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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性大全11篇

时间:2023-05-26 15:38:46
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性篇(1)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主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是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内在要求,也是保障民计民生、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县发改委高度重视,按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讲报告会要求,制定具体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精心安排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为保证稳定维护社会和谐,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蔓延,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统一思想,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进一步制定工作细则,认真落实每项工作,密切协作,抓好落实。要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法,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将企业、房地产开发等领域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活动列入工作重点,制定宣传计划,切实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的搞好宣传活动。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通过向广大群众宣传,让大家了解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非法集资的特征、手段以及由此获取的利益和造成的损失均不受法律保护等问题。使广大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性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不当得利诱惑,增强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 ,12月23日在县发改委会议室召开“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专题会议,全体干职工承诺自觉抵制和远离非法集资行为,如果采用虚假承诺违法吸收社会公众资金等行为,将接受处罚并对此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是制定符合实际的宣传方案,在各股室派发宣传手册,扩大宣传对象,拓展宣传空间,以提高宣传活动的广泛性和实效性。 三是设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举报电话和留言信箱,接受广大群众举报和咨询。 四是利用网络微信平台,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入情入理,揭露犯罪份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引导干部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此项宣传活动的开展,揭穿了非法集资的虚假性和欺骗性,在舆论攻势上对犯罪分子进行了震慑。同时营造了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的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营造我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性篇(2)

按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对防范非法集资和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宣传月活动提出的明确要求,深入宣传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论述和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区域及宣传方式,组织开展了宣传月活动,积极引导和教育群众自觉抵制和远离非法集资远离黑恶势力,在全县形成抵制非法集资和金融领域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和金融领域涉黑涉恶案件高发蔓延势头。

二、广泛宣传,确保工作实效

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性篇(3)

《中国农村金融》:刘主任,您好!感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首先,请您介绍一下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

刘张君: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严峻。一是发案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继续处于高位,达历年来第二峰值。二是发案区域广泛,重点地区集中,跨省份案件突出。截至目前,非法集资案件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87%的市(地、州、盟)和港、澳、台地区。新发案件更多地集中在中东部省份,跨省案件增多,影响较大。三是不断向新的行业、领域蔓延。很多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投资咨询等中介机构公开“代人理财”大肆非法集资;许多小额贷款公司、私募股权投资等融资性机构超范围经营涉嫌非法集资;一些农业专业合作社以入股分红为诱饵吸收农民资金投资异地或放高利贷;网络平台打着“民间借贷”旗号非法集资风险也日渐凸显。非法集资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扰乱国家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中国农村金融》:为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请您谈谈最新工作进展情况。

刘张君: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工作任务。去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打防并举”“防治结合”的工作思路,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地方政府共同努力,卓有成效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研究完善司法政策,起草出台了《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非法集资行政认定、“向社会公开宣传”和“社会公众”的认定以及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跨区域案件的管辖等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这是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以来又一个重要司法文件。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全国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和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增强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市场经济环境的净化,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三是大力协调、督导和推动一些重大跨省案件的查处,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在案件处理方面,全国公安机关2013年侦破非法集资案件370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64亿余元,一批重大跨省案件得到有力查处。

《中国农村金融》:随着互联网金融“龙卷风”渐起,P2P网络借贷乘势迅猛发展,一些不法分子以开展P2P网络借贷等众筹融资业务为名实施非法集资行为,造成大量投资者的财产损失。请您谈谈网络借贷涉嫌非法集资的情况。

刘张君:目前P2P网站借贷发展迅猛,新开设的P2P借贷网站数量和贷款规模迅速飙升,已屡屡出现兑付危机,倒闭、卷款跑路频现,有的已涉嫌非法集资。具体而言,网络借贷涉嫌非法集资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搞资金池。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投资人,或以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账户,产生资金池。二是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没有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的核查义务,有的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大量虚假借款信息,形成借款标的,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股票、债券、期货等;有的直接将非法募集的资金高利贷出赚取利差。三是个别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虚假的高利借款标的募集资金,采取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有的用于自身生产经营,有的甚至卷款潜逃。

