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发表云网!为您提供杂志订阅、期刊投稿咨询服务!

市场经济问题大全11篇

时间:2023-11-17 09:41:06

市场经济问题

市场经济问题篇(1)

我国人口问题研究观点综述

根据国家计生委的统计调查,自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中国妇女生育水平开始持续下降。总和生育率从1970年的5.81降到1980年的2.31,首次接近更替水平,2000年第五次普查数据显示,中国总和生育率下降到1.30,达到低生育率水平,人口快速增长的势头得到基本控制。针对在低生育率水平下,我国21世纪人口问题的核心及人口政策的导向,成为近年来学术界关注的焦点问题。

关于未来人口战略目标的不同观点

就未来人口战略目标而言,目前的主要争论集中在:是否应以减少人口数量为战略目标。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形成了以下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应以减少人口数量为战略目标。持这种观点的学者有叶文振(2002)、李小平(2004)等人,他们认为在新的百年里继续有效地减少人口数量依然是我国人口政策必须考虑的主要矛盾和先于一切的大事。理由有三:其一,人均意识与人均资源劣势要求减少人口总量;其二,资本有机构成的潜能,要求减少劳动力供给总量;其三,人均收入水平的加速提高,要求缩减人口总量。最后的结论认为,中国应以减少人口数量为战略目标,在100年后将中国人口降到8-10亿并力争更低,200年后降到3-5亿。与第一种观点截然相反,另外一些学者认为,结构问题已经一跃成为21世纪中国人口问题的核心。宋健(2002)认为人口数量问题成为“笼中之虎”,尽管威猛,却尽在掌握之中,中国人口转变的独特性,造就了中国人口结构问题的独特性,随着人口和社会经济的发展,21世纪人口战略目标应该由数量问题转移到结构问题上。持此观点的学者虽然不是很多,但这至少警示人们人口结构问题的严重性。第三种观点认为,统一人口数量与结构、提高人口素质才应成为长期追求的目标。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们从人口与可持续发展的视角出发,多方位的寻求平衡发展。李建新(2001)驳斥了“一味追求人口数量减少的观点”,认为在追求减少人口数量过程中所引起的加速年龄结构老化则必然会不利于可持续发展,他引用中国人口增长与社会经济发展变迁的历史事实,论证了“人口数量多少并不决定一个国家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命题。蒋正华等人(2000)认为根据中国的国情目前追求最优人口数量是不现实的,当前所做的是将总人口控制在人口最大容量内的前提下,实现人口结构、人口地区分布的合理布局,实现人口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学术界在人口战略目标上的激烈辩论,说明中国人口未来长远发展目标的确定是一项异常复杂、困难的任务,需要慎之又慎。

关于有无必要进一步降低生育率的不同观点

在人口总量压力与人口结构压力并存的情形下,能否进一步降低生育率,是学者们关注的另一热点问题。对未来人口目标的不同观点,体现在对于生育政策的走向问题上有不同的见解,归纳起来有三种意向:1)进一步降低生育率,将总和生育率降到1.5甚至1.0以下,并长期保持下去,从根本上解决中国人口过多与人均资源长期紧张的问题,这样才可能在生活水平和生存环境上追赶发达国家;2)稳定目前低生育率,这是人口总量未来能否停止增长并转向负增长,最终实现现代人口转变的关键;3)提高生育率,稳定总和生育率在更替水平2.0左右,是实现人口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最优的稳定状态。这些意向最终体现在对生育胎次政策的主张上:1)主张继续推行一孩化,从而进一步扩大独生子女家庭的比例(;叶文振,2002;李小平,2004);2)维持目前的生育胎次政策或稳定总和生育率于1.5~1.8左右(马瀛通,林富德,2000);3)调整现行的胎次政策,扩大二胎比例或逐渐向二胎政策过度(李建新,2000,2001;于学军2000),一方面,对生育率水平特别低的地区(如北京等地生育率已降到1.0以下),应采取措施,刺激生育率回升到更替水平;另一方面对生育率较高地区,通过生育政策把生育率控制在2.0左右的水平上,这样既达到控制人口增长,又达到调控人口数量的目标。以上学者们对未来生育与政策调整问题基本上属于理论探讨,目前尚无严密的计算和论证,对这些调整可能带来的后果也无系统的论述。

关于人口调控的不同观点

从上述的讨论中可看到,无论从我国目前人口数量问题还是结构问题上看,我国的人口是需要进行调控的。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并逐步完善,人口控制机制应如何确定,现行的管理体制有无存在的必要或应向什么方向发展,已倍受关注。在人口调控问题的研究中形成了以下观点:第一,只能由政府计划调控,理由有二:其一,由于市场经济对人口调节的时滞性,即使对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而言,政府对人口的宏观调控也是必不可少;其二,人口的生产不同于物质资料的生产,通过对两种生产的调节机制进行比较分析,认为人口生产并不受劳动力市场供求规律调节,因此人口控制不应该也不可能由市场调节,只能计划生育。第二种观点认为,今后的人口调控应主要通过竞争、劳动力市场等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家庭的生育行为、控制人口数量,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一方面,随着生育率的下降,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边际效应必然出现递减的现象;另一方面,通过对20世纪最后20年来中国妇女生育水平变动的研究,认为近20年来人口发展主要由经济等客观因素所决定,当人口政策符合经济规律的要求时才能起到显著的作用,主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该转变职能,把婚姻、生育之类的私权归还于民。

我国人口问题研究观点述评

我国学术界在上述三方面的人口问题研究中既存在不同的立场和视角,也存在差异显著的推断和论证逻辑。总体来看,各观点均有其合理性与局限性,这主要是由于我国人口转变的特殊性及目前我国人口问题的复杂性决定。

一方面,历史上长时期人口快速增长,导致人口基数庞大。人口基数庞大、增加速度快,对中国资源环境能源形成严重的压力。再加上人口运动的惯性和人口再生产自身规律的作用,人口与生态环境的矛盾还会进一步尖锐化,因此人口数量问题是理论界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

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及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近几年中国人口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变。如果按照自然趋势发展,中国现在及未来一段时间内会像许多发达国家一样持续处于人口转变的第二个阶段,但是由于70年代开始实行了较为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人口发生了快速转变,致使中国用了不到30年的时间就完成了发达国家上百年才完成的现代人口增长模式转变过程。这就导致了我国人口结构问题日益突出,使得21世纪中国面临着人口数量及结构的双重压力。

第三,中国人口转变的经济基础不同于发达国家。中国的人口转型是在经济追求高速发展的时期出现的,与工业化几乎同时发生,而欧洲是在工业化完成后的经济高度发达的背景下才出现的。西方发达国家进入人口老龄化时,人均GDP一般在10000美元左右,而中国仅为1000美元,显然,中国的人口的转变缺乏经济基础。

总体而言,对前面提到的人口问题虽然存在不同的观点,但各种观点的争论使人口问题的研究更加全面。具体而言:

在未来人口战略目标上,学术界把人口目标与社会经济和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联系起来,并深刻认识到了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是人口问题,找到了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矛盾;研究的视角更加强调学科之间的交叉性:在确定人口的最大容量及适度人口方面将人口学、经济学、资源环境学等结合起来,跨学科的特点突出;在分析人口结构问题时,选取了改进之后递进式生育预测方法,这种预测方法更适合于中国人口发展的规律。在人口生育政策的导向及人口控制的调节机制上,对人口政策的探讨不再仅限于关注人口数量,而是从多角度多层面去审视人口政策实施的条件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和影响。对于这些方面的探讨,可使未来的人口政策更符合实际,从而能尽可能的缩小负面效应,这是其合理的一面。其不足之处在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城市地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技术条件与经济条件已经完全成熟,因此全国的人口的生育率水平更多地取决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对我国未来人口研究及人口政策制定的启示

上述针对人口问题的观点,是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我国人口问题而提出的,这些观点对我国未来制定人口政策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可以从中得到以下启示:

市场经济问题篇(2)

