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的基本内涵大全11篇

时间:2023-06-27 15:53:45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市场经济的基本内涵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市场经济的基本内涵

篇(1)

尽管党和国家在政策层面上一再强调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不是只讲市场经济,不讲社会主义,同时强调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然而,长期以来,理论界的主流观点与政策主张却背道而驰。这不仅影响到改革的政策取向,更对经济改革造成不应有的负面效应。在改革开放已走过三十年的今天,有必要重新梳理各种观点,纠正错误的理解和导向,正本清源,在经济学原理指导下,恢复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学理解。

一、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的不同理论阐释

(一)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不相容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特有的东西,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是不能共存于一个社会的,因而计划与市场也是不能共存于同一经济体中的。这种理论观点并没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而只有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改革开放以来,持这种观点的经济学者所提出的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实际上一方面把我国经济改革的对象——旧的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计划产品经济体制等同于计划经济。另一方面把市场经济同计划经济对立起来,认为二者是相互排斥、不能相容的,从而将改革的正确方向即由产品经济转到市场经济,错误地改为由计划经济转到市场经济,否定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结合,错误地将计划经济列为否定的对象,实质上主张自由市场经济。在这种教条主义的影响下,或竭力反对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或转而主张搞私有化,认为市场经济等同于私有制。

(二)公有制与市场经济不相容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要发展市场经济必须消灭公有制,实行私有制。该观点认为,公有制经济不具有私有制经济的排他、独占等性质,其所有者是一个抽象主体,产权是不确的。公有制经济的实际经营者只享有从经营中获取利益的权利,而不负有为自身错误决策承担相应责任的义务。因而,公有制经济的实际经营者极易从个人角度出发作出各项决策,而不惜损害所在经济体的利益。并且由于公有制经济的特殊地位,其他所有制经济很难与之公平竞争,市场发挥资源配置作用的平等性和竞争性条件无法满足,自然也无法达到所谓的整个社会利益的实现。而只有私有制经济才是市场经济的天然温床。私有制经济的企业和个人具有完全的排他性和独享性,一切行为以实现自身和增加自身福利为目的,而恰恰在追求自身个人利益的过程中,实现了全社会的利益。这也是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机制的主要内容。这种观点的政策主张实质是搞私有化,建立私有制,在改革中的表现就是主张对国有企业进行私有化改革。

(三)新自由市场经济的观点

新自由市场经济的观点是新自由主义思想体系的一部分,是自由市场经济理论的现代再现。自由主义理论的思想来源主要有三个:一是洛克和密尔的政治自由学说与财产所有权理论。二是启蒙思想家合理的利己主义学说。三是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理论,这是新自由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基础。新自由主义思想和传统的自由主义思想一样重视市场的作用,认为市场是最佳的可自我调节的社会结构。因为,一方面,经济运行是有规律的。另一方面,在自由市场情况下,个人能实现最大限度的自由,市场调节在不受外界干预的情况下能最有效率地满足各方面需求,自动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而政府只充当“守夜人”的角色,其干预行为往往会使情况变得更糟。新自由市场经济理论认为,计划经济是市场经济不可调和的对立物,因而建议用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主张实行全面的私有化,认为私有财产制度是自由市场制度的基础。其基本观点和政策主张是:国民经济基本上由市场自发调节,国家实行最低程度的干预,取消国家计划机构,否定国家发展规划;在所有制结构上,取消国家所有制,实行最大限度的私有化,大量吸收外国资本参与私有化改制;在国有企业改革上,主张改掉公有制,实行私有产权制度,最大限度地缩小国有企业涉及的领域和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可见,在新自由市场经济理论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自由市场经济,就是实行全盘私有化的市场经济。很明显,这套改革主张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背道而驰的,应警惕这种观点的不良影响。

(四)以“现代市场经济”取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是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不必考虑所有制问题。市场在国民经济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国家通过财政和货币手段间接参与经济资源配置和国民经济运行。由于“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是竞争机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内容就应包括:一是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独立自主、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二是破除旧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健全现代市场体系。三是建立并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法制体系,为市场主体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四是摒弃旧的干预经济发展的行政手段,改用间接的财政和货币手段来调节宏观经济的发展。为此,该观点认为,在实践上的首要任务是实行广泛的私有化,将国有企业私有化或实行股份制,使国家的作用从微观经济运行中逐渐淡出,直至完全消逝。

(五)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解为“社会公平+市场效率”的观点

这种观点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解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说就是社会公平与市场效率的结合,即社会公平+市场效率。该观点提出摒弃计划经济而实行市场经济是因为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上,市场经济比计划经济更具效率。但市场经济在运行中存在市场失灵,进而产生各种社会经济问题,其一便是要素社会分配不公。追求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最本质的要求。在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后,必须使社会公平与社会效率完善地结合起来,这就是我国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种观点的影响较大,在很长时间内成为社会上一种主流观点。在这种观点影响下,学术界出现了如各种“社会主义”的定义,主张将“公有制为主体”从社会主义定义中抽掉,提出“普遍幸福社会主义”、“功能社会主义”、“社会公平等于社会主义”、“股份制等于公有制”等概念的现象。这种观点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解为“社会公平+市场效率”,显然是片面的。一方面,混淆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与表象。社会公平和市场效率是一种表象概念,是所有市场经济国家追求的目标或判断国家经济运行水平的标准,但不能成为区别任何两个市场经济国家经济制度不同的判断标准。另一方面,淡化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即生产资料公有制。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是区别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根本标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必须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本质的特征。

纵观以上五种观点可发现,在经济理论史上,长期存在将市场经济与公有制对立起来的观点,这已成为一种教条。整个现代西方经济学都表明:自私经济人是出发点,市场经济必须以私有制为基础。这种教条思想在改革初期表现为社会主义国家排斥市场经济,在改革后期表现为市场经济必然意味私有化,这成为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的思想根源之一。

二、科学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

科学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在辨析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关系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内涵进行再理解。

(一)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在我国经济改革过程中,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不相容论一直存在。实际上一些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对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概念及其关系的认识本身就是不正确的。首先,市场经济的概念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第一,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与商品经济没有本质区别,只有发展程度与阶段的不同。厉以宁曾说:“从本质上讲,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是一样的。”第二,社会分工决定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育程度。一方面,社会分工是商品交换产生与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曾指出,“这种分工是商品生产存在的条件”。另一方面,社会分工决定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和水平。列宁根据这一原理分析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指出,“国内市场的建立(即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的发展)的基本过程是社会分工”,“市场和社会劳动专业化的程度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第三,市场经济是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与社会制度没有必然联系的一种生产组织形式。市场经济是在社会分工发展的推动下,由商品经济发展而来的。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封建社会,社会分工简单、低下,不能形成市场经济机制。历史发展到近现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密、复杂、全面,人类社会的生产形式才由自然经济发展到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所以市场经济是由社会分工的发展状况所决定的一种生产形式,并不是某个社会制度所特有的。其次,计划经济是一种和无政府状态经济相对应的生产形式,政府宏观调控是计划经济的一种具体形式。所谓计划是指国家作为一个社会主体代表的角色,监控市场经济的运行,通过事先的计划对宏观市场和微观主体进行适当干预,维护国民经济的均衡、平稳发展。以市场为基础的计划经济能有效克服自由市场经济先天的自发性、滞后性、盲目性缺陷,从而有效保证社会生产与社会需求的平衡,避免生产过剩造成社会资源浪费。最后,无论是单纯的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在经济资源配置上都有其固有的优势与不足。对单纯的市场经济来说,一方面,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市场主体通过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来实现整个社会的利益,在大部分情况下能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市场调节有其固有的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缺陷,无法支持公共物品的供给以及保证社会收入分配的公平,不能使社会经济发展的利益为人民共享,惠及全体人民。对作为生产形式范畴的计划经济来说,一方面,它可从全局和总体利益上布局生产力,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避免经济运行的剧烈波动。另一方面,计划调节容易受到主观认识能力的限制,不能完全满足利益创造者对个体利益的追求,需要复杂的组织体系推动,并具有一定的时滞性。因此,将两者取优补短结合在一起,组成一个优势更加明显、不足相对弱化的新的生产形式,即计划市场经济体制,这是生产力与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结果。我国正在建立和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一种计划市场经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内在地结合在一起,计划以市场为基础,市场以计划为指导。在计划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被纳入到国家计划的轨道,按照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要求有序运行,可保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

