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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大全11篇

时间:2023-05-17 15:35:48

学生心理发展规律

学生心理发展规律篇(1)

        1、自我意识的突变。有关心理学家研究表明:女孩从十四、十五岁开始,自我意识虽然明显增强,但心理上由于初次离开父母的关怀庇护,又缺乏生活经历,遇事会感到茫然而不知所措,从而使自己的自信心理转为自卑心理。高中女生多数缺乏自信心和伟大抱负,更缺乏为科学献身而超越前人的精神。

        2、情感丰富,情绪不稳定。随着脑神经兴奋和抑制的强化以及生活经验、社会实践的增多,高中学生逐步脱离了原有的幼稚型情感,开始追求高级的社会性情感。这方面女生比男生明显。女生更富于幻想,易于被感动,被吸引。她们的情绪常常表现为不稳定,不成熟,容易被动失控,遇到不满和矛盾时,容易激动,甚至难以控制。

        3、闭锁性与渴求理解相矛盾。高中女生不再像以前那样无忧无虑、坦率纯真。特别是性格内向的女生,她们有话不想对人说,把话埋藏在心底,她们拥有自己的秘密,她们开始不准别人观看自己的日记,她们开始锁上自己的抽屉,她们渴望一片属于自己的空间。与此同时,她们又如饥似渴地希望得到别人的理解,甚至希望别人无缘无故地积极主动地关心自己、理解自己。

        4、爱美之心明显。随着生理的逐渐成熟,作为女性的一些体征更加明显,女生们开始注意自身的穿着打扮,再不会像丑小鸭一样出现于大庭广众之下。

        5、依赖性强,意志力弱。高中学生虽然时时表现出强烈的成人感,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强烈希望摆脱父母的羁绊而独立自主地生活。然而,她们毕竟不是成人,很多地方仍然要依赖父母和老师,在女生身上这种依赖心理尤为突出。基于这种心理,她们常常表现为意志力弱,经不起打击,做事不能持久等心理特征。遭受小挫折或小不幸,常常会流眼泪、哭鼻子、萎靡不振好几天。

        二、提高高中女生学习数学效率的建议

        1、激励“笨鸟先飞”,强化预习。女生受生理心理等因素的影响,对知识的应用能力相对差一些,解题速度也慢,因此,要提高女生的数学能力,课前的预习至关重要。

教学中,有针对性地指导女生课前预习,可编制预习提纲,对抽象、逻辑性较强的推理,空间想象能力等要求较高的内容,要有一定的了解,便于听课有的放矢,易于突破难点。同时,预习时还应让学生找出学习新知识所需的知识,并进行回忆或重新温习。一旦发现旧知识掌握不好,甚至不理解时,就要及时采取措施补上,克服因没有掌握好或知识遗忘带来的学习障碍,为顺利学习新内容创造条件。

      2、鼓励反思好问,消除障碍。孟子曾说过:“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因此,只有思索,才能生疑解疑;只有思索,才能透彻明悟。一个学生如果长期处于无问题的状态,就说明她思考不够,学业也提高不了。教师应在教学中创设“问题情景”引起学生“认知冲突”,使之产生好奇,激发学习动机和求知欲望。本人在平时的教学中,常采用一题多解、一题多变的方式,不断激发学生思考、探索,诱发她们多提问题,营造“提问、思考、释疑、再提问”的良性循环的学习气氛,有效地克服了高中女生的各种心理障碍。

        3、帮助“开门造车”,注重方法。在学习方法方面,女生比较注重基础知识,学习较扎实,善于解基础题,但解综合题的能力较差,更不愿解难题。因此,教师要引导女生“开门造车”,让她们暴露学习中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指导听课,强化双基训练,对综合要求较高的问题,指导她们学会利用等价转化等数学思想,将问题转化为若干基础问题,还可以组织学习他人成功的经验,改进方法,逐步提高数学能力。

学生心理发展规律篇(2)

[作者简介]王蕾(1981-),女,江苏徐州人,中国矿业大学信电学院,讲师,硕士,主要从事学生教育与管理研究;赵文永(1980-),男,山东枣庄人,中国矿业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机要科科长,助理研究员,硕士,主要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高校安全稳定工作专题研究。(江苏徐州221116)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2)27-0180-02

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已进入大众化阶段,学生的综合素质呈现出参差不齐、思想状况复杂多元的现象,大学生中的不稳定因素逐渐增加。各高校也普遍每年通过“两课”课堂、安全知识讲座、宣传板报、横幅、应急演练等形式来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并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规章制度,确保学生安全稳定。但在工作的规律性总结上,工作研究和探讨相对比较薄弱。因此,加强对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规律研究,认真分析总结一些经验性、规律性的内在存在,并依托开展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高校大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季节性规律有其内在必然性

1.大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对象——学生,心理活动变化上有季节性规律。心理学上把人和动物的一些行为会发生周期性变化的现象,称之为“生物节律”。比如鸟类的季节性迁徙和动物的冬眠。反映在人类身上,除了白天睡觉、晚上睡眠等日常作息规律外,主要特指人的心理活动。高校大学生作为人类中心理活动比较活跃、复杂的群体,也不例外,其心理活动也有其内在的季节性规律。

首先,在共性上,遵循一般规律。就以春天这个季节来说,人的心情会表现出格外舒畅,而大学生大多会在此季节选择用外出旅游、放松玩耍等方式来表达心情的放松和愉悦。而另一方面气候多变、忽冷忽热、忽干忽湿,却又极易引发心理疾病的爆发,这个时期也是学校由于大学生心理问题而引发不稳定事件的频发时期。现在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气象部门都已经开始医学天气预报,有针对性地预告随着季节的变化,人类心理情绪上产生的波动和变化。我国一些大城市(如广州)这方面工作已开始起步,但绝大多数地区还未开展这项工作。

其次,在个性上,有其特殊规律。主要表现在受高校教育教学规律的影响。比如,高校开学时期,往往是学生心理疾病多发期,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在假期间学生受到就业竞争、人际关系、情感牵绊等各种压力,有的最终出现心理疾病,有的甚至到了崩溃的边缘。另外,有的也是为成绩不理想苦恼,担心新学期补考不及格;有的更是为自己对所读专业不感兴趣头疼,觉得自己学习事倍功半。此外,部分毕业生在毕业临近之时,也因考研、就业等问题产生压力,心理普遍比较焦虑。这些情况都是大学生这一群体在心理活动上特殊规律的主要表现。

2.大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主体——学校,工作时机选择上有季节性规律。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是基于给学生搭建和谐健康、安全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这一目标,围绕学校整体工作这一中心,对学生工作开展的一系列计划、组织、教育、指挥、监督和调节等活动。何时开展活动,对活动开展的效果有着一定的影响力。

围绕学生安全稳定工作,这些时机有开学初、重要纪念日、第二课堂、学期末(寒暑假期)等。比如,对开展生命(自我保护)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的安排,大多数高校选择在开学期初,也有的选择在五一假期、十一长假、寒暑假前;又如,大多数高校安排开展生活急救、中毒急救、自然灾难急救、防范艾滋病知识、防暴力、防毒、赌、烟酒知识和技能教育的时机为重要纪念日。这些时机的选择都包含了特定的季节规律。

3.大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季节性规律的确立是客观条件与主观认识的有机结合。一方面,季节性规律不是主观向往的结果。没有必要的内外客观条件,就不会有季节性规律。高等教育的自我特点,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都是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季节性规律的内外条件。另一方面,季节性规律同样需要强烈的发展意愿和敏锐的战略洞察力,有利的内外形势并不能自动形成季节性规律。因此要着重研究和探讨这一必然规律,并且依据它来正确地规划高校大学生安全稳定工作,使行动更具有高度的、必然的、现实的、规律的“目的意识性”,具有重大意义。

二、开展季节性规律研究对提高大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有重要意义

规律是事物之间的内在的必然联系。这种联系不断反复出现,在一定条件下经常起作用,并且决定着事物必然向着某种趋向发展。是否有效把握大学生安全稳定工作中的季节性规律,对大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成效有着一定的决定作用。

1.工作目标上,防患于未然。我们常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学生安全稳定工作中,如何“预”,“预”什么,何时“预”?这些问题都会因为工作中掌握了季节性这一规律而得到解决。春季往往是学生敏感、多疑、焦虑等心理疾病的频发时期,学校就要及时提前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比如,6月是因各种因素拿不到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和延长学习年限学生群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时期,学校就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密切关注这部分同学的学习生活情况,认真开展谈话,及时教育引导,切实防范学生不稳定事件发生。

2.工作安排上,有的放矢。“五一”“十一”、寒暑假是学生外出旅游的时期,我们就会采用加强外出旅游知识技能培训,强化学生外出请销假制度落实,签订学生校外安全自我承诺等措施,来防范学生在外出时被骗、被打,以及交通安全等事故的发生;春节是校园流行性疾病爆发的时期,我们就要通过加强学生教室、食堂、宿舍等公共生活区卫生清扫,开展春季流行性疾病知识防范培训,增加校医院药物储备等方式来予以防范和治疗。季节性规律使我们在工作方法的选择上做到了有的放矢。

3.工作内容上,重点突出。我们做任何工作都要善于抓主要矛盾、抓重点。学生工作千头万绪,事关安全稳定的内容也是千变万化。而这个季节性规律,则为如何在特定时期安排特定工作提供了便利。依据季节性规律,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一个时期突出一个或几个重点,这就是我们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战略思想,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三、基于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季节性规律应强化的几点工作

