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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哲学相关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12-20 15:10:45

政治哲学相关论文

政治哲学相关论文篇(1)

从“显”的线索说,如果我们撇开民间或官方的祭孔和办学活动不谈,那么在理论层面较明确提出自己复兴儒学主张的,主要有三种:即蒋庆在政治儒学层面的“王道政治”,康晓光的“新仁政”,陈明在文化儒学层面的“即用建体论”,这就是所谓“当代大陆新儒家”的三大代表人物。虽然三家的主张没有如此简单,但这种贴标签、符号化的方式颇能凸显他们的儒学主张。

蒋庆重视政治儒学层面,他提出“王道政治”。蒋庆认为,儒学以政治思想见长,其核心就是“王道政治”,却可惜被民主思想解构了,成了西方学术的殖民地,儒学的“王道政治”失去了原有的精义。他坚决捍卫中国思想的独立性,要以“中国解释中国”、“以儒学解释儒学”。蒋庆论政,特别重视政治的合法性问题。他认为,“王道政治”的核心就是拥有极强的合法性,它是“天道(神圣)的合法性、历史(传统)的合法性与人心(民意)的合法性同时构成完整统一的合法性,并且每一重合法性都相互制衡而不能独大排斥其它的合法性。”“王道政治”是“政道制衡”的政治,是真正能实现长治久安的政治。“王道政治”只是反对西方民主政体“民意合法性一重独大”的缺陷,但它不反对民主政治,而且认为“王道政治”还能包容民主政治,吸取民主政治“民意合法性”的正面价值,又能通过天道合法性与历史合法性制衡民主政治“民意合法性一重独大”的偏向,克服民主政治极端世俗化等弊病,建立一种实现人类“中和价值”(三重合法性价值)的政治。基于“王道政治”三重合法性的政治理念,他还设计了落实该理念的制度——即议会,他所设计的议会是包括通儒院、庶民院、国体院在内的三院制。 “议会三院制” 分别代表三重合法性。即通儒院是代表儒教价值之议院。他特别指出,由于儒教代表中国六千五百年来之天道性理,是超越神圣之合法性的代表,“在中国政治中,只有儒教具有宪法地位”。因此,“议会中必须对儒教有特殊制度安排”。庶民院是代表民意的议院,它是民意合法性的代表。国体院代表历史文化之合法性,其功能相当于西方古代之贵族院,是能真正继承贵族传统的。由于中国没有西方式的古代贵族,只有由代表历史文化的其他宗教组成国体院。至于议会三院之间的关系,他指出,“通儒院”并非其他两院的主导,而是并存制衡的关系。

与蒋庆相同,康晓光也是从政治层面来倡导儒学的。他的“仁政”学说相对较为复杂。就理念层面看,康晓光继承了孟子的“仁政”。“仁政”是什么,就是“仁者行政”,即执政者常怀恻隐之心。就政府形态层面看,现代“仁政”就是一个仁慈的、开明的、权威主义政府。仁政是信仰并践行儒家理念的贤人政治(他以信仰并践行儒家理念作为评判贤人的标准),实质上“仁政就是儒士共同体专政”。康晓光以西方社群主义理论批评西方自由主义的观点,反对西方的民主政体,他认为仁政是一个仁慈的权威主义,它不能实行西方的民主政体,不能采纳“人民主权”、“多党制”、“全民普选”等西方式民主的要素。理由是:其一,儒家可以承认“主权”属于全体人民,但坚持“治权”只能属于儒士共同体。这是因为,天道高于民意,而只有儒士共同体才能体认天道。可以说,儒家并不绝对拒绝“人民主权”原则。其二、那么不信奉儒家理念的政党就没有资格执政,所以儒家反对“多党制”。其三,“全民普选”是与儒家反对抽象平等原则相违背。不实行全民普选,统治者只能由儒士共同体推举,而无需全体国民选举。

康晓光还用儒家“道统、学统与政统三位一体”的架构来解释仁政。其中“道统”,就是仁政,就是王道政治,是政治哲学的原则。至于仁政(有时称民本主义)如何在行政层面落实,也就是“政统”如何实现,他提出了三种机制:第一种机制,开放的大众传媒。第二种机制,行政决策咨询机制。第三种机制,建立法团主义体制。而在“三统”结构中,最重要的是“学统”的建立。康晓光认为,只有中国建立“儒教国”,即通过推行儒学教育,“儒化”上层的共产党和下层的大众,形成新的儒家化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最后,康晓光还指出,新的仁政应包涵仁政、儒教、法团主义、福利国家,还有新闻自由和结社自由。其中有些新东西是中国本土的,如仁政、儒教,有些新东西来自西方,如法团主义、福利国家,新闻自由、结社自由也可以算作是西方的东西。

陈明则在文化哲学层面提出“即用见体”理论。陈明关怀着文化重建的抱负,其文化重建包括政治建构、文化认同、身心安顿三个方面。陈明认为,在民族主干文化缺位(实质就是儒家文化缺位)的不利条件下完成文化重建,需要一种建设性、创造性和有解释力的言说架构和平台。为此,他提出了“即用见体”的命题。其中“体”,就是“人的本质”、是“生命存在的内在可能性”,也是“中国人的意志需要”,而“其它一切均是为意志需要服务的用”。作为一个命题,“即用见体”是指人们在具体历史情境中通过创造性的活动,把生命存在的内在可能性表达实现出来,建构起新的生活形式和新的生命形态。在文化重建的过程中,陈明与形形色色的“原教旨主义”、“全盘西化论”不同,他只是以“即用见体”的中国哲学范畴,增强中国人的认同感,骨子里在于以一切有效的政经、文化等(可能包括西方的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和宗教文化)手段,来实现中国人的主体需要和人的存在。

然而“隐”的线索没有“显”的线索视野那样开阔,它只是在狭窄的中国哲学领域内追求自主性和中国性。不管是“中国哲学合法性”还是“重写中国哲学”的讨论,都是发生在中国哲学专家内部。他们不满于百年来中国哲学研究的现状,认为中国哲学研究先驱多用“格义”的方式,以自己熟悉的某种西方哲学理论来解释中国哲学,例如胡适以实用主义,冯友兰以新实在论,贺麟以新黑格尔主义,唐君毅以黑格尔哲学,方东美以生命哲学,牟宗三以康德哲学,侯外庐、任继愈(还应包括建国后的冯友兰)以马克思主义来治中国哲学,都是以中国哲学的史料“削足适履”去填充西方哲学的框架,结果使中国哲学被西方哲学殖民化而失去了自己的主体性,中国哲学成为西方哲学在中国的发展史。他们认为,中国哲学没有西方哲学的本体与现象、主观与客观、身与心、事实与价值、超越与实在、神与尘世等绝对二元对立,中国哲学不仅追求这些概念间的两极统一,而且还有自己的宇宙论、本体论、伦理观和社会政治理论。也就是说,中国哲学有其自身的特性与合法性。因此,他们提出“重写中国哲学”的号召,希望能够建构一种真正纯正的、由民族语言叙述的中国哲学。

以上就是复兴中国文化“显”、“隐”两方面的大体内容,与诉诸文化、社会政治等实质层面 “显”的线索相比,“隐”的线索更倾向纯哲学的形式层面,可以说是发生在象牙塔内的一场静悄悄的中国哲学革命。然而,这一显又一隐、一实质又一形式的活动,共同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复兴推波助澜。

然而,如果我们从20世纪思想史的长程看,有关儒家传统和中国哲学问题的争论,绝不是第一次。20世纪20、30年代左右,不管社会文化层面的孔教运动、读经运动、国学和国学院、“中国本位文化宣言”、孔教会和官方的祭孔活动,还是哲学层面编写中国哲学史的努力,都曾一次又一次地刺激着当时文化思想界敏感的神经,并凝聚成一颇为壮观的文化保守主义思潮。也就是说,在表面上,近年的儒学复兴运动与上世纪初期的文化保守主义运动,不仅相似,而且似乎完全可以将它们一一对位,这使得熟悉中国现代思想史的人恍然有回到民国之感,也被批评者目为“历史的倒错”。从近景看,近年的儒学复兴运动可溯源于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传统文化热”。80年代初,庞朴、李泽厚、匡亚明针对文革“妖魔化”孔子的历史大悲情,提出“孔子再评价”而肯定孔子的人道主义和人文主义,开启了儒学研究热潮,而80年代到90年代中期的“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大讨论则是这种热潮的持续。这场传统文化热的直接后果,一方面使中国哲学研究特别是儒学研究从政治斗争的旋涡中脱离出来,并逐渐摆脱了“阶级分析方法”以及“唯心唯物二元对立”思维的束缚,推动中国哲学研究的纵深多元开展,开启了中国哲学研究自主性追求。另一方面也使人们更多理解、肯认儒学的价值,推动儒学价值的现代转化。这些都为近年的传统文化复兴积蓄力量、铺垫成路。

这两次相差将近一个世纪的保守主义文化运动果真如此一致吗?非也!表皮相似的底下,遮蔽着太大的不同。上个世纪前半期的文化保守主义,不管是社会文化层面的孔教运动、读经运动、祭孔活动,还是哲学层面编写中国哲学史的努力,都是在“自卑羡慕”的心态下做出的。除了个别极端保守者外,当时的绝大多数保守主义者,往往内心里自卑于自己的政治和哲学传统而羡慕西方的民主政治和理性化、系统化的哲学。即使是唱“以孔教为国教”的康有为,实际也是羡慕西方基督教在维系文化传统上的作用,其国教主张真实目的是希望利用孔教维持中国的文化传统,保持中国的国民性不丧失。对于西方的民主政治,当时的文化保守主义者一般都是服膺的。即使曾主张西方的民主法治传统不同于中国社会传统的梁漱溟,其最终还是向往西方民主政治的。至于西方哲学的理性化、系统化,更是当时研究中国哲学者所向往。他们研究中国哲学的努力,就是吸收西方哲学的概念和构思,实现中国哲学的理性化、系统化、知识化,这在熊十力、梁漱溟甚至马一浮哪里(他们最能认识中国哲学特性)都能看出。正是这些努力实现了中国哲学新开展和现代化,奠定中国哲学的学科范式,这是先驱对中国哲学最大的贡献,恰恰也是当代中国哲学界最为诟病的地方。

相对于上个世纪前半期保守主义“自卑羡慕”的心态,当代的文化保守主义对中国传统看上去非常自信,他们要以“中国解释中国”,即他们不仅反对依傍、“临摹”西方哲学,要以本民族语言自主地写中国哲学,而且还反对西方的民主政治,要以中国的政治智慧解决中国的问题。我们有必要从他们的主张中,具体分析其自信表现了何种本质。

蒋庆的“王道政治”儒学,是“悬置”或“括弧”了心性儒学讲的。明眼人都看出,蒋庆并没有严格按照“以儒学解释儒学”,虽然他也考据训诂,但其“王道政治”已不是儒家的本真意义,他讲政治的神圣、历史和民意的“三重合法性”,与韦伯的chrisma型、传统型和法理性的“三种统治类型学”相当吻合,他对“民意合法性独大”的批评,也是托克维尔、哈耶克等西方政治思想家讨论的焦点(我不知道蒋庆本人是否受这些观点的影响);而议会设计中对贵族院和通儒院的强调,实受柏克思想及英法古典议会政治的影响。推开这些不讲,蒋庆论政非常有意思,他似乎要给设计一个融合所有优点的、完美稳定的政体,但是真正实行起来非常困难。正如韦伯指出的,统治合法性的历史演变证明,在同一时代合法性的支持往往以某种类型为主,三者平等兼具几乎不可能。也就是说,现代政治合法性受法理型形式下的民意为核心支持,其神圣型和传统型的支持已弱化。具体到中国现代的政治情状,神圣型的通儒院如何确立?如果它可以通过培养读经运动和儒学教育来形成通儒院的主体,那么儒士的神圣性如何在社会其他成员中确立?再者,传统文化的“国体院”到底以那种文化为传统的代表,如果以未来的儒士为传统文化的代表,那么它与通儒院的关系如何处理?如果以大众为文化传统的代表,那么又如何处理与庶民院的关系?还有,“国体院”如果还包括其他宗教,那又如何处理儒教与其他宗教的关系。很大程度上,政治是一门管理艺术,它特别讲究操作性,蒋庆的这套“王道政治”理想最多说明儒家政治思想中有可供人借鉴的有益资源,但在现代中国的政治实践中很难说能落实。

相对于蒋庆的王道政治,康晓光的“新仁政”似乎更贴近现实。其政治主张的本质是贤人政治或哲学家统治。与东、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的贤人政治主张一样,贤人政治最大问题是如何在国人中区分贤人以及培养“贤人”或哲学王,还有合格的“贤人”或哲学家如果不愿担任统治者怎么办;即使“贤人”或哲学家担任统治者,他们如何弥合与凡俗大众之间的思想差距;再者,“贤人”或哲学家担任统治者后是否可能倾向堕落,如果可能,又该如何防范?康晓光看上去对这些问题没有进行深入思考,他径直说贤人的标准是信仰并践行儒家理念的人(他没有给出在各种信仰和理念间选择的理由,可见是一种预设的信仰);即使儒士,历史长期就有“君子儒”与“小人儒”模糊争论,这又如何区别;如何培养儒士,康晓光的办法就是“以儒教为国教”,推行儒学教育,“儒化”上层的共产党和下层的大众。姑且不论他的这种“儒化”办法实行起来多么困难,假若真的成功实现“儒化”,按照儒家原本的政治设想,如果举国上下的每个人都有“君子行”,每个人都会各得其所、各安其分、各行其道,相互友爱,那么统治者就可以“拱手正南面”、“无为而治”了,为何还要有法团主义、福利国家,咨询决策、还有新闻自由和结社自由呢!所以说,从儒家政治哲学严格逻辑来看,其落实政统的“三种机制”实是多余。当然,康晓光是一个冷峻的现实主义者,他看出了历史上儒家政治最大的问题就是民本主义或“政道”缺乏有效的落实机制,与其说法团主义、咨询决策、还有新闻自由和结社自由是落实民本主义的有效机制,还不如说是对防止已掌权儒士堕落的机制。如果在实际的贤人政治中,儒士还会堕落,那么我们还不如放下“儒化”,重点思考如何建立防范政治势力腐败的机制呢?可见,康晓光的儒士贤人政治与其落实的“三大机制”之间有矛盾。或许,康晓光的“新仁政”对我国现行政治现象变化的解释有一定说服力,但我更看重其援引金耀基提出的“行政吸纳政治”或“政治行政化”理论,如果他从这方面着力思考,可能对我国现阶段的政治民主改造更有建设意义。

现在看来,如果撇开对儒学的信仰不谈(如果他们有的话),蒋庆和康晓光的政治儒学主张不仅零散,而且内部外部存在着难以克服的困难和矛盾。这些政治主张与其说是一套应对中国复杂政治社会问题的可行理论,还不如说是通过批评或解释现代政治困境来展示儒学政治智慧的努力,以便为儒学在未来中国建设中争一个正统的位置。

