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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资源面临的问题大全11篇

时间:2023-11-19 15:59:57

海洋资源面临的问题

篇(1)

海洋中蕴含有丰富的能源,矿产资源丰富,存在着固态、液态、气态等多种形式。然而,我国现代经济的发展,各个领域对油气资源的需求量大,陆地资源状况严峻,部分区域出现了枯竭的状态。为了支撑我国的全面发展,必须着眼于海洋资源,注重对海洋油气资源的合理化开发,运用深水处油气开采技术对海洋内的相关资源进行开采,能及时获取新能源,进而替代原有的能源供社会各个领域的使用。

1 海洋油气资源开发的现状分析

1.1 缺乏先进性的勘查与开采技术

通过对现阶段海洋油气资源开发现状的有效分析,了解到由于受到国家实力、人为素质和设备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勘查与开采技术相对落后,致使油气资源开采质量与效率不高。我国地产丰富,海域面积相对较广,在管辖范围内的海域面积达到300万平方公里,为油气开采提供优质的开采平台[1]。但是,尤其勘查与开采技术不过关,是制约油气资源开采的一个现实性问题。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油气资源开采方面相对落后,科学技术含量低,缺乏先进的海洋勘查设备与探测设备,制约着油气开采的质量,是当前海洋油气资源开发工作中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1.2 社会对油气资源的需求量过大

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使得各个领域对油气资源的需求量在不断增大,油气资源常常是供不应求,由于技术的约束,导致油气开采效率不高,开采量很难满足社会的需求,能源紧张的状态始终未得到有效的缓解。为了维持我国各个行业的发展,我国不得不采取能源进口措施,2012年,我国进口原油达到约2.8亿吨,越来越依赖于石油进口方式,致使资金费用大量流失海外,对中国自身的发展会产生一定的抑制性。来自国土资源局的消息,中国的陆海天然气沉积量为600万km2,但是三大石油公司在相关数据登记时,其所登记的数据为435km2[2],真实的开采情况要远远低于登记的数据,使得天然气开采问题变得尤为突出。

1.3 油气开采导致的环境问题恶劣

海洋油气资源开采工作的开展,除了注重能源结构、经济效益、开采质量等诸多问题外,生态问题也是一项严峻的问题。然而,从目前我国海洋油气资源开采现状来看,石油资源开采的力度越大,其所产生的环境问题更为严峻。例如,在石油开采中,发生原油泄漏的现象,石油资源浪费的同时,海洋环境问题也变得非常严重,一旦出现原油泄漏现象,海洋内部的水生动植物会呈现大批量的死亡,珍稀物种面临着的灭绝的可能性,海洋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因此,不可为了油气开采而牺牲海洋环境,得不偿失,必须采取积极措施来缓解当前的海洋环境问题。

2 海洋油气资源开发的战略性措施

2.1 制定更为长远的战略性目标

海洋油气资源的开发,在未来的开展力度在不断增大,应从长远的角度予以考量,制定更具规范性战略性目标,为后续海洋油气资源开发工作的开展提供条件。海洋油气资源开发的战略性目标,应积极维护国家的海洋权益,强化对国家石油安全的保护,强化对自主知识产权的油气资源开发,实现勘探技术的高效应用,选择更具我国特色的油田开发方式,进而达到油田安全、高效开发的目的,对于我国的油气资源开发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以南海为例,在深水油气勘探开发技术方面,应根据南海的实际特点,构建水深300-3 000m的深水油气自主勘探开发技术系列和模式[3],进而形成初步的深水油气资源勘探技术系列和装备,为南海区域油气资源开发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2.2 注重勘查与开采技术的不断开发

面对海洋油气资源开发的现状,技术元素占据很大比重,成为制约海洋油气资源开发的重要因素。因此,应强化对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技术的不断更新与优化,优化海底勘查技术与探测技术,可将现代化的科技元素与信息技术应用其中,实现技术的不断改造,制定更具战略性的措施,为新时期资源开采工作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对油气化探分析技术进行完善,提高其探测的精确度与分析的准确性,及时运用更为先进的尤其开采设备,以提高资源开发水平,进而提高油气资源开发效率。

在含水油田开采方面,应充分了解含水油田的油量分布情况、开发的潜力值等,对整个油田的开采价值予以评估[4],及时对油量、储存位置、油层点等内容予以掌握,是开采技术开展的重要前提。

在海洋油气的深水开采技术方面,深水技术开采一直是石油开采领域的重要难题,技术的要求高,关键技术仅仅存在悉数的几个国家手中,我国需要引进先进的深水开采技术,结合我国的实际海域运行情况进行设计,及时克服以往开采技术中的缺陷与不足。在中国,油气资源的开采,应根据我国的海域地理位置、原油性质等情况予以考量,勘探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油气资源,实现深水探测技术的不断革新与完善,对于我国油气资源勘探领域是一项重大的突破。

2.3 做好油气开采的环境保护工作

环保是世界发展的重要主题,通过全世界人们的共同努力来保护我们赖以生活的地球,强化对生态系统的有效保护,保护生物多样性,不应只为了发展经济而忽视环境问题,是当前海洋油气开采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油气开采的环保工作是必然需求,在运用开采技术时必须将环保问题考虑其中,尤其是禁止原油泄漏现象,做好原油开采的技术防护,以保护海洋内的水生动植物。海洋油气开采技术的开展,本身就会对海洋环境构成威胁,扰乱正常的海洋系统,对于水生动植物来说是一项重大的灾难,若再泄露原油,会导致大量的生物中毒死亡,甚至一些珍贵物种面临着灭绝的境况。因此,开采队必须具备高度的环保意识,在开采时不要仅仅关注石油开采量,还应注意对环境的保护,建立专门的环保小组,就整个油气资源开采过程予以监督,并做好足够的环保措施。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通过对海洋油气资源开发现状的分析,了解到在油气资源开发中还存在诸多的问题,资源开发技术缺乏先进性,能源需求量大,呈现供不应求的状态。为满足社会的需求,加强对海洋油气资源的有效开发是关键,应大力创新与研发先进的油气资源勘查技术、开采技术等,进而获取高质量、大量的油气资源,海洋油气资源开发的重要战略条件,是丰富我国油气资源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张荷霞,刘永学,李满春,等.南海中南部海域油气资源开发战略价值评价[J].资源科学,2013,11:2142-2150.

[2]刘慧,高新伟.国家能源安全视角下的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战略研究[J].理论探讨,2015,6:103-106.

篇(2)

海洋资源开发低效

目前,全省能开发利用的3.09万平方公里内海海域,实际已用去70%左右,即2万多平方公里,其中50%―60%的渔业水域已被规划作为港口、锚地、航道和海底管道;253公里的深水岸线,已使用和近期规划使用总量达80%以上,货主码头比例高达52.48%。

海洋资源开发水平较低。每年实际利用海域和海岸线在快速增加,海域、滩涂、岸线等资源呈现出区域性、结构性紧缺,资源有限性和开发低效性问题日益突出。

海域污染依然严重

据统计,2008年我省近岸海域海洋功能区仍有72.3%的水质尚未达标,中度和严重污染面积占全省近岸海域面积47%,其中海水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石油类污染水平分别位居全国第二、第四位,1/3海域出现无底栖生物区。

海洋环境污染仍然严重。来自长江和省内江河沿岸陆域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大量超标排海(据统计陆源排污约占70%以上,89.7%的入海排污口污水超标排放),加上临港石化、修造船等产业发展带来的污染风险,使我省近海海域生态环境压力日趋增大。

海洋产业低端竞争趋势严重

我省海洋高技术产业占比不足20%,船舶修造配套设备自给率不足30%。

目前,我省临港产业缺少大项目支撑和引导,海洋高科技产业和生产业发展滞后,石化、修造船等产业重复建设和低端竞争趋势严重。尤其是海产品精深加工、高精尖临港工业、海洋生物利用、海洋装备制造业和海洋新能源开发等新兴海洋产业培育力度较弱,发展较为滞后。

海洋科技资源缺乏整合

据有关研究表明,目前,我省海洋科技综合实力在全国11个沿海省市中仅处第六位,这与我省海洋资源丰度居全国前列不相称。

目前,我省海洋科技规划不够完善,海洋科技力量相对分散,海洋科技资源整合比较乏力,难以按统一的目标凝聚和集成创新活动。我省海洋科技人员、经费投入、课题成果、专利申请等方面,与兄弟省市相比尚存许多不足。

近海海洋环境资源“家底”不清

我省近海海洋环境资源“家底”不清,不仅使高层次信息服务性管理到不了位,而且还直接导致我省海洋开发、利用呈现出不足和过度并存的局面,从而引发海洋开发越快其盲目性越大,可能造成的危害就越大,海洋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就越低的现象。

由于我省近海海洋环境资源“家底”还不完全清楚,对用海项目评估,缺少技术支撑,无法开展科学量化的控制性管理;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管体系缺失,无法为动态监管提供技术保障。

人大建议:控制海洋污染,谋划海洋经济

深度谋划海洋经济,防止“蚂蚁搬家”

深度谋划海洋经济。抓紧编制、修编和出台我省海岸带建设总体规划、海洋产业集聚区布局规划、2009―2012年海洋经济发展重大项目计划等涉海规划和项目计划,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调控和引导作用,防止“蚂蚁搬家”。以宁波和舟山为主体、温台沿海和杭州湾为两翼,科学安排和重点发展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港航现代服务业和新型临港科技产业、特色产业和配套产业。

实行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

持续改善海洋环境。坚持功能控制和保护优先原则,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杭州湾、象山港、三门湾和乐清湾等重要港湾和重点海域实行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和降污减排达标入海制度,加强河口、港湾综合整治,实施陆海同步监控,注重涉海工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影响的集成性,严把环境准入关。

突破海洋产业关键技术

加速海洋高新技术和节能减排、海洋生态修复等关键技术成果集成创新和转化应用,提高成果的转化率及其效益。要充分利用杭州、宁波等地的海洋科技优势,加快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集聚、扩散和延伸,营造海洋科技实现梯度转移的良好环境,带动我省科技兴海全面发展。

组建“浙海网”,摸清“家底”

构建科技兴海公共服务平台。要采用遥感、信息等先进技术,做好海洋勘探、数据搜集和海洋环境资源更新调查评价、监测等基础性工作,为科技创新提供必要保障。要充分运用“908专项”成果集成,加快组建“浙海网”,建立起省、市、县三级结构完整、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的海洋功能区划管理信息系统,全方位动态跟踪和监测海洋资源利用状况与环境质量状况。