1.加强研究,在季节性规律上下工夫。积极开展研究,是妥善应对形势变化,确保工作成效的不二法则。各高校要积极开展大学生安全稳定的理论研究工作,注重规律性的分析和总结,以不断提高大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成效。

第一,要科学制定大学生安全稳定时机选择调研表,深入调研,宽范围、多渠道了解开展安全稳定教育的最佳时机。新时期,涉及大学生安全稳定的内容比较丰富,包括人身安全、财务安全、心理安全、学业安全、运动安全、社交安全、信息安全、性安全、消费安全以及就业安全等。每一项内容,在高校这一特定环境下,都有着一定的季节性规律。通过调研,学校可以掌握到学生的心理暗示,并依据这些暗示规律,科学确定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

第二,要认真总结分析和探索实践,透过表象深入本质,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认真归纳和总结特定时期学校的工作要点,分析不同类型大学生安全稳定事件在某一时期的出现频率。依据结果,确定某一时期的特定安全稳定工作要点,形成规律,以适应社会发展对大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现实要求。必要时,建立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月度工作表,使每月重点工作一目了然。

第三,要加强对大学生安全稳定和社会形势的研判,对影响大学生安全稳定的因素进行前瞻性分析和研究,深入把握当前学生安全稳定教育和管理的新特点和新规律,使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始终处于主动的地位。当前,诱发大学生安全稳定问题的原因纷繁复杂,涉及自然、社会、学校管理与服务,以及家庭和个人等多个方面,高校必须从更高的层次、更广的视角来予以认识、看待和研判。

2.强化意识,在加强安全稳定教育上寻成效。近年来,各高校普遍加大了对大学生安全教育的投入力度,但采取什么样的模式,构建何种运行机制,安全教育是否应该纳入学校整体教学计划,安全教育课是否应纳入学分制的范畴等问题,从上到下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即使搞点安全教育,也只是零敲碎打极不正规,致使大学生安全教育一直没有主渠道,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加强大学生安全稳定教育,首先,从整体上应当建立统筹兼顾的领导体制,具体实施和全面负责安全教育工作,规划和制定大学生安全教育的总体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要将大学生安全教育列入高校发展的整体规划中,并加强师资、研究队伍建设,确保安全教育课时充足、理论更新及时、教学内容丰富,形成从上到下高度重视安全教育的良好局面。其次,从方法上,要妥善采取不同教育方式。大学生安全稳定教育不仅要依靠传统讲座、报告来进行,更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动漫、QQ、网站等来开展,有些甚至要依靠专业课教学实践来进行;不仅要进行集中地灌输式的教育,更要强调教育的渗透性、潜移默化性并与生动的现实案例、实际操作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只有这样才能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全过程的“安全”防火墙。最后,从时机上,要尊重客观规律,依据季节性规律有重点安排教育内容。一方面,安全教育要常抓不懈,要做到使广大学生警钟长鸣;另一方面,要依据规律,把握时机,有侧重点来选择安全教育的内容,在一定时期选择符合本时期特点的教育内容和方法。

3.加大投入,在长效机制上求突破。第一,要拓宽思路,从安全稳定工作的长期发展考虑,结合安全稳定形势和实际情况,深入研究安全稳定教育的内容,妥善采取合理的应对方式和方法,把握大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季节性规律,以推动安全稳定工作的不断发展。学校要列出工作专项经费,确保大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研究课题广泛、深入、持续开展,确保广大学生工作者参与研究的热情不衰。第二,要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大学生安全稳定工作队伍梯队建设。同时,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他们的思想素质与政治敏锐性,提高他们对安全稳定教育的重视度与责任心。加强业务培训,及时更新他们的知识结构与能力结构,并鼓励他们积极开展大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研究。

确保大学生的安全与稳定,不仅关系到高校的自身建设与发展,更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立足于大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我们必须坚持着眼长远和把握全局的思想方法,超越眼前看到长远,超越一切看到全局,透过现象看到本质,不被孤立和偶发的现象所误导。各高校要立足于工作实际,深入研究把握工作中的季节性规律,既不能把某个短暂、局部的有利时期等同于季节性规律,也不能因把握难度大,研究不够深入就否定季节性规律的存在。

[参考文献]

[1]韦庆辛.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实践与探索[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9(2).

学生心理发展规律篇(3)

2核心作用原理及其内涵

安全法律法规核心作用原理是对安全法律法规学科作用对象和研究内容的提炼总结,笔者提出安全法律法规核心作用原理下属4条原理:安全法治原理、安全规范原理、安全标准化原理以及安全发展原理。

2.1安全法治原理

安全法治原理是指以安全法律法规为基础,规范人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增强安全法律法规作用效果,从而达到系统安全的目的。完善的安全法律法规制度使安全管理有法可依,有利于安全法治原理发挥其促进作用,有利于减少危险有害事故的发生,有利于提高系统的安全性能。法治可以消除人治的多种弊端,明确权利责任,使安全管理高效、合理。安全法治原理与依法治国一脉相承,均是依靠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度维护系统的稳定有序,如果制度不完善就会降低制度本身的效能,进而可能会引发人们对法治的信任危机。安全法治原理的影响因素主要有安全法律法规不健全、体系得不到贯彻实施、监督监管系统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1)安全法治的原则性。原则性包括客观性、合法性、合理性、逻辑性等多项原则。其中客观性原则主要包括认识的客观性、法律法规的客观性、二者之间关系的客观性;合法性则是表达对宪法作为根本大法的尊重与认同;合理性原则则是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统一;逻辑性原则表达了其他原则的实现需要建立在逻辑性的基础之上,在运用法律法规的时候可以依靠逻辑思维提炼安全法律法规,以促进安全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和发展。2)安全法治的至上性。安全法律法规至高无上,它是评判系统中所有成员行为的唯一标准,同时也是最高标准。系统中任何成员都必须在安全法律法规所制定的范围内进行活动,否则都得受到相应的制裁。简言之,就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3)安全法治的普适性。安全法律法规面前人人平等,不能搞特殊化和个别化。另一方面,安全法律法规要在社会、政治、经济等各个领域都能起到反馈调节作用。同时,要加强社会监督监管,避免出现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出现,力求做到公平正义,从而保障系统秩序的稳定。

2.2安全规范原理

安全规范原理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具体的权利和义务,指导并约束人的行为、物的状态以及法律实施环境的行为准则。安全规范原理主要是从规范人的行为、物的状态、法律管理环境等3个方面进行研究。安全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能够起到安全指引、安全预测、安全评价、安全教育等4个方面的作用。这4个方面的作用可以有效的规范人的行为、物的状态、环境状态,有利于提高系统的安全性能。安全规范原理可以从人-机-环三个方面具体阐释:1)规范人的行为。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因此确保人的行为的安全性至关重要。安全法律法规可以有效的规范人的行为,可以有效的降低因人的不安全行为而引发事故的可能性,安全规范原理具有指引作用,将为人的行为树立正确的导向起到积极的作用。2)规范物的状态。基于安全规范原理对人的行为的规范作用,使人的行为与物的状态达到协调统一。规范物的状态中的“物“,包括各种设备、设施,保障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从而避免了因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对人身安全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进而促进了系统整体的安全性。3)规范环境的状态。环境既指系统大环境,又指法律实施的环境。保障安全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不仅需要有素质较高的执法队伍还要有非常有效的监督监管机构力行做好安全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监管工作,保证安全法律法规的实施环境。另一方面,良好的环境状态将人的行为、物的状态紧密的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安全法律法规发挥其作用,有利于提升系统的安全性能。

2.3安全标准化原理

安全标准化原理是通过建立完善的安全法律法规制度,辨识并消除危险源,使人、机、环处于安全状态,促进系统整体安全性能的提高,进而促进安全法学、安全学的发展。建立完善的安全法律法规制度,既要保持先进性,又要与中国国情相结合;既要确保安全法律法规制度的系统性、强制性和权威性,又要保证安全法律法规制度的有效实施。建立健全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化体系,有利于提高安全管理效率,保障系统的整体安全性能。我国安全法律法规相关体系还不够完善,系统性和操作性均较差,甚至有些方面暴露出专业涵盖面不足等问题。基于以上各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化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1)全面性。安全法律法规需要全面覆盖行业体系,但是部分行业现有的安全法律法规还未能全面体现本行业当今的发展现状;同时,安全法律法规应该集中立法,不应出现体系建设分散的状况,只有保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全面性才能更好的保障系统安全。2)系统性。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采用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方法,构建更加有效的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可以使其更加有效的发挥作用。同时,安全法律法规的系统性反作用于安全法律法规,使其更加有效的发挥作用,可以很好的解决因为系统性不强而导致的作用效果不佳的问题。3)强制性。强制性可以保证安全法律法规制度的有效实施,是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化体系建设的重要依据。增强安全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可以提高制度本身的效率。安全法律法规只有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才能显示其巨大的威慑力和权威性,才能更好的为整个安全系统服务,提高系统整体安全性能。

