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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大全11篇

时间:2022-08-13 05:14:33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篇(1)

第二章工作任务

第二条污染病预防和管理。负责对辖区法定污染病的疫情演讲。对突发污染病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控制、流调和疫区处置工作。

对绦虫病患者开展科学指导性治疗,驱绦灭囊工作。普查辖区内人绦虫病患病情况。完成上级下达的驱绦任务。

完成市结核病防治所下达的对肺结核病人的督导任务。负责辖区内肺结核病人的发现普查工作。

第三条计划免疫工作。负责对辖区内07岁儿童的计划免疫的科学化管理。并开展计划免疫项目以外的预防接种工作。

第四条妇幼保健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孕产妇和儿童保健两大系统管理。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控制在国家要求指标内。

第五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市卫生防疫站对辖区内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劳动卫生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杜绝中毒事件的发生。

第六条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农民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七条学校卫生工作。协助市卫生防疫站对辖区内在校学生开展预防性体检。及时纠正不健康行为。

第八条地方病防治工作。及时掌握本辖区内地方病发病情况。对地方病防治工作向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议。

第九条农村改水改厕技术指导。协助当地爱卫会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第十条负责对村级防保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第三章行政管理

第十一条乡镇预防保健站属卫生部门常设机构。卫生院院长负总责的前提下,实行站长负责制。

第十二条防保站办公用房及办公用品。由卫生院统一配备使用。

第十三条市卫生局对乡镇预防保健站站长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十四条乡镇预防保健站的防保人员在卫生局统一领导下。

第四章人员管理

第十五条乡镇防保站人员编制原则上3人设站长1人。妇幼保健员1人,食品卫生检查员1人(兼职)

第十六条对村级预防保健工作。采取以下三种模式开展工作:

1集中办公型。取消村级防保人员。按人口40001配备计划免疫人员,每个人分片包村承担责任区的计划免疫及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妇幼保健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聘用若干名,分片包干完成工作任务。

2乡村联办。乡(镇)统一布置的前提下,承担辖区内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工作任务。

3乡村联办。计划免疫人员从准入的乡医中择优选用。妇幼保健员从胜任妇幼保健工作的人员中聘用。

第五章财务管理

第十七条乡镇预防保健站单设帐目。年终向卫生院汇报当年收支情况。

第十八条上级财政下拨的预防保健经费。

第十九条乡镇预防保健站的办公经费主要从开展有偿服务活动中解决。

1开展母婴保健保偿。收费规范按吉卫幼发[]21号文件中规定执行。

①怀孕12周至产后42天的妇女及0至42天婴儿保健保偿费25.00元。

②42天至3岁婴幼儿保健保偿费18.00元。

③4至6岁儿童保健保偿费8.00元。

2计划免疫疫苗接种。收费规范按市物价局长物价(16号《关于计划免疫疫苗接种收费规范的批复》文件执行。

①收取一次性消耗的注射器(按实际进价)和注射费每针次0.30元。

②出诊费按省价收字(44号文件规定的三级医院规范收费。

第二十条预防保健站收入必需入帐。做到公正合理。

第二十一条村级计划免疫人员工资补助。

第六章业务管理

第二十二条乡镇预防保健站实行例会制度。村防保人员按时参与乡镇预防保健站的例会。

第二十三条污染病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病防治法》规定。及时统计上报疫情。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篇(2)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十万以内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

全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以内

全县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内

三、主要服务指标

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农村达85%以上,城镇达95%以上

2、儿童系统管理率达60%

3、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高危孕产妇筛查率达**0%;高危孕产妇管理率**0%

4、剖宫产率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控制在40%以内,乡镇控制在25%以内

5、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HIV检测率达95%,其中HIV早孕检测率达80%

6、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全县铺开,筛查率达90%

7、妇女病普查率60%,普治率90%

8、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达到**0%

四、主要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加强基层督导,强化乡村保健网络职责。

一是妇幼保健工作是大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益性,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明确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实行目标管理、量化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完善保健网络建设。每个级镇要稳定1-2人专职从事妇幼保健工作,待遇不得少于同级同类专业人员水平,不得下达经济任务,对个别确属人口少、服务范围小的乡镇,要向卫生局写出报告,经批准后保健人员可适当的兼职,但要以保健工作为主;村村要有村级保健人员抓保健工作,消灭空白村。三是卫生院要按季度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并作为兑现村卫生室补助的依据,四是全县统一实行村级报表制度。县保健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村级报表表样,由乡镇参照以规范村报表。五是县保健院要固定督导人员,实行责任制管理。对20个乡镇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方式管理,督导面达**0%,督导行政村占**%以上,重点乡缜每季度不少于4次,一般乡镇一年不少于2次,大型督导一年不少于4次。六是强化督导反馈质量。县保健院要制定督导质量考核管理规定,纳入保健质量控制标准,按季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工作汇报和考核,乡镇卫生院领导、防保人员相应要对辖区行政村进行包村责任制划分,制定责任制考核标准。对于督导不力的保健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对于督导在限期内整改不到位、行动缓慢的乡镇,县保健院要上报县卫生局,并在季度例会上通报批评。

加强降消项目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

一是加强与计生联系工作制度,结合**县20**年符合政策生育名单、新婚人群、流动孕妇“五个一”管理、育龄妇女花名册等做好孕妇筛查工作,提高孕妇筛查率,二是要按照《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细则》,加强系统孕产妇系统管理,早发现、早检查、早确诊、早管理,重点是高危筛查率要达到**0%,早孕检查率达95%,产前检查5次以上达95%,产后访视一次以上达95%,三是杜绝家庭接生。四是以孕产妇保健手册为载体,保健与临床形成有机结合,做到定期跟踪检查、定期随访、及时为高危孕产妇提供有效服务和指导,五是严格执行分级分娩制度,严禁高危截留,对造成孕产妇死亡的,年度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制。六是县乡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县卫生局关于严格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免费实施意见的通知》(**卫字[20**]76号)文件精神,七是加大产科建设规范力度,县保健院加强对乡级产科建设质量的规范性指导,加强“三基”考核,规范服务流程,努力为广大孕产妇住院分娩营造温馨、便捷、安全、有效的服务。八是加强孕产妇急诊急救工作,进一步发挥孕产妇急救中心功能作用,加强急诊急救领导小组的职责,县乡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要在急诊急救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三基三严”的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孕产妇急救中心要配足人员,设备时刻处于功能状态,急救药品品种数量齐全,无过期失效,司机、车辆随叫随到,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急救任务,九是加强产、儿科人员培训,提高县乡产、儿科整体服务功能。县保健院要制定好县乡产、儿科人员培训计划,采取有计划安排产、儿科人员到上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请上级医疗卫生单位产、儿科专家来我县讲课,进行封闭培训。十是对边沿、信息闭塞的乡镇加大贫困特困孕产妇救助。

20**年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充分履行保健公共卫生职能,加强基层督导,狠抓降消项目工作存在的不足,拓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巩固爱婴医院成果,加强托幼机构管理,启动妇女健康行动,积极开展二级优秀保健院创建,全面完成妇幼卫生目标任务。

二、主要生命指标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十万以内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

全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以内

全县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内

三、主要服务指标

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农村达85%以上,城镇达95%以上

2、儿童系统管理率达60%

3、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高危孕产妇筛查率达**0%;高危孕产妇管理率**0%

4、剖宫产率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控制在40%以内,乡镇控制在25%以内

5、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HIV检测率达95%,其中HIV早孕检测率达80%

6、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全县铺开,筛查率达90%

7、妇女病普查率60%,普治率90%

8、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达到**0%

四、主要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加强基层督导,强化乡村保健网络职责。

一是妇幼保健工作是大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益性,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明确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实行目标管理、量化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完善保健网络建设。每个级镇要稳定1-2人专职从事妇幼保健工作,待遇不得少于同级同类专业人员水平,不得下达经济任务,对个别确属人口少、服务范围小的乡镇,要向卫生局写出报告,经批准后保健人员可适当的兼职,但要以保健工作为主;村村要有村级保健人员抓保健工作,消灭空白村。三是卫生院要按季度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并作为兑现村卫生室补助的依据,四是全县统一实行村级报表制度。县保健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村级报表表样,由乡镇参照以规范村报表。五是县保健院要固定督导人员,实行责任制管理。对20个乡镇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方式管理,督导面达**0%,督导行政村占**%以上,重点乡缜每季度不少于4次,一般乡镇一年不少于2次,大型督导一年不少于4次。六是强化督导反馈质量。县保健院要制定督导质量考核管理规定,纳入保健质量控制标准,按季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工作汇报和考核,乡镇卫生院领导、防保人员相应要对辖区行政村进行包村责任制划分,制定责任制考核标准。对于督导不力的保健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对于督导在限期内整改不到位、行动缓慢的乡镇,县保健院要上报县卫生局,并在季度例会上通报批评。

