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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大全11篇

时间:2023-06-12 16:19:59

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篇(1)

一、县级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审计工作的时间上存在问题。经济责任审计一般应当遵循“先审后离”的原则。但在近年来的实际操作中,大部分项目是先离任后审计,存在为了得到评价和为了任用干部而委托审计部门走形式的现象。离任者已离岗,接任者也已经到位任职,有的离任者人走了好久才进行离任审计,时过境迁。这种先离任后审计,审计监督滞后的现象,从一定程度上讲,经济责任审计已经失去了考核、监督的意义,监督上的滞后,导致干部考察与使用“两张皮”。

二是先审后离的原则得不到坚持,审计人员的积极性难以发挥。当前很多提拔调任的领导干部,多数都是经过组织严格考核,公示通过后任命的。这样,也往往使审计人员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虽然很重要,但也只是走过场而已,在这种心理前提下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只能是流于形式,难以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三是审计对象上存在问题。不能完全做到在任期内相关领导干部都已应审尽审,不能完全体现公平;多数审计项目是临时上阵,总体审计的质量不能保证;大部分员工对领导干部公开赞扬的多,而客观批评的却很少,促使很多领导产生“审计走过场”的心理定势,因此很难体现经济责任的权威性。

四是审计内容上存在问题。看重财务数据,忽视理性分析;重问题,轻责任。看重问题罗列,忽视责任划分。审计内容重点不突出,审计质量难以提高,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雷同于常规审计,影响了审计效果。

五是审计方法上存在问题。目前主要采取了查阅、设举报箱、公告审计、座谈等方法。账外审计方法上下功夫不够,使审计的问题难以查深查透,审计质量无法提高。

六是审计成果利用上存在问题。通过几年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步成为强化干部监督约束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但是,在进一步加大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力度方面,尤其是在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上发挥重要作用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首先,审计结果的利用率不高,审计结果报告滞后于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目前最为普遍的现象就是用人和审计严重脱节。其次,缺乏制度保障。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涉及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各个部门,由于没有严格规范的保障制度,使审计结果在运用时大打折扣。最后,审计结果运用的衡量标准不一致。由于审计结果运用中没有统一的衡量标准,导致有些审计结果很难适应当前改革用人机制和加强干部管理的需要。

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应采取的对策

一是把离任审计监督的时间“关口”前移,逐步把离任审计变为任中审计,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监督。这样不仅可以达到“防患于未然”,而且还能防止和避免经济行为的“一错再错”;不仅能有效地保护干部,还能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的功过;不仅能减少和避免账目“技术处理”的假账,还能使审计掌握更多的“第一手资料”;不仅能正确地考察干部队伍,还能为组织任用调整干部提供依据。审计实践证明,任中审计好于离任审计。

二是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经济责任界定标准。审计部门在独立行使审计职能的同时,要加强与组织、纪检部门的协作,研究制定经济责任的界定标准和审计评价规范,建立一套科学的界定、评价体系,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经济责任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不同部门领导干部之间的经济责任范围有很大差异,责任界定和评价规范应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准确把握各部门之间的差异,确定出不同性质的部门领导干部的评价标准。

三是审计内容的选择应具有针对性。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不但包括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还包括各项经济指标具体完成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的审计。在内容上经济责任审计应当突出重点,主要包括:第一,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重点审计合法性和真实性;第二,审计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政策执行情况、投资决策情况、廉政建设情况等,重点审计效益性。

四是审计方法的使用应具有多样性和针对性。经济责任审计除使用审计的一般方法外,还可以运用一些特殊的方法:一是“看”,对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基础设施等进行察看,通过观察、分析产生审计疑问,从而确定审计重点;二是“问”,围绕领导干部实施的经济行为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全方位、多角度了解领导者施政情况;三是“访”,围绕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和施政行为,走访相关人员;四是“谈”,组织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不同层次的人员召开座谈会,全面收集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等方面的情况。

五是合理转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能否扎实有效地开展下去并不断取得预期效果,确保不流于形式,关键在于对审计结果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是对被审计者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综合评价,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对于那些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认真履行经济责任,工作成绩突出的领导干部是一种表彰和宣传,而对于那些在任职期间严重违反财政财务收支规定,损公肥私或者,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的领导干部,是一种警示、教育和制约。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合理的转化和运用,能有力地促进县级以下各级领导干部提高执政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总之,审计机关通过十几年的努力工作和积极探索,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因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各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也不尽相同,存在一定的问题,希望各上级相关单位及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规范、指导和帮助。

参考文献:

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篇(2)

一、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经济责任审计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对干部的“前途”影响较大,同时牵涉到离任和接任领导的经济责任划分等问题,受到广泛关注。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审计执法环境不尽人意

一是审计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得到体现。个别领导对审计工作存在偏见,认为审计工作就是对自己和地方财政的约束,加强审计监督就会束缚地方经济的发展,损害地方利益。这种看法本身就削弱了审计执法的力度,特别是在审计工作遇到阻力时,未能给予理解和必要的支持。二是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没有得到保证。就目前来看,审计执法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同程度地受到了行政干预,有的政府领导认为,审计机关是本级政府的行政执法部门,其人权、财权隶属于政府,就必须听从于政府,听从于行政首长。

(二)审计力量与审计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突出

一是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能适应新的发展需要。这一矛盾虽然是各级审计机关普遍存在的,但在县级审计机关表现得尤为突出。特别是在领导干部换届调整时,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更为集中,超出了审计人员的承受能力。另一方面,迫于赶进度、保数量,审计中必要的程序过于简单、粗放,使一些重要的审计事项得不到充分的审查,审计的质量难以保证。二是审计人员素质适应不了审计工作要求。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广泛性,要求审计人员既要懂得行政财务,又要懂得企业财务和投资基建财务;不仅要具备查账技能,审计和会计专业知识,还应具备宏观经济管理知识、政策法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三)审计的时效性不强,审计结果滞后

按照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求,领导干部应当先审计后离任。但在具体操作上,大部分是先离任后审计;甚至是审计归审计,任用归任用。先离任后审计的做法使审计结果严重滞后,影响了审计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一是造成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不明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已离开原单位,接任者推崇“新官不理旧账”,相当一部分接任者抱着一种事不关己的心态对待审计,有的以不清楚前任者为由搪塞审计,在资料提供、人员配合上不积极、不主动,使一些问题的核实和取证难度加大。三是有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已升职,审计出的问题无论大小,提出来都感到很为难。四是有的审计处理(比如罚款、收缴款项等)需要在原单位落实,接任者怨言大,审计决定难以执行。

