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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产业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2-09-01 04:56:48

软件产业论文

软件产业论文篇(1)

论文摘要:信息技术的发展引发了商业方法软件的法律保护问题,而知识产权保护的地域性使得该问题的有效解决不仅需要各国知识产权法的协调,而且需要国际知识产权法的全面拓展。古祖雪《国际知识产权法》一书为这一问题的有效解决提供了新的理论论证。 论文关键词:商业方法软件;国际知识产权法;古祖雪;《国际知识产权法》 在“工业经济”时代的传统民法体系中,物权法与合同法(其中主要是货物买卖合同)是立法重点。而在今天以及今后相当长的知识经济时代中,这个重点自然而然地转到了知识产权法上面.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互联网的全球性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地域性之间的矛盾便突显出来,从而产生了一系列新兴法律问题。例如商业方法软件(SoftwareRe latedBusinessMethods)的法律保护问题最具有典型意义。因此,深刻理解和运用对各国知识产权制度进行协调的国际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将逐渐成为立法的重点。但是国际、国内对此的研究还非常有限,甚至对国际知识产权法还没有统一的定义。古祖雪教授《国际知识产权法》的出版刚好满足了这一需求。作者把已生效的全球性知识产权条约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对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协调的法律和实践进行了比较深入和系统的剖析和透视,提出了中国实施新的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标准的对策与建议。这些都可以切实有效地用来指导我国解决包括商业方法软件的法律保护在内的一系列新兴问题。 一、商业方法软件的浮现呼唤国际知识产权法的全方位发展 商业方法软件的法律保护是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而产生的国际性问题。在电子商务中,不管是通过B2B模式还是B2C模式,消费者/购买方在网上确定购买产品的种类、数量、质量,输入帐号以偿付价款等等行为的时候,都是通过商业方法软件完成的。而在这一过程当中,除了销售公司的品牌、诚信效应以外,影响购买方做出购买行为的主要是这种商业方法软件的简便易用性和安全性问题。如果商业方法软件使用起来很麻烦,以至于需要阅读大量的帮助文件才能完成交易行为的话,那么购买方就会不愿意甚至无法使用这种商业方法软件进行交易,从而和其它厂家交易;安全性问题涉及到购买方在什么时间进行了什么样的交易、偿付价款时输入的银行帐号和密码等信息从网上泄露出去被第三方获得,从而使个人消费者隐私、购买企业的商业信息以及银行存款面临风险。然而,更重要的是,这种商业方法软件是否体现了商业上的内容,如是否有利于节省公司营运成本,缩短生产和经营周期,是否反映市场需求进而指导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以及营销策略等,都需要经过大量市场研究和周密的策划以及一段期限的运作试验。这其中必然包含有大量的市场风险。因此,为了在电子商务的竞争中取胜,销售方必须投入极大的人力、物力、财力,以研究开发出极其简便易用的,具有一定安全程度,同时又具有极好的商业运作效率的商业方法软件。但是,由于软件复制极其简易,可能会被其竞争对手轻易地加以复制并用来销售其产品。因此,对商业方法软件的法律保护的重要性就可想而知了。 商业方法软件是商业方法以软件的形式存在的,按照各国法律都可以版权模式进行保护;其符合条件的商业方法的内容、特点按照各国法律都可以商业秘密模式进行保护。在20世纪80年代前,计算机程序和商业方法都被认为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范畴,从而在国际上被普遍排除在专利法保护范围之外.然而,因为前两种保护模式的种种缺陷,随着1998年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StateStreet一案的判定中确认了有关商业方法软件的专利保护,美国、欧盟、日本这几个专利大国转向于对商业方法软件采取专利保护.另外,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也在考虑做出这种变化。 由于商业方法软件特定的使用空间,其专利保护将面对许多困难。首先,专利权保护的地域性和知识产权全球流动性之间的矛盾显得更加突出。比如,美国弗吉尼亚东区法院判决中国的cnnews.com域名构成对美国的CNN商标的侵害,其中一个理由就是中国公司在网站cnnews.com上以中文文字提供新闻服务构成了在美国的商业使用,因为在美国有许多熟知中文的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享受到这样的服务,所以构成了美国法律上的商业损害.照此推理,A国授权的商业方法软件专利被他人通过B国的服务器未经许可在互联网上使用可否被认为在授权国受到了专利侵害?如果是,就等于承认了A国的专利法可适用于整个网络空间,根据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其它国家都可以使用自己的法律对整个网络空间进行管辖,由此带来的混乱和冲突是大家不愿见到的;如果不是,该商业方法软件专利权就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其次,商业方法软件“在先技术”问题的解决非常困难。在先技术的检索一般有以下三种:本国公开的专利文献、外国公开的专利文献、非专利文献。长期以来,商业方法软件在我国和其它许多国家被认为不能授予专利,所以,许多公司对其商业方法软件没有申请专利保护,而是采取商业秘密的保护模式或者公开使用而没有采取任何保密措施,这就使得专利文献很少,而非专利技术文献的检索对于审查机构来讲又过于困难,很容易使原本不具有专利性的权利要求被纳入了专利保护范围。这在客观上降低了专利的审查标准,将造成了专利的泛滥,对真正的发明人也是不公正的。而且,各国授予的商业方法软件专利可能会由于在先技术检索的差别而有很大不同的结果。 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各个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的协调。美日欧三方专利局已认识到“在先技术”问题的重要性,三方专利局于2000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在日本东京举行了第18次三方会议,把合作框架中的有关商业方法领域中“在先技术”文献检索方面的合作作为重点.但是,这还远远不够。由于互联网这种高速信息工具的出现,使得“这种传播的国境无限性与国内保护制度的国境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扩展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对这些问题的解决,迫切需要签订协调各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国际条约以及建立有关国际组织,在客观上呼唤着国际知识产权法的浮出和进一步的发展。因此,目前加强对国际知识产权法的研究具有时代的紧迫感,在这种国际背景下,古祖雪教授《国际产权法》一书的出版,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代表了国际知识产权法学发展的新阶段。 二、《国际知识产权法》为商业方法软件的保护提供了新的理论支撑 古祖雪教授经过5年的潜心研究,其《国际知识产权法》终于在2002年10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了。在第1章,作者明确提出国际知识产权法是一个新的国际法特殊部门,从而把它独立出来加以研究。作者把已生效的全球性知识产权条约作为主要研究对象,从国际法的角度,采用理论分析与综合比较相结合的方法,对知识产权制度 国际协调的法律和实践进行了比较深入而系统的剖析与透视。从理论上揭示了国际知识产权法的特征、体系、效益和社会基础,又从历史中再现了国际知识产权法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从条约法角度分析了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体系结构、法律特 征、方法技术,又从国际组织法方面研究了国际知识产权组织的系统构成、宗旨职责、成员资格、组织结构和决策制度;论述了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协调的基本原则,又分析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标准;剖析了知识产权获得与分类的国际合作体制,又阐述了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的原则、程序和方法;通过回顾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协调的进程,揭示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标准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制度的协调范围逐步扩大,知识产权制度的协调力度愈益加强,知识产权制度的统一步伐有所加快(323~325)。 在此基础上,该书认为,在众多的知识产权条约中,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是迄今为止保护标准最高的国际知识产权条约。和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等传统知识产权条约相比,它不仅规定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最低标准,而且对知识产权的执法、获得与维持进行了规定,对成员规定了义务;更重要的是,它把贸易争端解决制度引入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使得知识产权争端的解决具有程序化、多边性和强制性等特点。因此,从巴黎公约到TRIPS,是一个由比较“软”的法向比较“硬”的法的发展过程。这是该书的一个重要结论。从这里可以看出,要对知识产权在国际上进行切实有效的保护,TRIPS协议是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以后的发展方向。各种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调问题都会逐步拿到TRIPS协议中来加以解决。因此,以上所说商业方法软件的法律保护问题要在国际上得到有效解决,在发达国家的推动下,迟早会明确纳入到TRIPS协议的专利范围中来,而发展中国家肯定会对此尽力反对。但是从双方交锋的历史来看,这种反对成功的可能性似乎不大,就看在谈判时各方所做出妥协的程度了。既然我们无法阻挡商业方法软件被纳入TRIPS协议中,那就应该认真考虑在实施TRIPS协议的过程中最大限度维护自己利益。《国际知识产权法》的一个重要性结论就是针对此问题。古祖雪教授在该书的最后,从国际法与国内法互动的观点出发,总结和分析了中国参与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协调的法律与实践,提出了实施新的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标准的对策与建议。作者认为“以主动实施为主,以被动实施为辅”原则是中国的明智选择。主动实施TRIPS协议,可以解决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超国民待遇”问题,有利于合理调整国内各种利益主体的关系,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此基础上,辅之以被动实施的方式,可以减轻TRIPS协议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造成的冲击,并且可以争取制度创新时间(323~325)。“何况即使是法制最健全的欧美等国,也经常要根据WTO争端解决机构的有关裁定来修改国内立法或者措施”.古祖雪教授还认为,在实施TRIPS协议的时候,必须根据中国的国情和利益,对其中的法律规范进行分类选择,比如首先区分义务性规范与权利性规范,对于具有宣示性地权利性规范,可以根据对中国的利弊分析来决定是否与之“接轨”;义务性规范又可以分为原则性的义务规范和强制性的义务规范,对于前者,可根据我国情况“讨价还价”,尽可能拖延实施,对于后者,如果考虑到利益关系的调整还暂时不具备成熟的条件(包括利益主体的承受能力),也可以争取一些时间暂缓实施,在用尽争端解决机制并败诉后再考虑其在国内实施(323~325)。根据这个办法,我们可以先原则性实施较抽象的规定,比如先在我国有关法律中明确可以对商业方法软件采取专利保护,同时对我国企业大力宣传和培训,在我国企业提出较多的商业方法软件专利申请时,可根据所提出申请的创新性、实用性以及技术性程度等具体情况来具体确定我国商业方法软件的“三性”问题。 古祖雪教授论著《国际知识产权法》的出版,适逢其时地满足了我们在加入WTO后进一步加强对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理论研究和实际运用的需要。商业方法软件的法律保护问题,可以在国际知识产权法的框架中找到解决的方案———即在TRIPS协议当中解决。从《国际知识产权法》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包括商业方法软件的法律保 护在内的知识产权新命题的解决方向,并对我国目前可以采取的对策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以最大限度地促进我国知识产权的独立创新。正如梁西先生在该书的序中所作的评论:“不乏独到见解,富有新意,是一本理论与实践价值俱高的好书。” 参考文献: 郑成思。知识产权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2。 蒋志培。网络与电子商务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98。 张平。论商业方法软件的可专利性。网络法律评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147。 古祖雪。国际知识产权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陈卫东。从国际法角度谈WTO协定的实施。法学评论[J].2001,:160。 蒋新苗 王海浪

软件产业论文篇(2)

中图分类号:F49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1(2012)Ol一0070―04

软件产业作为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一五”规划》、《信息产业“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对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进行了战略性的部署。而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在《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化》以及“核高基”专项中都对软件产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有关我国软件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问题日益引起政府、企业和学者的关注。目前,对于我国软件产业竞争力的研究相对较少,且主要围绕中外软件产业竞争力的对比分析上。笔者认为,正确评价我国软件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不能直接照搬国外的模型,为建立合适的模型,必须对影响我国软件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因素有哪些以及相互之间的作用进行深入分析。

一、产业竞争力的研究现状

有关产业竞争力的研究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国际层面,通常是指特定国家的特定产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即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二是国内层面,指一国内部特定区域的特定产业在国内市场(即区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即区域产业的区际竞争力,可简称为区域产业竞争力。

(二)产业竞争力的概念

目前尚无统一的产业竞争力的概念,学者们各自从不同的层面给出了定义,得到较为广泛认可的主要有以下几个:

波特和金碚从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层面给出了各自的定义。波特认为,产业国际竞争力是在国际间自由贸易条件下(在排除了贸易壁垒因素的假设条件下),一国特定产业以其相对于其他国更高的生产力向国际市场提供符合消费者(包括生产性消费)或购买者需要的更多的产品,并持续获得赢利的能力。金碚认为,产业国际竞争力是一国特定产业通过在国际市场上销售其产品而反映出来的生产力。从这一定义看出,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实质就是一国特定产业相对于国外竞争对手的比较生产力,它反映了该产业的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和赢利率的大小。盛世豪和陈红儿从产业的区域竞争力层面给出了各自的定义。盛世豪认为:“产业竞争力,是指某一产业在区域之间的竞争中,在合理、公正的市场条件下,能够提供有效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并进一步指出:“产业竞争力是产业的供给能力、价格能力、投资盈利能力的综合。”陈红儿认为,区域产业竞争力是指在一国内部各区域之间的竞争中,特定区域的特定产业在国内市场上的表现或地位。这种表现或地位,通常是由该区域产业所具有的提供有效产品或服务的能力具体显示出来。

(四)产业竞争力影响模型的研究

目前,学者对于产业竞争力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产业竞争力的影响因素分析、产业竞争力的定量化分析、提升产业竞争力的政策研究等方面。在产业竞争力的影响因素研究方面,代表性的成果有以下几个:

(1)波特的钻石模型。根据波特的“钻石模型”,产业竞争力由生产要素,需求条件,相关和支持性产业,企业战略、结构和同业竞争,机遇,政府六个要素共同决定。其中前四项是关键要素,后两项是辅助要素,它们之间彼此互动。

(2)国家化钻石模型。20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经济全球化,国际资本流动和跨国公司的行为对各国经济发展的影响日益突出,英国学者邓宁、加拿大学者鲁格曼、克鲁兹、穆恩、沃柏克对波特的“钻石模型”进行了补充,将跨国公司作为一个重要变量引入波特的“钻石模型”中。形成了Porter―Dunning模型、双钻石模型所示以及一般钻石模型。

(3)乔东逊的九要素模型。韩国汉城国立大学学者乔东逊(Dong―Sung Cho)以韩国经济发展为实例,研究欠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国际竞争力的来源,构建了比较适合发展中国家产业国际竞争力研究的“九要素模型

(4)金碚的工业品国际竞争力分析框架。金碚从工业品国际竞争力研究开始,从国产工业品的市场占有率和赢利状况及其直接和间接决定因素的分析人手,建立了适合我国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并易于进行更深入国际比较研究的经济分析模型。工业品竞争力的影响因素可以分为间接因素、直接因素和实现因素三大方面。

(5)“五因素”模型。刘小铁在其博士学位论文中,将产业竞争力影响因素分为基础因素、核心因素和环境因素,并在钻石模型的基础上构建了较适合中国产业竞争力分析的“五因素”模型,即产业竞争力的决定因素有资源条件、技术创新、企业素质、产业组织结构和政府作用五个方面。

(6)区域造纸产业竞争力影响因素概念模型。何国辉在博士学位论文中提出了“区域造纸产业竞争力影响因素概念模型”,根据我国各地区造纸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区域造纸产业竞争力的主要构成要素包括起源禀赋、融资能力、企业素质、产业组织结构、关联产业以及制度环境。

(三)软件产业竞争力的研究现状

软件产业作为一个新兴的高科技产业,对它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特别是国内对于软件产业竞争力的研究更是寥寥无几。

