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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建设大全11篇

时间:2023-06-30 16:01:31

金融市场建设

金融市场建设篇(1)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1428(2010)11-0059-04

2010年7月25日,由中国金融学会指导,上海市金融学会、上海金融学院、麦克马斯特大学(McMasterUniversity)、密苏里大学圣路易斯分校(University ofMissoual-St.Louis)、美国道富银行信托公司、德国德意志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合办,上海金融学院承办的第五届2010年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论坛在中国上海举行。论坛围绕“金融市场发展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这一主题展开了广泛交流和热烈讨论。

一、金融市场发展的环境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以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为核心,以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为重点,这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定位和优势决定的。上海应如何从理论和实践方面深化“市场体系”内涵?如何完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制度环境?如何构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和谐生态发展环境?与会代表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

上海浦东新区区委书记徐麟认为,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既是上海面临的重大历史机遇。更是上海必须承担的国家战略。上海的优势不在于金融资源的总量,而在于金融市场。上海的金融市场门类相对齐全,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所以,以完善金融市场为核心,把个人交易活动更多地吸引到上海,提高上海对全球金融资源的定价能力。是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中心工作。同时,环境建设是金融中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针对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切实需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出台引导性政策和针对性措施;要完善金融发展的生态环境。主要是引进和培育会计、法律、评估、咨询等各类专业机构,充分发挥金融审判、检察、仲裁等机构在维护机构秩序、保障投资者利益方面的作用;要强化政府在金融教育、人才培养、品牌提升、文化建设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职能,为金融中心建设提供优良的软环境。

上海金融学院副校长吴大器认为。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会计体系建设密不可分。两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必然与较高的全球会计地位相匹配。一方面,我国目前的全球会计地位并不高,在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过程中,加强会计体系建设是刻不容缓的。为此,应在发挥好会计对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所承担的基础责任的同时,也应要求会计在提升功能和效率上有所作为;另一方面,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也给会计理论与实务界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契机。以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为契机所开展的会计生态系统建设,就是要实现会计从基础职能到多层功能的转变,实现会计准则形式到会计准则运行效率的转变,实现会计与金融相互关联到两者相互融合、协调发展的转变。

国家开发银行顾问刘大为认为,金融制度创新构成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核心价值。金融业的改革发展。必须紧紧地服从和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客观需要。尤其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调节体制的转变过程中,任何金融创新都离不开服务实体经济客观需要这个总目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也必须服务和服从实体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必须注重通过市场化的办法进行一系列的信用和制度建设,这既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突破口。又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核心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真正推动了实体经济的变革和跨越式发展,金融业的改革发展才能获得成功和可持续增长,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才可能是健康和可持续的。

上海金融学院朱文生博士认为,从政治体制、经济体制配套改革的角度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过程应始终是与领导体制、机制的优化及放松管制相对应的。同时,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领导体制、机制优化方向应该是市场化的。其途径主要应该有:一是行政区划优化;二是金融监管领导体制、机制优化;三是应对隐性层面挑战,优化领导体制、机制。

上海金融学院肖本华博士认为,上海已经建立的金融市场体系并没有成为完全市场化运作的金融市场,是一种典型的“行政主导型”市场,交易功能较强而其他功能较弱:各金融市场分属不同行政部门管理。缺乏内在关联,各金融市场之间资金缺乏流动,价格几乎没有关联。同时,金融产品的类型、数量、价格存在行政管制。市场参与主体有限,导致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不能有效发挥,市场竞争格局不能形成。为此,首先。要发挥政府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推动作用,推动模式应从行政主导型向政府引导型转变;其次,要制定国家层面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规划,选准突破口;最后,中央政府和上海市应高度重视上海的软环境建设,在软环境建设中应把法制环境和金融监管环境作为建设的重点,应审慎地放松有关的金融监管,完善金融税收环境。

二、金融市场发展路径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目前,上海已基本具备了金融要素市场的主要内容,涉及到黄金、证券、期货、债券、外汇等多个市场。如何利用上海的优势,有方向有目的地发展金融市场,找准发展金融市场的路径和渠道,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则成了与会代表积极讨论的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扬认为,扭曲的金融机构不利于金融发展,不利于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我国金融发展中的一大弊病是间接融资比例高企,直接融资严重偏低。2008年以来的国家经济刺激计划的实施又进一步加剧了这一问题。目前,国家针对这一问题采取的大力发展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等正规的场内市场仍不足以解决金融结构扭曲的状况。当前,应当瞄准新的领域,找准增长点,有方向有目的地发展金融市场。为此,上海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利用其得天独厚的优势,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一是要大力发展场外交易市场;二是要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三是要大力发展金融租赁。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助理吴晓球认为,资本市场的大发展是国际金融中心形成的关键。资本市场是当前社会最重要的财富管理方式和最重要的资产配置方式。今天的国际金融中心已不再仅仅是货币交易中心,更重要的是资产交易中心和财富管理中心。从居民资产配置理论角度来讲,当财富总量和收入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人们对金融服务的要求就会超越静态意义上的资产安全性的要求,希望提供增值、避险、组合和一体化金融服务。尤其是对存量财富的管理和资产配置需求最为迫切。因此,国际金融中心必须具备资产配置和财富管理的功能,才能促使本国货币的清算功能向储备功能的转变。可以说,没有资本市场的大发展,人民币要实现国际重要储备货币的目标就难以实现。同时,资本市场还是配置风险、管理风险的最佳方式,是一种风险分散和转移机制。中国要成为国际金

融中心,还需要在规模、结构、资源配置、财富管理、风险管理、全球地位等方面有进一步发展。为此,第一,资本市场总量规模还应进一步扩大;第二,资本市场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建立与股票市场规模相近的企业债券市场,以弥补企业融资结构不平衡的问题,并为投资者创造风险相对较低的投资品种,优化资本市场的风险结构;第三,不断优化中国资本市场中的产业结构、实现投资工具的多样化,以加强资本市场的风险配置功能和财富管理功能;第四,允许国际投资者自由投资中国资本市场、允许外国优质企业在中国上市,真正实现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只有如此,才能使中国资本市场成为全球最具活力的市场,才能成为与中国实体经济地位相匹配的新的国际金融中心。

上海金融学院国际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顾问李豫认为,中国应当适应实体经济的发展和市场需要,建立中国金融市场与欧洲金融市场的直接联系,尽早引进欧盟外汇市场、债券市场有关产品,为中国金融机构和企业提供交易、投资、风险管理平台和产品。同时。为缓解外汇集中于国家的压力,国家应鼓励企业和居民持有和投资外汇,实现财富币种的多元化,实现“藏汇于民”。同时,他认为,建立与欧洲金融市场直接联系途径的一个选择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所属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与德意志交易所集团建立类似CME模式的合作,使中国人民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以及中资金融机构和企业可以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提供的平台上直接交易德意志交易所集团提供的欧元债券和场内的汇率利率期货期权等产品。

美国道富银行信托公司执行副总裁柯・杰瑞认为,中国应积极培育基金业的后台服务产业。在经历了10多年的发展后。中国的基金行业将进入一个快速扩张时期,并进一步融入到国际市场,中国基金产业的持续发展需要一个成熟的服务外包市场。与美国的基金产业以市场为主导、政策为辅助的发展模式不同,中国基金产业早在成立初期,就受到较为严格的监管,产业的演化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管层的规制和引导。目前。法律法规的缺失已成为制约后台业务外包发展的瓶颈。中国应当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后台业务外包的范围,理清承包方和发包方的权责,借鉴国际经验,培育后台服务产业,为基金行业的持续繁荣提供有力的支持。在未来的几年里,随着监管法律的完善,基金后台业务外包提供商将会不断涌现,资产服务业会作为一个新的行业出现。而集中式的后台业务处理模式也将成为中国基金公司的主流业务处理模式。

申银万国证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单豪杰博士和马龙官博士认为,在上海的金融市场中,证券市场是其主要的组成部分。发展证券市场最有助于金融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这是由它的性质决定的;其次,现代经济发展也是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而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恰好能满足这种需要;第三,现代金融的发展是以金融创新为核心的,而金融创新主要是以证券市场创新为龙头。因此发展证券市场带动其他市场的发展是当前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一个新的思路,它能够带动法律制度、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的发展。面对当前的约束。上海证券市场的发展应该要以国际化作为当前的重要内容。从世界主要国际金融中心来看,金融市场的国际化,特别是证券市场的国际化是一个金融中心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因此,上海要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推进证券市场国际化便是当前一项较好的战略选择,这也是促进制度完善和科技创新的有效途径。

三、人民币国际化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2009年4月《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明确了上海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的目标。在此次论坛中,关于人民币国际化路径、进程、方式和方法等问题也成为了与会代表热烈讨论的焦点之一。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张健华认为,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与扩大人民币境外使用相辅相成: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是发展人民币市场、推动人民币“走出去”的重要战略部署,而扩大人民币使用则将有力夯实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第一,稳步推动资本项下和金融市场开放,积极构建人民币回流的国际投资池;第二。积极推进与扩大人民币境外使用相适应的上海外汇市场发展。为此。一是积极推出各类避险交易工具,完善外汇市场的功能和体系,大力拓展外汇远期和掉期交易,适时推出外汇期货期权交易,争取掌握人民币定价主导权。二是积极创造条件,扩大上海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的规模,扩大银行间即期外汇交易主体范围,增加银行间市场交易模式,丰富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品种,提高外汇市场的竞争程度和活跃程度。三是完善外汇交易做市商制度,提高欧元、日元和港币对人民币交易的流动性;第三,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放宽对跨境交易活动的限制,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下可兑换。为此,一是进一步放宽境内机构对外直接投资的限制,支持企业“走出去”。二是探索利用外资的新方式,逐步放宽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投资的限制。三是拓宽境内外汇资金的投资渠道,允许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在境外的证券市场进行投资。四是深入推进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工作。五是在继续推进跨国公司外汇资金管理方式改革的同时,积极配合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探索发展离岸金融业务,引导外汇资金双向合理流动。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殷剑峰认为,就人民币国际化乃至中国融入金融全球化进程的成败而言,放松管制是推动国内资本市场发展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基础。目前,为了顺利实施人民币的国际化和资本项目的有序开放,迎接第二个全球化阶段,在放松管制、积极推动国内资本市场发展和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同时。应该充分发挥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功能和香港中资金融机构的重要作用,建立人民币离岸市场;同时,立足香港中资金融机构,发挥QDII和QFII的战略作用。为此,第一,培育香港的人民币离岸中心地位:第二,继续推动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同时,以QDII和QFII为手段,以香港的中资金融机构为依托,稳妥、有效地推动资本项目开放。