探索建立海域占用补偿机制

加快制定我省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实施办法并开展试点,细化、完善我省海域使用权流转、评估等管理办法。合理界定海域占用和生态损害范围、主体认定、赔偿补偿标准和对象等,探索并逐步建立海域占用补偿机制(标准鱼塘或海域使用权作价入股的办法补偿)、海洋生态损害赔(补)偿机制和休鱼补偿或补贴办法以及排污权流转或交易制度。

实现海陆同步监管

继续开展“海盾”、“碧海”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破坏海洋资源、环境的各种非法行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岛礁资源。加强海洋综合管理的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海洋联合执法力度,运用先进技术和手段,实行空中、海面、岸站一体化和海陆同步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海域管理和执法水平,促进海域开发科学、合理、规范、有序进行。

审议发言摘录

赵玲委员:要摸清我们海洋资源的家底,然后再科学地加以利用。在海洋资源承载能力、生态容量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合理开发,对涉海项目进行控制性量化管理,避免过度盲目地开发海洋资源,导致资源浪费,造成严重的后果。只有做到科学合理的使用,才能有效地、最大化地发挥海洋资源的效益。

王小玲委员:我省海洋资源总量虽然在全国占有优势地位,但如果放松管理,放任低水平的开发使用,优质深水岸线等不可再生资源将会更加稀缺。因此,一定要特别增强规划执行的刚性,使建立在科学发展基础之上的各类涉海规划得到真正的实施。

毛雪非委员:要进一步开发海洋旅游资源,加强“海洋旅游经济”的发展。

陈子辰委员:建议进一步突出科技创新,努力提升我省的海洋经济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篇(3)

中国的海洋自然保护区,是指以海洋自然环境和资源保护为目的,依法把保护对象在内的一定面积的海岸、河口、岛屿、湿地或海域划分出来,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而海洋特别保护区是指具有特殊地理条件、生态系统、生物与非生物资源及满足海洋资源利用特殊条件,需要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和科学利用方式予以特殊管理的区域。海洋特别保护区旨在根据海洋生态客观规律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建立可操作性强的、以生态为基础的新型海洋生态保护模式,以丰富和完善中国海洋生态保护手段和措施,有效落实“在保护区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目标,实现保护海洋生态的目的。

中国自80年代末开始海洋保护区的选划以来,海洋保护区的数量和面积稳步增长,截至目前己建各级各类海洋保护区221处,其中海洋自然保护区157处,海洋特别保护区(包括海洋公园)64处,总面积330多万公顷(含部分陆域)。中国的海洋保护区正在逐渐成为全球海洋保护区网络中的节点,在国内海洋保护区发展的基础上,中国参与公海保护区的建立和发展亦是中国国家海洋战略的应有之义。

中国为保护全球海洋生物多样性、海洋渔业资源、海洋文化与自然遗产等,缔结或加入了若干国际海洋相关公约。在国际公约的框架下,一批海洋保护区得以建立,例如南极特别保护区。2006年,中国启动首个南极特别保护区中报,2008年获得南极条约协商会议通过。

在公海保护区议题上,中国的实践充分尊重现行国际法和海洋秩序,并不支持国家单独建立公海保护区的的行动,而是主张在现有机制下,各国、国际组织充分展开合作,以实现公海保护区的平稳发展。特别是,中国主张联合国作为成员最广泛的国际组织,应当在公海保护区的建立和发展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关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中国欢迎联大第59/24决议设立不限成员名额非正式特设工作组。对于不限成员名额非正式特设工作组的建议,中国予以非常善意的回应和支持。

(二)中国面临的挑战

1.国家利益面临的挑战

中国国家实力的提升、海洋科技的发展使得中国能够从海洋、特别是从远洋中获取更多利益支持国内经济的发展和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内耕地的紧张、近海环境和海洋生多样性的退化导致中国国内需要从远洋、特别是公海中获取渔业资源满足国民的营养需要,这也是近年来中国远洋渔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助力之一;中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依赖出口和进口,尤其是石油、铁矿石等,更是需要从众多原料出口国大量进口,航运线己经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生命线;中国深海科技的发展需要在公海进行大量科学研究,充分收集实验数据等。也就是说,中国在公海享有的利益越来越构成中国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公海保护区的发展无疑会对中国的国家利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首先,公海保护区会使特定公海水域的捕鱼活动得到更加严格的控制,任何在这些水域捕鱼的国家将只能获得适度的配额,并且船舶作业前需要向公海保护区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只有在得到批准的情况下才能开展;其次,公海保护区覆盖的水域如果包括了某些海上航线,则中国的海上交通线有可能会面临其他国家以环境保护问题为理由的干扰;再次,在公海保护内开展的海洋科学研究则会面临更加严格的审查,己经完成特定研究的国家可能就此设置障碍,而科研利益事关国家拥有的众多重大基础前沿科学问题,并且,海洋科研催生的海洋科技可带动一系列新兴产业和新技术的发展,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除了显性的利益挑战之外,中国还面临着一些隐性的利益风险。公海保护区在本质上是国家继专属经济区之后向公海扩张国家权力欲望的反映,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沿海国公海管辖权的扩张。在此过程中,地缘地理的优劣会对国家权力的配置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而中国恰恰是海洋地缘地理上的劣势国。与之相比,日本、菲律宾等岛链国家则可以非常便利的向太平洋一面扩张国家权力,但中国却不具备此种地缘优势。与此同时,国家在公海管辖权的扩张不仅仅限于海洋环境的管理,更连带附及公海保护内部的资源,特别是蕴藏于国际海底的矿产资源,由此,中国获得的国际海底探矿区有可能面临不确定性风险,并且会增加最终开发的采矿成本。

2.国家能力面临的挑战

公海保护区意图解决的更多是远洋及深海的国际管理问题,需要以一定的国家实力作为支撑,积极在公海实现国家自身的利益,也就是国家能力本身的问题。具体而言,国家能力包括两个重要的内容:基础能力和应用能力。其中,基础能力包括国家的经济实力、科技水平等,应用能力则是指国家在基础能力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争取国家利益的能力。如果以打牌做喻,基础能力就是国家的牌面,而应用能力就是国家打牌的技术。

中国经济经过多年高速发展,能够为国家的远洋战略提供物质基础,但与此同时,中国的科技水平与发达国家、海洋强国相比,仍然有较大的差距,而远洋科研、深海科技不仅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更需要国家整体的基础科学研究作为支撑。公海保护区的建立、管理需要充分的科学研究,涉及众多的科学问题,如:海洋生态系统,含水层生态系统(包括海洋上层、海洋中层、海洋深层);海底生态系统(含大陆坡和深海平原、海山、冷水珊瑚礁、海沟、峡谷、还原性生境、热液喷口、冷渗口、动物尸体);国际海底基因资源,特别是微生物。尽管海洋覆盖地球面积的三分之二,但估计绝大部分(90 a)从未勘探过。中国能否进军深海,不仅取决于船只、设备、采样和分析技术、适当的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技术进步和科学能力,也取决于中国的实际应用能力。

不得不说,中国的实际应用能力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方面是内部问题的遗留使得中国的远洋战略底气不足,另一方面则是中国自身利用国际法规则并构建国际法规则能力的缺乏。公海保护区的建立和管理需要强有力的执行措施,以使保护区免于成为“纸上公园”,但中国国内的海洋保护区普遍面临执行不力、资金缺乏、人才缺失的困难局面,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中国为国际海洋保护区的建立和发展提供资金、人才和管理经验;,同时,中国周边海域争端不断,东海问题、南海问题、台湾问题、钓鱼岛问题等都尚未得到妥善解决,分散着中国可以投入到公海保护区的国家资源。至于中国利用国际规则、构建国际规则的能力则需要以高素质的国际法人才、发达的国际法研究作为基础,而现今的国际法构建于西方的文明内核之上,中国作为东方国家,真正融入当今的国际法体系需要一定的历程。

篇(4)

近几年以来,随着环境的持续恶化和人类的肆意杀戮,海洋物种的淘汰速度正在逐渐加快,我们必须要正确认识海洋生物正在逐年减少这一现象。如何保护管理好海洋生物资源,在中国海洋保护和管理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工作,要结合海洋管理部门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保护管理制度,从而更好地推动中国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发展。

一、目前中国海洋生物资源的保护与管理现状

我国是一个拥有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国土的陆地大国,同时更是一个海洋大国,在我国三百多万平方公里的海域面积中蕴藏着非常丰富的海洋生物资源。目前,我国已发现的海洋生物已经达到了两万六千多种,同时我国还具备了珊瑚礁、红树林等众多生态保护系统。被称为是“海底森林”的红树林是属于常绿阔叶林的一种,红树林主要生长在亚热带海岸潮湿地域带上,红树林生态系统不但为两千多种鸟类和鱼类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繁殖环境,同时还在防护海岸、河水净化、湿地保护等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开始,城市建设和毁林围海造田等一系列的破坏,致使红树林的面积在大幅缩减。目前我国的红树林面积已经减少到了六十年前的百分之七十三左右,已经到了濒危境地,因此迫切需要国家加强对以红树林为代表的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和管理。

二、目前我国海洋生物资源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第一、人类生存和生活方面的问题。人类为了自己的生存与发展大肆进行沿海建设,再加上逐年对海洋生物的过度开发利用,已经严重地破坏了海洋的生态环境。人类为了牟取暴利,正在无节制地对海洋和海岸进行挖掘,不断攫取用于生产加工的海洋生物资源原材料。人类的捕捞对象不再单单针对于鱼虾类和脊椎型动物,常常冒着被法律制裁的风险去捕杀海豚、海龟以及鲸鱼等受国家保护的海洋生物。这些海洋生物一般体积比较大、生命周期比较长、繁殖率也比较低,它们一旦遭受到人类的伤害,就很难恢复过来。

第二、海洋污染方面的问题。海洋生物的疾病与非正常死亡主要是由生物和污染引起的。人类的日常生活用水、工厂排放的污水、大规模的水产养殖等,都会伴随着许多病原体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污染。有时,海洋污染还会导致赤潮的发生,使鱼类和许多其他脊柱动物面临死亡的危险,而且可能会导致一些罕见的海洋物种因为严重的水污染而死亡。随着城市化的发展,海洋中的有机物含量日益增加,使海域的污染更为严重。此外,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人类在核技术的开发研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的核废料,增加了核事件的发生概率,使海洋生物面临更为严重的生存威胁。

第三、生态环境方面的问题。围海搞城市建设、围海造田、大量开采海洋矿产资源等人类活动都导致了海洋生态环境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些变化使海洋生物面临着重大的环境压力,严重影响了海洋生物生存繁衍。据不完全统计,我国近四十年内的围海搞建设、围海造田的总面积已经接近六十七万平方海里,我国的沿海湿地面积平均每年都会缩减两万平方海里左右。