至于“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或“重写中国哲学”的问题,我认为更是一个“假问题”。因为这个问题的提出,是建立在对20世纪中国哲学的片面理解甚至基本否定基础上的。实际上,20世纪的中国哲学,绝不是仅仅依傍、“临摹”西方哲学,绝不是以中国哲学的史料“削足适履”取填充西方哲学的框架。一句话,中国哲学绝不是西方哲学在中国的发展史。如果我们全面阅读20世纪重要哲学家著作就会发现,除个别例子外,凡是思想深刻的哲学家,在自己的哲学构建或中国哲学的研究过程中,大多都能不同程度地梳理出中国哲学的发展脉络、特征及其与西方哲学的差异。不要说熊十力、梁漱溟的哲学,就是西方哲学味浓厚的哲学家,譬如早期张东荪对中、西哲学本体论和语词表达方式的对比,冯友兰对“天地境界”和“负的方法”的解释,金岳霖对“道”的精彩论述,唐君毅对中国文化精神价值的贞定,牟宗三对价值哲学及“心体与性体”的梳理,方东美对“生生之德”的弘扬,都是在中西哲学比较研究中形成的。不仅如此,就连中国哲学没有本体与现象、主观与客观、身与心、事实与价值、超越与实在、神与尘世等绝对二元对立(如西方哲学那样的)这样的论断,不是我们发现的“宝贝”,而是这些哲学家在中西方哲学艰深的比较研究中总结来的。也就是说,他们的研究已经证明:中国有自己的哲学,中国哲学有自己的特质。

当然,我们有必要写符合中国哲学特质的哲学史,但写中国哲学史时要借鉴以上中国哲学家的成果而不是简单排斥。果真如一些人主张的——写真正纯正的、由本民族语言叙述的中国哲学,那么就像钱穆那样来研究经学和子学并“写学案”好了,或者让后人直接读中国哲学的典籍好了,还有比它们更原汁原味的中国哲学吗!这也就取消写中国哲学史的必要了。当然,中国哲学史还是要写的。因为这既可以保持文化的传承,更重要的它能使现代的中国人和世界其他民族理解中国哲学并吸收其智慧。而中国哲学要被现代人所理解,就必须使中国哲学现代化和世界化,何况在中国人的哲学思维、哲学语言已经现代化、甚至相当西方化的今天。 “重写中国哲学”就是使中国哲学现代化和世界化的过程,这正是以上哲学家孜孜追求的。因此,“重写中国哲学”绝不是闭门造车,我们应追随那些哲学家的脚步,吸收他们成果,在中西哲学细致入微地相互比较和相互解释中完成。那些写真正纯正的、由本民族语言叙述的中国哲学的主张,既不可能也不必要。所以说,“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或“重写中国哲学”的问题,是一个“假问题”。它不过是大陆中国哲学界,在走出“唯物唯心论”简化的旋涡后,为争得一个正统地位的申说。这种“哲学的民族主义”实像,有走向“哲学原教旨主义”的危险,不利于中国哲学的真正发展。

综上可以得出结论,在中国文化复兴的自信下面,潜意识仍是不自信的心理。中国文化复兴热潮是一种“虚像”,其所掩盖的“实像”,就是在现代中国文化争正统的努力。这种“实像”,发生在中国大陆政治、社会文化迅速变动的具体情境,它的确能重新唤醒国人对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学的认识和理解,可以培养中国知识分子的自信而逐渐洗腿其“世纪的自卑情结”,有利于积累文化保守主义的资源。但从长远建设性眼光看,除陈明的“文化儒学”外,它们似乎可能倾向“儒学原教旨主义”的危险。

政治哲学相关论文篇(2)

作为以哲学方式展开的政治研究,政治哲学兼顾理性建构与实证考察,因而是贯穿形而上与形而下的思索。它重视对人性及其现实性的追问,致力于在自我认识的基础上构建社会理想,在缜密考量社会现实的同时论证政治理想的公共合法性根据,并诉求更好的乃至最好的政治秩序的建构,确认理想政治生活的价值向度,从而提出了超越当下现实境遇的可能性。这种元政治学因而立足当代、指向现实,它引导现实政治的走向并反映政治发展的轨迹,力图将面对现存世界的政治理想转换为一种全新的现实格局。政治哲学当然力图体现高端的学术水准,但刻意纯化政治哲学的学术性无益于其实现自身的功能,所以对政治哲学的规定归根结底应在基于历史的实践语境中生成。

从政治哲学的研究对象角度看,人皆有政治性,举凡与人的政治生活相关的内在本质问题皆为政治哲学所关注,政治哲学的研究对象颇为宽泛,不宜对其作过于明确的边界限定。以现实的人即市民社会成员为核心,以人的公共政治生活范围为半径,可以大致划定政治哲学的研究圆周。这个圆周在不同的时代具有不同的特征,古希腊诸哲的城邦之思表明当时公共生活的大致范围,及至现代社会,国家成为最集中典型的公共存在样态,所以是政治哲学的核心研究对象。政治哲学家的基本研究理路表现为,论证何为更好的乃至最好的国家,从公共理性层面规约国家权力,探讨国家保障公民权利的自由与平等诸原则,为理想国家的合法性辩护,实质在于论证人类理想的政治共同体应当呈现为何种公共生活形态。

现实的人对公共生活均有所期许,而只有将个人的愿望变成共同的理想,才能实现政治观念的现实化。塑造共同的社会理想和社会治理原则,需要达成基于公共理性的重叠共识,因而研究法的本质和权利问题是政治哲学的应有之义。法哲学、国家哲学抑或权利哲学没有过多独立于政治哲学之外的内容,命名的差异源于历史传统,作为现代学术概念的政治哲学广受关注实乃英语学界的贡献。这些研究需要回答如何公正地分配社会公共物品,如何构建符合所有人至少是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与愿望的分配原则等问题。为此应深刻地理解人性及其现实性,确认人的尊严、人的幸福、人们的当下愿望及其利益诉求,归纳政治共同体的存在样态及其价值原则的正当性,倡导政治共同体的“善”,进而确立正义的价值规范。

从政治哲学的致思方式角度看,在特定情境中作理性论证是其主要工作方式,尽管每个人都有权利在自己的意见洞穴中理解政治生活,但当今任何有价值的政治思考几乎都要重视对政治哲学的关键话语作现代意义上规范的(normative)语言分析,将规律性研究融入规范性研究中去。基于规律性研究的宏大叙事无疑仍有意义在焉,因为人类生活的公共精神与政治生活的基本规律实乃政治哲学的要义,但确认这种要义在具体社会生活中如何对象化则凸显了规范研究不可替代的价值。概言之,论证符合政治正当性的价值及其现实可能性,寻求符合所有人利益和需求的道德根据和理由,体现了政治哲学重要的致思理路。

政治哲学的规范论证不仅依赖于技术合理性的逻辑必然性证明,也需要基于道德合理性的目的论证明,完美的形式演绎固然可以确认正义准则,但政治哲学的规范论证还要考虑这些准则实现的历史条件,使之符合人们的利益诉求与社会的道德原则。政治哲学的论证不仅体现为公共性政治理念的哲学证成,而且包括对理想政治共同体的哲学建构以及对公共权力正当性和有限性的理解。这种论证的价值立场固然力图摆脱偏好,但强调道德无涉的政治价值显然缺乏足够的正当性支撑,而良好社会秩序的形成当然也需要道德和法律基础。

政治哲学具有明确的问题意识,不仅体现在为“人应当如何更好地生活”以及“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政治共同体”之类恒久的问题做出富有时代感的回答,而且要面对在现实生活中涌现出来的与人的政治生活相关的实际问题,其实,对政治哲学根本问题的回答往往要通过对具体时代条件下一系列现实政治问题的回答而得出符合实际的答案。解析这些问题既要考量与每个政治生活成员紧密相关的具体问题,也有探究对政治生活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原则的论证,这些论证与结论直接关涉人们在政治生活中如何做出真正的选择。

解析政治生活中的具体问题,重要的在于探讨符合正义原则的分配问题,而对公共物品的分配包括物质利益(material goods)和政治权力(politicalpower)两个维度。它们与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如何平衡自由权利、道德义务与社会平等诸原则直接相关。如今。“我们仍有足够的余地讨论:在更宏大的平等的名义下,我们应当牺牲多少经济自由;或者为了加强自己生活于其问的社群的和谐,我们应当在多大程度上限制个人自由”。这些探讨既涉及对公共事务内在实质的合法性界定,也包括对具体政治问题呈现程度的正当性确认。

关于物质利益的分配,主要探讨应当如何分配社会财富,以及应当如何平等地对待社会不同阶层的受惠者。政治哲学家不仅质疑不合理的利益分配原则,而且经过缜密的论证,提出新的利益分配应当遵循的政治原则。例如,关于是否应当为“最小受惠者”提供最大的利益这个与社会平等与自由权利相关的实际问题,就为当代政治哲学家广泛争论。关于政治权力的分配,则涉及谁应当拥有以及如何约束公共权力的问题。柏拉图对“哲学王”的设定实则指出,政治权力的持有者应当具有理性判断重大问题走向并及时做出政治选择的哲学素养,而我们之所以要约束公共权力,是要避免公共权力滥用对个人权利的伤害。为此,要考虑政治制度的选择、建构及其实际运作,从而为人们服从公共权力提供正当性根据。

探究对政治生活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原则,涉及一系列指向人生幸福与社会完善的道德论证,目的是寻找适应共同体良序运行与个人自由发展的政治道德。政治哲学对道德原则的探究不同于伦理学对个人的“善”的追问,而指向政治共同体的“善”。这些原则得到强制实施是否正当,当然也需要符合实际的论证,以免妨碍个人按其合理的意志活动的自由。对民主的本质及其呈现方式的探讨因而理所当然,由于个人未必知道自己的真正需要,所以民主的公意并不必然是合理的政治选择,“苏格拉底之死”无疑反映了公意的限度,提示人们反思政治参与者的意见是否正确或是否有足够的价值,从而实现“政治哲学的生”,政治哲学家的重要使命恰在引导公众提升政治素养,使之理性表达意见以促进公共决策的制定。

政治哲学家在反思民主限度的同时,普遍倡导“民有、民治、民享”的政治治理原则,使人们对自由权利有充分的认识。如果面对不合理的政治境况保持沉默,实际上等于将政治参与权转让他人,并认同政治决策的结果。政治哲学家并不力图将某种政治观念强加于人,而启发人们在反思中做出选择,进而形成自己的政治观念。当严重的社会不平等使人们艰于生存的时候,富有启发性的政治哲学论著将引领人们投入摆脱困苦的解放实践。正如青年马克思所言,“应当让受现实压迫的人意识到压迫,从而使现实的压迫更加沉重;应当公开耻辱,从而使耻辱更加耻辱”。使人们意识到社会现实和自身实际处境的启蒙可以激起人们变革社会的勇气,由此引发的社会革命实乃实现政治哲学社会功能的明证。

尽管充分汲取以往时代的政治经验与思想资源,政治哲学的反思与论证均指向当代,从而体现了强烈的当代性。政治哲学的当代性从古有之,于今亦然。“当21世纪开始,新的人文环境出现了,来自过去最伟大的政治哲学家们的思想的相关性可能变弱了,因为人类面对的境况与过去时代的人的条件相比是如此新异。……由于人文环境革命性的变化,对人们应当如何更好地生活在一起这个问题的回答可能会改变,但这个问题会持续下去。”理解政治哲学的“规定”固然要贯穿历史而抵达根本,但把握政治哲学的当代性即其当代呈现样态及其对当代人意味着什么,不失为确认政治哲学意旨的切近路径。

政治哲学的当代性呈现了政治哲学史上列位思想巨擘为人类开启的政治观念图景的时代精神,当代政治哲学家引人注目的观念创新无疑承载着政治思想的历史积淀,对以往政治哲学经典的重新解读也旨在还原思想原像的同时为回答当代政治问题提供借鉴。政治哲学的公信力并非体现在引证政治思想史的权威而宣示某项真理,而表现为在更深刻、更理性、更富有道德感的论证中解决当代社会面临的紧迫政治问题。因而,当代政治哲学的各种观念虽然映现出古典政治哲学的影子,但其立足当代的问题意识足以表明它对我们意味着什么。

当代政治哲学流派纷呈,关注的问题域颇为多样,但重要论证几乎都是围绕“正义”问题展开的。自由主义、社群主义、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功利主义、文化多元主义、马克思主义等均有各自最为关心的问题,但这些问题及其论证几乎均可在“正义”论域中对话。正义是当代政治哲学的首要价值,也是当代政治哲学的核心命题,各种政治哲学流派的思想家关于正义原则的商榷实则谋求达成缩小乃至消弭分歧的政治价值共识。为此需要深刻反思“何谓正义?谁之正义”。所以,正义论是当代政治哲学的典型样态。关于正义原则的规范论证要提供为绝大多数人乃至所有人接受或满足绝大多数人乃至所有人利益的足够的道德理由.诉诸基于常识并为民众掌握的公共理性,进而达成促进共同体完善的重叠共识。

政治哲学相关论文篇(3)

〔中图分类号〕B0-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326(2016)01-0021-06

毋庸讳言,在中国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学术版图中,政治哲学基本上是空缺的,所以,近几年马克思主义哲学界积极介入政治哲学问题域,进而使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迅速成为一个前沿和热点领域,无论如何都是一件引人注目的学术大事。然而,笔者始终认为,在将一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向前推进的过程中,既要以一种前沿跟踪的方式捕捉最新的研究动态与理论进展,也要回到这个领域的原初思想语境,廓清那些对学科发展具有方向性和指导性的前提性理论问题。对于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而言,迄今尚未得到根本澄清的一个前提性问题是:马克思自己有没有政治哲学?或曰,从政治哲学的视角来解读马克思,在多大程度上是合法的?我们知道,自19世纪末以来,马克思理论的诠释者们,不管是基于何种立场、出于何种意图,往往都相沿成习地在科学性和事实性的思维路数上来图绘马克思,结果长期以来,在人们心目中造成了马克思排拒规范性论证和缺乏政治哲学思维的刻板认识,致使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关涉权利、正义等的政治哲学论题和重大现实问题上失去了话语权。20世纪70、80年代以来,以柯亨、埃尔斯特、麦克布莱德等为代表的一些英美学者虽然从规范性和政治哲学的视角对马克思的著作进行了这样那样的解读,并且也提出了不少发人深思的学术论见,但他们对马克思政治哲学的理解和阐释,总体来看却是零散的、不自觉的、非反思的,这主要表现为,他们只是通过甄别、挖掘《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资本论》等著作中的个别字句和论题中的规范性寓意而为马克思政治哲学(尤其是正义思想)的在场性予以辩护,而没有在整体上把握马克思理论研究的政治哲学意义,所以,作为政治哲学家的马克思形象并没有随着这些英美学者的阐释而树立起来。在笔者看来,这种非政治哲学和半政治哲学的解读,在理解马克思上都是极其不得要领的。笔者的观点是:马克思不仅有政治哲学,而且马克思哲学的实体性内容,基本上就是在政治哲学的问题域中得以展现的,这构成马克思哲学的一个根本开展向度。

