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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科普工作计划大全11篇

时间:2022-08-15 08:31:11

中学科普工作计划

中学科普工作计划篇(1)

在连续六年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基础上,中国科协、财政部于2012年开始联合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该计划由“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两个子计划构成。为保证该计划的顺利实施,2012年5月10日中国科协科普部在北京召开“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培训会,就“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实施申报和注意事项进行了培训。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的近60名代表参加会议。中国科协科普部副部长纳翔、科普活动中心副主任单长勇等领导同志和财政部教科文司、中国科协计财部的有关同志出席了会议。

中国科协科普部副部长纳翔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他指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是中国科协、财政部贯彻为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社区创新型管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采取的重要举措。他强调,各级科协要按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把握住当前的大好形势,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进行申报,把长期在农村和城镇社区致力于科普、为广大农民和城镇居民服务的优秀组织和个人推荐上来,务求工作实效,引导广大农民和城镇社区居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切实提高广大农民和社区居民的科学素质。

为了做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各项组织实施工作,充分发挥中国科协直属事业单位的优势和力量推动广大农村、社区等基层科普事业的发展,中国科协决定由中国科协农技中心承担“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具体组织工作,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承担“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具体组织工作。培训会上,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科普活动处王松光处长结合全国社区科普工作情况介绍了中国科协、财政部共同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项目的由来,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解读,并对部级科普示范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具体标准提出了要求,希望各地要加强对全国科普示范社区的宣传。中国科协农技中心重点项目处李福生处长结合实际案例,从项目储备、申报评审、跟踪服务和宣传总结四个方面强调了“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申报均采用网络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网络申报平台负责人具体介绍了该计划申报流程和填报中应注意的事项。培训期间,还进行了热烈地集体讨论和问题解答,使与会代表对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疑惑或不甚清楚之处有了清晰准确的了解。

最后,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副主任单长勇对会议进行总结讲话。他指出,会议是在中国科协、财政部联合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之际进行的,召开及时、内容丰富、意义重大。会议完成了全部预定议程,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圆满成功。他表示,相信本次培训必将为顺利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起到重要指导作用,为将该计划打造成全国基层科普工作新的品牌奠定了良好基础。

(中国科协 科普部)

中学科普工作计划篇(2)

一、统一思想,充分熟悉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工作,是“十一五”时期我市科普工作实现自我提升、自我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加快融入大都市,建设新富阳,全面推进“山水文化名市、现代产业新城、人居休闲胜地”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充分熟悉创建和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实现我市科普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1、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归根到底取决于科技的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用科学发展观来统揽经济、社会的发展,就必须大力提高全社会非凡是党员干部的科技意识,牢固树立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全面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的效益理念;就必须大力推动科普工作的社会化、群众化和制度化,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不断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使科学发展的思想深入人心,并成为人们在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中的自觉行动。开展创建和试点工作,可以更好地发挥科普工作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科普能力,使之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力量。

2、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工作,是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引领未来发展的主导力量。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指出,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要实现长期持续发展,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加强科普工作,促进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保证,是提升区域发展竞争力的基础工程,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正处于加快发展的要害时期,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的支撑作用显得尤为重要。越是经济发展,我们越要注重科普和科技创新工作,越要突出和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的作用,越要以科技的进步引领经济的发展。创建和试点工作可以进一步动员和团结广大科技工作者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充分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积极推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我们要建设一个经济实力强、体制机制活、人文气息浓、生活品质优的新富阳,就要广泛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创建和“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工作,就要以切实的举措推进科普事业的发展,为全面推进“山水文化名市、现代产业新城、人居休闲胜地”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保障;就要以科技的普及与创

新,提升创业水平,拓展创业领域,优化创业环境,推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全面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水平。

3、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工作,是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养、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途径。科学技术的普及程度,是国民科学文化素养的重要标志,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在当前区域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劳动者素质的差距,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要害性制约因素之一。目前,我市城乡广大群众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大干部群众对普及科学知识、创新科技应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要求更为迫切。开展创建和试点工作直接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要以创建和试点工作为抓手,着力提高公众的科学文化素养,在全社会进一步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营造“学科学、爱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让城乡广大群众把握更多的科学知识,使他们在形形的愚昧迷信和伪科学面前,保持清醒和理智,用科学战胜迷信,用文明战胜愚昧。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创建和试点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实事工程来抓,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二、把握重点,切实做好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的各项工作

我市创建和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发动和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科普工作,努力构建社会大科普的格局,力争科普设施不断完善,科普手段更加先进,科普队伍逐步壮大,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真正实现科普工作的制度化、群众化、社会化、经常化,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科普服务,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的科学文化素养,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根据这一总体要求,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1、健全科普组织网络,发挥科技人才作用。要进一步健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科普组织,落实专(兼)职人员负责科普工作。在符合相关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中积极发展科协组织。要进一步扩大各类技术协会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在乡镇、街道的覆盖面,不断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以适应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对科普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承担起全市科普工作的重任。要整合现有农民培训资源,形成城乡统一的培训网络,形成以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特色学校为主的青少年科技教育网络。要着力加强“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建立健全与科技人员的联系制度,激发科技人员的创业热情和创新潜能,使各类人才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的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人才保障。

2、广泛开展科普实践活动,提高科技应用水平。开展好科普实践活动,是创建和试点的中心工作和主要形式。必须紧密结合我市实际,联系“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任务,认真抓好各项科普实践活动,通过实践来加强科普宣传,增强市民爱科技、学科技、用科技的意识,提高科技应用水平和实践能力。一要经常性地组织科技咨询、科技信息、科普展览以及大型科普宣传等活动,广泛宣传科学知识、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二要坚持重心下移,经常深入基层,根据农时季节特点,组织科技人员进村入户,面对面地向群众传授科学技术知识,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科技疑难问题。三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传媒手段,围绕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更高要求,开设大众科普栏目,切实提高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四要深入开展

