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发表云网!为您提供杂志订阅、期刊投稿咨询服务!

廉政建设实践大全11篇

时间:2023-06-14 16:45:04

廉政建设实践

廉政建设实践篇(1)

“反腐倡廉建设,是广大干部群众始终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1]公安民警作为保卫国家安全和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武装力量,在新形势下,践行“三严三实”,推进廉政建设,是铸造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的题中之义和重要任务。

一、践行“三严三实”是公安廉政建设的新利器

“三严三实”是在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作风建设问题上提出的新要求和新准则。“三严三实”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践行“三严三实”有助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人民警察是我国的行政司法力量,是廉政建设的主体之一。建设廉洁公安,是人民警察性质和职能的必然要求。《人民警察法》总则第三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2]可见,廉洁是人民警察的法定义务和职业精神,公安廉政建设,其根本要求之一就在于要人民警察做到廉洁。事实上,“三严三实”与公安廉政在内容和逻辑上具有高度的内在关联性,内在地包含了公安廉政建设的基本价值,是展示廉政公安的根本内涵的一种新的概括和警示。同时,廉政本身就要求从政者做到“严”(如纪律严明)和“实”(如实事求是)。因此,应把“三严三实”融入公安廉政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之中,根据“三严三实”的要求来加强廉政建设。践行“三严三实”成为指导和开展公安廉政建设的新利器。

为了进一步推动公安廉政建设,铸造廉洁警队,亟待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尤其是公安队伍中的党员领导干部,正所谓“身正为范,上行下效”。“三严三实”在公安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表现和具体要求在于:严以修身,要求公安民警坚持忠诚于党的政治立场和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警察职业道德,培育富有正能量的思想观念和人格品质。严以用权,公安民警是国家权力的体现,手握行政权司法权,必须树立用权为民、廉洁用权的权力观,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官用权要有担当。首先是在政治上要有担当。公安民警特别是民警队伍中的党员干部,面对重大政治考验,必须旗帜鲜明,绝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模棱两可、含含糊糊;其次是在履职尽责上要有担当。要对组织负责、对单位负责、对民警负责,在其位谋其政。”[3]严以律己,这要求公安民警能慎独,自尊自爱,筑牢为人为政的底线。谋事要实,就是公安民警要善于从实际出发,遵循公安廉政建设的客观规律,提高廉政建设的有效性,促进公安事业的全面发展。创业要实,这要求公安民警要为国家和人民的安全办实事、做好事,勇于担当职责,切实履行职能。做人要实,就是公安民警做对党忠诚的老实人,做为民服务的老实人。总之,公安民警践行“三严三实”,正是廉洁的真实体现,正是廉政建设的现实需要。在“三严三实”的指导下,推动公安廉政建设,主要从机制、教育和监督上做到“严”和“实”。

二、从机制上严管和落实来推动公安廉政建设

公安廉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作,必须从构建一个全面有效的反腐倡廉机制,推动公安廉政建设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公安廉政建设“要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明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健全‘重典惩处不敢腐、制度约束不能腐、坚定信念不想腐’的反腐倡廉机制、执法办案监督工作机制等”。[4]事实上,只有建立和实施一系列工作机制才能确保廉政建设的主体、目标、方式及运行过程的有序性和有效性。

具体来说,公安廉政建设机制是公安机关为了塑造廉洁警队而将这一系统工作中的各种资源和要素进行有序高效配置和协调运作的原理、方式及过程。公安廉政建设是当前我国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机制主要包括学习教育机制、宣传示范机制、组织保障机制、监督制约机制。第一,建立学习教育机制就是制定和实施公安民警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党风廉政及反腐败斗争教育的工作规划。第二,建立宣传示范机制就是制定和实施具有渗透性和广泛性的廉政文化传播的工作规划,是学习教育机制的延伸和拓展。第三,建立组织保障机制就是将责任主体和配套条件有机结合,保证公安廉政建设获得制度资源、人力资源、财政资源、文化资源等资源的有效投入从而使其它各项机制得以有序运作。第四,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就是制定和实施全程化和公开化的责任制,明确和细化党政“一把手”在廉政建设中的职责以及广大民警的权利和义务。最后,还应探索和建立社会治理机制,这一机制是把群众路线、国家治理与廉政建设的基本原理相结合的运作模式,突出公民社会和公民参与对于建设廉洁政府和推进国家治理的重要作用。“通过大力培育公民社会成长,促进政府执政行为外部约束力量的壮大,进而构建一套国家与社会合作共治的廉政治理社会机制,才是发展中国家的‘治本’之道。”[5]公安机关参与建立社会治理机制,是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推动廉政建设的必然选择。总之,从机制上严管和落实是公安廉政建设的关键。

三、从教育上严抓和落实来推动公安廉政建设

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对人的思想改造和行为塑造的作用向来是我党的特长和优势,开展公安思想政治教育是提升公安队伍思想政治素质的基本途径。

对此,公安廉政教育成为公安廉政建设的必然选择和重要任务,着力于从思想价值观念上引导公安民警自觉接受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从而提升廉洁从政意识。而且,“由于公安机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无异于在公安机关内部开展一场对自己权力和欲望的‘自我革命’,因此,公安机关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的构建必须取得领导的同意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支持”。[6]据此,廉政教育的重要目的还在于引导公安民警形成对廉洁从政的接受和认同以及防范廉政风险的共识和支持。具体来说,第一,从公安实际出发。公安机关应分析和研究人民警察在开展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典型事件和廉政风险,把握整体和突出重点,尤其是自由裁量权的“严”和“实”以及每个权力岗位风险点。第二,从教育需要切入。“思想政治教育是人的主体性的社会实践,思想政治教育受控于需要,需要对思想政治教育产生实际的、直接的、内在的影响。从这个维度来看,思想政治教育过程是一个满足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需要的过程。”[7]这意味着要坚持以人为本,有针对性的满足公安民警在廉政教育上的实际需要,着力于帮助其解决如何廉洁从政、如何防范风险的现实问题,这是提升廉政教育实效性、使之做到“严”和“实”的重要基础。第三,从专题教育着手。公安机关应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专题教育,结合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廉政风险,使之了解掌握廉洁从政和反腐倡廉的原则和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职业规范,在公安工作中展现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为建设廉政公安打下思想政治基础。第四,从多种方式深入。公安廉政教育应综合运用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集中教育和自我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相补充的方式方法,使教育活动常态化和生活化,在日常的权力运行过程中融入“严”和“实”的元素和内涵,促进公安民警深入学习领会“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精神和内容。因此,从教育上严抓和落实是公安廉政建设的基础。

四、从监督上严控和落实来推动公安廉政建设

监督是反腐倡廉的一把利器,是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法宝。在建立机制和开展教育的基础上,加强监督是铸造廉政公安的有力保障。

监督的实质就在于对公安民警的权力运用形成有效的制约和调控作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使权力用之以“严”和职能行之以“实”,使之做到纪律严明,真抓实干。具体来说,第一,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广大民警为主体为监督对象。廉政建设需要对广大公安民警尤其是加强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第二,以传统模式为基础、网络技术为支撑为监督形式。这要求公安机关实施常规的监督制约机制的同时,积极运用新技术手段化解廉政风险。“要在实施权力运行制约机制中,注重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支撑,对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进行科学分解和合理配置,形成‘硬约束’。”[8]第三,以法制纪律为硬件、以廉政文化为软件为监督力量。公安机关应在加强依法行政和纪律管理的同时大力发展廉政文化,以“三严三实”为主题、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来建设公安廉政文化,积极开展廉政文化的教育活动、竞赛活动、体验活动等,从文化层面对警察权形成“软约束”。因此,从监督上严控和落实是公安廉政建设的保障。

总之,正如《中国公安廉政宣言》中的一句宣誓词:从警一日,清廉终身。这是公安廉政建设的目标和价值的集中体现。在依法治国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下,以“三严三实”为新利器和“机制+教育+监督”为主渠道,将有助于进一步推进公安廉政建设,铸造廉洁警队。

[注释]

[1]中共中央宣传部.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169.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3:3.