2.4安全发展原理

安全法律法规应有与时俱进的发展性,通过安全发展原理,可以更加有效的传承安全法律法规的精髓,同时又可以根据其原有的基础性结构再基于现实发展的需要,修订、补充、废除部分安全法律法规,从而尽可能消除危险有害因素,保障系统的安全性能。安全法律法规原理从实践中来,再到实践中去,需要从发展的角度看待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发展原理不仅要根据安全现状提高安全法律法规的先进性,同时也要对人的行为进一步管理,尽量降低因为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于安全发展原理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理解:1)保持创新性。创新是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不竭的动力,是应对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必然方法。创新不只是安全法律法规具体内容的创新,更要求在人的行为和安全管理等层面上做到真正意义的创新,从而促进系统安全性能的提高。2)增强先进性。我国的一些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标准还没有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尽可能与国际接轨,应对法规标准的世界化和标准化。不论在安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方面,均应朝着先进性的方向发展,促进安全法律法规先进性建设和体系化建设是安全发展原理的重中之重。3)相似和谐性。相似和谐性可以帮助人们在生活中提高安全性能,增强安全意识,促进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同时,相似和谐性对于安全法律法规的发展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这一性质对于促进安全法律法规核心原理中的发展原理、规范原理、标准化原理等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4)构建发展趋势预测模型。安全法律法规的发展与创新需要有学科理论知识作基础,更需要构建良好的发展趋势模型作参考,为安全法律法规的发展提供方向性、纲领性指导。2.5基于4条安全法律法规核心作用原理构建的轮型模型基于4条安全法律法规核心作用原理构建轮型模型,如图1所示。首先,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构建该轮型模型,系统各要素之间相互作用、互相影响构成统一整体。其次,该轮型模型内部共有4个子系统,围绕安全法律法规核心作用原理运转,共同促进安全法律法规学科的发展。最后,每个子系统又受到多个要素的影响,通过系统工程与安全法律法规学科的交叉融合,共同构成了该轮型模型。基于4条安全法律法规核心作用原理构建的轮型模型,可以为安全法律法规学科的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四条核心作用原理之间的协同和促进作用有利于完善安全法律法规学科体系建设,有利于安全法律法规学科建设的发展和创新。4条核心作用原理从不同层面分析了安全法律法规学科的深刻内涵,对安全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理论的完善具有指导意义,为安全法律法规有效地应用于实践之中提供了理论依据,保证了系统安全性能的提升,进而有利于促进安全法学的发展。

3基于霍尔方法论构建安全法律法规方法论的四维体系结构

3.1霍尔方法论简介

霍尔方法论是基于三维结构的系统工程研究方法[10],其中,三维分别是时间维、逻辑维、专业维。霍尔方法论的核心是最优化,特点是任何现实问题都有可能被弄清且目标非常明确。霍尔方法论结构如图2所示。1)时间维:对于一个工程项目,从规划到更新共经历了7个阶段,这7个阶段按照时间先后顺序紧密衔接在一起。2)逻辑维:将研究工作过程展开,从摆明问题到决策实施共分6步,条理清晰,逻辑严谨。3)专业维:专业维又称知识维,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涉及的专业知识各异。专业维是为了完成工程项目各阶段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3.2基于霍尔方法论构建安全法律法规方法论的四维体系结构

安全法律法规方法论是运用系统工程的思想分析问题,把目标对象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是分析、辨识、处理及解决危险有害因素的工作方法。通过专业维、逻辑维、时间维三个维度对安全法律法规方法论进行分析研究,消除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高系统安全性能,使系统达到最优化,与霍尔方法论三维体系结构研究方法相吻合,故将霍尔方法论应用于安全法律法规方法论的研究之中具有很强的可行性。随着技术的不断革新,社会不断发展,环境对系统安全的影响越来越大,故参照霍尔方法论三维体系结构并增加环境维,构建安全法律法规方法论的四维体系结构,如图3所示。1)时间维:针对一个工程项目的安全法律法规问题,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共分为安全规划、设计、运行、更新4个阶段,形成一条闭环回路系统,根据时间维的4个阶段分析并处理问题,更加合理有效。2)逻辑维:如图3所示,从摆明安全问题到安全措施实施共7步:摆明安全问题、确定安全目标、系统安全综合、系统安全分析、系统安全评价、安全决策和安全措施实施。从逻辑维的角度处理安全法律法规问题,环环相扣严谨有效。3)专业维:不同的工程项目,不同的安全法律法规问题所涉及的专业不同,安全工程、安全管理以及安全法学都是以系统工程为核心,并围绕其展开。其中安全法学是重点,安全法律法规问题应该更多的从安全法学的专业角度分析,能够更加有效的解决问题并得出结论。4)环境维:环境适应性是系统的固有属性,系统与环境之间必然存在着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增加环境维构建安全法律法规方法论的四维体系结构,有利于促进安全法律法规学科的发展。

4应用分析

安全法律法规核心作用原理及方法论的四维体系结构对于安全学科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文化的发展具有指导意义,不论从理论研究的层面还是从实践应用的层面分析,均可发挥其促进作用。1)对安全学科建设的作用。安全法律法规核心作用原理及方法论的四维体系结构对安全法学、安全学、系统工程学等学科体系的完善具有推动作用,法治、规范、标准化、发展等原理不仅提供了理论支撑,而且通过深入分析四条核心原理及其内涵有利于其他学科的完善,有利于交叉学科的发展。2)对安全生产管理的作用。安全法律法规核心作用原理及方法论的四维体系结构对人的行为、物的状态以及管理环境等三方面产生巨大的影响力,促进了整个人-机-环系统的安全性能的提高。另外,对于辨识、分析、处理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源、危险有害因素,保障系统安全性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指导。3)对安全文化发展的作用。有利于系统内形成安定有序的制度环境,形成和谐文明的文化氛围,对于系统内部安全文化的塑造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同时,四条核心作用原理的促进作用有利于提高系统内部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有利于加强安全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的建设。

学生心理发展规律篇(4)

二、现代班级活动中学生自律行为养成的心理发展历程

班杜拉的社会学习论认为,学生在班级情境中因为受到他人行为表现刺激和影响而学习到新的行为,但此新的行为的获得,则是学生经由观察模仿的历程。学生在班级社会化活动的观察学习中,逐渐产生替代学习,由自我观察而学习到新的某种班级社会化行为。而学生自律行为的建立,是学生根据自己价值标准评判自己的行为,从而规范自己去做自己在班级中认为该做的事,或避免自己不应该做的事。显然,培养学生行为自律,是班级德育教育的主要目标之一。无论是学生消极遵守班级制度,或是积极地表现道德行为,都是先从培养自律行为做起。不过学生的自律教育都是由他律管理开始,循序渐进,随学生人格的成长、独立与完善,逐渐由他律学会自律,从自律发展为自治。

班级活动中,学生自律观念不单纯是由外控管理来强制养成的,也可以由观察模仿等过程获得。从道德认知发展历程看,学生自律行为的心理发展须经历以下三个阶段:

1·自我观察。指学生个人对自己所做所为的观察与自省。自我观察可以在某种行为表现的当时,也可以在某种行为表现之后,前者通常称为自觉,即了解自己在做什么;后者通常称为自省或反省,即检讨自己做得如何。对养成学生自律行为而言,单是自我观察就会发生效果。使用自我观察时最简单原则是让学生自行记录行为结果,记下何时何地做了何种不当行为。如对缺交作业行为矫正中采取让学生每次犯错后,把不做作业的事实如实记录下来,通过反复强化,不久发现学生拖延作业的行为大为改观。

2·自我评价。指学生个人经自我观察后,按照自己所定的行为标准评判行为(包括自己和别人)的标准,是由成人教导的,学生的自我评判也是经由观察学习向模范学生学习来的。学生在社会情境中,观察示范人物(教师、同学、英雄人物等)所采取的标准及成功后获得的奖励或失败后受到的惩罚的间接经验,以替代学习的方式,建立起对自己或对别人行为的评判标准,即自定标准。因此,在班级管理中选定社会模仿及学习楷模时,对自己的行为标准定的不宜太低,也不宜太高。如果对自己行为标准定得过低,不经努力即可完成与实现,将会直接影响学生对事情不知晓努力以赴,因而学会自我涣散;如果对自己行为标准定得太高,即使努力去做,结果仍然失败,则会影响学生内心心理体验学会自我否定。由此,教师“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影响着学生知情意行即行为规范、道德认知、道德行为、道德情感等诸多方面,不能只从自己的理念去建立标准。而有些教师过分重视自己的成就,难免脱离学生认知发展水平及身心特点,对他们的期望值过高,过度提出一些超越学生实际能力的要求,极有可能让学生生成人格发展障碍。

3·自我强化。指学生按自订标准评判过自己的行为后,在心理上对自己所做的奖励或惩罚。在此情况下,学生受到的奖励或惩罚,施者与受者都是个人自己,故而称为自我奖励或自我惩罚。自我奖励是个体对自己正确行为的肯定与认可,在意义上正符合正向强化原则,自我惩罚是学生对自己错误行为的否定,否定后如果知过能改,改以正确行为替代其错误行为,从而免除因自我惩罚而引起的心绪不安与愧疚,在意义上恰符合负向强化原则。因此,以上两种自我强化方式,在个体心理层面上的自我反省过程中起到定向激励的作用。可见,自我强化在养成学生自律行为方面有着积极意义。

