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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乡农业种植发展具体规划及扶持资金概算
〈一〉苹果生产
乡现有苹果面积8000亩,通过近二十余年的发展,果农管理水平和果园收入都得到了较快提高,但由于大部分果农的科技意识低,管理水平落后,低产果园面积较大,投入不足等因素的制约,致使亩产量不高,果品档次低,亩收入低或增产不增收。因此,要提高苹果单产,提高果品质量,增加果农收入,必须加大对4000亩低产果园的改造力度,改于以下技术措施的综合应用:加强技术培训;加强冬季整形修剪;加强灌水;(4)进行人工或壁蜂授粉;(5)加大疏花疏果力度;(6)普及果实套袋;(7)加强夏季修剪;(8)进行配方施肥;(9)加强病虫害综合防治;(10)进行果园种草;(11)铺设反光膜等。主要技术实施扶持资金概算为:
1、技术培训:计划全乡培训25期,共培训果农4000人次,需要扶持资金5万元。
2、壁蜂授粉:计划推广壁蜂授粉技术500亩,每亩补助果农40元(实际成本70元),需金费2万元。
3、果实套袋:计划4000亩果实套袋2千万个,每个补助果农0.03元,需金费60万元。
4、配方施肥:计划4000亩进行测土配方施肥增施钾肥项目,每亩补助果农20元,需金费8万元。
5、推广银色反光膜:计划示范1000亩反光膜,每亩成本费350元,每亩补助果农100元,需金费10万元。
以上项目共需扶持资金85万元。
(二)水稻生产
乡现有水稻种植面积7700亩,制约水稻增产的因素主要是施用钾肥及微肥不足,水稻稻瘟病及8月低温,因此,排除自然因素不可抗拒外,必须进行配方施肥增施钾肥项目和进行病虫害综合防治,全年计划实施增施钾肥项目2000亩,每亩补助农户20元,需金费4万元。技术培训费1万元,合计5万元。
(三)玉米生产
乡常年种植玉米8000亩,主要以玉米套马铃薯2:2种植,制约玉米增产的主要因素是常规点种,叶向杂乱,光合作用差。因此,全年计划推广玉米单株定向种植2000亩,实行每亩补助农户20元种子费,需金费4万元,技术培训费1万元,合计5万元。
(四)马铃薯生产
乡村旅游在国外已有三十多年历史,开展得比较成功的是一些欧美发达国家。20世纪60年代初,当时的旅游大国西班牙把乡村的城堡装修改造成饭店,留宿过往客人,这种饭店称为“帕莱多国营客栈”。同时,规划建设大农场、庄园,提供徒步旅游、骑马、滑翔、登山、漂流、参加农事活动等项目,从而开创了世界乡村旅游的先河。乡村旅游尽管在欧洲发达国家可以追溯到19世纪中期,但大规模地开展还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乡村旅游可以说是现代旅游文化中的一项新事物,然而它却以极快的速度,迅速在各国发展起来。特别是在美国、法国、波兰、日本等国,乡村旅游得到倡导和较大发展,具有相当的规模,并且已走上规范发展的轨道,显示出极强的生命力和越来越大的发展潜力,对当地的乡村经济发展发挥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乡村旅游开发在世界各地发展迅猛,2001年意大利一万多家乡村旅游企业共接待游客2100万人次,营业额达9000亿里拉(约合4.3亿美元),比2000年增加了12.5%。在美国有30个州有明确针对农村区域的旅游政策,其中14个州在它们的旅游总体发展规划中包含了乡村旅游。新兴的“绿色度假”旅游活动每年给法国农民带来的收益相当于全国旅游业收入的四分之一。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前东欧和太平洋地区的许多国家都认为,乡村旅游业是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经济多样化的动力。
(二)国内发展状况
我国乡村旅游发展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上世纪90年代以后大都市郊区的一些著名景点附近产生了农家乐乡村旅游的萌芽形态,主要以提供当地特色餐饮和兜售乡村土产特产为主要表现形式,此时的乡村旅游基本处于依托著名景区景点的自发和粗放式经营的阶段。第二阶段是1997年以后,乡村开始出现游客采摘等简易的体验类乡村旅游产品,逐渐开始有观光果园、观光花园和观光农场出现。采摘活动是这种经营方式的代表,它在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表现得尤为明显。大都市区旁的乡村地区也开始出现休闲度假的旅游度假村等乡村旅游经营业态。但整体上还缺乏有规模、规划好的乡村旅游形式。第三阶段是在2005年以后,国家旅游局将2006年定为“乡村旅游年”,同时,“十一五”规划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列为重要内容,乡村旅游开始高速发展。同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多企业开始介入乡村旅游的发展,开发较大规模的农场,或者综合利用农村环境资源,结合农、林、牧、渔等资源,提供较多样化的服务。
二、乡村旅游对农村经济的促进作用
首先,乡村旅游的发展大幅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减小了城乡差别,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京郊很多经营农家乐的农户不用到城市打工,利用所在农村的绿色环境,农家的特色餐饮吸引城市消费者,就能获得很好的经济收益
其次,乡村旅游的发展优化了农村经济的产业结构。以往的农村经济形式更多的是以粮食作物的种植为主导,间或夹杂蔬菜及水果的种植,还有一些地区从事家禽家畜的养殖。乡村旅游的发展为乡村旅游产品的丰富提供了发展契机,农家特色餐饮、民居住宿、土特产品销售、体验式农庄、农村特色的旅游纪念品等创造了比原来的农村种植和养殖产业更好的经济效益,观光农业和生态农业快速发展,优化了农村经济的产业结构。
第三,乡村旅游的发展促进了农村区域经济的发展。以北京为例,北京周边的郊区山地分布密集,房山、门头沟、昌平、延庆、怀柔、密云等都具有较多的山地资源。过去,山区意味着交通不便、农民收入低、文化水平落后,而且经济形势不容乐观。随着新农村建设逐步展开和乡村公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交通的便利为山区乡村旅游的落地生根创造了条件。北京近年创新了一种崭新的山区发展模式――“沟域经济”。这些对京郊沟峪的区域规划促进了京郊乡村旅游的发展,同时推动了农村区域经济的发展。
第四,乡村旅游的发展可以加快农村经济市场化进程。针对日益增长的乡村旅游客源需求,丰富乡村旅游产品种类和形式,不断提高乡村旅游的吸引力,促进乡村经济发展。近几年,北京乡村旅游业界通过不懈努力,在“农家乐”基础上,开发、培养了一系列差异化、有特色、受到游客喜爱的乡村旅游产品。而北京市旅游局也针对到北京郊区的自驾车旅游者和徒步旅游者呈迅猛增长的趋势,进一步完善这些消费者所要求的服务范围和内容。
三、乡村旅游发展中的问题
(一)乡村旅游经济发展的趋同化
以北京周边农家乐旅游方式为例,这些经营者的思维特征是实用理性,他们重模仿、缺创新,所以经营理念雷同。主要体现在农家庭院的建筑样式、园林风格、室内陈设、菜肴品种、娱乐项目等都比较趋同,缺乏个性化色彩。
(二)乡村旅游经济的过度商业化
过度商业化造成有的农户为了从事农家乐经营,在自家院子旁私搭乱建许多简易设施,然后把这些违建设施承包给其他人经营。有的则是由开发企业投资,在乡村建立大型度假村、豪华酒店以及休闲或娱乐中心,走商业化经营的路子。还有的在景区或乡村附近建造所谓的民俗村,走所谓的民俗表演路数,借机强迫客人消费。商业化运作可以促进农家乐的发展,完善农家乐的产品,增加农家乐的宣传力度,提高乡村农户的经济收入。但过度的商业化运作将会使农家乐乡村旅游变味,丢掉传统和淳朴的乡情,同时也丢掉了农家乐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乡村文化特色。
(三)乡村旅游经营的管理缺失
各种经营组织对乡村旅游地跑马圈地,由于没有规划、各自为战,造成整体环境发展不协调,各家自扫门前雪使农家乐的周边环境无人关心,各家各户密集发展,导致旅游地往日舒缓、错落有致的院落变得繁杂混乱,非常像城市中拥挤的建筑,所不同的只是院子与高楼的区别。占地经营造成植被减少,环境破坏日益严重,长此以往,乡村旅游对乡村经济的推动作用将逐渐减小,乡村经济的发展将不可持续。
(四)乡村旅游环境破坏严重
乡村环境包括乡村的自然生态环境和文化环境,是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农家乐旅游所倡导的是保护自然、享受自然,但一些地方在农家乐旅游开发建设上却脱离自然、大兴土木、贪大求洋,不仅与农家乐乡村旅游朴素、本土的内涵相脱离,而且还破坏了农村环境。
四、发展乡村旅游的建议
乡村传统文化是乡村旅游的灵魂。要深入挖掘优秀的民族民俗文化,不断提升乡村传统文化的魅力和旅游吸引力,推进乡村
传统文化的产品化,变文化优势和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同时,注重对乡村传统文化的保护,在实践中摸索继承和发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新路子,使乡村旅游成为弘扬优秀乡村传统文化的重要渠道,防止将优秀的传统乡村文化庸俗化。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建立城市文化和乡村文化建设的良性互动机制。