[3]董生.自觉做“三严三实”的践行者[N].人民公安报,2015-5-24.

[4]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推动公安工作发展[N].人民公安报,2015-5-22.

[5]倪星,肖滨.中国廉政制度创新研究[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12:120.

廉政建设实践篇(2)

中图分类号:D2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12)03-0031-03

廉政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其以崇尚廉洁执政、鄙弃贪腐私利为价值取向,融价值理念、行为规范和社会道德风尚为一体,反映了一种人们对廉洁政治和廉洁社会的总体认识、基本理念和精神追求的文化。我们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廉政文化建设,中央曾多次强调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因此,如何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也成为当前探讨的热点问题。笔者认为廉政文化建设应从如下三个实践维度实施。

一、廉政文化建设的个体

实践维度――自省自律廉政文化主要依赖于人的自觉与自愿,其发挥的力量往往是润物细无声。廉政文化不同于常见的社会文化,其更多的是作为一种文化体系、一种廉政理念存在上层建筑之中。它独特的作用和力量在于从不知不觉中的感悟直至烙上印记,使人们自觉遵循一定的文化印记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同时,制度也确保了这种行为的可持续化。因此,廉政精神的培育和制度建设的同步推进是建设廉政文化必不可少的条件。但从根本上来说,廉政文化是一种蕴含在社会意识深层中的价值理念。尽管廉政意识的培育和传播在一定程度上有赖于制度的建设,但若要廉政文化真正内化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之中,只有当让大多数人都具备自觉的廉政意识和理念后,这目标才有可能实现。[1]如果多数人缺乏自觉的廉政意识,再完善的反腐倡廉制度也难以形成廉洁公正的政治文化。而要培育出廉政的精神和意识,自省自律的道德修养和践履是不可缺少的途径。

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主流文化自古十分看重自省自律的德行修养方法。他们提出人性本善的思想,一切美德善行都由人的善良天性引发而来。但是这种引发不是自发的,而必须是自觉的,强调把内在的品性自觉地外化于生活实践当中,达到知行合一的境界。“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朱子语类》卷十四)个体自觉是廉政文化建设的治本之策,因此强调主体在完善自身过程中的主体能动作用在廉政文化的建设尤为重要。古人崇尚“慎独”,自省自律在个体的自觉基础上,借助于践履将规范逐步内化为主体自觉的德性。领导干部比一般的人更需要经常性的自觉的内省,以便不断地修正自己前进的方向。

廉政,作为国家公务员的基本从政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在传统的道德中心主义的感召下,曾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内化为人们心中的一种至上品质和崇高理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社会由传统向现代的全面转型、经济和政治的分离、经济利益和价值观念的多元化发展,德治传统在人们心灵中演绎的完美信念遭受着来势汹涌的泛经济主义洪流的巨大冲击。一方面,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在物质上为廉政文化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又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市场经济对人的道德和行为的破坏性作用,但是出于一己私利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人仍然有所存在。在当前,只有当廉政文化以切实可行的方式“浸润”、“熏陶”人们的个体实践,廉政文化建设才不致落入空谈的窠臼。廉政文化建设应促使公职人员和其他社会成员增强对是非、善恶与美丑的辨析评价能力,从而令其更加自觉地认同廉洁从政的价值理念。大力宣传倡导廉政文化,将廉政理念内化于从政实践,促使党员领导干部更加自觉地执政为民、廉洁奉公,便能使其从思想上行动上抵制腐败侵袭。在廉政文化的建设中,必须常抓常新,方能持续见效。在紧密地结合反腐斗争的实际,确保廉政文化建设活动高质量、高水平地组织落实的基础上,还应注重“自省”式的理论探索和经验总结,从而促进长效工作机制的形成。

二、日常生活――廉政文化

建设的群体实践维度日常生活包括维持个体生存和再生产的日常消费活动、日常交往活动和日常观念活动,是以家庭、天然共同体等直接环境为基本寓所的一个概念,它的思维和实践都充满了重复性,是凭借着传统、习惯、经验、血缘以及天然情感等文化因素维持自在的类本质对象化的领域。日常生活是人生的基本内容,是文化的根基和归宿,也是廉政文化鲜活的来源。人们也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履行。鱼离水则亡,离开生活实践的廉政文化,就犹如岸上之鱼,怎可久存?即使幸得苟延,也必将成为一种伪善,难逃枯竭衰亡的宿命。因此,廉政文化不可脱离于现实生活,独立于人际交往,它展现了丰富的人性内容,也是真正具有人文意味的生活文化。与以往政治伦理相区别,在与日常生活紧密相连的基础上,当今该如何创建适应这种充满现代意识的日常生活的思想体系?无疑需要加强全民族的文化和道德教育,强化政治社会化功能,普及法制观念,形成廉政文化。

以政治和意识形态的特殊标准要求个人的现象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社会日常生活领域中存在了相当长一段时期。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政治权力渗透到日常生活、私人领域等诸多方面,成为人们生活的主旋律,国家几乎与社会概念等同。当时,政治性国家伦理规范被人为生硬地推行,甚至成为社会的普遍伦理要求,对道德具有层次性特征和我国社会发展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漠而不见或者避而不谈,而在最终造成了严重恶果。当前经济成分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促成公民社会的悄然萌芽,私人领域、民间生活也越来越独立于国家行政干预外并迅速扩展。与此同时,伴随着国家行政权力色彩从人们日常私人领域中的退却,国家与社会的分离,单纯依靠国家政治伦理来指导人们生活的方式渐已不复存在。过去人们曾附庸于政治生活而存在,然而人民当家做主,个人的经济生活、职业生活、家居休闲娱乐生活、社会公共生活等越具独立性是在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社会不可忽视的特征。同时,日常生活的个体性、私人性、民间性、公共性等特点也因现代生活的日常性而日益凸现,要建设廉政文化必须考虑以上因素,尊重人们生活的权利,满足生活要求的个性化。

廉政在本质上是人的一种健康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意味着――不论法律、制度、道德是否完善,社会风气是否纯朴,社会习俗是否良好,以及困难和压力是否难以预测,人们总是能够做出合乎公正原则的选择。历史和现实中的腐败现象,绝大部分都不是由于对法律、制度、道德等的无知而产生的,有所谓的明知故犯,也有所谓的身不由己,以及所谓的心存侥幸、放松警惕等,实际上都是选择了错误的生活方式的后果。毫无疑问,完善的法律、制度、道德可以帮助人们做出正确选择,但并不能保证人们总是做出正确选择。如20世纪70年代香港政府开展“廉政风暴”,除了惩治腐败行为外,还注重开展“价值革命”,提高公众对腐败危害性等的认识,增强对政府的信任和提高伦理道德标准。廉政公署除了通过访谈等大众传媒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外,还把反腐倡廉内容融入中小学正式课程中。因此,树立反腐倡廉的文化,使人民唾弃腐败行为,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治本之策。形成正义压倒邪气的氛围是反腐败的重要力量源泉。因此,只有以适当的、可以为人们接受的高度来建设廉政文化,廉政文化倡导的规范才能具体而微地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习惯之中,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处于意识形态的理论探讨有效地发挥出其作用,最终达到引导、规范日常生活,整合社会的目的。

三、制度支撑――廉政文化

建设的社会实践维度廉政文化的建设需要与之配套的文化和制度规范,如此一来才能形成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并加以强制性手段辅助,构建出一整套维护廉政文化建设的规范体系。其实从当下进行的廉政文化建设中不难看出,制度文化是其主要内容以及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引导其健康发展的指路明灯。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3页。从根本上来看,腐败问题的出现有着深刻的制度根源。由此可见,实现制度适时有效的支撑是廉政文化建设的关键之一。廉政文化的形成不能仅靠自上而下的单纯论证和教化,文化的软性力量是苍白的,这时廉政文化建设就需要廉政制度所具有的刚性与强制性了。因规矩而成方圆,制度法规为人们量定了固有的行为模式,而社会或团体尝试用这些行为模式去模塑其成员;但社会或团体的成员则通过自己的行为去对这些“模塑”进行自我的认识、验证和实践,当他们接受了这些“模塑”并付诸实践,最终形成在任何同类场合都以这种模式行事的习惯,那么这套行为模式即被制度化了。[2]

