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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履职报告大全11篇

时间:2022-08-20 04:02:52

加油站履职报告

加油站履职报告篇(1)

“沈建国代表,你被评为‘五星级’,并授予2015年度‘最满意人大代表’称号……”近日,平湖市广陈镇人大代表、三红村党总支书记沈建国收到了一封特殊的来信。这也是广陈镇开展“五星级”人大代表评议以来发出的首批评议结果反馈书。

2015年9月,平湖全市各级人大组织都开展了“倡导争做‘五领一满意’人大代表”活动,广陈镇在此基础上探索创新,开展了“五星级”人大代表评议活动,设置了“思想领先之星”“履职领跑之星”“行动领航之星”“为民领衔之星”和“形象领树之星”等五颗星。

据广陈镇人大主席柳永良介绍,每颗星都规定了具体的内容,做到不能量化的给予条款化、能够量化的给予数量化、涉及中心工作的给予动态化。评议标准设置得很细致,除了人大本职工作,还有其他很多方面,标准比较高,代表可以对照各款各项自查自纠,发现自己的不足。例如,履职领跑之星栏中就有“大会期间认真审议、积极代言,领衔提出议案建议1件以上”等具体要求。

“这样做比较好,”沈建国代表对五星级评议十分肯定,“以前工作思路不清晰,现在对照这个自评表,对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都有了了解。”

“五星级”人大代表如何评议,是整个评议工作的关键。为客观全面地评议人大代表的工作,广陈镇在开展评议工作中先后进行了“代表自评”“选民评议”“小组复评”和“镇人大终评”四个环节。特别是在选民评议阶段,是直接面对选民,在人大代表准备好述职报告的基础上,召开代表所在选区的选民代表会议,由选民根据代表述职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照“五星”要求给代表评议。

“以前口头说说,很多选民怕得罪人不说。”柳永良表示,今年有了细化的评议表,选民可以对照每一条来给代表评星级,也不用怕得罪人。

每次评议结束后,评议结果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到代表本人,对被评为“五星级”的代表,授予“年度最满意人大代表”称号,并在次年镇人代会上给予表彰。同时,每位人大代表的评议结果将进入代表“履职档案”。

“通过‘五星级’代表评议,我们希望评出积极的氛围、向上的氛围,评出正能量。” 柳永良主席认为,开展“五星级”代表评议使人大代表肩上有压力,变被动为主动,但同时也要注意不能过分挫伤代表的积极性,对于没有评上“五星级”的代表,会书面通知要求对照评议表找差距,提升自我。

代表述职评议是选民监督代表的一种渠道,也是代表自我提升的重要方式,浙江省各地乡镇人大都在积极探索完善。

近年来,上虞区小越镇人大也积极探索代表述职评议的新方式,由过去的书面述职报告到现在与述职评议会相结合。

过去,代表述职评议通过书面的形式开展,代表填写《履职情况公示表》,将一年来提出的议案建议、参加镇人大组织的活动、人代会闭幕期间提交的建议意见、为选民办的实事列出,再由镇人大统一公示。“现在,你还要告诉选民你做了哪些工作,怎么做的,对选民的意见以及相关部门的回复有没有做好上传下达。”小越镇人大代表陆建新说。

前不久的述职评议中,陆建新代表讲述了自己提出的企业排污管网建设的建议得到落实的情况赢得了选民的掌声。“投资520万元的第一期2.7公里管线已经开始铺设。村民认为代表是干实事的。” 陆建新说。

“像考试一样,不能交白卷的。”参加过小越镇人大代表述职评议的戴芬珍代表也有深切的感受,“要实实在在去做的,老百姓的事情就是自己的事情。”

戴芬珍代表一直关注该镇德隆新村的建设改造问题。德隆新村是八九十年代的老区,建设标准很低,现在基础设施都已经老化,道路也很差,被大型车辆一压,化粪池的污水都会出来,影响生活环境。戴芬珍代表持续关注这个问题,并且经常去走访、调研,再向有关部门提建议,最后解决了这个问题,“31幢到44幢已经改造完工,老百姓都很满意。环境好了,连小区二手房的价格都涨上去了。”

刚开始搞述职评议会,小越镇人大也担心代表不愿上台、会议组织不起来等问题,因此从述职对象、会议的标准、会议的开展等都进行了规范。

镇人大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召开由选民代表参加的述职评议会,参加述职评议会议的选民代表,由本代表小组内的各小选区负责人,和有威望的老党员、老干部及其他选民群众组成,一般为50―60人规模,每个小选区派出的选民代表在15人左右。在平时,镇人大会多安排代表小组活动,给代表提供平台,让代表平时有事做,上台有话说。

从2012年开展述职评议以来,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对代表有压力,对选民来说,则对代表平时工作情况有很好的了解,便于监督,也加强了选民与代表的联系。”小越镇人大主席崔伟灿说,去年有52位代表参加评议,其中49位被评为称职,3位被评为基本称职。“述职评议后,基本称职的代表参加活动明显积极起来了。”

为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提升代表整体工作水平和综合素质,我省各地乡镇人大制订详细的述职方案,规范述职程序,认真开展活动。许多乡镇人大组织部分市、镇人大代表向选民开展当面述职活动,按照代表述职、选民询问、代表任职测评、现场公布测评结果的程序接受监督。人大代表深入走访选民,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并按选区公布在村(居)务公开栏、数字电视中的“阳光村务”等平台上,征求选民意见,接受选民监督。

联络站建设更规范,代表履职有平台

代表联络站是代表联系选民的重要平台,浙江省各地的乡镇代表联络站建设启动较早,经历了从无到有的量变,全省2600多个乡镇(街道)代表联络站覆盖所有城乡。近年来,更是从代表联络站的规范、网上代表联络站的建设等方面进行完善,实现了从线下到线上“全天候”互动的质变。

