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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教育概念大全11篇

时间:2024-04-03 14:41:23

科学教育概念

科学教育概念篇(1)

二、核心概念的教学价值

提升学生的科学素养是科学教育各个学科的共同目标,而核心概念能够反映学科本质,它可以揭示一般概念之间的关系,具有统摄学科知识的功能。对核心概念的理解程度反映了一个人的科学素养。因此,在科学教学活动中要重视学生对核心概念的深入理解。[11]核心概念的教学价值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有利于学生掌握学科的基本知识结构布鲁纳认为,人类的知识增长迅速,任何一门学科的教学内容都不可能容纳所有知识,这就要求学校在有限的学习时间内,使学生掌握对今后的人生更有价值的知识。他强调,不论我们教什么学科,务必使学生掌握学科的基本知识结构,因为掌握了学科的基本知识结构,任何与该学科有关联的知识都可以不断地被纳入这个结构体系中,学生就可以独立获得更多的知识。这一点在“知识爆炸”的时代尤为重要。由于核心概念是构成学科骨架的概念,居于学科知识结构的中心,所以深入理解核心概念有助于学生更好地掌握学科的知识结构。费德恩(Feden)曾用一个雨伞的例子对科学主题、核心概念统摄下的学科知识结构进行了形象的说明,即伞柄代表科学主题,伞杆代表的是学科事实,而覆盖了所有信息的张开的伞面则代表核心概念。[8]这提示科学教学重要的不是教给学生众多的事实,而应该是让学生深刻理解核心概念。聚焦核心概念的科学教学能提高学生对科学信息的识别与判断能力,这样在完成在校的学业后,他们仍然能够继续学习科学,成为科学知识的使用者甚至创造者。(二)有利于提高学生元认知能力学习的目的不是记忆多少具体的知识和技能,而是学会如何学习,即掌握元认知的学习能力。在教学中帮助学生自主建构由核心概念构成的知识体系,便于学生将新旧知识有机地联系起来,并不断将新知纳入这个体系中。由于这个建构过程由学生独立完成,形成属于自己的结构体系,所以学生能够自由提取和灵活应用。在建构这个体系的过程中学生要以大量的事实为工具进行分析、综合、推理,形成核心概念,不仅发展了思维能力,而且能够形成可以达到学习结果的自我学习方法,掌握了这样的学习方法,就会成为有智慧的人。(三)有利于学生进行综合思维核心概念的建构过程需要按照知识的内在逻辑和规律性,将零散的知识系统化、条理化,整合成条理清晰、脉络分明、相互之间有机联系的体系。这样一个具有逻辑内聚力的体系在建构过程中需要进行综合思维的整体把握。(四)有利于学生实现学习迁移核心概念是反映学科本质、具有解释力和统摄性的概念,处于学科知识结构的“上位”,可以广泛地应用在不同的学习情境中,从而能有效地实现学习的迁移。

科学教育概念篇(2)

W·布列钦卡用批判理性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教育学研究进行了分类,提出了教育哲学、教育科学和实践教育学三个研究领域,并尝试用演绎的方法对教育科学进行深入的研究,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广泛而强烈的影响。

本书中,布列钦卡提出并试图澄清教育科学的三个基本概念即“教育”、“教育目标”和“教育需求”。围绕着这三个概念,布列钦卡用诠释的方法为我们深入解析了教育科学基本概念的复杂性及由此产生的问题,分析了概念应该具有的科学内涵,并提出了自己的独特看法。

一、关于教育的概念的精确化问题

在对教育科学的基本概念“教育”的概念进行分析时,作者以六国之例来说明了教育概念的混乱状况。作者在文中分别列举了德国、法国、美国、荷兰、英国和苏联六个国家关于教育这一概念的代表性观点。由苏联教育科学院编撰的名为“马克思主义教育学的普通基础”的学术专著中,教育首先被定义为“对发展的控制及其对发展的影响。然后它又区分了作为客观影响的教育,亦即不依赖于教育学观点而存在的各种现象,以及作为专门组织化影响的教育。”其他的例子我们在此不再一一例举。对于作者在本书中对其所作的精辟分析和为使概念的精确化而做出的工作和努力,我们深表佩服和感激。这里,我们来看看作者所提出的“教育”的概念,作者在一番精辟而复杂的分析之后提出:“教育就是人们尝试持续在任何一方面改善他人心理素质结构,或者保留其心理素质结构中有价值的部分,或者避免不良心理素质形成的行为。”作者随后接着提出了一个比较简洁的定义:“教育是人们尝试在任何一方面提升他人人格的行动”。

就前述两个定义,其中有一个问题值得注意,那就是前一个定义提出的是对心理素质结构的改良,而后一个定义则是对人格的提升。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说人格是属于心理素质结构的一部分,但显然不能说人格就是心理素质结构本身,这二者明显是不同的。若人格是心理素质结构的部分内容,那么再看这两个定义就会发现,后者显然是将前者的内涵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而这种程度就指的是心理素质结构和人格二者的关系。

二、关于教育目的概念的精确化问题

在本书中,布列钦卡先生为我们例举了十种可以混同于“教育目的”这一概念的词汇,如“培养目的”、“培养理想”、“教育理想”、“教育学目的”、“教育的目标”、“教育任务”、“培养任务”、“教育学任务”、“教育意图”和“学习目的”并给出了一些典型例子,如作者在“教育理想”这一同义概念中提到的是纽文惠斯的观点,纽文惠斯将其视为“‘必须给教育指明一个特定的方向的一种思想或观念上的理想’,它区别于那种‘一般被认为是可以不断实现或已经实现的’、‘具体的’教育目的”,如此等等。布列钦卡提出,教育目的是一种规范,它描述了一种作为理想而为受教育者所设定的心理素质(或一种素质结构),并且要求教育者应该如此行动,使得受教育者最大限度地获得实现该理想的能力。这种全面发展如果放在布列钦卡先生这里,我们似乎可以认为就是这种预设的心理素质结构吧。当然,你也许会问,这种全面发展和心理素质结构本身有什么关系呢?不错,这正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请你试想,一个人的全面发展如何体现,如何衡量呢?我们都知道,我们通常是以人的各方面能力的最大限度提升来判断这种全面发展,人的能力的提升是和心理素质相关的,我们说某个人某方面能力的提高则必然会首先想到的是这个人相关心理素质的改善。我们都知道,一个人的行为表现通常来说是一个人内心心理活动的外显,而一个人的行为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则反映了这个人的心理素质的结构。当我们说一个人能歌善舞,很显然,我们不只在说这个人外显行为能力的突出,我们同样预说了这个人内在心理素质的改善,而这种改善本身无法直接呈现,它需要借助人的行为活动能力来体现,从这点上说,布列钦卡先生确实是深挖了教育的根。然而,如果这样来说,教育活动只是为实现一种一切都是预设了的目标而采取的手段,它本身并不是目的,它是一种实现目的的工具,它要的是参与活动的主体按照预设行动而以求最大限度的实现目标,而这个目标尽管是外显的行为能力却先在的是内设的一种理想,一种理想的“心理素质或素质结构”。这显然是一种很自私的想法,至少对于教育主体来说,这是很自私的。教育目的本身应该是目的,是一个不受任何外在预设或约束的主动的行动者,这个行动者指向的是教育主体,或者可以说教育主体本身就是目的,除此之外别无目的。

三、关于教育需求的概念的精确化问题

最后让我们来看看布列钦卡先生对“教育需求”概念的精确化分析。布列钦卡先生为对这一概念进行科学化解释所做的大量的、细致的工作,这里将不再班门弄斧,亦如我们在上面所作的那样,我们还是来看看先生精确化后的概念,布列钦卡先生研究发现,“教育需求”这一概念本身对于科学教育理论的建构没有多大价值,但它却仍是研究中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先生在最后提出,个体的教育需求概念使用的两个条件即“只有当某一特定的心理素质结构在某种特定条件下应该被某人所获得时;只有当人们确定教育者的某种被归纳到教育概念之下的行动是获得上述心理素质结构的一种必要条件时。”也就是说只有受教育者需求教育和教育者提供的正是受教育者所需求的这种教育时个体的教育需求这一概念才能成立。不错,先生对这一概念运用的条件限定,就这一概念本身来说正是十分精致的,但是,在这种精致过程中,区分出的受动者和主动者难免让人生疑。毕竟,教育显然不是一个主动,一个受动就能真正达成理想目标的行动。这方面,现实为我们提供了生动的画面,我们今天的教育正是这样的局面,而这也显然不是我们想看到的情景即教育活动中,一个主动者的主动和一个受动者的被动。很显然,这其中主动者和受动者都是主体,他们都是在主动的建构这种心理素质结构,而并非是主动——被动建构的过程。对教育活动中的两个主体而言,双向的主动活动才能真正达到教育的目的,甚至可以认为才是真正的教育,那种主动——被动的建构模式显然不应该是教育的真正内涵。

科学教育概念篇(3)

w·布列钦卡用批判理性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教育学研究进行了分类,提出了教育哲学、教育科学和实践教育学三个研究领域,并尝试用演绎的方法对教育科学进行深入的研究,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广泛而强烈的影响。

本书中,布列钦卡提出并试图澄清教育科学的三个基本概念即“教育”、“教育目标”和“教育需求”。围绕着这三个概念,布列钦卡用诠释的方法为我们深入解析了教育科学基本概念的复杂性及由此产生的问题,分析了概念应该具有的科学内涵,并提出了自己的独特看法。

一、关于教育的概念的精确化问题

在对教育科学的基本概念“教育”的概念进行分析时,作者以六国之例来说明了教育概念的混乱状况。作者在文中分别列举了德国、法国、美国、荷兰、英国和苏联六个国家关于教育这一概念的代表性观点。由苏联教育科学院编撰的名为“马克思主义教育学的普通基础”的学术专著中,教育首先被定义为“对发展的控制及其对发展的影响。然后它又区分了作为客观影响的教育,亦即不依赖于教育学观点而存在的各种现象,以及作为专门组织化影响的教育。”其他的例子我们在此不再一一例举。对于作者在本书中对其所作的精辟分析和为使概念的精确化而做出的工作和努力,我们深表佩服和感激。这里,我们来看看作者所提出的“教育”的概念,作者在一番精辟而复杂的分析之后提出:“教育就是人们尝试持续在任何一方面改善他人心理素质结构,或者保留其心理素质结构中有价值的部分,或者避免不良心理素质形成的行为。”作者随后接着提出了一个比较简洁的定义:“教育是人们尝试在任何一方面提升他人人格的行动”。

