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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申请书大全11篇

时间:2022-04-27 01:47:35

安全申请书

安全申请书篇(1)

_________:

你单位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交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资料收悉。经审查,以下材料属于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8号]的要求,不予受理你单位的申请:

一、__________________二、__________________三、__________________特此通知。

受理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发证机关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联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存档)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共三联)

煤矿安许证受字[ ] 号

_________:

你单位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交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资料收悉。经审查,以下材料属于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8号]的要求,不予受理你单位的申请: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三、_____________________特此通知。

受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发证机关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联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承办机构留存)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共三联)

煤矿安许证受字[ ] 号

_________:

你单位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交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资料收悉。经审查,以下材料属于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8号]的要求,不予受理你单位的申请: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三、_____________________特此通知。

受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安全申请书篇(2)

__年从学校毕业来到公司,在工程科测量组担任测工,本身就是测量专业出身很快就成为测量组主力,参与测量的工程有600吨混铁炉工程、西炼钢工程、5号高炉大修工程等。

__年被调到工程科工作。工程科当时人才济济,我负责小的工号比如冷凝器工程、制氧工程、75吨蒸汽锅炉工程等。因为时间较短没有什么成绩但也没有错误。

__年由于公司定岗定编,工程科编制已满,许多人走了,都下到了车间工作,我那时因为公安科缺人,就去了公安科,在公安科一干就干到现在,因为现在我们部门也有保卫职能。公安科是个特殊部门,初来乍到并不适应,业务不熟,那时我就负责内勤、消防、户籍、综治、武装,因为公安科人少加我总共4 人。从那时起开始写材料。因为还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所以也经常到施工现场检查。

__年对于我公司还是我个人都是有历史意义的一年,这一年公司开始承包,这一年第一次参加高炉大修,而我在这一年却留下深深的遗憾。那是高炉大修中发生的事:高炉大修总工期70多天,从6月份一直到8月份,科里安排我去负责现场,由于科里人少,就科长和我两人,白天去工地夜间在科内值班,一干就四十多天没有回家,已经造的不成人样,一个该我值的夜班,丈母娘打电话让我回去吃饭我就回去了,吃晚饭顺便洗了个澡,因为我们值班要8点到,那天从工地回来已经很晚估计有7点多,加上来回路上小一个小时,等吃晚饭洗完澡到单位已经10点了,迟到2个小时,这在平时也许没什么,可正是那天高炉施工遇到困难,领导火烧眉毛,终于想到用炸药爆破方式解决问题,马上安排人去公安科领炸药时,公安科没人!那时没有手机,丈母娘家电话单位也不知道,干着急。虽然后来等我来了取了炸药,但是这件事后果非常严重,不光是高炉大修评先没有了,就连以前的工作都抹杀了。从此值班从不迟到,但好像要转变领导的印象不是那样容易的。

XX年终于迎来第二次高炉大修,那是在10月份,因为有了上次的教训,工作更加小心谨慎,心里想着从这里跌倒从这里站起来,拼了全部精力,不光检查防火、防盗后来还协助质检检查水冷管漏点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次大修终于受到领导的好评,取得了年度先进生产者荣誉,我深深知道这荣誉真的来之不易,这是多少汗水换来的。

XX年开始公司走向改制,XX年改制第一年,这是新的开始也预示着一些东西的结束。公安科与安全科合并,这真是史无前例的创举!公安科每天要值班、安全科每天要下现场,真是最累、最苦的两个部门合并到一起,工资待遇并没有增加,反而奖金比以前少了。以前没接触安全工作,现在合并才知道安全工作是如此,合并后部门5个人,安全科有两人从事安全工作多年,公安科三人没有什么经验,不知从哪下手,就这样边学边干。XX年开始工伤事故突然多起来,XX年 XX年XX年XX年XX年每年都有死亡事故。短短几年时间,死亡事故__起,重伤轻伤就不用说了,触目惊心!有许多事故我是亲自到事故现场勘察、甚至目睹着伤者从抢救到死亡全过程,多少家庭瞬间解体,企业和职工也蒙受巨大损失。是的,我不否认我是个感性的人,当我看到死亡的工友从我身边象抬东西似的用破被包裹着抬走,我简直崩溃了,我抑制不了激动地情绪,我是多么不希望看到这一切啊!我付出的努力换来的就是这样结果吗?虽然这些死亡的工友素不相识,都是农民工,安全意识极度缺乏,但是他们的死亡难道一点都与我无关吗?监管不力、培训不力的管理责任是推脱不了的。我从心里感到愧疚,事故越多愧疚越深。所以近两年更是加倍努力决心要把工作做好,编写制度、起草文件、狠抓现场、开展培训,一心扑在工作上,不惜牺牲休息时间和家人团聚机会,每年值夜班70多个,双休日值白班30多个,比普通职工多上100个工作日以上。但是安全工作不是想象那样凭一己之力就能干好。说它大,无所不包含,可以说一切日常活动都涵盖在安全工作之中;说它小,小到一个工具、一台设备、一个违章行为,甚至一个螺丝、一个烟头。近年来国家、省、市不断加大安全工作治理力度,不断出台新政策、文件、法规、标准,其目的是让企业不敢出事故、出不起事故,因为事故会给企业带来巨额处罚甚至追究责任者刑事责任,可以说对待安全工作我每天都战战兢兢,生怕有纰漏,时间长了对救护车、消防车都产生恐惧感,当救护车、消防车从身边呼啸而过,头嗡的一声,很怕奔向单位方向。回想这么多年,上对不起父母,没有时常回老家看看,下对不起妻儿,没有时间多陪陪,十多年来没有成绩、无所建树,本以为竭尽全力可还是事故频出,所以本人深感心力憔悴,决心不再从事安全管理工作,请领导体谅。

