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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格式条款;合同侵权;权益保护
一、格式条款概述
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一方事先拟定的能够反复使用的在签订合同时不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从以上的定义可以看出,格式条款具有事先拟定性、反复适用性和不与对方协商性的特征。格式条款的事先拟定性和反复适用性可以节省合同订立者之间的谈判成本,降低交易费用,从而使合同的订立更加简易、快捷,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但是格式条款的不与对方协商性则有其固有的缺陷。从法律角度来说,该特点违背了民法中的意思自治与契约自由原则,它有可能成为经济上的强者将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对方、损害对方利益的工具。这一缺陷在快递服务合同中就屡见不鲜。
二、快递服务合同中的侵权格式条款
(一)先签字后验货
收货人签收后,视为货物已经完好无损交付,出现问题无法索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先签字后验收的行规,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签字前无法先行检验货物的外在品质,无法得知所收到的货物是否符合约定的质量条件,而“先签字后验货”的规定,导致消费者签字后,无法再通过原快递企业维护自己的权利,也即拒收的权利,事实上是加重了消费者维权的成本。该条款式部分快递物流公司利用自己的经营优势地位,单方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将格式条款提供方应当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转嫁给消费者,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是无效的霸王条款。
(二)快递延误不赔
“本公司不对运输延误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者损害承担任何责任”,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这是物流行业中存在的典型霸王条款,是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免除经营者应当承担的责任。快递物流业的经营优势就是安全快速、服务便捷,快速、安全地将货物送达收件人,不仅是快递物流合同的最基本内容,也是快递企业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如果运输方不能按时送达,就构成了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三)快递公司利用格式合同减轻自身责任
《快递业服务标准》规定,快递运单为服务格式条款。平时贴在快递上的一式两份签字单据就是服务格式条款。快递公司利用消费者的疏忽心理,以“顾客须知”的形式制定格式条款,将其中的部分条款制定成有利于快递公司的免责条款,把快递运输过程中的风险转移到消费者身上,属于“隐形的格式条款”。我国《合同法》第40条规定了格式条款的效力问题。即“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因此,快递公司制定的大多格式条款都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
(四)快递公司利用格式合同减轻自身责任
《快递业服务标准》规定,快递运单为服务格式条款。平时贴在快递上的一式两份签字单据就是服务格式条款。快递公司利用消费者的疏忽心理,以“顾客须知”的形式制定格式条款,将其中的部分条款制定成有利于快递公司的免责条款,把快递运输过程中的风险转移到消费者身上,属于“隐形的格式条款”。有些快递公司规定:“公司对恶劣天气、航班延误及无法控制的各种情况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遗失、毁灭或没收不负责任。”该条款扩大了不可抗力的外延,因为航班延误、坠机、火灾等不在不可抗力的范围内,对于出现航班延误、交通事故等原因,应由快递公司向航空公司或造成交通事故方追加赔偿,而不能以此为由免除自身对消费者的责任。我国《合同法》第40条规定了格式条款的效力问题。即“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因此,快递公司制定的大多格式条款都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
三、关于规制格式条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建议
(一)立法规制:制定格式条款单行法
目前,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第39、40、41条及《司法解释(二)》第9、10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以及其他特别法(主要包括《邮政法》、《保险法》、《铁路法》、《民用航空法》、《海商法》、《劳动法》、《商业银行法》)都对格式条款作了具体的规定。但《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具体规定比较简单且立法漏洞颇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处理消费者在合同中的格式条款问题具有现实的重要意义,但规定过于宽泛不够详细,与《合同法》相比,该法的效力不足,而各特别法对格式条款的规定也比较零散,未形成体系。因此,可以借鉴英美法系国家的做法,通过出台单行法来调节格式条款。
(二)行政规制:改进格式条款行政审批
经营者或其他组织在制定完格式条款后,应向专门机构提出审批申请,通过审批后方可在合同中使用。由于格式条款一经确定使用便具有不可协商性的特点,因此格式条款在使用前,应有审批机构组织听证,通过社会公众的监督参与,严格执行对格式条款的审查措施。同时,相关部门在履行完审批程序后还应当继续跟踪审查监督程序,定期向消费者做使用调查,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格式条款应依法定程序督促相关行业做出修改,甚至可适时禁止使用的禁令,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内部规制:加强快递行业内部自律
我国快递企业尚处于粗放发展时期,加盟是主要的业务扩张手段,于是从各地分公司到大小业务网点,层层分包,加盟商资质良莠不齐,因此难免出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而快递服务的网络性以及经营范围的跨地域性则决定了快递行业对统一自律的内在需求。因此,可以借助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为己任的中
国快递行业协会对快递行业进行监督和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自律规则,并着重凭借自身的行业代表性、专业权威性和信息全面性,通过行业内企业资质认定和等级评定、行业调查评估、行业战略规划、行业评优评奖等工作,对会员企业的经营业务予以引导和规范。但是,快递行业协会也可能对快递企业进行包庇,因此需要警惕快递行业协会在巨额行业利益的驱动下,与快递企业价格共谋、实行排他性措施限制合理竟争等手段给消费者带来更加严重的损失。
(四)社会规制:完善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
新闻媒体作为人民大众的千里眼和顺风耳,对社会的监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新闻媒体可以通过积极的宣传,让消费者了解法律法规对于格式条款的具体规定,从而提高消费者的缔约能力和维权手段。同时,新闻媒体还可以通过批露违法格式条款,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企业无所遁形。使企业在格式条款制定之初,在承受社会舆论的压力下,从企业发展的长远利益考虑,主动或被动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实也是在保护自身的利益,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双赢。
(五)制度规制:制定“先验货后签字”的网络监督制度
我国《快递业服务标准》规定快递由三个步骤完成:收寄、投递、签收,签收完成即告快递行为完成。但同时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先签字后验货”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一旦签字等于默认了产品的质量,即行使了知情权。因产品质量发生纠纷,消费者根本无法举证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所以笔者认为可以制定网络监督机制,借鉴“支付宝”的运营模式,在快递员的投递工作中增加“确认签收”这一项,由消费者在验货后上网确认,留下数据记录。这样不仅者消费者掌握了主动权,也在发生纠纷时为双方提供了证据。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新事物层出不穷的时代,没有哪个单一的制度可以对格式条款的规制做到无懈可击,因此,需要各种不同的规制措施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多管齐下,在不同的领域发挥各自的优势。这是一个长期系统的工程,既需要发挥立法的主导功能,也需要行政的执行作用和制度的保障作用,还需要行业内部自律及各种社会监督的有效补充,实现五者之间的良性沟通与互动。最大限度地发挥格式条款制度的应有价值,采用最经济的方式避免其制度缺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快递服务行业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小君.合同法学(第二版)[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实用版)[S],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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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时间较晚,在制度发挥作用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属地化管理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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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北片16省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座谈会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EB/OL].http:///ncshbxs/ NCSHBXSgongzuodongtai/201406/t20140627_132808.htm.
[7] 2015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EB/OL].http://mohrss. /SYrlzyhshbzb/zwgk/szrs/.