“这段路原本高低不平,特别是雨天,道路泥泞,给农户出行带来诸多不便,没想到我只向人大代表提了个小建议,代表接待后就向村委会作了反馈,如今已完成了道路硬化。”这是秀洲区油车港镇马厍村的村民老朱通过代表联络站解决的一个大问题。

老朱“没想到”的是油车港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在为民办实事中能起到如此大的作用。油车港镇人大自2012年建立人大代表联络站后,在加强代表密切联系选民、增强代表履职意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油车港镇在全镇7个代表小组分别设立联络室,形成了一站多室的格局。同时,油车港镇人大还要求代表“出诊”联络选民。通过“门诊”和“出诊”两种模式组织开展代表接待选民工作,积极进村入户走访联络选民,倾听意见建议。

人大代表联络站已成为闭会期间代表联系选民、反映民意、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如今,时间长了,联系群众多了,越来越多的生动履职故事在代表联络站中演绎。代表履职到底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选民们高兴地说,“人大代表把群众的事当事,做到了贴心为民。在我们这儿,就有一句话,叫‘有困难,找人大’”。例如,温岭市泽国镇人大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站建设,建立以“监督一项重点工作,调研一个重点课题,约见一次部门领导,解决一批难点问题,配好一名村官大学生”为内容的工作站“五个一”机制。有效助推旧城改造、宅基地换住房等政府重点工作4 项;联系政府部门4 个,约见部门负责人4 位,分别就泽国镇中小学教育资源配置、水域占补平衡以及瓦窑拆除等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并解决了“7・26”326 座公墓坍塌事件、五里泾村建房规划等一批群众实际难题。

2015年7月,海宁市人大常委会率先在丁桥镇开展“人大代表网上联络站”试点工作,代表联络站从“线下”走向“线上”。

“以前镇代表只在固定的‘选民接待日’才接待选民,现在有了网上联络站,选民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网络反映问题。”丁桥镇永胜村村民金梦佳欣喜地说。

代表网上接访群众,收集整理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尽可能倾听大多数民众的声音,完善了民意汇集和表达机制,激发社会公众参政议政的热情,也为人大代表更加广泛地反映民意提供便捷的平台。

创新活动载体,代表履职有渠道

2014年11月10日,平湖市广陈镇组织市、镇人大代表在镇人大代表活动室开展“代表议政日”活动,本次议政日主要围绕“如何加强基层人大联络站的生命力”“关于禁止秸秆焚烧相关措施的探讨”等主题展开交流和讨论。

针对生猪减量提质和“无猪村”创建等工作,人大代表们进行了热烈地讨论,代表们认为:全镇违建猪舍拆除和生猪减量提质工作成效显著,生猪养殖数量下降明显,农村生态环境加快好转。但是,农户思想观念的改变并非一蹴而就,机关事业干部、村干部必须经常性、反复性做工作。

议政后,镇人大将把此次议政的情况整理成材料反馈给政府相关领导。

在广陈镇,类似于这样的议政活动每个季度都要举办一次,或者围绕主题;或者没有主题,让人大代表有啥说啥。“有的代表开会热度高,闭会就没了温度。”柳永良说,为了解决闭会期间代表履职不积极的问题,广陈镇制定了“代表议政日”制度,确定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1日为“代表议政日”。

议政日主要讨论事关本区域内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生改善的有关重大问题、热点问题和敏感问题。选民们平时一些零零碎碎的建议,可以汇总给代表,通过议政日定期反映。议政日活动也会邀请相关领导参加,对有些问题进行当场解答。

议政日结束后,镇人大根据议政情况,会梳理出若干问题并反馈给政府,督促政府引起重视或加以推进和解决。据了解,占地100多亩的赵孟坚文化园项目就是议政日活动,代表建议引起政府重视才得以开展。

“这样的机制比较灵活,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政府相关部门。”柳永良说,“希望通过议政日活动,让更多代表参加进来,也让更多选民反映问题。”

除了代表议政日活动,闭会期间,许多乡镇人大还组织了很多专题监督、视察、走访、座谈等活动。

例如,上虞区小越镇人大对一些持续推进工程开展专题视察,丰富了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该镇的汽车零部件产业是该镇的特色优势产业之一,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产业层次偏低、集群效应不强等问题。小越镇人大为此持续几年开展专题视察,助推汽车零部件产业块状经济的发展。“2012年,我们组织调研汽车零部件块状经济发展情况;2014年,我们又组织调研了汽车商贸的发展情况。”镇人大主席崔伟灿说。

加油站履职报告篇(2)

一、自觉加强学习,提高政策理论水平。

坚持自觉学习厂党委、厂部、作业区各项制度文件,集团公司、油田公司领导讲话精神。在学习过程中,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以分析领悟,提升理解、贯彻、执行的能力水平。

二、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工作质量。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及标准化操作规程,认真做好井场、管线数字化监控、日常巡回检查、设备设施参数监控及维护保养等工作,对巡检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记录上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设备设施完好运行、上报资料数据真实准确。

