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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发展建议大全11篇

时间:2023-07-12 16:34:55

村镇银行发展建议

村镇银行发展建议篇(1)

(一)机构发展状况。2008年9月2日,重庆市第一家村镇银行-大足汇丰村镇银行开业,至2010年9月末两年时间,重庆市正式开业营运的村镇银行已达6家,即:大足汇丰、开县泰业、梁平澳新、丰都汇丰、璧山工银、巴南浦发村镇银行。

(二)经营发展状况。2009年末,6家村镇银行存款余额2.91亿元,贷款余额0.88亿元,全年实现利润-1149万元,6家银行全部为亏损。截止2010年9月末,6家村镇银行存款余额2.9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0.06亿元,增长2.1%,贷款余额5.8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9亿元,增长544.4%,2010年1-9月,6家银行实现利润-339万元,比上年减亏810万元,亏损数由上年的6家降为3家。重庆市村镇银行经营状况详见下表。

(三)支持经济发展状况。重庆市村镇银行虽然成立时间不长,多数银行成立时间还不到一年,但在支持“三农经济”、农业产业化、中小企业及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至2010年9月末,6家银行农户贷款余额1.4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1亿元,增长605%,占贷款总额的24.1%;农业产业化企业贷款余额0.5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0.56亿元,增长560%,占贷款总额9.8%;中小企业贷款余额2.6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21亿元,增长480.4%,占贷款总额的44.5%;其他贷款余额1.2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3亿元,增长447.8%,占贷款总额的21.6%。重庆市村镇银行贷款余额及构成情况详见下表。

二、村镇银行发展的制约因素

据对重庆市6家村镇银行的调查显示,当前,有六大因素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发展:

(一)公众认知度不高。村镇银行是近几年才开始成立的新型银行,由于成立时间较短,经营规模较小,营业网点较少,金融产品较单一,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公众对其认知度和信任度较低。据对1000户居民和农民的问卷调查表明,86%的城乡居民和农民对村镇银行的信誉持怀疑态度,93.5%的城乡居民和农民都不愿意把钱存到村镇银行,认为村镇银行规模小,把钱存在村镇银行风险大,不安全。公众认知度不高,直接制约了村镇银行各项业务的拓展。

(二)资金来源不足。资金来源不足,严重制约了其信贷投放量。由于公众认知度不高,营业网点少,除大足村镇银行成立时间较早,有一个分支机构外,其余5家村镇银行都只有1个营业网点,村镇银行在组织存款上较为困难。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村镇银行的主要优势在于其是一级法人,具有经营灵活,服务快捷,手续简便的特点,而在存款组织方面,就是村镇银行的弱势,不仅机构网点少,也没有ATM机,而且存款品种单一,没有理财产品业务,导致村镇银行吸储能力较弱。至2010年9月末,6家村镇银行存款余额只比上年末增加600万元,而存贷比已达196.4%,也就是说,不仅把可用的存款、资本金用完了,而且还借用了部分其他资金。资金不足,制约了贷款的有效投放和盈利能力的提升。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已成为制约村镇银行发展的最重要因素。

(三)结算渠道不畅通。调查显示:目前重庆市6家村镇银行都没有直接接入人民银行的大、小额支付系统,都采取委托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等其他商业银行办理资金汇划,无法享受到人民银行现代支付系统带来的资金汇划便捷,人为压票的情况时有发生。支付结算业务渠道不畅,不仅制约了村镇银行结算业务的发展,也制约了其他业务的发展。同时,村镇银行不能发行银行卡,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业务的发展。根据中国银联规定,加入中国银联需入股300万元,而目前村镇银行刚刚成立,经营规模小,盈利能力弱,没有资金实力来入股,因而只有暂时不发行银行卡,部分储户因不能办理银行卡而不得不中断与村镇银行的业务往来。

(四)征信系统不通。征信系统未开通,制约了村镇银行信贷业务的发展。据调查,重庆市6家村镇银行都没有接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一方面,村镇银行信贷数据不能纳入人行征信系统,影响了人行征信系统信贷数据的完整性,不利于其他银行机构的信贷风险控制。另一方面,村镇银行不能查询人行征信系统数据库中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记录,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贷款的投放。目前,村镇银行贷款审批所需企业、个人的信用记录只能通过借款人到当地人民银行去查询,增大了人民银行基层行的工作量。据了解,村镇银行未接入人行征信系统的主要原因是成本费用较高,超过10万元,村镇银行在发展初期盈利能力较弱的情况下都不愿意在征信查询系统方面投入更多的资金。

(五)盈利能力不强。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由于成立时间短,资本金额度不大,资金实力不强,决定了村镇银行的客户是以农民、个体工商户、规模较小的农业产业化企业、中小企业为主,这样的客户群,决定了每个客户的贷款规模较小,业务经营成本较高,贷款风险较大,盈利水平较低。2009年,6家村镇银行全部为亏损,亏损额在300万元以上的2家,100万元以上的2家,100万元以下的2家。2010年,村镇银行盈利水平虽有好转,但据测算,至年末,6家村镇银行中仍将有3家银行是亏损。较低的盈利水平将制约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六)员工素质不高。调查显示:6家村镇银行的人员主要是从其他商业银行选调和对外招聘来的,其学历水平相对较高,但业务水平相对较低。至2010年9月末,6家村镇银行共有员工146人,从学历上看:本科106人,占72.6%,专科38人,占26%,中专及高中2人,占1.4%;从专业技术职务上看: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只有28人,占19.2%,没有专业技术职务的117人,占80.2%。据调查,员工中熟悉信贷、会计、农村金融业务及金融新业务的人员较少,各项差错时有发生。员工素质不高,难以适应现代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必将制约村镇银行的长远发展。

三、村镇银行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金融政策扶持力度。一是适当降低村镇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增加村镇银行的可用资金量。目前村镇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是参照农村信用社的缴存比率,相对较高,建议将村镇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在农村信用社存款准备金率的基础上降低2-3个百分点。二是向村镇银行发放支农再贷款,增加其资金来源,增强其支持“三农”经济发展的实力。一方面建议降低支农再贷款的准入门槛,将村镇银行发放农业贷款额占贷款总额的比例由70%降低到50%,使更多村镇银行特别是经济不发达地区村镇银行能够获得支农再贷款支持。支农再贷款最高限额仍然控制在不超过其资本金总额以内。另一方面适当降低支农再贷款的利率标准,可在现有支农再贷款利率标准的基础上下浮10-20%。三是适当降低村镇银行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和征信系统的费用,使其能够享受到人民银行提供的方便、快捷的现代化金融服务,体现对村镇银行发展的扶持政策。四是适当降低村镇银行加入银联的入会费。对村镇银行实行区别于其他金融机构的政策,建议将村镇银行的入会费降低到20-50万元,以便于村镇银行能够发行银行卡,推动其银行卡业务的发展。五是适当放宽村镇银行存贷款比例的限制,促其业务快速发展。建议在村镇银行发展初期,不实行存贷款比例限制,当村镇银行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再实行存贷款比例限制。

(二)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力度。一是政府财政资金扶持。建议地方政府根据村镇银行发放“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额的一定比例将部分财政资金存入村镇银行,以增强村镇银行支持“三农”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实力。二是政府实行财政补贴。建议地方政府对村镇银行发放的“三农”贷款给予贴息,贴息率为2-3%,以降低村镇银行发放“三农”贷款的成本支出。由于“三农”贷款户数多、额度小、距离远、费用高,其他金融机构包括有些农村信用社或农村商业银行都不愿意发放,所以对村镇银行发放“三农”贷款给予贴息,适当增加其收益,增强其发放“三农”贷款的积极性,使其更好地支持“三农经济”的发展。三是建立“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损失补偿机制。建议地方政府建立“三农”贷款、中小贷款损失补偿基金。每年按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拨付贷款损失补偿基金,用于对村镇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放的“三农”贷款、农业产业化贷款、中小企业贷款因自然灾害、政策性因素等造成的贷款损失进行补偿,以减小村镇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损失风险,增强其放贷的积极性。

(三)强化宣传推介。针对村镇银行普遍公认度不高的状况,村镇银行要利用各种媒体、各种平台向社会公众宣传村镇银行设立的目的,开展的相关业务等,并用支持“三农”、农业产业化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典型事例开展宣传,正面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和认知村镇银行,通过良好的服务使社会公众积极支持村镇银行发展。

村镇银行发展建议篇(2)

自2006年以来村镇银行的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但经过几年的急速发展和扩张,资产规模小,对农村金融格局影响甚微,盈利能力有待提高,收入来源单一,与“服务三农”的目标有所偏离,人员素质不高,管理水平相对滞后等诸多问题和矛盾也相继暴露。如何使村镇银行成为一个既能盈利、又能有效服务“三农”的农村金融新模式,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保证村镇银行“服务三农”与商业可持续的统一

(一)通过制度设计来减小村镇银行“服务三农”的风险

农业天然的弱质性导致了农村金融的风险大于普通商业领域。只有降低风险,才能保证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一是加快建立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实现农村土地、宅基地及林权的流转,解决困扰农户的抵质押权问题。二是大力发展信用担保体系,搭建一个政策性担保、互担保和商业性担保均衡发展的多元化信用担保体系,着力解决农户担保难的问题,有效增加农村信贷的可获得性。三是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农业巨灾保险制度,以政策性保险规避涉农贷款的系统性风险。四是建立有效的风险补偿机制,将支农财政资金整合成统一的风险补偿基金,对涉农信贷损失予以一定的补偿。

