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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绿色金融研究大全11篇

时间:2023-09-22 10:31:56

国外绿色金融研究

国外绿色金融研究篇(1)

一、引论

近年来,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代表的许多中国金融机构意识到了绿色金融的重要性,伴随一轮轮政策的推进,绿色金融正成为下一步中国金融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国际上公认的“赤道原则”的提出,“绿色信贷”一词也逐渐为人们所熟知。在信贷还“绿得不够深”的中国,研究“绿色信贷”在中国如何实践发展问题是极有必要的。

本文旨在对绿色信贷的产生与国内外发展状况以及近年学者的研究做一个简要梳理,以便于今后更深入的研究相关问题。文章涉及文献主要包括各大银行公布的社会责任报告、环境部关于绿色信贷的年报、各大媒体报道及国内外学者已发表的著作及论文等。

二、绿色信贷的含义

从18世纪开始,人类产业文明经历了一个巨大的飞跃过程,而代价却是环境的破坏。20世纪末,人们终于开始意识到,只有在发展的同时顾及到环境,发展才是可持续的。于是,“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在1987年由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EDC)提出,并最终被广为接受。与“应让后人也能公平的享受和我们一样的自然和环境资源(Asheim, Geir B., 1991)”类似的概念不断产生。而金融作为一门相对而言年纪不大的学科,也参与到了整个人类的“绿色计划”中,“绿色金融”开始进入大家的视野。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绿色信贷”应运而生。

国际上关于绿色信贷的准则,应用最广泛、最具代表性的是赤道原则(the Equator Principles, 简称EPs)。2002年10月,国际金融公司和荷兰银行9家银行在伦敦主持召开会议,讨论项目融资中的环境和社会问题,会后由荷兰银行等4家银行自发地在国际金融公司环境和社会政策基础上共同起草了一套针对项目融资中有关环境与社会风险的指南,即赤道原则。2003年6月,包括4家发起银行在内的10家大银行宣布接受赤道原则。2006年,赤道原则委员会对其进行了修改调整并了EPⅡ。赤道原则的订立在国际金融的发展史上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截至2013年4月已有78家世界各地的金融机构加入赤道原则,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正在尝试加入它。目前,EPⅢ正在修改审查过程中,不久将会。

国内学者对“绿色信贷”的概念界定看法不一,在此取一个相对折中的定义:所谓绿色信贷,从名义上讲就是对绿色经济加以支持的信贷资金,然而在显示中往往存在一些非法的企业和项目,达不到环境部门的标准和要求,对此不提供信贷支持的行为也可以称之为“绿色信贷”(邓聿文,2007)。这个定义的优点在于不仅将那些对环境做出贡献,在企业生产中没有污染,或者污染达标的企业纳入绿色信贷范畴中,还包括了生产环保产品的企业,但缺点在于没有指明向企业提供支持的主体。广义上来说,该主体可以是政府、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而狭义定义中主体为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本文取绿色信贷的狭义定义。

三、绿色信贷在国外的发展与研究

(一)绿色信贷发展状况

在“赤道原则”的大力推动下,越来越多的银行加入了“绿色信贷”的行列。国际上“绿色信贷”政策的实践主要集中在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德国和荷兰等发达国家,其他地区如非洲和墨西哥在近两年也有银行成为“赤道原则”成员。总体来说,发达国家对于“绿色信贷”的执行情况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在法律建设方面明确环境责任,如1980年美国联邦政府出台了《全面环境响应、补偿和负债法案》,根据该法案,银行必须对客户造成的环境污染负责,并支付修复成本;在政策指导方面构建激励机制,如英国政府颁发“贷款担保计划”,规定小企业可向金融机构借贷最高可达7.5万英镑的款项,政府担保80%;有绿色信贷相对统一的标准等等(曹小奇等,2008)。

在绿色信贷产品开发问题上,发达国家也走在前列。现今的绿色信贷产品主要分为三大类:零售银行类产品(包括住房抵押贷款、房屋净值贷款、信用卡等)、公司银行和投资银行类产品(包括项目融资和商业建筑贷款)以及资产管理类产品(包括财政绿色基金、投资基金等)(UNEP FI,2007)。

(二)学者研究动态

“绿色信贷”是中国特有的说法,国外的相关研究一般更注重研究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如环境金融、企业社会责任等。相对而言,国外的相关研究起步较早,研究者们很早就提出了环境金融的概念,指出应将金融结合到可持续发展中(Marcel Jeucken,2001)并分析发展环境金融可以获得的资金途径(Eric Cowan,1999)。这些资金途径不仅为环保技术和污染控制措施的投融资提供机会(Thompson,1998),还为一些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济活动和品牌建立了环保的立场。

总体来说,无论在绿色信贷的政策制定、产品开发以及学术研究方面,发达国家都处于相对成熟的地位。

四、绿色信贷在国内的发展与研究

(一)绿色信贷发展状况

2007年7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提出了绿色信贷的应用方式和范围,要求完善信息沟通机制等,以保障绿色信贷政策落到实处。2008年1月,原国家环保总局与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联合制定了“绿色信贷环保手册”,明晰了我国的行业环保标准。2008年10月,兴业银行在京召开会,城市公开承诺采纳赤道原则,由此成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2010年12月,环境保护部了《中国绿色信贷发展报告2010》,并在之后的连续三年时间,每年都了相关年报。2011年2月,我国首家绿色金融同业协会在北京成立。与此同时,国内各大银行也各自展开了对绿色信贷等方面的探索,如各大银行已基本实施“环保”一票否决制,即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坚决不予贷款,已经放贷的部分迅速收回,切断其信贷资金链,严把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贷款闸门,将重点放在绿色企业上;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等银行启用了“绿色信贷项目标识”,将绿色信贷项目区别对待等。从《中国绿色信贷发展报告》以及各家银行的社会责任报告和宣传来看,十多家大银行似乎都以实际行动表达了它们对绿色信贷的支持以及实行的决心。

(二)学者研究动态

在2007年国家明确地提出支持绿色信贷之后,国内的学者们也将目光集中到了绿色信贷的身上,开始了对其各方面的研究。诸如绿色信贷的必要性、目的、激励机制、遇到的阻碍和政策法律建议等文章都是当时的研究热点。许多学者认为,发展绿色金融是大势所趋,无论是从降低环境风险、提升经营绩效的角度,还是从与国际接轨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来说都很有必要(何德旭、张雪兰,2007)。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执行绿色信贷不应仅仅因为政府相关部门的强制要求,还应该认识到绿色信贷对其银行自身发展的诸多好处,可以说是名利双收。部分学者借鉴国际经验,通过对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的成本分析(马萍、姜海峰,2009)和收益分析(朱萃,2010),指出在绿色信贷执行初期,银行会面临边际成本上升的情况。在我国银行绿色信贷目前的实践状况中,这一点显得非常明显。银行实施绿色信贷时,短期内回报低、风险大、成本高,“不愿意偏离利润最大化的根本目标”是许多银行实行绿色信贷项目时犹豫的重要原因。但从长期来看,绿色信贷会增加企业对银行信贷的需求量,提高银行的盈利能力(朱萃,2010)。而对绿色信贷的博弈分析(曹洪军、陈好孟,2010)则指出,在缺乏外部约束的情况下,银行出于自身短期利益的考虑,易与企业合谋。面对这样类似的问题,又有许多研究者从法律和政策等角度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如将绿色信贷政策法律化(夏少敏,2008),构筑畅通信息沟通平台(李东卫,2009)等等。

五、总结

从政府报告、银行年报、各大媒体报道和许多学者的理论分析文章来看,我国的绿色金融之路正在行进之中,绿色信贷似乎也在飞速发展,但事实上,绿色金融仍没在国内形成规模。

首先,从行业自身来看,新能源面临着产能过剩的困境。我国新能源产业快速增长已经有一段时间,从行业发展角度来说,快速增长后停下来整合是正常现象。只不过,由于遭遇美欧“双反”,整合过程可能变得非常惨烈(林伯强,2013)。其次,虽然银行对于“两高”项目呈现一定的渐离趋势,但由于绿色经济(如新能源)出现的问题,绿色金融发展相对越好的银行可能面临越大的风险(林伯强,2013)。目前新能源产业普遍低迷,银行过于涉足绿色信贷将会造成其大量亏损,这是银行不愿看到的局面,所以目前绿色信贷项目并没有如前文所述的“飞速发展”。另外,虽然各项政策要求不断更新,但至今,绿色信贷的评估标准仍没有完全统一。银监会等个政府部分虽然通过文件等形式了许多要求,对银行业强调绿色信贷的重要性,但始终没有一个系统、量化的绿色信贷评价标准。笔者认为,以上这些问题是今后我们应该着力解决和认真研究的问题。

参考文献

[1] Marcel Jeucken. Sustainable Finance and Banking: The Financial Sector and the Future of the Planet[M]. The Earthscn Publication Ltd., 2001.

[2] Asheim, Geir B. Unjust Intergenerational Allocations[J]. Journal of Economic Theory, Elsevier, 1991: vol. 54(2): 350-371.

[3] Eric Cowan. Topical Issues In Environmental Finance. Asia Branch of the Canadian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gency(CIDA).

[4] Thompson P. Bank Lending and the Environment: Politics and Opportunities[J].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Bank Marketing,1998:243-252.

