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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在经济发展的带动下,我国的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得以迅速开展,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种情况下,大量的资金流入到农村中,掌握在村级干部手中,其能否履行自身职责,直接影响了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进行。建立完善的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和审计工作,是规范村级干部行为,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
二、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村居(社区)干部任职期间,对所在村居(社区)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分析,并以此为基础,对村级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相应的鉴定和评价。在当前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非常必要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作为落实建设新农村政策的最基层,村级干部的执行力直接影响到了新农村建设的效果。对村级干部开展相应的经济责任审计,能够实现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明确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从而保证各项扶持资金的有效落实,避免出现挤占、挪用扶持资金的情况,对于完善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划和部署新农村建设的相关工作以及从体制层面上更好的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等,都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
2.维护农村稳定发展的需要
农村财务管理问题是基层干部与广大农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同时也是很容易导致农村干群冲突的敏感问题。在当前新农村建设中,许多影响农村稳定发展的因素,都是由于村级财务透明度不高、民主决策制度不完善所造成的,而归根到底,这些问题都属于干部监督问题。利用经济责任审计,能够对村级干部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有效化解干群矛盾,从而推动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
三、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模式的建立和完善
1.及时更新认识
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可以说是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一种延伸和拓展,属于内部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领导干部都应该认识到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及时更新认识,加强领导,完善审计工作制度,确保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必须具备的权限,对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解决,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2.健全审计规范
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内容相对繁琐,涉及范围广,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针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审计规范和评价体系。无论是对被审计对象的确定、审计通知书的发送、审计方案的制定,还是审计文书的制作、经济责任的判定以及审计结论的形成,都必须依靠相对完善健全的操作规范,对村干部自身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更加客观、更加真实的评价。
3.提升人员素质
审计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着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只有全面提升农村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才能够从整体上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一方面,应该强化理论学习,确保审计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关于“三农”问题的方针政策,把握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按照相关规范,对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处理;另一方面,应该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审计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确保审计人员的业务知识能够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需求。
四、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应该坚持权责统一、责任界定原则。其中,权责统一简单来讲,就是拥有多大权利,对应的就要去承担多少义务;责任界定是指农村干部在带领村民发展集体经济时,要注意区分干部是还是决策失误造成的集体经济损失。开展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能够促进资金的有效运行,将新农村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列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相应的建议,确保各项资金的有效运行,避免了资金的浪费。
2.能够对村级财务管理进行规范,通过审、帮、建相互结合,能够在对村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的同时,帮助建立财务管理及民主监督制度,指出村干部在财务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
3.是狠抓审计整改落实的根本所在,审计整改工作能否得到有效落实,是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用发挥的根本所在。应该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村干部奖惩的参考依据,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村干部考核与管理中的作用,督促审计工作的有效整改和落实,确保审计服务新农村建设作用的充分发挥。
五、结语
总而言之,村级干部是新农村建设的最基层,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力量,通过经济责任审计,能够对村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科学审计和评价,进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一是预算执行审计。围绕关注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预算分配的公平性、合理性,以及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效益性,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重点对区财政局具体组织2011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国库和部分一级预算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对部分二级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企事业单位实施延伸审计。在工作安排上,把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效益审计相结合,注重审计成果共享。