(二)通过政策扶植来提升村镇银行竞争力

一是积极协调财政、税务等方面的力量,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面出台更多、力度更大的扶持政策,进一步延长政策扶持期,创造良好的社会和政策环境以鼓励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地方政府可在村镇银行开设涉农财政性存款账户,提高其他客户对村镇银行的信任度。同时制定财政性存款与涉农贷款挂钩办法,让“服务三农”贡献大的村镇银行得到更多的资金支持。建立地方奖励基金,对支农扶贫成绩显著、贡献较大的村镇银行在经营场地、费用补助方面进行一定的奖励,鼓励村镇银行加大“三农”资金投入。三是政府应通过积极的引导和政策鼓励,争取把闲置的民间资本吸收到村镇银行。同时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村镇银行进入全国银行间拆借市场,以市场化的方式取得较低成本的放贷资金。

二、优化村镇银行的金融生态环境

(一)完善农村金融法律环境

健全并完善一整套适合农村金融发展的金融法律体系,规范农村金融市场的交易,健全农村金融市场运行机制,为整个农村金融的快速、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通过立法来保障村镇银行的经营不受地方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干预,使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还要建立农村金融机构退市机制,保证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充分竞争。

(二)加强技术平台环境建设

加快对村镇银行开放结算、征信系统及业务准入门槛,拓展村镇银行的服务能力。适当降低村镇银行进入支付清算系统的准入条件,在支付平台建设、支付结算费率等方面给出制度安排和政策支持,扶持村镇银行发展支付结算业务。适当降低村镇银行加入银联的入会费用,鼓励发放银行卡,更好的“服务三农”。另外,应进一步放宽标准和条件,积极推动村镇银行加入征信系统,以增强其掌握客户信用状况的能力,加强对贷款风险的防范。尽快将农户纳入到个人征信系统中,完善征信系统数据。

(三)优化信贷和监管环境

首先要为村镇银行提供一个相对宽松的信贷环境。可以为其提供支农再贷款、贴息贷款及央票兑付等优惠的信贷政策,增强村镇银行的资金实力,降低村镇银行的融资成本和信贷风险。条件成熟时逐步尝试放开对村镇银行存贷款的利率限制,允许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存贷款利率。其次在监管方面,要对村镇银行实行差异化监管。由于村镇银行所处地域、发起行及发展状况的千差万别,因此在监管上要体现村镇银行的地域和发展特色,设置有效的评级体系,按照评定等级及风险状况进行差异化监管。同时由于市场化运作使村镇银行极易脱离“三农”,因此必须制定相应的政策以保证村镇银行将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农村地区,保证辖区内的农户优先享有村镇银行的服务。

三、推动村镇银行的创新发展

(一)找准自身定位

村镇银行要坚持以“服务三农”为立身之本,以政府支持下的市场化运作为导向,积极发挥小银行的优势和特点,充分利用地缘优势和“软信息”开展金融服务和金融创新,面对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的历史性发展机会,与大中银行展开错位竞争,避免展开同质化竞争。

(二)提高创新能力

进一步拓宽农村金融的服务领域,积极发展农村现代金融服务业。创新服务对象,大力支持新、明、优、特农业产业化项目,进一步强化与农业专业协会、龙头企业的联合协作。创新业务种类,积极开展银行卡、支付结算、票据承兑及保险等中间业务,并在融资咨询、资产管理、产业资源整合及企业改造等领域为涉农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探索与保险类战略投资者共同拓展农村市场,尝试农机具的融资租赁业务。创新金融产品,根据农业资金需求多样化的特点,加大贷款新品种开发力度,如开办特色农业、观光旅游农业、“农家乐”、生态农业等多样化的贷款品种。

村镇银行发展建议篇(3)

一、村镇银行概述

(一)概念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村镇银行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以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村镇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二)业务发展

经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批准,村镇银行可经营业务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收付款项及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村镇银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有条件的村镇银行要在农村地区设置ATM机,并根据农户、农村经济组织的信用状况向其发行银行卡。对部分地域面积大、居住人口少的村、镇,村镇银行可通过采取流动服务等形式提供服务。

(三)成立的背景

2006年10月在孟加拉创立的世界上第一家乡村银行,至今已形成一个有1200个分行、遍及4.6万多个村庄的银行系统,使400多万孟加拉农村的贫困人口脱贫致富。2006年12月20日,中国银监会出台《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这是中国农村金融政策的重大突破。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全国各地村镇银行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截至2012年9月末,全国共组建799家村镇银行中,中西部地区481家,占比60%。其中,2010年和2011年是村镇银行设立较多的年份,分别为201家和286家。

二、村镇银行发展的问题

(一)市场准入制度不健全

村镇银行的大规模推建设进度不大的主要原因在于村镇银行的市场准入制度不健全。如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虽然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但规定要求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最大股东必须是符合相关标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境内银行金融机构持股比例也有相关规定如不得低于20%,由于规定的标准较高,将金融市场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挡在门外,限制了村镇银行的建设的普及面;此外,由于村镇银行规模有限,盈利水平不高,优秀人才的缺乏等因素,导致发起行对其管理干预度较强,自主性较差,逐渐沦为发起行的分支机构。

(二)社会公信力不够强

从全国整体来看,村镇银行社会公信力不强的问题突出,因为村镇银行规模小、资金不雄厚、网点分布少,导致的社会影响度较低,居民对此种类型的银行不够理解,常常被认为是“个人开的银行”,信用度可能不高,当地居民的质疑较多害怕存款不安全,导致在当地开展业务有一定难度,因此,当地居民更愿意到大中型银行办理储蓄业务,以及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等。村镇银行社会公信力弱、社会影响度不高集中体现吸收存款难的问题。

(三)市场竞争实力不强

大中型商业银行有稳定客户,主要是高端的较富裕客户业务,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在中层客户市场优势较大,低端客户往往金融需求较小。村镇银行在这种竞争环境中压力很大。大中型商业银行在农村开发业务有许多固有优势金,如结算系统完善、公信度较高、服务质量较好等。大银行的固定客户主要是经济状况较好的农户。此外,农村信用合作社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时间较长,也具有丰富的经营与农村相关的业务经验。如近几年,小额贷款公司在农村市场比较活跃,争夺了部分贷款业务。

(四)政策支持不足

央行给予村镇银支农再贷款支持不够,导致村镇银行的资金实力不够,例如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农村信用社可获得营业税和所得税降低或减免政策优惠,但是村镇银行却排除在外。此外,对村镇银行的信贷规模调控和利率管制过紧,未实现利率的市场化。

三、完善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建议

(一)改进村镇银行设立模式

村镇银行设立的标准过高,阻碍了村镇银行的发展进程,考虑银行业风险较大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的不足,村镇银行降低设立条件可能性较小。规模化、批量化的成立村镇银行将利于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为推进村镇银行发展,现今,村镇银行共有三种发展模式:“总分行制”、“管理总部制”、“控股公司制”。这三种模式特色很明显,须因地制宜,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发展模式。虽然这三种模式还没有大规模扩张,现今,这三种模式对村镇银行的设立还没有凸显很好地推动作用,因此,村镇银行设立模式仍需不断探索,不能仅限于此种三种模式,大胆尝试新模式,制定引进人才优先政策,帮助村镇银行走出发展囧境,推动村镇银行更好的发展。

(二)提高村镇银行社会公信力

一是加大对村镇银行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向公众宣传设立村镇银行的作用和功能,宣传村镇银行相关业务优势,提升村镇银行在公众心中的影响力;二是要不断加大支农力度,在服务质量上做工作,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达到提高社会公信力的目的;三是逐步完善结算环境,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为广大农户提供更加丰富的金融服务,将银联系统、支付系统、个人征信等系统等银行功能逐步健全;此外,地方政府应当促进信用环境建设、资金奖励、办公用房等方面的建设,构造一个竞争、有序的金融机构体系,更好地做到服务“三农”。

(三)提高市场竞争力

现今,虽然村镇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竞争优势不大,要在农村业务开展开来,就必须面对竞争的压力。村镇银行不能以价格战略为主,争取在竞争中求得共赢。面对金额过大的贷款,可与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合作,小额贷款可与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合作,这样既不损失客户,又有效地分散了风险。此外,村镇银行要积极学习其他金融机构开展农村业务的经验,必须发挥自己的特色与优势,结合自己机制灵活、决策链条短等优势,研发符合市场需求的金融产品。依据地区发展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产品创新,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为增强村镇银行资金充足性,央行应给予村镇银行一定的支农再贷款支持,对村镇银行的信贷规模调控和利率管制应采取宽松政策,实现利率的市场化。如国际上成功的农村小额信贷项目均实行的是商业化利率,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给予村镇银行在营业税和所得税降低或减免政策优惠。

参考文献:

村镇银行发展建议篇(4)

[中图分类号]F83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1)10-0143-01

引言

为了解决我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自2006年12月以来,中国银监会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积极支持和引导境内外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收购、新设包括村镇银行在内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主力军,村镇银行在服务西部地区“三农”的过程中理应发挥重要作用,本文提出了如下的调研结果及建议。

一、西部地区村镇银行发展状况、问题及原因

(一)股权结构制约

2007年银监会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要求,村镇银行的发起金融机构必须是法人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达到8%以上。由于农业贷款单位贷款成本高、回报率低、风险相对较高等原因,大型商业银行对西部地区参股成立村镇银行普遍缺乏动力;本土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近年来加大扩张力度,资本充足率等各项指标极少能达到《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也缺乏参股一家与自己竞争的村镇银行意愿。

