的文本,才能进入读者的审美视野。因此,电视艺术要研究观众的审美心理和“期待视野”,从而创作出符合观众“期待视野”的作品。当然观众期待视野和审美趣味的多样性,决定了电视艺术创作的多样化,同时观众的“期待视野”影响着其对电视艺术的理解和接受。观众不是一个被动的接受群体,而是一个能动的群体。而且,观众群体会因职业、年龄、文化素养、社会阶层等的不同,对电视艺术产生不同的态度和选择。当电视艺术符合观众既有的期待视野时,就会使观众获得满足,由此而产生共鸣,并引起好的收视效果。当电视艺术落后于观众既有的审美期待视野时,观众就会产生失望抑或抵触心理。当然当电视艺术超前于观众既有的期待视野时,不仅会提升观众的思想情感,同时进一步拓展其期待视野并影响以后的期待视野。

尧斯认为,审美接受是一个“情感介入”的过程,其核心体现是“与主人公的认同”。这种认同本质上是读者运用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审美经验进行联想与反思而产生的审美态度。电视艺术的审美接受当然要考虑观众的“情感介入”和“与主人公的认同”,本质上即观众通过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审美经验对电视艺术所传达的审美意蕴所产生的态度,这种态度直接和间接影响或提升观众的审美趣味。

当然,从接受美学角度来看电视艺术的美学特征,提倡电视艺术在创作时应尽可能适应大众的审美需求,不要躲在象牙塔里孤芳自赏,脱离大众的审美需求,搞什么贵族艺术,背离电视艺术的美学特征来谈艺术;同时要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提升大众的美学修养和审美情趣。“受众意识”就是要强调对大众审美趣味、审美习惯的关注和重视。接受美学作为一门具有严格意义上的学科,它不仅与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有联系,更主要取决于观赏者的人生阅历、文化修养和审美情趣,同时也是观赏者与作品发生关系的历史条件、文化背景、审美空间的一种综合效应。

① 转引自高鑫:《电视艺术美学》,文化艺术出版社,2005年1月版,第338页。

② [德]沃尔夫冈:伊瑟尔:《阅读活动——审美反应理论》,金元浦、周宁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05页。

③ 胡经之、张首映:《西方二十世纪文论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75页。

④ 朱立元:《接受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25页。

⑤ 王朝闻:《美学概论》,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08页-第309页。

艺术与审美的意义篇(8)

1、纤维艺术的概念

纤维在这里指的是纺织编结所采用的多种原料,然而它一旦经过艺术家带有目的性的艺术创作之后,就被重新组合相互穿插,形成多种不同的结构形态,呈现出有意味的视觉形象。这时的纤维已不再是原来意义上单纯的理化属性,它已包含着人的主观审美意趣和情感。此时的纤维因已具备艺术的审美意义,故被称之为“纤维艺术”。

20世纪兴起的纤维艺术是以壁挂和壁毯为代表的,壁挂是继雕塑之后又一种三维空间艺术,又称软雕塑,它结合了现代工艺手段和现代审美意趣,形成一种独特的表现形态;而现代意义上的壁毯则是立足于传统壁毯基础,而又对传统壁毯的缺陷进行反省而发展起来的。现代意义上的纤维艺术,采用精巧的编、织、割、剪、绕、挂等多种技法,给人们提供了新的视觉样式,并以其特有的艺术语言介入了现代艺术的行列,它不仅作为一种独立的艺术样式而存在,同时也成了当今建筑艺术不可缺少的室内装饰品。(参见图-1)

2、审美特征

任何一种艺术样式, 在形式结构上都有其自身的构造特点,在审美方式上也体现其独特的性质,这是各种艺术门类之间相互区别的标志,也是该艺术门类存在的理由。与其它艺术门类相比,现代纤维艺术是一门年轻的艺术,如何引导人们正确地进行艺术创作和审美,避免盲目模仿,寻求自己的艺术表现语言和风格等一系列问题,需在理论上进行探讨。

现代纤维艺术的审美经验与艺术心理学中的异质同构论有着紧密的联系。异质同构是艺术审美活动中存在的一种心理现象,异质同构论是格式塔心理学派在解释审美经验的形成时提出的理论。这种理论认为,在外部事物,艺术式样,人的知觉(尤其指视知觉)组织活动(主要在大脑皮层中进行)以及内在情感之间,存在着根本的统一。它们都是力的作用模式,而一旦这几个领域的力的作用模式达到结构上一致时,(异质同形)就有可能激起审美经验。

外部自然事物和艺术形式之所以具有人类的某种情感性质,主要是外在世界的力(物理的)和内在世界的力(心理的)在形式结构上的“同形同构”或异质同构,这两种结构之间质料虽然不同,但由于它们的本质上都是力的结构,所以会在大脑生理电力场中达到合拍,一致或融合,当这两种结构在大脑力场中融合和契合时,外部事物(艺术形式)与人类情态之间的界限就模糊了,正是由于精神与物质之间界限的消失,才能使外部事物看上去有了人的情感性质。

鲁道夫・阿思海姆通过大量试验证实,人的情感生活实际上是一种兴奋,是各种心理要素(意志,思想,想象)充分活动起来之后达到的一种兴奋状态,这种兴奋状态本质上也是一种力的结构,各种不同的情感生活都有各自不同的力的结构,当某一特定的外部事物在大脑力场中造成的结构与伴随某种情感生活的力的结构达到同形时,这种外部事物看上去就具有了这种情感性质。

