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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大全11篇

时间:2023-06-16 16:56:16

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

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篇(1)

中图分类号:TU7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3(b)-0041-01

建筑业具有产品固定、人员流动大、露天施工、立体交叉作业多、建筑物变化大、形状不规则等特点,施工中危险性大、工作条件差、不安全因素点多面广,预防难度大,是当今社会的一种较危险的行业。据统计我国每年建筑行业的事故伤亡人数仅次于交通、煤矿行业。事故的发生,不仅对企业造成极坏的影响,而且给伤亡者家庭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件促发展保稳定惠民生的大事,重点是预防。这就要求建筑企业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完善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但是,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下简称:安全措施费)支付、使用上存在着很大漏洞。主要表现在:一是建设单位尤其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恶性压级压价,在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设定不合理条款,造成工程造价偏低,工程款拨付不及时不到位,不按计价依据规定拨付安全措施费,压缩工期等,迫使施工企业压缩各种开支,确保工程有相应的利润,从源头上埋下了安全隐患。二是有些施工企业缺乏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对安全生产抱有侥幸心理,忽略安全成本投入,淡化安全经济观,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舍不得资金投入,置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三是有些监理单位为了追求更多的利润,现场监理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措施费使用监管不到位,是造成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措施费不能专款专用的原因之一。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预防事故的发生,在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了“: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第二十二条又规定:“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同时,建设部于2005年颁布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明确了各项使用、管理规定。

1 确保安全措施费合理计取

现场安全措施费由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项目预算控制价备案表(最高限价备案表)或工程标底、预算等相关资料,结合同类工程项目安措费占工程总造价的比例计算确定,并出具《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核算单》。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和工程变更较多,需增加方案论证、审查和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由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建设、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费用由施工单位提出,建设单位审核,报造价管理机构核算后调整核算单。造价管理机构出具的核算单,仅做为建设单位设立银行专项账户和施工期预付款及拨款的依据,工程结算应依据投标报价及施工合同的约定结算该工程的安措费。

2 确保安全措施费及时拨付

安全措施费采用定量预付、竣工结算的方式划拨,工程开工后预付30%,基础施工完毕预付40%,主体完工后预付20%,工程竣工后持《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竣工综合评定报告书》拨付剩余费用。施工企业应按规定进度申请拨付安措费。每次拨款前,施工企业应填写《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申请表》。建设、监理企业审核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经审核符合要求或整改合格的,总监方可签署《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申请表》。施工企业持建设、监理单位签署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申请表》报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拨付相关费用。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拨付安措费的申请材料后,应及时组织对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状况进行抽查,抽查合格的,应在提交申请十日内拨付相关费用。对抽查不合格的,责令改正。施工单位持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审核表》到指定银行办理安措费解付手续。

3 强化安全措施费使用管理

安全措施费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文明施工管理等所需的费用。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系统安全性、预防各类事故发生,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的一种经济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应确保安措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措费清单项目。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加强对安措费的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安措费管理制度和项目安措费核算制度,明确安措费使用、管理程序、职责及权限。总承包单位应对工程项目安措费的使用负总责,分包单位对所分包工程安措费的使用负责。总包单位应定期检查评价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措费。建设、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管。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当地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并责令其暂停施工。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安全措施费的计取、拨付、使用情况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内容,不定期的抽查,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综上所述,要想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建设单位必须及时足额支付安全措施费,监理单位必须监督施工单位对安全措施费专款专用,建设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费计取、拨付使用的监管,才能促进和保障施工企业安全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和增加,确保现场达到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按标准、规范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生产安全,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篇(2)

一、创建思路:

认真学习领会党委书记总经理申宝峰及党委副书记王家义在“庆祝建党八十三周年暨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理清思路、发动群众、统一认识、提出目标。全方位、多层面、扎实有效的开展创建活动,为取得“全国文明单位”光荣称号而努力奋斗。

二、创建措施:

a)分场级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整改阶段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蔡敬良

副组长:门发成何振旗徐建林

成员:王文俊温迎春张林儒薛胜利

陈巨文王文耀马广文陈金山

职责:负责修配分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全面落实公司下达的创建安排,研究部署创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公司创建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全面指导和协调、解决全分场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保证创建工作按预定安排顺利进行,并按期取得预定成果。

班组级创建领导小组由班长为组长,副班长技术员及党小组长为成员组成。

b)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组长全面负责领导修配分场的创建工作,及时传达贯彻公司创建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为修配分场的创建文明单位负责。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将创建工作扎扎实实的落实到班组,为自己负责的班组完成创建工作负责。

成员王文耀、马广文、陈金山负责所在班组的政治思想及宣传工作,为创建工作做好思想基础工作。王文俊负责生产质量及技术培训管理工作。温迎春负责安全文明生产及民主管理工作。门发成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及文体工作。