三、改善国内海洋生物保护与管理现状的有效措施

第一、提高相关法律制度的规范性

近几年以来,我国虽然出台了海洋生物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但是,随着海洋生物资源频繁开发与过度攫取,在现有保护法律体系下,已无法在中国实现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的目标。我国海洋管理部门也应注意目前工作中产生的问题,有效地解决并优化调整现有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海洋生物保护管理法律体系。

1、针对海洋生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进行专门立法,切实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必严。2、建立健全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相关的系列法律体系,明确海洋生物资源所属权的具体内容,明确规定法律限制和许可的相关内容,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3、大力提高海洋行政执法效率,建立健全各部门统一协调机制,在落实与执行上保障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管理法律严谨性和规范性。4、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民保护海洋资源的意识。

第二、合理开发利用海洋生物资源

1、严格控制捕捞量,保护近海的渔业资源,积极开发外海渔业资源,大力发展远洋渔业。2、大力加强对海洋作业船舶、钻井及采油平台的防污管理,组织防污教育培训,增强海洋作业人员的防污意识。3、科学合理地规划沿海城市的工业区域,工业污水净化后才可以排入海洋。要合理规划沿海地区的旅游开发,做到沿海资源不能过度开发,接待游客要有一定的限度并及时清理游客遗留的垃圾。4、认真全面地统筹规划海洋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全面综合地开发海洋生物资源。

第三、统筹规划沿海及近海自然保护区建设

海洋自然保护区在生态旅游、科学探究、科学教育三大领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陆续建立了多个海洋自然保护区,如为了保护自然景观生态环境和海岸而建立的河北省昌黎黄金海岸保护区;为保护对红树林生态系统的广西山口红树林自然保护区;为保护珊瑚礁及相应生态系统的三亚珊瑚礁自然保护区。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科学规划建立沿海及海洋自然保护区,持续加大对珍稀濒危海洋动植物的保护力度,从而实现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发展和海洋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总之,海洋保护和管理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工作,要结合中国海洋管理部门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保护管理制度,做到统筹规划、科学开发,从而更好地推动中国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发展。

篇(5)

据悉《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已征求完有关部门意见,近期将上报国务院。该规划设定的全国海洋经济增长目标是,到2020年海洋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0%以上,并逐步形成六个到八个海洋主体功能区域板块。

按未来十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7%左右的年均增长率计算,2020年中国的GDP规模应在75万亿元左右,其中占比达两成的海洋产业规模将达到15万亿元左右。

环视沿海诸省份,谁将在如此巨大的产业前景中占取先机并分得大利?

三省“山海经”

当前,沿海地区经济领域最热的词非“海洋经济”莫属,无论是已经获批的福建海峡西岸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还是即将获批的广东海洋经济规划,无不浓墨重彩地“渲染”自身发展海洋经济的优势及战略意义。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在规划中写道,“山东半岛是环渤海地区与长三角地区的重要结合部、黄河流域地区最便捷的出海通道、东北亚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

规划主体区范围包括山东全部海域和青岛、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六市及部分县域,海域面积15.95万平方公里,陆域面积6.4万平方公里。2009年区内总人口3291.8万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约5万元。

与长三角唇齿相依的浙江,则在规划中强调“浙江是长江三角洲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促进东海海区科学开发的重要基地”。

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包括浙江全部海域和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舟山、台州等,海域面积26万平方公里,陆域面积3.5万平方公里,其中海岛的陆域总面积约0.2万平方公里。2009年区内人口约2700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5万元。

福建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则把发展海洋经济的意义与“对台交往”挂钩,“海峡西岸经济区东与台湾地区一水相隔,北承长江三角洲,南接珠江三角洲,是我国沿海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区域经济发展布局中处于重要位置,具有对台交往的独特优势。”

根据该规划,海西区范围包括“福建省全境以及浙江省温州、衢州、丽水,广东省汕头、梅州、潮州、揭阳,江西省上饶、鹰潭、抚州、赣州,陆域面积约27万平方公里”。该区域人口约为6000万-8000万人,2009年地区生产总值超过2万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近2.3万元。

实际上,海洋开发的热潮已不是第一次涌现。早在上世纪80年代,辽宁就提出“建设海上辽宁” 的口号,山东省借鉴辽宁的做法,提出“科技兴海, 建设海上山东”的口号,广西(自治区)则制定了“蓝色计划”。

在业内人士看来,当年这些规划无一不强调科学有序开发,但最后都是雷声大雨点小,除了依旧在传统海洋产业上低层次无序竞争外,还令海洋生态受到日益严重的威胁。

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司长范恒山日前指出,“十二五”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重点任务之一是,“努力实现经济布局由陆地向海洋延伸,科学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培育海洋优势产业。”

新一轮海洋开发势不可挡。此次能走出科学开发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新路吗?

“争蓝”还是“抹黑”?

曾先后担任中海油办公厅主任以及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现任海南省农垦总局局长王一新对《财经》记者说,现在被广泛议论的海洋经济,概念还比较笼统,口径也不尽一致,有些地方把沿海地区经济、滨海城市经济都统称为海洋经济,长远一点的设想是还有开发锰结核、可燃冰等海底矿藏。

“我觉得这些东西都很遥远。现在现实的就是海洋石油天然气、渔业和运输,这是现在的主打产业。”王一新向《财经》记者表示。

综观各省产业规划,虽均挂名“海洋”,实为临港、临海产业集群。从产业构成上看,各省均以大钢铁、大化工等高耗能、高投入、高污染的重型产业为主。

资料显示,从2003年开始,重化工布局沿海趋势已很普遍,各地重化工业比重占规模以上工业的70%左右。随着2009年《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开始实施,沿海地区更是纷纷启动海洋化工基地建设项目,沿海经济带俨然已变成了重化工业带。

作为典型资源型省份,山东重型产业占比较大,发展海洋经济,强化沿海重型产业布局被视为理所当然的事,重中之重则是加速打造以鲁南临港产业区为代表的重型产业基地。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办公室主任费云良对《财经》记者介绍说,青岛港、日照港先天具有深水大港和腹地广阔的优势,从优化调整全省钢铁产业结构角度出发,适宜整合济南钢铁和莱芜钢铁两家钢铁企业资源,在鲁南集中建设精品钢铁基地,“这样比把矿石从港口拉到济南炼出钢后再拉回港口运输成本每吨省200元,这种优化产业结构的做法不但做到了节能环保,而且带动了鲁南经济带及广阔腹地经济发展。”

浙江省同样把石化、能源、钢铁等临港产业作为本省海洋产业发展重点。在浙江“一核两翼三圈九区多岛”的海洋经济新格局中,宁波-舟山港海域、海岛及其依托城市作为“一核”,其重要地位显而易见。

宁波市绵延20多公里的临港工业带,集聚了石化、能源、钢铁等临港产业群。

宁波市发改委规划和区域发展处处长刘兴景对《财经》记者说,宁波有全国最大的炼油厂,全国接近三分之一的原油进口量也在宁波,“这样的一个地方搞石化是最好的,也是国家规划中全国最重要的一个石化产业基地。”

尚未正式公布的《宁波市“十二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更是把石化和钢铁作为临港工业重点行业,目标是“力争到2015年基本建成具有全球战略影响、石化产业增加值过千亿元的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以及“努力把宁波建设成为我国东南沿海新兴的钢铁产业基地”。

据介绍,浙江省海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赵利民在总结2009年浙江海洋经济发展成果时指出,石化、船舶、钢铁等临港产业发展重点“日益强化”。

赵利民解释道,石化行业方面,“宁波和嘉兴乍浦石化园区建设初具规模,温台地区的石化园区正在规划和论证,中石油在台州黄礁涂的大石化项目前期工作有序开展”,钢铁工业方面,“明确把发展临港钢铁工业作为全省钢铁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完善建设千万吨级宁波大型临港钢铁基地”。

刚刚正式获批的福建《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亦提到加快石化基地建设,形成全国重要的临港石化产业基地等相关内容。在已锁定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十大重点经济区域中,其中一半以上区域将以石化产业为特色。

更早些时候,福建即已开始有意识地倾力临港重化工业,比较引人注目的是苏树林担任总经理时中石化参股的福建联合石化公司旗下的炼化一体化项目。该项目的前身福建炼油厂是央企在福建投资的第一个项目,总投资近400亿元。

该炼化一体化项目建成后,福建联合石化公司炼油产能位居全国第八位,乙烯位居全国第七位,在2010年产值达600亿元,入库税收收入达68.4亿元,同比增长81%,荣升福建纳税第一大户,福建也从“无油”省份一举跃居为石化大省。

大型冶金企业、机械工业和石化工业加速向沿海沿港周边聚集,已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

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曾公开指出,目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顾环境资源承载能力,“铺摊子、上项目”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在沿江、沿河、沿海规划布局了大量石油、化工、钢铁、能源、造纸等重化工项目。

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规划室副主任尹震调查发现,目前重化工业加快转移的局势还没有完全结束,“十二五”期间还有相当多的产业,包括电力、矿石、钢厂、炼油企业还在向沿海港口布局,例如像原油加工产业,预计未来还有3亿吨的规模向沿海转移。

沿海争上重化工,令各地对于围填海工程热情高涨。从环境承载力方面来看,由于受围填海工程及临海工业发展的影响,海洋生态环境恶化,已成为制约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副研究员刘明向《财经》介绍说,“从2005年以来,我国每年围填海面积都在100平方公里以上。截至2009年底,我国围填海确权面积570平方公里。围填海将不可避免地造成海洋资源和环境的损害。”

沿海很多重化工项目都是中外合资的,外商利用中国沿海基地生产重化工产品一半多用于出口,等于向国外输出财富,把污染留给了自己。尽管中国承接重化工业转移是世界产业转移规律不可避免的阶段,但这样大规模发展重化工带来的弊端需要深刻反思。

浙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敏尔坦承,尽管浙江近年来通过制定出台《浙江省碧海生态建设行动计划》等规划和意见来加大海洋生态保护力度,但海洋生态环境形势仍不容乐观。

今年2月履新的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海洋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赐贵在接受《财经》记者访问时指出,不是所有的地方都适合发展重化工业,“就拿深水良港来说,并不是所有的深水都要去做港口。”

因此,他认为各地要因地制宜,根据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来决定是否倾力重化工,而不是互相攀比,国家海洋局将会从科学实施区域规划的角度来严格用海审批。

大即为美?