现代纤维艺术的审美更注重人的审美心理反应,并以现代美学和心理学为其理论基础,作品十分强调表现性的形式,在创作和审美过程中更关注作品中对人类情感的描绘性表现,作品强调的是一种内在于作品之中的并能够让人们知觉的情感内容。正如苏珊・朗格在《情感与形式》中所描述的那样,“有意味的形式,即一种情感的描绘性表现,它反映难以言表从而无法确认的感觉形式”。 现代意义上的纤维艺术品本身是一种物化的人类情感,是表现人类情感的艺术符号,作品既有内涵,更强调艺术符号的意味特征。作品中任何一种技法的选用、肌理和材质的表现力都不是随意的,而是精神、情趣等的暗示,是为表现人类情感而存在的艺术符号。朗格在《情感与形式》中将这种艺术符号归结为某种难以分析的“生命的形式”。

二、现代纤维艺术审美的实现

人类的艺术活动本身包含着创作和审美二方面的内容。艺术创作为艺术审美而存在,而审美环节中所出现的任何不顺畅现象都会反过来影响艺术的创作,因此对审美的讨论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此基础上,我们通过对作品进行分析,体验、研究并从中吸取有益的成份,这是讨论的意义所在。

1. 纤维艺术审美实现的总体效果

纤维艺术审美实现的总体效果是审美愉悦。众所周知,人类对美的事物的感受会产生种种不同的反映(指心理方面),有种种特征和差异,但其最终的结果或效果都是一种特殊的快乐,由于引起快乐的诱导物不同,快乐的性质也会有所不同。就纤维艺术的审美而言,当人们怀着浓厚的兴趣去欣赏它时,肯定不是为了满足某种基本的生理,而是试图在作品中找到与自己的精神和情趣相对应的东西,从而满足一种精神上的追求,进而沉浸到一种无比愉快的精神境界中,这种审美活动所获得的快乐确有着非同一般快乐的独特性质。它同日常生活中种种快乐有着质的区别,它强调的是一种愉快的心理体验,这种心理体验是人的内心生活与纤维艺术品之间相互交流相互作用后所产生的结果。因此,这种审美愉悦不仅来自人的视觉系统的感受,而且直接贯穿到人的心理结构的多个不同层次(即情感、想象、理解等环节),这种贯通性会使整个意识都活跃起来,多种心理因素于是发生自由地互相作用,从而实现一种愉快的心理体验。

2. 现代纤维艺术审美实现的必要前提

艺术心理学证明,心灵的超越是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就纤维艺术的审美而言,它的审美经验的形成同样有赖于审美主客体两方面的多种因素。在对象方面(纤维艺术)要具有某种奇特的性质(包括表现内容,形式),在心灵方面,要被这种奇特的性质所振奋,否则,审美经验也就无从谈起。

人的审美结构同时也是极其复杂多层次的,从人对现代纤维艺术的审美构造看,大致分为感情与理性(或情中可分和情感),按序排列为、情感和理性三大层次,它的审美构造不同层次的排列和形成也不是自我完成的,而是基于人本身结构的生理、心理和意识的不同层次之上,是有赖于其他而非绝对的独立。但如果将它与审美对象各相应物联系起来看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以人的审美主体出发却可看到审美对象(纤维艺术品)与它的相应关系。

审美经验的形成,直接与审美主客体双方的品质优劣有关。它们之间其实是一种相互作用的循环体。审美主体注意力的品质取决于审美客体的诉诸力的质量,取决于审美客体的内部构造有序与否,又受制于审美主体的内部构造有序与否,它们是一种互为前提和条件的统一体。这并不是一种纯逻辑的“推理”或满足某种主观臆想的需要,根本原因在于,审美主客体内部构造是互相对应制约的,但审美主体运动相对于客体来说,又毕竟是第二性的,审美快乐的直觉的发生动力在于外来的刺激和信号(指纤维艺术中的组织结构、材质色彩等抽象因素),同时也由于审美主体品质(指审美态度、审美能力、文化艺术素养等因素)的优劣,同样不可否认地会对审美经验的形成产生影响。

三、现代纤维艺术审美形成的主客体因素

讨论纤维艺术的审美必须顾及审美主客体二方诸因素,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互为前提和条件的统一体。下面进一步分析审美主客体双方在审美经验形成过程中各自所起的作用。

1、主体的审美态度、方法和能力

所谓审美态度,是指人们在从事艺术审美活动时所持的一种态度。审美态度的存在是事实,但形成审美态度的原因或因素却是异常复杂,其中有主客观多种原因,即艺术作品本质的引力和观赏者的注意力品质,还与观赏者当时的心境、某一时期的特殊兴趣爱好、文化环境及作品所处的环境等等因素有关。为了便于讨论,这里暂且忽略这些因素,单从审美主体出发对审美态度在审美活动中所起作用进行讨论。

艺术的审美态度不该是实用和科学的态度。只有抛弃对事物的“合目的性”的联想,才能使事物自身美的素质得以表露。纤维艺术的审美方法也不应是一种理性的思维范畴。在审美过程中,尽可能根据作品所提供的一切视觉形象、材料特性、肌理等,去发现事物千变万化的多个侧面,并作整体性的探索,要尽力寻找和感知内在于作品之中并能够让人们知觉的东西。因此,就纤维艺术而言,“有意味的形式”确实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含义”(也完全没必要象电影,写实绘画等艺术那样逼真地再现客观事物)。 用想象力和情感统摄整个形象的内蕴,用心去体会情感的描绘性表现。只有这样,欢赏者才能获得审美的最佳效果(参见图-2)

理性的认识活动和审美活动有着本质的区别,他们的主要区别在于,纯粹的认识活动仅从因果等逻辑关系中探索事物的本质,而对纤维艺术的审美却是从外向活动到内向活动同时进行的。首先是对其外部形态的集中注意,然又转回到人类内部生活,外部与内部在多次反复中达到同形,最后使内在情感得到调整、疏理、和谐,产生出愉快的情感感受,而整个审美活动中人的情感是始终参于其中的。