此致

敬礼

安全申请书篇(3)

1994年从学校毕业来到公司,在工程科测量组担任测工,本身就是测量专业出身很快就成为测量组主力,参与测量的工程有600吨混铁炉工程、西炼钢工程、5号高炉大修工程等。

1995年被调到工程科工作。工程科当时人才济济,我负责小的工号比如冷凝器工程、制氧工程、75吨蒸汽锅炉工程等。因为时间较短没有什么成绩但也没有错误。

1996年由于公司定岗定编,工程科编制已满,许多人走了,都下到了车间工作,我那时因为公安科缺人,就去了公安科,在公安科一干就干到现在,因为现在我们部门也有保卫职能。公安科是个特殊部门,初来乍到并不适应,业务不熟,那时我就负责内勤、消防、户籍、综治、武装,因为公安科人少加我总共4人。从那时起开始写材料。因为还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所以也经常到施工现场检查。

1998年对于我公司还是我个人都是有历史意义的一年,这一年公司开始承包,这一年第一次参加高炉大修,而我在这一年却留下深深的遗憾。那是高炉大修中发生的事:高炉大修总工期70多天,从6月份一直到8月份,科里安排我去负责现场,由于科里人少,就科长和我两人,白天去工地夜间在科内值班,一干就四十多天没有回家,已经造的不成人样,一个该我值的夜班,丈母娘打电话让我回去吃饭我就回去了,吃晚饭顺便洗了个澡,因为我们值班要8点到,那天从工地回来已经很晚估计有7点多,加上来回路上小一个小时,等吃晚饭洗完澡到单位已经10点了,迟到2个小时,这在平时也许没什么,可正是那天高炉施工遇到困难,领导火烧眉毛,终于想到用炸药爆破方式解决问题,马上安排人去公安科领炸药时,公安科没人!那时没有手机,丈母娘家电话单位也不知道,干着急。虽然后来等我来了取了炸药,但是这件事后果非常严重,不光是高炉大修评先没有了,就连以前的工作都抹杀了。从此值班从不迟到,但好像要转变领导的印象不是那样容易的。

XX年终于迎来第二次高炉大修,那是在10月份,因为有了上次的教训,工作更加小心谨慎,心里想着从这里跌倒从这里站起来,拼了全部精力,不光检查防火、防盗后来还协助质检检查水冷管漏点。功夫不负有心人,这次大修终于受到领导的好评,取得了年度先进生产者荣誉,我深深知道这荣誉真的来之不易,这是多少汗水换来的。

XX年开始公司走向改制,XX年改制第一年,这是新的开始也预示着一些东西的结束。公安科与安全科合并,这真是史无前例的创举!公安科每天要值班、安全科每天要下现场,真是最累、最苦的两个部门合并到一起,工资待遇并没有增加,反而奖金比以前少了。以前没接触安全工作,现在合并才知道安全工作是如此,合并后部门5个人,安全科有两人从事安全工作多年,公安科三人没有什么经验,不知从哪下手,就这样边学边干。XX年开始工伤事故突然多起来,XX年 XX年XX年XX年XX年每年都有死亡事故。短短几年时间,死亡事故__起,重伤轻伤就不用说了,触目惊心!有许多事故我是亲自到事故现场勘察、甚至目睹着伤者从抢救到死亡全过程,多少家庭瞬间解体,企业和职工也蒙受巨大损失/:请记住我站域名/。是的,我不否认我是个感性的人,当我看到死亡的工友从我身边象抬东西似的用破被包裹着抬走,我简直崩溃了,我抑制不了激动地情绪,我是多么不希望看到这一切啊!我付出的努力换来的就是这样结果吗?虽然这些死亡的工友素不相识,都是农民工,安全意识极度缺乏,但是他们的死亡难道一点都与我无关吗?监管不力、培训不力的管理责任是推脱不了的。我从心里感到愧疚,事故越多愧疚越深。所以近两年更是加倍努力决心要把工作做好,编写制度、起草文件、狠抓现场、开展培训,一心扑在工作上,不惜牺牲休息时间和家人团聚机会,每年值夜班70多个,双休日值白班30多个,比普通职工多上100个工作日以上。但是安全工作不是想象那样凭一己之力就能干好。说它大,无所不包含,可以说一切日常活动都涵盖在安全工作之中;说它小,小到一个工具、一台设备、一个违章行为,甚至一个螺丝、一个烟头。近年来国家、省、市不断加大安全工作治理力度,不断出台新政策、文件、法规、标准,其目的是让企业不敢出事故、出不起事故,因为事故会给企业带来巨额处罚甚至追究责任者刑事责任,可以说对待安全工作我每天都战战兢兢,生怕有纰漏,时间长了对救护车、消防车都产生恐惧感,当救护车、消防车从身边呼啸而过,头嗡的一声,很怕奔向单位方向。回想这么多年,上对不起父母,没有时常回老家看看,下对不起妻儿,没有时间多陪陪,十多年来没有成绩、无所建树,本以为竭尽全力可还是事故频出,所以本人深感心力憔悴,决心不再从事安全管理工作,请领导体谅。