(一)在保持乡村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增加乡村旅游的魅力
中国众多的乡村承载了丰富的传统文化信息,传承着中国悠久的农耕文化,积聚着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而中国的城市文化在发展过程中吸纳了众多的西方文化因子,难以保存中国最为原始真实的传统文化面貌。故而使城市文化与乡村文化之间出现了巨大的文化差异,而这正是促使乡村旅游流行和快速发展的根本。
传统文化与乡村旅游的静态互动使乡村旅游产品蕴涵深厚的传统文化,乡村旅游是保护传统文化的最佳方式之一。乡村旅游促进传统乡村文化的复兴,传统文化支持乡村旅游产品创新并且强化地域文化特色;乡村旅游促进传统艺术发展,而旅游艺术品又可促进传统文化复兴。但是,目前传统文化与乡村旅游的动态互动除极少数是良性互动外,绝大多数却是恶性互动。对此,我们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首先,根据乡村旅游地的传统文化特点统一乡村旅游的发展规划,制定完善的可持续发展规划。规划必须体现乡村文化,杜绝城市文化的简单复制,杜绝出现乡村中的城市。按照村一级或镇一级成立专门的乡村旅游经营管理机构,按照旅游主管部门制定的发展建设规划,规范项目的管理,确保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促进乡村旅游有序竞争和可持续发展。
其次,对乡村旅游统一经营管理。对于乡村旅游的经营,乡镇一级或村一级应该制定统一的规范和章程,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对外宣传。由专门的管理机构对乡村旅游从申办环节到经营管理环节严格控制和监督,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对不符合要求、不达标准的经营户进行摘牌并停止营业。保证乡村旅游的乡村性和经营的规范性,使其良性发展。
第三,由政府主导,配合乡村旅游经营实体,统一乡村旅游的对外宣传,吸收社会资金投入,开发核心景区景点,鼓励和引导农民参与旅游接待服务。采取公司推动的形式,即“公司+农户”的经营方式,出台优惠政策,引进有经济实力和市场经营能力的企业,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指导、组织农民开展地方风情、渔耕文化、农耕文化等旅游活动,加强对外宣传的力度,让更多的城市游客了解乡村旅游和乡村传统文化。
(二)积极寻找乡村文化和城市文化的结合点,实现乡村旅游产品的特色化和多元化
目前我国的农业、农村政策还远没有形成完整的支持体系,在国力和财政实力迅速增强的情况下,政府部门应坚持树立并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拿出更多的资金和资源去反哺农业,出台更多的惠农措施、优惠政策,努力减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积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努力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实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并尽快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免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农民要富裕、农村要发展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没有金融的支持,“三农”问题就很难得到根本解决,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将受到影响。因此,我们要不断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解决农村资金供需矛盾。地方各级政府应积极支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给予村镇银行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支持其发展壮大。农村金融机构应努力提高其业务服务水平,积极研发提供符合“服务三农”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给乡镇企业和农民创业者足够的资金支持,满足农村实际金融服务需求,从而推动农村经济的进步。
2 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现代农业、特色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加强农业科学技术的发展力度,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现代农业、特色农业,使农业生产由片面的追求数量上的增加到注重质量效益的方向转变是实现我国农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措施,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由之路。加强农业新技术推广,强化农机推广工作。根据市场的需求,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农业龙头项目,做大做强优势产业、特色产业,不断优化农产品的品质结构,提高农产品的档次和质量,切实依靠科技来促进农业的发展,推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因地制宜积极发展体闲农业、旅游农业,拓展农业功能和农业发展的空间,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合理引导和加强土地流转,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机化进程提高土地的平均单位产出,增强农产品竞争力,增加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3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组织化程度
乡村旅游源自于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西方国家的农村,直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起理论才被正式提出,并在西方国家中形成了多元化、多功能和多层的发展格局。乡村旅游的具体含义就是以乡村的田园风光、生活文化和乡村背景为旅游的吸引物,实现农业和农村等特色资源的旅游产品的开发,以吸引广大游客前来观光游览、休闲度假、体验生活的旅游活动。
1 我国乡村旅游的特点分析
乡村旅游具有不同于都市旅游的特色性质。首先,乡村性。它是以乡村的自然和文化形成独特的景观来吸引广大游客。其次,文化性。乡村本身不具有旅游资源的特性,然而乡村人们对于传统生活方式、习惯的保留,却使得乡村旅游成为独具魅力的旅游观赏资源。再次,生态性。乡村本身的工业化程度较低,传统农业依然是广大乡村地区的重要产业。这就使得乡村中良好的生态环境、优美的田园风光等生态资源,成为现代都市居民摆脱紧张压抑生活的良好去处。最后,体验性。乡村旅游是以体验农耕文化和乡土传统为特色的旅游,它重点强调了生活中的感受和体验。
2 乡村旅游的发展现状
2.1 产品初级化
这种初级化具体表现在产品和需求的初级化。造成这种初级化的重要原因是由于乡村旅游内涵认识的前期以及急功近利思想的驱使。很多地区在没有充分调研乡村旅游资源、市场分析和产品设计的基础上,就开发实施乡村旅游,成为导致了乡村旅游产品初级化重要原因。
2.2 过度盲目的开发
为了实现自身经济的发展,很多地区没有深刻理解乡村旅游内涵,只是对原有乡村景观的轻微改动后就将其作为旅游景点。还有一些地区的乡村旅游景点存在着明显的人工痕迹,失去了原有的乡村旅游价值。此外,过度盲目的开发,造成农村环境承载力破坏,使得乡村旅游失去了可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
2.3 缺乏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方法
乡村旅游是以农业生产和乡村景观为依托的,而且多式多样的乡村旅游活动与以农业生产为核心的土地资源和生物资源紧密的联合在一起。因此,在发展乡村旅游时,必须将农业、土地、环境、旅游以及地方政府和当地居民协调配合起来。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大多数乡村资源和景观都属于私人所有,这就造成了乡村旅游的无序开发和粗放型经营。要想实现乡村旅游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就必须建立起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方法。
3 乡村旅游的发展建议
3.1 实现“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区参与”一体化发展战略