三、勤学岗位知识,持续强化个人能力。

加油站履职报告篇(3)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1、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年初与县(区)分公司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县(区)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目标、责任及要求。与分管部门责任人一起研究、制定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并结合分公司每季度HSE大检查、每月“互帮互促”及每周四“2+1”工作日到各县(区)分公司开展指导帮扶,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1-6月,共到基层开展帮扶工作26次,其中HSE检查2次,互帮互促8次,2+1工作指导12次,非油品盘点督导4次,形成了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尽所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加强学习,强化教育。上半年以来,我积极参与所在支部组织的党员学习及主题党日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分公司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教育学习活动,增强了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并利用月度经营分析会组织分管部门员工传达学习了中国石化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精神、《中国石化加油站现场管理禁令》,共同收看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并就相关学习内容开展座谈,拧牢思想“螺丝”,上紧行动“发条”,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深入交流,强化履职。深入分管部门与员工一起参加部门所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以及党支部组织的“三会一课”,与部门及基层员工谈心交流,了解员工的合理需求,在职责范围内第一时间予以解决。我坚持每个月与分管部门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一次廉洁谈话,以关心干部员工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改进作风方面的有关情况为重点,了解其思想状况、工作作风,帮助改进提高,鼓励其积极进步。并参与挂点帮扶县(区)分公司的党支部党员大会,对会议开展情况进行点评,查看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与支部书记交换意见,指出不足,不留情面,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基层能够全面落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1、经营方面:一是联合政工办共同开展节日营销活动,丰富党建活动形式的同时提升了加油站节日营销氛围。今年元宵节,结合经营形势把握节日销售契机,以各党、团支部为抓手,由各县(区)分公司以加油站为阵地,以猜灯谜、装灯笼等形式,开展“元宵喜乐会、吉祥带回家”活动,现场活动氛围良好;二是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进社区活动,推进党政融合的同时助力非油品销售。2021年上半年,分公司第二党支部结合当期重点商品营销活动,组织机关、基层党支部党员及部分站长员工先后开展了四场非油品年货节、水饮节地摊销售以及移动积分兑换活动,四场活动共计销售非油品三万余元,进一步提高非油扩销创效水平,提升了中国石化易捷品牌美誉度。

2、管理方面:一是严格落实“2+1”、互帮互促及“四不两直”督查工作,提高风险防控水平,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组织对前期各项督查实施细则进行梳理修订,完善简化检查内容,优化考评方式,并联合安全督查队对各县区公司、加油站开展“四不两直”督查,重点对违规违禁、卸油作业、油非互动活动开展、加油现场服务、资金风险、系统规范操作等方面开展督查,从严从实抓好各类隐患和薄弱环节的排查整改,尤其是对加油站微腐败现象“零容忍”,肃清加油站不正之风,坚守经营红线;二是稳步推进驻站式委托家庭管理改革,优化绩效薪酬考核实施办法,积极做好党建维稳工作。针对2021年在营加油站及零售年销量的变化,逐步实行3-5人的驻站式委托家庭管理模式,实现驻站管理,以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来减少用工,实现员工和企业双赢,同时做好减员及党建维稳工作,积极应对改革可能带来的各种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保证改革平稳推进。

3、“组织力提升年”活动方面:一是开展服务礼仪提升专项行动,突出典型示范作用,提高现场服务水平。今年3月份开始,分公司组织开展了礼仪培训、礼仪打卡、礼仪考核及评先评优工作,每月开展的优质服务评比活动,主要针对仪容仪表、微笑服务、礼仪动作、文明用语等现场服务情况对县区及个人进行评选并给予适当奖励,4-5月份共评选出5名优秀服务之星;二是制定下发了员工“微笑营销”活动方案,增强一线员工现场开口营销及微笑服务意识,切实提升员工现场沟通和交流能力。通过开展阶段性“微笑营销”主题活动,培养员工使用规范语言和规范动作与客户交流的意识,增强现场服务氛围,并采取加油站送评、片区推荐、分公司评选等手段,评选出鹰潭石油“微笑之星”、“营销之星”,激发全体员工服务的主动性,使现场开口营销工作常态化,促进加油站现场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三、履行“一岗双责”存在的问题

一是履行“一岗双责”创新不够,思路不宽,办法不多,与工作结合不够紧密;二是对分管部门的管理还不够到位,到一线抓落实还不够。

四、今后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五中全会精神,切实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自己,抓好队伍建设,以身作则,做出成效。

加油站履职报告篇(4)

负责依法查处生产、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标准或要求的锅炉、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农药、生产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要求的原材料和产品,生产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发动机油、氮氧化物还原剂、燃料和油添加剂以及其他添加剂等环境违法行为,配合环保部门对使用不符合规定标准或要求的锅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环境监管网格组织领导

为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以主管副局长为组长,各业务科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质量监督科具体负责全局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报送工作,张霞担任部门环境信息报送员。

三、环境监管网格职责分工

稽查分局:负责对生产制造、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标准或要求的锅炉、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农药、生产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要求的原材料和产品,生产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发动机油、氮氧化物还原剂、燃料和油添加剂以及其他添加剂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配合环保部门对使用不符合规定标准或要求的锅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对锅炉生产、安装、使用等环节进行监察,落实政府环保有关要求。

计量科:按要求组织对完成油气回收治理的加油站、储油库在用计量器具进行检定,并保持正常运行。

质量监督科:根据上级计划或本级经费情况,组织实施对燃料油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对持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进行质量监督。

检测中心: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负责对相关产品的抽样、检验及结果报送工作。

四、环境监管网格运行要求

加油站履职报告篇(5)

关键词:利益相关者 社会责任报告 信息披露

在倡导可持续发展的现今社会,利益相关者可通过社会责任报告来评价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状况以及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因此,从利益相关者视角研究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对于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利益相关者利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介绍和分析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的社会责任报告的利益相关者导向以及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方式,为我国企业利益相关者导向的社会责任报告提供一定的借鉴。

一、利益相关者导向的社会责任报告

中石油自2006年确立了社会责任报告制度以来,通过社会责任报告机制的建立,逐步搭建了一个企业和政府、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与承包商、社区与公众、非政府组织等利益相关者沟通交流的平台。中石油的社会责任报告旨在构建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和谐关系,以期推进企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中石油的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公司履行经济、环境和社会三大责任的业绩表现。报告主要参照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制定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2006年版G3)和国际石油业环保协会与美国石油学会联合编制的《油气行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从结构来看,中石油社会责任报告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一是介绍了公司的基本情况、公司治理以及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等基本信息,二是披露了公司的经济责任的业绩数据,三是披露了利益相关方沟通参与的信息、社会评价,四是结合本企业自身特色从能源供应、生产运营、员工发展、社会贡献四个方面具体披露了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由于本文从利益相关者视角分析社会责任报告,前两部分内容属于基本信息和财务数据,此处不再赘述,主要研究后两项内容。