此致

敬礼

安全申请书篇(4)

现住__县__乡杉__村__组人,驾驶证号:__,准驾车型:__;驾驶湘__号小型普通客车,联系方式:__

被申请人:__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请求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__公交重认字〔__〕第__号)《__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法认定申请人__在此次事故中无责。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__年__月__日作出的(__公交重认字〔__〕第__号)《__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__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1、发生本次事故的路段是__线__县__乡__路段,是原__矿务局__矿铁道叉路口,也是乡村道路边马路市场,是农村货物集散地,道路现场十分拥挤。而__驾驶的农用运输车严重超载超速,从__往__方向行驶又是下坡路段,车的驾驶室内还挤坐着五六个小孩,在通过该马路市场路段时,不顾道路拥挤情况,采取措施不当,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和直接原因。

2、__驾驶的肇事农用车并未跟申请人的车相接触,尚有3米多的距离。

3、本次事故第一次的(__公交认字〔__〕第__号)《__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申请人__在本次事故中无责。

二、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无责。

1、申请人驾车正常行驶,没有违反交通法规,与本次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不应承担责任。

2、申请人在通过该路段时,由于该路段是马路市场,道路中间及前面行人和车辆较多,为避让行人和车辆而采取即停即走的驾驶措施是正当的,合法的,并不适用《事故认定书》所引用的申请人违反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按顺序方向停靠,车身右侧距道路边缘不得超过三十厘米”的规定,也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五款“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之规定。申请人没有违反上述规定,只是采取即停即走的驾驶方式,不构成违法,所以申请人不应承担本次事故责任。

3、申请人__当时是以即停即走的驾驶方式慢速通过马路自由市场,车上也没有包括驾驶员__在内的任何人上下车或者装卸货物。这一点现有多名现场群众的证人证言能够充分证明。

三、被申请人两次作出本次事故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和划分责任错误,随意变更认定结果,极不严肃,属于程序违法。

1、被申请人在第一次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确认申请人__无责。

2、在重新认定书中仅凭“群众举报”的依据重新认定申请人承担次要责任,随意性强,程序不到位,违反了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证。而第二份认定书制作,公安交警部门并未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调查取证,申请人认定被申请人所取证据不真实,不合法,应与排除。

综上,(__公交重认字〔__〕第__号)《__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真实不确凿不充分,程序严重违法。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特提出重新认定申请,依法查明事实,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安全申请书篇(5)

申请人在提出本复核之前已认识到交通事故给对方当事人及家属和本人带来的严重伤害,对受害人的家属在事故认定书做出之前,按照城镇户籍标准给予了充分的赔偿,包括精神损害在内的赔偿共计****万元人民币;申请人也深刻认识到离开事故现场,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的错误性。现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提出请求和理由:

一、 对方当事人的过错认定不全面,导致未充分减轻申请人的责任,其原因是未充分遵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路权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2条第4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中对基本事实的描述是,“受害人在机动车道内玩耍……”,而在交通事故形成原因及当事人责任中的陈述是:“受害人在机动车道上通行,未有监护人带领,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条第1款之规定,。。。。。”而依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受害人在机动车道路内玩耍和通行分别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4条规定,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1条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第64条第1款规定,学前儿童以及不能辩认、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责任的人带领。认定书仅认定了受害人(患有脑瘫后遗症)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条第1款之规定,似乎只有受害人的监护人是有过错的,而忽视和遗漏了受害人行为的种种违法性和由此产生的事故中过错。

因此,申请人认为对方当事人作为事故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在发生交通事故起主要作用以及受害人的过错严重程度认定不全面,并且未区分一般过错与严重过错之间的基本界限是导致未充分减轻申请人的责任对主要原因,也是该认定书对责任划分不当的主要原因。