乡村旅游发展是一项专业化、系统化的综合性发展工作,如果仅仅依靠当地居民来发展是无法实现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的。因此,在发展乡村旅游的过程中,要积极地将乡村地区生产和生活的时空整体性、乡村的基础设施服务以及当地居民的理解支持三者的力量结合起来。这就需要当地政府将乡村旅游纳入区域旅游的整体开发规划当中,以做出乡村旅游开发的科学安排和合理的力度。首先,政府的积极引导,能够减少乡村旅游的投资失误,从而防止出现无序开发和重复建设。其次,市场在参与乡村旅游的发展,就是利用专业化的手段对乡村旅游资源进行科学的开发,并要加深产品的设计,消除乡村产品的初级化,还应当设计经济的旅游路线,实施专业的市场营销手段,以推动乡村产品和旅游资源的销售广度和深度。最后,乡村旅游的有着自身的特殊性,而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在发展乡村旅游时,必须征得当地居民的理解和支持,而且,由于居民会承担诸多的利益和代价。所以,在发展乡村旅游之前,相关部门必须全面调研居民的态度,以避免由于居民的消极态度导致乡村旅游发展程度的受到限制。
3.2 科学制定乡村旅游的发展规划
乡村旅游属于高层次、高品位和专业化强的旅游活动。因此,科学的规划是乡村旅游发展的首要任务。针对现阶段我国乡村旅游中存在的过度盲目开发的问题,具体的解决方案如下。第一,科学选择乡村旅游的布局区位。由于乡村旅游的发展所依靠的旅游资源较为普遍,并且本身所吸引的范围也非常的局限。因此,在选择乡村旅游资源的布局时,应当根据客源市场和交通便利的程度来确定乡村旅游景点的布局。第二,提高乡村旅游产品的设计水平。在进行乡村旅游产品的设计时,不仅要体现出乡村旅游的乡村性、文化性和生态性,还应当提高产品本身的档次,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初级产品阶段。所以,在保证原有自然生态环境不被破坏的基础上,要充分挖掘当地的特色性资源,将观赏性、享受性、知识性、参与性、体验性等体现当地传统文化和生活习俗的乡村文化特点的元素,融入到旅游产品的设计理念当中。第三,科学计算乡村环境所能承受的客容量。每一个地区所具有的环境承载力是不同的。所以,在开发乡村旅游之前,要请专业的人员根据当地的生态环境和有限的资源,科学的计算出当地环境的承载能力,以确定所能接受的客容量。在确定合理的客容量之后,还应当实施“休养生息”政策,为乡村资源提供合理恢复的时间。
3.3 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方法
乡村旅游资源的分散性和私有性,导致了乡村旅游资源的粗放型经营模式。在这种经营模式下,不利有乡村旅游可持续健康发展。因此,要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方法,将乡村旅游纳入到区域旅游的系统开发当中,并要统筹安排、全面规划、集中管理乡村旅游资源,真正将这些旅游资源实现最为有效地开发和使用,以为乡村旅游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4 总结
随着工业化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地区出现了经济增长乏力、老龄化问题突出等较为严重的问题,然而乡村旅游却将农村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和农村的空间组织结合起来,给农村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相信在未来的旅游规划管理下,我国的乡村旅游将发挥更重要的经济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尹奎.我国乡村旅游业发展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0,(22):30-31
[2]孙梅红.我国乡村旅游的发展概况及创新性发展策略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1,(29):52-53
二、推进乡村邮政基础设施建设
市政府有关部门对乡村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给予支持,力争在年之前全部完成邮政基础设施空白乡镇的邮政局所补建工作。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将邮政企业在乡村地区的服务网点建设,纳入当地发展建设规划,选址、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并减免有关配套费用。发展改革、农业部门要将乡村地区的乡村邮站建设,纳入当地新乡村建设规划,乡村基层组织建设中落实邮政服务功能。
三、支持邮政进入农资市场
鼓励和支持邮政企业及其所属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经营化肥等农资产品。依据《农药管理条例》邮政企业及其所属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可以开展农药经营活动,并直接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其中,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农药的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邮政企业及其所属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书面委托,有效区域内代销其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分装种子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商业部门要支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拓展经营范围,并将其逐步建设成集农资、邮政、电信、报刊等多类产品经营为一体的综合网点。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经营农药、种子等农资产品,要按“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分类登记经营范围。对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农药的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项目,许可经营项目”中登记经营范围;对经营其他农药的一般经营项目”中登记。对经营分装种子的按照《种子经营许可证》许可的项目,许可经营项目”中登记经营范围;对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托代销种子的一般经营项目”中登记为“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
四、鼓励发展连锁经营
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加大对邮政物流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邮政企业利用网络优势,建立“连锁经营+配送到户+科技服务”乡村物流新体系,成为农资分销配送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简化连锁经营企业的登记注册手续,邮政企业所属的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也可由当地邮政企业代为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商业部门要支持邮政企业全面参与乡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将全市所有乡村邮政“三农”服务站和符合条件的邮政“三农”服务加盟站纳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农资管理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对乡村邮政物流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纳入“远距离”监管范围,避免对连锁经营企业进行多头和重复检查。
五、完善政策扶持机制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价格基本稳定的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支持、稳步推进”的原则,以增强对蔬菜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为出发点,以推进我县蔬菜工作由传统的服务保障型向现代农业产业型的发展方向转变为核心,以加快生产能力建设和机制创新为手段,以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扶持为保障,全面实现我县蔬菜“菜篮子”工程的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生产发展与推进流通相协调、保障供给与富裕农民相统一的目的。