薛胜利、张林儒、陈巨文协助所在班组创建领导小组组长工作。

c)创建目标:

班子坚强有力,员工素质提升,安全生产稳定,经济效益增长,环境整洁优美,治安秩序良好,社会形象优良。

三、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整改工作安排:

a)召开全分场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动员大会,组织学习申总及王书记在全公司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学习公司下发的“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整改阶段工作的安排”,学习“中央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标准”,宣读我修配分场制订的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的思路、措施及安排。动员全体职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为公司取得全国文明单位光荣称号贡献自己的力量。

b)召开分场创建领导小组会议,认真研究并按“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标准”中的项目和“公司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职责以及细化分工”进行自查整改,理出整改内容,根据分工落实到责任人,层层落实到班组限期完成。

c)对照公司创建全国文明单位考评实施细则,逐条安排落实到班到人,并落实检查考核负责人,以保证实施细则不漏一条一项。

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篇(3)

一、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1)项目部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组织机构。项目施工班子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以现场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施工班组长为成员的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指定小组办公室,负责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了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2)项目部根据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制订了安全岗位责任制,从管理层到工作层,层层签定安全责任状。项目经理定期组织项目成员对岗位责任制进行学习、落实。制订安全轮流值班、检查制度,及时记录现场隐患,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3)项目部还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目标,确定现场管理要达到的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安全伤亡目标、安全经费投入目标、文明施工目标、创建国家及省市安全文明工地目标等,使现场安全管理有一个明确的工作方向,对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个人。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专门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临时用电、冬雨季施工、大型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施工等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或措施。对施工现场进行整体规划,确定办公室、娱乐室、宿舍等五小设施及用水、用电的总布局,绘制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由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4)坚持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条件审查,严格施工组织设计检查是从源头进行安全控制的有效保障。市政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及制订措施的内容是否符合各专业工种、各施工部位,尤其应检查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检查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完善,从第一责任人到其他责任人再到各班组的安全责任制是否分解落实,有没有一个安全管理监督网络。检查市政施工的安全器材劳动保护是否完善齐备,对悬崖陡坡、深坑的可能塌方或滑坡进行检查,并经常性的开展防火安全、季节性的雨季防洪、冬施防冻、炎热防暑、防台等检查。

二、做好开工后的基础工作

1.安全教育工作。通过加强现场安全的巡逻,建立安全监督网,完善现场安全措施,保证现场安全生产。具体分为:(1)进场教育。工人进场后,项目经理组织了项目部有关人员对新工人进行岗前安全教育,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坚决杜绝“假、大、空”等条款内容。现场工人要随身佩戴上岗证。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是人类进行生产活动的客观需要,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安全是人身基本的需要之一。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造成的人身伤亡,不仅使本人受到伤害、家庭蒙受不幸、企业带来损失,给社会也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同时,加强安全教育,可以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基础上。(2)班前教育。严格按照班前活动制度坚持班前教育。结合工程的实际进度,按照施工的不同阶段(路槽开挖、路基回填、排水施工、基层、面层施工),结合当日施工内容;天气等情况进行。由当日安全值班人员根据轮流值班制度监督各班组长落实,认真填写班组活动记录,保证天天讲安全,时时刻刻有安全。(3)季节性教育。项目经理根据季节的变化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换季教育。针对雨天、暑期施工和冬季施工的特点分别进行教育,并将教育内容进行记录。

2.安全检查工作。安全检查首先是查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认识和贯彻程度,再查管理和制度,项目部安全管理的到位情况,制度的健全程度,主要是其落实情况。要查隐患和事故处理,要深入到施工现场,检查劳动环境和条件中的不安全因素,检查对发生的工伤事故是否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这就要求项目部的检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检查尺度要严、要准。安排项目部的安全员定期进行相关标准、规范的学习,使检查人员熟悉掌握标准、规范,保证检查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进行。检查完毕,在下达隐患通知单的同时,检查人员要对重要环节和提出的问题向整改负责人进行必要的讲解,必要时给予项目部一定的建议措施。建议措施要有可行性、针对性和操作性,使项目部在整改隐患、落实措施时做到有的放矢、不留死角,达到规范管理。

3.安全资料管理。安排安全员专门进行安全资料的管理,做了严格的规定:(1)及时性:安全员必须随着工程进度同步进行资料整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存档,及时收集,防止资料与施工脱节。(2)真实性:建立安全资料能够实现对现场潜在隐患的预测控制,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求安全员必须确保资料的真实性,与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保持高度一致。(3)针对性:安全资料的基本作用是指导现场的安全管理。对于施工过程中安全设施的真正落实起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安全资料失去针对性,根据它形成的一切安全管理也就失去了意义。