(二)服务经营定位不明确

目前已经开业的村镇银行,相当一部分都设在经济比较发达、金融服务并不贫乏的县域和大城市郊区;相反,在最需要村镇银行的乡镇和农村,尤其是经济相对比较落后地区的乡镇和农村设立村镇银行很少。市场定位上,绝大多数村镇银行都以所在县域的企业客户为主,很少主动下乡,那些真正急需贷款的农户实际上很难获得贷款。客户的选择上存在“放大放小、嫌贫爱富”的现象,逐利动机是导致“村镇银行不村镇”的最主要原因。

(三)公信力与吸储能力弱

村镇银行属于新生事物,品牌和声誉相对较弱,服务网点少业务办理不方便,再加上民众对村镇银行及相关政策缺乏了解,增长存款几乎为零,多数人仍然愿意将钱存在国有银行和农信社。

(四)支付结算网络不畅

目前人民银行还未允许村镇银行以直接参与者身份加入支付系统,只能采取方式,多通过手工票据传递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客户的资金汇划速度。多数村镇银行没有加入央行大小额支付系统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也没有加入银联,不能发行银行卡,无法印制票据,不能实现银行间的直接汇兑,致使其不具备现代银行结算功能。

(五)经营缺乏政策支持

村镇银行得到的政策扶持不及农信社。中西部信用社暂免征收所得税,其他地区减半征收,营业税3%;而多数村镇银行执行所得税25%,营业税5%的税率标准。与其他银行机构的存贷款业务结构相比,村镇银行往往笔数多、额度小、服务半径大,服务成本偏高,进一步陷入高成本的经营状况。

二、促进村镇银行发展建议

(一)采取激励有效、风险可控、协调配套的扶持措施

一是财税政策支持,村镇银行可比照农信社享受免征所得税和减免营业税的优惠政策;二是建立涉农贷款补贴制度,鼓励加大对“三农”的投入,满足农村多层次金融需求。

(二)探索在西部地区开展利率市场化改革

允许村镇银行根据不同客户对象灵活浮动利率,保证为“三农”领域提供信贷服务的整体可持续;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政策,对村镇银行在场域内吸收的存款,比照农信社缴纳存款准备金;同时对村镇银行给予支农再贷款支持,增强其支农资金实力。

(三)放宽村镇银行发起人必须为银行的限制条件

允许资本雄厚、财务状况良好的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中外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真正吸引各类资本。

(四)完善支付平台系统

核准村镇银行的行名、行号,批准村镇银行印刷支票,允许村镇银行参加同城票据清算和大、小额支付系统,允许村镇银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同意村镇银行其发起银行的借记卡,畅通支付网络,提高汇划速度。

综上所述,由于村镇银行处于初创阶段,不可避免地面临一些经营运行和发展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发展的环境问题,涉及政府及有关政策。地方政府和金融政策制定部门应加强对村镇银行的资金支持并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发挥存款准备金率、支农再贷款、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村镇银行延伸和发展针对农户的金融服务,同时推动和支持担保机构介入,加强对涉农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的担保,因地制宜创新担保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分散村镇银行的信贷风险。

村镇银行发展建议篇(5)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770(2011)01-040-05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已进入到一个全新的阶段,大部分的农村金融问题都是围绕如何向“三农”提供促进其发展的金融服务而展开的。然而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越来越无法满足“三农”对资金和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在于监管部门对农村金融市场实行过度管制,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门槛过高,新的金融机构无法进入,导致农村金融市场高度垄断,金融服务严重滞后于三农发展的实际需要,供需不平衡的矛盾日益突出。

村镇银行作为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主要试点机构和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一项重大创新,拥有机制灵活、依托现有银行金融机构等优势,自2007年以来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对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搭建农村金融供给新渠道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己经产生了积极影响。但作为新生事物,由于受到各种内外部因素的制约,村镇银行在发展中不可避免的遇到了许多具体问题。理清村镇银行发展中面临的各种问题及内外部制约因素,才能促进其可持续健康发展,进而发挥应有的功能。

一、村镇银行发展的背景

自1979年开始以来农村金融改革,我国农村基本上形成了以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体的正规金融体系。与此同时,民间借贷也悄然萌发,形成了一套在法律约束之外的非正规金融系统,与正规金融体系并存。1997年以来,受商业利润最大化的驱使和基于对入市后市场竞争加剧的考虑,中国工商银行等各大国有商业银行逐渐从农村撤出。目前,我国农村地区金融体系以农信社为主体,农村金融市场呈现出金融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的局面。据统计,截至到2003年,国有商业银行一共撤消了31000多个县级以下营业网点,农村金融网点覆盖率越来越低。而1994年成立的政策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其业务以支持粮棉油的流通为主,很少涉及农业基础建设方面,对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影响相对较小。因此,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主要以农村信用合作社、农行和邮政储蓄银行为主体,他们成为当前农村金融机构的核心力量。然而,随着中国农业银行不断收缩其在农村的金融业务,邮政储蓄只开展存款业务,因此农村信用合作社实际上逐渐形成了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的垄断地位。然而为了追求利润和加强风险控制,农信社的资金存在着向城市和大型乡镇企业流动的趋势,其经营业务“非农化”的倾向相当明显。

目前我国新农村建设正在如火如荼开展,城镇化进程正在稳步推进。相应地,农村金融需求日趋上升并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的改变,农村金融需求不只是为简单的农业生产服务(如购买化肥、农药等),而逐渐转向资金需求更高的专业化和大规模生产上。同时,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使农民对教育培训、住房、医疗卫生等服务的需求上升,相应的农民需要更多的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

从上述两个方面来看,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上,一方面需求上升,一方面供给不足,供需矛盾突出。此外,在这种长期的金融抑制条件下,为了从金融领域内获取高额利润,大量的民间资金以“灰色”身份参与各种形式的地下金融活动,难以寻找到正规的发展渠道,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也为资金的所有者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可见我国农村现有的金融体系已经不能满足农村建设和发展的需求,农村金融改革非常必要和重要。因此,在引导商业性、政策性金融机构重返农村的同时,大力发展和培育适合“三农”特点的村镇银行,发挥其经营灵活、运营效率高等优势,以有效增强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能力,切实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同时也为民间资金提供了一条正规化发展的合理渠道。国际经验也表明,解决农村金融发展难题的途径之一就是广泛设立为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诸如村镇银行之类的微型商业金融机构。

二、发展村镇银行的现实意义

首先,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来对农村金融体系存量改革的思路。由于多种原因,相对于城市金融而言,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启动迟、进展慢,还存在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具有低门槛、多元化资金来源、灵活多样的股权与治理结构的村镇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不但为农村金融市场引入增量因素,增加了对农村金融供给的新渠道,而且村镇银行从成立之始,就对其设立条件、股权设置、治理结构、经营管理、内控机制及监管方面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对股东在财务状况、经营管理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更形成了对机构经营者的优胜劣汰,这必将推动农村金融的不断发展,缓解农村金融的“贫血症”。

其次,有利于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的构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村金融供需的矛盾。长期以来,农村金融改革的重点始终围绕着农村信用社这一存量机构展开,可是从结果看,无论是规范合作制,还是提供多种模式的改革尝试,效果都不甚理想,改革后的农信社的经营状况并未得到根本改变,效率低下、形式单一等问题依然存在。深究其原因,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农信社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处于近乎垄断的地位,造成农信社本身缺乏改进的动力,而村镇银行的建立,无疑将会与农信社形成一定程度的竞争,在促进其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逐渐促成竞争性的市场环境。

三、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

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进行的。2006年12月,银监会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首次对包括村镇银行在内的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设立方式、监管措施等进行了原则性阐述,并确定了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6省(区)的农村地区作为首批试点区域。

2007年3月1日,南充市商业银行发起成立了我国首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此后,各类商业银行纷纷加入到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行列中。特别是2007年10月银监会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市(区)后,村镇银行在全国各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2007年底,全国开业的村镇银行仅19家,且全部集中在首批6个试点省(区)。截至2010年6月末,全国已开业村镇银行数已增至214家,并覆盖全国30个省市(区)。根据银监会的规划,到2011年底,我国村镇银行数量将超过1000家。从发起行来看,虽在具体策略上,不同主体又各有侧重,但大型国有银行、中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区域性银行机构、外资银行在内的四类商业银行均已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其中区域性银行仍为村镇银行发起主力。

四、村镇银行目前所面临的问题或困难

第一,市场定位偏差,偏离办行宗旨。

村镇银行试点的目的是“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即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己经富裕起来的群体扶持弱势群体的指导思想适时组建村镇银行,是以服务“三农”为根本宗旨。但由于村镇银行是“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独立企业法人,各发起人或出资人必然会把实现利润最大化作为自身最大的追求目标,村镇银行在利益的驱使下很难实现“从一而终”的既定经营理念,从各地村镇银行的实际运营来看,一些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与政策性目标的差异性突出,纷纷把资金投向能盈利的优质项目,并未全部服务于农村中弱势群体的资金需求,发生在农村地区的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农转非”现象将不可避免地在村镇银行重现。村镇银行市场定位偏差,究其原因,一是村镇银行现行制度安排使然。村镇银行从其资金来源看,包含了国内外的银行资本、国内的产业资本以及民间资金,这些资金所追求的无一不是利润最大化。二是从村镇银行的股权设置看,虽然民间资金参与了新设的村镇银行,但是受制于发起人制度的限制,村镇银行仍然不能脱离现有金融机构独立存在。商业银行长期“做大”的信贷方式,难以主动去适应农村金融需求的小额、分散的特点。

