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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德育基本规律大全11篇

时间:2023-11-09 16:23:54

小学德育基本规律

小学德育基本规律篇(1)

古往今来,品德一直是决定个人素养的关键,决定着一个人能为国家、为社会做多大贡献。康熙大帝曾经说过:“国家用人,当以德为本,才艺为末。”因此,我们的教育应该做到以德为本,以德树人。正如前苏联著名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所说:“我认为教育者的首要使命,在于帮助自己的学生赞赏道德美并被这种美所鼓舞,使他坚定地相信,美和真理总是会胜利的。”所以说,我们的学校应该认识到“以德树人”是教育的基本方向,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尤其是我们的小学,更应该注重德育工作,真正做到德育从娃娃抓起,从小就培养孩子们的道德情操。

道德与法律是有着密切联系的,遵纪守法本身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尤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很多学校开始注重对孩子的法治教育,将学校打造成具有法治特色的学校,我所在的学校就是一所具有法治特色的小学。下面我将以所在的小学为例,探讨法治特色小学如何有效开展德育工作:

一、建设德育理论体系,融入法律教育

德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但是我们有些学校对学生的德育工作不加重视,尤其是德育理论体系建设方面,往往东鳞西爪,不成系统。我认为德育是教育的根本,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建立起系统而完善的理论体系。以小学生德育工作为例,就涵盖多种德育理论体系,比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爱国爱党教育、文明礼仪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爱劳动爱生活教育、良好的个人习惯教育教育等等。对于学校而言,要对小学生德育的理论进行梳理,合理的组织学生进行学习。当然,法治教育也应该成为德育理论体系的一部分,尤其是在法治特色小学德育工作中,更应该突出法治特色,引导孩子了解法律的常识。在我所在的学校,我们在整理德育理论体系时,融入了很多《宪法》、《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内容,让学生们知道国家是有很多法律的,法律是保护人民利益的,每个公民都应该知法、守法。只有不断完善德育理论体系,并且融入法律教育,才能为有效开展德育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健全德育长效机制,突出法律精神

德育教育不仅要建立完整的理论体系。对于学校来讲,还应专门针对德育工作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真正建立长效机制,从而将德育工作纳入制度约束范畴,推动德育工作的开展。比如德育工作分工机制、教师道德自律机制、德育工作规程、教师德育工作评价机制等等。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任何小学而言,在开展德育工作的过程中,都必须遵守规章制度,用规章制度去保证并推进德育工作的开展,做到有规有矩,才能确保德育工作的效果。对于具有法治特色的小学而言,在开展德育工作的过程中,更应该突出规章制度的重要性,甚至要把规章制度当成法律一样去执行,突出法律精神。比如在我所在的小学,在执行规章制度时,就融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不管是谁违背规章制度,都应该受到惩罚。此外,在制定规章制度时,也融入法律了的自由精神,保障教师在开展德育教育工作中的自力。总而言之,把法律精神融入德育工作长效机制,可以有效保障德育工作的开展。

三、搭建特色德育教学,烘托法律主题

德育工作是小学教育的重要内容。但是在实际教学中,我发现,由于部分学校不注重德育教育,因此也缺乏对德育工作的关注和投入,尤其是在师资力量方面,非常薄弱,很多学校没有专门的德育教师,大都由班主任德育工作。师资力量的匮乏,必然会影响德育工作的效果。以我校为例,在开展特色德育教学模式的过程中,比如通过与法同行,构建成长力结合法治的一些主题轰动,我校举办过一些法治书法、绘画作品比赛,家长进课堂、法治讲座等等。通过这些构建特色德育教学。

四、开展德育多彩活动,感受法律尊严

德育工作不仅要有充实的内容,有强有力的保障,还应该有灵活多样的形式。只有通过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才能调动学生的参与积极性,才能自觉地投入到德育工作中。因此,对于学校而言,不能固守成规,一味宣讲道德教育,要主动创新,开展德育活动,比如结合学校的相关活动“每周美丽学生”以及每年的“十佳美丽学生”,引导学生争当遵纪守法的美丽学生;此外,还可以针对社会上的一些不讲道德的行为,开展主题班会活动,组织学生进行讨论,让学生深刻认识到各种行为的不道德之处,从而树立正确的道德观。而对于法治特色的小学来讲,还应该在德育活动中,加入法治元素,让学生感受法律的尊严。比如,我所在的学校每年都会举行法治主题班队会评比。联合市法治宣传科,前往法治公园进行游园活动;联合市司法局和教育局开展“法制文化进校园、进社区”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参加法律知识竞赛等。通过在德育活动中融入法律元素,可以引导学生感受法律的尊严,认识到遵规守法的重要性。

德育是小学教育的根本,对于学校而言,一定要重视德育工作,完善德育的理论体系和保障机制,推进德育工作的有效开展。而对于具有法治特色的学校而言,要在德育工作中突出法律特色,提升德育效果,从而真正扎牢教育的根,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健康茁壮成长。

【参考文献】

[1]李军.怎样做好小学大队辅导员工作[J].考试周刊,2014(A2)

小学德育基本规律篇(2)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21-0245-02

一、学校道德教育层次性的含义

道德是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和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学校教育的层次性是指教育对象由于年龄、性别、生理、心理、社会地位、生活经历等的不同,对教育的内容、方法和传递的信息的接受能力、接受程度和范围等存在差别,要根据教育对象的差异进行分层教育。学校道德教育的层次性,要求在道德教育过程中应遵循层次性原则,要求教育工作从教育对象的特点出发,根据教育对象的思想状况,因材施教,因人利导。体现在教育目标的层次性、教育内容的层次性、教育方法的层次性等方面。其实质就是承认受教育者的差异性,根据不同层次的教育对象确定不同的教育目标、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既鼓励先进,又照顾多数,将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针对教育对象的不同情况展开道德教育。在学校道德教育过程中,必须承认个体在成长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才能和品德的差异,并且按照这种差异给予区别对待,尽可能使每个人按不同的条件向前发展。

二、当前学校道德教育的现状

以当前学校道德教育的状况为主题,通过实地采访,电话访问,问卷调查等方式分别对当前各阶段学校的道德教育目标,内容及方式等方面的状况进行调查了解,通过对反馈数据的分析,将当前学校道德教育存在问题总结如下:首先,道德教育目标过于抽象或教育目标定位过高,高层次的道德要求与受教育者多层次的思想基础不太合拍,忽视教育对象的层次性,导致道德教育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其次,道德教育内容缺乏系统性、递进性,没有遵循人的成长规律和知识的增长规律,时常顺序颠倒或无规律可循;再者,教育方法上,教育方式单一,以硬性灌输为主,效果不明显。

具体来说,小学阶段道德教育存在的问题有:无道德教育目标,或目标明确;教育方式单调,以空洞说教为主;道德教育内容过分偏重政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效果不佳,如采用的品德课学习教材,河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品德与社会》三分之二是偏政治教育内容。中学时期道德教育的问题:课本内容陈旧,脱离大众道德,批判扬弃不够,缺乏对传统美德的继承和创新;重原则规范传授,忽视道德品质培养。大学阶段学校道德教育的情况:政治教育代替道德教育;重言传,轻身教;重政治思想的道德教育,轻视基本伦理道德教育;重道德观念的形成,轻视行为习惯的培养;道德实践方式单一,运动会或比赛为主。

综上所述,当前学校道德教育在教育目标、教育内容及教育方法的采用上都缺乏整体性、系统性,忽视了教育对象的层次性、特殊性。针对当前各阶段学校的道德教育存在的问题,家庭、社会等对学校道德教育的层次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实现学校道德教育层次性的基本策略

(一)实现学校道德教育层次性的基本规律

1.遵循学生个体的成长规律:童年期和幼年期,人的认知能力主要是具体形象思维和初步向形象逻辑思维发展,该阶段是根据世界如何影响他自己的利益来理解世界;童年后期和青年初期处于心理发展的矛盾期,较多的是按照社会的或法定的秩序来理解世界,选择的内容应建立在行为能否受到他人的、社会的有关团体,他的家庭的非官方准则,他的宗教或公民法的赞许或谴责的基础上;其后一个阶段中,生理、心理发展达到成熟,形成稳定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个人的思维主要体现在知识的应用上,而其形成的价值观和原则构成了其道德决定或做出判断的基础。由此分析我们可以看到,随着年龄成长的不同、生理阶段的发展,道德教育的内容也应随之发生变化。

2.遵循知识的增长规律:知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认识的总结,人们对事物的认识过程是由简到繁,由浅到深,由表及里,逐层推进的认识过程,而知识的增长也是由少到多、由具体到抽象逐步积累的过程。在道德教育的过程中,同样需遵循知识本身增长的规律。随着年龄的增长,进入下一个学习阶段时,使学生在拥有简单知识的基础上,接受相对深化的知识,使之前后有相应衔接和连贯。比如,爱的教育,应以爱的秩序理论(爱自己爱父母爱家庭爱朋友爱乡亲爱同胞爱所有人)为根据,小学阶段,应教育学生如何爱自己,如何爱朋友,爱家人等,由小爱到大爱,由近及远,只有做到爱家人、朋友,才能更好地爱他人、爱国。

3.遵循道德教育自身的规律:在道德教育过程中,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各要素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和相互统一是教育过程的基本要求。当前学术界认为道德教育有以下几大规律:一是接受规律,即在道德教育的过程中,要尊重学生接受心理和接受能力;二是合力规律,认为道德教育工作是一个由许多要素和各自的层次构建而成的系统结构,只有协调整合诸要素、诸层次的总体结构作用,才能形成这一项工作的最佳功能和效益合力;三是层次规律,即根据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的多层次性,把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要求统一结合起来,又要注意把一元性的价值导向和多元性的思想意识结合起来,不同对象的教育起点、标准及方法是道德教育层次性的基本要求。学校道德教育将根据人的成长规律和知识的增长规律将道德教育规律、人的成长规律和知识增长规律三者相结合,相统一。

(二)实现学校道德教育层次性的基本方法

劳伦斯・柯尔伯格的认知发展论认为,道德教育的第一步就是尽可能充分地认识到一个人实际上所拥有的选择范围,根据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展开道德教育,遵循人的成长规律、知识的增长规律和道德教育自身的规律,做到有层次性、系统性的统一。实现学校道德教育的层次性最重要的就是建立学校道德教育体系,道德教育体系中较突出的是建立明确的道德教育目标体系、层次分明的道德教育内容体系和针对性强而有效的教育方法。