并非所有持有正确的审美态度的人都能获得审美的整体效果,由于每个人的文化素质不一样,对同一件作品的审美经验会有很大的差异,这里面体现着人的审美能力的强弱。由此看出,审美能力(文化艺术修养及相关专业知识)的高低同样会影响艺术的审美效果。

一般地说,如果一个不是具备良好的文化素养和审美能力的人,往往对内在于作品中那凝聚在表层之下的“情感和意味”缺乏敏感,因为他不具备一种通过对作品表层形式结构的体验去感受作品深沉内涵及意味的审美能力,其主要原因在于,人们往往只凭借作品所提供的表象,仅仅从直觉到直觉,而没有上升到想象、情感、理解等环节。

就现代纤维艺术而言,其制作工艺相当丰富,肌理的表现力也很强,其中任何一种技法和材质的选用也不是随意的,是一种情感的描绘性表现,是作品中相似“生命形式”的存生。

2、审美客体诉诸力的质量

以上对构成审美主体品质的各部分因素进行了讨论,然而,审美主体注意力的集中与分散,兴奋与抑制同样有赖于审美客体的诉诸力的质量。下面重点讨论审美客体诉诸力的质量对构成审美经验所起的作用。

(1)由作品所传达的情意具有多大的独特性来衡量

审美情感在艺术创作和审美活动中均具有重要的地位,正象托尔斯泰在《什么是艺术》一书中所指的那样,作品所体验过的情感感染了观众或听众,这就是艺术。在自己心灵唤起曾经一度体验过的感情,在唤起这种感情之后,用动作,线条、色彩、声音以及言词所表达的形象来传达这种情感,使别人也能体验到这同样的感情,这就是艺术活动,艺术是这样一项人类活动,一个人用某种外在的标志,有意识地把自己体验过的情感传达给别人,而别人为这些情感所感染,也体验到这些情感。

众所周知,人类某种情感有很大的一部分,是处在无意识领域,人往往没有意识到它的存在,这是一片在黑暗中沉睡的世界,只有当它被艺术家发现,唤醒并以神奇的语言表达出来时,人们才能清晰地看见它的本来面目。 其实艺术家反映的许多情感往往就在我们的周围,但这是用他的审美眼光观察和表现的。托尔斯泰认为,艺术家所表现的情感越是新的,越是别人没有表现过的就越有价值。新并不代表艺术价值的高低之唯一标准,但优秀作品都应体现这种独特性质。

(2)由表达这些情感的传达方式、清晰度及深度来衡量

艺术是物化的情感,艺术对现实和情感的解释和表现不是靠概念而靠直觉,不以思想为媒介而以感性形式为媒介。就纤维艺术而言,作品更强调人类某种情感描绘性表现。衡量和评价作品的标准通常是“意味”优先于“意义”及传统意义上的“含义”, 以及总体形态是否深刻地表达了所要传达的情意,这些都是影响作品诉诸力质量的重要因素。总体而言,纤维艺术十分注重纤维的理化性能及其材质结构、肌理的象征意义。作品既注重艺术符号的内涵,更强调艺术符号的意味特征。

一件成熟的纤维艺术品都会展示出一种高度敏锐的形式感和一种把意象的多种不同成分以一种易于理解的结构秩序组织起来的能力。(参见图-3)但是,表现形式的选用以及铺排和构造能力也并非是衡量作品优劣的唯一标准。必须看形式表现内容(情感)是否真切感人,是否具有深刻的表现性质。

艺术确实是符号体系,在现代纤维艺术中,人们对艺术符号的使用已经相当普遍,然而艺术感染力的作用大小是有区别的。艺术的符号体系必须以内在的而不是以超验的意义来解释。作品呈现出来的美感或某种情感是无限的。在作品中艺术家把自己希望传达给观赏者的情感内容是通过外在的感觉形式,或称“有意味的形式”,即一种情感的描绘性表现。我们应当从感性经验本身的某些基本的结构要素中去寻找,从作品的形式结构,材料特性,肌理及材质的象征意义去寻找某种与人类情感相对应的“生命形式”存在。

(3)由纤维艺术品本身的结构之复杂程度和其中各种相互作用力的强度衡量

一件成熟的纤维艺术作品,往往是把丰富的意义和多样化的形式组织在统一的结构中,纤维艺术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像电影、绘画等艺术那样去逼真的再现客观事物。相反,它应充分利用自身独特的性质去表现人类的多种情感,它材料的象征意义和文化含义更有助于表现人类情感强度上的起伏变化。但这种表现所体现的丰富和复杂程度又必须与艺术的简化联想在一起。 简化并非简单, 简化的真正含义是删去一切多余的成分,仅以简洁和有力的表达方式,直透人情感的深层心灵。

(4)由作品是否具有鲜明的艺术个性来衡量

其实美和艺术早已深深地植根于自然之中,就在我们周围,谁能从自然中抽取它,谁就能占有它。正因如此,成功的纤维艺术应体现出艺术家独特的观察力和表达方式,这是艺术创作的真正意义所在。

(5)由作品的整体表现性质相对于再现是否具有优先性来衡量

优秀的纤维艺术作品是将人类的情感物化在作品的感觉形式之中,艺术对情感的表现是以感性形式为媒介。就纤维艺术而言,强调人类某种情感的描绘性表现是现代纤维艺术的特质所决定的。它的表现形态相对于再现来说,应具有优先性,作品的“意味”优先于“意义”及传统意义上的“含义”。作品既要注重艺术符号的象征意义及内涵,更强调艺术符号的意味特征。作品应具有一种先声奇人的气势,这是对作品的一种总体要求。