第二,筹集资金困难,运营成本相对较高。

村镇银行设立于我国广大的农村贫困地区,虽然是农民自己的银行,是“穷人的银行”,具有一定的本土优势,但由于这些地区受地域自然条件和开放程度等限制,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农民和乡镇企业闲置资金有限,客观上制约了村镇银行储蓄存款的增长。其次,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农村居民对其缺乏了解,与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相比,农村居民对村镇银行的认可程度大打折扣,而其自身资金实力虽较其他两类新型金融机构相对殷实,但与农业银行等动则千百亿资产的传统金融机构相比,仍显单薄,这也必将增加社会对其风险的担忧。再次,村镇银行网点少,现代化手段缺乏,缺乏对绝大多数农村居民的吸引力,部分居民将钱存到村镇银行,其初衷主要是为了获得村镇银行的优惠贷款。吸储困难已导致试点中的村镇银行出现流动性问题。数据显示,一些村镇银行的贷存比已经超过了监管红线75%,个别银行甚至超过了100%,有的甚至开始动用资本金发放贷款。

银行运营成本往往使用“收入费用率”作为重要依据,即经营费用占收入的比率,其一般与银行规模成负相关,即银行规模越大,收入费用率越低,反之亦然。一般,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的收入费用率通常为15%左右,农村信用合作社通常为22%~30%,而村镇银行则高达40%以上。而在贷款管理方面,农产贷款通常为小额贷款,客户管理方面单位成本较高,加之村镇银行信贷人员多为在当地招聘经简单培训便予以上岗,人员素质问题必然造成贷款管理成本的增加。村镇银行尽管是主要起着支农作用,但其仍为商业性机构,有赢利性要求,一旦盈利无法保证必然影响其持续经营。

第三,御险能力较差,风险控制任重道远。

在信用风险方面。村镇银行信贷支持的主要对象为弱势产业――农业,弱势群体――农民,农业和农民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很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在农业保险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村镇银行的信贷资金存在严重的风险隐患。首先,改革开放以来,为支持“三农”经济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农民得到了很多实惠,因而也使一些农民对政策产生了很强的依赖心理,他们一定程度上认为,在村镇银行获得了贷款就等于在财政部门拿到了补贴,可不用考虑归还,加之村镇银行发放的贷款多以信用贷款为主,极易形成信贷的道德风险;其次,金融生态环境还有不尽如人意之处,在我国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一些借款户信用意识、法律意识淡漠,欠账不还,签字不认,逃、废、赖债之风在不同程度存在,信贷资金安全面临很大挑战。相对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内控和安防能力相对薄弱,应对农村市场错综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能力不够。

在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方面。就村镇银行的人员配置而言,大多村镇银行除董事长、行长等少数几人由出资参股银行金融机构选派,其他均在当地招聘,简单培训便予以上岗,人员素质相对较低,由其两三人组成的部门难免会使经营治理制度流于形式,增加操作风险。且其在业务初期,重营销轻管理,业务盲目扩张必然会产生贷款不良率上升等风险。此外,村镇银行由于其经营对象农业的弱质性,其经营周期多为春种秋收,相对贷款即为春贷秋还,贷款发放时间上集中度也较高,在村镇银行相对传统金融机构吸收存款方面处于劣势的情况下,许多村镇银行由于存款不足甚至动用资本金放贷,如吉林东丰诚信村镇银行等,使得村镇银行流动性风险增大。

在系统性风险方面。在大多数农村地区,小农经济是农村经济的主体,农户生产比较分散,抗风险能力也较低,持续发展能力不高,而且就某一特定地区来说,产业结构比较单一。这会对以微小企业和农户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村镇银行产生明显的产业风险,若某一产业的发展环境恶化,出现大范围内的衰退,那么相关地区的经济发展就会受到限制,农户或企业的还贷能力无法保证,违约的情况很有可能会发生。同时,若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控因素,农户经济承受能力低,也会影响其信用水平。而银监会政策规定村镇银行不能面对区域外的客户,只能贷款给本县或本乡的农户,更是加大了出现以上情况的可能性。一旦出现地区性型自然灾害或市场波动,村镇银行缺乏有效的对冲与规避风险能力,便会造成其整体风险的巨大损失。

五、政策建议

第一,村镇银行的设立应遵循“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

从已设立的村镇银行来看,都是在各省各地区较为贫困的乡镇,对在哪设立村镇银行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因为我国各个地区间在生活水平上还存在很大的差异,一个东南沿海的富裕地区的贫困乡镇对比西北地区可能相对来说就很富裕了,设立村镇银行可能就根本不在考虑之列,因此各地区应该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金融特点、生产力水平优先在符合条件的乡镇设立村镇银行,然后稳步推进,逐渐扩展开来。在经济发达地区,对资金的需求量相对较大,可以考虑设立多种所有制的村镇银行,注册资本可以适当提高,促进较大规模的村镇银行的发展,村镇银行同其他商业银行比较,可以说是小巫见大巫,虽然相对比较灵活,但也不是越小越好,在有条件的地区,适当建立规模较大的村镇银行不但能够有效抵御各类风险,而且还为以后村镇银行分支机构的发展打下了基础,每家村镇银行从成立到营业到完善乃至成熟不但要经过较长的时间,而且成本也是很高的,发展壮大的村镇银行再到别的地区开立分支行就能够避免此类问题。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应该鼓励设立小型化的村镇银行,适度降低准入门槛。

第二,明确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以实现差异化服务。

村镇银行成立初并没有明确指出村镇银行具体的市场定位。村镇银行只有准确进行市场定位才能抓住机遇,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提供金融支持,才能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各种营运和监管风险,从而可持续地发展下去。村镇银行应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将市场定位于满足当地农产和农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通过金融创新,提供个性化服务,与传统涉农金融机构展开错位竞争。首先,村镇银行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细分金融市场,本着弥补市场空档的原则,结合自身优势,大力挖掘与培育一批优质客户群。其次,村镇银行在开展信用审查时,除了审查财务数据外,更应关注借款人的性格特征、家庭构成、日常开销特征等个性化因素对还款能力的影响;在进行信贷审批时,要能更好地理解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在经营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并能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的融资和咨询服务。最后,村镇银行要坚持市场化原则和商业化运作模式,在成本可测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创新符合当地客户合理需求的金融产品。

第三,应给予村镇银行一定的政策扶持力度。

为促进村镇银行更好服务“三农”,除在农业保险方面对其给予支持外,在政策上也应加大扶持力度。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发挥国家政策的激励和引导作用,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发挥存款准备金、支农再贷款、利率等货币政策在鼓励农村金融发展中的作用,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村镇银行延伸和发展针对农村和农户的金融服务。在存款准备金方面,目前给予村镇银行与农村信用社相同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再行降低标准。对村镇银行的再贷款方面也应予以支持,同时适时开放同业拆借市场增强其资金实力。利率可根据村镇银行所在的农业实际经营情况、乡镇实际经济情况、农产对利率实际承受能力给予调整,给予更为灵活的定价机制。降低结算准入门槛,使村镇银行可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以提高其结算效率。此外,宁夏、四川、浙江等地的人民银行已经开始对当地的村镇银行发放支农再贷款,缓解了村镇银行可贷资金不足的问题,这也值得推广。另外,要支持村镇银行抓住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的良机,积极参与农村养老保险金的发放,提高村镇银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监管部门要将村镇银行支农业务的情况纳入考核体系,结合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引导村镇银行开展农户联保贷款、农业产业链互助担保贷款和林权抵押贷款等业务,增加支农信贷投放,大力改善支农服务,支持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第四,引导村镇银行建立严密的风险防控机制。

针对村镇银行经营风险较大的问题,首先应在村镇银行内部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对信贷风险审批流程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避免因信贷人员素质或主观性评估而造成的信贷风险。在操作中还可引进一些银行的成功模式,如孟加拉国格莱珉银行的农产联保模式,增强风险防控。

为了解决在发放贷款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可以考虑利用农村资产、信用较好的涉及商业服务职能的农户、工商户来为村镇银行提供信息。村镇银行可以建立“村镇银行-贷款服务中心(信贷员)-金融服务站(村)-农民贷款小组”的四级市场网络。其中,贷款服务中心由村镇银行的信贷员或者客户经理管理;村级金融服务站依托村委会协助村镇银行了解农民的金融需求和经营状况,进行贷款管理和收回;农民自发成立的贷款小组不仅对成员贷款承担风险连带责任,还进行生产购销方面的合作。为了便于控制信贷风险,村镇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可以将三名客户经理划分为一组,实行三人客户经理小组制,分别负责贷前调查、贷款审查、贷款跟踪等职能。其中,调查岗的职责是对农户的基础信息进行调查,包括农户的贷款用途和个人信用度的调查等;审查岗主要负责对农户贷款手续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贷款跟踪检查岗负责对借款人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三个岗位在对贷款风险进行控制的同时,也承担贷款清收的连带责任,依次承担40%、40%和20%的责任。

此外,还需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对员工培训,建立风险问责制,增强其识别风险的能力和防范风险的意识,加强贷款信用风险防范,使村镇银行远离高风险行业。应建立对村镇银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的支持机制,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针对村镇银行单个法人开展教育培训成本高的问题,应从外部积极为其创造条件,提供良好的培训教育平台。同时村镇银行应加强贷款信用风险的防范。要做好贷前工作和贷后跟踪,与贷款客户保持经常联系。要借鉴国内外经验,尽快建立符合实际的信用风险预警系统和信用内部评级体系,有效预测风险。对村镇银行贷款客户的资信状况和信用额度实行按年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对于无实物抵押的信用贷款农户,可以采用联保制度或其他担保制度控制信用风险;对于需要担保的农村中小企业贷款,要认真审核担保品和担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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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朱海城.我国村镇银行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0年第23期.