上海金融学院李豫认为,人民币已初步具备成为地区和世界范围强势货币的经济基础,人民币国际化面临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现阶段要实现人民币国际化就要同时推进国际和国内两个金融市场建设。一方面,在国际上为人民币国际化拓展国际市场;另一方面,在国内全力推进以金融市场建设为核心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加快建立开放的外汇市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离岸市场等金融市场体系,推进人民币汇率利率市场化,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四、中国资本市场现状与发展热点问题探讨

中国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沪深两市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市值市场,中国也成为名符其实的资本大国。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走强,法律体系的不断

健全,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投资中国的资本市场,也将带动理论和学术界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广泛和深入研究。本届论坛上,众多海外专家学者也针对中国资本市场的现状和发展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广泛讨论。

英国阿伯丁大学的JingChen,Roger BucklandJulian Williams三位专家学者认为,2001年后中国政府对资本市场的规制改革,实际上是对中国B股市场资产所有权的放松管制,它对中国和香港资本市场结构的自发调整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使中国和香港资本市场的长期联系更加稳定,而且也使得两市场间的相关性和传导机制更趋收敛。这些结构性变化必将为两市投资者带来更多的套利机会。

美国德克萨斯大学的OscarVarela教授和Duc Anh Ngo博士认为,中国GDP排名世界第三。目前中国上海和深圳股票市场正尝试着私有化改革,随着市场效率和透明度的逐渐提高,必将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者。同时,他们认为,中国的股票市场是有效的,美国基金管理者对中国股票市场的时机选择问题不仅是无效的,而且还会影响市场的绩效。尤其是对上海的B股市场。

金融市场建设篇(2)

金融生态环境借用生态学概念,指影响金融业运行的综合性外部环境,包括经济、法制、信用、制度等因素。本研究选取山东省17个地级市2011年的各项指标数据,结合山东省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特点,将金融生态环境指标体系分为宏观经济、金融环境、信用环境三个层面,运用因子分析法,确立金融生态水平评价体系,对山东省的金融生态环境进行测度。按照综合得分,可以将山东省17地市金融生态环境划分为三个等级:(1)A级以青岛、济南为代表,包括烟台、潍坊、淄博和临沂。在经济基础、信用环境和金融环境等方面都明显优于B级和C级城市,金融生态环境最好;(2)B级以威海为代表,包括济宁、东营、滨州、泰安和日照。在经济基础和金融环境等方面明显优于C级城市,但是信用环境与C级城市相差不大;(3)C级包括德州、菏泽、聊城、莱芜和枣庄。C级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较差,主要是因为其经济基础比较差,金融业发展相对滞后。

(二)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的协调性分析

根据前期研究,山东省各地市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可分为五种类型。1.协调发展型。代表城市有青岛、潍坊、滨州,它们的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比较协调。青岛和潍坊的总体发展水平位于全省前列,滨州的金融生态环境与城镇化发展水平也排名靠前。这类城市的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比较适应,金融支持城镇化的基础条件较好,为新型金融组织发展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2.城镇化发展略滞后型。代表城市有济南、日照、聊城。在这几个城市中,城镇化进程略滞后于它们的金融生态环境。这类城市应该充分发挥其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先发展优势,进一步构建和完善融资渠道与机制,为城镇化发展提供金融支撑。3.金融生态环境发展略滞后型。代表城市有烟台、威海、济宁、莱芜。这些城市金融生态环境发展略滞后于它们的城镇化进程,城镇化进程缺乏一定的金融支持,发展的持续性有待提升。这类城市应该注重完善金融生态环境,为新型金融组织融资建立良好的外部环境,更好的服务于进行中的城镇化建设。4.城镇化明显滞后型。代表城市有淄博、临沂、东营、菏泽。这些城市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进程处于山东17地市的中间区域。城镇化明显滞后型的城市,其金融生态发展优先于城镇化发展,金融生态环境具有一定的发展优势,但它们的城镇化进程却没有充分借助其金融生态环境的发展优势。这类城市应当发挥其金融生态优势,探索新型金融组织的融资渠道,将其金融融资优势,化成推动其城镇化进程的动力。5.金融生态环境明显滞后型。代表城市有泰安、德州、枣庄。它们的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发展水平大体上处于山东17地市的中间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明显滞后型的城市,其城镇化发展优先于金融生态发展。城镇化进程比较快,但由于缺乏金融市场的支撑,只能主要依靠财政支持和开发性金融支持,城镇化进程资金支持持续性有待加强。这类城市应当注重其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逐渐完善新型金融组织的建设,为城镇化进程提供金融支撑。

二、山东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与风险分析

(一)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分析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即金融生态环境系统的风险。

通过金融生态环境内部结构分析,总体来看,山东省产业城镇化主导型城市中信用风险较大,人口城镇化主导型城市金融生态的宏观环境滞后,人本城镇化主导型城市信用风险比较大。1.产业城镇化主导型城市。产业城镇化主导型的城市信用环境风险问题比较突出。从具体城市上看,A级金融生态环境的城市分为两类,信用环境滞后型(济南)、金融和信用环境滞后型(临沂);B级金融生态环境的城市分为两类,宏观环境滞后型(滨州和日照)、金融和信用环境滞后型(泰安);C级金融生态环境的城市为金融和信用环境滞后型(菏泽)。综合来看,产业城镇化主导型城市中信用风险比较大,不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新型金融组织正在逐步发展进程中,信用风险不健全不利于其融资渠道的建设。同时,个别城市的金融市场建设相对滞后,金融行业发展效率、发展深度、经济活跃程度都有待提升。由此,新型金融组织的发展受到既有金融市场的限制,现有金融市场发展不尽完善,不利于新型金融组织的融资平台建设。2.人口城镇化主导型城市。人口城镇化主导型的城市金融生态环境,总体上宏观环境基础较差。如A级金融生态环境的淄博市属于宏观和金融环境滞后型,B级金融生态环境的威海市和东营市属于宏观和金融环境滞后型,C级金融生态环境的莱芜市也属于宏观环境滞后型。人口城镇化主导型城镇化中的城市,有淄博、莱芜、威海和东营。这几个城市的金融生态环境不尽相同,淄博金融生态环境级别为A级,威海、东营金融生态环境级别为B级,莱芜的金融生态环境为C级。3.人本城镇化主导型城市。人本文明城镇化主导型城镇化中的城市,有烟台、潍坊、济宁、枣庄、德州、聊城。这几个城市的金融生态环境也不尽相同,金融市场内部环境也略有差异。总体上,人本城镇化主导型的城市信用环境较差,其中烟台、济宁、德州属于金融和信用环境滞后型,潍坊属于信用环境滞后型,而聊城和枣庄呈现出整体发展滞后,属于整体有待提升型。

(二)山东省新型金融组织发展现状与风险

1.新型金融组织发展现状。山东省新型金融组织数量增长迅速,业务规模扩张良好。目前,共有农村资金互助社2家,村镇银行56家,小额贷款公司303家。根据山东省银监局的数据,截至2012年末,新型金融组织涉农贷款余额96.32亿元,较年初增加58.92亿元,增幅157.56%,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8.73个百分点,占各项贷款的比重为84.93%,比年初提高9.86个百分点。农户贷款和小企业贷款较年初分别增长230.53%和162.6%,超过贷款平均增幅101.7个和33.77个百分点,农户和小企业贷款合计占各项贷款的比重为85.32%,较年初上升4.28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在新型金融组织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在产业城镇化主导型城市中,新型金融组织发展略失平衡,城镇化水平整体较高的城市新型金融组织发展较快(济南市有村镇银行6家、小额贷款公司20家;滨州市有村镇银行3家、小额贷款公司28家;临沂市有村镇银行5家、小额贷款公司29家)。人口城镇化主导型城市的新型金融组织尤其是村镇银行发展较为缓慢(淄博市仅有村镇银行2家、威海市仅有村镇银行2家;东营市仅有村镇银行4家;莱芜市仅有村镇银行1家);人本文明城镇化主导型城市新型金融组织发展极不平衡,其中潍坊市有村镇银行5家、小额贷款公司50家,在全省位列前茅,而枣庄市只有村镇银行1家,小额贷款公司仅有6家。2.新型金融组织风险。新型金融组织由于缺乏政策、资金扶持,信用环境较差等因素,现阶段普遍存在流动性风险、信用环境风险和操作风险,而不同的金融组织风险在不同的城镇化发展模式中的体现也各有侧重。(1)产业城镇化主导型城市信用环境和金融环境普遍滞后,极易引发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产业城镇化主导型的城市整体信用环境和金融环境较为落后,金融系统监管不力、风险管理缺失等问题可能加剧其新型金融组织的信用风险。具体表现为,由于新型金融组织发展时间较短,发展速度较快,尚未建立起完善的风险监管机制;同时,农村新型金融组织主要面向农村金融市场,涉及的范围极为狭小,使得潜在的信贷风险更为集中;再加上农村地区征信体系建设普遍滞后,缺乏信息系统支持,不能有效识别客户信用情况,部分贷款人信用和法律意识淡薄,从而信用风险得不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对于村镇银行来说,其客户多为从事农业活动的农户或涉农小微企业,贷款季节性强而违约风险较高,其信用风险比一般银行要高;而小额贷款公司,由于其贷款具有较高的地域和部门集中性,在没有抵押和担保的情况下,信贷资产组合风险较大,具有很高的破产风险。流动性风险。资金来源有限、后续资金不足是目前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的瓶颈,由于金融环境滞后,产业城镇化主导型城市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信誉积累不足,社会认同度较低,降低了对绝大多数投资者和储户的吸引力。同时,由于发展时间较短,农村金融组织尚未建立起统一高效的融资平台,不能有效地利用各种新型金融工具,后续融资面临困境。另外,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依存于农村,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且农户贷款具有季节性,需要贷款的时间又相对集中,加大了信贷业务管理的难度和流动性风险。(2)人口城镇化主导型城市的宏观环境普遍滞后,宏观经济基础无法有效支撑新型金融组织的发展,新型金融组织数量明显少于其他两种类型的城镇化模式。人口城镇化主导型的城市其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水平滞后,因而很难吸引或留住理论准备充足、操作经验丰富的高端金融人才。同时,由于资金紧缺、监管缺失、经营发展空间狭小,导致其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业务技能水平普遍不高,从而蕴含着较高的经营风险。另外,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普遍缺乏现代化服务手段,现代化信息系统不能及时建立会导致工作效率低下而操作风险高企。(3)人本文明城镇化主导型城市信用环境普遍滞后,易导致新型金融组织信用风险。人本文明城镇化主导型的城市信用环境较为落后,金融系统监管不力、风险管理缺失等问题可能加剧其新型金融组织信用风险。一是新型金融组织发展时间较短,发展速度较快,尚未建立起完善的风险监管机制;二是农村新型金融组织主要面向农村金融市场,经营范围狭小,潜在的信贷风险更为集中;三是农村地区征信体系建设滞后,缺乏信息系统支持,不能有效识别客户信用情况,加之部分贷款人信用和法律意识淡薄,风险难以有效管理和控制。对于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来说,其客户多为从事农业活动的农户或涉农小微企业,具有较高的地域性和集中性,在没有抵押担保的情况下,信贷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极大。