四、结论

以上分别讨论了现代纤维艺术的特征和艺术审美实现的诸因素等内容,重点讨论了审美主体注意力的品质和审美客诉诸力的质量对构成审美经验所起的作用。这些对研究现代纤维艺术的审美提供了必要的依据。

格式塔心理学认为,外部自然事物和艺术形式本身无所谓美与丑,它只不过是一种力的样式而存在,对同一件事物来说,究竟是包含着美还是丑的因素,令人愉快或不愉快等,并不是这些东西果真为此,而是由于人们联想所得到的,人们的生活经历文化素修等因素的不同,于是,联想的结果也会存在差异。总之,是联想才赋予事物美与丑的性质。

由此看出,美是因人而异的,也没有固定的不变的绝对标准。然而自然界中也确实存在着与人类某种情感相对应的东西,它们往往以大脑立场为中介,把内外两个世界沟通起来。就纤维艺术的审美而言,那些确实处于“美的范畴”之外的作品为何同样会产生审美愉悦并形成审美经验?正是由于彼时彼地作品的结构样式正于观赏者在心力结构上存在着某种相对应的因素。它们之所以使你愉快,使你得到享受,也正是由于它恰好与你的情感结构一致。

现代纤维艺术以现代美学、心理学为其理论基础,因此十分注重艺术审美过程的心理效应,我们不应简单地用美与不美的标准来衡量,相反,我们应用自己的心灵和情感去体验作品中“有意味的形式”,即一种情感的描绘性表现,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对作品有较整体的把握。这同样是现代艺术的特质所决定的。

在审美过程中,我们要尽可能透过事物的表象去凝视作品表层之下的精神世界,用整个心灵去体验作品的“生命形式”。只有这样,事物自身所含有美的因素才会显现出来,这是由现代纤维艺术的审美特性所规定的。

参考文献:

1. 鲁道夫・阿思海姆:《艺术与视知觉》(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 列・斯扎语维奇:《审美价值的本质》(社科院出版社)

3. 苏珊・朗格:《情感与形式》(社科院出版社)

4. 鲁道夫・阿思海姆:《视觉思维》(社科院出版社)

5. 腾守尧:《审美心理描述》(中国社科院出版社)

6. 王世德:《审美学》(山东文艺出版社)

艺术与审美的意义篇(9)

1 艺术审美符号

艺术审美符号作为艺术审美的抽象艺术语言,在审美体验过程中是由传达艺术形式、情感、思想等要素借以传达艺术美。20世纪初,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一书中把语言符号解释为“能指”和“所指”的结合体。“能指”是符号的形式,而“所指”是符号的内容,也就是能指所传达的思想感情,或曰“意义”。西方符号学中“能指”与“所指”也就是中国传统美学所涉及的“意象”的范畴,传统艺术中“意”与“象”的有机结合。

2 陶瓷艺术中审美符号的存在方式

审美符号作为一种体验美感存在的形式,“它既区别于一般概念符号的标志,也区别于艺术符号的呈示。”[1]在陶瓷艺术中艺术符号通过器物造型、纹样、釉色美感的不同,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形成一定的认知能力从而产生美的体验,通过这一过程,艺术符号在传达艺术思想、情感的过程中成为审美符号为人所认识。因此,陶瓷艺术的审美符号融合了表象的艺术符号以及对于符号的内涵暗示产生的美感体验。

2.1 表象的审美符号

“表象的审美符号”是指具体的宗教观念、礼俗思想借助于具体的物质形式成为表象的艺术语言的过程。例如,如龙山文化时期的白陶h,是这一时期典型器物,由于当时的东夷族以鸟作为图腾,白陶h以表象的方式在造型上充分展现了这一鸟形的艺术符号,人们通过象形的创作手法,遵循一定的规律或形式法则,从而产生符合一定时代精神需求的艺术品。除了民族图腾的符号外,民族习俗、宗教艺术的符号也同样以此手法转述到陶瓷器物上,借助于抽象的符号寄托创作者的情感与观念,成为表象的审美符号。

2.2 表意的审美符号

表意的审美符号是指艺术符号能够充分展现美感,并且不仅限于艺术形式。从本质来看,表意的审美符号寄托了思维与情感,追求象外的虚空。正如胡雪冈指出在中国传统艺术创作中内容与形式往往被惯称为 “意象”,“‘意象’”即‘意’与‘象’的有机结合,说到底,‘意象’是情景交融、托物寄情的一种艺术表现。[2]从中国陶瓷艺术史发展的纵向来看,由早期的原始陶瓷明显的象形符号,逐渐发展到魏晋青瓷、唐三彩等艺术形式,直至中国陶瓷艺术发展的高峰的宋代瓷器艺术,在文人艺术风尚的引领下,温润的艺术风格成为这一时期艺术追求的范式。可以发现,由表象的艺术符号逐渐转变为追求艺术的意境之美,寻求器物形象之外的意义。从而,表意的审美符号突破了有限的象的形式,塑造了中国传统陶瓷艺术的独特艺术意味。

2.3 陶瓷艺术中审美符号的特征

传统陶瓷器物中的审美符号,因人们价值观念与情感的差异,对于审美符号的体验也逐渐变得多样化,艺术审美符号特定的、具体的含义日趋消解,取而代之的是审美符号在理念上的延伸性。从审美符号的表现方式“象”与“意”两种手法中也能清晰的看到,器物的具体形象附加了社会文化或时代的艺术语言内涵,因而审美符号的意义逐渐被延伸,构成多样化的理解方式。其次,审美符号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所体现的价值意义不尽相同。当今的快餐文化异于传统的礼制社会,符号在器物的形式与内涵上异于纲常礼教的束缚与限制,因此对设计的功能符号、形式符号与视觉艺术符号的表达也产生了多样的阐释。第三,审美符号在陶瓷艺术中的应用有一定的规律可循,透过形式结构,也遵循着艺术审美的相关原则。