1进一步理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也是我们在改革和发展中面临的最大实际。实践证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新建立的国有企业不论在总体规模、生产布局,还是在管理模式、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上都早已不适应我国经济的发展。那么针对我国的现实国情,国有企业应该是什么样子呢?这是一个必须回答和解决的根本性的问题。而回答这个问题的关键就是深刻理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因此,在改革的进程中,所有改革的思路、改革的方案,都必须从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出发,努力摆脱姓“社”姓“资”姓“公”姓“私”的羁伴,以及以“左”遮“右”以偏概全的思想误区,大胆地试,正如邓小平同志说的:“实际生活总是在不停地变动中,这种变动的剧烈和深刻,近一百多年来达到了前人难以想像的程度。因此,马克思主义必定随着时代、实践和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不可能一成不变。”他还强调,我们搞改革开放,搞市场经济,必须大胆探索,如果走不出一条好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因此,可以说解放思想就是通向这条好路和新路的桥梁。但是,目前在企业中,有些职工、群众,包括管理人员的思想仍然停留在计划经济的旧梦中,有的虽然在口头上承认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但是遇到具体情况就往往习惯于用计划经济的老尺子去量新事物,这就是当前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最大的思想障碍。因此,当前要重点破除那种越大越公越好的思想观念,树立起正确“三个有利于”的根本标准。深刻领会和理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对我国的基本国情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和准确的把握,对国有企业的生存状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那就是,按照马克主义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水平的基本原理,国有企业的所有制形式,所有制结构以及国有企业的规模、布局、结构、管理模式、治理结构都必须有一个大的改革,建立起新型、高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以适应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

2正确把握“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准确分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是与非

目前,在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中,当务之急,就是要彻底破除绝对化的公善私恶的是非观,充分认识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重大意义,认识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的现实可能性,克服“大而全”、“小而全”、“重全民、轻集体”以及“一元化保平安,多元化担风险”等障碍,真正做到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办法都可以大胆地试,坚决用“三个有利于”的根本标准判断是非,衡量得失,决定取舍。邓小平同志1992年春在南巡谈话中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标准,是真理标准和价值标准的辩证统一,凡符合这个标准的,就是科学的,就是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主义有利的,凡不符合这个标准的,就是于国、于民、于社会主义事业不利的。“三个有利于”标准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标准,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强大思想武器。凡从根本上符合这个标准的事,就要打消一切顾虑,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大胆地干,用不着问它姓“社”姓“资”,姓“公”姓“私”的东西,我们将其作为手段,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的服务,也是搞社会主义,并非搞资本主义。

3深刻理解“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思想内涵,树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观

市场经济问题篇(3)

二、档案管理工作要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

档案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不断增补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档案管理制度。根据我们的实践经验,单位的计划财务部门、技术管理部门与档案管理部门要相互协调,在项目协议合同中要有明确的归档内容和时间,并预留归档保证金。对没有归档的成果、产品不算合同的完成,不予结算。这一措施从现在许多工程项目中执行情况来看效果比较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归档难问题。

三、档案工作人员自身业务素质要提高。

市场经济问题篇(4)

阿克洛夫、麦克尔·斯宾塞和约瑟夫·斯蒂格利茨三位美国经济学家,因为对“信息不对称市场分析”的贡献,共同获得了2001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其中,阿克洛夫将“柠檬市场”(the "lemons "market )的概念引入信息经济学研究,(“柠檬”一词在美国俚语中表示“次品”或“不中用的东西”),主要用来描述当产品的卖方对产品质量比买方拥有更多的信息时,低质量产品将会驱逐高质量商品,从而使市场上的产品质量持续下降的情形。阿克洛夫以旧车市场为例进行了分析。

我国目前处于经济市场化的的初级阶段,随着市场竞争的深入,伴随着竞争的无序,以及有效监管手段的缺乏,在一般性的产品市场和金融市场均存在大量的“柠檬市场”的例子,现分类予以分析。

一、证券市场的“柠檬市场”问题

我国证券市场是典型的“柠檬市场”,在股市的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均是如此。

1.证券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

我国证券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均存在“柠檬市场”的问题。

在证券发行市场,由于上市公司及券商比中小股民更了解股票的真正质地,在监管不力、信息披露不够公开的前提下,大量业绩不佳的公司就会包装上市,并挤占了优质公司上市的空间,从而导致上市公司整体质量的下降。股市由大量劣质上市公司占据。

在证券流通市场(交易市场),则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由于政府政策管制的信息不对称和上市公司质量的信息不对称,政府的政策缺乏连续性,上市公司的质量不可琢磨,这种事前的不对称信息导致市场参与者的逆向选择,而逆向选择博弈的结果就是市场失灵,投资者“用脚投票”,退出市场,这也是导致近期股市形成持续2007—2008年近一年时间下跌的主因。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持续下去,市场面临彻底萎缩甚至完全消失的风险。目前政府管理层强调的重塑投资者信心,实质就是实现证券市场信息对称,才能创造价值。因为证券市场作为虚拟经济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信息市场,信息创造价值,信息不对称是难以创造价值的。

2.解决“柠檬市场”问题的最优化设计

为解决证券市场“柠檬市场”的问题,应实现证券市场的最优化改进,即实现帕累托最优,保证我国证券市场的参与各方实现多赢。即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包括其大股东)以其认为合理的、且市场认为合理的价格获得资金,并为此提供市场认为合理的回报;大小投资者承担其认为合理的风险,并取得相应的收益回报;中介机构取得其减少市场“摩擦”,提高市场效率而应获得收益;监管机构和政府取得维持市场秩序的收益。

(1)发行市场的最优化设计

发行市场最优化设计的核心是发行市场应构筑一个有效的市场基础——有一定真实价值的上市公司。这是实现市场稳定均衡的基础。其核心是改善监管思路,完善发行审批制度,加强监管力度,以建立真正的上市公司,构筑有效的市场基础。

长期以来我国证券市场的定位是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简言之,就是为国有企业寻找不花成本的融资渠道,减少银行的压力。国有企业由于治理结构的缺陷、所有者缺位、权利寻租等积弊,国有企业经营者也没有动力和压力经营好企业,客观上形成股市成为国有企业圈钱的工具。这样,股市无法形成良性的资金循环的通路,大量资金流入上市公司,然后被“蒸发”掉,无法形成产出投资回报于股民。这种情况下,证券市场成为某种程度上的“柠檬市场”——在经历了一定的时间之后,市场上充斥的都是劣质公司,上市公司真实的投资价值严重贬值,真正的好公司被挡在了市场之外。这样的股市基础无疑是相当危险的,也是我国股市是投机性市场的根本原因,因为投资者无法通过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获得稳定的投资收益,只有通过低买高卖获得价差收益。

①监管层从根本上转变思路,真正作到企业上市与否应由公司的质素决定,与企业的性质无关;

②其次,应完善对中介结构的监察力度,会计所、律师、券商应加强资格审查和业务检查,对于虚假上市者不仅上市公司要严处,中介机构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③最后要加强对已上市公司的定期检查,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稳健经营和合法经营,为投资者创造最大的股东回报。

(2)流通市场的最优化设计

流通市场最优化设计的核心是:流通市场应通过交易实现市场帕累托最优。在上市公司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基础上,市场参与各方,作为独立的经济主体,通过交易实现市场帕累托最优,达到“多赢”,即市场的稳定均衡。

①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目前国内股市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价等问题是股市发展最大阻碍,并严重影响投资积极性及导致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对流通市场的侵害。

②监管层建立流通市场上上市公司的正常信息披露秩序和法律约束,减少信息不对称,提高投资者决策的有效性。比如管理层应明确上市公司对重大收购重组行为的信息披露规则,以及其他对股价波动有重大影响的公司信息,以保持投资者及时获得充分信息。

③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目前我国的证券流通市场已从机构和散户博弈的阶段逐步过渡到机构投资者博弈的阶段,2006年以来这一趋势非常明显,这标志着我国股市已逐渐进入成熟阶段,因为机构投资者主导的市场,市场形成均衡价格后,个股和大盘股指的市场波动幅度较小;而且机构投资者主导的投资理念一般是价值主导型,更侧重于上市公司内在价值的挖掘,而不仅仅是以前看重炒作题材的所谓“资金推动型”理念,价值投资的理念无疑有利于形成市场多赢的局面,客观上也有利于上市公司良性经营,因为上市公司再融资时,良好投资回报的上市公司才能获得机构投资者的认购。

④管理层应降低有关税费。比如针对流通市场的印花税无疑是偏高的,而且投资者买卖实行的是双向征税,国外通行的是对投资者获利征收资本利得税,即赚钱收税,亏钱不收税,我国是盈亏“通杀”,这明显也是不合理的(而且我国股市的情况是投资者赢少亏多,据统计2008年,至少90%的投资者亏钱),压抑了投资者投资的积极性,应逐步改变,首先降低佣金(目前已实行),其次逐步过度到征收单向的资本利得税。管理层应通过大力发展证券市场,“把蛋糕做大”的方法获得监管收益,而不是“河泽而渔”。