1.建立层次性的道德教育目标体系。德育目标包括“认识目标,情感目标,行为目标”,认识目标是指在该阶段,学生的认识内容和认识能力应要达到什么程度;情感目标是指学生在该阶段情感认识能力应到达什么样的目标,比如对爱的感知能力,爱他人的能力和体会他人感受的能力;行为目标是指学生在某段时期内应成功地做成哪些事情并对其行为应有的正确认识。建立层次性的道德教育体系,要以认知目标为先导,以情感目标为基础,以行为目标为重点,实现各阶段学校目标分层推进。道德教育目标的层次性,要坚持从教育对象的实际出发,区分不同层次,有针对性地实施道德教育。各阶段学校道德教育目标应根据学生实际明确具体,同时前后两阶段的道德教育目标要衔接一致,实现有效的贯通,从而建立系统性的学校道德教育目标。例如,小学阶段学生的认知能力集中在具体形象思维向形象逻辑思维转化的初级阶段,学生接受知识的范围相对较窄,知识内容较简单,道德教育的目标应建立在学生实际基础上,教授其如何去关爱朋友家人,懂得基本的文明礼貌。中学阶段要在这基础上进行深化,同时又要根据中学学生实际提出更高的目标要求。

2.建立层次性的道德教育内容体系。学校道德教育内容的层次性关键在于建设具有层次性的教材体系。道德教育内容是其目标的体现和具体化,德育目标的层次性决定了德育内容的层次性。在教育实施过程中,关键要根据不同的年级学生的心理特征和品德形成规律,有层次、有秩序地安排道德教育内容,做到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同时,不同层次的道德教育内容不能简单机械地绝对割裂,要注意互相衔接和有机结合,面向全体学生实施基本层次的德育内容,并向较高层次德育内容的方向引导,对高年级和素质较高的学生,要主动实施较高层次的教育内容。

儿童期的伦理关系以与父母的关系为主,其伦理活动主要集中在家庭;青年人的伦理关系以与同辈的朋友关系为主,其伦理活动除家庭外加上了社会伦理和职业伦理。不同的成长阶段、生活范围,其可选择的范围也相应改变,具体来说,学校道德教育内容的层次性应根据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的不同成长阶段,将有偏重地调整道德教育内容,最适应道德层次教育的划分依次理应是:文明行为习惯培养和劳动教育;其次是爱护公共财物教育、集体主义教育,自觉遵守纪律教育;再是民主、法制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国家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理想教育,人生观、世界观教育等。

3.采用针对性较强的道德教育方式。单一的灌输教育法是当前学校教育的普遍教育方式,其结果是整个教育过程枯燥无味,效率低。而且当前学校教育模式是偏重理论教育和言传,忽视实践和身教。据调查统计,学生有80%的时间在教室里听课,处于升学阶段的学生更为甚者,约计90%的时间是压在了书本上,应试教育的体制造就了更多考将、分数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忽视真正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道德素质发展的人才教育。转变单一的教育方式是现实的需要,是教育事业取得发展的需要。在物质经济的冲击下,道德教育往往被忽视,置于人们关注的光环之外,对道德教育方法上的问题更加被人们忽视。

道德教育方式是为了完成道德教育的任务所采取的手段和途径,是道德教育目的的具体化。由于教育过程是一个多因素相互影响、多层次的发展过程,决定了道德教育方法也相应地具有多样性。道德教育方法从不同层面有不同分类方法,第一种,从教育主体和客体的角度来划分,可以分为主体外部灌输和客体自我修养两个层次;第二种,根据教育内容权重来看,可以分为理论教育、实践体验两种方式;第三种,从教育的类型来看,可以分为氛围型、渗透型、情感型、审美型;第四种,从教育方法的特点和作用看,可以分为说服教育法、情感陶冶法、实际锻炼法、榜样示范法、修养指导法等。针对当前教育方式的单一和低效性问题,教育工作者在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教育水平的同时,应针对学生的特点灵活运用不同种类的教育方法。针对不同时期,不同环境,不同教育对象,道德教育过程中要注意多种方法的有机结合,优势互补,既要发挥教育主体的优势,又要尊重教育客体的需求,在道德教育主体与客体之间寻求最佳结合点,以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

参考文献:

小学德育基本规律篇(3)

(一)思想品德课在小学德育系统工程中的地位

早在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中,对思想品德课在学 校教育中的重要性、地位和作用已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嗣后,《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 知》、《思想品德课教学大纲》以及国家教委召开的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对此问题都作了具体阐明。同时 ,国家教委还集中力量编写了系列教材。遗憾的是,在贯彻落实过程中,有的人口头上承认它的重要性,但在 实践中却把它作为软任务;有的教师厌教,因而影响学生厌学;有的教师未能正确处理好思想品德课与班主任 、少先队工作的辩证关系,往往把思想品德课这门具有特殊地位的学科当作为班主任工作服务的工具,处于从 属地位。这就极大地贬低了它应有的地位和削弱它的德育功能。在加强小学德育工作的今天,我们应站在历史 的高度,以面向未来的战略眼光重新领悟中共中央有关德育工作的指示和思想品德课的地位作用。

思想品德课是学校德育的重要途径。所谓“重要途径”,既不是唯一途径,也不是一般途径。而是占有重 要地位。众所皆知,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是学校素质教育目标的有机构成部分。削弱德育就不能全面贯彻 党的教育方针。实现德育目标多途径、多渠道。除思想品德课教学外,还有班主任工作、少先队活动和各学科 教学等等。这些基本渠道既相互联系又有区别,彼此相互促进密切配合,共同为实现德育目标服务。但是,必 须看到思想品德课在诸渠道中处于特殊地位和起着其他途径所不能取代的独特作用。思想品德课以课堂教学为 基本形式,遵照自身的教学大纲,以比较系统的道德观点、道德观念,直接地向小学生进行共产主义思想品德 教育;每一个道德观点、道德观念的教育都是一场“阵地战”、“攻坚战”,像钉子入木那样,牢牢地在学生 头脑中扎根,并引导学生相应地转化为良好的行为习惯。班主任和少先队工作着重及时抓住学生现实思想和行 为进行教育,灵活性强但欠系统。各学科教学虽含有思想品德教育因素,仅从本学科特点出发,适当地联系学 生思想实际,没有象思想品德课那么直接、系统。可见,思想品德课的特殊地位、重要途径不是人们主观的臆 造,而是有着不容否认的客观依据。

还要强调指出:思想品德课设置是小学教育社会主义性质的一个重要标志。把它作为一门学生思想品德奠 基课程列入教学计划之中,就是为了更有效地实施素质基础教育,为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级各类人才 和各行各业的劳动者奠定初步的良好的思想品德基础,为培养21世纪所需要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奠定思想基础 。目前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也很重视在小学开设不同名称的道德课,所不同的是,它们是资本主义思想体系的基 础,而我国的思想品德教育则是社会主义道德的组成部分。那种把思想品德看作是一种软任务,将它贬低为为 班主任工作服务的一种手段,无疑是扭曲了思想品德课本来的真实面目。

(二)小学思想品德课的教育功能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功能是事物作用于他物的能力,即系统作用于环境的能力。同任何事物一样,思想品 德课的教育功能是固有的,具有客观实在性。人们只有充分认识其本身固有的内在的功能,才能在对学生思想 品德课的教学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收到预期效果。思想品德课作为学校的一种教学活动,它与任何学科教学 一样,具有全面育人的功能,但由于思想品德课在学校德育中的特殊地位,在实现教学的全面育人功能中它又 承担着自身固有的独特功能。《思想品德课教学大纲》规定:思想品德课“对引导学生从小逐步形成良好的思 想品德和文明行为习惯起着奠基作用。”这是思想品德课最显著、最突出、最主要的功能。现实表明,小学是 民族素质的基础教育。学校的全部教育、教学活动,都是为了使学生掌握一定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具有良好 的心理素质和健康体魄,促使全体学生整体素质和个性特长得到协调充分的发展。对思想品德课教学而言,更 为重要的是:“教育学生初步具有“五爱”的思想感情;初步养成关心他人、关心集体、认真负责、诚实、勇 敢、勤劳、节俭等品德和文明礼貌、遵守纪律等行为习惯;初步具有辨别是非美丑善恶的能力”。总之,《思 想品德课教学大纲》规定的思想品德课教学的功能,既是客观现实的反映,历史赋予的重任,又是时代的要求 。

二、思想品德课教学过程的特殊规律和运用

(一)思想品德课教学的特殊规律

规律是事物发展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任何事物都按其本身固有的客观规律运动 着,人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否则就会碰钉子、受挫折,甚至遭到客观规律的惩罚。思想品德 课教学同样必须遵循教学过程的客观规律,才能确保教学质量,发挥其应有的独特作用。

思想品德课教学过程是系统内部诸要素以及与他系统之间复杂的矛盾运动的过程。教与学之间是这一过程 的基本矛盾。这对矛盾的开展和解决一刻也离不开教学载体--教材。在教师主导作用下,充分发挥学生的主 观能动性,达到学生提高道德认识;在此基础上内化为道德情感;进而形成道德观念,相信真理性的教材内容 ;然后在教师指引下通过学生主观努力,把道德认识

、道德观念转化为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由此可推断出: 知、情、信、意、行诸要素的相互促进、相互转化,是思想品德课教学过程固有的特殊规律。

知,是指认知、知识、知道。这个“知”,对于思想品德课来说就是道德认识。情,是指情感,是指人们 对事物爱憎的态度和体验。它是在学生认知的基础上所内化的道德情感。积极情感的形成,不仅深化了认知, 而且有利于转化为信念。信,即相信,相信教材真理性的道德观念、道德观点,是知、情的“合金”。这是道 德认识转化为道德行为具有关键的一环。信念的萌发既加深道德认知,增强道德情感,又将成为付诸行动的强 大推动力。意即意志,是有目的有意识地行动的一种能力,是知、情、信转化为道德行为的一种精神力量。行 ,即行动、实践。在坚强意志支配下,将道德观念、观点付诸实际行动,形成知行统一。这是衡量思想品德课 质量高低的根本标准。可见,知是情感的产生、发展和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的基础;情是道德认识转化为行动不 可缺少的心理活动的环节;信是以知、情为基础所形成的较为坚定的道德观念,是学生道德规范形成的核心。 行是归缩、目的、立脚点。意志是学生提高道德认识、培养道德情感,直至形成良好品德和文明行为习惯的不 可缺少的必要条件。当学生有了坚定信念和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反过来又促进道德认识的提高和道德情感的深 化。可见,知、情、信、意、行诸要素相互作用、相互促进是思想品德课教学过程不可抗拒的客观规律。