因此,廉政文化的制度建设更显重要。可从两个角度来理解和把握廉政文化的制度建设:一是规范的制度化、正式化和明确化。将廉政文化原则和伦理要求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体现出来,并严厉地追究法律责任,“重典以治吏”,从而实现软约束的硬化,自律的他律化,化自愿为义务,从而更好地发挥廉政文化的社会功能。二是生活(包括行为)的规范化、有序化和系统化。通过构建与完善廉政文化体系,使社会主体通过各种方式认知、认可某种规范和观念,并自觉地规范主体的行为,起到调节社会关系的作用,使人们的生活更为有序和可预期。这样,我们在努力地设计合理有效的制度之下,使善和美的德行被普遍肯定和接受,使自觉践履廉政文化规范的人实现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统一。

廉政建设实践篇(3)

关键词:廉政文化;自省自律;日常生活;制度支撑

中图分类号:D2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12)03-0031-03

廉政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其以崇尚廉洁执政、鄙弃贪腐私利为价值取向,融价值理念、行为规范和社会道德风尚为一体,反映了一种人们对廉洁政治和廉洁社会的总体认识、基本理念和精神追求的文化。我们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廉政文化建设,中央曾多次强调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因此,如何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也成为当前探讨的热点问题。笔者认为廉政文化建设应从如下三个实践维度实施。

一、廉政文化建设的个体

实践维度――自省自律廉政文化主要依赖于人的自觉与自愿,其发挥的力量往往是润物细无声。廉政文化不同于常见的社会文化,其更多的是作为一种文化体系、一种廉政理念存在上层建筑之中。它独特的作用和力量在于从不知不觉中的感悟直至烙上印记,使人们自觉遵循一定的文化印记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同时,制度也确保了这种行为的可持续化。因此,廉政精神的培育和制度建设的同步推进是建设廉政文化必不可少的条件。但从根本上来说,廉政文化是一种蕴含在社会意识深层中的价值理念。尽管廉政意识的培育和传播在一定程度上有赖于制度的建设,但若要廉政文化真正内化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之中,只有当让大多数人都具备自觉的廉政意识和理念后,这目标才有可能实现。[1]如果多数人缺乏自觉的廉政意识,再完善的反腐倡廉制度也难以形成廉洁公正的政治文化。而要培育出廉政的精神和意识,自省自律的道德修养和践履是不可缺少的途径。

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主流文化自古十分看重自省自律的德行修养方法。他们提出人性本善的思想,一切美德善行都由人的善良天性引发而来。但是这种引发不是自发的,而必须是自觉的,强调把内在的品性自觉地外化于生活实践当中,达到知行合一的境界。“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朱子语类》卷十四)个体自觉是廉政文化建设的治本之策,因此强调主体在完善自身过程中的主体能动作用在廉政文化的建设尤为重要。古人崇尚“慎独”,自省自律在个体的自觉基础上,借助于践履将规范逐步内化为主体自觉的德性。领导干部比一般的人更需要经常性的自觉的内省,以便不断地修正自己前进的方向。

廉政,作为国家公务员的基本从政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在传统的道德中心主义的感召下,曾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内化为人们心中的一种至上品质和崇高理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社会由传统向现代的全面转型、经济和政治的分离、经济利益和价值观念的多元化发展,德治传统在人们心灵中演绎的完美信念遭受着来势汹涌的泛经济主义洪流的巨大冲击。一方面,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在物质上为廉政文化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又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市场经济对人的道德和行为的破坏性作用,但是出于一己私利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人仍然有所存在。在当前,只有当廉政文化以切实可行的方式“浸润”、“熏陶”人们的个体实践,廉政文化建设才不致落入空谈的窠臼。廉政文化建设应促使公职人员和其他社会成员增强对是非、善恶与美丑的辨析评价能力,从而令其更加自觉地认同廉洁从政的价值理念。大力宣传倡导廉政文化,将廉政理念内化于从政实践,促使党员领导干部更加自觉地执政为民、廉洁奉公,便能使其从思想上行动上抵制腐败侵袭。在廉政文化的建设中,必须常抓常新,方能持续见效。在紧密地结合反腐斗争的实际,确保廉政文化建设活动高质量、高水平地组织落实的基础上,还应注重“自省”式的理论探索和经验总结,从而促进长效工作机制的形成。

二、日常生活――廉政文化

建设的群体实践维度日常生活包括维持个体生存和再生产的日常消费活动、日常交往活动和日常观念活动,是以家庭、天然共同体等直接环境为基本寓所的一个概念,它的思维和实践都充满了重复性,是凭借着传统、习惯、经验、血缘以及天然情感等文化因素维持自在的类本质对象化的领域。日常生活是人生的基本内容,是文化的根基和归宿,也是廉政文化鲜活的来源。人们也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履行。鱼离水则亡,离开生活实践的廉政文化,就犹如岸上之鱼,怎可久存?即使幸得苟延,也必将成为一种伪善,难逃枯竭衰亡的宿命。因此,廉政文化不可脱离于现实生活,独立于人际交往,它展现了丰富的人性内容,也是真正具有人文意味的生活文化。与以往政治伦理相区别,在与日常生活紧密相连的基础上,当今该如何创建适应这种充满现代意识的日常生活的思想体系?无疑需要加强全民族的文化和道德教育,强化政治社会化功能,普及法制观念,形成廉政文化。

以政治和意识形态的特殊标准要求个人的现象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社会日常生活领域中存在了相当长一段时期。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政治权力渗透到日常生活、私人领域等诸多方面,成为人们生活的主旋律,国家几乎与社会概念等同。当时,政治性国家伦理规范被人为生硬地推行,甚至成为社会的普遍伦理要求,对道德具有层次性特征和我国社会发展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漠而不见或者避而不谈,而在最终造成了严重恶果。当前经济成分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促成公民社会的悄然萌芽,私人领域、民间生活也越来越独立于国家行政干预外并迅速扩展。与此同时,伴随着国家行政权力色彩从人们日常私人领域中的退却,国家与社会的分离,单纯依靠国家政治伦理来指导人们生活的方式渐已不复存在。过去人们曾附庸于政治生活而存在,然而人民当家做主,个人的经济生活、职业生活、家居休闲娱乐生活、社会公共生活等越具独立性是在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社会不可忽视的特征。同时,日常生活的个体性、私人性、民间性、公共性等特点也因现代生活的日常性而日益凸现,要建设廉政文化必须考虑以上因素,尊重人们生活的权利,满足生活要求的个性化。

廉政在本质上是人的一种健康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意味着――不论法律、制度、道德是否完善,社会风气是否纯朴,社会习俗是否良好,以及困难和压力是否难以预测,人们总是能够做出合乎公正原则的选择。历史和现实中的腐败现象,绝大部分都不是由于对法律、制度、道德等的无知而产生的,有所谓的明知故犯,也有所谓的身不由己,以及所谓的心存侥幸、放松警惕等,实际上都是选择了错误的生活方式的后果。毫无疑问,完善的法律、制度、道德可以帮助人们做出正确选择,但并不能保证人们总是做出正确选择。如20世纪70年代香港政府开展“廉政风暴”,除了惩治腐败行为外,还注重开展“价值革命”,提高公众对腐败危害性等的认识,增强对政府的信任和提高伦理道德标准。廉政公署除了通过访谈等大众传媒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外,还把反腐倡廉内容融入中小学正式课程中。因此,树立反腐倡廉的文化,使人民唾弃腐败行为,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治本之策。形成正义压倒邪气的氛围是反腐败的重要力量源泉。因此,只有以适当的、可以为人们接受的高度来建设廉政文化,廉政文化倡导的规范才能具体而微地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习惯之中,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处于意识形态的理论探讨有效地发挥出其作用,最终达到引导、规范日常生活,整合社会的目的。