三、新型城镇化金融市场的建设与风险阻断

(一)城镇化与金融市场的协调性建设

1.协调发展型。协调发展型城市应发挥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优势,稳步发展。青岛市的发展应继续保持其发展优势,潍坊市应注重金融生态环境与城镇化的稳定和提升,滨州市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应注重整体性的提升。2.城镇化发展略滞后型。此类城市的发展战略应在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发展中,逐步将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推向协调。济南市应该整体性发展并继续保持其优势,将城镇化建设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日照市和聊城市在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发展上较为滞后,应注重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性提升,同时注重其协调发展。3.金融生态发展略滞后型。此类城市的发展战略应该在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发展中逐步将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推向协调。烟台市应整体发展并继续保持其优势,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威海市和济宁市整体上比较有优势,应注重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的继续发展,将重点放到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上,莱芜市的发展比较滞后,应该注重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性提升。4.城镇化明显滞后型。此类城市的金融生态环境基础较好,应该注重城镇化进程的推动。淄博市和临沂市的整体进程城镇化建设应放到首位,东营市和菏泽市的整体进程也应更加注重城镇化的建设,在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整体提升的同时,注重二者的协调发展。5.金融生态明显滞后型。此类城市应更加注重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为城镇化提供良好的基础。泰安市、德州市和枣庄市应将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放在其整体进程的首位,同时注重城镇化进程的推动作用。

(二)金融市场的建设

金融市场的建设,应当体现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性建设。改善山东金融生态环境应该从宏观环境和金融环境等方面着手。1.优化宏观经济基础。一是努力推动结构调整和实体经济发展。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以提高质量效益和增加就业为重点,以存量强根基,以增量促调整,加快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二是积极发展对外贸易。坚定不移地实施全方位开放战略,进一步更新理念,增强意识,营造氛围,夯实基础,对外开放朝着优化结构、拓展领域、提高效益方向转变;加强对外合作交流,提高口岸开放水平,促进开放型经济更好发展。2.完善金融体系,提高金融稳定性。一是提升银行金融机构的服务效率。吸引各类商业银行来济增设分行,争取进出口银行设立省级管辖行,积极引进大型外资银行,加快齐鲁银行的改革发展。通过市场竞争提升银行业的管理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提高金融服务稳定性。二是发展资本市场,积极推动高新区成为全国代办股份转让试点园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积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龙头企业和盈利水平高的中小民营企业上市融资,丰富资金来源。三是强化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积极扩大工程保险覆盖面,大力发展企财险、货运险等险种,健全完善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机制,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强化保险对经济的保障作用。3.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塑造良好信用环境。一是金融机构加强风险管理,提高信用防范能力。银行等金融机构注重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地方融资平台风险、房地产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及代销保险风险进行相应风险防范。二是通过金融监管部门制定规章,对征信机构的资质、业务范围、从业人员要求等做出规定,确立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以及对违法行为的惩罚机制。建立对征信从业人员的资质考核与认证标准,并制定征信从业人员执业规范,形成信用中介机构规范体系。三是加快发展区内会计、法律、资产评估、资信评级、咨询等金融中介机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金融中介服务体系,提高金融中介机构的专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船舶、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等专业性评估机构的建设,提升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服务能力。

金融市场建设篇(3)

离岸金融指高度自由化和国际化的金融管理体制和优惠税收制度下的,在一国金融体系之外的,由非居民参与的资金融通。上海自贸区的离岸金融市场建设是开放制度探索的阵地,目前已经将成熟经验推广至全国,将涌现出更多的自贸区。由此,打造中国经济的升级版才是自贸区离岸金融市场建设的长远目标。

(一)以开放带动中国经济结构调整。

上海自贸区定位于成为亚太区最大的自由港,最新的“新华·波罗的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指数”显示,上海以排名全球第七位跻身十大国际航运中心,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和国际经济秩序的重构,上海将以更开放的综合实力赶超亚太其他金融自由港。近代以来上海一直是中国经济的前沿窗口,拥有完备的工业体系,同时也是金融中心与技术创新工厂,通过与国内和国外的贸易、航运、制造业、金融等产业的一体化联动,信息科技、智能工业等新技术动力已逐步出现,率先实现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顺理成章。上海自贸区的目的不在于设立新的特区,而是要形成全国推广的复制方案,达到由上海辐射全国的带动效应,通过“一带一路”。高端装备出海,工业4.0,丝绸之路基金等国家战略拉动金融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形成在亚太地区活跃的贸易市场和离岸金融市场。

(二)由点到面探索全国的金融改革。

上海自贸区既不是新的特区,也不是政策扶持的新洼地,而是建立国际化经济制度蓝本的根本转变,社会经济治理的新模式,负面清单与世界商业模式全面趋同。自贸区建设的核心内容是通过金融改革建设离岸金融市场,目的是优化社会融资效率,维持金融体系简单高效。区内允许全球金融机构开展高度市场化的业务,从企业注册到监管也要求政府简政放权,率先探索人民币的国际化、汇率自由浮动和利率的市场化、资本市场沪港通等等。由此,企业和金融机构可以自由在境内外融资,充分利用欧美刺激经济而实行的低利率资金,并借机实行外并购,海外资金与技术整体利用,配置世界优质资源。自由不等于没有监管,金融创新过程需要加强风险的控制。那么,通过区内试点的方法既能预见到改革红利,也能将风险降低到可控程度。

(三)肩负人民币国际化的使命。

上海作为“一带一路”规划的跨境贸易与金融重点窗口,人民币国际化的发展为自贸区深入开展国际贸易服务提供了新的契机,使得上海建立国际人民币产品创新、交易、定价、清算中心地位的前景日趋明显。2014年人民币的支付货币市场份额创下2.17%的新纪录,成功跃升全球第五大支付货币,有28个国家与我国开展互换,与12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清算安排协定,同147个国家和地区有跨境人民币收支,30多个国家和地区把人民币作为外汇储备。目前的国际金融力量正在经历危机后的重新洗牌,集聚与分化趋势显著,各国金融产业加速深化,随着人民币在世界贸易中的结算储蓄地位的提高,人民币国际化的新机遇也将在自贸区首先显现。自贸区在9大领域,对98项细则进行改革,其中与金融领域相关的细则多达15项,并将以产品创新的形式呈现。力求在离岸市场建设中肩负起人民币国际化的历史使命。

自贸区离岸金融市场建设的可行性

从国际来看,目前中国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制造业产值和出口规模已是世界第一,进口世界第二,外汇储备达到3.84万亿美元,居全球之首。我国先后在法兰克福、首尔、巴黎、卢森堡、多哈、多伦多、悉尼等地建立了人民币清算安排。从国内来看,目前经济转型任重道远,贸易顺差持续,新旧产业两极分化,经济增长低速运行。随着自贸区离岸业务发展的细则逐步落实,上海发展离岸金融中心正当其时。

(一)中国亟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原来依靠人口红利的中国制造模式已经不可持续。依靠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来实现技术强国、金融强国战略,是适应新时代国际竞争格局的必然选择,上海自贸区的设立从政府治理理念、市场运作模式等方面发挥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杠杆作用。是中国实现经济结构调整,改变自身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的战略性举措。

(二)巨额外汇储备保值增值。

2014年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达1029亿美元,首次突破千亿美元,对外拥有高达1.74万亿的净债权,但投资收益差额却是负数。随着我国外汇储备资产的规模不断扩大,提高外汇资产的收益率,实现外汇资产的保值增值压力也日益增大,在这种情形下,以离岸金融中心为试验区,适度开放资本项下的人民币可兑换,让更多的资金自由流动,吸纳更低成本的资金,获取更高的回报率,是降低巨额外汇储备,减少机会成本的有力举措。

(三)人民币的跨境交易和跨境结算初具规模。

自从2005年人民币汇改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始终处于升值通道。各国对人民币交易和持有的需求日益增加。过去3年,人民币超过了25种货币,成为全球第五大常用支付货币,占支付货币市场份额的2.17%.逼近日元的2.69%。目前,韩国、英国、澳大利亚、巴西、欧洲央行纷纷与中国央行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英国、法国、卢森堡和德国都在争取成为人民币离岸交易中心。

(四)中国经济的规模抗风险能力增加。

由于国内经济总量和金融业规模的巨大,一般性资本跨境流动很难对其形成颠覆性的影响。在人民币利率市场化过程中,人民币汇率的浮动区间还有待进一步放开,优先开放对部分国家和地区的资本项下人民币可兑换对国内金融市场较为有利且风险可控,这为自贸区若干金融改革试验提供了有利契机。

(五)上海拥有广阔的经济腹地。

国际经验告诉我们,实体经济的质量是推动离岸金融市场壮大的重要基础,大的离岸中心都是背靠发达的工业或服务业中心。上海广阔的经济腹地和金融腹地是其各项业务蓬勃发展的支柱。上海所处的区域宏观环境与亚太主要离岸中心极为相似,如果借鉴日本、新加坡、香港的实践经验,选择内外分离模式的离岸金融中心模式较为合适。大胆尝试金融改革开放的诸项措施,上海自贸区作为离岸金融中心的前景不可估量,其人民币离岸业务的规模和影响力将大大超过香港,香港受制于大陆的结构调整,目前难以发挥更大的能量。