三、现代班级管理进程中学生自律行为发展的六个阶段

随着学生道德认知水平的不断发展,道德能力的逐步提高,道德结构的渐进完善而缓慢趋向合理,最终会服从学校或班级社会规范。在班级社会化生活中,学生身心发展的阶段性及特殊性,决定了学生自律行为的生成必然经历以下阶段:①自我认知,即学生个体在进行班级松散群体向正式群体过渡进程中,能参照学生日常规范,明白自我行为的优劣与得失;②自我纠错,指通过班级活动,结合自我反省,针对个体行为的过错,自我纠错,自我校正并汲取经验与教训,同时写一些“道德日记”;③自我约束,指在班级集体教育中,学生通过自我纠错,进一步向自我提出更高标准的道德要求,自我进行有目的行为约束。道德内省与监控,促成个体道德行为趋向合乎道德规范的需要;④自我教育,即学生在自我纠错基础上,进行反省,自我教育,提高道德认知水平,使自己行为趋于合理规范化,更符合规范与要求;⑤自我管理,就是在自我教育基础上,把自我教育内涵扩大,形成自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样可学,让学生自我教育规范化、制度化,更易操作、更易调控;⑥自主发展,即在自我管理的规范操作和简明制度保障下,随着行为规范与学生道德认知发展逐步过渡到学生行为自动化转为自立自主化的更深层面,再依据自我道德意识评判决定自我发展方向,并结合班级集体建设阶段目标,以学生素质全面发展为体,充分调动每个学生学习兴趣,树立学习信心,让每个学生个性全面主动和谐发展,健全和完善学生自我健康人格。

四、现代班级管理中学生自律机制的生成

现代班级管理与建设的核心之一,就是依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及道德认知特点,建立和完善学生自律机制,因此,学生自律机制的建立标志学生个体从“可能的人”变为“现实的人”,标志着个体自主成人或成才。只有在班级管理与实践中,促成学生自律机制生成,才对班级所有教学活动和要素具有统摄作用,才能对学生素质全面提高及主动发展发挥重要的组织作用,这样的班级也才能称上真正意义上的现代班集体。

倘若把学生自律机制的建立作为现代班级管理与实践的灵魂,那么,学生作为特定班级社会关系中的自由自觉地活动着的主体,将是自律的人。在此意义上,学生个体从可能的人向现实的人生成和转化,就是“自我中心”到“去自我中心化”(即他律),再到自律机制的生成与建构过程。可见,“学生永远是‘未完成的人’,是开放的,可能的人,是永远需要学习进步,提高发展的人”(康德语)。因此,自律机制的生成,是学生在青少年到成年所经历的充满可能性的动态机制。教师应结合班级管理实践以素质全面主动和谐发展为目标,从以下三方面入手,大胆实践。

1、在培养学生道德情感方面,要求都是一方面注意培养学生的敏感和细腻,以使学生体验班级文化所蕴积的丰富情感,增强个体与他人交往的情共鸣和感染力,另一方面,自觉培养起学生“平常心”,以帮助学生建立整合和序化主体怀旧体验机制,或称之为“情感简化机制”,忽略情感的实质性内容,增强情感的形式稳定,使情感为人的思考和行动腾出充分的心理空间。因此,情感自律机制的生成,对学生学习生活的道德认知有着重要影响,甚至影响非智力因素健康发展和学业的成败。

2、在传授知识,培养学生能力方面,要求教师训练学生一方面以理解和领会方式洞察发现、事理和序化存在于外在环境中的各种关系,表现出对环境,对学习文化知识,对社区劳动实践的主动性、选择性、效能性、自为性和创造性,从而积聚和培植一种内在的能力。另一方面,使学生在过程中学会思考和理解,努力去体验前人进行发明创造的愉快,从而潜移默化地造就一颗有条不紊、善于思考的创造的头脑。由此可见,智能自律机制建立是学生个体为发挥内在潜能并使之导向班级文明进步的必要前提。

3、在培养学生道德意志力方面,要求教师推动学生建立自我克制的内在机制。以便自觉扬弃和超越天生的能动性,克服攻击性和破坏性,自我调解各种冲动、愿望、信念、价值观之间的矛盾、冲突和紧张。努力在体验、理解、接受班级规范过程中获得社会化,成为班级社会人、文化人和学习者,进而要求根据学生自律机制的建构规律,促成学生内在自律机制有效建立,使外在于个体行为的社会规范,通过体验和理解作用,内化为个体内在的“心之秩序”。

4、在道德交往能力的增减方面,心理学家皮亚杰曾说过,道德上自律只能以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水平表现出来,实际上个体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规范,从根本上说,都是以与其他人形成的各种权益关系体现出来的社会交往能力不仅是客观人际互动的基础,也是形成处理各种道德问题和道德情景及道德自律的基本技能。个体与集体之间,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能力,实质上都与学生交往能力密切相关。建立学生道德能力训练矫正机制对学生交往行为自律与行为纠正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因此,以自律机制的生成为灵魂的班级教育具有解放指导和组织教育活动的功能,它使整个班级德育教育目标体系有机组织完善起来,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并对教师的班级德育管理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新要求。

五、现代班级管理中学生自律行为机制建立的操作与实践

道德自律能力包括情绪自律、价值自律、行为自律等诸多方面,而个体的自我调节和监督能力则是促成自律的最核心要素,学生道德发展从他律向自律过渡实质上是学生自我调节和监督能力的形成和发展。道德上自我调节和监督能力发展不是通过灌输或者自然成熟就能实现的,而是只能通过学生自主的实践活动逐渐内化而来,因而是班级德育活动的重要任务。而随着现代班级中学生自律机制的建立,将会把传授知识当成一种训练学生自律性能力机制的实验,使传授知识成为道德教育的直接手段。激励学生投入感情去体验,开动脑筋去理解,从而科学文化知识内化为学生的“心之秩序”,借此,学生在整合外在秩序基础上,进行创新活动,有利于素质全面发展和提高,也有利于班级管理的可行性和操作性的增强。通过社会化实践,可促成道德自律及社会规范在学生大脑认知过程中内化和学生个体的自我实现,从而使学生尽快成长为行为规范、道德自律、人格健康的人。

1、深化自律意识

素质教育的终极目标之一就是提高学生道德认知上的自辨能力,文化的自学能力,生活的自理能力,体魄上的自健能力,行为上的自律能力。所以,班级管理操作应不断强化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主发展,使学生在教育实践中能自律自控。

(1)实施“班级能力组换制”

活动内容:包括轮流值周制,值日班长制,双委会制,单组组合制,岗位承包制等。活动目标:给学生提供各种锻炼机会,增强主人翁意识,强化学生的道德自律、自我成功意识培养。

(2)创设优化学风系列主题活动

活动内容包括:①开展各种学科知识能力竞赛;②优秀学生及进步生学习成功经验介绍;③开展“一帮一、一对红”活动。

活动目标:调动学生的学习自觉性、自主性,创设良好学习氛围,鼓励学生正当竞争,在竞争中找差距,不断自我完善,学会行为自律、道德自省。

2、强化自律的舆论氛围

活动内容包括:①开展系列自律主题班队会及知识竞赛;②开展特色演讲比赛、校运动会;③定期评选文明个人、自律标兵、自律示范生,以先进激励后进,以先进鞭策后进。

活动目标:让学生明白规范制度、纪律的重要性,让学生在活动中学有榜样,发扬优秀学生示范作用,激励定向功能,促成学生自我反省、纠错能力提高,以实现道德自律。

学生心理发展规律篇(5)

[作者简介]娄先革,河南师范大学青少年问题研究中心副教授,河南新乡453007

[中图分类号]G40-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7)06-0167-03

和谐教学是一个古已有之、东西横贯、常论常新的重要理念。和谐教学是从满足社会发展需要和学生身心发展需要的统一出发,使影响教学的各个要素协调配合,最终促进学生基本素质获得全面和谐充分发展的教学。和谐教学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走向科学化的过程,社会越文明,就越被推崇。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目标。建设和谐社会,需要和谐教育,和谐教育主要是通过课堂教学的形式来实现的,和谐教学要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体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体现了时代精神。社会历史的车轮是不可抗拒的,和谐教学顺应了时代的潮流,在它的具体探索中蕴涵着教育改革的总体方向。和谐教学理念并不是随随便便提出来的,它的提出有着深刻的理论依据。

一、和谐教学的理论依据

1.哲学依据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和谐教学的哲学理论依据。这是由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征决定的:它吸取了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不断面对新事物、新问题而完善发展,科学地揭示了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运动发展的一般规律,是时代的精华。

首先,唯物辩证法揭示了世界运动变化的客观规律,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的,运动、变化、发展是通过矛盾斗争来实现的,唯物辩证法为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这就是用联系的、运动发展的、矛盾斗争的、全面的观点来把握万事万物。和谐教学本身就是教学矛盾运动的产物,即以人为本,解决教学系统中的各种矛盾,克服各种不和谐、不科学的现象,因而它永远是扎根于教学实践中的,是不断运动发展的。和谐教学也不是简单地改变师生关系,而是通过树立新的教学理念、改革教材、教法确立新的师生关系。

其次,历史唯物主义是和谐教学的方法论基础。和谐教学是立足于现实和历史的探索,它们注意从历史中汲取营养,继承历史上和谐教学的思想并加以发扬光大,也注意超越历史的局限,克服现行教育体制、教育思想中的消极成分;它们注意从当代广泛的教学改革经验中寻求理论和方法的借鉴,又注意改造、创新,以适应客观现实的需要。

最后,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指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所谓实践,是人们能动地改造和探索现实世界的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是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因此,学生作为认识主体必须积极参加教学实践活动,才能真正发展主体的认识水平。和谐教学还把教师的主导作用作为改革的关键,就是教师要转变教学观念,并以主导作用激发出学生的主体性,教师要创造一个民主和谐宽松的心理环境,使教学各要素组成协调合理的联接,正确巧妙地处理教师和学生的关系,呈现出教师乐教学生乐学的生动场面。