(一)利益相关方沟通参与的信息披露。能够影响企业决策和活动或受企业决策或活动影响的团体和个人(包括政府、员工、客户、消费者、合作伙伴、机构和社区)是企业在广泛意义上的利益相关者。利益相关者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与参与,有利于企业长足的发展。中石油披露了政府、员工、客户、合作伙伴、非政府组织和有关机构、社区及公众六种利益相关者的目标和关注点,以及他们的沟通参与方式,并披露了中石油对此的具体举措。对利益相关者沟通参与的信息进行披露,展现了企业从利益相关者需求出发,重视利益相关者参与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加强彼此的了解、信任和合作。

(二)社会责任履行状况的信息披露: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

1.股东责任方面。(1)保障能源可持续供应。基于中石油在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中石油在可持续的能源供应方面主要披露了企业关于加大资源勘探开发、研发创新技术、加快清洁能源升级、加强国际能源合作等信息,保障重点城市居民和公用事业的能源供给。中石油结合企业自身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定位,从能源供应方面披露了企业的基本使命与责任。(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作为国有独资企业,中石油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2014年成立董事会,构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权责分明的治理结构。公司进一步从合规管理、惩治和预防腐败、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三个方面完善公司治理管控体系,维护了股东利益。

2.合作伙伴责任方面。(1)加强对供应商的准入、考核评价管理。公司实行总部、地区集中采购,采用采购招标管理方式,为供应商提供了平等的参与机会。在供应商准入环节,考察供应商的质量、安全、环保资质及商业信誉和依法合规经营记录,优先选用能提供新产品、节能环保型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供应商;在考核评价环节,重点考核评价供应商履约情况、质量安全环保绩效、诚信经营等方面。公司将考核结果作为供应商等级管理和准入资格评定依据。(2)重视供应链安全。中石油一方面重视对承包商的沟通协调和安全管理,通过完善自身安保措施和应急救援网络,确保承包商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另一方面加强承包商安全监督,对其安全监管现状进行专项巡视,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检查整改并进行通报,供应商和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中石油还将物资供应商和承包商管理纳入公司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HSE管理体系),促进承包商安全意识的提升和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从而实现互利共赢。

3.客户责任方面。(1)加强质量管控。中石油为对其所属的115家企业质量绩效进行考核,持续推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认证,开展质量管理体系推进评审。截至2014年底,所属企事业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率达到97.66%,认证率达到87.90%。(2)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中石油一方面努力为客户和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于2014年完成国Ⅳ车用柴油质量升级,稳步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工程;另一方面,不断完善加油站服务网点,提供便捷的网络服务,截至2014年底,公司加油站服务网点超过两万座,遍及31个省(市、自治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此外,还通过开展客户满意度测评和客户体验日等活动与消费者进行沟通与互动,以改进服务质量。

4.员工责任方面。(1)维护员工权益。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安全环境管理体系,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基本权益。公司升级调查了14 类重大安全环保风险事故事件,管道隐患整改率达到50%,19家所属企业整改完成率达到100%,极大地提高了员工的人身安全的保障。通过民主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互动讲坛等活动让员工积极参与企业的经营与管理,并通过网络平台,使员工能够畅通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员工的基本权益。(2)重视员工发展。公司为员工搭建成长平台,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公司重视全体员工的教育培训,总部层面全年完成163个培训项目,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能力;畅通职业发展通道,推动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双序列岗位管理改革,使两类员工享有同等事业发展空间和相应的薪酬待遇;完善薪酬奖励激励机制,公司探索创新了科技创新基金、科技增效激励等方式,极大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5.社区与公众责任方面。(1)社会公益事业。企业与社区和公众的关系也影响着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中石油披露了企业关于民生的社会贡献。与社会的和谐相处关系以及对公益事业做出的贡献,一定程度上衡量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状况以及与社区公众的关系。扶贫帮困、支持教育事业、带动地方发展等这些没有经济利益流入反而是一笔支出的活动,是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回报社会、维系与社区和公众和谐关系的重要举措,也是建立企业声誉与维护企业品牌的重要途径。(2)环境保护举措。中石油属于高污染行业,在为社会公众提供能源和服务的同时,也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公司秉承创新节能减排的理念,提高能效,降低污染水平,以“十大节能工程”和“十大减排工程”为重点,推进公司节能减排工作。公司加强节能技术示范工程建设,强化能源评价管理和节能标准体系建设,全年投入专项资金实施56项重点节能工程。实施中国石油宁夏石化“260万吨/年重油催化装置CO余热锅炉节能改造”等13项系统优化方案。2014年,公司全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同比下降,实现节能量126万吨标准煤、节水量2 462万立方米。

二、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评价

以中石油的社会责任报告为例,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披露了公司的基本信息、业绩数据以及企业整个生产运营销售过程中关系到各方利益相关者利益的相关信息,对财务报表提供的财务信息起到了对企业的非财务信息进行补充阐述的作用。社会责任报告的具有以下进步意义。第一,社会责任报告的表明了企业重新审视传统的“股东利益至上”的目标。由于利益相关者对信息的需求以及对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视,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披露社会责任履行状况方面的非财务信息,一定程度上为利益相关者提供了更多可利用的信息。第二,社会对企业的评价更加综合。除了对企业经济利益进行评价,利益相关者开始对企业对环境、社会的影响等非财务信息有了更多的关注。