既然思想品德课教学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矛盾运动过程,它必然受着诸多客观规律所制约。如注意规律、认 识规律、直接知识与间接知识相统一等规律同样支配着思想品德课教学。因此,教师在处理教材,选择教法, 优化课堂教学结构,指导学生道德行为都必须胸中有全局,站在理论的高度,全方位地把握教学规律,方能胜 利地完成思想品德课教学的历史使命。

(二)思想品德课教学规律的具体运用

规律深藏于事物内部,看不见,摸不着。但人们可以通过实践认识它、利用它。教学实践表明,“激情、 悟理、导行”三部曲(或三步骤)是思想品德课教学过程特殊规律的具体运用和体现。

1、激情。激情指的是激感。是学生萌发学习兴趣、内驱力启动的必备前提和基础。人们常说,兴趣 是最好的老师。孔夫子也说过,“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当学生学习兴趣盎然,心情 振奋,心扉敞开,内驱力启动,学习动机必然易于确立。同时,少年儿童具有好奇心、追求新颖感、渴求新知 识的心理特点。用“愉快教育”手段撞击童心,必然能最大限度地集中学生注意力。因此,教学伊始,应精心 设计,创设童心情境,展示教学目标,激发学生学习动机。教学实践证明,创设情境因人、因教材特点而异, 形式多种多样。小品、讲故事、直观演示、教师有声有色的讲述、组织学生阅读教材、电教手段等都是行之有 效的好形式。如讲授“怎样穿着才算美”一课,先由两个学生分别扮演学生珍珍和她表姐如何教她打扮去参加 “怎样穿着才算美”的讨论会的小品。矛盾由此展开,全体学生身临其境,思维活跃,兴趣盎然,从乐趣中开 始探求美的道德观念。

2、悟理。悟理即领悟真理。要求学生提高道德认识,并内化为道德情感,形成道德信念,明确观点,初 步能分清是非善恶美丑。为达此教育目标,教学过程中必须依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设置若干个 问题(矛盾)逐层推进。即把矛盾作为一根红线贯穿于教学过程始终,形成激疑一求疑一解疑的过程。如,在 《珍珍穿着》的小品演完后,教师逐个出示下列问题,组织学生讨论。①珍珍的打扮美不美?②为什么说珍珍 表姐的打扮用在珍珍身上就未必美?③鲜艳、时髦能不能与美划等号?④小学生的穿着打扮怎样才算美?怎样 不算美?这些问题象投石激浪,学生情情骤增,举手争先发言。教师从中因势利导,适当点拨,间中穿插音乐 伴随穿着表演。最后教师归纳板书“质朴、自然、大方”,并略加解释。矛盾展开至解决,高潮迭起,学生思 维始终处于紧张、兴奋和欢乐之中。从而让学生在愉快体验中获得“穿着美”的道德真理。

悟理是教学过程重要步骤,抓好了有利于导行奠定扎实基础。从我们教学实践正反两方面看来,需要注意 四点:第一,要有趣味性。教学中的趣味性,既是少年儿童心理特征的需求,也是“愉快教育”的手段和目标 的需要。因此,教师的设疑和语言表述以及引用材料要能引起学生的兴趣。第二,要有科学性。趣味性必须以 科学性为基础,否则为趣味而趣味,投学生不健康的所好是一种低级庸俗的表现。科学性要求:①知识、观点 要正确。②事例要科学准确。③事实与观点应吻合。④设置的问题要规范,符合时代精神和学生接受能力。⑤ 板书内容要与教学目标、课题相一致。第三,要有针对性。就是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不论是设疑、解 疑,还是引用材料都应从学生思想实际、知识经验的实际出发,做到有的放矢。若脱离学生的实际,不仅无助 于学生思想认识的提高,也难以开拓学生思维,师生双边活动难以进行。教学上“启而不发”,教师唱独角戏 ,往往是由此而产生。第四,要有教育性。教育性即思想性,这是本门学科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在宏观上 ,可根据形势要求和学校每月思想教育中心调整教材顺序;还可适当增删教学内容。在微观上,充分挖掘教材 思想性,增强教育效果。如讲授率领红军过彝族地区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时,应升华到中国共产党民 族政策的高度。同时,教师应以深厚的无产阶级感情感染学生,熏陶学生,做到动之以情,情理交融。

3、导行。导行就是在悟理的基础上指导学生道德行为。这是思想品德课教学的根本目的和落脚点。“愉 快教育”不仅要求寓教于乐,寓学于乐,从乐学中求发展,而且通过学生自己勤学获得真理,享受着成功的欢 乐。倘若缺乏道德行为的体现,必须导致理论脱离实际,学用脱节,成为空洞的说教,那就会丧失本门学科的 生命力,违反设置这门学科的初衷。

如何指导学生道德行为?我们着重从下面几方面入手。

第一,运用观点,辨析是非。思想品德课基本上是一节课灌输一个道德观点或观念。在悟理的基础上,针 对学生现实思想、行为或社会生活中“热点”问题,组织学生议论,运用刚学过的道德观点来进行辨析,分清 是非、美丑、善恶。让学生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为什么要这样做,而不该那样做。以此来规范自己的 道德行为。

第二,课后检查,深化导行。根据每堂课讲授的道德观点,提高相应的行为要求(有时采用书面作业形式 )。经过一、二周,采用简便形式或在一堂思想品德课讲新内容之前的几分钟组织汇报,做对的给予肯定,不 足之处再提出要求,教师适当做好记录,作为评定成绩的一项依据。

小学德育基本规律篇(4)

(一)思想品德课在小学德育系统工程中的地位

早在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中,对思想品德课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性、地位和作用已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嗣后,《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思想品德课教学大纲》以及国家教委召开的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对此问题都作了具体阐明。同时,国家教委还集中力量编写了系列教材。遗憾的是,在贯彻落实过程中,有的人口头上承认它的重要性,但在实践中却把它作为软任务;有的教师厌教,因而影响学生厌学;有的教师未能正确处理好思想品德课与班主任、少先队工作的辩证关系,往往把思想品德课这门具有特殊地位的学科当作为班主任工作服务的工具,处于从属地位。这就极大地贬低了它应有的地位和削弱它的德育功能。在加强小学德育工作的今天,我们应站在历史的高度,以面向未来的战略眼光重新领悟中共中央有关德育工作的指示和思想品德课的地位作用。

思想品德课是学校德育的重要途径。所谓“重要途径”,既不是唯一途径,也不是一般途径。而是占有重要地位。众所皆知,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是学校素质教育目标的有机构成部分。削弱德育就不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现德育目标多途径、多渠道。除思想品德课教学外,还有班主任工作、少先队活动和各学科教学等等。这些基本渠道既相互联系又有区别,彼此相互促进密切配合,共同为实现德育目标服务。但是,必须看到思想品德课在诸渠道中处于特殊地位和起着其他途径所不能取代的独特作用。思想品德课以课堂教学为基本形式,遵照自身的教学大纲,以比较系统的道德观点、道德观念,直接地向小学生进行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育;每一个道德观点、道德观念的教育都是一场“阵地战”、“攻坚战”,像钉子入木那样,牢牢地在学生头脑中扎根,并引导学生相应地转化为良好的行为习惯。班主任和少先队工作着重及时抓住学生现实思想和行为进行教育,灵活性强但欠系统。各学科教学虽含有思想品德教育因素,仅从本学科特点出发,适当地联系学生思想实际,没有象思想品德课那么直接、系统。可见,思想品德课的特殊地位、重要途径不是人们主观的臆造,而是有着不容否认的客观依据。

还要强调指出:思想品德课设置是小学教育社会主义性质的一个重要标志。把它作为一门学生思想品德奠基课程列入教学计划之中,就是为了更有效地实施素质基础教育,为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级各类人才和各行各业的劳动者奠定初步的良好的思想品德基础,为培养21世纪所需要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奠定思想基础。目前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也很重视在小学开设不同名称的道德课,所不同的是,它们是资本主义思想体系的基础,而我国的思想品德教育则是社会主义道德的组成部分。那种把思想品德看作是一种软任务,将它贬低为为班主任工作服务的一种手段,无疑是扭曲了思想品德课本来的真实面目。

(二)小学思想品德课的教育功能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功能是事物作用于他物的能力,即系统作用于环境的能力。同任何事物一样,思想品德课的教育功能是固有的,具有客观实在性。人们只有充分认识其本身固有的内在的功能,才能在对学生思想品德课的教学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收到预期效果。思想品德课作为学校的一种教学活动,它与任何学科教学一样,具有全面育人的功能,但由于思想品德课在学校德育中的特殊地位,在实现教学的全面育人功能中它又承担着自身固有的独特功能。《思想品德课教学大纲》规定:思想品德课“对引导学生从小逐步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文明行为习惯起着奠基作用。”这是思想品德课最显著、最突出、最主要的功能。现实表明,小学是民族素质的基础教育。学校的全部教育、教学活动,都是为了使学生掌握一定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体魄,促使全体学生整体素质和个性特长得到协调充分的发展。对思想品德课教学而言,更为重要的是:“教育学生初步具有“五爱”的思想感情;初步养成关心他人、关心集体、认真负责、诚实、勇敢、勤劳、节俭等品德和文明礼貌、遵守纪律等行为习惯;初步具有辨别是非美丑善恶的能力”。总之,《思想品德课教学大纲》规定的思想品德课教学的功能,既是客观现实的反映,历史赋予的重任,又是时代的要求。

二、思想品德课教学过程的特殊规律和运用

(一)思想品德课教学的特殊规律

规律是事物发展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任何事物都按其本身固有的客观规律运动着,人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否则就会碰钉子、受挫折,甚至遭到客观规律的惩罚。思想品德课教学同样必须遵循教学过程的客观规律,才能确保教学质量,发挥其应有的独特作用。

思想品德课教学过程是系统内部诸要素以及与他系统之间复杂的矛盾运动的过程。教与学之间是这一过程的基本矛盾。这对矛盾的开展和解决一刻也离不开教学载体--教材。在教师主导作用下,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达到学生提高道德认识;在此基础上内化为道德情感;进而形成道德观念,相信真理性的教材内容;然后在教师指引下通过学生主观努力,把道德认识、道德观念转化为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由此可推断出:知、情、信、意、行诸要素的相互促进、相互转化,是思想品德课教学过程固有的特殊规律。