2.教育学依据

教育学家认为,教育的作用就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人在德、智、体、美几方面全面发展。全面发展不是平均发展,而是影响个人的发展的各个因素之间和谐、有序地发展。依据教育学,和谐教学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对人才的要求和学生个体成长的内在需求,教学应当建立效率论,目的是以综合各种因素的和谐发展,以谋求教学的低投入、高产出。提高其实效。

依据现代教学论有关建构学习主体的理论,学生的认识活动的有效性与其主动性有着必然联系。学生学习主体地位的发展过程,与教师的导向关系极大,良好的导向作用是以尊重学生的人格、确信学生的学习潜力为前提的,它可以使学生的学习活动具有积极自觉、能动创造的特征,因而大大提高教学的效益。在构建和谐的教学过程中。就是通过和谐、合作、创造性的发展使教学达到更高的水准。

3.心理学依据

首先,是动机心理学依据。人的一切活动都是受一定动机支配的,学生的学习活动也是与其动机水平密切相关的。要使学生真正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就必须注意培养学习需要,激发学习动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并由此影响学习效果。所谓学习积极性,是指学生在学习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那种认真、主动和顽强的状态,这些心理状态,主要体现在学生对待学习的注意状态、情绪倾向和意志力三个方面。学习动机的激发要在一定的教学情境下,使已形成的学习需要由潜在状态变为活动状态,形成学习的积极性,这就需要在教学中运用和谐的理念,教师与学生共同创造和谐的气氛。

其次,是情绪心理学依据。人的一切活动都是在一定的情绪状态下发生的,学生的学习活动也是与情绪状态密切相关。20世纪70年代以来,心理学家开始研究不同情绪对认知过程的影响,普遍认为,正情绪可以对认知活动起协调、组织作用,而负情绪却只能起破坏、瓦解和阻断作用。研究者认为,快乐的情绪使人与外界事物处于和谐的境地,使人处于超越和自由的状态,容易接受或接近外界的事物与人,做事效果好;在实际的教学中,要想使学生的学习有成效,应注意引发学生的积极情趣,但也不是越兴奋越好,而应适可而止。

最后,是社会心理学依据。在实际教学中,教学活动是由教师和学生的相互作用而实现的,和谐教学又特别强调师生关系的和谐,因此,将社会心理学中有关人际关系心理的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在课堂教学中往往存在着这样的现象,学生对自己崇敬的老师的课特别感兴趣,课堂上学习特别主动。有学者说:“从沟通的角度来看教育的效能,我们发现在学校中,学生往往是先喜欢教师,再喜欢教师所提供的教育,他们很注重对教师的整体感受是‘接受’还是‘不接受’。当学生喜欢一个教师后,对这个教师所产生的教育影响会产生很大的接纳感,会带着良好的情感来正面理解教师的语言,接受教师的要求。”在教学中,创造和谐的师生关系和生生关系,从而创造一个民主、平等、自由、宽松而又有秩序的课堂教学环境,使学生能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从而提高教学实效。

4.系统论依据

系统论认为,任何一个元素功能上的变化都会带来整个系统功能的变化,系统与外界有着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从而影响系统的性质和功能。系统中的各个元素是密不可分的,整个系统的功能大于所有子系统功能之和,子系统间的相互关系决定系统功能;教学就是一个系统,因而就要追求系统的协调运作,根据系统论的观点,组成教学的各个元素之间要相互协调,也就是组成教学过程的各

个元素之间,教学过程与环境之间要保持和谐的关系,使他们形成一个系统,并使这个系统最优化,产生最佳教学效果,使整体功能大于各部分功能之和,这就是和谐的教学。

5.美学依据

“和谐”这个术语来源于古希腊。人们在两千多年前就认识到“和谐”是一种美。毕达哥拉斯认为“美在和谐”,亚里斯多德认为,和谐是美好事物的基本特征之一。赫拉克利特认为“美在于和谐,和谐在于对立统一”。

和谐的美是多方面的,大自然中充满了和谐之美;艺术王国中也有许多和谐的形式,让人感到其中的美:格律、音韵、情感构成了诗的和谐;社会生活中的和谐,更有诱人的魅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使得人们能配合默契,协调一致,互相辉映,相得益彰,由此构成井然的社会秩序,良好的道德风尚。总之,和谐之美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和谐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关。因此,和谐是美学范畴,是人生至宇宙中的一种最高的美的境界。依据美学,在教学领域中应建立和谐教学的审美观,为此追求整个教学的和谐化,创造教学美。

二、和谐教学的本质要求

1.和谐教学是符合规律的教学第斯多惠提出:“教学必须符合人的天性及其发展的规律。这是任何教学首要的、最高的规律。如果你能证明某种教学方式、方法等等是适应自然的,那么你就已经证实了它的正确性。不信任人的天性,就不可能有适应自然的、成功的教育。”和谐教学虽然有各种各样的形态,但它们都是符合规律的。首先,它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就是利用学生的学习是一个认识、情感、意志有机结合的心理活动这一基本规律,要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从情感需要、人格需要出发,改革课堂教学,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创造,使学生愉快地学习。其次,它符合教育规律。符合教学主体教学相长规律,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使教学活动成为师生合作、共同探讨的活动,通过变师生对立为师生合作、变学生被动为给予学生主体地位,激发学生学习的动力,使双方都有收获。运用了教学整体优化规律,使教学过程各个组成要素合理操作、协调配合,共同发挥作用。

和谐教学是符合规律的教学,它汲取了人类一切优秀的科学和思想成果。它不仅要运用教育学、心理学规律,而且要遵循思维和认识规律、伦理规律、生理规律等等。也就是说教师必须掌握教学规律,掌握人的身心发展的规律,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教学,力求教学活动优化、合理、和谐、高效地达到教学目的。只有教师创造性地劳动,使学生创造性地从事学习活动,使学生创造性地参与教学活动,教学活动才能体现出合规律性。

2.和谐教学是符合目的的教学

符合目的指的是教学体现着教育的崇高理想追求,达到一种美的境界。教学是人类一种有意识有目的的实践活动,追求什么样的目的,对于教学整体性质有着实质性的影响。教学的目的不同,教学的境界就不同。如追求提高学生全面素质的教学,就符合教学的本性,符合教育的目的,就是一种较高的境界。

和谐的教学是合乎目的的,教育的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亦即弘扬人的主体性、增强人的才干;从社会方面而言则是促进社会进步,亦即增强社会的生产力、促进社会的和平、发展、民主,使社会更发达、更文明。当然,教育的社会作用是通过培养全面发展的个人来实现的,因此,和谐教学都是符合现代教育目的的。

学生心理发展规律篇(6)

一、认知发展规律理论源起

认知发展规律是瑞士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认知建构主义的内涵与理论支撑,是建立在对行为主义及其教学理论的批判与融合的基础上的,是个体与外部客观不断地互动进行创设的。

而以皮亚杰通过对儿童认知发展研究,发现的儿童认知发展规律长期以来被教育学界引为中小学儿童课程组织、认知发展的心理学基础,其具有的科学意义对于今天小学阶段课程的设置与实施具有重要研究意义。

二、对儿童认知发展规律特点描述

皮亚杰通过对大量儿童进行观察研究后提出了儿童认知发展规律,在他看来,个体从出生到成熟的发展过程中认知结构在环境的相互作用中不断重构。因为内涵不一,而呈现不同的表现形式。由此将个体的认知发展分为了四个阶段。

其一是感知运动阶段(0― 2岁),这一阶段,儿童主要通过具体的动作和机能感官来发现、认知世界,主要手段是原始的抓、吸等等动作。

其二是前运算阶段(2― 7)岁,这一阶段,儿童可以进行很多的抽象性游戏,但是儿童用抽象概念去表达或认识客观世界的能力依然是单一路径的,即不可逆性。而其对物质的相对性与绝对性缺乏内涵式理解。这一时期的儿童时自我中心主义的,他们趋向按照他们自己的观点了解世界和他人的经验。

其三是具体运算阶段(7― 11岁) ,这一阶段儿童的认知结构完全掌握了同一性,虽然不具备抽象思维,但是可以对抽象的事物加以理解。

其四是形式运算阶段(11― 15岁)。这一阶段学生可以用成人的思维考虑问题的本质,教师应当照顾学生的发展状况予以个别化的教学方式,尊重学生的主体性,就其存在的问题给予相应的指导,给出专业化的意见。

皮亚杰通过一些经典的概念,描述了儿童认知发展的整个过程,揭示了个体发展的某些规律,因而,在这一时期对儿童的教育教学,应当从其认知发展规律入手,即通过直观教学,设计合理的、科学的教学模式。

三、以儿童认知发展规律设计小学英语教学模式

1、建立情境,实践化教学

儿童的认知发展处于形式运算阶段,大多以具象思维为主,对于具体、显性的东西容易理解,对于抽象、隐性的内容不能很好地进行抽象性思维。因而,在小学英语的教学中,应当根据课堂内容,结合学生接受能力和特点,创造合适学生实际的教学情境,让学生在教学情境中参与学习,学习中能够以直观性代替抽象性,真正从遵从儿童的认知发展规律出发,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英语,从而推动对小学生的实践化教学。

例如,在小学英语中,学习蔬菜的单词时,可以将教室暂时简单地布置为菜市场,让学生在课堂中扮演菜农和顾客,通过演练对话,如:“how much are these potatos”等等,认识并理解“potatos”、“tomato”等关于蔬菜的单词。