王旭超在其博士论文中对软件产业影响因素的状况进行了分析并构建了评价指标体系,认为软件产业竞争力的影响因素包括政府作用、产业组织、企业管理行为、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条件。然后,文章并未对其分析所依据的理论以及适用的层面进行进一步的论述。文涛在《对提升我国软件产业竞争力的思考》一文中从产业发展及政策的角度对提升我国软件产业的竞争力作了深入分析。张钢以浙江省软件产业为背景,通过将动态能力概念转换成核心动态能力,建立核心动态能力与竞争优势关系的理论分析框架,并运用问卷调查和统计分析的方法对理论模型和研究假设进行实证检验,探索在超竞争环境中核心动态能力对企业持续竞争优势的作用方式。

综合上述文献来看,产业竞争力的影响因素的研究已经由国际层面发展到国内层面,并且深入到了具体的产业。但是针对软件产业的研究则很少,特别是分析我国软件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因素模型亟待发展。

二、软件产业竞争力影响因素模型

笔者认为对软件产业竞争力影响因素的研究,首先应该分析软件产业竞争的特点,并且要针对产业竞争力的具体层面。

(一)软件产业竞争的特点

(1)高度创新的产业。软件产业是高度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产业,技术创新是软件产业发展的主要动力,也是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生

存发展的根本。从软件产业的特点来看人力资源要素的重要性高于物质资源要素,因此软件专业人才的培养成为产业发展的关键,这是软件行业与其他行业最大的区别。

(2)高投入、高风险的产业。近30年来,计算机硬件生产率已有成千上万倍的提高,而软件生产率只提高了3―5倍,致使软件成本在整个计算机系统成本中所占比重越来越高,有的达到75%以上。麦肯锡曾对美国大约8000个软件项目所做的一项调查显示,所有软件开发项目中有84%未能按时、按原预算完成,或未能实现原先设计的功能。软件产业的高风险性很大程度上源于软件开发的复杂度和不确定性。

(3)高渗透性。软件产业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其对社会的影响是全面而深刻的,它已经广泛地渗透到第一、第二、第三产业,成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产业技术改造以及产品结构更新的重要基础与支撑。这就导致软件产业与传统产业之间具有高度的关联性与相互影响性。

(4)国际化与标准化。软件产业是最具国际化的产业,像微软、Intel、IBM、Oracle这样的大的跨国公司在软件产业的国际化竞争中起着主导的作用,同时,这种国际化的竞争也带来了整个产业的技术标准化。技术标准也是软件产业竞争的重要特征。

(5)产业链分工与垄断性。软件产业具有完整的和较长的产业链,从上游的概念设计、研发到中游的程序设计、测试与集成,再到下游的销售、维护与各种服务。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有较明确的分工,再加之与特定行业的结合(软件产业的渗透性),使得在整个产业的子行业中存在较强的垄断性,也产生了较高的进入与退出壁垒。

(二)软件产业竞争力影响因素模型的构建

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研究我国软件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因素,既要充分考虑软件产业竞争的特点,又要考虑到发展中国家产业竞争力来源的问题。作者认为,影响我国软件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因素包括宏观因素、中观因素与微观因素三类,宏观因素中最重要的就是政府的作用,中观因素包括产业价值链与产业组织,微观因素中最重要的是企业家与企业管理行为,而人力资源处于宏观与微观之间,受到国家政策与产业发展需求的双重影响,反过来又影响产业的发展,影响因素模型如图1所示。

三、软件产业竞争力影响因素模型分析

(一)软件产业竞争力影响因素

(1)政府的作用。尽管世界各国软件产业发展的模式不同,但政府在其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却体现出一些共同之处,如各国政府都给予软件企业各种政策优惠和扶持,积极开拓国际软件市场,推动软件产业发展。软件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政府通过制定和落实产业政策,对产业经济运行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整合和科学配置产业资源,对创造出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提升产业竞争力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政府通过政策措施的实施,会改变竞争力状况。在全球范围内提高资源配置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是软件产业政策的最终目标。

(2)人力资源。人力要素的状况对软件产业竞争力具有基础性的影响,人才是促进软件产业发展最重要的资源,高素质、高水平、稳定的软件产业人才队伍是产业发展的必要条件。软件产业的发展需要的人力资源十分层次的,随着软件产业链的完善,目前我国缺乏高端人才的问题逐渐显露出来,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

(3)产业组织。产业组织一般是指产业内部的企业组织状态和企业关系。产业组织对产业竞争力的影响主要有促进产业的合理分工、实现生产的规模化、促进企业实施有效的管理、促进新技术的应用与技术创新。我国软件产业组织依据SCP范式,可以用产业规模、产业集中度、价格竞争行为、产品创新行为、R&D投入情况以及产业的市场绩效等指标来衡量。我们认为,随着我国软件产业结构的发展以及软件产业竞争范式的演变,产业组织因素最终将成为影响因素中最重要的一个。

(4)产业价值链。我国软件产业处于全球软件产业链的中下游地位,在全球软件产业价值链分配中处于不利的地位,从总量来看,无论是软件产业总收入还是出口额,我国在全球软件产业的比重越来越大,但由于缺乏软件核心产品和关键技术,无力进入产业价值链上游,所以其竞争力比较弱。产业价值链因素对软件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也很重要,其与产业组织有相互作用的关系,但最终产业价值链的完善也依赖产业组织,而不能仅靠政府的作用。

(5)企业家与企业管理行为。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中国,企业家无论是在自己企业的管理中还是在产业的发展中都起到了核心的作用,这一点在软件产业中尤为突出,往往一个杰出的企业家就决定了企业的生死,就能够影响整个产业的发展方向。从微观的角度讲,企业家的作用体现在企业的管理行为上,最终决定了企业的管理水平。企业的管理水平的高低表现在企业的文化、资源的合理配置、管理创新与技术创性能力上,这些因素极大地影响了企业的市场绩效,从而最终影响整个软件产业的竞争力。

(二)软件产业竞争力影响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

从图1中可以看出在影响我国软件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各个因素中,彼此之间并不是平等的关系,这是本文所设计模型的最突出的一点。

政府的作用是最基础的、最具决定性的,对其他的要素起到支撑的作用,这一点从信息产业部(现在的工信部)的一系列文件对我国软件产业发展的影响中可以得出。人力资源,特别是其中的高端人才,包括企业家对产业组织与产业价值链有着巨大的影响,甚至可以说,正是这类人才的数量与质量,决定着产业发展的完善与竞争力。而处于中观层次的产业组织与产业价值链对于企业家与企业管理行为来说,是他们的生存环境,有什么样的产业的价值链决定着产生什么样企业家,而产业组织状况,又决定了企业的管理行为,从而影响企业的竞争绩效。尽管我国软件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是由以上五个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是最直接的体现是在产业组织上,也就是依赖产业的企业竞争行为优化产业结构,以产业的市场绩效来体现国际竞争力。

总而言之,本文所提出的影响我国软件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因素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是较适合我国情况的,依据此模型能够正确地做出评价。仍有两方面的工作需要在今后的研究中进一步深入,第一是依据此影响因素模型确定出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第二,从计量经济学的角度对本文的理论进行验证。

[参考文献]

软件产业论文篇(3)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5913(2008)06-0029-02

中国对日软件外包开发领域近5年以来一直以50%的增幅持续发展,会日语并懂得国际软件开发规范的中国IT人才已成为国内对日软件外包企业的最热门人才。为适应时展需要,北航软件学院把握时机,从实际现状出发,依托自身强势的品牌优势,为国家发展及学子前程量身打造特色的专业,成为中国目前唯一能提供日文应用软件开发方向硕士学位的正规教育机构,并摸索出一套以“产学研”为主体的教育培养模式。

1培养模式的设计思想

“产学研”模式是一种从实际到理论又到实际的全新教学模式,这种人才培养过程要求培养机构与生产企业进行紧密联合,从而从生产、管理的一线前沿了解最新的、最为需求的工程技术、工艺方法以及新的应用理论;同时从企业那里得到设备、项目、技术。然后,利用这些教育信息和教育资源按照企业实际的要求,通过制定课程体系、编写和研究理论联系实际的教材来培养学生,使学生得到的知识是最新的、最实用的。

在培养过程中,学生在校不但可以学习到技术,而且可以参与学校或者企业的科研项目,实现第一次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由于该专业的学生有较多机会在日企或中日合资企业实习、就业,因此在完成了系统的理论学习和实践之后,学生又有机会到国外企业中实际工作,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经验,这样就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第二次结合。通过以上两次理论联系实际、工与学的结合,培养学生将来在企业工作所需的基本素质。

我们将研究生培养思路确立为“强化基础、突出实践、重在素质、面向创新”,坚持教学的基础性和科学性。具体做法是:把当前成熟的软件工程理论成果和思想,凝炼成基础课体系的核心,整合和优化专业课程体系,突出学科交叉与融合;同时加强学生现代工程技术的实践能力和外语实用能力的培养,全面提升学生素质教育质量,使学生具备自主创新的潜力。

作为对日软件开发人才的培养,日语不仅是这类人才的专业工具,而且是领会日企文化的基础。因此,我们要求毕业生:日语水平达到国际交流基金日语能力考试二级以上,且具有较强的英语能力;训练有素且深谙日本企业文化、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熟悉日文软件开发流程与规范,具有使用全日文软件开发环境、编写日文开发文档能力,可以胜任日文软件开发各个层次的实用型、复合型人才。

2基本培养模式

2.1科学设置课程体系

采用先进的工程化方法进行软件的开发和生产,是实现软件产业化的关键技术手段,这就需要培养大批软件工程领域的实用型、复合型软件工程技术和软件工程管理人才。设计科学实用的课程体系,是实现上述培养目标的基本保证。

应用领域广、技术更新快是当代软件工程技术最显著的两大特征,因此在设计对日软件开发专业的课程体系时,我们遵循了先进性、灵活性、复合性、工程性和创新性五个基本原则。

2.2实用外语教育

在日本的企业或对日外包的企业,不会日语几乎无法进行沟通,限制了发展和培养机会。通过学习日本的企业文化,学生不仅了解了中日文化差异等问题,以后在日企实习、工作中可以更快适应并融入到公司中去,而且可以全面了解日本文化和设计风格,熟练掌握软件开发技能和软件管理,这对日文应用软件开发设计有莫大的帮助。

在具体实施日语教学过程中,我们采取由中国教师教授日语语法,日籍教师教授会话和听力练习的教学方式。同时也没有放松对学生英语能力的加强,成为能掌握中、日、英3种语言的短缺人才。

3“三级”实践教学体系

3.1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核心课程

产学研合作应贯穿于学生培养的全过程中。在理论教学中,要突出理论联系实际,知识与应用的结合。例如,专业核心课程“双语软件工程规范化设计”,既包括从需求到软件设计过程中的四项主要基础技术,即需求分析、设计法、文档、和设计审查,同时还介绍了软件工程及软件开发工具、环境、工程中的成熟技术、成功与失败的案例分析、软件工程最新话题等前沿性内容,实现了在软件工程领域中的理论联系实际。课程的学习强调了与工程的结合,由日籍一线软件工程师在全日文开发环境下讲授,配备实训教材并提供日文软件实训。在教师指导下以团队形式完成一定规模的项目,实施规范化的项目分析、设计、实现、测试及维护各环节训练,加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和日文文档的撰写能力,培养协作交流精神。培养学生能真正掌握一门实用外语,具备良好的阅读、理解和撰写外语资料的能力和进行国际化交流的能力。对于致力于软件外包领域的专业学位获得者,应精通外语,了解外包国文化和软件工程规范。

3.2配合核心课程的系列教材

配合核心课程,我们还主编并由科学出版社等出版了软件工程所急需的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软件工程设计与实践”、“计算机日语”、“软件工程规范化设计”、“软件工程设计案例与分析”等。学术界和工业界专家对系列教材给予较好评价:“这种内容及其组织方法在我国已出版的软件工程专著和教材中不多见,此系列教材可以为我们树立应用性著作的范例。”

3.3实践教学体系

为了综合培养学生的工程技术能力,在学生毕业前还安排了三级实践性教育。学生应能满足面向产业和领域需求,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意识,具有运用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解决工程问题的能力,具有独立从事软件研发,以及担负工程项目的组织与管理能力。

一级实践:用来测试学生基本掌握的编程能力及使用基础工具的能力;比如用C++来编写程序,使用Oracle数据库等;通过这级实践的同学可以进入二级实践的考核。

二级实践:通过团队协作来完成。实践项目大都来自于各个企业,在实践过程中,学生们按照日企的标准分当不同的角色,完成不同的任务,最后要在有日本资深专家的现场,用日语来讲解自己做的项目,通过二级实践的同学有资格去企业实习。

三级实践――企业实习:

(1) 与Fujitsu、NEC、RICOH等200多家日文软件开发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共建日文应用软件开发专业实习基地。NEC日本总公司、NTTdata(日本电信)、理光、富士通等公司提供专业奖学金,金额累计高达4000余万元日元/年。

(2) 学院在日本建立了30多家实习基地。

(3) 福建最大最成功的软件企业――福建富士通信息软件有限公司是北航软件学院的战略合作伙伴。学院已在福州富士通开设了该方向软件工程硕士点,于2004年12月正式开学。

(4) 与日本Kinsoft株式会社、NETCOM株式会社以及系统综研株式会社等公司组建合资企业,在学院内部建立“零距离”学生实习与就业基地。

学生通过企业的面试后直接进入企业实习,在企业中完成实际项目,同时完成自己的毕业设计或论文。

4工程技术与研究兼并的论文要求

(1) 两种类型论文特点的对比分析

工程型论文要有产品;研究型论文要有理论价值。

工程型论文强调实用性和社会效益;研究型论文则需要有关调研、问题分析、方案选择、创新验证等的严格根据和论据。

工程型论文书写格式要按国家规范;研究型论文书写格式相对自由。

(2) 两种类型兼有的论文要求

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实际应用意义和社会效益。

将以工程背景的项目,做有关调研的同类产品的对比分析、问题分析、方案选择、创新结果汇报。

将工程规范和研究书写格式进行合并。

论文选题一般应直接来源于企事业单位,具有明确的应用背景和实用价值,同时应具有先进性、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知识较好地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从事软件项目研发和管理的能力,以及创新和研究的意识。

论文一般要求结合企业实际需求选择研究题目。对这类项目,除需指定学校指导教师外,还需指定一名企业指导教师共同负责指导,由软件学院负责监督和管理。我们的研究生培养在毕业设计(论文)的环节中采用双导师制,即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以保证产学研合作教育在毕业环节上的有效实施。

论文要求结构合理,层次清楚,讨论研究论据充分,写作认真,文图标准规范,数据详实准确,软件文档符合标准规范。

5教学效果分析

北航软件学院从市场的需求出发,与国外大学和领导性的企业联合办学。为学生提供了国际化的实习和就业机会(学院已经安排了200多人出国实习/就业),吸引了大量的学生。通过对毕业生情况跟踪调查看出,我们的毕业生已分布在国内的诸多大中型企业、政府部门、科教院所、外资企业。根据我们的初步统计,2005、2006年工程硕士研究生达到了98%以上就业率,平均起薪达到了6000元/月。

参考文献

[1] 王建华. 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 提升高校服务社会能力[J]. 中国高等教育,2006,(17).