(四)审计评价标准不完善

一是现行的财经法规标准有些不完善,有些明显滞后和不合实际,有些相互直接矛盾,存在漏洞较多。二是上级下达的个别经济任务指标不一定科学合理。三是指标以合法合规性为主,缺乏效益型指标。一些领导干部,只注重完成“目标”,不关注财政性资金是节约还是损失浪费,不经济和效率低下的情况大量存在。

(五)审计报告不规范

一是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面。二是没有规定相应的审计内容,审计什么、怎么审由各审计组自行掌握。三是审计报告中对同一问题的表述各有不同。从审计报告的对比中不能对领导干部业绩表现分出优劣,没有体现出差异性。加上部门之间沟通渠道不畅,使委托方无法完整、准确的了解被审计领导干部的业绩表现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不利于组织人事部门参考。

(六)审计结果运用不够透明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审计机关应当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等结论性文书报送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必要时报送本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提交委托审计的组织部门;抄送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逐步探索和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但干部管理部门如何运用审计结果以及运用情况如何反馈等没有明确规定。审计结果运用上的程序不完整和不透明,使审计监督的作用发挥受到限制。

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一)加强宣传教育,认清审计职能作用

要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宣传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范围和目的,提高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认识。

(二)树立宏观意识,提升审计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

作为审计人员必须审时度势,不断充电,加强学习,提升综合分析能力和审计技术水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奠定基础。

(三)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前移审计关口,进一步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时效性

在目前“先审计、后离任”原则难以落实的环境下,加大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不失为一项重要的补充措施,既可有效地增加预防力度,防患于未然,还可将审计工作量化整为零,减轻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工作压力。为此,要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办法,将任中审计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逐步提高其所占的比重。

(四)规范和深化审计内容

首先,对能够量化的指标尽量量化。其次,对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决策水平等可采用定性评价的方法。第三,进一步深化审计内容。由财务收支审计向管理审计深化。通过审计,既要评价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又全面分析、评价单位综合效益,并针对单位在管理和控制上的缺陷,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改进措施,提升单位管理水平。第四,重点关注履职绩效。通过履职的绩效审计,揭露问题、促进管理、推进改革、规范秩序、提高效益。

(五)探索审计结果公开化

实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把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审计监督的威慑力,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实现经济责任审计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篇(3)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4)47-0128-02

1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1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视不够,造成经济责任审计的“先离后审”滞后效应由于重视不够,干部管理部门没有真正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贯穿于监督管理中。目前许多经济责任审计大多选择在离任期间,先离任后审计,这种做法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离任审计事实上成为一种事后行为。这种任期终结的审计方式,导致审计的预警功能和时效性差,难以防患于未然。如果被审计的领导任期较长,而离任审计通常只着重对其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这样容易使任期内的所有经济往来或漏审或审得不透,同时也使一些本可以及时制止的责任问题,因时间过长难于追究当事者责任,削弱了审计效果。二是有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刚实施阶段,组织人事部门的任命文件就已经下达,即使审计发现的问题较多,但由于人已调离,并已上任新职,形成离任与离任审计不相联系的局面,无法真正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贯穿于监督管理中,致使离任审计流于形式,审计成果的转化作用无从体现。三是审计建议难以落实,前任遗留问题让后任去处理,继任者积极性无法调动,措施也不会得力。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发挥应有作用。

1.2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还存在模糊认识

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部门利用审计手段从财务收支、资产保值增值、财经纪律执行等角度对干部认定其经济责任,但并非是认定领导干部的全部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也只是对领导干部的参考依据。干部管理部门不能把经济责任审计定位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全面考核,不能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理解为对领导干部的全部经济责任的评价,经审计未发现领导干部存在的经济问题并不意味着其“清正廉洁”。

1.3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不透明和缺乏标准等问题,影响了审计效果的发挥按照规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部门根据审计情况写出的审计结果报告,报送干部管理部门,但是干部管理部门如何运用审计结果以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反馈不够。而且对于存在什么问题的干部应提醒、诫勉、追究责任等也没有具体标准。审计结果运用缺乏标准,不利于将群众监督与审计监督相结合。

1.4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使审计风险隐含其中

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不同,人们在关注审计结果所反映的问题的同时,更加关注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总体评价。实际上经济责任审计是将领导干部同其相关部门或人员之间的矛盾集中转移到审计部门,这种审计风险是不言而喻的。在对权力的审计监督中,遇到的问题形形,目前仍无完善的法律条文来评判,对行使权力应负的经济责任也无法做出规范的审计评价。这无疑又增加了依法审计工作的难度,审计人员无法把握审计风险。

1.5审计业务人员少,手段落后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其特殊性。任期审计还可以,一旦遇到离任审计,就可能一下子接到10多个审计任务,经审办就要面对繁重的审计任务,审计人员十分疲惫。特别审计手段落后,一是计算机审计水平低。一方面审计人员自身计算机水平参差不齐,运用AO审计的能力低,每年接受国家及省厅培训的人数有限,短期内还难以满足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是电子账务未普及。二是审计的侦查手段弱。强制性不强,有些问题很难查清。

近年来,审计资源的不足与审计工作时间紧、任务多的矛盾特别突出,通常情况下,干部的调整经常会是成批的,面对有限的审计资源,要在短时间内对多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当困难。部分审计人员为完成任务而审计,风险意识淡薄;还有一些审计人员急功近利的思想比较突出,片面追求查处大案要案,忽视了全面审计,审计取证不齐全,造成审计监督有死角,留下了风险隐患;审计全过程又没有受到有效监督,更是加大了审计风险。

2思路及对策

2.1明确经济责任审计重点

要明确以下重点:一是被审计者任期期末的真实性;二是被审计者任职期间经济活动的合法性。三是被审计者任职期间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四是被审计者任职期间做出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五是被审计者任职期间遵守财经法纪的情况。