加强降消项目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

一是加强与计生联系工作制度,结合**县20**年符合政策生育名单、新婚人群、流动孕妇“五个一”管理、育龄妇女花名册等做好孕妇筛查工作,提高孕妇筛查率,二是要按照《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细则》,加强系统孕产妇系统管理,早发现、早检查、早确诊、早管理,重点是高危筛查率要达到**0%,早孕检查率达95%,产前检查5次以上达95%,产后访视一次以上达95%,三是杜绝家庭接生。四是以孕产妇保健手册为载体,保健与临床形成有机结合,做到定期跟踪检查、定期随访、及时为高危孕产妇提供有效服务和指导,五是严格执行分级分娩制度,严禁高危截留,对造成孕产妇死亡的,年度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制。六是县乡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县卫生局关于严格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免费实施意见的通知》(**卫字[20**]76号)文件精神,七是加大产科建设规范力度,县保健院加强对乡级产科建设质量的规范性指导,加强“三基”考核,规范服务流程,努力为广大孕产妇住院分娩营造温馨、便捷、安全、有效的服务。八是加强孕产妇急诊急救工作,进一步发挥孕产妇急救中心功能作用,加强急诊急救领导小组的职责,县乡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要在急诊急救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三基三严”的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孕产妇急救中心要配足人员,设备时刻处于功能状态,急救药品品种数量齐全,无过期失效,司机、车辆随叫随到,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急救任务,九是加强产、儿科人员培训,提高县乡产、儿科整体服务功能。县保健院要制定好县乡产、儿科人员培训计划,采取有计划安排产、儿科人员到上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请上级医疗卫生单位产、儿科专家来我县讲课,进行封闭培训。十是对边沿、信息闭塞的乡镇加大贫困特困孕产妇救助。

20**年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充分履行保健公共卫生职能,加强基层督导,狠抓降消项目工作存在的不足,拓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巩固爱婴医院成果,加强托幼机构管理,启动妇女健康行动,积极开展二级优秀保健院创建,全面完成妇幼卫生目标任务。

二、主要生命指标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十万以内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

全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以内

全县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内

三、主要服务指标

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农村达85%以上,城镇达95%以上

2、儿童系统管理率达60%

3、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高危孕产妇筛查率达**0%;高危孕产妇管理率**0%

4、剖宫产率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控制在40%以内,乡镇控制在25%以内

5、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HIV检测率达95%,其中HIV早孕检测率达80%

6、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全县铺开,筛查率达90%

7、妇女病普查率60%,普治率90%

8、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达到**0%

四、主要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加强基层督导,强化乡村保健网络职责。

一是妇幼保健工作是大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益性,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明确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实行目标管理、量化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完善保健网络建设。每个级镇要稳定1-2人专职从事妇幼保健工作,待遇不得少于同级同类专业人员水平,不得下达经济任务,对个别确属人口少、服务范围小的乡镇,要向卫生局写出报告,经批准后保健人员可适当的兼职,但要以保健工作为主;村村要有村级保健人员抓保健工作,消灭空白村。三是卫生院要按季度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并作为兑现村卫生室补助的依据,四是全县统一实行村级报表制度。县保健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村级报表表样,由乡镇参照以规范村报表。五是县保健院要固定督导人员,实行责任制管理。对20个乡镇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方式管理,督导面达**0%,督导行政村占**%以上,重点乡缜每季度不少于4次,一般乡镇一年不少于2次,大型督导一年不少于4次。六是强化督导反馈质量。县保健院要制定督导质量考核管理规定,纳入保健质量控制标准,按季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工作汇报和考核,乡镇卫生院领导、防保人员相应要对辖区行政村进行包村责任制划分,制定责任制考核标准。对于督导不力的保健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对于督导在限期内整改不到位、行动缓慢的乡镇,县保健院要上报县卫生局,并在季度例会上通报批评。

加强降消项目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

一是加强与计生联系工作制度,结合**县20**年符合政策生育名单、新婚人群、流动孕妇“五个一”管理、育龄妇女花名册等做好孕妇筛查工作,提高孕妇筛查率,二是要按照《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细则》,加强系统孕产妇系统管理,早发现、早检查、早确诊、早管理,重点是高危筛查率要达到**0%,早孕检查率达95%,产前检查5次以上达95%,产后访视一次以上达95%,三是杜绝家庭接生。四是以孕产妇保健手册为载体,保健与临床形成有机结合,做到定期跟踪检查、定期随访、及时为高危孕产妇提供有效服务和指导,五是严格执行分级分娩制度,严禁高危截留,对造成孕产妇死亡的,年度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制。六是县乡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县卫生局关于严格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免费实施意见的通知》(**卫字[20**]76号)文件精神,七是加大产科建设规范力度,县保健院加强对乡级产科建设质量的规范性指导,加强“三基”考核,规范服务流程,努力为广大孕产妇住院分娩营造温馨、便捷、安全、有效的服务。八是加强孕产妇急诊急救工作,进一步发挥孕产妇急救中心功能作用,加强急诊急救领导小组的职责,县乡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要在急诊急救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三基三严”的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孕产妇急救中心要配足人员,设备时刻处于功能状态,急救药品品种数量齐全,无过期失效,司机、车辆随叫随到,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急救任务,九是加强产、儿科人员培训,提高县乡产、儿科整体服务功能。县保健院要制定好县乡产、儿科人员培训计划,采取有计划安排产、儿科人员到上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请上级医疗卫生单位产、儿科专家来我县讲课,进行封闭培训。十是对边沿、信息闭塞的乡镇加大贫困特困孕产妇救助。

依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一是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20**年全县仍实行“卫生保健合格证制度”,县卫生监督局、县保健院要加大落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指导和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工作,二是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严格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范运行,从20**年1月1日起,出生医学证明实行计算机打印,不能落实的单位县保健院停发该单位出生医学证明,三是加强三级预防,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所有有助产技术执业资格的医疗卫生单位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行月报表制度,同时结合“两大”系统管理,加大对出生缺陷调查,并要及进上报,四是加强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儿童系统管理要按照《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实施细则》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配备1名兼职儿保医生,配备婴儿秤、体重秤、软尺等必备设备,散居儿童结合儿童冷链运转等形式定期开展儿童保健系统管理;集居儿童要定期进行集中体检,对筛查出有疾病的及时建议家长治疗,并给予喂养指导。五是开展妇女(围)绝经期保健(即更年期保健),拓展保健服务领域。县保健院积极筹建(围)绝经期保健门诊,开展(围)绝经期保健服务,探索(围)绝经期保健服务管理。

启动妇女健康行动工作。根据《**县妇女健康行动计划(20**~20**年)实施方案》,以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为中心,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做好启动妇女健康行动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实行政府牵头,卫生、妇联、财政、民政、广电、计生等部门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县医院、县中医院、县保健院抽调医疗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人员成立技术指导小组,明确职责,以乡为单位落实好妇女病免费普查工作。二是加强宣传,鼓励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利用报纸、电视、墙报、宣传册、标语,会议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妇女病免费普查的现实意义,提高广大妇女的保健意识。三是县保健院要认真组织师资力量,加强对《湖北省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规范》的学习,培训好妇女健康行动技术小组人员,四是合理安排普查时间,确定好普查流程,以乡为单位开展妇女病免费普查,对查出妇科病患者进行治疗的,按照新型农合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进行报销,切实完成好妇女病免费普查工作。

以项目管理方式加强对流动孕产妇管理科研。20**年对化龙、军店、门古三乡镇试点,采用项目管理方式,实行卫生、计生、民政、公安联合,通过育龄妇女花名册、符合政策生育名单、新婚人群等,提高孕产妇检出率,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探讨我县流动孕产妇管理方式方法,进一步推进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

加强妇幼卫生统计信息管理工作。妇幼卫生统计信息要加强报表质量的真实性、准确性、逻辑性,及时收集、上报、分析,利用信息的可量化性积极为领导当好参谋。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主要要抓好孕妇筛查、活产数漏报、HIV检测早孕检测、新筛等工作的信息沟通与反馈。

(七)巩固爱婴医院成果,进一步促进母乳喂养。爱婴医院课题核心是保障母乳喂养的实现,提高母乳喂养率,为此,县卫生局成立专班,对全县已授牌的爱婴医院进行复查,进一步促进母乳喂养十条措施的落实。

(八)加强领导,提高保健服务能力,保证二级优秀保健院通过审评。创建等级保健院的核心是规范管理,提高保健服务能力。县保健院要总结上年创建经验,通过健全管理体系,落实规章制度,抓环节质量,与保健工作相结合、与临床工作相结合,力争顺利通过评审。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篇(3)