[5] 何德旭,张雪兰.对我国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若干问题的思考[J].上海金融,2007(12):4-9.

[6] 马萍,姜海峰.绿色信贷与社会责任——基于商业银行侧面的分析[J].当代经济管理,2009(07):70-73.

[7] 朱萃.商业银行实施绿色金融的效益分析及发展途径[J].企业导报,2010(06):126-127.

[8] 曹红军,陈好孟.不确定环境下我国绿色信贷交易行为的博弈分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0(02):17-22.

[9] 夏少敏.论绿色信贷政策的法律化[J].法学杂志,2008(04):55-58.

[10]李东卫.赤道原则与绿色信贷政策的完善[J].节能与环保,2009(06):16-19.

[11]邢程.赤道银行绿色信贷产品发行的股价效应研究[D].吉林:吉林大学,2012.

[12]曹小奇,郭焦锋,,等.“绿色信贷”的国际经验及其借鉴. http://.cn,2008-09-03.

[13]田友春.兴业银行可持续金融实践之“点、线、面” [N].证券日报,2013-04-25(C02).

[14]丁冬.46家企业被切断信贷资金链[N].中国环境报,2010-08-09.

国外绿色金融研究篇(2)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1 引言

1.1 绿色金融的概念

绿色金融,又称为环境金融,是一种为环境保护及社会责任融通资金的活动,它既是保护环境的一种措施,又是金融机构的一种新的资产业务。要求金融机构将环境变化视为一种营运风险,在投资决策时考虑投资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同时把这种影响所带来的相关成本、风险及报酬融入到考核项目的体系中,在营运活动中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理念,通过资本市场促进绿色经济的发展,同时拓宽金融机构本身的业务范围及盈利渠道。

在国外,绿色金融得到了学者的重视,并取得了重要的研究成果。国外学者对绿色金融的定义及内涵做了详细的介绍,总体上认为绿色金融是金融与环境治理和可持续发展的结合;并分析了绿色金融对金融机构的影响,但没有得到一致观点;除此以外,对绿色金融产品的研发、定价等都做了一定的研究。国内对绿色金融的研究起步晚,但是也有很多学者做了一项研究。

2 我国绿色金融的现状

2.1 我国绿色金融实力在国际上的对比

赤道原则于2002年由荷兰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提出,后来融入了世界银行的政策理念。2006年7月,新赤道原则增加了原则和适用范围方面的内容,成为国际上评价金融机构资产项目存在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的标准和规范。这一原则有利于世界范围内金融业的有序竞争,提高金融机构的声誉,进一步提高竞争力。它要求金融机构在资产业务中要具体化环境和社会风险问题,利用金融杠杆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履行金融机构应有的社会责任。但我国绿色金融起步却比较晚,规模相对于欧美等发达地区还有一定差距(如图1)。

从图中可以看出,在金融机构数量上,我国绿色金融的践行情况还处于起步阶段,但我国正在向赤道原则靠近,更多地履行自己作为大国的责任。

2.2 国内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履行情况

但是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粗放式经营模式依然是我国主要的发展模式,这无疑会造成严重的人力、资源的浪费、加剧生态环境的恶化。面对如此严重的浪费现象,商业银行目前的绿色信贷显得杯水车薪。

除此以外,我国还没有完善的绿色金融评价标准,在金融行业内部无法统一有效地进行绿色金融业务,另外我国信息沟通机制和资本市场制度还不完善,很难实现金融机构与环境保护很好的结合,这些因素都制约着绿色金融在我国的发展。

3 我国绿色金融的推动方法

3.1 银行的行为选择

由于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银行业的信贷业务受到严重的威胁,绿色金融既是环境保护一种方法,也是银行业新的资产业务发展方向,它为银行信贷业务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所以银行业应该将绿色金融内化为自己的业务准则和经营理念,将绿色金融置于影响银行经营决策的特殊地位。商业银行要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方针,制定自己的绿色金融业务的实施原则和操作流程,将绿色金融置于信用评价体系之中,更好的衡量资产项目的风险。

我国商业银行要遵循赤道原则的规定,只有在投融资决策过程中将绿色金融作为检验社会责任执行力度的标准,才能更好的遏制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的项目。同时商业银行要积极地进行绿色金融创新,不断地研发出更好的绿色金融产品,来适应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和投资者的需要。对于商业银行这无疑是提高自身荣誉、形象,增加利润的良好途径。绿色金融是对社会的一种责任,它可以增强人们对银行的信任和依赖,这也就促进了银行的全方面发展,事实证明兴业银行作为我国唯一的赤道银行,在绿色金融领域积极创新,其经营理念和运行效率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最近几年兴业银行的发展速度明显高于其他银行,它 的每股收益增速居于首位(如图2)。

3.2 企业的行为选择

国外绿色金融研究篇(3)

“十二五”以来,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国内经济发展的主旋律,伴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绿色金融逐渐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以及实现绿色转型的动力源泉。

“在当前经济发展增速放缓的背景下,建构绿色产业以及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既是实现绿色转型的必由之路,也将成为‘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新的增长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室主任周宏春认为,绿色金融既是绿色产业升级的重要推动力,也将成为“十三五”金融规划的题中应有之意。

“以绿色产业、绿色经济为切入,研究制定差异化的绿色信贷政策是当前金融机构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的方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董事杨松堂介绍,邮储银行绿色信贷余额已经超过600亿元,用于国家智能电网改造、水电、核电、太阳能等清洁与新能源项目建设。

“2015年是绿色金融‘元年’。”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王文介绍,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宣布绿色金融将纳入“十三五”发展规划,并批准成立了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指导发展工作。

绿色债券等成创新亮点

绿色保险与绿色证券在我国目前仍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但绿色债券、社会责任投资等绿色金融创新手段将成为“十三五”金融创新的新亮点。

“绿色债券有强大的市场需求,其引入代表绿色金融发展的全新导向,既有利于环节传统银行绿色信贷‘单兵作战’的局面,又可有力推动经济结构转型。”世界自然基金会中国可持续金融项目总监孙轶F表示,绿色债券有望成为继绿色贷款之后最重要的融资渠道之一。

据《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中的估算,未来绿色产业的投资每年需要2万亿以上,占GDP的3%。不过,相较目前政府在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领域的投资,绿色产业所需资金尚存巨大缺口。

相比绿色信贷间接的融资方式,直接融资方式的绿色债券业务能够有效提高社会资金的募集效率,有效解决银行机构绿色授信的期限错配问题,为银行提供新的业务增长点,同时对于绿色债券有特别偏好的投资者将直接降低融资成本。

除了绿色债券之外,关注绿色金融投资端与消费端的公益绿色金融逐渐发展成熟。“公益绿色金融在追求资金来源长尾效应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绿色资金利用率,满足企业财务与社会责任的双向需求。”宜信公司高级副总裁徐秀玲表示,目前国内公益绿色金融相关参与方组成的意愿与资金闭环正在形成。

完善“十三五”绿色金融体系建设

明确绿色金融发展的战略定位、政策框架和重点领域,推动更多正向激励的绿色金融政策落地生根成为新共识。

国外绿色金融研究篇(4)

1引言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明确提到它必须达到高产量、高质量、高效率的要求,完善补偿机制对于耕地的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水域、森林和草地资源和物种资源的保护有着良好的作用,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可持续发展得到改善,展览容量继续增加。当往耕地中喷洒农药时,药物中含有很多有害的化学成分,此时应该利用可再生资源对其降解,并且科学有效的回收材料,这样一来,可以保证人们身体健康以及生态环境绿色、安全,它的生产过程具有正外部性的特点。因此,本文试图从视角使金融体系的金融和金融机构的一项研究。

2绿色农业生态补偿的内涵

生态补偿一词在我国还没有严格的说法。因为每个研究人员对生态补偿的研究侧重点不同,所以他们的研究成果以及对生态补偿的定义也是不一样的,他们对生态补偿的内涵与外延的界定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看来,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都有“公共产品”的性质,然后依据生态环境提升它们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多数情况下这种方式是不产生任何费用的,它是由生态系统服务保护生态环境在某种意义上是很有作用的。

3绿色农业生态补偿财政金融支持问题透视

3.1绿色农业正外部性补偿的“市场失灵”

其一,确保农业生产的产品数量也能保证质量和国家资源安全可以达到经济长期协调农产品的生命,社会和生态调发展;其二,绿色农业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则必须在过程中的化学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质量,严格执行限制或禁止输入到生产和加工工程;其三,在处理过程中的绿色歌颂农产品,必须利用可再生资源和自然降解和再循环材料,避免过度包装等,确保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污染。

3.2绿色农业技术创新缺乏有效的资金支持

绿色农业技术是指人们改造自然,使之适合于学生,农业、生态和农村不需要存在和发展危及人们生产和生活的工具和手段。绿色农业与传统农业技术相比,主要体现在绿色技术上,体现在对农业生态环境功能的保护上。

3.3绿色农业生态补偿缺乏有效的投融资机制

目前,中国的绿色农业生态补偿投资中还存在许多问题,融资机制,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资金结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仍然是绿色农业的学生国家赔偿和绿色农业的资金改善的主要来源主要有直接和间接投资的政府(贷款)直接融资比例很低。第二,外资利用规模小,形式单一。绿色农业的生态环境,中国利用外资的建设主要包括外国政府援助和捐赠的外国直接投资是比较少见的,如银行贷款和亚行贷款。第三,绿色农业生态补偿融资机制,民营资本参与当然没有形状,进入与社会资本和合理的利润,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退出机制不可讨论;同时,生态补偿的关闭操作,缺乏正常的市场竞争环境使绿色农业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受限制。