4.安全考核工作。项目部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具体的考核办法,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考核小组,定期(每月一次)对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考核小组讨论后决定。考核内容侧重于本阶段项目成员对安全岗位责任的完成和分解目标的落实情况。考核小组针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按照安全责任制进行现场提问和对照。考核等级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对于考核优秀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奖励,不合格的予以教育、培训、纠正;连续出现两次(含两次)以上不合格者,执行末位淘汰,直至下岗。

5.隐患整改工作。对于检查提出的问题,不管是哪一级,项目部都必须按照“三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项目经理按照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内容,按照隐患的种类分配到相应的班组。班组按要求整改后,及时向项目经理提交隐患整改报告书。项目经理接到整改报告后,要及时组织安排领导小组进行整改效果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相应班组方可进入正常施工。否则,要按照隐患通知书的要求继续整改,直至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对于危及生命的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权要求其立即停工整改,并派专人监督,直至消除隐患后复工。

三、做好项目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篇(4)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系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对于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治理“工地乱象”,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市和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工作的领导,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工作,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的测定,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具体监督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和划拨。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算和收取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具体收取标准,按照《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价发〔2008〕453号)和《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发〔2006〕107号文件)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标准计算和支取。

(二)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持填制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一式四份)、中标通知书、投标报价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向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申请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费率和基本费率测定。

(三)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测定的总费率,到经财政部门批准开设的专用存款帐户缴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凭存款凭证到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开具“省非经营性结算统一收据”,并将缴费收据复印件交给施工单位,作为施工单位向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领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凭证。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缴费收据等有关安全施工措施资料。

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

(一)按照《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川建发〔2006〕151号)文件精神,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应按《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分阶段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评价,作出定量评价结论。评价结果作为施工单位领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依据。

(二)施工企业应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专项使用,申请支付各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时,先由施工单位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各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自检,并填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申请表》,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

(三)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组织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组成的“施工现场安全评价小组”对施工工地现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采用定量预付、竣工结算的方式划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申请表》、安全文明施工费缴费凭据和造价部门核定基本费率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向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经过现场评价符合开工条件的,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用的50%预付。

2.经现场施工准备、二层完工、主体完工(高层建筑每十层)、装饰装修等阶段安全评价,工程竣工后,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申请表》、安全文明施工费缴费凭据和和造价部门核定现场评价费率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平均分数达到安全文明施工合格标准的,100%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平均分数达到安全文明施工优良标准的,按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和现场评价费。

3.工程竣工并按规定办理工程备案手续后,剩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全额退还给建设单位。

(四)凡经分阶段评价未达到安全文明施工合格标准的(指经限期整改后仍未达到安全文明施工合格标准)、未经现场评价的工程,一律不得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用,工程竣工结算时由建设方在工程款中扣除。

(五)施工期间承包人发生四级(含四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而未做的,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文明施工费按应计费率的60%计取。

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篇(5)

中图分类号:C931.3文献标识码:A

安全生产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措施。安全就是效益,这是所有管理者应当建立的安全经济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但是,长期以来,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缺乏有效的保障措施,突出表现为忽略安全投入成本,淡化安全经济观,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甚至个别单位置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尤其是目前建筑市场不规范竞争,普遍存在不合理低价竞标以及业主的恶性压价现象,有的工程低价中标后,建设单位还要强迫施工单位签订阴阳合同,实现二次让利,结果是正常施工必不可少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措施费”)不是竞争出局就是偷工减料或挪作他用,造成“措施费”的使用和管理流于形式,停留在文件上,无法落到实处,“措施费”不到位,施工安全防护的各项措施将很难实施。为了从根本上规范建设单位的安全行为,改变企业经营者漠视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赚昧心钱的恶性现象,国务院颁发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并于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所需费用”[1]。第二十二条又规定:“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1]。事实证明通过事先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把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萌芽状态是最经济、最可行、最安全的生产建设之路。有研究成果显示:安全保障措施的预防性投入效果与事故整改效果的关系比是1:5的关系,这一安全经济基本定量规律是指导安全经济活动的重要基础。围绕“措施费”的使用和管理,五莲县从2006年下半年起就进行了有效地探索和实践,半年就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至今五莲县20多家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未发生一起三级(含三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全县达到了零死亡目标,事故起数大幅下降,目前建筑安全生产继续保持着良好态势。

一、“措施费”的落实

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规定》中明确安全措施项目所需费用不能存在任何可塑性现象,必须不折不扣地在实际工作中得到真正落实[2]。为确保“措施费”到位,应该采取如下措施:首先,明确界定“措施费”由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四部分组成,并详细列表确定取费标准。其次,依法进行招投标的建设项目,招标方或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措施费”项目清单。投标方应对“措施费”项目按核定比例单独报价。“措施费”没有单列或虽然单列但未按核定比例单列的,评标时要作废标处理。再次,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的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款项。并将“措施费”作为非竞争性费用计入总价,不参与商务标价格竞争。否则合同监督和招标监督部门不予施工合同的备案,工程监督部门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再是要求建设单位在办理建筑安全监督手续之前,将双方确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一次性存入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指定的安全专项帐户,由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直接按规定监控使用。通过控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收取和使用,从而达到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专款专用的目的。否则建筑安全监督机构不予办理安监手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通过以上几项手段促成“措施费”的实质性落实,为安全生产管理打下基础,并提供可靠可行的制度保证。