二是政府投资审计。围绕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预算控制和提高项目投资效益为目标,加大政府投资审计力度。一是坚持结算必审制,将财政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纳入审计范围;二是坚持“关口前移”,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三是进一步健全制度,制定出台《区土地开发整理资金审计管理办法》、《区土地开发整理资金审计管理办法》、《区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和《区审计局中介服务机构考核暂行办法》等管理办法,为全面提升项目审计质量提供制度依据。
二、总体思路
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切实增强审计工作的整体性、宏观性和时效性,更加注重反映总体情况,揭示深层次问题,分析根本原因,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建议,为深化改革、制定政策、实施决策、强化管理、完善制度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和依据,更好地适应发展战略机遇期条件和内涵的根本变化,在更高层面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
三、具体项目安排
(一)财政审计
1.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以促进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落实,深化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规范资金分配行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把促进财政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作为重中之重,及时发现和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促进政令畅通;深入分析政策目标的实现情况和实施效果,及时揭示和反映政策措施不衔接、不配套,不适应以及政策目标未实现等问题,促进各项政策措施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合理有效;关注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平公正、关注财政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益,促进财政资金规范合理高效的使用。2013年3月开始,5月中旬提交审计报告。
(二)经济责任审计
2.党政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区委组织部的委托,对7个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中,按照党的十和两办规定要求,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十项规定”相关要求的情况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按照区委、区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意见》要求,落实经济责任审计重点,重点加强对“三公支出”(公款招待、公车消费、公费出国)、“小金库”等事项的监督检查力度。在审计中关注权力行使与责任落实,促进健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监督机制,推动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2013年1月开始,12月底结束。
3.村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区政府的授权,对3个村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以巩固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为目的,深入贯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涉农居委会)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突出审计重点,深化监督内容,促使提高村(涉农居委会)“三资”管理水平,促进村集体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2013年1月开始,12月底结束。
(三)行业项目及专项资金审计
4.专项资金审计。根据宏观调控的需要,以促进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突出对那些掌管国家资金分配权的重要部门和关系社会建设及相关领域专项资金的审计,重点抓好社会保障、科技教育、农业开发等专项资金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审计,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规范资金的管理。同时,结合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有计划地选择若干重点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审计资金量力争达到50%以上。2013年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下达的行业性审计项目另行安排。2013年1月开始,12月结束。
(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5.建设项目跟踪(结算)审计。做好软件园、社区教育培训中心(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以及动漫基地等工程项目跟踪审计监督,继续强化“在现场抓跟踪”,及时掌握项目进度情况和现场资料,确保跟踪审计无缝对接。全区日常工程审计中,着重加强与4个新划入的街道办事处以及经济开发区城建规划局、财务审计局的业务联系,提高其对重大项目必审、小型项目送审的意识。严控廉政勤政风险点,动态整合专家库与工程审计人员业绩档案,严格把好审计质量关,控制审计风险。根据上级审计部门统一部署,开展行业性工程审计项目。2013年1月开始,12月结束。
6.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审计。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和国家审计署、省、市要求,结合本区校舍安全工程的实际情况,继续对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跟踪审计。审计中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重要事项进行审计,揭示和查处“校安工程”资金筹集、分配、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和加强管理的建议,切实推进“工程”目标的实现,为发展小学教育、构建和谐社会服务。2013年将该项目转为日常管理项目,继续抓好此项工作。
(五)审计信息化建设(计算机审计)
增强党的在朝才能和乡村党风廉政建立,标准乡村集体资产和财政治理,推进固本强基工程,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不变。
二、审计局限
审计局限为年1月-2012年12月财政进出及截止2012年12月31日资产欠债真实、正当和有用性,需要时延长有关年度。
三、审计对象
本区所管辖的17个经联社。
四、审计内容与重点
1.经联社财政进出的真实性、正当性和有用性。重点搜检各项收入支出能否实时入账,收入(特殊是征地款及物业出租收入)能否真实、完好;支出(特殊是征地款支出、根本建立支出、资金流向)能否合理、合规、有用,有否执行规则的审批手续,能否有挤占调用、损掉、糜费景象。
2.经联社的资产、欠债及一切者权益的真实性、完好性。重点搜检资产能否悉数入账,有无存在账外资产;钱币资金的治理能否健全,现金治理能否标准;往来账款治理能否合规,对多年未回收的应收账款有无作出需要的管帐处置,坏账的核销能否契合有关规则的同意顺序;措置集体资产有无健全的价钱评价准则,作价能否公允,有无低价转移集体资产;各项欠债的起原能否真实正当,欠债的记载和反映能否完好、合规,各项欠债能否实时偿还,有无长时间挂账的债权。
3.经联社内部节制准则的健立与执行状况。重点搜检能否树立健全财政治理准则,能否实在执行相关准则,能否有准则执行的监视,有否执行民主办财和财政公开。
4.经联社集体地盘的征用和让渡状况。首要搜检售地款的收取、农人赔偿款的付出状况和相关合同的治理状况,调查各经济社的地盘存量。
5.股民分派及集体福利状况。首要审计经联社干部收入状况,股民实践分派状况,剖析收入程度以及各经联社集体福利(白叟福利、情况卫生、文娱体育等)方面的支出状况,以剖析经联社集体福利能否获得分明改善。
6.搜检经联社首要担任人任职时期地点单元财政进出工作目的的完成状况,以及恪守国度财经司法律例的状况。
7.其他需求审计的状况。
五、组织施行
(一)由区做事处成立经联社换届审计工作指导小组,组织和部署本次审计工作。
(二)托付社会审计机构担任审计施行工作,区审计办担任中心协调及申报初稿审核工作,并向区经联社换届审计工作指导小组报送审计后果。
(三)详细施行步调实时间布置
1.2012年10月下旬经联社换届审计工作指导小组掌管召开17个经联社社长及财政人员参与的进举动员大会,提出审计工作要求。