[2] 徐辉. 高等教育发展的新阶段―论大学与工业的关系[M]. 杭州大学出版社,1990.

[3] 蔡克勇. 论教学、科研和生产联合体[J]. 高等教育研究,1986,(4).

[4] 刘力. 美国产学研合作模式及成功经验[J]. 教育发展研究,2006,(7):16-22.

软件产业论文篇(4)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5913(2008)21-0029-04

软件产业既是我国重点发展的具有战略性质的基础产业,又是能将现代IT技术与我国深厚文化底蕴融合的创意型产业。软件产业的发展是推动经济发展、保障国家安全的决定性因素,对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国防建设现代化、社会信息化,推动新技术的发展和新产业的产生,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先进文化的传播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软件是信息产业和传统产业的核心和灵魂,我国虽然是软件应用大国,但目前还不是软件产业大国。为此,我国近年来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扶持软件产业的发展,如《关于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文件)、《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2002至2005)[2002]47号文件等。随着政策环境不断改善,我国软件产值增长速度明显加快,从1998年的325亿增长到2005年的3900亿,软件技术渗透到各行各业、各个领域,促进了新学科的发展和新产业的建立。但与发达国家速度相比,我国软件产业仍有较大的差距。

目前,制约我国软件产业品牌化、规模化和多元化发展的主要瓶颈是软件人才结构性矛盾突出,具体表现为:

(1) 高端人才供给匮乏,缺乏高层次、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即缺乏能够紧跟世界前沿技术动态和趋势,掌握符合国际标准的软件工程规范和技术规范,具有大型系统的开发管理经验,熟练运用一门以上外语,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进而能够参与国际软件发展与竞争的高层次软件工程人才;如成都市软件协会分布的《成都市软件从业人员2007年上半年供需报告》称,2007年成都市软件从业人员缺口约8900人,而其中的高端人才缺口约6900人。软件产业的迅速发展对软件行业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国内高校软件工程人才的培养数量日益攀升,但是高端软件工程人才的匮乏却严重阻碍了我国IT企业的发展。

(2) 人才规模不足,离产业发展需求还有差距;现在我国共有一万多家企业在从事软件开发及相关业务,而目前全国的软件工程人才总量与之相差甚远,缺口很大。

(3) 人才知识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国的软件工程人才主要集中于编程人员,而软件架构师、项目管理、文档管理、测试等等人才比较缺乏。缺少面向产业、适应企业需求、工程能力强的人才,学生进入企业要“转型”,形成企业人才的“滞后”现象。

1面向校企合作,优化和完善知识结构和课程体系

相对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而言,我们认为软件工程专业应重点培养工程与技术方面的人才,更强调软件设计与开发过程中的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可重用性。

为此,我们参考和借鉴IEEE在2003年推出的软件工程课程大纲以及IEEE/ACM软件工程学科组于2004年5月公布的软件工程教育知识体系(CCSE2004 SEEK),认为软件工程人才的合理知识结构应包括通用的软件工程知识、软件应用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具体软件工具和环境的知识几个方面。其中通用的软件工程知识应涵盖软件工程基础知识和技能,而软件应用领域的专业知识指还应该具有行业领域的知识,如嵌入式软件工程硕士必须具备特定行业,如移动设备、数字家电、数控机床、汽车电子、医疗电子、航空航天、工业控制等领域的相关知识,才能胜任工作。

为此,在进行软件工程教学方案与课程内容体系改革的过程中,我们根据软件产业发展的需求,动态调整课程设置,逐步加大选修课的比例。从学校来讲,要从企业的实际需要和IT发展出发,制定适应企业需求的培养方案及人才培养模式,为企业发展提供更为广泛的服务体系,也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就业环境。在多模式校企合作中,我们提出了一种定制式课程建设框架。即将选修课划分成若干模块,以适应不同企业需求。同时, 由于不同层次软件工程人才的定位不同, 相应的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也应有明显的区别。其中软件工程本科教育定位在以技术能力培养为主,本科生在校期间计算机软硬件基础学习较多,形成思维定势,但开发大项目实践经验很少,没有切身体会,如果没有经常性的编程练习,学习兴趣逐渐消失,因此对本科生而言,重点应放在编程与系统设计能力的培养上。基于此,我们开设的软件工程核心课程包括软件工程概论、软件测试技术、人机交互技术等课程。软件工程硕士教育定位以工程能力培养为主,注重软件工程方法与系统开发能力的培养。特别是在职工程硕士,他们在工作中有很多机会接触项目,参与程度较深,工作经验丰富,深感系统开发中方法和管理的重要性,对研究开发方法、过程、工具有实际需求,深感软件工程对于解决实际开发中遇到的问题很有帮助,他们希望对新技术、新方法有更多的介绍,希望通过课程能够互相交流,共同提高。对于他们,应以实例学习和管理为主线,介绍软件系统开发的实例和软件项目管理的基础。其课程的设置要注重专业知识的前瞻性和国际性,基于此,我们开设了软件项目管理、软件体系结构、系统分析与设计等高级课程。

对软件工程教学方法与课程体系进行改革,还应根据软件产业发展的需求以及与企业接轨,动态调整课程设置,逐步加大选修课的比例,其中部分课程(如软件项目管理、软件体系结构、人机交互技术等)尝试实施双语教学,通过引进国外软件工程经典和优秀教材,从使用英文教材、中英文结合教学入门,逐步增加英语授课比例,最后过渡到全英语教学。

2改革实践教学,构建适应企业需求的立体化实践体系

实践教学是实用性软件工程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也是创新能力培养的关键环节。必须建立多层次立体化实践教学体系,才能达到全面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目的。

2.1在理论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变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分离为融合,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并重,组织和鼓励师生参加实践教学改革。在课程教学内容的选择上,注意采用最新、最有用的知识,紧跟社会潮流;对课程实验、课程设计,要求授课教师既讲授理论知识,又指导上机实验,充分体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为一体的教育思想。同时,在教学计划的指定上,加大实验学时比例,理论教学精讲,实验教学多练,加强实验教学改革,建立企业实际项目库,以企业实际项目开发为背景,科学设置实验题目,通过实验促使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转化为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创业能力,必须重视课内外实践教学环节对培养和发展学生能力素质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强课内和课外实践教学的整合,在培养计划中进行统筹安排,形成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在实践教学的环节中,加大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比例,加强实习、工程实践、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环节中的工程训练,把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贯穿于培养计划的始终。

2.2在课题研究中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引进软件企业的实际项目,让学生结合实际项目进行软件开发综合训练。软件开发实训严格按照软件工程开发流程进行,聘请企业资深技术人员进行指导,通过软件开发实训,既培养学生的实战能力,同时又培养学生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为毕业设计和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们和摩托罗拉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国芯科技有限公司、紫金电子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联合建立了苏州大学摩托罗拉单片机实验室、江苏省嵌入式软件技术中心苏州大学分中心等具备一定科研能力的实验室,从而为学生创新能力的提高创造了条件。同时,学院成立了自己的开放实验室,主要为学院学习成绩优异且有较强科研能力的学生提供了进行创新性实验的条件,并制定了完善的开放实验室条例,规定了其运行机制及运行模式。如进入开放实验室的学生必须结成科研小组,采用自主选题、指导教师指定课题或企业提供课题等方式,经开放实验室评审委员会评定后才能进入开放实验室。科研小组必须在一定时期内完成一定的科研任务,并提交课题总结报告或论文。由于开放实验室必须以课题小组形式申报课题,开放实验室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同时,还培养了学生的团队开发能力。因此,开放实验室为广大学生提供了自由发展的空间,大大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创造激情,为其成才创造了有利条件。

2.3在各种专业竞赛中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

为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学院经常组织开展各种软件设计程序竞赛,支持学生参加国内外举办的各种软件设计大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迎接挑战的能力。近年来,多次组队参加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并获得铜奖。参加省程序设计大赛获一等奖,参加微软“创新杯”全国大学生软件开发大赛等。这些专业竞赛促进了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

3加强校企合作,构建与产业水平同步的工程实践环境

工程实践环境是教学体系的重要环节,其重点在于构建一个和产业技术水平同步的高水平的学生工业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实际项目开发机会,使得学生能在毕业前深入体会企业文化,完善自身职业素质和工程能力。

3.1加强实习基地建设,提高学生工程实践能力

目前,我们已在苏州工业园区、苏州新区的摩托罗拉、A M D、罗技、旺宏等世界知名I T 企业建立了软件工程专业教学与实习基地,并与中创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在昆山成立了苏州大学中创软件工程学院实习基地,与福华先进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联合招收嵌入式软件工程硕士。在实践中教,在实践中学,使得软件工程专业学生实践能力明显增强。我们将企业实习划分成三个阶段。一是认知实习,时间一般为一周,主要让学生全面了解企业的运作模式、各企业主要研究方向以及当前流行的开发工具和软硬件平台。二是暑期社会实践,时间为50天,主要让学生利用暑假深入企业,参与企业的一些小型项目或一些模块的开发,甚至是文档的整理工作,目的是让学生知道所学知识到底能如何运用、并初步具备运用所学知识进行一些实际项目开发的能力。三是毕业实习,时间为一学期,主要让学生综合利用所学知识进行较为完整的项目开发,目的是让学生毕业后具备独立胜任项目开发与设计的能力。在实习基地建设中,应注重学生管理与质量监控。以毕业设计为例,我们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毕业设计的规章制度,如毕业设计计划、毕业设计选题原则与类型、毕业设计的步骤、校外毕业设计试行办法等条例,并发放企业严格执行。对于安排毕业实习生多的企业,我们还专门安排指导教师长驻企业,从而确保了毕业设计和论文的质量。

3.2聘请国内外著名企业的高水平专家,拉近学生与社会、企业之间的距离

我们聘请企业授课教师、高水平企业技术骨干作为学校课程指导小组顾问,并定期聘请国内外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家、技术骨干为学生开设相关专业课程,最大限度地拉近了理论与实践的距离,拉近了学生与企业之间的距离。我们还定期举办专场讲座或技术报告会,请一些著名IT 公司的高级技术、管理专家给学生作专题讲座,让学生及时了解最新的业界动态,跟踪I T 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从而保证了学生既能掌握软件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又能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最先进技术方法和实用的技术手段,让他们有较强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去适应多变的社会需求。每位软件工程硕士生除了配备双向选择的校内指导教师以外,还配备由实习单位推荐的一位具有丰富工程经验的企业人员作为校外企业指导教师。企业导师着重对实习和毕业设计的各个环节进行具体指导和严格把关,校内导师则是对学生进行设计思想的理论指导和毕业论文的指导。同时,学院还设专人对学生实习过程进行跟踪、指导与控制,在双导师之间积极促成沟通,共同完成对软件工程研究生的指导。

3.3搭建学生与企业双向选择的交流平台

由于学生在兴趣、专长和职业规划上的差异,因而他们对实习企业有各自的选择标准,但同时企业也要选择适合本单位要求的学生,为了使学生更好地找到适合自身特点的实习单位,企业能招收符合自身要求的学生,学院通过网上公布实习单位及其相关信息,学生自主报名、学院推荐,实习单位进行笔试、面试等考核程序,确定学生的实习单位。通过这种选择,企业与学生之间一开始就有了很好的信任度,双方都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4结束语

信息化需要大批软件工程人才,各高校软件工程人才的培养应该有自己的定位和特色,目前要特别重视软件工程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实践能力是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针对当前国内高校软件工程人才培养机制存在的主要不足,从改革实践教学、加强校企合作、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阐述了如何加强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培养适应企业需求的高素质的软件工程人才的几点做法,为高质量、实用性的软件软件工程人才培养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学指导委员会.高等学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发展战略研究报告暨专业规范(试行)[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9.

[2] 教育部软件工程学科课程体系研究课题组.中国软件工程学科教程CCSE2004[M].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11.

[3] 杨芙清.中国软件工程二十六年.2006中国计算机大会特邀报告[R].北京,2006,10.

[4] 骆斌. 软件工程专业工程化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与实施[J]. 计算机教育, 2005,(4): 25~28.

软件产业论文篇(5)

两部产业力作

由于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本届软博会组委会对外由信息产业部有关司局和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共同编撰的两部最新权威著作―《中国软件产业年鉴(2006)》和《中国软件企业大全(2006)》,并有专家学者结合“十一五”规划,对这两部力作进行解析。

在这部由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和中国软件行业协会联合编写的研究报告中,以33章正文分别论述中国各领域软件发展情况,18个省市分篇介绍本地区软件产业现状,19份有价值的附件掌握国内外软件最新资料。

《中国软件企业大全(2006)》由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和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共同编写,是最新最全的中国软件实用大全。

全书收录了中国软件企业超过9000家,收录软件产品超过20000件,堪称中国软件企业大百科全书。

创新产品

作为中国软件业的年度盛会,微软、IBM、CA等跨国软件企业,中软、用友、东软、浪潮、金蝶、中创、宝信等国内软件企业都在软博会上展示新的产品、应用和解决方案。

Windows Vista Beta 2测试版的高调登场,也是继微软宣布推出Windows Vista Beta2以来,该测试版的首次公开亮相。

与此同时,微软一个星期前的客户关系管理解决方案―Microsoft Dynamics CRM 3.0中文版也同时揭开面纱。

据在场的工程师透露,该产品是首款由微软中国研发团队独立完成的汉化产品,也是针对国内各个规模的企业量身定做的客户关系管理解决方案。

此外,用友、金蝶公司的财务及企业管理软件:东软、天融信、启明星辰、上海宝信的信息安全软件;点击科技的协同办公软件;Swsoft公司Virtuozzo软件采用的操作系统虚拟化技术;汉王科技、北京文通的手写识别技术;北京拓尔思(TRS)推出的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新一代全文数据库;书生公司的电子签名,都令参观者目不暇接。

做软件,在北京

本次软博会再次专门为“中国软件之都”设立了展区。

由北京市科委主办“北京馆”的主题为“软件改变生活,软件创造价值”,并重点突出首都文化创意方面发展的成绩和成果,全面展现北京软件产业自主创新点亮生活的内容,特别是现代化、信息化的文化创意产业,如:互联网服务业、网络游戏、电子教育、数字动漫等内容,为国内外企业与用户之间搭建深入合作的平台。

北京软件行业拥有全国最大的出口基地、最多的企业以及最庞大的软件从业人员,形成了中关村软件园等三个软件园、三个孵化器和四个专业化基地的“三三四”发展格局,支持软件产业发展的公共技术支撑体系也日趋完善。

北京软件业的人才优势遥遥领先,已经初步达到国际软件研发中心的规模。“搞软件,在北京!”的观念开始深入人心。

值得关注的是,馆内专门设立了农村信息化展区,这也是历届“软博会”中第一次引入农村信息化的主题。

市科委农村发展中心通过本次“软博会”,全面展示了北京市农村科技与农村信息化领域所取得的丰硕成果,突出了科技对农户、农协以及涉农企业的巨大带动作用。特别是新启动的北京市农业信息化建设III期工程,引入市场化的运营模式,积极提升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的信息化水平,培养京郊农民关注信息、使用信息的习惯,建设覆盖全市的爱农信息驿站,真正实现富农、助农、便农、乐农的目标,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铺出一条信息大道。