二、“措施费”的使用

建设单位按照全市统一核定的比例存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资金后,应将存款凭证进帐单交给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并以此作为施工单位向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有效凭证。为了有效控制存入安全专项帐户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专项管理,我们采取了施工过程中的定量预(支)付、工程竣工后结清的方式进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结后,建设单位预付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预存额的50%;工程主体完工、安全评价合格后,建设单位付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预存额的30%。未达标,不支付;工程竣工、安全评价合格后,付清剩余部分。未达标,不支付。对于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未达标,不予支付给施工单位的“措施费”,除扣除强制投入的资金外,剩余部分退还给建设单位。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并处挪用费用的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发生安全事故的除依据法律处罚外,扣除剩余部分措施费。通过以上的实施方法,保证“措施费”的适时到位,制约“措施费”的挪用,为保障安全生产措施的实施提供了资金支持,同时也为企业管理者增强安全意识建立了一个预警机制。

三、“措施费”的管理

“措施费”的管理必须严密,手段必须强硬,否则形成抓而不实,等于不抓,当断不断,反受其乱的现象。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涉及多个不同的责任主体,它是一个网络交叉的管理体系,为此我们明确了各个不同责任主体的具体管理职责。其一,施工单位。为确保“措施费”的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必须单独列出此项费用的清单和使用凭证,便于备查。同时要求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随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安全监督机构反映“措施费”使用情况。其二,工程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于已落实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对未落实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应当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报告。其三,加强工程施工过程的日常管理和阶段安全评价管理。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和“措施费”使用清单定期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牵涉到重大、特殊问题的处理,我们则采取综合协调,共同处置的方式。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隐患,遇施工单位拒不按时整改消除隐患时,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监理单位共同依法暂停施工工地的施工,并责令“措施费”强行投入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直至合格。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阶段评估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对施工安全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后,出具《安全评价等级证书》,提出验收意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作为是否按时、按进度、定量支付“措施费”的依据[2]。其四,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检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组织两次由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等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进行综合执法联合检查。对建设单位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措施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理单位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检查。查出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并与施工企业年度综合评价、资质晋升挂钩;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信誉度挂钩,迫使建设各方安全责任主体主动抓好安全生产。与此同时,明确二条规定:一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批准减免、缓存或缓支“措施费”。对于未落实“措施费”而办理了安监手续,已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未按规定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的,以及对在“措施费”监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依法追究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二是施工单位挪用“措施费”,将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3]。

结束语:综上所述,围绕对“措施费”的落实、使用、管理而采取的相关措施和方法,对于推动五莲县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五莲县的建筑安全生产水平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也存在有待探索和不断完善的地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断规范,以及法制化、制度化建设的不断加强,以人为本的构建及和谐社会氛围的迅速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必将贯穿于各个行业的日常工作之中。

参考文献:

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篇(6)

中图分类号:F4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 (2010)10-0117-02

建筑工程安全投资是指在建筑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为保证项目顺利安全进行,在安全活动中投入的一切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总和。因此某项工程安全员、安全技术、安全设施等的投入、安全教育及培训、劳动防护及保健费用、事故援救及预防、事故伤亡人员的救治花费等,均应视为建筑工程的安全投资。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内容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为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工健康生活所发生的费用。其内容为:

(1)安全生产:安全资料的编制、安全警示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三保”、“四口”、“五临边”防护的费用;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起重设备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费用、检测费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通道费用、消防设施、电器保护、安全照明设施费,等等。(2)文明施工:围墙的美化,临时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费用;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费用;施工现场操作场地的硬化费用;现场污染源的控制、建筑垃圾生活清理外运;现场绿化;现场工人的防暑降温费等。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在计取过程中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基本费为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现场考评费是指施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考评组织现场核查打分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包括脚手架安全网设施;“三保”、“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施工机械安全措施、电气保护安全照明设施;消防安全措施;现场环境优美;现场生活卫生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奖励费是指施工单位根据与建设单位的约定,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创建省、市文明工地的奖励费。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落实和费用计取

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提供的安全施工措施资料中应包含单独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建设行政主观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则应对工程建设项目是否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进行审查,不具备条件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书。