(六)利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有利契机。

继英国之后.3月17日法国、德国和意大利申请以创始成员国身份加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至此,欧洲最大的4个经济体均已决定加入亚投行,他们同时也是七国集团的成员,此轮由中国主导的国际金融机构获得全球主要经济力量的认可,对接自贸区的离岸市场建设有着不可估量的市场预期,人民国际化已经成为全球金融稳定的重要支柱。

自贸区离岸金融市场建设的政策建议

(一)建设内外分离型离岸中心。

根据业务和监管范围分类,离岸金融市场主要有混合型、分离型、渗漏型及避税港型等离岸金融市场(表1)。比较而言,上海更适合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其一、目前国内存款利率、资本项目兑换、汇率并没有完全放开管制,而自贸区目前的要求是大类彻底放开,小类严格管理,根据自贸区的发育阶段把自贸区与境内市场进行高度隔离;其二、自贸区的建设经验表明,老牌的混合型离岸中心由于政治和自由经济起步阶段不同已经发展的比较完备,期初经验较为复杂不易追溯,例如香港和伦敦,而有可复制经验的离岸中心起步阶段都是采取渐进式的内外分离模式,分别阶段管理便于操作,如纽约、新加坡和东京,其后视离岸市场发育前景和国际贸易环境再向混合型演变。

(二)建立完整的金融创新监管体制。

由于离岸金融市场的高度自由化,它往往也是金融衍生产品的孵化池。资产证券化、股指期货、个股期权等产品优化了资产配置标的,获得更好的投资组合。与此同时,由于金融衍生品工具的特性,套利行为可能乘数效应的放大市场风险,波及整个离岸市场。创新提供了新机遇也增大了监管难度。创新和监管始终是相辅相成的,监管为创新提供了制度保障,创新又能推动监管的进一步深化。因此可以从顶层设计高度建立金融监管联合协调机制,扫除金融创新的监管盲区。

金融市场建设篇(4)

由于电能不能大规模有效存储以及电力供需的实时平衡性要求,导致电力价格剧烈波动,给市场成员带来了巨大的价格风险,如果不能有效管理该风险,将带来灾难性后果,如美国加州市场。电力市场需要发展各种合同以吸引市场参与者,同时降低交易成本;允许市场参与者锁定电力价格以确保他们有制定适当短期和中期计划的机会,以减少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风险管理是市场一项很重要的服务。为锁定电力价格需要建立电力期货和期权市场,运用这些电力金融工具,市场参与者可有效地管理

风险。

健全的电力市场不仅需要电力现货交易市场,而且需要电力金融市场,包括电力期货市场和电力期权市场。电力期货不仅可以弥补电力现货风险,更重要的是电力期货价格是一种重要的市场信息,可以指导电力开发商决策电力投资。电力交易的流畅性带来了激烈的竞争,从而形成了一个竞争、有效的电力现货市场,这为电力期货市场的建立准备了条件。

一、电力金融市场概述

电力市场由电力现货市场和电力金融市场两部分组成。电力现货市场包括日前竞价市场、实时平衡市场以及电力远期合同市场。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的特点是交易对象为电力,交易目的也是电力的物理交割,因此可以将电力现货市场的交易方式称为电力现货交易。电力现货市场针对的是电力的生产、传输和销售,由电力市场调度交易机构负责电力现货市场的调度和结算,电力现货市场属于电力市场规则的监管范畴。电力金融市场则是电力现货市场的金融衍生,参照期货、期权交易的基本原理进行电力期货、电力期权等电力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此外,差价合同也属于电力金融产品。这里将电力期货交易等不以电力商品所有权转移为目的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称为电力金融交易。电力金融交易可以在政府批准的证券交易所进行,电力金融交易不属电力市场规则监管。

(一)电力期货

期货合约是指交易双方签订的在确定的将来时间按确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某项资产的协议,期货合约是在远期合约标准化后形成的。电力期货是指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如交割月)以确定的价格交易一定的电能的合同。电力期货的功能如下:(1)电力期货交易具有良好的价格发现功能;(2)电力期货有利等电力企业规避风险,套值保期;(3)电力期货市场可以优化资源配置;(4)电力期货市场有利于电力体制改革深化及电力系统的稳定发展。

(二)电力期权

电力期权是一种选择权,电力期权交易实质是对电力商品或其使用权的买卖。电力期权购买者在支付一定数额的权利金之后,有在一定时间内以事先确定好的某一份格向期权售出方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电力商品、电力商品合约或服务的权利,在电力期权合约的有效期内,买主可以行使或转卖这种权利。标准的电力期权需要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可以有效地管理市场风险,已在北欧和美国PJM等市场引入。

二、我国电力期货和期权合约的设计

从欧美各国目前运作良好的各个电力市场可以看到:一个完善的电力市场中,电力交易所和独立系统操作机构严格分开是很重要的,还有多种交易方式(如远期合约交易、期货交易、短期双边市场和平衡市场)相结合,能丰富电力交易方式,增加市场的透明度和稳定性,简化报价形式,限制市场投机。

根据我国的国情,结合国外电力金融合约准则,设计未来的电力期货的标准合约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交易单位。标注电力期货交易的标准单位,一般地,单位为MW・h;峰荷时段(6:00~22:00)496 MW・h;谷荷时段(22:00~次日6:00)248 MW・h,但根据交割月工作日的数量的不同,实际交割的电量也会相应改变。

2.交割等级。电力商品的种类和标号参照交易所规定。

3.报价方式:一般为元/(MW・h)。

4.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一般为元/(MW・h)。

5.每日价格最大波幅(涨跌停板幅度)。防止大规模投机现象扰乱市场秩序。电力现货价格波动比较频繁,波动幅度较大,因此涨跌停板幅度应该较其他期货品种更大一些,这样更有利于活跃交易。同时,为有效控制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电力期货交易的保证金比例也应该较其他期货品种要高。因此,在合约中将涨跌停板幅度设为5%,交易保证金设为10%,这样可抵御2个停板带来的风险,有利于风险规避。

6.契约月份。规定期货合约可进行交易的月份;l~12月由于电力在每个月份基本上都是大量生产和大量需要的,因此,电力交割月份可连续设置交割月,即1~12月全部作为交割月。

7.交易时间。规定本期货合约可以开始进行交易和转手的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5:00。

8.最后交易日。规定在期货交付前最后一次交易的时间,防止电力期货在交付前过于频繁地转手;可以考虑取合约交割月份之前的第5个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顺延)。

9.交割标准品。电力是一种标准很严格的产品,各地的电力一般都能较好地满足统一电能质量要求(如频率波动50±O.2 Hz,电压波动±5%等)。

10.交割地点。需要根据实际的电网予以预先指定,通常是选在负荷中心的超高压大型变电所。

11.交割率。平均每小时交割2 MW,具体也可以根据买卖双方的相互协议做出相应修改。

12.交割单位。交割单位是由交割月份的天数确定。

13.交割周期。每个交割日有16 h峰荷(6:00~22:00),功率为2 MW;谷荷合约每天交付8 h(22:00~次日6:00)功率为2 MW。

14.进度安排。买卖双方必须遵从输电服务商的调度安排。

15.实物期货交易。购电商或售电商如想交易等量的实物头寸,必须向交易所提交一份请求。

金融市场建设篇(5)

作者简介:蒋晓全(1976-),男,四川万县人,经济学博士,上海期货交易所和复旦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联合培养博士后。

摘要:构建市场化金融监管机制是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条件之一。虽然上海已经建立了较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但在构建市场化金融监管机制方面还存在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本文在借鉴国际金融监管体制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建议充分利用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有关政策,建立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相适应的市场化金融监管体制。

关键词:市场化;金融监管;国际金融中心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07)12-0043-03

构建市场化金融监管机制就是需要拥有“监管+发展”的视角,在借鉴国际金融监管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改变以往政府行政主导型的金融监管体制,建立以法律和制度安排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适合上海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体制,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一、金融监管体制的国际比较及启示

(一)金融监管体制的国际比较

国际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客观上要求国际金融监管体制的不断变革,要求世界各国依据不同的具体国情来选择适合本国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体制。目前世界各国金融监管模式主要分为三类:分业监管、集中统一监管和超级统一监管,并呈现出以下几种发展趋势:

1、 分业监管转向统一监管。

一定程度的统一监管是各国金融监管体制发展的趋势,而统一监管的程度与具体方式,必须根据各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设计出适合本国市场发展的最优方案。

2、强调发挥交易所和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注重政府监管与自律监管并重。

交易所和协会等自律机构行使一线风险监管作用,是政府监管的有效配合。建立以自律监管为基础、政府监管为指导的金融监管体系,能够使集中监管和自律监管发挥各自的优势。

3、注重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无论是分业监管还是统一监管模式,都需要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分业监管注重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外部金融监管协调;统一监管注重同一监管机构下属的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内部金融监管协调。

4、 注重由机构监管转向功能监管和目标监管。

金融控股公司的出现会造成不同监管机构对不同金融机构相类似的金融业务可能采用不同的监管标准和体制,出现过度监管或者监管缺位的问题。

5、 注重国际金融监管合作。

在国际货币政策趋同化的背景下,世界各国金融监管的标准和准则日益趋同化。银行业监管执行《新巴塞尔协议》,国际证券监管委员会组织和国际保险监管机构协会也制定了一系列协调一致的证券业、保险业国际监管协作标准。

(二)国际金融监管体制发展经验的启示

世界各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更好地适应本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变化,引导本国金融产业向有利于市场化配置金融资源的方向发展。金融监管体制的有效性应表现为监管效率的提高、监管成本的降低和监管功能的充分发挥,最终服务于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因此,上海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与改革必须与上海金融市场的发展进程紧密相结合,而不应简单化或一刀切地做调整。要立足于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适应上海金融市场发展的出发点,构建市场化金融监管机制,强化金融协调监管功能,强化交易所与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赋予市场主体进行金融产品创新的自,与国际金融监管标准逐步接轨。

二、上海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实行“分业监管”的金融监管模式,上海银监局、证监局和保监局分别负责上海市银行业、证券与期货业、保险业的金融监管。

虽然“分业监管”模式符合现阶段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形势,但是与国际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趋势相比,上海金融监管体制还存在以下问题:

1、上海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监管协调机制。

虽然2004年中国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通过签署《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备忘录》建立“三方协调监管合作机制”,但仅仅是一种对监管各方没有直接管辖权、不具备强制力的非制度安排。上海金融服务办也曾与三家金融监管机构建立起了“3+2”联席会议制度,但主要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