2.开展对经联社换届审计工作。包罗:宣布审计通知书,完成审计外勤工作,出具审计申报,进行审计后果公示,上报综合审计状况申报。
六、审计工作要求
1.审计通知书直接发至各经联社,并抄送其地点社区居民委员会。
2.对所审计的每一项内容,要搜集充沛的审计证据,按规则要求编制审计工作稿本。
3.依据审计证据构成审计小组申报初稿,并寻求被审计单元及区做事处的意见,审计发现的问题,需经区做事处研讨定性处置。
我们认为,目前“审计”已经演变成一个宽泛的大概念,包括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用“审计”来指代国家审计并不合适。由厂三种审计的对象、内容和重点、程序、要求等并不相同,因此应该通过各自的法律分别进行规范。作为规范国家审计的法律,应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法》,以区别于规范内部审计的《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规范社会审计的《注册会计师法》。
(二)关于审计职责
1.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地位
在我国,经济责仟审计是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适应干部监督管理的需要而产生的,特别是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更是将经济责任审计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但审计机关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国家级的仅是以中央两办文件形式存在的两个暂行规定,法律效力不高、强制性不够,以致经济责任审计一直存在审计范围窄、力度小等问题,迫切需要从法律层次对经济责任审计作出规定,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2.完善金融审计监督
金融业的发展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要求金融审计进行以下转变:—应扩大金融审计监督范围。一些有条件的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社会资金积极参与中小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造,农村信用社逐步改造成为农村社区服务的地方性金融个业,这—变化使得原“国有金融机构”已无法概括金融审计的全部,而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涉及到成千上万的百姓,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将一些地方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及股份银行纳入审计监督范围。二应加强对金融管理机构的再监督,加大对这些机构的监督力度,可以从源头上控制金融风险。三要提高宏观服务意识。对金融机构的审计不能停留在对报表真实合法性的审计上,应开展金融管理绩效审计,将重点要放在“风险、管理、效益”上,关注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质量和内部管理制度,促进金融机构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3.明确投资审计范围和内容
由于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对象的多样性、审计内容的复杂性,使该项审计工作具有其他行业审计所没有的复杂性。国家建设项目审计要充分发挥作用,必须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如设计、招投标、合同的签订以及监理环节进行监督,必须突破单纯的财务收支审计范畴,深入到建设管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诸多方面。因此,应将有关内容在《审计法》中明确规定,规定与国家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设计、施工、采购等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4.强化绩效审计规定
随着人们对审计的逐步了解,以监督财政财务收支合法性为目标、以查错防弊为重点的审计思维方式,已经越走越不适应客观需要,特别是十六大提出要把经济质量和效益作为经济工作的一个重点。审计机关应调整审计理念,关注政府性资金、社会公共资金等使用效益、效果的分析,强化绩效审计,为政府经济中心工作服务。
(三)关于审计权限
1.明确审计执法主体资格
长期以来人们对审计机关能否依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外的其他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进行处理处罚意见不一致,造成阻碍、拒绝审计机关审计和调查,不执行审计决定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投资审计中这一现象尤其突出。因此需要在《审计法》中进一步明确审计机关有权适用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规定进行审计评价和处理、处罚,不受有关法律、法规等对执法主体规定的限制。
2.明确检查范围
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单位通过计算机进行管理与核算,使审计的内容与载体发生了质的变化,审计人员在索取电子数据和检索系统软件中常常遇到阻力,对会计核算系统的检查更是空谈。因此《审计法》应明确审计机关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财务会计核算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内控状况,规定被审计单位应当向审计机关提供运用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以及有关资料。
3.强化部分虚置的权限
目前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部分权限在实际运用中没有保障,使这些权限的运用受到限制。比如,审计法规定了审计机关在审计时具有审计调查权和移送处理权,并规定有关单位、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对移送案件有关部门应及时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审计机关。但在实践中,不配合调查的情况时有发生,而审计人员因为没有相应强制手段往往对不配合调查的行为毫无办法。有处理权的机关接到移送建议后不进行相应处理、也不告知审计机关的情况也随处可,见。因此《审计法》应就相关部门和人员不支持、不配合而影响审计工作的行为设置相应的法律责任。
4.完善审计强制措施
《审计法》应从以下几方面完善审计强制措施:一是规定审计机关有权采取查封资料和资产的行政强制措施,防止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有关资料和资产的行为,保证审计工:作顺利进行;二是规定审计机关有权冻结与被审计单位违法违纪资金有关的银行账户,保证审计机关从资金源头上制止和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5.规定委托审计权
随着我国社会审计组织的日益壮大与规范,特别是国家审计弱化对国有企业的审计后,社会审计成了监督国有企业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可信性、保障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主力军。这种情况下,《审计法》应在规定审计机关有权监督社会审计业务质量的基础上,明确审计机关可以委托社会审计组织进行审计。审计机关除了对—些主要企业进行直接审计外,其他的企业进行委托审计,从而达到充分利用社会审计、抓住重点查深查透的目的。
(四)关于审计程序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
审计监督制度是党的十七大要求重点加强的制度,是宪法确立的基本经济监督制度,加强审计监督,是强化财经管理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密切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在维护财经秩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障我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突出重点,点面结合,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审计部门应当对镇属各单位发生的每笔经济业务进行审计监督,不留盲区和死角。审计工作要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审计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的力度。