创新推动软件发展

“2006中国软件产业发展高峰论坛”是软博会的一个亮点。

软件价值是软件行业长期存在的焦点问题,创新是当前的热点话题。将“软件价值与创新型社会”设为本届软博会高峰论坛主题,可谓匠心独运。

在高峰论坛上,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副司长丁文武做了主题报告,他在报告中解读了“十一五”软件产业发展规划。

他认为,我国未来五年软件产业发展方向是创新。

东软股份高级副总裁卢朝霞在演讲中也认为,创新推动了企业发展,推动了软件产业发展。

神州数码高级副总裁陈勇认为,成长的原动力是创新,也只有创新才能引领IT服务。

高峰论坛的另外一个热点集中在了对软件价值的探讨上。

思特沃克公司首席科学家Martin Fowler先生认为,敏捷开发成就了软件的价值;CA中国总经理梁添志则强调,统一与简化应该是企业IT管理的方向;用友软件副总裁向奇汉则再次强调标准、行业、个性相结合,才是中国企业ERP成功应用的模式。

民政部信息中心陈勇副处长阐述了软件如何为社区信息化带来新的价值。银行证券信息中心主任王恒则认为,软件的价值在于支持业务以及促进业务的创新。

软件产业论文篇(6)

中图分类号:F5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08)01-0083-06

外包(outsourcing)这一概念首先由美国经济学家Gary Hamel和C.K Prahaoad于1990年在《哈佛商业评论》中提出,之后便在全世界范围内蓬勃发展起来。2006年,全球范围内的离岸外包总规模达到8 600亿美元,主要集中在软件、金融等领域。全球软件外包业务总量已超过1 000亿美元。印度、爱尔兰都通过承接国外软件外包而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近年来,由于成本问题和跨国公司的战略调整,越来越多的软件外包开始向中国转移。

一、相关理论综述

随着全球外包业务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开始对这一商业形式进行研究。其中比较有影响力的是产品内分工理论。产品内分工理论在20世纪60年代被提出,进入90年代以后开始盛行。克鲁格曼(Krugman,1994)将产品内分工现象描述为“分割价值链”(Slicing up the value chain),并分析了在全球领域内的产品内分工体系下,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经济冲击;同时得出结论:发展中国家的兴起和其在全球化价值链中的地位不会危机发达国家的经济利益,产品区段全球分工生产是一个“双赢”(Win―win)的过程。接着克鲁格曼(Krugman,1995)又在重新审视全球化产品内分工体系的基础上指出全球贸易的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间产品贸易的迅速扩张。琼斯和科尔斯克维斯基(Jones & Kierzkowiski,1990)把生产过程分离开来并散布到不同空间区位的分工形态称之为“零散化生产”(Fragmented Production),并得出结论:服务活动对于展开产品内分工是十分重要的;比较优势和规模报酬递增是推进生产过程分散化进程的主要因素。昂特(Arndt,1997)利用国际贸易常规分析技术对全球外包(Outsourcing)和转包(Sub―contracting)等产品内分工的现象进行了研究。他指出,如果外包在劳动力非充裕国和劳动力充裕国之间发生,并且有同时的产品内分工,将同时提高两国的就业和工资率;此外,外包还可以提高企业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

进入21世纪以后,一些新贸易理论经济学家也开始研究“全球生产组织”(International Production Organization)和“外包” (Outsourcing)现象,这也构成了产品内分工理论的新的基石。他们在国际贸易理论框架中引入了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企业和组织理论,结合博弈论方法,将国际贸易理论涉及到的微观基础表达得全面而清晰,尝试从根本上解释世界范围内产品内分工经济现象的真实原因及其对世界贸易模式的影响。这个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格罗斯曼和海尔普曼。

目前多数关于外包理论的研究都是针对发达国家,即发包国的经济影响而进行的,关于外包对发展中国家即承接国的影响的研究还比较少。这些理论主要目的在于解释发达国家生产外包对于其国内福利分配及其贸易模式的影响,但很难解释与中国类似的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生产网络中的贸易福利及其贸易模式变化问题。

二、中国软件外包的发展现状

软件产业是信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它以高附加值、高科技水平的特点,渗透到国民经济和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大力发展软件产业对优化国民经济结构,推进信息化建设和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促进和扩大软件出口,有利于充分利用国际市场带动软件产业的发展壮大,有利于提高中国信息产业国际竞争力,有利于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带动中国新兴服务贸易的发展。

自2000年国务院18号文件正式确立软件产业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以来,中国软件产业取得了巨大的发展。2000-2006年中国软件产业规模从593亿元增加到4 800亿元,年增长率超过30%,已成为电子信息产业中增长最快的领域之一。但是,中国的软件产业普遍规模较小。2006年,中国软件产业占全球市场的份额仅为7.52%,而同年,美国、西欧、日本占全球市场的份额分别为39.19%、29.59%和10.70%。中国软件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软件收入前100家企业销售收入平均仅为1亿多美元。软件产业只有在规模发展的过程中才能走向成熟,而外包则是提升国内软件企业国际竞争力和成熟度的最好方式。据美国《商业周刊》统计,目前全球软件产业的1/3是通过软件外包完成的,这为我们提供了广阔的前景和机遇。我们应当抓住全球软件产业转移的重大机遇,通过承接软件外包带动国内软件产业发展,做大产业规模,在国际竞争中站稳并在此基础上自主创新,实现核心技术的突破,培育出在全球范围内占有竞争优势的国际一流软件企业。

目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中国软件企业都将目光投向外包市场。根据IDC最新的报告《中国软件离岸外包市场2007-2011年预测与分析》,2006年中国软件离岸外包市场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市场规模达13.8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48.4%;预计该市场未来5年的复合增长率将达37.9%,规模增长近5倍。2006年,日韩市场仍然是中国软件离岸外包的主体市场,贡献近56%的收入。

三、发展对日软件外包的现实意义

日本是中国软件外包第一大国,而中国也是日本软件外包最主要的对象国。在中日两国之间发展软件外包,是国际经济合作的新课题,更是为中日两国带来双赢的好机会。

(一)发展对日软件外包具有广阔的市场

就全球软件外包市场而言,日本市场是仅次于美国之后的全球第二大软件外包市场,其规模非常庞大。2005年,日本IT服务市场规模达399亿美元,2006年增加到413亿美元,今后5年内将保持年均3.4%的增速,到2011年,日本国内IT服务市场规模将达到489亿美元。①2006年,日本软件及相关服务市场规模为459亿美元。②由于地缘接近、人才丰富、文化相似、语言优势及成本低廉等因素,与印度相比,中国承接来自日本的软件外包有着天然的优势。中国已经成为日本软件对外发包的最大基地,在目前日本软件的海外发包总额中,流向中国的比例高达约60%;2005年,日本软件业对华发包规模增长42.8%,2006年则超过50%。③

日本的软件企业近年来不断地将部分业务转移到中国来,一方面是在日本本土开发软件成本过高,另一方面是由于人才不足。在日本,一个有2年~4年工作经验的程序员年薪平均在3.5万美元(约合400万日元),在印度,同样水平的程序员年薪约1万美元,而在中国只有5 000美元左右,除去管理费用和留给中国软件企业的相应利润之外,把业务外包移到中国至少可以节省60%的成本。因此,许多日本企业都把一些低附加值却又耗时耗力的业务如编码、单体测试等转移到中国以降低成本,并因此在与日本国内的其他企业的竞争中获取价格优势,这也迫使其他企业也只能将业务外包来降低成本,同等竞争。

人才是IT行业需要面临的永恒的问题,在日本,IT行业的人才缺乏尤为严重。一方面,日本的高校培养出来的IT人才远远不能满足IT行业发展的需要,企业要想把一个新人培养成真正的软件人才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IT行业人才流失非常严重,日本的多数软件企业都面临着人才危机;另一方面,日本的软件企业在接到客户订单之后往往会在需求分析、系统分析和设计方面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做很详细的工作,追求细节和质量是日本软件的一大优势,但这也导致了日本软件企业人才结构的严重失衡,擅长分析、设计的人很多,而真正能够做具体的编程操作的人才却很少。这也是日本企业不得不将其业务外包的一个原因。现在许多日本软件企业不仅将其业务的一部分发包给中国,还经常从中国调用软件人才到日本去直接参与软件编程工作,这也是外包的一种形式。即使是雇用一个优秀的中国程序员到日本去工作,日本企业仍然能节省不少成本,这些外派工作人员在日本能拿到的月薪大约有20万日元左右,而一个本土程序员在新入社时的月薪平均都在30万日元左右(包括分红),同时企业还不必为这些外派人员负担任何的社会福利。

据日本贸易振兴会2005年5月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在接受调查的414家日本公司中,有54.8%的公司表示计划扩张他们在华的现有业务。日本的几大IT巨头如NEC、富士通、日立、野村研究所等近年来对华软件外包都有不断扩张的趋势。此外,NTT DATA有关人士也表示,“截止目前,我们已经将许多软件编码业务委托给中国公司;而且我们将在软件设计和综合测试方面加强与中国公司的合作。”④目前中国对日软件外包市场规模占日本IT服务市场的比重不及1%,因此中国对日软件外包市场仍有巨大的成长空间,预计未来几年对日软件外包市场年均增速将在30%以上。

(二)日本对华软件外包业务水平不断提升

软件开发过程中有很多环节,如需求定义和分析、软件功能设计、编码、测试,等等,日本企业通常都只是将业务流程的底端分离出来外包给其他国家(如图1所示)。

如图1所示,日本的软件项目经常被分解成几个模块,然后将技术含量低、附加值少、管理难度低的部分外包给中国的企业,而核心的、高端的设计和系统的集成测试都是在日本国内完成。日本发包商在给中国企业的需求规格说明书中都有很详细的文档,中国的软件工程师只要对着文档编码就可以,根本不知道客户的真正需求是什么,也不知道系统完成后的整体运行情况如何。这样,中国企业通过完成软件外包项目,除了获得直接的资金收益外,很难学习到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以提高自身的能力。

近几年来,随着国际竞争的日益激烈和中国软件企业外包能力的不断增强,这一状况开始有所改善。日本企业逐渐意识到只是将低端的编码程序分给中国企业,而重要的管理任务全部都保留在日本进行,不能够彻底地降低成本。日本的一些企业用户开始和中国软件开发商进行更深入的合作,希望中国企业能多做一些设计方面的工作,甚至要求中国开发商与其一同承担项目风险。对中国企业来讲,能够参与到软件上游的设计和分析工作,既可以拿到更高的利润,也可以学习到更多的经验,是我们发展的一个很好的机遇。

(三)发展对日软件外包的意义

目前中国的软件产业正处在成长期,国际软件外包业务的转移无疑是我们发展的重大机遇。发展对日软件外包带来的好处不言而喻。首先是丰厚的利润:从2000-2006年,中国的软件企业数量由1 359家增长到12 374家,软件企业数量的增长速度(150%)远远超过软件产业整体销售额的增长速度(25%),严重摊薄了软件行业的平均销售额和利润,行业平均利润率不到10%,而盗版软件和免费的网络资源更加压低了企业的利润空间,而承接日本的外包业务通常都可以拿到30%的利润,而且回款周期短,信誉有保证。另一方面,通过软件外包,中国企业可以学习到日本先进的管理技术以及相应的国际化标准,积累做大软件项目的经验,提升企业的综合实力;更重要的是在为别人做项目的同时要加强自主创新,培育企业自身的核心技术,以便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此外,在全球软件外包市场上,70%都是来自欧美等发达国家,日本只占到10%,因此,进入欧美外包市场将会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在现阶段通过对日软件外包积累经验,可以为将来开拓欧美软件外包市场打下良好的基础。北京软件产业促进中心副主任曲玲年认为:中国软件应该有一个10年的发展期,3年~5年内拿日本单子锻炼队伍,5年后进入美国市场,10年后和印度竞争,之后才有可能做自己的软件。”⑤

(四)中国政府对发展软件外包的政策扶持

中国各级政府、各级软件行业协会都高度重视软件外包(出口)工作,这为软件外包的发展创造了很好的条件和环境。在国家信息产业部的信息产业“十一五规划”中,有12项重点工程,其中之一就是大力发展软件产业,其中也提到了外包服务。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娄勤俭近日表示,信产部将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鼓励软件外包的政策措施,从出口信贷、促进企业合作、建立公共服务平台、人才培训等方面对企业予以支持,建立海外市场开拓服务体系,提高软件企业的外包能力,促进软件与服务联动出口,帮助国内企业进入日本、美国和欧洲市场。⑥抓住国际软件和软件外包出口的机遇,促进中国信息产业的结构优化升级,这一点已经在政府和企业之间达到共识。许多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政策,将软件外包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给予软件产业各种优惠政策。

四、克服障碍,发展对日软件外包

近年来,中国的软件产业和软件外包业务都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尤其是对日软件外包一直是带动软件出口和提升软件产业国际竞争力的主力军。但是,软件外包业务远远还不能形成一个产业,它的发展最初是单纯的由于利益驱动,行业发展没有一个很长远的规划,具有一定的盲目性。中国发展对日软件外包已经到了一个转折点,初期发展的各种问题逐渐暴露出来,这从软件行业发展速度减缓中可见一斑。2006年下半年以来,中国软件产业发展速度有所回落,进入第三季度,首次出现增速落后于制造业的现象,全年软件业发展速度为22.9%,低于制造业1个百分点。目前中国软件产业总体规模偏低,主要原因:一是软件与硬件的融合发展水平不高,特别是基于整机制造业的嵌入式软件发展空间亟待新的拓展;二是软件外包能力仍需增强。⑦发展对日软件外包主要受到规模、人才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因素的限制,我们必须想方设法,清除这些障碍。

(一)通过兼并重组和构建策略联盟突破规模瓶颈

中国的软件行业发展到今天,软件企业遍地开花,但90%以上都是100人甚至几十人左右的小型企业,人员规模上千的寥寥无几。在2007年5月信息产业部的全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中,软件收入超过100亿元的有2家,超过60亿元的4家,超过30亿元的8家;而作为中国软件外包业务龙头的东软集团的软件收入仅为26亿元,这与国际上大的软件外包商的规模相差甚远。规模小带来的弊端显而易见,首先是业务能力不足,技术覆盖面也比较小,拿不到大的订单;其次由于规模小,资金不足,企业自身的软硬件设施都得不到改善,更没有机会通过承包高水平的业务外包为自己积累经验,扩大规模;再次,从整个行业角度讲,由于软件企业普遍规模小,布局分散,很难形成标准的行业规范和竞争秩序,一些小的企业为了追逐短期利益,竞相降价,恶性竞争,而自身的管理和技术都跟不上,软件质量得不到保障,就会在与日方合作中丧失信誉,对整个软件外包市场的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最后,由于规模小,没有能力承接大的项目,这样就很难在本行业界中提升自己的知名度,这将严重限制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目前中国软件企业在寻找日本发包商的时候没有充足的信息和通畅的渠道,日本企业选择开发商时只能以企业的规模、知名度和以往的外包业务经历作为评判标准,这使得规模小的软件企业陷入恶性循环中难以脱身。