(二)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关系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如果说市场排斥公有制经济,也就等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不相容,亦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无法建立。事实上,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可以相容,且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仍能发挥其高效率配置社会经济资源的作用。从理论上看,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没有公有制,也就没有我国的社会主义。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因为,资本主义制度下存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和生产社会化这一对基本矛盾,在这一基本矛盾的作用下,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社会平均利润率下降和相对人口过剩两大规律,必然导致生产过剩,爆发经济危机。这是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调和的矛盾。随其发展,资本主义私有制必然会被社会主义公有制所代替。卓炯在上世纪80年代末就明确提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不建立强大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是一个最大的缺陷”。从实践上看,即使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国有经济也存在并与市场经济机制相适应。郎成平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股权结构做的研究表明,欧洲国家持股现象非常普遍。在被研究的欧洲5232家公司中,奥地利国家持股14.81%,芬兰国家持股15.12%,意大利国家持股9.98%,挪威国家持股11.81%,瑞士国家持股7.59%。这充分说明国有经济完全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不会成为市场经济发挥其资源配置作用的阻碍因素。当然,必须承认我国旧的公有制经济形式存在严重问题,必须改革。但同样必须承认,我国旧的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经济的问题,在于其长期处于我国旧的高度集中的计划产品经济体制管理模式下所遗留下来的管理层面的问题。如,严重的倾向,以长官意志、行政手段管理指导生产经营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探索建立新的公有制经济管理与运行机制,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生产经营运行机制,在公有制的基础上改革一切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运行方法和体制。而认为要发展市场经济必须改掉公有制、实行私有化,则是脱离了中国客观的历史和现实,是对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照抄照搬。总之,市场经济是不排斥公有制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其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主体地位。

(三)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关系

现代市场经济是市场经济的更高发展阶段,是自由市场经济适应生产力和社会分工新的发展,是加入政府干预因素而形成的新的生产组织形式。其显著特征是:市场经济发展到更高的阶段,形成更加完善、复杂的现代市场体系;市场对社会经济资源配置发挥基础主导作用,国家通过间接的财政和货币手段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干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要建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现代市场经济。因为现代市场经济只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含义中的一个层面,除此之外还有计划市场经济和公有制为主体两个层面的内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计划市场经济,是计划与市场的有机结合,是把市场纳入到国家计划的轨道,使之按照国民经济结构有计划地运行与发展,保持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基本平衡,自觉按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组织生产。在计划市场机制中,计划机制和市场机制是统一的、有机结合的、互相渗透和融合在一起的,其作用覆盖全部市场范围,而非相互割裂。计划市场经济能克服自由市场经济的弊病,基本保持市场供给与需求的平衡,有利于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实现,有利于社会再生产过程的顺利运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本身固然没有什么“姓资”、“姓社”问题,但现实具体的市场经济是不能离开历史上某种特定的生产关系而运行的,它必然会与某种生产资料所有制结合,形成一种历史的、现实的、具体的社会经济制度。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形式或社会性质来说,它是姓“社”的。从另一个角度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一般性与特殊性这两重性质。从一般性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发达的社会分工为根据,是一种计划化了的现代市场经济。从特殊性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性质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含义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一是现代市场经济。二是计划市场经济。三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它是这三层含义的综合或统一。前二者属于生产形式的范畴,后者是特殊生产关系即所有制的范畴。这三个层面结合,组成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三、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的实践意义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内涵,对我国经济改革的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只有把目标搞清楚了,才能找到实现目标的正确方法和途径。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学内涵出发,要深化改革,探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途径。

(一)大力发展现代市场经济

第一,建立和完善现代市场经济的载体,即现代市场体系。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知识产权市场、职业经理人市场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第二,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市场竞争主体。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与制度安排,建立健全科学的企业管理制度;理顺产权关系,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经营管理权的分离;形成产权约束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第三,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建立健全我国宏观调控决策、监督、评估体系;用科学的宏观调控手段,选择合适的中间目标,通过财政和货币手段间接调控市场,实现国民经济的均衡运行,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要把国家的宏观调控同科学发展观联系起来,积极引导我国企业走上科学发展、持续发展、绿色发展、有限制发展的轨道。

(二)积极探索实现社会主义计划市场经济的运行模式

篇(2)

「关键词企业/市场化/程度

在中国加入WTO 和全球经济趋于一体化的情况下,历经24年的中国企业市场化改革已达到什么程度,正越来越引起国际的关注和重视。因此,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国企业的市场化进程,无论是对促进企业的深化改革,还是使国际社会对中国企业市场运行有正确认识,都具有重大意义。

一、企业市场化的内涵及衡量指标选择标准

企业市场化是指企业的资源配置按市场规则进行,企业的生产要素(资本、劳动、土地和企业家)和产品的获取、交易都由市场提供和决定。一个普遍共识是企业市场化能为企业带来利润最大化,降低政府配置资源的高昂成本,因此,各国都在积极推进企业的市场化改革,减少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预。

企业市场化应包括各种类型的企业。就转轨国家而言,非国有企业的行为本身有很强的市场化倾向,但也需要强调提高管理水平和素质;而国有企业行为从行政化转向市场化,则是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国改革多年来,国有企业从总体上讲已成为真正的市场企业,政府基本不再对国有企业实施行政控制。事实上,国有企业在任何国家都是客观存在的,如市场经济国家国有企业创造的增加值占GDP 比重的非加权平均值为9%,法国则达17%,即使自由化程度非常高的美国,这一比重仍在1%以上(注:E.S.Savas ,Privatization and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Seven Bridges Press,LLC ,2000.)。这类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一般都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其资源配置行为不会是单一的市场交易行为。

根据企业市场化的内涵,企业市场化进程衡量指标的选择必须反映企业的市场运作及其绩效状况。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评估和认定原“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市场经济地位”时,都是着重于这一基本标准。衡量中国企业的市场化进程,必须参照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对“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定标准(注:关于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对。“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定标准,请参阅本文作者参著的《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2003》,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03年。),同时也要考虑到中国的具体实际。

中国企业市场化进程衡量指标的选择必须考虑3种企业情况:一是非国有企业;二是国有企业;三是重点企业(注:重点企业包括:国家重点企业;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管理的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企业;国务院确定的建立企业制度原百户试点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确定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原试点企业;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即核心企业)。上述6类重点企业存在交叉。)。之所以单独考虑重点企业,是因为重点企业在中国举足轻重,其中既含有国有企业,也含有非国有企业,而以大型企业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为主,它们的现代企业制度改制反映了中国政府放松管制,使其按市场规范运作的情况。但必须指出,重点企业在中国企业数量中只占很小的比例,仅仅以其改制情况作为标准,无疑会低估中国企业的市场化进程,所以重点企业指标属于补充指标。

指标选择无疑要充分考虑到其准确性和全面性,但这是相对的。所以,所选指标的衡量结果只能基本反映中国企业的市场化进程。但这并不能否认衡量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二、非国有经济的发展

衡量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大体包括3个方面:一是非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总量增长的贡献;二是非国有经济的市场准入;三是非国有经济市场运行的规范化。其中第一方面具有综合的意义。

(一)非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总量增长的贡献

改革开放尤其是1992年以来,中国国民经济总量中来自非国有经济的贡献份额呈逐步上升趋势。以下几个指标可以反映这一趋势。

1.非国有经济创造的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 )的比重。该指标可以从总体上反映非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总量的贡献率以及在中国企业市场化进程中的作用大小。1992~2001年,非国有经济创造的增加值占GDP 的比重由53.6%提高到62.32%,年均增长1.69%。

2.非国有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该指标可以反映非国有经济主体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的贡献率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的市场化程度。1992~2001年,非国有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由31.95%提高到52.69%,年均增长5.72%。

3.城镇非国有单位从业人员占城镇从业人员的比重。该指标可以反映非国有经济单位在提供就业职位方面的贡献率以及城镇劳动力的市场化。1992~2001年,城镇从业人员中非国有部门所占比重从39.03%提高到68.09%,年均增长6.38%。

4.非国有经济创造的税收占全社会税收的比重。该指标可以反映因市场化而引致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对国家财政收入的贡献。1992~2001年,非国有经济创造的税收占全社会税收的比重由33%提高到64.42%,年均增长7.72%。

5.非国有经济进出口总额占全部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进出口额是国际贸易的衡量指标,而非国有经济对进出口增长的贡献在不断扩大,这种扩大又是市场化带来的。1992~2001年,非国有经济进出口总额占全部进出口总额的比重由27.45%提高到55.04%,年均增长8.04%。