2.2客观灵活地对待先离后审的矛盾,积极推行任中审计凡拟提拔或拟调往重要领导岗位的领导干部,应坚持“先审后离”,增加干部的责任感,也使其能够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的工作,也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干部使用的重大失误,提高组织威信。离岗、离职、退休或免职又不再安排新的领导岗位的,因其社会影响不大,为了使干部所在的原单位能尽快地开展正常工作,视情况可以采取“先离后审”。只有脱离了“离任审计”的束缚,才能解决临时性与计划性、质量与时间等一系列的矛盾,将这项工作推向常规化、制度化。任中审计就是对干部任职期间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它不必受离任时才能审计的限制,任中、任终都可以审,有利于分解工作量,避免突击性,从而使得审计部门有充裕的时间来澄清问题,保证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2.3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充分利用审计成果

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环节,纪检监察、组织等相关部门应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找出一些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进一步挖掘在体制、政策、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2.4坚持实事求是,做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审计评价是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具体审计项目质量的集中体现,又是对审计工作质量的检阅。同时也关系到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和工作业绩是否真实、准确,并直接影响着这些领导干部的荣辱升降等问题。要做到客观公正地评价,首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界定经济责任上,必须以审计取证的数据为基础,以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为标准,进行纵向和横向地比较分析。其次要坚持一分为二的观念,划清责任,客观地肯定成绩;最后要进行综合分析,谨慎评价,用语准确,不评价审计范围以外的事项。

2.5尽快完善与经责审计相对应的法律法规

由于部门调整任用干部的程序节奏快,在任用之前一般严格保密,一旦任命就要按期到任,而且时间紧,人员集中,而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则需要较长的时间保证,这样就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和干部调整很难协调进行,往往是审计尚未实施,被审计领导早已赴任,给确定、追究领导责任,落实审计结果带来很大困难。因此,要尽快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如何做到先审后离、审任结合,组织和审计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审、离、任三个环节的操作实施办法,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

2.6增强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审计机关要加强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健全审计职业教育体系,针对不同职级、岗位和知识结构的人员,实施分层次培训,使培训工作覆盖审计干部整个职业生涯。努力培养熟悉审计业务,同时又了解和掌握工程技术、计算机、法律、经济管理等知识,具有分析、鉴别、判断、协调等综合业务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日益发展的经济责任审计的需要。

要加强审计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树立诚实守信、内省自爱、克己慎独的职业道德观,崇尚“人民利益至上”的利他道德伦理思想,塑造审计人员正直向上、知耻明志的基本人格,建立一支严守审计纪律,恪守审计职业道德,具有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谨稳健的职业态度的审计干部队伍。

参考文献:

[1]胡守慰.认真贯彻落实两办“规定” 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J].审计与理财,2011(5).

[2]刘雷.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成因及防范[J].中国审计,2012(23).

[3]魏增玮.有效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对策[J].中国内部审计,2013(7).

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篇(4)

一、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认识不到位

首先,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审计工作人员主要是审计和会计专业方向的财务人员,而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复杂的项目,涉及的内容广泛,除了财务方面的问题还涉及到其他的方方面面,这就需要熟悉各个方面的复合型人才。其次,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不高,部分人对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认识不够端正。

(二)审计质量不高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范围广、内容多,专业要求高,因而需要大量高素质专业能力强的审计人员开展工作,保证审计的质量。而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审计力量不足与审计任务繁重的矛盾,以及审计人员素质无法满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的问题,影响了审计的质量。

(三)审计风险较大

在实际审计工作中,由于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审计内容的广泛性、审计成本的制约性等方面的限制,审计人员往往很难收集到足够而直接的证据,虽然《暂行规定》中要求被审计单位要“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但是被审计者相关的会计资料未必真实,当然难保所得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审计评价缺乏针对性

首先,为规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往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缺乏针对性、空乏、无深度,比如“基本合规合法”等“中性”的审计评价,致使审计结果的运用程度差。其次,审计评价重点难确定。领导干部一般任职时间较长,期间所从事的经济活动往往很多,如果对其进行逐项审计、评价必须投入大量的时间和人力。

二、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的成因

(一)审计立法层次较低

目前,关于经济责任审计最有权威或层次最高的法规性文件有《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审计署关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细则》、《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有关部门协调与配合的意见》等几个法规性文件。这些法规性文件不仅立法层次不高,而且也不具备立法的特征。

(二)审计独立性缺失

我国现阶段的干部管理任命基本上实行委任制,单纯依靠行政手段任命干部,这导致领导干部权力过于集中,甚至能够驾驭审计权力,使得审计难度陡增。加之我国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实行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由于独立性的严重缺失,对领导干部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评价自然效果较差。

(三)审计人员处境尴尬

现阶段,审计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评价的认识上往往存在着两种偏差,一是表现为怕承担风险,怕得罪人。二是表现为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期望过高,希望评价能面面俱到,使审计结果报告变得冗长、繁琐,并且增大了审计风险。对审计机关来说,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都是地位高、权力大的领导干部,这样开展审计工作存在难度大、风险大和压力大等问题。

(四)联席会议制度执行不力

经济责任审计由组织、纪检、监察、审计、人事等多个部门联合组织协调实施,并由这些部门组成的审计联席会议对审计的组织和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工作。现实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是一个比较松散的组织,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缺乏互动性,导致各自信息交流不通畅,信息反馈少,使得各部门未能形成一致的审计目标,影响审计机关的工作效率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审计结果的利用。

三、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若干对策

(一)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使经济责任审计有法可依

完善法律体系,改善审计执法环境。一方面要加强对被审计对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监管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审计人员承担审计责任的监管力度。

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其运作规范。明确相关单位的具体职责,建立审计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

完善落实整改制度。加强审计机关对审计整改情况跟踪检查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整改情况、整改督查、整改责任追究、整改结果公示等制度。一是审前告知整改制度,以自查促整改;二是审后督察整改制度,以督察促整改;三是审计整改公开制度,以公开促整改;四是整改情况上报制度,以报告促整改。

制定经济责任审计的承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一方面,要求被审计单位相关负责人做出书面承诺,保证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可靠。另一方面,建立审计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审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审计人员依法办事。

(二)提高审计的独立性

改变审计主体的隶属关系。经济责任审计要想取得更加明显的效果必须有更加广阔的发展平台,这需要不断提高审计机关的独立性,改变其隶属关系。改革审计体制,建立起立法型和司法型相结合的心的审计体制,让其接受人大的领导及对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