2、设计游戏,激发学生的学习的兴趣

小孩子天生就爱玩,这是他们的天性。从儿童认知发展规律来说,可以从事很多象征性的游戏,并从中感知学习内容,即能够运用语言或较为抽象的符号来表示具体的事物。那么根据这一儿童认知发展规律,我们在教学中可以设计游戏,重视学生的参与度,让学生参与其中,将抽象化程度高的语言学习转变为具有象征意义的游戏,让儿童在游戏中学知识,用知识去指导游戏,帮助他们建立起学习的兴趣,让他们更加自觉、更加愿意学习,从而不断提高他们学习英语的效率和学习成果。

学生心理发展规律篇(7)

[中图分类号]D64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06 ― 0150 ― 02

本文研究主要侧重于纪律精神的特性,以涂尔干的道德教育理论为基础,将纪律精神与规则、习俗进行区分从而更明晰道德和法律的相互关系。从纪律精神教育的特性出发,探讨其对当代教育的启示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目前国外对纪律精神的研究较多但缺乏相应的系统性尤其是纪律精神的特性研究。罗素认为纪律和自由是相对的,纪律精神更强调精神层面的道德选择。涂尔干认为纪律精神是对道德的选择和法律的契约。Richard Arum侧重于对学校纪律权威性的研究与分析。国内对纪律精神的研究都是综合类的著作,纪律和理想、自由与纪律等相关概念的区别和分析类。部分著作对道德教育思想有深刻的解读,例如戚万学的《现代道德教育专题研究》、唐爱民的《20世纪西方社会思潮与道德教育》等,但对纪律精神特性研究的文献相对较少。

一、涂尔干对“纪律精神”的界定以及特征分析

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精神文明的发展与物质文明的发展出现了一定范围的错位。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发展的不匹配,法制建设的速度与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不匹配,合格公民的教育已成为社会发展前进的重要环节,合格公民的养成理应成为大学道德教育中的重要环节。无论中外德育均是大学教育的核心课程,纪律教育是德育的重要一环,随着我国高校的课程改革纪律教育并未取的明显的成效。纪律精神的养成涉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守,但纪律精神并非是刻板的要求,在更高的层次是个体内心对纪律的认可,是头脑中对纪律的一种自我约束、是社会的一种契约。

(一)纪律精神的界定

纪律在《辞海》中的解释:纪律就是纲纪法规,要求人们遵守业已确立的秩序、执行命令和力行自己职责的一种行为规则。精神在《辞海》中有五种解释:人的意识、思维活动和一般心理状态;神态、心神的集中与只想程度;精力、活力;神采、韵味;内容的实质。

涂尔干认为道德既有生活中的常规性兼具权威性,这两种特性的统一来源于“纪律”这个概念。涂尔干认为“纪律精神”有三种含义即“纪律精神就是使行为符合规范”、“纪律的本质就是约束”、“纪律仅仅是一种能够详细说明并强制执行所要求的行为的手段”。〔1〕“行为的本质特征是由规范决定的”,权威性是实践规范的前提条件。“道德不只是个人的习惯而是具有普遍意义约束力从外在于我们的根源出发对行为产生绝对意义上的决定作用,那么为了履行义务,为了合乎道德地行动,人么就必须体查到贯穿于道德的自成一类的权威”。〔1〕纪律的本质就是约束但并不都是恶,它具有社会效用和个体效用,是实现社会和个体和谐发展的必然条件。可见纪律存在的理由是从纪律自身中推导出来的。整个生活都是一种复杂的均衡机制,打破均衡就会造成混乱,这是纪律精神存在的必要性。

(二)纪律精神的特性

根据涂尔干关于纪律精神的上述界定,笔者概括出纪律精神的如下特性。

1.目标性

纪律精神的首要特性就是目标性突出,这是纪律精神发挥作用的条件。纪律精神与韦伯的纪律概念有相似的地方,“纪律精神是人的意识通过理性做出的判断和行为”,理性主义在事物本性的基础上影响激发个人主义发展,同时理论道德和应用道德均有其客观规定性。涂尔干认为社会要有效的运作尤其只是在短期发挥作用,就必须有明确的清晰界定的目标,必须有一个固定的念头或者有少量能够起作用的确切观念。〔1〕纪律精神的存在就是给我们的生活确定一个标准,使我们能够在确定的方向上前进,使我们能够明确在特定的场合应该有什么样的举止,形成维系社会关系的情感进而在其基础上取得某些社会的成果。

2.自主性

涂尔干认为纪律精神是个人自身的道德选择,是积极、主动、自主、自觉的,是源自于个体内心的。纪律精神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类型是具有通过履行义务而得到发展的自控力、抑制力以及凌驾于他人的权威;一种类型则以主动的,富有创造型的能量为特征,这种能量是通过与道德之源本身,即社会最持久、最密切的交流而发展起来的。〔1〕就应用道德本身而言,存在于人们的良知之中,人们对道德的践行取决于人们对道德的认知。这种认知不再是单纯的外部制约,不再是一种不取决于个人偏好而个体必须服从的外部力量,纪律精神教育可将外部的道德约束转化为个人的自主行动,把被动服从转化为自觉遵守。

3.延展性

涂尔干认为纪律精神是不断发展的,我们的物欲、理智、道德和情感的边界总是在不断延展因此纪律精神也必然随着这些边界不断的发展。物欲是为个体提供一种向上的机会,去展开一场彻底的斗争,一种自己反对自己的英雄壮举,而纪律恰好是赢得这种胜利的手段。〔1〕因为人的物欲是无穷无尽的,人不可能战胜自己的物质欲望,所以只有把物欲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人才会在有限的范围内达到自己的目标取得胜利,而这仅仅是阶段性的胜利。人的本性是向上发展的,在取得阶段性的胜利后人会向着更高的物欲、理智、情感等方向出发从而取得更高的胜利。从这个层面上讲纪律精神是人性本身所需要的,在有限的范围内取得成功也是实现自我的一种表现。如果纪律是人们用来实现自我本性的手段,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纪律就必须伴随着本性的变化而变化。〔1〕

二、纪律精神的功能

纪律精神教育是德育的一个重要环节。中国古代孔孟之道崇尚道义,主张舍利而取义。假如个体能够遵守道义而达到圣人的最高品质,那么这个人的行为无疑是符合道德的。道德既是一种社会现象也是一个社会性概念,人在集体生活中才可能出现道德。〔2〕

(一)社会效用

涂尔干认为纪律精神的社会效用是其本身和本来就有的效用,与所规定的行为迥然不同。他认为社会生活不过是各种有组织的生活形式中的一种而已,所有现存的组织都以某些明确的规范为前提,倘若忽视了这些规范,必然会招致严重的混乱。〔1〕一定的纪律精神必然会产生相应的行为反应,一个社会要想持续的存在下去就必然要有相关的约定和规范为条件,便于处理复杂的社会关系。从这个角度来讲遵从纪律精神不仅是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必须履行的义务。纪律精神的社会效用在于持续的保持社会健康运转。

(二)个体效用

纪律能够约束个人的行为但并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部分学者认为这种约束性是限制人性的发展可以称之为恶的。涂尔干认为纪律并不都是恶的,纪律是一种个人选择、内在的契约并非完全是一种外在的约束,从其自身和人们来说是有利的,这些准则的存在也是必要的。个人价值的实现有赖于社会价值的实现,纪律的存在是个体在实现社会价值的基础上更好的实现个人价值的重要保证。如果一种制度从根本上威胁或打乱了个人的生活,那么这种制度必将失去自身存在的基础,也必将被历史所淘汰,失去自身存在价值的约束力必然也不能称之为纪律精神。

三、对当代教育的启示

(一)纪律规则的制定应有明确的目标、明确的范围

学校规则纪律的制定应符合三个特征:一是适合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二是能够明确帮助学生进行是非判断,三是规则的落实必须有利于学生的发展。纪律的目标性特征表明纪律是在一定的限度范围内的,一旦超出限度纪律就变成了限制人发展的规制。涂尔干认为纪律的一个重要作用在于儿童对自我愿望的约束,规则的制定不仅要明确更应使儿童对自我的约束恰到好处,更好的促进儿童的发展。纪律精神的存在要求学校在制定相应的规则的时要充分考虑儿童的现实需要和实践能力。

(二)纪律的制定应使有利于整体的有序化进行,也能充分发挥个人的主体作用。

纪律建立在自由的基础之上,必须是积极主动的。对学生进行整体性教育,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学校和学生个体并不是对立的关系,把纪律的性质和功能定位在维持学校教育秩序,显然纪律工具化了。“在某种意义上,就命令我们的规范而言,我们依然是消极的。”〔1〕工具性的纪律强调教师的权威和学生的绝对服从,而涂尔干认为纪律的存在是服务于个体的内在发展,训练个体对自身欲望的约束才是纪律的主要目的,将被迫的遵守转化为自觉地遵守。学校纪律的存在并不是对学生的管制,而是更好的促进学生与自我欲望的调控。发挥学生在规则纪律中的主体性作用,让儿童直接参与规则的制定与执行,在反映儿童意愿的基础上明确纪律的规范和要求,更有利于纪律的遵守与执行。事实证明,纪律的内控性不仅有利于公共秩序的构建而且能够调整儿童的脾性更有利于儿童的身心发展有很大的益处。同时要注意,儿童的认知水平有限,规则的制定应有教师的全程陪同。