3 审美符号在现代陶瓷艺术中的应用形式

审美符号在现代陶瓷艺术中的应用形式同样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与方法,但审美符号不固定于外在形式意义,具有一定的开发性。在现代陶瓷设计中,这种开放性具体通过器物的功能性符号、视觉艺术符号等将一个完整的涵义诉说清楚,从而形成一定的风格意象。

具体来说,功能性审美符号主要侧重于器物的实用性,如(图1)的大耳有福的餐具,将佛像的平面造型转化成立体,佛像的面部与耳朵被设计成餐盘与餐盘的端拿部位。在民间也有关于佛耳大有福的说法,餐盘的设计不仅暗含了传统的吉祥寓意,又与餐具的功能性相契合,展现器物最大的功能性目的。

此外,明确的几何符号语言可以通过组合排列的方式形成秩序感或节奏感。如(图2)马克・赛库拉(英国)设计的礼仪用具,整体形态均有几何形态的明显特征。壶嘴顺着壶体顶部弧线侧伸出来,与三角形的长直角边方向一致,壶把手则是与三角形的短边方向相同。所以这些,给人以良好的设计秩序感[3]这些功能性、几何性的审美符号在现代陶瓷艺术设计中作为美感体验的媒介,不仅富有视觉艺术特色,而且更能展现时代性特征。

4 结语

审美符号是人的审美认识与体验的一种媒介,不同时期审美符号的内容与形式有很大的差异,这种差异是由不同环境下人的审美体验造成的。因此,审美符号在当代已经变得更加的具有延伸性、开放性。然而在现代陶瓷艺术设计中,审美符号又同样以表象与表意两种方式的融合来展示器物的美的本质,并用艺术功能性、几何性等视觉艺术符号展现器物的艺术意味。

参考文献:

[1] 吴炫.论审美符号[J].广西师范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

艺术与审美的意义篇(10)

黑格尔曾把“美学”定义为“美的艺术的哲学”,换言之,非艺术的东西无所谓“美学”。电视是不是一门艺术,电视究竟有没有自己的美学特征,这一直是理论界论证的一个命题。现在越来越多的理论家认同电视不仅作为一门新的艺术满足着人们的审美追求,而且它具备独特的审美特征。电视艺术是一种大众化的艺术,从文化层面来讲,体现在它的通俗化和多样化。电视艺术具有合乎大众审美需求的内容和形式,贴近大众并为大众所喜闻乐见,同时又呈现出大众审美情趣的多样性。从学科属性上来讲,它属于电视学的范畴。那么电视艺术美学如何来理解呢?

电视艺术美学具有双重学科属性,既隶属于电视艺术学,又可以隶属于美学。电视艺术美学作为一般美学的一个分支,从总体上受到美学研究普遍规律的制约。如果说美学研究美之于现实的种种关系,电视艺术美学则研究电视艺术美之于现实的关系。一般美学的研究虽然在整体上可以给电视艺术美学研究以理论指导,但绝不可取而代之。对电视艺术美学的深入研究和拓展,不仅有利于电视艺术美的创造和实现,同时也可以给一般美学的研究注入新的活力并开阔新的学术研究领域和视野。

一般来讲,电视艺术美学有电视纪实美学即非虚构的美学形态;电视文艺美学即虚构的美学形态和电视多元美学即虚实结合的美学形态等三种表现形态。WWW.133229.COM纪实美学把一种客观真实渗透到审美主体的心理,从而使得审美主体生发出审美意象,因为它美学观念的与时俱进性,表现出了鲜活的美学生命力并体现出一种“表现性”的美学原则。文艺美学体现的是一种“再现性”的美学原则,通过表演和假定性的处理,表现出虚构的美学形态。多元美学是纪实美学与文艺美学的融合,写实美学与虚构美学的融合。它是真实与假定的统一,再现与表现的相融,体现出艺术的深层蕴涵,表现出艺术的“藏在具体的观念和形象的后面的更具有普遍的意义”①。

电视艺术美学所显现的崇高美学品格可以通过意蕴、意境、格调等属性体现出来。意蕴寓于艺术的物质材料之中——媒介材料不仅具有特定的物质特征,而且创作者对其有特定的审美感受,正是这种审美感受构成了电视艺术物质材料的意蕴。意境是中国传统美学中一个独特的审美范畴,表现在电视艺术中就是呈现给观众一种情深、景真、意切的出神入化的艺术境界,使情景交融、意与境合、思与境偕,真正达到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的融合。格调是电视艺术表现出来的美学品格和创作者审美理想的综合体现。高格调的艺术作品能使人的情感得到净化,品格得到陶冶和提升。电视艺术美学应该追求深沉的意蕴、优美的意境和高雅的格调等品格。

如何将电视艺术崇高美学品格的价值体现出来?这当然需要观众的参与。法国古典主义批评家布瓦洛指出:“一个贤明的读者不会将光阴虚掷,他还要在欣赏中获得妙谛真知。”而电视艺术恰能通过灵活、感性的艺术形式满足观众的这一求知欲望。美学家滕守尧先生也曾指出:“对话意识是造成当代审美文化的关键。在平等自由的交流中,对话的双方进行着自身情感、经验等信息的表达、呈现和交流,并在这种交流中达到文化视野的相互融合和审美情感的共鸣,由此使自己的文化视野得以扩大,精神境界得以提升,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对话可以产生出新的审美境界。”这些观点都是强调观众在电视艺术接受中所占有的重要作用,理论基础来源于德国的接受美学。