一、各项妇幼卫生指标完成情况

1、上半年产妇总数3086人,活产数3112人,建卡人数2989人,建卡率96.86%,系统管理2965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5.28%,产后访视2965人,访视率95.28%,住院分娩活产数3112, 住院分娩率100%。

2、7岁以下儿童38303人,保健管理33707人,管理率88%, 3岁以下儿童18685人,系统管理17003人,系统管理率91%,血红蛋白检测9638人,血红蛋白检测率34.31%。

3、5岁以下儿童死亡4例,死亡率1.29‰,婴儿死亡3例,死亡率0.96‰,围产儿死亡2例,死亡率0.64‰。

4、无新生儿破伤风发生。

 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

1、免费增补叶酸工作:

上半年免费增补叶酸1499人,服用率89.44%,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在95%以上。

2、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

我市的农村妇女宫颈癌免费检查和生殖健康普查工作于2018年3月23日启动,截止2018年6月18日已查完所有的乡镇,免费宫颈癌DNA刷片4003人,发现疑似病例176例,73人已进行活检,其中CIN1 6人、CIN2 2人。

4、新生儿疾病筛查

上半年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出生活产2839人,筛查2679例,筛查率94.36%,及时递送标本,准确反馈结果,按时上报报表。CH可疑阳性例10例,召回10例,确诊1例,确诊PKU 1例。听力筛查2264例,筛查率80%。             

5、预防艾滋病、乙肝和梅毒母婴传播工作

上半年本市医疗机构产妇 2820人,免费艾滋病检测2820例,检测率100%, 无HIV阳性病例。乙肝检测2820例,检测率100%,阳性产妇178例,接受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178人;梅毒检测2820例,检测率100%,阳性病例3例,正在进行追踪随访。

6、基层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

每年举行两期全市乡级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培训班,每季度一次以会代训进行业务培训,2018年4月11日举办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培训,培训有计划、安排和小结,培训后进行了考试,成绩均理想,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拟定于2018年7月7日—9日举办一次托幼机构培训班。

三、妇幼卫生信息工作

我们严格按照各级要求开展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每一个乡镇有一名专(兼)职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员,负责辖区妇幼信息资料的搜集、汇总、上报,坚持例会制度,每季度一次,并以会代训相关妇幼卫生统计知识,利用“妇幼卫生信息简报”反馈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质量,坚持补漏调查制度,严把质量控制,使各类妇幼卫生数据真实可靠。

四、健康教育工作

制定全市妇幼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面向社会的妇幼健康教育活动,今年3月8日参加了市妇联组织的“三八关爱女性大讲堂”活动,为全市的妇女同志进行了“两癌”相关知识的讲座,3月26日开展了义诊,印制宣传册20多种,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每月15号开展“育儿课堂”,8号和26号开展“孕妇学校”,今年共举办孕妇课堂10期,育儿课堂5期,共 300余人参加听课.

五、存在问题

1、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结构不合理,业务素质偏低,给一些专业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的困难。

    2、各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多为妇产科医生,临床上班时间过多,乡、村妇幼人员从事妇幼保健工作的时间得不到保障,下乡天数不足,下乡指导效果不明显,导致乡镇妇幼保健工作质量提高不明显。个别乡镇卫生院领导对妇幼保健工作认识不到位,妇幼人员不固定,对卫生院防保人员无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导致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工作出现滑坡。

    3、 部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开展妇幼保健工作无行之有效的考核、奖罚措施,乡村医生责任心不强,履职能力差,部份乡镇乡村医生素质偏低,妇幼保健适宜技术掌握不够熟练;村医报酬得不到保障,工作主动性较差,妇幼保健工作管理质量不高,全市村级业务台帐登计不及时,妇幼保健适宜技术应用效果不佳。特别是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不到位,为孕产妇死亡留下隐患。

    4、 托幼机构管理待规范。由于乡镇卫生院无专业的儿保医生,导致乡镇卫生院对托幼机构的管理还不够到位,管理仅仅限于幼儿体检,且体检质量较低,对不合格幼儿不能提出指导性建议。少数幼儿园不具备办园基本条件,仍然在办,存在执法力度不足的问题。

六、以后工作的重点

1、积极争取建设项目,改善妇幼保健院的服务环境,使其能满足广大妇女儿童的服务需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人才培养,使必要的服务项目能够顺利开展。

2、加强各乡镇保健组长的培训。尤其是对新配备的保健人员加强业务学习,进行短期培训,定期督察和考核,提高基层保健员的服务能力。

3、加强部门协作,积极和民政、计生部门沟通,做好婚检宣传工作,提高婚检率。

4、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

5、严格按照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项目要求,规范开展服务内容,加强与计生部门协作,及时掌握服务对象信息,加强宣传,提高孕产妇和儿童保健覆盖率。

6、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加强产科技术人员培训,严格控制剖宫产率,降低孕产妇死亡例数,积极开展孕产妇、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篇(4)

二、强化乡镇卫生院工作职能

按照“医卫分离”的原则,乡镇卫生院主要从事公共卫生管理与服务工作,不从事医疗活动,其职能为:

(一)制定实施乡镇卫生工作规划。制订实施本乡镇卫生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担负乡镇卫生业务工作和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职能;督促区域内医疗机构、村卫生室、防保员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卫生保健服务。

(二)强化基层卫生监督。受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委托,配合县卫生监督机构承担卫生管理职能,对农村医疗机构依法行医情况进行监督,加强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化妆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等监督工作。

(三)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传染病预防与控制、计划免疫、寄生虫病、地方病、结核病及其它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本乡镇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的监测工作。

(四)做好妇幼保健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妇幼保健工作的程序化管理,开展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大力推行妇幼保健保偿制和儿童计划免疫保偿制;做好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婴幼儿保健工作。

(五)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卫生宣传活动,积极普及健康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促进初级卫生保健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加快“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目标的实现。

(六)组织药品市场监管。督促、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好药械质量管理和药械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药械质量管理信息和药械质量方面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完善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

(一)坚持“精简、效能、公开、择优”的原则,在每个行政村聘任1名村卫生员;按照不低于辖区人口万分之一的比例,配备卫生院工作人员;在全县或更大范围内以“公推公选”方式,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增配一名院长。担任村卫生员、卫生院工作人员必须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卫生院院长必须懂业务、善管理,有中级以上医疗卫生技术职称及农村防保工作经验。

(二)卫生院院长由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察,择优选聘,并实行任前公示、试岗制(试用期一年),对胜任工作的进行正式聘任(聘期三年);任职后由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目标逐年考核,按照一定比例,实行末位淘汰制,解除聘用关系。乡镇卫生院新进人员要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对工作达不到要求的卫生院工作人员,解除聘用关系,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优胜劣汰、运转灵活的内部机制。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篇(5)

1做法

1.1卫生局成立农村社会卫生工作统一管理中心(简称防保中心)。局长任中心主任.设副主任2名.成员9名.下设财会组、技术组租办公室.财会组负责经费管理,保健保偿金专款专用。技术组由县医院、防疫站和妇幼保健院的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技术的监督指导。办公室设在卫生局的防保股.负责管理、监督和赔偿服务等工作。该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县政府批准的社会卫生工作统一管理办法。

1.2乡镇卫生院设防保小组.负责签订孕产妇、O~7岁儿童系统保健和计划免疫保偿合同.收取保健保偿金30元.给入保者发放《河北省母子保健手册》和《昌黎县母子保健保偿合同书》及《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作为入保和兑现合同服务的依据。防保小组的防保人员和乡村医生一起履行合同规定的服务项目.包括孕产妇的早孕建卡、产前六次孕检、筛查高危孕妇及专案管理、产后四次访视、要儿查体、免费投服维生素D胶丸和按计划免疫程序进行预防接种、儿童三、二、一体检、体弱儿专案管理,并负责完成初级卫生保健13项指标的要求及乡村医生的管理等工作。

1.3分院防保科负责对辖区内的防保小组的社会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定期向防保中心汇报工作。

1.4农村社会卫生工作的考核、验收.由各职能部门负责;防保中心派人参加并监督实施.防疫站负贵考核儿童计划免疫的接种情况和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妇幼保健院负贵考核儿保和妇保工作.卫生局负责其他社会卫生工作的考核.考核工作每半年一次.年终考核计分。各职能部门把考核结果上报防保中心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各考核结果和乡镇防保小组上缴的保健保偿金额计算的入保率,代入计算公式.算出各乡镇卫生院和分院应得劳务费金额.由财会组返款给各卫生院和分院。除此之外.防保中心每年还按各防保小组、防保科、防疫站和妇幼保健院完成任务的好坏,奖优罚劣,奖惩兑现。

1.5若出现保健保偿合同中规定的产褥热、新生儿破伤风、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麻疹、结核性脑膜炎等疾病.社会卫生工作统一管理中心负责组织调查.技术组负责技术鉴定.对确诊者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进行一次性赔偿.赔偿时防保中心与乡镇卫生院的比例为了:3.由卫生院负责兑现。

2成效

2.1农村社会卫生工作统一管理.加强了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了服务质量.使“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得到进一步的贯彻和落实。社会卫生工作统一管理前.不少人把“预防为主”挂在口头上.把主要精力用在怡疗上.工作消极.应付差事.统一管理后.思想认识转变了.把防保工作放在了首位.这是个根本的转变.是搞好防保工作的关键。原不愿干防保工作的人安心了.搞医疗的人想加入防保队伍.