就前述两个定义,其中有一个问题值得注意,那就是前一个定义提出的是对心理素质结构的改良,而后一个定义则是对人格的提升。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说人格是属于心理素质结构的一部分,但显然不能说人格就是心理素质结构本身,这二者明显是不同的。若人格是心理素质结构的部分内容,那么再看这两个定义就会发现,后者显然是将前者的内涵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而这种程度就指的是心理素质结构和人格二者的关系。

二、关于教育目的概念的精确化问题

在本书中,布列钦卡先生为我们例举了十种可以混同于“教育目的”这一概念的词汇,如“培养目的”、“培养理想”、“教育理想”、“教育学目的”、“教育的目标”、“教育任务”、“培养任务”、“教育学任务”、“教育意图”和“学习目的”并给出了一些典型例子,如作者在“教育理想”这一同义概念中提到的是纽文惠斯的观点,纽文惠斯将其视为“‘必须给教育指明一个特定的方向的一种思想或观念上的理想’,它区别于那种‘一般被认为是可以不断实现或已经实现的’、‘具体的’教育目的”,如此等等。布列钦卡提出,教育目的是一种规范,它描述了一种作为理想而为受教育者所设定的心理素质(或一种素质结构),并且要求教育者应该如此行动,使得受教育者最大限度地获得实现该理想的能力。这种全面发展如果放在布列钦卡先生这里,我们似乎可以认为就是这种预设的心理素质结构吧。当然,你也许会问,这种全面发展和心理素质结构本身有什么关系呢?不错,这正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请你试想,一个人的全面发展如何体现,如何衡量呢?我们都知道,我们通常是以人的各方面能力的最大限度提升来判断这种全面发展,人的能力的提升是和心理素质相关的,我们说某个人某方面能力的提高则必然会首先想到的是这个人相关心理素质的改善。我们都知道,一个人的行为表现通常来说是一个人内心心理活动的外显,而一个人的行为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则反映了这个人的心理素质的结构。当我们说一个人能歌善舞,很显然,我们不只在说这个人外显行为能力的突出,我们同样预说了这个人内在心理素质的改善,而这种改善本身无法直接呈现,它需要借助人的行为活动能力来体现,从这点上说,布列钦卡先生确实是深挖了教育的根。然而,如果这样来说,教育活动只是为实现一种一切都是预设了的目标而采取的手段,它本身并不是目的,它是一种实现目的的工具,它要的是参与活动的主体按照预设行动而以求最大限度的实现目标,而这个目标尽管是外显的行为能力却先在的是内设的一种理想,一种理想的“心理素质或素质结构”。这显然是一种很自私的想法,至少对于教育主体来说,这是很自私的。教育目的本身应该是目的,是一个不受任何外在预设或约束的主动的行动者,这个行动者指向的是教育主体,或者可以说教育主体本身就是目的,除此之外别无目的。

三、关于教育需求的概念的精确化问题

最后让我们来看看布列钦卡先生对“教育需求”概念的精确化分析。布列钦卡先生为对这一概念进行科学化解释所做的大量的、细致的工作,这里将不再班门弄斧,亦如我们在上面所作的那样,我们还是来看看先生精确化后的概念,布列钦卡先生研究发现,“教育需求”这一概念本身对于科学教育理论的建构没有多大价值,但它却仍是研究中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先生在最后提出,个体的教育需求概念使用的两个条件即“只有当某一特定的心理素质结构在某种特定条件下应该被某人所获得时;只有当人们确定教育者的某种被归纳到教育概念之下的行动是获得上述心理素质结构的一种必要条件时。”也就是说只有受教育者需求教育和教育者提供的正是受教育者所需求的这种教育时个体的教育需求这一概念才能成立。不错,先生对这一概念运用的条件限定,就这一概念本身来说正是十分精致的,但是,在这种精致过程中,区分出的受动者和主动者难免让人生疑。毕竟,教育显然不是一个主动,一个受动就能真正达成理想目标的行动。这方面,现实为我们提供了生动的画面,我们今天的教育正是这样的局面,而这也显然不是我们想看到的情景即教育活动中,一个主动者的主动和一个受动者的被动。很显然,这其中主动者和受动者都是主体,他们都是在主动的建构这种心理素质结构,而并非是主动——被动建构的过程。对教育活动中的两个主体而言,双向的主动活动才能真正达到教育的目的,甚至可以认为才是真正的教育,那种主动——被动的建构模式显然不应该是教育的真正内涵。

科学教育概念篇(4)

【中图分类号】G6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017(2013)02-0044-04

概念发展在儿童的认知发展中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它为儿童的学习尤其是科学领域的学习奠定了基础。国内外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儿童的概念发展进行了研究,其中,概念转变理论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该理论认为儿童可通过对原有概念的转变和重建来获得科学概念,因而科学教育要基于幼儿已有的经验与认识基础,这为当代幼儿科学教育及其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本文从概念转变理论的不同视角出发,分析其对当代幼儿科学教育的启示,以期为我国幼儿科学教育的发展和改革提供科学的理论基础。

一、概念转变的内涵

所谓概念转变,即对原有错误概念进行修正和改变。它在个体原有的错误概念和科学概念之间架起一座桥梁,通过教学的催化作用促使学习者的内部概念框架和知识系统重组和建构,以保持学习者知识和概念的动态平衡发展。概念转变蕴含以下观点:

(一)幼儿的头脑不是“白板”,他们有自己的“科学理论”

研究表明,即使是很小的婴儿也已具有对周围世界的理解能力,拥有自己的“理论系统”,他们用这套理论系统来解释和保持对周围事物和现象的看法,幼儿的这种“理论系统”被称为朴素理论(或天真理论)。我们将幼儿在科学学习之前,根据早期日常生活经验或是在幼儿园日常教学情境中形成的对事物或现象的正确或不正确的看法和观念,称之为“前科学概念”,简称为“前概念”。这些朴素的知识系统和概念来自幼儿早期的生活经验,很多是日常概念和科学概念的糅合,它们在幼儿早期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即使幼儿在进行科学学习后,也依然会继续坚持先前的认识和观点。

然而,由于受到经验的局限,幼儿的朴素认识是零散的,没有形成一个内聚性的思想体系,且又缺乏严谨、科学的表述,因而通常这些“前概念”都是一些“错误概念”。例如,幼儿在生活中常常发现,只要用力推或者拉某个物体,物体便会运动,不对物体施加任何力的话,物体便会保持静止。实际上,没有人为地外力作用,只要满足一定条件物体也会保持运动状态。当然,幼儿的朴素认知不一定全是错误的,有的同样包含着浅显的道理,因而台湾学者使用“迷思”来代替“错误”一词,以肯定幼儿朴素认知和前概念的价值。

(二)幼儿的科学概念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以经验和前概念为基础自主建构的

随着经验的积累,幼儿会发现,许多客观事实和自然现象与他们自身所拥有的概念系统并不相符,甚至是互相矛盾的。根据Chinn和Brewer的研究,儿童在面对新的与原有概念不同的现象时,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反应:第一,忽视、拒绝或排斥新现象;第二,对原有观念做出修正和调整以使其能够解释新现象,或者重新解释新的现象以使其符合原有概念框架,即对原有概念和理论的坚持;第三,修改自己原有概念框架中的核心观点,形成新的概念和理论框架,即进行概念转变。由此可见,幼儿原有的认识和概念在科学概念的建构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正是在原先迷思概念的基础上,才进一步实现了向科学概念的转变,促进了概念的发展。因此,幼儿的经验以及由此产生的认知冲突是概念转变的基础。

二、概念转变的不同理论视角

(一)概念转变的认识论视角

Posener等人(1982)从认识论的视角,提出了经典概念转变模型(Conceptual Change Model,简称CCM)。该理论认为,教师弄清楚学生的概念框架比设计一个不符合学生已有概念框架的教学方法更为重要,因为这样有助于引发学生对已有概念的不满意,而学生对先前概念的不满意将会引起巨大的概念转变。经典概念转变模型强调学生自身的认识(Posner et al.1982),其与激进建构主义认识论一致认为,个体的概念及其发展非常重要。如果学习者对已有概念产生了不满意,而可替代旧概念的新概念是可理解的、合理的以及富有成效的,这时新概念将会应运而生。

基于此,Posener指出了概念转变的四个条件:(1)不满意,即发现已有观念是令人不满意的;(2)理解,即新观念是易懂的、连贯的、可理解的;(3)似乎有理,即新观念是能够或很有可能选择的;(4)富有成效,即新观念优于旧观念。Posener等人认为,一个合理的概念首先必须是可理解的,一个富有成效的概念必须是可理解的与合理的。根据Hewson的概念状态理论,学习者所拥有的概念可以分为可理解的、合理的和有效的三个状态,三者的地位依次递增,学习者的概念状态越高,则其发生概念转变的可能性越大。根据Posener的观点,如果满足了概念转变学习的上述四个条件,学习者的迷思概念就会被科学概念所替代或改变,概念转变的结果可能是永久性的,也可能是暂时的,还可能是不易察觉的。

(二)概念转变的本体论视角

有研究运用特定的本体论术语来解释学习者科学概念的发展和变化,以此来强调学习者对现实物体看法的变化。Carey(1985)指出,儿童的某些概念与成人的概念并不相符合,他认为,童年期会有大量的知识重组,Vosniadou将其称之为激进的知识重组,并认为核心“框架理论”的修订同时涉及到认识论和本体论的转变。Chinn和Brewer(1993)将本体论信念描述为“物质世界的基本范畴和本质属性”。