中国软件外包企业的发展已遭遇规模瓶颈,通过行业内兼并、并购以扩大规模势在必行。2005年年底开始,从北京、上海到山东、大连的软件园,一股并购整合的风潮正在兴起,大展、海辉软件、软通动力、文思创新、博彦中讯、浪潮等公司均完成了数起购并,有的企业甚至将触角伸向了海外。中软国际继2006年5月收购创智国际、7月收购北京正辰科技公司之后,又于2007年1月上旬,以4.29亿收购了上海和勤环球资源有限公司,使人员规模上升到3 500人,跻身国内三甲。⑧在政府政策引导下,软件外包行业走向集中将成为趋势,在最近两年内将会加速整合,而类似的企业兼并、并购在未来仍将频繁发生。

除了企业间以产权为纽带的兼并、并购之外,通过建立区域性策略联盟也是帮助软件企业摆脱规模困境的有效途径。策略联盟(strategic alliance)是企业组织在面临变动的、复杂的、竞争的以及挑战的环境时,为了解决技术、人力、财力、生产力以及行销力等困窘的情况,以提升组织竞争力、建立合作优势为目的,而与其他企业组织相结合的行动(江明修、许世雨、刘祥孚,1999)。策略联盟不同于兼并、并购,是不同企业间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相比并购而言,策略联盟更灵活,更能保持小企业的独立性。以重大的软件外包项目或大额软件外包出口订单为依托,在区域内组建起企业策略联盟,合作承接大的外包项目,做到一家接单或总包,多家参与或分包,共同分享利润,共同承担风险。以大的企业联盟做信誉担保,中小企业更容易接到外包项目,同时节省了自己独立寻找项目的成本;各个企业之间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共享,也便于在企业联盟内部建立起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以保证外包质量,提升联盟的信誉度。在政府政策的扶持下,目前中国已建成11个部级软件产业基地和软件出口基地,目的就是为了推动软件企业以软件科技园区为依托,通过构建区域性策略联盟而扩大规模,增强中国软件外包的国际竞争力。

(二)培育和吸引更多的国际型的软件人才

软件开发不同于普通的制造业,在开发过程中融入了许多人文因素。软件的离岸外包最大的问题在于沟通。沟通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语言交流,二是思维模式和管理习惯。中国企业要想很好地完成外包项目,甚至更多地参与到软件的设计、分析当中去,就必须要深入了解日本的语言、文化以及行业规则。而沟通的主体是人才,虽然中国目前拥有大量的程序员,而且每年都会有来自高等学校计算机专业的毕业生几十万,但是真正能适应和从事对日软件外包的人才却少之又少。国内软件外包行业不仅缺少掌握外包基础知识和基本的日语的初级软件外包工程师,也缺少具有外包项目实战经验、能够带领外包团队的中级技术和管理人员,更缺少熟悉客户语言和文化背景、精通国际外包行业规则、熟知日本IT企业的软件开发规范、开发流程和项目管理、项目实施过程的项目工程师。

随着对日软件外包业务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才开始关注并加入到这个行业中来。目前许多IT培训机构都开设了对日软件外包人才的培训项目,大力培养能够赴日本或在国内对日外包企业从事软件开发的“日语+软件技术”的综合性人才;还有许多软件外包企业与高校联合起来共同培养对日软件外包人才。吸引更多的留学日本并在日本IT行业具有工作经验的高级人才回国工作是对日软件外包发展的重点,因为如果没有亲身在日本工作的经验,是很难理解日本的企业文化和管理规范的。据日本学生支援机构的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05年5月1日,在日本的中国留学生人数达到8.省略/research/column/market/story/0,2000067181,20346361,00.htm。

②数据来源:日本社法人 子情技会(JEITA)《2006年度ソフトウェアおよびソリュションサビス市模果について》 2007年6月14日 。

③蔡拥军,徐扬:《中国已经成为日本软件对外发包的最大基地》http:省略,2007年4月13日。

④"Outsourcing Development of NTT"Business Communication, 2006, Vol.43,No.1,p.95。

⑤闫辉:《对日软件出口梦想》,《程序员》,2003年第9期。

⑥news.省略/20070614/n250578312.shtml。

⑦《2006年电子信息产业经济运行公报》。

⑧陈亮:《软件外包拐点》,互联网周刊,2007年2月5日。

参考文献:

[1]曾铮,王鹏产品内分工理论的历史沿承及其范式嬗变[J].首都经贸大学学报,2007,(1).

[2]张苏新国际分工理论述评[J]教学与研究,2007,(1).

[3]刘栋国际软件外包:中国IT企业的发展契机[J]国际经济合作,2005,(11).

[4]胡万进中国软件外包国际化遭遇瓶颈[J]信息系统工程,2006,(9).

软件产业论文篇(7)

为总结和展示近年来我国软件产业政策落实和产业发展成就,研究和探讨未来软件产业发展的新技术、新趋势以及新思路和新举措,进一步推动我国软件产业自主创新发展和做大做强,第十二届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简称“软博会”)将于2008年6月12~14日在北京展览馆举办。

本届软博会除了以展览、论坛等形式集中展示我国软件产业30年的发展成果以外,还将在展馆的醒目位置设置序厅,以文字、图表等形式言简意赅地介绍我国软件产业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年中不断成长,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到目前已发展成为产业规模达到5834亿的国家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产业的发展轨迹。观众通过序厅的介绍,可以进一步认识到,软件产业已成为信息产业的核心和灵魂,软件无处不在、无处不有,以其特有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行各业,渗透到我们日常工作和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它产生的间接社会效益和间接经济效益,远远大于它自身的价值,对其它产业的发展起到倍增器和加速器的作用,推动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与人类社会的进步。

软博会期间,将围绕主题精心组织举办软件产业高峰论坛、软件人才培养论坛、IT渠道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黑龙江省软件服务外包对接会、软件为企业信息化服务、SaaS新一代网络应用、基础软件创新与发展论坛、高性能计算软件、开放环境与开源软件生态链论坛、系统与软件度量国际论坛、热金中国2008软件产业投资论坛等一系列高规格、专业化的论坛。届时,国家有关部委领导、行业专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家、重点企业代表等业界人士将针对促进软件产业与应用发展、“两化”融合、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广泛而深入的研讨。

基础软件迎来“创新”期

基础软件是软件产业的核心,也是产业竞争的焦点和产业发展的制高点。我国已经明确了自主发展基础软件产业,实现基础软件产业化的战略目标,并设立了国家中长期科技专项来推动实施,这将对我国软件产业乃至信息产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长风联盟将坚持用创新的思路和持之以恒的决心,发挥联盟和产业集群的产业链优势,为北京市承接国家基础软件专项做好支撑工作。

软件产业论文篇(8)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5913(2007)04-0070-03

21世纪以来, 我国的软件产业取得巨大的成就,在国际上也有很大的影响,但是,目前我国软件产业仍然处于由初始阶段向成长阶段发展的时期,虽然国内软件产业的增长速度在整个信息产业中居于高水平,但是总体规模仍有待大幅度提高。我国软件产业在发展过程中遭遇到两个瓶颈,一是软件企业规模普遍过小,缺少核心技术;二是软件产业人才需求大于人才供给,人才紧缺,人才质量有待提高,人才层次结构不合理。而软件企业规模难以做大归根结底还是缺乏高素质的软件人才,因此人才对软件产业的发展发挥着决定性作用,软件产业人才培养十分重要。

而与此相对应的是,我国的软件人才培养方面却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现行教育体制和办学指导思想存在着许多与社会经济、科技发展不适应的方面。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一些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还在影响着软件人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很多高校的软件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大同小异,没有明确的目标定位, 没有形成各自的风格和特色。在课程设置、内容安排上, 还是以知识为中心, 且内容陈旧、脱离实际, 教材更新严重滞后速发展的信息技术。教学过程中, 许多高校限于条件, 大多重理论教学轻实践和应用技能训练。这些问题和不足制约着软件人才教育水平和软件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认真分析总结我国本科软件专业教育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软件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建立和发展适应现代软件专业要求的软件人才培养体系, 已是我们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

1 软件人才教育模式分析与探讨

要培养与国际水平接轨的软件人才应该从软件学科的特点以及国际软件强国的经验和我国的现实需求三个方面去看待和分析。

首先,软件人才的培养不能背离软件学科的特点。总体上说,软件学科的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实践性与理论性

软件学科的理论性表现为它建立在一系列数学理论的基础上,如数理逻辑、泛代数、计算数学等,并提出了一系列以软件为研究主体的理论,如软件工程理论、软件方法学、软件语言学等。然而,当前软件理论研究所关注的焦点多为软件生产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实用性仍然是评价软件研究成果的主要标准。因此,可以说软件学科在实践性和理论性这一对矛盾上较偏向实践性。由于这一特点,要求软件人才的培养必须注重实践能力。

经验性与客观性

软件学科的经验性明显地超过了客观性。因此,软件学科在将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可能以经验的总结和规律的发现作为主流。是否能够总结经验、发现规律并适当加以应用是软件人才的一个关键素质。因此,软件学科的这一特点要求软件人才培养注重创造能力。

抽象性与实用性

软件学科更加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将抽象的理论变成实用的技术,并获得实用的产品。实用性无疑是当前软件学科追求的主要目标和成败的主要评判标准。以高度抽象的手段去获得高度的实用性也许可以说是软件学科在实用性与抽象性这一对矛盾上统一的方式。这要求软件人才的培养不仅培养学生抽象思维的能力,而且要求学生理解现实中的实际问题,有效地解决问题。

其次,学习和借鉴其它软件强国的软件产业人才培养的经验是十分有益的。

当今世界,美国和印度的软件产业的发展是有目共睹的,一个是软件产业的龙头老大,另一个则是软件产业的后起之秀。高质量的人才正是两国软件产业蓬勃发展的巨大推动力之一,由于两国的软件产业背景不尽相同,两国的人才培养也各有特色。美国的软件产业己经属于成熟产业,并拥有最先进的软件技术,由此,美国软件产业人才培养更重视培养软件人才的综合性,并始终强调技术研究。而印度的软件产业一枝独秀,软件产业链并不完整,其发展重心是外包出口,这样,印度软件产业人才培养强调人才的技能培养,形成了一套以职业为导向的大众化培养模式。客观地说,两国软件产业人才培养各有千秋,但本质上是统一的,即适应市场变化和需求,不断寻找合适的人才培养对策。

印度、美国等软件强国的成功经验表明, 合理的软件人才结构应成高、中、低的金字塔型,即处于高端的软件项目经理和系统分析师, 位于中间层次的软件工程师, 处于低层的程序员, 即从事软件编码等初级工作的程序编写人员。而中国的软件人才则呈明显的橄榄形, 高端人才和低层人才都大量匮乏。我国高校计算机本科教育所培养的大都是处于中间层次的软件人员, 系统分析和项目组织管理做不了, 基础的代码编写又不愿意干。

最后,要培养与国际水平接轨的软件人才,还要注意与我国软件产业和教育业的实际情况相适合。

软件产业的发展需要充足的人才,而从人才市场、新闻报道等来看,软件人才缺乏是目前我国软件人才状况的写真。在数量方面:据信息产业部公布的数据,我国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每年至少存在20万软件人才缺口,并且这个缺口还在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07年将扩大到61万人左右。软件人才严重缺乏,尤其是一些高层次、复合型的“软件金领”人才和熟练的“软件蓝领”人才十分短缺,难以满足软件企业的需要。在质量方面:数学基础扎实,理论基础深是我国软件人才的长处,而动手能力不强,团队精神差,缺少沟通与合作能力则制约着我国整体软件从业人员的水平。

我国软件人才的教育模式问题:目前我国软件人才培养主要还是学历教育,这从软件学院的招生上可见一斑,无论是本科还是研究生都是与其它专业的学生一样参加国家考试来获得入学资格。在学历教育上,软件学院进行了不少改革创新,大力发展第二学位和转专业学生,强调学生在知识层面上的交叉融合,推动了应用软件人才的培养。但是软件人才不仅需要学历教育,还需要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我国软件学院的办学模式也急需一次革命来突破学历教育的框框,理顺学历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之间的关系。与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相比,学历教育了提供更为充分、更为系统的软件人才培养。但人才培养应该是一个动态过程,必须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培养目标、内容、途径,并且还要根据个体的差异性,因人而异,采取不同方式。同时还要加强与企业的合作,从而不断挖掘现有人才的潜能,不断增强我国软件人才的价值。

2软件人才培养体系如何设置

2.1 软件人才培养体系设置的原则

首先,动态和发展的原则:软件专业增加了许多分支和知识单元, 如图形图像技术、多媒体技术、嵌入式系统、信息安全、人机交互技术等等。软件专业的快速发展要求我们将新的知识单元及时引进到教学中来, 使课程体系的设置要有超前和发展的眼光。课程体系中的一些涉及到技术层面的内容应跟踪和结合软件专业发展前沿, 随时将一些新兴的成熟的内容吸收进课堂教学。对教学大纲和教材应不断更新, 始终保持教学计划的动态性、前瞻性。

其次,开放性原则:软件专业教育在立足我国实际的基础上, 应面向世界, 面向未来科技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以国际眼光培养技术人才, 使其有参与国际竞争的各种能力。目前制约我国软件专业教育提高的一个很重要方面就是, 我们的学生英语表达能力差, 缺乏基本的与世界交往和沟通的能力, 在跟踪学习世界先进科技方面有很大障碍。重视和加强英语教学,尤其是培养学生应用英语学习、交流的能力, 对于提高整个软件专业教育水平具有积极意义。在课程体系设置、教学方法、教材编写等诸多方面, 充分学习、借鉴和吸收发达国家软件专业教育教学的先进经验。

再次,坚持理论教学和实践训练并重的原则:加强基础理论教学, 开够开足核心课程所需要的学时, 保证教学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同时又要重视学生的实践能力训练, 将实验课单列, 坚持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并重。主要专业课程都应安排设计环节,有些属于让学生了解的课程内容则应安排课程报告, 有些综合应用性的课程则应安排案例教学研究。案例教学应在软件专业教育得到充分重视和体现。

最后,坚持层次性和个性化的原则:软件专业课程体系、内容的设置应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思想, 注意层次性和个性化。通过设计不同数学基础理论模块、不同应用方向的模块课程来体现层次教育。如在保证软件专业核心内容的基础上, 可以设置多个专业方向, 对同一门课程, 在保证基本内容的前提下, 广度、深度、侧重点、学时等都有所不同, 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需要, 使学生的个人特长得到最大发挥。

2.2 软件人才培养体系设置应该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首先,处理好吸收与创新的关系, 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在构建教学计划时, 还应根据办学的层次、人才培养规格及学生的实际, 详细设计整合内容。在构建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时, 应借鉴软件业发达国家(如印度、美国等) 的教育经验, 根据自身办学层次、人才培养规格及学生实际, 进行课程体系、内容设计上的创新, 能充分反映各学校的办学思想和办学特色。未来高等教育的竞争将是质量保证下的特色竞争。不同条件不同层次的高校都应找准自己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 只有定位准确了才可能有自身发展的空间。

其次,处理好基本理论与新技术的关系。在课程体系设置上, 一方面, 重视实用性, 配合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了使软件专业教育有效实用, 高校应主动与企业及行业一起研究教育计划, 了解生产对技术的需要情况, 确定教育内容。另一方面, 又注重内容的新颖性和适当的超前性。在保证基础理论教学的同时, 必须紧密结合社会发展需要, 紧跟当代科技发展前沿, 课程内容设置上突出一个“新”字, 把最新科技成果及时吸收和引入课堂教学中来。为保证内容跟上飞速发展的信息技术, 对教学大纲和教材每两、三年更新一次, 始终保持教学计划的动态性、前瞻性。同时, 注意研究IT 新技术发展动向, 注意研究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后对技术和人才的需求情况, 不断地给高校软件专业教育提供新信息。

3 结语

本文阐述了我国软件专业教育还不能适应软件产业发展需要的现状, 必须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软件教育运行机制和培养模式。在课程体系设置中坚持科学性、实用性、动态性、多样性和层次性原则。处理好吸收与创新、软件科学与其他学科、基本理论与新技术三个方面的关系。从而培养出与国际水平接轨的高水准软件人才。

参考文献:

[1] 邱力生,曾一昕.IT 经济学[M].武汉出版社,2005.