二、银行系统的“柠檬市场”问题

金融市场中,除证券市场存在“柠檬市场”的问题外,银行系统也存在“柠檬市场”的问题。简单予以阐述。

银行系统的核心是银行、企业、储户。企业从银行贷款发展项目,项目有好有坏,好项目占总项目比例总体上应处于多数才能确保银行稳健经营。如果市场总体上坏项目太多,而市场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则银行并不知道项目的好与坏,银行系统风险很大。

银行体系形成“柠檬市场”是相当危险的,比如1998年的金融危机。韩国、日本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没有发生金融危机,这是因为这些国家当时的产业政策实际上是鼓励发展技术成熟的产业,换句话说,项目大多是好项目,好银行还会留在银行体系(同业拆借市场)中,拆借市场还能工作。但到了1990年代,随着经济发展,其产业政策发生了变化,要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坏项目大量增加。这时好银行会发现,离开银行系统,和其留在市场中的利率损失比起来可能就微不足道;这时,好的银行就会离开这个市场。这个市场只剩下最糟糕的银行。因此一个银行出问题,就可能通过这个市场波及其他银行,金融风险便会通过“柠檬市场”相互传染,进而爆发金融危机。

在我国,由于银行系统的贷款对象主要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的重点项目,而一旦银行决定继续放贷后,以后即使发现项目是坏的,银行也将不得不继续贷款,政府行为也导致项目容易继续得到支持,而且也没有激励机制使得企业如实报告,坏项目也将会一直继续下去。由于市场中坏项目的普遍存在,银行的好与坏也没有信号表现出来,逐渐银行体系就成为“柠檬市场”,即充斥坏的银行的市场。

事实上,由于金融封闭,经过多年的积累,我国的银行体系基本就是“柠檬市场”,按国外的资本充足率标准和衡量指标,已没有“好银行”存在了。只是由于硬性的行政监控和金融壁垒,没有形成金融危机。但已相当危险。政府的解决方案是剥离不良资产(动辄打包几十、几百亿资产拍卖),注资(发国债)、还有企业上市。当然一些新兴的股份制银行的质素相对好些,如招行、民生银行等。

三、过度竞争条件下的产品市场

过度竞争条件下的产品市场容易形成“柠檬市场”。这里要分两种情况讨论。

1.非垄断型的产品市场

对于非垄断型的产品市场,如果缺乏有效的市场监管,容易形成“柠檬市场”。这种市场主要是零配件的生产销售,处于产业价值链的辅助环节,属于“利基”市场。由于市场中没有大型的垄断企业,没有领导型企业,企业的市场份额普遍不高,市场竞争的主体是大量的中小企业。

小企业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主要处于专业化分工程度较高的市场,生产特定的产品。小企业尽管资本投入不大,但退出障碍也较高,因为固定资产的专用性程度较高,一旦出现全行业衰退或企业亏损,经营者也很难使设备转用或转卖,所以企业主往往只将经营维持下去,或者同时偷工减料极力降低成本,特别是在过度竞争条件下,产品售价压的很低,小企业主往往采用牺牲产品质量,以维持企业生存,结果使市场上的产品质量不断退化,形成“柠檬市场”。

2.垄断竞争型的产品市场

垄断竞争型的产品市场,市场通常由几家占有较大市场分额的企业把持。如彩电行业、通讯设备制造行业等。这里分为两种情况。

(1)缺乏核心竞争力的产品市场

缺乏核心竞争力的垄断竞争产品市场,容易形成“柠檬市场”。如彩电行业,vcd行业,核心技术掌握在国外厂商手中。我国几家大型彩电企业长虹、康佳、tcl、创维主要是靠规模取胜,而不是核心竞争力,核心技术和关键器件我国彩电企业并未掌握,主要依靠高额成本从国外进口。因此产品普遍同质化。这种情况下,市场竞争的关键在于价格竞争,而价格竞争的关键就是成本。因此,当市场的需求容量有限时,过度竞争条件下,供大于求,市场买方的要价很可能低于市场卖方的平均成本价,卖方为维持生存,要末亏损,要末只能以牺牲成本,即产品质量为代价,形成“柠檬市场”。前些年,彩电业曾出现严重的价格竞争,导致企业普遍亏损和产品质量下降。

不过,目前来看,我国彩电行业几家巨头也非常重视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国家也把发展“数字化信息家电”列为五年计划发展的重点,长虹、海信等公司也开发出具有代表性的产品。

(2)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产品市场

具备核心竞争力的垄断竞争产品市场,不容易形成“柠檬市场”。比如国内的通讯设备制造业。与彩电业相反,我国通讯设备制造业没有形成“柠檬市场”。我国通讯制造业很明显属于垄断竞争型产品市场,国外的厂商有ibm、hp、cisco,国内的有号称“巨大中华”四家企业(华为、中兴通讯、大唐电信、巨龙集团)等有限的几家,由于该行业进入壁垒较高,竞争厂商普遍具有核心技术,在各自的细分市场,具备专有技术和固定的客户群,其他厂商难以超越,因此,不需要打价格战,也就不可能形成“柠檬市场”。

因此,垄断竞争型产品市场能否形成“柠檬市场”的关键在于,市场中的主导企业是否有核心竞争力(主要是核心技术)。核心技术所形成核心竞争力是有效防止形成垄断竞争型产品市场形成“柠檬市场”的关键,因为产品的独特性导致竞争的焦点不是价格主导而是技术主导,企业没有必要以牺牲产品质量为代价去获得市场份额,因为技术优势是一般企业难以模仿的。

参考文献:

[1]平狄克、鲁宾费尔德:《微观经济学》(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市场经济问题篇(5)

1我国市场经济环境中财经工作的重要性

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财经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现阶段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渐发展,财经工作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财经工作渗透到市场经济发展的各个环节,没有财经管理工作的支撑,市场经济各个环节的管理水平将会下降,甚至会出现某种混乱局面,尤其是公共管理这一环节,公共管理是最需要企业各项物质技术等服务作为支持来实现与完成的,所以财经工作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对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但是现阶段市场经济环境中的财经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我们积极寻找解决方案。

2分析我国市场经济环境中财经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财经工作规划存在不合理

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中的财经工作问题很多,其中在财经工作的规划方面存在不合理不够完善的情况,需要企业尽快修改、调整和完善财经工作规划中的不足之处,否则将会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产生不良影响。传统的财经工作规划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出现各种不足之处,它在各个层面及领域与现阶段的市场经济在实质与形式上已存在不和谐的现象,这会影响财经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严重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财政制度缺乏改善力度

财政制度是财经工作中的重要依据之一,其与财经工作的正常运行戚戚相关。财政制度应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随之做出调整,但是却出现了调整力度不足的情况,尤其在财政支付方面存在着很大的漏洞,例如支付名目过多,财政部门的调查不彻底,由于数目过多财政部门也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一一调查,再加上财政制度的不够健全,这就为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创造了绝佳的机会在财政支付上下手私吞公共资金,这些监管不严的情况给财经工作的开展造成极大的消极影响,所以必须加大对财政制度的改善力度。

(1)财经工作内部统筹失衡,不利于经济的整体发展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开始逐渐意识到财经工作的重要性,开始积极的改革整顿财经工作,但是却忽视了公共服务的效果,顾此失彼。企业对于公共服务的忽视态度直接阻碍了公共事业的建设与运营,甚至有些企业拒绝对于公共服务的社会责任,这直接制约了公共事业的发展,最后将反作用于社会,最终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所以财经工作内部的不平衡会影响社会市场经济的整体发展,需要引起企业的重视。

(2)地域保护现象严重

政府意识到财经工作的重要性,开始大力改善财经工作,而财经工作存在片面强调发展经济的情况。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地方都有很严重的区域保护现象,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当地的经济发展,但是从长远的眼光来看是不利于市场经济的稳健发展的。区域保护会使区域内部处于闭塞状态,阻碍区域间的交流合作,影响区域间的互惠互利,这在很大的程度上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

3我国市场经济环境中财经工作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建立健全财经工作规划,这是市场经济稳健发展的基础

针对现阶段财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的财经工作机制是非常有必要的。财经工作的稳健正常运行对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有直接的影响,所以针对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式我们应该建立相应的财经工作计划,使市场经济朝着科学规划的方向良性可持续发展。我们需要针对财经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使财经工作能够在科学管理的模式下去运行,整顿财经工作内部结构,使其内部混乱局面得到改善,并且对内部管理人员进行合理分配使其内部职能更加合理化,这样方能建立一个健全完善的财经工作计划,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打下坚定的基础。