建设单位以及中介机构在招投标过程中编制的招标文件、工程标底或工程预算时应按规定单列费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招标。同时在工程预算、投标报价或标底中应足额计取,其基本费用按规定标准列入其他项目费中投标人部分;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以最高暂定费率列入其他项目费中招标人预留金部分。

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应根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单列该项费用。

中标单位在签定施工合同时,应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金额、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在开工前应预付安全文明措施不少于基本费的60%,其余基本费按进度在工程竣工前付清。

在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单位应当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同时应及时申请现场考评,在单项工程完成工程量约70%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接受现场考评。

在费用考评过程中,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安监机构、造价管理机构应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制定即时联络制度,建立一个网络交叉的管理体制,加强对该费用的管理。具体程序是施工企业在项目报建时应同时向造价管理部门申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申请表,在单项工程完成工程量70%后,依据施工单位的申请,由造价管理部门组成由安检机构、现场监理等组成的考评组织,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和“措施费”使用清单定期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对建设单位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措施费”情况进行监督把关,对监理单位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检查(此项工作的完成则需要各管理机构之间充分沟通、及时联络),并根据考评情况,联合出具考评报告,最终确定费用标准。

现场考评费用还要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已进行现场考评的项目,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前,发生放松管理,明显降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标准的,建筑安全监督部门、监理单位应及时提出,并可提请考评组重新组织现场考核。同时,工程完工后,建筑安全监督部门对整个施工工程现场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修正现场考评得分。最终现场考评费率应为;现场考评平均分×综合评价修正比率×考评费率/100。

三、加强监管措施,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大力宣传《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网站等媒体,向建设、施工、监理、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广泛宣传《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精神以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的相关制度,明确各自职责,进一步提高对科学使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与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主动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定期组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情况专项检查,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落实情况、建设单位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单位会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检查内容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工程标底或概(预)算时,是否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计列(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合同中是否单独列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支付计划和使用要求等;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是否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不可竞争费用进行足额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是否针对工程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合同和分包合同关于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管理责任是否明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临时设施是否按标准规范落实到位,费用是否做到专款专用;中介机构:咨询企业编制的招标文件和工程标底中是否按规定单独列明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是否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予以单列,费用取费标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

四、结语

总之,规范和健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办法,利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使得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完善和落实得到制度上和费用上的保障,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切实消除施工现场的任何安全隐患,这对保护施工人员生命和国家财产具有重要意义,无疑也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李云献,杜金山,孔祥成.建筑安全生产 重在合理投入[J].建筑安全,2006,(8).

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篇(7)

施工方案(或设计)是指导施工具体行动的纲领,其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份。为强调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建筑法》第三十八条则规定得更为具体:“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因为每一项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整个过程,都存在诸多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隐患,如果预见不到,安全管理措施不善,将不同程度影响到施工进度和效益,乃至造成人身安全事故。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必须通过预先分析,从而更好地控制,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消除危害,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一、施工方案编制人员要求

施工方案编制人员是施工过程的设计师,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会审图纸开始就必须认真考虑施工安全问题,尽可能地不给施工和操作人员留下隐患。编制人员应当充分掌握工程概况、施工工期、场地环境条件,根据工程的结构特点,科学地选择施工方法,施工机械,变配电设施及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合理地布置施工平面。安全施工涉及施工的各个环节,因此,施工方案编制人员应当了解施工安全的基本规范、标准及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如《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等。如果是采用滑模工艺或其它特殊工艺施工,还必须熟悉《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以后,才能在编制施工方案时确立工程施工安全目标,使措施通过现场人员的认真贯彻达到目标要求。

施工方案编制人员,还必须了解施工工程内部及外部给施工带来的不利因素,通过综合分析后,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措施,使之起到保证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科学、合理,有序地指导施工的作用。