2.2实行农村社会卫生工作统一管理.使社会卫生工作与经济建设的发展同步.与市场经济接轨.解决了防保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与防保经费不足日益加重的矛盾。6年来.我县40个乡镇卫生院共获纯收入746.633元的经济效益.14个卫生院都在2.5万元以上.这些经费除补偿防保人员的劳务费外.还更新了器械设备.推动了卫生事业的发展.满足了农民保健的需求。

2.3推进了卫生防疫工作.从1990年以来.全县儿童“四苗”全程接种率保持在96%以上.1991年计划免疫第二个以县为单位达到85%的目标实现了.全县传染病总发病率明显下降。防疫站连续六年被评为文明单位。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篇(6)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2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以提高妇女儿童保健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农村为重点,深化妇幼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建立健全服务网络体系,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素质,加快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满足全市广大妇女儿童基本医疗保健需求。

3发展目标。年,建立基本设施较为齐全的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立与全市妇幼卫生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队伍,建立与我市实际相符合的妇幼卫生管理体制,建立孕产妇、儿童医疗系统管理和救助制度,使广大妇女儿童享有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妇幼保健服务,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力争到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等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三、夯实基础,完善妇幼卫生工作的网络体系

4建立健全妇幼卫生工作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是政府举办的为妇女儿童提供专门医疗保健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的公益性单位,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和上级妇幼保健专业机构的业务指导。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妇幼保健工作的领导,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设立或明确主管妇幼卫生工作的科室(股)

5明确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职能。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市妇幼保健机构和妇幼卫生人员业务技术指导、市县两级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工作,协助开展市级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评估,不断拓宽业务范围。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全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和妇幼卫生人员的技术指导,以及县、乡卫生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和村级妇幼保健员的培训工作,开展力所能及的科研工作。

6加强基层妇幼保健组织。社区、乡镇卫生院都要设立妇幼保健组或防保组,负责社区、乡镇妇幼保健工作。妇幼保健组(防保组)业务上受县区妇幼保健机构的指导。社区、乡镇卫生院要按照《省产科建设标准》进行设施配置。各行政村至少要配备1名女性保健员负责妇幼保健工作。村保健员由县(区)妇幼保健站和乡镇卫生院负责考核、选任。厂矿、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女职工人数,设立妇幼保健专职人员,承担女职工保健任务,业务上受所在地妇幼保健机构指导。

7增强妇幼保健机构服务功能。市县(区)公立综合医院要建立健全妇产科、儿科、保健科等专门为妇女儿童提供保健服务的科室。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坚持以保健为中心、指导基层为重点、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办院(站)方针,承担妇女儿童预防保健、临床、计划生育服务、科研、教学和宣传等任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可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设立妇幼保健服务科室,开展妇幼保健服务。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妇幼卫生服务能力

8全面做好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卫生及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并实施全县(区)妇幼卫生中长期发展规划,提高妇幼卫生事业发展水平。要加大投入,加强以县级妇幼保健站和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为重点的妇幼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乡镇卫生院重点加强产儿科设施建设。同时要多方争取资金,为县、乡、村妇幼保健机构配置必要的设备,努力提高妇幼保健服务水平。

五、强化妇幼卫生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素质

9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各县(区)政府要保持妇幼卫生专业队伍的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销或合并妇幼保健专业机构。市人事编制部门要根据区域人口数量的变化,及时调整妇幼保健机构的编制,增加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临床诊疗、护理、宣教及科研等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编制缺额和自然减员的补充,应主要从医学类大中专毕业生中选拔补充,对不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要及时予以培训或调整分流。从年起,用4年时间分流非专业技术人员,使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80%以上,其中从事群体保健人员,市州妇幼保健机构中应占专业技术人员的30%以上,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中应占50%以上。

10强化人员培训工作。市卫生学校要积极开展妇幼医士、助产士的人员培养。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在职人员培训,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各种类型的妇幼卫生人员培训班,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水平。妇幼保健医师要掌握保健、临床、有关基础医学知识及各项技术操作。妇幼医士、助产士要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市、县(区)两级要积极落实人员培训教育计划,提高妇幼保健队伍整体素质。

六、强化工作措施,积极推动妇幼卫生工作向前发展

11积极开展优生、优育服务工作。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的各项政策,积极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围产保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优生、遗传疾病咨询和出生缺陷监测等服务,预防和减少先天性、遗传性疾病,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

12认真实施好各类妇幼卫生项目。积极开展以降低孕产妇死亡,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为主的各项妇幼卫生合作项目。各县(区)政府要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改善妇女儿童生存生活条件。

13大力开展妇女儿童保健服务。大力推广科学接生,实行孕产妇系统管理,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边、远、贫困及少数民族地区,要加快普及新法接生,尽可能实行孕产妇住院分娩。积极防治妇女常见病、多发病,制订防治措施,降低发病率,提高治愈率。做好妇女经、孕、产、哺乳、更年期的卫生保健,督促改善妇女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积极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工作,普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确保母婴安全。重点做好7岁以下儿童保健工作。对婴幼儿实行保健系统管理,降低新生儿、婴儿死亡率。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制订防治措施,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推广科学育儿,推行母乳喂养,卫生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做好预防接种及传染病管理工作。

14全面开展妇幼保健技术指导。指导育龄夫妇实施安全有效的节育方法,降低人工流产、引产率。提高手术质量,杜绝事故,减少和防止手术并发症,确保安全与健康。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开展有关妇女、儿童健康和优生、优育工作的各项科学研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普及妇幼保健、优生、优育等科学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妇幼卫生知识水平。做好资料统计和分析研究,加强妇幼保健信息工作。

七、不断建立完善妇幼卫生工作长效机制

15建立妇幼卫生保障机制。各县区政府要将公立妇幼保健机构的基本建设、业务经费、设备配置等纳入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市县(区)财政用于妇幼卫生工作的经费,应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卫生事业费的增加而增加。市级财政补助妇女两病普查经费1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并随全市经济增长逐年增加。各县(区)也要保证一定的妇女病普查经费。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公务和业务经费补助,按照标准定额及公共卫生事业机构承担工作任务情况核定。对少、边、山、牧区的妇幼卫生工作,应重点予以扶持,加快发展。

16进一步深化妇幼保健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要积极引入竞争机制,推行全员聘用制,实行竞争上岗,形成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落实妇幼卫生人员的保健津贴,进一步完善分配制度,建立多劳多得,按劳取酬,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卫生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工作质量。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篇(7)

[摘要] 政府对基层妇幼保健机构房屋、设备投入严重不足,人员编制不到位,“自愿”婚检政策导致出生缺陷一级干预措施落实不力,给孕产妇健康管理带来了新的影响,乡镇卫生体制改革导致了农村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停滞,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设备陈旧,人员编制不足等严重影响了基层妇幼保健工作的正常开展。强化政府发展妇幼保健事业的责任,完善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和人才队伍建设,按标准落实人员编制,加快推进妇幼卫生信息网络化建设,保障流动人口公共卫生经费,依法强化婚前保健工作,探索推进县级妇幼保健所增设产、儿科床位,向妇幼保健院转型工作等是有效改善基层妇幼保健状况的主要措施。

[

关键词 ] 妇幼保健;现状;对策;基层管理

[中图分类号] R1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4)07(c)-0105-02

妇幼保健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依法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具有重要作用,其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文明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母婴保健法》颁布实施以来,妇幼保健工作得到了一定的发展,特别是国务院下发的《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了当前妇女儿童保健工作的目标与方向,对新时期我国妇女儿童保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卫生改革的深化、乡镇卫生体制改革,妇幼保健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两纲》中涉及的妇幼与健康8项指标、儿童与健康14项目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波动,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加上流动人口的增加,给妇幼保健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与压力。为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一法两纲”的全面实施,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以推进新形势下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