1、加强单位年度财务收支的审计。按照两年一审,一审两年的要求,对镇属各企事业单位、各行政村所属独立核算自然村的财务收支及财经法纪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主要审计: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帐,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帐外帐”或“小金库”行为;各项支出是否合理,取得的原始票据是否规范、合法,有无按镇制定的各项规定标准执行,有无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是否三证齐全;各项经济业务的核算是否准确规范等。)
2、加强建设项目的审计。进一步加大对镇、村资金投资多、影响大的基础性、公益性、生产性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主要审计:建设项目立项报告的审批,项目招投标程序是否合法、规范,有无工程预、决算,是否按合同结算工程款等情况等。)
3、稳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对各村、各单位负有经济责任的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审计:任期内各项经济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财务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收入、支出的管理及内控制度情况;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使用、处置及保值、增值情况;债权、债务管理情况;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等。)
4、加强专项资金的审计。对镇、村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救灾资金、扶贫资金、征地补偿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等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资金进行专项审计;(主要审计:专项资金的管理、流向和使用绩效。)
5、积极配合镇纪委查处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经济案件。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经济问题进行审计核查,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办事。
三、提高认识,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审计工作的领导
审计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为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领导,确保全镇审计工作全面正常化开展,把审计工作推向更高水平,镇成立审计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镇纪委、审计站、财政所、农经站为成员单位,并明确审计站是镇人民政府的专职审计部门,负责全镇审计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其他有关职能部门需对所属村或单位进行审计的,应主动与审计站联系,由审计站牵头组成联合审计组进行审计,各职能部门要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和协作机制,提高审计监督效率。
一是深入开展同级财政审计。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总结历年审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构建大财政审计理念,对我区财政预算的批准和在执行中调整变动情况的合法性及预算收支的组织完成情况作了全面审计,重点检查财税法规执行情况;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情况;细化部门预算情况;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预算中重点支出安排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160万元,提出审计建议5条,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3项。
二是各项审计调查扎实开展。根据区政府《关于加强旧城改造资金管理和监督的意见》,加强对拆迁资金筹集、拨付和使用的环节审查监督,完成了怡心园、军营路、防疫站等三个旧城改造地块拆迁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开展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促进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相关制度。对地方政府性债务专项审计调查,摸清政府负债情况,为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三是经济责任审计稳步推进。2012年对区计生委、淮海路小学等8个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实施审计,其中任中审计项目7个,我局还与区组织、编制部门联合对区城管局、区发改委两部门实施“三责联审”工作。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明确了领导干部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进一步促进廉政建设,为组织部门使用干部提供参考。
四是突击开展机构改革单位审计。根据区领导要求,对机构改革涉及的区人事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8个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审计人员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仅仅用了6天时间就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有力地支持了我区机构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得到区领导的肯定。
二、围绕中心,服务全区发展大局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今年我局认真开展了对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审计发现在财政预算执行的组织与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未经人大常务会审查批准调整预算支出、预算外资金拨付流程不符合规定等问题。
2.关注社会热点,强化专项资金审计,促进社会和谐。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我们把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促进规范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对__区红十字会“博爱一日捐”、__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发现虽然现在各单位对专项资金监管越来越重视,资金使用也日益规范,但是仍然存在改变设计批复施工等问题。
3.强化财务收支审计,确保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今年我局对全区部分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发现一些单位存在以不合规票据、假发票报销等问题,查出违规金额10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16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0条。
4.积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为加强干部监管提供参考依据。今年我局对部分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审计发现领导干部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但也存在个别领导干部未严格履行其经济监督和管理职责,票据使用不够规范,以及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不够重视,部分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账进行核算,私设“小金库”等问题,移送其他部门处理事项1件。
5.加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提高投资效益。今年我局开展并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审计6个,送审金额1186.01万元,审计核减104万元,核减率8.77%。