2、交易所和金融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作用发挥明显不足。

与国外交易所充分发挥自律监管功能不同,我国交易所更多的是充当市场参与者,而不是监管者的角色,这主要源于我国交易所的出资人和监管人的一致性,即主管部门既充当事实上的所有人(多数情况下名义上不是出资人,但行使着出资人的权利),又充当监管人,导致交易所的自律监管作用发挥明显不足。另一方面,一些本属于交易所一线监管的职能还没有从上级金融监管机构中分离出来,交易所没有足够的市场监管和发展的权限。另外,虽然上海市银行、证券、期货、保险同业工会已经建立,但更多是遵守金融监管当局的各项法律法规,形式大于实质,没有太多话语权。

3、对金融产品创新的审批机制管制过严,期货衍生品的品种上市机制比较落后。

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创新都需要中国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进行审批才能通过,并且审批程序复杂,时间较长,导致金融产品创新十分困难。以期货市场为例,国外期货品种上市实行备案制或试运行制,而我国实行审批制,新品种上市,首先要经过交易所研究审核,然后上报中国证监会,证监会做出审核后,再上报国务院,国务院综合国家相关部委意见后,最后做出是否批准上市的决定。这种落后的品种上市机制,不利于上海争夺石油、钢铁等大宗商品的“定价权”,不利于上海期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金融创新本是金融机构的市场化行为,最终却需要政府行政审批来主导,无形之中提高了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的难度,大大抑制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的积极性。

4、与国际监管标准还没有完全接轨。

为了让更多国际金融机构能够参与上海金融市场,应逐步与国际金融监管标准接轨,按照国际标准对外资金融机构实行监管,对国内外金融机构的监管实行“国民待遇”。否则,就只能游离在国际金融风险防范体系之外,对业务发展迅速、业务范围相对复杂的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难以真正起到防范风险的作用。

5、高素质金融监管专业人才的不足。

一方面,上海金融监管机构都比较缺乏对被监管金融机构的产品、业务、风险管理深入了解的高素质金融监管专业人才;另一方面,上海各金融监管机构缺乏独立的人事权,如果一个部门需要增加3名监管人员的配置,需要报国务院审批,周期较长,手续较多。

6、金融企业税收税率偏高。

为了实现金融机构的集聚效应和金融资产交易的规模效应,降低金融企业的经营成本,增强金融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发达国家国际金融中心城市对金融企业和投资者实行营业税、所得税和交易税等税收优惠政策(见表1)。

表1 国内外金融企业主要税收政策对比

注:英国2008年企业所得税将降为28%,香港降为16.5%。

从表1中可以看出,发达国家大部分实行不征收或者免征收营业税,而上海金融企业的营业税虽由8%减为5%,但仍然偏高;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国际上呈现逐步降低的趋势,新加坡和香港的企业所得税远低于上海,而深圳实行减半征收的优惠措施;国外对于期货衍生品交易实行免征交易税,鼓励期货衍生品市场的发展。

三、以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契机,建立与国际金融中心相适应的金融监管体制

1、强化上海市金融服务办的监管协调职能。

在“分业监管”的模式下,金融监管有效性的一个重要基础就是注重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效率,而不在于监管机构的分合。提高上海市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有效性关键在于强化上海市金融服务办的监管协调职能。具体而言,由上海市指定一名市级领导牵头负责金融服务办的领导协调工作,上海市金融服务办不仅要在上海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之间建立制度性安排模式的“监管协调合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设金融机构监管信息共享系统,定期举办监管联席会议,还要加强与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外管局、财政厅、审计署、上海发改委、外经委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形成监管合力,在应对金融突发事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2、鼓励交易所和金融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重点扩大交易所自律监管的权限,建立自律监管与政府监管的良性互动关系。

第一,将上海金融监管机构拥有的“一线监管”和自律监管职能逐步转由交易所承担;第二,发挥上海市银行、证券、期货、保险同业工会等行业组织的自律监管职能,提高行业自律意识与自律水平,形成监管合力;第三,赋予交易所对市场参与者的直接调查监管权限;第四,建立自律监管与政府监管的良性互动关系。一方面,政府应加强对交易所自律监管的行政监督,体现在两个层次:①政府对自律规则内容的行政监督;②政府对自律规则执行状况的行政监督。另一方面,加强交易所对政府行政监管的社会监督,当政府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存在瑕疵时,交易所应当及时建言献策。

3、积极争取赋予市场主体进行金融产品创新的自,推行期货衍生品的产品试运行机制。

积极争取赋予市场主体进行金融产品创新的自,有利于推动政府主导型创新向市场主导型创新转变,有利于通过市场化手段对市场主体的金融创新行为进行合理引导和有效监管,实质是建立金融创新的长效机制,促进金融创新的可持续性发展。

另一方面,推行期货衍生品的产品试运行机制。交易所根据市场需求、通过专家充分论证推出新的期货产品,上报中国证监会及当地监管部门备案。条件成熟的期货品种可以进行1-3年期的试运行检验,市场运行成功则申请正式上市,不成功就从市场退出,从而建立市场化的新产品上市机制,提高上市效率。

4、加强国际监管合作,与国际监管标准接轨。

一方面,加强国际合作监管体制建设,积极推进与境外金融监管机构之间保持正式的合作与交流机制,积极发展双边和多边监管合作关系,对跨国金融机构实行国际统一监管,并建立监管高层的互访和磋商机制、实行跨境联合现场检查。另一方面,努力与巴塞尔银行管理与监管委员会、国际证券监管委员会组织和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所推行的国际监管标准接轨,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具体而言,银行业要与“新巴塞尔协议”监管准则接轨,以原则监管、功能监管和风险监管为导向;证券业要建立有效监管资本框架;保险业要建立顺应国际发展趋势、符合我国国情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

5、培养高素质金融监管人才,加强金融监管研究。

一方面,要加快金融监管人才集聚,既要争取赋予上海金融监管机构一定的人事自,也要大力培养对金融行业熟悉、了解金融机构运作和金融产品创新的高素质金融监管人才。另一方面,加强金融监管研究,既要深入研究国际金融监管的规则和标准,加强对国际金融创新业务的监管研究,更要研究在现阶段分业监管体制下逐步与国际监管标准接轨的途径。

6、实行金融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上海金融机构按照国家统一的金融企业税收制度征收33%的所得税、5%的营业税和0.6%的附加税等,不仅与国际金融中心城市相比,就是与深圳对金融企业实行15%优惠的所得税制度相比,上海的金融税收明显偏高。

因此,上海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税收制度,适时取消金融企业营业税;对金融企业实行优惠的企业所得税;本着国民待遇原则,尽快统一中外资金融企业所得税税率;对期货衍生品交易实行免征交易税。

参考文献:

金融市场建设篇(6)

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使深圳经济特区经济快速发展,对外经济往来扩大,金融的汇兑、结算业务也随之大量增加,对银行的结算方式、速度、效率提出了越来越高的新要求。但当时银行的结算方式却滞后于经济的发展,银行的柜台业务、同城票据清分与结算仍是手工操作,汇划速度慢,信汇电汇环节多。同城银行间的相互清算,有时需要几天才能到账,在途时间长,影响资金周转和使用效率。

1991年人行深圳分行按总行的部署,建立了电子联行卫星小站,与全国电子联行卫星网并网运行,异地汇划款项有了改善;1993年又引进了同城票据自动交换与清分系统,简化了手续,加快了同城交换速度。但是电子联行与深圳同城清算系统间缺乏有机的衔接,天上的卫星网和地上的清算网之间仍然存在瓶颈问题。为此,1994年7月,我们决定以高起点、高标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便于同国际接轨为原则,建立一个电子化的金融大联网,即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

为此我们成立了筹备组,由范海东同志牵头,组织人员对国内外金融电子结算状况进行广泛研究和考察。筹备方案是:(1)机构名称为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2)结算中心建成以深圳各金融机构为会员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会员制非银行金融事业法人组织机构,最高权力机关为会员大会,下设理事会,聘请理事长和总经理,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3)注册资本定为1亿元,由各会员单位出资。(4)招聘人才,当时集中了金融及电子计算机方面人才100多人。(5)进口了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计算机作为支付与清算业务主机和开发运行主机。

这一改革创新,得到了总行的大力支持。1995年9月8日,时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的陈元同志召开总行有关司局会议,听取了深圳分行的汇报,同意深圳的筹建方案。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在建立过程中就充分考虑了技术的先进性和成熟性,系统的可靠性及安全性,网络的开放性、标准性、可扩充性,良好的互联性及可管理性,使之从传统的凭证结算向无纸化的清算过渡,建成一个高效、统一、规范的电子交换网络,使银行的清算实行了网络化、市场化,形成一个比较完备的现代化支付体系。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后,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于1995年12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

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刚刚正式运行就成为当时全国金融清算大网络,同时可以处理同城票据交换、电子联行清算和同城ATM业务,当时就有703个网点参加同城票据交换,日清算资金50多亿元,最多时达100多亿元,每天可处理往来业务3000多笔,显示了科技建行的巨大作用。

银联信用卡在深圳诞生

鉴于深圳货币投放量很大,占到全国货币投放量的50%,深圳分行出入库现金、各商业银行支付和回笼现金的业务量都很大,占用了很大一部分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收付运行过程中又不安全,不仅银行,企业也是如此。另外,我们去国外考察,看到人家都是刷卡消费,很少用现金。因此,在筹划建设深圳电子金融结算中心过程中,我提出要把在深圳开办银行信用卡业务,作为该机构的一个重要业务开展起来。

考虑到老百姓的接受程度,在深圳发行信用卡,开始可以在几家大型商场或大型超市中推广使用,以提高群众意识,再逐步推开。随后的事实也证明,最初拓展这项业务时,虽不被群众认识和接受,但经过宣传和使用,业务还是逐步推开,并逐步扩大了在经济生活中的用卡量,而且经济效益也很好。

2002年3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决定成立中国银联公司,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中的信用卡业务被单独分设出来,成为中国银联公司的深圳分公司。

提升深圳发行库二级库为一级库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金库建设一直都沿用一级发行库设在省会城市,二级发行库设在地市所在地城市,各县设支库。中国人民银行出库钞票,首先调往各一级库,一级库再向二级库、二级库再向县支库调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后,深圳分行的发行库仍作为二级库,所需用的钞票都是从广东省分行的一级库调进调出的。