一、近现代哲学的发生学原理与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在场

从思想史的视域来看,马克思不管在多大程度上革新了前人所确立的思想传统,他也正像施特劳斯、伯尔基、麦卡锡等人所指认的那样,是承接着近代哲学进行理论创造的,因而只有在打通马克思与前人(特别是近代人)的基础上,才能真正把握马克思哲学的理论内容及思想特质。其实从这一点,我们尤其能够看清马克思与政治哲学之间的根本相关性。深层挖掘,马克思与近代人在一定意义上的“同宗同源”,不单单是概念史和观念史的接续和延伸,更根本来看,则是概念史和观念史背后的现实历史缔造了马克思哲学与近代哲学之间的高度关联。众所周知,黑格尔曾在《法哲学原理》中不无深刻地指出,哲学是思想中的时代,“妄想一种哲学可以超出它那个时代,这与妄想个人可以跳出他的时代,跳出罗陀斯岛,是同样愚蠢的。”[1]黑格尔的这个论断启示我们,要把握近代以来的哲学发展史,根本工作之一,在于深刻领会近代以来的历史所包含和揭示的时代问题。如果说西方近代以来的历史是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市民社会的生成与不断发展而展开的,与商品经济和市民社会具有对应和同构的关系,那么追根溯源,近现代哲学的理论逻辑实际是从商品经济和市民社会的土壤中生长出来的,这与古典哲学的形成机理具有本质的差异。与传统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社会不同,商品经济社会的一个根本要求,在于确立人们分配和占有自然资源和物质财富的原则、规则及边界。而实际上,洛克之后的近现代政治哲学,就是在把握这一要求的基础上逐次发展起来的,因为近代以来那些最深刻的政治哲学问题,包括权利、自由、平等、正义、道德、伦理、法等问题,都是与人们的财产归属这个更基始性的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比如说,在近现代政治哲学中,权利首先意指的是财产权或所有权,平等和正义首先意指的是人们财富占有上的关系,而道德、伦理和法的原初意义就在于维系市民社会中正当的经济秩序。这个问题,集中体现在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中。我们注意到,在这部政治哲学的集大成之作中,黑格尔虽然将市民社会界定为与“抽象法”和“道德”相并置的“伦理”的一个中间环节,但其实,这个概念在整部著作中起着奠基性和支配性作用,因为黑格尔实际是在深刻洞察市民社会这个鲜活的资本主义经济活动领域之矛盾的基础上,才进入抽象法、道德及伦理等问题域中的。问题的关键之处就在于:不仅近现代政治哲学的理论问题几乎都是从经济层面生发出来的,而且反过来说,近代社会以来经济层面的问题又是具有政治性的,即在商品经济及以之为基础的市民社会中,一定蕴含着政治哲学家们所普遍关注的理论问题。所以,毋庸置疑,只要承认近现代哲学的理论逻辑是植根于商品经济与市民社会的,那么就可以看到,真正主导近现代哲学发展的正是政治哲学,即政治哲学在近现代哲学中实际扮演着“第一哲学”的角色。值得注意的是,人们通常会在认识论的层面上去概括、描述和理解近现代哲学,并由此界划出经验论和唯理论两大分殊性的哲学传统。然而,我们知道,认识论是伴随着主体性的出场和凸显而形成的哲学形态,而主体性这一从属于理论哲学的概念和原则,则是随着现代商品经济的定型和现代市民社会的历史形成而凸显出来的,所以,这一概念和原则,往往最终又要落归于权利和自由等政治哲学问题,从而转化为实践哲学的范畴和原则。于是,考察近现代哲学史不难发现,那些在认识论问题上树立了理论丰碑的哲学家,如洛克、休谟、康德以及黑格尔,无不把思维的触角根本性地伸向政治哲学领域,从而在不尽相同的路数和传统中推进了政治哲学的发展,由此将近代以来的资本主义历史实践提升到理论层面予以整体性反思、批判和规范,并因此而为资本主义的经济生活构建起以权利和自由为价值底色的政治伦理秩序。以笔者之见,这不仅是在商品经济获得自足性发展空间,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得以重新建构的近现代社会中所必然会凸显的哲学主题,而且也必定会成为近现代哲学的根本理论范式。就此而言,只有进入政治哲学的问题域,才能够根本性地把握近代以来哲学的逻辑生长点及原生结构。对于马克思哲学的研究,情形也不外于此。毋庸置疑,马克思从一开始就是在资本主义大工业和商品社会大踏步向前推进的历史背景下介入哲学的,所以,从近代以来哲学的形成机理来看,马克思哲学的原生性逻辑恰恰就是生长于政治哲学问题域中的,这一点,与整个近现代哲学没有实质性差别。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一如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的情况,贯穿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及《论犹太人问题》等马克思早期重要著述的最核心概念,即是作为近现代政治哲学基石的市民社会概念。这意味着,在自由和平等的价值基点上对现代社会制度的正义性予以质询与批判,不仅是一些近现代哲学家的理论关切,也构成了青年马克思哲学理论探索的根本旨趣与核心问题。正是因为如此,当青年黑格尔派还在“前黑格尔”的水平上围绕“宗教批判”展开这样那样的争论时,马克思则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一针见血地指出:“真理的彼岸世界消逝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具有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就成了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于是,对天国的批判变成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变成对政治的批判。”[2]马克思在这里是说,在现代社会,因人与神的关系而形成的传统矛盾结构已经解体,取而代之的是体现在法和政治关系中的世俗矛盾,所以现代哲学研究的中心任务,在于从宗教批判转向政治批判(即关于现代社会制度之正义性的批判),进而揭露具有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并由此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根据马克思的这一阐释,我们在政治哲学的维度内来概括其早期的哲学理论活动,并由此将他确证为一位政治哲学家,应当是没有什么疑义的。

二、经济批判与马克思政治哲学的理论深化

人们在梳理、把握马克思哲学发展历程时,往往像阿尔都塞那样,认为以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为界分点,马克思的思想形成了一个前期和后期的根本性变换甚至断裂。根据这种理解,马克思的政治哲学似乎只是存在于其前期的理论著作中,而后期著作似乎与政治哲学的论题渐行渐远,最终趋于消解这种哲学形态。然而,真实的情形恰恰相反,即创立历史唯物主义之后,马克思不仅没有远离政治哲学问题域,反而以一种更为深刻的方式考察、探析了政治哲学的相关理论问题,从而将霍布斯、洛克以来的政治哲学研究推进到一个新的理论反思水平。理由何在?如果根据上述,近现代政治哲学(乃至全部近现代哲学)是在商品经济和市民社会的历史地基上形成和发展的,其所反映的是近代以来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根本利益诉求,那么显而易见,只有保持着对现代市民社会和经济关系的高度敏感性,对经济活动领域中的矛盾予以深刻洞察,才有资格进入到政治哲学的问题域中。这是我们在解读洛克、休谟、边沁及黑格尔等的政治哲学思想时需要把握的关键问题,因为这些彪炳政治哲学思想史的理论家,无一不是在现代市民社会的历史地基上,在洞思现代社会经济生活关系的前提下提出政治哲学问题,进而发展政治哲学理论的。从这一点来看,对现代市民社会中的经济生产关系理解越深刻的哲学家,在政治哲学的理论探索中越能够提出发人深省的见解。所以,笔者又认为,在马克思之前的近现代政治哲学史上,由于黑格尔比霍布斯、洛克、休谟等人更自觉地在理论层面对市民社会这个劳动和需要的体系进行了探析和反思,所以他在政治哲学的理论建构上所达到的高度是后者无法企及的,虽然人们在研究政治哲学史时通常会把黑格尔作为中间环节而非启端。这个问题,对于理解马克思的政治哲学富有启示性。早在写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时,马克思就认识到,在中世纪,市民社会由于是从属于政治国家的,因而它直接具有政治性质;而在现代社会,市民社会虽然因为与政治国家完成了二元分野从而不再具有直接的政治性质,但由于现代政治制度“本身只有在私人领域达到独立存在的地方才能发展。在商业和地产还不自由、还没有达到独立存在的地方,也就不会有政治制度”,[3]所以,市民社会实际成为了政治国家的内容,而政治国家本身则只是一种形式。马克思的这个认识无疑是准确而深刻的,因为西方现代政治制度与中世纪相比,在其建立的过程中的确是呈现出一种从下而上的倒序结构,政治的合法性并不是由政治本身给予的,而是由褪去政治光环的市民社会所给予的,即政治的内容不在政治本身,而在市民社会。这一看似在逻辑上充满悖论、无法说通的问题,却真实地反映出近代之后政治社会结构的形成机制,如权力和权利之间所确立的契约关系,就从一个微观的层面深刻表明了这一点。与这种情况相对应,如果说根据自由、平等及正义的规范性要素来为现代民主制度予以辩护,构成霍布斯、洛克以来政治哲学家的根本理论追求和价值目标,那么这一理论追求和价值目标的原生利益结构,乃是随着商业、地产、私人领域、市民社会的“去政治性”而确立起来的。这意味着,近代以来的政治哲学并不是从直接的“政治性”出发,在对政治国家本身的考询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相反,这样的理论路数是无法洞察现代政治之内在本质的,毋宁说,近代以来的政治哲学只有以考察需要、劳动、财产、所有权等为路径,才可能达及政治的本质性层面。从这一点来看,马克思早期环绕市民社会所进行的理论探索,无论如何都是置于政治哲学问题域的。不过,在1844年之前,由于缺乏系统而深入的经济学研究的支持,马克思对市民社会本身的把握毕竟还处在一个较浅层面,所以在宣告从宗教批判转向政治批判之际,他对现代政治的理解并未达到后来的高度。由此可说,马克思早期的哲学固然可归结为政治哲学,但这种政治哲学尚未实质性地超越过往的政治哲学。马克思与自霍布斯、洛克到黑格尔的政治哲学的分道扬镳,毋庸置疑是随着其经济学研究的逐步加深而发生的。众所周知,自1844年开始,马克思从政治批判明确转向了经济批判,由此开启了其长达30多年的经济学理论探索之旅。从传统的学术视角来看,马克思的这一理论转向,不仅没有将其政治哲学思想推向纵深层面,反而是其规范性的政治哲学研究与科学的历史理论建构之间的根本界标,亦即,在马克思的经济学研究中,政治哲学并未占有一席之地。我们承认,要根本性地洞思现代政治哲学问题需要回到经济学的语境中,并不意味着任何经济学的理论都可归结为政治哲学,虽然从现实来看,近代以来经济层面的问题往往具有政治性质。比如,亚当•斯密之后将商品和资本界定为“物”的经济学理论,以及当代西方许多实证性的经济学理论,恰恰都是反政治哲学的。然而,在马克思这里,却具有与实证性的经济学截然相反的情形。在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这样说道:“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18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概括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4]根据马克思这里的说法,其政治经济学研究的理论旨趣之一,在于通过深入剖析市民社会而从根基上理解法的关系及国家的形式。由此可以看到,马克思1844年之后系统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实际是承接着早期以市民社会概念为核心的政治哲学理论探析而展开的,故而他从政治批判转向经济批判,并非是要求疏远政治批判,而是要求落归于物质生产关系这一实质性层面来开展政治批判。在此番意义上,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绝非代表着其政治哲学的终结,相反是其早期所确立的政治哲学理论思路的一种根本性深化,故而也就代表着其政治哲学的推进和最后完成。其实,从近代以来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以及政治哲学的形成机理来看,也只有在政治经济学的理论结构中,马克思才能够真正共享那些由洛克、休谟、康德、边沁及黑格尔等人所提出和反复申述的政治哲学论题,如需要、劳动、财产、所有权、道德、正义等等。所以,概而言之,在政治哲学研究上,政治经济学既没有偏题,又没有离题,而是真正回归本题。正是因为审思到了这一点,灵活运用思想史方法来研究马克思的麦卡锡才这样强调:“马克思的后期著作是他理解历史和社会关系的产物,此二者奠定了其伦理理论与社会正义理论的基础。”[5]

三、历史唯物主义与马克思政治哲学的独特开展

在确证马克思经济学研究之政治哲学意义之后,我们又需要立即指出,马克思既因为系统的经济学研究而实至名归地植入到了自近代以来一直延续着的政治哲学论域中,又因为其经济学的研究而根本性地超出了近现代政治哲学家的理论视野,从而与那些影响了他的先贤们划清了界限。这里的问题在于,如果正如上述,对经济生产关系理解得越深刻,越能在政治哲学的理论探索中提出发人深省的见解,那么,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政治哲学整体性地超越过往的政治哲学,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因为道理很简单,在对现代经济关系的理解和把握上,无论是洛克之后的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家,还是亚当•斯密以来的英国古典经济学家,抑或是康德以来的德国古典哲学家,都无法与马克思比肩而立,虽然马克思的经济学理论知识是在研习这些前人著作的基础上获得的。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这里,历史唯物主义对于政治哲学所具有的重大思想史意义显现出来了,原因就在于,马克思不仅通过经济学的艰辛理论探索而创立起历史唯物主义,而且其后期以《资本论》为核心的经济学研究,也是其历史唯物主义落脚于社会生产关系之后的一个必然归宿点。但人们通常并不情愿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叙事来证立马克思的政治哲学,相反,这一理论叙事却往往成为人们否定马克思政治哲学思想的最有力证辞,即在人们看来,作为一种基于事实的认知性和描述性理论,历史唯物主义必然是排拒政治哲学的。这貌似强有力的证辞,其实只是流于表层、不堪一击的偏蔽之见。且不论历史唯物主义是否只是一种认知性和描述性理论,它是否也包含了规范性的视角,仅就马克思落归于社会生产关系来开展经济学研究而言,历史唯物主义所具有的政治哲学意义就是显而易见的。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开展经济批判的基本要求在于不是从经济事物和经济活动的表层出发,而是从其深层出发;不是从作为“物”的商品出发,而是从作为“社会关系”的商品出发。所以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视域中,马克思的经济学必然不是在英国古典经济学的层面上展开的,而马克思所看到的那些由经济生产关系所生发出来的深层次的社会政治问题,也必然不可能一目了然地出现在英国古典经济学家的视野当中。正是因为如此,英国古典经济学就没有整体性地上升到政治哲学的高度,虽然斯密也曾论述过正义之类的政治哲学问题;而经过历史唯物主义深化之后的马克思经济学,则不仅将其早期的政治哲学推向一个新的位阶,而且也是霍布斯、洛克以来的政治哲学所达到的一个最高点,这充分印证了全部近现代政治哲学由社会而国家、由经济而政治的基本生成逻辑。就此而言,历史唯物主义大概是近代以来政治哲学所遵从的基本开展路径的最彻底形式。洛克、休谟、边沁、黑格尔等,虽然无一不是或隐或显地以市民社会为支点来提出权利、自由、正义等问题并由此构建政治哲学的,但他们显然都没有达到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层面,至多只是处在一种“前历史唯物主义”的水平上。进而论之,马克思政治哲学与他之前政治哲学之间的质性区别,无疑只有借助于历史唯物主义才能够得到豁然开朗的审视和理解。概括说来,由于并不懂得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之前的近现代政治哲学家只是基于自然个体在市民社会中的生活经验来进行推理的,其所确立的基本分析单位是“原子式的自然个人”,所以他们不忘宣说的权利和自由,只是原子式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他们所追求的正义,只是原子式个人在市民社会中的一种理想化的权利组合关系;他们心目中的社会,只是原子式个人的一种集合形式。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是一种比自然式的个人组合关系远为复杂的社会关系,所以将个体的生活经验固化之后的政治哲学,必然不能从根本上切中这种社会关系的实质,因而也必然不能真正把握现代社会中的基本矛盾,尤其在资本主义经过几百年的发展而定格为一种客观性的“结构”之后,这种在个体生活经验基础上所发展起来的政治哲学,在解释、解答现实复杂政治问题上就更是捉襟见肘了。在这种情况下,实际只有在真正“社会性”的意义上来阐释权利、自由、公正、道德等等论题,政治哲学才能够展现出其宽广的解释力和持久的洞察力,而这就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和政治经济学研究要解决的根本问题之一。直截了当地说,马克思在接续近代以来政治哲学基本论题的前提下,将政治哲学的立论支点由“自然人”置换为“社会人”,所以,与过往政治哲学家不同,马克思所着重分析和揭示的是权利、自由、平等、公正、道德的社会和制度基础而非自然基础,这正如麦卡锡在阐释马克思的道德理论时所指出的,马克思把现代传统关于对与错、好与坏以及美好生活的本质与物质幸福这些道德问题的质疑,转换成了对现代社会制度结构的审查,也即转换成了政治经济学。社会阶级、权力关系、财富所有制以及社会生产关系变成了理解道德问题的整个大背景。