6.扎实学习,为民解困,学教活动初见成效。今年按照__区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精神,我局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放征求意见表50份,召开座谈会两次,征求到“”方面的问题13条。学教活动期间,为对口帮扶单位五当沟神发社区和干部下基层单位白菜沟嘎查、南福永居村小组资助物品金额达到4000元,组织干部职工捐款2000元资助__区白血病患者李梦洁。
(一)区审计局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区审计局主要职能是:
(1)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区长提交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市审计局报告和向区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包括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经济开发区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人民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区级政府投资和以区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单位的财务收支;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区属国有企业、区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区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和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的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区审计局审计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国有资源利用保护等与国家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组织和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和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转入职能:包括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区财政局(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的国有企业监事会相关职责划入区审计局。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
区审计局设以下内设机构:
办公室、综合法规股、农业与资源资产环境审计股、电子数据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股、经贸审计股、固定资产与外资运用审计股。
人员情况:
行政编制10名,实有8人;参公事业编制4名,实有2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4名,实有14人。
资产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审计局资产总计482.83万元,流动资产合计430.4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52.39万元;负债和净资产合计482.83万元,负债合计0.15万元,净资产合计482.67万元。
(二)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0年度,区审计局严格按照区政府下达的当年计划和目标为中心,在降低成本,减少费用等方面专题开会做出了详细规划,同时考虑行政事业单位宏观政策,建立预算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部门预算。
(1)管理情况根据区财政局最终批复预算数,进行政府网站公开,严格把控各项经费开支范围,项目支出必须以预算批复额度为基准,保证项目资金按计划,按项目工程进度拨付,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或转移专项资金,5000元以上非常规性支出必须党组会研究后审批。
(2)预算申报阶段进行了绩效目标填报,目标内容符合《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通知(财绩[2021]57号)文件要求,绩效目标和单位执能及项目相符合,目标值出处合理。绩效目标结构完整,内容合理。
(3)区审计局2020年度产出指标包含了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和实效指标;效益指标根据实施内容和立项目标,制定了相应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绩效目标清晰可衡量与预算资金存在较强的逻辑匹配关系。
(三)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本部门认真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归集的相关资料数据,按评价方案内容和指标公式,对支出管理情况,从资金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开展自评打分。对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解决好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预算管理资金使用效益和执行效力,确保本部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预算及执行情况
2020年区审计局年初预算基本支出632.41万元,项目支出51.2万元;决算基本支出851.41万元,项目支出51.2万元。基本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投资审计专项业务费360万元在年初预算时纳入区级专项经费支出,决算时纳入部门项目经费支出;二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增多,向社会中介机构支付业务费也相应增多。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
2020年累计组织实施财政类审计项目30个,出具审计报告110份,查出主要问题金额59145万元,其中违规金额3911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55234万元,上缴财政78万元,审计提出意见324条;完成工程价款结算审核项目91项,送审金额191899.07万元,审定金额170177.92万元,核减金额21721.15万元,核减率11.32%;完成预算控制价审核项目107项,送审金额26094.29万元,审定金额25430.4万元,调整金额1696.77万元,审核率6.5%。
(二)履职效果
1、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加强预算资金管理使用。今年,组织实施了区本级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区农业农村局、区房产管理中心、区集中示范园区管委会3个部门单位。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度区财政收入稳中求进,财政改革有力推进,财政管理不断提升,财政运行平稳有序,基本完成了区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任务,但也有部分领域存在管理不到位、政策措施执行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影响了财政资金的规范高效使用,从加强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等方面提出审计意见,并对后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得到了区人大和区政府的充分肯定。
2、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受区委审计委员会和区委组织部委托,今年共安排经济责任审计12个,出具审计报告12份,经审计,共查出主要问题金额6316万元,其中违规金额1984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4332万元。通过审计,帮助被审单位进一步规范财务运行、完善内部管理,促使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较好的发挥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惩治和防范作用。