三、制度支撑――廉政文化

建设的社会实践维度廉政文化的建设需要与之配套的文化和制度规范,如此一来才能形成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并加以强制性手段辅助,构建出一整套维护廉政文化建设的规范体系。其实从当下进行的廉政文化建设中不难看出,制度文化是其主要内容以及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引导其健康发展的指路明灯。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3页。从根本上来看,腐败问题的出现有着深刻的制度根源。由此可见,实现制度适时有效的支撑是廉政文化建设的关键之一。廉政文化的形成不能仅靠自上而下的单纯论证和教化,文化的软性力量是苍白的,这时廉政文化建设就需要廉政制度所具有的刚性与强制性了。因规矩而成方圆,制度法规为人们量定了固有的行为模式,而社会或团体尝试用这些行为模式去模塑其成员;但社会或团体的成员则通过自己的行为去对这些“模塑”进行自我的认识、验证和实践,当他们接受了这些“模塑”并付诸实践,最终形成在任何同类场合都以这种模式行事的习惯,那么这套行为模式即被制度化了。[2]

因此,廉政文化的制度建设更显重要。可从两个角度来理解和把握廉政文化的制度建设:一是规范的制度化、正式化和明确化。将廉政文化原则和伦理要求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体现出来,并严厉地追究法律责任,“重典以治吏”,从而实现软约束的硬化,自律的他律化,化自愿为义务,从而更好地发挥廉政文化的社会功能。二是生活(包括行为)的规范化、有序化和系统化。通过构建与完善廉政文化体系,使社会主体通过各种方式认知、认可某种规范和观念,并自觉地规范主体的行为,起到调节社会关系的作用,使人们的生活更为有序和可预期。这样,我们在努力地设计合理有效的制度之下,使善和美的德行被普遍肯定和接受,使自觉践履廉政文化规范的人实现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统一。

廉政建设实践篇(4)

我们紧紧围绕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要求,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进行了积极有益的实践与探索。

(一)在组织领导上,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廉政文化建设的整体合力为着力点。一是把廉政文化建设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源头治理总体规划,作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奖惩,确保思想认识、组织领导、措施落实三到位。二是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遵循廉政建设和文化建设的规律,明确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进行细化分解,狠抓落实,形成党政负责、纪检监察协调、各部门配合实施、全体干部共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工作格局。三是充分发挥系统垂管资源优势,上下联动,横向协作,增强系统廉政文化实效。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本着勤俭节约、简洁有效的原则,建立图书室、活动室、局域网站,设立政务公开宣传栏、读书园地,购置群众娱乐文化活动所必须的设施设备等等,为廉政文化建设提供物质保障。

(二)在教育引导上,以加强思想教育,培育爱岗敬业精神和廉洁从政理念为重点。我们围绕党在各个时期的方针、政策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任务,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内容上注重突出廉政点,贴近工作实际,把握教育的系统性和针对性,形式上注重实效,增强廉政文化的感染力和渗透力。

1、营造廉政文化氛围。首先在单位内部走廊的醒目处设置了“八荣八耻”内容展板等廉政文化宣传内容,并在办公场所张贴岗位职责和廉政警句等,以警醒励志,使广大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感受廉政文化,促进廉政勤政;其次是通过召开“廉内助”座谈会,发廉政短信、廉政寄语、慰问信等形式,及时提醒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警醒领导干部过好节假日特殊时期的“廉洁关”,以“清廉家风”和“关爱之情”助廉;再次通过报刊、电视、网站、工作简报等文化信息网络平台及时宣传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各项建设活动中的好经验和创新成果,展示出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相融合的“文明、公正、高效、廉洁”的执政理念,形成弘扬廉洁、鞭打腐败的良好从政“生态环境”,使工作人员能在积极向上的廉政文化氛围中逐步养成良好的品德操守和自律能力。

2、加强廉政文化教育。在教育中,我们坚持抓好“四个结合”,即:把廉政教育与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相结合,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与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相结合,与提高科学文化素质相结合。一是开展宗旨教育,树立正确的执政理念。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核心,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宗旨,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科学的监管理念为主要内容,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广泛开展了学、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争当“药监卫士”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基础理论培训班、开展学知识竞赛、开展理论研讨活动、召开形势报告会、学习谷文昌、高志全、陈俊等先进人物事迹等,引导系统全体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目标导向,强化廉洁从政,勤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激励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忠于职守,出色完成监管工作任务,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二是加强廉政法规教育,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十不准”等工作规范,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如对省局编印的《警钟长鸣》警示教材以及电教片《贪欲铺就自毁路》等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参观预防职务犯罪图片展进行直观教育等,引导教育党员干部树立自律是宝、他律是爱、律他是责的廉洁从业理念,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三是培育文化素养,升华职业道德品质。我们把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文化素养作为基础工作来抓,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来武装人,用文化的力量培育人,通过建设“学习型机关”、组织开展“读书修德、以德律己”读书思廉活动、选送并鼓励工作人员参加各类理论培训和在职学历教育等,让大家在学习分析中得出正确的判断,在亲身体验中接受文化的熏陶,不断提升思想境界、文化修养和道德情操,自觉践行公民道德规范,遵守职业道德,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身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清廉如水,树立起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

3、开展廉政文化活动。为使广大党员干部在润物无声的渗透和感染中,不断汲取优秀传统及现代廉政文化精髓,融入高尚精神,我们建立了图书室、活动室,通过开展知识竞赛、读书演讲、文艺汇演、体育竞技比赛、电化教育等生动活泼的廉政文化活动,加大廉政文化活动的开放度和群众参与度,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吸引力、感染力、渗透力和亲和力,让廉政文化入耳、入心、入脑,陶冶广大党员干部高尚情操,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观念,增强为民、务实、清廉理念,为建设“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在制度建设上,以约束食品药品监管人员遵纪守法,建立良好职业操守和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我们立足于从治本的深度遏制腐败,着力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制约长效机制。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明确责任范围,实行责任追究,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成效。

2、完善执法约束机制。一是制订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各项制度,如《机关效能工作八项制度》、《政务公开五项制度》、零售药店申批程序、药品执法办案程序等等,以保障执法有依据,操作有规程,权力有制约,最大限度减少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中的随意性。二是强化制度规范和责任追究。制定监管工作人员“十不准”、认证员工作纪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等等,一方面让干部工作、生活有“镜子”,明确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做到不“犯规”、不“越轨”,同时通过对“两权”的监督制约,建立健全防范的惩治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四是建立有效的廉政绩效评估体系,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对纪律规定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并结合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工作目标考评,加大制度规范的约束力,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

(四)在廉政监督上注重易发不廉洁问题的岗位和重点,着力强化廉政文化的监督制约功能。一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充分运用党内监督的力量和廉政文化的力量,从认真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述职述廉制、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着手,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进一步端正党风政风,树立起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重点岗位和环节的监督把关。第一办好政务公开专栏、局域网站,把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作为重点,及时向社会公布,实行“阳光操作”,如药品相关法律法规、零售药店许可以及药品稽查案件查处结果等,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第二向管理相对人发放印制有药监工作人员“十不准”内容的“监督卡”、两G认证员现场纪律执行情况监督反馈表、开展稽查办结案件回访和认证现场监督等,强化权力制约,促进行政执法的公正公平;三是通过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聘请特邀监督员、开展行风满意度调查以及开门纳谏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廉政勤政。四是建立干部廉政勤政档案,增强食药监管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性,把系统发生腐败的可能性降低到最小程度。

二、几点思考

尽管我们在廉政文化建设中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由于对廉政文化缺乏全面、系统、深刻的认识,导致廉政文化建设的实践上存在局限性,缺乏力度和广度,如廉政文化建设主题不够突出,氛围不够浓厚,形式方法还不够丰富等。对于今后如何进一步加强系统的廉政文化建设,就目前本系统情况看,我们认为应当在“四力”上做文章:

(一)把握时代,激发廉政文建设的生命力。廉政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中体反映,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本质要求和服务方向。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执政为民的自觉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其核心价值观是为民、务实、清廉。