[6]上述情况意味着,马克思虽然是围绕着近代以来不断推延的权利、平等、公正、道德诸种论题而在历史唯物主义和政治经济学视域中建立政治哲学理论叙事的,然而,一旦将这些论题置于社会制度背景中予以质询与阐说,那么马克思的政治哲学又必然会以大异于西方通行的政治哲学的形式而展现出来,从而形成政治哲学理论与一般社会批判理论和历史哲学理论相互缠绕的复杂格局。就此而言,以笔者之见,社会阶级、权力关系、所有制以及生产关系,这些统摄着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基本论题,不仅构成了理解马克思道德理论以及政治哲学的话语背景,而且其道德理论和政治哲学,最终又要落归于对这些问题的深刻检视和系统阐发,从而使这些从西方规范性政治哲学视角来看是“非政治哲学”的问题,成为了其关于权利、平等、公正、道德等的政治哲学理论得以展开的根本载体。应当说,这是政治哲学在历史唯物主义和政治经济学视域中所必然会具有的理论形式。问题的关键就在于:“马克思政治哲学”虽然是一个存在于马克思历史性文本中的命题,但出于其独特的问题意识和理论任务,马克思毕竟没有像后来的罗尔斯那样,去构建一种一目了然的、可供人们直接套用的政治哲学理论,所以无论是在西方学术界还是在中国学术界,“马克思政治哲学”又是一个在当代解释学的语境中所凸显出来的命题。这个情况决定了,人们对马克思政治哲学思想予以追寻和探析的逻辑起点在于当代而不在于马克思,亦即,从学术上来看,人们实际是以理解和把握当代政治哲学的理论命题和学术任务为前提来切近马克思的。然而,我们知道,当代政治哲学是罗尔斯《正义论》发表以来,在自由主义、社群主义、民族主义及女权主义等意识形态的争鸣中迅速复兴的。所以,当人们置于所谓“当代政治哲学”理论语境来开展马克思政治哲学研究时,便会很容易将这些政治哲学形态作为范本和标准,进而据之来评析马克思是否持有政治哲学思想或在多大意义上持有政治哲学思想。可问题是:由于其开展形式的独特性,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和政治经济学视域中的政治哲学,必然难以与这些作为“标准”的当代政治哲学形态相符合,所以显而易见,马克思是否持有政治哲学思想或在多大意义上持有政治哲学思想,也就会成为一个永远无法厘清和论明的问题。这一学术路数的根本缺陷,在于只是注重在马克思哲学的“外部”来建立学术立论的支点,而忽视了对马克思政治哲学自身生成逻辑的理解和把握。在这一学术路数下,人们注定无法在马克思与政治哲学之间建立起实质性的关联,因而至多只能捕获到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只言片语”,却很难达及马克思为政治哲学所开辟的广阔理论空间。不过,只要领会了整个近现代政治哲学的“发生学”原理,以及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和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大政治哲学意义,我们就有理由宣称:马克思不仅从来就没有远离政治哲学,而且他始终行走在如何将政治哲学的理论思考推向纵深的路上!

[参考文献]

[1][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序言第12页。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283-284页。

[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91页。

政治哲学相关论文篇(4)

摘 要:活跃在当代思想界的后现代哲学并不隶属于任何的思想学派,而且后现代哲学的学者大多是以批判为主,他们在考察了马克思理论的发展实践后,批驳了马克思理论的宏大叙事方式,但是对马克思理论的批判性叙事方式却大加赞赏。更深入地观察,后现代哲学立足哲学的视角审视和检验了马克思理论的发展历程,在跨越了马克思理论政治解放思想的理论检验阶段,完善性地根据本身的理论特色提出了马克思理论的实用性以及在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马克思理论的继续发扬和传承。本文研究了批判视角的马克思理论与后现代哲学的辩证关系,提出了两者的批判本质,也在某种程度上诠释了后现代哲学对马克思理论的隐性继承。最终,试图通过后现代哲学对马克思理论的消解,提出两者比较,从而达到肯定马克思理论的目的。

关键词 :后现代哲学;马克思;思想解放;反思重构;消解

中图分类号:B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5)05-0049-03

在后现代思潮中,后现代哲学以其多样性、不确定性、偶然性、差异性以及生成性刺激着学者的神经,后现代哲学追求自由和冒险,并声称权力与谈判。但是,纵观后现代哲学的发展,它始终绕不开马克思理论和政治哲学的关系问题。后现代哲学与马克思理论之间的关系微妙,但是也相对复杂。如果说,后现代哲学是在无法撼动现存的资本主义的情况下激进主义的一种替代选择的话,那么在意识形态上,在解放人类思想的目标上,在马克思理论的现代性反思层面上,后现代哲学则是对马克思理论的一次检验,更是在批判的语境中逐渐促使马克思理论完善的一种自然解读。

一、后现代哲学与马克思理论的相互关系

后现代哲学发祥于19世纪70年代初,以尼采为代表的学者们告别了启蒙辩证法,坚持一种思维活动,很干脆地打破了现代性自身理性的外壳。这种哲学最初的思想模式被界定为一种危机化解的道路,本身而言,现代性与后现代就具有天生的矛盾,这种矛盾首先要进行反思和超越,这种超越将两者的差异相互关联,并彼此推进。人本主义哲学的兴起,在情感和精神上丰富了后现代哲学的内涵,但是后现代哲学并不是要消灭主体本身,而是要对现有的社会结构、思潮进行反思和总结。在这种情况下,马克思理论所构成的社会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就对后现代哲学涵盖了一种包容和宽慰,而且在很大意义上,马克思理论融汇了东西方文化的精髓,在夯实的西方文化基础上,贯穿了东方文化的深层次嬗变,这种嬗变首先打破了宗教神学对现代社会的影响。就此而言,后现代哲学与马克思理论是相互递进的关系;其次,政治哲学反思人类社会秩序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为社会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和科学性的理念,显然在现代社会科学发展,更加注重科学的应用,并且将科学管理融入人本,融入人文精神后,后现代哲学则为社会秩序的循环发展注入了更多的实用性和批判性。在超越了某个法律教条和制度规范下,它具有理念范导人的行为。马克思理论表明:“马克思站在人类社会发展的高度,批判地继承了思想史上一切优秀成果,从人是社会发展的主题、实质与终极目的的视角出发,科学地揭示了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和一般趋势,辩证地分析了理性主义原则支配下的社会发展理论,奠定了现代社会发展理论的基石。”[1]后现代哲学的功利性和实用性在社会政治发展的语境下巧妙地继承和发扬了马克思理论,尽管两者在某些观点上是对立的,但是潜在地看,后现代政治哲学对马克思理论的批判,它所提出的思想与思想的对话,其实更加贴近生活地体现了马克思理论作为现代社会的政治实践而总结出来的政治模式的科学性;再有,后现代哲学在20世纪的60年代开始介入政治社会。一方面它对现代启蒙学进行了有力批判,另外一方面也对马克思主义所引领的社会政治实践活动产生了一系列的失望,于是他们将自己的视角延伸到了微观层面,他们不对社会政治建设提出任何希望或者构想,只是在微观层面上通过批判、暴露权力,试图在微观层面获得某种自由,这与马克思理论的宏大叙事,对社会发展祈祷积极作用的政治引领是截然不同的。但是,尽管如此,我们必须看到社会哲学对哲学使命的创新和社会责任感,无论是人的生存环境,还是政治哲学对人类社会的密切关注,都必须实现政治哲学对另外一种政治模式进行监督和中介作用,显然,后现代哲学对马克思理论的这种影响还是如影随形的。最后,本身哲学史就是批判的历史,也是不断创新的历史,但是微观地看,哲学又像一个流浪汉,在发现创新的精神家园后便让位于科学,后现代哲学对现代社会的批判不仅是话语与话语的对话,更是新概念与新思维一体化创造过程中对社会哲学的深刻反思,于是就有了人们一提到马克思就会联想到他激昂的社会革命话语,改造世界解放全人类的伟大理想,这是宏观的,但是在微观层面后现代哲学揭示了社会底层的一系列的政治概念,以更加自由的方式书写着哲学发展的新篇章。在通过批判与检阅之后,马克思理论与后现代哲学在关注点上还是有着惊人的默契,只是在切入点上有着明显的差异,但是在最终的目标上还是较为一致的。从哲学的范畴来看,两者都属于现代型社会政治哲学的宏大叙事风格。

二、马克思理论对后现代哲学的深刻影响

社会的开放性和政治的多边性,决定了社会意识形态的构建需要马克思主义,但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在社会政治活动中高在庙堂,对于政治实践,马克思理论的概念化必然受到后现代哲学的冲击。但是仔细观察,马克思理论在社会物质生活发生巨大变化,人类思想经过社会转型而产生新的价值倾向时,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理论对后现代政治哲学中的关注人的心理、情感、道德、信仰等非理性层面的东西具有引领和宏观控制的作用,人类的精神思想在得到脱离了传统神教的影响之后,逐渐认识到人类的价值观、世界观以及社会观应该建立在更具有清楚认识的政治信仰之上。也就是说,后现代哲学偏重微观社会政治的后现代主义中曾经出现了怀疑主义、虚无主义和犬儒主义的支流,也就是说,后现代哲学对于神教,对于西方政治哲学以及马克思理论都形成了绝望的拒绝。尽管如此,随着社会的发展,后现代哲学通过微观分析走向不同的社会政治思想派别,这个转变不仅标志着西方的政治哲学风格发生了变化,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后现代哲学通过观察、审视认识到了马克思理论的科学性和先进性。多元化的政治哲学发展,“以马克思主义来看,库恩的范式理论把历史性、实践性和革命性引入科学,理性地再现了科学‘通过革命而进步’的本性,其局限则在于其范式概念仅仅定位于社会文化领域而丧失了物质性的维度,并在认识论上陷入了旧传统哲学固有的困境——历史与逻辑的分离,最终导致科学丧失了承担起改造世界的责任”[2]。近代西方启蒙政治哲学为反对君权神授、封建压迫的专制,高举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自由平等,博爱法治的气质,在西方国家的政治实践中获得了空前的胜利,但是这种胜利无非是受到马克思理论的影响,这种影响为资产阶级政治解放所鼓舞,并且也逐渐在政治实践中思考如何使理论上先进,政治上影响的路径促使西方封建国家走上了现代化的发展道路,因此,马克思理论是站在近代西方国家的政治立场上来思考社会政治问题的解决的。马克思理论在理性的自由主义发展阶段,形成了理想的自由主义,激进民主主义和共产主义,尽管马克思理论是论证共产主义这一理论核心的,但是后现代哲学不仅检验了社会政治发展进程中的精神实质,还能为研究创新后现代政治哲学提供方法和理论。马克思理论认为自由是人的本质,个别公民服从国家法律也是服从他自己的理性和人类理性的自然规律,马克思从唯心主义自由主义的观点出发,把科学的政治的自由上升到了国家的高度,对象也不是不自由的对象,而是自由的人,在这一点上,后现代哲学的先进性回答了马克思理论提出的问题,从而促使后现代政治哲学更加广泛地接受马克思理论的深层次影响。还有就是马克思理论不是一种静观的政治哲学,而是紧密联系社会发展实际的,注重变革时期资本主义的政治理论,是实现民主自由的强大武器。基于这种认识,后现代哲学对于神教的否定,对于西方政治哲学的批判就和马克思理论产生了一些共鸣。后现代哲学的实践性与马克思理论同样地立足人本,运用批判唯物的、历史的否定之否定之类的辩证法论证和检验了马克思理论,这也就标志着后现代政治哲学在批判马克思理论的基础上实现了创新,同样也将马克思理论的新世界观进行了理论与实践层面的检验。

三、后现代哲学与马克思理论的互补原则

作为现代政治哲学之一的马克思理论在诞生之日起就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对西方国家的影响更甚。马克思政治哲学的批判立足宏观,注重宏大叙事。而后现代哲学显然是不可能超越马克思理论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所追求与马克思理论的追求是一致的,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后现代哲学是比较片面的,而且在理论的传播过程中过于微观,因此虽然形成了一定的超越性,但是不具备引领全球性的政治革命。马克思理论在深刻解读了西方国家的政治体制的同时,对西方国家的政治革命注入了新的理论与观点,“资本主义在解放了巨大的社会生产力的同时,造成了以物的依赖性为主的人的独立性。马克思主义理论蕴含着对人类未来深切的担忧,对个体生存状态的关注。基于此,马克思用价值尺度衡量资本的发展,探寻人类解放的可能性的现实途径”[3]。后现代政治哲学的视角从来都是批判而且运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在现代社会这样一个环境中,每个个体的自由都面临着全力的监视和控制,严重威胁到了个体的自由,这也就恰恰是后现代政治哲学能够对现代社会政治迎头痛击的重要原因,而内化的了马克思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关注人的个体行为,打破理性的思考方式,更加直观接近人的精神,去物质化的道德思维模式迎合了后现代政治哲学的需要;其次,后现代哲学是小众的,无论是他关注的对象还是它所提倡的观点或者建议,都是出自于社会底层的政治需求和发展理念,因此不具有全面的代表性,而马克思理论随着它的巩固发展,虽然经历了多次被拒绝,但是后来逐渐地被大众化,因为西方的政治哲学的基础就来自马克思理论,马克思的理论立场和革命态度不仅注重人类思想的解放,更加注重对生存状态的关注,对经济的关注。马克思理论不仅批判了现代社会的政治模式,同时也形成了批判对话模式,实现了阶级自由对话。“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现代性的批判和考察主要集中在两个时期:一个是前期的意识形态批判,另一个是后期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两个时期所谈论的话题、所指向的目标虽有所不同,但基本上都是围绕现代社会问题展开的,因而可以看做是对现代性矛盾不同角度、不同层面的揭示”[4]。那么作为小众政治哲学代表的后现代政治哲学模式,在大的范围内产生影响是合理的,而且具有说服力,但是后现代哲学的观点难免不具有前瞻性,对社会政治的发展和革命有积极的作用,但是不具备对人类的思想解放起到推动作用。两者比较,可以总结为大众性的马克思理论和小众性的后现代哲学对于社会政治发展的作用是有差异的,两者之间的互补性还是很强的,但是必须建立在批判之后的认同基础上,两者的这种差异化优势才能得到发挥。

四、后现代视域下马克思理论的重新构建

“马克思对现代性社会的发现、批判与重构,贯穿着政治批判以及作为政治批判具体化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也构成了与经典社会理论、西方现代社会理论以及西方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的批判性对话。当下蔓延全球的金融危机,则在不断重现马克思当年所厘定的现代性社会的地平。”[5]必须承认的是无论是后现代哲学还是马克思理论,它们兼具的批判性是思想路径的以推动实现的驱动因素。后现代政治哲学的思想家对马克思理论在不同程度上都进行了批判,但是可喜的是并没有完全拒绝,他们无论是思想归入还是革命理论的模式都遵循着马克思提出的“生产关系”而进行的。随着当今社会的高速发展,唯物主义历史和神教政治相替融入民主以及知识化体系的加快发展,并且在冷战之后,世界哲学政治的革命方式也是发生了改变,马克思理论作为“重新政治化”的条件基础,必然需要重新解构和构建。首先是要发扬马克思理论的批判精神,关注性地开展批判就必须结合后现代政治哲学的视角所触及的地方,马克思理论不再是针对文化话语权的批判,而是要深入到政治制度体现的实现与制定,要深入到政治模式对民众,更多的是对社会底层的关注度,对于在批判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新问题,比如说政治的中立化,政治精神的僵化,政治遗产的剔除,这就不单单是话语权的问题,而是针对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精神形成的一种消解,并可能造成马克思精神在走向普遍的差异化中虚无。其次,要反对马克思理论的学术化。对马克思理论的继承和发扬,我们不能停留在文字符号层面,马克思理论不是某种精神的守候,而是政治革命的一种方法和手段,不断地在动态化的环境中继承和弘扬马克思理论并促进马克思理论对未来社会的批判更加具有切肤之痛,才有可能完全地发挥马克思理论在后现代社会进程中的优越性和生命力。再者就是批判性的正确性。“在马克思现代性批判思想的理解问题上,尚存在着这样或者那样的误解,主要是因为当今许多思想家有意或无意地回避、放弃了马克思对现代性批判的总体立场,因此也就决定了在思想上对马克思现代性批判思想路径的含混不清”[6]。在肯定后现代社会的政治历史进步的同时,我们还要继续对当前社会发展进行批判,批判的正确性是辩证地分析的,但是从辩证眼光来看,马克思理论不但是地地道道的哲学,它以批判的眼光构建了现代社会大众与政治权力进行谈判,而这种批判恰恰是马克思理论创新发展的一面旗帜,同时批判的对象,批判的正确与否都必将对社会进步起到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高连克.论马克思社会发展理论及其时代价值[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6(02).