篇(3)

论文摘要 伴随着国家市场经济体系的深入推进,市场诚实信用逐渐成为了社会关注的重点话题,加之频频发生信用问题,使得市场经济中诚实信用矛盾和问题纷纷暴露出来,要保证市场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使社会信用体系构建起来,为此,加强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完善成为关键,本文基于市场经济体系下,对诚实信用原则内涵进行了再认识,同时对完善路径进行了探索。

论文关键词 民商法 诚实信用原则 完善路径

民商法是市场经济体系中一个非常重要且基本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其充分展现了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和内在规律,自愿、平等、诚实信用以及公平等是民商法的基本原则,其中诚实信用被称之为民事法律关系帝王条款,并受到司法实践和民法理论的高度关注,自从诚实信用原则被纳入我国民商法中以来,不少专家学者就诚实信用原则内涵进行了探索,对其内涵的争议也始终未停止过,尽管各方所持观点不同,但却具有不同的理论价值,并将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从各个不同的方向被揭示出来,但这也从各个角度将诚实信用原则的各种问题反映出来。

一、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

城市信用原则早期被成为“善意原则”,是一种来自罗马法的原则,伴随着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社会发展的转型,诚实信用原则也逐渐成为市场经济体系中非常重要的原则,同时也是我国最根本的道德原则,且因其重要性被纳入到民商法中。诚实信用主要是指当事人在市场经济体系下根据市场经济制度互惠性实施经济来往,同时在缔约合同时,彼此也要非常诚实,并严格按照彼此的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内容。在对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的探索中,语义说、双重功能说和一般条款说等学说观点各不相同,但不同学说都有着不同的优缺点,但均纷纷表明了诚实信用原则对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行为进行规范的特点,当事人行使权利的过程中,必须怀着城市善意的态度,严格履行自身的义务信守承诺,只有当事人之间的来往互活动遵从经济交易道德,才能够使利益矛盾得到平衡?。此外,诚实信用原则在填补法律漏洞上同样具有重要作用,在进行司法审判的过程中,若出现立法以来未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状况时,可结合诚实信用原则,给予公平的裁决,对当事人之间的义务权利关系进行调整,使判决更加公平。为此,我们可将诚实信用原则定义为,在进行民事活动的过程中,民事主体应当遵守诚实守信,在行使权利时,不得对他人利益造成侵害,同时在履行自身义务时,应当以诚实善意的态度,其不仅具有道德规范作用,同时还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的双重作用。

篇(4)

[作者简介]尹光,黑龙江工程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黑龙江哈尔滨150050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9)03-0064-03

“诚信”伦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从为人处世的视角看,中国传统文化强调“人无信不立”;从政府信用的视角看,中国传统文化强调要“取信于民”;从人际交往关系看,中国传统文化强调“与朋友交言而有信”;从经济活动看,中国传统文化强调“诚信为本”。但是信任作为一种社会资源,在当代中国变得稀缺起来了,目前,国内的诚信程度普遍较低是不争的事实。显然,诚信造成的损失是不能仅用金钱来衡量的。现在不是要不要进行诚信伦理建设的问题,而是怎样进行诚信伦理建设的问题。

一、诚信伦理的科学内涵及理性实践初探

从不同的人性假设即从善性、恶性或者人的本质是现实社会关系的总和角度可以对人们提出不同的诚信要求。就当代中国社会而言,其诚信观应该从道义论和功利论的诚信观走向基于责任和权利的伦理诚信观。在诚信的类型方面,从主体角度,诚信可以分为个人(或公民)诚信、社会群体诚信与政府诚信;从社会生活领域角度,诚信可以分为人际诚信、经济诚信与政治诚信,其中的政治诚信又包括政治理念诚信、政治制度诚信与政治主体诚信,政治制度诚信主要是法制诚信,而法制诚信则包括立法诚信、司法诚信、执法诚信与守法诚信;从诚信发挥其社会作用所依靠的力量角度,诚信可以分为制度性诚信与人格性诚信。在诚信缺失的原因方面,笔者以为,它既有制度性原因又有非制度性原因,其主要原因是社会结构的变化、逐利行为的存在、没有相应的诚信制度、对无信或失信行为的惩处不力及部分人的思想观念不健康。在建设诚信的条件方面,建立和完善包括个人诚信、企业诚信和政府诚信在内的诚信体系,建立诚信测评管理和诚信奖惩激励体系,完善诚信的法律保障,加强诚信教育,启动公民自律机制,是诚信建设的条件,其中公民自律是诚信建设的根本。“诚信是经济繁荣的精神基础与客观法则,诚信是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的可靠保证,诚信是道德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培育市场经济的诚信伦理的重要性是没有人怀疑的,当代中国几乎每个人都能体验到当今社会生活中的信任危机:企业和客户之间的不信任,老板和员工之间的不信任,消费者和厂商之间的不信任,患者和医生之间的不信任,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不信任,官员和民众之间的不信任,甚至家庭成员之间的不信任,这些在当前中国社会都是司空见惯的现象。在当前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企业对国家、企业之间以及企业对消费者等市场主体之间的失信现象频繁发生,使得信用缺失成为当前人们关注的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顺利进行。对于信用缺失的原因,不少论者要么归因于市场经济规章制度不健全,要么归因于个人的道德品格。笔者以为,虽然上述因素和当前的信用缺失存在着一定的内在关联,但都不是根本原因。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传统的诚信伦理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市场经济的诚信伦理又处于初生状态,无法有效地规范人们的交易行为,从而导致了失信现象的频繁发生。它凸现了培育和确立诚信伦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中国传统诚信伦理是建立在前市场经济的传统社会基础上的,在传统社会里,社会成员彼此之间的交易拘泥于亲缘关系或地缘关系的群体内,其交易不是建立在契约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对“熟人社会”人格信任的基础之上,其交易行为会随着交易对象而具有特殊性。这就要求交易主体应该具备“诚实守信”的个人人格和德性伦理,这种作为德性伦理的信用伦理之所以能够起到规范人们交易行为的作用,是由传统社会殊的交易方式所决定的。与此不同,市场经济的交易行为是通过契约的方式进行的,它超越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不再仅仅拘泥于亲缘关系或地缘关系之内,这使得市场经济的信用关系日益复杂化和广泛化,在这种情况下,单纯依靠对个人道德人格的信任已经很难对人们的交易行为进行规范,这也正是当前市场经济失信现象频繁发生的深层原因。市场经济的发展把人从身份推进到契约。

二、从身份到契约的诚信发展

中国传统社会是以农业文明为基础、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身份社会,在社会结构中起主导作用的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族共同体。由于家国同构、血缘亲缘、人情社会,使社会整体成为一个交融着多重伦理关系的高度密合的社会伦理实体。在身份社会里起主导地位的是感性的“人情”而不是理性的“契约”。作为德性的信用伦理和作为制度的信用伦理培育市场经济的信用伦理需要我们分析市场经济交易行为的基本特点,市场经济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市场主体根据自己的意愿通过市场交易行为实现各自的利益,这就决定了每个市场主体一方面把其他市场参与者当作实现自身利益的工具,同时要实现这一目的又必须尊重其他市场参与者的个体独立性和利益。因此市场经济最基本的伦理精神就在于自由和平等,其任务就在于捍卫市场主体自由、平等地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权利。

市场主体的自由和平等权利是通过法制化的契约来保障的,契约关系既是市场交易活动的纽带,同时也是保障个人权利的最有效手段,从市场经济交易活动的特点可以归纳出市场经济的信用所蕴涵的基本伦理精神,即作为德性的信用伦理与作为制度的诚信伦理。市场经济的信用伦理虽然也包含着对交易对象的人格信任,但是这种人格信任是和市场契约与法律关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它们既内在地体现了市场经济诚信伦理的自由精神和对权利的尊重,同时又从外在方面规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中国的改革又是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方向的社会和谐化过程。

和谐社会诚信机制建设的重要启示就在于:要重视利益机制的导向作用,诚信道德规范的形成不能脱离人们的利益欲求而空穴来风,它是伴随人们利益不断满足的条件下反复比较“失信”与“守信”所带来的孰大孰小的利益理性斗争的结果。只有当人们真正感受到并进而认识到诚实守信的好处的确大于失信所带来的好处时,才会真正地自觉遵守诚信美德。只有当遵从规则的利益大于无视规则的利益时,社会行动者才会遵守这项规则。双管齐下,使“诚信者走遍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要重视“价值人”的引领作用。“价值人”在说明人的存在本性时是以主体的自我价值实现为核心,在说明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时是以个体和社