调查研究,不断更新科普内容,运用新的科普手段,采用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开展科普宣传和科普实践活动。根据领导干部、城市居民、青少年、妇女、残疾人以及下岗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不同群体的需要,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普活动。对于广大社会群众,要重点抓好“科技宣传周(科普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使这些活动成为组织发动面广、对群众吸引力强、社会影响深的科普工作精品。五要大力开展各类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好农民素质培训工程,切实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强农村党员、基层干部适用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晋升)工作,加强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3、整合各类科普资源,加快科普设施建设。市、乡镇(街道)、村(社区)要逐步实现科普设备、手段现代化,不断提高科普教育的效果。根据创建和试点工作要求,市级有关部门要将市科技馆纳入新区建设的统一规划,争取及早建设;市级要建立科普活动中心,乡镇、街道要通过整合资源、优势互补,依托农村中小学校、农函大辅导站、农村化学校、农村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点、文化站、农技协等建立科普活动站;要加大标准科普画廊建设力度,市区要新规划建设高标准科普画廊一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要建设一处10米以上标准科普画廊,各建制村要建立5.4米以上标准科普画廊。要充分发挥这些场所的作用,提高使用效率,实现资源共享,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类科普活动。这里非凡要强调一下的是时间进度问题,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即乡镇、街道建立科普活动站、村建立科普宣传栏和确定科普员工作,今年年底前务必全面完成,其它硬件建设2007年8月底前要全面完成。

4、加强科普示范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深入开展科普示范乡镇、科普文明(示范)社区、科普示范村、科普示范基地、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或科普特色学校创建活动,通过努力,争创省级科普示范乡镇3个,科普示范村(社区)4个,杭州市级科普示范乡镇、街道10个,科普示范社区10个,杭州市级科普示范基地3个,杭州市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3个,杭州市级科普特色学校2所。加强科学技术与经济发展的结合,运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通信器材、造纸及纸制品、轻纺服装等传统产业,淘汰低端落后产业,发展壮大新兴产业,提升我市制造业发展水平,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务实创新,确保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试点工作圆满完成

创建和试点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创的整体合力,确保创建和试点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要搞好结合。创建和试点工作是我们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创建过程中,各级各部门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把创建工作与各项具体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水平。要把创建工作与履行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把创建工作纳入到本职工作中去,相互促进、相互提高。要把创建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大力开展“科普惠农行动计划”,积极推进“一站一栏一员”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科普服务能力。要不断完善农村基层科普组织网络,加强农村基层的科普设施建设,丰富农村基层的科普活动手段,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科普教育体系、农民科技示范推广体系、农业产业化技术促进体系、基层科普示范体系,切实提高农村科普工作的层次与水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贡献。要把创建工作与促进科技创新结合起来,大力开展科学普及,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引导人们树立追求真理、崇尚科学的价值观念。要把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密切结合起来,努力推动科学技术走向大众、走向社会,发展创新文化,营造创新氛围,激发创新精神

,培养创新人才,增强创新能力。

二是要创新载体。创建和试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对各级科协组织开展科

中学科普工作计划篇(3)

二、目标任务

(一)通过抓重点,抓亮点,抓示范,在全市建设一批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为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二)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广泛宣传,以点带面,榜样示范,增强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兴趣和意识,把学习科技知识变成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意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三)建立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开拓创新农村科普工作,提高科普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完善适应农村特点,满足农民科技需求的科普工作新体系。

(四)通过建设科普教育示范学校,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把青少年科普教育纳入全民科普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持续创新科普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学生科学素养,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五)培养青少年养成良好的科学素养,提高他们的科技创新精神和科学实践能力,促进品学兼优的青少年科技人才持续发展;创新科普教育模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整合利用科普教育资源,形成良好的青少年科普教育社会环境和氛围。

三、实施原则

(一)面向社会,统一标准。项目征集范围面向社会各界,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统一评审标准。

(二)立足科普,注重公益。项目应立足于农村科普工作战线和我市中小学校,注重社会公益,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

(三)配套到位,追踪问效。各区县要在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的同时,根据市发改委《*市20*年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配套资金金额及时足额的拨付建设项目。同时,市财政局、市科协对市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基地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科普活动的支出。

四、名额分配

按照省市民生工程项目的要求,20*年在全市重点扶持11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5个科普教育示范学校改善科普工作条件,开展各种形式科普活动和科技培训活动(具体名额的分配祥见20*年度*市民生工程科普惠农富民计划名额和资金分配表)。

五、资金安排

按照省市民生工程项目的要求,我市20*年科普惠农富民计划项目,每个项目安排5万元资助,共计投入80万元。其中,市级共投入33.5万元,区县财政投入46.5万元(具体分配祥见20*年度*市民生工程科普惠农富民计划名额和资金分配表)。

六、建设标准

(一)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建设标准

1、示范基地要建立科普工作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5人以上。

2、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科普工作要求,积极普及农村实用技术、先进技术、推广新品种,应用新成果,传播现代农村科技信息和管理办法。

3、科普工作要有经费保障,每年用于科学普及的投入不低于总费用的2%。

4、必须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具备技术先进、示范性强、带动作用大的项目或技术优势,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经济、生态效果好,生产面积要在20亩以上。

5、基地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技术、信息幅射影响周边60%以上的地区,向周边及其他地区普及技术3项以上。

6、经常开展技术示范、推广活动,每年培训农民次数不低于3期,培训人数1000人次以上;并有相应培训计划、内容、总结、影像等档案资料。

7、示范基地要有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的科普活动室,要配备一定的科普设施(音像设备),基地应至少有一处结合本产业专业的科普宣传栏。

8、接受上级科协指导,完成上级科协下达的有关科普工作任务。

(二)科普教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

1、学校科技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健全,领导重视,学校能将科技教育列入总体发展目标,有创建示范性科技学校的规划和实施计划方案,有良好的运行机制,以科技教育带动素质教育,在开展学校科技教育工作中具有创新性、独特性、示范性。