《中国农村金融》:对于P2P、众筹等互联网金融形态存在涉嫌非法集资问题,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高度重视,目前,国务院已明确由银监会牵头监管P2P网贷平台,同时两院一部最新下发的《意见》也已绷紧了法律“红线”。请您谈谈其别具有针对性的内容。 刘张君:最近,一些P2P公司出现贷款坏账,甚至发生案件,暴露出P2P模式的风险。网络借贷带来效率,将来仍会有发展,但它不可能脱离金融的本质。目前由银监会牵头的P2P监管研究相关工作已经开始。2011年1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规定,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中的“向社会公开宣传”,包括以各种途径向社会公众传播吸收资金的信息,以及明知吸收资金的信息向社会公众扩散而予以放任等情形。《解释》列举的途径包括“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意见》则强调“各种途径”,这就意味着,互联网不再是法律规制的空白地带或灰色地带。司法机关注意到,互联网已成为非法集资案爆发的新的集中领域,《意见》出台的针对性很强。

《意见》的出台,有利于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和把握非法集资特点,有利于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进一步做好监测预警工作,有利于公安司法机关正确适用法律、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对遏制非法集资犯罪蔓延势头、震慑犯罪分子、维护国家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均将发挥积极作用。

《中国农村金融》:P2P网络借贷平台等众筹融资如何尽可能减少非法集资的法律风险?

刘张君:众筹融资作为当前互联网金融创新的重要形式之一,对经济增长和金融创新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当前国家对互联网金融采取积极开放、鼓励发展的态度,但任何创新都必须在现行法律规制的范围内进行,不能超越法律红线。我国众筹刚刚起步,由于初期没有监管,以至于行业发展门槛较低,只能依靠自律进行约束,面临的法律风险可能还是比较大的。而众筹具有向大众集资的行为特征,必然要受到现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规定的约束。由于众筹的类别不同,面临的法律风险也不同,如债权类众筹中典型的P2P模式,就要充分把自己定位为中介平台,合理设定业务的边界,回归平台类中介的本质,提供点对点的服务,不直接吸收公众资金,不提供担保,不建立资金池等等,这样才能有效远离非法集资风险。另外如股权类众筹、回报类众筹等业务都有相关规定,开展业务时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只要严格坚守法律红线,合规合法地开展经营活动,就能减少众筹涉嫌非法集资等的法律风险。

《中国农村金融》: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对于2014年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何具体安排?

刘张君:根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按照“打防并举、防治结合”的工作思路,2014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将继续强化宣传教育,强化预警防范,强化打早打小,强化大要案处置,通过多层面、全方位的工作,多渠道、立体化的宣传,增强社会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理念,提高社会公众识别能力,引导社会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地级市及以下建立健全处非工作机制。二是加强监测预警机制建设,督促、指导和协调省级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监管部门加强本地区、本行业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监测预警制度和防范预警体系。三是全面启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各地实际,继续组织各省(区、市)于5月份集中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于8月至10月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更加注重面向基层、突出重点,更加注重以查促整、协同联动,全面推动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向纵深发展。四是加大打击、整治及处置工作力度,及时推动查处一批重大案件,服务和保障金融改革创新;与案件高发重点地区建立定期联系制度,积极促进地区整治工作;推动稳妥高效处置相关案件,积极回应群众挽损诉求;组织各省(区、市)和重点行业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积极推动防范和化解风险。

《中国农村金融》:民间集资是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经济现象,有些是合法的,有些则属非法。对各种社会融资行为应如何进行规范管理?

刘张君:合法的借贷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对于非法集资必须坚决打击,在这方面我们的态度是鲜明的。对合理合法的融资行为我们要进行规范管理,防范风险,使其在阳光下运行。社会集资管理是一个涉及多部门、多方面的工作,也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不可能简单地一蹴而就。全社会要加大对打击非法集资以及社会集资管理政策的宣传,使社会公众充分认识到,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对于非法集资,国家将从严坚决进行打击。

刘张君

当前,非法集资不断向新的行业、领域蔓延。很多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投资咨询等中介机构公开“代人理财”大肆非法集资;许多小额贷款公司、私募股权投资等融资性机构超范围经营涉嫌非法集资;一些农业专业合作社以入股分红为诱饵吸收农民资金投资异地或放高利贷;网络平台打着“民间借贷”旗号非法集资风险也日渐凸显。