但由于我国社会责任报告的历史比较短,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并不强烈、利益相关者对自身利益的维护意识也有待提高,从利益相关者视角来看,的社会责任报告仍然存在以下问题。第一,我国企业该报告的驱动因素主要来源于提升公司的形象、政府政策的指导、企业领导者意识和社会舆论压力。从中石油的分析中可看出,社会责任报告中主要披露了公司的正面信息,对于负面信息避而不谈,发生的安全事故的原因以及具体详情并未在报告中提及。社会责任报告“报喜不报忧”,更大程度上出于对政府政策的支持和自身声誉形象的建立,并未做到全面客观披露重大事件。第二,该报告虽然披露了关于各方利益相关者的信息以及利益相关者参与沟通,但信息较为分散。整个报告主要结合了企业自身实际经营业务进行披露,并未按照利益相关者的类别分别披露相关信息,可见该报告来自公众、客户、社区以及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的压力作用比较小。第三,缺乏独立的第三方审计。中石油通过企业社会责任信箱、社会责任子网站、召开主题研讨会等方式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持续改进社会责任报告,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报告的质量和可信度。但信息的来源仅仅是通过内部审核,没有进行外部审计,因此缺乏公信力。

三、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改进的建议

(一)加强利益相关者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政府应当帮助企业管理者树立正确的社会责任理念,加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使其了解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自身和社会的重要意义,在追求利润时积极承担对各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同时,要提高企业对利益相关者的认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也需要社会公众的责任意识和利益相关者的广泛参与。可以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使公众更多了解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实践的情况,参与到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运动中来,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和公民社会责任在互动中共同提高。

(二)制定和完善利益相关者导向的社会责任报告相关制度。政府应当加快对利益相关者导向的社会责任报告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规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框架以及披露信息的内容。社会责任报告应当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以及根据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制定披露信息的内容,使利益相关者导向的社会责任报告更加有利于和便于利益相关者阅读和使用。

(三)加强对社会责任报告的第三方审计。为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的可信性和真实客观性,社会责任报告应逐步发展为需要由独立第三方进行鉴证,防止企业选择性地不披露对企业造成不利影响但却客观发生的事件,或者为增强自身信誉虚假捏造一些信息来蒙骗公众。独立第三方的鉴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强社会责任报告的公信度。S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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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牟涛,袁蕴.利益相关者导向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构想――中石化社会责任报告的启示[J].财会通讯(综合),2008,(7):94-95.

加油站履职报告篇(6)

为加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管理,督促随车照管人员履行好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国家《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和县教育局要求,特制定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1.随车照管人员每天校车早晚出发前10分钟务必准时到达中心校,不得擅自迟到、早退。

2.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3.发现驾驶员饮酒、超速、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4.督促校车司机不到停车站点禁止私自停车,不得允许其他人搭乘校车,如有此现象,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随车照管人员不得与校车司机在校车燃油上做手脚,如发现此现象,每次罚款200元。

6.学生上车时,发现有缺席学生,应立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掌握学生缺席的原因,回校后立即向校车负责人汇报。

7.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对号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8.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9.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10.学生上下学,随车照管人员应当与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

11.随车照管人员有病或有事请假必须提前与校车负责人请假,以便校车负责人有充分的时间进行人员安排。

12.随车照管人员每天送完学生后,必须跟随校车回到中心校,方可下班,不得中途离开,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3.随车照管人员车上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上岗。

14.及时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校车随车人员各执一份。

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随车照管人(签字):

校车照管员安全责任书范本(二)

为加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管理,督促随车照管人员履行好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教育局的精神,与随车照管员签订安全责任书。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时,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2、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行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开。

6、幼儿园比较小的学生,照管员应该与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

7、校车的副驾驶位置禁止安排学生乘坐。

加油站履职报告篇(7)

一、基层效能监察综述

近期,重点对所属基层22个单位进行了油料管理办法效能监察。监察的内容是物资供应站油料监督岗位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前线基层队的油料配送和交接情况基层车队单车(车组)加油手续控制情况、油料消耗公开情况、油料消耗奖惩情况、油料管理中的违规违纪情况。监察的采取的主要方法是:到加油站现场跟踪监察加油情况,到前线基层队施工现场查看油料配送交接手续,到基层车队查看油料管理、控制的有关资料。

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询问、跟踪记录等形式,了解到基层单位都能根据根据《关于印发油料管理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在油料配送台账上(《油料配送现场交接记录表》)填写油料种类、数量并签字;当班班长、小班柴油司机、现场一名职工代表核对加油单据和实际配送数量无误后,分别在油料配送台账上签字认可。

去年以来,通过开展职工生活费发放、油材料消耗、物资采购方面的基层效能监察,为企业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146万元,并从中发现了一些违纪问题线索,及时查处了一些违纪行为,有效地堵塞了管理工作中的漏洞,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二、基层效能监察的思考

分析现状,看到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经济效益状况不佳,一条重要原因就是管理工作薄弱,执行规章制度不力,个别领导干部不能履职尽责。而管理中的不少漏洞又给腐败分子空隙可钻。作为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有责任围绕生产经营工作中心,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效能监察,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在近几年来的效能监察工作中,笔者认为效能监察要与以下几方面相结合。

(一)效能监察要与生产经营管理相结合

生产经营管理上要开展成本效能监察,突出成本管理的重要性,树立“时时、处处、事事都是成本管理点”的观念,把效能监察介入成本管理过程中,不仅要重视和控制生产成本、业务成本等显性成本,而且要重视和控制因效率不高、信息失真、资产闲置等形成的隐性成本。对于基层生产成本中的一项重要因素,油料消耗,是一项长期的效能监察项目,不求做到全方位监察,选择有代表性地的队伍,在不同的时机进行监察即可,及时发现、反馈、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堵塞成本管理中的漏洞,切实做好降本减费工作。通过效能监察发现执行管理办法好经验、好典型,但是也存在问题有待于整改和加强。比如:监察中发现个别基层队把油料配送到施工现场后,没有及时填写交接记录;出现个别人、卡不符加油现象等等。

(二)效能监察要与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相结合

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既是增加经济效益,提高全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人员职务廉洁性的重要途径,也是保障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有效手段。工作中应把廉政监督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相结合,通过基层队(站)务公开,将职工关心的重大决策、生产经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通过参与和对程序的监督,促进最大限度的公开,避免暗箱操作,从而达到密切干群关系、凝聚人心的作用。