Chi(1992)从本体论的角度分析概念的结构,将概念分为物质、过程、心智状态三个类别。其中,物质是指含有特定属性的东西,如坚硬的石头、液体以及有生命的物体等;过程是指事件的发生,可能是几率问题,也可能是因果关系;心智状态指的是情意部分,如动机或情绪。从本质上来看,物质、过程、心智状态是相互独立的,分属于三个不同类别的本体论。当需要学习的知识与已有知识之间存在共同的属性,即属于同一本体论范畴中,没有跨越本体论类别,这时发生概念改变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如“动物”和“植物”能合并成一个新的上位概念“生物”,但是“动物”就不能变成“植物”,Chi等人(1994)将这种发生在同一本体论类别中的概念转换,称为“枝节转移”(branch jumping);当需要学习的知识与已有知识之间没有共同的属性,即属于不同本体论类别之间的转换,比如从“物质”类别转移到“过程”类别,这时发生概念改变就比较困难,Chi等人(1994)将其称之为“主干转移”(tree swapping)。从中可以发现,“枝节转移”较之“主干转移”更加容易实现,而三个不同本体论类别之间概念的转换属于根本的概念改变。Chi指出,学习者在理解和习得科学概念上存在困难,并不是因为这些概念有多么抽象和复杂,而是因为学习者的原有概念与需要学习的概念之间具有不可共量性(incommensurability)。

(三)概念转变的社会、情感视角

从概念转变的角度来看,学习者的兴趣和动机等情感因素在科学教学中非常必要,他们在促进科学概念的转变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Posener的经典概念转变模型通过指出学习者对先前概念的不满意来映射这个问题,而且模型中指出概念的可理解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等三个特征在某种层面上也包含了情感问题。

Pintrich(1993)等人认为,学习者的自我效能感和控制信念,课堂社会背景,以及个体的目标、意图、期待和需要等在概念学习中与认知策略一样重要。同样,Solomon(1987)和Dykstm等人(1992)认为,群体因素(groupfactors)有利于概念的学习。Pintrich等人通过查阅大量文献,进一步强调了兴趣、个人信念和情境信念对学习者参与学习活动的重要性,并认为那些忽视个体和集体学习中社会因素与情感因素的教师可能会限制学生的概念转变。Zembylas(2005)指出必须使认知与情感因素协调一致,因为情感因素不仅是认知结果的调节变量,而且它与认知的地位一样,同样可以促进概念转变。Tyson等人(1997)则强调,概念转变在科学教学中具有很大的价值,而且未来的研究会更加重视情感因素在概念转变及其理论中的重要作用。

(四)概念转变的目的论视角

概念转变理论通常以建构主义的认识论作为基础,认为学习者必须自己建构知识,并且积极地、有目的地去学习。在这种情况下,“概念转变不仅仅依赖于辨别矛盾等认知因素,还依赖于元认知、动机性和情感性过程,他们会受到学习者有意识的控制,因而有可能决定概念的转变”。Pintrieh(2003)等人提出“有目的的概念转变”,具体表现为:学习以概念转变为导向,同时在学习过程中包含学习者内部动机、意志控制、元认知意识与监控以及自我调节等非智力因素的参与。

(五)概念转变的多维视角

Posener在提出经典概念转变模型后认为,只要学习者满足概念转变的四个条件(不满意、理解、似乎有理与富有成效),他们就会放弃原有旧概念而接受新概念,从而实现概念转变。事实上,实践远没有理论研究那样顺利。Matthew Sehneps和Philip Sadler(1986)曾就有关四季产生的原因以及月亮的变化阶段等问题,采访哈佛大学的毕业生、教授还有在校中学生,结果发现,这几类人都对此概念持有错误的观念,而且从他们上学起,这些迷思概念就一直根深蒂固于他们的大脑中。在经过重新学习这些概念后,只有一部分人获得了更准确的理解,还有许多人仍然保留部分错误的信念,有些甚至坚持他们原始的迷思概念。这表明,概念一旦习得,不管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都很难改变或清除。这也促使研究者重新认识到了概念转变的困难,说明概念的转变不仅需要满足上述四个条件,还受到其他更多因素的参与和影响。

于是,在科学教育领域中涌现了许多概念转变的多维视角。Venville和Treagust(1998)综合了概念转变的不同理论视角――Posener等人(1982)的概念转变模型、Vosniadou(1994)的框架理论和心理模型、Chi等人(1994)的本体论观点以及Pintrieh等人(1993)的动机理论――对某所中学的学生在不同情境下学习基因概念的过程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虽然每种理论视角都可以从不同角度部分地解释课堂中的概念转变,但没有一个理论能够完满地解释课堂中发生的概念转变。

三、概念转变理论对幼儿科学教育的意义

(一)重视幼儿的前概念,引导幼儿实现概念转变

根据概念转变理论,在科学教学中要重视幼儿已有的朴素理论和前概念,把握幼儿认知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从幼儿现有的经验水平出发,通过不断地引导和顺应,实现幼儿科学概念的转变和科学知识的建构。由于幼儿的许多朴素认识和前概念是与科学概念相冲突的,根据Posener提出的四种概念转变条件,教师不能一味地纠正他们的错误概念,而应为幼儿创造面对冲突、探索新概念的机会,让他们自己去发现已有经验与现实事实间的矛盾所在。教师不应当急于否定幼儿的错误观点和理论,可以通过为幼儿提供材料的方式鼓励他们探索、观察和记录结果,再引导幼儿与先前的认识作对比。这样,当幼儿看到一个个不符合其理论的事实时,内心的冲突便产生了,于是他们开始审视和反思原有的认识,并寻求新的解释和理论,直到他们找到能够替代原有概念更为合理有效的理论解释,这时便会发生概念转变。

对于幼儿如何获知朴素理论和前概念,教师不仅要善于在与幼儿相处中进行观察和反思,还可以通过访谈、调查等方法,了解幼儿的发展水平,并以此为教育基点和新知识的生长点,引导幼儿顺利进行概念转变,实现知识的建构。

(二)运用幼儿的前概念,引发幼儿进行主动探究

根据概念转变理论,科学教学不应是简单地教授知识和事实,学习者不再被动地接受知识。教学是师幼共同建构概念和知识的过程,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传道授业解惑”。在开发幼儿科学课程时,教师不能仅将重点放在幼儿应当学习与掌握的科学知识和概念上,而应通过提供合适材料和资源,引发、支持和促进幼儿主动探究,使幼儿经历从探究到发现最终达到概念建构和知识重组的一系列学习活动。

在幼儿科学教学过程中,教师首先要根据幼儿的需要制定教学目标、确定教学内容,通过设置问题情境,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和动机,并引发幼儿对事物的原有观点。在活动中,教师还应当积极鼓励幼儿在通过观察、操作来验证自己的观点,从而引起幼儿的认知冲突。

在实践中,教师如果要改变幼儿原有的错误观念,实现概念转变,必须设计清晰、合理的新概念,能够有效地解释新理论框架,并能让幼儿在实际操作与主动探究中了解与感知概念的转变过程。

(三)鉴别幼儿的迷思概念,采取科学有效的教学策略

研究表明,概念转变理论为设计幼儿科学教学策略提供了科学依据,而且概念转变教学通常比传统教学方法更加有效。1989年,德赖弗(Driver)根据概念转变理论提出了导向、引发、重组、应用及回顾五阶段概念转变教学模式。该模式以学生原有的概念和观点为基础,引导学生在实验中验证原有理论在解释和预测自然现象和客观事实上的有效性,通过引起认知冲突激发学生重新审视和修正原有理论框架,并鼓励学生建构符合事实的新概念和知识,从而实现概念转变。为了瓦解学生原有的迷思概念,Julia Gooding和Bill Metz(2011)认为,教师必须先鉴别这些迷思概念,并给学生提供一个面对这些迷思概念的机会,然后基于科学模型帮助学生重新建构和内化他们的知识。

在幼儿科学教育中,教师在克服幼儿迷思概念时可采取以下策略:第一,预测容易使幼儿产生迷思概念的材料,并对幼儿提出警示;第二,鼓励幼儿通过与同伴讨论实验现象和结果来检测、反思和调整其原有概念框架;第三,思考如何用演示法和实验法来解释幼儿常见迷思概念;第四,经常引导幼儿复习和反思常见的迷思概念;第五,评价和复评幼儿概念的正确性。除此之外,在科学教育中还可以使用概念冲突、类比、后设认知策略等方法,引导幼儿的概念转变。

(四)评估幼儿的概念转变,为建立评价机制提供依据

科学教育概念篇(5)

一、基本概念与术语体系相关概述

国家标准对“概念”进行界定,即经由对特征的特殊组合所产生的知识单元,“概念体系”,即依照概念之间的相互关系形成的结构化概念的集结。人类经由科学研究明确事物特征,把此类特征连接,于理性抽象期间生成概念,然后将此类概念相结合,产生一个经验和逻辑彼此统一的概念体系,以构建有关该事物的科学理论。教育学的概念体系不但是人类对教育现象的认识成果,同时还是人类对教育现象予以研究、表述的工具,由对教育现象的科学研究获知相应教育学概念,基于此对教育现象实施教育学研究。“经由语音/文字对专业概念的约定性符号予以表达/约束,即术语。”概念体系即术语体系的根基,一个概念仅与一个术语相对应。若概念集中对人类认识某项事物进行体现,则术语便可视为概念的语言表达方式。针对一门科学而言,概念与概念体系的生成过程于符号方面的呈现便属于术语与术语体系的建构过程。就科学知识而言,其能被划分为“概念性的知识”与“操作性的知识”两种,前者即人们知晓怎样借助概念对某些现象予以阐明,后者即人们知晓怎样借助数学工具对某些现象的数量/尺度予以计算,明确怎样展开观察实验对概念的阐明、数量的计算予以论证。基本概念与概念体系的生成不能单一视为客观过程,实质上为主客观辩证统一的动态过程。专家学者马克斯韦伯表示,社会科学的研究活动由抽象加设概念的构建所决定,社会科学理论与其研究的重要主观因素即“理想类型”/“纯粹类型”,其通过既定对象于一般情形下常见要素与特征构建产生,可谓是社会科学出现的先行条件。概念与概念体系于科学理论中的功能价值并不只是对既存事实的表述与分析,存在生产性创新作用,是新概念、新概念体系生成的根基。术语这一概念的符号表达极为重要。教育学的概念与术语体系身为该学科的架构会对教育学理论概貌、力量构成较大影响。教育学基本概念与术语体系的构建可视为教育学科学化发展的根本任务,本就为科学研究,需要依据相应科学原则实施。