4绿色农业生态补偿财政金融支持实现路径与措施

4.1拓展绿色农业生态补偿的资金筹措渠道

(1)第一,如果能够实现土地让出金与地方政府的中心共享,中央和地方政府需要负担一部分二级金融绿色农业生态补偿的固定开支。第二,把开征环境优化税收当成绿色农业生态补偿的一个特殊形式。(2)加大资金的投入,然后给出多样化的优惠方案鼓励企业环境良好的绿色农业企业私募股权,争取绿色行业股票出现在市场上,和绿色农业的私人投资。

4.2完善绿色农业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1)财政垂直转移支付问题研究。要继续加大绿色农业的保护工作,以及绿色农业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的投入,并且安排生态恢复的生态补偿投入,加强相关研究人员对生态建设以及其他和绿色农业高新技术相关的应用研究等。(2)生态效应指标体系是生态效应的生产第二横向转移支付的基础上,国家批准,生态效应有利于政府、上级政府批准学生的状态影响的指标体系,这是产地的生态效应。绿色农业生态共建共享基金从地方政府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不法人或自然而,财政专项资金被征收人和专门用于生态补偿金是有必要的。

4.3搭建绿色农业生态补偿财政金融支持机制

(1)绿色农业生态补偿补偿财政支持机制。补偿的目的是鼓励农民改变传统农业生产和进口绿颜色农业补偿方式,包括农民环境保护未使用的农业机械闲置设备和进口的设备。(2)无害化处理畜禽资源、水源和湿地恢复的补偿标准是基于生态破坏成本的康复主要是水生态修复和土壤改良耕地开垦费和农业污染废物处置成本。(3)补偿的目的是为了反映生态服务价值,让人们对绿色农业的投资产生兴趣,增加生态资本、补偿主体是整个绿色农业生态服务的受益者。

参考文献

[1]严立冬,何伟,乔长涛.绿色农业产业化的政策性金融支持研究[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5(2).

[2]马期茂,严立冬.湖北省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创新的SWOT分析与对策探讨[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5(4).

[3]严立冬,马期茂.“三化”发展与中国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J].统计与决策,2016(9).

[4]严立冬,马期茂.“三化”发展与中国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J].统计与决策,2016(9).

国外绿色金融研究篇(5)

近年来,日益严峻的环境形势下,如何更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仍然是一个十分紧迫的问题。经过多年的行政效果还不是很显着的情况下,人们开始转向银行信贷预计信贷审查过程中的环境风险评估,以实现对环境的高污染,高能耗和消除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哥本哈根会议上,中国政府承诺2020年单位二氧化碳比2005年下降40%到45%,随着全球在环境保护、气侯变化、可持续发展等问题上不断形成的共识,以“三低”: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特征的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问题。

对促进低碳社会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的商业银行是主要金融中介机构的引导绿色金融服务。在低碳经济得到全社会广泛关注的时代大背景下,“绿色金融”这一全新的理念也逐渐被提上了我国银行业发展的日常议程。

2007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等联合发出“落实环保政策法规上防止信贷风险的意见”要求,从信贷方面对节能减排不力的企业进行宏观调控。

2007年11月,银监会颁发的“节能信贷”指导意见,引导绿色信贷的行为,这是中国绿色货币政策开始的标志。

国际上“赤道原则”对绿色金融的界定很广泛。赤道原则的概念是用以确定、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过程所涉及社会和环境风险的金融界指标,它要求银行和企业在信贷活动的各个阶段中,都要遵守环保标准,进而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绿色金融在我国起步较晚。目前尚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界定和具体实施方案。从我国商业银行近年来实施绿色金融的具体途径来看,大体可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绿色操作。办公建筑和室内装修节能材料,安装节能节水设施,推动网络,电子交易渠道,推动无纸化办公,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金融服务。

2、绿色信贷。建立严格的信贷审批制度,具体目标加强信用企业环境风险评估,优先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技术创新,技术创新的信贷计划。

3、绿色金融创新。开发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包括传统的碳-碳金融业务等。

一、我国商业银行实施绿色金融的概况

商业银行在开展绿色金融方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中国政府和中国银行监督管理部门连续出台发展低碳经济的法规和政策,促进节能减排,为中国绿色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了绿色信贷补贴政策,支持发展绿色经济。其中的各项政策和法规,以促进和指导,许多外国商业银行都在积极探索绿色金融服务和方法。目前,我国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在绿色金融发展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制订绿色信贷长效机制。国内一些商业银行也在尝试探索如何从简单的支持低碳企业转为向低碳减排项目提供融资服务。直接介入碳排放交易市场,提供全面和更有利的金融支持。从国内十余家主要商业银行的2010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看,国内商业银行在绿色金融方面的实践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

(一)倡导绿色运营、环保公益等活动

国内商业银行普遍将绿色运营作为实施绿色金融的起步,倡导日常办公,节约能源,加强网上银行,电话银行为代表的电子交易渠道体系。金融服务,以减少碳排放。绿色办公,商业银行提出了相应的评价指标和量化管理,如人均电耗,水耗,耗气,燃料消耗和其他公务用车,建行还列出了视频会议的数量。此外,银行还积极参与植树,“地球一小时”等环保活动。

(二)完善绿色信贷制度

这个概念源于绿色绿色信贷融资,来自绿色文明和绿色金融。文明是一种追求绿色环境和人类的和谐文明的生存和发展。造福人类,经济和自然的协调发展,人们建立了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推广绿色文化,并在政策,舆论对环保产业和绿色经济倾斜。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已初步建立了“绿色信贷”机制,制定实施细节,实施环境标志分类,监督企业的环境信息作为信贷营销调查,审批,实行一票否决的重要进程。例如,银行制定了31项具体子行业的行业绿色信贷管理和操作要求。工行还建立了绿色信贷分类。整个企业的贷款是按照“绿色”分为42大类。贷款是基于投资的企业或项目,其影响所面临的贷款规模,环境风险,相应的规定的原则和管理要求。恰逢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银行也积极响应国家产业结构升级的政策指导,提出要加快优化信贷结构调整。优先支持新能源,环保和综合利用资源,如绿色信贷项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在2008年金融服务方案的基础上。整合近年来对外合作和自主创新的成果,于2010年推出《绿色信贷综合服务方案2.0版》,包括5个绿色信贷板块和10种特色产品,最终形成了全方位的“服务方案”与“特色产品”并行的双纬度金融服务。根据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9月,四大国有银行向绿色产业投放的信贷余额已最少达到10970亿元。

(三)创新绿色金融产品

除了节能项目,银行也正在积极开发新的绿色金融产品。如招商银行推出的绿色设备买方信贷,排污权抵押贷款,法国开发署绿色能源转让收入的按揭贷款,绿色融资租赁,清洁发展机制融资综合解决方案6个新产品,初步建成绿色金融产品体系。

兴业银行作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绿色金融业务进行更系统的节能融资服务,已经形成了两个排放的金融服务产品。目前,兴业银行的所有分行围绕主要经济区开展绿色金融业务项目,涉及能源效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污水处理和水资源管理,碳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固体废物回收和等六个方面,涵盖了“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二、国外银行的绿色金融业务介绍世界一流的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一直积极倡导或符合赤道原则,环境署金融倡议,“碳披露计划”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自己的经营特色,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绿色金融的实施例。除了积极践行作为国内银行的绿色业务相同,参加公益活动,在绿色的最鲜明的特点是善于开发各种金融服务在金融业务的外资银行。

二、几种信贷产品简介

(一)传统绿色信贷产品

1.项目融资

指贷款人向特定的工程项目提供贷款协议融资,对于该项目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享有偿债请求权,并以该项目资产作为附属担保的融资类型。它是一种以项目的未来收益和资产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和安全保障的融资方式。

2.个人绿色消费信贷

这个概念源于绿色绿色信贷融资,来自绿色文明和绿色金融。文明是一种追求绿色环境和人类的和谐文明的生存和发展。自18世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的工业文明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但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面对环境污染,自然资源枯竭,生态失衡等全球性环境问题,人们普遍认识到对环境,人类过去的生产和消费模式。造福人类,经济和自然的协调发展,人们建立了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推广绿色文化,并在政策,舆论对环保产业和绿色经济倾斜。通常被称为绿色信贷可持续融资或融资环境。

3.购房按揭项目

指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花旗集团针对中低收入阶层顾客推出结构化节能抵押产品,将省电等节能指标纳入贷款申请人的信用评分体系。

(二)支持减排项目公司的上市融资

这类金融服务主要是对节能减排项目为主业的公司提供上市融资的一系列综合金融服务支持。006年,花旗集团是世界上第二个风电业务 - 葡萄牙能源公司收购美国地平线风能公司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同时也为巴西的生物柴油上市承销。 2007年,美国银行潮汐能源技术公司海洋动力技术的发展提供了个性化的解决方案,以支持其市场,并提高他们的贸易能力,帮助客户通过现有的和新兴的市场机制的碳交易市场机制的碳信用额的能力增强。