强化干部考核任用。应强化干部考核,做到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相结合,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相结合。同时,干部的提拔任用应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提高审计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在组织体制上,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监督、对上负责”和“谁管理谁审计、谁审计谁负责”的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模式。在工作方式上,将经济责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及内控评价有机融合。

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篇(5)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企事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承包人在任期内或承包期内应负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其主要目的是分清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在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兑现承包合同等提供参考依据。实践证明,该项审计确实对管干部、正党风、促廉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

1.时效性差。离任审计关系到领导干部的任免调迁以及考核奖惩,特别对于“先免职、后审计、再安排”式的干部,离任审计结果是其政治生命中的一个重量级砝码。其时效性差的主要原因:一是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不完整。审计常遇到被审计单位审前清产核资、往来帐款的核对甚至离任者的述职报告都不能如实、完整地提供;二是个别单位不支持、不配合,离任审计缺乏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难以开展;三是审计部门自身的业务素质亟待提高,特别是县级审计机关受经费、水平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制约,延长了审计周期。

2.人员少,任务重。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在完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加强廉政建设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明显,社会各界对该项审计也越来越重视,但同时,各级交办给审计部门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也越来越多,使审计部门不堪重负。

3.质量低、风险大。各地审计机关完成的审计项目质量状况不容乐观。一是个别被审计单位处于小团体利益及局部利益考虑,向审计部门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资料;二是大中型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更大。首先库存的实际情况不容易搞清,审计部门很难对其家底进行实地盘点,只能依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清产核资结果进行抽查,抽查面掌握不好就可能出现质量问题;其次企业库存积压物资、商品价格确认难;再者往来款项核对难,坏帐死帐不易确认。审计部门要到全国各地进行外调取证无论从人力、财力和物力方面看都不可能。

4.审计成果的运用不理想。经济责任审计作用发挥得如何,关键要看审计结果的利用。荷泽市审计局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结果的运用提出了“三不”的原则,即不经审计,不得办理离任手续;不经审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法人变更登记手续;不经审计,有关部门不得进行与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有关的奖惩兑现。但从实情看,少有地区能坚持做到以上“三不”,因其涉及当地常委、政府的支持,及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工商、经委等部门的共同配合,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 “三不”就很难做到。而各地审计成果运用的不充分就会导致经济责任审计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久而久之,极易使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

5.离任、接任双方关系协调困难。涉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两个主要人物,一个要离任,一个要接任,因而他们对于离任审计结果也十分关心,有时意见会出现分歧,甚至双方意见相悖,关系极难协调。

6.审计界定、评价难。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要分清四个界限和两个责任,即前任与后任的责任界限、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的界限、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的界限、工作失误与故意违纪、损公肥私的界限,两个责任为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目前,上级审计机关尚没有这方面的操作规范,审计部门很难准确把握、顺利操作。

三、经济责任审计几点建议

1.用足用活和健全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操作规范。首先,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被审计单位拒绝、拖延及谎报财务会计资料应负的法律责任,审计机关要用足用活这些法律法规,对提供资料不完整、不真实的被审计单位坚决依法严惩;其次,国家审计署应争取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健全完善的经济责任审计法规体系;三者,上级审计机关要尽快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范,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予以确认,全国共同执行。

2.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议各地建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会议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协调与沟通,对经济责任审计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对审计结果予以真正利用。

3.加强自身建设。一是争取落实机构。要经常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汇报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问题,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为全面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争取各部门、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审计部门不应“守株待兔”,而要主动出击,多向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各部门、单位的支持和配合;三是建立高素质的审计队伍。各级审计机关要在组织广大审计人员认真学习审计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搞好财政、金融、证券、税收等相关知识的学习,造就一支既懂审计,又通经营管理的复合型审计队伍,从而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健康、快速、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家义,2011,“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在中国审计学会第三次理事上的讲话

[2] 陈波,2005,“经济责任审计的若干基本理论问题”,《审计研究》第5期

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篇(6)

一、 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先审后离”难以实行,审计成果利用严重滞后。

“先审后离”制度在全国来说普遍难以实行,针对这个问题各地不断探索创新审计方法,如黑龙江、江西、福建等省的一些地方针对“先离后审”的弊端,探索了对拟调任的领导干部实行“待审制”、“试用期制”以及“离岗考察”等方法。但是,现在绝大多数地区和单位还做不到“先审后离”。在一些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较多,但由于人已调离、提拔,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起不了应有的作用。特别是对党政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除了解其经济责任外,还应评价其任期内的工作业绩,为干部管理部门考核和使用提供依据,如果审计成果长期得不到很好的应用,对审计机关的权威性和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就会造成很大的影响,经济责任审计也就失去了其应有的作用和现实意义。

2、审计任务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

这个问题省、地、县三级审计机关反映都很强烈,地县更为突出。据对全国236个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占审计项目总量的比重逐年递增,2002年平均达到37%,有些已经达到60%至70%。据了解,甘肃省地县审计机关每年要调用一半的力量搞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的县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占到全年工作量的70%以上;省审计厅每年也要拿出三分之一的力量去完成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急、时间紧,审计人员少,审计质量就难以保证。特别是在政府换届和集中调整干部时这一矛盾表现得更为突出,有的地方为了完成数量上的任务,不得不采取突击应付的办法,审计的结果上升不到宏观的层面,审计评价、审计结果往往是组织上不满意,被审计对象也不满意,不能达到党委、政府的要求。

二、 相关对策

1、先审后离,广泛开展任中审计

针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监督滞后、审计结果难以有效运用以及审计任务相对集中等问题,今后应认真贯彻“先审后离”制度,积极推行任中审计。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开展任中审计后,可以科学确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审计哪些行业、部门(单位),审计哪些内容,审计哪些重点事先都可以做到心中有数,改变了离任审计被动、盲目的弊端。而且,按照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将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审计调查等与经济责任审计结合起来,避免了重复审计,实现了审计成果互用和资料共享节约了审计成本,提高了审计效率。

2、突出重点,进行定期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篇(7)

一、异地交叉经责审计的优点

(一)提高了审计的独立性

实施异地交叉审计,人生地疏,不同地域的审计人员无须碍于人情,怯于权势,从而能够有效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和人情关系的干扰,保障审计独立性。

(二)确保了审计的严肃性

执行异地交叉审计任务的人员,撇开地方保护主义的情境下充分激发审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严格按照审计要求如实汇报审计情况,规避了发现问题披露难的现象,保障审计严肃性。