〔2〕曹军辉,祝小宁.范式理论的马克思主义审视与重建[J].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3).

〔3〕刘自美.马克思解放理论对现代性的批判[J].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01).

〔4〕史全新.论马克思对现代性的意识形态批判[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02).

政治哲学相关论文篇(5)

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的现有研究成果体现两个基本研究思路:第一种研究思路较为看重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普遍性特征,着力于发掘现代政治的传统政治哲学基础,论证现代政治的中国版本所必需的某些来自传统政治观念的支撑,竭尽全力论证中国传统政治哲学具有内在地转向现代政治哲学的可能性或已经有了某些现代政治哲学观念的雏形。第二种研究思路则较为看重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特殊性特征,从思想与社会互动的角度,着力于分析其历史性的具体内涵及曾经产生过的社会影响,特别注意分析政治观念、范畴等在传统思想中的原始含义,即从原始的概念、范畴等的解释中整理出思想家阐明的原始思想事实,倾向于历史地具体地对待传统政治哲学的特殊性内容,其研究结果认为中国传统政治观念就其历史内容而言并无趋向现代民主的趋势,在其已有的历史中也没有与现代民主和谐共存的经历,而在现实政治生活中也仍然较多地发生着阻滞民主发展的消极作用。

一、路径与特色: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的范式

迄今为止,国内学者对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研究有三种基本范式:其一是中国传统哲学的研究者从一般哲学的研究进入政治哲学的研究,比较注重概念和范畴等的解释和演绎,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框架,对中国传统哲学中政治意义明显的概念、范畴与命题等进行了初步梳理,其主要的代表人物是周桂钿教授。周桂钿教授的《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一书力图从范畴和命题的解释方面着手,研究了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中的几对主要范畴或命题,其贡献及局限一如前述。通过研究,周桂钿教授提出了三点最基本的看法,即儒学是中国传统哲学的主干,政治哲学是儒家的中心,民本论是中国政治哲学的中心。周教授没有对政治哲学的概念及研究对象与方法等进行描述式的处理,而只是将传统哲学中政治性内容进行了罗列或排比,既没有回到思想现场进行思想事实发掘,也没有着力于概念、范畴、命题、判断及推理等的系统分析,结论虽缺乏政治哲学研究所要求的近乎苛刻的严谨与缜密,但作为一种研究范式仍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其二是结合中国社会近代化或现代化问题,主要从民族文化自尊和历史发展普遍法则的角度,对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中的某些范畴进行了历史哲学的解释,其主要的代表是李存山。李存山等主要是通过民本与民主关系的讨论,对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局部进行了重点探索,意在寻求中国政治民主的内在依据或源头活水,着力在中国古代寻求民主思想或民主思想的萌芽等。张岱年的《黄梨洲与中国古代民主思想》一文指出,“中国自殷商以来没有民主制度,但在学术史、思想史上也还是有民主思想的。……中国在先秦时代就已有了民主思想的萌芽。”四李存山认为黄宗羲思想是“民本走向民主的开端”,李存山的结论至少有两个基本的片面性。一、他的研究模式属于“六经注我”,既不太关注黄宗羲等人的原始思想问题,也没有触及到黄宗羲政治思想的纲领性概念,而过多地关注与同时期西方启蒙思想家的比较,过多关注梁启超等人承认的黄宗羲思想对他们接受民主思想的所谓影响。二、他对现代民主的发生与传播机制缺少必要的了解,不仅置民主观念的悠久历史于不顾,而且还把民主看作任何民族都可以在某个阶段自然形成,从而确定中国的民主也可以在某个阶段通过思想家的努力,在没有任何民主思想资源及制度资源的情况下出现,断定民本可以自然而然地冲决君主制的束缚而走向民主。其三是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研究者从政治思想的研究中逐渐衍生出政治哲学研究,注重中国传统政治哲学概念、范畴、命题和判断等的社会学或历史学解释,其主要代表是刘泽华。刘泽华继承了萧公权的研究传统,在政治观上率先突破僵化的阶级政治模式,能够“采政治学之观点,用历史之方法”,就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主要概念及范畴等进行了社会分析,并描述了主要概念之间的必然联系,揭示了重要政治判断的普遍社会影响力,其中对纲领性概念的关注使之更接近政治哲学探讨问题的方式。

国外学者研究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主要有三种范式:其一是日本学者沟口雄三为代表的历史哲学式的研究,注重挖掘晚明以来中国传统思想的近代意义,力图将中国思想或社会的近代化看作是传统社会主要成分的内在延续,其研究风格和旨趣与李存山等比较接近,旨在寻求东亚现代化的内在依据。他认为李贽是中国思想史上一个由传统到现代的重要过渡性人物,将近代思想在中国的展开描述为一定肯定人欲的过程,并整理出了一个从李贽到孙中山的近代思想的发展线索,再结合他视域中的明清之际以来反专制思想中的地方自治,得出结论认为中国的近代是可以在其文明的进程中内生。其二是以牟宗三、杜维明等为代表的现代新儒家的中国政治哲学研究,他们以儒家传统政治哲学的现代转化为题材,探讨了中国传统儒家政治哲学的现代意义,尝试将儒家传统政治哲学与西方政治哲学进行嫁接,提出了“返本开新”、“新外王”等理论,对于探索中国传统政治哲学如何焕发出新的生命活力,具有重要借鉴价值。杜维明极力推崇现代民主而反对传统专制政治,认为儒家思想中确实存在着为君主专制服务的成分,主张继承儒家的同时还需继承批判儒家的五四传统,唯有如此,才能找出儒家思想中与现代民主相适应的普遍部分。杜维明认为宗教伦理层面的儒家学说具有超越历史的普遍性,不仅可以成为中国现代民主的伦理基础,确保民主政治的中国属性,而且对其他文明如西方文明解决伦理危机也有重要意义。海外新儒家面对的是民主政治已经成功植入之后的民主政治与东方伦理的关系问题,并着力于寻找中国儒家伦理中能与民主政治相融通的部分,并且从有利于民主政治的方面发掘、解释和论证了儒家伦理的普遍意义。处理两者是否相融通的问

题远比处理发生学意义上的两者关系问题简单,而且也可以主要用逻辑分析的抽象分析方法,从儒家伦理中抽象出具有普世价值的观念成分也未尝不可,毕竟中国不可能完全西化,特别是在宗教层面,而儒家伦理中的宗教层面如确实在逻辑上与民主政治相融通,那么在观念上把两者逻辑地联系起来也不是绝对无益于社会,起码在民主政治已经确立的情况下可以让它更加民族化。其三是美国和西欧的海外汉学家,以现代化为主要问题,探讨了中国传统政治及政治哲学在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不良或不利影响,其主要代表是列文森。列文森注意到了传统政治文化的形成受到了儒家、道家及法家等的影响,但他否认了儒家等传统政治观念能够顺利生出现代政治观念。

尽管上述范式的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都极为相信自己研究的必要性及正确性,但各自得出的结论竟至于截然不同。这一方面是由于其研究方法及价值取向的迥异,特别是在中国民主如何发生及处理民本与民主的关系上,方法与价值取向对于结论的形成具有决定性影响。在没有民主实践并没有民主思想资源的情况下,中国的民主思想如何独立开始其形成的过程,是个颇为关键的问题,窃以为从思想到思想的文本研究及抽象推理难以得出合乎实际的结论,特别是当我们全过程地追踪了“民主”概念在近代中国的含义演变后,大概才能在民本与民主的关系上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另一方面,研究者关注点不同,双方在定性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为君主专制主义上并无太大分歧,在对传统政治文化的批判及反对态度上也颇为接近,但一方关心的是民主在中国如何发生的历史发生学问题,以便进一步确认民主在中国发展的观念条件,立足于反对现实的封建主义,而另一方则在反对封建主义的基础上关注民主如何中国化的问题,关注民主扎根于中国本土所需要的本土观念基础等,并注意发掘传统政治文化中能够与民主融通的普遍内容,积极寻求中国思想的世界贡献。从国内中国政治哲学研究的现状来看,关注民本与民主的关系,力图说明民主怎样产生的发生学的问题在研究中占有压倒性绝对优势,而海外的研究则或比较关注传统政治观念在现代的适应问题,如新儒家,或比较关注中国政治观念如何在应对西方的挑战中克服传统观念的影响而形成现代政治观念的问题。民本与民主的关系成为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的中心议题,而此中心议题的解决则必须以从政治哲学上清理传统民本思想中的核心性纲领性概念的具体内涵及其相互逻辑关系为前提,即对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纲领性概念进行逻辑清理,把握中国传统政治思维的整体性的共同框架,已经成了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的关键。

二、观念史方法:从政治思想史到政治观念史

观念史研究方法在国外的政治思想研究中已经得到有效应用,以赛亚·伯林的政治思想研究采用观念史研究方法已经成了观念史研究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的方法典范,其以观念史方法研究政治思想的结论已经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并带动了更广大范围的观念史研究。早在1969年,昆廷·斯金纳就发表《观念史中的意涵与理解》一文,就观念史方法在政治思想研究中的应用提出了许多富有启发性的重要见解。他说:“观念史家的任务应是研究和诠释经典文本。撰写这种历史的价值在于:那些有关道德、政治、宗教及其他类型思想的经典文本以‘普遍观念’的形式包含着一种‘经得起时间检验的智慧’。这样,我们可望直接从研读那些有着持久相关性的‘无时间性的成分’中获益。这就进一步向我们表明:接近那些文本的最佳途径是必须将注意力集中于每位作者就某一‘基本概念’以及道德、政治、宗教、社会生活中的‘永恒问题’都说了些什么。也就是说,在阅读经典文本时,我们必须准备好将其视为‘似乎是出自一位当代人之手’。最为根本的是这样一种研究路径:仅仅专注于他们的论证,并考察他们在那些永恒的问题上告诉了我们什么。”他提醒研究者说:“首先值得注意的是,我们用以表达我们观念的术语的意涵有时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变化,这就使得那种有关著作家就某一观念的言论的描述可能会对理解文本的意涵产生误导。”观念史方法的应用基础就在于:一个文本或思想只有通过考察和分析它的历史语境才能得到理解,在这个语境中,作者所说的问题永远具有特定的历史针对性和意义。昆廷·斯金纳的《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的分析方法是典型的观念史方法。他尽量不去“专门研究主要的理论家,而是集中探讨产生他们作品的比较一般的社会和知识源泉”,“首先论述我认为是他们最初写作时所处的和所服务的社会的有关特性”。因为“政治生活本身为政治理论家提出了一些主要问题,使得某些观点看来成为问题,并使得相应的一些问题成为主要的辩论课题”。他还强调要“考虑一下构想出这些主要文本的知识环境,即在此之前的著作和所继承的关于政治社会的假设,以及比较短暂的、同时代的对于社会和政治思想的贡献的来龙去脉”,因为“在任何特定时期可供使用的规范词汇的性质和限度也有助于决定选择出具体问题加以讨论的方式”。昆廷·斯金纳的《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颇为关注近代政治观念(如国家等)的发生、演变与形成,典范性地运用了观念史方法。“我从13世纪后期写起,一直写到16世纪末,……正是在这个时期逐渐具备了关于国家的可公认为近代的概念的主要因素”,“在这个时期,从‘维持他的国家’——其实这无非意味着支撑他个人的地位——的统治者的概念决定性地转变到了这样一种概念:单独存在着一种法定或法制的秩序,亦即国家的秩序,维持这种秩序乃是统治者的职责所在”,“国家的权力,而不是统治者的权力,开始被设想为政府的基础,从而使国家在独特的近代术语中得以概念化——国家被看作是它的疆域之内的法律和合法力量的唯一源泉,而且是它的公民效忠的唯一恰当目标”。

观念史研究方法在中国政治思想研究中实际上已经有了某种开始,只是还没有产生自觉的方法意识。与注重从宏观叙事与通过比较定性研究的政治思想研究范式相比,刘泽华先生的中国政治思想研究比较接近观念史的研究方法。他“的立论来自归纳法,所有的材料都是从‘母本’中梳理出来的,而且在解释和运用时也都以‘母本’的完整性为前提。……绝不抓住一两句话,离开‘母本’体系,推导和演绎出现代性的政治观念或理论。”从这样的“母本”出发,研究者就会比较关心思想家向他自己提出的问题,就会比较关注思想家对自己急于想回答的问题给出的具体答案,而不太关心思想家对我们想要追问的问题的答案,从而就会在政治思想史的资料整理中发现思想家们热点讨论的问题,并进而发现思想家们在提问及回答方面表现出来的相同或不同点。刘泽华先生在中国政治思想的研究中把历代思想家阐述的统治理论作为自己分析研究的主要对象,以还原思想事实为前提,梳理不同时代、不同流派杰出思想者的权力理论,清理主要的问题与答案,分析了纲领性概念的文本涵义。《君主名号穹庐性的政治文化意义》、《臣民卑贱论》、《君尊臣卑: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大框架——析韩愈、柳宗元的表奏》、《帝王尊号的政治文化意义》、《天人合一与王权主义》、《王、道相对二分与合二为一》、《王、圣相对二分与合二为一》等文章,都是刘泽华先生运用回到思想现场的观念史方法,分析

传统中国纲领性政治观念的代表性文章。虽然刘泽华先生没有明确提出观念史研究方法,但其研究的范式以观念为分析单位,注重结合观念环境向观念提出的原始问题,尽量展现观念的原始涵义,却很符合观念史研究方法的基本精神。我在《民本的极限——黄宗羲政治思想新论》中,曾结合黄宗羲思想研究的现状,分析了宏观叙事范式的方法论缺陷,提倡回归思想现场,进行观念的研究。“政治思想研究也要采取回到现场的独特视角,从政治思想提出或涉及的具体政治问题人手,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尽可能客观公正地描摹和评价政治思想的内容。”

与传统思想史研究从研究者的生存环境、知识背景及疑问出发不同,观念史研究方法突出了研究对象的生存环境、知识背景及疑问等,从而在范式上表现出三个最主要的特点:其一,观念史研究突出思想事实的原始涵义,采取回归现场的研究方法,还原思想家的社会环境、话题及所提疑问,系统地叙说思想家的思想,还原思想家的思想逻辑,尽力摆脱研究者学科逻辑对研究对象的扰乱甚或重组。其二,观念史研究的关注单元是较为普遍的纲领性概念,其在历史上不仅经历了较为漫长的时段,而且还是思想家普遍接受的关于人、社会及世界的基本预设,这些预设的名词可能没有发生变化,但名词的内涵却随时代与学派而存在重大不同,历史地解释观念的涵义变迁是理解社会变迁的一个重要路径,因此观念史研究能够避免思想史研究从概念到概念的局限性。其三,观念史研究注重将观念与社会联系起来加以考虑,但又不是简单地反映论,而是从社会客观向思想提出的问题及向思想提供的条件等来客观地分析观念的内容,强调社会条件对观念的根本制约,观念不会主动解决社会不想或没有追问的问题,观念内涵的变化也不会脱离原有知识话语的决定性影响。