二、教育学概念和术语体系的建构与其基础、原则

教育学基本概念与术语体系的生成和教育现象的科学分类密切关联。教育现象的科学分类可谓是教育学概念与术语体系生成的科学基础,其匮乏的原因是教育学概念与术语体系的繁杂混乱。知名学者巴什提出,概念的产生,即位于相应视域下经由辨别相似性、差异性为基础,以将事物间的关系排序产生成套信息。将概念的生成划分为两级水平,第一级为经验概念水平;第二级即生成具体解释的概念。依照本体对象部分相同特征把其置于各集合中且将其命名,在类别形成的期间生成概念。巴什还指出此类概念的生成过程具有较多隐喻与转喻,科学概念应位于第二级水平。教育学概念的构建不应局限在教育现象的集合命名上,需要对科学语言做出具体的阐明,从而获知概念的内涵。同时,分类应对相互之间的异同予以辨别,本就具有概念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构建的结构化的概念集合,即概念体系。我们对概念关系界定的依据并不是布列钦卡提及的概念即单一的语义关系,具体为概念相对应的本体对象间的关系,语义仅有对此关系阐述、解释其间方存在认知价值。教育学的基本概念是基于能观察的社会事实,在其间抽象所得,对具体社会事实的个别性进行剔除,以获知某一普遍性观念体系。概念化过程让教育学由经验层面提高至理性层面,基本概念体系的构建让其于系统化期间变为一项理论,理性抽象、理论建构经由相应科学方式让其存在于客观基础之上,教育学荣登科学行列。术语学界把术语分类功能称之为“系统化功能”,对教育现象的认知需经由组织相应系统构建普遍性理论,教育学属于系统阐述的即教育学概念和概念间的关系,也就是教育学概念系统,其将阐述的教育现象为本体论基础。尽管布列钦卡的语义分析对概念与术语意义的澄清较为有利,然而概念与术语体系的根基并非在语义当中,而是客观的教育现象。因对同一教育现象分类的维度有所差异,获知的基本概念、术语体系有所区别,我们应构建较多教育学基本概念与术语体系,以对各维度下对教育现象的认知予以体现。在构建教育学基本概念与术语体系时需对术语具有的专业性、科学性等予以关注,是确保教育学基本概念、术语体系于教育科学研究期间体现功能作用的关键。对教育学基本概念进行界定时不应有广义、狭义这类模糊形式实施,位于相同教育学概念体系当中,内涵不一样的概念必须分开处理。仅有位于统一基本概念体系中,并非单一的实施概念语义分析,方可明确此类概念,为教育学的科学发展给予有力支撑。教育学基本概念的构建,需要以其独有的理论、方法为支撑,坚定不移地由教育学方面对此类概念加以界定。若单纯借鉴其他学科,如心理学把其视为教育学概念进行运用,即赫尔巴特的行为方式会导致教育学学科边界不够明确。有关教育现象科学分类的研究可谓是建构教育学术语和概念体系的先行条件。由教育现象着手生成有关教育概念的途径较为多元,经由此类途径能获知教育现象的概念,然而并非全部为科学概念。科学概念的生成需要基于经验事实,依据科学的方式实施抽象分析与归纳,以获知研究对象的科学知识基本单元,这些知识单元于其话语表达上方被叫作科学概念。同时,教育学需要对此类概念间的关系予以细致分析,按照基本知识单元间的内部逻辑关系展开结构化过程,以在学科理论下构建产生概念体系。在概念被科学共同体接受认可并变为其公共话语基本构成单元后便产生了教育学的术语和基于概念体系产生的其话语表述的术语体系。

三、教育学术语与概念体系的衍生层级

科学教育概念篇(6)

核心概念对于地理教育的意义,早在《地理教育国际》中就被提及过。《地理教育国际》是指引全球地理教育工作者开展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明确提出了地理学习的核心概念(Central concepts),为地理教育的实施指明了方向。本文收集了有关地理学核心概念的研究成果,梳理了国内外地理教育界有关核心概念的教育教学状况,为探讨我国中学地理教学中建立围绕核心概念的地理课程提供了相关的参考。

一、地理学核心概念

地理学是一门兼有自然科学性质和社会科学性质的综合性学科。与其他学科相比,地理学并没有发展出一个位居专业核心、可鉴定的清晰概念,而是出现了多个概念,其中最为核心的有空间、地方、景观、环境、系统、尺度和时间等,这些核心概念凸显了地理学的学科性质,有助于认识地球表层及人类与地理环境之间的关系[7][8]。我国许多学者也针对某一核心概念进行了有关研究,并通过核心概念内涵的演化过程阐明了核心概念是处于动态变化中的,这也与地理学的发展图景一致[9][10]。地理学核心概念的内涵表达了地理学最重要的思想,在认识地理学思想传统和基本问题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11]。

在地理教育中,《地理教育国际》最先提出了地理学核心概念,指出地理教育共存在5个核心概念,即“位置与分布”、“地方”、“人与环境的关系”、“空间相互作用”及“区域”。对于为什么提出地理教育的核心概念,《地理教育国际》给出了明确的答案,认为地理学的学习范围广阔,研究方法多样,有着自然和人文各学科内容的高度综合性,并十分重视处理人与环境的关系。地理学的六大问题是“它在哪里?它是什么样子的?它为什么在那里?它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它产生了什么作用?怎样使它有利于人类和自然环境?”要想较好地回答这些问题,人们就需要认识地球的位置、空间分布、空间相互作用和人地关系等内容,这本身就构成了地理学核心概念的基本内涵。因此,从核心概念出发进行地理教学,人们能够从整体层面把握地理学的核心知识与学科特点[12]。

二、围绕核心概念的国际基础教育地理课程体系

自1992年国际地理联合会地理教育委员会组织起草并通过了《地理教育国际》以来,许多国家围绕地理学核心概念进行了基础教育地理课程体系的建设,说明了地理教育工作者逐渐加大对地理学核心概念的重视力度。

表1列举了一些围绕核心概念而形成的国家(地方)地理课程标准。尽管许多国家地理课程标准中将核心概念表述为“主题”、“基本因素”等,但其实质都是地理学核心概念的其他表述方式。从各国的国家地理课程标准中可以看出,尽管他们对地理学核心概念的理解有所差别,但都是围绕核心概念来建立国家地理课程体系,这也表明核心概念具有提纲挈领的作用。

各国国家地理课程标准中均提及用空间(包括空间分布与空间相互作用)来显示地理学的学科特性,这也源自地理学的空间传统。多个国家地理课程标准中提及地方(地区)和区域,这说明了地理学具有区域性特点。此外,人地关系(人与环境的关系)也出现在多个课程标准当中。因此,从各个国家课程标准中提及的核心概念来看,尽管核心概念的选择并不一致,但对地理学最核心内容的认识却是趋同的。

总体来说,《地理教育国际》中提出的地理教育核心概念,被纳入国家地理课程体系中,成为国际地理教育发展的趋势。通过核心概念来统摄地理学科内容,人们可以明确清晰地把握地理学的主要问题。

三、渗透地理学核心概念的中学地理教育

地理学核心概念对中学地理教学中的作用,已经逐渐地被地理教育工作者所关注。由于地理学核心概念涵盖了中学地理教学的观念和思想方法[18],其被渗透在诸多地理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中。

1.地理学核心概念与地理学思想方法

中学地理教育界已经开始重视思想方法的教育教学研究。有学者明确地提出中学地理课程与教学需要基于地理思想方法来实施,其提及的如空间尺度、空间定位、将世界组织定为区域加以认识、时空关联、空间相互作用思想等[19],均是对“空间”这一核心概念内涵的表述。“人地关系”这一核心概念,体现了人地关系思想,贯穿于地理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中。一些学者提到自然地理教学的重要思想是“系统的思想”[20],这与“系统”这个核心概念及现代地理学的发展有直接的关联。由此,核心概念与地理思想方法在中学地理教学中的要求是一致的。

2.地理学核心概念与地理素养

《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提及地理课程要培养具有地理素养的公民[21],这是中学地理教育的核心。地理素养具有综合性、空间性、终身性、动态性和实践性等特征,其中最为重要的综合性、空间性与地理学核心概念中的系统、空间等核心概念的内涵相吻合。地理学核心概念对培养学生地理素养具有积极的作用。地理素养中有地理思维的成分,地理思维具有综合、区域、空间、联系、批判、追求新结论等基本品质[22],这也直接体现了系统、区域、空间等地理学的核心概念。地理思维能力的培养,需要让学生认清人地关系,具备空间思维与综合思维,这些也体现在核心概念方面。

3.地理教育界对核心概念内容的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

围绕核心概念的具体内容,教育工作者已经开展了丰富的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活动。例如,一些学者对“空间”这一核心概念进行了教育教学研究。中学地理教学中有关空间的教学内容包括空间位置、空间分布、空间组合、空间联系等,这些都可整合为空间要素,促进学生形成空间思维,这是对“空间”这一核心概念在地理教学运用中的具体阐释。

对于“人地关系”这一核心概念,许多教育工作者也进行了实践研究。人地关系思想是地理学的一个核心思想,也是地理教育重要的核心概念,贯穿于整个中学地理教学活动中。因此,无论是自然地理模块,还是人文地理、区域地理模块,都会涉及人地关系思想。

“区域”是在中学地理教育教学实践中有诸多研究成果的一个核心概念,这也与地理学的学科特性有关系。由于地理学科的特性,“区域”作为地理教学中重要的教学内容,产生了众多研究成果。从区域特征的分析、区域地理学习思路的归纳到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教学,都是“区域”这一核心概念在地理教学中的应用。

此外,北京教育学院地理学科团队也提出了以《地理教育国际》所给出的核心概念为基础的初中地理教学核心概念,分别是“位置与分布”、“地理环境”、“人地关系”、“空间差异与空间联系”及“区域”。以这5个核心概念统摄初中地理教学内容,赋予了核心概念更多的地理教育教学实践的应用价值。