3、落实政府投资审计改革,推进投资审计平稳转型。今年以来,投资审计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审计机关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政府投资审计管理改革,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全年完成工程价款结算审核项目91项,送审金额191899.07万元,审定金额170177.92万元,核减金额21721.15万元,核减率11.32%。二是完成预算控制价审核项目107项,送审金额26094.29万元,审定金额25430.4万元,调整金额1696.77万元,审核率6.5%。三是对区妇幼保健院三期病房楼工程(续审)、南山职业学校扩建工程、区和顺路道路工程、区通州西路道路工程(六舒路-阳光大道)、梅山北路小区、淠绿新村小区、解放北路小区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区重点工程实施了全过程跟踪审计,有效控制了工程造价。四是完成投资审计工作转型,全面退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结算审计工作,改“直接审”为“复审”,回归审计监督本位。
4、开展全区32个社区201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强化对基层组织的监督。为进一步加强社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在2018、2019年度开展的全区五个街道社区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派出审计组历时三个月对全区5个街道32个社区2019年度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向各社区下达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5、开展村级财务审计,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为进一步巩固2015年以来村级财务审计的成果,切实保障集体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抽调人员对全区18个乡镇(街)所管辖的48个村2018-201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报告从财务管理、财务收支、固定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发展村集体经济5个方面揭示了存在的19个问题,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268.25万元,为进一步整治、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提供了依据。
6、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强化对政策落实的监督。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稳增长等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区应对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建设项目专项审计、2019年度基础教育工程建设项目审计调查、区医共体运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专项审计调查等项目,通过对经济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开展针对性的审计调查,综合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到位,为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和政策法规的完善提供了依据。
7、扎实完成党委、政府交办任务。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先后完成了26个贫困村扶贫资金投入超千万资产效益情况审计调查、区补充医疗保障“2579”暨补充医疗再救助项目收支情况审计调查、市香料厂2001年以来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乡镇6个改制水厂价格认定、事改企12个单位资产负债审计、村集体收入50万元以上(41个村)专项调查、乡镇出让土地前期费用审核等党委、政府交办的事项,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需要支付中介机构和外聘工程师较大金额的劳务费用,使预算资金总体偏紧。
关键词:
村级财务 审计 监督
内部审计监督是经开区(杨舍镇)农经管理的一项基本职能,近年来,经开区(杨舍镇)农工局农经科不断创新村级财务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办法,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规范农村财务与运行,保障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一、总体情况
从2008年起,区镇根据张委办(2008)41号《关于在全市推行村级阳光综合审计的实施意见》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农村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村基层干部的审计监督,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全镇开展村级阳光综合审计工作。2009年至2014年底,区镇农工局农经科共完成村干部离任审计27项,村级财务收支审计279项,村级集体企业专项审计88项,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132项,村级集体资产综合审计94项。审计中发现审计问题330条,提出审计建议和意见347条,被采纳审计建议347条,发出整改意见书61份。
二、具体做法
1.积极示范,引导做好村级各类内部审计。
一是统一各类审计内容。(1)对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审计其任期内村级集体资产、负债、净资产变化和主要社会事业及经济工作等,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2)对村级财务收支审计,主要审计各项收入是否按期结算、各项支出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坐收坐支、是否存在小金库、是否存在以收抵支、财务收支预决算执行情况、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等;(3)对村级年终可用财力审计,主要审计当年度村级经营性收入是否入账、查阅相关的会计凭证是否正确、审核经营性合同金额与到账金额是否一致等;(4)对村级集体企业审计,主要审计村级集体企业的资产负债、财务收支情况以及经营状况等。二是统一各类审计文本。区镇农工局农经科根据村级阳光综合审计要求,结合新形势下村级经济发展的实际,统一制订了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村级财务收支审计、村级年终可用财力审计、村级集体企业审计等审计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内部审计工作。三是统一组织人员参与各类审计。在各类村级财务审计中,要求各办事处(街道)经管办人员共同参与审计全过程,使他们掌握财务审计的重点、内容和方法,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业务能力。
2.加强管理,实行村级财务审计常态化。
一是常规审计实行年审制度。区镇农工局农经科每年组织对村级可用财力、村级集体企业、社区股份合作社年终审计;镇记账中心每年对各村的现金、存款、承兑汇票进行不定期盘点,查看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有价证券登记薄,核实是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二是专项审计实行抽查制度。每年根据财务管理需要不定期抽取几个村进行专项审计,改进财务管理办法。例如2012年针对闸上、城东未纳入村账镇的村集体资产和资金管理进行专项审计,并对审计中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于2013年1月将两村纳入镇记账系统。三是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全面审计。2013年经区镇党工委批准,聘请华景、天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全镇41个行政村(社)的集体资产进行全面审计。包括对所有房屋、土地进行实地盘点、对应收应付往来款项采用查询核对法逐笔核实、对经营性资产出租合同管理、对村投资或控股的各类集体企业管理、对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方面等进行了全方位审计,进一步核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家底。
3.完善制度,促进村级财务审计规范。