会之间的价值融合为主旨,因而它有着巨大的理论解释、理论建构和实践指导能力,是对“经济人”和“道德人”的整合与超越。要用“价值人”理论来分析和透视当代中国社会发展中的若干重大社会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思路。只有确立了“价值人”这一新的理论视角和人性论前提,才有可能找到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的正确思路。

三、建设诚信伦理与构建和谐社会探微

通常一个社会的信任程度越高,社会就愈有秩序。和谐社会的主要特征是有共同价值观与发展目标的社会。和谐社会倡导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诚信友爱是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一个社会要和谐发展,仅仅依靠法律和制度规范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借助道德的力量,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有机结合起来。而在人类的道德规范体系中,诚信友爱对社会的和谐发展最有价值。因为诚信友爱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内耗和摩擦,减少社会生活的风险和代价,使社会的运行成本大大降低。人与人之间的互信互爱还可以构筑良好的人际关系,从而有利于个体的身心健康和事业的成功。诚信友爱不仅可以给社会带来功利化的物质成果,而且也具有极高的精神价值。它有利于增加社会的价值认同感和凝聚力,使人们在彼此信任和相互关爱中感受人的价值和尊严,体验生活的美好和人生的幸福,甚至激发生命的创造力。

古代社会是典型的“身份社会”,近代以来社会发展趋向是“契约社会”。市场经济的逻辑内在地要求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现代契约社会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契约关系为纽带的法治社会与能力社会。而社会进步突出表现为由“身份”到“契约”的运动过程,它主要是通过市场经济来完成的。在经历了历史波折后,中国终于选择了市场经济之路。市场经济是中国人作出的理性选择。

毫无疑问,人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逐步完善,必然引领中国从“身份社会”向“契约社会”的转型,“现代社会诚信体系是包括现代诚信文化、有效的产权制度、民主政体、健全的法制及社会信用服务组织等在内的一个广泛的社会系统。其中,诚信观念和文化是基础,产权制度是核心,民主政体和法制是保障,信用服务组织是工具。”市场经济的原动力是利益,是人对利益的追求。无疑,市场经济信用伦理的培育与和谐社会的建设培育市场经济的信用伦理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看,市场交易中的失信现象的频繁发生,不仅极大地增加了市场经济的交易成本,而且破坏了市场秩序的正义性,使得市场信用关系难以得到扩展和发展;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充满创造力的社会,是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得以实现、利益关系得以协调、人际关系得以和谐、人和人之间诚实守信的社会,要真正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理想,尊重人的自由和权利就显得尤其重要,而这正是市场经济的诚信伦理所蕴涵的内在伦理精神。培育市场经济的诚信伦理无论是对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还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加强和谐社会诚信机制建设,培育市场经济的诚信伦理,关键是要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应当在大力培育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不断强化人们的契约意识和信用意识。面对频繁出现的失信现象,部分人将原因归结为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看法是肤浅的。应看到,当前人们之所以如此关注信用问题,这本身就说明了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们的信用意识、权利意识以及契约意识都在不断增强。事实上,并非市场经济发展导致了信用缺失,恰恰相反,市场经济的不发展才是市场交易主体信用意识淡漠的根本原因。

篇(5)

1.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具有高效率的运行机制

在历史上,资本主义让市场经济初试锋芒,就显示了巨大的威力。资本主义在不到一百年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所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因此不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像马克思所说的劳动与资本的交换是多么地不公平,但整个社会的财富毕竟增加了,尽管个人分配相对不公平,但对整个人类来说毕竟是进步了。30年前短缺经济的状况至今令人记忆犹新,计划经济把我们带入了普遍贫穷的死胡同。而我们引入市场机制后,社会财富就像喷泉一样涌现出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充分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

1.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人们提供了平等竞争的机会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之间经济上的收入差距的确拉大了,但无法否认的是机会均等却大大加强了。一个基本事实是,计划经济造成了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即农民与城镇职工这两个社会阶层的身份不平等及与之相伴的全面的机会不均等。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平等主要是机会均等,每个人都有自由选择职业、自由参与竞争、自由决定自己命运的权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机会均等意味着尊重人们的自由选择,这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倡导的。

1.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实现社会共同富裕的可能性

在自然经济条件下,财富是大自然的恩赐,人们更多注意的只是财富的分配而不是财富的创造,这意味着一部分人“富”了,另外的人就一定“穷”。因此,自然经济条件下社会不和谐是不可调和的。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富主要不是来自于大自然的恩赐,而是人的创造,创造财富是人类对来自制度的鼓励和刺激的一种反应,某种制度越是能提供对人类创造力的刺激,这个社会创造的成果、财富也就越多。在这一制度下,人类创造的财富会不断增长,社会分配就是对不断增长的财富的分配。

1.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成了人们之间的契约关系

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是商品生产关系,这是一种建立在双方平等、互利、自愿基础上的契约关系。诚信是这种契约关系的基石,法律则是维持这种关系的保障。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是为取得某种权利而必须付出的一种义务,它是参与商品生产、经营者的必要品格。市场经济作为法制经济,遵守法律是每个人的义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从这个意义上讲,市场经济规范了人们的行为,每个人都必须遵守一定的“游戏规则”,而这正是和谐社会的保障。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缺陷需要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完善

从理论上看,市场经济并不是万能的,它有明显的弱点和消极作用。市场经济导致社会财富分配不公、造成两极分化,这是价值规律作用下的必然反映,有其客观规律性,也是不可避免的。资本主义国家为实现经济发展和政治统治,也在一定程度上采取措施解决这样的问题,缓和经济社会矛盾和阶级矛盾,但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如何也不能克服由基本矛盾造成的单个或局部生产的有组织性同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无论如何也不能摆脱追逐超额利润的破坏性后果和根本局限。所以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是为了避免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为探索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开辟新途径、积累新经验。

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正处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双重体制并存,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已经被打破,而新的市场经济体制虽然已经建立起来,但仍是框架式的,存在不少的漏洞;我国的体制改革虽然减少了资源行政性的配置,但仍存在“双轨”,行政性垄断权力直接介入市场,资源行政性配置产生了严重的腐败现象,使少数政府部门或官员利用权力谋取私利,侵占社会财富,削弱了社会调节贫富差距的能力;社会保障体系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严重滞后于经济的发展,保障的覆盖面窄,农村社会保障普遍缺失,导致大量的社会成员甚至作为社会主体的工人、农民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被边缘化,成为弱势群体。

可见,仅靠市场本身不仅无法实现社会公平以及社会和谐的一系列重要价值,也难以解决关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问题。我们只有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能既发挥市场经济的优势,又有效克服其带来的缺陷。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统一

3.1民主法治的社会

市场经济是法治的经济,任何一种经济体制都具有一种特定的有关经济活动的游戏规则,而现代市场经济作为一种体制的根本游戏规则就是基于法治的规则。因此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完善法治,法治和民主政治也是很有关联的,法治本身就包含着平等、正义和公平的价值判断,民主是完善法治的重要保证,二者是相互依存的。因此,可以说民主法治既是和谐社会的目标要素,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3.2公平正义的社会

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公平标准是最多被用来问责市场经济的,而市场经济实际上蕴涵并强调公平,这种公平是一种过程的公平,是机会的公平,民法和经济法的首要原则就是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公平和正义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保持社会稳定的深层次基础,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3.3诚信友爱的社会

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是市场制度中市场文化内涵的基本观念、思维方式和道德规范,它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同时又作为社会契约的基本表现形式和市场制度的构建而存在着,它是市场规则的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中,遵守诚信原则可以获得更大收益,信用可以作为企业的生产力,品牌的力量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完善的市场规则包含诚信友爱原则,发展市场经济的同时增强了社会的诚信友爱。

3.4充满活力的社会

充满活力就是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市场机制是最具活力的机制,单个人、单个组织分散决策、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理性的人会在约束条件下,充分发挥自身主动性和创造性达到预期目标。因而增进社会活力的改革应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