[2] 马费成,李纲,查先进.信息资源管理[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

[3] 李燕萍,余泽忠,李锡元.人力资源管理[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4] 孙桂华,李志刚. 关于软件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探讨[J].职业教育研究,2005(8).

[5] 于洪霞.关于软件人才培养的思考[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5(3).

[6] 裘子煦.论软件工程在培养软件人才中的对策[J].科技资讯,2005,26.

[7] 朱诗生,张惠珍.论IT软件人才的培养[J].教育信息化, 2005(1).

[8] 范全新,刘光然.计算机软件人才培养模式的现状分析与思考[J]. 经济师,2005(6).

软件产业论文篇(9)

“如果100个软件精英围看一张中国版图,其中会有几个人的目光落在‘成都’呢?答案可能是一个都没有。即便有一个,恐怕也是成都本地人。”

这是5年前记者采访成都软件企业时听到的一句话,虽说半是调侃,但也透出了几分对于现实的无奈。当时,这位成都银海软件公司的经理人用近乎文学的语言向记者描述,“海洋才是最适宜孕育软件企业的母体。”微软、甲骨文、IBM这些软件大鳄,还有后来的雅虎、Google,无一不是吹着海风长大的;中国成气候的软件企业,也几乎悉数在东部沿海地域扎堆儿。如此说来,远离海岸线数千公里的成都,在中国软件业的版图上,似乎注定只能扮演小角色了。

然而奇迹之所以是奇迹,就在于它的出现出人意料,包括发生在出人意料的地点。2001年还默默无闻、销售收入不过三十几个亿的成都软件产业,2005年的销售收入就超过了130亿元,达到2001年的4倍,年均增速35%以上,风头之劲,直逼沿海“一线城市”。2006年成都软件业销售收入更是高达183亿元,软件出口5000万美元,同比增长59.28%。其中,软件产值在全国各大城市中跃居第六,排名甚至超过了东部的大连、天津和杭州。据称,今年成都软件业的目标是销售收入280亿,出口2亿美元,实现更大的跨跃。

与产业规模并驾齐驱的,还有企业生长和集聚的速度。截止2006年,成都市已有认证软件企业450余家,拥有集成资质的企业102家,从业人员6.5万余人,形成了软件、信息安全、通信、集成电路、数字娱乐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IT人才教育等七大产业基地。

国内外软件巨头们也似乎在一夜间突然“发现”了成都。从2005年开始,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就有甲骨文、SAP、BEA、赛门铁克、东软、金蝶、用友、神州数码、金山等企业先后在成都筑巢落户,GGL公司把中国区总部设在了成都,IBM的服务执行中心以及微软中国的技术中心和研发中心也都设在成都,东软则斥资4亿元在都江堰打造以培养教育人才为主旨的“青城硅谷”……

早在2001年,成都软件园区的负责人就曾向记者说起过市委、市政府勾勒的“软件名城”规划,当时的印象还是“远景”,没想到短短5年,蓝图就已经从纸上走了下来。

不过,真正值得关注的,应是数字背后的故事。这些年软件产业已成为彰显城市竞争力的“形象大使”,国内声称要把软件作为“支柱产业”甚至“一号工程”的城市,少说也有数十个。然而几年下来,不少地方政府描绘的产业蓝图依然是纸上富贵,“一号工程”在一些地区甚至成了烂尾工程。相形之下,成都创造的数字背后的故事和经验,对于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无疑具有着标本般的珍贵价值。

重振“中国IT重镇”

在成都采访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成都人喜欢和杭州人比“休闲”。说起杭州打造“东方休闲之都”的计划,成都人说他们那儿根本用不着“打造”:“你到府城河边走上一走,活脱脱一个现成的休闲之都嘛。”

好在休闲与务实并不矛盾。喜欢休闲的成都人,在发展软件产业的决策上很是务实。2003年,时任成都副市长的郝康理(现任成都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相比长三角和珠三角的城市群,成都是“追赶型城市”,成都选择发展软件,一是基于历史传统,二是基于现实条件,三是基于比较优势,“与跟风潮追时尚无关”。

郝康理介绍,早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随着一大批“三线”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入驻,成都成为“中国IT重镇”。虽说最近20年成都落在了一些沿海城市的后面,不过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犹存,重振“中国IT重镇”的雄风完全有可能。“关键是找准切入口――制造业?服务业?还是软件业?”

成都市政府组织专家排队摸底,逐项论证。“论证来论证去,选中了软件业”。 IT服务业与软件业结合紧密,可同步跟进。至于IT制造业,则需要一个巨大的产业链体系,而“东南沿海城市已先行二十年”,成都固然不会放弃,但追赶起来难度较大,因此暂未列入近期重点。

对于发展软件产业的决策,成都市委副书记、市长葛红林的观点是:软件产业具有投资规模小、产品周期短、边际成本低、与其他产业渗透性及关联性较强等特点,而成都具有文化、教育以及人居环境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发展软件的条件不说得天独厚,也与沿海城市好有一拼。

以人居环境来说,成都虽然地处中西部,却是被岷江水滋润了千万年的一方绿洲,环境和气候条件不逊于东部沿海城市,且比沿海城市多了几份悠闲与安静。

同时,成都又是“人才大市”,集中了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大学、西南交大等20多所大学和一大批科研院所,另有3所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4个国家软件产业基地人才培训中心,每年可向社会输送一大批高质量的IT人才。

在刘勇看来,成都软件人才的“比较优势”还有一层更重要的含义,那就是人力资源成本低廉。因为成都的物价便宜,生活成本低,成都一个软件工程师一年的薪水只相当于日本和新加坡软件工程师一个月的薪水;二是成都的人才心态平和,“能吃苦、跳槽率低”。这一点非常重要。否则,企业辛辛苦苦培养了一个人,知识都装在他的脑子里,项目进行了一半,他拍拍屁股走人,企业的成本损失就难以估量了。

基于成都的多种优势,进入新千年后的成都就把振兴信息产业列为“一号工程”,而其中的重中之重便是软件产业。

从“低端”崛起

主攻方向确定后,决定性的因素就是路径选择了。在这方面,成都同样表现出务实态度,从最低端的“外包”开始了自己的软件之路。

这在当时曾引起了不少非议,“有的人嘴上不说,心里也不屑”。软件本是高科技产业,产品创新才是正道,现在却给人打工,终归是不痛快。

尽管有非议,成都人依然坚定不移地往前走,并且坦承自己是“二包”――“一包”是北京、上海这些沿海城市,“他们接海外的单子,我们再接他们的单子”。从产业模式看,成都与沿海一线大城市的关系,是那种“前店后厂”的样式――一级城市是前店,成都是后厂,好比大制造中的来料加工。

在这样一个发展框架下,成都的做法在当时看来很有些另类,其中一个理念是“决胜在蓝领”。很多成都软件企业招聘最多的是软件蓝领,为此成都构筑起了培育这类人才的教育体系,包括创办了10多所软件产业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和软件职业高中,还有各种类型的职业培训。高新区副主任刘勇告诉记者,“这个旨在降低软件企业人力资源成本的教育体系,应该成为我们打造‘中国软件第一城’最重要的基础。”

在刘勇看来,目前国内大部分软件企业的人才结构不合理,“至少中端和低端这两类人才的招聘使用还没有细化”,这样既不利于专业分工,又造成了人才浪费,并且抬高了成本。而降低成本才是外包工厂“接包”的最大砝码,“发包方的动机简单而明确,就是为了省时省钱”,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承接国内的项目。“软件一旦踏入大规模产业化领域,降低成本就成了最重要的事情,这一点与硬件别无二致。”

成都巅峰软件公司CEO张玮认为,一家“做包工活”的软件工厂,合理的人才结构应该是5%博士、10%硕士、其他85%“什么都不是”(软件蓝领)。高端人才当然是少不了的,但用不了太多。正确的做法是构建一种宝塔式人才结构,即在系统分析和架构设计等岗位使用高级人才,而在编程等面广量大的岗位大量使用软件蓝领。张玮认为,在软件走向大生产的今天,软件企业的管理也应当向传统制造业学习,强化成本核算的理念。

让成都人欣慰的是,他们的“苦力”没有白出。几年下来,成都软件业不仅争得了大量订单,还锻炼了队伍,产业规模也上了一个新台阶。4月6日,刘勇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如今成都软件的主体业务已经从“二包”进到“一包”了,“直接从国际市场上接单,以欧美为主,兼顾对日”。业务内容,除了基于技术研发的服务外包,还有BPO(业务流程外包)。“现在我们的定位是走综合、阶段式发展道路”,即以服务式外包为突破口,带动自主创新,实现外包和国内信息化市场两手抓的模式。

对于软件外包,东软集团董事长刘积仁曾有一个精彩的总结:“这十几年走下来,我们发现中国许多追求创新的企业在创新上没有成功,却从市场上消失了;而那些扎扎实实做外包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断从事创新的活动,走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孟子曰:“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对此,成都的外包之路应是一个佐证。

软洽会功不可没

从地理、人文环境到确定外包之路,再到政府的扶持,成都软件产业的崛起是合力推动的结果。其中的一个环节不能不提,那就是中国国际软件合作洽谈会(简称“软洽会“)。这一在成都举办的软件盛会已历经四届,众多软件巨头涌入蓉城落户筑巢,应当说软洽会功不可没。

因为网络的冲击,会展经济这些年在国内有些萎缩,但有关软件产业的会展却依然活跃。知名度最高的软件会展国内目前有三个:北京的软博会、大连的软交会和成都的软洽会。

虽然上述三个会都冠有“中国”头衔,却因举办地的不同而各具特色:北京是首都,是IT产业的中心和桥头堡,其软博会历史悠久、规模宏大,凸显“展览”主线――产品展览、品牌展览、企业形象展览;大连软件产业定位于“中国IT外包中心”,并借助地理优势形成了对日、韩外包的特色,因此软交会突出的是外包;成都软洽会则不炒冷饭,以软件外包中的产业链对接为红线,突出“洽谈”和产业互动――组织各种形式的论坛和头脑碰撞活动,进行项目的洽谈与对接。

成都高新区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的软洽会,该区将组织企业整体亮相,推出IC设计、外包、信息安全、数字媒体和数字动画、应用软件、通信、IT人才培养等七大软件产业集群,展示成都软件产业的生态链,为产业联合推波助澜。

链接:第五届软洽会新看点

年年花相似,岁岁人不同。随着会议影响的扩大和主办者的开拓,今年的第五届软洽会,无论规模还是内容都有着显著不同于往届的新看点。

今年的软洽会主办单位,除了中国国际贸促会和四川省政府之外(成都市政府承办),增加了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并由信息产业部作为支持单位,进一步增加了大会的行业权威性和号召力。

“软件两会”提升档次

今年软洽会有别于前四届的最重要的特点,当属“首届中国软件百强企业高峰会”与“首届

中国软件应用及服务大会”(简称“2007年中国软件两会”)的召开。这是国内最具影响力的计算机世界传媒集团连续八年成功举办中国“IT两会”之后,在本届软洽会上打造的又一个业界顶级行业盛会。

目前,确认出会主论坛的演讲嘉宾包括:美国微软公司高级副总裁、微软公司国际业务总部总裁古德华,美国IBM全球服务执行中心副总裁托马斯,惠普全球软件服务中心(中国)总经理、惠普软件工程学院院长黎德光,日本NEC株式会社常务董事寺尾,美国甲骨文公司亚太区高级副总裁斯通,东软集团总裁刘积仁,美国EMC公司全球副总裁兼中国研发中心总经理范承工等。确认到会的总裁30名,包括:用友集团董事长王文京、东软集团董事长刘积仁、金山软件总裁雷军、美国IDG集团全球副总裁熊晓鸽、北京赛门铁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裁郭尊华、方正电子总裁刘晓昆、山东中创软件董事长景新海、新中大软件董事长石钟韶、联想网御科技董事长齐舰、南大苏富特软件公司总裁谢立、南京联创集团总裁孙力斌、重庆金算盘软件董事长杨春、太极计算机总裁刘准松、北京中科红旗软件总裁赵晓亮等。

论坛、展览、赛事色彩纷呈

论坛部分,除“软件两会”外,还有各类分论坛近10场,包括:计算机世界传媒集团的2007企业信息化九州行启动大会、服务外包圆桌会议、2007中国-欧盟信息社会暨软件人才专题论坛、GGL国际数字娱乐生活论坛、知识产权与软件产业发展国际论坛,以及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播火行动――全球背景下的呼叫中心产业及全国攻略论坛等。

展览部分,将启用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2号馆约1万平米用于企业展示。其中,成都高新区以整体组团形式参展,汇集了区内近百家品牌企业按照专业分区方式亮相。

武侯区、都江堰市则以“以高新区为软件产业聚集区,联接武侯区、都江堰市的成都软件产业发展带”的战略布局亮相。

知名的参展企业包括微软、爱立信、阿尔卡特、飞思卡尔、新波电脑、新电信息、迈普通讯、巅峰软件,以及新加坡高科技之窗及其下属企业等。

电子竞技大赛是由全球最大电子竞技公司之一的美国GGL(全球竞技联盟)主导。GGL除了展示游戏软件产品外,还将举办可口可乐全球游戏竞技中国区比赛(启动仪式),这些赛事也将同步在全球游戏网站直播。

软件产业论文篇(10)

 

随着全球劳动分工的进一步细化,软件外包已成为我国许多企业和地区参与全球劳动分工、并藉此提升自身产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在这样的产业发展趋势下,通过近10年承接国内外软件外包项目,陕西软件产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产业规模已初现端倪。但由于承接的外包项目大多属于低端业务且项目技术含量比较低,而在需求分析等高端业务方面涉猎不多,这使得陕西软件企业在出口方面只能取得低廉的利润。若长期延续此种发展模式,陕西软件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势必难以得到提升,同时也势必难以获得在本产业的竞争优势。。为此,本文将对当前陕西软件外包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就解决的途径与对策进行探讨,希望对陕西软件产业的产业升级和健康发展有所帮助。