(三)提升了审计的时效性

异地交叉审计需要审计人员异地开展工作,除却了日常繁琐事务的干扰,使得异地审计人员能够更集中精力,怀揣职业热情投入审计工作。同时,异地工作人员容易产生思乡情绪,从而更加努力加班加点查账审证,以争取早日完成工作任务,这能缩短审计时间,加快审计进度,保障审计时效性。

二、异地交叉经责审计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审计风险高

审计组需在上级统一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审计工作,因对被审计单位的情况不熟悉,容易产生被审计单位存在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而未被发现的风险,即使发现了重大的违纪问题线索也由于身处异地、时间有限而无法对重大线索查清查实,审计风险较高。

(二)审计取证难

被审计单位人员对审计人员调查的事项因涉及到自身利益或担心审计查出问题后受到问责,往往会有阻挠推诿审计工作或尽可能拖延提供资料的时间等现象,因审计人员往往依赖于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了解情况,审计人员取证难度加大。

(三)经济成本较高

审计人员在异地审计需要支付食宿费、差旅费等一系列费用。按照国家现行规定的标准计算,误餐费每人每天100元,住宿费每人每天450元。假设审计项目中审计成员5人,审计现场实施时间60天,所需经费16.5万元,再加上审计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等支出,一个项目完成下来所需支付的费用较高。

三、完善异地交叉经责审计的措施

(一)完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机制,保障项目的有效开展

各级审计部门在拟定项目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到异地交叉审计经济成本较高、审计取证难、审计风险高的特点,确定合理、科学的年度异地交叉审计的项目和数量。如,在项目立项的过程中,针对问题突出、执法难度大、当地审计机关审计独立性难以保证的项目,应采取异地交叉同步审计,以提高审计的质量和效率。

(二)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提高异地审计的针对性

在审前准备阶段,审计人员要进行严谨细致的审前调查,通读所在地政府及其上级部门制定的法规制度,打破惯有的思维定式,跳出审计人员熟悉本地法规制度的路径依赖,结合当地的工作实际,找准审计的准确切入点;根据统一的工作方案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审计重点、审计力量和审计期限。在实施阶段,查找问题时需跟被审计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尽量在审计现场完成所有审计事项,在审计事项上列明问题的定性、具体的事实描述和违反的法律法规,同时反复复核审计证据,确保证据充足、资料齐全,避免出现现场撤点后因取证深度不够需补充审计证据的情况,进而影响审计进度。在报告阶段,应及时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归类,在撰写初稿的过程中及时与授权审计机关进行沟通,听从上级机关的业务指导。

(三)逐步克服异地交叉审计缺陷,提高审计效果性

在异地交叉审计过程中,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有形的工作压力和无形的精神压力都将对审计人员和审计结果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应完善系列配套措施,悉心关爱审计人员,充分考虑审计人员的出差承受压力。此外,由于异地审计,人生地疏,审计人员更要注重做好审计保密工作。近年来,我国审计工作已逐渐走上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轨道,带动审计事业获得了突破性发展。其中,异地交叉经责审计的开展功不可没,不仅有利于将领导问责制落到实处,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规范用权和推动尽责的本质作用,亦有益于保障审计监督权独立行使的实现。因此,审计部门及工作人员应对异地经责审计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为切实维护我国财经法纪,促进廉政建设贡献力量。

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篇(8)

2.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尚未全部建立,监督合力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有的地方、单位部门间协调配合不力,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性不强,审计结果运用不充分。纪检、组织及审计监督的合力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3.现有审计队伍现状和人员素质、水平不能完全适应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需要。部分部门和单位没有建立专职的经济责任审计队伍,专业审计人员少、审计任务重的矛盾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有的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责任及风险意识不强,存在“怕得罪人”和“走形式”的思想意识,不能胜任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需要。

4.审计广度、深度不够,审计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是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还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经济责任审计准则及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审计程序和审计管理制度执行不力;该审的单位和部门没有审到位,该查清的问题没有查深查透,有的甚至对查出的问题隐瞒不报;经济责任落实不够,审计评价、定性不准确甚至自相矛盾;经济责任审计单一等。

5.审计重点不突出,审计风险大。主要是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过多侧重于“查错纠弊”,缺乏从宏观角度对查出问题进行深入和综合分析;对重大违法违纪、经济案件和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的重大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审计查处力度不够。对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发生的各种审计风险预计不足、控制不力,风险较大。

二、解决深化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对策

1.进一步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为干部监督管理服务的职能作用。开展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健全企业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体制,促进廉洁自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创建和谐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两办”规定,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管理和经济责任审计防范机制,切实将“先审计,后离任”的干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防止“审任脱节”。

2.建立和完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协调机制,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由于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受托审计的性质以及审计项目本身的综合性和复杂性,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解决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分别成立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建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参加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以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发挥整体合力。凡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审计方案、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重要问题、审计报告等都应通过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和通过。要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真正运用到领导干部监督、考核、调整、任用等领域,加快审计成果的转化,督促审计决定、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扩大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篇(9)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受托责任审计,其主要是受到委托人的委托而对委托人所承担的义务,它包括按委托人的规定要求经营管理经济资源的责任和按特定要求向委托人报告其资源财产经营管理过程及其结果的两方面责任。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是对特定职务的人员在运用财政资金和受托进行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所从事的各种经济事项的一种管理责任,主要包括了对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国家事业组织,以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的审计。从审计范围可以看出,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干部进行监督的一种审计制度,是党和国家赋予审计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审计责任工作。它对推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公共预算管理都有者积极的作用。

1.2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具有政府公权力的作用,通过审计来调节和规范各权力主体的作用,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充当国家机器的调节和制衡的作用,具体来说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一是制约经济权力。这也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最基本最直接的作用,它通过审计规范来达到对受托者资财管理权进行有效控制,进而提高其规范使用的作用。二是优化政权职能。经济责任审计是受托责任内容的计量者、通过审计,帮助委托者与特定受托者之间建立互信关系,促使政权机构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能得到优化,资源利用优化也成为可能。三是教育警示作用。这是审计主体对特定受托者审计结论所起的作用,通过对党内和政府官员的升迁和奖惩,来达到优化领导干部价值和职能的作用,进而成为打造百官廉政、勤政、高效氛围的催化剂。