随着重化工加速向沿海布局,沿海省份亦打响了“央企争夺战”。

2011年3月14日,广东省与中央企业战略合作座谈会暨签约仪式在北京举行。广东与70家中央企业签署了204个合同协议项目,总投资20852亿元。广东省委主要领导、国务院国资委以及115家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出席了此次会议。

在这轮央企入粤潮中,仅位居三线城市的揭阳一市,就在与中石油超千亿元合作项目后,又引入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等央企发展资源、能源、重化项目。

广东省委书记指出,央企综合实力突出,产业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和根植性强,是广东招商引资要重点招引的“金凤凰”。

此前于2010年12月9日,福建省与中央企业项目合作洽谈会在北京举行,洽谈会共签约27个项目,总投资3740亿元。据悉,当日现场签约的项目,只是合作项目的一部分。参与此次洽谈会的项目共计123项,总投资额预计超过8000亿元。

福建省省长黄小晶表示,中央企业是各个行业的领军者,规模大、实力强,是推动福建下一步发展的重要力量。

中石化原总经理苏树林履新福建,亦被业界解读为与补足福建工业短板有直接关系。

在业内人士看来,苏树林的任命与当年中海油董事长卫留成出任海南省委副书记“异曲同工”,都是为了统合当地的石化企业。苏树林在央企负责人任上积累下来的各种人脉资源对福建今后石化工业的发展将带来极大的价值。

以央企促沿海产业发展已成为各省加速发展“海洋经济”的不二法门。2010年1月,“2010日照(北京)鲁南临港产业区暨日照国际海洋城推介会”在北京举行,共吸引中石化、中粮油等300余家国内外大型企业参会。

眼下,在山东发展海洋经济规划中,央企的地位和作用更被放到突出的位置。

在“优化发展第二产业”章节中提到,“加强与中央企业的战略合作,规划建设国家重要的海洋油气、矿产开发和加工基地”,“优化盐化工组织结构和产业结构,积极推进地方盐化工骨干企业与中盐总公司等央企合作”等内容。

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章节中,则写道:“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各类优势企业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着力培育一批以海洋产业为主体、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今年“两会”期间,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在接受《财经》记者访问时表示,浙江要继续大力推进 “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四大建设,作为四大建设的主要载体,14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加快规划建设,一批大项目、大企业先后落户浙江。

刚刚过去的4月,温州国资系统派出豪华阵容代表团飞赴重庆参加“温州国企学重庆”活动。据温州市国资委综合处处长王可训介绍,温州是民营企业的海洋,98%的企业都是民营资本企业,国有经济不强。温州国企要学习重庆国企做大做强,通过银行贷款和融资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学习重庆政府融资担保经验。

事实上,自本世纪初以来,温州主政者就“嫌靠民营企业发展太慢”,冀图以大外企和大国企来提升发展速度。

2005年,温州市提出实施发展工业“12345工程”,即用三年时间,力争全市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十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20%以上,拥有销售产值超10亿元大企业大集团30家以上,拥有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40个以上,工业总产值达5000亿元以上。

而在宁波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阎勤看来,民营企业在海洋经济开发中并不是无所作为。阎勤向《财经》记者列举了民间资本参与宁波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和企业建设的事例:“世界第一跨海大桥――杭州湾大桥总计140多亿元投资,雅戈尔联合另外几个民企组建投资公司成为大桥投资方之一;宁波宁化公司虽然是国企背景,但也有民营资本在里面;杉杉参股宁波市商业银行等等。”

阎勤认为,国有资本具有公益性和强制性特点,能集中力量办大事,外商资本运营较规范,能从不同侧面弥补民营资本的自发性和短视性。宁波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以及外商资本结合较好,三方形成优势互补,“今后发展海洋经济要继承这种做法,这是宁波未来发展要坚持做好的一件事情,也是宁波和山东等地相比发展海洋经济的独特优势。”

港口竞争

展开中国地图,不独山东、浙江、福建,广西的北部湾经济区、江苏的沿海产业带、辽宁的“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无不彰显沿海省份对发展临海、临港经济的热望。

作为临海、临港产业集群的枢纽,各地的港口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彼此间的竞争亦节节升温。

青岛港、大连港和天津港争夺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地位已有多年,近年来,各港口均加大了对新型集装箱码头、大型原油码头和矿石码头的建设力度,促使竞争不断升级。

此次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获批,令青岛“如虎添翼”,大连是否产生了新的危机感呢?

大连市委书记夏德仁向《财经》记者表示,辽宁沿海经济带的开发开放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同为国家战略,两者在概念上没有很大矛盾,只是侧重点不一样。大连在沿海经济带中发挥龙头和核心作用,产业布局方面都是面向海洋经济,比如港口、物流、临港工业,这都是海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岛与大连是兄弟城市,发展相辅相成,青岛的发展会为大连今后发展提供更多的外部支持。

类似的港口竞争在长三角同样存在。

宁波舟山港从自然条件和地理属性上来说实际上是一个港,靠西是宁波港,靠北是舟山港,货轮进港的航道都是一样的。

打破港口的行政分割,推进宁波-舟山港规划、管理和服务体系的一体化,是此次浙江海洋经济规划的亮点之一。

而实际情况是,宁波是全国五个计划单列市之一,舟山财政则归浙江省管辖。“很多客观问题没办法解决,只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宁波市发改委规划和区域发展处处长刘兴景向《财经》记者表示。

舟山市发改委规划处处长张翼也有同样的感触:“打个比方,绍兴货船若要从宁波港出关的话,会比别的港口多一道手续,即先通过杭州海关,到达宁波港的时候再向宁波海关申报,因为杭州海关和宁波海关是平级单位,不是上下级关系,这种行政干扰不可避免。”

如此一来,宁波舟山有关领导虽都有“合作共赢”理念,但落实到具体问题上,很可能会不了了之。他举例说,虽然宁波舟山港提出统一管理和统一建设,但是在开发时序选择上双方利益诉求存在差异,比如宁波舟山合作开发金堂,舟山希望宁波尽快与其合作推进港口工程建设,宁波则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完全属于自己的梅山保税港区建设上,原因就在于金堂港口宁波只是参股开发,开发带动的很多地方利益并不在宁波。

期待真正海洋经济

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副研究员刘明认为,中国海洋科技主要投入在海洋渔业、海洋油气业、滨海旅游业和海洋交通运输业四大传统海洋产业,而在新兴海洋产业领域应用较少,导致海洋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 海洋产业结构的调整缺乏新兴产业的带动。

何为真正的海洋经济,其核心意旨究竟是什么?

中国海洋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高会旺对《财经》记者分析指出,山东提出“蓝色经济”概念,应充分利用山东海洋自然资源与科技人才资源优势,主推低能耗、高产出产业,“对海洋的保护性开发应该是蓝色经济的特征”。

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平瑛对《财经》记者表示,现在海洋产业最大的问题不是发展的问题,而是如何整合发展现有产业的问题。

“我们讲渔业,我们国家渔业发展的规模其实是很大的,但是在世界上来讲,渔业的生产力和生产效率都很低;我们讲交通运输业,上海已发展成最大港口了,但是信息咨询等相关配套服务行业是否跟上?发展海洋产业需要充分发挥其带动作用,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像服务业、交通运输业,以及把高新技术转化运用到海洋产业中。”平瑛强调。

此外,各省临海经济区还面临着如何与本省内陆地区协调发展的问题。山东科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徐丙垠对《财经》记者表示,各地通过设立海洋经济区这种方式争取财政等政策支持可以理解,但不应忽视同一行政区划内贫困地区发展问题。

比如山东发展蓝色经济区,省内其他内陆市的很多大学为了享受政策红利都搬到青岛去了,“名义上是支持蓝色半岛经济区建设,但没法同步搬走的这批学生怎么办呢?”他呼吁加大蓝色经济区和内陆区资源整合力度,避免因发展蓝色经济扩大地域差距。

如何统筹海洋经济的发展亦是待解难题。

国家海洋局原局长、中国海洋大学顾问王曙光指出,尽管海洋管理有相对集中和相对分散两种管理方式,但总的趋势是往相对集中这个方向发展,最近几年这种趋势更加明显,不少国家建立了一个“国家海洋委员会”的综合协调机构负责海洋重大事务决策,比如美俄日。

篇(6)

中图分类号:TM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5-0115-02

1、前言

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陆地资源日益紧缺以及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我国海洋资源得到了不断的开发和利用,在很大程度上促进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但是,受现有海洋浮标监测作用低、海洋资料浮标设备陈旧以及管理维修模式落后等因素的影响,我们很难准确的掌握海洋环境的污染情况和预测海洋灾害发生的可能性。换而言之,我们要想有效的提高我国海洋资源开采过程的持续性和安全性,我们就必须不断完善海洋资料浮标技术[1]。对此,本文将研究结果总结如下。

2、当前海洋资料浮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海洋资料浮标网络得到了有效的普及和建设,在促进海洋资源安全开发和增强海洋环境监测力度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受我国海洋资料浮标工作发展较晚这一因素的影响,我国海洋资料浮标工作中依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本文在参考前人的研究结果的基础上,将海洋资料浮标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海洋资料浮标网管理面广、管理难度大。海洋资料浮标在海上作业时,会产生较大的能源损耗,继而使浮标管理部门面临着严峻的浮标网络管理经费不足的现象,严重制约着海洋资料浮标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监测质量的提高。例如,当前我国的海洋资料浮标管理模式只能保证3个站位的海洋浮标运行,但是我国却拟定了12个站位的浮标网计划[2]。

(2)国内研制海洋浮标整体技术远远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由于我国的海洋资料浮标技术起步较晚、海洋浮标生产设备的硬件设施落后以及海洋浮标设备的零部件缺乏统一的标准等因素的存在,我国海上作业一直处于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建,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我国海洋资源的开展和利用。

(3)缺乏统一的海洋浮标管理机制。就目前而言,我国海洋浮标管理工作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模式,很多区域都是各自管理,使得海洋资料浮标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很难获取及时有效的解决措施。此外,有些海洋资料浮标管理部门各单位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一旦海洋浮标设备出现问题,很难得到及时有效的维修和保养,大大增加了因海洋浮标故障维修不及时给系统造成的损失。

(4)维修保养人员工作能力不足。海洋浮标工作难度大、工作人员工作不积极、维修人员维修技术薄弱以及浮标管理部门奖惩机制不健全等因素的影响,很多海洋浮标管理维修部门都面临着维修人员流动性大的问题,使得我国海洋浮标管理单位面临着十分严峻的人力资源缺乏现状。严重影响着海洋浮标安全系统的安全运行,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海洋资料浮标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3、提高海洋资料浮标技术的有效策略

3.1 完善海洋数据采集系统

数据采集系统作为海洋资料浮标设备的核心系统,在增强整个海洋浮标工作质量和改善工作设备运行质量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美国国家海洋资料浮标中心(NDBC)研究出的第六代型号数据采集系统MARS可以运用于所有的海洋资料浮标设备和自动台站上。这种通用数据采集系统具有通用性强、扩展性广、兼容能力高、体积小、功耗小等优点,是当前提高海洋浮标监测结果准确性和监测内容广泛性的核心技术[3]。对此,我们可以通过开展组织培训和开展经验交流等方式,不断强化数据采集系统研究人员的工作能力,为海洋数据采集系统的完善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保障。