去年,通过对基层生活费的发放进行了效能监察。基层单位在执行生活费管理过程中都能够遵守制度、帐目清楚、公开透明,得到了广大职工的拥护和赞成。但是,还存在一些管理上的问题,比如:购买物品不入帐,白条子多,没有证明人签字,有的干部还用生活费购买生产物资,有的公开的资料和实际不相符。这些都是制度操作不严肃、不认真、不落实造成的。通过监察和通报,限期整改问题,完善管理制度,执行操作程序,使职工生活费管理使用得到了加强,走上了正规管理的路子,保证了职工群众的基本利益。理顺了干群关系,凝聚了职工的心,为搞好生产经营奠定了基础。

(三)效能监察要与绩效考核相结合

加油站履职报告篇(8)

一、将各项工作细化成一个个明确的流程,细化服务规则,切实做到职能到岗、职责到人。

二、公开办事流程,使企业对办事程序一目明了,使工作规范化、刚性化,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自由裁量权。同时加强对办事流程的监控,详细记载受理事项的时间、内容、承办人及处理结果。

三、将办事流程图公布在政务公开栏、局网站上。

区外经贸局财务管理制度

⒈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勤俭办事,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按规定办理财务事项。

⒉办理财务事项须取得合法票据,并写明事项,经办人员签字,由财会人员审核后报领导审批。

⒊财务审批程序。一购置办公文印用品,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按审批权限报经领导批准后购置。办公文印用品专人保管,领用登记。二汽车修理、加油实行定点。汽车修理由司机填写申请单,写明修理部件及维修费用,报办公室主任及主管领导批准后到定点厂家修理。汽车用油凭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按车核算。

4.财会人员按规定报送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区外经贸局否决报备制度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规范机关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局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否决报备制度,是指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要求或申请事项予以否决或不予办理的,经办人员或部门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以规范化文书及时向分管领导报送或向上级机关报备的制度。

第二条以下情形适用否决报备制度

1.与局机关行政管理职能相对应的审批、审查、核准、备案以及其他行政许可的权力环节,出现否决办理事项的;

2.与局机关各处室之间、局机关与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与基层在处理涉及行政管理事务出现不同意见,产生否决办理事项的;

3.代表局机关会签各种文件、参加各类各级协调会议或办公会议,产生否决办理事项的;

第三条否决报备制应当与实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相结合。属上述否决办理事项的,职能部门或经办人员应当向申请人员或单位说明予以否决的理由和依据,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四条对否决的办理事项,按照第三条的要求,经办人员或职能部门应当认真填写《否决报备登记表》(附后)及时报告和备案。属重要事项的否决,应当及时向分管局领导报告。

第五条否决报备的申报程序:对一般事项的否决,经办人员提出否决意见、理由和依据,送交处室领导审查后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对重要事项的否决,经处室领导和分管局领导审查后报局主要领导审批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六条否决报备制执行情况,作为机关各处室和个人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内容,由局机关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并提出奖惩建议。

第七条工作人员对所经办的事项必须实行否决报备而未否决报备的,按失职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八条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混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临时借用人员)。

区外经贸局工作人员失职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维护机关形象和声誉,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要求,结合局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失职追究制度,是指机关工作人员由于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国家、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必须追究其行政责任的制度。

第二条失职追究的范围

1.违反《宿豫区外经贸局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宿豫区外经贸局服务承诺制度》、《宿豫区外经贸局首问责任制度》、《宿豫区外经贸局限时办结制度》、《宿豫区外经贸局一次性告知制度》、《宿豫区经贸局否定报备制度》及其他工作制度的;

2.其它失职渎职行为的。

第三条失职追究的处理

1.一旦被认定失职,即纳入现有国家及我市、我区、我局有关机关工作人员奖惩体系,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当事人诫勉或政纪党纪处分。

加油站履职报告篇(9)

建立监管体系,进一步落实石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标准,及时发现企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措施

(一)督促指导企业巩固和加强安全基础管理,认真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石油企业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各级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有关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要求,各采油企业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足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各采油企业应依法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从业人员的百分之一,选派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懂技术、懂管理的人员通过安全资格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安全员证,规范有序地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到岗到人。重大危险作业过程必须确保有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检查、监督和管理,必须确保有专业的技术作业人员持证,按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正确作业。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成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标准开展安全检查,形成检查记录,严格隐患排查整改和复查验收审批管理制度。企业安全管理必须建立长效机制,达到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要求。企业应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档案,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2、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在建章立制和规范管理上狠下功夫。各采油企业应重点健全和完善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应急救援演练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经费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以及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安全责任制度,并严格按制度进行管理和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非煤矿山企业应结合生产作业需要和生产工艺特点制定和完善矿山开采、机械加工、电气运行、爆破、运输、安全检查等各个生产环节、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保障措施,指导生产作业,规范操作行为,提高安全操作的可靠性。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矿山企业必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机构、各生产岗位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按“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责任具体落实到企业每个部门和每个人,严格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严格责任追究,形成完整、有序、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

4、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费用,加大安全投入,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依据财政部、安监总局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石油企业应严格按17元/吨原油提取和使用安全经费,加大安全投入,安全费用计入生产成本,主要用于安全设施及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劳动保障、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等。坚决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和先进的生产工艺,着力打造安全型石油开采和服务企业,从源头上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推进企业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建设,提高企业应急处置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石油开采企业、涉油服务企业要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

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依据《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财政部、安监总局、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监局、工商银行分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具体收缴标准为:

(1)石油钻井有1—2部钻机的存储金额为32万元,有3—5部钻机的存储金额为50万元,6部以上钻机的存储金额为80万元;压裂、固井公司按照每队10万元存储,其他外协作业队伍按每队5万元存储。

(2)采油厂存储200万元,长庆采油三厂作业区、长庆采油三厂新寨作业区、长庆采油六厂、长庆采油七厂,长庆采油八厂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缴纳,并将缴纳证明提供县安监局备案。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户储存、专项使用,主要用于组织事故抢险救灾、事故调查、事故伤亡、经济损失偿付。