1 妇幼保健工作面临的现状

1.1 政府重视不足对妇幼保健的影响

妇幼保健属于公共卫生事业,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各级政府、领导对其尚缺乏足够的认识,舆论宣传无力,政策支持不够,财政投入不足。政府领导认识不到位,导致基层工作的开展得不到有效的政策支持,影响了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海门市妇幼保健所现有行政办公及保健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294m2,与《江苏省妇幼保健所评价标准与细则(第3周期)》[1]所要求的保健业务用房使用面积≥2000 m2尚有较大的差距;在人员配备上我市仍沿用1986年卫生部、劳动人事部颁发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试行)》,核定妇幼保健所30个编制,并实行有空编才能进员制度,与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中的人员编制要求差距甚大。

1.2 婚检政策的变化对妇幼保健工作的影响

国务院2003年10月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在结婚登记时查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的规定,婚检由过去的“强制”改为“自愿”,出生缺陷的一级干预措施落实不力,目前我市虽然实行了“免费婚检”的政策,由于未将“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作为结婚登记的条件,自愿婚检难度仍然很大,影响了围产期保健工作质量,威胁着母婴安全。

1.3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对妇幼保健的影响

2002年我市乡镇卫生院都实行了以股份制为主的产权制度改革,改制后的乡镇医院以医疗服务为主,给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带来了影响,给妇幼保健工作增加了压力。尽管在乡镇卫生体制改革的同时,我市成立了乡镇卫生所,主要承担包括妇幼保健在内的公共卫生服务,由于在资产转让时院长们投入较多的资金,为了急于收回投资,院长们忽视了医院的长远发展,基本停止了设施设备的投入和卫生人才的引进,更谈不上对妇幼保健的投入。

随着新一轮医改政策的实施,2011年我市由政府出资回收已改制的乡镇医院,以确保每个建制镇(乡)建有1所公立的卫生院以承担基本医疗、基本药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回收后的乡镇卫生院,无论是设施设备还是人员技术,都严重滞后于当前妇幼保健发展水平,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妇幼保健需求。

1.4妇幼保健三级网络不健全

妇幼保健网络建设薄弱是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按县(市)、乡(镇)、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人民医院、中医院的妇产科儿科重治轻防的现象仍然存在;妇幼保健所以群体保健为基础,由于人员编制显得严重不足,基层妇幼保健指导很难到位,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督查质控、助产技术评审、爱婴医院评估等临床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需要依托人民医院、中医院临床专家参与,专家难请已成为当前基层业务技术指导的难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明确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辖区内孕产妇健康管理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乡镇妇幼保健队伍建设尤为显得重要,目前我市乡镇专职妇幼保健人员32名,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仅占68.75%,学历水平以中专为主,占71.88%,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仍停留在基本保健服务的层面,妇女营养、妇女心理、更年期保健、儿童营养、儿童心理、儿童康复及中医保健等专业服务留于形式;村级虽然设有卫生室,承担辖区内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指导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但由于财政对预防保健的补助有限,实际上仍然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为主体,加上乡村医生年龄老化,技术落后,全市223家村卫生室只有217名女乡村医生,其中103名快到退休年龄,产后访视、新生儿访视仍很不规范。

1.5 流动人口的增加给妇幼保健工作带来了新的困扰

我市地处长江下游,属苏中经济较发达地区,全年约有20多万外来人口流入我市,为我市的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但流动人口住所不定、多数妇女文化水平较低,家庭经济状况不佳,卫生保健意识不足,计划外生育现象较为普遍,导致流动人口妇女儿童卫生保健问题日益突出[2],孕产妇、儿童保健管理难以落实,加上目前公共卫生经费测算以当地户籍人口统计,流动人口的经费补助为空白,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偿挤占了常住人口的经费,以至于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对流动人口服务的积极性不高,给母婴健康带来了安全隐患。

2 做好妇幼保健工作的对策

2.1 强化政府发展妇幼保健事业的责任

政府重视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许多妇幼保健工作开展得较好的地方都是政府重视所为。我国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由此决定了我国卫生事业的社会公益性[3]。妇幼保健服务属于公共卫生范畴,服务于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保护公众基本健康权利,具有长远的社会效益,任何时候都不能偏离了这个大目标,坚持政府在提供妇幼保健服务中的主导地位,落实妇幼保健人员编制和财政补助政策,足额安排妇幼保健机构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以及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只有政府的高度重视,不断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加大投入,作为公共卫生事业的妇幼保健工作才能得到快速健康发展。

2.2 完善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

妇幼保健工作始终要紧紧围绕 “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以妇幼保健和助产技术相关临床服务为主的原则,顺应群众对高质量产、儿科服务需求增长形势,推进县级妇幼保健所增设产、儿科床位,向妇幼保健院转型工作[4],这是省卫生厅近期提出的新要求。通过保健来拓宽临床阵地,创出妇幼保健的临床特色和品牌,使保健与临床发展互相促进。

2.3 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和人才队伍建设

妇幼保健网络建设是开展妇幼保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人才队伍建设是发展妇幼保健事业的关键,必须按照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及时配足妇幼保健人员,在政策上适当向基层倾斜,以吸引更多有素质、有能力的医务工作者进入妇幼保健岗位,确保妇幼保健人才队伍稳定,整体素质保持在较高水平,切实保证妇幼保健机构能够得到长远发展[5]。建议国家卫生计生委亦会同中央编办、财政部对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进行再确认,以指导地方尽快落实《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所确定的人员编制数。

2.4 加快推进妇幼卫生信息网络化建设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是妇幼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妇幼卫生信息监测报告资料是评价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数据,为各级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提供了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和健康状况信息,是制订卫生政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的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保证妇幼卫生信息准确可靠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6]。在加强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的同时,将妇幼卫生信息系统纳入其中加以建设和管理,实行孕前优生、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保健、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等信息的计算机网络管理和共享,将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内部及与其他健康类数据库的有效链接,提高数据信息的利用价值,保证数据互联互通和有机交换[7]。

2.5 强化婚前保健工作的法律法规意识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婚姻登记、婚前保健服务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开展婚前保健服务。法律的效用是社会性的而非部门性,各部门、各系统要理清关系,统一认识,增强协调,从全局出发,从对人类社会发展负责的高度,全面系统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从中央到地方,加强卫生计生委、民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健康教育,增强公民自我保健意识,强化公民的个人、家庭和社会责任,以《母婴保健法》、《婚姻法》为统领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将《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作为婚姻登记的有效证明文件之一,实施法律法规约束下的免费自愿婚检[8]。

2.6 加强流动人口妇幼保健管理

应当将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设立和完善针对流动人口特点的妇幼保健服务制度,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救助,重点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为流动人口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儿童保健手册,并纳入本地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加以管理,让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享受同等的妇幼保健服务,逐步实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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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妇幼保健所评价标准与细则(第3周期)[S].2008.

[2] 吕军,陈刚,张德英,等.影响流动人口妇幼保健服务利用的障碍及对策研究 [J].中国全科医学,2006(10):799.

[3] 梁万年. 卫生事业管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1-2.

[4] 江苏省卫生厅. 关于确认第一批妇幼保健机构管理模式改革试点单位的通知(苏卫办社妇[2014]3号)[S].2014.

[5] 王睿.芜湖市妇幼保健机构的现状与工作模式探讨[J].中国妇幼保健,2014,29(6):827-828.