3.5安定有序的社会

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但安定有序的社会并不排斥竞争,竞争是市场经济最大的特点,市场经济也是竞争的经济。从经济学的视角来看,市场交换实质上是一个动态均衡的过程,价格形成是均衡的结果,均衡本身就是一种和谐。理想的市场体制最终能够达到稳定有序的状况,这种状况就是经济学所称作的经济的核。虽然这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但可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参照、努力的目标和方向。因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想目标也是社会稳定有序,符合和谐社会的价值标准。

3.6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显然,在今后一段时间党和国家的主要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构建和谐社会贯穿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整个过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深化和拓展的重要方面,也即完善市场经济的过程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条件和可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需要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实现,两者相辅相成,是目标同一的过程。

[论文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社会

[论文摘要]本文论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过程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条件和可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需要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实现,两者相辅相成,是目标同一的过程。

篇(6)

一、体育经济运行机制的内涵

体育经济运行机制是体育市场经济运行机体内的各个基本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其基本含义在于:一是协调体育经济运行过程中各基本要素、各有关组成部分或有关机构之间的关系;二是在体育经济中相互关联的部分耦合过程中各有关体育经济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共同发挥各自的特定作用;三是在体育经济机制运行中,有规律地按照一定的方式运行并发挥着特有的功能。

二、体育经济运行机制的结构

体育经济运行机制的结构的基本情况:一是现有的体育市场的状况。我国的体育市场虽然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无论在结构上还是在功能上都是不完善的,产权社会化、商品化、市场化的发展程度比较低,体育市场价格还未完全反映体育市场价值规律的要求,还不能完全真实地反映体育社会成本和体育社会的利益。二是体育市场的资本能力较低。社会生活主体对体育市场的需求和投入,仍然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体育货币资本投入的能力较低,尤其是作为体育资本投入主体的政府,更是受总的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而发展体育市场经济、实现体育产业的社会化、现代化又需要大量的资本积累,而我国体育市场的资本形成能力有限,体育经济运行机制功能的发挥就有明显的局限性和制约性。这些基本情况,是建立我国体育经济运行机制结构的重要客观依据。我国体育经济运行机制结构主要有如下几种机制,以体现我国体育经济机制结构的状况。

1.体育经济利益的动力机制。体育经济的利益动力机制是体育经济运行的基本机制,它充分地体现了体育市场经济、体育市场主体的特性和要求,反映了体育市场经济机制运行的基本趋势。在体育市场经济活动中,体育市场主体之间,要建立相互适应的各种关系,还要建立相应的有利于实现主体活动目的的组织,这类组织是参与体育市场交易活动的各种当事人,他们根据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或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的差别,分别自主成立体育的经济组织或体育经济活动的管理组织,这是体育市场经济机制作用的人格化的表现。这类组织,无论大的或小的体育经济组织、管理组织,在协调体育社会、经济的矛盾,扩大交往,提高体育市场运行的组织程度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2.体育经济的激励机制。体育经济的激励机制,是体育经济运行的内在机制,它同样充分地体现了体育市场的发展要求和体育市场主体的特性及其本质要求。从当今世界范围的视野考察,体育市场经济是发展现代社会的体育事业,满足现代人对体育需求、实现体育资源优化配置的最有效的形式。人类从事体育经济活动的动机,是源于满足作为社会主体的人对体育的需要。由于体育资源的稀缺就构成了体育对社会主体需要满足程度的约束,从而形成了社会主体对体育需求欲望的无限性和满足需要的体育资源的有限性的矛盾,也就要求从事体育领域经济活动的体育主体行为效用最佳化,就得解决体育领域中经济活动的激励问题。

3.体育经济要素的循环机制。使体育市场经济体制成为体育经济要素良性循环机制,就需解决体育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几个基本问题:一是体育经济要素的商品化,即有关体育资源的货币资本、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要通过体育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优化配置;二是体育经济要素的市场化,这就是体育经济要素要走向体育市场经济,形成体育专业市场,与体育经济要素的市场化与商业化相伴而行;三是体育经济要素的主体化,这就是实现体育产权主体化,从而在体育市场经济活动中实现体育经济要素的交易,使体育市场的买卖双方各得其所;四是体育经济要素的竞争化。

4.体育经济的市场发育机制。在体育经济运行过程中,使体育经济机制成为体育市场的发育机制,要求体育经济要素和体育市场发育机制运行中,实现体育经济增长的阶段性和经常性的统一,自觉性和自动性的统一,有效性和艰巨性的统一,从而使体育市场机制促进体育市场的发育,在体育市场经济活动中正常运行和发挥特定的作用。

三、体育经济运行机制的特点

1.规范化特点。体育经济运行机制的规范化特点,是体育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其发展就是要保证体育市场经济活动的各类主体、以及体育市场的运行、宏观调控、微观管理、体育商品交易,都必须是有序的,在一定的规范中活动。

2.效应化特点。体育经济运行机制的效应化特点,是体育市场经济发展目的所规定的。这就是体育经济的各类主体,都必须注意社会效应和各自的效应。政府在体育市场经济机制作用下,作为宏观调控的主体,要在培育和发展体育市场体系中起巨大的推动作用;作为体育经济运行的体育产权主体的企业,在体育市场经济机制运行中发挥其独有的作用。

3.结合化特点。这一特点是体育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构动力之一。即体育市场经济机制的运行是在体育市场主体与体育市场客体、宏观调控与微观调控、体育企业与体育市场结合中体现出来的。

4.动态化特点。体育经济运行机制的动态化,反映了体育市场经济的状况和运行,表现为体育市场与体育企业的动态化。体育市场经济体系无论是体育市场活动体系还是结构体系都是不断变动和发展的,这种动态化趋势是客观的、不可逆转的。

篇(7)

关键词:

中小企业;经济法;发展;市场经济

要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就必须遵循现有的经济政策,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此时,市场经济必须为现有的中小型企业创造出更好的发展条件,充分发挥他们的市场主体地位,让他们在活跃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发挥出更明显的作用。

一、经济法内涵与中小企业发展的内在契合

近几年,我国处于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阶段,居民生活水平有所提升,中小企业在市场中所占据的份额也明显增长。由于市场经济是一种平等型经济,所以市场主体中的各个组成部分都有平等的地位。因此,中小型企业份额的增长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多样化特征,并从侧面证明了市场经济原则的切实可行。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一些大中型企业可以凭借自身雄厚的经济实力与物质基础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这使得他们处于市场竞争中的特权阶级。特权阶级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与平等原则,让中小企业很难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而这也不利于带动经济增长与就业缺口的增加。[1]此时,国家可以通过宏观调控的方式制定出更具针对性的产业政策,并保证经济法律的合理性与科学性,以此实现中小企业合理权益的保障,带动中小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可以说,经济法的平等内涵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空间,缓和了交易状态不平等给中小企业带来的竞争压力,让中小企业与国有大中型企业获得平等的竞争机会。此时经济法承担了历史性的调解责任,为市场经济的长期稳定进行创造了条件。

二、经济法视角下中小企业的价值重新定位

要保证市场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就必须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同步发展。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数量上占有绝对优势的中小企业不仅充当了活跃市场经济的角色,同时也对市场结构的优化作出了贡献。实际竞争过程中,中小企业的资金、物质、人力、技术都无法与大中型企业、国有企业及外企相提并论,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不利于生产要素的积累与丰富。面对着可能存在的行业垄断行为与不正当的市场竞争,部分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对市场经济缺乏信心,这使得他们的主体地位与推动作用很难发挥出来。在国内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很多中小企业面临着更大的发展难题与更加恶劣的竞争环境。此时,国家必须运用经济法的合理调节,保证中小企业在国内经济带动、就业压力缓解、维护市场经济烷烃等方面的作用。在经济法视角下,国内的中小企业必须充分发挥带动经济发展的作用,将自身定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在国内经济不景气的阶段,中小企业要充分发挥分布广泛的优势,以自身的发展特色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增长的引擎,让经济呈现出多样化,全面化的发展态势。另外,中小企业的发展带动了产权的分散化、社会化与普遍化,让更多人成为了创业者,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社会的整体就业压力,丰富了社会成本,让个人实践能力得到锻炼,并激发劳动者的创造性与创新性,让他们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并以自身的经济行为来带动区域经济的整体性发展。从综合定位来看,中小企业还为社会创造了更多的就业空间,缓和了就业压力,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了一个新的出路,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总的来说,经济法视野下的中小企业社会定位应该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繁荣的推动力之一,是解决社会就业问题的主要渠道。这种定位和价值能够帮助中小企业重视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你,进而制定出更具针对性的企业发展战略。[2]