5、规范和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治并举,以防为主。石油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和长效机制,明确日常检查、定期排查、整改治理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卡管理,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限期治理,严格检查验收,跟踪督促落实。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属于重大安全隐患的应按省、地、市有关要求上报各级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挂牌督办,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

6、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各采油企业要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企业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特点,在总体预案的基础上,编制包括触电、火灾、爆炸、中毒等专项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

(二)充分履行综合监管职能,督促、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监管部门应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石油企业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严格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求,确保责任落实,督促检查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石油企业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打击偷盗、非法进入石油作业现场、破坏正常生产秩序,影响石油企业安全生产作业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石油开采、技术服务企业无执照和超范围经营查处工作;国土、林业、水利、供电及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安监部门作为政府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部门,应充分履行综合监管职责,督促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履行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审批手续。依据《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陆上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各采油厂新投入使用或新开发的油井,以及新建地面油气处理设施(一级或二级原油站场,三级或四级天然气站场)的建设项目、扩大产能的建设项目,或者地面油气处理工艺、装置进行重大改造的建设项目必须在县安监局履行“三同时”审批手续。上述之外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进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应当对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以及安全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按职责分工对石油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进行监督管理,落实安全前置审批制度,对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开工建设。

工程设计审查应提交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报告及申请表、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安全预评价报告书》及评审资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安全专篇、国家和本省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工程验收应当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及申请表,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合格及设计修改的有关文件、资料,主要安全设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施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材料,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安全验收评价结论,建设项目试运行自查报告,安全机构设置或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国家和本省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组织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变更、换证工作。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范围等安全许可事项改变的,督促企业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凡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或安全许可事项改变未申请办理延期或变更手续的,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限期办理换证手续,拒不申请办理的依法上报关闭取缔。严禁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或持过期失效证照进行生产作业。

(五)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治理。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危害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在上岗前、岗中、离岗时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做好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工作、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治理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定期对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对检测结果进行公示。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和装备,淘汰落后设备,采取新工艺、新设备,有效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凡是未落实职业危害管理责任的企业,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在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中,要突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及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一要加强企业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监管的重大意义,抓好典型引路,广泛普及安全常识。各企业要在生产区域内刷写安全标语,在办公场所设置安全宣传橱窗。二要加强企业的培训管理,县安监局要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好对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严格企业负责人的资质管理;加强对企业重点部位、关键岗位的安全培训,做到重点部位、关键岗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加强“三级”(企业、车间、班组)安全教育活动的开展,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努力做到“三不伤害”。

(七)严格监督检查,深化专项整治。要依法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行业部门检查、安监部门督查的方法,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和督查工作,督促企业切实加大安全投入,严格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促进全县石油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步入经常化、规范化的轨道。同时,要依法加强专项治理整顿,对查出的隐患要建档立卡,落实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对经停产停业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予以关闭或取缔,强制其退出市场。

(八)严格事故查处,强化责任追究。要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要求,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同时,要按照“关口前移”的规定,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三、工作要求

加油站履职报告篇(10)

石油化工企业、燃气生产企业、港口码头企业、液化石油气站场内部的油气管道设施的保护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油气管道设施,包括:

(一)输送石油、燃气的管道;

(二)调压设备、阀门(井)、凝水缸(井)、计量表、补偿器、放散管等油气管道设施、放空设施、监控及数据采集基地站及附属建(构)筑物;

(三)管道防腐保护设施,包括牺牲阳极块、阴极保护站、阴极保护测试桩、阳极地床和杂散电流排流站等;

(四)标志桩(带)、里程桩、警示牌等管道标志、标识和穿越公(铁)路检漏装置;

(五)管道水工防护构筑物、抗震设施、管沟、管堤、管桥及管道专用涵洞和隧道;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附属设施和装置。

第四条本市建立石油管道设施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全市石油管道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市经贸行政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安全监管、建设、规划、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市经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对破坏、盗窃、哄抢石油管道设施行为的举报,及时交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二)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日常履行职责情况、举报处理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与协同联动工作;

(三)协调组织开展全市石油管道设施保护的宣传工作;

(四)必要时牵头组织全市石油管道设施保护的专项整治与查处行动;

(五)协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督促石油管道设施运营企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六)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组织、协调其他石油管道设施保护管理工作。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一)市发展改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协调配合国家、省有关石油管道设施建设工程;

(二)市安全监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督促石油管道设施运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三)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在实施城乡规划管理过程中确保石油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区域制度的落实;

(四)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破坏、盗窃、哄抢石油管道设施以及其他危害石油管道设施的案件。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市经贸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处理意见有争议,经联席会议研究后仍不能达成一致的,由市经贸行政管理部门提请市政府决定。

第五条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的统一监督管理。

区、县级市的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负责本辖区内的燃气管道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业务上受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区的市政行政管理部门没有城市燃气行政管理职能的,燃气管道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六条市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各区、县级市政府应当配合做好本辖区内油气管道设施保护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对危害油气管道设施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制止,并向经贸、市政或者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市政、公安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和其他举报途径,并公布查处结果。

第八条用户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共用燃气管道设施,应当在投入运行前将运营、维修、养护等管理责任和相关档案资料移交给燃气管道设施运营企业,并签订移交管理协议。

燃气管道设施运营企业在接管共用燃气管道设施时,应当对其安全技术条件进行复查;经复查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不予接收。

本条所称共用燃气管道设施,是指同一规划红线范围内二户以上用户共同使用的燃气管道设施。

第九条油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区域分为安全保护范围和安全控制范围。

安全保护范围为:

(一)石油管道,次高压、高压、超高压燃气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5米范围内的区域;

(二)低压、中压燃气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07米范围内的区域。

安全控制范围为:

(一)石油管道,次高压、高压、超高压燃气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5米至50米范围内的区域;