(三)推出相关衍生产品,参与全球碳金融市场

2007年,美国银行宣布正式成为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的成员,但也与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和欧洲气候交易所气候控制股东对公司组建了合资公司交易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与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相关的碳排放量。汇丰推出汇丰环球气候变化基准指数基金,还推出四个投资的全球气候变化指数组成的一组指数系列。

三、国内外银行比较性分析

(一)绿色金融发展程度不同

目前全球已有60多家金融机构承诺采用赤道原则,其项目评审严格遵守赤道原则,提供的项目融资总额占全球项目融资市场总额的85%以上,同时,通过“碳交易”等金融产品的创新服务,将金融服务、金融产品创新与环境保护有机结合,形成完善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近年来,中国银行业加快了绿色金融建设步伐,绿色金融市场前景十分广阔。但目前我国仅有兴业银行一家赤道银行,同时,国内碳金融市场建设不健全,导致银行开展绿色信贷不能化解风险的有效转移,增加银行的管理成本。

(二)绿色信贷产品不同

绿色外资银行广泛的信贷产品。从消费信贷,商业办公楼等大型项目,几乎是普通信贷与绿色信贷领域涉足,但也积极开发相关的衍生金融产品。

在中国,各类金融服务子行业国内金融部门监管制度的限制。除了兴业银行发行了国内第一家碳信用额,国内银行一般会专注于绿色产业项目,太固定化和建模缺乏个人消费领域的深入挖掘。

(三)实施绿色金融的法律环境不同

除了采纳赤道原则的外资银行,也有比较健全的国家环境保护规划和完善的绿色金融机构,但也建立了合理的内部环保局。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具体的国内银行绿色金融和环境风险评级标准,指导目录,银行很难掌握具体的信贷政策和实施细则,在使用过程中对环境的原则,尽可能开展业务,如绿色信贷政策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限制或禁止“两高一左”行业贷款。

四、结论

通过比较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商业银行绿色金融业务的发展还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法律和法规的基础上,从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的建议,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包括建立绿色信贷业务实施指南,规范碳交易市场,加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在此基础上,每个商业银行都要加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逐步提高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同时,我国的商业银行要积极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创新产品和、服务,才能真正使“低碳”、“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实现。

参考文献:

[1]谭太平.国内外银行业绿色金融实践的比较研究[J].生态经济,2010(6).

[2]李瑞红.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绿色信贷”政策的成效、难点及建议[J].中国房地产金融,2009(12).

[3]林可全,吕坚明.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的国际比较研究露对我国的启示[J].探求,2010(4).

[4]党春芳.关于我国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的思考[J].现代经济探讨,2009(2).

国外绿色金融研究篇(6)

一、引言

绿色金融的概念在国内并不明确统一,目前主流观点认为,绿色金融指金融部门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政策,在投融资决策中要考虑潜在的环境影响,把与环境条件相关的潜在的回报、风险和成本都要融合进金融的日常业务中,在金融经营活动中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环境污染的治理,推出相关金融产品和推进个人绿色消费等,通过对社会经济资源的引导,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1]。

二、京津冀地区评价体系

(一)绿色金融测度指标的选取

绿色金融工具包含了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绿色基金、社会责任投资、环境证券化、碳金融等绿色金融产品[2]。首先绿色信贷、绿色证券及绿色保险三项环境经济政策的提出,不仅推动绿色经济的发展,而且有利于当前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因此选取绿色信贷、绿色证券及绿色保险作为二级指标十分有必要性。其次考察目前京津冀地区绿色金融的发展状况,最终选取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碳金融作为二级指标。针对每个指标的考察主要从两方面,一方面关于京津冀地区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服务状况;另一方面有关环境投资状况的评价。

(二)二级指标的含义

1.绿色保险。绿色保险又称为环境责任保险,指在被保险人因从事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业务,但却造成环境污染,从而需要赔偿环境费用以及治理责任为标的的责任保险[3]。绿色保险通常包含两方面要求,一方面要求投保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时刻把握环保脉搏,在实现企业高效率发展的同时,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另一方面要求保险业在经营活动中引入生态观念,在承保范围内切实支持保护生态环境,关注环保产业的发展,构建保障可持续发展和绿色经济的保险制度。

2.绿色信贷。绿色信贷是指金融机构在制定信贷政策及审贷机制时,协调统一经济增长及环境保护。目前我国实行绿色信贷的途径主要包括三种,一是由国内商业银行与国际组织合作,完善绿色信贷机制;二是由大型商业银行自我设计绿色信贷标识,落实国家相关信贷政策;三是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由于缺乏恰当的信贷规划,绿色信贷发展尚未成熟。

3.碳金融。碳金融是指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金融活动,一方面有关碳排放权交易、投资或投机活动,另一方面关于开展低碳能源项目的投融资活动,以及提供担保、咨询服务等活动[4]。我国碳金融市场在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但市场发展潜力巨大。2011 年,国家确定的七个碳交易试点,京津冀地区的北京、天津碳交易市场分别在2013年11月28日和12月26日建立。其中,北京市碳交易开市以来,截至2014年6月16日,北京碳市场公开交易成交量29.7万吨,成交额1588.9万元;同期天津碳市场公开交易成交量12.1万吨,成交额358万元。因此不能忽视碳金融在京津冀地区绿色金融发展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三、有关三级指标选取以及在京津冀发展状况简要说明

(一)绿色保险

绿色保险选取了两个指标分别是环境责任保险额比例、环境责任保险赔付率。前者是指环境责任污染保险费的收入占全部保险费收入的比例,为正向指标,保费收入越多说明企业投保数量以及金额相对增多,绿色保险的发展状况良好。后者是指保险公司向企业支付的赔偿费用占保费收入的比例,为正向指标,保费占比越高说明绿色保险影响越大。

(二)绿色信贷

在此选择两个三级指标分别为绿色信贷规模占比以及高能耗产业利息支出比例。其中绿色信贷的下发比例可以反映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服务水平的高低。此外,由于绿色信贷对限制两高一剩的行业有明显作用,因此在三级指标的设计上,选取的逆向指标为高能耗产业利息支出比例。

(三)绿色证券

绿色证券选取了两个指标分别是环保企业的市值占比以及绿色证券的交易量占比。前者是指全部上市的企业中环保企业市值所占比例,为正向指标,该值越大反映市场对环保企业的未来发展呈现积极态度,证明环保企业通过直接融资获得资金的比例越高。后一指标为绿色证券交易量在全部证券交易量中的比例,同样为正向指标,反映公众对绿色证券的接受程度以及绿色证券在二级市场交易的活跃程度。

(四)碳金融

有关碳金融的发展指标选择清洁发展机制项目(CDM)交易量的占比以及自愿减排单位(VER)的占比。就目前京津冀地区碳金融的发展状况来看,早在2008年作为中国最大的环境交易所―北京环境交易所挂牌成立,并承担起建立通过市场化手段解决节能减排问题的碳交易市场。另外还有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在2009年开始建立自愿减排的碳交易机制,在不设定绝对减排限额的情况下,由企业自愿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协议,并通过招募、设计和交易三个阶段,研究和执行实施符合中国国情以及企业实际的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测量、报告和核实体系、目标承诺与减排和交易体系[6]。

参考文献

[1]吕宝林.河北省绿色金融建设与产业结构调整[J].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3):5-9.

[2]邓翔.绿色金融研究述评[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2(6):67-71.

[3]王国庆.搭建中国“绿色保险”制度新平台的设想[J].经济与管理,2009(1):92-95.

[4]韩琳慧.我国碳金融市场研究.

国外绿色金融研究篇(7)

一、碳金融交易理论基础追溯

理论是对规律的总结与归纳。吉林财经大学宋冬林教授提出不能架空碳金融交易,需要密切关注碳金融对传统理论的传承与扩展。南开大学逄锦聚教授指出,适应实践发展和时代需求,开展碳金融研究是理论研究的重大责任。吉林大学杜莉教授认为,碳金融交易机制既承接了产权理论、功能金融理论、金融监管理论的现有内涵,又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上述理论的外延。

结合传统的价值理论,逄锦聚教授对碳排放交易标的的商品属性进行了认定。价值理论将商品定义为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商品的基本属性是使用价值和价值。逄锦聚教授认为,碳排放额的减少来源于技术改进,而技术进步离不开劳动,故碳排放额在一定意义上属于劳动产品,一旦用于交换,便具有商品属性。碳交易表面上交易的是碳排放额度,实质上交换的是碳减排的技术以及协同的一系列复杂的人类劳动,故碳排放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其使用价值体现在可用于碳减排活动,其价值体现为凝结在碳排放额度中的人类一般劳动。

北京环境交易所周丞认为,碳是政府授信并在特定市场具有流转功能的商品,可以视为一种广义的货币。碳市场以产权理论作为依托,是科斯定理与现代金融的完美结合,产权的正确界定对于减少环境问题,避免公地悲剧具有重要意义。西南财经大学蒋南平教授将碳金融与低碳经济的理论根源追溯到马克思主义的绿色发展观和以生态危机理论、双重危机理论为代表的西方生态主义,从指导实践的角度,强调准确界定低碳经济与绿色发展内涵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二、碳金融的实践进展

1.碳市场的顶层设计

“顶层设计”源于系统工程学,意旨自高端开始的总体构想。碳市场的顶层设计涵盖了基本制度设计、发展路径及评价体系等各个环节,顶层设计的合理程度决定了碳市场的运行效率甚至成败。