(二)发展目标。至2015年,我县蔬菜产业发展总体目标是:三增两稳三保障,即“323”发展目标。“三增”:一是增加商品蔬菜基地面积。到2012年商品蔬菜基地恢复到2000亩(最低保有量),到2015年发展到3000亩。二是增加速生叶类菜面积。按快生叶类菜占蔬菜基地总面积15%的比例递增,到2012年和2015年分别达到500亩和1000亩。三是增加设施蔬菜生产面积。到2012年和2015年设施蔬菜面积分别从现在的200亩增加到300亩和500亩。“两稳”:稳定蔬菜产业的发展政策,稳定产业发展的扶持资金来源,实行一定5年不变。“三保障”:保障城区蔬菜供应,到2015年实现鲜销商品蔬菜总产0.8万吨以上,自给率达到60%;保障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产品检测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保障蔬菜的应急调控,即有蔬菜基地的存量又有特殊情况下7天左右的耐贮存蔬菜品种的冷链冷藏供应能力。通过3-5年的努力,确保我县蔬菜基地建设基本满足需要,蔬菜流通得到较大的提升,蔬菜产业进一步发展。
二、工作重点与推进措施
(一)加快城郊蔬菜基地建设
1、制定长远规划,为蔬菜产业提供发展平台。按照有15年以上持续生产期的要求,城郊常年性蔬菜基地安排龙城镇完成1000亩,定山镇完成600亩,芙蓉墩镇完成500亩,芙蓉农场500亩,黄花镇200亩,马当镇200亩。农业局按总体目标将年度指导性计划分解到其它乡(场、区)镇。上述六个镇(场)制定本地蔬菜基地建设的详规性实施计划,报县政府审批,并送县农业局备案。其它各乡(场、区)镇要作好本地的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保障本集镇常规蔬菜的市场供应。县政府将把蔬菜生产列为对乡镇考核的重要指标,年终对各乡镇进行考核。
2、建好两大基地,为城郊蔬菜产业提供建设平台。即常年性常规商品蔬菜基地和特色蔬菜基地。常年性常规商品蔬菜基地是保障城区蔬菜供应的核心基地,重点发展以豆角、辣椒、西红柿、茄子、小白菜、青菜、菠菜、莴笋、芹菜、苋菜、生菜、油麦菜、木耳菜等为主的常规蔬菜生产,重点打造龙城镇、定山镇蔬菜基地,建设芙蓉墩镇、芙蓉农场、黄花镇及马当核电蔬菜生产基地等规模化基地。做强食用菌、藜蒿、油冬儿等特色蔬菜基地,至2015年,恢复食用菌年生产1千万袋,建设莲藕基地2千亩。
3、创新发展模式,为城郊蔬菜产业提供扩张平台。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多渠道地推进土地流转工作的开展。以抓土地流转促规模化商品蔬菜基地建设:一是龙头带动型。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一批有实力的企业来我县兴建蔬菜基地,发展蔬菜集约化种苗工厂,以“企业+基地+农户”的开发模式示范带动全县设施化蔬菜基地建设。年,要在城郊蔬菜基地规划区建设好1-2个相对集中的示范片。对示范片内的基地建设县里按每亩大棚平均1000元的标准,露地蔬菜规模在30亩以上且集中连片的蔬菜基地按每亩300元进行扶持。二是农超对接型。鼓励县内连锁超市主动与蔬菜基地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实行净菜上市;三是能人带动型。支持引导回乡创业农民和种植大户创办蔬菜基地,发展规模蔬菜;四是农户联建型。引导城郊农民调整产业结构,扩种蔬菜,拓展蔬菜发展空间。同时,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引导其他社会资本兴建基地。
4、推行一个标准,为城郊蔬菜产业提供技术平台。县农业部门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推动放心农资进村入户,指导建立生产档案,加强投入环节和投入品的全面监管,推进无公害和绿色生态生产,促进优质蔬菜产品的产业升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生产环节的源头监测和流通与市场环节的有效监控,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逐步实施蔬菜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提高“菜篮子”产品的整体质量安全水平。
(二)健全蔬菜流通体系
1、支持产销衔接的直销点建设。蔬菜既是产品,也是商品。在加快蔬菜产业发展过程中,要以开放的眼光注重发挥市场的作用,引导生产基地与市场的联运,实现小市场与国内外市场的对接。鼓励农贸市场与蔬菜基地的“场地挂钩”,支持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超对接”,培育流通组织、经纪人,实现蔬菜生产与市场流通的“产销结合”,加大支持蔬菜专业合作社集供销一体的进城“办点直销”。各级工商、城管等部门要在农贸市场内预留部分免费的摊位,让城郊菜农进行蔬菜鲜销,并在城区规划开辟场地,在不影响交通和市容市貌的情况下,允许菜农零担小卖。通过引导和开展蔬菜产品进超市、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的活动,解决蔬菜产品进城“最后一公里”问题。
2、支持蔬菜批发零售市场建设。按照每千人拥有农贸市场70-90平方米,每万人拥有0.3-1个农贸市场的规定,城建规划部门做好蔬菜批发零售市场的选址安排,商管部门做好城区农贸市场的建设,各乡(镇、场、区)负责辖区内的批零市场建设,构筑以产地交易市场、城区农贸市场、区域性中心批发市场为主导的,直销点为补充的市场流通体系,畅通蔬菜从田间到市场、从农产品到商品的渠道。
3、支持应急调控的处置能力建设。加快实施蔬菜应急机制建设,扶持采后快速处置预冷、商品化加工处理、旺季入库冷藏保鲜、淡季上市供应和极端条件下应急调剂的冷链冷藏物流设施建设,努力提升应对严重的冰冻、雨雪、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天气的应急能力。鼓励蔬菜企业和社会资本及其专业合作社兴建冷藏物流市场,大力支持冷链系统建设,推进冷藏保鲜。
(三)增强蔬菜产业竞争力
1、推进蔬菜加工能力的提升。大力引进蔬菜加工型企业进乡镇创业园区办厂、建仓储和开展物流业务;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蔬菜加工项目,开展产品分级整理、蔬菜保鲜冷藏和深加工;推动一批鲜菜加工、腌菜加工、酱菜加工的企业成长;扶持原野蔬菜加工厂等特色蔬菜加工企业做大做强。通过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提升蔬菜产业发展水平。
2、推进蔬菜品牌创建能力的提升。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充分利用我县蔬菜品质较好、污染较轻、特色明显的优势,抓住一切机遇创名牌产品。做好无公害蔬菜基地申报工作;发挥特色效应,拓展食用菌、莲藕等地方优质产品品牌影响力;优选一批蔬菜品种创建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和品牌,实行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宣传,提升蔬菜产业的竞争力。
三、组织领导与扶持政策
1、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农工部、农业、财政、发改、国土资源、建设规划、行政执法、水利、商管、科技、扶贫、国税、地税、质监、物价、工商、食品药品、供销、农业综合开发、农村信用联社等部门负责人,龙城镇、马当镇、芙蓉墩镇、芙蓉农场、定山镇、黄花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负责全县蔬菜基地建设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考核、验收及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工作。县城郊蔬菜基地规划区以外的乡(场、区)镇同样必须按照省、市、县“菜篮子”工程建设要求抓好本地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提高自给率,满足本地市场供应。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定,提出实施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内容的新农村建设战略。这短短的20个字内容极为丰富,涉及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管理等方方面面。其中,乡风文明对农村人口的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明确的发展目标。其内涵包括文化、风俗、法制、社会治安等多方面。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伴随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中小学生的教育情况直接影响新农村建设的最终形成。作为教育工作者,面对新时期的新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如何开展教育工作,笔者做了深入的思考。