随着广东经济的发展,来广东打工人员逐渐增多,汇出款项数额大,又频繁,各级银行在钞票供应方面压力很大。广州发行库作为一级库,面对各地、市、县二级库和支库的钞票供应,压力更大。特别是1989年春节前夕,由于打工者回家过年,现钞需求大量增加,以致有的发行库甚至无现钞可供。

广东现钞投放量这么大,光一个一级发行库供应那么多的钞票是很难应付的,特别是节假日打工者回乡提现较多,瞻家汇款也大量增加,更难应付。由此,我们决定向总行报告,要求把深圳的发行库由二级库提为一级库。这样,广东就可以增加一个现钞直接供应调运点,可以大大缓解广东地区钞票供应的压力。

几天后,总行批复了深圳分行的报告,同意把深圳的发行库由二级库提升为一级库,此后钞票由总行印钞厂直接调拨供应深圳。得到这一消息,我又赶赴总行,请总行给武警总部写报告,按照一级库的标准,给深圳库房配备警力。几年前,深圳市的货币投放量一度竟占了全国货币投放量的70%,原来的库房容量就显得紧张了,经总行报财政部同意,在深圳原库房后面再加盖一个库房,以应所需。可以想见,当年如果不把深圳库由二级库提升为一级库,情况会是怎么样。

金融市场建设篇(7)

人民币国际化的提出由来已久,却一直没有实质性的进展,直至2009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做出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标志着人民币国际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中国日益强大的经济综合实力和不断提升的国际竞争力为人民币国际化创造了有利条件,而当前的国际金融危机更为人民币国际化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历史机遇。但是,我们也应该认识到,人民币国际化将是一个复杂的漫长过程。我国的金融市场尚不发达、资本项目尚未完全放开、金融衍生产品比较匮乏,以及利率与汇率的市场化尚未实现等,这些因素都不同程度地制约着人民币国际化的步伐。

一、发达的金融市场是一国货币实现国际化的重要支撑

一般来说,货币要实现国际化,需要一系列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货币发行国的政治稳定;二是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三是进出口量占据全球的较大比例;四是货币币值稳定,其他的国家、其他的投资者对该国货币的币值比较有信心;五是拥有深入开放的金融市场;此外,还需要有相对比较宽松的资本账户管理政策。

在这些条件中,发达的金融市场是一国货币实现国际化的重要支撑。美元之所以远远超越其他货币,在全球占主导地位,除了经济实力外,美国金融市场要比其他市场,尤其是欧洲金融市场发达是主要原因。发达的金融市场为货币国际化提供支持,主要原因是一国货币国际化后就将有大量的货币在国外流通,这要求该国的金融市场在国际上为货币的流动提供服务。只有健全完善金融市场的支持,货币才能在全球范围内无障碍地顺畅流动。[1]于是,发达的金融市场就成为货币国际化的前提,也成为货币国际化的重要运行载体。一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直接决定了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进而也对该国货币的国际化进程有所影响。如果国内金融体系的健全性和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远远不能适应本币国际化的要求,而盲目实施不切实际的本币国际化的方针,那么就极容易导致金融泡沫膨胀和经济衰退的结果。一个发达的金融市场,为本国货币国际化提供了必要的环境和平台;一国货币要成为国际货币,必然要在一个较发达的市场上来行使其交换及支付的职能,如果没有发展完善的金融市场,那么货币国际化将缺少推进的基础,也只能成为空谈。同时,金融市场规模的扩大、效率的提高,将使更多的结算和融资通过该国市场,利用该国货币进行,从而提升该币作为国际货币的地位。

二、我国金融市场发展情况

1、金融市场还不够成熟,深度和广度不够。真正成熟的金融市场的标准是:好企业可以随时通过丰富的融资产品与渠道进行融资;长期投资者能够得到合适稳定的回报;市场价格基本合理;市场参与者遵守规则。但目前中国金融市场远远没有达到这些标准。决定人民币国际化关键的人民币“投资池”尚未形成;国内一级和二级市场、场内和场外市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分割现象;同业拆借利率尚未成为引导整个利率体系的货币市场的基准利率等。总之,我国尚未形成一个高度开放、规模巨大、品种繁多、赢利性和安全性达到规范的适应货币国际化要求的金融市场。

2、利率和汇率缺少市场化。利率是资金的使用价格和时间价格,汇率则是货币的交换价格,两者应分别由资金市场和外汇市场的供求来决定,否则就会被压制或是被扭曲,从而导致对整体经济发展的压制和经济行为的扭曲。如果利率不能反映真实的货币借贷市场的供求,并以真实的市场利率引导其他金融商品的价格;如果汇率不能真实反映本币和外币的供求,并以真实的市场利率参与国际经贸往来,该国货币就难成为国际货币,并承担起国际货币的职能。由于我国正处于转型经济阶段,利率、汇率市场化的进程受到诸如金融机构自我约束能力、央行宏观调控能力、国际收支状况以及资本项目开放的风险防范能力等因素的制约,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

3、金融市场主体竞争力较弱。发达的现代金融体系是央行有效执行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的基石。目前,我国金融系统的主体仍为四大国有银行,虽然已经完成股份制改革,但在整体运行机制和风险管理能力上仍和发达国家存在不小差距,特别是,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旧观念和行为模式仍旧阻碍着国有银行的国际化进程。

4、金融风险防范的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主要包括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此外,中国人民银行也有部门金融监管职能。但是,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通常只注重国内的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而对国际金融风险的防范还需加强。特别是随着货币国际化的加快,本币的流出也将日益增多,而境外本币的增加会使得市场投机因素增多,容易造成对国内市场的冲击,在一定程度上或一定时期削弱国内宏观经济政策的效用,甚是造成宏观经济政策的失效和失误。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和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都是很好的例子。虽然它们对我国造成的直接冲击不大,但不能说明我们已经具备了防范国际金融风险的有效机制,我国金融风险监管体系的建设依然任重而道远。

5、金融市场尚不完备。我国的金融市场目前是很不完备的,除了传统的银行信用间接融资外,仅仅局限于同业拆借业务和票据承兑业务,发展很慢。主要表现在: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没有投资欲望和价值观念;银行没有企业化,信贷资金尚有供给制,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尚不发达,信用工具缺乏.现有证券的不流通;价格体系的不合理,不能给投资者带来准确及时的投资信息,资金得不到合理流动;金融立法、章程残缺不全,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等。

三、加强金融市场建设

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措施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加强金融市场建设,为人民币国际化提供支持:

1、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体系。

坚持将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作为重心,进一步扩容我国债券市场、丰富和发展我国债券市场的品种、加大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力度,为境内外人民币提供交易和投资的“资产池”。相对来说,债券市场融资便利程度要超过股市,融资效率较高。很多发达国家债券市场甚至超过了股票市场。因此,我国金融市场体系建设要以推进产品创新和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增强市场功能为着力点。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特别是公司债券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和比重。同时,重视货币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以及农村金融市场等的协调发展,建立完善各市场之间资金流动的渠道,使各市场之间联通互动,提高金融市场整体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金融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作用。这样才能适应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需要。

2、进一步加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优化市场参与者结构,适当扩大境外对中国金融市场的参与规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推动中资参与国际市场,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本项目有序开放,为金融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创造条件。支付清算体系作为金融基础设施的核心内容,对于金融市场的效率和资金的安全性具有重要影响。随着人民币在周边国家和地区日益成为强势货币,以及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的不断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支付清算体系的国际化也显得日益迫切。为此,应该加紧制定我国“金融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并注重吸收最新科技成果,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应组建统一高效的金融服务结算服务体系,构建与国家支付系统全面对接的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金融交易结算平台,形成我国金融基础设施的核心竞争力;还应当完善有关清算制度安排的法律法规,形成一个健全、清晰、透明的法律框架。

3、积极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加快外汇市场发展。

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是人民币国际化的内在要求。当一国货币国际化程度提高,其他国家和居民持有的该国货币的量到达一定程度时,该国政府就要承担资本项目可兑换义务。随着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开展,标志着人民币国际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已经加快,因此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加强外汇市场自身建设,培育货币经纪公司,引入更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促进外汇供求结构的多元化;增开人民币对世界主要可兑换货币的外汇交易业务,推进外汇衍生品市场发展,不断丰富外汇交易品种;适时推出外汇期货,不断完善外汇市场价格发现、资源配置和避险服务的功能,牢牢掌握人民币汇率的自主定价权。

4、进一步加大金融市场的开放力度。

应加快推进境内居民到境外发行外币债券、非居民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落户、中外合资建立金融机构等方面。目前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已开展,因此应逐步开放非居民拥有的人民币债权对国内市场的投资功能,这会使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虽然近年来股票市场有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制度性因素等各方面的不足和缺陷,发展仍然不足,需要在制度上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另外需要大力推动和发展债券市场。相对来说,债券市场融资便利程度要超过股市,融资效率较高。很多发达国家债券市场甚至超过了股票市场,我国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需要打破体制上的制约。同时,为适应金融市场发展的器要,必须从人提高金融千部、职工队伍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为金融市场的全面开放做好人事上的准备。

5、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

金融市场是中央银行进行宏观调节和控制的手段之一。但是,金融市场的开放要建立在中央银行制度比较发达、控制能力较强的基础之上。我国目前中央银行调控手段尚不完备,也不配套,中央银行本身的力且也很脆弱,倘若全面开放金融市场,中央银行是很难驾驭得住的。因此,目前中央银行应着力应用存款准备金制度和再贷款利率这样二个工具,来控制专业银行的信贷规模,在这个过程中,研究完善中央银行的调节手段,在增强中央银行自身能力的基础上开放金融市场,并通过公开市场业务,贯彻紧缩和松动银根的货币政策,调节货币供给。

参考文献:

金融市场建设篇(8)

离岸金融市场是全球金融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的产物,它突破了传统金融市场的国民属性,可谓真正意义上的国际金融。早在1989年,我国就开始试办离岸金融业务。虽然在随后的20年中,离岸金融市场的建设一直在进行,但是还未发展到一定规模。与世界上成熟的离岸金融中心相比,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建设还有很大差距。针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应积极寻找解决方案,加以改进,以促进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快速发展。

1 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历程回顾

1.1 离岸金融业务的初创阶段(1989—1994年)

金融市场建设篇(9)