一、目前中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所暴露出的问题
1.社保服务体系人员问题
(1)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人员整体素质水平低
在目前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中除了重要的管理岗位,其它基层职位人力资源相对比较少,甚至存在部分临时工。相对而言这些工作岗位的流动性大而且所获得的薪酬待遇水平低,成为引发社保服务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据不完全统计调查,社保服务体系工作人员的资历水平偏低,职称低甚至是无职称的社保服务体系工作人员所占比例高。整体而言,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人员素质水平低,无法保证业务办理的高效性。
(2)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人员工作负荷大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广泛,工作量大,所以社保服务体系工作人员所承担的工作负荷大甚至达到严重超标程度。
由于社会保险的工作量日益加大,社保经办人员的工作量严重超标。而高负荷的工作必然不能保证其工作效率。另外,针对一些偏远地区,由于其资源配置不足,所以需要更多的工作人员来满足社保服务体系的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因为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工作量在逐渐增加,导致工作人员工作负荷大,甚至经常出现超负荷运转工作状态。所以一些社会保险服务体系会出现超编使用工作人员的现象,即实际参与社保服务体系工作人员总数与实际编制人数。
2.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主要存在的问题就是管理体制的交叉问题,针对社保机构不存在明确的定位,社保机构的设置不集中,相对分散等等方面。这种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不仅仅对管理不会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同时还会对财政经费的投入有一定的影响。
3.针对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投入财政经费所存在的不足之处
(1)投入的财政经费不足以保证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工作的高效展开,不足以保证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
(2)没有完善针对经费投入的相关体制,“金保工程”的发展并不能满足服务体系的发展,不能对积极促进形成服务型政府。
4.没有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相关的信息服务系统
目前我国部分地区还未形成完善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信息系统,没有建立和完善“五险合一”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模式。目前社保相关业务的交流相对比较少,阻碍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的展开。
二、中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的改革思路
1.改革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的领导体制
改革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应该以实行“垂直领导体制”为方向,同时应该结合社保制度的改革。因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提出改革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于社保制度,而改革社保制度同时也对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相应的改革内容和方向。
(1)加强建立和完善对于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的相关规定政策和法律法规。
(2)以国家为社会保险的核心管理,社保制度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离。
(3)将社保经办机构在事业单位中的定位重新划分,定义为特殊类公益事业。
(4)建立专业素质极强的社会保险团队,针对全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系统采取垂直领导管理。
2.增加经费投放力度
针对目前中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经费的投入所出现的问题,我国应该适当增加投放力度,而且也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经办人员所出现的问题。当基础问题都得到解决和保证,也要同时采取相应措施去提高服务的多样化,提高社保经办机构的服务质量。
例如:总理曾经针对国家经费问题,指出:“政府的日子紧一点,百姓的日子好一点”。指的就是适当增加投放资金力度,来解决百姓生活中所存在的问题。另外,政府加强措施有效减少“三公”的支出,将节约的资金主要运用在改善民生问题方面。所以为了保证我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的工作效果,增加资金投放力度,完善基层服务平台,从根本上解决社保机构的物质问题是非常有重要意义的。
3.加强建设社保信息化服务
主要体现在通过国家支持加强建设社会保障信息化服务网站。需要在国家出台制定相关信息化建设标准的前提下,建立自上而下的数据库以及结算平台。这种依靠建立信息化服务网络的改革思路,会从根本上提高业务办理的速度。值得一提的是,在针对部分落后的偏远地区,应该不仅仅增加经费投放力度,同时也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社保业务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水平,比如加强技能培训等措施。这部分地区参保人群多,但是业务办理速度相对比较慢,而且服务也不到位。所以这部分地区的社保经办服务迫切需要提高。
三、总结
随着时代经济的进步和发展,无论是社保制度还是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管理体系都需要进行不断完善和发展,所以及时分析目前所存在的问题,找出原因并且提出相应的改革思路是非常有必要的。本论文主要分析目前中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所出现的不足之处,以及提出对应方法及改革思路。希望可以对我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有所作用,更好服务于社保制度。
伴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落实,特别是我国社会经济转型关键时期内,原有医疗保险制度无法满足城镇职工医疗需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问题越加严重,所存在的问题对于我国新医保制度落实造成严重影响,社会大众都希望政府部门可以推出新型政策,对我国城镇职工医保制度进行完善,有效解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内所存在的问题。
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1.个人账户约束有限。现阶段,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同时由于社会经济处于转型关键时期,部分城镇职工还没有参保。未参保人在就诊之后,经常会冒顶参保人员账户。与此之外,退休人员在城镇职工内比例较高,自付费用和统筹资金所占据的比例要低于城镇在职员工。部分积累大量账户资金的在职员工,对自身账户资金并不关注,仅仅应用在医疗消费上面,间接性增加不必要医疗消费比例。2.医疗保险覆盖率低。根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数据显示,在2015年我国参加城镇医疗保险人数仅仅为120万,其中90%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与2014年相比较增长了5%。虽然我国城镇职工基础医疗保险覆盖面积在一直保持稳定增长态势,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较,医疗保险覆盖率依旧较低。与此之外,我国城镇化发展建设过程中,农民工数量每年都在增加,为城镇化发展建设作出重要贡献。按照不完善统计数据,在2015年我国农民工数量超过2亿人,其中参保人数仅仅不到5%,虽然与2014年相比较增长了0.6%。3.医疗费用增速快,但是效率低下。我国在全面落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之后,卫生费用一直在快速上涨。在2007年到2015年之间,卫生费用由原有10932亿元上升到15235亿元,卫生费用基本上维持10%左右上升速度增长。要是从卫生投入整体成绩来说,卫生费用投入比例虽然显著提升,但是人们健康指标没有得到有效提升,部分情况下甚至还出现了恶化问题。从流行病层面来说,慢性疾病在社会大众之间蔓延,结核病发病率显著提升,艾滋病病患人数超过百万。4.政府财政投入少,个人负担重,公平性不足。卫生费用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分别为社会卫生支出、个人卫生支出与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深入落实情况下,卫生费用数值不断提升,但是其中上升速度最为显著的为个人卫生支出,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却在不断下降。按照我国统计局所调查的数据显示,政府每年在医院所投入的支出仅仅在医院10%左右,医院所购买的医疗仪器或者是医疗服务基本上都由自身收入所获取,同时由于医院还需要参与到国家医疗救治,医院运行负担显著增加,医院对于运营经济效益越加关注。医疗费用作为家庭主要经济支出,与家庭经济收入之间有着紧密关联,一旦医疗费用在家庭经济收入被占据较高比例,就会出现因病致贫或者是因病反贫问题。但是大部分社会群众依旧无法得到医疗卫生支持,处于经济原因,贫困家庭甚至都无法得到最为基础的卫生服务,对医疗卫生公平性造成严重影响。