二、 申请人驶离事故现场的行为,不影响在发生该起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与对方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二者之间没有联系。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公安机关做出事故认定书应当根据该规定第45条,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严重是确定当事人责任的标准。申请人离开事故现场,是严重的过错,但没有导致作出事故认定书的公安部门查证交通事故,包括对方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过错,和受害人过错的相关证据收集。同时可以印证的是受害人的过错与申请人离开现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申请人认为,受害人在机动车道内玩耍、通行未有监护人带领,在形成交通事故中起主要作用,是形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过错的严重程度与申请人的相当,参照《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标准(试行)》8.1.4条同为严重过错行为(a类行为),确定双方为同等责任。

安全申请书篇(6)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1.电子商务公司的权利与责任

(1)电子商务公司发放的各类型数字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上标识身份、加密数据、保证网络安全通讯,不能作为其他任何用途。若证书申请人将其数字证书用于其他用途,电子商务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电子商务公司委托各受理审批单位进行证书申请人的信息录入、身份审核、证书制作等工作。证书申请人在申请数字证书时请遵照各受理审批单位的规程办理手续。电子商务公司在网站上公布所有受理审批单位的地址。在通过受理审批单位的录入、审核和制作后,证书申请人即可获得所申请的数字证书以及该证书的存储介质。

(3)电子商务公司及其受理审批单位在进行身份认证或证书制作时,将充分遵守电子商务公司的安全操作流程。如果由于电子商务公司设备故障、线路中断,导致签发数字证书错误、延迟、中断或者无法签发,电子商务公司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4)电子商务公司不对由于客观意外或其它不可抗拒事件造成的操作失败或延迟承担任何损失、损害或赔偿责任。

(5)电子商务公司保证其使用和发放的公钥算法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会被攻破。如果发生上述情况,或者证书申请人举报并经确实,电子商务公司负责赔偿责任。

(6)随技术的进步,电子商务公司有权要求证书申请人及时更新数字证书。证书申请人在收到更新通知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电子商务公司更新证书,若逾期证书申请人没有更新证书,所引起的后果由证书申请人自行承担。

(7)由于身份认证差错,造成证书申请人或他人损失时,电子商务公司负责赔偿责任。

(8)证书所有权属于电子商务公司,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电子商务公司有权主动废止所签发的数字证书:

•与证书中的公钥相对应的私钥被泄密;

•证书中的相关信息有所变更;

•由于证书不再需要用于原来的用途而要求终止;

•证书的更新费用未收到;

•证书持有者已经不能履行或违反了其他协议、法规及法律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其他情况。

2.证书申请人的权利与责任

安全申请书篇(7)

法律、法规对征地补偿争议的裁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承办依法由省人民政府裁决的征地补偿争议裁决工作。

第四条征地补偿争议先协调后裁决,并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征地补偿争议裁决期间,不停止征地方案的实施。

第六条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争议,包括以下范围:

(一)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适用依据的争议;

(二)对被征土地的地类、等级认定的争议;

(三)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认定的争议;

(四)对征地补偿安置适用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或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争议;

(五)计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倍数的确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属于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的事项。

第七条当事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的,应当自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协调。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未按规定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当事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当事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应当自知道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之日起60日内或者自接到领取征地补偿、安置费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组织实施征用土地方案的市、县人民政府申请协调。

第八条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自收到当事人的协调申请之日起45日内协调完毕。

协调不成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申请裁决的途径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的书面告知之日起60日内,可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裁决,并将申请书直接递交裁决机构。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未在规定期限内协调或者不出具书面告知的,当事人自协调期满之日起60日内,可以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裁决。

第九条当事人提出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申请的,以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

第十条对青苗、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有争议,申请裁决的,由其所有权人提出。

对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有争议,申请裁决的,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

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有争议,申请裁决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的,由被安置人员提出;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他单位的,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他单位提出。

第十一条申请裁决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裁决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的材料;

(三)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或者其他能够证实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材料;

(四)能够证明已向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协调的材料;

(五)裁决机构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委托人提出裁决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申请书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法(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住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三)申请裁决的具体事项;

(四)事实、理由与依据。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受理:

(一)不属于省人民政府裁决范围的;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不合格的;

(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未告知申请协调或者裁决期限,自公告之日起满一年提出协调、裁决申请的;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已告知申请协调或者裁决期限,但是当事人超过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期限提出协调、裁决申请的;

(五)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分配、支付方式有异议的;

(六)经过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协调已经达成协议,但又以同样理由申请裁决的;

(七)裁决机构已下达准予撤回裁决申请,申请人又以同样理由申请裁决的;

(八)对征地目的、征地程序等不属于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范围的其他事项有争议的;

(九)申请人已就同一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提起行政复议,且人民法院或上级行政机关已经受理的;