四、地理学核心概念对我国中学地理教育的启示

自《地理教育国际》中提出地理核心概念以来,大部分地理教育工作者已经围绕核心概念来实施地理教学,这在许多国家的地理课程标准中均有所体现,反映出地理教育的国际发展趋势。然而,我国地理教育主要是以内容主题的形式来表现的,主题众多,不利于学生掌握地理学的核心内容,所以我国地理教育应从教学实际情况出发,提炼出适当的核心概念,围绕这些核心概念开展地理教学,提高地理学科内容的概括性。

地理教学要体现地理学科思想,培养学生的地理素养,这已经获得许多学者的共识。然而,如何在教学中进行实践仍处于探讨阶段。核心概念对地理学科教学具有很好的统摄性,地理教学核心概念是贯彻地理学科思想方法的重要载体,符合培养学生地理素养的要求。因此,地理教育要加强基于核心概念的地理教育教学的研究与实践,促进地理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

此外,从各国的国家地理课程标准来看,由于地理学科性质的缘故,各国对地理学核心概念的界定不尽相同。因此,我国的地理教育要针对我国的国情,结合我国地理学发展状况,提炼出适合我国地理教育的核心概念,建立基于核心概念的国家地理课程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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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教育概念篇(7)

一、我国职业教育概念研究现状的模糊性

近年来,有研究者建议把模糊性和精确性纳入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这些研究者认为,模糊性是绝对的、动态的,精确性是相对的、静止的;由模糊性到精确性再到模糊性,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是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所以,绝对的精确性是没有的,只有相对的精确性和绝对的模糊性。在职业教育概念研究中,我们应该承认和理解其模糊性,并且由此得到启发。

“精确性和模糊性是标志事物的确定性和非确定性、明晰性和非明晰性的范畴,也是认识各种事物的‘非此即彼’和‘亦此亦彼’矛盾关系的反映。”因此,模糊性是指事物范畴的非确定性和非明晰性,反映了事物“亦此亦彼”的矛盾关系。反之,则是精确性。我国职业教育概念研究现状的模糊性指的是,我国职业教育概念研究没有科学的标准或体系以供参照,职业教育概念研究现状呈现多样化。

二、我国职业教育概念研究现状的模糊性的成因分析

人的思维反映客观世界,而语言表达反映人的思维,因此,职业教育概念研究现状的模糊性的成因可由三个方面造成,一是主体模糊,二是客体模糊,三是语言介质的模糊。

(一)主体模糊。主体的模糊是指“由认识主体的认识能力的局限所决定的对客体认识的模糊性”。因此,主体模糊是与主体的认识能力和思维能力相关的。从个体来说,个人的认识能力受时间和背景的限制,个人的认识总是带有一定的模糊性。从整个人类社会来说,人类的思维经历了由原始的整体、笼统的模糊思维,到十四世纪末十五世纪初开始的伴随着自然科学发展的精确思维,再到二十世纪以来,随着现代自然科学和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综合整体化的模糊思维的发展。从表面上看,人类思维的发展情况出现了模糊到精确再到模糊的反复,实际上却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发展过程,并且还会继续这样发展下去。模糊性是绝对的,而精确性是相对的。模糊性始终伴随着人类思维的发展。

由于自身和整个人类社会的思维发展的局限,再加上对西方先进理论的盲目崇拜,导致了我国职业教育概念研究现状的模糊性。

(二)客体模糊。客体模糊是指“由于客体的类属或形态缺乏明晰边界或精确划分,存在着亦此亦彼性、中介过渡性或事物出现的偶然性而产生的认识的模糊性”。在职业教育学概念研究中,客体模糊由两个原因造成。

其一,是职业教育学所属学科——人文社会科学的双主体性质。“自然科学的研究,是一个主体克服一个客体,是一个有生命的我和一个无生命的它,而不是一个‘你’。在这种主体面对纯粹客体的情况、不知道‘你’的场合里,就难以出现对话,就不可能有对话关系,这里要求的只是因果性的解释。如果进行对话,结论就无法做出来了。”“作为人文科学的文本,就大不相同,一旦进入人文科学的文本,这里马上就出现两个主体,一个是我,一个是你。人文科学必须对着文本说话,对着‘你’说话,所以人总是在表现自己,亦即说话,同时创造文本。文本中所表现的人文思维是双重主体性的。”由于自然科学的研究思维是单主体性的,所以自然科学是一种独白型的科学。再加上自然科学研究对象的可重复性,为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提供了可能,使得自然科学的结论具有可替代性和在某个阶段的唯一正确性。而人文社会科学的双主体性质,使人文社会科学成为一门对话型的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不可重复性,也让人文社会科学对所研究的问题无法获得确定的答案,从而使人文社会科学的结论具有积累性。所以,人文社会科学无法像自然科学那样获得精确性。职业教育学作为一门人文社会科学,在其概念研究上出现的模糊性是可以不可避免的,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也体现了研究成果的丰富性。

其二,是我国职业教育概念本身的发展过程的特殊性。一切事物都处于运动变化中,而事物的运动变化会给人们正确地认识事物带来一定的困难。“职业教育概念在某一个历史时期存在着相对的稳定性,同时,伴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又具有一定的历史继承性和无限的发展性。”这就给职业教育概念研究带来一定的模糊性。随着时代的发展,职业教育概念的命名和定义也一直在发展,对职业教育概念的研究也就成为了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

在命名上,职业教育概念出现了多轨现象,不同的命名分别适用于不同的场域。1966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确定了“职业教育”这一术语的官方地位。但在学术界,“职业技术教育”概念依然被广泛使用,并且被默认为与“职业教育”概念等同。在石伟平所著的《比较职业技术教育》一书中,作者同时使用了“职业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这两个概念,并在不同段落间不加区分地进行互换。除了“职业技术教育”与“职业教育”并驾齐驱外,有研究者也从实践的角度发出呼吁要用“技术教育”代替“职业教育”。向其森认为,要发展职业教育就要重视“技术”的教育,“只要这些学校坚持以技术教育为核心,以技术价值为取向,组织教学,规划发展,进行管理,坚持自觉的技术精神、永恒的道德精神和敏锐的发展精神,一定会走向兴旺”。而在“职业教育”中,“我们太容易受‘职业’这一概念的诱惑,而忽略这一事物的本质”。

在职业教育概念的定义上,近年来比较流行的观点是带有“持续”一词的职业教育概念定义。比如,周勇认为“职业教育概念可以这样定义:职业教育是指在基础教育之上,持续提升学生职业素质的一类教育活动”。乐先莲认为“对职业教育的最基本理解应该是持续提升学生职业素质的教育活动(行动)”。不可否认的是,“持续”一词反映了职业教育的发展动态和对受教育者起到的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体现了以“终身教育”、“学习型社会”等先进理念为核心的时代特征。同时,作为职业教育的一种形式——职业培训在国际上的重视和广泛应用,使不少学者把“培训”一词纳入职业教育概念的定义中。比如,欧阳河认为“职业教育是培养技术型技能型人才的一类教育和培训服务”。这些职业教育概念的命名和定义一方面体现了时代的发展所赋予职业教育的新的含义,另一方面也体现了职业教育的“实然”与“应然”的落差给人们带来的困惑和思索。

(三)语言介质的模糊。“客观世界的事物是无穷无尽的,语言必须尽量用最少的单位表达最大限度的信息量,这是语言模糊性质存在的内在因素。”这导致语言容易产生歧义、概括等现象。“社会科学研究测量的对象和使用的工具都是语言。但限于语言自身的特性,社科研究的广度、信度和效度无疑都要受到影响。社科研究中主观性较强的调查问卷方法可以被当作这方面比较典型的一个例子。”因此,职业教育概念本身的表达介质和研究介质——语言决定了职业教育概念的研究带有模糊性。例如,在“职业教育”一词中的“职业”,“就是指人们在社会中所从事的为社会服务的并作为个人和家庭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或人们从事的某种专业”。同时,很多学者认为,职业教育的本质是技术性或技术技能性。但“职业教育”中“职业”一词的外延太宽泛,以致人们忽视了职业教育的本质。另外,在我国,职业教育还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温家宝总理于2005年11月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说道:“职业教育是个统称,它既包括技术教育也包括技术培训,既包括职业教育也包括职业培训。”有部分学者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提出呼吁“我们在今后对职业教育本质的研究中,首先应当弄清我们所要研究的究竟是广义的职业教育,还是狭义的,弄清楚与职业教育相关联的外界范围和事物,以及是在什么意义上的关联”。所以,如果研究者没有在其著作上表明自己所说的“职业教育”是广义还是狭义,就会给读者带来困惑。

三、我国职业教育概念研究现状的模糊性的影响

我们在认清职业教育概念研究模糊性的成因的同时,一方面要对职业教育概念研究的模糊性表示理解,从而避免僵化孤立地看待问题和减少评判;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职业教育概念研究的模糊性既使职业教育概念研究呈现多元化和丰富性,也使职业教育概念研究有可能成为一个无止境的文字辨析的游戏之中。很早开始,就有学者提出应该为众多的职业教育概念进行梳理。“近年来,我国的职教界在引进西方职业教育理论和观念方面做了大量的‘拿来’工作,对促进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我们也感到,可能是由于理论或理念输入得过于迅捷,而缺少梳理和规范工作的缘故,概念和观点混乱的问题比较严重。”因此,我们在理解和承认职业教育概念研究模糊性的积极影响的同时,也要认识到其消极影响,并尽可能把模糊性转化为相对的精确性。

由于相对的精确性只存在于历史的某个阶段中,所以,职业教育概念研究应该以职业教育基本事实和现象为逻辑起点。我们要重视对“职业教育”的现实存在的具体分析,要重视对“职业教育”一词的日常语言分析,要重视从职业教育的基层工作人员发出的呼吁和建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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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教育概念篇(8)

中图分类号:G63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0X(2013)02-0015-03

《义务教育 化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正文首句为:“化学是在原子、分子水平上研究的物质的组成、结构、性质及其应用的一门基础自然科学,其特征是研究物质和创造物质。”这是“化学”概念定义的一种新表述。它与2001年版《全日制义务教育 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原课标)的表述――“化学是自然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侧重研究物质的组成、结构和性能的关系,以及物质转化的规律和调控手段”相比较,已有了较多的变化与差异;然而,它与2003年版《普通高中 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的表述――“化学是在原子、分子水平上研究物质的组成、结构、性质及其应用的一门基础自然科学,其特征是研究分子和创造分子”相比较,则基本一致。围绕新课标定义“化学”概念的新表述,有许多值得我们深入探究、认知的问题。这是完整解读、深刻领悟新课标的应有之义。