三、观念的逻辑: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整体视角

观念史研究方法的运用,使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的关注单位变成了具有普遍影响的政治观念。观念史“所分析和揭示的……是往往不明言的、根深蒂固的和构成性的观念、概念和范畴的动机和隐蔽源头的来源和性质……我们利用这些观念、概念和范畴来安排世界,解释我们的大多数经验,尤其是人类道德、美学及政治活动领域的经验,由此扩大我们的自我认识和我们对自己的创造性范围的自由的认识。”作为追求实现自己的历史创造主体,每个时代都是在一定观念的指导下进行活动的,因而每一个时代都有为数不少的普遍性的观念为人们提供社会活动的终极目的与普遍化形式的依据。一个时代的预设性的政治观念总是针对着特定的根本政治问题展开的,它一般是追求对某一个根本政治问题的绝对答案,即给某个根本政治问题提供一个永恒有效的绝对解,以便提供合规律合目的的社会秩序及个人心态的普遍依据。这种预设性的政治概念一般都同时是某历史阶段思想文化的纲领性概念。“任何一种成形态的思想文化都有一套纲领性的概念来表达和支撑,……那些正面的纲领性概念集中表达了真、善、美。”思想文化中的纲领性概念本质上只是万事万物合规律合目的的秩序排列的前提性预设,它既不能在经验中证实,也不能在经验中证伪,而只能甚至必需在经验中被优先接受,即纲领性概念是世界万物本体秩序的根本预设,而本体秩序的合规律合目的特征又要求预设的纲领性概念必须是一个关于世界的全称肯定判断。纲领性概念有两个基本政治功能,其一是纲领性概念的普遍性预设为政治世界提供必然的本体秩序,确认本体秩序的普遍形式;其二纲领性概念客观上总是站在有利于政治权威的位置,为政治权威及其对社会的控制提供必然理由,成为政治控制赖以实现的重要理论资源。

何兆武先生认为:“人文史……的全历程自始至终都是贯穿着人的目的的。……目的是历史中的人的因素,……物本身是不会创造历史的。……一切人文价值……都不是、也不可能是从科学里面推导出来的结论。它们是信念、是理想,而不是客观规定的事实和规律。……它们不属于科学实证的范围,是科学所不能证实或证伪的,却又是人生和人的历史所非有不可的东西。我们之需要它们,丝毫不亚于我们之需要科学。”政治作为人类创造历史以实现自身目的的有效手段,其发展的轨迹及趋势受到不同文化背景的各个时代普遍流行的关于人类目的的制约,即人类怎样思考并定位自身的目的,政治就会努力实现某个目的,某个时代人们在目的方面的基本预设从根本上决定了政治的性质、形式、趋势及任务等。观念史研究方法在政治思想中的应用,即是将关注的焦点集中在关于社会目的的基本预设上,重点考察某个文化背景下某个时代的普遍性目的预设,它们通常是一些以必然性概念、命题与判断等形式出现的观念共识。。观念史研究方法在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中的应用,其实就是分析传统时代的观念共识中蕴含的确定普遍性内涵,并勾勒其内部构成部分的客观逻辑联系,整理在思想家们中流行的关于人的目的的预设。

政治哲学相关论文篇(6)

〔中图分类号〕B5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2)05-0010-08

谈到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家葛兰西,人们最先想到的是他的政治哲学。传统的学术研究在指涉到这一内容时,常常是从分析其市民社会理论、国家理论、领导权理论等入手的。在直观的意义上,这并无不妥,因为葛兰西论述过的这些理论问题,本就系于政治哲学的范式。但如果从葛兰西与他的思想先驱马克思之链接来看,他的政治哲学之构造的根本支点却是作为其重磅理论组件的“实践哲学”。人们往往以为实践哲学与政治哲学在葛兰西理论结构中是互为他者、彼此外在的,但我们发现在实践哲学中却也包藏着一种政治哲学的理论逻辑,这种逻辑又因为葛兰西与马克思的关联而通向了后者的思想之躯体。如果忽视了这一信息,进而不能使葛兰西不同理论节点内在打通,无论对其政治哲学还是实践哲学的研究,都会是褊狭的、不完整的。基于此,本文拟对葛兰西实践哲学之政治意蕴作一考论,由此一方面凸显葛兰西实践思想的丰富内涵和政治哲学的独特梳解路径,另一方面将问题连带地导入到马克思的理论语境中,澄明其“被遮蔽”的实践思想。

一、从实践哲学到政治哲学:经由文化范式的内在过渡

政治哲学相关论文篇(7)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02-0193-03

自美国教育哲学家、教育史学家、高等教育家布鲁贝克(John・S・Brubacher,又译布鲁巴克、布鲁巴赫)的代表作之一《高等教育哲学》(以下简称《哲学》)的中译版在中国发行以来,深受高等教育学界的推崇,已经成为国内高等教育学专业的权威读本和争相研究的范本。布鲁贝克基于对高等教育的哲学思考写就《哲学》一书,那么,该书是否属于理论建构的学术著作?书中的逻辑起点又是什么呢?这两个问题涉及对该书的基本认识,在国内相关研究中比较突出,本文试图对该书的性质和方法进行简析,以及该书对中国高等教育哲学发展的启示做出讨论。

一、关于《哲学》的性质的讨论

关于高等教育的思考和探索相比关于教育的思考和探索晚得多,一般来说,西方的教育思想必然追溯到苏格拉底、柏拉图等古希腊先哲们,东方教育思想溯源可至孔孟、老庄等先秦诸子。但是,关于高等教育的系统性思考却是伴随着现代意义上的高等教育机构的出现而出现的,这肇始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哥廷根大学和哈勒大学的改革,以及柏林大学的建立,这是高等教育和大学在大多数语境中互相代称的历史根源。自那时起,哲学的一般原理和高等教育的关系便日益紧密起来,在高等教育理论和实践中都能找寻到相关的哲学理论基础。20世纪40年代美国教育哲学学会(Philosophy of Education Society in United States)成立,曾任执行委员和会长的布鲁贝克不仅研究教育哲学,更将目光投向了高等教育哲学,该书即是他试图用哲学理论解释美国高等教育现象的代表作。

那么,该书是否属于理论构建的学术著作呢?关于这个问题,首先要分析理论构建的基本特征。本文认为,一项研究是否属于理论构建的研究需要考察三个基本要素,即基本概念、思维方式和理论体系。概念的提出对于理论的重要性相当于一栋大厦的基石,它是理论研究的始点,概念不清将会导致理论建构的致命问题。思维方式是研究者在研究中对命题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演绎的抽象的、创造性的过程,应自始至终具有连贯性。理论体系是经由概念扩展后,运用链条原理把概念、范畴、原理体系化。一般来说,理论构建的路径是先界定基本概念,再运用一定的思维方式创建理论体系。因此,讨论《哲学》是否属于理论构建的学术著作,关键看它的三个要素是否完备。

书中,布鲁贝克创设了“高深知识”、“认识论”、“政治论”,并把“高深知识”视为高等教育与中等、初等教育的主要差别,并作为解决高等教育合法性危机的基本概念和全部研究的切入点。他还认为“认识论”是以追求知识为目的的高等教育哲学,“政治论”是以高深知识解决复杂的社会问题为目的的高等教育哲学。在书中的各个章节,布鲁贝克始终围绕“高深知识”,用“认识论”和“政治论”平行地分析各类问题和各种关系,既是对以上基本概念的延伸,又体现了其思维方式的连贯性。

除了基本概念和思维方式,还需考察该理论是否完成了对某一现象的观察与描述,是否厘清了事物与相关关系,是否具有普遍适用性,是否构建了理论体系。从根本上说,《哲学》中实现了对美国高等教育的把握和描述,它对高深学问、学术自治、学术自由、高等教育为谁服务、普通教育和专业教育、高等教育学、治学的道德、作为教会的大学等美国高等教育中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对高等院校、教师(教授)、学生、社会、教会、政府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细致梳理,在此基础上,作者表达了认识论和政治论互相融合,但要保持高深学问的相对独立和自由。正因为如此,布鲁贝克大量引用和批判他人的观点和看法,使得该书绝不同于教科书,也不同于一般的理论建构著作。加之该书的英文版书名为《On the Philosophy of Higher Education》,而不是《The Philosophy of Higher Education》,以至于有学者把该书归为历史批判性著作,而不是建构性著作。

二、关于《哲学》的研究方法的讨论

《哲学》第一章中提出的“认识论”和“政治论”一直被视为该书的逻辑起点,甚至被视为高等教育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根据书中内容,认识论是指以追求知识为目的的高等教育论;政治论则是把高等教育作为政治的分支、强调高等教育对国家和社会发展的作用。布鲁贝克梳理了二者在美国高等教育发展中影响力此消彼长的历史,认为它们从建国时期到19世纪末及以后“交替地在美国的高等学府中占据统治地位”,但是,如果仅以此就断定认识论和政治论是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的逻辑起点是否可取?

布鲁贝克在指出认知论和政治论之间矛盾的时候说:“其矛盾之处在于,探讨高深学问的认识论方法设法摆脱价值影响,而政治论方法则必须考虑价值问题”,在这里,尤其注意“认识论方法”和“政治论方法”的表述方式,可见,布鲁贝克将二者视为研究方法或研究范式的可能性较大。其次,第一章中指出“大学确立它的地位的主要途径有两种,即存在着两种主要的高等教育哲学,一种哲学主要是以认识论为基础,另一种哲学则以政治论为基础”。也就是说,二者是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的基础,是作者对美国高等教育现象做出的规律性总结,既不是教育活动,也不是从原始教育形式开始的教育现象,不能简单视为“教育存在”,如赵军所说“需知政治论哲学和认识论哲学不过是布鲁贝克对美国高等教育哲学流派内部矛盾和冲突的一种归纳”。再次,这句话还指向了价值关联的根本问题――高深学问,进而指出了隐含在关于高深学问纷争背后的哲学流派,分别是理性主义、工具主义、存在主义和分析哲学,这才是布鲁贝克关于高等教育的真正哲学思考。所以,不宜把认识论和政治论作为该书的逻辑起点,更不能作为高等教育哲学的逻辑起点。

回到书中导言,布鲁贝克指出该书“围绕着这些问题的主旋律‘E’调[E代表专门知识(expertise)――即深奥的探求――它构成了高深的学问]展开论述”,又指出“精深的专门知识本身就是问题和答案两方面的特殊部分”,就此可以大胆推断“高深学问”作为逻辑起点更为恰当。因为,高深学问是被抽象化了的高等教育的教育内容,连接着教师与学生,连接着社会与高校;学术自由、学术自治、高等教育的功能等都由高深学问推论而得,它们可以相互规定;认识论和政治论不过是高深学问在社会中的演化。因此,布鲁贝克寻求的“各种问题的共同基点”实际上是寻求研究的逻辑起点,也就是“高深学问”。

三、关于对中国高等教育哲学研究的启示

近现代以来,中国的经济社会变革无不受到西方国家的影响,教育概莫能外。仅就高等教育而言,来自西方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欧美国家高等教育的发展推动了中国高等教育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二是,西方政治思想中民主、自由等观念的传播催生了近现代高等教育的诞生;三是,教会大学推动了科学教育在中国的发展;四是曾留学欧美的学生中产生了一批著名的教育家推动了高等教育的改革,如蔡元培、胡适等;五是,改革开放后,越来越多的西方高等教育教育名著被翻译为中文在国内发行,扩大了国内学者的研究视野。

这里有几个原因:一是,书名体现了作者的创新和魄力,无论是英文版的《On the Philosophy of Higher Education》,还是中文版的《高等教育哲学》,在高等教育的学术专著中都是罕见的;二是,译者王承绪的学术影响力,作为国内比较教育学的泰斗,王先生的每一部译著都能引起学界的高度重视,《哲学》也不例外;三是,我国高等教育理论研究起步较晚,第一本《高等教育学》(上册)于1984年才得以出版发行,对国内学者而言,尚缺乏对高等教育的一般问题进行哲学思考,把哲学的一般原理与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结合起来还存在诸多困难。基于此,布鲁贝克的《哲学》激发了国内众人对高等教育的深入思考和研究,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对该书的诠释和解读。

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历程则明显不同,概括如下:近代初期中国政治社会的急剧变革对高等教育的亟需,建国后意识形态对高等教育的深刻影响,改革开放后高等教育的复苏和发展,20世纪末高等教育机构数量和学生人数激增,21世纪后高等教育质量提升与建设世界一流水平大学需求凸显。如果按照布鲁贝克的哲学基础分析,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始终与社会需要联系紧密,即占统治地位的是政治论。实际上,中国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大学的稳定发展只能从恢复高考后算起,距今不到40年的时间,与美国200余年的高等教育发展史相比,犹如一个充满好奇心和求知欲的孩童和一个成熟的中年人的区别。而中国高等教育哲学的起步更晚,2004年才出现了第一本《高等教育哲学》(张楚廷著,高等教育出版社)的专著,学科建设还远远落后于高等教育实践的发展,实难和美国高等教育哲学研究的繁荣相比。这其中,布鲁贝克的《哲学》恐怕“难辞其咎”,因为它占据中国学者头脑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难怪有人对中国高等教育哲学发出“读经30年,自醒才3年”的感慨。所以,在对西方名著的研读中如何避免陷入“西方中心主义”,构建“中国化”的理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为,《哲学》一书对中国高等教育哲学发展的方法启示远多于内容启示。

第一,在研究目的方面,当时,布鲁贝克创作《哲学》一书的意图非常明确,即“普遍性”、“根本性”、“整体性”,也就是说,布鲁贝克一开始抱有努力透视现象去研究问题的本质的明确目的,这本身就值得借鉴。当前中国高等教育实践中的诸多问题已经引发了研究者的广泛思考,如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学术自治、通识教育、专业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质量的提升、大学的办学理念、大学的功能等,本文认为,这些问题与美国高等教育中曾出现的矛盾只是“形似”。与上个世纪美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历史背景大相径庭的是,当前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全球化程度的日益加深、现代与后现代伴随着传统与现代的历史背景。因此,在高等教育哲学理论构建中,必须明确研究目的,即旨在解决高等教育中的根本问题,澄清高等教育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关系,引导中国的高等教育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同时促进教育哲学的发展。

第二,在研究对象方面,布鲁贝克直指高等教育的根本问题――高深学问,并展开一系列讨论。在国内,关于高等教育方面的研究较多关注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缺乏战略性思考。“由于教育哲学需要获得对事物的整体性把握,这种目标要求教育哲学不能以直接描述事物某一细小特征的数据为处理对象”,只对其中的特殊、具体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只能提出局部的、短期的、具体的解决方案,不能实现整体性的、普遍性的、长期性、系统性的理论构建。这种研究的缺憾在于对研究对象的选择,不是过于抽象,就是过于具体,不能把“一般”与“特殊”、“根本”与“具体”结合起来,以至于既不能指导具体的教育实践,又没能上升到哲学的高度,不能从根本上革新高等教育理论。

第三,在具体的研究方法方面,布鲁贝克在每一章中都沿用了对高深知识、教师(教授)、学生等基本要素逐个分析的方法,也就是说,在高等教育哲学的研究中,从分析事物基本要素入手比从分析事物外部环境更重要,归纳和演绎比问卷调查和实验法更重要。如果仅徘徊在对外部因素或环境(外因)的分析和梳理中,例如,国内研究者较多重视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对高等教育影响的研究,结论也都集中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与有高等教育关系紧密、相互作用,教育不能脱离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独立存在,高等教育改革需要一系列社会改革配合等观点上,这样的研究虽然对全面分析高等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却始终无法得出清晰的、具有普遍性意义的高等教育哲学理论。

第四,在研究主体方面,布鲁贝克拥有哲学博士学位,长期讲授教育哲学的课程,终生致力于教育哲学、高等教育和教育史的研究,其著作在美国具有深远的影响力。所以,哲学与高等教育的结合不仅需要研究者的壮志雄心,更需要研究者具备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较高的哲学素养。中国教育哲学经过长达一个世纪的发展(其间曾中断30年)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理论体系;国外高等教育哲学历史久远,成果丰硕;国内高校和研究机构相关专业稳定发展,相关学会活动频繁,这些都是高等教育哲学发展的有利条件。研究者们要充分利用这些条件,努力总结教育实践经验,综合教育理论与哲学理论,提升学术研究水平。

当然,《哲学》所体现出来的研究方法并非完美。布鲁贝克陈述自己观点的时候比较隐晦,通篇夹杂着的其他学者的观点也给读者设置了不少障碍,使得其“澄清问题”、“平衡问题”的结论若隐若现。再加上译本与原著总有一定差异,对一些核心概念(如认识论、政治论、学术自治论)的解读总会受到语境的干扰,影响了对该书思想的正确解读。当前,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困难重重、矛盾纵横交错,如果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以模糊的、隐晦的方式表达,不但对促进教育实践发展无益,还可能会扩大问题的复杂性,不利于学术研究积极作用的发挥。

高等教育哲学的发展还有赖于其他学科的成熟,尤其是居于上位的哲学的发展。近年来,鉴于文化哲学的兴起和发展,已有学者从文化哲学的视角思考对高等教育展开研究,如衣俊卿、王冀生、董云川等,希望他们的共同努力能翻开中国高等教育哲学发展史新的一页。综上,从根本上说,中国高等教育哲学的发展亟须高等教育方法论的建构和发展,亟须跳出《高等教育哲学》看中国的高等教育哲学。

参考文献:

[1][美]布鲁巴克.高等教育哲学[M].王承绪,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社,1987:序2,4,10,4,8,12,10,11,27.