(二)加强财经管理人员的素质培训

人才是社会得以发展的主体对象,做好财经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素质培训。首先需要加强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这是培养优秀财经管理人员的基础,企业应该在培训上增加投入,使管理人员能够更好的接受信息化社会的专业技术,培养管理人员独立自主能力、创新能力,这是培养高素质的财经管理人员有效途径;其次是要加强财经管理人员的精神层面的素质培养,这样才能使财经管理人员在诱惑面前不至于妥协,另外不但要加强财经管理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还要使他们树立极强的财政风险意识,这是使财经工作走向正轨的必要条件之一,加强财经管理人员的素质培训是财经工作实现科学管理的基础。

4结语

现阶段的市场经济环境中财经工作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我们特别重视起来,建立健全的财经管理机制,并且完善财经工作计划,使其朝着科学有效的方向发展,这样才能更好的推动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市场经济问题篇(6)

关键词:

市场经济;财经问题;重要性;解决方案

1我国市场经济环境中财经工作的重要性

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财经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现阶段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渐发展,财经工作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财经工作渗透到市场经济发展的各个环节,没有财经管理工作的支撑,市场经济各个环节的管理水平将会下降,甚至会出现某种混乱局面,尤其是公共管理这一环节,公共管理是最需要企业各项物质技术等服务作为支持来实现与完成的,所以财经工作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对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但是现阶段市场经济环境中的财经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我们积极寻找解决方案。

2分析我国市场经济环境中财经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财经工作规划存在不合理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中的财经工作问题很多,其中在财经工作的规划方面存在不合理不够完善的情况,需要企业尽快修改、调整和完善财经工作规划中的不足之处,否则将会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产生不良影响。传统的财经工作规划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出现各种不足之处,它在各个层面及领域与现阶段的市场经济在实质与形式上已存在不和谐的现象,这会影响财经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严重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财政制度缺乏改善力度财政制度是财经工作中的重要依据之一,其与财经工作的正常运行戚戚相关。财政制度应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随之做出调整,但是却出现了调整力度不足的情况,尤其在财政支付方面存在着很大的漏洞,例如支付名目过多,财政部门的调查不彻底,由于数目过多财政部门也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一一调查,再加上财政制度的不够健全,这就为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创造了绝佳的机会在财政支付上下手私吞公共资金,这些监管不严的情况给财经工作的开展造成极大的消极影响,所以必须加大对财政制度的改善力度。(1)财经工作内部统筹失衡,不利于经济的整体发展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开始逐渐意识到财经工作的重要性,开始积极的改革整顿财经工作,但是却忽视了公共服务的效果,顾此失彼。企业对于公共服务的忽视态度直接阻碍了公共事业的建设与运营,甚至有些企业拒绝对于公共服务的社会责任,这直接制约了公共事业的发展,最后将反作用于社会,最终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所以财经工作内部的不平衡会影响社会市场经济的整体发展,需要引起企业的重视。(2)地域保护现象严重政府意识到财经工作的重要性,开始大力改善财经工作,而财经工作存在片面强调发展经济的情况。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地方都有很严重的区域保护现象,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当地的经济发展,但是从长远的眼光来看是不利于市场经济的稳健发展的。区域保护会使区域内部处于闭塞状态,阻碍区域间的交流合作,影响区域间的互惠互利,这在很大的程度上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

3我国市场经济环境中财经工作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建立健全财经工作规划,这是市场经济稳健发展的基础针对现阶段财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的财经工作机制是非常有必要的。财经工作的稳健正常运行对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有直接的影响,所以针对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式我们应该建立相应的财经工作计划,使市场经济朝着科学规划的方向良性可持续发展。我们需要针对财经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使财经工作能够在科学管理的模式下去运行,整顿财经工作内部结构,使其内部混乱局面得到改善,并且对内部管理人员进行合理分配使其内部职能更加合理化,这样方能建立一个健全完善的财经工作计划,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打下坚定的基础。

(二)加强财经管理人员的素质培训人才是社会得以发展的主体对象,做好财经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素质培训。首先需要加强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这是培养优秀财经管理人员的基础,企业应该在培训上增加投入,使管理人员能够更好的接受信息化社会的专业技术,培养管理人员独立自主能力、创新能力,这是培养高素质的财经管理人员有效途径;其次是要加强财经管理人员的精神层面的素质培养,这样才能使财经管理人员在诱惑面前不至于妥协,另外不但要加强财经管理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还要使他们树立极强的财政风险意识,这是使财经工作走向正轨的必要条件之一,加强财经管理人员的素质培训是财经工作实现科学管理的基础。

市场经济问题篇(7)

(一)林业经济的产权问题不完善

目前,我国许多的森林、树木等都没有严格的界定,许多都没有相应的所属者,这些林木相对于有所属者的林木来说是公共物品与私有物品的区别。公共的林木所有人都可以无条件使用,而不需要付费或者其他类型的报酬,而私有林木只属于单个人,其他人对该类林木的使用必须是有偿的,而不是共享的。在这种情况下,公共林木的使用频率无疑会增高,这样无条件的使用会影响到私有林木的售出,对私有林木的市场会有阻碍作用,从而导致林业经济“市场失灵”问题的出现。

(二)外部条件因素的影响

无论是何种类型的社会经济活动,外部条件的影响是必不可少的,林业经济的发展也不例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林业经济的发展也是具体的互惠互利、平衡交易的市场经济活动。所以,林业经济活动大多数是金钱与利益并存的,但是,就目前的形式来看,林业经济的发展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而其他的外部条件(如:经济、个人利益),也是导致林业经济“市场失灵”的关键。例如,当甲为了自己的利益需要砍伐林木时,很可能会影响到周边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关系到别人的利益,也可能给他人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这也会是“市场失灵”的形成因素之一。

(三)林业经济的相关信息不够完善

在林业生产的经济活动中,各种各样的调配也会与信息资源息息相关,有时候,某些不法分子会把信息资源的优势利用起来,然后在林业市场中进行不同类型的经济交易,最后会影响到整个林业市场经济失衡,也会促成许多不正当交易的产生,最后导致整个林业市场不能正常运转,进而出现“市场失灵”现象的发生。

二、解决林业经济中“市场失灵”问题的对应策略

我们已经了解到“市场失灵”对林业经济的危害性,因此,缓解林业经济的“市场失灵”问题已经迫在眉睫,只有探索出相应的解决策略,并落实到林业建设的实践工作中,推动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下从具体的几进行了简要的阐述。方面对缓解林业经“市场失灵”

(一)通过政府的介入进行缓解

为了缓解林业经济中“市场失灵”的现象,一方面可以通过政府的介入来解决。首先,政府可以严查林业市场中的不正当交易,然后通过一些必要的经济手段来阻止、杜绝,尽可能地将不正当的因素清除。其次,对于林木所有权的分配要科学合理,在使用公共林木时也需要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来限制,从而有效避免乱砍乱伐现象的发生,也能有效推动“市场失灵”现象的缓解。再者,政府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推进林业市场的不断成熟、完善,才能有效缓解林业经济的“市场失灵”的问题。

(二)通过市场的合理调配进行缓解

要缓解“市场失灵”的问题,除了国家及相关政府的介入处理,还需要林业市场本身的合理调配。首先,要严格遵循林业市场的市场秩序,确保整个市场的公平和谐地发展。其次,市场需要宏观地调控经济水平的增减,让林业市场的经济活动顺应时展的需要。再者,对于公共林业的共享也要科学合理,并且要适度,让林木的供给与市场的需要成正比。

市场经济问题篇(8)

【关键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大众化;基本问题

经济的发展状况是和社会制度与国情是分不开的,什么样的国情选择什么样的制度,什么样的制度决定了什么样的市场经济,这是环环相扣的环节,少了那一项社会的发展都是不均衡的。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结合我们的基本国情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这是紧紧围绕着整个社会的发展和基本国情决定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理论。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概述

经济改革的核心就是围绕着国情与社会的本质,想要建立什么样的经济制度一直我国经济改革的核心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解决了这一问题,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也会暴露出许多的问题与矛盾,这些就是我们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的课题。