中央党校郭兆晖将碳市场的构建路径划分为三个基本模式:以欧盟为代表的自上而下的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的自下而上的模式、以日本为代表的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混合的模式。周丞与郭兆晖均认为中国比较适合以日本为蓝本,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混合的构建模式,积极发挥“干中学”的作用,推动中国碳市场的建设和完善。

由于中国经济发展正处于工业化的攻坚阶段,专家学者普遍认为,即刻构建全国范围的碳减排体系的条件尚不成熟。郭兆晖建议以三年作为一个区间,逐步由区域性碳市场向全国性碳市场过渡。关于碳市场的基本制度设计,郭兆晖认为,不仅要考虑环境有效性与成本有效性,也要关注产业接受性、行政可行性以及政策的公平性。建议由国务院确定履约期长度、排放上限、交易对象、管制行业,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负责配额分配、管理与抽查等供给机制的设计,构建一个囊括政府部门、常规金融机构、经纪商、交易所、法律服务机构、研究咨询机构、非政府组织在内的制度体系,并建立本土化的新型经济评价体系。

关于碳交易的机制设计,周丞认为应采用总量交易模式。首先,应创新总量设置模式,选择某年为基准年,将基准年之前已经运营的设施排放的温室气体设为存量,基准年之后的为增量。以存量作为总量控制的目标(Cap),效仿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期初采用历史排放法对排放总量进行分配,随后逐步转向拍卖方式。增量采用高基准线,规定若干年后,将部分增量转化为存量,进入控制和交易;其次,设计碳市场的柔性机制,包括允许配额无条件储备,允许低效机制、履约期以三年作为基准、建立碳价格“安全阀”机制、建立配额储备库、不允许配额借贷等;再次,设计碳泄漏规避机制,即通过扩大管制区域范围、细化机制设计、输入产品纳入管制、降低境外产品需求等措施,减少碳泄漏;最后,设计碳市场的测量、报告、核查(MRV)机制。

2.碳市场及碳金融交易的实践

中国碳市场交易已初步试水。周丞先生以北京环境交易所为例,介绍了中国碳交易平台建设的实践活动。目前,北京环境交易所主要有三大业务线:一是由CDM、VER与“双特(特定行业特定区域)试点”所构成的多层次碳交易业务;二是节能量与排污权交易业务;三是由节能环保技术投融资、低碳转型服务组成的低碳发展业务。

当前,国际市场较为活跃的碳金融活动主要包括碳信贷、碳基金、碳保险、碳期货、碳期权、与碳相关的金融中介服务等等。中国受制于碳市场起步晚、金融体系相对薄弱等因素,碳金融活动以绿色信贷为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曾刚副研究员归纳总结了国外绿色信贷抗拒、规避、积极、可持续发展四个阶段,介绍了赤道原则、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出口信贷与环保指南、德国与日本先行国家的经验,梳理了中国.自1995年至今绿色信贷的发展历程,总结了中国金融机构在绿色信贷开展过程中暴露的财政税收激励政策缺位、技术标准与风险评价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并从制度完善、产品创新等角度为绿色信贷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政策建议。郑州大学武魏巍副教授从期货等衍生产品的角度切入,总结了国际现行碳交易平台期货、期权运作的经验,通过对比瑞典城市马尔默与中国大庆,深刻剖析了中国推出碳期货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对中国碳期货的前景进行了展望。吉林财经大学刘吉舫教授介绍了绿色保险的产生和发展历程,从理念培养、标准确立、产品创新等层面,对中国绿色保险的开展提供了建议。

为推进碳交易及碳金融的进一步发展,西南财经大学蒋南平教授、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陈柳钦教授均提出要建立珍惜、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理念,即推动思想环保、理念环保。此外,蒋南平教授建议尽快制定中国乃至全球的自然资源、能源消耗及补偿标准,改变不合理的社会关系与社会束缚,避免资本对自然资源统治力所造成的生态破坏,应该将科技作为重要手段,加速生态修复和清洁发展。陈柳钦教授建议在产业布局过程中,要从网络、空间的视角着眼,避免思维和落脚点的单一性和局限性。

3.碳金融对绿色经济发展的助推

结合会议主题,与会专家普遍认为,碳金融对碳市场发展乃至绿色经济的推进具有重要意义。陈柳钦教授认为经济决定金融,金融是经济的核心,提出“给金融一个支点,金融一定能撬动低碳经济发展”的论断。蒋南平教授认为借助碳交易体系与发达国家争夺国际碳市场份额,通过广泛意义的碳排放权全球营销,来捍卫国家利益具有必要性。周丞指出碳金融作为国家和地方政府实现低碳经济、推动节能减排与可持续发展的市场化工具和抓手,能够为政府提供税费体系之外的转移支付手段,促进实现淘汰落后产能、引导GDP高质量增长、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区域转移等政策意图的实现。武魏巍副教授重点从碳期货的视角,归纳了碳金融对中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碳经济效益、增强碳交易话语权、提升人民币国际地位的重要意义。

关于“金融是现代经济核心”的论点,逄锦聚教授提出了新的见解,认为金融确实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不宜夸大金融的功能,应更多关注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匹配,避免虚拟经济脱离实体经济的过度繁荣。杜莉教授认为应充分发挥金融对低碳经济的助推,而风险防控机制亦是碳金融交易机制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4.关于碳金融交易机制进一步研究的建议

碳金融交易作为一个前沿研究领域,其进一步研究处于探索阶段。关于研究队伍的搭建与合作模式,逢锦聚教授提出了“反木桶原理”,即研究团队中,首席专家的科研与管理水平,决定了该科研团队研究成果的层次和质量。杜莉教授指出,宜采用合理分工,责、权、利相匹配的模式,真正做到任务到人、经费到卡,充分调动团队成员的积极性,发挥协同作用,挖掘科研协作的潜力。

国外绿色金融研究篇(8)

近两年,我国雾霾天气越发严重,在许多城市中都有着明显的破坏性。通过相关调查显示,我国整体环境污染现象较为严重,2013年,京津冀等地区的大多数城市PM2.5超标倍数在3倍左右,珠三角区域城市PM2.5超标倍数在1倍左右。对此,环境污染已经严重威胁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实现绿色经济显得非常重要。绿色金融是指金融机构或部门在投资、融资决策时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因素,并将环境保护作为一个重要项目来看待。对此,利用联合分析法探讨我国绿色金融影响因素显得格外重要。

一、绿色金融的外部性

绿色金融的外部性就是在金融企业在决定某个投资、融资项目时,考虑除企业经济效益以外的外部因素[1]。在1776年古典经济学派对于绿色金融就有所研究,每一个人在想要获取最大经济效益的过程中,都会在潜意识的推动之下为利益目标发展。但是因为市场竞争以及相关的理想化特点,金融企业的运行仍然是以经济利益为主。金融机构借助绿色金融,可以有效的降低非绿色金融行为的发生,从而促使金融机构所资助的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环保性,具备非常强的整体发展推动作用。在完全竞争的环境之下,绿色金融正处于环境影响因素较少的情况。

按照我国银行协会在2013年提供的银行业社会责任报告中指出,直到2013年初,大多数银行类型的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约为67万亿,与2012年相比,同比增长15%,绿色信贷的整体余额约为6.1万亿元,与2012年相比,同比增长约为16%,从增长率来看,绿色信贷的增长略微快鱼整体贷款的余额增长率,这也显示近两年对于绿色信贷的重视度在不断提升。但是,从信贷余额整体来看,在绿色信贷方面所投入的贷款额度仅占比总额度的9%,整体占比仍然较少,这也说明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仍然处于初级阶段。

二、绿色金融的微观经济政策

在绿色金融的外部性较为缺失的情况,金融企业往往会优先考虑经济效益,而忽略了绿色金融的特质。对此,政府应当采用行之有效的方式来进行纠正,借助税收的方式,来推动金融机构向绿色金融方向发展,从而实现节能减排,推动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2]。对此,从理论上而言,应当在绿色金融方面实行相应的税收制度,“碳税”便是针对能源消耗与环境污染的税收方式。

碳税主要是对温室气体二氧化碳排放所导致环境影响而针对项目收取的税额。欧盟最早在2011年就开始执行碳税的税务收取。虽然我国并没有执行碳税的收取,但是越发恶劣的环境污染必然会推动国家执行类似于碳税的税收方式。碳税的实施主要是根据绿色金融的方式来进行资金和税收补贴,进而纠正绿色金融在外部性方面的缺陷。但是,目前我国在于碳税方面并没有明确的实施,所以相应的监管部门需要对商业银行实行绿色金融仍然具备一定的困难,在监管方面较为困难,外部监管部门主要是对监管部门不执行绿色金融与绿色金融执行力度不足的情况从而赋予相应的责任与出发,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由此可见,外部的监管从本质上就是在补贴和税收方面的帮助。

三、企业社会责任与利润之间的协调

利润最大化和企业社会责任可以被理解成理论、实践的争论问题[3]。理论派认为,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主要目的,任何企业都应当是以利润最为主要的决策目标,同时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尽最大可能创造最大利润。实践派认为,企业应当根据自身能力尽可能承担最大的社会责任。例如,以安德鲁斯为代表的现代经济学家认为,企业除了获得相应的利润之外,还需要承担其他的社会责任,进而成为社会问题的解决者以及环境的保护者。

但是,在现实中,我国许多企业忽略法律法规的要求,单方面的追求最大经济效益,采用破坏生态环境和污染超标的资源和生产方式,形成严重的社会环境问题。银行如果对这些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在一定程度上银行便成为了“帮凶”。对此,商业银行在执行绿色金融的过程中,也必须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与监督义务。但是,商业银行仍然需要以应力作为主要的目的和运行支撑,所以对企业的信用度仍然是考虑的首要因素。对此,商业银行在放款之前,必须充分考虑企业的绿色性,从而在不影响经济效益和低风险的基础上,执行绿色金融。

四、总结

综上所述,按照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从整体层面上讲,绿色金融可以为金融机构提供的经济效益并不多,金融机构缺乏对绿色金融的执行主动性与积极性。债务偿还能力仍然是金融行为的首要考虑因素,并且只能够在低风险和经济利益的前提之下,才能够实行绿色金融。外部监管是实现绿色金融的关键性因素,应当提高外部监管力度。

参考文献:

[1]陈联明,朱先明.中国人民银行马鞍山市中心支行课题组.商业银行绿色金融发展路径探究――基于演化博弈的视角[J].金融纵横,2016,13(7):4140-4141.