[2]张斌贤,刘慧珍.西方高等教育哲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1.

政治哲学相关论文篇(8)

观点的概括和提炼离不开哲学思维的运用。原理的体系总是由一系列观点或定理构成,而提炼和概括这诸多的观点,使之具有规范的表达形式,这是原理体系建构的另一项基础性工作。在这方面,同样离不开哲学思维的运用,离不开哲学思维强大的抽象概括能力。在这个抽象概括过程中,有一个从简单到复杂,又从复杂到简单的过程。对于表面看起来是十分简单的事情,哲学的眼光就可以透过这种简单的外观而看到内部的复杂性,看到该事物与他事物相互联系和影响的复杂网络。从这方面说,是把简单问题复杂化。同样,哲学也透过纷繁复杂的现象及其相互作用的网络,尖锐地找出其中最关键的东西,把握住事物的实质。而当抓住了事物的根本时,事物看来就变得简单了,就能达到以简驭繁的效果。应该说,观点的提炼包括这两个思维的过程,而特别是突出地表现为第二个过程,即从复杂的关系中概括出简单的结论。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中的每一个基本观点,每一条结论和每一个定理等,都可以用哲学的眼光加以审视,使之进一步提纯。当然,这不只是哲学思维的问题,还有其他方面的能力,比如驾驭文字的素养等。

体系的构建和论证离不开哲学思维的运用。将既有的概念和定理变成理论的大厦,需要有整体性思维和总揽全局的眼光,需要有谋篇布局的战略性学术能力。在这方面,哲学有其独到之处,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它不是仅仅考究琐细事物的哲学派派,而是具有宏大的眼光和战略性思维的世界观。在这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政治战略有相通之处。马克思主义是讲政治的,这个政治不是政客的小算盘小手腕,而是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大战略。这样,政治家学一些哲学,正如哲学家学一些政治一样,都能起到扩展心胸,开阔视野的作用。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不仅要懂得教育,还要懂得一些政治和哲学,这对于全面把握思想政治教育的性质特点,特别是对于建构得体的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体系,是很必要的。同时,体系的建构不仅需要大眼光,而且需要严密的逻辑思维。如果原理之间以及概念的使用上,缺乏严密的持续的逻辑性,那么原理的体系就还没有达到比较完善的地步。绝对的完善当然是没有的,但在相对的程度上,就一定时期所能达到的程度而言,它应该是尽可能在逻辑上是严密而自洽的。在这方面,当然离不开哲学的推理和逻辑的探究。

对体系的反思与调整需要运用哲学思维。体系不是封闭的,而是具有开放性。任何体系都是不完全的,也都会随着内容的变化而出现相应的调整和改变。研究者应该时时地对原理的体系进行反观和反思,检查和发现其中所存在的问题,并适时作出调整。在一定时期和条件下,现实中的思想政治教育会出现新的重大变化,这些会对原理以及原理的理解产生影响。在现有原理及其理解不能合情合理地解释新的思想政治教育现象和趋势时,就有必要对原理及其理解作出相应的调整或修改。基本原理虽然是稳定的,但不是绝对稳定,更不是一成不变。认识到这一点,就要明白,与其被动地变,不如主动地变。在这方面,哲学的优势在于其“反思”传统,它总是一再回过头来对原有的基础和前提性问题进行新的思考,以求正本清源,强基固本。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的体系,也特别需要这种反思的态度和能力。

把握好运用哲学思维特别是哲学概念的度

经过2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在今天已经有了相对成熟的形态。这个成绩的取得,是与哲学思维的运用,特别是恰当地运用分不开的。但是,在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的研究和教材编写中,也会不可避免地出现某些在哲学思维的运用上的不足或过度的情况,这两种情况都带来了相应的不良后果。从哲学思维运用不足的方面看,有下列一些情况和现象:比如,对思想政治教育学领域中存在的诸多相近概念,在学理的界定和辨析方面有所不足。比如标志这门学科的主概念“思想政治教育”就有一系列相近概念,思想教育、思想理论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德育、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它们各自究竟有何含义,边界哪里,各自的理论定位和出场语境等,不够清晰。再比如,原理体系中有时把不同层次的逻辑关系搅在一起。

这往往与“思想政治教育”概念的广义与狭义搅在一起有关。在原理教材中,广义狭义同时并存,而且甚至还有更广义、更狭义等多种层次。它们在原理中的同时并存有时会是不可避免,但是它们之间应该有规范的逻辑和语言上的过渡和转换,而不能在不同层次间随意转换。比如在给“思想政治教育”下定义时,言之凿凿地称为这是“一定的阶级和社会集团”所具有的东西,可以包括不同的阶级和社会集团,显而易见是广义的定义。可接下来论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时,不加任何过渡地直接说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是“培育社会主义‘四有’新人”,而不顾及其他阶级和社会集团是否同意把这作为他们的培养目标。

诚然,在建构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的过程中没有哲学思维是不行的,但哲学思维的运用也应该有其原则性要求和必要的度。还有一种不好的倾向是,不是从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从历史与现实的大量现象中去提炼重要的论题,而是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体系中直接地把问题套过来,带上个“思想政治教育”帽子,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中的基本论题。诸如,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客体,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矛盾等等,其出现都具有一定的先验性。这些问题不能说是“假问题”,但它是直接从哲学原理中套过来的,而不是从实践中提升出来的,因而人们对这些问题的研究也很容易从概念出发,从概念到概念,在哲学原理中兜圈子。表面看来是出现了学术繁荣,但事实上许多无谓的争论脱离了思想政治教育本身的实践和需要,成了其种新的经院哲学。不仅没有为思想政治教育原理的建构澄清问题,提供帮助,反而为原理构建以及教材编写造成了很大的麻烦和烦恼。

比如,近年来关于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问题引起了热烈的讨论,其中有些重要看法颇不一致甚至难以调和,俨然成了一个难以啃开的硬核桃。这些讨论和争论从其背景来说,是易于理解的,因为它正好是反映了这个时代对人的重视,体现了思想政治教育在实践上的一个人本化的转向。所有这些讨论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只有一个,就是确认一个思想政治教育的新理念,即思想政治教育对象(受教育者)不是消极被动的,而是具有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其实对于这个理念,现在没有任何人会不同意,也都主张把这一理念体现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中。但是,当这样一个人人都同意的观点体现在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中的主客体关系问题上时,却引起了理论上极为复杂的讨论和尖锐的对立。这无论如何是有些奇怪的。

也许,如果不涉及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和客体这一对概念,那么在现有的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中,确认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积极性主动性,反对把受教育者当作消极被动的硬性灌输的对象,那是十分容易做到的,大概也不会引起这样多的歧义和不同看法。有了这对概念,反而把事情弄复杂了。这体现了这对来自哲学的概念在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中的尴尬处境。再如,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现在争议很大,事实上许多是无谓之争,字眼字面之争,抽象议论之争。不论理论争议多大,透过这些争论可以看到,大家对于什么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解基本上并没有多大的区别。比如,大家都承认思想政治教育在性质上是科学性与意识形态性的统一,但上升到哲学高度,就引起了极大争论。在教材中,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定义基本相同,大体上都是说它是一定的社会阶级和集团,为实现自己的政治和经济利益,而对人们进行有意识有计划的思想政治道德教育的实践活动。其实,这样的定义即是本质主义的定义,它已经体现了大家彼此争论中大多数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本质的看法。在下了这样的本质主义的定义之后,再去另找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其实是骑驴找驴、徒增烦恼而已。

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也有类似问题。本来,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和作用,不论是对个人的还是对社会的,大家基本上没有不同意见,学生也很容易理解。但是,只要把这个问题变成“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那么问题突然就复杂起来了。甚至不用看学术上的讨论文章,只看一下本来应该十分简明的思想政治教育原理教科书的这一章,就可以看出,它把一个简单明白的问题弄得高度复杂化了。先从什么是“价值”讲起,接着是一系列连绵不断的哲学思辨,诸如价值的一般和特殊,价值的主体和客体,价值意识和价值实现等等,当叙述终于转到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上,又是一系列的推演和规定。

至于思想政治教育究竟具有什么样的价值,学生已入五里云雾,不知所云了。不仅不应直接从哲学原理中套取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论题,而且对哲学概念的运用,也要遵循“少即是好”的原则。哲学思维不等于哲学概念。哲学思维的运用可以通过哲学概念来进行,但也可以尽可能少用哲学概念来进行,它更多地表现为一种看问题的眼光和视野,表现为一种分析问题的能力,一种理论思考和推理的方式等。如果说在专业的哲学研究本身中,大量的哲学概念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在哲学运用于其他领域的时候,比如在运用于思想政治教育领域中的时候,就不能完全依赖大量哲学的概念了。而且,过多的哲学概念,表明了哲学思维的笨拙。真正高明的哲学思维,是运用于无形的,是在阐述真正的思想政治教育问题时体现出来的,它是尽可能避免哲学概念的。特别是那些新出现的生涩难懂的哲学概念,更不应随处运用。

必要的分支学科:思想政治教育哲学

政治哲学相关论文篇(9)

作者简介:都书振(1986-),男,汉族,黑龙江宝清人,昆明理工大学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

摘要:

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既秉承西方政治哲学的传统,又超越和克服了传统政治哲学的缺陷。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准确地把握了现代性的病因,指出理性形而上学与资本是导致现代性危机的缘由,从而开启了走出西方现代性危机即政治哲学危机之路。

关键词:政治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科学发展观

引言:

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要从当代人类存在困境出发,以哲学地思维来思考如何化解现实的政治风险和矛盾,促进人类朝向自身的解放迈进。而作为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它应该从中国社会主义历史发展和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实事业出发,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公正问题进行切实的、深入的哲学反思,从而在理论上对中国现实问题作出回应,以形成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

1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

所谓政治哲学,就是要立足于哲学的视角来穿透和超越现实政治经验,通过理论思维来把握政治的实质和价值,关切政治行为、政治实践和政治理论的系统理论学说。在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上,从政治与哲学的内在关系入手,寻找走出政治哲学困境的途径。由于政治存在是有限度的,无法论证自身存在是否具有合理性和正当性,这就需要哲学来加以论证。而哲学是从人类追求的伦理目的和政治内在终极价值来思考政治的,它可以弥补政治的缺陷,能够将政治哲学中所讲的美好生活变为可能。因此,作为一种政治哲学应该是规范性与现实性的统一,只有这样的政治哲学才可以克服当前的政治危机。

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对象是整个世界。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认识论上所表现的辩证唯物主义是以唯物史观的基础和前提。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旨在探究人类社会的政治生活,它站在哲学的高度思考政治社会生活的变化及其发展规律,为人们从事社会政治活动提供政治理念,引导和规范人们的政治行为,以此实现政治价值。

2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特点

通过研读马克思的经典著作可以发现,马克思辩证地处理了政治和哲学的关系问题,既清楚地阐明政治斗争的使命和终极目的,又哲学地为政治斗争指明方向,即人类彻底解放和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它既指明哲学实现的物质力量,即无产阶级,又为无产阶级革命提供了精神武器,即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站在人类解放的高度,把规范性与事实性、理想性与现实性有机统一起来,是探究人类最终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终极目的的学说。

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解释性在于,它把视点放在政治现实的根本性质上,如阐明人类社会发展基本规律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是阶级斗争;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等等。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使得人们看清楚政治行动的思想,为阶级斗争的实现而哲学地提供政治理念。

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革命性特征表现为,它承担着指导民族国家争取政治解放的斗争进而达到全人类解放的职能。政治解放是中介,人类解放是目的,政治解放为人类解放提供政治、经济和文化前提,政治解放是走向人类解放的基础,人类解放是政治解放所要达到的终极目的。

3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与西方政治哲学之间的争论点

马克思主义自诞生之日起就与西方资本主义相对立,自然也包括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与西方政治哲学相对立。在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与当前西方政治哲学的激烈争论中,有以下两个焦点:

首先,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要明确自己的政治立场,不能在与西方政治学对话中丧失自己的特质和独立性。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应该积极、主动地与西方政治哲学展开对话,同时表明自己是关注人民大众生存状况的,从哲学的高度思考何种社会形态是最适宜人生存的,为人们打碎旧的枷锁而获得解放的政治行为作有力的哲学论证的。

其次,马克主义政治哲学与西方政治哲学一样面临着国际实际不断变化的挑战,但是这对于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发展既是一次挑战,同样也是一次机遇。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应通过与西方政治哲学的对话,把西方政治哲学作为参照系,并以此作为对自身的进行反省,这对推进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从西方政治哲学中提取和借鉴可以利用的理论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4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当代意义

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准确地把握了现代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病因,指出理性地形而上学与资本是导致现代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危机的缘由,从而开启了颠覆形而上学、消灭资本、走出西方现代性危机即西方政治哲学危机之路。

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既秉承西方政治哲学的传统,又超越和克服了传统政治哲学的缺陷。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既不是对本体论的探究,也不是对认识论的研究;既不是要着力阐释辩证唯物主义,也不是要发展实践唯物主义;而是关切人的美好生活何以可能实现,进而阐释人的解放和人的自由联合体问题,这就构成了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成为可能的逻辑前提。

5结语

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要从当代人类存在困境和未来命运出发,哲学地思考如何化解现实的政治风险和矛盾,从而促进人类朝着自身的解放迈进。而作为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它应该从中国社会主义历史发展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出发,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公正问题进行切实的、深入的哲学反思,从理论上对中国现实问题作出回应,以形成当代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

参考文献

[1]孙书行,张仲华主编:和谐与发展[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1).

[2]李秀林等主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第五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5).