2、学校把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作为学生科技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在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中,围绕科技教育政策,创建有良好的平台和有效载体、有品牌活动,科技教育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方面有新的举措。

3、有一支专兼职科技辅导员队伍,待遇落实。队伍稳定。

4、开展经常性的科技教育活动,如讲座、竞赛、观摩,组织参加每年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普知识大赛及开展有主题的科技节活动,师生参与率达90%以上;

5、能定期表彰科技教育优秀教师和积极参加科技活动的学生。

6、学校每年有计划安排科技活动辅导员参加专题性的科普报告和进行新科技知识系列培训,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开展科技教育的能力。

7、学校建有与科技特色项目相匹配的较先进的操作实验室。有专人管理和教师指导,学生参与率和使用率高,项目资源对兄弟学校及社会开放。

8、重视对青少年科技教育的投入,并逐年递增。保证活动经费,添置更新教学与活动的科技器材。图书室中辟有科普图书专柜、电教室中存有最新科普读物,出借率、使用率高。有科技教育成果展示室,定期组织专题科技教育成果展示。

七、组织实施

(一)8月5日召开工作会议,对20*年*市民生工程科普惠农富民计划工作进行安排布置。

(二)8月15日前各区县根据市发改委和市科协确定的项目内容和数量,向市科协报送项目。(*市民生工程科普惠农富民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并报送电子版)。

(三)8月30日前市财政局、市科协汇总各区县报送材料,由领导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市科普网上公示。公示期满,下发关于建设民生工程科普惠农富民计划项目的通知。由市、区财政资金按计划分阶段拨付。

(四)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确定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更新科普设施,改善科普工作条件,不断拓展科普功能,面向农民和青少年开展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各区县科协组织实施,监督项目的完成情况市科协、市财政局有关部门督导检查。

(五)10月20日前,各区县科协组织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建设项目建设标准在自查合格的情况下,向市科协提交关于检查验收的申请等材料。(关于申请检查验收项目的请示、项目结题报告书、关于报送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报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各一式三份);

(六)11月20前市科协完成对全市16个建设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工作。

(七)项目资金按照市发改委确定民生工程科普惠农富民工程项目资金标准拨付。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市民生工程科普惠农富民计划工作是民心工程、惠民工程、德政工程,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重要体现,是提高农民和青少年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我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计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纳入相应的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要通过广泛宣传*市民生工程科普惠农富民计划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和教育战线的基层科普组织、科普工作者、科技辅导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激发广大农民和青少年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科普工作.

(三)客观公正,加强监督。项目的申报和检查验收是实施"计划"的关键环节。各区县要保证项目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筛选,优中选优。要建立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在建设和检查过程中发现谎报业绩,编造事迹,弄虚作假的区县,将严肃处理,停发20*年的未付项目资金,收回已发放资金,上报市发改委在全市通报,同时取消或核减该区县下年的推荐名额和金额。

中学科普工作计划篇(4)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支持农业,关心农村,致富农民的部署和《东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跃、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加强科普能力建设,提高全市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依靠科技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推动全市农村的科技进步、科学知识普及、实用技术培训、新品种试验推广和基层科协组织建设,整合农村科普资源,服务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东港市是省科协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试点县(市)之一。“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在试点的行政村建立和配备“一站、一栏、一员”(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宣传员),旨在搭建科技传播的社会化服务平台。按照省科协要求,2006年1月—12月为试点阶段。在市委、市政府确立的确25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中,建设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宣传员;2007年为示范推广阶段,全市行政村60%完成“三个一”建设;2008年所有的村建成“三个一”,实现农村科普网络的全覆盖。同时,组织科普志愿者80人;建设《科普大蓬车》播放点15个;组织科技工作者为农村科技服务200人次;年培训农民13万人次,培训农村党员干部1000人次,培训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及乡土人才200人,培训农村青少年1500人,培训农民经纪人500人;引进实验示范推广新品种、实用技术20项。通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活动,进一步推动“农民科技增收工程”的深入开展,完善农村科普组织网络,加强农村科普阵地建设,强化农村科普实践,抓好农民科技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三、工作内容

(一)、以“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为起点,巩固和发展完善已经取得的“全国科普示范县(市)、”“辽宁省科普工作达标县(市)”荣誉和成果,深入开展科普示范镇区、示范村、示范户、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在全市逐步实现科普网络建全,科普设施完备,科普队伍稳定壮大,科普示范基地完善规范,科技活动经常,科普成效显著。各级领导干部的科技意识、科学决策、科学管理水平和驾驭市场经济与现代农业的管理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普遍提高。科技对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及农业产业化的推动作用明显增强,实现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突破。

(二)、以农村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和科普宣传员即“一站、一栏、一员”建设为突破口,依托农技协、村委会、科普示范基地等建立科普服务站,配套建设科普宣传栏,把农技协负责人、村干部、致富带头人、农民经纪人等致富骨干组织起来,培养成为科普宣传员,形成村级开展科普活动的场所、科普宣传阵地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在试点村至少培养一名以上科普宣传员。科普活动站要建立组织机构,做到有管理制度、有标牌、有电教设施、有活动记录,每月至少活动1次,并有效发挥作用。科普宣传栏一般修建在村部明显处,贴墙或立式,用白钢和铝型材制成,长5米,高1.5米(8块科普标准挂图),每月更换1次内容。市科协组织50名涉农专家组成新农村科技服务团,结合“一站、一栏、一员”建设和培训任务,定期、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科普讲座、技术服务,实现专家与农民的零距离对接合作。

(三)、以“农民科技增收工程”为载体,结合“大孤山庙会科技咨询”、“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活动日”、“科普之冬”等大型科普活动,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科普工作,使农民的科技意识明显增强,科技文化素质显著提高,农业经济中科技贡献率逐步加大,农民收入明显增长。与此同时,市科协继续组织开展“赶科普大集,送科技下乡”和“百名专家进百村带千户富万民”活动,使之成为长效机制,常抓不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为了使工作扎实开展而富有成效,东港市成立“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领导小组:

中学科普工作计划篇(5)

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 推动上海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加强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培育科研诚信和优良学风。联合教育、科技部门,推动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实现全覆盖、制度化、重实效;有针对性地制订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学会科学道德规范和科技期刊出版工作道德规范,探索科学道德评估体系建设;在学会开展科学道德建设试点工作和进行跟踪性研究。

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的精神风貌,培育创新文化。继续完成好中国科协部署的老科学家学术成长资料采集任务,大力宣传以科技精英、青年科技英才和大众科学奖获得者等为代表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基层一线科技人员,弘扬科学精神和创新精神,培育创新文化,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促进科技和文化的融合发展和传播,培育科普文化。广泛动员组织科技工作者、科普志愿者深入社区、基层、学校,开展多种形式、适合不同人群的科普文化活动,推动大众媒体积极开发科普栏目、科普作品,探索促进经营性科普产业发展的工作

机制。

搭建学术交流平台 推动提升上海科技创新能力和效率

繁荣学术交流与合作,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精心组织工博会科技论坛、院士圆桌会议等跨学科、综合性学术交流活动,举办学科交叉融合和具有产业化前景的学术交流活动;在学术交流中凸显科技工作者的主体作用;深化学科进展研究和活动,培育精品科技期刊。

实施分类推进和学会联盟计划,发挥学会在创新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分类推进基础类学会、应用技术类学会、服务类学会增强整体能力;试点组建学科联系紧密,学科交叉具有优势,对促进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有利的学会联盟;探索建立学会联盟与上海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相结合的机制。

拓展国际及港澳台地区民间交流渠道,扩大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以项目合作为桥梁,拓展与国际、港澳台等地区主要民间科技团体的交流与合作。

优化大联合大协作工作机制 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实现全面发展

健全工作机制,推动《纲要》的实施。组织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宣讲和培训工作,建立公民科学素质工作绩效评估机制。整合科普资源,着力加强工作平台建设。开发适宜区县科协和基层科协组织开展科学技术教育、传播、普及等活动的科普资源,加大应急科普资源的开发储备。

注重工作实效,创意策划示范性科普活动。探索社会化的运作模式,办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大型科普活动,提高活动的社会知名度和公众参与率;办好“新民科学咖啡馆”和名家科普讲坛等品牌活动,组织院士专家积极回应社会关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努力探索建立促进科研与科普相结合的有效机制。满足科普需求,稳步推进重点计划的实施。进一步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行动计划”,推进“科普智慧墙”、优秀科普产品配送工作进社区、进学校,完善“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内容,不断推进“科普创作支撑计划”的实施,探索实施科普产业跃升计划,推动形成科普产业联盟。

营造有利于科技人才竞相涌现的良好环境 促进科技人才成长提高

注重科技工作者队伍发展动态监测,为科技工作者提供各类服务。根据科技工作者的分布情况,拓展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开展科协组织密切联系科技工作者工作的体制机制研究,做好科技型企业科技人员职称申报和职称评定的试点工作。

加大举荐、表彰的力度,促进优秀科技人才脱颖而出。探索优秀科技创新创业团队的评选工作,进一步实施“飞翔计划”和“晨光计划”等青年科技人才资助计划,探索青年科学家活动基地建设。

开展继续教育和专门培训,为科技工作者专业发展服务。建设好上海干部教育科技培训基地,将高校、社会继续教育优秀资源引入企业和园区,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工作者专业发展。

推进科技思想库建设 推动上海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组织科技工作者建言献策,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聚焦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瓶颈问题,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建立健全学术交流和课题研究成果提炼转化机制,打造《科技建言》、《调研专刊》等有特色、有影响的决策咨询品牌。

做好科技思想库试点工作,完善决策咨询工作机制。制订关于加强科技思想库建设的指导意见,着力构建决策咨询研究队伍和专家网络,建立健全科技工作者建议征集制度。

强化科技创新服务,助推产业和企业创新发展。加强与张江高新区管委会的战略合作,引导高端研发和创新资源聚集张江。广泛开展科技评价工作,促进科技评价成果的推广应用,尤其要推动世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扎实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 建好科技工作者之家

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为着力点,提升科协和学会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的覆盖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增强科协党员干部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责任感、使命感。

以加强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提升科协工作整体合力。开展直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成非时政类报社的转企改制任务。规划科技会展、科技传播、科技咨询、继续教育和学会服务等五大中心板块建设。

中学科普工作计划篇(6)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计划”的实施,不断促进农村科普体系的建设,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为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二、实施原则

1.服务大局原则。要紧紧围绕国务院颁布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始终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大局。将实施“计划”工作与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活动结合起来,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普及科学技术为手段,着眼于农民科技意识的增强,致富能力的提高、生活水平的改善。

2.突出特色原则。紧密联系我县实际开展“计划”工作,面向社会,统一标准,立足科普,注重公益,鼓励和支持有地方特色的工作有实绩、示范作用好、带动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申报;鼓励和支持在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申报。

3.差额评选,择优支持原则。藤县科协、县财政局根据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推荐的名单,择优支持推荐上报梧州市科协、市财政局。

4.奖补结合,追踪问效原则。在“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和奖补结合方式对中国科协、财政部和自治区科协、财政厅评选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开展科普惠农活动进行补助和奖励。为植根于基层的农村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创造更好的条件。对中央、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的支出。

5、长效性原则。“计划”工作要着眼于长效性,着眼于提高农村的“造血功能”,着眼于探索并建立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农村科普组织网络建设、农村科普设施建设、农村科普社会资源集成等方面的新做法、新经验。反对和防止开始轰轰烈烈,过后冷冷清清的现象发生。

三、目标任务

1.在全县范围评比、筛选出一些有突出贡献的、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的、辐射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等集体和个人,推荐到梧州市、自治区、中国科协、财政局(厅、部)参加评奖。

2.在推荐、评比的过程中通过广泛的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意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3.探索建立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开拓创新农村科普工作,提高科普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完善适应农村特点、满足农民科技需求的科普工作新体系。