(一)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无论是哪个国家都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生产力的发展情况来选择自己的发展手段和途径,不管是哪一个手段,只要是有利的就可以直接拿来使用。在我国很长一段时间都把计划经济看作是社会主义的,把市场经济看作是资本主义的,且为了坚持社会主义必须排斥市场经济,这种理论我们不能单纯来说它是对还是错,但是却能看出,它有些是不符合我国的经济发展的,也因此从邓小平南巡讲话中,我们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计划经济并不是区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关键,它和市场经济一样,都是经济发展的一种手段,无论是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是都可以使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指同社会主义基本社会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市场经济,体现社会主义的根本性质,同时也是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体制。它能使经济活动遵循一定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着不断变化的供求关系,把资源配置到最合理的位置,以达到最好的效益要求。它也是利用市场来对各种经济信号做好快速的反应,能够及时有效的对生产和需求进行有效的协调。

(二)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大众化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一个复杂而又系统的理论,它涵盖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依据、科学内涵,同时也包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性质、目标、手段等方面问题的基本认知。所谓的大众是指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所有主体也就是广大的基层群众,他们既是市场交易的创造者与实践者,同时也是社会主义的主人,大众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它不仅包括生产商品、提供相关服务,也包括了对这个社会所生产的所有进行消费等活动。大众化是指在社会中的大众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解与应用的状态,也体现在大众对这理论的关注、认知、应用等许多方面。大众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整体认知和投入建设中也是在改革开放以后,这样的理论对整个国家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无论是个人还是家庭,都受到了这一理论的刺激与冲刷。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大众化的问题与意义

社会主义制度中,人民是社会的主人,就有权力去了解其赋予执权党对社会的发展是确定了什么样的方向、目标与价值取向,这也是人民大众愿意参与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的基本前提,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大众化是很有必要的。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大众化中的问题

市场经济作为经济机制的一种,它的基本特点或内在要求,就在于通过对资源进行公平、公正、合理、竞争的分配,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要体现出社会主义的本质,同时也要有自身的特点,这些因素的融合是需要整个市场来进行管控的,其中大众化也是其具体表现之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大众化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不能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也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经济的发展,问题分别是:1.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之间的相互影响;2.市场经济制度中的负面性并没有被社会主义制度给有效的制约;3.在市场经济中大众的利益减少,不利于民众积极参与经济建设。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大众化的意义

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与确立都是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我们一直都在强调改革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因此大众化是必然的趋势,同时只有广大的基层劳动群众参与到建设中才能使得市场经济的理论能够在实践中得到实现,当然对经济的发展也是起关键作用的。对于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来说,理论是作为主导的,它是存在社会的各个阶层的,并不是只是存在决策者手中,而是更多的应该在大众的手中,通过大众的各种表现来体现市场经济的价值。社会主义经济最明显的特征就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我们知道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所有的资源是属于全体人民群众的,也因此经济理论就一定要符合广大群众的基本利益,这样才能使得大众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产生主动性,这些理论的执行是在计划指导的前提下,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全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只有大众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有了深刻广泛的认识才能防止理论的庸俗化和片面化,在实践中纠正偏见,用正确的理论来纠正在实践中的庸俗与偏见,这也是对不合理目标进行合理化的方式。

三、总结

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理论,是具有时展特性的先进理论,它为整个中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与指导,它的提出引起了整个社会和国际的关注,由理论引导实践,逐渐的改变着整个大众的生活和生产方式,它的大众化特点日益明显,这也是社会进步发展的体现。

参考文献:

市场经济问题篇(9)

提高建筑企业经济成本管理能力,可以使建筑企业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成本,进一步提升建筑企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的竞争能力。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的准备阶段,需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市场经济环境发展趋势,制定科学合理的经济成本管理方案,依照方案开展经济成本管理工作,可以获得良好的经济价值。但是建筑企业会出现管理意识薄弱、缺乏完善的管理机制等问题,导致建筑企业出现经济成本管理问题。

一、制约市场经济下建筑经济成本管理水平提升的主要因素

(一)建筑经济成本管理意识较为薄弱现阶段参与建筑工程建设的企业,尤其是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将工作的重点关注获得更多的利益等方面,从而忽视建筑工程其它工作,如资源未能有效利用、未能建立完善成本管理机制等,上述问题的产生,主要是建筑企业缺乏建筑经济成本管理意识。由于建筑企业缺乏建筑经济成本管理意识,一方面为降低工程成本,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使建筑结构未能处于安全稳定的状态,建筑存在较为严重的质量问题,另一方面建筑企业沿用传统的经济成本管理理念,无法满足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管理需求,在经济成本管理工作出现许多缺陷,最终导致建筑企业出现严重的经济损失。由于建筑企业经济成本管理意识较为薄弱,致使建筑企业经济成本管理观念较为落后,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建筑企业缺乏对经济成本动态控制管理;其次,未能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出现变更项目,会打乱建筑企业正常的经济成本管理工作;再次,建筑企业沿用传统的管理方式,限制建筑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可持续发展。

(二)建筑经济成本管理工作缺乏科学性的技术经济评估为有效提高经济成本管理效率,建筑企业应做好科学性的技术经济评估工作,在工作中积极应用现代化管理技术,使建筑经济成本得以有效的控制。但是建筑企业主要具备经济成本控制能力,无法在建筑工程的准备阶段,对工程的经济成本管理工作进行科学性的技术经济评估,致使企业无法全面掌握工程的经济状态。由于建筑企业缺乏对建筑工程经济情况全面的掌握,制定的经济成本管理方案无法满足工程建设需求,建筑经济成本管理效率不断降低。

(三)建筑企业没有良好的采购习惯在建筑工程建设的准备阶段,采购材料、设备等,是经济成本管理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采购适合的材料和设备,在满足工程建设需求的同时,还能有效工程成本。但是许多建筑企业未能养成良好的采购习惯,一方面建筑企业未能对工程进行全面的勘察,由于未能掌握工程实际情况,采购的材料、设备等缺乏实际应用价值,另一方面未能对材料、设备等供应企业的生产资质进行检查,盲目签订采购合同,一旦供应企业提供的材料、设备等存在问题,会影响到工程建设质量,并造成建筑企业产生较大的经济损失。此外在采购中,建筑企业未能全面检测材料的质量或者设备的性能,如果进入到施工现场,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材料,会花费较多的时间,影响到工程的建设进度。

(四)建筑企业经济管理体制很难适用于当前企业的发展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未能成立成本管理部门,或者成立管理部门后,未能安排专业人员开展管理工作,缺乏责任主体,一旦经济成本管理工作出现问题,无法追究相关管理人员。此外建筑企业尽管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但是未能在工作中贯彻和落实管理制度,同时缺乏奖惩机制,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出现散漫等情况,经济成本管理工作无法有效的开展,并且在计算和复核经济成本数据时,会出现较大的偏差。

(五)成本管理工作的任职员工工作能力急需加强现阶段工程经济成本管理工作,全部由工作人员完成,但是建筑企业未能安排专业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的工作能力,导致经济成本管理工作质量不断下降。

二、市场经济下建筑经济成本实现科学管理的有效策略

(一)企业要强化项目人员的专业素质与职能责任感建筑企业在开展经济成本管理工作2021年9期(3月)的准备阶段,应根据工程建设情况,聘用专业的经济成本管理人员,组建经济成本管理部门。或者建筑企业采用培训的方式,通过培训向工作人员讲解经济成本管理知识,结合实际案例锻炼工作人员的管理技能。此外在培训过程中,建筑企业应重视人员专业素质与职能责任感的培养,要求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应贯彻和落实管理制度,保证管理工作有序的进行。工作人员完成培训后,必须经过上岗考试,通过考试获得上岗证书,才能进入到具体的工作岗位。建筑企业应实施奖惩措施,建立约束机制,有效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为经济管理工作正常的进行提供保障。

(二)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监督工作在建筑经济成本管理工作中,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是成本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受到自然环境以及施工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建筑工程在建设期间,会出现质量问题,存在的质量问题需要建筑企业进行返工等工作进行修补,在返工过程中,会影响工程进度,并且工程成本会不断增加。所以加强质量管理尤为重要,建筑企业应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实施科学合理的成本管理措施,包括定期检查、质量抽检等方式,有效提高工程施工质量。