通过对审计中存在问题的检查、整改,不断完善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区镇先后出台了杨政发(2011)27号《关于印发杨舍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通知》、张经管发(2012)6号《区(镇)各部门、办事处(街道)和财务审批、报支的有关规定(试行)》、张经管发[2014]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经开区(杨舍镇)行政村(社)集体资金管理的通知》和张经管发[2014]1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经开区(杨舍镇)行政村(股份合作社)合同管理的通知》等。重点对非生产性开支管理、经营性资产出租管理、集体企业管理、合同管理、规范资金管理等进一步明确规定。对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确保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运行安全高效,促进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保驾护航。
三、取得成效
1.保证集体资产安全。
一是非生产性开支得到有效控制。通过村级内部审计,对非生产性开支的报批手续是否完善、报支范围是否符合规定、原始发票是否真实有效等进一步得到规范,大大减少了村级集体资产的损失和浪费。二是账外资产得到清查。通过审计中对各村(社)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进行实地盘点,发现有部分行政村新增的一些房屋和土地等资产没有及时纳入村账,形成账外资产,审计后全部纳入村账,核实了村级集体资产。其中:房屋61处,面积5.21万平方米;土地36块,面积25.99万平方米。三是查实应收款项。通过审计中对各村(社)的应收应付等往来科目逐一进行清理,对各种往来款项明细逐笔逐户直接询证核实,查实个别村漏记应收款项50万元,核实了32笔原来双方不符的往来款项。
2.规范集体资产有效合理使用。
一是规范经营性资产出租合同。区镇统一使用规范的租赁合同文本,建立合同管理网络,统一规定租金收取标准和收取方式,限定合同期限,严控存量土地。二是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结算手续,严格控制印鉴管理,杜绝违法操作行为。严禁公款私存,禁止出借银行账户,禁止村集体为任何个人或单位提供经济担保,资金不得直接出借给民营企业或个人,不得为非本村企业注册或还贷周转资金。三是加强集体资产管理。规范运作和管理集体资产,通过有效途径进行收购、转让和购置集体资产。通过内部审计,有效防止集体资产使用不合理、不规范的现象,更好地规划对集体资产的使用,避免集体资产流失。
3.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村级内部审计,一方面可以明确村干部的经济责任,增强村干部的财经法纪意识,使村干部明白不仅拥有代表村民行使集体资产的经营权,还承担着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责任。通过审计监管力度加大,审计范围的扩大,经常化、制度化的审计,能够进一步贯彻落实各项财会制度,制止和纠正经济活动中违反乱纪的行为,转变村干部的思想观念,加强法律意识,增长财经知识。另一方面,也促使审计人员更熟悉财经法规,增强审计业务水平、判断分析能力,全面提升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村级内部审计工作的措施
1.突出把握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
一是积极开展涉农惠农资金补贴专项审计。重点关注支农资金中的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土地流转补贴等各类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重点对房屋和土地租赁收入、土地补偿费等定期进行专项审计,确保集体资金安全合法使用。三是加强工程建设审计。建设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规范工程预决算、项目招投标、财务支出,使工程建设阳光操作,避免和减少不法行为的产生。
2.加强内部审计的执行力度。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有关单位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如发现有不良债权和不实债务,须经村两委班子讨论、村民主理财小组通过,报区镇农工局农经科审核批准后,及时调整账户。
3.加强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审计人员应有过硬的业务能力、严谨的工作作风、高度的责任心,具备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职业操守,所以要定期进行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法律法规、财务管理等培训,及时掌握农村新的经济政策,财务法律法规、提高审计操作技能,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作者:陈丽萍 单位: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杨舍镇)农村工作局农经科
参考文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的规定,各街镇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地组织各项收入并按规定纳入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依法编制财政预算,将所有预算内、外财政性收支纳入预算管理,确保收支平衡,并消除任何形式的隐性赤字。
(一)合理编制预算。要严格按照《预算法》编制年度预算,细化到各个收入、支出项目。预算(草案)要提交街镇人大机构审核通过,方可组织实施,并报区财政局备案。
(二)强化预算执行。按照“先人员经费、再公用经费、后项目经费”的支出顺序安排预算支出,通过预算控制指标、指标控制计划、计划控制支出,实施严格的指标控制、核算管理和事后监管。
(三)严格预算约束。收入要完整、准确,支出要量入为出,确保重点。预算一经批准,一般不予调整,如需调整,需报街、镇人大机构审核批准。并报区财政局备案。
(四)实行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要接受区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与审计。
二、建立和完善各项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政财务规范有序运转
(一)建立和完善财政管理例会制度。各街镇要建立财政管理例会制度,通过财政管理例会,研究和解决财政预算安排、执行及财政收支管理等相关事宜。财政管理例会的参加对象原则上为:街镇主要领导、人大领导、纪委领导、分管领导、财政所长等。例会由主任、镇长主持,定期召开,并作专门记录备案。
财政管理例会的职责:
1、讨论决定财政预算收支计划的安排,预算调整计划,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报批。
2、讨论分析财政形势,包括财政收入与支出情况、收支平衡情况、存在问题等。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开源节流的对策措施,确保政府机构正常运转,确保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资金的需要。
3、根据国家、省、市和区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讨论制定有关财政经济政策和建立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4、讨论决定重大建设项目财政资金的安排和大额资金支出,并实行登记制度,由财政所负责统计。
5、研究制定其他有关的财政工作、财务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建立健全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制度。加强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支持有条件的街镇试行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所要在街镇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街、镇下属单位财务核算及监督管理。各部门单位的所有收支都要按规定纳入财务集中核算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财务集中核算管理部门要督促下属各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切实履行审核监督职责,对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或不合法的凭证,拒绝支付和拨款。
(三)完善财政财务支出审批制度。要完善财政财务支出审批制度,严格控制财政支出,规范财政支出的审批程序。
1、所有支出票据必须有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注明支出原因。
2、实行街道(镇)主任(镇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加强监督。
3、对预算内、外资金的追加与安排,重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安排和重大经费开支,必须经“财政管理例会”研究通过,再由街道(镇)主任(镇长)签批列支。