(十)省人民政府已就同一事项作出过裁决决定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作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案件处理的事项。

第十四条裁决机构接到裁决申请书后,在7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决定予以受理的,制作受理通知书,并发送申请人;不符合条件,决定不予受理的,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发送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裁决机构应当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前款规定期限自资料补正齐全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提出的裁决申请时,无法提供已向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协调申请的证明材料,但其裁决申请符合其他受理条件的,裁决机构应先向被申请人发送限期协调通知书;被申请人逾期不协调或协调达不成协议,且申请人仍要求进行裁决的,裁决机构应予以受理。

第十五条裁决机构自受理裁决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裁决申请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发送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答辩通知书和裁决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裁决机构提交书面答复和有关证据。

被申请人应当对申请人提出的裁决事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承担举证责任。被申请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复和有关证据的,不影响裁决的进行。

第十六条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或其他部门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实施征地行为引起的补偿安置争议,当事人提出裁决申请的,不作为征地补偿争议裁决案件受理。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或其他部门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实施征地行为按《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一般实行书面审查。裁决机构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进行实地调查、协调。

第十八条裁决机构对裁决申请事项进行调查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被调查人应按照调查人员的要求提供有关文件和材料。

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应制作调查笔录,由被调查人、调查人员分别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九条当事人认为承办人员与裁决申请事项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有权申请承办人员回避。

承办人员认为自己与裁决申请事项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的,应申请回避。

裁决机构对回避申请应及时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承办人员的回避,由裁决机构负责人决定。裁决机构负责人的回避,由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决定。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审理并下达中止审理决定书:

(一)裁决需要以其他相关案件的审查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二)申请人丧失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人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申请人在裁决期间下落不明的;

(五)需要对裁决事项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处理的;

(六)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形需要中止的。

中止审理的因素消除后,恢复审理。中止时间不计入裁决期限。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审理并下达终止审理决定书:

(一)受理裁决申请后,裁决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协议的;

(二)裁决申请受理后,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受理条件的;

(三)经裁决机构协调,裁决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

(四)申请人撤回裁决申请的;

(五)申请人申请裁决已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期限的;

(六)申请人与已申请裁决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

(七)申请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明确表示放弃裁决申请的;

(八)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明确表示放弃裁决申请的;

(九)其他应当终止裁决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征地补偿争议裁决前,应先行协调。

协调后达成一致意见的,裁决机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由裁决机构承办人署名并盖裁决机构或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印章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经协调,当事人对征地补偿安置争议未达成一致意见的,裁决机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出如下裁决意见:

(一)被申请裁决事项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裁决事项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的,决定撤销或者直接变更该事项;撤销被申请裁决事项的,责令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依法重新作出有关决定。

第二十四条裁决机构自受理裁决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裁决意见。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裁决意见的,经裁决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裁决机构将裁决意见报省人民政府。裁决机构根据省人民政府的决定,制作裁决书,并送达当事人。

第二十五条不予以受理通知书、终止审理通知书和裁决书,加盖省人民政府征地补偿争议裁决专用章。

受理通知书、中止审理通知书以及裁决过程中的其他有关文书盖裁决机构公章。

第二十六条裁决书应写明: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和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人的姓名、职务;

(二)裁决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三)裁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四)裁决结果;

(五)不服裁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裁决日期。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裁决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

当事人对省人民政府作出维持被申请人有关决定的裁决决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以被申请人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或被告。

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撤销或变更被申请人有关决定的裁决决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以裁决机关为被申请人或被告。

第二十八条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裁决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裁决决定的,由裁决机构责令其限期履行。

经责令履行,仍拒不履行的,依法给予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九条裁决决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安全申请书篇(8)

大学生外宿申请书1尊敬的__:

我叫_运恒,是__级本科产品设计专业1班学生,我因大四上学期课程结束,要出去实习,申请于20__年_月_日至20__年2月13日不在学校住宿,居住地为安徽淮南。

在校外期间,我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时刻注意自身安全,安全问题由个人负责;同时保证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一切活动,请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大学生外宿申请书2尊敬__的老师:

本人家离学校近,在学校住宿不方便,身体条件比较差,经家人同意特向学校申请外宿。

本人在校外的安全有家人负责,保证上学不迟到不旷课,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请老师批准!