二、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对策
1.个人账户应先从缴费体现。个人账户实际上就是医疗保险账户内所具有的资金全部归属个人所有。个人缴费在医疗保险内仅仅占据2%,这个比例显然是太低了,造成个人无法承担起自身职责,可以适当增加个人费用在医疗保险内所占据的比例。按照国家医疗保险所取得的成果可知,个人缴费需要在医疗保险内占据50%左右,这个比例相对较为合理,进而增加个人对账户资金节约意识,企业缴费比例也可以适当降低,企业负担显著降低。2.适应就业多元化,拓宽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在改革中,拓宽所覆盖面积,适应不同就业形势及所有制结构已经成为必然改革内容,从企业工作人员向自由职业者方向拓展,将其全部归纳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内。首先,构建多元化缴费水平,为不同群体提供针对性医疗保险服务,提高对自由职业者吸引力;其次,推出一系列优惠政策,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与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内;最后,降低医保缴费比例,采取跟踪服务方式,提升对城镇农民工关注度,有效解决农民工所需要面对的城镇医疗保险问题。3.加快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配套改革措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与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之间有着十分紧密关联。医疗机构在进行改革之后,可以合理对卫生资源进行配置,提升卫生资源利用效率,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落实提供卫生系统支持。原有药品生产流通机制是医疗费用快速增长原因之一,对药品生产流通机制进行改革之后,可以有效对医疗费用增长问题控制,进而保证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与收入相平衡。因此,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最终效果,与医疗卫生改革与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成效之间有着紧密关联。4.建立强有力医疗保险机构。除了医院与患者之间,政府部门应该构建第三方医疗保险机构,主要作用除了医疗服务事后买单主体之外,还需要调节好医院与患者之间的关系,充分承担起医疗服务职能。这也就标示医疗保险机构在构建之后,首先,有效对患者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对医生所存在的不合理行为进行约束,严格监控医疗服务质量。现阶段,社会大众普遍认为看病难度较高,医院掌握大量医疗资源,在医疗关系内处于有力地位,医保机构就更应该为老百姓说话;其次,医保机构借助市场经济建设优势,借助自身购买力优势,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最大程度为患者提供更大权益。5.大力发展社会医疗卫生服务。就我国医疗资源与实践结果表明,让社会卫生服务承担起初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是最为有效并且理想的途径。按照我国社会卫生服务所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首先,提升对社会卫生服务机构重视程度。卫生部门需要帮助对医疗服务机构对自身工作职责进行划分,让社会卫生服务机构真正成为初步医疗卫生服务地点。医院内全部工作人员都应该转变自身观念,参与到社会卫生服务工作内,借助自身行为举止,转变社会大众对社会卫生服务机构错误认知。其次,提升社会卫生服务机构质量。社会大众之所以不愿意到社会卫生服务机构内救治,主要原因是由于社会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及质量相对较为低下。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增加社会卫生服务机构医院及护士专业水平,对社会卫生服务机构内设备进行更新,提升社会卫生服务机构硬件设置水平。
三、结语
现阶段,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基本上还处于探索阶段,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具有较强弹性,尚未与有关法律规定紧密结合,主要通过政府文件方式落实。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内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解,认识到造成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出现问题主要原因,进而提出针对性意见,对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可以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提供一定理论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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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移动互联网;保险;问题
1移动互联网保险的内涵和特点
移动互联网保险是指移动用户通过移动互联网自助获得信息咨询、保险计划书设计以及缴费、核保、承包、信息查询、保全变更、续期交费、理赔给付等一系列保险服务。事实上,移动互联网保险就是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将传统的保险业务和服务直接通过智能终端传递给客户。与传统保险相比,移动互联网保险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第一,移动用户身份相对是固定的,可以直接为他们提供个性化保险服务;第二,直接通过网络就可以办理保险业务和享受保险服务,终端不固定,交易时间和地点也不受限制;第三,利用LBS定位技术,可以为客户提供与位置相关交易服务。
2我国移动互联网保险发展的必要性
我国保险行业已经有30多年的历史,在取得辉煌成绩的同时,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存在较大差距的,特别是在营销模式方面,没有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导致保险公司经营模式缺乏创新,加大了保险公司经营成本,也难以满足客户的实际需求。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目前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空间非常大,将移动电子商务应用到保险行业是十分有必要的。另外,我国目前的保险深度及保险密度还比较低,但是人口数量却非常多,而且老龄化严重。随着经济不断稳定增长,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国移动互联网保险市场未来的发展潜力不可估量。
3我国移动互联网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
结合发达国家成功经验以及我国移动互联网保险的现状,我国移动互联网保险发展还是存在以下几大问题:
3.1用户需求挖掘存在问题
在移动互联网环境下,消费者消费行为更加理性,网络购买过程可以分为产品信息搜索、评估选择、购买三个阶段,保险公司需要做的就是大力挖掘移动消费群体显性和隐形保险需求,通过创新产品和服务来吸引更多网络用户,这是移动互联网保险需要解决的重大难题。
3.2发展方向存在问题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必须要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发展移动互联网保险,但是,究竟是走移动互联网保险之路,还是走保险移动互联网之路,很多保险公司都存在疑虑。移动互联网的保险,关注的是整个保险市场,需要保险公司借助移动互联网不断革新产品,优化产品形态;保险移动互联网强调的是营销渠道,结合移动互联网线上线下销售保险产品,开通线上销售渠道。发展方向是现阶段保险公司亟需解决的问题。
3.3保险产品创新存在问题
产品始终是吸引消费者的重要武器,保险公司应该要结合互联网消费碎片化、小金额、大批量、高频次的特点设计出多款线上产品。但是目前线上很多产品仅仅抓住了创新这一关键词,没有考虑充分保险产品结构和合理性,各项流程存在不规范问题。产品创新是移动互联网保险发展必经之路,也是凸显移动互联网保险的重要手段。
3.4营销渠道拓展存在问题
目前移动互联网保险营销渠道还处于摸索阶段,必然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例如移动Web在网络推广方面存在问题,浏览量非常有限;移动APP的下载量和留存量难以提升等。如何让网络用户从被动保险到主动参与移动互联网保险,是现阶段移动互联网保险营销渠道拓展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3.5风险把控存在问题
移动互联网保险主要存在产品风险、信息安全风险、逆选择风险和业务风险等四大风险问题。移动互联网保险与传统保险的根本属性和核心功能是相似的,所以传统保险存在的风险问题同样存在,而且还有可能伴随着一些由移动互联网产生的新型风险,直接损害到各方利益。保险公司必须要在风险把控方面加大力度,提高产品安全性。
4我国移动互联网保险发展的新思路
现阶段,国内各大保险公司都逐步开通了移动互联网渠道,主要包括移动Web服务、第三方销售平台、中介网站、互联网保险公司、移动APP应用等五种移动互联网营销渠道,充分利用了移动终端快速便捷、自由开放、互动共享的特征,让保险交易各方具有多样性选择权,大大提升了保险业务的智能化运作,互联网保费交易额也实现了大幅提升。针对目前我国移动互联网保险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点改善思路:
(1)一切以用户为中心,把用户需求细分,为用户提供多样化移动互联网保险产品,满足移动互联网用户需求;
(2)结合发展现状,制定移动互联网保险长远发展方向;
(3)运用极致思维,将产品创新做到极致,包括服务和营销模式,全面提高用户体验度;
(4)多渠道并用,找到适合保险公司发展的线上营销渠道;
(5)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实时监控风险,确保移动互联网保险线上平台合法、合规运营,切实维护各方利益。
一、我国农村保险的内涵
发展农村保险,我们必须要正确区分一个概念,即农村保险和农业保险,农村保险是是一个地域性的概念,它泛指在农村范围内开展的各种保险,而农业保险更多的是一种财产保险,主要分为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农村保险比农业保险的范围更大,它是针对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的保险,它开展的是针对农村中的农、林、牧、副、渔业、服务业、运输业等各领域的保险服务,同时,它也对所有农村人口的人身及财产提供保险业务。可以这样说,农村保险旨在为农民提供各种生产、生活保险服务。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农业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基础产业,农村保险的出现可以为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个保障,对于应对我国这样一个自然灾害多发国家的农村灾害风险是极为有益的,可以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也有助于保障农村经济、农业发展和农民生活质量。
二、我国农村保险发展中存在的几大难问题
(一)“意识难”,我国农民对农村保险的认知粗浅,缺乏投保意识。首先,这与我国农民文化水平有限,受教育程度不高有很大关系。在我国农村,农民多是没上过学的、小初中毕业生,他们知识面狭窄,思想上比较陈旧,对保险有着本能的意识排斥,很多农民甚至觉得保险就是“骗钱”的,他们不愿意了解农村保险这种新事物。在日常生活和农业生产中“天灾人祸”思想严重,觉得保险保障不了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其次,在我国部分农村,农民的温饱问题尚未解决,或者还处在温饱边缘,生活的窘迫使得他们没有多余的资金用来购买农村商业保险。再次,农民意识里存在依赖政府帮扶的思想,他们认为政府就是为人民服务的,特别是近些年,政府加大了对农村的扶持力度,包括对种植业和养殖业的扶持,对农村生活无保障农民的低保帮扶等。这些都让农民产生了政府依赖思想,觉得政府会解决他们的生活、生产难题,而且政府的扶持是无偿的,而保险却需要投入。
(二)“立法难”,农村保险缺乏法律和制度保障。当前,制约我国农村保险费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立法问题。我国现有的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保险法还不足以覆盖整个农村保险市场。这就让农村保险市场显得较为混乱,在这种混乱的体系下,农民的保险投入很难得到充分的保障,不利于保险公司和农民双方利益的实现。正是因为有这种不确定风险的存在,农民很难放心把钱投入打破保险公司。立法缺失也就成为了制约农村保险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
(三)“突破难”,保险公司自身存在的种种问题,制约了其农村保险的服务力。农村保险发展迟迟打不开局面,与保险公司自身发展中存在的各种局限和制约也有很大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保险公司农村保险产品的开发明显不足,保险产品单一,不能有效满足农村农民的投保需求。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务发展迅速,保险公司规模也不断扩大,但是大多数保险公司的业务主体都倾向于选择城市,他们对农村保险业务的开展仍处于观望阶段,觉得农村保险业务是一块“硬骨头”,不愿意积极投入人力、物力开展农村保险产品。这就使得农村保险虽然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实际供给农村市场的保险商品却很少,农民的选择余地小。主要表现在保险公司为农民提供的农村保险险种少,多是一些养殖险、人身意外险等大险种,险种比较单一,很多险种都不是针对农村实际设计的,不能满足农民的投保需求。
2、价格是保险公司开展农村保险业务的“硬伤”。对于大多数保险公司来说,在农村开展保险面临着风险高、管理成本高的现状,在这种局面下,保险公司提供的农村保险价格普遍偏高。而我国农村农民收入普遍微薄,他们不愿意随便拿钱出来投保,即便投保,他们也希望能够获得最大限度的补偿。如果保险公司实际能提供的补偿不能满足他们的心理和实际需求,他们就会丧失投保意愿。
3、保险公司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不高。这一局面也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造成的。首先,农村保险业务员的构成比较复杂。在农村保险业务的开展的队伍中,有很多业务员都不是专业人员出身,他们多是保险公司为了发展农村保险业务,在各农村区域范围内聘用的,这些人员培训时间较短,不具备过硬的素质,在实际的工作中往往受工作能力的制约,不能为农村客户提供全面的服务。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无法保证。其次,保险公司很难做到覆盖整个农村的全面服务。保险公司在开展农村保险业务中常会受交通不便或农村人口分散居住的影响,这就给保险业务的开展增加了难度。保险公司的服务很难覆盖农村的各个角落,特别是对于偏远山村的覆盖明显不足。
三、发展我国农村保险的具体对策
(一)发展农村保险必须紧抓宣传不放松,要努力提高广大农村农民的参保意识。农村农民文化水平普遍偏低,他们对农村保险缺乏明确的认识,要想发展农村保险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农民观念问题,要转变农民陈旧的观念,提高他们对农村保险的认识就必须极大宣传。首先,要针对全体农民进行农村保险性质和作用的宣传,让农民了解农村保险保的是“什么”、“怎么”保、都有哪些险种、参与农村保险投保有什么好处。要让农民明白天灾人祸虽然不可避免,但是可以通过不同类型的农村保险将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要把农民从“投保”等于“打水漂”的旧思想中解放出来,让他们正确的认识和对待农村保险。其次,可以利用多种渠道展开宣传,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接触新事物的渠道也进一步拓展。可以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进行农村保险宣传,加深农民对农村保险的认知,比起农村保险员的上门推销,电视、广播等媒体对于农民的说服力更大,他们会渐渐改变对农村保险的旧观念。各地可以开通农村保险免费咨询热线,为农民提供保险咨询服务,农民可以通过拨打热线,咨询当前农村保险的投保项目、投保金额等,这样便于及时解决广大农民的疑惑,有助于消除他们的顾虑。再次,要加大对农村保险索赔的宣传,要让农民正确认识农村保险索赔中的相关问题,包括索赔程序、索赔范围、索赔比例等,避免部分农民认为投保就是上了双保险,一旦遇到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保险公司就要全权负责赔偿的思想的出现。同时,也能避免农民因为投了某个险种,没有获得自己理想的补偿而对保险失去信任。要让农民了解农村保险的具体索赔事宜,让他们正确看待保险,并逐步提高他们的参保意识。
(二)农村保险要发展,立法工作必须跟得上。农村保险迟迟打不开局面,农民在投保时犹豫不决,都与农村保险的立法不完善有直接的关系。农民觉得农村保险缺乏法律保障,怕投保承担风险,因此不愿意投保。要想让广大农民放心投保,促进农村保险事业的发展,必须加快立法进程。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为农村保险的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让农村保险有法可依。要用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保险公司和投保农民双方的利益,要弥补农村保险发展中长期以来的法制缺失状况。只有立法到位,才能保证农村保险业务的有序开展,才能让农民更信得过农村保险。
(三)农村保险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政府要给予保险公司一定的政策优惠。当前,很多保险公司进入农村市场最大的阻力就是农民不认同,政策不支持,导致农村保险业务的开展举步维艰,同时,保险公司也面临农村保险风险高、管理成本高的难题。这就需要政府积极地发挥其协调作用。政府可以采取一定的优惠政策鼓励各类保险公司进入农村开展保险业务,采取“三位一点”的做法,即农民出一点,保险公司让一点,政府补一点的策略,这样既能有效地减少保险公司的风险,保证保险公司的正常盈利,让保险公司愿意进驻农村市场。又可以减轻农民的投保负担,保证农民投保的低门槛。政府也可以通过减免税收等,加大对农村保险的财政支持力度。
(四)保险公司必须不断地进行创新,要努力提高自身服务水平,为农民提供种类多样的保险产品。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保险认知的加深,他们会寻求种类更多的保险产品,他们的投保需求会更多元化。这就要求首先,保险公司加大对农村保险新险种的研究,要立足农村实际,开发适合农村、农民、农业的保险品种,要细化险种,为农民提供多样化的险种,尽可能地满足农民的投保序曲。其次,保险公司要积极地应对农民的保险索赔事宜。当前部分发展农村保险业的保险公司,往往是动员农民投保时“斗志昂扬”,遇到农民索赔时却是爱搭不理,不能积极的支持农民的索赔工作,让农民对保险公司失去了信心。保险公司必须加大对投保农民的跟踪工作,比如遇到自然灾害时,要走访灾害险的投保农民,遇到一些突发性牲畜类流行疾病时,对于养殖业投保农户进行回访,对于在保险公司赔保范围内的损失要及时地予以补偿。保险公司积极应对索赔,有助于树立保险公司的良好形象,有助于提升保险公司在农民心中的地位,让农民敢投保、愿意积极投保。再次,保险公司要加大对农村保险业务员的培训工作。针对农村保险业务员素质普遍较低的现状,保险公司要拓展农村保险业务,就要向农村地区输送专业的保险业务员,让他们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广大农民提供高水准、全方位的服务。同时,对一些农村地区的保险业务员要进行培训,让他们掌握专业的保险知识,能为农民提供各种保险咨询和服务。除此之外,各保险公司可以在农村设立专门的保险咨询点,满足偏远地区农民的投保咨询需求。