国外绿色金融研究篇(9)

近年来,我国在绿色金融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正在逐步发展成为全球绿色金融发展的领导者。绿色金融作为广义金融家族的一员,区块链技术对其发展必然能够提供创新变革的动力。同时,绿色金融发展进程中又面临着很多独特的难题,比如信息不对称、覆盖规模要求高、评价更困难、监管挑战性更大等,在应对和解决这些难题方面区块链技术同样能够发挥巨大作用。

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于区块链技术的系统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主要集中于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前瞻方面,尤其是在传统金融、数字货币等领域。而针对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绿色金融发展的具体前景,国内外尚没有相关研究。本文将以区块链技术优势和应用现状为基础,探究如何更好实现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根本目标为核心,创造性地分析区块链技术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前景。本文一方面能够为日后研究区块链技术如何促进绿色金融发展奠定理论基础;另一方面能够对我国推动区块链技术进入绿色金融体系,推动绿色金融健康快速发展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和参考价值。

一、绿色金融的基本内涵及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目标

(一)绿色金融的基本内涵

Salazar(1998)认为,绿色金融是指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金融创新。Gowan(1999)认为绿色金融是绿色经济和金融学的交叉学科,主要探讨绿色经济的资金融通。《美国传统词典》(第四版)认为绿色金融是研究如何使用多样化的金融工具来保护生态环境及保护生态多样性,达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协调,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俞岚(2015)认为绿色金融是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加强环境保护,提升绿色增长和绿色治理水平,通过金融工具创新应用为绿色发展提供资金投入的金融活动的总称。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本文认为绿色金融是在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等多方参与下的,以保护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为核心,围绕相关“绿色”项目开展的金融活动以及创造的金融形态的总称。

绿色金融主要包括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绿色信贷是指将信贷准入门槛和执行标准建立在国家产业和环境经济政策的基础之上,充分结合企业的环保实践决定贷款发放。绿色信贷特点在于将商业银行贷款政策与社会责任紧密融合,构建惩罚-激励机制。绿色保险是为分散企业投资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风险而设立的保险类型,因此也称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造成的污染事故对第三者的损害应承担的赔偿和治理责任为标的的保险。绿色证券是指核查上市公司环保政策并建立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并据此在上市公司在进行债券、股票融资时设立环保门槛,促进上市公司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此外,绿色金融还存在绿色风险投资,绿色基金等金融形态。

(二)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目标

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起步较晚,但发展进程却比较迅速。近年来,中国绿色信贷飞跃发展,目前有接近十万亿元被列为绿色贷款,已成为全球绿色金融领域中仅有的三个建立了绿色信贷指标体系的经济体之一。在绿色债券方面,中国现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占全球同期发行绿色债券的45%。2016年9月,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开启了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新征程。“十三五”期间,我国绿色金融融资的规模预计将达到8.5-9.0万亿元。但是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又存在诸多瓶颈,比如信贷体制机制不健全、标准不完善,监管商业银行及企业绿色项目难度大,环保项目投资额高、利润率低,缺乏绿色金融发展指导目录和环境风险评级标准,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等。

若要实现绿色金融发展根本目标,持续推进绿色金融领域变革创新势在必行,而区块链技术将极有可能成为推动这种变革创新的核心力量。因此了解区块链技术的基本优势以及应用现状能够为深入分析区块链技术对绿色金融发展的具体影响奠定良好基础。

二、区块链技术的特征及应用现状

(一)区块链技术的基本概念和优势

2000年起,互联网上构筑了庞大的应用系统,但是这些应用均基于庞大的单一中心结构,从而导致了信任缺乏以及中心维护成本高、抗毁性差等问题。而区块链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在互联网时代的创新应用模式。区块链技术依靠密码学和巧妙的分布式算法,用数学的方法,而不是依靠第三方中心的协调,使参与者达成共识,保证交易记录的存在性、合约的有效性以及身份的不可抵赖性。这也就意味着区块链技术能够实?F应用层面的多中心化、去中介化,其基于互联网的分布式系统结构能够保证近乎零成本,而“互联网+区块链”则可以将传统互联网改造成为价值互联网、可信互联网。具体来说,区块链技术的主要特征为:记录安全(可追踪历史,防止篡改,不可撤销);多方共识(共识算法建立信任,不依赖人和机构信用,多中心民主机制);算法开放(开源算法,可扩展)。

区块链被认为是互联网以来最具颠覆性的技术创新,因为它可以解决任何两个人之间信任与价值的低成本可靠传递问题。从社会政治经济层面看,区块链的意义在于大大增加了物理及虚拟世界的流动性,其去中介化的本质导致了交易和运营成本的大大降低。从政府监管角度看,区块链底层技术带来的智能化可信任流程能够防止各种记录、交易处理、清算结算环节的欺诈与人为操控,区块链本身的时间有序可追溯性可帮助监管层鉴别发现违规操作。目前为止,区块链技术被认为是实现信任和与价值低成本传递的最好方案,是计算模式的颠覆式创新,是互联网的必然演进,并且很可能在全球范围引起一?鲂碌募际醺镄潞筒?业变革。

(二)区块链技术的应用现状

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和发展引起了政府、社会以及企业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提出,区块链技术是一项可选的技术,中国人民银行部署了重要力量研究探讨区块链应用技术。蚂蚁金服在以公益为代表的普惠金融场景中利用区块链解决信任缺失的问题,中信银行组织举办区块链与金融创新研讨会推动区块链与金融融合创新。

目前区块链技术业已全面进入以智能合约、虚拟机、去中心化应用为主要特征的2.0时代。区块链起初进入公众视野是作为比特币的底层技术,随后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从单一的数字货币应用延伸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除了金融服务领域,区块链正在被应用于物联网、政府公开信息、电子证据、数据安全、供应链管理、智能制造、社会公益等领域。随着区块链技术和应用的不断深入,以智能合约、DAPP为代表的区块链2.0,将不再仅仅只是支撑各种典型行业应用的架构体系,而是在组织、公司、社会等各种形态的运转背后,可能都能看到区块链的这种分布式协作模式的影子。区块链技术可能应用于人类活动的规模协调,广泛而深刻地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甚至有人大胆预测人类社会可能进入区块链时代,即区块链3.0。

区块链技术所具备的特征和优势,为分析其为绿色金融带来变革的可能性提供了理论基础。而区块链技术在部分领域的现有探索,则为探究区块链技术如何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根本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实践基础。

三、区块链技术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优势

金融领域是区块链技术开始应用并真正发挥作用的第一个领域。由于其所具有的高可靠性、简化流程、交易可追踪、节约成本、记录安全、多方共识等特点,区块链具备重构金融领域基础框架的潜力。而对于绿色金融来讲,区块链技术不仅能够像对传统金融那样重构其基础框架,而且区块链技术所具备的很多天然优势恰恰能够解决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个性化问题和独有的行业痛点。从长远来看,将区块链技术引进绿色金融领域具有光明前景,将有可能真正给绿色金融发展带来创新性变革,从而助力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根本目标的实现。

(一)降低信用风险,提高金融机构积极性

绿色金融领域相比传统金融而言,项目投资额度更大,投资回收期更长,信息不对称程度更高,新兴绿色产业不确定性更大。这些造成绿色金融领域信用风险更大,比如商业银行发放绿色信贷的风险要远高于普通信贷项目,进而导致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度和积极性不高。而利用区块链技术则可以将企业环境违法违规信息等企业环境信息,以及信用评级机构在信用评级过程中获取的企业绿色信用记录、募投项目绿色程度、环境成本以及债项信用等级等存放于区块链上,建立基于区块链的企业环境信息和信用评级信息共享机制,为金融机构的贷款和投资决策提供依据,从而实现降低风险的目的。