二、 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编制

由于建筑工程的结构复杂多变,各施工工程所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不尽相同,无统一的安全技术措施,所以编制时应结合本企业的经验教训,工程所处位置和结构特点,以及既定的安全目标。一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主要考虑以下内容:(一)从建筑或安装工程整体考虑。土建工程首先考虑施工期内对周围道路,行人及邻近居民、设施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全封闭防护或部分封闭防护);平面布置应考虑施工区与生活区分隔、施工排水,安全通道,以及高处作业对下部和地面人员的影响;临时用电线路的整体布置、架设方法;安装工程中的设备、构配件吊运,起重设备的选择和确定,起重半径以外安全防护范围等。复杂的吊装工程还应考虑视角、信号、步骤等细节。(二)对深基坑、基槽的土方开挖,首先应了解土壤种类,选择土方开挖方法,放坡坡度或固壁支撑的具体做法。总的要求是;防坍塌。人工挖孔桩基础工程还须有测毒设备和防中毒措施。(三)龙门、并架等垂直运输设备的拉结、固定方法及防护措施,其安全与否,严重影响工期甚至造成群伤事故。 (四)施工过程中的“四口”防护措施,即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应有防护措施。如楼梯、通道口应设置1.2m高的防护栏杆并加装安全立网;预留孔洞应加盖;大面积孔洞,如吊装孔、设备安装孔、天井孔等应加周边栏杆并安装立网。(五)交叉作业应采取隔离防护。如上部作业应满铺脚手板,外侧边沿应加挡板和网等防物体下落措施。(六)30m以上脚手架或设置的挑架,大型砼模板工程,还应进行架体和模板承重强度、荷载计算,以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同时这也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七)安全平网、立网的架设要求,架设层次段落,如一般民用建筑工程的首层、固定层、随层(操作层)安全网的安装要求。事故的发生往往出在随层,所以做好严密的随层安全防护至关重要。(八)“临边”防护措施。施工中未安装栏杆的阳台(走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或平台)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外侧边等均属于临边危险地域,应采取防人员和物料下落的措施。(九)施工工程、暂设工程、井架门架等金属构筑物,凡高于周围原有避雷设备,均应有防雷设施,如并架、高塔的接地深度、电阻值必须符合要术等。(十)对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必须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十一)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措施。如夏季防止中暑措施,包括降温,防热辐射,调整作息时间,疏导风源等措施;雨季施工要制定防雷防电,防坍塌措施;冬季防火,防大风等。(十二)施工过程中与外电线路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屡见不鲜。当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的边线之间达到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必须采取屏障、保护网等措施。如果小于最小安全距离时,还应设置绝缘屏障,并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

根据施工总平面的布置和现场临时用电需要量,制定相应的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如果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三、 安全交底和检查落实

工程开工前,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向参加施工的各类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使大家明白工程施工特点及各时期安全施工的要求,这是贯彻施工安全措施的关键。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应按施工安全措施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工序、工种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懂得各自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方法,这是贯彻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补充和完善过程。工序、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要结合《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施工的规范标准进行,避免口号式,无针对性的交底。并认真履行交底签字手续,以提高接受交底人员的责任心。

同时要经常检查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纠正违章,使措施方案始终得到贯彻执行,达到既定的施工安全目标。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得作为让利因素参与竞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招标人、招标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和投标人应按本办法规定,在编制、审查工程概(预)算、标底(预算控制价)、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时,应单独列项、足额计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包括建筑施工超标准排污、防噪音设施等措施费用。若发生上述费用,应当另行计算,列入工程造价,并计取税金。

建设单位应在本单位的开户银行(或出具“资金证明”的银行)设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项帐户,并足额存入按本办法计算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费用。

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篇(8)

一、工程概况

于曹闸工程位于安阳市洹河导线桩号34+720处,为一座景观节制闸。主主要任务是通过建设拦蓄工程抬升河道蓄水位,满足洹河水上旅游要求。于曹闸按50年一遇洪水设计,流量为2300 m3/s,设计蓄水位69.74m蓄水高度7.9米,采用7孔10m平卧门闸,为大(2)型工程,工程等级为Ⅱ等,主要建筑物等级为2级。

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基础设施。①于曹闸工程施工现场修建了职工宿舍、办公、食堂等设施,②修建了施工现场通向外的施工道路,保证了工人正常施工和工人正常生活。

2、制定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强化“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制定了适用于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安全文明施工例会制度》《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安全文明施工隐患定期排查整改制度》《安全文明施工联络员制度》《安全文明施工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3、设立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项目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专职人员为副组长的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设置了专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各作业点设置了安全监督岗,组成一个自上而下严密的安全文明施工组织结构。

4、制定了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于曹闸工程建立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问责任人,项目施工队各班组人员为主要执行者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负责。①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②根据于曹闸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明确安全责任制和考核制度。③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组织上岗人员安全教育,加强劳动保护工作。④组织施工现场定期安全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文明施工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⑤发生事故,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制定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工程负责人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技术责任。①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工程贴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②参加安全检查,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③参加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专职安全员①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工程特点,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安全交底、执行情况经常检查。谁是纠正违章作业②定期检查施工人员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③定期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上级安全部门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发现安全事故及时上报。

5、制定了安全文明施工事故的应急预案。

为做好于曹闸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工程建设中的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减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于曹闸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制定了应急预案,包括:施工中土石方塌方和结构坍塌安全事故;特殊设备或施工机械安全事故;机电设备,设施运输,安装安全事故;施工场地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施工中发生的各种重大安全事故;其他原因造成的本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

6、安全文明施工例会

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文明施工会议将安全意识切实落实到管理阶层,每天施工前进行安全教育,班前会,使安全教育落实到施工的各个环节,安全员对施工安全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及其安全教育形成书面文字统一管理。

7、设立安全施工措施费用。

建立安全经费专用账户,独立建帐,专款专用,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反事故措施经费的及时提取和使用,为施工人员创造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及时办理机械、设备、施工人员保险。