___班学生:___

20__年__月__日

大学生外宿申请书3尊敬的院领导:

您们好!我是___,是___专业__级学生。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

我现在郑重提出外宿申请,希望学院领导能够批准。

我申请外宿理由如下:

1、我为土生土长的本城区人,家庭住址离学校很近;(注:本条适合学校当地人员);

2、我有交通工具(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不惧风吹雨打,不惧严寒酷暑;(注:本条适合学校当地人员);

3、我可以保证每一天按时到校,以饱满的精力投入学习,读书写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4、宿舍供水设施不全,又因为我住的楼层较高,供水严重不足,曾出现洗头洗一半没水的现象;

5、宿舍卫生差,每一次检查宿舍卫生都得差评,被通报批评;

6、寝室内部生活习性不合,尤其以夜生活较为严重,有人窃窃私语,有人半夜磨牙,有人鼾声如雷,有人脚臭熏天,因而造成宿舍内部矛盾激烈,擦枪走火事件时有发生;

7、寝室外部盗窃较为严重,有小偷屡屡作案,屡屡得手。

不时会有衣服、鞋子等丢失;

8、寝室外部环境差,周围居民区太吵,宿舍走廊太吵,不时会有歌声和乐器声传来,尤以中午最为严重;

9、学校伙食状况差,卫生条件不敢恭维;

10、我自身身体素质差,时常得病,外宿可以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有助于身体的调养,另外,我想辅之中药调养;

11、我的作息时间与舍友的作息时间相冲突,我早起早睡,舍友晚起晚睡;

12、我以前有过外宿经历,且个人的自控能力很强,可以抵制外部不良诱惑;

13、家长都同意。

我希望学院的领导能给我外宿的机会,我将抓住外宿的环境,好好休息,为自己的学习和生活调整到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以创造更好的成绩。

以上便是我的外宿申请报告,希望学院领导能够批准。

申请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大学生外宿申请书4尊敬的__:

根据本人申请,经家长同意,我在公寓外住宿期间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1、恪守国家法律、法规,讲究社会公德,认真履行所在街道社区制定的有关公约和制度,遵守住宿地的治安管理条例及其他管理规定。

诚实、守信,履行社会公民道德规范,做文明大学生,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系制定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系、班级组织的活动,接受学校管理,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

认真学习,保证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良好的学风,按要求完成各门课程的学习任务,各门功课成绩达到合格的要求,保证不出现不及格课程(补考后)。

3、树立安全和防范意识,注意人身安全,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注意途中交通、饮食、医疗等环节上的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或其他事故。

外住后本人的人身和财物安全上出现的一切问题均由本人负全部责任。

4、经常向本人家长、班主任汇报外住时的学习、生活情况。

保持与班级和同学的`经常性联系。

5、每月底向所在系书面汇报外住期间的遵纪守法等情况。

外住期满后按时搬回学校公寓住宿,否则按擅自外住接受学校的纪律处理。

6、本人或家庭的住址、联系电话有变动,要及时到所在系登记,保证有事能联系到本人,否则,若因此误事,责任自负。

本人不认真履行本承诺书内容,将按校纪校规予以相应的处分。同时,立即无条件地搬回校内住。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大学生外宿申请书5尊敬的校领导:

我因为身体不好,在学校住宿一是影响其他同学,二是得不到家人良好的照顾,因此想申请回家住宿,这样既能调养好自己的身体,也可以不影响其他同学的学习,自己身体好了学习成绩才有可能提高。在家居住期间,从家里到学校的路途中的所有安全问题我自行负责,不需学校承担任何责任(既在校外的安全问题我自负)。

特此申请,望批准为盼!

此致

安全申请书篇(9)

学生外宿申请书1尊敬的__:

我叫___,是__级本科产品设计专业1班学生,我因大四上学期课程结束,要出去实习,申请于20__年_月_日至20__年2月13日不在学校住宿,居住地为安徽淮南。

在校外期间,我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时刻注意自身安全,安全问题由个人负责;同时保证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一切活动,请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学生外宿申请书2尊敬__的老师:

本人家离学校近,在学校住宿不方便,身体条件比较差,经家人同意特向学校申请外宿。

本人在校外的安全有家人负责,保证上学不迟到不旷课,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请老师批准!

___班学生:___

20__年__月__日

学生外宿申请书3尊敬的院领导:

您们好!我是___,是___专业__级学生。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

我现在郑重提出外宿申请,希望学院领导能够批准。

我申请外宿理由如下:

1、我为土生土长的本城区人,家庭住址离学校很近;(注:本条适合学校当地人员);

2、我有交通工具(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不惧风吹雨打,不惧严寒酷暑;(注:本条适合学校当地人员);

3、我可以保证每一天按时到校,以饱满的精力投入学习,读书写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4、宿舍供水设施不全,又因为我住的楼层较高,供水严重不足,曾出现洗头洗一半没水的现象;

5、宿舍卫生差,每一次检查宿舍卫生都得差评,被通报批评;

6、寝室内部生活习性不合,尤其以夜生活较为严重,有人窃窃私语,有人半夜磨牙,有人鼾声如雷,有人脚臭熏天,因而造成宿舍内部矛盾激烈,擦枪走火事件时有发生;

7、寝室外部盗窃较为严重,有小偷屡屡作案,屡屡得手。

不时会有衣服、鞋子等丢失;