村镇银行发展建议篇(6)

 

2007年,县以下的存款有10.12万亿,但是贷款额度仅有5.72万亿,存贷之间相差4万多亿。从供给的度来说,农村金融网点覆盖不足,基础设施建设和机构覆盖率低,有的甚至是空白。竞争也不够充分,在针对农户的贷款方面,现阶段只有农信社在做。邮储银行的农户贷款也才起步。农村金融机构与农民需求之间的问题主要包括:资产质量低下,服务效率低,或者服务质量与素质相对比较差;服务种类也比较少,信用环境不好,信用制度基本上没有建立起来。因此,国家于2006年底做出了重要调整,银监会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首批选择四川、吉林等六省区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2007年10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又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份。到2009年3月初,全国已有村镇银行97家,短短两年时间实现了数十倍的增长速度,九十多家村镇银行已实现有效贷款40多亿元,其中支持农户和农民的贷款占到60%以上,一半以上的村镇银行已经过了盈亏平衡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在准入资本范围、注册资本限额,投资人资格、业务准入、高级管理人员准入资格等方面均有所突破。 

一方面,村镇银行的进入,可以有效填补这方面的空白,而另一方面,又给农村金融市场带来了竞争。村镇银行虽然是农民自己的银行,是“穷人的银行”,具有一定的本土优势,但由于经营环境受地域自然条件、开放程度和居民收入水平等限制,农民和乡镇企业闲置资金有限,客观上制约了村镇银行储蓄存款的增长。更关键的是,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农村居民对其缺乏了解,与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相比,农村居民对村镇银行的认可度和接受度也需要一个过程。因此,村镇银行要成功,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一、村镇银行面临的风险 

 

村镇银行进入农村市场,面临的风险非常之多。截至2007年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不良贷款率高达16.4%,其中农林牧渔贷款不良率27.1%,农户贷款不良率12.8%,均远高于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平均不良贷款率7.5%的水平。涉农贷款不良居高不下以及其发放不足量主要是由如下原因造成的: 

1)农业生产的高风险。首先,农业属于弱质产业,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很大,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是农户小额信贷形成呆坏账最主要的原因。其次,任何一种农产品市场供给量和需求量都总是在不断变化着的,农副产品的生产又有生产周期长、信息相对滞后的特点,使得生产经营面临着极高的市场风险。 

2)经营的高风险。在中国大部分地区,农业小额信贷的功能还处在为农户扩大农业生产(主要是种养殖业)提供信贷资金,这些项目都是小型的生产或经营,单个农户在激烈的竞争中时常处于不利的地位。农业小额信贷一般是向贫困人口提供短期劳动资本贷款,其贷款类型和地区都比较集中,农产品市场信息闭塞,许多农民对市场缺乏必要的了解,又无有效的信息渠道加以引导,一旦遇到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将直接影响到贷款的归还。 

3)信用风险较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抵押品一般要求具有变现性,而农户一般缺乏有效的抵押工具。而没有抵押品的情况下,单纯的信用贷款将使得客户违约后的强制执行变得没有保障。另外,中国一向将扶贫作为慈善事业,农民已经习惯不归还扶贫贷款,信用环境较差,商业银行盈利性质的农业信贷在回收上面临很大的操作难度。 

4)外部环境发展不健全 

 

中国现今缺乏完善的征信系统。完善的农村征信系统,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大范围推广的前提条件。长期以来,农村信用问题未被重视,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主要表现在缺乏科学统一的信用等级的评定标准,一些信用社在对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时,仅考核农户是否有欠贷和村组提留及税费的情况,没有考察农户的资产情况、信用及道德水平;农户信用资料收集难,多数农户以种养业为主,经济档案资料不全,信用评级缺乏依据。

二、村镇银行自身优势 

 

1、小法人优势。村镇银行是处于银监局监管下的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赋予它“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属于一级法人机构,决策链短,程序简捷,在贷款审核、发放方面具有无法比拟的优势。而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委托关系链条非常冗长,基层机构中还有部、处、科等部门。政府赋予各商业银行总行以法人资格,分支行则在总行法人的授权下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央政府、总行法人分支行之间形成了层层的关系,层次过多,造成了贷款审批方面形成“时滞”,容易错过最佳的发放时间从而影响资金的盈利能力。 

2、发起条件宽松。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要求:“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而最低要求的“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相对于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给了很多有识有志人士以“银行家”的鼓舞,从而也使得村镇银行更加贴近“草根”。 

3、根基明晰,无不良背景 

农商行是由农信社改制而成,由于体制不顺,产权不清,管理不规范,以及历史、政策和自然灾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资产质量恶化、不良贷款居高不下始终是困扰其发展的一大顽疾。而村镇银行一般由优质的商业银行发起,产权明晰,无历史债务和遗留问题,运作非常灵活轻巧,在农村金融市场中能够轻装前进,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三、村镇银行发展的障碍和困境 

村镇银行发展建议篇(7)

2007年,县以下的存款有10.12万亿,但是贷款额度仅有5.72万亿,存贷之间相差4万多亿。从供给的度来说,农村金融网点覆盖不足,基础设施建设和机构覆盖率低,有的甚至是空白。竞争也不够充分,在针对农户的贷款方面,现阶段只有农信社在做。邮储银行的农户贷款也才起步。农村金融机构与农民需求之间的问题主要包括:资产质量低下,服务效率低,或者服务质量与素质相对比较差;服务种类也比较少,信用环境不好,信用制度基本上没有建立起来。因此,国家于2006年底做出了重要调整,银监会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首批选择四川、吉林等六省区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2007年10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又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份。到2009年3月初,全国已有村镇银行97家,短短两年时间实现了数十倍的增长速度,九十多家村镇银行已实现有效贷款40多亿元,其中支持农户和农民的贷款占到60%以上,一半以上的村镇银行已经过了盈亏平衡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在准入资本范围、注册资本限额,投资人资格、业务准入、高级管理人员准入资格等方面均有所突破。

一方面,村镇银行的进入,可以有效填补这方面的空白,而另一方面,又给农村金融市场带来了竞争。村镇银行虽然是农民自己的银行,是“穷人的银行”,具有一定的本土优势,但由于经营环境受地域自然条件、开放程度和居民收入水平等限制,农民和乡镇企业闲置资金有限,客观上制约了村镇银行储蓄存款的增长。更关键的是,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农村居民对其缺乏了解,与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相比,农村居民对村镇银行的认可度和接受度也需要一个过程。因此,村镇银行要成功,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一、村镇银行面临的风险

村镇银行进入农村市场,面临的风险非常之多。截至2007年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不良贷款率高达16.4%,其中农林牧渔贷款不良率27.1%,农户贷款不良率12.8%,均远高于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平均不良贷款率7.5%的水平。涉农贷款不良居高不下以及其发放不足量主要是由如下原因造成的:

1)农业生产的高风险。首先,农业属于弱质产业,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很大,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是农户小额信贷形成呆坏账最主要的原因。其次,任何一种农产品市场供给量和需求量都总是在不断变化着的,农副产品的生产又有生产周期长、信息相对滞后的特点,使得生产经营面临着极高的市场风险。

2)经营的高风险。在中国大部分地区,农业小额信贷的功能还处在为农户扩大农业生产(主要是种养殖业)提供信贷资金,这些项目都是小型的生产或经营,单个农户在激烈的竞争中时常处于不利的地位。农业小额信贷一般是向贫困人口提供短期劳动资本贷款,其贷款类型和地区都比较集中,农产品市场信息闭塞,许多农民对市场缺乏必要的了解,又无有效的信息渠道加以引导,一旦遇到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将直接影响到贷款的归还。

3)信用风险较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抵押品一般要求具有变现性,而农户一般缺乏有效的抵押工具。而没有抵押品的情况下,单纯的信用贷款将使得客户违约后的强制执行变得没有保障。另外,中国一向将扶贫作为慈善事业,农民已经习惯不归还扶贫贷款,信用环境较差,商业银行盈利性质的农业信贷在回收上面临很大的操作难度。

4)外部环境发展不健全

中国现今缺乏完善的征信系统。完善的农村征信系统,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大范围推广的前提条件。长期以来,农村信用问题未被重视,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主要表现在缺乏科学统一的信用等级的评定标准,一些信用社在对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时,仅考核农户是否有欠贷和村组提留及税费的情况,没有考察农户的资产情况、信用及道德水平;农户信用资料收集难,多数农户以种养业为主,经济档案资料不全,信用评级缺乏依据。

二、村镇银行自身优势

1、小法人优势。村镇银行是处于银监局监管下的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赋予它“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属于一级法人机构,决策链短,程序简捷,在贷款审核、发放方面具有无法比拟的优势。而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委托关系链条非常冗长,基层机构中还有部、处、科等部门。政府赋予各商业银行总行以法人资格,分支行则在总行法人的授权下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央政府、总行法人分支行之间形成了层层的关系,层次过多,造成了贷款审批方面形成“时滞”,容易错过最佳的发放时间从而影响资金的盈利能力。

2、发起条件宽松。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要求:“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而最低要求的“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相对于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给了很多有识有志人士以“银行家”的鼓舞,从而也使得村镇银行更加贴近“草根”。