知,是指认知、知识、知道。这个“知”,对于思想品德课来说就是道德认识。情,是指情感,是指人们对事物爱憎的态度和体验。它是在学生认知的基础上所内化的道德情感。积极情感的形成,不仅深化了认知,而且有利于转化为信念。信,即相信,相信教材真理性的道德观念、道德观点,是知、情的“合金”。这是道德认识转化为道德行为具有关键的一环。信念的萌发既加深道德认知,增强道德情感,又将成为付诸行动的强大推动力。意即意志,是有目的有意识地行动的一种能力,是知、情、信转化为道德行为的一种精神力量。行,即行动、实践。在坚强意志支配下,将道德观念、观点付诸实际行动,形成知行统一。这是衡量思想品德课质量高低的根本标准。可见,知是情感的产生、发展和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的基础;情是道德认识转化为行动不可缺少的心理活动的环节;信是以知、情为基础所形成的较为坚定的道德观念,是学生道德规范形成的核心。行是归缩、目的、立脚点。意志是学生提高道德认识、培养道德情感,直至形成良好品德和文明行为习惯的不可缺少的必要条件。当学生有了坚定信念和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反过来又促进道德认识的提高和道德情感的深化。可见,知、情、信、意、行诸要素相互作用、相互促进是思想品德课教学过程不可抗拒的客观规律。

既然思想品德课教学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矛盾运动过程,它必然受着诸多客观规律所制约。如注意规律、认识规律、直接知识与间接知识相统一等规律同样支配着思想品德课教学。因此,教师在处理教材,选择教法,优化课堂教学结构,指导学生道德行为都必须胸中有全局,站在理论的高度,全方位地把握教学规律,方能胜利地完成思想品德课教学的历史使命。

(二)思想品德课教学规律的具体运用

规律深藏于事物内部,看不见,摸不着。但人们可以通过实践认识它、利用它。教学实践表明,“激情、悟理、导行”三部曲(或三步骤)是思想品德课教学过程特殊规律的具体运用和体现。

1、激情。激情指的是激感。是学生萌发学习兴趣、内驱力启动的必备前提和基础。人们常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孔夫子也说过,“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当学生学习兴趣盎然,心情振奋,心扉敞开,内驱力启动,学习动机必然易于确立。同时,少年儿童具有好奇心、追求新颖感、渴求新知识的心理特点。用“愉快教育”手段撞击童心,必然能最大限度地集中学生注意力。因此,教学伊始,应精心设计,创设童心情境,展示教学目标,激发学生学习动机。教学实践证明,创设情境因人、因教材特点而异,形式多种多样。小品、讲故事、直观演示、教师有声有色的讲述、组织学生阅读教材、电教手段等都是行之有效的好形式。如讲授“怎样穿着才算美”一课,先由两个学生分别扮演学生珍珍和她表姐如何教她打扮去参加“怎样穿着才算美”的讨论会的小品。矛盾由此展开,全体学生身临其境,思维活跃,兴趣盎然,从乐趣中开始探求美的道德观念。

2、悟理。悟理即领悟真理。要求学生提高道德认识,并内化为道德情感,形成道德信念,明确观点,初步能分清是非善恶美丑。为达此教育目标,教学过程中必须依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设置若干个问题(矛盾)逐层推进。即把矛盾作为一根红线贯穿于教学过程始终,形成激疑一求疑一解疑的过程。如,在《珍珍穿着》的小品演完后,教师逐个出示下列问题,组织学生讨论。①珍珍的打扮美不美?②为什么说珍珍表姐的打扮用在珍珍身上就未必美?③鲜艳、时髦能不能与美划等号?④小学生的穿着打扮怎样才算美?怎样不算美?这些问题象投石激浪,学生情情骤增,举手争先发言。教师从中因势利导,适当点拨,间中穿插音乐伴随穿着表演。最后教师归纳板书“质朴、自然、大方”,并略加解释。矛盾展开至解决,高潮迭起,学生思维始终处于紧张、兴奋和欢乐之中。从而让学生在愉快体验中获得“穿着美”的道德真理。

悟理是教学过程重要步骤,抓好了有利于导行奠定扎实基础。从我们教学实践正反两方面看来,需要注意四点:第一,要有趣味性。教学中的趣味性,既是少年儿童心理特征的需求,也是“愉快教育”的手段和目标的需要。因此,教师的设疑和语言表述以及引用材料要能引起学生的兴趣。第二,要有科学性。趣味性必须以科学性为基础,否则为趣味而趣味,投学生不健康的所好是一种低级庸俗的表现。科学性要求:①知识、观点要正确。②事例要科学准确。③事实与观点应吻合。④设置的问题要规范,符合时代精神和学生接受能力。⑤板书内容要与教学目标、课题相一致。第三,要有针对性。就是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不论是设疑、解疑,还是引用材料都应从学生思想实际、知识经验的实际出发,做到有的放矢。若脱离学生的实际,不仅无助于学生思想认识的提高,也难以开拓学生思维,师生双边活动难以进行。教学上“启而不发”,教师唱独角戏,往往是由此而产生。第四,要有教育性。教育性即思想性,这是本门学科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在宏观上,可根据形势要求和学校每月思想教育中心调整教材顺序;还可适当增删教学内容。在微观上,充分挖掘教材思想性,增强教育效果。如讲授率领红军过彝族地区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时,应升华到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高度。同时,教师应以深厚的无产阶级感情感染学生,熏陶学生,做到动之以情,情理交融。

3、导行。导行就是在悟理的基础上指导学生道德行为。这是思想品德课教学的根本目的和落脚点。“愉快教育”不仅要求寓教于乐,寓学于乐,从乐学中求发展,而且通过学生自己勤学获得真理,享受着成功的欢乐。倘若缺乏道德行为的体现,必须导致理论脱离实际,学用脱节,成为空洞的说教,那就会丧失本门学科的生命力,违反设置这门学科的初衷。

如何指导学生道德行为?我们着重从下面几方面入手。

第一,运用观点,辨析是非。思想品德课基本上是一节课灌输一个道德观点或观念。在悟理的基础上,针对学生现实思想、行为或社会生活中“热点”问题,组织学生议论,运用刚学过的道德观点来进行辨析,分清是非、美丑、善恶。让学生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为什么要这样做,而不该那样做。以此来规范自己的道德行为。

小学德育基本规律篇(5)

虽然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规范性、强制性、职业性、发展性、阶级性等特征,但职业性却是其本质特征。因此,构建“师德红线”内容体系必须体现职业性的特征。具体来讲,必须围绕教书育人这一职责和使命,对教师所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作出规定,并以此为基础划定“师德红线”。事实上,无论从内容和形式上,或者从逻辑基础上看,我国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划定“师德红线”最直接的依据。前者是对教师职业道德总的概括性的规定,后者是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底线的细化。由此说来,直接依据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划定“师德红线”是最快捷和节省的办法。当然,这种借鉴并非机械地照搬照抄,而是一个既要尊重历史,又要立足现实,还要展望未来的继承、发展和创新的过程。纵观我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过程,从1984年第一次颁布至今,我国共四次颁布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这是一个从无到有、继承与发展、与时俱进的过程。

值得注意的是,几乎每一次修改都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或者说都是与我国改革与发展的推动和要求分不开的。如1997年,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对传统道德价值观产生重大冲击,一部分教师受到“全民经商”浪潮的影响,出现了一些有悖于教育规律或与教师职业道德不符的商品意识或行为。这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对教师的教师育人工作产生负面影响。为适应新形势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新的要求,1997年8月7日,国家教委、中国教育工会修订并颁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增“廉洁从教”条目,旨在引导教师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再如,2008年修订的我国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共有6条: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此次修订距上次即1997年修订已有十余年,其间我国经济社会和教育本身发生了极其深刻而广泛的变化,其基本内容继承了我国的优秀师德传统,并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小学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2008年6月26日,为深入学习和大力弘扬抗震救灾英模教师的崇高师德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建设,有关部门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布于众,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此外,2008年汶川5·12地震中由于教师的不同表现而引发的师德大讨论,也是推动本次教师职业道德修订的一个诱因。不可否认,此次划定“师德红线”,与我国近期接连发生的多起教师学生、体罚学生等恶性事件以及明禁暗存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私自有偿补课等较为普遍现象的存在不无关系。综上所述,构建“师德红线”内容体系应遵循以下步骤:首先,应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从横向结构考量现有内容是否涵盖了师德的所有方面,它们之间是否有遗漏或重复交叉之处,然后从现实性和前瞻性的角度进行取舍与优化。其次,从纵向结构按层级对现有内容进行细化,并以命令性规范或禁止性规范的形式具体列举出属于“师德红线”的范畴。这是一项操作性和技术性要求很高的工作,从理论上讲任何行为规范标准都不可能穷尽所有行为,因为客观现实是复杂多变的,何况教师的职业道德已渗透到教师生活的方方面面。

小学德育基本规律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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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二0一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新时期的教师要“依法执教”,要了解和掌握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规定,并将其贯彻到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去。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法规讲读》一书明确指出,教师应当具有的法律意识包括:

一. 教师应当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

1.要有一些最基础的法的基本知识。如: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教育规范性文件,称教育法律。教育法律又分为教育基本法律和教育单行法律。我国的教育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在1995年3月18日通过,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目前,我国已经制定并公布实施的教育单行法律有五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2.要有比较系统、全面的教育法规的知识,特别是与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直接相关和教师自身权利、义务直接相关的教育法律知识。如:《教师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教师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教师法》第七条第五项规定:教师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教师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教师要“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遵守的道德规范。教师担负着教书育人培养下一代的神圣使命,一言一行对学生思想品德的

形成有着重要影响。身教重于言教,教师应当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一经法律确认,即具有法律规范的意义。

3.要有一些重要法律如民法、行政法、刑法的一般常识,这些方的法律知识与教育法规也是相互联系的,常常用到。例:某中学初二(5)班的一节体育课,教学内容是“行进间运球三步上篮”。教师整队时发现,有两名学生没穿运动鞋。按学校常规这两个学生只能在旁观看,不能参加正常活动。教师就按惯例处理了。自由活动时,其中一名未穿运动鞋而穿着带跟皮鞋的学生,悄悄溜进场地学做三步上篮,鞋一歪摔倒了,右手臂小骨骨折。学校立即派人送该生去医院治疗,后又送回家。但该生家长提出学校要负责全部医疗费。《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自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见,我国法律是以过错归责为基本原则的。在这个案例中,无论是学校还是教师都没有任何过错。这起伤害事故完全是由于学生自己违反纪律造成的。由此引起的损害后果,应由行为人自己承担。

小学德育基本规律篇(7)