(三)建筑企业要对采购工作内容不断地加以规范建筑企业应加强采购工作的管理,材料采购资金在建筑成本中占据较大的比重,控制材料采购成本,可以有效控制建筑工程经济成本。现阶段建筑企业应对采购工作内部不断加以规范,具体规范内容如下:1.建筑企业应建立采购制度,要求采购制度必须符合工程建设要求,并且采购制度更加科学合理。在工程的准备阶段,依据采购制度制定材料采购方案,在方案内详细标注各种材料的数量、价格等,使材料采购工作可以按照方案进行;2.建筑企业制定的采购方案,可以明确企业采购目标,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压低材料价格,有效控制采购成本;3.在材料采购过程中,建筑企业应按照流程开展采购工作,一方面与具备生产资质的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另一方面做好材料质量的检查工作,如果发现材料出现问题,可以与供应企业及时更换,防止工程进度受到影响。

(四)对建筑企业的成本管理体系进行健全在工程建设的准备阶段,建筑企业应全面勘察工程实际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经济成本管理体系,在体系中加入经济成本管理评估机制,可以对准备阶段制定的经济成本管理方案进行评估,在评估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可以实施有效的措施进行改进,使经济成本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在制定的成本管理体系中,建筑企业应明确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的责任,使每名管理人员可以明确工作目标,在工作中将管理制度有效的贯彻和落实,企业可以根据工作获得的效果,给予工作人员相应的奖励,有效调动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同时,还能提高管理工作质量。

(五)及时更新建筑经济成本管理理念在市场经济环境背景下,建筑企业应根据市场经济环境发展趋势,不断更新建筑经济成本管理理念,通过理念的转变,使建筑企业认识到经济成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包括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经济成本是制定产品价格的根本依据、成本管理是参与市场竞争的有力保障以及有利于企业内部机制的健全等。通过更新经济成本管理理念,在工程建设的每个阶段,建筑企业可以将经济成本管理作为控制工程建设的主要途径,尤其是将传统的管理模式,转变为动态化的管理模式,在动态监管过程中,及时发现经济成本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筑企业可以快速实施解决措施,将出现的问题造成的影响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保证建筑企业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

三、工程案例

市场经济问题篇(10)

前言: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需要我们不断的探索和发现并解决,不断完善我国市场经济制度,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理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得到健康和谐的发展。

1. 我国市场经济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国在建立和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这些问题严重阻碍着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1.1 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与职能滞后

当前,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与职能落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市场的发展观念方面,偏重于经济增长,而忽视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在职能方面,往往直接干预市场,对于项目审批等职能偏多,而在对市场的协调控制、战略指导和外部环境控制方面相对薄弱。另外,在组织管理和约束机制方面,存在权力与利益、责任挂钩的现象,约束和激励机制不够健全。此外,、形式主义等腐败行为的影响极为恶劣,在工作作风上,重视管理而忽视服务现象居多。

1.2 市场秩序混乱,亟待规范

我国市场经济中,不管是商品市场还是生产要素市场,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和失范现象。地域垄断和部门垄断现象层出不穷,这些现象都在很大程度上造成社会信用的严重损害。当前,我国政府、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体系还不够健全,一些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直接干预经济活动而引起的诚信缺失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国家对市场秩序进行的整顿工作,往往由于部门垄断和政府干预而受到严重的干扰,政府的公信力直线下降。此外,对于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制度和执法监督方面仍然存在很多不足,这些都是影响和制约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和谐发展的消极因素。

1.3 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目前,我国收人分配制度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分扩大,农民和城镇部分居民收入增长缓慢;国有单位之间收入差别过大和内部平均主义严重的局面并存,对于收入分配的约束不力,部分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失控,职工工资外收入过多、过滥现象严重,分配秩序混乱。同时,对于企业的个人收入的透明度不高,监控体系不健全。此外,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对国有企业老职工的原有欠帐还未完全弥补,存在较大资金缺口。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的新机制不完善,缴费率过高而影响覆盖面的扩大;资金来源的可持续性不牢固,国家、单位和个人负担的比例不够合理;制度设计过于复杂且不统一,管理成本过高。

2. 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效途径

2.1 转变政府的职能,加强对市场的宏观调控

政府部门要不断完善行政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政府部门要减少对市场的直接干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对于关系到经济安全、影响环境资源、政府投资项目或者设计整体布局的重大项目等政府部门进行直接审批,而对于其他项目则改为备案制,由投资主体自行进行决策,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打破政府干预带来的行政性垄断,对于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排斥外地产品、设置行政堡垒以及分割市场的相关规定等制度应该彻底废止,形成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另外,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长期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提出促进经济发展的科学战略和相关产业支持政策,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全面健康发展。此外,要不断完善社会的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应对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加强服务能力。

2.2 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开放有序的市场竞争体系

相关管理部门要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的产品质量监管体系,严厉打击造假、售假以及商业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和健全市场秩序。同时相关部门要对市场经济秩序进行全面的整顿和规范,从而有效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以更好适应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按市场化的原则和规范,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要大力推进市场的对内对外开放,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商品和各种要素在全国范围的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按照市场经济和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进程。

2.3 建立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在收入分配方面,应以共同富裕为基本目标,扩大中等收入人群的比重,切实提高低收入人群的平均收入水平;对于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以比照公务员工资和福利制度执行;对于承担社会公益性职能的事业单位,要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同时符合企业自身经营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深化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岗定薪,适当拉开不同岗位的收人差距,提高关键岗位和有突出贡献人员的收入水平,改革企业经营者和高新技术人员收入分配方式,推行职工持股、技术和知识产权入股、股票期权制等收入分配制度;企事业单位要依法实行最低工资制度,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外,要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扩大社保的覆盖范围,建立保障职工基本生活与鼓励再就业相结合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医疗保险体制改革,加快落实和规范各类医疗保险办法,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和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结束语

面对我国市场经济中存在的问题,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以及个人要共同努力,克服经济发展中的各种阻力和挑战,抓住战略机遇、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之路,保持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

参考文献

[1] 论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理论分析、中国的现状及对策《经济体制改革》2005年02期

[2]胡鞍钢著.中国:新发展观[M]浙江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3]张建华主编.超越GDP一关注中国发展的关键时刻[M]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

市场经济问题篇(11)

(一)《中国加入议定书》第15条要义

在中国加入WTO谈判中,美国和欧盟担心中国出口产品会给本国产业带来冲击,坚持把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提出在对中国进行反倾销调查时可以采用“第三国替代”的方法计算生产成本,并且设定了15年的期限。这一规定的相关法律表述列在了《中国加入议定书》第15条。

《中国加入议定书》第15条为“确定补贴和倾销时的价格可比性”,规定了如何在决定补贴和倾销的时候解决价格可比性问题。其中,第15条(a)项(ii)目明确,“如受调查的生产者不能明确证明生产该同类产品的产业在制造、生产和销售该产品方面具备市场经济条件,则该WTO进口成员可使用不依据与中国国内价格或成本进行严格比较的方法。”第15条(d)项明确,“无论如何,(a)项(ii)目的规定应在加入之日后15年终止。”

这里有必要搞清楚一个问题,即市场经济地位与反倾销调查的关系。在WTO法律体系中并没有关于“市场经济”或“非市场经济”的统一定义和判断标准。但在WTO的贸易救济规则中,反倾销调查程序与出口国是否为市场经济体密切相关。有关对市场经济体的认定标准,在这方面WTO给予各成员很大的自,具体标准主要体现在WTO成员的国内法中。目前在WTO162个成员中有17个成员有涉及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立法。这些成员在其对外贸易法的反倾销与反补贴规定中,规定了对市场经济国家的界定标准,规定了对来自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实施特殊的调查方法。比如,美欧的国内法都对市场经济国家明确了严格的认定标准,欧盟的《反倾销条例》规定了五项标准①。可见,所谓“市场经济地位”不是一个泛化概念,不是指一国的经济制度,指的是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销售、制造的问题,其适用范围非常具体,主要是用于贸易救济领域。

(二)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实质及影响

《中国加入议定书》第15条成为中国加入WTO以来遭遇其他成员反倾销调查的主要法律依据之一。依据第15条规定,在对中国企业反倾销调查时,其他成员可以不遵守WTO反倾销规则的一般原则,而是按照中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定性来采用“替代国”价格对中国产品价格进行评估。即反倾销发起国在对中国实施反倾销调查中,对中国产品倾销幅度的确定不以中国的实际成本数据为依据,而是可以援引“替代国”的数据进行评估。显然,这种做法具有极强的惩罚性。另外,由于第15条对其他成员可能存在的滥用行为并无相关规定,这在客观上鼓励了其它成员运用第15条作为对中国产品实施贸易保护的借口。