三、经济法在中小企业发展中的体现

(一)民主理念的体现和落实

自由平等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之一,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经济自由与经济民主的理念。需要注意的是,经济法的核心是利益的分配平衡。在保证市场自由的前提下,中小企业可以获得更广泛的发展空间,银行的竞争机会与更加广阔的发展未来。然而,经济主体的自由需要靠法律的手段加以实现只有在公平竞争的约束条件下,市场经济才能按照经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发展,中小企业才能获得发展的机遇。所以,必须保证中小企业的竞争自由与竞争平等,让他们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与大中型企业相竞争,只要这样才能保证中小企业群体的健康长期发展。另外,中小企业的经济民主化发展也是在经济法约束条件下进行的。要保证市场竞争环境的民主,补充自由竞争,就不能只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来安排各项活动,而必须加以一定的宏观调控。此时,政府可以利用经济政策、经济法律法规对中小企业进行扶持,对中小企业中具有一定竞争力与发展空间的企业进行资金和技术上的支持,保证他们与大中型企业获得基本一致,基本平等的自由竞争权利。只有这样,才能打破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着特权阶级,让中小企业获得更多政策上的支持与关怀。

(二)社会本位思维的落实

利益分配是经济法的核心问题,也是维护市场经济平稳运行,保障社会利益、集团利益与个人利益必须重视和参考的问题。从内容上不难发现,经济法具有着明显的社会本来色彩,这使其立足于社会,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也更为贴近生活,更加准确。经济法的社会本位原则使其以谋求最大的社会公众利益为目标,这种情况下,中小企业的集体利益就成了经济法制定和落实过程中必须关注的问题。因为如果要追求社会公平、资源分配平等,就必须保障社会市场经济的健康持续性发展,并以保障中小企业的从环境与发展空间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简言之,社会本位思想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而中小企业作为解决社会就业困难,稳定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元素则必须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制定的重要考虑对象。要改变收入分配悬殊,收入两极分化越来越大的趋势,就必须带动中小企业发展,通过分布范围广、影响力全面的中小企业来实现社会矛盾的缓和,并保证中小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的一致性与同步性。

(三)实质公平价值的追求

公平是市场竞争的前提和基础。市场经济公平的本质,就是在一定物质利益为目标的市场活动中,遵照科学的法律规定,实现价值基础上的整体性平衡。经济法为经济竞争公平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和支持,它承认了市场经济环境下个体存在的差异,同时追求个体差异与主体资源不平等前提下所实现的一种结果上的公平。要保证市场经济的多样性,就必须保证中小企业的竞争空间与生存权,让他们在经济实力相差悬殊的情况下依然能与大中型企业进行自由竞争,获得平等的竞争机会,一些竞标投资活动中,能够凭借自身的创造性与创新性获得竞争的成功。此时,政府对经济法的使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企业实力差异所造成的矛盾,削弱集团垄断对市场经济竞争性造成的影响。此时,中小企业能够为直观地感受到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并在相对宽松的肤质状态下获得更好的发展可能。

四、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经济法保障

受经济全球化与市场多元化的影响,国内经济处于一段急剧变化性的时期。此时的中小企业面临着巨大的生产经营压力,由于经济实力上的不足,他们很难与财力雄厚的大企业相抗衡,资金短缺的情况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他们的融资渠道,让他们很难获得稳定发展的空间。此时,必须在经济法视野下研究和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困难,采取适当的宏观调控政策,充分发挥经济法的社会本位价值。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效措施之一。[3]这项法律的制定初衷是保证市场竞争的相对公平,让中小企业和大型企业同等的竞争机会。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由于法律制定与经济发展情况有所脱节,部分法条的原则性较强,实际应用能力差,所以该法律对一些地方保护主义很难起到有效的限制和管理作用。这种情况下,必须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内容进行更新,打破一些地区对本地经济的行业性垄断,打破区域封锁,让更多中小型企业进入到这片市场中来,以此实现区域经济的多元化发展。反垄断法也是保障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之一。其内容对规范交易秩序、建立良好的竞争环境,保证中小企业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提供了可能。公正的市场秩序农村主题商店顶中小企业的发展前提,在反垄断的过程中,经济法必须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将消费者的利益与中小企业的利益放在痛症重要的地位上来,以此保证市场公平竞争的有序进行。

五、结语

总之,要保障中小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相关部门必须加强经济建设,努力吸收借鉴外国的先进经验,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让他们能在稳定的环境下获得壮大发展的可能。

参考文献:

[1]王淑敏,张媛,田恩义.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04):11-12

篇(8)

利率市场化改革背景管理策略

一、银行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概念

所谓利率市场化改革,指的就是银行结合市场经济变化的实际情况,并分析自身的银行储备金情况,对银行的利率形成有效的调控。可以发现,这种利率调节模式产生了对传统银行运行过程的根本性变革,其变化的指南是市场经济的实时变化,而不是政府政策的宏观太空。在这样的背景下,利率市场化下的银行管理过程要结合其基本型忒单,对银行资金关系进行有效的控制研究,促进银行管理效率的提升。

二、银行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必要性

(一)提升银行管理的决策准确度

结合相关的数据研究,我国的几个主要银行已经初步完成进行了利率市场化改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完善,我国的各个银行为了满足国家经济发展的变革,将会以利率市场化为基准,进行对银行内部的经营管理体制的优化设计,来满足我国社会市场经济日新月异的变化。截至目前为止,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呈现出市场导向的趋势,在这样的经济背景下,我国各个银行就需要充分考虑到价格参数的影响作用,以市场化信息为导向,对利率进行改革。与此同时,在进行利率制定的过程中,引进先进的大数据分析系统,通过这种方式,银行可以对市场信息进行动态化的分析,根据市场的实际行情,做出最有利的利率,进而极大的促进银行内部资金的流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从这一角度进行考虑,可以发现,利率市场化结合先进的大数据分析技术,可以有效促进银行管理决策度的提升。

(二)提升银行的竞争力

随着银行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的推进,我国各个银行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具体的来说,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时代,我国银行都是各司其职,之间的竞争关系也不明显。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银行已经化身成为了“企业”的一种,这也就意味着银行之间的关系已经从原先的合作者变成了直接竞争者。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充分的结合利率市场化的时代内涵,丰富银行的竞争力,已经成为了当前银行管理所关注的核心区域问题,与此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化,越来越多的银行势必会认识到利率市场化的优势和作用,我国的各个银行为了追逐更多的利益,针对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内涵,丰富自身的管理手段,促进自身竞争力的提升。

三、银行管理在利率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发展策略探析

(一)有效控制银行管理成本

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银行可以通过丰富自身的业务组成,达到降低自身的管理成本。具体的来说,银行可以通过负债业务可以筹集大量的现金,并通过合理调控存款利率的方法和手段,有效的控制银行的管理成本。在这个过程中,人民群众的存款数额是保证银行后续运行的最基础部分。在这样的背景下,客户存款利率的设定将是整个利率市场化建设的核心组成部分。通过对过往数据的汇总研究,我国大部分银行的存款利率都维持在计划经济时代的统一数值,是根据国家统一宏观划定的。在这样的背景下,银行往往会使用一些变相手段,来吸引人民群众存款,进而为银行带来很多的额外负担,提升了银行的经营管理成本,严重影响了银行的正常经营管理。结合这样的数据案例,可以发现,取消统一的利率已经成为了时展的呼唤,也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核心组成部分。因此,设定不同的存款利率,将发展成为银行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保证银行之间的良性竞争,将银行的发展“放到阳光下晒晒”的基础性保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化,存款利率的变化势在必行,这就需要各个银行结合自身发展情况和市场经济的变化,合理制定存款利率,在保证自身经营成本的基础上,稳步扩大自身业务发展。

(二)丰富银行管理业务

在进行银行利率市场化改革过程中,要充分的重视到对现有的银行组织管理方式、结构的优化设计,保证银行的稳定发展。具体的来说,当前银行的主要经营管理业务包括贷款业务和负债业务,这两项业务也占据了银行解决百分之九十的份额。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发展,我国银行要对中间业务的发展给予足够的重视,保证银行管理工作的综合、系统发展。所谓中间业务,指的就是银行通过自身管理组织,为人民群众提供相应的金融经济服务,提升银行的口碑、服务人民群众。与此同时,银行通过中间业务可以充分的丰富自身的业务架构,提升银行抵抗金融风险的能力。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时代化背景下下,为了保证银行获取更多的利益,就需要把中间业务拓宽发展,将中间业务转化成为现行银行管理组成的核心组成部分之一,为银行的发展提供新的发展可能。