一、我县中小学资源利用不均
1.农村学校分散,学校学生数量较少
我县地处重庆西北,以丘陵地貌为主,县城人口集中,农村人口分散。乡村土地面积广阔,但人口集中度很低,百余人的村子多见。由于历史原因及地理原因,几乎每个村子都有自己的小学校,造成学校分散。20世纪80年代,计划生育国策的严格实施,使得农村人口急剧下降,现在的学龄儿童数量为20世纪80年代的25%左右,因此,我县农村小学在校学生的数量急剧减少。同时,村落之间地理位置距离较大,道路以坡路为主,低成本交通工具――自行车无法使用,校车无法正常行驶,邻村学校的合并失去可能性。因此,农村校舍不能够充分利用,造成教学资源浪费。
2.县城学校有限,在校学生集中
我县为人口大县,人口数量90余万,县城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数量一半左右。近年来,由于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村人口城市化趋势出现。农村学生数量剧减的同时,县城学校学生数量锐增。致使县城学校校舍无法满足日愈增多的学生的需求,教室、宿舍、食堂等超负荷运转,影响了正常教学活动的开展也破坏了正常的学习秩序。基础设施的建设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现代教育水平不高
1.因为经济的发展,城市就业机会增多
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劳动力的分布出现差异。农村的相对落后促使年轻劳动力普遍涌向城市。留守儿童及异地求学现象严重。其中,我县60%以上的农村小学生成为留守儿童。老人抚养孩子现象普遍,这一特殊年龄的组合造成留守儿童教育面临一系列问题:老人体力下降,无法给予幼儿良好的照顾与教育,使幼儿起步教育滞后;老人教育观念落后,致使孩子得不到正确引导,所受教育受到限制;重男轻女促使女孩小升初比率下降;异地求学儿童同样面临种种问题。由于外出务工人员工作普遍繁忙而收入不稳定性巨大,因此,给予孩子的教育投入较少,在同等教育环境中,因为缺乏后期的教育投入及正确的心理指导,往往会造成这部分学生学习成绩落后,信息不足,不能很好掌握及处理学习信息,甚至出现沟通障碍。
2、由于农村学校建设较早,学校情况不容乐观
众多学校还为老式桌椅与破旧黑板的组合。同时,教室状况也令人担忧。很多校舍为“生产队时代”遗留下来的大队办公场所,不能够承受重大自然灾害的破坏;县城学校因为学生的增多,急需扩大校舍面积。因此,很大一部分教育资金投入到基础设施的建设,现代教育装备的引入相对缺少。最终导致教育设施单一,教育手段单调,信息传达量也受到限制。面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应该结合新时期的新特征,采取行而有效的方法,提升教育水平,配合、促进新农村建设。
三、配合城乡一体化,建设一体化学校
1.城乡一体化建设在重庆地区已经拉开帷幕
伴随着一体化建设的开展,一体化建设的优越性逐步体现出来。集中居住增加了商业活动的频率,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密集的人口使公共设施的利用率大大提高。卫生设施、健身设施、交通设施的充分利用……无一例外地显现出一体化的优越性。笔者认为,教育建设也应借助这股“东风”,加快“一体化”学校的建设。“一体化”学校建设应做到三个“统一建设”,即:校园统一建设,教师队伍统一建设,教育手段统一建设。
2. 校园统一建设
要做到三个“一步到位”,即选址一步到位,校舍建设一步到位,教育设施一步到位。选址一步到位是指学校建设应本着科学的发展观,充分考虑“一体化”建设的深入及普及,综合考虑交通、商业、医疗、人口数量等因素,选择合理位置,做到一劳永逸。避免因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深入而发生校园的重复建设,规避因为交通、商业活动等因素而影响校园学习环境,保证校园建设的合理性、科学性。在校舍的建设上,应该着重考虑宿舍及多媒体教室的建设。以便吸引更多学生,逐步淘汰学生数量不足的学校,适应将来教学的发展。在教育设备的选择上,努力实现一步到位。若客观条件不允许,也要做长远规划。
3.教师队伍统一建设
由于城乡人口的集中居住,部分乡村学校将会重组。由于不同学校工作方法、教学方法、教学水平存在差异,因此,重组后必须对学校教师队伍进行统一建设。教师队伍的统一建设不是指教师队伍的简单组合,而是一个深层次的改组过程。校领导的增多,老师水平的参差不齐是重组过程中必须严肃考虑的问题。对于学校管理者,应该采取竞岗、考试的方式,综合考核其教学能力、科研能力、行政管理能力……避免因形式民主而造成错误选举。授课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复杂,乡村教师授课水平较低,一人兼多学科教学任务情况普遍,老教师传统教育思维严重……因此,重组后,应该对教师进行单科教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单科知识考核,教师讲课水平考核,将二者分权重计算,累计分数,确定人员。
4.教育手段统一建设
是指学校在重组以后,加强管理,避免因管理疏忽而出现各自为政、小团体主义等情况。农村部分教师由于接触信息量少,容易固步自封,因此,学校必须要对持有不同教学方法的教师进行引导,组织深入交流。不同教学方法、手段相互碰撞,摒弃落后模式,鼓励教学创新,激发教师对教学手段革新的积极性。学校落成后,在校内征集不同学科的不同教学经验,以校长为带头人,组建教学方法研究小组,针对不同教学方式进行研究,选出优秀教学手段,并组织交流学习,充分发挥教学经验在教学中的作用。将创新与经验结合,全面提升教师水平,实现“1+1>2”的效果。
四、增加现代教育设施的建设
1.设备建设
设备建设包括设备的采购建设与设备的管理制度建设。现代教育装备种类繁多,功能各异,在其建设过程中,情况复杂。部分设备使用需要数字、模拟等信号的传输,涉及建筑隐蔽工程。因此,这部分建设应该与教室等场所的建设同步,避免二次建设,造成资金浪费。同时,部分教育装备的功能的充分实现需要配套设备的支持,因此,在采购过程中,应统一招标,保证设备的使用深度及节约成本。因此,学校在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现实条件,教育装备发展方向,在主观教育部门的指导与支持下,科学开展工作。
设备管理包括设备的数量管理与质量管理。设备管理制度建设以设备管理权责制为指导原则。权责制是指将设备管理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由学校主管校长与财务部门对其定期检查、测试、盘存;同时,对设备使用者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由管理部门制定设备使用登记簿,明确登记设备使用前情况与使用后情况,避免因教师错误操作而造成设备损失及扯皮。设备管理人员结合设备运行情况登记簿,对设备进行维修;对设备质量进行定期分析,结合设备采购合同,明确供应商责任。
2.教师培训
教师培训包括设备的使用培训及维护培训。由于乡村发展的相对落后、乡村教师对现代教育装备接触甚少,造成乡村教师对现代教育装备的陌生。因此,在进行设备建设的同时,必须保证教师队伍的培训,避免设备的闲置。教师队伍的培训应采取定期、定向、定考的原则。即固定培训时间,根据教师所教学科定向培训设备使用、培训一段时间后定期考核。并将考核成绩纳入教师的年终考核,确保教师设备使用能力及设备功能的发挥。
维护培训包括对设备管理人员的维护培训与使用者的维护培训。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设备的种类、数量、功能等定期与厂商交流,掌握设备的运用规范及设备维修的操作标准。同时,设备管理人员应对教师进行培训,要求使用者掌握设备的基础维护知识,基本维护操作规范。学校配合设备管理人员,明确设备使用者的维护责任,要求使用教师严格填写设备运行情况登记簿,记录设备的运行情况,使设备问题得到预防与及时解决。
五、增加教师职能,改革教师考核指标
关于教师的考核,教育部门有明确的规定。地方教育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细化落实。随着时代的进步,考核内容也应该差异化、先进化。明确教师的职能,充分发挥教师的作用。
师者,授业、传道、解惑。古人的这一论述强调了教师的作用及责任。随着社会的发展,新的社会现象的发生,这一标准也需得到相应的发展。新时期教师的职能除相关文件的定义外,还需与各地教育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我县农村留守、异地求学儿童数量众多,为了保证留守儿童与异地求学儿童得到良好的教育,教师必须承担起这一社会责任。笔者认为,一体化后的教师应该承担起原学校所在区域的学生入学率,学生的身体健康,学生的心理健康。并把这三项量化,作为指标,并入教师的考核体系。同时,也应定期举办教育重要性的宣传,改变农村老人的观念,加强对家长的精神熏陶。
六、结束语
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针对农村的全方面的建设。这一建设涉及面广,需社会各界的全面配合。教育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作用不能简单界定。教师作为教育的载体,其职能与作用不能传统化、单一化。为加强农村经济、精神文明建设,教师不能只对学生授课,还需承担起学生健康成长的重担,同时,教师必须面对群众,面对社会,为人师表!