在接触接受美学之前,需要对“召唤性结构”这一术语做一简单阐释。因为它们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现象学美学家英加登提出的“召唤性结构”认为:“每一部文学作品在原则上都是未完成的,总有待于进一步的补充。但从本文的图式化结构来看,这一补充是永远不能全部完成的。”②他看到了作品形象体系仅仅构成一个图式框架,中间有许多不确定的空白,有待于读者通过创造性想象去填充、丰富甚至重建。伊瑟尔继承并发挥了英加登的观点,认为“作品的意义不确定性和意义空白促使读者去寻找作品的意义,从而赋予他参与作品意义构成的权利”③,这种由意义不确定与空白构成的本文结构就是“召唤性结构”。它召唤读者有可能把作品与自己的经验及对世界的想象联系起来,这样,有限的本文便有了意义生成的无限可能性。这种无限可能性主要是通过建立朦胧而丰富的审美意象、审美意境来得以显露,它存有更多的空白。

清代王夫之在评到杨巨源《长安春游》诗时说:“只平叙去,可以广通诸情。故曰:诗无达志。”④读者对审美意象所透露出的情志的把握往往具有难以确定性。这种“召唤性结构”为观众对电视艺术审美特征的把握提供了理论依据。根据格式塔心理学,当电视艺术作为一种不完全的“形”呈现给观众时,必然会给观众的接受活动造成审美张力的对峙,它要求读者调动自己的经验、情感和思想去联想、去补充,以最终消解这些张力而走向完形,得出对电视本文意义的独特理解和建构,并同时激发观众对电视本文意义的独特理解和建构。捷克结构主义者穆卡若夫斯基认为,一部文学作品印成书,只是一个实在而无变化的物质“成品”,唯有通过读者的想象加以具体化和扩充之后,才具有审美价值,才成其为审美客体。这也就说明审美主体只有对具有审美可能性的物质“成品”进行接受并加以理解后才能使之成为审美客体。这种观点也使得穆卡若夫斯基成为当代接受美学的先驱。

接受美学作为具有完整意义的理论,是20世纪60至70年代在德国由尧斯确定并发展起来的一个美学流派。尧斯认为作品本身如果不经阅读,它就没有任何意义,只有读者阅读才赋予作品以意义和价值。按照美国艾布拉姆斯在《镜与灯》一书中所提出的文学四要素的观点,文艺活动是由世界、作者、作品、读者组成,形成了“创作—作品—接受”主客体双向交流的审美过程。而接受美学理论认为读者是作品成功的决定因素。读者的期待视野制约了一定的创作水平,同时观众在与作品顺应同化的过程中获得审美视野的提升。接受美学认为,作品在未被读者阅读的时候只是束之高阁的文本,只有进入读者视阈成为欣赏的对象,作品的真正意义才能体现出来。由于不同时代读者在各自历史背景和文化背景上的差异,以及社会阅历、艺术修养,或者说对作品的“期待视野”千差万别,对同一作品会有不同的理解、阐释和评价,这是接受上的差异性。同时还存在着接受上的同一性。所谓同一性,是指受众客观地理解艺术作品所提供的确定性意义,使受众的真实与本文的真实具有一致性,从而在思维中把握艺术作品的原意和实质。

接受美学中的合理内核如艺术欣赏者的接受和参与对一部艺术作品的成功,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等已为越来越多的美学家和文艺理论家所认可和推崇。伴随着接受美学作为一门学科被更多的人所接受,同时电视作为一门艺术理论被发掘出独有的美学特征,从接受美学的角度来认识电视艺术,越来越被重视。观众在观赏电视作品的时候,不仅仅是作为接受者,同时其在欣赏过程中的具体化也构成了电视艺术中重要的一个方面,在某种意义上讲观众也是创作者。没有观众,电视的存在就失去意义,更无任何价值可言。如果我们从接受美学的角度来审视电视艺术的审美特征,会发现电视艺术所独具的“美学”有更多的解读空间。

现代西方关于“接受”问题的研究,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在美国兴起的“传播学”。在传播活动中,作者为了完成传播活动的总任务,往往采用一些符合受众心理活动特点和规律的手段和方法。同时也谈到大众传播对受众的影响和作用以及受众在接受文本时要放弃自己的主体化而置身于本文作者的情境之中,用创作者的视角去对待文本的一切等。电视艺术传播与观众需求即期待视野的契合,始终贯穿于电视艺术的整个生命之中。它不仅培养和创造自己的观众,而且自觉地将观众的意愿溶于电视艺术之中。传播的实施取决于传播者,却根源于受众。所以在接受美学视阈下谈电视艺术美学特征,不能忽视对“受众意识”的研究,也就是说对观众这个接受主体的审美趣味、审美习惯加以关注和重视。

观众是电视艺术的接受者,同时又是电视艺术的再创造者,这种双重身份使观众在电视艺术美学的研究中占有突出的地位。所以电视美学的研究离不开对观众的研究。电视艺术作为一种蕴含着艺术家思考和情感的艺术信息,必须被观众接受才能体现出社会价值和艺术价值。而观众在接受时绝不是单纯地被动接受,而是始终活跃着欣赏者的主观能动性的审美活动。“欣赏者是通过感受、想象、体验、理解等活动,把作品的艺术形象再创造为自己头脑中的艺术形象,并且通过再创造对艺术所反映的现实生活进行再评价。”⑤观众不是被动的接受群体不仅表现在他们要联系自身的社会、文化背景及阅历去理解电视艺术,而且能在艺术家创造的基础上进行能动的再创造。这种再创造活动与创作主体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于甚至背离创作主体的特点,表现出观众在接受时具有极高的审美价值。所以电视艺术是极富观众参与和渗入的艺术,同时观众把这种参与性和渗入性用言行自由地表现出来。