(二)低压、中压燃气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07米至5米范围内的区域。

市经贸行政管理部门、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组织油气管道设施运营企业划定油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区域控制线,提出控制要求,送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后,由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规划管理中按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油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修筑建(构)筑物;

(二)堆放大宗物资;

(三)在地面或者架空的油气管道设施上行走、攀爬、悬挂杂物;

(四)击打油气管道设施。

在石油管道、次高压燃气管道、高压燃气管道、超高压燃气管道的安全保护范围和低压、中压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控制范围内,禁止排放腐蚀性物质。

在油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和石油管道、次高压燃气管道、高压燃气管道、超高压燃气管道的安全控制范围内,禁止爆破、开山作业。

在沿河、跨河、穿河、穿堤的油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除在保障油气管道设施安全的条件下为防洪或者通航而采取的疏浚作业外,不得抛锚、拖锚、掏沙、挖泥或者从事其他危及油气管道设施安全的作业。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进行下列活动前,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或者油气管道设施运营企业查询油气管道设施情况,取得油气管道设施资料:

(一)在油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敷设和维修管道,以及进行钻探、打桩、顶进、开挖等作业;

(二)在油气管道设施安全控制范围内,修筑建(构)筑物;

(三)在低压、中压燃气管道设施安全控制范围内进行爆破、开山、堆放大宗物资。

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相关资料,督促施工单位制订油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并在开工前十五日通知油气管道设施运营企业。油气管道设施运营企业收到通知后,应当根据油气管道设施状况和保护方案提出具体的保护要求。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未查明的油气管道设施的,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向建设单位和油气管道设施运营企业报告。

工程施工作业损坏油气管道设施的,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通知建设单位、油气管道设施运营企业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并采取应急保护措施。

第十三条市政或者公路行政管理部门在批准涉及油气管道设施的道路挖掘申请后,应当及时告知相关油气管道设施运营企业。

相关挖掘工作可能对油气管道设施造成重大影响的,市政或者公路行政管理部门在批准道路挖掘申请前还应当征求油气管道设施运营企业的意见;油气管道设施运营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

第十四条燃气管道设施运营企业确需改动燃气管道设施的,应当持下列资料向市政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改动:

(一)书面申请;

(二)相关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证书;

(三)设施改造的设计文件和安全施工方案;

(四)设施改造的现场平面位置图;

(五)安全防护及不影响燃气用户安全、正常用气的措施;

(六)规划部门核发的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道路、管、线工程审核书》及附图。

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决定。

第十五条油气管道设施运营企业应当为下列地段的油气管道设施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一)途经城镇、居民区、厂矿、学校、车站、码头、集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区域的油气管道设施;

(二)穿越公路、城市主干道、铁路、地铁、河流、水利设施、桥梁、港区航道、变电站、电缆的油气管道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涂改、覆盖、拆除油气管道设施警示标志。

第十六条油气管道设施运营企业应当履行下列保护义务:

(一)制定油气管道设施保护管理制度和相关规程;

(二)定期检查油气管道设施,制作完整的检查记录,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三)对易遭受机动车或者其他外力碰撞的油气管道设施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四)对涉及油气管道设施的挖掘工程,在施工现场标明管线位置,对重要设施或者危险性较大的地段派人现场监护;

(五)及时制止可能危及油气管道设施的行为,对不听劝阻的,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经贸或者市政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六)建立与油气管道设施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队伍及配备抢险抢修器具,并公布抢险值班电话;

(七)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经贸或者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定期举行演练。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油气管道设施事故时,应当及时告知油气管道设施运营企业,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油气管道设施抢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必要的协助,不得阻挠、妨碍抢修工作。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危及燃气管道设施的,由市政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对单位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危及燃气管道设施或者造成设施损坏的,由市政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责任单位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燃气管道设施运营企业擅自改动燃气管道设施的,由市政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燃气管道设施运营企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由市政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加油站履职报告篇(11)

一、加强领导,通力协作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品油经营市场整治工作,*年8月组织工作组对全县成品油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目前仍存在不少加油网点从事非法加油,一些加油站(点)安全技术规范等问题。为此,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根据本单位的职责抓紧落实,同时,各有关单位要互通信息,通力合作,使*成品油经营市场朝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二、明确职责,强化监管

县级各部门、各乡镇根据本单位的职责,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成品油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对成品油经营市场负有相关的监管责任。

(一)*经济委员会的职责

1、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规划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布局和资源配置,确定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设立。

2、根据成品油市场供求变化情况,协调解决成品油市场

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3、指导成品油流通领域工作。

4、组织各关职能部门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联合检查和经营资格年度审查。

(二)*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职责

1、依法核准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

2、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3、监督管理成品油交易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4、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成品油的违法行为。

5、依法监督管理成品油广告的,查处违法广告。

6、监督管理成品油交易票证及油品质量。

7、依法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工商执照进行年检。

(三)*安监局的职责

1、监督管理成品油市场的安全经营工作。

2、依法负责成品油经营企业设立及其改、扩建的安全审查。

3、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转报、监督等工作。

4、监督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

5、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经营条件的单位。

6、配合上级安监部门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价工作。

7、组织调查处理相关的事故,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

情况。

8、组织协调相关的应急救援工作。

9、依法组织成品油经营企业业主及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四)*质监局的职责

1、监督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计量设备、设施及储油罐定期检测工作。

2、定期组织成品油经营企业业主及从业人员计量、质量培训。

3、查处成品油生产经营活动中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

(五)*物价局的职责

监督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在经营中的价格违法行为。

(六)*公安消防大队的职责

1、监督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的消防设施是否齐备、完好。

2、做好加油站(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救援。

3、配合其它部门对新建成品油经营企业的选址工作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4、积极组织成品油经营企业业主及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培训。

(七)*环保局的职

1、负责新建、迁建和改(扩)建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

2、负责调查相关事故对环境的影响并进行处理。

(八)乡、镇的职责

1、加强并组织好辖区内成品油经营站(点)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2、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