参考文献
[1]张鹏,张子茉.用智慧和美德为学生插上成功的翅膀[J].中国现代教育装备,2009,12
1、广场雕塑的现象
在一些城市、区县,不管地方大小,几乎都热衷大广场建设,广场上一定要有一个大雕塑(当然要有政治、纪念意义的)。市、区、县一级级下来,就是街道,厂矿企事业单位,也都在搞,实在不能搞广场的,也得搞一个有一定规模的,显示一定政治内容和业绩的雕塑,如“腾飞”、“跃进”、“火炬”等等大型象征意义的雕塑。搞了一个“腾飞”构图的雕塑,一个向上的斜三角形造型,表示奋进,中间有一个金属球,插着许多棍棒表示光芒,象征街道地区党的领导。整个雕塑造型设计还是过得去的,但它的尺度,它的环境,实在体现不出“腾飞”和“奋进”的主题,市民对它肯定是冷漠的。城市广场雕塑也和建筑设计一样,要得就是与环境的相和谐而不是破坏。城市广场雕塑建设的三个理念:设计尊重自然,设计尊重人,设计尊重地方文化特色。
1.1违背城雕创作的艺术规律:所说的广场城雕创作规律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涵:置放在特定城市广场中的雕塑艺术品,能够体现该个城市所特有的地域历史和文化的因素,因此广场雕塑和建筑物例如高楼大厦工程,道路和桥梁工程的建设不一样,那就是城市广场雕塑作为公共艺术,其内在精神方面具有不同于建筑或道路和桥梁工程的意识形态性,虽然建筑、桥梁和道路工程也有体现文化品位的要求,但广场雕塑作为公共艺术,其对历史文化和思想内涵的要求是不能忽视的。因此,在抓城市雕塑建设的过程,从讨论广场雕塑方案开始,到广场雕塑方案的设计,选定方案放大制作,以及采用什么材料制作雕塑,都应当有历史文化方面的专家,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雕塑家和环境艺术家积极参与讨论,共同研究,制定出最佳方案。如果不是这样做的话,所建起来的城市广场雕塑就会不和谐。
1.2雕塑家的作用被否定:从事城市雕塑创作再也不是雕塑专家们可以称之为是本行的工作了,而成为各行各业的人都想插手争夺的一块肥肉。搞建筑的包工头、分管城市建设的大大小小的官员、搞装修的人等在抢夺雕塑业务;而以赢利为目的成立的承包雕塑业务的名目繁多的“雕塑公司”和“雕塑艺术创作中心”,更是如雨后春笋般在神州大地和大江南北冒了出来。于是在中国出现了各行各业为争夺雕塑业务,而“大干快上”,“人人都可以成为雕塑家”的咄咄怪事。雕塑家的作用被否定,是造成当下城市雕塑豆腐渣工程泛滥成灾的重要原因之一。
1.3长官意志的独断专行:长官严重践踏城雕管理法令,不按城雕创作的艺术规律办事。有的长官认为自己是什么都懂的“全才”,自认为不但是个优秀的行政管理的官员,而且也是个精通雕塑和环境艺术的权威人士,因此,根本不把雕塑家和环境艺术家放在眼里。各级城雕指导委员会无职无权,形同虚设,是造成当前假冒伪劣城雕和城雕豆腐渣工程泛滥成灾的重要原因之一。
2、广场雕塑的建议
为了有助于纠正城雕发展中存在的上述严重问题,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2.1参照整顿治理建筑行业不正之风的做法,由国家建委和文化部牵头,城雕委参加,在全国开展整顿治理城雕管理中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城雕管理体制问题,使各级城雕委有职有权,完善城雕管理制度、条例和法令。
2.2由国家建委、文化部和城雕委组织专门的调查组,到全国一些业已在城雕建设中出现的好的典型、坏的例子,进行调查研究,写出报告呈报中央有关部门,公开在媒体上披露表扬好的,批评差的。
2.2建议由全国城雕委在今年适当的时候,召开城雕理论研讨会,梳理和研究在长达十几年中城雕发展中的理论问题。
3、总结
这些年中国城市雕塑发展迅猛,这是中国城市化进程带动的,城市建设需要城市雕塑,需要“城市形象”,这客观上拉动了对于城市雕塑的市场需求。城市雕塑的文化准备对城市居民而言,它同时又是城市精神文明的塑造过程,它不光是要创作出作品,还要同时创造出能够理解和欣赏城市雕塑的城市公众。现在有的雕塑脱离了居民的欣赏水平,老百姓不接受;同时,也存在提高公众素质和普及艺术知识的问题。就是理解城市广场雕塑的地域性、环境的针对性和城市广场景观的协调性。广场建设在我国是个年轻的学科,虽然它至少与共和国同龄,但与西方二千多年的广场艺术史相比,只能算个刚堕地的婴儿。几十年断断续续的建设中,我们也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怎样使我国传统深厚的建筑文化,雕塑文化与现代广场景观环境建设从根本上融合,创造出有中国特色的广场艺术形象。这是有待我们解决的难题和追求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宫晓春.城市广场的设计与研究[J].景观中国,2006,(07):21-22.
[2]林汉强.广场空间与雕塑[J].景观中国,2006,(07):37-38.
[3]陈少青.景观特色审美结构理论在城市规划中应用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08年.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2000年我国总体上已经实现了小康,但这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不平衡的小康,差距主要在农村。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以山西省晋城市为例,农村人口的比重高达70%以上,近年来农民收入虽然保持了稳步增长,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不仅没有得到解决,而且趋势还在扩大。从2000年到2005年,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2213元扩大到5317元,城乡居民收入之比由1.8∶1扩大到2.5∶1。如果不能有效地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必将严重阻碍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然选择。“三农”问题的实质是社会体制问题,正是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设计和延续,导致了过多的农民滞留于农村,使得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村消费市场相对萎缩,反过来影响工业品的销售,使得城市失业人群增加;于是进一步排挤农民进城,结果又造成过多的农民滞留于农村,由此形成了一个怪圈和一种恶性循环。要打破城乡分割的经济结构,促进城乡发展的良性互动,必须跳出“农”字做文章,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下功夫,从而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新的机遇,为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开辟新的空间。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由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村居民消费能力较低,我国目前已经出现了工农业产品的低水平过剩。这种状况不仅制约内需的扩大,而且不利于提高工业经济质量和效益,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影响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005年,晋城市县以下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8.01%,比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04%的增幅低11.03个百分点,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仅为18.9%。只有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好城乡发展,提高农民消费能力,拓展农村市场,才能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才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长久动力。
二、关键在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
工业化就是“化”传统农业为现代农业、“化”农业社会为工业社会、“化”农民为市民的过程,是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经济结构转变的过程。晋城市当前正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向中期阶段加速推进的时期,产业结构变化的核心是农业和工业之间结构的转化。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发展,就必须着力培育无烟煤、煤化工、电力、中高档铸造、高新技术、新型建材、农副产品加工等支柱产业,加快工业化进程,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就业岗位,为农业现代化提供物质技术基础,为城镇化提业支撑,让农民共享工业化的成果。