同时,供应链金融普遍被认为是弱化绿色金融风险的可行选择。而对供应链的监管,区块链技术具有天然优势和极好效果。任何企业包括绿色企业都处在一个供应链体系中,因此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从关注某个绿色企业的信用情况转向关注整条供应链所包含的企业的整体信用上来,从而决定是否对相关绿色企业提供绿色贷款等金融服务。利用区块链技术能够在整个供应链条上形成完整且畅通的信息流,确保交易能够在各方之间公开透明,并保证每次交易数据实现可追溯。同时,区块链能够将分散独立的各自单中心,提升为多方参与的统一多中心,提高信任传递效率,促进绿色供应链金融的良性生态建设,为通过供应链金融来降低绿色金融风险创造更大可能。

(二)提高效率,降低交易及经营成本

首先绿色金融领域相关业务开展审批等流程仍比较繁琐,中间环节比较多,导致融资及交易成本仍比较高,同时效率低下。而利用区块链技术可以实现授信审批流程的优化,提高绿色资金流通效率,杜绝中间环节不合理收费,从而降低绿色信贷等绿色金融活动的成本。其次,通过区块链技术建立的信息共享机制,可以实现同一企业在不同金融机构申请绿色贷款,或者在不同证券平台发行绿色证券时,不需要进行重复评估和认证,大大降低成本的同时显著提高绿色金融业务开展效率。再次,绿色项目相比传统项目覆盖规模要求更高,而通过区块链技术则可以用极低的边际成本覆盖更多的点、面。

(三)提高监督、监管水平和效果

绿色金融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形态,是国家绿色发展的核心内涵之一,除了具备传统金融的特点之外,还兼有公益性、政策性以服务性。因此必须防止“伪绿”等现象出现,确保筹集到的绿色资金能够用于绿色项目,实现“阳光下的绿色”,而这则需要政府、社会和公众共同监管。由于区块链技术具有不可篡改和可追溯特性,可以用来构筑监管部门所需要的、包含众多手段的监管工具箱,以利于实施精准、及时和更多维度的监管,可以及时准确鉴别绿色企业的违规操作。同时,借助区块链技术多方共识的特点,可以构建一个完善的信息沟通和共享平台,绿色项目经营过程中的资金流向、绿色项目利益相关者反馈均可存放于区块链上进行公开公示。政府部门、商业银行、信用评级机构、第三方环境认证机构都可以加入进来作为区块链系统的节点,以联盟的形式运转,方便公众和社会监督,助力绿色金融的快速健康发展。比如,作为绿色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绿色债券与传统债券最主要的区别,就是发行前的认证和发行后的跟踪评估、监督,确保绿色债券筹集的资金专门用于绿色项目。而这都要靠第三方机构实现,但跟踪监督过程成本非常高,上述信息共享、公开平台以及时间可追溯性可以比较完美的解决这一问题。再比如,对于地处偏远的绿色项目,通过区块链技术加移动终端就可以实现妥善监管。

(四)促进绿色企业公平享受绿色金融便利

绿色企业信用体系不完整、未建立历史数据信息链,使得政府及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获得完整有效信息,导致一些企业无法享受绿色金融服务便利。借助区块链技术能够简化流程、提高运营效率,利用分布式账本,记录跨地域、跨领域的绿色企业及绿色项目信息,方便及时追踪绿色企业在从事绿色经营过程中正面及负面记录,建立绿色企业的公开信用体系,构建良性的、多方参与的绿色金融信用生态。在此基础上对有良好绿色经营记录的企业提供更多的激励措施和奖励政策,从而保证绿色企业能够公平享受绿色金融带来的便利,进而鼓励这些企业往“深绿”方向发展,实现绿色金融发展价值最大化。

国外绿色金融研究篇(10)

东城区向外界宣布,依托现有能源企业总部聚集、金融机构相对集中的优势,东城区将着力打造绿色金融中心,重点吸引、促进金融机构为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投融资服务。明年,该区将引入专业机构参与“低碳城区”的规划、设计,探索以建筑节能为先导的低碳发展路径。区内主要建筑物将实时监测碳排放情况,政府将搭建低碳经济专业交易平台。

构建与绿色匹配的产业体系

“我们直在积极构建与绿色发展相匹配的产业体系。”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杨艺文说。

作为中国内陆金融中心,今年初,北京市委市政府提出要瞄准高端形态,加快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发展战略,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保持首都金融业快速稳定健康的发展,提升首都金融业的创新力。“建设绿金融中心是北京建设世界城市的战略需要。”北京市政协副主席黎晓宏说。

他介绍说,在北京市建设绿色中心的过程中,东城区政府率先启动了绿色商务区的建设,在东二环建设了绿色能源机构、节能减排评估认证等中介组织,并通过产业建设营造产业环境。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副主任姜再勇表示,对北京来说,大量的总部企业聚集在北京,这些企业中,以五大发电集团为例,发电集团在低碳领域的发展,几乎是跑马占地式的发展,这些企业在北京的融资无疑都得到了北京金融业的支持。

他指出,目前碳交易量的发展速度慢了一点,相应地在交易上获得的金融支持也不多,但是北京的各大金融机构跃跃欲试,它们正在各方面做准备做努力。建设绿色金融,低碳金融需要有一套机制,这个机制不同于传统的工商信贷机制,所以需要改革,需要重建。

2009年9月,北京举办了东城区低碳产业能源研讨会,组织专家深入研究该区发展低碳产业的优势,并先后依托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中央财经大学等专业机构开展碳金融、绿色金融等专题研究,在首都18个区县中率先实现了绿色发展计划,确定了1546体系,为建设低碳城区提供了明确思路。

在此基础上,北京东城区初步形成了适宜绿色发展的企业集群。中石油、中海油、中国神华等大型央企总部聚集在东二环,中国进出口银行、华夏银行、国投证券等批较强实力金融机构座落在东城,形成了比较好的金融体系,此外些专业评估组织、专业律师事务所也在此地提供专业服务。

不久前,该区派团参加了瑞士国际绿色联盟区域会议,与洛桑市政府签订了合作协议,合作项目被列入两国政府内的合作框架,应瑞士联邦邀请加入绿色联盟。推进碳中和理念,规划建设南馆公园,低碳生活示范园,积极倡导绿色生活,绿色环境,推动节能环保项目的建设和认证。

杨艺文透露,“东城区计划每年投入一亿元对绿色节能项目予以奖励和认证,启动东直门中心、运河中心等批示范基地的建设和规划。”

三大举措把握绿色先机

当前,绿色经济是金融危机后新一轮经济服务和发展的主引擎和支撑点,已经形成世界各国的共识,因此如何加大力度建设绿色金融商务区也成为新的课题。杨艺文表示,“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将按照绿色金融商务区的目标,全面打造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商务平台和总部聚集区,力争在新轮发展浪潮中把握先机。”

对于具体的绿色金融政策和措施,杨艺文也一一对媒体记者作了介绍。

首先是加大重大扶持力度,促进绿色金融和低碳产业发展,鼓励区域内的银行、保险、证券、担保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与中国人民银行银管部、北京市金融局共同出台关于鼓励银行业在东城区加强对绿色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完善培育低碳产业的鼓励措施。

“3年内,我们将每年设立3000万元专项资金,对八区发展和实现升级转型的低碳产业企业给予资金扶持,重点引入低碳服务企业,设立低碳产业引导基金,吸引国内外低碳产业总部、新能源投资基金、节能环保企业入驻。”

聚集绿色金融机构,完善产业发展链条是第二大举措,目标是强化绿色金融与碳金融研究开发机构,节能减排评估认证登记机构,能源审计机构,商务和科技服务机构,建立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

国外绿色金融研究篇(11)

基金项目:2016年度河北省教育厅项目:“金融扶贫视角下河北省绿色小额信贷发展问题研究”(项目编号:SQ161095);2016年保定市社科联项目:“保定市精准扶贫背景下的绿色小额信贷发展策略研究”(项目编号:2016131);2016年度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项目:“河北绿色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路径――基于保定、张家口问卷调查的数据分析”(项目编号:2016HZ19)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4月18日

一、绿色小额信贷相关理论基础

(一)绿色小额信贷的概念。绿色小额信贷概念的正式确立要追溯到小额信贷和绿色信贷。绿色小额信贷一般意义上是指将扶贫、绿色生态与经济活动相结合,通过引导小额信贷领域的经济活动,促使扶贫、绿色生态与信贷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其中主要包括清洁能源的开发、生产及合理利用。

绿色小额信贷的特征主要包括:(1)兼具绿色信贷和小额信贷的特点;(2)放贷对象主要为农户;(3)其作用是为了缓解农户贫困,减少农户生产、生活中的环境污染。例如,河北省保定市农村地区农户自家使用光伏发电、发展有机农业等。

(二)外部性与环境外部性经济学探讨。对绿色小额信贷发展障碍的理论基础,来源于环境外部性。环境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存在外部性问题。微观经济学中,对外部性的描述开始于经济学家马歇尔。他首先在他的代表作《经济学原理》中,提出了“外部经济”这一概念。马歇尔将“内部经济”与“外部经济”做出了区分。而他的弟子庇古(Pigou,A.C.1920,1932)将其理论发扬光大,深入研究,创建了福利经济学。第一次将外部性引入环境污染问题开始研究。并将外部性进行区分:正的外部性和负的外部性。第一次向理论界提出了“社会净边际产品”和“私人净边际产品”二词。庇古提出,负的外部性是由于私人净边际产品大于社会净边际产品。正的外部性是由于私人净边际产品小于社会净边际产品。此时市场失灵,必须借由政府进行干预。可以给予适当的征税或者罚款(针对负外部性),或者补贴、奖励等(针对正外部性)。