8、寝室外部环境差,周围居民区太吵,宿舍走廊太吵,不时会有歌声和乐器声传来,尤以中午最为严重;

9、学校伙食状况差,卫生条件不敢恭维;

10、我自身身体素质差,时常得病,外宿可以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有助于身体的调养,另外,我想辅之中药调养;

11、我的作息时间与舍友的作息时间相冲突,我早起早睡,舍友晚起晚睡;

12、我以前有过外宿经历,且个人的自控能力很强,可以抵制外部不良诱惑;

13、家长都同意。

我希望学院的领导能给我外宿的机会,我将抓住外宿的环境,好好休息,为自己的学习和生活调整到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以创造更好的成绩。

以上便是我的外宿申请报告,希望学院领导能够批准。

申请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学生外宿申请书4尊敬的__:

根据本人申请,经家长同意,我在公寓外住宿期间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1、恪守国家法律、法规,讲究社会公德,认真履行所在街道社区制定的有关公约和制度,遵守住宿地的治安管理条例及其他管理规定。

诚实、守信,履行社会公民道德规范,做文明大学生,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系制定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系、班级组织的活动,接受学校管理,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

认真学习,保证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良好的学风,按要求完成各门课程的学习任务,各门功课成绩达到合格的要求,保证不出现不及格课程(补考后)。

3、树立安全和防范意识,注意人身安全,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注意途中交通、饮食、医疗等环节上的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或其他事故。

外住后本人的人身和财物安全上出现的一切问题均由本人负全部责任。

4、经常向本人家长、班主任汇报外住时的学习、生活情况。

保持与班级和同学的`经常性联系。

5、每月底向所在系书面汇报外住期间的遵纪守法等情况。

外住期满后按时搬回学校公寓住宿,否则按擅自外住接受学校的纪律处理。

6、本人或家庭的住址、联系电话有变动,要及时到所在系登记,保证有事能联系到本人,否则,若因此误事,责任自负。

本人不认真履行本承诺书内容,将按校纪校规予以相应的处分。同时,立即无条件地搬回校内住。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学生外宿申请书5尊敬的校领导:

我因为身体不好,在学校住宿一是影响其他同学,二是得不到家人良好的照顾,因此想申请回家住宿,这样既能调养好自己的身体,也可以不影响其他同学的学习,自己身体好了学习成绩才有可能提高。在家居住期间,从家里到学校的路途中的所有安全问题我自行负责,不需学校承担任何责任(既在校外的安全问题我自负)。

特此申请,望批准为盼!

此致

安全申请书篇(10)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考核,是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进行条件与能力评审和确认的活动。

第三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经考核和计量认证合格后,方可对外从事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产地环境检测工作。

第四条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鼓励检测资源共享,推进县级农产品综合性质检测机构建设。

第二章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

第六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依法设立,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检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具有与其从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活动相适应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第八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技术人员应当不少于5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40%。

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5年以上。

第九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具有与其从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测仪器设备,仪器设备配备率达到98%,在用仪器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第十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具有与检测活动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并具备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的环境条件。

从事相关田间试验和饲养实验动物试验检测的,还应当符合检疫、防疫和环保的要求。

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检测的,还应当具备防范对人体、动植物和环境产生危害的条件。

第十一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

第十二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具有相对稳定的工作经费。

第三章申请与评审

第十三条申请考核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农业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考核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设立或者授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农业部提出申请。

其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申请人应当向考核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者其授权的证明文件;

(三)上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机构设置的证明文件;

(四)质量体系文件;

(五)计量认证情况;

(六)近两年内的典型性检验报告2份;

(七)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考核机关设立或者委托的技术审查机构,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第十六条考核机关受理申请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并将申请材料送技术审查机构;不予受理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技术审查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审,并向考核机关提交初审报告。

通过初审的,考核机关安排现场评审;未通过初审的,考核机关应当出具初审不合格通知书。

第十八条现场评审实行评审专家组负责制。专家组由3-5名评审员组成。

评审员应当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或相关工作5年以上,并经农业部考核合格。

评审专家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工作,并向考核机关提交现场评审报告。

第十九条现场评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量体系运行情况;

(二)检测仪器设备和设施条件;

(三)检测能力。

第四章审批与颁证

第二十条考核机关应当自收到现场评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申请人是否通过考核的决定。

通过考核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考核合格证书》),准许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并予以公告。

未通过考核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考核合格证书》应当载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名称、检测范围和有效期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颁发《考核合格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农业部备案。

第五章延续与变更

第二十三条《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

证书期满继续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提出申请,重新办理《考核合格证书》。

第二十四条在证书有效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者地址变更的,应当向原考核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五条在证书有效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原考核机关重新申请考核:

(一)检测机构分设或者合并的;

(二)检测仪器设备和设施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检测项目增加的。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农业部负责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进行能力验证和检查。不符合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考核机关撤销其《考核合格证书》。