如何对未成年人进行道德教育是一个全人类共同关注的话题。道德养成教育强调通过道德行为的反复训练和道德行为习惯的培养来积淀道德素质、形成道德品质,它不但是提高未成年人道德素质的一条根本途径,而且是未成年人道德教育的“重中之重”。准确把握未成年人道德养成教育的规律,对于提高未成年人道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西方的思想家、教育家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揭示了一系列对未成年人道德养成教育普遍适用的基本规律,如道德内化规律,道德品质递升规律,道德养成教育的长期性、反复性规律等。

一、道德内化规律

道德内化是道德养成教育的最基本的规律之一。“内化”概念最初由以杜克海姆为代表的法国社会学派提出,是指社会意识向个体意识的转变。道德内化是指个体在外部环境影响下,将社会的道德要求、道德规则转化为自身动机系统的一部分,从而在没有外界压力的情境中做出道德行为。道德内化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个体道德能否形成和个体道德素质能否提高。

中西方思想家普遍重视对道德内化规律的运用和研究。如孔子认为一个人道德境界的提高、美德的养成,主要靠“内化”,只有依靠自我内在的修养与锻炼,人才能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他说:“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1]“为人由己,而由人乎哉!”[2]美国心理学家米歇尔指出:“社会化的一个主要目的是使个体从外部的控制和奖赏中脱离出来,从而使行为逐渐变为内在奖赏――也即与新社会行为本身紧密相联的满足感来指导和支持。”[3]如果道德品质没有内化,就易变成“言行不一”、“知行脱节”。道德规范一旦内化为行为主体的行为准则,就会演变成为一种相当恒久的内在力量,从而支配和引导人们的价值判断、行为倾向和行为表现。革命导师马克思有句名言:“道德是人类精神的自律。”道德就其存在的形式和发挥作用的形式而言,它只有内化为主体的情感、意志,从而支配着主体以自觉的行动,才能称之为现实的、有效的道德。

中西方近代学者在对道德内化规律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一般都趋向于把道德内化划分为道德发展水平由低到高的几个阶段。如瑞士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将儿童道德内化、道德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A.自我中心阶段(2―5岁);B.权威阶段(6―7、8岁);C.可逆性阶段(8―10岁);D.公正阶段(10―12岁)。科尔伯格在皮亚杰理论的基础上,强化了道德内化的发展观,把个体道德内化的发展过程划分为三个水平六个阶段:A.前习俗道德水平;B.习俗道德水平;C.后习俗道德水平。我国学者燕国材教授把道德内化过程分为六个阶段:A.定向阶段;B.认识阶段;C.评价阶段;D.服从阶段;E.认同阶段;F.良心化阶段。可以说,没有社会道德的内化过程,就没有个体道德的产生与发展。

二、道德品质递升规律

道德品质的递升规律也是道德养成教育的基本规律。品德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由简单到复杂、由他律到自律、由不自觉向自觉发展的过程,要实现道德养成教育目标,人只能层层推进,逐步提高。

中西方学者都强调在未成年人道德养成教育的实际操作中运用道德品质的递升规律。宋代教育家朱熹依据未成年子弟年龄、心理与理解能力的不同,把道德养成教育分为由低到高的三个阶段,并针对每一个具体阶段提出一些特殊的道德养成教育的要求,以使道德品质养成由浅入深、由低级向高级发展。西方国家很注意根据道德品质的递升规律对未成年人进行道德养成教育。如古希腊时期的柏拉图很早就认识到青少年不同发展阶段的心理特征对道德养成教育的影响,把青少年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并提出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人采取不同的道德养成教育的手段和方法,以适合其道德品质发展的规律。例如,对3―6岁的儿童,特别注意通过音乐、歌唱、讲故事、做游戏等来激发儿童坚毅、快乐和勇敢的品质。对6岁以上的儿童,主要进行情感教育,使其灵魂中的低级部分发展起来,促进他们节制美德的形成。17―23岁这一年龄阶段的青年要进入青年军事训练团,进行意志教育,培养灵敏、机智、坚定、勇敢的美德。古罗马的教育家昆体良认为,教育不可急于求成,否则就如同“把水猛地倒入一个细颈罐时水要溢出来一样”,[4]学生难以理解和接受。当代西方国家的道德教育更是这样。例如美国学校的道德养成教育的内容较好地解决了层次性问题,如爱国主义教育在小学、中学、大学各不相同:小学讲故事,中学讲历史,大学讲理论。这种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设计和安排,充分考虑到人的认识发展的不同阶段,既符合教育对象的认知规律,又符合受教育者品德发展的规律。

三、道德养成教育的长期性、反复性规律

道德品质养成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长期、反复、复杂的过程,是一个由平时一点一滴的量的积累,而后发生质的变化和突破,最后达到道德品质的提高和升华的过程,这也是中西方思想家、教育家所揭示的道德养成教育的一个客观规律。亚里士多德说:“习惯或性格的养成教育,如同疾病的发生,是渐渐的,一步一步的,是不可知觉的;因此,我们只在我们的习惯的开端时是主人。”[5]他还把美德的形成看成是一个习惯――美德――习惯的周而复始的过程。《吕氏童蒙训》告诫儿童:“今日记一事,明日记一事,久则自然贯穿。今日辨一理,明日辨一理,久则自然浃洽。今日行一难事,明日行一难事,久则自然坚固。涣然冰释,怡然顺理,久自得之,非偶然也。”道德素质不是在人生的某一年龄阶段、某一特定时期就能养成的,它贯穿于人生的全过程。《颜氏家训》中举王大司马母魏夫人训子的事例,说她“性甚严正,王在湓城时,为三千人将,年逾四十,少不如意,犹捶挞之,故能成其功业”。[6]儿子年过四十,甚至已经成为领兵三千的将领,母亲仍不断地对其进行道德养成的教育和训练。清代思想家颜元提出道德养成教育就是一个习行的过程,这个过程不是“习三两次”就完结,而是“时习方能有得”,“习与性成,方是乾乾不息”。[7]道德养成教育是一个永无止息的过程。同志在《吴玉章同志六十寿辰祝词》中说:“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强调共产主义者的道德素质培养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参考文献:

[1]论语:述而[M].

[2]论语:颜渊[M].

[3][美]Walter Mischel:米歇尔. Advances in personality science[M]. New York :Guilford Press,2002:76.

[4][英]伊丽莎白・劳伦斯(E.S.Lawrence)著.纪晓林译.现代教育的起源与发展[M].北京: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2:21.

小学德育基本规律篇(8)

二、现代学校的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地位

我们认为,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对建立法治国家、造就法治人才和培养守法公民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学校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根本环节,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主阵地,通过学校的系统的学习,使学生树立基本的法律意识。首先,现代学校法制教育是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律信仰的基本途径。所谓法律信仰,就是人们对法律的无限信服和崇拜,并以之为行为的最高准则。“一个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生成相当重要,它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的关键性要素”。正因为如此,伯尔曼的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才会广为流传,成为所有崇尚法治的一条真理。

法律信仰是人们对法律的一种认同和依归,其实质是追求法律至上,只有法律信仰才可能守法。中国几千年的专制传统,却没有民主法治的文化遗产,从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传统文化演绎下来的中国现代文化,不可避免的存在重人治轻法治的封建残余,如果再不强化法制教育,法治精神就无从谈起,法律信仰更是空中楼阁。现代教育的系统性、规模性和科学性有组织性等显著特点,使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在培育受教育者的法治信仰方面具有特殊的作用。通过学校的法制教育,向社会输送一批又一批具有法律信仰和法治精神的社会成员,就能使整个社会逐渐形成良好的法律文化和法治环境,为最实现法治国家奠定坚实的基础。其次,现代学校法制教育是教育青少年知法、守法,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途径。青少年犯罪是我国当前最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从数量上看,青少年刑事犯罪逐年上升。

总结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共同犯罪、结伙作案多,带有“黑帮”性质的团伙犯罪亦有增加趋势;突发性犯罪多,作案动机、目的比较单纯,带有一定的盲目性;严重犯罪多,作案手段比较野蛮和凶残,往往不计后果。这些很多都是因为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较差而导致的严重后果。一些青少年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游手好闲、好逸恶劳、无事生非加上法制观念极其缺乏等,其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和刺激,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而学校利用其自身的优势,根据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有的放矢的施加法制教育,使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增强其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能够有效地遏制青少年犯罪。

三、大学生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一)学校法制教育的欠缺使大学生缺乏正确的认知

现在很多高校重视科学教育而忽视人文教育,重视专业知识教育而忽视道德和法制教育。我国从1987年就在高校开设《法律基础》课程,而后又于1998年设置“两课”,以及后来的05年课改后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后面简称《基础》),都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大多都流于形式。尤其05年课改以后,道德与法律结合,压缩了原有的课程内容,并且很多老师原来要么是学德育的要么是学法律的,其上课也根据自己的专业能力将该课程上成单一的德育课或者法律课程,没有起到应有地效果。另外一些高校内部本身存在不少问题。有些班主任或辅导员责任心不强,缺乏对学生必要地关心和了解,以至于学生不良行为的发展,甚至沦丧到违法犯罪。另外由于学校管理不严,规章制度不落实,对大学生迟到旷课,考试作弊和打架斗殴等违规违纪行为未能及时的处理和有效控制,这无疑助长了学生的侥幸心理和反叛心理,使一些不正之风愈演愈烈。

(二)社会不良现象对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冲击

现实生活中很多不良现象对大学生思想造成了不小的冲击,金钱与权力凌驾于法制之上;权钱交易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而遵纪守法、热心助人的人没有得到褒奖甚至还受到诬赖误解;还有一些以低俗下流挣人眼球,甚至还以次成为名人,这一切都让大学生迷惘、彷徨,导致一些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认知产生错觉,甚至导致其不能明辨是非。另外社会上对一些现象的误读,也使大学生无所适从,很多学生对违法犯罪认识片面,就像药家鑫一样,认为交通事故中撞人不如撞死,怕受害人难缠进而犯罪。相信权力可以解决很多问题,拿钱买命,无法无天。有这些思想的人还不在少数,这些都是舆论媒体的片面报道对大学生所产生的一些误导,而这些误导有些却引导着大学生行为。最后网络深深影响着当代大学生,其中一些低俗、下流、污秽不堪的东西冲击着大学生地视野,这些极具刺激和诱惑力的东西很容易让大学生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甚至毁掉自己,近来大学生犯罪其中很多都和网络有关。

(三)家庭教育的欠缺使大学生产生心理问题

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石,是传播道德规范的重要场所。家长对孩子的影响是巨大的,部分家长要么过分溺爱孩子,要么对孩子过于严厉。过分溺爱的孩子会使孩子过分自我、缺乏磨砺、缺乏同情心和责任心。而过于严厉会使孩子形成冷酷自卑的心理。部分家长自身素质低下,无形中给孩子造成了不良影响。