8、推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绩效考评和激励机制。

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篇(9)

一、明确监理工作职责和任务

⑴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

⑵督促承包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⑶督促承包方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组织好分项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⑷检查承包方各项安全措施到位情况,和关键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必须严格按编制的安全方案执行实施。

⑸指令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订立安全协议。

⑹检查承包方的其它各项安全工作,如防火、防洪、冬防寒夏防暑及卫生防疫等。

⑺监理部选派得力的工程师,从事安全监理工作,并建立岗位责任制度。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要点

工程项目开工后,在全面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施工方案时,要着重审查安全操作规程,看有没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还要审查编制、审核、审批程序是否齐全有效,并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责任到人,安全设备到位,设备是否经过年检合格有效。受业主委托,安全监理工程师应代表业主全权处理施工中的违章操作现象,同时也有义务协助承包商完善各种管理制度。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有:

⑴审查各类有关施工安全的文件及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进场作业的各单位资质及他们对各工序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保证体系、人员配备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是否经过年检齐全有效,是否满足该工程的需求。

⑵审查在本工程拟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⑶审查承包商在工序交接检的安全报告。

⑷跟踪检查,签办安全技术证书,对每道工序的安全事宜予以确认。

⑸在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负责安全的监理工程师,可下达暂时停工指令,安全监理工程师在下达“暂时停工指令”后,及时上报总监办,请总监理工程师复核后,补发书面停工令或撤消。①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经检查指出,未见改进或改进措施不合要求者;②已发生事故未处理而继续施工者;③安全措施未经检查,或无措施擅自施工者;④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盲目施工者;⑤擅自变更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材料构件者;⑥未经资质审查进场的分包人员,擅自施工者;

⑹最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主要有:

①脚手架。脚手架是高空作业中必不可少的设施,脚手搭设不牢,不稳以及使用不当,都容易出现事故,因此脚手架是安全监理的重点之一。

首先,脚手结构搭设前对所用材料,都要认真挑选,不合格的不能使用,脚手架搭设要牢固、稳定,不仅要有足够的堆料、操作、运输使用面积,同时又能确保在各种天气和规定荷载下,不变形、不倾斜、不摇晃,并且拆、装方便。

脚手架起用前,要经常检查,使用严格控制堆料,不得超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要按规定设防护网,发现主杆沉陷、悬空,节点松动,歪斜变形等,要停止操作,认真加固好后使用,大风、大雾、大雨天应暂停使用。

②高空作业。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高空作业往往是在所难免的,而高空作业防护不当,往往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安全监理工作中,特别注意此环节中的临边作业,洞口作业及悬空操作。a)临边作业。建筑物的外墙、阳台、窗台等往往需临边施工,在临边作业时,要按安全规程设置,可靠的防护栏、防护网并装安全门。b)洞口作业。对施工中预留的洞口,要按规定设置护栏,护栏上装明显标志及通道门,洞口要加安全盖,防止从洞口坠物伤人。c)悬空作业。对悬空作业所用的防护设施,如吊篮、吊笼、卸料平台、绳索、塔架等均应认真核查,确保安全无误,方准使用,且勿存有侥幸心理。

③施工机械及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施工用电所引起的事故,也是近年来安全事故的一个主要因素,因此要督促施工单位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对于其他一些中小型机械等,也应加强安全防护措施。

临时施工用电要按规定安装、接线,并做好保护接地,设专人管理,以避免触电伤亡事故。

④落实防火责任制,设立消防组织人员,消防器材准备充分,不得挪用,制定明火使用审批制度,焊接作业要有人负责防护防火灾事故发生。

⑤安全通道。安全通道是施工人员经常通行的必走之道,也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所以必须要按规范要求搭设安全通道,要有醒目的标志和足够的安全距离,一直通向操作层,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

三、安全控制具体措施

1.技术措施。(1)审核施工现场项目部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2)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措施的可行性。重点对基坑开挖和脚手架;模版支撑体系、高空作业、交叉作业、塔式起重机、人货电梯、临时用电等工程或部位进行审查。(3)监理安全文明检查制度和安全会议制度,项目安全生产组建每周召开各方参加的项目安全例会;对本周的安全检查情况予以审查,并核查已出现的安全问题是否已按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同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安全。(4)通过“合理定制,进行随时检查”的辅助措施做好安全文明、环境保护。

2.组织措施。(1)监理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安全管理的责任。(2)监理部设定安全文明生产安全文明负责人,常抓不懈。(3)编制本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规划和安全监理细则。(4)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宣传工作、树立文明安全生产的意识。