3、根基明晰,无不良背景

农商行是由农信社改制而成,由于体制不顺,产权不清,管理不规范,以及历史、政策和自然灾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资产质量恶化、不良贷款居高不下始终是困扰其发展的一大顽疾。而村镇银行一般由优质的商业银行发起,产权明晰,无历史债务和遗留问题,运作非常灵活轻巧,在农村金融市场中能够轻装前进,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三、村镇银行发展的障碍和困境

1、发起行问题。目前村镇银行的发起主体也就是商业银行对组建村镇银行的热情不高,他们更多的是想在异地开设分支机构,这使得组建村镇银行的速度正有所减缓。而另一方面,由于《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发起人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论各界和实业界都倡议将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主体列入其中。譬如现在颇受关注的小额信贷公司转制,由于村镇银行的发起行持股规定,将导致公司股权将拱手让人,阻挡了小贷公司转制热情,不利于形成一批真正的“草根”银行。

2、接入问题。村镇银行至今开立存款准备金账户和国内结算行号难,致使无法实现在央行开户提现和同业结算,企业资金结算渠道不畅,对公结算业务受限。银行汇票业务只能通过借助别的银行的平台来进行,完成一个支付结算就会产生时滞。现在也有少数村镇银行解决了这一问题,主要是通过大型商业银行间接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最新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08〕137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村镇银行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申请加入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但是,这个文件并没有明确符合条件到底有哪些。

3、利率问题。应该允许村镇银行在利率定价方面有更大的自,有适当上浮贷款利率的空间。由于大部分涉农贷款具有周转性强、期限短性质,适当调高利率既不会给贷款人造成很大负担,也可以完善风险补偿机制,调动放贷机构的积极性。

4、政策扶植问题。除对扶贫贷款和助学贷款实行贴息外,至今尚未建立涉农贷款和保险的贴息制度。村镇银行希望能够尽快得到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的扶持。既然国家要求村镇银行担负支农重任,那么它在维持商业银行经营目标的同时就必然要做出取舍,相应的营业税等问题如果不能和现有的农信社持平,那么它的支农活动也将开展得非常困难。村镇银行在营业税、所得税征收方面比照的是其他商业银行标准,而财政对农行、农村信用社发放农业贷款进行贴息,相比之下,这些都极不利于村镇银行的生存与发展。

与国有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相比,无论是从商业银行的“三性”原则看,还是从金融生态等非账务因素看,村镇银行都会面临更大的挑战。本文认为,可以从如下几点发展有中国特色的村镇银行。

首先是政府采取政策上的扶持。人民银行应当积极研究办法,帮助村镇银行加速完善结算渠道。人民银行应尽快帮助解决大小额支付系统、征信系统方面的问题。另外,当村镇银行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应该放宽经营区域上的限制。村镇银行经营得比较好,也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就应该有资格跨区经营,有利于分散同质地区的系统风险,提高了银行本身抵御风险的能力。而且,村镇银行需要中国存款保险机构。毫无疑问,存款保险制度会引起道德风险问题,激励商业银行主动承受更大的风险暴露。但金融风险正困扰着我国的商业银行,广大存款人的利益正受到威胁,因此在提高中央银行监管水平的同时,建立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将对保护家庭和中小企业存款者的利益,对稳定金融体系,保护存款人利益,增强存款人对银行的信心十分重要。

其次,村镇银行要注意加快完善自身水平。第一,自身建立完善的信息渠道,可以联合农产品公司,将农产品公司的预购销合同作为抵押品。村镇银行可以作担保,用农产品公司与农户签订的购买合同,作为抵押发放贷款,用应收账款抵押担保,则可以让农户手中现成的资本派上用场,这样既保证了贷款质量,又对贷款的回收期有了一个比较准确的把握。第二,引导农民的联保贷款。一方面可以实现村民的共同监督,另一方面可以在联保贷款的同时结成风险共同体,村镇银行在这一方面要做出积极行动,引导村民交流种养经验,相互合作,共同抵御风险。这样也保证了还款质量和还款期限的确认。第三,在实际的信贷发放中,可以采取更为灵活的担保方法。现今银行贷款通常是以变现性作为房贷的标准,但是农户手中的不动产却不能象城镇居民一样作为抵押品,这就需要政府尽快建立村镇不动产担保的登记查询系统,并且由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政策,使农村房屋、土地承包权等不动产抵押更灵便。

参考文献:

1、Carter, D. A., McNulty, J. andVerbrugge, J. 2005.“De-regulation, technological change, and the business lending perform-ance of large and small banks.”Journal ofBanking and Finance.Volume 29, Issue 5, pp. 1113-1130.

2、何广文, 李莉莉. 农村小额信贷市场空间分析,银行家[J], 2005, (11): 23-25

3、杜晓山. 印度小额信贷的发展及借鉴,现代经济探讨[J], 2005, (5): 43-46

村镇银行发展建议篇(8)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村镇银行是为了解决现有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金融服务缺位等问题,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但目前村镇银行发展中仍存在一些制约因素,须引起关注。本文基于海南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分析其在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一、海南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2010年4月,海南首家村镇银行——文昌国民村镇银行挂牌开业,之后村镇银行这一新兴金融主体陆续进入海南。截至2013年9月末,海南共有9家村镇银行,注册资本2.2亿元,资产总额20.79亿元,负债总额18.46亿元。其中,贷款余额10.69亿元,存款余额11.35亿元。全省村镇银行存贷款总额占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款总额均低于0.3%。不良贷款余额34.04万元,不良贷款率0.03%,贷款质量良好。2013年1-9月累计实现净利润2037.86万元,实现盈利的村镇银行4家,亏损5家。

海南9家村镇银行均由中小金融机构发起,其中7家为外地银行发起。目前全省各村镇银行管理流程基本参照发起行的模式建立起来。相对于其他银行机构,海南村镇银行规模较小,内部组织架构较为简单,人员相对较少,除1家村镇银行有2个网点外,其余均仅有1个网点,主要分布在县城城区。

各村镇银行发展不平衡。从存款市场份额看,存款最多的为海口苏南村镇银行,占全省村镇银行存款总额的82.03%,其他8家村镇银行存款都少于5000万元,其中存款少于1000万元的村镇银行有2家,最少的村镇银行存款仅有539.05万元,存款增长较慢。从贷款市场份额看,海口苏南村镇银行贷款余额7.11亿元,占全省村镇银行贷款余额的66.51%,其他8家村镇银行合计仅有3.58亿元,其中少于5000万元的有5家,最少的村镇银行仅有528.22万元。村镇银行以短期贷款为主,短期贷款余额占77.38%。贷款主要支持小微企业,全省村镇银行成立以来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86.12亿元,占成立以来累计发放贷款金额的79.69%。贷款投放行业渐趋扩大,分布在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个人贷款、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住宅和餐饮业、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制造业等多个行业。

二、存在的问题

(一)资本金实力较小,业务难以有效拓展

截至2013年9月末,全省9家村镇银行中有5家机构注册资本均仅有1000万元,在吸收存款时与其他银行机构相比缺乏令农民信服的资金实力,金融供给能力有限,风险抵御能力较弱。近年来其他省份绝大部分村镇银行注册资本金均在5000万元以上,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村镇银行资本金最高达2亿元。

(二)吸存能力偏弱,发展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

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社会各界对其缺乏了解,社会认知度偏低,客户基础相对薄弱,农村地区群众对农信社、农业银行等传统涉农金融机构更为信任,对相对陌生的村镇银行持怀疑和观望的态度,加之信贷业务之外的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不及其他银行机构,农民不愿把资金存放在村镇银行。目前,海南村镇银行只有一家存款达到九亿元以上,其余村镇银行存款均少于5000万元,甚至有2家村镇银行存款不足1000万元。吸存能力弱、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是当前村镇银行面临的最大难题。

(三)存贷比高位运行,存在流动性风险隐患

截至2013年9月末,海南9家村镇银行有8家机构存贷比超过监管标准,其中有2家村镇银行的存贷比分别高达555.22%和426.91%,分别超过监管标准480.22个百分点和351.91个百分点,流动性风险隐患大。发起行通过同业存放款项方式给村镇银行提供信贷资金支持以及村镇银行自身吸存能力弱是村镇银行存贷比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村镇银行处在贷多存少、资金超负荷运转状态。

(四)“三农”服务力度有待增强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村镇银行在缴足存款准备金后,其可用资金应全部用于当地农村经济建设。村镇银行发放贷款应首先充分满足县域内农户、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但目前村镇银行存在贷款“脱农化”现象。截至2013年9月末,全省村镇银行农林牧渔业贷款余额仅占27.62%;成立以来累计发放农户贷款金额仅占累计发放贷款金额的8.05%。

(五)业务发展过多依赖主发起行,业务种类和服务方式单一

村镇银行设立的条件之一就是要有一家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行。主发起行在村镇银行的建设、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支持作用。虽然村镇银行属于一级法人机构,但村镇银行在管理和经营上还是较多依赖于主发起行,自主经营权难以有效发挥或缺乏独立经营意识。村镇银行目前主要办理存款、贷款等传统业务,还未开展代销基金债券、代缴水电费、保险等中间业务,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能力不足,盈利模式单一。

三、建议

(一)扩充资金来源渠道,加大存款营销力度

一是通过各类银企对接会、村镇银行股东网站、“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等渠道,开展多方位宣传,正面引导公众充分了解并认可村镇银行,增强公众向村镇银行存款的信心。二是积极与当地各大商会、行业协会进行交流合作,维护和发掘有价值的客户资源。三是动员股东资金结算和留存,信息渠道广泛的优势,拓展其上下游企业群体。四是合理运用利率杠杆,灵活做好存款利率定价,提高吸存竞争力。