四、结论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成为了我国银行的改革发展发现。在这样的背景下,结合利率市场化的时代背景,我国银行要不断完善自身的经营管理机制,优化银行内部业务组成结构,动态性的解决银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这就需要在后续的发展过程中,银行重视对于信息数据的调研,做出管理体制改革,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促进银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篇(9)

“经济法”这一概念早在18 世纪就已经在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的《自然法典》中首先提出,而其真正兴起则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相比较于民商法等传统部门法,经济法是一项新兴的法律部门,具有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独特功能。本文着眼于西方经济法起源的历史背景及其内在要素,试图通过对其起源地详细分析,得到经济法的基本功能,进而揭示出西方经济法起源与其基本功能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

1.1市场失灵是经济法产生的内在动因

市场经济高效运行的核心条件之一是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英国的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正是主张自由竞争的古典经济学家的代表人物。斯密的《国富论》一书的重点之一便是自由市场,自由市场表面看似混乱而毫无拘束,实际上却是由一双被称为“看不见的手”(invisible hand)所指引,将会引导市场生产出正确的产品数量和种类。斯密认为,只要能保证市场充分自由竞争,国家行政机构的权利对本文由收集整理经济的干预就没那么重要了。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模式并不存在,事实上,市场失灵似乎才是市场经济存在的常态。如1873年后,相继五次经济危机的爆发,加速了中小企业的破产,加剧了企业的兼并活动,进一步推动了生产和资本的集中,主要行业无可避免的被一家或者几家超级企业控制,卡特尔、托拉斯等垄断组织出现了。这说明垄断、外部经济效应、信息不对称、公共物品的供应不足等问题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社会分配不公的现象都在证明市场自发调节机制存在着客观缺陷。

此外,市场调节机制的缺陷还表现在对经济总量无力调节,忽视长期利益和社会总体利益,具有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的特点。这一切要求必须借助另一种外在力量去弥补缺陷,而国家干预正是弥补市场调节缺陷的必要手段,正如弗里德曼所说,“自由竞争的存在并不排除对政府的需要,相反的,政府的必要性在于,它是竞赛规则的制定者,又是解释和强制这些规则执行的裁定者。”从这个意义上说,市场失灵构成了国家干预经济的内在需求,而经济法的产生就是为了确保国家干预的合理性与规范性。因此,可以说,市场失灵是经济法产生的内在动因。

1.2政府失灵是经济法产生的客观需求

由上文论述可知,市场自发调节机制的内在缺陷要求国家干预经济,而国家干预的合理性和规范性问题又构成了经济法的重要内涵。事实上,1936年英国经济学家约翰·梅纳德凯恩斯出版了其专著《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藉此,凯恩斯提出要建立一个以国家干预为中心的医治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和解决就业问题的理论体系。在面对1929一1933年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凯恩斯主张要依靠国家的干预来刺激有效需求,保证整个社会充分就业状况的实现。战后,英国政府发表的《就业白皮书》(1945年)和美国的“就业法案”(1946年通过)都反映了凯恩斯所倡导的国家干预经济的思想。至于上台伊始即遭遇自1929 年以来最严重经济危机的奥巴马政府,更是采取了和平时期史无前例的大规模经济干预政策,以至于美国保守政治人物惊呼: 奥巴马要把这个国家推向社会主义!由此也引发了关于政府经济社会职能限度的争论。

国家干预的实现要借助于国家权力机制的运行,而国家权力本身也存在着天然缺陷。例如政府的权利寻租行为、谋私行为以及由于对政府过于依赖而产生的权力膨胀。20世纪70年代的经济滞胀和经济危机很好的验证了政府的过度干预的严重后果。由此,我们需要建立一套法律体系来监督约束政府的干预行为,厘定政府干预的范围和方式。一方面保证国家干预职能的落实,另一方面也制约国家干预职能的过度行使。正如李昌麟教授认为的那样:“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因此,可以说,政府失灵是经济法产生的客观需求。

2. 经济法的本质内涵及其基本功能

经济法作为规范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工具和重要制度载

体,应当从单纯地关注市场失灵,转向将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均作为自己的调整目标,以保证国家权力作用于市场的及时与适宜。事实上,各国经济立法逐渐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调节功能,在尊重客观经济规律的基础上进行国家干预。那么由上述对经济法起源的分析,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认识经济法本质内涵,一是经济法为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的平衡之法;二是经济法为政府干预和干预政府并举之法;三是经济法-社会本位之法。

基于对经济起源以及其本质内涵的认识,可知经济法具备调节市场主体行为的基本功能、对市场环境进行规制的基本功能、实施宏观调控的基本功能以及实现社会保障的基本功能。而这四项基本功能也构成了经济法的主体内容。综观现代经济法的内容结构可知,经济法包括了公司法律制度、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国有企业法律制度、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银行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反垄断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房地产法律制度、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优抚安置法律制度等。 其中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国有企业法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法等凸显了经济法对市场调节机制的修正,是调整市场经济主体行为的法律规范。而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证券法、房地产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凸显了经济法对市场环境与秩序的维护和保障,也是调整市场经济主体行为一系列法律规范,这些法律规范的内容体现出了经济法是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的平衡之法的内涵。税收法律制度、银行法律制度的等则凸显了经济法的宏观调控功能,是调整政府干预行为的法律规范,体现了经济法是政府干预和敢于政府的并举之法的内涵本文由收集社会保险法、有福安置法、劳动保护法等则凸显了经济法对社会福利事业的关注,凸显了其服务于社会,追求社会公平与效益的立法宗旨,从而也体现了经济法是社会本位之法的内涵。

3. 经济法的起源与其基本功能之间的内在逻辑分析

上文对经济法基本内容、基本功能、本质内涵的内在联系进行了归结。那么正如本文所提出的经济法的起源与其基本功能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是怎样的呢,具体的逻辑关系详见下图1。

篇(10)

首先,在理论上公共产品问题本身就不是市场经济的本体性问题,在实践中它是处于市场机制的失灵区或者边缘区。然而市场经济理论往往又成为基本的分析工具和操作依据。在实践中运用市场机制也往往成为基本思路。如将教育和医疗这样的准公共产品推向市场,甚至公共安全这样标准的公共产品在有些地区或领域也有市场化的现象和趋势(如执法部门的滥罚款等)。这种现象凸显了一个问题:理论的功能应当是为实践提供指导,而实际上却成了束缚。理论视野被局限在市场经济理论之中,市场经济理论被赋予了它力所不及的负担――为一个非本体性问题提供答案和解决方案。基于市场经济的成本收益分析常常为公共产品的理论设计和研讨所采用,而事实是,公共产品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市场之外的社会成本与社会收益的对决。用市场经济理论的思路寻求解套方案,不但文不对题,而且往往使社会成本进一步加大,社会损益分布愈加不利于大量弱势阶层,从而容易酿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其次,市场经济理论对公共产品议题的束缚还表现在它在一定程度屏蔽了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应有的也是法定的制度性约束――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当然这在目前主流经济学中是有理论依据的,即现代经济学(实际就是指西方经济学)属实证科学,与政治意识形态无涉,社会主义属于政治意识形态,所以必须将其置于场外。以研究利益配置(资源配置本质上就是利益配置)为核心的所谓现代经济学是否真与意识形态无涉,主流学者也是心知肚明,因此对“无涉论”不必过于认真。而真正的问题在于:公共产品处于市场经济的场域之外,处于所谓市场失灵区。它在很大程度上是社会学问题,在社会实际运行中,它又是很重要的政治性议题。政治性议题的设定和操控必然受政治意识形态的导向,而政治意识形态无非是基于利益安排的价值认同。显然公共产品问题与政治意识形态是脱不了干系的。

篇(11)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573(2011)04-0064-03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加深,市场经济在我国逐渐完善,一些社会、思想和道德方面的问题也显露出来。其中,最突出的就是现行的市场经济中人对利己追求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价值观利他要求的矛盾。