3.经济措施。(1)制定安全公约,明确要求、责任,明确奖惩规定。开工前监理组织业主、施工各方召开会议,制定“本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及办法”,提出具体的文明工地的要求,要求应具体,切和实际,不走形式。并制定具体的奖惩条款,对违反安全作业规定的行为的奖惩应有具体的奖惩数额。(2)组织联合检查组,定期(每月至少两次)对工地检查,有违规者严格执行奖惩。

4.合同措施。(1)协助业主签订好施工合同,对合同中设计施工安全的条款,应严禁,不出现对业主不利的条款。(2)做好工程安全记录,保存好各种安全管理文件。(3)对发生的安全事故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上报和处理。(4)平时注意收集有关安全信息的资料,进行分析,提交给予有关部门参考,便于她们作出正确决策。

四、 结束语

鉴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针对建筑工程安全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基础工作,强化监督管理,努力控制和减少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作为建设工程监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无论从国家或社会要求,还是从监理公司自身利益着想,搞好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刻都不容缓。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监理概论.知识产权出版社.

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篇(10)

措施费是指为工程的形成提供条件所需的费用包括以下11项费用:

1、环境保护费;

2、文明施工费:

3、安全施工费;

4、临时设施费:

5、夜间施工费:

6、材料二次搬运费;

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费及安拆费;

8、砼、钢筋砼、模板及支架费;

9、脚手架费;

10、以完工程保护费;

11、施工排水、降水费。

20xx措施费二:

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篇(11)

2主要做法

2.1严把工程入口关

自2008年以来,市住建委要求工程开工前必须做到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围挡、主干道硬化、设置大门、门卫、八牌一图等,办公用房等临时设施必须符合要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自查合格后,由安全监督员现场查验合格后出具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建设单位携带审查表到行政审批窗口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后再办理施工许可证。

2.2严格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使用

办理安全报监手续时,施工单位要在指定银行设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用账户,建设单位必须将工程中标书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至该账户,该账户由建设、施工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及银行四方共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在工程相应节点,由安全监督员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进行检查,达到合格要求后,由施工单位按照一定比例支取该费用。具体节点和比例如下:当工期为12个月以内时,基础结构完工支付50%,工程主体结构完工支付至80%,工程竣工支付至100%。工期为12个月以上时,基础结构完工支付30%,工程主体结构完工支付至70%,工程竣工支付至100%。

2.3大力推进标化工地创建工作

市住建委于2009年制定出台了《关于工程创优的意见》,2010年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筑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两文件对推动省、市标化工地创建工作起到关键作用。主要措施有:一是对省、市标化工地发文通报表彰,授予铜牌,项目经理授予“优秀项目经理”称号;二是对省、市标化工地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三是凡创建了省、市标化工地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给予投标加分;四是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工程造价一定比例奖励创建省、市标化工地的施工企业;五是主管部门加强指导服务,定期召开标化工地现场会,组织企业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2008-2013年,我市创建省、市标化工地呈阶梯状增长,2011、2012年,我市创省标化工地分别为38项、59项,连续两年居全省第二名,2013年,我市创建省级标化工地65项居全省第三名。2013年,全市创建市标化工地达100余项。通过标化工地创建,极大提高了我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水平。

3下一步工作建议

由于省级标化工地的取消和各地争先采用最低价中标法以及管理工作的不连续性,造成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开展标化工地创建的积极性急剧下降。为此,建议采取以下有力工作措施加强标化工地创建工作,确保全面我市“六城同创”及扬尘污染防治等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3.1继续严把工程入口关

除原要求外,工程开工前,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就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与安全监督部门签订责任状。明确安全不出事故、文明创建、扬尘污染防治等工作达到合格标准、必须创建市级标化工地等要求,并明确奖惩措施。

3.2增加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除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至四方共管账户外,另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计取的通知》要求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也打入四方共管账户,并做到专款专用,同时严格支取条件:一是施工现场达不到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等要求,一律不得支取安全文明施工及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二是工程施工过程中达不到相关要求,工程完工后相关措施费退还建设单位。

3.3加大标化工地奖励力度

为从源头提高施工、建设、监理单位开展市标化工地创建的积极性,市住建委应明确要求建设单位给予施工单位工程总价一定比例的奖励,同时市住建委利用建筑安全罚没款及建筑施工技术服务费设立奖励基金,对创建市标化工地的施工单位提高奖励标准(每工地奖励5000-10000元)。同时,通过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与信用平台对施工、监理单位记良好记录,提高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分,从而实现企业现场与市场的联动。

3.4实施质量安全联动,进行动态监管

市建管局已根据工作需要,对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职能进行了整合。每名监督员既监督工程质量也监督安全,实现了“一岗双责”,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管提供了手段:一是基础结构验收监督时,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相关措施必须符合要求,否则重新组织验收。主体结构验收监督也同样。二是同一建设和施工单位的工程,实施联动,如1#楼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则2#楼质量验收监督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