四、新时期大学生法制教育构建

(一)充分有效地利用《基础》课程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基础》不是原来两门课程内容的罗列,也不是两种知识简单的相加,而是要构建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的一门新课程。该课程将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放到首要位置,目的在于帮助大学生领悟法制精神和道德精神以及两种精神的实质,帮助大学生提高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等综合素质。为此,该课程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不能只熟悉自己所教的学科,还要通过学习,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教师应当提高对知识进行整合的能力。教师要能够寓法制教育于道德教育中,使学生认识到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律以道德自觉为目标,而道德的最底线就是法律。教师要建立“整体教育观”,将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内容有效地融合,而不是割裂两部分的内容。一方面让学生懂得自觉地学法、守法、护法是一种高尚的道德情操,从而从根本上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学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另一方面,让学生懂得把基本道德义务纳入法律规范,有助于人们道德情操的养成。因为如果只靠个人的良心和社会舆论来保障道德要求的实施,显然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必须利用法律强制手段加强法律的执行环节,才会使道德义务的约束力从“软约束”变为“硬约束”。这样既可以增强人们对法律的信任和敬畏,又可以增强人们对道德的认同,从而保证道德教育的成果。

(二)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目的是让他们在了解和懂得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增强法律意识,使他们对法律具有强烈的认同感和归宿感,从而自觉地遵守和维护法律,这也是培养合格的社会公民及大学生社会化的必要途径。也是帮助大学生尽快适应和融入社会,更快地实现自我的一种方式。道德教育的理想结果是培养一个具有高尚道德情操的人。如果一个人具备了高尚的道德情操,那么他的内心道德标准就会要求他遵守法律的规范,因为能够遵守法律的规范本身就是一种道德;法制教育的理想结果则是培养一个知法、守法的人,而法律的基本原则都是来源于道德,对法律规范的深入理解和内化就是对道德规范的遵循。因此,我们法制教育的成果除了培养良好的法制观念外,还可以进一步升华为培养良好的道德素质,道德教育的成果除了培养良好的道德素质外,还可以促进良好法制观念的形成,将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统一起来,有利于法律规则和道德规范相辅相成地调整大学生的行为,也有利于指引和保障大学生的健康。

(三)课堂教学与社会化教育相融合

小学德育基本规律篇(9)

二、现代学校的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地位

我们认为,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对建立法治国家、造就法治人才和培养守法公民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学校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根本环节,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主阵地,通过学校的系统的学习,使学生树立基本的法律意识。

首先,现代学校法制教育是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律信仰的基本途径。所谓法律信仰,就是人们对法律的无限信服和崇拜,并以之为行为的最高准则。“一个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生成相当重要,它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的关键性要素”。正因为如此,伯尔曼的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才会广为流传,成为所有崇尚法治的一条真理。法律信仰是人们对法律的一种认同和依归,其实质是追求法律至上,只有法律信仰才可能守法。中国几千年的专制传统,却没有民主法治的文化遗产,从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传统文化演绎下来的中国现代文化,不可避免的存在重人治轻法治的封建残余,如果再不强化法制教育,法治精神就无从谈起,法律信仰更是空中楼阁。现代教育的系统性、规模性和科学性有组织性等显著特点,使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在培育受教育者的法治信仰方面具有特殊的作用。通过学校的法制教育,向社会输送一批又一批具有法律信仰和法治精神的社会成员,就能使整个社会逐渐形成良好的法律文化和法治环境,为最实现法治国家奠定坚实的基础。

其次,现代学校法制教育是教育青少年知法、守法,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途径。青少年犯罪是我国当前最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从数量上看,青少年刑事犯罪逐年上升。总结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共同犯罪、结伙作案多,带有“黑帮”性质的团伙犯罪亦有增加趋势;突发性犯罪多,作案动机、目的比较单纯,带有一定的盲目性;严重犯罪多,作案手段比较野蛮和凶残,往往不计后果。这些很多都是因为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较差而导致的严重后果。一些青少年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游手好闲、好逸恶劳、无事生非加上法制观念极其缺乏等,其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和刺激,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而学校利用其自身的优势,根据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有的放矢的施加法制教育,使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增强其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能够有效地遏制青少年犯罪。

三、大学生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一)学校法制教育的欠缺使大学生缺乏正确的认知

现在很多高校重视科学教育而忽视人文教育,重视专业知识教育而忽视道德和法制教育。我国从1987年就在高校开设《法律基础》课程,而后又于1998年设置“两课”,以及后来的05年课改后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后面简称《基础》),都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大多都流于形式。尤其05年课改以后,道德与法律结合,压缩了原有的课程内容,并且很多老师原来要么是学德育的要么是学法律的,其上课也根据自己的专业能力将该课程上成单一的德育课或者法律课程,没有起到应有地效果。另外一些高校内部本身存在不少问题。有些班主任或辅导员责任心不强,缺乏对学生必要地关心和了解,以至于学生不良行为的发展,甚至沦丧到违法犯罪。另外由于学校管理不严,规章制度不落实,对大学生迟到旷课,考试作弊和打架斗殴等违规违纪行为未能及时的处理和有效控制,这无疑助长了学生的侥幸心理和反叛心理,使一些不正之风愈演愈烈。

(二)社会不良现象对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冲击

现实生活中很多不良现象对大学生思想造成了不小的冲击,金钱与权力凌驾于法制之上;权钱交易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而遵纪守法、热心助人的人没有得到褒奖甚至还受到诬赖误解;还有一些以低俗下流挣人眼球,甚至还以次成为名人,这一切都让大学生迷惘、彷徨,导致一些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认知产生错觉,甚至导致其不能明辨是非。另外社会上对一些现象的误读,也使大学生无所适从,很多学生对违法犯罪认识片面,就像药家鑫一样,认为交通事故中撞人不如撞死,怕受害人难缠进而犯罪。相信权力可以解决很多问题,拿钱买命,无法无天。有这些思想的人还不在少数,这些都是舆论媒体的片面报道对大学生所产生的一些误导,而这些误导有些却引导着大学生行为。最后网络深深影响着当代大学生,其中一些低俗、下流、污秽不堪的东西冲击着大学生地视野,这些极具刺激和诱惑力的东西很容易让大学生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甚至毁掉自己,近来大学生犯罪其中很多都和网络有关。

(三)家庭教育的欠缺使大学生产生心理问题

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石,是传播道德规范的重要场所。家长对孩子的影响是巨大的,部分家长要么过分溺爱孩子,要么对孩子过于严厉。过分溺爱的孩子会使孩子过分自我、缺乏磨砺、缺乏同情心和责任心。而过于严厉会使孩子形成冷酷自卑的心理。部分家长自身素质低下,无形中给孩子造成了不良影响。

四、新时期大学生法制教育构建

(一)充分有效地利用《基础》课程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基础》不是原来两门课程内容的罗列,也不是两种知识简单的相加,而是要构建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的一门新课程。该课程将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放到首要位置,目的在于帮助大学生领悟法制精神和道德精神以及两种精神的实质,帮助大学生提高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等综合素质。为此,该课程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不能只熟悉自己所教的学科,还要通过学习,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教师应当提高对知识进行整合的能力。教师要能够寓法制教育于道德教育中,使学生认识到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律以道德自觉为目标,而道德的最底线就是法律。教师要建立“整体教育观”,将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内容有效地融合,而不是割裂两部分的内容。一方面让学生懂得自觉地学法、守法、护法是一种高尚的道德情操,从而从根本上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学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另一方面,让学生懂得把基本道德义务纳入法律规范,有助于人们道德情操的养成。因为如果只靠个人的良心和社会舆论来保障道德要求的实施,显然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必须利用法律强制手段加强法律的执行环节,才会使道德义务的约束力从“软约束”变为“硬约束”。这样既可以增强人们对法律的信任和敬畏,又可以增强人们对道德的认同,从而保证道德教育的成果。

(二)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目的是让他们在了解和懂得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增强法律意识,使他们对法律具有强烈的认同感和归宿感,从而自觉地遵守和维护法律,这也是培养合格的社会公民及大学生社会化的必要途径。也是帮助大学生尽快适应和融入社会,更快地实现自我的一种方式。道德教育的理想结果是培养一个具有高尚道德情操的人。如果一个人具备了高尚的道德情操,那么他的内心道德标准就会要求他遵守法律的规范,因为能够遵守法律的规范本身就是一种道德;法制教育的理想结果则是培养一个知法、守法的人,而法律的基本原则都是来源于道德,对法律规范的深入理解和内化就是对道德规范的遵循。因此,我们法制教育的成果除了培养良好的法制观念外,还可以进一步升华为培养良好的道德素质,道德教育的成果除了培养良好的道德素质外,还可以促进良好法制观念的形成,将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统一起来,有利于法律规则和道德规范相辅相成地调整大学生的行为,也有利于指引和保障大学生的健康。

(三)课堂教学与社会化教育相融合

小学德育基本规律篇(10)

关键词:

幼儿教师;师德;“若烹小鲜”;培养

幼儿教师师德师风的建设活动轰轰烈烈地开展开来,营造出浓厚的师德崇高性意蕴,重塑着教师的外在形象,并逐渐增强了人们对幼儿教师的信任。然而,随着“虐童事件”的披露,师德问题再次被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拷问着幼儿教师的内在素养。这不禁令人深思:缘何师德建设活动屡屡开展,而师德失范行为却接踵而至,呈现于公众的视野?笔者认为,现行的幼师师德培育须采取“无为而治”,以达到“无不为”。诚如老子在《道德经》上所言:“治大国,若烹小鲜。”