观众在接受电视艺术时表现出一种特殊的需要——审美需要。它是人对美的一种带有极强倾向性和迫切感的精神追求。当然这种审美需要由于观众的受教育程度、艺术修养、情感上的内在需求而表现出不同的特点,但就是因为这些不同特点的存在而使得电视艺术在创作时能够更多彩地表现生活,使社会意识和内驱力达到无形的统一。因此,“对电视观众审美需要的研究,将具有更为深远的实践意义”⑥。研究观众的审美需要,不能忽视的是对观众审美心理的研究。这种心理活动既包括视听结合的审美感知阶段,又包括充满情感的审美理解阶段。所以观众在接受电视艺术时得到的不仅是愉耳、悦目、赏心、怡神的美的享受,而且在思想、认识、情操、道德等方面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

审美感知不同于一般的心理感觉,它属于审美的范畴,通俗来讲就是一种审美的感知,这种感知要求观众具有对电视艺术视听的能力。“只有音乐才能激起人的音乐感;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不是对象,因为我的对象只能是我的一种本质力量的确证。也就是说,它只能像我的本质力量作为一种主体能力自由地存在着那样对我存在,因为任何一种对象对我的意义(它只是对那个与它相应的感觉说来才有意义),都以我的感觉程度为限。”⑦对于电视观众来讲要具备对于艺术的感受能力,没有对艺术的基本理解,再美的艺术也毫无意义。当然对电视艺术的审美感知由于接受者的年龄、文化修养等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层次,在这里就不一一作详细阐释了。

对电视艺术的审美感知使接受者得到的是一种美的享受,而从电视艺术中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体现在审美理解阶段。审美理解活动始终贯穿着充满情感的联想、想象和形成审美意象的心理活动,并始终洋溢着情感的波涛。审美联想是在审美感知基础上产生的并不创造审美意象的心理活动,是审美接受过程中极其重要的心理形式。审美想象是比审美联想更高一级的创造审美意象的心理活动,是人类的高级属性。审美意象是充满情感的生动活泼的朦朦胧胧的情理统一的意中之象。这一系列心理活动,虽然处于不同的层次,但它们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而是呈现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交融状态。

审美理解是在以上诸心理形成过程中的一条贯穿线。观众对于电视艺术的审美理解是接受过程中的一根理性之线,这根理性线潜藏在观众的审美意识中,蕴含着对于对象所具有的社会理性内容的理解和认识,是“在感性直接观照里同时了解到本质和概念”{8}。使得接受者在感性的直观中达到理性的把握。因此,观众在对电视艺术的审美接受中,情感和理解是水乳交融地结合在一起的。情感推动和激化着感知—联想—想象—意象的形成,理解则引导和规范着这一审美心理进程的方向。这种进程是一个富有个性的充满情感和理性的精神活动。接受过程中的“受众意识”就是要对观众的审美需要、审美趣味、审美习惯等加以关注和重视,从而在更高层次上提升电视艺术的美学品格。

那么,电视艺术如何来适应和顺从观众的“期待视野”,并在这种顺应中来提升电视艺术本身的审美特征,同时超越观众的“期待视野”?电视艺术既要表现出对观众期待视野的顺从和适应,又要超越观众的期待视野并提升观众的欣赏品位。观众对电视艺术文本的接受是有选择的,对于观众来说,选择和接受文本也是一个文化价值实现和文化增值的过程。只有具有崇高美学品格的电视艺术才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电视艺术要重视研究观众的“期待视野”,找准看点。电视首先是媒介载体,观众具有根据自己的审美趣味选择艺术作品的主动权。电视艺术要以满足观众的审美期待为目的,努力寻找与观众的“对话”和“交流”。接受美学认为,文学史应该是作家、作品和读者之间关系的历史,是文学被读者接受和产生效果的历史。文学作品的价值与作家的历史地位是创作意识和接受意识共同作用的结果。根据这一原理,电视艺术作品能否产生影响,离不开观众的欣赏和接受。

接受美学所说的“期待视野”,是阅读一部作品时读者的阅读经验构成的思维定势或先在结构,涉及到读者既有的艺术审美经验和社会经验。这些阅读经验构成的思维定势决定读者接受以何种方式实现,以及实现的程度和效果如何。只有符合读者思维定势的文本,才能进入读者的审美视野。因此,电视艺术要研究观众的审美心理和“期待视野”,从而创作出符合观众“期待视野”的作品。当然观众期待视野和审美趣味的多样性,决定了电视艺术创作的多样化,同时观众的“期待视野”影响着其对电视艺术的理解和接受。观众不是一个被动的接受群体,而是一个能动的群体。而且,观众群体会因职业、年龄、文化素养、社会阶层等的不同,对电视艺术产生不同的态度和选择。当电视艺术符合观众既有的期待视野时,就会使观众获得满足,由此而产生共鸣,并引起好的收视效果。当电视艺术落后于观众既有的审美期待视野时,观众就会产生失望抑或抵触心理。当然当电视艺术超前于观众既有的期待视野时,不仅会提升观众的思想情感,同时进一步拓展其期待视野并影响以后的期待视野。

尧斯认为,审美接受是一个“情感介入”的过程,其核心体现是“与主人公的认同”。这种认同本质上是读者运用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审美经验进行联想与反思而产生的审美态度。电视艺术的审美接受当然要考虑观众的“情感介入”和“与主人公的认同”,本质上即观众通过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审美经验对电视艺术所传达的审美意蕴所产生的态度,这种态度直接和间接影响或提升观众的审美趣味。