一、“化学”概念定义的教育价值与教育实际

纵观我国中学化学课程历来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及教材、教科书,都有重视“化学”概念定义教育的传统。新课标也反映了化学课程的这种历史惯性。这是因为通过定义“化学”概念,不仅可以揭示化学的研究对象、研究基础、研究价值及学科地位等本质特征,以阐明化学课程的基本方向和基本任务;还可以揭示化学与物理学、生物学等其他基础的自然科学的本质区别,以探求适合化学特点的思维模式和学习方法。

然而,在初中化学课程实施中,“化学”概念定义无论在教材还是在教学中都处于课程学习的起始阶段,学生此时对于化学的感性和理性认识还近乎于空白,教师很难给学生解说清楚“化学”的概念,学生很难真正明白“什么是化学”或“化学是什么”。这是“化学”概念定义的教育价值预期与教学实际长久纠结、矛盾且至今尚无法解决的问题。久而久之,很多教师对于“化学”概念定义的教学大多是浮光掠影,行色匆匆,故而对“化学”概念定义及其教学问题皆缺乏深入探讨、研究的兴趣和动力,对其中的许多问题都不甚了了。因此,当发现新课标的“化学”概念定义采用新表述时,顿感困惑与不解:“化学”概念定义难道能变来变去吗?新课标为何要采用“化学”概念定义的新表述?它比原课标的表述好在哪里?其实,这些问题也是我们在解读新课标中应该解决的。

二、“化学”概念定义表述的多样性

概念是人们在感性认知的基础上形成的意识,是反映事物本质特征的一种思维形式,是构成判断和推理的要素。因此,概念既是人们认知事物的总结,又是认知事物的工具。为了使人们能够正确地运用概念,必须对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加以规约,即运用简明的词语对概念的本质特征进行表述,从而形成概念定义。显然,概念所反映事物的本质特征是固有的、客观存在的,但是,概念定义表述所选用的词语及其所表达的、倾向的思维、意识却无法超越人们主观因素的影响。因此对于同一概念往往据其运用的环境条件、预期目标、价值取向等的差异,而采用不尽相同的词语进行表述。由此,产生了概念定义表述多样性的现象。

概念定义表述多样性现象在基础教育各门课程中都普遍地存在着。对于学生来说,许多概念的学习认识与理解运用不是毕其功于一役,而要随着课程的进展不断发展、不断深化,在更高水平、更复杂情景中理解、运用概念。此谓概念学习的发展性与阶段性,是基础教育课程中概念教学的重要特征之一。像初中化学课程中的酸、碱、氧化、还原等一些基本概念,在课程进展的不同阶段会有不尽相同的概念定义,且一般是从感性定义(发生定义)向理性定义逐步发展、不断深化的。其目的是使认知概念的学习更加符合学生认知的发展规律,以促进学生更加有效地学习概念、理解概念和运用概念。否则,拔苗助长,欲速而不达。

在初中化学课程中,“化学”概念定义的表述问题不至于对学生学习课程产生直接影响,也没有发展性的设计。但是,这并不排除根据课程的基本理念、认知视野、价值追求的新变化和化学科学的新进展,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而对“化学”概念定义给予新表述。其实“化学”概念定义表述的多样性早已是不争的事实,只是有些教师对此缺乏了解,未曾思索,故而对“化学”概念定义的新表述颇感突兀、困惑。为了更加确证“化学”概念定义表述的多样性,现将我国中学化学课程指导性文件、教材和大学无机化学教材中若干有代表性的“化学”定义列于表1,作为佐证。

比较表1所列“化学”概念定义的不同表述,至少可以获得以下的重要信息:(1)在反映化学本质特征的前提下,“化学”概念定义可根据主观的价值追求与判断(甚至包括政治情势的影响)进行不尽相同的表述;(2)“研究物质的组成、结构、性质……”(这里使用“性质”比“性能”似更准确,因“性能”的释义为“性质和功能”,而“功能”更准确地应归于“应用”范畴),是“化学”本质特征的核心,是“化学”概念定义各种表述中都不可或缺的、几乎恒定的词语;(3)新课标采用与2003年版高中课标“化学”概念定义趋于基本一致的表述,有助于消除二者过大的差异,为初、高中化学课程的顺畅衔接提供便利,更重要的是新课标的表述更有助于揭示化学科学的本质,更有助于学生理解“化学”概念。

三、“化学”概念定义新表述的解读

新课标对“化学”概念定义采用了有别于原课标的新表述(详见表1)。在学习、研究新课标中,我们很有必要探求“化学”概念定义舍弃原表述而采用新表述的缘由,解读新表述所蕴涵的新意。

(一) 新表述对化学的学科归属定位更加精准

新表述将化学归属于“基础自然科学”,有别于原表述的归属于“自然科学”。尽管二者的概念内涵相同,但概念外延有异。基础自然科学(简称基础科学)是“研究自然现象和物质运动基本规律的科学”[11],它只包含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理学和天文学等六大一级学科;而自然科学则是“研究自然界各种物质和现象的科学”[12],它包括基础科学的一级学科及其二级、三级学科等(如,化学――物理化学――化学热力学,化学――有机化学――有机高分子化学,就是化学的一、二、三级学科)其概念外延更加宽泛。因此,将化学归属于“基础自然科学”而非“自然科学”不仅是用词上更加精准,更为重要的是突出了化学在自然科学中的基础性地位。

(二) 新表述对化学研究物质的层次更加明确

新表述中“化学是在原子、分子水平上研究物质的……”明确地表明了化学所研究物质的层次,而原课标的表述并未涉及化学研究物质的层次问题。在“化学”概念定义中明确化学研究物质的层次,能更清晰地体现化学的本质特征、反映化学问题发展现状与趋势。研读表1资料还不难发现:从本世纪初开始,“化学”概念定义尽管仍有不尽相同的表述,但都不约而同地明确了化学研究物质的层次。这反映了化学科学自20世纪后期开始从宏观向微观研究发展的重要趋势(同时还有从定性向定量研究、从静态向动态研究的发展趋势)。当今,化学现象的解析、化学理论的创立、化学问题的解决、化学物质的创造等大都是在原子、分子水平上进行的。这是现代化学区别于传统化学的重要标志。

(三) 新表述对化学研究对象、目标的描述更加简明

新表述对化学研究对象、目标的描述为“化学是……研究物质的组成、结构、性质及其应用,其特征是研究物质和创造物质”,而原课标的表述则为“它(指化学)侧重研究物质的组成、结构和性能的关系,以及物质转化的规律和调控手段”。显而易见,新表述的科学性、概括性和逻辑性都更胜一筹。其中,新表述中隐蔽了“规律”一词,这是因为化学作为一门科学,其研究“规律”已不言而喻地含蕴其中,毋庸赘言;新表述中使用“应用”一词的含义非常丰富,既包含物质的组成、结构、性质之间的相互关系,执果索因、依因导果都是“应用”,更包含从物质的组成、结构、性质去研究物质转化的规律和调控手段;新表述中强调“其(指化学)特征是研究物质和创造物质”,是对化学科学、化学研究本质特征的鲜明突显,是对化学课程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科学素养的明确引导,是对化学课程核心价值观的精辟概括。

新课标的“其特征是研究物质和创造物质”与高中课标的“其特征是研究分子和创造分子”都是对化学本质特征及研究目标极为精炼的表述。二者虽有视角上的宏观、微观之别,但无实质性差异。因为,由原子组成的“分子”(应作广义理解)是组成化学物质并能保持该物质全部化学性质的微观基本单元(或称微粒)。因此,研究和创造“物质”的实质就是研究和创造“分子”。值得注意的是,“物质”是一个内涵非常宽泛的概念,其在“化学”概念定义中是指化学物质(不含场物质),包括自然界存在的和人工合成的天然物质(分子),还包括通过人工合成而创造的自然界不存在的物质(分子)。依据学生的知识基础和认知水平,新课标表述化学特征采用“物质”要比“分子”更易被初中生所接受。这是新课标对“化学”概念定义表述的创新。

结语

新课标采用“化学”概念定义的新表述,反映了对化学(现代化学)的新认识,对化学课程教育的新要求,体现了初中化学课程标准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新追求。对于“化学”概念定义的教学应切实从学生实际出发,将其贯穿、渗透于初中化学教学的全过程之中,充分发挥其提升教师教育水平、促进学生学好化学与提高科学素养的作用。新课标中还有许多新表述、新提法、新措施、新思想,需要我们深入地研究、领会并创造性地实践,以更加高效地实现化学课程目标与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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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全日制中学 化学教学大纲[S].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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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中 化学课程标准(实验)[S].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9]宋天佑,程 鹏,王杏乔,徐家宁.无机化学(第二版)上册[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科学教育概念篇(9)

2了解幼儿的思维发展特点,关注幼儿的年龄差异

幼儿期是思维开始发展的时期。幼儿早期的思维以直觉行动思维为主,幼儿中期的思维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幼儿末期抽象思维开始萌芽。幼儿期儿童所掌握的概念,大量是实物概念。从幼儿期的发展趋势看,下定义的水平随年龄增长有所提高。不会说或不会解词的人数在四岁前所占的比例较大,4~5岁以后有所缩小,5岁以后显著降低,而达到初步概念的人数,则在5岁以后显著增加。幼儿不同的年龄阶段对科学概念的学习和获得水平是有差异的。因此,在教授科学概念方面,教师要了解幼儿科学概念发展的普遍情况,分析其概念发展的不同水平以及各水平的特点,重视幼儿的年龄和个体差异。教师应根据科学教育的总要求,制定出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科学教育目标,选择合适的内容,制定教学方法。同时,要遵循由近及远、由浅入深、由具体到抽象的原则,逐步加深和提高要求。此外,教师还应在科学教育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灵活掌握教学方法。