一、“若烹小鲜”之于幼师师德建构的适切性解析

(一)“治大国,若烹小鲜”的内涵阐释

“治大国,若烹小鲜”源于老子《道德经》第六十章,通过搜索文献,查阅了一些名家的相关阐述,主要包括:南怀瑾的《老子他说》、傅佩荣的《傅佩荣译解:老子》、曾仕强的《道德经的奥秘》以及林语堂的《老子的智慧》等,其内涵可概括为:治大国,就好像煎(煮)小鱼一样(不要经常翻动)。但就其解释而言,还不能深刻体会其中的意蕴。为此,应回归生活,体验其真实的意境。通过多次观察不同餐馆烹饪小鱼的过程,笔者发现其中的一些共同点,若要烹饪出美味的小鱼,油盐酱醋等调料用的要恰到好处,火候把握适当,不温不火,然后盖好锅盖,慢慢煎煮,不急躁、不折腾、不翻来覆去,适逢香味飘出,则可盛出。同理,治理大国须无为而治,不宜过多干涉,而是依照宇宙万物自身本有的发展规律去引导、施行。具体而言,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第一,调料到位。调料到位与否直接影响着小鱼的可口程度,决定着人们的食欲。对于国家而言,其调料即国家的宏观调控,应积极利用各种宏观调控,控制好其中之“味”。第二,火候恰当。相比于调料,火候是外在的,没有和食物直接接触,但通过锅发生作用,过猛或过弱则会导致食物烧焦或不熟。治理国家,须把握火候,意指制定良性的法律、法规,原因在于法律能通过约束或制裁人的违法行为间接作用于人。第三,无为而治。当调料与火候都掌控好的时候,需要盖好锅盖,让其慢慢地煮,切勿随时翻动。治大国者,在颁布相关法律与宏观调控之后,应实行无为而治,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进行适当引导即可。概言之,治理大国应在遵守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切勿干涉过多,应把握大的方向,制定良法以保障民生,适当宏观调控以改善民生。培育幼师师德属于治大国中的一部分,如何让像烹饪小鲜一样去培育幼儿教师师德,最重要的是找到与其相契合的客观规律。

(二)育幼师师德“若烹小鲜”的现象透视

从个人从教的经验来看,培育幼师师德应如“烹小鲜”,循序渐进。从学术视角观之,心理学、哲学等为此带来更为宽泛与可信的维度。

1.辩证唯物主义论:道德需要是幼师的一种基本需要

何谓道德需要?有学者认为,道德需要是人们自觉履行一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的内在要求。[1]还有学者认为:道德需要是为保证社会和谐、发展和个人实现自我肯定、自我完善而产生的对自律体系的倾向性。[2]还有另一种观点认为:道德需要是作为道德主体的人在维持其积极平衡或内稳状态过程中所产生的对道德的依赖性和倾向性。[3]以上关于道德需要的定义虽各有不同,但就其本质而言,则别无二致,其共同之处是道德需要作为个体的内在要求具有自觉性、自律性以及内驱型等特点。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体,具有生物性、社会性和精神性三大特征。人性是趋利避害的,人性是追求幸福的等观点在学界得到广泛认可。据此,那么人性的三大特征亦存有追求幸福的趋向。对此,恩格斯曾经说过:每个人都追求幸福是一种无须加以论证的、颠仆不破的原则。[4]373-374而道德作为一种上层建筑,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有着促进的作用:“道德本身是一个具有客观性的利益调节器,其分配原则当然是按德分配。”[5]具体来说,从物质层面说,解决了物质的生产、分配等问题,促进了公平,提高了劳动者的积极性,最终让社会的再生产不断延续下去,以达到了德福一致。文化上而言,作为文化的动物,人不断传承和创造文化,是人的本质的规定性之一。也正因为如此,卡希尔大胆地假设甚至断定人是会使用符号的动物。而道德作为文化的重要因子之一,在整个文化的大系统之下,有道德的人必然为他人所接受和认可,这样的幼师是幸福的。精神层面上,道德具有超功利性,道德修养本身就是一个自我肯定和自我提高的过程。即使在物质方面和社会方面没有得到相应的物质和文化认同,其人生也是幸福的,诚如包尔生所言“:外在的幸福并不总是落到明智和有德性的人身上,但有德性的人,也倾向认识到这一点。即使没有得到它,他也能在心中发现幸福。”[6]综上所述,道德是人的一种基本需要,是基于物质、文化和精神来说的,也就是基于人性而言的。以此类推,幼师追求幸福的一个必要条件是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以满足自己的道德需要。

2.心理需要层次说:道德需要以物质需求的满足为基础

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说,人类生存的基本需要是人类保持自身存在的基本条件,也是参与现实生活的必备条件。而人类基本需要是由低而高逐步发展的,低层次的需要未得到基本满足,难以产生高层次的需要。[7]因此,低层次的需要是高层次需要的基础。一般而言,只有低层次需要得到充分满足后,高层次需要才会出现。对此,我国古代亦有类似言论,如管仲曾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只有在粮仓充足、衣食饱暖之后,老百姓才会自觉地遵守礼仪、注重礼节,荣辱的观念才会有条件深入人心。经济收入是幼儿教师赖以生存的基础。幼师只有在满足生存的基本需求之后,才能更好地从事自己的职业发展。但就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水平来说,普遍不高。以青岛市为例,据相关资料显示“:全市幼儿园教职工中,事业编制的仅占11%左右,近90%的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月平均工资只有一千多元,仅为小学教师的一半左右。农村幼儿园教师工资更低,只略高于当地农民的人均收入。”[8]青岛市作为东部沿海城市,幼儿教师的收入如此偏低,更别说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因此,对于幼师而言,当他的基本需要还停留在物质生活层面,很难有更高的精神生活需求。而道德属于精神层面的东西,当幼儿教师正处于追求基本的物质需求满足时,就不会花时间与精力去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更有甚者,有些幼儿教师为了追逐更大的经济利益,其行为完全与师德规范相悖,如陕西、吉林、湖北等地接连曝出的“幼儿园集体喂药”事件便证明了这一点。道德一种人性的基本需要,幼师的内在具有道德需要的追求,在培育师德时,遵循幼师道德需求的内在规律,不可盲目而行。另外,道德需要是以物质的需求为前提的,提高幼师的工资及其相关待遇是提高关键点。

二、培育幼师师德的对策探寻

基于对“治大国,若烹小鲜”的理解与分析,笔者从添加“配料”、“火候”恰当和“无为”而治这三大方面提出与之相契合的对策,试图从根本解决幼儿教师师德失范问题。

(一)添加“配料”:提高幼师工资及待遇

添加配料是“烹小鲜”成功的先决条件之一。同理,若幼儿教师缺乏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加之工作量的过度,则会导致其工作压力大,工作为生活所困,甚至产生职业倦怠,毫无幸福可言。在教师“德福一致”的规律下,这种情形势必影响到幼师进行职业道德自我修养的动力。教师待遇的改善程度直接关系到教师的生存状况。到目前为止,幼儿教师的待遇虽然在不断地提高,但仍然无法与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相适应,出现幼儿教师择偶难、住房难、医疗保障低等问题,导致幼儿教师压力大,幸福感指数不高,尤其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幼儿教师。加之,受资金和政策方面的限制,中西部地区较少能提供机会和条件,难免造成师资的流失与转移。[9]因此,培育幼儿教师师德的首要条件是解决幼儿教师待遇低下的问题。首先要逐年提高幼儿教师的工资水平,尤其是要解决合同制幼儿教师的工资问题,缩小其与在编幼儿教师工资待遇的差距。其次,应设立幼儿教师待遇补助金,用于补助“五险一金”等方面的资金缺口。再者,要制定教师考核制度和职称评聘制度,加大师德评比比重。最后,完善学前教育经费的问责机制。监督相关部门执行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视责任情况可对负责人进行罢免。

(二)“火候”恰当:建立相关法律、规范

火候是“烹小鲜”的关键。火候过大,容易烧焦、烧糊;火候过小,易产生回生的食物,不仅味道欠佳,对人体健康也不宜。法律就是一个调节器,对幼师的行为具有很强的指向与规范作用。如果缺乏强制性作为后盾,一些职业素养较低的幼师则会为所欲为,譬如一系列的虐童行为。因此,亟需出台专门的《学前教育法》,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条文规定以及强制性的措施,包括对虐童等一系列侵害儿童利益的行为进行惩罚的具体的法律法规,从而加强对幼师虐童行为的打击力度,使少数行为不端的幼师收敛暴行,不再侵害儿童。上文已论述专门的《学前教育法》的颁布是培育幼儿教师师德的保障。在法律未出台前要做的是立法前的相关准备。一方面,需借鉴国内外的相关经验,比如:江苏、北京、青岛、广州、上海等省市已先后制定实施了《学前教育条例》,可为全国性的立法提供重要的经验与参考;[10]又如,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国的学前教育立法及其实施经验均可为我国提供有益的借鉴。另一方面,需要注意学前教育立法的原则,不仅要立法,更要立良法。以下几点不能忽略:其一,遵循学前教育立法的基本理念与价值取向,包括:“强化学前教育的公共性与公益性;强化学前教育的公共性与公益性;以公平和均衡为基本立法价值取向,优先保障并向农村和弱势群体倾斜。”[11]其二,以宪法和《教育法》、《教师法》为直接依据。其三,突出幼儿教师师德的规范性,明确教师的职责范围,力图使其具体化和具有可操作性。

(三)“无为”而治:提倡幼师道德自我修养

“无为”并非意指无所作为,什么都不做。而是在“烹小鲜”的过程中,在配料和火候一定的情况下,不宜过多翻动,否则,“小鲜”易碎。同理,师德建设最主要的是教师自身的任务,并且教师本身具有自我修养和自我提高的内驱力。倘若干涉过多,则会使教师师德的自我修养流于形式。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师德活动上,则会使幼儿教师的自我修养失去主动性和自我反思的空间。如上所述,幼儿教师的师德培育作为人特有的一种自身活动,是人性的一种基本需求,亦是人的本质的必然要求。人的本质存在于“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4]96而自觉的活动就是目的性的活动,自由的活动则是康德所言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对此,我们认为培育幼儿教师师德不宜过多地开展轰轰烈烈的活动,这样会导致道德培育的内在驱动转化为外在要求,不利于形成道德自由。对于教师的个人道德修养学界涉及很多,大多是基于心理学范式从知情意行角度出发的,视角相对单一。因此,可从幼师每日所面对的教育关系出发,借鉴曾子“吾日三省吾身”:一省与职业的关系;二省与人的关系;三省与教学的关系。具体包括以下七条:乐业、律己、爱幼儿、尊家长、敬同事、教学内容求真、教学方法求美等。自我反省是意识不足乃至不断改进的前提,同时也是不断审视自己内心,实现内在“良心”自我洗涤的应有之义,幼儿教师只有经过“三省”,才能正确处理好各种教育关系,为“育师德”奠定基础。

作者:童宏亮 单位:西南大学教育学部

参考文献:

[1]冯契.哲学大辞典[Z].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1:234.

[2]曾钊新,等.心灵的碰撞———伦理社会学的虚与实[M].长沙:湖南出版社,1993:12.

[3]彭柏林.道德需要论[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18.

[4]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5]檀传宝.教师伦理学专题———教育伦理范畴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37.

[6][德]弗里德里希•包尔生.伦理学体系[M].何怀宏,廖申白,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342.