城镇化是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向非农产业、进入城镇的主要途径,并能通过要素聚集促进工业化的发展。富裕农民首先要减少农民。从晋城市实际出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发展,就必须以扩容提质为核心,把中心城市构筑成区域经济的核心增长极、对外竞争的主要载体和辐射带动农村经济的龙头;就必须以4个县城和巴公、北留、嘉丰、马村等10个中心镇为重点,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发展壮大一批特色鲜明的小城镇,强化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转向二、三产业。
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提高农业竞争力的根本举措。从晋城市来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发展,就必须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抓好优质粮食生产基地和畜牧、蚕桑、蔬菜、小杂粮、干鲜果、中药材等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农产品的加工转化率,把农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成优势产业。
三、重点在找准抓手突出统筹上下功夫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找准抓手,突出统筹,把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要统筹发展规划。目前,我国总体上已经进入加快工业化的阶段,有条件拿出部分财力来反哺农业、支持农村。因此,在制定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定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制定重大经济政策时,应把解决“三农”问题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向农村、农业和农民倾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的投资,增加农业科研和推广、质量安全和检验检测、农产品流通设施、农民培训等方面的投入,建立完善对农民收入的直接补贴制度。要加大对农村的金融支持,特别是要积极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焕发农村信用社的活力,增加对农业、农村的信贷支持。
二是要统筹生产经营。要用工业的理念发展农业,推动农业生产经营向集约化、专业化、机械化发展,向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迈进。重点要树立四种意识:第一是市场意识。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前提下,以市场为导向,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从“吃饭”农业走向市场农业。积极培育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解决好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第二是标准意识。加大农业标准化建设力度,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将农业生产全过程纳入标准化管理体系之中;第三是品牌意识。有品牌才有市场竞争力,才有信誉。要把已有的农产品品牌保护好、发挥好,并高度重视新品牌的培育;第四是资本运营意识。应用工业资本运营理念,吸引各种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加快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不管在城市还是在乡村,改革开放最大的成果之一就是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人们的价值理念从单一化走向多元化,从胜负之争走向了双赢。人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注重维护长期以来建立起来的信任与合作、对话与交流、尊重与宽容,这不仅仅是人类走向文明的体现,也是法制进步的体现。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东西部之间和城乡之间差距的加大以及人们心理上、经济上、所处环境的变化,使民间纠纷在数量和种类上不断增加、在内容上也更趋复杂,怎样有效地解决民间纠纷就成为社会面临的一大难题。
社会由“人治”到“法治”的转型,似乎使人们找到了民间纠纷解决的良方,可是诉讼作为保护个人权利的最后一道屏障,由于其自身的缺陷以及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和”的传统观念,给了民间调解①这种ADR②被重拾的机会,再加上民间调解正好契合了人们对信任、协商、合作以及平等与宽容理念的追求。因此,民间调解再度崛起就成为必然。本文以民间调解在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差异为切入点,来研究民间调解在乡村与城市的发展动态,以便寻找其发展规律,使其更好地解决民间纠纷,维护个人权利,满足人们对合作共赢价值理念的追求。
形式方面的差异
乡村民间调解的传统形式以及发展动向。乡村民间调解的传统形式。乡村民间调解的传统形式是邻居说和、亲友主持公道、村委会调解、宗族调解以及清真寺调解,主要表现在“炕(床)头”、“村头”、“地头”或炕(床)边、村边、塘边、地边以及路边等进行调解。调解场所以在纠纷发生地点直接进行调解居多,在村委会等专门调解地点较少,除非较大、较复杂的或者涉及村民个人隐私的民间纠纷才在村委会进行调解。
乡村民间调解在形式上的发展趋势。乡村传统的民间调解形式虽然较随意但有其悠久的历史,践行数千年且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确实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然而,随着社会的转型,农村出现了千年未有的变化,传统的乡村民间调解形式越来越多地渗入了司法诉讼的成分。比如,有的乡村成立了临时民事调解庭或流动调解庭,并且调解庭有首席调解员、调解员以及书记员,同时还设有当事人席、证人席、旁听人席,这些都是乡村民间调解形式诉讼化的表现。
城市民间调解的传统形式及发展动向。城市民间调解的传统形式。城市民间调解的传统形式主要是通过居委会或街道、社区调委会在纠纷发生地点、当事人一方的家里或把双方当事人叫到居委会、街道或社区调委会进行调解。如果纠纷当事人属于同一个单位也可能由单位领导、科室领导、关系要好的同事或单位人民调解室进行调解。有的也通过左邻右舍和亲友调解。对于比较复杂、矛盾比较尖锐、涉及面广甚至涉及的民事纠纷以行业调解组织和专门调解组织调解为主,有的还由多部门联合进行调节,调解的地点也主要在专门的调解室,调解的程序也相对要正规的多,调解协议也以书面协议为主。
城市民间调解在形式上的发展动向。城市传统的民间调解形式固然在维护善良正义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但随着我国普法工作的深入,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城市的民间调解在形式上也越来越程序化。民间调解特别是涉及专门问题和群体性纠纷时,一般要经过当事人提出申请―调解组织进行调查并做好笔录―充分地收集证据―召集双方当事人陈述事实―质证―提出解决方案―达成调解协议―送达书面调解协议―回访这样较正规的程序,以使民间调解显示公正与可信服。
依据方面的差异
乡村民间调解的依据和发展方向。乡村民间调解的依据。乡村民间调解的依据主要是乡规民约或村规民约、传统习惯、教规、民间习俗、礼俗、人情伦理、民族习惯、家法族规、乡约行规、民间法等非正式法律。乡村民间调解的依据没有特定的、一成不变的内容,也不是只遵从某一个乡规村约或民间习惯,而是根据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地域各有所异。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一些偏远的乡村,民间习惯、风俗等民间法与国家法的规定不完全等同,当国家法与当地的习惯法在调整同一社会关系存在冲突时,往往表现为人们不求助于国家法而是诉诸自己所熟悉的民间习惯来解决。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舆论、人情和面子的治理乃是最佳的治理模式,也是省俭(经济)的治理模式。”③比如在陕西农村出嫁女一般不继承父母的遗产,同时也对父母不尽赡养义务。尽管法律明文规定男女平等,可是一旦涉及出嫁女继承和出嫁女对父母赡养的纠纷,一般都以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依据,而不是依照国家法律。简而言之,乡村民间调解的依据以不违犯刑事法律、以法律不禁止的民间法为调节的底线。