四、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范围:

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得乡镇级以上(含乡镇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会员农户在8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成立并在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1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10%以上;

5.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带动群众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结合藤县实际,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业务范围属于我县重点农业产业,在当地农村经济发展中辐射面广,带动面强的,起到积极示范与具有较大辐射作用的;

2.在开展全国、全区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

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推荐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获得乡镇级以上(含乡镇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4、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的时间80天以上、受益群众800人次以上,或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结合藤县实际,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符合我县重点农业支柱产业发展方向,并对当地的农业发展起到积极示范与较大辐射作用;

2.积极承担政府和部门的技术推广和科普工作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开展全国、全区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农村科普带头人

推荐范围:

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1.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宣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2.获得乡镇级以上(含乡镇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

4.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结合藤县实际,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在全国、全区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2.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在当地群众中威信较高;

3.积极承担政府和部门的技术推广和科普工作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

4.开展科普公益活动有突出贡献的。

五、部门职责

县科协职责:负责藤县“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具体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藤县年度“计划”实施方案细则及其组织实施方案;指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实施“计划”的推荐、申报工作;协调与县财政局的工作;参与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工作。

县财政局职责:参与藤县“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工作。

六、组织实施

(一)县科协、财政局制定《藤县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细则》,于4月3日前发到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并报送市科协和县财政局,于4月5日前上报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

(二)各乡镇科协、财政所、各有关单位务必根据本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发动动员本乡镇本单位符合推荐条件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积极主动参加申报,向自治区、中国科协、财政厅(部)多争取资金,以进一步支持我县相应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的发展。

(三)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向县科协、财政局推荐申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的名额各1个,其中藤州镇、太平镇、濛江镇、天平镇、塘步镇、和平镇、古龙镇可推荐2个。

(四)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向县科协、县财政局申报推荐材料要准确真实,在签署的时间上要把准,要使用四号楷体字填写。申报材料包括:

1、各申报单位、个人的推荐表(推荐表样见1、2、3)。

2、相关证明材料(批准成立文单位营业执照、统计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获奖证明材料等)。

3、推荐工作简要总结和说明。

(五)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申报推荐材料不得交叉重复。申报单位和个人同时符合本实施细则的多个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只能按其中一项进行申报,即只能按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或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或农村科普带头人进行申报。

(六)各乡镇科协、财政所、各有关单位所将要向县科协、财政局推荐的对象名单在相应乡镇、村或单位公告栏公示10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于4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县科协和财政局。

(七)、评审

1、县科协会同县财政局于4月10日前成立推荐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

2、县科协和县财政局于4月25日前汇总整理好各乡镇、各有关单位的推荐材料,交评审委员会进行评议,审核。按市科协和财政局下达的名额数,提出县推荐的单位和个人名单。

3、县科协和财政局将市科协、财政局认可的将要向自治区科协、财政厅推荐的对象名单,在藤县信息网站等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科协会会同财政局于5月15日前,将正式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市科协、财政局(一式四份,用四号楷体字,同时发送电子文本)。

七、具体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的实际行动。各乡镇科协和财政所及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计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纳入相应的工作计划,会同各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受表彰的“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农村科普带头人)是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杰出代表。要把对优秀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评比筛选过程与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激发广大农民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农村科普工作。

中学科普工作计划篇(7)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自2011年起已连续被列为自治区党委确定的“民生建设年”重点项目。各级科协组织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民生建设年”重大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科普惠农惠民”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科普示范社区、农村科普带头人的辐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为农牧民群众提供及时周到的科技服务,引导城镇居民和青少年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能力建设、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稳定。一年来,自治区科协系统累计开展科技服务活动1000余项,技术咨询服务1800余次。

二是建立了科普长效机制

自治区科协、财政厅始终坚持培养一批、发展一批、壮大一批、带动一批、表彰一批的原则,在全疆开展科普示范典型的培养和发展。截止目前,全疆已确定653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610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465个科普带头人、46个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603个社区作为自治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储备项目,为今后自治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奠定了坚实基础。自治区还在全国首个将“科普惠农服务站”作为抓手,列为自治区科普惠农表彰对象,并先后制定出台了自治区科普服务站建设工作方案,通过引导、帮助基层科普组织和社会各界建立科普服务站,推动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以延长科普惠农惠民工作链。2012年,全疆新建科普惠农服务站105个,科普惠民服务站94个。截止目前,全疆已建立科普惠农服务站834个,科普惠民服务站145个,其中各级科普惠农惠民表彰对象建立服务站450个。

三是提升了科普服务能力

据调查,全疆94个县市区中科协独立建制的54个,合署办公的40个。全区共有社区1613个,70%以上的社区建有科协组织(科普小组),社区科普志愿者近5万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健康发展,全疆现有各类农技协组织1883个、会员63.4万人,成为基层科普工作的重要力量。通过“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工作在全区各地扎实有效展开,极大地促进了基层科协组织建设,提高了基层科协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增强了科协组织的实力。在大力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影响下,各县(市、区)积极筹备成立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截至目前,全疆所有的地州市科协和43个县市科协成立了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成为全国建立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最多的省区市,为进一步开展基层科普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四是发挥了辐射带动作用

中学科普工作计划篇(8)

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联合成立“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实施工作。

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协,具体办理“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学者成立评审组,负责对申报推荐对象进行评审,并对有关项目进行评估监督。

盟(市)科协和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有关事宜;组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的宣传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技术人员审查本行政区域内申报单位、个人的参评资格,审核整理相关申报材料;组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旗县(市、区)科协、财政局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有关事宜;组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的宣传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技术人员审查本行政区域内申报单位、个人的参评资格,进行项目实地评估;整理相关推荐材料,做好公示和申报工作;组织编制审核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对计划专项资金进行管理监督;对“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计划实施的有关工作,并协助各级科协、财政部门落实计划。