[7]车文博.人本主义心理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121.

[8]袁贵仁,郑富芝.学前教育跨越式发展[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2:321.

小学德育基本规律篇(11)

在波澜壮阔的抗日战争年代,聂耳谱写了《义勇军进行曲》的曲;在过去10年里,玉溪把教育作为地方腾飞的翅膀,谱写了一曲昂扬、优美的教育交响曲。

2012年金秋9月,《中国德育》记者来到玉溪,实地倾听了玉溪的教育交响曲,尤其是其中的德育部分。德育既是玉溪教育交响曲的有机组成部分,又是相对独立的乐章,其实也是独立的玉溪德育进行曲。

基调

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德育是玉溪教育进行曲的基调,调分三重。

第一重,教育为政有德。过去的10年里,玉溪不断加大对教育工作的关注程度、统筹和投入力度,在投入上,坚持“缓建机关办公房,确保娃娃上学堂”的指导思想,确立了“立足云南,面向全国定位玉溪教育”的思路,以改革创新破解教育发展中的难题,实现了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人民教育政府办的转变,实现了有学上到上好学的转变,实现了从师资短缺、民办代课盛行到结构优化、专业发展的转变,实现了由传统的选拔式教育到素质教育的转变,基本实现了中小学的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在乡村、在山区,房子最好、安全最有保障、环境最优美、行为习惯最文明的是学校。2009年,玉溪获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地区,2012年,获评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地区,而玉溪市教育局局长李世华个人,获评“首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管理贡献奖”。

第二重,学校立校以德。《中国德育》记者走访的学校,学生活动缤纷多彩,学校文化各有特色,但却有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立校以德。江川县大街镇大街小学办学指导思想明确提出“德育领先”,并提出了“习惯影响一生”的办学理念。俗话说,先进地区学经验,落后地区学精神,但同样处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华宁县第四中学作为一所纯粹的乡村初中,在教改的过程中,教改与德育工作齐头并进,让一所濒临倒闭的学校焕发了勃勃生机,立在了充满希望的田野上,现在到华宁四中,既可以学精神,又可以学经验。

第三重,教师执教重德。云南名校玉溪第一小学,要求教师“既要教好书,又要育好人”,成为孩子健康成长的引路人,要以自己的师德力量感染人,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凝聚人,以自己的出色工作鼓舞人,以自己的热情引导人。而在江川县大街小学杨仕云校长看来,教师德育工作做不好,学生行为习惯不良,课堂秩序不好,则教学也难以有效进行。

2005年,玉溪市教育局在总结过往德育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并认真实施“四三二一一”德育工程,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进一步落到实处。

主旋律

弘扬培育民族精神、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是德育工作永恒的主旋律。

玉溪市中小学始终把坚持开展主旋律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工作永恒的主题,先后以弘扬载人航天精神、纪念红军长征70周年等为契机唱响主旋律,激发师生员工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

充分挖掘玉溪本土德育素材,增强玉溪青少年的自豪感、自信心和爱国热情,引导中小学生学习聂耳的时代精神,用代表时代的先进思想来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学习聂耳孜孜不倦地学习和追求先进文化的精神;学习聂耳心中装着老百姓、用实际行动报效祖国的精神。

主旋律是乐曲的基础,靠一个一个的音符去表达,体现在实际工作中,就是注重德育的基础性,从大处着眼,小事着手,贯穿于各个学科当中。升旗仪式是最常规的学校生活,但在玉溪二职中、玉溪技师学院的升旗仪式,每周一次面对国旗的肃立,潜移默化地将民族精神传达给了学生;国旗下,教师和学生代表的讲话,又促成了另一种关于主旋律的交融。

协奏

从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出发,从来不存在单纯的德育工作。在大德育观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时时都是德育工作时、事事都是德育工作事”,孩子的生活和他生活的全部环境,构成了德育的全部,如何抓实、抓细德育工作,对教育工作者是一个考验。

玉溪结合实际情况实施“四三二一一”德育工程,做到六个注重并形成德育特色。一是注重基础性,将德育融会贯通于各学科中,大处着眼,小事着手;二是注重针对性,要求结合学校特点来选择教育的重点内容;三是注重示范性,就是指教师的言传身教;四是注重学生人本身,根据学生的生理特点,心理特点、年龄特点分段搞好教育;五是注重实践性,提倡学生在体验当中学习,在实践当中提升、丰富自己的道德修养;六是注重社会性。

李世华说:我始终认为教育是由三大支柱构成: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在德育方面,家庭和社会的支持作用更加重要。玉溪各学校通过建立家长学校,充分发挥关工委和校外辅导员的作用,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和校外德育辅导员,壮大了德育工作队伍。通过市关工委这个平台,公检法系统、团委、妇联、媒体等共同参与,营造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并为学生德育提供更多的资源。

在六个注重的基础上,玉溪努力做到七个结合:一是与养成教育相结合,经过多年的实践和研究,一套养成教育的读本即将出版;二是与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结合;三是与学校文化建设相结合,比如曾经濒临倒闭的玉溪六中,校风建设卓有成效,与教改相辅相成,连续5年获得红塔区目标管理第一名;四是与法制教育相结合;五是与勤工俭学相结合,农村学校都有勤工俭学基地,可以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培训学生劳动技能,丰富学校文化生活,改善学生生活;六是与环境教育相结合,李世华介绍,云南有九个湖泊,玉溪占三个半,蓄水量占70%以上,环保问题是一个大的问题,所以专门编了一套环境教育读本;七是与丰富多彩的节假日相结合。

变奏

德育的目标是育人,人才成长的规律,就是教育的规律。李世华说,教育的规律性高于创新性,只有尊重规律的教育,才能取得成效,未成年人成长的特点,就是处于不断的变化和成长当中,以人为本,自然得尊重人本身的特点。学生的生理特点、心理特点、年龄特点,不同年龄之间差异比较明显。

针对不同学段的学生,玉溪有不同的德育重点。幼儿园主要是心灵养卫、品格塑造。在玉溪第二幼儿园,《中国德育》记者看到,一个孩子一副小大人的模样,将送学的妈妈推到一边,撒腿跑进了班级队伍,而在幼儿园实践长廊里,中高年级的小朋友自己操刀切水果蔬菜、学做水果蔬菜沙拉。小学主要是培养学生的爱心和感恩之心,强化文明行为的养成。江川县大街小学杨仕云校长认为,根据小学生的身心特点与教育规律,习惯就是素质,从培养良好习惯入手,是进行素质教育的最佳途径,学校的主要任务就是开展养成教育,为学生的自我发展、终身发展奠定基础,明确提出了“习惯影响一生”的办学理念,形成了“师生家长养成教育一体化”的办学特色;初中主要是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和诚实守信的行为习惯,注重培养生活技能、劳动能力;到高中和大学主要是知识的传播和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注重生命科学、生存科学、生活科学的研究,形成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律动

学校德育不能孤立于现实生活之外,陶行知先生说“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玉溪提倡学生在体验当中学习,在实践当中提升、丰富自己的道德修养。

活动是德育的重要载体,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道德体验和实践的机会。玉溪有特色的德育活动很多。其一,已经连续开展了七年的“关爱夏令营”,针对贫困家庭儿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举办,让他们增长见识,开阔眼界,增强他们学习和生活的信心。其二,玉溪市教育局与玉溪市关工委联合举办玉溪市山区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学校骨干教师培训班,每年都有近百名教师接受培训,2011年是第三届,为进一步做好山区学校的德育工作充实了师资。其三,少年模拟法庭,法官、检察官,然后被告、律师等全部配齐,按照法庭那一套程序模拟运作,让学生感受氛围,形象感知什么叫法律,如何来理解法律。

华宁县属于山区,珠江上游生态涵养区,属于生态环境保护和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县教育局联合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开展了森林防火“1+1”手牵手有奖征文活动,使广大师生及家长充分认识到森林是人类的摇篮,人类永远离不开森林,教育引导全县中小学生广泛、深入地了解护林防火的基本知识、基本国策、法律法规,树立起爱我家乡、保护森林、预防火灾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师生热爱家乡、维护家乡生态从我做起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红塔区把学生社团做到时间、场地、内容、学生、指导教师“五落实”,实现社团活动的课程化。

聂耳少儿合唱团和舞蹈团是玉溪第一小学的重要社团。今年7月17日,在纪念聂耳诞辰100周年《唱响中国玉溪演唱会》大型文艺晚会上,三百多名同学代表全市少先队员和著名歌唱家蒋大为、谭晶、吕薇、宗庸卓玛等同台演出。玉溪一小杨琼英校长说,从7月15日接到通知到活动举行,玉溪一小只有一天多的时间来准备,但训练有素的孩子们成功完成了演出。

演奏者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一个教师影响一群学生,一个校长影响一所学校,一个教研员影响一门学科教学,那么一个教育局长就会影响一个区域的教育发展。所有的教育工作者都是德育工作者,也是玉溪德育进行曲的演奏者,影响着或多或少的“听众”。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人才为本。李世华说,教育事业的兴衰成败,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程度,直接取决于教师、校长、教育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干部这“四支队伍”的综合素质。

在“四支队伍”的素质建设上,玉溪坚持师德为首,不断强化以德育人意识。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在玉溪教育网上设立师德论坛栏目,编发师德师风学习教育活动简报,组织师德巡回报告会,逐级开展“爱与责任”演讲比赛和《师心流霞》读书征文活动,编印《爱与责任—玉溪市班主任工作文集》。建立师德考评制度,开展师德师风公开评议和师德标兵评选活动,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晋升和评先奖励的重要依据。

江川县始终将师德建设放在学校工作的中心位置,坚持开展“三爱、三全、三让、三心”(“三爱”即爱教育、爱学校、爱学生;“三全”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三让”即让社会满意、让家长放心、让学生成长,“三心”即潜心从教、精心育人、热心做人)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五种精神”(不计得失的牺牲精神、不甘落后的拼博精神、爱生如子的园丁精神、依法执教的敬业精神、终身从教的献身精神)。

在着力强化师德师风教育的过程中,玉溪六中提出了“七心立师德、七气树师表”的要求。“七心”分别是:为国育才尽忠心,体贴学生献爱心,因材施教具匠心,与生为友萌童心,淡泊名利树雄心,谦和大度显虚心,知道感恩是良心;“七气”分别是:博学多识的才气,品德高尚的雅气,言传身教的大气,语言文明的和气,承担责任的勇气,公正无私的正气,创先争优的新气。

“四支队伍”整体素质的有效提高,使得玉溪教育实现了在提升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教育改革不断深化,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明显提高,整体发展水平居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