政治哲学相关论文篇(10)

思政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中极为特殊的内容,在学生的培养与发展中扮演着极为关键的角色。一直以来,思政教育也是教育体系中问题较多的内容,这和思政教育内容的抽象性以及教育性质的意识形态属性有着很大的关联。哲学教育作为一种独立的学科教育,其在教育内容、教育属性上与思政教育都极为不同,但二者同样有着很多关联之处,这就为教师在教育中综合协调地开展哲学教育与思政教育提供了前提条件,比如,哲学教育与思政教育都离不开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又如哲学教育与思政教育都有一定的政治属性。对此,教师在思政教育中要善于把握其与哲学教育之间的关系,使二者相为表里,互为补充,提升各自的教学效率。

一、哲学教育与思政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是高校教育中的主要内容,指社会或社会群体用一定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对其成员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使他们形成符合社会要求的思想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包括课程教育、实践教育、主题教育等多种类型,课程教育,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等课程教育是思政教育的主要内容。哲学教育是针对全体学生的通识教育,包括哲学原理、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史等多门课程,以培养学生的哲学思维为目标,二者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可以在教育中实现互动。

二、哲学教育与思政教育的关系

(一)教育内容上的关联性

思想政治教育与哲学教育是两种不同形态的教育,在高校教学体系中的地位也有着不小的差异。思政教育是与知识教育、体育教育等量齐观的教育形态,在高校教育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与极为特殊的作用。哲学教育属于通识教育的范畴,以哲学原理、哲学史、哲学方法等为教育内容。思想政治教育与哲学教育尽管在主体内容上有一定的差异性,但在具体的教育实践中,很多内容是相通的,有着极强的关联性。就以思政教育为例,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是思政教育中理论性最强的内容,也是培养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观点与共产主义伟大理想的核心内容。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现代哲学中的重要分支,在世界范围内有着非常广泛的影响力,马克思主义哲学也是哲学教育中自成体系的教育内容,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都是哲学教育中不可忽略的内容,可见,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串联思政教育与哲学教育的重要桥梁。

(二)教育目标上的一致性

如前所述,思政教育与哲学教育二者在性质上与形态上有着较大的差异性,思政教育是一种兼有智育、德育的意识形态教育,意识形态属性是其基本属性,哲学教育是培养学生的哲学思维,发展学生智慧的教育,但同样有着隐藏的政治性,哲学课程的政治性多隐藏于哲学教育的表象之下。可以说,二者都以改造学生的思想为目标,教育目标上有一致性。当然,这里所谓的教育目标一致性是从长远角度出发的,而非指的是特定阶段、特定教学内容的教育目标。思想政治教育虽然在组成形态上极为多元,既有哲学教育的内容,也有中国近展历程的内容,既有中国文化层面的内容,也有形势与政策层面的内容,看似多样化的教学体系,其实本质目标是相通的,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同样,反观哲学教育,尽管哲学以思辨为主要特征,但在教育中,政治属性也非常鲜明,最终的落脚点仍然是学生的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

(三)教育方法上的相似性

教育方法是教育实践中最为活跃的元素,也是不同学科教育教学中可以相互影响、渗透的元素,相比于教育内容以及教育目标而言,教育方法的跨学科属性更为明显,同一种教育方法可以在两种截然不同的学科课程教育中使用,对思政教育与哲学教育这样在内涵与目标上有着很多相似性的课程教育而言,教育方法更是有很多相通之处。比如,建构教学情景,开展情景教学。无论是思政教育还是哲学教育,其教育内容都以抽象而著称,学生在理解上存在着不小的难度,学习兴趣也较为一般,情景建构以既有的学习内容为基础,创设相应的教学情景,对学生吸收和掌握知识内容大有裨益,比如法律规章教育中案例情景的引入等。又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哲学教育和思政教育都以学生“三观”培养为目标,且“三观”的形成离不开丰富的实践活动,因此,在哲学教育、思政教育中,教师要经常性地举办各种教育实践活动,为学生实践能力的发展乃至综合素养的提升奠定基础。

三、综合开展哲学教育与思政教育的策略研究

思政教育与哲学教育并非两种截然不同的教育,相反,它们在很多层面有着关联,从思政教育与哲学教育的关联属性出发,采取好相应的教学策略,不仅可以提升各自的教育效果,对学生的全面发展与整体进步也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

(一)以哲学教育丰富思政教育内容

哲学教育对不同学生而言,有着不同的内涵与意义,对哲学专业学生而言,哲学教育是专业课程教育,涵盖哲学史、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思想史等多门课程,而对一般学生而言,哲学教育是一种通识教育,融合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文化概论等课程中。哲学教育内容博大精深,其中不少内容对思政教育有着良好的补充与完善作用,因此,积极地以哲学教育来丰富思政教育就显得尤为必要。思政教育以改造学生思想,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目标,兼有理论性与实践性双重属性,而哲学教育中的许多内容正能够推动此一目标的实现。比如,培养和激励学生的爱国情感与民族自尊心、自信心是思政教育的重点内容,哲学教育虽然不直接引导学生的爱国情感,却能够借助中国灿烂思想文化的呈现来引导学生间接地生成爱国意识与民族自尊心,比如宋明理学中关于天理与人性的论述、王阳明心学中关于致良知的论述等,都是思政教育中值得吸收利用的重要资源。

(二)以哲学教育提升思政教育层次

思政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体系中别具一格的教育内容,在学生的学习、成长、发展中,都有着不容小觑的作用与意义。但一直以来,思政教育中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最为典型的便是教育内容缺乏吸引力,教育层次较低。这和教师未能准确把握思政教育不同属性之间的联系有着很大的关联,思政教育兼有学术性、政治性与意识形态属性,其中最为鲜明的为意识形态属性,而最为基础的则是学术性,意识形态以及政治层面的宣教内容必须与扎实的学术内容紧密关联起来,才能实现预期的教育目标,而这正是当前意识形态教育中所欠缺的,也正是思政教育中所欠缺的。很多时候,教育体系中的思政教育有沦为空中楼阁的风险。事实上,单纯的宣教不仅难以实现预期的教育目标,很有可能导致学生的逆反心理。哲学教育不同于思政教育,尽管也有着明显的政治性,但更为重要的则是理论性与学术性,哲学教育中的不少研究内容对丰富与充实思政教育而言效果显著,是整体性提升思政教育层次的有效手段。

(三)以思政教育规范哲学教育方向

哲学是人们关于世界的整体认知,以求真为目标,本身并不具有政治性。哲学教育虽然以哲学为教育内容,但归根到底属于教育,因此,哲学教育具有政治性,部分哲学教育课程甚至有着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典型的便是哲学教育中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论述。在当前的哲学思想教育中,一些教师没有辩证地认识哲学教育中的求真属性与政治属性,在教学中存在着明显的偏差,影响了哲学教育的政治性,一些教师片面地强调以哲学来启发智慧,在教育中任由错误的思想在课堂中传播,这对教育效果无疑是百害而无一利的。对此,思政教育对哲学教育的方向有着很好的规范性。不同于哲学教育的隐性政治性,思政教育素来将意识形态作为教育大旗,旗帜鲜明地规定了教育的方向以及目标,这对处于夹缝中的哲学教育有着很好的指导作用。在哲学教育中引入思政教育的内容,可以规范哲学教育的整体方向,对新时期高等教育中哲学教育育人作用的发挥与实现有着不容小觑的作用,关于此点,需要教师在教学实践中予以落实。

(四)以思政教育拓展哲学教育研究

任何学科都处于不断的发展之中,哲学也是如此。哲学教育在注重哲学原理、哲学史等内容教育的同时,也要注意引导学生将哲学中所学的内容与现实生活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哲学思维能力,这是深化哲学教育效果的根本目标。哲学课程不同于一般性课程,有着非常强的理论性与学术性,其看待事物、问题不纠结于表象,而是从事物、问题的本质出发,做哲学层面的思考,紧扣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强化哲学课程研究,是新时期赋予哲学教育的主要任务。哲学教育中的新课题并非无源之水,它来源于实践,只有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才有哲学研究的价值,而哲学学科也才能在问题研究中实现自我的发展与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则是哲学教育发展的重要契机,不仅可以为哲学教育提供新的研究课题,也能够有力地推动哲学社会课程的建设与发展。因为思政教育与哲学教育的对象都是人,面临的问题也有着很大的相似性,都以改造思想为目标,差异点在于思政教育为显性教育,而哲学教育为隐性教育,但思政教育中出现的问题同样是哲学教育中所需要关注与解决的。

四、结语

思政教育与哲学教育有着很大的关联性,在思政教育中引入哲学教育的内容可以丰富思政教育的内容,提升其教育的层次性,而在哲学教育中,引入思政教育的内容则可以规范哲学教育的方向性,一举两得。

参考文献:

[1]顾钰民.哲学社会科学课程与思想政治教育关系研究[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06(1):27.

[2]胡凯.论思想政治教育的哲学根基[J].思想理论教育,2008(7):47-49.

政治哲学相关论文篇(11)

关键词:古希腊政治哲学;现代政治哲学;当代政治哲学

?学术

中图分类号:B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1)03-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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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古希腊的政治哲学

学术

?古希腊是西方的政治哲学的发源地,西方哲学在古希腊实现了它的第一个辉煌的鼎盛时期,在这一时期,关于政治哲学的主题及其他一些主要问题都已经有了雏形,关于这些问题的讨论也日趋深入全面。政治哲学在理论上和思想上的丰富多彩性也在这一时期得到了体现。当时的古希腊的政治哲学具有两个最为基本的特征,其一是为政治哲学家们所主张的政治哲学观念找到一种终极性的依据,这是第一个特征。其二是政治哲学的原理、观念、原则以及相关理论受到当时的政治实践影响,多以城邦政治为中心展开的。

?正义是古希腊的政治哲学中一个最为基本的主题。毕达哥拉斯学派运用“数”来解释万物的本原,追求和谐,而且用数的关系来表示和谐。在他们看来正义就是数的平方,因为平方数是由若干相等的部分组合而成的,这便是一种和谐。赫拉克利特认为战争具有普遍性,正义就是战争。但是关于将正义看作和谐还是把正义看作战争这二者之间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别。这一时期古希腊另一位著名的大哲学德谟克利特认定国家的利益高于其他一切利益,德谟克利特所认为的国家与其他学者的国家在性质上的认识是不尽相同的,民主制度他所积极主张的,只不过他的这种民主制度的根基乃是等级制度与奴隶制度。

?柏拉图的思想是古希腊政治哲学的高峰。他一方面从其哲学立场出发以其哲学方法深入地探讨了正义以及其相关的概念,另一方面也提出了理想的社会基本结构。柏拉图对正义的探讨乃是他的全部哲学探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他的方法也就是他的辩证法,问答加归谬的方法,借以找到所探讨的事物本身,而后者在柏拉图看来就是理念。柏拉图最重要的政治哲学著作《理想国》的主题就是正义问题。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哲学与柏拉图不同,主要体现在他关于古希腊城邦政治制度的研究和他关于理想国家的观念上面。亚里士多德认为,人是政治动物,所以他们必须生活在一种政治共同体之中。城邦是一种自然的制度,是从最自然的人与人关系中发展起来的。人的一切言行都以某种善为其目的,因此,人类的联合体也同样是以善为目的的,城邦是一种最高的联合体,以最高和最广泛的善为目的。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哲学的基本思想,我们了解到,政治哲学一方面与所处社会、历史环境的哲学思维密切相关,另一方面又受当时社会政治现实的限制。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哲学乃是西方政治哲学的滥觞,也是西方政治哲学思想的主要资源,虽然历经批判,但是即使在当代的主要政治哲学流派里面,人们依然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们思想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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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现代政治哲学

?我们这里所说的现代覆载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从马基雅维利所处的十五、六世纪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即二十世纪四十年代。马基雅维利被称为现代政治哲学的奠基者。为现代政治哲学提出经过系统论证的基本观念、概念和方法的是英国哲学家霍布斯。社会契约这样一种理论设计确立了现代政治哲学的基本方法,既然某种外在的神的旨意和先天的道德规范是不存在的,那么人世间的规则就必须由人自己来订立。而人之所以具有这种资格,乃是因为他们的自然权利。从自然权利到一个国家的主权,霍布斯完成了人类依据自己的理由来建立社会或国家及其规则的理论论证。洛克也是通过社会契约的理论来解释人类社会的产生,与霍布斯不同,他认为,即使在自然状态之中,人们也都能够享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权利,而所以要订立契约以建立公共权力,乃是因为自然状态是不稳定的。这样建立起来的公共权力拥有立法、行政等权力。卢梭关于社会契约、人民主权和个人权利等问题的一些主要观念是与洛克大体一致的,然而后人对卢梭的评价却意见纷歧而至于大相径庭,最极端的观点将卢梭看作是现代极权主义的祖师。后一种评价的最主要根据就是卢梭提出了公意的观点。卢梭认为,建立国家或社会的目的乃是社会的公共幸福,但是只有公意能够按照这个目的来指导国家的各种力量。?康德的实践哲学深受卢梭的影响,这就是对人的尊重,而这一点奠定了康德实践哲学的基本原则,从而也就奠定了其政治哲学的基本原则:这个原则就是人是目的。黑格尔的哲学思想是经过法国大革命的洗礼的,但是这并没有使他的政治哲学更具现代性,他的政治哲学既太受其哲学体系的束缚,也太受他所在的那个王国的局限。黑格尔虽然也强调自由,注意到个人权利的重要性,但在他的政治哲学里面,国家才是至高无上的东西。黑格尔的思想对马克思产生了重大的方法论上的影响,与社会契约论相反,马克思与黑格尔一样将人类社会的制度看作某种客观的、外在的因而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的必然产物,除了顺应这种规律,人的其他活动都几乎是无足轻重的。

?现代政治哲学的另外一个特点就是,与现实激烈的革命和其他社会变迁而导致的冲突一样,不同派别之间的观念也始终处在于针锋相对的斗争之中。虽然在不同的时期派别和斗争的内容有其变化,但基本趋势是越来越晚期,两大派的阵营的分野就越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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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当代政治哲学

?我们这里所谓的当代与现代之间并没有一个截然分明的界限。这个当代相对于西方思想和社会的巨大转折而言,是在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开始的,而就整个世界在基本方向方面突然之间趋同这一历史现象而言,当是在二十世纪末开始的。后一种变化对当下的世界以及对未来的人类发展具有长远的意义,但是它尚未在政治哲学里面反映出来。另外一个重要的理由在于,政治哲学实际上在十九世纪末开始衰落。尽管如此,在这一个时期仍然出现了一些对当代社会产生不小影响的思想家和学派,他们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观点,这些观点多数是在批判现代社会时提出来的,比如,西方马克思主义通过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提出一些积极的建议,而自由主义传统的思想家通过批判专制主义和计划经济而深化对古典自由主义的理解,发挥那些体现了重大的现实意义的观点。这些批判、观点都是颇有价值的,它们在某种意义上导向政治哲学的复兴,但并没有达到这一步。

?1971年罗尔斯《正义论》的出版,标志政治哲学在当代的复兴。第一,罗尔斯建立了一个完整的体系以提出新的价值主张和规范,第二,建立了自己的方法以论证自己的主张,第三,从外在的方面来说,罗尔斯的理论引起了巨大的反响。诺齐克针对罗尔斯的正义理论重新论证了自由至上主义(个人权利至上主义),提出最弱意义上的国家的主张,而像泰勒、桑德尔等人以黑格尔哲学为背景主张和重新论证共同体(社群)相对于原子主义式的个人的重要意义。在欧洲,哈贝马斯的理论也因与罗尔斯的直接论战而突现出他的折衷主义的特点。政治哲学的这次复兴运动在二十一世纪的前景尚不明朗,但是这场复兴所引出的争论似乎没有上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争论的那种尖锐和针锋相对的气氛。它所表明的究竟是问题太过困难而无法解决,还是问题无需解决,尚需要我们的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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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张翠:浅论西方政治哲学的发展历程与内涵嬗变[J],社会科学论坛,2006年0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