[6] 刘洪峰,王杰,张子健,等.秦皇岛市县区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管理现状与对策[J].中国妇幼保健,2014,29(14):2145-2146.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篇(8)

主要工作目标:创建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县1个,以县(市、区)为单位农业人口参合率达98%以上,实际补偿比40%以上,创建1-2个省新农合管理先进单位,创建农村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完成50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建设。

(一)认真实施新一轮农民健康工程

1、认真落实农民健康工程目标任务。制定新一轮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

2、组织开展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县创建活动。开展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县创建,争取创建成1个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县,以点带面推进农民健康工程的开展。

3、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定期组织督导,完善农民健康工程的工作机制。

(二)巩固完善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稳定人口参合率。以县(市、区)为单位农业人口参合率达98%以上。居住在乡镇的城镇居民纳入新农合覆盖范围,实行统一筹资标准,享受政府财政同等补助。通过民政救助等方式,确保救助对象100%参合。

2、探索筹资增长机制。在人均筹资100元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筹资增长机制,争取政府增加财政补助,提高筹资水平。有条件的地区,可参照当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左右比例确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筹资标准。

3、优化补偿方案。继续实施住院统筹与门诊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模式,进一步完善补偿方案,其中住院统筹支出主要用于住院费用补偿,占基金支出总额的70%~75%;门诊统筹支出主要用于普通门诊费用补偿和慢性病大额门诊费用补偿,占基金支出总额的25%~30%。门诊不设起付线,以乡镇、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结报门诊为主,实行单日补偿封顶和年总额补偿封顶相结合的门诊费用控制办法;住院起付线设定在本地区同级医疗机构上一年度次均门诊费用的2-3倍;乡镇级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60%以上,不同级别医院报销比例拉开10%以上;县、乡两级医疗费用原则上不实行分段补偿,县以上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分段以2-3段为宜,补偿比例从低到高逐段递增;补偿封顶线保持在6万元以上。确保年度统筹基金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总额的10%,实际补偿比40%以上。

4、开展新农合管理年活动。积极开展以“强化管理,健全制度,规范服务,提高补偿比,提高满意度”为主题的新农合管理年活动,建立健全新农合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细化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新农合财务、会计核算制度,认真执行江苏省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加大相关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组织召开新农合制度建设专题会议,编制新农合管理工作手册,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实现政府、群众双满意的目标。

5、强化定点医疗服务监管。一是进一步细化“服务合同”,完善定点服务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二是完善医疗费用通报制度。把各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及住院次均费用、可报销费用比例、实际补偿比等核心指标,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考核范围,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评估、通报,考核结果与定点资格和费用拨付挂钩。三是建立专家评审制度。对次均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增幅超过同期农民纯收入增幅的县(市、区),组织临床专家开展医疗费用会审,针对“五不合理”现象“对症下药”,不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四是进一步推广按病种结算模式。确定病种名称、费用价格、结算标准、补偿比例等,并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公布,全市一、二级医疗机构按病种结算的单病种分别达5种、8种。五是规范新农合基本用药管理。认真执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2009修订版)〉的通知》,全面执行超比例部分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的管理制度,确保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目录外自费药品费用占总用药费用的比例分别在5%、10%以内,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目录外用药比例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六是规范县外转诊管理。建立先市内后市外逐级转诊制度,做到合理转诊,提高参合农民补偿及时性和收益率。

6、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深入开展省新农合管理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提高经办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着力探索建立乡(镇)新农合管理与服务相分离的管理体制,实行乡(镇)新农合稽查人员集中管理,异地委派,解决乡(镇)卫生院在新农合工作中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提高监管力度,降低基金的支付风险。

7、建立覆盖市县乡村的新农合管理信息网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按照省厅规定的时序进度完成市、县管理信息系统的更换或升级改造,实现与省平台的联网运行。二是在滨海、射阳、东台实现县、乡、村计算机联网管理的基础上,全力推进全市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确保新农合定点村卫生机构100%实行联网运行,实现参合群众在全省范围内就医现场结报,提高管理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三)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全力推进乡村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每个建制乡镇建设一所公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要求,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到2010年实现全市每个建制乡镇有一所标准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开展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争取创建5个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3-5千人建设好一个村卫生服务站(卫生室)的要求,完善村级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加快机构建设步伐,争取完成500个村级卫生机构的标准化建设。

2、大力加强乡村卫生一体管理制度化建设。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的意见》,严格按照“五统一”的要求加强对村级卫生机构的管理。建立“双挂”制度,县(市、区)人民医院要重点挂钩支持区域内相对薄弱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业务、人才、培训的一体化,提高相对薄弱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挂钩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站,分站包干,责任到人,实现真正的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

3、全面推进乡村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农村卫生机构信息建设基本规范的要求,加快县、乡、村计算机网络建设,实现县对镇、镇对村的药品、收入、业务工作的实时监控,全面完成乡村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据卫生部统一修订的健康档案格式文本,完善农民健康档案,对档案实施电脑管理,提高农村卫生机构的管理水平。

4、切实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举办农民健康工程培训班,提高农民健康工程实施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和《江苏省乡村医生考核实施细则》,加强乡村医生管理,规范乡村医生执业行为。认真落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意见,切实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

(四)积极推进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

认真落实省《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试点的意见》,重点做好农村基层卫生机构运行机制现状及问题调查,研究公立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合理配置标准,做好相关经费测算工作,制定收支两条线、药品零差率销售试点方案,各县至少选择一个乡(镇)开展试点工作,启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工作。

二、社区卫生工作

主要工作目标:建立城市健康服务圈,以街道为单位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创建3个省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居民在社区门、急诊就诊比例45%以上,门诊次均费用比三级医院低50%以上,社区预防保健服务比例65%以上,95%的60岁以上老人每人有一份健康档案和一名责任医生。

(一)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一是完成《*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点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构建城市15分钟健康服务圈,东台、大丰进一步完善设置规划。二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督导盐都区完成新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以街道为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三是积极开展示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创建3个省示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是积极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市)创建活动。亭湖区要按照省厅先进区(市)评审意见完善相关工作,确保通过省复评,大丰市要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争取通过评审。

(二)强化社区卫生服务内涵建设。一是建立城市居民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动态管理健康档案,实现60岁以上老年人建档率达95%的目标。二是健全责任医师制度。继续深化全科责任医师团队服务,按照每一个服务团队服务5000-8000社区居民的要求,实施城市居民网格化管理,逐步向“家庭医生”过渡,残疾人社区管理率95%,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脑卒中、冠心病管理率达到95%。三是落实对口支持制度。进一步推进市区二、三级医疗机构支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一名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副主任以上医师坐诊,市区疾病预防和妇幼保健机构定点、定人指导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使社区预防保健服务比例达到65%。四是完善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加强考核管理,推进双向转诊工作的开展。五是完善人员培训制度。加强在职人员培训,深化转岗培训,在岗人员每五年到二、三级医疗机构进修一次。六是强化监督考核制度。修订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完善评价体系,规范社区卫生服务行为。

(三)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积极推进市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深化社区基本用药零差率销售,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转发〈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核定工作,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积极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协调,探索建立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统筹和资金总额预付制。

(四)贯彻落实《江苏省社区卫生服务条例》。组织《条例》培训、大力宣传《条例》,提高卫生行政管理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条例》贯彻实施的督促检查,推动社区卫生工作沿着法制化轨道健康发展。

三、妇幼保健工作

主要工作目标: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10万、5‰和10‰以下,妇幼保健机构合格率达100%,两个保健管理率达98%,两种疾病产前筛查率70%以上,新生儿三种疾病筛查率均达到90%,妇女病普查率达80%,孕妇艾滋病抗体检测率达70%,7岁以下儿童视力筛查率达70%以上,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8‰以内,合格儿童保健门诊通过率达70%,注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95%。

(一)制定妇幼保健机构设置规划,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规划设置。贯彻落实《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组织制订《*市妇幼保健机构设置规划》,并积极组织实施,确保市、每个县(市、区)政府办好一所妇幼保健机构。

2、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等级妇幼保健所(院)创建,召开等级妇幼保健所(院)创建观摩会,组织市级初评,确保市妇幼保健院、滨海通过省厅评审,建湖、射阳、东台、大丰四地通过省厅复核评价,盐都、阜宁完成机构标准化建设,响水、亭湖完成建设方案。制定儿保门诊建设标准,加强妇儿保人员培训,实行持证上岗,推进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

3、积极开展妇幼卫生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妇幼卫生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组织市级初评,推进“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创建成1个妇幼卫生先进县(市、区)。

(二)强化妇幼保健服务,控降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1、加强爱婴医院长效管理。巩固爱婴医院创建成果,开展爱婴医院复评,重点加强产科和新生儿科建设,提高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和新生儿科的建设水平。组织孕产妇危急重症识别和救治技术规范培训,提高高危孕产妇的救治能力。

2、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提升两个系统管理服务层次,将婚前保健、孕前保健、产前筛查(诊断)、七岁以下儿童视力筛查、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纳入系统管理,拓展服务范围,完善服务规范,统一相关台账。免费为3岁以下儿童提供生长发育检查,为35岁以上妇女进行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开展孕产妇死亡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加大孕产妇死亡责任追究。

3、加强住院分娩管理。认真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修订一级医疗机构剖宫产评审标准,实行分级服务、分级管理,强化分娩管理。

4、畅通全市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建立市级高危孕产妇抢救组织,健全全市孕产妇抢救网络,定期开展全市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拉练,提高急诊救治能力。

(三)加强出生缺陷防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建立健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认真执行《关于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的通知》(苏卫社妇〔2008〕12号)的要求,建立由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组成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网络,明确各级人员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防治水平。

2、切实做好免费婚检工作。根据《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组织各地积极开展免费婚前保健工作。依法对全市婚检机构组织人员培训准入和机构许可评审,优化婚检流程、统一婚检台账,提高免费婚检质量。