2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2.1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上存在偏差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基于人于事的双重审计工作,不但需要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客观的评价,而且需要对单位的人进行监督评价,其审计的广度和深度都高于其他的一般审计工作,责任和任务也更为重大,但目前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还存在一定的认识上偏差,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顾虑重重,特别是对涉及一些领导干部升迁和考核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于存在和领导利益挂钩,因此审计人员怕得罪人,存在畏难情绪。二是部分领导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认识不足,支持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对审计日常工作过问的少,对审计人员关心不够,导致责任审计开展的保障不足,审计人员的动力不足,影响到其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进而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流于形式。甚至在一些地区或部门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牵涉到领导个人的利益,在实施中常遇到阻力,或对揭露自己经济问题的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三是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针对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展的,部分部门特别是基层的财务部分由于专业财务人员缺乏,会计基础薄弱,管理混乱,内部控制风险较高,给经济审计工作带来一定的风险。

2.2审计工作手段相对有限,经济责任审计的难度增加

一是被审资料可信度较难确定。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主要通过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及相关资料、文件进行查证,而这些资料的可信度较难确定,对有些违规行为,审计人员通过常规的审计程序很难发现。二是审计职能和手段有限。审计工作不具有纪检、政法部门的职能和手段,对有些事项无法进一步的核实,如我们在对某个单位的审计过程中,需对一笔银行存款进行核实,在这过程中遭到了银行的拒绝等。由于这些原因的存在,可能导致对领导人应承担的责任或取得的成绩评价不恰当,与客观事实有较大的出入,形成审计风险,有时可能会出现审计时没有发现有经济问题,而日后被审计的领导人员涉嫌经济犯罪的情况,导致审计行为被动。三是审计环境欠佳,对确保审计质量有潜在风险。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是一个新的门类,与之适应的一系列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南尚未形成,导致审计人员的工作程序有一定的差异性。相关单位、部门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审计的认识有一定的局限性,片面认为审计是对某人、某单位过不去,造成了对审计部门和人员的不理解,社会关系紧张。由于社会环境的复杂,人脉关系的存在,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往往认为自己所做的事情都是对的,却不知自己在处理的事项中个别地方存在着不足,于是舆论四起,多方压力造成了对审计人员的心理压力,在这种压力面前大多数审计人员能正确面对,免受干扰,但极个别人员可能怕得罪人而放松自我约束。

2.3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结合不足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审计法人、评价自然人”的活动,它的着眼点是人,由事及人,单位或部门的财务收支,只是作为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桥梁和中介。因此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除按照财务收支的有关内容及规定程序操作外,还必须将财务收支的结果进行提炼和升华。要把审计中发现的有关内容和问题落实到领导干部个人头上,也就是李金华审计长所说的:“经济责任审计是财务收支结果的人格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围绕“经济责任”这条主线开展的,财务收支审计是以“资金活动”为着眼点的,经济责任涵盖财务收支,因而二者不能等同。目前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各项经济指标还处于摸索阶段,只陷于对单位的收支审计,而对领导干部的宏观经济目标、决策、管理等内容涉及较少。有限的审计资源难以应付工作量日渐增大的经济责任审计,“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政策难以落实,审计工作思路和具体的审计技术方法面临新挑战。

3对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的对策思考

3.1提高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手段,可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国家经济工作的更加健康,因此,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义重大。首先,需要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独立性,要将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之间进行隔离,选择异地交流审计或委托外部中介机构进行审计,以提高审计工作的实效,防止出现审计人员“顶的住站不住、站的住顶不住”的尴尬局面,防止经济责任审计过于形式化,失去其监督的效应。其次,要加强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培育他们服务大局的意识,同时建立领导干部预防体系,防 止公共权力边界无限扩张,影响和制约了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开展。再次,要加强单位和部门的审计人员和会计人员队伍建设,加强业务轮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对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较差的,要限期进行整改,以不断提高单位会计规范化水平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而提高单位会计工作的质量。

3.2优化审计环境,确保审计质量

首先,要加强宣传力度,优化审计社会环境。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宣传力度,协调审计和各单位、部门的关系,使社会公众理性的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是为了明确经济责任,规范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以最大限度地赢得被审计单位的积极配合和社会公众的理解支持,为经济责任审计创造一个更加宽松的社会环境。其次,要制定一个比较完整的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范体系。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一套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细则、操作指南,把有关政策、法规集合成册,便于广大审计人员学习、运用,使审计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地进行,不断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再次,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审计人员是审计环境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素质的审计人员是经济责任审计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所以,审计人员除了具备会计、金融、税务、管理、法律等多方面知识外,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自我修养,并要主动学习,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精通审计技巧和方法,增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严守纪律,谨慎操作,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

3.3健全审计承诺制度,明确各方责任

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应建立多向承诺制度,正确区分会计责任、经济责任、审计责任。被审单位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会计数据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被审计领导对任期经济事项所应承担的责任,不论审计是否涉及或者审计是否查处问题;审计部门要保证按照《审计法》和相关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对所发表的审计意见负责。多向承诺制度的优点是:一方面可以规范审计程序,另一方面起到了警告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供真实的资料,增加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信度,以达到降低审计风险的目的。同时,为了缓解审计力量不足的局面,可将资金量小的事业单位由内部审计承担,将资金量大的事业单位及企业由社会审计组织承担。审计部门由以前的独立承担任务,转为对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组织进行监督的功能。这样既缓解了审计时间紧、人员不足的矛盾,也有利于审计部门搞好责任范围内的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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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简志伟.经济责任审计怎样划分责任[J].广州审计通讯,2009(3).

[3]孙国明.当前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审计理论与实践,2010(2).