乡村民间调解依据的发展趋势。民间法作为民间调解的依据,建立在中国传统文化之上,形成并提炼于人们日常生活,制约着人们日常行为,是一个内涵很广的概念,具有地域性、非正式性特点,其内容十分繁杂、良莠不齐,加之民间调解群体的复杂性,很难对其进行统一划分并以大家公认的标准进行分类。但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流动的加剧,新知识、新技能、新观念也不断渗入,人们对于法律由原来的陌生也变得熟络起来,人们对于民间纠纷的解决也不局限于“和稀泥”和相互妥协“求和”的水准上,而是趋向于能够在“和”的基础上追求自己应有的权利。因此,对于民间法只能在社会公德的理念下将其分为“良俗”与“恶俗”,在民间调解过程中,对于良俗予以适用,而恶俗则予以摒弃。总之,随着社会的进步,乡村民间纠纷的当事人也趋向以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是不管农村社会如何发展,民间法对于乡村民间调解都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城市民间调解的依据及发展方向。城市民间调解的依据。城市民间调解的依据以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为主,辅之以社会公德与善良风俗。但在少数民族居住区以及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群体,尽管法律是民间调解必须考虑的首要因素,可是基于生产、生活经验而产生的,人们自愿选择的教规、教义、民族习惯、习俗仍然呈现常态和缓慢变化,它也是民间调解的重要依据,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主要依据。例如,甲和乙两个人都是新疆维吾尔族,甲拿着自制的手工挂毯,乙拿着自己雕刻的和田玉挂件在巴扎上(即市场)出售时,甲想用四块挂毯换乙一个和田玉挂件,双方经过讨价还价后,甲乙双方双手拍地,该拍地的行为表示交易的成交不得反悔。这种行为类似于我国合同法中所述的口头合同。一般情况下,双方拍地后即时履行,甲把四块挂毯交付乙,乙把一个和田玉挂件交付甲,该交易也就结束。假如甲乙为此发生纠纷诉,双方陈述不一致又无任何书面证据,按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对纠纷事实认定较为困难。但是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可对双方在巴扎上拍地的行为作为突破口,依据交易习惯和宗教习惯着手调解会有较好的效果。
城市民间调解依据的发展方向。随着改革的推进、少数民族受教育程度和文化水平的提高以及少数民族地区城镇化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向城市迁移和流动成为不可逆转的局势。汉族与少数民族同居一区在很多城市已经习以为常,但与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关系相伴的是除汉族之间、少数民族之间的纠纷以外还可能出现许多民族之间的纠纷,如果解决这些民间纠纷单纯依靠法律,有时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还可能使矛盾激化,甚至上升为民族之间的。对于汉族居住区,进行民间调解在考虑公序良俗的基础上以国家制定法为主。但对于愈来愈多城市中大杂居小聚居的地区,进行民间调解一定要考虑少数民族的生活方式、和民族文化以及价值观念,在不与宪法和国家法律冲突的情况下,将善良的民族习惯可以直接、间接或变通地引入民间调解,特别是涉及婚姻、家庭、继承以及合同的民间纠纷。
组织和调解员组成方面的差异
乡村民间调解的组织与调解员及发展。乡村民间调解组织与调解员组成。传统的乡村民间调解组织一般都是村委会或组委会或者乡、村镇企业的调委会,其调解员主要是由村长、村支书、村干部、长老、寨老、族长、族老、村老、退休教师、退伍军人、转业军人、宗教人士或其他的志愿者等“三老”或“五老”组成。
乡村民间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组成的发展动向。传统的乡村民间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依靠乡村的熟人社会、地缘和血缘关系以及自己的威望,在调解村庄纠纷和维系乡村安定团结方面确实发挥了强有力的作用。但随着农业税的取消、义务教育的普及和农村教育水平的提高、大学生就业理念的变化及大调解机制的逐渐形成,传统的乡村民间调解组织渐渐融入了新鲜血液,除了原有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县、乡、镇、团场或村、连队的司法局、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调解中心、法律服务所、议政会也都纳入到民间调解组织,有不少地方还出现了专门的民间调解工作室或民间纠纷调解中心、移动调解车甚至行业调解中心。乡村民间调解员除原来的三老或五老以外,还出现大学生村官、连官、大学生志愿者、法律工作者、退休的警察、法官甚至律师。总之,乡村民间调解员除专门的民间纠纷调解室或行业调解中心的调解员以外,大部分调解员都是身兼数职。农村是欠发达地区,可农村的发展空间也是无限的。我们可以想象,在未来乡村民间调解队伍里肯定会出现更多的、专业的、专职的调解精英。
城市的民间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组成以及发展动向。传统的城市民间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组成。城市的民间调解组织原来主要是居委会、街道办、社区调委会、企事业调委会,调解员主要由居委会或街道办调委会的成员兼任或者由退休或下岗的大妈、大婶、大爷、老街坊、老邻居和退休的老教师、老干部、老党员组成。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民间调解经验的积累,传统的民间调解员中也诞生了一批老娘舅、老舅妈、“江大姐”、“卢大姐”等民间调解能手。
城市民间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组成的发展动向。传统的民间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在促进城市的稳定和谐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民间纠纷的多样化、纠纷主体多元化以及人们维权意识的增强,经常使这些传统民间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力不从心,再加上越来越多群体性纠纷的出现,更加使民间调解员感到压力巨大。因此,在大调解的理念下,派出所、办、综治办、区司法局或司法所下辖的调解处、调解中心应运而生,社区、街道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也不甘其后,先后成立了民间纠纷调解室,除此之外各个专门的民间调解室甚至明星调解室和行业调解中心也如雨后春笋般蜂拥而出。在新形势下,城市的民间调解员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许多城市,除了传统的民间调解员外,医生、律师、会计师、大学教授、市、区人大代表、各地政协委员等各行各业的专业人士也被吸纳为专兼调解员或民间调解组织的智囊团。④
调解对象方面的差异
乡村的民间调解对象和发展趋向。乡村的民间调解对象。以前乡村的民间调解对象主要是夫妻关系、婆媳关系、姑嫂关系、兄弟关系、妯娌关系、继承、赡养、邻里关系、民间借贷、民间借用、田地边界、田地灌溉、排水、土地承包、宅基地、房屋修建、家畜家禽饲养或致他人财产损害、饲养动物致人受伤等轻微侵权以及干群关系等所谓的小打小闹一类的民间纠纷。
乡村民间调解对象的发展方向。随着“三农”关注度的提高,乡村公路的开通、通讯设备的健全、农业技术的提高、村镇企业的兴起和农民生活的改善,再加上打工潮的涌现,乡村民间调解对象除原来的纠纷类型外,出现了土地转包、拆迁安置、环境保护、医患矛盾、承包合同纠纷、生产经营性纠纷、交通事故、征地拆迁赔偿、留守儿童抚养教育、留守老人赡养照顾、婚前彩礼纠纷、劳动争议、劳资纠纷、小额借贷、土地使用和林木权属或池塘权属争议等新型民间纠纷。这些民间纠纷有的处理不及时或不当可能发展成为,有的具有突发性、很强的季节性和迫切性。
城市的民间调解对象和发展方向。城市传统的民间调解对象。城市传统的民间调解对象主要是夫妻婚姻关系、婆媳矛盾、邻里矛盾、老人再婚、家庭成员赡养、财产分割、子女教育、继承、抚养以及轻微侵权等鸡毛蒜皮的小事。
城市民间调解对象的发展方向。随着社会转型,民间调解对象除原有的纠纷以外,还向拆迁安置、征地拆迁赔偿、劳资纠纷、物业纠纷、超市保管、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房屋装修、小区内车辆停放、房屋和车辆买卖、环境污染、医患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事故、采光、小额债务、生产施工安全、民族关系等社会热点、难点的调解对象扩展。各种新旧矛盾纠纷凸显叠加,民间调解的对象不管从数量、所跨的行业、难易程度还是双方当事人诉求方面都在不断增加。总之,城市的民间调解对象日趋复杂、多变并且很敏感,稍不留神就会引起,甚至发展成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恶性事件。
结语
总而言之,乡村与城市的民间调解除了上述四个方面的差异以外,还在产生发展的历史背景、效力、环境、方式、经费来源与物质保障以及调解的价值取向等方面也存在很大的不同。但随着农村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城市外延的扩大,民间调解的社会化、行业化、专业化和公开化,使民间调解在乡村与城市之间的差异日趋缩小,再加上民间调解电视栏目的盛行,使民间调解最终趋向一致化。
(作者为新疆警察学院副教授)
【注释】
①广义的民间调解是指法院调解之外解决民间纠纷的各种方式的调解。狭义的民间调解即纯民间调解,“由民间组织或者个人主持的以民间通行的各种社会规范为依据通过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劝解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并自动消除纷争的活动。”本文的民间调解是指广义的民间调解。
②非纠纷解决机制ADR即“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的简称。中国学界一般译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解决纠纷的另类选择”
第三,国家应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