当前国家对互联网金融采取积极开放、鼓励发展的态度,但任何创新都必须在现行法律规制的范围内进行,不能超越法律红线。众筹具有向大众集资的行为特征,必然要受到现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规定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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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并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及要件: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性篇(4)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按照《xxxx年x县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x非办【xxxx】x号)文件要求,根据县处非办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请抓好落实。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提高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集中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镇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和远离非法集资,确保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取得实效,为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

(一)抓住重点内容开展宣传和风险提示。大力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进一步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风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方式和常见手段,提高师生识别非法集资风险意识,针对投资(咨询)类公司、网络借贷平台、民间借贷公司、校园贷、房地产及房地产中介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教育、第三方支付、私募基金、股权众筹、医疗和养老等案件高发重点领域,加强政策宣传,鼓励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线索。对虚拟任务、虚拟货币和消费返利等名义,以“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物联网”“区块链”等当下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的集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同时加强金融知识和金融政策普及宣传,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和“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消除师生及家长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不当期盼。

(二)创新宣传方式,针对重点群体加强宣传。宣传媒介由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和板报等传统媒体向微信、QQ群和电子显示屏等新媒体拓展,运用通俗、生动、形象、易懂的群众语言,利用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和渠道开展宣传,使宣传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重点加强对非法集资高发地区的宣传,如民办教育机构、校园贷;重点加强对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群体的宣传。

三、活动时间

宣传月活动时间:xxxx年x月xx日——x月x日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提高思想

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性篇(5)

5、 、有效组织,全体动员。为把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落实到实处,我行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和支行负责人为 成员的的宣传活动小组。各支行相应成立组织.活动小组负责活动的组 织、指导和督查工作。各网点柜员负责对来办业务的客户进行面对面宣 80 份的海 第 2 页 共 4 页 传活动, 客户经理下到企业厂区进行宣传 (二)在职员工自主的学习 狠抓学习,提高认识。在全行积极组织员工深入开展 防范和打击 非法集资学习活动,采取自主学习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法, 自主学习 为主,员工通过上网了解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几种常用手段等知识, 充分认识参与非法集资所形成的风险损失以及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 对社会带来的危害。

二、活动效果 我行通过本次宣传活动的开展, 旨在进一步提高公众防范风险的意 识和能力,有效遏制辖区内非法集资事件的发生,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做出一份努力,同时,进一步普及金融知识,履行社会责任,扩大了宣 传声势和受众人群,让市民群众对银行业有了正面的了解和认识,此次 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行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渗透到员工动态管理中, 进一步宣 传打击非法集资,按照法律法规、政策,从根本上加强员工合法合规安 防教育,我行将对员工进行排查,及时发展苗头性问题集风险隐患,采 取及时措施,着力防范员工异常行为。同时对我行客户进行定期宣传, 设立对非法集资问题咨询的专柜加大对非法集资的监控力度。

第 3 页 共 4 页 编号:______ 感谢您的浏览!! 仅供参考 学 校:_________ 教 师: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 第 4 页 共 4 页

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总结_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总结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情况汇报为进一步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防范非 法集资舆论氛围, 我行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打击非法 集资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本次宣传活动重点针对我行客户进行, 以营业厅为主要的宣传场 所,通过一系列的载体不断宣传反非法集资的知识,具体形式如下: 一、宣传形式 我行依据宣传教育活动目标,将受众对象分为社会群众、社内内 部员工两个宣传群体分别展开宣传。

1、利用营业厅内展板,室内外 LED 显示屏等多种载体开展好日 常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 。

2、同时在营业厅大堂显眼处设立“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咨询台、 服务窗口等,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相关金融政策、金融产品及服务功 能同时也为广大群众释疑解惑,帮助百姓识破非法集资的骗局,保障 群众资金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3、活动期间除了使用多媒体宣传和网点宣传外,我行还组织人 员开展以“打击防范非法集资、现场宣传活动,活动吸引了较多群众 的驻足,向前来问询的数十位居民分发了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单页。通 过这次活动, 共发放宣传资料 60 余份, 起到了对社会群众提示风险, 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的目的 二、 宣传效果方面:在与群众宣传互动的过程中,不但让防范 非法集资的意识走入人心, 同时把紫金农商银行是一家有社会责任感 的良好印象留在了群众心中。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渗透到员工动态管理中,通过针对排 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风险隐患,积极落实整改,采取有效措施, 着力防范员工异常行为引发的各类风险;同时,切实加强员工合规案 防教育,通过开展禁止性条款学习、案例剖析教育、职业操守教育等 措施,进一步夯实案防的思想基础。