我国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中央提出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廉政文化建设就必须把握这一时代脉搏,与时俱进,与先进文化相适应,也就是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融入“三讲”、先进性教育、科学的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八荣八耻”等新思想、新理念,抓住培育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信念这一核心,以倡导廉洁奉公、弘扬清风正气为主要内容,以永葆清廉为目的,培养廉洁自律的机关工作人员,塑造廉明公正的机关形象,这样廉政文化建设才有生机和活力。

(二)体现特色,拓展廉政文化建设的影响力。首先,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具有监督执法职能,是权力部门,监管的业务事关百姓健康安全,是民生大事,为社会所关注,因此,系统的廉政文化建设必须紧扣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这一主题,突出抓好宗旨、信念教育,突出权力观教育,使全体人员铭记权来自于民,须为民所用,切不可,尤其是要加强对重点岗位如许可审批、案件查办、管人管钱等岗位人员的教育。其次,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处在基层一线,直接面向监管相对人,外勤多,而且经常单独外出执行公务,常常面对各种诱惑,因而廉政文化建设尤其要突出廉洁自律教育,使工作人员强化“自律”意识,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行,做到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第三,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来自各行各业,资历、阅历深浅不一,特别是有相当部分人员来自企业,长期经商,思想基础差别较大,就工作性质而言,也有不同,既有党务,又有业务,既有内勤、又有外勤,既有执法监督,又有技术保障等。因此,廉政文化建设在抓好面上教育、覆盖全方位的同时,还应当注重人员多重性特点,采取多样化形式,因人而异,区别对待,各有侧重。第四,要把廉政文化建设延伸到监管对象。从系统特点和当前所暴露的问题来看,工作人员的不廉行为多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有关,而这些监管对象又是相对明确的、固定的,同时监管与被监管也是相对的,我们在监督企业是否依法生产经营的同时,企业也在监督我们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政、廉洁行政。所以,把廉政文化建设扩展到管理相对人既有必要也有可能,通过向监管相对人进行宣传教育,对有行贿行为的企业采取不良行为记录,与信誉挂钩,促使他们合法经营,遵守我们的政策、制度、规定等,不向工作人员行贿,从源头上减少和消除食品药品监管机关腐败机会,同时也请企业正确行使监督权,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大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力度。从而让监管与被监管双方形成“互动”,同奏反腐倡廉之曲。

廉政建设实践篇(5)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5)09-0362-02

一、国外廉政建设实践

1.美国

作为世界上最发达的资本主义超级大国,美国自其1776年建国至今的近250年的发展历程中逐渐形成了适合本国自由资本主义体制国情廉政体制机制。1881年时任美国总统的加菲尔德遇刺事件拉开了美利坚合众国反腐败斗争的序幕。当时国家公职人员的碌碌无能、腐化、贪污日益严重,政党分赃制引起国民的不满,国会于1883年颁布了《彭德尔顿联邦文官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文官制度的考试、录用、管理、惩戒、晋升、奖励、退出,开启了廉政制度建设的先河。

在廉政建设上,美国侧重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注重权力的相互监督。在联邦的众议院层面,设立了多达28个专门委员会的监督组对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在司法监督层面,设立检察官制度,监督审查政府官员、议员的违法活动。在行政监督层面,有50多个联邦执法机构对不同类别的涉嫌贪腐行为进行专门调查,各州设立不同的委员会对国家公职人员进行监督审查。第二,严格禁止官员经商。国家相关制度明确规定,官员在职期间毫无经济方面的特权。必须进行财产公示申报,凡涉及房地产、股票、经商、资产组合等问题,都要毫不例外地进行查处。第三,政务信息公开,提高决策透明度。《政府阳光法案》、《信息自由法》、《廉政改革法》等大量的法律明确规定政府的决策、收支状况、大型建设等必须高度透明。第四,形成多维社会监督机制。除了新闻舆论监督意外,社会民间的团体监督、行业协会监督和大量的利益集团监督也非常普遍。这些社会机构能够为政府雇员、政府行为提出意见建议,1995年出台《游说公开法案》,对公务员和议员的游说实行登记制度,便于社会监督。第五,严格预算管理,杜绝涉及公务用车、公款接待、公务旅游的发生。涉及公共招投标事项,标书公开。《防止利益冲突法》严格规定禁止政府官员的亲属参与和暗箱操作行为。第六,重视公务员的廉政教育和道德约束。公务员进入政府工作前,廉政办公室负责对不同部门、行业和岗位的入职人员进行具体的廉政内容培训,明确责任。出台了公务人员行为准则,对礼品礼金、职外活动、利益关系等做了明确的限制性规定。最后反腐廉政呈现国际化趋势。

2.俄罗斯

前苏联时期,由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逐渐形成了一个比较庞大的特权阶层,公务活动中的滥用权力和腐败十分猖獗。上世纪九十年代,俄罗斯实行休克疗法进行经济转型后,大量权钱交易的“补偿型”腐败现象越发突出,严重地影响了俄罗斯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在民众及国际交往中的形象。自叶利钦时期开始,俄罗斯几代领导人和政府都将廉政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常抓不懈。2012年普京总统再次掀起了发腐风暴,解除了谢尔久科夫的国防部长,大量的部级官员、国有大企业负责人受到严肃查处,其中包括普京本人的同学。纵观俄罗斯20多年的廉政建设实践,呈现以下特点:

首先,制定反腐败国家战略。梅德韦杰夫执政期间,将俄罗斯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纳入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同国家经济、政治、社会发展通盘考虑,紧密协调。2010年4月,颁行了《反腐败国家战略》,该战略明确规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俄罗斯廉政工作的目的、任务、重点,成为该国廉政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配合这一国家战略的实行,还颁布了年度反腐败计划。其次,颁布专门法,依法反腐。近年俄罗斯十分重视廉政法制建设,颁布了一些列法律法规,力图使廉政建设常态化。1997年叶利钦签署了《关于担任俄罗斯联邦国家公务职务的人应当申报收入和财产情况》的总统令,2008颁布了《俄罗斯联邦反腐败法》和《俄罗斯联邦反腐败计划》,2009年俄开始实行高官财产申报制度,2013年颁布禁止官员在海外拥有银行账户、持有外国发行的股票以及其他金融票据的法案,2014年颁布政府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申报海外房地产的相关法令。这些法律保证了国家的反腐廉政建设依法、有序、配套、协调开展。再次,理顺关系,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反腐败委员会全面负责政府政府机关的反腐工作。2004年该委员会由政府总理领导,2008年升格为直接对总统负责。2008年成立了全国统一的纪检监察机构,对全国的行政权和司法权进行监督检查。2013年俄罗斯设立总统反腐局,直接负责总统廉政措施和国家各反腐败部门的综合协调。第四,编制政府易贪腐职位名册,特殊预防。根据政府机构的权力、职能、特点、运行方式,认真查找可能出现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的点位,俄专门部门编制了易贪腐职位名册,加强专门监督。最后,技术反腐,多管齐下。建立全国的预防腐败综合电子数据库,对政府官员及其家庭成员状况、财产状况等信息全面登记,为预防和清除腐败行为奠定技术基础。同时,加强对政府公职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加大行贿、受贿行为的经济罚款和刑罚处罚力度,多管齐下,严惩腐败。

3.北欧国家

北欧的丹麦、瑞典、芬兰、挪威、冰岛等几国,长期致力于法治政府和清廉国家建设,多年来位于全球最廉洁的国家之列,据透明国际2014年公布的世界各国政府清廉度的排名北欧国家名列前茅,其中丹麦排名第一,芬兰、挪威和瑞典分列第3、4、5位。总结北欧几国的廉政建设实践,有如下特点:

第一,致力于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规范形成行为。瑞典是世界上第一个实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国家。早在1766 年,瑞典就确立了政务公开的原则。芬兰、挪威、冰岛和丹麦等几国也纷纷效仿,较早地将公共部门一切向国民开放,自觉接受监督。北欧几国都十分重视反腐败立法,瑞典早在上个世纪初先后颁布了《审计法》、《行政法》、《反行贿受贿法》。芬兰专门制定了《公务员刑法》,此后颁布了《工程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丹麦法律对公务用餐开支上限有明确规定。在丹麦,公务用餐人均消费最高限额为1000丹麦克朗(1克朗约合1元人民币)。第二,严格公务员管理,高薪养廉。北欧几国对公务员实行极为严格的考核管理,在瑞典公务员接受200瑞典克朗(合200元人民币)即可是为腐败入刑,这样维护了公务员的廉洁底线。明确了公务员定期公布财产的责任。2009在丹麦年颁布了《透明制度》法案,规定内阁大臣必须公开每月的公务用餐开支、出访费用及收到的礼物等情况,便于各界监督。北欧几国都确立了高新养廉原则,公务员、政府雇员薪酬较高,从而减低了腐败发生的成本。第三,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权力制约。几国都十分重视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普遍形成了专门机构监督、政党监督、议会监督、媒体监督和社会公共监督的全方位监督模式,是权力收到强有力的制约。芬兰设立了行政监察专员公署,专司对行政权力的专门监督,丹麦颁布《零容忍政策》,鼓励公众对公职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最后,重视廉政文化建设,注重培养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在瑞典注重职业道德教育,公务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守法宣誓。丹麦注重对反腐败意识的培养,政府每年投入专门经费进行廉政宣传教育,要求每年公务人员要签署一份廉政合同,以此加强廉政道德自律。同时几国都十分重视全面的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全社会以廉为荣的文化氛围。

4.新加坡

新加坡自独立以来,也曾经历了腐败严重时期,1959年李光耀写到:“我们病得不轻,贪婪、腐败、颓废盛行。曾经为了人民而战的自由战士正在掠夺人民的财富,社会在倒退。”但新政府经历了40年的不懈努力,不仅实现了经济现代化,而且探索出了独特的廉政建设道路。首先,建立了完善的廉政体制机制。新加坡重视廉政法律制度建设,颁布了《公务员惩戒条例》、《反贪污法》和《没收贪污所得法》,实行公务员任前考察制度、上任宣誓制度、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道德行为跟踪考核制度,严禁公务人员社会兼职、收受礼品礼金、从事商业活动。为强化对公务员的专门管理,成立了直接隶属总理府的贪污调查局。其次,重视廉政文化教育。新加坡廉政教育非为三类:一是对国家公职人员,进行定期专门廉政教育,二是对全体国民根据不同人群、职业特点进行分类教育,三是对青少年文明知耻教育。通过长期的廉政教育,倡导廉政文化,在全社会筑牢了反腐倡廉基础。

5.新西兰、澳大利亚

新西兰、澳大利亚地处南半球,均为后起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其政治法律制度深受英国影响。获得独立后,根据本国国情探索自身的廉政发展道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目前,新西兰、澳大利亚成为世界上最廉洁的国家之一。梳理两国廉政实践,体现出以下鲜明特点:首先,注重国家规划,依靠制度反腐。澳大利亚2011年9月制定了首份国家反腐败计划,将廉政建设纳入国家发展规划。两国重视反腐立法建设,颁布了严格规范公务员行为,如《公务员法》、《公务员行为准则》;惩治腐败,如《廉政公署法》;保护举报人,如《保护政府内部举报人法》;以及反腐运行机制,如《反腐败道德委员会法》、《雇佣关系法》等四类法律。这些法律规定细切、内容衔接,堵塞了腐败漏洞。其次,专门机构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新西兰专门设立廉政办公室,从事对议员、政府和国家公职人员的监督。澳大利亚则设立了建立监察专员制度、国家罪案调查局,联邦行政服务部设立舞弊控制小组,专门负责对腐败的惩治和预防工作。此外,政党监督、议会监督、社会公众监督、媒体监督常态化。第三,重视事先预防,强化执业教育。两国都重视对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将行为准则、价值标准印成小册子,便于公务员随时学习对照,强调社会公众服务应秉持的中立性、廉洁性、恪尽职守、诚实、不利用自己的信息和权利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

二、国外廉政建设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1.廉政建设必须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纵观世界各国的廉政建设,其做法不尽相同,但无一不是依据自己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状态,深入研究本国腐败现象的发展态势、阶段性特点、治理重点提出的。中国特色的廉政建设之路也必然是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的的历史过程。不顾本国国情,直接移植和照搬别国的做法,必然导致水土不服。同时,由于反腐败斗争成效的滞后性,廉政建设也不可能是一触而就、立竿见影的。

2.廉政建设必须纳入国家战略,做好顶层设计。预防和惩治腐败是一项历史性课题,也必然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上述各国取得较好的成效,无一不是深刻研判廉政建设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明确列入国家战略,做好顶层设计,制定中长期规划。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改革攻坚期、矛盾凸显期,必须深入研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廉政建设的形势和任务,形成相应的制度设计和行之有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久久为攻,实现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可持续发展。

3.廉政建设必须重视反腐败国家立法,推进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建设。国外廉政建设的成功实践表明,反腐立法是廉政建设的刚性约束。以法律的形式确定政府、公共权力的依法作为、公开透明、程序正当、便民高效是廉洁政府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既是对党治国理政经验的总结,也是对当代国外法治国家建设、廉洁政府建设建设成功经验总结得出的必然结论。

4.廉政建设必须重视监督,把权利关进笼子里。目前多数国家坚持将权力分散设计,树立专门监督机构的权威性是国外廉政建设的基本方向。为防止公共权力的腐败,多数国家设立了专门的监督机构,如美国的独立检察官,俄罗斯的总统反腐局、反腐败委员会,芬兰的行政监察专员公署,新加坡的贪污调查局,新西兰专门设立廉政办公室。这些机构独立于行政权力以外,在廉政建设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此外,各国重视政党监督、权力机关监督、司法监督、社会力量监督和新闻监督的巨大作用。

5.廉政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有效的技术支持。考察各国的实践,无一不探索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如各国建立政府公职人员、议员、大企业负责人财产申报数据库,预防腐败综合电子数据库,俄罗斯编制易受贿赂职位名册,等等。这些技术反恐手段,能够有效对可能发生的腐败现象、腐败行为和腐败部位提供有效预警,科学、真实、准确地预防腐败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宋作勇.美国廉政建设的经验及启示[J].江淮论坛 2011:(1)

[2]迟连翔、齐晓安.俄罗斯反腐败措施及其启示[J].东北亚论坛 2012:(3)

[3]倪星、程宇.北欧国家的廉政建设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4)

廉政建设实践篇(6)

关键词:

高职院校;廉政文化建设;廉政教育

对于任何一所高职院校,廉政文化建设都是其教育不可缺少的部分。加大高职院校廉政文化建设的力度,即是改善廉政教育效果,增大奖罚措施的影响能力,也是建立廉洁为政局面的前提。[1•]最近几年,不少高职院校先后建立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的平台,集中力度开展廉政文化的宣传。不断举办“三结合”、“四个一”、“五进一”等多种活动,调动全校师生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积极性,营造全校进行廉政文化建设的气氛,加速和谐校园的建设。

1廉政文化建设在廉政教育中的实践价值

1.1奠定廉政教育的基础

目前,诚信缺失,道德底线不断下调,是导致我国官员腐败问题愈演愈烈的主要原因所在。为了改变这一局面,我国政府提出:大力开展和谐社会建设,构建满足道德需求的社会。而这一政策反映在高职院校校园建设中,就是大力开展和谐校园教育工作。文化是高职院校校园建设的上层建筑,对学校的影响非同一般。[2]所以,我国想要建设和谐校园,做好高职院校廉政教育,其首要工作就是做好廉政文化建设,为我国高职院校廉政教育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1.2营造廉政教育的氛围

文化的力量是潜移默化的,它可以在无形之中对身处其中的学生带来巨大的影响。高职院校的廉政文化建设,可以为其校园内廉政教育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让学生更加积极、主动地接受廉政教育,掌握廉政知识,深化廉政意识。

2廉政文化建设在廉政教育中的运用

2.1举办反腐倡廉主题的活动

我党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再次重申了“反腐倡廉”的主题,把反腐倡廉工作提上了日程。各高职院校要按照中央和省级部门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内容,多多举办反腐倡廉的活动,以推动党员干部的廉政建设。在全校范围内,以廉政文化建设高职校园,让反腐倡廉教育具有更强的吸引力,增加廉政教育对学生的感染能力,不断深化高职院校师生的廉政意识,增加领导干部抗腐防变的能力,让教师和学生把讲究诚信当作自己日常为人处世的根本原则。[3]