对非市场经济国家采取“替代国”的特定做法,这是美欧国家在WTO贸易救济的普遍规则之外制造出的特有规则。对中国而言,这一做法的本质就是,在反倾销调查程序中对中国产品采取歧视性做法,这明显违背了WTO的非歧视原则。在国际贸易中,非市场经济地位让中国企业在反倾销应诉中处于劣势地位,遭受不公平的歧视性待遇。在确定产品的倾销幅度时,由于反倾销发起国在替代国的选择上具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权,中国产品极易被认定存在大幅倾销并被征收不合理的高额反倾销税。加入WTO以来,非市场经济地位使中国出口产品处于不公平竞争地位,严重影响了涉案企业出口,甚至影响到涉案行业的发展与就业。与此同时,反倾销发起国的“替代国”做法也不时激化了中国与反倾销发起国的贸易摩擦,对反倾销发起国的下游产业和消费者带来巨大成本。

(三)中国一直积极寻求市场经济地位

加入WTO以来,中国曾开展外交攻势,争取和要求贸易伙伴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待遇。但这种努力没有取得实质性结果。迄今有90多个国家承认了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但是作为中国重要贸易伙伴的美国、欧盟、日本、加拿大、印度等成员一直不予承认,而这些成员恰恰是对中国发起反倾销调查最多的。

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迟迟未能得到美欧等成员的承认,根本原因有两点:第一,贸易保护。如果承认了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会使中国企业在反倾销应诉中更容易为自己辩护,也将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对中国企业征收反倾销税的水平。美欧认为,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将给他们的企业带来“灾难性”后果。第二,政治工具。从国际贸易活动看,美欧是否承认一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在很大程度上不是取决于这个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程度及所处的发展阶段,相比之下,他们与这些经济体的双边关系能否满足其政治意图和政府的对外政策是更为重要的考量因素。因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一个技术问题,已是一个政治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它已成为美欧等国家对我国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有效工具,其发展演变有着复杂的政治和经济因素。

二、中国能否争取到市场经济地位

(一)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争论

随着《中国加入议定书》第15条规定的15年期限的日益临近,关于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已在国内外学界引发讨论和关注,美欧等经常对中国出口生产商提起贸易救济调查的国家的态度和动向更备受瞩目。中国能否争取或获得市场经济地位,这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

有观点认为,2016年后中国将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持此观点的认为,从技术上分析,第15条确实未直接表明2016年12月10日之后,WTO成员需认可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但从文本上分析,第15条(a)项只有a(i)和a(ii)两目,因此既然作为非市场经济体特殊计算方法的a(ii)目到期终止了,就意味着2016年后中国将获得市场经济地位。有学者强调指出,第15条(a)项(ii)目的到期,就产生了赋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实际效果,因为在2016年12月10日后《中国加入议定书》中已经不存在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地位”的法律基础。

对上述观点表示质疑的认为,2016年后并不意味着中国可以自动取得完全市场经济地位。这一观点认为,第15条(d)项明确了(a)项终止的范围是(a)项(ii)目,并未明确规定2016年12月10日之后(a)项前言和(i)目终止适用。换言之,第15条仍存在继续适用的可能。所以,在2016年12月10日后,在美欧的国内法没有进行修改情况下,是否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仍然从属于它们国内相关部门的行政决定,而不是届时中国就可以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一些欧美的国际贸易法律师和研究者,从法律条文和事实两个方面进行论证,认为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并非能自动终止。其观点是,从法律条文的角度分析,第15条a(ii)目终止后,该条款序言以及a(i)目依然有效,条约有效解释的原则要求剩余的条款得到解释和适用,2016年后第15条在针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中仍然发挥作用。简言之,2016年后只是第15条的某一款项终止,该条款中的其他款项并没有过时,如果仅仅依照其中某一款项终止就宣称“非市场经济地位”自动到期,这不符合国际法的解释原则。

也有观点提出,2016年后中国非市场经济待遇将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当然对这一观点也存在着异议和争论。提出“举证责任倒置”观点的认为,第15条(d)项,不能起到消除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作用,其功能是导致举证责任的转移。具体而言,目前中国出口企业仍须举证证明其符合市场经济条件,如果不能证明则承担不利结果,反倾销调查国可采用特殊的方法计算正常价值。但在2016年后,中国出口企业的举证责任转移由进口国申请者承担,即改为由申请调查方的企业来举证。如果国外申请者有证据证明中国企业经营行为不符合其国内法规定的市场经济标准,则调查机关可采用特殊方法计算正常价值。支持此观点认为,尽管难以接受“举证责任倒置”作为解决该争议必要路径的观点,但它却是一种合理的、可能被其他成员调查机关接受的一种解释方法。反对“举证责任倒置”观点的认为,《中国加入议定书》中并未涉及到关于举证责任的问题,因此关于第15条(d)项第二句的功能是导致举证责任倒置的说法站不住脚。

由此看来,第15条条款本身颇具争议性。各方之所以在2016年12月10日后中国能否得到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有不同观点和见解,且存在鲜明分歧,也主要缘于对《中国加入议定书》第15条的不同认识和解读,可以看做是对这一问题的不同思考。因此,第15条规定适用期被终止后的事情并不那么简单,存在着极大不确定性。

(二)美欧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态度

无疑,在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美欧的立场或态度极为关键,也备受关注。当年,美欧坚定地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就是将其作为阻挡中国产品冲击的一块重要屏障,并且在后来的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5年后的今天,随着第15条过渡期安排到期日的临近,美欧等中国主要贸易伙伴内部不同利益团体之间就是否应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争论正愈演愈烈。基于经济利益及政治考量,预计美欧都将不会轻易罢手,在第15条最终截止期限(2016年12月10日)之前,它们不会结束对中国“非市场经济体”的歧视性待遇。

在是否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美国的态度始终强硬。美国国内一直有这样的共识,认为中国的出口贸易不是公平展开竞争,坚定地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体”。针对近期的相关讨论,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对是否就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展开研究不予评论,反而警告欧盟一旦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无异于“单方面解除”欧洲对中国的贸易防御。有美国学者分析,鉴于美国政府长期以来对华反倾销裁定缺乏依据,美国不会善意接受2016年条款的到期,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几乎不会发生”,或者他们可能会承认中国的新地位,但会找到其他理由,继续对中国进口给予歧视和打压。美国学者提醒,这些做无疑会招致中国在WTO的诉讼和贸易报复,最终损害美国经济和全球贸易体系的健康发展。

美国业界的声音不一。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USCBC)呼吁美国在2016年内在反倾销案件中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而代表美国产业工人利益的美国劳工联合会今年2月底评论,宣称中国的不公平贸易加剧了美国货物贸易赤字的扩大和产业工人的失业,明确反对今年年底让中国获得市场经济待遇,还建议美国政府,如果欧盟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美国应重新考虑美欧间的“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的谈判进程。2016年是美国的大选年,竞选各方出于政治目的,难以对中国做出有利的承诺,反而可能施加影响,这让美国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可能性不大。从目前情形预计,美国极有可能继续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在反倾销程序中仍对来自中国的产品实施不合理的歧视性待遇。

作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欧盟在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的态度虽与美国政府的不作为态度有所不同,但也显得犹豫不决。在欧盟内部,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围绕这一问题的立场存在明显分化。例如,意大利、西班牙和法国倾向于对中国采取更强硬立场;荷兰、比利时和英国可能支持中国获得市场经济待遇。自去年5月,欧盟委员会开始就是否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寻求法律指导意见。今年1月,欧盟委员会推迟了宣布是否决定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提案,表示要对是否应自2016年12月后在反倾销调查中将中国作为市场经济国家对待,以及第15条到期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其中包括欧盟反倾销立法的影响,并收集利益相关方的相关评述意见。今年2月,欧盟委员会还开辟了一个关于该议题的公众在线咨询。在公众咨询问卷的前言中,欧盟委员会指出,一旦中国加入WTO协定的相关条款到期,欧盟将只有三种方案:不改变现有法律;修改欧盟的反倾销方法论,但不实施任何“额外的措施”;或者对反倾销方法论进行修改以及实施一系列新措施来减缓可能的负面影响。欧盟委员会表示,将在今年下半年给出正式意见供成员国讨论通过。若欧盟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则需要欧盟对基本规则(basic Regulation)做出一些更改,而这必须得到欧洲议会和28个成员国的共同同意才能生效。面对当前全球钢铁等行业产能过剩问题突出及正在加剧国际贸易紧张程度,欧盟多个产业集团,包括欧盟钢铁协会和欧盟太阳能板协会(ProSun)已经发声,反对在贸易防御调查中把中国视为市场经济国家。