科斯(Ronald Coase,1960)是外部性理论的又一位集大成者,他从另一个角度阐述了外部性。他认为经济主体的自身行为可能损害该主体外部的利益。那么通过经济主体间产权的明晰是可以消除外部性的,前提是交易成本为零。所以尽管存在市场失灵,但是政府不需要对生产进行介入,只需要明晰各经济主体之间的产权问题。此时私人交易就能够自行调节弥补外部性造成的无效率。若交易成本不为零,在产权明晰的同时,国家可以采用一系列制度方法进行管理,使市场中的各类经济主体降低其交易费用,并达到收益增加,寻求帕里托最优状态的达成。

通过对庇古和科斯的理论介绍,我们可以把环境污染的治理与保护机制分为两类。一是按照庇古的理论,由国家或者政府向污染企业提高税款的征收或者进行罚款。其目的是提高其污染的成本。也就是承认市场调控不是万能的。目前,很多国家仍然主要采取这种政策来防治环境污染问题;二是通过科斯的理论,认为如果交易成本为零,环境资源的产权是足够明晰的,那么我们仍然可以依赖市场交易来处理环境污染的负外部性。如果制度设计的足够完善,那么此时污染环境成本的归属性也就足够明确,可以将其从社会负担的成本转化为私人负担(污染经济主体)承担的成本。目前国际上的碳排放权交易等制度就是来源于此。科斯的理论又被发展为新制度经济学学派,然而合理的制度设计是否能够解决环境污染的负外部性问题,依赖于科斯定理的两个前提。

第一,交易成本是否确实为零。南质登榭隼纯矗该种情况不可能发生。而在环境污染问题上的交易成本涉及的更为复杂。除了个人、企业、政府之间,甚至可能上升到了国家之间,例如碳排放权交易。其交易过程中反复谈判、协商等必定耗时费力,涉及法律问题等。又或者再涉及到此类问题的法律案件中,环境污染的受害者往往难以拿出直接的证据证明其身体健康的损失或财产损失是由企业排放的污染物所导致的。即使在技术上可以证明两者存在直接的关系,而技术检验的费用也可能高到足以让受害者放弃搜寻这种证据。因此,当谈判的边际成本高于为此而获取的边际收益时,讨价还价的过程就不会发生,环境污染外部性内部化的过程也不会实现。

第二,通过制度设计是否能做到产权足够明晰、自然环境的产权是否容易界定?事实证明在实践中,明确界定是比较困难的。例如在水污染中,由于河流海洋的流动性,污染方式极有可能不能确定,自然也难以建立明确的产权。在碳排放交易的市场上,虽然环境资源不特定的属于某个企业,但污染环境的碳排放权却具有明确的产权。大气污染中,通过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设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负的外部性,达到了保护环境的目的。但仍然需要准确确定经济主体的碳排放数量。

二、绿色小额信贷供给主体缺位――以河北省保定市为例

河北省在东部地区GDP较低,环境污染和要求经济发展的冲突也一直存在。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国家战略下,河北省经济发展严重落后于北京、天津,承接了北京部分重工业等高污染产业。但近年,京津冀地区污染问题严重,尤其是雾霾治理成为了京津冀人民关注的重中之重。保定市位于连接京津冀的核心地位,经济发展不平衡,环保和扶贫成为保定市政府近年追求的重要目标。

截至2015年末,保定市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49家,其中政策及国有银行6家,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5,113亿元,比年初增长9.9%,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432亿元,比年初增长14.6%;全市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72.86亿元,比年初减少9.43亿元。

笔者为了解绿色小额信贷在该地区的开展实施情况,对三类金融机构进行了对比研究,包括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小额信贷公司。在研究的过程中,针对绿色小额信贷,各金融机构并未有专门的统计口径。所以笔者从绿色信贷和小额信贷、金融扶贫与绿色金融的角度入手,分析其开展情况。

(一)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绿色信贷有所开展,小额较难体现。商业银行为以盈利性为目标的法人企业,尽管近年对银行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有所发展,但污染的负外部性难以解除影响。商业银行多以绿色信贷的形式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由于绿色小额信贷多为面向个人,且风险较大,还款来源不稳定,商业银行较少涉及。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中国工商银行响应国家、人行和银监会号召,在绿色信贷的执行方面一直走在前列。在政策制定方面,2008年工商银行开始实行“一票否决”。主要针对高污染的“两高”项目。2009年,在贷款审批环节的授信评价体系中开始加入节能减排标准。2012年,中国工商银行按照银监会《绿色信贷指引》的要求,制定并出版《绿色信贷政策》。在绿色信贷开展中考虑行业尤其是重点行业的相关环保指标,其中将核心重点指标建立体系。印发《关于加强防控重金属排放企业信贷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重视对重金属排放企业的信贷风险防控和信贷风险管理,列出了重金属排放企业的范围。在中国工商银行内部,建立绿色信贷问责机制,对部门、员工的绩效考核加入绿色信贷部分,对分支行进行按时考评,同时对因此发生风险损失的追究相关领导员工的责任。2015年,中国工商银行在以往基础上继续完善了《绿色信贷发展战略》。(表1)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保定分行是保定地区唯一的政策性银行,是国家就专门领域设置的金融机构,发放低息的补贴性贷款,不以盈利为目的。资金由国家财政部拨付。近年农发行在精准扶贫、绿色金融等领域越发深入,发挥了重要作用。(表2)

综上分析,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在扶贫、环保方面都起到了一定作用,特别是政策性银行,由于其非盈利性和财政拨款,存在发展绿色小额信贷的先天优势。但是,通过对保定市农发行调研得知,其贷款项目大多和政府合作,多为中长期、大额贷款,极少有单笔1,000万元以下贷款。向农户个体的小额贷款几乎没有。而商业银行由于其对风险的考虑,绿色信贷的发放也鲜少存在面向农户发放小额情况。

(二)小额信贷公司逐利性强,绿色小额信贷缺乏公益性。目前,保定范围内小贷公司较多,笔者走访了较有特色的中和农信小额贷款公司。该公司前身是中国扶贫基金会的小额信贷部,是非营利性组织。2008年,被划分出来专门成立了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和农信一直宣传精准扶贫、绿色金融等理念。截至2016年10月,已在我国国家、省级重点贫困县成立200多个分支网点,保定地区多个县都有开设。但就目前来看,保定地区该小额贷款发放的大多是10万元(1万~2万元居多)以下的小额信贷,年利率约为12%~15%。贷款对象以农户为主,主要用来进行生活消费而非生产经营,例如盖房子、结婚等支出。所以尽管中和农信总部也对“绿色金融”、“绿色信贷”等概念进行过宣传,但保定地区实际情况是涉及绿色小额信贷的部分很少。

经过以上三个机构类比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对绿色小额信贷发展缺乏动力,而对绿色小额信贷适应力较好的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偏高。那这是否能够佐证了我们上一部分关于环境外部性理论基础的论述?是否确实需要政府的调控才能够实现绿色小额信贷的效果和作用?因此,解决环境外部性才能推动绿色小额信贷的发展。

三、有效开展绿色小额信贷政策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完全采用市场手段来推行绿色小额信贷是比较困难的。需要借助一系列合理的制度设计和政府介入。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绿色小额信贷的制度路径已经搭建,但在地区性的绿色小额信贷支持匹配等问题上,存在较大问题。尤其表现在商业性金融机构主体缺少开展绿色小额信贷的动力,仅依靠政策性金融主体的力度有限。同时,民间金融对绿色小额信贷的参与度过低。

(一)加强各级政府作用,完善绿色小额信贷政策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首先,对绿色金融相关政策和执行制定进行进一步完善。中央各部门应该联合起来,制定包括环境保护、绿色金融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政策,尽量使政策具有连续性、系统性;地方政府应该充分贯彻中央政策,摒除地方保护主义,重视绿色GDP的作用。其次,应该加大对各种环境污染的惩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同时对金融机构开展小额绿色信贷业务进行适度补贴,提高金融机构放贷的积极性。

(二)健全金融机构的绿色小额信贷体系。尽管央行、银监会已多次出台绿色信贷的相关政策,但是其贯彻执行力度存在问题。从横向看,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做法比较健全,城市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小贷公司等存在无力执行的现象。从纵向看,总行及大城市分行做法较好,地方分行行动力较差。央行和银监会必须进一步制定更为具体的绿色信贷政策,对指标进行进一步细分,完善风险监督机制,完善绿色信贷体系,监督绿色信贷体系在各金融机构的执行情况。

(三)进一步区分金融机构主体在绿色小额信贷实施中的作用。从对地方金融主体开展绿色小额信贷的现状分析,政策性金融机构由于其政策性和非营利性,对地方环境保护、防治污染支持作用较大,但都为大额信贷;国有商业银行次之。而小额信J公司由于其资金、规模的局限性,对绿色小额信贷的支持作用较为有限。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应主动作为,对涉及环境保护、防治污染、新能源利用等产业与金融机构进行联系,发挥政策银行的政策性、商业银行的高效性、民间金融的灵活性的作用,使资金进行合理的再配置。

主要参考文献:

[1]王曙光,乔郁.农村金融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2]A.C.庇古.朱泱,张胜纪,吴良健译.福利经济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3]胡蓉.国际绿色小额信贷的发展经验以及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证券期货,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