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总结_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总结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为使广大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社会危害,树立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 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镇认真扎实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 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周密部署,精心安排 高度重视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 了工作会议,下发了活动通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将此项活 动作为近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结合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和打击 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

二、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 按照 xx 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北处非〔XX〕5 号文件的精神, 紧紧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广泛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 资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信访条例等,提高群众的识别能力,避免 切身利益受到损害。同时,注重深入研究分析非法集资的特点,分析受害人的特 点,注意区分对象,用不同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针对受害人文化水平较低的特 点,编制了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资料 150 多份,运用通俗 易懂的语言,结合具体案例说“法”、讲“法”。针对非法集资有网上蔓延趋势的特 点,利用本地区的政务网站,以新闻、信息等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示 广大网民,注意防范网络上的非法集资。

三、依托“五进”,注重实效 把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积 极开展主题大宣讲,大力推进法律进单位、进乡村、进村组、进学校、进企业,介 绍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有关知识。向群众讲解非法集资的法律常识,接受群众 的咨询,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性篇(6)

【正文】

今年以来,根据中央、省、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部署,在市处非办的领导下,翔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我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力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各项工作,最大限度防范、化解金融领域不稳定因素。区处非办积极会同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履行辖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职责,切实做好辖内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宣传教育、监测预警、案件处置等各项工作,我区2021年上半年处非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统筹部署,健全机制,有序衔接,

今年5月份我区马巷镇、新店镇正式拆分为金海街道办、凤翔街道办、香山街道办、民安街道办、马巷街道办及新店街道办。为确保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持续开展,不留空当,我办在新设街道人员到位后,立即组织新设街道召开2021年处非工作部署会,要求各镇街对标区处非办,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处非各项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靠近基层一线的优势,做好辖区内风险排查、宣传教育和维护稳定等工作。

一是加强人员配备,充实排查整治力量。区处非办多方统筹协调,通过人员借调、劳务购买及服务采购的方式,增强辖区风险排查人员力量。同时,通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第三方机构,充实我区风险排查整治力量,提高风险排查队伍专业化程度。

二是建立排查机制,紧抓工作落实。我办根据市处非办工作部署,结合翔安区实际,于4月9日召开涉众型经济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深入贯彻文件会议精神,及时布置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措施要求。专项工作开展期间,6月3日组织召开第二次翔安区涉众型经济金融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部署会议,通过联席会议交流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做法,分析排查涉众型金融风险隐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下一步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再部署,督促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落实排查整治工作,从而推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不断深入。

(三)统筹协调,有效推进,摸清底数

一是开展全覆盖的专项排查工作。区处非办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行业管理优势和各镇街属地管理的优势,根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筛选企业名单,通过电话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摸清风险底数,建立底册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目前,共排查各类企业332户。其中类金融企业137户,各行业主管部门共排查企195户,其中房地产机构53户、养老机构6户、农村合作社59户、批发零售企业7户、教育机构70户,未发现企业存在非法集资风险企业。

二是建立联合排查小组,增强专项排查力度。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不断强化部门间协作能力,逐渐形成部门联动的良好局面。由区处非办牵头,从区公安局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涉众型经济金融风险专项排查小组,以实地走访等形式,对辖区内的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市头工业园区、巷北工业园区、南部新城CBD、商业店面等可能隐藏“非法集资”“套路贷”等犯罪的重点区域进行地毯式滚动排查,全面摸清各类典当、担保、小额贷款、网贷平台、资产管理等可能从事“非法集资”“套路贷”的商业机构或个人,掌握其是否具备放贷资质、经营范围、从业人员及运作模式等情况;加强街路面巡查,收集以“股票”“销售返利”“理财”等名义发放广告传单非法集资的情况。

三是强化线上摸排,提升专项排查能力。区处非办针对类金融企业网络业务风险信息收集难、监管难的问题,拓宽风险信息收集渠道,强化线上摸排能力,提升我区涉众型经济金融风险预警能力。我办通过“企查查”大数据系统获取辖区内类金融企业的人员情况、企业舆情、APP平台、网站地址、关联企业、企业风险等相关信息,结合线下摸排结果,更准确识别和掌握辖区企业金融风险。同时,区处非办设置专人定期对类金融企业APP产品内容、网站的广告内容开展线上摸排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四)常态为主,专项助力,有效宣传