第二十七条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向考核机关举报。考核机关应当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二十八条考核机关在考核中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考核资格,一年内不再受理其考核申请:

(一)隐瞒有关情况或者弄虚作假的;

(二)采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的。

第二十九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核机关应当视情况注销其《考核合格证书》:

(一)所在单位撤销或者法人资格终结的;

(二)检测仪器设备和设施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未按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考核的;

(三)擅自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范围的;

(四)依法可注销检测机构资格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一条从事考核工作的人员不履行职责或者的,依法给予处分。

安全申请书篇(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 本通则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申请人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下统称食品)生产许可以及许可变更、延续等的审查工作。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

第三条 本通则应当与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审查细则)结合使用。使用地方特色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开展生产许可审查的,应当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第四条 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应当以书面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为主要审查内容;对现场的核查,应当以申请材料与实际状况的一致性、合规性为主要审查内容。

第五条 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有特别规定的,还应当遵守其规定。

第二章 材料审查

第六条 申请人应当具备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当根据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受理权限,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第七条 申请材料应当种类齐全、内容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和填写要求。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的份数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确定,确保负责对申请人实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掌握申请人申请许可的情况。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八条 申请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提交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还应当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应的产品注册和备案文件。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申请材料,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申请变更的,应当提交食品生产许可变更申请书、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变更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材料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载明的同一食品类别内的事项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声明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

申请人声明其他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企业申请变更的,还应当就申请人变化事项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应的产品注册和备案文件。

第十条 申请延续的,应当提交食品生产许可延续申请书、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申请人生产条件是否发生变化的声明、延续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材料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企业申请延续食品生产许可的,还应当就申请人变化事项提供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自查报告,以及相应的产品注册和备案文件。

第十一条 许可机关或者其委托的技术审查机构(以下统称为审查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 审查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种类、数量、内容、填写方式以及复印材料与原件的符合性等方面进行审查。

申请材料均须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复印件应当由申请人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第十三条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应当使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打印,字迹应当清晰、工整,修改处应当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公章。申请书中各项内容填写完整、规范、准确。

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住所等填写内容应当与营业执照一致,所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类别应当在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内,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限内。

申证产品的类别编号、类别名称及品种明细应当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填写。

申请材料中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应当完整。

第十四条 申请人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五条 申请人及从事食品生产管理工作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未受到从业禁止。

第十六条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等图表清晰,生产场所、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合理、工艺流程符合审查细则和所执行标准规定的要求。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应当按比例标注。

第十七条 许可机关发现申请人存在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 申请材料经审查,按规定不需要现场核查的,应当按规定程序由许可机关作出许可决定。许可机关决定需要现场核查的,应当组织现场核查。

第十九条 下列情形,应当组织现场核查:

(一)申请生产许可的,应当组织现场核查。

(二)申请变更的,申请人声明其生产场所发生变迁,或者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对变化情况组织现场核查;其他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也应当就变化情况组织现场核查。

(三)申请延续的,申请人声明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应当组织对变化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四)申请变更、延续的,审查部门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内容、食品类别、与相关审查细则及执行标准要求相符情况进行核实的,应当组织现场核查。

(五)申请人的生产场所迁出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迁入地许可机关应当依照本通则的规定组织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

(六)申请人食品安全信用信息记录载明监督抽检不合格、监督检查不符合、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其他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存在隐患的。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实施现场核查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现场核查

第二十条 审查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成核查组,负责对申请人进行现场核查,并将现场核查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及负责对申请人实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一条 核查组由符合要求的核查人员组成,不得少于2人。核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审查部门指定。

第二十二条 负责对申请人实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派出机构应当派出监管人员作为观察员参加现场核查工作。观察员应当支持、配合并全程观察核查组的现场核查工作,但不作为核查组成员,不参与对申请人生产条件的评分及核查结论的判定。

观察员对现场核查程序、过程、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现场核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许可机关报告。

第二十三条 核查组应当召开首次会议,由核查组长向申请人介绍核查目的、依据、内容、工作程序、核查人员及工作安排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核查组实施现场核查时,应当依据《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中所列核查项目,采取核查现场、查阅文件、核对材料及询问相关人员等方法实施现场核查。

必要时,核查组可以对申请人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抽查考核。

第二十五条 核查组长应当召集核查人员对各自负责的核查项目的评分意见共同研究,汇总核查情况,形成初步核查意见,并与申请人进行沟通。

第二十六条 核查组对核查情况和申请人的反馈意见进行会商后,应当根据不同食品类别的现场核查情况分别进行评分判定,并汇总评分结果,形成核查结论,填写《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报告》。

第二十七条 核查组应当召开末次会议,由核查组长宣布核查结论,组织核查人员及申请人在《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报告》上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申请人拒绝签名、盖章的,核查人员应当在《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报告》上注明情况。观察员应当在《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报告》上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