一、软件外包产业价值链分析

软件外包有两个层次。狭义的软件外包是指将直接与软件相关的服务部分或全部委托接包方(或供应商)来完成,主要包含应用软件设计与开发,应用软件系统集成、测试与维护,以及应用系统的数据服务等。广义的软件业涵盖了IT 产业中除硬件制造之外的所有活动,等同于ITO(Information Technology Outsourcing)。本文中采用广义的软件外包概念,认为ITO 等同于软件外包。

软件作为一种知识和智力密集型产品,其价值来源是人类的知识劳动,是软件编程人员和软件企业管理人员创新劳动的结果。软件价值通过软件产业价值链创造、传递和实现。根据软件工程学对于软件产品生产过程的划分,可以构建出完整的软件产业价值链。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不同价值环节在全球范围内分解转移,就形成了软件国际价值链,图1所示。

图1 软件产业价值链的构成

二、发展软件外包对陕西经济发展的意义

1.有利于IT 和软件产业升级,从而促进陕西产业结构升级

通过发展软件外包将能促使陕西IT 和软件产业,从手工作坊式的个体发展习惯向工程化、规模化的现代开发模式转型。从而从整体上提升陕西软件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服务提供能力和吸引外资注入的能力。

由于软件外包的主体内容是相对于制造业外包更富高科技含量、更具高附加值的专业性服务,承接软件外包实际上意味着对服务,尤其是有相当技术和技能含量的服务的需求的满足。长此以往,可以帮助陕西增大服务业占GDP 的比重,实现产业升级,优化产业结构。此外,承接国际软件外包必然间接、直接地会对陕西通讯、电子等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的转型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2.软件外包将成为陕西软件企业新的业务利润增长点

随着软件外包市场在国内市场的迅速膨胀,为各大城市软件公司带来了新的业务机遇。软件外包的利润较丰厚,大大高于目前国内软件市场平均利润率,可成为企业新的业务增长点。

3.承接软件外包将进一步提升陕西软件企业的竞争力

软件外包,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国际服务贸易。软件公司作为服务提供商,通过和国外客户的衔接,可以在外包中吸收国外大型软件开发机构的组织经验,提高技术开发水平,不断地掌握先进的管理的生产,通过外包业务推动企业长大,从而提升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实力。

4.软件外包是软件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快速通道,将推进陕西软件公司向国际化转型

陕西的软件企业之所以必须首先经过国际化过程,是因为只有这样做才能真正具备为客户提供国际水准咨询服务和国际化解决方案的能力。这不仅是获得国际市场份额的绝对性前提,也是保有国内市场的必要条件。因此,陕西的软件企业决不能短视地仅仅满足于自己的现地优势,满足于所谓的内需市场需求。要发展国际化视野,要向国际水平看齐。

三、当前陕西软件外包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

1.商业文化差异较大

国内企业和欧美、日本等国企业的业务流程、运作方式存在较大差异,西安市由于地缘因素, 相对北京、上海等沿海发达城市, 对国外企业的业务流程、运作方式缺乏了解, 在商业文化一致性方面将遇到较大的挑战。

2.国际化程度较低

尽管陕西软件企业的国际化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但其国际化程度依然很低。从内向国际化程度看, 陕西软件企业虽有多种经济类型, 但其中主要以内资企业为主, 外资企业无论从数量上, 还是从其对陕西软件国际化的贡献程度上都处于劣势。软件企业的外向国际化状况看, 尚处于起步阶段,并且软件企业的出口参与度较低,其软件产品的国际市场销售区域也比较狭窄。从产品的销售国别看, 陕西软件产品的主要出口国家或地区是日本、中国台湾以及英属维尔京群岛。

3.软件企业技术水平低拥有核心技术是企业保持持续竞争力的关键。

当前陕西软件企业其技术优势目前主要集中在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和光机电一体化工控软件及服务方面, 这类软件产品及服务具有劳动密集型特点, 附加价值较低。由于技术水平低, 限制了陕西软件企业在大型平台软件和系统软件等方面的开发, 从而影响了其在国际市场上的开发和拓展能力。

4.高端人才紧缺

尽管陕西拥有众多的高等教育机构,但目前的教育体系只能为软件服务外包行业提供充裕的初级人才,无法满足产业发展对高端人才的需求,特别是离岸业务所需的外向型商务人才比较稀缺。

5.政策扶持力度不够

目前, 陕西省在软件产业发展已经出台了很多的优惠政策。但是在支持力度和政策软环境等方面与沿海城市相比很大的差距。同样印度政府针对欧美商家最为担心的外包产品的知识产权问题,积极调整条例和政策,出台了一系列保护专利的相关法规,并成立专门的机构,监督并强化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这方面值得陕西省学习与借鉴。

四、陕西软件外包产业发展策略研究

1.企业应针对不同国家的文化、不同企业的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

在进行外包合同谈判或实施的过程中,我国软件外包企业一定要对不同的国家或地域,在工作的态度、方法以及工作关系上所呈现出来的差异,加以界定与明确,随后要在双方沟通、接触中体现理解与变通。软件外包企业要与发包商及时沟通,经常分享项目进展中的信息,倾听客户的需求。。

2.软件外包企业应通过各种渠道广泛与外界建立联系,加强国际合作。

为了获得与外部世界合作的机会,软件企业必须下大力气来逐步建立与外部同行的联系,没有广泛的联系、沟通与了解,就不可能产生合作。陕西软件企业可以借鉴印度软件企业经验,积极与进入中国的跨国公司形成软件外包链,与其建立上下游合作关系,参加跨国公司供应商选拔,打通自身承接软件外包的渠道。

3.健全人才培养体系,扩大非学历教育培养模式,扩充软件人才队伍。

传统学历教育培养出的学生往往实践操作技能不够,不能够马上完全适应企业实际操作需要。而非学历教育由于教材更新快、与市场紧密结合等特点,是对学历教育的一种很好补充。提高非学历教育的培训质量,健全人才培养模式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参照国际惯例建立软件人才评估标准,建立软件人才信息平台,建立人才培养机构与软件外包企业的供需对话机制,加强软件产业创新与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培养适用人才。第二,依托部级软件出口基地和各类软件园区,发挥基地政策试点和示范作用,由政府、园区、企业合作,创新软件外包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国内外相关中介培训机构开展合作,借鉴外国先进的软件外包人才培养模式。

4.政府部门健全风险融资体系,为企业提供更便利的融资环境。

发展软件产业需要巨额的投资。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来说,风险资本无疑是相当重要的。近年来,中国风险资本总量增长迅速,并吸引了大量的海外资本,但资金短缺仍然是困扰国内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软件企业也不例外。

为了更好地促进陕西软件外包的发展,政府应该着手健全软件产业的风险融资机制,并应该适当安排一部分预算内资金,用于软件产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化项目。。此外,政府可以推动软件业与金融资本的融合,大力开拓股票上市、债券发行、兼并收购等多渠道融资,特别是要大力引进风险投资机制,为企业的发展赢得资金。

参考文献:

1.刘毅、何炼成.《试论软件产业的国际价值与软件外包》,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2005 (4)

2.杨嫩晓.陕西软件企业国际化发展分析[J],商业研究,2007(8)

软件产业论文篇(11)

文章编号 1008-5807(2011)03-051-06

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不断演进的课题。自从20世纪60年代软件产业.兴起以来,计算机软件被侵权的现象就逐渐凸显。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究竟以何种法律方式保护更为妥善一直是世界各国反复权衡,争论已久的议题。

随着软件产业的迅猛发展,全球贸易的日益繁荣和网络时代的到来,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的研究也要求更加深入,更加迫切。本文试从法理和技术角度出发,结合目前我国和国际上的相关规定,介绍和评析当前几种主要的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提出构建我国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的基本思路,以求完善我国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立法,适应国际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趋势。文献回顾的范围主要涉及2005年至2010年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教材、专著以及在各种有关科技法的会议上的讲话等。

一、计算机软件概述

(一)计算机软件的定义

在我国计算机软件包括计算机程序及其文档。我国新修订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规定,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包括了源程序和目标程序。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二)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特征

知识产权作为保护智力劳动成果的私权,是无形的财产权。如同物权对人们权利的保护一样,只有将“知识”或者“智力成果”产权化才能有效的保护人类的劳动成果,并为之带来经济利益;才能激发起整个社会的创造欲望,进而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按照目前国内主流的学术观点,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和“可复制性”五大基本特征。计算软件作为为人类的智力劳动成果,毫无疑问应该成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而且,计算机软件与知识产权的五个基本属性完全相符。但是,计算机软件同时又具有其自身独特的知识产权特征。对于计算机软件基本与独具的知识产权特征分别介绍如下:

1、计算机软件的基本权利特征

计算机软件具有“无形性”。计算机软件的研发思想是计算机软件的“灵魂”,研发人员的智力劳动产生的价值可以用不同的代码作为载体。软件作为一种知识产品,作为智力劳动的成果,其“无形性”是显然的。

计算机软件具有“专有性”。“专有性”是一项具有排他性的权利,即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是针对所有权利人以外的人。它赋予权利人在一定地域和时间之内“独占权”。计算机软件的“专有性”在其专利权中体现的最为明显。

计算机软件具有“地域性”。计算机软件符合著作权法中作品的定义,因而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其著作权也只能在国内和相关的著作权协议缔约国内受保护。商业秘密保护也是如此。

计算机软件具有“时间性”。计算机软件虽是研发人员的劳动成果,但每个软件无一例外都是借鉴了前人的智力成果。因此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期限的设定和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保护期限设定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既维护权利人的利益又保障社会公众的利益。

计算机软件具有“可复制性”。计算机软件是由计算机语言编写而成的,其“可复制性”是显而易见的,这也是计算机软件最典型的特点。

2、计算机软件独特的知识产权特征

计算机软件作为特殊的知识产权客体,存在着有别于传统知识产权客体的特征:

第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具有不完整性。传统的文字作品具有翻译权,如果将一种文字的作品翻译为另外一种文字,需要征得作者的同意并支付相应的费用。但是计算机软件这种数字作品,没有这项权利,不同计算机语言之间的“抄袭”不应认定侵犯著作权。

第二、计算机软件的专利权带有较强模糊性。与传统的专利权客体不同,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侵权大都体现在无形的计算机语言上。对于实现特定功能而言,相同的计算机语言可以有不同的表达,不同的计算机语言也可以实现完全相同的功能。虽然学界提出了“等同原则”,以期对于计算机语言的“非实质性相似”做出合理的界定,但是因该原则在理论上存在不同的适用原则,因而并没有消除计算机软件专利权的这种模糊性特征。

第三、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保护难度较大。反向工程和开源运动都对计算机软件的商业秘密形成冲击。另外软件的形成过程都不同程度的带有一定的信息,究竟所带有的信息量达到何种程度,才算商业秘密,尚有争议。因此计算机软件的商业秘密的保护难度比传统的商业秘密客体大,很多商业秘密侵权案件都由于举证难度大而败诉。

第四、计算机软件具有作品属性、技术性特征和商业价值,所以计算机软件可以兼有著作权、专利权和商业秘密三种属性。虽然商业秘密需要秘密性构成要件,专利权的取得必须以技术公开为前提,因此同一计算机软件不能享有专利权的同时成为商业秘密的客体,二者不可兼得。但是计算机著作权和专利权及商业秘密都是相容的,这是因为计算机软件作为数字作品,其著作权自完成之时自动取得,是“天然”的,著作权是知识产权最初的形态,是一种“自然权利”,具有“天赋性”。而专利权,需要主管行政机关依法确认而产生即所谓的“行政确权”,商业秘密需要作为秘密信息采取保密措施,因此著作权和这两者均不冲突。

总之,计算机软件符合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具备知识产权的基本属性,但是鉴于计算机软件本身特殊的技术性,又有着与传统知识产权客体不同的内在属性与外部特征。与传统客体的知识产权相比,计算机软件的专利权保护往往更容易“过”,而著作权和商业秘密则更容易表现出“不及”。计算机软件作为高科技产业,其技术更新之快可谓日新月异,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对于传统的知识产权理论提出了挑战。

(三)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

一套软件的研发需要一些专业人员花费相当多的时间进行创造性的智力劳动,经过结构设计、编写、不断的修改调试,最终达到用户需要的某种功能,实现它的社会价值。而且现在的软件功能越来越强大,结构也越来越复杂,一个大型软件的开发往往通过模块化的创作方式,有人从事整体结构的设计,有人从事具体模块任务的编程,有人从事后期整合和调试。一些大型的商业软件开发都需要一个庞大的团队甚至几家软件公司共同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通过艰巨的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才得以实现。所以软件的开发是需要开发者投入相当高的成本的,而他们这样做的动力则源于可预期的更高额的利益回报。

同时,由于和其他知识产品一样,计算机软件可以被剽窃模仿和广泛的无限次的复制,使侵权者能够以几乎忽略不计的成本享受他人的劳动成果,甚至从中赚取暴利。这样计算机软件权利人的利益会受到极大的伤害,势必会打击他们进行新软件开发的积极性。如果我们对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必然会阻滞了这个产业的健康发展,甚至影响到社会的经济繁荣和科技进步。事实证明,在整个世界范围内,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普遍性和紧迫性已经愈加明显了。

二、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的历史沿革

(一)国际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的历史发展

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问题,最初在20世纪60年代由德国学者提出。后来,包括英、美、德等国学者在内的许多国家的学者就此问题提出了多种保护方案。WIPO(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也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于1978年发表了《保护计算机软件示范法条》,对各国保护软件提出立法建议。WIPO还于1983年提出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约》草案,以期建立软件的国际保护制度。但由于多种原因,这些建议和方案最终都未能通过。

最早提出利用著作权保护计算机软件的是美国。美国版权局在1964年表示:“对于计算机程序是否具有版权,这一点尚不能确定,但可以根据现行的《版权法》(即1909年美国版权法)接受计算机程序的版权登记,并让法院去对具体案件中版权的有效性作出判断。”

1972年11月4日,菲律宾在其《知识产权保护法》中,明确将“计算机程序”作为“文学艺术作品”的一类,列入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在《著作权法》中明文保护计算机程序的国家。

此后,美国于1976年和1980年两次修订著作权法,明确用著作权法保护计算机程序,并结合计算机程序的特点作了一些具体规定。

计算机软件技术、产业的发展及其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使得软件产业占重要经济地位的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要求其他国家对软件采取保护政策。1986年开始的有关关税与贸易的谈判,虽然当时圆桌协议未最后达成,但有关知识产权的TRIPS协议己实际达成。1991年5月欧共体有关计算机程序保护的指令第1条第1款规定将电子计算机软件作为伯尔尼公约的文字作品保护。1994年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和1996年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著作权条约》都明确规定了计算机程序作为文字作品来保护。

由于计算机软件具有技术性和作品性的双重性质,而著作权法只保护作品的表达,对作品中所蕴含的观念、概念、原理、发现等思想概念则不予保护,这使国际社会在软件保护实践中深感著作权法的不足,于是人们开始重新寻求专利法的保护。