当然,从接受美学角度来看电视艺术的美学特征,提倡电视艺术在创作时应尽可能适应大众的审美需求,不要躲在象牙塔里孤芳自赏,脱离大众的审美需求,搞什么贵族艺术,背离电视艺术的美学特征来谈艺术;同时要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提升大众的美学修养和审美情趣。“受众意识”就是要强调对大众审美趣味、审美习惯的关注和重视。接受美学作为一门具有严格意义上的学科,它不仅与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有联系,更主要取决于观赏者的人生阅历、文化修养和审美情趣,同时也是观赏者与作品发生关系的历史条件、文化背景、审美空间的一种综合效应。

① 转引自高鑫:《电视艺术美学》,文化艺术出版社,2005年1月版,第338页。

② [德]沃尔夫冈:伊瑟尔:《阅读活动——审美反应理论》,金元浦、周宁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05页。

③ 胡经之、张首映:《西方二十世纪文论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75页。

④ 朱立元:《接受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25页。

⑤ 王朝闻:《美学概论》,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08页-第309页。

艺术与审美的意义篇(11)

二、当代艺术语境下的审美文化转向

“审美文化”这一概念产生于西方,在1793年,由德国美学家席勒提出:“在审美文化中,人以美的形象为感受对象,并以自由想象的方式与之游戏,从而使人摆脱了对自然物的实在需要,也摆脱了道德或政治原则的强制性,进入想象力对形式的自由游戏状态中。”。长期以来,停留在人的观念中的,是席勒定义的传统的审美观,它总是为人们所获得的自由进行赞美,赞美人具有一种高贵的灵魂。在现代主义时期,艺术被限定在一个狭窄的领域,可以概括为艺术自律、自我表现的主体性这两个原则,以及形式主义、表现主义、以及超现实主义这三种艺术形态。现代主义的艺术观念是本质主义、基础主义的艺术观,现代主义艺术家孜孜以求追寻的是,一种同一性、完整性、理性中心的艺术。

后现代主义的出现改变了一切,它是从人性的否定方面出发来解释人性。因此当代审美观念是从理性主义迈向了非理性主义,在此基础上重新构建人性本身。上世纪世纪八十年代,中国社会的“”结束后,西方的各种思潮经由“八五”思潮等运动传入中国,引起巨大反响,产生了深刻而持续的影响。中国的审美文化由时期的“高大全”,开始转向当代艺术语境下的大众审美文化。八十年代时期中国的艺术思潮是复杂而多元化的,既有徐冰、古文达等后现代主义的装置艺术,也有生命绘画、理性绘画等现代主义艺术流派。进入九十年后,中国进入经济的快速发展阶段,消费主义、拜金主义扑面而来,政治波普、玩世现实主义、艳俗主义等极具后现代风格的艺术倾向成为当代艺术主流,极为深刻地改变了中国大众审美文化倾向。从这个意义来说,中国在当代艺术语境下的审美文化转向,可以看作是一次后现代主义的转向。

后现代主义审美文化反对理性主义的表达,尤其警惕理性的同一性和整体性,并旗帜鲜明的反对工具理性,反对将精确科学作为一切规律的样板,认为极端的理性会完全泯灭人的创造性和特殊性。后现代主义还反对基础主义,它认为现代主义苦苦寻找的那个说明一切,掌控一切的庞大的理性基础是不存在,知识的元叙事的合法性已经消失。后现代主义对现代主义的反叛从审美文化的意义角度来说,是具有积极的意义的,它能让我们注意到社会文化生活中非主流的一面,让我们对审美文化进行分析的时候,保持理性和非理性的辩证观点,同时关注到中心和边缘,结构与解构,神圣与世俗等各方面,但后现代主义也有矫枉过正,极端片面的问题,对于其虚无主义、消解主流、物化等倾向,我们必须高度警惕和严厉批评。

三、当代艺术语境下的大众审美文化建设

今天,大众审美文化依然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方兴未艾,它的内涵有待进一步清理和研究,以吸收其合理价值的部分,而对于其中的虚无主义等消极倾向进行批判。因此,在当代艺术语境下如何更好的开展大众审美文化建设,有必要进行系统的学术清理和理论辨析,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当代审美文化提供相应的理论依据。首先,我们应该吸收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优点,积极主动的引导、构建大众审美文化。各种艺术形态为建设大众审美文化提供了丰富的资源,一方面我们可以博采众家之长,汲取各个流派符合时展的优点,另一方面也可以进行借鉴和创新。因此,我们要突破制度与派系之争,站在历史与理论统一的高度,使大众审美文化的建设更上一层楼。其次,超越形而上的主义之争。大众审美文化建设应实现对形而上学的主义、观念的超越,这包括对现代主义的超越,也包括对后现代主义的超越。当然,这并不是说审美文化需要完全背离理性和艺术的自律,而是应该从关注于社会这一角度,肯定人类感性的合法性,并全面与之连接。大众审美文化不排斥人精神层面“崇高”的心理预期和价值诉求,但它不会是唯一的基础和标准的审美。同样我们也需要对后现代主义进行质疑和超越,我们不应该采用过激的方式对审美文化来进行优胜劣汰,而是不局限于某种理论、思想和派系的局限,博采众家之长来建构新的审美文化。

总之,在当代艺术语境下的大众审美文化建设,我们将更关注多样化和多元化的形式。审美文化不会隶属于某一种“主义”。我们甚至可以说,形而上学的“主义”的时代已经结束了。我们其实没必要去反复讨论审美文化的各种流派变迁,我们更应该做的是去探寻一种思想在演变过程中的内在动力,事实上,各种形式的审美文化并存才更符合我们这个当代社会的内在逻辑。当代艺术也需要不断地批判、继承、融合、超越,才能为建设积极健康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大众审美文化提供更好的艺术语境。

参考文献

[1][美]弗•杰姆逊.后现代主义与文化理论[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