结语:综上所述,发展我国农村保险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必须正确对待我国农村保险发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必须想方设法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快我国农村保险的立法进程,加大对农村保险的政策支持,同时,必须提升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为农村保险的发展铺平道路。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一、绪论
(一)选题背景
1、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经济建设长期持续高速增长,国家综合实力逐步增强,财政收入规模迅速扩大,农村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但不可否认的是,取得成果的同时,一些问题也凸显出来。城市养老保险制度基本走上正轨,而在大多数农村则十分薄弱,老年人口的生活难以得到基本保障。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迫切需要建立国家负责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
本文对山东省临沂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现存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
2、案例引入
临沂市位于山东省的东南部,是山东省面积最大和人口最多的地级市。临沂市是山东省的农业大市,农业人口众多,农村老年人口占农村人口的比重较大,具有比较典型的代表性,并且能够较好地反映全国的基本情况。
(二)文献综述
1、国内研究现状
(1)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
丁元竹、安体富等分析后发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存问题有:一是不同领域较为普遍的存在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现象;二是政府之间职责不清,权力分配不明。
(2)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方面:
(a)关于我国传统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研究
王艳品、付素霞(2005)将存在的问题概括为对养老保险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一些法律法规不完善、政府保障力度不够、养老保险体系管理缺失。
(b)对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一些建议
学者刘昌平(2009)从我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长远发展路径上提出:第一是要实现城乡两种保险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第二是通过城乡两种保险制度的合并实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城乡统筹。
2、国外研究现状
(1)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
Nagel认为,美国等国家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实现了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每个儿童享受教育的机会均等;二是失业人员能得到资助,维持基本生活;三是公民均有机会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四是每位老人在退休后仍有一定的收入来源。
(2)社会养老保险方面:
国外众多学者对西方国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状况调查研究后,提出一些建议:提高参保缴费率;适当降低养老金偿付额,提高养老金缴费额;对基金进行科学化的运营;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1、研究思路
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从总体上阐述选题的缘由和研究意义,对国内外相关的研究做文献综述,并提出自己研究的思路、方法及创新点。第二部分为相关概念的界定。第三部分分析新型农村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从多个角度为完善临沂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一些建议。
2、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
文献研究法是在查阅了大量的论文、专著、报纸文章和官方资料之后,在此基础上进行整理分析,提取其中对写作有帮助的部分,作为论文写作的参考。
(2)规范分析法
规范分析主要是通过对一些基本概念和理论观点进行规范性分析,从而确定研究的内涵、外延、特点和本质,为研究的开展提供规范基础。
3、创新之处
(1)视角的创新:以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视角,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与公共管理学结合起来进行研究。
(2)切入点的创新:以山东省临沂市为切入点,通过具体案例探讨现阶段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不均等化,从而提出具体的对策和建议。
二、概念界定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般地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要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能够体现公平正义原则的大致均等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是人们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条件的均等。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以维持农村老年居民基本生活为目标,建立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保障结合社会供给和个人账户,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适应,由政府组织实行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三、临沂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不均等
临沂市农村中参加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农民并不少,但是绝大多数农民并不是出于自愿原则,还有不少人则是抱着一种跟风心理。
(二)社会养老保险财政支出不均等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筹集遵循农民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原则。中央财政只“补出口”,不补入口;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进行补贴,分级财政分担机制进一步加剧了欠发达地区政府的财政压力。
(三)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水平不均等
临沂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管理平台建设滞后,一方面组建人员不够、资金投入较少、相关设施落后。另一方面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不够,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步伐太慢。
四、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养老保险意识
利用各种媒体如电视台、网络等传播工具,广泛宣传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重大意义,运用简明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新农保”各项政策的宣传,使群众真正了解它。
(二)明确各级政府职责,形成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的财政支出结构
要求进一步明确中央政府与各级地方政府财政在养老保险均等化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明确各级政府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财政支出,合理确定中央地方的负担比例。
(三)完善管理平台建设及制度衔接,健全法制
要尽快落实新农保经办机构的组建和人员的配备,建立和完善新农保的管理信息平台。同时要不断加强法制建设,逐步地完善社会保障的法律体系。
参考文献:
[1]朱政旭.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以山东省临沂市为例[J].科学与管理,2011
[关键词]大学生医疗保障公费医疗