2.2通过案件警示学生廉政

高职院校要充分重视腐败案件对学生的警示作用。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多搜集一些社会上比较热门的腐败犯罪案件作为教材,让学生分析和辩论,增强学生对职务犯罪案件的认识。同时,利用多媒体的便利,多放映一些关于职务犯罪的资料和记录影片,增加学生对职务犯罪的认识和了解。此外,高职院校各科系领导要和地方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多多沟通,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高职院校的相关领导人员可以多请基地的领导和优秀工作人员给学生举办反腐倡廉工作的讲座,让学生和这些一线执法人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增强学生防腐倡廉的意识。最后,高职院校教师可以和警示基地的领导多沟通,在不影响基地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为学生创造一些实地参观的机会。让学生亲眼看到职务犯罪的后果。让职务犯罪改造良好的人员给学生讲解自己犯罪的心路历程,给学生注射预防针,让学生从精神上对反腐工作重视起来。明白反腐倡廉工作和自己的关系,明白反腐倡廉工作必须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不能因为有些事情的渺小就有所忽视。

2.3利用校园文化阵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任何一种文化的传播,都需要借助媒体的帮助。在完成廉政教育的过程中,高职院校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借助院校现有的校园文化宣传阵地,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工作。[4]首先,通过党支部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工作。高职院校党支部应该充分发挥学院纪委和党委组宣部的宣传功能,联手购买一些关于党政法纪的书籍分发到下属各党支部,利用教学空闲时间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让它成为高职院校进行廉政教育工作的主要阵地。其次,借助多媒体构建反腐倡廉工作网络。目前,大多数高职院校已经实现了网络覆盖,各种新型媒体中介不断涌现,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在学生中使用率急速增高。高职院校应该充分利用这一有利形势,发挥这些新媒体平台的作用,建立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对学生进行反腐倡廉知识普及,让学生可以及时了解国家在反腐倡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了解国家反腐倡廉的决心。最后,开设廉政教育专栏。在高职院校校园内,多数设置的有报栏,用来宣传国家的大政方针,学校的各项政策,名人事迹和学校的好人好事,在校园内征集反腐倡廉的优秀稿件等。积极调动学生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积极性,让被动的教育转变为主动教育。

2.4开展“五进入”活动,加强廉政教育

学校党委根据中央纪委的需求,增加廉政教育的力度。高职院校应该把廉政教育和学校的师风师德教育、学风考风教育等联系在一起,扎根眼下,放眼长远,顺势利导,循序渐进,按照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规律和高职院校学生的成长规律,增加廉政教育的主动性和针对性,让廉政文化建设进入校园、教材、课堂、公寓和学生的头脑之中,让学生在校园内的任何角落都能够接受廉政教育,营造良好的廉政教育氛围。

3总结

总之,在国家大力开展职业教育的今天,在高职院校开展廉政教育,利用廉政文化建设促进廉政教育的发展意义重大。我们只有提高认识,理清廉政文化对廉政教育的实践价值,在不放弃传统教育理念的基础上加大创新力度,推动我国高职院校廉政教育建设的成果,做好和谐高职校园的建设,让我国高职院校的廉政教育工作走上一个新台阶。

作者:刘家林 单位: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刘树海.度高职院校创新廉政文化建设的探索与实践[J].职教研究,2015,(2):1-5.

廉政建设实践篇(7)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1-127-01

一、廉政文化建设的内涵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的地位

廉政文化是以廉政为思想内涵、以文化为表现形式的一种文化,是廉政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廉政文化建设需以文化为载体,文化建设应包括廉政内容,廉政与文化相辅相成,不可或缺。廉政文化,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党员干部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促进全体社会成员遵纪守法,有利于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落实,更好地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另一方面,又有力促使全体社会成员特别是党员干部模范遵守社会道德,共同增强维护社会廉洁的道德责任感。

二、开设廉洁修身专题教育课程、构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的主渠道和主阵地

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应遵循学校教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客观规律,开设廉洁修身专题教育课程,列入教学计划,组织课堂教学,使之成为校园廉洁文化建设的主渠道和主阵地。

(一)明确课程的性质,任务和教学目标廉洁修身专题教育课程旨在培养大学生廉洁思想素质,是廉洁文化进校园的一门思想政治教育课。课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遵循学校教育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律,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通过形象直观方法和生动有趣的讨论辨析以及启发学生理性思考,使学生对廉洁修身的认知从感性提高到理性的层面,不断提高学生的道德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良好心理品质,养成廉洁自律观念和素质。

(二)明确课时、学分和考核方式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把廉洁修身课程开设一个学期,每周1课时,总课时为18课时,课程学分为1个学分,在教学安排中,课堂理论教学安排12个课时,实践教学安排6个课时。课程考核分为理论教学考核和实践教学考核,理论教学考核成绩占课程考核总评成绩的80%,实践教学考核成绩占总评成绩的20%。

(三)精心设计专题教学内容在课程内容安排上,根据课程任务和教学目标,分别设置:廉洁修身—普遍话题与永远追求;当代大学生廉洁修身的使命与特点;廉洁修身的传统与借鉴;廉洁修身的客观要求与时代特征;大学生廉洁修身的取向与方式;我国社会廉洁修身的高度和难度等六个专题,提出明确的教学要求。确保廉洁修身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深入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

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的重点内容应围绕培养师生讲操守、重清廉的优良品德,树立正确、积极、健康的理想信念、道德观念、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把廉洁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建设和谐校园、构建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工作相结合,并贯穿到师生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利用学校各种教育资源,倡导廉政文化;宣传廉政典型,弘扬廉政精神,努力营造廉洁治校、廉洁治教、廉洁治学的和谐校园氛围,教育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不断深化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崇廉、奉廉、赞廉”的共识和舆论导向,为学校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思想舆论环境。同时坚持与师德师风建设以及治理教育乱收费、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工作相结合。

四、贯彻六个结合,确保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实效

(一)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围绕“三廉”并举的目标,教师廉洁从教,学生廉洁修身,把廉洁教育与学校的各类思想教育活动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落实。

(二)与学生德育工作相结合。将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学校德育体系,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按照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因势利导,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让“八荣八耻”扎根于学生心中,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明辨是非、善恶、美丑,促进诚信守法、正直自律等良好的道德意识真正内化为学生的自觉行为和基本的道德情感。

(三)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课堂工作。任课教师要有效、有序、动态地整合各学科教材中蕴含的有关“敬廉崇俭”教育资源,在教学中强化渗透“敬廉崇俭”思想,进一步增强道德教育的实效性。

(四)与课外阅读相结合。根据学生知识积累状况,引导学生挑选、阅读古今中外清正廉洁的故事、格言、图片和漫画,并撰写读后感和随笔。学校图书馆采编一些廉政文化建设内容的书籍,设置专橱,鼓励学生借阅,方便学生阅览。

(五)与学生各类主题活动相结合。各级团组织、学生会和学生工作干部在组织学生各类主题活动时,要把廉洁教育融入其中,通过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六)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通过张贴格言、警句,布展书画橱窗,演唱歌曲,组织征文、演讲竞赛,演播影视片,以及增加大学生艺术节中廉洁教育内容等,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廉洁教育,形成浓厚的“敬廉崇俭”校园风尚。

参考文献:

廉政建设实践篇(8)

一是把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观念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核心,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权力观为主要内容,在全集团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为民、务实、清廉”和“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等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和名利观,真正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为所系。

二是把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观念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点内容。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是廉政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集团上下举办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实施意见》等培训班,并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辅导,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监督意识和纪律观念。

三是把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文化素养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基础内容。在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中,集团把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文化素养作为基础工作来抓,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用文化的力量培育人,通过开展读书思廉活动、廉政谈心等活动,让党员干部在分析对比中提出正确的判断,在亲身体验中接受文化的熏陶。