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面,以“七进”常态化宣传为主,专项宣传助力,协调推动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责,做好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宣传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切实提高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及有效性;以推动宣传全覆盖为目标,充分依托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发挥行业和基层的管理作用,切实将处非宣传教育做深做实做全面。

1.常态化宣传

一是发挥各方宣传力量。处非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各重大项目拆迁工作点及各社区、小区物业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动基层力量,通过在人员流动密集点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播放微视频、播放音频的方式,形成“天天见”“处处播”、“村村响”的良好舆论氛围,使防范非法集资意识烙于心中,入心入脑,时刻警惕,处处防范。

二是联合开展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与各部门“平安三率”、“扫黑除恶”、“普法宣传”“反诈骗”“消费者维权日”等宣传相结合,“形成你中有我,我有中有你”的宣传模式,建全宣传常态化机制。

三是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每月定期向辖区居民发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短信,同时在“凤翔龙山”、“翔安好所在”等微信公众号广泛开展宣传,让群众了解清楚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及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提高群众参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积极性,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2.宣传月集中宣传

根据市处非办关于2021年6月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统筹谋划,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区处非办牵头,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在辖区内广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发挥电视台、报纸、门户网站、提醒短信、微信、微博等媒体作用,将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和非法集资举报途径“广而告之”,引导社会公众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深刻认识非法集资活动的社会危害性,有效提高金融法律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翔安区作为“岛外大发展”的主阵地,翔安区东部会展东界片区作为今年拆迁的重要项目,涉及人员众多,拆迁赔偿金巨大,存在参与非法集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我办联合东部会展新城片区翔安分指挥部、区公安分局、金海街道办、凤翔街道办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系列防范非法集资大型现场宣传晚会,“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系列宣传活动共举办3场,于6月18日、6月19日、6月20日分别在下店拆迁村、东界拆迁村及林前拆迁村举办。宣传活动中,针对拆迁户和老年群体存在防范非法集资意识淡薄、理性投资知识匮乏等问题,我办携手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在活动现场向村民积极宣讲非法集资、网络诈骗、反假货币、理性投资等金融知识,村民们踊跃参加活动,积极咨询相关问题,不时互动,现场气氛十分热烈,村民们纷纷表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非常必要,要时刻警惕高息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守住“拆迁款”,才能护好幸福家。现场活动教育了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上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活动结束后,通过“微翔安”“翔安厝边头尾”等微信公众号及厦门晚报对现场活动进行宣传报道,起到再普法再宣传的作用。

本次宣传月我区还采用了现场宣传、设置宣传广告牌、宣传车流动宣传、入户宣传、播放音频、播放微视频、微信公众号宣传、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发送短信、现场宣讲等10余种宣传方式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进行广泛的宣传。通过“线下+线上”全方位宣传提高宣传实效。本次宣传月共开展“七进”宣传活动37次,参与群众2万余人次;原创作品数2篇,转发量、点击量4万余次,互动宣传覆盖2万余人;发送防范非法集资和非法集资举报短信3万余条;张贴宣传海报2000余份,分发宣传礼品3万余份,播放非法集资宣传视频、音频2万余次,设置公交车站宣传广告1百余块。

(五)部门联动,监测预警,防控有力

今年以来,我办进一步完善区镇(街)、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信访局等处非工作单位的联动机制,加强各成员单位对处非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畅通各成员单位沟通渠道,在涉嫌非法集资及非法金融活动等信息方面互通有无,不断增强辖区内监测预警能力。截至目前,我办共收到各成员单位上报涉稳预警信息6条。

根据去年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排查结果,按照类金融企业不同风险等级,建立类金融企业动态风险台账,定期下发各成员单位,不断加强对辖区内重点类金融企业日常监管工作,强化风险预警监测能力。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建立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

6月主题宣传月虽暂告一段落,但处非宣传不间断,加强“七进”宣传基础工作,不间断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和涉众型金融风险宣传工作,充分发挥音频、视频、短信等便利化宣传方式,进一步推动各成员单位及各镇街提高在公共场所播放的频率,做到村村响、处处播的常态化宣传态势,并不定期向翔安区群众推送短信温馨提示,联合政法、公安、司法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开展法制宣传,引导社会公众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同时充分发挥基层一线作用,发挥其贴近群众的优势,开展“拉家常”面对面讲解,让群众深刻认识到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有效提高群众的合法理财和风险防范意识。