在专利制度建立之初,世界各国几乎无一例外地排除了对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认为计算机软件属于数字法则或方法,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技术方案。但随着软件技术的迅速发展,自八十年代以来各国对应用软件作为技术方案给予专利保护的呼声增高,尤其是美国在1981年著名的Diamond V. Dieher案(450U.S.175(1981))中,最高法院首次公开了一项计算机程序与硬件结合具有可专利性的判决。1991年,在东京召开的第三次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国际会议上,肯定了国际上用专利法保护软件的发展趋势。

总之,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广泛的重视,同时也得到了充分的保护。

(二)我国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

我国的计算机软件立法一开始并未打算采取著作权保护的方式,而是准备采取单独立法的模式,并且也按照这种思路进行立法的起草工作。在1989年的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中,中国方面承诺在制定著作权法时,将计算机软件列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因此,在1990年颁布的著作权法中,计算机软件被列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一类作品,同时规定另行制定单独的保护办法。1991年6月4日国务院《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随着我国的经济、社会、法律、科技的发展变化,《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逐渐不能满足规范社会行为的需要,特别是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及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影响和信息技术、通讯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要求必须更新、修订《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于是,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同年12月20日国务院颁布新《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1年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期间,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规、规章,签署了有关的国际公约。1991年1月19日机械部颁布实施《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的标准化规范化要求》。1992年4月6日机械电子工业部颁布实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1992年9月25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1992年加入《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与美国签订了《中美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并颁布了《实施国际著作权公约的规定》。1994年10月19日国家版权局颁布实施《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的通知》,同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1995年8月23日《国家版权局关于不得使用非法复制的计算机软件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在其计算机系统中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1995年国务院颁布《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1997年10月1日施行的新《刑法》中设立“侵犯知识产权罪”,同时废止《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1999年2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版权局关于不得使用非法复制的计算机软件通知的通知》。1999年3月巧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37条规定,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2002年2月20日国家版权局颁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

这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和适用,构成我国软件著作权法保护的基本框架,使计算机软件获得了基本的法律保护。

我国从立法上把软件作为著作权保护客体之一,在制定专利法过程中,对计算机软件能否获得专利采取了极为慎重的态度。在我国随1985年《专利法》一起诞生的《审查指南》中,对含有计算机软件的发明专利的审查条件做了这样的规定,如果计算机软件获得了专利权,就一定是作为硬件的附属物附随硬件所得到的权利,单独的软件是不能获得专利权的。其后,我国分别在1992和2000年两次修改《专利法》,但是在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问题上没有太多的改变,基本上保持了原来的立场。随着主要发达国家计算机软件相关发明专利保护的发展,特别是商业方法专利发明和计算机程序载体发明逐渐成为可专利主题,我国计算机软件相关发明可专利性的规定显然已较落后,《审查指南》中的一些规定显得不够深入具体,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对商业方法和计算机程序载体的可专利性的规定,而实际上我国己经受理了这样的专利申请。

三、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的比较研究

当计算机软件在20世纪60年代出现在市场上时,人们就开始争论应该用什么方式来保护其权利。纵观国际上普遍流行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大致可以分为著作权保护模式、专利保护模式、商业秘密保护模式等不同方式。笔者认为不同的保护模式适用范围不同,保护效果亦有较大区别,下面将分析不同保护模式各自的优缺点。

(一)著作权保护模式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优势

第一、自动保护,自愿登记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计算机软件一旦完成开发,不论其是否发表,均开始受著作权法保护。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自动”生效,对于权利人来讲是非常便捷的。另外以自愿登记为原则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实施以来,登记的程序也更为简单、快捷。2008年我国计算机著作权登记量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全年登记量是2006、2007两年登记量的总和,全年软件登记总量为49087件,同比增长 91.25%。其中软件著作权的登记量47398件,占软件登记总量的96.56,同比增长93.3%,充分说明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优势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主流地位。

第二、促进科技进步

由于著作权只保护计算机软件不被他们复制,而不保护计算机程序的总体设计。因此其他开发者能够研究、利用、借鉴已获得著作权保护的计算机软件,并利用其思想、算法等创作新软件,推动软件的整体发展。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弊端

第一、保护程度低。版权法所提供的保护范围对软件来说是不充分的。从软件的外观上看,可以将软件视为普通的文字作品进行保护。但从实用性角度来说,计算机软件能够与硬件结合实现某种特定的功能,这使得软件当中包含了相当的具有创造性的技术因素。由于版权法只保护作品的表达,不保护作品的“思想”,这实际上抹杀了软件的核心价值。

第二、传统版权法对精神权利的保护不利于软件的发展。软件版权保护中存在着不利于软件发展的因素,主要表现在“发表权”与“修改权”这两项权利上。一方面计算机软件,特别是商业软件其计算机程序当中的源代码不必公开就可享受版权保护,而源代码对于软件技术的进步和交流具有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软件作品的著作权人具有保持作品的完整性,不允许他人未经授权修改的权利。软件合法用户虽然享有一定的修改权,但也仅限于为自己使用的需要而修改,并且不能把修改后的软件提供给他人使用。因此对软件的进一步完善只是软件权利人的特权,其他人未经权利人的同意,即使发现了该软件中存在的缺陷和错误,也不能公开发表自己已经修改后的更加完善的软件作品,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软件技术的交流和沟通,加大了软件开发的成本,从而对软件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第三、版权保护只阻止了复制,并不能保护软件非法使用。事实上,权利人关心软件的复制也是为了阻止未经授权的软件的使用,软件的核心价值在于使用权。软件只有在使用时才能体现软件的工具性价值,而软件权利人的利益也是通过软件的使用来实现。如果只禁止非法复制,而不禁止非法使用,那么软件开发者的权利就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

(二)专利权保护模式

1、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的优势

第一、专利权保护计算机软件的核心内容,也就是软件的总体设计,又称为数据结构。计算机版权保护占优势地位,但计算机软件毕竟不是文学作品,它具有工具性价值,运行它能够实现技术性的效果。专利可以保护软件的创意,并且保护由这个创意编写的计算机程序的源代码。

第二、专利保护具有独占性,排他性。一旦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其他的相同发明不再受保护,甚至不能使用,这对强调保护计算机软件思想即软件构思技巧、技术方法的计算机软件开发者是十分重要的。

第三、专利保护能够推动软件产业的快速发展。专利法要求专利人公开其智力成果,可以让公众能方便地借鉴和创新,避免软件重复开发给社会带来的人力、财力资源的浪费。同时也可以避免权利人为保密而花费的大量精力和费用。

第四、能够为权利人带来可观的利润回报。

2、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的弊端

虽然用专利保护计算机软件具有其可行性,但是专利法对所要求保护的对象有严格的标准。专利保护的弊端:

第一、审查难度大,审查周期较长。首先发明必须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软件必须是“首创的”才会具有新颖性,这对大多数软件而言难以达到。每年软件生产数量巨大,如果大部分申请专利,将会增加审查的难度和审查周期,往往会达到两年以上。也许专利申请还没审结,其软件的畅销期已经过去。

第二、专利的公开性与软件开发者的意愿背离。依专利法,专利申请被受理后,要进行早期公开,计算机程序方便模仿和复制,并且发现侵权也比较困难,因此和其它技术相比计算机程序公开更容易受到侵害,这就意味着专利权人难以从根本上保护自己的软件专利权。

(三)商业秘密的保护模式

1、商业秘密保护的优势

和专利保护相比,商业秘密保护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权利人申请专利是为了防止日后他人也有同样的发明,但是自己没有申请专利,就会被后发明者在申请专利上占先。如果企业确信别人不依赖自己就不可能独立搞出同样的发明,那么就可以选择商业秘密的途径保护自己的成果,而无需申请专利。可见商业秘密保护的优势在于:

第一、秘密性。计算机软件的源代码往往只有软件的开发者才有,保密性很强。

第二、便于维权。因为知晓商业秘密的范围较小,往往是公司的高层员工或,合作伙伴。因此在打击侵权方面,商业秘密也具有其他保护手段所没有的优势。

第三、时间上的无限性。只要权利人采取的保密措施足够不被公众知晓,就可以一直享有该商业秘密。

2、商业秘密保护的弊端

第一、成本较大,需要制定严密的保护措施防止泄密。软件的知情者包括软件的开发人员、使用者和知情的其他人等,软件所有人为了保守商业秘密,需要与每一位知情者签订保密协议,给付高额费用以阻止其泄密或跳槽。

第二、不具有排他性。不能阻止第三人通过自行开发、反向工程产生同样功能的软件。

(四)对著作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的综合保护比较研究

尽管我们已经对计算机软件的三种保护方式进行了论述,但是在确定哪一种方式对于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更为适当时,应当对三种方式进行综合比较分析。

1、从保护期限上分析

专利法保护的时间最短,著作权法保护的时间较专利法保护长,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则没有时间限制,只要权利人对其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就可以无限期地享有权利。

2、从保护内容上分析

专利权保护的内容最窄,仅保护计算机程序与其他要素、设备共同结合而成的技术方案。著作权保护的范围较专利权保护为宽,既可以保护计算机程序,也可以保护计算机软件的文档。商业秘密保护的范围最宽,既可以保护计算机程序,也可以保护文档,还可以保护不受专利权和著作权保护的算法、流程、计划等智力活动的方法。

3、从独占性上分析

专利权保护具有最强的独占性,任何人不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专利方法或制造专利产品。而著作权法则具有较专利权弱但较商业秘密强的独占性,著作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复制、抄袭自己的软件,即使在他人侵权后,也不妨碍其对此后的侵权人追究侵权责任。而商业秘密则一旦被泄露出去,无论权利人是否追究了侵权人的责任,都会导致商业秘密不复存在的可能,使其可能无法追究此后使用其商业秘密人的责任。

4、从创造性上分析

专利权保护要求计算机软件具有“首创性”,这就是我国《专利法》中的“新颖性”要求和“申请在先的原则”。著作权保护只要具有“独创性”即可。

通过上面的综合比较,我们可以看出,尽管从总体上讲对计算机软件采取著作权保护相对于专利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来讲有优势,但如果从某个局部上看,对计算机软件采取专利保护或商业秘密保护也具有著作权保护所不具备的优点。因此,如何有效发挥各种保护的优势,以使计算机软件能够得到全面有效的保护,就是权利人所必须面对的问题。

四、构建我国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通过对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手段的利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由于计算机软件的工业产品特性,所以决定了其保护手段的特殊性。其实,近年来日本、韩国、巴西等国都曾尝试对计算机软件保护专门立法。通过专门立法来保护计算机软件,既能结合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业秘密法保护的优点,又能避免它们各自固有的缺憾。这种立法体例代表了一种方向,但是目前还未能得到广泛的共识,同时也缺乏相应的国际条约体系作为支撑,但作为一种新的解决之道,笔者仍然看好这种保护手段。

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软件的专门立法虽然是最完美的但却不是最实际的。出于法律秩序的求稳性和保守性,目前,在软件著作权保护占主导并不断扩大专利保护的国际大环境下,在全世界范围内推行一种全新的软件专门立法保护制度也是不现实的,我国也不可能另辟蹊径。从上文叙述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我国也是在著作权法下对软件加以保护的,同时辅之以专利法、商业秘密法等。因为如果把计算机软件完全纳入著作权法保护体系,将会“从根本上破坏著作权的理论基础”;而如果把它完全纳入专利法保护体系,也势必会降低专利法原有标准。因此,鉴于计算机软件的复杂特性,现有的任一知识产权法律都不可能对计算机软件提供充分的、全面的、彻底的保护。目前,在软件专门立法未果的情况下,对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进行整合以实现对软件的适当、充分的保护不失为一个不错的选择或者说是一种权宜之计。结合我国的立法和司法现状,我们应建立起以著作权法为主、专利法、商业秘密法等法律为补充的综合法律保护体系。这一法律体系要达到的目标是既能弥补单一法律保护的不足,又能达到各种法律相互配合运作,这样软件权利人就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一种和多种保护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由于著作权法的门槛相对较低,因此开发完毕投入流通的绝大多数计算机软件都可以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结合我国的立法和司法现状,当前和今后的相当长时期内,加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始终是我国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但是著作权法对软件提供的保护是不充分的,它只能在软件流通这一环节有效抑制非法复制,却不能在软件使用这一环节有效保护权利人的利益。而专利法对软件思想的保护有利于权利人对软件使用的控制,赋予权利人对软件使用较强的垄断权,这在一定程度上与软件的功能性相适应。但是,与传统的专利技术相比,计算机软件的创造性一般是很低的,尽管在审查软件专利时可以对“三性”、权利要求等许多方面的标准予以适当的调整,但即使这样,也仅有极少数计算机软件能够获得专利法保护。因此,对于大多数计算机软件而言,著作权法仍是最主要的保护方式。对于技术构思达不到专利法标准同时著作权又无法对其提供有效保护的软件而言,商业秘密法保护不失为一个很好的选择。事实上,在发达国家的实践中使用的较多的也是这种方法,它通过合同约定对软件中的技术秘密提供商业秘密保护,同时也不需履行任何手续,如果一方泄露、偷窃了商业秘密或利用了不正当手段时,被侵权方可以拿起反不正当竞争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对软件企业而言,应逐步加强商业秘密法保护,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构筑有效的商业秘密保护机制。但是,这种方法也只能在小范围内使用,一旦软件被大量销售,被反向工程的可能性增大,而商业秘密法并未规定对反向工程的禁止,因此它完全可以规避软件开发商所采取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

总之,软件的多种法律保护方式不是互相矛盾的,而是相辅相成、互相配合的。采用多种法律保护方式相结合的模式有利于权利人根据软件开发、流通、使用的不同阶段根据不同的保护需求采取不同的方式保护软件。当然这种模式可以说是软件专门立法前的过渡阶段,不可否认,软件专门立法仍是软件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未来发展趋势。

五、结论

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作为知识产权学界的一个年轻的话题,与计算机软件技术自身的发展及一个国家软件产业的发展状况息息相关。有别于传统的知识产权客体,计算机软件本身具有的较强的技术性特征,在司法实践中成为不同的传统知识产权客体时会表现出不同的无奈。笔者认为应该整合现有的法律资源使其发挥更大的功效,并针对计算机软件不同的内在属性和外在特征,综合考虑其保护成本、保护效果及知识产权的正当性等因素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

因此,知识产权理论的发展应该站在人权的高度结合社会科技发展背景,不断丰富其内涵。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法是知识产权在实践领域里的重要对象,应该力求与技术的发展相适应,同时接受知识产权理论的指导,从而更好的完善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自身的理论体系,同时也为软件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法律制度保护。

参考文献:

[1] 郑成思.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2004版,第6页,第7页.

[2] 吴汉东.知识产权的私权与人权属性.法学研究,2003年第3期,第67页.

[3] 陶鑫良主编.知识产权教程.上海大学出版社,2006年6月版,第263―264页.

[4] 蒋志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务若干问题(一)..

[5] 黄勤南主编.新编知识产权法教程.法律出版社,2003年2月版,第141页.

[6] 寿步著.软件网络和知识产权――从实务到理论.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11月版,第434页.

[7] 狄卫华.论我国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内蒙古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年11月.

[8] 人民日报.2009年2月16日.

[9] 徐家力.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所面临的挑战及对策.信息网络安全,2006年第2期.

[10] 专利局通信审查部审查员.对计算机软件施行专利保护之利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