各级科协、财政部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听取有关意见建议。

自治区及各级科协、财政部门对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坚持全国科普示范旗县(市、区)申报推荐优先的原则;

——坚持“全国百强农技协”、“全区星级农技协”、“全国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全区星级科普示范基地”申报推荐优先的原则。

三、宣传动员

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通过区内主要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向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农牧民公开评比和筛选农牧区专业技术协会、农牧区科普示范基地、农牧区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条件和申报程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申报。积极宣传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加大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开展农牧区科普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牧民科学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申报推荐

申报单位和个人向所在旗县(市、区)科协、财政局报送典型经验事迹材料;填写推荐表;提供相关登记、奖励有效证件和有关照片;编制专项资金项目预算。

旗县(市、区)科协、财政局整理审核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包括①申报单位、个人的推荐表②登记、奖励证件和有关照片③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④30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制作相关推荐材料(包括①正式报送函②推荐工作简要总结和说明③公示材料);向所在盟(市)科协和财政局提出本行政区域内申报推荐的单位和个人,报送相关申报推荐材料。

盟(市)科协、财政局汇总所属旗县(市、区)申报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整理,确定推荐单位和个人;制作相关推荐材料(包括①正式报送函②推荐工作简要总结和说明);向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申报推荐确定的单位和个人,报送相关申报推荐材料。

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各盟(市)申报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在推荐名额内,确定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制作相关推荐材料;向中国科协和财政部推荐确定的单位和个人,报送相关推荐材料。

五、公示监督

中学科普工作计划篇(9)

2013年,新疆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克拉玛依市、博州、昌吉州、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巴州、阿克苏地区、克州、和田地区等12个地州市和40个县(市、区)积极实施本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共投入奖补资金850.42万元。奖补资金首次超过自治区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642万元。地县两级共表彰先进集体603个,科普带头人175个,共计778个,表彰个数是自治区本级108个的7倍多,逐级培育、逐级推荐、逐级表彰的局面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培育、推荐、表彰的长效机制正在建立和完善。

加强领导、制定办法。2013年,新疆科协成立了全国、自治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推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及项目评审组,先后召开3次工作会议和2次评审会。组织业务骨干和表彰单位参加培训班,为顺利开展“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申报推荐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在2012年制定《新疆“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又印发《新疆“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科协发2013〕87号),开展了“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对8个地州市的四级联动、资金使用和示范作用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将科普惠农服务站纳入表彰范围,并增加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奖补名额。同时鼓励各地在确保自治区明确的奖补类别以外,增加本级其它奖补类别,如科普示范乡镇、村队,科技特色学校、优秀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等。

优中选优、扩大覆盖面。为确保推荐质量,2013年,在全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推荐名额分配基础上,除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以外,均增加20%的名额分配至各地州市;自治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推荐名额重点向四级联动地州市倾斜,并将差额比例从2012年150%扩大到180%。经过反复对比衡量和评选,择优产生了全区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科普成效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对象,并予以公示,体现了较高的公信度。

加强调研、分类指导。2013年,新疆科协领导先后多次对伊犁州、乌鲁木齐市、塔城地区、喀什地区、克州、和田地区、巴州、昌吉州、博州的37个县市进行了“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工作调研,并与自治区财政厅教科文处组成联合工作组,先后2次对南疆四地州、昌吉州共20余个县市进行了“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掌握了解了第一手资料,同时为推动四级联动和争取自治区财政的更多支持奠定了基础。

科普惠农惠民工作在促进全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自2011年起已连续三年被列为自治区党委确定的“民生建设年”重点项目。各级科协组织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民生建设年”重大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科普惠农惠民工作,加大建设科普惠农服务站,为农牧民群众提供及时周到的科技服务。二是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新疆科协、财政厅始终坚持培养一批、发展一批、壮大一批、带动一批、表彰一批的原则,在全疆开展科普示范典型的培养和发展。对储备的项目进行了阶梯式归类,要求各地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库的管理机制,使项目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动态化,确保项目申报质量。三是科普服务站建设得到加强。将“科普服务站”作为抓手,列为自治区表彰对象,并先后制定出台了自治区科普服务站建设工作方案,下发了加强科普服务站建设工作的通知,规定从2013年起,申报全国、自治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集体,必须建有科普服务站。四是基层科普组织稳步发展。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健康发展,全区现有各类农技协组织2257个、会员68.4万人,成为基层科普工作的重要力量。在大力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影响下,各县(市、区)积极筹备成立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截至目前,全区所有的地州市科协和56个县市科协成立了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为进一步开展科普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随着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增加,自治区科协党组高度重视,专门筹措资金,2013年为22个县级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配发了科普大篷车。五是科普投入不断加大。随着“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基层科普工作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各级党委、政府逐渐加大了对基层科普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2013年,自治区本级人均科普经费实现较大幅度增长,由人均0.5元提高到1元,达到2200万元,翻了一番;7个地州市人均科普经费达到人均1元以上,全区86个农业人口县市区,近半数县市区人均科普经费达到1元以上。(新疆科协)

中学科普工作计划篇(10)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计划”的实施,不断促进农村科普体系的建设,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让科普公共服务持续惠及广大农民,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1.在总结多年来,特别是“十五”计划时期农村科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抓重点、抓亮点、抓示范,“十一五”规划期间,在全国每年评比、筛选、表彰一批有突出贡献的、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的、辐射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等先进集体和个人。

2.在推荐、评比过程中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广泛宣传,以点带面、榜样示范,增强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兴趣和意识,把学习科技知识变成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意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3.建立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开拓创新农村科普工作,提高科普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完善适应农村特点、满足农民科技需求的科普工作新体系。

(三)实施原则

1.面向社会,统一标准。评选范围面向社会各界,符合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统一评审标准。

2.立足科普,注重公益。评选对象立足于农村科普工作战线,注重社会公益,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

3.差额评选,择优支持。各省推荐名额与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实行差额评选制,从各省推荐名单中择优支持。