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篇(10)

中图分类号:F23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1-0095-02

经济责任审计是适应中国政治,经济发展和干部监督管理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审计机关通过对党政领导干部或经济责任审计是党和政府,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其任期经济责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进而实行的一种监督管理制度。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及其特征

1.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机关通过对党政领导干部或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所在地区、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相关经济活动的审计,来监督、评价和鉴证党政领导干部或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行为。

2.经济责任审计的特征。(1)经济责任审计师审计监督与干部监督管理的结合;(2)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是对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3)经济责任审计师审计机关与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共同工作;(4)审计评价和责任追究侧重于领导干部本人。

二、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当前中国的经济责任审计缺乏相对完整的法律体系,使审计人员在审计的过程中缺乏一定的依据。在目前在经济责任审计中,主要依据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暂行规定。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都是从几个大的方面做了规定,没有评价的量化指标和综合标准,审计评价缺乏充足依据。在审计实务中,不少审计人员仍套用会计报表审计的模式,使审计内容过多地注重会计事项的处理和会计报表的反映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要求,所采用的审计方法、程序也大都沿用会计报表审计的方法程序。而忽略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真实性、完整性与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和业绩审查,不完和符合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

2.先离任后审计,影响审计成效。尽管两办暂行规定和相应制定的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了“先审后离”原则,但实际操作中,由于干部人事工作有其特殊规律,审计机关的力量又有限,造成绝大多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是“先离后审、先升后审”,或者是“边离边审”,使审计评价结果往往与领导干部的任免脱节,存在着不足:一是不能直接对干部任用产生影响。实行先离后审虽然也能为组织部门考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方面提供依据,起到鉴证作用,但领导干部已经离任,或者已到了新的岗位,审计后一般无法对领导干部任用产生直接影响,从而影响审计成效。二是给审计工作带来一定难度。有的已离任领导干部对审计重视不够,觉得审计情况如何并不影响自己的调动和升迁,提供述职材料不及时,所述内容也不符合审计要求,因此,审计人员在收集资料、查处问题定性和经济责任区分上会遇到很多麻烦,直接影响审计判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人员的积极性。通过审计,虽然明确了领导干部任期内赋有的经济责任,分清了是非,但落实审计结果的责任要由继任者承担,实际执行中,继任者往往推诿,不愿承担纠错改错或接受处理处罚的责任,致使许多应该处理的问题,都最终无法处理处罚,削弱了审计监督的效果。

3.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还不够明确。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机关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鉴证和评价。但并不能理解为是对领导干部全部经济责任的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也不是对领导干部的全部业绩的评价和鉴定。经济责任审计具有局限性,审计结果只能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参考依据,这一点是非常明晰的。但有的审计机关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问题还存在着模糊认识,出现了两种倾向:一种是过于强调审计结果的局限性,对审计内容不做深入细致的研究。审计过程中只偏重于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责任,对一些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缺乏监督力度,审计风险很大。另一种是对审计结果的局限性认识不充分,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面面俱到地去评价,对一些没有查深、查实的问题盲目定论。有的干部管理部门把经济责任审计定位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全面考核,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理解为是对领导干部的全部经济责任的评价,认为领导干部经过审计后没有发现经济问题就意味着“清正廉洁”,在对领导干部调任、免职、辞职、退休等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时不是客观地分析运用审计结果,而是将审计结果的运用简单化、绝对化。

4.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中国经济责任审计与传统的审计相比发展较慢,相关的审计人员大都素质较低。目前存在以下状况:多数审计人员为财务人员,熟悉会计专业知识,或熟知一两项其他业务,而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各类业务部门,知识结构的不全面制约了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客体评价的全面和准确。个别审计人员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不高,畏惧权贵,有的得过且过,应付了事等。经济责任审计的高要求、高难度与审计人员素质要求方面存在很大差距。审计结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计资料的占有和对宏观经济形势下领导干部行为的判断。这就要求审计人员要具备多方面的知识,而我们相当审计人员的素质还达不到这个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文化知识、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偏低,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多,缺乏必要的审计专业知识和技巧,但需要审计的项目众多,往往在审计委托书下达后才临时组建审计小组,很难保证审计人员的质量。

三、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的对策

1.不断加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相关部门要不断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有关经济责任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时应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原则,领域、对象、重点、程序及方法,使之与现行审计准则相适应。完善法律体系,加强规范审计执法行为的立法,消除审计法与其他法律法规之间的矛盾和抵触,明确审计监督应有的处置权。特别要严肃追究妨碍审计机关执行监督检查权、经济处理权,行政处分权,提请司法权等行为,保证审计监督的独立性,维护财经法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坚持先离任后审计原则,保证审计质量。经济责任审计只有在保证审计质量,结果具有可靠性时,才能够对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做出正确的评价,并决定对领导干部的任用。所以在审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的审计程序,领导干部站在离任之前必须接受经济责任审计,未经审计不得解除其经济责任,不得新任职务。另外,在贯彻“先离任后审计”原则的同时,也应当体现经济责任审计中的监督原则,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也要接受审计监督,对企业领导由离任时一次性审计转向预防性、控制性和总结性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审计监督。以真正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作用。

3.正确认识与对待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人员应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经济责任审计是监督、评价党政领导干部或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行为。不能理解为对领导干部全部经济责任的审计,也不能将经济责任审计与传统的对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混淆,其更侧重于对人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师对领导干部自身履行职责的监督和考察,也是领导干部经济行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一种形式。有关领导应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正确运用审计结果,防止对审计结果理解的局限性,并在一定的范围内公布审计结果,把审计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使政府和有关部门了解审计情况,掌握有关信息,促进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对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和纠正,不断改善宏观管理,正确、合理的运用好审计结果。

4.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提高审计水平。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涉及知识面较广,过程较为复杂的审计,这决定了经济责任审计人员需要更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实践证明,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的前提是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强对审计人员自身执政能力的培养。各级单位部门要选派那些经验丰富,具备相应的技术资格和业务能力的审计人员充实审计队伍,还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与培训,使审计人员形成一种基本的职业意识,这种职业意识应随着经济责任审计的职业化规范的健全而逐步强化,将审计人员从行为的强化延伸到思想意识上的强化,保证审计的独立性。只有这样才能在审计过程中严肃认真、善于思考问题和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反映事情的本来面目,绝不避重就轻和夸大事实。

总之,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自身履行职责的监督和考察,也是领导干部经济行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一种形式。当前,各级领导干部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引导作用,把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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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篇(11)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2)48-0094-02

1经济责任审计的概述

1.1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受托责任审计,其主要是受到委托人的委托而对委托人所承担的义务,它包括按委托人的规定要求经营管理经济资源的责任和按特定要求向委托人报告其资源财产经营管理过程及其结果的两方面责任。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是对特定职务的人员在运用财政资金和受托进行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所从事的各种经济事项的一种管理责任,主要包括了对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国家事业组织,以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的审计。从审计范围可以看出,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干部进行监督的一种审计制度,是党和国家赋予审计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审计责任工作。它对推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公共预算管理都有者积极的作用。