(二)深入宣传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机制

深入宣传非法集资案件线索举报奖励机制,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非法集资行为,及时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做到抓早抓小,有效化解金融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健全排查监测机制

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性篇(7)

2020年度全镇打击非法集资将于中、省、市、区有关打击非法集资的安排部署为指导,全面健全打击非法集资预防、管理、处置工作机制,集中力量、综合整治、严防严控、标本兼治,坚决维护广大群众利益,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有力的宣传教育和打击整治,确保全镇不出现非法集资现象。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评估、信息预警研判、日常巡查监管、基层防控、快速处置等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及时掌握潜在风险和不稳定因素,快速应对处置,及时化解矛盾和风险,建立健全疏导并举、防治给合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二)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行为和案件。重点打击涉嫌诈骗组织者、恶意集资中间人和借款人,严厉打击超范围违规经营、虚假广告宣传等行为,彻底整顿涉嫌非法集资、高利贷、违规融资等行为。

(三)依法规范融资服务中介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机构及其关联企业的经营、融资和宣传行为,促进民间借贷规范健康发展。

(四)有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结合专项整治活动,在全镇各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集中梳理清查企业虚假注册、抽逃资金、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以及资产负债能力等,有效整治涉嫌非法集资、高利贷、违规融资等行为,确保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不留死角。

(五)建立基层信息员制度。建立镇、村(社区)、村镇信息员制度,建立社会志愿者、基层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自发参与的防范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非法集资苗头,群防群治,提高对非法集资监测和防范能力。

(六)建立高收益项目举报排查机制。对辖内各类经济活动信息进行监测、跟踪,从中发现、识别和判断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信息和线索。对辖内号称“高回报、高收益”产品开展监测排查,加强风险研判,及时预警提示。

(七)建立重点案件包案机制。按照“一案一组、一案一策”的要求,每个重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都要成立专案组,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到人”,集中办案,限时办结。

(八)健全从速从快处置机制。对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件要及时查处,早定性、早处理,加大案件处置力度,快速查实案情,最大程度追索保全资产,依法合规、公平公正清偿,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对煽动群众闹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集资人,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严厉查处。

(九)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综合性宣传。建立健全常态化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村(社区)、进工厂、进家庭,实现广覆盖。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强化社会公众买者自负、风险自担的责任意识。宣传部门要协调有关新闻单位,借助新媒体时代的信息传播形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整合资源,推动宣传,形成防范非法集资共识。

(十)加大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查处力度。加强对网络、手机短信、电邮特别是各类资金借贷平台的监督管理,防止非法集资通过网络、通信工具传播。加强媒体广告的监管,督促媒体落实广告责任,封堵非法集资活动传播渠道。

四、工作责任

建立健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落实职责分工;建立镇主体负责制,充分发挥基层主体作用,调动辖内资源,统筹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认真履行一线把关职责,将防控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作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管。对需要经过市场准入许可的行业领域,由准入监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对无需市场准入许可,但有明确主管部门指导、规范和促进的行业领域,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

五、逗硬考核

为切实有效抓好全镇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经镇党委政府决定,将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纳入全年综治工作目标考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取消所在单位和个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扣减所在村(社区)干部个人相应考核工资,如发生影响恶劣,触犯法律行为,将根据法律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

(一)未将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主要负责人未亲自抓。

(二)未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进行摸排,宣传教育。

(三)信息不畅通,发生漏报、迟报、虚报非法集资行为。

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性篇(8)

为进一步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持续性开展防控金融风险及金融放贷领域行业清源工作,进一步强化互联网金融乱象整治,打击“套路贷”、“校园贷”金融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

一、工作目标

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增量,逐步减少非法集资案件存量,确保全年化解销号非法集资陈案1起,力争全年化解销号非法集资陈案2起。不断完善防范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健全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金融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县政府对全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统一部署和协调;各乡镇政府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对本辖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组织协调做好宣传教育、风险防范、预警监测、案件前期处置等相关工作。