4.奖补结合,追踪问效。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和奖补结合方式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科普惠农活动进行补助和奖励,为植根于基层的农村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创造更好的条件。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的支出。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范围: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成立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

5.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推荐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4.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的时间100天以上、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或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三)农村科普带头人

推荐范围: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1.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宣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

4.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四)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范围:在少数民族地区成立的,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宣传,做出突出贡献的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条件:

1.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团结与稳定;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成立时间在2年以上;

4.具备必要的科普宣传设备,具有较好工作基础;

5.常年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到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科普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00天,在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和推荐: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

3.有其他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

三、组织实施

(一)每年3月底前,由中国科协、财政部综合各省农村科普工作等情况,确定各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名额,并下达到各省(区、市)。其中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的推荐名额按评选名额的120%进行分配,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名额按评选名额的150%进行分配。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申报不得交叉重复。申报单位和个人同时符合多个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只能按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二)省级科协和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下达的推荐名额和本方案规定的推荐范围和条件,结合本省农村科普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在4月底前下发到各市、县,并通过本省的主要媒体广泛宣传,向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农民公开评比和筛选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条件和申报程序。认真组织做好本省的推荐工作。

地(市)科协和地(市)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省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做好推荐工作。

(三)县级科协和县级财政部门根据本方案和本省的实施方案,通过当地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当地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申报;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应将推荐名单在有关乡村公示10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在6月底前,将正式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省级科协和财政部门。

(四)省级科协和省级财政部门汇总各县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在中国科协和财政部下达的推荐名额内,提出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须在本省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级科协和财政部门于7月底前,将正式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中国科协和财政部。

(五)中国科协和财政部汇总省级科协报送的申报材料,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9月底前由中国科协和财政部批准并下达各省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对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分别授予“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称号,由中央财政资金给予奖励和补助。

(六)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要积极宣传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要加强对奖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要加大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省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应于12月底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中国科协和财政部。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计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纳入相应的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共同组织实施,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中学科普工作计划篇(11)

根据《威海市2018年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威招考委〔2018〕1号)精神,严格落实鲁政办字〔2015〕152号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有关要求,为做好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一、招生计划

2018年市直普通高中、威海艺术学校普通高中艺术班、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威海大光华国际学校共计划招生3840人,音乐、体育、美术、综合艺术及科技创新特长生计划单列,具体计划和录取比例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

2018年招生计划表 学 校总计划数普通生体育生音乐生美术生综合艺术生科技生合 计384032891421392004030威海一中新校区700615253020——10威海一中820760301510——5威海二中 920 824 37 34 20 —— 5威海三中4002652010100——5威海四中500445301010——5威海艺术学校普通高中艺术班120————404040——威海市实验

 外国语学校100100威海大光华

 国际学校280280注:1.2018年市直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数和威海一中招生总计划数不包括国家、省安排的新疆内地高中班学生80人、青海海北班学生40人。2.2018年市直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纳入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中,其中:威海一中新校区羽毛球4人、乒乓球2人、女足4人、手球2人、橄榄球3人;威海一中男篮6人、女篮6人、男足8人;威海二中男排4人、女排5人、健美操8人;威海三中排球9人、乒乓球2人;威海四中健美操4人、田径6人。3.威海一中新校区高水平管乐团队成员招生30人,纳入学校艺术生招生计划中。4.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威海大光华国际学校为自主招生,上述计划为中心城区指导性计划,纳入学校总招生计划中。

二、普通生招生

(一)招生区域。

威海一中新校区招生范围为威海中心城区(含环翠区、高技区、经技区、临港区,下同),按志愿填报招生。

威海一中、威海二中、威海三中、威海四中招生区域基本保持不变,根据生源分布和相对就近的原则划定以下招生区域:

威海一中招生区域: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北、孙家疃街道;高技区城区世昌大道以北。

威海二中招生区域: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南、羊亭镇、张村镇;高技区城区世昌大道以南、初村镇;经技区城区、崮山镇。原则上即墨路以北为北校区招生区域,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和学生意愿适度调整。

威海三中招生区域: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南、温泉镇;经技区。

威海四中招生区域: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北、孙家疃街道、羊亭镇、张村镇;高技区;临港区。

无中心城区户口且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无中心城区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等,下同)的考生,可通过填报志愿报考威海一中新校区,若未被录取则根据其初中学校驻地确定为威海三中或威海四中招生区域。

户主非考生本人或考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考生,可通过填报志愿报考威海一中新校区,若未被录取则根据其挂靠户口所在地确定为威海三中或威海四中招生区域。

(二)区域认定。

考生可选择所在户口薄地址或房屋产权证地址认定招生区域,以2018年3月1日前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材料为准。必要时,须提供证明考生与所在户口薄户主或房屋产权证所有人关系的有关材料(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其他法定监护人证明等)。

选择使用考生所在户口薄地址认定的,户主须为考生本人或考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他法定监护人;户主为其他人的,不能认定为威海一中或威海二中区域,根据户口簿地址认定为威海三中或威海四中区域。

选择使用房屋产权证地址认定的,产权所有人须为考生或法定监护人。

无中心城区户口且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无中心城区房屋产权证的考生,不能认定为威海一中或威海二中区域,根据毕业学校地址认定为威海三中或威海四中区域。

具体认定办法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录取原则。

威海一中新校区普通生录取,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学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威海一中、威海二中批次录取资格线,计划未完成不降分录取。

威海一中、威海二中按同一批次录取;威海三中、威海四中按同一批次录取。同批次学校普通生按照招生计划总数1∶1的比例划定录取资格线,学校招生区域内资格线以上考生按学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完成学校招生计划;录取资格线以上且超出学校普通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默认调剂到同批次其他学校(威海二中为北校区),不同意调剂的考生可申请参加下一批次学校录取。

三、特长生招生

(一)基本要求。

市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要严格执行《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威政办发〔2014〕4号)和《威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威教发〔2014〕13号)文件规定: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学业考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地理、历史、生物学、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技能6个科目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等级均达到C等,且至少有3项需达到B等,达到B等的科目中至少含思想品德、地理、历史、生物学中的一科。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5个考查科目成绩均达到C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6个科目考试成绩总分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依据。考查科目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综合总等级为D级的不能录取到普通高中。