3、规范产前诊断(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贯彻落实《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完善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制度,强化质量控制,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四)加强妇幼卫生行业监管,净化母婴保健服务市场

1、严格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和技术管理。依法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重点按照新修订的《江苏省助产技术评审标准》,严格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执法检查,确保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持证执业率达100%。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篇(9)

孕产妇和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属于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内容之一,是我县妇女儿童保健工作的重点,同时也是难点。近年来,从县卫生局到县妇幼保健院都将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做为重中之重来抓。因此,制定了一系列乡、村级保健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并培训督促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及社区贯彻落实,促进系统管理各项指标的完成和质量的提高。

1.1 加强妇幼网络建设,强化政府职能 县卫生局制订了《甘谷县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实施细则》和《甘谷县公共卫生均等化孕产妇、儿童系统化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的通知,各乡镇、各社区成立了本区域的公共卫生办公室,主管镇长、卫生院院长分别担任公共卫生办公室的正、副主任,卫生院设立防保科,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的行政管理。村和社区配备了专职公共卫生保健员,承担本村或社区公共卫生方面的具体工作。如此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妇幼保健网络,明确了各自的职能,为各项保健管理制度、措施能够有效贯彻落实奠定了基础。

1.2 制定系列保健管理督导考核办法,规范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工作 我县于2005年在全县卫生系统公开考试招聘了20名妇幼专干,全为女性,编制、工资关系隶属县妇幼保健院,而工作岗位在各乡镇卫生院,专门从事妇幼卫生工作;妇幼保健院配合县卫生局制订了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乡、村级绩效考核内容和督导卡;县妇幼保健院承担全县乡、村级保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配合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每季度对全县公共卫生均等化孕产妇、儿童保健服务等妇幼卫生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督导和检查,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今后的具体工作要求,并对督导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1.3 采取针对性措施,使妇女儿童保健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为保证妇幼卫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妇幼保健院采取多项针对性措施,定期分析全县妇女儿童预防保健工作现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计划的组织乡级包村医生,村保健员业务知识培训,召开系统管理工作专题会议;每月召开专干例会,通过对公共卫生均等化孕产妇、儿童系统化管理乡村卡册互相交流检查,逐人逐项进行点评,及时发现卡册填写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互相交流了工作中好的做法、先进经验,为进一步规范两卡的填写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并就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工作的思路方法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与计生部门联合举办“预防出生缺陷,怀孕妇女免费服用叶酸”宣传系列保健知识,提高准父母们参与保健的自觉性;对村级保健员进行全面培训,及时将优生优育和孕产妇保健工作前移到婚后,使其在怀孕后及时纳入孕产妇系统管理,加强孕期保健跟踪管理,对每位孕妇进行一对一宣传,针对妊娠的不同阶段,有针对性地进行保健指导;采取不同的方式和途径向领导层宣传保健工作,强化基层卫生院院长对妇女儿童保健工作管理意识,在其了解保健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对保健工作的支持和管理力度。

1.4 加强高危妊娠管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减少孕产妇死亡的发生,降低孕产妇死亡率,高危孕产妇的管理是关键。我县对高危人群实行县、乡、村三级保健追踪管理,各村保健员将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登记造册,并上报乡镇卫生院;各乡镇卫生院将辖区内登记在册的高危孕产妇进行随时跟踪观察,建议并护送转诊到县级医院住院分娩,县妇幼保健院对卫生院上报的重症高危孕产妇都要入户追访并进行干预治疗。几年来,由于保健追踪管理到位,及时发现重症高危病人,积极采取综合性干预措施、多部门的密切合作、针对性的保健指导、正确的临床处理等,最终使这些孕产妇全部转危为安,妊娠结局良好。

1.5 加强儿童保健,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加强儿童保健管理,提高儿童保健工作水平。结合公共卫生均等化项目的实施,统一制定了儿保工作制度职责,儿童系统保健管理表、卡、册,落实了儿童4:2:1体检工作。及时筛查体弱儿童,并进行规范管理。大力宣传母乳喂养和科学育儿知识,做好新生儿先天性疾病(苯丙酮尿症和低甲血症)和听力筛查工作,减少了残疾儿的发生率,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了出生缺陷,提高了出生人口素质。

2. 成效

2.1 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工作质量和保健指标显著提高。见下表:

2.2 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得以明显降低。见下表:

在工作中,我们已逐步摸索出一种适合本县特点的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模式。事实证明,采用这种管理模式,加强对孕产妇和儿童的系统管理,促进了全县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工作质量和保健服务指标的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明显降低,保证了孕产妇和婴幼儿的生命安全。其体会是:

3.1 领导重视是做好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的前提 在我县,各层领导都充分认识到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是衡量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的主要效果指标,反映一个地区母婴保健工作的水平。因此,对妇幼保健尤其是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工作都非常重视,无论是从妇幼保健网络建设,还是保健制度、措施的出台,以至于对个体高危孕产妇的追踪都给予大力支持。让我们深深体会到,领导重视是做好工作的前提。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篇(10)

一、基本情况

县妇幼保健站始建于1973年,地处镇下集141号,占地面积28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达1000平方米,业务用房720平方米(400平方米属危房)。全县共有县、乡医疗单位27个,其中乡镇卫生院18所,县级医疗单位3家,疾控中心、妇幼站、新合办、卫生监督所、地病办、红十字会办公室各一个。开展妇幼保健工作的20个,村妇幼保健员217人,乡妇幼专干20个。全县共有7岁以下儿童21478人,3岁以下儿童7916人,育龄妇女(15岁—49岁)74233人,已婚妇女数98927人。县妇幼站现有职工12名,其中:中级职称3名、初级3名、员士级2名、后勤人员3名、管理人员1名。主要医疗设备有b超、心电图、妇科光热复合治疗仪、半自动生化分析仪、尿十项分析仪、制氧机、多普勒胎心诊断仪、听力筛查仪、多功能产床等。设有儿保、妇保、婚检、放射、检验、计划免疫、健康教育、信息统计、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业务科室。

近年来,妇幼保健站共实施了“爱幼中心”项目、国家“npa”项目、“农村接生员培训”项目、“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周期农村初级卫生保健”项目、出生缺陷防治项目、恒天然乡村健康项目等七个项目,各类项目的实施使妇幼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县妇幼保健站紧紧抓住项目的实施,围绕“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这一根本目的,加强了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和死亡监测,进一步强化乡、村两级妇幼保健网络建设,使全县的妇幼保健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全县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99.08%,比的90.6%提升8.48%;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2.13/10万,比的131.3/10万下降99.17/10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3.75%,比的42.34%上升51.41%;住院分娩率达94.3%,比的55.1%上升39.2%;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1.47‰,比的58.3‰降低了46.83‰;婴儿死亡率11.45‰,比的46.7‰下降35.25‰。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100%,高危住院分娩率达100%,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达98%,有力地保障了全县广大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和“降消”项目。一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实施承诺管理。先后制定了两个项目的实施方案和督导评估方案,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年度工作目标,即:孕产妇死亡率在的基础上下降1/4,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0,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87%;消毒接生率≥96%,产前检查覆盖率≥9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1‰;县、乡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请记住我站域名“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考核合格率96%。同时,调整了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业务技术指导组成人员,并于4月份召开了工作会议,与各医疗卫生单位签定了《县妇幼卫生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靠实了工作责任,从而保证了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二是认真开展孕产妇摸底登记。乡、村两级妇幼保健人员摸清了孕产妇基本情况,特别是对外出务工孕妇和计划外怀孕妇女进行了摸底登记,将其纳入系统管理;三是农村住院产妇得到了全面救助。继续实行住院分娩限价政策和项目补助经费“垫付”制,并对救助对象进行公示。各医疗单位严格执行住院分娩限价标准: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剖宫产元/人、平产800元/人;乡镇(含中心卫生院)平产600元/人。通过限价接生,实现孕产妇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免费,在县级医院住院分娩低收费,达到减轻农民负担的目的。截至现在,全县产妇3132人,住院分娩2959人,补助产妇2390人(其中:剖宫产、残疾救助107),救助率80.8%,救助资金92.51万元。(剖宫产、残疾人救助55650元)。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技能。先后选派2名业务骨干参加了省项目办举办的培训班,选派县、乡两级妇产科人员2名到省级医院进修,共举办各类培训班6期,累计参加533人次,县乡级人员“三基”考核合格率为95%。各乡镇坚持例会培训制度,每两月举办一次村级保健人员培训班,共举办培训班4期80班次,共培训868人次。所有培训均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学员有笔记,教员有记录,班后有问卷。五是充分利用乡镇卫生院建设的有利时机,从房屋、设备、人员等方面对全县产科建设进行了标准化建设,对急救药品和设备以及消毒隔离工作进行了重点管理和加强。各医疗单位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孕产妇抢救小组,负责危重孕产妇的急救。县、乡两级急救网络严格执行高危妊娠的筛查、接转诊、信息反馈及管理制度,确保了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的畅通。成功抢救危重孕产妇25例,抢救成功率为1 00%。继续推进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了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共成功抢救危重孕产妇25例,抢救成功率为100%;六是进一步落实孕产妇系统管理,加强了高危妊娠筛查、追踪管理。高危孕产妇204例,管理高危孕产妇204例,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10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100%;七是坚持每季度对全县各乡镇项目工作进行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对检查结果给予全县反馈和通报。去年共下乡监督指导4次,乡妇幼人员共下村监督指导120次。八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促进全民健康教育。根据项目要求,我们积极推行“以妇女为核心,家庭为最佳场所”的健康教育模式。先后制作广告牌2块,电视宣传20余次,印发宣传资料4种1万余份,刷写了36条永久性标语,办项目健康教育宣传栏9期、黑板报6期。