(二)行业监管。各行业主(监)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登记、谁负责”和行业归口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业主管与后续监管相一致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

(三)依法处置。各乡镇、各行业主(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权限,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依法妥善处置非法集资活动。

(四)维护稳定。坚持积极稳妥、措施得当、稳定为先原则,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和舆情引导工作,全力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线上监测预警,群防群治

完善线上监测预警体系。县人行、银保监等部门要组织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强账户资金异动监测,及时报送异常账户信息。各乡镇(开发区)严格落实将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的要求,充分动员网格力量, 发挥一线宣传、排查、报告作用,加大对重点楼宇、重点区域排查等常态化排查力度,实现风险监测关口前移。扩大举报奖励覆盖面,提高奖励及时性,进一步发挥举报奖励政策作用。

(二)强化风险排查化解,掌握底数

1.严格市场准入。进一步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规定,严把地方金融领域准入关,对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使用“银行”“保险(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集团公司、自保公司、相互保险组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注:指从事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融资担保”“典当”“征信”“交易所”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额贷款”“金融”“资产管理”“理财”“网贷”“网络借贷”“P2P”“互联网保险”“支付”“外汇(汇兑、结售汇、货币兑换)”“基金管理(注:指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2.加大风险排查。进一步巩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成效,常态化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联合工作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针对民间投融资中介、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影视文化、批发零售、电子商务、房地产、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行业企业及关联企业,围绕商业中心、 商务楼宇、科技园区、临街门店商铺等商业聚集区,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联合排查整治,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本地区非法集资信息,掌握区域内金融风险底数。重点排查并打击打着“金融创新”旗号,假借“疫情防控”“慈善”“社会众筹”“私募基金”“投资咨询”“养老服务”等名义,以老年人、在校学生、贫困人群等为主要目标群体的非法集资及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行为。

3.分类化解风险。对监测、排查出的各类风险,建立风险台账,认真核查。分类化解不同类型风险,针对趋势性风险,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预警提示,对较小风险点,要精准快速处置,对重大风险点,要稳妥有序化解,坚持打早打小,全力追赃挽损,坚决遏制新发案件。

(三)强化非法集资陈案销号,减少存量

1.持续开展陈案化解。持续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处置攻坚行动,稳妥推进陈案化解,推动涉案人数较少、涉案金额较小案件加快结案。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犯罪,有序化解风险。

2.全力处置重点案件。各乡镇(开发区)、防处非成员单位要强化职责,落实重点案件“一案一策一专班”制度,特别关注案龄 5年以上案件,要进一步树立对事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责任感、紧迫感,组织精干队伍,排出时间表、作战图,实现挂图作战、强力攻坚,确保尽快结案。

3.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密切联系群众,主动释法说理、 引导安抚、回应诉求,全力争取理解和支持。切实落实属地维稳责任,做好群众疏导教育,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应急能力,严防发生大规模进京集访等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四)强化处非宣传质与效,营造氛围

1.周密部署宣传月活动。积极利用各类媒介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发挥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以及社区网格员等多方作用,在全县上下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舆论氛围。

2.健全常态化宣传机制。建立健全上下联动的处非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依托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普法宣传、“四送一服”政策宣讲、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等品牌项目,在重要节点、重点行业领域、针对重点人群,通过系统性和常态化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抵制意识。

3.构筑多层次宣传阵地。继续发挥好主流媒体作用,加大在各级媒体上的公益广告投放力度。进一步开拓各类新媒体、移动传媒、户外广告渠道,加强网络空间宣传,有利提升宣传覆盖面。切实加强机关、学习、企业、社区、网点等宣传阵地建设,将“七进”宣传落实到位。

(五)强化全链条综合治理,严格监管

及时关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出台情况,严格落实金融持牌经营、特许经营原则,切实把好企业准入关。行业主(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着力加强对P2P网络借贷、私募基金、投资理财、养老服务、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监管。推动有关部门落实金融广告监管制度,切断非法金融活动传播途径。推动处非工作由点及面、由端到链,实现对非法集资活动全社会、全行业、全生态链防控打击,将非法集资与社会信用、平安建设等体系建设有机结合,有效震慑非法集资行为。