1952年,我国了《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公费医疗制度随之建立。1953年,现行高校公费医疗制度开始实施。根据现行高校公费医疗制度,国家每年给部委所属院校学生每人拨款60元、省属院校学生40元。但近年来,医疗费用的不断上升、学生人数的大幅增加等状况使旧制度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需要,新的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迫在眉睫。
一、当前我国存在的大学生医疗保障模式及其问题
(一)公费医疗模式及其存在的问题
公费医疗制度实行属地管理,经费由当地财政部门统筹定额拨付,部委所属院校大学生每人每年60元,省属院校每人每年40元,二级学院、独立学院、民办高校,计划外扩招及高专的学生则没有国家拨款。
公费医疗模式存在着以下一些问题:(1)覆盖面窄。国家财政只对计划内招收的学生按人数拨款,民办高校则不享受任何形式的医疗财政拨款(上海市除外),学生的医疗保险只能依靠商业保险和学生家长负担。(2)政府财政对公费医疗投入不足。政府部门对大学生公费医疗的投入从1987年的每人每年15元增长至1994年的每人每年60元之后,至今没有再增长。而据统计,平均每位学生每年所花费的医疗费用至少为120到130元,国家财政拨款远不能达到这一标准。(3)公费医疗超支现象严重。这种情况的出现,一是由于公费医疗资金划拨标准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大学生医疗需求,二是由于高校扩招使得学生人数增多,同时大病发生率不断上升,加剧了公费医疗制度的资金短缺现象。(4)校医院的医疗水平低。药品质量较低、医疗服务质量不高、治愈率下降、转诊条件严格等缺陷已成为校医院普遍存在的问题,很容易耽误对病情的准确诊断和及时治疗,学生的健康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
(二)商业保险模式及其存在的问题
商业保险模式按投保主体不同可分为两类,一为学校和学生,自愿投保:如北京大学2003年就委托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开设了已享受公费医疗的学生医疗保险项目,险种包括学生重大疾病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等,保额3至20万元不等,保费由学校和学生每年各承担80元;另一类为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强制投保:如湖北省教育厅举办的省属高校学生团体险,险种包括学生寿险、门诊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等,保额最高可达20万元。
商业保险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为学生健康风险提供了保障,减轻了学校和政府的负担。但由于目的在于盈利,其推广往往受到诸多条件的限制,如保费价格整体偏高、病种的限制、最高赔付金额等,再加上没有明确的国家政策支持以及保险行业操作不够规范等原因,它的稳定性和持久性遭人质疑。
(三)合作医疗保险模式及其存在的问题
这种形式目前只有江苏省镇江市采用,保险范围包括住院医疗费用和因意外事故而产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门诊、急诊费用可以报销50%,最高支付额可达10万元;合作医疗保险覆盖了所有范围内的招生,这是镇江市大学生医疗保险的进步。但是这种模式的赔付金额较低,而且随着近年来发病率的升高,其确定的缴费需求已不能适应当前的医疗消费。
(四)社会保障型医疗保险模式及其存在的问题
上海市从2007年4月1号开始正式实施《关于完善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见》,实现了上海51万普通高等教育大学生医保制度的全覆盖,保障方式由原来的学校保障转型为社会保障,统一规范了大学生医疗保障待遇,并要求各院校建立医疗互助基金对贫困大学生给予帮助,使保险力度大大提高,是一项十分成功的改革。
二、国外的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比较分析与借鉴
(一)国外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概述
为了克服以上问题,就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有效地保护大学生的利益。从目前大学生的医疗保险来看,欧美一些国家和地区已取得了较大成功,对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具有借鉴意义。
1.德国
德国医疗保险实行议会立法、民间实施和政府监督三者相结合的方法实施与管理。德国从法律上规定,高校学生必须参加医疗保险。凡在德国国立或国家认可大学注册就读的大学生,均有医疗及护理保险的投保义务,否则不能注册。投保者医疗费的支付是由保险公司或社会保险机构与医院直接进行的,这样医院就会及时治疗,避免了医疗保险“雨后送伞”的情况。德国政府在实施医疗保险时,不完全介入具体操作,只负责法规的制定和监督检查。此外,政府通过对保险金征收比例、保险金的再分配等控制措施,使得大学生无论贫富,都同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英国
英国对所有大学生,包括外国留学生,实行国民卫生保健体系(NHS),提供免费或部分免费的医疗服务。国民卫生保健体系(NHS)的卫生服务经费全部或大部分从国家税收中支出。卫生服务由地段初级服务、地区医疗服务和中央医院服务三个部分组成。大学生在享受NHS前,须在住所附近的公共医疗诊所或者大学医院办理登记注册,选择自己的医生。除此之外,英国各主要保险公司提供了形式多样的医疗保险服务,大学生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险种作为补充。
3.美国
美国注册在校的高校学生自愿参加医疗保险,学生的抚养人也可自愿投保,但很多高校都要求学生必须拥有医疗保险,否则不予注册,有的州的法律也要求全日制学生必须拥有健康保险。美国高校学生意外伤害与健康保险的范围十分广泛,通常包括意外事故导致的伤亡、定额给付的住院医疗费、门诊医疗费等,覆盖疾病的范围也很广。美国政府在医疗保险方面的主要职能就是制定法律法规及监督执行,通过实施管理来有效保证大学生的医疗服务。同时,美国的救助制度很发达,对贫困大学生定期检查诊断和治疗服务,直接将费用支付给服务提供者。
(二)国外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借鉴
各国根据国内不同情况为大学生建立了不同的医保制度,但有些共同的优点值得我们借鉴:
1.覆盖面广,几乎包括了所有在国家认可大学就读的学生。
2.强制性的购买原则有效的保障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关注贫困大学生的医疗保障问题。
3.学生保险覆盖疾病的范围广泛,保费支付效率较高。
4.政府承担主要缴费责任。
5.通过国家立法来保障大学生医保制度的贯彻落实。
6.学校和保险公司合作,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其他医疗保险选择。
三、完善大学生医疗保障的建议
(一)纳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体系
大学生是一个特殊弱势群体,在受教育数年后,就要进入劳动人力资源市场,他们的健康水平将直接影响到人才的体质,政府有责任为他们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因此,基本医疗保险应该在已有基础上扩大覆盖面,医疗费用由政府、学校和学生三方共同负担,由国家强制执行实施,以将更多弱势群体纳入体系,实现更广覆盖。
(二)政府应加大大学生医疗费用的投入
政府应该根据目前的经济和消费水平,改变十几年来对大学生医疗费用一直不变的投入标准,加大投入,及时更新高校医院的医疗设备,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使大学生能够真正享受到价格低廉且质量好的医疗服务。
(三)政府部门应当制定相应政策,改善大学生商业医疗保险的经营环境
商业保险具有市场化、避险技术高等特点,能够使有限的资源在全社会范围内得到更合理有效的配置,是完善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很好的辅助手段。针对这些特点,政府可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保险市场、规范保险操作,并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发展大学生商业保险。例如免除保险公司该业务的营业税,帮助贫困学生缴纳保险费等。
(四)建立大学生医疗救助制度
大学生医疗救助制度应成为对基本医疗体系的重要补充。医疗救助的资金来源可以由政府拨款和社会捐助共同组成,或求助于社会福利彩票所募捐的资金。此外,在救助资金的管理上,应该由政府委托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作好救助基论我国大学生三重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专款专用。
(五)改革高校医疗机构
高校医院实质上是学生医疗保障体系中一个重要的实施和管理机构,促进校医院改革与发展不容忽视。
1.将各类普通高校的医院进行整合,即采用社会后勤化的做法,将其推向社会,引入竞争机制,降低其成本的同时提高其效率。
2.对于目前出现的大学城,可以将几十所大学的校医院进行整合,以大学城内所有学生为服务对象,减少重复建设的成本,将更多资金用于购置设备和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小结
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是未来社会生产的主力军,他们的健康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建立一套完善而切实可行的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对维护社会稳定发展至关重要,这也是高等教育在改革和发展中所面临的一个新的现实问题和研究课题。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任何制度的形成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持续不断的关注和努力。
[参考文献]
[1]卢海英:《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研究——以浙江省得六所高校为例》,《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9月。