3重视幼儿课堂上科学活动的运用

幼儿掌握科学概念是一个十分复杂而漫长的建构过程,它需要科学的学习方法和智慧的引导。基于幼儿的年龄特点,以主题的方式组织幼儿科学教育活动更符合年幼儿童的学习特点。幼儿教师可以根据不同的学科领域范围、幼儿的基本经验,选择、生成不同的科学探究活动的主题。幼儿教育要把幼儿探索自身和周围世界的活动纳入有目的、有计划的教学程序中。科学活动的主题多以游戏方案的形式进行,更能引起幼儿的兴趣,激起幼儿的活动热情。幼儿科学教育是幼儿认识周围世界获得知识、经验的重要途径。针对幼儿年龄的特点,需要合理地安排科学教育内容,多渠道地开展科学教育活动,精心地指导科学教育活动,这样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目的。

4显性教学和隐性教学相结合

内隐学习是幼儿学习的重要方式。人类有两种学习方式:外显学习和内隐学习。外显学习是指人们有意识地利用已有的知识结构对环境刺激作出恰当的反应。与外显学习相对,内隐学习是指人们自动地、无意识地获得某种规则,习得知识和技能。内隐学习是儿童获得知识的重要途径,儿童没有刻意地去学习规则,也没有意识到学习材料里隐含的规则,却在无意识的过程中习得知识。有研究者比较了两种教学方法对幼儿获得科学概念和科学解决技能的影响,这两种教学方法分别是反应性教学(RT)和反应性与显性教学的结合(RT+EI)。实验结果发现,两种教学方法幼儿都能更好地学习科学概念,而且反应性教学和显性教学结合组的儿童学习了更多的科学概念和词汇。这些发现表明,当显性教学和反应性教学结合一起运用时,孩子们能更好地学习科学概念和科学问题解决技巧。也就是说,在教授新概念和词汇过程中,隐性和显性教学策略的结合比隐性教学策略更有效。

科学教育概念篇(10)

(一)“对象说”

所谓“对象说”,就是强调成人教育对象的特定性,是走上工作岗位而不再进入传统学校进行系统学习的人。相关有代表性的概念表述有以下几种。其一,《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指出,成人教育为不再参与学校系统学习的,通常年龄在15岁或15岁以上的人们提供的有组织、有计划的教育。其二,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指出,成人教育是针对已经超过义务教育年龄,不再接受学校教育的人们,为满足其学习需要而提供的学习活动。其三,英格兰和威尔士成人教育学会对成人教育概念的界定是:“为年龄大到足以工作、投票、战斗、结婚以及已经完成了连续学习的人们所提供的一切种类的教育。”其四,《成人教育辞典》指出,“成人教育是对已经走上工作岗位的人,在家庭、社会中承担责任的人进行的教育,在中国现今包括干部教育、军人教育、农民教育等。”《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指出成人教育是为“年龄在15岁或15岁以上的人们”提供的教育,它强调的成人的划分标准是生理上的成熟,同样强调生理上成熟的还有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英格兰和威尔士成人教育学会对成人教育概念的界定。而关于生理成熟的具体年龄,各个国家的标准不尽相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人的生理成熟年龄规定为15周岁,美国规定为16周岁,而我国则规定为15-16周岁。另外,《成人教育辞典》明确指出成人教育的对象是在家庭和社会中承担责任的人,它强调成人的划分标准是心理上的成熟,符合这个标准的成人的心理适应能力和社会责任能力必须基本成熟,能够为家庭和社会承担创造财富或提供劳务的职责。以上对成人教育概念的界定,强调成人教育的对象特定,对成人的划分标准不同决定了成人教育概念界定的不同。

(二)“内容说”

所谓“内容说”,就是强调成人教育是一种内容特定的教育活动。在发展中国家,成人教育常被认为是一种扫盲教育,是教导民众基本识字技能的活动;而在发达国家,成人教育是正规教育的补充,是利用闲暇时间扩充和增强能力的活动。相关有代表性的概念表述有以下两种。其一,国际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对成人教育概念的界定如下:成人教育所提供的学习活动满足了公民一生中任何阶段的学习需要,其范围包括非职业的、职业的、普通的、正规的、非正规的以及带有集体社会目的的教育。其二,张亿钧和秦元芳著的《21世纪走进每一个人的教育———当代成人教育论》一书中认为:“成人教育就是根据职业、岗位的现实需要和未来的发展要求,针对在职人员所实施的、贯穿个体生命历程的、层次各异的、形式多样的、速成速效式的社会教育。”国际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强调成人教育为人们提供各式各样的教育内容,为公民一生中的任何阶段提供学习活动和项目。《21世纪走进每一个人的教育———当代成人教育论》一书也突出强调有关职业、岗位和未来发展需要等方面的成人教育内容。以上对成人教育概念的界定都是从成人教育内容的角度出发,强调了成人教育内容的重要性。

(三)“目的说”

所谓“目的说”,就是强调成人教育的目的性。在对成人教育的理解中,将其作为一种制度纳入整个教育系统和社会系统中,以特定的内容对成人产生一种预期结果。相关有代表性的概念表述有以下几种。其一,1976年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会员国大会上通过的《成人教育发展总条例》指出,成人教育整个教育过程的目的是促进成年人增长能力、丰富知识、提高技术或专业资格,帮助他们找到合适的发展方向,促使他们的态度和行为得到改变。其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成人教育的界定为:通过任何方式,提高成年人的技术、职业素质水平,丰富知识、发展才能以此达到正规的教育水平,或在一个新的领域探求知识与技能。其三,《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认为,成人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提高生活水平,同时,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其四,林德曼在《成人教育的意义》中指出,成人教育是一个生命展开,不断关照的循环过程……目的是使人们的生命具有价值,获得充满意义的生活,获得表现个人特性的机会,获得为了新的目的而学习的机会。《成人教育发展总条例》明确指出成人教育的目的是帮助成人提高能力、丰富知识以及促使他们的态度和行为等的改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从充实或更新知识,提高职业或技术素质水平两方面强调成人教育的目的。《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认为成人教育不仅促进人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可以促进社会的发展。而《成人教育的意义》同样突出强调成人教育的目的是使人的生活更有意义、更有价值。以上成人教育概念的界定体现了成人教育遵循正规教育的思想体系,其主要目的是提高成人的整体素质,从而促进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

(四)“行为说”

所谓“行为说”,就是强调成人教育是一种行为或手段,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活动。相关有代表性的概念表述有以下两种。其一,《中国大百科全书》指出:“成人教育通过业余、脱产、半脱产的方式对成年人进行教育,是普通教育的继续、补充和延伸,是终身教育的组成部分。”其二,刘雍潜认为:“成人教育是走上工作岗位的人员以经济建设为目标,以提高经济效率为中心,以技术培训为内容,进行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的教与学的行为。”《中国大百科全书》将成人教育视为学校教育的继续,为离开传统学校的成人提供教育,是一种终身教育的行为。刘雍潜认为成人教育是在岗人员参与的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与学的行为,强调了成人教育的行为性。这两个概念界定都强调成人教育是一种教育行为,这一行为的涵义和青少年教育行为的涵义有本质区别,青少年教育的行为在本质上是一种由教育者帮助受教育者学习的教育行为,而成人教育的行为在本质上是一种由教育者促进受教育者学习的行为。

(五)“综合说”

所谓“综合说”,就是强调成人教育的多个方面而不是单纯的强调某一方面。相关有代表性的概念表述有以下几种。其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成人教育概念界定为,不管内容、水平、方法如何,是正式的还是非正式的,是连续的还是取代初等教育以及培训的,成人教育都是有组织的教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要帮助成人增长能力、学习新的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或帮助他们找到新的方向,或使他们的态度和行为得到改变。其二,韩宗礼主编的《成人教育学》将成人教育概念的界定为,对已经超过义务教育年龄,不再参加普通教育的公民(在我国为年满16周岁的公民),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各种形式的教育,其主要教育对象是已经走上工作岗位或者需要转换工作岗位的人员。其三,叶忠海将成人教育界定为,为满足人和社会全面发展的需要,提供非传统的、具有特色的,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活动,是在终身教育思想下为成人提供的一切教育,是与未成年人全日制教育相对称的一种独立的教育体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成人教育概念的界定强调了成人教育的对象、目的和行为性。韩宗礼主编的《成人教育学》对成人教育概念的界定突出了成人教育的对象是已达到劳动年龄的公民,同时指出成人教育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强调了其行为性。叶忠海从三个方面对成人教育概念进行界定,即成人教育促进人和社会发展,是一种非传统、具有自身特色的教育活动,是一种独立的教育体系而不是普通教育的补充。以上成人教育概念都是从多个角度进行界定,从而避免了成人教育概念界定的片面性。

二、对成人教育概念界定的展望

虽然有关成人教育概念界定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在研究方法和视角等方面不乏商榷之处,值得我们深入探讨。基于以上对成人教育概念界定的回顾,本文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对成人教育的概念界定进行展望,以期推动成人教育学科建设。

(一)用复杂的观点看待成人教育概念

复杂的观点是指在界定成人教育概念时要充分考虑成人教育的多种内涵,多角度、多方面地对成人教育概念进行界定。无论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还是其他定义,都未能使成人的不同含义在成人教育概念中得以充分体现。成人教育概念不是单一的而是复杂的,运用复杂的观点有利于成人教育概念的准确界定。成人教育具有多层次、多方面的本质属性,对其本质的认识要逐步深化,使成人教育概念不断丰富、深化和更新。其一,丰富成人教育概念的内涵。从成人教育的实践入手,充分了解成人教育的实际形态,使成人教育概念的内涵在人们的不断探索中逐渐丰富。其二,不同的视角理解成人教育的概念。充分理解成人教育概念的历史阶段特征,融合终身教育的时念,从社会学、哲学、管理学等不同学科视角界定成人教育概念。其三,辩证地看待成人教育概念的内涵。革除成人教育概念中不恰当的或错误的因素,以新的认识来补充其内涵。

(二)用动态的视角看待成人教育概念

动态的视角是指对成人教育概念进行修正和更新,使之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时代要求。成人教育概念是一个正在不断生成、构建和完善的概念,对它的界定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因此,必须立足于当前成人教育发展的实践,把握成人教育概念的历史性和发展性,融合时代的教育理念,认识和把握成人教育概念的本质。成人教育发展到21世纪有其独特的时代特征,要充分理解教育理念的终身化、教育目标的个性化、教育对象的开放化、教育过程的自主化和教育形式的多样化。从当前成人教育的理论和实践出发,以终身教育理念为指导,融合成人教育新的时代特征,科学地界定成人教育的概念。