2、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按照《县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们与计生密切配合,继续强化预防出生缺陷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发放流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使育龄妇女健康教育覆盖率达89%以上,知识知晓率达76%以上。全县共计为育龄妇女免费发放叶酸7332瓶,叶酸投服3349人,叶酸服用率达到89.2%,叶酸服用依从2431人,依从率达到72.6%。随访人次数2425人,知晓人数1908人,知晓率为91.3%。

(二)职能工作开展情况

1、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婚前医学检查工作情况

一是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运转良好。我县将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了相关会议,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全部集中到妇幼站统一采血,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了血片质量。全县活产数3138人,新生儿疾病筛查2926人,筛查率达93.24%,筛查出1例笨丙酮尿症患儿,患病率为0.034%;听力筛查2894人,筛查率92.22%,未检出有听力障碍患儿。

二是婚前保健工作更加规范。全县婚前医学检查应查3502人,实查2644人,婚前医学检查率75.11%;检出疾病人数75人次,疾病检出率2.84%,其中:乙肝45人,性病4人,严重遗传病2例,提出暂缓结婚医学意见6人,对检出疾病者,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婚前医学指导。对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的人员均进行了有关婚姻保健知识、孕前保健知识、优生优育指导,免费发放叶酸投服知识要点、准妈妈须知、中医药孕产妇保健等宣传资料。

2、“三网”监测和信息统计。根据《“三网”监测方案》,我县对各乡镇妇幼专干举办了妇幼信息培训两期培训班,培训人员20人。各医疗机构基本能够及时规范的上报“三网”监测及各类妇幼卫生报表,对上报的妇幼卫生指标每季度进行一次质量控制,防止漏报和错报,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科学性和完整性;二是在全县医疗机构建立孕产妇及儿童死亡、出生缺陷、出生上报制度,规范了医疗机构相关登记,统一了全县各类基层妇幼卫生相关登记的表卡,规范了信息资料的管理;三是制定了妇幼专干考核管理办法,实行乡镇妇幼卫生工作年度考核,坚持县、乡两级妇幼专干例会制度和以会代训制度,不断提高我县妇幼人员业务素质;四是要求各医疗单位按时、准确上报各种信息报表。

3、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

今年,我们与计生、妇联、民政部门紧密配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单,刷写墙体宣传标语、举办专题讲座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降消项目”、出生缺陷防治、新生儿疾病筛查等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活动,开展了孕产妇保健、出生缺陷防治、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内容的咨询工作。累计举行大型宣传活动30次,举办健康教育大讲堂5次,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悬挂横幅36条,制作广告牌16块,电视宣传8次,办宣传栏5期、黑板报5期,刷写永久性标语16条。并对每个作新筛的新生儿发印有生“健康宝宝,幸福家庭”的宝宝服一套,通过有效的健教活动,使健康教育覆盖面达到了85%以上,对整个妇幼卫生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4、孕产妇保健工作。全县产妇总数为3132人,活产数为3138人,产前检查3125人,产前检查率99.65%,住院分娩2959人,住院分娩率94.3%,高危产妇住院分娩204人,高危产妇住院分娩率100%,产后访视3103人,产后访视率98.9%,孕产妇系统管理3103人,管理率98.9%,孕产妇死亡率31.9/10万,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0%。

5、儿童保健工作及托幼机构管理。全县7岁以下儿童21478人,保健管理20948人,保健管理率97.5%。5岁以下儿童14244人,3岁以下儿童7916人,保健管理7573人,保健管理率95.67%。活产数3138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1.5‰,其中婴儿死亡率11.2‰,新生儿死亡率10.8‰。按照《托幼园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甘肃省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对全县29所幼儿园的2835名幼儿全部进行了健康检查、营养评价、肝功和血色素化验。检出龋齿1705人,沙眼874例。

6、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在每月认真开展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将每月3-5日确定为计划免疫工作日,对所有适龄儿童进行各类疫苗的预防接种,接种率达98%。

7、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孕产妇和新生死亡评审工作。去年七月份举行了一次全县助产人员技术比武大赛,评选出两个岗位能手。每季度对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情况都进行一次评审,去年共开展死亡评审四次,并将评审结果上报市妇幼保健院。

8、强化督导,加强培训,努力提高各级保健人员的工作水平。今年,我们对全县乡镇卫生院妇幼卫生工作进行了六轮督导检查,乡对村督导累计96次。督导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实数据、入户调查等形式,从项目组织、资金管理、健康教育、动员住院分娩、叶酸投服随访、产科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高危孕产妇筛查动态管理、畅通“绿色”急救通道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督查,督导过程中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了现场指导,给予纠正。同时,对妇幼专干、村保健员所负责的乡、村孕情进行动态监控,加强对高危孕妇的动态管理和跟踪随访。针对产科出血、新生儿窒息、出生缺陷等严重威胁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问题,我们结合“降消项目”、出生缺陷防治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妇幼卫生重点工作,共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妇幼人员633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素质,县、乡级妇幼人员“三基”考核合格率为95%

三、社区卫生工作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篇(11)

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完善制度:成立以分管县长为组长,县妇联主席、卫生局局长为副组长,政府办、民政、计生、广播电视、财政、公安、县医院、妇幼站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降消”项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项目的协调,制定项目实施细则、计划并督促落实。设立办公室,专人负责项目工作。成立以卫生局局长为组长,县卫生局、县医院妇产科及妇幼站人员组成的项目技术指导和监督小组,专门负责乡、村两级妇幼人员的技术培训、项目技术指导和监督。成立了全县孕产妇、婴幼儿死亡评审组织,负责对发生的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进行回顾调查、死亡评审。完善了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成立由县医院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妇产科主任为组长,妇产科、儿科、内科、外科、麻醉科、检验科技术骨干组成的急救小组,设立急救电话,并将急救电话号码制作宣传牌,悬挂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人口较密集的居民住宅区,为高危孕产妇和高危儿提供急救服务。各乡镇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项目工作机构。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通俗易懂、贴近群众生活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通过逐级逐年培训、广泛宣传,使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儿童保健等知识得到了普及,促进了群众自我保健意识的提高和利用卫生服务资源的能力。

注重业务培训:除县妇幼站常规以会带训外,6年来由项目提供经费全县有16人在省妇幼保健院、县医院进行了6~12个月的临床进修。以适用的原则,采取不同的侧重点和形式,分别对县、乡、村妇幼保健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举办乡级培训班7期,累计220人次,举办村级培训班8期,累计889人次。

加强乡镇卫生院和县医院产科急救中心建设:按照省项目办设备配置要求,我县根据各卫生院产科业务开展情况和需求,为各乡镇卫生院配备了产床、新生儿保温箱、新生儿辐射抢救台、新生儿喉镜、电动吸引器等135台件,并根据我县实际制定了《临洮县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标准(试行)》,规范产科服务建设和服务行为,为乡镇卫生院统一印制了产科病历12种各100本。解决产房、待产室各1间,落实了房屋、设备、人员三配备,为提高住院分娩率和产科服务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使全县高危孕产妇能及时地得到转诊和急救,在县医院成立了“临洮县孕产妇急救中心”,并向乡、村两级医疗卫生单位和社会公布急救电话,配齐了急救设备,使全县产科急救绿色通道畅通无阻,6年来共抢救危重孕产妇46名。

贫困孕产妇救助:2000~2006年6年来“降消”项目共救助4133人次,救助资金发放达79.64万元,通过项目贫困资金救助,极大地提高了住院分娩率。

监督指导:以卫生局局长为组长的“降消”项目监督指导小组和驻县专家,采用全过程监督的指导方法,对在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成效

建立健全了三级妇幼保健网络,使基层妇幼卫生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