[2]袁玲、赵峻、张艳、邵念:《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探讨》,《中国卫生资源》2006年第1期。
[3]《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可行性研究》,《中国校医》2007年第12期。
[4]卢海英、朱增晖:《改革和完善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若干思考》,《福建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9月第9卷第3期。
[5]杜鹃:《谈创建三位一体化的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保险职业学院学报》(双月刊)2007年6月第21卷第3期。
一、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中存在的问题
1、养老保险覆盖面窄
养老问题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每一个人都希望能够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但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以及人们对参加养老保险的不重视,造成了当前我国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较窄。根据最新数据显示,60岁以上人口数量已经占到总人口数量的16%,50到59岁的人口数量也已经占到14%,根据另一份数据显示城镇居民中18到69岁的人群中,参与养老保险的比重为60%左右,相对应的农村地区参与养老保险的却仅为6%,显然养老保险覆盖面窄尤其是城乡不平衡问题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2、缺乏强有力的医疗保障
医疗保障是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医疗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医疗水平的高低以及医疗保障程度的高低对人们的生活水平影响巨大。虽然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医疗保障水平得到了极大地提高,但“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仍然是困扰人们的一大难题。与国际上的的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人民看病花费中的自费比重仍然很高,在一些特殊的医疗服务中仍然需要病人完全自费,且这一特殊人群的比重仍然很高。由于自费的比例居高不下以及获得医疗服务对收入分配格局的依赖程度越高,造成了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不满情绪越来越高。为了促进我国社会保障的全面发展,医疗保障的力度要大大加强。
3、失业保险的统计范围有限
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失业保险对失业下岗人群有一个基本的收入保障,同时也会促进那些失业下岗人员进行再就业。随着近些年的国企改革以及经济放缓,造成了大量的失业人员,同时一些个体工商户也游离于失业保险之外,很多失业人员得不到失业保险的帮助。统计在失业范围内的失业人员,无论是自谋职业还是再就业都将会得到政府的帮助,相反不在统计范围之内的失业人员就得不到帮助。举个例子一些企业由于经济效益不好停产,这一时间段内员工不能上岗获得经济收入同时还没有一个失业的依据,有的甚至连最基本的生活费都不到。还有一些提产企业不给企业员工缴纳失业保险金,造成员工失业后无法领取失业保险的救助。总之,还有很多人无法享受失业保险的帮助,这也是我国社会保障工作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4、参与社会保险的老龄化现象凸显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老龄化问题也在不断加剧。尤其是像北京、上海、天津等地的老龄化问题更是严重。人口老龄化问题必然会给我国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同时还有劳动力资源的减少,所以研究参保人员的老龄化问题就显得更加重要。根据数据显示,上世纪90年代初,在职员工与退休员工的参保比是5.4:1,到90年代中期的时候是4.6:1,到2014年时候是3.5:1。同时在城镇医疗保险与城镇养老保险中,也是年龄越大的人群参保的积极性越高,社会保障的参保率随着年龄的降低而递减。这也就造成了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负数在不断增加,一旦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将会直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及其作用的发挥。
二、做好社会保障的对策研究
1、加大宣传,提高民众参与社会保险的积极性为了提高社会保障的力度,我国在很多地区都建立了试点,这些试点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果,所以政府可以大力推广这些先进地区的优秀经验。政府要大力号召各级部分积极到推广社会保障的宣传中来,利用好宣传媒介的宣传作用,广告标语等都要大力利用,让全社会都知道参与社会保障尤其是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的重要性。对一些企业主,企业员工,社会各行业的工作者进行宣传讲解,提高年轻人和在职员工的参保积极性。
2、提高医疗保障的力度,促进社会保障的全面发展上面提到了看病问题仍然是困扰我国社会保障工作的一大重要因素,所以政府要想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就要提高医疗保障的力度。政府要加大对医疗事业的经济支持,只有政府为百姓看病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医疗保障的力度。要逐步降低群众在看病费用中的自费比重,降低医疗服务收费水平,严格控制医院的不合理收费。同时还要普及参与医疗保险的重要性,不要等到生病需要救助的时候再意识到医疗保险的重要。所以在提高医疗保障中,需要政府调动起各部门以及群众的积极性。
3、扩大失业保险的统计范围以及调动年轻人参保的积极性上面提到了很多失业人员都没有统计到失业保险的范围之内,也就造成了大量的失业人员得不到失业保险以及政府的帮助,给国家带来了不小的就业压力。各级部门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以保障人民的利益为宗旨的工作态度进行失业保险的统计工作,不能因为工作的疏忽遗漏掉那些需要失业救助的失业人员。政府要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对企业也要进行严格的要求,不能为了减少企业支出就不给员工缴纳失业保险金。政府还要加大对失业信息的收集,尤其是一些个体工商户更要细心收集失业信息,因为个体工商户在我国的就业人群中占据着很大的比重,政府要努力提高其再就业能力以及为其提供最低生活的保障。还要努力提高年轻人参与社会保险的积极性。
作者:吕帮运 单位:沈阳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高永利,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经济视野》,2014(11)
[2]蒋智昕,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5(3)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5-00-01
一、引言
在国际上多数将保险业划分为寿险和非寿险两大类,而我国将保险业划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大类。中国财产保险有自身的发展优势,财产保险行业管理服务创新力度也不断加深,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逐渐提升,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上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但在财产保险服务管理中还存在许多不可忽略的问题,财产保险行业长期已久形成的“抢市场、比速度、争规模;淡服务、轻理赔、弱管理”的经营理念严重阻碍了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高,在广泛关注的理赔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上为得到根本解决,严重侵害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保险业的社会形象,成为制约财产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二、财产保险服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很多人们对市场上的多数财产保险公司了解不深,使得人们对保险品牌的认可度不高或偏低,人们对保险公司的服务管理质量难以区别,当选取保险物品过程中更偏向的是看重人的服务质量和物品价值。大多数保险公司的品牌不显著,竞争的重点也就聚集到费率及费用竞争等较低的层次上,保险公司的企业形象宣明度不足,作为公司与客户之间的人赋予了过多的言语权,使得客户更多的相信和其经常沟通联系的人。缺少一一对应的服务管理程序,缺少明示和规范的标准,缺少相对应相关行业的沟通交流和调整,导致定损价值相差较大、个人随意性,无对应的赔偿单证标准化基础,赔偿关键步骤无法得到对应管理控制,很难流程合理化来提升相应工作效率。
2.大多数业务人员在潜意识里存在客户在发生保险事故后需要从保险公司得到赔偿,而赔款额的降低会使得保险公司得到利润,客户的利益体现就直接关系到公司利益的得失。存在这样的思想观念,使得有些保险公司对赔付率的重视度远高于对客户的服务。财产保险公司未构建起科学合理有效的理赔客户服务体制,或存在执行不严或有章不循的现象,同时行业内缺少服务评价制度、公开制度和监督制度,在服务质量上的管理力度不足,对存在损害被保险人、投保人利益的违法行为等处理不到位。