1.2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具有政府公权力的作用,通过审计来调节和规范各权力主体的作用,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充当国家机器的调节和制衡的作用,具体来说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一是制约经济权力。这也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最基本最直接的作用,它通过审计规范来达到对受托者资财管理权进行有效控制,进而提高其规范使用的作用。二是优化政权职能。经济责任审计是受托责任内容的计量者、通过审计,帮助委托者与特定受托者之间建立互信关系,促使政权机构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能得到优化,资源利用优化也成为可能。三是教育警示作用。这是审计主体对特定受托者审计结论所起的作用,通过对党内和政府官员的升迁和奖惩,来达到优化领导干部价值和职能的作用,进而成为打造百官廉政、勤政、高效氛围的催化剂。

2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2.1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上存在偏差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基于人于事的双重审计工作,不但需要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客观的评价,而且需要对单位的人进行监督评价,其审计的广度和深度都高于其他的一般审计工作,责任和任务也更为重大,但目前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还存在一定的认识上偏差,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顾虑重重,特别是对涉及一些领导干部升迁和考核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于存在和领导利益挂钩,因此审计人员怕得罪人,存在畏难情绪。二是部分领导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认识不足,支持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对审计日常工作过问的少,对审计人员关心不够,导致责任审计开展的保障不足,审计人员的动力不足,影响到其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进而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流于形式。甚至在一些地区或部门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牵涉到领导个人的利益,在实施中常遇到阻力,或对揭露自己经济问题的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三是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针对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展的,部分部门特别是基层的财务部分由于专业财务人员缺乏,会计基础薄弱,管理混乱,内部控制风险较高,给经济审计工作带来一定的风险。

2.2审计工作手段相对有限,经济责任审计的难度增加

一是被审资料可信度较难确定。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主要通过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及相关资料、文件进行查证,而这些资料的可信度较难确定,对有些违规行为,审计人员通过常规的审计程序很难发现。二是审计职能和手段有限。审计工作不具有纪检、政法部门的职能和手段,对有些事项无法进一步的核实,如我们在对某个单位的审计过程中,需对一笔银行存款进行核实,在这过程中遭到了银行的拒绝等。由于这些原因的存在,可能导致对领导人应承担的责任或取得的成绩评价不恰当,与客观事实有较大的出入,形成审计风险,有时可能会出现审计时没有发现有经济问题,而日后被审计的领导人员涉嫌经济犯罪的情况,导致审计行为被动。三是审计环境欠佳,对确保审计质量有潜在风险。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是一个新的门类,与之适应的一系列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南尚未形成,导致审计人员的工作程序有一定的差异性。相关单位、部门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审计的认识有一定的局限性,片面认为审计是对某人、某单位过不去,造成了对审计部门和人员的不理解,社会关系紧张。由于社会环境的复杂,人脉关系的存在,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往往认为自己所做的事情都是对的,却不知自己在处理的事项中个别地方存在着不足,于是舆论四起,多方压力造成了对审计人员的心理压力,在这种压力面前大多数审计人员能正确面对,免受干扰,但极个别人员可能怕得罪人而放松自我约束。

2.3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结合不足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审计法人、评价自然人”的活动,它的着眼点是人,由事及人,单位或部门的财务收支,只是作为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桥梁和中介。因此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除按照财务收支的有关内容及规定程序操作外,还必须将财务收支的结果进行提炼和升华。要把审计中发现的有关内容和问题落实到领导干部个人头上,也就是李金华审计长所说的:“经济责任审计是财务收支结果的人格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围绕“经济责任”这条主线开展的,财务收支审计是以“资金活动”为着眼点的,经济责任涵盖财务收支,因而二者不能等同。目前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各项经济指标还处于摸索阶段,只陷于对单位的收支审计,而对领导干部的宏观经济目标、决策、管理等内容涉及较少。有限的审计资源难以应付工作量日渐增大的经济责任审计,“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政策难以落实,审计工作思路和具体的审计技术方法面临新挑战。

3对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的对策思考

3.1提高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手段,可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国家经济工作的更加健康,因此,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义重大。首先,需要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独立性,要将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之间进行隔离,选择异地交流审计或委托外部中介机构进行审计,以提高审计工作的实效,防止出现审计人员“顶的住站不住、站的住顶不住”的尴尬局面,防止经济责任审计过于形式化,失去其监督的效应。其次,要加强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培育他们服务大局的意识,同时建立领导干部预防体系,防止公共权力边界无限扩张,影响和制约了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开展。再次,要加强单位和部门的审计人员和会计人员队伍建设,加强业务轮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对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较差的,要限期进行整改,以不断提高单位会计规范化水平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而提高单位会计工作的质量。

3.2优化审计环境,确保审计质量

首先,要加强宣传力度,优化审计社会环境。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宣传力度,协调审计和各单位、部门的关系,使社会公众理性的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是为了明确经济责任,规范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以最大限度地赢得被审计单位的积极配合和社会公众的理解支持,为经济责任审计创造一个更加宽松的社会环境。其次,要制定一个比较完整的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范体系。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一套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细则、操作指南,把有关政策、法规集合成册,便于广大审计人员学习、运用,使审计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地进行,不断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再次,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审计人员是审计环境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素质的审计人员是经济责任审计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所以,审计人员除了具备会计、金融、税务、管理、法律等多方面知识外,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自我修养,并要主动学习,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精通审计技巧和方法,增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严守纪律,谨慎操作,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

3.3健全审计承诺制度,明确各方责任

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应建立多向承诺制度,正确区分会计责任、经济责任、审计责任。被审单位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会计数据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被审计领导对任期经济事项所应承担的责任,不论审计是否涉及或者审计是否查处问题;审计部门要保证按照《审计法》和相关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对所发表的审计意见负责。多向承诺制度的优点是:一方面可以规范审计程序,另一方面起到了警告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供真实的资料,增加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信度,以达到降低审计风险的目的。同时,为了缓解审计力量不足的局面,可将资金量小的事业单位由内部审计承担,将资金量大的事业单位及企业由社会审计组织承担。审计部门由以前的独立承担任务,转为对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组织进行监督的功能。这样既缓解了审计时间紧、人员不足的矛盾,也有利于审计部门搞好责任范围内的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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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简志伟.经济责任审计怎样划分责任[J].广州审计通讯,2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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