论文关键词:区域性金融中心金融生态环境比较优势市场主体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其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城市竞争力和一个地区经济社会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按照宜昌市委、市政府的战略构想,借鉴区域金融中心的定义,本文认为,所谓宜昌区域性金融中心,是指依托宜昌连接武汉与重庆的承东启西的重要战略地位.集聚大量金融服务机构特别是区域性金融机构总部。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品位,为鄂西经济圈的居民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健全的金融服务,把宜昌建设成为开放度高、辐射力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省域副中心城市。

一、构建宜昌区域性金融中心的SWOT分析

(一)优势因素(Strengths)

1.区位与文化优势

宜昌市位于湖北省西南部、长江中上游结合部,是鄂、渝、湘三省市交汇地。自古以来,宜昌就是鄂西、湘西北和川I(渝)东一带重要的物资集散地、资金集聚地和交通要道,举世瞩目的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葛洲坝水利枢纽所在地,是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宜昌辖五区三市五县.面积2.16万平方公里,人口415万,其中城区人口135万。宜昌交通四通八达,拥有立体化的交通网络.是我国中西部地区连通重庆和武汉的唯一区域性中心城市。近年来,宜昌以三峡水电、磷化煤矿、酵母化工等工业及以水电文化、巴楚文化、库区文化、土家文化等文化产业和以桔橙、茶叶、核桃等农业带动的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居全省同类城市第一位.综合实力仅次于武汉。作为承东启西的川咽喉之地和鄂西生态旅游文化圈的辐射核心,宜昌区位经济优势十分突出。

2.经济发展优势

经过近十年的发展,2008年宜昌市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分别突破千亿元大关。实现GDP1026.6亿元,增长14.6%;全地域财政收入197.6亿元,增长20%: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4-3亿元,增长24.5%。工业经济快速增长.实现工业总产值1210.9亿元,增长33.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52亿元,增长22.8%;利税236.9亿元,增长16.5%。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实现增加值137亿元。第三产业持续增长,实现增加值338.2亿元,增长11.3%。宜昌市的GDP稳居湖北省第二名.是名副其实的省域经济副中心城市。

3.地缘经济优势

为适应中央提出的扩大内需和经济结构转型的要求,湖北省委、省政府提出,从2008年起全力打造宜昌、恩施、神农架等8城市组成的“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壮大湖北旅游产业。宜昌是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核心城市和三峡国际旅游目的地城市。2006年出炉的湖北省三峡旅游规划,重点是建设提升黄柏河、三斗坪等5个旅游码头、双神等10条旅游公路,已有部分项目动工.加上先前贯通的“汉十”、“汉宜”高速,神农架至兴山生态公路.以及今年即将通车的宜万铁路、沪蓉高速、沪渝高速等,鄂西主要旅游城市和重点景区的交通网络已初步形成。这种完善的交通网络有效的缩短了以宜昌为核心的鄂西经济圈的半径,使该区域的经济联系更加紧密.相关性更强,增强了作为一个完整的经济圈的协整效应。

(二)劣势因素

1.金融业发展规模相对较小。不及武汉、重庆、成都等中西部城市,金融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和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较低。证券市场融资规模较小,且上市公司偏少,保险市场发展也较上述城市落后。

2.金融创新能力不足,市场辐射能力偏弱。宜昌缺乏实力强、辐射能力广的大型金融机构,如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保险公司,缺乏机构投资者以及金融公司、财务公司、基金公司等。没有外资金融机构。银行新业务、新品种开发和推广不及国内其他城市。证券业主要集中在经纪和委托理财业务上,受证券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大。债券市场局限于国债,货币和同业拆借不够发达。保险产品较单一,主要集中在寿险和普通产险上,风险过于集中,信用保险、保证保险、责任保险等相关险种有待拓展。此外,部分金融机构资产质量不高,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偏弱,抵御风险能力不强.对外辐射功能有限。

3.金融产业存在结构性问题。尽管宜昌金融机构种类比较齐全.但结构方面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体现在缺乏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的机构。在金融产业链方面.对全市金融业发展缺乏统一规划、扶持和整合,金融产业链不够完整,尤其是信用担保体系、产权交易体系建设和金融法制建设相对滞后。

(三)机会因素(Opportunities)

1.国际国内产业人驻.带来巨大金融服务需求

从国际环境看。世界经济稳步复苏,经济全球化深入推进.跨国投资加速增长,区域经济一体化成为必然趋势。国际产业转移由成本战略向市场战略转变的趋势日益明显。并逐步由产业末端向产业上游的研发等核心环节转移。由劳动密集型为主的制造业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领域转移.这对宜昌市开展招商引资十分有利。世界经济发展中心向亚太地区和中国转移,宜昌如果能够抓住世界经济增长中心东移的时机,适时出台优惠政策,加大吸引外资力度,融通国内外资金,支持带动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使沿海部分产业、资金、技术和人才向西部转移.充分利用西部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力,将有利于带动该地区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

从国内环境看.我国处在新一轮经济增长的上升期.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消费结构升级、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市场化改革逐步深化、经济全球化趋势增强五大趋势,给全市经济发展带来了许多重大机遇。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两大战略的深入推进,有利于宜昌市承接汉渝两大都市区的辐射,发挥承上启下、连接东西的重要作用。省委、省政府关于把宜昌建成省域副中心城市的战略定位.和鄂西生态旅游圈的规划与建设为加快宜昌市经济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2.国内金融机构正加速进入,产业集聚趋势逐渐形成

今年以来.一批国内金融机构,包括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等部分国内外知名银行已经率先进驻,逐鹿宜昌。更多的具有外资背景,已经进入中国经营多年的银行、保险公司,正在加强对鄂西经济区发展前景的考察和研究.加快进入鄂西经济区市场的步伐,因此,金融产业集聚趋势正在形成。

(四)竞争因素(Threats)

1.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成败

宜昌建设省域副中心战略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建设成败都直接关系到今后宜昌经济发展的增长动力和质量。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建设必然与武汉的“1+8”城市圈形成竞争关系,关系到湖北经济重心的转移、资源和政策的分配。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建设也需要强有力的组织与领导.以避免各地区因局部利益冲突博弈不能很好的发挥预期的资源协同效应。如果这两项经济战略的实施以利益的复杂博弈无果而终。势必将严重的影响到宜昌未来的经济增长和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战略实施。

2.来自武汉、重庆近距离二线省会城市的竞争

国内区域金融中心的竞争非常激烈。武汉提出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构想。重庆和成都则在争取成为西南地区区域金融中心。各地纷纷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扶持金融业发展,推进金融中心建设。武汉与西南地区金融业的兴起会与宜昌争夺建设金融中心所必须的资金和人才等资源。邻近城市的区域金融中心发展战略,都将对宜昌构建区域性金融中心构成了明显的竞争。

二、构建宜昌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措施与建议

(一)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和鄂西生态旅游文化圈的建设与开发

研究表明.一国或一地区国民经济发达程度、居民可支配收入、区域产业结构优化情况,都对金融业的发展产生积极作用。宜昌市应抓住有利时机,顺应国际国内经济发展形势和湖北省的经济发展战略,加强开放开发。吸引国内外投资主体,推进物流、旅游等产业发展.促进南产业结构调整,为金融业创造更大的需求和发展空间。

(二)正确发挥政府在推动金融产业集聚中的积极作用

无论自发形成的。还是政府主导的金融产业集聚,政府的支持至关重要。尤其是金融业产业集聚在发展的萌芽期,往往层次较低,金融本地化或根植性不强,技术进步的动力不足,难以产生持久的产业收益,这时需要政府的引导和介入。必须改善政府对金融业调控的方法和手段,规范政府行为,正确发挥政府在推动金融产业集聚的积极作用。可考虑成立金融发展的权威机构.加强政府领导,负责宜昌金融业的组织、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1.建立集成化的经济金融信息系统,实现金融信息的共享与挖掘利用。信息平台应与统计、工商、税务、司法、征信等经济金融信息系统联结,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向信息平台提供信息。信息系统通过提供查询、分析报告等方式,为政府、金融机构和公众服务,并以提升金融交易的效率。

2.强化企业信用评级体系,培育优质信贷载体。要有一整套的信用评价体系来确保信用价值的实现。

3.完善担保体系.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宜昌目前的担保体系发展相对滞后,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瓶颈,应加大担保体系建设的政府投资和扶持力度。

4.优化经济、行政环境,有效搭建银、政、企对接平台。政府经济主管部门要积极向金融部门提供经济信息、发展项目和资金需求情况.及时把好的项目向金融机构推介,为银企合作搭建反应快速的信息共享平台和供需对接的信贷服务平台。同时,要不断优化行政环境。为金融投入营造宽松环境,各有关部门要切实降低与信贷投入和金融资产保全有关的收费,降低金融机构信贷成本,为金融投入创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

(四)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提升市场主体的层次

1.吸引金融机构落户宜昌。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机构以及外资金融机构等进入宜昌,壮大金融机构队伍体系,增加交易主体,引导适度竞争。推动金融机构组织创新,满足各类金融需求为满足区域金融中心多元化发展的需求,积极推动相关银行和企业投资组建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

金融市场建设篇(10)

离岸金融市场是全球金融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的产物,它突破了传统金融市场的国民属性,可谓真正意义上的国际金融。早在1989年,我国就开始试办离岸金融业务。虽然在随后的20年中,离岸金融市场的建设一直在进行,但是还未发展到一定规模。与世界上成熟的离岸金融中心相比,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建设还有很大差距。针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应积极寻找解决方案,加以改进,以促进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快速发展。

1 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历程回顾

1.1 离岸金融业务的初创阶段(1989—1994年)

这一阶段,主要只有招商银行一家银行经营离岸金融业务,并且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1989—1991年招商银行的离岸总资产从3073万美元迅速上升到21012万美元,离岸存款、贷款、业务利润等指标都上升较快,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获得了良好的开端。1994年该行的离岸存款达到32283万美元,比1991年上升312.52%,离岸贷款达到43766万美元,比1991年上升222.56%,离岸业务利润达到1346万美元,比1991年上升395.88%。离岸业务占全行业务的比重在10%~15%。这一阶段,离岸业务各种管理规章制度逐步健全起来,业务发展良好。

1.2 离岸金融业务的迅猛增长阶段(1995—1998年)