2、在形式上,创新载体,增强廉政文化的感染力和渗透力

一是开展廉政文化活动。近年来,集团纪委、工会组织文艺工作者编排创作廉政题材的文艺节目,充分利用展览漫画、警句格言书法,电视台播放反腐倡廉题材的影视作品等形式,讴歌真善美,抨击假恶丑,使全集团干部、职工和家属在艺术欣赏中接受教育,心灵得到净化。

二是建设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在集团本部建立了廉政教育基地,区分不同对象、不同层次,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廉政教育培训班,着重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党纪法规教育和廉政文化意识教育。

三是构建廉政文化网络。集团及基层各单位利用内部信息平台开办网络学习园地,把中央、省委、集团领导讲话精神以及上级组织的有关文件、各种规章制度以及视频教学片等上传在网页上,供广大干部职工学习。进一步拓展廉政文化建设的空间和渠道,融思想性、艺术性、知识性、趣味性为一体,构建网络廉政文化宣教平台。

3、在方法上,拓展领域,扩大廉政文化辐射面

广大职工群众既是廉政文化建设最广泛的主体,也是廉政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发展的源泉。近年来,集团坚持重点突出,重心下移,不断扩大廉政文化建设的覆盖面,让廉政文化走进千家万户,焕发出蓬勃的生机与活力。

一是廉政文化进区队。集团各级组织经常开展以“读书修德、以德律已”为主题的“读书思廉”活动,坚持不懈地引导党员干部勤读书,读好书,在文化层面上极力陶冶他们的为政情操,提高各级干部自身“免疫力”,不仅丰富了广大干部职的业余文化生活,而且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增强了职工的法制观念,促进了基层各单位的廉政建设。

廉政建设实践篇(9)

纪检工作重在预防和警示,支部重点加强了全体党员的党风党纪教育,组织落实理论学习,完善学习制度,确保学习时间和效果;坚持学习与实践结合,与工作结合,起到监督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起到警示作用。

1.公司领导班子和支部重视,为廉政文化建设提供保障。

支委及公司领导经常在一起开展学习和交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交流工作中的看法和意见,进一步加强了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促进了领导水平和决策水平的提高,要求员工做到的,公司领导保证做到,要求员工不为的,公司领导保证做到不为。

2.开展党课学习,促推廉政文化建设。

以科学发展观学习和“四讲”活动为契机,促推党员创先争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公司党支部要求全体党员全程学习,保证学习时间,对照分析检查。在以“讲政治、讲正气、讲奉献、讲和谐”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中,形成明确的工作计划,要求以实际行动来兑现自己前期写下的承诺。

3.以廉政责任书的形式约束相关岗位,保证廉政文化建设。

每年初,支部与公司部门领导、物资采购、相关方管理等岗位人员签订廉政责任书,对其行为进行规范,对经济要求和违纪处罚作出规定,很好的起到了岗位自律的作用。

4.开展遵纪守法教育,丰富廉政文化内容。

公司根据阶段需要,邀请司法、党校等的老师来公司进行法纪和道德讲座,教育企业员工学好法律、遵章守纪,严于律己,自觉防范和抵制工作之中和工作之余的各种不廉不洁、不健康行为。

5.支部委员参入重要工程和采购审价,监督廉政。

公司所有重要项目及大额物资采购工作均须按规定流程办理,按职责权限发挥各自作用,最终经办公会议确定。其间,支部委员参入审核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如公司购买的新园区,需要进行工程改造和重新装饰,支部从招投标、工程施工、资源配置到竣工验收全程督办。在施工过程中严把质量关,对施工质量坚持原则,从严要求,保质保量,凡质量不能得到保证的,坚决要求重来,决不留质量隐患。

廉政建设实践篇(10)

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将政治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将遵守政治纪律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干部述职述廉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工作的重要内容,绝不允许各行其是,自作主张,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严肃查处目无组织、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

突出三大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总体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一是党组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党组书记要深入践行“四个亲自”要求,带头示范,坚持每月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通报会,认真剖析本地本部门党风政风行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双重约谈、述责述廉、公开整改承诺、满意度测评等有效机制;二是突出主业抓好监督责任的落实。建立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对违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肃追究分管领导责任;三是班子成员切实履职抓好“一岗双责”的落实。班子成员要切实抓好分管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决做到“四个一”:每月听取一次分管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每季度对分管联系单位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分析;每半年对分管联系单位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每年对分管联系单位班子成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

健全三大体系,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一是全面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细化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任务扎实推进;二是建立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体系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三是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继续实行重大事项公开制、报告制,规范财务纪律、规范公务接待、办事程序,加大制度监督的力度,确保相关制度落到实处。

开展三大活动,推进作风建设

深入开展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一是常规开展正风肃纪行动。继续抓好“9+3+2”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开展对干部作风、人员到岗、工作进展等专项督查;二是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以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为主要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创建活动平台,积极开展上廉政党课、观廉政电教片、做廉政承诺宣誓、建廉政文化长廊等具有机关特色的廉政文化活动;三是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坚持将廉洁从政教育作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和“”重要内容,坚持新任领导干部和新进公职人员廉政谈话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

严肃责任追究,提高工作实效

廉政建设实践篇(11)

一、当前公安机关腐败现象的表现形式

当前我国腐败现象的表现形式大致可分为制度性腐败和非制度性腐败两大类。

1.制度性腐败

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受不良思想影响。法治观念淡薄而道德败坏、行为堕落,利用警察手中的权利直接侵害他人或社会利益的现象,如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等。这些腐败行为由于目无党纪国法,触犯宪法和法律权威,应当依法制裁。

2.非制度性腐败

在体制转轨的深刻变革时期,由于机制、法制、管理的健全、完善和有效运行需要一个过程,使得公安机关有些人利用手中的权利和职务之便,“合法”的占有国家财产,主要表现为消极腐败与公安机关内的不正之风。消极腐败从现象上看,主要包括三公消费,挥霍大量公款,浪费大量财力物力;公安机关的不正之风有吃、拿、卡、要,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同样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

二、公安机关廉政建设的实践及其问题

从三项纪律到五条禁令,从三大使命到三项建设,从职能性机关到服务性机关的建设,公安机关在廉政建设的道路上从未止步。经过上下共同努力,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不断减少,一些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广大公安民警的精神面貌和整体形象发生了可喜变化,群众满意度也不断提高。

然而,在公安机关廉政建设的道路上也有出现了许多的问题。

1.公安机关一些官员存在严重的思想问题

腐败作为历史现象从本质上来说,是剥削制度的产物。公安机关存在的腐败现象,根源是极端个人主义、利己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是发生腐败的思想根源。公安机关一些官员自身政治素质不高,缺乏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抛弃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掉进了腐败的深渊。

2.公安机关廉政建设法律、法规的滞后

现在我国依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和国家的制度建设、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管理体制还不健全,完善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会造成许多空档和漏洞,而相应的法律、法规建设跟不上,造成了公安机关某些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利钻法律的空子为自己谋福利,让腐败行为有机可乘。

3.公安机关反腐倡廉机制不健全

改革开放的“放权让利”提高了公安机关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了决策的效率,但预防性、养廉性的制度措施长期缺乏,如群众监督制度、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等,致使权利的行使得不到有效的制约。一方面权力集中,一方面又存在对权利监督的盲区和空白区,使得个别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肆无忌惮,为所欲为。

三、公安机关廉政建设的探索

1.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保证公安机关反腐败斗争沿着正确的方向,保证官员思想政治上的纯洁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证明,我们党完全有能力领导反腐败斗争取得胜利。因此,公安机关廉政建设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才能树立正确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领导体制,保证官员思想的纯洁性。

2.完善公安机关廉政建设的法律体系

法制建设是新形势下推进公安机关廉政建设的可靠保证。公安机关廉政建设要适应反腐败斗争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则的要求,加强廉政立法工作,修订和完善有关公安机关反腐败的法律法规。

3.必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和举报的反腐败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是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组织保证。只要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就能有效遏制公安机关腐败的局面。

4.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公安机关廉政建设的核心问题就是密切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树立人民警察的正面形象,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真正做到公安机关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