(三)纪律的制定应从过程评价出发,是阶段性的。

新课程教学理念提出要以完善评价体系,以形成性评价为主,多元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是相对于传统的终结性评估而言的,是指在教学活动过程中,以完善教学设计和方法,基于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观察、记录、反思而做出的发展性的评估。皮亚杰根据儿童心理和认知的特点将其发展过程分为四个阶段:感知运算阶段(0-2岁)、前运算阶段(2-7岁)、具体运算阶段(7-11岁)和形式运算阶段(11-15岁)。儿童的身心是不断发展,纪律具有延展性,在进行教学教育的过程中要将学生身心发展的阶段匹配与适合的纪律要求,将形成性评价贯穿于纪律教育过程的始终,将重视教育发展的结果转移到对教育过程的重视上来,将以学生单一的成绩为标准的评价转移到以学生能力、情感发展为主的评价上来。

学生心理发展规律篇(8)

在人的一生中,儿童期是成长最迅速也是最关键的阶段,对以后个人综合能力发展起到奠基作用。探讨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主要表现在深刻了解学生心理可以为教学工作更好地服务。小学低年级学生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是研究儿童心理发展以及与儿童教育过程有关的教与学基本心理规律的科学,也是研究如何针对儿童的心理发展特点、利用教育心理学原理对儿童进行教育的一门学科。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的含义如下:

一发展心理是基础

其一,儿童心理的发展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遗传和环境是主要因素。遗传是儿童个体发展的起源,决定儿童心理发展的顺序,规定了个体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或什么范围。环境则影响遗传潜能的发挥,良好的环境可以发掘人的潜质,不良的环境可能会遏制甚至破坏人的正常发展。其二,儿童自身的成熟也影响教育在其心理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只有在成熟期间对儿童进行教育才会收到实效。其三,儿童的心理发展有个体差异性,个性影响儿童对外界刺激的反应方式。教育对不同个体的作用效果也受其个性的影响。

二教育心理是根据

教育过程既是教的过程也是儿童学习的过程,主要是对儿童进行影响的过程,这个过程是有规律可循的。在教育中,课程的设置、教材的安排、知识和技能的传授以及课堂气氛的调节等一切教育教学活动都与教育心理有关。只有掌握教与学的规律和原理,并在理论指导下进行教育活动,才能促进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教育是目的

了解儿童的心理发展特点,掌握教育教学规律,最终的目的是在教育中得以运用,为教育服务。所以,研究的出发点,研究的内容、方法、途径和手段的选择都应本着这一目的进行,不能偏离大方向,更不能为了研究而研究,从而忽视了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学习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的目的也是为了在实践中应用,所以在学习中应该密切联系实际,在运用中也不能生搬硬套。小学低年级学生与教育心理学不同于儿童心理学。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和儿童心理学是不同的研究科目,区别主要表现在于研究的着重点不同。儿童心理学主要研究儿童心理的年龄进程,从儿童的生活、学习的各个方面、各种环境中去概括其心理发展的规律,而不是单单局限于教育范围内.目的是研究儿童在各种因素交互作用下的心理发展情况,为相关学科的发展提供理论基础。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把儿童作为受教育者来研究,主要是依据儿童心理研究的成果,着限于受教育者心理的综合表现,其目的主要是促进受教育者的能力、人格、品德和知识技能筹备方面的健康发展。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和教育心理学又有不一致的地方,区别表现在研究的侧重点不同。教育心理学是心理学与教育相结合的产物,是研究在学校情境中学与教的基本心理规律的科学,是一门应用学科。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是发展心理学与教育心理学相结合的产物,是建立在发展心理学与教育心理学框架基础之上的,它直接应用发展心理学与教育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将教育心理学的一般原理、理论应用于具体实践中和特定个体上,与教育心理学相比,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具有更强的实践性、应用性。小学低年级学生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的研究范围是由它的特殊研究对象决定的。这门学科主要研究儿童心理学与教育心理学相结合过程中的心理学规律,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既探讨发展与教育,又涵盖学习与教学;既关注智力与非智力因素,又兼顾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决定了它的主要研究范围:儿童掌握知识、技能,形成某种才能的心理学规律;形成道德品质和个性的心理规律,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心理规律等,即学与教的心理规律。心理虽然有一定的主观能动性,但心理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即客观现实是心理的源泉,心理发展是有客观规律可循的。只有实事求是地去研究、探讨,才能发现其规律,才能保证研究结果的有效性、可控性。要做到研究的客观性,首先,就要坚持以实事求是地揭示发展与教育心理规律为目的;其次,确立客现的指标,是保证研究结果客观性和可靠性的前提,指标应该是能观察、测量到的,最好能用仪器来测定、记录和分析;最后,在说明研究结果时,也应一是一、二是二,不能从自己的角度任意取告。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所以在研究时也要本着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进行.遵循这一原则应该做到以下几点;首先,明确研究的目的是为了教育儿童,为了有利于儿童发展,研究出的结果必须能在实践中运用;其次,确定研究的形式,儿童心理发展与儿童的活动有密切的关系,是在活动中表现出来的,所以,选择研究的形式时必须采用活动方式;还有,采用的研究方法也应适合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并不是所有方法对所有年龄阶段的儿童都适用,另外,选择研究方法还应考虑研究的目的和内容;最后,检验研究可行性的标准也只有一个——实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研究的结果也应能经得起实践的考验。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的性质决定了研究的教育性原则。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最终目的是为了儿童的心智健康发展,所以在选择研究方法、安排研究程序、设置研究情境、选用器材时,不能不考虑对儿童心理健康所产生的影响。当然,对儿童所做的任何研究都会对其产生一定的影响,有的可能比较明显,有的可能是潜在的;有的是积极的,有的可能是消极的。在研究之前应仔细分析可能产生的各种影响的性质及程度,尽量使不可避免的负面效应降到最低。如果实在难以克服,而影响又对其发展极为不利,尽管研究很有价值,也不能进行。有时,由于考虑不周,出现不利影响还应设法补救。这也是心理学研究较为困难之所在。有时,当无法对人进行操作控制时,人们只好转而对动物进行研究。但把动物作为对象的研究活动目前也受到了一些批评和指责,所以,对人尤其是儿童的研究更应考虑其教育性。系统性原则是指把个体的心理活动看作受多种因素影响并且不断变化发展的整体,在研究时要考虑研究心理现象与其他心理现象的关系以及影响这种心理现象的因素,并且能够在动态变化中把握心理发展规律。首先,儿童不是处于真空中的,其心理发展受遗传、环境的共同作用。在研究时不能忽视这些因素的影响。如在研究环境对心理的影响时,人们多以双生子为研究对象,比较在不同环境中成长的双生子的心理发展差异情况,目的就是为了使遗传的影响保持一致,使环境成为影响其发展差异的关键因素,避免遗传因素对研究结果的干扰。其次,儿童心理是一个整体,我们把心理分成各种成分,只是为了研究的方便,然而,各种心理现象之间是相互制约、共同作用的。在研究集一种或某些心理现象时,不能不考虑其他心理活动的影响。如在研究被试的记忆时,就应该考虑到智力、兴趣、练习以及其他心理过程的影响,尽量进行合理的实验设计,排除其他因素的干扰作用,避免出现自变量的混淆;再次,在解释研究结果时,应注意儿童心理发展既有连续性又有阶段性,有共性又有个性。不能用僵化的观点看待研究的结果,从而造成一种刻板印象。对于年龄越低的儿童更应慎重。如儿童的智力发展有早晚之分,有的儿童虽然早期智力较落后,但以后会很快赶超上来,所以,不能根据早期偶尔一次的智力测验结果而定终身。最后,只有抓住心理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矛盾,分析推动其发展进程的关键动力,才能发现心理发展的本质规律和特征,从而避免台本逐末。小学低年级学生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侧重于应用性和社会性。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具有多面性:既是基础学科,又是应用学科;既是自然科学,又是社会科学。说它是基础学科,是因为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学要研究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的规律,其研究的结果可以作为教育实践的理论依据,在实践过程中又能不断丰富和完善儿童心理学和教育心理学的理论。在研究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时,不能违的伦理道德。这是和儿童的特殊性相联系的。儿童作为发展的个体,不同于物。人的心理发展有复杂性,在研究时考虑不周到就可能会违背伦理道德,更有甚者,可能会涉及侵犯个人隐私事件,从而招致法律纠纷。所以,在研究过程中,要注意这方面的问题,尤其是多从被研究者的立场考虑,以避免出现失误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研究小学生素质教育与心理学之间的关系,不仅是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教育工作者从事实践活动的需要,更是为社会培养有用人才的需要。

参考文献

[1]胡志海.《小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改革探索[J].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报,2016,16(1):42-44.

[2]范淑杰.对于心理学在小学教育阶段的应用意义及效果分析[J].中华少年,2016(24).

[3]杨会静.教育心理学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实践[J].教育,2016(5):12.