3.2 不断完善海洋污染监测浮标

海洋污染监测浮标技术是20世纪90年代期间发达国家率先开展的海洋环境监测技术,在海洋生态环境破坏程度日益严峻的今天,很多海洋资源开采企业都在不断增强自身的环保意识,而海洋浮标技术作为当前预测海洋生态环境的主要技术,得到了广大海洋资源开采企业的使用。例如,挪威Oceanor公司的TOBLS浮标和德国的MERMAID浮标测量系统等,都在不断完善海洋浮标检测系统[4]。对此,我们可以通过分析当前海洋污染和海洋灾害中存在的问题之后,不断改进海洋浮标设备的监测指标,最大限度的促进海洋浮标的工作能力。

3.3 增强海洋资料的质量控制和资料交换的应用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海洋资料浮标技术日益完善,海洋资料浮标的种类、数量、以及规模等都得到了有效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海洋资料浮标设备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但是,受我国海洋相关产业发展速度过快、海洋污染程度日益加剧以及海洋灾害发生率持续升高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海洋资料浮标技术依然难以满足海洋产业发展的需要。对此,我们需要通过不断完善海洋资料浮标技术的质量和完善资料交换功力的应用。

4、结束语

从上述内容我们不难看出,当前我国的海洋浮标技术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我国海洋资源的开发和使用。再加上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很多沿海城市的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都直接排入的海洋中,严重污染着我国的海洋环境。身为海洋资料浮标维修管理工作人员的我们,只有在日常的工作中不断总结和积累经验,积极完善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才能及时的发现当前海洋资料浮标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以完善,为我国海洋资源的持续开发和利用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褚同金.关于我国海洋资料浮标系统工程技术[J].海洋信息.2011.25.

篇(7)