1994年以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与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相继获准开办离岸金融业务,1996年5月,深圳发展银行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市分行也获准成为办理离岸金融业务的规范试点银行。至此,共有5家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经营离岸金融业务。1997年我国的离岸总资产、存款、贷款、利润分别为26.85亿美元、23.2亿美元、20.6亿美元、5747万美元,其中招商银行的离岸存款、贷款、利润分别为13.5亿美元、12.1亿美元、3999万美元,分别占全国离岸存款、贷款、利润总额的58.19%、58.74%和69.58%。1998年我国的离岸金融业务保持惯性,离岸存款、贷款、利润分别达到23.21亿美元、21.32亿美元和5157万美元。我国的离岸金融业务初具规模。

1.3 离岸金融业务的清理整顿阶段(1999—2002年6月)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对东南亚地区的经济影响很大,这对以香港为主要市场的我国离岸金融业务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加之此前一阶段的盲目扩张和管理不善,离岸金融业务的风险立刻暴露出来,离岸资产质量不断恶化。1999年年初,中国人民银行不得不宣布暂停新的离岸资产业务,离岸业务进入了清理整顿阶段,离岸业务的发展也步入了停滞和萎缩期。虽然离岸资产业务的清理整顿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是离岸资产质量问题仍然相当严重。

1.4 离岸金融业务在我国目前的发展(2002年6月至今)

中国人民银行于2002年6月11日重新开放离岸金融,批准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开办离岸金融业务。自2002年10月开始,国家外汇管理局陆续批准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同年5月22日,又将试点扩大到全国。2005年8月,深圳发展银行和招商银行获中国银监会批准,成为我国第一批开办离岸担保业务的中资银行,这也是我国政府有意推动离岸金融业务发展的一项有力措施。

2 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

2.1 整体业务经营发展不全面

首先,我国离岸金融经营的业务种类范围较局限,不够多样化。按照我国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我国离岸银行可开办的业务包括: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同业外汇拆借、国际结算。发行大额可转让凭证、外汇担保和咨询、见证业务等。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我国中资离岸银行的业务阶段还是停留在传统的存款、贷款和国际结算上,仍然以发展国际结算和低风险的贸易融资为主,主要服务对象仅限于境外中资机构和港澳台地区的境外企业等狭窄的范围内,而欧、美、日等经济发达地区客户较少。

其次,我国离岸银行的离岸业务这几年的增长速度比较快,可是总体规模还是不够大,与国外离岸银行的业务规模相比甚有差距。2002年离岸银行业务全面恢复以来,我国中资银行的离岸业务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各中资银行的离岸银行业务资产总量、存款余额和国际结算业务量都增长很多,整体业务的增长速度比较快,其中,国际结算业务的增长最快。但与世界离岸金融中心看齐的时候,我们的中资银行的离岸金融业务的整体规模还是较小。

2.2 政府主动建设离岸金融中心的积极性还不够高,支持力度不够

我国政府对离岸银行经营离岸业务的政策优惠不够。我国中资银行在经营离岸业务时的整个外部环境不宽松,在跨国经营和跨境交易中没有很多的政策优惠,没有优惠的税收制度。但是,任何一个国家的离岸银行不可能在不良好的外部环境中得到很好的发展。所以我国应该积极为离岸银行业务构造一个宽松优惠的外部经营环境。实践证明,一个国家离岸金融中心的成功建立必须要有政府的积极支持。目前我国的银行没有得到足够的政府金融政策的倾斜,利率和汇率额管制还较严格,政府对我国目前建立离岸金融中心的推动作用发挥的还不是很明显。 2.3 我国没有形成对离岸金融的完整监管体系,金融监管的力度不够

首先,在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方面,我们没有做到与时俱进。自1989年我国部分银行试办离岸银行业务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作为离岸业务的监管机构,先后颁布和下发一些办法、细则和通知等。2002年我国离岸银行业务恢复后,仍沿用1997年颁布的《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其中,部分条款已经明显滞后,有些内容不完全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中资银行,而外资银行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处于无章可循、无法可依的状态,造成了内资和外资金融机构的不平等待遇。

其次,我国对离岸金融业务的监管政策之间相互矛盾,没有形成统一的监管体系。1997年颁布的《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允许在岸与离岸银行业务之间有10%的资金相互抵补,而在2002年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深圳发展银行开办离岸银行业务的批复》中规定在岸与离岸资金不得相互抵补。1996年颁布的《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没有禁止中资银行离岸银行业务接受境内居民担保,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深圳发展银行开办离岸银行业务的批复》中规定中资银行离岸银行业务都不得接受境内居民担保。在我国,目前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构架下,监管主体及监管职责不明确,地区间的监管标准不统一,没有形成统一的监管体系。

3 完善我国离岸金融市场构建的建议

3.1 扩大业务经营范围,提高业务规模

在离岸中间业务方面,中资银行应该在传统的国际结算之外扩大经营范围,大力发展诸如国际保理业务、离岸票据贴现业务等新业务,作为利润的新增长点。此外,中资银行应更加关注跨国企业的实际需求,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进行具有针对性的离岸金融创新。随着中国经济和财富的快速增长,离岸私人银行业务将成为离岸金融的一大亮点。欧美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一直非常重视高利润的离岸私人银行业务。私人银行可以通过离岸基金、环球财富保障计划、家族信托基金等业务帮助富人进行全球化的投资和资产管理,在规避了国内单一市场投资风险的同时,节省纳税支出、减少投资成本、加强财务保密性,因而一直受到欧美各国富人的青睐。据招商银行与贝恩管理顾问公司联合调查的《2009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2008年,中国可投资资产1000万元人民币(不包括房产和企业价值)以上的高净值人群达到30万人,共持有可投资资产8.8万亿元。预计2009—2013年的5年内,中国财富市场将以年均17.2%的速度增长,百万美元资产家庭数量将从2008年的41.7万户增加到78.8万户。我国富豪的离岸投资主要目的是移民和子女留学,其投资的金额也将随着移民和子女留学数量的增加而上涨。所以银行开展我国富豪的离岸私人业务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通过增加私人银行离岸业务,可以提升我国离岸金融业务的规模,也可以提升银行离岸金融业务的收入。

3.2 政府要积极推动离岸金融市场的建设

我国政府要积极行动起来,逐渐放松金融管制,适度开放离岸客户准入的资格范围,降低存款准本金率,给予更多的金融政策倾斜。另外,建议国家税务部门对离岸银行业务税收政策进行研究,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尽快制定离岸金融业的税收法规,把税收优惠政策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以吸引国外银行来华设立离岸银行机构,扶持我国商业银行的离岸业务和离岸金融市场发展。在保证外汇资金外来外去的基本前提下给离岸银行更多的自由度,把离岸金融市场当做我国的“国际金融自由区”,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实现人民币的完全可自由兑换,这也会促进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

3.3 制定完善的离岸金融市场的金融监管法律

针对我国目前存在的离岸金融监管法律政策不统一的问题,那么我们很有必要建设一部统一的法律来规范离岸金融市场。从国际经验来看,世界主要离岸金融中心的法律法规都很健全。健全的法律制度是离岸金融市场运行的重要保障。所以可以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制定一部系统全面的离岸金融监管法律,将目前离岸金融市场遇到的新问题纳入其中。完善原有的法律规章,构建一个统一的法律体系,尽量避免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矛盾的规定。根据金融经济发展的新形势,适时补充法律法规,予以完善,以弥补法律空白。这样通过建立一个基础性的统一的法律,可以让其他相关法律有一个法律基准,并且形成一个统一的离岸金融监管的框架,以此更好地对离岸金融市场进行监管。

参考文献

[1]许明朝,贾伟.论建立我国的离岸金融市场[J].上海金融,2007(4):45-47

金融市场建设篇(11)

离岸金融市场是全球金融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的产物,它突破了传统金融市场的国民属性,可谓真正意义上的国际金融。早在1989年,我国就开始试办离岸金融业务。虽然在随后的20年中,离岸金融市场的建设一直在进行,但是还未发展到一定规模。与世界上成熟的离岸金融中心相比,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建设还有很大差距。针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应积极寻找解决方案,加以改进,以促进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快速发展。

1 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历程回顾

1.1 离岸金融业务的初创阶段(1989—1994年)

这一阶段,主要只有招商银行一家银行经营离岸金融业务,并且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1989—1991年招商银行的离岸总资产从3073万美元迅速上升到21012万美元,离岸存款、贷款、业务利润等指标都上升较快,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获得了良好的开端。1994年该行的离岸存款达到32283万美元,比1991年上升312.52%,离岸贷款达到43766万美元,比1991年上升222.56%,离岸业务利润达到1346万美元,比1991年上升395.88%。离岸业务占全行业务的比重在10%~15%。这一阶段,离岸业务各种管理规章制度逐步健全起来,业务发展良好。

1.2 离岸金融业务的迅猛增长阶段(1995—1998年)

1994年以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与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相继获准开办离岸金融业务,1996年5月,深圳发展银行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市分行也获准成为办理离岸金融业务的规范试点银行。至此,共有5家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经营离岸金融业务。1997年我国的离岸总资产、存款、贷款、利润分别为26.85亿美元、23.2亿美元、20.6亿美元、5747万美元,其中招商银行的离岸存款、贷款、利润分别为13.5亿美元、12.1亿美元、3999万美元,分别占全国离岸存款、贷款、利润总额的58.19%、58.74%和69.58%。1998年我国的离岸金融业务保持惯性,离岸存款、贷款、利润分别达到23.21亿美元、21.32亿美元和5157万美元。我国的离岸金融业务初具规模。

1.3 离岸金融业务的清理整顿阶段(1999—2002年6月)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对东南亚地区的经济影响很大,这对以香港为主要市场的我国离岸金融业务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加之此前一阶段的盲目扩张和管理不善,离岸金融业务的风险立刻暴露出来,离岸资产质量不断恶化。1999年年初,中国人民银行不得不宣布暂停新的离岸资产业务,离岸业务进入了清理整顿阶段,离岸业务的发展也步入了停滞和萎缩期。虽然离岸资产业务的清理整顿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是离岸资产质量问题仍然相当严重。

1.4 离岸金融业务在我国目前的发展(2002年6月至今)

中国人民银行于2002年6月11日重新开放离岸金融,批准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开办离岸金融业务。自2002年10月开始,国家外汇管理局陆续批准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同年5月22日,又将试点扩大到全国。2005年8月,深圳发展银行和招商银行获中国银监会批准,成为我国第一批开办离岸担保业务的中资银行,这也是我国政府有意推动离岸金融业务发展的一项有力措施。

2 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