3.保险服务在多数客户们的心理上不存在很明显差别,基本上是办事效率快慢、服务态度好坏的区别。在理赔服务中可以算得上是保险服务中及其重要的环节,客户服务是没有想象得那么简单的一项。倘若一个保险公司只重视理赔服务,那必将会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逐渐落后。财产保险公司长久以来形成的经营理念使得在只要求规模速度和行业中的份额,忽略了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服务,削弱了对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应该有的社会责任。
4.根据整体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情况看,其服务的质量显然比寿险公司欠佳,主要是表现在客户服务的细微之处。管理和服务体系构建之间存在的缺陷,导致管理的基本制度不够完整、资源配置不够、服务体系不完全、服务标准执行不足、管理流程不合理、控制机制缺陷较多、监督考核缺少、信息化技术落后等。
5.服务的差异化是公司最具备特色的体现,也就容易从其服务差异化的措施上看到基本的目标客户及公司的经营思路。保险公司的服务,首要是根据目标客户实际情况来制定,并且需要体现其针对性和倾向性等。更深一步的升华认识,转变传统思想观念,拓展新思路,着力改善服务管理中存在的缺陷,促进财产保险服务的质量提升至更高的水平基础,推进保险行业踏入科学发展的步伐,促使财产保险业更快更好发展。
三、财产保险服务管理的重要性
我国人民的保险意识不够强烈,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保险业在逐渐进入同步发展的道路,有越来越多的生产者、投资者和普通的群众意识到财产保险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财产保险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财产以及相关利益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而遭受经济损失时给予相应补偿的保险。
1.我国保险业市场竞争逐渐恶劣,想要在残酷的竞争中保证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就要求具备独具风格的竞争优势。核心竞争力就是可持续维持公司竞争优势的开发产品、发挥独有的技能和创造特有营销方式的能力,是公司在经营环境中的竞争能力和优势。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核心竞争力不只是体现在保险种类的更新及保险资金运用的适宜等,还要求体现在给客户提供的最佳保险方案的服务能力的加深。当前在保险市场的竞争中,真正足以构成保险公司竞争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的,不仅仅是那些实体的资本、产品等这些很容易复制资源,而人才、技术、管理、品牌形象等无形的资源,起到了重中之重的关键作用。其中服务优势就是公司必须具备的一种市场资源,加深提高服务质量对保险业务的发展也就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2.保险公司改善和加强管理服务的质量,改善同群众关系最密切、感受最直接、利益最鲜明的管理服务的质量低等难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改善行业形象和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需要,竭力促使财产保险业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改善在社会中形象,构建良好的发展环境,提升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是确保财产保险业持续快速和健康稳定发展的内在基础和必经之路。相信不久的中国财产保险必定会以自身的特有形式,取得更深的进步,以促使在国际的舞台上据有一席之地更快的发展。
四、结语
我国财产保险正处于国家的极力支持和自身的不断更新完善中,竭力在全球化浪潮到来之时走出险境,实行发展创新。中国的保险事业不会因为各种外来阻扰因素而停下脚步,财产保险业正调整步伐,正以新生保险业的全力在改革中发展庞大,朝着世界保险业的方向迈进。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护航,为人民的生活和社会提供稳定的保障,以加强社会组织的协调,强化多方面的行业内沟通和协作,保证企业及时恢复生产,促进各公司有效改善管理服务的质量。为科技的发展提供保障,促使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平衡在国际上的收支,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银行保险,顾名思义就是把银行作为一个保险销售的平台,将银行业务和保险业务相互融合在一起,对客户资源进行整合,实现销售渠道共享。最直接的例子就是银行信贷保险,和银行信贷业务是相互补充的关系。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给银行所带来的风险。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关系中不存在竞争的成分,但是这样的合作对银行的发展是非常有利的,为银行的保险业务开展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1 我国银行保险存在的问题分析
1.1客户没有真正的享受到很多的便利
客户享受不到保险的好处的主要原因如下:一是投保周期很长。银行在保险的办理速度上是非常快的,导致投保周期过长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保险公司不能直接出单。需要在客户进行投保之后,接受客户的投保请求。然后保单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步骤,等保单到客户的手中时所需要的时间往往是比较长的,一部分客户会因为这个原因选择找人购买保险,方便快捷。二是银行卡的数量太多。因为选择一个银行进行投保理论上就应该选择使用该行的银行卡,进行一些后期续费等操作。但是现在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经常用的就只有2到3张银行卡,银行卡太多反而增加了许多的不便,这个原因也可能导致客户放弃银行保险这个选择。第三是售后服务不到位。如果客户选择的是通过人购买保险,如果购买之后出现什么问题找到当时办理的人,不管是更改保单,还是理赔很快就可以解决。但是如果通过银行购买的保险,在出现问题的时候,通过银行是得不到较好的服务的,必须要银行再联系保险公司协商解决。第四保险方案没有结合客户的实际情况。银行销售保险就只是一些固定的方案,客户在柜台外面自己看决定是否购买。银行柜台的工作人员也并不是特别的了解的保险方案和客户的实际情况适合哪个险种,对客户购买保险不能够提供更多的有效建议。所以客户选择的时候盲目性比较大,而且选择的险种并不一定是最适合自己的,不能真切的享受投保带来的好处。
1.2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没有行业保护
所谓的没有行业保护指的就是现在的银行开展的银行保险业务都是与多家银行进行合作的,或者是一家保险公司与多家银行之间都有合作。还有一个原因是一些名气较小的保险公司通常是签不到太多银行的网点进行合作的,而且所处网点通常是比较分散的,银行对这些保险公司的管理也不是很方便,在统筹协调上的难度是非常大的。分析发现,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利益是相互关联的,正是因为一些保险公司签到的银行网点是比较少的,所以很难形成明确的收益。因为效益不好,就更加不愿意投入成本去加强与银行的合作,导致很多银行网点的资源没有得到合理的应用。
1.3缺乏多样的销售模式和产品
通过平日生活中的观察,在大多数银行中办理业务都是通过柜台办理的,产品销售是被动的等待客户上门的状态。而且柜台业务的业绩起伏是比较大的。另一个重要的客户拓展的渠道就是通过客户经理销售,但是往往这一块的资源都被浪费了。目前保险公司主要通过对银行的服务网点进行抢占来获取资源,忽略了客户经理这一块的销售培训,没有指定相应的奖励制度,客户经理在销售方面没有积极性。
另外银行保险的产品形式比较单一。主要就是根据目前银行的情况,柜台业务无法为客户进行详细的讲解,客户理解起来是比较困难的,所以只能选择一些适合在柜台销售的模式简单易懂的产品,比如一些意外保险或者投资类的产品。
2 我国银行保险问题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2.1切身的从客户的利益制定销售方案
针对目前存在没有让客户享受到的便利店的问题,导致很多的客户逐渐流失,所以需要在银行保险的办理流程上进行一定程度的优化。在银行可以设置专门的银行保险办了咨询柜台,从而能够让客户全面的了解我们的产品,作出适合的选择。另外在银行的办理流程上是需要调整的,最大程度的简化办理流程,尽量的保证保险出单的效率。
2.2银行和保险公司应该全力合作
银行保险的销售业务不是银行自己的责任,也不是保险公司自己可以推动的,是需要两方相配合,通力合作。可以组成专门的银行保险业务小组,由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人共同组成,在发展策略上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配合银行完成保险业务的销售。另外银行的工作人员毕竟对保险不是专业的,所以就需要保险公司对银行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建立一支专业的管理团队。
2.3产品需要不断的创新
由于银行和保险公司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行业,所以不论是在经营模式上还是在销售理念上都是有着很大的不同点的。所以要对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存在的区别进行,在产品创新上要不断的创新,把银行运营模式中的优势充分的发挥出来。银行保险产品必须要适合在银行进行销售,总结出来需要具备以下几点,简单易操作,内容不复杂。方便银行柜台工作人员进行简单的解说和办理。
3 总结
综上所述,不难发现银行保险业务是目前金融业发展的主流趋势。但是其中也是存在着不少的问题阻碍着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针对这些问题要及时的分析出现的原因,找出解决的对策。在产品创新上不断的探究,结合客户自身的特点,开发出新的产品。在银行保险的售后服务上也要及时的跟进。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