(二)多方式提升自身经营能力,扩大业务范围

一是提高资本实力,扩充村镇银行股权规模,构建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努力吸引各类投资者投资入股,提高村镇银行风险抵御能力。二是走特色化、差异化模式,主动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联系,了解当地重点发展农业产业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把握本地农村经济发展特征和农户金融需求特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针对不同需求的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探索并开发相应的金融产品。如在贷款方面,应积极探索开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林权抵押、农机具抵押、农产品订单质押等多种担保形式金融产品,以满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三是扩大业务范围,逐步开展理财产品、银行卡、网上银行等业务,提高中间业务收入。

(三)加大扶持力度,落实优惠政策

一方面,建议地方政府适当向村镇银行提供一些财政性存款、征地拆迁补偿款等存款资源,以增强村镇银行资金实力和提升示范效应。另一方面,加强优惠政策及风险分散补偿配套机制的整体设计,从机构设立、业务经营、利息补贴、税收征缴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健全农业担保和保险体系,降低农户因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而产生的损失,实现风险分担。

(四)加强金融监管,及时提示风险

监管部门应引导村镇银行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帮助村镇银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同时,加强对村镇银行的风险监测和监督管理,对村镇银行风险管理、资产质量、资本充足状况、关联交易等方面实施持续、动态监管,及时提示风险。

参考文献

村镇银行发展建议篇(9)

村镇银行作为新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农村金融市场注入了新鲜的血液,较好的改善了县域金融生态环境。截至2012年末,全市已开业村镇银行4家,另外有1家正筹划开业,目前已开设营业网点6个,员工148人。为进一步掌握村镇银行经营发展中存在的困难,更好的推动县域金融的可持续发展,笔者对郴州辖内的村镇银行开展了全面调查。

一、基本情况

自2009年10月郴州市首家村镇银行—资兴浦发村镇银行成立以来,短短3年时间村镇银行迅速发展,截至2012年末,全市4家村镇银行股本总额30000万元,各项存款余额234136万元,贷款余额131913万元,盈利3971万元,3年间村镇银行机构数、存款、贷款分别增长了3倍、7.85倍、57.86倍,有力地支持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二、问题分析

(一)公众认识度不高,吸储难度大

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营业网点偏少,农村居民普遍对其感到很陌生,所以缺乏对绝大多数农村居民的吸引力。笔者通过对11个县市区1000户农户问卷调查,其中47.96%的人表示不了解村镇银行,48.69%的人表示不会去村镇银行存款,而偶尔会到村镇银行存款的比例仅34.79%。由于公信力偏低,直接导致村镇银行吸储困难,个人存款占比小。2012年末,村镇银行个人存款余额46797万元,占村镇银行各项存款的比重仅为19.99%,与郴州辖内金融机构城乡个人存款占比67.88%形成鲜明对比。村镇银行个人储蓄存款缓慢增长,且过于依赖对公存款,表明村镇银行自身的吸储能力较差,存款结构不稳定,资金来源不足将限制村镇银行各项业务的开展,对可持续发展造成重大影响。

(二)市场定位不清晰,服务宗旨出现偏差

村镇银行定位虽是以“服务地方、服务三农”为主,但其制度的设计又是基于商业化模式进行,所以近3年来的发展也主要以商业性贷款为主,“三农”贷款所占比重并不高。2012年末,4家村镇银行“三农”贷款余额52329万元,仅占各项贷款总数的39.67%。村镇银行无法完全履行其“三农”责任的原因主要是农村经济的高风险、低收益特性,加之农业政策性保险不到位,农民缺乏有效的担保抵押物品,以及农民贷款小额、分散、还款能力差等。村镇银行为求生存只能抢抓盈利性较好的城市中小企业客户,出现背离“三农”的局面,商业性和政策性的矛盾日益凸显。如何做到既让村镇银行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又保证其服务“三农”的宗旨不动摇,就成为村镇银行经营发展绕不开的难题。

(三)补偿机制欠缺,风险可控性较弱

一方面,银行经营风险较大。村镇银行信贷发放的主要对象为中小企业、农户和个体工商户等弱势群体,由于当前针对农村地区自然灾害的风险补偿机制还不健全,抵御外部风险能力普遍较差,信贷资金风险隐患较大,随着信贷规模不断扩大,到期贷款增多,信贷资金风险管控不容忽视。另一方面,内部风险防范能力较弱。村镇银行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但是相对大型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来看,缺少上级行、社的有力监督,对经营管理的日常监督不到位,而只依靠人民银行、监管部门的非现场风险监测,难以有效防范经营管理中的风险。同时,村镇银行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能以投资人的出资额为限承担风险,而目前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金普遍不高,如果村镇银行出现支付危机,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仍不能完全承担民事责任时,存款人的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三、相关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认知度

建议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告等平台,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如在电视台开辟专栏,邀请有关部门、当地知名人士多角度对村镇银行进行客观评价;制作专题电视片,全面介绍自身各项业务,报导村镇银行支持当地经济发展典型,营造全方位宣传攻势,提高社会公众对村镇银行的认知。设立村镇银行分支机构,扩大服务半径。

(二)落实扶持激励政策,促进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

建立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正向激励机制,扶持和鼓励村镇银行增加网点,拓展服务区域,对村镇银行的扶农业务进行奖励,把扶农的政策性与效益性这两个目标统一起来,提高村镇银行的经营积极性。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发挥存款准备金、支农再贷款、利率等工具在促进村镇银行发展中的作用。人民银行及银监部门则应发挥监管部门职责,正确引导村镇银行信贷投向,引导其向乡村区域纵伸发展。

(三)加强公司治理水平,尽快建立存款保险体系

一是逐步减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注资比例,增加其他类型资金的比例,如增加本地企业股东、个人股东的比重,完善资本金结构,真正实现村镇银行的“村镇”性质。二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完善符合村镇银行发展实际的信贷管理、财务管理、支付计算、内部审计等制度以及主要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等。三是将村镇银行纳入存款保险体系,为稳健和可持续经营做好铺垫。村镇银行是全新的银行,通过市场化的风险补偿制度,合理分担村镇银行的风险,使村镇银行在存款保险制度这把“保护伞”下,提高公信度和社会认可度。

参考文献:

村镇银行发展建议篇(10)

(1)机构设立地点城中化。村镇银行设立的重要目的是为了填补农村区域金融网点空白,支持“三农”建设,完善支农金融服务。但从实际设立的情况来看,多数村镇银行的总部设在县域主城区,下辖的支行设立地点也多位于开发园区或各县的经济发展中心地带。未来发展规划中,部分村镇银行甚至没有在乡镇地区设立分支网点的打算,其管理中心和经营重点明显向县城中心地带倾斜。

(2)注册资本规模扩大化。银监会为引导各家银行到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设立村镇银行,切实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放宽了准入门槛,规定在乡(镇)、县(市)设立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金最低限额为100万元和300万元。而地方政府却把在当地设立村镇银行作为一种引资项目,希望尽量做大注册资本,以增加信贷投放。同时,主发起人也愿意做大注册资本,以增加单笔贷款额度,但对村镇银行所需承担的资金成本以及业务逐步发展的规律等因素均缺乏通盘考虑。据调查,目前已开业的村镇银行注册资本金普遍在5000万元左右,已远远超过最低限额。

(3)发起人选取规模化。主发起人在组建初期征集其他发起人时,只着眼于未来信贷业务的顺利开展,被企业的规模和影响力所左右,导致村镇银行的股东结构单一,规模化民营企业股东和有政府背景的官股成为其主旋律,投资的融资性目的明显,严重忽视了吸收设立地小企业、种粮大户甚者普通农民在当地的宣传力。因此,村镇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相比,既缺乏令农民信服的资金实力又缺少社会认知度,吸储难度很高,由此对村镇银行资金流动性、资本充足率等造成不利影响。

(4)高管人员设置附属化。绝大部分的村镇银行高管人员与主发起行存在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一是村镇银行的董事长大多由主发起人派员担任,经营思路和发展模式容易回到主发起人的经营模式,并最终成为主发起人在农村的一个经营网点,难以处理好法人与分支机构的关系。二是村镇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也大多来自主发起行,在管理行为、制度设立和办事程序上与主发起行雷同,缺乏配合实际情况的开拓创新精神,影响了业务的开拓。

(5)机制建设薄弱化。一是支付结算体系不畅。村镇银行作为独立法人机构,应当新设各项结算信息系统,但大量资金投入会增加村镇银行的运营成本,为减小经营压力,目前绝大多数的村镇银行仍然是依附主发起人的结算渠道来开展业务,效率差且成本高。特别在主发起行是异地机构的情况下,由于支付结算业务的收费高于本地机构,往往会造成客户的误解和不满。二是人力资源配备不足。村镇银行通常整体人员较少,并且缺乏业务熟练的中层管理人员,在开展贷款额度小、覆盖面广的“三农”业务时明显力不从心。

二、原因分析

(1)商业性和政策性存在冲突。村镇银行是基于商业化模式运行的独立法人机构,首先考虑的是投资回报和自身发展,在资本逐利性和规模经济等内在规律的作用下,村镇银行更加倾向于将机构设立在县城中心或开发园区等易于发展的区域,而不是面向农村,不折不扣地履行政策定位。

(2)市场竞争的压力。一是由于目前股份制商业银行过度依赖贷款增长和存贷利差的发展和盈利模式,使得村镇银行在其发展过程中愈来愈求大求全。主要表现为注册资本不断增加,贷款集中度逐渐提高。在受单户比例控制的情况下,增加注册资本是村镇银行提高贷款额度,争取企业客户的重要途径。二是村镇银行成立时间短,网点少,覆盖范围小,市场认可程度低,与其他类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相比明显处于劣势,储蓄存款的增长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制约。因此,寻求财政性存款以及单位存款来实现规模扩张显然更加有效和便捷。