引言 海域和陆域系统分别形成了具有不同特征与功能的两套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系统,这两套系统之间存在着永无休止的、复杂的物质能量交换过程。基于对两套系统一体化建设中的不同考量和侧重,海陆一体化的内涵可分为广义和狭义。狭义的海陆一体化主要是海陆经济的一体化发展,即根据海、陆两个地理系统的内在的经济联系,运用系统论和协同论思想及海陆统筹的战略思维,通过统一规划、联动开发、产业链的组接和综合管理,把相对孤立的海陆系统整合为一个新的统一整体,实现海陆资源的更有效配置和海陆经济的良性互动与融合发展[1]。广义的海陆一体化指整合海域和陆域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系统,促进海域和陆域全面良性互动与共同发展,通过加强海陆联系和统一规划,推进海域和陆域政治、经济、文化、生态建设上的互促共进,促进沿海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它不但涉及海陆经济的一体化协调发展,还包括海陆政治系统的协调发展,海洋意识的培育、海陆文化的建设与融合,海陆污染的协同治理和生态的良性循环与发展。可见,广义的海陆一体化包含的内容很多,诸如海陆政治发展一体化、海陆开发管理体制一体化、海陆资源开发一体化、海陆产业发展一体化、海陆交通的一体化[2]、海陆环境治理一体化[3]、海陆文化发展的一体化[4]等。 国内关于海陆一体化建设的研究表明,海陆一体化建设的战略、对策研究已经引起学术界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关注和重视。一方面现有的研究逐步由区域层面、部门层面上升为国家战略层面,由区域海洋经济发展的单一视域上升为区域海陆一体化建设的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视域;另一方面,现有的研究已经注意到海洋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海陆产业的综合联动等。本文在此基础上,通过系统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从广义海陆一体化的角度提出中国海陆一体化建设应当多管齐下,从规划、组织、机制、政策支持、法制建设等多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海陆一体化建设深入发展,为有关部门和区域开展海陆一体化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 1因地制宜编制陆海统一规划 在海洋开发实践中,把海洋开发与沿岸的陆地开发统一规划,为实现海陆一体化提供政策保障。具体可采取“点、轴结合”方式。所谓“点”,是指对沿海港口城市区域的海洋产业和陆地其他产业的合理规划。“轴”在我国主要包括两个“轴心”方向:一个方向是环渤海地区5800余km的海岸线;另一个方向是从各沿海港口向内陆延伸的交通线,用这些交通线把海洋的影响传递到内陆地区,从而用陆地的经济基础、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武装海洋产业,拓宽海洋资源的开发广度,同时以海洋产业的发展缓解陆地交通紧张和能源短缺等矛盾[5]。 2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开展海陆一体化建设 2.1优化海陆空间的空间布局 遵循海洋经济自然属性和发展规律,发挥不同区域的比较优势,结合我国主要海洋经济区的海洋功能和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定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基础和发展潜力,按照以陆促海、以海带陆、陆海统筹的原则,优化我国海洋产业布局,优化海岸与海洋开发保护格局,构建沿海海洋经济的特色海洋经济带,建设重点海洋经济示范区,构建海洋经济发展增长极,培育海洋经济发展载体,合理开发利用沿海滩涂资源和海岛资源。 2.2依托海洋资源大力发展临港产业 临港产业在海路一体化中具有两方面功能:一方面临港产业可以把海洋资源的利用及海洋优势的发挥由海域向陆域转移和扩展;另一方面,临港产业的集群发展可以促进陆域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内陆的经济力量向沿海地区集中。这两种功能可以促进海陆经济一体化建设。目前,中国沿海地区总体已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发展阶段,而这一阶段正是加速经济结构向重型化转变的大好时机,应把发展临港产业作为战略支撑点之一,加快在沿海走廊的重化工业布局。为此,应当强化临港产业导向要求,将产业发展导向与空间区块布局有机结合起来,按照推进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的要求,统筹三次产业关系,立足区域比较优势,明确产业定位和培育重点,突出发展涉海现代服务业、海洋新兴产业、临港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海洋渔业等,合理安排重大产业项目的布局和推进时序,实现差别化竞争、特色化发展。 2.3推进港口—腹地一体建设,打造港口腹地 海洋产业区域联动发展平台根据港口主体区和联动区在发展阶段、产业结构上的差异性,以海洋产业链为纽带,以海洋产业配套协作、产业链延伸、产业转移为重点,优化海陆资源配置,在港口—腹地联动区建设一批海洋产业联动发展示范基地[6];加强联动区与主体区的对接,搞好海洋资源开发、科技研发、重大项目建设。 2.4加强海陆一体的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基础设施是促进海陆空间延伸、产业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基础,是推进海陆一体化发展的基本条件和提升平台。沿海主要海洋经济区应着力构建海陆一体的基础设施网络,以沿海地区的国际性城市为主要节点,通过沿海高速铁路和高速公路连接海洋经济区的核心城市和大型集装箱海港,形成一个综合通运输走廊;以光纤通信和卫星数据传输等高技术手段为基础,形成以国际性城市为主要信息源的宽带信息网络;本着适度超前的原则,推进沿海海洋经济区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功能强大的网络信息化基础平台,提高海洋经济发展保障能力。 2.5高效集约开发海岛资源 一要加大重要海岛开发力度。按照总体规划、逐岛定位、分类开发、科学保护的要求,注重发挥重要海岛的独特价值,加大我国海岛综合开发力度。二要完善重要海岛基础设施配套。将重要海岛海陆集疏运体系建设纳入国家交通和港口规划,加大对桥隧、航道、锚地、防波堤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有序推进海岛供水供电网络与大陆联网工程、风电场建设及并网工程,积极发展海水淡化、海水直接利用,提高水电资源保障能力。三要加强无居民海岛保护。贯彻实施海岛保护法,开展无居民海岛普查,加强海岛资源的分类管理与有效保护。强化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管理,建立海岛巡查、修复和利用评估制度,禁止开发未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p#分页标题#e# 2.6协调海陆生态系统,保护海洋环境 为保持海陆生态系统之间的平衡,应针对陆上点源污染制定相应的总量控制目标指标体系和治理规划,从污染源头进行治理,落实对沿岸陆地排入海洋的污染物按量收费的制度,构筑近岸海域污染海陆一体化调控模式,推进海洋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推行海陆一体化的环境管理和基于海洋生态系统的海洋管理,建立和完善陆海污染综合防治体系,推进跨区域海洋污染防治,加强海洋生态建设和修复,推进海域使用权、海洋生态补偿的市场化机制,实现一个清洁的、多用途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海洋。 2.7深入实施科教兴海战略,为海陆一体化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和智力支持 科教兴海是我国海陆一体化建设的重要支撑。要加强海洋科技创新综合性平台、专业性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平台建设,完善现代海洋教育体系,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和海洋职业技术教育,加快海洋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海洋科技、教育、人才体系,增强海洋科教对海洋经济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3海陆一体化建设的组织保障 3.1构建中央政府主导的协调组织为使海陆一体化建设中的协调机构更具权威性和有效性,应设立国家层面的海洋经济委员会,直接归属国务院领导,下设省、部长联席会议和各专题分委员会。 第一层协调组织机构———国家海洋经济委员会:国家海洋经济委员会由国家海洋局、涉海行业各部委、沿海各省参加,同时吸收海洋研究方面权威专家等组成顾问委员会,涉海科研机构代表、涉海公众和企业代表组成民众代表会议。为避免机构重复建设,日常办事机构可设在国家海洋局。作为核心的协调组织,国家海洋经济委员会具有权威的协调领导权,主要职责为:制定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战略与政策;协调各沿海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与产业布局,使之与国家战略相衔接;协调跨海区、跨省的海洋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对国家和沿海各省海洋经济发展进行评估和指导。在协调管理中总的任务是把握我国海洋经济总体发展方向,为各省海洋经济和各海洋经济产业协调发展提供设计蓝图。 第二层协调组织机构———省、部长联席会议:国家海洋经济委员会下设的省、部长联席会议为第二层协调组织,主要由国家海洋局局长、涉海各部委部长、沿海省省长组成,是实质性的协调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海洋经济委员会的授权,协商跨界、跨行业性质的海洋经济发展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并做出最终协调决策,如跨省的海洋资源利用问题、跨省的海洋污染问题,海洋经济基础产业重复建设、分布不合理等问题。同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沟通各省海洋经济发展状况与涉海产业发展现状前景及存在问题,为制定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战略提供决策依据。 第三层协调组织机构———各专题分委员会:国家海洋经济委员会下设的各专题分委员会为第三层协调组织机构。设立形式比较灵活,可根据需协调的不同内容吸收海洋经济委员会中相关成员参加,包括政府代表、行业部门代表、涉海科研人员,公众及企业代表等,是协调决策的执行与服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在协调决策框架下对具体的事宜进行协调和协商,达成共同的行动准则。其次是重要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渠道。由于各专题委员会广泛吸收了各涉海主体,为其利益的表达和诉求提供了一个平台,起到一个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3.2加强区域海洋综合管理协调组织建设 一是参照委员会模式,成立由区域主要领导牵头、相关涉海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海洋管理委员会。具体办事机构设在海洋管理部门,以改变目前区域海洋行政管理部门的弱势[7]。二是把海域、岸线利用重大问题的决策权统一收归区域海洋管理委员会。三是设立由外部专家及专门机构组成的第三方顾问组,承担海洋管理委员会的专业技术支持工作。 3.3完善海洋执法体制增强海洋主管部门在海洋执法、海洋资源保护、海岛综合开发与保护等领域的综合协调能力。探索推进海上联合执法试点,加强执法队伍和装备建设,完善海上执法预警系统和应对海上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形成统一高效的联合执法体制[8]。 4海陆一体化建设的机制创新 4.1创新海陆一体化建设中的决策机制 建立健全海陆一体化建设中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海洋经济区公共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群众性献计献策制度;建立海陆一体化建设中重大决策事项的专家咨询和相关制度,健全决策程序制度;制定规范的行政机关议事规则、会议制度,推进决策事项、决策依据和决策结果公开化;强化海陆一体化建设中的行政决策跟踪调适和责任追究,定期对海陆一体化建设的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完善行政决策监督机制,实现决策权力和决策责任的统一。 4.2创新海陆一体化建设中的环保机制 建立以“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为核心的海洋环境监管机制。在对重点海域环境综合调查的基础上,细化各主要海域、主要港湾环境承载容量和水质管理目标,确定相应区块主要入海污染物的排放数量、方式以及降污减排分配方案,实施以海限陆、源头把关、陆海协同、防治结合的海洋环保管理新模式。探索建立“海洋生态资源损害赔偿补偿制度”,界定海洋生态资源损害范围、标准、主体认定、赔偿补偿程序和对象等,协调海陆一体化建设与生态保护[9]。 4.3创新海陆一体化建设中的开放、合作机制 推动沿海海洋经济区在海陆一体化建设中更加积极地建设全方位开放型经济体系。完善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努力把各海洋经济区建设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大力推进海洋经济区的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海洋经济区的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和服务外包创新基地建设,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促进加工贸易向服务创新、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方向发展。努力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引导外资投向海洋主导产业、海洋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海洋服务业等领域。支持有条件的涉海企业并购境外知名品牌、研发机构和营销网络,扎实推进境外涉海资源开发,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p#分页标题#e# 5海陆一体化建设的政策支持 5.1海洋产业准入与用海项目退出政策 一是建立科学规范的海洋产业准入机制,开展海洋经济对全海洋经济区经济社会的影响及其效应的研究与评估,对海洋新兴产业予以跟踪研究,将新兴产业动态信息及时向社会披露。二是制定用海项目退出制度,启动填海工程及入驻项目的后评价机制,对在用海过程中不符合产业政策、环境政策的项目实行产业退出。 5.2财税支持政策 研究制定引导和扶持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支持海陆一体化建设中海洋产业的优化与升级;加大对海洋资源勘探研究的投入力度;促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建立科技兴海多元资金投入机制;落实国家风力发电增值税及其它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制定支持海陆一体化建设中的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研究制定针对远洋渔业、渔船改造、渔池改造等的财税优惠政策;加大对海洋产业、海洋生态和资源保护等项目的支持力度。 5.3产业政策与投融资支持政策 加大海陆一体化建设中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对海洋经济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业及项目审批审核等给予支持,制定海洋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科学、规范地引导各类资金投向海洋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设立海陆一体化建设的产业基金,推动建设海洋发展银行,加快建设区域性投融资平台,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海洋经济信贷支持力度,鼓励民间资本依法平等参与海洋经济开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和上市融资。规范和健全各类担保和再担保机构,规范发展各类保险企业,开发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保险产品。构建多元化的金融支撑体系。 5.4资源开发与管理支持政策 海陆一体化建设中,依照海洋功能区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支持符合条件的海域滩涂开发,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海洋经济重大项目建设需要,积极推进沿海海洋经济区的自然保护区建设,统筹海陆一体化建设中的用海规模和布局,全力支持重点海洋产业发展和海洋产业优化。 5.5海洋应急政策 海陆一体化建设中,加强海洋灾害、海洋环境、海上安全实时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统一的海洋观测数据库和网络,形成立体监视体系。制定海上及海岸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健全海洋灾害、海洋污损和海洋安全等海上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和处理机制。建立联合救助网络,加强沿海经济区跨海大桥、海岸工程的安全监测。 6海陆一体化建设的法制保障 我国海洋法律法规纵向体系,即元法律—基本法律—具体法律、法规的纵向结构,目前还缺乏元法律及基本法律,已经出台了较多的具体法律、法规。虽然我国也有“实施海洋开发”、“合理利用海洋”、《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等高层次的海洋政策,但都没有上升为国家的意志。因此,构建海陆一体化建设的法制保障的纵向结构需要修订《宪法》、制定《海洋国策法》和出台《海洋基本法》,形成层次分明、效力有别和科学合理的海洋法律、法规纵向体系。 6.1修订《宪法》,提升海洋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地位 我国《宪法》缺乏特别条款对海洋的规定,《宪法》历次修改也都未提及海洋。我国《宪法》中海洋的缺失,一方面导致我国海洋政策体系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另一方面致使我国海洋政策的建设缺乏根本大法作为依据。修订《宪法》,将“海洋”写进宪法,在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中定制特别条款或修订有关条文,增加有关海洋战略、海域物权、海洋资源开发和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以作为国家规范海洋活动的根本指针和制定其他海洋政策的依据,推动海洋活动的有序开展。如将《宪法》第9条中增加“海洋”两字,改修为:“矿藏、水流、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洋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将海洋写入《宪法》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将影响中国的未来和造福子孙后代。在社会和法律界将产生不凡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改变中国人几千年来的传统观念,提高海洋意识;二是在国家根本大法上确立海洋地位,提升海洋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地位;三是为我国包括海洋资源政策建设提供最根本的基石。 6.2出台《海洋基本法》,将“海洋强国”的政策提升为国家意志 我国是人口大国,由于陆地空间和资源的相对短缺,海洋将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空间和资源支撑。为应对我国海洋事业面临的问题,迎接挑战,管好、用好、保护好子孙后代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海洋,提高全民海洋意识,我国需要尽快出台海洋基本法。通过系统调研,依据我国法律出台的规程,经全国人大的讨论、审议,颁布我国的《海洋基本法》,将“海洋强国”的政策提升为国家意志。《海洋基本法》应该体现海洋综合管理、海洋资源保护、国际海洋权益要求等方面的内容。出台《海洋基本法》,确定我国是一个海洋国家的法律地位,统领我国海域和国际海洋资源领域的竞争,体现我国的海洋战略,确立我国海洋的基本制度和原则,为我国进行海洋资源开发和处理海洋国际争端、参与国际海洋事务行动提供法律根据和战略指导。 6.3制定《海洋政策法》,增强海洋政策的执行力 我国目前的海洋资源政策中没有很好地体现海洋可持续发展的一些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同美国的海洋政策体系相比较,完善我国海洋保护政策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在海洋基本法中对海洋政策贯彻可持续理念做出明确规定;二是制定海洋资源的专项保护法律、法规;三是针对生态系统依赖性较强的行业出台可持续发展法,完善我国海洋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为我国科学合理地开发海洋资源、加强海洋环境污染的监控、发展海洋生态经济、最终实现海洋资源的永续利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规范;四是将海陆一体化建设的重大政策法律化、规范化,增强海洋政策的执行力。#p#分页标题#e# 6.4制定海洋资源的新能源法律 我国在海洋新能源的开发技术、利用程度方面同美国相比较尚有一定的差距,而且我国的海洋新能源政策建设严重滞后。我国需要制定海洋能量资源法律,对海洋潮汐能、波浪能、流能、风能、温差能、盐度差能等的开发利用提供法律、法规支持,一方面通过对基础研究的投入为这些能源开发提供技术支撑,另一方面对这些能源的开发利用进行统一规范。 6.5制定国际海洋资源竞争法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前后,全球海洋的三分之一逐渐成为各沿海国和岛屿国家的领海和专属经济区,国际海洋资源领域的竞争就显得尤为激烈。美国1980年就出台了《深海底硬质矿物资源法》,在《21世纪海洋蓝图》也阐述了国际海洋法律与国策力争在国际海洋资源领域占据领先地位。我国制定国际海洋资源竞争法律:一要完善国内政策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南极条约》等国际海洋公约及条约的协调统一,通过积极的国家海洋政策同周边国家进行海洋资源的竞争;二要制定和出台《深海海底资源法》以及《极地资源法》,完善我国在国家海洋资源领域内的事务处理机制,从而规范、保障、引导我国在该领域内的科学研究、矿产资源、渔业资源开发等活动有序的进行。 6.6完善地方海洋立法内容 重点推进法规空白领域的地方性立法工作,增强海洋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配套制度、配套措施、实施细则和工作规程等制度的制定与检查落实。加强港口管理、海洋渔业管理、海洋资源管理、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海岛开发与保护、海域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等法规体系建设,形成更加完备的海洋综合管理法律制度,做到依法“管海”、依法“用海”和依法“兴海”,把海洋资源开发和管理活动真正纳入法制化轨道。建立海上执法协调机制、海上执法信息通报和案件移交制度,开展海上联合执法行动,提高对海上综合案件的处置能力,制定海上应急执法工作预案,提高海上执法的整体力量与优势。加强海洋执法队伍与能力建设,扩大海监渔政队伍规模,理顺海上执法体制机制,完善执法基础设施,提升执法装备水平,提高海洋开发、控制、综合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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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识码:A

当前,我国正处在由传统渔业向现代渔业转型的关键时期,作为资金投入型产业,现代渔业经济建设对金融有着强烈的需求,但是由于有着高风险、长周期、抵押资产不为银行认可等问题,使得现代渔业经济与金融体系难以融合,存在金融歧视和金融回避的客观现象,严重制约了海洋渔业经济的发展。如何将融资担保模式与我国海洋渔业经济发展问题联系起来,是现阶段面临的一个紧迫的任务。

国内对于渔业金融担保问题的研究基本上处于空白阶段,但是对于渔业金融和农业金融担保问题的研究还是较为可观的。对于构建渔业金融体系,建立渔业金融担保制度这一问题,还处于初步的探索阶段。因此,对于我国未来的渔业金融担保制度的建立而言,还要做很多,还应该学习很多。