(六)强化处非队伍建设,提升素养

提升处非战线干部队伍素质,推动处非工作重心下移,各乡镇人民政府、防处非成员单位要从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等方面切实保障,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勇于担当、本领过硬的专业处非干部队伍。加强对处非干部的培训,宣讲政策,交流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开发区)以及防处非成员单位要明确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落实岗位职责,合理保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经费,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令禁止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严厉查处公务人员组织、从事非法集资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便利的行为。

(二)做好部门协作。各乡镇(开发区)以及防处非成员单位既要加强纵向工作部署,又要强化横向联系沟通,有效共享信息,实现工作联动。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风险形势、存在问题和工作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研究分析,做好情况通报。

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性篇(9)

为切实做好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的相关工作,我公司成立了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领导本次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明确排查重点,切实加强风险管控

(一)聚焦重点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排查。

加强对网络借贷、民间投融资类中介机构、融资租赁业等金融业或类金融业领域,以及私募基金、养老服务、虚拟货币、区块链、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排查。高度关注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新苗头新动向。

(二) 聚焦重点账户非法集资专项排查。

对账户交易具有分散转入集中转出、定期批量小额转出、交易金额、频率、流向等存在异常、公司经营性质、经营业务与账户资金流水不匹配等重点可疑账户加强、分析、排查、监测。

(三) 聚焦重点区域非法集资专项排查。

对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案件高发、经济活跃度较高、民间借贷较普遍地区;写字楼、产业聚集区等非法集资高发区域;开发区、高新区、拆迁安置地区、农村地区等非法集资易发区域进行重点排查。

经过本次排查未发现涉及非法集资案件。

三、加强非法集资宣传。

我行利用各营业网点LED屏滚动播放非法集资宣传片。各营业网点内设立咨询台,并摆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展板等宣传材料。营业网点内的液晶屏电视滚动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

我行以社会公众宣传典型案例为切入点,介绍非法集资的风险及社会危害,非法集资的明显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行为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为社会公众普及相关金融知识,向公众介绍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营造良好的金融活动环境。

四、工作成效

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性篇(10)

各级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危害性和处置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切实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和高压态势,有效防控,坚决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目前我局所属行办和企业没有发生非法集资的现象。

二、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抵御能力

局属行办和有关企业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会议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各单位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整治非法集资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三、开展风险排查,认真做好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局属行办切实负起本单位内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建立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体系,指定相关机构和专门人员,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新闻监督、监管和查处等信息采集渠道,加强日常监管,把好关口,尽早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按照“归口排查、预警排查、重点排查、内紧外松”的原则,认真开展对辖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排查。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和监控能力建设,切实做好预防工作,做到信息灵通、预警及时、反应灵敏、应对有力,坚决杜绝重大原发性非法集资案件发生。

四、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性篇(11)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

接到相关通知后,分公司高度重视,召开了2019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专项会议,学习和传达了相关文件精神,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文件,对防范非法集资专题宣传教育月活动做了工作部署,指定公司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各机构、各部门开展2019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

二、活动形式及内容

1.市公司积极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珍惜自己的血汗钱,保卫父母的养老钱,守住子女的读书钱”、“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等宣传标语,全辖各机构都在职场内悬挂了“树立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宣传横幅,张贴了“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进”、“珍惜自己的血汗钱,保卫父母的养老钱,守住子女的读书钱。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投资者不要听信竹篮子也可以打一筐水的神话”、“携手筑网、同防共治”等宣传海报;市公司设立了举报信箱,接受内外勤伙伴及客户对非法集资的投诉举报;全辖各机构在客服柜面均摆放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折页,供客户取阅。

2.各机构组训老师积极利用早会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有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一般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形式,以及从事非法集资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宣传“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的政策,引导公司全体内外勤克服暴富心理,提高识别能力,抵制各种诱惑,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3.个险部、培训部积极利用微信群不断宣导保险销售行为规范,防范销售人员假借销售保险从事非法集资,坚决杜绝营销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行为;教育保险从业人员依法依规使用客户信息,防范保险消费者信息泄露、被不法分子诱导参与非法集资。

4.综合管理部及时将总分公司法律合规部编制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材料通过邮件、微信转发给全体内外勤人员,并要求各部门、各机构组织全体内外勤认真学习、落实。

5.综合管理部积极通过江苏保险中介微信平台寻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材料,并转发到公司各部门、各机构微信群,要求各部门、各机构认真组织全体内外勤学习、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