(3)经营管理依赖发起行。村镇银行的发起人主要是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日常运行大都照搬发起行的经营、管理体系,虽然是独立的法人机构,却没有自主创新建设的意识。在机制和业务系统建设等方面也完全依赖发起行,没有因地制宜地探索出一条适合当地的,能够为当地“三农”服务的经营体系和产品体系,导致村镇银行的经营发展渐渐偏离了服务“三农”的政策初衷,不仅没有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补充者,反而变成了传统商业银行同质化经营的参与者、效仿者和竞争者。

(4)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目前,国家对村镇银行的财政支持、税收优惠政策不明确,各地区的政策也各不相同。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相比,村镇银行在营业税率、企业所得税、存款准备金等政策上没有额外获得更多的扶持。再加上农户和农业贷款信贷风险相对较高,信贷风险带来的损失难以弥补,村镇银行的支农积极性面临拷问。

三、对策建议

(1)明确市场定位,服务县域,服务“三农”。在目前村镇银行经济规模较小、辐射范围有限的情况下,定位于“服务县域经济”是比较客观和理性的选择。村镇银行应坚定不移地加强政策定位约束,紧密地扎根县域,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吸收县域优质客户。再由县域辐射到乡镇,逐步设立分支机构,并能根据农村市场的实际情况,基于“三农”特色,有针对性、有目的性地提供金融服务。同时村镇银行要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当地企业、居民、农户的认知度和信任度,牢牢抓住县域和农村市场。

(2)转变经营理念,实现差异化经营。一是产品差异化。村镇银行要针对不同客户、不同行业的经营特点和需求特征,积极开发制定适宜的涉农信贷产品。二是价格差异化。村镇银行要充分发挥自身在利率市场化下的优势,灵活调整存贷款利率,给予不同客户不同的利率和收费标准。三是服务差异化。村镇银行要利用自身的地域优势提供客户更便捷、更贴心的服务,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3)尊重市场规律,选择适度资本规模。确定村镇银行注册资本规模时,既要充分考虑设立地经济条件、人文环境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坚持因地制宜,又要考虑其自身的分红压力、经营需求、股东质量、政策许可及主发起人的现有资本水平等因素。为此,对于经济较发达地区,在科学测算农村地区资金需求及机构饱和度的基础上,采取市场化方式促进民间资本投资参股,促进规模型村镇银行发展;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可设立小型化村镇银行,逐步发展。

村镇银行发展建议篇(11)

我国的村镇银行发展于2007年,一些欠发达地区甚至更晚。在村镇银行发展的最初阶段,四川省和吉林省等地区村镇银行相继成立,经过十年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村镇银行已经发展到了相对的规模,很多地区都收到了“服务三农”的政策。然而在中国的欠发达地区,村镇银行的发展并不尽人意,本文结合这些地区的发展现状,提出一些发展的建议,希望对我国欠发达地区的银行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一、现状分析

1.村镇银行的定义与特征

2007年,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的有关依据,经过相关法律法规批准,建立的村镇银行,其服务主体是当地农民以及当地的银行金融机构。自从村镇银行的建立,让偏远地区的金融服务也有了落脚点,填补了农村银行发展的空白。

从难易程度上看,村镇银行的起点相对较低,比较城市的银行发展来说,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的下限低至一百万元,这一决策意义重大,让村镇银行可以吸引更多的资金。在政策上,村镇银行的主要目的是服务三农,所谓服务三农就是面向农村村民和农业活动需要进行贷款的服务。同时作为金融机构,村镇银行也要在三农的政策下谋求发展,将银行自身利益_到最大化。村镇银行由于服务人群相对单一,规模较小,使得业务范围不像城镇银行一样全面,必须精简快速的为村民办理各项业务,只有这样,才能节约资金,相对灵活的为农民提供更好的资金服务。

2.现状

村镇银行自成立以来,在2009年到2011年之间发展迅速,之前的三年都在为今后的发展奠定基石,但近些年来,其发展脚步又逐渐慢下来,尤其是在2012年以后,每年新增的村镇银行也只有几十家。经过细致的分析,出现这样的现象的原因可能是在村镇银行的经营过程中出现了阻碍其发展的困难,致使金融机构知难而退。从贷款额度上分析,近些年来贷款的兴起,近年来的贷款额度占同期贷款增量的三成以上。最后,村镇银行的金融产品相对单一化,不能应对村镇金融的发展,这是一个机遇,更是一个挑战,不断促进村镇银行推陈出新。

二、问题分析

在最近的几年,我国欠发达地区的村镇银行发展并不顺利,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滞后,让银行的发展陷入困境,使得金融人员面对比较棘手的挑战。这就要求我们积极探讨,深入的研究问题所在,究其原因进行整合。我国欠发达地区村镇银行发展滞后的几大原因如下:

1.服务的宗旨动摇

前文中提到,村镇银行建立的初衷是为了服务三农,优惠农民的,但是经过多年的发展,面对较大的经济压力,许多的村镇银行背离了这一服务宗旨,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村镇银行,已经很难维持银行生存的情况下就必须首先要考虑发展而不是惠民。当然,这种情况的出现也属正常现象,毕竟银行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状态。究其原因,继续进行服务三农的宗旨,银行将面临更大的风险和压力,在政策上又缺乏政府的保护,所以偏远地区的村镇银行不得不放弃了初衷,在尴尬的处境中谋求自身发展。

2.规模相对小,资金有限

之所以称之为村镇银行,就是因为这一类的银行普遍存在于县城以下的区域,实际上就是农村人的银行。建立初期,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村镇银行更是被人们称作是穷人的银行,因为农村地区人们生活水平普遍较低,经济来源少,收入微薄,直接导致村镇银行的存款量非常少,银行资金来源受到限制。

3.贷款风险相对较大

村镇银行的业务中也涉及到贷款业务,但是其风险相对来说较大,主要是又两方面的原因导致:

(1)客观原因

上文中提到,村镇银行主要服务三农,在贷款方面也是从这三个方面出发,但是农业发展受到气候因素的影响具有不稳定性,一旦出现大面积的自然灾害,银行将面临非常大的损失。

(2)主观原因

经济欠发达的地区人们的思想水平也相对落后,在受到损失时,侥幸心理认为村镇银行也具有扶贫义务,贷款有钱则还,没有的情况下即使拖着也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影响。

4.缺乏专业性人才

金融人才相对于其他专业人才来说,就业的方式和途径多种多样,一旦有了更好的发展空间,很少有人愿意到偏远的山区进行金融工作。首先,村镇银行由于自身发展原因员工待遇较差,薪资较低,其次,工作环境不尽人意,年轻的金融人员很难在村镇银行扎根。以上原因导致了村镇银行的工作人员匮乏,服务质量和发展都得不到保障,恶性循环。

三、经济欠发达地区村镇银行的发展建议

1.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要想确保银行的经营与监管做到有法可依,就必须及时健全相关法律。首先,及时修订和完善《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以及《银行业监管法》等,在这些具有约束性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哪些适用于村镇银行;其次,对于现有的村镇银行的相关管理措施进行修订和完善,让这些法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若条件允许时,可以由有关部门提出和起草拟定村镇银行相关法律;最后,尽快对村镇银行的相关税收优惠和存款贷款定价进行统一管理,进行相应的金融监管。

2.补充资金来源,降低银行风险

(1)补充丰富资金来源

与上文中提到的建议相同,要想村镇银行坚持惠民政策,坚持服务三农的初衷不变,就必须对村镇银行进行资金补充,通过一定的手段建立完善的补充机制,让村镇银行,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银行保证资金的充足,才能保证村镇银行的相关业务得以顺利开展。在相关政策上,加大对所有村镇银行的支持力度,通过宣传来扩大和丰富银行资金来源,鼓励大型企业或者现有的金融体系对村镇银行进行支援。

(2)将村镇银行贷款风险降低

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人们对贷款的制度还不是非常了解,法律和人情不能等同。在银行成立初期,应该进行劳动人民的普法大会,有需要贷款的村民应该首先了解贷款的意义,通过相关的法律教育让村民了解贷款不等同于民间借款,如此一来,村民拖欠贷款的情况就会普遍减少。另一方面,银行应该建立风险补偿和风险转嫁机制,与保险公司协议,按照“银行+保险”的形式进行贷款,在贷款成功后,由保险公司和农户签订相关协议,将由于天气原因导致的欠收风险转嫁到保险公司方面,以此来维护村镇银行的贷款安全。

3.引导村镇银行发挥自身优势

(1)正视自我,准确定位。村镇银行的主旨是服务三农,在此过程中要充分发展自己的优势,将银行的市场定位放在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上来。

(2)进行员工培训。进行自我升级,就要对银行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加快建设更好的农村金融团队。

(3)适当增加营业网店,增加辐射面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银行网点相对较少,可以将仅有的办公场所适当的延伸到村镇,可以吸引更多的农民进行存款和贷款业务。

四、总结

本文从村镇银行的成立初期开始梳理,介绍了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将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逐一列出,并在最后提出了一些可行性建议。综上所述,要想村镇银行稳步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银行自身也要究其原因进行自我提升,保证服务三农的宗旨不动摇,在政府的支持下引进资金,招揽金融人才。以上内容希望对我国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村镇银行的发展有所裨益。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