(二)区域划分。

威海一中新校区特长生、市直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队员、威海三中美术特长生、威海艺术学校普通高中艺术班,招生范围均为中心城区;其他特长生按普通生招生区域实行划片招生。

(三)考试录取方式。

1.美术特长生。美术类专业考试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组织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录取。专业考试时间为3月10日,考试结束后公布考生专业成绩和专业合格分数线,专业合格分数线根据生源情况及招生计划数量,按照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划定。6月15日至16日填报学校志愿。录取时,分批次依据志愿情况,按学校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学校专业录取资格线,专业录取资格线上考生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录取资格线上考生达不到2倍比例的,不做计划调整。具体详见《威海市2018年市直高中招收美术特长生专业统考工作实施意见》。

2.音乐、体育、综合艺术特长生。音乐类、体育类、综合艺术类专业考试由各高中学校组织,进一步扩大学校招生自主权,各学校均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专业合格考生名单,报考人数达不到学校招生计划的,相应缩减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学校要在学校招生简章中自行确定特长生具体报考条件、最低专业合格线、最低文化分数线。已被报考学校确认为专业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其他学校专业考试。具体考试办法详见学校招生简章,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

3.科技创新特长生。凡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科技竞赛中,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科技论文须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国家外观设计专利的(必须为第一作者或独立完成);均具备报名资格。市直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审查报名资格,并及时将考生考试报名花名册(盖章)及考生相关证件资料复印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查备案。

科技创新特长生专业考试由市直普通高中学校组织,依据志愿填报情况,威海一中新校区按招生计划数1.2倍的比例确定专业合格考生名单,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在规定招生区域内,其他市直高中按照招生计划数1.2倍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录取时依据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考生文化成绩不低于该校普通生资格线的97%。

(四)报名考试时间及要求。

市直高中特长生招生简章要于5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查批准后统一,音乐类、体育类、科技创新类特长生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16日。

威海一中新校区音乐类、体育类、科技创新类特长生专业考试时间为6月19日;威海一中、威海二中音乐类、体育类、科技创新类特长生专业考试时间为6月20日;威海三中、威海四中音乐类、体育类、科技创新类特长生专业考试时间为6月21日;威海艺术学校普通高中音乐类、综合艺术类特长生专业考试时间为6月22日。

市直普通高中须于5月10日前将考试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须安排纪检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部门等人员参与监督。音乐类、体育类、科技创新类、综合艺术类特长生专业合格名单,须于专业考试成绩公布同时上报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并在本校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自主招生

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威海大光华国际学校实行自主招生,不限定招生区域。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依据学业考试成绩按照计划1:1.2的比例向学校提供考生名单,招生学校负责录取。学校自主招生方案于3月5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查批准后实施。

五、指标生分配办法

威海一中新校区、威海一中、威海二中、威海三中、威海四中将普通生计划总数的85%作为指标生计划数,按照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价和考生数各占50%权重的原则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划定威海三中、威海四中普通生录取资格线前需确认各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完成情况,在指标生平均分数线下12分内仍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从学校调出统一调剂使用。

六、成绩公布及志愿填报

6月25日公布成绩,同时公布录取资格线。

6月15日上午,中心城区各初中学校分别组织召开以中考招生政策为主题的初四考生全体家长会,解读中考填报志愿和高中招生录取政策。

6月15日至16日考生填报志愿。需填报的志愿有:1.普通生志愿:填报威海一中新校区普通生志愿;其他学校根据招生区域默认填报相应学校志愿;同批次不同意调剂的考生,提出参加下一批次学校录取申请。2.美术特长生志愿:填报威海一中新校区、威海三中、威海艺术学校美术生志愿;其他学校根据招生区域默认填报相应学校志愿。音乐、体育、科技创新、综合艺术类特长生志愿,根据报考学校专业合格名单默认填报相应学校志愿。

6月26日至28日,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威海大光华国际学校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七、录取顺序及要求

(一)录取顺序及报到时间。

威海一中新校区安排在其他高中学校之前录取。各有关高中学校的音乐、体育、美术特长生安排在同批次普通生之前录取,未被录取的可参加普通生录取。

录取时按以下顺序依次进行:

1.威海一中新校区音乐、体育、美术特长生。

2.威海一中新校区普通生。

3.威海一中新校区科技创新特长生。

4.威海一中、威海二中音乐、体育、美术特长生。

5.威海一中、威海二中普通生。

6.威海一中、威海二中科技创新特长生。

7.威海三中、威海四中音乐、体育特长生,威海四中美术特长生。

8.威海三中美术特长生。

9.威海三中、威海四中普通生。

10.威海三中、威海四中科技创新特长生。

11.威海艺术学校普通高中艺术班。

12.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威海大光华国际学校。

7月3日前公布录取结果,7月5日至6日报到。

(二)工作要求。

1.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网上录取、报到确认”的原则,各有关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录取工作。

2.达到录取分数线并同意入学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经学校确认无误后领取正式入学通知单。学校要及时组织新生办理交费、注册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确认入学并办理相关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各学校要在考生报到结束次日向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报送考生报到情况,并上报考生放弃入学资格的相关理由。

3.录取工作结束后,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于8月25日前将审核认定的录取结果(含自主招生学校)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依据录取信息库办理普通高中学籍注册手续。

八、工作纪律

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要进一步强化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密组织管理,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五个严格、五个严禁:严格控制招生计划,严禁在计划外录取学生;严格落实招生区域,严禁跨区域招生;严格执行录取标准,严禁随意降低标准录取;严格执行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工作方案一经市教育局审定后,严禁随意变更;严格学籍管理,新生学籍注册将以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提交的名单为准,对其他任何单位提供的名单不予受理,新生一经录取报到严禁跨校借读。

九、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