一、坚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经过几十年对社会主义建设的艰难探索,尤其是以来对改革开放初期工作的总结。1992年在党的十四大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指在所有制结构上,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存;在分配方式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明确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地位,市场和计划的关系进一步改变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使我国的经济实力有了质的飞跃。近20年来,基本保持了健康快速的经济增长。现在,中国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年人均GDP已超过3 000美元,实现了基本的小康;企业竞争力显著提升,2010年已有48家中国企业进入世界500强,这些成绩充分说明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强大生命力,证明了它是符合我国国情、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的革命性体制创新。事实告诉我们,我国通过改革开放,走上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是正确的。

二、集体主义原则的正确性

集体利益,无疑高于和大于个人利益。所以,当两者产生矛盾而发生冲突时,如果遵守集体主义原则做出一定的自我牺牲,从总体上说利益增加了,符合终极标准“最大利益净余额原则”,因而是道德的、是善的,自然也是应该做的;反之,损人利己,从总体和长远来看,无论对集体还是个人都是不利的,因而是不道德的、恶的。

当然也不排除集体利益小于个人利益的可能。但是,从长远来看,当个人与集体之间发生不可调和的利益冲突时,适当牺牲自我利益、维护集体主义原则、保障社会集体存在发展是必要的。因为只有社会集体的存在发展,每个个体才能生存发展。反之,损人利己,使社会集体的利益受到伤害,必定阻碍个人今后利益的获取。这样,遵守集体主义原则适当自我牺牲而不损人利己,就某一特殊情况来说,可能害大于利,但从总体上说,这样既保全了集体,又从长远上保全了自我,因而利大于害、总体大于局部。可见,集体主义原则是解决集体与个人关系的符合道德终极标准的道德原则,亦即解决集体与个人关系的正确的道德原则,因而可以说:集体主义乃是真理。[1]

三、集体主义在市场经济中生存的条件

市场经济无疑是社会分工更加细化明确和商品经济长足发展的综合结果,但这不意味着它只有经济学上的意义,它还被赋予了很多文化的、价值的和伦理的观念在其中。从伦理学的视角来看,市场经济是受“利己”和“利他”这两条伦理原则共同支配的。首先要承认,市场经济中的各个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争取自身的利益。这是不争的事实。可是,市场主体在实现为自己争得利益的过程中,必定要为市场当中的其他主体或是整个社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换言之,“利己”这个终极目标只有在交换中满足了他人的需求后才有可能达成。这就刺激了市场主体努力生产他人需要的商品、提供他人满意的服务。所以,市场经济在客观上是利他的,体现出了“利他”伦理原则。由此可见,在逻辑内涵上,市场经济中的“利己”和“利他”这两条伦理原则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互为条件又互为结果。两原则之间没有不能调和的矛盾。而“他”的内涵并不受具体对象的限定,自然可以理解为“集体”。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逻辑内涵的层面上,市场经济与集体主义原则并不矛盾,集体主义原则存在于市场经济之中是合理的。

从市场经济中这两种伦理原则分别出发,必然发展成“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两种不同的价值观。因此,在逻辑外延上,集体主义在市场经济中作为主流价值观是有巨大可能性的。纵观世界,一个市场经济国家以哪种价值取向为主导根本决定于该国是何种社会基本制度。当然,还受历史积淀和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和西方世界有着不同类型的社会基本制度。个人主义可以在西方资本主义价值观中居于主导地位,可不一定就适应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更不意味着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奉行个人主义价值观,否则就不能成功运行市场经济。在主导价值观地位确立的过程中,历史积淀和传统文化对其影响更加明显,这直接导致了不同国家即使有着相同的基本社会制度,主导价值观也会有程度上的差异甚至是根本的不同。举一个很明显的例子:欧美国家和日本都是资本主义国家,但他们所奉行的价值观有着明显的差异,即欧美明显是个人主义,而日本是整体主义。这种差异体现在了经济、政治、外交、文化包括他们国民的行为之中。国与国的历史不同,造成他们对资本主义有着不同的理解。因此,集体主义在市场经济制度中的存在是可能的,尤其是在受儒家文化影响、有着整体主义传统的国家中。

既然集体主义在市场经济内涵的许可和外延的相容下,有产生和发展的条件,那么对于市场经济来说,集体主义的存在有必要性么?即市场经济需要不需要集体主义?

市场经济虽然受“利己”和“利他”这两条伦理原则的共同支配,但“利他”终究不是目的。所以在很多时候,市场主体更多地表现出利己的一面而非“利他”。托克维尔才会担心“个人主义首先会使公德的源泉干涸……个人主义也会打击和破坏其他一切美德,最后沦为利己主义”[2]。但是个人主义的无限膨胀终究会妨碍经济运行的正常秩序,从而根本无法达成利己的目标。因此,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指出:要克服市场调节具有盲目性的缺点,还要靠人类自身所具有的“道德情感”。另外,米歇尔・鲍曼在其著作《道德的市场》中明确提出“集体精神”对市场经济和社会有着非常的重要性,“如果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不存在和谐,关注主观利益的个人主义占据上风势必导致违背他人利益和公益的行为方式”,而且“经济如果没有最低限度的‘善意’和‘集体精神’,的确运作得非常糟糕”[3]。这些观点都是市场经济需要集体主义价值观的有力证据。

四、集体主义价值观是我国的必然选择

市场经济不但在逻辑内涵上与集体主义价值观不矛盾,而且,在逻辑外延上也是相容的,市场经济理性发展从本质上对集体主义又是有需求的,全球化进程中关于西方个人主义的悖论更加说明了它不可能成为普世价值观。那么,对社会主义制度下实行市场经济的中国来说,集体主义价值取向作为国家的主流价值观也就具备了必要性和必然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第一,从社会基本制度的要求看,我国是社会主义社会,集体主义价值观在其意识形态中不可或缺。丹尼尔・贝尔曾指出,“归根到底,任何社会都是一种道德秩序”[4],并“扎根于一种共同的价值体系”。把集体主义作为主导价值观是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客观要求。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真实集体被定义为“把个人的自由和运动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5]的“联合”。在其他马克思、恩格斯经典著作中,甚至有用“集体主义”这个词直接替代“社会主义”的范例。中国当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运用市场调节机制对自身进行的巩固和完善,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而不是颠覆。由此可见,集体主义价值观为主导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经济伦理上的必然结果和根本原因。进一步说,现实中市场主体的利益多元化造成了比想象中更加复杂的矛盾,我们只有坚持以集体主义价值观为主导,才能处理好众多市场主体之间,包括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和不同区域之间的分配关系;才能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最优化的配置资源;只有坚持以集体主义价值观为主导,才能制约市场调节的弊端,使我国经济快速、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二,集体主义价值取向符合中华民族的历史积淀和传统文化。和众多资本主义国家的宗教文化不同,传统的中国文化在本质上是一种以伦理关系为基础的文化。在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上,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念也可以说是儒家文化,主要思想就是整体主义价值观。包括日本在内,中国周边的众多国家都是如此。个体对群体在伦理上的认同促进了对群体的义务承担,营造出和谐统一的社会氛围。需要指出的是,整体主义中确有对个体的自由和发展不够重视的某些的因素,但在培养国民高尚的道德情操、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上依然有很高的借鉴意义。传统的整体主义中,个人、集体和谐统一的价值取向和社会主义制度要求的集体主义价值观相契合。当前,我国处在经济飞速发展时期,各项改革都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国传统价值观对于促进我国社会和谐、健康、快速发展的现实意义更加凸显。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市场经济体制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无穷的力量。但由于市场经济本身的弊端,我们必须对其进行社会主义的、中国化的改造。显然,集体主义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发展有着重要作用,是我们必须坚持的无产阶级价值观。首先,从理论上讲,集体主义对于市场经济来说,其存在发展是合理、可能和必要的。其次,市场经济的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需要集体主义为主导的价值观进行引导和保障。最后,对于我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集体主义价值观是必然的选择。集体主义是一种适应现实同时又高于现实的价值观,它向人类展示出一种美好的、高尚的、可实现的道德生活,满足人类对自我道德人格完善的向往。如果没有这种对现实的超越,人的生活就变得空虚、迷茫、无意义,社会进步也就缺乏根本动力且没有目标。集体主义对人们的道德引领作用由此也凸显出来。

参考文献:

[1]王海明.集体主义之我见[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版),2004,(5).

[2]Pierre Birnbaum. Individualism[M]. Oxford: Clarendon Press,1990.

[3]Steven Luks. Individualism[M]. Oxford: Basil Blackwell,1973.

[4]【美】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M].北京:三联书店,1989.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Value of Collectivism in Market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