一、渔业金融担保行业发展概述

二、渔业金融担保发展面临的相关问题

(一)抵押问题

虽然我国《担保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对抵押担保做了规定,但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还是存在着不少问题,特别是某些权利的抵押问题。就土地经营权抵押而言,现阶段主要存在土地经营权证问题、土地经营权的价值评估问题、土地经营权的抵押登记问题、土地经营权的变现难问题、风险管理及农业保险问题、农户对土地经营权抵押的接受与参与问题;就与渔业相关的的权利而言,以水资源使用权、渔业权、采矿权、狩猎权等为标的的权利抵押没有明确规定,存在立法不完善、环境资源物权抵押标的范围狭窄问题;就渔业方面而言,存在海域使用权抵押立法不完善、价值评估难度大、应对风险无对策等问题。

(二)质押问题

就动产质押而言,动产质押标的物的价值易被高估、意外风险较高、变现市场风险较大,并且法律规定之间存在瑕疵、动产质押标的物选择会出现瑕疵等。就权利质押而言,因权利的不同存在着“未来的应收账款”的效力是否应全部等同于“现有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是否应包含“不动产收费权”、“应收账款收益”是否应包含在直言权力担保范围之内等问题。对于股权质押,债券的实现存在现实风险,非上市公司股权托管率低成为限制担保因素,机构建设不足导致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存在障碍,企业和投资机构对股权质押存在认识上的不足。对于知识产权质押,存在知识产权的价值难以确定、涉及法律问题复杂、变现能力差等问题。

(三)保证问题

在接受保证人提供的保证时,债权人应当承担验证保证人身份、审查保证人的责任能力、明确保证责任的具体内容等问题的风险责任,而作为保证人在提供保证时,也应当承担确保自己利益不受损失的风险。村委会是一种群众性自治组织,其本身既不享有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也不享受国家财政拨款,但实践中往往又受上级政府的委托并代表这些机关从事具有管理国家事务性质的行为时又具有了准行政性质,这使得村委会是否可以作为担保人出现了矛盾。

(四)风险问题

信用担保机构在提供保证时,面临着出资不实风险、资产流动性风险、反担保落空风险和专业担保人才不足或者经验缺乏带来的风险、担保机构自身的风险控制不完善带来的风险。 三、大连市建设渔业金融担保体系的建议和措施

(一)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组建大连渔业经济发展融资担保平台

借鉴国内外专业化投融资平台模式,整合现有资源,以大连海洋经济为主导的县区、园区为依托,采取新建或挂靠托管方式,政府投入引导资金,吸引民营资本(渔业领域“龙头企业”)加入,组建大连海洋渔业融资担保公司;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的政策“软贷款”,组建集合金融、评估、海洋、法律等专业人力资源团队;配套出台扶持渔业融资担保发展的优惠补贴政策,不断开发海洋融资担保创新业务品种。

(二)完善海域使用权使法律规范,构建海域使用权流转市场

应根据国家有关的法规,从大连市海域使用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合理构建海域使用权流转平台,配合辽宁省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工作,构建省、市二级流转市场,探索完善海域使用权的评价、交易、转让、抵押等流程,服务大连海洋经济发展。

(三)鼓励大连海洋渔业“龙头企业”牵头成立“大连海洋渔业银行”

初期可从“渔业小贷公司”、“渔业村镇银行”入手,能够将独立于企业内的资金流转服务于行业内的企业间流转,进而实现行业外的资金进入行业内,服务于行业内的优质企业。进而增强资本实力、培育海洋金融人才、整合机构配置,争取国家优惠政策和专项资金支持,探索发展路径,时机成熟时成立大连海洋渔业银行。

(四)设立海洋渔业发展专项引导基金,引导外部资金投资大连海洋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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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才能保证我国的经济能够持续发展。特别是由于沿海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战场,随着沿海地区经济发展导致的资源约束更加严重。土地资源的紧张和昂贵,给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造成了相当大的影响。如何保证中国沿海地区的发展势头,不仅成为中央政府必须考虑的战略问题,也是沿海地方政府必须充分考虑的事情。2011年被称为中国的海洋经济元年,因为中央政府在“十二五规划”中把海洋经济的发展作为我国产业发展的一个部分单独提出来了。国家“十二五规划”指出:“科学规划海洋经济发展,发展海洋油气、运输、渔业等产业,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加强渔港建设,保护海岛、海岸带和海洋生态环境。”这是中国在五年规划中首次把“海洋经济”作为产业体系中的一个单独的组成部分提出来。根据国家正在征求意见的《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到2020年海洋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0%以上,并逐步形成六个到八个海洋主体功能区域板块。”[2]现在已经获批的海洋经济发展区有福建海峡西岸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相继还会有广东、广西的开发区的获批。各个省都已经或正在制定自己的海洋经济发展的宏大规划。在“十二五规划”的目标驱动下,新一轮的海洋开发大幕已经拉开,海洋经济发展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另外一个重要的战场。与此同时,沿海各省也已经制定或正在制定自己的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浙江省的《浙江省海洋经济示范区规划》2011年2月获得国务院的批复,浙江省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也把“充分发挥海洋资源优势,实施海洋开发战略,统筹海洋经济与陆域经济发展,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加快建设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写入了规划中。福建省则借助于之前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把海洋经济发展作为自己的发展战略和重点。山东、辽宁、广东等省也在眼光向海,规划着海洋经济发展的问题。2011年,沿海各省大大加快海洋经济发展,推进海洋开发已是大势所趋。

    二、海洋经济的大发展将伴生海洋环境保护的严重问题

    发展海洋经济是国际发展的趋势,中国也不例外。对于中国这样的后发国家来说,在发展资源约束越来越严峻的情况下,向海洋要资源、要空间似乎也是必然的选择。但是,“海岛的生态环境往往独特而脆弱。如何在开发与保护之间寻找平衡?这是海岛经济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3]今年以来的康菲公司渤海污染事件使人们对海洋经济开发带来的环境破坏问题更加忧虑。对海洋的开发,我国其实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开始,只不过是非常低层次的开发,主要是港口建设、海上运输业、海洋渔业等。到90年代,海洋旅游业、海洋化工业。海洋建筑业、海洋油气业也发展起来。到2010年,“我国海洋生产总值已经达到3.8万亿元,占GDP比重达9.7%”[4]虽然海洋开发成绩很大,但是带来的海洋环境问题也是不可小觑的。据国家海洋局发布的《中国海洋发展报告(2011)》指出,在我国海洋产业大发展的同时,由于大型围填海、过度捕捞与海水养殖和陆源排污等造成海洋生态环境风险增加。“中国海洋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主要包括:近岸海洋环境污染呈立体、复合污染新趋势,对生态系统安全、食品安全、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威胁;陆源污染物排海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严重,个别排污口及河口邻近海域出现‘荒漠化’现象。近岸海域营养盐结构失衡,直接影响中国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近岸海域污染严重地区主要分布在大中城市和中国主要经济区域邻近海域,沿海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受到制约。”[5]

    90年代的海洋开发就带来了海洋环境问题,新一轮的海洋经济发展,能否走出一条科学开发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路子来,成为许多专家和学者关注的要点。因为80年代的海洋开发规划“无一不强调科学有序开发,但最后都是雷声大雨点小,除了依旧在传统产业上低层次无序竞争外,还令海洋生态受到了日益严重的威胁”。[2]在传统的海洋经济发展模式下,产生了严重的海洋环境污染问题,使得人们不得不重视新一轮海洋经济发展中的环境保护问题。“日益严重的海洋环境污染让人类面临两种选择:一是继续无限制地以消耗海洋环境、破坏环境为代价来发展海洋经济;二是在保护海洋环境、科学使用资源下实现人类和自然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显然人类只能选择后者。因此保护海洋环境、实施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已成为全球性的重大问题。”[6]海洋开发势不可挡,但是如何防止海洋开发带来的海洋污染确实一个必须充分关注的问题。人们经常会说,开发与保护并重,在文件里面,这个问题很好解决,在实际的工作中,开发容易开展,保护则很难真正落实。因为从短期来看,开发是可以赚钱的,可以增加GDP和财政收入的,而环境保护则是不能赚钱的,甚至是赔本的,也不能增加财政收入。所以,在加大海洋开发的力度的同时,必须把海洋保护的问题提出来,通过真正有效的措施保证切实做到开发与保护并重,使海洋经济真正的实现科学发展,能够造福于社会和人民。

    三、加强对海洋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环境监管

    促进海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加强海洋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必须防止造成对海洋环境的破坏,特别是海洋污染。而海洋开发必然会带来某种污染,开发和保护并重这两手,开发应该让位于市场调节,让企业按照市场规律进行开发。但是由于海洋开发具有较强的外部效应,完全依靠企业来实现开发与保护并重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保护的责任就不可避免的落到了政府的肩上,也落到了社会多元治理主体的身上。要有效的保护海洋环境,必须加强对海洋环境的科学有效的监管。世界和中国治理环境污染的实践证明,只有严密科学的监管才能实现真正的有效保护,也才能达到开发与保护并重,实现海洋经济的科学发展。有效的海洋监管必须要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对海洋经济发展的科学规划

    新一轮的海洋经济开发应该摆脱传统海洋开发和利用的路径,走出一条科技支撑的、品质优良的、新兴海洋产业的“蓝色经济的”路子来。要保证海洋经济发展走蓝色经济的道路,保证做好海洋开发中的保护工作,首先必须把好海洋经济规划关。即沿海各省在制定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时候,必须突出科技领先、低耗能、高效益、低污染的特色。国务院在批准各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时候也必须把好这个关。只有这样才能把新一轮海洋经济开发纳入新兴海洋产业领域发展的道路。海洋经济长期以来都过于注重海洋渔业、海洋油气业、滨海旅游和海洋交通运输业,造成海洋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同时,海洋经济在过去不是真正的海洋经济,而是临港产业的发展,特别是重化工业2003年后加快向沿海布局。这些产业向沿海发展是需要的,但是如果各省的规划都如此,则会加大产业结构性矛盾,同时也会加大环境污染的可能性。专家指出:“综观各省的产业规划,虽挂名‘海洋’,实为临港、临海产业集群。从产业构成看,各省均以大钢铁、大化工等高耗能、高投入、高污染的重型产业为主。”[2]因此各省在编制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时候必须坚持科技支撑的蓝色经济的要求,坚持保护海洋环境的要求,对于那些高污染、高耗能的产业发展在规划中要予以禁止或者限制。如果必须要发展这些产业,就必须把有效的保护海洋环境的措施也列入规划之中。否则,新一轮的海洋经济发展又会加大对海洋环境的污染,破坏了海洋环境。