三、中国要积极应对2016年后的反倾销新形势

加入WTO以来,在贸易救济领域,美欧等国家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并依据《中国加入议定书》第15条,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调查适用歧视性的“替代国价格”。第15条已经成为中国出口企业应对美欧等国家贸易救济调查的最大法律障碍,同时成为美欧等成员限制中国出口的最有效手段。而随着第15条适用期结束,将给中国相关行业和企业带来实质性利好,出口企业将获得公正待遇,可以通过价格优势赢得国外市场,稳定出口预期,获得相应的贸易利益。但从目前形势看,第15条(a)项(ii)目在2016年12月10日终止后的实际情况会怎样,尚存在很大不确定性,需密切观察。面对2016年后的新形势,国内各方应做好充分准备,包括做好第15条到期后的贸易救济规则衔接工作和适应工作,加强对美欧对我国反倾销策略走向的研判,以有效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种变化。

(一)理性看待第15条终止期的到来,避免将问题复杂化

前面已经分析,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和《中国加入议定书》第15条问题是两个概念,它们之间的联系限于贸易救济领域。无论是认为2016年后中国将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还是不能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都不能偷换命题,偏离第15条的含义和范畴。在当今国际经济关系中,并没有哪个国际组织对一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给予认可。WTO规则并未要求其他成员在2016年后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WTO成员也无义务自动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因此,无论美欧是否承认我国市场经济地位,都与我国的经济体制没有关系。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也不需要被别人承认。

第15条是关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的规定,是贸易救济中的技术性问题,仅限于WTO其他成员对中国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的范围,仅适用于对正常价值的裁定,是对价格可比性裁定中的国内价格和成本的特殊规则,不是毫无边界的例外。根据第15条规定,对中国出口产品反倾销调查中使用“替代国”价格的做法必须于2016年12月10日终止。美欧等成员无论是否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届时都要如期履行第15条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弃用“替代国”做法,避免引起新的贸易争端。

我们主张理性对待第15条(a)项(ii)目适用期的终止,坚决反对任何曲解或拖延执行第15条的行为。中国要理直气壮地要求WTO成员切实遵守第15条(d)项的规定,结束在反倾销调查中针对中国企业的替代国做法,让中国企业从实质上享受国际贸易的共同规则。敦促美欧等成员遵守WTO规则,按期履行义务,尽快做出合规调整。要注意和避免各种情绪和鼓噪干扰问题解决的主流。

我们自己也不要将这个反倾销调查程序中的技术性问题及其影响扩大化,更不需要把获得市场经济地位作为国家的重要外交目标去努力,否则易成为一种“软肋”,或节外生枝,被其他国家要挟或牵制来换取其他利益。当前全球贸易摩擦形势复杂,对这个问题的处理,亦通过政治沟通、双边经贸渠道加强沟通和对话,寻求解决方法。必要时可采取进一步行动,向WTO争端解决机制提出法律诉讼。

(二)坚决寻求获得公正的贸易待遇,反对继续采用替代国的做法

第15条中的非市场经济条款是被设定了约束和限制条件的,即有效期为15年。那么,随着第15条(a)项(ii)目在2016年12月10日到期,意味着在“确定反倾销价格可比性”的法律适用问题上应由“特别法”转向“一般法”,中国应该获得与WTO其他成员一致的法律适用地位,即适用统一的贸易救济规则,而不应该继续被特殊化。中国要明确,在未来中国出口的贸易救济规则环境应与其他WTO成员无异,在规则适用上应具有普遍性,和其他成员共同遵循WTO普遍适用的贸易救济规则。

面对第15条适用期终止,中国的目标是寻求在WTO框架内获得自身想要的结果,寻求2016年后面临的外部贸易救济规则环境能够获得实质性改善。具体地说,2016年后美欧等成员应终止对中国反倾销调查的“替代国”做法。在正常价值的认定上,中国出口产品应与其他WTO成员一样被同样对待,而不是使用替代国价格作为确定倾销幅度的参照值。这有助于降低反倾销措施对各自经济的扭曲效果,既符合WTO原则,也有利于增强中国与其他贸易伙伴的关系。

与15年前相比,中国经济实际运行情况已有很大改变,中国经济活动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美欧等国家要正视中国经济发展的改革变化。一方面,根据第15条,无论是否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美欧等WTO成员在2016年后应终止采用替代国价格或成本来界定中国产品倾销幅度的做法。另一方面,无论欧美态度如何,第15条所限定的15年期限赋予了中国获得平等和公正的贸易待遇的权利,中国要坚决寻求获得正常的国际贸易待遇,坚持要求在2016年后终止反倾销调查中对中国的歧视性待遇。如果在2016年后,美欧等成员仍以第15条(特别法)为基础,继续对中国采取“替代国”成本的特殊计算方法,则法律依据不足,是严重违反WTO规则,中国可向WTO争端解决机制提讼。

(三)加强对《中国加入议定书》第15条到期后形势的研判

在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要清楚,第15条到期,并不意味着现阶段我国出口遭遇贸易救济调查时面临的问题会全部迎刃而解,也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对遭遇贸易救济调查有所松懈,未来反对WTO其他成员滥用贸易救济措施依然存在着难度和阻力。这是因为,第一,在普遍性规则适用过程中,因WTO贸易救济规则的灵活性和模糊性,可能不会完全消除在事实上针对中国的不利情形,以及可能存在的不当或错误解读;第二,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一些发达国家已在不断强化贸易救济调查执法,以加大对国内产业保护力度,目前全球贸易救济环境依然趋紧,中国积极改善自身贸易救济规则环境的工作难度依存;第三,随着第15条终止期临近,发达国家也在谋划对付中国的新策略。部分国家在陆续修订未来对付中国的贸易救济规则,或者正在贸易救济实践中寻求对现有WTO贸易救济规则新的适用和解释。

面对2016年后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我们要认真研判和相应的顶层思考。要关注美欧在反倾销规则及实际行动中可能的变化和动向,因其做法具有很强的示范性和影响力;关注2016年前后WTO成员对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认定的立法动态;关注国际贸易中WTO成员对我国反倾销调查中适用市场经济条件标准的宽严程度;警惕2016年后一些成员转而主要依靠反补贴的方式应对中国的贸易出口;有必要系统地探究第15条的合理解释,关注WTO对该问题最新的司法裁判;预判2016年后可能面临的贸易争议,从WTO立法和司法、跨国诉讼等层面探讨可能的应对路径;等等。

(四)国内各方不能放松反倾销应对工作

实际上,非市场经济地位对反倾销并不构成决定性影响。不能以为获得了市场经济地位,中国的反倾销问题就会有很大转机;不能以为第15条规定的“替代国”做法到期,中国的反倾销案就会减少。中国政府和企业仍要继续做好反倾销应对工作。

目前一个实质性问题是,2016年后美欧将在对华反倾销调查中适用什么方法来计算中国产品的正常价值。从目前情况看,2016年后美欧等对华反倾销方法仍存在变数。需要注意的是,未来替代国做法有可能在某种程度和范围上的延续,对我国出口继续造成歧视。还有一种情形是,未来在对我国反倾销的普遍性规则适用中,依然可能出现在事实上针对我国的不利情况或对普遍规则不当适用的情况,这都会对我国出口造成不公平。

作为贸易救济措施的主要涉案方,中国要积极改善外部规则环境,最大限度维护出口企业的利益。对滥用贸易救济措施和歧视性做法,中国政府坚决反对,并善于运用相关规则进行交涉和制衡。若2016年后美欧等成员在对中国反倾销新案或复审裁决中继续适用替代国规则,我们可将问题提交WTO反倾销措施委员会及其例会,或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进行规则博弈,寻求澄清和改进相关规则,监督其他成员的不合理做法,争取公平贸易环境。我们也可通过个案的应对,积极进行法律抗辩和交涉,限制和避免规则的滥用。

从企业角度看,有必要继续提高规则意识和水平。在今后的反倾销应对中,面对每一具体案件,中国企业自身还是应该积极举证,主动证明其生产、制造和销售活动符合市场经济条件,而不是消极坐等。如果中国企业的证明力明显强于发起调查方的证据,相信在具体的争端中将处于有利地位。同样重要的是,要加强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加强对于出口行业竞争秩序管理。

(五)继续推进市场化改革,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