(三)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

通过搜集整理国内外的成人教育概念可以看出,对成人教育概念的研究基本上都是采用文献研究法。单一的研究方法会限制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同时不利于全面科学地把握成人教育概念的本质。要准确界定成人教育的概念就要采用科学的研究方法,既要采用文献研究法,又要采用历史研究法、调查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实验研究法等。其一,文献研究法。广泛地收集整理成人教育概念研究的期刊、专著等文献资料,对其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总结出成人教育概念界定中的优点与不足。其二,历史研究法。借助于相关成人教育概念发展的历史资料,对成人教育概念进行整理和分析,认识其过去,研究其现在和未来。其三,比较研究法。对国内外的成人教育概念界定进行比较、归纳,提炼出各自的优势与不足,探索成人教育概念界定的规律。其四,调查研究法。在成人教育理论的指导下,通过运用观察、列表、问卷、访谈、个案研究以及测验等方法,对成人教育概念的现状做出科学分析,并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发现新问题,反馈于理论研究。

科学教育概念篇(11)

一门学科的建立和发展,首先要明确其定义与概念体系,这是其安家之本,离开这一前提,所谓的学科只能是“取宠之学”或“理论拼盘”。对研究者们来说,现有的职业教育理论体系框架还很不成熟,因此,要完善职业教育跨学科研究的范式首先应明确职业教育的相关概念以及职业教育的学科性质。

(一)职业教育相关概念的界定尚未明确

准确的概念及理论假设的形成正是一个学科理论成熟的重要标志。由于职业教育做为独立学科的历史相对较短,其理论体系大多是模仿教育学而来,这就导致了职业教育的基本概念甚至某些“源概念”的模糊不清,如对“职业”、“技术”、“职业教育”等概念该如何认识。职业教育独立概念体系的缺失,影响了学科建设的繁荣,因此,对职业教育的相关概念亟待统一。由于其自身的学科属性,以及和社会经济紧密联系的特性,对职业教育的研究需要拓展其研究视角,仅仅就教育而论教育是不够的。总的来讲,对职业教育概念进行研究,不仅要借鉴教育学的知识,还应把“职业教育”放在整个社会大背景中进行考察,运用经济学、社会学、哲学等与职业教育密切相关的学科知识对职业教育进行研究,以推动职业教育概念研究进一步深化。对职业教育概念研究进行研究范式和视角的创新,是厘清职业教育学科性质定位以及推动职业教育理论体系构建的必然选择。

(二)职业教育学科性质的定位尚未清晰

长期以来,由于普通教育对职业教育的影响,我国职业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缺乏独立性,人们对职业教育学科性质的认识也仍停留在模糊阶段,其发展水平也无法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从目前对职业教育学科的研究来看,学者们往往容易忽视职业教育在实践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而仅仅从传统的教育学视角出发,只注重在教育学学科体系中寻找职业教育学科的位置。作为一门交叉学科,职业教育学科本身就具有显著的跨学科特性,与其他相邻学科如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都有不同程度上的关联性,这也决定了职业教育跨学科研究范式的选择。其他学科的理论和研究方法经过跨学科研究,使其与职业教育的学科理论真正融合,进而最终形成职业教育独立的理论和方法体系。从这个意义上讲,职业教育的跨学科研究是保持学科独立性以及探索推进职业教育现代理论体系构建的重要路径。职业教育学科的研究方法必将由单一学科的研究向跨学科研究转变。

(三)职业教育跨学科研究的必要性

总的来讲,职业教育作为普通教育的附属学科,无法突出自身学科的独立性,在理论与实践的发展道路上也难以摆脱普通教育的影响,无法有效解决职业教育所面临的现实问题。在我国,一种教育模式的发展和实施都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与产业结构等诸多方面有着密切的联系。职业教育的发展,涉及到与之相关的行业、合作企业以及集团内部院校等诸多单位,因此,与普通教育相比,职业教育更具有复杂性与开放性。综合各界研究者的观点,可对跨学科研究范式的特征做一个概括:在突破学科界限的基础上,重新整合相关学科的理论和方法,进而形成适应学科特性发展需要的概念、范畴以及逻辑体系。显然,这种特征与职业教育的复杂性以及开放性是一致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跨学科研究这种被广泛认可的研究范式使职业教育作为独立学科体系的构建成为可能。

二、构建职业教育理论体系跨学科研究的现实审视

尽管我国职业教育跨学科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并获得了普遍认可,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诸多研究更多的只是形式上的突破与创新,而远非职业教育研究所需的实质性的深入与发展。总的来看,目前我国职业教育跨学科研究尚存在如下三个问题。

(一)跨学科研究中职业教育的研究视角尚不明确

所谓学科视角,即在不同学科的交叉和融合过程中,不同研究领域的学者对同一研究对象进行研究,而最终形成的符合本学科发展规律及特征的专业性视角。职业教育作为交叉学科,其学科性质中必然会带有一定的复杂性,因而,学者们在职业教育跨学科研究的过程当中应当注意从众多的研究视角中选择最适合职业教育的研究视角,即选择职业教育所独有的学科视角。在进行职业教育跨学科研究时,我们更应明确职业教育的研究视角。职业教育不是多个学科组成的“拼盘”,研究者们在吸收其他学科经验成果的基础上,应当根据职业教育独有的学科特征,通过归纳与整合,进而形成职业教育所特有的理论体系。职业教育的跨学科研究必须从职业教育的学科视角出发,这样才有利于明确自己研究领域内的概念、范畴和逻辑,有利于跨学科研究的深入发展。

(二)跨学科研究的广度与深度尚不够

首先,在进行职业教育跨学科研究时,我们在坚持职业教育学科视角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开发职业教育哲学、管理学、伦理学、社会学、法学、经济学、政治学等相关学科来探索职业教育学科体系新的研究领域。虽然我国许多不同学科背景的专家学者越来越多地参与到职业教育的研究中,但目前仍缺乏研究的广度。职业教育的跨学科研究就是要对多门学科的研究成果进行高度的整合,从中获取新的概念、视角和方法,进而形成自己独立的理论体系。而大多数学者往往只能从本学科领域的角度分析职业教育问题。这就造成了职业教育学科研究的单一性。也即是说,其他学科的参与主要还是某一学科与职业教育结合起来。这就有可能造成研究结论的狭隘性,难以与职业教育的复杂性相一致。其次,其他学科缺乏深度参与。由于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单一性及封闭性,学者们受自身思维的限制,研究视野必然局限在自身学科和专业的范围内,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跨学科研究的合作与交流。

(三)跨学科研究的理论务虚多,实践指导少

在借鉴和转换其他学科知识的时候,我们必须注意选择其研究成果对于职业教育来说是否是可借鉴的,它们能否真正地推动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还必须接受职业教育实践的检验。我们可以发现,在当前我国职业教育跨学科的研究领域内,关于如何创新职业教育跨学科研究范式的理论成果较多,但如何在实践层面上应用跨学科研究理论成果的措施建议较少。概括地来说,职业教育跨学科研究仍然很不成熟,绝大部分的跨学科研究只是停留在理论层面,并没有注意解决学科内存在的现实问题。跨学科研究范式的创新为职业教育的学科独立提供了巨大的研究空间。但是如何使职业教育跨学科理论性与实践性研究保持同一发展水平,如何有效利用跨学科研究所提供的空间并进而构建职业教育理论体系,是在目前职业教育跨学科研究现状中值得思考的问题。

三、职业教育理论体系构建的跨学科研究方法

当前,职业教育的主流研究范式尚未形成,理论基础还很不牢固。由此导致职业教育的核心概念无法统一,因而想要建立起高层次范畴水平的职业教育逻辑体系仍困难重重。综上所述,利用职业教育跨学科的研究方法,以跨学科视角对职业教育的概念、范畴、逻辑体系进行审视,进而构建出职业教育理论体系的跨学科研究范式是十分必要的。

(一)从跨学科视角构建职业教育概念体系

为适应学科发展规律的需要,职业教育要有自己独立的学科概念、研究范式以及理论体系,不应单纯从教育学中套用。概念反映事物的一般特征,也即事物的特殊属性。职业教育学科的概念需要用符合职业教育学科属性的特定术语进行表达。在不同的国家、社会、地区以及不同的历史文化中,人们对职业教育有着不同的理解。因而在研究过程中,我们应将职业教育视为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去对待。学者们不应人为地设定某种研究范式,而禁锢了研究的思路。对职业教育的概念研究,应突破传统的范式,通过构建职业教育概念体系来对在理论与实践使用中的相关概念进行统一。研究的逻辑起点应从职业教育的现实问题出发,考察“职业教育”及其相关概念对于职业教育实践的适应性,从而规范现代职业教育领域内的研究术语。职业教育作为一种人类社会活动,涉及历史、环境、制度等因素,因此,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社会科学,也往往具有民族、地域、文化的特色。我们应以历史和现实的角度来审视职业教育的宏观全貌,在此基础上做出概念界定与理论概括。总之,只有在研究范式、视角和方法等方面进行大胆创新,才能深化职业教育概念研究,从而为职业教育基本范畴和逻辑体系的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从跨学科视角构建职业教育范畴体系

职业教育的基本范畴是职业教育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哲学方法论的角度来对教育现象的基本范畴进行研究,发现教育现象由教育活动、教育体制、教育机制以及教育观念四个基本范畴组成。以职业教育的学科视角来看,职业教育学科理论体系建设的关键在于进一步重新界定学科范畴,这样才能用学科理论更好地解释学科现象。范畴必须反映学科的特殊性和实践性,进而才能够推演出整个学科理论体系。依据这个原则,分析职业教育现象这四大基本范畴的应然逻辑,有助于构建全新的职业教育理论体系。通过对职业教育活动、体制、机制和观念应然逻辑的分析,建立起职业教育新的逻辑体系,进而厘清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及实践性改革的思路。依据四个范畴的应然逻辑,职业教育改革应从教育活动入手,如从教育活动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开发等方面人手,再进行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和观念的改革,并在改革中关注并协调四个范畴间的整体关系。

(三)从跨学科视角构建职业教育逻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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