(四)严格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各街镇要根据《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使用财政票据。凡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其他各类收入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票据,应税收入不得使用财政票据,按税收规定使用税务票据。票据使用人在开具票据时,应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大小写金额相符。作废票据要保管完整。财政票据实行凭证购领,限量供应,核旧换新制度。要加强财政票据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的领购、使用、缴销和保管制度,实行专人、专账、专管。财政票据管理人员要定期向财政部门报送票据使用情况,财政票据管理人员调离岗位时,必须认真办理移接交手续。
(五)规范财政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财政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实行审批备案制度。需开设银行账户的,由街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区财政局和人民银行批准后在规定银行开设账户。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设银行账户,内设机构一律不得开设银行账户,严禁公款走私人账户。银行账户印鉴实行专人管理,同一账户印鉴必须分开保管,严禁一人保管。如银行印鉴保管人因公因私外出,须将印鉴按不相容原则交由第三人保管,并办理好交接登记手续,外出归来后,也同样应办理好交接登记手续。
(六)健全财政现金管理制度。财政所、财务集中核算部门管理的现金收入必须当日送存开户银行的收入账户,因特殊情况当日不能缴存的,次日必须缴存。任何人不得坐支,不准公款私存,不准保留账外公款。经费户及财务集中核算部门对外发生的经济往来,除《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可使用现金范围外,必须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要严格执行现金限额管理制度,主要用于按规定需现金支付的日常开支。必须建立健全现金日记账,逐笔记载现金收付,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款相符。本单位人员因公暂借资金,事后须及时结账,归还借款,超过期限不还的,除追回借款外,按规定处理。
(七)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要加强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管理,建立专人、专账、专管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的采购、验收、领发、保管、盘点、清查等制度,并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财产物资安全。
2、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添置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的财产物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先审批再购买。
3、所有财产物资必须建账登记,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和账卡相符。
4、所有财产物资处置必须按《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按规定程序审批后,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拍卖等形式处置。财政所及财务集中核算部门按照批复文件和相关资料进行账务处理。处置收入,要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上缴区财政或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八)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要规范工程建设财务核算,严格按合同约定控制工程预付款支付进度,工程结算前要留有足够的支付余地。所有建设项目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市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审计,工程造价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对违反规定未建立工程财务管理制度,挪用、出借建设专项资金的,将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严格专项资金、涉农补贴发放管理
1、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对列入本街镇的专项资金,要建立健全项目库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论证、立项、申报、实施等各环节的监督。严格实行专项资金专户管理、专户核算,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弥补经费缺口和发放福利奖金。财政所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切实加强财务核算,防止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对于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实施效果等信息要及时上报区财政局。
2、强化涉农补贴发放管理:
一是及时宣传政策。公示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监督电话等相关信息,在确保群众知情权的基础上,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是严格资金审核。对各类补贴发放清册,要安排专人逐条、逐项审核把关,增加或减少的户数和金额,必须问清情况并加以核实,确保准确无误。
三是及时发放资金。要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财政所必须加强与区财政局及商业银行的联系,确保做到一户一卡,安全快捷、内容准确、金额无误,同时强化督查,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农民存折,更不允许与商业银行协商代扣其它款项。
(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加强对本街、镇财政财务的日常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要对本街、镇各部门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并向本街镇主要负责人报告工作。
三、加强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债务水平
要坚持“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清理旧债,切实采取措施,多渠道多途径清理债务,严格控制债务水平。
(一)建立债权债务监管系统,将本街、镇所清理的债权债务数据全面录入该系统,实施动态监控。
(二)针对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化解债务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建立化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要积极采取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及时化解旧债务。严禁形成新的负债。
(三)不得向农户、居民乱摊派,不得向村(社区)和企业摊派支出,不得为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对违反规定举债或提供担保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责任。
四、区、街、镇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确保街、镇财政财务工作健康运行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和日常管理,建立和健全财政财务制度和内控机制,确保财政职能履行的全面到位,管理规范、有序。同时应当接受区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和同级人大的监督管理,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加强监督管理,形成监督合力,严肃财经纪律,促其经济健康发展。
(一)各街镇要按照本级人大决议组织预算的执行,自觉接受人大依法对财政的预算编制、调整、执行情况以及财政决算审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