学生心理发展规律篇(9)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充分利用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社区公民的守法意识,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提倡和学习宣传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社区进步。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社区居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变化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

学生心理发展规律篇(10)

法制教育和法制素质的提高一方面是学校加强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环节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也是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和谐发展的前提条件。学校的发展就是看是否为社会输送勇担社会责任和义务并法律意识观念与自身行为一致的遵纪守法的好青年,还要看是否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导向性并和国家法律法规相一致的原则基础上形成了完整的制度体系,并贯穿于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体现在学校管理的各个环节。

一、学校法律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学校法律文化建设包括法律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法律制度、法律组织机构和法律设施等外在表现形式和法律意识、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等内在的深层结构。外在表现与是内在的表现构成了学校法律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1.法制建设必须以法律文化为基础

法制建设根植于法律文化的土壤之中,离不开法律文化环境。一方面若没有法律意识和深厚的法律文化底蕴,就不可能制定出适合学校客观需要的法律,也不可能很好地贯彻法律,更不可能自觉地遵行法律;另一方面,法律文化建设有助于培养人们的法律思想、法律观点、法律知识和法律心理,通过内在法律文化进一步提升学校队伍整体素质,增强队伍凝聚力,改善队伍管理和推进高校的发展。

2.法律文化建设对学校发展的导向作用

法律文化建设主要的两大组成部分是制度性法律和观念性法律。从我国目前的法律文化现状看,我国教育立法的步伐大大加快,陆续出台了《学位条例》、《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一系列重要的教育法律,国务院颁发了十几件教育行政法规,教育部了大量的部门教育规章,地方权力机关也制定了相当数量的地方性教育法规,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制度性法律文化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相当一部分人的法制观念尚未及时转变,一些传统的落后观念阻碍和制约着制度性法律文化作用的充分发挥。因而,在当前的教育法律文化建设中,在不断完善以教育法律制度为核心的制度法律文化的同时,应高度重视高校现代法律意识和法律文化心理的培育,树立现代法律观,从而使观念性法律文化与制度性法律文化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3.法律文化建设对学校发展的调控作用

从社会控制的角度而言,法律与道德都是社会控制的手段,对人类社会的行为起规范作用。在调控社会方面,二者需要紧密结合,孤立的法律手段或道德手段都难以较好地调控社会。因此,学校的发展需要在推行法律文化建设的同时,应加强道德文化建设,才能实现高校的稳定与发展。道德文化建设搞得好会加速法律文化的建设;道德文化建设搞不好会延缓甚至阻碍的法律文化。“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是建设法律文化的基本要求。法律文化建设的核心就是要在内强素质的基础上,树立依法办校、执法办学、遵法做人的学校形象,这也是建设法律文化的重要目标之一。法律文化的特点就是要突出“公正、公平、正义、效率、秩序”的法治理念和和谐的特点,使人们真正感受高校的校风、学风、作风的良好风貌。

二、学校法律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

学校法律文化建设应以树立社会主义现代法律意识。它包含着法律认知、法律尊重和法律评价三个层面。法律意识首先体现为广大社会成员的意识。作为社会的一员,应具有独立、完整的人格。任何一员都依法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树立社会成员在教育方面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增强守法护法的观念。

1.树立法治理念是学校法律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

法治理念重在培养学校公民的法治精神、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依法治教是法治理念的中心,体现在依据法律管理和发展教育。作为教育行政执法主要是通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来实施教育管理的。行政执法实际上就是权力的行使,而权力的行使必须受到法律的制约。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明确各自的职责、权限和程序,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在教育领域内的合法权益。如果以权代法、以言代法,势必会使人们产生轻视法律的消极法制心理;作为教育实施者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道德素质及工作态度、能力的同时,应教育和引导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培养和造就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取向、行为习惯、思维方式,把崇尚法律、信奉法律,以法律规范自我为准则。

2.“依法治校”是学校法律文化建设的关键

在贯彻“以人为本”,“依法治校”的方针下,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要求,严肃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项教育教学标准,注重教育及后勤的管理规范,有效的推进了素质教育的深入发展是学校发展的关键。一是要依据“教师法”,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发干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责任性,确保教师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是教育教学管理的核心工作;二是要做好为教学服务的行政管理工作,对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效率,保障公平和促进教师进步是的重要职责;三是提高教育执法的法制观念。既要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使其真正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还要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法律精神,增强学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有效性、操作性,达到各项法律法规的协调一致。

3.学校法律文化建设需要营造法律氛围

一种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与多种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可通过科学、文明、进步法律氛围形成相互促进、融合、互补。呼吁公平、公开、公正的法治环境,倡导诚实信用、遵循规则、平等公序的法治精神,强调平等、和谐、重规守则的秩序原则,尊崇进取、高效、与时俱进、责利统一、尊重权力价值理念,可以充实、丰富、完善高校法律文化建设内涵。因此法律文化建设必须结合其他先进文化建设,形成互动、互补、互为融合的合力,才能打造优质量的高校发展。校园文化是一个重要的补充,它是营造遵纪守法、民主和谐氛围的重要环节。

参考文献:

[1]刘作翔.法律文化理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2]张中秋.比较视野中的法律文化〔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学生心理发展规律篇(11)

一、把握美的规律

1.美的规律的内涵。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美学受到德国古典哲学和美学思想的影响,但是不同于康德美学、席勒美学和黑格尔美学,马克思主义美学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之上的“实践美学”。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美的规律是主体与客体辩证统一的规律,是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应把握的科学规律。美的规律肯定了人在物质生产实践的过程中,运用人的主观能动性,在认识世界的基础上形成对客观物质世界的美的感性认识,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理性升华,进而按照人的“内在的尺度”,通过有目的、有意识的实践活动,能动地改造对象以满足需要,彰显人的价值,实现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进而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和创造统一与和谐的美的对象世界,即人类世界。

2.把握美的规律彰显人的主体地位。美是人在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能动地从客观事物上感知美、发现美、创造美,是人的主体性与客体的对象性关系,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人的实践对象指向自然、社会和人自身,人成为发展中的人,成为实践中把握美的规律的主体。人是具体的、历史的,在实践中人的主体性及其对美的规律的把握依据其认识能力的不同而不同。“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毫无意义,不是对象,因为我的对象只能是我的一种本质力量的确认,就是说,它只能像我的本质力量作为一种主体能力自为地存在着那样才对我而存在,因为任何一个对象对我的意义(它只是对那个与它相适应的感觉来说才有意义)恰好都以我的感觉所及的程度为限。”事实上,在实践的基础上认识客体、改造客体是为了满足人的主体需要,实现人的价值。

3.把握美的规律是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实践的内在需要。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是通过实践活动得以体现的。由此,美的规律必须在实践中把握,在劳动中得以体现。相对于动物而言,人的生产是全面的。实践美学就是以人的物质生产实践为其理论基础,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之上的美学。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实践美学正是建立在劳动生产实践基础之上,从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出发。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理解越深入,其发现美、认识美和把握美的规律的能力越高。认识世界是为了改造世界,在改造世界的实践过程中必须遵循客观规律,才能更好地实现和满足人的需要。美的规律正体现了人在物质生产实践过程中从感性认识到理性升华,能动地改造对象以满足需要,彰显人的价值,进而最终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二、美的规律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

1.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基础。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一国的思想政治教育必然带有鲜明的阶级意志性。思想政治教育围绕着思想教育、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展开,其核心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强调:“要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在哲学社会科学教学中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用科学理论武装大学生,用优秀文化培育大学生。”马克思主义理论是被实践证明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美的规律是马克思主义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之上的“实践美学”,正是与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同一性。

2.遵循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人是把握美的规律的主体,审美是人的实践活动,人的主体性决定了其在审美实践中的核心地位,同时必然要求遵循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合目的性就是必须按照人的“内在的尺度”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使其符合人的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合规律性就是必须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追求和服从真理,即人的认识必须符合客观实在。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是相互联系、辩证统一的,人在其实践活动中必须正确把握其相互关系,使主观与客观统一。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健全的审美主体,提高人的审美能力和认识能力,使其在认识世界的基础上改造世界。促进世界变得更美也要求在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中遵循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即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把握其目的性,同时遵循思想政治教育的规律和人的思想政治品德形成发展的规律,只有这样才能使思想政治教育目标得以切实有效地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实践中应充分吸收和借鉴美学的理论和方法,并在此基础上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角度对美与美的规律予以更深层次的诠释和升华,科学引导人认识什么是美,如何审美,如何创造美,进而升华到美的哲学内涵,从而指导人的实践,达成真、善、美的统一,即按照美的规律塑造人。

3.彰显人的价值内涵。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是人,是教育人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在满足社会需要的同时实现自我的发展。“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在实践基础之上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是社会性活动。人的社会性决定了人的自我价值的实现必须符合社会对人的要求,即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辩证统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由此,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德育与美育的辩证关系。德育为先,同时将德育与美育有机结合,使美育成为实现德育的重要手段。把握人美的天性,潜移默化,深入浅出地使人对思想政治教育予以价值认同,从而使受教育者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懂得美、欣赏美,更重要的是把握美的规律,彰显人的价值。

三、把握美的规律,深化思想政治教育

1.尊重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主体性。人是把握美的规律的主体,激发人的主体性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在要求,是思想政治教育目标得以实现的关键。思想政治教育对象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他自身的客观物质条件和生活境遇决定了其价值观和行为方式。马克思曾说过:“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由此,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实践过程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在思想政治教育中不断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主体性,把对美的规律的把握上升到马克思主义美学的哲学高度,在实践中把握从认识美到创造美;从外在的美上升到心灵的美。黑格尔说:“只有心灵才是真实的,只有心灵才涵盖一切,所以一切美只有在涉及这较高境界而且由这较高境界产生出来时,才真正是美的。”雷锋精神之所以永不褪色,得以跨时代的传承,正是因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雷锋精神彰显了心灵的美、道德的美和人性的美,是美的精神的象征,能够激发人的心灵和情感的共鸣,易于人的接受、认同和践行。由此,尊重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主体性应从感性美到理性美的规律的升华,进而把握主体与客体的统一,按照美的规律,在改造主观世界的基础上,通过社会实践,改造客观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