    (二)加大对海洋经济发展项目的环保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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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状。一是海洋资源丰富。东、北两面临海,海岸线长413公里。负15米等深线以内浅海面积4800平方公里,占全省的1/3。滩涂面积180万亩,占全省的2/3。现已控制含油面积64.9平方公里,是我国最大的浅海油田。浅层卤水资源丰富,新探明盐矿储量5800亿吨,是国内第二盐矿。黄河由此入海,形成了生态最活跃的高产区,生物资源、旅游资源丰富。同时,全市土地后备资源以及地热等矿产资源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发展海洋经济优势突出。二是地理区位优越。位于京津冀都市圈和山东半岛结合部,与北京、天津仅有3.5小时、2.5小时里程,和辽宁沿海经济带隔海相望,是环渤海地区重要组成部分,向西可连接广阔的中西部腹地,向南可通达长江三角洲北冀,向东出海与东北亚各国临近,具有深化国际国内合作、聚集生产要素、吸引各方投资和带动区域发展的先天区位条件。三是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经多年建设,形成了一批重要的产业基地、实力雄厚的骨干企业和市场占有率较高的知名品牌。目前已是石油能源基地、精细化工基地和石油装备制造基地等一批重要的产业基地;是全国第二大油田胜利油田的主产地,拥有胜利油田85%以上的产量等。

2.困难。一是以资源消耗为特征,高新技术贡献率低。目前形成规模的主要是海洋渔业和海洋油气业,海洋经济总体上是资源消耗型结构。海水养殖有了一定的规模,但没有达到应有的质量和效益,新兴海洋产业受技术、科研资金、人才的限制,仍未破题,高新技术贡献率较低。二是产业腹地建设薄弱,产业链条不完整。海洋产业发展需要相应的腹地建设,通过产业集群和规模化,才能提高整体竞争力。由于腹地和配套建设相对薄弱,相关产业难有大的发展,多处于产业链低端的状态。三是滨海旅游资源丰富,开发相对滞后。拥有黄河入海口、湿地生态、大油田、近海产品等独特的滨海旅游资源,但由于基础设施不配套,城区临海不近海,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不够,滨海旅游业只占全市海洋产业增加值的12.5%。四是海洋科技力量不足,专业人才相对缺乏。五是部分海域污染日趋严重,海洋生态面临严重威胁。

二、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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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27[文献标识码]A

1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相关概念

1.1海洋

海洋指的是地表由陆地分隔成并且相互连通的广大水域,它占地球表面积的30%以上,约3.6亿km2。海洋中含水量占地球上总水量97%,其中可用于人类饮用占2%。地球主要有5个大洋,它们分别是北冰洋、南冰洋、印度洋、大西洋、太平洋。目前为止,人类对海洋的认知十分有限,已探索的海洋只有5%,还有95%的海洋是未知的。

1.2海洋经济

海洋经济是开发利用海洋的各类产业级相关经济活动的总和,即人们对海洋中各类资源进行开发和利用的一系列经济活动。包括对海洋资源的开发生产活动和与之相关服务性产业活动,如海洋捕捞业、海洋油气业、船舶工业、海盐业、海洋运输业、海洋旅游业等。

1.3可持续发展

在开发海洋资源、发展海洋经济的时候需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需要依靠现代科技手段,在對海洋资源进行科学合理地开发、对海洋生态环境进行有效地保护的基础上进行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使海洋资源满足后代人发展的需求,使海洋经济的发展具有可持续性。

2海洋经济发展的现状

2.1世界海洋经济发展现状

海洋可以为人类生存与发展提供大量资源,因此人们越来越重视对海洋的开发保护,人类文明正在以全新姿态向海洋发展,国际间以海洋为中心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包括以尖端技术为核心的经济竞争。目前海洋领域的产业主要分为海洋渔业、海洋能源工业、海洋旅游业和海洋运输业,随着时代的发展,全球的海洋产业实现了从劳动力资源粗放型向技术资金密集型的转型发展,对海洋资源的高效利用成为今后海洋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

2.2中国海洋经济发展现状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在这个新形势下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对海洋的开发利用,并制定了建设海洋经济强国的战略,海洋经济快速发展。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海洋经济产业的影响力不断向各个领域延伸,表现出了迅速增长的态势,海洋经济发展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总量不断增长,其发展速度大大高于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速度,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随着我国海洋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海洋经济的区域性变得显著,区域布局逐渐形成。目前以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为中心的海洋经济区迅速发展,同时,沿海各综合经济区发挥各自区域比较优势,已基本形成以辽宁沿海经济区、天津滨海新区、上海浦东新区、深圳经济特区为中心构成的海洋产业经济带,海洋产业在我国沿海经济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我国海洋经济现阶段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经济总量稳步增长,但产业结构不合理、区域发展不平衡仍制约着我国海洋经济健康稳步发展。海洋经济发展的区域性差异十分明显,同时,我国沿海地区经济高速增长的需求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导致对海洋开发利用的层次不断拓展。废弃物排放过多、海洋资源消耗过多的粗放型海洋经济会导致海洋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和对海洋资源的大量浪费,造成并加剧海洋经济及资源环境、社会发展的矛盾,影响海洋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妥善处理好海洋经济带来的环境、资源问题,对我国海洋经济的健康发展非常重要。

3对中国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分析

3.1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分析

从渔业资源的特性看渔业资源属于可再生生物资源。鱼类通过自身不断的生长、繁殖,实现自我更新,使种群数量维持在在一定范围内。但要实现永续利用必须要实行适度的捕捞。如果捕捞不当,严重超过自我更新的速度,将会严重破坏渔业资源。

目前我国海洋渔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面临着极大的挑战,面临着海洋渔业环境破坏严重、海洋渔业资源骤减、海洋水产品安全性降低等一系列问题。这其中,最为严重的表现为:最近几年,不少地方出现了较大规模的赤潮,对海洋生物的生存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也对我国海洋渔业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黄渤海区由于缺少饵料性鱼类,使经济性海洋鱼类生长缓慢。对海洋鱼类生产量造成一定影响,导致鱼群数量减少,严重影响着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3.2海洋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分析

随着我国沿海经济的快速发展,海洋环保问题日益突出。目前海洋污染主要来自海洋的污染、船舶油污的污染、陆源污染物污染。海洋是所有污染物质的最终积聚地,而海洋本身强大的自净能力也使它成为污染物的天然处理场所,海水的流动和海洋生物、化学、物理过程的作用,污染物通过稀释、氧化、还原等一系列反应被分解为无害物质,但是这种洁净的能力不是无限的,一旦进入海洋的污染物质数量和速度超过了海洋自净的能力,海洋就会被污染,海水水质必然受到破坏。

4舟山海洋经济发展的现状及分析

4.1舟山的海洋区位优势

舟山市在舟山群岛上,具有较为优越的地理位置,处于杭州湾外缘,面朝太平洋,海域辽阔,开发利用潜力很大,离上海、杭州和宁波等大中城市较近,是长江三角洲对外开放的重要海上门户。舟山还具有非常丰富海洋资源,海洋生物资源与港口资源为舟山海洋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舟山拥有全国最大的渔场,渔业年产量居浙江省第一位,约有120万t,种类也非常丰富,约有500多种。舟山还拥有2447.87km的港口岸线,其中超过三分之二的港口岸线水深在10m以上。

4.2舟山的海洋经济发展的现状

海洋经济在舟山经济中占有很高的比重。目前,舟山的海洋经济正在由“涉渔型小产业”向“临港型大产业”的转变,初步形成水产加工、船舶机械制造等临港工业为主体的产业链、海洋生物和海洋旅游等协调发展的经济体系,经济发展水平大大提高。但是,舟山海洋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这一些问题,仍有很多因素制约着舟山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4.3制约舟山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因素

在舟山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过程中,海洋生态环境的变化制约着舟山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目前主要有两个问题制约着舟山海洋经济的发展:一是海洋生物资源日趋枯竭。对鱼群的过度捕捞大大超出了鱼群的繁殖速度破坏了海洋生态环境,严重影响了海洋生物的多样性,很多鱼群的退化现象严重,难以形成大规模的鱼汛,很多被破坏的海洋生物资源难以恢复,海洋生态平衡受到严重威胁。二是海水污染严重。由于工业排放得不到有效处理、海洋资源过度开发、油污无法得到及时清除等原因,海水污染影响着舟山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舟山的产业结构也存在着一定问题,第一產业占有的比重过高,二、三产业的相对薄弱。舟山渔业较发达,但是第二产业主要是传统船舶工业,附加值不高,结构单一,海洋生物医药、新能源开发、海水生物等高新产业的比重较低,产值不高。第三产业中的对外贸易、港口物流和海洋旅游等还需进一步完善。

5舟山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5.1产业方面

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的建立,需要以新兴产业为发展核心,这是促进海洋经济升级的关键。为了实现海洋经济和社会全面对接,一定要以协调发展为目标,建立新的管理模式。发展高效率、低消耗的海洋新兴产业,对于舟山来说十分重要,可以开拓海洋相关设备制造业、服务业等等。比如,水下检修系统、海洋防污系统、海洋电子技术等等。这些都是和海洋产业开发有关的新兴产业,能够从新的角度来拓展海洋高新技术产业空间,为海洋地质、海洋信息、海洋药物等等领域的需求提供新的技术经济增长点,建立系统化海洋结构,完成高效益技术的升级,实现海洋经济的持续性发展。

5.2资源方面

渔业捕捞行业的管理需要从强度方面进行严格控制,渔业资源保护与修复要共同维护、同步推进。舟山渔业经济的发展核心要从“拼资源”转移到“拼技术”。从这个角度来说,海洋资源产业技术含量的提升,就意味着海洋产业发展的可升级空间扩大。对于非资源型海洋产业的发展,也要用可持续观点来维护产业发展。舟山海洋产业需要根据新的渔业技术升级来寻找现代“绿色渔业化”的方向,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基础,积极发展科技含量更高的海洋产业。尤其是海洋捕捞渔业更要向着保护近海资源方向发展,通过远洋渔业、外海渔业来提高产品的隐性附加价值,促进海洋渔业效益型的转变。

5.3环境方面

产业结构调整要以产业升级转型为契机,根据新兴产业的技术需求来完成低污染、低消耗的产业链建设,在推广高新技术应用的同时,用清洁生产示范工程来强化海洋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方式。在大力发展海洋环保产业的过程中,需要根据新技术的推广和使用来提高企业对污水、废气的处理能力,将污染物排放压缩到最低程度。在进行海洋灾害预警机制建设时,需要根据海洋防灾减灾应急响应系统能力,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实现海洋经济的健康、安全、全面发展。舟山市组织的“碧海生态建设行动计划”,就是将河口、海湾为治理重点,以海洋生物资源保护作为目标,利用新技术对滩涂等等海洋环境进行保护与合理开发。着重开发无居民海岛的海岸沿线资源,促进海洋经济发展规模、速度能够与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这是实现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1] 秦宏,孙浩杰.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度实证分析——以山东省为例[J].东岳论丛,2011(1):139-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